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rriers / 阅读 / 详情

你好!公司用只发最低生活费(含保险费)来逼迫我们辞职,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公司算违反劳动合同法吗?

2023-10-05 22:19:13
共7条回复
陶小凡

  你好,公司的行为违反劳动法的规定,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十一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S笔记

第一:你之前和公司所签订合同约定工资是多少呢?公司不能违反合同约定,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没有签订合同期间每个月双倍工资补偿,工资标准按上12月实际收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21号令《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二条:

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第三款意思就是说,扣除保险后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贝贝

主要是看用人单位是否已经停产

如果单位确系经营困难并停产,但没有破产也没有解雇你们,那么可以给你们放长假,每月应当支付生活费且缴纳社保,生活费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社保缴费依然是按照单位缴纳

就你目前的情况来看,问题可能出现在社保这一块,如果最低工资标准1000多,那么社保缴费个人部分在200左右,单位必须以单位名义为你们缴纳社保,否则就是违法,可以投诉也可以提出仲裁

另外,如果单位没有停产,故意给你们放长假,就是违反劳动合同,你们可以依照合同约定主张权益

可乐

直接打电话给劳动局,就说我们公司怎么怎么黑.他们会帮你搞定的,因为你一电话给他们,他们会打电话给你们公司查询的一问有没有这回事,因为那个公司下面是干净的.,你马上接到你们公司电话,上去,结你因的的工资.马上闪人.不然黑一点.就私人打人了

余辉

如果公司不给你缴纳社保中公司应缴部分,可以以此提出辞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正常上班公司克扣工资,也可以以此提出辞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阿啵呲嘚

工资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就没问题

保险单位必须给交,否则就是辞职也要申请仲裁索要,不给交保险肯定违反劳动法。

具体情况不明白,感觉这样的公司你有必要还呆着吗?

gitcloud

私企大多都这样,保险要么不交要么交最低最低的

相关推荐

公司社会保障制度怎么写

公司社会保障制度,下面就来给大家详细介绍:公司社会保障制度可以分为三个部分来描写,首先可以描写建立制度的目的,第二个可以描写制度适用的范围,第三个可以描写具体有哪些制度。公司社会保障制度范文1制度体系日趋健全从上世纪80年代探索企业职工退休费用社会统筹,到相继建立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制度框架基本形成。颁布社会保险法,制定失业保险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出台一系列配套规章,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健全。近年来,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又取得突破性进展,全面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制度,普遍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启动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和基金中央调剂,全面实施大病保险制度,积极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进一步增强。人社部有关负责人称,经过不懈努力,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实现了从企业单位保障到社会保障,从企业单一责任到国家、单位和个人三方责任共担,从城镇到农村,从城镇职工到城乡居民的重大转变,建立了“独立于用人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现代社会保障制度,形成了一套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制度体系。覆盖范围持续扩大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据介绍,当年参加退休费用社会统筹的人数8964万人,参加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人数分别为7924万人、1100万人和550万人,参加医疗费用社会统筹的仅540万人,大多数劳动者还不能充分享有各项社会保障。随着改革的不断推进,参保人数逐年增多,覆盖范围越来越广。目前,我国养老保险覆盖人数已经超过9.25亿人,基本医疗保险覆盖人数已经超过13.5亿人,基本实现全民参保。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参保人数均达到2亿人左右,覆盖了绝大多数职业群体。同时,集中力量解决了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保、“老工伤”待遇和集体企业退休人员、“五七工”、“家属工”、农垦职工等群体参加养老保险等一批历史遗留问题。我国在社会保障扩大覆盖面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得到了国际社会的高度评价,国际社会保障协会授予中国政府“社会保障杰出成就奖”。待遇水平稳步提高据介绍,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自2005年到2018年连续14年上调,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持续提高。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当地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0%和70%左右。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从2007年的人均40元增长到2018年的490元。大病保险实现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全覆盖,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超过50%,有效缓解了大病患者和困难群体的医疗费用负担。全国月人均失业保险金水平已达1228元,工伤保险待遇稳步提高,生育待遇水平提高到人均1.81万元。社会保障待遇水平的稳步提高,保障了参保人员的基本生活,让人民群众合理分享了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基金规模逐步扩大据介绍,1993年,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总额880亿元,累计结存约288亿元。2017年底,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总额已超过12.4万亿元,基金累计结存达7.73万亿元,支付能力显著增强。大力发展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数8.04万个,参保人数2331万人,积累基金1.3万亿元。积极推动养老基金投资运营,已有14个省区市委托投资总金额近6000亿元。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权益从2000年建立初的200亿元增加到1.83万亿元,应对老龄化的基金储备更加充裕。同时,各级财政不断加大社会保障投入,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财政补贴收入1.23万亿元。基金规模的逐步扩大,进一步夯实了社会保障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公共服务能力提升目前,从中央到省、市、县、乡镇(街道)的五级社会保障管理体系和服务网络基本形成,为参保单位和群众广泛开展社保登记、待遇支付、政策咨询等服务。以信息化为支撑,加强“金保工程”建设,全面实施“互联网+人社”行动计划,进一步简化优化再造服务流程,积极推动数据共享和互联互通。实现了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更加顺畅,流动就业劳动者的社保权益得到了更好维护。90%以上省级和77%地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开通网上服务,12333电话咨询服务实现地市全覆盖。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超过11.5亿人,应用范围不断拓展。同时,加强基层经办机构能力建设,持续改进作风,为民服务品质不断提升。公司社会保障制度范文2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合同法: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工之日满1个月的次日起)。公司社会保障制度范文3《社会保险法》第三条规定,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1)广覆盖。就是社会保险制度的覆盖面要广,使尽可能多的人纳入到社会保险制度中来。这是维护《宪法》和《社会保险法》赋予公民的社会保险权益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从我国推进社会保险制度建设的发展过程看,各项社会保险的覆盖面都是逐渐扩大的;从国有单位到非国有单位,从单位职工到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从就业相关人员到非从业人员,从城镇人口到农村人口。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全体居民,其目标是做到使人人“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与就业相关,主要覆盖职业人群。(2)保基本。就是社会保险待遇以保障公民基本生活和基本需要为原则。这是由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水平决定的。确定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既要防止超出现实可能的过高标准造成国家财政、用人单位和个人负担过重,又要避免有劳动能力的人过分依赖社会保险而妨碍其主动性、创造性的发挥。“保基本”是相对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应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而逐步提高。(3)多层次。就是社会保险除了基本保险之外,国家还鼓励和支持建立补充保险(如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等)和发展各类商业保险,以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4)可持续。就是社会保险制度应当能够长期稳定的发展。特别是应对人口老龄化高峰的影响,努力实现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长期平衡,以保证社会保险制度的稳定良性运行,也不给用人单位和个人造成过重的缴费负担。以上“12字方针”具有重大意义。第一,明确了建立社会保险制度的立足点。第二,明确了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制度的实现路径。就是要优先解决制度“从无到有”的问题,弥补制度缺失;继而解决覆盖面“从小到大”的问题,将更多的人纳入社会保险体系;在此基础上,稳步解决保障水平“从低到高”的问题,让人民群众更好地分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第三,明确了社会保险待遇水平的确定,要以保障公民基本生活和基本需要为原则。以上就是小编今天的分享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2023-09-12 02:39:041

用人单位如何制定劳动规章制度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制定劳动规章制度的意义在于,劳动规章制度是单位管理的重要依据,是企业规范化管理的重要载体。劳动规章制度在劳动纠纷中更大的实际意义是如果劳动者有违反劳动规章制度的行为,用人单位可以据此进行处罚,如果发生劳动争议,这些劳动规章制度还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首先,用人单位制定劳动规章制度时首先要了解掌握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制定的条款内容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无效。对于违反法律、法规的规章制度,劳动行政部门要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如果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次,制定劳动规章应当经过民主程序。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这条规定的含义是指在规章制度中的一般条款不需要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用人单位完全有权单方制定。但是如果涉及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就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也就是说,事关劳动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劳动者有权参与决策,这是民主管理的一种体现。从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来看,劳动规章制度的制定过程较为复杂,需要经过民主程序才能生效。实际操作时,如果有工会的单位,当然可以由工会来参与协商讨论;如果没有工会,用人单位不一定要召开职工大会,可以采用灵活的方式来处理,例如,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方式进行讨论,最后由职工代表确认即可。再次,劳动规章制度要进行公示才有效。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实践中的公示方式可以采用以下几种:1、将劳动规章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由劳动者签名确认。2、将规章制度发放给劳动者阅读,并要求劳动者在领取规章制度时签字确认“已经阅读”。3、在厂区将规章制度张贴公告,并以录像或拍照等方式记录下来,现场最好由第三方进行见证。4、进行劳动规章制度培训,要求全体人员参加并签名报到。符合以上三个方面的劳动规章制度才能产生法律效力,才可以作为管理劳动者的依据。
2023-09-12 02:39:391

劳动保障法规包括哪些法律和规定?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7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7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2007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1992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1996年5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10月27日)。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1978年6月2日)。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1978年6月2日)。2、行政法规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1981年3月14日)。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1988年7月21日)。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89年9月30日)。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1995年3月25日)。失业保险条例(1999年1月22日)。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1999年1月22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1999年9月28日)。禁止使用童工规定(2002年10月1日)。工伤保险条例(2003年4月27日)。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04年11月1日)。残疾人就业条例(2007年2月5日)。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2007年12月14日)。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2007年12月14日)。3、中共中央、国务院文件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1997年7月16日)。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1998年12月14日)。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2005年10月28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2005年11月4日)。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2005年12月3日)。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2006年1月31日)。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2007年7月1日)。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2007年7月10日)。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2008年2月3日)。劳动保障部和财政部关于实行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意见(2000年5月20日)。卫生部、财政部和农业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2003年1月16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社会保险暂行办法(2003年12月25日)。劳动保障部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2006年4月10日)。4、养老保险企业年金试行办法(2004年1月6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1999年3月9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2001年12月22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关于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有关问题的通知(2007年1月18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1997年12月22日)。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1992年1月3日)。5、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1999年4月26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1999年5月11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暂行办法(1999年5月12日)。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的意见(1999年6月30日)。关于确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意见(1999年6月30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管理的意见(2007年10月10日)。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2002年5月21日)。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办法(2005年12月21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2007年7月6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解决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2002年9月16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指导意见(2003年5月26日)。扩展资料:劳动保障法主要由以保障劳动者实现劳动权和劳动关系正常运行的社会条件,或者说实现劳动保障社会化为基本职能的各项法律制度所构成。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力市场的歧视现象是不可能自动消除的,需要运用政府机制和法律机制加以约束。因此,在许多西方国家,建立了反歧视工资的法律和制度,主要的有“民权法”和“公平付薪法”。在各国反歧视工资法的规定中,包括如下内容:在法律中明确规定,任何雇主凡因种族、肤色、宗教、性别或原有国籍不同而拒绝雇用和解雇某人,或者在就业报酬、条件、期限和待遇方面对某人进行歧视等,都是违法行为。对就业和劳动报酬上的歧视行为,国家鼓励对违法雇主及其某一组织的歧视行为提出诉讼。就主要的受歧视群体制定专门的法律保护。例如,各国对就业中的种族和性别歧视制定了法律规定,如,一些国家的法律保护黑人和有色人种有平等的就业和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许多国家对女性就业提供专门的法律保护。主要内容是通过法律规定,对使用相同技术、并在相同条件下工作的工人支付不同的工资收入是非法的,“相同的工作”指的是,具有同等的工作技能、努力程度和工作责任感。
2023-09-12 02:39:491

公司怎样办理劳动年审

现在好像没有组织机构代码证了
2023-09-12 02:40:184

怎样写单位遵守劳动用工相关法律法规的基本情况和做法

关于20年度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自评况的报告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用人单位报送2010年度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材料的通知》精神,我单位对2010年遵守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简述法律、法规、规章的落实情况,并做出自我评价。(一)2010年,我公司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并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具体采取了以下措施:1、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制定了《员工薪酬制度》、《员工奖罚制度》、《差旅管理制度》等一系列与劳动保障、劳动保护、安全经营相关的制度,以便更好地落实国家劳动法律法规,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2、招收、聘用职工的情况。2010年,公司员工人数共9名,无新招员工。3、订立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情况。本公司用工9名,全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及时从百色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买回了制式《劳动合同书》,未作任何修改,不夹杂企业单方面意愿,在自愿基础上,与全体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4、遵守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根据国家对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规定,公司管理规章制度中明确表示女职工拥有产假休假的权利,依法保护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使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得到落实。5、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我公司从管理人员到普通员工,一律实行计时工资制度,每天工作7小时,每周上班5天,休息2天,节假日按国家法定的天数放假,不能休息的另外发给相应的加班工资。6、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我公司于次月10日前给员工发放工资,无拖欠、无跨月,不无故克扣员工工资。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全体员工的月平均工资达到1800元以上,远高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7、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公司为9名员工全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生育保险,且做到及时足额缴纳。8、遵守职工培训和劳动保障部发布的《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的情况。①拥有注册建造师资质二级以上的项目经理作为主要指导人,长期入驻工地,对一线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指导,面对面、手把手的教给员工业务知识。②每一位新招聘的员工,首先安排7天时间的教育培训,主要进行安全教育和素质教育,初步建立当好员工的思想基础,其次通过老工带新工的法,进一步从行为规范和业务技能上得到提高。③实行“能者上,庸者下”的用人机制,坚持从员工中选拔人才,充实到各级管理工作岗位上。9、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严格遵守这一规定,从来不使用童工,也不招聘未成年工。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①根据劳动力市场价格,提高工资待遇,从2010年元月份起,月平均增资额达到1800元。②缩短试用期。新招聘的员工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工资与正常工资仅差100元。③招工有简章。为了使应聘者明白工作单位、岗位和工种,了解相应的工资待遇,每次招工都有简章。(二)自我评价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在企业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实现企业与职工互动、真诚合作、共谋发展,是我们一直为之努力的大目标。1、优先录用下岗职工,救济困难职工,帮助解决他们的实际生活困难和问题,得到广大职工的一致好评。2、制度工龄工资,每年工资涨幅10%,稳定员工队伍,增强了企业凝聚力。3、2010年以来,坚持以人为本,善待每一位员工,及时处理员工与企业之间的各类问题,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没有发生一起职工上访、闹事事件。4、通过将自评情况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会议经无记名投票测评,综合满意率达89%以上。特此报告,请审查。XX公司二〇年月日
2023-09-12 02:40:521

] 劳动制度基本上可以分为(

劳动制度基本上可以分为劳动合同制度、劳动保障制度、劳动用工制度、劳动仲裁制度。劳动合同制度是指专门规范劳动合同的制度,称为劳动合同制度。劳动合同与每一个劳动者息息相关,是每一个劳动者走上工作岗位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关系时都必须签署的协议。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经过平等协商后达成的关于权利和义务事项的条款。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秉着互利共赢的原则,结合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具体情况,明确具体岗位、部门应当遵守的制度,尽可能具体可操作,并应当依法制定以下劳动规章制度:(一)劳动用工制度,包括职工招用、培训教育、劳动合同管理、工作时间地点、休息休假、工资福利、社保等内容;(二)职工劳动纪律,包括劳动纪律、职工守则、保密制度、奖励和惩罚制度内容;(三)其他用人单位需要的劳动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在制定规章制度时其内容在合法公平的基础上,应当尽量全面、细致、严谨。规章制度中涉及的各工种、岗位任职条件,工作要求、工作规程以及责任等都应当一—列明,让劳动者熟悉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应该做什么,可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做什么,以及违反规定的责任,这样有利于提高规章制度的可操作性,有利于防止、减少纠纷的产生,甚至在发生劳动争议的时候,为及时、公正处理纠纷提供方便。建立劳动保障制度会增加运营成本吗?社会保障关系到亿万人民的切身利益,是维护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和谐的基本制度安排,是我国社会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建立社会保障体系,有利于保障人民的基本上生活,有利于保持社会稳定,有利于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作用和意义作用:(1)保证劳动力再生产的顺利进行,促进劳动力的合理流动。(2)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缩小贫富差距,缓和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社会保障体系具有再分配功能。(3)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调节经济的运行。意义:(1)是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2)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到重要内容,是推进企业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的必要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2023-09-12 02:41:021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条例全文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实施劳动和社会保障(以下称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进行劳动保障监察,适用本条例。对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进行劳动保障监察,依照本条例执行。第三条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支持、协助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第四条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委托符合监察执法条件的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受委托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组织中的劳动保障监察员应当经过相应的考核或者考试录用。劳动保障监察证件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监制。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劳动保障监察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接受并配合劳动保障监察。第七条各级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中应当注意听取工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第八条劳动保障监察遵循公正、公开、高效、便民的原则。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接受社会监督。第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第二章 劳动保障监察职责第十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第十一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第十二条劳动保障监察员依法履行劳动保障监察职责,受法律保护。劳动保障监察员应当忠于职守,秉公执法,勤政廉洁,保守秘密。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劳动保障监察员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有关机关检举、控告。第三章 劳动保障监察的实施第十三条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由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的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上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调查处理下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的案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劳动保障监察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管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劳动保障监察的管辖制定具体办法。第十四条劳动保障监察以日常巡视检查、审查用人单位按照要求报送的书面材料以及接受举报投诉等形式进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为用人单位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需要进行调查处理的,应当及时立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组织应当设立举报、投诉信箱和电话。对因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引起的群体性事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应急预案,迅速会同有关部门处理。第十五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有权采取下列调查、检查措施:(一)进入用人单位的劳动场所进行检查;(二)就调查、检查事项询问有关人员;(三)要求用人单位提供与调查、检查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并作出解释和说明,必要时可以发出调查询问书;(四)采取记录、录音、录像、照相或者复制等方式收集有关情况和资料;(五)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进行审计;(六)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采取的其他调查、检查措施。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可以当场处理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当场予以纠正。第十六条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调查、检查,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佩戴劳动保障监察标志、出示劳动保障监察证件。劳动保障监察员办理的劳动保障监察事项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第十七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第十八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根据调查、检查的结果,作出以下处理:(一)对依法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二)对应当改正未改正的,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理决定;(三)对情节轻微且已改正的,撤销立案。发现违法案件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事项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第十九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理决定前,应当听取用人单位的陈述、申辩;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理决定,应当告知用人单位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第二十条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前款规定的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第二十一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赔偿发生争议的,依照国家有关劳动争议处理的规定处理。对应当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的事项或者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申请调解、仲裁或者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告知投诉人依照劳动争议处理或者诉讼的程序办理。第二十二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用人单位有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由有关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一)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劳动、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的;(二)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或者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的;(三)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的;(四)安排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夜班劳动或者延长其工作时间的;(五)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少于90天的;(六)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以及延长其工作时间或者安排其夜班劳动的;(七)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的;(八)未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的。第二十四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第二十五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时,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瞒报工资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者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并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八条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或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或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未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许可,从事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或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国家有关无照经营查处取缔的规定查处取缔。第二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一)阻挠劳动者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或者阻挠上级工会帮助、指导劳动者筹建工会的;(二)无正当理由调动依法履行职责的工会工作人员的工作岗位,进行打击报复的;(三)劳动者因参加工会活动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四)工会工作人员因依法履行职责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第三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有第(一)项、第(二)项或者第(三)项规定的行为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无理抗拒、阻挠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二)不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的;(三)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的;(四)打击报复举报人、投诉人的。违反前款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一条劳动保障监察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泄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劳动保障监察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三十二条属于本条例规定的劳动保障监察事项,法律、其他行政法规对处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五章 附则第三十三条 对无营业执照或者已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有劳动用工行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本条例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并及时通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查处取缔。第三十四条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其职责,依照本条例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第三十五条 劳动安全卫生的监督检查,由卫生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第三十六条 本条例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
2023-09-12 02:41:141

用人单位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程序

法律分析: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的决定程序:1.关于规章制度制定程序。2.平等协商的内容。3.具体制定程序。制定规章制度或者决定重大事项,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既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也要合理,符合社会道德。实践中有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违法,但不合理、不适当。规章制度是劳动合同的一部分,要让劳动者遵守执行,就应当让劳动者知道。因此,根据本条规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应当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2023-09-12 02:41:521

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对劳动者有约束力吗?

用人单位依照法定程序制定、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并向本单位职工公示使其知悉的规章制度,对本单位以及本单位的劳动者具有约束力,本单位以及本单位劳动者应当遵守。
2023-09-12 02:42:221

公司的制度是做六休一,周六不给加班费,辞职了,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仲裁吗

可以啊,这个违背劳动法的,建议你去解决
2023-09-12 02:42:354

社保登记证需要年检吗?

)提供劳动保障部门留存的资料 1、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规章制度(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或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财政拨款)、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公章) 4、有劳务协议的单位,提供与劳务公司签定的劳务协议(复印件)及劳务人员名册(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一份) (二)备检资料 1、按要求填写好“劳动保障年审综合情况表”(一式三份),同时提交该表电子版。表格可到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领取或可登录广州市番禺区劳动力信息网下载 ( http://www.pyld.net/introduce/service.asp) ; 2、劳动合同(30人以下全部带,30人以上的带30份)及《社会保险登记证》; 3、招用流动人员需要备案并且填写《招用流动人员申报表》和《人员花名册》; 4、招用外籍、台、港、澳人员的加带《就业许可凭证》; 5、年审时上月和上年12月份职工工资表(须提交上月工资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6、办理综合计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单位加带综合计算工时审批表和不定时审批表; 7、残疾人就业年审手册; 8、职业介绍机构加带《劳动力中介许可证》、社会办学机构加带《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
2023-09-12 02:42:524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申请劳动仲裁和投诉有什么区别?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申请劳动仲裁和投诉有什么区别? 一、受理范围不同: 1、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 (一)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三)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2、劳动监察的受理范围: (一)用人单位制订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二、许可权不同: 1、劳动仲裁是申请人提出仲裁请求,并提供证据,劳动仲裁委依据做出调解、裁决的过程,劳动仲裁委有调解权,无处罚权。  2、劳动保障监察是劳动者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劳动监察大队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有对用人单位的处罚权,无强行调解权。 三、执法依据不同: 1、劳动仲裁:除了法律、法规、规章外,还可以依据劳动合同、经民定程式并告知劳动者的用人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等进行裁决。 2、劳动监察:法律、法规、规章。 四、本质区别: 1、劳动仲裁:是对用工双方权利义务的平等裁判。 2、劳动监察: *** 部门行政执法。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后 第十章 劳动争议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式。 第七十八条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八十条 在用人单位内,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又工会代表担任。 劳动争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履行。 第八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代表方面的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担任。 第八十二条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60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第八十三条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第八十四条 因签定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当地人民 *** 劳动行政部门可以组织有关各方协调处理。 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怎么办? 湖南都市频道法律顾问张艳(艳妹子)律师团队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 更多法律咨询和解答请登入长沙张艳律师团队网站查询: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发生争议时,用人单位可否申请劳动仲裁 可以 有劳动纠纷,单位和职工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问题 百度“深圳郭传柏律师”或在我的空间查询我的联络方式,具体咨询。 去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和投诉有什么区别 申请劳动仲裁走的是劳动仲裁程式,是准司法程式; 投诉走的是劳动监察程式,是行政程式。 劳动仲裁书和劳动争议投诉书有什么区别 1依据编辑 为了保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能顺利履行,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已发生的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的原则加以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79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82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60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后,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所使用的文书,称为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又可称为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25条的规定,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7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将申诉书的副本送达被诉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被诉人应当自收到申诉书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被诉人没有按时提交或者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 仲裁申诉书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并进行审理作出仲裁决定的依据,通过仲裁可以使劳动争议案件得到合法、公正、及时的处理,保障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发展良好的劳动关系。 2格式写法编辑 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一般由首部、请求事项、事实和理由、尾部及附项几部分组成。[2] 1.首部。其中包括标题和当事人的身份概况。标题要写明“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字样。当事人的身份概况包括:申诉方和被诉方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或单位名称、单位性质、法定代表人姓名、代理人姓名、职务、地址及联络电话等。 2.请求事项。请求事项是指申诉要达到的目的和要求,应写明申诉人向劳动仲裁机关提出哪些具体请求,也就是自己权利义务指向的物件,即要求解决的问题。 3.事实和理由。事实部分主要写明被诉人侵害申诉人合法权益的具体事实,包括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方式、手段、行为过程和后果等。尤其要把被诉人违法侵害申诉人合法权益的原因或产生争议的原因及争议的关键性问题写清楚,以便仲裁机关调查取证。理由部分要列举证据、证人证言,援引有关法律、法规来支援和说明维护自己权利的事实根据。 4.尾部及附项。尾部要分行写明“此致”“XX市(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字样。落款要签署申诉人姓名、申诉时间。附项部分主要写明“申诉书副本X份,证件X份”等。 3注意事项编辑 1.事实和理由部分是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的核心部分。在写作时要实事求是,既不夸大,也不要缩小;不要滥用套语和形容词,应力求语言准确朴实,如实地反映情况,突出主要情节,写明因果关系,说理要中肯,举证要有力,援引法律法规要恰当。[2] 2.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60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用人单位最怕劳动者投诉还是劳动仲裁?谢谢! 都怕,劳动仲裁是判定事实依据,类似于法院但没判决裁定效力高。如果你投诉的话应该去劳动局之类的行政管理部门,有错的话会对用人单位罚款。当然 主要看是什么问题!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怎么处理 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该怎么办 您好!建议您先和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您可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所在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登记表原件1份; 2、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原件2份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3、申请人身份证影印件1份(新一代身份证请影印双面); 4、被申请人注册登记资料影印件1份(列印之日起一个月内有效); 5、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影印件1份(如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记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处罚凭证、社保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等)。 如您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再向法院提起诉讼。 如能提供更多资讯,则可给出更为周详的法律意见。
2023-09-12 02:43:421

哈尔滨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20修正)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根据劳动保障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对与劳动者形成劳动关系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劳务派遣单位(以下称用人单位)实施劳动保障监察,适用本条例。  对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等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依照本条例执行。第三条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简称人社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区、县(市)人社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辖区内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中央直属(含部队)、省直属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的管辖除外。  人社部门所属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承担劳动保障监察具体工作。第四条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劳动保障监察相关工作:  (一)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等行政主管部门配合人社部门查处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领域因工程款拖欠、工程进度纠纷和工程质量纠纷引发的拖欠工资案件;对有拖欠工资拒不偿还的企业,依法在招投标、企业资质、信用评价、市场准入等方面予以惩戒和处罚。  (二)市场监督、民政和机构编制管理部门配合人社部门查询用人单位登记信息。  (三)公安机关配合人社部门查询个人户籍等登记信息,依法查处骗取求职者财物、使用童工、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拖欠工资等涉嫌违法犯罪的案件;配合人社部门处理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以及用人单位阻挠劳动保障监察的行为。  (四)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违法占用道路、绿地的劳务市场、职业介绍行为和违法张贴用工广告的行为。  财政、税务、卫生健康、应急管理等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第五条 工会组织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  人社部门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中应当听取工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第六条 人社部门履行下列劳动保障监察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五)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档案及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制度;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第七条 人社部门可以通过媒体对用人单位诚信等级和发生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情况向社会公布。  对劳动保障诚信等级低的用人单位,人社部门应当进行重点监控。第八条 人社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三)用人单位执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为招用人员办理招用备案手续和就业登记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执行职业培训和招用技术工种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执行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事项的情况;  (八)用人单位建立职工名册和工资支付明细表情况、支付劳动者工资、经济补偿、赔偿金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九)用人单位执行工资保障金管理制度的情况;  (十)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执行劳务派遣管理规定的情况;  (十一)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执行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规定的情况;  (十二)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定点药品零售药店、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执行有关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服务、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服务规定的情况;  (十三)用人单位执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退休养老补助、补充养老保险有关规定的情况;  (十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2023-09-12 02:43:501

工会劳动保护三个条例

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个条例根据实际情况和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有关规定,全国总工会对《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工作条例》、《基层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工作条例》作了修改,现予颁布,请认真贯彻执行。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工作条例:第一条为履行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的职责,维护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工会组织依法履行劳动保护监督检查职责,建立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群众监督,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第三条在县(含)以上总工会、产业工会中设立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可聘请有关方面熟悉劳动保护业务的人员担任兼职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第四条中华全国总工会,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全国产业工会,省辖市总工会对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有审批任命权。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全国产业工会和中华全国总工会有关部门的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审批任命。省辖市总工会、省产业工会的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全国产业工会审批任命,报中华全国总工会备案。县级总工会的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由省辖市总工会审批任命,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备案。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由其所隶属的工会组织考核、申报。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证件由中华全国总工会统一印制。第五条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在其所隶属的工会组织领导下工作,代表工会组织依法实施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也可受任命机关委托,代表任命机关执行监督检查任务。第六条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一定的生产实践经验,并从事工会劳动保护工作一年以上,应有较高的政策、业务水平,熟悉和掌握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劳动保护业务;科级以上、从事五年以上劳动保护工作的工会干部也可以担任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任命前必须经过劳动保护岗位培训,考核合格。第七条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代表工会组织行使下列职权:(一)参与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标准和重大决策、措施的制定,监督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执行。(二)监督检查本地区、行业和企事业的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对劳动安全卫生状况进行分析,对危害职工劳动安全与健康的问题进行调查,向政府及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反映需要解决的问题,提出整改治理的建议。(三)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在监督检查时,发现存在事故隐患、职业危害和违反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的问题,有权要求企事业进行整改,监督企事业采取防范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发现严重存在事故隐患或职业危害的,提请所隶属的工会组织向企事业单位发出书面整改建议,并督促企事业单位解决;对拒不整改的,提请政府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性措施。(四)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职业危害,并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向企事业行政或现场指挥人员要求采取紧急措施,包括立即从危险区内撤出作业人员。同时支持或组织职工采取必要的避险措施并立即报告。(五)依法参加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监督企事业单位采取防范措施,对造成伤亡事故和经济损失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对触犯刑律的责任者,建议追究其法律责任。(六)参加新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对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七)监督和协助企事业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监督检查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监督检查技术措施计划的执行及经费投入、使用的情况;监督检查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八)支持基层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和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开展工作,在劳动保护业务上给予指导。第八条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履行下列义务:(一)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实事求是,坚持原则,联系群众,依法监督。(二)宣传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职工遵守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各项法律法规和企事业单位的规章制度,推广先进的安全管理方法、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技术。(三)与政府有关部门密切合作。(四)学习相关知识,提高自身素质,适应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的要求。第九条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执行任务时,应出示《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证》。实施监督检查时,企事业单位应予以配合,提供方便。对拒绝或阻挠监督检查员工作的单位和个人,提请有关部门严肃处理。第十条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应定期向其所隶属的工会汇报工作。受任命机关委托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应向任命机关提交专题报告。第十一条工会组织对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进行管理、业务指导和定期培训。第十二条任命机关定期考核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的工作。对成绩显著者给予表彰奖励,对失职者取消其监督检查员资格。第十三条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所隶属的工会组织为其开展工作提供交通、通讯等工作条件和必要的工作经费。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按规定享受个人防护用品、保健津贴等待遇。第十四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和全国产业工会根据本地区、本行业具体情况,制订实施细则。第十五条本条例解释权属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六条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基层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一条为发挥基层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作用,维护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第二条企事业工会及所属分厂、车间工会设立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或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小组,下同)。乡镇工会、城市街道工会及基层工会联合会也可设立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第三条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委员由同级工会提名,报上级工会备案。第四条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1—2人,委员若干人,女职工相对集中的单位,应设女职工委员。主任委员应由工会委员会主席或副主席担任。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委员由熟悉劳动保护业务、热心劳动保护工作的工会干部和生产一线的职工担任。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委员也可聘请行政管理人员担任,但不得超过委员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第五条根据需要,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的工作可与职工(代表)大会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相结合。第六条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的职权:(一)监督和协助本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监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参加涉及职工劳动安全与健康规章制度的制定,参与本单位劳动安全卫生措施、计划和经费投入等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对劳动安全卫生的决策、措施提出意见和建议。(二)定期分析研究劳动安全卫生状况,向企事业单位和有关方面反映职工对劳动安全卫生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督促和协助企事业单位解决劳动安全卫生方面存在的问题,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三)参与本单位集体合同中关于劳动安全卫生、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工伤保险等条款的协商与制定,维护职工劳动安全卫生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和享受工伤保险的权利。对集体合同、劳动合同中劳动安全卫生条款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四)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组织或协同行政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组织职工代表对劳动安全卫生工作进行督查。对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作业点建立档案,监督整改和治理,并督促企事业单位防范事故和职业危害。(五)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符合劳动安全卫生标准规定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问题严重的,向企事业行政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对拒不整改的,要求政府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性措施。(六)监督检查新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七)参加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和处理,查清事故原因和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监督和协助企事业单位采取防范措施。对发生的职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进行研究、分析,总结教训,提出建议。(八)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职业危害,并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要求企事业行政或现场指挥人员采取紧急措施,包括立即从危险区内撤出作业人员。同时支持或组织职工采取必要的避险措施并立即报告。(九)宣传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政策及企事业的规章制度,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和发动职工开展安全生产活动,教育职工遵章守纪,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十)督促企事业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放劳动安全卫生防护用品、用具,监督企事业单位定期对职工进行健康检查。监督企事业单位履行对职业病人的诊断、治疗和康复的责任,督促落实工伤待遇及职业病损害赔偿。监督和协助企事业单位落实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有关规定。第七条企事业单位对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的工作应给予支持,并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对阻挠监督检查工作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严肃处理。第八条上级工会组织支持基层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的工作,对工作成绩显著的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九条本条例解释权属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条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工作条例:第一条为保障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及企事业规章制度落实到班组,发挥职工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作用,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工、交、财贸、基本建设等行业的企事业生产班组中,设立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经民主推选产生,在基层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领导下工作。第三条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应具有一定的劳动安全卫生知识,敢于坚持原则,责任心强。第四条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的职权:(一)协助班组长落实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及企事业规章制度,创建安全生产合格班组。(二)查询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危害和企事业单位相应的防范措施。(三)督促和协助班组长对本班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技术技能。(四)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五)对生产设备、防护设施、工作环境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督促解决。(六)发现明显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立即报告,并组织职工采取必要的避险措施。(七)发生伤亡事故,迅速参加抢险、急救工作,协助保护事故现场,并立即上报。(八)监督企事业单位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个体防护用品。向企事业单位提出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的建议。(九)因进行正常监督检查活动而受到打击报复时,有权上告,要求严肃处理。第五条工会组织对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的工作应予以支持。对做出贡献的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上级工会组织给予表彰和奖励。第六条本条例解释权属中华全国总工会。第七条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
2023-09-12 02:44:161

劳动局投诉需要哪些资料

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所需材料如下:1、应当由投诉人向有管辖权的劳动行政部门递交投诉文书;2、投诉人证明材料,投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提供原件核对),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注册登记资料(确实不能提供的,经说明后可不提交),集体投诉推荐代表的还需要提交推荐人签章的推荐委托文书;3、相关证据材料,提交必要证据材料以证明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如证明劳动关系及与投诉请求有关的证据材料,具体事宜可以直接咨询劳动局,以劳动局的要求为准。需要准备下列事项或者材料:1、申请书。申请书一式三份,递交仲裁委两份,申请人留存一份。2、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有委托代理人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并提交复印件,以及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3、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工资发放情况证明、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工作证、出入证等材料及相应复印件。4、被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委根据立案审查的需要,要求申请人提交能够证明被申请人身份的有关材料的,申请人应尽可能提交。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2023-09-12 02:44:341

劳动监察不予立案六种情形

一、申请人不具有主体资格;二、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人不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当事人。三、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四、争议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的管辖。五、仲裁申请已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的时效。六、申请书及有关材料不符合要求。劳动监察是指法定专门机关代表国家对劳动法的遵守情况依法进行检查、纠举、处罚等一系列活动。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人员执行公务,有权进入用人单位了解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查阅必要的资料,并对劳动场所进行检查。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人员执行公务,必须出示证件,秉公执法并遵守有关规定。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劳动法规的单位或劳动者,可以依据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决定,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罚款、吊销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的处罚;对触犯其他行政法规的,建议有关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罚;对触犯刑律的,建议执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劳动监察是指法定专门机关代表国家对劳动法的遵守情况依法进行检查、纠举、处罚等一系列活动。劳动监察立案和劳动仲裁有先后之分吗?没有,即使没有在劳动监察立案也是可以进行劳动仲裁的。但是如果是欠薪这种情况,一般会先建议去劳动监察立案,原因有两个:1、劳动监察立案程序简单,60天内就会结案,如果能在这步解决是最好不过;2、在劳动监察立案后会拿到一张回执,如果公司仍然拖欠工资不给,回执正好可以成为证明公司拖欠薪金的证据。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2023-09-12 02:44:471

劳动局和劳动监察大队的区别

劳动仲裁和监察的区别如下:1、是执法主体不同。劳动监察大队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事业单位,主要的工作是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权委托的指导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行政职能的工作,劳动局分为劳动分局和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两个单位。劳动分局主要的工作职责就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市制定的劳动事业发展规划;2、是工作职责不同。劳动监察大队负责督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办理各种工作,负责劳动合同的推行和管理工作。认真接待群众来信、及时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劳动局负责综合、计划工作;镇区就业服务机构建设的指导和协调工作,劳动就业,科学技术研究,成果推广应用等;3、是执法手段不同。劳动监察大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实现三个代表的思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做重要服务,劳动局辖区内劳动力资源开发利用、城乡劳动力就业、流动就业的服务工作,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建设工作,流动就业统计工作,临时工调配费核缴工作。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劳动监察大队的职责有什么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2、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宣传国家劳动保障方针、政策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具体承办局各执法单位提请需要实施行政处罚的案件;3、督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办理各种用工手续;4、负责劳动合同的推行和管理工作;5、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6、协助做好劳动争议案件的调查取证和调解工作或移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7、对立案的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理意见;8、做好劳动力市场、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的管理、监督工作。
2023-09-12 02:44:541

事业单位迟到早退旷工制度

法律分析:事业单位迟到早退旷工制度属于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由用人单位制定,但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2023-09-12 02:45:201

简述劳动法体系的构成制度

 劳动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分别为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内容与客体。(一)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  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依据劳动法律的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劳动法律关系的参与者,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即雇主与雇员。依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工会是团体劳动法律关系的形式主体。  劳动者成为劳动法律关系主体的前提条件是必须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所谓劳动权利能力是劳动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劳动权利和承担劳动义务的资格;行为能力是劳动法律关系主体能以自己的行为依法行使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使劳动法律关系建立、变更和消灭的资格。依据人的年龄、健康、智力和行为自由等事实要素,法律通常将自然人分为完全劳动行为能力人、限制劳动行为能力人和无劳动行为能力人。完全劳动行为能力人是指身体健康,有完全行为自由,l8周岁以上的男性劳动者。限制劳动行为能力人同样依据前述四个要素划分,之所以限制劳动行为能力是为保护特定群体的特殊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目的而不是歧视,更不是违反劳动平等的原则。限制劳动行为能力人主要包括:16~18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从事特别繁重的体力劳动的工种、岗位的工作等);女性劳动者(在女职工禁忌劳动的工种或岗位被视为无劳动行为能力;在特定的生理时期,不得安排从事某些特定的生产作业);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只能从事与其劳动能力相适应的职业);某些特定的疾病患者(不得从事特定的职业或岗位、工种的工作);部分被依法限制行为自由的人(因违反某些特定规则,被依法限制执业资格的人等)。无劳动行为能力人主要是指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经过有权的机关批准,文娱、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可以招用的未成年人除外),以及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等。  各类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成为劳动法律关系主体的前提条件是必须具备用工权利能力和用工行为能力。所谓用工权利能力是指用人单位依法享有用工权利和承担用工义务的资格;所谓用工行为能力是指用人单位依法能以自己的行为行使用工权利和承担用工义务的资格。包括能够提供给劳动者进行劳动的物质、技术和组织条件,其他符合国家法定最低标准以上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并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用人单位作为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一般依存于它的民事主体资格,即必须有自己的名称、住所、财产和组织机构。用人单位的用工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通常依据一定的法律程序由其职能部门代理行使。(二)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  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劳动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因为劳动法律关系为双务关系,当事人互为权利义务主体,即一方的义务为另一方的权利。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三)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  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主体权利义务所指向的事物,即劳动法律关系所要达到的目的和结果。包括体现一定的行政管理和物质利益性质的事物,如劳动、工资、保险福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等事物。三、劳动法律事实  依法能够引起劳动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为劳动法律事实。并不是任何事实都可以成为劳动法律事实,只有依据劳动法的规定,带来一定劳动法律后果的事实才能成为劳动法律事实。产生劳动法律关系的事实为合法事实,双方意思表示必须一致;变更、消灭劳动法律关系的事实一般也需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但是在一些场合,单方的意思表示以及违法行为或事件也能使劳动法律关系变更或消灭。依据劳动法律事实是否以当事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法律事实可以分为两类。  1.劳动法律行为。劳动法律行为是指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能够引起劳动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具有一定法律后果的活动。包括合法行为、违约行为、行政行为、仲裁行为和司法行为等。在劳动法律关系中,合法行为才能产生劳动法律关系,违法行为不能产生劳动法律关系。同时,单方行为通常也不能产生劳动法律关系,这是与民事法律关系不同的特点。例如,只有当事人双方经过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合法行为才能产生劳动法律关系。以欺诈、胁迫等行为产生的劳动关系为无效劳动关系,这类劳动合同从其产生时起就不具有法律效力。而在民事法律关系中,违法行为或单方行为则有可能产生民事法律关系。例如,公民损坏他人财产的违法行为可以引起损害赔偿的民事法律关系;单方的馈赠行为也可以产生民事法律关系等。此外,产生劳动法律关系的法律行为不同于变更、终止、消灭劳动法律关系的行为。产生劳动法律关系的行为只能是合法行为,违法行为或单方行为都不能产生劳动法律关系。但是,除了合法行为以外的违法行为或单方行为也可以使劳动关系变更或消灭。例如劳动者辞职或严重的违约行为,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等可以导致劳动法律关系的变更或消灭。  行为人做出意思表示是劳动法律行为成立的一般要件(即事实要素),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①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必须包含建立、变更、终止劳动法律关系的意图,即包含追求一定法律效果的意图。②意思表示必须完整地、合于规范地表达劳动法律关系建立、变更、终止的必需内容。残缺不全的,通常不能使法律行为成立。③行为人必须以一定的方式将自己的内心意图表达于部,可以由他人客观地加以识别。  2.劳动法律事件。劳动法律事件是指不以当事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能够引起一定的劳动法律后果的客观现象。例如企业破产,劳动者伤残、死亡,战争或其他现象。   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
2023-09-12 02:45:341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单位欠薪将付赔偿金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单位欠薪将付赔偿金 2004年11月1日国务院第423号令颁布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记者日前就《条例》的有关情况采访了国务院法制办主任曹康泰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郑斯林。 问:为什么要制定《条例》? 答:为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劳动保障制度,我国于1993年开始建立劳动监察制度。1994年劳动法的颁布实施,进一步推进了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开展。多年的实践证明,劳动保障监察对贯彻实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规范企业用工行为,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当前我国劳动力市场严重供过于求,一些用人单位片面追求经济利益,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在一些地区甚至相当严重。为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进一步系统规范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保证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实施,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国务院颁布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制定《条例》的主要目的:一是更好地贯彻实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以立法的形式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手段,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和制止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行为,保证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更好地贯彻实施。二是进一步规范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行为,通过法规形式,加强对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行为的规范,以便有效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监察对象和事项不够明确,监察机构及人员的职责范围和权限不够具体,监察程序不够规范,行政处罚缺乏具体标准等问题,推进劳动保障部门依法行政,树立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良好社会形象。三是通过对劳动保障方面违法行为的制裁,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工资、劳动合同、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劳动保障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问:《条例》颁布的意义是什么? 答:《条例》的颁布,是劳动保障法制建设迈出的重要一步,标志着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对于推动劳动保障事业健康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一、《条例》的颁布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对于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侵犯劳动者特别是近年来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比较突出的问题,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由于缺乏有效的法律依据,不能及时有效地制止和纠正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条例》的宗旨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条例》的颁布是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广大群众在劳动保障方面的合法权益,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践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有力的法律武器。二、《条例》的颁布实施有利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行为。不久前,国务院发布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加快行政程序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要求。《条例》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劳动保障监察的范围、原则、主体、内容、程序及监察机构和监察员的职责、权利和义务等都做出了明确规定,并对监察机构和监察员的违法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体现了依法行政所要求的行政执法职权法定、主体法定、程序法定等基本原则,确保劳动保障监察权的正确行使并得到有效监督。三、《条例》的出台进一步完善了我国劳动保障法律体系。劳动法颁布实施以来,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工时制度、职业培训、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法规相继出台,在劳动保障领域初步形成了有法可依的局面。但要做到有法必依,就必须有强有力的监察执法保障,确保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权威和实施效果。《条例》是劳动保障执法方面的专门法规,是其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有效实施的重要保证。《条例》丰富了劳动保障法制建设的内容,是劳动保障法制建设的重要成果。四、《条例》的实施将有利于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和经济社会的发展。监察执法是劳动保障部门调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劳动关系的手段之一。通过监察执法检查和法律宣传,能够有效预防和减少违法案件的发生,促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从而也促进了经济社会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问:《条例》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该《条例》共分5章36条,对劳动保障监察的适用范围、职责义务、监察事项、案件管辖、方式程序、法律责任等方面均作了明确规定。 一是明确了《条例》适用范围。根据目前劳动保障法律、行政法规对劳动保障监察范围的规定,《条例》规定,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劳动保障监察,适用本条例。对职业中介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进行劳动保障监察,依照本条例执行。同时,根据目前医疗保险等一些社会保险工作的实际情况,《条例》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其职责,依照本条例进行监督检查。另外,针对当前突出的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问题,《条例》规定,对无营业执照或者已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有劳动用工行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据本条例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并及时通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查处取缔。 二是明确了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主体和监察员资格制度。《条例》规定,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委托符合监察执法条件的组织具体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条例》同时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受委托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组织中的劳动保障监察员应当经过相应的考核或者考试录用。 三是明确了劳动保障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应当履行的四项职责和监察员的义务,以及对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情况、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遵守劳动标准情况、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规定情况等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四是规范了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行为。《条例》第一是原则确定了劳动保障监察的管辖;第二是具体规定了劳动保障监察在调查、检查时可以采取的措施;第三是规定了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办案时限。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完成;第四是规定了劳动保障监察程序与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的衔接方式,即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就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予以赔偿,双方发生争议的,依照国家有关劳动争议处理的规定处理。对应当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的事项或者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事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告知投诉人依照劳动争议处理和诉讼的规定办理。 五是具体规定了对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处罚。《条例》对用人单位违反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拖欠和克扣劳动者工资,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欠缴社会保险费,以及不履行配合劳动保障监察义务的情形,职业中介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违反规定的情形,都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问:《条例》在保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方面规定了哪些具体措施? 答:《条例》的宗旨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因此有关这方面的内容在具体条文中体现的较为突出。主要规定了以下一些具体措施: 一是完善举报投诉制度,《条例》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对举报有功人员还要给予奖励。《条例》同时规定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通过上述举报投诉制度有利于及时发现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是《条例》规定了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时有权采取的各项措施,如进入用人单位的劳动场所进行检查,就调查、检查事项询问有关人员,要求用人单位提供与调查、检查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采取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等方式收集有关情况和资料,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进行审计等。要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时,要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以便限度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三是《条例》规定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查处期限,要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高效快捷地查处违法行为,及时保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 四是《条例》明确规定了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法律责任,要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通过实施行政处罚,制止、惩罚和预防各类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问:《条例》的颁布会不会对用人单位经营发展有不利影响,您认为这种担心有必要吗? 答:这种担心是没有必要的。首先,《条例》规定对违法的用人单位采取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措施,实际上是为守法经营的广大用人单位创造了公平竞争的环境。《条例》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就是要对用人单位分类管理,对守法诚信单位给予鼓励,引导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增强社会责任,促进其依法进行劳动管理,守法经营,这样只能对提高其竞争力有益。其次,《条例》的一些规定体现了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时对用人单位的权利保障,如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理决定前,应当听取用人单位的陈述和申辩;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行政处理决定后,应当告知用人单位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此外,《条例》对劳动保障监察行为的规范和对监察员的义务、纪律、回避等要求,也是对用人单位权益的保障。我们相信,随着《条例》的贯彻实施,将会为守法经营的用人单位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 问:《条例》在规范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方面有何规定? 答:《条例》为了规范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主要作了以下规定: 一是规范了劳动保障监察的职责和内容。包括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检查用人单位守法情况,受理举报、投诉和纠正、查处违法行为等职责,以及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支付工资、遵守休息休假规定等事项实施监察的内容。 二是规范了劳动保障监察员的任职资格、工作纪律、职业道德、回避制度以及违法违纪的法律责任。 三是规范了劳动保障监察程序。《条例》根据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对劳动保障监察的管辖制度、监察方式、监察权限、监察具体程序等均作出了明确规定。 四是规范了劳动保障监察的法律责任制度。《条例》根据劳动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明确了对各类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应给予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幅度。 问:《条例》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有什么要求? 答:该项工作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需要政府坚强领导和支持,也需要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和协助。《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劳动保障监察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支持、协助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因此,贯彻落实《条例》也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各级地方政府要加强对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编制、财政、公安、工商、建设等有关部门协助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确保《条例》规定实施到位。 问:如何贯彻实施好这一《条例》? 答:贯彻实施《条例》,主要应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及时广泛深入宣传,扩大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在全社会的认知度。二是抓紧做好《条例》实施的各项具体工作。三是劳动保障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条例》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加大执法力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四是各级人民政府要协调有关部门支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健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增加劳动保障监察人员,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组织及经费保障。五是要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发挥工会、妇联、共青团及新闻媒体的法律监督作用,加强对《条例》贯彻实施的正确引导,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与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
2023-09-12 02:46:041

公司不交社保,我可以告它吗?

公司不缴纳社保,属于违法,行为,你是可以去劳动保障中心去控告,然后获得社保方面的补偿,希望可以帮到你
2023-09-12 02:46:1510

对于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劳动保障监察该怎么解决?有无办理期限和有无权限去衡量标准?

请看如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条款的相关规定。 第十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第十一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第十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第十八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根据调查、检查的结果,作出以下处理:  (一)对依法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对应当改正未改正的,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理决定;  (三)对情节轻微且已改正的,撤销立案。  发现违法案件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事项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2023-09-12 02:47:111

如果发现公司有童工,该如何处理?

这个公司的所作所为明显是违法的,禁止使用童工是世界各国的共识,我们国家的劳动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也明确规定禁止使用童工,可以到劳动局去举报要求查处,如果该公司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不放人,可以向公安机关寻求帮助。同时,对于应付的工资,公司必须支付给他们,。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满意请采纳
2023-09-12 02:47:213

劳动监察大队受理范围?

1、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2、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
2023-09-12 02:47:334

劳动监察大队主要负责什么

劳动监察大队主要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行政职能的政府部门,相关规定如下:1、劳动监察大队是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事业单位;2、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权委托的指导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行政职能和负责劳动保障监察经办工作。劳动监察大队主要职责是什么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2、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宣传国家劳动保障方针、政策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具体承办局各执法单位提请需要实施行政处罚的案件;3、督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办理各种用工手续;4、负责劳动合同的推行和管理工作;5、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6、协助做好劳动争议案件的调查取证和调解工作或移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7、对立案的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理意见;8、妥善处理企业职工罢工、集体上访等突发事件,协调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9、做好劳动力市场、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的管理、监督工作。劳动监察大队的工作内容是什么1、社会劳务中介机构和社会培训机构遵守有关规定的情况;2、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情况;3、单位招聘职工的行为;4、劳动者的工作时间;5、企业遵守企业工资总额宏观调控规定的情况;6、单位支持职工工资的情况;7、国有企业经营者的收入情况;8、单位和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9、社会保险金给付情况;10、单位遵守职工福利规定的情况;11、单位和劳动者遵守职业技能开发规定的情况;12、社会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发放证书的情况;13、承办境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公民个人出境就业的机构维护境外就业人员合法权益的情况;1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第十五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有权采取下列调查、检查措施:(一)进入用人单位的劳动场所进行检查;(二)就调查、检查事项询问有关人员;(三)要求用人单位提供与调查、检查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并作出解释和说明,必要时可以发出调查询问书;(四)采取记录、录音、录像、照相或者复制等方式收集有关情况和资料;(五)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进行审计;(六)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采取的其他调查、检查措施。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可以当场处理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当场予以纠正。
2023-09-12 02:47:521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用人单位上年度无用工人员未做劳动年审可以酌情处理吗

用人单位会被罚款,而且无法通过年度的质量认证审核和安全标准化审核。劳动年检是劳动行政部门的监察机构对所辖区域里的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监督检查。劳动保障是指以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行为的总和。劳动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的,这是区别于其他对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律制度。劳动保障的内容是主体的独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质利益。主体的独立人格是获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独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实现物质利益的前提。劳动保障首先要确立和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独立人格和法律地位。劳动保障执法年审审验证需要提交以下资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记证书原件;审验报表、用人单位报审人员的身份证;上年度劳动保障执法年审手册和审验证;招用工录用登记名册,招用外籍或台港澳人员的出示外国人就业证、台港澳人员就业证,聘用离退休人员的出示离退休证、聘书,聘用兼职或外单位在册人员的出示原用人单位相关证明及聘书;劳动用工登记证、职工名册、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登记表、集体合同;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社会保险费缴费凭证。扩展资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2023-09-12 02:48:001

总经理有义务遵守劳动规章制度吗?

企业总经理是管理者,更应该带头遵守劳动规章制度。才能更好地管理企业,发展壮大。
2023-09-12 02:48:122

大学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如何写?

大学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可从思想道德方面、学校学习方面、日常生活方面去写。例如:一、思想道德素质方面在思想品德上,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拥护共产党领导,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所以无论在什么情况下,我都以品德至上来要求自己。无论何时何地我都奉行严于律己的信条,并切实的遵行它。在校期间也无处分,记过等不健康的信息。二、学习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凭着对目标和知识的强烈追求,刻苦钻研,勤奋好学,态度端正,目标明确,在学习本专业理论知识的同时,还注意各方面知识的扩展,广泛的涉猎其他学科的知识,从而提高了自身的思想文化素质。三、生活方面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生活充实而有条理,有严谨的生活态度和良好的生活作风,为人诚实守信,乐于助人,拥有自己的良好处事原则,能与同学们和睦相处;积极参加各项课外活动,从而不断地丰富自己的阅历。在心理方面,我锻炼坚强的意志品质,塑造健康人格,克服各种心理障碍,以适应社会发展要求。
2023-09-12 02:43:191

资本溢价和资本公积是一个东西吗?

答案也不算错:在我国,实收资本和注册资本是一样的;资本溢价是资本公积的二级科目
2023-09-12 02:43:194

沟通的作用有哪些

沟通的主要作用有两个:传递和获得信息;改善人际关系。1、传递和获得信息信息的采集、传送、整理、交换,无一不是沟通的过程。通过沟通,交换有意义、有价值的各种信息,生活中的大小事务才得以开展。掌握低成本的沟通技巧、了解如何有效地传递信息能提高人的办事效率,而积极地获得信息更会提高人的竞争优势。好的沟通者可以一直保持注意力,随时抓住内容重点,找出所需要的重要信息。他们能更透彻了解信息的内容,拥有最佳的工作效率,并节省时间与精力,获得更高的生产力。2、改善人际关系改善人际关系社会是由人们互相沟通所维持的关系组成的网,人们相互交流是因为需要同周围的社会环境相联系。沟通与人际关系两者相互促进、相互影响。有效的沟通可以赢得和谐的人际关系,而和谐的人际关系又使沟通更加顺畅。相反,人际关系不良会使沟通难以开展,而不恰当的沟通又会使人际关系变得更坏。
2023-09-12 02:43:192

保护生态环境的具体做法有哪些?

保护生态环境的具体做法包括:1.拒绝使用一次性筷子— 次性筷子又称“卫生筷”、“方便筷”,是人类社会生活节奏加快和社会服务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曾被视为一种文明标志。然而,现实表明,其所谓“卫生”和 “方便”不过是人们一种虚幻的心理期望,它的使用与“折枝为筷”本质相同,与每餐清洗消毒、不需要众多生产基地和繁琐运送过程的多次性筷子比,既不卫生,也不方便。2.拒绝过分包装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买来的食品或其他物品往往有两三层的包装,有时多达四五层。十年前的调查就表明,我国人年均包装物为lO公斤,全国每年包装垃圾将近 1000万吨,而且这个数字随着经济的增长而急剧增加。3.使用一张纸的正反两面就等于把一张纸变成两张来用4.尽量购买本地产品记住,这并非支持地方保护。现代社会,生活消费品供给线路的延长,也开列出了一张长长的生态账单。尽管运输成本逐年下降,生活消费品从农场、牧区、工业园区等运送到大城市的超级市场直至消费者手中,还是移动了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长的路程。5.在屋顶上安装太阳能热水器,而不是电热水器直接的阳光是所有能源中最丰富、洁净的一种。每年由于太阳照射而到达地面的能量相当于1990 年全世界所消耗能量数的6000倍以上。而且太阳能比其它能源分布更广,所有有阳光照射的地方都可以利用太阳能。6.使用节能型灯具应该淘汰家中的白炽灯泡。最新节能照明产品——小型荧光灯比白炽灯效率高3倍,寿命长9倍,而且发出的光的亮度相当。虽表面上一个普通40瓦白炽灯泡比同样亮度的8瓦节能灯管要便宜10-20元,但如果按每日照明5小时来计算,每盏节能灯每年可以节约70度电。
2023-09-12 02:43:201

三年合同到期第二次续签多久

劳动合同第二次续签几年都可以,一年、两年、三年等都可以。这个需要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进行协商。但是如果已经签订了两次以上的固定期限合同,再续签的,则需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分为三种: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属这一种;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限没有具体时间约定,只约定终止合同的条件,无特殊情况,这种期限的合同应存续到劳动者到达退休年龄;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例如:劳务公司外派一员工去另外一公司工作,两个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劳务公司与外派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是以劳务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终止,这种合同期限就属于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种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协商选择合同期限时,应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和需要来约定。 一、签三年的劳动合同到期后又续签几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3年劳动合同到期后,双方再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无具体规定。新劳动合同的期限,双方约定即可,均不违法。双方签订2次固定期限后,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14条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必须续签。《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合同续签注意事项1、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续签有关事项、自动顺延。2、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左右,hr应当了解员工意向。先征求员工意见是否续签,协商续签合同事宜,避免不续签的补偿金。3、协商续签合同的期限、报酬、特别约定等,充分沟通。4、经双方协商一致,合同各条款确定后,双方合同文本上签字或盖章。5、建议:将劳动合同起始期限统一调整到1月1日至12月31日,便于统一操作,避免漏签、遗忘,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双倍工资或无固定期劳动合同风险。在劳动合同的期限上面,不论是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还是需要续签,其实法律方面都没有对期限作出明确的要求,现实中往往也是由当事人协商之后确定的,但这个协商约定的期限是不能违反法律规定,否则也是会被认定为无效。至于签三年的劳动合同到期后又续签多久,这也是完全由当事人协商确定。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023-09-12 02:43:201

暖暖的微笑演员表

如下:《暖暖的微笑》是由宋晓峰、欧谭凯执导,李海兵编剧,宋晓峰领衔主演,崔志佳特别出演,纯情阿伟、宋之馨、刘妙主演并主演的校园题材电影,于2022年9月10日在腾讯视频上线。该片讲述了宋晓峰饰演的结巴老师李暖暖与“差生班”学生们斗智斗勇,带领差生班逆风翻盘的爆笑励志故事。剧情简介:李暖暖从小就患有口吃的毛病,说话磕磕巴巴不流利,为此他被同学欺负和嘲笑、被未来的岳父瞧不起。口吃的李暖暖的梦想是当一名语文老师,他如愿考上了师范大学,因为口吃,面试很多家学校都失败了。终于,有一家学校愿意聘用他,但带的却是学习成绩最差、学生最难管的班级,面对学生的嘲笑、轻视和同事的排挤,李暖暖能否坚持下去?
2023-09-12 02:43:201

华为网络新闻写作特点

华为网络新闻写作特征如下:(一)超文本结构的写作传统的新闻写作都是以线性的结构表达的。而网络新闻写作则是超文本结构的写作,这种超链接打破了传统新闻文本的线性结构,它带来的影响至少表现在以下两方面:1.用超链接可以对一些重要的人物、事件、背景或概念进行扩展。既可以用注释的方式出现,也可以直接链接到相关网页。这有助于读者接触新闻深层背景,获得丰富的相关信息。2.传统的文本写作总是在单一层面上完成,所有信息与材料都是一次接触到。尽管传统新闻写作方式中有“倒金字塔”的结构模式,以便于读者的阅读,但事实上的确有很多读者没有从头到尾阅读完这些信息,即对他们来说,有一部分信息是属于冗余信息。而超文本的使用,在一定意义上可以改变这种状况。在进行写作时,我们可以采用将材料分层的做法,把最关键的信息用为第一层次写作,而相关详细信息作为第二或第三层次提供。即用一个骨架的方式描述对象,而有关的细节,分别用超链接给出,读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决定进入哪一方面进行详细阅读。现在网上关于突发事件的报道,由于对象本身的较复杂,角度很多,材料十分丰富,所以为使读者有一个比较清晰的阅读线索,一般都使用超文本结构组织和写作。(二)动态写作传统的消息的写作是一次完成的,而网络新闻由于时效性的需要,往往把写作过程变成了一个开放的动态过程。它通过记录每一个重要时间点的信息,以最快的速度将信息传达给网民。这种动态写作方式发展到极致时,便出现了“文字直播”的方式。应该说,这样的“文字直播”显然还只是直播的初级阶段,它更多地在于交代最主要的信息,以满足人们的基本要求。笔者认为,未来的“文字直播”的写作,还会更多地在文字的生动性上下功夫。(三)多媒体化表现网络新闻表现形式中另一个特点是多媒体化。目前,很多新闻网站都开始利用多媒体新闻手段,但是,基本上还是孤立地使用多媒体方式。例如,将新闻分成文字报道、音频新闻和视频新闻三种。从单一报道的层面看,仍然是单媒体的。但是,随着网络的发展与人们认识的深入,我们预测,多媒体化的新闻表现形式可能是,在同一报道中,将文字、声音与视频等多种新闻手段有机结合在一起。以文字信息提供报道的线索和主要新闻要素,提供事件、人物与历史、地理等背景,音频和视频信息用于表现现场,未来甚至可以使用“虚拟现实”等技术手段,让人身临其境。这几种新闻手段的结合方式,可能类似于电子游戏,而不是机械地进行分割。同时,利用交互手段,读者可以参与讨论。
2023-09-12 02:43:201

乡村振兴的重点是什么?

深挖乡土文脉,筑牢乡村文旅开发的根基。乡村振兴和乡村旅游要做出特色,第一要点便是对于乡土文脉的深入挖掘,只有深耕本土地域,深掘乡土文脉,再把跨界、多元、创新融合进来,才能构成与众不同的乡旅景象。乡村振兴,巅 峰先行!
2023-09-12 02:43:243

沉着冷静考试八字标语

沉着冷静考试八字标语:1、今天付出,明天收获。2、拼尽全力,飞黄腾达。3、团结奋进,勇攀新高。4、勤奋求学,熬墨蓄势。5、冲过百日,笑傲一方。6、埋头读书,抬头做人。7、梦想很近,道路不远。8、努力拼搏,超越极限。9、勤学守纪,踏实严谨。10、奋发拼搏,勇于开拓。11、人易我易,我不大意。12、人难我难,我不畏难。13、沉着冷静,周密思考。14、认真严谨,仔细答卷。15、端正考风,严肃考纪。16、振奋精神,考出水平。17、刻苦学习、努力拼搏。18、仔细审题,答题规范。19、用心看卷,专心答题。20、易题细心,难题不慌。
2023-09-12 02:43:251

简述资本溢价一般有哪三种情况

您好,会计学堂-张老师为您解答①补偿原投资者资本的风险价值以及其在企业资本公积和留存收益中享有的权益。   相同数量的投资,由于出资时间不同,其企业的影响程度不同,由此而带给投资者的权利也不同,往往前者大于后者。所以新加入的投资者要付出大于原有投资者的出资额,才能取得与原有投资者相同的投资比例。   另外,留存收益和资本公积属原投资者的权益,但没有转入实收资本。如果新投资者一旦加入,则将与原投资者共享该部分权益。这显然不公平合理,因此为了补偿原投资者的权益损失,新投资者如果需要获得与原投资者相等的投资比例,就需要付出比原投资者在获取该投资比例时所投入的资本更多的出资额,从而产生资本溢价。 ②补偿企业未确认的自创商誉   一个企业从创立、筹建、生产营运,到开拓市场,构造企业的管理体系等,都会在无形之中增加企业的商誉,进而增加企业的财富。但是在现行企业会计制度下,出于会计计量上的不确定性和会计稳健原则等的考虑,企业不能够确认自创的商誉。因此,在企业的所有者权益中,并没有体现因自创商誉而使企业所有者财富增加的部分。然而如果新投资者加入企业,将毫无疑问地会分享到自创商誉的益处,那么新投资者就必须付出更多的投入资本,以补偿原投资者在自创商誉收益权方面的损失。在这种情况下,新投资者投入的资本,也会超过其按投资比例在实收资本中所拥有的部分,从而产生溢价。 ③其他原因   在企业重组活动中,除了上述两个原因之外,新投资者为了获得对企业的控制权,为了获得行业准入、为了得到政策扶持或者所得税优惠等原因,也会导致其投入资本高于其在实收资本中按投资比例所享有的份额,从而产生资本公积。   对于一般企业(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在收到投资者投入的资金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或确定的价值,借记“银行存款”、“固定资产”或有关存货等科目,按其在注册资本中所占的份额,贷记“实收资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科目。欢迎点我的昵称-向会计学堂全体老师提问
2023-09-12 02:43:272

茶艺有什么学习内容?

专业的茶艺课程都是先教我们了解茶,先了解才有喜欢,才会珍惜茶,才能让我们泡好茶,让茶发挥至最佳境界,好的茶艺师培训课程教学内容如下:1、茶怎么来的?2、绿茶、白茶、黄茶、乌龙茶、红茶、黑茶是如何演变过来的?怎样加工出来的?有什么流程和原理?3、加工出来的茶叶如何鉴别其品质、等级、特性?4、根据不同茶类、选择不同茶具、水的温度、浸泡的时间,让茶发挥至最高境界?泡出一壶好茶来。5、茶叶如何卖?茶叶如何营销?如何开店?茶叶店、茶艺馆的经营管理。6、茶叶店、茶楼、茶艺馆礼仪(包括坐、站、行走、微笑等)。7、修心养性的三套泡茶流程展示,既许多人眼里的茶艺表演(A、绿茶茶艺表演;B、安溪铁观音茶艺表演;C、台湾十八道闻香杯茶艺表演;),另增加了当前较为流行的——干泡法,也称为行茶法。茶艺是一种文化。茶艺在中国优秀文化的基础上又广泛吸收和借鉴了其它艺术形式,并扩展到文学、艺术等领域,形成了具有浓厚民族特色的中国茶文化。是包括茶叶品评技法和艺术操作手段的鉴赏以及品茗美好环境的领略等整个品茶过程的美好意境,其过程体现形式和精神的相互统一,是饮茶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化现象。茶艺包括:选茗、择水、烹茶技术、茶具艺术、环境的选择创造等一系列内容。茶艺背景是衬托主题思想的重要手段,它渲染茶性清纯、幽雅、质朴的气质,增强艺术感染力。不同的风格的茶艺有不同的背景要求,只有选对了背景才能更好地领会茶的滋味。1999年国家劳动部正式将"茶艺师"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800种职业之一,并制订《茶艺师国家职业标准》。潮州工夫茶作为中国茶艺的古典流派,集中了中国茶道文化的精粹。2008年,潮州工夫茶艺作为茶艺的代表入选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传承人有陈香白、叶汉钟。 潮州工夫茶是我国茶艺中最具代表性的一种,它是在唐宋时期就已存在的"散茶"品饮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属散条形茶瀹泡法的范畴,是瀹饮法的极致。茶艺表演用具有:茶,以安溪铁观音、武夷岩茶为好。器,能容水3-4杯的孟臣罐(宜兴紫砂壶)、若琛瓯(茶杯)、玉书碾(水壶)、潮汕烘炉(电炉或酒精炉)、赏茶盘、茶船等。 日本的煎茶道、台湾的泡茶道都来源于潮州的工夫茶。2008年6月7日,茶艺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2023-09-12 02:43:281

网络辅导写作文

* 回复内容中包含的链接未经审核,可能存在风险,暂不予完整展示! 1. 写一篇关于网络的作文 网络规范化 如今这个现代信息社会,电脑也随之走进了千家万户,上网聊天成了各中小学生的业余爱好,这普遍的现象,也促使了网络语言的泛滥…… “DD”(弟弟)、“GF”(女朋友)、“PMP”(拍马屁)、“酱紫”(这样子)、“偶(我)”、“KPM”(肯德基、皮萨饼、卖当劳),“偶稀饭粗稀饭(我喜欢吃稀饭)”:“晕倒,楼主刚从火星归来?(指不懂你的意思)”拿着这几个词语让家长认认,相信,很多人看了都会一头雾水,但这些话在孩子们中间却十分流行。走进各所大中学校,我们随处可以听见“恐龙”“青蛙”“灌水”“BF”“MM”等这样的网络语言,若无注解,真不知其所云何以?一位语文教师说,网络语言已渗透进学生的语言文字交流里了,有的同学在作文或日记中使用相当数量的“网语”,句式雷同,表意模糊,有些简直是莫名其妙,单纯为了表明自个的“时尚个性”。个别作文好的学生还能稍微变通。但总体而言,她不赞成学生本末倒置,单纯求新求异,而忽视传统文字的魅力与表现力。还有一位小学教师说,现在的学生开口“哇噻”闭口“酷MAN”的,让人不知所云。更可怕的是,有些学生在作文,尤其是日记、周记里面充斥着大量的类似语言。据了解,学生们都是从网上学来的。这位老师呼吁,现在学生上网的越来越多,而学生们又正处于打基础的时候,如果对网络语言不加以控制,很可能会对传统正规语言的学习产生负面影响。 美国学界有句话:“也许垃圾处理不属于学术,但是垃圾处理的历史则是名正言顺的学术。”同样,网络语言也许不是学术,但网络语言研究则不仅是学术,而且是跨学科的尖端学术。”网络语言的语境的不同使它表现出以下的特点:语言的口语化,简短零碎,直观,虽然采用的是类似书写的方式,但因急于表达谈话主题,常常会直接切入,少铺垫和描述。上网族年龄的年幼化,自我化又使网络语言充满朝气,幽默,活波,富于创新,出现许多新的表达方式,如语言符号的交叉使用。如此繁杂的内容,我想你看也看晕了吧。 汉字是我们国家的文明根源,是我们祖先的灵魂创造。我们不应该随之改动。倒退N年,谁也没有料想到网络的影响力如此之大,就像美国快餐麦当劳,KFC以其全球的统一产品、服务,迅速征服了中国食客的胃,网络文化以更快的速度成为青年人的新宠,并大有越来越火热的趋势。也许它是智慧的,简洁的,或者它是粗糙的、乱改的,它可能让正常人不会正常说话,也可能让很少说话的人说起话来让人捧腹大笑,这就是网络语言的力量。无论它的出现是否好是坏,毕竟他已经走进了网络,活跃在电脑屏幕上。现在改变也许是太晚了,但是,我们是不是该自我约束呢? 我们青少年正处于人生成长的关键时期,我们的思想道德状况如何,直接关系中华民族的整体素质,关系国家前途和民族命运。我们是否应该自觉地遵守我们自己的语言规范呢?规范我们的语言,振兴我们的国家,这才是我们的责任,才是我们的本分! 2. 关于网络的作文,不少于700字 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网络像是一列快车,加速着我们迈进未来的脚步,引领着我们走向瞬息万变的大千世界。 “秀才不出门,全知天下事”。坐在电脑前,鼠标轻轻一点,世界近在眼前。优雅的音乐,网上聊天使我们放松心情;奇闻异事,大好河山使我们大开眼界,不出门便走遍大江南北;搞笑的视频使我们的生活增添了几分乐趣;网上购物,读书,使我们的生活变得便捷……网络融入我们的生活,使我们乐在其中! 生命危在旦夕时,通过网上求救,找到病因,一个垂危的生命得到了新生;压力大时,通过网络,听听歌,与网友聊聊天,让我们的心放轻松;遇到难题时,按按键盘,点点鼠标,迎刃而解;无聊时,玩玩游戏,让我们心情愉悦……不用担心要出远门才能上补习班;不用担心要大费周折才能买到自己想要的东西;不用担心家里会堆满了看完的书籍;不用担心没有伙伴在你无聊时陪伴你……网络时时刻刻在我们身边有求必应,同时也拉近了我们与世界的距离。 “非典”肆虐时期,北京中小学无法正常上课,便开展网上教学,学生们都通过网络在家中上课。多么神奇啊!一根线,一台电脑,既保证了师生们的生命安全,又保证了正常的学习。 网络的好处真是数不胜数。 老子说过,一切事物都有正反两面,网络也不例外。 记得小学时期的一次出游,我们去了少管所。许多哥哥、姐姐都被关在牢笼之中。当时,那儿的领导为我们的到来准备了一次演讲。原来,里面的哥哥姐姐们,都是因为沉迷网络,而荒废学业;因为没钱上网,而干出杀人、抢劫的事;因为网上的那些黄色,而干出 *** 的事情…… 网络使多少思想单纯,经不住诱惑的青少年无心学习,在虚幻的世界中陶醉自我,玩得不亦乐乎,贻误了青春,他们走向了犯罪道路,把自己的父母留在了痛苦之中。 网络上有着多于我们书本的知识。因此,我们对网络便产生了依赖,变得懒惰。写作文,不要想,电脑上有抄;做题目,小意思,电脑会告诉我。做作业就像完成任务一样,只要完成就够了。老师为了我们将知识记得更牢固而辛苦布置的作业,我们都顺手抄了,没有记住,离开了电脑我们什么都不会。 网络是把双刃剑,它给予我们思想上的满足,带给我们方便,让我们了解到世界的丰富多彩,同时又让我们沉醉、依赖于它,成了一个个网虫,渐渐因为没有满足而走向违法犯罪。 网络的家喻户晓意味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在这个高科技的时代人们不能没有网络,它能使我们更好的了解世界,但是网络不是十全十美的,对我们的坏处并不只有这些,所以对于网络我们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网络是把双刃剑,我们只要利用好手上这把剑,做到绿色上网、文明上网、快乐上网,网络对我们就会百利而无一害。 3. 以网络为话题写一篇600字作文 网络的利与弊 现在,电脑已经逐渐成为我们生活不可缺少的东西。 随着世界的科技发展,电脑网络在我们生活中的用途也越来越大,工作,生活,学习都离不开它。 会利用电脑网络来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平的人,当然在学习,工作等各方面的成绩出类拔萃;而那些利用网络游戏来占满自己的所有生活空间的人,当然各方面的成绩都一落千丈。 作文网 home.s*****.cn 网络给了人类很大的帮助,但网络的不同作用,再加上我们自己的想法,让我们变得有所不同,有好,有坏。只有正确地认识电脑网络的利与弊就是网络的好与坏。 网络的好有很多,比如可以上网搜索学习资料,工作资料,科学资料等;还可以搜索图片,MP3音乐,MP4电影,动漫动画;可以了解时事新闻,股票趋势,医疗信息。但有些沉迷于网络游戏,不但不会让我们变得越来越优秀,反而会使我们变成他的奴隶,甚至会使我们作出更可怕的事。 所以大家要正确地认识和利用电脑网络利弊,不要被网络中的有些事物所迷惑。 我们应该正确地认识和网络的利,会使我们收益非浅,而不是祸害无穷。 4. 围绕网络写一篇说明文 社会发展已进入计算机时代,网络随之而生。所谓“网”就像蜘蛛结的网一样,四面八方,能够将信息迅速传播,给人们提供方便,这一点我是深有体会的。 有一次,我遇到一道数学题,想了十几分钟都没想起来,我就叫:“妈妈,这题我不会做,快过来教我!”我说完,妈妈就来了。妈妈看了看,就拿出演草纸,动笔算了起来。过了一会儿,妈妈说:“太难了,我也做不出来。”我说:“明天要被老师批评了,咋办呢?”“要不然,查查电脑?”妈妈提醒我。过了一会儿,还真查了出来。我的心终于可以放下了。不过,这都归功于我的良师益友——国际互联网。 在生活上,这更是我的贴心朋友,遇到一些不顺心的事情,我注在网络中寻找到与我同样心情的朋友,互相分担烦恼。 闲暇时,漫步于一些读书的网站,那里有诗歌、小说、记叙、读后感等题材辅导,还有一些名家名篇幅。前几天,看了一篇朱自清的散文《背影》。通过作者优雅文笔,描写他父亲的背影-----爬月台、买桔子,消失于来来往往的人群中等描写,深深地感受到父亲爱的默默无言。 网络也是一个虚拟的世界。各种各样的游戏---CS、QQ堂等深深地吸引着人们,有一些青少年朋友抵挡不住诱惑,沉迷于网络游戏中,误入歧途,都令人深思。 网络真是个奇妙世界,有好有坏,看你自己怎样去面对吧! 5. 以“网络”为话题写一篇作文 湛蓝,淡蓝,乳白,灰白……天空中的云不断地变化着,我们也不断地变化着。由工业时代跨入了信息时代,信息技术的日益发展,它已经与我们合二为一了,网络步入了社会,我们进入了网络。 一年级的我会做两件事情;在家里疯跑和在小区里疯跑。六年级的我也会做两件事情:学习和上网。网络改变了我很多,而那被改变的而许多,或许是我最需要的。 记得是在四年级的那一天,我放学回到了家中,看见家里摆着一个四四方方的盒子,从父母的兴奋眼神中,我读懂了这盒子里的秘密:一个好玩的大家伙,它的英文名字就叫COMPUTER,中文名字叫电脑。从此,我和父母每天轮番着研究这个家伙。一开始觉得很难,捣鼓了一段时间之后,就运用地得心应手了。渐渐地,在电脑上知道了一种叫网游的东西,它比在楼下玩过家家好玩几十倍。一阵兴奋过后,我开始了对它的进一步摸索,从无从下手,渐渐地到无师自通,后来越来越上瘾,一回家,扔下书包直奔电脑,放弃了楼下的游戏时光,开始了坐在椅子上的那些模拟战斗虚幻英雄的网游时光。这样一玩就是3年,我的鼻梁上架起了一座桥------眼镜,它就象挡风玻璃一样,阻隔在我和这个世界之间。我的学习成绩从99分下降到66分。我不再去楼下打球了,我在游戏里投篮;我不再去楼下抓蜗牛了,我在QQ农场里杀虫……我的脸色开始憔悴,我的眼睛暗淡无光,瞳孔里折射的只有游戏的光芒。 今天,我下楼了,站立在楼前茫然四顾,眼前焕然一新,那些崭新的高楼拔地而起,那些郁郁葱葱的树木……我发现了时光已经悄悄流逝,我好像被抛弃的孩子一样,失去了方向失去了根基,网络游戏里虚幻的影像还在偷偷地勾引我……我想回到过去,回到那些阳光下快乐的日子,然而我知道时光不能倒流,我决心放弃网络中游戏的诱惑,去追求网络对我们真正的意义。 网络有着两面性,当你正确应用时,它是你的好帮手;当你误入歧途时,它也不会帮你,反而会推你一把,让你坠入深渊,从此再也走不出来。 6. 以“网络信息”写一篇作文400字左右 现今网络已成为人类不可缺少的一样工具,它具有两面性。有人为它因此而进步,有人为它因此走上犯罪的道路。 看了很多关于网络成瘾危害的视频,听了许多网络不良的事迹,我不禁为网络叫屈。网络的两面性取决于用它的人。用它的人用好了,好处很多;用到坏处,也会使人误入歧途。我的意见是网络其实没什么,用它时就应注意,便不会轻易入迷。我,也经历过对网络非常沉迷,每天上课不专心,总想玩电脑,但经历一旦时间的冷却,对网络的沉迷不知不觉已经变了,把它当成一个学习的工具,玩久了,对网络便会腻,不会想着玩,这段时间,我徘徊在看电视与玩电脑之间,一旦没了兴趣,我的人生也没了什么兴趣,但在学习中你总能体会到快乐。我不知不觉从网络中走了出来,才发觉人生其实有很多事情值得我们去关注,不能沉迷于一项当中,有了这些,我不在对网络沉迷,会适当控制了。 希望网络沉迷的人适当的采用结合下我的方法,或许对你有所帮助。祝天下所有沉迷于网络的同学能够悬崖勒马,早日走出网络的世界! 7. 如何在网络教学平台上写作文,提交作业 在语文教学中,作文教学始终是教学中的老大难。 要改变作文教学这一现状,实现培养学生既会作文,又会“做人”的终极目的。我认为要在强化突出学生主体地位的前提下,教师还要不断拓展空间,把作文课上得生动、活泼而有实效。 一.教师要重视学生的写作实践,多渠道拓宽写作途径。 1.阅读教学与写作要紧密结合。 教师在阅读教学中善于捕捉名篇佳作中的闪光点,通过对课文的仿写、改写、缩写、抄写、补写等各种形式。 2、重视学生的作文实践,方法要灵活多变。 我们应打破陈俗旧套,相机而行,在学生有兴趣时,让他写,帮他练。如入冬的第一场雪,我就让他们去观赏纷纷扬扬的雪花,听别人议论雪的“长短”,还鼓励他们品尝开雪仗、堆雪人的乐趣,然后写成作文。 3、重视学生的作文实践,还要关注学生修改“自己”的作文。要解决这个问题,教师首先要转变观念,敢于放手,要采用多种批改方法,激发学生的评改欲望,力争做到教师面批、精批与师生互批、学生共批相结合,提倡写、评、改一次性处理。 二、充分利用网络资源组织作文教学 因特网走进了我们的生活,更走进了作文教与学的活动之中,这已经是不争的事实。现在我们应该研究如何充分利用网络资源组织好作文教学的问题。 1、要充分享用网络上的无限的甚至爆炸的信息源,解决无“米”与无“源”的问题。 2、要充分利用图文声像并茂的网络环境优势,解决作文教学手段单一的问题。 通过多种媒体的使用使抽象的变得具体、形象;使看不见、摸不着的变得历历如在眼前;使“静态的”变成“动态的”,甚至是“现场的”。 三、切实抓好课外活动,解决学生“写什么”的问题 课外活动的内容是丰富多采的,方式也是多种多样的。 什么样的活动方式最能帮助学生解决“写什么”的问题,教师应该从实际出发,发挥条件优势,因地制宜,扬长避短,有选择地开展,课内外结合,才能更好地开发引导学生的天资和禀赋,启迪学生的智慧,从而使学生形成能力,提高初中作文教学效果。另外,开展课外活动,学生是学习的主人,教师只处在从旁辅导、咨询的地位,不象课堂教学中一切活动都是在老师的精心设计精心组织下进行,应充分发挥学生的独立思考和创造精神,克服以“教师为中心”的弊病。 8. 关于网络的作文 这篇是我自己写的,你看看,希望对你有帮助。 网络上的感动 08.10.5 (我们每个人心中都会有一些让自己感动的人和事。回想一下,你最受感动的人和事是什么?请以“感动”为话题写一篇作文,文体不限。) 大家都说网络上的生活是虚拟的、没有色彩的、没有情感的。可是,真的是这样吗? 我想说的是,尽管网上的人大多都不能面对面地直接交流、相处,但网友间同样有深厚的友谊! 我真正接触网络一年来,遇到了许许多多的网友,其中有些事情还真感动了我呢。 就象公益广告里面说的,也许,一句小小的问候,一句温馨的祝福,对别人来说就是多一份关爱。 还是要回到难忘的初三下学期。我们的学习正处在紧张的复习迎考阶段,那时我刚接触网络,乐意把我的校园生活写在网上和大家一起分享。那时的我还不太会用网络,文章也写得凌乱不堪。当时我随便“加”了几个朋友,大多数朋友只在我的博客中看一眼就走了,估计是对我的博客漫不经心吧。当时正值过年,有一位朋友却来我博客浏览了两次,我发现时一阵惊喜,也给她送上了最诚挚的新年祝福,她便很快和我成了朋友。我想,也许这不经意的两次到访,很令我感动吧。也许,是她不放弃任何一个难得的友谊?也许,是她对大家都很关心?虽然大家都在网上,彼此不认识,但她的多一分关心和留意,也许对别人来说,就是一种温暖,令人回味无穷。后来我又相继认识了更多的朋友,他们的存在让我的网络生活不再孤单,每天都能笑容满面地走过,紧张的初三下学期已不再单调,反而充满着无穷的乐趣。 我的上一个生日过得非常特殊。这是我第一次在网上和大家一起过生日,我特别写了篇文章感谢一些朋友这么长时间来对我的关心。很快,我就收到了十几个网友送给我的生日祝福。真的没想到,网上也是充满关心、呵护的世界,那一句句简单的祝福,就象魔法一样,赐给我无穷的温暖,赐给我大海般的力量努力学习,中考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大家彼此都不认识,都没见过面,还能这么慷慨大方、主动去给予别人关心、祝福、问候,我真的感动不已。以后我也学会了去主动关心别人,和别人交朋友。看到别人在学校遇到的各种各样的烦恼,我也会主动上前对他们一句句耐心地讲道理,让他们明白学习的重要性,帮他们解除烦恼。听到了那些陌生朋友对我说的一声声谢谢,我的心里也象吃了蜜一样甜。就是这样,我每天都能保持一颗开心、快乐的心情,在现实的学习中也不觉得那样枯燥、乏味了。我想这也离不开大家对我的关爱吧。 不论在什么地方,不论是在现实中还是网络上,我们大家只要都怀着一颗关爱、感恩的心,我们整个世界就将变成美好的人间,我们大家都能开心起来!大家说是吗? 9. 网络带给人们哪些方便作文200字 网络世界五彩缤纷,它是知识的海洋,是我们的知心朋友,还是我们的课外辅导老师,它可以拉近我们和大千世界的距离。所以,如果可以设立一个节日,我就设电脑网络节。 网络节这天(网络节是电脑网络节的简称)所有网吧大门都向我们敞开,所有家里的电脑都可以打开,不管大人、老人、小孩都如过春节一样,怀着激动的心情打开电脑,打开电脑后,就会自动弹出一个窗口,上面有一行字“是否进入网页?”如果你点“确定”,就会进入一个扣人心弦的网页,然后出现一行彩色的字:“欢迎来到网络节之网站!”只见上面的图画色彩斑斓,往下看,有一幅画,画上有很多可以点击的门,每个门都有四个字:“学习园地、游戏天地、精彩动画、美妙音乐、写作一族……学习乐园有许多问题,看!这有个:“什么人最大?”哈!那也有一个:“25乘2于几?”游戏天地呢?当然是许多绿色的游戏啦!像《刀片英雄》……精彩动画更是非一般,许多动画都在这里:中国动画、外国动画、语文动画……美妙音乐?超好玩!许多大人、小孩歌都在这里,还有京剧呢! 我们可以通过上网和自己远方的好友谈心,好事主好友一起分享,烦恼向好友倾诉……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爸爸忘记了工作的劳累,一边和老家爷爷奶奶用QQ聊天,一边在“电影时代”看电影。妈妈却在网上购物,用银行卡在网上付款,让商店把货送到家,我也在“写作一族”学写作文,许多著名作家与我交谈,让我写作能力更上一层楼,网络是多么奇妙! 看!许多电脑专家在“大家论坛”上给我们知识。哈!世界闻名软件专家比尔盖茨还用几个彩色的大字祝我们节日快乐呢! 电脑网络节多么令人向往!可以陶冶情操、开拓视野,我真希望有个这样奇特、开心的节日啊! 10. 以网络为话题写1文章 在二十一世纪的中国,电视机已迈入了千家万户,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技术的提高,电脑在二十一世纪成了人们的新宠儿。 二十一世纪是一个充满着竞争的信息时代,电脑使人们的学习和信息交流变得更加得丰富多彩,使知识的获得更加便捷。 有一次老师让我查找一位历史人物的资料,我翻阅了许多的书籍,但还是没有找到所要的资料,真是心急如焚。可是后来上网一查,不出一会,便找到了资料。这次能找到资料,真是多亏了电脑网络呀! 我上一次在电视上看到,有一个村的几十户农民开发资源,种植了好几亩的绿色蔬菜,但是一直没有人来订购出去。一个学电脑的人帮助他们想了个办法,上网找客户。一下子,许多客户都在网上下了定单。没过几天,便把这成堆的蔬菜销售一空。这些蔬菜被放在家中腐烂的命运,被一台小小的电脑所改变了,这是多么的神奇呀! 像上面一样的电脑“事迹”举不胜举。它在公司企业中,在人们的生活中渐渐成为了一个非常重要而必不可缺的工具。但是我们也必须清楚,网络在给我们带来益处的同时,也存在着相当的负面影响。 一些青少年不能正确认识网络,上网白文明不健康,通宵达旦打游戏、聊天,浏览不良信息,沉迷于上网,甚至不顾身体健康,无节制上网。我曾听到过一条消息:一个男生在网吧打游戏,不吃不喝也不休息,可到了第三天早上,因为体力不支而昏倒在地,送到医院抢救。可为时已晚。死因是累死的。我听到这里时候,觉得这是非常不可思议的事。一个好好的人,却为一个虚幻的世界而失去了宝贵的生命。 看到这里,许多人自然而然地觉得网络真是坏呀!可在我看来网络是无法区分好与坏的,重要得是你怎样看待与利用网络了。如果没有正确看待网络便会像那个少年一样,沉迷于上网而无法自拔;如果你能正确利用网络,它便不是一把无形的剑,而是一位好助手。 但是要使每一个人都正确认识网络,我认为教育、管理是关键。一些网吧、游戏室阳奉阴违,明明标有“未成年人不得入内”的醒目字样,可还是有一大批中小学生进出来往。像这样的现象,有关部门可以定期抽查。学校与家长也要对沉迷于网络的少年进行教育和劝戒。还有一些网上的不良信息的发布要加以杜绝和制止。 希望未来的人们上网能看到一个没有不良信息,没有暴力和血腥的游戏,成为一个真正的“健康绿色的网络”。
2023-09-12 02:43:291

钉钉直播和录播的区别

钉钉直播和录播的区别如下:1、录播和直播区别在时间上不同,直播时间具有固定性,用户只能在直播时前往观看,而录播时间比较自由,用户根据自己的时间来选择前往观看;2、录播和直播区别在互动上不同,直播中用户是可以和直播者进行互动的,而录播不行;3、录播和直播区别在效果上不同,直播是直接录制的,而录播可以进行后期处理,可以更加精细。
2023-09-12 02:43:171

如何开分公司,需要什么手续?

异地注册分公司,不仅要去工商局办理注册,还有很多程序,以下是详细的分公司注册流程及所需文件。一、名称核定:1 、开办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2、公司的法人资格证明:经工商行政管理局加盖公章的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执照》复印件(用工商局的营业执照专用复印纸复印);3 分公司负责人照片两张、非当地户籍的需暂住证、计生证,有些地方还需要务工证;4、联系电话;5 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授权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6、主要经营范围;二、 工商登记注册:1 申请报告:公司董事长或分公司负责人签署的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加盖公章);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3、 公司签署的授权委托书;4、 公司章程及设立分公司的文件、董事会决议(全体董事签名)或股东会决议;5、 分公司负责人照片(四张)、身份证原件及户籍证明、个人简历(一份)、暂住证、待业证原件;6、雇工名单(18--24岁男性兵役状况证明、30岁以下学历证明等);7、场地使用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协议,有的工商局要现场踏勘);房屋租赁合同、协议期限必须一年以上(附产权证复印件);8、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9、其他(如健康证、务工证等);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11、 登记机关所发的全套登记表格及其他材料。
2023-09-12 02:43:172

乡村振兴包括哪五个方面的振兴

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
2023-09-12 02:43:162

应收账款在贷方表示什么

应收帐款:借:应收未收 贷:应收已收应付帐款:借:应付已付 贷:应付未付预付帐款:借:实际发生,预先支付 贷:已收到货付款分不清科目借贷意思的时候就想想银行存款的借贷方, 收钱的时候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在贷方表示收钱了,借方表示开发票了,那么贷方余额就表示多收的钱,在资产负债表中属于预收。 在实际工作中,企业一般不用预收账款,只用应付账款,编制资产负债表的时候根据余额重新f分类,所以不用调整。 但是如果企业是使用预收账款的,那发票计入应收账款,收钱计入预收账款,月末按照应收账款的的金额将预收账款转入应收账款。拓展资料一、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在贷方表示什么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在贷方表示什么?表示为预收款。二·、 应收账款"该账户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材料、提供劳务等,应向购货单位收取的款项,以及代垫运杂费和承兑到期而未能收到款的商业承兑汇票.本账户按不同的购货或接受劳务的单位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明细核算.应收账款表示企业在销售过程中被购买单位所占用的资金.企业应及时收回应收账款以弥补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种耗费,保证企业持续经营;对于被拖欠的应收账款应采取措施,组织催收;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凡符合坏账条件的,应在取得有关证明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后,作坏账损失处理.   三·、 如果期末应收账款是正数,就是借方金额,如果期末应收账款是负数就可能是贷方金额,贷方表示预收款项.在月末的报表中,对于应收账款按客户分类,正数就是应收账款,负数就重分类到预收款项.  四、 应收账款;会计科目,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主要包括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应向有关债务人收取的价款及代购货单位垫付的包装费、运杂费等.   五、 该账户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材料、提供劳务等,应向购货单位收取的款项,以及代垫运杂费和承兑到期而未 能收到款的商业承兑汇票.本账户按不同的购货或接受劳务的单位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明细核算.   六、 应收账款余额在贷方,表示预收账款,既然没有应收账款,就不需要计提坏账准备.坏账准备科目,核算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转销等情况.企业当期计提的坏账准备应当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坏账准备"科目的贷方登记当期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借方登记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冲减的坏账准备金额,期末余额一般在贷方,反映企业已计提但尚未转销的坏账准备.   七、坏账准备可按以下公式计算: 当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当期按应收款项计算应提坏账准备金-(或+)"坏账准备"科目的借贷方(或借方)余额,企业计提坏账准备时,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坏账准备"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冲减多计提的坏账准备时,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坏账准备"科目. 八、应收账款借方负数表示什么?   应收账款账户是资产类账户,按照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借方为正数,贷方为负数,一般情况下余额为借方余额. 如出现贷方负数情况一般表现为欠款单位多付给企业款项,相当于预收账款. 应收账款为负数表示多收取的款项,应付账款为负
2023-09-12 02:43:151

生态环境的保护目标

  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是通过生态环境保护,遏制生态环境破坏,减轻自然灾害的危害;促进自然资源的合理、科学利用,实现自然生态系统良性循环;维护国家生态环境安全,确保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森林破坏严重土地资源丧失淡水资源紧缺生物种消失人口激增大气质量恶化森林破坏严重全球气候变暖——温室效应。   1、森林破坏降低了陆地植被的储碳容量水土流失与荒漠化等,导致土地资源丧失;   2、中国水资源状况:水资源受到污染水资源污染加剧了水资源短缺;   3、近代中国人口激增:增加了对资源和环境的压力大气质量恶化,自然环境先天脆弱,水土流失严重,荒漠化扩大,水资源紧缺,污染严重,森林覆盖率低,天然林生态系统和野生动植物面临危机,气温呈上升趋势。
2023-09-12 02:43:111

合同上写着到期自动续签

合同到期自动续期是不合法的,合同到期不续签辞退规定是需要由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合同上写着到期自动续签是合法的,合同是有自动续约的,一般合同到期之后,合同的法律效力终止。没有特别约定的,合同到期双方权利义务终止,不会自动续约。有合同条款约定,合同期满自动续约的,按约定处理。合同的续订是指合同期满后,当事人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继续签订与原合同内容相同或者不同的合同的法律行为。符合(一)以下情形,符合续订劳动合同的条件:1、双方协商一致续订劳动合同;2、劳动合同期满,存在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的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0年的;2、自建立劳动关系起已连续两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初次衽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扩展资料: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的形式?对于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并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允许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一个劳动者以在该用人单位满十年,但距离法定退休年龄超过十年,则不属于本项规定的情形。法律依据:根据《劳动法》第46条第五项,第47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该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补偿金额是按每满一年工龄补偿一个月工资。
2023-09-12 02:43:111

学校校长的思想品德素质主要体现在哪几个方面

思想品德素质是校长所具有的思想意识、思想方法和思想行为以及由此而形成的独特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等。良好的思想品德素质,是校长应该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也是推动其自身成长的精神支柱和工作动力。校长是学校活动的组织者和管理者,是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者和执行者。 学校校长的思想品德素质主要体现在以下五方面    1.政治思想素质  校长的政治思想素质是指校长关于自身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态度、世界观、价值观等方面的综合。校长的政治素质是其素质的灵魂,对其他素质起着统帅的作用。优秀校长要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政治理论水平,重视政治理论的学习,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校长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才能自觉地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  2.教育思想  教育思想是办学的灵魂。教育思想是校长在办学实践中形成的思想体系,使其对学校教育现象、教育规律、教育问题的认识和看法。校长应该具有正确的教育思想,尊重教育规律,形成独具特色的成功的办学理念。  3.道德品质  校长的道德品质是校长在自己的职业活动领域中,通过一系列的道德行为所表现出来的比较稳定的、一贯的特征和倾向。表现在道德认识、道德情感、道德动机、道德信念等方面。优秀的校长具有优秀的道德品质,他们严于律己、宽以待人,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品行端正、秉公办事,心胸宽广、宽宏大量,洁身自好、清正廉明,对同事赤诚相待、乐于助人,对自己为人以则,具有自知之明。  4.人格魅力  一个成功的管理者,应该有其鲜明的个性和工作风格,并以这种个性与风格来潜移默化的感召被管理者。校长权利无外乎两种:一种是外在权利,由校长职位所决定,是一个常量;另一种是内在权利,由校长个人素质所决定,只通过校长的人格、威信、能力、学识等因素而形成的,是一个变量。优秀的校长总是以德服人、以学识服人、以自己的言行来吸引人,注意塑造于培养自身的人格,以特有的魅力来吸引人、感动人。可以说,一位优秀的校长,不仅是一个领导者,更是一位导师、一位长者,一个可以值得信赖的朋友,一个有真诚的人。  5.奉献精神  奉献精神是事业心和责任感的集中体现。党和人民把教育的重担交付给各位校长,既是对校长莫大的信任,也是对他的考验。作为校长必须以事业为重,不计个人得失,胸怀大目标,生命不息,奋斗不止。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团结依靠教职工,千方百计把学校办好。不仅要全力以赴做好当前工作,而且要面向21世纪,构制学校发展的蓝图;不仅要抓好常规工作,而且要有新的创造和建树。
2023-09-12 02:43:101

录播的特点及基本要求

录播系统能将授课或演讲者之影像(Video)、声音(Audio)及上课讲义(VGA),以硬件设备方式即时记录成标准的网络格式,并通过网络及服务器同步直播。 观众以 IE 及 Media player 即可收看现场影音及图文内容。 当演讲结束立即可将内容刻录成光盘保存或存放于服务器中,提供随选点播(VOD)服务。同步录制后期点播严谨、全面的用户管理全方位的文件管理简单、实用的在线文字交流智能化PPT自动索引智能、灵活的自动跟踪智能化自动导播人性化在线导播全面、多样的管理控制强大、易用的后期编辑简单、易用的后期导播功能
2023-09-12 02:43:072

珍惜水资源的资料

buyongshui
2023-09-12 02:43:075

乡村振兴有哪些具体措施

法律分析:乡村振兴的具体措施有:提升农业发展质量,培育乡村发展新动能、推进乡村绿色发展,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展新格局、繁荣兴盛农村文化,焕发乡风文明新气象、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构建乡村治理新体系、提高农村民生保障水平,塑造美丽乡村新风貌、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增强贫困群众获得感、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强化乡村振兴制度性供给、汇聚全社会力量,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开拓投融资渠道,强化乡村振兴投入保障、坚持和完善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法律依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现就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出如下意见。
2023-09-12 02:43:061

求公司管理办法细则

这应该是根据公司的种类而定的吧~~
2023-09-12 02:43: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