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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 如何开展工程项目监督检查

2023-09-15 20:4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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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对于工程建设领域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主要是监督检查工作程序,落实制度情况。专业方面的问题主要由住建部门负责。

工程项目管理它是指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用系统工程的观点、理论和方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生命周期内的所有工作。

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项目决策、设计、设备询价、施工、签证、验收等系统运动过程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以达到保证工程质量、缩短工期、提高投资效益的目的。

监督检查

严格质检,坚决将工程质量检验抓落实:

在工程的管理上要严格按照“三检查、二坚持、一过硬”(即自检、互检、复检;坚持按图施工,坚持按规范施工;产品过硬)的方针进行施工,做到挂牌施工,责任到人,思想到位。对质量管理采取攻通病、创优良、上水平,使工程质量达到优良。

将质量隐患消灭在施工过程的萌芽中,对每一道工序都进行验收,力争攻克和排除工程上的“渗、漏、壳、裂、倒、毛、糙、塞、污”等常见病,力图以管理制度来提高工程质量,以技术措施来保证工程质量。

小菜G

纪检监察对于工程建设领域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主要是监督检查工作程序,落实制度情况。专业方面的问题主要由住建部门负责。纪委一般不介入,主要由监察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一般来说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程序,对招标项目立项由发改部门牵头,监察局审查其立项依据是否符合规定。对招标文件进行审查,是否符合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监督招标评标过程,检查是否存在围标、串标、不按规定招标等问题;审查投标公司是否具备相应资质等;工程建设过程中,加强监督检查,是否存在施工管理方面的问题、质量问题、安全生产方面问题、是否履行合同要约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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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法律分析: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如下:项目建设程序、工程质量、项目资金使用、合同管理、招标投标、竣工验收、项目功能和运行情况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也可以委托具有工程监理相应资质等级,并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该工程的设计单位进行监理。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也可以委托具有工程监理相应资质等级并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该工程的设计单位进行监理。 下列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 (一)国家重点建设工程; (二)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 (三)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 (四)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 (五)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
2023-09-05 10:37:271

监督检查的方式有哪些

法律分析:1.报告工作。听取、审查报告,是上级政府监督下级政府、各级政府监督其工作部门执行情况的主要方式。2.执法监督检查。执法检查大致有三类:全面检查和专项检查;单独检查和联合检查;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3.审查批准。审查批准是监督主体对监督对象的普遍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如对财政预算、决算、账册、报表等进行审阅核对并加以确定的行为。4.备案。备案是根据法律规定或上级行政机关要求,监督对象将其他规范性文件或某些重大行政行为的书面材料报上级行政机关供其了解情况的行为。5.行政复议。行政复议制度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实施行政法制监督的一项重要制度。6.惩戒。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第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2023-09-05 10:37:361

监督检查措施有哪些

监督检查有两种措施: 一是书面检查,即有权查阅与 劳动合同 、 集体合同 有关的材料。 二是劳动场所实地检查。 目前,我国在劳动执法领域实行 劳动监察 员制度。劳动监察员是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执行劳动监督检查公务的人员; 劳动保障监察员依法履行劳动保障监察职责。劳动保障监察以日常巡视检查、审查用人单位按照要求报送的书面材料以及接受举报投诉等形式进行。 《 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 有权查阅与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有关的材料,有权对劳动场所进行实地检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 劳动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应当出示证件,依法行使职权,文明执法。
2023-09-05 10:37:451

安全监督检查包括

安全监督检查包括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安全隐患排查、安全专项检查、安全特检、督查及日常的安全巡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由监督检查组织单位成立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组实施。监督检查组成员一般由监管部门的领导和人员、相关部门的代表和专家组成。监督检查组应根据I程项目具体情况,制定检查方案,明确检查项目、内容和要求等。
2023-09-05 10:37:521

监督检查的目的是什么

1、保障公共利益:监督检查可以确保被监督对象的行为不会危害公共利益,例如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社会稳定等。2、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监督检查可以发现和制止被监督对象的违法违规行为,例如侵害员工权益、财务违规、卫生安全问题等。
2023-09-05 10:38:001

监督和检查最大的区别

法律分析:监督和检查最大的区别如下:两者的目的不同。监督主要是监督公职人员的依法履职情况。监督检查公职人员是否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是否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是否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是否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是否存在超越法律行使权力的违法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一条 监察委员会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一)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 (三)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2023-09-05 10:38:091

什么是卫生监督检查

卫生监督检查是指卫生监督主体依据法定的卫生监督职权,为了保障卫生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所做出的卫生行政处理或处罚决定得到遵守和执行,依法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守法和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实施的检查、了解和监督的行政行为。
2023-09-05 10:38:213

专项监督检查分为哪几类

  专项监督检查是指行政机关为了发现和纠正某一特定领域、某一特定问题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是否合规、是否有效,对某一特定领域、某一特定问题的行政行为进行的一种强制性的、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分为行政机关自己组织的和上级行政机关组织的两类。行政机关自己组织的检查主要是在本机关范围内进行的检查,目的是为了发现和纠正本机关在某一特定领域、某一特定问题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是否合规、是否有效;上级行政机关组织的检查主要是对下级行政机关在某一特定领域、某一特定问题的行政行为进行的检查,目的是为了发现和纠正下级行政机关在某一特定领域、某一特定问题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是否合规、是否有效。专项监督检查是国家监督检查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助于推动政府行政体制改革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通过专项监督检查,可以发现和纠正行政机关在某一特定领域、某一特定问题的行政行为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高行政机关的行政效能,维护行政机关的公信力,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因此,专项监督检查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和作用,是保障国家法制建设和行政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措施之一。
2023-09-05 10:38:411

如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情况登记表
2023-09-05 10:38:523

监督检查部门有哪些

法律分析:行政监督部门有:监察系统、审计系统、检察机关、财政部,综合性的是各级人大和政协,以及下设的各个专业委员会,还有就是各级政法委执行对党内各级机关和党员的监督、审查等。各地政府的法制机构也承担一定的监督职能。行政监督形式:1、执政党;2、权力机关;3、司法监督;4、内部监督;5、公民监督;6、社会舆论监督。法律依据:《临夏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制度》第三条 行政执法监督机构依照本制度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等行政执法监督制度;(二)审查各单位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适当性;(三)监督检查各单位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四)审查行政执法主体的合法性;(五)负责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行政执法证件监督管理;(六)纠正违法、不当的行政行为;(七)协调处理各行政执法单位之间在行政执法中产生的争议;(八)组织、指导、参与行政执法检查;(九)办理上级行政执法监督机关交办的其他行政执法监督事项。
2023-09-05 10:39:271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监督检查”的区别是什么?

首先给你解释下安全生产:x0dx0a所谓“安全生产”,就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了避免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事故而采取相应的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以保证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保证生产经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相关活动。x0dx0a其次,监督管理和监督检查只是简写,具体是监督管理体制和行政监督检查,以下是这两个名词解释:x0dx0a目前我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体制是: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相结合、国家监察与地方监管相结合、政府监督与其他监督相结合的格局。x0dx0a  监督管理的基本特征:权威性、强制性、普遍约束性。x0dx0a  监督管理的基本原则: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坚持行为监察与技术监察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监察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x0dx0a行政监督检查,是指行政机关或法定授权的组织依法对管理相对人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检查的具体内容主要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是否依法正当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x0dx0a行政监督检查的主体是享有某项行政监督检查权的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x0dx0a行政监督检查的对像是做为行政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x0dx0a行政监督检查的性质是一种依职权的单方具体行政行为,是一种独立的法律行为。x0dx0a行政监督检查又分为专门监督检查和业务监督检查。x0dx0a专门监督检查包括两个部门:审计部门和监察部门。x0dx0a业务监督检查包括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物价部门和卫生部门等。x0dx0a行政监督检查的方法有:检查、审查、调查、检验、鉴定、勘验等。x0dx0a行政监督检查的程序有:表明身份、说明事由、提取证据、告知权利。x0dx0a最后我简单说监督管理重在宏观,重在管理。监督检查重在微观,重在检查。
2023-09-05 10:39:371

监督检查的主体为

法律分析:为监察机关。监察机关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对所有行使公共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八条国家监察委员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负责全国监察工作。国家监察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主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副主任、委员由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国家监察委员会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
2023-09-05 10:39:451

什么是监督检查制度?

监督检查制度 指上级土地管理部门对下级土地管理部门处理土地违法案件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规定。检查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检查案件卷宗。由上级土地管理部门不定期的派人到下级土地管理部门抽查案件卷宗,检查整个处理程序是否合法,适用法律是否适当等。二是重大土地违法案件上报制度。下级国土管理部门应将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在本行政区域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上报上级土地管理部门,以利于上级土地管理部门加强监督并给予支持。立案时应将立案审批表上报备案,案件办结后,还应将结案报告及时上报。
2023-09-05 10:39:551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依法通过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的情况;2、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4、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经费,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6、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配备或者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情况;7、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和实习学生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其教育培训档案的情况;8、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9、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10、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11、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12、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13、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14、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15、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问题的情况;16、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以及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情况;17、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18、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19、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20、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拓展资料:《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是为促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根据《公务员法》、《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于2009年10月1日颁布施行。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
2023-09-05 10:40:031

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区别

1、实施主体不同:纪律审查是对公职人员违纪行为的审查,承担纪律审查职能的是纪委相关部门。监察调查是对公职人员违法犯罪行为的调查,承担部门是监察委员会的相关部门。2、手段不同:纪律审查主要是以谈话和一般的调取证据为主,一般不采用限制人身自由和财产强制措施。监察调查可以采取的调查措施较多,履行相关手续后可以对被调查人予以留置,限制其人身自由,也可以冻结其财产。3、承担的后果不同:纪律审查的是违纪问题,调查结束后会根据违纪程度,对被调查人作出纪律处分。监察调查的是违法问题,调查结束后一般都会进入司法程序,监委将调查材料移送检察院,根据法律程序,最终的判决结果由法院作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五条本法第十二条所列事项,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因行政管理的需要,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临时性的行政许可实施满一年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应当由国家统一确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资质的行政许可;不得设定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登记及其前置性行政许可。其设定的行政许可,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个人或者企业到本地区从事生产经营和提供服务,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商品进入本地区市场。
2023-09-05 10:40:121

检查与监督的区别

法律分析:检察:是指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我国专指人民检察院)为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而审查一定法律事实的活动。监督:即对现场或某一特定环节、过程进行监视、督促和管理,使其结果能达到预定的目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2023-09-05 10:40:231

监督和检查的区别?

监督是指的是要观察你的一举一动,检查是看你工作做的到不到位
2023-09-05 10:40:421

安全生产检查监督的类型有哪些

安全生产检查监督的主要类型有:(一)全面安全检查 (二)经常性安全检查(三)专业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专业安全检查 (四)季节性安全检查 (六)要害部门重点安全检查按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基本内容有以下方面: (一)查思想 检查企业领导和员工对安全生产方针的认识程度,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重视程度,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或安全隐患的处理态度等。 (二)查制度 为了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工程承包企业应结合本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一整套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落实到具体的工程项目施工任务中。在安全检查时,应对企业的施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检查。施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4)安全措施计划制度; (5)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6)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制度; (7)危及施工安全工艺、设备、材料淘汰制度; (8)施工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制度,; (9)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10)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1)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 (12)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生产、储运、使用的安全管理制度; (13)防护物品的发放和使用制度; (14)安全用电制度; (15)危险场所动火作业审批制度; (16)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制度; (17)危险岗位巡回检查制度; (18)安全标志管理制度。 (三)查管理 主要检查安全生产管理是否有效,安全生产管理和规章制度是否真正得到落实。 (四)查隐患 主要检查生产作业现场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检查人员应深入作业现场,检查工人的劳动条件、卫生设施、安全通道,零部件的存放,防护设施状况,电气设备、压力容器、化学用品的储存,粉尘及有毒有害作业部位点的达标情况,车间内的通风照明设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是否符合规定等。要特别注意对一些要害部位和设备加强检查,如锅炉房、变电所、各种剧毒、易燃、易爆等场所。 (五)查整改 主要检查对过去提出的安全问题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及安全隐患后是否采取了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措施,进行整改的效果如何。 (六)查事故处理 检查对伤亡事故是否及时报告,对责任人是否已经作出严肃处理。在安全检查中必须成立一个适应安全检查工作需要的检查组,配备适当的人力物力。检查结束后应编写安全检查报告,说明已达标项目、未达标项目、存在问题、原因分析,给出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建议。
2023-09-05 10:40:531

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搜查

法律分析:监察机关可以对涉嫌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以及可能隐藏被调查人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地方进行搜查。在搜查时,应当出示搜查证,并有被搜查人或者其家属等见证人在场。搜查女性身体,应当由女性工作人员进行。监察机关进行搜查时,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请公安机关配合。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协助。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十二条 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监督执纪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做好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工作。党风政风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党风政风建设的综合协调,做好督促检查、通报曝光和综合分析等工作。
2023-09-05 10:41:011

安全监察查什么意思

问题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监督检查的区别 首先给你解释下安全生产: 所谓“安全生产”,就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了避免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事故而采取相应的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以保证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保证生产经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相关活动。 其次,监督管理和监督检查只是简写,具体是监督管理体制和行政监督检查,以下是这两个名词解释: 目前我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体制是: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相结合、国家监察与地方监管相结合、 *** 监督与其他监督相结合的格局。 监督管理的基本特征:权威性、强制性、普遍约束性。 监督管理的基本原则: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坚持行为监察与技术监察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监察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 行政监督检查,是指行政机关或法定授权的组织依法对管理相对人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检查的具体内容主要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是否依法正当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行政监督检查的主体是享有某项行政监督检查权的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行政监督检查的对像是做为行政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行政监督检查的性质是一种依职权的单方具体行政行为,是一种独立的法律行为。 行政监督检查又分为专门监督检查和业务监督检查。 专门监督检查包括两个部门:审计部门和监察部门。 业务监督检查包括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物价部门和卫生部门等。 行政监督检查的方法有:检查、审查、调查、检验、鉴定、勘验等。 行政监督检查的程序有:表明身份、说明事由、提取证据、告知权利。 最后我简单说监督管理重在宏观,重在管理。监督检查重在微观,重在检查。 问题二:什么是安全生产一般监察 一般监察是对企业日常生产活动常规的全面监察。近几年来,在一般监察的具体内容、方法和频率等方面有了明确规定。如有的省市制定了一般监察考核标准,编制成监察程序表,按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工时休假、培训教育、事故调查等方面确定了几十项内容,这样就使一般监察做到了考核目标明确,标准统一。 这种监察活动有以下几种具体形式: 1.不定期地组织监察执法活动:这种活动,有的是进行全面的职业安全健康检查,有的是对某些伤亡事故或职业危害严重的行业和单位进行重点检查。 按照职业安全健康检查考核标准进行系统的卫生检查和评定:部分地区,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系统工原理,全面提出了用人单位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安全效果等方面的检查项目,规定了具体的检查内容和评分系数。职业安全健康监察机构依据这些标准,对用人单位实施定期检查、考核和评定,并分别授予用人单位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合格单位或不合格单位的标牌,指出存在的缺陷和问题,对用人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起了促进作用。 2.根据举报进行监察活动:监察机构根据职工对劳动保护事件的投诉和工会组织的检举、揭发,派员调查,依法进行处理。随着经济承包责任制和劳动合同制的推广,用人单位与职工间发生有关劳动保护争议逐渐增多。根据举报进行监察,可更有效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问题三:安全生产监察员是干什么的? 15分 一、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和政策; 二、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 三、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时,发现违法行为,有权制止或责令改正、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止建设; 四、对存在重恭事故隐患、职业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五、参加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与事故调查处理; 六、安全生产监察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问题四:“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什么意思? 10分 我的理解是:所谓“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就是指一些行政执法部门在履行自身职责过程中,具有监督和检查的权限,纪检监察机关应该对这些监督和检查行为进行再监督和再检查,而不是冲在一线,替代行政执法部门进行监督和检查。也就是说“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前面的监督和检查是指职能部门对具体管辖对象的监督和检查的行政行为,再监督、再检查是指纪检监察机关对职能部门的行政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的意思。 问题五:什么是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这是属于 *** 临时工?这职位可以入编的吗? 属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看名字上的意思,应该是负责当地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或者就是坐板凳的。 这个入编的话,入的也是安监局的编,入不了 *** ,不过现在这情况入编都是靠钱砸,或者找人,否则没什么机会 问题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查询 100分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查询  事故查询 media.chinasafety.gov:8090/iSystem/shigumain.jsp 事故调查处理 chinasafety.gov/...lm 安全生产许可查询 media.chinasafety.gov:8090/ *** 3/aqxkzcx龚jsp 危险化学品查询 chinasafety.gov/whpcx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查询 aqbz/ 停产整顿矿井查询 media.chinasafety.gov:8090/ *** 3/tczdcx.jsp 安全生产专家查询 aqzj.chinasafety.gov/aqsczj/zjkp_cx.do 安全评价资质查询 59.252.192.42/searchtwos.asp 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查询 ......>> 问题七:安全督察员,主要干什么的?什么编制? 您好:如果您说的是建筑安全员的话。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等法规,对建筑工程进行安全监督。 2、负责建筑施工安全政策、规章的宣传教育工作。 3、检查督促指导施工企业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检查特种作业人员证件,监督施工现场安全施工规程的执行,做好监督日记。 4、对施工现场有安全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施工企业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停工整改或报告站领导予以处罚。 5、施工中发生事故时,监督员及时调查情况并督促施工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逐级上报,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6、工程竣工验收前作好安全评价工作。 7、加强学习安全知识,提高业务素质,秉公办事,不得玩忽职守。 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问题八: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双随机是什么意思 “双随机”抽查机制是国务院明确要求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积极探索推广的一种新型监管模式。 具体而言,即把随机抽取的检查对象按住所集中程度划分为若干片区,再把检查人员按来自不同基层分局进行组队,在确保本分局人员不检查本分局市场主体的前提下,对片区与检查小组进行随机匹配。应该说,姜堰区的试点是落实“双随机”抽查机制的有益探索。 “双随机”抽查更公平公正 有效防止了“任性监管”“人情监管” “双随机”抽查打破了过去属地监管模式,监管人员与监管对象的监管关系仅发生在此次抽查工作中,有效防止了“任性”检查情况的发生;“双随机”抽查因监管人员与监管对象间较少发生“交集”,破解了属地监管人员因熟悉辖区市场主体而进行“人情监管”的问题;“双随机”抽查的检查人员来自不同的基层分局,营造了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检查环境,较好防范了“说情风”以及失职渎职行为。在本次试点中,不止一次出现属地分局配合人员为检查对象打包票,要求检查人员轻查的现象。如果不实施人员随机,而采取传统属地抽查,检查结果的公信度将大打折扣。大部分市场主体因对监管人员不熟悉而更加严肃认真地对待检查,对检查结果的认同度较以往有大幅提升。而同期采用属地监管模式开展抽查工作的其他地区,抽查工作或多或少地存在因“人情说不过去”“辖区方方面面压力”等导致检查工作推进不理想,检查结果的认同度、真实度不高的情况。 问题九:街镇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检查员是什么编制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是指地方各级人民 *** 及其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分别对本行政区域、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管理的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领导和综合监督管理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各自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问题十:煤矿安全监察部门在煤矿怎么检查 一般是下井和地面检查相关资料。祝你生活愉快。
2023-09-05 10:41:091

督查存在的问题

检务督察是检察机关内部对行使检察权的监督,是通过检务督察部门依照法律和规定对督察对象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章守纪、检风检容等方面进行的监督检查和督促落实。随着形势的发展,提高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必然要求检务督察部门加大工作力度。检务督察目前存在的问题检务督察机构参差不齐。大多数基层检察院检务督察工作归属纪检组领导,并在纪检组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检务督察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工作;有的基层检察机关并没有设立专门的检务督察机构,而由纪检组代行职权,有的基层检察机关虽然设立专门的检务督察机构,往往兼顾其他工作,造成检务督察工作开展不力的局面。检务督察方式不新。督察的范围和空间有限,不能及时发现执法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部分干部还存在凭经验对待新问题,缺乏创新思维,一些新问题根本解决不好。检务督察力度不强。开展检务督察工作主要是从负面去看问题,到各项工作当中去挑刺,肯定会涉及某些部门或某些个人的声誉和形象,如果怕得罪人不敢监督,或者因为涉及部门和个人的利益而害怕监督,都会影响检务督察工作的实际效果,很容易使这项工作流于形式。检务督察存在问题的对策建立专门的检务督察机构。按照决策、执行、监督相分离的原则,建立专门的检务督察机构,对督察出现的问题,在建议被督察对象作出整改的同时,直接报告检察长责令被督察对象作出限期整改的决定。同时要将检务督察结果与年终目标考核、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挂钩,使广大检察干警对检务督察工作引起足够重视。检务督察方式要注重创新。创新是检务督察的生命,是检务督察强大的自我更新能力的体现。一方面,要采取上级院与下级院联动的工作方式,构建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体现不同的时期检务督察的具体内容,为全体检察干警时刻警醒自我;另一方面,要充分学习借鉴外地在检务督察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以及存在的问题,使检务督察工作的方式方法植根于最佳的环境中,努力构建各具特色的检务督察工作。检务督察要规范化。完善机制是强化检务督察工作的根本措施,是实现督察长效的保证。建立内部监督网络,使检务督察工作走上规范化发展的道路。总之,检务督察是检察机关强化内部监督的重要举措。加强检务督察可以使检察机关的制度落实更规范、纪律执行更规范、工作秩序更规范,能进一步推动检察机关工作作风转变,促进干警严格公正规范执法,从而进一步维护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2023-09-05 10:41:211

督察和督查的区别

督察是检查的刑侦部门,警方都有.督查是政府部门.督察更常用,是监督检查的意思.督查则是一种专制检查行为。督察工作的意义。督察工作,是公司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任何一个公司,或者一个企业,它的基本职能有两个,一是围绕着人员管理开展的工作,一个是围绕着生产管理开展的工作,督察工作就是基于这两个职能之间的对人员及生产具有协助管理职能的部门。也可以说,是个监督检察职能部门。这种监督检察不是对员工的不信任,是在充分信任各部门及各位员工,尊重各部门、各级管理者、员工的职权的基础上,作到既杜绝自由主义、本位主义、个人主义、小团体主义,又不要过多干预部门内部的事务。各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独立工作,但种独立只能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督察办,就是在这种信任与检查、授权与涉权、环节与整体之间实施督察、督办、监督的一个职能部门。通过上述各方面的有机结合,推动企业实现规划目标。具体的说,督察督办工作的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工作层面。 督察办公室能起到各部门工作进度监督员的作用。按照公司总体工作布局,根据工作性质的不同,各部门肩负着各自的职能,这种职能体现在各个不同的阶段,比如,现阶段后勤保障部门的重要工作是工程建设,人力资源部门现阶段的主要工作是招聘、引进公司管理人才和解决被聘人员实习期过后的签订劳动合同及其他劳资福利等问题,市场部现阶段的主要工作是开拓市场的调研及分公司的设置问题等等。督察办公室就是要掌握各部门阶段工作进度,进行及时有力的监督督办,通过督办对部门工作起到提醒、催促的作用,同时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具体的改进意见,共同完成部门的各项工作任务,这就是对部门工作起到监督员的作用。督察办公室能起到各岗位工作强化剂的作用。一个部门的工作是由若干个岗位组成的,在必要的情况下,督察督办工作要深入到若干个岗位实施直接督办。例如,后勤物资管理、生产管理,车辆使用管理、法律事务等各岗的某一阶段工作,督察办公室都将按照轻重缓急的要求,依据后勤物资管理,生产管理,车辆使用管理,法律事务管理等各专项规定,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任务,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督察督办,这种督办是最现实、最直接、最有针对性的督办,它的作用是通过自身的工作强化各岗位工作,使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预期目标。督察办公室能起到促进办事效率提高助推器的作用。办事效率是检验办事过程的尺度。实际工作中往往会有这样几种情况:一种是需要通过一个长久的过程才能体现效果如果不重视每个阶段的效果,不重视每个阶段的环节上的效果,就无法实现最初的目标,在这种情况下,督办工作的着力点,就应该放在督办助推环节效果上;一种是因为责任主体的不重视、执行力不强或其它的原因导致事情只有一个过程,但最后不了之了,这种情况督办的工作重点就放在责任主体的思想及行为薄弱环节上;再一种是阶段性的工作,比如说限时一周完成,或者一月完成,这就是阶段性的工作,这种工作,过程短,效果体现的快,督办工作就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抓住重点进行。既要促过程的可行性、紧迫性,又要促效果,即要促在规定时间内实现圆满的效果。这种工作过程中各环节的督办,对于效果的产生实际起到了一种助推器的作用。如果一项工作,经历了全部过程没有达到预期效果,要论责任的话,除经办人所在部门和其本人要担责任外,督察办也有督办不到位、督办不力的责任。因此,不论是过程上的督办,还是环节督办,起主导作用的是经办单位或经办人,督办只是辅导作用,只有实施两者更好地有机结合,才能保证工作过程适度,环节突出,效果明显。督察办检验效果是重要的,但一定不要忽视过程,效果有一般,有较好,有突出之分,各种效果都是过程的反应。一般的过程取得的效果就一般,较好的过程就会出现较好地效果,准确有力、简便易行与客观实际相结合的过程,就必然产生突出效果,因此督办这种催化剂就是要对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方法、步骤、措施、环节进行督办,才能全面助推突出效果的产生。督察办公室能起到员工健康成长的医生作用。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社会大家庭有国家制订的法律法规,企业也有自己的规章制度,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如果得不到落实就是一纸空文,对少数人的强制恰是为了对多数人的激励。我们公司要求员工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都能做到思想、行为依从法规,依从制度,健康成长。但是,如果存在少数人因为主观或客观原因,为达到某种不可告人的目的,而以身试法,逆潮流而动,逆法而动,逆规章制度而动,我们应该怎么办?督察办公室的一项重要职能就是要及时察觉、发现存在的各种问题,协助领导给予及时纠正。需要说明的是我们做的这些工作,对事不对人,教育、疏导、化解为主,惩处为辅,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通过各种相应方法、措施、手段,使有某些缺点、错误或者严重问题的人及时得到教育、改正。从这种意义上讲,督察办的工作就是医生,希望各位同事能首先自己把好关,常常问我反思自己的思想行为,并能愉快的接受监督检查、批评教育,达到改正之目的。办公室能起到领导掌控全局、正确导向的助手作用。督察办公室是上对公司领导负责,对公司各项工作负责,对全体员工负责的工作部门。其中,最主要的是为公司领导掌控全局、实施正确导向提供助手作用。督察、督办中的重要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特殊问题要立即汇报,领导交办的问题要坚决办好。参考资料360问答:http://wenda.so.com/q/1362291838066736
2023-09-05 10:41:4010

纪检和监察有什么区别

纪检是党的机构,监察是国家的机构,是政府的组成部门。纪检部门负责查处党内的违纪事件,视情节轻重予以不同的处理。而监察部门是以政府的角度给予查处和行政处分的。对于党员干部,违法和犯罪后不但要予以党纪处风,还要给予政纪处理。 在体制上,纪检、监察部门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管理体制。
2023-09-05 10:42:321

督察和督查的区别是什么?

督察和督查的区别:1、词性不同。督察可做名词(指担任督察工作的人或旧时皇家香港警察和现在香港特区警察的警衔)、动词(监督察看)。督查只做动词(督促检查)。2、意思不同。督察,重在“察”,指监督视察。督查,重在“查”,指督促检查、监督检查、督促查看等等。3、侧重点不同。督察:监督警察的职业。作动词用时,包涵更严密的调查过程,较为权威、官方。督查:监督,检查。不及物动词,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于抓工作的落实。可以把督查定义为通过各种方式(实地查看、翻阅资料、询问答复等等)推动某项工作或任务完成的一种手段,更强调这一行为。
2023-09-05 10:42:431

请问监察、检察有什么区别?

监察是监督官员是否失职,检察是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2023-09-05 10:43:035

督查与督察的意思哪个对

督查与督察的意思都对。督查顾名思义“督促检查”、“监督检查”、“督促查看”等等,尽管对“督查”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但从它的目的性来看,督查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于抓工作的落实。因此,可以把督查定义为通过各种方式推动某项工作或任务完成的一种手段。督察是指监督查看,或指担任督察工作的人。督查和督察都是以督为主,区别就在后一个字。督查可以理解为是一种例行检查,上级查看下级工作有何问题,政策落实情况如何,帮助解决。督察更倾向于在地方可能出现违法乱纪行为的领域进行检察。督察工作内容1、监督重要警务的部署、措施以及活动的组织实施情况。2、监督重大社会活动的秩序维护和重点地区的场所治安管理的组织实施情况。3、监督治安突发事件处置的情况。4、监督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立案、侦查、调查、处罚和强制措施的实施情况。5、监督治安、交通、户政、出入境等公安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6、监督警务人员使用武器、警械以及警用车辆、警用标志的情况。
2023-09-05 10:43:331

监督责任是指什么

如何正确理解纪委的监督责任  1.从概念上理解:纪委的监督责任指各级纪委要根据上级纪委的决策部署,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向党委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建议;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发挥反腐败组织协调作用,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协助党委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加强检查考核,促进各项任务落实。  2.从地位上理解:纪委的监督责任是由纪委作为党内专门监督机关的地位所决定的。纪委不仅要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进行监督,还应当监督党委,包括监督党委是否履行好其主体责任。  3.从责任上理解:纪委拥有对违反纪律行为进行执纪问责的权力,承担着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的监督责任。纪委的监督对象主要包括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  4.从监督内容上理解:一是维护党的纪律。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格执行党的纪律,严肃查处违反党纪行为,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执行情况和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二是加强对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作风建设监督检查有关规定,加大执纪检查力度,及时查处违纪违规行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三是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对领导干部违纪违法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案件查办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四是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作用。加强对同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加强对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以及党组织关系在本地的机关事业单位的监督,加强对下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权力行使情况的监督。  三、正确认识党委主体责任与纪委监督责任的关系  1.两者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主体责任主要是指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具有不容置疑的主体地位、负有不可推卸的直接责任,必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统筹谋划,全面部署,务求实效。监督责任主要是指纪委必须在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切实履行党章赋予的“三项任务”、“五项经常性工作”,协助党委履行各项监督职责,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切实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作用。主体责任是总责、是全面责任;监督责任只是一个方面的责任,是有没有尽到监督责任的问题。如果一个地方或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没搞好,出现了严重的腐败问题,无庸置疑,党委要负总责,承担主要责任,但纪委的监督责任也难以推卸。  2.两者既相互依存又相互促进。党委的主体责任是前提,强调的是如何通过进一步强化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地位、领导权力和领导责任,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基本方向。纪委的监督责任是保障,强调的是如何通过进一步强化纪委作为党内专门监督机关的监督地位,明确纪委的监督主责,提高纪委的监督地位和能力,进一步推进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主业,突出主责,为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保障。
2023-09-05 10:44:531

建设项目监督检查的目的是什么?

监督检查的目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纠正违规问题。通过项目检查及时发现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各类问题,消除项目执行中的错误和偏差,纠偏归正,降低项目风险,实现预期建设目标。二是保障国家资金安全。通过检查及时发现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违规问题,坚决杜绝挤占、挪用、滞留国家资金,加强监督管理,预防腐败,确保国家资金安全。三是提高项目管理水平。通过项目监督检查,可以及时地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发生的原因,提出调整项目建设思路、投资方向和投资重点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国家农业投资宏观调控的科学性、指导性、有效性。
2023-09-05 10:45:021

监督检查可以采取什么方式

法律分析:监督检查有两种措施:一是书面检查,即有权查阅与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有关的材料。二是劳动场所实地检查。目前,我国在劳动执法领域实行劳动监察员制度。劳动监察员是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执行劳动监督检查公务的人员;劳动保障监察员依法履行劳动保障监察职责。劳动保障监察以日常巡视检查、审查用人单位按照要求报送的书面材料以及接受举报投诉等形式进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有权查阅与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有关的材料,有权对劳动场所进行实地检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劳动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应当出示证件,依法行使职权,文明执法。
2023-09-05 10:45:231

监督管理和监督检查的区别是什么

管理是日常工作,检查是临时行动。管理是多方面的,检查是针对性的。
2023-09-05 10:45:322

监督检查的方式有哪些

1.报告工作。听取、审查报告,是上级政府监督下级政府、各级政府监督其工作部门执行情况的主要方式。2.执法监督检查。执法检查大致有三类:全面检查和专项检查;单独检查和联合检查;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3.审查批准。审查批准是监督主体对监督对象的普遍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如对财政预算、决算、账册、报表等进行审阅核对并加以确定的行为。4.备案。备案是根据法律规定或上级行政机关要求,监督对象将其他规范性文件或某些重大行政行为的书面材料报上级行政机关供其了解情况的行为。5.行政复议。行政复议制度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实施行政法制监督的一项重要制度。6.惩戒。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第九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2023-09-05 10:45:411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监督检查”的区别是什么?

首先给你解释下安全生产:所谓“安全生产”,就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了避免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事故而采取相应的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以保证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保证生产经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相关活动。其次,监督管理和监督检查只是简写,具体是监督管理体制和行政监督检查,以下是这两个名词解释:目前我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体制是: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相结合、国家监察与地方监管相结合、政府监督与其他监督相结合的格局。  监督管理的基本特征:权威性、强制性、普遍约束性。  监督管理的基本原则: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坚持行为监察与技术监察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监察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行政监督检查,是指行政机关或法定授权的组织依法对管理相对人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检查的具体内容主要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是否依法正当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行政监督检查的主体是享有某项行政监督检查权的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监督检查的对像是做为行政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监督检查的性质是一种依职权的单方具体行政行为,是一种独立的法律行为。行政监督检查又分为专门监督检查和业务监督检查。专门监督检查包括两个部门:审计部门和监察部门。业务监督检查包括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物价部门和卫生部门等。行政监督检查的方法有:检查、审查、调查、检验、鉴定、勘验等。行政监督检查的程序有:表明身份、说明事由、提取证据、告知权利。最后我简单说监督管理重在宏观,重在管理。监督检查重在微观,重在检查。
2023-09-05 10:45:521

监督检查的方式有哪些

法律分析:1.报告工作。听取、审查报告,是上级政府监督下级政府、各级政府监督其工作部门执行情况的主要方式。2.执法监督检查。执法检查大致有三类:全面检查和专项检查;单独检查和联合检查;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3.审查批准。审查批准是监督主体对监督对象的普遍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如对财政预算、决算、账册、报表等进行审阅核对并加以确定的行为。4.备案。备案是根据法律规定或上级行政机关要求,监督对象将其他规范性文件或某些重大行政行为的书面材料报上级行政机关供其了解情况的行为。5.行政复议。行政复议制度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实施行政法制监督的一项重要制度。6.惩戒。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第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2023-09-05 10:46:021

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区别

法律分析:1、实施主体不同:纪律审查是对公职人员违纪行为的审查,承担纪律审查职能的是纪委相关部门。监察调查是对公职人员违法犯罪行为的调查,承担部门是监察委员会的相关部门。2、手段不同:纪律审查主要是以谈话和一般的调取证据为主,一般不采用限制人身自由和财产强制措施。监察调查可以采取的调查措施较多,履行相关手续后可以对被调查人予以留置,限制其人身自由,也可以冻结其财产。3、承担的后果不同:纪律审查的是违纪问题,调查结束后会根据违纪程度,对被调查人作出纪律处分。监察调查的是违法问题,调查结束后一般都会进入司法程序,监委将调查材料移送检察院,根据法律程序,最终的判决结果由法院作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十五条 本法第十二条所列事项,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因行政管理的需要,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临时性的行政许可实施满一年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应当由国家统一确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资质的行政许可;不得设定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登记及其前置性行政许可。其设定的行政许可,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个人或者企业到本地区从事生产经营和提供服务,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商品进入本地区市场。
2023-09-05 10:46:111

党委什么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什么监督

党委对同级纪律检查机关领导,并领导或者协助上级纪律检查机关工作。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023-09-05 10:46:193

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和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的区别

首先给你解释下安全生产:所谓“安全生产”,就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了避免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事故而采取相应的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以保证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保证生产经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相关活动。其次,监督管理和监督检查只是简写,具体是监督管理体制和行政监督检查,以下是这两个名词解释:目前我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体制是: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相结合、国家监察与地方监管相结合、政府监督与其他监督相结合的格局。  监督管理的基本特征:权威性、强制性、普遍约束性。  监督管理的基本原则: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坚持行为监察与技术监察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监察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行政监督检查,是指行政机关或法定授权的组织依法对管理相对人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检查的具体内容主要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是否依法正当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行政监督检查的主体是享有某项行政监督检查权的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监督检查的对像是做为行政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监督检查的性质是一种依职权的单方具体行政行为,是一种独立的法律行为。行政监督检查又分为专门监督检查和业务监督检查。专门监督检查包括两个部门:审计部门和监察部门。
2023-09-05 10:46:291

“督察”与“督查”的区别是什么?

督察是检查的刑侦部门,警方都有.督查是政府部门.督察更常用,是监督检查的意思.督查则是一种专制检查行为.好像是这个样子
2023-09-05 10:47:123

监察和检察的区别

监察监督是对国家机关“人”的行为的监督,而检察监督是对国家机关行为的监督。区别:1.适用对象不同。监察机关行使检查权,适用对象是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公职人员。检察机关行使侦查权,适用对象是涉嫌刑事犯罪或经济犯罪的人员。2.行使权利不同。监察机关行使调查权,检察机关行使侦查权。3.法律依据不同。监察机关调查权的法律依据是监察法;检察机关侦查权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刑事诉讼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五条规定,监察机关对下列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监察:(一)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二)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三)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四)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五)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六)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而人民检察院依法行使下列职权:1、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2、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3、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4、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5、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6、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7、对监狱、看守所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8、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法律依据:《宪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监察委员会是国家的监察机关。第一百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第十五条 监察机关对下列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监察:《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五条 监察机关对下列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监察:(一)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二)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三)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四)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五)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六)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2023-09-05 10:47:281

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区别

法律分析:1、实施主体不同:纪律审查是对公职人员违纪行为的审查,承担纪律审查职能的是纪委相关部门。监察调查是对公职人员违法犯罪行为的调查,承担部门是监察委员会的相关部门。2、手段不同:纪律审查主要是以谈话和一般的调取证据为主,一般不采用限制人身自由和财产强制措施。监察调查可以采取的调查措施较多,履行相关手续后可以对被调查人予以留置,限制其人身自由,也可以冻结其财产。3、承担的后果不同:纪律审查的是违纪问题,调查结束后会根据违纪程度,对被调查人作出纪律处分。监察调查的是违法问题,调查结束后一般都会进入司法程序,监委将调查材料移送检察院,根据法律程序,最终的判决结果由法院作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十五条 本法第十二条所列事项,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因行政管理的需要,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临时性的行政许可实施满一年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应当由国家统一确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资质的行政许可;不得设定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登记及其前置性行政许可。其设定的行政许可,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个人或者企业到本地区从事生产经营和提供服务,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商品进入本地区市场。
2023-09-05 10:47:381

督察和监督检查一样吗?

督察,香港警察职级,该职级位于高级督察之下,见习督察之上。属于督察级。监察,是用于对机关或工作人员的监督考察及检举。如果面对的目标是环境、仪表等,用监测、监视、监控等词。所以两者是不一样的!
2023-09-05 10:47:461

监督检查前面用什么动词

例如:不停地监督检查。还可以加进行。开展。加强。这些词语都可以都是动词。造句的话前面应该再加上一个地方。比如说在什么地方加强监督检查。
2023-09-05 10:47:541

如何开展好日常监督检查

  一是明确监督内容,突出监督重点。突出政治监督,结合常规监督和专项监督每月围绕疫情防控常态化、“三务”公开、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基层“微腐败”治理、干部作风纪律、“放管服”改革、坚持过“紧日子”等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贯穿于各项工作的方方面面,同时结合不同阶段街道中心工作适时增加监督内容,确保监督无死角、全覆盖。在全面监督的同时,还必须突出监督重点,做到有的放矢。要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时间节点、重点制度,推行台账和问题清单式管理,全盘统筹日常监督工作的有序开展。要紧盯监督建议整改、执纪监督检查结果、巡察整改“回头看”和党纪政务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防止“边改边犯”、“一改了之”。  二是创新监督方式,提升监督效果。主要采取电话和实地检查、查阅资料、明察暗访、谈心谈话、列席会议、问卷调查、线上平台抽查等方式,坚持一月一统计一报告一台账(自行设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至机关和社区负责人,形成监督建议以书面形式及时向党工委及委员提出,按期反馈整改措施和结果,并进行“回头看”;或以日常提醒函、工作建议函等方式明确整改意见、责任人和整改期限,要求按期整改落实。规范和精准问责,视情况对整改落实不到位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和提醒谈话,为工作有效落实提供纪律保障。
2023-09-05 10:48:041

企业监督检查机制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企业监督检查机制主要内容如下:(1) 建立完善车间、班组安全责任网络体系;(2) 建立完善车间、班组两层级安全管理运作机制;(3) 建立完善车间、班组安全管理配套制度体系,实现从人治向法治的根本转变;(4) 建立完善“三违”控制体系,树立规则意识,彰显制度的刚性和威严;(5) 建立完善车间、班组自我安全评价体系,激活车间、班组安全管理持续改进 机制;(6) 建立完善安全讲话教育制和两级安全述职制度;(7) 坚持召开两个安全会议,落实两层级安全责任,推动各项工作提升;(8) 规范安全记录、档案和台账管理;(9) 建立完善车间、班组安全教育培训体系和运作机制,实现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化、 体系化、机制化;(10) 建立完善周安全活动运作体系与体制。
2023-09-05 10:48:403

检查与监督的区别

检察:是指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我国专指人民检察院)为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而审查一定法律事实的活动。监督:即对现场或某一特定环节、过程进行监视、督促和管理,使其结果能达到预定的目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2023-09-05 10:48:491

纪检和监察有什么区别

纪检是党的机构,监察是国家的机构,是政府的组成部门。纪检部门负责查处党内的违纪事件,视情节轻重予以不同的处理。而监察部门是以政府的角度给予查处和行政处分的。对于党员干部,违法和犯罪后不但要予以党纪处风,还要给予政纪处理。在体制上,纪检、监察部门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管理体制。 各级行政监察机关的主要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规定,行政监察是行政监察机关依法对监察对象履行职责方面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的监督检查及违法失职行为的查处。行政监察工作的目的是:维护党和政府的权威,保证政令畅通,促进监察对象正确履行职责,依法办事,廉洁奉公,恪尽职守,勤政高效地为人民服务。行政监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一是检查监察对象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二是依法界定监察对象的行政行为是否正确;三是依法纠正错误的行政行为;四是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纪律责任。行政监察工作的基本原则:(1)监察权相对独立原则。《行政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首先,独立意味着依法独立行使监察权,监察机关是在法定职权范围内独立监察,监察的依据是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监察机关可以拒绝没有法律根据的任何干涉。其次,监察机关是行政系统中的专门执行监察职能的机关,专门性决定了它的独立性,其他行政机关是其监视、督察、纠举、诫勉活动的对象,无权对其活动加以干涉。各种社会团体和个人虽然对监察机关的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的目的在于使监察工作更好地独立行使监察权,这与干涉监察机关的工作是两回事。再次,监察机关是国家行政机关的一部分,它当然要接受同级政府和上级监察机关的领导。正因为如此,所以我们说监察机关独立行使监察权具有相对的性质,但领导也不至于可以干涉监察机关的具体工作。这种领导主要表现为:①方针、政策的领导;②通过法定程序和方式对监察业务进行指导。但不能对监察工作包办代替、不能搞非法干扰。(2)实事求是、重证据、重调查研究的原则。《行政监察法》第4条规定:“监察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重证据、重调查研究,在适用法律和行政纪律上人人平等。”这是保证行政监察办案质量所必须贯彻的原则,也是对监察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工作作风、思想品质和业务水平提出的要求。办案要正确,必须有确凿的证据。证据的取得靠的是办案人员深入细微的调查、研究,这就要求办案人员具有实事求是的态度,不主观臆断、不贪赃枉法的品德修养和高度的业务能力。(3)在适用法律和政纪上人人平等的原则。这也是《行政监察法》第4条明确规定的监察工作的基本原则。这一原则的实质是反对特权,在法律和政纪面前,不管是行政机关首长也好,还是一般公务员也好,都有平等遵纪守法的义务,不允许有任何特权,只有要违法违纪监察机关必须平等地加以追究。(4)教育和惩罚相结合。监督检查与改进工作相结合的原则。 《行政监察法》第5条规定:“监察工作应当实行惩处与教育相结合、监督检查与改进工作相结合。”这就是说监督检查也好、惩处违法违纪人员也好都不是行政监察的目的,而只是一种手段,检查、监督、惩处的目的是教育、挽救违纪违法者,教育大家。以减少行政管理工作中的违法违纪现象,从而改进工作。(5)专门工作和依靠群众相结合的原则。行政监察是由专门机关进行的专门工作,但是要做好这项工作也必须依靠群众,走群众路线。所以《行政监察法》第6条规定:“监察工作应当依靠群众。”这是因为我们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有权对国家管理工作提出批评建议,有权对公务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进行检举、控告和申诉,也有权对行政监察机关的工作进行监督。而政府的管理工作是在群众中进行的,专门的监察人员只有深入群众、调查研究、依靠群众的帮助,才能搞清事实真像,才能正确地做好监察工作。行政监察的基本原则。行政监察的基本原则,是指监察机关在履行各项职责过程中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行政监察法》第3条至第6条,明确规定了行政监察的基本原则,这些原则体现了依法治国和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要求,是我国行政监察实践经验的科学概括,反映了做好监察工作必须遵循的带规律性的要求。一、行政监察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不受其他行政部门、社会团体和个人干涉的原则。监察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不受其他行政部门、社会团体和个人干涉的原则,有以下三点基本含义:(一)依法监察。监察机关是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和促进法制建设的机关,它的一项重要职责就是检查和纠正违法违纪行为,保证法律、法规、政策、政令的贯彻实施。这样的法律地位,要求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自身必须具有很强的法制观念和纪律观念,严格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活动,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政纪为准绳,妥善处理问题,做到依法监察。(二)自主行使监察权。行政监察机关是依法行使监察职权的主体。按照责权一致的原则,它依法拥有自主行使监察职权的权力。这是使监察机关正确履行职责、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法律保障。(三)监察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不受其他部门、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所谓干涉,是指其他行政部门、社会团体和个人利用职权、地位、影响,采取种种不正当手段,非法干预、影响监察活动的行为。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为了秉公执法,就必须坚决排除各种干扰,做到依法独立行使监察权。二、实事求是,重证据、重调查研究的原则。实事求是,重证据、重调查研究的原则,体现了党的“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 的思想路线的精神,也贯彻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社会主义法制原则的精神。贯彻实施这一项原则,对于搞好各项监察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这一原则的基本内容有三点:(一)坚持实事求是。坚持实事求是,就是要尊重客观实际,一切从实际出发。监察机关和监察工作人员应自觉贯彻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工作方针、做出工作部署、进行工作指导、解决各方面的问题。要坚持调查研究,详细掌握材料,对错综复杂的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分析,总结和借鉴历史的和现实的经验教训,研究探索做好各项监察工作的规律,提高监察工作的质量和水平;防止和克服在工作中的主观性、片面性、表面性和盲目性。(二)重证据。重证据,就是注重事实、重证据,就要充分收集和掌握证据,使政纪案件的处理建立在尊重客观事实的基础上,确保案件质量。(三)重调查研究。调查研究是坚持实事求是的基本环节,是了解真实情况的基本途径和方法、监察机关在开展的各项监察工作中,都必须经过艰苦细致的调查研究,全面、客观地了解情况,再加以去伪存真、由表及里的分析研究,才能对监察事项的性质做出正确的判断,才能为做出监察决定和提出监察建议提供符合客观实际的依据。三、在适用法律和行政纪律上人人平等的原则。在适用法律和行政纪律上人人平等的原则,是指监察机关在查处违反行政纪律案件等工作中,在适用法律和行政纪律上,对任何监察对象都要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法规和行政纪律的特权。这体现了我国宪法关于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的社会主义法制原则。我国宪法和《行政监察法》之所以要规定这一重要法制原则,旨在坚持平等,反对特权,保护所有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坚持和实行这一原则,在行政监察工作中的要求是:(一)任何监察对象的合法权益都平等地受法律保护;(二)任何监察对象都必须履行法定义务,遵守法律和行政纪律,不允许有超越法律和行政纪律的特权;(三)一切违反法律和行政纪律的行为都必须受到追究,任何监察对象都不能例外。四、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是监察机关在查处违反政纪案件等工作中必须遵循的一项基本原则。行政监察机关是政府维护政纪的专门机构,通过严肃惩处违纪者,可以给监察对象以正确的导向,使违纪者及其他人员认识到政纪是必须遵守的,违反了就要受到惩处,从而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并遏制和防范违反政纪行为的发生。这对于维护行政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保证政令畅通,严格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推动廉政勤政建设,都具有重要促进作用。另一方面,惩前毖后是我们党的一贯方针,因此监察机关应坚持惩处与教育相结合,通过惩处,教育那些违反行政纪律的人员认识错误,改正错误,做好工作,将功补过;同时,通过案件的解剖,分析产生错误的客观环境和主观原因,总结教训,来对广大的监察对象进行法制和纪律教育,促使他们增强法制观念、纪律观念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为搞好廉政、勤政建设提供思想保证。五、监督检查与改进工作相结合的原则。监督检查与改进工作相结合的原则,是监察机关在办理所有监察事项中都必须坚持的一条原则,它要求行政监察机关必须把履行职责同要达到的目的统一起来。行政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是对监察对象遵纪和守法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揭露存在的缺点和错误,对违反行政纪律者给予应得的政纪处分。但是,发现问题和执行纪律并不是目的,其目的在于,除了对监察对象进行教育、提高其思想道德素质之外,就是要通过发现问题、执行纪律,去分析产生错误的客观环境和主观原因,研究纠正错误、改进工作的对策和措施,以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促进廉政建设,保证政令畅通,有效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六、监察工作依靠群众的原则。监察工作依靠群众的原则,体现了党的群众路线的精神和要求,是做好新时期行政监察工作的基本保证。这是因为:首先,监察对象的执法活动是在人民群众中进行的,人民群众对监察对象遵纪执法和工作情况的好坏最为了解;因此,监察机关必须通过各种形式听取人民群众对监察对象的反映和意见,认真受理其控告、检举,从而,把行政监察与人民群众的监督紧密结合起来。其次,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他们具有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批评监督的权力,也有同各种腐败现象进行斗争的政治责任感和积极性,行政监察机关应当支持和保护人民群众的这种积极性。第三,人民群众往往是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直接受害者,具有纠正和惩处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强烈要求,行政监察机关应当认真受理并支持、保护、鼓励人民群众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控告、检举。依靠群众开展监察工作,是我国行政监察机关的优良传统。而且,在这方面已积累了不少经验,找到了许多依靠群众开展监察工作的有效办法和途径:(一)建立举报和来信来访制度,受理群众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并对检举、控告有功人员给予奖励。(二)实行特邀监察员制度。聘请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专家学者、劳动模范以及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中的知名人士作为特邀监察员。特邀监察员的职责是负责了解并反映监察对象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决定命令中的问题;向监察机关传递人民群众对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的控告、检举和法律规定应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参与研究或起草行政监察的法规、规章,对行政监察工作提供咨询;参加某些执法监察和案件调查工作;反映人民群众对监察机关的意见和要求。(三)在开展各项工作中,都要注意调动、发挥群众的积极性。在查处违反行政纪律案件中,要深入群众进行调查,收集和核实证据,听取群众意见;在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中,要把群众意见大、反映强烈的问题列为纠风工作的重点;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及群众代表,对政府部门、公用事业单位的行业风气进行评议,提出意见与建议;在执法监察、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章制度建设等各项工作中,都要通过各种形式请群众广泛参与。(四)通过新闻媒体及其他各种形式,将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重要案件的查处结果、重要工作情况等向群众公开,让群众知情,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同时,还应在监察工作实践中,探索依靠群众开展监察工作的新办法、新途径。
2023-09-05 10:48:581

检查 监察 监督的区别和联系

监察: 用于对机关或工作人员的监督考察及检举。如果面对的目标是环境、仪表等,用监测、监视、监控等;检察:是指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我国专指人民检察院)为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而审查一定法律事实的活动。 监督:即对现场或某一特定环节、过程进行监视、督促和管理,使其结果能达到预定的目标。
2023-09-05 10:49:082

监督检查与业务检查的区别

目的不同。监督主要是监督公职人员的依法履职情况。监督,是对现场或某一特定环节、过程进行监视、督促和管理,使结果能够达到预期。监督无时不在、无处不在。检查即查看,是有时限性、局限性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检查、安全检查、卫生检查等,都是在特定时间针对特定对象的特定工作开展的活动,不可能一年365天都进行检查,也不可能对所有对象、所有工作都进行检查。从逻辑学上看,监督和检查是属种关系,监督包含检查。检查只是监督的一种方式。仅就纪委监督看,专项检查、调查研究、问题线索处置、廉政档案建立、政治生态研判、谈话函询、参加民主生活会、组织述责述廉、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提出纪律检查建议和监察建议、抓好巡视整改等,都是监督方式。
2023-09-05 10:49:181

检查机关监督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检查机关监督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法律分析:监察机关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使公权力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公职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纠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一条 为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十一条 监察委员会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一)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三)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2023-09-05 10:49:261

开展履职尽责监督检查有哪些方式

  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紧紧扣住“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环节,而抓好责任的分解、考核是前提,加强监督检查是保证,加强配套制度建设是基础。  一、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主体。  这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的首要环节,是责任制的基础。  1、细化任务分工。  在年初对反腐倡廉建设任务进行分解时,任务分工要做到班子成员全覆盖,每项工作任务要明确主要责任单位和主要责任人。各地方、各部门单位也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单位的实际,做好承办任务的再分解、再落实,将承办任务分解到各职能科室和部门,明确每一项工作的负责人、任务要求和完成时限,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网络。  2、明确责任主体。  在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时,除了要明确领导班子的责任外,把重点放在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上,根据职权和任务的不同,规定不同的责任,特别是要对“一把手”的责任提出明确的要求。避免出现个人领导责任变成集体领导责任,集体领导责任变成谁也没有责任的情况。  3、完善党风廉政责任状。  与推进廉能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相结合,结合岗位职责和廉能风险点制定“共性+个性”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在保留共性部分的基础上,根据班子成员、各下属部门和单位、各岗位,不同的工作职责和特点制定出相应的个性责任条款,并就“谁该承担责任、在哪些问题上承担责任、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提出明确具体的责任条款。  二、完善考核机制,注重结果运用。  建立科学、合理、实用的考核评价体系,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关键环节。  1、注重过程性考核和终结性考核相结合。  加大日常工作完成情况在考核内容中的比重,将各单位开展工作的信息、资料报送和县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督查、专项督查情况以及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列入考核范围。  2、完善责任考核的方法。  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对能够量化的内容要尽量量化,同时还要充分征求群众意见,注重民主测评,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党员干部及基层群众代表参与评议乡镇和县直单位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并将测评结果作为责任评定考核的依据。  3、完善激励制约机制。  要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领导干部个人测评结果存入廉政档案,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年终考评为优秀的单位进行鼓励和适当奖励,对其主要领导作为提拔重用的资格条件之一。考评为不合格的列为翌年党风廉政建设重点整治对象,对党政主要领导实行诫勉谈话,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三、创新监督方式,加强日常督导。  加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日常监督,是破解个别单位平时消极对待,年终积极应对现象的有效方式。  1、建立定期汇报制。  以书面、工作例会等形式,各乡镇、部门每季度汇报一次纪检监察工作,重点汇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内容完成情况,交流好的经验和做法,探讨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办法,督促目标任务全面落实。  2、完善经常性监督检查制度。  充分发挥纪工委监督分局的职能作用,加强和改进监督的形式、途径、方式,深入了解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尤其是重点领域、部门单位反腐倡廉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协调解决遇到的实际困难,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纠正。  3、构建全方位的监督网络。  做到党内监督与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深化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加强党务、政务公开,全面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拓宽和畅通群众监督渠道,通过设立公开电话、举报信箱,聘请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及时监督、反映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切实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  四、强化责任追究,严肃执行纪律。  严格责任追究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保障,也是从严治党方针的具体体现。  1、有责必究,追究必果。  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问责制结合起来,实施责任追究倒查制,出了问题从严从快处理,实行层层追究,不管查到什么人,都要坚决处理,轻则轻罚,重则重罚,不搞下不为例,不搞迁就,杜绝以经济处罚为由,逃避执纪,或以集体决策失误为由,逃避个人责任,形成良性的责任导向;  2、分清主次,抓住重点。  在责任追究的重点对象上,要坚持以抓领导干部为重点,就各类领导班子而言,应以党政领导班子为重点,就各部门领导干部而言,应以重要岗位的主要领导干部为重点;  3、宽严相济,区别对待。  把出了问题积极查处与出了问题遮遮掩掩的责任分开,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问题进行掩盖、袒护,或者干扰、阻碍责任追究调查处理的作为责任追究的着重点,充分调动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的自觉性和积极性,特别是党政“一把手”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  总之,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按照“抓源头、抓重点、抓关键、抓惩处”的基本思路,紧紧围绕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细化工作责任和目标,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制度执行,加大检查考核力度,实施责任追究,才能确保责任制的有效落实。
2023-09-05 10:49:461

检查、检察、监查和监察的区别

检查 查看;查考检察是指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我国专指人民检察院)为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而审查一定法律事实的活动。监察用于对机关或工作人员的监督考察及检举。如果面对的目标是环境、仪表等,用监测、监视、监控等。监查 一动作为主,监控 查看
2023-09-05 10:49: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