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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一条例指的什么

2023-09-04 17:5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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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桃云

法律分析:普通话的一法一条例指的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简称“一法一条例”。一法一条例是《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卫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是为保证食品卫生,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增强人民体质,而制定的法律。由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修订通过,自1995年10月30日起施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第一条 为保证食品卫生,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增强人民体质,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实行食品卫生监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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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卫生法是哪一年颁布的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是1995年10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1995年10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九号颁布实施。2009年《中哈UR恩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出台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相应废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九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1995年10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江泽民                          1995年10月30日
2023-08-29 21:46:581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施行时间是(  )。

【答案】:B【考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施行时间 【解析】1995年10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并于当日起施行。
2023-08-29 21:47:081

食品卫生法赔偿标准

法律规定的食品问题的赔偿标准为最低赔偿1000元。消费者发现生产者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经营者、生产者出卖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等情形的,可以要求生产者或者经营者支付所付价款十倍或者遭受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增加到一千元。一、食品安全标准包括什么内容1、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3、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4、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5、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6、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7、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8、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二、食品安全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购买预包装食品时应当仔细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等重要信息。拒绝购买过期食品、“三无”食品、感观性状异常的食品等。消费者发现上述食品时应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2、择环境整洁、卫生良好,店内悬挂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监督公示牌公示的脸谱标识为“微笑”或“大笑”的餐饮单位;不食用路边、露天流动小摊点提供的食品;不在没有凉菜许可项目的餐饮单位点食凉菜。3、注意高风险食物(多为高蛋白食物)的存放和及时食用。4、购买食品或到餐饮服务单位消费后要尽量索取并保留相关票据,以便发生事故后能追查责任。5、家庭用餐时,食物必须做到烧熟煮透;尽量不食用隔夜饭(菜),如不能当餐用完的,应及时冷藏,且第二次食用前必须加热彻底;日常饮食应做到荤素搭配、平衡膳食,多食富含纤维素、维生素的新鲜蔬菜、水果等清淡健康食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七条 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或者没有依据前条规定采取有效补救措施,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2023-08-29 21:47:321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是为保证食品卫生,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增强人民体质,而制定的法律。由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修订通过,自1995年10月30日起施行。
2023-08-29 21:47:401

食品卫生法赔偿标准

法律规定的食品问题的赔偿标准为最低赔偿1000元。消费者发现生产者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经营者、生产者出卖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等情形的,可以要求生产者或者经营者支付所付价款十倍或者遭受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增加到一千元。一、食品安全标准包括什么内容1、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3、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4、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5、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6、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7、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8、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二、食品安全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购买预包装食品时应当仔细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等重要信息。拒绝购买过期食品、“三无”食品、感观性状异常的食品等。消费者发现上述食品时应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2、择环境整洁、卫生良好,店内悬挂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监督公示牌公示的脸谱标识为“微笑”或“大笑”的餐饮单位;不食用路边、露天流动小摊点提供的食品;不在没有凉菜许可项目的餐饮单位点食凉菜。3、注意高风险食物(多为高蛋白食物)的存放和及时食用。4、购买食品或到餐饮服务单位消费后要尽量索取并保留相关票据,以便发生事故后能追查责任。5、家庭用餐时,食物必须做到烧熟煮透;尽量不食用隔夜饭(菜),如不能当餐用完的,应及时冷藏,且第二次食用前必须加热彻底;日常饮食应做到荤素搭配、平衡膳食,多食富含纤维素、维生素的新鲜蔬菜、水果等清淡健康食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七条 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或者没有依据前条规定采取有效补救措施,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2023-08-29 21:47:561

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卫生法是一回事吗

《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安全法》的宗旨是一样的,生产卫生安全的食品,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食品卫生法》是1995-10-30日实施的,当时人员对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食品的认识是保证食品卫生,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随着人们认识的深入及最近几年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将人们的认识提高到仅仅是卫生的食品已不能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因而提出食品安全的概念,进而将《食品卫生法》修订为《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更全面、深入的说明食品生产、监管等要求,进而达到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目的。
2023-08-29 21:48:203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保证食品卫生, 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 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增强各族人民的体质,特制定本法。第二条 国家实行食品卫生监督制度。第三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 都必须遵守本法。  对违反本法的行为,任何人都有权检举和控告。  本法适用于一切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也适用于食品的生产经营场所、设施和有关环境。第二章 食品的卫生第四条 食品应当无毒、 无害, 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第五条 专供婴幼儿的主、 辅食品, 必须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营养、卫生标准。第六条 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必须符合下列卫生要求:  (一)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与有毒、有害场所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有与产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加工、包装、贮存等厂房或者场所;  (三)应当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洗涤、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四)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生食品与熟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餐具、茶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必须洗净,保持清洁;  (六)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包装容器、工具、设备和条件必须符合卫生要求,防止食品污染;  (七)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  (八)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经常保持个人卫生, 生产、销售食品时,必须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九)用水必须分别符合国家规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对食品商贩和城乡集市贸易食品经营者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参照本条另行规定。第七条 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  (一)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二)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三)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的,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四)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六)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的;  (七)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八)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  (九)超过保存期限的;  (十)为防病等特殊需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专门规定禁止出售的;  (十一)含有未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农药(残留)的;  (十二)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卫生规定的。第八条 食品不得加入药物 。 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以及作为调料或者食品强化剂加入的除外。第三章 食品添加剂的卫生第九条 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质量标准, 由国务院和省、 自治区、直辖市的化工、轻工、石油、林业、水产、医药等主管部门指定工厂生产。第十条 生产经营和使用食品添加剂, 必 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得经营、使用不合格产品和非指定工厂的产品。第四章 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的卫生第十一条 食品容器、 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 设备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第十二条 食品容器、 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 设备的生产必须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原料。产品应当便于清洗和消毒。第十三条 直接接触食品的纸张、塑料、橡胶等制品和涂料应当由生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专门生产。第五章 食品卫生标准和管理办法的制定第十四条 食品、 食品添加剂, 食品容器、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设备,用于清洗食品和食品用工具、设备的洗涤剂以及食品中污染物质、放射性物质容许量的国家卫生标准、卫生管理办法和检验规程,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或者批准颁发。
2023-08-29 21:48:281

食品安全法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食品安全法的适用范围有: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1、食品生产和加工,食品流通和餐饮;2、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3、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4、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5、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八条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必须符合下列卫生要求:(一)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与有毒、有害场所保持规定的距离;(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有与产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加工、包装、贮存等厂房或者场所;(三)应当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洗涤、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四)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必须洗净,保持清洁;(六)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和条件必须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七)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八)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经常保持个人卫生,生产、销售食品时,必须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九)用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十)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对食品摊贩和城乡集市贸易食品经营者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本法作出具体规定。
2023-08-29 21:48:411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适用范围是哪些

1、食品安全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食品安全法》第二条明确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①食品生产和加工(简称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简称食品经营);②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③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④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⑤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⑥有关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简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和食用农产品安全有关信息的公布.2、与食品卫生法相比有哪些变化?关于食品安全法适用范围的规定,与原来的食品卫生法的规定相比,适用范围明显扩大,而且增加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相衔接的规定.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食品安全法扩大适用于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食品添加剂是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天然物质.原来的食品卫生法仅在第十一条对于食品添加剂提出了卫生要求,现实中由于食品添加剂引发的食源性疾病多发,尤其是三聚氰胺引发的“三鹿奶粉事件”,使得人们对于食品添加剂更加警惕,从而在立法上对于食品添加剂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不仅仅是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要遵守食品安全法,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者的生产经营行为也要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例如遵守食品安全法关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等.第二,食品安全法扩大适用于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食品安全法作出与食品相关产品的概念,是指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依据附则里的进一步说明,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是指包装、盛放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用的纸、竹、木、金属、搪瓷、陶瓷、塑料、橡胶、天然纤维、化学纤维、玻璃等制品和直接接触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涂料.用于食品的洗涤剂、消毒剂,指直接用于洗涤或者消毒食品、餐饮具以及直接接触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或者食品包装材料和容器的物质.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指在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生产、流通、使用过程中直接接触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机械、管道、传送带、容器、用具、餐具等.不仅仅是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卫生要遵守食品安全法,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者的生产经营活动也要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第三,食品安全法增加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相衔接的规定,避免了法律之间由于适用范围的交叉重复可能出现的打架现象,明确了食用农产品在食品安全法中具体适用问题,即: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制定有关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公布食用农产品安全有关信息,遵守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2023-08-29 21:48:501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颁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九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09年2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 前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2009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基础上,2009年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2023-08-29 21:49:051

食品违法可以分成几类?不同违法行为的处理程序是什么?

2015年9月1日,国家颁布实施《食品安全法》,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本法的第九章 法律责任,明确规定食品的违法情形及惩处,体现在以下几条:第一百二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明知从事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百二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经营上述食品; (二)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三)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或者生产经营其制品; (四)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五)生产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六)生产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  明知从事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罚外,可以由公安机关依照第一款规定给予拘留。  第一百二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二)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  (三)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四)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六)生产经营未按规定注册的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未按注册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  (七)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同一企业以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  (八)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生产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  (九)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经营。  除前款和本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  生产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或者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相关产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监督部门依照第一款规定给予处罚。  第一百二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一)生产经营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三)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未按规定进行标示; (四)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一百二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一)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者未按规定对采购的食品原料和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进行检验;  (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未按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未按规定配备或者培训、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三)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  (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未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  (六)食品生产经营者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或者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七)食品经营者未按规定要求销售食品;(八)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未按规定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或者未按备案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九)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未将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产品配方、标签等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十)特殊食品生产企业未按规定建立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或者未定期提交自查报告;(十一)食品生产经营者未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或者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未按规定处理;(十二)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地等集中用餐单位未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十三)食品生产企业、餐饮服务提供者未按规定制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  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用水,使用洗涤剂、消毒剂,或者出厂的餐具、饮具未按规定检验合格并随附消毒合格证明,或者未按规定在独立包装上标注相关内容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未按规定对生产的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检验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监督部门依照第一款规定给予处罚。  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违反本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第一款规定给予处罚。  第一百二十七条 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等的违法行为的处罚,依照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具体管理办法执行。  第一百二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事故单位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未进行处置、报告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证据的,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许可证。  第一百二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一)提供虚假材料,进口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二)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未提交所执行的标准并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或者进口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进口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  (三)未遵守本法的规定出口食品;  (四)进口商在有关主管部门责令其依照本法规定召回进口的食品后,仍拒不召回。  违反本法规定,进口商未建立并遵守食品、食品添加剂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境外出口商或者生产企业审核制度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第一百三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的举办者允许未依法取得许可的食品经营者进入市场销售食品,或者未履行检查、报告等义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违反本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的,依照前款规定承担责任。  第一百三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审查许可证,或者未履行报告、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等义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消费者通过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购买食品,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要求赔偿。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入网食品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追偿。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承诺的,应当履行其承诺。  第一百三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按要求进行食品贮存、运输和装卸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拒绝、阻挠、干涉有关部门、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事故调查处理、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违反本法规定,对举报人以解除、变更劳动合同或者其他方式打击报复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承担责任。  第一百三十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在一年内累计三次因违反本法规定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以外处罚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第一百三十五条 被吊销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食品生产经营者聘用人员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许可证。  第一百三十六条 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三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工作的技术机构、技术人员提供虚假监测、评估信息的,依法对技术机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技术人员给予撤职、开除处分;有执业资格的,由授予其资格的主管部门吊销执业证书。  第一百三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食品检验机构、食品检验人员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由授予其资质的主管部门或者机构撤销该食品检验机构的检验资质,没收所收取的检验费用,并处检验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检验费用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依法对食品检验机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食品检验人员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食品检验人员给予开除处分。  违反本法规定,受到开除处分的食品检验机构人员,自处分决定作出之日起十年内不得从事食品检验工作;因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出具虚假检验报告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受到开除处分的食品检验机构人员,终身不得从事食品检验工作。食品检验机构聘用不得从事食品检验工作的人员的,由授予其资质的主管部门或者机构撤销该食品检验机构的检验资质。 食品检验机构出具虚假检验报告,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百三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认证机构出具虚假认证结论,由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没收所收取的认证费用,并处认证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认证费用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直至撤销认证机构批准文件,并向社会公布;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负有直接责任的认证人员,撤销其执业资格。  认证机构出具虚假认证结论,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百四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在广告中对食品作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或者发布未取得批准文件、广告内容与批准文件不一致的保健食品广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给予处罚。  广告经营者、发布者设计、制作、发布虚假食品广告,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违反本法规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食品检验机构、食品行业协会以广告或者其他形式向消费者推荐食品,消费者组织以收取费用或者其他牟取利益的方式向消费者推荐食品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对食品作虚假宣传且情节严重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决定暂停销售该食品,并向社会公布;仍然销售该食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销售的食品,并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一百四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编造、散布虚假食品安全信息,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媒体编造、散布虚假食品安全信息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罚,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依法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  第一百四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其主要负责人还应当引咎辞职:  (一)对发生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事故,未及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有效处置,造成不良影响或者损失;  (二)对本行政区域内涉及多环节的区域性食品安全问题,未及时组织整治,造成不良影响或者损失;  (三)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安全事故;  (四)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连续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第一百四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一)未确定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未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未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  (二)未制定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或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未按规定立即成立事故处置指挥机构、启动应急预案。  第一百四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行政、质量监督、农业行政等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其主要负责人还应当引咎辞职:  (一)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安全事故;  (二)未按规定查处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未及时处理,造成事故扩大或者蔓延;  (三)经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得出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不安全结论后,未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者不良社会影响;  (四)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准予许可;  (五)不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第一百四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行政、质量监督、农业行政等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不良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一)在获知有关食品安全信息后,未按规定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本级人民政府报告,或者未按规定相互通报;(二)未按规定公布食品安全信息;(三)不履行法定职责,对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不配合,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  第一百四十六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在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过程中,违法实施检查、强制等执法措施,给生产经营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一百四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生产经营者财产不足以同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时,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第一百四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3-08-29 21:49:382

(C)《食品卫生法》中规定茶艺师每两年进行健康体检一次。

(C)《食品卫生法》中规定茶艺师每两年进行健康体检一次。 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A
2023-08-29 21:49:451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包括哪些

有关食品生产和流通的安全质量标准、安全质量检测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构成的有机体系,称之食品安全法律体系。食品安全法律体系规范和保障食品安全体系。总观我国食品安全的法律现状,由《食品卫生法》为主导,《食品卫生行政处罚法》、《食品卫生监督程序》等数部单行的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以及诸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中有关食品安全的相关规定构成的集合法群形态,是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框架的现实。
2023-08-29 21:49:561

《食品卫生法》颁布的意义?

8种意义1、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国家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体现了我国以人为本的思想;2、体现了我国依法治国的 基本方略;3、有利于规范经销商行为,维护经济秩序稳定;4、有利于加强精神文明建设;5、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6、有利于更好地保证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7、有利于推动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8、有利于进一步加强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理能力建设。
2023-08-29 21:50:071

食品卫生法哪年颁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是1995年颁布的。相关法律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必须符合下列卫生要求:(一)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与有毒、有害场所保持规定的距离;(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有与产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加工、包装、贮存等厂房或者场所;(三)应当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洗涤、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四)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必须洗净,保持清洁;(六)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和条件必须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七)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八)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经常保持个人卫生,生产、销售食品时,必须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九)用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十)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十六条 食品添加剂的国家产品质量标准中有卫生学意义的指标,必须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农药、化肥等农用化学物质的安全性评价,必须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屠宰畜、禽的兽医卫生检验规程,由国务院有关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2023-08-29 21:50:271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何时颁布

由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修订通过,自1995年10月30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主席令第二十一号)【2015-10-01实施】
2023-08-29 21:50:352

食品污染名词解释食品卫生法

一。4: 食品的卫生 第六条 食品应当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 第七条 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必须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营养、卫生标准。 第八条 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必须符合下列卫生要求: (一)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与有毒、有害场所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有与产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加工、包装、贮存等厂房或者场所; (三)应当有相应的流水线、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洗涤、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四)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必须洗净,保持清洁; (六)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和条件必须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 (七)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 (八)食品生产人员应当经常保持个人卫生,生产、销售食品时,必须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九)用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十)使用的洗涤剂、流水线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对食品摊贩和城乡集市贸易食品经营者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本法作出具体。(我只懂这一条)
2023-08-29 21:50:531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施行时间是(  )。

【答案】:B【考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施行时间 【解析】1995年10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并于当日起施行。
2023-08-29 21:51:011

《食品安全法》148条规定

法律主观:食品安全法 第八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 没收违法所得 、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 吊销许可证 :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 (二)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 食品安全标准 限量的食品; (三)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四)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五)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或者生产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的制品; (六)经营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七)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八)生产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九)利用新的食品原料从事食品生产或者从事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生产,未经过安全性评估; (十)食品生产经营者在有关主管部门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经营的。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二)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 (三)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四)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六)生产经营未按规定注册的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未按注册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 (七)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同一企业以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 (八)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生产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 (九)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经营。 除前款和本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 生产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或者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相关产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监督部门依照第一款规定给予处罚。
2023-08-29 21:51:331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是为保证食品卫生,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增强人民体质,而制定的法律。由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修订通过,自1995年10月30日起施行。
2023-08-29 21:51:451

新食品安全法148条

法律主观:食品安全法第148条如下: 根据《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二)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 (三)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四)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六)生产经营未按规定注册的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未按注册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 (七)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同一企业以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 (八)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生产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 (九)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经营。 除前款和本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 生产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或者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相关产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监督部门依照第一款规定给予处罚。
2023-08-29 21:52:141

食品卫生法 没有了么

你好。是的。【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09年2月28日通过,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 本法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同时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早已经废止。望采纳。
2023-08-29 21:52:281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是那一年办法实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颁布实施的时间是1995年从1995年正式颁布实施《食品卫生法》以来,食品卫生的法规体系不断完善,制定了90余个配套规章,500多项卫生标准和配套检测方法,食品卫生安全水平有了显著提高,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食源性传染病得到了有效的控制,食物中毒发生数量和中毒人数总体呈下降趋势。 赵同刚司长表示,今后一段时间,卫生部门主要把工作重点放在以下五个方面:一,大力推进《食品安全行动计划》的实施;二,加强餐饮业、食堂等食品消费环节的卫生监管工作;三,规范卫生许可工作;四,开展食品专项整治,推进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实施;五,做好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传染病监测网络、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工作,开展危险性评估。
2023-08-29 21:52:361

食品安全法148条解读

法律主观:食品安全法第148条如下: 根据《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二)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 (三)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四)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六)生产经营未按规定注册的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未按注册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 (七)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同一企业以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 (八)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生产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 (九)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经营。 除前款和本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 生产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或者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相关产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监督部门依照第一款规定给予处罚。
2023-08-29 21:52:581

第一部食品卫生法哪年通过?

2009年 3月2日举行新闻发布会,6月1日正式实施
2023-08-29 21:53:102

为加强食品安全法制化管理我国制定了什么法

为加强食品安全法制化管理我国制定了《食品安全法》、产品法、质量法、以及各种食品法律法规。比如GB7718、GB10850等等。
2023-08-29 21:53:172

食品卫生法与食品安全法的六点区别?

不是吧,你在考我啊?简单说下,1,安全法采用了分段监管的模式,明确了各部门职责;2,新增了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与监测;3、食品卫生法注重的是食品卫生,食品安全法对于食品安全的提法则更为科学、合理,可以说食品卫生是手段,而食品安全则是我们要达到的目的;4、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置新增加了一节,更加详细、规范、具体;5、《食品安全法》与《食品卫生法》的法律责任制定上来看,《食品安全法》套用了国务院特别规定的模式,提高了处罚的金额底线,提出了了行政处分的级别,并且明确了出现事故后,肇事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一定时限内不得再从事食品安全的管理工作;6,明确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卫生部门制定,其他部门无权制定。不知道对不对,自己的理解
2023-08-29 21:53:271

《食品卫生法》颁布实施的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09年2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
2023-08-29 21:53:393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于哪一年正式颁布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于1995年10月30日自公布施行。 但此法律现已失效。取而代之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023-08-29 21:53:471

什么是一法一条例

一法一条例是《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卫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是为保证食品卫生,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增强人民体质,而制定的法律。由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修订通过,自1995年10月30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1995年10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扩展资料:一法一条例的相关法律:食品的卫生第六条食品应当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第七条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必须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营养、卫生标准。第八条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必须符合下列卫生要求:(一)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与有毒、有害场所保持规定的距离;(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有与产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加工、包装、贮存等厂房或者场所;(三)应当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洗涤、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四)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必须洗净,保持清洁;(六)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和条件必须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七)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八)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经常保持个人卫生,生产、销售食品时,必须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九)用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十)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对食品摊贩和城乡集市贸易食品经营者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本法作出具体规定。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023-08-29 21:54:101

《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卫生条例》心得体会

食品卫生标准规定的项目一般包括:①定义或性状描述;②感官指标;③理化指标;④微生物指标;⑤检验方法。食品卫生标准包括卫生质量标准、卫生管理办法标准和检验方法标准三方面内容。1.卫生质量标准各类食品由于本身性质不同,生产加工工艺和生产、运输、销售、贮存的条件不同,受各种污染物的污染程度不同,以及消费者进食频度和数量不同,因此,不同的食品应有不同的卫生指标和要求。食品卫生标准中所采用的具有卫生学意义的指标一般可分为以下6类:(1)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指标:包括致病性微生物与毒素(如金黄色葡萄球菌毒素、黄曲霉菌毒素)、有毒有害的化学物质[如砷、铅、汞、苯并(a)芘]、放射性污染物等。对这类指标的制订必须有高度可靠的流行病学、卫生学以及毒理学方面的资料与科学基础,制定其在食品中的最高允许量,才能确保人体健康。(2)对人体有一定威胁或危险意义的指标:主要包括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和食品某些感观性状发生变化的指标。如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增加,提示致病菌和肠道致病菌污染的可能性增加。一般说来,菌落总数的多少并不预示疾病发生的可能性与危害程度,但却反映了食品在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状况。如菌落总数升高时,提示加工过程中可能存在以下问题:有较重的微生物污染源,食品的热加工或其他消毒工艺不彻底,食品的冷却与贮藏过程不合理,食品生产加工过程缺乏有效的卫生管理。食品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变化与存在某些有害因素有联系。因此,严格掌握这些指标,对促进食品卫生质量的提高具有重要作用。(3)间接反映食品卫生质量的指标:包括水分、含氮化合物、挥发性盐基氮、酸值等。这些指标不能被简单地看作是一般质量指标,但可预示食品卫生质量可能会发生变化,因而不能忽视它们对保证食品安全的重要意义。如食品中水分的高低对人体健康不会构成危害,但水分是食品中微生物生长繁殖的有利条件,水分越高,食品中的细菌越易生长繁殖,食品也就越易腐败变质;奶粉中水分越高,预示着结块、溶解度下降,易引起食后消化功能紊乱;油脂中水分高,不易贮存,可造成油脂酸败。因此,这类指标对控制食品的安全与卫生质量亦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意义。(4)商品质量指标:有些食品的规格质量指标与食品卫生质量无直接关系,但又往往难以截然分开。例如酒类中的乙醇含量、汽水中的二氧化碳含量、食盐中的氯化钠含量、味精中的谷氨酸钠含量等,这些指标不仅反应了食品的纯度、质量,也说明卫生状况。如乙醇含量、二氧化碳含量可协助评价防腐作用;氯化钠含量、谷氨酸钠含量可以协助判断食品有无掺假、掺杂,对促进食品卫生也起着重要的作用。(5)营养质量指标:主要有糖类、脂肪、蛋白质、无机盐、微量元素、维生素等营养物质。另外,也有用于评价食品营养质量的其他指标,如能量、氨基酸评分、蛋白质有效利用率等。目前我国的卫生标准中营养质量指标尚较少,但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国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消费者对食品的营养质量的认识和需要也随之不断提高。所以,在我国的食品卫生标准体系中,应加快制定食品的营养质量要求与技术指标。(6)保健功能指标:我国《食品卫生法》和卫生部颁布的《保健食品管理办法》都对保健食品做出了原则性的技术要求,但尚需针对保健食品的产品类别和特点进一步规定每类保健食品应符合的保健功能指标。否则,不能科学、合理地对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保健食品进行功能质量的监督监测。在制定保健功能指标时,除了规定功能因子应发挥功效作用的最低含量,同时还应根据有关安全方面的研究和评价结果,规定最高限量。保健食品的含义与要求由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GB16740—1997《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标准》已于1997年5月1日开始实施。这标志着我国保健食品生产、销售、管理进一步纳入法制轨道。2.卫生管理办法标准卫生管理办法是食品卫生标准中的重要内容之一,主要是针对工艺过程和工艺条件,是保证食品卫生质量达到卫生指标要求的措施。它包括生产、销售、贮存和运输过程中应该具备的卫生条件和必须执行的卫生措施。3.检验方法标准在制订食品卫生标准的过程中,必须同时制订与卫生标准配套的检验方法标准。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评价食品卫生标准的一致性和权威性。我国目前国标检验方法有:“食品卫生理化学检验方法”、“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方法”、“食品中营养素检验方法”、“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与方法”等。
2023-08-29 21:54:251

什么是食品卫生法律体系中法律效力层级最高的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是食品卫生法律体系中法律效力层级最高的规范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在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2023-08-29 21:54:321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什么时候废止

这个问题问的好。现在就相当于形如虚设。现在ZF用行动证明了。。。。废止和立新法似乎没有多大的意义。监管不到位,有啥用?
2023-08-29 21:54:423

现在是《食品卫生法》还是《食品安全法》

目前是有效的是《视频安全法》,《食品卫生法》已经失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1995年10月30日通过,现已经失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于2009年2月28日起生效,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4月24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公布,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如能提供更多信息,则可给出更周详的法律意见。
2023-08-29 21:54:521

我国那年颁发食品卫生管理法

我国食品安全的立法历程: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正式施行。2006年,修订食品卫生法被列入年度立法计划。此后,将修订食品卫生法改为制定食品安全法。2007年,食品安全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2008年,食品安全法草案公布,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后因三鹿奶粉引发的“三聚氰胺事件”爆发,又进行了多方面修改。2009年,食品安全法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以158票赞成、3票反对、4票弃权获得通过,并于6月1日正式施行。食品卫生法同时废止。2009年,为配合食品安全法的施行,国务院颁布实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进一步落实企业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强化各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责任,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2013年,最高法、最高检发布《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加大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2013年10月,国务院法制办就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的修订草案经国务院第4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2014年6月23日,食品安全法自2009年实施以来迎来首次大修,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2015年10月01日 修订版的食品安全法实施……————————————————————————————————————至于《食品卫生管理法》这个是台湾地区的法律……
2023-08-29 21:55:051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于哪一年

截止到2018年7月,新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是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于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2023-08-29 21:55:463

我国在食品方面有哪些法律法规?

我国已经有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为何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全国人大常委会虽已制定了食品卫生法和产品质量法, 《食品卫生法》不调整种植业、养殖业等农业活动;《产品质量法》只适用于经过加工、制作的产品,不适用于未经加工、制作的农业初级产品。为了全程监管和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的身体健康,需要制定专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2023-08-29 21:55:573

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卫生安全法的区别

食品安全法是基于食品卫生安全法基础上编制的法律。新的《食品安全法》在原有《食品卫生法》的基础上更加完备。其中一个原因众所周知,跟三鹿奶粉事件有关系.  监管“打架”,凸显安全难题近年来,一连串的食品安全卫生事件,让人们面对餐桌,心怀疑虑,难以动筷。中国食品出口也因此遭遇了一些国家设置的“绿色壁垒”。   这种情况的发生,食品安全卫生领域的监管“打架”难辞其咎:   ——“立法打架”。近20部法律、近40部行政法规、近150部部门规章,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涉及食品安全的不可谓不多,但没有形成对食品安全的有效监管,反而在许多方面造成了“打架”现象。如,对市场上发现的未经检验的动物产品,动物防疫法与食品卫生法处理的规定就不一致。   ——“机构打架”。农业、质检、工商、卫生、药监、商业……我国承担食品卫生或食品质量管理职责的部门有近10个。“机构云集”增加了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管理难度。多个部门监管一个方面的事务往往需要政府协调,提高了管理成本,降低了管理效率。   ——“管理打架”。职能交叉、多头食品安全执法检查的现象大量存在。多部门组织开展食品监督检查,浪费了国家有限的公共资源,无端增加了纳税人的经济负担,引起社会不满。   ——“标准打架”。截至目前,我国共清理涉及可食用农产品、加工食品国家标准1817项,废止国家标准208项;清理行业标准2588项,废止323项。此外,还有大量的地方标准、食品卫生标准、产品质量标准……标准交叉、重复,让企业感到无所适从。   种种“打架”,造成了食品安全领域的监管混乱,出现“六七个部门管不住一头猪”、“十几个部门管不了一桌菜”的怪现象,急需立法来规范调整。    人们迫切希望能有一部统一的法律来保障“从农田到餐桌”的安全。究竟是修改现有的食品卫生法,还是制定新的食品安全法?   一些专家学者认为,食品卫生法在保证我国食品安全卫生方面起到了相当重要的作用,尽管有很多不足,但是还是修改食品卫生法比较好。 理由:  一、修改食品卫生法可以和农产品质量法互相衔接。  二、从专业的角度来讲,食品安全和食品卫生没有什么区别。假如不考虑食品供应方面的安全因素,按照世界卫生组织对食品安全的定义,食品卫生和食品安全是同一个意思,关键是要正确全面的界定食品卫生的含义。  三、在我国现行体制下,制定一部新的法律并不很现实。这要求把旧的法废除了。废除一部旧的法,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再者,由某一个部门来监管整个食品安全在现行体制下也不太现实。例如,食品药品监管局是一个副部级单位,如果由副部级单位牵头来协调正部级单位的话,实践中有一定困难。  答案很明确:应该用食品安全法来统筹食品安全问题。她列出三条理由:   ——食品卫生只是食品安全的一个部分。从横向来看,安全包括卫生、质量,比如前几年发生的“毒奶粉”事件,奶粉本身不存在卫生问题,却存在质量问题。这种情况,食品卫生法无法涵盖。纵向来看,安全包括种植、养殖、加工、包装、贮藏、运输、销售、消费等各个环节,其中相当多的环节都是食品卫生法“鞭长莫及”的;   ——用“安全”的概念来全面统筹,有利于减少矛盾。用整体的安全来完善监督机制,有利于建立一步到位的合理的监督机制。   ——卫生部门医疗保障的任务已经相当繁重,监管像食品安全这么重要、复杂而工作量又相当大的工作,是否有精力和人力?   大家较一致的看法是,食品卫生法所调整的范围过于狭窄,仅对食品生产、经营阶段发生的食品安全卫生问题进行规定。而食品安全概念能够涵盖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   许多专家认为,卫生问题只是食品安全的一小部分,与其修改食品卫生法,不如在食品安全法上多下功夫,把卫生涵盖在里面。这似乎正在成为一种主流的意见。   废旧立新,权责必须明确  在赞成立食品安全法的各方看来,食品安全法应该是一部基本法,而不是局部的法律。建立科学、合理、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解决监管“打架”问题,则应该是立法的核心和基础。   要制定食品安全法,就必须把食品安全明确为立法的整体性目的。在监管方面,可以借鉴国外有效的监管经验,使我国现行的“分段管理为主、品种管理为辅”的体制逐渐向“品种管理为主、分段管理为辅”的体制转变,对食品安全重点领域,由一个部门一竿子管到底,建立起责任明确、赏罚分明、权责利相一致的监管制度。 同时“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局面必须改变。此外,食品安全信息的发布一定要及时规范,乱发布或发布不科学,可能会对许多产业造成毁灭性打击。   有专家认为,应当从法律上确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统一的食品安全标准制度、食品检验检测机构的管理制度、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发布制度及食品安全事故的医学调查和事故责任的调查处理制度.希望答案对楼主有帮助
2023-08-29 21:56:091

三国演义好词好句

v句v个
2023-08-29 21:51:245

关于汉字的故事

1、唐代有个武则天,她做了皇帝之后,想要取个新的名字,却又觉得现有的这些字都不足以表达她现在的光辉,于是她想要自己造一个字,当时对日月有一种封建迷信,都觉得日月是神圣的,武则天就把自己比喻成了日月,想让自己和日月一样永远高挂在天空,所以就有了那个字,日月在天空上面:_。2、从前,有位姓张的私塾先生,聪明绝顶。有一次,有个财主为儿子请老师,写了张布告:“本宅欲请一位教书先生,但伙食简单,酬金微薄。”许多先生看了看,摇摇头走了,他们知道这家财主是本地出了名的吝啬鬼。哪知这位张先生持了布告,却笑着点点,应聘云了。大伙都说先生“鬼迷心窍”。张先生只说了句:“等着瞧吧!”便来到财主家。财主见“上钩”暗自庆幸。在谈到待遇时,他担心先生变卦,便要求行生立下文约,亲手画押。先生毫不犹豫地立下字据,写道:“无米面亦可无鸡鸭亦可无鱼肉亦可无银钱亦可。”财主看后满心欢喜,认为占了大便宜,于是就和先生各自在字据上按了指印,笑眯眯地离开了。
2023-08-29 21:51:241

企业的管理制度有哪些

一个成熟的企业或者管理者,手里应该有《劳动合同书》、《保密制度》、《岗位说明书》、《工作交接制度》、《奖惩制度》、《考勤与休息休假制度》、《试用期录用条件》、《薪酬与社保制度》、《培训制度》等。就拿《培训制度》来讲,其真实作用是限制高级员工随意跳槽的。要想找到如此为企业着想的管理文件,只要google上查下“劳杰士劳动合同书介绍”就行了。100%让你的省心!
2023-08-29 21:51:254

发展临床护理决策的策略有哪些?

第六回 九纹龙剪径赤松林 鲁智深火烧瓦罐寺
2023-08-29 21:51:253

1. 汽车灯光电子控制系统与传统机械电子控制系统的区别 有哪些?

电子液压制动系统(EHB)是在传统的液压制动器基础上发展而来的。操纵机构用一个电子式制动踏板替代了传统的液压制动踏板,取消了体积庞大的真空助力器。这种集成电子踏板传感器能精确地感知驾驶人控制踏板的轻重缓急,并转换为电信号传递给电子控制单元,高压液压控制单元则会根据不同的驾驶工况自动调节车轮的制动压力。这一系统缩短了反应时间,也避免了液压机械制动系统作用反力引起的震动而导致驾驶者不自觉地减小制动力的危险。执行机构用一个综合的制动模块取代传统制动器中的压力调节器和ABS模块,这个综合制动模块包含电机、泵、蓄电池等部件,它可以产生并储存制动压力,并可分别对4个轮胎的制动力矩进行单独调节。与传统的液压制动器相比,EHB有了显著进步:主要优势(1)结构紧凑,改善了制动效能;(2)控制方便可靠,制动噪声显著减小;(3)不需要真空装置,有效减轻了制动踏板的打脚,提供了更好的踏板感觉;(4)由于模块化程度的提高,在车辆设计过程中又提高了设计的灵活性,减少了制动系统的零部件数量,节省了车内制动系统的布置空间。EHB的局限性是整个系统仍然需要液压部件,离不开制动液。EH B是在传统的液压制动器基础上发展而来的。与传统的汽车制动系统有所不同,EH B 以电子元件替代部分机械元件, 是一个先进的机电一体化系统。EHB 用一个综合制动模块取代传统制动器中的压力调节器和 ABS 模块。这个综合的制动模块由电机、泵、蓄电池等部件组成, 它可以产生并储存制动压力, 可以对 4 个车轮的制动力矩进行单独调节。同时, 在 EHB 的电子控制系统中设计相应程序, 通过操纵电控元件来控制制动力的大小及各轴制动力的分配, 可以完全实现 ABS 及ASR 等功能。
2023-08-29 21:51:261

一个人把墨水吃了,是因为他看书太专注了,由此可想到哪些成语呢《至少写两个》

一个人把墨水吃了想到 满腹经纶 他看书太专注了想到 专心致志 成语:满腹经纶 专心致志
2023-08-29 21:51:271

莱特兄弟的第一架动力飞机飞了多远?

就在莱特兄弟忙于修理故障的时候,兰格雷教授已经制成了一架翼长16米的大型飞机,并安装了一部引擎,这部引擎的力量要比莱特兄弟的引擎力量大4倍。10月的一天,兰格雷使用发射机将飞机发射出去,进行了第一次试习,结果飞机坠落,失败了。莱特兄弟十分重视兰格雷的试飞,他们对有关这次试飞的报道,以及飞机制造材料等等,都一一进行了分析研究。据报道介绍,当飞机刚离开发射机时,飞机就发出一种不正常的怪声,接着,出现左右不定的摇摆,最后垂直坠落下来……为什么会失败呢。兄弟二人在深入研究分析之后认为:第一是飞机的材料不好;第二是组装不合适;第三是驾驶员经验不足。莱特兄弟吸取了兰格雷教授试飞失败的经验教训,严格检查自制飞机的每一个部件,丝毫不敢大意马虎。经过多次的试运转,完全证明飞机性能良好之后,他们才决定在12月14日进行第一次试飞。成功,失败,就在于这一飞。兄弟二人既兴奋,又担心。初冬季节,试验场上吹着冷风。二人从急救站请来了5个人以防万一。装着滑板的飞机停放在专门为滑行起飞的铁轨上。引擎已经发动,在静静的试验场上吼叫着……威尔伯·莱特镇静地坐进了飞机。当哥哥和弟弟握手道了声“保重”之后,飞机的吼声变大,庞大的飞机从铁轨上缓缓滑动起来,越滑越快,一瞬间,飞机冲出轨道,离开了地面……旁观的6个人——奥维尔和5个急救人员正在惊愕的时候,飞机经过30米飞行后已经安然落到地面上。12月16日晨,在试验场附近的村子里出现了一张通告:明晨10时,将在海边进行世界上第一次载人的飞机试飞,敬请前来参观。17日10时到了,但参观的人除了必要的3名急救人员外,只有两个观众,其中一个还是小孩。10时35分,试飞开始了,飞机离开铁轨在空中飞行一段后着陆,这次结果较好,莱特兄弟的飞行高度达45米,飞行距离达260米。在场的人高兴地大喊:“成功了!”除了莱特兄弟之外,5位观众成了目睹世界上第一架飞机飞行成功的见证人。这时正是1903年12月17日。这第一次的动力载人飞机成功地飞上天空一事,从此便载入了世界史册。没有见过这次起飞的人们,仍然不相信这消息是真的,但记者如实报道了莱特兄弟制造动力飞机载人飞行成功的消息。当21家报馆收到消息后,只有3家报纸发表了这个消息。这时,莱特兄弟回到了迪顿城,他们继续不断地改进飞机的结构,而且进行了160多次的试飞活动。其中最长的一次持续飞行了38分钟,飞行路程24英里。到1908年9月12日,莱特兄弟在弗吉尼亚州迈尔堡表演时,飞行时间持续了67分钟。同年又在巴黎表演了一次,飞行时间两小时22分23秒,于是赢得了世界人士的喝彩。接着,各种形式的欢迎会一次接一次地召开。当有人请他们发表感想时,威尔伯·莱特意味深长地说:“我知道只有一种鸟——鹦鹉能说会道,但它却不能高飞。”1912年5月30日,威尔伯患肠伤寒在迪顿去世,终年45岁。威尔伯去世后,1915年奥维尔处理了自己所获得的工业上的各种专利,在个人的实验室里选择自己所喜欢的课题进行研究,但却没有取得任何重大发现。1948年1月3日,奥维尔在迪顿去世,终年77岁。莱特兄弟时代结束了。但他们留给人类的宝贵财富却永远地保留下来,并为世人所享用。
2023-08-29 21:51:211

保理业务中,应收账款保理的条件是什么?

保理支付工程款是指工程承包商或施工方将从事工程建设服务形成 的应收账款转让给卖方保理行,由保理行提供综合性保理服务,企业通过保理来规避买方的支付风险。企业的应收账款由银行提供买方信用风险担保后,如买方因信用因素无力付款,银行将履行付款。一、工程保理准入条件: 1、办理有追索权工程保理业务时,买卖双方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卖方是信用等级AA级(含)以上且具有建筑安装一级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包括其经总公司授权的分公司、具有实际控制权且经营主营业务的子公司; (2)买方是总、分行核心客户、行业重点客户,或工程保理项下 的项目全部还款来源为地市级(含)以上政府财政拨款。2、办理无追索权工程保理业务时,买卖双方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对于买方是农业银行批准给予项目贷款支持同时具备项目贷款发放条件的项目业主,卖方信用等级不得低于BBB-级(含)。 (2)卖方是总行认定的行业重点客户中的建筑行业客户或主营业务为工程建筑的总行和一级分行核心客户(包括其经总公司授权的分公司、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买方是总、分行核心客户、行业重点客户,或工程保理项下的项目还款来源全部为地市级(含)以上政府财政拨款。 3、办理工程保理,监理人须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专业甲级资质。4、不得办理带资承包的政府投资项目项下的工程保理。5、对于追加足额、有效担保或符合信用方式用信条件的有追索权保理业务,除卖方信用等级须在BBB-(含)以上外,买方信用等级均不受本办法关于信用等级的限制。 应收账款保理是企业将赊销形成的未到期应收账款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转让给商业银行,以获得银行的流动资金支持,加快资金周转。理论上讲,保理可以分为买断型保理(非回购型保理)和非买断型保理(回购型保理)、有追索权保理和无追索权保理、明保理和暗保理、折扣保理和到期保理。
2023-08-29 21:51:201

门店运营手册由谁负责

店长负责。促进销售营运部核心工作1、营业目标的完成。2、确保门店各项管理制度与作业流程按标准规范严格执行,落实到每一个细节,并适时进行持续改进,确保公司标准化服务、标准连锁经营您是否门店“连”而不“锁”,企业缺乏核心竞争力,运营没有系统,没有标准化,没有盈利模式,更不懂招商加盟,缺人,缺钱,缺铺面,不拓展等死。
2023-08-29 21:51:191

新华文摘网络版全文转载的含金量

新华文摘网络版全文转载的是具有深远的学术影响力。能够被《新华文摘》(网络版)全文转载,是对作者学术创作成果的充分肯定,也彰显作者在该学术领域的活跃度和影响力。
2023-08-29 21:51:192

跪求小学语文听课记录2篇。麻烦大家帮忙

长征江苏如皋师范附小 彭之俊一、第一板块——背景介绍1、简介“长征”情况;2、引入《长征》诗歌,(课件)3、教师配乐朗诵。(声情并茂)二、第二板块——整体感知4、学生自由自读;5、指读课文;6、评价朗读7、引导提出问题。(为什么说不怕远征难、走泥丸、逶迤、五岭?)三、第三板块——抓总起句8、文中有两行诗句概括了全文,用笔画下来;9、交流结果;10、引导学生朗读这两句“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11、你是如何理解的12、理解“远征”和“万水千山”13、指导朗读:“节奏、气势”14、指学生朗读展示四、第四板块——由总及分A、1、哪里看出“红军不怕远征难”? 2、学生通过课文内容回答。3、深入理解“不怕”:这五座山有什么特点?(学生介绍)4、通过数字“1300公里”理解“长”,引导朗读,读出“长”;5、通过学生的资料理解“乌蒙山”,引导学生朗读,读出“高”(教师:读得再高一点,再高一点;仅仅是“声音高”能解决的吗)6、从这两句你读懂什么?(教师:“革命的大无畏气概”)7、能通过朗读表现出这样的气概吗?8、小结:五岭乌蒙一长一高,所以毛主席在开始用了来概括:“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B、1、引导学生理解“金沙水拍云崖暖,大渡桥横铁索寒”:教师:有人从“暖、寒”推测出红军过桥渡水的时间在春天和冬天,你认为呢?2、学生发表看法;3、引导学生阅读课外故事《巧渡金沙江》,交流阅读感受;4、再次理解“暖”,交流;5、帮助学生理解“寒”,播放录像《泸定桥》;写出观后感6、交流观后感7、朗读“金沙水拍云崖暖,大渡桥横铁索寒”:指名读,齐读。8、回顾到:“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要求学生在此读这两句。C、1、为什么“喜”?2、岷山给红军带来哪些困难?(学生交流)3、引导学生课外资料“过雪山”(课件出示)4、这么艰难的事情,诗句中却用了一个“喜”字,你如何理解?5、小结学生回答,引导朗读本句。6、再次回顾到首句话。五、第五板块——由总及分1、朗读全文;2、教师总结,过渡扩展《清平乐 六盘山》,学生自读,指读,齐读;3、扩展《娄山关》……4、总结:长征是……(出示课件:电影片段)一起背诵全诗。
2023-08-29 21:51:181

体育精神的口号有哪些?

友谊第一、比赛第二 赛出风格、赛出水平 团结拼搏、争创佳绩 挑战自我、突破极限 奋发拼搏、勇于开拓 强身健体、立志成材 顽强拼搏、超越极限 挥动激情、放飞梦想 青春无悔、激情无限 顽强拼搏、勇夺第一 挑战自我、突破极限
2023-08-29 21:51: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