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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监察大队受理范围?

2023-10-05 22:2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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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yi

您好!劳动监察大队的受理范围是十分广泛的,在我们市民生活中有关于劳动纠纷等矛盾,我们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寻求公力救济,当然,劳动监察大队的受理事由是由一定条件的,具体要求会在下面列举。1、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2、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3、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4、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投诉,实行“归口管理、属地管辖、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筑、交通、水利等行业,分别由所在行业的主管部门管辖。以下则是劳动监察大队的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2、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宣传国家劳动保障方针、政策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具体承办局各执法单位提请需要实施行政处罚的案件。3、督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办理各种用工手续。4、负责劳动合同的推行和管理工作。5、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6、协助做好劳动争议案件的调查取证和调解工作或移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7、对立案的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理意见。8、妥善处理企业职工罢工、集体上访等突发事件,协调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9、做好劳动力市场、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的管理、监督工作。10、负责报送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信访等情况报表。11、对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培训和监督。12、忠于职守,秉公执法,勤政廉洁,保守秘密。13、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和上级布置的其他工作。

【法律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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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监察大队受理范围:1、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2、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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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督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办理各种手续;督促用人单位执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接受劳动者的投诉,做好调解工作,并根据情况将线索转移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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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2、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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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社会保障制度怎么写

公司社会保障制度,下面就来给大家详细介绍:公司社会保障制度可以分为三个部分来描写,首先可以描写建立制度的目的,第二个可以描写制度适用的范围,第三个可以描写具体有哪些制度。公司社会保障制度范文1制度体系日趋健全从上世纪80年代探索企业职工退休费用社会统筹,到相继建立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制度框架基本形成。颁布社会保险法,制定失业保险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出台一系列配套规章,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健全。近年来,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又取得突破性进展,全面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制度,普遍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启动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和基金中央调剂,全面实施大病保险制度,积极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进一步增强。人社部有关负责人称,经过不懈努力,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实现了从企业单位保障到社会保障,从企业单一责任到国家、单位和个人三方责任共担,从城镇到农村,从城镇职工到城乡居民的重大转变,建立了“独立于用人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现代社会保障制度,形成了一套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制度体系。覆盖范围持续扩大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据介绍,当年参加退休费用社会统筹的人数8964万人,参加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人数分别为7924万人、1100万人和550万人,参加医疗费用社会统筹的仅540万人,大多数劳动者还不能充分享有各项社会保障。随着改革的不断推进,参保人数逐年增多,覆盖范围越来越广。目前,我国养老保险覆盖人数已经超过9.25亿人,基本医疗保险覆盖人数已经超过13.5亿人,基本实现全民参保。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参保人数均达到2亿人左右,覆盖了绝大多数职业群体。同时,集中力量解决了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保、“老工伤”待遇和集体企业退休人员、“五七工”、“家属工”、农垦职工等群体参加养老保险等一批历史遗留问题。我国在社会保障扩大覆盖面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得到了国际社会的高度评价,国际社会保障协会授予中国政府“社会保障杰出成就奖”。待遇水平稳步提高据介绍,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自2005年到2018年连续14年上调,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持续提高。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当地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0%和70%左右。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从2007年的人均40元增长到2018年的490元。大病保险实现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全覆盖,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超过50%,有效缓解了大病患者和困难群体的医疗费用负担。全国月人均失业保险金水平已达1228元,工伤保险待遇稳步提高,生育待遇水平提高到人均1.81万元。社会保障待遇水平的稳步提高,保障了参保人员的基本生活,让人民群众合理分享了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基金规模逐步扩大据介绍,1993年,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总额880亿元,累计结存约288亿元。2017年底,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总额已超过12.4万亿元,基金累计结存达7.73万亿元,支付能力显著增强。大力发展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数8.04万个,参保人数2331万人,积累基金1.3万亿元。积极推动养老基金投资运营,已有14个省区市委托投资总金额近6000亿元。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权益从2000年建立初的200亿元增加到1.83万亿元,应对老龄化的基金储备更加充裕。同时,各级财政不断加大社会保障投入,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财政补贴收入1.23万亿元。基金规模的逐步扩大,进一步夯实了社会保障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公共服务能力提升目前,从中央到省、市、县、乡镇(街道)的五级社会保障管理体系和服务网络基本形成,为参保单位和群众广泛开展社保登记、待遇支付、政策咨询等服务。以信息化为支撑,加强“金保工程”建设,全面实施“互联网+人社”行动计划,进一步简化优化再造服务流程,积极推动数据共享和互联互通。实现了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更加顺畅,流动就业劳动者的社保权益得到了更好维护。90%以上省级和77%地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开通网上服务,12333电话咨询服务实现地市全覆盖。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超过11.5亿人,应用范围不断拓展。同时,加强基层经办机构能力建设,持续改进作风,为民服务品质不断提升。公司社会保障制度范文2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合同法: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工之日满1个月的次日起)。公司社会保障制度范文3《社会保险法》第三条规定,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1)广覆盖。就是社会保险制度的覆盖面要广,使尽可能多的人纳入到社会保险制度中来。这是维护《宪法》和《社会保险法》赋予公民的社会保险权益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从我国推进社会保险制度建设的发展过程看,各项社会保险的覆盖面都是逐渐扩大的;从国有单位到非国有单位,从单位职工到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从就业相关人员到非从业人员,从城镇人口到农村人口。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全体居民,其目标是做到使人人“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与就业相关,主要覆盖职业人群。(2)保基本。就是社会保险待遇以保障公民基本生活和基本需要为原则。这是由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水平决定的。确定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既要防止超出现实可能的过高标准造成国家财政、用人单位和个人负担过重,又要避免有劳动能力的人过分依赖社会保险而妨碍其主动性、创造性的发挥。“保基本”是相对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应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而逐步提高。(3)多层次。就是社会保险除了基本保险之外,国家还鼓励和支持建立补充保险(如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等)和发展各类商业保险,以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4)可持续。就是社会保险制度应当能够长期稳定的发展。特别是应对人口老龄化高峰的影响,努力实现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长期平衡,以保证社会保险制度的稳定良性运行,也不给用人单位和个人造成过重的缴费负担。以上“12字方针”具有重大意义。第一,明确了建立社会保险制度的立足点。第二,明确了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制度的实现路径。就是要优先解决制度“从无到有”的问题,弥补制度缺失;继而解决覆盖面“从小到大”的问题,将更多的人纳入社会保险体系;在此基础上,稳步解决保障水平“从低到高”的问题,让人民群众更好地分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第三,明确了社会保险待遇水平的确定,要以保障公民基本生活和基本需要为原则。以上就是小编今天的分享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2023-09-12 02:39:041

用人单位如何制定劳动规章制度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制定劳动规章制度的意义在于,劳动规章制度是单位管理的重要依据,是企业规范化管理的重要载体。劳动规章制度在劳动纠纷中更大的实际意义是如果劳动者有违反劳动规章制度的行为,用人单位可以据此进行处罚,如果发生劳动争议,这些劳动规章制度还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首先,用人单位制定劳动规章制度时首先要了解掌握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制定的条款内容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无效。对于违反法律、法规的规章制度,劳动行政部门要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如果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次,制定劳动规章应当经过民主程序。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这条规定的含义是指在规章制度中的一般条款不需要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用人单位完全有权单方制定。但是如果涉及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就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也就是说,事关劳动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劳动者有权参与决策,这是民主管理的一种体现。从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来看,劳动规章制度的制定过程较为复杂,需要经过民主程序才能生效。实际操作时,如果有工会的单位,当然可以由工会来参与协商讨论;如果没有工会,用人单位不一定要召开职工大会,可以采用灵活的方式来处理,例如,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方式进行讨论,最后由职工代表确认即可。再次,劳动规章制度要进行公示才有效。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实践中的公示方式可以采用以下几种:1、将劳动规章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由劳动者签名确认。2、将规章制度发放给劳动者阅读,并要求劳动者在领取规章制度时签字确认“已经阅读”。3、在厂区将规章制度张贴公告,并以录像或拍照等方式记录下来,现场最好由第三方进行见证。4、进行劳动规章制度培训,要求全体人员参加并签名报到。符合以上三个方面的劳动规章制度才能产生法律效力,才可以作为管理劳动者的依据。
2023-09-12 02:39:391

劳动保障法规包括哪些法律和规定?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7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7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2007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1992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1996年5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10月27日)。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1978年6月2日)。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1978年6月2日)。2、行政法规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1981年3月14日)。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1988年7月21日)。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89年9月30日)。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1995年3月25日)。失业保险条例(1999年1月22日)。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1999年1月22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1999年9月28日)。禁止使用童工规定(2002年10月1日)。工伤保险条例(2003年4月27日)。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04年11月1日)。残疾人就业条例(2007年2月5日)。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2007年12月14日)。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2007年12月14日)。3、中共中央、国务院文件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1997年7月16日)。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1998年12月14日)。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2005年10月28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2005年11月4日)。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2005年12月3日)。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2006年1月31日)。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2007年7月1日)。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2007年7月10日)。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2008年2月3日)。劳动保障部和财政部关于实行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意见(2000年5月20日)。卫生部、财政部和农业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2003年1月16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社会保险暂行办法(2003年12月25日)。劳动保障部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2006年4月10日)。4、养老保险企业年金试行办法(2004年1月6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1999年3月9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2001年12月22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关于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有关问题的通知(2007年1月18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1997年12月22日)。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1992年1月3日)。5、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1999年4月26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1999年5月11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暂行办法(1999年5月12日)。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的意见(1999年6月30日)。关于确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意见(1999年6月30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管理的意见(2007年10月10日)。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2002年5月21日)。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办法(2005年12月21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2007年7月6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解决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2002年9月16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指导意见(2003年5月26日)。扩展资料:劳动保障法主要由以保障劳动者实现劳动权和劳动关系正常运行的社会条件,或者说实现劳动保障社会化为基本职能的各项法律制度所构成。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力市场的歧视现象是不可能自动消除的,需要运用政府机制和法律机制加以约束。因此,在许多西方国家,建立了反歧视工资的法律和制度,主要的有“民权法”和“公平付薪法”。在各国反歧视工资法的规定中,包括如下内容:在法律中明确规定,任何雇主凡因种族、肤色、宗教、性别或原有国籍不同而拒绝雇用和解雇某人,或者在就业报酬、条件、期限和待遇方面对某人进行歧视等,都是违法行为。对就业和劳动报酬上的歧视行为,国家鼓励对违法雇主及其某一组织的歧视行为提出诉讼。就主要的受歧视群体制定专门的法律保护。例如,各国对就业中的种族和性别歧视制定了法律规定,如,一些国家的法律保护黑人和有色人种有平等的就业和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许多国家对女性就业提供专门的法律保护。主要内容是通过法律规定,对使用相同技术、并在相同条件下工作的工人支付不同的工资收入是非法的,“相同的工作”指的是,具有同等的工作技能、努力程度和工作责任感。
2023-09-12 02:39:491

公司怎样办理劳动年审

现在好像没有组织机构代码证了
2023-09-12 02:40:184

怎样写单位遵守劳动用工相关法律法规的基本情况和做法

关于20年度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自评况的报告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用人单位报送2010年度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材料的通知》精神,我单位对2010年遵守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简述法律、法规、规章的落实情况,并做出自我评价。(一)2010年,我公司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并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具体采取了以下措施:1、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制定了《员工薪酬制度》、《员工奖罚制度》、《差旅管理制度》等一系列与劳动保障、劳动保护、安全经营相关的制度,以便更好地落实国家劳动法律法规,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2、招收、聘用职工的情况。2010年,公司员工人数共9名,无新招员工。3、订立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情况。本公司用工9名,全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及时从百色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买回了制式《劳动合同书》,未作任何修改,不夹杂企业单方面意愿,在自愿基础上,与全体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4、遵守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根据国家对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规定,公司管理规章制度中明确表示女职工拥有产假休假的权利,依法保护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使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得到落实。5、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我公司从管理人员到普通员工,一律实行计时工资制度,每天工作7小时,每周上班5天,休息2天,节假日按国家法定的天数放假,不能休息的另外发给相应的加班工资。6、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我公司于次月10日前给员工发放工资,无拖欠、无跨月,不无故克扣员工工资。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全体员工的月平均工资达到1800元以上,远高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7、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公司为9名员工全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生育保险,且做到及时足额缴纳。8、遵守职工培训和劳动保障部发布的《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的情况。①拥有注册建造师资质二级以上的项目经理作为主要指导人,长期入驻工地,对一线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指导,面对面、手把手的教给员工业务知识。②每一位新招聘的员工,首先安排7天时间的教育培训,主要进行安全教育和素质教育,初步建立当好员工的思想基础,其次通过老工带新工的法,进一步从行为规范和业务技能上得到提高。③实行“能者上,庸者下”的用人机制,坚持从员工中选拔人才,充实到各级管理工作岗位上。9、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严格遵守这一规定,从来不使用童工,也不招聘未成年工。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①根据劳动力市场价格,提高工资待遇,从2010年元月份起,月平均增资额达到1800元。②缩短试用期。新招聘的员工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工资与正常工资仅差100元。③招工有简章。为了使应聘者明白工作单位、岗位和工种,了解相应的工资待遇,每次招工都有简章。(二)自我评价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在企业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实现企业与职工互动、真诚合作、共谋发展,是我们一直为之努力的大目标。1、优先录用下岗职工,救济困难职工,帮助解决他们的实际生活困难和问题,得到广大职工的一致好评。2、制度工龄工资,每年工资涨幅10%,稳定员工队伍,增强了企业凝聚力。3、2010年以来,坚持以人为本,善待每一位员工,及时处理员工与企业之间的各类问题,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没有发生一起职工上访、闹事事件。4、通过将自评情况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会议经无记名投票测评,综合满意率达89%以上。特此报告,请审查。XX公司二〇年月日
2023-09-12 02:40:521

] 劳动制度基本上可以分为(

劳动制度基本上可以分为劳动合同制度、劳动保障制度、劳动用工制度、劳动仲裁制度。劳动合同制度是指专门规范劳动合同的制度,称为劳动合同制度。劳动合同与每一个劳动者息息相关,是每一个劳动者走上工作岗位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关系时都必须签署的协议。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经过平等协商后达成的关于权利和义务事项的条款。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秉着互利共赢的原则,结合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具体情况,明确具体岗位、部门应当遵守的制度,尽可能具体可操作,并应当依法制定以下劳动规章制度:(一)劳动用工制度,包括职工招用、培训教育、劳动合同管理、工作时间地点、休息休假、工资福利、社保等内容;(二)职工劳动纪律,包括劳动纪律、职工守则、保密制度、奖励和惩罚制度内容;(三)其他用人单位需要的劳动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在制定规章制度时其内容在合法公平的基础上,应当尽量全面、细致、严谨。规章制度中涉及的各工种、岗位任职条件,工作要求、工作规程以及责任等都应当一—列明,让劳动者熟悉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应该做什么,可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做什么,以及违反规定的责任,这样有利于提高规章制度的可操作性,有利于防止、减少纠纷的产生,甚至在发生劳动争议的时候,为及时、公正处理纠纷提供方便。建立劳动保障制度会增加运营成本吗?社会保障关系到亿万人民的切身利益,是维护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和谐的基本制度安排,是我国社会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建立社会保障体系,有利于保障人民的基本上生活,有利于保持社会稳定,有利于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作用和意义作用:(1)保证劳动力再生产的顺利进行,促进劳动力的合理流动。(2)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缩小贫富差距,缓和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社会保障体系具有再分配功能。(3)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调节经济的运行。意义:(1)是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2)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到重要内容,是推进企业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的必要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2023-09-12 02:41:021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条例全文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实施劳动和社会保障(以下称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进行劳动保障监察,适用本条例。对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进行劳动保障监察,依照本条例执行。第三条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支持、协助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第四条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委托符合监察执法条件的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受委托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组织中的劳动保障监察员应当经过相应的考核或者考试录用。劳动保障监察证件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监制。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劳动保障监察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接受并配合劳动保障监察。第七条各级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中应当注意听取工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第八条劳动保障监察遵循公正、公开、高效、便民的原则。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接受社会监督。第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第二章 劳动保障监察职责第十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第十一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第十二条劳动保障监察员依法履行劳动保障监察职责,受法律保护。劳动保障监察员应当忠于职守,秉公执法,勤政廉洁,保守秘密。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劳动保障监察员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有关机关检举、控告。第三章 劳动保障监察的实施第十三条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由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的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上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调查处理下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的案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劳动保障监察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管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劳动保障监察的管辖制定具体办法。第十四条劳动保障监察以日常巡视检查、审查用人单位按照要求报送的书面材料以及接受举报投诉等形式进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为用人单位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需要进行调查处理的,应当及时立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组织应当设立举报、投诉信箱和电话。对因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引起的群体性事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应急预案,迅速会同有关部门处理。第十五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有权采取下列调查、检查措施:(一)进入用人单位的劳动场所进行检查;(二)就调查、检查事项询问有关人员;(三)要求用人单位提供与调查、检查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并作出解释和说明,必要时可以发出调查询问书;(四)采取记录、录音、录像、照相或者复制等方式收集有关情况和资料;(五)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进行审计;(六)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采取的其他调查、检查措施。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可以当场处理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当场予以纠正。第十六条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调查、检查,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佩戴劳动保障监察标志、出示劳动保障监察证件。劳动保障监察员办理的劳动保障监察事项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第十七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第十八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根据调查、检查的结果,作出以下处理:(一)对依法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二)对应当改正未改正的,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理决定;(三)对情节轻微且已改正的,撤销立案。发现违法案件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事项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第十九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理决定前,应当听取用人单位的陈述、申辩;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理决定,应当告知用人单位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第二十条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前款规定的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第二十一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赔偿发生争议的,依照国家有关劳动争议处理的规定处理。对应当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的事项或者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申请调解、仲裁或者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告知投诉人依照劳动争议处理或者诉讼的程序办理。第二十二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用人单位有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由有关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一)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劳动、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的;(二)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或者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的;(三)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的;(四)安排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夜班劳动或者延长其工作时间的;(五)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少于90天的;(六)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以及延长其工作时间或者安排其夜班劳动的;(七)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的;(八)未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的。第二十四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第二十五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时,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瞒报工资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者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并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八条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或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或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未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许可,从事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或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国家有关无照经营查处取缔的规定查处取缔。第二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一)阻挠劳动者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或者阻挠上级工会帮助、指导劳动者筹建工会的;(二)无正当理由调动依法履行职责的工会工作人员的工作岗位,进行打击报复的;(三)劳动者因参加工会活动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四)工会工作人员因依法履行职责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第三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有第(一)项、第(二)项或者第(三)项规定的行为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无理抗拒、阻挠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二)不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的;(三)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的;(四)打击报复举报人、投诉人的。违反前款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一条劳动保障监察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泄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劳动保障监察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三十二条属于本条例规定的劳动保障监察事项,法律、其他行政法规对处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五章 附则第三十三条 对无营业执照或者已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有劳动用工行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本条例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并及时通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查处取缔。第三十四条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其职责,依照本条例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第三十五条 劳动安全卫生的监督检查,由卫生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第三十六条 本条例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
2023-09-12 02:41:141

用人单位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程序

法律分析: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的决定程序:1.关于规章制度制定程序。2.平等协商的内容。3.具体制定程序。制定规章制度或者决定重大事项,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既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也要合理,符合社会道德。实践中有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违法,但不合理、不适当。规章制度是劳动合同的一部分,要让劳动者遵守执行,就应当让劳动者知道。因此,根据本条规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应当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2023-09-12 02:41:521

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对劳动者有约束力吗?

用人单位依照法定程序制定、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并向本单位职工公示使其知悉的规章制度,对本单位以及本单位的劳动者具有约束力,本单位以及本单位劳动者应当遵守。
2023-09-12 02:42:221

公司的制度是做六休一,周六不给加班费,辞职了,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仲裁吗

可以啊,这个违背劳动法的,建议你去解决
2023-09-12 02:42:354

社保登记证需要年检吗?

)提供劳动保障部门留存的资料 1、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规章制度(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或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财政拨款)、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公章) 4、有劳务协议的单位,提供与劳务公司签定的劳务协议(复印件)及劳务人员名册(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一份) (二)备检资料 1、按要求填写好“劳动保障年审综合情况表”(一式三份),同时提交该表电子版。表格可到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领取或可登录广州市番禺区劳动力信息网下载 ( http://www.pyld.net/introduce/service.asp) ; 2、劳动合同(30人以下全部带,30人以上的带30份)及《社会保险登记证》; 3、招用流动人员需要备案并且填写《招用流动人员申报表》和《人员花名册》; 4、招用外籍、台、港、澳人员的加带《就业许可凭证》; 5、年审时上月和上年12月份职工工资表(须提交上月工资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6、办理综合计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单位加带综合计算工时审批表和不定时审批表; 7、残疾人就业年审手册; 8、职业介绍机构加带《劳动力中介许可证》、社会办学机构加带《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
2023-09-12 02:42:524

你好!公司用只发最低生活费(含保险费)来逼迫我们辞职,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公司算违反劳动合同法吗?

私企大多都这样,保险要么不交要么交最低最低的
2023-09-12 02:43:187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申请劳动仲裁和投诉有什么区别?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申请劳动仲裁和投诉有什么区别? 一、受理范围不同: 1、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 (一)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三)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2、劳动监察的受理范围: (一)用人单位制订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二、许可权不同: 1、劳动仲裁是申请人提出仲裁请求,并提供证据,劳动仲裁委依据做出调解、裁决的过程,劳动仲裁委有调解权,无处罚权。  2、劳动保障监察是劳动者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劳动监察大队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有对用人单位的处罚权,无强行调解权。 三、执法依据不同: 1、劳动仲裁:除了法律、法规、规章外,还可以依据劳动合同、经民定程式并告知劳动者的用人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等进行裁决。 2、劳动监察:法律、法规、规章。 四、本质区别: 1、劳动仲裁:是对用工双方权利义务的平等裁判。 2、劳动监察: *** 部门行政执法。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后 第十章 劳动争议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式。 第七十八条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八十条 在用人单位内,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又工会代表担任。 劳动争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履行。 第八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代表方面的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担任。 第八十二条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60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第八十三条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第八十四条 因签定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当地人民 *** 劳动行政部门可以组织有关各方协调处理。 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怎么办? 湖南都市频道法律顾问张艳(艳妹子)律师团队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 更多法律咨询和解答请登入长沙张艳律师团队网站查询: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发生争议时,用人单位可否申请劳动仲裁 可以 有劳动纠纷,单位和职工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问题 百度“深圳郭传柏律师”或在我的空间查询我的联络方式,具体咨询。 去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和投诉有什么区别 申请劳动仲裁走的是劳动仲裁程式,是准司法程式; 投诉走的是劳动监察程式,是行政程式。 劳动仲裁书和劳动争议投诉书有什么区别 1依据编辑 为了保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能顺利履行,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已发生的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的原则加以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79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82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60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后,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所使用的文书,称为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又可称为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25条的规定,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7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将申诉书的副本送达被诉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被诉人应当自收到申诉书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被诉人没有按时提交或者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 仲裁申诉书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并进行审理作出仲裁决定的依据,通过仲裁可以使劳动争议案件得到合法、公正、及时的处理,保障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发展良好的劳动关系。 2格式写法编辑 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一般由首部、请求事项、事实和理由、尾部及附项几部分组成。[2] 1.首部。其中包括标题和当事人的身份概况。标题要写明“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字样。当事人的身份概况包括:申诉方和被诉方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或单位名称、单位性质、法定代表人姓名、代理人姓名、职务、地址及联络电话等。 2.请求事项。请求事项是指申诉要达到的目的和要求,应写明申诉人向劳动仲裁机关提出哪些具体请求,也就是自己权利义务指向的物件,即要求解决的问题。 3.事实和理由。事实部分主要写明被诉人侵害申诉人合法权益的具体事实,包括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方式、手段、行为过程和后果等。尤其要把被诉人违法侵害申诉人合法权益的原因或产生争议的原因及争议的关键性问题写清楚,以便仲裁机关调查取证。理由部分要列举证据、证人证言,援引有关法律、法规来支援和说明维护自己权利的事实根据。 4.尾部及附项。尾部要分行写明“此致”“XX市(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字样。落款要签署申诉人姓名、申诉时间。附项部分主要写明“申诉书副本X份,证件X份”等。 3注意事项编辑 1.事实和理由部分是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的核心部分。在写作时要实事求是,既不夸大,也不要缩小;不要滥用套语和形容词,应力求语言准确朴实,如实地反映情况,突出主要情节,写明因果关系,说理要中肯,举证要有力,援引法律法规要恰当。[2] 2.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60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用人单位最怕劳动者投诉还是劳动仲裁?谢谢! 都怕,劳动仲裁是判定事实依据,类似于法院但没判决裁定效力高。如果你投诉的话应该去劳动局之类的行政管理部门,有错的话会对用人单位罚款。当然 主要看是什么问题!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怎么处理 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该怎么办 您好!建议您先和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您可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所在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登记表原件1份; 2、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原件2份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3、申请人身份证影印件1份(新一代身份证请影印双面); 4、被申请人注册登记资料影印件1份(列印之日起一个月内有效); 5、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影印件1份(如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记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处罚凭证、社保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等)。 如您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再向法院提起诉讼。 如能提供更多资讯,则可给出更为周详的法律意见。
2023-09-12 02:43:421

哈尔滨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20修正)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根据劳动保障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对与劳动者形成劳动关系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劳务派遣单位(以下称用人单位)实施劳动保障监察,适用本条例。  对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等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依照本条例执行。第三条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简称人社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区、县(市)人社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辖区内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中央直属(含部队)、省直属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的管辖除外。  人社部门所属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承担劳动保障监察具体工作。第四条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劳动保障监察相关工作:  (一)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等行政主管部门配合人社部门查处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领域因工程款拖欠、工程进度纠纷和工程质量纠纷引发的拖欠工资案件;对有拖欠工资拒不偿还的企业,依法在招投标、企业资质、信用评价、市场准入等方面予以惩戒和处罚。  (二)市场监督、民政和机构编制管理部门配合人社部门查询用人单位登记信息。  (三)公安机关配合人社部门查询个人户籍等登记信息,依法查处骗取求职者财物、使用童工、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拖欠工资等涉嫌违法犯罪的案件;配合人社部门处理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以及用人单位阻挠劳动保障监察的行为。  (四)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违法占用道路、绿地的劳务市场、职业介绍行为和违法张贴用工广告的行为。  财政、税务、卫生健康、应急管理等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第五条 工会组织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  人社部门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中应当听取工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第六条 人社部门履行下列劳动保障监察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五)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档案及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制度;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第七条 人社部门可以通过媒体对用人单位诚信等级和发生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情况向社会公布。  对劳动保障诚信等级低的用人单位,人社部门应当进行重点监控。第八条 人社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三)用人单位执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为招用人员办理招用备案手续和就业登记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执行职业培训和招用技术工种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执行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事项的情况;  (八)用人单位建立职工名册和工资支付明细表情况、支付劳动者工资、经济补偿、赔偿金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九)用人单位执行工资保障金管理制度的情况;  (十)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执行劳务派遣管理规定的情况;  (十一)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执行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规定的情况;  (十二)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定点药品零售药店、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执行有关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服务、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服务规定的情况;  (十三)用人单位执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退休养老补助、补充养老保险有关规定的情况;  (十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2023-09-12 02:43:501

工会劳动保护三个条例

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个条例根据实际情况和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有关规定,全国总工会对《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工作条例》、《基层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工作条例》作了修改,现予颁布,请认真贯彻执行。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工作条例:第一条为履行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的职责,维护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工会组织依法履行劳动保护监督检查职责,建立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群众监督,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第三条在县(含)以上总工会、产业工会中设立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可聘请有关方面熟悉劳动保护业务的人员担任兼职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第四条中华全国总工会,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全国产业工会,省辖市总工会对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有审批任命权。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全国产业工会和中华全国总工会有关部门的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审批任命。省辖市总工会、省产业工会的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全国产业工会审批任命,报中华全国总工会备案。县级总工会的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由省辖市总工会审批任命,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备案。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由其所隶属的工会组织考核、申报。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证件由中华全国总工会统一印制。第五条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在其所隶属的工会组织领导下工作,代表工会组织依法实施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也可受任命机关委托,代表任命机关执行监督检查任务。第六条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一定的生产实践经验,并从事工会劳动保护工作一年以上,应有较高的政策、业务水平,熟悉和掌握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劳动保护业务;科级以上、从事五年以上劳动保护工作的工会干部也可以担任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任命前必须经过劳动保护岗位培训,考核合格。第七条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代表工会组织行使下列职权:(一)参与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标准和重大决策、措施的制定,监督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执行。(二)监督检查本地区、行业和企事业的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对劳动安全卫生状况进行分析,对危害职工劳动安全与健康的问题进行调查,向政府及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反映需要解决的问题,提出整改治理的建议。(三)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在监督检查时,发现存在事故隐患、职业危害和违反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的问题,有权要求企事业进行整改,监督企事业采取防范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发现严重存在事故隐患或职业危害的,提请所隶属的工会组织向企事业单位发出书面整改建议,并督促企事业单位解决;对拒不整改的,提请政府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性措施。(四)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职业危害,并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向企事业行政或现场指挥人员要求采取紧急措施,包括立即从危险区内撤出作业人员。同时支持或组织职工采取必要的避险措施并立即报告。(五)依法参加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监督企事业单位采取防范措施,对造成伤亡事故和经济损失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对触犯刑律的责任者,建议追究其法律责任。(六)参加新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对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七)监督和协助企事业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监督检查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监督检查技术措施计划的执行及经费投入、使用的情况;监督检查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八)支持基层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和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开展工作,在劳动保护业务上给予指导。第八条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履行下列义务:(一)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实事求是,坚持原则,联系群众,依法监督。(二)宣传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职工遵守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各项法律法规和企事业单位的规章制度,推广先进的安全管理方法、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技术。(三)与政府有关部门密切合作。(四)学习相关知识,提高自身素质,适应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的要求。第九条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执行任务时,应出示《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证》。实施监督检查时,企事业单位应予以配合,提供方便。对拒绝或阻挠监督检查员工作的单位和个人,提请有关部门严肃处理。第十条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应定期向其所隶属的工会汇报工作。受任命机关委托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应向任命机关提交专题报告。第十一条工会组织对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进行管理、业务指导和定期培训。第十二条任命机关定期考核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的工作。对成绩显著者给予表彰奖励,对失职者取消其监督检查员资格。第十三条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所隶属的工会组织为其开展工作提供交通、通讯等工作条件和必要的工作经费。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按规定享受个人防护用品、保健津贴等待遇。第十四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和全国产业工会根据本地区、本行业具体情况,制订实施细则。第十五条本条例解释权属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六条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基层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一条为发挥基层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作用,维护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第二条企事业工会及所属分厂、车间工会设立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或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小组,下同)。乡镇工会、城市街道工会及基层工会联合会也可设立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第三条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委员由同级工会提名,报上级工会备案。第四条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1—2人,委员若干人,女职工相对集中的单位,应设女职工委员。主任委员应由工会委员会主席或副主席担任。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委员由熟悉劳动保护业务、热心劳动保护工作的工会干部和生产一线的职工担任。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委员也可聘请行政管理人员担任,但不得超过委员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第五条根据需要,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的工作可与职工(代表)大会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相结合。第六条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的职权:(一)监督和协助本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监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参加涉及职工劳动安全与健康规章制度的制定,参与本单位劳动安全卫生措施、计划和经费投入等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对劳动安全卫生的决策、措施提出意见和建议。(二)定期分析研究劳动安全卫生状况,向企事业单位和有关方面反映职工对劳动安全卫生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督促和协助企事业单位解决劳动安全卫生方面存在的问题,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三)参与本单位集体合同中关于劳动安全卫生、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工伤保险等条款的协商与制定,维护职工劳动安全卫生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和享受工伤保险的权利。对集体合同、劳动合同中劳动安全卫生条款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四)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组织或协同行政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组织职工代表对劳动安全卫生工作进行督查。对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作业点建立档案,监督整改和治理,并督促企事业单位防范事故和职业危害。(五)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符合劳动安全卫生标准规定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问题严重的,向企事业行政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对拒不整改的,要求政府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性措施。(六)监督检查新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七)参加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和处理,查清事故原因和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监督和协助企事业单位采取防范措施。对发生的职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进行研究、分析,总结教训,提出建议。(八)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职业危害,并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要求企事业行政或现场指挥人员采取紧急措施,包括立即从危险区内撤出作业人员。同时支持或组织职工采取必要的避险措施并立即报告。(九)宣传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政策及企事业的规章制度,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和发动职工开展安全生产活动,教育职工遵章守纪,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十)督促企事业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放劳动安全卫生防护用品、用具,监督企事业单位定期对职工进行健康检查。监督企事业单位履行对职业病人的诊断、治疗和康复的责任,督促落实工伤待遇及职业病损害赔偿。监督和协助企事业单位落实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有关规定。第七条企事业单位对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的工作应给予支持,并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对阻挠监督检查工作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严肃处理。第八条上级工会组织支持基层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的工作,对工作成绩显著的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九条本条例解释权属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条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工作条例:第一条为保障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及企事业规章制度落实到班组,发挥职工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作用,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工、交、财贸、基本建设等行业的企事业生产班组中,设立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经民主推选产生,在基层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领导下工作。第三条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应具有一定的劳动安全卫生知识,敢于坚持原则,责任心强。第四条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的职权:(一)协助班组长落实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及企事业规章制度,创建安全生产合格班组。(二)查询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危害和企事业单位相应的防范措施。(三)督促和协助班组长对本班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技术技能。(四)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五)对生产设备、防护设施、工作环境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督促解决。(六)发现明显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立即报告,并组织职工采取必要的避险措施。(七)发生伤亡事故,迅速参加抢险、急救工作,协助保护事故现场,并立即上报。(八)监督企事业单位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个体防护用品。向企事业单位提出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的建议。(九)因进行正常监督检查活动而受到打击报复时,有权上告,要求严肃处理。第五条工会组织对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的工作应予以支持。对做出贡献的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上级工会组织给予表彰和奖励。第六条本条例解释权属中华全国总工会。第七条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
2023-09-12 02:44:161

劳动局投诉需要哪些资料

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所需材料如下:1、应当由投诉人向有管辖权的劳动行政部门递交投诉文书;2、投诉人证明材料,投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提供原件核对),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注册登记资料(确实不能提供的,经说明后可不提交),集体投诉推荐代表的还需要提交推荐人签章的推荐委托文书;3、相关证据材料,提交必要证据材料以证明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如证明劳动关系及与投诉请求有关的证据材料,具体事宜可以直接咨询劳动局,以劳动局的要求为准。需要准备下列事项或者材料:1、申请书。申请书一式三份,递交仲裁委两份,申请人留存一份。2、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有委托代理人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并提交复印件,以及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3、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工资发放情况证明、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工作证、出入证等材料及相应复印件。4、被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委根据立案审查的需要,要求申请人提交能够证明被申请人身份的有关材料的,申请人应尽可能提交。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2023-09-12 02:44:341

劳动监察不予立案六种情形

一、申请人不具有主体资格;二、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人不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当事人。三、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四、争议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的管辖。五、仲裁申请已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的时效。六、申请书及有关材料不符合要求。劳动监察是指法定专门机关代表国家对劳动法的遵守情况依法进行检查、纠举、处罚等一系列活动。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人员执行公务,有权进入用人单位了解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查阅必要的资料,并对劳动场所进行检查。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人员执行公务,必须出示证件,秉公执法并遵守有关规定。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劳动法规的单位或劳动者,可以依据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决定,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罚款、吊销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的处罚;对触犯其他行政法规的,建议有关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罚;对触犯刑律的,建议执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劳动监察是指法定专门机关代表国家对劳动法的遵守情况依法进行检查、纠举、处罚等一系列活动。劳动监察立案和劳动仲裁有先后之分吗?没有,即使没有在劳动监察立案也是可以进行劳动仲裁的。但是如果是欠薪这种情况,一般会先建议去劳动监察立案,原因有两个:1、劳动监察立案程序简单,60天内就会结案,如果能在这步解决是最好不过;2、在劳动监察立案后会拿到一张回执,如果公司仍然拖欠工资不给,回执正好可以成为证明公司拖欠薪金的证据。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2023-09-12 02:44:471

劳动局和劳动监察大队的区别

劳动仲裁和监察的区别如下:1、是执法主体不同。劳动监察大队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事业单位,主要的工作是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权委托的指导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行政职能的工作,劳动局分为劳动分局和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两个单位。劳动分局主要的工作职责就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市制定的劳动事业发展规划;2、是工作职责不同。劳动监察大队负责督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办理各种工作,负责劳动合同的推行和管理工作。认真接待群众来信、及时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劳动局负责综合、计划工作;镇区就业服务机构建设的指导和协调工作,劳动就业,科学技术研究,成果推广应用等;3、是执法手段不同。劳动监察大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实现三个代表的思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做重要服务,劳动局辖区内劳动力资源开发利用、城乡劳动力就业、流动就业的服务工作,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建设工作,流动就业统计工作,临时工调配费核缴工作。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劳动监察大队的职责有什么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2、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宣传国家劳动保障方针、政策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具体承办局各执法单位提请需要实施行政处罚的案件;3、督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办理各种用工手续;4、负责劳动合同的推行和管理工作;5、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6、协助做好劳动争议案件的调查取证和调解工作或移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7、对立案的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理意见;8、做好劳动力市场、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的管理、监督工作。
2023-09-12 02:44:541

事业单位迟到早退旷工制度

法律分析:事业单位迟到早退旷工制度属于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由用人单位制定,但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2023-09-12 02:45:201

简述劳动法体系的构成制度

 劳动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分别为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内容与客体。(一)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  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依据劳动法律的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劳动法律关系的参与者,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即雇主与雇员。依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工会是团体劳动法律关系的形式主体。  劳动者成为劳动法律关系主体的前提条件是必须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所谓劳动权利能力是劳动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劳动权利和承担劳动义务的资格;行为能力是劳动法律关系主体能以自己的行为依法行使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使劳动法律关系建立、变更和消灭的资格。依据人的年龄、健康、智力和行为自由等事实要素,法律通常将自然人分为完全劳动行为能力人、限制劳动行为能力人和无劳动行为能力人。完全劳动行为能力人是指身体健康,有完全行为自由,l8周岁以上的男性劳动者。限制劳动行为能力人同样依据前述四个要素划分,之所以限制劳动行为能力是为保护特定群体的特殊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目的而不是歧视,更不是违反劳动平等的原则。限制劳动行为能力人主要包括:16~18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从事特别繁重的体力劳动的工种、岗位的工作等);女性劳动者(在女职工禁忌劳动的工种或岗位被视为无劳动行为能力;在特定的生理时期,不得安排从事某些特定的生产作业);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只能从事与其劳动能力相适应的职业);某些特定的疾病患者(不得从事特定的职业或岗位、工种的工作);部分被依法限制行为自由的人(因违反某些特定规则,被依法限制执业资格的人等)。无劳动行为能力人主要是指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经过有权的机关批准,文娱、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可以招用的未成年人除外),以及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等。  各类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成为劳动法律关系主体的前提条件是必须具备用工权利能力和用工行为能力。所谓用工权利能力是指用人单位依法享有用工权利和承担用工义务的资格;所谓用工行为能力是指用人单位依法能以自己的行为行使用工权利和承担用工义务的资格。包括能够提供给劳动者进行劳动的物质、技术和组织条件,其他符合国家法定最低标准以上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并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用人单位作为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一般依存于它的民事主体资格,即必须有自己的名称、住所、财产和组织机构。用人单位的用工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通常依据一定的法律程序由其职能部门代理行使。(二)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  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劳动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因为劳动法律关系为双务关系,当事人互为权利义务主体,即一方的义务为另一方的权利。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三)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  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主体权利义务所指向的事物,即劳动法律关系所要达到的目的和结果。包括体现一定的行政管理和物质利益性质的事物,如劳动、工资、保险福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等事物。三、劳动法律事实  依法能够引起劳动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为劳动法律事实。并不是任何事实都可以成为劳动法律事实,只有依据劳动法的规定,带来一定劳动法律后果的事实才能成为劳动法律事实。产生劳动法律关系的事实为合法事实,双方意思表示必须一致;变更、消灭劳动法律关系的事实一般也需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但是在一些场合,单方的意思表示以及违法行为或事件也能使劳动法律关系变更或消灭。依据劳动法律事实是否以当事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法律事实可以分为两类。  1.劳动法律行为。劳动法律行为是指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能够引起劳动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具有一定法律后果的活动。包括合法行为、违约行为、行政行为、仲裁行为和司法行为等。在劳动法律关系中,合法行为才能产生劳动法律关系,违法行为不能产生劳动法律关系。同时,单方行为通常也不能产生劳动法律关系,这是与民事法律关系不同的特点。例如,只有当事人双方经过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合法行为才能产生劳动法律关系。以欺诈、胁迫等行为产生的劳动关系为无效劳动关系,这类劳动合同从其产生时起就不具有法律效力。而在民事法律关系中,违法行为或单方行为则有可能产生民事法律关系。例如,公民损坏他人财产的违法行为可以引起损害赔偿的民事法律关系;单方的馈赠行为也可以产生民事法律关系等。此外,产生劳动法律关系的法律行为不同于变更、终止、消灭劳动法律关系的行为。产生劳动法律关系的行为只能是合法行为,违法行为或单方行为都不能产生劳动法律关系。但是,除了合法行为以外的违法行为或单方行为也可以使劳动关系变更或消灭。例如劳动者辞职或严重的违约行为,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等可以导致劳动法律关系的变更或消灭。  行为人做出意思表示是劳动法律行为成立的一般要件(即事实要素),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①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必须包含建立、变更、终止劳动法律关系的意图,即包含追求一定法律效果的意图。②意思表示必须完整地、合于规范地表达劳动法律关系建立、变更、终止的必需内容。残缺不全的,通常不能使法律行为成立。③行为人必须以一定的方式将自己的内心意图表达于部,可以由他人客观地加以识别。  2.劳动法律事件。劳动法律事件是指不以当事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能够引起一定的劳动法律后果的客观现象。例如企业破产,劳动者伤残、死亡,战争或其他现象。   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
2023-09-12 02:45:341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单位欠薪将付赔偿金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单位欠薪将付赔偿金 2004年11月1日国务院第423号令颁布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记者日前就《条例》的有关情况采访了国务院法制办主任曹康泰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郑斯林。 问:为什么要制定《条例》? 答:为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劳动保障制度,我国于1993年开始建立劳动监察制度。1994年劳动法的颁布实施,进一步推进了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开展。多年的实践证明,劳动保障监察对贯彻实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规范企业用工行为,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当前我国劳动力市场严重供过于求,一些用人单位片面追求经济利益,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在一些地区甚至相当严重。为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进一步系统规范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保证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实施,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国务院颁布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制定《条例》的主要目的:一是更好地贯彻实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以立法的形式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手段,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和制止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行为,保证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更好地贯彻实施。二是进一步规范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行为,通过法规形式,加强对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行为的规范,以便有效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监察对象和事项不够明确,监察机构及人员的职责范围和权限不够具体,监察程序不够规范,行政处罚缺乏具体标准等问题,推进劳动保障部门依法行政,树立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良好社会形象。三是通过对劳动保障方面违法行为的制裁,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工资、劳动合同、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劳动保障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问:《条例》颁布的意义是什么? 答:《条例》的颁布,是劳动保障法制建设迈出的重要一步,标志着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对于推动劳动保障事业健康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一、《条例》的颁布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对于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侵犯劳动者特别是近年来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比较突出的问题,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由于缺乏有效的法律依据,不能及时有效地制止和纠正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条例》的宗旨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条例》的颁布是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广大群众在劳动保障方面的合法权益,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践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有力的法律武器。二、《条例》的颁布实施有利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行为。不久前,国务院发布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加快行政程序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要求。《条例》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劳动保障监察的范围、原则、主体、内容、程序及监察机构和监察员的职责、权利和义务等都做出了明确规定,并对监察机构和监察员的违法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体现了依法行政所要求的行政执法职权法定、主体法定、程序法定等基本原则,确保劳动保障监察权的正确行使并得到有效监督。三、《条例》的出台进一步完善了我国劳动保障法律体系。劳动法颁布实施以来,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工时制度、职业培训、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法规相继出台,在劳动保障领域初步形成了有法可依的局面。但要做到有法必依,就必须有强有力的监察执法保障,确保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权威和实施效果。《条例》是劳动保障执法方面的专门法规,是其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有效实施的重要保证。《条例》丰富了劳动保障法制建设的内容,是劳动保障法制建设的重要成果。四、《条例》的实施将有利于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和经济社会的发展。监察执法是劳动保障部门调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劳动关系的手段之一。通过监察执法检查和法律宣传,能够有效预防和减少违法案件的发生,促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从而也促进了经济社会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问:《条例》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该《条例》共分5章36条,对劳动保障监察的适用范围、职责义务、监察事项、案件管辖、方式程序、法律责任等方面均作了明确规定。 一是明确了《条例》适用范围。根据目前劳动保障法律、行政法规对劳动保障监察范围的规定,《条例》规定,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劳动保障监察,适用本条例。对职业中介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进行劳动保障监察,依照本条例执行。同时,根据目前医疗保险等一些社会保险工作的实际情况,《条例》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其职责,依照本条例进行监督检查。另外,针对当前突出的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问题,《条例》规定,对无营业执照或者已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有劳动用工行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据本条例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并及时通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查处取缔。 二是明确了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主体和监察员资格制度。《条例》规定,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委托符合监察执法条件的组织具体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条例》同时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受委托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组织中的劳动保障监察员应当经过相应的考核或者考试录用。 三是明确了劳动保障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应当履行的四项职责和监察员的义务,以及对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情况、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遵守劳动标准情况、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规定情况等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四是规范了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行为。《条例》第一是原则确定了劳动保障监察的管辖;第二是具体规定了劳动保障监察在调查、检查时可以采取的措施;第三是规定了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办案时限。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完成;第四是规定了劳动保障监察程序与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的衔接方式,即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就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予以赔偿,双方发生争议的,依照国家有关劳动争议处理的规定处理。对应当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的事项或者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事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告知投诉人依照劳动争议处理和诉讼的规定办理。 五是具体规定了对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处罚。《条例》对用人单位违反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拖欠和克扣劳动者工资,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欠缴社会保险费,以及不履行配合劳动保障监察义务的情形,职业中介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违反规定的情形,都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问:《条例》在保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方面规定了哪些具体措施? 答:《条例》的宗旨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因此有关这方面的内容在具体条文中体现的较为突出。主要规定了以下一些具体措施: 一是完善举报投诉制度,《条例》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对举报有功人员还要给予奖励。《条例》同时规定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通过上述举报投诉制度有利于及时发现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是《条例》规定了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时有权采取的各项措施,如进入用人单位的劳动场所进行检查,就调查、检查事项询问有关人员,要求用人单位提供与调查、检查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采取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等方式收集有关情况和资料,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进行审计等。要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时,要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以便限度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三是《条例》规定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查处期限,要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高效快捷地查处违法行为,及时保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 四是《条例》明确规定了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法律责任,要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通过实施行政处罚,制止、惩罚和预防各类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问:《条例》的颁布会不会对用人单位经营发展有不利影响,您认为这种担心有必要吗? 答:这种担心是没有必要的。首先,《条例》规定对违法的用人单位采取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措施,实际上是为守法经营的广大用人单位创造了公平竞争的环境。《条例》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就是要对用人单位分类管理,对守法诚信单位给予鼓励,引导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增强社会责任,促进其依法进行劳动管理,守法经营,这样只能对提高其竞争力有益。其次,《条例》的一些规定体现了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时对用人单位的权利保障,如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理决定前,应当听取用人单位的陈述和申辩;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行政处理决定后,应当告知用人单位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此外,《条例》对劳动保障监察行为的规范和对监察员的义务、纪律、回避等要求,也是对用人单位权益的保障。我们相信,随着《条例》的贯彻实施,将会为守法经营的用人单位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 问:《条例》在规范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方面有何规定? 答:《条例》为了规范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主要作了以下规定: 一是规范了劳动保障监察的职责和内容。包括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检查用人单位守法情况,受理举报、投诉和纠正、查处违法行为等职责,以及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支付工资、遵守休息休假规定等事项实施监察的内容。 二是规范了劳动保障监察员的任职资格、工作纪律、职业道德、回避制度以及违法违纪的法律责任。 三是规范了劳动保障监察程序。《条例》根据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对劳动保障监察的管辖制度、监察方式、监察权限、监察具体程序等均作出了明确规定。 四是规范了劳动保障监察的法律责任制度。《条例》根据劳动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明确了对各类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应给予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幅度。 问:《条例》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有什么要求? 答:该项工作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需要政府坚强领导和支持,也需要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和协助。《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劳动保障监察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支持、协助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因此,贯彻落实《条例》也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各级地方政府要加强对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编制、财政、公安、工商、建设等有关部门协助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确保《条例》规定实施到位。 问:如何贯彻实施好这一《条例》? 答:贯彻实施《条例》,主要应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及时广泛深入宣传,扩大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在全社会的认知度。二是抓紧做好《条例》实施的各项具体工作。三是劳动保障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条例》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加大执法力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四是各级人民政府要协调有关部门支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健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增加劳动保障监察人员,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组织及经费保障。五是要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发挥工会、妇联、共青团及新闻媒体的法律监督作用,加强对《条例》贯彻实施的正确引导,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与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
2023-09-12 02:46:041

公司不交社保,我可以告它吗?

公司不缴纳社保,属于违法,行为,你是可以去劳动保障中心去控告,然后获得社保方面的补偿,希望可以帮到你
2023-09-12 02:46:1510

对于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劳动保障监察该怎么解决?有无办理期限和有无权限去衡量标准?

请看如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条款的相关规定。 第十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第十一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第十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第十八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根据调查、检查的结果,作出以下处理:  (一)对依法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对应当改正未改正的,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理决定;  (三)对情节轻微且已改正的,撤销立案。  发现违法案件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事项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2023-09-12 02:47:111

如果发现公司有童工,该如何处理?

这个公司的所作所为明显是违法的,禁止使用童工是世界各国的共识,我们国家的劳动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也明确规定禁止使用童工,可以到劳动局去举报要求查处,如果该公司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不放人,可以向公安机关寻求帮助。同时,对于应付的工资,公司必须支付给他们,。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满意请采纳
2023-09-12 02:47:213

劳动监察大队主要负责什么

劳动监察大队主要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行政职能的政府部门,相关规定如下:1、劳动监察大队是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事业单位;2、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权委托的指导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行政职能和负责劳动保障监察经办工作。劳动监察大队主要职责是什么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2、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宣传国家劳动保障方针、政策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具体承办局各执法单位提请需要实施行政处罚的案件;3、督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办理各种用工手续;4、负责劳动合同的推行和管理工作;5、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6、协助做好劳动争议案件的调查取证和调解工作或移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7、对立案的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理意见;8、妥善处理企业职工罢工、集体上访等突发事件,协调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9、做好劳动力市场、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的管理、监督工作。劳动监察大队的工作内容是什么1、社会劳务中介机构和社会培训机构遵守有关规定的情况;2、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情况;3、单位招聘职工的行为;4、劳动者的工作时间;5、企业遵守企业工资总额宏观调控规定的情况;6、单位支持职工工资的情况;7、国有企业经营者的收入情况;8、单位和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9、社会保险金给付情况;10、单位遵守职工福利规定的情况;11、单位和劳动者遵守职业技能开发规定的情况;12、社会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发放证书的情况;13、承办境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公民个人出境就业的机构维护境外就业人员合法权益的情况;1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第十五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有权采取下列调查、检查措施:(一)进入用人单位的劳动场所进行检查;(二)就调查、检查事项询问有关人员;(三)要求用人单位提供与调查、检查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并作出解释和说明,必要时可以发出调查询问书;(四)采取记录、录音、录像、照相或者复制等方式收集有关情况和资料;(五)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进行审计;(六)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采取的其他调查、检查措施。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可以当场处理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当场予以纠正。
2023-09-12 02:47:521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用人单位上年度无用工人员未做劳动年审可以酌情处理吗

用人单位会被罚款,而且无法通过年度的质量认证审核和安全标准化审核。劳动年检是劳动行政部门的监察机构对所辖区域里的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监督检查。劳动保障是指以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行为的总和。劳动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的,这是区别于其他对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律制度。劳动保障的内容是主体的独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质利益。主体的独立人格是获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独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实现物质利益的前提。劳动保障首先要确立和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独立人格和法律地位。劳动保障执法年审审验证需要提交以下资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记证书原件;审验报表、用人单位报审人员的身份证;上年度劳动保障执法年审手册和审验证;招用工录用登记名册,招用外籍或台港澳人员的出示外国人就业证、台港澳人员就业证,聘用离退休人员的出示离退休证、聘书,聘用兼职或外单位在册人员的出示原用人单位相关证明及聘书;劳动用工登记证、职工名册、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登记表、集体合同;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社会保险费缴费凭证。扩展资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2023-09-12 02:48:001

总经理有义务遵守劳动规章制度吗?

企业总经理是管理者,更应该带头遵守劳动规章制度。才能更好地管理企业,发展壮大。
2023-09-12 02:48:122

儿童汉字加拼音

儿童_词语解释【拼音】:ér tóng【解释】:1.古代凡年龄大于婴儿而尚未成年的人都叫儿童,现代只指年纪小于少年的幼孩。
2023-09-12 02:47:331

会议纪要格式是怎样的

会议纪要由标题、日期、正文三部分组成。1、标题:由会议名称和文种组成。如《全国高校大学语文教学研讨会纪要》。2、文件日期:成文日期通常写在标题之下,位置居中,并用括号括起。也可在文末右下角标明日期。3、正文:正文可写三部分,也可只写前两部分。①在开头部分应扼要地叙述会议概况。如会议的名称、目的、时间、地点、人员、议程及主要收获等。②主体部分主要写会议研究的问题、讨论中的意见、作出的决定、提出的任务要求等。一般有三种写法,一是概述法。即把会议上的发言内容、讨论情况总结到一起,概述出来。这种写法适用于小型会议。二是发言记录式写法。按照会上发言顺序,摘录每个人发言的主要内容。此写法主要用于座谈会纪要。三是归纳法。就是把会议中研究、讨论的内容归纳成几个问题来写。适用于规模较大、内容复杂的会议。写作时,可根据表达内容的需要,分条列项写或拟小标题分部分、分层次写。总之,无论是哪种写法,都要围绕会议中心和目的选材、剪裁,突出重点。③结尾的内容通常是提出希望、号召,要求有关单位认真贯彻会议精神。也可以在写完主体部分后即全文结尾。基本写法(1)集中概述法。这种写法是把会议的基本情况,讨论研究的主要问题,与会人员的认识、议定的有关事项(包括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和要求等),用概括叙述的方法,进行整体的阐述和说明。这种写法多用于召开小型会议,而且讨论的问题比较集中单一,意见比较统一,容易贯彻操作,写的篇幅相对短小。如果会议的议题较多,可分条列述。(2)分项叙述法。召开大中型会议或议题较多的会议,一般要采取分项叙述的办法,即把会议的主要内容分成几个大的问题,然后另上标号或小标题,分项来写。这种写法侧重于横向分析阐述,内容相对全面,问题也说得比较细,常常包括对目的、意义、现状的分析,以及目标、任务、政策措施等的阐述。这种纪要一般用于需要基层全面领会、深入贯彻的会议。(3)发言提要法。这种写法是把会上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发言加以整理,提炼出内容要点和精神实质,然后按照发言顺序或不同内容,分别加以阐述说明。这种写法能比较如实地反映与会人员的意见。某些根据上级机关布置,需要了解与会人员不同意见的会议纪要,可采用这种写法。
2023-09-12 02:47:331

合同续签怎么写

法律分析:续订合同,如原合同的主要条款已有较大改变,双方应重新协商签订新合同。如原劳动合同的条款变动不大,双方可以签订《延续合同协议书》,并明确合同延续的期限及其他需重新确定的合同条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2023-09-12 02:47:331

公司的规章制度分为几个方面?包括哪些内容?

公司的规章制度的制定,并不是一概而论的,一定要适合你的公司的情况,而且不同部门要有不同部门的制度,最关键的是制度制定出来就一定要能去遵守并且有有力的监督机制,否则制度就是挂在墙上的废纸!
2023-09-12 02:47:342

高三高考口号

导航口号大全最牛高三高考冲刺励志口号大全编辑:口号大全高三冲刺高考口号【最牛】1、人生能有几次搏?莫到白发还未博。2、给自己一个恰如其分的自信。3、人都是在跌倒与爬起之间学会坚强,都是在风雨与阳光之间走过成长的路。失败所能带给你的只应是一些教训,一些冷静的思考,而不该有绝望、颓废、不知所措。4、这世界上没有不适合学习的人,只是有人没有找到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罢了。5、人有时是要勉强自己的。我们需要一种来自自身的强有力的能量推动自己闯出一个新的境界来。6、热爱可以创造奇迹。如果我们热爱登山,我们可以不顾旅途的危险与劳顿,勇往直前;如果我们热爱文学,我们可以废寝忘食,夜灯长明;如果我们热爱高考呢?那么,一切都将变得简单而和谐!7、自信,是无尽智慧的凝聚。平淡,是成功路上的驿站。8、六月*7、8、9日3天,是金色的日子,是成功的开始,因为我问心无愧,胸有成竹。9、祝你成功,成功之路始于脚下10、善待你的爱好,别让它们为学习让路,要让它们替学习服务。11、高三是集体战斗与个人成就的时期。12、自信是成功的先决条件。13、有高水平的集体,才有高水平的个人。14、淡薄功利,轻装前进;不计付出,坚韧不拔;不达目的,誓不罢休。15、更快、更高、更强。领先就是金牌。16、高考是比知识、比能力、比心理、比信心、比体力的一场综合考试。17、高考是汇百万人参加的一次练习。18、有时候,洒脱一点,眼前便柳暗花明;宽容一点,心中便海阔天空。身边的世界往往比我们想象的要睿智与宽容。19、心存感激,永不放弃!即使是在最猛烈的风雨中,我们也要有抬起头,直面前方的勇气。因为请相信:任何一次苦难的经历,只要不是毁灭,就是财富!20、作为一次经历,失败有时比成功更有价值。失败可以给我们留下更深刻而持久的记忆和思考。21、决定心理的那片天空是否阴霾甚至是乌云密布的唯一因素是你自己,不能让自己永远有一个阳光灿烂的心情的人本身就是一个失败。22、对于18岁的我们来说,有些事情的确会影响我们的一生,但是没有一件事能决定我们的一生!24、高考是一个实现人生的省力杠杆,此时是你撬动它的最佳时机,并且以后你的人生会呈弧线上升。25、高考着实是一种丰收,它包蕴着太多的内涵。无论高考成绩如何,你的成长与成熟是任何人无法改变的事实,这三年的辛勤走过,你获得的太多太多。26、总想赢者必输,不怕输者必赢。27、试试就能行,争争就能赢。28、信心是成功的一半。29、生命之中最快乐的是拼搏,而非成功,生命之中最痛苦的是懒散,而非失败。30、圣人与常人之间往往只相差一小步,而这一小步却往往需要非凡的毅力才能赶上。31、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未必;九分耕耘,会有收获,一定!32、名列前茅是银,日新月异是金。33、平日从严,高考坦然。34、永远不要以粗心为借口原谅自己。35、练习就是高考,高考就是练习。36、紧张而有序,效率是关键。37、争取时间就是争取成功,提高效率就是提高分数。38、不必每分钟都学习,但求学习中每分钟都有收获。39、超越自己,向自己挑战,向弱项挑战,向懒惰挑战,向陋习挑战。40、面对机遇,不犹豫;面对抉择,不彷徨;面对决战,不惧怕!41、不要自卑,你不比别人笨。不要自满,别人不比你笨。42、没有平日的失败,就没有最终的成功。重要的是分析失败原因并吸取教训。43、只求“少丢分”,不说“得高分”!44、每道错题做三遍。第一遍:讲评时;第二遍:一周后;第三遍:考试前。45、高考试卷是一把刻度不均匀的尺子:对于你自己来说,难题的分值不一定高。46、高考得高分的秘诀就是少丢分!47、面对高考试卷的“前120分”,志在必得,细大不捐;“后30分”多多益善,失不足惜。48、高考试卷的“前120分”若能稳拿,“后30分”定不落空。49、每天生活:12:9:3。12小时学习,9小时休息吃饭,3小时杂务和体育锻炼。50、每天5分钟,写好5个字(用钢笔或圆珠笔)。52、身体常动,内心常静。53、学习与坐禅相似,须有一颗恒心。54、四分学识智,三心细耐恒,二成应试法,一片平常心。55、有动力而无压力,紧张而不焦虑,迅速而不慌乱。56、人生终有许多选择。每一步都要慎重。但是一次选择不能决定一切。不要犹豫,作出选择就不要后悔。只要我们能不屈不挠地奋斗,胜利就在前方。57、学习是要有坐稳“冷板凳”的毅力。只有不畏艰苦、勇于拼搏的人才能在学习上闯出一片天。当我们心中有一个明确的目标,凭着不屈的斗志,不懈地努力,就没有什么可以难倒我们,我们一定会到达理想的彼岸。58、没有目标就没有方向,每一个学习阶段都应该给自己树立一个目标。59、不要在忙碌中迷失了自己,在学习之余,欣赏一下生活,会让你的心情像花儿一样绽放。60、高考中没有失败,它带给每个人的深刻思考、刻骨铭心的经历和感受都是不可多得的财富。我们为理想而奋进的过程,其意义远大于未知的结果。61、人生能有几回搏?现在不搏更待何时?珍惜机遇吧,让金色的年华碰撞出更加灿烂的火花!62、说穿了,其实提高成绩并不难,就看你是不是肯下功夫积累——多做题,多总结。63、不耍小聪明,不作弊应当是我们学习的原则,也应当是我们做人的原则。这样做的根基在于——相信自己,不仅相信自己现有的实力,也相信自己通过努力能够取得的进步。64、“讲效率”包含两层意思:一是不作不惜工本的事,二是作省时省力的事。动作快是讲效率;有条理是讲效率;聚精会神是讲效率;计划得当也是讲效率。65、以解决自己的问题为目标,这是一个实实在在的道理,正视自己的问题,设法解决它,这是成功的捷径。谁能塌下心来把目光凝集在一个个小漏洞、小障碍上,谁就先迈出了一大步。66、学习是一次独立的行动,需要探索、琢磨、积极应战、顽强应战,艰辛由你独自承担,胜利由你独立争取。67、勤思则得,善问则裕,广泛交流,深入切磋。68、不经三思不求教,不动笔墨不读书。69、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70、计划要细,动手要早,落实要准。计划与目标、行动一致。71、体悟好往届高考题,触类旁通。72、理科生要重文,文科生要重理。文要天天看,理要天天练。73、做好准备,考场上总有最艰难的时刻。沉着才见英雄本色。74、对待试题:冷静、乐观,对待考试:认真、自信。75、最难的题,对你而言,并不一定在于最后一道。76、遇到会做的题:仔细;遇到不会做的题:冷静。77、把容易题作对,难题就会变容易。78、不求难题都做,先求中低档题不错。79、书越读越薄。学习“网络化”,“严密化”。80、全面复习:“地毯式轰炸”;查缺补漏:“精确制导”。81、宁给强项少一些时间,不差弱项一分功夫。82、笔记要便于看,要经常看,这是又一本教材。83、看清知识的盲点、能力的弱项、丢分的原因。84、模拟的意义在于如何走下去。85、考前两个月就是冲刺。养兵千日,用兵一时。86、调节好兴奋期,学习一浪高一浪。87、模拟失利并非坏事,让你发现问题。88、模拟的成绩一定不要成为包袱,成为阴影。89、越接近考试,往往越要在坚实上下功夫。90、面对目标,信心百倍,人生能有几次搏?面对成绩,心胸豁达,条条大陆通罗马。91、积一时之跬步,臻千里之遥程。92、高三不再有,劝君珍惜之。一年之经历,终身之财富93、开启高考成功之门,钥匙有三。其一:勤奋的精神;其二:科学的方法;其三:良好的心态。94、健康身体是基础,良好学风是条件,勤奋刻苦是前提,学习方法是关键,心理素质是保证。95、仰望天空时,什么都比你高,你会自卑;俯视大地时,什么都比你低,你会自负;只有放宽视野,把天空和大地尽收眼底,才能在苍穹泛土之间找到你真正的位置。无须自卑,不要自负,坚持自信。96、信心来自于实力,实力来自于勤奋。97、高考是海,青涩的我们也曾惧怕它、试探它。然而当我们懂得人生的成长便是一次次从此岸到彼岸的跨越时,我们便可以接触它、拥抱它并超越它。回首向来萧瑟处,每一次日出、每一层涟漪都是美丽动人的;每一袭风浪、每一片乌云都是值得感激的。98、不问收获,但问耕耘!天道酬勤。99、悲观些看成功,乐观些看失败。轻松些看自己,宽容些看别人。理智些看问题,纯真些看人生。高三高考冲刺励志口号【励志】(1)努力造就实力,态度决定高度(2) 忘时,忘物,忘我。诚实,朴实,踏实。(3) 遇难心不慌,遇易心更细。(4) 站在新起点,迎接新挑战,创造新成绩。(5)今天多一份拼搏、明天多几份欢笑。(6)把握现在、就是创造未来(7)脚踏实地,心无旁骛,珍惜分分秒秒。紧跟老师,夯实基础。(8)再露锋芒,宜将剩勇追穷寇;一展鸿图,不可沽名学霸王。(9)辛苦一年,收益一生。(10)天道酬勤勤能补拙 拼搏一年天高地阔(11)鹰击天风壮,鹏飞海浪春。(12)灰心生失望,失望生动摇,动摇生失败。(13)理想是力量的泉源、智慧的摇篮、冲锋的战旗、斩棘的利剑。(14)有志者自有千方百计,无志者只感千难万难。(15)心者,栖神之舍;神者,知识之本;思者,神识之妙用也。(16)不思,故有惑;不求,故无得;不问,故不知。(17)非学无以广才,非志无以成学。(18)勤学,勤思,勤问,苦钻。(19)行者常至,为者常成。(20)修身,治国,平天下。(21)决战高考,改变命运。屡挫屡战,笑傲群雄。(22)没有常胜,只有常省(xing)。(23)笑看人生峰高处,唯有磨难多正果。(24)苦海有涯,而学无涯;志者战高考,惰者畏高考。(25)勇者,必以决斗之勇气与五张试卷一决雌雄;懦夫,概以鼠目之寸光量人生此战必输无疑!(26)拥有知识改变命运,拥有理想改变态度。(27)你想是怎样的人,你就是怎样的人;你想成为怎样的人,你离这个目标就不会太远。(28)不要回避哪怕是一个简单得不好意思的问题,其实它对你很重要,其实它对别人也是一个了不起的难题。(29)拼搏成就未来/不为失败找借口,只为成功想办法(30)不比智力比努力,不比起点比进步(31)摒弃侥幸之念,必取百炼成钢;厚积分秒之功,始得一鸣惊人。(32)进更理想大学,铸更辉煌人生。——须更刻苦的奋斗。(33)抢时间,抓基础,勤演练定有收获;树自信,誓拼搏,升大学回报父母。(34)我努力,我坚持,我一定能成功!(35)惜光阴百日犹短,看众志成城拼搏第一;细安排一刻也长,比龙争虎斗谁为争锋?(36)为五月最后统考拼搏,稳做王者看谁与争锋?(37)我自信,故我成功、我行,我一定能行。(38) 精神成人,知识成才,态度成全。(39)乐学实学,挑战高考;勤勉向上,成就自我。(40)山高不厌攀,水深不厌潜,学精不厌苦:追求!(41) 每天都是一个起点,每天都有一点进步,每天都有一点收获(42)天下断无易处之境遇;人间哪有空闲的光阴。(43)太阳每天都是新的,你是否每天都在努力。。
2023-09-12 02:47:342

思想品德是怎样提升的

思想品德是一个人的思想道德品质的综合表现,是一个人全方位的品德表现,包括其价值观、思维方式、道德准则、行为规范、感情态度等方面。关注国内外时事对于一个人的思想品德有着重要的影响,下面将进一步阐述。首先,关注国内外时事有助于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水平。在关注时事的过程中,人们会了解到不同领域的新闻和社会热点,从而拓展自己的知识面,增强自身的理解能力和分析能力。同时,人们会通过了解社会事件的背景和原因,增加对社会的认识和了解,从而提高自身的品德观念和道德修养。其次,关注国内外时事是一个判断和选择的过程。人们需要对不同的新闻事件进行分析和思考,了解事件背景和影响,形成自己的独立判断和选择。这样一来,人们就可以在日常1110和工作中正确面对各种复杂的道德问题,保持自身的品德和行为规范。再次,关注国内外时事可以增强人们的社会责任感。社会事件的发展和进展不仅仅是政府和组织的工作,每一个公民都应该担当起社会责任,做出自己的贡献。关注时事的过程中,人们可以更好地认识自己的社会角色和责任,成为更好的社会公民。最后,关注国内外时事也有助于提高人们的国际视野。在当今的全球化时代,各国之间的政治、经济、文化联系日益紧密,人们需要了解和掌握更多的国际信息和知识。通过关注国内外时事,人们可以更好地了解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文化和价值观念,增加自身的全球化视野和开放心态。总而言之,关注国内外时事是一个拓展自身知识面、提高自身思想素质、增强社会责任感和开放国际视野的重要过程,也是提高个人思想品德的关键途径之一。
2023-09-12 02:47:351

人际关系和公共关系的区别了联系.

公共关系与人际关系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公共关系指组织与公众之间的传播与沟通。人际关系指个人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公共关系与人际关系的联系:(1)从工作内容上看,公众关系中包含了许多人际关系。(2)从工作方法看,公关工作需要运用人际沟通的手段,要求公关人员具备较好的人际关系能力。良好的个人关系有助于建立良好的公共关系。公共关系与人际关系的区别:(1)公共关系的行为主体是组织,人际关系的行为主体是个人;(2)公共关系的对象是公众,人际关系的对象是私人关系;(3)公共关系是组织的管理职能,人际关系是个人的交际技巧;(4)公共关系较强调运用大众传播,人际关系局限于人际传播人际关系的本质:人际关系从属于社会关系。人际关系是我们在社会实践中与人产生的交往关系。受个人的直接影响。人际关系可分为先天性和后天性的人际关系。具发展性。人际关系之目标乃是要建立幸福人生、和谐组织、安定社会与世界大同。建立良好人际关系须从个人品德修养做起,按部就班,再推己及人,扩充于团体之中。人和环境相互互动,因环境改变,人际关系也会产生改变,因此人际关系的状况会受环境影响。不同角色会有不同之功能与态度,人在环境中应先认定自己角色,再设定当有之人际关系。际关系之进行需按团体规则进行,此规则大略。包含法律、礼节、道德三方面。公共关系是社会关系的一种表现形态,科学形态的公共关系与其他任何关系都不同,有其独特的性质,包括情感性、双向性、广泛性、整体性和长期性。公共关系的结构是由组织、公众、传播三要素构成的。公共关系的主体是社会组织,客体是社会公众,联结主体与客体的中介环节是信息传播。这三个要素构成了公共关系的基本范畴,公共关系的理论研究、实际操作都是围绕着这三者的关系层层展开的
2023-09-12 02:47:351

应该如何保护自然生态?

保护环境其内容主要有:(1)防治由生产和生活活动引起的环境污染,包括防治工业生产排放的“三废”(废水、废气、废渣)、粉尘、放射性物质以及产生的噪声、振动、恶臭和电磁微波辐射,交通运输活动产生的有害气体、液体、噪声,海上船舶运输排出的污染物,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使用的有毒有害化学品,城镇生活排放的烟尘、污水和垃圾等造成的污染;(2)防止由建设和开发活动引起的环境破坏,包括防止由大型水利工程、公路干线、大型港口码头、机场和大型工业项目等工程建设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破坏,农垦和围湖造田活动、海上油田、海岸带和沼泽地的开发、森林和矿产资源的开发对环境的破坏和影响,新工业区、新城镇的设置和建设等对环境的破坏、污染和影响。(3)保护有特殊价值的自然环境,包括对珍稀物种及其生活环境、特殊的自然发展史遗迹、地质现象、地貌景观等提供有效的保护。 另外,城乡规划,控制水土流失和沙漠化、植树造林、控制人口的增长和分布、合理配置生产力等,也都属于环境保护的内容。环境保护已成为当今世界各国政府和人民的共同行动和主要任务之一。我国则把环境保护宣布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并制定和颁布了一系列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以保证这一基本国策的贯彻执行。(4) 目前在全球范围内都不同程度地出现了环境污染问题,具有全球影响的方面有大气环境污染、海洋污染、城市环境问题等。随着经济和贸易的全球化,环境污染也日益呈现国际化趋势,近年来出现的危险废物越境转移问题就是这方面的突出表现。
2023-09-12 02:47:362

暖暖的微笑最后暖暖去哪了

暖暖的微笑最后暖暖离开了学校。黎暖暖看到学生们顺利毕业,黎暖暖转身离开,只留下了他让学生们变得比蓝色更好的字眼。
2023-09-12 02:47:381

奥威亚录播怎么下载

1、浏览器登录录播IP地址,卫辉奥威亚录播主机内网IP为1921681241。2、输入账号和密码,账号密码均为admin。3、登录导播界面,选择录像管理模块。4、找到对应视频,点击下载按钮即可。
2023-09-12 02:47:381

【茶道表演步骤】茶道步骤演示视频

  茶道表演是通过各种茶叶冲泡技艺的形象演示泡饮过程,下面是我精心为你整理的茶道表演步骤,一起来看看。  茶道表演步骤   1、神入茶境   茶者在沏茶前用清水净手,茶者要端正仪容,以平静、愉悦的心情进入茶境,备好茶具,聆听中国传统音乐,以古筝、箫的乐声帮助自己安静心灵。   2、展示茶具   茶具有民间传统茶具茶匙、茶斗、茶夹、茶通,以及号称“茶房四宝”的炉、壶、瓯杯以及托盘。   3、烹煮泉水   适度的水温,这样最能体现茶叶独特的香韵。   4、淋霖瓯杯   淋霖瓯杯也称“热壶烫杯”,就是先洗盖瓯,再洗茶杯。   5、观音入宫   右手拿起茶斗把茶叶装入,左手拿起茶匙把名茶装入瓯杯。   6、悬壶高冲   提起水壶,对准瓯杯,先低后高冲入,使茶叶随着水流旋转而充分舒展。   7、春风拂面   左手提起瓯盖,轻轻地在瓯面上绕一圈把浮在瓯面上的泡沫刮起,然后右手提起水壶把瓯盖冲净。   8、瓯里酝香   茶叶下瓯冲泡,须等待一至两分钟才能充分地释放出独特的香韵。   9、三龙护鼎   斟茶时,把右手的拇指、中指夹住瓯杯的边沿,食指按在瓯盖的顶端,提起盖瓯,把茶水倒出,三个指称为三条龙,盖瓯称为鼎,称“三龙护鼎”。   10、行云流水   提起盖瓯,沿托盘上边绕一圈,把瓯底的水刮掉,防止瓯外的水滴入杯中。   11、观音出海   俗称“关公巡城”,就是把茶水依次巡回均匀地斟入各茶杯里,斟茶时应低行。   12、点水流香   俗称“韩信点兵”,就是斟茶斟到最后,瓯底最浓部分要均匀地一点一点滴到各茶杯里,达到浓淡均匀、香醇一致。   13、敬奉香茗   茶艺小姐双手端起茶盘彬彬有礼地向各位嘉宾、茶友敬奉香茗。   14、鉴赏汤色   品饮茶汤,先要观其色,就是观赏茶汤的颜色。   15、细闻幽香   闻闻茶叶的香气,那天然的茶香,清气四溢,使人心旷神怡。   16、品啜甘霖   品茶味,品啜茶叶的韵味,有万般特殊的感受。   茶道表演的要求   条件   茶艺表演的基本条件有许多,如服装、场地、音响、茶器具、茶、辅助器物、水等。   服装   表演服装的式样、款式多种多样,但应与所表演的主题相符合,服装应得体、衣着端庄、大方,符合审美要求。如“唐代宫廷茶礼表演”,表演者的服饰应该是唐代宫庭服饰;如“白族三道茶表演”以白族的民族特色服装;“禅茶”表演则以禅衣为宜等。   环境   茶艺表演的环境选择与布置是重要的环节、表演环境应无嘈杂之声,干净、清洁,窗明几净,室外也须洁净,环境宜茶或气爽神清之佳境,或松石泉下。还须预备观看者的场所以及坐椅,奉茶处所等。如日本茶道在茶会前要洒扫庭院,室内悬挂简单又令人沉思良久的字画、插花以及布置小型花荟等,以利茶艺表演的进行,使各位进入茶艺表演的艺术创造之中。   音乐   所配音乐与茶艺表演的主题应该相符合。正如服装与茶艺表演主题相符合是一样的,均有助于人们对表演效果的肯定与认同。如“西湖茶礼”用江南丝竹的音乐;“禅茶”用佛教音乐;“公刘子朱权茶道”用古筝音乐等。   礼仪   中国是文明古国、礼仪之邦,素有客来敬茶的习俗。茶是礼仪的使者,可融洽人际关系。在种种茶艺表演里,均有礼仪的规范。如“唐代宫庭茶礼”就有唐代宫庭的礼仪;“禅茶”中有敬茶(奉茶)之后,僧侣向客人的礼仪;日本茶道中有主人对客人的礼仪;客人对客人的礼仪;人对器物的礼仪。在“台湾乌龙茶茶艺表演”中,表演者对客人光临的礼,感谢观看的礼,助泡敬茶后向客人鞠躬致意的礼等。   在行礼时,行礼者应该怀着对对方的真诚敬意进行行礼。行礼应保持适度、廉合,是从内心深处发出的敬意体现到这一礼仪中,包括眼睛的视角、动作的柔和、连贯、摆动的幅度等。
2023-09-12 02:47:421

口语交际珍惜资源

亲爱的同学们:  地球是我们人类赖以生存的地方,它就像母亲一样为我们提供生存资源和条件。所以大家要保护地球,珍惜自然资源、保护环境。  生活中,很多同学都有浪费资源的现象:水龙头不停地流出清澈的自来水,用水的人不知去向;开着电灯、电视的房间里却长时间空无一人;笔记本随手扔进垃圾桶,却只写了几个字……这些都是在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因此,我特意提出以下建议:  1、节约用水  在使用水时,要注意以下几点:洗完手立即关上水龙头;在拖地板时不要用太多水,拖完地板的水可以用来冲厕所;  2、爱护公物  大家知道,学校的东西都是政府给的,应该爱护公物,不要破坏校园里的一草一木。如发现有同学破坏公物,应立即制止或告诉老师。  3、节约用纸  大家在用纸的时候不能浪费,没用完的纸张可以撕起来装订成草稿本。既环保又不浪费。  地球是我们的家园,是人类的摇篮。我们应该行动起来,珍惜资源、保护环境,共创美好家园。
2023-09-12 02:47:421

珍惜水资源的演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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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2 02:47:332

资本公积中资本溢价算股权转让成本吗

法律主观:① 补偿原投资者资本的风险价值以及其在企业资本公积和留存收益中享有的权益 。 相同数量的投资,由于出资时间不同,其企业的影响程度不同,由此而带给投资者的权利也不同,往往前者大于后者。所以 新加入的投资者要付出大于原有投资者的出资额,才能取得与原有投资者相同的投资比例。 另外,留存收益和资本公积属原投资者的权益,但没有转入实收资本。如果新投资者一旦加入,则将与原投资者共享该部分权益。这显然不公平合理,因此为了补偿原投资者的权益损失,新投资者如果需要获得与原投资者相等的投资比例,就需要付出比原投资者在获取该投资比例时所投入的资本更多的出资额,从而产生资本溢价。 ②补偿企业未确认的自创商誉 一个企业从创立、筹建、生产营运,到开拓市场,构造企业的管理体系等,都会在无形之中增加企业的商誉,进而增加企业的财富。但是在现行企业会计制度下,出于会计计量上的不确定性和会计稳健原则等的考虑,企业不能够确认自创的商誉。因此,在企业的所有者权益中,并没有体现因自创商誉而使企业所有者财富增加的部分。然而如果新投资者加入企业,将毫无疑问地会分享到自创商誉的益处,那么新投资者就必须付出更多的投入资本, 以补偿原投资者在自创商誉收益权方面的损失 。在这种情况下,新投资者投入的资本,也会超过其按投资比例在实收资本中所拥有的部分,从而产生溢价。 ③其他原因 在企业重组活动中,除了上述两个原因之外,新投资者为了 获得对企业的控制权,为了获得行业准入、为了得到政策扶持或者所得税优惠等原因 ,也会导致其投入资本高于其在实收资本中按投资比例所享有的份额,从而产生资本公积。 说白了就是获利代价,不用明细到—某某公司,资本溢价从产生开始就是共同权益了。 根据相关内容的规定, 股权转让 后资本公积的处理 基本上就是这样,希望本篇文章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和了解。在股权转让过程中一定要遵守相关的法律程序,同时在股权转让的过程中会牵涉到股权转让后价格的确定。股权转让是有一定的风险,在转让股权之前一定要认真考虑,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2023-09-12 02:47:321

个人简历和个人经历有什么区别呢

1、性质不同。简历就简单介绍下关于自己的东西,比如姓名、性别、籍贯、政治面貌、学历、毕业院校等等经历就写你的工作经验啊、实践经历啊、社会活动等。个人经历指的是你所做的事情,所参加的工作等方面,必要的话还需要写一些经验。2、范围不同。个人简历里面往往包括个人经历,但是个人经历只是一个部分,个人简历是对一个人整体的了解。3、意义不同。通过个人简历,别人知道你的姓名、性别、所读学校、所学课程等基本信息,而个人经历往往只说到了自己所接触的一些事情,对个人的评价还是比较片面的了解。扩展资料:为了避免“一毕业就失业”,写一份简洁扼要、让人印象深刻的求职简历非常重要,但毕业生们常常在简历上犯一些低级错误,让未来上司瞬间决定把它丢进垃圾桶。英国新人文大学调查2000名毕业生的求职经历后,总结出写简历十大忌讳:第一,拼写和语法错误。第二,用词过于轻浮随意。第三,用一些模棱两可的陈词滥调形容自己,如“能独立完成工作”、“适合团队合作”、“抗压性强”等。第四,简历长度超过两页,要知道一般老板们平均只花3分钟看简历,两成主管只用不到1分钟看简历就决定对应聘者有没有兴趣。第五,页面背景装饰太花哨。第六,以第三人称口吻书写。第七,插入剪贴画或表情符号。第八,引用他人对自己的溢美之词。第九,非专业的电子邮件地址。第十,使用生僻字体。参考资料:新华网---写求职简历,千万别犯这些错
2023-09-12 02:47:311

录播直播视频可以循环用多少天

录播直播视频一般可以循环用为7天。一般7天是直播录屏默认保存时间为提前,因此录播直播视频一般可以循环用为7天。
2023-09-12 02:47:301

劳动合同满多少年不用续签

《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2023-09-12 02:47:233

大学生个人简历的工作经历怎么写

  简历的工作经历在大学生个人求职者制作简历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大学生个人简历的工作经历,仅供大家参考!  零工作 经验 的大学生简历应该怎么写   不少“初涉 职场 ”的求职者为给自己的求职材料加重砝码,纷纷花钱到那些五花八门、大大小小的“人才评估机构”进行“人才评估”,目的就是为了得到一份能证明自己能力的测评 报告 而使自己增添几许竞争力。但是,我们要告诫大家的是,目前社会上(包括一些学校开展的)一些所谓“评估机构”把评估当成“算命”一样,根本不具备科学性,也不可能达到用人单位对你的“另眼相看”。而你要做的只能是下面几点:   <突出实习>   实际上,实习工作的性质或内容同许多工作相似,它们都需要自律以完成多项任务。你也有可能早已学习过许多与你应聘工作有直接关联的事物。这些事物必须在技术栏目中体现出来,就如你在工作经历栏目体现出相关的工作经历。   <突出社团>   比方说,在社团中曾经担任过社长(或是创立社团)有时就代表着领导能力,独立或经由团队合作安排跨校联谊、建教合作等活动,可能代表着协调力、谈判力、团队重视程度、或是开发市场的能力,利用社团经验的填写方式,可以有效帮助主管猜测你的个人特质与个性,也是另类彰显能力与评估发展性的指针。不过,在这里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每项社团经历对求职者都有帮助,也不是每一次的校内活动都有正面的意义,建议 毕业 生们在处理这个部分的时候要稍微做一番整理和选择。   <学习至上>   你应该强调你的极强的学习能力能够有效地弥补你所欠缺的工作经验,同时辅佐以大量真实、详细的例子作为补充。你在简历中简单地陈述,你熟悉最新的趋势与技术,并且能够马上运用到新工作中。而且,既然你有学习、研究新事物的能力,你有能力更好更快地学习新工作所要求的技术,那么简历中你也可以有效地陈述出那些你在 其它 行业的工作技巧,尽管看上去与你应聘的工作没有直接的关系,那些工作经验同样提供可适用,可转移运用技术来支持你应聘的工作。   <勤能补拙>   你应该在简历中的工作技能部分强调“勤奋苦干”、“可适应的技术来弥补你所欠缺的工作经验”等等。这样就可以给你未来的雇主留下较深的印象。同时,你也必须考虑表达接受困难条件的意愿以实现转行和增加工作经验的目的,例如“愿意在周末和晚上加班”或“能够出差或外派”,也许这样就能为你获取工作的机会。   最后,要充分利用所备技能和特长 爱好 这两项技能里可以将你所会一切的东西填入其中,而这些技能也许只是你的 兴趣爱好 或者业余时间所做的,不能够体现在工作经验里,而这里就是最好的平台。特长爱好,一方面体现了一个人的性格,一方面体现了一个人的态度。不要再写什么逛街睡觉打游戏自拍这类的,突出你的特点,喜欢写作,喜欢摄影,喜欢旅游,喜欢运动等等这些积极向上的东西。很多人忽视这点,殊不知很多HR很重视这一点。   大学生个人简历的工作经历(一)   2010.1-2011.1 ***贸易有限公司   高级客户经理   职责和业绩:   1 受理客户投诉,并记录,及时反馈;   2 负责分公司应用沙龙的组织;   3 完成当月下发的增值岗本人的销售任务、协助经理完成分公司的各项指标;   4 对部门下发的客户,定期定量的完成并及时向部门负责人反馈;   5 具备很强的团队合作意识。   2009.9-2010.9 中国*** 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   资深客户经理(兼职)   职责和业绩:   1、 根据行业市场情况,协助部门经理做相关市场活动的策划和宣传、推广计划的实施。收集市场信息及行业动态。针对公司的市场推广主题活动,对业务代表及相关人员进行沟通;   2、 开辟新的合作 渠道 ,并协助部门经理进行合作的谈判;   3、一年以上销售工作经验,拥有本地客户资源;   4、性格开朗,具有良好的沟通、协作、执行能力,能承受强大工作压力,乐于接受挑战;有较强的学习、适应和谈判能力;   5、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风险识别能力,诚实守信,不泄露商业机密;   2007.7-2009.9 ***集团   私募股权基金副总裁   职责和业绩:   ***科汽车零部件厂股权竞拍;   ***华物流旗下***重工股权投资项目;   ***股份股权投资项目;   参与***制药私募股权项目;   2007.1-2007.6 ***投资有限公司   投资银行部高级投资经理   职责和业绩:   并购部分:联席负责某汽车配件生产商30亿改性塑料领域纵向收购;   负责金融街通程酒店整体转让项目(标的价格12亿);   负责***水产品物流港整体收购项目(包括并购融资,总价6.2亿);   项目融资部分:   负责***高速公路融资顾问项目(与国内基金合作);   负责***地标建筑龙跃世纪房地产项目融资(与***资产管理合作,3.5亿)   负责***运动城房地产项目融资(与***基金管理合作融资金额2亿);   负责***集团港口项目融资(与民生银行合作,3亿);   负责***项目融资(与建银国际合作,1.2亿);   基金发起:负责与海外基金合作(包括募集、设计结构、入境通道、合作伙伴);参与养老产业基金筹备(与民政部、中国老龄基金会合作)。   大学生个人简历的工作经历(二)   20xx ***有限公司 客服专员/销售助理   职责和业绩:   客服岗位:   1.网站平台客户资料的电话核实。   2.网站商家的LOGO(缩略图)的制作上传,电子优惠券的制作上传   3.信息核实后在OA系统中更正。   4.对商家的回访。以及部门之间的协调、客户要求的转达等。   销售助理:   1.归档各业务签约的合同(录入OA,存档、和客户预约拍摄)   2.整理所有销售报表,每周发周报给总公司和城市经理,每月月报。   3. 分派拍摄任务,管理合同档案,制作代金券。   4.存档客户拍摄确认单,记录客户要求,每周寄DV带到视频中心,并在OA中分派任务、并发邮件注明。   5.网站会员申领商品的记录并邮寄。   6.通知客户视频上线及管理权限。   7.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00x—200x ***有限公司 客服专员   职责和业绩:   1.负责自己管理区域内的各城市客户售后回访工作。   2.通知每月到期客户并办理相应续签事宜。   3.记录客户反馈问题并移交相关人员及时处理,并回复客户。   4.指导客户使用电子商务网站,进行常规性的操作。   5.有时也处理400呼入的咨询以及投诉电话。   6.主动联系过期客户,通过沟通再次建立新合作,以达到留住老客户目的;另外联系平台上注册的免费会员,寻找潜在并有意向合作的新客户。   200x—200x ***有限公司 客服专员   职责和业绩:   1.接收加盟经销商的销售单,并录入公司内部数据系统;   2.整理销售单的一些数据,定期给公司相关人员.   3.受理客户来电,咨询,投拆.   4.和客户预约喷涂前的验底服务时间.   200x—200x ***有限公司 呼叫中心接线员   职责和业绩:   1.接听客户来电咨询,并记录。   2.接受客户来电发快件,并在数据库录录入详细信息。   3.接受客户投诉,查询,并及时回复处理结果。   4.把录入的数据进行分类,整理传送给相关服务中心。   5.跟踪特殊情况,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合作。   大学生个人简历的工作经历(三)   2007.6-至今 ***律师事务所   执业律师(主要业务领域: 公司法 ,合同法)   职责和业绩:   1.按照客户委托对有关项目进行尽职调查;   2.针对客户委托的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3.根据客户的需要为客户制定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的范本;   4.审查、修改客户提供的文件、合同;   5.按照客户的要求,根据法律的规定审核相关文件并发送律师函;   6、 协助客户进行商务谈判;   7.按照客户的要求对员工进行法律培训;   8.按照客户的委托,完成诉讼工作(包括: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劳动仲裁);   9. 翻译法律文件;   主要成就:   1. 为多家知名企业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其中包括:中国环境保护公司,***俱乐部,北***总公司等;   2. 作为主要成员全程参与国内知名电力企业旗下某电厂第三产业改制重组工作,工作内容包括尽职调查,法规检索,设计方案,出具法律意见书等;   3. 在新的劳动法律制度出台的背景之下,对***某知名五星级酒店的 人力资源管理 体系进行风险评估,构建新的用工制度,帮助客户完成了新旧法交替时的平稳过渡;   4. 在中国某著名制药企业与全球顶级制药公司(全球前三强之一)的专利纠纷中,负责英文资料和证据的搜集和整理工作,并为案件的胜诉提供了关键性的证据;   5. 在***某有限公司股东纠纷案件中,改变了前任律师的诉讼思路,让久诉未决的案件最终胜诉,维护了客户的合法权益;   2005.5-2007.5 ***律师事务所   律师助理/实习律师   职责和业绩:   1. 为一位***律师担任助理;   2. 中英文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件的起草,修改,翻译;   3. 日常会议的口译和记录;   4. 各类法律文件的整理和归档;   5. 完成法律研究和尽职调查的基础工作;   6. 协助律师完成其他法律工作;   主要成就:   1.参与了与***某知名汽车公司旗下的金融公司合作的保理业务;   2.参与了多家公司融资上市的筹备工作;   3. 2005年10月,担任国资委主办的大型国际会议的调度协调工作;   2003.7-2005.4 ***第***集团公司珠海分公司   法务专员   职责和业绩:   1. 各类法律文件的起草和修改;   2. 为公司和其他部门提供法律建议;   3. 业务中有关法律风险防范;   4. 解答各部门的法律咨询;   5. 为公司内部员工进行法律培训;   6. 参与谈判;
2023-09-12 02:47:221

为什么要珍惜水资源?

地球淡水资源十分有限,而且在空间上分布非常不均,其中只有2.5%的淡水资源能够供人类、动物和植物使用。对淡水资源构成压力的主要方面之一是灌溉和粮食生产对水资源的需求。1、中东和北非是地球上水资源压力最大的地区。17个极度缺水的国家和地区中有12个在中东和北非,其中卡塔尔最为严重,以色列和黎巴嫩分列其后。2、在非洲,利比亚和厄立特里亚用水压力最大;印度面临的形势严峻,位列第十三名。印度许多地区面临长期的用水压力,而地下水资源主要用于灌溉,已被严重透支,考虑到印度人口数量是其他16个国家和地区人口数量的3倍,形势更为严峻。扩展资料:缺水会影响社会经济多个领域的运作与发展,需要不断探索水资源管理方式加以应对。例如,世界银行的数据显示,中东北非地区因气候造成的水资源短缺而可能遭受的经济损失最大,预计到2050年将占到GDP的6%-14%有三个途径在解决水危机方面最为直接有效,即提高农业效率、投资水利基础设施,以及水资源可持续循环利用。1、在提高农业效率方面,报告提出“需要让粮食系统中的每一滴水发挥更大价值”,包括农民可以使用需水量更少的种子,并通过精确浇水而不是淹没农田来改进灌溉技术,金融业可以为水资源生产投资提供资金,而工程师可以开发提高农业效率的技术,消费者可以减少食物的损失和浪费等。2、在投资水利设施方面,已建成的基础设施(如管道和处理厂)和绿色基础设施(如湿地)可以协同工作,解决供水和水质问题。3、而循环利用水资源则是重中之重,需要停止把废水看作废物。处理和再利用废水创造了一个新的水源,废水中也有一些有用的资源可以帮助降低水处理成本。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第二十二个“世界水日”:请珍惜有限的水资源人民网-最新报告显示约1/4人口面临“极度缺水”危机全球水资
2023-09-12 02:47:161

合同到期怎么续签

法律分析:关于合同到期的续签问题,如果当事人签订合同时有约定的,按约定。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合同双方均可在合同到期前的合理期间内,以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续签合同。如果对方愿意续签,则双方可以延续合同;如果一方不同意续签,合同期限届满时便终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第六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2023-09-12 02:47:151

会议纪要可以放附件吗

可以。公文附件没有这方面的限制,可以是表格、文字,甚至是一厚本方案、规划。
2023-09-12 02:47:141

节约水资源的论文

(1)水是生命的源泉、农业的命脉、工业的血液!(2)为了人类和您自身的生命,请珍惜每一滴水!(3)树立人人珍惜水,人人节约水的良好风尚!(4)认真贯彻“开源节流并重,以节流为主”的方针!(5)深入开展创建节水型农业、工业、城市的活动,努力建设节水型社会!(6)要像爱护眼睛一样,珍惜水资源!(7)国家实行计划用水,厉行节约用水!(8)节约用水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9)加强用水设备管理,堵塞水的跑冒滴漏!(10)人人关心节水,时时注意节水!(11)节约用水,利在当代,功在千秋!(12)为了人类共同的未来,必须保护和合理使用好水资源!(13)节约水光荣,浪费水可耻!
2023-09-12 02:47:072

适合茶艺表演的音乐是( )。

适合茶艺表演的音乐如下:茶艺表演音乐包括《高山流水》、《平湖秋月》、《绿岛小夜曲》、《禅思》、《渔船唱夜》、《梅花三弄》、《春江花月夜》等,基本上都是中国古典名曲,古筝或古琴表演最好,茶艺表演最好根据茶艺和茶艺的性别来选择音乐。1、在茶艺表演过程中,最适合以中国古典音乐为背景,营造简约典雅的意境,让人处于安静的状态。平时边品茶边听音乐,也能让人达到修身养心的效果。2、中国古典音乐大多由古筝、古琴、琵琶、长笛、萧等乐器独奏或合奏表演。古典名曲基本上体现了人文美景、山之声或思乡之情。最适合茶艺表演的音乐是古筝和古琴演奏的音乐。3、根据茶艺表演的不同,使用的音乐也不同,男茶艺师和女茶艺师使用的音乐也不同。茶艺表演茶艺表演是在茶艺的基础上产生的,它是通过各种茶叶冲泡技艺的形象演示,科学地、生活化地、艺术地展示泡饮过程,使人们在精心营造的优雅环境氛围中,得到美的享受和情操的熏陶。自从20世纪70年代,台湾茶人提出“茶艺”概念后,茶文化事业随之兴起,各具地域特色的茶艺馆和大大小小的茶文化盛会则为茶艺表演的出现提供了平台。经过十多年的实践,茶艺表演作为茶文化精神的载体之载体,已经发展成为非同一般表演的艺术形式,渐渐受到人们的关注。
2023-09-12 02:47: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