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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过户到哪里办理

2023-09-01 07: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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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马小云

在房屋的继承、出售、赠与的时候,买卖双方都需要办理房屋手续,只有房屋完成过户手续后,房产交易才算正式完成,购房者才能顺利的拿到房产证,那么房产过户到哪里办理呢,下面本文就来给大家介绍下吧。

房产过户到哪里办理

房产过户需要前往当地的房产交易中心或者房管局的办公敞口办理。在办理房产过户的时候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购房合同、购房、土地证以及纳税证明等相关材料,前往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大家在办理房产过户时需尽量早些,这样能节约很多排队时间。

房产过户有哪些流程

1、买房前往实地看房,并且要求买房出示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的价格、交付时间等达成一致后,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买卖双方一同前往当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提出过户申请,房地产管理部门要查验受理申请后,需对房屋的产权和买卖双方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

4、缴纳税费

买卖双方需要前往税务中心缴相关的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不同房屋的性质缴纳的税费有一定差别。

5、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

买卖双方在缴纳完相关税费后,需要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办理好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后,买方可凭领取房屋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以上就是关于产过户到哪里办理的相关介绍想,希望能够给大家了解房产过户应该前往哪里办理,让大家能够顺利的完成方房屋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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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8 08:51:131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属于什么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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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8 08:51:341

请问房地产开发与管理主要学什么?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主要学《城市经济学》、《测量与地图》、《管理学》、《房地产市场》、《房地产投资》、《房地产项目策划》、《房地产营销》、《城市规划原理》、《工程概预算》、《房地产项目管理》等。房地产开发与管理主要研究地理学、经济学、管理学、土木工程、房地产基本法规和政策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进行房地产的开发与管理等。例如:土地的位置、价值以及开发后的收益的评估,房地产项目造价的预算,项目招标、投标的管理,房地产的销售等。房地产开发与管理专业可以在房地产类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房地产评估、工程预算、招投标管理、房地产管理、房地产销售、房地产中介等工作。开设院校有华东师范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广东工业大学、江西财经大学、江西师范大学、南京财经大学、宁夏大学、沈阳建筑大学、山东建筑大学、桂林理工大学、广东财经大学、青岛理工大学、安徽建筑大学、西华大学、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等等。自考/专升本有疑问、不知道自考/专升本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专升本考试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https://www.87dh.com/xl/
2023-08-28 08:52:011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专业就业方向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专业就业方向有:面向房地产估价专业人员、房地产开发专业人员、房地产经纪人、房地产策划师等职业,房地产估价、房地产开发、房地产经纪、房地产策划等岗位(群)。房地产经营与管理专业该专业培养具备地理学、经济学和管理学基础知识,掌握房地产开发、营销、经营管理、咨询、评估等方面知识和技能,能在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房地产经营管理及科研的中高级人才。房地产经营与管理专业的优势优1、就业前景较好:房地产经营与管理专业就业前景较好,学生毕业后可在房地产经营与开发公司、房地产估价事务所、房地产投资咨询公司、房地产经纪公司、物业管理公司等从事房地产投资与经济分析、房地产管理、房地产估价、房地产营销、房地产经营与开发项目管理等工作。2、薪资待遇高:房地产专业毕业生就业后的薪资水平也是十分丰厚,毕业后两三年内平均年薪就能达到20到30万元的学生不在少数。3、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房地产经营与管理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扎实的科学文化基础和建筑识图与构造、房地产经济、消费者心理、房地产相关制度法规政策、居住小区规划、房地产投资融资分析等知识,4、具备市场调研与数据分析、项目可行性研究、房地产前期策划和营销策划、房地产项目管理、房地产数字经纪、房地产估价报告撰写与审核等能力,具有工匠精神和信息素养,能够从事房地产项目可行性研究、房地产项目策划、房地产项目报建、房地产营销、房地产项目运营管理、房地产估价等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2023-08-28 08:5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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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8 08:52:401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专业冷门吗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专业是热门专业,因为房地产业已成为有效拉动中国国民经济增长与社会发展的支柱产业,同时也是具有持续发展与增长潜力的产业,房地产业的企业和相关单位对有效掌握土木工程技术与相关专业技术、与国际国内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与经营管理及房地产资产经营与管理相关的管理、经济和专业法律知识,具备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与经营管理综合能力和房地产资产经营与管理综合能力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具有持续增长的需求。社会上对房地产开发与管理专业的人才也是十分稀缺的,所以房地产开发与管理专业就业前景一片光明!房地产开发与管理专业的应届毕业生,毕业后,可在房地产类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房地产评估、工程预算、招投标管理、房地产管理、房地产销售、房地产中介等工作。这也就是房地产开发与管理专业热门的原因。房地产开发与管理专业就业前景好,就业方向广泛,房地产开发与管理专业的工作岗位门槛低,好就业,喜欢房地产开发与管理专业的同学都可以报考的!
2023-08-28 08:52:491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是用来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于1998年经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由时任总理朱镕基以国务院令第248号文件形式发布并施行。下面小编带大家来了解一下《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的具体内容。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加强对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和保障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房地产开发经营,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房屋建设,并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或者销售、出租商品房的行为。第三条:房地产开发经营应当按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实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与房地产开发经营有关的土地管理工作。第二章 房地产开发企业第五条: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除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企业设立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1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二)有4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房地产专业、建筑工程专业的专职技术人员,2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方的实际情况,对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注册资本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条件作出高于前款的规定。第六条:外商投资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除应当符合本条例第五条的规定外,还应当依照外商投资企业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第七条: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符合本条例第五条规定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予以登记;对不符合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说明理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对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登记进行审查时,应当听取同级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的意见。第八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到登记机关所在地的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二)企业章程;(三)验资证明;(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五)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和聘用合同。第九条: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产、专业技术人员和开发经营业绩等,对备案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核定资质等级。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核定的资质等级,承担相应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第三章 房地产开发建设第十条:确定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建设用地计划和城市规划、房地产开发年度计划的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经计划主管部门批准的,还应当报计划主管部门批准,并纳入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第十一条:确定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当坚持旧区改建和新区建设相结合的原则,注重开发基础设施薄弱、交通拥挤、环境污染严重以及危旧房屋集中的区域,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第十二条:房地产开发用地应当以出让方式取得;但是,法律和国务院规定可以采用划拨方式的除外。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者划拨前,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对下列事项提出书面意见,作为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者划拨的依据之一(一)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性质、规模和开发期限;(二)城市规划设计条件;(三)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要求;(四)基础设施建成后的产权界定;(五)项目拆迁补偿、安置要求。第十二条: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当建立资本金制度,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不得低于20%。第十四条: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开发建设应当统筹安排配套基础设施,并根据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实施。第十五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进行项目开发建设。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期限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上地使用权。但是,因不可杭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迟延的除外。第十六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的房地产项目,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技术规范以及合同的约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其开发建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质量承担责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文章小结: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希望可以给有需要的朋友们提供参考。当购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时候就可以条例中的相关规定来解决。
2023-08-28 08:53:401

房管局主要管哪些事项?

法律分析: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房地产管理法规、政策,草拟制定地方性房地产管理办法、规定,并组织实施。2、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房地产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行业统计和行业管理工作。3、负责全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工作。4、负责全市房地产市场交易(地产买卖、租赁、转让、抵押、赠与、交换、拍卖、继承、分割、析产)管理工作。5、审查和发放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查处房地产市场的违纪违法行为。6、负责全市危险房屋鉴定的管理工作。7、负责全市的物业管理工作。 8、负责全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十条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2023-08-28 08:54:131

房地产销售管理办法

看你是管理诉求是要解决什么?如果是企业销售业务规范建设,参考标杆企业的管理实践,标杆房企的销售管理制度,销售管理方法大同小异,和产品供应对象,销售模式特征,管理侧重息息相关。各家有各家的要求,需要个性化。销售管理办法实操,捷径是买套房地产销售管理软件。到现在的房地产销售专用管理数字化平台,里面都融合了务实好用的标杆地产的管理实践,包括流程,业务规范,业务凭证设计,业务各环的衔接等。好的房地产专用销售管理软件,明源,瀚维特,都是不错的,都是20年以上的专业供应商,比较靠谱。如果是追纯法条,那找律师吧。
2023-08-28 08:54:341

房地产经纪行业管理的专业性主要体现在

房地产经纪行业管理具有很强的专业性,主要体现在( A,B,C,D)等几个方面。A.对房地产经纪活动主体实行专业资质、资格管理B.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实行专业的营业资质和牌照管理C.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实行专业的财务制度管理D.对房地产经纪人员的职业风险进行管理E.应注意到不同地域的差别,重视房地产管理的地域性房地产经纪是围绕一种特定的商品——房地产,所开展的中介服务活动,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因此,房地产经纪行业管理也具有很强的专业性。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1.对房地产经纪活动主体实行专业资质、资格管理。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情况来看,很多国家对房地产经纪业的从业人员,建立了系统的教育和继续教育、资格考试、资格认定的制度,以保证房地产经纪业从业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同时,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实行专业的营业资质和牌照管理。2.对房地产经纪人员的职业风险进管管理,房地产经纪活动所涉及的标的是具有高额价值的房地产,因此,房地产经纪人员在职业活动的一些失误,常常会给客户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从而也就给房地产经纪人员自身带来严重的民事法律后果。这种职业风险如果不能有效规避,会给房地产经纪业造成重大打击。所以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通过设立房地产经纪业赔偿基金、强制性过失保险制度等,来规避房地产经纪业的职业风险。3.重视房地产经纪管理的地域性。房地产市场的地域性决定了房地产经纪业的运作也不可避免地带有很强的地域特征,因此对房地产经纪业的管理也应注意到不同地域的差别。
2023-08-28 08:54:521

房地产监管账户管理办法

房地产监管账户又称为第三方监管,主要用于房地产交易。是指买卖双方的交易资金不直接通过经纪公司。一、以下是关于房产监管账户的相关信息:1、资金监管账户:房地产监管账户是资金监管账户,资金监管账户,又称为第三方监管。主要用于房地产交易。是指买卖双方的交易资金不直接通过经纪公司,而是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银行、具有担保资质的机构在银行开立的资金监管“专用账户”进行划转,该账户属于银行。2、监管模式可采用两种不同模式:封闭式专用账户监管模式和直接监管两种模式。封闭式监管要开立专用账户,多适用于授信相关资金监管。直接监管模式是企业将已在经办行开立的结算存款账户作为指定监管账户,由经办行柜员在AS400系统中设置监管标识,不另行开设专用账户。资金监管需要买卖双方都在监管银行开有账户,银行是资金的监管主体,从而保障了买卖双方的交易资金安全,维护了买卖双方的权益。二、监管账户的如何开立1、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前,应当按单个预售;2、房地产开发企业开立的监管账户属于专用存款账户,用于商品房预售资金的收存和支出;3、房地产开发企业原则上选择与项目贷款相同的银行机构作为预售资金的监管银行;4、房地产开发企业开设监管账户时,需向监管银行提供开立账户的相关资料以及监管机构下发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开户通知;5、确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开设的监管账户名称。三、监管账户有哪些好处1、规避房屋查封风险虽然房屋核验能在一定程度上规避房屋的抵押、查封风险,但是如果卖家还有其它的债务,比如民间借贷之类的在住建委和银行都没有备案,这样也是很难被查出来。一旦卖家还不上钱,这个时候就有可能会出现房屋被查封的风险。如果直接将首付款支付给卖家,也就不做资金监管,卖家资不抵债,买家这个时候也是将会“钱房两失”。2、预防一房二卖资金问题按照规定,在出现一房二卖的情况时,这个时候房子过户到谁的手里一般就属于谁。卖家一房二卖如果是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房屋转卖给他人(已过户),你直接就可以将购房款打给卖家,则买家这个时候就需要用诉讼手段追回钱款。如果是走资金监管,房屋未过户,钱款这个时候仍然在监管账户,解约后,将直接退回给买家。法律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第十一条 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所得款项应当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商品房预售款监管的具体办法,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制定。
2023-08-28 08:55:161

房地产销售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保障商品房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制定《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状况;(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二)违约责任;(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2023-08-28 08:55:261

房地产三线四档融资管理政策

监管层将房企分为“红、橙、黄、绿”四档进行监管。触及全部三条红线的房企被列为“红色档”,有息负债规模以2019年6月底为上限,不得增加;触及其中任何两条红线的房企被列为“橙色档”,有息负债规模年增速不得超过5%;触及其中任何一条红线的房企被列为“黄色档”,有息负债规模年增速不得超过10%;“三条红线”均未触及的房企被列为“绿色档”,有息负债规模年增速不得超过1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2023-08-28 08:55:451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加强对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和保障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房地产开发经营,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房屋建设,并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或者销售、出租商品房的行为。第三条 房地产开发经营应当按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实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第四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与房地产开发经营有关的土地管理工作。第二章 房地产开发企业第五条 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除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企业设立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1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  (二)有4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房地产专业、建筑工程专业的专职技术人员,2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方的实际情况,对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注册资本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条件作出高于前款的规定。第六条 外商投资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除应当符合本条例第五条的规定外,还应当依照外商投资企业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第七条 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符合本条例第五条规定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予以登记;对不符合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说明理由。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对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登记进行审查时,应当听取同级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的意见。第八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到登记机关所在地的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企业章程;  (三)验资证明;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五)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和聘用合同。第九条 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产、专业技术人员和开发经营业绩等,对备案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核定资质等级。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核定的资质等级,承担相应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第三章 房地产开发建设第十条 确定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建设用地计划和城市规划、房地产开发年度计划的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经计划主管部门批准的,还应当报计划主管部门批准,并纳入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第十一条 确定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当坚持旧区改建和新区建设相结合的原则,注重开发基础设施薄弱、交通拥挤、环境污染严重以及危旧房屋集中的区域,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第十二条 房地产开发用地应当以出让方式取得;但是,法律和国务院规定可以采用划拨方式的除外。  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者划拨前,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对下列事项提出书面意见,作为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者划拨的依据之一:  (一)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性质、规模和开发期限;  (二)城市规划设计条件;  (三)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要求;  (四)基础设施建成后的产权界定;  (五)项目拆迁补偿、安置要求。第十三条 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当建立资本金制度,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不得低于20%。第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开发建设应当统筹安排配套基础设施,并根据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实施。第十五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进行项目开发建设。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期限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迟延的除外。
2023-08-28 08:55:551

房产过户去哪个部门

房屋是我们重要的不动产,我们在房屋进行出售、赠送时,都需要的进行房屋过户,只有房屋过户手续完成后,房屋交易才算完成。那么房产过户去哪个部门呢,下面本文就来给大家介绍下吧。房产过户去哪个部门房产过户需要前往地房地产交易中心或者在房管局办公窗口办理。办理房产过户时,买卖双方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房屋买卖合同的相关证件前往房地产交易中心,并且再缴纳了过户手续费、契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后才可以办理过户手续。房屋过户有哪些流程1、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是房屋过户的前提条件,二手房交易时,除了需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还需要看下二手房是否拥有不动产证和土地使用证。2、提出过户申请在签订购房合同之后,房屋买卖双方需要在30日内前往房地产交易中心提出过户申请,并且携带好相关的证件材料。3、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房屋进行测绘和评估房屋交易双方之提出房屋过户申请之后,房地产管理部门将在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申请的回复,如果通过审核,将会有专门的人员对房屋的进行测绘与评估,并且将相应的结果记录起来。4、缴纳税费在进行过户手续时,买卖双方还需缴纳一定的税费,这是拿到不动产权证的前提。5、核发过户单,领取不动产权证缴纳完税费之后,买卖双方就可以办理过户有手续,核发过户单之后,购房者只需等待领取不动产权证即可。以上就关于房产过户去哪个部门的相关介绍,希望能够让大家了解房产过户应该前往哪里办理,让大家顺利的完成房屋过户手续。
2023-08-28 08:56:051

房产局归什么部门管理

房产局属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房管局的主要职责如下:1、贯彻执行国家房地产管理和住房改革政策、拟定房地产市场、房地产管理、住房改革法规规章和中长期规划制度;2、管理全市房屋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协调城镇住房制度改革,负责全市房改增量补贴归集管理、使用房改房《房屋所有权证》、《贵阳市房地产交易市场准入许可证》的审核办理工作;3、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协调房屋产权、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房屋产权证书登记。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房产局内设哪些机构1、办公室;2、政策法规科;3、房产信息管理科;4、住房规划科;5、保障住房建设管理科;6、保障住房审核租赁管理科;7、障住房销售管理科;8、房地产开发监管科;9、房屋登记和市场交易监管科;10、物业服务和房屋安全监管科;11、房产资金监管科;12、财务科;13、人事科。
2023-08-28 08:56:211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2016修正)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房地产经纪活动,保护房地产交易及经纪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房地产经纪,是指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为促成房地产交易,向委托人提供房地产居间、代理等服务并收取佣金的行为。第四条 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职业规范,恪守职业道德。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房地产经纪活动的监督和管理。第六条 房地产经纪行业组织应当按照章程实行自律管理,向有关部门反映行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促进房地产经纪行业发展和人员素质提高。第二章 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人员第七条 本办法所称房地产经纪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中介服务机构。  房地产经纪机构可以设立分支机构。第八条 设立房地产经纪机构和分支机构,应当具有足够数量的房地产经纪人员。  本办法所称房地产经纪人员,是指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房地产经纪人和房地产经纪人协理。  房地产经纪机构和分支机构与其招用的房地产经纪人员,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第九条 国家对房地产经纪人员实行职业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统一规划和管理。第十条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和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房地产经纪行业组织负责管理和实施考试工作,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和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考试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第十一条 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第十二条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将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执行合伙人)或者负责人、注册资本、房地产经纪人员等备案信息向社会公示。第十三条 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变更或者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30日内,办理备案变更或者注销手续。第三章 房地产经纪活动第十四条 房地产经纪业务应当由房地产经纪机构统一承接,服务报酬由房地产经纪机构统一收取。分支机构应当以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名义承揽业务。  房地产经纪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接房地产经纪业务和收取费用。第十五条 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在其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下列内容:  (一)营业执照和备案证明文件;  (二)服务项目、内容、标准;  (三)业务流程;  (四)收费项目、依据、标准;  (五)交易资金监管方式;  (六)信用档案查询方式、投诉电话及12358价格举报电话;  (七)政府主管部门或者行业组织制定的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房屋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分支机构还应当公示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房地产经纪机构的经营地址及联系方式。  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项目的,还应当在销售现场明显位置明示商品房销售委托书和批准销售商品房的有关证明文件。第十六条 房地产经纪机构接受委托提供房地产信息、实地看房、代拟合同等房地产经纪服务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书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  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一)房地产经纪服务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名称)、住所等情况和从事业务的房地产经纪人员情况;  (二)房地产经纪服务的项目、内容、要求以及完成的标准;  (三)服务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四)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五)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方式。  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房地产经纪行业组织可以制定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供当事人选用。
2023-08-28 08:56:431

房地产资金监管账户管理办法

房地产资金监管账户管理办法如下:1、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应与监管机构、监管银行共同签订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2、监管账户可以办理现金交存,不得办理现金支取;3、通网上银行业务的监管账户,可以办理查询业务,不得办理转账业务;4、监管账户仅用于商品房预售资金收存、支出,监管账户发生的其他支付结算费用应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其他账户以其他方式结算,不得在监管账户内结算。法律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所得款项应当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商品房预售款监管的具体办法,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制定。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监管账户的如何开立1、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前,应当按单个预售;2、房地产开发企业开立的监管账户属于专用存款账户,用于商品房预售资金的收存和支出;3、房地产开发企业原则上选择与项目贷款相同的银行机构作为预售资金的监管银行;4、房地产开发企业开设监管账户时,需向监管银行提供开立账户的相关资料以及监管机构下发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开户通知;5、确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开设的监管账户名称。
2023-08-28 08:56:541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试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房地产管理体制改革,尽快建立房地产市场的新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商品房产管理规定》(以下简称《商品房产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深圳市建设局(以下简称建设局)负责统一管理特区房地产市场,是特区房地产市场的主管部门。  市建设局在履行《运动场管理条例》规定的职责时,仍使用深圳市国土局(以下简称市国土局)的名称。第三条 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处(以下简称市房地产登记处)是特区房地产登记机关,负责统一办理房地产的总登记、变更登记、抵押登记以及其他登记事项,代表深圳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颁发《房地产证》,收取土地使用权转让费,调解房地产权纠纷。第四条 深圳市物业估价所(以下简称市物业估价所)负责办理特区土地和房产估价事宜,调解房地产价值纠纷。第二章 土地的开发、出让第五条 特区土地以市政府开发为主,由市政府统一出让。土地开发可采用两种方式:一是划出一定区域,由市政府出资,承包给开发企业开发,开发企业收取适当的利润,开发后的土地全部交政府有偿出让;二是由开发企业出资开发,开发后由市政府划出部分土地出让给开发企业经营或转让。两种方式都必须订立合同。第六条 特区国有土地使用权采取协议、招标、公开拍卖方式有偿出让。用地单位和个人必须与市国土局签订土地使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 以协议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范围:  (一)高科技项目用地;  (二)市政府兴建的福利住宅用地;  (三)国家机关、部队、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科研和市政公共设施的非营利性用地;  (四)市政府批准的其他用地。  通过协议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在有偿转让房地产时必须报经市房地产登记处批准,并按规定补交地价或缴纳土地使用权转让费。第八条 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的程序:  (一)申请人向国土局提交下列文件:  1.《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申请表》(由市国土局统一印制);  2.市政府批准在特区兴办企事业的文件;  3.深圳市计划局批准的建设项目计划(设计)任务书。  属高科技项目的,还应提交深圳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签发的项目鉴定意见书。  属《土地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可减免地价的,应在《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申请表》中提出申请。  (二)市国土局在接到申请文件之日起三十天内作出答复,同意的应向申请人发出《用地通知书》。  (三)申请人持《用地通知书》到市国土局协商用地事宜,签订土地使用合同,并按合同规定给付地价。  (四)用地单位和个人在签订土地使用合同之日起三十天内到市房地产登记处办理用地登记,领取《房地产证》。第九条 以招标、公开拍卖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范围、受让资格、方式、程序、规则由市国土局制定,并对外公告。第十条 通过招标、公开拍卖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需要取得房地产专项经营权的,可在签订土地使用合同之日起三十天内,持《专项经营申请书》、《土地使用合同》、《企业章程》向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工商登记。已在特区登记注册的企业,在原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增列房地产专项经营内容;未在特区登记注册的,补办企业登记注册手续,领取专项经营营业执照。第十一条 用地单位和个人取得房地产专项经营权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税务、银行、外汇管理、海关等手续。第十二条 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须按《土地管理条例》或《土地使用合同》规定的时间进行建设。第十三条 用地单位和个人在领取《建筑物使用许可证》之日起三十天内,持《建筑物使用许可证》和《房地产证》向市房地产登记处办理房地产总登记。第十四条 微利商品房用地由市建设局按略高于开发成本的价格供应,然后由房管局直接组织建设或采取竞争方式由开发企业参与建设。房屋建成后,以微利房价提供给符合条件的职工。此类住宅出售的价格和对象均在土地出让合同中证明。第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资质审查和工商登记,不得经营房地产。市建设局在本规定颁布之日起三个月内对特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清理和整顿,对技术力量薄弱、资质缺乏、不符合条件的开发企业予以撤销,并由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销其营业执照。今后每所由市建设局进行一次资质复审。
2023-08-28 08:57:021

洛阳市城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房地产市场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业务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凡在市、县(市)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进行房产(含附着物)买卖、租赁、抵押、拍卖、赠与、调换、典当、作价入股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等活动,均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房地产交易实行价格评估制度、成交价格申报制度。  房地产价格评估,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房地产权利人应如实申报成交价,不得瞒报或者作不实的申报。第四条 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转让、抵押的,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抵押。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作为动产的除外。  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的,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转让、抵押。第五条 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市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和指导。第六条 市、县(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工作。第七条 市、县(市)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对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抵押进行监督检查,办理土地权属变更登记。  房地产交易中的价格事宜,应依照国家和省规定接受物价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工商行政管理、财政、国有资产、税务、公安等有关部门应在各自职权范围内,配合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做好房地产市场的管理工作。第二章 房地产转让第八条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下列行为视为房地产转让:  (一)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或多方提供资金建房的;  (二)收购企业或者企业合并、兼并,房地产转移给新权利人的;  (三)以房地产抵债或以房地产换物的;  (四)以房屋所有权作为奖品的;第九条 房地产权属发生变更的,当事人持有关手续到市、县(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第十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投资开发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第十一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符合本条例第十条规定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决定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未按规定取得批准手续的公用房地产;  (五)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六)房地产权属有争议的;  (七)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八)依法公告拆近范围内的房地产;  (九)法律、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房地产。第十二条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报市、县(市)人民政府审批,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市、县(市)人民政府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同级财政或者作其他处理。土地收益由市、县(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代收代缴。第十三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第十四条 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第十五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受让人改变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原出让方和市、县(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第十六条 预售商品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建设单位具有房地产开发经营的资格;  (二)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四)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五)向市、县(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市、县(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2023-08-28 08:57:101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房地产经纪活动,保护房地产交易及经纪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房地产经纪,是指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为促成房地产交易,向委托人提供房地产居间、代理等服务并收取佣金的行为。第四条 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职业规范,恪守职业道德。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房地产经纪活动的监督和管理。第六条 房地产经纪行业组织应当按照章程实行自律管理,向有关部门反映行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促进房地产经纪行业发展和人员素质提高。第二章 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人员第七条 本办法所称房地产经纪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中介服务机构。  房地产经纪机构可以设立分支机构。第八条 设立房地产经纪机构和分支机构,应当具有足够数量的房地产经纪人员。  本办法所称房地产经纪人员,是指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房地产经纪人和房地产经纪人协理。  房地产经纪机构和分支机构与其招用的房地产经纪人员,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第九条 国家对房地产经纪人员实行职业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统一规划和管理。第十条 房地产经纪人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命题并组织考试的制度,每年的考试次数根据行业发展需要确定。第十一条 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第十二条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将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执行合伙人)或者负责人、注册资本、房地产经纪人员等备案信息向社会公示。第十三条 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变更或者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30日内,办理备案变更或者注销手续。第三章 房地产经纪活动第十四条 房地产经纪业务应当由房地产经纪机构统一承接,服务报酬由房地产经纪机构统一收取。分支机构应当以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名义承揽业务。  房地产经纪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接房地产经纪业务和收取费用。第十五条 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在其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下列内容:  (一)营业执照和备案证明文件;  (二)服务项目、内容、标准;  (三)业务流程;  (四)收费项目、依据、标准;  (五)交易资金监管方式;  (六)信用档案查询方式、投诉电话及12358价格举报电话;  (七)政府主管部门或者行业组织制定的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房屋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分支机构还应当公示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房地产经纪机构的经营地址及联系方式。  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项目的,还应当在销售现场明显位置明示商品房销售委托书和批准销售商品房的有关证明文件。第十六条 房地产经纪机构接受委托提供房地产信息、实地看房、代拟合同等房地产经纪服务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书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  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一)房地产经纪服务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名称)、住所等情况和从事业务的房地产经纪人员情况;  (二)房地产经纪服务的项目、内容、要求以及完成的标准;  (三)服务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四)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五)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方式。  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房地产经纪行业组织可以制定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供当事人选用。
2023-08-28 08:57:221

房地产评估师证书如何管理

并不是所有人员都可以从事房地产评估这一行业,只有在经过全国统一考试,并在成绩合格后,取得《执业资格证书》,才能成为真正的评估师。那么,房地产评估师证书如何管理?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简单的了解一下吧。一、房地产评估师证书如何管理1、取得证书后,是否需要继续教育按照《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规定,从签发证书当天开始计算,三年内不需要继续教育,但如果超过三年,证书持有者需要继续教育学习,按照规定,必修课学习可是至少应该在60小时以上,并由证书颁发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组织实施。2、证书信息有误房地产评估师的证书中,包括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执业单位以及注册有效期等等,如果发现内容有误,必须要到管理部门进行申请,以身份证号有误为例,需要证书持有者当公安局打印身份证明文件,然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房地产估价管理部门填写更改申请,然后再上报给省级管理部门。3、旧证换新证所有房地产评估师执照都需要经过全国统一考试,且年限一般是三年,在到期之后,证书持有人需要重新学习、考试,考试科目主要包括《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四科,全部通过后,有关部门才会颁发新政。编辑总结:房地产估价师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并经过规定市场的学习后,才能申请考试,考试科目有四科,全部合格通过后才可以获得《执业资格证书》。以上关于房地产评估师如何管理就介绍到这里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相关资讯,欢迎关注齐家网。
2023-08-28 08:57:441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维护商品房交易双方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房地产领域易发问题治理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118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商品房预售资金的收存、支出、使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资金,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时,购房人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支付的全部房价款。本办法所称预售人,是指依法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进行商品房预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本办法所称预购人,是指购买预售商品房的单位或者个人。第三条 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全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设区的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房产管理部门(以下简称房地产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第四条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遵循“专户专存、专款专用、全程监管、节点控制”的原则。第五条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期限,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证明文件终止。第六条 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以楼盘表为索引的商品房预售管理信息系统(含商品房预售许可、预售合同网签备案、预售资金监管等模块),实现预售资金监管信息化、自动化。第二章 监管银行及账户第七条 具备资金监管安全规范运行所需的金融管理业务能力及网络技术条件的商业银行,经房地产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可以列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合作银行(以下简称监管银行)名录,配合开展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业务。第八条 监管银行在与房地产主管部门签订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金融服务协议后,提供相应的金融服务,并与商品房预售管理信息系统对接,实现信息互通共享,确保业务办理连续、安全、便捷。第九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前,应当选择监管银行名录内的商业银行,按照一次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对应账户的原则,开立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以下简称监管账户)。监管账户应当按幢或者多幢开立,并由房地产主管部门、监管银行、房地产开发企业三方签订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未开立监管账户的,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主要包括下列内容:(一)当事人的名称、地址;(二)监管项目的名称、坐落位置;(三)监管账户名称、账号;(四)监管项目范围;(五)监管资金使用节点;(六)监管资金的收存、支出、使用方式;(七)新建物业质量保修金划转方式;(八)违约责任;(九)争议解决方式。第十一条 预售人应当将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相关规定告知预购人,将监管银行、监管账户等信息在商品房销售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并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予以明确。第十二条 预售人需变更监管银行、企业名称、监管账号、开户范围、项目名称等相关信息的,应当到房地产主管部门、监管银行办理相关变更手续。第三章 预售资金收存第十三条 商品房预售资金应当全部存入监管账户,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直接收存房价款。第十四条 预售人与预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后,应当尽快进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签,同时根据合同相关约定,预售人向预购人出具《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收存通知单》。预购人凭《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收存通知单》将预售资金存入监管账户后,房地产主管部门按规定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预购人申请按揭贷款(含商业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预购人将首付款存入监管账户,并书面委托贷款银行将发放的按揭贷款足额转入监管账户。第十五条 监管银行收到预购人交存和贷款银行转入的房价款后,向预购人出具《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收款凭证》,并将信息传至房地产主管部门。《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收款凭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商品房预售合同编号、监管银行、监管账户、预购人资金结算个人账户、预售资金总额、本次交存数额、累计交存数额、交存时间等。第四章 支出和使用第十六条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标准,是指商品房预售项目自批准预售的工程节点开始,到完成建筑安装和区内配套等工程建设、达到竣工综合验收条件所需的单位建筑面积费用;应当实行商品住宅全装修的,还应当将装修费用计算在内。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标准,由设区的市房地产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专业机构结合区域、建筑结构、用途等因素综合测定,并定期调整公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额度,是指批准预售的商品房面积与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标准的乘积,由房地产主管部门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确定,并在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中予以载明。第十七条 商品房预售资金进入监管账户后,当资金总额达到既定监管额度后,预售人方可自行提取监管额度以外的资金,并优先用于预售项目工程建设。第十八条 房地产主管部门要优化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的核拨流程,保证及时用于商品房预售项目工程建设。第十九条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按照工程建设进度一般分为4个控制节点,分别为建成层数达到规划总层数一半、主体结构封顶、单体竣工验收合格、竣工综合验收备案。监管资金留存比例,是指监管账户中的资金余额占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额度的百分比。当建成层数达到规划总层数一半时,监管资金留存比例为60%-70%;当主体结构封顶时,监管资金留存比例为30%-35%;当单体竣工验收合格时,监管资金留存比例为15%-18%;当取得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文件时,监管终止。对于高层、超高层或者大体量建筑,各地可以增加1-2个控制节点,但监管资金留存比例不得突破上述规定。第二十条 房地产主管部门可根据预售人信用状况、资质等级等情况,适当降低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留存比例,但最多不得超过5个百分点。第二十一条 在主体结构封顶控制节点之前,预售人可以凭银行出具的保函部分抵顶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但不得突破监管额度的30%。第二十二条 预售人申请使用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额度以内的资金,应当按照工程建设进度控制节点提出用款申请,并不得突破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监管资金留存比例。预售人应当如实填写、提交以下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企业用款申请表;(二)工程建设进度相关证明材料及影像资料;(三)监管账户对账单;(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五)预售人已经向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单位或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专业经营单位拨付款项的,提供付款证明;预售人拟向上述单位拨付款项的,提供对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材料。第二十三条 各地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状况及调控需要,可以按照鲁政办字〔2016〕118号文件“从严掌控新建商品房预售许可条件,鼓励推行现房销售”的要求,提高商品房预售许可条件,并合理确定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标准、监管额度、控制节点及监管资金留存比例。第二十四条 预售人申请提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额度以内的资金,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进行必要的现场查勘。符合使用条件的,出具《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拨付通知单》;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拨付通知单。《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拨付通知单》中应当明确资金拨付额度及方向。预售人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付款证明的,明确将相应额度的资金拨付至预售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提供拟付款证明的,明确将相应额度的资金拨付至施工、材料设备供应或者专业经营单位指定的银行账户。第二十五条 监管银行应当按照《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拨付通知单》拨付相应款项,与商品房预售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信息互通共享的,应当同时核对电子信息。第五章 终止和解除第二十六条 预售人取得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证明文件后,可申请终止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如实填写、提交以下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终止监管申请书;(二)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证明文件;(三)监管账户对账单;(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材料。第二十七条 预售人申请终止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进行必要的现场查勘。符合终止预售资金监管条件的,出具《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终止通知单》;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终止通知单。第二十八条 监管银行应当按照《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终止通知单》终止监管,与预售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信息互通共享的,应当同时核对电子信息。第二十九条 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依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联合发布的《山东省新建物业质量保修金管理办法》(鲁建发〔2016〕5号)有关规定,按物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在核发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证明文件前,按照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约定,从监管账户中一次性划转规定数额的保修金到指定专户,并告知预售人。第三十条 预售人和预购人协商一致或者生效法律文书判决解除商品房预售合同的,预售人和预购人可以到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撤销商品房预售合同网签备案。房地产主管部门对撤销商品房预售合同网签备案、解除预售资金监管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和本地相关规定的,准予撤销商品房预售合同网签备案,并出具《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解除通知单》。监管银行按照《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解除通知单》和生效法律文书,将监管资金退回预购人指定的交易资金结算个人账户和贷款银行账户。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一条 预售人有下列行为的,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记入企业及从业人员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可暂停其预售合同网签业务,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一)未按规定将商品房预售资金全部存入监管账户的;(二)变相逃避商品房 [1] 预售资金监管的;(三)未按规定使用商品房预售资金的;(四)提供虚假材料的;(五)其它违反本办法或者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的行为。第三十二条 监管银行有下列行为的,房地产主管部门按照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金融服务协议暂停或者终止其监管银行资格,并由其承担相应责任,同时通报金融管理部门:(一)未按规定将预售资金存入监管账户的;(二)未经房地产主管部门同意,擅自支付商品房预售资金的;(三)擅自截留、挪用或者拖延支付商品房预售资金的;(四)其他违反本办法或者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的行为。第三十三条 房地产主管部门和监管银行工作人员在预售资金监管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章 附 则第三十四条 各设区的市可依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2月28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八条 违反本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预售商品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预售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务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第七十条 没有法律、法规的依据,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收费的,上级机关应当责令退回所收取的钱款;情节严重的,由上级机关或者所在单位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第七十一条 房产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房产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
2023-08-28 08:58:071

如何加强房地产行业,建筑业税收管理

(一)加大税法宣传力度。针对房地产商纳税意识薄弱的情况,将税法宣传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来抓,可以不局限于税收宣传月,而定期对房地产和建筑企业的法人代表和财务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对房地产业涉及的相关税收法规政策进行重点宣传和讲解。并通过各种媒体进行税收政策宣传,在有关管理部门和施工现场张贴公告,提高有关部门的协税意识和施工企业的纳税意识。同时积极对那些诚信纳税的企业进行宣传并予以奖励,起到为其他企业树立榜样的作用,对纳税不积极和偷逃税款的企业予以严厉打击,以达到惩恶扬善的社会效应,全面净化税收执法环境。(二)健全协税护税网络。一是密切部门配合。健全内外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健全与发改委、房管、规划、建设、金融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制度,由政府牵头,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全面掌握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立项、开工日期、预计完工日期、建筑面积、销售进度、现金流量、房产交易租赁信息和预收房款情况、已付产权情况等各种信息,通过信息交换和分析比对,最大限度的掌握相关涉税信息,实行项目登记备案管理,加强房开项目的源泉控管。二是加强信息的有效利用。通过信息分析比对,对差异户进行实地核查,及时发现并解决漏征漏管问题。三是加强银行账户预收款信息的监控。按照《税收征管法》第五十四条第六款的规定,争取银行部门的合作,对房开企业设立的预售房款账户及相关账户进行有效监控,掌握销售收入情况,实现源泉控管。并通过实地调查等方式,及时掌握楼盘销售的进度,加强对售楼情况的动态监控,保证销售信息、预收房款信息真实、准确。四是加强关联方信息的监控。到企业关联方进行调查走访,了解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关系,看其收入、费用的划分是否合理、合法,不合理的可以按照《税收征管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进行合理调整,从而达到有效监控税收的目的。(三)优化税源管理手段。一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应用现代化科技手段,结合房地产建筑业项目税收管理系统,建立模拟商品房模型,按照存量房销售状况分户录入房屋销售信息,包括房屋面积、销售价格、购房者联系方式等信息,方便税收管理员调阅核实,并实行动态化管理,随时根据实地巡查等掌握的信息进行更新,对整个房地产税源实施动态的税源监控。二是充分利用联动机制。通过对税源信息的综合运用,充分发挥联动机制作用,与纳税评估等管理手段相结合,与房地产税收预测和统计分析相结合,全面提高税源管理水平,推动房地产业税收征管上新台阶。三是实行房地产业、建筑业协同管理。由地域管理转变为专业管理,即由一个科室统一管理房地产、建筑行业,充分利用两个行业的相关性,对房地产建筑业上、下游产业实行一体化的管理,提高税收征管的针对性。(四)加大日常巡查力度。首先,在开发初期,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上报项目立项书、规划图、建房方式、主要材料供应方情况、建筑承包合同、销售方式、开工时间、预计竣工时间、项目总投资额、工程总造价、土地出让信息、拆迁补偿协议等涉税资料,并将企业上报的情况与实地核查的情况相比对,总体掌握工程的开发情况,为日后的监管打下基础。其次,依托商品房模型管理软件,对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全过程监控。在定期对房开企业申报纳税和发票开具情况进行分析比对的基础上,不定期到施工现场进行巡查,根据巡查的结果记录房开企业日常监控管理动态台账,同时更新商品房模型内的分户信息,通过台账和模型软件反映其商品房销售明细、预售收入纳税情况、账面收入、成本、利润情况等,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及时进行检查调整,对应缴未缴的税款进行补征。再次,根据商品房模型管理软件的分户销售信息,逐一与购房者核实其购买价格,对经确认与销售方提供的销售价格不一致的及时进行调整,并补征税款。最后,在项目竣工后,加强对存量房的监控管理,不定期地对购房户和有关知情人员进行走访调查,掌握存量房销售情况,并及时对企业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企业所得税汇算,防止企业故意拖欠税款,逃避纳税。(五)强化重点税种管理。首先,强化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的管理。一是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虚构建筑业务,虚增建筑工程成本的,按照施工合同金额征收承建商的建筑业营业税,以此控制房地产开发成本的真实性。二是对不同地域、不同规模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分别设置企业所得税最低负担率。每一个项目办理竣工结算后,按实际收入和实际成本进行项目应缴税款的结算,计算该项目的所得税最低负担率,达到规定标准的项目,可将产生的项目利润并入企业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纳税额;对于纳税人不能按项目准确核算收入、成本、费用,或项目完工结算后,未达到规定标准的,由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所得税额,从而促进房地产企业财务核算的规范化。三是在存量房出租营业税管理上重点突破。通过采取多方询问、实地察看等措施,确定房地产企业存量房出租价格和收取的租金金额,及时补征税款,并将房地产企业出租存量房纳入日常管理的重点,防止企业逃避纳税义务。其次,强化土地增值税的管理。在合理确定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基础上区分住宅、商业用房情况随同营业税一同征收。对已办理竣工结算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应严格审查土地转让成本及费用,及时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对纳税人有《征管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情形的,采取核定方式征收土地增值税。(六)强化以票控税。一是严把发票开具关。销售不动产发票专人管理专人开具,并严格按照规定的综合税率进行开具,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一律在开具发票时进行预征。同时管理部门和发票管理人员应分别建立房屋销售台账和销售不动产代开发票管理台账,定期将代开发票金额与已完税销售收入进行比对,避免出现超出预缴税款代开销售不动产发票的情况。二是严把发票索取关。对外来房开企业,要求其必须索取施工地税务机关开具的建筑业发票,不得接受外来发票,以保证其建安成本的真实性。三是严把发票审核关。房开企业代开发票时应先由税收管理员审核房屋销售合同,对同类房屋销售合同标明销售价格必须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对有疑点的进行实地调查并调整其销售价格。四是严把发票处罚关。对检查中发现违规使用发票的,严格按照《税收征管法》和《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体现税法刚性。(七)加大税务稽查力度。充分发挥稽查的杀手锏作用,规范税收秩序,加强对房地产企业的专项检查,特别是加强对亏损、微利、售价偏低等疑点纳税户的重点稽查,同时在稽查中要做到“两个坚持”。一是坚持实地查访。针对房地产开发周期较长,开发产品是不动产,具有不可隐匿性的特点,检查人员在工作中不能仅仅“就账查账”,还应坚持到实地进行“三看”,即看实际操作是否按规划进行,有无自行更改规划项目的情况;看住户的入住情况,对销售数量进行估计;看售楼部台账,了解检查项目已售、预售情况和销售价格。二是坚持找准重点。检查人员应在实施账簿检查前,通过询问的方式进一步了解企业在被检查年度开发、销售项目等情况;调阅开发项目立项批文、土地转让协议、房产预售证、物价部门的价格批复等;对搜集了解到的被查企业的静态资料信息进行案头分析,比对涉税核算项目的各类指标,对检查重点做到心中有数,有针对性地制订检查方案,避免盲目的“就账查账”。
2023-08-28 08:58:181

考上了房地产开发与管理专业,未来好就业吗?

未来非常的好就业,因为现在房地产特别吃香,人们对于房产都很在乎,所以这个行业特别好就业。
2023-08-28 08:58:285

房地产市场管理的内容有哪些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的特点
2023-08-28 08:59:192

云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交易管理条例(2021修正)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房地产开发交易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省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实施房地产管理,应当遵守条例。  在本省城市规划区外国有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实施房地产管理,参照本条例执行。第三条 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房地产开发交易管理工作;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房地产开发交易中的土地管理工作。  州(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单独设立的房管部门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和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开发交易管理工作;州(市)、县(市、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交易中的土地管理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依法对房地产开发交易的有关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第四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对房地产开发交易管理工作中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认真处理,并负责答复举报人。第二章 资质管理第五条 从事房地产开发实行资格认证制度。  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下列文件向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资质证书: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企业章程;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四)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和聘用合同;  (五)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文件。  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第六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备案,由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第七条 取得资质证书的单位,应当到核发资质证书的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资质年检。  取得资质证书的单位,符合国家或者省规定的上一等级资质条件的,可以向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晋升资质等级。  取得资质证书的单位分立、合并后需要继续从事房地产业务的,应当重新申请办理资质证书。第八条 从事土地价格评估的机构,应当持有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估价资质证书,方可承担相应的土地估价工作。第九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人员应当依照国家规定取得资格证书。第三章 开发管理第十条 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当根据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计划和房地产开发年度计划确定。优先开发城市居民普通住宅、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和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的项目。  房地产开发应当遵守环境保护、文物保护等有关法律、法规。第十一条 与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建设的学校、幼儿园、商业网点、文体用房,已进入项目开发成本的,所有权归小区业主所有;未进入项目开发成本的,所有权归投资者所有。  上款所有权的划分,由房地产开发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物价部门、审计部门审核认定;土地使用权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第十二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章 转让管理第十三条 依法取得所有权的房屋,可以依法转让。  本条例所称转让,包括买卖、赠与等。第十四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第十五条 转让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用于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应当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第十六条 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在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三十日内,持转让合同及有关证明文件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房地产开发项目受让人从事房地产开发,应当先取得与所开发项目相适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第十七条 商品房买卖双方应当签订由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监制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销售方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依法成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的,受损害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2023-08-28 08:59:291

唐山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2021修正)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房地产交易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规范房地产交易行为,保障房地产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房屋租赁、房地产中介服务和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交易指导和监督工作,并负责路南区、路北区的房地产交易管理服务工作。  其他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交易管理服务工作。  自然资源和规划、发改(价格)、公安、市场监管、地名、税务、人民银行、银保监、住房公积金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房地产交易管理服务的相关工作。第四条 房地产交易应当遵循合法、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房地产交易活动,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第五条 本市实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和存量房交易资金自愿托管制度,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房地产主管部门确定的房地产交易资金监管机构负责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的日常管理工作。第六条 本市房地产交易实行信息化管理制度。市、县(市、区)房地产主管部门通过全市统一的房地产交易网络管理系统,实行合同网签管理;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信息服务与监管平台建设,做好与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系统的有效衔接,实时记录、信息共享,向社会提供公开、安全、高效、便捷的服务。第二章 房地产转让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包括:  (一)买卖;  (二)赠与;  (三)产权调换;  (四)以房地产清偿债务;  (五)以房地产合作开发、作价入股或者因收购、兼并、合并,房地产权属发生转移;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未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  (二)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的;  (七)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  (八)法律、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第九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的基本单元进行。  建筑设计为独立成套的住宅,不得分割拆零转让。非住宅需要改变原登记的基本单元转让的,应当依法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后进行。第十条 办理房地产转让时,当事人(含其他共有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当事人身份证明;  (二)房地产权属证书;  (三)房地产转让合同或者其他证明房地产权属发生转移的材料;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当事人无法到场的,应当委托他人持公证委托书代为办理。第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时,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转让共有的房地产,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有人享有优先受让权。  转让租赁期内的房地产,应当在转让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受让权。  转让集体土地性质的房地产,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转让享受政府或者单位补助的房地产,应当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原补助单位同意,转让收入应当按照原投资比例分配。  转让保障性住房,应当按照国家、省和所在地人民政府相关规定办理。第十二条 存量房转让双方当事人可以向房地产交易资金监管机构申请交易资金托管,签订买方当事人、卖方当事人、监管机构三方协议,由监管机构代收买方当事人应付交易资金,并在完成房地产权属登记发证后,按照约定向卖方当事人代付应得交易资金。第十三条 商品房销售包括预售和现售,鼓励和推行现售。第十四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应当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023-08-28 08:59:371

交给房地产管理局的如何计入会计科目

交给房地产管理局的款项通常会根据具体情况在会计中计入相应的科目。以下是一般情况下可能涉及的会计科目:1、应付款项类科目:如果您向房地产管理局支付某种费用或款项,这笔款项可能计入应付账款科目。应付账款是指企业向供应商或其他方面支付款项的债务。2、政府费用类科目:如果支付给房地产管理局的款项是与政府费用有关的,例如土地使用费、物业管理费等,这些款项可能会计入政府费用类科目,以记录企业与政府机构之间的交易。3、资产相关费用类科目:有时,支付给房地产管理局的款项可能与特定资产有关,例如不动产登记费、土地出让金等。这些款项可能会计入资产相关费用类科目,用于记录与资产相关的交易成本。请注意,具体的会计科目可能因组织或国家的会计要求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在实际操作中与财务专业人士或会计师合作,以确保按照准确的会计原则和规定正确地记录这些交易。他们将能够根据您的具体业务和当地的会计规定帮助您确定适当的会计科目。
2023-08-28 08:59:451

房产证办理需要多长时间?

根据《商社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从商社交付使用之日起90天内,必须向住宅所在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所在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2023-08-28 09:00:548

办理房产过户手续需要哪些材料?

需要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小孩出生证,房产证
2023-08-28 09:01:213

贷款房子过户怎么办理

贷款房子过户办理方式如下:一、卖方个人还清银行的贷款,取消抵押,然后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二、买卖双方协商,向银行出具双方关于房屋产权变更所达成的书面协议,但是这种方法要征求银行的同意。1、若银行能够同意产权变更,借款人由卖方变更为买方,银行会出具证明,在房屋已设抵押权情况下办理变更登记。此时,买卖双方可以向银行借出房产证,然后携带银行出具的证明、房产证、权属变更协议、户口本和身份证等相关房产交易的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产权变更登记手续,顺利完成房产过户。2、若银行不同意变更,买卖双方需要按照方法一进行过户。先向银行赎楼,即先将欠银行的钱还清,如果业主自己资金不够,可请担保公司为你赎楼,赎楼后可过户。三、赎楼。卖方找担保公司担保然后把余款付清,取出房产证,然后办理过户登记,之后再由卖方偿还担保公司的借款。四、买卖双方支付一定手续费让中介垫资进行解贷,卖方拿到房产证,将房产过户到对方名下,买方再进行按揭还中介公司资金。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2001修正)》第三十五条 抵押合同发生变更或者抵押关系终止时,抵押当事人应当在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15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抵押登记。因依法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土地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的,抵押当事人应当自处分行为生效之日起30日内,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2023-08-28 09:01:391

房地产营销管理部提升计划

1、第一点:销售部门的计划管理是从整个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分解出销售这条线的专项计划,针对领导最关心的销售关键节点计划去分解销售部门的专项计划。销售计划还要与公司现金流管理应紧密关联。与公司的经营预算分解出营销部门的收入预算,再进一步分解为部门相吻合。2、第二点:为了制定销售专项计划,首先确定项目年度销售策略,确定营销策略步骤如下:充分的市场调研与分析---2积极参与产品规划设计工作---3市场定位企划方向确认---4楼盘标识的设计---5销售现场布置及场地安排---6销售现场销售道具准备---7示范区域建设规划--8印刷资料准备---9媒体关系--10广告计划---11价格方案制定--12推盘时间确认--13销售顾问的招聘及培养计划。3、第三点:根据年度销售策略及销售目标安排销售计划,大的节点一般为:内部认购-正式开盘-持续销售。以上每个节点又可以向下细分,例如内部认购阶段可以细分为:每个置业顾问蓄客数量、电话数量、接待数量等等。
2023-08-28 09:01:471

房子出售需要什么手续

卖房前售房者需要先取得入市资格。售房者应携带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明等资料,前往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领上市出售申请表和上市出售征询意见表。填写完毕之后,售房者将表格和资料一同交给管理部门审核,管理部门会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决定。2、卖房前售房者可以通过亲朋好友、报纸、网络、经纪公司等相关信息渠道,了解房屋所在区域房屋的平均出售价格。3、确定区域均价后,售房者可以根据自已房屋的位置、朝向、楼层、面积等综合条件,确定房屋的出售价格。另外,该报价应该是销售总价,如果有需要购房者另行支付的费用,应在报价中声明。4、制定好出售价格之后,售房者便可以在网络或报纸上发布出售信息,但在发布的信息中最好注明是个人房源或免经纪公司代理等字样。如果是通过经纪公司代理出售的话,那就不用操心信息发布的事情了。卖房注意事项1、定金收取要谨慎在进行二手房议价的时候,中介公司找到客户后会同卖方议价。如卖方接受购买条件,则从中介处签收定金。但很多中介公司会要求保管该定金,卖方对此要慎重。房子卖了,定金转为佣金倒也算了,就怕买方毁约卖方可以没收定金时,中介公司却要求分卖方一杯羹。2、挂牌方式期限要明确卖方大多数情况下会通过中介公司予以挂牌出售。卖方在挂牌时除明确挂牌价格外,还应明确委托方式和挂牌期限。3、签约将房屋的物理状况和权利状况如实告知买方,在合同中写下来;提供“三项证明”,即如有共有人须提供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证明,如有抵押,则提供已经书面通知房屋抵押权人的证明,如该房已经出租,则提供房屋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证明。交易流程必须与房款支付挂钩,即确保在房屋过户前后拿到房款。4、索取放款承诺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时候,买方通常只支付首期款,余款待过户后由银行支付。但银行只根据买方指示付款,如在房屋过户后、银行放款之前,买方取消了贷款,则银行自然不会再放款给卖方,故卖方能取得买方贷款银行的放款承诺。
2023-08-28 09:01:572

想要从事房地产营销方面的工作,可以报考哪些专业呢?

金融行业,风投行业,营销业余,建筑常识,房地产业余,这些都报考,对这个使命有助。
2023-08-28 09:02:095

网上怎样查询房产证有没有抵押贷款。

目前网上还不能查询
2023-08-28 09:03:346

房产过户去哪个部门办理

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屋管理登记部门办理。根据百度律临相关资料显示:房产过户需要去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屋管理登记部门办理。当事人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过户登记申请书等材料到登记机构进行过户登记申请。如果是夫妻的还需要携带结婚证或其他必要性材料。房屋管理登记部门是指房地产管理部门,具体包括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中,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
2023-08-28 09:04:051

女生学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好吗

女生学房地产开发与管理专业是一个很好的选择。房地产开发与管理专业发展前景十分好,大学毕业生可以朝向房地产业运营与开发公司、房地产估价公司、房地产业投资咨询公司、房产经纪企业、物业服务公司等从业。女生学房地产开发与管理专业的就业前景与男生相比并没有什么不利条件,是一个很好的选择。房地产开发与管理主要研究地理学、经济学、管理学、土木工程、房地产基本法规和政策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进行房地产的开发与管理等。例如:土地的位置、价值以及开发后的收益的评估,房地产项目造价的预算,项目招标、投标的管理,房地产的销售等。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具备与房地产开发与管理相关的建筑与土木工程技术、经济、管理和法律基础知识及其相关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综合技能,具备较强的专业综合素质与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具备健康的个性品质和良好的社会适应能力。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建筑与土木工程、管理、经济、法律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全面而系统地接受科学思维、系统思维、管理思维、人文思维及相关的基本训练,具备知识获取和应用能力、创新能力、分析和解决房地产开发与管理问题的能力等基本能力。房地产开发与管理专业必备的知识与能力:1、掌握和房地产开发与管理相关的管理理论与方法,相关的经济理论与方法。2、掌握与房地产开发与管理相关法学理论与方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掌握相关的土木工程技术基础知识、技术与方法。3、掌握房地产开发与管理专业领域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专业技术和方法。4、具备综合运用上述几个方面的理论、知识、技术和方法从事房地产开发与管理的基本能力,具备进行房地产产品研发与设计的基本能力。5、具备对房地产开发与管理领域专业外语文献进行读、写、译的基本能力。6、具备运用相关专业计算机软件进行房地产开发与管理相关工作的基本能力。7、具备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和人际沟通能力,具备健康的个性品质和良好的社会适应能力。8、了解国内外房地产开发与管理领域的理论与实践的最新发展动态与趋势。
2023-08-28 09:04:231

房产局属于什么单位下属单位

房管局正常是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的一个局,主管房地产业如物服、开发、产权证、房屋买卖等等
2023-08-28 09:05:046

碧桂园房产证办理应该咨询哪里

碧桂园房产证办理咨询地点可以到当地的房管局(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咨询。因为只有房产交易中心才有全面的房产信息资料备案,包括购房合同、房屋面积、产权人信息等。此外,如果遇到开发商问题,也可以向质监部门投诉。
2023-08-28 09:05:322

海明威的名言

1、生活总是让我们遍体鳞伤,但到后来,那些受伤的地方一定会变成我们最强壮的地方。2、我们花了两年学会说话,却要花上六十年来学会闭嘴。大多数时候,我们说得越多,彼此的距离却越远,矛盾也越多。在沟通中,大多数人总是急于表达自己,一吐为快,却一点也不懂对方。3、优于别人,并不高贵,真正的高贵应该是优于过去的自己。4、现在不是去想缺少什么的时候,该想一想凭现有的东西你能做什么。5、你可以把我打倒,但是你永远不会把我打败。把我打倒是我身体跌倒,但你永远打败不了我的心。
2023-08-28 09:04:151

集体合同包括哪些?有哪些内容?

集体合同中包括以下内容:协议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协议期限、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报酬、报酬支付方式、休假、保险福利、劳动保护等。且集体合同应当采取集体协商的方式。【法律依据】《集体合同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所称专项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集体协商的某项内容签订的专项书面协议。第四条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以及确定相关事宜,应当采取集体协商的方式。集体协商主要采取协商会议的形式。
2023-08-28 09:04:151

《给幼儿教师的建议》读后感

  《给幼儿教师的建议》的作者是朱家雄、张亚军,本书主要讲述了幼儿教师如何教育好幼儿的有关内容。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这本书的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   《给幼儿教师的建议》读后感(一)   《给幼儿教师的建议》是一本亲切、可读、实用且有益的书。这本书所收文章的作者以幼儿园一线教师为主,书中建议是他们对日常工作的经验提升,内容全面,涉及幼儿专业成长的各个方面。这事一本关于如何做好幼儿教师的工作手册,这本书得到了我的共鸣,我也在书中找到了自己的影子。   在潘莹老师《向孩子张开你的怀抱》中有这样一段描述,让我又回到了过去的一段记忆中。书中是这样描述的:当孩子说老师等我长大以后送一幢房子给你,送一辆汽车给你。看到日阿门说话时认真严肃的表情,老师心里是暖暖的,那时一种欣慰的喜悦。   这也让我想到了大班毕业时的情景。六月送走梧桐宝宝时,孩子们抱着亲爱的老师依依不舍,泪流满面。孩子们哭着走进幼儿园,哭着毕业,但是两种哭却是截然不同的含义。前者是一种陌生与无助,后者是感激与不舍。这所有一切的改变是三年来老师温暖的怀抱,无私的爱换来的幸福。   书中还提到幼儿教师的仪表要美,每位教师应该都应把仪表美作为极其重要的事情来对待。一次,我烫了一个新发型,走进教室,孩子们很新鲜的围着我转了半天,都说老师好漂亮呀,比妈妈还要漂亮,这是至高无上的赞美了。孩子们雀跃围着我,讨论着新发型,小手摸一摸卷发的感觉,说一说新发型像什么。我们开心了一整天,忽然觉得和孩子们单纯的小幸福是最令人珍惜的。我们要带给孩子美,和孩子一起寻找美,发现美。   爱,不在花费的时间有多长,而在于相处的品质有多高。让我们教师发挥自己的教育特长,陪伴着孩子们快乐成长吧!   《给幼儿教师的建议》读后感(二)   本书以“建议”的形式汇编,从对话的视角出发,关注的是幼儿教师的专业成长。书中各篇文章的作者以幼儿园一线教师为主,书中的建议是他们对日常工作的"经验提升,全面涉及了幼儿教师专业成长的各个方面。这本书不是在简单说教,而是倡导和诠释了幼儿教师专业成长的核心要素:关爱、对话、反思、合作。   这本书中特别是讲到要关注每个孩子。《纲要》总则中指出:“幼儿园教育应重视幼儿的个别差异,为每一个幼儿提供发挥潜能,并在已有水平上得到进一步发展的机会和条件。”   在幼儿园里,孩子的个别差异是非常显著的,有聪明、灵巧的孩子,有调皮、胆大的孩子,有胆怯、退缩的孩子,作为幼儿园教师,既要关注好的孩子,也要关注差的孩子。更要关注不声不响的孩子。要尝试多种方法,全面关注幼儿。   在以前的班级中,我们班的小哲属于那种默默无闻的孩子,每次的活动中很难看到她的身影,偶尔老师点到她的名字请她回答问题的时候,她也总是显得很不自信,为了这件事情我们也曾经跟她父母聊过,从父母口中我们得知,家中的小哲不是这样的,在家里,小哲非常开朗,平时还经常到邻居家表演节目呢!   对此,我们也觉得很困惑,为什么小哲在幼儿园跟在家是两个样子的呢?然而在一次舞蹈活动中我无意中发现她在舞蹈方面的天赋,找到这一闪光点,我通过谈话、鼓励、表扬的方式引导幼儿意识到自己的优势,并利用集体的力量让她意识到自己的强项,并建立她的自信心,慢慢地我们发现小哲的进步,并且在其他领域也有了或多或少的改变。   这件事情给我的感触非常大,孩子的改变让我想了很多,我觉得,不论是什么孩子,他们是需要成人的肯定的,而我们,则要细细观察自己班级中的每一个孩子,及时地发现他们身上的闪光点,从而来放大,以此来促进孩子取得更多的进步,得到更多的发展,变得更加开朗、自信。作为幼儿园教师,我清楚地意识到关注每个孩子的重要性,只有我们关注每一个孩子的个性特点,才能促使每个孩子各方面能力的发展,才能让每个孩子不断地进步,更上新台阶。   《给幼儿教师的建议》读后感(三)   暑假在家期间,一直在看《给幼儿教师的建议》一书,这本书是由朱家雄,张亚军以与幼儿教师对话的视角来编写的。本书中所搜集的文章都是由幼儿园一线教师撰写的,有的是日常工作的经验提升,有的是与孩子之间发生的点点滴滴,有的是关于教学的体会和反思,有的是对家长,对班主任的,甚至是对自己工作的反思……读后感觉有很多共鸣的地方。   在书的第一辑“向孩子张开你的怀抱”第三篇中《品读“职业幸福”》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正如作者所写的“幼儿教师站起来是老师,蹲下来是妈妈”,每天超负荷的工作使得身心疲惫,有时会产生职业倦怠。面对大家对幼儿教师是“高级保姆,低人一等”的观念,如何能够感受到幸福,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呢?我想这也是很多幼儿教师的困惑。   文章作者从三个方面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1、要学会热爱。   2、要学会奉献。   3、认清角色是品读“职业幸福”的前提。   其实除了这三个方面我觉得还有很多值得我们去细细体会和品读的。那么我的幸福又在哪里呢?    一、以真诚、平等的态度与幼儿交往,你会发现幸福就在你身边   在我和孩子朝夕相处的日子里,我感受着那份快乐:和他们一起散步观察春天,一起捡拾落叶,一起游戏玩耍,一起放风筝,一起写生绘画。记得有一天,我外出听课,下午回来后,孩子们好象很久没有看到我一样,热情地叫起来:“老师,你到哪里去了?”“你怎么这么久才回来?”我问:“你们是不是想我了?”有几个孩子唧唧喳喳地说着:“是啊,我们想你了。”   这些可爱的孩子!特别让我感动的是前几届已经毕业的孩子,那些情景至今想来还历历在目:孩子们拿着小本本互相留下祝福的话,写下家中的电话号码,希望老师毕业后能给他们打电话,还有的说:“我们会想你的,毕业了还来看你们。”有几个孩子进了小学后真的来看我们了。当我见到他们的一刹那,孩子扑过来紧紧地抱住我:“老师,我们想你!”我紧紧地搂住孩子,那一刻我感觉自己是幸福的。    二、家长的信任、尊重和肯定,让我们感到幸福   家长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对我们教师的工作有着很大的影响。孩子年龄小,自理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都很差,因此大小便弄脏衣裤,不小心摔破了皮,跌青了脸的事情时有发生。但是当我们听到家长一句:“老师,不要紧,没关系的。”“老师,麻烦你了,不好意思。”“老师,你们真的很辛苦。”这些理解和宽容的话语对我们来说是一种安慰和鼓励,也是对我们工作的最大的支持,有家长的理解和信任,真好!   当看到家长在班级博客中发表感谢的话和祝福时,我们是幸福的;当收到家长发来的新年祝福时,我们感动着;当家长给我们提出中肯的建议时,我们思索着。正是因为有了他们的关心、信任、肯定,我们才能将工作做得更好,才能让家长更加放心和满意。    三、教学中的成功让我体验幸福。   教师最引以为幸福的我想应该就是教学中的成功了。一次成功的课堂教学,不仅能使孩子受益非浅,而且能让自己感到骄傲和自豪。成功的教学还能收获成果,我们教学的目的就是为了让孩子得到最大的发展,取得可喜的成绩。当看到孩子画出一幅幅独特新颖的图画,捧回亮闪闪的奖牌时,我们的心里是激动而又自豪的;当看到我们的学生一个个有出息,当上了班长、班干部,评到了三好学生时,我们的心里是宽慰的。    四、自身的学习和成功是幸福快乐的。   经过自己的钻研制作完成了一个课件;通过努力使自己的展示课、教研课能比较成功地同伴面前展示;听到领导和同事对我们的肯定和赞赏……这些都让我深深地体验到了那份幸福。   原来幸福一直就在我的身边,包围着我,感染着我,现在我对幸福又有了更深的体验与感受。让我们一起来品味、寻找自己的幸福吧!
2023-08-28 09:04:181

职场礼仪之接电话处理小技巧

职场礼仪之接电话处理小技巧   职场礼仪之接电话处理小技巧,电话被现代人公认为便利的通讯工具,用电话来沟通和交流是一个必要的过程,也是必不可少的一个步骤,以下分享职场礼仪之接电话处理小技巧。   职场礼仪之接电话处理小技巧1   当你给他人打电话时,你应调整好自己的思路。那么,当你的电话铃响起之时,你应该尽快集中自己的精力,暂时放下手头正在做的事情,以便你的大脑能够清晰地处理电话带来的信息或商务。当然,上述过程应该迅即完成,如果你让电话铃响得时间过长,对方会挂断电话,你便会失去得到信息或生意的机会。    以下几点是你在接电话时可以参考和借鉴的技巧:    1、随时记录   在手边放有纸和铅笔,随时记下你所听到的信息。如果你没做好准备,而不得不请求对方重复,这样会使对方感到你心不在焉、没有认真听他说话。    2、自报家门   一拿起电话就应清晰说出自己的全名,有时也有必要说出自己所在单位的名称。同样,一旦对方说出其姓名,你可以在谈话中不时地称呼对方的姓名。    3、转入正题   当你接听电话时,不要“哼哼哈哈”地拖延时间,而应立即做出反应。一个好的开场白可能是:“您需要我做什么?”当你觉出对方有意拖延时间,你应立即说:“真不巧!我正要参加一个会议,不得不在5分钟后赶到会场。”这样说会防止你们谈论不必要的琐事,加速商务谈话的进展。    4、避免将电话转给他人   自己接的电话尽量自己处理,只有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才能转给他人。这时,你应该向对方解释一下原因,并请求对方原谅。例如,你可以说:“布朗先生会处理好这件事的,请他和您通话好吗?”在你作出这种决定之前,应当确定地方愿意你将电话转给他人。例如,你可以说:“对于这件事,我们很快会派人跟您联系的。”    5、避免电话中止时间过长   如果你在接电话时不得不中止电话而查阅一些资料,应当动作迅速。你还可以有礼貌地向对方说:“您是稍候片刻,还是过一会儿我再给您打过去?”   让对方等候时,你可以按下等候键。如果你的电话没有等候键,就把话筒轻轻地放在桌子上。如果查阅资料的时间超过你所预料的时间,你可以每隔一会儿拿起电话向对方说明你的进展。如,你可以说:“约翰先生,我已经快替您找完了,请您再稍候片刻。”当你查找完毕,重新拿起电话时,可以说:“对不起,让您久等了”,以引起对方的注意。   对于接电话的人来讲,当需要查阅资料而有礼貌地请对方稍等片刻,这是可以令对方接受的。如果有人在你正在通话时打进电话,你可以选择合适的词语让你通话的人稍候。然后拿起另一部电话说:“你能否稍等?我正在接听一个电话。”如果打来电话的人只是有一些小事,便可以当即回绝,然后迅即转向第一个电话,而这个人也会意识到你很忙而加速你们的讨论。   职场礼仪之接电话处理小技巧2    1、“铃声不过三”原则   在电话铃声响起后,如果立即拿起,会让对方觉得唐突;但若在响铃超过三声以后再接听,是缺乏效率的表现,势必给来电者留下公司管理不善不好的第一印象,同时也会让对方不耐烦,变得焦急。如果因为客观原因,如电话机不在身边,或一时走不开,不能及时接听,就应该在拿起话筒后先向对方表示自己的歉意并做出适当的、解释,如“很抱歉,让你久等了”等。   如果是在家里接听电话,尽管没有必要像在单位里那样及时,但尽快去接听是对对方的尊重,也是一个人的基本礼貌。如果铃响五声以上才去接听,也应向对方表示歉意。老朋友之间尽管没有必要做出郑重其事的道歉,但向对方解释一下延误的原因也是必要的。    2、规范的问候语   在工作场合,接听电话时,首先应问候,然后自报家门。对外接待应报出单位名称,若接内线电话应报出部门名称、   自报家门是让对方知道有没有打错电话,万一打错电话就可以少费口舌。规范的电话体现的不仅是对对方的尊重,而且也反映出本单位的高效率和严管理。   在家里接电话可以有很多选择,规范一点的可以用:“喂,你好!”问候对方。当然在家里接听电话与工作单位接听电话有所不同,在家里,关键是要让对方感到亲切友好,而这种亲切友好主要是通过接听电话的人的语调、语气来体现的,过于规范化的电话反而会让人觉得“公事公办”的冷淡。   例如:电话开门基本话术“您好,,这里是XX,我是小薛,很高兴为您服务。[若两秒没有应答],请问有什么可以为您服务的?”;   找相关人员,“请稍等”,5秒以内,电话人不能接听,须说明“您好,XX很快就来”“您好,XX正在XX,请稍等一阵”。   要找的人不在或不能接听电话时的处理。这里,特别要注意的是,在询问对方姓名前,先告知他要找的人不在。   例如:当场不能接听电话,“您好,XX正在XX,方便让他等下打给您吗?”[是/否]“好的,我记录了”。   当事人不在,“您好,XX[人]XXXXX,等他来了我让他回给您可以吗?”[是/否]“好的,我记录了”   禁忌:“他不在”、“打错了”、“没这人”、“不知道”等    3、接到错误的电话也应该礼貌应对   接到错打的电话,人们很容易忽略了礼貌问题,甚至很粗鲁,这是因为人们认为错打的电话与自己没有关系。但事实上,并非错打的电话都必定与自己没有关系,有时,对方也恰恰是与自己有重要关系的人。因此,接听电话时,最好每一个电话都讲究礼貌,保持良好的接听态度。    4、要学会记录并引用对方的名字   接电话时,对对方的谈话可作必要的重复,重要的内容应简明扼要的记录下来,如时间、地点、联系事宜、需解决的问题等。在办公室工作的人员,应该有意识的训练自己的听辨能力。   假如对方是老顾客,经常打电话来,一开口就能听出他或她的声音,那么可以用合适的称谓问好:“您好,王经理。”这样一来,会给对方留下特别受到重视的感觉,增强对方对你的好感。    5、应在对方挂电话后再挂电话   电话交谈完毕时,应尽量让对方结束对话。当对方向你说“再见”时,别忘了你也应该说“再见”,并等对方挂了以后再挂电话,最好不要一听到对方说“再见”就马上挂电话,尤其不能在对方一讲完话,还没来得及说“再见”就把电话挂了。若确需自己来结束,应解释、致歉。通话完毕后,应等对方放下话筒后,再轻轻地放下电话,以示尊重。   注意挂电话时应小心轻放,别让对方听到很响的搁机声。   从平时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做起,形成良好的习惯,不要不关心细节,因为细节决定成败。   职场礼仪之接电话处理小技巧3    一、及时接听   如果电话铃声一响起,就应立即放下收头的事去接听。如果接听不及时,就会反映出一个人散漫的态度,而且应该亲自接听电话,轻易不要让他人代劳,尤其是不要让小孩干代接。   在接电话时,我们提倡铃响不过三:接听电活以铃响三声之内接最适宜。吧要铃响许久,才姗姗来迟。也不要铃响过一次,就拿起听筒。这样会让打电话的人大吃一惊,如有持殊原因,致使铃响许久后才接,要在和刘方通话时向对方说明情况,棱示歉意。   正常情况下,不允许不接听来电,特别是应约而来的电话。就像敲门一样。如果刚敲第一声门你就开门,就会让对方吓一跳,而且还会认为你清闲得聚精会神地等着别人来敲门。如果门被敲了很多省还没有回答,又会被认为没有人在,或者是不想理。    二、确认对方   一般情况下、对方打来电话后都会主动介绍自己。如果对方打来电话,没有主动介绍自己或者自己没有听清楚,你就应该主动问;请问您是哪位价 我能为您做什么?您找哪位?但是,人们习惯性的做法是,拿起电话听筒后便会向对方盘问:喂:哪位 这让对方会感到阿生而且感情疏远,缺少人情昧。接起电话。拿起听筒后应首先自我介绍::您好,我是某某某    三、非常规电话的处理   如果接到打错的电话,不要发怒更不能出口伤人,正确做法是简短向对方说明情况后挂断电话。有时候接起电话,问候多声却听不见对方说话,这时绝对不可以不外青红皂白,认为是恶意骚扰电话而破门大骂。因为,这种情况极可能由电话线路问题引起。使你听不见对方的声音,但是对方能听见你声音。万一对方是你的客户或上级,听到你在这端破口大骂,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如果对方是恶意骚扰的话,应简短而严历地批评对方。不必长篇大沦,更不应该说脏话;如果问题严重,可以考虑报警解决。    四、分清主次   1、接听电话要专心,与其他人交谈,边听电话边看文件、看电视那是很不礼貌的行为,吃东西边是失礼。   2、如果在会晤贵宾或会议期间接到电话,可向其歉意地说明不能立即通话的原因,并求诺稍后再联系。   3、接听电话时如果有别的电话打进来,千万不要不理睬,因为很可能是急事。可请求正在通话的一方稍等片刻,并对其讲明原因,然后立即去接另一个电话,问清情况后先访对方稍候,或晚会儿再打进来,之后再继续和前者通话。   4、不能因为图清净随便拨下电话线。    五、规范地代接电话   代别人接电话时。要特别住意讲话顺序,首先要礼貌地告诉对方来历才能问对方是何人,所为何事,但不要询问对方和所找人的关系。   1、尊重别人隐私。代接电话时,忌远远地大声召唤刘方要找的人。不要旁听别人通话、更不要插嘴。不要随意扩散对方托你转达的事情。   2、记忆准确要点:如果对方要找的人不在,应先询问对方是否需要代为转让。如对方有此意愿,应照办。最好用笔记下对方要求转达的具体内容,如对方姓名、单位、电话、通话要点等,以免事后忘记,对方讲完后,应再与其验证一遍,避免不必要的遗漏。   3、及时传达内容。代接电话时,要先弄清对方要找谁,如果对方不愿问答自已是谁,也不要勉强。如果对方要找的人不在,要如实相告,然后再询问对方还有什么事情?这二者不能颠倒先后次序。之后要在第一时间把对方想要传达的内容传达到位。不管什么原因、都不能把自己代人转达的内容,托他人转告。    六、录音电话   1、留言制作要规范。留言内容一般包括这么几项:问候语、机主姓名和单位、致歉语、留言的原因、对来电者的要求以及道别语等。   2、如非很必要,尽量少使用录音电话,要及时处理录音电话上打进来的电话。   职场接听电话的礼仪技巧   通话是现代社会最常见的一种交际方式。它是运用电话等现代通讯工具进行交往, 具有快捷、方便的特点。尽管不是面对面地交谈, 却能让人迅速获得信息, 及时进行沟通。   在公务活动中, 使用通话交流情况、沟通信息、商洽问题、答复事项, 是一种最普遍的工作手段。通话包括打电话和接听电话。不论是使用普通电话还是   移动电话, 都要遵守一定的礼仪规范。   学会通话可以树立良好的电话形象。如果缺乏电话使用常识, 没有掌握通话的技巧和礼仪规范, 就会影响公务活动的开展, 甚至损害机关单位的形象。    怎样打电话?   谁不会打电话?也许你会发出这样的疑问。打电话确实是一种最常见的交际方式。但是要正确掌握打电话的方法, 还是需要注意一些问题的。   时间选择。公务通话一般要在办公时间内进行, 不要在下班之后打, 更不能在深夜、凌晨及午休、用餐、公休假时间打, 除非有特别紧急的事情。如果是拨打国际长途电话, 要注意时差, 不要扰人清梦。要掌握通话的`时间, 一般不宜过长, 以不超过五分钟为好。如果要通话较长时间, 最好用面谈的方式。如果只能通话, 必须征询对方是否方便, 否则就要另约时间联系。   表述得体。通话表述要符合礼仪规范, 不能高调门, 语惊四座; 口气谦恭有礼, 热情、温和、亲切、自然。语速适中, 过快了容易让人听不清楚, 产生匆忙应付的感觉; 慢条斯理, 拿腔拿调, 也容易引起人的反感。   举止得当。打电话要轻拿轻放, 不要急不可耐, 一遇到无法接通的情况就表现得很不耐烦, 甚至甩话机。电话接通后, 要等铃声响过六遍后, 确信对方无人接听, 才挂断话机。通话时不要抱着电话四处走动; 仰坐、斜靠、歪躺或趴在桌上通话都是不适宜的。通话时也不要吃东西、抽烟、喝水、翻报纸杂志,甚至与旁边的人闲聊。   注意环境。打电话要注意周围环境。移动电话不要在嘈杂的大街上、一些公共场所通话。办公室打电话, 要避免谈话声、嬉笑声、咳嗽声。如果有急事, 可以先整顿一下通话环境, 待安静下来再拨通电话。    怎样接电话?    接电话要注意以下礼仪:   及时接听。电话铃声一响, 要及时接听, 不要慢腾腾地任由铃声响个不停。一般在听到完整的`铃声响后接起电话。同时响起电话, 要先接起一个, 询问对方是否介意接听另一个电话, 征得同意后才能接听另一个电话。不要同时接听两个电话。   文明应答。接听电话要做到有问必答, 依问作答。铃声响起, 要拿起话筒问候对方, 并自报家门:   你好! 这里是 ( 单位) 或你好! 我是 , 或者询问对方: 你好! 请问找哪位? 如果要找的人不在, 最好告诉对方不在的原因, 或告诉对方联系方法。一般不宜用 你是谁、 你找谁、有什么事之类的话发问。与对方通话, 要尽量每问必答,但不要答非所问, 东拉西扯, 大聊其天。对方交谈内容结束要即时道别, 说声再见。   做好记录。公务电话通常需要做记录。平时要做好通话记录准备, 电话记录簿或记录用纸、笔要准备好, 不要通话后放下听筒, 再找纸笔。遇到听不清楚时, 可以请求对方重复一遍, 特别是对一些重要内容和涉及时间、地点、数量等, 最好加以核实, 避免记错。   一些特殊电话的接听。对打错电话的, 不要大声斥责对方, 要接受对方的道歉, 说声 没关系 后挂机。对一些难缠的电话, 要学会说不, 设法摆脱对方的纠缠, 委婉而坚决地拒绝对方的请求。对一些诸如你猜猜我是谁、想知道我在干什么吗之类的谜语 电话, 可以用别让我猜谜了、 我正忙着、我还有一些急事要做呢之类的话加以应对。    职场礼仪的意义    一、职场礼仪是一种首德行为规范。   职场礼仪不同于法律,虽然都有规定该做与不该做的但是作为道德规范来说他是没有绝对的惩罚制度的,做的不当,最多是遭人唾弃,所以能规范道德行为的人也只有我们自身而已。    二、职场礼仪的直接目的是表示对他人的尊重。   人都有被尊重的高级精神需要,当在职场交往活动过程中,按照职场礼仪的要求去做,就会使人获得尊重的满足,从而获得愉悦,由此达到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和谐。也就增进了你与他人的沟通交流为你建立人脉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礼仪的根本目的是为了维护社会正常的生活秩序。   例如随地乱扔垃圾、吐痰、横穿马路等等不文明的行为都是需要通过道德去规范的。若是靠法律去限制那我们则需要多少警力去监督惩治?    四、礼仪要求全体成员共同遵守。   职场是一个大家庭,任何一个人都不能完全脱离职场而存在,同时职场也不是由一部分的人就可以组成的,职场道德、职场礼仪的建立于遵守是需要全体职场成员共同努力的。    五、礼仪要求在人际交往、社会交往活动中遵守。   这是它的范围,超出这个范围,职场礼仪规范就不一定适用了。如在公共场所穿拖鞋是失礼的,而在家穿拖鞋则是正常的。就是在人与人的交往过程中礼仪才能得到的体现。
2023-08-28 09:04:191

有关跨越式跳高的内容

跨越式跳高由助跑,起跳,过杆动作三大部分组成,现给你一一说明:第一是助跑,跳高的助跑要求有节奏,有弹性,最后几步稍降重心(利于起跳)。起跳点距离横杆不能太近也不能太远(有两脚左右的距离即可)第二是踏跳,踏跳时要注意踏跳腿以后脚掌先着地,过渡到前脚掌,完成快速支撑踏跳。第三是过杆动作,跨越式跳高,摆动腿要积极上抬跨越横杆。摆动腿过杆的同时,踏跳腿跟着快速上抬过杆。
2023-08-28 09:04:201

如何做好班级安全管理

  导语:班级任课教师要遵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热爱和关心学生,与学生平等相处,科学施教。绝不用简单粗暴的办法解决学生事务。利用班会及一切契机大力普及法律常识,校纪班规,使学生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以下是关于如何做好班级安全管理的方法经验,欢迎参考!   如何做好班级安全管理 篇1   1、交通安全教育:   交通安全教育是安全教育重中之重的教育,要把交通安全教育摆在十分突出的位置、必须每周进行集中教育,以及做好放学路对的管理。   2、防溺水教育:   要进行防溺水的教育,开展以溺水后自救,溺水者的救护为主要内容的教育。   3、防触电的教育:   对同学们进行电的基本知识讲座,预防触电事故的发生以及对触电后急救常用知识的了解和应用。   4、防食物中毒的教育:   邀请医生来校进行饮食卫生和防止食物中毒的教育,以杜绝同学们食物中毒的事件发生。   5、防病、防体育运动伤害的教育;   重视同学们身体健康教育,建立个人健康档案,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体育活动应重视安全保护措施,积极做好运动前的准备操,尽量避免运动伤害事故的发生。   6、防火、防盗、防震、防煤气中毒等的安全教育;   检查班里的防电设施,落实专人负责,班里应经常开展防火、防盗、防震、防煤气中毒等的防范措施教育。   如何做好班级安全管理 篇2   1、继续抓好安全教育:   我班将充分利用手抄报、黑板报等宣传阵地,以及通过老师晨会和周一班会,继续宣传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让学生高度认识“安全第一”。做到反复强调,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2、进一步完善规范制度:   我班将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学生做操、上课、下课、上学放学、劳动等等都将作出明确规定,规范程序。同时,还将经常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排查,发现问题,尽快解决。   3、加强落实防范措施:   我班将进一步加强和落实防盗、防火、防水、防毒、防活动伤害等防范措施严格按上级要求办事,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上级领导反映,并作好妥善处理,确保师生安全。   4、加强校内学生活动的安全工作,要求教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不做危险性游戏:   体育课上,教师要工作到位,思想集中,严格督促学生的动作规范,方法科学。开展活动前,我班将认真组织,确保安全,不管是教师还是学生,都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不得离群,不得上危险地段,不得做危险举动,保证活动安全顺利地进行。   5、总结经验:   学期结束时要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总结,积累经验,找出差距,不断完善措施,改进工作方法。对在这方面有突出成绩的学生,要给予表扬或者奖励,以推动班级安全工作的开展。 安全工作人命关天,责任重于泰山。学生人身安全工作事关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要把班级安全教育和管理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建立有效的长效管理机制,避免发生各类安全责任事故,确保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以及全班师生生命和班级集体财产的安全。   如何做好班级安全管理 篇3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两会”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和安全发展的观念。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紧紧围绕创建“构建和谐校园、平安校园”的目标,全面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的要求。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学生假期安全、教育教学安全、消防安全等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强化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大力拓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面,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为全体师生创设良好的校园安全环境,努力保障学校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坚决杜绝重特大伤亡事故,尽力控制一般事故,确保在校学生安全,力争实现“零死亡”、“零事故”、“零犯罪”目标,确保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声誉的提高。   三、主要工作   (一)大力加强安全法制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防护意识。充分发挥学校宣传、教育作用,广泛开展安全法制教育,帮助学生牢固树立安全法制意识,把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化作学生的自觉行动。计划邀请公安干警到校进行一次遵纪守法、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为主题的安全常识教育。帮助学生初步树立安全观念,了解安全基本常识,熟悉报警、求助电话的使用,具备对危险的初步判断能力,掌握躲避危险和自救的简易方法。   (二)为防止学生在学期初因安全意识淡薄而发生交通安全事故,计划于10月份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以手抄报、黑板报、交通安全知识竞赛等形式进行。   为防止学生在校期间因食品卫生而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计划于11月份开展食品卫生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以手抄报、黑板报、交通安全知识竞赛等形式进行。   (三)为防止学生在暑期发生溺水死亡事故,学校要坚持集中开展安全常识教育,宣传预防溺水常识。学校在九月份开始,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同时发放告家长书以提醒家长监管好自己的子女,防止他们私自下河玩水造成溺水死亡。   如何做好班级安全管理 篇4   去年以来,我国连续发生多起校园伤害案件,不仅让广大小学生惊惶失措,学校领导、教职员工和学生家长忧心忡忡,各级政府、教育主管部门措手不及,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因此学校加强小学生的日常安全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一、加强小学生日常安全管理的必要性   加强小学生日常安全管理,是开展素质教育的需要。教育本身是为了培养、提高学生全面素质,而不是单纯地灌输科学文化知识。   加强小学生日常安全管理,是复杂的社会治安形势的需要。小学生在学校学文化、学知识的同时,学习、了解、掌握一些法律知识和安全常识,不仅可以做到在校期间自己不受伤害也不伤害他人,自己不违法违纪并能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而且还可以依靠法律法规的力量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加强小学生日常安全管理,是提高小学生安全意识的需要。因年龄特点,小学生的安全意识普遍比较淡薄,他们接触社会少,辨别是非能力弱,容易被不法分子欺骗、利用。还有的小学生不注意用电、用火、出行安全。因此,学校加强安全教育,可以提高小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   二、小学生日常安全隐患的表现   学校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主要有:学生之间的打斗行为;校外不良人员对在校学生的侵害;校园死角学生聚伙吸烟;商店、食堂、小卖部食品安全;学生的实验课或实践课,体育活动或体育课上的意外伤害;课间、室外活动时行走、上下楼或违纪攀爬造成的伤害等。   家庭方面存在的隐患主要有:家长法制意识淡薄,教育方法简单粗暴对学生的伤害;家长处理问题有失公正造成学生心理失衡,出现偏激;家长期望值过高给学生带来心理压力;单亲、空巢留守、私租房屋引发的不安全因素。   社会方面存在的隐患主要有:校门外交通事故;学校周边发生的暴力、打斗、敲诈、侵权行为等;校外不良人员对在校学生的言行和心理威胁;学生因旷课、逃学、离家出走在社会上发生的不安全因素;社会不法分子对学生的引诱、拉拢、教唆等。   三、存在隐患的原因分析   学校方面。学校安全管理职责一般要区分为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及校长、德育主任、教务主任、班主任、任课教师安全工作职责。如果学校能做到领导有力,组织严密,职责明确,履行到位,分工合作,就能最大限度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但现实的情况往往是组织不严密,职责不明确,警惕性不高,得过且过。   家庭方面。主要是安全常识普及不够。由于家长缺乏一些必备的安全常识,致使孩子安全常识空白。   社会方面。社会是学校和家庭的外延环境,所以社会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学生安全系数的高低。给学生营造一个安定、和平的生存环境,保障学生人身安全,不仅是学校的责任,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四、加强小学生日常安全管理的策略   1 学校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学生安全管理,光靠校长、校领导不行,光靠一时心血来潮抓一下也不行,要有一套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持之以恒,才能抓出成效。如博白县博白镇桂花村小学雾水岭教学点挡土墙倒塌事故就是一个血的教训,学校自力更生、勤俭办学的出发点无可非议,但安全意识淡漠、安全管理制度缺失,让他们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2 班主任要成为班级安全管理的主角。班主任是一个班级的灵魂,在学校,最直接管理学生的是班主任,学生、家长最依赖的也是班主任,班主任在管理好班级,抓好教学质量的同时,也应该做好班级安全管理。班主任要本着对学生终身负责的态度,细致耐心、严格地做好班级安全管理工作。班级安全管理主要靠教育、制度和监督,制度要坚持不懈、重在落实,监督要及时到位。同时还要密切联系其他科任老师,培养学生干部,形成安全管理的有效网络。要注意坚持以法执教,规范教育行为以减少或避免安全责任事故。要以生动形象的方式向学生宣讲《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引导学生逐步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3 每个教师都是学生安全管理的责任人。安全管理,只有齐抓共管,才能形成合力。校领导的工作较忙,班主任的教学任务相对繁重,有时确实顾不上,这就需要每个教师都要主动承担学生的安全管理责任,见到不安全的事就要管,发现不安全的苗头要及时处理。   4 家庭和社会应该重视学生的安全管理。学生家庭安全应从平时养成,家庭安全要从平时抓起,一点一滴抓养成。还要加强“演习”,从易到难,由浅入深,不能因噎废食,也不能放任自流。社会要形成共同关心学生安全管理的氛围。政府要在宣传上起主导作用,舆论导向的作用很重要,政府要全方位介入,在舆论宣传上达成共识,在制度上形成长效机制。   总之,“安全第一”,学校教育把安全放在头等位置是必要的。学生安全管理策略多种多样,学校、教师、家长、社会都必须付出努力,共同为学生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成长环境。   如何做好班级安全管理 篇5   一、幼儿园班级健康管理的定义   健康管理是指一种对个人或人群的健康危险因素进行全面管理的过程。   健康管理就是基于个人健康档案基础上的个体化健康事务管理服务,它是建立在现代营养学和信息化管理技术模式上,从社会、心理、环境、营养、运动的角度来对每个人进行全面的健康保障服务。它帮助、指导人们成功有效地把握与维护自身的健康。这个涉及到具体的每个人对自身健康的管理。   结合以上,对幼儿园班级健康管理下了定义。广义的说,是指具有相关健康理论实践知识的保教人员对自身及班级内幼儿的身心健康的管理。狭义地说,是指具有相关健康理论实践知识的.保教人员对班级中幼儿的身心健康的管理。   二、幼儿园班级健康管理的意义和目的   从班级的角度来说,有效的幼儿园班级健康管理可以预防控制疾病的发生,有效地保护和促进幼儿的健康成长,使班级正常运作。   从幼儿的角度来说,教师通过帮助、指导,调动幼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使其成功有效地把握与维护自身的健康。   三、健康管理的内容   幼儿健康是指幼儿期各个器官、组织的正常的生长发育,能较好地抵抗各种急慢性疾病;性格开朗,情绪乐观,无心理障碍,对环境有较快的适应能力。根据上述概念,我们认为幼儿园班级健康管理包括生理健康管理,心理健康管理。   (一)、心理健康管理   1、定义: 幼儿心理健康是指心理发展达到相应年龄组幼儿的正常水平,情绪积极、性格开朗、无心理障碍,对环境有较快的适应能力。我国的儿科专家、幼儿心理和教育专家认为幼儿心理健康有五大标志:   (1)动作发展正常;   (2)认知发展正常;   (3)情绪积极向上;   (4)人际关系融洽;   (5)性格特征开朗;   (6)没有严重的心理卫生问题。   2、内容及方法:   (1).选择合适的内容进行健康教学活动,并在生活中渗透。   ①注重幼儿自信心教育、意志品质教育。   教师可以主要运用榜样激励法。榜样激励法是指通过树立榜样并引导幼儿学习榜样以规范幼儿行为,从而达成管理目的的方法。人们常说,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对爱模仿、易受暗示的幼儿来说更是如此。教师在班级管理中利用具体的健康形象和成功的行为做示范,培养幼儿的自信心和意志品质。(如童话故事《丑小鸭》)平时该表扬鼓励的时候不吝啬,来树立幼儿的自信心。   ②让幼儿学习适度表达情绪。   教师可以主要运用目标指引法。目标指引法是指教师以行为结果作为目标,引导幼儿的行为方向,规范幼儿行为方式的一种管理方法。从行为的预期结果出发,引导幼儿自觉识别行为正误是目标指引法的基本特点。教师可以通过活动告诉幼儿生气等等情绪是常见的,但是不能乱发脾气,可以通过一些手段来表达不好的情绪。   (2)、注意个别幼儿的特殊行为。   幼儿园孩子情感较成人外露,易受暗示和感染,教师主要可以运用情感沟通法。情感沟通法是指通过激发和利用师生间或幼儿间以及幼儿对环境的情感,以引发或影响幼儿行为的方法。教师通过观察情绪、表情卡片很容易把握幼儿的情感特点,容易从幼儿情感着手,对幼儿的行为加以影响和引导,既能加强对幼儿的管理,又能促进幼儿情感的发展。   另外,幼儿不健康的心理往往以各种行为方式表现出来,诸如吮吸手指、遗尿、口吃、多动等问题行为。教师只有了解这些问题行为背后的原因,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才能达到有效的管理。
2023-08-28 09:04:141

优秀党员德、能、勤、绩、廉的表述是什么?

德能勤绩廉五方面表述是:1、德:坚持学习,巩固正确的政治信仰,在工作中,我能从严要求自己,坚持做到“在认认真真学习上要有新进步,在堂堂正正做人上要有新境界,在踏踏实实做事上要有新成就”。无论做任何事情,都能摆正自己同组织同事业的关系。2、能:扎实工作,不断从实践中积累经验,提高工作能力.作为新时期的公务员,不仅要具有过硬的思想道德素质,还要具有较强综合能力才能顺利地履行岗位赋予的职责和完成好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具体来说本人从以下两个方面提高自己的能力。3、勤:勤奋踏实,认真履职.勤勉敬业是对一名干部的起码要求.我能够正确对待各项工作任务,热爱本职工作,对工作中遇到的难题,总是千方百计,竭尽所能予以解决。4、绩:工作成绩.挑大梁,担重任,攻坚克难,在工作期间,解决了遗留问题.协助领导解决了机关门前车辆停放问题.食堂承包转制。5、廉:以身作则、廉洁奉公.在廉洁自律方面,我能坚持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言行一致.能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侵蚀,对工作实事求是,能严格按照优秀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单位各项管理制度。
2023-08-28 09:04:131

档案工作为本单位却得的成效有哪些

档案工作为本单位却得的成效有哪些档案工作的效益有其区别于其他工作的基本特点,这主要表现在:(一)档案工作效益的社会性档案工作是一项提供档案为社会服务的专门性工作。这一性质规定了它的效益具有社会性,这是档案工作效益最为突出的一个特点。档案工作效益的社会性在现实生活中表现为:档案工作投入是以服务社会作为目的,档案工作投入在资金来源上具有广泛的社会性,投入档案工作的收益并不体现在档案部门本身,而是体现于社会的各方面,体现于广大的利用者当中;从实现档案工作效益的途径来看,必须有赖于社会各界对馆(室)藏档案进行有效的利用。(二)档案工作效益的隐蔽性在档案工作效益问题上,社会对档案部门的投入及收益大体上是可以进行定量比较的,但投入和收益在清晰度上又有所不同:社会对档案部门的投入比较清楚,而档案部门对社会的贡献,即它在提供档案为社会服务过程中给社会带来的收益却是比较模糊。这种投入的清晰性与收益的模糊性之间的矛盾,形成了档案工作效益的隐蔽性特点。这种隐蔽性特点主要表现为:档案工作不直接创造价值;从档案效用的发挥过程看,它要依赖于社会的利用,具有被动性和依赖性;从投入档案工作的收益对象来看,它主要不是体现于档案部门本身,而是包含于利用档案的各部门或档案利用者当中,档案工作收益是一种间接性的收益;从投入档案工作的收益地点看,由于档案价值扩展律的作用,档案工作收益地点具有广泛性和分散性等。(三)档案工作效益的滞后性这主要是针对投入档案工作的效益周期而言的,即投入档案工作的效益在时间上具有延迟性。由于档案从收集到开放利用,需要一个时间过程(即开放滞后),档案从始行开放到被利用并取得实际效果,也需要有一个时间过程(即效应滞后)。这就使社会对档案工作的效益往往多有忽略,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对档案工作的评价,也在某种程度上对档案工作造成了一定的消极影响。针对档案工作效益的上述特点,在档案工作中,我们应着眼于社会发展的趋势和要求,从协调发展的角度多方位多层次去寻求全面提高档案工作效益的有效途径,并在档案工作中重视协调社会的公共关系,加强档案工作效益的宣传,从而为档案工作的健康、持续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2023-08-28 09:04:122

三敬畏反三违内容

“三违”是指“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简称。要求与会人员认真反思,吸取教训,不违章不违纪,搞好自主互助保安,努力于做一名安全放心的好员工。随后,安监部门负责人宣讲了煤矿安全等相关知识,特别对“三违”知识和事故案例分析等方面进行了讲解,进一步丰富与会“三违”人员的安全知识,提升意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十二条国家对矿产资源勘查实行统一的区块登记管理制度。矿产资源勘查登记工作,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负责;特定矿种的矿产资源勘查登记工作,可以由国务院授权有关主管部门负责。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第十三条国务院矿产储量审批机构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矿产储量审批机构负责审查批准供矿山建设设计使用的勘探报告,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批复报送单位。勘探报告未经批准,不得作为矿山建设设计的依据。第十四条矿产资源勘查成果档案资料和各类矿产储量的统计资料,实行统一的管理制度,按照国务院规定汇交或者填报。第十五条设立矿山企业,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依照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由审批机关对其矿区范围、矿山设计或者开采方案、生产技术条件、安全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等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方予批准。第十六条开采下列矿产资源的,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并颁发采矿许可证:(一)国家规划矿区和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内的矿产资源;(二)前项规定区域以外可供开采的矿产储量规模在大型以上的矿产资源;(三)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四)领海及中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的矿产资源;(五)国务院规定的其他矿产资源。
2023-08-28 09:04:111

大学期末考试怎么分配成绩比例

平时分30%考试分70%计算如下:依照题意,这里的计算是:期末成绩=平时成绩*30%+期末考试成绩*70%。其实多数大学的期末考试成绩,由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组成,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30%或者20%,期末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或者80%。三七开,就是说平时成绩占30%,期末成绩占70%,总成绩=平时成绩x30%+考试成绩x70%,相当于你平时成绩拿满100分也只当总成绩30分。同理,四六开,总成绩=平时成绩x40%+考试成绩x60%。期末考试成绩注意事项:大学里,有的课程是必修课,必修课一般都是严格按照比例来计算期末考试成绩的。按照平时成绩30%期末考试成绩7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大学里,有的课程是选修课或者是所谓的“水课”,上课可能就是看看纪录片,人多的时候老师就不点名,人少的时候老师会抽查,以出席率为总成绩。没有期末考试和平时作业,平时的出席情况就是期末考试成绩。
2023-08-28 09:04: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