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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转企业国家都有什么政策?

2023-09-08 22:4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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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桃云
你好中公小林解析:1.政府积极推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逐步改制为企业1985年3月,国家首先对科技体制进行改革,改变过多研究机构与企业相分离,研究、设计与教育、生产相脱节,以及军民分割、部门分割、地区分割的状况,促进研究机构、设计机构、高等学校与企业之间的协作和联合。在这一改革中,从事技术开发的研究机构有的并入企业,有的转制为科研生产型经济实体或与企业联合的技术开发机构。国家围绕发挥事业单位为经济建设服务这一目标,制定了一系列支持事业单位转企、实行灵活的人事制度、工资制度和管理体制的政策措施。党的十四大从党政机构与事业单位同步改革的高度提出了政事分开的事业单位改革思路。1993年,党中央印发《关于党政机构改革的方案》和《关于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事业单位改革的方向是实行政事分开,推进事业单位的社会化”。事业单位按照经费的不同来源分为三类:一是经费自收自支的,享受企业的各项自主权,实行企业化管理;二是由国家实行差额补助的,政府在管理上适当放活;三是国家全额拨款的,其数量和规模从严控制。国家相应制定了对自收自支和差额补助的事业单位搞活的支持性政策,促进部分事业单位转为企业化管理。1996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在文件中提出了事业单位改革的两个方向,其中之一即为“能改为企业的要改为企业”,科技领域率先开始探索转企改制的探索。2000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深化科研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对不同类型、分属不同部门的科研机构实行分类改革”。2000年10月,中央20个行业部局或大型公司,376个科研院所转为企业的阶段任务基本完成。随后,文化领域成为转企事业单位改革的重点领域。2005年12月,由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在总结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开始将文化事业单位改革由试点阶段转为向面上逐步推开的阶段。2.政府对转企单位提供具体政策支持第一,人员分流安置政策。《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规定》中指出:对于转制时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人员,可以提前离岗,离岗期间的工资福利等基本待遇不变,单位和个人继续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按照企业办法办理退休手续;对于在职职工,则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与在职职工全部签订劳动合同,职工在事业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转制后企业的工作年限。在人员分流安置中,重点和难点是对于提前离岗人员的补偿问题,对于这一问题上述文件中明确规定:对提前离岗人员所需的基本待遇及各项社会保险费、分流人员所需的经济补偿金,可从评估后的净资产中预留或从国有产权转让收入中优先支付。净资产不足的,财政部门也可给予一次性补助。在《关于深化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出版社体制改革的意见》中,特别对转企改制过程中经批准撤销出版社工作人员分流安置作了更为明确的规定:出版社撤销后,其工作人员由主管主办单位优先考虑在本部门本系统内部妥善安置;经协商一致自谋职业的,由主管主办单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支付经济补偿、接续社会保险关系。山东省属事业单位改革中对转企改制的职工赋予了更大的灵活度:对于工作年限满10年以上的或距国家法定正常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人员,本人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应与其签订;改企单位要安置好富余人员,不得将职工推向社会。第二,社会保障政策。现行关于转企事业单位改革中职工社会保障政策中,以2008年的《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规定》最为详细:转制后自工商注册登记的次月起按企业办法参加社会保险,转制时在职人员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不再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对于转制前已经离退休的人员,维持原国家规定(即“老人老办法”);对于转制后参加工作的人员,按照企业办法参加社会保险(即“新人新办法”);重点也是难点的是关于“转制前参加工作、转制后退休的人员”(即“中人”的问题)。解决好企业与事业单位退休待遇差的问题是事业单位转企改革的重中之重。在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出版社转制改革中,对于“转制前参加工作、转制后退休的人员”参加北京市养老保险采取了这样的补偿办法:在5年过渡期内,其差额部分采用加发补贴的办法解决,加发比例逐年递减(5年分别为90%、70%、50%、30%、10%),最终过渡到企业养老保险,所需费用从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上海对于因改革可能使事业单位员工损失的那部分养老金,计划通过增加“职业年金”缴付比例等方式加以弥补。在《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规定》中也有类似规定:转制后具备条件的企业可按照有关规定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并通过企业年金等方式妥善解决转制后退休人员的养老待遇问题,并规定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的企业缴费分别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从企业成本中列支。第三,资产管理政策。由于事业单位所具有的资产是国有资产,在转企事业单位改革过程中既要做到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又使公共资源得到优化配置,并能够为促进转企事业单位改革提供支持等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问题也很重要。相关文件都对转企事业单位改革的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和资产管理等有关问题作了规定。如转制为企业的出版、发行单位,可通过资产清查,对其库存积压待报废的出版物做一次性处理,损失允许在净资产中扣除。对于出版、发行单位库存呆滞出版物超过一定期限的可以作为财产损失处理,在税前据实扣除,不采取税前提取提成差价等准备金办法。而对于国有文化企业使用的原划拨土地,在改制后,土地符合有关规定并经批准的,可仍以划拨方式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则依法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经资产评估后以作价出资等方式处置,转增国家资本。在地方改革实践中则有更多变通性的优惠政策,如《深圳市市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中规定:办公用房属于原主管部门并免费提供转企单位使用的,在三年过渡期内继续让其免费使用;属于租赁关系的,过渡期内维持现有租赁价格不变。第四,财政税收政策。在财政方面的支持政策有:原事业单位编制内职工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中由财政负担部分,转制后继续由财政部门在预算中拨付;转制后原有的正常事业费继续拨付,主要用于解决转制前已经离退休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并规定为确保转制工作的顺利进行,同级财政可一次性拨付一定数额的资金,主要用于资产评估、审计、政策法律咨询等。在税收方面的支持政策有:在规定执行期限内(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企业后,自转制注册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由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对其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党报、党刊将其发行、印刷业务及相应的经营性资产剥离组建的文化企业,所取得的党报、党刊发行收入和印刷收入免征增值税等。在文化产业支撑技术等领域内,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中资产评估增值涉及的企业所得税,以及资产划转或转让涉及的增值税、营业税、城建税等给予适当的优惠政策。在分类改革试点省市的转企事业单位改革中,在支持性政策出台方面都参照中央有关部门的要求,并根据当地财政税收的具体情况进行了一些探索性的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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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事业单位划分为行政类、公益类和生产经营类,行政类将职能划转到行政机关承担,而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企经营。 事业单位改企后,原事业单位职工随企改制。给予经济补偿后,自主择业。 原事业单位职工按《劳动合同法》获取经济补偿,每满一年给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补偿,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计算。月工资是指被解聘人员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成立新的企业的,原职工可以到新企业工作,需要签订劳动合同,重新就业。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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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改制企业应当在一段规定的时间内为职工集中办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事宜。2、 改制企业在与职工办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相关手续的同时,将一次性向职工付清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及其它各项应当清偿的债务,职工拖欠改制企业的债务将相应扣除。3、 凡在规定时间之前与改制企业办理完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手续的职工,改制企业可每人另行给予一定的奖励。4、 凡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手续的职工,在规定的时间结束后改制企业将停止一切待遇,同时,改制企业将单方面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合同,停缴各种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并将职工的档案等资料交职工本人户籍所在区、县劳动行政部门。日后对本人发生的一切费用,待本人愿意办理手续时,改制企业自应计补偿中扣除。法律依据:《天津市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规定》(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48号)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 劳动合同终止、 解除后,改制企业应将劳动者的档案等材料,交劳动者本人户籍所在区、县劳动行政部门。”5、 在改制企业与职工在解除劳动关系后,改制企业将持相关材料到市劳动保障局的就业主管部门进行报告,并获取相关就业主管部门开具的退工通知书。改制企业持退工通知书及相关材料到企业所在地劳动保障局的劳动力管理部门办理退工手续,填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退工名册》(津劳登字8号)。法律依据:《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劳动就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劳办[391]号)第三条第3款:“3.改制企业与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应当在30日内到市劳动保障局的就业主管部门或区(县)劳动保障局的劳动力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1)改制企业与30名以下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应当持相关材料到企业坐落区(县)劳动保障局的劳动力管理部门办理备案、退工手续,填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退工名册》(津劳登字8号)。(2)改制企业与30名以上200人以下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应当持相关材料到市劳动保障局的就业主管部门进行报告。市劳动保障局的就业主管部门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开具退工通知书。退工人数在200名以上的,报经市政府同意后,开具退工通知书。改制企业持退工通知书及相关材料到企业坐落区(县)劳动保障局的劳动力管理部门办理退工手续,填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退工名册》(津劳登字8号)。”六、改制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职工社会保险关系的接续 1、 改制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改制企业将为职工开具《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协助职工办理失业登记手续。2、 改制企业将积极协助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接续以及公积金转移所需的各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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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转企业编制怎么办

事业单位转企业编制的做法如下:1、需要依法开展改制公司的验资工作;2、需要指定合法、合理的改制方案;3、需要根据单位不同情况决定企业形式;4、需要重新建立完善的企业治理结构;5、需要建立新型内部用人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条【公司形式变更】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事业单位编制实施范围是哪些1、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以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都要按照《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实施岗位设置管理;2、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都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3、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参照《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4、经批准参照相关法律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由事业单位已经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适用《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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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改制在编人员要怎么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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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改制人员退休的相关规定

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编制由机构编制部门回收,另行安排统筹使用。改制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在单位改制后,因为人事管理方式由事业单位模式变更为企业管理模式,因此会失去事业编制。但是由于各地机构体制改革不一,没有统一标准,有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有全部一刀切,有重新竞聘。具体情况要看当地政策。从各省目前发布的相关档看,事业单位转企后,原退休人员的离退休待遇不会变化,享受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待遇。今后其基本养老金的调整,也是根据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有关政策进行。其实退休后已经不占用编制名额了,大家主要关心的是转企后,退休待遇是否会变化。机关事业单位中有行政编制、参公编制、事业编制、机关工勤和事业工勤,没有企业编制。而且编制是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使用的,退休人员不拥有编制。不过,改革以后还得看本人身份的信息,如果本人身份跟着单位一起改革,以后如果交到企业养老就在企业退,如果继续交机关事业就在机关事业退,这个就看各地的政策了。单位改革退休政策1.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员工退休年纪都是遵循国家的规定退休年龄,不大退休年纪都不能退休。2.本次政府机构改革中提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员工可以提前退休,对于公务员来说,如果工龄超过30年,具体国家规定的退休年纪不满五年,工作年限满了二十年,就可以提出提前退休。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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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改企业是怎么回事?

就是政府不拨款养活了,要转变成企业,自己找饭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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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的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会怎么改?

全国各地各类开发区都是一个“特殊”的存在,这是个不完全建制的机构,内设机构,直属机构“五花八门”,全国没有一个是统一的。确实,开发区好多单位都是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事业编制占比应该最多,所以,关心的人会很多。开发区这一特殊存在,改革肯定会是最后才开始的,其他单位都结束了,可能才会懂到开发区,机构改革大方向不会变,该行政的改行政,该公益的改公益,该企业的改企业。但是,人员不好说,因为开发区压根就没多少行政编,在优化减少机构,压缩编制的大环境下,想再划拨或者协调行政编制特别难,最终的出路非常有可能是内部消化,单位改革,人员不动,确实是一个尴尬的存在,最好的就是人员能随单位改革! 我不知道你说的哪里的开发区 广东市县机构改革已进入全面实施阶段,近期湛江机构改革具体实施办法也已发布,详情如下: 那这一改革对于备考公务员群体有什么影响?我们一起来深入探究。 公务员编制可能进一步压缩,公务员考试减招或成常态 从调整优化市县党政机构设置与职能配置上来看,《广东省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明确指出“不再设立市县两级党委 社会 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社会 工作委员会”。各市县的综合治理办,维稳办都是每年招考的大户,现在不再设立相应的招考编制自然会减少。当然,此次改革过程中有组建不少新的部门,如市县两级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在县设立分局等等。但是,按照惯例新设立的部门一般是从其他相关部门抽调精干力量带编带岗到新的部门。 行政资源下放基层,编制下放基层 从组建的部门来看,很多原先只在市级设立的机构,此次改革过程当中都在县设立部门,进行垂直管理。街道党政机关职能进一步强化。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在镇街实现“一枚公章管审批”“一支队伍管执法”。这些改革的方向都意味着基层需要大量人才,在《总体意见》中也明确指出“省市两级机构调整出来的编制用于充实基层工作”“县级事业单位改革调整出来的编制用于充实镇街工作力量”。因此,在后面的招考中,基层岗位应该是招考的大户。广大考生也应该认识到这个趋势,做好职业规划。 事业单位改革方向确定 强化编制集中统一管理,加大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力度,除行政执法机构外,不再保留或新设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在《湛江机构改革方案》中提及的这些,事业编制这样的“铁饭碗”,未来不仅存在的量会越来越小,难度也会越来越大。 这不得不说2018年广东省事业单位招考有两大特点:第一,招考人数减少,相比去年,2018年整个广东事业单位招考人数出现了下降;第二,专业人才需求量增大,今年的事业单位招考综合岗位招考人数减少,教师和医护人员等专业性强的岗位招考比重增加。由此可以看出,事业单位基层服务对专业性要求越来越高。 此次改革明确了事业单位改革的方向,其中“加大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力度”这一类事业单位最终的改革方面将会是向企业转变,也就意味着和企业一样自负盈亏,甚至会面临企业破产的风险。因此,广大考生在选择岗位的时候需要慎重。 希望广大考公的同学都能抓住机会早早上岸,越往后只能越难考! 开发区的编制比较特殊,开发区的等级可大可小。 要是国家级的开发区,例如滨海新区,雄安新区等就相当于一个地级市,里面的机构编制与其他的地级市差不多,机构齐全,编制以行政编制为主。那么这种开发区的事业单位改革就基本按国家的步骤来,该转企的转企,该合并的就合并。编制随着单位走,如果单位转企的话应该会实行老人老办法,保留你的编制直到退休。 要是一般的省市级开发区,其机构比较少,很多都是几个行政机关合并一起办公,这种开发区的编制一般以事业编制为主,机构单位职能比较混乱,事业单位承担了很多行政职能。这类开发区的改革情况比较复杂,改革的时间需要比较久,但大方向还是跟国家保持一致,主要承担公益职能。 还有的地方的开发区实行的是企业化管理,全员没有编制。这种就跟改革没啥关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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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单位取消事业,40岁的编制人员怎么安排

这个要分情况!事业单位改制后,人员基本是走分流之路,只要是有编制的人员,不分干部工人,基本还是保留编制,到新单位新岗位就职,除非你不适应所分流的单位和工作,自已调出或辞职,否则一般不会失业,就也是保稳定的事业改革方法,走逐步减少的路子。但这里要说明的是,如果是生产经营性的事业单位,且自收自支的,人员就要取消编制,全部转为企业性质了,如果你那里事业单位还没有改革完成,恰巧你又在生产经营性的事业单位,那我建议你最好想办法调到公益类事业单位,哪怕也是自收自支的也好。当然,你如果是技术骨干,又想呆在原来的地方,那当别论。还有一点大家要注意,离退休不到五年且参保年龄足够退休的在编人员,可以要求以事业单位身份退休,也可以选择上岗,但只能选择一次。这都是大部分省市事业改革的路子,但各地根据自身情况略有不同,如果你是在事业单位,应多关注这类信息。要说依据,那就是当地的事业单位改革文件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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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经营性事业单位都改制为企业,但是改制的根本目的和划分原则是为公众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质监所、计量所实际是个模棱两可的部门,虽然可以改成企业面向市场,但其设置的意义是为公众提供放心的安全保障。这个具体还是要等中央的划分标准出来。 即使改成企业,也是为了本身更好的发展,待遇不会降低,即使是企业也是国企。仍然供小于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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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单位属改制机关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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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以后要转为企业吗

此次事业单位改革,把事业单位分为三类,行政类、公益类、自收自支类,行政类转为机关,公益类保持事业单位编制不变,自收自支类转为企业。从你单位性质看是属于自收自支类的事业单位,估计会转为企业。但这次改革因为涉及到几千万人的利益,所以会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规定,既会有一个新老划断的时间点,变为企业后,你们的事业编制不变,而新进人员则为企业编制。所以你不必担心编制会变。同为事业编制相对来说只要你找到有关系肯接受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还是好办的,不过你要想调动的话还要抓紧,一旦开始改革后国家限制事业单位之间流动就难办了,越早越好。高校和县级以上公立医院目前在试点保留事业单位属性,取消事业编制。在2022年前,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要求全部到位,因行业改革,目前部分事业单位已经改革完成。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是指由国家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性活动的事业单位,这类单位的改革去向是全面改制为企业,推向市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这类事业单位的人员,在改革过程中,除部分管理人员因身份问题,会调整到其它事业单位任职外,其他人员会随单位改革全面推向市场。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基本结束,只剩下一部分长期由地方财政供养的行政辅助、后勤管理类单位。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多使用自收自支类事业编制,对于自收自支类编制,有两种理解:一种是正规的事业编制分类,由同级地方政府确定,报上级机构编制部门备案,这类从2014年开始要求全部核减,用其它事业编制置换,一些省份已经完全取消。另一种理解是因为由地方政府确定,因而随意扩大规模,不备案,属于自我消化类型,不被上级机构编制部门承认,人员也多以临时人员或者比较复杂不正规的来源为主。【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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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事业编制不会都取消。国家确实在在进行事业单位的改制,但是并不是要全面取消事业单位,是取消部分事业编制。对于那些不进行收费和盈利的公益事业单位的编制是保留的。法律客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六条 依照国家规定的程序设置的机构和核定的编制,是录用、聘用、调配工作人员、配备领导成员和核拨经费的依据。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机构编制、人员工资与财政预算相互制约的机制,在设置机构、核定编制时,应当充分考虑财政的供养能力。机构实有人员不得突破规定的编制。禁止擅自设置机构和增加编制。对擅自设置机构和增加编制的,不得核拨财政资金或者挪用其他资金安排其经费。
2023-09-01 08:27:391

事业单位改制员工怎么办

法律主观:事业单位改革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事业单位改革怎么改?事业单位的现状:我国有事业单位110多万个、从业人员3000多万人,集中了我国2/3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广泛分布在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各个领域。已经完成的任务:在全国范围内完成了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根据不同事业单位特点实施分类管理和改革,推进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强化公益属性等方面取得重大成果。仍存在的问题:我国公益服务发展仍然不平衡不充分,事业单位定位不准、职能不清、效率不高等。改革要守住的底线: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改革的近期目标:结合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解决制约事业单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在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取得更大突破。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怎么改?《决定》这么说:全面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理顺政事关系,实现政事分开,不再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目前存在的问题:事业单位定位在公益服务,如果承担行政职能,势必成为“二政府”,造成政事职责边界模糊、行政职能体外循环,降低行政效能,提高制度成本,加重企业和群众负担,与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要求不相符合。《决定》确定的方向:通过改革将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回归行政机关,实现政事分开,避免政出多门,有利于政府提高行政效能,更好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责。具体准备这么改:党中央将对地方机构改革作出部署。中央和地方各级所属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都要纳入机构改革,统筹推进、同步实施。两条原则:把握政事分开这条主线,进一步理顺机关与事业单位的关系,实现行政职能回归行政机构;坚持能转职能的不转机构,确需转机构的要综合设置,完善职能配置,提高行政效能。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改革,怎么改?它们是哪些机构:这些单位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起来的,大多是宾馆、招待所、咨询中心等竞争性领域的机构,戴着事业单位的“帽子”开展经营活动。存在的问题:普遍存在管理体制不顺、竞争意识不强、运行机制不活、经济效益不高的问题。具体怎么改:严格按照事企分开的原则,将其真正转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平等竞争、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激发内生发展动力,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公益类事业单位,怎么改?重要性:公益类是事业单位的大头,是改革成功与否的关键所在。这类单位,有两小类: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主要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各自怎么改的原则: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理顺同主管部门的关系,逐步推进管办分离,强化公益属性,破除逐利机制;主要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优化职能和人员结构,同机关统筹管理。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怎么改:一是去行政化,逐步推进管办分离。着力构建新型政事关系,将行业管理职责和事业单位举办职责相对分离,行业部门重在抓好规划、政策和行业监管,减少对具体事业单位的微观管理和不当干预,落实事业单位自主权;事业单位重在强化自身管理能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满足人民群众的服务需求。二是去营利性,强化公益属性。公益属性是事业单位的本质属性,公益服务是事业单位的主要任务,无论怎么改都要回归本位。除党中央、国务院赋予特殊职能的以外,政府举办的公益性事业单位要禁止投资办企业,禁止开展竞争性经营活动,同时完善财政、人事、收入分配等各项政策,使其真正回归本业。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怎么改:改革的重点是明确功能定位,逐步压缩规模,实行严格管理。要规范运行行为,明确与党政机关的边界,不得以机关名义面向社会实施公共事务管理;明确与市场的边界,禁止开展经营活动和有偿中介服务,不能以政府的影响力参与或干预市场竞争;明确与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事业单位的边界,只承担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职能。通过改革逐步整合机构、精简编制、形成精干高效的队伍,与机关统筹管理,实行更加严格的机构编制控制,严格规范职能,并逐步建立完善与其相适应的人事管理、财政支持等政策。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023-09-01 08:28:111

事业转企业后事业编制能保留吗

法律分析:1、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后,事业编制予以核销。个别事业单位未改企,只是参照企业运行的,事业编制一般不予核销。2、事业单位改企,编制核销,并不意味着原有从业人员全部变成企业员工身份。原有从业人员一般情况下会分类处理,总的原则是“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处理的力度主要是根据改革阻力大小决定的,并无一定之规。法律依据:《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规定》第十七条 对转制时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五年以内的原事业编制内人员,本人申请并经转制单位批准,可以提前离岗,离岗期间的工资福利等基本待遇不变,单位和个人继续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按照国家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第十八条 转制时,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自企业登记注册之日起与在职职工全部签订劳动合同。职工在事业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转制后企业的工作年限。转制后根据经营方向确需分流人员的,应按照规定处理劳动关系,对符合支付经济补偿条件的,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第十九条 转制企业应当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转制时,对提前离岗人员所需的基本待遇及各项社会保险费、分流人员所需的经济补偿金,可从评估后的净资产中预留或从国有产权转让收入中优先支付。净资产不足的,财政部门也可给予一次性补助。
2023-09-01 08:28:221

事业单位转企业编制怎么办

事业单位转企业编制的做法:一、依法开展改制公司的验资工作;二、指定合法、合理的改制方案;三、根据单位不同情况决定企业形式;四、建立完善的企业治理结构;五、建立新型内部用人制度。事业单位编制实施范围如下:1、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以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都要按照《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实施岗位设置管理;2、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都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3、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参照《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4、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由事业单位已经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适用《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条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2023-09-01 08:28:461

黑龙江省自筹自支事业单位怎样改制?

行政单位不可能存在事业编制,事业单位随着生产经营职能改企,也不允许存在自收自支事业编制。 1、行政单位不允许存在事业编制。行政单位中,干部使用的是行政编制,工人使用的是工勤编制,事业单位使用的是事业编制,分别承担不同的工作职责,不允许出现混岗混编现象。即行政单位不能使用事业编制,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机关事业编”。如果因职能需要与编制增长衔接不上,出现混编现象,必须在机构编制日常管理过程中予以解决。或者由机构编制部门调剂行政编制进行置换,或者由组织人事部门将超编人员调动到其他单位任职。 2、事业单位也不允许存在自收自支编制。按照财政供养渠道和方式,事业单位分为全额、差额、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分别对应使用全额事业编制、差额事业编制、自收自支事业编制,同样,这三种类型的事业编制也不能混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将不再承担生产经营职能,因此,事业单位将全面取消自收自支类编制。自收自支类事业编制,属于地方政府设置的备案类编制类型,国务院要求,于2019年6月底前,各地要将“擅自增加的编制类型”整改到位。事业单位不再具备生产经营职能,因此不允许存在自收自支类编制;行政机关更没有经营或者收费职能,也不可能存在自收自支类事业编制。原来使用自收自支类事业编制的人员,如果是招录或者过去遗留的分配人员,将分流到其他事业单位就职。如果是合同类管理人员,则随企改制,或者自主择业。
2023-09-01 08:29:041

我国事业单位改革的目标是什么?

法律主观:目前,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许多试点地方事业单位改革已经完成,部分改制为企业的事业单位也基本改到位。但是,事业单位改革进展不平衡,大多数地区只是完成了分类,其它基本没什么变化。一、事业单位改革具体内容是什么事业单位改革内容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涉及面广,内涵丰富,包括政府的职责定位,政府与事业单位的关系、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政府对事业单位管理的创新等,要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原则,着力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管理方式,可重点研究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转变政府职能。如何明确政府与事业单位的职责划分,切实保证政府与事业单位在职能、机构和运行机制上的分开;如何收回和整合事业单位行使的行政职能,实现行政职能的有机统一,规范依法行政行为;如何加强政府的宏观管理和行业管理,减少对事业单位的行政审批和直接干预。二是明确事业单位功能定位。如何根据事业单位的不同属性,实施分类改革,将主要承担行政职能和主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分离出去;如何从财政投入、税收政策、资产管理、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制度方面促进事业单位强化公益属性;如何进一步落实事业单位的用人权、薪酬分配权、职称评聘权、经费设施使用权、自主运营权等法人自主权。三是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如何根据事业单位公益属性的不同,实施分类管理;如何实现政府管理职能和出资举办职能的适度分离;积极探索管办分离有哪些有效的实现形式;如何建立完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如何加强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四是完善政府投入机制。如何加大投入力度、改革投入方式、完善投入监督机制,形成职权明确、分级负担、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事业单位投入机制;如何明确不同层级政府的公益服务责任,举办相应事业单位。五是积极促进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服务。一方面,如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打造政策平台,降低市场准入门槛,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服务的提供;另一方面,如何加强对社会公益组织行为规范的监管,完善有关收费标准、资产处置、收益分配、服务质量等政策,规范社会力量的公益服务行为。二、事业单位改革方向中编办、人保部等相关部委制定《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两份文件可能会一同出台。这意味着,此番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将与事业单位改革本身同步推进。据工资改革参与人士透露,一些涉及国家安全,对政策和经济管理工作有明确辅助作用,以及明显以社会公益性为属性的事业单位,将继续得到财政保障;目前这类事业单位的工资分配大多以"参照公务员"和"全额拨款"的形式获得,不过,在国家部委所属的事业单位中,比例在少数。对于一些以业务突出、主要以行业或专业业务为主的事业单位,将继续获得财政扶持。此类事业单位工资收入主要以财政补贴形式获得。但对于一些工资收入"自收自支",主要面对市场,并已经开展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将在相关部委的扶持下,尽快推向市场。此外,一些职能重合、长期亏损、课题任务量不多的事业单位将会被打包重组或彻底剥离。此外,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津补贴发放依旧是改革重点。津补贴是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的组成部分之一。但在2006年人事部下发的《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中,并没有对津补贴的发放做出规定。这也让津补贴成为事业单位工资收入的另一隐蔽但却重要的收入来源。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工资福利研究室主任何凤秋说,目前事业单位津补贴情况繁杂,占总收入比重差异较大。如何将合理的津补贴规范到统一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中来,同时又不至于引发新的矛盾,是有待研究解决的问题。人保部相关人士说,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最终的目标是尽量推向市场,变成类咨询公司。但该人士表示,这是一种理想的模式,需要很长时间。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谢谢大家的阅读。我们一定会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援助。
2023-09-01 08:29:221

事业单位改革后退伍安置人员怎么办

你可以参照2011年颁布实施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之规定。其中,第三十六条规定:1、承担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的单位应当并与退役士兵依法签订期限不少于3年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2、合同存续期内单位依法关闭、破产、改制的,退役士兵与所在单位其他人员一同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3、接收退役士兵的单位裁减人员的,应当优先留用退役士兵。
2023-09-01 08:30:082

国家会取消事业编制吗

法律分析: 不会,国家确实在在进行事业单位的改制,但是并不是要全面取消事业单位,是取消部分事业编制。到2020年国家将全面取消高校及医院编制,从事经营性的事业单位也将全部转为企业,目前,北方各省大多已完成事业单位改企工作,如传统经营性事业单位核工业地质局、煤田地质局、有色地质勘查局、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等已转为国有企业,事业编制人员也转为企业编制。法律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一)总体要求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理清政府、市场、社会关系,积极稳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厘清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商会的职能边界,加强综合监管和党建工作,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成为依法设立、自主办会、服务为本、治理规范、行为自律的社会组织。创新行业协会商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激发内在活力和发展动力,提升行业服务功能,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中的独特优势和应有作用。(二)基本原则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改革方向。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改革传统的行政化管理方式,按照去行政化的要求,切断行政机关和行业协会商会之间的利益链条,建立新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和引导行业协会商会自主运行、有序竞争、优化发展。坚持法制化、非营利原则。加快行业协会商会法律制度建设,明确脱钩后的法律地位,实现依法规范运行。建立准入和退出机制,健全综合监管体系。各级政府要明确权力边界,实现权力责任统一、服务监管并重。按照非营利原则要求,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服务行为,发挥对会员的行为引导、规则约束和权益维护作用。坚持服务发展、释放市场活力。提升行业协会商会专业化水平和能力,推动服务重心从政府转向企业、行业、市场。通过提供指导、咨询、信息等服务,更好地为企业、行业提供智力支撑,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引导企业健康有序发展,促进产业提质增效升级。坚持试点先行、分步稳妥推进。在中央和地方分别开展试点,设置必要的过渡期,积极探索,总结经验,完善措施,逐步推开。根据行业协会商会不同情况,因地因业因会逐个缜密制定脱钩实施方案,具体安排、具体指导、具体把握,确保脱钩工作平稳过渡、有序推进。二、脱钩主体和范围脱钩的主体是各级行政机关与其主办、主管、联系、挂靠的行业协会商会。其他依照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与其主办、主管、联系、挂靠的行业协会商会,参照本方案执行。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行业协会商会纳入脱钩范围:会员主体为从事相同性质经济活动的单位、同业人员,或同地域的经济组织;名称以“行业协会”、“协会”、“商会”、“同业公会”、“联合会”、“促进会”等字样为后缀;在民政部门登记为社会团体法人。个别承担特殊职能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经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批准,另行制定改革办法。
2023-09-01 08:30:221

事业单位改革公益一类是否是参公单位

1,在事业单位改革结束之后,不存在参公事业一说。划入行政类事业单位纳入行政编制,逐步向机关公务员过渡。2,经营类事业单位将最终改制走向市场,自主经营的。3,事业单位最终保留的只有公益一类、公益二类。也不会存在参公一说了。拓展资料:属于公益一类的事业单位业务活动的宗旨目标和内容、分配的方式和标准等由国家确定,不得开展经营活动,其经费需由国家财政予以支撑。履行职责依法取得的收入或基金要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对这类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要从严控制,并加强监督和管理,使其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社会效益。指面向全社会提供涉及人民群众普遍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公益服务。政府予以支持,可部分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以及主要为政府履行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这类公益二类的单位按照国家确定的公益目标和相关标准开展活动,在确保实现公益目标的前提下,可依法开展相关的经营活动,依法取得的经营性收入主要用于公益事业发展,即公益二类。参考资料:事业单位改革百度百科
2023-09-01 08:30:321

事业单位退休现在单位改制变企业了工资怎么开啊

目前国家规定退休年龄为:男60岁,女50岁,女干部55岁
2023-09-01 08:31:022

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后,原事业编制人员何去何从?

那他们就只能够当企业的人员或者是选择辞职去找一份新的工作,其实现在大部分的事业单位都会给员工找好后路的。
2023-09-01 08:31:104

这些事业单位转企,取消编制!涉及到4000多万的事业单位人员

我国约有126万个事业单位,涉及到4000多万的事业单位人员,事业单位改革似乎迫在眉睫,我们再把目光放到事业单位改革时间上来看,到今年,也就是2018年,对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效益好的全部转企,对于效益差的企业将在2020年底前全部退出事业单位序列,也就是在2年后将彻底完成转企改制,这部分人不再占用事业单位编制,如果这项改革顺利落实的话,至少要影响数百万事业单位职工。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有哪些?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是以营利为目的,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属于政府必须提供的公益服务范围。 这类的事业单位主要有: 宾馆,招待所,经营性康复疗养,工程建设、维修、养护,工程勘察设计,技术开发类科研,商业性地质勘査,市政公用经营与作业,经营性水利工程管理,农场、园艺场、养殖场、招投标代理,一般性评审认证,咨询服务,评估鉴定,面向社会的培训机构,房屋修缮,物业、车辆服务,部门文印机构,投融资,担保,粮食收储,物资、图书、仪器设备供应,非时政类报刊,一般文艺院团,影剧院,影视音像制作销售,演出中介 等。 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很多事业单位已经不适应社会发展需求,造成资源浪费,体制岗位会越来越少,有混饭吃的这种人也会越来越少,很多人一时间还无法接受这个事实,但是社会本来就应该往前发展的,也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提升自己的专业技能,才会不惧改变。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人员分流安置有三个基本原则: 1、总的安置原则,是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安置整合、撤销后的分流人员。 2、为了解决临退休人员安置问题,工勤人员工资满20年、干部工作满30年,距离退休不足5年,可以申请提前退休,提前交由社保部门接管。病休和未满年限但临近退休年龄的,也可适当放宽条件限制。 3、对于招聘的合同制管理人员,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劳务派遣工等编外人员、自收自支人员、自定自筹类编制人员,统一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后自主择业。也可以随企改制,安置到新成立的企业就业。 1、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安置。 "事"指职能,"编"是编制,"人"是人员,意思是连人带编一起随职能整合,职能整合到哪里,人员编制一起调整到哪里。 事业单位整合或者撤销,其行政类职能划归相应的行政机关承担,由于行政机关行政编制总量控制,不能随职能大批量转换整合进来的事业编制,机关又不允许混岗混编,使用事业编制,因此, 行政类职能整合到机关,原来承担职能的事业人员和编制,随职能转换为行政编制的可能性基本没有。 只有公益类事业单位的公益服务职能剥离整合后,人员编制可以随同职能整合到新的事业单位,个人身份和编制类型不发生改变。因此,还要加上一条人为的规定:同类性质的单位进行职能划转、整合时,可以执行“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即行政职能整合到行政单位,事业职能整合到事业单位。 2、招聘的合同制管理人员自主择业。 由于行政部门、事业单位改革,都有精简机构、精简人员编制的要求,人员编制精简在20%左右。而机构改革中,又要“妥善安置分流人员,不能简单推向社会”,因此, 受影响最大的,就是合同制管理的非正式职工。 自定自筹类编制及人员是地方政府自行核定的编制类型,多数省份早已经按要求清理结束。下一步根据机构改革需要,清理的就是其他合同制人员。《机构编制法》颁布实施后,不允许出现法律规定之外的编制类型,再加上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要求将生产经营类职能改企经营,推向社会,因此, 自收自支类事业单位、自收自支类编制将在2020年底之前撤销,不再成立和使用。 所有合同制管理的自收自支人员、合同工、临时人员等编外管理人员,将按《劳动合同法》规定,领取经济补偿后,自主择业,或者随企改制,安置到新成立的企业。 河北省试行行政执法机构改革,已经全面清理辞退了所有的临时工、合同工、劳务派遣工,不允许执法队伍中有编外合同工存在,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3、临近退休人员可提前交由社保部门接管。 机构改革中,以提前退休政策为基础,提出了对临退休人员的安置方案。提前退休的政策各地执行政策基本统一,都是“工勤人员工资满20年、干部工作满30年,距离退休不足5年,可以申请提前退休”,特殊工种人员年限可放宽至8——10年。 近年来,由于人口老龄化问题突出,许多省份停止了“提前退休”政策的审批,组织部门还全面叫停了领导干部女50岁、男55岁提前“退居二线”、不担任实职的做法,以前这种情况以“提高一级工资待遇”为条件,吸引领导干部提前离岗,现在提前离岗不仅不允许,还被党报党刊严肃批评,定性为另一种“腐败”行为。 在机构改革中,虽然目前还没有关于领导干部恢复提前“退居二线”的说法(领导职数大量减少,退居二线的政策也不是就彻底没有重新使用的可能),但却明确提出了“临近退休人员可以提前交由社保部门接管” ,在提前退休的政策上,放宽了病休的条件,以及对工人、干部工作年限的要求,只要是距退休5年,都可以申请提前退休,交由社保部门接管。 新时代学习图书推荐:
2023-09-01 08:31:411

事业单位会被辞退吗

问题一:请问事业编制的会不会辞退?跟合同工有什么区别?行政编制的应该不会辞退吧? 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会被辞退,行政编制工作人员也会被辞退。只不过他们被辞退的条件国家有严格的规定。合绩工指的是企业的?行政事业单位没有合同工的这个概念。公检法下面的后勤服务中心之类的都是事业编制。 问题二:事业单位什么情下会开除职工 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暂行规定 人调发[1992]18号 颁布时间:1992-10-16发文单位:人事部 第一条 为完善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的人事管理制度,保障单位用人自 *** ,优化人员结构,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是单位的一项权利,是指因法定事由,经法定程序单位主动解除与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之间的关系。 第三条 单位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教育无效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可以辞退: (一)连续两年岗位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又不服从组织另行安排或重新安排后在一年之内仍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 (二)单位进行撤并或缩减编制需要减员,本人拒绝组织安排的; (三)单位转移工作地点,本人无正当理由不愿随迁的; (四)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 (五)损害单位经济权益,造成严重后果以及严重违背职业道德,给单位造成极坏影响的; (六)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恐吓威胁单位领导,严重影响工作程序和社会秩序的; (七)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情节严重但不够刑事处分的; (八)违犯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九)犯有其它严重错误的。 符合开除条件的,按照《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执行。 第四条 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在下列情况下,单位不得辞退: (一)因公负伤、致残,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妇女在孕期、产假及哺乳期内的; (三)享受休假待遇的人员在休假期间的; (四)患绝症、精神病及本专业职业病的; (五)符合国家规定及其他条件的。 第五条 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由单位有关行政领导提出书面意见,说明辞退理由和事实依据,经单位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后,按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辞退手续、发给本人《辞退证明书》,并报同级 *** 人事部门备案。 第六条 当事人接到《辞退证明书》十五日之内,可向当地人才流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地尚未成立仲裁机构的,由被辞退人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协调解决。辞退按《辞退证明书》确定的时间执行。 第七条 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发给被辞退人员辞退证。辞退费上单位在其办完有关手续后一次性发给,并将《辞退费发证证明》存放本人档案。辞退费发放标准如下: (一)工作一年以上不满五年(含见习期)的,发给本人当年基本工资(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之和,护士加护龄津贴,中小学教师加教龄津贴,后下同)总额的60%. (二)工作五年至十年(含五年)的发给本人当年基本工资总额的65%. (三)工作十年(含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当年基本工资总额的75%.已实行待业保险的地方和部门,不发给辞退费,被辞退人员可按有关规定享受待业保险待遇。 第八条 辞退费从单位事业费中列支。 第九条 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被辞退后一年内到全民所有制单位、集体所有制单位、“三资”企业工作,保留其全民所有制干部身份;被辞退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到私营企业工作或被辞退后一年之内找不到接收单位的,不再保留其全民所有制干部身份。 管理被辞退人员人事档案的 *** 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负责其干部身份的审定工作。对保留干部身份的,应将《被辞退人员干部身份》存入本人档案。 第十条 被辞退人员的人事档案,有关单位应按 *** 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人调发[1988]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补充通知》(人调发[1989]11号)进行移交......>> 问题三:事业单位人员辞退全部过程 事业单位,一般指以增进社会福利,满足社会文化、教育、科学、卫生等方面需要,提供各种社会服务为直接目的的社会组织。事业单位不以盈利为直接目的,其工作成果与价值不直接表现或主要不表现为可以估量的物质形态或货币形态。 事业单位是相对于企业单位而言的,事业单位包括一些有公务员工作的单位,是国家机构的分支。下面为您介绍的是事业单位人员辞退制度。 为完善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制度,保障单位用人自 *** ,优化人员结构,1992年10月16日人事部印发《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暂行规定》,对事业单位辞退的范围、条件、程序及法律后果作了明确规定。 一、辞退的含义 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是单位的一项权利,是指因法定事由,经法定程序单位主动解除与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之间的关系。 二、辞退的条件 事业单位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教育无效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可以辞退: 一是连续两年岗位考核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又不服从组织另行安排或重新安排后在一年之内仍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 二是单位进行撤并或缩减编制需要减员,本人拒绝组织安排的; 三是单位转移工作地点,本人无正当理由不愿随迁的; 四是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 五是损害单位经济权益,造成严重后果以及严重违背职业道德,给单位造成极坏影响的; 六是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恐吓威胁单位领导,严重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七是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情节严重但不够刑事处分的; 八是违犯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九是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符合开除条件的,按照《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执行。 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在下列情况下,单位不得辞退: (1)因公负伤、致残,丧失劳动能力的; (2)妇女在孕期、产假及哺乳期内的; (3)享受休假待遇的人员在休假期间的; (4)患绝症、精神病及本专业职业病的; (5)符合国家规定其他条件的。 三、辞退的程序 事业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由单位有关行政领导提出书面意见,说明辞退理由和事实依据,经单位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后,按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辞退手续、发给本人《辞退证明书》,并报同级 *** 人事部门备案。 当事人接到《辞退证明书》十五日之内,可向当地人才流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地尚未成立仲裁机构的,由被辞退人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辞退按《辞退证明书》确定的时间执行。 四、辞退的法律后果 (一)人事关系的消灭 事业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后,就解除了单位与个人的人事关系,单位与个人之间不再发生相应的权利义务关系。 (二)辞退后的待遇 事业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发给被辞退人员辞退费。辞退费由单位在其办完有关手续后一次性发给,并将《辞退费发放证明》存入本人档案。辞退费发放标准如下:1.工作一年以上不满五年(含见习期)的,发给本人当年基本工资(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三项之和,护士加护龄津贴,中小学教师加教龄津贴,下同)总额的60%;2.工作五年至十年(含五年)的,发给本人当年基本工资总额的65%;3.工作十年(含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当年基本工资总额的75%。已实行失业保险的地方和部门,不发给辞退费,被辞退人员可按有关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辞退费从单位事业费中列支。 (三)被辞退人员的身份及其确定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问题四: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员工因犯错误而要辞退员工,从法律上讲应该具体那些条件?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六条  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激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要看你们具体是哪类事业单位,有无该类事业单位的人事规定,没有此类规定才能适用《劳动合同法》。如果有这方面的规定,就应按照此类规定处理人事问题。 问题五:事业编和公务员编的就真的不会被辞退吗 只要你别违纪违法,至少做好本职工作,这样是不会被辞退的,你要知道国家每招聘一个编制人员都是花费了很大的人力和财力的,你只要不作死,单位是不可能辞退你的。 问题六:事业单位有可能被开除吗 尽心尽力工作,尽心尽力经营,做到最好,又怎会被开除,要向好的方面想,无悔人生 问题七:我是事业单位在编职工会被开除吗 以下三种情况会。 第一,事业单位改制。 第二,员工犯下严重违法违纪事件。 第三,事业单位的末位淘汰制。 问题八:如果在事业单位工作十年以上,单位可以随便辞退吗?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 *** 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问题九:事业单位打破铁饭碗,我是事业单位正式职工担心自己被辞退 是的,一定要好好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争取做个好员工,时不时的要和领导在一起沟通学习吃饭,和领导处好关系很重要,这样就不用担心被辞退啦,就算到时要被辞退,只要平时不犯错,就没权利辞退你,你就可以和领导理论了。希望能帮到你。 问题十:如果在事业单位工作十年以上,单位可以随便辞退吗 任何单位都不能随便辞退员工。而且在事业单位中辞退一个人并非单位说了算,而是由组织部门进行决定的。
2023-09-01 08:32:441

事业单位改企 军转干部

部队转业后经政府考试安置到事业单位工作,现单位面临改制,问对军队转业干部、退伍军人国家有什么规定、是否可以不参加改制、如果权益受到侵害了应如何维权等问题。现将此问题归纳总结以下意见,供参考:  1、保护背景: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迫切要求转换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用人制度。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是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增强事业单位活力的重要措施。2002年7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事业单位与职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和本意见的要求,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签订聘用合同,明确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与工作有关的权利和义务。通过实行人员聘用制度,转换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行政任用关系向平等协商的聘用关系转变,建立一套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2003年12月10日,人事部印发《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问题的解释》对意见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进行了解释。  对事业单位人员实行聘用制度是大势所趋。除按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以及专制为企业的以外,都要逐步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所以作为转业军人仍属于聘用的范畴,  2、保护精神:  人事部印发的《解释》第13条规定, “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等政策性安置人员可以签订中、长期合同,首次签订聘用合同不约定试用期,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低于3年。”从此可以看出对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等政策性安置人员也是适用聘用制度的。值得注意的是,该解释中使用的是“可以”而不是“应当”、“应该”、“必须”的用语,这两种表述在法律上的定义与要求是不同的。从实行聘用制度的背景、目标及基本原则上看,对转业干部退伍军人等政策性安置人员同其他职工一起适用聘用制。但是,作为转业军人毕竟为国家国防建议、为国家的长治久安作出了不可抹灭的贡献,进入地方后作为一个特殊群体,大部分人员的知识、文化和技能可能不如事业单位现有员工,况且转业退伍军人安置也具有强烈的政治因素,所以国家将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等政策性安置人员在《解释》中单独作出了规定。其规定似乎有些模棱两可,但基本精神是对该特殊人群应给予优先的特殊保护、不得擅自解聘,所以人事部作出了上述原则性规定。但因各地情况不同应具体分析、具体对待。所以对该人群试行聘任制度时还应参照各地人事部门的不同规定。比如湖南、江苏等地方就规定,“军队转业干部和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应由改制后的单位优先聘用,非本人原因不得解聘。”
2023-09-01 08:32:531

事业单位的改制

您好,天津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事业单位的改制您可以看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该条例是由7月1日起实行的。事业单位改制您可以关注: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消息汇总http://tj.offcn.com/html/2014/11/34052.html?wt.mc_id=bd14672
2023-09-01 08:33:054

事业单位如何改制

我们对国有企业改制曾经做了大量的调研和实际工作,有不少心得体会,也有很多经验和教训。现在针对事业单位在转制、改制过程中涉及到的各个法律要点提出自己的看法,希望能够为目前进行转制、改制的事业单位提供一点帮助。一、依法开展改制单位的清产核资工作在事业单位转制、改制过程中,坚持公有资产保值增值是一项基本原则。要依法维护国家、集体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就必须规范整个清产核资的操作程序。事业单位自身的资产产权界定、资产评估本身就是一个十分敏感而又引人关注的问题,特别是有些事业单位由于历史的原因,拥有的资产数额十分庞大,这个问题就更加突出。因此如何保证清产核资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某些人利用改制、转制之机,以各种非法手段侵吞公有资产,是摆在各级领导面前的一个必须认真对待的问题。我们认为,只有加强法律监督和控制,才能有效的保证清产核资工作的正常开展。第一、改制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清产核资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在改制单位申请资产评估立项后,由主管部门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改制单位进行资产评估。第二、对涉及到改制单位产权界定、产权交易、资产处置方案的制订、改制单位的股权结构设置、资产转让等行为,应由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确保整个改制、转制流程的合法性。第三、加强民主监督,资产的评估结果、处置方案等须交由职工大会审议。第四、对发生在转制过程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必须依法处理。对于在转制、改制过程中隐匿资产的行为,一经发现,就要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对于中介机构在承办业务时,同改制单位串通作弊、弄虚作假或隐瞒不报,出现重大疏漏、严重误导等导致国有资产重大流失、侵害其他产权主体合法权益的,也应依法追究责任。二、改制方案的制定要坚持“三公”原则和职工民主管理同国有企业改制一样,事业单位在改制过程中涉及的改制、转制方案的制订实施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必须事先将改制方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这既是在政治上保证职工群众的主人翁地位,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也是在制度上落实职工群众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如果这项工作做得不好,往往会影响改制的正常进行,甚至还会给社会带来不稳定的因素。第一、应做好单位职工的思想工作,让职工群众真正理解改制的内涵,使他们主动参予到改制过程中来,保证改制工作的顺利进行。第二、应依法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对于清产核资的结果、改制方案等交由职工大会做成规范的决议。
2023-09-01 08:33:191

有关事业单位改制 什么是老人老办法 中人中办法 新人新办法?

老人老办法就是已退休的和将退的,保留原职称及相关待遇直至退休;中人中办法指尚在岗的,适当按政策调整,保留编制和待遇,较长期聘用,人事档案在单位保管;新人新办法指完全按新政策执行:人事不进单位,全部聘用制,职称晋升执行新规定。如外语考试、电脑考试、课题。文章等。。。
2023-09-01 08:33:412

事业单位改制政策

我记09年国家发布的事业单位改制政策,把事业单位分成三类: 第一类是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属于“政事不分”,改革目标是逐步转为行政机构或将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目前一些实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其中一部分都具有行政执法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此类事业单位是否应该回到政府体系或将行政职能划归出去,需要明确。 第二类是主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属于“事企不分”,改革目标是逐步转为企业,走向市场。 第三类是主要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改革目标是整合资源,强化公益属性,加强政府监管。据统计,目前中国有126万个事业单位,在3千万正式职工中,教育、卫生和农技服务从业人员三项相加,占总人数的3/4,其中教育系统人员即达到一半左右。可见,科教文卫是中国事业单位的主体。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院长吴江指出,通过分类改革,事业单位将回归公益性质,以后的事业单位将主要以公益性事业单位为主。
2023-09-01 08:33:591

事业单位改制主要指的是什么?

事业单位改制就是:国有企业的用工制度由固定工制改变为劳动合同制。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国有企业职工又出现了待岗、下岗、进再就业中心等情况,在改革的推进过程中,再就业中心又被统一的社会失业保险机制所取代。不知道题主提这个问题的目的是什么?如果想要了解更多内容,还是不要指望通过这类百度知道来获取知识吧, 中大咨询的官网上就有比较多这方面的研究。
2023-09-01 08:34:101

大学事业编制取消了吗

法律主观:事业编制不会都取消。国家确实在在进行事业单位的改制,但是并不是要全面取消事业单位,是取消部分事业编制。对于那些不进行收费和盈利的公益事业单位的编制是保留的。法律客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六条 依照国家规定的程序设置的机构和核定的编制,是录用、聘用、调配工作人员、配备领导成员和核拨经费的依据。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机构编制、人员工资与财政预算相互制约的机制,在设置机构、核定编制时,应当充分考虑财政的供养能力。机构实有人员不得突破规定的编制。禁止擅自设置机构和增加编制。对擅自设置机构和增加编制的,不得核拨财政资金或者挪用其他资金安排其经费。
2023-09-01 08:34:411

2000年事业单位撤编改制的相关文件

不同 同工异曲 曲尽其妙 妙手空空
2023-09-01 08:34:521

国企改制职工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国企改制中员工经济补偿金的标准解决了员工经济补偿金的来源问题,就涉及到经济补偿金的标准问题。根据改制主体的性质不同,其员工的身份也有所不同,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标准也有所不同。(一)国企员工经济补偿金的一般标准对于按照正常程序进行改制的国有企业,根据财企[2002]313号文件精神,"企业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规定标准的,按照规定执行;没有规定标准的,按照劳部发[1994]481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尽管各地方政府出台的经济补偿标准在一定程度上有所不同,其主要规定还是参考了劳部发[1994]48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劳部发[1994]481号文件规定的具体标准为,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其中,员工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计发;员工月平均工资高于企业月平均工资3倍或3倍以上的,可按不高于企业月平均工资3倍的标准计发。企业经营者也应按照上述办法执行。(二)破产企业员工经济补偿金的标准 国有企业严重资不抵债,不再具备继续生产经营条件,可以申请破产,但是《破产法》并没有将员工经济补偿金的支付列入破产企业法定清偿范围内。根据《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在试点城市安置破产企业职工的费用,从破产企业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得中拨付,不足部分从处置其他破产财产所得中拨付并可列入第一顺序清偿,安置费用的标准原则上按照破产企业所在试点城市的企业职工上年平均工资收入的3倍计算。(三)事业单位员工经济补偿金标准由于中央和各地尚未出台有关事业单位改制员工经济补偿的规定,因此有关员工经济补偿具体标准将参照国有企业员工经济补偿标准。根据国经贸企改[2002]859号文件和国资分配[2003]21号文件规定,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标准相同。但是考虑到事业单位员工大部分是事业工人身份,其中有一部分还是国家公务员身份,由于各种原因,相当一部分人还没有开设养老保险账户,一旦改制后,这部分员工的退休金也是个麻烦事。因此,完全参照国有企业的员工经济补偿标准执行对这部分人来说确实欠缺公平,各单位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除经济补偿金外其他形式的补贴,具体标准由上级主管部门确定。 (四)经济补偿金外的其他补偿我们注意到,国经贸企改[2002]859号文件规定中,"改制企业可用国有净资产支付解除职工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等,由此造成的账面国有资产减少,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冲减国有资本"。这个"等"字有很大学问,它意味着从中央已经认同改制企业可以用国有净资产支付除员工经济补偿金外的其他形式补偿。当然不是所有改制企业都适用于这个条件,像上述事业单位改制可以参照这一标准,寻求其他方式的补偿,另外一些本身经济补偿金较少,从事危险职业、危害身体健康职业,具有某种特殊技能、为企业做出过重大贡献的人员,可以由改制企业结合实际情况向上级部门提出,具体标准由上级主管部门确定。二、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方式国有企业进行的国有资本退出的改制工作中,由于经济补偿金是必须支付且不能打折,所以对于改制企业来讲比较头痛的是如何支付这笔相对庞大的改制成本,而且在支付了改制成本之后还不至于影响企业改制之后的发展,因此以何种方式支付经济补偿金就显得尤为重要。(一)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方式实际上,中央和大多数的地方政府出台的关于改制企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的文件中强调的都是"以企业国有净资产支付"这个资金来源问题,而对于以何种方式支付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或限制,因此从财务角度来讲,以净资产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实际上可以以股权形式、债权形式和现金形式进行支付。1.现金支付形式现金支付形式就是要求企业以现金支付给员工作为解除长期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对于现金流充裕的企业来讲,这种方式是可以接受的,而且是一次性解决,没有为改制后的企业留下什么后遗症,但是这种方式将极大的侵占企业的资金流,降低了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使得企业很容易陷入危机之中。2.股权支付形式股权支付形式就是直接将企业的净资产以经济补偿金的方式落实到每个员工上,企业改制后,形成员工对于改制后企业占有的股权。虽然这种方式在相关文件政策上是允许的,但是在操作中却有两个明显障碍,首先是由于《公司法》对于公司股东人数的限制,使得员工持股的人数受到限制,同时由于员工持股会等持股载体的组建已经很难再得到有关部门的审批,那么员工以何种身份、方式持股是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其次员工集体持股方式在大多数地方已经行不通,地方政府更多的希望由原来企业的经营层绝对控股改制后企业,不支持所有员工共同持股。因此,从以上两点看,以股权形式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也不是一种很好的办法。3.债权支付形式如果改制企业的支付能力比较差,为了缓解支付改制成本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压力,可以将员工的经济补偿金转为改制企业的负债,同时减少相应的企业净资产。企业改制后,员工持有改制后企业的债权,并根据相应的规定和条件获得清偿。改制企业以债权形式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一定要获得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的批准,以避免改制后违反《会计法》和《税法》的风险。(二)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方式与改制企业的发展以何种方式支付经济补偿金与改制企业的发展有着紧密地联系,改制企业要结合生存发展之道和长期利益来确定。虽然不同的企业可有不同方式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总的来讲,目前比较好的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就是采取现金、股权和债权相结合的方式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首先,对于企业改制后不在改制后企业继续任职的员工应采取现金支付的方式,用现金一次性的支付给这部分员工,使得这部分员工与改制后企业没有任何关联,减掉一部分包袱。其次,对于拟成为改制后企业的股东的原企业经营者和技术业务骨干,可将其经济补偿金直接以股权的形式予以支付,如果人数较多可采取"准自然人"的方式,即几个自然人捆绑在一起,以协议的方式由一个人代为持有股份。 最后,将剩余人员的经济补偿金转为其对改制后企业的债权,由双方约定还款付息的条件和期限,同时为了确保这部分债权能够偿付,改制企业应以企业相当价值的固定资产作为抵押。采取这种办法来解决员工的经济补偿金问题既可以缓解改制企业资金上的压力,又可以避免全员持股,有利于重新确定改制后企业的股东结构,同时以债权形式将留在改制后企业工作的员工的个人利益与企业利益在一定程度上相连,但又使得员工的风险小于改制后企业股东的风险。企业的具体情况不同,采取这种办法时,用于现金支付、股权支付和债权支付三者之间的比例也不尽相同,应该由专业人士结合企业的自身特点来合理确定。需要指出的是,员工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方式也要经由企业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因此,改制企业要充分做好员工工作,摆事实、讲道理,把改制企业的长期发展确定为首要目标,获得员工的理解和支持。 三、员工获得经济补偿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国有企业改制中员工因解除劳动合同所获得的经济补偿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规定也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为此签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对国有企业职工,因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宣告破产,从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国有企业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在当地上年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倍数额内,可免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免征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规定。超过该标准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全额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四、国企改制中历史遗留问题的一次性解决 国有企业改制中会暴露出很多历史遗留问题,如以前拖欠员工的工资、福利费、社会统筹、集资款,伤病残职工的安置,退养职工的处置等等,这些问题应在企业改制中一次性予以解决,以免给改制后的企业留下尾巴,拖累改制后企业的发展。(一)拖欠职工的工资、福利费处理根据财企[2002]31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企业账面原有的应付福利费仍转为改制后企业的流动负债,账面原有应付工资余额中欠发员工工资部分可发放给员工也可在扣除个人所得税后转为个人投资。(二)拖欠或尚未建立职工的社会统筹处理财企[2002]313号文件规定,对于尚未建立社会统筹的企业改制时应为员工一次性交付移交社会保障机构管理的社会保险费,并从改制企业净资产中扣除或者从改制企业剥离资产出售收入中优先支付,对于已建立社会统筹但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应当以改制企业现有资产优先予以清偿。 (三)职工集资款处理改制企业未退还的职工集资款有两种形式,一种是长期负债的形式,另一种是入股的形式,对于这两种形式的职工集资款都可以以现有资产进行清偿,也可以在员工自愿的前提下,转为员工对改制后企业的个人投资。(四)尚未房改的员工住房处理改制企业的员工住房,对于尚未签订合同、交付房款、进行房改的,应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房改事项,按照有关规定向员工出售,对于员工在房改中不购买住房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五)离休员工的医疗费、退休金处理没有纳入社会统筹的离休职工的医疗费和退休金,改制企业可按照当时标准或参考当地政府出台的标准,按照一定年限从改制企业的国有净资产中扣除,并设定专门账户进行管理,定期予以支付。(六)伤病残员工的处理对于伤病残员工的处理,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的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或者按照当地政府出台的标准一次性解除这部分员工的劳动合同,并使这部分员工能够得到切实可靠的安置。(七)内退员工的处理对于改制前已办理内退手续的员工,应计算其从改制时距正式退休年龄时需向其支付的退养费用和其他工资性费用,从国有净资产中一次性扣除,并设定专门账户进行管理定期予以支付。另外,对于这部分员工也可以按照解除员工劳动合同进行经济补偿方式处置。(八)停薪留职、放长假员工的处理对于停薪留职、放长假员工的处理,应按照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方式进行处置,具体工龄的确定应为劳动部门认定的其工龄为标准,一次性解除这部分员工的劳动合同,为改制后企业减轻负担。五、关于公用企业与科研事业单位的经济补偿支付经常有一些公用企业和科研事业单位提出关于这些类型企、事业单位进行改制,员工经济补偿如何确定的问题。其实这种类型的企业、事业单位也同样适用以上所讨论的员工经济补偿的方法和标准,在《关于进一步明确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分配[2003]21号)文件的规定,国有大中型企业都可以参照国经贸企改[2002]859号文件和国资分配[2003]2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改制,而实施改制分流的辅业资产主要包括"为主业服务的零部件加工、修理修配、运输、设计、咨询、科研院所等单位"。因此,无论是公用企业还是科研事业单位都可以按照以上所述标准和方式对员工进行经济补偿。
2023-09-01 08:35:032

事业单位改制后,40、50人群的工人身份编制将如何安排?有什么依据?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或者是正在进行的党政机构改革,明确的是精简机构、精简编制和人员,但没有特定指出,应该对某一年龄阶段的正式职工做出如何处理。机构改革中的人员安置,应该遵循“公平公正”和依法合规的原则,妥善安置,不能一刀切按年龄或者学历等因素,对某一特定人群提出不公正政策。《机构改革方案》中,对于“距退休年龄不满5年,工作够一定年限的”工作人员,按照个人意愿,可以提前交由社保部门接管,这是分流安置方案中提及的唯一对年龄有所优待的政策措施。40、50政策,是我国目前正在实行的一种社保补贴政策,其目的是为了促进困难群体就业。政策规定:对于女性年满40岁以上、男性年满50岁以上的下岗失业人员等就业困难群体 (包括已“农转非”的被征地农民登记失业的“4050”人员),以及 没有 社会 保险保障的灵活就业人员,都可以申请参加国家的4050社保补贴。这一补贴通常申领年限为三年, 就业困难人员最长不超过6年,且 每人只能申请一次,中途如有单位缴纳了社保,补贴自动停止不再发放,直至退休不得再行申请。党政、事业单位改革,和40、50社保补贴政策没有直接关系。行政部门的工勤人员在2012年的底数的基础上,实行只出不进的政策,工勤编制随现有工勤人员自然减员随空随销,直至全部撤销。事业单位工勤岗位和工勤人员虽然还在按正常人事管理政策,有出有进,但也在呈大幅减少趋势。事业单位实行全员聘用制管理,工勤岗位设置逐步减少,工勤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以竞聘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并享受对应岗位的工资待遇和福利政策,进一步淡化了干部工人的身份区别。在此次机构改革中被整合撤销的事业单位,工勤人员会随同管理、专业技术干部一起,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政策,随职能连人带编,一起分流到其他事业单位,不会被“随意推向 社会 ”,造成大范围的失业下岗状况,影响 社会 稳定局面。这个要分情况! 事业单位改制后,人员基本是走分流之路,只要是有编制的人员,不分干部工人,基本还是保留编制,到新单位新岗位就职,除非你不适应所分流的单位和工作,自已调出或辞职,否则一般不会失业,就也是保稳定的事业改革方法,走逐步减少的路子。 但这里要说明的是,如果是生产经营性的事业单位,且自收自支的,人员就要取消编制,全部转为企业性质了,如果你那里事业单位还没有改革完成,恰巧你又在生产经营性的事业单位,那我建议你最好想办法调到公益类事业单位,哪怕也是自收自支的也好。当然,你如果是技术骨干,又想呆在原来的地方,那当别论。 还有一点大家要注意,离退休不到五年且参保年龄足够退休的在编人员,可以要求以事业单位身份退休,也可以选择上岗,但只能选择一次。 这都是大部分省市事业改革的路子,但各地根据自身情况略有不同,如果你是在事业单位,应多关注这类信息。要说依据,那就是当地的事业单位改革文件啦。在机构改革中,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后,原工作人员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人员的分流。一般情况下,原有在职在编人员有以下三种分流方式。 1、留在改制后的企业工作。这部分人员一般年纪较轻,具有开拓创新意识,不愿安于现状,敢于放弃自己的事业人员身份,留在改制后的企业工作,成为一名企业职工。同时,其工资渠道、福利待遇等随着身份的变更而发生变化,总体来说,工资报酬会高于原事业单位时的工资水平(一般为原工资的1.5倍以上)。对于工人身份的40、50人群来说,认为这一转变跨度太大,没有信心和勇气选择这一方式。 2、提前退休。部分临近退休的同志,觉得无法适应新的岗位,大多会选择提前退休。这部分人员会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办理退休手续。对于部分工人身份的40、50人群来说,比较容易接受这一方式,毕竟身份在这里摆着,进步空间不大。 3、分流到其他事业单位。对于大多数人员来说,面临的是分流到其他单位的问题。这种分流一般把握“三不”,即不改变分流人员的原有身份,不改变分流人员的编制性质,不改变分流人员工资待遇。对于部分工人身份的40、50人群来说,选择这一方式是迫不得已,选择企业吧,不甘心放弃事业人员身份;选择提前退休吧,年龄还比较年轻,提前退休影响退休金的兑现,所以,只好选择分流到其他事业单位的方式。 总之,事业单位改制,人员分流在所难免,不同情况的人群立足自身实际,选择一种使自己利益最大化的方式成为必然。“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这样,既能保障40、50人群的福利待遇不变,又能对新进来的人员按改制后的办法管理,实现平稳过渡。这是目前实行事业单位改革的普遍遵循,也是被证明了的成功经验。 这个要分情况! 事业单位改制后,人员基本是走分流之路,只要是有编制的人员,不分干部工人,基本还是保留编制,到新单位新岗位就职,除非你不适应所分流的单位和工作,自已调出或辞职,否则一般不会失业,就也是保稳定的事业改革方法,走逐步减少的路子。 但这里要说明的是,如果是生产经营性的事业单位,且自收自支的,人员就要取消编制,全部转为企业性质了,如果你那里事业单位还没有改革完成,恰巧你又在生产经营性的事业单位,那我建议你最好想办法调到公益类事业单位,哪怕也是自收自支的也好。当然,你如果是技术骨干,又想呆在原来的地方,那当别论。 还有一点大家要注意,离退休不到五年且参保年龄足够退休的在编人员,可以要求以事业单位身份退休,也可以选择上岗,但只能选择一次。 这都是大部分省市事业改革的路子,但各地根据自身情况略有不同,如果你是在事业单位,应多关注这类信息。要说依据,那就是当地的事业单位改革文件啦。 所谓的工人身份在事业单位里也就是事业工勤编制,这部分人按我所看到的信息理解为:一部分符合条件的转为管理岗,其余不符合条件的保持现状,直至退休完成自然减员。以后的事业单位将不再有事业工勤岗位(但最近又看到多地将转业士官安置在工勤岗位,可国家又要取消工勤岗,搞不懂了)。以前是本人吗理解,可能有误,欢迎指正! 依照《党章》第三条第一、二、三、四、七项与《宪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四条《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第二条第三十条《档案法第一条规定。 无论有什么依据也不能丢失事业编身份,千万别上当。本人在机关工作二十年,机关机构改革时,服从组织分配,到基层事业单位任职,从此丢了公务员身份,除了上当吃亏,别无所得。 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人员分流安置,一是转入同类型事业单位,二是改为企业员工,改企业员工的很少,年纪大的也可提前退休。 双向选择,自愿培训分流到其他工作岗位上,职干一致进行公开、公平、透明择岗。可内退待岗,原则上达到退休政策办理退休手续。保证每个职工基本生活保障。
2023-09-01 08:35:131

事业单位改制方案必须通过职工代表大会

事业单位改制方案必须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赋予了职工代表大会参与本单位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事业单位改制方案中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同级工会的意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六条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会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维护企业职工劳动权益。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会必须密切联系职工,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职工的生活,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第三十三条国家机关在组织起草或者修改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规章时,应当听取工会意见。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对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同级工会的意见。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劳动就业、工资、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时,应当吸收同级工会参加研究,听取工会意见。
2023-09-01 08:35:351

事业单位改制的方向是什么?

事业单位改制的方向是将主要履行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为行政机构,或者参照行政机构管理办法管理,将已具备市场化条件的单位改为企业,分类采用不同管理办法。事业单位的转制,旨在实现公司化的经营和运作,提升单位运作的效率。若有需要,可以找中大咨询,就有做相关的业务。
2023-09-01 08:35:431

在事业单位工作十年以上,劳动法有没有规定转成正式编制。

聘用制怎么回没合同?您这样的话,可是对自己没有什么保障啊。说得不好听点,单位不承认你在这里干过,你能怎么办?
2023-09-01 08:35:544

事业单位改制后,改制单位将转为什么形式?

改制以后就成为企业单位,原来是国家拔款,旱涝保收。改制以后国家就不拔款了,必须自负盈亐,走向市场。
2023-09-01 08:36:122

事业单位改制需要注意什么?

事业单位改制需要注意什么?我觉得需要许多树人员的安排以及政策的理解
2023-09-01 08:36:224

事业单位改制老员工补偿是什么?

1、事业单位转企业, 是单位的性质的变化,身份的改变,职工一切待遇不会变的 。2、关于人员分流安置、社会保障、资产管理、财政税收等方面的政策是转企事业单位改革支持性政策的主要构成部分,在进行行业改革和试点省市分类改革的具体实践中,相关的支持性政策还涉及到收入分配、融资投资、资源业务等诸多方面。3、总体而言,这些关于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的支持性政策包括两大类:其一,着眼于减少转企改制中的阻力因素。其二,着眼于提升转企改制后的发展能力。因此,必须对转企事业单位的发展能力给予一定的培养,通过资产管理、财政税收、投资融资等方面的政策支持能够使其尽快适应市场经济环境,更好地为建设服务型政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发挥作用。相关内容解释:事业单位,英文是Public Institution,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事业单位接受政府领导,是表现形式为组织或机构的法人实体。事业单位一般是国家设置的带有一定的公益性质的机构,但不属于政府机构,其工作人员与公务员是不同的。根据国家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精神,事业单位不再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而分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还新兴了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和社会资本举办事业单位,是国家不拨款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的明显特征为中心、会、所、站、队、院、社、台、宫、馆等字词结尾,例如会计核算中心、卫生监督所、司法所、银保监会、质监站、安全生产监察大队等。事业单位分为参公事业单位以及一般事业单位。参公事业单位是指人员使用事业编制,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参公改革之后的事业单位在省公务员招考中招考,普通事业单位在事业单位招聘中招考。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事业单位
2023-09-01 08:36:301

事业单位改革后编制怎么办

目前事业单位改革根据事业单位性质不同,主要将事业单位划分为行政类、公益类和生产经营类三大类。 行政类事业单位将其职能划转到相应的政府机构,这一类型的事业单位逐渐撤销。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直接改制为企业,自收自支,自负盈亏。公益类事业单位又按照其职能分为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承担公共卫生、公共文化、基本医疗、科研服务、义务教育等基本公益类的单位划分为公益一类,由政府保障其运行;高等教育、非盈利性公共医疗等划分为公益二类,这类事业单位同样也会逐渐改制,由社会购买服务代替事业单位职能,今后会慢慢消失。 改革后,编制怎么办? 按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要求,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将逐步改为行政机关或参公;承担生产经营职能的,将逐步转为企业;承担公益服务功能的,将转为公益类事业单位,突出公益服务职能,弱化事业单位属性。所有改革将在2020年年底前全部完成。改革后,其人员编制将分成三种类型: 1、过渡为公务员或参公身份。承担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转为行政机关或参公单位后,其原来行使行政职能的在编人员,将统一通过过渡考试的方式,整体转为公务员或参公身份。其余人员将被分流到其他事业单位或保留到现单位(已剥离行政职能)继续从事公益服务职能。 2、继续保持事业编制。公益一类和大部分公益二类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将保持现状,继续保留事业编制。 3、取消编制转为企业人员。部分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如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和高校,将逐步取消事业编制脱离体制,实行合同化管理。其余承担生产经营任务的事业单位,主要以自收自支的为主,将全部转为企业,人员编制除部分分流到其他事业单位外,其余人员将全部取消编制,推向市场。 ;
2023-09-01 08:36:461

孔子和苏格拉底启发式教学法的异同

 当今世界,社会和科技发展迅速,对人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人的创造能力的培养,人的智力的发展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因此,在教学中如何启发学生动脑思考,以发展学生的思维能力和创造能力,成为国内外教学方法研究的热点,可以说言必称“启发”。启发式教学法已成为国内外教学方法发展的重要趋势。   从人类教育发展的历史来看,我们中国通常把孔子看作是启发式教学法的首创者,而西方则公认苏格拉底是启发式教学法的鼻祖。孔子和苏格拉底是东西方文明发展史上两位伟大的思想家和教育家,他们的思想分别对后世东西方社会产生了重要影响。有趣的是,从时间上看,他们几乎生活在同一历史时期(孔子比苏格拉底略早半个多世纪),并分别独立提出了启发式教学法。一种教育思想在古代东西方同时产生并不是偶然的,它是人类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必然产物。本文拟通过分析比较孔子和苏格拉底启发式教学法的异同,从中得出有益的启示以推动我国教学方法研究与实践的不断发展。  孔子(公元前551年--公元前479年)姓孔名丘,字仲尼,春秋末期鲁国陬邑(今山东曲阜)人。孔子生活的春秋战国时期是一个社会处于急剧变革的时代,奴隶制逐渐崩溃,封建制正在逐步形成,政治上极度动荡,出现了“天子失官,学在四夷”的局面。孔子顺应这一历史潮流,以他博学的才能,首创私学,并提出了“有教无类”的光辉命题,承认人人都有受教育的可能性,首次把教育普及到了平民阶层,打破了西周以来“学在官府”的垄断局面,真可谓是中国教育史上的一大壮举。孔子一生除了五十多岁以后曾短期从政外,主要从事私人讲学活动,是中国古代教育史上第一位大教育家,被后世社会尊奉为“至圣先师”;“万世师表”。  孔子的启发式教学法与其认识论有着密切的联系。孔子的认识论具有二元性,他曾说:“生而知之者,上也;学而知之者,次也;困而学之,又其次也;困而不学,民斯为下矣。”①在这里孔子提出有“生而知之”的人,很显然是一种唯心主义的观点。然而“生而知之”在孔子那里只是“虚悬一格”,他在实践中所强调的乃是“学而知之”,客观上否定了先验的“生知”观念。正是在“学而知之”的思想指导下,孔子在教育实践中总结出了一整套符合人类一般认识规律的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而启发教学法就是孔子在教学实践中经常运用并使他的教学深受学生欢迎,使他们学有所成的一种成功的教学法。  《论语》一书是孔门教学的实录,其中记载了孔子关于启发教学的至理名言:“不愤不启,不悱不发,举一隅不以三隅反,则不复也”。现代汉语中“启发”一词和“举一反三”的成语即由此而来。宋代名儒朱熹注曰:“愤者,心求通而未得之意。悱者,口欲言而未能之貌。启,谓开其意。发,谓达其辞。”②即孔子认为,当学生对某个问题正在积极地进行思考,一时还找不到解决方法的时候予以启发;当学生对某个问题已经思有所得,但还不十分明确,还表达不出的时候给予开导。如果教师已就学生所疑的最关键一点予以启发了,却不能引起学生的联想、类比和推理,孔子认为教师就没有必要再讲了,因为这说明学生没有主动积极的思考,仅靠教师的讲授是没有意义的。在教学实践中孔子也认真贯彻了他的上述主张。通过《论语》我们可以发现孔子在实际教学中很善于运用问答法促进学生的独立思考。有时学生问一个问题,孔子只简单回答,以引起学生的追问和思考,学生一步步追问,孔子的回答一次比一次深刻。这种答问方式,即有针对性又有启发性,也反映了孔子的“善待问”。有时孔子对待学生的提问,则不直接作答,而是从学生的问题中提出问题,或反问一句,让学生思考并表述自己的意见,最后孔子才对学生的意见加以肯或否定。有时孔子对发问者的问题,好象自己一无所知,“空空如也”,不作正面的答复,而是尽量从问题的正反两面提出问题,启发问者思考,克服疑异,最后得出正确的结论,即“叩其两端而竭焉。”这说明了孔子的启发式教学是灵活而生动的。  苏格拉底(Socrates,公元前469年--公元前399年)是古希腊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出身于平民家庭,父亲是雕刻匠,母亲是助产婆。他是西方哲学史上第一位将“集中于对物质与自然现象之理则的确定,转入人生事务、道德问题及人论问题研究的哲学家”。苏格拉底虽然生活在雅典奴隶制民主共和制的极盛时代,但是思想比较保守,由于他拥护农业贵族的专制统治,反对奴隶主民主政治,最后被判极刑。苏格拉底的一生,除了从事于雕刻工作外,多半时间是用在教事业上。他数十年如一日,不计报酬地从事社会教育,谆谆教人而自律更严。他的一生就是一本生动的道德教育的教科书,被后人称为“众师之师”。  苏格拉底反对智者所谓的“人是万物的尺度”的观点,他认为有关道德、正义等定义不是人们主观的意见,而是客观真理。在他看来,事物的意义是在人出生之前已存在于人的心灵中;但在人出生时,由于肉体的干扰而使他忘记了它们。所以他认为哲学家和教师的任务不在于从外部向人们灌输真理,而在于引导、启发人们倒出他肚子里固有的知识与真理。苏格拉底的教学采用的是饶有兴趣的谈话法,教学的主要内容是道德哲学。教学中,苏格拉底往往是从日常所见、尽人皆知的简单事物或浅显的道理开始,向学生提出问题,并佯装自己一无所知,让学生充分发表意见,然后用反诘的方式,使学生陷入自相矛盾的窘境,从而促其积极思索,然后再辅之以各种有关事例进行启发和诱导,使学生一步步地接近正确的结论。苏格拉底比喻说这就好比助产婆把胎儿从母亲的肚子里催生出来一样,所以他把这种方法命名的“产婆术”。西方教育史上公认这即是西方最早的启发式教学法。  二  孔子和苏格拉底生活的时代,正值东西方社会生产力获得了进一步发展,文化教育事业繁荣,人们的教育实践活动日益丰富。作为东西方最早的大教育家,孔子和苏格拉底毕生致力于教育事业,积累了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并对教学过程的规律有了初步地认识和思考。因此他们所提出和实际运用的启发式教学法,存在着许多共同之处:  (一)主要采用问答的方式进行教学。孔子和苏格拉底生活的时期,学校里的主要教学组织形式是个别教学,即教师要针对个别学生进行教学,而且所教的学生大多是有一定生活经验和知识基础的成年人,再加上其他客观条件的局限,问答式教学法是实际教学中最常采用的一种教学方式。一部《论语》实际上就是记载孔子与弟子们之间互相讨论的问答情况,其中记载了学生们提出的各种各样的问题达一百多个次,如“问仁”、“问礼”、“问政”等,通过这一问一答,启发学生思维,增进学生的学识。而在色诺芬《回忆苏格拉底》一书中我们也可以看到,苏格拉底在教学中常用设问的方式提出问题,让学生运用已有的知识加以回答,如回答错了他则用暗示性的补充提问来引导,最后使学生得出苏格拉底认为正确的答案。  (二)重视营造和谐民主的教学气氛。通过《论语》我们可以发现,虽然孔子在政治上比较保守,头脑中有着森严的尊卑贵贱的等级观念,但由于他提倡“仁者爱人”,“有教无类”,所以他对所有的学生包括那些出身贫苦的学生都不歧视,确实做到了一视同仁,平等对待,而且孔子认为“后生可畏,焉知来者之不如今也”,“当仁,不让于师”,这反映了孔子坦白的胸襟和宽大的怀抱,同时也是对学生的尊重和鼓励。正因为孔子与他的弟子们之间有一种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因此,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孔子的教学态度是非常谦和和民主的,经常鼓励学生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例如《先进》篇记载,有一次子路、冉有、公西华侍坐(座谈),孔子首先说:“虽然我的年纪比你们大一点,你们却不可因此而拘束,不敢畅所欲言。”一开始就造成了一种非常自然、友爱和诚恳的教学气氛,这是一次谈话成功的最重要的因素。谈话中,他还注意给予每一个学生充分发表意见的机会,即使有的学生言论与他自己的不和,也从不打断学生的发言,不立即对学生下评语,使学生有话不敢说。有的学生不愿发言,孔子则用同情的态度加以鼓励。教学中充满了和谐、融洽、民主的教学气氛。  而苏格拉底是一位不收取学生的学费,从未对学生发过脾气的老师。他和孔子一样,施教的对象也不分贫富贵贱,年龄长幼。对任何人提出的问题他都认真回答,任何人愿和他谈话和回答他的问题,他都乐于奉陪。而且他的教学通常是在彻底取得了学生的信任的基础上进行的,其教学态度非常平易近人,不自以为是,不好为人师,不强人从已,从《回忆苏格拉底》中我们可以发现,他常常称学生是“朋友”,他总是鼓励学生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并适时地对学生的某些品德表示赞赏,使学生能在愉快而不紧张的状态下学习。  (三)重视激发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孔子和苏格拉底在教学实践中都很重视启发学生学习的自觉性,强调学生的主动参与。孔子所主张的“不愤不启,不悱不发”强调的正是学生的主动思维,他要求学生必须通过自我努力,以进入一定的学习“状态”,然后教师才能因势利导,适时点拨,进而使学生触类旁通。教学中孔子也常常通过提出一些学生感兴趣的问题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主动性,使学生主动地参与到谈话中来,纷纷发表自己的意见。所以孔子的得意门之一颜渊说:“夫子循循然善诱人”,意即孔子善于一步一步地启发诱导学生,使得学生对学习极感兴趣,以至于使颜渊产生了“欲罢不能”的感觉。  苏格拉底在教学中则常常通过一系列机智地安排好的问题去激发学生探索真理的欲望。他常以“无所知”自勉,为承认自己无知是认识真理的第一步,所以他并不是以一种对答案似乎早已了解的态度来对待教学情境,而是把教学看作是充满着疑问的,他自己首先扮演了一个主动的学习者的角色。当学生尝试着问答了一个问题之后,他又会进一步地提出新的问题来证明的答案是不恰当的。通过一步步地反诘,使得学生了解他先前认为是真的东西,原来是假的;他先前认为是对的,原来是错的。这样就会迫使学生积极思索,主动寻求问题的答案,这种教学避免了填鸭式的硬性灌输,所着眼的不是把现成的知识交给学生,而是激发人们自觉去探求知识,其教学方法定名为“产婆术”便深刻反映了苏格拉底的这一指导思想。  (四)注重启发学生思考,发展其思维能力。孔子说:“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③意思是说只读书而不思考,就容易上当受骗;只思考而不读书,问题仍将疑惑不解,认为只有把学习和思考二者结合起来,才能有所成就。《论语》中记载孔子所赞美的学生大多是能够“闻一知二”、“闻一知十”、“告诸往而知来者”的,即能自觉地运用独立思考能力,对于孔子所传授的知识,能有所发挥,能有新的体会,新的见解。反之,对那些“学而不思”、“不曰如之何如之何”、“于吾言无所不悦”的学生,他是表示不满和失望的。正因为孔子重视学生思维能力的培养,所以他一方面强调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要注意开动脑筋,“多问厥疑”,敢于发现问题;另一方面他也强调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不要硬性地注入,而要掌握在学生求知而未知(“愤”)和欲言而未能(“悱”)之时,即学生正在积极思维的时候去启发之,把教师的启发作用用在“点子”上,通过“举一反三”来训练和增进学生的积极思维与独立思考的能力。  苏格拉底同样重视学生的独立思考,他认为人们所以不能发现和追随正当事理的原因仅仅在于没有审慎地思考。因此他在教学中很注重通过激发学生的积极思维,让学生通过独立思考,去获得正确的结论。通常他并不同现成原理的形式把他认为是真理的东西提示出来,而是先就学生熟知的具体事物和现象提出问题,让学生回答,他则对学生的回答加以反驳,使得学生的答案显出荒谬,或迫使对方承认自己的无知,等到对方明白了得出这个荒谬结论的原因之后,不正确的答案便自行得到修正,进而得出正确的结论。应该说这是一种较好的思维训练,它使人克服思维的混乱,学会逻辑地思考问题,客观上遵循了从具体到抽象,从个别到一般,从已知到未知的认识规律。把这种方法用在教学上,可以使人把获得规律性的知识当作教学的重心,促使学生积极地思考,有助于培养学生认识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然而由于东西方文化传统的影响及他们各自哲学认识论上的差异,孔子和苏格拉底的启发式教学法亦存在着明显的不同,主要表现如下:   首先,在对学生进行思维训练时,孔子重直观,苏格拉底重抽象。孔子在教学中往往以经验性的类比推理方式去把握对象事物及其联系,其思维带有一定的直观、感性的特点。孔子说:“能近取譬,可谓仁之方也。”④即强调通过以已及人的方法去理解仁。这种类比推理在调动学生的积极思维方面确实是有作用的,通过类比,可以启迪人的思维,帮助人们打开想象的翅膀,由此物推及彼物,触类旁通,去认识和发现新事物。但如果运用类比推理的方式进行思维训练时,对于“类”的观念不是建立在精确的科学认识的基础上,就会出现牵强附会的现象,往往限制了学生思维的广阔性。而苏格拉底在教学中则往往通过严密的逻辑论证去解释及把握对象及其联系,比较强调通过概括和抽象形成明确的概念。亚里士多德认为这是一种归纳法,它教导人们如何从个别中寻找一般,从特殊中抽出普遍;它教导人们区分个别与一般,使他了解事物中的个别成分对于事物的本质来说并不能起决定作用,只有一般、普遍才能决定事物的本质。这种方法有助于学生逻辑地思考问题,把握事物的本质。  其次,在教学的侧重点上,相对来说,孔子强调“学”,苏格拉底侧重“思”。孔子说:“吾尝终日不食,终夜不寝,以思,无益,不如学也。”⑤即认为思要以学为基础,否则只能陷入冥思空想。因此他强调在博学的基础上去发挥思考的能力。而苏格拉底认为教育的目的不在于把真理直接告诉学生,而是启发学生自己去思索、去发现真理,因此在他的教学过程中,学生的思维是相当活跃的,通过层层推理的问答教学,较好地锻炼了学生的思维能力,但是这一方法也有片面性,因为它不是在学生注意观察实际现象和阅读掌握资料文献的基础上进行对话,其结果是对问题的探讨很难深化,不易于提高学生的思想水平,如果完全按照苏格拉底的类似诡辩的方法进行“辩论”,学生的思想往往不是更清晰而是更混乱了。   再次,在对学生进行启发教学时,孔子采取的方式灵活多样,苏格拉底则形式单一。教学中,孔子或直接回答学生的提问;或采用反诘的方式鼓励、启发学生通过思考自己去寻找答案;或与学生展开讨论,相互取长补短,共同寻求结论。而且能根据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其教学方式方法生动活泼,灵活多样。相比之下,苏格拉底惯用的问答法的一个明显缺陷是千篇一律,机械呆板。他不是根据不同的对象、时间、地点、场合,灵活机动地进行教学,而总是运用那一套刻板的问答,有时显得十分繁琐,这样容易使学生失去耐心和降低学习的热情。  第四,孔子呈被动、苏格拉底取主动的姿态进行教学。孔子弟子公孟子曾对孔子的启发式教学法作过形象化的解释:“君子共已以待,问焉则言,不问焉则止。譬若钟然,扣则鸣,不扣则不鸣。”⑥即孔子消极待他人“求学”,而不积极主动地施教于人。苏格拉底则不然,是主动积极地“往教”,“不扣必鸣”,并在教学中巧施妙计,使学生就范,老老实实地承认自己无知,心甘情愿地接受苏格拉底的教诲。  三  启发式教学法的产生至今已有了两千多年的历史,在其初创时期,即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极大地促进了当时教育理论与实践的发展,培养了一大批优秀人才。后经一些进步教育家的大力提倡,启发式教学法在理论和实践是不断得到补充、完善和发展,在今天已发展成为一种选择和应用教学方法的指导思想。但是由于社会历史条件的局限,启发式教学法中所蕴涵的教育教学规律并没有得到完全阐发,甚至人们对此还有许多误解,在长期的教学实践中也更多地采用的是填鸭式的注入教学法。因此我们认为,孔子和苏格拉底对启发式教学法的探索和实践在今天仍具有一定的现象意义,给我们的教学以很多的启示:   (一)建立真正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启发式教学能否顺利进行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教学过程中是否有民主的气氛,师生关系是否谐调。因此,教学中教师要象孔子、苏格拉底那样以真诚坦率的态度和毫无掩饰的表现面对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情感和意见,不轻易给学生以伤害性或压抑性的批评,并确立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主体地位,让学生自始至终主动地参与教学过程,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人。美国当代人本主义心理学家罗杰斯认为,师生关系不但能促进学生深入地学习,也是教师有效教学的保证,良好的师生关系本身就是最好的教学方法。  (二)创设问题情景,注重通过问题解决的过程发展学生的思维能力。问题是思考的诱因,是开启思维和发展思维的钥匙。而解决问题是课堂教学的轴心。教学中教师应当注意创设问题情景,激发学生形成“愤”、“悱”的强烈需要的心理状态,让学生了解和参与解决问题的过程,而不是一开始就不留余地地将答案告诉学生。同时在教学中教师要随时捕捉学生在解决问题时出现的思维障碍和萌发的灵感,并适时地开导、启发,唯有如此,才能防止学生思维的僵化、呆滞,有效地促进学生思维能力的发展。  (三)精讲巧练,举一反三。孔子启发式教学法的实质是举一反三,“告诸往而知来者”,即通过教师的引导,引起学生的独立思考和研究,让学生自己去获得新知识。这里“一”是关键,因此教师要精于使用一,善于使用一,巧于使用一,使举一能导致学生“反三”。具体在教学过程中,要求教师对自己的讲授内容、方法等要精心设计,突出重点和难点,使自己的讲授成为学生思考、解决问题的楷模,并鼓励学生质疑问难,追根究底。而练习题的布置在个体上说要典型,群体上要科学,数量上要适量,力求做到“少、精、活”。我国教育家叶圣陶先生曾说过:“教师之为教,不在全盘授予,而在相机诱导,必令学生运其才智,勤其练习,领悟之源广开,纯熟之功弥深,乃为善教者也。”⑦  (四)根据实际需要,采用灵活的教学方式、方法。教学有法,但无定法。社会历史条件的局限使得问答法(谈话法)成为孔子和苏格拉底启发式教学法的主要形式,但决不应把启发式教学法简单地等同于问答式教学。启发式教学法是选择和应用教学方法的指导思想,它可通过多种教学方式、方法来进行,如讲授法.练习法、演示法、实验法、实习法、讨论法、谈话法等等,这些方法虽然各有特定的运用要求,特定的作用,但如果教师能根据自己所处的具体情况而灵活变能,运用得当,都可以起到启发学生思维,促进学生发展的作用。
2023-09-01 08:28:571

初中数学学生小论文范文

  1.这几天我家出现了许多不明飞行物,它们聚集在日光灯下,嗡嗡地叫着,虽然它们很小很小,但是挤得密密麻麻的,看上去非常恶心.我不知道它们是什么,妈妈也害怕地说:"不知道是不是白蚁啊 "爸爸肯定地说:"不是白蚁,因为如果是白蚁,那么地面上将会有蚁穴."那么这又会是什么呢 带着这个疑问,我们投入了杀虫行动中,在电蚊拍挥舞中,地上布满了小虫子的尸体.  经仔细观察,发现小虫子有长长的翅膀,身体灰褐色.在日光灯周围快乐地飞舞着.  晚上,电视新闻播放说我市近段时间遭受稻飞虱的侵害,家家户户或多或少会发现稻飞虱的踪影.我家的小虫子会是稻飞虱吗 我连忙上网查找稻飞虱的资料:稻飞虱俗称蠓虫,在田间常与稻叶蝉混合发生,是我国水稻的主要害虫.稻飞虱有长翅型和短翅型之分.褐飞虱的长翅型,体褐色,有光泽;短翅型体褐色,雌虫腹部特别肥大.看到稻飞虱的照片,对照小虫子的样子,我明白了我家的不明飞行物原来是稻飞虱.但奇怪的是,我们城市怎么会有稻飞虱的踪影 那农民伯伯该怎么办 ,但愿稻飞虱别为害农田.  2.这几天,我们班生物角的乌龟,一个接着一个过冬了,它们过冬的样子有点滑稽。  就说我饲养的乌龟吧,这几天,它肉也不吃了,对什么都没有兴趣了,就想爬到沙滩上,东刨西刨,好像有什么事情似的。后来,我发现我的乌龟慢慢地在挖洞,就像老牛拉破车似的。它每挖一次都要持续几十秒。功夫不负有心人,它终于挖了一个洞,刚好把自己半个身子给埋了,只露出自己的背。  乌龟过冬让我产生了几个问题 :乌龟在什么温度下过冬? 冬眠过程中乌龟还进食吗?乌龟在冬眠时的防寒措施有哪些?我带着种种问题来到生物角旁边的电脑前查询,电脑一一告诉了我。 电脑上说:乌龟一般在15摄氏度以下开始进入冬眠。当温度升到16摄氏度以上有可能要开始摄食,积蓄能量。乌龟的防寒措施有:1、可以放入干净的盆里,盆里不放水。2、盆中放些湿草或者用湿毛巾垫底。3、平时注意乌龟身体的湿度。  看了这几点知识,让我更进一步了解在冬天怎样养乌龟。就让我们来“帮”乌龟过这个寒冷的冬天吧!  2.在我们上学必经之路的路旁,长着一株矮小的含羞草,它茎秆纤细,叶子是羽毛状的。只要一碰它,叶子就会合拢,整株含羞草就会低垂着头,真有意思!因此,我们特别喜欢拨弄它,上学放学经过那里,都争着去“羞”它,看着它“害羞”,觉得有无穷的乐趣。  今天早晨,骆宁抢在我的前头,蹲下身子去拨弄含羞草,忽然,她惊呼起来:“你们快来看呀,含羞草不羞了!”我和张志玲跑上去,一看,果真含羞草纹丝不动。我又拨弄了几下,奇怪!含羞草的叶子真没有合拢起来。它的脸皮“厚”了起来。含羞草的叶子怎么不合起来了呢?大概是天气冷了吧?但我立刻把这一闪而过的想法否定了。记得几天前我偶然碰过一株含羞草,它的叶子很快就合拢了!那又是怎么回事呢?我百思不得其解。  放学回家,我找来一本关于植物的书看,才知道这个秘密。原来含羞草的小叶柄、大叶柄与茎轴相连的地方叫叶枕,叶枕内部细胞含有水分,当我们碰叶片时,叶枕上部细胞内的水分便流到别的细胞空隙去,叶枕上部就褶皱起来,于是,含羞草就出现了“害羞”的状态。但是,我们经常连续碰它,使它的叶枕内的细胞液都流光了,而它还来不及补充的时候,就出现了“不羞”的情况。  没想到,小小一株不起眼的含羞草也蕴藏着如此有趣的科学,看来,平时还得多注意观察和学习啊!
2023-09-01 08:28:581

电机维修需要注意些什么

  通常交流伺服电机和步进电机都有着相对比较长的使用寿命,这主要是因为这些产品内部的易损组件比较少。因为没有电刷和换向器,电机旋转时不会有因为堆积导电粉尘造成结构短路的风险,所以基本可以做到“免维护”。以下是我为你整理的电机维修需要注意些什么,希望能帮到你。   电机维修需要注意些什么   步进电机与伺服电机的轴向力和径向力要求更多的是基于电机轴确定的,通常相比轴承设计时的承受值要小很多,这也基本上决定了电机的寿命时间。   然而,电机还是时不时会有需要修的时候,抑或是反馈编码器损坏,要么是一些电气或设备意外导致驱动器或电机电流过大而损坏绕组,也有可能就是因为简单的轴承缺乏润滑....   遇到这种情况,很多用户会急于将电机送修,并且很多时候会选择就近的维修门店,更有甚者会因为着急自作主张的拆开电机自行维修。   缺乏相关经验的非专业电机维修服务商或门店,很有可能会因为忽略某些潜在问题而造成电机并不能及时有效的恢复正常工作。在选择伺服和步进电机的维修服务时,其实有几个方面是需要我们注意的:   关于绕组   电机维修服务商是否有能力实施完成绕组的过电流或浪涌测试。如果不能,这将很可能造成电机的过早损坏,从而带来额外的设备停机时间和停产损失。   反馈设备   这里通常指的是反馈编码器。即使是最简单的旋转变压器,对于普通的维修门店来说,其在机械轴对中和旋转角度相位校准上的复杂性都是极高的。电机反馈编码器校准需要的不仅是专用的设备和仪器,同时也需要专业的方法和技能,反之则需要专业人士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对其进行指导。   此外,尽管目前伺服电机的应用已经非常普及,但很多品牌电机内反馈编码器的校准(尤其是磁偏角设置)仍然像是业内的“黑科技”一样,几乎很少能看到此类相关培训和学习教程,厂家通常也不会轻易授权(甚至禁止)任何第三方服务商涉及此类电机维修服务。   电机磁场   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电机是如何被磁化的。   很多电机,其转子是呈径向磁化的,然后作为单独组件被装入定子总成,大部分伺服电机基本都属于此类。   而有些电机,尤其是步进电机,是整体轴向磁化的。此时,当从电机定子里取出电机转子和轴总成时,相当于直接破坏了电机磁场。这将导致在电机拆解时造成一半的电机扭矩损失。很多非专业的维修商在处理电机时,会将电机拆开,更换轴承,然后重新组装电机,殊不知电机的磁场回路已经被削弱了,然后用户会收到“修好的”电机,但使用时却发现电机的扭矩输出小了很多。   在很多情况下,急于将伺服电机或步进电机就近送修至一些未经授权和不具备专业能力的维修服务商,往往会为用户带来额外的时间和成本的投入,增加生产设备的停机时间。当用户发现维修的电机并不能及时恢复正常工作,或者再次出现新的问题,例如绕组过流或磁场弱化...等等,除了继续承受更多的维修服务费用以外,更多则是失望和不知所措。   为了避免类似情况的出现,以上简单梳理的几点,供各位今后在遇到电机需要维修时作为参考。   伺服电机的维修注意事项   一、有的伺服电机有内置的再生制动单元,但当再生制动较频繁时可能引起直流母线电压过高,这时需另配再生制动电阻。再生制动电阻是否需要另配,配多大 的再生制动电阻可参照相应样本的使用说明。   需要注意的是一般样本列表上的制动次数是电机在空载时的数据。实际选型中要先根据系统的负载惯量和样本上的电机惯量,算出惯量比。再以样本列表上的制动次数除以(惯量比+1)。这样得到的数据才是允许的制动次数。   二、有些系统如传送装置,升降装置等要求伺服电机能尽快停车。而在故障,急停,电源断电时伺服器没有再生制动无法对电机减速。同时系统的机械惯量又较大,这时对动态制动器的选择要依据负载的轻重,电机的工作速度等。   三、有些系统要维持机械装置的静止位置需伺服电机提供较大的输出转矩且停止的时间较长,如果使用伺服的自锁功能往往会造成电机过热或放大器过载。这种情况就要选择带电磁制动的电机。
2023-09-01 08:29:001

如何评价《寄生虫》这部影视作品?

《寄生虫》绝对是2018年最好的电影。《寄生虫》知友推荐度82%。影片的视角,从一个底层家庭进入。主角,是贫困潦倒的基泽(宋康昊 饰)一家。基泽自己,无业游民。他的妻子,赋闲在家。一个儿子、一个女儿,也是一事无成。四口人的唯一收入,仅是靠兼职折叠披萨盒的工作来维持生计...一家人住在一座破败不堪的半地下室,潮湿阴冷。水电费交不起,上网的WIFI也是蹭别人家的...没钱胆就小,邻居在窗户边撒尿,都不敢呵斥...终于有一天,转机来了。儿子基宇的一个同学,因为要出国留学,就把他的家教工作转交给了他。理由是:你四次高考都没考过,把我这个准备交往恋爱的学生托付给你,我放心。于是摇身一变,基宇就伪造了出身名校的「凯文老师」身份。女主人,年轻貌美,性格还好。在所有人的评价里都有这两个关键字:单纯。基宇的初次面试,连学历都没有看,就直接通过了。作为富豪的生活,家里的一切都可以花钱来打理。佣人、司机、私教...都是标配。基宇看到自己可以这么轻易的拿着高薪水,享受这里的一切。想到了自己有美术功底的妹妹于是,妹妹摇身一变也成了留学归来的杰西卡老师哥哥和妹妹进来以后,一家人的心思更活跃了。「我们可以挣更多的钱,享受更好的生活。一番精心策划之下,妈妈和爸爸成了豪宅里新的管家和司机...一家人真正的寄生在了富人家里。白天,四个人互相装作不认识。晚上,喝着最好的酒,躺在最舒服的沙发...某天,被扫地出门的女佣人突然上门。并解释到是因为自己有东西落在了地下室里。一家四口才发现。这个女人落在地下室的东西,竟然是自己的老公!而她的老公还这个富豪家里,而且已经住了四年多。与此同时,前女佣也发现了基宇一家的秘密。暴雨袭来。此刻,富豪一家因为暴雨而耽误了出行,临时决定返回家里...第一波戏剧冲突就在这样的场景下发生。导演奉俊昊用黑色幽默,但又略带入室盗窃的紧张刺激镜头语言,给我们展示了这一家子如何用计谋,一步步侵蚀着这富豪之家。每一个环节,就像定时炸弹的堆叠,只要有一环错误,就会全盘皆输。所以在观影过程中,越看到后面,赌注越大,也越有刺激感。光从剧情表层来看,这已经是一个非常抓人的剧本了。但,能让影片进入殿堂大师级别的原因,是在于这个故事表面下所表达的隐喻和讽刺。社会阶级的探讨阶级是奉俊昊很多作品都有的标志,比如早期的《雪国列车》。在科幻外衣的包装下,用列车发生的故事,诠释阶级之间的依存和对立的关系。《寄生虫》也一样,前半段用了可以说极为轻松的方式,让我们看到荒诞离奇的寄生故事。似乎整个社会形态,其实就是影片中诡谲的一种寄生关系。奉俊昊在表达这些观点时,一直没有偏袒任何一方,而是用了克制和冷酷的镜头,让观众做出自己的价值观判断。奉俊昊从住在半地下室的家庭视角出发。观众似乎在一开始就对这一家庭产生同情和好感。但随着司机被爸爸顶替,前女管家被妈妈取代,这时候画风已经不像一开始兄妹进入富豪家庭那么理所当然了。尤其是前女管家被陷害,拖着行李箱狼狈的离开豪宅。观众这时候才猛然从笑声中抽离出来,噢原来耍心机的那家人,已经开始为了自己的私利,成了加害人,而有些无辜的人,成了被害人。在《寄生虫》里,在奉俊昊的导筒下,没有人是完美的天使,也没有人是十足的恶魔,当我们还在同情前女管家的离开时,奉俊昊又给我们一个深水炸弹,原来前女管家还瞒着主人在地下室藏了她老公。此时的我们,或多或少同情的余温,开始转向了富豪一家他们似乎才是最无辜的人,但事实又真的是这样吗。第二天雨过天晴时,女主人由衷感叹了一句“下雨让空气和城市更干净”。影片中不断强调富豪那家人思想简单,简单到确实很容易上当受骗。但转念一想我们平凡人费尽心思,想尽办法要爬到像社长那种社会金字塔顶端。但社长一家,简单的思维却拥有了我们想要的一切。这不得不让人心生羡慕和嫉妒,因此还有哪来那么多对富豪家庭的同情呢。阶级,或许在奉俊昊的眼中,看到更多的是阶级之间灰色地带,还有在这灰色地带滋生的人性复杂的阴暗面。最后真心推荐大家去看看这部《寄生虫》,荒诞和真实之间,往往互为镜子而已。
2023-09-01 08:28:551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有哪些

我们所要建议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提交回答
2023-09-01 08:28:545

作文(我的小伙伴)600字

作文:我和我的小伙伴  小伙伴,人人都有。但是我的小伙伴又有些不同,你想知道他是谁吗?请听我慢慢道来——  他叫王建军,你可能会感到奇怪,整么叫建军,莫非是建军节生的?对了,他一米四六的样子,红朴朴的脸蛋上嵌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射出充满智慧的光芒。脸上一张红红的嘴巴,好像两片红枫叶似的。  他有一副急躁的脾气。记得有一次做作业时,碰到了一道步骤繁多的题目。只见他没做几步就拿拳头打作业本,并且说:“怎么这么久还没解出来呀?”这么多怎么解的完哟?“说完,他又继续写。可是没过多久,他又打起桌子来了,边打边说:“还写不完,不会是没解的题目了吧?”说着,就坐下来哭!还边哭边说:“怎么会这么难哪!简直可以号称第一难题了。”说完,就把作业本和书全都扔得远远的,气忿忿地说:“我不做你了,看你就烦。”这样你的脾气还没改。  他个性开朗,爱笑,谈笑风生。开心的时候就哈哈大笑,大家也跟着笑,给教室带来了快乐的气氛。  他思想积极,喜欢助人为乐。  记得那一个酷热的中午,知了在树上埋怨着老天,我和他迎着列热往家里赶,经过太平桥时,看见一个老人满满一车的西瓜正在吃力的往桥上推,可是始终推不上去。这时,他拉着我往那里奔,我甩开他的手,说:“干啥。”他说:“你看、没看见那位老爷爷正在吃力地推车吗?”我说:“看见了。”“那你还不去帮他?”他说。我说:“这样热天运动就出汗,帮他推车不更会热汗淋漓吗?”没等我说完,他就跑去帮老爷爷推车了。那老爷爷感觉轻松了一些,往后一瞧,看见后面有个人。老爷爷问:“你叫什么名字?”他说:“等会再说”小军使出了吃奶的力气也没把车在推动了。我就跑去帮他,我和他使出吃奶的力气才把车子推动了,慢慢地把车子推到桥中央。;老爷爷说:“等下了桥,送给你几块西瓜尝尝。”我刚想说好,就被他拉到小胡同慢慢走了。我都快热死了,他还在那里走着,好像一阵凉风吹到他的心里那样舒服。  同学们,你觉得我这个小伙伴怎么样?
2023-09-01 08:28: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