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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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常见的违反保密守则隐患有哪些?

如今,很多公司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也会签订一份保密协议,负有保密义务的当事人若违反协议,将保密信息泄露给第三方,将要承担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下面小石为您介绍一下员工违反保密协议的刑事责任。【相关案例】  某公司的一名技术骨干签了保密协议,后来该员工被竞争对手公司挖走,其将某公司正在研发产品的技术资料泄露给了对手公司,以致该产品被竞争对手抢先研发上市,此行为给某公司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那么该员工有无刑事责任?是否涉及犯罪?【案例分析】  技术资料当属商业秘密的一种,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上述案例中,该员工曾经签过保密协议,因此,如果有证据证明该员工确实将相关技术资料泄露给了竞争对手,造成了你公司巨大的经济损失(达到50万元以上),则根据《刑法》第219条规定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根据该条规定“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知识拓展】  员工违反保密协议的法律责任:1、违反保密协议要担民事责任违反保密协议首先要承担的是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又可以分为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雇员违反保密协议很可能同时侵犯了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给用人单位造成了实际损失。因此,用人单位可以要求雇员承担违反保密协议约定的违约责任,如果保密协议中约定了违约金,则用人单位可以要求违约的雇员支付违约金。如果违约金畸高或者畸低,双方可以要求适当降低或提高。用人单位也可以选择要求雇员承担赔偿损失的侵权责任。但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不能同时适用,用人单位只能从中选择一种。2、违反保密协议要担行政责任侵犯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也可能构成行政责任。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权依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工商管理机关还可以责令侵权人将载有商业秘密的图纸、软件及其他有关资料返还权利人或销毁。3、违反保密协议要担刑事责任侵犯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如有以下行为,并且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除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军人保密守则第38条是

第一百四十一条军人必须遵守国家保密法规,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条例》,严守保密纪律,保守军事秘密。第一百四十二条军人必须遵守以下保密守则:(一)不该说的秘密不说。(二)不该知道的秘密不问。(三)不该看的秘密不看。(四)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五)不用非保密本记录秘密。(六)不在非保密场所谈论秘密。(七)不私自录制、复印、拍摄、摘抄、收藏秘密。(八)不向无关人员泄露秘密。(九)不用民用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办理秘密事项。(十)不带秘密载体游览公共场所或探亲访友。第一百四十三条军事秘密载体要有专人保管,严格审批、清点、登记、签字等手续。在涉外、会议和宣传等活动中,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军事秘密。第一百四十四条部队要根据工作情况,进行保密教育和保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严肃处理。还有一部分不便于说的....

世界各国的保密守则的内容是哪些呢?

军人保密守则一、不该说的秘密不说。二、不该问的秘密不问。 三、不该看的秘密不看。四、不该带的秘密不带。 五、不在私人书信中涉及秘密。六、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七、不用普通邮电传递秘密。八、不在非保密场所阅办、谈论秘密。九、不私自复制、保存和销毁秘密。十、不带秘密载体游览或者探亲访友。 计算机网络安全保密守则 一、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和军队利益的活动二、不私自在网上发布涉密信息三、不越权访问系统和涉密信息四、不在无安全保密设施的网络上处理涉密信息五、不擅自下载网上涉密信息六、不使用未经审查和禁用的软件七、不向他人泄露口令、密钥及安全保密措施八、不以军人身份在军外网络上进行信息交流九、不私自复制、留存、出借、销毁任何涉密载体十、不私自将网络、密码设备送往军外维修国家工作人员保密守则 一、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二、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三、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四、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六、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七、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八、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九、不在普通电话、明传电报、普通邮局传达机密事项;十、不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人民警察保密守则一、不该说的秘密不说。二、不该知悉的秘密不问。三、不该看的秘密不看。四、不在私人交往或公开发表的作品中涉及秘密。五、不在非保密场所阅办、谈论秘密。六、不擅自记录、复制、拍摄、摘抄、收藏秘密。七、不擅自携带秘密载体去公共场所或探亲访友。八、不使用无保密措施的通信设备、普通邮政和计算机互联网络传递秘密。涉密人员对外科技交流保密守则一、公开的对外科技交流活动不得涉及国家秘密。二、在对外科技交流合作中,确需对外提供国家秘密的,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要求对方承认保密义务。三、参加对外科技交流活动不得携带国家秘密载体(包括载有国家秘密信息的便携式计算机),因工作确需携带或向境外传递机密级、秘密级秘密载体的,应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切实可靠的保密措施;任何情况下,不得携带或向境外传递绝密级秘密载体。四、谈论涉及国家秘密的事项要注意场合,防止被窃听;不得在涉外公共场所及外方提供的场所谈论涉及国家秘密的事项。五、不得在没有保密措施的通讯工具中传递国家秘密;不得使用明码或者未经中央有关机关审查批准的密码传递国家秘密。六、在境外遇到危及所携带的国家秘密载体安全的紧急情况时,要立即销毁所携带的秘密载体,并及时向本单位的保密工作部门报告。七、发生泄密问题要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向本单位的保密工作部门报告。 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十条保密守则(一)不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二)不在无保密保障的场所阅办、存放秘密文件、资料。(三)不擅自或指使他人复制、摘抄、销毁或私自留存带有密级的文件、资料。确因工作需要复印的,复印件应按同等密级文件管理。(四)不在非保密笔记本或未采取保密措施的电子信息设备中记录、传输和储存党和国家秘密事项。(五)不携带秘密文件、资料进入公共场所或进行社交活动,特殊情况确需携带时,须经本单位保密部门或主管领导批准,并由本人或指定专人严格保管。(六)不准用无保密措施的通信设施和普通邮政传递党和国家秘密。(七)不准与亲友和无关人员谈论党和国家秘密,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和配偶、子女。(八)不在私人通信及公开发表的文章、著作、讲演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九)不在涉外活动或接受记者采访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确因工作需要涉及或提供党和国家秘密的,应事先报经有相应权限的机关批准。(十)不在出国访问、考察等外事活动中携带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或物品;确因工作需要携带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

军人保密守则有多少条?

第十二节 保密 第二百零一条 军人必须遵守国家、军队的保密法规,严守保密纪律,保守军事秘密。

军人保密守则是什么?有几条

军人保密守则:(一)不该说的秘密不说。(二)不该问的秘密不问。(三)不该看的秘密不看。(四)不该带的秘密不带。(五)不在私人书信中涉及秘密。(六)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七)不用普通邮电传递秘密。(八)不在非保密场所阅、谈论秘密。(九)不私自复制、保存和销毁秘密。(十)不带秘密载体游览或者探亲访友。解放军和武警是一样的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反洗钱业务人员应遵守哪些保密守则?

(1)不该说的反洗钱信息绝对不说;(2)不该问的反洗钱信息绝对不问;(3)不在公开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反洗钱资料信息;(4)不交给无关人员传递反洗钱报表或光盘(磁盘)资料。

审计人员保密守则原文

公司保密守则 一 、总则 (一)为了维护公司的正当利益,明确员工对公司所负的保密义务,特制定本守则。 (二)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益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守则“保密范围”内的所有条款)。 (三)公司全体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二、保密范围 (一)公司重大决策中的保密事项; (二)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三)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四)公司客户档案资料; (五)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六)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七)凡与公司经济行为有关的各种信息; (八)公司领导申明其它需要保密的事项。 三、保密措施 (一)属于公司保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专人执行; (二)对于保密的文件、 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非经指定负责人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北京经典宏文图书有限公司党政图书出版策划中心 (三)在对外业务交往中,也应遵照保密守则;如在业务交往中需要提供公司保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指定负责人批准; (四)保证不在工作范围之外私自使用或擅自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提供公司的保密资料; (五)保证在公司任职期间,不直接或间接在其他同类企业中任职,也不得直接或间接帮助他人组建、参与组建同类企业; (六)保证在公司任职期间,不直接、间接或以其他形式从事或参与对公司的竞争行为,也不得帮助或协助他人与公司竞争; (七)保证在公司任职期间,不直接、间接或以其他形式劝诱、招揽、拉拢本公司员工参与对公司的竞争行为; (八)员工受聘期满,公司和员工之间没有续签合同,员工有责任继续对资料保密,直到该保密资料进入公司领域; (九)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主管负责人。 四、违约责任及赔偿 若员工故意或过失违反本公司的保密制度,视情节轻重及危害后果给予警告、批评,或者直接经济处罚,直至予以除名。构成犯罪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审计人员保密守则原文 [篇2]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订本制度。该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人员 1、 公司重要会议纪要、独特的运行方式、竞争策略、计划、设计技术资料。合同、报价、提案不得泄露或传播。 2、 不看不说与己无关的秘密,员工应保持公司商业秘密;忠于职守,增强保密观念;造成损失,本人承担责任 3、 不该问的不问,不属于自己工作范围内的事不要随便打听。 4、 如你需要借阅合同及设计资料,请于当日下班前归还原位,为了工作方便,一定不要将资料借回家中及带出公司。 5、设计资料需要裁页,或需要带出公司,请事先征得总监或办公室主任的同意,并做出登记。 6、客户资料,是公司的机密文件。你只能查阅你工作范围内的资料,查阅时,请履行登记手续,于当日归还,并不得带出公司。 7、严格遵守本企业保密制度,防止泄漏企业技术秘密;不得向他人泄漏企业技术秘密;非经公司书面同意,不得利用该技术秘密进行生产与经营活动,不得利用技术秘密进行新的研究和开发。 8、如发现秘密被泄露,无论是否因为自己的原因泄露,都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通知办公室及主管领导。办公室应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尽量消除泄密给公司造成的影响。 属于公司秘密的范围: 1、 公司客户的合同、资料、工程图纸、效果图、施工方案等。 2、 供货商的报价单、供应合同等。 3、 销售报价、销售合同,财务的账本、凭证、财务报表等。 4、 个人的工资、薪酬、福利待遇。 5、 属于公司的其它秘密。 保密措施及处罚 1、 公司与接触重要机密的员工以书面形式签订《保密协议》,包含以下主要条款:保密的内容和范围;保密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密协议的期限.保密费的数额及其支付方式;违约责任。在保密协议有效期限内,员工应履行的义务。 2、 对高级员工实行“竞业限制”制度,限制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财务人员、销售人员、办公室人员等高级员工的以下行为:自行设立与本公司竞争的公司;就职于本公司的竞争对手;在竞争企业中兼职;引诱企业中的其他员工辞职;引诱企业的客户脱离企业;在离职后,与企业进行竞争的其他行为。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合作、代理、交易合同或协议,均需设置“保密条款”,对合同对方增设保密义务。“保密条款”应当包含以下内容:明示合同所涉及的需要保密的商业秘密范围;合同对方以及合同对方的任何员工、代理人均受保密条款的约束;受约束的保密义务人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不可将商业秘密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或用于合同目的以外的用途;受约束的保密义务人 不可将含有保密信息的资料、文件、实物等携带出保密区域;保密义务人不可在对外接受访间或者与任何第三方交流时涉及合同规定的商业秘密内容;不相关的员工不可接触或了解商业秘密;保密信息应当在协议终止后交还;保密期限在合同终止后仍然保持有效;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明确的违约责任。 3、 违反本制度的规定,但未造成泄密的,对责任人处以500元以下罚款; 4、 因个人过失造成泄密的,对责任人处以1000元罚款。如果因泄密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还须按以下标准对公司进行赔偿: 5、 赔偿金额为公司因泄密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 6、 如果泄密是因员工出卖公司秘密造成的,或公司受到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金额为员工因泄密所获得的全部利益,或者以不低于秘密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作为赔偿金额,必要时追究其法律责任; 7、 公司因调查、处理泄密事件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应当包含在赔偿金额之内。 8、 对泄密的员工,公司有权与其随时解除劳动关系,并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审计人员保密守则原文 [篇3] 第一条:员工在劳动合同期内或解除劳动合同后决不泄露以下“保密范围”所界定的商业秘密。 第二条:保密范围 1、公司重大决策、决议、政策文件等。 2、未经公司领导批准公开的文件、资料、档案、决策等。 3、未经公司领导批准公开工艺技术资料和设备技术资料等。 4、在公司规定的保密阶层,知密范围以内的文件、资料和决策等。 5、公司财务帐目、报表、公司现金流量及有关资料、文件、档案等。 6、公司关于薪资、奖金分配原则及其方案。 7、公司内部管理文件和各类业务文件。 8、公司客户资料。 9、凡与公司经济行为有关的各种信息。 10、公司领导申明其它需要保密的事项。 第三条:守密准则 1、员工不得探听或泄露公司的机密; 2、未经公司批准,不得以公司名义对外举办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及其它性质的会议,不得对外发表事关公司的意见和文章; 3、未经公司批准,不得对外传阅,复印、外借公司的文件、资料、档案,不得与知密范围以外的人员谈论-公司机密; 4、不得在公共场所和亲属、朋友面前谈论-公司机密; 5、凡离开公司的员工,在公司机密有效期内均不得外泄或利用。 第四条:保密须知 1、员工应对自己工作内涉及保密的内容有明确的认识,对复制涉及保密内容的资料软件报表、文件、单据等,应严格按照先批准登记后办理的保密原则,对不明确其内容性质的文稿、软件复制更应主动上报主管,得到明确批复登记后方可办理。 2、未经主管批准,不得擅自带外人进入办公区域参观。 3、外来人员需要公司有关资料时,必须在征得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由公司指定部门统一提供和登记,任何人不得随意供给。 4、在业务交往中,与经办人员接触过程中,也应当遵照守密准则;遇涉及公司保密范围的事务,应事先请示上级主管,经批准登记后再交涉。 5、如工作需要,确需携带保密文件外出的,须经领导批准、登记;外出时,应严加保管,谨防丢失。 第五条:失密责罚 1、发生失密事件后,必须立即向公司领导汇报,不得隐瞒; 2、员工若将本《保密守则》第二条的保密内容以任何形式外泄,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将追究其个人的直接责任,除按公司的人事劳动管理制度处置外,同时保留依法起诉的权利。 3、员工若采用非正常手段,获取并使用或披露公司商业秘密;员工利用公司给其在公司商业秘密上的特许权,以谋取私利或制造事端;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除按公司的人事劳动管理制度处置外,同时保留依法起诉的权利。 第六条: 本《保密守则》解释权归企管部。

军队保密守则是什么?

总则第一条为了保守军事秘密,维护国家军事利益,保障军队建设和作战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军事秘密是关系国家军事利益,依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军事秘密是国家秘密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三条全军所有单位和人员都有保守军事秘密的义务。第四条军队保密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军事秘密安全又便利各项业务工作的方针,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第五条军队保密工作的基本要求是:控制知密范围,防范窃密活动,消除泄密隐患,确保军事秘密安全。第六条全军团以上单位设立保密委员会,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委员会主管全军的保密工作,各单位的保密委员会主管本单位的保密工作。保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保密委员会的工作机构承办。第七条保密工作的业务、装备、科研等经费,列入全军预算。

涉密人员保密守则

1、不该说的秘密不说。 2、不该问的秘密不问。 3、不该看的秘密不看。 4、不该带的秘密不带。 5、不在私人书信中涉及秘密。 6、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 7、不用普通邮电传送秘密。 8、不在非保密场所阅办、谈论秘密。 9、不私自复制、保存和销毁秘密。 10、不带秘密载体探亲、访友、旅游。 涉密人员保密守则 [篇2] 公司保密守则 一 、总则 (一)为了维护公司的正当利益,明确员工对公司所负的保密义务,特制定本守则。 (二)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益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守则“保密范围”内的所有条款)。 (三)公司全体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二、保密范围 (一)公司重大决策中的保密事项; (二)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三)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四)公司客户档案资料; (五)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六)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七)凡与公司经济行为有关的各种信息; (八)公司领导申明其它需要保密的事项。 三、保密措施 (一)属于公司保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专人执行; (二)对于保密的文件、 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非经指定负责人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北京经典宏文图书有限公司党政图书出版策划中心 (三)在对外业务交往中,也应遵照保密守则;如在业务交往中需要提供公司保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指定负责人批准; (四)保证不在工作范围之外私自使用或擅自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提供公司的.保密资料; (五)保证在公司任职期间,不直接或间接在其他同类企业中任职,也不得直接或间接帮助他人组建、参与组建同类企业; (六)保证在公司任职期间,不直接、间接或以其他形式从事或参与对公司的竞争行为,也不得帮助或协助他人与公司竞争; (七)保证在公司任职期间,不直接、间接或以其他形式劝诱、招揽、拉拢本公司员工参与对公司的竞争行为; (八)员工受聘期满,公司和员工之间没有续签合同,员工有责任继续对资料保密,直到该保密资料进入公司领域; (九)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主管负责人。 四、违约责任及赔偿 若员工故意或过失违反本公司的保密制度,视情节轻重及危害后果给予警告、批评,或者直接经济处罚,直至予以除名。构成犯罪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涉密人员保密守则 [篇3]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订本制度。该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人员 1、 公司重要会议纪要、独特的运行方式、竞争策略、计划、设计技术资料。合同、报价、提案不得泄露或传播。 2、 不看不说与己无关的秘密,员工应保持公司商业秘密;忠于职守,增强保密观念;造成损失,本人承担责任 3、 不该问的不问,不属于自己工作范围内的事不要随便打听。 4、 如你需要借阅合同及设计资料,请于当日下班前归还原位,为了工作方便,一定不要将资料借回家中及带出公司。 5、设计资料需要裁页,或需要带出公司,请事先征得总监或办公室主任的同意,并做出登记。 6、客户资料,是公司的机密文件。你只能查阅你工作范围内的资料,查阅时,请履行登记手续,于当日归还,并不得带出公司。 7、严格遵守本企业保密制度,防止泄漏企业技术秘密;不得向他人泄漏企业技术秘密;非经公司书面同意,不得利用该技术秘密进行生产与经营活动,不得利用技术秘密进行新的研究和开发。 8、如发现秘密被泄露,无论是否因为自己的原因泄露,都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通知办公室及主管领导。办公室应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尽量消除泄密给公司造成的影响。 属于公司秘密的范围: 1、 公司客户的合同、资料、工程图纸、效果图、施工方案等。 2、 供货商的报价单、供应合同等。 3、 销售报价、销售合同,财务的账本、凭证、财务报表等。 4、 个人的工资、薪酬、福利待遇。 5、 属于公司的其它秘密。 保密措施及处罚 1、 公司与接触重要机密的员工以书面形式签订《保密协议》,包含以下主要条款:保密的内容和范围;保密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密协议的期限.保密费的数额及其支付方式;违约责任。在保密协议有效期限内,员工应履行的义务。 2、 对高级员工实行“竞业限制”制度,限制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财务人员、销售人员、办公室人员等高级员工的以下行为:自行设立与本公司竞争的公司;就职于本公司的竞争对手;在竞争企业中兼职;引诱企业中的其他员工辞职;引诱企业的客户脱离企业;在离职后,与企业进行竞争的其他行为。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合作、代理、交易合同或协议,均需设置“保密条款”,对合同对方增设保密义务。“保密条款”应当包含以下内容:明示合同所涉及的需要保密的商业秘密范围;合同对方以及合同对方的任何员工、代理人均受保密条款的约束;受约束的保密义务人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不可将商业秘密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或用于合同目的以外的用途;受约束的保密义务人 不可将含有保密信息的资料、文件、实物等携带出保密区域;保密义务人不可在对外接受访间或者与任何第三方交流时涉及合同规定的商业秘密内容;不相关的员工不可接触或了解商业秘密;保密信息应当在协议终止后交还;保密期限在合同终止后仍然保持有效;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明确的违约责任。 3、 违反本制度的规定,但未造成泄密的,对责任人处以500元以下罚款; 4、 因个人过失造成泄密的,对责任人处以1000元罚款。如果因泄密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还须按以下标准对公司进行赔偿: 5、 赔偿金额为公司因泄密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 6、 如果泄密是因员工出卖公司秘密造成的,或公司受到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金额为员工因泄密所获得的全部利益,或者以不低于秘密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作为赔偿金额,必要时追究其法律责任; 7、 公司因调查、处理泄密事件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应当包含在赔偿金额之内。 8、 对泄密的员工,公司有权与其随时解除劳动关系,并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保密守则材料

公司保密守则 一 、总则 (一)为了维护公司的正当利益,明确员工对公司所负的保密义务,特制定本守则。 (二)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益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守则“保密范围”内的所有条款)。 (三)公司全体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二、保密范围 (一)公司重大决策中的保密事项; (二)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三)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四)公司客户档案资料; (五)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六)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七)凡与公司经济行为有关的各种信息; (八)公司领导申明其它需要保密的事项。 三、保密措施 (一)属于公司保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专人执行; (二)对于保密的文件、 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非经指定负责人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北京经典宏文图书有限公司党政图书出版策划中心 (三)在对外业务交往中,也应遵照保密守则;如在业务交往中需要提供公司保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指定负责人批准; (四)保证不在工作范围之外私自使用或擅自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提供公司的保密资料; (五)保证在公司任职期间,不直接或间接在其他同类企业中任职,也不得直接或间接帮助他人组建、参与组建同类企业; (六)保证在公司任职期间,不直接、间接或以其他形式从事或参与对公司的竞争行为,也不得帮助或协助他人与公司竞争; (七)保证在公司任职期间,不直接、间接或以其他形式劝诱、招揽、拉拢本公司员工参与对公司的竞争行为; (八)员工受聘期满,公司和员工之间没有续签合同,员工有责任继续对资料保密,直到该保密资料进入公司领域; (九)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主管负责人。 四、违约责任及赔偿 若员工故意或过失违反本公司的保密制度,视情节轻重及危害后果给予警告、批评,或者直接经济处罚,直至予以除名。构成犯罪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保密守则材料 [篇2]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订本制度。该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人员 1、 公司重要会议纪要、独特的运行方式、竞争策略、计划、设计技术资料。合同、报价、提案不得泄露或传播。 2、 不看不说与己无关的秘密,员工应保持公司商业秘密;忠于职守,增强保密观念;造成损失,本人承担责任 3、 不该问的不问,不属于自己工作范围内的事不要随便打听。 4、 如你需要借阅合同及设计资料,请于当日下班前归还原位,为了工作方便,一定不要将资料借回家中及带出公司。 5、设计资料需要裁页,或需要带出公司,请事先征得总监或办公室主任的同意,并做出登记。 6、客户资料,是公司的机密文件。你只能查阅你工作范围内的资料,查阅时,请履行登记手续,于当日归还,并不得带出公司。 7、严格遵守本企业保密制度,防止泄漏企业技术秘密;不得向他人泄漏企业技术秘密;非经公司书面同意,不得利用该技术秘密进行生产与经营活动,不得利用技术秘密进行新的研究和开发。 8、如发现秘密被泄露,无论是否因为自己的原因泄露,都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通知办公室及主管领导。办公室应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尽量消除泄密给公司造成的影响。 属于公司秘密的范围: 1、 公司客户的合同、资料、工程图纸、效果图、施工方案等。 2、 供货商的报价单、供应合同等。 3、 销售报价、销售合同,财务的账本、凭证、财务报表等。 4、 个人的工资、薪酬、福利待遇。 5、 属于公司的其它秘密。 保密措施及处罚 1、 公司与接触重要机密的员工以书面形式签订《保密协议》,包含以下主要条款:保密的内容和范围;保密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密协议的期限.保密费的数额及其支付方式;违约责任。在保密协议有效期限内,员工应履行的义务。 2、 对高级员工实行“竞业限制”制度,限制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财务人员、销售人员、办公室人员等高级员工的以下行为:自行设立与本公司竞争的公司;就职于本公司的竞争对手;在竞争企业中兼职;引诱企业中的其他员工辞职;引诱企业的客户脱离企业;在离职后,与企业进行竞争的其他行为。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合作、代理、交易合同或协议,均需设置“保密条款”,对合同对方增设保密义务。“保密条款”应当包含以下内容:明示合同所涉及的需要保密的商业秘密范围;合同对方以及合同对方的任何员工、代理人均受保密条款的约束;受约束的保密义务人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不可将商业秘密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或用于合同目的以外的用途;受约束的保密义务人 不可将含有保密信息的资料、文件、实物等携带出保密区域;保密义务人不可在对外接受访间或者与任何第三方交流时涉及合同规定的商业秘密内容;不相关的员工不可接触或了解商业秘密;保密信息应当在协议终止后交还;保密期限在合同终止后仍然保持有效;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明确的违约责任。 3、 违反本制度的规定,但未造成泄密的,对责任人处以500元以下罚款; 4、 因个人过失造成泄密的,对责任人处以1000元罚款。如果因泄密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还须按以下标准对公司进行赔偿: 5、 赔偿金额为公司因泄密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 6、 如果泄密是因员工出卖公司秘密造成的,或公司受到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金额为员工因泄密所获得的全部利益,或者以不低于秘密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作为赔偿金额,必要时追究其法律责任; 7、 公司因调查、处理泄密事件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应当包含在赔偿金额之内。 8、 对泄密的员工,公司有权与其随时解除劳动关系,并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保密守则材料 [篇3] 第一条:员工在劳动合同期内或解除劳动合同后决不泄露以下“保密范围”所界定的商业秘密。 第二条:保密范围 1、公司重大决策、决议、政策文件等。 2、未经公司领导批准公开的文件、资料、档案、决策等。 3、未经公司领导批准公开工艺技术资料和设备技术资料等。 4、在公司规定的保密阶层,知密范围以内的文件、资料和决策等。 5、公司财务帐目、报表、公司现金流量及有关资料、文件、档案等。 6、公司关于薪资、奖金分配原则及其方案。 7、公司内部管理文件和各类业务文件。 8、公司客户资料。 9、凡与公司经济行为有关的各种信息。 10、公司领导申明其它需要保密的事项。 第三条:守密准则 1、员工不得探听或泄露公司的机密; 2、未经公司批准,不得以公司名义对外举办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及其它性质的会议,不得对外发表事关公司的意见和文章; 3、未经公司批准,不得对外传阅,复印、外借公司的文件、资料、档案,不得与知密范围以外的人员谈论-公司机密; 4、不得在公共场所和亲属、朋友面前谈论-公司机密; 5、凡离开公司的员工,在公司机密有效期内均不得外泄或利用。 第四条:保密须知 1、员工应对自己工作内涉及保密的内容有明确的认识,对复制涉及保密内容的资料软件报表、文件、单据等,应严格按照先批准登记后办理的保密原则,对不明确其内容性质的文稿、软件复制更应主动上报主管,得到明确批复登记后方可办理。 2、未经主管批准,不得擅自带外人进入办公区域参观。 3、外来人员需要公司有关资料时,必须在征得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由公司指定部门统一提供和登记,任何人不得随意供给。 4、在业务交往中,与经办人员接触过程中,也应当遵照守密准则;遇涉及公司保密范围的事务,应事先请示上级主管,经批准登记后再交涉。 5、如工作需要,确需携带保密文件外出的,须经领导批准、登记;外出时,应严加保管,谨防丢失。 第五条:失密责罚 1、发生失密事件后,必须立即向公司领导汇报,不得隐瞒; 2、员工若将本《保密守则》第二条的保密内容以任何形式外泄,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将追究其个人的直接责任,除按公司的人事劳动管理制度处置外,同时保留依法起诉的权利。 3、员工若采用非正常手段,获取并使用或披露公司商业秘密;员工利用公司给其在公司商业秘密上的特许权,以谋取私利或制造事端;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除按公司的人事劳动管理制度处置外,同时保留依法起诉的权利。 第六条: 本《保密守则》解释权归企管部。

军人保密守则有哪些?

老话说: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就你们不知道。

军人保密守则

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守则1、不该说的秘密不说。2、不该问的秘密不问。3、不该看的秘密不看。4、不该带的秘密不带。5、不在私人书信中涉及秘密。6、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7、不用普通邮电传送秘密。8、不在非保密场所阅办、谈论秘密。9、不私自复制、保存和销毁秘密。10、不带秘密载体探亲、访友、旅游。文字摘录自百度百科——《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条例》中《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守则》部分,应该为最新版本。以上为军人保密协议,另有其他方面保密协议如下:计算机网络安全保密守则一、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和军队利益的活动二、不私自在网上发布涉密信息三、不越权访问系统和涉密信息四、不在无安全保密设施的网络上处理涉密信息五、不擅自下载网上涉密信息六、不使用未经审查和禁用的软件七、不向他人泄露口令、密钥及安全保密措施八、不以军人身份在军外网络上进行信息交流九、不私自复制、留存、出借、销毁任何涉密载体十、不私自将网络、密码设备送往军外维修国家工作人员保密守则一、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二、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三、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四、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六、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七、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八、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九、不在普通电话、明传电报、普通邮局传达机密事项;十、不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人民警察保密守则一、不该说的秘密不说。二、不该知悉的秘密不问。三、不该看的秘密不看。四、不在私人交往或公开发表的作品中涉及秘密。五、不在非保密场所阅办、谈论秘密。六、不擅自记录、复制、拍摄、摘抄、收藏秘密。七、不擅自携带秘密载体去公共场所或探亲访友。八、不使用无保密措施的通信设备、普通邮政和计算机互联网络传递秘密。涉密人员对外科技交流保密守则一、公开的对外科技交流活动不得涉及国家秘密。二、在对外科技交流合作中,确需对外提供国家秘密的,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要求对方承认保密义务。三、参加对外科技交流活动不得携带国家秘密载体(包括载有国家秘密信息的便携式计算机),因工作确需携带或向境外传递机密级、秘密级秘密载体的,应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切实可靠的保密措施;任何情况下,不得携带或向境外传递绝密级秘密载体。四、谈论涉及国家秘密的事项要注意场合,防止被窃听;不得在涉外公共场所及外方提供的场所谈论涉及国家秘密的事项。五、不得在没有保密措施的通讯工具中传递国家秘密;不得使用明码或者未经中央有关机关审查批准的密码传递国家秘密。六、在境外遇到危及所携带的国家秘密载体安全的紧急情况时,要立即销毁所携带的秘密载体,并及时向本单位的保密工作部门报告。七、发生泄密问题要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向本单位的保密工作部门报告。 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十条保密守则(一)不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二)不在无保密保障的场所阅办、存放秘密文件、资料。(三)不擅自或指使他人复制、摘抄、销毁或私自留存带有密级的文件、资料。确因工作需要复印的,复印件应按同等密级文件管理。(四)不在非保密笔记本或未采取保密措施的电子信息设备中记录、传输和储存党和国家秘密事项。(五)不携带秘密文件、资料进入公共场所或进行社交活动,特殊情况确需携带时,须经本单位保密部门或主管领导批准,并由本人或指定专人严格保管。(六)不准用无保密措施的通信设施和普通邮政传递党和国家秘密。(七)不准与亲友和无关人员谈论党和国家秘密,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和配偶、子女。(八)不在私人通信及公开发表的文章、著作、讲演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九)不在涉外活动或接受记者采访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确因工作需要涉及或提供党和国家秘密的,应事先报经有相应权限的机关批准。(十)不在出国访问、考察等外事活动中携带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或物品;确因工作需要携带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

军人保密守则是什么?有几条

保密守则十条:一、不该说的秘密不说。二、不该问的秘密不问。三、不该看的秘密不看。四、不该带的秘密不带。五、不在私人书信中涉及秘密。六、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七、不用普通邮电传递秘密。八、不在非保密场所阅办、谈论秘密。九、不私自复制、保存和销毁秘密。十、不带秘密载体游览或者探亲访友。

保密守则内容

公司保密守则 一 、总则 (一)为了维护公司的正当利益,明确员工对公司所负的保密义务,特制定本守则。 (二)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益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守则“保密范围”内的所有条款)。 (三)公司全体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二、保密范围 (一)公司重大决策中的保密事项; (二)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三)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四)公司客户档案资料; (五)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六)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七)凡与公司经济行为有关的各种信息; (八)公司领导申明其它需要保密的事项。 三、保密措施 (一)属于公司保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专人执行; (二)对于保密的文件、 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非经指定负责人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北京经典宏文图书有限公司党政图书出版策划中心 (三)在对外业务交往中,也应遵照保密守则;如在业务交往中需要提供公司保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指定负责人批准; (四)保证不在工作范围之外私自使用或擅自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提供公司的保密资料; (五)保证在公司任职期间,不直接或间接在其他同类企业中任职,也不得直接或间接帮助他人组建、参与组建同类企业; (六)保证在公司任职期间,不直接、间接或以其他形式从事或参与对公司的竞争行为,也不得帮助或协助他人与公司竞争; (七)保证在公司任职期间,不直接、间接或以其他形式劝诱、招揽、拉拢本公司员工参与对公司的竞争行为; (八)员工受聘期满,公司和员工之间没有续签合同,员工有责任继续对资料保密,直到该保密资料进入公司领域; (九)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主管负责人。 四、违约责任及赔偿 若员工故意或过失违反本公司的保密制度,视情节轻重及危害后果给予警告、批评,或者直接经济处罚,直至予以除名。构成犯罪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保密守则内容 [篇2]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订本制度。该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人员 1、 公司重要会议纪要、独特的运行方式、竞争策略、计划、设计技术资料。合同、报价、提案不得泄露或传播。 2、 不看不说与己无关的秘密,员工应保持公司商业秘密;忠于职守,增强保密观念;造成损失,本人承担责任 3、 不该问的不问,不属于自己工作范围内的事不要随便打听。 4、 如你需要借阅合同及设计资料,请于当日下班前归还原位,为了工作方便,一定不要将资料借回家中及带出公司。 5、设计资料需要裁页,或需要带出公司,请事先征得总监或办公室主任的同意,并做出登记。 6、客户资料,是公司的机密文件。你只能查阅你工作范围内的资料,查阅时,请履行登记手续,于当日归还,并不得带出公司。 7、严格遵守本企业保密制度,防止泄漏企业技术秘密;不得向他人泄漏企业技术秘密;非经公司书面同意,不得利用该技术秘密进行生产与经营活动,不得利用技术秘密进行新的研究和开发。 8、如发现秘密被泄露,无论是否因为自己的原因泄露,都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通知办公室及主管领导。办公室应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尽量消除泄密给公司造成的影响。 属于公司秘密的范围: 1、 公司客户的合同、资料、工程图纸、效果图、施工方案等。 2、 供货商的报价单、供应合同等。 3、 销售报价、销售合同,财务的账本、凭证、财务报表等。 4、 个人的工资、薪酬、福利待遇。 5、 属于公司的其它秘密。 保密措施及处罚 1、 公司与接触重要机密的员工以书面形式签订《保密协议》,包含以下主要条款:保密的内容和范围;保密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密协议的期限.保密费的数额及其支付方式;违约责任。在保密协议有效期限内,员工应履行的义务。 2、 对高级员工实行“竞业限制”制度,限制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财务人员、销售人员、办公室人员等高级员工的以下行为:自行设立与本公司竞争的公司;就职于本公司的竞争对手;在竞争企业中兼职;引诱企业中的其他员工辞职;引诱企业的客户脱离企业;在离职后,与企业进行竞争的"其他行为。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合作、代理、交易合同或协议,均需设置“保密条款”,对合同对方增设保密义务。“保密条款”应当包含以下内容:明示合同所涉及的需要保密的商业秘密范围;合同对方以及合同对方的任何员工、代理人均受保密条款的约束;受约束的保密义务人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不可将商业秘密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或用于合同目的以外的用途;受约束的保密义务人 不可将含有保密信息的资料、文件、实物等携带出保密区域;保密义务人不可在对外接受访间或者与任何第三方交流时涉及合同规定的商业秘密内容;不相关的员工不可接触或了解商业秘密;保密信息应当在协议终止后交还;保密期限在合同终止后仍然保持有效;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明确的违约责任。 3、 违反本制度的规定,但未造成泄密的,对责任人处以500元以下罚款; 4、 因个人过失造成泄密的,对责任人处以1000元罚款。如果因泄密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还须按以下标准对公司进行赔偿: 5、 赔偿金额为公司因泄密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 6、 如果泄密是因员工出卖公司秘密造成的,或公司受到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金额为员工因泄密所获得的全部利益,或者以不低于秘密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作为赔偿金额,必要时追究其法律责任; 7、 公司因调查、处理泄密事件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应当包含在赔偿金额之内。 8、 对泄密的员工,公司有权与其随时解除劳动关系,并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保密守则内容 [篇3] 第一条:员工在劳动合同期内或解除劳动合同后决不泄露以下“保密范围”所界定的中广时代通讯设备有限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二条:保密范围 1. 公司重大决策、决议、政策文件等。 2. 未经公司领导批准公开的文件、资料、档案、决策等。 3. 未经公司领导批准公开工艺技术资料和设备技术资料等。 4. 在公司规定的保密阶层,知密范围以内的文件、资料和决策等。 5. 公司财务帐目、报表、公司现金流量及有关资料、文件、档案等。 6. 公司关于薪资、奖金分配原则及其方案。 7. 公司内部管理文件和各类业务文件。 8. 公司客户资料(包括网络分布、名称、定单、特别要求等)。 9. 凡与公司经济行为有关的各种信息。 10. 公司领导申明其它需要保密的事项。 第三条:守密准则 1. 员工不得探听或泄露公司的机密; 2. 未经公司批准,不得以公司名义对外举办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及其它性质的会议,不得对外发表事关公司的意见和文章; 3. 未经公司批准,不得对外传阅,复印、外借公司的文件、资料、档案,不得与知密范围以外的人员谈论-公司机密; 4. 不得在公共场所和亲属、朋友面前谈论-公司机密; 5. 员工下班前将文件整理锁好,不得摆放在桌面,废弃文稿须检查后再行处理; 6. 凡离开公司的员工,在公司机密有效期内均不得外泄或利用; 第四条:保密须知 1. 员工应对自己工作内涉及保密的内容有明确的认识,对复制涉及保密内容的资料软件报表、文件、单据等,应严格按照先批准登记后办理的保密原则,对不明确其内容性质的文稿、软件复制更应主动上报主管,得到明确批复登记后方可办理。 2. 未经主管批准,不得擅自带外人进入办公区域参观。 3. 外来人员需要公司有关资料时,必须在征得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由公司指定部门统一提供和登记,任何人不得随意供给。 4. 在业务交往中,与经办人员接触过程中,也应当遵照守密准则;遇涉及公司保密范围的事务,应事先请示上级主管,经批准登记后再交涉。 5. 如工作需要,确需携带保密文件外出的,须经领导批准、登记;外出时,应严加保管,谨防丢失。 第五条:失密责罚 1.发生失密事件后,必须立即向公司领导汇报,不得隐瞒; 2.员工若将本《保密守则》第二条的保密内容以任何形式外泄,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将追究其个人的直接责任,除按公司的人事劳动管理制度处置外,同时保留依法起诉的权利。 3.员工若采用非正常手段,获取并使用或披露公司商业秘密;员工利用公司给其在公司商业秘密上的特许权,以谋取私利或制造事端;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除按公司的人事劳动管理制度处置外,同时保留依法起诉的权利。 第六条: 本《保密守则》解释权归办公室。

军工单位保密守则

公司保密守则 一 、总则 (一)为了维护公司的正当利益,明确员工对公司所负的保密义务,特制定本守则。 (二)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益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守则“保密范围”内的所有条款)。 (三)公司全体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二、保密范围 (一)公司重大决策中的保密事项; (二)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三)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四)公司客户档案资料; (五)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六)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七)凡与公司经济行为有关的各种信息; (八)公司领导申明其它需要保密的事项。 三、保密措施 (一)属于公司保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专人执行; (二)对于保密的文件、 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非经指定负责人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北京经典宏文图书有限公司党政图书出版策划中心 (三)在对外业务交往中,也应遵照保密守则;如在业务交往中需要提供公司保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指定负责人批准; (四)保证不在工作范围之外私自使用或擅自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提供公司的保密资料; (五)保证在公司任职期间,不直接或间接在其他同类企业中任职,也不得直接或间接帮助他人组建、参与组建同类企业; (六)保证在公司任职期间,不直接、间接或以其他形式从事或参与对公司的竞争行为,也不得帮助或协助他人与公司竞争; (七)保证在公司任职期间,不直接、间接或以其他形式劝诱、招揽、拉拢本公司员工参与对公司的竞争行为; (八)员工受聘期满,公司和员工之间没有续签合同,员工有责任继续对资料保密,直到该保密资料进入公司领域; (九)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主管负责人。 四、违约责任及赔偿 若员工故意或过失违反本公司的保密制度,视情节轻重及危害后果给予警告、批评,或者直接经济处罚,直至予以除名。构成犯罪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军工单位保密守则 [篇2]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订本制度。该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人员 1、 公司重要会议纪要、独特的运行方式、竞争策略、计划、设计技术资料。合同、报价、提案不得泄露或传播。 2、 不看不说与己无关的秘密,员工应保持公司商业秘密;忠于职守,增强保密观念;造成损失,本人承担责任 3、 不该问的不问,不属于自己工作范围内的事不要随便打听。 4、 如你需要借阅合同及设计资料,请于当日下班前归还原位,为了工作方便,一定不要将资料借回家中及带出公司。 5、设计资料需要裁页,或需要带出公司,请事先征得总监或办公室主任的同意,并做出登记。 6、客户资料,是公司的机密文件。你只能查阅你工作范围内的资料,查阅时,请履行登记手续,于当日归还,并不得带出公司。 7、严格遵守本企业保密制度,防止泄漏企业技术秘密;不得向他人泄漏企业技术秘密;非经公司书面同意,不得利用该技术秘密进行生产与经营活动,不得利用技术秘密进行新的研究和开发。 8、如发现秘密被泄露,无论是否因为自己的原因泄露,都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通知办公室及主管领导。办公室应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尽量消除泄密给公司造成的影响。 属于公司秘密的范围: 1、 公司客户的合同、资料、工程图纸、效果图、施工方案等。 2、 供货商的报价单、供应合同等。 3、 销售报价、销售合同,财务的账本、凭证、财务报表等。 4、 个人的工资、薪酬、福利待遇。 5、 属于公司的其它秘密。 保密措施及处罚 1、 公司与接触重要机密的员工以书面形式签订《保密协议》,包含以下主要条款:保密的内容和范围;保密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密协议的期限.保密费的数额及其支付方式;违约责任。在保密协议有效期限内,员工应履行的义务。 2、 对高级员工实行“竞业限制”制度,限制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财务人员、销售人员、办公室人员等高级员工的以下行为:自行设立与本公司竞争的公司;就职于本公司的竞争对手;在竞争企业中兼职;引诱企业中的其他员工辞职;引诱企业的客户脱离企业;在离职后,与企业进行竞争的其他行为。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合作、代理、交易合同或协议,均需设置“保密条款”,对合同对方增设保密义务。“保密条款”应当包含以下内容:明示合同所涉及的需要保密的商业秘密范围;合同对方以及合同对方的任何员工、代理人均受保密条款的约束;受约束的保密义务人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不可将商业秘密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或用于合同目的以外的用途;受约束的保密义务人 不可将含有保密信息的资料、文件、实物等携带出保密区域;保密义务人不可在对外接受访间或者与任何第三方交流时涉及合同规定的商业秘密内容;不相关的员工不可接触或了解商业秘密;保密信息应当在协议终止后交还;保密期限在合同终止后仍然保持有效;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明确的"违约责任。 3、 违反本制度的规定,但未造成泄密的,对责任人处以500元以下罚款; 4、 因个人过失造成泄密的,对责任人处以1000元罚款。如果因泄密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还须按以下标准对公司进行赔偿: 5、 赔偿金额为公司因泄密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 6、 如果泄密是因员工出卖公司秘密造成的,或公司受到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金额为员工因泄密所获得的全部利益,或者以不低于秘密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作为赔偿金额,必要时追究其法律责任; 7、 公司因调查、处理泄密事件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应当包含在赔偿金额之内。 8、 对泄密的员工,公司有权与其随时解除劳动关系,并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军工单位保密守则 [篇3] 第一条:员工在劳动合同期内或解除劳动合同后决不泄露以下“保密范围”所界定的商业秘密。 第二条:保密范围 1、公司重大决策、决议、政策文件等。 2、未经公司领导批准公开的文件、资料、档案、决策等。 3、未经公司领导批准公开工艺技术资料和设备技术资料等。 4、在公司规定的保密阶层,知密范围以内的文件、资料和决策等。 5、公司财务帐目、报表、公司现金流量及有关资料、文件、档案等。 6、公司关于薪资、奖金分配原则及其方案。 7、公司内部管理文件和各类业务文件。 8、公司客户资料。 9、凡与公司经济行为有关的各种信息。 10、公司领导申明其它需要保密的事项。 第三条:守密准则 1、员工不得探听或泄露公司的机密; 2、未经公司批准,不得以公司名义对外举办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及其它性质的会议,不得对外发表事关公司的意见和文章; 3、未经公司批准,不得对外传阅,复印、外借公司的文件、资料、档案,不得与知密范围以外的人员谈论-公司机密; 4、不得在公共场所和亲属、朋友面前谈论-公司机密; 5、凡离开公司的员工,在公司机密有效期内均不得外泄或利用。 第四条:保密须知 1、员工应对自己工作内涉及保密的内容有明确的认识,对复制涉及保密内容的资料软件报表、文件、单据等,应严格按照先批准登记后办理的保密原则,对不明确其内容性质的文稿、软件复制更应主动上报主管,得到明确批复登记后方可办理。 2、未经主管批准,不得擅自带外人进入办公区域参观。 3、外来人员需要公司有关资料时,必须在征得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由公司指定部门统一提供和登记,任何人不得随意供给。 4、在业务交往中,与经办人员接触过程中,也应当遵照守密准则;遇涉及公司保密范围的事务,应事先请示上级主管,经批准登记后再交涉。 5、如工作需要,确需携带保密文件外出的,须经领导批准、登记;外出时,应严加保管,谨防丢失。 第五条:失密责罚 1、发生失密事件后,必须立即向公司领导汇报,不得隐瞒; 2、员工若将本《保密守则》第二条的保密内容以任何形式外泄,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将追究其个人的直接责任,除按公司的人事劳动管理制度处置外,同时保留依法起诉的权利。 3、员工若采用非正常手段,获取并使用或披露公司商业秘密;员工利用公司给其在公司商业秘密上的特许权,以谋取私利或制造事端;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除按公司的人事劳动管理制度处置外,同时保留依法起诉的权利。 第六条: 本《保密守则》解释权归企管部。

求新托福考试现场要求抄的誓词原文和保密守则原文

下次去考试的时候,把那张纸用手机拍下来就好了。

保密守则10不准

  保密守则10不准1   1、不该说的秘密不说。   2、不该问的秘密不问。   3、不该看的秘密不看。   4、不该带的秘密不带。   5、不在私人书信中涉及秘密。   6、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   7、不用普通邮电传送秘密。   8、不在非保密场所阅办、谈论秘密。   9、不私自复制、保存和销毁秘密。   10、不带秘密载体探亲、访友、旅游。   保密守则10不准2   一、不该说的秘密不说;   二、不该问的秘密不问;   三、不该看的秘密不看;   四、不该记的秘密不记;   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   六、不在外事活动和私人通讯中涉及秘密;   七、不在公共场所和亲友及其他无关人员面前谈论秘密;   八、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   九、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中办理秘密事项;   十、不携带秘密文件、资料浏览参观、探亲访友和进入公共场所。   (拓展)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1、保守国家秘密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是每位国家工作人员的义务和职责,各部门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遵守,按照《保密法》规定程序依法办事。   2、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做到: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不在私人通讯中涉及秘密;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秘密事项;不携带秘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3,建立健全收发文制度,各科室要有专人负责履行文件登记、管理和清退工作,发现属于国家秘级文件资料丢失、被窃、泄密时,必须立即报告,及时追查,力挽损失。   4,各部门年终清退与本部门无关的并无保存价值的文件和一些刊物,必须进行销毁或碎纸处理,不得擅自出售。   5、档案专、兼职管理人员对秘密档案材料应严加管理,严格传递、借阅手续,如需借阅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并在档案阅览室内查阅,不准带出档案室,不准摘抄;档案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利用范围,以确保档案的安全。   6、计算机房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进入机房必须进行审批和登记制度,确定专人负责计算机的应用管理。凡秘密数据的传输和存贮均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录有文件的软盘信息要妥善保管,严防丢失。

辅警保密守则十不准

法律分析:一、不准涉密人员随意向任何组织和个人泄露秘密;二、不准非涉密人员以任何理由、途径非法知悉秘密;三、不准用手机或普通电话谈论国家秘密;四、不准将涉密计算机接入互联网;五、不准将涉密U盘、移动硬盘、光盘接入与互联网连接的计算机;六、不准在与互联网连接的计算机上处理涉密文件;七、不准使用具有无线上网功能的计算机处理涉密文件;八、不准使用未加保密装置的传真机传递涉密文件资料与信息;九、不准擅自复制、摘抄、销毁和私自留存涉密文件资料;十、不准将涉密文件资料、涉密计算机带出办公室或家中处理涉密文件。在接待工作中,凡三级以上警卫任务(含视同三级)的日程安排、人员名单等要在专用计算机上操作、打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四条 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以下简称保密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的方针,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事项,应当依法公开。第五条 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保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保密工作。

保密守则和保密条令有什么不一样

没有区别,是一样的因为保密条例中包含了保密守则。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守则:不该说的秘密不说。不该问的秘密不问。不该看的秘密不看。不该带的秘密不带。不在私人书信中涉及秘密。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不用普通邮电传送秘密。不在非保密场所阅办、谈论秘密。不私自复制、保存和销毁秘密。不带秘密载体探亲、访友、旅游。扩展资料:保密的分类:保密守则,是指守则当事人之间就一方告知另一方的书面或口头信息,约定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该等信息的协议。负有保密义务的当事人违反协议约定,将保密信息披露给第三方。保密条令包括保密内容、责任主体、保密期限、保密义务及违约责任等条款。保密协议可以分为单方保密协议和双方保密协议。单方保密协议是指一方对另一方单方面负有保密义务的协议。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保密协议

保密守则“十不准”是指什么

保密守则没有十不准,就叫保密守则,内容是十条,所以你说的说法不正确:前七条是“说问看带传记存”,后面的您自己去查吧,说的太清楚了不好。

保密守则和保密条令有什么不一样

保密条例中包含了保密守则。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守则:1、不该说的秘密不说。2、不该问的秘密不问。3、不该看的秘密不看。4、不该带的秘密不带。5、不在私人书信中涉及秘密。6、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7、不用普通邮电传送秘密。8、不在非保密场所阅办、谈论秘密。9、不私自复制、保存和销毁秘密。10、不带秘密载体探亲、访友、旅游。

作为军人家属需要做什么保密守则

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守则1、不该说的秘密不说。2、不该问的秘密不问。3、不该看的秘密不看。4、不该带的秘密不带。5、不在私人书信中涉及秘密。6、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7、不用普通邮电传送秘密。8、不在非保密场所阅办、谈论秘密。9、不私自复制、保存和销毁秘密。10、不带秘密载体探亲、访友、旅游。文字摘录自百度百科——《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条例》中《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守则》部分,应该为最新版本。以上为军人保密协议,另有其他方面保密协议如下:计算机网络安全保密守则一、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和军队利益的活动二、不私自在网上发布涉密信息三、不越权访问系统和涉密信息四、不在无安全保密设施的网络上处理涉密信息五、不擅自下载网上涉密信息六、不使用未经审查和禁用的软件七、不向他人泄露口令、密钥及安全保密措施八、不以军人身份在军外网络上进行信息交流九、不私自复制、留存、出借、销毁任何涉密载体十、不私自将网络、密码设备送往军外维修国家工作人员保密守则一、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二、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三、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四、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六、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七、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八、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九、不在普通电话、明传电报、普通邮局传达机密事项;十、不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人民警察保密守则一、不该说的秘密不说。二、不该知悉的秘密不问。三、不该看的秘密不看。四、不在私人交往或公开发表的作品中涉及秘密。五、不在非保密场所阅办、谈论秘密。六、不擅自记录、复制、拍摄、摘抄、收藏秘密。七、不擅自携带秘密载体去公共场所或探亲访友。八、不使用无保密措施的通信设备、普通邮政和计算机互联网络传递秘密。涉密人员对外科技交流保密守则一、公开的对外科技交流活动不得涉及国家秘密。二、在对外科技交流合作中,确需对外提供国家秘密的,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要求对方承认保密义务。三、参加对外科技交流活动不得携带国家秘密载体(包括载有国家秘密信息的便携式计算机),因工作确需携带或向境外传递机密级、秘密级秘密载体的,应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切实可靠的保密措施;任何情况下,不得携带或向境外传递绝密级秘密载体。四、谈论涉及国家秘密的事项要注意场合,防止被窃听;不得在涉外公共场所及外方提供的场所谈论涉及国家秘密的事项。五、不得在没有保密措施的通讯工具中传递国家秘密;不得使用明码或者未经中央有关机关审查批准的密码传递国家秘密。六、在境外遇到危及所携带的国家秘密载体安全的紧急情况时,要立即销毁所携带的秘密载体,并及时向本单位的保密工作部门报告。七、发生泄密问题要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向本单位的保密工作部门报告。 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十条保密守则(一)不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二)不在无保密保障的场所阅办、存放秘密文件、资料。(三)不擅自或指使他人复制、摘抄、销毁或私自留存带有密级的文件、资料。确因工作需要复印的,复印件应按同等密级文件管理。(四)不在非保密笔记本或未采取保密措施的电子信息设备中记录、传输和储存党和国家秘密事项。(五)不携带秘密文件、资料进入公共场所或进行社交活动,特殊情况确需携带时,须经本单位保密部门或主管领导批准,并由本人或指定专人严格保管。(六)不准用无保密措施的通信设施和普通邮政传递党和国家秘密。(七)不准与亲友和无关人员谈论党和国家秘密,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和配偶、子女。(八)不在私人通信及公开发表的文章、著作、讲演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九)不在涉外活动或接受记者采访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确因工作需要涉及或提供党和国家秘密的,应事先报经有相应权限的机关批准。(十)不在出国访问、考察等外事活动中携带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或物品;确因工作需要携带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

保密守则十条

法律分析:党的保密纪律,指党的组织和党员必须严格遵守的党和国家各项保密制度的规定。党和国家的机密是指关系党和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的在一定时限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如果在保密时限内擅自公开或擅自扩大接触范围,就是泄密。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就能或可能对党和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造成各种损害后果。因此,每一个党员必须把遵守保密纪律,严格按保密制度办事,严守党和国家的机密,作为自己的神圣职责。法律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条例》 第六条 全军团以上单位设立保密委员会,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委员会主管全军的保密工作,各单位的保密委员会主管本单位的保密工作。保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保密委员会的工作机构承办。

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条例的保密守则

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守则1、不该说的秘密不说。2、不该问的秘密不问。3、不该看的秘密不看。4、不该带的秘密不带。5、不在私人书信中涉及秘密。6、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7、不用普通邮电传送秘密。8、不在非保密场所阅办、谈论秘密。9、不私自复制、保存和销毁秘密。10、不带秘密载体探亲、访友、旅游。

军人保密守则十不准的内容

第十二节 保 密 第二百零一条 军人必须遵守国家、军队的保密法规,严守保密纪律,保守军事秘密。

军人保密守则中有哪些内容?

军人保密守则:(一)不该说的秘密不说。(二)不该问的秘密不问。(三)不该看的秘密不看。(四)不该带的秘密不带。(五)不在私人书信中涉及秘密。(六)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七)不用普通邮电传递秘密。(八)不在非保密场所阅、谈论秘密。(九)不私自复制、保存和销毁秘密。(十)不带秘密载体游览或者探亲访友。解放军和武警是一样的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军人保密守则

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守则1、不该说的秘密不说。2、不该问的秘密不问。3、不该看的秘密不看。4、不该带的秘密不带。5、不在私人书信中涉及秘密。6、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7、不用普通邮电传送秘密。8、不在非保密场所阅办、谈论秘密。9、不私自复制、保存和销毁秘密。10、不带秘密载体探亲、访友、旅游。文字摘录自百度百科——《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条例》中《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守则》部分,应该为最新版本。以上为军人保密协议,另有其他方面保密协议如下:计算机网络安全保密守则一、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和军队利益的活动二、不私自在网上发布涉密信息三、不越权访问系统和涉密信息四、不在无安全保密设施的网络上处理涉密信息五、不擅自下载网上涉密信息六、不使用未经审查和禁用的软件七、不向他人泄露口令、密钥及安全保密措施八、不以军人身份在军外网络上进行信息交流九、不私自复制、留存、出借、销毁任何涉密载体十、不私自将网络、密码设备送往军外维修国家工作人员保密守则一、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二、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三、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四、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六、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七、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八、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九、不在普通电话、明传电报、普通邮局传达机密事项;十、不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人民警察保密守则一、不该说的秘密不说。二、不该知悉的秘密不问。三、不该看的秘密不看。四、不在私人交往或公开发表的作品中涉及秘密。五、不在非保密场所阅办、谈论秘密。六、不擅自记录、复制、拍摄、摘抄、收藏秘密。七、不擅自携带秘密载体去公共场所或探亲访友。八、不使用无保密措施的通信设备、普通邮政和计算机互联网络传递秘密。涉密人员对外科技交流保密守则一、公开的对外科技交流活动不得涉及国家秘密。二、在对外科技交流合作中,确需对外提供国家秘密的,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要求对方承认保密义务。三、参加对外科技交流活动不得携带国家秘密载体(包括载有国家秘密信息的便携式计算机),因工作确需携带或向境外传递机密级、秘密级秘密载体的,应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切实可靠的保密措施;任何情况下,不得携带或向境外传递绝密级秘密载体。四、谈论涉及国家秘密的事项要注意场合,防止被窃听;不得在涉外公共场所及外方提供的场所谈论涉及国家秘密的事项。五、不得在没有保密措施的通讯工具中传递国家秘密;不得使用明码或者未经中央有关机关审查批准的密码传递国家秘密。六、在境外遇到危及所携带的国家秘密载体安全的紧急情况时,要立即销毁所携带的秘密载体,并及时向本单位的保密工作部门报告。七、发生泄密问题要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向本单位的保密工作部门报告。 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十条保密守则(一)不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二)不在无保密保障的场所阅办、存放秘密文件、资料。(三)不擅自或指使他人复制、摘抄、销毁或私自留存带有密级的文件、资料。确因工作需要复印的,复印件应按同等密级文件管理。(四)不在非保密笔记本或未采取保密措施的电子信息设备中记录、传输和储存党和国家秘密事项。(五)不携带秘密文件、资料进入公共场所或进行社交活动,特殊情况确需携带时,须经本单位保密部门或主管领导批准,并由本人或指定专人严格保管。(六)不准用无保密措施的通信设施和普通邮政传递党和国家秘密。(七)不准与亲友和无关人员谈论党和国家秘密,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和配偶、子女。(八)不在私人通信及公开发表的文章、著作、讲演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九)不在涉外活动或接受记者采访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确因工作需要涉及或提供党和国家秘密的,应事先报经有相应权限的机关批准。(十)不在出国访问、考察等外事活动中携带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或物品;确因工作需要携带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

牢记保密守则

说问带看传记存。

军队保密守则是什么?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守军事秘密,维护国家军事利益,保障军队建设和作战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军事秘密是关系国家军事利益,依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军事秘密是国家秘密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三条 全军所有单位和人员都有保守军事秘密的义务。第四条 军队保密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军事秘密安全又便利各项业务工作的方针,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第五条 军队保密工作的基本要求是:控制知密范围,防范窃密活动,消除泄密隐患,确保军事秘密安全。第六条 全军团以上单位设立保密委员会,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委员会主管全军的保密工作,各单位的保密委员会主管本单位的保密工作。保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保密委员会的工作机构承办。第七条 保密工作的业务、装备、科研等经费,列入全军预算。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守则:1、不该说的秘密不说。2、不该问的秘密不问。3、不该看的秘密不看。4、不该带的秘密不带。5、不在私人书信中涉及秘密。6、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7、不用普通邮电传送秘密。8、不在非保密场所阅办、谈论秘密。9、不私自复制、保存和销毁秘密。10、不带秘密载体探亲、访友、旅游。

保密守则十不准是什么?

1.不准涉密人员随意向任何组织和个人泄露秘密;2.不准非涉密人员以任何理由、途径非法知悉秘密;3.不准用手机或普通电话谈论国家秘密;4.不准将涉密计算机接入互联网;5.不准将涉密U盘、移动硬盘、光盘接入与互联网连接的计算机;6.不准在与互联网连接的计算机上处理涉密文件。

保密守则十不准

(1)不该说的秘密不说。(2)不该知道的秘密不问。(3)不该看的秘密不看。(4)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5)不用非保密本记录秘密。(6)不在非保密场所谈论秘密。(7)不私自录制、复印、拍摄、摘抄、收藏秘密。(8)不向无关人员泄露秘密。(9)不用民用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办理秘密事项。(10)不带秘密载体游览公共场所或探亲访友。法律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条例》第二十七条 全体军事人员必须遵守:(1)不该说的秘密不说。(2)不该知道的秘密不问。(3)不该看的秘密不看。(4)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5)不用非保密本记录秘密。(6)不在非保密场所谈论秘密。(7)不私自录制、复印、拍摄、摘抄、收藏秘密。(8)不向无关人员泄露秘密。(9)不用民用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办理秘密事项。(10)不带秘密载体游览公共场所或探亲访友。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保密守则》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保密守则》(一)不该说的国家秘密,绝对不说;(二)不该问的国家秘密,绝对不问;(三)不该看的国家秘密,绝对不看;(四)不该记录的国家秘密,绝对不记录;(五)不在私人交往中涉及国家秘密;(六)不在公共场所谈论和处理国家秘密事项;(七)不在没有保障的地方存放国家秘密;(八)不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政传递国家秘密;(九)不准擅自复制国家秘密;(十)不携带国家秘密文件、资料、物品参观、游览和探亲访友。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载体的;(二)买卖、转送或者私自销毁国家秘密载体的;(三)通过普通邮政、快递等无保密措施的渠道传递国家秘密载体的;(四)邮寄、托运国家秘密载体出境,或者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携带、传递国家秘密载体出境的;(五)非法复制、记录、存储国家秘密的;(六)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的;(七)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或者未采取保密措施的有线和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的;(八)将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的;(九)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在涉密信息系统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之间进行信息交换的;(十)使用非涉密计算机、非涉密存储设备存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十一)擅自卸载、修改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技术程序、管理程序的;(十二)将未经安全技术处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赠送、出售、丢弃或者改作其他用途的。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且不适用处分的人员,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督促其所在机关、单位予以处理。第四十九条 机关、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发生重大泄密案件的,由有关机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不适用处分的人员,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督促其主管部门予以处理。机关、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对应当定密的事项不定密,或者对不应当定密的事项定密,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有关机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第五十条 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运营商、服务商违反本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予以处罚。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主席令第二十八号)

公安民警保密守则是什么

法律分析:一、不准涉密人员随意向任何组织和个人泄露秘密;二、不准非涉密人员以任何理由、途径非法知悉秘密;三、不准用手机或普通电话谈论国家秘密;四、不准将涉密计算机接入互联网;五、不准将涉密 U 盘、移动硬盘、光盘接入与互联网连接的计算机;六、不准在与互联网连接的计算机上处理涉密文件;七、不准使用具有无线上网功能的计算机处理涉密文件;八、不准使用未加保密装置的传真机传递涉密文件资料与信息;九、不准擅自复制、摘抄、销毁和私自留存涉密文件资料;十、不准将涉密文件资料、涉密计算机带出办公室或家中处理涉密文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标准(含标准样品),是指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

十条保密守则

法律分析:1、严禁涉密计算机联接互联网。2、严禁私人计算机联接涉密网。3、严禁涉密移动载体存储私人信息。4、严禁私人移动载体存储涉密信息。5、严禁存储或曾经存储过涉密信息的移动载体联接互联网。6、严禁在联接互联网的计算机上存储、处理或传递涉密信息。7、严禁计算机在涉密网和互联网之间交叉联接。8、严禁移动载体在涉密计算机和联接互联网计算机之间交叉使用。9、严禁私人手机、数码相机、播放器等电子设备联接涉密计算机。10、严禁以军人身份在互联网上开设博客、聊天交友、应聘求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一条 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制作国家秘密载体,应当由机关、单位或者经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保密审查合格的单位承担,制作场所应当符合保密要求。(二)收发国家秘密载体,应当履行清点、编号、登记、签收手续。(三)传递国家秘密载体,应当通过机要交通、机要通信或者其他符合保密要求的方式进行。(四)复制国家秘密载体或者摘录、引用、汇编属于国家秘密的内容,应当按照规定报批,不得擅自改变原件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复制件应当加盖复制机关、单位戳记,并视同原件进行管理。(五)保存国家秘密载体的场所、设施、设备,应当符合国家保密要求。(六)维修国家秘密载体,应当由本机关、本单位专门技术人员负责。确需外单位人员维修的,应当由本机关、本单位的人员现场监督;确需在本机关、本单位以外维修的,应当符合国家保密规定。(七)携带国家秘密载体外出,应当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并采取可靠的保密措施;携带国家秘密载体出境的,应当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办理批准和携带手续。

保密守则是什么

在这说不算泄密吗

国家保密守则十条

法律分析:1、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2、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3、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4、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5、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6、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7、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8、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9、不在普通电话、明传电报、普通邮局传达机密事项;10、不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保密守则》 第三十二条 保密行政管理部依法对机关、单位执行保密法律法规的下列情况进行检查:(一)保密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二)保密制度建设情况;(三)保密宣传教育培训情况;(四)涉密人员管理情况;(五)国家秘密确定、变更和解除情况;(六)国家秘密载体管理情况;(七)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保密管理情况;(八)互联网使用保密管理情况;(九)保密技术防护设施设备配备使用情况;(十)涉密场所及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管理情况;(十一)涉密会议、活动管理情况;(十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情况。

保密守则全文

http://baike.baidu.com/view/1091425.htm

保密守则规定

  保密,意思是一种不让秘密泄露,保守事物的秘密的行为。下面为大家带来了保密守则规定,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保密守则规定1   一、总则   (一)为了维护公司的正当利益,明确员工对公司所负的保密义务,特制定本守则。   (二)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益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守则“保密范围”内的所有条款)。   (三)公司全体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二、保密范围   (一)公司重大决策中的保密事项;   (二)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三)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四)公司客户档案资料;   (五)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六)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七)凡与公司经济行为有关的各种信息;   (八)公司领导申明其它需要保密的事项。   三、保密措施   (一)属于公司保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专人执行;   (二)对于保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非经指定负责人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北京经典宏文图书有限公司党政图书出版策划中心   (三)在对外业务交往中,也应遵照保密守则;如在业务交往中需要提供公司保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指定负责人批准;   (四)保证不在工作范围之外私自使用或擅自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提供公司的保密资料;   (五)保证在公司任职期间,不直接或间接在其他同类企业中任职,也不得直接或间接帮助他人组建、参与组建同类企业;   (六)保证在公司任职期间,不直接、间接或以其他形式从事或参与对公司的竞争行为,也不得帮助或协助他人与公司竞争;   (七)保证在公司任职期间,不直接、间接或以其他形式劝诱、招揽、拉拢本公司员工参与对公司的竞争行为;   (八)员工受聘期满,公司和员工之间没有续签合同,员工有责任继续对资料保密,直到该保密资料进入公司领域;   (九)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主管负责人。   四、违约责任及赔偿   若员工故意或过失违反本公司的保密制度,视情节轻重及危害后果给予警告、批评,或者直接经济处罚,直至予以除名。构成犯罪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保密守则规定2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订本制度。该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人员:   1、公司重要会议纪要、独特的运行方式、竞争策略、计划、设计技术资料。合同、报价、提案不得泄露或传播。   2、不看不说与己无关的秘密,员工应保持公司商业秘密;忠于职守,增强保密观念;造成损失,本人承担责任   3、不该问的不问,不属于自己工作范围内的事不要随便打听。   4、如你需要借阅合同及设计资料,请于当日下班前归还原位,为了工作方便,一定不要将资料借回家中及带出公司。   5、设计资料需要裁页,或需要带出公司,请事先征得总监或办公室主任的同意,并做出登记。   6、客户资料,是公司的机密文件。你只能查阅你工作范围内的资料,查阅时,请履行登记手续,于当日归还,并不得带出公司。   7、严格遵守本企业保密制度,防止泄漏企业技术秘密;不得向他人泄漏企业技术秘密;非经公司书面同意,不得利用该技术秘密进行生产与经营活动,不得利用技术秘密进行新的研究和开发。   8、如发现秘密被泄露,无论是否因为自己的原因泄露,都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通知办公室及主管领导。办公室应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尽量消除泄密给公司造成的影响。   属于公司秘密的范围:   1、公司客户的合同、资料、工程图纸、效果图、施工方案等。   2、供货商的报价单、供应合同等。   3、销售报价、销售合同,财务的账本、凭证、财务报表等。   4、个人的工资、薪酬、福利待遇。   5、属于公司的其它秘密。   保密措施及处罚   1、公司与接触重要机密的员工以书面形式签订《保密协议》,包含以下主要条款:保密的内容和范围;保密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密协议的期限.保密费的数额及其支付方式;违约责任。在保密协议有效期限内,员工应履行的义务。   2、对高级员工实行“竞业限制”制度,限制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财务人员、销售人员、办公室人员等高级员工的以下行为:自行设立与本公司竞争的公司;就职于本公司的竞争对手;在竞争企业中兼职;引诱企业中的其他员工辞职;引诱企业的客户脱离企业;在离职后,与企业进行竞争的其他行为。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合作、代理、交易合同或协议,均需设置“保密条款”,对合同对方增设保密义务。“保密条款”应当包含以下内容:明示合同所涉及的需要保密的商业秘密范围;合同对方以及合同对方的任何员工、代理人均受保密条款的"约束;受约束的保密义务人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不可将商业秘密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或用于合同目的以外的用途;受约束的保密义务人   不可将含有保密信息的资料、文件、实物等携带出保密区域;保密义务人不可在对外接受访间或者与任何第三方交流时涉及合同规定的商业秘密内容;不相关的员工不可接触或了解商业秘密;保密信息应当在协议终止后交还;保密期限在合同终止后仍然保持有效;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明确的违约责任。   3、违反本制度的规定,但未造成泄密的,对责任人处以500元以下罚款;   4、因个人过失造成泄密的,对责任人处以1000元罚款。如果因泄密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还须按以下标准对公司进行赔偿:   5、赔偿金额为公司因泄密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   6、如果泄密是因员工出卖公司秘密造成的,或公司受到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金额为员工因泄密所获得的全部利益,或者以不低于秘密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作为赔偿金额,必要时追究其法律责任;   7、公司因调查、处理泄密事件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应当包含在赔偿金额之内。   8、对泄密的员工,公司有权与其随时解除劳动关系,并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保密守则规定3   第一条:员工在劳动合同期内或解除劳动合同后决不泄露以下“保密范围”所界定的商业秘密。   第二条:保密范围   1、公司重大决策、决议、政策文件等。   2、未经公司领导批准公开的文件、资料、档案、决策等。   3、未经公司领导批准公开工艺技术资料和设备技术资料等。   4、在公司规定的保密阶层,知密范围以内的文件、资料和决策等。   5、公司财务帐目、报表、公司现金流量及有关资料、文件、档案等。   6、公司关于薪资、奖金分配原则及其方案。   7、公司内部管理文件和各类业务文件。   8、公司客户资料。   9、凡与公司经济行为有关的各种信息。   10、公司领导申明其它需要保密的事项。   第三条:守密准则   1、员工不得探听或泄露公司的机密;   2、未经公司批准,不得以公司名义对外举办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及其它性质的会议,不得对外发表事关公司的意见和文章;   3、未经公司批准,不得对外传阅,复印、外借公司的文件、资料、档案,不得与知密范围以外的人员谈论-公司机密;   4、不得在公共场所和亲属、朋友面前谈论-公司机密;   5、凡离开公司的员工,在公司机密有效期内均不得外泄或利用。   第四条:保密须知   1、员工应对自己工作内涉及保密的内容有明确的认识,对复制涉及保密内容的资料软件报表、文件、单据等,应严格按照先批准登记后办理的保密原则,对不明确其内容性质的文稿、软件复制更应主动上报主管,得到明确批复登记后方可办理。   2、未经主管批准,不得擅自带外人进入办公区域参观。   3、外来人员需要公司有关资料时,必须在征得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由公司指定部门统一提供和登记,任何人不得随意供给。   4、在业务交往中,与经办人员接触过程中,也应当遵照守密准则;遇涉及公司保密范围的事务,应事先请示上级主管,经批准登记后再交涉。   5、如工作需要,确需携带保密文件外出的,须经领导批准、登记;外出时,应严加保管,谨防丢失。   第五条:失密责罚   1、发生失密事件后,必须立即向公司领导汇报,不得隐瞒;   2、员工若将本《保密守则》第二条的保密内容以任何形式外泄,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将追究其个人的直接责任,除按公司的人事劳动管理制度处置外,同时保留依法起诉的权利。   3、员工若采用非正常手段,获取并使用或披露公司商业秘密;员工利用公司给其在公司商业秘密上的特许权,以谋取私利或制造事端;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除按公司的人事劳动管理制度处置外,同时保留依法起诉的权利。   第六条:本《保密守则》解释权归企管部。

人民警察保密守则的心得体会

范文举例如下:《学好用好保密法 增强干警保密意识》”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保密工作,提高干警保密意识,组织了一次保密知识宣讲会,我在此次活动中掌握了人民警察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相关法规制度及保密业务知识掌握程度,通过开展保密宣传和保密知识考试,增强了检察干警的保密法制观念及保密意识。“”我要继续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保密法,进一步提高自身保守国家秘密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党员干警的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常抓常议,结合工作实际,做好自身职责范围内的事情。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学习,以及集中发放保密知识读本和保密知识宣传页;通过微博、微信和手机报等新媒体开展宣传;组织部门内勤的相关人员进行座谈,我进一步强化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克服麻痹大意思想,时刻绷紧安全保密这根弦。“扩展资料:人民警察保密守则1、不该说的秘密不说。2、不该知悉的秘密不问。3、不该看的秘密不看。4、不在私人交往或公开发表的作品中涉及秘密。5、不在非保密场所阅办、谈论秘密。6、不擅自记录、复制、拍摄、摘抄、收藏秘密。7、不擅自携带秘密载体去公共场所或探亲访友。8、不使用无保密措施的通信设备、普通邮政和计算机互联网络传递秘密。

保密守则十条

保密守则十条具体如下:1、不说不该说的秘密。不泄露党和国家秘密;2、不问不该问的秘密。不在无保障的场所阅办、存放秘密文件、资料;3、不看不该看的秘密。不擅自或指使他人复制、摘抄、销毁或私自留存带密级的文件、资料。确因工作需要复印并按规定请示批准复印的,复印件应按同等密级文件管理;4、不记录不该记录的秘密。不在非保密笔记本或未采取保密措施的电子信息设备中记录、传输和储存党和国家秘密事项;5、不在非保密文件上记录任何秘密。不携带秘密文件、资料进入公共场所或进行社交活动,特殊情况确需携带时,须经本单位保密部门或主管领导批准,并由本人或指定专人严格保管;6、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到国家秘密。不准用无保密措施的通信设施和普通邮政传递党和国家秘密;7、不在公共场所以及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任何国家秘密。不准与亲友和无关人员谈论党和国家秘密,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和配偶、子女;8、不在没有保密性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不在私人通信及公开发表的文章、著作、讲演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9、不在未加密的电话、电报、邮局传达秘密事项。不在涉外活动或接受记者采访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确因工作需要涉及或提供党和国家秘密的,应事先报经有相应权限的机关批准;10、不携带任何的秘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不在出国访问、考察等外事活动中携带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或物品,确因工作需要携带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根据《涉密文件保密管理规定》传阅涉密文件、资料,由保密员直接传递,不得任意横传。因工作需要长时间使用的,要向保密员办理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四条 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以下简称保密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的方针,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事项,应当依法公开。第五条 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保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保密工作。第六条 国家机关和涉及国家秘密的单位(以下简称机关、单位)管理本机关和本单位的保密工作。中央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管理或者指导本系统的保密工作。

保密守则顺口溜是什么?

保密工作顺口溜一用电脑,为办公,“三不准则”记心中;打手机,易泄密,涉密内容不提及;保密件,细登记,“三铁一器”严管理;送文件,按程序,专人送达保密局;出公差,勿大意,随身物品看仔细;移动盘,要管好,丢失泄密不得了;字不多,要记牢,疏忽祸国又害己;保安全,防泄密,不让间谍有机遇。保密工作顺口溜二保密工作责任重,严防死守不放松。网络安全是重点,定好标准再施工。内网外网分开建,物理隔离不连通。办公电脑不上网,上网电脑不办公。保密设备有标识,专人负责专人用。

军人保密守则第3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条例》第一百四十二条军人必须遵守以下保密守则:(一)不该说的秘密不说。(二)不该知道的秘密不问。(三)不该看的秘密不看。(四)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五)不用非保密本记录秘密。(六)不在非保密场所谈论秘密。(七)不私自录制、复印、拍摄、摘抄、收藏秘密。(八)不向无关人员泄露秘密。(九)不用民用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办理秘密事项。(十)不带秘密载体游览公共场所或探亲访友。《保密条例》是军队保密工作的基本依据。《保密条例》自1996年3月24日由中央军委发布施行以来,对于规范全军人员的保密行为,维护军事秘密安全,保障军事斗争准备和军队建设的顺利进行,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军队保密形势和客观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国家和军队保密工作的政策制度有了新的发展,亟需对现行条例进行修订完善。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保密守则内容是什么

据《中国人民 *** 保密条令》的第一百四十二条,全军一切人员,必须遵守以下保密守则: (1)不该说的秘密不说。 (2)不该知道的秘密不问。 (3)不该看的秘密不看。 (4)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 (5)不用非保密本记录秘密。 (6)不在非保密场所谈说秘密。 (7)不私自录制、复印、拍摄、摘抄、收藏秘密。 (8)不向无关人员泄露秘密。 (9)不用民用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办理秘密事项。 (10)不带秘密载体游览公共场所或探亲访友。 扩展资料 : 第九条下列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项,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应当确定为国家秘密: (一)国家事务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二)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 (三)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秘密事项; (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 (五)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 (六)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七)经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其他秘密事项。 政党的秘密事项中符合前款规定的,属于国家秘密。 第十条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级国家秘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级国家秘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秘密级国家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 第十一条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会同外交、公安、国家安全和其他中央有关机关规定。 军事方面的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由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 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的规定,应当在有关范围内公布,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 第十二条机关、单位负责人及其指定的人员为定密责任人,负责本机关、本单位的国家秘密确定、变更和解除工作。 机关、单位确定、变更和解除本机关、本单位的国家秘密,应当由承办人提出具体意见,经定密责任人审核批准。 第十三条确定国家秘密的密级,应当遵守定密权限。 中央国家机关、省级机关及其授权的机关、单位可以确定绝密级、机密级和秘密级国家秘密;设区的市、自治州一级的机关及其授权的机关、单位可以确定机密级和秘密级国家秘密。 具体的定密权限、授权范围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 机关、单位执行上级确定的国家秘密事项,需要定密的,根据所执行的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确定。 下级机关、单位认为本机关、本单位产生的有关定密事项属于上级机关、单位的定密权限,应当先行采取保密措施,并立即报请上级机关、单位确定。 公安、国家安全机关在其工作范围内按照规定的权限确定国家秘密的密级。

保密守则十条规定

  保密守则十条规定 篇1   一、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   二、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   三、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   四、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   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   六、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   七、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   八、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   九、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机密事项;   十、不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保密守则十条规定 篇2   一、不该说的秘密不说。   二、不该问的秘密不问。   三、不该看的秘密不看。   四、不该带的秘密不带。   五、不在私人书信中涉及秘密。   六、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   七、不用普通邮电传递秘密。   八、不在非保密场所阅办、谈论秘密。   九、不私自复制、保存和销毁秘密。   十、不带秘密载体游览或者探亲访友。

保密法保密守则十条

国家工作人员十条保密守则:不携带秘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机关工作人员保密工作,应知应会事项的基本要求,应熟悉《保密法》及其配套法规,依法履行保密义务,争做学法守法的模范。要懂得复印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必须办理审批手续,复印件要同原件一样妥为保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第二十九条机关、单位公开发布信息以及对涉及国家秘密的工程、货物、服务进行采购时,应当遵守保密规定。第三十条机关、单位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国家秘密事项,或者任用、聘用的境外人员因工作需要知悉国家秘密的,应当报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并与对方签订保密协议。第三十一条举办会议或者其他活动涉及国家秘密的,主办单位应当采取保密措施,并对参加人员进行保密教育,提出具体保密要求。第三十二条机关、单位应当将涉及绝密级或者较多机密级、秘密级国家秘密的机构确定为保密要害部门,将集中制作、存放、保管国家秘密载体的专门场所确定为保密要害部位,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配备、使用必要的技术防护设施、设备。第三十三条军事禁区和属于国家秘密不对外开放的其他场所、部位,应当采取保密措施,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决定对外开放或者扩大开放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