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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会被辞退吗

2023-09-08 22:4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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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请问事业编制的会不会辞退?跟合同工有什么区别?行政编制的应该不会辞退吧? 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会被辞退,行政编制工作人员也会被辞退。只不过他们被辞退的条件国家有严格的规定。合绩工指的是企业的?行政事业单位没有合同工的这个概念。公检法下面的后勤服务中心之类的都是事业编制。

问题二:事业单位什么情下会开除职工 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暂行规定

人调发[1992]18号

颁布时间:1992-10-16发文单位:人事部

第一条 为完善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的人事管理制度,保障单位用人自 *** ,优化人员结构,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是单位的一项权利,是指因法定事由,经法定程序单位主动解除与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之间的关系。

第三条 单位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教育无效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可以辞退:

(一)连续两年岗位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又不服从组织另行安排或重新安排后在一年之内仍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

(二)单位进行撤并或缩减编制需要减员,本人拒绝组织安排的;

(三)单位转移工作地点,本人无正当理由不愿随迁的;

(四)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

(五)损害单位经济权益,造成严重后果以及严重违背职业道德,给单位造成极坏影响的;

(六)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恐吓威胁单位领导,严重影响工作程序和社会秩序的;

(七)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情节严重但不够刑事处分的;

(八)违犯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九)犯有其它严重错误的。

符合开除条件的,按照《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执行。

第四条 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在下列情况下,单位不得辞退:

(一)因公负伤、致残,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妇女在孕期、产假及哺乳期内的;

(三)享受休假待遇的人员在休假期间的;

(四)患绝症、精神病及本专业职业病的;

(五)符合国家规定及其他条件的。

第五条 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由单位有关行政领导提出书面意见,说明辞退理由和事实依据,经单位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后,按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辞退手续、发给本人《辞退证明书》,并报同级 *** 人事部门备案。

第六条 当事人接到《辞退证明书》十五日之内,可向当地人才流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地尚未成立仲裁机构的,由被辞退人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协调解决。辞退按《辞退证明书》确定的时间执行。

第七条 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发给被辞退人员辞退证。辞退费上单位在其办完有关手续后一次性发给,并将《辞退费发证证明》存放本人档案。辞退费发放标准如下:

(一)工作一年以上不满五年(含见习期)的,发给本人当年基本工资(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之和,护士加护龄津贴,中小学教师加教龄津贴,后下同)总额的60%.

(二)工作五年至十年(含五年)的发给本人当年基本工资总额的65%.

(三)工作十年(含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当年基本工资总额的75%.已实行待业保险的地方和部门,不发给辞退费,被辞退人员可按有关规定享受待业保险待遇。

第八条 辞退费从单位事业费中列支。

第九条 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被辞退后一年内到全民所有制单位、集体所有制单位、“三资”企业工作,保留其全民所有制干部身份;被辞退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到私营企业工作或被辞退后一年之内找不到接收单位的,不再保留其全民所有制干部身份。

管理被辞退人员人事档案的 *** 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负责其干部身份的审定工作。对保留干部身份的,应将《被辞退人员干部身份》存入本人档案。

第十条 被辞退人员的人事档案,有关单位应按 *** 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人调发[1988]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补充通知》(人调发[1989]11号)进行移交......>>

问题三:事业单位人员辞退全部过程 事业单位,一般指以增进社会福利,满足社会文化、教育、科学、卫生等方面需要,提供各种社会服务为直接目的的社会组织。事业单位不以盈利为直接目的,其工作成果与价值不直接表现或主要不表现为可以估量的物质形态或货币形态。 事业单位是相对于企业单位而言的,事业单位包括一些有公务员工作的单位,是国家机构的分支。下面为您介绍的是事业单位人员辞退制度。

为完善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制度,保障单位用人自 *** ,优化人员结构,1992年10月16日人事部印发《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暂行规定》,对事业单位辞退的范围、条件、程序及法律后果作了明确规定。

一、辞退的含义

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是单位的一项权利,是指因法定事由,经法定程序单位主动解除与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之间的关系。

二、辞退的条件

事业单位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教育无效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可以辞退:

一是连续两年岗位考核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又不服从组织另行安排或重新安排后在一年之内仍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

二是单位进行撤并或缩减编制需要减员,本人拒绝组织安排的;

三是单位转移工作地点,本人无正当理由不愿随迁的;

四是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

五是损害单位经济权益,造成严重后果以及严重违背职业道德,给单位造成极坏影响的;

六是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恐吓威胁单位领导,严重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七是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情节严重但不够刑事处分的;

八是违犯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九是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符合开除条件的,按照《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执行。

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在下列情况下,单位不得辞退:

(1)因公负伤、致残,丧失劳动能力的;

(2)妇女在孕期、产假及哺乳期内的;

(3)享受休假待遇的人员在休假期间的;

(4)患绝症、精神病及本专业职业病的;

(5)符合国家规定其他条件的。

三、辞退的程序

事业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由单位有关行政领导提出书面意见,说明辞退理由和事实依据,经单位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后,按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辞退手续、发给本人《辞退证明书》,并报同级 *** 人事部门备案。

当事人接到《辞退证明书》十五日之内,可向当地人才流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地尚未成立仲裁机构的,由被辞退人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辞退按《辞退证明书》确定的时间执行。

四、辞退的法律后果

(一)人事关系的消灭

事业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后,就解除了单位与个人的人事关系,单位与个人之间不再发生相应的权利义务关系。

(二)辞退后的待遇

事业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发给被辞退人员辞退费。辞退费由单位在其办完有关手续后一次性发给,并将《辞退费发放证明》存入本人档案。辞退费发放标准如下:1.工作一年以上不满五年(含见习期)的,发给本人当年基本工资(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三项之和,护士加护龄津贴,中小学教师加教龄津贴,下同)总额的60%;2.工作五年至十年(含五年)的,发给本人当年基本工资总额的65%;3.工作十年(含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当年基本工资总额的75%。已实行失业保险的地方和部门,不发给辞退费,被辞退人员可按有关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辞退费从单位事业费中列支。

(三)被辞退人员的身份及其确定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问题四: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员工因犯错误而要辞退员工,从法律上讲应该具体那些条件?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六条  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激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要看你们具体是哪类事业单位,有无该类事业单位的人事规定,没有此类规定才能适用《劳动合同法》。如果有这方面的规定,就应按照此类规定处理人事问题。

问题五:事业编和公务员编的就真的不会被辞退吗 只要你别违纪违法,至少做好本职工作,这样是不会被辞退的,你要知道国家每招聘一个编制人员都是花费了很大的人力和财力的,你只要不作死,单位是不可能辞退你的。

问题六:事业单位有可能被开除吗 尽心尽力工作,尽心尽力经营,做到最好,又怎会被开除,要向好的方面想,无悔人生

问题七:我是事业单位在编职工会被开除吗 以下三种情况会。

第一,事业单位改制。

第二,员工犯下严重违法违纪事件。

第三,事业单位的末位淘汰制。

问题八:如果在事业单位工作十年以上,单位可以随便辞退吗?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 *** 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问题九:事业单位打破铁饭碗,我是事业单位正式职工担心自己被辞退 是的,一定要好好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争取做个好员工,时不时的要和领导在一起沟通学习吃饭,和领导处好关系很重要,这样就不用担心被辞退啦,就算到时要被辞退,只要平时不犯错,就没权利辞退你,你就可以和领导理论了。希望能帮到你。

问题十:如果在事业单位工作十年以上,单位可以随便辞退吗 任何单位都不能随便辞退员工。而且在事业单位中辞退一个人并非单位说了算,而是由组织部门进行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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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1 08:27:311

厦门取消事业编制

法律主观:事业编制不会都取消。国家确实在在进行事业单位的改制,但是并不是要全面取消事业单位,是取消部分事业编制。对于那些不进行收费和盈利的公益事业单位的编制是保留的。法律客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六条 依照国家规定的程序设置的机构和核定的编制,是录用、聘用、调配工作人员、配备领导成员和核拨经费的依据。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机构编制、人员工资与财政预算相互制约的机制,在设置机构、核定编制时,应当充分考虑财政的供养能力。机构实有人员不得突破规定的编制。禁止擅自设置机构和增加编制。对擅自设置机构和增加编制的,不得核拨财政资金或者挪用其他资金安排其经费。
2023-09-01 08:27:391

事业单位改制员工怎么办

法律主观:事业单位改革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事业单位改革怎么改?事业单位的现状:我国有事业单位110多万个、从业人员3000多万人,集中了我国2/3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广泛分布在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各个领域。已经完成的任务:在全国范围内完成了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根据不同事业单位特点实施分类管理和改革,推进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强化公益属性等方面取得重大成果。仍存在的问题:我国公益服务发展仍然不平衡不充分,事业单位定位不准、职能不清、效率不高等。改革要守住的底线: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改革的近期目标:结合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解决制约事业单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在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取得更大突破。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怎么改?《决定》这么说:全面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理顺政事关系,实现政事分开,不再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目前存在的问题:事业单位定位在公益服务,如果承担行政职能,势必成为“二政府”,造成政事职责边界模糊、行政职能体外循环,降低行政效能,提高制度成本,加重企业和群众负担,与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要求不相符合。《决定》确定的方向:通过改革将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回归行政机关,实现政事分开,避免政出多门,有利于政府提高行政效能,更好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责。具体准备这么改:党中央将对地方机构改革作出部署。中央和地方各级所属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都要纳入机构改革,统筹推进、同步实施。两条原则:把握政事分开这条主线,进一步理顺机关与事业单位的关系,实现行政职能回归行政机构;坚持能转职能的不转机构,确需转机构的要综合设置,完善职能配置,提高行政效能。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改革,怎么改?它们是哪些机构:这些单位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起来的,大多是宾馆、招待所、咨询中心等竞争性领域的机构,戴着事业单位的“帽子”开展经营活动。存在的问题:普遍存在管理体制不顺、竞争意识不强、运行机制不活、经济效益不高的问题。具体怎么改:严格按照事企分开的原则,将其真正转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平等竞争、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激发内生发展动力,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公益类事业单位,怎么改?重要性:公益类是事业单位的大头,是改革成功与否的关键所在。这类单位,有两小类: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主要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各自怎么改的原则: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理顺同主管部门的关系,逐步推进管办分离,强化公益属性,破除逐利机制;主要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优化职能和人员结构,同机关统筹管理。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怎么改:一是去行政化,逐步推进管办分离。着力构建新型政事关系,将行业管理职责和事业单位举办职责相对分离,行业部门重在抓好规划、政策和行业监管,减少对具体事业单位的微观管理和不当干预,落实事业单位自主权;事业单位重在强化自身管理能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满足人民群众的服务需求。二是去营利性,强化公益属性。公益属性是事业单位的本质属性,公益服务是事业单位的主要任务,无论怎么改都要回归本位。除党中央、国务院赋予特殊职能的以外,政府举办的公益性事业单位要禁止投资办企业,禁止开展竞争性经营活动,同时完善财政、人事、收入分配等各项政策,使其真正回归本业。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怎么改:改革的重点是明确功能定位,逐步压缩规模,实行严格管理。要规范运行行为,明确与党政机关的边界,不得以机关名义面向社会实施公共事务管理;明确与市场的边界,禁止开展经营活动和有偿中介服务,不能以政府的影响力参与或干预市场竞争;明确与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事业单位的边界,只承担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职能。通过改革逐步整合机构、精简编制、形成精干高效的队伍,与机关统筹管理,实行更加严格的机构编制控制,严格规范职能,并逐步建立完善与其相适应的人事管理、财政支持等政策。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023-09-01 08:28:111

事业转企业后事业编制能保留吗

法律分析:1、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后,事业编制予以核销。个别事业单位未改企,只是参照企业运行的,事业编制一般不予核销。2、事业单位改企,编制核销,并不意味着原有从业人员全部变成企业员工身份。原有从业人员一般情况下会分类处理,总的原则是“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处理的力度主要是根据改革阻力大小决定的,并无一定之规。法律依据:《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规定》第十七条 对转制时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五年以内的原事业编制内人员,本人申请并经转制单位批准,可以提前离岗,离岗期间的工资福利等基本待遇不变,单位和个人继续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按照国家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第十八条 转制时,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自企业登记注册之日起与在职职工全部签订劳动合同。职工在事业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转制后企业的工作年限。转制后根据经营方向确需分流人员的,应按照规定处理劳动关系,对符合支付经济补偿条件的,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第十九条 转制企业应当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转制时,对提前离岗人员所需的基本待遇及各项社会保险费、分流人员所需的经济补偿金,可从评估后的净资产中预留或从国有产权转让收入中优先支付。净资产不足的,财政部门也可给予一次性补助。
2023-09-01 08:28:221

事业单位转企业编制怎么办

事业单位转企业编制的做法:一、依法开展改制公司的验资工作;二、指定合法、合理的改制方案;三、根据单位不同情况决定企业形式;四、建立完善的企业治理结构;五、建立新型内部用人制度。事业单位编制实施范围如下:1、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以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都要按照《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实施岗位设置管理;2、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都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3、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参照《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4、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由事业单位已经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适用《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条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2023-09-01 08:28:461

事业单位转企业国家都有什么政策?

你好中公小林解析:1.政府积极推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逐步改制为企业1985年3月,国家首先对科技体制进行改革,改变过多研究机构与企业相分离,研究、设计与教育、生产相脱节,以及军民分割、部门分割、地区分割的状况,促进研究机构、设计机构、高等学校与企业之间的协作和联合。在这一改革中,从事技术开发的研究机构有的并入企业,有的转制为科研生产型经济实体或与企业联合的技术开发机构。国家围绕发挥事业单位为经济建设服务这一目标,制定了一系列支持事业单位转企、实行灵活的人事制度、工资制度和管理体制的政策措施。党的十四大从党政机构与事业单位同步改革的高度提出了政事分开的事业单位改革思路。1993年,党中央印发《关于党政机构改革的方案》和《关于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事业单位改革的方向是实行政事分开,推进事业单位的社会化”。事业单位按照经费的不同来源分为三类:一是经费自收自支的,享受企业的各项自主权,实行企业化管理;二是由国家实行差额补助的,政府在管理上适当放活;三是国家全额拨款的,其数量和规模从严控制。国家相应制定了对自收自支和差额补助的事业单位搞活的支持性政策,促进部分事业单位转为企业化管理。1996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在文件中提出了事业单位改革的两个方向,其中之一即为“能改为企业的要改为企业”,科技领域率先开始探索转企改制的探索。2000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深化科研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对不同类型、分属不同部门的科研机构实行分类改革”。2000年10月,中央20个行业部局或大型公司,376个科研院所转为企业的阶段任务基本完成。随后,文化领域成为转企事业单位改革的重点领域。2005年12月,由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在总结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开始将文化事业单位改革由试点阶段转为向面上逐步推开的阶段。2.政府对转企单位提供具体政策支持第一,人员分流安置政策。《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规定》中指出:对于转制时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人员,可以提前离岗,离岗期间的工资福利等基本待遇不变,单位和个人继续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按照企业办法办理退休手续;对于在职职工,则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与在职职工全部签订劳动合同,职工在事业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转制后企业的工作年限。在人员分流安置中,重点和难点是对于提前离岗人员的补偿问题,对于这一问题上述文件中明确规定:对提前离岗人员所需的基本待遇及各项社会保险费、分流人员所需的经济补偿金,可从评估后的净资产中预留或从国有产权转让收入中优先支付。净资产不足的,财政部门也可给予一次性补助。在《关于深化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出版社体制改革的意见》中,特别对转企改制过程中经批准撤销出版社工作人员分流安置作了更为明确的规定:出版社撤销后,其工作人员由主管主办单位优先考虑在本部门本系统内部妥善安置;经协商一致自谋职业的,由主管主办单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支付经济补偿、接续社会保险关系。山东省属事业单位改革中对转企改制的职工赋予了更大的灵活度:对于工作年限满10年以上的或距国家法定正常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人员,本人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应与其签订;改企单位要安置好富余人员,不得将职工推向社会。第二,社会保障政策。现行关于转企事业单位改革中职工社会保障政策中,以2008年的《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规定》最为详细:转制后自工商注册登记的次月起按企业办法参加社会保险,转制时在职人员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不再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对于转制前已经离退休的人员,维持原国家规定(即“老人老办法”);对于转制后参加工作的人员,按照企业办法参加社会保险(即“新人新办法”);重点也是难点的是关于“转制前参加工作、转制后退休的人员”(即“中人”的问题)。解决好企业与事业单位退休待遇差的问题是事业单位转企改革的重中之重。在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出版社转制改革中,对于“转制前参加工作、转制后退休的人员”参加北京市养老保险采取了这样的补偿办法:在5年过渡期内,其差额部分采用加发补贴的办法解决,加发比例逐年递减(5年分别为90%、70%、50%、30%、10%),最终过渡到企业养老保险,所需费用从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上海对于因改革可能使事业单位员工损失的那部分养老金,计划通过增加“职业年金”缴付比例等方式加以弥补。在《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规定》中也有类似规定:转制后具备条件的企业可按照有关规定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并通过企业年金等方式妥善解决转制后退休人员的养老待遇问题,并规定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的企业缴费分别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从企业成本中列支。第三,资产管理政策。由于事业单位所具有的资产是国有资产,在转企事业单位改革过程中既要做到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又使公共资源得到优化配置,并能够为促进转企事业单位改革提供支持等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问题也很重要。相关文件都对转企事业单位改革的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和资产管理等有关问题作了规定。如转制为企业的出版、发行单位,可通过资产清查,对其库存积压待报废的出版物做一次性处理,损失允许在净资产中扣除。对于出版、发行单位库存呆滞出版物超过一定期限的可以作为财产损失处理,在税前据实扣除,不采取税前提取提成差价等准备金办法。而对于国有文化企业使用的原划拨土地,在改制后,土地符合有关规定并经批准的,可仍以划拨方式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则依法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经资产评估后以作价出资等方式处置,转增国家资本。在地方改革实践中则有更多变通性的优惠政策,如《深圳市市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中规定:办公用房属于原主管部门并免费提供转企单位使用的,在三年过渡期内继续让其免费使用;属于租赁关系的,过渡期内维持现有租赁价格不变。第四,财政税收政策。在财政方面的支持政策有:原事业单位编制内职工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中由财政负担部分,转制后继续由财政部门在预算中拨付;转制后原有的正常事业费继续拨付,主要用于解决转制前已经离退休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并规定为确保转制工作的顺利进行,同级财政可一次性拨付一定数额的资金,主要用于资产评估、审计、政策法律咨询等。在税收方面的支持政策有:在规定执行期限内(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企业后,自转制注册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由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对其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党报、党刊将其发行、印刷业务及相应的经营性资产剥离组建的文化企业,所取得的党报、党刊发行收入和印刷收入免征增值税等。在文化产业支撑技术等领域内,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中资产评估增值涉及的企业所得税,以及资产划转或转让涉及的增值税、营业税、城建税等给予适当的优惠政策。在分类改革试点省市的转企事业单位改革中,在支持性政策出台方面都参照中央有关部门的要求,并根据当地财政税收的具体情况进行了一些探索性的尝试。
2023-09-01 08:28:571

黑龙江省自筹自支事业单位怎样改制?

行政单位不可能存在事业编制,事业单位随着生产经营职能改企,也不允许存在自收自支事业编制。 1、行政单位不允许存在事业编制。行政单位中,干部使用的是行政编制,工人使用的是工勤编制,事业单位使用的是事业编制,分别承担不同的工作职责,不允许出现混岗混编现象。即行政单位不能使用事业编制,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机关事业编”。如果因职能需要与编制增长衔接不上,出现混编现象,必须在机构编制日常管理过程中予以解决。或者由机构编制部门调剂行政编制进行置换,或者由组织人事部门将超编人员调动到其他单位任职。 2、事业单位也不允许存在自收自支编制。按照财政供养渠道和方式,事业单位分为全额、差额、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分别对应使用全额事业编制、差额事业编制、自收自支事业编制,同样,这三种类型的事业编制也不能混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将不再承担生产经营职能,因此,事业单位将全面取消自收自支类编制。自收自支类事业编制,属于地方政府设置的备案类编制类型,国务院要求,于2019年6月底前,各地要将“擅自增加的编制类型”整改到位。事业单位不再具备生产经营职能,因此不允许存在自收自支类编制;行政机关更没有经营或者收费职能,也不可能存在自收自支类事业编制。原来使用自收自支类事业编制的人员,如果是招录或者过去遗留的分配人员,将分流到其他事业单位就职。如果是合同类管理人员,则随企改制,或者自主择业。
2023-09-01 08:29:041

我国事业单位改革的目标是什么?

法律主观:目前,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许多试点地方事业单位改革已经完成,部分改制为企业的事业单位也基本改到位。但是,事业单位改革进展不平衡,大多数地区只是完成了分类,其它基本没什么变化。一、事业单位改革具体内容是什么事业单位改革内容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涉及面广,内涵丰富,包括政府的职责定位,政府与事业单位的关系、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政府对事业单位管理的创新等,要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原则,着力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管理方式,可重点研究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转变政府职能。如何明确政府与事业单位的职责划分,切实保证政府与事业单位在职能、机构和运行机制上的分开;如何收回和整合事业单位行使的行政职能,实现行政职能的有机统一,规范依法行政行为;如何加强政府的宏观管理和行业管理,减少对事业单位的行政审批和直接干预。二是明确事业单位功能定位。如何根据事业单位的不同属性,实施分类改革,将主要承担行政职能和主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分离出去;如何从财政投入、税收政策、资产管理、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制度方面促进事业单位强化公益属性;如何进一步落实事业单位的用人权、薪酬分配权、职称评聘权、经费设施使用权、自主运营权等法人自主权。三是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如何根据事业单位公益属性的不同,实施分类管理;如何实现政府管理职能和出资举办职能的适度分离;积极探索管办分离有哪些有效的实现形式;如何建立完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如何加强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四是完善政府投入机制。如何加大投入力度、改革投入方式、完善投入监督机制,形成职权明确、分级负担、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事业单位投入机制;如何明确不同层级政府的公益服务责任,举办相应事业单位。五是积极促进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服务。一方面,如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打造政策平台,降低市场准入门槛,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服务的提供;另一方面,如何加强对社会公益组织行为规范的监管,完善有关收费标准、资产处置、收益分配、服务质量等政策,规范社会力量的公益服务行为。二、事业单位改革方向中编办、人保部等相关部委制定《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两份文件可能会一同出台。这意味着,此番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将与事业单位改革本身同步推进。据工资改革参与人士透露,一些涉及国家安全,对政策和经济管理工作有明确辅助作用,以及明显以社会公益性为属性的事业单位,将继续得到财政保障;目前这类事业单位的工资分配大多以"参照公务员"和"全额拨款"的形式获得,不过,在国家部委所属的事业单位中,比例在少数。对于一些以业务突出、主要以行业或专业业务为主的事业单位,将继续获得财政扶持。此类事业单位工资收入主要以财政补贴形式获得。但对于一些工资收入"自收自支",主要面对市场,并已经开展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将在相关部委的扶持下,尽快推向市场。此外,一些职能重合、长期亏损、课题任务量不多的事业单位将会被打包重组或彻底剥离。此外,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津补贴发放依旧是改革重点。津补贴是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的组成部分之一。但在2006年人事部下发的《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中,并没有对津补贴的发放做出规定。这也让津补贴成为事业单位工资收入的另一隐蔽但却重要的收入来源。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工资福利研究室主任何凤秋说,目前事业单位津补贴情况繁杂,占总收入比重差异较大。如何将合理的津补贴规范到统一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中来,同时又不至于引发新的矛盾,是有待研究解决的问题。人保部相关人士说,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最终的目标是尽量推向市场,变成类咨询公司。但该人士表示,这是一种理想的模式,需要很长时间。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谢谢大家的阅读。我们一定会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援助。
2023-09-01 08:29:221

事业单位改革后退伍安置人员怎么办

你可以参照2011年颁布实施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之规定。其中,第三十六条规定:1、承担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的单位应当并与退役士兵依法签订期限不少于3年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2、合同存续期内单位依法关闭、破产、改制的,退役士兵与所在单位其他人员一同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3、接收退役士兵的单位裁减人员的,应当优先留用退役士兵。
2023-09-01 08:30:082

国家会取消事业编制吗

法律分析: 不会,国家确实在在进行事业单位的改制,但是并不是要全面取消事业单位,是取消部分事业编制。到2020年国家将全面取消高校及医院编制,从事经营性的事业单位也将全部转为企业,目前,北方各省大多已完成事业单位改企工作,如传统经营性事业单位核工业地质局、煤田地质局、有色地质勘查局、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等已转为国有企业,事业编制人员也转为企业编制。法律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一)总体要求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理清政府、市场、社会关系,积极稳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厘清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商会的职能边界,加强综合监管和党建工作,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成为依法设立、自主办会、服务为本、治理规范、行为自律的社会组织。创新行业协会商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激发内在活力和发展动力,提升行业服务功能,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中的独特优势和应有作用。(二)基本原则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改革方向。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改革传统的行政化管理方式,按照去行政化的要求,切断行政机关和行业协会商会之间的利益链条,建立新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和引导行业协会商会自主运行、有序竞争、优化发展。坚持法制化、非营利原则。加快行业协会商会法律制度建设,明确脱钩后的法律地位,实现依法规范运行。建立准入和退出机制,健全综合监管体系。各级政府要明确权力边界,实现权力责任统一、服务监管并重。按照非营利原则要求,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服务行为,发挥对会员的行为引导、规则约束和权益维护作用。坚持服务发展、释放市场活力。提升行业协会商会专业化水平和能力,推动服务重心从政府转向企业、行业、市场。通过提供指导、咨询、信息等服务,更好地为企业、行业提供智力支撑,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引导企业健康有序发展,促进产业提质增效升级。坚持试点先行、分步稳妥推进。在中央和地方分别开展试点,设置必要的过渡期,积极探索,总结经验,完善措施,逐步推开。根据行业协会商会不同情况,因地因业因会逐个缜密制定脱钩实施方案,具体安排、具体指导、具体把握,确保脱钩工作平稳过渡、有序推进。二、脱钩主体和范围脱钩的主体是各级行政机关与其主办、主管、联系、挂靠的行业协会商会。其他依照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与其主办、主管、联系、挂靠的行业协会商会,参照本方案执行。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行业协会商会纳入脱钩范围:会员主体为从事相同性质经济活动的单位、同业人员,或同地域的经济组织;名称以“行业协会”、“协会”、“商会”、“同业公会”、“联合会”、“促进会”等字样为后缀;在民政部门登记为社会团体法人。个别承担特殊职能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经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批准,另行制定改革办法。
2023-09-01 08:30:221

事业单位改革公益一类是否是参公单位

1,在事业单位改革结束之后,不存在参公事业一说。划入行政类事业单位纳入行政编制,逐步向机关公务员过渡。2,经营类事业单位将最终改制走向市场,自主经营的。3,事业单位最终保留的只有公益一类、公益二类。也不会存在参公一说了。拓展资料:属于公益一类的事业单位业务活动的宗旨目标和内容、分配的方式和标准等由国家确定,不得开展经营活动,其经费需由国家财政予以支撑。履行职责依法取得的收入或基金要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对这类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要从严控制,并加强监督和管理,使其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社会效益。指面向全社会提供涉及人民群众普遍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公益服务。政府予以支持,可部分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以及主要为政府履行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这类公益二类的单位按照国家确定的公益目标和相关标准开展活动,在确保实现公益目标的前提下,可依法开展相关的经营活动,依法取得的经营性收入主要用于公益事业发展,即公益二类。参考资料:事业单位改革百度百科
2023-09-01 08:30:321

事业单位退休现在单位改制变企业了工资怎么开啊

目前国家规定退休年龄为:男60岁,女50岁,女干部55岁
2023-09-01 08:31:022

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后,原事业编制人员何去何从?

那他们就只能够当企业的人员或者是选择辞职去找一份新的工作,其实现在大部分的事业单位都会给员工找好后路的。
2023-09-01 08:31:104

这些事业单位转企,取消编制!涉及到4000多万的事业单位人员

我国约有126万个事业单位,涉及到4000多万的事业单位人员,事业单位改革似乎迫在眉睫,我们再把目光放到事业单位改革时间上来看,到今年,也就是2018年,对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效益好的全部转企,对于效益差的企业将在2020年底前全部退出事业单位序列,也就是在2年后将彻底完成转企改制,这部分人不再占用事业单位编制,如果这项改革顺利落实的话,至少要影响数百万事业单位职工。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有哪些?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是以营利为目的,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属于政府必须提供的公益服务范围。 这类的事业单位主要有: 宾馆,招待所,经营性康复疗养,工程建设、维修、养护,工程勘察设计,技术开发类科研,商业性地质勘査,市政公用经营与作业,经营性水利工程管理,农场、园艺场、养殖场、招投标代理,一般性评审认证,咨询服务,评估鉴定,面向社会的培训机构,房屋修缮,物业、车辆服务,部门文印机构,投融资,担保,粮食收储,物资、图书、仪器设备供应,非时政类报刊,一般文艺院团,影剧院,影视音像制作销售,演出中介 等。 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很多事业单位已经不适应社会发展需求,造成资源浪费,体制岗位会越来越少,有混饭吃的这种人也会越来越少,很多人一时间还无法接受这个事实,但是社会本来就应该往前发展的,也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提升自己的专业技能,才会不惧改变。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人员分流安置有三个基本原则: 1、总的安置原则,是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安置整合、撤销后的分流人员。 2、为了解决临退休人员安置问题,工勤人员工资满20年、干部工作满30年,距离退休不足5年,可以申请提前退休,提前交由社保部门接管。病休和未满年限但临近退休年龄的,也可适当放宽条件限制。 3、对于招聘的合同制管理人员,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劳务派遣工等编外人员、自收自支人员、自定自筹类编制人员,统一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后自主择业。也可以随企改制,安置到新成立的企业就业。 1、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安置。 "事"指职能,"编"是编制,"人"是人员,意思是连人带编一起随职能整合,职能整合到哪里,人员编制一起调整到哪里。 事业单位整合或者撤销,其行政类职能划归相应的行政机关承担,由于行政机关行政编制总量控制,不能随职能大批量转换整合进来的事业编制,机关又不允许混岗混编,使用事业编制,因此, 行政类职能整合到机关,原来承担职能的事业人员和编制,随职能转换为行政编制的可能性基本没有。 只有公益类事业单位的公益服务职能剥离整合后,人员编制可以随同职能整合到新的事业单位,个人身份和编制类型不发生改变。因此,还要加上一条人为的规定:同类性质的单位进行职能划转、整合时,可以执行“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即行政职能整合到行政单位,事业职能整合到事业单位。 2、招聘的合同制管理人员自主择业。 由于行政部门、事业单位改革,都有精简机构、精简人员编制的要求,人员编制精简在20%左右。而机构改革中,又要“妥善安置分流人员,不能简单推向社会”,因此, 受影响最大的,就是合同制管理的非正式职工。 自定自筹类编制及人员是地方政府自行核定的编制类型,多数省份早已经按要求清理结束。下一步根据机构改革需要,清理的就是其他合同制人员。《机构编制法》颁布实施后,不允许出现法律规定之外的编制类型,再加上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要求将生产经营类职能改企经营,推向社会,因此, 自收自支类事业单位、自收自支类编制将在2020年底之前撤销,不再成立和使用。 所有合同制管理的自收自支人员、合同工、临时人员等编外管理人员,将按《劳动合同法》规定,领取经济补偿后,自主择业,或者随企改制,安置到新成立的企业。 河北省试行行政执法机构改革,已经全面清理辞退了所有的临时工、合同工、劳务派遣工,不允许执法队伍中有编外合同工存在,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3、临近退休人员可提前交由社保部门接管。 机构改革中,以提前退休政策为基础,提出了对临退休人员的安置方案。提前退休的政策各地执行政策基本统一,都是“工勤人员工资满20年、干部工作满30年,距离退休不足5年,可以申请提前退休”,特殊工种人员年限可放宽至8——10年。 近年来,由于人口老龄化问题突出,许多省份停止了“提前退休”政策的审批,组织部门还全面叫停了领导干部女50岁、男55岁提前“退居二线”、不担任实职的做法,以前这种情况以“提高一级工资待遇”为条件,吸引领导干部提前离岗,现在提前离岗不仅不允许,还被党报党刊严肃批评,定性为另一种“腐败”行为。 在机构改革中,虽然目前还没有关于领导干部恢复提前“退居二线”的说法(领导职数大量减少,退居二线的政策也不是就彻底没有重新使用的可能),但却明确提出了“临近退休人员可以提前交由社保部门接管” ,在提前退休的政策上,放宽了病休的条件,以及对工人、干部工作年限的要求,只要是距退休5年,都可以申请提前退休,交由社保部门接管。 新时代学习图书推荐:
2023-09-01 08:31:411

事业单位改企 军转干部

部队转业后经政府考试安置到事业单位工作,现单位面临改制,问对军队转业干部、退伍军人国家有什么规定、是否可以不参加改制、如果权益受到侵害了应如何维权等问题。现将此问题归纳总结以下意见,供参考:  1、保护背景: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迫切要求转换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用人制度。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是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增强事业单位活力的重要措施。2002年7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事业单位与职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和本意见的要求,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签订聘用合同,明确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与工作有关的权利和义务。通过实行人员聘用制度,转换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行政任用关系向平等协商的聘用关系转变,建立一套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2003年12月10日,人事部印发《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问题的解释》对意见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进行了解释。  对事业单位人员实行聘用制度是大势所趋。除按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以及专制为企业的以外,都要逐步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所以作为转业军人仍属于聘用的范畴,  2、保护精神:  人事部印发的《解释》第13条规定, “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等政策性安置人员可以签订中、长期合同,首次签订聘用合同不约定试用期,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低于3年。”从此可以看出对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等政策性安置人员也是适用聘用制度的。值得注意的是,该解释中使用的是“可以”而不是“应当”、“应该”、“必须”的用语,这两种表述在法律上的定义与要求是不同的。从实行聘用制度的背景、目标及基本原则上看,对转业干部退伍军人等政策性安置人员同其他职工一起适用聘用制。但是,作为转业军人毕竟为国家国防建议、为国家的长治久安作出了不可抹灭的贡献,进入地方后作为一个特殊群体,大部分人员的知识、文化和技能可能不如事业单位现有员工,况且转业退伍军人安置也具有强烈的政治因素,所以国家将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等政策性安置人员在《解释》中单独作出了规定。其规定似乎有些模棱两可,但基本精神是对该特殊人群应给予优先的特殊保护、不得擅自解聘,所以人事部作出了上述原则性规定。但因各地情况不同应具体分析、具体对待。所以对该人群试行聘任制度时还应参照各地人事部门的不同规定。比如湖南、江苏等地方就规定,“军队转业干部和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应由改制后的单位优先聘用,非本人原因不得解聘。”
2023-09-01 08:32:531

事业单位的改制

您好,天津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事业单位的改制您可以看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该条例是由7月1日起实行的。事业单位改制您可以关注: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消息汇总http://tj.offcn.com/html/2014/11/34052.html?wt.mc_id=bd14672
2023-09-01 08:33:054

事业单位如何改制

我们对国有企业改制曾经做了大量的调研和实际工作,有不少心得体会,也有很多经验和教训。现在针对事业单位在转制、改制过程中涉及到的各个法律要点提出自己的看法,希望能够为目前进行转制、改制的事业单位提供一点帮助。一、依法开展改制单位的清产核资工作在事业单位转制、改制过程中,坚持公有资产保值增值是一项基本原则。要依法维护国家、集体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就必须规范整个清产核资的操作程序。事业单位自身的资产产权界定、资产评估本身就是一个十分敏感而又引人关注的问题,特别是有些事业单位由于历史的原因,拥有的资产数额十分庞大,这个问题就更加突出。因此如何保证清产核资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某些人利用改制、转制之机,以各种非法手段侵吞公有资产,是摆在各级领导面前的一个必须认真对待的问题。我们认为,只有加强法律监督和控制,才能有效的保证清产核资工作的正常开展。第一、改制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清产核资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在改制单位申请资产评估立项后,由主管部门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改制单位进行资产评估。第二、对涉及到改制单位产权界定、产权交易、资产处置方案的制订、改制单位的股权结构设置、资产转让等行为,应由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确保整个改制、转制流程的合法性。第三、加强民主监督,资产的评估结果、处置方案等须交由职工大会审议。第四、对发生在转制过程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必须依法处理。对于在转制、改制过程中隐匿资产的行为,一经发现,就要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对于中介机构在承办业务时,同改制单位串通作弊、弄虚作假或隐瞒不报,出现重大疏漏、严重误导等导致国有资产重大流失、侵害其他产权主体合法权益的,也应依法追究责任。二、改制方案的制定要坚持“三公”原则和职工民主管理同国有企业改制一样,事业单位在改制过程中涉及的改制、转制方案的制订实施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必须事先将改制方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这既是在政治上保证职工群众的主人翁地位,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也是在制度上落实职工群众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如果这项工作做得不好,往往会影响改制的正常进行,甚至还会给社会带来不稳定的因素。第一、应做好单位职工的思想工作,让职工群众真正理解改制的内涵,使他们主动参予到改制过程中来,保证改制工作的顺利进行。第二、应依法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对于清产核资的结果、改制方案等交由职工大会做成规范的决议。
2023-09-01 08:33:191

有关事业单位改制 什么是老人老办法 中人中办法 新人新办法?

老人老办法就是已退休的和将退的,保留原职称及相关待遇直至退休;中人中办法指尚在岗的,适当按政策调整,保留编制和待遇,较长期聘用,人事档案在单位保管;新人新办法指完全按新政策执行:人事不进单位,全部聘用制,职称晋升执行新规定。如外语考试、电脑考试、课题。文章等。。。
2023-09-01 08:33:412

事业单位改制政策

我记09年国家发布的事业单位改制政策,把事业单位分成三类: 第一类是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属于“政事不分”,改革目标是逐步转为行政机构或将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目前一些实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其中一部分都具有行政执法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此类事业单位是否应该回到政府体系或将行政职能划归出去,需要明确。 第二类是主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属于“事企不分”,改革目标是逐步转为企业,走向市场。 第三类是主要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改革目标是整合资源,强化公益属性,加强政府监管。据统计,目前中国有126万个事业单位,在3千万正式职工中,教育、卫生和农技服务从业人员三项相加,占总人数的3/4,其中教育系统人员即达到一半左右。可见,科教文卫是中国事业单位的主体。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院长吴江指出,通过分类改革,事业单位将回归公益性质,以后的事业单位将主要以公益性事业单位为主。
2023-09-01 08:33:591

事业单位改制主要指的是什么?

事业单位改制就是:国有企业的用工制度由固定工制改变为劳动合同制。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国有企业职工又出现了待岗、下岗、进再就业中心等情况,在改革的推进过程中,再就业中心又被统一的社会失业保险机制所取代。不知道题主提这个问题的目的是什么?如果想要了解更多内容,还是不要指望通过这类百度知道来获取知识吧, 中大咨询的官网上就有比较多这方面的研究。
2023-09-01 08:34:101

大学事业编制取消了吗

法律主观:事业编制不会都取消。国家确实在在进行事业单位的改制,但是并不是要全面取消事业单位,是取消部分事业编制。对于那些不进行收费和盈利的公益事业单位的编制是保留的。法律客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六条 依照国家规定的程序设置的机构和核定的编制,是录用、聘用、调配工作人员、配备领导成员和核拨经费的依据。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机构编制、人员工资与财政预算相互制约的机制,在设置机构、核定编制时,应当充分考虑财政的供养能力。机构实有人员不得突破规定的编制。禁止擅自设置机构和增加编制。对擅自设置机构和增加编制的,不得核拨财政资金或者挪用其他资金安排其经费。
2023-09-01 08:34:411

2000年事业单位撤编改制的相关文件

不同 同工异曲 曲尽其妙 妙手空空
2023-09-01 08:34:521

国企改制职工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国企改制中员工经济补偿金的标准解决了员工经济补偿金的来源问题,就涉及到经济补偿金的标准问题。根据改制主体的性质不同,其员工的身份也有所不同,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标准也有所不同。(一)国企员工经济补偿金的一般标准对于按照正常程序进行改制的国有企业,根据财企[2002]313号文件精神,"企业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规定标准的,按照规定执行;没有规定标准的,按照劳部发[1994]481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尽管各地方政府出台的经济补偿标准在一定程度上有所不同,其主要规定还是参考了劳部发[1994]48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劳部发[1994]481号文件规定的具体标准为,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其中,员工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计发;员工月平均工资高于企业月平均工资3倍或3倍以上的,可按不高于企业月平均工资3倍的标准计发。企业经营者也应按照上述办法执行。(二)破产企业员工经济补偿金的标准 国有企业严重资不抵债,不再具备继续生产经营条件,可以申请破产,但是《破产法》并没有将员工经济补偿金的支付列入破产企业法定清偿范围内。根据《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在试点城市安置破产企业职工的费用,从破产企业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得中拨付,不足部分从处置其他破产财产所得中拨付并可列入第一顺序清偿,安置费用的标准原则上按照破产企业所在试点城市的企业职工上年平均工资收入的3倍计算。(三)事业单位员工经济补偿金标准由于中央和各地尚未出台有关事业单位改制员工经济补偿的规定,因此有关员工经济补偿具体标准将参照国有企业员工经济补偿标准。根据国经贸企改[2002]859号文件和国资分配[2003]21号文件规定,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标准相同。但是考虑到事业单位员工大部分是事业工人身份,其中有一部分还是国家公务员身份,由于各种原因,相当一部分人还没有开设养老保险账户,一旦改制后,这部分员工的退休金也是个麻烦事。因此,完全参照国有企业的员工经济补偿标准执行对这部分人来说确实欠缺公平,各单位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除经济补偿金外其他形式的补贴,具体标准由上级主管部门确定。 (四)经济补偿金外的其他补偿我们注意到,国经贸企改[2002]859号文件规定中,"改制企业可用国有净资产支付解除职工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等,由此造成的账面国有资产减少,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冲减国有资本"。这个"等"字有很大学问,它意味着从中央已经认同改制企业可以用国有净资产支付除员工经济补偿金外的其他形式补偿。当然不是所有改制企业都适用于这个条件,像上述事业单位改制可以参照这一标准,寻求其他方式的补偿,另外一些本身经济补偿金较少,从事危险职业、危害身体健康职业,具有某种特殊技能、为企业做出过重大贡献的人员,可以由改制企业结合实际情况向上级部门提出,具体标准由上级主管部门确定。二、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方式国有企业进行的国有资本退出的改制工作中,由于经济补偿金是必须支付且不能打折,所以对于改制企业来讲比较头痛的是如何支付这笔相对庞大的改制成本,而且在支付了改制成本之后还不至于影响企业改制之后的发展,因此以何种方式支付经济补偿金就显得尤为重要。(一)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方式实际上,中央和大多数的地方政府出台的关于改制企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的文件中强调的都是"以企业国有净资产支付"这个资金来源问题,而对于以何种方式支付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或限制,因此从财务角度来讲,以净资产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实际上可以以股权形式、债权形式和现金形式进行支付。1.现金支付形式现金支付形式就是要求企业以现金支付给员工作为解除长期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对于现金流充裕的企业来讲,这种方式是可以接受的,而且是一次性解决,没有为改制后的企业留下什么后遗症,但是这种方式将极大的侵占企业的资金流,降低了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使得企业很容易陷入危机之中。2.股权支付形式股权支付形式就是直接将企业的净资产以经济补偿金的方式落实到每个员工上,企业改制后,形成员工对于改制后企业占有的股权。虽然这种方式在相关文件政策上是允许的,但是在操作中却有两个明显障碍,首先是由于《公司法》对于公司股东人数的限制,使得员工持股的人数受到限制,同时由于员工持股会等持股载体的组建已经很难再得到有关部门的审批,那么员工以何种身份、方式持股是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其次员工集体持股方式在大多数地方已经行不通,地方政府更多的希望由原来企业的经营层绝对控股改制后企业,不支持所有员工共同持股。因此,从以上两点看,以股权形式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也不是一种很好的办法。3.债权支付形式如果改制企业的支付能力比较差,为了缓解支付改制成本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压力,可以将员工的经济补偿金转为改制企业的负债,同时减少相应的企业净资产。企业改制后,员工持有改制后企业的债权,并根据相应的规定和条件获得清偿。改制企业以债权形式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一定要获得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的批准,以避免改制后违反《会计法》和《税法》的风险。(二)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方式与改制企业的发展以何种方式支付经济补偿金与改制企业的发展有着紧密地联系,改制企业要结合生存发展之道和长期利益来确定。虽然不同的企业可有不同方式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总的来讲,目前比较好的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就是采取现金、股权和债权相结合的方式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首先,对于企业改制后不在改制后企业继续任职的员工应采取现金支付的方式,用现金一次性的支付给这部分员工,使得这部分员工与改制后企业没有任何关联,减掉一部分包袱。其次,对于拟成为改制后企业的股东的原企业经营者和技术业务骨干,可将其经济补偿金直接以股权的形式予以支付,如果人数较多可采取"准自然人"的方式,即几个自然人捆绑在一起,以协议的方式由一个人代为持有股份。 最后,将剩余人员的经济补偿金转为其对改制后企业的债权,由双方约定还款付息的条件和期限,同时为了确保这部分债权能够偿付,改制企业应以企业相当价值的固定资产作为抵押。采取这种办法来解决员工的经济补偿金问题既可以缓解改制企业资金上的压力,又可以避免全员持股,有利于重新确定改制后企业的股东结构,同时以债权形式将留在改制后企业工作的员工的个人利益与企业利益在一定程度上相连,但又使得员工的风险小于改制后企业股东的风险。企业的具体情况不同,采取这种办法时,用于现金支付、股权支付和债权支付三者之间的比例也不尽相同,应该由专业人士结合企业的自身特点来合理确定。需要指出的是,员工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方式也要经由企业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因此,改制企业要充分做好员工工作,摆事实、讲道理,把改制企业的长期发展确定为首要目标,获得员工的理解和支持。 三、员工获得经济补偿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国有企业改制中员工因解除劳动合同所获得的经济补偿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规定也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为此签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对国有企业职工,因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宣告破产,从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国有企业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在当地上年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倍数额内,可免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免征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规定。超过该标准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全额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四、国企改制中历史遗留问题的一次性解决 国有企业改制中会暴露出很多历史遗留问题,如以前拖欠员工的工资、福利费、社会统筹、集资款,伤病残职工的安置,退养职工的处置等等,这些问题应在企业改制中一次性予以解决,以免给改制后的企业留下尾巴,拖累改制后企业的发展。(一)拖欠职工的工资、福利费处理根据财企[2002]31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企业账面原有的应付福利费仍转为改制后企业的流动负债,账面原有应付工资余额中欠发员工工资部分可发放给员工也可在扣除个人所得税后转为个人投资。(二)拖欠或尚未建立职工的社会统筹处理财企[2002]313号文件规定,对于尚未建立社会统筹的企业改制时应为员工一次性交付移交社会保障机构管理的社会保险费,并从改制企业净资产中扣除或者从改制企业剥离资产出售收入中优先支付,对于已建立社会统筹但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应当以改制企业现有资产优先予以清偿。 (三)职工集资款处理改制企业未退还的职工集资款有两种形式,一种是长期负债的形式,另一种是入股的形式,对于这两种形式的职工集资款都可以以现有资产进行清偿,也可以在员工自愿的前提下,转为员工对改制后企业的个人投资。(四)尚未房改的员工住房处理改制企业的员工住房,对于尚未签订合同、交付房款、进行房改的,应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房改事项,按照有关规定向员工出售,对于员工在房改中不购买住房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五)离休员工的医疗费、退休金处理没有纳入社会统筹的离休职工的医疗费和退休金,改制企业可按照当时标准或参考当地政府出台的标准,按照一定年限从改制企业的国有净资产中扣除,并设定专门账户进行管理,定期予以支付。(六)伤病残员工的处理对于伤病残员工的处理,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的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或者按照当地政府出台的标准一次性解除这部分员工的劳动合同,并使这部分员工能够得到切实可靠的安置。(七)内退员工的处理对于改制前已办理内退手续的员工,应计算其从改制时距正式退休年龄时需向其支付的退养费用和其他工资性费用,从国有净资产中一次性扣除,并设定专门账户进行管理定期予以支付。另外,对于这部分员工也可以按照解除员工劳动合同进行经济补偿方式处置。(八)停薪留职、放长假员工的处理对于停薪留职、放长假员工的处理,应按照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方式进行处置,具体工龄的确定应为劳动部门认定的其工龄为标准,一次性解除这部分员工的劳动合同,为改制后企业减轻负担。五、关于公用企业与科研事业单位的经济补偿支付经常有一些公用企业和科研事业单位提出关于这些类型企、事业单位进行改制,员工经济补偿如何确定的问题。其实这种类型的企业、事业单位也同样适用以上所讨论的员工经济补偿的方法和标准,在《关于进一步明确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分配[2003]21号)文件的规定,国有大中型企业都可以参照国经贸企改[2002]859号文件和国资分配[2003]2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改制,而实施改制分流的辅业资产主要包括"为主业服务的零部件加工、修理修配、运输、设计、咨询、科研院所等单位"。因此,无论是公用企业还是科研事业单位都可以按照以上所述标准和方式对员工进行经济补偿。
2023-09-01 08:35:032

事业单位改制后,40、50人群的工人身份编制将如何安排?有什么依据?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或者是正在进行的党政机构改革,明确的是精简机构、精简编制和人员,但没有特定指出,应该对某一年龄阶段的正式职工做出如何处理。机构改革中的人员安置,应该遵循“公平公正”和依法合规的原则,妥善安置,不能一刀切按年龄或者学历等因素,对某一特定人群提出不公正政策。《机构改革方案》中,对于“距退休年龄不满5年,工作够一定年限的”工作人员,按照个人意愿,可以提前交由社保部门接管,这是分流安置方案中提及的唯一对年龄有所优待的政策措施。40、50政策,是我国目前正在实行的一种社保补贴政策,其目的是为了促进困难群体就业。政策规定:对于女性年满40岁以上、男性年满50岁以上的下岗失业人员等就业困难群体 (包括已“农转非”的被征地农民登记失业的“4050”人员),以及 没有 社会 保险保障的灵活就业人员,都可以申请参加国家的4050社保补贴。这一补贴通常申领年限为三年, 就业困难人员最长不超过6年,且 每人只能申请一次,中途如有单位缴纳了社保,补贴自动停止不再发放,直至退休不得再行申请。党政、事业单位改革,和40、50社保补贴政策没有直接关系。行政部门的工勤人员在2012年的底数的基础上,实行只出不进的政策,工勤编制随现有工勤人员自然减员随空随销,直至全部撤销。事业单位工勤岗位和工勤人员虽然还在按正常人事管理政策,有出有进,但也在呈大幅减少趋势。事业单位实行全员聘用制管理,工勤岗位设置逐步减少,工勤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以竞聘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并享受对应岗位的工资待遇和福利政策,进一步淡化了干部工人的身份区别。在此次机构改革中被整合撤销的事业单位,工勤人员会随同管理、专业技术干部一起,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政策,随职能连人带编,一起分流到其他事业单位,不会被“随意推向 社会 ”,造成大范围的失业下岗状况,影响 社会 稳定局面。这个要分情况! 事业单位改制后,人员基本是走分流之路,只要是有编制的人员,不分干部工人,基本还是保留编制,到新单位新岗位就职,除非你不适应所分流的单位和工作,自已调出或辞职,否则一般不会失业,就也是保稳定的事业改革方法,走逐步减少的路子。 但这里要说明的是,如果是生产经营性的事业单位,且自收自支的,人员就要取消编制,全部转为企业性质了,如果你那里事业单位还没有改革完成,恰巧你又在生产经营性的事业单位,那我建议你最好想办法调到公益类事业单位,哪怕也是自收自支的也好。当然,你如果是技术骨干,又想呆在原来的地方,那当别论。 还有一点大家要注意,离退休不到五年且参保年龄足够退休的在编人员,可以要求以事业单位身份退休,也可以选择上岗,但只能选择一次。 这都是大部分省市事业改革的路子,但各地根据自身情况略有不同,如果你是在事业单位,应多关注这类信息。要说依据,那就是当地的事业单位改革文件啦。在机构改革中,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后,原工作人员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人员的分流。一般情况下,原有在职在编人员有以下三种分流方式。 1、留在改制后的企业工作。这部分人员一般年纪较轻,具有开拓创新意识,不愿安于现状,敢于放弃自己的事业人员身份,留在改制后的企业工作,成为一名企业职工。同时,其工资渠道、福利待遇等随着身份的变更而发生变化,总体来说,工资报酬会高于原事业单位时的工资水平(一般为原工资的1.5倍以上)。对于工人身份的40、50人群来说,认为这一转变跨度太大,没有信心和勇气选择这一方式。 2、提前退休。部分临近退休的同志,觉得无法适应新的岗位,大多会选择提前退休。这部分人员会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办理退休手续。对于部分工人身份的40、50人群来说,比较容易接受这一方式,毕竟身份在这里摆着,进步空间不大。 3、分流到其他事业单位。对于大多数人员来说,面临的是分流到其他单位的问题。这种分流一般把握“三不”,即不改变分流人员的原有身份,不改变分流人员的编制性质,不改变分流人员工资待遇。对于部分工人身份的40、50人群来说,选择这一方式是迫不得已,选择企业吧,不甘心放弃事业人员身份;选择提前退休吧,年龄还比较年轻,提前退休影响退休金的兑现,所以,只好选择分流到其他事业单位的方式。 总之,事业单位改制,人员分流在所难免,不同情况的人群立足自身实际,选择一种使自己利益最大化的方式成为必然。“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这样,既能保障40、50人群的福利待遇不变,又能对新进来的人员按改制后的办法管理,实现平稳过渡。这是目前实行事业单位改革的普遍遵循,也是被证明了的成功经验。 这个要分情况! 事业单位改制后,人员基本是走分流之路,只要是有编制的人员,不分干部工人,基本还是保留编制,到新单位新岗位就职,除非你不适应所分流的单位和工作,自已调出或辞职,否则一般不会失业,就也是保稳定的事业改革方法,走逐步减少的路子。 但这里要说明的是,如果是生产经营性的事业单位,且自收自支的,人员就要取消编制,全部转为企业性质了,如果你那里事业单位还没有改革完成,恰巧你又在生产经营性的事业单位,那我建议你最好想办法调到公益类事业单位,哪怕也是自收自支的也好。当然,你如果是技术骨干,又想呆在原来的地方,那当别论。 还有一点大家要注意,离退休不到五年且参保年龄足够退休的在编人员,可以要求以事业单位身份退休,也可以选择上岗,但只能选择一次。 这都是大部分省市事业改革的路子,但各地根据自身情况略有不同,如果你是在事业单位,应多关注这类信息。要说依据,那就是当地的事业单位改革文件啦。 所谓的工人身份在事业单位里也就是事业工勤编制,这部分人按我所看到的信息理解为:一部分符合条件的转为管理岗,其余不符合条件的保持现状,直至退休完成自然减员。以后的事业单位将不再有事业工勤岗位(但最近又看到多地将转业士官安置在工勤岗位,可国家又要取消工勤岗,搞不懂了)。以前是本人吗理解,可能有误,欢迎指正! 依照《党章》第三条第一、二、三、四、七项与《宪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四条《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第二条第三十条《档案法第一条规定。 无论有什么依据也不能丢失事业编身份,千万别上当。本人在机关工作二十年,机关机构改革时,服从组织分配,到基层事业单位任职,从此丢了公务员身份,除了上当吃亏,别无所得。 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人员分流安置,一是转入同类型事业单位,二是改为企业员工,改企业员工的很少,年纪大的也可提前退休。 双向选择,自愿培训分流到其他工作岗位上,职干一致进行公开、公平、透明择岗。可内退待岗,原则上达到退休政策办理退休手续。保证每个职工基本生活保障。
2023-09-01 08:35:131

事业单位改制方案必须通过职工代表大会

事业单位改制方案必须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赋予了职工代表大会参与本单位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事业单位改制方案中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同级工会的意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六条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会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维护企业职工劳动权益。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会必须密切联系职工,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职工的生活,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第三十三条国家机关在组织起草或者修改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规章时,应当听取工会意见。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对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同级工会的意见。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劳动就业、工资、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时,应当吸收同级工会参加研究,听取工会意见。
2023-09-01 08:35:351

事业单位改制的方向是什么?

事业单位改制的方向是将主要履行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为行政机构,或者参照行政机构管理办法管理,将已具备市场化条件的单位改为企业,分类采用不同管理办法。事业单位的转制,旨在实现公司化的经营和运作,提升单位运作的效率。若有需要,可以找中大咨询,就有做相关的业务。
2023-09-01 08:35:431

在事业单位工作十年以上,劳动法有没有规定转成正式编制。

聘用制怎么回没合同?您这样的话,可是对自己没有什么保障啊。说得不好听点,单位不承认你在这里干过,你能怎么办?
2023-09-01 08:35:544

事业单位改制后,改制单位将转为什么形式?

改制以后就成为企业单位,原来是国家拔款,旱涝保收。改制以后国家就不拔款了,必须自负盈亐,走向市场。
2023-09-01 08:36:122

事业单位改制需要注意什么?

事业单位改制需要注意什么?我觉得需要许多树人员的安排以及政策的理解
2023-09-01 08:36:224

事业单位改制老员工补偿是什么?

1、事业单位转企业, 是单位的性质的变化,身份的改变,职工一切待遇不会变的 。2、关于人员分流安置、社会保障、资产管理、财政税收等方面的政策是转企事业单位改革支持性政策的主要构成部分,在进行行业改革和试点省市分类改革的具体实践中,相关的支持性政策还涉及到收入分配、融资投资、资源业务等诸多方面。3、总体而言,这些关于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的支持性政策包括两大类:其一,着眼于减少转企改制中的阻力因素。其二,着眼于提升转企改制后的发展能力。因此,必须对转企事业单位的发展能力给予一定的培养,通过资产管理、财政税收、投资融资等方面的政策支持能够使其尽快适应市场经济环境,更好地为建设服务型政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发挥作用。相关内容解释:事业单位,英文是Public Institution,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事业单位接受政府领导,是表现形式为组织或机构的法人实体。事业单位一般是国家设置的带有一定的公益性质的机构,但不属于政府机构,其工作人员与公务员是不同的。根据国家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精神,事业单位不再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而分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还新兴了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和社会资本举办事业单位,是国家不拨款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的明显特征为中心、会、所、站、队、院、社、台、宫、馆等字词结尾,例如会计核算中心、卫生监督所、司法所、银保监会、质监站、安全生产监察大队等。事业单位分为参公事业单位以及一般事业单位。参公事业单位是指人员使用事业编制,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参公改革之后的事业单位在省公务员招考中招考,普通事业单位在事业单位招聘中招考。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事业单位
2023-09-01 08:36:301

事业单位改革后编制怎么办

目前事业单位改革根据事业单位性质不同,主要将事业单位划分为行政类、公益类和生产经营类三大类。 行政类事业单位将其职能划转到相应的政府机构,这一类型的事业单位逐渐撤销。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直接改制为企业,自收自支,自负盈亏。公益类事业单位又按照其职能分为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承担公共卫生、公共文化、基本医疗、科研服务、义务教育等基本公益类的单位划分为公益一类,由政府保障其运行;高等教育、非盈利性公共医疗等划分为公益二类,这类事业单位同样也会逐渐改制,由社会购买服务代替事业单位职能,今后会慢慢消失。 改革后,编制怎么办? 按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要求,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将逐步改为行政机关或参公;承担生产经营职能的,将逐步转为企业;承担公益服务功能的,将转为公益类事业单位,突出公益服务职能,弱化事业单位属性。所有改革将在2020年年底前全部完成。改革后,其人员编制将分成三种类型: 1、过渡为公务员或参公身份。承担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转为行政机关或参公单位后,其原来行使行政职能的在编人员,将统一通过过渡考试的方式,整体转为公务员或参公身份。其余人员将被分流到其他事业单位或保留到现单位(已剥离行政职能)继续从事公益服务职能。 2、继续保持事业编制。公益一类和大部分公益二类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将保持现状,继续保留事业编制。 3、取消编制转为企业人员。部分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如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和高校,将逐步取消事业编制脱离体制,实行合同化管理。其余承担生产经营任务的事业单位,主要以自收自支的为主,将全部转为企业,人员编制除部分分流到其他事业单位外,其余人员将全部取消编制,推向市场。 ;
2023-09-01 08:36:461

考研金融学考哪些科目

金融硕士的初试科目是1、101政治2、204英语二3、303-数学三或396经济类联考综合能力(数学基础,逻辑推理,写作)4、431-金融学综合。431金融学综合包括金融学、公司财务两部分。满分150分,其中,金融学部分为90分,公司财务部分为60分,全国统一大纲,由各培养单位自行命题。扩展资料:金融专业学位硕士报考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三)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五)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六)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3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专业老师在线权威答疑 zy.offercoming.com
2023-09-01 08:32:462

6s管理的主要内容有哪六个

6S管理内容是指对生产现场中的人员、材料、方法等进行有效的管理,包括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安全6个要素。整理:将工作场所的任何物品区分为有必要和没有必要的,除了有必要的留下来,其他的都消除掉;整顿:把留下来的必要用的物品依规定位置摆放,并放置整齐加以标示;规范:将工作场所内物品按要求放置,按企业要求规范化管理。清洁(SEIKETSU)——维持上面3S成果;素养:每位成员养成良好的习惯,并遵守规则做事,培养积极主动的精神(也称习惯性);安全:重视全员安全教育,每时每刻都有安全第一观念,防范于未。在全世界的许多地方,6S管理都受到重视并得到了广泛的开展,6S管理已成为制造企业的必修课。
2023-09-01 08:32:481

奉献的基本含义

奉献的含义
2023-09-01 08:32:492

语音识别的过程是什么?语音识别的方法有哪几种?

语音识别的过程和方法具体如下:语音识别过程1、语音信号采集语音信号采集是语音信号处理的前提。语音通常通过话筒输入计算机。话筒将声波转换为电压信号,然后通过A/D装置(如声卡)进行采样,从而将连续的电压信号转换为计算机能够处理的数字信号。目前多媒体计算机已经非常普及,声卡、音箱、话筒等已是个人计算机的基本设备。其中声卡是计算机对语音信进行加工的重要部件,它具有对信号滤波、放大、A/D和D/A转换等功能。而且,现代操作系统都附带录音软件,通过它可以驱动声卡采集语音信号并保存为语音文件。对于现场环境不好,或者空间受到限制,特别是对于许多专用设备,目前广泛采用基于单片机、DSP芯片的语音信号采集与处理系统。2、语音信号预处理语音信号号在采集后首先要进行滤波、A/D变换,预加重(Preemphasis)和端点检测等预处理,然后才能进入识别、合成、增强等实际应用。滤波的目的有两个:一是抑制输入信号中频率超出//2的所有分量(/:为采样频率),以防止混叠干扰;二是抑制50Hz的电源工频干扰。因此,滤波器应该是一个带通滤波器。A/D变换是将语音模拟信号转换为数字信号。A/D变换中要对信号进行量化,量化后的信号值与原信号值之间的差值为量化误差,又称为量化噪声。预加重处理的目的是提升高频部分,使信号的频谱变得平坦,保持在低频到高频的整个频带中,能用同样的信噪比求频谱,便于频谱分析。端点检测是从包含语音的一段信号中确定出语音的起点和终点。有效的端点检测不仅能减少处理时间,而且能排除无声段的噪声干扰。目前主要有两类方法:时域特征方法和频域特征方法。时域特征方法是利用语音音量和过零率进行端点检测,计算量小,但对气音会造成误判,不同的音量计算也会造成检测结果不同。频域特征方法是用声音的频谱的变异和熵的检测进行语音检测,计算量较大。3、语音信号的特征参数提取人说话的频率在10kHz以下。根据香农采样定理,为了使语音信号的采样数据中包含所需单词的信息,计算机的采样频率应是需要记录的语音信号中包含的最高语音频率的两倍以上。一般将信号分割成若干块,信号的每个块称为帧,为了保证可能落在帧边缘的重要信息不会丢失,应该使帧有重叠。例如,当使用20kH的采样面率时,标准的一帧为10ms,包含200个采样值。话筒等语音输入设备可以采集到声波波形,虽然这些声音的波形包含了所需单词的信息,但用肉眼观察这些波形却得不到多少信息因此,需要从采样数据中抽取那些能够帮助辨别单词的特征信息。在语音识别中,常用线性预测编码技术抽取语音特征。线性预测编码的基本思想是:语音信号采样点之间存在相关性,可用过去的若干采样点的线性组合预测当前和将来的采样点值。线性预测系数埽以通过使预测信号和实际信号之间的均方误差最小来唯一确定。语音线性预测系数作为语音信号的一种特征参数,已经广泛应用于语音处理各个领域。4、向置量化向量量化(Vector Quantization,VQ)技术是20世纪W年代后期发展起来的一种数据压缩和编码技术。经过向量量化的特征向量也可以作为后面隐马尔可夫模型中的输入观察符号。在标量量化中整个动态范围被分成若干个小区间,每个小区间有一个代表值,对于一个输入的标量信号,量化时落入小区间的值就用这个代表值>[戈替。因为这时的信号量是一维的标量,所以称为标量量化。向量量化的概念是用线性空间的观点,把标量改为一维的向量,对向量进行量化。和标量量化一样,向量量化是把向量空间分成若干个小区域,每个小区域寻找一个代表向量,量化时落入小区域的向量就用这个代表向量代替。向量量化的基本原理是将若干个标量数据组成一个向量(或者是从一帧语音数据中提取的特征向量)在多维空间给予整体量化,从而可以在信息量损失较小的情况下压缩数据量。语音识别1、模板(template)匹配法在训练阶段,用户将词汇表中的每一个词依次说一遍,并且将其特征向量作为模板存入模板库。在识别阶段,将输入语音的特征向量序列,依次与模板库中的每个模板进行相似度比较,将相似度最高者作为识别结果输出。2、随机模型法随机模型法是目前语音识别研究的主流。其突出的代表是隐马尔可夫模型。语音信号在足够短的时间段上的信号特征近似于稳定,而总的过程可看成是依次相对稳定的某一特性过渡到另一特性。隐马尔可夫模型则用概率统计的方法来描述这样一种时变的过程。3、概率语法分析法这种方法是用于大长度范围的连续语音识别。语音学家通过研究不同的语音语谱图及其变化发现,虽然不同的人说同一些语音时,相应的语谱及其变化有种种差异,但是总有一些共同的特点足以使他们区别于其他语音,也即语音学家提出的“区别性特征”。另一方面,人类的语言要受词法、语法、语义等约束,人在识别语音的过程中充分应用了这些约束以及对话环境的有关信息。于是,将语音识别专家提出的“区别性特征”与来自构词、句法、语义等语用约束相互结合,就可以构成一个“自底向上”或“自顶向下”的交互作用的知识系统,不同层次的知识可以用若干规则来描述。
2023-09-01 08:32:441

好看的青春文学校园小说~~

《二十四个季节》作者:言妍 TXT格式 [完结][中篇] 地址: http://bbs.51mm.biz/read.php?tid=60537&u=35708 现在不是流行什么「身高不是问题、年龄不是距离」吗?那为何她只不过是大了他6岁,再加上一个老师的称谓,他们的爱情就变得罪大恶极、千夫所指、不容于世?她也不想事情发展成这样啊!但他的才华洋溢、稳重老成、炽情烈爱,以及那一封封文情并茂的情书、一句句真挚感人的告白,着实撼动了她,让她冷了二十四年的爱情竟有陷入情网的迹象,最后,她不但成为众矢之的,还被冠上残害国家民族幼苗的最大罪行!为了找回平静的心灵、平凡的生活、原来的自己,她不惜对他恶言相向,以狠绝冷绝的言语让他断了对她的情,死了恋她的心,怎知,当大家都以为事情已经结束,他已找回「正常」的生命轨迹,他再次闯入她的生命、她的心灵、她的爱情,并用「二十四个季节」表明他爱她的坚持与执着,再用「Sunny」倾诉他对她不变的等待与追寻,宣称,即使是六年二十四个季节的鸿沟与深海,或挫折与阻碍,都无法打消他努力想要追上她脚步的爱情与决心…… 《瓜子的成年老债》作者:关关 TXT格式[完结][中篇][师生恋] 地址: http://bbs.51mm.biz/read.php?tid=60598&u=35708 她胆小又迟钝,抗拒着超过友谊的任何感情。 他是年轻有为的大学教师,表面温柔斯文,实际骄傲自负。 她与他作为师生开始,她只想把关系限制于此,他却一直奢望跨过那条界限。 还有骄傲矜持的女王学姐,纠缠不清的校草。 人生无法逃避的过去,纠结的回忆成为每个人不得不背负的债务。 逃避还是接受? 爱情是否能使人长大? 感情的欠债有否还清的一天? 推荐理由:能被楠竹如此算计,女主何曾不叫幸福?有耐心读下去还真算不错看的.另,那个学姐也很好玩 《草样年华ⅠⅡ》作者:孙睿 TXT格式 [完结][长篇] 地址: http://bbs.51mm.biz/read.php?tid=48833&u=35708 《草样年华3》作者:孙睿 TXT格式 [完结][长篇] http://bbs.51mm.biz/read.php?tid=59563&u=35708 《你是我的苏婆门》作者:左小狐狸 TXT格式 [完结][中篇][俊美腹黑男][7.3完结轻松文推荐~] 地址: http://bbs.51mm.biz/read.php?tid=48778&u=35708 《你在我的左手边》作者:叶萱 TXT格式 [完结][中篇] 地址: http://bbs.51mm.biz/read.php?tid=48666&u=35708 《混世魔女猎帅记》 作者:貓岆蕾蕾达ル TXT格式 [完结][短篇] 地址: http://bbs.51mm.biz/read.php?tid=48119&u=35708 《老大不做白工》作者:谢上薰 TXT格式 [完结][中篇][细水长流][清新隽永] 地址: http://bbs.51mm.biz/read.php?tid=48036&u=35708 采纳哦
2023-09-01 08:32:412

老舍的著作有什么

看茶馆就好! 最经典!
2023-09-01 08:32: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