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rriers / 阅读 / 详情

工程项目“疏于管理”问题透析

2023-09-20 08:22:52
共1条回复
小菜G

——某重点 重点工程建设历来是政府重视、百姓关心的热点。日前,笔者对某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竣工决算审计的同时,对该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经调查,笔者认为,“疏于管理”是诱发重点工程建设出问题的病源,且在重点工程建设中,“疏于管理”具有一定的普遍性。

调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指挥部”遗留问题多

  为了统一协调工程建设中的相关事项,重点工程大多设立了“指挥部”。“指挥部”在重大事项和突发事件的协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然而,由于“指挥部”是个临时机构,它自身存在很多缺陷和弊端,给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所带来的负作用是不容忽视的。工程项目建设阶段结束后,“指挥部”撤消,但很多未办理工程结算资料和财务资料的移交手续。另外,笔者延伸调查与上述重点工程有业务关系的某县“建设指挥部”的会计资料,发现也未上交,并存放在当时承担记账工作的个人手中。

投资不实

  在对该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竣工决算审计时,查出“多计投资成本”达2400万元。主要为:一是收到国内、外设备供应商退还的设备款375万元,且其本金和存款利息大部分变成了账外资金,未冲减设备投资;二是将应计入损益的进口设备贷款利息、广告设施费用、办公费、招待费等计1926万元计入了投资等。

部分资产损失

  审计中发现,上述重点工程建设期间财产损失达396万元。主要有:设备及工器具盘亏132万元、材料有账无物105万元、出售汽车净损失53万元以及设备和工器具报废30万元等。

管理不规范

  建设期间,“指挥部”和建设单位“总公司”直接采购的材料分别为3545万元和797万元,建设单位未能提供材料的出入库手续,是由经办人员、审批领导在发票上签字后,直接计入建安工程投资的。采购合同、征地协议、收款收据存根、银行支票存根、银行存款对账单、进账单等存在缺失现象。有的单体工程无施工合同和工程结算审核报告,现存不完整的采购合同、征地协议、工程施工合同以及工程结算审核报告等也未装订编目。

  在工程完工后,对剩余材料也未办理回收入库手续,形成的账外物资未能得到妥善保管,部分电缆多年露天存放,已经无法使用。

出现问题的原因

“指挥部”自身的缺陷和弊端,是造成工程建设管理上出问题的重要原因

一是观念上的临时性。由于“指挥部”是个临时机构,“指挥部”成员都是从本系统各管理及综合部门抽调,往往只注重建设任务的完成,忽视项目建设的资料、报批手续和相关制度的遵守,具有典型的临时观念。如成员进行调整,做交接工作时,资料和有关事项无交接手续,使有关事项无法检查。

二是角色的多重性。“指挥部”有的成员扮演“双重”角色。如:上述重点工程“指挥部”中的“物资部”成员,多数是从物资局的物资贸易中心抽调的,这些成员既是“指挥部”的组织协调者,又是物资贸易中心的经营者,缺乏必要的监督制度。

三是特权所致。为了赶时间,抢进度,赋予了“指挥部”一些特权。然而,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往往有超权和越权现象。尤其是在处理一些需要“快办特办”事情上,事后往往不能及时补办手续,导致有关事项当事人也难以说清。

有章不循,财务制度执行不力是滋生财务管理问题的重要原因

  国家的财务制度是必须遵守和执行的,是经济健康有序运作的有力保障。然而,审计查出的像“设账外资金”、“多计投资成本”、“银行对账单丢失”、“有的单体工程无施工合同和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就付款”等问题,反映出建设单位在执行财务制度上的随意性和管理的不到位。同时,也反映出对建设单位执行财务制度监督机制上有缺失。

重建设,轻管理是导致问题多的主要原因

  该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中,“总公司”和“指挥部”之间缺少沟通,无法对财务、资金、物资等实行有效地统一管理。特别是项目建成后,“指挥部”撤销时,资料不进行交接,给决算编制带来诸多问题,导致难以形成竣工决算。从审计监督的角度看,这种管理的不到位,必然引发诸多问题和隐患。其原因是建设单位没有处理好“建设”与“管理”之间的关系,往往把“建设”看成是“硬”的,而把“管理”看作是“软”的,“管理”不到位造成“管理”混乱也就成为“自然而然”的事了。

解决之道

  根据此次对某重点工程的审计调查,对重点工程“疏于管理”的问题,提出如下改进意见:改进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机制。对现行建设管理体制进行改革,逐步建立起符合国家投资体制改革要求,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政府投资工程管理方式。例如,可以推行“代建制”。据悉,上海、重庆、河南等许多地方已开始在政府投资项目中实行“代建制”。(作者单位:江苏省徐州市审计局)胡柏华

  编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已由建设部颁发,并于2004年12月1日开始执行。《办法》的实施,对于大力推行工程项目代建制度,促进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健康发展,规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建设工程投资效益和管理水平具有重要作用。如今,全国许多地方已经开始在政府投资工程中推行“代建制”。《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中要求:“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加快推行‘代建制",即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建设实施,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竣工验收后移交给使用单位。”《办法》为加快政府投资工程管理方式改革提出配套规定。《办法》规定了工程项目管理的服务范围和服务内容。项目管理企业可以协助业主,从项目的前期策划组织直到组织项目后评估全过程提供专业的服务。工程项目业主可以通过招标或委托的方式选择项目管理企业。

  相信,上文提到的重点工程“指挥部”现象和“疏于管理”的问题将随着“代建制”的推行而越来越少。

相关推荐

建设项目管理规定 2017建设项目管理

  2004年7月14日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布了《中央国家机关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下面我给大家分享关于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帮助。   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央国家机关建设项目管理,提高建设项目投资效益,实现项目管理科学化,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本建设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央国家机关建设项目(以下称“机关建设项目”)是指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使用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行政事业费以及部门自有资金进行的服务于机关的建设项目,主要包括办公用房新建、扩建、翻建、维修改造项目,办公区以外服务于机关的建设项目等。   第三条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称“国管局”)是机关建设项目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批、投资计划安排和监督管理。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以下称“项目使用单位”),负责提出建设项目申请和具体使用要求,参与或组织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竣工验收等。   通过招标、委托等方式选择的建设管理单位(以下称“项目管理单位”),承担依据委托协议或合同规定的工程建设管理事项。   第四条 机关建设项目应贯彻勤俭节约、经济适用的要求。严格履行建设程序,实行项目全过程控制;采用先进技术,节能降耗;有效控制投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廉政建设,杜绝违法违纪行为。   第五条 机关建设项目的建设程序主要包括:项目确立,工程初步设计,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开工证,组织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等。项目使用单位和项目管理单位要严格按照上述规定环节和先后顺序,逐项履行报批手续。上一环节未完成时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未履行程序擅自开工的不予安排投资。项目使用单位不得越权审批建设项目。严禁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的“三边”工程。   第六条 机关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主要设备材料采购等,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进行招标投标。相关工作由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负责承办,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机关建设项目的评审、合同管理、审计等咨询服务业务,也应面向市场,择优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   第七条 积极推进“代建制”管理模式,实行建设单位和使用单位相分离的体制,逐步实行委托项目管理公司、项目总承包等专业化方式,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八条 建立健全机关建设项目责任制,通过签定建设项目管理责任书和廉政责任书,明确投资、建设、监管、使用等各方的相应责任。   第二章 项目确立   第九条 机关建设项目符合以下条件的,可提出建设项目申请。   (一)中央国家机关长远发展规划;   (二)机关实际需求及事业发展,确有必要;   (三)《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和《中央国家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标准》的有关规定;   (四)北京市城市规划和市政要求;   (五)无法从现有存量办公用房中调整解决;   (六)其它条件。   第十条 申请机关建设项目须提出申请报告,并提交项目建议书,必要时还须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建议书主要包括: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依据,建设地点,拟建规模、内容和标准,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项目进度安排等。   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包括:(1)项目概况;(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3)项目建设选址及建设条件论证;(4)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等规划设计方案;(5)项目外部安全、保密环境;(6)环保措施;(7)消防;(8)节能、节水;(9)总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10)投资效益分析;(11)项目建设周期及工程进度安排;(12)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的具体招标范围(全部招标或部分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或自行招标)、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13)结论;(14)附件。   第十一条 办公用房新建、扩建项目,总投资在7000万元以下的,由国管局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核,征求发展改革委意见后,报国务院审批;总投资在7000万元以上的,由国管局组织专家对项目建议书进行审核同意后报发展改革委,由发展改革委核报国务院审批。   培训中心建设项目,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再批准新建。   第十二条 办公用房维修、改造、翻建项目,以及办公区以外服务于机关的建设项目,由国管局按程序严格审批,必要时商发展改革委报国务院审批。   现有培训中心确需维修、改造的,要从严审批。   第十三条 国管局在收到项目使用单位项目申请后,应充分研究和论证,必要时应组织或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项目评审,及时予以批复或审核后上报。   第十四条 机关建设项目实行储备制度。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报批、确定立项后的项目,进入项目储备库,作为编制年度投资计划的主要依据。   第三章 项目设计   第十五条 机关建设项目确立后,项目使用单位或项目建设单位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按照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要求,开展项目设计。项目设计主要包括规划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第十六条 规划设计方案主要包括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筑物外部造型、内部布局,工艺技术路线,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等。   第十七条 初步设计主要包括:(1)设计说明书、总平面图和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公用设施、管线图纸;(2)材料、设备需求清单;(3)工程概算文件,以及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建设项目与市政、公用、供电、电信、消防、环保等部门的协议文件或配合方案等有关材料;(4)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的具体招标范围(全部招标或部分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或自行招标)、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第十八条 规划设计方案应充分论证,必要时国管局可要求有关单位进行多种方案的比较分析,或组织有关专家对规划设计方案进行论证审核。   国管局组织具有专业资质的中介单位对初步设计进行评审,及时批复,明确初步设计的修改内容和概算的调整意见。   第十九条 初步设计概算与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投资估算的出入不得大于5%,否则将对项目进行重新决策。   初步设计阶段批准的概算即为工程投资的最高限额,未经批准,不得随意突破。确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投资突破概算时,须按规定程序报批。   第二十条 初步设计批准后,项目管理单位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组织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必须落实初步设计的修改意见。项目管理单位须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施工图进行优化。   第四章 年度投资计划   第二十一条 年度投资计划根据投资总量统筹兼顾,综合平衡,区别轻重缓急,按项目进度合理安排。   凡安排年度投资计划的建设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规划设计方案已经审定;   (二)初步设计已经批准,概算投资已确定,并已列入项目储备库;   (三)除中央财政预算内投资外,其它投资已经基本落实。   第二十二条 机关建设项目年度投资计划(预算)的编制周期为上年度1月份至12月份:   (一)1月份至5月份为各部门研究需求和申报时间;   (二)5月份至9月份为国管局汇总、与各部门交换意见和编制计划的时间;   (三)9月份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   (四)10~12月份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沟通下达投资计划。   第二十三条 机关建设项目年度投资预算在本年度4月份下达。年度计划执行中,项目投资需求和支出情况如发生变化,各部门应及时通报国管局。国管局依据情况审核同意后,调整投资计划,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   第五章 项目实施与监管   第二十四条 建设项目完成各项准备工作,具备开工条件,项目使用单位应及时向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提出开工报告,开工报告批准后即可进行项目施工。   项目开工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完成项目审批手续;   (二)已落实年度投资计划(预算);   (三)已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与复审;   (四)已完成施工和监理招标投标工作;   (五)已完成现场 “三通一平”。   第二十五条 项目管理采取集中统一管理下的项目代理建设模式,主要通过招标选择专业化项目管理单位,或委托有项目管理能力和条件的项目使用单位代理组织实施。   国管局与项目管理单位和项目使用单位签订建设项目管理责任书和廉政责任书,明确决策程序和项目执行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明确防腐倡廉的要求和措施,并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管理责任书和廉政责任书的条款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监督。   建立健全机关建设项目监督管理计算机网络系统,逐步实现对工程项目的立项审批、招标投标、施工组织、监理、合同管理和资金支付、审计和后评价等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控制。   第二十六条 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过程中,应有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项目使用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必须在招标前和中标后,与各投标人、中标人签订廉政责任书。国管局负责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 严格执行建设监理制,充分发挥监理单位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工程协调作用,实现质量、投资、进度和安全的控制目标。   第二十八条 机关建设项目必须实行合同管理制。其设计、施工、采购和工程监理要依法订立合同。应以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合同条件为范本,逐步形成适合机关建设项目特点的合同文本,适应市场经济需要,规范和统一合同管理。各类合同要有明确的质量要求、履约担保和违约处罚条款。   第二十九条 项目实施过程中,若因规模发生变化、使用功能调整、装修和设备标准提高等因素,将导致投资突破初步设计概算的,必须报国管局重新进行方案和概算审批。   第三十条 项目实施过程中,国管局应加强对项目管理单位和监理单位的指导,建立和完善项目管理 规章制度 ,细化操作程序;采用技术手段定期分析预算控制状态;严格资金支付手续,督促工程及时结算。   第三十一条 项目管理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归档从项目筹划到工程竣工验收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在项目竣工验收后,按规定移交城市建设档案管理部门和项目使用部门档案室,并向国管局报送一套电子版档案。   第六章 项目资金管理   第三十二条 项目管理单位或项目使用单位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年度投资计划、年度支出预算、工程进度申请和拨付资金。项目预算资金要专款专用,按规定标准开支。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批准,不得改变资金的使用性质。   第三十三条 项目预算纳入国管局部门预算的,按国管局《基本建设资金直接支付试行办法》(局办字[2001]40号)执行;项目预算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的,资金拨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十四条 项目管理单位或项目使用单位应严格执行工程价款结算制度,按照工程价款结算有关程序支付资金。工程价款结算要符合财政支出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必须按工程结算价款总额的5%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一年后再清算。   第三十五条 项目管理单位或项目使用单位应结合本部门特点,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建立预算资金审核制度;做好年度财务决算的编制、审核、报批工作;加强对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组织、审核工作,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第三十六条 重大建设项目,国管局要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对建设项目的跟踪审计和决算审核。   第七章 竣工验收和后评价   第三十七条 项目完成后,项目管理单位和项目使用单位须按有关规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重要项目由国管局组织验收。   第三十八条 竣工验收须提供下列文件:(1)竣工验收报告;(2)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竣工图;(3)设备技术说明书;(4)竣工决算、竣工决算审计报告;(5)设备设施试运行报告;(6)工程质量合格文件;(7)其它有关审批、修改、调整、检验文件和各种技术资料。   第三十九条 验收合格后,项目使用部门须在3个月内完成竣工决算,并根据批复的竣工财务决算或年度财务决算,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   第四十条 建设工作完成后,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以及主要材料和设备供应单位,要写出总结报告,分析建设过程中各方的成绩和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第四十一条 重点建设项目工程竣工交付使用一段时间后,国管局要对项目的立项决策、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及运营全过程,进行全面、系统的综合评价。机关建设项目后评价办法另行制定。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由国管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自2004年9月1日起施行。
2023-09-07 18:46:061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介绍?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以建设项目管理活动为研究对象,主要介绍了涉及工程建设项目活动各主体的管理任务和方法。以下是中达咨询为建筑人士整理相关内容。具体内容如下:《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基本信息:书 名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作 者戎贤页 数 333出版社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时间 2006-2-1装 帧 平装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分辨项目区别?(一)服务对象及提供者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范围较大。它不单纯是施工企业的项目管理,在建筑业中,项目参与各方都需要项目管理,如建设单位方项目管理、设计方项目管理、施工方项目管理、供货方项目管理等。但由于建设单位是建设工程项目生产过程的总集成者和总组织者,因此建设单位方的项目管理是一个项目的项目管理核心,若其缺乏项目管理经验,可委托专业的项目管理公司提供项目管理服务。没有或者缺乏项目管理经验的施工单位或者设计单位,也可委托专业的项目管理公司为其提供项目管理服务。此外项目参与各方,若其有足够的项目管理经验,也可以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的提供者。建设工程监理则不同。根据《建筑法》第三十二条,将建设工程监理定位为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实施监督。所以,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就是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实施监理。建设单位是建设工程监理的唯一服务对象。(二)业务范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工作内容包括可行性研究、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监理和勘察设计、施工管理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中对此已作了明确界定,在某种程度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是对各种专业服务的整合与集成。而工程监理是对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安全等方面的监督管理,这在《建筑法》等法律法规中已作了明确规定。因此从业务范围上讲,建设工程监理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不是项目管理的全部。工程项目管理与工程监理的另一大区别在于:前者可包括设计过程的项目管理(某些情况下还可以承担相应的设计工作),甚至包括项目前期策划,而建设工程监理一般不包括设计和设计过程管理,更不涉及项目前期策划。(三)法律责任由于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还处于起步阶段,与之相适应的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完善。同时项目管理是政府提倡和鼓励的一种管理方式,根据项目规模、性质不同其实施的灵活性较大,一般情况下项目管理的内容及深度要求可在与业主签订的合同中约定,明确责任。建设监理制从产生至今发展已有18年的历史,国家有一套较为成熟和完善的法律法规系统与之相配套,对工程监理工作的地位、权利、职责、义务和法律责任做出了明确的界定,制定了一套适用于监理的标准合同文本。(四)行业准入国家对建设工程监理行业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只有符合条件的监理单位才能进入本行业;监理工程师已经成为一种专业人士,必须通过考试发证注册登记才能执业。根据建设部2004年颁布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可以看出,国家没有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市场设定新的准入制度,而是对与建筑业相关的具备资质的企业开放,鼓励其积极参与到工程项目管理中去,同时对从业人员也没有设定新的准入制度。这符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本质和要求,也将有利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发展。更多关于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点击底部客服免费咨询。
2023-09-07 18:46:151

代建制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影响与应对措施?

下面是中达咨询给大家带来关于代建制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影响与应对措施的相关内容,以供参考。代建制是指政府通过招标的方式,选择社会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项目的投资管理和建设组织实施工作,项目建成后交付使用单位的制度。项目代建期间,代建单位按照合同约定代行项目建设的投资主体职责。目前代建制在国内建设领域迅猛发展,建筑施工企业必须认真分析代建制的影响,切实研究代建制环境下的应对办法。1代建制的政策依据在我国,代建制的思想在改革开放初期就已经确立,但成为明确的、具体的政策文件和实施办法却是近几年来的事情。代建制的政策依据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1984年,国务院在《关于改革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中提出:“各部门、各地区都要组建若干个具有法人地位、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工程承包公司,并使之逐步成为组织项目建设的主要形式”。“工程承包公司对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设备选购、材料定货、工程施工、生产准备直到竣工投产实行全过程的总承包或部分承包”。(2)2003年,建设部印发了《关于培育和发展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3)2004年7月16日,国务院正式颁布了《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并明确指出:“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改进建设实施方式……。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加快推行代建制,即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建设实施,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竣工验收后移交给使用单位。增强投资风险意识,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的风险管理机制。”(4)2004年9月,国家发改委召开全国投资体制改革工作会议,要求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推广“代建制”,同时发布和研究起草了相关的一系列文件。(5)2004年11月,建设部发布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对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在企业资质、业务范围、委托方式、管理机构、服务收费、执业原则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对指导工程项目管理公司的健康发展提出了明确的意见。(6)各级地方政府纷纷出台关于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代建制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地方法规,例如,北京市发改委出台了《北京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市建委颁布发《关于培育和发展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若干规定》。2国内代建制的演变过程和发展势头对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代建制”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项目实施运用代建制在美国已有近百年的历史,并且代建方式随着市场的需求变化而不断发展演变。根据美国“设计—建造”学会2000年的报告,采——用设计—建造总承包合同方式的比例已达到30%,——并预计2005年将上升到45%。国际上项目代建制的运用已十分普遍,美国、加拿大等国家的大型工程公司主要业务形式均为项目代建服务,其中工程总承包业务占60%~85%,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占5%~15%。我国当前在政府投资领域兴起的“代建制”渊源于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服务。1999年4月,专业从事项目管理的上海浦东咨询公司受上海市计委委托,开始了上海市财政投资项目运用代建制的试点,全过程代理项目实施。2000年3月,上海市重大市政工程代建制项目管理研究课题通过鉴定。同年上海市正式向境内外投资人开放高速公路投资领域,完成招商项目11个,这些高速公路项目的实施管理运用代建制。2001年4月,由上海隧道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组建上海大连路隧道发展有限公司,按照BOT的方式负责对大连路隧道项目的实施。2002年,国家有关部委组织了“政府投资工程管理方式改革”课题研究。与此同时,国内一些省市如上海市、深圳市、重庆市等相继试点推行“代建制”,取得良好效果。2002年5月,宁波市政府公布了《宁波市关于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代建制的暂行规定》。2003年2月,重庆市人民政府印发了《重庆市政府公益性项目建设管理代理制暂行办法》。2003年12月2日,国家发改委领导同志在内部的工作会议上提出,要积极推行代建制试点。2003年12月3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性通过”《投资体制改革方案》。2004年7月16日,国务院正式颁布《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加快推行代建制。目前,全国各地区已经开始全面推行或试行政府投资项目的代建制。北京市政府从2002年起开始实施“代建制”试点,截止到今年3月底,已在回龙观医院、市残疾人职业培训和体育训练中心、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佑安医院改扩建项目、中央音乐学院排演厅及综合楼等16个项目中实行了代建制,其中已竣工一项(回龙观医院),在建项目两项,已经确定实行代建制管理,正在进行前期筹备工作的项目13项。进入2004年后,北京市政府加大政府投资管理改革力度,“代建制”将在更大范围实行。把代建制从目前的公安政法、社会事业、党政机关等试点领域,进一步扩大到贴近群众生活的人行过街天桥、公交站点、城市道路、水利设施项目等领域。北京市建委也在今年4月确定了43家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企业作为有资格从事代建制的试点单位。2004年2月11日,深圳市政府授权该市交通局,就深圳市南坪快速路一期工程项目,正式签订《工程建设委托代建管理合同》。这是深圳市第一个采用“代建制”模式的政府投资项目。据称也是全国首例在市政道路建设中采用“代建制”模式。广州市发改委等四个部门近日出台的《广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试行办法》中规定,从2005年7月1日开始,在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城建项目中,全面推行“代建制”。今后广州负责项目建设的政府部门不得自行建设,财政资金投资占50%以上,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的市政项目,均纳入“代建制”范围。据报道,山东省日前做出决定,对政府投资项目、重大项目及限制类项目和一般竞争性项目,分别实行审批制、核准制和登记备案制,推行预算内项目“代建制”。2004年江苏省发改委已拟定《关于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代建制的暂行规定》,并开始选择10个重大社会事业项目(总投资101.6亿元)进行试点。近日,昆明市政府已批准成立昆明市公益性项目管理中心,将对政府财政性投资项目逐步实行“代建制”。日前有消息称,重庆市将在黔江机场建设、江北机场扩建项目和渝西几大公益性水库等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推行“代建制”。四川省政府已决定在高速公路、地方公路和水运项目建设中通过公开招标推行“代建制”试点。由此可见,项目代建制在我国作为工程建设管理改革的新起点,已经从起步探索阶段,正在进入不断完善和逐步推广阶段。3代建制的操作模式项目代建制在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主要有三种操作模式。3.1项目全过程代建模式由发改委在使用人提出项目建议书后,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公开招标选择代建人,签订投资人、代建人、使用人三方合同,明确责权利,代建人承担项目建设工期、质量和投资的风险,节奖超罚;由代建人提出项目可行性报告,发改委或委托咨询机构通过可行性研究评估的论证,确定建设项目的建设规模、投资额度和相应的规划,授权代建人办理项目立项审批等手续,取得投资许可证;由代建人或由发改委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通过招标选择设计单位开展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初步设计通过内容和概算审核后,开展施工图的设计,取得项目规划许可证和土地使用证,协助使用人办理土地征用、拆迁等手续;通过招标选择工程监理单位,组织管理协调施工期间工程建设;通过招标选择施工单位,包括必要的指定工程分包单位,履行工程施工、如期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的职责,负责保障工程项目在保修期内的正常使用。3.2两阶段代建模式将代建工作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项目前期代理,第二阶段为工程施工代建。第一阶段由发改委招标选择项目前期代理人,在使用人编制完成项目建议书的基础上,协助使用人编制项目可行性报告,负责组织完成项目可行性报告的评估工作并通过论证,完成立项工作。通过招标落实设计单位,完成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初步设计通过内容和概算审核后,进行施工图设计工作,取得规划许可证和土地使用证,协助使用人完成土地征用、拆迁等前期工作,投资人通过招标选择确定监理单位。第二阶段,按照初步设计所确定的建设标准和内容、投资概算,由发改委招标选择工程代建人,并签订投资人、代建人、使用人三方合同,工程代建人承担项目建设工期、质量和投资的风险,节奖超罚。授权代建人办理项目开工申请等手续,取得施工许可证,由工程代建人通过招标选择施工单位,组织管理协调工程的施工建设,或者直接参加工程施工,履行工程如期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的职责,负责保障工程项目在保修期内的正常使用。3.3联合代建模式由发改委在项目可行性报告通过论证、基本确定建设项目的建设规模、投资水平和长远规划后,通过公开招标选择代建人,该代建人的投标必须达到初步设计阶段图纸文件的深度,中标的代建人签订投资人、代建人、使用人三方合同,明确责权利,代建人承担项目建设工期、质量和投资的风险,节奖超罚。这种模式一般要求代建人需要组成联合体如包括投融资、法律、设计、施工多方参加投标,投标文件延伸到初步设计。4代建制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影响对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代建制是我国投资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对传统的建设管理体制的重大冲击,同时,也必将对建筑施工企业产生影响和挑战。4.1代建制使工程咨询管理类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上升,相对而言,建筑施工企业的市场地位并未改善。在传统的投资建设管理体制下,特别是对于政府投资项目,政府在招投标和建设过程中始终处于强势地位,而招投标代理企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设计企业、监理企业等处于从属地位,并且,这些企业在建设市场中的主体地位并不不显著。随着国内投资体制改革和代建制的推行,原有的建设市场竞争格局被打破,增加了新的因素和变量,在投资建设过程诸环节的管理链条上,上述这些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和作用得到强化,而纯粹从事建筑施工的企业的市场地位并未有大的变化。4.2建筑施工企业对接市场的层面增多,费用和难度加大。在传统体制下,对政府投资项目而言,施工企业市场对接和公关的重点是政府层面。在代建制体制下,代建公司成为政府的授权主体,施工企业还必须要对接代建公司。尽管推行代建制的主观愿望之一是要削减直至消除政府权力在投资建设领域的寻租空间,但在目前的社会体制和人文背景下,政府对投资建设管理活动的影响力将长期存在。因此,施工企业对接市场层面必然要兼顾政府和代建制公司,需要考虑的细部环节增多,交易成本和难度都将增大。4.3施工企业的低成本竞标更加剧烈。按照目前代建制的运行规定,代建制公司由政府通过招投标选择,并与之签订代建合同。代建制公司的收益来源于两部分,一部分是代建管理费,约占工程投资总额的0.8%~2.0%,另一部分是投资节约额的节余分成,约占节约额的30%~50%。代建制企业本身是市场竞争主体和经济利益主体,利益最大化是其天然的追求目标。压低标价和工程费用将是代建制公司获取利润的主要手段和途径,这也是代建制公司在与投资人、使用人、承包人四方博弈中的最优均衡,在建筑施工承发包的招投标过程中,低价格竞争更趋剧烈,“关键在于资源,价格决定成败”的复合型市场竞争效应更为显现。4.4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的刚性约束增大,弹性变通余地变小。由于代建制公司是商业化、社会化、职业化的专门组织,从事人员大多是专业技术与管理方面的行家里手,并且项目投资的控制效果与他们的经济利益直接挂钩,必然会严格过程控制、严格决算封顶制度。过去建筑施工企业习惯使用的通过中间过程的变更、索赔来增加收入的做法没有了更多的弹性余地,刚性约束明显增加。5代建制环境下建筑施工企业的应对措施从宏观角度看,代建制会对建筑施工企业的战略定位和组织结构调整产生导向性作用;从微观角度看,代建制会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市场营销运行机制产生新的变化。为此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5.1代建制的推行和代建制企业市场主体作用的强化,对原有的建筑市场主体是一种新的格局定位和制度安排。现有的建筑施工企业可能会由此分化走向不同的市场和竞争层面。对于大型集团式建筑企业,要慎重研究代建制体制下集团公司的总承包定位,这也是集团式企业发展战略需要研究的内容。目前代建制仅是适用于政府投资项目,政府直接投资的市场份额有其容量的局限性,但从发展趋势看,代建制项目的适用范围将会扩大。在北京就已有某大房地产开发商声称要对自己开发的项目采用代建制方式。从总体上说,集团式建筑企业在企业能力类型上应当是从施工总承包向工程总承包、向项目全过程总承包不断地快速演变,这也是国际化大承包商组织结构、功能结构变革路径的一般规律。旧有的建设管理体制是由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各管理一段,国家发改委负责项目建设前期阶段,建设部负责项目建设施工阶段。针对项目建设前期阶段的业务,对于大多数建筑施工企业来说是不熟悉的,能力也是不具备的。因此,大型集团企业应当重点培育项目全过程总承包管理的综合能力,一是采用自然积累的办法,二是采用资源重组的办法。5.2当企业处于施工承包商层面时,代建制公司是施工企业客户关系管理系统中的新成员,要按照客户关系管理的基本原理,从代建公司的需求研究出发,建立一系列满足代建公司需求和价值实现的管理机制。要与代建公司建立长期的协作关系和伙伴关系,由于目前的大多数代建公司本身的业务功能不很齐全完备,也需要与有实力的施工承包商进行合作,以达到优势互补、资源互用的目的。5.3要认真研究代建制的运行方式和运行规则,要摸索和掌握对接代建公司的规律,保持和发扬建筑施工企业以往的在市场营销中的成功经验,相应地变革习惯做法中与代建制规则不相适应的部分。5.4强化履约过程管理的能力,切实研究和实施施工过程中降低成本的有效办法,进一步从技术和管理上探索低成本竞争下的盈利空间和生存之道。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2023-09-07 18:46:231

参加一级建造师培训班有用吗?

自学能力不强的建议报个班
2023-09-07 18:46:354

关于落实《合肥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管理办法(试行)》的若干意见

  各部门,各社区,驻区有关单位,鑫城公司、新创公司、中房公司:  为贯彻落实《合肥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管理办法(试行)》(合政秘〔2021〕6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明确职责,规范流程,结合新站高新区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标人对符合《管理办法》内容且需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的工程建设项目在招标前采用“一事一议”方式,提出项目具体的评标办法、定标规则及定标候选人的数量、定标小组组成等事项,经市公管局审核后报请管委会、合肥市政府同意后方可实施。  二、对评定分离项目应当依法组建定标监督小组,负责定标会议全过程监督,成员由区纪检监察工委工作人员组成,一般为3人及以上单数。项目评审完成后,区公共资源管理中心申请区纪检监察工委派出定标监督小组开展工作。  三、依据《管理办法》,组建新站高新区工程建设项目评定分离定标成员库,人数原则上不少于具体项目定标委员会人数的3倍,人员名单经区管委会研究确定后,报市公管局。定标成员库由下列人员组成:  1.区管委会主要领导、分管领导;  2.区建设发展局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区审计中心、管委会办公室、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鑫城公司、新创公司负责人;  3.经区管委会批准的其他人员。  项目定标委员会成员一般从定标成员库中产生。  四、项目定标委员会人数应当为5人及以上单数,组长由区管委会主要领导或其指定的人员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除区管委会领导外,一般应有部门(区属企业)人员、经区管委会批准的其他人员组成。  五、项目评审结束后由招标人向市公管局提出除定标委员会组长外的定标委员会成员抽签申请,随机抽签确定其他定标人选,定标人员的抽取由该项目的区监督小组在市公管局规定的场所举行。  六、招标人在定标前可对定标候选人参考“合肥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定标阶段监督工作任务清单”(附件)进行函调,并形成考察报告或质询资料作为定标的辅助参考材料提交定标委员会。原则上招标人应当在定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7日内组织定标会议。招标人定标前组织考察的,定标会议时间可以适当推迟。  在招标人函调期间,区财政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人事劳动局、税务局等部门做好职责范围内的配合工作。  七、定标会议应当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集团公司或具备音视频录音录像功能的场所举行,由招标人组织。定标会议可以邀请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等出席。定标会议由区监督小组全过程监督。  八、定标会议由定标委员会组长主持,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定标委员会组长介绍各参会人员及会议主要程序。  2.市公管局介绍定标程序及须知,定标成员签署承诺书。  3.招标人介绍项目基本情况、招标情况。  4.评标小组组长或招标人介绍评审情况、专家评审意见及提醒注意事项等。  5.招标人结合对定标候选人的考察、质询及相关资料,汇报各定标候选人的优势、不足、风险等。  如要求定标候选人答辩的,可组织定标候选人的项目经理,针对工期控制能力、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履约表现(记录)、质量安全控制、价格构成、企业实力、企业信誉等事项,向定标委员会进行答辩。  6.市公管局对上述程序的合法合规性、汇报内容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作出说明。  7.定标委员会成员提问,相关人员解答。  8.非定标相关人员离场(不含市公管局和监督小组等工作人员)。  9.采用集体议事法的,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定标委员会组长定标;采用其他定标方法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10.招标人现场编制定标报告。定标报告由定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定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定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定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定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定标意见。定标报告应包括定标程序、定标结果、定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质询报告(如有质询)。  九、招标人应做好定标资料全过程原件资料(定标报告、考察报告、质询资料、定标个人意见表和音像资料等)的收集、整理、归档管理,中标人公告结束后,应将定标会议全部档案资料影印件报市公管局、区纪检监察工委、区公共资源管理中心备查一份。  十、定标过程中发现定标委员会成员或相关部门人员有违规违纪行为的,由区纪检监察工委按规定处理。  十一、本意见由区财政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1年。执行期间,上级有新的规定、操作导则的,从其规定。  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2021年12月2日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2023-09-07 18:47:241

林业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法律主观:为了促进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健康发展,规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行为,不断提高建设工程投资效益和管理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有哪些工程项目管理(基础含义)工程项目管理是指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以下简称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也有些企业,拥有自己的施工组织,自行建设和管理自己的工程项目,也属于工程项目管理范围,管理方式和过程参考工程项目企业)。工程项目管理企业不直接与该工程项目的总承包企业或勘察、设计、供货、施工等企业签订合同,但可以按合同约定,协助业主与工程项目的总承包企业或勘察、设计、供货、施工等企业签订合同,并受业主委托监督合同的履行。工程项目管理的具体方式及服务内容、权限、取费和责任等,由业主与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在合同中约定。工程项目管理法规内容第一条为了促进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健康发展,规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行为,不断提高建设工程投资效益和管理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工程项目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是指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以下简称项目管理企业),受工程项目业主方委托,对工程建设全过程或分阶段进行专业化管理和服务活动。第三条项目管理企业应当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一项或多项资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企业可以在本企业资质以外申请其他资质。企业申请资质时,其原有工程业绩、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注册资金和办公场所等资质条件可合并考核。第四条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有城市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一项或者多项执业资格。取得城市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任何一家企业申请注册并执业。取得上述多项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在同一企业分别注册并执业。第五条项目管理企业应当改善组织结构,建立项目管理体系,充实项目管理专业人员,按照现行有关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开展工程项目管理业务。第六条工程项目管理业务范围包括:(一)协助业主方进行项目前期策划,经济分析、专项评估与投资确定;(二)协助业主方办理土地征用、规划许可等有关手续;(三)协助业主方提出工程设计要求、组织评审工程设计方案、组织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并监督实施,组织设计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优化、技术经济方案比选并进行投资控制;(四)协助业主方组织工程监理、施工、设备材料采购招标;(五)协助业主方与工程项目总承包企业或施工企业及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等企业签订合同并监督实施;(六)协助业主方提出工程实施用款计划,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和工程决算,处理工程索赔,组织竣工验收,向业主方移交竣工档案资料;(七)生产试运行及工程保修期管理,组织项目后评估;(八)项目管理合同约定的其他工作。第七条工程项目业主方可以通过招标或委托等方式选择项目管理企业,并与选定的项目管理企业以书面形式签订委托项目管理合同。合同中应当明确履约期限,工作范围,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项目管理酬金及支付方式,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等。工程勘察、设计、监理等企业同时承担同一工程项目管理和其资质范围内的工程勘察、设计、监理业务时,依法应当招标投标的应当通过招标投标方式确定。施工企业不得在同一工程从事项目管理和工程承包业务。第八条两个及以上项目管理企业可以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业主方签订委托项目管理合同,对委托项目管理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和责任,并确定一方作为联合体的主要责任方,项目经理由主要责任方选派。第九条项目管理企业经业主方同意,可以与其他项目管理企业合作,并与合作方签定合作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和责任。合作各方对委托项目管理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第十条[管理机构]项目管理企业应当根据委托项目管理合同约定,选派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担任项目经理,组建项目管理机构,建立与管理业务相适应的管理体系,配备满足工程项目管理需要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制定各专业项目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履行委托项目管理合同。工程项目管理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中从事项目管理工作。第十一条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收费应当根据受委托工程项目规模、范围、内容、深度和复杂程度等,由业主方与项目管理企业在委托项目管理合同中约定。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收费应在工程概算中列支。第十二条在履行委托项目管理合同时,项目管理企业及其人员应当遵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程序,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遵守职业道德,公平、科学、诚信地开展项目管理工作。第十三条业主方应当对项目管理企业提出并落实的合理化建议按照相应节省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奖励比例由业主方与项目管理企业在合同中约定。第十四条项目管理企业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与受委托工程项目的施工以及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供应企业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二)在受委托工程项目中同时承担工程施工业务;(三)将其承接的业务全部转让给他人,或者将其承接的业务肢解以后分别转让给他人;(四)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接工程项目管理业务;(五)与有关单位串通,损害业主方利益,降低工程质量。第十五条项目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取得一项或多项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企业注册并执业。(二)收受贿赂、索取回扣或者其他好处;(三)明示或者暗示有关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第十六条国务院有关专业部门、省级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项目管理企业及其人员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建立项目管理企业及其人员的信用评价体系,对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进行处罚。第十七条各行业协会应当积极开展工程项目管理业务培训,培养工程项目管理专业人才,制定工程项目管理标准、行为规则,指导和规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活动,加强行业自律,推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业务健康发展。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建设部负责解释。第十九条本办法自2004年12月1日起执行。程项目管理相关通知文件名关于印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内容建市[2004]200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解放军总后营房部,山东、江苏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管理的有关企业:现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告我部建筑市场管理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OO四年十一月十六日以上就是关于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工程项目管理是对项目建设整个周期的管理,各个阶段都有其不同形式的管理方法。
2023-09-07 18:47:361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监督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首都城乡建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在北京地区承担国家计划内建设工程(国家另有规定的大中型工业、交通建设项目除外)设计、施工任务以及生产混凝土构件、商品混凝土的全民和集体所有制企事业单位,均应加强质量管理,按本办法接受质量监督。第三条 本办法由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组织实施,由市和区、县两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具体监督实施。第四条 设计单位必须对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并监督施工单位按设计文件施工。 一、严格按本单位设计资格证书的等级和设计范围承担设计任务; 二、严格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筑标准、技术规范及城市规划要求编制设计文件; 三、建筑工程开工前,负责向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对所提供的设计图纸和文件作详细的技术交底; 四、参加地基基础、结构等主要部位工程、隐蔽工程和各项专业系统工程施工质量的检查和验收。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对重点工程,应派常驻工地设计代表,随时检查施工质量,发现不按图纸或违反规范施工的,通知施工单位停止施工; 五、参加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第五条 施工单位和生产混凝土构件、商品混凝土的企业,必须加强质量保证体系,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对本单位承建的工程质量或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 一、严格按本单位的企业等级承担施工任务,不得超过等级规定的营业范围承建工程; 二、严格审查设计图纸,对未取得设计营业资格的单位所设计的图纸或无设计图纸的工程不予施工; 三、严格按设计图纸、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和质量标准施工,不得擅自改动设计图纸,不得偷工减料、粗制滥造; 四、严格按工程的质量标准选用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得使用无出厂证明或质量不合格的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 五、施工单位应配备不少于本单位职工总数千分之五的质量管理和检查人员;混凝土构件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应配备不少于本单位职工总数百分之二的质量管理和检查人员; 六、建立健全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第六条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以下简称“监督总站”)和各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监督站)代表同级人民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实行监督∶ 一、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到监督总站(站)办理委托监督手续,由监督总站(站)审核该工程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资格、技术水平及质量保证体系。未经监督总站(站)审核或经审核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均不得开工,市建筑安装市政工程合同预算审查处不予签章,银行不予拨款。 二、工程施工中,监督总站(站)可随时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检查重点是地基基础、主体结构、隐蔽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对违反规范、规程和不按设计施工、偷工减料、粗制滥造、质量低劣的工程,由监督总站(站)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或返工,并视情节轻重,对责任单位处以五百元至五万元的罚款,对责任者及单位负责人处以五十元至三百元的罚款,直至建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责任单位承担。 三、工程竣工后,先由施工单位会同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验评,并将验评结果和有关技术资料送交监督总站(站)核验。未经监督总站(站)核验或核验不合格的工程,不得报竣工,也不得交付使用。 四、建设工程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确保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工程交付使用后,在保修期内出现的质量缺陷,责任单位必须负责保修,违者,由监督总站(站)处以保修费用三至五倍的罚款。因质量事故造成重大伤亡或经济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责任者的刑事责任。 五、监督总站对混凝土构件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的营业资格进行审核。企业要根据监督总站的规定,如实报送产品质量情况,对产品质量低劣的企业,监督总站可制止其产品出厂或责令停产整顿,并视情节轻重,对责任单位处以五百元至五万元的罚款,直至建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第七条 监督总站负责监督国家和本市重点建设工程及其它有影响的建设工程的质量。 监督总站根据需要可在市建筑工程总公司、市住宅建设总公司、市城市建设工程总公司、市市政工程总公司和中国建筑第一工程局设立分站。分站负责监督本系统所属施工企业承建的工程质量,并受监督总站的委托,对其它工程质量进行监督。 各区、县监督站业务上受市监督总站的领导,负责监督本地区范围内除由监督总站和分站直接监督的工程以外的其它建设工程的质量。 市和区、县两级监督站分别设质量监督员。市级监督员,由监督总站统一考核,发给监督证;区、县级监督员,由区、县监督站考核,发给监督证。
2023-09-07 18:47:591

工程项目分类A类、B类、C类、D类项目是指什么?注意:不是资料的A、B、C类报建资料

不同的工程项目,分类A类、B类、C类、D类项目类型不同。比如中国古建工程中A类整体性古建构件,B类现存古村、古镇古建,C类散落古建构件,D类已建和在建仿古文化园区和村镇四种交易。项目类型分为五大类,分别是:标准项目、文本项目、数值项目、包装项目、物料无关的项目。组织间项目的管理工作是由我委与境外基金组织或学术机构共同开展,国家(地区)或者机构性质的不同使得每一个组织间项目都呈现了较强的个性化特点。为此,大多数组织间项目有经双方协商后确定的“项目指南”,明确拟资助领域、申报资格、申报时间及申报具体要求等信息。此类“项目指南”统称为《组织间项目指南》。扩展资料: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第十一条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收费应当根据受委托工程项目规模、范围、内容、深度和复杂程度等,由业主方与项目管理企业在委托项目管理合同中约定。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收费应在工程概算中列支。第十二条在履行委托项目管理合同时,项目管理企业及其人员应当遵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程序,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遵守职业道德,公平、科学、诚信地开展项目管理工作。第十三条业主方应当对项目管理企业提出并落实的合理化建议按照相应节省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奖励比例由业主方与项目管理企业在合同中约定。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项目类型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设工程项目参考资料来源:环球网-中国古建民居资产管理计划深圳启动
2023-09-07 18:48:201

广州市小额建设工程交易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本市小额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小额建设工程,是指施工单项合同标的额达到人民币50万元以上,或者勘察、设计、监理等各服务单项合同标的额达到人民币20万元以上,但未达到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项目规模标准的建设工程项目。  前款所称建设工程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所称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占控股、主导地位的小额建设工程交易及其管理活动。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投资的小额建设工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等有关民主决策的规定,已经村民(成员)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并同意按照本办法规定的交易方式进行交易的,适用本办法。第四条 小额建设工程交易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第五条 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小额建设工程交易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办法。  区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本辖区范围内小额建设工程交易综合协调和指导工作。  建设、交通、水务、农业、林业和园林、港务、城市管理等行政监督部门应当依照法定职责负责本行业内的小额建设工程交易监督管理工作,查处小额建设工程交易中的违规行为。第六条 小额建设工程应当在市人民政府设立的市公共资源交易机构进行交易,由市公共资源交易机构组织建设单位统一在小额建设工程企业库中以网上随机抽取的方式选取承包人。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投资的小额建设工程,本辖区已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交易场所的,可以按照就近交易原则,在本辖区内进行交易。第七条 小额建设工程企业库由市行政监督部门按照行业分类建立,并实行定期更新动态管理。市行政监督部门应当根据本办法和行业实际制定企业库管理规定。从化区、增城区和南沙区人民政府所属各行政监督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入库条件,在本辖区范围内建立相应的小额建设工程企业库。  市行政监督部门建库时应当发布小额建设工程建库公告;建库完成后,应当向社会公布小额建设工程企业库的名单。  相关行业小额建设工程企业库符合法定资格条件的,各行政监督部门可以共享。建设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企业存在违规行为的,应当告知建库的行政监督部门,相应的行政监督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市发展改革部门应当加强对小额建设工程建库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第八条 申请加入小额建设工程企业库的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依法设立的法人企业;  (二)依法取得相应资质证书;  (三)近三年无不良记录;  (四)无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情形。  企业符合前款条件的,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允许入库。各行政监督部门不得以任何方式违法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符合入库条件的法人企业入库。第九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小额建设工程,可以不采用本办法规定的交易方式,但应当将交易的相关情况书面告知相应的行政监督部门:  (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的;  (二)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三)建设单位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的;  (四)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的;  (五)需要向原承包人采购工程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的;  (六)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的;  (七)建设单位选择公开招标方式进行交易的;  (八)法律、法规、规章对交易形式有其他规定的。  不采用本办法规定的交易方式的小额建设工程,应当由建设单位通过集体研究讨论的方式决定承包人。第十条 建设单位可以自行开展小额建设工程交易活动,也可以委托代理机构开展;委托代理机构开展交易活动的,建设单位可以自行选择代理机构。  建设单位选择的代理机构不得承包所代理的项目,也不得为所代理项目的报名单位提供咨询、监理等可能影响交易公正性的服务。
2023-09-07 18:48:291

你好!我们是以设计资质对一个项目进行EPC总承包,但不具备相应的施工

工程总承包操作实务中的几个法律问题;工程总承包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目前,我国在一些外商投资或利用国外银行、经济组织;下面,结合我国的法律制度和《EPC/交钥匙项目合;EPC总承包资质问题:;我国实施严格的建筑活动资质管理制度;一种观点是:EPC总承包商必须同时具备相应的设计;另一种观点是:EPC总承包商只需要具备相应的设计;包业务;目前,工程总承包操作实务中的几个法律问题工程总承包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并可依法将所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作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企业的一种工程承包方式。目前,我国在一些外商投资或利用国外银行、经济组织贷款项目已逐步开展期工程总承包,为适应工程总承包发展的需要,2003年2月28日,建设部发布了《关于培育发展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2004年11月16日,建设部发布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 虽然,我国已制定了《土木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及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和劳务、专业分包合同,但还没有制定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配套制度还不健全,目前可借鉴的是,FIDIC(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1995年出版的国际通用的《设计——建造总承包与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1999年9月,FIDIC在总结以往合同条件的基础上,又修改出版了《EPC/交钥匙项目合同条件》。在我国现有建筑法体制下,法律、法规对工程总承包尚未有明确规定。总承包模式基本由业主与工程总承包商参照FIDIC示范文本在合同中约定,如承包具体方式、工作内容和分包责任等。下面,结合我国的法律制度和《EPC/交钥匙项目合同条件》,以及近年来国内实行工程总承包的经验,就总承包操作实务中的法律问题予以探讨:EPC总承包资质问题:我国实施严格的建筑活动资质管理制度。“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对于项目总承包资质,原《设计单位进行工程总承包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建设[1992]805号)也予以了规定。因建设部《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市[2003]30号)的颁布上文同时被废止,政府对工程总承包资质尚无新的规定出台。在这种情况下,总承包商从事EPC总承包应否具备资质,应该具备何种资质就成了一个争议焦点。对此,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是:EPC总承包商必须同时具备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其理由是:既然国家法律实现资质管理制度,就应该严格执行。EPC总承包活动既然同时包括设计活动及施工活动,就应依法具备相应资质。上海市外环隧道EPC总承包商上海城建(集团)公司因整合下属设计院及施工单位,而同时具备设计和施工资质。另一种观点是:EPC总承包商只需要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中的一种资质就可以从事EPC总承包,但其不具备资质的活动应该分包具有资质的单位来实施。建设部办公厅建办市函[2003]573号《关于工程总承包市场准入问题的复函》也认为“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或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工程项目范围内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因此,工程设计企业可以在其工程设计资质证书许可的工程项目范围内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但工程的施工应由具有相应施工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其理由是,如需同时具备相应资质,国内很少有单位可以从事EPC总承包了。目前,国家对总承包商的资质管理政策问题尚无定论,据估计第一种观点实施的可能性较大,因为该观点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至于第二种观点所提到的很少单位同时具备设计和施工资质的问题,但主流观点认为可以通过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联合承包等方式解决。总承包下的分包及分包商的责任问题:《建筑法》对四种违法分包行为作了强制性的规定,分别是:1、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2、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3、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4、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根据我国国情和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建筑法》用“必须”或者“禁止”的表述对工程分包设定强制性规范,作出了一整套与国外完全不同的规定。当事人违反这些规定,将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导致分包合同无效。12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适用法律的若干规定》再次明确这点了。《建筑法》在第24条规定:“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这一明确的法律规定又同时划出界限,只要承包企业的资质高于施工总承包的,例如工程总承包企业,则完全不受《建筑法》第29条规定的约束,可依法将承包工程的设计、施工分别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它企业。因此,按我国法律的上述规定,承包人的承包资质决定了工程承包的范围和方式及其合法性。按照EPC总承包合同,工程总承包商可以将设计、采购、施工分别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商,其中施工项目的分包可以包括施工工程的全部主体工程;而施工总承包则不得分包项目主体工程。对于法律责任,交钥匙工程中,总包商向业主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分包商仅向总承包商负责,与业主没有直接法律关系,除非合同另有约定。但在施工总承包条件下,法律规定分包商就分包工程与总包商一起向业主承担连带责任。业主并不能直接对分包商主张权利,不得不通过总承包商向分包商提出要求,由总承包商统筹安排。EPC合同中,虽然分包商的选择(特别是设计分包人)一般要得到业主的同意,但这并不导致任何分包商与业主之间直接产生任何合同关系或专业义务。国家建设部和工商管理总局于2003年9月4日联合下发了《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专业分包合同的分包方应对分包工程的质量负责,同时对分包合同所涉的工程合同的履行与总包人负连带责任;而劳务分包合同的分包人只对分包劳务的质量负责,对劳务所涉的工程不与发包人负连带责任。总承包内容的确定及合同变更问题工程总承包的承包内容通过EPC总承包合同确定,而EPC交钥匙工程的最初工作和主导工作主要是设计。业主对未来的项目可能还仅仅是一些概念或是数据,对项目的设计、设备采购、营建的具体环节不是很明确。因此,总承包工作内容不象单独的施工合同在合同签订时就非常明确、具体。EPC交钥匙工程合同决定了业主强调最终项目使用功能,支付的是固定合同总价。由于EPC合同本身的宽泛性,加上合同双方之间仅有文字而无图纸约定,这导致承包内容和合同变更的难以确定,业主对总承包商设计文件的一些修改意见都可以被业主视为是符合工程预期目的的修缮和优化,已包死的合同价格也难以突破。这往往导致业主和总承包商在项目进行过程中的冲突与矛盾。需要明确的是:设计变更不等于合同变更。设计变更指设计单位根据委托人或者根据政府的有关规定对图纸的改变,设计变更通常是对设计的局部修改,一般包括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或是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或是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以及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在EPC总承包项目中,要详细定义业主要求并以此作;EPC总承包模式一个主要的特点是发包人不应该过于;(1)、过程控制模式,业主聘请工程师监督设计、采;(2)、事后监督模式,业主较少介入项目实施过程,;单位也需要聘请监理单位实施监理,目前有些EPC总;针对总承包项目业主的管理方式,相应的我们会关心业;总承包商在EPC合同订立后及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合同变更指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对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也即合同的内容经协商一致的改变。设计变更并不意味着合同变更。在EPC总承包合同中,据以确定合同价款的依据是业主要求,而非签约后总承包方完成的初步设计图纸或施工图纸。所以在总承包工程实施过程中,看设计图纸的变更是否导致合同变更,关键看变更后的施工图纸是否对业主要求进行了变更,如够成了变更,总承包方有权提出索赔。总承包方仅仅拿图纸的修改为由要求索赔,理由并不充分。在EPC总承包项目中,要详细定义业主要求并以此作为调整合同价款的依据。业主要求应该采用具体与概括统一的办法,规定竣工工程在功能方面的特定要求,包括范围、质量以及要求承包人供应的消耗品。 业主的管理方式及业主审批、确认相关文件的效力问题EPC总承包模式一个主要的特点是发包人不应该过于严格地控制承包人,而给承包人较大的工作自由。在此前提下,业主管理EPC总承包项目有两种方式:(1)、过程控制模式,业主聘请工程师监督设计、采购、施工,并签发支付证书,较多地介入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2)、事后监督模式,业主较少介入项目实施过程,但严格竣工验收,进行事后监督。比如,不应该审核大部分的施工图纸、不应该检查每一个施工工序。发包人需要做的是了解工程进度、了解工程质量是否达到了合同要求,其结果只要是最终能够获得满足合同规定的功能标准。 我国法律实现部分建筑工程强制监理制度,在EPC总承包项目中,建设单位也需要聘请监理单位实施监理,目前有些EPC总承包项目中,业主委托了专门单位进行项目管理,且委托了设计监理、施工监理及投资监理,但这些单位的管理范围除了较为严格的质量管理外,其他管理主要限于质量验收和其中付款的审核,总体上属于事后监督模式。考虑到我国强制监理制度以及我国一贯注重工程质量的实际情况,在我国业主管理EPC总承包项目,可以在质量方面实现过程监督模式,由监理工程师事实过程质量监督,在进度、造价等其他方面实现事后监督模式。这样,既可按照国家法律规定保证工程质量,又可较好的发挥EPC总承包商的主动性。(未完,余见附件)
2023-09-07 18:48:561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介绍?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是为了促进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健康发展,规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行为,不断提高建设工程投资效益和管理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基本内容包括:(1)总则 (2)公司各级的质量责任制 (3)公司质量管理部职责范围 (4)质量检查和评定 (5)材料、构件的质量验收 (6)质量员的活动及报表制度 (7)工程阶段验收 (8) 整体验收 (9)投诉和回访保修制度 (10)顾客满意度测量 (11)奖罚制度十一部分内容。其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公司质量管理部职责范围内容:1、认真执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质量是建筑企业的生命”的方针,在总工领导下,组织推动生产中的质量工作,贯彻、执行工程质量的有关建筑法律政策、法令、制度、规范、规程及有关文件,有关规章制度。2、在总工领导下,制订和完善工程质量奖罚方法,并组织实施,对分公司进行督促,检查执行情况。3、经常深入现场,积极宣传,贯彻质量操作规程,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立即报告总工程师。4、参与重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讨论,并对各项目进行监督、检查执行情况。5、对职工做好质量教育,并经常对质量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并组织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6、组织质量员定期活动,开展质量监督工作,提高质量员业务水平。7、做好工程质量报表,做好分项工程质量月检查评定工作,并将分项工程月检查评定情况汇集上报下发。8、在总工程师领导下,拟订目标管理项目,开展优质工程活动,做好组织评定及资料复查工作。9、 组织工程的基础、主体及竣工的验收工作,听取有关单位意见,提高工程质量 。10、收集顾客投诉意见,明确责任部门,按要求落实整改问题,使顾客得到满意。更多关于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点击底部客服免费咨询。
2023-09-07 18:49:401

办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公司需要资质吗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建市【2004】200号第三条 项目管理企业应当具有工程勘察、 设计、 施工、 监理、 造价咨询、 招标代理等一项或多项资质。 工程勘察、 设计、 施工、 监理、 造价咨询、 招标代理等企业可以在本企业资质以外申请其他资质。企业申请资质时, 其原有工程业绩、 技术人员、 管理人员、 注册资金和办公场所等资质条件可合并考核。
2023-09-07 18:50:015

浅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与建设工程监理的关系?

文章从涵义、业务范围及相关政策法律和规章等方面探讨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与建设工程监理的关系。【关键词】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程监理一、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一)涵义英国特许建造学会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是这样定义的:从项目的开始到项目的完成,对项目进行全过程的计划、协调和控制。其目的是为了满足建设单位的要求,在给定的费用和所要求的质量标准下,按时完成只有一定功能和经济实用性的项目。 建设部2003年发布了《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市〔2003〕30号)文件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涵义作了明确的定义,即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是指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受建设单位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在工程项目决策阶段为建设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可行性分析和项目策划;在工程项目实施阶段,为建设单位提供招标代理、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和试运行(竣工验收)等服务,代表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 因此,无论国外或是国内,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这一概念的定义有很大的相似性,即都认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是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工作内容包括计划、协调、控制和管理等。 (二)业务范围 按照建设部2004年发布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建市〔2004〕200号),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业务范围包括: 1.协助建设单位进行项目前期策划,经济分析、专项评估与投资确定; 2.协助建设单位办理土地征用、规划许可等有关手续; 3.协助建设单位提出工程设计要求、组织评审工程设计方案、组织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并监督实施,组织设计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优化、技术经济方案比选并进行投资控制; 4.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监理、施工、设备材料采购招标; 5. 协助建设单位与工程项目总承包企业或施工企业及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等企业签订合同并监督实施; 6.协助建设单位提出工程实施用款计划,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和工程决算,处理工程索赔,组织竣工验收,向建设单位方移交竣工档案资料; 7.生产试运行及工程保修期管理,组织项目后评估; 8.项目管理合同约定的其他工作。 从以上业务范围来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必须能够代表建设单位统筹资源,把前面提及的各种拆零细分的专业服务(前期策划、造价控制、设计过程管理、招标代理、监理、审图)以及其它管理因素“化零为整”进行综合管理。因此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在某种程度上是对各种专业服务的整合与集成。 (三)相关政策法规和规章 目前,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还处于起步发展阶段,相关政策法规和规章还不配套和健全,有待不断完善。目前相应的政策规章主要有: 1.《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市〔2003〕30号文); 2.《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建市〔2004〕200号文)等。 二、建设工程监理 (一)涵义 建设工程监理是我国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发展的产物,国外没有与建设工程监理完全一致的概念。 建设部和原国家计委于1995年颁布的《工程建设监理规定》中指出:工程建设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的委托,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及其它工程建设合同,对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督管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章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 (二)业务范围 1995年,建设部和原国家计委联合颁布的《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第三章第九条明确指出,工程建设监理的主要内容是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协调司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因此,建设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可以归纳为“三控、两管、一协调”。 (三)相关法律法规与规章 从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到现在,建设工程监理不但覆盖面扩大而且涉及到工程监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也逐渐完善。这些法律法规明确了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地位、权利、职责和义务,同时也从制度上约束工程监理的行为,确保了工程监理逐步向制度化、科学化、标准化方向发展,使建设工程监理在工程建设中发挥了越来越显著的作用。目前涉及工程监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主要有: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4.《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5.“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6.“工程建设监理规定”;7.“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 (四)发展回顾 建设部于1988年发布的《关于开展建设监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要实行建设监理制。我国建设工程监理发展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 1.1988~1993年,是监理的试点阶段。1989年建设监理制首先在北京、上海、南京、天津、宁波、沈阳、哈尔滨、深圳八市和能源、交通的水电与公路系统试点。随后,试点工作发展到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和20个工业交通部门;2.1993~1995年,全国地级以上城市稳步开展了工程监理工作; 3.1995年召开的全国第六次建设工程监理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从1996年开始,在建设领域全面推行工程监理制度。1996~2000年,在《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139—2000)颁布前,是我国建设监理制的发展期,自1996年起在全国大、中型建设项目、国家投资工程,成片开发的住宅小区、外资和中外合资工程等实行建设监理制。此间监理企业的迅速发展,使工程项目的建设质量、进度和费用都得到了有效控制,成效显著。 我国建立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最初构想是对工程建设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理。即从项目决策阶段的可行性研究开始,到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和工程保修阶段都实行监理;在施工阶段对工程质量、进度、费用都要进行控制。但由于监理的产生和发展基础,首先从施工阶段质量、进度、费用等内容以实施监督为主,人员的配备、工作内容等方面都较强地体现了施工阶段的监理,加之当时我国正处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的过渡期间,人们的思想认识要有一个过程,以及政府部门的条块分割,建设监理的理论研究不到位,使对监理的概念、定位、作用和职责的理解有反复,导致目前监理单位在工程项目前期的可行性研究、设计阶段开展监理工作较少,建设监理主要集中于施工阶段,而且多侧重于工程质量监理。 目前绝大部分建设工程监理单位从事的是施工阶段的监理,如对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等16省市172156个监理工程的调查统计,从事施工阶段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的有148192个,占86.08%,而从事前期咨询、勘察设计、招标代理、设备采购与建造等阶段咨询服务的仅占13.92%。 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与建设工程监理的比较分析 通过以上阐述,我们可以从服务对象及提供者、业务范围、法律责任、行业准入等方面对两者进行比较分析,以便进一步搞清两者之间的关系及区别。 (一)服务对象及提供者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范围较大。它不单纯是施工企业的项目管理,在建筑业中,项目参与各方都需要项目管理,如建设单位方项目管理、设计方项目管理、施工方项目管理、供货方项目管理等。但由于建设单位是建设工程项目生产过程的总集成者和总组织者,因此建设单位方的项目管理是一个项目的项目管理核心,若其缺乏项目管理经验,可委托专业的项目管理公司提供项目管理服务。没有或者缺乏项目管理经验的施工单位或者设计单位,也可委托专业的项目管理公司为其提供项目管理服务。此外项目参与各方,若其有足够的项目管理经验,也可以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的提供者。 建设工程监理则不同。根据《建筑法》第三十二条,将建设工程监理定位为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实施监督。所以,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就是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实施监理。建设单位是建设工程监理的唯一服务对象。 (二)业务范围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工作内容包括可行性研究、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监理和勘察设计、施工管理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中对此已作了明确界定,在某种程度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是对各种专业服务的整合与集成。而工程监理是对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安全等方面的监督管理,这在《建筑法》等法律法规中已作了明确规定。因此从业务范围上讲,建设工程监理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不是项目管理的全部。 工程项目管理与工程监理的另一大区别在于:前者可包括设计过程的项目管理(某些情况下还可以承担相应的设计工作),甚至包括项目前期策划,而建设工程监理一般不包括设计和设计过程管理,更不涉及项目前期策划。 (三)法律责任 由于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还处于起步阶段,与之相适应的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完善。同时项目管理是政府提倡和鼓励的一种管理方式,根据项目规模、性质不同其实施的灵活性较大,一般情况下项目管理的内容及深度要求可在与业主签订的合同中约定,明确责任。 建设监理制从产生至今发展已有18年的历史,国家有一套较为成熟和完善的法律法规系统与之相配套,对工程监理工作的地位、权利、职责、义务和法律责任做出了明确的界定,制定了一套适用于监理的标准合同文本。 (四)行业准入 国家对建设工程监理行业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只有符合条件的监理单位才能进入本行业;监理工程师已经成为一种专业人士,必须通过考试发证注册登记才能执业。 根据建设部2004年颁布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可以看出,国家没有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市场设定新的准入制度,而是对与建筑业相关的具备资质的企业开放,鼓励其积极参与到工程项目管理中去,同时对从业人员也没有设定新的准入制度。这符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本质和要求,也将有利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发展。 四、小结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相比于建设工程监理在服务对象、业务范围、行业准入等方面有了较大的扩展和延伸,是一种较为灵活的操作管理模式,可以根据建设单位的需求提供订单式的服务,以满足不同客户的不同需求。 从某种程度上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代表了工程监理今后的发展方向。因此应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监理企业向工程项目管理企业过渡,以适应自身的发展和市场的需要。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2023-09-07 18:50:471

建设行政执法的具体内容包括

法律分析:一、城市规划管理类。二、城建监察类。其中包括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公用事业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稽查等6小类。三、风景名胜区管理类。四、城建档案管理类。五、村镇建设管理类。六、建筑管理类。其中包括招标投标管理、工程质量监督、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建设工程监理、工程造价管理、勘察设计管理、工程抗震管理等7小类。七、房地产管理类。其中包括房地产市场管理、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房地产开发管理、物业管理等5小类。八、墙改、建筑节能类。法律依据:《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第六条 工程项目管理业务范围包括:(一)协助业主方进行项目前期策划,经济分析、专项评估与投资确定;(二)协助业主方办理土地征用、规划许可等有关手续;(三)协助业主方提出工程设计要求、组织评审工程设计方案、组织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并监督实施,组织设计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优化、技术经济方案比选并进行投资控制;(四)协助业主方组织工程监理、施工、设备材料采购招标;(五)协助业主方与工程项目总承包企业或施工企业及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等企业签订合同并监督实施;(六)协助业主方提出工程实施用款计划,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和工程决算,处理工程索赔,组织竣工验收,向业主方移交竣工档案资料;(七)生产试运行及工程保修期管理,组织项目后评估;(八)项目管理合同约定的其他工作。第七条 工程项目业主方可以通过招标或委托等方式选择项目管理企业,并与选定的项目管理企业以书面形式签订委托项目管理合同。合同中应当明确履约期限,工作范围,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项目管理酬金及支付方式,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等。工程勘察、设计、监理等企业同时承担同一工程项目管理和其资质范围内的工程勘察、设计、监理业务时,依法应当招标投标的应当通过招标投标方式确定。施工企业不得在同一工程从事项目管理和工程承包业务。
2023-09-07 18:51:111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的规定,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 宜必须具备的条件有( )。

【答案】:B,D,E 招标人自行招标,应当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第4条对招标人自行招标的能力作出了具体规定:①具有项目法人资格(或者 法人资格)。②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技术、概预算、财务和工程管理 等方面专业技术力量。③有从事同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经验。④设有专门的招标机构或者拥 有3名以上专职招标业务人员。⑤熟悉和掌握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规规章。
2023-09-07 18:51:201

办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公司需要资质吗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建市【2004】200号第三条项目管理企业应当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一项或多项资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企业可以在本企业资质以外申请其他资质。企业申请资质时,其原有工程业绩、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注册资金和办公场所等资质条件可合并考核。
2023-09-07 18:51:342

工程建设项目变更管理暂行办法

工程建设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办公室工程建设行为,加强工程建设管理,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有关程序和规定,本着分工合作、互相监督、规范程序、廉洁奉公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办公室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办公室投资建设的公共人防工程、人防指挥所工程、公用房和宿舍工程、供水供暖供电供气工程、单位公共设施工程及其修缮和装饰工程。  第三条 工程建设项目应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并按照有关规定应取得计划、财政、规划、建设、消防、环保、环卫、房产等有关部门的相关许可手续。人防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程序除了到当地有关部门办理许可手续外,还应按照《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及其他国家有关人防建设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 工程建设项目经费必须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后方可使用。工程建设经费年度计划由业务科商综合科于每年7月31日前拟定,报办领导批准后纳入下一年度财政预算。人防工程建设项目还需要报国家人防办批准列入工程建设年度计划。  第五条 金额在5万元(含)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和上限控制价编制应按照自治区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由办公室邀请三家单位(含)以上竞争报价,报分管领导审核、单位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保密工程项目不需公开采购或招标的,必须经市财政局批准后,由业务科组织邀请招标。  第六条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使用财政性资金并列入政府采购目录及其限额标准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按照市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由综合科商业务科实施。政府采购目录以外或政府采购目录限额标准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由办公室采取内部邀请招标方式确定施工队。  指挥所及其附属工程、指挥所维修改造工程以及抢险抢修救灾工程依法不实行招标发包的项目,经市财政局同意后由办公室采取内部邀请招标方式确定施工队。  第七条 工程建设施工内部邀请招标办法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规执行。具体由业务科组织实施。  第八条 使用财政性资金单项金额 5000元以上,并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建筑设备材料采购按照政府采购规定执行,没有列入政府采购的其他建筑设备材料采购由办公室自行采购,具体采购办法按办公室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工程建设合同条款由业务科和综合科审核,报办领导审批后方可与承包方签订合同。合同至少一式二份,竣工后存入档案。  第十条 工程造价计价与监督。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以及造价变更严格按照招投标文件以及合同相关约定执行,但在施工过程中因不可预见的各种原因造成工程量及费用变更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施工队根据实际情况提出造价变更申请报告以及变更依据,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定额站审核后,报工程处核定,最后由办公室领导审批。  第十一条 工程拨款应由承包方提出申请并附上价款计算依据等资料,经监理单位、工程现场管理人员、定额站和业务科审核后,由综合科财务人员核实,呈分管领导及单位负责人审批。  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结算严格按照《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执行。50万元以上的人防工程竣工结算由定额站编审或委托有人防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中介机构审计、定额站审核。50万元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直接由定额站审计审核。  第十三条 综合科财务人员在收到工程竣工结算资料以及相关审批文件之日起三个月内组织编制工程竣工决算和固定资产明细表。  第十四条 业务科组织收集整理工程竣工资料存档。工程档案按照城建档案管理规定和要求整理归档,大中型项目存放在工程档案管。小型和零星工程档案存放在办公室档案室。  第十五条 本规定若有与相关法律法规不符之处,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
2023-09-07 18:51:441

基本建设概念及内容是什么?

概念:基本建设是指人们把一定的建设材料、机械设备和资金,通过购置、建造和安装等活动转化为固定资产,形成新的生产能力或使用效益的经济活动。它是社会扩大再生产的重要手段,是发展国民经济的物质基础。内容:建筑及民用安装工程。设备安装工程。设备、工具的购置。勘察与设计工作。其他基本建设工作。
2023-09-07 18:52:143

《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管理试行办法》规定 ,

《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管理试行办法》规定:第三十五条 措施费用调整:施工期内,措施费用按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书中的措施费用进行控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措施费用应予调整:(一)发包人招标文件中未编列的措施项目,投标人中标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又编列的且实际施工中采用的措施项目,其措施费用另行计算;(二)发包人更改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修正错误除外)造成措施费用增加的应予调整;(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超过发包人所提工程量清单的工作量造成措施费用增加的应予调整;(四)因发包人原因并经发包人同意顺延工期,造成措施费用增加的应予调整。措施费用具体调整办法在合同中约定,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由发、承包双方协商,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按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组价办法执行。私人意见:1、增加的工程量或工期(已经发包方同意)超过合同相关条款约定的数值,可调整措施费。2、如合同没有约定,则经协商后,由施工方提出,发包方同意,调整措施费。
2023-09-07 18:52:431

建设工程项目的监理区别

如何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与建设工程监理的区别,我们可以从服务对象及提供者、业务范围等方面对两者进行比较分析。(一)服务对象及提供者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范围较大。它不单纯是施工企业的项目管理,在建筑业中,项目参与各方都需要项目管理,如建设单位方项目管理、设计方项目管理、施工方项目管理、供货方项目管理等。但由于建设单位是建设工程项目生产过程的总集成者和总组织者,因此建设单位方的项目管理是一个项目的项目管理核心,若其缺乏项目管理经验,可委托专业的项目管理公司提供项目管理服务。没有或者缺乏项目管理经验的施工单位或者设计单位,也可委托专业的项目管理公司为其提供项目管理服务。此外项目参与各方,若其有足够的项目管理经验,也可以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的提供者。建设工程监理则不同。根据《建筑法》第三十二条,将建设工程监理定位为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实施监督。所以,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就是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实施监理。建设单位是建设工程监理的唯一服务对象。(二)业务范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工作内容包括可行性研究、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监理和勘察设计、施工管理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中对此已作了明确界定,在某种程度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是对各种专业服务的整合与集成。而工程监理是对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安全等方面的监督管理,这在《建筑法》等法律法规中已作了明确规定。因此从业务范围上讲,建设工程监理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不是项目管理的全部。工程项目管理与工程监理的另一大区别在于:前者可包括设计过程的项目管理(某些情况下还可以承担相应的设计工作),甚至包括项目前期策划,而建设工程监理一般不包括设计和设计过程管理,更不涉及项目前期策划。
2023-09-07 18:53:061

工程项目管理中EPC模式和DB模式有什么区别?

DB(DesignandBuild):设计、施工一体化EPC(Engineering,ProcurementandConstruction):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虽然DB和EPC模式均属于工程总承包模式,但是两者存在本质区别。DB模式主要包括设计、施工两项工作内容,不包括工艺装置和工程设备的采购工作。可见,DB模式没有规定采购属于总承包的工作,还是属于业主的工作。在一般情况下,业主负责主要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业主可以自行组织或委托给专业的设备材料成套供应商承担采购工作。EPC模式则明确规定总承包商负责设计、采购、施工等工作。
2023-09-07 18:53:322

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内容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全面加强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使用中央财政性资金的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电子政务项目”)。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电子政务项目主要是指:国家统一电子政务网络、国家重点业务信息系统、国家基础信息库、国家电子政务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相关基础设施、国家电子政务标准化体系和电子政务相关支撑体系等建设项目。电子政务项目建设应以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为主线,以国家统一电子政务网络为依托,以提高应用水平、发挥系统效能为重点,深化电子政务应用,推动应用系统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建设符合中国国情的电子政务体系,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发挥电子政务对加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和改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作用。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项目建设单位是指中央政务部门和参与国家电子政务项目建设的地方政务部门。项目建设单位负责提出电子政务项目的申请,组织或参与电子政务项目的设计、建设和运行维护。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项目审批部门是指国家发展改革委。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国家电子政务建设规划的编制和电子政务项目的审批,会同有关部门对电子政务项目实施监督管理。第二章 申报和审批管理第六条 项目建设单位应依据中央和国务院的有关文件规定和国家电子政务建设规划,研究提出电子政务项目的立项申请。第七条 电子政务项目原则上包括以下审批环节: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对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下及特殊情况的,可简化为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第八条 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编制要求》(附件1)的规定,组织编制项目建议书,报送项目审批部门。项目审批部门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委托有资格的咨询机构评估后审核批复,或报国务院审批后下达批复。项目建设单位在编制项目建议书阶段应专门组织项目需求分析,形成需求分析报告送项目审批部门组织专家提出咨询意见,作为编制项目建议书的参考。第九条 项目建设单位应依据项目建议书批复,按照《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要求》(附件2)的规定,招标选定或委托具有相关专业甲级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送项目审批部门。项目审批部门委托有资格的咨询机构评估后审核批复,或报国务院审批后下达批复。第十条 项目建设单位应依据项目审批部门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按照《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报告编制要求》(附件3)的规定,招标选定或委托具有相关专业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报告,报送项目审批部门。项目审批部门委托专门评审机构评审后审核批复。第十一条 中央和地方政务部门共建的电子政务项目,由中央政务部门牵头组织地方政务部门共同编制项目建议书,涉及地方的建设内容及投资规摸,应征求地方发展改革部门的意见。项目审批部门整体批复项目建议书后,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由中央和地方政务部门分别编制,并报同级发展改革部门审批。地方发展改革部门应按照项目建议书批复要求审批地方政务部门提交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并事先征求中央政务部门的意见。地方发展改革部门在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审批方面有专门规定的,可参照地方规定执行。第十二条 中央和地方共建的需要申请中央财政性资金补助的地方电子政务项目,应按照《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1号)的规定,由地方政务部门组织编制资金申请报告,经地方发展改革部门审查并报项目审批部门审批。补助资金可根据项目建设进度一次或分次下达。第十三条 项目审批部门对电子政务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的批复文件是项目建设的主要依据。批复中核定的建设内容、规模、标准、总投资概算和其他控制指标原则上应严格遵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内容与项目建议书批复内容有重大变更的,应重新报批项目建议书。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报告的编制内容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内容有重大变更或变更投资超出已批复总投资额度10%的,应重新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报告的编制内容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内容有少量调整且其调整内容未超出已批复总投资额度10%的,需在提交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报告时以独立章节对调整部分进行定量补充说明。第三章 建设管理第十四条 项目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责任制,并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工程监理、合同管理等制度。第十五条 项目建设单位应确定项目实施机构和项目责任人,并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项目责任人应向项目审批部门报告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建设进度、概算控制等情况。项目建设单位主管领导应对项目建设进度、质量、资金管理及运行管理等负总责。第十六条 电子政务项目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并遵从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原则。第十七条 项目建设单位应依法并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时核准的招标内容和招标方式组织招标采购,确定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中标单位。项目建设单位与中标单位订立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第十八条 电子政务项目实行工程监理制。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有关规定,委托具有信息系统工程相应监理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对项目建设进行工程监理。第十九条 项目建设单位应于每年7月底和次年1月底前,向项目审批部门、财政部门报告项目上半年和全年建设进度和概预算执行情况。第二十条 项目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项目审批部门批复的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实施项目建设。如有特殊情况,主要建设内容或投资概算确需调整的,必须事先向项目审批部门提交调整报告,履行报批手续。对未经批准擅自进行重大设计变更而导致超概算的,项目审批部门不再受理事后调概申请。第二十一条 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工程严重逾期、投资重大损失等问题,项目建设单位应及时向项目审批部门报告,项目审批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可要求项目建设单位进行整改和暂停项目建设。第四章 资金管理第二十二条 项目建设单位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可申请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应用需求分析、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的编制、专家咨询评审等工作。项目审批部门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批准下达前期工作经费,前期工作经费计入项目总投资。第二十三条 项目建设单位应在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获得批复及具备开工建设条件后,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向项目审批部门提出年度资金使用计划申请,项目审批部门将其作为下达年度中央投资计划的依据。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未获批复前,原则上不予下达项目建设资金。对确需提前安排资金的电子政务项目(如用于购地、购房、拆迁等),项目建设单位可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向项目审批部门提出资金使用申请,说明要提前安排资金的原因及理由,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后,下达项目建设资金。第二十四条 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财政管理的有关规定使用财政资金,专账管理、专款专用。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五条 项目建设单位应接受项目审批部门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第二十六条 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对电子政务项目进行稽察,主要监督检查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建设单位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以及项目招标投标、工程质量、进度、资金使用和概算控制等情况。对稽察过程中发现有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及批复要求的,项目审批部门可要求项目建设单位限期整改或遵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审批部门可对其进行通报批评、暂缓拨付建设资金、暂停项目建设、直至终止项目。第二十七条 有关部门依法对电子政务项目建设中的采购情况、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等实施监督管理。第二十八条 项目建设单位及相关部门应当协助稽察、审计等监督管理工作,如实提供建设项目有关的资料和情况,不得拒绝、隐匿、瞒报。第六章 验收评价管理第二十九条 电子政务项目建设实行验收和后评价制度。第三十条 电子政务项目应遵循《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验收工作大纲》(附件4,以下简称《验收工作大纲》)的相关规定开展验收工作。项目验收包括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初步验收由项目建设单位按照《验收工作大纲》要求自行组织;竣工验收由项目审批部门或其组织成立的电子政务项目竣工验收委员会组织;对建设规模较小或建设内容较简单的电子政务项目,项目审批部门可委托项目建设单位组织验收。第三十一条 项目建设单位应在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后的半年内,组织完成建设项目的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和初步验收工作。初步验收合格后,项目建设单位应向项目审批部门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并将项目建设总结、初步验收报告、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和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等文件作为附件一并上报。项目审批部门应适时组织竣工验收。项目建设单位未按期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的,应向项目审批部门提出延期验收申请。第三十二条 项目审批部门根据电子政务项目验收后的运行情况,可适时组织专家或委托相关机构对建设项目的系统运行效率、使用效果等情况进行后评价。后评价认为建设项目未实现批复的建设目标或未达到预期效果的,项目建设单位要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审批部门可对其进行通报批评。第七章 运行管理第三十三条 电子政务项目建成后的运行管理实行项目建设单位负责制。项目建设单位应确立项目运行机构,制定和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加强日常运行和维护管理,落实运行维护费用。鼓励专业服务机构参与电子政务项目的运行和维护。第三十四条 项目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专业机构应按照风险评估的相关规定,对建成项目进行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检验其网络和信息系统对安全环境变化的适应性及安全措施的有效性,保障信息安全目标的实现。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五条 相关部门、单位或个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截留、挪用电子政务项目资金等,由有关部门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予以惩处;构成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六条 对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的或因管理不善、弄虚作假,造成严重超概算、质量低劣、损失浪费、安全事故或者其他责任事故的,项目审批部门可予以通报批评,并提请有关部门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九章 附 则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 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编制要求(提 纲)第一章 项目简介1.项目名称2.项目建设单位和负责人、项目责任人3.项目建议书编制依据4.项目概况5.主要结论和建议第二章 项目建设单位概况1.项目建设单位与职能2.项目实施机构与职责第三章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1.项目提出的背景和依据2.现有信息系统装备和信息化应用状况3.信息系统装备和应用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差距4.项目建设的意义和必要性第四章 需求分析1.与政务职能相关的社会问题和政务目标分析2.业务功能、业务流程和业务量分析3.信息量分析与预测4.系统功能和性能需求分析第五章 总体建设方案1.建设原则和策略2.总体目标与分期目标3.总体建设任务与分期建设内容4.总体设计方案第六章 本期项目建设方案1.建设目标与主要建设内容2.标准规范建设3.信息资源规划和数据库建设4.应用支撑平台和应用系统建设5.网络系统建设6.数据处理和存储系统建设7.安全系统建设8.其他(终端、备份、运维等)系统建设9.主要软硬件选型原则和软硬件配置清单10.机房及配套工程建设第七章 环保、消防、职业安全、职业卫生和节能1.环境影响和环保措施2.消防措施3.职业安全和卫生措施4.节能目标及措施第八章 项目组织机构和人员1.项目领导、实施和运维机构及组织管理2.人员配置3.人员培训需求和计划第九章 项目实施进度第十章 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1.投资估算的有关说明2.项目总投资估算3.资金来源与落实情况4.中央对地方的资金补贴方案第十一章 效益与风险分析1.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2.项目风险与风险对策附表:1.项目软硬件配置清单2.应用系统定制开发工作量初步核算表3.项目总投资估算表4.项目资金来源表附件:项目建议书编制依据及与项目有关的政策、技术、经济资料。 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要求(提 纲)第一章 项目概述1.项目名称2.项目建设单位及负责人、项目责任人3.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4.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依据5.项目建设目标、规模、内容、建设期6.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7.经济与社会效益8.相对项目建议书批复的调整情况9.主要结论与建议第二章 项目建设单位概况1.项目建设单位与职能2.项目实施机构与职责第三章 需求分析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1.与政务职能相关的社会问题和政务目标分析2.业务功能、业务流程和业务量分析3.信息量分析与预测4.系统功能和性能需求分析5.信息系统装备和应用现状与差距6.项目建设的必要性第四章 总体建设方案1.建设原则和策略2.总体目标与分期目标3.总体建设任务与分期建设内容4.总体设计方案第五章 本期项目建设方案1.建设目标、规模与内容2.标准规范建设内容3.信息资源规划和数据库建设方案4.应用支撑平台和应用系统建设方案5.数据处理和存储系统建设方案6.终端系统建设方案7.网络系统建设方案8.安全系统建设方案9.备份系统建设方案10.运行维护系统建设方案11.其他系统建设方案12.主要软硬件选型原则和详细软硬件配置清单13.机房及配套工程建设方案14.建设方案相对项目建议书批复变更调整情况的详细说明第六章 项目招标方案1.招标范围2.招标方式3.招标组织形式第七章 环保、消防、职业安全和卫生1.环境影响分析2.环保措施及方案3.消防措施4.职业安全和卫生措施第八章 节能分析1.用能标准及节能设计规范2.项目能源消耗种类和数量分析3.项目所在地能源供应状况分析4.能耗指标5.节能措施和节能效果分析等内容第九章 项目组织机构和人员培训1.领导和管理机构2.项目实施机构3.运行维护机构4.技术力量和人员配置5.人员培训方案第十章 项目实施进度1.项目建设期2.实施进度计划第十一章 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1.投资估算的有关说明2.项目总投资估算3.资金来源与落实情况4.资金使用计划5.项目运行维护经费估算第十二章 效益与评价指标分析1.经济效益分析2.社会效益分析3.项目评价指标分析第十三章 项目风险与风险管理1.风险识别和分析2.风险对策和管理附表:1.项目软硬件配置清单2.应用系统定制开发工作量核算表3.项目招投标范围和方式表4.项目总投资估算表5.项目资金来源和运用表6.项目运行维护费估算表附件:可研报告编制依据,有关的政策、技术、经济资料。 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和 投 资 概 算 编 制 要 求(提 纲)第一章 项目概述1.项目名称2.项目建设单位及负责人,项目责任人3.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编制单位4.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编制依据5.项目建设目标、规模、内容、建设期6.总投资及资金来源7.效益及风险8.相对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调整情况9.主要结论与建议第二章 项目建设单位概况1.项目建设单位与职能2.项目实施机构与职责第三章 需求分析1.政务业务目标需求分析结论2.系统功能指标3.信息量指标4.系统性能指标第四章 总体建设方案1.总体设计原则2.总体目标与分期目标3.总体建设任务与分期建设内容4.系统总体结构和逻辑结构第五章 本期项目设计方案1.建设目标、规模与内容2.标准规范建设内容3.信息资源规划和数据库设计4.应用支撑系统设计5.应用系统设计6.数据处理和存储系统设计7.终端系统及接口设计8.网络系统设计9.安全系统设计10.备份系统设计11.运行维护系统设计12.其他系统设计13.系统配置及软硬件选型原则14.系统软硬件配置清单15.系统软硬件物理部署方案16.机房及配套工程设计17.环保、消防、职业安全卫生和节能措施的设计18.初步设计方案相对可研报告批复变更调整情况的详细说明第六章 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1.领导和管理机构2.项目实施机构3.运行维护机构4.核准的项目招标方案5.项目进度、质量、资金管理方案6.相关管理制度第七章 人员配置与培训1.人员配置计划2.人员培训方案第八章 项目实施进度第九章 初步设计概算1.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编制说明2.初步设计投资概算书3.资金筹措及投资计划第十章 风险及效益分析1.风险分析及对策2.效益分析附表:1.项目软硬件配置清单2.应用系统定制开发工作量核算表附件: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编制依据,有关的政策、技术、经济资料。附图:1.系统网络拓扑图2.系统软硬件物理布置图 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验收大纲(提 纲)一、验收时限电子政务项目建设完成半年内,项目建设单位应完成初步验收工作,并向项目审批部门提交竣工验收的申请报告。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向项目审批部门提出延期验收申请。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期进行竣工验收。二、验收任务(一)审查项目的建设目标、规模、内容、质量及资金使用等情况。(二)审核项目形成的资产情况。(三)评价项目交付使用情况。(四)检查项目建设单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情况。三、验收依据(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关于信息系统和电子政务建设项目的相关标准。(二)经批准的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报告及批复文件。(三)经批准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文件。(四)经批准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报告及批复文件。(五)建设项目的合同文件、施工图、设备和软件技术说明书。四、验收条件(一)建设项目确定的网络、应用、安全等主体工程和辅助设施,已按照设计建成,能满足系统运行的需要。(二)建设项目确定的网络、应用、安全等主体工程和配套设施,经测试和试运行合格。(三)建设项目涉及的系统运行环境的保护、安全、消防等设施已按照设计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并经试运行合格。(四)建设项目投入使用的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完成,能适应项目正常运行的需要。(五)完成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初步的财务决算。(六)档案文件整理齐全。五、验收组织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一般分为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一)建设项目的初步验收,由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本大纲规定组织,并提出初步验收报告。(二)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一般由项目审批部门或其组织成立的电子政务项目竣工验收委员会组织;建设规模较小或建设内容较简单的建设项目,项目审批部门可委托项目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六、初步验收(一)项目建设单位依据合同组织单项验收,形成单项或专项验收报告。(二)项目建设单位或相关单位组织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提出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报告。(三)项目建设单位对项目的工程、技术、财务和档案等进行验收,形成初步验收报告。(四)项目建设单位向项目审批单位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七、竣工验收(一)组织竣工验收的单位(机构)组建竣工验收委员会,下设专家组。(二)专家组负责开展竣工验收的先期基础性工作,重点检查项目建设、设计、监理、施工、招标采购、档案资料、预(概)算执行和财务决算等情况,提出评价意见和建议。(三)竣工验收委员会基于专家组评价意见提出竣工验收报告。
2023-09-07 18:53:531

化学工业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化学工业建设监理部位的管理,确保化工建设监理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建设监理,是指建设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对建设项目进行监督和管理的活动。第三条 化工建设监理单位,必须是依法成立并取得建设监理资质、具有法人资格的建设监理公司(事务所);也可以是兼承化工建设监理的化工咨询、设计、科学研究等单位。第四条 化工建设监理单位资质,是指从事建设监理业务应当具备的人员素质、资金数量、专业技能、管理水平及建设监理业绩等。第五条 化工建设监理单位从事建设监理业务,必须守法、公正、科学,努力为工程建设服务,维护国家利益以及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第六条 化工建设监理单位的归口主管部门为化学工业部。第二章 化工建设监理单位的设立第七条 设立化工建设监理公司(事务所)或者兼承建设监理业务的单位,必须先向化工建设监理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取得监理资格证书并确定监理范围,再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设立银行帐户,方可开业从事建设监理活动。第八条 申请设立监理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明确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2)有承担建设监理业务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管理人员。  (3)有与承担建设监理业务相适应的资金与监理手段。  设立申请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单位名称和地址。  (2)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的姓名、年龄、文化程度、专业、职称和简历,并附资格证书复印件。  (3)技术负责人的姓名、年龄、文化程度、专业、职称和简历,并附资格证书复印件。  (4)监理工程师一览表,内容包括:姓名、年龄、文化程度、专业、职称和简历,并附资格证书复印件。  (5)监理单位所有制性质。  (6)业务范围。  (7)建设监理单位章程。第九条 化工监理单位变更名称、地址、场所、业务范围以及监理单位等级,应向原颁发建设监理资格证书的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经批准。监理单位停业应在三十天前向原批准单位提出申请。第三章 建设监理单位资格等级第十条 化工建设监理单位分为甲、乙、丙三个资格等级。各等级的建设监理单位必须具备的资格、能力及建设监理范围:  (一)甲级  1.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应是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经注册的建设监理工程师。  2.取得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且各专业人员配套。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工程师不少于10人,高级经济师应不少于3人,各专业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  3.单位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参加过两个以上大中型工程项目的建设监理。  4.监理单位应监理过一个大型或两个中型化工建设项目。  5.建设监理单位的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甲级单位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承担各类化工建设监理业务,也可跨部门承担监理工程。  (二)乙级  1.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应是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并经注册的监理工程师。  2.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且各专业人员配套,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工程师不少于5人,高级经济师应不少于2人,各专业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  3.单位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参加过两个中型工程项目的建设监理。  4.监理单位应监理过一至两个中型化工建设项目。  5.建设监理公司的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乙级单位可承担化工中型及其以下各类化工建设监理业务。  (三)丙级  1.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应是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经注册的监理工程师。  2.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且各专业人员配套,其中高级工程师不少于2人,高级经济师不少于1人。  3.单位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参加过一个中型或两个小型化工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理。  4.监理单位应监理过一个中型或两个小型化工建设项目。  5.监理公司的注册资金不少于20万元。  丙级单位可承担小型化工建设监理业务。第十一条 化工建设监理单位的资格审批,由化学工业部主管部门负责。
2023-09-07 18:54:151

山西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全省重点建设项目的统一领导和集中管理,省政府设立重点工程建设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要负责建设、设计、施工单位以及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重点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内容组织施工,按批准的概算控制总投资。  建设单位每月向省重点办报送计划完成和工程的进展情况,及时反映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重点建设项目较多或任务较大的地、市,也应有相应的机构,负责解决本地区需要解决的问题。第二条 重点建设项目系指在我省境内由国家计委确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省政府确定的省重点建设项目。第三条 省重点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由省计委牵头,省建设厅、项目主管部门、筹建单位参加,按照找省有关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办法,通过招标择优选用勘察设计单位。中标单位要严格按照计划要求和有关技术规范,组织强有力的技术力量,按时完成勘察设计任务。勘察设计成果要组织专家进行评估论证。  重点项目要严格按基建程序审批开工报告。第四条 省重点建设项目都要按照《山西省基本建设项目责任制试行规定》(晋政发〔1984〕24号)层层签订基本建设项目责任制,推行投资包干办法,责任制议定书由建设单位和投资方签订,由主管部门、省经济建设投资公司和省重点办负责督促检查。第五条 重点建设项目征用土地由省土地管理局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组织有关地市实行全程服务,负责督促完成。征地费用按照省人民政府晋政发〔1990〕22号文件规定,经省土地管理局牵头评估核定后由重点工程所在县(市)包干使用。有关地、市、县土地管理部门要按照规定,及时办理征地手续和划拨土地,保证工程建设需要。第六条 重点建设项目所需的主要建筑材料,计划、生产、供应部门都要给予优先保证,并由省物资承包公司承包供应。所需设备,原则上由省机械设备成套局负责组织,通过招标投票方式承包供应。第七条 重点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和设备承制单位,应通过招标投标,择优确定。在招标时,同等情况下要优先国营大、中型企业。  中央各部投资建设的国家重点工程的招标投标工作,由建设单位提出方案,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同省招标投标办公室协商办理。地方投资建设或以地方为主合资建设的重点工程的招标工作,由建设单位提出方案,报省招标投标办公室审查批准后组织进行。第八条 重点建设项目都要建立质量保证体系。设计、施工和建设单位要分别制定质量保证措施。项目主管部门和省质量监督部门每年都要组织检查工程质量,并在竣工验收时做出质量鉴定意见。第九条 重点建设项目的资金,生产性项目由建设银行和省经济建设投资公司监督管理,非生产性项目由建设银行监督管理,根据计划和工程进度拨款,任何单位不得截留和挪用。重点建设项目除按全国人大、国务院、省人大、省政府有关文件明确规定计取的费用应照章支付的,其它部门、地方、单位自行规定的取费,重点建设单位和建设银行一律不予支付。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建设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第十条 重点项目建成并经试生产考核合格后要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国家重点工程由国家组织验收。省重点工程由主管部门会同省重点办组织初验后,由省组织验收委员会进行验收。单项工程竣工投产由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验收。第十一条 重点建设项目均应进行后评估。中央项目的后评估工作,按国家计委规定办理。地方投资项目或以地方为主投资的合资项目的后评估工作,一般在项目正式投产一年后进行。根据重点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后评估工作由建设单位会同原项目评估部门及建设单位主管部门进行,报省计委审定。第十二条 对于国家计委在国家重点项目派驻联络员的工作,各建设单位和各地、各部门要积极给予支持。第十三条 重点建设项目要建立表彰和奖励制度。对在重点工程建设和支援重点工程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建设指挥部和项目主管部门以及建设、施工单位每年都应总结表彰。需要省人民政府表彰奖励的,由各建设指挥部或主管部门提名,重点办审查,报省政府批准。第十四条 列入省重点建设项目的限额以上技术改造项目,参照上述规定管理。
2023-09-07 18:54:411

工程项目前期管理初探?

工程项目前期管理初探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中达咨询为大家解答。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建设脚步的加快,国际化程度的加深,工程建设在我国的国民经济建设中占据了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同时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如何更好的解决这些问题也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一、工程项目前期管理工作及对投资的影响(一)工程项目前期管理工作内容工程项目前期管理是指工程建设中的项目决策阶段,它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阶段。项目建议书又叫做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它是由建设单位根据规划发展要求,结合自身各项资源条件,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的具体项目建设的轮廓设想和书面文件。项目建议书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即可列入建设前期工作计划。上级主管部门对项目建议书的审批通过关系到工程建设项目能否继续进行,是工程项目建设的前提条件。可行性研究报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的进一步深化,收集资料对项目进行进一步论证和定位,综合评选,确定经济上合理,技术上先进,条件上具备,实施上可行的最佳方案,为项目决策提供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需要得到行业专家的论证和主观部门的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为投资者和决策者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并可作为下一步工作开展的基础。设计阶段又分为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设计阶段是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供的科学依据,拟定修建原则,选定方案;对重大、复杂的技术问题通过科学实验、专题研究,落实技术方案;和确定工程数量,提出文字说明和适应施工需要的图表资料。(二)项目前期工作对项目投资的影响工程项目的前期工作工程项目管理中占据着至关重要的地位。因为工程项目的前期管理工作决定了项目能否存在和继续发展,也基本预测了项目实施后的投资效果,同时还为工程项目的实施提供了理论依据。以策划阶段、设计阶段为重点的建设全过程造价控制。工程项目造价控制贯穿于项目建设全过程,但是必须重点突出。显然,工程造价控制的关键在于项目实施前的投资决策和设计阶段,在项目做出投资决策后,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在于设计。根据西方一些国家分析,设计费用一般只相当于建设工程全部寿命费用的1%以下,但是这少于1%的费用对施工项目造价的影响度达到5%以上,由此,可见设计阶段的重要性。要有效的控制工程造价,就要把控制的重点转移到工程项目建设的前期阶段——策划阶段和设计阶段上来。据分析,项目前期工作对项目投资的影响程度为70%——90%,设计和计划阶段对项目投资的影响程度为60%——70%,项目施工阶段对项目投资的影响程度还不足40%。而前期工作费用只占建筑物全寿命费用的1‰——2‰。正是这1‰——2‰的费用却决定了几乎全部随后的费用。由此可见,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对整个工程项目投资是何等重要。二、我国项目前期管理阶段现状及分析工程项目前期管理在工程项目中的重要地位决定了:首先,项目从酝酿到提出,需要广泛的调查和研究,一方面要有一的知识面,更要有积极探索的精神和敢于开发创新的勇气。其次从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项目的立项到论证可行、列入计划,需要严谨的分析论证、较为详细的经济概算。我国国家奥运会体育场馆“鸟巢”,是由一系列辐射式门式钢桁架围绕碗状坐席区旋转而成,结构科学简洁,设计新颖独特,为国际上极富特色的巨型建筑。与“鸟巢”相映衬的是“水的立方”———国家游泳中心。国家游泳中心是一座新颖别致的奥林匹克建筑,它将以冰晶状的亮丽身姿,装点景观如画的奥林匹克公园。“‘鸟巢"方案工程造价估算38亿,略低于设计招标书中组织方规定的造价控制40亿。”这是2003年4月,“鸟巢”方案主设计人之一、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副总建筑师李兴钢透露的数据;2003年6月,在国家体育场方案选定之后,在博鳌的投资审查会上曾确定“鸟巢”投资估算35亿;而各方消息印证,目前高层研讨、努力的目标是控制投资在31亿。2004年7月30日,举国瞩目的“鸟巢”突然停工。造成“鸟巢”停工的原因目前说法有多种:安全隐患、投资前期造价管理失控等。这些问题的出现都是由于前期管理工作的不到位,设计图纸、建筑结构的不合理,导致该工程造价一变再变。那么我国项目前期管理的现状及出现的问题具体有那些呢?笔者认为有以下几个方面。(一)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阶段现状及问题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阶段的不重视,或重视该阶段的工作却由于观念跟不上,造成的误区。我国现阶段对建设工程造价的控制,主要或者说绝大部分在建设施工阶段。在预可行性研究和可行性研究工作方面做的不够深入,对于项目的报批只是应付审查,在可行性研究阶段中的工作不全面。或者是某些部门重视该阶段的工作,然而,由于从事该工作的人员素质不高,或是思想观念落后使得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阶段工作不能准确的预见工程项目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这样的现象在当今工程项目建设工作中还很多,这就造成了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项目前期投资控制的客观性、公正性、科学性不足。决策阶段的投资控制研究成果一般体现在项目可行性研究中。由于在现行经济管理体制下,投资者不重视项目前期管理工作,不考虑承担投资风险,缺乏搞好可行性研究、提高投资经济效益的主动性。咨询、设计单位隶属于各级行政部门,往往受“长官意志”或本位主义影响,高估效益,低估投资。这些原因往往使可行性研究变成“可批性研究”,使这一工作失去原有的意义,难以达到投资控制效果。2.可行性研究周期短,缺乏多种投资方案的比较由于可行性研究工作时间较短,往往无真正的替代备选方案,研究工作仅作为惟一方案的“可行”而开展,或仅凭主观倾向性确定项目的技术路线,缺乏深入论证,衡量方案是否可行往往只凭少数几个静态指标,缺乏科学性,容易出现决策失误。一个项目若出现前期决策失误,则不管后期建设实施阶段投资控制管理如何努力,也无法弥补其损失。3.开展投资控制的基础性工作欠缺由于基层单位缺乏信息手段,技术经济人员数量质量不高,信息不灵,往往无法进行可靠的市场预测分析。产品方案和生产规模的确定缺乏足够的依据,加之基础资料不落实就急于开展工作。资金筹措和各种外部协作条件往往凭经验假定,所有这些原因,造成投资控制的方案缺乏可信性。(二)设计阶段现状及问题。在我过前期管理的设计阶段由于国家法律、制度的缺失,建设单位对设计阶段的认识不到位,设计人员知识结构不全面,缺乏经济思想造成工程项目投资控制不力,和造价的失控。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设计监理制度的不健全。有关造价文件条款尚存遗漏。在1998年颁布实施的《建筑法》第四章〈建设工程监理〉中第三十三条规定:“建设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的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这实质已把设计监理排除在外。因此监理行业法规《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有关条款均针对施工监理,对设计监理要求不明确。所以设计监理在实践上基本空白,能在设计阶段推行监理的更是寥寥无几。1998年建设部颁布的《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试行办法》第五条规定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主要内容政策性和技术性要求,未把工程造价是否合理列入审查内容,使得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造价审查的依据不足。2.设计招标评标不规范。建设单位在招标过程进行违规操作,搞“暗箱操作”规避招标或搞虚假招标,任意压低设计费,压缩设计周期,使设计招投标流于形式。并且只注重了设计方案招标,不重视技术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的招标工作。一旦方案中标,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就成为方案中标单位的一揽子工程,由于在后面的设计中缺乏竞争机制,设计单位造价控制的积极性就不高了。在设计评标过程中,只注重外观造型,追求多功能高标准,而忽视了设计方案的造价因素。同时注重考虑哪家设计单位的设计费用报价低就选定其为中标单位,其评标因素不合理,而影响到工程投资的20%甚至30%。3.设计人员知识结构不全面,缺乏经济思想。在设计阶段,一些设计人员专业知识不够过硬,对于工程项目具体要求不够了解,重技术轻经济的思想没有改变,导致大量不必要的浪费,更导致设计概算的失控,出现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严重超支。三、关于我国工程项目前期管理工作中出现问题的对策我国项目管理还处于初级阶段,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和加入WTO的背景下,要参与国际竞争就必须与国际接轨,那么解决工程项目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就成为了迫在眉睫的事。如何更好的改变工程项目管理现状,在国际竞争中占领一席之地,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关于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阶段出现问题的对策。1.在西方国家,比较完善的市场经济和成熟的市场竞争机制,使投资者对于项目只的各个环节都特别重视,所以项目的前期投资控制工作做的比较完善。政府对项目的干预也比较透明化,基本不会出现所谓的“暗箱操作”。对于项目前期管理投资的客观性、公正性、科学性不足的问题,笔者认为可以从两个角度出发:一、现行经济管理体制的改革和完善。引进市场机制,促进、开展社会主义竞争,与市场接轨,使投资者转变其不重视前期投资控制的落后观念,使投资达到效益的最大化。二、加强政府的机构改革,达到“政企分离”以避免由于“长官意志”和“本位主义”影响造成的高估效益,低估投资和“可批性研究”现象的发生。2.对于可行性研究周期段的问题,国家和行业部门应学习国外经验,对以往的规定进行清理,指定新的有关可行性研究的内容和深度的规定,使得可行性研究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其基本要求是:一、要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二、是与国际工程咨询业的要求接轨。三是根据本行业部门的特点尽量细化有关条款。3.作好人力资源工作和健全信息网络。西方发达国家在人力资源管理中有着丰富的经验,对于人员的筛选工做特别严格,有成熟的人才选拔机制。在信息方面有着成熟的网络技术,高度的信息共享系统,使其在市场占领和时机把握方面有着极大的优势。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2023-09-07 18:54:511

国家西部地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学校管理暂行办法的详细条款

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以下简称寄宿制学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05]43号)、《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2004-2007年)》(国办发[2004]20号)、《西部地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实施方案》(教财[2004]3号),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纳入国家西部地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的寄宿制学校。第三条寄宿制学校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执行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推进素质教育,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促进农村义务教育长期稳定发展。 第四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关于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要求,寄宿制学校实行由地方政府负责,以县为主,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具体组织实施的管理体制。第五条省、地(市)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的主要职责:按照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保障对寄宿制学校的经费投入。负责寄宿制学校校长与教师培训工作,提高寄宿制学校管理水平与教育教学水平。建立寄宿制学校管理工作责任制,负责对寄宿制学校管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第六条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的主要职责:按照“小学就近入学,初中相对集中”的原则合理规划寄宿制学校的布局。做好校园规划,划分教学区、生活区、运动区,配置寄宿制学校的各项附属设施与必要设备。建立危房的定期勘查、鉴定、动态预警工作制度。增加本级财政对寄宿制学校的经费投入,按要求使用好上级拨付的专项资金。负责寄宿制学校校长、教师及管理人员的选拔、任用、培养、调整、管理和考核工作。负责寄宿制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维护学校安全和正常教学秩序。第七条寄宿制学校的主要职责:建立学校管理岗位责任制。确保寄宿制学校学生的安全。根据国家课程设置标准完成各学科教学任务。充分利用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组织学生开展积极健康的课外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办好学校农(牧)场等勤工俭学基地,开展勤工助学,用于补助寄宿生生活。建立学校、家长沟通制度,引导家长参与学校管理。建立校产档案,对所有校产进行登记,加强对校舍及附属设施的管理与维护。搜集、整理相关信息资料,建立健全寄宿制学校档案。 第八条建立健全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建立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制定落实预防措施,建立安全应急机制。第九条按国家有关标准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保卫人员。安全保卫人员应具有处置突发性事件的能力。第十条开展学生珍爱生命、积极生存、自我保护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第十一条加强学校校舍、设施、学生活动场所的安全保卫,设立防火防盗设施,定期检查并加强管理,及时消除隐患,预防事故发生。切实采取措施防止汛期滑坡、塌方、泥石流等对学生的安全威胁。第十二条严格门卫值班、巡逻制度和学生请、销假制度,全面掌握学生请假、到校、离校等情况。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登记、验证制度,禁止社会闲杂人员或车辆进入校园,禁止学生将刀具、棍棒、有毒有害物品带入学校。寄宿生住校期间未经准假不得擅自离校。加强对宿舍、食堂、库房、财务室、电教室等重点区位的防护措施。第十三条安排专人组织路队,负责学生离校,组织学生乘坐经检验合格的交通工具。集中供暖时宿舍必须留设通风门窗。第十四条学校组织学生参加郊游、劳动、社会实践和校外集体活动,须指定专人带队,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做好安全应急预案。举行大型集体活动,应当事先与公安机关共同研究并落实安全措施,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第十五条建立卫生负责和检查制度,把学校卫生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内容。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建立重大疫情报告制度,做好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第十六条开展健康教育,加强学生体育锻炼,培养学生良好卫生习惯。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帮助学生排除心理困惑,增强学生学习、生活的信心。第十七条学校应按国家有关标准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专职医务(保健)人员或者兼职卫生保健教师,购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保障对学生常见病的治疗。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定期开展健康咨询。有条件的学校,应设立卫生室。第十八条加强与县(乡)医院、卫生院的联系,建立与医疗机构及时沟通、救助的机制。第十九条配备必需的清洁卫生工具,切实做好校园环境的绿化、美化、净化工作,保持校园干净、整洁、卫生。 第二十条按照《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试行)》要求,根据学校实际,营养配餐,提高质量,降低成本,办好学生食堂。第二十一条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制度》、《餐饮业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建立食堂物资采购登记,饭菜留验和记录等制度。第二十二条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范,聘任专门食堂管理员,食堂从业人员必须两证齐全,每学期体检一次。有少数民族学生的学校要尊重少数民族学生的饮食习惯,办好清真灶。第二十三条定期足额发放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补助费。 第二十四条建立宿舍管理制度,按标准配备生活教师,小学低年级寄宿生原则上要配备生活保育员,生活教师和保育员要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负责宿舍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严格外来人员登记制度,禁止外来人员随意出入学生宿舍。第二十五条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督促学生遵守住宿纪律,按时作息。针对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特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第二十六条按照男、女学生相对独立的原则安排住宿,尽量做到一人一床,安全、方便。第二十七条教育学生讲究个人卫生,引导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指导学生整理内务,保持宿舍清洁。第二十八条建立寄宿生信息档案,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三十条各省(市、自治区)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2023-09-07 18:55:191

2004年1月16日起实施《建设工程意外伤害保险管理试行办法》全文

分类: 商业/理财 >> 保险 问题描述: 需要全文,谢谢。 解析: 第一条 为保障建设工程施工人员意外伤害的经济救济,分散施工企业事故风险,实现行业共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的企业作为投保人,必须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第三条 市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是本市实施建设工程意外伤害保险的主管机关。 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市、区建设工程管理分工职责负责本行政辖区内建设工程意外伤害保险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受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建设工程意外伤害保险的实施与监督。 第四条 建设工程意外伤害保险以工程项目或单项工程为单位进行投保。投保人为工程项目或单项工程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 第五条 建筑施工企业可以通过市建设安全协会集中办理建设工程意外伤害保险。 第六条 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分包单位意外伤害保险费包括在施工总承包合同中,不再另行计提。分包单位意外伤害保险投保理赔事项,统一由总承包单位办理。 第七条 建设工程意外伤害保险自缴纳保费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第八条 建设单位应按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的有关规定,将建设工程意外伤害保险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施工承包合同备案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进行审核。 第九条 建设单位必须在施工承包合同签定后七日内,将建设工程意外伤害保险费全额交付建筑施工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开工前办理建设工程意外伤害保险。 第十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将已办理保险的凭证及时交付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办理工程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交验。 第十一条 建设工程意外伤害保险承保范围是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现场的施工作业人员和工程管理人员受到的意外伤害,以及由于施工现场施工原因直接给其他人员造成的意外伤害。以上保险范围内的人员统称被保险人。 第十二条 在保险有效期内,被保险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保险公司应按规定负赔偿责任。 (一)被保险人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和施工场所内从事管理或作业,因意外伤害所导致的致残、伤亡; (二)因乘坐本单位交通工具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意外事故; (三)发生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为抢救施工现场人员生命及财产安全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四)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办法规定与施工工程相关联的伤亡事故。 第十三条 建设工程意外伤害保险费,根据合同造价确定交纳保险费的相应费率: 工程合同造价M(万元) 费率(0/00) M≤500 1.2 500<M≤1000 1.1 1000<M≤5000 1.0 5000<M≤10000 0.8 10000<M 0.6 建设工程意外伤害保险保费不足五百元的,按五百元缴纳。 第十四条 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死亡,每人赔付额为十四万元。 第十五条 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或工伤事故致残的,按照下列标准赔付:一级十万元;二级九万元;三级八万元;四级七万元;五级六万元;六级五万元;七级四万元;八级三万元;九级二万元;十级一万元。 伤残等级标准划分按照《职工工伤与职业病伤残程度鉴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6180-1996)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被保险人一次受伤造成多处伤残,按所核定的最高伤残等级标准进行赔付,不累计。在保险期内,被保险人多次受伤,每次均按鉴定的伤残等级标准进行赔付,累计最高赔付十万元。 第十七条 意外伤害发生后,投保人应在发生之日起5日内(死亡事故24小时内)报告行业安全管理部门,申请保险赔偿。 第十八条 投保人申请索赔,应提供下列证明: (一)书面申请索赔报告; (二)保险单及保险收据复印件; (三)被保险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市(区)级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或法医出具的伤残证明; (五)申请治疗赔偿,应提供市(区)医院出具的附有检查报告的医院诊断证明、病历卡、医药费发票; (六)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 第十九条 保险公司在收到索赔申请和相关材料后,经审核确认,在10个工作日内一次赔偿结案。 第二十条 上年度未发生伤残以上(含伤残)事故的施工企业,在下一年度承接工程项目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时,其保险费在原基础上降低5%;连续两年未发生伤残以上(含伤残)事故的,其保险费在原基础上降低10%;连续三年未发生伤残以上(含伤残)事故的,其保险费在原基础上降低15%。施工企业若发生伤残以上(含伤残)事故,该项奖励即行终止。 第二十一条 当年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为“建筑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的企业,在下一年度承接工程项目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时,保险费费率在原基础上,省、市级先进企业下浮0.10/00,部级先进企业下浮0.20/00。享受部级先进优惠的企业,不再享受省、市级先进优惠。施工企业若发生伤残以上(含伤残)事故,该项优惠即行终止。 评为“建筑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的企业在享受先进优惠的同时,还可以在保险费费率下浮后的基础上再享受第二十条的优惠内容。 第二十二条 保险公司应当及时办理建设工程意外伤害保险事项,不得以不正当理由推脱或拖延。保险公司若有上述行为,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市(区)建设行政主管机关有权终止其承保协议。 第二十三条 保险公司应当为投保人提供安全服务。安全服务内容应当包括施工现场风险评价、安全技术咨询、人员培训、安全技术研究等。保险公司无能力提供上述服务的,可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中介机构代理。 保险公司不按规定提供安全服务的,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市(区)建设行政主管机关有权终止其承保协议。 第二十四条 建设单位未按本办法向施工企业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的,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要求改正,拒不改正的,全市通报批评。 第二十五条 施工企业未按本办法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投保的,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要求改正,拒不改正的,全市通报批评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1年1月16日起执行。
2023-09-07 18:55:361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市发展改革部门是政府投资项目的投资主管部门,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计划管理、项目审批、协调监督等综合管理工作。市财政部门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预算管理。市审计部门负责政府投资项目预算执行和竣工决算的审计监督。市教育、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规划、交通运输、水利渔业、卫生计生、环保、国资监管、监察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谨神政府投资项目有关监督管理工作。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项目,是指采取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等方式使用政府性资金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兆晌郑本办法所称政府性资金包括:(一)财政预算安排的建设资金;(二)政府融资资金;(三)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和社会族颂捐(援)助或赠送款用于公共、公益性项目建设的资金;(四)国家、省财政投资资金;(五)其他政府性资金。使用政府性资金项目主要是指全部使用政府性资金,或者政府性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超过50%(包括50%),以及政府性资金虽然在50%以下,但政府拥有项目建设、运营实际控制权的建设项目。市财政部门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预算管理。市审计部门负责政府投资项目预算执行和竣工决算的审计监督。法律依据:《政府投资重大项目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加强XX地方政府投资重大工程项目管理,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建立健全科学的政府投资决策、实施和监督管理制度,提高投资效益,全面推进XX地方建设发展。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
2023-09-07 18:55:493

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一、制定的必要性和起草过程  近两年来,农业建设项目管理工作面临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中央预算内农业基本建设投资逐年增长,项目数量和项目类型不断增加;一些项目直接面对农户和农民,支持农业和农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管理链延长;国家相关部门对项目管理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农业建设项目在运行和管理中暴露了一些突出的问题,影响了项目实施的质量和效益的发挥。在新形势下,项目管理工作量和难度加大,监管任务日趋繁重,以投资计划管理为核心的项目管理方式已不适应加强项目管理的需要,亟需在制度上对项目建设和管理予以规范和完善。各地也多次呼吁,进一步完善农业项目管理办法,强化管理制度的法律效力和严肃性,规范农业战线、农村社会、广大项目实施主体、监管主体的项目实施和管理活动。  根据部领导关于加强项目管理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国家有关规定,发展计划司自2003年10月起,开始着手《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及其配套规定的起草工作,2003年11月在全国农业计划工作会议上征求了与会代表的意见。2004年3月份再次征求我部相关司局和12个省(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我部有关行业司局的意见;4月份在政策法规司的主持下作了进一步修改,形成了《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及其配套规定的草案。二、制定的指导思想  (一)项目管理由计划管理为核心向全方位的项目管理转变。将《农业基本建设计划管理办法》更名为《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办法》),在继续加强投资计划管理的同时,加强项目招投标、合同、监理、竣工验收、后评价及监督检查等环节的管理。  (二)统筹考虑,完善制度,建立农业项目管理制度体系。《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是关于农业项目建设和管理的一个基础性、纲领性规章。配合该规章,制订《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申报审批管理规定》、《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农业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办法》四个管理规定,综合形成农业项目管理框架体系。  (三)按照权责统一的原则下放部分项目管理权限,提高项目管理效率。按照权责统一、管理高效、加强监督、运行有序的原则,明确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项目管理权限和责任,将更多的项目管理权责下放给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高项目建设和管理效率。  (四)精简内容,突出重点,细化规定。精简《农业部基本建设计划管理办法》,对应由《项目管理办法》规范的,或配套规定不再涉及的内容,由《项目管理办法》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对可由相关配套管理规定具体规范的,《项目管理办法》仅作原则性规定。  (五)明确责任,分工负责。《项目管理办法》将进一步强调落实建设项目行政领导责任制、项目法人责任制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明确各部门、各项目单位及相关人员在项目建设实施中各自应负的责任。  (六)与国家投资体制改革相衔接。按照国家投资体制改革的思路,对中央参与投资的项目加强监管,对全额或主要由中央投资的项目按照原程序、原办法审批,但实行更严格的管理。三、对《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说明  (一)关于农业部、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项目管理职责。《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农业部主要是项目归口管理,包括制定农业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审批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基本建设项目的基建财务、招标投标、工程监理、竣工验收及监督检查工作。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主要是项目实施管理,包括项目的规划布局、前期工作、组织实施、落实配套资金、监督检查等。《项目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和《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第四条分别将中央投资600万元以下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和竣工验收委托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  (二)关于贯彻落实农业基本建设项目领导责任制。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国办发[1999]16号)、《农业部关于加强项目管理的意见》(农计发[2003]18号)及国家发改委有关规定,《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农业建设项目实行领导责任制,包括行政领导责任制、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质量责任制。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对本辖区农业建设项目的实施负领导责任。项目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对项目申报、实施、质量、资金管理及建成后的运行等负总责。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法定代表人按照各自职责对所承建项目的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  (三)关于基本建设程序和年度计划下达问题。《项目管理办法》第八条提出,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做好前期工作,并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年度投资计划下达提出了具体要求。  改进投资计划下达方式,既是落实基本建设程序的要求,也是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大量建设资金闲置的有效措施。《项目管理办法》第十九条提出,建设项目必须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审批后,方可列入年度投资计划。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按建设进度统一分批下达。  (四)关于严格执行基本建设项目期限问题。针对目前建设项目年度投资计划下达后项目不能如期开工,导致建设期限延长,大量建设资金闲置问题,《项目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提出,建设单位必须在项目纳入农业部年度投资计划并下达第一次项目投资计划后的6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必须向农业部发展计划司申请延期开工;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农业部第一次下达项目投资计划后,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农业部将暂停下达项目投资计划,责令限期整改;整改达不到要求的,撤销建设项目,收回已下达的投资。
2023-09-07 18:56:521

《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由( )开始施行。

【答案】:C本办法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2007年8月1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2023-09-07 18:57:021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维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福州市辖区内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及上述工程的附属设施和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装饰装修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以下简称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发包: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上;   (二)建筑面积达2000平方米以上;   (三)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园林绿化工程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发包:   (一)单项施工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   (二)绿化面积达1000平方米以上。私人投资和外商独资的工程,可以直接发包。   第四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依法对全市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各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程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依法对本辖区内的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第二章 招标和投标   第五条 工程施工招标由招标人依法组织实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中,招标人不得要求投标申请人或者投标人就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中未规定的内容做出承诺。禁止招标人以任何方式逼迫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   第六条 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招标人应当按照国家颁布的工期定额及省、市有关规定科学合理地确定招标工程的工期,不得任意压缩工期。   第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招标人不得将招标工程的材料设备、装饰装修、弱电、暖通、消防等专业配套工程肢解发包。   第八条 招标人不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自行办理招标事宜条件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   第九条 在福州市辖区范围内从事各类工程招标代理活动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遵守《福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并接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实施的综合评价。   第十条 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工程,招标人应当在《福建经济快报》或者《福建建设报》上刊登招标公告,并同时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息网络上发布招标公告。其中,除本省审批的民用建筑项目外的其它项目的招标公告还必须在《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或者《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第十一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的内容主要有:投标人的法人资格、市场准入资格、企业资质要求、技术力量、管理水平、财务状况、工程业绩、信誉等,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提出与招标工程不相适应的资质等级要求。实行资格预审的招标工程,招标人应合理确定投标申请人索购资格预审文件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   第十二条 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工程,招标人应当允许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较多时,招标人可以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中确定不少于7家的投标人,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十三条 招标人可以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计价办法、市场价格信息及工程量清单计算招标工程造价的预算值,作为招标工程控制价。招标人设有招标工程控制价的,招标工程控制价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编制、审核并核对。招标工程控制价可以作为评标的参考,但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或者在投标截止日期五日前同时向所有投标人公开。投标人对招标工程控制价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人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方式提出质疑,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对招标工程控制价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书面答复所有投标人。招标人对招标工程控制价的准确性与合理性负责。   第十四条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规定投标人提出质疑的合理期限。招标人应当对投标人提出的质疑予以书面答复,并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将书面答复发送给所有的投标人。   第十五条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工程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工程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第三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十六条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会。   第十七条 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评标委员会成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外,其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前款所称有关工作人员,是指评标委员会成员以外的因参与评标监督工作或者事务性工作而知悉有关评标情况的所有人员。   第十八条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的代表应当由熟悉相关业务并具备中级以上技术、经济职称的人员担任,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应当具有评标专家资格证书并不得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专家应当由招标人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程招标投标监督机构设立的相应专业的评标专家名册中确定,一般应当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各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评标专家名册数量规模不足的,应当在福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程招标投标监督机构设立的评标专家名册中确定。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工程的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第十九条 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招标人制定的评标办法应当符合《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中标条件,可以采用综合评估法或者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一)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中标人的投标应当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最终投标价最低,但投标价格低于合理成本价的除外。招标人应当结合招标工程的特点在招标文件中载明详尽的技术规范并明确评审的方法、标准及程序。   (二)采用综合评估法的,中标人的投标应当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其评价内容主要包括投标报价、工程质量、工期要求、项目经理、主要施工机械、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管理水平以及工程业绩(主要指类似工程施工经验)等。以评分方式进行评估的,各类评比奖项不得额外计分,除投标报价外,其它各项评价因素的评估结果可能产生的最大差别折算成投标价格,一般不宜超过评标基准价的2%。   第二十条 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其中对投标报价的评审可以参照下列方法进行:   (一)确定招标工程评标基准价BB=A×C+a0×K×(1-C)其中,A为所有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在合理价范围内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投标报价的合理价范围按照下列方法确定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1、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具体规定的,按照其规定执行。2、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没有具体规定的,由招标人合理确定或者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评标专家名册中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三名以上的技术、经济类专家,由专家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并结合市场实际确定投标报价的合理价范围。3、合理价范围可以以招标工程控制价的一定范围的方式进行确定。a0为招标工程控制价。K为招标工程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参数。K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准备阶段确定。确定方法为:每个评标委员会成员各自根据招标工程的特点,结合市场实际和招标工程控制价的编制情况并参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合理价范围确定一个计算参数,去掉二个最高值和二个最低值后,取其他计算参数的平均值作为K值。C为A值所占权重。C值范围为0.4、0.45、0.5、0.55、0.6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开标会上由招标单位代表当众从上述五个权数值中随机抽取其中一个作为本招标工程A值的权重。若所有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报价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合理价范围以外,则C值为零。   (二)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报价与B值相比较,等于B值的,得满分;低于B值的,每1%扣Q分;高于B值的,每1%扣2Q分。   (三)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合理价范围上限的,视为恶意哄抬标价,应作为废标处理。   第二十一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并对评审意见及评标结果签字确认。   (一)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认真研究招标文件的基础上,首先确定评标方案。评标方案应当明确评标的程序和对无效投标文件、废标以及投标文件重大偏差、细微偏差的判定原则,评标委员会需要对各个评审要素进行量化时,还应当在评标方案中明确同一的量化标准。   (二)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可以用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投标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三)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技术规范、工期及质量要求对投标报价的合理性进行详细评审并拟定标价比较表。标价比较表应当载明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投标报价合理性的评审意见、对商务偏差的价格调整和说明以及经评审的最终投标价。   第二十二条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作为废标处理:   (一)投标人隐瞒真实情况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弄虚作假的;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   (三)投标文件未能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四)投标人拒不按照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修正的;   (五)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合理价格范围,有可能低于合理成本价,投标人又不能合理说明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评标委员会根据前款规定将投标文件判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价委员会可以否决所有投标。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第二十三条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阐明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意见,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在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之日起15日内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当确定中标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的,招标人可以依序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第二十五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独立地完成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并应当提供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的书面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对提出的评审意见负个人责任。   第二十六条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当提交,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担保书和履约保证金的方式。同时,招标人应当提供全额支付担保,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或者担保公司担保书的方式,实行分段滚动担保。招标人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必须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担保。   第二十七条 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及签订合同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进行。超过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可不受此约束。   第二十八条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者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对超过部分可以要求赔偿。   (一)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二)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三)中标后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   第二十九条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不得对中标项目进行转包或者违法分包。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对中标项目进行转包或者违法分包:   (一)将中标项目全部转让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让他人的;   (二)将中标项目的主体结构或者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   (三)除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未经招标人同意,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   (四)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   (五)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的。   第四章 监 督   第三十条 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工程,发放及收受有关招投标书面文件、资格预审、开标、评标等工作环节应当在有形建筑市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内进行。   第三十一条 凡国有投资或者国有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工程,招标人不具备自行办理招标事宜条件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确定工程招标代理机构。   第三十二条 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或者投标邀请书发放之日)的三天前将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等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程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备案。对于招标工作时间较紧的招标项目,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程招标投标监督机构核准,招标文件可以在发放之日的三天前备案,但招标人必须将招标方案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或者投标邀请书发放之日)的三天前报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或者工程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备案。招标方案中应当载明工程概况、招标工作时间及地点、资格预审办法、评标办法等事项。招标公告发布以后(或者投标邀请书发放以后),招标人不得对资格预审办法及评标办法随意更改。   第三十三条 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工程,实行资格预审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发放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之日的二天前将资格预审报告(含资格预审情况汇总)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程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备案。   第三十四条 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书面答复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质疑或者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的,应当将书面答复或者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在发放之日的二天前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程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备案。   第三十五条 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提交工程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工程招标投标的基本情况,包括工程招标范围、招标方式、资格审查、投标人的确定、开评标过程和确定中标人的方式及理由等。   (二)相关的文件资料,包括招标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的各项批准文件、工程的相应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招标公告、投标报名表、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投标邀请书、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评标报告、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   第三十六条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所提交的备案材料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负责。   第五章 罚 则   第三十七条 招标人违反本办法规定,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处罚。   第三十八条 招标人违反本办法规定,将依法必须招标发包工程的材料设备、装饰装修、弱电、暖通、消防等专业配套工程肢解发包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处罚。   第三十九条 招标人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要求投标(申请)人就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中未规定的内容做出承诺的;   (二)未按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办法进行资格预审或者在资格预审中弄虚作假的;   (三)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招标人未按本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的;   (四)未在自评标完成之日起十五日内确定中标人的;   (五)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未在有形建筑市场内进行的;   (六)凡国有投资或者国有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招标人不按照本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确定招标代理机构的;   (七)招标人发布招标公告后无正当理由中止招标的;   (八)未按本办法规定履行备案手续或者以其它任何方式规避监督的。   上述(二)、(三)、(八)款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第四十条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在工程招标代理过程中发生本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违法行为的,按本办法第三十九条对招标人的处罚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提请原发证机关收回其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并在三年内不受理其资格申请。   第四十一条 招标人或者招标项目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干预评标或者以任何方式向评标委员会施加压力、影响正常评标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进行评标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以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第四十三条 中标人违反本办法规定,将中标项目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四条 依照本办法规定给予单位罚款处罚的,对该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处单位被罚款数额百分之十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五条 对招标投标活动依法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si舞弊、滥用x权或者玩忽职守的,依法予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六条 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对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有明确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自二○○二年十月十日起施行。 ;
2023-09-07 18:57:301

近年我国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调研报告?

下面是中达咨询给大家带来关于近年我国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调研报告,以供参考。2007年3月,建筑市场管理司组织成立工程项目管理调研组,分别对湖北、北京、上海、重庆四个省市近几年来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重点考察。同时对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了书面调研。有关情况如下。一、我国近几年来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发展的基本情况(一)开展现代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历程回顾1.工程设计企业开展项目管理的情况。我国工程设计企业以创建国际型工程公司和工程咨询设计公司为目标,自上世纪80年代初就开始注重学习和掌握国际先进的工程项目管理方法,开展工程总承包试点。进入21世纪以后,勘察设计单位企业化改革、功能性改革全面展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工程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逐步向专业化、市场化、规范化方向发展。化工、石化、石油、冶金、电力、机械、建材、轻工、电子、有色、核工业等行业一大批骨干设计企业转制成工程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的能力显著增强。据统计,2006年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营业收入3714.4亿元,其中工程项目管理和总承包收入为1932.1亿元,比2002年增长了7.5倍。2.施工企业开展项目管理的情况。我国施工企业开展现代化项目管理是从1986年国务院领导提出学习推广"鲁布革"工程管理经验开始的,共经历了学习试点阶段(1986年至1992年)、总结推广阶段(1993年至1997年)和规范和发展阶段(1998年至今)三个阶段。施工企业在认真学习推广"鲁布革"工程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借鉴国外先进管理方式和方法,以项目管理为突破口,以生产要素优化配置和动态管理为主要特征,坚持管理层与劳务层分离,加强两制建设,创造性地建立了以项目经理责任制为核心的新型管理机制。同时积极健全本企业的各项内部管理规章制度,采用工程总承包和施工总承包模式,努力打造企业的核心竞争力。3.监理企业开展项目管理的情况。为了促进工程建设管理体制的改革,1988年我国建立了工程监理制度,在工程建设领域推行了工程监理这种专业化的工程项目管理服务。近年来,工程监理企业以施工阶段的工程监理为基础,积极拓展服务功能,从项目管理的不同阶段和不同层次积极参与工程项目管理实践。据调查,2006年开展项目管理业务的工程监理企业近500家;部分具有综合实力的工程监理企业对内进行资源整合,包括调整组织管理体系、人才结构、服务方法和手段,提高企业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的集成化程度。4.各级政府近年出台的政策文件。2003年、2004年和2005年,原建设部相继出台了《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和《关于加快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这为我国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企业开展工程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指明了发展方向,促进并规范了我国工程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的发展。在2007年新修订发布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三个部令中,也对工程建设企业开展工程项目管理业务做了明确规定。近几年来,北京、天津、河北、浙江、湖北、湖南、河南、云南、甘肃等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相继出台了关于工程项目管理施行办法。(二)我国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1.促进了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组织实施方式的改革。近几年来,随着我国工程项目管理的发展,产生了一批专业化的工程项目管理公司,促进了政府投资工程组织实施方式向专业化、科学化、市场化方向的转变进程。全国有十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先后开展了政府投资工程组织管理方式的改革试点。各地政府投资工程通过专业化、社会化的相对集中项目管理,达到了控制投资、降低成本、遏制腐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提高工程建设水平的目的。2.提升了工程建设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工程设计、施工、监理企业通过学习应用国际先进工程项目管理方法,改革创新生产经营组织方式,积极拓展工程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业务,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大大提高。2006年,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营业收入中,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收入占到52.0%,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等31家设计企业完成工程总承包合同额均在10亿元以上;全国建筑业企业完成建筑业总产值40975亿元,比上年增长17.9%,中铁建、中铁工、中建总公司等三家企业进入了世界500强;全国工程监理企业的营业收入376.54亿元,其中项目管理与咨询服务收入达33.98亿元,有11家监理企业项目管理营业收入超过5千万元。3.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工程项目管理框架体系。经过多年的学习借鉴和创新实践,我国已经形成了以国际通行的项目管理知识体系及相关标准为理论指导,以我国工程建设企业的工程承包和项目管理服务实践为基础,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为依托,以工程建设企业的项目管理程序手册及相关工作规程为操作指南,具有中国特色的工程项目管理框架体系。4.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社会化、专业化的工程项目管理,实现了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最佳统一,促进了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如由重庆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承担工程管理任务的重庆中国三峡博物馆项目,节省投资5050万元,约占工程总投资的10.3%,工程主体结构获重庆市优质结构奖,受到社会、政府和建设单位的一致好评。5.造就了一支专业化的项目管理队伍。中国建筑业协会10多年来先后组织培训了项目经理近百万人,组织3千多人参加了国际项目管理专业资质培训。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建设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分会组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培训班100余期,参加培训的一万余人成为工程设计企业开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的骨干力量。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组织培训工程监理人员28万余人,已有13.8万人取得了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6.创新了工程项目管理模式。一些大型国有企业和工程建设企业发展了新的项目管理模式。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等企业在一些国家重点建设工程中,采用了"PMC EPC"和"IPMT EPC+工程监理"等项目管理模式,在优化工程组织、确保安全、减少投资费用,加快工程进度、提高工程质量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效果。一些设计企业充分发挥了技术优势、人才优势和对工程建设的主导优势,工程项目管理的合同形式也多种多样,除通行的项目管理服务(PM)和项目管理承包(PMC)之外,有的还开展了设计加采购服务(EP),设计加采购服务加施工管理服务(EPCM),设计加项目管理承包服务(EPMC)等等。一些项目管理企业和监理企业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积极探索项目管理新模式,如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积极开展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监理"三合一管理、项目总控、CM管理以及全过程全方位咨询服务等项目管理服务。7.加快了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接轨的步伐。近年来,有一些企业独立或与外国公司通过合资、合作等方式提供专业化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取得显著成效。如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SEI)与美国柏克德(BECHTEL)公司、英国福斯特惠勒(FOSTERWHEELER)公司组成联营体,作为项目管理承包商(PMC),为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与荷兰皇家壳牌集团联合投资45亿美元建设的南海石化项目提供全过程的专业化项目管理服务。二、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工程项目管理的法律地位不明确,相关政策不健全我国现行的《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建设单位以及参与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等单位都明确了相应的法律地位和法律责任,而缺少对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的法律规定,造成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无法可依,特别是一些项目管理单位的责权不明确,在管理过程中往往处于很尴尬的地位,许多职责与监理单位重叠交叉,对施工总承包及分包单位又没有约束力。其次,现有的项目管理政策文件还不够完善和具体,缺乏可操作性,市场亟需的《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合同范本》和《工程总承包合同范本》还没有出台;项目管理服务取费标准、风险管理制度等配套政策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等。(二)社会各方认识不到位,市场发育不完善从调研情况看,首先社会各方对项目管理的认可程度还有差别,如大多数外资项目业主认同工程项目管理方式,一些政府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项目业主还没有充分认识到工程项目管理在工程建设中所发挥的积极作用和显著效益;少数经济发达的城市,对项目管理的理念认识比较到位;一些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项目管理理念还没有被工程建设的各方所接受;不少业主认为实施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后,自己的权力受到削弱,不愿采用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方式。由于相关方面对推行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作用认识不到位,以及政府投资工程组织实施方式改革的进展缓慢等因素,致使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市场需求还较低。其次,由于目前市场机制不够成熟,项目风险防范机制没有完善,也使得业主不敢轻易委托项目管理。另外,建设单位所付的项目管理服务费用较低,在一定程度上也阻碍了项目管理的快速发展。(三)企业层面的问题1.企业的组织结构及管理体系还不能适应工程项目管理的需求。我国大多数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还没有建立与工程项目管理相适应的组织结构及项目管理体系。全国除50余家设计单位已改造为国际型工程公司外,大多数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企业在服务功能、组织结构等方面不能满足高水平工程项目管理的要求。多数工程监理企业的服务范围局限于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其服务功能、组织结构还不能满足全过程、全方位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的要求。2.工程项目管理人员的总体素质不高。工程建设企业普遍缺乏精管理、懂技术、善经营的高素质、复合型项目经理专业人才,这也是我国工程建设企业与国际工程公司之间存在较大差距的重要因素。3.工程项目管理的方法和手段有待进一步改进。我国大多数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主要应用传统方法和手段进行工程项目管理,缺乏先进、实用和系统的工程项目管理软件。只有少数企业应用计算机集成系统进行工程项目管理。而国际大承包商十分重视工程项目管理软件的开发和应用,如美国柏克德公司每年投入1000万美元以上用于工程项目管理软件的开发。(四)与国际接轨方面的问题与国际先进的工程公司和咨询公司相比,我国具有国际竞争实力的工程公司数量太少,目前只有化工、石化等行业有少数国际型工程公司,而且企业的业务领域也普遍较窄、国际工程承包市场份额较小,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水平也不高,多数企业只擅长某一阶段的项目管理服务,国际工程咨询服务市场尚需开拓。三、进一步推进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发展的建议(一)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推行科学化、社会化、专业化的工程项目管理,是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必然选择,是我国投资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是加快我国工程咨询服务业和建筑业发展的有效途径,是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的必然趋势。实践证明,推进工程项目管理发展,对全面提高我国工程建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工程建设企业要充分认识推进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大家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齐心协力,推进我国工程项目管理持续健康发展。(二)进一步完善相关法规和政策一是在《建筑法》修改时,建议增加工程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的相应条款,明确工程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的法律地位;二是组织研究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的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积极培育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市场;三是在近几年工程项目管理试点的基础上,建议组织修订出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制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合同范本》和《工程总承包合同范本》,以便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和总承包服务行为;四是组织开展工程建设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收费问题的研究,系统解决包括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在内的工程咨询服务业收费问题。(三)大力培育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市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工程应当通过招标或直接委托方式选择工程项目管理能力强的企业负责组织实施,竣工验收后移交使用单位;对经营性政府投资工程应当进一步健全项目法人责任制,积极采取工程总承包或工程项目管理等方式组织项目建设。通过政府投资工程实施专业化项目管理的示范引导,重点扶持培育一批专业化项目管理企业。与此同时,工程项目管理企业也应努力适应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市场的需求,转变经营理念,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健全服务功能,拓展服务范围,为建设单位提供专业化、集成化的高水平项目管理服务。(四)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开展项目管理工程设计企业要发挥自己的技术、人才密集优势,通过开展工程项目管理,加快创建一大批以项目管理为中心,具有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能力的国际型工程公司或咨询设计公司,为固定资产投资活动提供全过程的技术和咨询服务。施工企业要发挥专业技术、施工管理优势,推动技术和管理创新,运用现代化项目管理方法和手段,通过标准化、精细化管理,开发和应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业技术,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工程监理企业要发挥智力密集优势,适应市场需求,注重人才培养,拓展服务功能。鼓励综合管理能力强、人才结构合理的工程监理企业,在提高工程监理水平的基础上,积极为工程建设提供全过程、专业化的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积极开展"工程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三合一项目管理、一体化项目管理。(五)积极推行现代项目管理技术和方法工程建设企业要建立健全质量、成本、工期、安全、资源、环境和职业健康七大体系,借鉴国内外先进的管理方法,制定符合本企业,具有先进性的《项目管理手册》和相应的程序文件、作业文件,逐步实现项目管理的科学化、程序化、制度化,努力提升企业的整体竞争实力;综合运用各种现代化管理方法,如方针目标管理、全面计划管理、全面质量管理、滚动工作计划、网络计划管理、电子商务网络等,通过各种现代化管理方法的推广运用,建立工程项目管理模式,使工程项目管理的整个过程处于受控状态,从而确保工程项目管理目标的实现。建立项目机构信息管理系统,将工程建设的各类信息及时录入数据库,实现管理的数字化,通过"做实基础工作,强化项目管理",逐步提高项目管理的科学化水平;有条件的工程建设企业要大力应用和开发工程项目管理系统软件,实现企业、现场项目管理的全过程计算机化,做到资源共享、操作简便、速度快、可优化。(六)加快建设项目管理人才队伍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方针,注重培养三种管理和技术人才:一是能适应工程建设企业结构调整和熟悉项目管理的复合型知识人才;二是熟悉国际惯例并有一定外语水平的中高级工程技术外向型人才;三是能适应技术进步和建筑业发展经营需要的开拓型经营与决策人才。(七)尽快建立项目管理的风险机制由于建设工程项目的风险贯穿于项目决策和项目实施全过程,且风险因素和风险事件涉及面广,工程项目管理企业要设立专门的项目风险管理部门,配备风险管理专职人员,建立风险管理体系,制定风险管理计划,不断地监控风险产生的可能性。同时,工程项目管理公司还要通过保险、担保转移项目管理的风险。(八)努力开拓国际工程咨询服务市场首先,有条件的大型企业尽快培养一批熟悉国际惯例、国际工程标准和规范、拥有国际工程项目管理经验的复合型人才,增强工程项目集成管理能力,由单纯的阶段服务向全过程管理和全方位服务转变;同时,企业要加强国际工程咨询服务市场的调查研究,要努力整合内外资源,采取与国内外工程咨询公司、财团合作等多种方式,加快开拓国际工程咨询服务市场进程。其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加大对工程咨询业技术创新的资金投入,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快扶持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实力的工程咨询设计企业和项目管理企业。(九)充分发挥行业协会、高等院校的作用首先,行业协会要深入开展工程项目管理市场调研工作,积极为企业开展项目管理业务提供服务。要会同有关高等院校加强工程项目管理理论的前沿研究,组织研发、推广项目管理应用软件。第二,行业协会要为企业建立一个广泛自由的交流平台,组织会员单位总结、交流工程项目管理经验,及时宣传、推广成功的经验和做法。第三,行业协会要加强自身建设,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加快诚信体系的建设,制订并组织实施项目管理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准则,规范企业市场行为。第四,行业协会要努力搭建国际交流平台,加强与国外组织的交流与协作,及时发布国外工程项目管理的最新动态、科技成果、发展趋势。第五,行业协会和高等院校要进一步强化工程项目管理专业化骨干队伍的培训力度,有计划、有重点地举办多层次、多形式的项目管理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重点是针对有工作经验的技术和管理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2023-09-07 18:57:441

我国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 回复内容中包含的链接未经审核,可能存在风险,暂不予完整展示! 我国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但也存在不少问题。工程项目管理的法律地位不明确,相关政策不健全。  一、我国现行的《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建设单位以及参与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等单位都明确了相应的法律地位和法律责任,但缺少对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的法律规定,造成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无法可依,特别是一些项目管理单位的责权不明确,在管理过程中往往处于很尴尬的地位,许多职责与监理单位重叠交叉,对施工总承包及分包单位没有约束力。  二、虽然建设部出台了《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部分省市也出台了工程项目管理的实施办法,对工程项目管理的实施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但是还不够完善,有的方面还不够具体,缺乏操作性。比如,对工程项目管理的招投标活动没有可以适应的规范和办法。  三、项目管理服务收费标准、风险管理制度等配套政策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社会各方认识不到位,市场发育不完善  一、社会各方对项目管理的认可程度还有差别,如大多数外资项目业主认同工程项目管理方式,一些政府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项目业主还没有充分认识到工程项目管理在工程建设中所发挥的积极作用和显著效益;少数经济发达的城市,对项目管理的理念认识比较到位;一些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项目管理理念还没有被工程建设的各方所接受;不少业主认为实施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后,自己的权力受到削弱,不愿采用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方式。由于相关方面对推行工程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的重要作用认识不到位,以及政府投资工程组织实施方式改革的进展缓慢等因素,致使工程项目管理服务与工程总承包市场需求还较低。  二、由于目前市场机制不够成熟,项目风险防范机制还没有完善,也使得业主不敢轻易委托项目管理。另外,建设单位所付的项目管理服务费用较低,在一定程度上也阻碍了项目管理的快速发展。如有的项目的项目管理费仅为工程投资额的0.8%,远低于工程监理的费用,企业无法配备项目管理所需要的人才。这些都是导致目前项目管理市场发育不够的重要原因。  企业层面的问题  一、企业的组织结构及管理体系还不能适应工程项目管理的需求。我国大多数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还没有建立与工程项目管理相适应的组织结构及项目管理体系。全国除50余家设计单位已改造为国际型工程公司外,大多数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企业在服务功能、组织结构等方面不能满足高水平工程项目管理的要求,许多大型施工企业还不具备设计管理能力。多数工程监理企业的服务范围局限于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其服务功能、组织结构还不能满足全过程、全方位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的要求。企业中的工程项目管理岗位职责、程序文件、作业指导文件还有待健全和完善,项目管理集成化、标准化程度较低。  二、工程项目管理人员的总体素质不高。工程建设企业普遍缺乏精管理、懂技术、善经营的高素质、复合型项目经理专业人才,这也是我国工程建设企业与国际工程公司之间存在较大差距的重要因素。我国多数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企业还没有建立吸引和招聘社会优秀人才的机制,各类人才靠企业内部培养,不利于短缺人才的迅速补充和人才市场优势的有效利用,也还没有形成长期性的激励办法和拴心留人的分配机制,人才流失比较严重。  三、工程项目管理的方法和手段有待进一步改进。我国大多数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的工程项目管理技术仍然比较落后,主要应用传统方法和手段进行工程项目管理,不重视工程项目管理软件的开发和应用,缺乏先进、实用和系统的工程项目管理软件。只有少数企业应用计算机集成系统进行工程项目管理。而国际大承包商十分重视工程项目管理软件的开发和应用,如美国柏克德公司每年投入1000万美元以上用于工程项目管理软件的开发。该公司在我国南海石化项目中使用的工程项目管理软件使我方合作企业深感差距较大。  与国际市场接轨方面的问题  与国际先进的工程公司和咨询公司相比,我国工程建设企业的综合实力还存在较大差距。具有国际竞争实力的工程公司数量太少,目前只有化工、石化等行业有少数国际型工程公司,而且企业的业务领域也普遍较窄,国际工程承包市场份额较小。与国际合作的项目少,国际工程承包额也较低。尽管在全球前225家承包商中我国占有40多个席位,但国际工程承包总额不及全球前225家承包中名列前几位的一家承包商的总营业额,在国际市场中的承包总额不到5%.我国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水平也不高,多数企业只擅长某一阶段的项目管理服务,国际工程咨询服务市场尚需开拓。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om/#/?source=bdzd
2023-09-07 18:57:521

建设银行营业办公用房购建管理办法试行

发文单位:建设银行文  号:建总发字[1996]107号发布日期:1996-7-3执行日期:1996-7-3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基建管理的职责  第三章 建设程序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四章 设计管理  第五章 在建工程计划管理  第六章 施工管理及竣工验收  第七章 建设标准  第八章 财务管理和报表制度  第九章 奖罚  第十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切实加强建设银行基本建设的管理,强化对投资总量和结构的控制,严格执行建设标准,提高基建投资效益,根据国家基本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建设银行基本建设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建设银行基本建设是指建行系统内的固定资产建设,包括投资进行建筑、购置和安装固定资产,以及固定资产更新改造(以下简称“基建”)。本办法管理的范围包括建设银行各级机构的营业办公用房、教学用房(包括干部培训中心)、招待用房、单身宿舍、职工住宅、各种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新建、扩建、购置和更新改造,以及设备的购置和安装。  第三条 基建工作,要贯彻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方针;要严格控制基建规模和新开工项目;要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规定和财经制度,严禁搞计划外工程;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第四条 建设银行基建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和计划单列市分行(以下简称“分行”)必须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基建管理机构,强化建设项目管理,配备专业管理人员,并保持管理人员的相对稳定。  第二章 基建管理的职责  第五条 根据基建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按照职责和权限的不同,总行和分行在建设银行基本建设管理中的职责为:  一、总行:  (一)根据国家对基本建设管理的有关要求和规定,结合本行的实际情况,具体制定基建管理的要求和规定,使基本建设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二)制定全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安排下达各分行的年度基建投资计划(中央计划部分)和固定资产购建指标(以下称购建指标),督促各分行认真执行总行下达的有关计划、指标。  (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研究制定建设银行营业办公用房工程项目的建设标准。  (四)根据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权限组织报批和审定。  (五)负责组织、推广建设银行营业办公用房优化设计工作。  (六)负责建筑面积在4000平方米以上(含4000平方米)或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的分行及直属单位建设项目(不含住宅)的管理。  1.负责分行及直属单位建设项目的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的审批。  2.负责分行及直属单位建设项目的概算、竣工决算的审批,组织对建设项目的全面考核和检查,协助解决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3.负责或受国家计委的委托组织对分行及直属单位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  二、分行:  (一)根据国家和总行的有关基本建设管理的规定,制定辖属基本建设管理的具体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严格执行总行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和购建指标,并根据总行核定的购建指标以及中央年度投资计划,安排落实到辖属建设项目,严禁擅自超计划和指标安排建设项目,搞计划外工程。  (三)负责分行下属单位的建设项目以及建筑面积在4000平方米以下和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下的分行及直属单位建设项目和住宅的管理。  (四)负责辖属单位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和上报工作。  (五)建立健全在建项目和竣工项目的档案资料,对全部建设项目建立必要的技术、经济档案,包括: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包括概算),建设项目的审计报告,开工报告,建设项目的投资情况和资金来源,基建购建指标和投资计划,竣工项目结余资金,物资清理情况,竣工决算和交付使用财产明细表等有关资料。  (六)负责对总行管理的分行及直属单位建设项目的预算审批和概算、竣工决算的审查、上报工作,负责对分行管理的建设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包括概算)以及预算、竣工决算的审批。  (七)组织对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竣工面积、项目投资额和工程造价进行全面考核,以确保建设项目投资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八)对在建项目,要进行计划、财务、施工管理等方面的检查,深入现场及时掌握工程建设情况,协助解决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九)组织对分行管理的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  (十)建设项目完工后,应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做好结余资金、库存物资等项清理工作,避免造成国家资产的损失。  (十一)按时编报基本建设财务报表和其他报表,年终前做好决算的准备工作,对在建项目进行必要的清理,并按规定编报基本建设财务决算。  第六条 管辖行以及有基建任务的各级行处,均应按建设银行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实施建设项目的管理。  第七条 凡是进行基建的各级行处都必须落实基建资金来源。用于住房建设方面的资金,要严格按照财政部财工字〔1995〕18号通知有关规定执行,其资金总额不得超过住房基金总额;其余项目安排的建设资金,不得突破总行当年下达的购建指标。  第三章 建设程序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八条 建设程序是指建设项目从决策、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整个工作进程中各个阶段及其先后次序。建设银行基建程序一般按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设计阶段、建设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进行。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根据需要和可能,提出拟建项目,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附式一),经分行初审同意后,按规定程序和权限逐级上报审批。  二、根据批准后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设计文件。设计文件一般分三步进行:  (一)编制方案设计;  (二)根据批准的方案设计,编制初步设计和总概算;  (三)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和总概算,进行施工图设计。  三、建设项目在开工建设之前,应办理征地拆迁、委托设计、选择施工单位、做好“三通一平”等建设前期准备工作。  四、组织施工。  五、工程竣工后,整理技术资料,绘制竣工图纸,组织工程验收,编制竣工决算并经批准后,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  购买商品房的建设项目在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后,直接报批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和总投资,经批准后,方可签定购房合同,最后进行工程验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  第九条 建设银行所有的建设项目必须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以正式文件上报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建设项目所在地经济状况,城市规划部门对建设项目的规划意见;业务发展的基本要求;近3年的业务状况和利润;现有营业、办公用房或生活用房的基本状况;项目建设的目的和根据;建设地点和用地;建设规模和总投资,建设标准和资金来源;建设工期和进度等基本情况。  干部培训中心由总行统筹规划,各行一律不得自行设置干部培训中心。干部培训中心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除上述要求外,还应包括:系统在编职工人数;干部培训中心的规模;并应列有教学用房、学员宿舍用房和其他用房的建筑面积和投资以及设备。  第十条 建设银行系统所有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权限如下:  一、总投资在3000万元(含30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不含职工住宅)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分行初审同意并征得建设项目所在地计委同意后,上报总行,由总行按有关规定审批。  二、投资不足3000万元 但建筑面积在4000平方米(含4000平方米)以上的建设项目(不含职工住宅)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分行初审同意并征得建设项目所在地计委同意后,附报有关批件,报总行审批。  三、各级行干部培训中心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由总行审批。  四、建筑面积在4000平方米以下和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不含干部培训中心)和职工住宅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行授权分行审批,并报总行备案。  第十一条 可行性研究报告一经批准,不得随意修改和变更。必须变动时,须逐级上报原审批部门批准。  第四章 设计管理  第十二条 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后,各级行要根据工程等级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要求,按照国家和当地有关工程设计招标办法优先采用设计招标,择优选择设计单位,编制设计文件,不得委托无证单位和个人进行设计。  各行在委托设计时,应按照总行有关规定提出营业厅、金库、保管箱库、计算机用房以及安全防范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第十三条 建设银行的建设项目的设计一般分三步进行,即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最后进行施工图设计。在设计时,必须坚持适用、经济、安全和美观的原则,并适当考虑业务发展的需要,体现建设银行的企业形象。  第十四条 方案设计的建筑面积和投资估算,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的建筑面积和总投资。  第十五条 初步设计是根据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方案设计,进一步收集设计基础资料,对建设项目的建设方案和所需投资进行通盘研究、设计和计算后做出的总体安排。  初步设计的内容一般包括:设计依据和指导思想、总体布置、主要建筑物和辅助设施,确定主要的技术经济指标,建设工期和总概算等。  初步设计的建筑面积和总概算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的建筑面积和总投资。  第十六条 施工图设计是设计的最后阶段。它根据经批准的初步设计绘制出正确、完整和尽可能详尽的建筑、安装图纸,并编制材料表和设备明细表。  施工图的建筑面积和施工图预算不得超过初步设计确定的建筑面积和总概算。  第十七条 设计文件的审批实行统一管理,分级审批的原则。  一、总行管理的分行及直属单位建设项目的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经分行审查同意后报总行审批;分行管理的建设项目的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由分行审批,其中建筑面积在4000平方米以上,或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的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要报总行备案。  二、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图预算由建设单位审查,报分行审批。  第十八条 设计文件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概(预)算一经正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变动。确需变动时,须报经原审批部门批准。  第五章 在建工程计划管理  第十九条 为控制适度的建设规模,加强对投资总量和结构的调控,建设银行实行在建工程建设项目计划管理。在建工程建设项目计划分为建设项目购建指标和建设项目投资计划两部分:  一、总行将依据各分行的具体情况,每年向各分行初分配“年度固定资产购建指标总额”(用于基建部分,以下同),并落实到具体项目上再下达“建设项目固定资产购建指标”。  二、建设银行建设投资计划包括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和更新改造投资计划两部分,分为中央投资计划和地方投资计划。中央投资计划由国家计委、经贸委下达,由总行管理。地方投资计划由当地计(经)委下达,由分行管理。  第二十条 凡当年新开工项目及以前年度结转的续建项目都要纳入在建工程计划管理,严禁计划外工程。对购买商品房、联合建房及委托建房的项目亦应纳入在建工程计划管理。  第二十一条 年度在建工程建设项目计划报批程序:  一、各级行计划年度的在建工程建设项目计划应逐级上报分行,由分行统一审查汇总后编制计划年度在建工程建设计划表,于上年9月30日前报总行。  二、总行根据各分行的具体情况,在年初初分配年度购建指标总额。  三、各分行应依据总行初分配的购建指标总额,在接到文件30日内,落实到具体建设项目上,按照在建工程建设项目计划申报表的具体要求,将在建工程建设项目计划申报表上报总行。  四、各分行在编制在建工程建设项目计划申报表时,应分别轻重缓急,首先列报续建项目,其次列报新开工项目,未经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建设项目不得列报。  五、总行在审查各分行在建工程建设项目计划申报表的基础上,下达年度建设项目购建指标和投资计划。  建设项目投资计划不足部分,应由分行负责督促建设单位向地方申请落实地方投资计划,否则总行将调整建设项目购建指标和分行购建指标总额。  第二十二条 各级行必须严格按总行下达在建工程建设项目购建指标和投资计划执行,不得突破和随意变更。必须变动时,须由分行书面上报总行,并经总行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六章 施工管理及竣工验收  第二十三条 有建设任务的各级行(以下称建设单位)应根据建设项目的繁简程度,设置办事机构,配备熟悉业务、责任心强的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专职人员,进行现场监督,组织设计、施工、图纸会审和工程预(决)算审查工作,签订和履行各项合同,负责联系材料和设备等建设物资的供应及验收,必须认真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加强工程质量检查,掌握施工进度,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实现建设项目的投资效果。  第二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优先采取招标方式择优选择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并按规定进行公证或鉴证,合同内容应符合实际情况,防止含糊不清,引起争执。应将施工合同复印件报分行备案,其中总行管理的分行及直属单位建设项目施工合同复印件报总行备案。  第二十五条 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合理的原则,加强对工程预(决)算的审查。  第二十六条 建设项目必须具备开工条件,并经当地审计部门审计后,才能申报开工报告。  建设项目的开工报告由分行审批,其中总行管理的建设项目开工报告报总行备案。  第二十七条 建设单位必须加强施工质量的管理,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检查监督工程质量,随时作好隐蔽工程记录,对于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的,要及时督促施工单位采取补救措施,不留隐患。  第二十八条 建设单位应加强建筑材料的管理,健全采购保管制度。由建设单位提供材料、设备的建设项目,要按施工图预算确定的材料用量、品种、规格采购,严格履行设备、材料的出入库手续。对于设备、材料的自然损耗,由经办人员写明原因,领导核实批准后按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 凡新建、扩建、改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和更新改造项目,按批准的设计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建成,符合验收标准的,必须及时组织验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  第三十条 建设单位应根据国家计委计建设〔1990〕1215号文件《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的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竣工验收工作。总行管理的分行及直属单位建设项目由总行组织验收,其余建设项目总行授权分行组织验收。  第三十一条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根据建总发〔1994〕第41号文《建设银行基本建设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基建档案移交手续。  第七章 建设标准  第三十二条 建设银行营业办公用房和其他用房的建设必须贯彻厉行节约和经济实用的原则。  第三十三条 建设银行营业办公用房的建筑面积不得超过下列规定:  省(市、区)分行,建筑面积 1.5万~2万平方米;  地  市  行,建筑面积 0.6万~1万平方米;  县 级 支  行,建筑面积 0.2万~0.4万平方米。  根据业务量大小,财务效益好坏,在上述规定规范内具体审批。  第三十四条 营业办公用房和其他用房的内外装修标准不得超过当地同类建筑装修水平。  第三十五条 行长办公室的建筑面积指标按下列标准执行:  省(市、区)分行,建筑面积45平方米以下;  地  市  行,建筑面积35平方米以下;  县 级 支  行,建筑面积25平方米以下。  行长办公室不得单设休息室和卫生间,其装修标准不得超过当地同级水平。  第三十六条 营业办公用房其他建设标准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建设银行营业用房建筑设计暂行规定》、《建设银行金库用房建筑设计暂行规定》、《建设银行保管库用房建筑设计暂行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 建设银行职工住宅的建设标准按照国家和当地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财务管理和报表制度  第三十八条 建设单位要配备专业人员管理财务,保持财务人员的相对稳定。  第三十九条 各级行(处)项目负责人及财务管理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财务政策及规定,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依法缴纳各种税款。建设单位必须根据财政部《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规定,建立健全各种帐簿,以及财务审批、会计核算、物资核算管理手续,管好用好建设资金。  第四十条 财务人员必须坚持原则,认真审查基建资金来源,抵制不合理支出;保持会计报表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不得采取预提等方式虚列在建工程。  第四十一条 财务报表是反映项目工程进度、财务支出和投资效益的重要资料,各级行处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准确、完整、及时地报送上级有关部门。  一、年报表。即年度基本建设财务决算,内容包括年度基本建设财务决算说明、《资金平衡表》、《基建投资表》和《待摊投资明细表》,分行于下年度2月15日前报送总行。  二、以上各类报表,按财政部有关规定、要求填报。  三、总行直属项目需要报送的其他报表,由总行另行规定。  第四十二条 为了及时掌握在建工程建设项目计划执行情况,分行应于每季后10日内按报表要求,完整、准确地填报《建设银行在建工程建设项目计划执行情况季报表》。  第九章 奖 罚  第四十三条 为严格执行国家和总行有关规定,奖勤罚懒,调动各级行基建主管部门和基建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对认真执行本办法,基建工作搞得好的行(处)的有关人员给予适当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对不认真执行本办法,基建管理工作混乱行(处)的有关人员给予必要的处罚。  第四十四条 奖励  一、对于严格执行国家和总行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建设程序办事,表现突出,投资效益好的基建管理部门和经办人,应给予奖励。  二、对于设计管理好,建设项目被评为省级以上优秀设计的经办部门负责人和经办人,应给予奖励。  三、对于在预、决算审查中,核减投资额在20%以上的经办部门负责人和经办人,应给予奖励。  四、认真履行职责,工程质量被评为优良的经办部门负责人和经办人,应给予奖励。  第四十五条 处罚  一、对于不执行国家和总行有关规定,不按建设程序办事,超指标列支在建工程,弄虚作假,造成重大损失所在行行长、主管行长以及经办部门负责人和经办人,应给予处罚,并追究上级行行长和基建主管人的责任。  二、对于不按审批程序,擅自上项目,擅自超规模、超投资、超标准、超计划的所在行行长、主管行长、经办部门负责人和经办人以及上一级行行长和基建主管人,将追究其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并按一定比例扣罚分行下年度购建指标。  三、对于使用无证设计、无照施工队或越级承包工程的所在行行长、主管行长、经办部门负责人和经办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四、对于不认真审查施工合同,预、决算或由于其他主观原因,造成总投资浪费的经办部门负责人和经办人,应按浪费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处罚。  五、对于不履行职责,放松施工质量管理,造成工程质量低劣和重大事故的经办部门负责人和经办人,应给予处罚。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分行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本办法制定补充规定。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以前总行下达的有关基建管理的办法、规定、细则等,凡与本办法抵触的,一律以本办法为准。谢谢,请采纳!
2023-09-07 18:58:091

blood+的 this love 的中文歌词

有人曾说过 “有爱就有和谐”有人深信着 也有人怀疑正因有痛苦 将你抱紧时才会将这双手的感觉叫做“和谐”不知从何时起 我变得不善言辞 将心闭锁感到这份恋情 马上将要完结紧握的手这次我不会再放开正是这信任的力量让爱自由被友情拯救 憧憬那未来虽看到幸福 忽略了自己在那叫做“约定”的 属于我们的罗盘上这份恋情 在指针中迷失与其期待幸福更想牵起双手正是这信任的力量让我自由不要害怕这份爱You don"t have to fear this love,this love紧握的手这次我不会再放开正是这信任的力量让爱自由与其期待幸福 更想牵起双手正是这信任的力量让我自由
2023-09-07 18:48:101

窦娥冤故事情节ppt

民女窦娥,自幼死了母亲。窦娥的父亲窦天章,是个穷秀才,因要上京赶考,没有路费,借了寡妇蔡婆的高利贷二十两银子,谁知一年后竟变成了四十两,无法还债,就把窦娥半抵半送给蔡家做童养媳。十年后,窦娥长大后嫁作蔡家媳妇,不到两年,丈夫就死了。窦娥守寡在家,与婆婆同住。两代孀居,婆媳两人相依为命,生活十分贫苦。  楚州有个流氓叫张驴儿,与父亲张老头一起欺负蔡家婆媳,有一天,蔡婆去找赛芦医索债,赛芦医谋财害命,蔡婆被张驴儿所救。从此,张驴儿仗着自、己救了蔡婆一家人,持恩逼婚,要蔡家婆媳坐堂招婚。蔡家婆媳不肯,张驴儿便想毒死蔡婆,好霸占美貌弱小的窦娥。于是他设计陷害窦娥。一天,蔡寡妇生病,窦娥做羊肚汤给婆婆喝。张驴儿在汤里放了毒,想先毒死蔡寡妇,然后逼窦娥成亲。谁知蔡寡妇忽然呕吐,不想喝汤,张老头夺过碗,喝完了,不一会儿就毒性发作,倒地身亡。蔡婆为了免除灾祸,给了张驴儿十两纹银,让他买棺葬父。张驴儿却以这十两纹银为证据,讹诈蔡婆害死了自己的父亲,他买通当地县令,对蔡婆横施酷刑。窦娥怕婆婆年老体弱,经不起折磨,只得含冤忍痛自己承担,被判处死刑。在窦娥被押往刑场时,一路上满腔悲愤地咒骂着天地:「地,你不分好歹何为地?天,你错勘贤愚枉做天!」  刽子手过来了,明晃的大刀高高扬起来。这时候,窦娥向天发出三个愿望:一是若她是冤枉的,要刀过人头时,一腔血都不往下洒,要全飞到旗的白布上,不让鲜血沾到肮脏的地面上;第二,六月天要降三尺白雪,遮住她的尸体;第三,她死后,楚州要接连三年大旱,以证明她是冤死的。  刽子手的刀砍下来,窦娥的血真的全飞到白布上;接着,六月的楚州天降大雪,遮住她的尸体;第三,她死后,楚州果然三年大旱。窦娥的愿望得到实现,证明她真的是冤死的。六年后,窦娥的父亲窦天章在京城应试高中,做了很大的官。窦天章奉旨去到楚州,探察民情。到楚州,他发现这里竟然三年间一滴雨水也未降,心想定有冤案。当夜,他在灯下翻窦娥的案卷,忽然见灯影一闪,窦娥出现,细说冤情,求父亲主持公道。  窦天章细审此案,为冤死的窦娥平反,宣布窦娥无罪,将张驴儿判死罪,楚州大守受罚。宣判刚完,大雨从天而降。楔子:女主角窦端云自小因为父亲窦天章为了考官名而无钱还债,被送到蔡家当儿媳妇(即童养媳),并改名窦娥。第一折:婚后不到两年,窦娥丈夫去世;窦娥与蔡婆相依为命。蔡婆向赛卢医讨债,不成功之余反而更差点被勒死,恰好获张驴儿父子俩所救。不料张驴儿是个流氓,趁机搬进蔡家后,威迫婆媳与他们父子成亲,窦娥严辞拒绝。第二折:蔡婆想吃羊肚汤,张驴儿想藉毒死窦娥婆婆而霸占窦娥(张驴儿以告发企图勒死蔡婆之事威胁,向赛卢医讨来毒药),不料反而被父亲误吃、毒死了父亲。张驴儿于是诬告窦娥杀人之罪。太守桃杌严刑逼供,窦娥不忍心婆婆连同受罪,便含冤招认药死公公,被判斩刑。第三折:窦娥被押赴刑场。临刑前,窦娥为表明自己冤屈,指天立誓,死后将血溅白练而血不沾地、六月飞霜(降雪)三尺掩其尸、楚州亢旱(大旱)三年,结果全部应验。第四折:三年后,窦娥的冤魂向已经担任廉访使的父亲控诉;案情重审,将赛卢医发配充军、昏官桃杌革职永不叙用,张驴儿斩首,窦娥冤情得以昭彰。最后窦娥的冤魂希望父亲窦天章能够将亲家蔡婆婆接到住所,代替窦娥尽孝道,窦父应允,全剧结束。《窦娥冤》是元代戏曲家关汉卿的杂剧代表作,也是元杂剧悲剧的典范,该剧剧情取材自东汉“东海孝妇”的民间故事,讲述了一位穷书生窦天章为还高利贷将女儿窦娥抵给蔡婆婆做童养媳,不出两年窦娥的夫君早死。张驴儿要蔡婆婆将窦娥许配给他不成,将毒药下在汤中要毒死蔡婆婆结果误毒死了其父。张驴儿反而诬告窦娥毒死了其父,昏官桃杌最后做成冤案将窦娥处斩,窦娥临终发下“血染白绫、天降大雪、大旱三年”的誓愿。窦天章最后科场中第荣任高官,回到楚州听闻此事,最后为窦娥平反昭雪。《窦娥冤》是中国著名悲剧之一,是一出具有较高文化价值、广泛群众基础的传统名剧,约有八十六个剧种都改编、演出过此剧。关汉卿,号已斋叟,金末元初大都(现在北京市)人,元代杂剧的代表作家,与郑光祖、白朴、马致远一同被称为“元曲四大家”,并居“元曲四大家”之首,对元杂剧和后来戏曲的发展有很大影响。关汉卿的作品主要有《窦娥冤》《救风尘》《望江亭》《单刀会》等。其中《窦娥冤》被称为中国十大古典悲剧之一,同时也是元杂剧四大悲剧之一,被称为“本色派之首”。
2023-09-07 18:48:112

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和能源与动力工程有什么区别?

字面就很清晰了。第一个研究的是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的关系,也可以理解为清洁能源方向的研究;第二哥研究的是能源与动力,能源直接就是与动力发生关系,清洁能源能有利于环保,但比如核能,过度开发利用对于环境安全是有威胁的,但核能此类能源又是高聚能反应,目前清洁能源很多还无法提供类似核能的能源。也就是说,前者主要研究的是清洁能源,后者是不管你清洁不清洁,研究的方向是能否提供最大的动力。前者包含在后者的学科范畴之内,如果后者研究出高动力又清洁的能源,那就可以归属为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的范畴。
2023-09-07 18:48:111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主题是

共同理想!
2023-09-07 18:48:126

女大学生独居有什么安全隐患吗?

独居女生在日常生活中增加安全保障的方法有很多,以下是一些建议:1. 加强门窗安全:确保门窗的锁具牢固可靠,安装好防盗门和窗户,并定期检查它们的状态。同时可以使用安全门锁、防盗窗网等辅助设备来提高安全性。2. 安装监控设备:在住所内部或者门口安装安全摄像头,可以帮助你监控周围环境,预防潜在的安全威胁,并且在有问题发生时提供线索给警方。3. 建立邻里关系:与邻居建立良好的关系,互相照应,并且相互留意陌生人的行动。有了互相帮助的邻里关系,可以增加你的安全感。4. 学习自我防卫技能:学习一些基本的自我防卫技巧,如身体力量训练、学习合理运用防身工具等。这些技能可以提高你的自护能力,增加应对危险情况的信心。5. 注意社交媒体安全:不要公开你的个人信息或住址,并谨慎处理社交媒体上的好友请求或陌生人的邀约。避免与陌生人分享过多私人信息,以免给自己带来潜在风险。6. 积极参与社区安保活动:积极参加社区的安保会议、安全培训或社区巡逻等活动,了解社区内的安全情况,并加入一些志愿者活动,提高社区整体的安全程度。7. 准备应急设备:备齐一些必要的应急设备如火灾报警器、急救箱、手电筒等,并掌握其使用方法。这些设备可以在紧急情况下提供必要的帮助。总的来说,独居女生增加安全保障的关键在于预防和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通过合理的安全设施、良好的邻里关系和自我防卫技能的学习,可以增加女生在独居生活中的安全感。
2023-09-07 18:48:121

瓦斯为什么会爆炸

瓦斯(Gas),又名沼气,它的主要成份是甲烷,化学元素符号是CH4,它是一种无毒、无色、无味可燃的气体。在煤矿里它通常是从煤岩裂缝中喷出,当矿井中的瓦斯达到一定的浓度,并在一定条件下就会发生爆炸。瓦斯爆炸产生的高温高压,促使爆源附近的气体以极大的速度向外冲击,即冲击波,造成人员伤亡,破坏巷道和器材设施,扬起大量煤尘并使之参与连环爆炸,产生更大的破坏力。另外,爆炸后生成大量的有害气体,造成人员中毒死亡。矿井的瓦斯爆炸本质上就是一定浓度的甲烷和空气中的氧气在一定温度作用下产生的激烈氧化反应。瓦斯爆炸必须具备的三个条件是:一定浓度的甲烷、一定温度的引火源和足够的氧气。
2023-09-07 18:48:141

医院的经营与绩效管理

医院的经营与绩效管理   现代医院是需要经营的。这个理念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医疗市场竞争日益加剧而越来越被医院管理者所接受和重视。而绩效管理则是经营医院所应关注的最重要的方面,下面我为大家整理了医院的经营与绩效管理的文章,一起来看看吧:   1医院经营的概念   医院“经营”是指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把医院的各种有形或无形资产,通过正确的决策,运用合理的、有效的手段,对外进行各种营销活动,以谋求医院经济效益最大化的一种行为。这是一种随着市场变化而变化的活动,每一项决策都有很大的风险性[1]。只有正确的经营理念才能指导实践,降低风险。   医院经营理念的确立对医院的未来生存与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只有首先确立正确的经营理念,才能促使一系列观念的更新,也只有不断更新观念,才能把握时代发展脉搏,才能适应患者不断增长的服务需求,也才能抵御生存竞争的风险,立于竞争不败之地。医院经营理念各家医院等等不一。我们认为比较重要的有“以人为本”的理念,即尊重人的首创精神,这是经营理念的支柱;“患者至上”的理念,即“一切以病人为中心”,这是经营理念的本质;“效益优先”的理念,即在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的同时,也讲效益,这是经营理念的核心;“质量最优”的理念,即追求医疗质量、服务质量的最优化,这是经营理念的基础。   2医院绩效管理的概念   关于绩效的概念,有多种理解和解释,目前较为流行的理解为:绩效是一个医院的院长和员工的持续不断的双向沟通过程。在这个动态过程中,院长和员工就工作目标达到一致,院长和医院管理者作为员工与部门工作的辅导员、教练,使员工与部门的业绩与能力不断提高,最大限度地促进医院的发展和医院管理工作的开展[2]。从管理学的角度看医院绩效,它是组织期望的`结果,是组织为实现其目标而展现在不同层面上的有效输出,它包括个人绩效和组织绩效。从经济学角度看,绩效与薪酬是员工和组织之间的对等承诺关系,而薪酬是组织对员工所作的承诺。   3现代医院绩效管理需注意的问题   3.1确立正确的绩效理念。现代医院的绩效管理要能使医院、员工获得双赢,必须确立正确的绩效理念。一是通过绩效管理,能使员工明确自己对医院的贡献;二是使员工清楚地知道要做什么和为什么要这样做;三是绩效管理实施得当,能防患于未然,而不是事后惩罚;四是绩效管理还能让医院管理者的管理工作有据可依。因为完整的绩效管理文档记录了员工的工作表现,员工也能看到自己的不足,并进行有针对性的改进。因此,完整的绩效管理能带来工作效率的明显提高。   3.2绩效考核不等于绩效管理。有效的绩效考核依赖于整个绩效管理活动的成功开展,而成功的绩效管理也需要有效考核来支撑。绩效考核是绩效管理的关键环节,但不能等同于绩效管理。绩效考核关注于绩效信息的有效提取,但它却以绩效的持续改进和组织战备目标的实现为最终目标。考核是一种手段,而提高绩效才是最终目标。   3.3将员工目标与医院目标紧密结合起来。如果员工目标和医院目标不能直接联系起来,那么绩效管理将是无效的。因此,员工不仅要做好工作,更要做正确的工作。这主要是制定绩效计划,并将目标分解到各科室各部门,形式团队目标。团队目标再分解到各岗位,每一岗位完成目标,团队目标也就实现了。   3.4重视绩效沟通,这是一个双向的沟通。有院领导、中层与员工的沟通,更要有员工与管理者的沟通。尤其下层与上层的沟通,上层要营造良好的环境,让员工主动分享你需要的信息,然后管理者帮助员工解决问题,从而也了解员工工作进展情况。   3.5关注员工发展。现代的绩效管理是一种工具,它可以帮助管理者判断员工的工作技能是否满足现阶段工作的要求,如果不能满足的话,应该优先发展何种技能。通过绩效评价,清楚反映员工现状与所要求技能之间的差距。员工发展关系到医院的生存与发展,采取的方式可多种多样,如举办各种培训班、外出参观考察、进修学习、召开专题研讨会等等。员工的技能发展了,医院的整个绩效将获得很大幅度的提高。   4有效经营医院,促进绩效不断提升   从医院经营和绩效管理的相关概念不难看出,在医院的现代化运行过程中,如何有效经营医院,使绩效管理达到目标最大化、最优化是医院管理者所应追求的。   4.1推进人力资源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是医院管理中的最核心的管理。在激烈的医疗市场竞争中,谁能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培养人才、使用人才,谁就能拥有竞争的主动权,拥有强大的核心竞争力。目前我院推行的是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全员聘用制以及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制。同时医院建立完善、可行的绩效考核激励机制,一方面吸引高素质的技术人才,另一方面鞭策普通业绩的技术人员,使一流人才、一流业绩、一流报酬的薪酬思想为全体员工所认同。   4.2推进医院管理,完善考核机制。医院成立考核办公室,针对不同岗位制定岗位考核方案,完善考核体系,最大限度调动员工参与管理的积极性。同时注重要素分配,奖金分配向重点岗位、贡献大、风险大、临床一线倾斜的分配激励机制,并且在分配过程中实行动态管理,即调控奖金过高和过低的比例,不至于造成过大悬殊。   4.3推行全成本管理,最大限度增收节支。所谓全成本管理是指企业的成本管理不是简单而静态的成本核算,而是从不同角度,对各种成本进行全方位考察,实行全过程控制[3]。全成本管理从成本的发生过程分析、控制成本,分析哪些是可控成本、哪些是不可控成本。同时按照“谁受益谁承担成本”的原则,成本分摊到各部门所对应的成本对象上。同时教育医院全体员工确立成本效益意识,以最小的成本获取最大的效益。 ;
2023-09-07 18:48:171

大脑的结构和功能分区_详解人脑构造与功能

  学习,可以开阔人的大脑;学习,可以使人的大脑拥有更多的知识,人的大脑和肢体一样,多用则灵,不用则废。那么下面我给大家分享一些大脑的结构和功能分区的知识,希望大家喜欢。   大脑结构详解   大脑(Brain)包括左、右两个半球及连接两个半球的中间部分,即第三脑室前端的终板。大脑半球被覆灰质,称大脑皮质,其深方为白质,称为髓质。髓质内的灰质核团为基底神经节。在大脑两半球间由巨束纤维—相连。   具体内容有大脑半球各脑叶、大脑皮质功能定位、大脑半球深部结构、大脑半球内白质、嗅脑和边缘系统五大部分。   各叶的位置、结构和主要功能如下:   1、额叶:也叫前额叶。位于中央沟以前。在中央沟和中央前沟之间为中央前回。在其前方有额上沟和饿下沟,被两沟相间的是额上回、额中回和额下回。额下回的后部有外侧裂的升支和水平分支分为眶部、三角部和盖部。额叶前端为额极。额叶底面有眶沟界出的直回和眶回,其最内方的深沟为嗅束沟,容纳嗅束和嗅球。嗅束向后分为内侧和外侧嗅纹,其分叉界出的三角区称为嗅三角,也称为前穿质,前部脑底动脉环的许多穿支血管由此入脑。在额叶的内侧面,中央前、后回延续的部分,称为旁中央小叶。负责思维、计划,与个体的需求和情感相关。   2、顶叶:位于中央沟之后,顶枕裂于枕前切迹连线之前。在中央沟和中央后沟之间为中央后回。横行的顶间沟将顶叶余部分为顶上小叶和顶下小叶。顶下小叶又包括缘上回和角回。响应疼痛、触摸、品尝、温度、压力的感觉,该区域也与数学和逻辑相关。   3、颞叶:位于外侧裂下方,由颞上、中、下三条沟分为颞上回、颞中回、颞下回。隐在外侧裂内的是颞横回。在颞叶的侧面和底面,在颞下沟和侧副裂间为梭状回,,侧副裂与海马裂之间为海马回,围绕海马裂前端的钩状部分称为海马钩回。负责处理听觉信息,也与记忆和情感有关。   4、枕叶:位于枕顶裂和枕前切迹连线之后。在内侧面,,距状裂和顶枕裂之间为楔叶,与侧副裂候补之间为舌回。负责处理视觉信息。   5、岛叶:位于外侧裂的深方,其表面的斜行中央钩分为长回和短回。   6、边缘系统:与记忆有关,在行为方面与情感有关。   大脑的 总结 构   大脑皮质为中枢神经系统的最高级中枢,各皮质的功能复杂,不仅与躯体的各种感觉和运动有关,也与语言、文字等密切相关。根据大脑皮质的细胞成分、排列、构筑等特点,将皮质分为若干区。   现在按Brodmann提出的机能区定位简述如下:   u2022皮质运动区:位于中央前回(4区),是支 配对 侧躯体随意运动的中枢。它主要接受来自对侧骨骼肌、肌腱和关节的本体感觉冲动,以感受身体的位置、姿势和运动感觉,并发出纤维,即锥体束控制对侧骨骼肌的随意运动。返回皮质运动前区:位于中央前回之前(6区),为锥体外系皮质区。它发出纤维至丘脑、基底神经节、红核、黑质等。与联合运动和姿势动作协调有关,也具有植物神经皮质中枢的部分功能。   u2022皮质眼球运动区:位于额叶的8枢和枕叶19区,为眼球运动同向凝视中枢,管理两眼球同时向对侧注视。皮质一般感觉区:位于中央后回(1、2、3区),接受身体对侧的痛、温、触和本体感觉冲动,并形成相应的感觉。顶上小叶(5、7)为精细触觉和实体觉的皮质区。   u2022额叶联合区:为额叶前部的9、10、11区,与智力和精神活动有密切关系。   u2022视觉皮质区:在枕叶的距状裂上、下唇与楔叶、舌回的相邻区(17区)。每一侧的上述区域皮质都接受来自两眼对侧视野的视觉冲动,并形成视觉。   u2022听觉皮区:位于颞横回中部(41、42区),又称Heschl氏回。每侧皮质均按来自双耳的听觉冲动产生听觉。   u2022嗅觉皮质区:位于嗅区、钩回和海马回的前部(25、28、34)和35区的大部分)。每侧皮质均接受双侧嗅神经传入的冲动。   u2022内脏皮质区:该区定位不太集中,主要分布在扣带回前部、颞叶前部、眶回后部、岛叶、海马及海马钩回等区域。   u2022语言运用中枢:人类的语言及使用工具等特殊活动在一侧皮层上也有较集中的代表区(优势半球),也称为语言运用中枢。   它们分别是:   ①运动语言中枢:位于额下回后部(44、45区,又称Broca区)。   ②听觉语言中枢:位于颞上回42、22区皮质,该区具有能够听到声音并将声音理解 成语 言的一系列过程的功能。③视觉语言中枢:位于顶下小叶的角回,即39区。该区具有理解看到的符号和文字意义的功能。   ④运用中枢:位于顶下小叶的缘上回,即40区。此区主管精细的协调功能。   ⑤书写中枢:位于额中回后部8、6区,即中央前回手区的前方。   大脑半球深部结构   u2022基底神经节:基底神经节是大脑皮质下的一组神经细胞核团,它包括纹状体、杏仁核和屏状核(带状核)。   纹状体又包括尾状核、豆状核两部分。纹状体是丘脑锥体外系重经结构之一,是运动整合中枢的一部分。它主要接受大脑皮质、丘脑、丘脑底核和黑质的传入冲动,并与红核、网状结构等形成广泛的联系,以维持肌张力和肌肉活动的协调。   u2022内囊:内囊位于豆状核、尾状核和丘脑之间,是大脑皮层与下级中枢之间联系的重要神经束的必经之路,形似宽厚的白质纤维带。内囊可分三部,额部称前肢,枕部称后肢,两部的汇合区为膝部。   大脑   又称端脑,脊椎动物脑的高级神经系统的主要部分,由左右两半球组成,在人类为脑的最大部分,是控制运动、产生感觉及实现高级脑功能的高级神经中枢。脊椎动物的端脑在胚胎时是神经管头端薄壁的膨起部分,以后发展成大脑两半球,主要包括大脑皮层和基底核两部。大脑皮层是被覆在端脑表面的灰质、主要由神经元的胞体构成。皮层的深部由神经纤维形成的髓质或白质构成。髓质中又有灰质团块即基底核,纹状体是其中的主要部分。广义的大脑指小脑幕以上的全部脑结构,即端脑、间脑和部分中脑(见中枢神经系统)。   大脑构造   大脑主要包括左、右大脑半球,是中枢神经系统的最高级部分。人类的大脑是在长期进化过程中发展起来的思维和意识的器官。大脑半球的外形和分叶左、右大脑半球由胼胝体相连。半球内的腔隙称为侧脑室,它们借室间孔与第三脑室相通。每个半球有三个面,即膨隆的背外侧面,垂直的内侧面和凹凸不平的底面。背外侧面与内侧面以上缘为界,背外侧面与底面以下缘为界。半球表面凹凸不平,布满深浅不同的沟和裂,沟裂之间的隆起称为脑回。背外侧面的主要沟裂有:中央沟从上缘近中点斜向前下方;大脑外侧裂起自半球底面,转至外侧面由前下方斜向后上方。在半球的内侧面有顶枕裂从后上方斜向前下方;距状裂由后部向前连顶枕裂,向后达枕极附近。这些沟裂将大脑半球分为五个叶:即中央沟以前、外侧裂以上的额叶;外侧裂以下的颞叶;顶枕裂后方的枕叶以及外侧裂上方、中央沟与顶枕裂之间的顶叶;以及深藏在外侧裂里的脑岛。另外,以中央沟为界,在中央沟与中央前沟之间为中央前回;中央沟与中央后沟之间为中央后回。   大脑半球的内部结构   1. 灰质:覆盖在大脑半球表面的一层灰质称为大脑皮层,是神经元胞体集中的地方。这些神经元在皮层中的分布具有严格的层次,大脑半球内侧面的古皮层分化较简单,一般只有三层:①分子层;②锥体细胞层;③多形细胞层。在大脑半球外侧面的新皮层则分化程度较高,共有六层:①分子层(又称带状层);②外颗粒层;③外锥体细胞层;④内颗粒层;⑤内锥体细胞层(又称节细胞层);⑥多形细胞层。   2. 皮层的深面为白质,白质内还有灰质核,这些核靠近脑底,称为基底核(或称基底神经节)。基底核中主要为纹状体。纹状体由尾状核和豆状核组成。尾状核前端粗、尾端细,弯曲并环绕丘脑;豆状核位于尾状核与丘脑的外侧,又分为苍白球与壳核。尾状核与壳核在种系发生(即动物进化)上出现较迟,称为新纹状体,而苍白球在种系发生上出现较早,称为旧纹状体。纹状体的主要功能是使肌肉的运动协调,维持躯体一定的姿势。   左脑   布罗卡分脑区实验:在认知自己的大脑左右半球之间的功能性差异这个看似简单的问题上,花了整整200年的时间。而在19世纪前,对左右脑之间的差异几乎一无所知。人类对这一自身的认识经历了漫长而痛苦的过程。1816年,法国医生布罗卡偶然碰到一位失语症病人,原来他能讲话,患病后却不能用语言表达自己的思想。但检查表明,他的听觉器官和发音器官却完好无损。当患者的尸体被解剖时,布罗卡发现,患者左额叶组织有严重病变,他为此写出了轰动科学界的论文——《人是用左脑说话》。对失语症的研究使人类终于认识到了左脑和右脑,这就是著名的布罗卡分脑区实验。   左右脑分工的观念确立:真正确立左右脑分工的新观念,开始于20世纪50年代。在此我们不能不提及一个人,他就是美国加利福尼亚技术研究院的教授、著名生物学家斯佩里。他和他的学生开始在动物身上进行裂脑实验研究,并发现当切断猫(随后是猴子)的左右脑之间的全部联系时,这些动物仍然生活得很正常。更令人兴奋的是,他们可以训练两个脑半球以相反的方式去完成同一项任务。后来他们又对裂脑人进行了实验研究,即对严重癫痫病人切断两半球之间的神经联系,使其成为相对独立的半脑半球。结果发现,各自独立的半球有其自己的意识流,在同一个头脑中两种独立意识平行存在,它们有各自的感觉、知觉、认知、学习以及记忆等。也就是说,左脑同样具有右脑的功能,右脑也同样具有左脑的功能,只是各有分工和侧重点而已。   如果进行形象一点的描绘,左脑就像个雄辩家,善于语言和逻辑分析;又像一个科学家,长于 抽象思维 和复杂计算,但刻板,缺少幽默和丰富的情感。右脑就像个艺术家,长于非语言的形象思维和直觉,对音乐、美术、舞蹈等艺术活动有超常的感悟力,空间想像力极强。不擅言辞,但充满激情与创造力,感情丰富、幽默、有人情味。   左右脑两部分由3亿个活性神经细胞组成的胼胝体联结成一个整体,不断平稳着外界输入的信息,并将抽象的、整体的图像与具体的逻辑信息连接起来。   关于左右脑的另一种说法完全可以看成是对斯佩里脑科学成果的补充,即认为左脑储存的信息一般是我们出生后所获得的,在左脑反复得到强化的信息最终转存在了我们的右脑,而右脑继承了我们祖先的遗传因子,是祖先智慧的代言人。   右脑   人脑中有2千亿个脑细胞、可储存1千亿条讯息,思想每小时游走三百多里、拥有超过1百兆的交错线路、平均每24小时产生4千种思想,是世界上最精密、最灵敏的器官。研究发现,脑中蕴藏无数待开发的资源,而一般人对脑力的运用不到5%,剩余待开发的部分是脑力与潜能表现优劣与否的关键。   人的脑部构造分为大脑、小脑与脑干。大脑由大脑皮质(大脑新皮质)、大脑边缘叶(旧皮质)、脑干、脑梁所构成。大脑皮质从位置上可分为额叶、聂叶及枕叶三部分。   此外,脑又分为左、右两半部,右半球就是「右脑」,左半球就是「左脑」。而左右脑平分了脑部的所有构造。左脑与右脑形状相同,功能却大不一样。左脑司语言,也就是用语言来处理讯息,把进入脑内看到、听到、触到、嗅到及品尝到(左脑五感)的讯息转换成语言来传达,相当费时。左脑主要控制著知识、判断、思考等,和显意识有密切的关系。   右脑的五感包藏在右脑底部,可称为「本能的五感」,控制著自律神经与宇宙波动共振等,和潜意识有关。右脑是将收到的讯息以图像处理,瞬间即可处理完毕,因此能够把大量的资讯一并处理(心算、速读等即为右脑处理资讯的表现方式)。一般人右脑的五感都受到左脑理性的控制与压抑,因此很难发挥即有的潜在本能。然而懂得活用右脑的人,听音就可以辨色,或者浮现图像、闻到味道等。心理学家称这种情形为「共感」这就是右脑的潜能。   如果让右脑大量记忆,右脑会对这些讯息自动加工处理,并衍生出创造性的讯息。也就是说,右脑具有自主性,能够发挥独自的想像力、思考,把创意图像化,同时具有做为一个 故事 述说者的卓越功能。如果是左脑的话,无论是你如何的绞尽脑汁,都有它的极限。但是右脑的 记忆力 只要和思考力一结合,就能够和不靠语言的前语言性纯粹思考、图像思考连结,而独创性的构想就会神奇般的被引发出来。   功能   西元一九八一年,诺贝尔医学生理奖得主罗杰u2022史贝尼教授将左右脑的功能差异归类整理如下:   右脑(本能脑u2022潜意识脑)   1.图像化机能(企划力、创造力、想像力)   2.与宇宙共振共鸣机能(第六感、念力、透视力、直觉力、灵感、梦境等)   3.超高速自动演算机能(心算、数学)   4.超高速大量记忆(速读、记忆力)u2022知性u2022知识u2022理解u2022思考u2022判断u2022推理u2022语言u2022抑制   左脑(意识脑)   u2022五感 ( 视、听、嗅、触、味觉)   人的右脑具有直观性的整体把握能力、形象思维能力、独创性等,所以右脑的开发对于个人的成功而言是不可欠缺的。而在现代社会, 右脑开发 的重要性显得尤为突出,是每个希望获得成功的人士所必须重视的。    端脑   端脑由左、右大脑半球、基底核构成,连接两半球的是胼胝体。   (一)大脑半球的外形   1.三个面   每侧大脑半球可分为上外侧面、内侧面和下面三个面。   2.三个叶间沟   中央沟、外侧沟、顶枕沟。   3.五个叶   额叶、顶叶、枕叶、颞叶、岛叶。   4.主要沟回   (1)额叶:中央前沟、额上沟、额下沟、中央前回、额上回、额中回、额下回。   (2)顶叶:中央后沟、中央后回、角回、缘上回等。   (3)颞叶:颞上沟、颞下沟、颞上回、颞中回、颞下回、颞横回等。   (4)内侧面:扣带沟、距状沟、侧副沟、扣带回、中央旁小叶、海马旁回等。   (5)下面:嗅球、嗅束等。   (二)大脑半球内部结构   1.大脑皮质机能区   (1)躯体感觉区:中央后回和中央旁小叶后部。   (2)躯体运动区:中央前回和中央旁小叶前部。   (3)视区:距状沟两侧皮质。   (4)听区:颞横回。   (5)语言中枢   u2022听觉语言中枢:缘上回。   u2022视觉语言中枢:角回。   u2022书写中枢:额中回后部。   u2022运动性语言中枢:额下回后部。   2.基底核   是包埋于大脑髓质中的灰质团块,位于大脑基底部。主要包括屏状核、尾状核、豆状核、杏仁体等。   纹状体:尾状核、豆状核合称纹状体。主要功能是维持骨骼肌的张力,协调肌群运动。   基底核   基底核,埋脑底 屏尾豆状杏仁体   尾豆合称纹状体 协调运动及张力   3.大脑髓质   (1)联络纤维:连结同侧大脑半球。   (2)连合纤维:即胼胝体。   (3)投射纤维:主要是内囊。   内囊:位于背侧丘脑、尾状核、豆状核之间,由上行的感觉纤维和下行的运动纤维构成。在脑的水平切面上呈“><”状,分为内囊前肢、内囊膝、内囊后肢三部。   (1)内囊前肢:位于背侧丘脑与尾状核头部之间。   (2)内囊后肢:位于背侧丘脑与豆状核之间。主要有皮质脊髓束、脊髓丘脑束、视辐射等纤维束通过。   (3)内囊膝:位于内囊前肢和内囊后肢交汇处,有皮质核束通过。   一侧内囊受损,可致对侧肢体深浅感觉丧失、骨骼肌瘫痪等症状。
2023-09-07 18:48:181

划龙舟怎么划

划龙舟是一项古老而充满传统的竞技运动。下面是关于如何划龙舟的简要步骤:准备工作:确保龙舟和桨具都处于良好状态,检查划桨是否结实、平衡,并确保橡胶手套和救生衣等安全装备齐全。组织编排:确定船上队员的位置分配,通常包括舵手、鼓手和划手。舵手掌控船的方向,鼓手敲击鼓以指导划动的频率,划手负责驱动龙舟。配合动作:划龙舟的重要之处在于团队的默契和协调。划手们需要保持一致的动作和节奏,以达到最佳的划动效果。一般来说,划手们要同时将桨伸入水中,然后通过扭腰和推背的力量向后划动,桨提出水面时尽量避免空桨。转弯技巧:舵手通过舵杆掌控着龙舟的转向。在转弯时,划手们需根据舵手的指导调整力度和节奏。内侧划手需要加大划动力度,而外侧划手则需减小力度,以保持船体平衡。团队合作:划龙舟需要团队的协作和默契。划手们应该保持密切的沟通和配合,听从舵手和鼓手的指挥,并相互支持和鼓励。只有在团结一心的情况下,才能以高效和顺畅的方式推进龙舟。请注意,这只是对划龙舟的简要介绍。实际上,划龙舟需要长期的训练和经验,以掌握更深入的技巧和策略。如果你有兴趣参与划龙舟,最好加入专业的龙舟队伍或接受指导,以确保安全并获得更好的表现。
2023-09-07 18:48:091

管理医院的国家部门是什么

应该是卫生部吧,具体也不是很清楚。
2023-09-07 18:48:094

独居女生怎样增加安全保障?

独居女生在日常生活中增加安全保障的方法有很多,以下是一些建议:1. 加强门窗安全:确保门窗的锁具牢固可靠,安装好防盗门和窗户,并定期检查它们的状态。同时可以使用安全门锁、防盗窗网等辅助设备来提高安全性。2. 安装监控设备:在住所内部或者门口安装安全摄像头,可以帮助你监控周围环境,预防潜在的安全威胁,并且在有问题发生时提供线索给警方。3. 建立邻里关系:与邻居建立良好的关系,互相照应,并且相互留意陌生人的行动。有了互相帮助的邻里关系,可以增加你的安全感。4. 学习自我防卫技能:学习一些基本的自我防卫技巧,如身体力量训练、学习合理运用防身工具等。这些技能可以提高你的自护能力,增加应对危险情况的信心。5. 注意社交媒体安全:不要公开你的个人信息或住址,并谨慎处理社交媒体上的好友请求或陌生人的邀约。避免与陌生人分享过多私人信息,以免给自己带来潜在风险。6. 积极参与社区安保活动:积极参加社区的安保会议、安全培训或社区巡逻等活动,了解社区内的安全情况,并加入一些志愿者活动,提高社区整体的安全程度。7. 准备应急设备:备齐一些必要的应急设备如火灾报警器、急救箱、手电筒等,并掌握其使用方法。这些设备可以在紧急情况下提供必要的帮助。总的来说,独居女生增加安全保障的关键在于预防和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通过合理的安全设施、良好的邻里关系和自我防卫技能的学习,可以增加女生在独居生活中的安全感。
2023-09-07 18:48:051

中小学生心理活动教师总结范文七篇

中小学生心理活动教师总结范文 七篇   总结是在一段时间内对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在我们的学习、工作中起到呈上启下的作用,让我们好好写一份总结吧。总结怎么写才不会千篇一律呢?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中小学生心理活动教师总结范文七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心理活动总结 篇1   学生心理漫画是借助漫画手法将自己学习生活中的心灵感悟表达出来的途径,能诠释心理健康知识的深刻内涵,宣传普及心理学知识,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意识,   心理漫画是绘画治疗技术在心理健康教育的应用,它是集通俗性、幽默性、教育性于一体的心理辅导方式,它源于学生学习、生活实际,具贴近性和针对性,寓教于乐,引导学生关注心理、关注自我,提高心理素质。   此次心理漫画展征集了各学院推荐的优秀学生作品,同学们分别用不同的漫画形式表现出有关心理健康的问题。所展示的漫画中,取材于大学生活的点滴小事,内容贴近学生、贴近生活,富有启发性和励志性,简单的漫画中体现了深刻的道理,学生用夸张的笔墨和幽默的语言反映了当代大学生的心理变化和发展的过程,内涵丰富,融思想性和艺术表现力于一体,展示了我校大学生积极健康、青春活力的精神风貌,精彩的漫画展吸引了众多师生驻足观看。   心理健康节心理漫画展的举办,以轻松的方式引发了同学们对大学生心理健康问题的反思,充分挖掘了同学们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对于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推动我校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大学生的全面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本次心理漫画活动效果显著。不仅丰富了学生的校园生活,还使学生在生活化的场景中净化了心灵,提升了素养,使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主题进一步得以了深化,激发同学们积极的学习动机,培养良好的学习心态,同时也能为有志于心理漫画创作的同学提供一个展现风采的舞台,在快乐中感悟人生。  心理活动总结 篇2   为了能更好的做好协会工作,发展好下届心协,现将本年度的 工作总结 如下:   我从三个方面来总结本年度的工作,这三个方面分别是日常活动、日常会议和协会队伍建设所涉及的纪律方面。   一、日常活动   今年我们协会日常活动方面特别丰富,活动种类多,方   式多,所以带来的工作量也就特别大,活动事前的准备工作量大,且准备工作的质量要求也高,对活动的必须每个环节进行详细地分工,所以协会设立各个部门的合理性就显得格外重要,各个部门分管工作的种类也很重要。   在今年的各项活动中,可以说分工明确合理,各部门各   尽其职,因此在今年的各项活动都举办的比较完美。也就形成了几个有特色的活动,例如3.20心理健康周、5.25心理健康月、12.5心理健康周,此外还有聚餐、联谊、晚会、春游等常规活动,通过这些日常活动加深了协会成员之间的感情,加强了各部门的工作能力和协调能力,也获得了老师的认可。   但在日常活动中也存在着问题和不足,活动和工作的展   开总是依赖于各部门中的个别成员,总是有着一个(二八定律)的影子,20%的人做着80%的人的事,且在活动中存在个别成员不积极的现象,当然这些成员部分已经被劝退,总结一下就是有的成员积极活动,有的不积极,所以以后的活动必须调动全体成员的积极性,让大家一起参与到协会的成长中。   二、日常会议   作为一项重要的常规,协会也有考勤制度和相关的规章,   但也是有小问题存在的,从我们部门的情况来看,在第一学期上半段的开会情况,开会的时候,气氛稍有沉闷,不够积极,主要原因是一开始部门成员之间的熟悉度不是那么高,随着时间和感情的积累,在后来的会上这样的情况也就消失了,但是还有一个不能回避的问题,部门之间的成员熟悉了,各个部门相互之间的熟悉度还不是很高,在今年采取的方法是两个部门一起开读书会,又因为读书会次数有限,效果不是很明显,举个例子,我到现在还有一个部门的副部不认识,这儿必须又得提到一个问题,有些副部尴尬的存在问题。   因此在日常会议这儿总结的是以后在各个部门相互之间交流的活动方式和次数方面还得做工作,副部同部长之间工作加强协调与互补,不能让副部这个职务只是一个摆设。   三、队伍建设与纪律   今年在第九届苏州高校心理联席会议上各个学校都基本上提到的协会专业性建设,把心理协会建设成一个以学习、研究、探索为目的性的学术性、专业性的学生组织。   还有一点也提到更多,就是加强同兄弟学校的合作和协作,尤其是在高校联谊会和心理剧举办方面。   这是一个高大上的目标,也是个需要一届届发展下去才能实现的目标,我觉得现在需要做的是提高协会成员对心理相关方面知识的兴趣,在今年举行的两场心理讲座就可以起到这样的作用,两场讲座上提到的正念着实让大家产生了不小的兴趣,以后这样的讲座还需要多办办。还有一点也提到更多,就是加强同兄弟学校的合作和协作,尤其是在高校联谊会和心理剧举办方面。   纪律方面,例会考勤制度的完善和执行必须要到位,要保证例会考勤作为衡量平时表现的重要标准,部长和副部要带头参加,不能无故不参加例会,要保持同成员的接触,不仅仅限于例会的接触,可以为大一新生成员做好服务,把协会变成一种像家一样的存在,让大家喜欢在协会活动,喜欢和其他成员相处,有一种归属感。   总的来说,在这一年的工作之中,有过许多困难、不足,但是在大家共同的努力下还是取得了很多进步。经过这一年的相处和成长,协会每位成员都获得了成长。希望在下一年里,下一届的成员能把把工作做得更好更出色。   心理活动总结 篇3   本学期,我校以《苏州市中小学推进心理健康教育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为指导,根据小学教育的特点和小学生心理发展的规律,面向全体学生,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活动,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和辅导,帮助学生提高了心理素质,健全人格,增强了承受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   一、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1)以“专业”为核心,加强专业心理教师队伍的建设。   合格的心理教师是经过专业培训的,除了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外,更多的是实践上的操作方式与方法。我校有两名取得资格证书的心理辅导员,她们认真参加各种培训活动,并在学校中积极做好各种形式的心理辅导活动,注重辅导的方式与方法,讲究心理辅导的实效,努力把专业做“精”。   (2)以“班级”为主阵地,加强班主任队伍的建设。   班主任是学生心理三级监护体系中的第一级。因此,我校非常重视班主任的队伍建设。首先是转变班主任的观念,在注重学生学习的同时更应关注学生的心理发展,认真做好学生的心理辅导工作;其次是经常鼓励班主任利用空余时间,通过书籍、网络等途径,加强心理专业知识的学习,提高 自身的专业素养;第三,学校开展由心理健康教师通过讲座、沙龙、论坛等形式,对全体班主任老师进行培训,以点带面,切实提高班主任的工作能力。本学期,我校的.心理辅导老师柏晶晶执教了《放飞烦恼传递快乐》团体辅导课,让我校的班主任老师受益匪浅。   (3)以“全员育人”为导向,加强其他教师队伍的建设   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不是专业心理教师一个人的事,也不是班主任老师一个人的事,而是全校所有教育工作者的事。所以学校在加强专业心理教师、班主任队伍建设的同时,也要对学校其他教师进行培训。我校通过组织教师观摩学习、上网理论学习、阅览室阅览学习等方式,加强教师心理专业知识学习的同时提高了教师的心理辅导意识和辅导能力。   (4)以“德育导师”为契机,充分发挥德育导师效应   结合德育导师制,充分发挥导师的作用,对学生进行个别辅导和团体辅导,做好学生的心理辅导工作。   二、进一步完善心理咨询的管理   1、以点带面,保障“阳光屋”的有效开放   我校的心理咨询室——“阳光屋”,已被评为苏州市的合格心理咨询室,本学期继续每天开放一小时,由心理咨询室的值班老师负责学生的咨询辅导工作,并做好相关的咨询记录。对问题较严重者,我们进行了个案跟踪辅导,认真做好个案研究记录,使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更具实效性、规范性、科学性。本学期“阳光屋”的辅导老师对97位个案进行了科学耐心地辅导,其中有12位学生进行了跟踪辅导,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阳光屋”已经成为了孩子们的一个“心灵驿站”。   2、以班为面,开展富有实效的班级团体辅导   本学期,我校进一步完善了学生心理档案,做好一年级新生的心理档案收集整理工作。各班班主任利用班会课根据本班学生的特点,每月做一次集体辅导,对班级中出现的共性心理进行辅导,引导学生形成积极健康的心理。并做好记录,使心理健康工作更具有实效性,真正地服务于学生。   柏晶晶老师执教了《放飞烦恼 传递快乐》五年级团体辅导课。孩子们畅所欲言,倾诉自己生活和学习上的烦恼。通过互动交流、范例引领、小试牛刀、大显身手等环节,孩子们集思广益,依靠集体的智慧来解决烦恼。最后大家发现,生活中总有烦恼,但只要换个角度,就能坦然面对。   李晓静老师执教的《学会欣赏》一课,层次鲜明,块面清晰,用充满诗意的语言告诉学生,要用欣赏的眼光去看周遭,生活将更美好。   3、家校合力,形成富有高效的管理体系   小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仅仅依靠学校是远远不够的,更需要家庭教育。因此,教师应和家长合力共同做好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学校利用家长会、家长开放日活动、家长学校,提高家长对心理健康的认识,并利用家校路路通等方式及时与家长联系,共同做好学生的心理健康工作。   本学期,我校举行了“关注孩子心灵成长”四年级的家长学校活动。活动邀请了团中央《知心姐姐》杂志社心理健康教育全国巡回报告团成员李亚青老师来校讲座。李亚青老师首先分析了目前家庭教育的盲区——忽视孩子心灵成长;而后讲解了孩子心灵成长的五大营养——肯定、自由、宽容、情感、梦想,最后说明了健康美好的心灵是家长留给孩子的最大财富。讲座活动中,李亚青老师亲切的话语,鲜活的实例,科学的指导,给家长们带来了家庭教育的启示,也解开了现实教育中的一些困惑。通过活动,家长们关注到了孩子的心理健康,对家庭教育有了更全面的了解。   三、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1.加强学校心理咨询室的宣传工作。   通过黑板报、橱窗、红领巾电视台等途径,努力普及心理健康知识。   本学期,红领巾电视台“成长快乐”节目开辟了《健康快车》这一版块,内容主要包括学生的身体健康、饮食健康,还有心理健康方面的知识,内容贴近学生的生活实际,起到了一定的教育作用。   2.积极开展大课间活动和体育活动。   我校每天坚持大课间活动(分室内和室外两套活动),学校提供充足的活动器材,并根据实际情况,让各年级四个班之间定期交换器材进行活动,这样不但丰富学生的活动内容,还充分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让学生在活动中陶冶情操,放飞心情,同时也缓解了学习压力。   3.加强了良好行为规范的培养。   本学期,我校结合每月雏鹰争章活动进行 “一小之星 ”的评选活动,评选内容结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雏鹰争章》,评选活动面向全体学生,结合学生的日常表现,月底进行考核,并推荐出每月的一小之星。九月是“礼仪之星”,十月是“红色之星”,十一月是“安全之星”,十二月是“友爱之星”。每月产生24位一小之星,在月底的升旗仪式上进行隆重的表彰,颁发荣誉证书。通过这样的活动,激励学生,树立榜样,也促使了学生身心健康地成长。   4.开展了丰富的课外实践活动。   本学期,我校邀请了太仓市人民医院眼科主治医师郑吉主任来为全校同学作主题为“爱护小眼睛”的健康教育讲座。邀请了当地医院口腔科施医生来校作“健康牙齿,伴你一生”口腔保健常识的讲座。11月9日上午,我校组织全体师生举行了主题为“消防安全记心中”的逃生演练活动,增强了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12月6日下午,我校组织五年级全体学生参加了主题为“知我沙溪,爱我家乡”的社会实践活动,帮助孩子们走近家乡,了解家乡,更好地激发了他们爱家乡的情怀。12月22日,我校组织学生观看了“励志青春 放飞梦想”太仓名人校园巡回展。   总之,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这条路上,还需要我们地一步步摸索,多学习,多实践,多思考。   心理活动总结 篇4   6月23日至30日,学院团委、学生工作处在全院学生中举办了“给我一片心灵天空”心理健康教育系列活动。   针对大学生常见的心理问题,他们首先开展了心理健康调查问卷活动。问卷内容涉及到性格测试、忧郁指数、目前承受的压力状况、人际关系、社交现状等方面。   团委、学生工作处组织老师对问卷结果进行了测试评价,对于问题倾向严重的问卷进行了分析筛选,对于心理问题较为突出的同学,将进行个别咨询,并将信息反馈到了系部。通过调查,进一步了解了学院学生心理健康的总体状况,掌握了第一手资料,为下一步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做好了准备,以便在以后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更加有的放矢。   另外,为了使大学生更好地树立团队合作意识,认识自我,悦纳他人,增强自信心,培养良好的心理品质,还组织开展了“心声树”活动。同学们踊跃参加,将自己与同学之间的点滴之事写在卡片上,或是将对同学的祝福粘贴于心声树上。增加了同学之间的交流沟通。   通过开展本次系列活动, 进一步提高了大学生的心理品质,优化了其心理素质,促进了大学生理想人格的形成和发展,有利于学院思想政治工作的有序开展。   心理活动总结 篇5   有关于幼儿的心理健康教育,之前并不是了解得太多,也没有太深入的研究。不过我认为幼儿心理健康教育是教育必不可少的一个部分,在孩子成长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影响着幼儿一辈子的人生呢!   这次有幸去**幼儿园观摩了**市优秀的幼儿教师开展的关于幼儿心理健康的主题活动,真是大开眼界啊,才发现原来心理健康的活动内容是这么丰富的,活动中的切入点要恰当好处,每个环节还要紧紧相扣,循序渐进。另外还有专家点评和讲座活动,这样大量的信息和深刻的内涵分析,让我对幼儿的心理健康教育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幼儿心理健康教育的理念之一告诉我们,心理健康教育不是专门关注“健康”与“不健康”的教育,而主要是关注幼儿的成长教育,是以促进人的正常发展为其根本宗旨的教育。它教育的对象不是专指有的孩子,而是全体成长中的、正常的、健康的孩子。这些理念让我深深的体会到几点:一是幼儿心理健康教育的对象是每一个发展中的孩子,不是我们脑子中想象的几个心理有问题的孩子;   二是幼儿心理健康教育其根本的宗旨是要促进人的正常发展。三是幼儿心理健康教育是根据幼儿的心理发展的特点与规律,采用心理教育的途径和方法,来促进幼儿心理健康发展并培养其良好的心理素质的教育过程。   总之,经过本次的幼儿心理健康的学习活动,使我对幼儿心理健康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和了解,我会尽量把我学到的专业知识用到日常教学中去,发展每一个孩子,使他们健康茁壮地成长!   心理活动总结 篇6   新学期伊始,高二理科守敬班进行了微调,班内的氛围略显压抑,新老同学的交流沟通成为这段时间亟需解决的问题。为了让这些优秀的学子不因班级微调而受太大的影响,班主任x老师邀请我校心理教研室资深心理专家刘xx主任,x和陈x老师来给大家上了一节心理活动课。   在三位心理老师的安排下,全班同学分成两组,男女生各一组。先是“爱在指尖”的小游戏,大家两两组合,面对面站立,通过用手指伸出四个数字来分别表示“我希望我们二人之间的友好程度”。男女两队分别在老师的指导下有序进行着。一开始会碰到两人伸出不同手指的情况,也会有点尴尬。但渐渐地,学生们开始学会伸出四个手指,表示想与对方成为要好的朋友,进而收获一个大大的拥抱。之后,学生与老师一起在操场上席地而坐,共同交流彼此的想法——相遇本身就是一件奇妙的事,每个人都渴望收获大家的认可和友善,但前提是我们要先打开自己,只有自己拿出友好和心意,才能收到回报。   之后的几个环节里,大家欢声笑语,每个同学都感到十分的快乐,因为心理老师为他们打开了心中虚掩着的一扇门,消除了以前那种想要打招呼却害怕受到冷漠的心理隔阂。所以当学生齐刷刷地拥抱面前的人时,一种从未有过的快乐感油然而生。那一刻,荡漾在老师脸上的是满满的欣慰和喜悦,整个操场的上空,回荡着守敬班孩子们简单、爽朗的笑声。   秋风习习,斜阳微照,金色的校园,友善的微笑。心理活动课,效果真奇妙!守敬班六十个同学就好比六十条红线,各自有着各自的梦想、目标和热血,原本六十条线还有些杂乱和疏离,但在今天,六十条红线拧成了一股绳,初步发挥出惊人力量,那便是专属于守敬班的班魂和荣耀。   心理活动总结 篇7  一学期就要结束了,本班很多学生在学习方面都有了巨大的进步,心理也朝着健康向上的方向发展。这既有学生本身的发奋,也有家长的协助,更有教师耐心的指导,下方我就本班的心理健康教育做小结:   一、走进学生帮忙学生。   由于小学生正值成长发展过程中,缺乏科学的辨别潜质和社会实践经验,加上独立意识较差,因此小学生很容易发生心理行为偏差。   近年来,小学生常出现妒忌、自卑、孤僻等不健康心理行为,究其原因,我们不难发现,他们存在心理偏差,是由于在学习和生活中碰到问题和困难时,缺乏解决矛盾,应对挫折和处理危机的潜质。因此,透过讲故事、学生表演小品、小组讨论、学生点评的方式,让学生在寓教于乐中理解相关的知识。   在家长开放日,结合学生的平时表现和家长及时交流。给家长相应的指导,让他们多关心孩子的成长,多注意孩子的心理变化。   二、透过课堂教学渗透心理健康知识。   课堂是学校进行教育活动的主要场所,课堂教学不仅仅是科学知识传授的过程,也是学生心理发展的过程,从教材资料看,各科资料都是很好的心理健康教育素材,在各科教学过程中渗透有关的知识,能够使学生处处都感受到真、善、美的教育,提高自身的心理素质,且作为教育的主体,教师不仅仅在知识上影响着学生,而且教师的人格也会在教学的师生互动过程中起潜移默化的作用,这就构成了心理健康教育的一个重要资料。   三、联系家庭,引导学生家长关心子女的心理健康。   由于学生家长与学生固有的血缘关联,感情和伦理道德上的内在联系,家庭教育直接影响着学校教育的效果,也是学校教育所不能代替的一种力量。父母在关心子女的生理健康的同时,还应关心他们的心理健康。   有些父母认为孩子才得壮、不生病就是健康,这是不全面的认识,事实上,在一些孩子的身上存在心理障碍,如说谎、无理取闹等行为。然而,由于认识的片面性,不少家长对于孩子的心理健康不够重视,甚至采取违背心理保健的教育方法,这是不利于他们的心理健康发展的。在发现他们心理有缺陷时我们就及时与家长联系做到及时矫正,引导他们热爱生活、关心他人,培养他们的职责感、独立性、自尊心和自制力,养成乐观进取的精神。   在心理健康教育实践中,我们深深感到在小学进行心理辅导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担负着培养下一代重任的小学教育,在当今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竞争日益加剧的这天,我们更应当注重学生潜能的开发,培养学生良好的社会适应性,持续健康的心理。   实践证明,教师只有融入学生,才能够倾听学生的声音,为他们烦恼而烦恼,为他们快乐而快乐。要使学生的心理得以健康发展,教师务必掌握好心理知识,遵循学生心理发展的规律,在实践中灵活运用心理教育规律,探索学生的心理发展,总结心理教育的经验,与家庭、社会紧密联系,才能取得良好的成效。
2023-09-07 18:48:041

仲秋与中秋有什么区别啊?

读音不一样 意思更不同仲秋是一个人的名字中秋是一个节日的名字
2023-09-07 18:48:024

求奥特六兄弟和梦比优斯说过的所有名言,一句两句也可以啊

实在不好意思,最近没时间看,你可以自己看下梦比优斯找找看,反正每个奥特曼都有给梦比优斯忠告,比如艾斯好像是朋友之类的,在他们客串的几集找,O(∩_∩)O~谢谢你这么信任我~~
2023-09-07 18:48:022

医院属于哪个部门管理?

国家卫健委和和地方卫健委管理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都是卫健委统一管理,以前是卫生部,现在统一改为了卫健委
2023-09-07 18:47:591

早晨的新闻联播什么台几点开始?

资料《新闻联播》是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推出的晚间新闻节目 ,节目 由郭志坚、康辉、海霞、李梓萌、欧阳夏丹、刚强主播。节目以政治、经济、科技、社会、军事、外交、文化、体育、农业、交通等方面新闻为主。节目于1978年1月1日起每天19:00在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播出。
2023-09-07 18:47:5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