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当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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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当公司注册需要什么手续

典当公司注册需要的手续,具体如下:1、设立申请(应当载明拟设立典当行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额、经营范围等内容)及可行性研究报告;2、典当行章程、出资协议及出资承诺书;3、典当行业务规则、内部管理制度及安全防范措施;4、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5、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个人股东、拟任法定代表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6、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法人股东近期财务审计报告及出资能力证明、法人股东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7、符合要求喊档的营业场所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8、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典当公司注册的流程:1、公司预先核名:注册公司首先需要工商局进行公司名称核准;2、预审资料:核名完成后,工商局需要对公司的股东、经营范围等申请信息进行审核;3、工商局交资料或者电子签证:基本信息申请审核通过以后即可打印审核完成的资料去工商局申报纸质资料或者可以用;4、去工商局领取执照:纸质资料或者电子签章审核通过以后,即可申请领取执照;5、刻制防伪章:公司执照好了以后需要刻制公安局备案防伪,一套是五枚可根据自己需求刻制;6、开设公司银行基本账户:根据自己需求开设,基本常见银行都可以开设公司基本银行账户,登记完成后银行会下设开户许可证;7、办理税务登记证:税务分为国税和地税都要进行登记,确认纳税身份,完成税种认定,签订三方协议基本就可以了;8、每月15号之前按时报税:税务机关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国税应在每季度报税期15号之前对上一季度情况进行记账报税;地税要求每月15号之前对上一月情况进行记账报税;一般纳税人国税/地税应每月15号之前对上一月情况进行记账报税。综上所述,正规的代理公司,一般都有固定的办公场地,这是最基本的。 大部分代理注册公司在市区注册公司,办公地址一般在市区,应看其是否在正式的办公楼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典当行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中国人民银行是典当业的主管部门,负责典当机构设立、变更、终止 的审批以及对典当机构的监督管理。第三条典当行是以实物占有权转移形式为非国有中、小企业和个人提供临时 性质押贷款的特殊金融企业。 第四条 典当行应比照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组建。 典当行应当具备法人条件,依法取得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 负盈亏,依法纳税。

典当公司注册需要什么手续

开当铺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典当行必须有2个法人股,该法人企业必须成立满3年,每家注册资本在3000万以上,每家总营业额在1500万以上每年;2、典当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300万元;从事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注册资本最低限额500万元;从事财产权利质押(eg:股权等)典当业务,注册资本最低限额1000万元;3、典当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股昌纯东实缴的货币资本,不包括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资本。申请《典当经营许可证》应当提交的材料如下:1、设立申请(应当载明拟设立典当行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额、经营范围等内容)及可行性研究报告;2、典当行章程、出资协议及出资承诺书;3、典当行业务规则、内部管理制度及安全防范措施;4、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5、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个人股东、拟任法定代表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6、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法人股东近期财务审计报告及出资能力证明、法人股东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7、符合要求喊档的营业场所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8、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典当行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设立典当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章郑迅乱程;(二)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三)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设施和办理业务必需的其他设施;(四)有熟悉典当业务的经营管理人员及鉴定评估人员;(五)符合国家对典当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

典当公司绝当变卖业务会计如何处理?

  如今,典当业在现代市场中悄然兴起,并且成为一条重要的辅助融资渠道。而商务部、公安部去年颁布施行的新《典当管理办法》,使“冰封”5年的典当业重新“解冻”,大量资本纷纷涌入。财政部于今年1月底发布了《典当业务: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以期进一步规范典当业务的会计处理,增强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与相关性,防范典当行业的风险。  根据典当公司的业务特点,其会计核算的主要内容是:(1)当户提交典当物品时,收取质押物品、发放贷款、预收综合费的核算;(2)当户在当期或续当期内赎回质押物品时,收回贷款,收取利息及未收的综合管理费的核算;(3)确认及销售绝当物品的核算。征求意见稿对以上业务提供了具体的会计核算方法。  当户提交典当物品,典当行收取质押物品、发放贷款、预收综合费时,根据贷款金额,借记“抵押贷款”(房地产典当)或“质押贷款”(动产和其他财产权利典当)科目,根据实际发放的贷款金额,贷记“现金”等科目,并按预收的综合费,贷记“预收综合费”科目。值得注意的是,贷款发放以后,典当公司应在每期期末估计贷款回收情况,并计提“贷款损失准备”。实际收回贷款时,根据收回的金额将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数予以转销。  当户于当期内或续当期内赎回典当物品时,典当行收回贷款。借记“现金”等科目,贷记“抵押贷款”或“质押贷款”科目,并转回已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如实际损失超过计提数,则将补记的损失计入“资产减值损失”科目。同时,确认综合费收入及利息收入。  典当期限或者续当期限届满后,当户逾期不赎当也不续当的,为绝当。根据新修订的《典当管理办法》的规定,绝当物估价金额在3万元以上的,可以按照《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处理,也可以双方事先约定绝当后由典当行委托拍卖行公开拍卖;绝当物估价金额不足3万元的,典当行可以自行变卖或者折价处理,损溢自负。因此,确认绝当物品时,典当行应按绝当物品的初始估价金额,借记“绝当物品”,按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借记“贷款损失准备———计提的抵(质)押贷款减值准备”科目,按尚未收回的贷款金额,贷记“抵押贷款”、“质押贷款”等科目,按尚未收回的利息金额,贷记“应收利息”科目,按尚未确认的利息收入金额,贷记“利息收入”科目,按借贷双方之间的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或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销售(拍卖)收入在扣除拍卖费用及当金本息后,应退还当户的剩余部分计入“应付绝当溢价”,不足部分向当户追索,计入“其他应收款”,同时结转绝当物品销售成本。  案例:王女士是一家服装店的老板,2005年年底,她把自己的汽车开到泉州某典当行,把车当给了典当行,然后拿着当来的10万元,到香港进货以备年终销售旺季。假定当金利率为4.7%(月利率),当期3个月,月综合费率为当金的41‰,于支付典当款时收取,综合费收入到期一次结转。则相关会计处理为:典当行支付王女士贷款时,借:质押贷款  100000贷:预收综合费12300(100000×41‰×3)现金  87700。按月计息,  借:应收利息4700  贷:利息收入4700。  若王女士于3个月后归还贷款,赎回汽车,  借:现金114100  预收综合费12300  贷:质押贷款100000  综合费收入12300  应收利息9400(前2个月利息)  利息收入4700(第3个月利息)。  若王女士3个月后无法赎回贷款,汽车即为绝当物品。典当行应作会计分录:  借:绝当物品100000  营业外支出14100  贷:质押贷款100000  应收利息9400  利息收入4700。  经双方协商将汽车予以拍卖,假定最后拍卖成交价为150000元,增值税率17%,拍卖费用1400元,则扣除贷款本息、增值税及拍卖费之后,应退还当户的绝当溢价为9000元,典当行会计处理为:  借:现金148600(150000-1400)  贷:绝当销售收入114100  应付绝当溢价9000(150000-114100-25500-14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5500。  同时,结转绝当物品销售成本,  借:绝当物品销售成本100000  贷:绝当物品100000。  若最后拍卖价为80000元(低于估价),其他条件不变,则典当行应向当户追索49100元(100000+14100+80000×17%+1400-80000)。会计处理为:  借:现金78600(80000-1400)  其他应收款49100  贷:绝当销售收入1141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600。  按照征求意见稿的要求,每期期末,典当行应编制资产负债表,披露质押贷款、抵押贷款、绝当物品及应付绝当溢价等项目的金额,编制利润表披露当期利息收入、综合费收入及其他业务收入情况。

典当公司设立的条件

法律分析:一、典当行设立条件申请设立典当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 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章程;(二) 有符合规定的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典当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万元;从事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从事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典当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应当为股东实缴的货币资本,不包括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资本);(三) 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办理业务必需的设施;(四) 有熟悉典当业务的经营管理人员及鉴定评估人员;(五) 有两个以上法人股东,且法人股相对控股;(六) 符合典当管理办法第九条和第十条规定的治安管理要求;(七) 符合国家对典当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二、典当行设立分支机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典当行可以设立分支机构:(一) 经营典当业务三年以上,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500万元;(二) 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三) 最近两年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典当行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二条 设立典当行,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 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最低限额以上的人民币实收货币股本金;(二) 有熟悉典当业务的经营管理人员;(三) 有完备的典当行章程;(四) 有固定、安全的营业场所和必需的设施。

典当公司需要征收增值税吗

典当公司需要征收增值税吗答:需要交.《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明确,金融机构同业往来免征增值税.金融机构是指(1)银行:包括人民银行、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2)合作信用社.(3)证券公司.(4)金融租赁公司、证券基金管理公司、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投资基金.(5)保险公司.(6)其他经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批准成立且经营金融保险业务的机构等."这里的金融机构不含小贷公司、典当行.再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9号)规定了,部分金融企业按规定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该文件适用于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财务公司、城乡信用社和金融租赁公司等金融企业,不包括小贷公司、典当行.又如,《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实征收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7号)规定,金融企业不得财务核定征收方式.这里的金融企业是指银行、信用社、小额贷款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担保公司、财务公司、典当公司等金融企业.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按照贷款服务征收增值税.根据《财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政策通知》(财税[2014]57号),典当行销售死当物品,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典当公司房产税怎么交?根据《典当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屋典当是指当户将其房地产作为当物抵押给典当行,交付一定比例费用,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的行为.典当期限由双方约定,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典当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典当行在当期内不得出租、质押、抵押和使用当物.对房屋典当双方而言,其行为属于房地产抵押典当或借款业务,房屋仍有原产权人占有、使用,因此,房屋典当期间,其房产税仍由产权所有人即当户按房产余值申报缴纳房产税.需要注意的是,房屋典当与房屋出典不同,房屋出典是指承典人支付房屋典价而占有、使用出典人的房屋,出典人于典期届满时,返还典价赎回房屋或者不回赎而丧失房屋所有权.房屋出典是"房不计租、钱不计息"的互利、有偿法律关系.基于上述原因,《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即纳税义务人为承典人.关于出典房产的房产税计税依据问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规定,产权出典的房产,由承典人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典当公司需要征收增值税吗?通过查阅三大文件,并且结合营改增的具体规定,笔者对这个问题的认识是需要交纳的,而且在税改后这几年的实务操作里也验证了这一观点,只是关于税率的问题还需要大家多加留意,不同意见也可以在线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