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rriers / 阅读 / 详情

本人自诉刑事案件需要做司法鉴定吗

2023-10-04 19:30:36
共1条回复
真可

刑事自诉案件自己做的司法鉴定法院会采纳。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条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司法鉴定程序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的方式、步骤以及相关规则的总称。

第四条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尊重科学,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相关推荐

司法鉴定人是什么

法律主观:什么是司法鉴定人 司法鉴定人(以下简称司法鉴定人),是指取得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在司法鉴定机构中执业,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诉讼、 仲裁 等活动中涉及的专门性技术问题进行科学鉴别和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司法鉴定人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执业证书制度。在已实施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制度的领域内,未取得相应司法鉴定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相应的司法鉴定活动。 在已实施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制度的领域外,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或其他组织等委托,临时聘请从事特定事项的司法鉴定人员为专聘司法鉴定人。专聘司法鉴定人在接受临时性委托从事司法鉴定时,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参照实施职业资格制度领域内的司法鉴定人的规定执行。司法鉴定人执业实行登记名册制。 司法鉴定人应当在一个司法鉴定机构中执业,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的司法鉴定机构中执业,但可以接受其他司法鉴定机构的聘请,从事特定事项的司法鉴定活动。司法鉴定人不得私自接受委托,不得私自收费。司法鉴定人执业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遵循科学、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恪守司法鉴定人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司法鉴定人执业实行回避、保密、时限和错鉴责任追究制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司法鉴定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 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网进行 法律咨询 。法律客观:《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条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司法鉴定程序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的方式、步骤以及相关规则的总称。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四条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尊重科学,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2023-09-11 08:24:521

司法鉴定审核人和司法鉴定人的区别是什么

司法鉴定审核人和司法鉴定人的区别在于职责和资格要求不同。1、司法鉴定审核人是指负责对司法鉴定报告的文书和内容进行审核、审查、评估,并决定是否批准报告的人员。来自相关的司法机构或部门,具有专业性和高度的经验。比如,某些地区的法院会设有司法鉴定审核室。2、而司法鉴定人则是执行具体鉴定任务的专业人员。需要通过国家的司法鉴定考试获得相应等级的鉴定证书,并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司法鉴定人的职责是根据法律和司法程序,为法院和当事人提供客观、专业、可信的鉴定结果和意见。
2023-09-11 08:24:591

司法鉴定人应该具备什么条件

应该具备专业知识条件、鉴定实践能力条件、法学知识条件、专业技术职务条件和思想品德条件这五大条件。 一、专业知识条件: 司法鉴定人必须是对自己从事的学科的专业知识经过系统的学习,理论基础扎实,应用技术熟练。一般须具备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以上的学历,本专业以外的必须经过系统的专业培训。 二、鉴定实践能力条件: 鉴定实践能力是指司法鉴定人具备独立解决本学科范围内有关鉴定问题的能力,是鉴定人开展鉴定活动的基础。 三、法学知识条件: 必须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所做的鉴定结论才能符合法律要求,才能严格履行鉴定人的职责。主要应当掌握诉讼法学、刑法学、民法学、经济法学、证据法学等与鉴定业务紧密相关的法学知识。 四、专业技术职务条件: 必须具备较高的技术职称,才能与其任务、地位、水平和身份相称。不同专业的鉴定人职称标准不同。 五、思想品德条件: 鉴定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
2023-09-11 08:25:091

司法鉴定人执业证有效期

法律主观:司法鉴定结论永久有效,除非被别的鉴定结论推翻。推翻不真实的司法鉴定意见证据的方式有重新鉴定。可以重新鉴定的情形有:1、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委托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2、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等;3、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这是属于程序违法;4、办案机关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法律客观:《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条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司法鉴定程序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的方式、步骤以及相关规则的总称。《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四条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尊重科学,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2023-09-11 08:25:181

司法鉴定人的职责是

在 诉讼 制度或 证据 制度中,鉴定人是指接受当事人委托或者法院指派对于案件事实中的专门性问题做出科学合理判断的专家。   在大陆法系和我国,专家是从属于法院的鉴定人,具有鉴定所需的学识和经验的专家有担任鉴定的义务。在英美法系,专家 证人 多由当事人向法院提供,可以说是当事人的专家证人,但是,如今英美法系一些国家开始强调专家证人对法院拥有优先职责,即专家证人应独立于委托当事人,立足于客观事实,运用科学知识,为法院发现真实和公正裁判服务。
2023-09-11 08:25:251

司法鉴定人算兼职吗?

司法鉴定人算兼职。鉴定人是受司法机关指派或聘请,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案件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的人。鉴定人必须与本案无利害关系,并确实具备专门知识或技能。分为专职和兼职两种。
2023-09-11 08:25:331

司法鉴定人员的鉴定资质是怎么样的

一、司法鉴定人员的鉴定资质是怎么样的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经所在鉴定机构推荐,市司法行政部门组织考核合格,颁发鉴定人资格证书,可在核定的范围内从事司法鉴定活动:  (一)具有司法鉴定各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从事司法鉴定工作二年以上的;  (二)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从事司法鉴定工作三年以上的;  (三)在司法机关从事司法鉴定工作六年以上的;  (四)具有司法鉴定各专业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  司法机关鉴定机构具备以上条件之一的人员,经市级司法机关考核合格,颁发鉴定人资格证书后,可在核定的范围内从事司法鉴定活动。 二、司法鉴定的原则 司法鉴定合法性原则,是指司法鉴定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 法规 的规定。它是评断鉴定过程与结果是 否合法和鉴定结论是否具备 证据 效力的前提。 这一原则在立法和鉴定过程中主要体现为:鉴定主体合法;鉴定材料合法;鉴定程序合法;鉴定步骤、方法、标准合 法;鉴定结果合法五个方面。 1、司法鉴定机构必须是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经过省级以上司法机关审批,取得司法鉴定实施权的法定鉴定机构,或按规定程序委托的特定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必须是具备规定的条件,获得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的执业许可证的自然人。 2、司法鉴定材料主要是指鉴定对象及其作为被比较的样本(样品)。鉴定对象必须是法律规定的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法律未作规定的专门性问题不能 作为司法鉴定对象。如我国现阶段对司法心理测定(俗称测谎)、气味鉴别(警犬鉴定)等尚未作为法定鉴定对象,其鉴定结论不能作为证据。而且鉴定材料的来源 (含提取、保存、运送、监督等)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要求。 3、鉴定程序合法性,包括司法鉴定的提请、决定与委托、受理、实施、补充鉴定、重新鉴定、专家共同鉴定等各个环节上必须符合 诉讼 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 4、鉴定的步骤、方法应当是经过法律确认的、有效的,鉴定标准要符合国家法定标准或部门(行业)标准。 5、鉴定结果的合法性,主要表现为司法鉴定文书的合法性。鉴定文书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文书格式和必备的各项内容,鉴定结论必须符合证据要求和法律规范。 那么我们现在知道了司法鉴定人员的资质是需要通过司法部门组织考核并获得相关的证书才能够进行从业的。
2023-09-11 08:25:441

司法鉴定人的资格要求有哪些

司法鉴定人的资格要求有: 1、鉴定人是较高层次的专家,必须具备与之相应的专业知识; 2、鉴定实践能力能够达到规定的要求; 3、必须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所做的鉴定结论才能符合法律要求; 4、应具备高级技术职称; 5、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 【法律依据】 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五条,司法鉴定实行鉴定人负责制度。司法鉴定人应当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鉴定,并对自己作出的鉴定意见负责。司法鉴定人不得违反规定会见诉讼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
2023-09-11 08:25:541

在司法鉴定活动中审核人能不能代替司法鉴定人

不可以。在司法鉴定活动中,审核人和司法鉴定人都是相关的职业人员,但他们的工作不同,两者是不可互换的。司法鉴定人的主要职责是进行鉴定;而审核人则负责审核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资质和技能水平。
2023-09-11 08:26:031

根据《公安机关鉴定规则》和《司法鉴定规则》,鉴定人的权利与义务有哪些?

法律主观:1、 司法鉴定 机构必须是按法律、 法规 、部门规章规定,经过省级以上司法机关审批,取得司法鉴定实施权的法定鉴定机构,或按规定程序委托的特定鉴定机构。 司法鉴定人 必须是具备规定的条件,获得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的执业许可证的自然人。 2、司法鉴定材料主要是指鉴定对象及其作为被比较的样本(样品)。鉴定对象必须是法律规定的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法律未作规定的专门性问题不能 作为司法鉴定对象。如我国现阶段对司法心理测定(俗称测谎)、气味鉴别(警犬鉴定)等尚未作为法定鉴定对象,其鉴定结论不能作为 证据 。而且鉴定材料的来源 (含提取、保存、运送、监督等)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要求。 3、鉴定程序合法性,包括司法鉴定的提请、决定与委托、受理、实施、补充鉴定、重新鉴定、专家共同鉴定等各个环节上必须符合 诉讼 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 4、鉴定的步骤、方法应当是经过法律确认的、有效的,鉴定标准要符合国家法定标准或部门(行业)标准。 5、鉴定结果的合法性,主要表现为司法鉴定文书的合法性。鉴定文书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文书格式和必备的各项内容,鉴定结论必须符合证据要求和法律规范。 司法鉴定在日常生活中大大小小的案件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如果大家对于鉴定的结果不服的话大家也是可以申请重新鉴定的。此外,鉴定的时间则根据工作的复杂程度来决定。 法律客观:《公安机关鉴定规则》第五条 公安机关的鉴定工作,是国家司法鉴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安机关鉴定机构及其鉴定人依法出具的鉴定意见,可以在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活动,以及其他案件、事件、事故、自然灾害等调查处置中应用。
2023-09-11 08:26:321

司法鉴定人年龄规定

法律主观:经过许可列入名册的司法鉴定人不需要年检。经过许可列入名册的司法鉴定人包括的范围有: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的专业执业资格或者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五年以上等。法律客观:《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登记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一)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二)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的专业执业资格或者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五年以上;(三)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工作十年以上经历,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过开除公职处分的,以及被撤销鉴定人登记的人员,不得从事司法鉴定业务。
2023-09-11 08:26:401

请问法律规定司法鉴定要几人

根据我国《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一条规定,同一司法鉴定事项应由两名以上司法鉴定人进行。第一司法鉴定人对鉴定结论承担主要责任,其他司法鉴定人承担次要责任。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九条之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对同一鉴定事项,应当指定或者选择二名司法鉴定人共同进行鉴定;对疑难、复杂或者特殊的鉴定事项,可以指定或者选择多名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更多关于法律规定司法鉴定要几人,进入:https://m.abcgonglue.com/ask/2f2a681615838693.html?zd查看更多内容
2023-09-11 08:26:511

司法鉴定被鉴定人必须到场吗?

是的,双方最好是要到场的,原告不到庭以撤诉处理,被告不到庭的缺席判决。民事诉讼案中司法鉴定需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法律依据:《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司法鉴定机构从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二条规定的司法鉴定业务,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司法鉴定机构是指从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二条规定的司法鉴定业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司法鉴定机构是司法鉴定人的执业机构,应当具备本办法规定的条件,经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在登记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内,开展司法鉴定活动。第四条司法鉴定管理实行行政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制度。司法行政机关对司法鉴定机构及其司法鉴定活动依法进行指导、管理和监督、检查。司法鉴定行业协会依法进行自律管理。第五条全国实行统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及司法鉴定人审核登记、名册编制和名册公告制度。第六条司法鉴定机构的发展应当符合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优化结构、有序发展的要求。第七条司法鉴定机构开展司法鉴定活动应当遵循合法、中立、规范、及时的原则。第八条司法鉴定机构统一接受委托,组织所属的司法鉴定人开展司法鉴定活动,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执行统一的司法鉴定实施程序、技术标准和技术操作规范。
2023-09-11 08:27:021

鉴定人是司法工作人员吗

法律分析:司法鉴定人是指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出鉴定意见的人员。不是司法工作人员。法律依据:《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个人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品行良好的公民; (二)具有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相关的行业执业资格或者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 (三)申请从事经验鉴定型或者技能鉴定型司法鉴定业务的,应当具备相关专业工作10年以上经历和较强的专业技能; (四)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行业有特殊规定的,应当符合行业规定; (五)拟执业机构已经取得或者正在申请司法鉴定许可证; (六)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司法鉴定工作需要。
2023-09-11 08:27:091

司法鉴定人的资格要求有哪些

法律分析:司法鉴定人的资格要求有:1、鉴定人是较高层次的专家,必须具备与之相应的专业知识;2、鉴定实践能力能够达到规定的要求;3、必须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所做的鉴定结论才能符合法律要求;4、应具备高级技术职称等。法律依据:《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司法鉴定人是指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出鉴定意见的人员。司法鉴定人应当具备本办法规定的条件,经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取得《司法鉴定人执业证》,按照登记的司法鉴定执业类别,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司法鉴定人应当在一个司法鉴定机构中执业。第四条 司法鉴定管理实行行政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制度。司法行政机关对司法鉴定人及其执业活动进行指导、管理和监督、检查,司法鉴定行业协会依法进行自律管理。第五条 全国实行统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及司法鉴定人审核登记、名册编制和名册公告制度。第六条 司法鉴定人应当科学、客观、独立、公正地从事司法鉴定活动,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遵守司法鉴定管理规范。第七条 司法鉴定人执业实行回避、保密、时限和错鉴责任追究制度。
2023-09-11 08:27:301

司法鉴定人执业证考试条件是什么?

司法鉴定人执业证考试条件是:1、具有司法鉴定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从事鉴定工作二年以上的。2、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从事鉴定工作三年以上的。3、在司法机关从事司法鉴定工作六年以上的。4、申请从事经验鉴定型或者技能鉴定型司法鉴定业务的,应当具备相关专业工作十年以上经历和较强的专业技能。5、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品行良好的公民。6、拟执业机构已经取得或者正在申请《司法鉴定许可证》。7、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司法鉴定工作需要。8、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行业有特殊规定的,应当符合行业规定。9、具有司法鉴定各专业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者具有相关的行业执业资格或者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五年以上。
2023-09-11 08:27:411

司法鉴定人准入条件是什么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司法鉴定人准入条件是: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品行良好的公民;具有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相关的行业执业资格或者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五年以上等法定条件。法律依据:《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个人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品行良好的公民;(二)具有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相关的行业执业资格或者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五年以上;(三)申请从事经验鉴定型或者技能鉴定型司法鉴定业务的,应当具备相关专业工作十年以上经历和较强的专业技能;(四)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行业有特殊规定的,应当符合行业规定;(五)拟执业机构已经取得或者正在申请《司法鉴定许可证》;(六)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司法鉴定工作需要。
2023-09-11 08:27:591

如何成为司法鉴定人?

法医学鉴定人是对被鉴定的事物有专门知识,受司法机关指派和聘请,就鉴定对象进行检验研究,作出具有法律证据效力的鉴定结论人。 【法律依据】 根据《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第12条规定,鉴定人资格取得的条件中,比较重要的是: 1、具有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相关的行业执业资格或者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 2、申请从事经验鉴定型或者技能鉴定型司法鉴定业务的,应当具备相关专业工作10年以上经历和较强的专业技能。因此,应当具有相关专业的学历,有相应鉴定机构工作经历。 更多关于怎样成为司法鉴定人,进入:https://m.abcgonglue.com/ask/0c97191615830813.html?zd查看更多内容
2023-09-11 08:28:201

成为法医物证司法鉴定人的条件有哪些

法律分析:1、具有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相关的行业执业资格或者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2、申请从事经验鉴定型或者技能鉴定型司法鉴定业务的,应当具备相关专业工作10年以上经历和较强的专业技能。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十四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对委托鉴定事项、鉴定材料等进行审查。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鉴定用途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对于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不能满足鉴定需要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要求委托人补充补充后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第二十八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2023-09-11 08:28:381

法医司法鉴定人资格证要哪些条件

法律分析:一、专业知识条件 鉴定人是较高层次的专家,必须具备与之相应的专业知识,这是司法鉴定人必备的首要条件。司法鉴定人必须是对自己从事的学科的专业知识经过系统的学习,理论基础扎实,应用技术熟练。一般须具备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以上的学历,本专业以外的必须经过系统的专业培训。 二、鉴定实践能力条件 鉴定实践能力是指司法鉴定人具备独立解决本学科范围内有关鉴定问题的能力,是鉴定人开展鉴定活动的基础。对鉴定人实践能力的评断,主要是考察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经历、成就或办理本专业案件的数量、质量能够达到规定的要求。 三、法学知识条件 司法鉴定活动是在诉讼活动中进行的,许多鉴定业务与法律联系密切,鉴定人同时又是诉讼参与人,因此必须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所做的鉴定结论才能符合法律要求,才能严格履行鉴定人的职责。主要应当掌握诉讼法学、刑法学、民法学、经济法学、证据法学等与鉴定业务紧密相关的法学知识。 四、专业技术职务条件 司法鉴定工作是一项特殊的、高层次的专业技术工作,鉴定人是以专家身份审核与提供证据、参加诉讼活动,必须具备较高的技术职称,才能与其任务、地位、水平和身份相称。不同专业的鉴定人职称标准不同。法医学、司法精神病学的鉴定人一般应具备高级技术职称证技术学、司法会计学以及行业鉴定人应具备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个专业的鉴定复核人必须是高级职称的鉴定人。 同时应当明确,有的鉴定人虽在司法部门工作,但他们是技术干部而非司法干部或公务人员。 五、思想品德条件 鉴定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我国法律中虽然并没有英美法系中对品格证据的相关规定,但是鉴定人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是保证鉴定结论客观、公正的前提。 由于鉴定工作所涉及的行业和领域不同,司法鉴定人的条件也存在着各自的差异。只有具备以上基本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才可以申请司法鉴定人的职业资格。法律依据:《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鉴定人资格取得的条件中,比较重要的是:1、具有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相关的行业执业资格或者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2、申请从事经验鉴定型或者技能鉴定型司法鉴定业务的,应当具备相关专业工作10年以上经历和较强的专业技能。因此,应当具有相关专业的学历,有相应鉴定机构工作经历。
2023-09-11 08:29:041

司法鉴定人报考条件

法律分析:申请参加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考试,考核的,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二)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三)具有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经国务院司法行政机关认可的司法鉴定专业培训,或具有高等院校司法鉴定相关专业专科以上学历并有两年以上专业实践经历。现已在司法鉴定机构从事司法鉴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在行业鉴定机构从事行业鉴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请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的,经考核可授予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法律依据:《司法鉴定人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申请参加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考试,考核的,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二)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三)具有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经国务院司法行政机关认可的司法鉴定专业培训,或具有高等院校司法鉴定相关专业专科以上学历并有两年以上专业实践经历。现已在司法鉴定机构从事司法鉴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在行业鉴定机构从事行业鉴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请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的,经考核可授予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具体考试、考核办法另行规定。
2023-09-11 08:29:141

司法鉴定当事人都要参与吗

法律分析:司法鉴定不是当事人都要参与。双方中一方当事人在场即可。双方可以协商共同指定鉴定机构。协商不一致,法院指定。如果对于鉴定结论有异议,可以申请重新鉴定。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二十四条 司法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可以查阅、复制相关资料,必要时可以询问诉讼当事人、证人。经委托人同意,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派员到现场提取鉴定材料。现场提取鉴定材料应当由不少于二名司法鉴定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其中至少一名应为该鉴定事项的司法鉴定人。现场提取鉴定材料时,应当有委托人指派或者委托的人员在场见证并在提取记录上签名。
2023-09-11 08:29:241

如何获得司法鉴定资格证书

申报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助理司法鉴定工程师: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历学生;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应届毕业生并有相关实践经验者;2、司法鉴定工程师:已通过助理司法鉴定工程师资格认证者;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学历应届毕业生;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者。3、高级司法鉴定工程师:已通过司法鉴定工程师资格认证者;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者;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三年以上者。4、发证机构经职业技能鉴定、认证考试合格者,颁发加盖全国职业资格认证中心(JYPC)职业技能鉴定专用章钢印的《注册职业资格证书》。5、每年统考四次,时间为4月、6月、10月和12月。具体考试日期、地点、方式,由考生所在地的考试机构或培训机构另行通知扩展资料司法鉴定人执业,享有下列权利:(一)查阅与鉴定有关的案卷材料,询问与鉴定事项有关的当事人、证人等;(二)应邀参与、协助委托人勘验、检查和模拟实验;(三)要求委托人补充鉴定材料;(四)委托人提供虚假情况或拒不提供鉴定所需材料的,有权拒绝鉴定;(五)拒绝解决、回答与鉴定无关的问题;(六)与其他司法鉴定人意见不一致时,有权保留意见;(七)获得执业报酬;(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书:(一)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三)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四)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授予执业证书的其他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度检验机关应当予以暂缓注册,并通知其所在的司法鉴定机构:(一)因违反鉴定人执业纪律受到停业处罚,处罚期未满的;(二)所在的司法鉴定机构处于停业整顿,处罚期未满的;(三)未按要求参加专业继续教育培训的;(四)暂时不能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其他情形。暂缓注册的原因消失后,本人提出申请的,年度检验机关应当准予年度注册。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司法鉴定工程师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司法鉴定人管理办法
2023-09-11 08:29:341

人死了法医鉴定流程

法律主观:1、提出要求鉴定的申请。技术鉴定分为申请鉴定和委托鉴定两种,当事人提出申请鉴定,单位委托鉴定。申请必须以书面的形式进行,并提供相关的资料。 2、缴纳鉴定费。凡要求进行鉴定的申请人或委托人,必须在突出申请的同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收费标准缴纳鉴定费。 技术鉴定机构 在收取鉴定费后,必须向申请人或委托人出具正式发票。 申请重新鉴定 时,必须再缴纳鉴定费。 3、受理立案。当接收申请人或委托人提出的书面申请和缴纳的鉴定费后,即已受理立案,并应在受理当天起按有关规定进行鉴定的准备工作。 4、作出鉴定结论。鉴定人作出鉴定结论。 5、书面通知鉴定结论。鉴定结论一经形成,在规定时限内尽快以规范的公文形式发给申请人或委托人。法律客观:《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五条 鉴定过程中,需要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行身体检查的,应当通知其监护人或者近亲属到场见证;必要时,可以通知委托人到场见证。 对被鉴定人进行法医精神病鉴定的,应当通知委托人或者被鉴定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到场见证。 对需要进行尸体解剖的,应当通知委托人或者死者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到场见证。 到场见证人员应当在鉴定记录上签名。见证人员未到场的,司法鉴定人不得开展相关鉴定活动,延误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条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司法鉴定程序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的方式、步骤以及相关规则的总称。
2023-09-11 08:30:001

司法鉴定人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人员的职业资格和执业活动,提高司法鉴定质量,保障司法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国务院《司法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国办发〔1998〕90号),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人(以下简称司法鉴定人),是指取得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在司法鉴定机构中执业,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诉讼、仲裁等活动中涉及的专门性技术问题进行科学鉴别和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第三条 司法行政机关是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的行业主管机关,对司法鉴定人的职业资格和执业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第四条 司法鉴定人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执业证书制度。第五条 国务院司法行政机关根据司法活动及司法鉴定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实施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制度的领域。第六条 在已实施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制度的领域内,未取得相应司法鉴定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相应的司法鉴定活动。第七条 在已实施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制度的领域外,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或其他组织等委托,临时聘请从事特定事项的司法鉴定人员为专聘司法鉴定人。   专聘司法鉴定人在接受临时性委托从事司法鉴定时,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参照实施职业资格制度领域内的司法鉴定人的规定执行。第八条 司法鉴定人执业实行登记名册制。第九条 司法鉴定人应当在一个司法鉴定机构中执业,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的司法鉴定机构中执业,但可以接受其他司法鉴定机构的聘请,从事特定事项的司法鉴定活动。  司法鉴定人不得私自接受委托,不得私自收费。第十条 司法鉴定人执业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 的规定,遵循科学、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恪守司法鉴定人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第十一条 司法鉴定人执业必须依法接受国家、社会和当事人的监督。第十二条 司法鉴定人依法执业受国家法律保护,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非法干涉。第十三条 司法鉴定人执业实行回避、保密、时限和错鉴责任追究制度。第十四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司法鉴定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第二章 职业资格管理第十五条 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根据鉴定业务的性质不同,划分为不同类型。第十六条 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的取得和授予,实行全国统一的考试、考核制度。第十七条 申请参加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考试、考核的,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  (三)具有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经国务院司法行政机关认可的司法鉴定专业培训,或具有高等院校司法鉴定相关专业专科以上学历并有两年以上专业实践经历。  现已在司法鉴定机构从事司法鉴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在行业鉴定机构从事行业鉴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请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的,经考核可授予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  具体考试、考核办法另行规定。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授予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  (一)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授予职业资格的其他情形。第十九条 采取弄虚作假等手段骗取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的,由原颁发证书的司法行政机关确认其职业资格无效,并予公告。第三章 执业证书管理第二十条 取得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执业,经其拟执业或拟聘任的司法鉴定机构同意后,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0日内作出颁发或不予颁发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书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书:  (一)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授予执业证书的其他情形。第二十二条 采取弄虚作假等手段骗取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书的,由原颁发证书的司法行政机关确认其执业证书无效,并予公告。
2023-09-11 08:30:361

医院能做伤残鉴定吗

医院能做伤残鉴定。伤残鉴定的方法如下:1、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2、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3、初次鉴定,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同一鉴定事项应当由两名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4、补充鉴定,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应当对委托人请求的事项进行审查;5、重新鉴定,对重新鉴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要求委托人提供与原鉴定材料相同的材料;6、复核鉴定,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需进行复核鉴定的,其他资质较高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复核鉴定;7、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司法鉴定人完成社会专业司法鉴定工作后,应当出具司法鉴定文书。伤残评定标准如下:1、一级伤残划分依据为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意识消失、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社会交往完全丧失;2、二级伤残划分依据为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不能工作、社会交往极度困难;3、三级伤残划分依据为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仅限于室内的活动、明显职业受限、社会交往困难;4、四级伤残划分依据为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职业种类受限、社会交往严重受限;5、五级伤残划分依据为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需要指导、仅限于就近的活动、需要明显减轻工作、社会交往贫乏;6、六级伤残划分依据为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部分日常生活需要帮助、各种活动降低、不能胜任原工作、社会交往狭窄;7、七级伤残划分依据为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不能从事复杂工作、社会交往能力降低;8、八级伤残划分依据为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远距离活动受限、能从事复杂工作,但效率明显降低、社会交往受约束;9、九级伤残划分依据为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10、十级伤残划分依据为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社会交往能力轻度受限。综上所述,伤残鉴定需要前往有资质的医院,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
2023-09-11 08:30:471

个人申请司法鉴定可以吗?需要什么手续?

不需任何手续即可鉴定。受伤鉴定是伤者的合法权益。鉴定结果是得到赔偿的重要依据。不需任何手续可到有司法鉴定资质的机构进行鉴定。
2023-09-11 08:30:596

司法鉴定实行鉴定人负责制度吗

0123456789754456
2023-09-11 08:31:263

司法精神鉴定在哪里做

法律主观:精神病司法鉴定程序是:1、首先由人民检察院委托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鉴定。2、司法鉴定机构首先应明确鉴定的目的和要求,审阅案情和病情等有关材料,拟定鉴定方案。3、对被鉴定人进行躯体的、神经系统的和精神状态的各项检查,必要时还应做心理测验、脑电图、CT扫描及其他特殊检査。4、通常由3至5人组成的鉴定小组进行鉴定,简单案件也可由专家个人承担。最后根据检查所见,结合案情,进行分析说明,作出鉴定结论,缮写鉴定书,交付委托鉴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正)》第七十六条鉴定程序启动方式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第七十七条鉴定人权利及鉴定意见形式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时可以询问当事人、证人。鉴定人应当提出书面鉴定意见,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第七十八条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支付鉴定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鉴定费用。第七十九条申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制度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或者专业问题提出意见。法律客观:《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条司法鉴定程序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应当遵循的方式、方法、步骤以及相关的规则和标准。本通则适用于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从事各类司法鉴定业务的活动。《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条本通则适用于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从事各类司法鉴定业务的活动。
2023-09-11 08:31:341

司法鉴定人执业证考试条件是什么?

司法鉴定人执业证考试条件是:1、具有司法鉴定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从事鉴定工作二年以上的。2、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从事鉴定工作三年以上的。3、在司法机关从事司法鉴定工作六年以上的。4、申请从事经验鉴定型或者技能鉴定型司法鉴定业务的,应当具备相关专业工作十年以上经历和较强的专业技能。5、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品行良好的公民。6、拟执业机构已经取得或者正在申请《司法鉴定许可证》。7、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司法鉴定工作需要。8、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行业有特殊规定的,应当符合行业规定。9、具有司法鉴定各专业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者具有相关的行业执业资格或者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五年以上。
2023-09-11 08:31:441

如何确定司法鉴定人法律地位

司法鉴定人法律地位的确定:司法鉴定人的诉讼地位属于诉讼参与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可以作为证人。诉讼参与人指在诉讼过程中,除了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以外所有依法参与诉讼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意是:(一)“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于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进行的收集证据、查明案情的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二)“当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三)“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四)“诉讼参与人”是指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五)“诉讼代理人”是指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和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六)“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2023-09-11 08:32:001

司法鉴定人属于司法工作人员吗?

司法行为只能属于国家拥有。就好比枪支弹药只能军警使用一样。有一定威严性和专属特权。
2023-09-11 08:33:163

司法鉴定人执业证是否有效如何查询

这个都是在司法部登记备案的,可以去司法部询问,也可以去司法部的官方网站中国普法网上看看有没有公示
2023-09-11 08:33:252

司法鉴定人是国家工作人员吗?是司法工作人员吗?

如果他本是不是的话,成为司法鉴定人也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也不是司法工作人员,是某个领域的技术专家。
2023-09-11 08:33:494

鉴定人资格证

法律分析:申报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助理司法鉴定工程师: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历学生;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应届毕业生并有相关实践经验者;司法鉴定工程师:已通过助理司法鉴定工程师资格认证者;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学历应届毕业生;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者。高级司法鉴定工程师:已通过司法鉴定工程师资格认证者;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者;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三年以上者。经职业技能鉴定、认证考试合格者,颁发加盖全国职业资格认证中心(JYPC)职业技能鉴定专用章钢印的《注册职业资格证书》。每年统考四次,时间为4月、6月、10月和12月。具体考试日期、地点、方式,由考生所在地的考试机构或培训机构另行通知。法律依据:《司法鉴定人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根据鉴定业务的性质不同,划分为不同类型。第十六条 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的取得和授予,实行全国统一的考试、考核制度。
2023-09-11 08:33:571

司法鉴定是否可以司法鉴定人独立进行鉴定?

晕了,两个高级选手回答哪个正确呢?
2023-09-11 08:34:093

简述鉴定人的聘请条件

鉴定人的聘请条件有:专业知识条件、鉴定实践能力条件、法学知识条件、专业技术职务条件、思想品德条件。1、专业知识条件鉴定人是较高层次的专家,必须具备与之相应的专业知识,这是司法鉴定人必备的首要条件。司法鉴定人必须是对自己从事的学科的专业知识经过系统地学习,理论基础扎实,应用技术熟练。2、鉴定实践能力条件鉴定实践能力是指司法鉴定人具备独自解决本学科范围内有关鉴定问题的能力,是鉴定人开展鉴定活动的基础。对鉴定人实践能力的评断,主要是考察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经历、成就或办理本专业案件的数量、质量能够达到规定的要求。3、法学知识条件司法鉴定活动是在诉讼活动中进行的,许多鉴定业务与法律联系密切,鉴定人同时又是诉讼参与人,因此必须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所作的鉴定结论才能符合法律要求,才能严格履行鉴定人的职责。4、专业技术职务条件司法鉴定工作是一项特殊的、高层次的专业技术工作,鉴定人是以专家身份审核与提供证据、参加诉讼活动,必须具备较高的技术职称,才能与其任务、地位、水平和身份相称。不同专业的鉴定人职称标准不同。5、思想品德条件鉴定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我国法律中虽然并没有英美法系中对品格证据的相关规定,但是鉴定人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是保证鉴定结论客观、公正的前提。
2023-09-11 08:34:241

法医鉴定人是司法鉴定人吗,两者是什么关系?

司法鉴定人包含法医鉴定人,
2023-09-11 08:35:142

鉴定需要几个鉴定人

法律分析:对需要到现场提取检材的,应当由不少于二名司法鉴定人提取,并通知委托人到场见证。对需要进行尸体解剖的,应当通知委托人或者死者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到场见证。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十九条 司法鉴定机构对同一鉴定事项,应当指定或者选择二名司法鉴定人共同进行鉴定疑难、复杂或者特殊的鉴定事项,可以指定或者选择多名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2023-09-11 08:35:391

司法鉴定人是不是公务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一、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六、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由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编入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名册并公告。七、侦查机关根据侦查工作的需要设立的鉴定机构,不得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不得设立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司法鉴定人是指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出鉴定意见的人员。司法鉴定人应当具备本办法规定的条件,经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取得《司法鉴定人执业证》,按照登记的司法鉴定执业类别,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司法鉴定人应当在一个司法鉴定机构中执业。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所称司法鉴定人不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七条规定的鉴定机构中从事鉴定工作的鉴定人。从以上规定来看,司法鉴定人不是公务员,属于职业技术人员,类似与造价师,评估师之类。
2023-09-11 08:35:503

司法鉴定授权签字人的职责

授权签字人:由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指定,熟悉资质认定规定,经资质认定考核合格,负责授权范围内司法鉴定文书签发的司法鉴定人。职责: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023-09-11 08:36:091

法医鉴定需要几个人?

这得看实际情况
2023-09-11 08:36:215

伤残等级的评定,两名司法鉴定人都要在鉴定现在吗?

日常生活中,伤残等级的评定中规定,两名司法鉴定人必须都要在鉴定现场这才合格
2023-09-11 08:37:1513

公安机关鉴定人属于司法鉴定人吗

属于司法鉴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七、侦查机关根据侦查工作的需要设立的鉴定机构,不得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不得设立鉴定机构。
2023-09-11 08:37:391

司法鉴定结果是否可以鉴定者独立进行鉴定?还是需要多人进行鉴定?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二十一条 同一司法鉴定事项应由两名以上司法鉴定人进行。第一司法鉴定人对鉴定结论承担主要责任,其他司法鉴定人承担次要责任。从字里行间可以得出结论,既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多人。只要主体资格符合 第三条 本通则所指的司法鉴定机构是指按照《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并通过年度检验的司法鉴定机构。第四条 本通则所指的司法鉴定人是指按照《司法鉴定人管理办法》的规定,取得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书,并经年度注册的司法鉴定人。程序上也没有违法,鉴定结果就是合法有效的。关于补充鉴定、重新鉴定、复核鉴定: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 (一)发现新的相关鉴定材料; (二)原鉴定项目有遗漏。第三十二条 补充鉴定可以由原司法鉴定人进行,也可以由其他司法鉴定人进行。补充司法鉴定文书是原司法鉴定文书的组成部分。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一)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超越司法鉴定业务范围或者执业类别进行鉴定的; (二)送鉴的材料虚假或者失实的; (三)原鉴定使用的标准、方法或者仪器设备不当,导致原鉴定结论不科学、不准确的; (四)原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的; (五)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六)原司法鉴定人因过错出具错误鉴定结论的。 重新鉴定所提供的鉴定材料必须是与初次鉴定相同的鉴定材料;鉴定材料有异的鉴定,不是重新鉴定。除第一项应由其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重新鉴定外,其他各项重新鉴定可由原司法鉴定机构进行。 重新鉴定应当由原司法鉴定人以外的司法鉴定人进行,第三十四条 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需进行复核鉴定的,其他资质较高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复核鉴定。 复核鉴定除需提交鉴定材料外,还应提交原司法鉴定文书。第三十五条 复核鉴定人须有不低于原司法鉴定人的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第三十六条 补充鉴定、重新鉴定、复核鉴定的其他事项适用初次鉴定的规定。
2023-09-11 08:37:531

司法鉴定授权签字人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司法鉴定机构授权签字人是经过授权和任命的签发报告的人,必须经过评审机构考核合格才能在其授权范围内签发报告。2015年新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中规定:授权签字人考核,授权签字人是指由检验检测机构提名,经过评审机构考核合格,签发检验报告的责任人员。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司法鉴定活动,保障司法鉴定质量,保障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通则。
2023-09-11 08:38:031

战国策的主要内容和艺术特色是什么?

战国策》是汇编而成的历史著作,作者不明。其中所包含的资料,主要出于战国时代,包括策士的著作和史臣的记载,汇集成书,当在秦统一以后。原来的书名不确定,西汉刘向考订整理后,定名为《战国策》。总共三十三篇,按国别记述,计有东周一、西周一、秦五、齐六、楚四、赵四、魏四、韩三、燕三、宋、卫合为一、中山一。记事年代大致上接《春秋》,下迄秦统一。以策士的游说活动为中心,反映出这一时期各国政治、外交的情状。全书没有系统完整的体例,都是相互独立的单篇。 虽然习惯上把《战国策》归为历史著作,但它的情况与《左传》、《国语》等有很大不同。有许多记载,作为史实来看是不可信的。如《魏策》中著名的“唐且劫秦王”,写唐且在秦廷中挺剑胁逼秦王嬴政(即秦始皇),就是根本不可能发生的事情。这一类内容,与其说是历史,还不如说是故事。《战国策》的思想观念,就其主流来说,与《左传》等史书也有截然不同之处。刘向序说:“战国之时,君德浅薄,为之谋策者,不得不因势而为资,据时而为画。故其谋扶急持倾,为一切之权,虽不可以临教化,兵革救急之势也。”战国时代,是春秋以后更激烈的大兼并时代,过去还勉强作为虚饰的仁义礼信之说,在这时已完全被打破。国与国之间,如今讲的是以势相争,以智谋相夺。那些活跃在政治舞台上的策士,也只是以自己的才智向合适的买主换取功名利禄,朝秦暮楚,毫不为怪。如苏秦始以连横之策劝说秦王并吞天下,后又以合纵之说劝赵王联合六国抗素。他游秦失败归来时,受到全家人的蔑视;后富贵还乡,父母妻嫂都无比恭敬。于是他感慨道: 嗟夫,贫穷则父母不子,富贵则亲戚畏惧。人生世上,势位富贵,盖可忽乎哉! 作者以欣赏的笔调,描绘了苏秦踌躇满志的神情。这些在今天看来也许是不值得赞赏,但在当日的历史条件下,原本受贵族压抑的平民的心理就是如此,这样写比虚假的说教更富于真实性。 另一方面,由于策士以一种比较自由、可以择君而辅之的身份,在当时的政治与外交中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而《战国策》又主要取材于策士著作,故书中对士的个人尊严和个人作用,给予强有力的肯定。《齐策》中记颜斶见齐宣王,王呼:“斶前!”斶亦呼:“王前!”他还滔滔不绝地论证了国无士则必亡,故“士贵耳,王者不贵”的道理。《秦策》中赞扬苏秦,“特穷巷掘门桑户棬枢之士”,却使得“天下之大,万民之众,王侯之威,谋臣之权,皆欲决于苏秦之策”。这当然是夸大的,但这夸大中显示了策士们的自信,也是平民中优异人物的自信。 《战国策》还热情讴歌了多位义侠之士的豪情壮举。 “侠”也是一种游离于统治集团、不受权势拘勒的人物。他们以自身的标准、个人的恩怨来决定自己的行动,重义轻生,感情激烈,显示出具有平民意味的道德观。所以“侠”总是为放任不羁的人们所喜爱。 总而言之,《战国策》既体现了时代思想观念的变化,也体现出战国游士、侠士这一类处于统治集团与庶民之间的特殊而较为自由的社会人物的思想特征,不完全是为了维护统治秩序说话。由于《战国策》突破了旧的思想观念的束缚,又不完全拘泥于历史的真实(当然从历史学的眼光看这是缺陷),所以就显得比以前的历史著作更加活泼而富有生气。从文学上看,《战国策》的特色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是富于文采。《左传》也是以文采著称的,但两者相比照,可以看到《战国策》的语言更为明快流畅,纵恣多变,委曲尽情。无论叙事还是说理,《战国策》都常常使用铺排和夸张的手法,绚丽多姿的辞藻,呈现酣畅淋漓的气势。在这里,语言不仅是作用于理智、说明事实和道理的工具,也是直接作用于感情以打动人的手段。如《苏秦始将连横》、《庄辛说楚襄王》等篇,都是显著的例子。 第二,《战国策》描写人物的性格和活动,更加具体细致,也就更显得生动活泼。《左传》描写人物,大抵是简笔的勾勒。 如前面举出的重耳向怀赢陪罪的例子,虽然也能传神,毕竟过于简单。而《战国策》中,如《齐策》写冯谖,一开始,描绘他三次弹铗而歌、有意索求更高物质待遇的奇特行为,初步刻画了他的不同凡响而又故弄玄虚的性格。接着,展开了“冯谖署记”、“矫命焚卷”、“市义复命”、“复谋相位”、“请立宗庙”等一系列波澜起伏的情节,将这位有胆识、有策略、有手段,同时也是恃才自傲、多辞善辩的“奇士”风采,表现得淋漓尽致。著名的《荆柯刺秦王》一篇,更是精彩纷呈,激动人心。易水送别的一节这样描写: 太子及宾客知其事者,皆白衣冠以送之。至易水之上,既祖取道,高渐离击筑,荆轲和而歌,为变徽之声,士皆垂泪涕泣。又前而歌曰:“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复为羽声慷慨,士皆瞋目,发尽上指冠。于是荆轲遂就车而去,终已不顾。 这段描写力极强。文章大师司马迁作《史记·刺客列传》,对有关荆轲的部分,也大量抄录了《战国策》的原文。“燕赵多慷慨悲歌之士”的美名,也由此传闻天下。 第三,《战国策》所记的策士说辞,常常引用生动的寓言故事,这也是以文学手段帮助说理。这些寓言,形象鲜明,寓意深刻,又浅显易懂,独立地看,也是中国文学宝库中璀璨的明珠。诸如“鹬蚌相争,渔翁得利”、“画蛇添足”、“狐假虎威”、“亡羊补牢”、“南辕北辙”等,历来家喻户晓。由于《战国策》在相当程度上背离了中国古代的正统思想,常常受到严厉的批评。但以历史的眼光来看,它正是体现了战国时代活跃的思想氛围。它对语言艺术的重视,在这方面取得的成就,在文学史上更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秦汉的政论散文、汉代的辞赋,都受到《战国策》辞采华丽、铺排夸张的风格的影响;司马迁的《史记》描绘人物形象,也是在《战国策》的基础上更为向前发展。 《战国策》杂记东西周及秦、齐、楚、赵、魏、韩、燕、宋、卫、中山诸国之事。其时代上接春秋,下至秦并六国,约二百四十年(前460-前220)。书名或曰《国策》,或曰《国事》,或曰《短长》,或曰《事语》,或曰《长书》。它的作者不可考,有人疑出于蒯通。大概是秦汉间人杂采各国史料编纂而成。后来刘向重加整理,定名为《战国策》,遂相沿至今(一九七三年底,长沙马王堆三号汉墓中出土大批帛书,其中一部分,经文物考古工作者整理研究,共二十七章,三百二十五万行,一万一千多字,定名为《战国纵横家书》。其中十一章内容见于《战国策》和《史记》,文字大体相同。另十六章,是佚书。这部大约编成于秦汉之际,类似后来刘向重编许多纵横家言为《战国策》所根据的一种被埋没的纵横家言的辑本。其中佚书为司马迁、刘向所未见,为战国史的研究提供了重要资料。) 《战国策》的基本内容是战国时代谋臣策士纵横捭阖的斗争及其有关的谋议或辞说。它保存不少的纵横家的著作和言论。春秋以来,长期分裂战乱,人民无不渴望解甲息兵,恢复和平统一生活。诸侯中的强大者,都想“并天下,凌万乘”。所以战国末年,秦齐二国皆各自称帝。由于社会变革的影响,“地势形便”的秦国后起变法以致富强,打破六国均势局面。从此以后,秦以新兴力量向外扩张,企图蚕食诸侯,统一海内,引起各国间的复杂矛盾和斗争。在这种情况下,诸侯间的胜负虽然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武力,但也决定于谋臣策士的胜算和纵横势力的消长。所谓“横成则秦帝,从成则楚王”,那就是说,胜负的最后关键并不完全决定于军事,而更重要的是决定于政治的巧妙运用。这时候,春秋时代所讲的礼法信义,不得不变为权谋谲诈;从容辞令的行人,不得不变为剧谈雄辩的说士。所以《战国策》中所载一切攻守和战之计,钩心斗角之事,正是这一时代政治斗争的反映。而其时许多谋臣策士的游说和议论,也是春秋时代行人辞令的进一步发展。 《战国策》所写的人物是极其复杂的,其中有不少是追求个人功名富贵的利己主义者,例如苏秦起初本是以“连横”说秦王,“书十上而说不行”,乃转而以“合纵”说燕赵。陈轸先仕秦而后仕楚,既仕楚而又贰于秦,朝秦暮楚,立场不定。但也有排难解纷而无所取的“天下之士”,如鲁仲连的义不帝秦。也有意在收买人心、焚券“示义”的冯谖(齐策四),虽然他是为统治阶级效劳,却也替人民做了一件好事。也有敢于反抗强暴,蔑视王侯的义侠和高士。如唐且的“布衣之怒”(魏策四),颜斶的直叱“王前”(齐策四)。而后者更反映士的地位的提高和民主思想的抬头。此外书中还从侧面揭露统治阶级女性固宠的斗争和宫闱的丑行,如郑袖的谗害魏美人(楚策四)、秦宣太后欲以魏丑夫殉葬(秦策二)表现了她们的阴险与无耻。以上这些虽然只作客观叙述,但也反映了战国时代各种历史人物的精神面貌。 《战国策》的文章特点是最长于说事,无论个人陈述或双方辩论,都喜欢夸张渲染,充分发挥,畅所欲言,具有很强的说服力。如苏秦说赵王(赵策二),张仪说秦王,司马错论伐蜀(并秦策一),虞卿斥栲缓(赵策三)等,就历史散文的明白流畅来说,已经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而且策士们估计形势,分析利害,往往细致准确。如苏秦劝薛公留楚太子,分析它有十个可能的结果(齐策三);齐索地于楚,而慎子告襄王三计并用(楚策二)。虽然《战国策》记述事件的后果不尽可靠,但作为纵横家论事的本身来看,则是持之有故,言之成理的。 其次是描写人物的形象极为生动。如苏秦说秦不行及相赵归家,前后颓丧和得意的情状,以及庸俗的世态人情(秦策一),鲁仲连的俶傥奇伟,慷慨慕义,“不诎于诸侯”的精神,无不栩栩如生,维妙维肖。特别是燕策中用全力写刺客荆轲,是一篇完整的侠义故事。例如易水送别一段: 遂发。太子及宾客知其事者,皆白衣冠以送之,至易水上。既祖取道,高渐离击筑,荆轲和而歌,为变徵之声,士皆垂泪涕泣。又前而为歌曰:“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复为慷慨羽声。士皆瞋目,发尽上指冠。于是荆轲遂就车而去,终已不顾。 在一种悲壮淋漓的气氛中,把一个怒发冲冠、沉毅勇决的英雄形象十分鲜明生动地表现出来。 至于书中说事,常常运用巧妙生动的譬喻,通过许多有趣的寓言故事,以增强论者的说服力,甚至有时还可以节省文辞。如江乙以狐假虎威对楚宣王(楚策一),苏代以鹬蚌相持说赵惠王(燕策二),苏秦以桃梗和土偶谏孟尝君(齐策三),庄辛以蜻蛉、黄雀说楚襄王,汗明以骥服盐车说春申君(并楚策四)等,入情入理,也是一个特点。特别像邹忌讽谏的方法更为巧妙。他拿亲自体验的生活琐事来启发齐王,小中见大,步步进逼,使齐王感到四面八方被陷臣包围的危险,不得不下令大开言路。邹忌的生活体验可能是事实而非虚构,但借来作为一种增强说服力的手段,依然带有寓言意味,可谓别开生面。
2023-09-11 08:34:195

会计基础知识

1.资产(原材料)增加,负债(应付账款)增加, 金额200002.资产(银行存款)减少,负债(应付账款)减少,金额500003资产(银行存款)增加,所有者权益(实收资本)增加, 金额1000004.资产(原材料)增加,负债(短期借款)增加, 金额250005.所有者内部的增减,金额300006.资产(银行存款)增加,负债(应收账款)增加, 金额400007..资产(银行存款)增加,损益类(主营业务收入)增加, 金额800008.资产(银行存款)减少,所有者权益(利润分配)减少, 金额20000
2023-09-11 08:34:194

康复治疗技术学什么

专业培养目标:培养掌握康复医学的基本理论和操作技能,从事康复治疗技术和康复保健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专业核心能力:康复治疗技术。专业核心课程和主要实践环节:人体解剖学基础、生理学基础、医学心理学基础、诊断学基础、内科、外科、神经科、康复医学概论、中医康复、运动疗法、作业疗法、物理因子疗法、言语治疗、假肢与矫形器等核心课程和康复技术实训、见习、毕业实习等,以及各校主要特色课程和实践环节。可设置的专业方向:物理治疗、作业治疗、言语治疗、四肢矫形。就业面向:各级康复机构、保健康复机构和老年看护机构的康复医学技术岗位。
2023-09-11 08:34:161

农业机械的发展前景如何?

2020年中国农业机械产品进出口贸易总额103.98亿美元,同比增长9.5%。其中,出口额87.47亿美元,进口额16.51亿美元,进出口贸易顺差达到70.96亿美元。2021年1-5月份,农业机械出口金额28.4亿美元,同比增长36%,进口金额2.6亿美元,同比下降33%。国内农业机械出口市场发展向好。农业机械贸易逆差超70亿美元根据中国海关总署数据,2020年中国农业机械产品进出口贸易总额103.98亿美元,同比增长9.5%。其中,出口额87.47亿美元,同比增长9.4%;进口额16.51亿美元,同比增长9.8%;进出口贸易顺差达到70.96亿美元。2021年1-5月份,农业机械出口金额28.4亿美元,同比增长36%;进口金额2.6亿美元,同比下降33%;进出口贸易顺差为25.8亿美元。出口金额占比超过80%我国是农机出口大国,主要向美国、德国、印度、澳大利亚等国家或地区出口。2020年我国农业机械出口金额占总进出口贸易额的84%,2021年1-5月出口金额占比达到92%,反映出我国农机出口市场发展好于进口市场。注:内环2020年,外环2021年1-5月数据。一带一路出口占比超41%2020年,中国农业机械出口“一带一路”沿线国家36.47亿美元,占农机出口总额的42%,同比增长13.3%,增幅比行业整体出口高3.9个百分点。反映出我国农业机械在“一带一路”沿线是出口市场发展向好。出口产品结构逐渐优化2020年,中国农业机械产品出口额87.47亿美元,其中主机产品出口57.80亿美元,同比增长15.8%,占比66%;零部件出口29.68亿美元,同比下降1.2%,占比34%。我国农业机械中的高价值大型农机主机产品出口增长较快,行业出口产品结构逐渐优化。从具体出口产品来看,2020年,园艺、牧草机械以27.67亿美元位居我国出口第一大类农机产品,占比31%,同比增长28.8%;其次是农用车出口9.43亿美元,占比11%,同比下降0.2%;粮食加工、家禽养殖机械出口4.93亿美元,占比6%,同比增长6.6%。—— 以上数据参考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农业机械行业深度调研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2023-09-11 08:34: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