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rriers / 阅读 / 详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自治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是不是一部法律

2023-09-16 18:32:31
共3条回复
可乐
* 回复内容中包含的链接未经审核,可能存在风险,暂不予完整展示!

我国不存在一部法律叫做《村民自治法》,只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是关于农村村民自治的法律。它于1987年11月24日经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形式通过并公布,于1988年6月1日起试行。1998年11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已由我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8日修订通过,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公布,公布之日起施行。

详见中国政府网http://www.g*.cn/flfg/2010-10/28/content_1732986.htm

皮皮

村民委员会是自治组织,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进行自治村内事务,没有村民委员会自治法。

LuckySXyd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是一部法律。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是关于农村村民自治的法律。它于1987年11月24日经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形式通过并公布,于1988年6月1日起试行。1998年11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已由我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8日修订通过,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公布,公布之日起施行。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立法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原则,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一切立法的依据和准则。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12月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的。这部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任务和基本制度,体现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建国以来最好的一部宪法。现行宪法总结我国基层群众自治的经验,以根本法的形式确立了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宪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居民选举。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法律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办理本居住地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并且向人民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相关推荐

村民自治法的相关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村组法)试行以及正式颁布以来,我国农村建设获得显著改善,农村以及城市的政治文明得到促进。村组法试行伊始即获得国内外广泛关注,因为它在一些方面是有突破的,它明显地接近了国际公认的民主准则。然而,难以否认,村组法也存在着明显的重要的缺陷。本文将就其中一些问题提出分析及修改意见,并且希望有关方面能彻底修订村组法并将其命名为《村民自治法》甚或合并《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形成《城乡居民基层自治法》。
2023-09-06 02:11:261

村民自治法少数服从多数真的合理吗?

法,讲究的是整个社会的公平合理,有些看上去是不合理的,但大局或结局或倡导的方向看,这样做是合理的所 以你说的村民自治法,少数服从多数,只是合法, 不一定合理,但对整个社会来说,是接近合理的。因为只有这样,以后大伙会越来越理性,以后大多数人的意见,才是合理的意见民主进程才能推进。
2023-09-06 02:11:433

农村村民自治法是否合法

不能叫法。不过这也只是形式,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是可以的。
2023-09-06 02:11:533

村民自治法,组织法和计划生育法有无抵触?

就你描述内容 这三部法律约束的范围不同 不抵触
2023-09-06 02:12:022

农村村民自治和城市居民自治的法律保障

根本保障是《宪法》具体保障是《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根据现行《宪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根据现行《宪法》和《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
2023-09-06 02:12:122

急~~~ 关于村民自治法的有关问题

这个不用的,他那是乱收费
2023-09-06 02:12:223

不合理的村民自治法找谁管?

农村不合理的自治法你先可以找大队的。找大队书记或者是会计,如果说在不行的情况下,那你可以上你们的赵州镇去找。或者是嗯管农民土地法的去找。
2023-09-06 02:12:441

请问村民自治:基本原则是什么?权力架构怎么安排?

村民自治:本质是一种直接民主作者: 仝志辉(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 田飞龙(北京大学博士) 村民自治不仅是按照法律规定动作来训练村民和实现秩序,还应具有规则生产的权力与能力。村组法应保持适度的“谦抑”,为村民自治提供运行空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草案正由人大常委会审议。由于有些地方的村级选举贿选蔓延,所以任务之一是规范选举,但也要看到,多数村庄选举已依法展开,很难不照法定程序举行。村民自治实践在进入“后选举时代”,选举后的治理,正在变成村治主要问题。修订草案对“什么是真正适合村民自治的民主概念”并未给出清晰回答,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这“四个民主”的思路,过于拘泥于模仿国家权力的运作过程,有可能忽视村庄自治的特殊要求。关键是:村民自治的基本原则究竟是什么?权力架构应怎么安排?直接民主、社会自治与参与式民主村民自治的第一个原则是直接民主。直接民主来自雅典的城邦民主,有两个基本特征:内在的美德和外在的民主参与能力。直接民主将民主理解为一种生活方式,理解为公民参与决策的日常体制。第二个原则是社会自治。村民自治是一种基层的社会自治,而不是国家体制内部的地方自治。中国古代政治稳定有两大法宝,一是儒家伦理,二就是乡绅自治。革命在政治上打倒了“土豪劣绅”,在文化上通过解放个人放逐了“儒家伦理”,企图建立直接面对个人的国家统治,人民公社体制就是最终的尝试,但被证明是失败的。社会自治的必要性在于,国家统治能力有限。既然村民自治是一种社会自治,自治的本质又在于“自主”,国家法律(包括村组法)就应仅限于提供基本的原则和制度框架,不应规定得过多过细,严重捆缚村民自治的创新空间和行动能力。村民自治的第三个基本原则是参与式民主。从最严格意义来讲,村民自治内部的一切决策都应使用最具正当性的村民会议来决策,以体现直接民主的“直接性”。但村庄事务繁杂,性质与影响范围不一,在客观上并不需要事事诉诸“村民会议”;村民会议的制度成本相对最为高昂,村民的自主精神与能力的培养非朝夕可成;全部实行直接民主,尽管最大程度解决了权力合法性问题,但忽视了管理的有效性问题。所以,村民自治的民主程序应该是一种以直接民主为主、间接民主为辅的程序组合。参与式民主强调成员德性、责任与行动能力,具有古典直接民主的部分核心要素。这就是村民的自治文化和自治能力问题。参与式民主的现代类型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强形式的参与式民主,指向成员的自主审议与决策,不存在可见的权力中心,全体成员就是权力本身;另一种是弱形式的参与式民主,主要是政府主导的咨询性决策程序,涵盖立法过程和行政过程,存在可见的权力中心,公民参与有咨询价值,但没有直接的决策权。中国的村民自治成败与否,民主程序的合理设计是关键,必须注重强、弱形式的参与式民主的合理搭配。村民会议是根,村民代表会议是枝基于以上基本原则,村民自治的本质,应是一种直接民主制度。目前的修订草案,有两点动向值得关注:一是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法律关系的规定,这涉及村民自治民主权力的核心载体问题;二是要不要增设村务监督机构。第一个问题涉及村民自治权力架构的核心内容。修订草案坚持了村民会议的最高地位并适当扩展其权力清单,值得肯定。村民代表会议则是协调以村委会为载体的“行政主导”和以村民会议为载体的“直接民主”的产物,是效率和原则的结合。尽管村民代表会议在法律上是“按需设立”,但实践中基于所谓的村民会议开会难(很多是人为将村委会设在自然村之上,以及大规模合村并组带来的),大多数行政村设立了村民代表会议,并有取“村民会议”而代之的趋势。这样一来,村民自治到底是直接民主还是代议民主的问题就模糊了。其实,目前对村民自治的直接民主性质并无异议,重要的是如何通过合理分权及程序安排,使其顺畅运行。两者不妨如此定位:村民会议是原则和重点,不能通过简单的“一次性授权”来挤压直接民主空间,架空直接权力领域,应保障村民会议在召集程序、议题重要性及协商理性方面的优先地位,使之对最重大之村级事务具有直接决策权力。对实践中发展起来的村民代表会议,可通过清晰、有限而可收回的授权安排,使之承担日常性的村级重要事务决策。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会议各安其分,才能协调好村民自治中的精英与大众的不同作用。事实上,单独依赖哪一方都达不成善治的效果。精英治村固然好,但一定是要为村民负责的精英。普通村民治村也不是完全可行,必须要有精英的示范和带动,专业化的工作,只能委托精英去完成。取消专门的村务监督机构村民自治的权力架构里,是否需要增设村务监督机构?草案第29条规定,应增设此类机构,负责村民民主理财和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其成员应当具备财会、管理知识,并由村民选举产生。我们认为,这一制度设计并不必要,理由有二:首先,这一设计与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之监督职能重复,叠床架屋,虚耗制度资源,开发上述“两会”的监督职能即可。其次,专业监督人才不可能每个村都有,高要求的监督需求也不一定每个村庄都存在。这种监督需求,可通过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设立临时监督小组或外聘专业机构来满足。村组法:是“自治法”而非“组织法”本次修订草案,逐步体现出对村民自治的“自治法”逻辑的肯定。村民自治是一种社会自治,需要正确处理法律与自治的关系。法律代表国家公权力的意志期待和制度安排,自治则体现为国家之下的次级共同体的自我决定和自我维持。村组法尽管以“村民自治”为目标,长期以来遵循的却是一种“组织法”逻辑,即过多体现了对村民自治的制度规划及实践步骤的控制,对村民参与权的相关程序却建构不足。事实上,法律应仅限于提供村民自治的基本原则、核心规则和程序框架,不应过分细致地规定村民自治的具体运行程序和规范化标准。村组法对于自治程序的规定,应更开放,对于明显不可能有单一制度选择的就不要硬性规定一种制度选择。比如,修订草案第三条规定,“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村民能不能要求设立村民委员会呢?为体现社会自治,应该同时允许村民会议决议后,自主提出。前述村务监督机构的设立也是一个例子。为什么要统一规定设立村务监督机构呢?需设即设,不需要则不设,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自主决定即可。类似偏向在修订草案中还有很多。如第二十条第二款对村民会议提议权的规定,“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如果村民委员会、村党支部提议召集呢?应该也予允许,实际中大量存在的其实是由村委会、村党支部提议甚至提出具体议案的。再如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对村民代表会议开会制度的规定,“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代表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有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代表会议”,如果有相当数量村民而不是村民代表要求召集村民代表会议呢?也应该允许为好,有利于体现直接民主和村民参与。由于村庄的实际情况差异很大,全国法律不可能做出一致规定,有的制度可以列举几种,都为合法,但具体用哪一种交给村庄自己选择。对于因实际情况多样不宜明确或不能列举全部选择的,可以将具体制度创设权留给村庄,村庄本来就是自治体。此外,村组法之下,应有村一级的村民自治章程与规范,让村民决定村庄的自治办法,才可显示出“自治”本义。村民自治不仅是按照法律规定动作来训练村民和实现秩序,还应具有规则生产的权力与能力。当然,这并不排除各级地方政府根据本地农村实际情况,制定村民自治示范章程,推荐给村民参考,以及助力村民自治经验的扩散。促进多样性的自治,本身就应是“自治法”的目标。应将村民自治真正归还给村民,使之具有相对完整的权力对自治事务做出决定,并在此过程中形成核心的民主行动能力。在此意义上,村组法应保持适度的“谦抑”,尊重社会自治的自身规律和发展需求,为村民自治提供运行空间。对村组法修订草案的审议,应更加审慎、系统,广集建言,以恢复村民自治的完整理论逻辑和合理制度框架,推动真正的村民自治。南方农村报:公民意识薄弱,制约村民自治 ( 2010-09-28 09:17)村改社区是否有法律依据?会不会影响村民自治? ( 2010-08-31 09:39)保障村民自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当如何修改? ( 2010-04-13 10:29)迟夙生:对村民自治的三点建议 ( 2010-02-08 13:33)村民自治立法,应尊重农民主体地位 ( 2009-12-26 10:08)郭立场:村民自治不能搞成“选举政治” ( 2009-12-02 14:00)村民自治,还原完整的自治权于村民 ( 2009-05-14 08:36)民主“操练”促村民自治发展 ( 2009-09-08 09:23)于建嵘:村民自治,应尊重农民的意愿 ( 2009-07-16 14:01)实行村民自治,是历史和现实的双重选择 ( 2009-06-21 08:43)公选村官当镇官,有利于村民自治 ( 2009-05-05 08:49) 13 频道精选>>粥多僧少,广交会阻止不了经济倒退中国掀起“莫言热” 炒作有辱诺奖美排斥“中华” 思科或是幕后推手该“永久免费”的,何止黄河大桥?星巴克“入驻”灵隐寺喝出什么味?“表哥”戴的应该是名表还是手铐?
2023-09-06 02:12:561

村民自制有法律效力吗,如果村民自制章程和国家发布的条例相冲突那个才算正确的,哪个更有法律效力

村民有自治权,但是不得与国家法律冲突,与法律冲突的都属无效协议,所以自治必须是在法律框架下的自治。
2023-09-06 02:13:053

根据村民自治法被群众罢免的村长还有被选举权吗?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被署名的村长,仍然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还可以再次参加竞选。
2023-09-06 02:13:141

村民自治章程的有关内容

  “村民自治”的提法始见于1982年我国修订颁布的《宪法》第111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四个民主"的提法始见于1993年民政部下发的关于开展村民自治示范活动的通知之中。从"村民自治"到"四个民主",我们对基层民主的认识是逐步完善、逐步提高的。   村民自治,简而言之就是广大农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一项基本社会政治制度。村民自治的核心内容是“四个民主”,即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因此,全面推进村民自治,也就是全面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村级民主决策、村级民主管理和村级民主监督。   但是行政村不属于一级政府,是一种村落小范围的自治组织,自制内容仅限于自我管理。
2023-09-06 02:13:293

村民自治法在哪年开始

  村民自治法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经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1998年11月4日修订通过。为了保障农村村民实行自治,由村民群众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发展农村基层民主,促进农村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2023-09-06 02:13:561

村民自治中如何依法维护村民的权利

法律分析:简而言之就是广大农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一项基本社会政治制度。村民自治的核心内容是“四个民主”,即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因此,全面推进村民自治,也就是全面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村级民主决策、村级民主管理和村级民主监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居民选举。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法律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办理本居住地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并且向人民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2023-09-06 02:14:071

村民自治和居民自治是如何形成的

你好, ]作为我国基层民主的两大实现形式 ,农村村民自治和城市居民自治都是经济体制改革和国家民主化进程的必然结果 ;其形成的过程都是群众的自发创造和政府的自觉推动互动的过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2023-09-06 02:14:592

村民委员会的组织法、选举法、自治法,有何区别?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主要是对村民委员会的组成架构进行规范,一般设立一个村长,若干个副村长及委员,并且明确村委会的权利和义务。“选举法”是专门规定有关选举方面的事项的法律。“村民委员会自治法”是指实行村委会根据自身情况自行治理,尤其是少数民族区域的村庄,这样有助于发挥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主的积极性。
2023-09-06 02:15:111

农村村民实现村民自治的基本手段是:

【答案】 B【解析】 村民会议是村民实现直接民主的基本形式。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7条,28条的规定,村民会议由18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18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 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主要职权有:制定规章权;人事任免权;议事决策权;民主监督权。故选择B项。
2023-09-06 02:15:252

村民自制的性质和特征分别是什么?

一、村民自治的性质:村民自治就是让广大农民群众自己当家作主,村民通过民主的形式组织起来,进行自我管理、 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共同办理好本村的各项事务。二、村民自治的特征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即民主选举、民主决策 、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其中民主选举是村民自治的基础,民主决策是村民自治的关键,民主管理是村民 自治的根本,民主监督是村民自治的保证。从操作的角度看,村民自治主要包括三个基本环节:即制定村委会选举办法,保证民主选举;建立村民代表会议制度,保证民主决策;制定村民自治章程,保证民主管理。
2023-09-06 02:15:461

村民自治与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相抵触怎么

建议选择对人民利益最大的方面倾斜!
2023-09-06 02:15:564

《村民自治章程》应包括哪些内容,其与村规民约有何不同?

村民自治章程是村民会议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村的实际情况,制定和通过的如何管理村内事务,处理村内关系的准则,是保障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制度保证,是村民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系统性规范。村民自治章程是在村规民约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但有不同于村规民约。村规民约往往过于笼统,过于分散繁杂,有些规章制度在实践中很难实施,不能解决农村工作中存在的复杂问题,甚至有些与国家政策规章相抵触。针对这些问题,一些地方的农村逐渐摸索出一条新路——就是制定相对完备、系统、可行并符合需要、符合国家政策方针的村民自治章程。由于这种形式符合了村民自治的制度要求,与农村的实际工作相适应,因而得到了法律的肯定。《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条规定:“村民会议可以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并报乡、镇的人民政府备案。”《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对于村民自治章程的内容没做具体的规范。一般来讲,凡是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都可以通过《村民自治章程》加以规定。从各地的实践来看,村民自治章程通常应包括总则、村民自治组织、村务公开和民主监督、村经济管理制度、村社会管理制度、村社会保障与福利待遇制度等内容;另外还包括一些针对本村特殊情况和地方性法规所做的相关规定。由于它的规范性和系统性,《村民自治章程》常被人们称做是村里的小“宪法”。
2023-09-06 02:16:041

《村委会选举与村民自治法律制度》学习心得。

 一一村民直选的村委会干部素质较高,农村自治组织建设明显加强。通过贯彻村委会组织法,农村村委会班子更进入了良性循环轨道,新当选村委会干部普遍出现了 “三高一低”的现象。即党员比例高、致富能手比例高、文化程度高、平均年龄低。如,河南省当选村委会干部中党员占59.2%。比上届提高2.2个百分点;初中以上占88.45%,比上届提高5.1个百分点;各种致富能手占63.1%,比上届提高了19.6个百分点;村委会新班子平均年龄42.5岁,比上届下降1.4岁。实行第一届全面直接选举的广东省,新当选村委会干部中党员占78.7%,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占85.3%,比原管理区体制上升3.2个百分点,平均年龄下降2.1岁。新疆新一届村委会干部中党员占57.4%,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占70.5%。民主选举使一大批思想好、作风正、有文化、有本领、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的的人被选进村委会领导班子,使原来的好班子得到巩固,一般的得到加强,软弱涣散的得到调整,各地普遍反映,绝大多数民选的村委会干部责任感强,工作干劲大,群众威信高。  ——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了农村各项工作的开展。通过农民群众自主选人,初步实现了民主选举;通过农民群众对重大村务的自主决策,初步实现了民主决策;通过农民群众对日常村务的参与,初步实现了民主管理;通过村务公开和农民群众对村干部的评议,初步实现了民主监督,农民群众各项民主权利的行使,增强了群众对村干部的认同感和信任感,从而积极参与和支持村里各项工作,村干部也深刻认识到,村委会的权力是广大村民授予的。只有全心全意依靠群众、为群众服务,廉洁奉公,才会赢得村民的理解和支持。大量事实证明,贯彻实施村委会组织法,使党的群众路线得以发扬光大,使村干部的工作作风和精神面貌有了很大的改进,颐指气使、强迫命令的少了,关心群众疾苦的多了;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的少了,廉洁奉公的多了;独断专行、决策失误的少了,依靠群众、民主决策的多了。农民群众普遍反映,贯彻实施村委会组织法,使他们“气顺了,劲大了,心同干部贴得更近了”。今年,许多村委会组织法贯彻落实比较好的地方,农田基本建设、三提五统以及计划生育等过去比较难办的事情,现在好办了。许多村干部深有体会地说:“这难那难,只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大家齐心协力去做,就不难了。”
2023-09-06 02:16:171

论村民自治组织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律关系

  一、法律对村民自治组织的性质及职能定位   关于村民自治组织的法律,既有《宪法》,又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民法通则》、《农业法》、《土地管理法》、《物权法》等。《宪法》第111条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这两部作为目前涉及村民自治组织的最重要法律,都将村民委员会性质定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明确村民群众可以通过这一组织直接参与公共事务管理。《宪法》限定村民自治组织的区域范围是村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自治组织不能逾越“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对象范围,是对宪法规定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具体化,并且明确了村民自治组织采用的是四种行使自治权的方式。《民法通则》、《农业法》、《土地管理法》都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物权法》第60条规定:“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等都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职能并列为两个相互独立的村级组织。因此,相关法律均明确了村委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这一特性,并赋予了村民自治组织相应的职权:即要求村民自治组织只能是依法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充当的是公益人、仲裁人、守夜人和中介人的角色,既不能超越国家公权力的界限,也不能越过村民私权利的屏障。   二、法律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性质及职能定位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这一概念以法律形式出现,最早是在1982年《宪法》第8条中,1991年党的十三届八中全会又将其称之为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现行《宪法》等法律法规中则规范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上世纪九十年代初,为解决在农村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去”和“留”矛盾,又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革。然而,时至今日,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内涵、性质及职能定位,无论是法律或是学术界,尚未有统一、明确和具体的界定,由于缺乏专门法律规定,目前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了解,主要是从宪法或相关法律法规、文件中获得。分析起来,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宪法和法律已涉及到该组织的概念。如《宪法》第8条第l款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村中的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从本款中规定与现实中农村土地承包的作法相比较,似乎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要是指以土地为依托、以土地的集体所有为纽带、以农民为成员的“村组织”,该村组织既区别于村民委员会,也区别于农村中的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组织。二是公有制性质的经济组织,它以公有制为基础,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围绕土地产权推进,是公有经济在农村的重要体现形式之一。三是具有民事法律主体资格的其他社会组织,对本组织内农民集体所有的资产享有管理权和经营权的职能及权限。如《宪法》第17条“u2026u2026集体经济组织实行民主管理,决定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农业法》第10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依法管理集体资产u2026u2026”又如《民法通则》第74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资产包括:法律规定为集体所有的土地u2026u2026”规定了权限范围。四是重合于村民自治组织,它超越了单纯经济组织属性,还承担着社会管理和服务的职能,带有综合性组织的特点。如按照《宪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自治组织是同一机构,即两块牌子,一套人马,职能重叠,具有“政社合一性”。   三、对村民自治组织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律定位分析   (一)两者概念模糊,定性不准   实践中,村委会作为村民自治组织最重要的表现形式,承担的角色等同于村民自治组织,村民自治是在村委会组织法的规范下进行的,认为村民自治组织就是村民委员会。其实,村民自治组织不仅包括村委会,还包括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等。之所以将自治组织和村委会混为一谈,是特定法律环境、社会背景、理论背景等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也是农村基层民主实践相对不足的表现。重新定位村民自治组织的概念,已成为进一步理清其职责,处理好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关系问题的前提。据统计,我国涉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法律文件近3000部,尽管多部法律法规多处涉及这一法律概念,但均未对其有明确定性,缺乏专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以至于在一个村是否存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无论理论上还是法律上,并不清楚。   (二)由于自治权力影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运行机制不健全   村民自治组织因基层政权的委托,享有一定行政管理权,但行政权本身具有侵益性,村民自治组织常常僭越其公共事务管理的职权而代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致使绝大部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没有独立发挥作用,缺乏良好的运行机制,缺乏正常运行所必需的自主决策、经营管理及监督维护机制,无法正确行使财产管理权和经营权,许多地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处于名存实亡的境地。2010年10月新修订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虽然一方面明确了村委会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职能,应当尊重集体经济组织经济活动自主权,但另一方面却规定村委会管理本村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   (三)两者法人地位不明确   宪法中多次出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这一名称,显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一类法律主体,但是主体身份如何?究竟是法人还是其他组织?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只是在湖北省和浙江省的地方性法规中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确定为法人。尽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一类法律主体的地位是毫无疑问的,但是,由于法律对其设立、变更、终止、机构设置及功能等方面规定的缺失,导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人地位受到其他市场主体的质疑。其结果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无法与其他经济主体签订合同,只好以村民自治组织的名义参与经济活动,无法办理资产产权证明,限制了对其资产的经营管理能力。近些年,广东、浙江等农村集体经济比较发达的地方,在谋求自身合法地位方面进行了广泛探索,但均未摆脱“政社合一”的经营模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人地位模糊混乱,直接影响到村民自治功能的实现。   四、明确村民自治组织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关系的思考   (一)明确各自内涵   为解决目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定义五花八门的的现象,在立法中,应考虑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的历史继承性、现在股份合作制改革的实践以及部分地方的立法经验,在此基础上综合概括出来。可以这样定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它是在农村集体所有制基础上建立的,以行政村为单位,以土地为核心的集体生产资料所有权的代表者,是农村集体经济的组织载体,是与村民委员会并列的经济组织实体。村民自治组织不是政权组织,尽管接受委托办理某些事务,但是以乡镇府的名义办理,是一种行政委托关系,不是直接行使行政权。所管理的村事务,法律已明确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因此我们可以考虑将村民自治组织的定义界定为,是指依法办理与村民利益相关的村内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协助基层政权办理部分委托事务,实现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发展的组织。   (二)明确各自职责和权限   村民自治组织和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是完全不同的。前者是农村公共事务管理者,而后者则是农村集体经济的经营者,两者的性质、宗旨都是不同的。作为公共事务者,村民自治组织受村民授权,它的宗旨是从事公益事务,不具有营利性,不承担市场风险。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它拥有农村集体资产,其目的是用集体资产实现农民的生产和福利,会开展经营活动并承担一定的市场风险,它与村民自治组织不应当存在管理与服从的隶属关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经济组织,其法人财产完全按市场法则运作,有其独立的运营模式;村民自治组织是准行政组织,其运行遵循政治规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村民自治组织以服务村民、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政策法规为目标,二者是各自独立的组织。因此应修改《村委会组织法》第五条中规定,删除村民自治组织有经济职能的规定。   (三)明确各自为独立法人组织   村委会是自治组织的的执行机关,是自治组织的法人代表。村民自治组织法人拥有自己的财产和经费以及在自治范围内从事公共管理活动的权利,以自己的财产或经费清偿债务,所需的活动经费来自于拨款和农村集体经济所得的收益。村干部在代表法人从事活动时,其人格被法人吸收,其行为名义上属于自治组织,其效果由自治组织承担。至于是何种法人,基于村民自治组织是村民自治、协助行政的组织,是为了减少行政权力直接介入村内事务,减少对集体经济组织的干预,体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价值理念,体现村民自治的价值取向,符合村民自治私法化趋势,因此应当赋予其类似《民法通则》中的社团法人地位。要按照企业法人的发展模式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机制进行完善,完善其决策机构、经营管理机构以及监督机构,明确加入资格、财产范围、权利义务、资产量化、经营分配、活动安排、运行监管与责任追究等重大问题。
2023-09-06 02:16:251

1982年村委会组织法第一次确认了居民和村民自治制度的法律地位对吗

法律主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九号 (1998年11月4日第九届**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1998年11月4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 998年11月4日 第一条为了保障农村村民实行自治,由村民群众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发展农村基层民主,促进农村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第三条中国**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章程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第四条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 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 第五条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村民委员会应当尊重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的财产权和其他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教育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第六条村民委员会应当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维护村民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促进村和村之间的团结、互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第七条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村民委员会应当教育和引导村民加强民族团结、互相尊重、互相帮助。 第八条村民委员会根据村民居住状况、人口多少,按照便于群众自治的原则设立。 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九条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 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妇女应当有适当的名额,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 村民委员会成员不脱离生产,根据情况,可以给予适当补贴。 第十条村民委员会可以按照村民居住状况分设若干村民小组,小组长由村民小组会议推选。 第十一条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 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二条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权利的人除外。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村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二十日以前公布。 第十三条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推选产生。 第十四条选举村民委员会,由本村有选举权的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候选人的名额应当多于应选名额。 选举村民委员会,有选举权的村民的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的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 选举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的方法,选举结果应当当场公布。选举时,设立秘密写票处。 具体选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 第十五条以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举报,有关机关应当负责调查并依法处理。以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当选的,其当选无效。 第十六条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联名,可以要求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罢免要求应当提出罢免理由。被提出罢免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有权提出申辩意见。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召开村民会议,投票表决罢免要求。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经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通过。 第十七条村民会议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 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必要的时候,可以邀请驻在本村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群众组织派代表列席村民会议。 第十八条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村民会议每年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并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 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 第十九条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一)乡统筹的收缴方法,村提留的收缴及使用; (二)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 (三)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四)村办学校、村建道路等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 (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 (六)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 (七)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八)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条村民会议可以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并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备案。 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讨论决定的事项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 第二十一条人数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村,可以推选产生村民代表,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代表开会,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村民代表由村民按每五户至十五户推选一人,或者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 第二十二条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 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下列事项,其中涉及财务的事项至少每六个月公布一次,接受村民的监督: (一)本法第十九条规定的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其实施情况; (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方案; (三)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情况; (四)水电费的收缴以及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 村民委员会应当保证公布内容的真实性,并接受村民的查询。 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有关政府机关应当负责调查核实,责令公布;经查证确有违法行为的,有关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第二十三条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办事公道,廉洁奉公,热心为村民服务。 第二十四条村民委员会决定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村民委员会进行工作,应当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听取不同意见,坚持说服教育,不得强迫命令,不得打击报复。 第二十五条村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兼任下属委员会的成员。人口少的村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不设下属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分工负责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工作。 第二十六条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对被依法剥夺**权利的村民进行教育、帮助和监督。 第二十七条驻在农村的机关、团体、部队、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的人员不参加村民委员会组织,不属于村办的集体所有制单位的人员可以不参加村民委员会组织。但是,他们都应当遵守有关村规民约。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讨论和处理同这些单位有关的问题,应当与他们协商解决。 第二十八条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本法的实施,保障村民依法行使自治权利。 第二十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法,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 第三十条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同时废止。
2023-09-06 02:16:391

如何加强村民自治建设

法律分析:建立任用机制。建立健全村级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拓宽村干部的选配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一是要注重在致富能手、复员军人、回乡知青中选配,又要动员在外打工或经商的能人返乡任职,还要积极探索和建立国家干部下派任职,和在大中专毕业生中聘任村干部的用人机制,使村干部的来源渠道不断扩大。二是加强村级后备干部的培养。重点是培养有一定知识水平和专业特长的回乡知青、退伍军人和外出打工返乡的优秀青年在村创办领办经济实体,并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为村干部储备人才创造条件。三是县、乡两级要建立村级后备干部队伍人才库。投入一定经费,有计划地选送一批优秀人才接受各种职业和专业培训,参加实践锻炼,并定期进行考核、考查,将成熟的能够使用的,尽快进入干部实职岗位。四是要克服和避免用人上的感情化、随意性,严格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和程序,选拔和启用干部,确保任用干部民主化、合法化。五是建议村支书、主任一人担任,这样既可以精简人员又可解决两个班子关系不顺的问题,有利于开展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六条 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妇女成员,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对村民委员会成员,根据工作情况,给予适当补贴。第七条 村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兼任下属委员会的成员。人口少的村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不设下属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分工负责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工作。
2023-09-06 02:17:011

村民自治和居民自治对比

性质和基本规则一样,村民自治内容更多,居民自治则简单些。分别依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行事。
2023-09-06 02:17:223

结婚后,户口没迁出,村民能继续享受该村权利吗

按法律讲的话是能享受该村村民同等待遇的
2023-09-06 02:17:311

什么情况下属于村民自治组织形式的创新

主体是村委会和居委会不会变,但是可以创新创立一个新的机构或者组织来进行自治活动,组织形式是村民委员会不能创新,但管理形式可以。村民自治民主决策的组织主要形式:1、村民会议。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民会议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全体村民会议,由本村18周岁以上的村民参加。另一种是户代表会议,由每户派代表参加。由于村民会议是村自治组织的权力机构,因此拥有最高决策权,凡是涉及全体村民利益的重大事务,必须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2、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是村民会议的补充形式,不是村民会议的常设机构。村民代表会议的产生主要就是为了解决村民会议召开难的问题,如果不是人口较多或居住分散的村,就不能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而应当坚持通过村民会议的形式讨论决定问题。即使在可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的村,对于一些重大问题,如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制定村经济发展规划、制定村规民约和村民自治章程等,也必须通过村民会议来决定。3、村民委员会。根据法律规定,村委会在村民自治组织体系中处于执行机构的地位,没有决策权。但实际情况却是,具有决策权的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不可能时刻召开,而村级日常事务的处理却是经常大量存在的。这就要求有一个常设机构对日常事务迅速作出决策,在这种情况下,作为执行机构的村委会就自然地承担起这一职能,不仅在实际上起到了决策的作用,而且由于日常事务的大量出现而在村级事务的决策中居于中心地位。扩展资料:“村民自治”的提法始见于1982年我国修订颁布的《宪法》第111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四个民主"的提法始见于1994年民政部下发的关于开展村民自治示范活动的通知之中。从"村民自治"到"四个民主",我们对基层民主的认识是逐步完善、逐步提高的。民自治的核心内容是“四个民主”,即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因此,全面推进村民自治,也就是全面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村级民主决策、村级民主管理和村级民主监督。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村民自治
2023-09-06 02:17:561

怎样推进村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加强和完善村民自治制度的对策  1、改进乡镇工作的方式方法 ,建立服务型、指导型的基层政府。一是尊重村民自治的法律地位 , 尊重村民自治的权利 ,相信群众、依靠群众自己管好自己 ,逐步做到群众的事情由群众自己依法去办;二是放权。乡镇应从过去传统的统治型观念为主向现代的服务型观念转换 , 要从过去的政治经济社会合一 , 向以公共服务为主转变 ,从控制村级组织为主转到放手让村民自治 ,给予支持、帮助指导上来 ,凡属村民自治的事务 ,乡镇政府不越权、越位干预 ,不搞强迫行政命令; 三是指导和引导管理。在村民自治制度下 , 政府对村的管理又是必要的 , 而且应该积极提倡中国农村发展的缓慢和停滞业已证明该体制的不足与局限 ,只不过管理的方式由计划经济时代政府对村内事物的直接管理 , 转为以村民自治为前提 , 依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的间接管理。政府与村民自治组织具有指导与被指导、管理与被管理的双重属性。乡镇政府要运用思想教育、法律手段、行政管理、经济管理和开展服务的方式指导、帮助村委会工作 ,不干涉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村民委员会则要自觉接受乡镇政府的指导 ,依法协助乡镇政府开展工作 ,保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解决两委关系不协调问题。要解决农村两委关系不协调的问题 ,必须坚持标本兼治。  (1) 科学划分农村两委的权限 ,明晰两委班子的权责关系。农村工作是一个有机整体 , 作为农村工作的组织机构 ,村委会和党支部必须在整体利益的原则下形成高度的统一。明确规定村党支部与村委会的职责范围 ,使各自的工作职责与范围有清晰的界限 , 避免出现实际操作中的相互扯皮或相互推诿的现象。最重要的是确认村党支部和村委会之间的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党支部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 ,是党在农村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 , 是村级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在村民自治中坚持党的领导,主要体现在:首先是要村党支部在带领村民在对日常事务的处理中体现党的意志,按照国家政策办事,而不是要村党支部凌驾于村委会之上;其次是带领村民积极参与村内事务的民主管理 ,教育党员和村干部自觉遵守 《村组法 》及各种法律和政策规定;再次是搞好组织和监督,确保各项程序的合法 ,同时对村委会日常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建议把组织村务公开的权力交给党支部 , 让村党支部享有真正的监督 ,确保依法治村。党支部的领导应是一种宏观层面的指导和帮助,而不是对具体事务的包办和代替。村委会要依法接受村党支部的领导,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限定的范围内履行职责 ,开展工作 ,使村民自治在党组织的指导和支持下健康发展。  村委会行使的权力是广大村民通过选举后赋予的,村委会与村民的关系是代理与委托的关系。村民对自已的权力既拥有委托出去的自由,也有收回的自由。村委会应对村民负责。村党支部在领导村民自治中也要尊重村民的意志,尽最大的努力使党和国家的意志与村民的利益吻合起来。不能使国家利益和村民利益统一起来的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是难以完成其使命的。  (2) 加强制度建设,建立科学高效的村两委工作运行机制。在目前村两委组织自身发育尚不成熟,功能难以界定清楚的背景下,要确保两委班子工作的协调,必须建立一套合理的公共权力配置和运行体系。一是在法定程序上鼓励村党支部成员参与村委会竞选或村委会成员参与村党支部竞选 ,实现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或 “一肩挑 ”。“一肩挑 ”的方式是一种大胆的、符合实际的选择;这一做法既为我党在乡村提供了寻求 “新的合法性 ”的机会 , 又与当代世界民主发展的潮流相一致。实践中有三种做法。一种是:在村委会选举中,能够获得大多数村民选票的党员,可以再由村党员大会选举为村党支部书 ,任村主任的年限与任村党支部书记的年限相同;第二种做法是,把时任村党支部书记的同志作为村主任的正式候选人向村民推出 ,若能被选上村主任,这也就合理合法的 “一肩挑 ”了; 若不能选上 , 村党支部书记的位置也要空出来;第三种做法是 ,对选举产生的非党员村主任 ,上级党组织加快培养步伐 ,使其早日成为合格的党员。从必要性看 ,在做到民主选举的基础上 , 通过交叉任职或一肩挑;使村的各项大事与具体事务都能在一体化的组织里得到落实 ,可以避免彼此之间因为争权夺利或相互推诿而带来的功能浪费;从实际效用上看 ,既可以加强党的领导 ,提高村委会地位 ,有效避免党的领导地位被架空的可能以及村委会权力虚化的局面 ,又能使村民在更大的范围内筛选 ,真正实现好中选优。此外还有利于组织合力的形成 ,提高办事效率以及减少干部职数 ,减轻农民负担。二是规范两委的内部决策运行机制 , 建立党支部领导下的集体决策体制。凡涉及到村庄整体利益、长远利益和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可以由村党支部或村委会提出初步议案 ,提交村两委联席会议讨论并拟定初步决策方案 ,然后将初步决策方案向群众公布,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由两委联席会议形成决议,最后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经讨论、表决通过后付诸实施。  (3) 积极推进领导创新,切实改善党支部的领导。村党支部在摒弃传统包揽型领导方式后 , 要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 ,关键是推进领导创新。一是创新干部产生机制。村委会实行直选后,两委干部产生方式有了明显不同,因为直选 ,村委会的威信和群众基础相应提高 ,如果村党支部委员的产生还停留在“由少数人选人 ”、“在少数人中选 ”的模式中 , 那么虽然同样是村干部,但在群众心中就有了高下之别。要创新选举办法 , 把党员、群众公认的优秀党员选进村党支部班子,这是与村委会成员的直选相衔接,提高村党支部公认度和号召力的有效措施。二是实现工作方式创新。村党支部要有所为 ,有所不为 ,保证党组织的先进性。首先要把有知识、有能力、有奉献精神的农村青年团结在党组织周围,适时吸收进党员队伍,同时加强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在民主政治建设中发挥 “一个党员一面旗 ”的先锋模范作用。其次要改进思想政治工作 ,增强党组织的渗透力。在帮助村民释疑解惑、排忧解难、增收致富上下功夫 ,不断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影响力。  此外,应发挥上级党委和政府的引导功能,如确定正确的舆论导向,提供良好的服务环境,以促进两委的有机协调。  3、改革现行的村委会选举制度,变 “海选 ”为 “组合选举制 ”。所谓 “组合 (阁 ) 选举 ”是安微省社会科学院辛秋水研究员首次提出的。其主要做法是:  (1) 提名。召开村民小组会议 ,采取无记名投票 ,由具有选举权的村民在全村范围内 , 分别按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三个职位各提出一名候选人。村民选举委员会将各村民小组的提名票数进行汇总统计 ,以得票多少为序分别确定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人选。然后 ,由每位村委会主任候选人 ,分别在得票较高的副主任和委员人选中 ,以差额的原则 “组合 (阁 ) ”各自的村委会 “竞选班子 ”。村委会主任候选人及其 “组合 ”名单 , 都必须在选举日之前张榜公布 ,让村民甄别、审查。  (2) 竞选。一般要求在人口较易集中的村子里举行全村 “竞选大会 ”(只设一个主会场 ) , 在 “竞选大会 ”上各竞选班子轮流发表 “竞选演说 ”, 当场回答村民问题 , 营造民主竞争氛围。而在人口较难集中的村子里 (如偏远山区 ) , 各竞选班子则要分片开展竞选活动 , 发表 “竞选演说 ”, 接受村民质询 , 增进村民对竞选班子的了解。  (3) 投票。分两步进行 ,首先 ,由村民直接投票选举村委会主任;然后 ,由村民对当选村委会主任的组合班子进行投票选举 ,以得过半数票者当选为村委会副主任和委员。该做法较 “海选 ”是有较大的进步 ,但是仍有值得进一步完善的地方。可做以下调整: 一是变村民无记名投票推选村委会成员候选人为凡是有意竞选村委会主任者 , 首先必须要组建自己的竞选班子 ,包括副主任和村委会委员的人选和驻选举委员会的代表;规定只有获得村全体选民的 1/15———1/10以上联名支持 , 并且缴纳必要的选举经费者 ,才有资格参与竞选。二是规定正式候选班子确定与投票日必须相隔两个月 , 以便各路竞选班子能有充分时间进行各种合法形式的竞选活动 , 使选民能够充分了解自己的主张。三是选民只投票给某一竞选班子 ,不再投票给单个候选人。四是凡是竞选失败的竞选班子皆可选择 1———2名常年在本地务农或务工、有一定文化修养的人担任村务公开监督委员会委员 , 享有一定的物质补贴。村务公开监督委员会重点监督村级财务、村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等,凡发现重大问题,一经查实,基层政府必须严肃处理。  4、加强村民自治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建设 ,为村民自治提供可靠的法律与制度保障。民主政治的推进与法制的完善紧密相连 ,在依法治国的今天 ,也必须依法治村。首先 , 要通过立法、修法 ,使村民自治制度更加细化 ,更具有可操作性。健全的法律制度是村民自治合理运行的基本条件 ,法律制度的漏洞往往成为外来力量干扰村民自治的帮凶。现行的 《村组法 》较以前更贴近实际 ,但仍需要进一步修订和完善 ,如选民资格的认定、村民代表选举时间和方式、候选人条件的限制、辞退、违法选举的处理等问题都需要进一步明确。尤其是为真正更好地保障广大村民的选举权利 ,约束行政权力 ,及时处理好选举中出现的诸多问题和纠纷 , 我国应当尽快建立健全村民选举权利的法律救济制度 , 完善对村委会选举纠纷和违法行政行为的处理机制。具体说来 ,可以通过建立和完善下列制度来达到上述目标: 一是村委会选举的诉讼救济。应争取尽快制定统一的 《村委会选举法 》, 并在该法中确立有关选举的行政诉讼救济制度 ,将现有的刑法和三大诉讼法加以修改 ,使其扩大并适用于村委会选举 , 尤其是将相关行为纳入现行刑法的破坏选举罪中 , 并规定行政机关应负相应的行政责任和行政赔偿责任; 二是村委会选举的行政复议救济、信访救济、行政处分救济、人大监督救济。法律必须明确各救济的主体及其职责、工作程序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以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 , 充分发挥救济的实效。其次 ,加强村委会日常工作制度的建设 ,从而实现对村委会成员的监督和制约。要根据法律、法规 ,加强村民委员会工作制度的建立 , 如建立健全议事制度、财务制度、村务公开制度、罢免制度等乡规民约 , 使村民委员会更好地为广大村民服务
2023-09-06 02:18:181

法官说法院不干预村民自治这句话对吗

通过查询相关资料显示,法官说法院不干预村民自治这句话不对。因为依据《行政法》,村委会属于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是经授权而行使特定职能的非国家机关组织,在《行政法》里明确规定,被授权组织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法律、法规所授职权,也要承担相应法律后果。也就是说,村民自治决策仍然要受法律的约束。自然,有了矛盾,法院也要管。所以法官说法院不干预村民自治这句话不对。
2023-09-06 02:18:261

实行农村村民自治和城市居民自治,以扩大基层民主,保证人民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是

D 试题分析:①②④选项观点正确且符合题意,实行农村村民自治和城市居民自治需要一定的机构,实行农村村民自治和城市居民自治是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重要形式,参与基层民主管理能够提高公民的政治参与意识和实际本领,故入选。③选项观点错误,实行基层民主自治与国家机关建设没有直接关系,故排除。解答本题,可运用排除法。
2023-09-06 02:18:381

村委会能不能制定基本法律?

一、村委会的性质:宪法第111条明确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委会组织法第二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根据以上规定,村委会的性质是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自治的含义,就是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治的方式就是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自治的主体是广大村民,而不是只占村民少数的村委会成员。村民是自治的主人,是自治权利的享有者。真正由村民当家作主,是发展农村基层直接民主的本质和核心。二、村委会的职能:村民委员会的任务是:“办理本居住地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并且向人民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推荐。”村委会组织法除了重申宪法的以上规定外,又作了一些补充规定。归纳起来有以下10项:1、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公共事务是指与本村全体群众生产和生活直接相关的事务;公益事业是指本村的公共福利事业。2、调解民间纠纷。民间纠纷,是指村民之间有关人身、财产权益方面的纠纷和其他日常生活中发生的纠纷。主要包括婚姻、家庭、债务、宅基地、林权地界、水源、收养、赡养、继承、赔偿、分家析产等方面的纠纷和因轻微的侵占、伤害、打架斗殴、小偷小摸、欺诈、侵害名誉、轻微虐待等轻微违法行为而引起的纠纷。3、协助维护社会治安。维护社会治安是人民政府的职责。但社会治安与群众紧密相关,村委会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也有职责协助政府维护社会治安,具体工作由村委会下设的治安保卫委员会负责。4、向人民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推荐。村委会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与群众有着十分广泛而密切的联系,最了解群众的要求和意见,因此,它是人民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5、支持和组织村民发展经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是我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村委会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理所当然也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支持和组织村民努力发展经济。6、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们党的一项重要治国方略。依法治国,就是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7、维护村民的合法权利和利益。我国宪法、法律、法规规定公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享有广泛的权利。村委会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是它的一项重要任务。8、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促进村与村之间的团结、互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礼貌活动。9、教育和引导村民加强民族团结、互相尊重、互相帮忙。加强民族团结,既是群众自治的要求和资料,也是一项宪法要求。10、协助乡镇政府开展工作。村委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是乡镇政府的派出机关或者它的一条“腿”。
2023-09-06 02:18:5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

(1)《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上述几条规定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选举密切相关。(2)《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选举村民委员会,由本村有选举权的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候选人的名额应当多于应选名额。”这些规定表明,村委会由村民通过直接选举、差额选举的方式民主选举产生。 本题主要考查对材料的理解能力。主要涉及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选举等民主政治方面知识以及选举方式的有关知识。
2023-09-06 02:19:021

村级三务公开指的是什么

法律分析:三务公开制度是落实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加大对村级党务、村务、财务的监督力度,建立农村“三务公开”制度。落实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加大对村级党务、村务、财务的监督力度,建立农村“三务公开”制度。定期对村级党务、村务、财务进行公开。三务公开:村级党务、村务、财务的监督力度进行公开,落实广大群众的知情权 “三务公开”具体可分为三种公开形式。 一是固定公开。固定公开的内容为组织设置、组织任期目标、村级后备干部基本情况,各类年度目标、指标、计划等情况,此类内容稳定性较强,一般为一年一公开,一般结合年度干部考核时进行。 二是定期公开。定期公开的内容为党员党费缴纳、“荣辱档案”记载、财务报表、村务完成情况,此类内容一般为一季度一公开。 三是即时公开。即时公开的内容为党员发展转正及要告知村民的其他需要即时公开的事务,特别是一些村级重大事项,由于此类内容的不定性,要求做到即时公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自治法》 第十五条 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下列事项,其中涉及财务的事项至少每六个月公布一次,接受村民的监督:(一)本法规定的由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情况; (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方案;(三)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情况;(四)水电费的收缴以及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村民委员会应当保证公布内容的真实性,并接受村民的查询。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有关政府机关应当负责调查核实,责令公布;经查证确有违法行为的,有关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2023-09-06 02:19:111

最早规定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宪法是哪年通过的

1982年。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这一概念首次出现是在我国1982年《宪法》,其第111条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只存在于居住地范围的基层杜区,所从事的工作都是居民居住范围内社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扩展资料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同基层政权的关系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在实现居民(村民)自治过程中与基层政权组织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所发生的关系,包括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同基层人民代表大会的相互关系和同人民政府的相互关系。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与基层人民代表大会的关系,可从两者的性质、职权和任务中考察。
2023-09-06 02:19:181

浅谈乡镇人大如何对村民自治的监督

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极大地推动了我国农村民主法制建设的进程,民主观念和维权意识逐步在我国广大农民群众中形成。然而,村民自治作为新生事物没有成熟的经验可借鉴,在实际运行中出现的许多问题,因民主管理制度尚不完善和监督约束机制不健全等多种因素,而不能得到很好地解决。因此,在现行政治体制框架下,应积极发挥乡镇人大在村民自治中的监督作用,以确保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在基层民主管理活动中的有机统一。   一 、加强乡镇人大在村民自治中的监督作用十分必要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颁布,极大地推动了基层民主,但在实施中也遇到了不少的问题,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基本原则还不能完全贯彻落实,有些村干部习惯于个人决策,关系村民利益和重大事项,不召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研究,有的村民会议组织形式不规范,谁参加会议由村干部说了算,村民意愿不能充分表述,有的村虽然有制定的制度,但群众反映“写在纸上、贴地墙上、说在嘴上、落实不到行动上”。有的实行“村财乡管”削弱了村的自主权,村决定的财务支出还需乡镇审批。村务公开问题突出,有的半公开、假公开或是公开不规范等问题普遍存在,群众称为“村雾公开”。这使村务公开没有达到预期目的,反而引发了新的矛盾和问题。造成这种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目前还没有形成对村务公开的有力监督机制。如何创制一种有效的监督机制来确定村民的基本权利和利益不受侵犯是个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后,村民委员会作为基层群众直选产生的自治组织,与国家政权不再是隶属关系,农民和村级组织也不再是直接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但在目前乡村民主制度尚不健全,政治生活尚不活跃的特定时期,仍需一个强有力的外部力量来监督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贯彻实施,监督村民委员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活动,同时监督乡镇政府在行政过程中侵犯农民权益。从法律角度看,能担负起这一职责的机构只有乡镇人大。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总共30条,其中绝大多数内容都是关于村民委员会的性质、结构、产生和罢免、议事日程序及其权利和义务,而在村民委员会的权力监督和制约方面,该法几乎未作规定。村民委员会由全体村民选举产生,对全体村民负责,但在现实中,全体村民根本不能有效地对村民委员会实施监督。在目前法律规定中还缺乏有效手段的情况下,应积极探索乡镇人大作为权力机关在村民自治中发挥监督作用的途径和手段。   二、乡镇人大在村民自治中行使监督权的法律依据   我国现行法律对乡镇人大行使监督权的明确规定,《地方组织法》第九条规定了乡镇人大的职权,主要内容有:保证宪法、法律、上级人大决议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工作的实施计划;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等13项。1995年,《地方组织法》规定乡镇人大设主席、副主席,在本级人大闭会期间,负责联系代表,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并反映代表和群众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五条规定,“以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选举权,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举报,有关机关应当负责调查并依法处理。第二十八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本法的实施,保障村民依法行使自治权利。”浙江省人大常委会还依据上述两部法律制定了实施办法,对乡镇人大在保证村民自治中行使监督权作了进一步规定,如《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第二十一条就明确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加强对本办法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本办法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实施,保障村民依法行使自治权利。”   三、乡镇人大行使监督权的手段和途径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基层一级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照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规定,具有保证宪法、法律、上级人大决议在本行政区域的遵守和执行的监督职能。人大监督不同于群众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而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也是国家权力的象征,体现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本质,村民自治作为一种基层民主制度,乡镇人大完全可以通过行使监督权,确保村委会组织法在本行政区域内贯彻实施,从而促进村民自治的健康发展。乡镇人大可以通过以下手段来行使监督权。   (一)加强对乡规民约和与村民自治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的审查。备案审查是依法对有立法权机关的立法行为所作的约束性规定,目的是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村规民约不属立法范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也对其备案有相应的规定,如该法第二十条规定:“村民会议可以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并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备案”。该法虽没有明确报乡镇人大备案审查的内容,但同时又规定“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而这正是乡镇人大行使监督权保障宪法和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遵守和执行的重要内容。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可以在乡镇人代会上听取乡镇人民政府关于村规民约备案情况的书面汇报并将备案的村规民约作为文件印发大会。同时还加强对政府的同村民自治相关的规范性文件的审查,主要看其是否与宪法、法律、法规相抵触,这是人大实施法律监督和一种具体形式。目前,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还是各级人大工作普遍存在的一个薄弱环节。乡镇人大真正履行好这一职责必须坚定不移地推进基层民主,不断提高代表素质,切实加强乡镇人大机构建设。    (二)把监督同代表工作联系起来,组织代表开展视察和执法检查。在乡镇人大闭会期间,人大主席(或副主席)可以把视察村民委员会的村务公开情况作为代表小组活动的重要内容,围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贯彻执行情况及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组织各行政村中的各级人大代表开展视察活动,将视察和执行检查中提出的意见反馈给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责成政府解决问题,还将带有共性的问题提交代表会议审议。视察中要注重调查研究,要有深入了解村民自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掌握第一手材料,以便提出更具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还应探索建立健全视察意见反馈机制,以可行的方式向乡镇人民政府及村委反馈视察意见,并跟踪监督整改情况,从而增强监督的实效。   (三)加强对村民委员会选举公正合法性的监督。村委会换届选举不规范,甚至不按法定程序选举是目前不可忽视的现象。有的地方乡镇政府在村委会换届选举中违法指定人选;有的地方存在落后势力或家族、宗教势力操纵选举的现象;有的地方选举组织工作简单,村民参选率不高。乡镇人大有受理有关破坏村委会选举的举报的责任。乡镇人大要发挥权力机关的作用,不能仅限于事后监督,更要加强对村委会选举全过程的监督。   (四)加强对乡镇人民政府侵权行为和村委会工作的监督。村民自治是村民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乡镇人民政府与村委会仅为作指导关系。法律明确规定乡镇人民政府不得干预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但实际存在着一些乡镇政府侵犯村民自治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行为,有的乱收费乱摊派,有的直接派干部干预村级事务或是强行推行乡镇经济政策、强行征税。这些违背村民自治基本原则的乡镇政府行为,不仅没有体现党的领导、依法治国及人民当家作主的有机统一,而且破坏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从法律设置的约束机制的角度分析,只有乡镇人大拥有对乡镇政府监督的职权。而乡镇人大要充分行使法律赋予的监督权,积极采取执法检查、述职评仪等形式加强监督,促进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加强对村委会的指导,不断改进存在的问题。
2023-09-06 02:19:511

学习安全警示教育心得体会范文

  我们一定要引以为戒,要继续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恪守党的宗旨,提倡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始终不渝地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以下是我整理的学习安全警示教育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参考,更多详细内容请点击查看。   x月×日下午,公司组织中层领导干部到云县爱华监狱进行了安全警示教育学习,听了监狱服刑人员的忏悔发言,受益非浅,感慨良多。在社会主义经济快速发展时期,有些党员干部在个人欲望和利益的的驱使下逐步淡漠了法制观念,忘记了一个共产党员的宗旨,在权力、金钱面前丧失原则,置党多年的培养教育于不顾,利用职务之便做出有悖于共产党员的原则的事情,迈出了罪恶的步子,把自己送入了监狱之门。通过观看监狱服刑人员的生活情况和听取监狱管理人员的介绍,我认为:教训是深刻的、令人痛心的,前车之鉴,后车之师,我们一定要从这些案例中吸取教育,引以为戒。我认为****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放松了对自己世界观的改造,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其次是监督机制的不完善给他们造成了可乘之机。他们原本在工作上也曾为国家事业的发展做出过贡献,随着地位逐步的升迁,权利的逐步扩大,逐渐淡漠了自己手中的权利是人民赋予的,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在金钱的诱惑下,步入了罪恶的深渊,以致身陷囹圄。因此,只有通过不断学习才能自觉地进行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坚定自己的信念,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两个维护”,提高自我约束能力,提高自我警示能力,坚决抵制市场经济条件下物欲横流的诱惑,过好权利关、金钱关、人情关,才能经受住各种考验,抵御住各种诱惑,立于不败之地。   通过学习, 我认为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始终保持良好的学习习惯。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才能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不学习思想就无法进步,能力就无法提高,领导方法就无法改进。学习不能单单走过场,要讲究实效。活生生的事实还告诉我们,不学习,思想就得不到改造,欲望就容易膨胀,就拒绝不了诱惑,一遇到诱惑就容易乱了方寸,就容易被诱惑的绳索绊倒。通过这次教育活动,通过对这一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反面典型教材的学习,使我心灵受到极大震动,思想受到深刻洗涤,更是从中得到一些深层次启示和警醒。因此,党员干部必须要经常认真学习,从书本上学,从实践中学,学到真本领,努力做一个新时期优秀的党员干部,为电力行业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   二是坚定信念始终保持廉洁自律的行为规范。始终坚定共产主义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想和信念,是共产党员的立身之本。党员领导干部丧失了理想信念,就会失去精神支柱,失去灵魂。两袖清风,清正廉洁,这是每一名干部最基本的行为准绳。党一直教育我们要廉洁奉公、严格自律,经常向大家敲警钟。党员干部不廉洁,不仅会使党在群众中的形象受到扭曲和破坏,而且会使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受到损害。有些党员干部并非学识不高,能力不强,就是因为未能廉洁自律,最后走向犯罪。因此,我们一定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自重、自律、自醒,排除非份之想,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为官之德,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   三是要始终保持艰苦奋斗优良传统。近年来,有一部分党员干部,淡忘了艰苦奋斗作风,贪图享受,热衷于追求个人和小家庭的安乐,抛弃党纪法规,贪污腐化,走上犯罪的道路。我们一定要引以为戒,要继续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恪守党的宗旨,提倡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始终不渝地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   四是要自觉接受监督。要严于自律,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作为党员干部无论什么情况下,都要把握自己,洁身自好,清廉自守,千万不要干“一失足成千古恨”的蠢事。因此,大家都要正确对待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勇于接受群众的监督。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是一种警戒,是一面镜子,经常想一想,照一照,检查一下自己有什么不足和缺点,及时加以改进和纠正,对自己的成长有好处。    我精心推荐
2023-09-06 02:11:171

小学语文课堂教学减负增效难以落实的原因

您是想问小学语文课堂教学减负增效难以落实的原因是什么吗?小学语文课堂教学减负增效难以落实的原因是1、教师教学方法落后:一些小学语文教师授课方式和教学理念过于老旧,缺乏创新性和抱负感,难以顺应新的学科发展趋势和学生需求,导致课堂效率难以提高。2、学科教材缺失:当前小学语文教材内容极其丰富,在短时间内难以全部涵盖,诸如阅读、作文、口语等版块都需要安排适当的时间,容易造成知识点过于零散,学生缺乏重点掌握。3、学生学习意识不足:对于一些小学生来说,课堂外的学习过程过于松散,缺乏系统性和计划性,教师难以有效监控和指导学生,导致课堂效率低下。
2023-09-06 02:11:171

运营和推广的区别

营销和运营的区别主要如下:一、定义不同营销:发现或挖掘准消费者需求,从整体氛围的营造以及自身产品形态的营造去推广和销售产品,主要是深挖产品的内涵,切合准消费者的需求,从而让消费者深刻了解该产品进而购买的过程。运营:对运营过程的计划、组织、实施和控制,是与产品生产和服务创造密切相关的各项管理工作的总称。二、内容不同营销:全面把握公司产品的市场状况,了解同业竞争策略与消费有效需求,为公司产品的市场定位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全面负责公司营销口各项目标和计划的落实执行。负责拟定销售预测及行负责督促拟订销售与推广行销方案。定期主持召开公司营销工作会议,全面准确地握公司的营销运行状况。全面负责协调营销部门与公司其它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运营:负责建设和发展运营团队、整体负责品牌运营管理、负责所辖区域的整体市场工作计划的制定、负责公司市场部门(营运、品牌策划)制度规范、负责对外战略合作品牌的协调拓展资料:运营就是对运营过程的计划、组织、实施和控制,是与产品生产和服务创造密切相关的各项管理工作的总称。从另方面来讲,运营管理也可以指为对生产和提供公司主要的产品和服务的系统进行设计、运行、评价和改进的管理工作。营销是指企业发现或挖掘准消费者和众多商家需求,从整体的营造以及自身产品形态的营造去推广、传播和销售产品,主要是深挖产品本身的内涵,切合准消费者以及众多商家的需求,让消费者深刻了解该产品进而购买的过程。
2023-09-06 02:11:181

2022年护士长工作总结【精选5篇】

1.2022年护士长工作总结   一年来,在护理部和科主任的领导下,从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在科室工作尤其是护理工作中身先士卒,大胆管理,认真落实医院和科室的各项工作制度,保证了科室工作稳步进行。积极配合主任做好医护协调工作,引导大家做好医护沟通;及时发现并解决一些摩擦和矛盾,增强了科室凝聚力,使中医科成为一个温暖的大家庭;让医生护士在身心愉悦的状态下工作,也为病人营造了温馨、和谐的病区住院环境。   一、狠抓护理业务培训   作为一个中西医结合内科综合科室,我们科面临病种杂,疑难杂症多,护理专科性不强的难题。而与之对应的是:中医科的12名护士,仅有一名是中西医结合护理大专毕业,其余都是西医护理专业毕业,在学校仅了解到简单的中医基础知识;在西医“专科护士”培训不断深入发展,专科护士特点和优势越来越明显的今天,中医科护士没有特定的专业知识和发展方向,这在一程度上影响了这个群体的工作积极性和队伍的稳定性,也给病区护理工作质量带来了负面影响。   针对这一现实,我果断决定:从我做起,全员培训。采取业务讲课和业务查房相结合的方式,发动科主任和医生参与,对包括呼吸、循环、消化、神经系统的常见内科疾病知识进行培训,对中医基础知识和常用技能系统培训,甚至对一些普外科和骨科疾病的保守治疗、护理知识,也进行了培训。   一年的系统培训下来,考核结果表明,护士对上述各系统常见疾病都有了全面的认识和了解,这不仅提高了她们的业务技术水平,也极大的增强了护士对自身、对科室发展的信心。此后,我又采取日常强化的方式,不断结合病房现有病例强化培训过的知识,终于打造出了一支技术过硬、有中医特色的护理队伍。   二、尝试文化管理,力求做出特色   多年的护士长经历,使我深切的体会到:对于一个团队而言,规范其行为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要改变其思想,升华其内心世界,要让“护士长管理”这个外因,通过护士“个人素质”的内因起作用。为此,我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在护士排班表上,每周送她们一句人生、职场感悟;举办“天使心语”小板报;利用早会给她们讲一些励志、哲理等小故事,引发她们对人生、对事业的思索。   潜移默化之中,我们中医科的护士,人文素质有了很大提高。我终于打造出了“我用人文知识改变护士——护士有效管理自己——护理工作质量提高”的良性链条。近几年,不仅中医科的护理文化建设搞得风生水起,而且圆满的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在省市历次检查中,我们中医科以收费规范著称,每次都迎接收费检查,没有给医院丢过一分。在行风评议检查中,中医科的健康教育和护理服务,更是赢得了参检专家的肯定和赞扬。   三、注重服务细节,提高病人满意度   比如说,在对病人的健康教育方面,多数科室的做法是,单纯依靠护士口头宣教,但我通过长期以来的观察,发现了一个弊端:护士说得少了,内容涵盖不全,说得多了,因为时间有限,就会说得快而没有重点,这样,病人根本记不住。为此,我把入院宣教的内容列了一个提纲,作为护士口头宣教的内容,而把详细内容输入电脑,护士在做提纲挈领的宣教后,把详细的资料发于病人,这都起到很好的效果。   类似的还有“鼻饲知识宣教”、“痰培养标本留取方法”、“尿培养标本留取注意事项”等等等等。这种口头和书面相结合的宣教方法,不仅有助于病人掌握,也节省了护士大量时间,因此深受大家欢迎。   四、不断学习总结,提高自身素质   俗话说,打铁还需自身硬,在认真做好科室护理管理工作的同时,我坚持学习新知识,不断总结临床护理经验,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于20xx年5月参加了心理咨询师考试,望在8月份获得三级心理咨询师证书。一年来,先后在、省级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3篇,在我院院刊上发表诗歌1篇,散文两篇。   五、不足之处和努力方向   尽管,回首往事,我可以毫无愧色的说:我没有虚度任何一寸光阴;面对我的病人我的科室,我也能够坦然的说,为了你们,我一直在努力!但是,面对自己,我深知工作中还有很多的缺憾,比如,科研是护理工作前进和发展的重要动力,但我们中医科的护理科研项目至今还是空白;再比如,有时候,过于严厉的要求,我甚至看到过护士的眼泪和无奈。   因此,展望未来,对新的一年的护士长工作我充满了信心,作为护士长我的努力方向是:   1、力争在护理科研方面有所突破。   2、宽严结合,让自己的管理方式更加成熟。 2.2022年护士长工作总结   我被任命为病房护士长至今已有xx个月,现在我将这期间的工作作个总结汇报:   因为我从未参与过护理管理工作,对管理的实践经验一无所有;面临综合病房病人的多元化和病情的复杂性,病区环境的简陋,护患比例的失调等因素使我感到无所适从。有句话说的好“路是人走出来的”,我在院长及护理部领导的帮助下化压力为动力,分步制订切实可行的方案。   首先根据科室现有的护理人员数量进行合理的分工和安排,将各班包括护士长的岗位责任制和每周、每月工作重点,汇总成表,标示明确,要求人人熟悉并按之执行,并进行不定期考核,做到奖罚分明,公平对待;另外对科室的基础设施在现有条件上作出一些合理的调整和完善。   1、对抢救药品和器材及无菌物品作了补充,进行规范化管理。   2、针对我科的特点和现有条件对病房管理作出了合理的改进和规范;对环境卫生实行包干区责任制,落实到工友个人。   3、不断深化安全管理,强化安全意识,做好安全护理工作,安全护理是精神科护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护理人员护理精神障碍病人的重要环节。精神障碍病人因受病情支配,常可出现冲动、伤人、自伤、毁物、出走等特殊行为,护理人员稍有不慎就可出现意外,乃至危及生命。因此,做好安全护理不仅能保障护患双方的安全,而且也能提高医疗护理质量。为此要求每位在岗人员必须掌握病情,尊重病人,了解病人的心理变化,重视心理护理和精神关怀,密切巡视病房,严格执行各项护理常规制度,同时对病室的各种设施、物品及家属要加强安全管理。   4、了解护理学科发展的新动向,定期组织护理人员进行业务学习,强化三基本训练,学习新业务、新知识、新技术,努力提高每一位护理人员的业务水平,使其跟上时代发展的需要,我在科内每月至少一次个案护理查房、加强科室业务学习,定期组织护理人员进行科内、院内业务学习及三基理论考试和操作训练。   5、加强护患沟通,定期组织召开工休座谈会,听取患者及家属的建议,以便护理工作的开展和改进,真正做到想病人所想急病人所急。   我要求全体医护、工勤人员,从节约每一度电、每一滴水、每一张纸开始,从我做起,严格控制科室支出,对一切浪费的现象,及时提出批评,必要时辅以经济处罚,虽然这样或许会得罪一些人,但我知道,加强经济核算,降低医疗护理成本,讲究经济效益与医疗护理效果,都是护士长必须做到的。   虽然工作是平凡而辛劳的,放弃了不少与家人、孩子团聚的时间,一旦病房里有了危重病人时即使在家心理也总觉的有点不踏实。但可喜的是在医院、护理部领导的帮助与支持下工作逐渐的显露出了成效,得到了患者及其家属的称赞,得到了领导和同事的认可。我知道这只是一个起步,以后的路还很长,“路遥知马力”,我坚信只要通过不断的努力,只要把满腔的激情奉献给医院,把爱心播撒到每一位患者的心里,我就一定会把综合病房的工作开展的更好! 3.2022年护士长工作总结   今年,在医院领导、科室主任的带领下,本着“一切以病人为中心,一切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产科的护理工作做得很好。现将我今年的护士长工作完成情况总结如下:   一、病房护理管理   来到普外科工作一年,努力学习专科知识,克服业务上的不足。在抢救和病房工作人员紧张(如节假日)时,能身先士卒,直接参与病人护理。按照护理质量的标准,建立各种工作常规。监控并记录各种质量指标,发现不足及时改。运用pdca的质量改方法行楼层cqi项目实施,在实施中充分发挥护士的积极性,改深静脉管理,促病人评估的规范行,改病人的健康教育,改交接班制度的规范执行。历的规范记录,定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反馈给相关的护士,帮助护士改规范行event事件的处理和上报、讨论。   二、人员管理   在20xx年,本楼层接受新调入同志xxxx,新参加工作同志xxxx,均能安排规范的科室岗前培训,行认真的带教和指导,所有的新护士均能尽快的适应工作。   20xx年按照护理教育部要求,在收集了科室护士的教育需求的基础上,共安排护理查房1xxxx,安排业务学习1xxxx。   在员工激励方面,通过不断的护士及时评估反馈与季度评估相结合,帮助护士不断改工作,并及时表扬好的行为来弘扬优良的工作风气。   通过授权的方式,鼓励护士参与科室管理,几乎每个护士都直接负责一项的科室管理内容,激发护士的工作积极性。   支持和鼓励护士的继续学习。有1xxxx行学历的继续教育,作为护士长,在工作安排上尽量给予方便。同时鼓励护士行英语的学习,科室组织外科齐教授行授课,帮助护士提高英语水平。   带教暂缺缺的情况下,能发挥科室护士的积极性,共同来承担学生的带教工作,各种小讲课获得了学生的好评,同时也提高了科室护士的教学能力。   安排xxxx护士外出参加学 习班。   三、工作管理   按照医院要求,行楼层的成本核算管理。固定了每周供应室领物数量。按照医院要求,行收费的规范管理。规范管理科室财务和物品,定期检查。   行楼层的物品放置调整,使楼层环境更整洁。重申科室的排班及换班制度,促护士按规范换班。根据病人情况,提供合适的护理人力,保证护理效果和人力的合理安排。积极参加医院及护理部召开的会议,每月一次召开护士会议,将医院及护理部的工作理念和工作安排及时传达给临床护士。根据医院宗旨和目标,引导护士遵循。积极促护理部与其他部门的合作,帮助普外科主任承担一些管理工作,促医护的协作。   作为交流委员会的主要成员,积极参与该委员会的活动,促该委员会的发展。   四、自身职业发展   在有效完成病房护理管理任务的情况下,努力学习各种业务知识,在各方面提高自己的能力。   xx年取得了护理夜大本科学位证书以及汉语本科毕业证书。持续行医学英语的课程学习。   完成了院内picc穿刺的培训。 4.2022年护士长工作总结   20xx年7月我被聘为梅仙卫生院护理部总护士长,报到的第一天深入病房,查看病房工作管理情况、科室护理工作制度落实情况、护士执行操作情况、医院感染预防控制情况、护士待遇等几个方面。发现存在一些护理安全隐患,其的安全隐患是由于护理人员配备不足,护理工作制度不能落实。围绕这些存在的问题,向院领导汇报了我的管理思路,在院领导的大力支持和护士长、护士们共同的努力下,圆满地完成了我的工作计划,现总结如下:   一、配备人员满足工作需要:   新聘护士11人,老护士12人,共计23人,床位与护士比1:2≥0·3。   二、建立管理制度,实现规范管理:   1、成立了护理风险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并制订了小组人员工作职责,小组人员工作负责。   2、完善整理护理管理资料,规范各科室护理工作记录本,建立了护理人员业务技术档案。   3、对高年资护士进行管理知识传教,发挥各小组人员的管理潜能。   三、加强护士长培训,提高护士长的管理能力:   每月召开护士长例会,进行护理质量分析,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规定科室每月组织织护理质量分析和业务学习及考试一次,每周到科室晚查房一次,护士长管理水平有所提高。   四、以加强安全管理为重心:   1、落实了医嘱查对制度:要求班班查对,每天大查对一次由护士长主持,护士长休假由护士长指定人负责。   2、实行床头交接班制度:所有病人都必须床头交接班。   3、严格药品管理:药品按要求存放,麻药品五专管理,专人负责,每月清点,护理部每次检查无过期失效药品。   4、加强病房管理:对危重病人、药物过敏病人都要求在床头挂警示标识,以此来提醒陪人、病人及医务人员(如跌倒、防烫伤、防压疮、过敏药物等)。全年无护理并发症发生。   5、健全抢救室工作管理制度:要求急救药械处于应急状态。   6、健全了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对于已发生的不良事件进行追因分析,鼓励护长和护士共同寻找工作中的安全隐患,针对隐患提出整改措施,杜绝了不良事件的发生。   7、规范了护理工作操作流程:   1)实行护士长排班遵循强弱搭配,新老搭配的原则,各项工作责任到人,让护士工作有条理,忙而不乱。   2)改变取药用药方式,实行对床号、对病人、对药品等三对,杜绝了住院病人用药由病人或陪人到药房取药和住院病人实际床位与病历床位不相符现象,   五、加强医院感染预防控制;   1、改变诊疗用物消毒灭菌方法,取消了浸泡器械消毒。   2、建立定期定时消毒清理制度,规定妇产科、手术室、供应室环境卫生每天一小清理,每周一大清理制度,一次性无菌物品不得存放在库房,同时制定了一次性用品回收管理制度。   3、加强各科室诊疗用物消毒灭菌管理制度,要求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定期监测、消毒灭菌的效果,控制或降低院内感染的发生率,已达到上级防疫部门监测医院消毒灭菌合格率的100%。   4、培训专业人员,使消毒灭菌方法和制度能更好更有效地执行,目前已选送一名护士进修医院感染预防控制管理。   六、提高护士职业素质和解决护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1、护理部每月组织业务学习和考试一次,学习内容为:1、核心制度;2、医院感染预防措施;3、护理风险管理预案;4、护理不良事件及预防措施,护理“十大”安全目标;5、护士行为规范,护士文明礼貌用语;5、上氧、吸痰操作培训和考核。   2、采取激励机制,提高护士的学习积极性,根据护理工作计划安排及进展,护理部准备资料由各科室组织学习。对考试成绩在90分以上的新、老护士从高分至低分各奖励第一、第二名。   七、开展责任制护理:   10月份已在综合科试行责任制护理,一个星期后,病人的满意度明显提高,医生对护士的工作评价也有所提高。有的护士受到病人的表扬。   八、存在问题:   1、新护士多,操作技能不强,工作经验不足,风险意识不强,应急能力差。   2、护理管理人员思路相对较窄。   3、中心吸氧氧气存放房无消防设施,无报警装置,只有护士为病人上氧,没有氧气时临时叫负责氧气管理的人来更换氧气瓶。   4、护士缺泛沟通技巧,健康宣教不到位。   5、护士晚夜班连在一起上。   6、基础护理、心理护理有待加强。   展望20xx年护理部还将面临许多困难和更大的挑战,护理工作要得到社会的满意、政府的满意、领导的满意、老百姓的满意,那么我们就必须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只要医院领导一如继往重视和支持护理工作,全院护理人员团结一条心,护理质量在来年定会再上一个新台阶。 5.2022年护士长工作总结   转眼又到了一年的年底,回望这一年来我在护士长的岗位上所做的工作,心中有很多感慨;现将20xx年以来各项工作总结如下:   一、严格管理,有效协调   一年来,在护理部和科主任的领导下,从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在科室工作尤其是护理工作中身先士卒,大胆管理,认真落实医院和科室的各项工作制度,保证了科室工作稳步进行。积极配合主任做好医护协调工作,引导大家做好医护沟通;及时发现并解决一些摩擦和矛盾,增强了科室凝聚力,使中医科成为一个温暖的大家庭;让医生护士在身心愉悦的状态下工作,也为病人营造了温馨、和谐的病区住院环境。   二、狠抓护理业务培训   作为一个中西医结合内科综合科室,我们科面临病种杂,疑难杂症多,护理专科性不强的难题。而与之对应的是:中医科的12名护士,仅有一名是中西医结合护理大专,其余都是西医护理专业毕业,在学校仅了解到简单的中医基础知识;在西医“专科护士”培训不断深入发展,专科护士特点和优势越来越明显的今天,中医科护士没有特定的专业知识和发展方向,这在一程度上影响了这个群体的工作积极性和队伍的稳定性,也给病区护理工作质量带来了负面影响。   针对这一现实,我果断决定:从我做起,全员培训。采取业务讲课和业务查房相结合的方式,发动科主任和医生参与,对包括呼吸、循环、消化、神经系统的常见内科进行培训,对中医基础知识和常用技能系统培训,甚至对一些普外科和骨科疾病的保守治疗、护理知识,也进行了培训。   一年的系统培训下来,考核结果表明,护士对上述各系统常见疾病都有了全面的认识和了解,这不仅提高了她们的业务技术水平,也极大的增强了护士对自身、对科室发展的信心。此后,我又采取日常强化的方式,不断结合病房现有病例强化培训过的知识,终于打造出了一支技术过硬、有中医特色的护理队伍。   三、尝试管理,力求做出特色   多年的护士长经历,使我深切的体会到:对于一个团队而言,规范其行为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要改变其思想,升华其内心世界,要让“护士长管理”这个外因,通过护士“个人素质”的内因起作用。为此,我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在护士排班表上,每周送她们一句人生、感悟;举办“天使”小板报;利用早会给她们讲一些励志、哲理等小,引发她们对人生、对事业的思索。潜移默化之中,我们中医科的护士,人文素质有了很大提高。我终于打造出了“我用人文知识改变护士———护士有效管理自己———护理工作质量提高”的良性链条。近几年,不仅中医科的护理文化建设搞得风生水起,而且圆满的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在省市历次检查中,我们中医科以收费规范著称,每次都迎接收费检查,没有给医院丢过一分。在行风评议检查中,中医科的健康和护理服务,更是赢得了参检专家的肯定和赞扬。   四、注重服务细节,提高病人满意度   比如说,在对病人的健康教育方面,多数科室的做法是,单纯依靠护士口头宣教,但我通过长期以来的观察,发现了一个弊端:护士说得少了,内容涵盖不全,说得多了,因为时间有限,就会说得快而没有重点,这样,病人根本记不住。为此,我把入院宣教的内容列了一个提纲,作为护士口头宣教的内容,而把详细内容输入电脑,护士在做提纲挈领的宣教后,把详细的资料发于病人,这都起到很好的效果。类似的还有“鼻饲知识宣教”、“痰培养标本留取”、“尿培养标本留取注意事项”等等等等。这种口头和书结合的宣教方法,不仅有助于病人掌握,也节省了护士大量时间,因此深受大家欢迎。   五、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俗话说,打铁还需自身硬,在认真做好科室护理管理工作的同时,我坚持学习新知识,不断总结临床护理,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于20xx年5月参加了心理咨询师考试,望在8月份获得三级心理咨询师证书。一年来,先后在、省级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3篇,在我院院刊上发表诗歌1篇,两篇。   六、不足之处和努力方向   尽管,回首往事,我可以毫无愧色的说:我没有虚度任何一寸光阴;面对我的病人我的科室,我也能够坦然的说,为了你们,我一直在努力!但是,面对自己,我深知工作中还有很多的缺憾,比如,科研是护理工作前进和发展的重要动力,但我们中医科的护理科研项目至今还是空白;再比如,有时候,过于严厉的要求,我甚至看到过护士的眼泪和无奈。因此,展望未来,对新的一年的护士长工作我充满了信心,作为护士长我的努力方向是:   1、力争在护理科研方面有所突破。   2、宽严结合,让自己的管理方式更加成熟。
2023-09-06 02:11:201

衣食住行 是什么短语

food, clothing, housing and transportation
2023-09-06 02:11:212

博客里怎么做文章链接

设置超链接..
2023-09-06 02:11:248

大数据解决方案都有哪些?

在信息时代的我们,总会听到一些新鲜词,比如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等。而现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已经走进了我们的生活,对于很多人看到的大数据的前景从而走进了这一行业,对于大数据的分析和解决是很多人不太了解的,那么大数据的解决方案都有哪些呢?一般来说,大数据的解决方案就有Apache Drill、Pentaho BI、Hadoop、RapidMiner、Storm、HPCC等等。下面就给大家逐个讲解一下这些解决方案的情况。 第一要说的就是Apache Drill。这个方案的产生就是为了帮助企业用户寻找更有效、加快Hadoop数据查询的方法。这个项目帮助谷歌实现海量数据集的分析处理,包括分析抓取Web文档、跟踪安装在Android Market上的应用程序数据、分析垃圾邮件、分析谷歌分布式构建系统上的测试结果等等。 第二要说的就是Pentaho BI。Pentaho BI 平台和传统的BI 产品不同,它是一个以数据流程为中心的,面向解决方案的框架。其目的在于将一系列企业级BI产品、开源软件、API等等组件集成起来,这样一来就方便了商务智能应用的开发。Pentaho BI的出现,使得一系列的面向商务智能的独立产品如Jfree、Quartz等等,能够集成在一起,构成一项复杂的、完整的商务智能解决方案。 然后要说的就是Hadoop。Hadoop 是一个能够对海量数据进行分布式处理的软件框架。不过Hadoop 是以一种可靠、高效、可伸缩的方式进行处理的。另外,Hadoop 依赖于社区服务器,所以Hadoop的成本比较低,任何人都可以使用。 接着要说的是RapidMiner。RapidMiner是世界领先的数据挖掘解决方案,有着先进的技术。RapidMiner数据挖掘任务涉及范围广泛,包括各种数据艺术,能简化数据挖掘过程的设计和评价。 Storm。Storm是自由的开源软件,一个分布式的、容错的实时计算系统。Storm可以非常可靠的处理庞大的数据流,用于处理Hadoop的批量数据。 Storm支持许多种编程语言,使用起来非常有趣。Storm由Twitter开源而来,其它知名的应用企业包括Groupon、淘宝、支付宝、阿里巴巴、Admaster等等。 最后要说的就是HPCC。什么是HPPC呢?HPCC是High Performance Computing and Communications(高性能计算与通信)的缩写。HPCC主要目标要达到:开发可扩展的计算系统及相关软件,以支持太位级网络传输性能,开发千兆比特网络技术,扩展研究和教育机构及网络连接能力。 通过上述的内容,想必大家已经知道了大数据的解决方案了吧,目前世界范围内拥有的大数据解决方案种类较多,只有开发并使用好最先进的,最完备的大数据解决方案,一个公司,甚至一个国家才能走在世界前列。
2023-09-06 02:11:251

小学英语如何减负增效

英语想要减负,就要让孩子习惯自然的学习(佳学慧)试着用英语写日记英语学科的学习上,指导老师指出在所有的择校考中,对基础知识的考察会占到考题80%左右,所以基础知识部分一定不能拉分,在日常学习中也只有基础知识掌握牢固。  老师说,“小升初”英语考试中会出现“拔高题型”,专家建议,家长精选一些有助于培养思维能力的趣味题和孩子一起做,并让孩子多读经典,扩宽视野、扩充知识面,训练语感。  此外,“小升初”考试的知识点来源主要是小学课本,一般更侧重于4、5、6年级的知识点,尤其是5、6年级,因此要懂得梳理回顾。不过,指导老师也指出,各民校希望选拔优秀的学生,考试内容、题型会与毕业考有一些区别,因此考生要增加课外阅读量,多写、多练,试着用英语写写日记。 当你明白孩子要面对的是什么的时候,孩子的压力或许就少了(希望以上的内容对您有帮助)
2023-09-06 02:11:281

顾客的满意特征都有什么

(1)客观性。顾客在受用产品或服务后会有一个满意与否的问题,它不以产品或服务的提供者关注与否而客观存在。(2)主观性。顾客满意度是顾客的一种心理体验,由于心理体验是主观的,因此有时这种主观性并不一定真实、准确。(3)层次性。顾客由于其所处地域、收入、年龄、性别、阶层等的不同,对产品或服务的期望和体验会有区别,同时,即使是同一人在不同条件下,感受体验也可能不同。(4)相对性。顾客往往将所购买的产品或服务与同类的产品或服务以及过去的消费经验进行比较,从而得出满意程度,但显然这种体验是相对的。(5)阶段性。顾客对产品或服务的满意程度取决于顾客过去体验的积累,因而具有阶段性。(6)变化性。顾客对产品或服务的期望值是随时间变化的,满意与不满意可以转化。(7)全面性。顾客对产品或服务的评价往往是全面的,他不只对产品或服务的某一质量特性评价,组织的外在形象、社会责任等都会影响顾客的满意度。
2023-09-06 02:11:161

干部培训会提升干部的什么能力啊?

浙大城院在丰富的干部培训案例中发现,一个干部要适应一个岗位的要求就必须对具有相应胜任岗位的能力。因此干部对岗位的胜任力就成了干部开展工作的最基本要求。那么什么是胜任力,提升干部岗位胜任力的目的又是什么呢?浙大城学院接下来带大家一起探讨这个问题,了解干部胜任力。胜任力是领导者的整体素质的集中体现,是衡量领导者的领导水平、领导绩效的主要指标。1973年美国心理学家戴维·麦克莱兰首先提出了胜任力概念,他把胜任力称作是把优秀者和一般者区分开的特性,包括知识、技能、社会角色、自我概念、人格特质和动机或需要。其中,知识和技能等表层特征能够通过训练提升,而社会角色、自我概念、特质、动机等深层因素,对胜任态度行为具有潜移默化的重要影响,需要经常性的培养训练。因此干部培训不仅仅要提升技能,对胜任态度上也要进行价值观的正确引导。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主要目的并不只是在于学习多少知识技能,而重在对从政人格动机的塑造。忠诚、责任、担当不是朝夕之间的事情,而是伴随着领导干部从政道路的全部过程。如何把这一过程聚焦在干部培训教育理念中,通过对领导干部的从政动机、行为、观念、态度等内在特征进行引导教育,是创新培训教育工作始终面临的重要课题。为此,从提升胜任力的角度出发,面对新时代新任务,创新干部培训机制。创新的干部培训机制才能让干部在能胜任力上有切实可行的提升。胜任力对于干部在岗位展开工作的重要意义不言而喻。浙江大学城市学院认为干部胜任力的提升是可以通过培训实现的。这对干部培训这一领域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也之一直走在前列。
2023-09-06 02:11:153

数据中心自然冷却制冷有哪些解决方案

自然冷却是制冷系统的一种运行模式。在自然冷却模式下,制冷机组的压缩机会部分或完全转为旁通的运行。大多数使用节能冷却模式的系统大部分时间是将压缩机部分转为旁通运行,因此节省了部分能源。1、采用直接新风作为空调的旁通:新风节能冷却模式,当室外空气条件在设定值范围内时,利用风机和百叶从室外经过过滤器抽取一定数量的冷风并直接进入数据中心。2、采用热轮换热器作为空调的旁通:采用热轮换热器作为空调旁通的模式,当室外空气条件在设定范围内时,利用风机将室外冷风吹入热轮换热器,以使数据中心空间保持较为干燥的环境。
2023-09-06 02:11:151

税务局的24小时服务电话是多少?

税务局的24小时人工服务电话是12366,打了,有语音提示操作,能进行咨询服务,人工服务。12366纳税服务热线”是国家税务总局为适应加强和改进纳税服务工作的需要,于2001年向国家信息产业部申请核批的全国税务机关特服电话。12366纳税服务热线是国家税务总局为适应加强和改进纳税服务工作的需要,于2001年向国家信息产业部申请核批的全国税务机关特服电话。它具有统一呼叫中心代号,即:国税局为12366-1,地税局为12366-2,人工与自动语音相结合,全天侯多功能优质化地提供语音服务。“12366纳税服务热线”的主要服务功能包括:纳税咨询服务,主要是为纳税人提供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征管规定、涉税信息等咨询查询服务;办税指南服务。主要是为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发票购领、申报纳税等涉税事项的程序、手续提供咨询服务;涉税举报服务,主要是为纳税人举报税收违法行为等提供服务;投诉监督服务,主要是为纳税人对税务机关行风、服务质量及税务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监督投诉提供服务。全国有36个省市(国税21个、地税15个)税务系统开通了“12366纳税服务热线”,并有14个省级税务机关在部分辖区内开通。
2023-09-06 02:11:151

如何理解《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中共中央近日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全面从严治党树立了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备受各界关注。   党建领域专家学者普遍认为,修订后的两大党规,把党的十八大以来治党管党的实践成果转化为道德和纪律要求,通篇贯穿着“全面”与“从严”两个关键词,吹响了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号角,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彰显一种坚强决心——与时俱进完善党内法规,切实解决管党治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日前公布的今年中央第二轮“巡视清单”显示,“管党治党不严”是被巡视单位的一大共性问题——有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有的对违规违纪问题查处不及时,有的党的领导弱化,有的没有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一些党员和党组织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已成为党的一大忧患。”中央党校党史教研部主任谢春涛指出,与此同时,现行一些党内监督法规制度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需要,有必要加以修订和完善。   现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仅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规范,未能涵盖8700多万党员,适用对象过窄;“8个禁止”“52个不准”均为负面清单,缺少正面倡导;一些内容与“廉洁”主题没有直接关联,主题不够突出。   而现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则存在着纪法不分的突出问题,许多条款与刑法等国家法律规定重复。“这实际上是降低了对党员的要求,无法体现党的先进性,导致了‘要么好同志,要么阶下囚"的现象。”谢春涛说。   为把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真正在全党树立起来,中央自去年下半年着手对上述两部关联度较高的党内法规先行修订。今年10月1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准则和条例。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态度在此次修订中得到充分体现。两个法规回答了‘全面,覆盖到何种程度"‘从严,严格到什么份上"等问题,彰显了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释放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谢春涛说。   树立一条道德高线——修订后的准则成为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党内廉洁自律规范   专家普遍认为,这次对准则的修订“动作很大”,无论法规的名称还是内容都有较大变化,形成了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党内廉洁自律规范,也向全体党员发出了道德宣示,对全国人民作出了庄严承诺。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经修订更名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从‘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到‘中国共产党",从‘廉洁从政"到‘廉洁自律",都体现了‘全面"二字。”中国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指出,新准则将适用范围扩大到全体党员;其中,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自律规范,不再限于“廉洁从政”,而是扩展到“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等方面。   准则修订过程中,突出重点、删繁就简,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向善,将“8个禁止”“52个不准”等负面清单内容移入同步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使现行的18条、3600余字的准则,浓缩成8条、309字的自律标准。   针对全体党员,准则围绕如何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提出“四个坚持”;针对党员领导干部,准则围绕“廉洁”二字,从公仆本色、行使权力、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四个方面,提出更高要求。   “条款、字数少了,但微言大义,紧扣‘廉洁"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追求,很有‘经典感"。”高波认为,这是一条既面向全体党员,又突出关键少数,看得见、摸得着、易懂易记易执行的高线。   厘清一份负面清单——删除70余条与国法重复内容,增加“拉帮结派”等违纪条款,条例修订充分体现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   10月16日,中央在相关案件通报中使用的一些新提法尤为引人注目:周本顺“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杨栋梁“进行非组织政治活动”,潘逸阳“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余远辉“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   这些“纪言纪语”充分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而这些成果又转化为纪律要求,纳入到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   以问题为导向,新修订的条例增加了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搞无原则一团和气,非组织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权权交易、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利,侵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诉求、强迫命令、办事不公、侵害群众民主权利,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工作失职,生活奢靡、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违纪条款。   条例的修订,除上述“一增”外,还有“一减”“一整合”。   “一减”即删除了原条例中70余条与法律法规重复的规定,代之以党组织和党员必须“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都必须受到追究”等专门规定,以实现党纪与国法的既相互分开又有效衔接。   谢春涛认为,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将使党员在突破法律“底线”前先触碰到党纪“底线”,跌倒后就不会摔大跟头,本质上体现了对广大党员的爱护。   “一整合”即将现行条例规定的10类违纪行为整合修订为6类,分为对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   “现行规定界限模糊,中间难免留下缝隙,弹性较大。这次把纪律具体化、细分化,相当于‘勾缝",覆盖面更大,覆盖得更严实,让党员有了更明确的遵循。”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教授戴焰军认为,这些变化无不体现了一个“严”字。   传递一个明确信号——党内法规不是“橡皮泥”“稻草人”,要严格按照准则和条例办事,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全体党员心上   立德向善,立规惩恶,准则和条例的出台,进一步扎紧了管党治党的“笼子”,下一步关键是要落到实处。   中央政治局会议在审议通过两项法规时明确提出,各级党委要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各级纪委要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保证把纪律和各项党内法规执行到位。   高波认为,贯彻落实好准则和条例,关键要做到“学、思、践、悟”四个字。“学”就是既学习法规文本,又领会其中深意;“思”就是将现阶段工作实际与两大法规“对表”,明确下一步的工作思路;“践”就是要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按照准则和条例办事;“悟”就是在“学、思、践”中形成共识,并用来进一步指导实践。   “两项法规的修订,坚持以党章为遵循,是党章关于廉洁自律与纪律要求的具体化。”谢春涛认为,应以学习贯彻落实两项法规为契机,唤醒广大党员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树立起党章的权威,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上。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杨伟东指出,准则和条例作为党内法规,都是“带电的高压线”,绝不能成为“橡皮泥”“稻草人”,执行起来不能搞特殊、不能有例外,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斗争。   条例规定,各省、区、市党委可根据本条例,结合各自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单项实施规定。专家们建议,应加快配套制度建设,着手修订完善其他党内法规,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2023-09-06 02:11:142

青玉案·元夕的格律对照

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中平中仄平平仄,仄中仄、平平仄。)宝马雕车香满路。(仄仄平平平仄仄。)凤箫声动,玉壶光转,一夜鱼龙舞。(中平平仄,中平中仄,中仄平平仄。)蛾儿雪柳黄金缕,笑语盈盈暗香去。(中平中仄平平仄,中仄平平仄平仄。)众里寻他千百度。(仄仄平平平仄仄。)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中平平仄,中平中仄,中仄平平仄。)全词采用对比手法,上阕极写花灯耀眼、乐声盈耳的元夕盛况,下阕着意描写主人公在好女如云之中寻觅一位立于灯火零落处的孤高女子,构思精妙,语言精致,含蓄婉转,余味无穷。
2023-09-06 02:11:143

百变团花怎么剪

百变团花的剪法:1、制作工具:纸巾、剪刀、水粉颜料(水彩笔)、水粉画笔。2、将纸巾沿长方形对折两次,再沿三角对折两次。3、在纸巾上勾画出需要裁剪的图案。4、为团花涂上漂亮的颜色。5、待团花彻底晾干后再将其打开。百变团花剪纸作为一种民间手工艺,有着工具简单、制作简便和便于少儿接受的特点,对启发少儿的想象力、锻炼心灵手巧和胆大心细的品格,有着得天独厚的作用。通过巧妙的构思和不同的折叠方法,便可剪出不同图案,给欣赏者以美的感受。
2023-09-06 02:11:131

中国传统文化衣食住行有哪些

多,美食的制作,贮存,…房屋的给构,功能,…
2023-09-06 02:11: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