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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婴幼儿信息管理制度

2023-09-19 22:5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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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马小云
托婴幼儿信息管理制度包括:实行当班育儿嫂负责制,育儿嫂由具备专业技术的员工担任。(2育儿嫂定期参加新生儿专业护理知识的培训。根据实际需要配置其他辅助人员。

法律依据: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
第三条托幼机构应当贯彻保教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做好卫生保健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作为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和指导。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
第七条托幼机构的建筑、设施、设备、环境及提供的食品、饮用水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十五条托幼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开展卫生保健工作。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一)根据儿童不同年龄特点,建立科学、合理的一日生活制度,培养儿童良好的卫生习惯;
(二)为儿童提供合理的营养膳食,科学制订食谱,保证膳食平衡;
(三)制订与儿童生理特点相适应的体格锻炼计划,根据儿童年龄特点开展游戏及体育活动,并保证儿童户外活动时间,增进儿童身心健康;
(四)建立健康检查制度,开展儿童定期健康检查工作,建立健康档案。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做好常见病的预防,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严格执行卫生消毒制度,做好室内外环境及个人卫生。加强饮食卫生管理,保证食品安全;
(六)协助落实国家免疫规划,在儿童入托时应当查验其预防接种证,未按规定接种的儿童要告知其监护人,督促监护人带儿童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
(七)加强日常保育护理工作,对体弱儿进行专案管理。配合妇幼保健机构定期开展儿童眼、耳、口腔保健,开展儿童心理卫生保健;
(八)建立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卫生安全防护工作,预防伤害事故的发生;
(九)制订健康教育计划,对儿童及其家长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
(十)做好各项卫生保健工作信息的收集、汇总和报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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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最新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如下:(1994年12月卫生部、国家教育委员会发布)。第一条、为提高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质量,保证儿童的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招收0~6岁儿童托儿所、幼儿园。第三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托儿所卫生保健工作,指导全国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主管辖区内托儿所、指导辖区内幼儿园的卫生保健管理工作。第四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第五条、托儿所、幼儿园园舍、桌椅、教具、采光、照明、卫生设施、娱乐器具及运动器械等必须安全并适合儿童健康发育的需要,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和安全标准要求。第六条、各类托儿所、幼儿园必须设立保健室,并符合《保健室设备标准》。第七条、类托儿所、幼儿园必须设立隔离室(收托儿童在70名以下的单位可设立隔离床),隔离室应配备相应的设施。第八条、托儿所、幼儿园必须根据接收儿童的数量配备儿童保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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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托幼机构几个月以上应当进行健康检查

3个月以上。于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儿童离开托幼机构3个月以上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后方可再次入托幼机构。儿童入托幼机构前应当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入托入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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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幼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实施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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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育机构的设置必须符合什么标准

托育中心开办条件如下:1、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2、应当符合国家卫健委《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等要求。3、提供餐饮服务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应食品安全标准。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托育机构场地设施要求:1、场地为1楼或2楼,原则上有适当的室外活动场所,场地租赁期不少于3年。2、应设置在安全无污染、空气流通、日照充足、交通方便、排水通畅、场地平整干燥、基础设施完善、环境适宜、符合卫生和环保要求的宜建地带。新建、改建、扩建托育机构应符合住建部《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和国家相关抗震、消防标准、电气安全的规定。3、应有与举办规模、服务功能相适应的建筑面积,参照《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规定设置婴幼儿生活等用房。4、房屋建筑由婴幼儿生活用房、服务管理用房、附属用房和其他用房组成。5、室内装修应符合安全、卫生、环保、消防等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配备满足婴幼儿心理发育所需的基本设施设备、幼儿养护设施设备及玩具、图书和游戏材料等,并开设游戏区。6、应当设有室外活动场地或者光照充足阳光房,配备适宜的玩具和游戏设施,且有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可利用机构附近的公共场地。7、应配有防暑保暖、卫生消毒、安全防护以及符合规范的报警监控设备。办公室内应设有监控视频观察区,对托育机构内所有场所(成人洗手间及更衣间除外)进行无死角监控。8、应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防火安全疏散的规定,并设置符合标准要求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法律依据:《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第十二条托育机构的场地应当选择自然条件良好、交通便利、符合卫生和环保要求的建设用地,远离对婴幼儿成长有危害的建筑、设施及污染源,满足抗震、防火、疏散等要求。第十三条托育机构的建筑应当符合有关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设置符合标准要求的生活用房,根据需要设置服务管理用房和供应用房。第十四条托育机构的房屋装修、设施设备、装饰材料等,应当符合国家相关安全质量标准和环保标准,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第十五条托育机构应当配备符合婴幼儿月龄特点的家具、用具、玩具、图书和游戏材料等,并符合国家相关安全质量标准和环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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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取得什么后方可上岗

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必须取得《托幼园所卫生保健人员资格证书》方可上岗,并定期参加复训及强化培训;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及职责,严格执行儿童健康体检制度、保教人员健康体检制度、晨检制度、卫生消毒制度等各项工作制度,坚决杜绝各类传染病在托幼机构内流行,保证儿童身心健康。托儿所、幼儿园是儿童的集体活动场所,是易感人群较为集中的区域,为幼儿提供有效的卫生保健服务是托儿所、幼儿园的重要工作。做好幼儿卫生保健工作,直接关系到儿童的健康,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关系到未来人口素质的提高。各单位要站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的重要性,切实履行职责,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全面提高我市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各级托幼机构要组织相关人员学习管理办法,按照《管理办法》中要求结合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认真细致的开展自查,全面落实各项卫生保健措施。合理配备卫生保健人员,卫生保健人员必须取得《托幼园所卫生保健人员资格证书》方可上岗,并定期参加复训及强化培训;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及职责,严格执行儿童健康体检制度、保教人员健康体检制度、晨检制度、卫生消毒制度等各项工作制度,坚决杜绝各类传染病在托幼机构内流行,保证儿童身心健康。各托幼机构要在6月13日前完成自查工作。开展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结构现状调查,卫生局、教育局将组织相关人员对辖区内托幼机构《管理办法》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进行通报。吉林市卫生局、教育局将于7月份联合组织相关专家按照托幼园所分级管理要求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进行通报。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全面落实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一是教育行政部门要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并将卫生保健工作纳入托幼机构的分级定类管理。二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协同市妇幼保健站定期或不定期对托幼机构进行相应的业务咨询和指导,并对托幼机构的饮用水、传染病防控和预防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托幼机构,并同时上报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把免疫规划工作纳入日程。继续做好新生入托、入园预防接种卡证查验工作,同时要求每学年开学初对所有在托、在园儿童接种证进行查验,对发现漏种的儿童及时发放疫苗补种通知单,并对补种情况进行跟踪并记录存档,确保接种证查验率和补种率,全面提高儿童接种率,有效控制疫苗针对性疾病的发生。市教育局将其作为托幼机构的分级定类管理和质量评估的依据。三是卫生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要互通信息,齐抓共管,严把卫生保健人员的准入关,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核准,教育部门不予颁发办园许可证。法律依据《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提高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水平,预防和减少疾病发生,保障儿童身心健康,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招收0~6岁儿童的各级各类托儿所、幼儿园(以下简称托幼机构)。第三条 托幼机构应当贯彻保教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做好卫生保健工作。第四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作为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和指导。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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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所学的学前儿童卫生保健知识,结合当前防疫工作,谈谈幼儿园应如何做好园内

根据所学的学前儿童卫生保健知识,结合当前防疫工作,幼儿园防护措施如下:1、进一步明确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要求和职责,严格贯彻落实《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2、针对传染病的流行病学特点和防控要求,制定幼儿园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特别是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等乙类传染病的工作计划和预案。3、开学返园前,全体教职工和儿童必须经医疗卫生机构体检合格后方可入园。4、全面调查和掌握全园教职员工、儿童的疫区接触史。凡有过疫情高发地区居住史、旅行史或从外地返回的教职员工和儿童,需居家观察14天后才能返园。5、保质保量完成儿童入园时和午睡起床后的晨午检工作,增加教职工晨午检及家长和外来人员的入园检查,并按要求做好记录。6、卫生保健人员每日深入班级巡视不少于2次,和教师一起做好儿童全日健康观察、记录。7、家长和非幼儿园工作人员一律不能进入幼儿园。如有特殊情况需告知班主任,在保健工作人员处做好入园体检工作及接触史登记,正确佩戴口罩、手部消毒并避免与园内其他幼儿及教职工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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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入园体检项目及入园体检须知

这篇关于《幼儿园入园体检项目及入园体检须知》,是 特地为大家整理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幼儿园入园体检 幼儿园入园体检主要是帮助了解孩子的生长发育情况,为幼儿园保健提供依据,也能及时发现贫血、视力异常、烂牙、佝偻病、营养不良、身高体重落后、外生殖器问题及多种感染性疾病。 二、入园体检项目 幼儿园入园体检包括了既往病史的询问,以及体重、身高、皮肤、五官、心肝脾肺、外生殖器的检查,还有血红蛋白(查贫血)、肝功能的检测。以往的乙肝免疫学检查现不列为入托(学)体检项目,不需要检查,如果家长觉得有必要或想了解乙肝疫苗注射效果,可以向医生提出。若孩子有挑食厌食情况,还可以同时做个微量元素检测。 三、入园体检须知 1、一般来说,入园体检的结果不会作为是否可以入园的依据。但对患有严重的心肺肾疾病和传染病的孩子,会要求在治疗后能适合幼儿活动再入园。之前未完成计划免疫注射的孩子,也必须尽快补种疫苗。 2、托幼机构发现在园(所)的儿童患疑似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通知其监护人离园(所)诊治;患传染病的患儿治愈后,凭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方可入园(所)。 3、离园3个月,须入园体检合格才可再入园。儿童入托幼机构前应当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入托入园。即将于今年11月1日起施行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儿童离开托幼机构3个月以上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后方可再次入托幼机构。 4、入园体检时,幼儿肝功检查应为空腹。 四、入园体检温馨提示 1、为保证检查效果的新鲜,建议在办理入园前1个月内做入园体检,早做可能需要重新验。 2、有些孩子在七八月份可能因为生病做了一些检查,家长就想免做入园体检,但由于检查的项目不同,可能最后还是要重检,建议咨询医生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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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育园需要办什么手续

需要的手续主要有以下几点:一、申办报告:其内容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园规模、办园层次、办园形式、办园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使用等;二、举办者的信息:比如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个人举办的提供身份证件、个人简历、资格证件;三、幼儿园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四、幼儿园组织机构,拟任园长、主要行政负责人、专任教师、拟聘兼职教师名单及资格证明文件;五、经验资机构出具的办园开办费用验资报告、办园经费的来源渠道证明文件;六、幼儿园发展规划;七、办园场地证明文件:包括土地使用、园舍使用有效证明文件,租凭园舍的须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协议,且租期不少于5年。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个人可以申请举办托育机构。其中事业单位出资举办的,应当经其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同意;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投资举办的,应当向对其国有资产负有监管职责的机构履行备案手续。个人申请举办的,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此外,企事业单位、园区和商务楼宇,面向本单位、园区和商务楼宇内职工适龄幼儿提供免费福利性托育服务的,可以申请举办托育点。申请举办托育机构,需提交以下材料:1.举办者资格证明;2.场地证明,自有场所的,应当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租赁场所的,应当提供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明以及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协议;3.利用房龄20年以上的既有建筑提供托育服务的,须提供通过房屋结构安全检测的证明文件;4.由区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安全合格证明文件;5.由区级及以上卫生计生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托育机构卫生评价报告》;6.由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食品经营许可证》;7.从业人员资格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健康证明、从业资格证明等。托育机构在选址、建筑设计等方面均应遵循以保障安全为先的原则。托育机构在选址上要符合下列要求:1.地质条件较好、环境适宜、空气流通、日照保障、交通方便、场地平整干燥、排水通畅、基础设施完善、周边环境适宜、邻近绿化带、符合卫生和环保要求的宜建地带;2.避开可能发生地质灾害和洪水灾害的区域等不安全地带,避开加油站、输油输气管道和高压供电走廊等;3.不得与公共娱乐场所、集市、批发市场等人流密集、环境喧闹、杂乱或不利于幼儿身心健康成长的建筑物及场所毗邻,远离医院、垃圾及污水处理站等危及幼儿安全的各种污染源,远离城市交通主干道或高速公路等,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卫生、防护标准的要求。托育机构的举办者应当提供能满足使用功能要求、与举办项目和举办规模相适应的场地和建筑。租用场地的,租赁期限自申请开办托育机构之日起不得少于3年。新建、改建、扩建托育机构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抗震、消防等规定要求。利用房龄20年以上的既有建筑提供托育服务的,须通过房屋结构安全检测。托育机构不得将幼儿生活用房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布局、结构、防火、各室及区域的设计、层高、走廊、楼地面、内外墙、门窗等均应当符合相关建筑设计规范,托育机构的消防设计、技防及物防建设应当符合国家和上海市等相关部门颁布的各项标准。法律依据《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中第八条 新设立的托幼机构,招生前应当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的卫生评价报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卫生保健工作质量纳入托幼机构的分级定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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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育园需要办什么手续

托育园需要办的手续如下:1、举办营利性的,提供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营业执照》;举办非营利性的,提供其他法人登记证书;2、自有产权的提供不动产登记证;租赁的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协议;3、托育机构工作人员专业资格证明、健康合格证明;4、妇幼保健机构出具为合格的《托幼机构卫生评价报告》;5、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材料;若提供餐饮服务的,应当提交《食品经营许可证》。法律依据:《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第七条托幼机构的建筑、设施、设备、环境及提供的食品、饮用水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第八条新设立的托幼机构,招生前应当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的卫生评价报告。托育园开办需要哪些证件1、需要到消防部门取得相关批准,办理消防安全合格证;2、到辖区教委申请,初审合格的话会发个筹设证,一定期限内达标发正式办学许可证;3、取得办学许可证后到质量监督局办组织结构代码证,民政局办民非证,物价局办收费许可证,卫生局办卫生许可证,税务局办纳税许可证。
2023-09-07 11:16:301

儿童入托及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办法(儿童入托及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办法由哪个部门规定)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要求,进一步规范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提高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加强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传染病防控,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一、组织机构及职责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管理辖区托育机构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会同教育行政部门管理辖区幼儿园、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督促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接种单位及时为预防接种证查验提供技术支持,组织开展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检查和考核。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幼儿园和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管理,督促辖区幼儿园和学校完成预防接种证查验相关工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培训和技术指导,指导接种单位做好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完成情况评估和补证、补种以及预防接种证查验资料的收集和报告工作。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应当将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纳入儿童入托、入学报名程序,组织开展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接种单位。接种单位负责收集辖区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基本信息,为辖区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提供预防接种证查验技术支持,评估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完成情况,对无证、漏种儿童开展补证、补种工作,收集和报告预防接种证查验资料。二、查验单位和对象查验单位。现阶段全国所有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小学均应当开展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其他类型学校是否纳入预防接种证查验管理,由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疾病防控的需要确定。查验对象。所有新入托、入学、转学、插班儿童。三、工作流程通知查验对象。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在新学年开学前,通过新生入托、入学招生简章或报名须知等形式,通知新生报名时须出具预防接种证,或出具接种单位提供的其他形式能够评估儿童预防接种完成情况的资料。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完成情况评估。1.儿童居住地或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所在地的接种单位,根据儿童年龄、预防接种记录、现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和查验地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接种方案和增加的免疫规划疫苗种类,评估儿童预防接种完成情况,并将评估结果记录到预防接种证,或出具其他形式能够评估儿童预防接种完成情况的资料,评估资料应当记录儿童预防接种已完成或未完成及需补种疫苗种类、剂次等关键信息。2.对需要补办预防接种证的儿童,接种单位应当根据预防接种卡或预防接种个案信息记录,为儿童补办预防接种证。3.对需要补种疫苗的儿童,接种单位应当及时告知儿童监护人未按照免疫程序完成接种的疫苗种类、需补种剂次,并预约补种时间。4.对计划入托、入学的儿童,在完成相应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后,接种单位应当及时将预防接种完成情况填写在预防接种证上。5.接种单位可利用免疫规划信息系统,为入托、入学儿童或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提供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完成情况评估服务。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查验。1.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在儿童入托、入学时,须查验预防接种证上入托、入学预防接种完成情况评估结果或接种单位提供的其他形式评估儿童预防接种完成情况的资料。2.对需要补种疫苗的儿童,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须督促儿童监护人及时带儿童到接种单位补种疫苗,并在儿童补种疫苗后再次核对预防接种证或其他形式能够评估儿童预防接种完成情况的资料,查验疫苗补种完成情况。3.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须在新生开学后或儿童转学、插班30日内完成。对需要补种疫苗的儿童,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应当在当年12月底之前再次查验预防接种完成情况。4.对入托、入学时未提供预防接种完成情况评估资料的儿童,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应当督促儿童监护人尽快提供相关资料。5.预防接种证查验相关资料应当纳入学生健康档案和学校卫生资料管理。疫苗补种。1.疫苗补种工作由儿童居住地的接种单位或托育机构、幼儿园、学校所在地接种单位负责。2.接种单位应当按照现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和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接种方案和增加的免疫规划疫苗种类,为需要补种疫苗的儿童提供疫苗补种服务。3.接种单位为儿童补种疫苗后,应当及时在预防接种证、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完整记录预防接种情况。4.对需要补种疫苗的儿童,接种单位完成补种后,应当在预防接种证上入托、入学预防接种完成情况评估页填写补种完成信息,供儿童监护人交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再次查验。四、资料管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每年汇总辖区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查验评估资料,填写“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情况报表”,在次年1月10日前报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于次年1月20日前,汇总辖区“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情况报表”,报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于次年1月31日前,汇总辖区“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情况报表”,报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于次年2月15日前,汇总辖区“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情况报表”,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五、工作要求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密切合作,每年部署安排好辖区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并联合开展检查指导。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安排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接种单位查验预防接种证和漏种儿童补种工作经费,根据《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对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托育机构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幼儿园和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监督检查。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每年组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辖区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的预防接种证查验业务培训。接种单位应当如实评估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完成情况。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应当督促未评估预防接种完成情况的入托、入学儿童,在开学30日内完成预防接种完成情况评估和查验。对于无接种禁忌、未完成相应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的儿童,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应当在儿童入托、入学时,督促儿童尽快补种疫苗,并及时复验预防接种完成情况。鼓励各地利用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开展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_
2023-09-07 11:16:391

简述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工作规范中对幼儿园膳食管理的要求

简述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工作规范中对幼儿园膳食管理的要求:膳食管理的要求:1、为儿童提供合理平衡的膳食。2、充分考虑膳食标准,作出合理预算。3、建立合理的膳食制度。合理安排就餐的时间,规定两餐之间的时间间隔不少4小时,每ri进食3—4次。应遵守开饭时间,早餐不推迟,中晚餐不提前,使定时进食形成习惯,建立“动力定型”。幼儿多是指1-3岁的孩子,这个时期的孩子各系统发育不完全,且生长发育较快,需要充足的营养,包括葡萄糖、蛋白质、脂肪、微量元素等,具体如下:1、谷物食物:提供主要的碳水化合物来源,每天可提供200-250g左右的谷物,注意细粮和粗粮的合理搭配,粗粮能提供蛋白质、膳食纤维和维生素等营养物质,避免过多精细加工的食品。2、优质蛋白和脂肪:如鱼、虾、蛋类、瘦肉、豆类制品等蛋白质含量丰富的食物,每日补充100-150g左右,利于孩子的骨骼、肌肉、神经系统等的发育,且鱼类等海产品以及蛋黄、动物肝脏中含有的脂肪都是优质脂肪,还含有丰富的叶酸、维生素A等,有利于视力和神经系统的发育,但要适量食用,避免过量引起的肥胖。3、钙质:每天可补充200-500ml左右的牛奶,以摄入充足的钙,促进骨骼发育,另外,虾、芝麻中也含有丰富的钙质。4、多吃新鲜蔬菜和水果:每天200-300g左右,补充足够的膳食纤维和维生素,另外,在补充营养的同时,注意食物多样化,均衡饮食,不要挑食,且食物的烹饪以少油少盐为主;规律进餐,避免过饱过饥,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另外,在营养充足的基础上,适当晒太阳,进行户外运动,更有利于幼儿的生长发育。
2023-09-07 11:16:561

《幼儿园管理条例》对幼儿园的保健工作做了哪些规定

是《幼儿园工作规程》吧?新版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四章对幼儿园的卫生保健作了详细说明。具体如下:第四章 幼儿园的卫生保健第十七条 幼儿园必须切实做好幼儿生理和心理卫生保健工作。幼儿园应当严格执行《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卫生保健的法规、规章和制度。第十八条 幼儿园应当制定合理的幼儿一日生活作息制度。正餐间隔时间为3.5-4小时。在正常情况下,幼儿户外活动时间(包括户外体育活动时间)每天不得少于2小时,寄宿制幼儿园不得少于3小时;高寒、高温地区可酌情增减。笫十九条 幼儿园应当建立幼儿健康检查制度和幼儿健康卡或档案。每年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视力一次,每季度量体重一次:注意幼儿口腔卫生,保护幼儿视力。幼儿园对幼儿健康发展状况定期进行分析、评价,及时向家长反馈结果。幼儿园应当关注幼儿心理健康,注重满足幼儿的发展需要,保持幼儿积极的情绪状态,让幼儿感受到尊重和接纳。第二十条 幼儿园应当建立卫生消毒、晨检、午检制度和病儿隔离制度,配合卫生部门做好计划免疫工作。幼儿园应当建立传染病预防和管理制度,制定突发传染病应急预案,认真做好疾病防控工作。幼儿园应当建立患病幼儿用药的委托交接制度,未经监护人委托或者同意,幼儿园不得给幼儿用药。幼儿园应当妥善管理药品,保证幼儿用药安全。幼儿园内禁止吸烟、饮酒。第二十一条 供给膳食的幼儿园应当为幼儿提供安全卫生的食品,编制营养平衡的幼儿食谱,定期计算和分析幼儿的进食量和营养素摄取量,保证幼儿合理膳食。幼儿园应当每周向家长公示幼儿食谱,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食品留样。第二十二条 幼儿园应当配各必要的设各设施,及时为幼儿提供安全卫生的饮用水。幼儿园应当培养幼儿良好的大小便习惯,不得限制幼儿便溺的次数、时间等。第二十三条 幼儿园应当积极开展适合幼儿的体育活动,充分利用日光、空气、水等自然因素以及本地自然环境,有计划地锻炼幼儿肌体,增强身体的适应和抵抗能力。正常情况下,每日户外体育活动不得少于1小时。幼儿园在开展体育活动时,应当对体弱或有残疾的幼儿予以特殊照顾。第二十四条 幼儿园夏季要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冬季要做好防寒保暖工作,防止中暑和冻伤。
2023-09-07 11:17:211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规定托幼园所工作人员接受健康检查的频率是( )。

【答案】:C《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要求:托幼机构在岗工作人员必须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规定的项目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2023-09-07 11:17:341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提高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水平,预防和减少疾病发生,保障儿童身心健康,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招收0~6岁儿童的各级各类托儿所、幼儿园(以下简称托幼机构)。第三条 托幼机构应当贯彻保教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做好卫生保健工作。第四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作为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和指导。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第五条 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对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业务指导的内容包括:膳食营养、体格锻炼、健康检查、卫生消毒、疾病预防等。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定期为托幼机构提供疾病预防控制咨询服务和指导。  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应当依法对托幼机构的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第六条 托幼机构设有食堂提供餐饮服务的,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规章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食品安全要求。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负责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的指导与监督检查。第七条 托幼机构的建筑、设施、设备、环境及提供的食品、饮用水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第八条 新设立的托幼机构,招生前应当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的卫生评价报告。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卫生保健工作质量纳入托幼机构的分级定类管理。第九条 托幼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本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第十条 托幼机构应当根据规模、接收儿童数量等设立相应的卫生室或者保健室,具体负责卫生保健工作。  卫生室应当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保健室不得开展诊疗活动,其配置应当符合保健室设置基本要求。第十一条 托幼机构应当聘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保健人员。卫生保健人员包括医师、护士和保健员。  在卫生室工作的医师应当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师执业证书》,护士应当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在保健室工作的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经过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具有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基础知识,掌握卫生消毒、传染病管理和营养膳食管理等技能。第十二条 托幼机构聘用卫生保健人员应当按照收托150名儿童至少设1名专职卫生保健人员的比例配备卫生保健人员。收托150名以下儿童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卫生保健人员。第十三条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应当定期接受当地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应当对机构内的工作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宣传教育、疾病预防、卫生消毒、膳食营养、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等方面的具体指导。第十四条 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托幼机构应当组织在岗工作人员每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在岗人员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应当立即离岗治疗,治愈后方可上岗工作。  精神病患者、有精神病史者不得在托幼机构工作。第十五条 托幼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开展卫生保健工作。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一)根据儿童不同年龄特点,建立科学、合理的一日生活制度,培养儿童良好的卫生习惯;  (二)为儿童提供合理的营养膳食,科学制订食谱,保证膳食平衡;  (三)制订与儿童生理特点相适应的体格锻炼计划,根据儿童年龄特点开展游戏及体育活动,并保证儿童户外活动时间,增进儿童身心健康;  (四)建立健康检查制度,开展儿童定期健康检查工作,建立健康档案。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做好常见病的预防,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严格执行卫生消毒制度,做好室内外环境及个人卫生。加强饮食卫生管理,保证食品安全;  (六)协助落实国家免疫规划,在儿童入托时应当查验其预防接种证,未按规定接种的儿童要告知其监护人,督促监护人带儿童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  (七)加强日常保育护理工作,对体弱儿进行专案管理。配合妇幼保健机构定期开展儿童眼、耳、口腔保健,开展儿童心理卫生保健;  (八)建立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卫生安全防护工作,预防伤害事故的发生;  (九)制订健康教育计划,对儿童及其家长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  (十)做好各项卫生保健工作信息的收集、汇总和报告工作。
2023-09-07 11:18:031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提高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质量,保证儿童的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招收0~6岁儿童托儿所、幼儿园。   第三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托儿所卫生保健工作,指导全国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主管辖区内托儿所、指导辖区内幼儿园的卫生保健管理工作。   第四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第五条托儿所、幼儿园园舍、桌椅、教具、采光、照明、卫生设施、娱乐器具及运动器械等必须安全并适合儿童健康发育的需要,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和安全标准要求。   第六条各类托儿所、幼儿园必须设立保健室,并符合《保健室设备标准》。(见附件1)   第七条各类托儿所、幼儿园必须设立隔离室(收托儿童在70名以下的单位可设立隔离床),隔离室应配备相应的设施。   第八条托儿所、幼儿园必须根据接收儿童的数量配备儿童保健人员。   (一)日托儿童100名以下,全托儿童50名以下,设专职或兼职保健人员1名;日托儿童100~150名,全托儿童50~100名设专职儿童保健医(护)师(士)1至2名,以后每增加100名儿童,增设专职儿童保健医(护)师(士)1名。幼儿园依据劳动人事部、国家教委劳人编〔1987〕32号文关于《全日制、寄宿制幼儿园编制标准(试行)》配备保健人员。   (二)医师应当具有医学院校毕业程度,医士和护士具有中等卫生学校毕业程度,或者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儿童保健培训。第九条托儿所、幼儿园必须严格遵守卫生部颁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和有关规定。第十条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包括:   (一)建立合理的生活制度,培养儿童良好的生活习惯,促进儿童身心健康。   (二)为儿童提供合理的营养。应为母乳喂养提供必要条件,有哺乳室的应设立奶库。及时添加辅助食品,确保儿童膳食平衡,满足其正常生长发育需要。   (三)建立定期健康检查制度,3岁以下儿童开展生长发育监测,并做好常见病的预防,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报告。   (四)完成计划免疫工作,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做好传染病的管理。   (五)根据不同年龄开展与其相适应的体格锻炼,增进儿童身心健康及抗病能力。   (六)制定各种安全措施,保障儿童人身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   (七)选择适合儿童身心发展和健康的儿童玩具、教具以及制作材料。   (八)做好环境卫生、个人卫生及美化绿化工作,为儿童创造安全、整洁、优美的.环境。   (九)对儿童进行健康教育、学习自我保健的技能,培养健康的生活习惯。   第十一条儿童入园所要求:   (一)儿童入园所必须经当地妇幼保健机构或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并填写健康检查表。   (二)对离开园所3个月以上或有肝炎接触史的儿童应检疫42天,经体检证实其健康后方能回班。   第十二条托儿所、幼儿园工作人员健康要求:   (一)托儿所、幼儿园的工作人员每年必须在当地妇幼保健机构或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并填写健康检查表。   (二)工作人员体检合格,由健康检查单位签发健康证明后,方能上岗工作。托儿所、幼儿园工作人员健康证明书由卫生部统一监制。   (三)患有国家法定传染病、滴虫性及霉菌性阴道炎、化脓性皮肤病、精神病的保教人员、炊事员不得从事保教工作、炊事员工作。   第十三条托儿所、幼儿园从事炊事工作的人员应接受有关儿童营养及食品卫生方面的专门培训。   第十四条托儿所、幼儿园应贯彻保教结合的方针,认真做好卫生保健工作,并将其作为园所评估的重要指标。   第十五条对认真执行本办法,在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中做出显着成绩的单位及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给以表彰和奖励。   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办法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限期整顿、停止招生、停止办园的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小学附设学前班和单独设立的幼儿班(学前班)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卫生部负责解释。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各地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2023-09-07 11:18:321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最新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如下:(1994年12月卫生部、国家教育委员会发布)。第一条、为提高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质量,保证儿童的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招收0~6岁儿童托儿所、幼儿园。第三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托儿所卫生保健工作,指导全国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主管辖区内托儿所、指导辖区内幼儿园的卫生保健管理工作。第四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第五条、托儿所、幼儿园园舍、桌椅、教具、采光、照明、卫生设施、娱乐器具及运动器械等必须安全并适合儿童健康发育的需要,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和安全标准要求。第六条、各类托儿所、幼儿园必须设立保健室,并符合《保健室设备标准》。第七条、类托儿所、幼儿园必须设立隔离室(收托儿童在70名以下的单位可设立隔离床),隔离室应配备相应的设施。第八条、托儿所、幼儿园必须根据接收儿童的数量配备儿童保健人员。
2023-09-07 11:18:421

托幼机构需要什么条件

1、符合托幼事业发展规划;2、有固定的场所及配套设施;3、有相应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4、有符合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幼教专业管理人员并主持幼儿园日常管理工作;5、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性质的托育机构在所在地的区县机构编制部门申请审批和登记。社会服务机构性质的托育机构在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申请注册登记。经核准登记后,应当及时向所在地的区县卫生健康部门备案。托育机构申请登记时,应当在业务范围(或经营范围)中明确托育机构服务内容。申请注册非营利性托育机构,机构名称为“行政区划+字号+托育园”,业务范围为“托育服务”。申请注册营利性托育机构,机构名称为“区域+字号+托育+组织形式”,经营范围核定为“托育服务”。1.应当有自有场地或租赁期不少于3年的租赁场地。应设置在安全无污染、空气流通、日照充足、交通方便、排水通畅、场地平整干燥、基础设施完善、环境适宜、符合卫生和环保要求的宜建地带。新建、改建、扩建托育机构应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2019版和国家相关抗震、消防标准、电气安全的规定。.应有与举办规模、服务功能相适应的建筑面积,参照《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2019版规定设置婴幼儿生活等用房。房屋建筑由婴幼儿生活用房、服务管理用房、供应用房三部分组成。收托2岁以下婴幼儿的,应当设置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的母婴室、配乳室。室内装修应符合安全、卫生、环保、消防等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配备满足婴幼儿心理发育所需的基本设施设备、幼儿养护设施设备及玩具、图书和游戏材料等,并开设游戏区。应当设有室外活动场地或者光照充足阳光房,配备适宜的玩具和游戏设施,且有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可利用机构附近的公共场地。应配有防暑保暖、卫生消毒、安全防护以及符合规范的报警监控设备。办公室内应设有监控视频观察区,对托育机构内所有场所(成人洗手间及更衣间除外)进行无死角监控。应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防火安全疏散的规定,并设置符合标准要求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法律依据:《幼儿园管理条例》 第九条举办幼儿园应当具有符合下列条件的保育、幼儿教育、医务和其他工作人员: (一)幼儿园园长、教师应当具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程度,或者经教育行政部门考核合格。(二)医师应当具有医学院校毕业程度,医士和护士应当具有中等卫生学校毕业程度,或者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三)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儿保健培训。(四)保育员应当具有初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慢性传染病、精神病患者,不得在幼儿园工作。托幼机构设有食堂提供餐饮服务的,应当按照有关规章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食品安全要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负责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的指导与监督检查。《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托幼机构应当聘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保健人员。卫生保健人员包括医师、护士和保健员。在卫生室工作的医师应当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师执业证书》,护士应当取得《护士执业书》。在保健室工作的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经过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具有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基础知识,掌握卫生消毒、传染病管理和营养膳食管理等技能。营利性托育机构在所在地的区县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
2023-09-07 11:19:261

托幼机构的设置必须符合什么标准

法律分析:根据《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的规定,托幼机构应当贯彻保教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做好卫生保健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作为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和指导。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法律依据:《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第六条 托幼机构设有食堂提供餐饮服务的,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规章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食品安全要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负责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的指导与监督检查。第七条 托幼机构的建筑、设施、设备、环境及提供的食品、饮用水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第八条 新设立的托幼机构,招生前应当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的卫生评价报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卫生保健工作质量纳入托幼机构的分级定类管理。第九条 托幼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本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第十条 托幼机构应当根据规模、接收儿童数量等设立相应的卫生室或者保健室,具体负责卫生保健工作。卫生室应当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保健室不得开展诊疗活动,其配置应当符合保健室设置基本要求。
2023-09-07 11:19:351

托幼机构卫生监督的依据是

法律分析:《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与《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法律依据:《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第三条 托幼机构应当贯彻保教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做好卫生保健工作。第四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作为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和指导。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第七条 托幼机构的建筑、设施、设备、环境及提供的食品、饮用水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第十五条 托幼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开展卫生保健工作。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包括以下内容:(一)根据儿童不同年龄特点,建立科学、合理的一日生活制度,培养儿童良好的卫生习惯;(二)为儿童提供合理的营养膳食,科学制订食谱,保证膳食平衡;(三)制订与儿童生理特点相适应的体格锻炼计划,根据儿童年龄特点开展游戏及体育活动,并保证儿童户外活动时间,增进儿童身心健康;(四)建立健康检查制度,开展儿童定期健康检查工作,建立健康档案。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做好常见病的预防,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五)严格执行卫生消毒制度,做好室内外环境及个人卫生。加强饮食卫生管理,保证食品安全;(六)协助落实国家免疫规划,在儿童入托时应当查验其预防接种证,未按规定接种的儿童要告知其监护人,督促监护人带儿童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七)加强日常保育护理工作,对体弱儿进行专案管理。配合妇幼保健机构定期开展儿童眼、耳、口腔保健,开展儿童心理卫生保健;(八)建立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卫生安全防护工作,预防伤害事故的发生;(九)制订健康教育计划,对儿童及其家长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十)做好各项卫生保健工作信息的收集、汇总和报告工作。《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五条 学校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时间。学生每日学习时间(包括自习),小学不超过六小时,中学不超过八小时,大学不超过十小时。学校或者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增加授课时间和作业量,加重学生学习负担。第六条 学校教学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等环境质量以及黑板、课桌椅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新建、改建、扩建校舍,其选址、设计应当符合国家的卫生标准,并取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许可。竣工验收应当有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参加。第七条 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为学生设置厕所和洗手设施。寄宿制学校应当为学生提供相应的洗漱、洗澡等卫生设施。学校应当为学生提供充足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第二十八条 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卫生工作行使监督职权。其职责是:(一)对新建、改建、扩建校舍的选址、设计实行卫生监督;(二)对学校内影响学生健康的学习、生活、劳动、环境、食品等方面的卫生和传染病防治工作实行卫生监督;(三)对学生使用的文具、娱乐器具、保健用品实行卫生监督。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委托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的卫生主管机构,在本系统内对前款所列第(一)、(二)项职责行使学校卫生监督职权。第二十九条 行使学校卫生监督职权的机构设立学校卫生监督员,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聘任并发给学校卫生监督员证书。学校卫生监督员执行卫生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卫生主管机构交付的学校卫生监督任务。
2023-09-07 11:19:511

托幼机构需要什么条件

1、符合托幼事业发展规划;2、有固定的场所及配套设施;3、有相应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4、有符合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幼教专业管理人员并主持幼儿园日常管理工作;5、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性质的托育机构在所在地的区县机构编制部门申请审批和登记。社会服务机构性质的托育机构在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申请注册登记。经核准登记后,应当及时向所在地的区县卫生健康部门备案。托育机构申请登记时,应当在业务范围(或经营范围)中明确托育机构服务内容。申请注册非营利性托育机构,机构名称为“行政区划+字号+托育园”,业务范围为“托育服务”。申请注册营利性托育机构,机构名称为“区域+字号+托育+组织形式”,经营范围核定为“托育服务”。1.应当有自有场地或租赁期不少于3年的租赁场地。应设置在安全无污染、空气流通、日照充足、交通方便、排水通畅、场地平整干燥、基础设施完善、环境适宜、符合卫生和环保要求的宜建地带。新建、改建、扩建托育机构应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2019版和国家相关抗震、消防标准、电气安全的规定。.应有与举办规模、服务功能相适应的建筑面积,参照《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2019版规定设置婴幼儿生活等用房。房屋建筑由婴幼儿生活用房、服务管理用房、供应用房三部分组成。收托2岁以下婴幼儿的,应当设置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的母婴室、配乳室。室内装修应符合安全、卫生、环保、消防等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配备满足婴幼儿心理发育所需的基本设施设备、幼儿养护设施设备及玩具、图书和游戏材料等,并开设游戏区。应当设有室外活动场地或者光照充足阳光房,配备适宜的玩具和游戏设施,且有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可利用机构附近的公共场地。应配有防暑保暖、卫生消毒、安全防护以及符合规范的报警监控设备。办公室内应设有监控视频观察区,对托育机构内所有场所(成人洗手间及更衣间除外)进行无死角监控。应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防火安全疏散的规定,并设置符合标准要求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法律依据:《幼儿园管理条例》 第九条举办幼儿园应当具有符合下列条件的保育、幼儿教育、医务和其他工作人员: (一)幼儿园园长、教师应当具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程度,或者经教育行政部门考核合格。(二)医师应当具有医学院校毕业程度,医士和护士应当具有中等卫生学校毕业程度,或者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三)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儿保健培训。(四)保育员应当具有初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慢性传染病、精神病患者,不得在幼儿园工作。托幼机构设有食堂提供餐饮服务的,应当按照有关规章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食品安全要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负责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的指导与监督检查。《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托幼机构应当聘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保健人员。卫生保健人员包括医师、护士和保健员。在卫生室工作的医师应当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师执业证书》,护士应当取得《护士执业书》。在保健室工作的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经过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具有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基础知识,掌握卫生消毒、传染病管理和营养膳食管理等技能。营利性托育机构在所在地的区县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
2023-09-07 11:20:041

教育机构卫生制度管理制度

法律分析:根据《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的规定,托幼机构应当贯彻保教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做好卫生保健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作为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和指导。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法律依据:《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第六条 托幼机构设有食堂提供餐饮服务的,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规章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食品安全要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负责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的指导与监督检查。第七条 托幼机构的建筑、设施、设备、环境及提供的食品、饮用水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第八条 新设立的托幼机构,招生前应当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的卫生评价报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卫生保健工作质量纳入托幼机构的分级定类管理。第九条 托幼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本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第十条 托幼机构应当根据规模、接收儿童数量等设立相应的卫生室或者保健室,具体负责卫生保健工作。卫生室应当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保健室不得开展诊疗活动,其配置应当符合保健室设置基本要求。
2023-09-07 11:20:291

依法对托幼机构的饮用水卫生

第一条 为提高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水平,预防和减少疾病发生,保障儿童身心健康,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招收0~6岁儿童的各级各类托儿所、幼儿园(以下简称托幼机构)。第三条 托幼机构应当贯彻保教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做好卫生保健工作。第四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作为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和指导。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第五条 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对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业务指导的内容包括:膳食营养、体格锻炼、健康检查、卫生消毒、疾病预防等。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定期为托幼机构提供疾病预防控制咨询服务和指导。  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应当依法对托幼机构的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第六条 托幼机构设有食堂提供餐饮服务的,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规章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食品安全要求。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负责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的指导与监督检查。第七条 托幼机构的建筑、设施、设备、环境及提供的食品、饮用水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第八条 新设立的托幼机构,招生前应当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的卫生评价报告。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卫生保健工作质量纳入托幼机构的分级定类管理。第九条 托幼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本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第十条 托幼机构应当根据规模、接收儿童数量等设立相应的卫生室或者保健室,具体负责卫生保健工作。  卫生室应当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保健室不得开展诊疗活动,其配置应当符合保健室设置基本要求。第十一条 托幼机构应当聘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保健人员。卫生保健人员包括医师、护士和保健员。  在卫生室工作的医师应当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师执业证书》,护士应当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在保健室工作的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经过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具有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基础知识,掌握卫生消毒、传染病管理和营养膳食管理等技能。第十二条 托幼机构聘用卫生保健人员应当按照收托150名儿童至少设1名专职卫生保健人员的比例配备卫生保健人员。收托150名以下儿童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卫生保健人员。第十三条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应当定期接受当地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应当对机构内的工作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宣传教育、疾病预防、卫生消毒、膳食营养、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等方面的具体指导。第十四条 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托幼机构应当组织在岗工作人员每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在岗人员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应当立即离岗治疗,治愈后方可上岗工作。  精神病患者、有精神病史者不得在托幼机构工作。第十五条 托幼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开展卫生保健工作。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一)根据儿童不同年龄特点,建立科学、合理的一日生活制度,培养儿童良好的卫生习惯;  (二)为儿童提供合理的营养膳食,科学制订食谱,保证膳食平衡;  (三)制订与儿童生理特点相适应的体格锻炼计划,根据儿童年龄特点开展游戏及体育活动,并保证儿童户外活动时间,增进儿童身心健康;  (四)建立健康检查制度,开展儿童定期健康检查工作,建立健康档案。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做好常见病的预防,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严格执行卫生消毒制度,做好室内外环境及个人卫生。加强饮食卫生管理,保证食品安全;  (六)协助落实国家免疫规划,在儿童入托时应当查验其预防接种证,未按规定接种的儿童要告知其监护人,督促监护人带儿童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  (七)加强日常保育护理工作,对体弱儿进行专案管理。配合妇幼保健机构定期开展儿童眼、耳、口腔保健,开展儿童心理卫生保健;  (八)建立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卫生安全防护工作,预防伤害事故的发生;  (九)制订健康教育计划,对儿童及其家长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  (十)做好各项卫生保健工作信息的收集、汇总和报告工作。第十六条 托幼机构应当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导下,做好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  托幼机构发现传染病患儿应当及时按照法律、法规和卫生部的规定进行报告,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对环境进行严格消毒处理。  在传染病流行期间,托幼机构应当加强预防控制措施。第十七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收集、分析、调查、核实托幼机构的传染病疫情,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托幼机构,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第十八条 儿童入托幼机构前应当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托幼机构。  托幼机构发现在园(所)的儿童患疑似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通知其监护人离园(所)诊治。患传染病的患儿治愈后,凭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方可入园(所)。  儿童离开托幼机构3个月以上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后方可再次入托幼机构。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的体检项目开展健康检查,不得违反规定擅自改变。第十九条 托幼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一)未按要求设立保健室、卫生室或者配备卫生保健人员的;  (二)聘用未进行健康检查或者健康检查不合格的工作人员的;  (三)未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健康检查的;  (四)招收未经健康检查或健康检查不合格的儿童入托幼机构的;  (五)未严格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开展卫生保健工作的。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将处理结果通报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将其作为托幼机构分级定类管理和质量评估的依据。第二十条 托幼机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设立卫生室,进行诊疗活动的,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第二十一条 托幼机构未按照规定履行卫生保健工作职责,造成传染病流行、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卫生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职责,导致托幼机构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卫生行政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第二十二条 小学附设学前班、单独设立的学前班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二十三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 对认真执行本办法,在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十五条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由卫生部负责制定。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1994年12月1日由卫生部、原国家教委联合发布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2023-09-07 11:20:391

托幼机构需要什么条件

1、符合托幼事业发展规划;2、有固定的场所及配套设施;3、有相应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4、有符合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幼教专业管理人员并主持幼儿园日常管理工作;5、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性质的托育机构在所在地的区县机构编制部门申请审批和登记。社会服务机构性质的托育机构在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申请注册登记。经核准登记后,应当及时向所在地的区县卫生健康部门备案。托育机构申请登记时,应当在业务范围(或经营范围)中明确托育机构服务内容。申请注册非营利性托育机构,机构名称为“行政区划+字号+托育园”,业务范围为“托育服务”。申 请注册营利性托育机构,机构名称为“区域+字号+托育+组织形式”,经营范围核定为“托育服务”。1.应当有自有场地或租赁期不少于3年的租赁场地。应设置在安全无污染、空气流通、日照充足、交通方便、排水通畅、场地平整干燥、基础设施完善、环境适宜、符合卫生和环保要求的宜建地带。新建、改建、扩建托育机构应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2019版和国家相关抗震、消防标准、电气安全的规定。.应有与举办规模、服务功能相适应的建筑面积,参照《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2019版规定设置婴幼儿生活等用房。房屋建筑由婴幼儿生活用房、服务管理用房、供应用房三部分组成。收托2岁以下婴幼儿的,应当设置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的母婴室、配乳室。室内装修应符合安全、卫生、环保、消防等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配备满足婴幼儿心理发育所需的基本设施设备、幼儿养护设施设备及玩具、图书和游戏材料等,并开设游戏区。应当设有室外活动场地或者光照充足阳光房,配备适宜的玩具和游戏设施,且有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可利用机构附近的公共场地。应配有防暑保暖、卫生消毒、安全防护以及符合规范的报警监控设备。办公室内应设有监控视频观察区,对托育机构内所有场所(成人洗手间及更衣间除外)进行无死角监控。应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防火安全疏散的规定,并设置符合标准要求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法律依据: 《幼儿园管理条例》 第九条:举办幼儿园应当具有符合下列条件的保育、幼儿教育、医务和其他工作人员: (一)幼儿园园长、教师应当具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程度,或者经教育行政部门考核合格。(二)医师应当具有医学院校毕业程度,医士和护士应当具有中等卫生学校毕业程度,或者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三)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儿保健培训。(四)保育员应当具有初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慢性传染病、精神病患者,不得在幼儿园工作。托幼机构设有食堂提供餐饮服务的,应当按照有关规章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食品安全要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负责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的指导与监督检查。《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托幼机构应当聘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保健人员。卫生保健人员包括医师、护士和保健员。在卫生室工作的医师应当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师执业证书》,护士应当取得《护士执业书》。在保健室工作的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经过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具有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基础知识,掌握卫生消毒、传染病管理和营养膳食管理等技能。营利性托育机构在所在地的区县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
2023-09-07 11:21:111

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的工作内容有哪些

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的工作内容如下:一、根据儿童不同年龄特点,建立科学、合理的一日生活制度,培养儿童良好的卫生习惯。二、为儿童提供合理的营养膳食,科学制订食谱,保证膳食平衡。三、制订与儿童生理特点相适应的体格锻炼计划,根据儿童年龄特点开展游戏及体育活动,并保证儿童户外活动时间,增进儿童身心健康。四、建立健康检查制度,开展儿童定期健康检查工作,建立健康档案。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做好常见病的预防,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五、严格执行卫生消毒制度,做好室内外环境及个人卫生。加强饮食卫生管理,保证食品安全。六、协助落实国家免疫规划,在儿童入托时应当查验其预防接种证,未按规定接种的儿童要告知其监护人,督促监护人带儿童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七、加强日常保育护理工作,对体弱儿进行专案管理。配合妇幼保健机构定期开展儿童眼、耳、口腔保健,开展儿童心理卫生保健。八、建立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卫生安全防护工作,预防伤害事故的发生。九、制订健康教育计划,对儿童及其家长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十、做好各项卫生保健工作信息的收集、汇总和报告工作。有目的有计划的对保育员进行培训。我园认真贯彻保教并重的原则,随着办园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对保育员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园除了定期进行保育员技能考核外,每学期的卫生保健工作计划都制定培训内容,有理论学习、事例研讨、技能比赛等等,优化了保育员的整体素质。培养健康自理自立、文明守礼的好儿童。在生活自理能力上,从小班开始,逐步培养幼儿刻苦耐劳的品质和自我服务能力。开展有关的专题活动、开展自理能力竞赛活动、大带小活动、班际交流活动等。培养了幼儿从小爱劳动的良好品德,以及为他人服务和严以律己、公正待事的优良品质,而且在活动中让幼儿学会交往、学会礼让。把握一日活动中的良好时机,在自由活动中注重幼儿与同伴的友好合作交往能力。重视餐前十分钟让幼儿讲述自己的见闻,学会交流与分享;餐后散步的时候,每遇到老师与客人都主动打招呼,培养幼儿的文明、守礼的良好常规。科学合理地安排幼儿的作息时间,每天保证2小时的户外活动,充分利用阳光、空气、水等自然因素开展丰富多彩的户外游戏和坚持开展赤脚运动,增强幼儿体质,促进幼儿健康成长。第一条、为提高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水平,预防和减少疾病发生,保障儿童身心健康,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招收0~6岁儿童的各级各类托儿所、幼儿园(以下简称托幼机构)。第三条、托幼机构应当贯彻保教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做好卫生保健工作。第四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作为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和指导。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第五条、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对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业务指导的内容包括:膳食营养、体格锻炼、健康检查、卫生消毒、疾病预防等。
2023-09-07 11:22:031

托育机构的设置必须符合什么标准

托育中心开办条件如下:1、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2、应当符合国家卫健委《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等要求。3、提供餐饮服务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应食品安全标准。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托育机构场地设施要求:1、场地为1楼或2楼,原则上有适当的室外活动场所,场地租赁期不少于3年。2、应设置在安全无污染、空气流通、日照充足、交通方便、排水通畅、场地平整干燥、基础设施完善、环境适宜、符合卫生和环保要求的宜建地带。新建、改建、扩建托育机构应符合住建部《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和国家相关抗震、消防标准、电气安全的规定。3、应有与举办规模、服务功能相适应的建筑面积,参照《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规定设置婴幼儿生活等用房。4、房屋建筑由婴幼儿生活用房、服务管理用房、附属用房和其他用房组成。5、室内装修应符合安全、卫生、环保、消防等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配备满足婴幼儿心理发育所需的基本设施设备、幼儿养护设施设备及玩具、图书和游戏材料等,并开设游戏区。6、应当设有室外活动场地或者光照充足阳光房,配备适宜的玩具和游戏设施,且有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可利用机构附近的公共场地。7、应配有防暑保暖、卫生消毒、安全防护以及符合规范的报警监控设备。办公室内应设有监控视频观察区,对托育机构内所有场所(成人洗手间及更衣间除外)进行无死角监控。8、应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防火安全疏散的规定,并设置符合标准要求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法律依据:《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第十二条托育机构的场地应当选择自然条件良好、交通便利、符合卫生和环保要求的建设用地,远离对婴幼儿成长有危害的建筑、设施及污染源,满足抗震、防火、疏散等要求。第十三条托育机构的建筑应当符合有关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设置符合标准要求的生活用房,根据需要设置服务管理用房和供应用房。第十四条托育机构的房屋装修、设施设备、装饰材料等,应当符合国家相关安全质量标准和环保标准,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第十五条托育机构应当配备符合婴幼儿月龄特点的家具、用具、玩具、图书和游戏材料等,并符合国家相关安全质量标准和环保标准。
2023-09-07 11:22:351

幼儿园安全常识政策法规

1. 幼儿园法律法规有哪些 《幼儿园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管理,促进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招收三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对其进行保育和教育的幼儿园。 第三条 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应当促进幼儿在体、智、德、美诸方面和谐发展。 第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 *** 应当根据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制订幼儿园的发展规划。 幼儿园的设置应当与当地居民人口相适应。 乡、镇、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的幼儿园的发展规划,应当包括幼儿园设置的布局方案。 第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 *** 可以依据本条例举办幼儿园,并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公民举办幼儿园或捐资助园。第六条 幼儿园的管理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 国家教育委员会主管全国的幼儿园管理工作;地方各级人民 *** 的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辖区内的幼儿园管理工作。 第二章 举办幼儿园的基本条件和审批程序 第七条 举办幼儿园必须将幼儿园设置在安全区域内。严禁在污染区和危险区内设置幼儿园。 第八条 举办幼儿园必须具有与保育、教育的要求相适应的园舍和设施。幼儿园的园舍和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的卫生标准和安全标准。 第九条 举办幼儿园应当具有符合下列条件的保育、幼儿教育、医务和其他工作人员: (一)幼儿园园长、教师应当具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程度,或者经教育行政部门考核合格。 (二)医师应当具有医学院校毕业程度,医士和护士应当具有中等卫生学校毕业程度,或者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 (三)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儿保健培训。 (四)保育员应当具有初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 慢性传染病、精神病患者,不得在幼儿园工作。 第十条 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具有进行保育、教育以及维修或扩建、改建幼儿园的园舍与设施的经费来源。 第十一条 国家实行幼儿园登记注册制度,未经登记注册,任何单位和个人。 2. 幼儿教育政策法规有哪些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十五号); 2、《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2010年6月6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六十号); 4、《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教基[2001]20号); 5、《幼儿园工作规程》(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25号); 6、《幼儿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2011-12-12); 7、《幼儿园管理条例》(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4号); 8、《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 第23号); 9、《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3〕13号); 10、《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国家教育部2012年10月15日发布); 11、《教育部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教基二[2011]8号); 12、《幼儿园教师管理条例》(1995年12月12日国务院令第188号发布)》; 13、《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11〕3207号) ; 14、《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1994年12月1日卫生部、国家教委发布); 15、《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 16、《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妇字〔2010〕6号) ; 17、《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2号); 18、《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0号,2000年9月23日发布实施) 19、《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意见》(教基厅[2007]3号) 20、《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试行)》([88]教基字108号]; 21、《全日制、寄宿制幼儿园编制标准(试行)》(劳人编[1987]32号); 22、《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国办发[2003]13号)。 3. 幼儿园的法律法规 《幼儿园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管理,促进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招收三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对其进行保育和教育的幼儿园。 第三条 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应当促进幼儿在体、智、德、美诸方面和谐发展。 第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 *** 应当根据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制订幼儿园的发展规划。 幼儿园的设置应当与当地居民人口相适应。 乡、镇、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的幼儿园的发展规划,应当包括幼儿园设置的布局方案。 第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 *** 可以依据本条例举办幼儿园,并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公民举办幼儿园或捐资助园。 第六条 幼儿园的管理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 国家教育委员会主管全国的幼儿园管理工作;地方各级人民 *** 的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辖区内的幼儿园管理工作。 第二章 举办幼儿园的基本条件和审批程序 第七条 举办幼儿园必须将幼儿园设置在安全区域内。严禁在污染区和危险区内设置幼儿园。 第八条 举办幼儿园必须具有与保育、教育的要求相适应的园舍和设施。 《幼儿园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管理,促进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招收三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对其进行保育和教育的幼儿园。 第三条 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应当促进幼儿在体、智、德、美诸方面和谐发展。 第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 *** 应当根据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制订幼儿园的发展规划。 幼儿园的设置应当与当地居民人口相适应。 乡、镇、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的幼儿园的发展规划,应当包括幼儿园设置的布局方案。 第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 *** 可以依据本条例举办幼儿园,并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公民举办幼儿园或捐资助园。 第六条 幼儿园的管理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 国家教育委员会主管全国的幼儿园管理工作;地方各级人民 *** 的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辖区内的幼儿园管理工作。 第二章 举办幼儿园的基本条件和审批程序 第七条 举办幼儿园必须将幼儿园设置在安全区域内。 严禁在污染区和危险区内设置幼儿园。 第八条 举办幼儿园必须具有与保育、教育的要求相适应的园舍和设施。 幼儿园的园舍和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的卫生标准和安全标准。 第九条 举办幼儿园应当具有符合下列条件的保育、幼儿教育、医务和其他工作人员: (一)幼儿园园长、教师应当具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程度,或者经教育行政部门考核合格。 (二)医师应当具有医学院校毕业程度,医士和护士应当具有中等卫生学校毕业程度,或者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 (三)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儿保健培训。 (四)保育员应当具有初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 慢性传染病、精神病患者,不得在幼儿园工作。 第十条 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具有进行保育、教育以及维修或扩建、改建幼儿园的园舍与设施的经费来源。 第十一条 国家实行幼儿园登记注册制度,未经登记注册,任何单位和个人。 4. 急求幼儿园教育政策法规 幼儿园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管理,促进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招收三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对其进行保育和教育的幼儿园。 第三条 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应当促进幼儿在体、智、德、美诸方面和谐发展。 第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 *** 应当根据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制订幼儿园的发展规划。 幼儿园的设置应当与当地居民人口相适应。 乡、镇、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的幼儿园的发展规划,应当包括幼儿园设置的布局方案。 第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 *** 可以依据本条例举办幼儿园,并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公民举办幼儿园或捐资助园。 第六条 幼儿园的管理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 国家教育委员会主管全国的幼儿园管理工作;地方各级人民 *** 的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辖区内的幼儿园管理工作。 第二章 举办幼儿园的基本条件和审批程序 第七条 举办幼儿园必须将幼儿园设置在安全区域内。严禁在污染区和危险区内设置幼儿园。 第八条 举办幼儿园必须具有与保育、教育的要求相适应的园舍和设施。幼儿园的园舍和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的卫生标准和安全标准。 第九条 举办幼儿园应当具有符合下列条件的保育、幼儿教育、医务和其他工作人员: (一)幼儿园园长、教师应当具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程度,或者经教育行政部门考核合格。 (二)医师应当具有医学院校毕业程度,医士和护士应当具有中等卫生学校毕业程度,或者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 (三)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儿保健培训。(四)保育员应当具有初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 慢性传染病、精神病患者,不得在幼儿园工作。 第十条 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具有进行保育、教育以及维修或扩建、改建幼儿园的园舍与设施的经费来源。 第十一条 国家实行幼儿园登记注册制度,未经登记注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 第十二条 城市幼儿园的举办、停办、由所在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 *** 教育行政部门登记注册。 农村幼儿园的举办、停办,由所在乡、镇人民 *** 登记注册,并报县人民 *** 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三章 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 第十三条 幼儿园应当贯彻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创设与幼儿的教育和发展相适应的和谐环境,引导幼儿个性的健康发展。 幼儿园应当保障幼儿的身体健康,培养幼儿的良好生活、卫生习惯;促进幼儿的智力发展;培养幼儿热爱祖国的情感以及良好的品德行为。 第十四条 幼儿园的招生、编班应当符合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 第十五条 幼儿园应当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招收少数民族为主的幼儿园,可以使用本民族通用的语 言。 第十六条 幼儿园应当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 幼儿园可以根据本园的实际,安排和选择教育内容与方法,但不得进行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有损于幼儿身心健康的活动。 第十七条 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第十八条 幼儿园应当建立卫生保健制度,防止发生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流行。 第十九条 幼儿园应当建立安全防护制度,严禁在幼儿园内设置威胁幼儿安全的危险建筑物和设施,严禁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 第二十条 幼儿园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时,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立即采取紧急救护措施,并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卫生行政部门。 第二十一条 幼儿园的园舍和设施有可能发生危险时,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个人应当采取措施,排除险情,防止事故发生。 第四章幼儿园的行政事务 第二十二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负责监督、评估和指导幼儿园的保育、教育工作,组织培训幼儿园的师资,审定、考核幼儿园教师的资格,并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检查和指导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会同建设行政部门制定幼儿园园舍、设施的标准。 第二十三条 幼儿园园长负责幼儿园的工作。 幼儿园园长由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个人聘任,并向幼儿园的登记注册机关备案。 幼儿园的教师、医师、保健员、保育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由幼儿园园长聘任,也可由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个人聘任。 第二十四条 幼儿园可以依据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制定的收费标准,向幼儿家长收取保育费、教育费。 幼儿园应当加强财务管理,合理使用各项经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克扣、挪用幼儿园经费。 第二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和破坏幼儿园园舍和设施,不得在幼儿园周围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影响幼儿园采光的建筑和设施,不得干扰幼儿园正常的工作秩序。 第五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六条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予以奖励: (一)改善幼儿园的办园条件成绩显著的: (二)保育、教育工作成绩显著的; (三)幼儿园管理工作成绩显著的。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幼儿园,由教育行政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限期整顿、停止招生、停止办园的行政处罚: (一)未经登记注册,擅自招收幼儿的; (二)园舍、设施不符合国家卫生。 5. 目前幼儿园执行现有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实际情况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1994年1月1日起执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07年6月1日起执行 3、《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4、《幼儿园管理条例》 5、《幼儿园工作规程》 6、《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 7、《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8、《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 9、《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 10、《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 6.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内容有哪些 第一条 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及其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中小学、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下统称学校)的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学校安全管理遵循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方针。 第四条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一)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三)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四)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五)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责任追究等。 第五条 各级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在本级人民 *** 的领导下,依法履行学校周边治理和学校安全的监督与管理职责。 学校应当按照本办法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 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积极参与和支持学校安全工作,依法维护学校安全。 第二章 安全管理职责 第六条 地方各级人民 *** 及其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依法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履行学校安全管理职责。 第七条 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全面掌握学校安全工作状况,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二)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指导学校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 (三)及时了解学校安全教育情况,组织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安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实效; (四)制定校园安全的应急预案,指导、监督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开展安全工作; (五)协调 *** 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当地人民 *** 组织对学校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调查处理。 教育督导机构应当组织学校安全工作的专项督导。 第八条 公安机关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了解掌握学校及周边治安状况,指导学校做好校园保卫工作,及时依法查处扰乱校园秩序、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 (二)指导和监督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三)协助学校处理校园突发事件。 第九条 卫生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检查、指导学校卫生防疫和卫生保健工作,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措施; (二)监督、检查学校食堂、学校饮用水和游泳池的卫生状况。 第十条 建设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加强对学校建筑、燃气设施设备安全状况的监管,发现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依法责令立即排除; (二)指导校舍安全检查鉴定工作; (三)加强对学校工程建设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发现校舍、楼梯护栏及其他教学、生活设施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应责令纠正; (四)依法督促学校定期检验、维修和更新学校相关设施设备。 第十一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定期检查学校特种设备及相关设施的安全状况。 第十二条 公安、卫生、交通、建设等部门应当定期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通报与学校安全管理相关的社会治安、疾病防治、交通等情况,提出具体预防要求。 第十三条 文化、新闻出版、工商等部门应当对校园周边的有关经营服务场所加强管理和监督,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者,维护有利于青少年成长的良好环境。 司法行政、公安等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学校安全教育职责。 第十四条 举办学校的地方人民 *** 、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应当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保证学校符合基本办学标准,保证学校围墙、校舍、场地、教学设施、教学用具、生活设施和饮用水源等办学条件符合国家安全质量标准; (二)配置紧急照明装置和消防设施与器材,保证学校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师生宿舍等场所的照明、消防条件符合国家安全规定; (三)定期对校舍安全进行检查,对需要维修的,及时予以维修;对确认的危房,及时予以改造。 举办学校的地方人民 *** 应当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保障师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提供安全保障。 有条件的,学校举办者应当为学校购买责任保险。 第三章 校内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 学校应当遵守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 第十六条 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实行校长负责制;应当设立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或者 *** 安全保卫人员,明确其安全保卫职责。 第十七条 学校应当健全门卫制度,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的登记或者验证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 学校门。 7. 您好,您回答了《当前颁布的幼儿园政策法规有哪些》这个问题,有关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十五号); 2、《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2010年6月6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六十号); 4、《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教基[2001]20号); 5、《幼儿园工作规程》(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25号); 6、《幼儿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2011-12-12); 7、《幼儿园管理条例》(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4号); 8、《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 第23号); 9、《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3〕13号); 10、《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国家教育部2012年10月15日发布); 11、《教育部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教基二[2011]8号); 12、《幼儿园教师管理条例》(1995年12月12日国务院令第188号发布)》; 13、《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11〕3207号) ; 14、《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1994年12月1日卫生部、国家教委发布); 15、《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 16、《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妇字〔2010〕6号) ; 17、《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2号); 18、《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0号,2000年9月23日发布实施) ; 19、《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意见》(教基厅[2007]3号) ; 20、《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试行)》([88]教基字108号]; 21、《全日制、寄宿制幼儿园编制标准(试行)》(劳人编[1987]32号); 22、《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国办发[2003]13号)。
2023-09-07 11:22:511

托育机构需要办什么手续

托育园需要办的手续如下:1、个人举办的提供身份证件、个人简历、资格证件。2、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举办的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证明文件,并提供拟任民办幼儿园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简历及资格证件。3、幼儿园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4、民办幼儿园组织机构,拟任园长、主要行政负责人、专任教师、拟聘兼职教师名单及资格证明文件。5、经验资机构出具的办园开办费用验资报告、办园经费的来源渠道证明文件。6、办园场地证明文件:包括土地使用、园舍使用有效证明文件,租凭园舍的须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协议,且租期不少于5年。开托儿所需要准备什么1、寻找一个足够大的室内场所加上大的室外空间。如果你要招收60名幼儿,请保证室内总面积达150平方米,室外面积200平方米。如果刚开始只是招收一小部分的话,室内面积不改,室外面积也要150平方米为好。2、桌椅、玩具、餐具、水杯、大型床铺、书本、黑板及文具一应俱全。3、良好素质的幼师,干净的厨师,是非常关键的。同时最好离医院比较近,并且安装两部或以上电话,以便随意联系家长处理紧急情况。4、制定合理的收费政策,并向家长展示你的幼儿园优势。5、不要让孩子受到意外伤害,注意食品安全,不要让孩子食物中毒。法律依据:《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第七条 托幼机构的建筑、设施、设备、环境及提供的食品、饮用水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第八条 新设立的托幼机构,招生前应当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的卫生评价报告。《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试行)》第五条__托育机构申请登记时,应当在业务范围(或经营范围)中明确托育服务内容。托育机构申请登记的名称中可包含“托育”字样。第六条__登记机关应当及时将托育机构登记信息通过共享、交换等方式推送至同级卫生健康部门。第七条__县级卫生健康部门负责辖区内已登记托育机构的备案。第八条__托育机构应当及时向机构所在地的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备案,登录托育机构备案信息系统,在线填写托育机构备案书、备案承诺书,并提交以下材料扫描件:(一)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登记证书;(二)托育机构场地证明;(三)托育机构工作人员专业资格证明及健康合格证明;(四)评价为“合格”的《托幼机构卫生评价报告》;(五)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提供餐饮服务的,应当提交《食品经营许可证》
2023-09-07 11:23:011

开一个托儿所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分析: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消防安全证等等一系列办幼儿园的齐全证件。2.寻找一个足够大的室内场所加上大的室外空间。如果你要招收60名幼儿,请保证室内总面积达150平方米,室外面积200平方米。如果刚开始只是招收一小部分的话,室内面积不改,室外面积也要150平方米为好。3.有稳定可靠的经费来源,办学启动资金不少于20万(包括教学设施和教学仪器设备等),注册资金10万元以上,并提供有法律效力的资信证明。4.桌椅、玩具、餐具、水杯、大型床铺、书本、黑板及文具一应俱全。5.良好素质的幼师,讲卫生的厨师。法律依据:《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第三条 托幼机构应当贯彻保教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做好卫生保健工作。第四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作为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和指导。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第七条 托幼机构的建筑、设施、设备、环境及提供的食品、饮用水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第十五条 托幼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开展卫生保健工作。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包括以下内容:(一)根据儿童不同年龄特点,建立科学、合理的一日生活制度,培养儿童良好的卫生习惯;(二)为儿童提供合理的营养膳食,科学制订食谱,保证膳食平衡;(三)制订与儿童生理特点相适应的体格锻炼计划,根据儿童年龄特点开展游戏及体育活动,并保证儿童户外活动时间,增进儿童身心健康;(四)建立健康检查制度,开展儿童定期健康检查工作,建立健康档案。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做好常见病的预防,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五)严格执行卫生消毒制度,做好室内外环境及个人卫生。加强饮食卫生管理,保证食品安全;(六)协助落实国家免疫规划,在儿童入托时应当查验其预防接种证,未按规定接种的儿童要告知其监护人,督促监护人带儿童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七)加强日常保育护理工作,对体弱儿进行专案管理。配合妇幼保健机构定期开展儿童眼、耳、口腔保健,开展儿童心理卫生保健;(八)建立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卫生安全防护工作,预防伤害事故的发生;(九)制订健康教育计划,对儿童及其家长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十)做好各项卫生保健工作信息的收集、汇总和报告工作。
2023-09-07 11:23:401

速读!2022年山东青岛崂山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已出炉

  一、招生对象   2022年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为: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幼儿。   二、招生时间   2022年5月13日(星期五)各幼儿园发布招生简章,6月13日(星期一)至6月24日(星期五)期间幼儿园完成报名、录取工作。   三、招生范围   按街道、分片区组织幼儿园招生工作,全区分金家岭、中韩、沙子口、王哥庄、北宅五个街道同步招生,各幼儿园在所属街道相应范围内招收符合入园条件的适龄幼儿。   (一)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具有本小区常住户籍(幼儿随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户、同住)和与户籍情况一致的住房产权证明(产权人应为幼儿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适龄幼儿。如有空余学位,面向附近居住区补招。   (二)社区举办的幼儿园,招收本社区以及所在封闭小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面向社会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   (三)高校举办的幼儿园,除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子女外,要积极创造条件面向社会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   (四)部队举办的幼儿园,要优先满足在崂山区居住的军人子女入园需求,同时积极创造条件面向社会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   (五)民办幼儿园要充分满足崂山户籍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空余学位面向附近居住区补招。   四、招生程序   (一)发布招生信息   5月13日(星期五)区教育体育局通过“崂山政务网”和“崂山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全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各幼儿园通过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在幼儿园大门口张贴等途径公布本幼儿园招生简章。   (二)组织报名录取   6月13日(星期一)全区幼儿园开始招生报名工作。城区范围内的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招生采用网上登记、现场报名的方式(登记网址:https://www.wybm.org.cn),其他幼儿园招生直接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1.网上登记、现场报名方式   第一阶段:6月13日(星期一)至6月14日(星期二)   面向幼儿园所在封闭小区招生。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幼儿登录报名登记网址填报信息,经幼儿园审核通过后,携带相关材料到幼儿园现场报名并确认录取情况。   如有空余学位,幼儿园将于6月14日(星期二)下午通过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在幼儿园大门口张贴等途径公布二次招生信息。   第二阶段:6月15日(星期三)至6月18日(星期六)   面向附近小区二次招生。招生范围内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幼儿,于6月15日(星期三)至6月17日(星期五)登录报名登记网址填报信息,经审核通过后,6月18日(星期六)携带相关材料到幼儿园现场报名,并当日确定录取名单。   第三阶段:6月20日(星期一)至6月24日(星期五)   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幼儿园进行补招,各幼儿园按照规范、便民、高效的原则,自行确定报名及录取方式。   2.直接进行现场报名方式   直接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的幼儿园于6月13日(星期一)至6月18日(星期六)集中组织报名、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幼儿园于6月20日(星期一)至6月24日(星期五)组织补招。   (三)相关说明   1.每一阶段招生,如符合条件的报名幼儿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则全部录取。超出招生计划,将采取随机派位、现场抽签等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2.网上登记时,每名幼儿每次只能选报一所幼儿园。   3.报名先后顺序不作为录取依据。   4.外来务工随迁子女申请入园,需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父母本人身份证;   (2)父或母与子女同户的户籍证明;   (3)父母至少一方持有的崂山区居住证;   (4)父母至少一方在崂山区的租房合同或自有住所产权证明;   (5)父母至少一方与崂山区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   (四)组织新生入园   1.做好幼儿入园体检。新生入园前,需按照《青岛市贯彻〈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版)》(青卫妇幼字〔2019〕9号)规定的项目进行健康检查,由家长自愿选择任意一所区市级及以上卫生保健主管部门认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入园。   2.规范入园报到。幼儿园报到时间原则上安排在8月15日(星期一)至8月26日(星期五)期间,具体报到时间由各幼儿园确定。幼儿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3.做好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幼儿园在幼儿入园时根据《关于印发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办法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2021〕4号)要求,认真做好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幼儿园招生工作由区教育体育局统一领导,各学区教育服务中心属地负责。各学区要制定招生工作方案,统筹安排普惠教育资源,积极为辖区内适龄幼儿创造入园条件。同时要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相关措施,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   (二)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规范报名系统及电脑派位管理。幼儿入园除进行健康检查外,禁止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幼儿园不得设置实验班或特色班,不得设置入园前置条件。幼儿园收费严格按照《关于贯彻实施山东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青发改价格〔2020〕26号)执行。   (三)妥善做好特殊群体入园工作。积极推进残疾幼儿随园保教,支持幼儿园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幼儿。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做好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等优抚对象及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园工作。进一步做好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园工作。要根据实际情况,对残疾幼儿、孤儿、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幼儿、边缘易致贫家庭幼儿、低保家庭幼儿、特困救助供养幼儿等予以适当照顾。   (四)幼儿园具体招生信息以各幼儿园公布的招生简章为准。   六、招生服务电话   金家岭学区教育服务中心:83102601   中韩学区教育服务中心:58515691   沙子口学区教育服务中心:88807683   王哥庄学区教育服务中心:87842460   北宅学区教育服务中心:87851136   崂山区学前教育发展中心:88996316   附件:
2023-09-07 11:25:321

幼儿园中班卫生常识教案

1. 卫生常识中班 卫生常识中班 1.幼儿园健康教育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幼儿园中班健康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是,通过教育使小儿懂得一定的生活和卫生常识,培养爱清洁、讲卫生的思想观念,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懂得一些卫生公德,提高其独立生活能力,促进其身心健康成长,为入小学打好基础,为以后的健康打好基础。 1、生活卫生制度的教育:如起床、洗漱、大小便、睡眠、活动与锻炼方面的要求及注意事项; 2、饮食和营养卫生教育:如饮食不过量、饭菜多样化、按时进餐、不喝生水等;3、一般卫生知识教育:如保护眼睛、牙齿、耳朵,纠正不良的习惯等; 4、预防意外伤害的教育:如不玩水、不乱玩弄电器、不放烟花爆竹、不在公路上玩耍等; 5、开展有关美育和道德品质的教育:如培养小孩健康的审美情趣,做到形体美、行为美、语言美。 2.幼儿园保健知识 1、保护皮肤。 春季气候多变,儿童皮肤中的水分散失较多,皮脂腺分泌较少,皮肤容易出现干裂发痒,要让儿童多吃蔬菜、水果,多喝开水,并常用热水洗手、脚、脸,再适当搽点护肤霜。 2、坚持户外活动。 有些父母怕孩子冻着,天气一凉,就不让孩子出屋,如儿童呼吸道长期不接受外界空气的 *** ,得不到耐寒锻炼,接触了感冒病人后,因对病原菌抵抗力差,很易患病。所以,应该坚持让幼儿做户外活动,天气冷可选择太阳光充足、风较小的时候,让幼儿在大自然中活动半小时到一小时,可提高幼儿的体质。同时不坐凉地,春季地面温度相对很低,儿童坐在上面,体内的热量就会大量散失,容易感冒、腹泻。 3、合理饮食。 春季是感冒的高发季节,合理的饮食能增加机体的抗病能力。母乳不仅是孩子体格和智力发育的最佳食品,含有对呼吸道黏膜有保护作用的几种免疫球蛋白,可减少呼吸道疾病的发生。除了母乳喂养外,应根据小儿生长发育的需要,及时添加辅食,补充富含维生素的食物,如新鲜的水果、蔬菜、蛋鱼及肉类,均衡营养,防止偏食及挑食,以防维生素及微量元素缺乏使小儿机体抵抗力下降,适量补充水分,防止呼吸道干燥,以减少呼吸道疾病的发生。 4、注意节制饮食。 “若要小儿安,三分饥与寒。”现在有些父母总担心孩子吃得少,吃不饱,总想让孩子多吃一点儿。孩子吃多了,几天下来就容易形成食积便秘。因为中医认为,“肺与大肠相表里”,即大肠有病会影响到肺的功能。研究表明,大肠的粪食燥结,能够引起巨噬细胞死亡率增高,肺组织抵抗力下降,进而引起反复的肺及呼吸道感染。 5、多晒太阳。 阳光中的紫外线能杀灭人体表面的病毒和细菌,帮助幼儿对钙、磷的吸收,增强机体的抗病能力。此外,阳光也能提高红细胞的含氧量和增强皮肤的调温作用,以及能增强神经系统的活动技能和幼儿的体质。 6、定时通风换气,注意室温。 春季对人体的适宜温度是20摄氏度,如高于23摄氏度时,人会感到头晕、疲倦。另外,如果室内外温差大,则容易感冒。在春季,也要定时开窗换气,加大室内湿度。如果室内温度过高,可在暖气片上放上湿毛巾,或在暖气旁边放一盆清水。 7、减少病源感染机会。 冬季是呼吸道传染病流行季节,家长应尽量避免带孩子去人多拥挤的公共场所,如电影院、聚会场所、大商场等。注意督促好幼儿的手不要乱碰脏东西,及要勤洗手,防止病从口入。 8、注意保暖。 春季湿气重,气温变化大,儿童易着凉、感冒、常会引起许多大病,如肺炎、心肌炎、急性肾炎,因此春季也要给儿童保暖,避免着凉。特别是在儿童玩耍出汗以后,要做好防寒保暖工作。 3.幼儿园8月份健康知识教育 幼儿园健康教育活动涉及的内容很广,总的来说,它包括身体保健和身体锻炼两大方面的活动内容。 (一)身体保健活动的主要内容 1.生活习惯和能力。包括盥洗的有关知识、方法和技能,穿脱衣服的有关知识和技能,保护个人和周围环境清洁卫生的有关知识、技能及情感态度,生活作息的有关知识和习惯,学习习惯,饮食卫生 的习惯,坐、行、站、立的正确姿势,等等。 2.饮食与营养。包括饮食的有关知识和技能,常见食物的名称及其营养知识,营养与健康的关系,膳食平衡的简单知识,等等。 3.人体认识与保护。包括身体的主要器官及其主要功能,保护器官的基本知识和技能,预防接种的有关知识和态度,常见疾病的预防知识和治疗,常见外伤的简单处理知识和方法,预防龋齿及换牙的有关知识,心理健康的有关知识,等等。 4.保护自身安全。包括生活安全常识,活动安全常识,药物安全常识,应付和处理意外事故的简单知识与技能,自我保护能力,等等。 (二)身体锻炼活动的主要内容 1.身体活动的知识和技能。包括走、跑、跳、投掷、平衡、钻爬、攀登等基本动作及有关知识,体育运动的有关知识与技能,等等。 2.身体素质练习。包括平衡、协调、灵敏、柔韧、力量、速度等身体机能练习的有关知识和技能,等等。 3.基本体操和队列队形练习。包括模仿操、徒手体操、轻器械体操,口令、信号与动作,列队,变化队形,等等。 在选择和确定各年龄班的健康教育活动内容时,由于各年龄班幼儿身心发展的特点不同,发展目标不同,因而健康教育活动内容的侧重点和具体的教育活动内容都会有较大的差异。 例如,在人体认识与保护方面,各年龄班的教育内容分别是: 小班:身体主要外部器官的名称、主要功能及简单的保护方法,疾病预防和治疗的简单知识及态度,等等。 中班:身体主要内部器官的名称、主要功能及简单的保护方法,预防接种的有关知识和态度,疾病预防和治疗的态度及行为,处理常见外伤的简单方法,有关心理健康的最简单的知识,等等。 大班:预防龋齿的有关知识和方法,换牙的有关知识,心理健康的有关知识和方法,等等。 再如,在队列队形练习方面,各年龄班的教育内容分别是: 小班:立正、稍息、看齐、齐步走、跑步走、立定、一个跟着一个走成圆形队,等等。 中班:立正、稍息、看齐、原地踏步、齐步走、跑步走、立定、听信号切断分队走,等等。 大班:立正、稍息、看齐、原地踏步、齐步走、跑步走、便步走、立定、向左(右)转、左(右)转弯走、听信号左右分队走等等。 4.幼儿园班主任卫生注意事项 一、早晨来园开窗通风。 二、传染病流行季节或班中有传染病发生时每日下班后开紫外线灯一次,每次半小时;其余时间每周五一次,每次半小时。三、毛巾:洗净后放热力消毒柜消毒,消毒后晾晒,每日一次。 四、水杯:每日先在一池中清水清洗,再二池洗涤剂清洗,再将洗涤剂清洗干净后在三池中用100mg/L的消毒液浸泡4分钟,而后在四池中用流动水清洗彻底干净后,放消毒柜内消毒。在消毒柜内消毒时要求水杯口朝下,做到水杯里外无污渍、奶渍,水杯沿无锈渍。 五、餐桌消毒毛巾:每餐前用专用毛巾浸泡在100mg/L的消毒液中后应用。六、抹布:每日用100mg/L的消毒液清洗消毒,悬挂晾干。 七、桌面:每餐前用清水擦拭,然后100mg/L的消毒液消毒,4分钟后再用清水擦拭干净。八、门把手、水龙头:用蘸有清水抹布先擦拭,再用蘸有100mg/L的消毒液的抹布擦拭,而后用蘸有清水抹布擦拭。 九、厕所:随时冲洗,每日用100mg/L的消毒液消毒一次。十、玩具:每周五用100mg/L的消毒液浸泡10分钟后清水刷洗。 十一、梳子:每周五用100mg/L的消毒液浸泡4分钟后清水刷洗。十二、图书:每周五在阳光下爆晒。 十三、拖鞋:每周五用100mg/L的消毒液浸泡4分钟后清水刷洗。 十四、床单枕巾:每月最后一个周五由幼儿家长拿回家清洗。十五、被褥:每月底日光爆晒一次,用紫外线灯消毒二次。 十六、个人卫生:餐前老师用流动水及香皂,按照六部洗手法水洗手,平时勤剪指甲、勤洗头。十七、消毒用毛巾及墩布专用,不得他用。 中华幼儿园保健员岗位职责 一、负责制定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计划和制度,指导、督促、检查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二、与卫生保健机构密切联系,全面完成儿童计划免疫工作,并管理好各种计划免疫资料。 三、掌握不同季节流行疾病发展趋势,提前做好防预工作。园内发现传染病要及时采取隔离、消毒措施,防止传染病蔓延。 四、按照幼儿园卫生工作保健制度,定期做好幼儿体检工作,建立健全幼儿健康档案,对幼儿发育和健康状况定期分析、评价,并把情况及时反馈家长。五、负责全园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和联系组织工作,人员体检工作。 六、负责班级晨检巡视工作,监督、指导班级消毒、隔离制度的贯彻执行。定期进行全园性消毒工作。 七、研究调配幼儿膳食结构,合理调整食谱,定期公布食谱。及时发现幼儿饮食卫生保健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合理化整改建议。 八、监督检查食堂对《食品卫生法》的贯彻执行情况,制定卫生检查评比制度及标准,定期检查饮食、饮水和环境卫生。九、妥善管理医疗器械、消毒用具和药品。 十、利用多种形式向全园工作人员、幼儿家长及幼儿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幼儿生活制度 一、根据我园幼儿年龄特点,合理安排一天生活、活动时间,做到动静交替。 二、幼儿每日饮食为两餐一点,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三个半小时。三、保证充足睡眠,午睡2-2.5小时。 四、每天有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每天不少于2小时 五、活动形式:集体与分散相结合。幼儿一日生活作息时间安排7:30 - 8:05 入园、晨检8:05 - 8:25 早操、早炼8:25 - 9:00 早餐及餐后活动9:00 - 9:30 教育活动9:30 - 9:45 课间操、户外活动、9:45 -10:15 教育活动10:15-11:00 游戏活动、户外活动11:00-11:15 入厕洗手、餐前准备11:15-11:50 午餐11:50-12:00 安静游戏、寝前准备12:00- 2:30 午睡2:45 - 3:00 起床、喝水、3:30 - 3:55 午点3:55 - 4:05 入厕、洗手4:05 - 4:30 游戏活动4:30-4:40 离园前准备4:40-5:40 幼儿离园 根据幼儿一日活动基本内容及不同年龄段幼儿的特点,制定此活动作息表,供教师参考。 教师可在此基础上根据不同的活动内容及幼儿的实际情况作灵活调整。小班每节教育活动时间为20分钟 饮食卫生制度 一、每周制定代量食谱,每季进行一次营养计算。 二、饭菜做到"四搭配"即(干稀、甜咸、荤素、粗细),烹调过程中三、要掌 握火候,防止维生素的破坏和损失。四、饭前工作人员及幼儿都要用肥皂、流动水洗手,饭桌要擦干净。 五、各班老师要按时提饭,按要求使用餐具,并向幼儿介绍饭菜。六、各班老师要照顾好幼儿的进餐,掌握每名幼儿的进餐量,教育幼儿不偏 食,少吃零食的良好饮食习惯。 七、个别幼儿遇特殊情况,炊事员可为患儿做病号饭。幼儿园健康检查制度 一、新生入园必须进行体检,体检合格方可入园。 二、新生入园前进行家访了解疾病史、传染史、过敏史、家庭史和生活习惯。三、新职工必须持体检合格证明,方可就职。 在职职工每年进行体检一次。四、幼儿连续一个月缺勤,返回时必须重新体检,方可进园。 五、幼儿患传染病,返回时必须严格执行隔离检疫期,并进行体检合格方可进园。六、幼儿每年年测量身高、查血色素一次,每年全面体检一次,每年检查视力一次,龋齿一次。 幼儿园卫生消毒、隔离制度 一、按季节开展卫生防病工作,不断提高幼儿健康水平,减少发病率。二、做好日常消毒工作,室内外卫生分片包干,每天两扫两拖,每周大扫除,并进行全园消毒。 三、茶杯架、桌椅、水龙头、门把手每天用消毒液擦洗一次。四、幼儿玩教具每周消毒一次,一巾一杯天天消毒,餐具餐餐。 5.幼儿健康教育小常识 1、幼儿衣服的增减要适当,最好能根据当天天气来决定穿多少衣服。 2、在春季传染病多发季节,注意家中空气的流通。 3、带孩子外出时注意不要去人多的地方。 4、教育孩子注意卫生,防止病从口入。 5、孩子运动后容易出汗着凉,请在孩子运动前先脱去一件外衣,运动后再及时穿上。 6、盐水的妙用:家长可以为幼儿用盐水刷牙,也可以用盐水为幼儿漱口,以保持口腔清洁,还可以在早晨让幼儿喝点盐水,对肠胃有清洁和清热解毒的功效。 7、维生素C能提高免疫力和抗病能力,对孩子的脑和身体都有很重要的作用。春季多风,气候干燥,易引发出血症,维生素C对防止出血有很好的作用,必须及时供给。 8、孩子长高主要是骨骼发育的结果。骨的主要成分是钙。补钙一般有两个办法:一是药补,另一个是食补。最好采用食补法,含钙丰富的食物有芝麻、黄花菜、萝卜、胡萝卜、海带、虾皮等。再就是排骨汤和骨头汤。不能让孩子多吃糖、巧克力、糕点,因为里面含有较多的磷酸盐,能阻碍钙在体内代谢。 9、幼儿园和家庭要培养幼儿良好的卫生习惯,如勤洗手,不用脏手乱摸鼻子和眼睛等。建议家长早晚用冷水为幼儿洗脸洗鼻,以增强幼儿鼻黏膜对冷空气的适应能力。冷水洗脸最好是在夏天或春天天气渐暖时开始进行,一旦开始,便要坚持,即使冬天也不要间断。 10、室内要经常开窗通风,保持房间的湿度。幼儿园应定期对空气消毒,幼儿床单被褥勤洗勤晒。此外,在打扫卫生时,应尽量避免尘土飞扬。 11、孩子在幼儿园每天要保证有足够的户外活动时间,让幼儿得到足够的日光照射,充分呼吸新鲜空气,幼儿园应为幼儿安排多样化的体育锻炼项目,以提高幼儿自身的抵抗力。 12、建议幼儿家长充分利用双休日和平时饭后散步时间,进行幼儿乐于接受的亲子游戏活动,循序渐进地加大幼儿的运动量。 13、春季气候变化无常,家长和教师应及时为幼儿增减衣服,避免幼儿受凉,同时还要保证幼儿有足够的睡眠时间。 6.收集二十个幼儿卫生常识案例 我是幼儿园教师 现在想找有关幼儿卫生保健的文章 因为现在夏去秋来 要找围绕这个季节的文章 我找了一个例子 ,如下: 炎夏已过宝宝秋季保健的五个要点 炎夏已过,秋天到来,此时是促进宝宝生长发育的好时机。 可年轻的父母未必都知道如何抓住这个时机。秋季保健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防范腹泻 宝宝在夏天最易患腹泻病,入秋后腹泻发病率呈下降势头,但防范之心不可有丝毫懈怠。 因为有一种称为轮状病毒的微生物正蠢蠢欲动,常在九月份或者十月份侵袭孩子的消化道而致腹泻,称为“秋季腹泻”。 秋季腹泻完全可以预防,父母应帮助孩子把握好以下几点:首先是堵住口入关。 具体措施有注重饮食卫生、不吃生冷食物、玩具与食具定期煮沸消毒。同时,应搞好环境卫生,消灭苍蝇等传播病毒、细菌的媒介物。 此外,发现病儿立即隔离治疗,处理好排泄物。健康儿童应避免与病儿接触。 2.及时驱虫 蛔虫乃是众所周知的危害宝宝健康的“要犯”,既掠夺营养,诱发贫血、营养不良等疾病,导致体格发育落后,又损害智力。据英国与牙买加的医生报道,肠道内有蛔虫寄生的孩子在听觉、短期或长期记忆、阅读与回忆等能力方面均有一定程度削弱,一旦将蛔虫打净,上述症状消失,智力可在九周后完全恢复。 何时打虫效果最佳呢?专家认为是秋天。从蛔虫的生活史看,虽然孩子一年四季可遭受虫卵感染,但夏天机会最多。 如吮手指,致使虫卵进入体内,经过一段时间的演变,最后变为虫定居于小肠正值秋天,此时服用打虫药(如肠虫清等),可将其一网打净,不留后患。 3.冷水洗浴 冷水洗浴,对提高宝宝的冷适应能力,为过冬做好准备,也是秋天保健的一个内容。 包括冷水洗手、洗脸、擦身、冲淋以及游泳等。 冷水浴锻炼应因年龄而异循序渐进。 开始时,宜用与体温接近的温水,然后逐渐隆至28摄氏度,洗后用干毛巾擦干,三岁之内的婴幼儿可照此做。冷水冲淋是一种强身效果很好的锻炼方法,水温同样从35摄氏度开始,逐渐降到26—28摄氏度,沐浴喷头不应超过头顶40厘米,从上浇到胸背再向下喷淋,动作要迅速,浴后用干毛巾擦身至身体发热并轻度发红为止,不可用冷水直接冲淋头部(此法仅适合3岁以上的儿童)。 冷水浴锻炼可 *** 并促进血液循环和代谢,提高体温调节的灵敏度,增强身体对外界冷热气温变化的适应能力,有助于宝宝平安过冬。 7.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内容有哪些 根据《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规定, 第十五条 托幼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开展卫生保健工作。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一)根据儿童不同年龄特点,建立科学、合理的一日生活制度,培养儿童良好的卫生习惯 (二)为儿童提供合理的营养膳食,科学制订食谱,保证膳食平衡。 (三)制订与儿童生理特点相适应的体格锻炼计划,根据儿童年龄特点开展游戏及体育活动,并保证儿童户外活动时间,增进儿童身心健康。 (四)建立健康检查制度,开展儿童定期健康检查工作,建立健康档案。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做好常见病的预防,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严格执行卫生消毒制度,做好室内外环境及个人卫生。加强饮食卫生管理,保证食品安全。 (六)协助落实国家免疫规划,在儿童入托时应当查验其预防接种证,未按规定接种的儿童要告知其监护人,督促监护人带儿童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 (七)加强日常保育护理工作,对体弱儿进行专案管理。配合妇幼保健机构定期开展儿童眼、耳、口腔保健,开展儿童心理卫生保健。 (八)建立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卫生安全防护工作,预防伤害事故的发生。 (九)制订健康教育计划,对儿童及其家长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 (十)做好各项卫生保健工作信息的收集、汇总和报告工作。 扩展资料: 第九条 托幼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本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十条 托幼机构应当根据规模、接收儿童数量等设立相应的卫生室或者保健室,具体负责卫生保健工作。 卫生室应当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保健室不得开展诊疗活动,其配置应当符合保健室设置基本要求。 第十一条 托幼机构应当聘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保健人员。卫生保健人员包括医师、护士和保健员。 在卫生室工作的医师应当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师执业证书》,护士应当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在保健室工作的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经过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具有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基础知识,掌握卫生消毒、传染病管理和营养膳食管理等技能。 第十二条 托幼机构聘用卫生保健人员应当按照收托150名儿童至少设1名专职卫生保健人员的比例配备卫生保健人员。收托150名以下儿童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 *** 卫生保健人员。 第十三条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应当定期接受当地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应当对机构内的工作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宣传教育、疾病预防、卫生消毒、膳食营养、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等方面的具体指导。 参考资料:中央人民 ***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 8.幼儿保健知识 随着秋天的到来,气温开始下降,天气也变得干燥起来。幼儿皮肤稚嫩,与成人相比需要更多的水分,容易出现口干舌燥、便秘等一系列“阴虚内热”的征象。做好各项保健措施,对维护幼儿健康十分重要。 诀窍1:给孩子多喝水 秋高气爽,孩子应该多喝白开水,如果孩子排斥白开水,可以试着喝些菊花茶、乌梅汤、金银花露等,防止幼儿出鼻血等症状。在幼儿园里时,老师尤其要关照小朋友多喝水。平时多给孩子吃富含水分的应季水果,如西瓜、梨、橙子等。各种菜汤也是补充水分的重要手段,清汤可以稀释菜肴的盐分,并保持孩子体内水分平衡。 诀窍2:少吃“上火”食物 *** 性食物应该少吃,容易“上火”,如大蒜、姜、韭菜、花椒、辣椒等。少吃偏咸的食品,因为盐分太多容易加速体内水分的散失。热量过高的油炸食品和一些热性水果,如荔枝、桂圆、橘子等,也应尽量少吃。 诀窍3:呵护孩子皮肤 妈妈在给孩子擦拭或洗脸时宜选用柔软的毛巾,不要用力擦洗。每次清洗完毕后,需用含有天然滋润成分的儿童护肤品。孩子的嘴唇容易干裂。妈妈应先用湿热毛巾敷在孩子的嘴唇上,使嘴唇充血,然后涂抹润唇膏。孩子鼻腔内的黏膜比较容易干燥,妈妈可用棉签蘸生理盐水滋润鼻腔。 诀窍4:冷水锻炼 中医认为“寒凉伤脾”。即使体质好的孩子也不能天天吃冷饮。除了限制冷饮以外,从冰箱拿出的饮料、酸奶最好放置在室温下15分钟后食用。秋季宜用冷水擦洗以提高孩子对冷的适应能力。冷水擦洗包括冷水洗手、洗脸、擦身、冲淋和游泳。冷水锻炼要循序渐进,先用与体温接近的水,然后逐渐降低水的温度。洗完后用干毛巾擦干。冷水冲淋适合3岁以上的儿童,动作要迅速,浴后用干毛巾擦至皮肤轻度发红为止。 诀窍5:预防腹泻 入秋后是轮状病毒性腹泻的发病高峰期,又称秋季腹泻,主要累及3岁以下孩子。妈妈一定要把住“入口关”,注意饮食卫生,不吃生冷食品,定期给玩具和食具煮沸消毒。如果在幼儿园发现孩子有腹泻症状,应立即隔离治疗并处理好粪便。 诀窍6:营养调理 多给孩子吃牛奶、豆制品、鱼、肉等高蛋白饮食。多补充玉米、全麦面包、小米、黑米等五谷杂粮,以防秋季便秘。富含纤维素的食品,如菠菜、萝卜、胡萝卜、芹菜、花菜等,也应增加。总之,要荤素搭配,粗细搭配,做到平衡饮食,才能减少秋季发病。 诀窍7:及时打预防针 及时预防接种,防范冬春季节高发的传染病。一般在注射疫苗后至少一个月,才能在孩子体内产生抵抗传染病的抗体。 诀窍8:保持环境卫生 不在幼儿园内及公共场所随地吐痰、大小便,不乱扔果皮、烟头、纸屑等废弃物;室内经常开窗通风换气,保持卫生、整洁、清新的环境。 总之,家长要培养孩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习惯,加强锻炼,增强体质,让您的孩子能健康愉快的成长。 9.幼儿园健康教育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1、生活卫生制度的教育:如起床、洗漱、喂奶、大小便、睡眠、活动与锻炼方面的要求及注意事项; 2、饮食和营养卫生教育:如饮食不过量、饭菜多样化、按时进餐、不喝生水等; 3、一般卫生知识教育:如保护眼睛、牙齿、耳朵,纠正不良的习惯等; 4、预防意外伤害的教育:如不玩水、不乱玩弄电器、不放烟花爆竹、不在公路上玩耍等; 5、美育和道德品质的教育:如培养小孩健康的审美情趣,做到形体美、行为美、语言美。 扩展资料 1、幼儿园必须把保护幼儿的生命和促进幼儿的健康放在工作首位。树立正确的健康观念,在重视幼儿身体健康的同时,要高度重视幼儿的心理健康。 2、既要高度重视和满足幼儿受保护、受照顾的需要,又要尊重和满足他们不断增长的独立要求,避免过度保护和包办替代,鼓励并指导幼儿自理、自立的尝试。 3、在共同的生活和活动中,以多种方式引导幼儿认识、体验并理解基本的社会行为规则,学习自律和尊重他人。 4、教育幼儿爱护玩具和其它物品,爱护公务和公共环境。 5、与家庭、社区合作,引导幼儿了解自己的亲人以及与自己生活有关的各行各业人们的劳动,培养其对劳动者的热爱和对劳动成果的尊重。
2023-09-07 11:25:401

教育局对幼儿园喂药规定

教育局对幼儿园喂药规定是:1、幼儿园保健室只能准备外用药物,不允许配备口服药物,坚决不准幼儿园给幼儿集体服用药物。2、幼儿带药入园,保健医生要按照保健院下发的《儿童带药服药记录本》认真填写好各项内容,家长签字后,由保健医生核实记录和所带药品,要求只带一天或一次的服用剂量,然后放入晨检药箱中。3、保健人员要按照带药记录上的服用时间进行早、午分类,然后到各班级为早、午饭后服药的幼儿服药,同时在"服药时间及签字"栏做好记录。4、带药幼儿班级老师在填写班级"全日观察和缺勤记录"中做好带药记录,并对带药幼儿进行全日观察(包括体温、精神、睡眠、饮食、大小便等情况)如发现异常情况要第一时间通知家长或紧急就医,不得耽误抢救时间。5、幼儿园要向家长发放《幼儿服药登记表》,做好幼儿带药相关记录。法律依据:《幼儿园管理条例》第27条(三)的规定,“教育内容和方法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幼儿园,由教育行政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限期整顿、停止招生、停止办园的行政处罚。《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第19条(五)的规定,“未严格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开展卫生保健工作”的托幼机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第21条规定,托幼机构未按照规定履行卫生保健工作职责,造成传染病流行、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卫生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2023-09-07 11:25:481

幼儿园中班卫生保健常识

1.幼儿养生保健知识15条 一、春季幼儿保健常识1.幼儿衣服的增减要适当,最好能根据当天天气来决定穿多少衣服。 2.在春季传染病多发季节,注意家中空气的流通。3.带孩子外出时注意不要去人多的地方。 4.教育孩子注意卫生,防止病从口入。5.孩子运动后容易出汗着凉,请在孩子运动前先脱去一件外衣,运动后再及时穿上。 6.盐水的妙用:家长可以为幼儿用盐水刷牙,也可以用盐水为幼儿漱口,以保持口腔清洁,还可以在早晨让幼儿喝点盐水,对肠胃有清洁和清热解毒的功效。7.保证钙质的充足供应。春天是孩子长个的好季节,孩子长高主要是骨骼发育的结果。少让孩子多吃糖、巧克力、糕点,因为里面含有较多的磷酸盐,能阻碍钙在体内代谢。 8.多补充维生素 C。维生素C能提高免疫力和抗病能力,对孩子的脑和身体都有很重要的作用。 春季多风,气候干燥,易引发出血症,维生素C对防止出血有很好的作用,必须及时供给。二、夏季幼儿保健常识1.饮食要讲究营养均衡 。 夏季孩子的饮食也应多样化避免单一清淡,应补充鲜鱼、鲜肉、鲜蛋、猪肝等(可做成鱼末、肉末、肝末粥,既易于消化又具有营养),或以豆腐、牛奶、蔬果等高蛋白食物来取代肉类,也是不错的方法。2.忌过多食用生冷瓜果。 夏季各种瓜果较多,家长常会做一些爽口的凉菜,若无意间使宝宝进食过多生冷瓜果凉菜,可导致消化功能紊乱,出现呕吐、腹泻等。当孩子不舒服时,建议最好能赶紧就医、了解症状。 3.午睡时间不宜太长。夏日午时气温最高,家长都希望宝宝多睡少动。 但幼儿白天睡眠超过80分钟后,如果此时突然醒来会有强烈的不适感。4.大汗后不宜冲冷水澡 。 孩子生性好动,夏季极易出汗,家长们应注意,孩子大汗时不能冲冷水澡,大汗后如用冷水一冲,全身毛孔迅速闭合,热量不能散发而储留体内,影响机体功能,一些感冒病毒就会乘虚而入,宝宝容易生病。因此,较好的降温方式是在运动后半小时洗个温热水澡,更有利于调节体温、使全身肌肉组织得到放松。 5.空调开的时间不宜太长 :。长时间使用空调的房间里因门窗紧闭而使室内新鲜空气含量少,室内干燥,幼儿皮肤的水分调节能力远不如成年人,孩子待的时间久了易产生疲乏,加之长期暴露在冷而干燥的空气中,呼吸道及消化道抵抗力下降,一些病毒细菌就会乘虚而入,可引起上呼吸道感染及腹泻。 6.注意补钙。据资料,夏天也是儿童佝偻病的高发期。 天气炎热,孩子食欲差,进餐量减少,孩子从食物中摄取的钙质也相应减少,加上出汗多,钙丢失得也多。同时,夏季日光暴晒,孩子在户外活动的机会也不多。 这样一来,钙的摄入量少而排出量增多,易发佝偻病就就不难理解了。防范的措施是在医生的指导下服用适量钙片和维生素D。 三、秋季幼儿保健常识1.衣:由于温差较大,幼儿早晚应比白天多加一件衣服。对于好动、易出汗的幼儿,在其玩耍时可在其背后垫一块毛巾或玩后及时给他更换衣服。 同时幼儿的鞋子应以轻便的运动鞋为主,少穿皮鞋。2.食:多让幼儿吃一些含维生素丰富的食物,尤其是含维生素A、C多的食物,它们对预防上呼吸道感染有帮助。 在秋季,大蒜、萝卜、生姜、韭菜都是可以增加幼儿抵抗力的食物,可能幼儿不喜欢吃,但家长可以通过改变食用方法让幼儿食用,比如在做菜时增加蒜末的添加,平时给幼儿煮点萝卜水、生姜水等。对于常在秋季咳嗽的幼儿,家长可以多炖些冰糖生梨水给幼儿吃。 秋季也是吃蟹的季节,蟹属寒性,幼儿的脾胃嫩,不可以多吃。另外,是药三分毒,不要把服药作为预防幼儿生病的途径。 3.住:虽然天气会逐渐变冷,但在家时还是要保证一定时间的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的流通。幼儿的被子需要经常晒太阳,家长可在每个星期五把幼儿的被子带回家利用双休日把被子洗、晒一下。 4.行:秋天最适合户外运动,家长有时间应多带幼儿到户外活动,多晒太阳,晒太阳可以促进提内钙的吸收,同时也增强幼儿的体质。四、冬季幼儿保健常识1.注意保暖 合理穿衣。 冬日寒潮多,气温变化大,幼儿易着凉、感冒、常会引起许多大病,如肺炎、心肌炎、急性肾炎,因此冬季要给幼儿保暖,合理穿衣,注意增减。有的父母给小儿穿衣过多,孩子稍有活动,汗水把内衣湿透,而小儿不会表示需要更换内衣,只能凭自身的体温把湿衣暖干,天天如此,容易伤风感冒,对健康不利。 同时应随气候变化而增减,在活动前或进入有暖气房间时应脱去外衣。外出最好戴口罩,避免着凉。 夜间盖好被褥,父母应注意勤查看,幼儿踢被褥时及时盖好,以免孩子着凉。2.合理饮食。 冬季天气寒冷,幼儿需要的能量和热量也相应增加,因此应增加些能量高,热性的食物,如肉类、乳类、豆类等等。此外也要注意补充红枣、红豆等健脾补血的食物。 冬季也是感冒的高发季节,合理的饮食能增加机体的抗病能力。应根据小儿生长发育的需要,均衡营养,补充蔬菜水果,防止偏食及挑食,以防维生素及微量元素缺乏使小儿机体抵抗力下降。 冬季还要保证幼儿的饮水量。水是人体新陈代谢必不可少成分。 幼儿代谢旺盛,需水量大,每节课后都应组织幼儿喝水,个别特异性体质的幼儿还要视情况增加饮水的次数。3.注意节制。 2.幼儿保健知识 随着秋天的到来,气温开始下降,天气也变得干燥起来。幼儿皮肤稚嫩,与成人相比需要更多的水分,容易出现口干舌燥、便秘等一系列“阴虚内热”的征象。做好各项保健措施,对维护幼儿健康十分重要。 诀窍1:给孩子多喝水 秋高气爽,孩子应该多喝白开水,如果孩子排斥白开水,可以试着喝些菊花茶、乌梅汤、金银花露等,防止幼儿出鼻血等症状。在幼儿园里时,老师尤其要关照小朋友多喝水。平时多给孩子吃富含水分的应季水果,如西瓜、梨、橙子等。各种菜汤也是补充水分的重要手段,清汤可以稀释菜肴的盐分,并保持孩子体内水分平衡。 诀窍2:少吃“上火”食物 *** 性食物应该少吃,容易“上火”,如大蒜、姜、韭菜、花椒、辣椒等。少吃偏咸的食品,因为盐分太多容易加速体内水分的散失。热量过高的油炸食品和一些热性水果,如荔枝、桂圆、橘子等,也应尽量少吃。 诀窍3:呵护孩子皮肤 妈妈在给孩子擦拭或洗脸时宜选用柔软的毛巾,不要用力擦洗。每次清洗完毕后,需用含有天然滋润成分的儿童护肤品。孩子的嘴唇容易干裂。妈妈应先用湿热毛巾敷在孩子的嘴唇上,使嘴唇充血,然后涂抹润唇膏。孩子鼻腔内的黏膜比较容易干燥,妈妈可用棉签蘸生理盐水滋润鼻腔。 诀窍4:冷水锻炼 中医认为“寒凉伤脾”。即使体质好的孩子也不能天天吃冷饮。除了限制冷饮以外,从冰箱拿出的饮料、酸奶最好放置在室温下15分钟后食用。秋季宜用冷水擦洗以提高孩子对冷的适应能力。冷水擦洗包括冷水洗手、洗脸、擦身、冲淋和游泳。冷水锻炼要循序渐进,先用与体温接近的水,然后逐渐降低水的温度。洗完后用干毛巾擦干。冷水冲淋适合3岁以上的儿童,动作要迅速,浴后用干毛巾擦至皮肤轻度发红为止。 诀窍5:预防腹泻 入秋后是轮状病毒性腹泻的发病高峰期,又称秋季腹泻,主要累及3岁以下孩子。妈妈一定要把住“入口关”,注意饮食卫生,不吃生冷食品,定期给玩具和食具煮沸消毒。如果在幼儿园发现孩子有腹泻症状,应立即隔离治疗并处理好粪便。 诀窍6:营养调理 多给孩子吃牛奶、豆制品、鱼、肉等高蛋白饮食。多补充玉米、全麦面包、小米、黑米等五谷杂粮,以防秋季便秘。富含纤维素的食品,如菠菜、萝卜、胡萝卜、芹菜、花菜等,也应增加。总之,要荤素搭配,粗细搭配,做到平衡饮食,才能减少秋季发病。 诀窍7:及时打预防针 及时预防接种,防范冬春季节高发的传染病。一般在注射疫苗后至少一个月,才能在孩子体内产生抵抗传染病的抗体。 诀窍8:保持环境卫生 不在幼儿园内及公共场所随地吐痰、大小便,不乱扔果皮、烟头、纸屑等废弃物;室内经常开窗通风换气,保持卫生、整洁、清新的环境。 总之,家长要培养孩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习惯,加强锻炼,增强体质,让您的孩子能健康愉快的成长。 3.幼儿生活保健小常识 铅超标会引起多动偏食、注意力不集中 去医院时由于血铅检测比较复杂,可以先做尿铅检测,如果尿铅超标,需要做进一步血铅测定。 铅在生活中有很多来源,可能在最容易忽略的地方铅就趁虚而入了。给你一些建议,从细微处着手替孩子防铅: 1、帮助孩子养成良妈的卫生习惯。 不边玩边吃零食,不吮手指,吃东西前洗手。 2、教育孩子不要将涂有油漆的玩具或用具(如铅笔杆)放入嘴里啃咬。 3、为婴儿选购奶瓶、水杯时也不宜用印有各式鲜艳图案的制品。 4、用食品袋装食品时,要防止塑料袋上的字、画或商标与食品直接接触。 5、避免使用陶器或内部绘有彩色花纹的瓷器等容器装食品,特别是酸性饮料,如橙汁等。 6、不要用报纸、印刷品包装食物。 看过报纸要洗手。 7、少吃或不吃松花蛋,机械加工的爆米花,炭火或煤火烤制的肉串。 8、不要长期服用中药制剂。 9、不要在家中用油漆美化墙壁。 10、避免在有孩子的房间中吸烟。 11、不要携带婴幼儿在汽车来往较多的马路附近玩耍和长时间停留。 12、注意孩子的营养状况。合理、平衡的饮食,特别是增加膳食中充足的钙、锌、铁、硒、含硫氨基酸及B族维生素的供给量,有益于减少体内铅的负荷和危害。 4.幼儿园保健知识 幼儿保健小常识 幼儿时期是孩子成长发育最快,精力最旺盛的时期,在孩子各项机能和系统还未发育完善的这个时期,孩子又是最容易感染疾病的时期。所以幼儿时期的健康是家长们最应该关注和注意的。家长要多了解幼儿健康常识,才能帮助孩子平安、健康的度过这个时期。 幼儿时期的健康与幼儿饮食是密不可分的,这个时期宝宝的食物是宝宝成长发育的基础,从食物中不断的吸收和摄取能量及营养,才能保证宝宝正常的健康状态,有助益宝宝各项的发育和发展。我们来听听育儿专家的健康常识建议: 1、幼儿时期,因为宝宝生长发育快,新陈代谢快,所以特别容易感到口渴,补充水分对于宝宝来说是失分必要的。这个时期的宝宝最适合引用的就是温开水,其它饮料或甜味饮品都不宜多食,最好不食。因为带有味道的食物会影响宝宝正常的饮食结构和进餐习惯。 2、幼儿时期的饮食结构要荤素平衡,干稀交替,细粮和粗粮搭配。这样才能保证宝宝对各种营养的均衡摄取,不会造成营养不良,宝宝食物的多样性是补充宝宝营养和能量最好的源泉。而且宝宝的进食次数也是有规定的,除一日三餐的正餐,上下午在两餐之间还应各加一次点心,晚饭后除水果外不吃其他食物。 3、对于宝宝的饮食,除了营养均衡外,还应注意食物的新鲜和菜肴的色香味。新鲜的食物其营养成分丰富,各种维生素和营养素饱满,更利于宝宝吸收;而色香味俱全的菜肴能引起宝宝的食欲,有助于宝宝食用。 另外,家长在个宝宝制作食物的时候,还应该使用科学的烹饪手法,在保证食物营养的同时,还要保证制作的食物便于幼儿食用,以免引起宝宝的不良反应。所以专家倡议,家长给幼儿制作食物的时候口味宜清淡,应以蒸、煮、炖、煨、炒的烹调手段为主。 以上内容摘抄网易女人。 5.幼儿卫生保健的内容400字 幼儿园卫生保健计划一、指导思想 以《幼儿园工作规程》精神为指导,认真执行《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结合幼儿实际情况,制定合理保健计划,把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工作放在主要位置,确保每个孩子在幼儿园健康成长,幼儿园卫生保健计划。 二、工作目标 本学期以培养幼儿良好的卫生习惯,自我保护能力为重点,加强各班的班级常规管理,不断提高保育、保健工作的质量。 三、主要工作 (一)、卫生保健 1、严格执行新生入园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拒绝接收入园。 2、继续做好晨检和全日健康观察记录工作,认真执行一摸、二看、三问、四查的原则,发现精神体温异常及时通知家长。 3、做好幼儿体格发育测量及评价工作。 4、随时随地检察园内环境卫生、班级环境卫生及个人卫生,并随时记录卫生情况,与考核挂钩。 5、定期开展卫生保健业务培训,全面提高保育质量。 (二)、饮食与营养 1、严格管理好幼儿的膳食,每周制定带量食谱,食品品种随季节变化作调整,每月进行一次营养计算并分析,每周食谱向家长公布。 2、遵守开饭时间,不宜提早或推迟,做好餐前准备,餐后管理工作。 分餐时要洗手,分发干菜、干点不直接用手接触。 3、幼儿在进餐过程中,教师要让幼儿情绪愉快,专心用餐,细嚼慢咽,不挑食,不剩饭菜,教师经常向幼儿宣传食物的营养价值及对生长发育的好处。 (三)、卫生习惯 1、睡眠习惯 足够的睡眠对幼儿身高发育起着重要作用,教师要做好睡前教育,教师和保育员为幼儿创造良好的心理环境,让幼儿愉快入睡。 2、盥洗习惯 培养幼儿养成良好的盥洗习惯。 饭前、便后要洗手。 3、学会整理 幼儿活动室中,要养成那里拿的东西那里放,并归放整齐的好习惯。 大幼儿要学会自己整理床铺。 4、班级卫生习惯和行为规范结合起来,在一日生活常规中多培养、练习。 (四)消毒隔离 1、实行一人一杯一巾专用制度。 2、消毒柜、紫外线灯定时消毒记录。 3、定期对幼儿的被褥、图书、玩具进行消毒。 4、做好疾病预防工作,把好晨检关,发现传染病及时消毒隔离,并及时通知家长送医院治疗。 八月份 1、制定保健计划 2、卫生知识展板 3、各类物品清洗消毒 4、保育员知识培训 九月份 1、教职工体检 2、全园幼儿测量身高体重 3、保育员知识培训 十月份 1、保育员知识培训 2、各班卫生情况抽查 3、幼儿健康知识宣传 4、卫生知识展板 十一月份 1、保育知识培训 2、秋季防病教育 十二月份 1、幼儿测视力及身高、体重 2、卫生知识展板 3、全园大扫除。 6.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内容有哪些 根据《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规定, 第十五条 托幼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开展卫生保健工作。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一)根据儿童不同年龄特点,建立科学、合理的一日生活制度,培养儿童良好的卫生习惯 (二)为儿童提供合理的营养膳食,科学制订食谱,保证膳食平衡。 (三)制订与儿童生理特点相适应的体格锻炼计划,根据儿童年龄特点开展游戏及体育活动,并保证儿童户外活动时间,增进儿童身心健康。 (四)建立健康检查制度,开展儿童定期健康检查工作,建立健康档案。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做好常见病的预防,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严格执行卫生消毒制度,做好室内外环境及个人卫生。加强饮食卫生管理,保证食品安全。 (六)协助落实国家免疫规划,在儿童入托时应当查验其预防接种证,未按规定接种的儿童要告知其监护人,督促监护人带儿童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 (七)加强日常保育护理工作,对体弱儿进行专案管理。配合妇幼保健机构定期开展儿童眼、耳、口腔保健,开展儿童心理卫生保健。 (八)建立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卫生安全防护工作,预防伤害事故的发生。 (九)制订健康教育计划,对儿童及其家长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 (十)做好各项卫生保健工作信息的收集、汇总和报告工作。 扩展资料: 第九条 托幼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本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十条 托幼机构应当根据规模、接收儿童数量等设立相应的卫生室或者保健室,具体负责卫生保健工作。 卫生室应当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保健室不得开展诊疗活动,其配置应当符合保健室设置基本要求。 第十一条 托幼机构应当聘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保健人员。卫生保健人员包括医师、护士和保健员。 在卫生室工作的医师应当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师执业证书》,护士应当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在保健室工作的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经过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具有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基础知识,掌握卫生消毒、传染病管理和营养膳食管理等技能。 第十二条 托幼机构聘用卫生保健人员应当按照收托150名儿童至少设1名专职卫生保健人员的比例配备卫生保健人员。收托150名以下儿童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 *** 卫生保健人员。 第十三条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应当定期接受当地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应当对机构内的工作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宣传教育、疾病预防、卫生消毒、膳食营养、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等方面的具体指导。 参考资料:中央人民 ***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 7.幼儿园中班健康安全教育有哪些内容 幼儿园中班健康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是,通过教育使小儿懂得一定的生活和卫生常识,培养爱清洁、讲卫生的思想观念,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懂得一些卫生公德,提高其独立生活能力,促进其身心健康成长,为入小学打好基础,为以后的健康打好基础。 1、生活卫生制度的教育:如起床、洗漱、大小便、睡眠、活动与锻炼方面的要求及注意事项; 2、饮食和营养卫生教育:如饮食不过量、饭菜多样化、按时进餐、不喝生水等; 3、一般卫生知识教育:如保护眼睛、牙齿、耳朵,纠正不良的习惯等; 4、预防意外伤害的教育:如不玩水、不乱玩弄电器、不放烟花爆竹、不在公路上玩耍等; 5、开展有关美育和道德品质的教育:如培养小孩健康的审美情趣,做到形体美、行为美、语言美。 8.幼儿园班主任卫生注意事项 一、早晨来园开窗通风。 二、传染病流行季节或班中有传染病发生时每日下班后开紫外线灯一次,每次半小时;其余时间每周五一次,每次半小时。三、毛巾:洗净后放热力消毒柜消毒,消毒后晾晒,每日一次。 四、水杯:每日先在一池中清水清洗,再二池洗涤剂清洗,再将洗涤剂清洗干净后在三池中用100mg/L的消毒液浸泡4分钟,而后在四池中用流动水清洗彻底干净后,放消毒柜内消毒。在消毒柜内消毒时要求水杯口朝下,做到水杯里外无污渍、奶渍,水杯沿无锈渍。 五、餐桌消毒毛巾:每餐前用专用毛巾浸泡在100mg/L的消毒液中后应用。六、抹布:每日用100mg/L的消毒液清洗消毒,悬挂晾干。 七、桌面:每餐前用清水擦拭,然后100mg/L的消毒液消毒,4分钟后再用清水擦拭干净。八、门把手、水龙头:用蘸有清水抹布先擦拭,再用蘸有100mg/L的消毒液的抹布擦拭,而后用蘸有清水抹布擦拭。 九、厕所:随时冲洗,每日用100mg/L的消毒液消毒一次。十、玩具:每周五用100mg/L的消毒液浸泡10分钟后清水刷洗。 十一、梳子:每周五用100mg/L的消毒液浸泡4分钟后清水刷洗。十二、图书:每周五在阳光下爆晒。 十三、拖鞋:每周五用100mg/L的消毒液浸泡4分钟后清水刷洗。 十四、床单枕巾:每月最后一个周五由幼儿家长拿回家清洗。十五、被褥:每月底日光爆晒一次,用紫外线灯消毒二次。 十六、个人卫生:餐前老师用流动水及香皂,按照六部洗手法水洗手,平时勤剪指甲、勤洗头。十七、消毒用毛巾及墩布专用,不得他用。 中华幼儿园保健员岗位职责 一、负责制定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计划和制度,指导、督促、检查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二、与卫生保健机构密切联系,全面完成儿童计划免疫工作,并管理好各种计划免疫资料。 三、掌握不同季节流行疾病发展趋势,提前做好防预工作。园内发现传染病要及时采取隔离、消毒措施,防止传染病蔓延。 四、按照幼儿园卫生工作保健制度,定期做好幼儿体检工作,建立健全幼儿健康档案,对幼儿发育和健康状况定期分析、评价,并把情况及时反馈家长。五、负责全园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和联系组织工作,人员体检工作。 六、负责班级晨检巡视工作,监督、指导班级消毒、隔离制度的贯彻执行。定期进行全园性消毒工作。 七、研究调配幼儿膳食结构,合理调整食谱,定期公布食谱。及时发现幼儿饮食卫生保健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合理化整改建议。 八、监督检查食堂对《食品卫生法》的贯彻执行情况,制定卫生检查评比制度及标准,定期检查饮食、饮水和环境卫生。九、妥善管理医疗器械、消毒用具和药品。 十、利用多种形式向全园工作人员、幼儿家长及幼儿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幼儿生活制度 一、根据我园幼儿年龄特点,合理安排一天生活、活动时间,做到动静交替。 二、幼儿每日饮食为两餐一点,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三个半小时。三、保证充足睡眠,午睡2-2.5小时。 四、每天有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每天不少于2小时 五、活动形式:集体与分散相结合。幼儿一日生活作息时间安排7:30 - 8:05 入园、晨检8:05 - 8:25 早操、早炼8:25 - 9:00 早餐及餐后活动9:00 - 9:30 教育活动9:30 - 9:45 课间操、户外活动、9:45 -10:15 教育活动10:15-11:00 游戏活动、户外活动11:00-11:15 入厕洗手、餐前准备11:15-11:50 午餐11:50-12:00 安静游戏、寝前准备12:00- 2:30 午睡2:45 - 3:00 起床、喝水、3:30 - 3:55 午点3:55 - 4:05 入厕、洗手4:05 - 4:30 游戏活动4:30-4:40 离园前准备4:40-5:40 幼儿离园 根据幼儿一日活动基本内容及不同年龄段幼儿的特点,制定此活动作息表,供教师参考。 教师可在此基础上根据不同的活动内容及幼儿的实际情况作灵活调整。小班每节教育活动时间为20分钟 饮食卫生制度 一、每周制定代量食谱,每季进行一次营养计算。 二、饭菜做到"四搭配"即(干稀、甜咸、荤素、粗细),烹调过程中三、要掌 握火候,防止维生素的破坏和损失。四、饭前工作人员及幼儿都要用肥皂、流动水洗手,饭桌要擦干净。 五、各班老师要按时提饭,按要求使用餐具,并向幼儿介绍饭菜。六、各班老师要照顾好幼儿的进餐,掌握每名幼儿的进餐量,教育幼儿不偏 食,少吃零食的良好饮食习惯。 七、个别幼儿遇特殊情况,炊事员可为患儿做病号饭。幼儿园健康检查制度 一、新生入园必须进行体检,体检合格方可入园。 二、新生入园前进行家访了解疾病史、传染史、过敏史、家庭史和生活习惯。三、新职工必须持体检合格证明,方可就职。 在职职工每年进行体检一次。四、幼儿连续一个月缺勤,返回时必须重新体检,方可进园。 五、幼儿患传染病,返回时必须严格执行隔离检疫期,并进行体检合格方可进园。六、幼儿每年年测量身高、查血色素一次,每年全面体检一次,每年检查视力一次,龋齿一次。 幼儿园卫生消毒、隔离制度 一、按季节开展卫生防病工作,不断提高幼儿健康水平,减少发病率。二、做好日常消毒工作,室内外卫生分片包干,每天两扫两拖,每周大扫除,并进行全园消毒。 三、茶杯架、桌椅、水龙头、门把手每天用消毒液擦洗一次。四、幼儿玩教具每周消毒一次,一巾一杯天天消毒,餐具餐餐。
2023-09-07 11:25:581

宝宝入园父母别隐瞒病史

宝宝入园父母千万别隐瞒病史 9月份宝宝入园转眼在际,相信很多家庭已经开始着手准备了。但是幼教老师,要提醒各位家长,宝宝入园,父母千万别隐瞒病史。这也是为孩子的健康考虑。 近日,卫生部在全国范围公开征求对正在修订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草案)》的意见。此时,很多家长正在准备送孩子入托或进幼儿园,那么家长们应做好什么准备呢? 入园先做体检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草案)》第十七条规定,儿童入托幼机构前应当经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托幼机构。 家长需要先带孩子去二级甲等医疗机构做一个健康检查,现在很多托儿所幼儿园都有指定的医院。健康检查主要是检查孩子的视力、心肺功能和肝功能。 别隐瞒孩子病情 孩子入园时家长都需填写一些孩子的病史,但往往因为检查项目的限制和家长的私心,一些家长会隐瞒孩子的病情,有些家长担心向幼儿园公开孩子的病史,孩子可能因受到特殊照顾而感到孤立,所以故意隐瞒像多动症、惊厥、哮喘等特殊疾病。这样导致幼儿园得不到孩子准确完整的信息,一旦孩子出现紧急情况,反而很难得到对症的处理。 患传染性疾病主动隔离 如果孩子患上上呼吸道感染等传染性疾病,家长应及时告诉该班教师,并将自家孩子主动隔离,未痊愈前不要上幼儿园,以防传染其他小朋友。 如果孩子上幼儿园时得的是非传染性的疾病,家长最好也把医生的检查结果告诉老师或校医,这样做既可以让孩子得到好的照顾,又可以给幼儿园很好的提示:其他孩子是不是也可能出现这种病症?
2023-09-07 11:26:051

托育园需要办什么手续

需要的手续主要有以下几点:一、申办报告:其内容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园规模、办园层次、办园形式、办园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使用等;二、举办者的信息:比如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个人举办的提供身份证件、个人简历、资格证件;三、幼儿园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四、幼儿园组织机构,拟任园长、主要行政负责人、专任教师、拟聘兼职教师名单及资格证明文件;五、经验资机构出具的办园开办费用验资报告、办园经费的来源渠道证明文件;六、幼儿园发展规划;七、办园场地证明文件:包括土地使用、园舍使用有效证明文件,租凭园舍的须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协议,且租期不少于5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个人可以申请举办托育机构。其中事业单位出资举办的,应当经其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同意;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投资举办的,应当向对其国有资产负有监管职责的机构履行备案手续。个人申请举办的,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此外,企事业单位、园区和商务楼宇,面向本单位、园区和商务楼宇内职工适龄幼儿提供免费福利性托育服务的,可以申请举办托育点。申请举办托育机构,需提交以下材料:1.举办者资格证明;2.场地证明,自有场所的,应当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租赁场所的,应当提供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明以及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协议;3.利用房龄20年以上的既有建筑提供托育服务的,须提供通过房屋结构安全检测的证明文件;4.由区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安全合格证明文件;5.由区级及以上卫生计生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托育机构卫生评价报告》;6.由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食品经营许可证》;7.从业人员资格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健康证明、从业资格证明等。托育机构在选址、建筑设计等方面均应遵循以保障安全为先的原则。托育机构在选址上要符合下列要求:1.地质条件较好、环境适宜、空气流通、日照保障、交通方便、场地平整干燥、排水通畅、基础设施完善、周边环境适宜、邻近绿化带、符合卫生和环保要求的宜建地带;2.避开可能发生地质灾害和洪水灾害的区域等不安全地带,避开加油站、输油输气管道和高压供电走廊等;3.不得与公共娱乐场所、集市、批发市场等人流密集、环境喧闹、杂乱或不利于幼儿身心健康成长的建筑物及场所毗邻,远离医院、垃圾及污水处理站等危及幼儿安全的各种污染源,远离城市交通主干道或高速公路等,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卫生、防护标准的要求。托育机构的举办者应当提供能满足使用功能要求、与举办项目和举办规模相适应的场地和建筑。租用场地的,租赁期限自申请开办托育机构之日起不得少于3年。新建、改建、扩建托育机构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抗震、消防等规定要求。利用房龄20年以上的既有建筑提供托育服务的,须通过房屋结构安全检测。托育机构不得将幼儿生活用房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布局、结构、防火、各室及区域的设计、层高、走廊、楼地面、内外墙、门窗等均应当符合相关建筑设计规范,托育机构的消防设计、技防及物防建设应当符合国家和上海市等相关部门颁布的各项标准。法律依据《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第八条 新设立的托幼机构,招生前应当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的卫生评价报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卫生保健工作质量纳入托幼机构的分级定类管理。
2023-09-07 11:26:171

离开托幼机构几个月以上应当进行健康检查

3个月以上。于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儿童离开托幼机构3个月以上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后方可再次入托幼机构。儿童入托幼机构前应当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入托入园。
2023-09-07 11:26:251

幼儿保健证的考取条件?

Ⅰ 当公立幼儿园的保健医需要有什么资格证书吗 如果沈阳和上海一样的话,那幼儿园的保健肯定是不用医师证的。你的这些条件已经能去做保健老师了,这个位子还是满缺的现在。。。至于待遇上海一般是2、3千左右,沈阳的就不太清楚了 Ⅱ 保健医生上岗证怎么考 幼儿园保健医生两年有一次培训,由幼儿园统一上报当地儿童保健科,再由儿童保健科统一上报区儿童保健科,参加区统一的幼儿园儿童保健知识培训,合格后发上岗证。考试地点要到当地的卫生部门咨询一下。 幼儿园保健医生考取流程: 1、首先,你的普通话需要达到二乙水平,而教授幼儿园课程和中小学语文、英语科目要求是二甲水平。普通话考试可以在全国各地的语言等级考试中心报考,证书全国通用,终身有效。 2、其次,在网站上报名参加。 3、然后是考试,考试分为理论和面试说课部分。详情请咨询当地教委,也可上网搜索。 4、在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都合格之后,需要去教委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证明有效期为半年。 5、各项考试合格后,按照教委规定时间去提交资料,填写申请表。在校的学生要合理规划时间,最好在毕业年级再考取,防止因为时间过长而影响了认定。最后就是等待通知了。 (2)幼儿保健证的考取条件扩展阅读 相关政策文件 1、《幼儿园工作规程》(教育部令第39号)第四十三条:“幼儿园卫生保健人员除符合本规程第三十九条规定外,医师应当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师执业证书》;护士应当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毕业以上学历,并经过当地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 2、《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 教育部令第76号)第十一条规定:“托幼机构应当聘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保健人员。卫生保健人员包括医师、护士和保健员。在卫生室工作的医师应当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师执业证书》,护士应当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在保健室工作的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经过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具有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基础知识,掌握卫生消毒、传染病管理和营养膳食管理等技能。 Ⅲ 幼儿园里面的保健证在哪里报考 对不起!我是北京的。在北京考保健师是需要从医资格证的,在当地区属教育应该来说现在进公办幼儿园保健老师的话需要是应届卫生相关专业毕业的或者师范类 Ⅳ 幼儿保健医生要哪些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以下简称《执业医师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在乡、民族乡、镇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的执业助理医师,可以根据医疗诊治的情况和需要,独立从事一般的执业活动。”这里提到的“乡、民族乡、镇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主要指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不包括个体诊所。 根据《执业医师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申请个体行医的执业医师,须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五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行医。”执业助理医师不得申请个体行医、设置个体诊所。 开一所口腔诊所要办卫生许可证,执业资格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等。 医生的素质等条件也很重要,资金主要是租金(有自己的大片房产最好)与设备和人员开支,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估算一下。 首先要考取医生从业的资质许可证然后到当地的卫生部门申请,再到工商局办理执照. 首先必须有执业医师证,然后去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 还可以的,你可以试试哦 Ⅳ 护理专业毕业可以去考幼儿保健医资格证吗需要什么 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临床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医师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权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以参加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幼儿园保健医生上岗证---幼儿园保健医生大概两年有一次培训,由幼儿园统一上报当地儿童保健科,再由儿童保健科统一上报区儿童保健科,参加区统一的幼儿园儿童保健知识培训,合格后发上岗证。 Ⅵ 打算去幼儿园当保健医生,请问保健医生需要什么条件,要考什么证或要具备什么知识 保健医生才去工资很低的,你在那个幼儿园做久了工资会慢慢会长一点,工资还是没有医院的高哟!因为幼儿园工资普遍偏低。至于没经验,你可以不用担心,只要你去那个单位有熟人或者是你不要很高工资一般没问题。但需要考一个保健医生上岗证,最好还有营养师证。 Ⅶ 我是一名护士有执业资格证书,想做幼儿园保健医,请问怎样考取保健医证我在北京朝阳区,应该咨询什么部 保健员主要负责幼儿园幼儿的健康安全及饮食卫生,还有很多很多琐专碎事!!但,不用担心!!因属为每年都会有组织学习相关的知识,只要你参加学习了,就会引用了.. 如果你想直接应娉保健员,那你一定要有相关的毕业证,或相关知识技能技巧,才ok哦~关于成不成功..就要看你的运气和他要求了~ Ⅷ 怎样考取幼儿园保健老师的上岗证 幼儿园的保健医生。。。。。应该没有那么严格,不是不对外招考,没这回事,一般幼儿园就一个保健医生,很多都是熟人介绍,一做就是很多年,只要是学医学方面就可以了,有个身体健康证就可以了吧。 Ⅸ 上海幼儿园保健员上岗证怎么考 要拿到保健老抄师上袭岗证才行 如果有门路的可以先进幼儿园 园方会先试用你一段时间签合同 然后她会叫你去培训 培训地点园方也会告诉你的 另一种 你也可以先联系你们那边的市儿保所 她们会告诉你什么时间有培训 然后你去交钱就可以培训了 培训完了 拿到证 也可以去幼儿园找工作了 这样也行 2种方法 你看哪种适合你了 一般拿到证找工作比较稳 但是机会这种东西很难说的 Ⅹ 幼儿园里保健员上岗证到哪里考试 要拿到保健老师上岗证才行 如果有门路的可以先进幼儿园 园方会先试用你一段时间签合同 然后她会叫你去培训 培训地点园方也会告诉你的 另一种 你也可以先联系你们那边的市儿保所 她们会告诉你什么时间有培训 然后你去交钱就可以培训了 培训完了 拿到证 也可以去幼儿园找工作了 这样也行 2种方法 你看哪种适合你了 一般拿到证找工作比较稳 但是机会这种东西很难说的
2023-09-07 11:26:321

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取得什么后方可上岗

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为推动我市托育机构、幼儿园(以下统称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的规范化管理,切实提高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质量,近日,市卫生健康局、市教育局联合发布《关于明确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有关事项的通知》,就有关事项进行明确。《通知》明确,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县级以上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托育机构介绍为家长提供代为收托养育宝宝的服务,经有关部门登记、卫生健康部门备案,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托育服务的机构。2021年6月28日,央视网报导,我国将建设一批公办托育服务机构。全国近年来受社会变迁及家庭结构的改变,家庭型态已转变为双薪,核心家庭为主,过去家庭对于三岁以下的婴幼儿,尤其是一岁以下的婴儿,照顾的方式主要以母亲为主,祖父母及亲属照顾次之,但随着时代的变迁与家长。婴幼儿各方面的需求,这些照顾方式亦应跟着与时俱进,大有改变,一种新的科学照护婴幼儿的方式,托育应运而生。
2023-09-07 11:26:521

幼儿园保健人员的数量原则上按多少名收托儿设一名专职保健人员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草案) 第一条 为提高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水平,预防传染病发生,保障儿童身心健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招收0~6岁儿童的各级各类托儿所、幼儿园(以下简称托幼机构)。 第三条 托幼机构应当贯彻保教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做好卫生保健工作。 第四条 卫生部负责监督和指导全国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负责组织制定《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监督和指导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并将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作为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 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负责配合卫生行政部门指导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督促托幼机构落实卫生保健工作。 第五条 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对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业务指导的内容包括:膳食营养、体格锻炼、健康检查、卫生消毒、疾病预防等。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定期为托幼机构提供疾病预防控制咨询服务和指导。 卫生监督机构应当依法对托幼机构的食品和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 托幼机构的建筑、设施、设备、环境及提供的食品、饮用水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七条 新设立的托幼机构,招生前应当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的卫生评价报告。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卫生保健工作质量纳入托幼机构的分级定类管理。 第八条 托幼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本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九条 托幼机构应当根据规模、接收儿童数量设立相应卫生室或者保健室,具体负责卫生保健工作。 卫生室应当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保健室不得开展诊疗活动,其配置应当符合保健室设置基本要求。 第十条 托幼机构应当聘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保健人员。卫生保健人员包括医师、护士和保健员。 在卫生室工作的医师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师执业证书》,护士应当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在保健室工作的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经过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具有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基础知识,掌握卫生消毒、传染病管理和营养膳食管理等技能。 第十一条 托幼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卫生保健人员。托幼机构应当按照收托150名儿童至少设一名专职卫生保健人员的比例配备卫生保健人员。收托150名以下儿童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卫生保健人员。 第十二条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应当定期接受当地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应当对机构内的工作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宣传教育、疾病预防、卫生消毒、传染病防治、膳食营养、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等方面的具体指导。 第十三条 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托幼机构应当组织在岗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在岗人员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应当立即离岗治疗,治愈后方可上岗工作。 精神病患者、有精神病史者不得在托幼机构工作。 第十四条 托幼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开展卫生保健工作。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一)根据儿童不同年龄特点,建立科学、合理的一日生活制度,培养儿童良好的卫生习惯; (二)为儿童提供合理的营养膳食,科学制定食谱,定期进行营养计算与分析,保证膳食平衡; (三)制定与儿童生理特点相适应的体格锻炼计划,根据儿童年龄特点开展游戏及体育活动,并保证儿童户外活动时间,增进儿童身心健康及抗病能力; (四)建立健康检查制度,开展儿童定期健康检查工作,建立健康档案。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做好常见病的预防,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严格执行卫生消毒制度,做好室内外环境及个人卫生。加强饮食卫生管理,保证食品安全和卫生; (六)协助落实国家免疫规划,在儿童入托时应查验其预防接种证,未按规定接种的儿童要告知其监护人并指导补种; (七)加强日常保育护理工作,对体弱儿进行专案管理。定期开展儿童眼、耳、口腔保健,开展儿童心理卫生保健; (八)建立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卫生安全防护工作,预防伤害事件的发生; (九)制定健康教育计划,对儿童及其家长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 (十)做好各项卫生保健工作信息的收集、汇总和报告工作。 第十五条 托幼机构应当做好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 托幼机构发现传染病患儿应当及时按照法律、法规和卫生部的规定进行报告,并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进行严格消毒处理。 在传染病流行期间,托幼机构应当加强预防保健措施。 第十六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主动收集、分析、调查、核实托幼机构的传染病疫情,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托幼机构,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第十七条 儿童入托幼机构前应当经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托幼机构。 托幼机构发现入托的儿童患疑似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通知其监护人进行离园诊治。患传染病的患儿治愈后,凭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方可入园。托幼机构不得拒绝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但肝功能正常的幼儿入园。 儿童离开托幼机构三个月以上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后方可再次入托托幼机构。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规定的体检项目开展体检,不得违反规定擅自改变对幼儿的体检项目。 第十八条 托幼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 (一)未按要求设立保健室、卫生室或配备保健人员的; (二)聘用未进行健康检查或者体检不合格的工作人员的; (三)未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健康检查的; (四)招收未经健康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儿童入托幼机构的。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将处理结果通报教育行政部门,由教育行政部门纳入托幼机构的分级定类管理。 第十九条 托幼机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设立卫生室,进行诊疗活动的,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条 托幼机构未按照规定履行卫生保健工作职责,造成重大传染病流行、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职责,导致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二十一条 小学附设学前班、单独设立的学前班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二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结合当地实际,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三条 对认真执行本办法,在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给以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2009年 月 日起施行。1994年12月1日由卫生部、原国家教委联合发布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2023-09-07 11:27:411

幼儿园管理办法

幼儿园管理办法如下:后勤管理工作是幼儿园开展各项工作的基础,是做好教育教学工作的保障。我园的后勤管理工作从目前状况来看,各岗位能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但也存在不足之处,下面就各项工作做一总结。一、膳食管理。膳食管理工作是保教工作的基础,也是家长最为关心的问题,在过去的一年里,我园的保健医生认真的计算幼儿营养所需量,制定每日配膳单,在每季的营养测查中,幼儿所需营养都能达到标准。定期开展每月一次的伙委会,共同探讨膳食管理问题。在伙委会上,由保健医向家长详细的介绍食谱制定的依据以及每天营养的搭配,并认真听取了家长的建议和意见。由教师填写每天的膳食反馈表,根据反馈意见及时更改食谱。在今年,又增加了油条、大饼等自制主食。采买人员严格的按照配量进行购买,在采买中,从来不买腐烂变质等便宜货。二、保育工作。这一学年,制定了幼儿生活常规管理与教育常规管理,使之形成文字性材料;加强了幼儿常规的培养,如饭前便后洗手、饭后擦嘴等,并使之逐步形成了习惯;在开学初对全体教师进行了生活管理技能、安全工作技能、卫生消毒技能的培训,并在日常工作中教师之间进行了互相切磋。在冬季幼儿外出时,及时为幼儿穿好外套,以防由于室内外温差太大,幼儿患病。在卫生方面加大了检查力度,保育员卫生意识加强了,全园卫生比去年上了一个新台阶。三、财务工作与财产管理、维修。认真的做好了收托费、发奖金工作;认真记录各种帐目,做到帐实相符、帐证相符;严把资金使用关,协助园长搞好经济结算。开学初,对全园各岗的物品进行了清查登记,对大型物品每月进行检查并了解其使用情况,出现问题随时解决;对班内物品的领取实行了登记,初步建立了物品领取登记手续。四、卫生保健。配合妇幼保健中心做好新幼儿入托体检工作及时建档并做了认真记录、分析和统计。在园幼儿的肝功澳抗检查工作达到百分之百。针对冬季流行性感冒,及时为全园幼儿服用板兰根水,按期、按时做好各种疫苗的接种,使接种率达到了百分之百;认真作好晨、午检工作,杜绝各种传染病及流行性感冒在我园发生;严格执行卫生消毒制度,加强了卫生管理的力度。
2023-09-07 11:27:511

托幼机构保健室面积不少于多少平方米

托幼机构保健室面积不少于12平方米。相关规定:根据《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要求,设立保健室或卫生室。卫生室需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保健室面积不少于12平方米,设有儿童观察床、桌椅、药品柜、资料柜、流动水或代用流动水等设施。保健室应配备儿童杠杆式体重秤、身高计(供2岁以上儿童使用)、量床(供2岁及以下儿童使用)、国际标准视力表或标准对数视力表灯箱、体围测量软尺等设备,以及消毒压舌板、体温计、手电筒等晨检用品。保健室应配备消毒剂、紫外线消毒灯或其他空气消毒装置。保健工作内容:(1)根据儿童不同年龄特点,建立科学、合理的一日生活制度,培养儿童良好的卫生习惯。(2)为儿童提供合理的营养膳食,科学制订食谱,保证膳食平衡;(3)制订与儿童生理特点相适应的体格锻炼计划,根据儿童年龄特点开展游戏及体育活动,并保证儿童户外活动时间,增进儿童身心健康。托幼机构简介及卫生保健人员规定:托幼机构简介:托幼机构是指幼儿园、托儿所。托儿所用于专门照顾和培养婴幼儿生活能力的地方,也指公共场所中因父母不在而由受过训练的服务人员临时照顾孩子们的房间或地方。幼儿园原称勘儿园,旧称蒙养园、幼稚园,是一种学前教育机构。用于对幼儿集中进行保育和教育,通常接纳三至六周岁的幼儿。幼儿园的任务为解除家庭在培养儿童时所受时间、空间、环境的制约,让幼儿身体、智力和心情得以健康发展。幼儿园以游戏为主要活动,逐步进行有组织的作业,如语言、手工、音乐等,并注重养成良好生活习惯。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规定:托幼机构应当聘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保健人员。卫生保健人员包括医师、护士和保健员。在卫生室工作的医师应当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师执业证书》,护士应当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在保健室工作的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经过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具有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基础知识,掌握卫生消毒、传染病管理和营养膳食管理等技能。
2023-09-07 11:28:281

成都市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管理实施细则的附件2

托幼机构保健室设置基本要求一、房屋设施保健室房屋面积至少12m2以上,有观察床、桌椅、药品柜、资料柜、流动水等设施。二、体检设备儿童体重计(杠杆式)、身高坐高计(供3岁以上儿童使用)、卧式身高计(供3岁以下儿童使用)、软皮尺、灯光对数视力箱、体温计。三、常用消毒用品消毒剂、紫外线消毒灯或其他空气消毒装置。四、常用非处方药可配备由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定的非处方药。五、急救用品配备急救包。
2023-09-07 11:29:251

幼儿保健护理工作有哪些

幼儿保健护理工作有哪些 幼儿保健护理工作有哪些,很多家长非常注重孩子的成长,在面对这个问题家长可以调整自己的心态,让孩子学会独立自主,为大家分享幼儿保健护理工作有哪些的相关内容。 幼儿保健护理工作有哪些1 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是贯彻“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实现培养目标和落实《幼儿园指导纲要》的重要保障。 幼儿园的孩子正处在生长发育的关键时期,生长发育迅速但尚未发育完善,适应环境的能力和对疾病的抵抗力不足,因而,加强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促进幼儿身心健康的发展,也就成为了幼儿园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目标一:严格落实卫生保健管理制度 根据《幼儿园指导纲要》和我幼儿园实际情况,不断完善、补充、健全卫生保健各岗位职责以及各项工作的检查落实制度和幼儿的健康检查、预防接种、防病治病等各种规章制度;特别要把好“健康准入”这一关,防止传染病蔓延。 内容如下: 一、把好班级幼儿“一人一巾一杯”专用,定时清洗与高压消毒关。 二、幼儿用品每日进行紫外线消毒。 三、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和社区卫生部门,做好“预防接种”工作。 四、环境卫生实行:每天抽查、每周普查、每月大检查,并进行考核与评价。 目标二: 进行园本培训,提高保育员老师的工作技能。 内容如下: 一、掌握清洁卫生工作基本技能,主要包括:环境卫生; 二、掌握幼儿生活管理技能; 三、掌握安全工作及卫生消毒工作技能; 四、掌握幼儿卫生保健知识。 目标三:家长工作: 根据不同季节向家长宣传和介绍传染病的预防知识,关注幼儿身体健康,促进幼儿健康成长。 幼儿保健护理工作有哪些2 根据《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规定, 第十五条 托幼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开展卫生保健工作。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一、根据儿童不同年龄特点,建立科学、合理的一日生活制度,培养儿童良好的卫生习惯 二、为儿童提供合理的营养膳食,科学制订食谱,保证膳食平衡。 三、制订与儿童生理特点相适应的体格锻炼计划,根据儿童年龄特点开展游戏及体育活动,并保证儿童户外活动时间,增进儿童身心健康。 四、建立健康检查制度,开展儿童定期健康检查工作,建立健康档案。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做好常见病的预防,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严格执行卫生消毒制度,做好室内外环境及个人卫生。加强饮食卫生管理,保证食品安全。 六、协助落实国家免疫规划,在儿童入托时应当查验其预防接种证,未按规定接种的儿童要告知其监护人,督促监护人带儿童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 七、加强日常保育护理工作,对体弱儿进行专案管理。配合妇幼保健机构定期开展儿童眼、耳、口腔保健,开展儿童心理卫生保健。 八、建立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卫生安全防护工作,预防伤害事故的发生。 九、制订健康教育计划,对儿童及其家长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 十、做好各项卫生保健工作信息的收集、汇总和报告工作。 扩展资料: 第九条 托幼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本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十条 托幼机构应当根据规模、接收儿童数量等设立相应的卫生室或者保健室,具体负责卫生保健工作。 卫生室应当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保健室不得开展诊疗活动,其配置应当符合保健室设置基本要求。 第十一条 托幼机构应当聘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保健人员。卫生保健人员包括医师、护士和保健员。 在卫生室工作的医师应当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师执业证书》,护士应当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在保健室工作的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经过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具有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基础知识,掌握卫生消毒、传染病管理和营养膳食管理等技能。 第十二条 托幼机构聘用卫生保健人员应当按照收托150名儿童至少设1名专职卫生保健人员的比例配备卫生保健人员。收托150名以下儿童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卫生保健人员。 第十三条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应当定期接受当地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应当对机构内的工作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宣传教育、疾病预防、卫生消毒、膳食营养、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等方面的.具体指导。 幼儿保健护理工作有哪些3 一、幼儿保健工作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生长监测 对个体儿童的体重进行定期连续的测量,并将测量值记录在生长发育图中,观察分析其体重曲线在生长发育图中的走向,目的是早期发现生长缓慢现象,及时分析原因,采取相应的干预措施,促使小儿充分生长。 一、定期、连续、准确测量个体儿童体重 新生儿出生时要测量出生体重,一岁内测5次1、3、5、8、12月龄、,1~2岁测3次16、20、24月龄、,2~3岁测2次30、36月龄、,每次测量时间最好在小儿出生日期。 二、在生长发育图中描记小儿的体重曲线 每次测量小儿体重后在生长发育图横坐标上找出小儿本次测量体重的月龄,在纵坐标上找出体重测量值,在月龄上方与体重值相交的空格内画一圆点,再画一条线将本次圆点与前次画的圆点连接成线。 三、评价小儿的体重曲线在生长发育图中的走向,分析曲线变化的原因。 四、根据监测儿童体重曲线的变化的形式及变化原因,指导家长采取相应的干预措施。 定期健康检查 是儿童保健工作中很重要的一环,通过检查达到如下目的: 1、了解体格和神经精神发育状况、喂养、护理、教养和环境等,有无不利于小儿生长和发育的因素,设法预以消除。 2、检查有无营养性疾病和其他异常情况,给予矫治。 3、了解并督促免疫程序,进行计划免疫。 4、对家长进行优育、优教的宣传和指导。 因此,定期健康检查对保护儿童健康、预防疾病、监测儿童生长发育和营养状况有很重要的意义。 一般新生儿出生后,24小时、3天、7天、15天、28天各检查一次,一岁内每3个月检查一次,1~3岁每6个月检查一次,3~7岁每年检查一次。检查内容有问诊、体格测量、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等。 免疫程序的实施 严格按免疫程序实施接种,才能充分发挥疫苗的免疫效果,使接种疫苗的人群达到和维持高度免疫水平,有效地控制相应传染病的流行,减少预防接种不良反应发生,我国卫生部制定的儿童免疫程序为: 免疫年龄 制品名称 出生 卡介苗初种、 2个月 脊髓灰质炎三型混合疫苗初服、 3个月 脊髓灰质炎三型混合疫苗复服、 百白破混合制剂第一针、 4个月 脊髓灰质炎三型混合疫苗复服、 百白破混合制剂第二针、 5个月 百白破混合制剂第三针、 8个月 麻疹减毒活疫苗初种、 1.5-2岁 百白破混合制剂加强针、 4岁 脊髓灰质炎三型混合疫苗复服、 7岁 卡介苗复种、 麻疹减毒活疫苗复种、 白喉、破伤风二联类毒素 12岁 卡介苗复种 农村、 除计划免疫的四种疫苗外,根据当地流行情况,还可实施下列预防接种: 1、 乙型脑炎疫苗 初种年龄为1岁,共注射2针,间隔7-10天,2、3岁各加强一针。 2、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疫苗 每年10-11月份为6月以上小儿接种,皮下注射1针为基础免疫,第二年再注射一次作为加强免疫。 3、 乙肝疫苗 1、、对于HBsAg、HBeAg双阳性母亲的新生儿,出生后6小时内和1月龄时,各接种1针乙型肝炎免疫球蛋白HBIg、,2、3、6月龄各接种乙肝疫苗。 2、、对HBsAg阴性的母亲,新生儿按0、1、6方案接种乙肝疫苗。 3、、对婴幼儿和学龄前儿童普遍接种乙肝疫苗,2岁以下未接种乙肝疫苗,可以免验接种,2岁以上者均需筛查HBsAg、抗-HBs、抗-HBc,如果三项均为阴性包括低滴度抗-HBs者、应视为易感者,按0、1、6方案接种乙肝疫苗。 二、幼儿保健警惕小儿缺铁性贫血 缺铁性贫血是由于体内铁缺乏致使血红蛋白合成减少而引起的一种小细胞低色素性贫血,为小儿贫血中最常见者,尤以婴幼儿发病率最高,对小儿健康危害较大,故为我国重点防治的小儿疾病之一。 缺铁时血红素形成不足,血红蛋白合成减少,表现为皮肤粘膜苍白、易疲乏无力、不爱活动,年长儿会诉头晕、耳鸣、眼前发黑等。除此之外,缺铁还影响体内肌红蛋白的合成,可使某些酶如细胞色素C、单胺氧化酶等、的活性降低,从而导致细胞功能紊乱,因而出现一些非血液系统症状,如影响小儿的神经精神行为、消化吸收、免疫、肌肉运动等功能,经铁剂治疗后,这些症状可消失。缺铁还可引起皮肤、粘膜上皮损害,出现口腔炎、舌炎、胃酸缺乏、反甲等。因此,要倍加关注小儿缺铁性贫血,做好预防工作尤显重要。 主要预防措施包括:①做好喂养指导,提倡母乳喂养,及时添加含铁丰富且铁吸收率高的辅助食品,如肝、瘦肉、鱼等,并注意合理搭配膳食,婴儿如以牛乳喂养,必须经加热处理,以减少因过敏引起肠道失血;②婴幼儿食品牛奶制品、谷类制品等、可加入适量铁剂进行强化;③对早产儿、低体重儿宜自2个月左右即给予铁剂预防。④6个月以后的小儿应定期查血红蛋白,如血红蛋白在110g/L以下即为贫血,应及时找医生治疗。 三、小儿缺铁性贫血的预防 小儿铁缺乏和缺铁性贫血是小儿时期常见病,系因食物中铁摄入不足,体内铁储存缺乏,造成机体缺铁,导致血红蛋白生成减少而引起贫血,缺铁小儿反应低下,注意力不集中,记忆力差、易怒、智力减退等,还与感染有关。预防措施如下: 1、胎儿期 孕妇膳食中应供给足够的铁,特别是妊娠最后三个月,增加胎儿体内的铁贮存,孕妇每日必需吸收1~3mg铁,食物中应每天供给20~48mg铁,鼓励多食含铁丰富的食物,如鱼、肉、肝、血等动物性食物,饭后多吃水果或加服维生素C100~200mg,促进铁吸收。 2、婴儿期 大力提倡母乳喂养,足月儿最迟从4个月补铁,每日1mg/kg,早产儿、低出生体重儿最迟2个月补铁,每日2mg/kg。可给铁强化食品,也可直接给予铁剂。应持续补铁到1岁末,最好能到2岁。婴儿期每日铁总量不应超过去时15mg。 3、幼儿及年长儿膳食安排 尽量采用含铁多、吸收率高的食物,保证足够的动物性食物和豆制品,同时吃新鲜蔬菜和水果富含维生素C,能促进铁的吸收。 4、预防感染性疾病和寄生虫病,减少铁额外消耗。 5、按时进行健康检查。按要求检查血红蛋白。 四、小儿佝偻病如何预防 佝偻病,是一种常见的小儿全身性疾病,因体内维生素D不足而引起钙磷代谢失调和骨骼改变,同时影响神经肌肉、造血、免疫等组织器官的功能,一旦出现症状,机体抵抗能力降低,容易并发肺炎、腹泻等疾病。 综合预防措施: 1、卫生宣传教育 普及科学育儿和佝偻病防治知识。 2、系统管理 对孕妇、新生儿、婴儿开展系统保健管理。 3、科学喂养 提倡母乳喂养,合理添加辅食。 4、利用日光经常带小儿到户外活动,多晒太阳,获取维生素D。 5、加强护理 指导家长及卫生护理,按程预防接种,积极防治上呼吸道感染及腹泻、贫血等慢性疾病。 药物预防 1、胎儿期 妊娠期孕妇和胎儿对维生素D、钙、磷的需求日益增加,孕妇应经常到户外活动,多晒太阳,食用营养丰富的食物,患有低钙血症者应积极治疗,对孕妇缺乏日光照射者、食欲低下者、体弱多病者、妊娠后期在冬季时,应补充维生素D和钙剂。于妊娠7个月时补充维生素D每天400~800IU口服,或每月5万IU一次或分次口服,或只给予一次15~20IU同时服钙剂。 2、婴儿期 小儿出生后2周即应用维生素D预防。1、、每日法 每天口服维生素D400~800IU,至周岁。2、、每月法 每月一次或分次口服维生素5万单位,,至周岁。3、、每季法 每季一次口服维生素D15~20万IU,至周岁。 3、幼儿期 小儿一岁以后可采用夏秋季多晒太阳,冬季服维生素D的预防方法,一般冬季给予维生素D15~20万IU一次口服,高发地区可间隔2~3个月再给予维生素D15~20万IU一次。
2023-09-07 11:29:421

中长跑有什么作用?

  1. 坚持中长跑锻炼能提高心血管系统功能。促进血液循环使心脏、血管系统发达。另外中长跑会加速血液循环,使冠状动脉有足够的血液供给心肌,从而预防各种心脏病。通过下肢的运动,促使静脉血流回心脏,预防静脉内血栓形成。身体对长期中长跑发生的适应性改变可改善新陈代谢,减低血脂和胆固醇水平,有利于控制体重。  2. 坚持中长跑锻炼能提高呼吸系统功能。长期进行中长跑锻炼使肺功能变强,增大肺活量,进行规律性的长期长跑可发达肺部呼吸肌,使每次换气量变大,肺功能增强。  3. 坚持中长跑锻炼能提高消化系统功能。中长跑使人情绪饱满乐观,有助于增进食欲,加强消化功能,促进营养吸收。  4. 坚持中长跑锻炼能增加肌肉的强度。长期中长跑可增强肺部呼吸肌、心脏肌肉、颈部肌肉、胸腔肌肉、手臂肌及腰部、臀部、大腿、小腿、足部等处的肌肉,使各处肌肉不易堆积乳酸或二氧化碳等代谢物。  5. 坚持中长跑锻炼能增加关节柔软度及强化骨骼。长期中长跑可提高各关节的强度,韧带的柔软度;并增加骨骼的强度、密度,避免人到老年患退化性骨质疏松。  6. 坚持中长跑锻炼有利于防病治病。中长跑使血液循环加快,对排泄系统有害物质起到清洗作用,从而使有害物质难以在体内停留和扩散。  7. 长期的中长跑锻炼对人的心理也会有较大的积极影响。能够增进创造力,使人信心大增,乐观进取,有利于心情舒畅、精神愉快。  中长跑属体能类运动,是发展耐力的项目,长时间的连续的肌肉活动,是这个项目的特点。长期进行中长跑锻炼,能增强与提高心血管系统、呼吸系统、消化系统和神经系统等功能,并有助于培养坚定的意志,顽强的斗志,塑造完善的个性心理特征,适应新世纪的挑战。
2023-09-07 11:21:241

什么叫酒吧

酒吧是指提供啤酒、葡萄酒、洋酒、鸡尾酒等酒精类饮料的消费场所。Bar多指娱乐休闲类的酒吧,提供现场的乐队或歌手、专业舞蹈团队、“舞女”表演。 高级的酒吧还有调酒师表演精彩的花式调酒。酒吧最初源于美国西部大开发时期的西部酒馆,Bar一词到16世纪才有“卖饮料的柜台”这个义项,后又随着时代的发展演变为提供娱乐表演等服务的综合消费场所,约20世纪90年代传入我国。 酒吧当年的确是以一种很“文化”、很反叛的姿态出现的,是我们这个城市对深夜不归的一种默许,它悄悄地却是越来越多地出现在中国大都市的一个个角落,成为青年人的天下,亚文化的发生地。
2023-09-07 11:21:251

求一希腊神话人物!

阿喀琉斯
2023-09-07 11:21: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