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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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中国对外贸易的主要国家和地区有哪些?

楼下说的很对,学习了。

中国对外贸易的弊端及对策是什么?

记住一句话,东方不亮西方亮,不要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

中国对外贸易为什么下降?

今年以来,我国对外贸易增速出现明显回落,主要原因包括全球经济不振、企业综合成本高、国际大宗商品价格下跌等三大因素。国际市场需求严重低迷,低迷当中也有供给和需求之间的矛盾,全球贸易现在明显低于世界经济增速。WTO公布的数据显示,2022年前三季度全球出口同比值下降11%,较上半年继续回落。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我国对外贸易,特别是出口,确实受到较大冲击,增速出现明显的回落。此外,企业综合成本居高不下,传统竞争优势明显削弱,劳动力成本的上涨削弱了企业的传统竞争优势。中低水平的产品满足不了当前一些消费者的需要,人民币实际有效汇率累升。上述各种因素交织在一起,使企业的竞争力和竞争优势得到削弱。国际大宗商品价格下跌,拉低了整个进出口的形势。据估算,国际大宗商品价格下跌对进口影响了11.2个百分点,对出口影响了0.7个百分点。“价格因素是当中一个重要的变量。”据WTO最近公布的一组最新数据,2022年前三季度,我国出口下降1.9%,而同期欧盟、美国、日本分别下降12.8%、6%、9.2%。我国外贸出口的表现是相对较好的。尽管整个外贸态势有下降,但其中有很多向好的表现。我国进出口总量居世界首位,尤其是出口依然是有优势的;我国在全球总市场中的份额继续提升;国内诸如跨境电商、旅游购物、市场采购等新兴业态正在显现;“优进优出”迈出步伐,当前我国贸易方式、贸易主体、贸易结构都在不断地优化,手机、医疗器械等产品保持两位数增长,电子、通信、航空航天等高新技术产品的市场比重明显提高

对外贸易的一般流程

  外贸一般流程(一)   业界最新 加入时间:2008-04-16 09:58:35 来自:www.STONEBTB.com   为使您的产品顺利出口,我们将贸易出口货物的基本流程介绍给您,以使您对产品出口程序做到心中有数、万无一失。   外贸一般流程主要包括:报价、订货、付款方式、备货、包装、通关手续、装船、运输保险、提单、结汇。   一、报价   在国际贸易中一般是由产品的询价、报价作为贸易的开始。其中,对于出口产品的报价主要包括:产品的质量等级、产品的规格型号、产品是否有特殊包装要求、所购产品量的多少、交货期的要求、产品的运输方式、产品的材质等内容。   比较常用的报价有: FOB"船上交货"、CNF"成本加运费"、CIF"成本、保险费加运费"等形式。   二、订货(签约)   贸易双方就报价达成意向后,买方企业正式订货并就一些相关事项与卖方企业进行协商,双方协商认可后,需要签订《购货合同》。在签订《购货合同》过程中,主要对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包装、产地、装运期、付款条件、结算方式、索赔、仲裁等内容进行商谈,并将商谈后达成的协议写入《购货合同》。这标志着出口业务的正式开始。通常情况下,签订购货合同一式两份由双方盖本公司公章生效,双方各保存一份。   三、付款方式   比较常用的国际付款方式有三种,即信用证付款方式、TT付款方式和直接付款方式。1、信用证付款方式   信用证分为光票信用证和跟单信用证两类。跟单信用证是指附有指定单据的信用证,不附任何单据的信用证称光票信用证。简单地说,信用证是保证出口商收回货款的保证文件。请注意,出口货物的装运期限应在信用证的有效期限内进行,信用证交单期限必须不迟于信用证的有效日期内提交。   国际贸易中以信用证为付款方式的居多,信用证的开证日期应当明确、清楚、完整。中国的几家国有商业银行,如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等,都能够对外开立信用证(这几家主要银行的开证手续费都是开证金额的1.5‰)。   2、TT付款方式   TT付款方式是以外汇现金方式结算,由您的客户将款项汇至贵公司指定的外汇银行账号内,可以要求货到后一定期限内汇款。   3、直接付款方式   是指买卖双方直接交货付款。   四、备货   备货在整个贸易流程中,起到举足轻重的重要地位,须按照合同逐一落实。备货的主要核对内容如下:   1、货物品质、规格,应按合同的要求核实。   2、货物数量:保证满足合同或信用证对数量的要求。   3、备货时间:应根据信用证规定,结合船期安排,以利于船货衔接。   五、包装   您可以根据货物的不同,来选择包装形式(如:纸箱、木箱、编织袋等)。不同的包装形式其包装要求也有所不同。   1、一般出口包装标准:根据贸易出口通用的标准进行包装。   2、特殊出口包装标准:根据客户的特殊要求进行出口货物包装。   3、货物的包装和唛头(运输标志):应进行认真检查核实,使之符合信用证的规定。   六、通关手续   通关手续极为烦琐又极其重要,如不能顺利通关则无法完成交易。   1、属法定检验的出口商品须办出口商品检验证书。   目前我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主要有四个环节:   ○接受报验:报验是指对外贸易关系人向商检机构报请检验。   ○抽样:商检机构接受报验之后,及时派员赴货物堆存地点进行现场检验、鉴定。   ○检验:商检机构接受报验之后,认真研究申报的检验项目,确定检验内容。并仔细审核合同(信用证)对品质、规格、包装的规定,弄清检验的依据,确定检验标准、方法。(检验方法有抽样检验,仪器分析检验;物理检验;感官检验;微生物检验等)   ○签发证书:在出口方面,凡列入〖种类表〗内的出口商品,经商检机构检验合格后,签发放行单(或在"出口货物报关单"上加盖放行章,以代替放行单)。   2、须由专业持有报关证人员,持箱单、发票、报关委托书、出口结汇核销单、出口货物合同副本、出口商品检验证书等文本去海关办理通关手续。   ○箱单是由出口商提供的出口产品装箱明细。   ○发票是由出口商提供的出口产品证明。   ○报关委托书是没有报关能力的单位或个人委托报关代理行来报关的证明书。   ○出口核销单由出口单位到外汇局申领,指有出口能力的单位取得出口退税的一种单据。   ○商检证书是经过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或其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而得到的,是各种进出口商品检验证书、鉴定证书和其他证明书的统称。是对外贸易有关各方履行契约义务、处理索赔争、议和仲裁、诉讼举证,具有法律依据的有效证件,同时也是海关验放、征收关税和优惠减免关税的必要证明。

对外贸易和国际贸易有什么区别?

一、对外贸易与国内贸易的差异:前者是着眼于某个国家,即一个国家(地区)同其他国家( 地区 )之间的商品交换;后者是着眼于世界范围,即世界上所有国家(地区)之间的商品交换。二、对外贸易与国内贸易的联系:1、对外贸易与国际贸易都是指越过国界所进行的商品交换活动。2、经营的目的都是取得利润或者经济效益。扩展资料:国际贸易(International Trade)也称通商,是指跨越国境的货品和服务交易,一般由进口贸易和出口贸易所组成,因此也可称之为进出口贸易。国际贸易也叫世界贸易。进出口贸易可以调节国内生产要素的利用率,改善国际间的供求关系,调整经济结构,增加财政收入等。对外贸易亦称“国外贸易” 或“进出口贸易”,简称“外贸”,是指一个国家(地区)与另一个国家(地区)之间的商品、劳务和技术的交换活动。这种贸易由进口和出口两个部分组成。对运进商品或劳务的国家(地区)来说,就是进口;对运出商品或劳务的国家(地区)来说,就是出口。这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就开始产生和发展,到资本主义社会,发展更加迅速。其性质和作用由不同的社会制度所决定。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国际贸易百度百科-对外贸易

广西企业如何利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发展对外贸易业务???

第一,积极推动自贸区发展,构建和谐国际经贸新秩序。 世界经贸的繁荣,印证了多边贸易体制不可替代的作用。中国的经济发展速度、实力和作为全球最大的发展中国家,都要求中国在构建和谐的国际经济新秩序中,担当“领路人”角色。当前,发展问题仍是建立和谐国际经济秩序的重要障碍。 第二,积极利用各种经贸活动,发展对外贸易。 首先,应当进一步全面推进“东盟——中国自由贸易区”的合作深度和广度。 中国和东盟已达成《货物贸易协议》和《争端解决机制协议》,就货物贸易中的降税模式、敏感产品、争端解决机制等重大问题,达成一致。但在投资和服务贸易等多个领域的合作,还没有展开。 应利用现有合作平台,加强全面合作。第三,积极发展国内贸易,充分利用国家政策层面、人民币升值等因素向东盟地区采购有优势的资源性原材料物资。

上海对外贸易大学校长办公室主任什么级别的

是处级干部。高校的校长办公室主任级别是比较高的,相当于处级干部。学校创办于1960年,以原上海外国语学院外贸外语系(包括6个语种)为基础建校,时称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和合文化海外驿站对外贸易的作用

海外展示路桥文化的窗口,推动对外文化贸易的枢纽。和合文化海外驿站主要通过文化交流、文化贸易、文化传播等方式,在服务海外华人华侨文化需求的同时,面向主流社会、贴近当地民众,使之成为海外展示路桥文化的窗口、体验文化产品与服务的平台、开展对外文化交流的阵地和推动对外文化贸易的枢纽。

我国对外贸易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1、面临内外多重压力:2013年,我国外贸发展面临的内外部环境可能略好于2012年,但国际国内的风险因素叠加仍将对我国外贸发展造成较大压力,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一是外需不足的矛盾尚未根本缓解。在世界经济复苏态势疲软、风险持续高企的情况下,我国出口企业订单不足的问题依然突出,特别是短单、小单多,长单、大单少的局面还将持续。二是贸易摩擦的影响持续加大,中国是贸易保护主义的最大受害者;三是转变外贸发展方式的任务更加紧迫。中国要素成本上升较快,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制造业的成本竞争力。随着国内外环境的深刻变化,中国外贸难现前些年的持续高速增长。2、外需改善不明显:世界经济已进入深度转型调整期,低速增长态势仍将延续,经济回升的基础并不稳固,对我国外贸利好作用有限,预计外需的改善并不明显。随着国家稳增长和促外贸一系列政策效果的逐步释放以及后续配套政策的陆续出台,预计2013年我国出口增速有所回升,但难有大幅改善,仍将远低于过去10年的平均增速,进口增速将有所提高。2013年上半年外需状况难有明显改善,外贸将基本延续2012年的低速增长态势。其间因美国财政悬崖问题、我国春节等因素影响,外贸增长会出现暂时性波动。2013年三、四季度,全球不确定因素若转为明朗,我国外贸增速有望继续提高。3、出口上升空间有限:国际经验表明,中国出口的高增长可能已触及“天花板”(一国出口金额占全球GDP的比重不超过3%,一国出口金额全球占比不超过10%)。这意味着我国出口高速增长传统模式的黄金期已过,中长期内出口增速上升空间有限,将在低水平企稳。展望2013年,美、欧等发达国家私人与公共部门去杠杆的过程中,必然伴随对其逆差的纠正。对应地,中国和其他新兴工业国贸易顺差将随之减少。我国出口竞争力正处在稳步下滑通道之中,以大宗商品进口为主的一般贸易逆差将持续扩大,总体顺差将呈收窄趋势,贸易顺差占GDP的比例将进一步下行。2013年,国际环境倒逼我国要扩大内需、提高创新能力、促进外贸发展方式转变。要由以劳动密集型为主的产业结构向资本和技术密集型的产业结构转变,扩大高新技术产业的外向程度。培育品牌、营销网络和研发设计,由“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要继续稳定和扩大中国出口在国际市场中份额,发挥进口对结构调整的支持作用,促进国际收支平衡。扩展资料:对外贸易的注意事项:1、外贸洽谈前期,制作形式发票用于报价、交易参考或客户申请进口许可等。2、交易确认以后,制作外贸合同。3、准备交货的时候,制作商业发票、装箱单、核销单、报关单,申请商检通关单等报关出口。4、报关后海关退返核销单、报关单的收汇联与核销联等。5、交货付运后,得到提单(有时是直接做电放提单)。6、如果付款方式是信用证等方式付款, 需要制作、申办、整理客户所需的全套单据,如发票、装箱单、商检证、产地证、受益人证明等等以收取货款。7、凭收汇银行水单、核销单、报关单核销联等办理核销与退税。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对外贸易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的对外贸易

对外贸易管理的对外贸易管理措施的类型

对外贸易管理措施是指各国管理对外贸易活动的各种手段。分为关税措施和非关税措施。  (一)关税措施按照各国采取的对外贸易措施的类型,可以分为关税措施和非关税措施。1、关税及其作用关税(Tariff)是一种边境措施,它是指一国政府设置在关境的海关机构根据本国的海关法律法规,在货物进出本国关境时,对货物所有人课征的一种税收。而关境是指一国海关征收关税的地域范围,它直接决定一国行使关税主权的范围。关税措施是对外贸易管理措施中最古老、使用最为普遍、效果最为直接的调控工具。与非关税措施相比,关税措施的最大特点就是具有公开性和可计量性,能够直接反映一个国家对贸易的保护程度。自GATT第一轮回合至第五轮回合(即狄龙回合)止,关税减让始终都是惟一的谈判议题。从第六轮回合(肯尼迪回合)到第八轮回合(即乌拉圭回合),尽管谈判议题更为广泛,但关税减让仍是一项重要的必不可少的内容。2、进出口关税的征收方法综观世界各国,主要有如下四种征收关税的方法:从量征税、从价征税、混合征税和选择征税。(1)从价征税从价征税(Ad Valorem Duties)是指以进出口商品的价格为标准征收关税,其税率表现为货物价格的百分率。征收公式如下:从价税额=商品总价值×从价税率。从价关税在所有的征税方式中是各国最常用的计征关税的方法,它税负合理,更适用于同一种类但品质差异较大、短期内价格稳定或品种繁多不易分类的商品。(2)从量征税从量征税是指海关以课征对象的重量、长度、件数、面积、体积、容积等计量单位作为征税标准,以每一计量单位应纳税金额作为税率进行征税。在从量征税中,大部分商品是按重量或数量征税,征税公式如下:从量税额=商品重(数)量×从量税率/单位。从量征税手续简单,无需审定货物品质、规格、价格等,便于计算,适用于商品规格和品种简单、计量容易、同一种商品的规格价差较少的商品。(3)复合征税复合征税是指对同一进出口货物同时征收从价税和从量税,并以其中一种税为主的征税方式,所以又称混合关税或双重关税。混合征税有时以从量税为主,加征从价税;有时以从价税为主,加征从量税。混合征税公式如下:混合税额=从量税十从价税。(4)选择征税选择征税是指对同一进出口货物既规定从价税,又规定从量税,海关从中选择税额较高的一种计征。(5)滑准征税滑准征税的关税税率与进口商品的价格高低成反比,即某种商品的进口价格越高,则其进口关税税率就越低。反之,则相反。采用滑准税计征方法,可以使商品保持其国内价格的相对稳定,不受国际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二)非关税措施1、非关税措施的特点非关税措施是指关税措施以外的对外贸易管理措施。由于一些国家往往将非关税措施用于限制他国产品的进口,所以,也称之为“非关税壁垒”。因此,非关税壁垒就是指除关税措施以外的其他一切直接或间接限制外国货物进口的措施。和关税措施相比,非关税措施有以下优势:(1)非关税措施主要依靠行政措施和命令实施,不受法律程序约束,手续灵活简便,行动迅速,同时又可针对某个国家或某种产品而实施。因此,非关税措施限制进口的作用比关税措施更加有效。(2)非关税措施具有一定隐蔽性、欺骗性和歧视性。(3)非关税措施不像关税措施那样,易受汇率变化的影响。(4)对非关税壁垒没有十分有效的国际监督和控制措施。WTO协定虽然对非关税措施的采用有所禁止或限制,但很多是一般性禁止或限制,同时还规定了许多例外条款,这为各国采用非关税壁垒措施提供了机会。由于非关税措施具有上述特点,采用非关税壁垒措施(尤其是绿色贸易壁垒)的国家越来越多,受非关税壁垒保护的商品也越来越多,且保护程度越来越高,严重阻碍了多边自由贸易体制的发展。2、非关税措施的常见形式WTO特别规范的非关税措施主要包括:进出口许可措施、进出口配额措施、卫生与植物检疫措施、技术性贸易措施、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海关估价措施、装船前检验措施、原产地规则措施、反倾销措施、反补贴措施、保障措施、服务贸易限制措施、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措施等。

如何看待技术性贸易壁垒,对我国对外贸易有什么影响

技术性贸易壁垒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2. 1 增加了开拓国际市场的难度技术贸易标准实际上就是国际贸易中的游戏规则,谁控制国际技术标准,谁就控制了国际市场和国际贸易。目前发达国家制定的技术标准越来越多,而且要求越来越高,极大地限制了发展中国家产品的进入。例如日本对从我国进口的蔬菜检验标准,由原来的6 项增加到40 多项,而且每批货物都必须检验。另外, TB T 的禁令往往会引起连锁反应,例如欧盟宣布全面禁止我国动物源产品进口后,瑞士、日本、韩国等国家相继采取措施,加强对我国动物源性产品的检测,德国、荷兰等国也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2. 2 削弱了出口产品的竞争力有些TB T 措施并不对产品和服务的市场准入直接设限,但由于我国的检测设备的生产与发达国家有一定的差距,国内商检部门与企业自身都在一定程度上缺乏测试评价的方法、标准样品和技术,所以为满足进口国对各种环境标准、检测标准的设置或提高原有标准要求,需要进口设备、增加人力和才力投入;另外,由于昂贵的检验费用,会增加我国出口企业的生产成本,从而使产品国际竞争力受到削弱。2. 3 导致贸易争端大量出现目前TB T 已成为国际贸易争端的重要原因,在WTO 争端解决案例中,有28 个与TB T 有关,而且双边贸易中的TB T 争端更是层出不穷。由于TB T 措施具有隐蔽性、歧视性、广泛性特点,且相互混杂,近年我国约60 %的企业不同程度的受到TB T 的影响,且呈上升趋势,不仅在商品贸易领域中大量出现TB T 引发的贸易争端,而且还扩展到服务贸易和投资领域。2. 4 涉及的商品品种多、范围广、金额越来越大从产品种类上看,无论是传统的农产品、纺织品、玩具,还是新开发的高新技术产品都不同程度、不同内容地受到TB T 的影响。从产品的流转环节看,不仅在产品的最终形式上,而且在上述产品的生产过程中也涉及到TB T 的规定。目前许多国家都要求进口商品的生产加工方法必须符合本国的法规。例如,美国规定对来自中国的所有木质包装材料都要经过高温处理、熏蒸或防腐处理,否则一律不允许进口。此规定涉及到每年从中国进口的约100 万个货柜,每个40 英尺货柜消毒费用高达900 - 1000 美元,每年直接损失达数亿元。由于我国出口的机电产品广泛采用木质包装,所以该规定间接影响到我国对美国出口总额的1/ 3 。此后,加拿大、澳大利亚、欧盟都产生了连锁反应,对我国木质包装出口商品采取了限制措施。

“完全意义上的市场经济地位”对于我国的对外贸易意味着什么?

无论欧美采取哪种方式,唯一可以肯定的是“市场经济地位”并不是中国企业免受贸易保护壁垒,减少反倾销调查的“救命稻草”。欧美将“发明”其他新方式继续保护其工业企业和劳动就业。中国应该淡化其赋予“市场经济地位”的政治含义,不要过分政治化美国和欧盟是否给予“市场经济地位”的决定,而把它仅仅看做WTO下的一个政策工具。不能因为欧美在“市场经济地位”问题上的“耍赖”,耽误了推动国企改革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大业。今年5月,欧洲议会议员以压倒性票数通过了一项非立法性决议,反对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中国入世十五年后,围绕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新一轮博弈正式拉开帷幕。据最新消息透露,欧盟委员会正在起草一个关于反倾销法规的整体法案,以应对中国议定书的某些条款将在12月到期。欧美集体耍赖根据15年前签署的入世协定,中国到2016年年底可自动获得市场经济地位。但5月12日,欧洲议会全体会议通过一项非立法性决议,反对承认中国市场地位,决议表示,欧盟一些企业和工会组织担心欧盟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后,将有更多中国商品进入欧盟市场,从而威胁欧盟企业生存、影响欧盟就业。虽然议员的投票结果不具约束力,但这更代表了一种情绪,即欧洲人认为,欧洲失业率升高是因为来自中国国有企业廉价产品的冲击。数据显示,欧盟现有的73项反倾销措施中有56项都应用于来自中国的进口;当前有52项针对中国的反倾销手段正在执行中,占欧盟从中国进口总量的1.38%,案件涉及的主要产业包括钢铁、机械、化工和陶瓷。出于自身利益考虑,欧洲各国围绕这一议题立场分化。例如,意大利、西班牙和法国倾向于对中国采取更强硬立场。英国、荷兰、比利时则支持中国获得市场经济待遇。德国的态度显得至关重要,但目前,其态度模棱两可。如果欧盟委员会想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最终还是需要议员的认同。决议表明,欧盟如今不想履行承诺,各国也从遮遮掩掩犹豫不决到表态反对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相对于欧盟的大张旗鼓,美国在背后的小动作不断。美国公开反对按时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并且不断在这个问题上和欧洲加强“协调”,变向对欧洲施压。5月18日,美国将进口自中国的冷轧扁钢最终进口税率提高至522%,关税将使中国制造的冷轧扁钢产品价格提高逾五倍,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了美国的态度。5月底,美国反对张胜和继续担任WTO的仲裁官员,据了解张胜和之前在涉及中美之间问题的裁决时,结果利于中国的相对较多。美国已经开始布局为年底耍赖做准备。据《产经新闻》6月19日报道,美国和欧盟的官员表示,市场经济国地位不会按照WTO的协议规定自动给中国,因为中国的钢铁等基建材料的倾销、以及中国行政干预市场上根深蒂固的弊病。什么是市场经济地位市场经济地位是一个名号,其实质性的影响体现在反倾销、反补贴诉讼过程中的法律成本上。反倾销案发起国如果认定被调查商品的出口国为市场经济国家,那么在进行反倾销调查时,就必须根据该产品在生产国的实际成本和价格来计算其正常价格;如果认定被调查商品的出口国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将引用与出口国经济发展水平大致相当的市场经济国家的成本数据来计算所谓的正常价值,并进而确定倾销幅度,而不使用出口国的原始数据。如20世纪90年代,欧盟对中国的彩电反倾销,就是将新加坡作为替代国来计算我国彩电的生产成本。当时,新加坡劳动力成本高出中国20多倍,中国的产品自然被计算成倾销。由于WTO将“市场经济地位”问题的自由裁量权留给了WTO成员,导致WTO成员对“市场经济国家”法律定义不一致。因此,认定一个国家是不是市场经济国家更多是一个政治问题,是利益权衡和讨价还价的结果。按照中国2001年加入世贸组织时签署的协定书的第15条规定,到2016年年底中国就可以自动获得市场经济地位。自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获得市场经济地位一直是中国经济外交主要目标之一。截至2016年6月1日,目前全球80多个国家已承认中国为市场经济国家,其中包括新西兰、澳大利亚、瑞士等发达国家,但美国、欧盟等中国主要贸易伙伴却一直未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中国政府2003年起正式向欧盟提出,希望欧盟立即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并提交了一系列文件,以证明中国的市场经济情况。此后,中国多次提出这一要求,不过,欧盟评估一直认为中国尚未满足所有相关标准。欧盟的标准由于 WTO 将“市场经济地位”问题的自由裁量权留给了 WTO 成员,必然导致各WTO成员对“市场经济国家”法律定义的不一致。美国遵循“一案一议”原则,在具体的反倾销案件中判定涉案国是否为“市场经济国家”。欧盟则采用单独列举的方式,在其国内法中直接列举“非市场经济国家”和“转型经济国家”。从公开报道释放的信息来看,欧洲议会拒绝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大概有三个层面的考虑:一是中国并未达到欧盟承认市场经济地位的五项标准;二是欧洲产业竞争力相对较落后的国家反对给予中国市场经济地位;三是美国在幕后使绊子。今年5月的欧盟决议认为,在中国满足欧盟关于市场经济地位的五大标准前,中国对欧出口仍应按照“非标准”方式对待。欧盟所称的五大标准,指企业不能有国家干预,比如国家给予的补贴、税收优惠等;企业运行应符合国际会计准则;成本与财务状况未受非市场体系的严重影响;政府不能干预企业的成立或倒闭;货币汇率变化由市场决定。有评论称,中国所有的国企都不符合五大标准的要求,并且包括民企在内的大多数中国企业,都没有建立起符合国际会计准则的会计制度。欧盟提出的五大标准,是以“去政府化”为核心,要求改变中国国有企业的性质,试图影响中国政治改革的方向。实际上,中国也正在积极实施国有企业改革,改革的思路是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以提高国有资本的集中度和配置效率为核心,在不同行业和领域对国企的性质和功能要准确定位。具体对策为“两进”、“两退”、“一去”、“两剥离”,通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攻坚克难。市场经济地位有多重要?“市场经济地位”很重要。自加入WTO以来,中国一直在为“非市场经济体条款”买单。首先,非常容易被其他国家进行反倾销起诉。截至2016年7月,中国已经连续21年成为全球遭遇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连续10年成为全球遭遇反补贴调查最多的国家。今年以来,针对中国产品的反倾销、反补贴等贸易救济调查更如疾风骤雨,平均每月超过10起,差不多三天一起。反倾销对中国开拓国际市场造成极为严重的困扰和伤害。以欧盟为例,自1995年至2014年,欧盟对中国进口商品发起119次调查,共执行85次,分别占同时期欧盟发起调查和执行总数的25%和29%。相比较欧盟第二大进口来源国美国,同时期只接受16起反倾销调查和8起采取执行措施。其次,容易被抬高反倾销的幅度。由于其他世贸成员不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使得中国企业在应诉反倾销调查时处境极为不利,不但败诉率高,而且在同一国际反倾销起诉中,中国企业被裁定的倾销税率也偏高。欧洲商业团体委托华盛顿经济政策研究所调查结果显示,欧盟若在2016年底决定给予中国市场经济地位,中国企业出口产品价格将下降30%,对欧盟出口量较2011年将扩大25%至50%。在之后的头3到5年,中国出口到欧盟的制造业产品总额可能上升高达1425亿欧元(1欧元折合约1.111美元)。欧盟会因此出现贸易赤字增长,而GDP也会下降1141至2,280亿欧元(经济共同体GDP的1%至2%)。此外,这还将导致与中国企业竞争的欧盟企业、以及为这些企业提供原料与零部件的公司170万至350万人失业。以上研究结果不排除相关利益集团为了游说欧盟,把给予中国市场经济地位条款对欧洲市场的影响效果夸大其词,但也不难看出欧洲商业团体对大量中国产品低价进入欧洲的担心。但另一方面,“市场经济地位”只是反倾销诉讼中一个概念。但中国一直把“市场经济地位”当成一个政治符号和外交目标来完成,觉得被承认“市场经济地位”,似乎就意味着取得了西方工业化国家平等地位,这无端也给自己背上了不必要的政治包袱。但是也不要误以为, 被“市场经济国家”对待就能避免反倾销起诉,或者在反倾销诉讼中获胜。事实上,即便是被欧美视为市场经济国家的日本、印尼、韩国、俄罗斯等国家,其企业也常常遭反倾销控诉,在应对反倾销控诉时胜诉率也难以超过40%。“市场经济地位”是一个WTO的工具,更是对一国经济运行方式的认可。仅仅从是否有利于贸易的角度去理解是否该“市场经济地位”是舍本逐末。“市场经济地位”何去何从?欧美对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关注的焦点是,在2016年12月11日以后,如何执行他们的反倾销调查,而不违反WTO的规则。欧盟已经开始着手一系列的立法准备。欧盟委员会副主席指出,欧盟正在讨论如何调整其贸易防卫政策,应对产能过剩和一个变迁中的国际法律框架。这也就意味着,无论有关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如何解决,中国以及贸易企业将面临欧盟新一轮的政策和法律变动。目前的提案仍处于起草阶段,预计将在今年晚些时候提交,接下来提案需要通过欧盟的立法程序,即获得欧盟理事会和欧盟议会的批准。从目前透露的消息来看,欧盟新的方案将包括3个主要内容。第一,改变欧盟反倾销调查的做法,不再对“市场经济”或“非市场经济”区别对待,而是采取一种“国别中立”(country-neutral),从而废除这种国别分类名单的制度。调查将解决一个国家或者一个行业存在部分扭曲问题。同时,新的方案将有一个“过渡期”,这个过渡期内既存在现有的反倾销措施,也存在根据旧的规则而正在进行的反倾销调查。第二,欧盟委员会将继续要求欧盟理事会的成员国批准关于修订欧盟贸易防卫工具(TDIs)的提案,该提案是在2013年4月提交的 。关于贸易防卫工具的提案包括:在采取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之前两周通知这些企业;在例如有可能发生贸易报复的情形下,即使没有行业提出诉求时,欧盟委员会也可以启动调查;在特定情形下不使用“较低关税”的规则,因为“较低关税”的规则通常要求反倾销税税率水平仅仅需要抵消对生产者的实质性损害。第三,宣布欧盟中国钢铁联合平台将是一个重要的机制来解决这个行业的产能过剩问题。在美国,商务部对“市场经济地位”认定具有终决性,不受到司法审查以及美国国会或法院的约束。由于美国对“市场经济地位”评判标准具有很大的模糊性,管理当局有相当大的自由裁量权,因此是否认定一个国家为“市场经济国家”,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美国政府的政治意愿而非客观标准,牵涉更多政治和经济利益的考量。从美国以往的政策立场来看,其在中国“市场经济地位”问题上采取了较为强硬的态度。因此,美国在2016年后是否如期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存在很大变数。美国最近的反倾销实践也说明了这一点。自2014年下半年开始,美国商务部明显转变对中国反倾销调查中的“单独税率”政策,拒绝给予国有独资和政府部分持股企业单独税率。此举将降低政府直接或间接投资企业适用“单独税率”的可能性,进而导致这些企业承担更高的反倾销惩罚性税率。美国的做法充分表明在反倾销问题上,美国对中国企业的调查标准不降反升,并未呈现缓和的局势。2016年6月,美国对中国的冷轧扁钢征收265.8%的反倾销税以及256.4%的反补贴税,对中国的耐腐蚀钢板征收210.0%的反倾销税和39.1%的反补贴税。同时,作为超级大国的美国,其一举一动都具有示范效应和引领作用。美国的态度将深刻影响欧盟、日本等中国重要贸易伙伴对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态度。对于美国而言,即使美国接受中国自动获得“市场经济地位”,它也可以不做政治宣誓或者政策和法律层面的调整;即使美国不能使用替代国来进行价格比较,美国仍有可能以其他理由继续采用替代国价格比较方法。甚至已经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发达国家在这一问题上也有犹豫反复。目前澳大利亚虽然在原则上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但又以中国涉案产业可能存在“特殊市场情形”或者“国家垄断”为由来推翻“市场经济地位”,从而继续采用替代国价格比较方法。

列举对外贸易短期信贷和中长期信贷的形式。

【答案】:短期出口信贷的形式有:(1)进口商对出口商的预付款。包括三种主要形式:订购支付,即进口商在向出口商订货时就付款;部分预付款,多用于专用设备贸易或一旦进口商拒收不易在进口地处理的商品;凭单付款,是指进口商在出口商将货运单据提交出口地指定银行时即付款。(2)出口商在其出口业务的各个阶段,从银行取得的信贷。包括两种主要形式:一种是打包放款,是指在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条件下,出口商品装运前,出口商作为信用证的受益人,在组织商品生产、加工、揽货和包装的过程中,以进口商开立的不可撤销信用证为抵押,由结算银行给予的资金支持。另一种是出口押江,是指出口商发货后,将货运单据交给银行,并出具以全套单据作为抵押品的抵押书,银行审核单证相符之后进行议付,即对汇票或单据扣除押汇日至约计收回款项之日期间的利息后付给对价,然后银行将单据寄交开证行索回货款冲回原垫付资金。(3)保付代理。保付代理是在承兑交单、赊销方式下,出口商以商品信用形式出卖商品,在货物装船后立即将发票、汇票、提单等有关单据卖断给保付代理公司,收进全部或部分货款,获得资金融通的信贷方式。短期进口信贷的形式有:(1)出口商对进口商提供的信贷,即进口公司信贷,如开立账户信贷和票据信贷。(2)银行对进口商提供的信贷,如开证授信额度、进口押汇和进口承兑信用等。中长期信贷主要有下列四种形式:(1)卖方信贷。出口国银行向出口商提供的信贷为卖方信贷。出口商将货物装船后,凭出口单证向其往来银行取得装船后信贷,补偿周转资金。(2)买方信贷。出口方银行直接向进口商或进口方银行提供的信贷称为买方信贷。直接贷款给进口商的买方信贷的做法是:进口商与出口商签订贸易合同后,再与出口方银行签订贷款协议。贷款给进口方银行的买方信贷的做法是:进出口双方银行根据贸易合同签订法律上相对独立的贷款协议。(3)混合贷款。混合贷款是由政府贷款、出口信贷和商业银行贷款混合组成的一种新型贷款形式。(4)福费廷。福费廷又叫做包买票据,是在延期付款的大型设备贸易中,出口商吧经进口商承兑的远期汇票,无追索权地售予包买行(出口商所在地银行或大金融公司),提前取得现款的一种出口信贷方式。

对外贸易政策的实施措施

各国的对外贸易政策是通过实施具体的措施实现的。这些具体措施主要包括关税措施、非关税措施、出口管理措施等。 出口鼓励措施:主要有出口信贷、出口信贷国家担保、出口补贴、商品倾销、外汇倾销等。1)出口信贷:是一个国家为了鼓励出口,增强商品的竞争能力,通过本国银行对本国出口商(卖方)或国外进口商或进口方银行(买方)提供的优惠利率的贷款。2)出口信贷国家担保制:就是国家为了扩大出口,对于本国出口厂商或商业银行提供的信贷,由国家设立的担保机构出面担保,当国外债务人拒绝付款时,该机构就按照承保的数额给予补偿。通常保险公司不承保的出口项目都可向担保机构投保。担保风险一般分为政治风险和经济风险,前者一般为合同金额的85%-95%,后者一般为合同金额的70%-80%。3)出口补贴又称出口津贴,是一国政府为了降低出口商品的价格,加强其在国外市场的竞争力,在出口某种商品时给予出口厂商的现金补贴或财政上的优惠待遇。需要指出的是,有些补贴会造成市场扭曲,属于不公平贸易行为,应根据有关承诺禁止使用。出口退税可以降低出口商品的成本和价格,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鼓励出口的措施,它不属于不公平贸易行为。出口退税就是在商品出口时,国家将其在国内生产流转过程中被征收的所有税款全部退还给出口商,使商品能够零税率出口的措施。中国已在逐步提高出口退税税率。4)商品倾销商品倾销是指出口厂商以低于国内市场价格甚至低于成本的价格,在国外市场上大量抛售商品的行为。5)外汇倾销外汇倾销就是利用本国货币对外贬值的机会扩大出口。本国货币贬值,则用外币表示的本国出口商品的价格就会降低,本国出口商品竞争力提高,有利于扩大出口。同时,用本币表示的进口商品的价格增加,进口商品竞争力下降,有利于限制进口。但外汇倾销是有条件的:货币贬值的程度大于国内物价上涨的程度;他国不同时实行同等程度的货币贬值或采取其他报复措施。6)鼓励出口的其它措施:政府利用国家财政经费举办出口商品展销会,邀请外国贸易代表团来访和组织本国贸易代表团出访,以促进商品出口;颁布各种出口奖励政策;设置促进出口的行政机构,建立各类为出口厂商服务的信息情报网络;创办经济特区,鼓励出口加工贸易和转口贸易,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出口管制措施:国家对有些商品的出口是实行管制的,出口管制的商品包括:1)战略物资及其有关的先进技术资料。2)国内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半成品及国内市场供应不足的某些必需品。3)实行“自动”出口控制的商品。4)实行许可证出口管理的商品。5)为了实行经济制裁而对某国或某地区限制甚至禁止出口的商品。6)重要的文物、艺术品、黄金、白银等。

外销员对外贸易知识辅导:出口信贷的主要形式

(一)卖方信贷:   1、定义:出口国所在地银行向本国出口商提供的中长期贷款就是卖方信贷。   2、程序:   ①出口商(卖方)以延期付款的方式与进口商(买方)签订贸易合同,出口大型机械设备。   ②出口商(卖方)向所在地的银行借款,签订贷款,以融通资金。   ③进口商随同利息分期偿还出口商的货款后,出口商再偿还银行贷款   3、卖方信贷与延期付款的区别   ① 当事人不同,卖方信贷下是银行与工商企业的关系,延期付款下是工商企业之间的关系。   ② 标的物不同,卖方信贷下是货货币资本,延期付款下是商品资本。   ③ 信用性质不同,卖方信贷下是银行信用,延期付款下是商业信用。   (二)买方信贷 :   1、定义:出口商所在地银行直接给外国进口商或进口商的银行提供贷款。   例:   买方信贷的授信人是( C )   A.出口商   B.进口商   C.出口商所在地银行   判断:   ü 买方信贷就是延期付款。(否)   ü 买方信贷不是全额贷款。(是)   2、直接贷给进口商(买方)   这种买方信贷的程序与做法是:   ①.进口商(买方)与出口商(卖方),签订贸易合同后,进口商(买方)先缴相当于货价15%的现汇定金。现汇定金在贸易合同生效日支付,也可在合同签订后的60天或90天支付。   ②在贸易合同签订后,至预付定金前,进口商(买方)再与出口商(卖方)所在地的银行签订贷款协议,这个协议是以上述贸易合同作为基础的,若进口商不购买出口国设备,则进口商不能从出口商所在地银行取得此项贷款。   ③进口商(买方)用其借到的款项,以现汇付款形式向出口商(卖方)支付货款。   ④进口商(买方)对出口商(买方)所在地银行的欠款,按贷款协议的条件分期偿付。

对外贸易是做什么的

对外贸易是指做商品或者技术和劳动力的交换转移,通俗来说就是跟外国人做生意的一种

办对外贸易都需要哪些手续?

办对外贸易都需要哪些手续? 公告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的规定,取得商务部门备案登记文件,从事货物进出 *** 动的对外贸易经营者(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办理报关手续,事先应依法到海关注册登记。 对外贸易经营者申请办理报关注册登记,应当向所在地海关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商务部门出具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报关注册登记申请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个人独资企业、个人合伙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固定生产经营场所证明、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人独资企业、个人合伙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企业合同章程及 *** 主管部门对合同章程的批准文件(限外商投资企业提交,其中外商独资企业只提交章程)、其他海关要求提交的证明文件。 公告指出,符合条件的对外贸易经营者,海关将予以注册登记,并颁发《报关注册登记证明书》。 郑州对外贸易申请备案登记在哪申请?都需要什么手续? 到省经贸厅办理,带好营业执照和企业代码证去办理. 自考对外贸易哪些科目需要报考? 那要看你是考专科还是本科了。 国际贸易专科需考的课程是: 序号 类型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课程类别 考试方式 1 001 0002 *** 理论概论 3 必考 笔试 2 002 0001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3 必考 笔试 3 003 0003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 2 必考 笔试 4 004 4729 大学语文 4 必考 笔试 5 005 0020 高等数学(一) 6 必考 笔试 6 006 0009 政治经济学(财) 6 必考 笔试 7 007 0088 基础英语 12 必考 笔试 8 008 0094 外贸函电 4 必考 笔试 9 009 0092 中国对外贸易 4 必考 笔试 10 010 0089 国际贸易 4 必考 笔试 11 011 0090 国际贸易实务(一) 6 必考 笔试 12 012 0076 国际金融 6 必考 笔试 13 013 0041 基础会计学 5 必考 笔试 14 014 0058 市场营销学(二) 5 必考 笔试 15 015 0091 国际商法 4 必考 笔试 16 016 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A) 2 必考 笔试 17 017 0019 计算机应用基础(A)上机 2 必考 实践考核 18 231 5679 宪法学 4 加考 笔试 总学分 82.0 学分 必考课 17 门共 78.0 学分 选考课 0 门共 0.0 学分 加考课 1 门共 4.0 学分 备注:说明:1、港澳考生可不考0001、0002、0003,但须加考5679。2、原国际贸易专业(专科,代码024)调整为本专业。 国际贸易本科段需考试的课程是: 序号 类型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课程类别 考试方式 1 001 0004 *** 思想概论 2 必考 笔试 2 002 5844 国际商务英语 6 必考 笔试 3 003 4183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5 必考 笔试 4 004 4184 线性代数(经管类) 4 必考 笔试 5 005 0097 外贸英语写作 8 必考 笔试 6 006 0096 外刊经贸知识选读 6 必考 笔试 7 007 0099 涉外经济法 4 必考 笔试 8 008 0055 企业会计学 6 必考 笔试 9 009 0045 企业经济统计学 6 必考 笔试 10 010 0100 国际运输与保险 6 必考 笔试 11 011 0051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4 必考 笔试 12 012 0052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验 1 必考 实践考核 13 013 0098 国际市场营销学 5 必考 笔试 14 014 0101 外经贸经营与管理 4 必考 笔试 15 015 0102 世界市场行情 4 必考 笔试 16 016 8100 毕业论文 不计学分 必考 实践考核 17 201 0009 政治经济学(财) 6 加考 笔试 18 202 0089 国际贸易 4 加考 笔试 19 203 0090 国际贸易实务(一) 6 加考 笔试 20 204 0076 国际金融 6 加考 笔试 21 205 0091 国际商法 4 加考 笔试 22 231 0024 普通逻辑 4 加考 笔试 总学分 101.0 学分 必考课 16 门共 71.0 学分 选考课 0 门共 0.0 学分 加考课 6 门共 30.0 学分 备注:说明:1、本专业仅接受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或以上)毕业生报考。国际贸易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其他专业专科(或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0009、0089、0090、0076、0091,已取得相同名称课程考试成绩单合格者可申请免考。2、港澳考生可不考0004,但须加考0024。3、原国际贸易专业(本科,代码640)调整为本专业。 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继续提出来,我们团队将给你提供更加完善的答案为你提供帮助,最后祝你考试顺利! 是否可以解决您的问题? 对外贸易需要的证书有哪些? 事实上,你所看到的前景到底是什么呢.. 是职业还是市场 如果是职业,告诉你,就算你拿到再好文凭,如果没有过硬的基础,没有独特的技术.那么也只是一张白纸 所以,现在想职业,为时太早了,做商务也好,会计也好,最重要的是先把自这一门好,就算你选了商务,将来出来时,也许市场并不需要你,你要自己市场不会等人,市场永远都在变动.也许今天你放弃了商务,那时间市场切最需要商务.那又怎么办.... 所以,现在选学什么,最不是很重要..重要的是自己爱好,自己的选择..就算你选了一样,如果自己努力,其他的我想你也会利用一时间去学好的..但前提是你真的想学,对吗... 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都需要哪些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组织结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对外贸易经营者登记表 在第二页上签字盖章以上材料一式二份 都盖公章营业执照上必须有进出口贸易项,否则不予办理。 外贸体制是我国整个经济体制的一个组成部分。我国的外贸体制应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并与国际贸易通行的规则相衔接。 (1)按要求填写的《登记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4)对外贸易经营者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5)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者),须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 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须提交经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 在对外贸易公司实习都需要会什么 只是实习,去了就行,单位会安排的,一般会给你一些资料看看,有空的话有人会给你将一些内容,基本的电脑操作会就行,一般公司不会让实习生接触更多及更深入的东西。 办理完对外贸易出口备案表后,还需要去哪些部门相关手续办理手续 1)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房屋所有人如果欲将出租房屋出卖,须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2)李某在欲将出租房屋出卖以前,提前4个月通知了赵某,在赵某明确表示不打算购买的情况下,也即主动放弃自己的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才将房屋卖给了黄某,双方签订了书面买卖协议,并办理了过户手续,该房屋买卖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3)在租赁期间,房屋的所有人将房屋予以出卖、赠予、典当或抵押后,原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4)在本案中,黄某虽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但是对于前任房主签订的租赁合同,仍须继续履行。黄某无权要求赵某搬出房屋,直至租赁合同期满 贸易的问题,要2011年至2014年,中国对外贸易额,对外贸易依存度,对外贸易条件,贸易差额,对外 一国对外贸易额的地区分布和国别分布的状况,即指该国的出口商品流向和进口商品来自哪些国家(地区)。 对外贸易地理方向又称对外贸易地区分布或国别结构,是指一定时期内各个国家或区域集团在一国对外贸易中所占有的地位,通常以它们在该国进出口总额或进口总额、出口总额中的比重来表示。对外贸易地理方向指明一国出口商品的去向和进口商品的来源,从而反映一国与其他国家或区域集团之间经济贸易联系的程度。一国的对外贸易地理方向通常受经济互补性、国际分工的形式与贸易政策的影响。

对外贸易量是指

对外贸易量如下:对外贸易量是剔除了价格变动因素后的对外贸易值。以货币所表示的对外贸易值常受价格变动的影响,为准确地反映一国进、出贸易的实际规模,通常以一定年份为基期,用进、出口值除进、出口价格指数,便剔除了价格变动因素,得出按不变价格计算的贸易值,即对外贸易量。以货币所表示的对外贸易值经常受到价格变动的影响,因而不能准确地反映一国对外贸易的实际规模,更不能使不同时期的对外贸易值直接比较。而以一定时期为基期的贸易量指数同各个时期的贸易量指数相比较,就可以得出比较准确反映贸易实际规模变动的贸易量指数。贸易量是以数量、重量、面积、体积等计量单位表示的反映贸易规模的指标。计算方法:由于国际市场上的物价经常发生变动,用价值表示的国际贸易额并不能真实地反映该国外贸的实际规模。如果用贸易量,即用进出口商品的数量、重量等来表示,则可以避免这种缺陷。就某一种商品来说,用计量单位表示十分容易,但就一个国家的全部进出口商品来说,就无法直接用计量单位表示,因商品不同,计量单位也不同,难以直接相加。因此,应记住下面这个消除价格变动的贸易量计算公式:进(出)口贸易量=进(出)口额/ 进(出)口价格指数%例如,以2004年为基期,某国该年的进出口价格指数均定为100。2005年该国进口贸易额为1170亿美元,出口贸易额为1200亿美元。2005年该国出口产品价格平均下跌5%,出口价格指数为95;2005年该国进口产品价格平均上涨3%,进口价格指数为103。把这些数值代入上面的公式,便可得出该国2005年剔除了价格变动因素后的贸易额,即实际的进出口贸易量:进口贸易量=1170÷103%=1135.9亿美元。出口贸易量=1200÷95%=1263.15亿美元。可见,该国2005年的进口贸易额虽然达到1170亿美元,但剔除价格变动因素后的实际进口贸易量只有1135.9亿美元;而该国2005年的出口贸易额虽然只有1200亿美元,但剔除价格变动因素后的实际出口贸易量却高达1263.15亿美元。

中国非金属矿产品对外贸易发展趋势

一、扩大国际合作已呈明显趋势中国加入WTO后,在全球非金属矿产资源配置和共享中的作用日趋明显。中国发展有优势的非金属矿产品出口,外资到中国参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开发;中国在世界各地参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开发,逐年递增进口短缺的矿种。总之,中国非金属矿行业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不断扩大国际合作已呈明显趋势。二、非金属矿产品出口市场呈现多元化格局长期以来中国非金属矿产品出口市场主要在亚洲,特别是日本、韩国及中国香港地区。现在,在亚洲、欧洲和美洲这三大市场中,出口亚洲的绝对金额和商品量虽然仍在上升,但在出口总额中所占比例呈下降趋势;而出口欧洲和美洲的绝对金额、商品量和所占比例均在较快上升。出口市场已经呈现多元化、全面发展的格局,这种趋势较有利于中国抵御市场风险。三、产业整合、资源整合,促进非金属矿产业技术进步在改革开放中,中国非金属矿行业经历了产业整合、资源整合。非金属矿大型企业集团出现,使国内非金属矿产资源开发向更趋合理的方向发展,同时促进产业升级、技术进步,促使深加工产品及制品出口增加,原矿及粗加工产品出口呈下降趋势。四、进出口税率调整在影响进出口产品结构2006年中国调整了部分矿产品的出口退税政策。出口退税率的调整,是根据国家经济发展需要和产业政策的要求。对高能耗、高污染和资源产品,取消或降低出口退税率;对国家鼓励发展的产品,则提高出口退税率;对促进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有显著效果,对结构调整、产业升级、企业创新有积极带动作用的重大技术装备关键领域内,制定专项税收政策;对为开发、制造相关装备而进口的部分关键零部件和国内不能生产的原材料,所缴纳的进口关税和进口增值税实行先征后退。对过度开采将造成生态破坏等严重问题的天然有限资源,将逐步禁止出口,如对天然砂出口的管理措施2007年已经实施。税率调整后部分矿产品出口退税取消,致使成本增加,一些规模小、技术含量低的产品已出现微利甚至负利,这将迫使部分落后的小企业出局。税率的调整,有利于淘汰落后、抑制产能过剩;有利于节能、环保和保护资源;有利于促进企业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经营策略,调整产品结构,加速产品升级换代,提升产品的技术含量,增加产品的附加值,提高产品的档次,增强产品的竞争能力。五、人民币升值对非金属矿产品出口将持续产生影响随着中国加入WTO,中国政府一直在履行承诺,加大经济的自律和自由度,增加经济的透明度,扩大市场经济规律的影响度。自2006年以来人民币有了较大的、持续的升值,预计今后,人民币仍有持续升值的可能。人民币的升值必将影响我国非金属矿出口产品的价格提升,进而影响到出口产品的结构、出口量的增长及进口的规模。六、积极应对国际贸易摩擦据统计,中国已成为WTO成员中遭受反倾销措施较多的国家。国际贸易摩擦的不断发生对我国非金属矿行业的发展同样构成了严峻考验。应吸取历次反倾销调查的教训,建立反倾销预警机制,以应对瞬息万变的国际市场,否则将可能会失去发展优势。七、控制出口量,逐渐由“资源换汇”向“技术换汇”转变矿产资源有限,不可再生。在中国尽管有一部分非金属矿产资源具有优势,但是相对于人口而言,人均占有量十分有限。当前一些矿产资源的开发已见极限,为了能够持续发展,非金属矿产品的出口将逐渐改变以增量为主的现象:将向有序、有度、控制出口总量的方向发展;将通过提高产品档次、增加产品品种、加工转型升级,来提高产品附加值,增加换汇额度。逐渐由“资源换汇”向“技术换汇”转变。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档案管理工作办法》的通知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以下简称特办)是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的派出机构。特办在工作中形成的档案是外经贸部全部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做好特办档案的管理工作,根据《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及我部档案管理的规定,并结合特办的工作特点,特制定本办法。第二章 特办档案工作人员的配备和档案的管理第二条 特办须有一名特派员主管档案工作。同时,配备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档案管理工作。第三条 专(兼)职档案工作人员在调动、轮换前,特办须另行指派其他工作人员负责此项工作。档案人员须办理好一切交接手续。第四条 特办的全部档案应集中统一管理。个人不得私自保存应当归档的文件和材料。第五条 特办应根据保存档案资料的数量,配备必要的档案装具,并根据需要设专用档案库房。档案的保管应做到“八防”,即:防盗、防火、防光、防尘、防潮、防虫、防鼠、防高温。第三章 特办文件材料归档范围第六条 凡是反映特办职能工作活动,具有一定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属归档范围。第七条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重大方针政策及特办所在地区需要执行的有关法规性文件。第八条 国务院、外经贸部关于特办的机构设置、干部任免、人员调配及历年的人员编制情况、花名册等文件。第九条 上级颁发属于特办主要业务范围并要贯彻执行的文件等。第十条 特办的请示和上级机关的批复,所联系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呈文与特办的复文等。第十一条 特办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计划,总结,报告,房屋契约、合同、基建图纸等。第十二条 进出口许可证及对进出口商品的协调资料、方案及解决问题的裁决资料等。第十三条 贯彻执行外经贸工作有关方针政策的情况汇报、调研资料、情况摊商、简报及向外经贸部呈报的建议等。第四章 特办文件材料不归档范围第十四条 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的文件、电报;与特办业务无关且不需要执行的文件;失去现行效用且无保存价值的文件;重份文件。第五章 立卷程序第十五条 立卷原则。按照文件所形成的客观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区分不同保存价值,便于保管和提供利用。第十六条 在文件收集齐全的基础上,将文件按时间、机构(文件的产生和承办部门)、问题、地区,分类立卷。第十七条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文,应按文号顺序发别组合立卷。第十八条 外经贸部及有关单位来文应视情况按问题或来文机关分别组卷。特办召开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对外经贸部门联系会议文件,对外经济贸易调研资料,处理重大案件等文件,一般按问题组合,一事一卷或一事数卷。同一问题的请示、批复、转发件等,应组合在一起。第十九条 当年办完的文件归在当年。跨年度的文件放在结案年度;几年不能结案的文件,可视情况分阶段归档;对外经济贸易管理的规章制度性文件放在公布或批准的年度;计划、总结、报表放在文件内容针对的年度工最后年度。第二十条 卷内文件排列:一般批示、批复在前,请示、报告在后;正文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转发件在前,被转发件在后;结论性材料在前,依据性材料在后。其它文件按文件形成时间顺序排列。第二十一条 卷内应编写页号(空白页不编号),编号采用阿拉伯数字从“1”开始顺序标注,页号位置在每面材料正面的右上角、背面的左上角。短小便条和装订线上有批改文字的须加贴边。第二十二条 填写卷内文件目录和卷内备考表。按照格式中的要求逐项填写,卷内文件目录一式两份,一份装在卷内,一份单独装订保管。卷内文件必须除去所有金属物,用线装订。第二十三条 案卷标题简明确切地反映卷内文件的主要内容,一般应由作者、问题、文种等特征组成。案卷封面用钢笔书写,字迹要工整。第二十四条 案卷排列根据组织机构、业务分工和案卷的保管期限,按长期、短期的次序排列。每一年的案卷编一个顺序号。填写案卷目录,一式两份。第六章 保管期限的划分第二十五条 根据特办档案的使用价值和历史价值,保管期限划分为长期、短期两种(长期为16-50年,短期为15年以下)。第二十六条 凡是反映对外经济贸易方针、政策、法规性的文件材料及反映特办的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文件材料(外经贸部法规性文件及特办机构设置,干部任免,人员调配,启用印信,工作计划、总结、简报,房屋契约、合同、基建图纸等)应列为长期保管。

加入WTO后我国对外贸易新政策是什么

  (一)扩大内需,缓解出口企业困难,保持对外贸易稳定增长  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提高部分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高的机电产品出口退税率,适当扩大中央外贸发展基金规模;稳步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调整加工贸易禁止类和限制类目录,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又不属于高耗能、高污染的产品及具有较高技术含量的产品从禁止类目录中剔除,将部分劳动密集型产品和技术含量较高、环保节能的产品从限制类目录中剔除;鼓励加工贸易向中西部转移,在部分重点承接地增加保税物流功能;完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功能,引导先进制造业和现代生产型服务业入区发展;改善进出口金融服务,适当扩大政策性银行出口买方信贷,鼓励商业银行开展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业务,扩大保单融资规模,缓解中小外贸企业融资困难;对广东和长江三角洲地区与港澳地区、广西和云南与东盟的货物贸易进行人民币结算试点;扩大国内有需求的产品进口,重点增加先进技术、关键设备及元器件和重要能源原材料等产品进口;促进投资和贸易互动,鼓励外资投向高新技术、节能环保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国际服务外包,将苏州工业园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扩大到国家认定的服务外包基地城市和示范园区;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海关和出入境检验检疫实行24小时预约通关,继续减免出口农产品的出入境检验检疫费,降低出口纺织、服装产品检验费用;加强和改善多双边经贸关系,积极化解国际贸易摩擦,妥善处理出口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营造良好国际环境,支持企业开拓新兴市场。  (二)稳定外需,促进外贸发展  扩大内需是我国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经济发展的长期战略方针,而稳定外需对增加就业、促进企业发展、进而拉动国内消费具有重要作用,也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创造有利条件。因此,国务院提出:要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转变外贸发展方式,调整出口结构,重点促进优势产品、劳动密集型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努力保持中国出口产品在国际市场的份额。并确定了进一步稳定外需的六项政策措施,包括:完善出口信用保险政策,2009年安排短期出口信用保险承保规模840亿美元;完善出口税收政策,继续支持优势产品、劳动密集型产品、高科技产品出口;大力解决外贸企业融资难问题,安排资金支持担保机构扩大中小企业贸易融资担保;进一步减轻外贸企业负担;完善加工贸易政策,便利产品内销;支持各类所有制企业“走出去”,2009年安排优惠出口买方信贷规模100亿美元。  (三)采取积极措施,反对贸易保护主义,扩大对外开放  首先,坚定不移的推进改革开放。加入WTO后,我国市场更加开放,贸易自由度大幅上升。目前,我国关税总水平只有9.8%,工业品平均关税只有8.9%,在发展中国家中最低,进口农产品关税只有15.2%,这不仅低于其他发展中国家,也远低于许多发达国家。我国已开放106个服务贸易部门,开放度达到62%,接近发达国家平均水平,采取措施稳步改进市场经济体系和法律体系,特别是在知识产权保护、产品质量与食品安全、环境保护与劳动保障等方面已取得显著进步。  其次,实施积极的“走出去”战略。应全面调整对外投资政策体系,加强政策的协调性,增强政策灵活性,提高政策竞争性,简化前置性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让企业自主决策、自担风险,促进其在全球经济衰退中抓住机遇、扩大对外投资合作,为企业走出去搭建政策上的“绿色通道”。  再次,加强出口退税工作。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出口的严重冲击,我国出台了包括上调出口退税率在内的一揽子宏观经济政策。自去年8月1日首次上调出口退税率到今年6月1日,已六次上调出口退税率,主要涉及具有竞争优势的产品、劳动密集型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调整的切入点是进一步支持中国企业的结构调整,进一步增加国内就业,进一步发挥比较优势。这些政策措施起到了一定的效果,一些出口退税率上调幅度较大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其出口明显回升。  最后,应组织赴外采购团。鉴于各国经济下滑、失业增加、需求减少,各国纷纷实施贸易保护主义的外贸形势,我国确定了扩大内需、稳定外需的政策方向,采取积极的进口政策,以实际行动带头反对贸易保护主义。先后派出了赴美采购团、赴欧采购团、赴法采购团等到境外进行大单采购,采购金额达数百亿美元,受到主要贸易伙伴的热烈欢迎,我国已成为以实际行动带头反对贸易保护主义的重要国家。

广东省对外贸易职业技术学校的简介

广东省对外贸易职业技术学校创建于1956年,原隶属于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于2009年4月正式划归省教育厅。学校位于广州市天河区龙眼洞,毗邻华南植物园和广东树木公园,环境优美,交通便利。占地106亩,在校生人数5100余人。创办55年来,在省教育厅、省外经贸厅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下,学校连年跃上新台阶。1998年4月被省教育厅评为“省级重点中专”;2000年5月,被国家教育部评为“国家级重点中专”;2006年8月,被省教育厅批准为高技能人才培养试点,增挂“广东省对外贸易高级职业技术学校”牌子;2008年底,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公布“2008广东大型企业竞争力评估与分析”课题报告,我校被评为“广东省中等职业教育院校竞争力评估十强”;2011年,被省人民政府授予“广东省职业技术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广东省对外贸易职业技术学校新运动场广东省对外贸易职业技术学校高度重视对学生进行专业技能培养,具有广东省乃至全国财经类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最大的8层实训大楼,设备齐全,能完全满足实训的需要;与多家企业共建了实习基地;设立了较多的国家级考点,主要有全国公共英语等级、全国计算机等级、全国外贸跟单员、全国外贸单证员、国际货运代理员、国际货运代理资格证、全国国际商务英语培训认证等考点或培训点。广东省对外贸易职业技术学校依托行业办学,实行“订单”培养,依据社会需求和自身特点,开办社会和市场急需的专业,形成了门类齐全、具有鲜明特色、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的中等职业教育体系,为社会经济建设培养了许多合格的中 广东省对外贸易职业技术学校等实用型人才。同时,多渠道、多形式对毕业生进行就业推荐,与众多单位建立了良好的用人关系,毕业生普遍受到用人单位的好评,综合就业率达96%以上。除积极做好就业推荐外,为使部分优秀中职毕业生能够得到进一步深造,学校与华南理工大学等多间院校联合开办大专、专升本函授班,每年在校内开设升高职考前培训班,并为学生提供报名、咨询等一系列的服务,成功地为毕业生在中职与普通高校之间搭建了“立交桥”。广东省对外贸易职业技术学校非常重视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积极组织开展第二课堂活动,成立了各具特色的学生社团20多个,其中碧草文学社更被评为全国优秀文学社,出版的《碧草》杂志是全国九十九佳优秀校园文学刊物之一,承办的“碧草杯”广东省校园文学大赛(广东省作家协会主办)影响也日渐扩大,形成了浓厚的文化氛围。 市场营销 主要课程:市场营销学、广告实务、推销实务、商务谈判、电子商务、商务礼仪、营销岗前实训等。本专业要求学生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和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参加助理营销师或相关资格证书考证,并取得相应专业资格证书。学校已与于朵贸易有限公司等企业建立了校内外实训基地,成立了“以岗位为导向,订单培养”的沁园市场营销班。学校每学期组织学生参加校内推销技能大赛,每年组织学生参加广东省营销师大赛,为学生提供一个展示营销技能的试练平台,为其顺利就业奠定良好的基础。  本专业要求学生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助理营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考试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培养方向:本专业下设创世纪(模拟)公司、创业者协会、营销俱乐部、电子商务(淘宝)协会,培养掌握市场营销和企业经营管理基本技能,实践能力强的应用型人才。毕业生面向外经贸公司、工商企业、电子商务公司等有营销活动的企业,能胜任市场调查与分析、产品营销策划、采购、销售等岗位的工作。毕业生初步具备创业条件,将来可成为企业职业经理人或家族企业未来接班人。 电子商务 (网络营销专门化)主要课程:计算机应用基础、互联网基础、电子商务、网络营销、flash动画、图形图像处理、  网页设计、企业网建设、办公自动化、计算机维护与管理、电子商务英语、国际贸易实务等。本专业要求毕业生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和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参加电子商务操作员考证,并取得相应专业技能证书。学校已与盛拓传媒等公司建立了校内外实训基地,成立企业冠名班,部份专业课程由企业经理讲授。同时与企业合作建设电子商务“订单培养、工学结合”班,直接解决学生就业问题。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已在我校设立电子商务师中、高级职业技能鉴定所。培养方向:本专业培养掌握外贸基础英语、国际贸易实务理论和计算机网络技术知识,具有较扎实的电子商务操作技能,能利用国际互联网熟练完成各种商贸业务操作,胜任小型企业网站维护管理的中等专业人才。毕业生主要从事电子商务操作、外贸业务、外资企业文员、企业网和网站维护、物流货运代理等相关工作。 国际商务 主要课程:国际贸易基础知识、国际贸易实务、国际商务单证、商务跟单理论与实务、商务岗前实训、国际金融、市场营销、国际商法、商务英语函电、国际商务口语、国际货代基础知识、商务礼仪、电子商务等。本专业要求毕业生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和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参加全国国际商务单证员资格考试或相关资格证书考试,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学校已与亚洲陶瓷(控股)有限公司等企业建立了校外实训基地,成立了“以岗位为导向,订单培养”的亚洲陶瓷国际商务班,并成立了亚洲陶瓷网上商城俱乐部。学校每学期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校内专业技能竞赛,每年组织学生参加全国国际商务单证员资格考试,为学生提供提高自我和展现自我的平台,为其尽快进入就业岗位角色打下基础。本专业要求学生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国际商务单证员职业资格证书的考试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培养方向:本专业培养初步掌握国际商务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应用和实际操作能力的应用型中等专业人才。毕业生主要面向外经贸企业、外向型企业、三资企业和其他有涉外经济业务的企业,适合外贸业务员、外贸跟单员、外贸单证员等岗位的工作,同时也能胜任货运代理、助理报关、助理商检等岗位工作。 国际商务(报关报检专门化)主要课程:国际贸易基础知识、国际贸易实务、报关原理与实务、国际货代基础知识、报关岗前实训、报检业务、海关商品学、国际商务单证、海关法规、报关英语、商务英语口语、英语函电、国际金融、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等。本专业要求毕业生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和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参加全国报检员资格或相关资格证书考试。培养方向:本专业培养初步掌握报关业务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较强报关、报检业务综合能力的应用型中等专业人才。毕业生面向外经贸企业、三资企业和其他报关专业公司,既能胜任进出口报关、报检的协助和客服等方面的工作,也能胜任进出口业务保险、物流、货代、制单等岗位的工作。 国际商务(国际货代专门化) 主要课程:物流管理、物流市场营销、物流客户服务、物流法规、国际货代基础知识、国际海上货运代理、国际航空货运代理、国际陆路货运与多式联运、国际货代岗前实训、电子商务、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国际商务单证、货代英语、基础会计等。本专业要求毕业生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及货代员相关考证。培养方向:本专业培养具有现代物流管理意识,能在电子商务环境下,熟练运用物流专业知识、国际货代知识和国际商务知识从事物流管理基础工作及国际货运代理工作的中等专业人才。毕业生主要面向物流企业,外经贸企业及三资企业,能胜任货运代理、配送业务、仓储管理、业务咨询、业务洽谈、客户服务、物流信息的采集处理及跟单、制单等工作。同时,学校注重与企业的合作,现已与广州赛拾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深圳华商通运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两家国际货代公司合作办班,提高了学生们的实操能力,以更好的适应市场和企业的需求。   国际商务(外贸单证专门化)主要课程:外贸基础英语、电子商务英语、国际贸易基础、国际贸易实务、国际商务单证、计算机应用基础、电子商务、电子制单、电子制单系统综合应用、办公自动化、社交礼仪等。本专业要求毕业生通过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和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组织参加国际商务单证员、电子商务操作员等技能考试,并取得相应专业技能证书。  本专业要求学生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国际商务单证员职业资格证书的考试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培养方向:本专业培养掌握商务英语,熟悉国际贸易实务理论,有较扎实的商务单证知识,较强的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完成系列国际商务单证缮制的商务制单技术人才。毕业生主要从事外贸业务、商务跟单、商务制单、国际电子商务操作等相关工作。 连锁经营与管理 主要课程:基础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连锁企业市场营销、连锁经营管理、连锁企业运作实务、消费心理学、市场调查与预测、营销策划、广告实务、商务谈判、物流管理与实务、网络营销、岗前实训等。本专业要求毕业生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证书、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全国推销员资格证书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培养方向:本专业培养掌握连锁经营管理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连锁企业采购、物流仓储与配送、连锁门店营运和管理、连锁门店营销与策划、顾客服务等方面的综合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能在各类连锁企业从事连锁经营的应用型中等技能人才。毕业生主要在各类连锁企业中,从事门店、采购、仓储、推销、信息处理、市场开发、客户服务等工作。 商务英语 (商务英语专门化)主要课程:商务综合英语、商务英语视听说、商务英语函电与写作、商务英语技能实训、国际货代专业英语、国际经贸基础、国际贸易实务与案例分析、国际商务单证、电子商务等。专业常年聘请英语外教及外贸企业资深专家参与专业设置、课程改革和课堂教学。毕业生在校要求参加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和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并获相应证书。专业还鼓励并组织和辅导学生参加各类专业技能和职业资格证书的考试,如:全国外销员资格考试、国际商务英语认证考试、国际商务单证员考试、国际商务跟单员考试、涉外秘书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证书。本专业与广东工贸学院商务外语专业开展了“3+2”中高职对接办学模式,为学生升大提供了直接的平台,专业同时还提供在校学生的各类升大辅导课程,如高职高考、成人大专、电大等课程的辅导。培养方向:本专业以服务企业为目标,针对外向型企业的基层一线商务岗位或外贸岗位,突出对学生职业核心能力与商务运作能力、沟通能力的培养,强化职业道德与企业文化意识,通过一年的顶岗实习,使学生获得“商务+英语+技能”的能力,最终进入职场,从事进出口业务、外贸销售、外贸跟单、货代服务、商务助理、商务咨询和其它涉外商务服务等工作,或进入高职院校深造。 商务日语 (商务日语专门化)主要课程:商务基础日语、商务日语听力、商务日语口语、商务日语泛读、商务日语实训、商务综合英语、商务英语听说、商务英语函电、日本文化、国际经贸基础、国际贸易实务、国际商务单证、电子商务等。本专业要求毕业生参加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日语N3能力考试和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并取得相应证书。本专业常年聘请日语外教担任核心日语课程的教学,专业还提供对日交流的服务和指导。培养方向: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商务日语听、说、读、写、译的综合技能,并具备“日语语言技能+商务职业技能”的复合应用型人才。能胜任进出口业务、外销、涉日旅游、文秘和外企单位的相关工作。毕业生可在三资企业、中日合资企业、日资企业、日本跨国公司中国办事处、日本商社、货代公司等从事中日贸易咨询、中日英文商务文员、国际商务跟单、国际商务业务和商务单证操作员等工作。 会计 (会计企业专门化)主要课程:会计学原理、会计电算化、财务会计、外贸会计、税收基础、财务管理、财经法规、审计基础、成本会计、会计专业岗前实训、会计综合业务、国际贸易实务与单证、计算机应用基础等。本专业要求毕业生参加全国英语等级、全国计算机等级和会计电算化等考试,并取得相应职业技能证书。培养方向:本专业培养具有财会专业知识及税收基础知识,掌握会计电算化操作全过程,能独立处理全盘会计帐务,有一定的专业外语基础,了解对外经济贸易方针政策及进出口业务环节的中等专业人才。毕业生面向各类企事业单位,特别是外经贸企业和“三资”企业,能胜任企事业单位会计、出纳、成本核算、财务管理、仓储管理、计税、报税及办公文秘等工作。学校现与广州市金证税务师事务所、家商城电子商务公司等企业联合办班,提供财经技能实训岗位,提升学生实践操作能力。 学前教育 (双语幼教)主要课程:英语语音、综合英语、幼儿英语、英语口语、英语视听说、幼儿英语教学法、普通话、汉语语言艺术、幼儿汉语文学欣赏、声乐、钢琴、舞蹈、美术、手工制作、幼儿教学活动设计、幼儿保育实务、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卫生保健、幼儿科学素养等。学生毕业要求参加普通话等级证书考试、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证书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考试,并取得相应证书。本专业还鼓励学生参加各种职业资格证书的考试,如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早教开发教师资格证、幼儿英语教师资格证、幼儿舞蹈教师资格证、声乐等级证书、亲子教育技能证书、教师职业技能(三笔字、简笔画)证等。培养方向:本专业培养既掌握学前教育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又具备从事学前教育工作所需要的多种能力,包括科学文化教育,双语教育(英语、普通话)、艺术教育(唱歌、跳舞、弹琴、书画、手工制作等)、健康教育、幼教管理等能力的幼儿教育和管理的高端应用型人才。毕业生可在国际双语幼儿园、早教机构、幼少儿英语培训机构等从事幼少儿英语教学、幼儿教育行政管理人员、社区幼教工作人员、幼教大众传媒策划与创作人员等。 计算机动漫与游戏制作  (动画片制作专门化)主要课程:计算机应用基础、动画专业英语、素描与速写、设计构成、绘画透视、漫画、摄影技术、原动画基础、Photoshop图像处理、Flash动画、动画角色设计、动画场景设计、分镜头与脚本设计、影视后期处理、动漫创意与表现、岗前实训等。本专业要求毕业生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证书、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计算机操作员、多媒体作品制作员、动画绘制员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掌握计算机动漫制作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动漫设计和动画片制作、多媒体制作、网页设计与制作等实际操作能力的应用型中等技能人才。毕业生主要面向各类游戏公司、动漫公司、广告公司、新闻媒体、影楼等,从事动漫设计、动画设计与制作、广告插画、电子图书、影楼后期制作、多媒体作品制作等工作。 商务助理主要课程:基础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商务礼仪、国际贸易实务、速录、演讲与口才、公共关系、档案管理、秘书理论与实务、商务文秘英语、商务公文写作、办公自动化、岗前实训等。本专业要求毕业生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证书、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全国秘书资格证书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培养方向:本专业培养掌握商务助理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计算机文字处理、文书、秘书、档案管理、公关礼仪等实际操作能力的应用型中等技能人才。毕业生主要面向政府机关、企业单位、事业单位等,从事文书、秘书、计算机操作员、客户服务、商务助理等工作。酒店服务与管理主要课程:基础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速录、酒店英语听说训练、酒店管理概论、前厅服务与管理、食品服务与管理、客房服务与管理、餐饮服务与管理、会议策划与管理、公共关系、酒店市场营销、口才训练、旅游与饮食文化、酒店服务心理学、岗前实训等。本专业要求毕业生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证书、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前厅服务员、客房服务员、餐厅服务员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目前已与东莞豪门大饭店(五星级)建立校外实训基地。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掌握高级酒店服务与管理所必需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高级酒店服务与管理实际操作能力,能够胜任高级酒店、餐饮、休闲等行业服务与管理工作的应用型中等技能人才。毕业生主要在五星级酒店、餐厅和休闲服务公司等从事服务与管理工作。珠宝玉石与加工(首饰设计专门化)30人本专业由我校与广州市西黛尔首饰有限公司共同合作培养人才。美术特长生优先报读。专业课程由企业设计师亲自授课,教学中安排珠宝工厂工艺采风及国际高端珠宝展会采风的内容,期间安排学生进入企业实习。部分优秀毕业生可优先选择进入该企业工作。 主要课程:图形创意设计、首饰概论、首饰材料学,首饰创思与制作、首饰制图、首饰CAD电脑建模、传统金属工艺研究与再创造、现代纯银镶嵌设计、综合性首饰铸造工艺表现、服装潮流搭配、珠宝企业管理模式等。  培养方向:本专业培养设计思维开阔、懂工艺、具有较强产品设计开发能力,掌握艺术设计的理论知识和珠宝首饰设计的形式规律以及制作技术工艺,了解材料、市场、生产流程和这一领域的时尚流行趋势,能够在珠宝首饰行业以及与服饰艺术相关的设计行业从事设计、开发、品牌管理和营销等工作的应用型专业人才。

中国对外贸易法则属于什么类型的贸易政策

管理贸易

论述题 人民币汇率升值对我国对外贸易政策的影响?

进口增加,出口略微减少。

我国对外贸易信贷的条件有哪些

我国对外贸易信贷的条件有以下方面:1、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外经贸政策的规定,贸易产品属于国家政策许可范围之内。2、贷款必须符合经济利益原则,确保按时还本付息。3、贷款申请人必须是经主管部门批准,持有工商行政机关颁发的营业执照,拥有一定自有资金,实行独立核算,经营进出口业务的企业法人。4、贷款申请人应资信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同时,已经在贷款银行开立账户,账户内留存有相当于借款金额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必须保证定时向贷款银行上交反映资信状况的财务资料。5、其他条件,如最高贷款额度、期限、贷款货币、偿还方式、抵押、质押和担保等。

2008年以来中国对外贸易政策有何变化

官方是,和平共处,先礼后兵实际是忍气吞声,比比来来过一生

请问,在哪儿可以找到我国对外贸易摩擦现状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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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求 2008 年 到2010年 三季度 的中国对外贸易顺差 数据

2008年,中国进出口25616.3亿美元,增长17.8%,增速比上年回落5.7个百分点。其中出口14285.5亿美元,增长17.2%,回落8.6个百分点;进口11330.9亿美元,增长18.5%,回落2.3个百分点。2009年,中国进出口总额22072.2亿美元,下降13.9%。其中出口总额12016.6亿美元,下降16.0%;进口总额10055.6亿美元,下降11.2%。贸易平衡状况进一步改善,贸易顺差1961.1亿美元,比上年减少1020亿美元,下降34.2%。2010年一季度进出口总额达到6178.5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4.1%。其中出口3161.7亿美元,同比增长28.7%,比2008年同期增长3.3%;进口3016.8亿美元,增长64.6%,创季度增速历史最高。3月当月进出口总额2314.6亿美元,同比增长42.8%。其中出口1121.1亿美元,增长24.3%;进口1193.5亿美元,增长66.0%。1至6月我国进出口总值13548.8亿美元,比去年同期(下同)增长43.1%。其中出口7050.9亿美元,增长35.2%;进口6497.9亿美元,增长52.7%;贸易顺差为553亿美元,下降42.5%。

2008、2009年中国对外贸易总额

......国贸外包班的同胞...

谁能告诉我比较权威的网站,可以得到近五年来我国对外贸易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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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对外贸易额数据(2003-2010)

中国自2001年来的贸易总额的排名》

中国对外贸易的数据在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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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数据网站,对外贸易数据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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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以来中国年对外贸易的数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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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至2011年中国对外贸易顺差最新数据

出口贸易中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分别占比

2001-2008年以来中国对外贸易额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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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对外贸易的数据在哪查?

这些数据最好的查询途径:中国海关信息网相关数据查询网站:1、国家统计局网站和海关信息网站(官方)2、国际统计局查询宏观对外贸易数据。3、海关信息网站查询进出口数据、口岸、进出口量、进出口总额等数据。4、工信部网站也有相关数据。5、对外经贸网登陆网站,可百度搜索统计局、海关信息、工信部,然后点击进入,在最上面导航栏点击统计数据,在年度数据中找到对外经济贸易就可以了查询了。可利用网站的搜索框搜索相关数据。海关信息网则需要输入海关HS编码来查询。页面提供的搜索框搜索。扩展资料中国对外经贸关系中国的对外贸易是全方位发展的对外贸易。中国坚持不分大小、贫富,与所有贸易伙伴发展务实合作和互利共赢的经贸关系。中国与发达国家贸易持续稳定增长,实现了优势互补和互惠互利。中国与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贸易增长强劲,发展潜力巨大。中国十分重视双边和区域经贸合作的机制化建设。目前与中国签订双边贸易协定或经济合作协定的国家和地区已超过150个。“大图们倡议”等区域和次区域经济合作机制。中国坚持“与邻为善、以邻为伴”方针,与周边国家和地区建立和发展多种形式的边境经济贸易合作。中国积极主动参与并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中国深入参与和推动世界贸易组织多哈回合谈判,努力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的权威性。中国强调谈判要有利于贯彻落实多边贸易体制的公平、公正原则,体现多哈回合作为发展回合的目标。中国在解决与贸易伙伴的争议时兼顾各方利益,求同存异。在协商不能解决争端的情况下,中国通过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妥善处理与贸易伙伴的贸易争端,维护了多边贸易体制的稳定。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的对外贸易

国际收支的各个项目中,最具综合性的对外贸易指标是( )。 A.贸易收支B.经常项目

【答案】:B【答案及解析】B国际收支包括经常项目与资本项目,前者是最具综合性的对外贸易指标。故选B。

为什么影响我国对外贸易的重要因素是汇率?

影响到进出口贸易和贸易收支的决定因素是汇率变动,它在以下两个方面中有体现:第一个方面:收入变化由汇率变动引起,对进出口贸易造成影响。第二个方面:能够最直观体现本币的升值或贬值的是汇率变动。例如:进口商品价格下降就意味着货币升值,也就是出口商品价格上升,这样即使对出口造成损害,但是国际收支得到缓解,而货币贬值则获得相反的效果。一、汇率汇率,指的是两种货币之间兑换的比率,亦可视为一个国家的货币对另一种货币的价值。具体是指一国货币与另一国货币的比率或比价,或者说是用一国货币表示的另一国货币的价格。汇率变动对一国进出口贸易有着直接的调节作用。在一定条件下,通过使本国货币对外贬值,即让汇率上升,会起到促进出口、限制进口的作用;反之,本国货币对外升值,即汇率下降,则起到限制出口、增加进口的作用。 2020年7月9日,在岸和离岸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双双收复7.0关口,重回“6时代”。二、汇率标价方法(1)直接标价法直接标价法,又叫应付标价法,是以一定单位(1、100、1000、10000)的外国货币为标准来计算应付出多少单位本国货币。就相当于计算购买一定单位外币所应付多少本币,所以叫应付标价法。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目前都采用直接标价法。在国际外汇市场上,日元、瑞士法郎、加元等均为直接标价法,如日元119.05即一美元兑119.05日元。在直接标价法下,若一定单位的外币折合的本币数额多于前期,则说明外币币值上升或本币币值下跌,叫做外汇汇率上升;反之,如果要用比原来较少的本币即能兑换到同一数额的外币,这说明外币币值下跌或本币币值上升,叫做外汇汇率下跌,即外币的价值与汇率的涨跌成正比。(2)间接标价法间接标价法又称应收标价法。它是以一定单位(如1个单位)的本国货币为标准,来计算应收若干单位的外国货币。在国际外汇市场上,欧元、英镑、澳元等均为间接标价法。如欧元0.9705即一欧元兑0.9705美元。在间接标价法中,本国货币的数额保持不变,外国货币的数额随着本国货币币值的对比变化而变动。如果一定数额的本币能兑换的外币数额比前期少,这表明外币币值上升,本币币值下降,即汇率下降;反之,如果一定数额的本币能兑换的外币数额比前期多,则说明外币币值下降、本币币值上升,即汇率上升,即外币的价值和汇率的升跌成反比,更多资料可以在福汇环球金汇上查看。外汇市场上的报价一般为双向报价,即由报价方同时报出自己的买入价和卖出价,由客户自行决定买卖方向。买入价和卖出价的价差越小,对于投资者来说意味着成本越小。银行间交易的报价点差正常为2-3点,银行(或交易商)向客户的报价点差依各家情况差别较大,目前国外保证金交易的报价点差基本在3-5点,香港在6-8点,国内银行实盘交易在10-40点不等。

最具综合性的对外贸易的指标是( )。A.资本项目B.经常项目C.贸易收支SXB

【答案】:B经常项目主要反映一国的贸易和劳务往来状况,包括贸易收支、劳务收支(如运输、旅游等)和单方面转移(如汇款、捐赠等),是最具综合性的对外贸易的指标。

如何进行对外贸易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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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政治必修二我国的对外贸易知识点

【 #高一# 导语】青春是一场远行,回不去了。青春是一场相逢,忘不掉了。但青春却留给我们最宝贵的友情。友情其实很简单,只要那么一声简短的问候、一句轻轻的谅解、一份淡淡的惦记,就足矣。当我们在毕业季痛哭流涕地说出再见之后,请不要让再见成了再也不见。这篇《高一政治必修二我国的对外贸易知识点》是 高一频道为你整理的,希望你喜欢!   1、当代世界市场的新特点:国际贸易方式多样化;商品结构复杂化;区域集团化趋势加强;跨国公司迅速发展;市场竞争激烈化。   2、国际贸易中的不等价交换:(1)产生原因:主要是由于交易的一方凭借其在政治和经济上的优势地位,人为地使国际市场上商品的价格背离商品的国际价值。(2)主要方式:压低发展中国家生产的初级产品的世界市场价格,提高发达国家生产的工业制成品的世界市场价格,不断扩大二者价格的剪刀差。(3)本质:是发达国家在国际贸易中对发展中国家进行经济剥削的主要手段。   3、最重要的世界性贸易与金融组织:(1)世界贸易组织(WTO):成立于1995年1月1日。性质:被称为"经济联合国",是专门协调国际贸易关系的国际经济组织。最重要的原则是非歧视原则。我国于2001年12月11日加入该组织。(2)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是为协调国际货币关系而建立的国际金融组织。(3)世界银行:是主要协调对发展中国家贷款和投资的国际金融组织。中国是后两个组织的创始国之一,1988年5月5日恢复其合法席位。   4、外汇、汇价、汇率:外汇是用外币表示的用于国际间结算的支付手段。汇率又称汇价,是两种货币之间的兑换比率。100单位外币为标准,折算为一定数量的人民币,叫人民币的外汇汇率;100单位人民币为标准,折算为一定数量的外币,叫人民币的本币汇率。   5、汇率波动对经济的影响:   (1)本国货币汇率下跌(即外汇汇率上涨),本币贬值,通常会引起出口扩大和进口的减少,吸引外国对中国的直接投资,国内物价上涨,国际储备增加,就业增加和国民收入增长。(2)本国货币汇率上涨(即外汇汇率下跌),本币升值,通常会引起出口下降和进口增加,减少外国对中国的直接投资,国内物价稳定,国际储备减少,就业和国民收入下降。   6、汇率与币值变化的关系   发展对外贸易与保护民族工业是相辅相成,不能对立。我国要对进口严格控制,或采取反倾销措施,运用法律武器,保护民族工业;我国的民族工业也应积极走进世界市场,参与国际分工,在国际竞争中发展壮大。   7、稳定的汇率有什么好处:   (1)从一国看,它有利于促进对外贸易的健康发展和实现外贸收支平衡,稳定物价、增加就业和国民收入,增加国际储备。(2)从世界看,它有利于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和国际金融秩序的稳定,促使国际资本正常流动等。   8、外汇储备:是一个国家经济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国用于平衡国际收支、稳定汇率、偿还对外债务的外汇积累。外汇储备是衡量一国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重要经济指标之一。我国的外汇储备,包括拥有的外国货币、外国政府公债和外国公司债券、股票等;   9、我国为什么要实行对外开放,发展对外经济关系?   (1)是生产社会化特别是经济全球化的客观要求;(2)是发展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市场经济开放性和竞争性的要求)(3)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必要条件;   10、经济全球化的主要表现:生产的国际化;市场的国际化;资金的国际化;科技开发与应用的国际化;信息传播国际化。   11、经济全球化对广大发展中国家来说,有机遇有挑战,有利有弊:   利:有利于生产要素在全球范围内优化配置,给发展中国家提供了新的机遇;使各国的发展越来越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有利于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   弊:增大了发展中国家经济运行的风险;各国的发展差异有可能进一步拉大;发展中国家的主权容易受到冲击和削弱。   12、我国应如何面对经济全球化:(1)关键是审时度势,积极应对,趋利避害;(2)实行对外开放,实施以质取胜、市场多元化和走出去战略,积极参加国家竞争与合作;(3)深化改革,完善市场经济体制;(4)坚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完善对金融市场和经济运行的监督管理,防范经济风险,维护经济安全;(5)调整经济结构,促进科技进步和创新,增强国际竞争力;(6)加强合作与对话,努力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   13、为什么要实施走出去战略?   必要性:是适应经济全球化和加入世贸组织的的客观要求;是市场经济开放性和竞争性的要求;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必要条件。重要性:有利于更好地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有利于发挥比较优势,扩大国际竞争与合作;有利于促进企业发展,提高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14、我国企业应怎样实施走出去战略?(1)采用新技术,提高产品质量,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强国际竞争力。(2)促进科技创新和体制创新,不断开发新产品。(3)根据企业实际,发挥比较优势,正确选择产业、产品和市场方向。   15、对外贸易由进口贸易和出口贸易两部分构成。其主要方式:对等贸易(是最普遍的方式)、展卖、加工贸易、补偿贸易。   16、出口与进口的关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发展对外贸易,首先要努力扩大出口,增加外汇收入。出口是对外贸易的基础,是外汇的来源,是进口的保证。进口是对外贸易的另一个重要方面。在扩大对外贸易的同时,要适当增加进口,更多地利用国外资源和引进先进技术、关键设备。进口往往能带动出口。   17、顺差、逆差、贸易平衡:在对外贸易中,出口总额大于进口总额称为顺差(出超);进口总额大于出口总额称为逆差(入超)。进出口总额相等,称为贸易平衡。   18、我国对外贸易的作用:(1)可以互通有无,调剂余缺,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2)可以节约社会劳动,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3)可以吸收和引进当代世界先进的科学技术成果,增强本国的经济实力。(4)可以促进国内企业不断更新技术,提高劳动生产率和产品的国际化水平。   19、关税及其作用:   关税是指由国家海关*依法对准许进出关境的货物、物品征收的一种税。关税的作用:是一种增加财政收入的措施,对一国进出口贸易起调节作用。   20、我国对外贸易的基本原则:   (1)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原则:为什么要坚持该原则:只有坚持该原则,才能自主地掌握本国的经济命脉,实现社会主义的经济独立,进而保障政治独立;才能真正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才能在发展对外经济关系中维护国家的根本利益,保护国家的经济安全。自力更生与发展对外经济关系的关系:总的来说相互联系、相互促进。一方面自力更生是发展对外经济关系的前提和基础;另一方面发展对外经济关系是增强自力更生能力的重要途径。   (2)平等互利原则:为什么要坚持该原则:对外经贸关系都是主权国家之间的经济交流。体现:A、贸易双方的地位平等和权利相同,贸易协定中不能有损害一方主权的要求。B、贸易协定和合同要通过友好协商和谈判来签订,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要符合对等原则,不允许不等价交换的发生。   【同步练习题】   1.人民币对美元升值,留学的欢喜,做外贸的愁。这是因为汇率的这种变化,会使()   A.以美元为结算单位的留学费用减少了   B.我国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价格降低   C.出口商的效益一定下降   D.我国对外贸易额急剧下降   2.2009年3月24日,尼日利亚通信卫星1R合同签字仪式在北京举行。根据合同规定,尼星通信卫星lR将于2011年第四季度使用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所属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研制的长征三号乙增强型运载火箭在两吕卫星发射中心发射。这种贸易形式属予()   A.对等贸易   B.加工贸易   C.国际技术贸易   D.国际商品贸易   3.假设美国2吨钢铁的平均生产时间=0.5吨羊毛的平均生产时间,而澳大利亚1吨钢的平均生产时间=2吨羊毛的平均生产时间。不考虑其他因素,在国际市场1吨钢与1吨羊毛等值的条件下,美国与澳大利亚之间的贸易选择是()   A.美既出口钢材,也出口羊毛,发挥绝对优势   B.澳大量出口钢材,出口羊毛,发挥比较优势   C.美进口羊毛,澳进口钢材,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   D.美澳两国尽可能减少进口,保护民族经济发展   4.国内某公司在国际市场上按每件5美元的价格售出100万件某商品,该公司生产该商品的成本为人民币每件7元。假如结算当日的汇率是1美元=6.80元人民币,则该公司可以获得的利润为人民币___________万元。()   A.4100   B.3400   C.2700   D.700   5.近年来,我国出口商品数量持续扩张,导致在海外市场特别是我国出口比较集中的市场上,我国商品数量增长很快,引起较多的贸易摩擦。由此可见,我国应该()   ①优化出口商品结构②大量进口商品,变贸易顺差为贸易逆差   ③大力发展服务贸易④降低对外贸易发展的速度   A.①④   B.①③   C.②③   D.②④

国际贸易与对外贸易的统计分析指标是什么?求回答,

1、贸易额和贸易量贸易额就是用货币表示的贸易的金额,贸易量就是剔除了价格变动影响之后的贸易额,贸易量使得不同时期的贸易规模可以进行比较。这里有三个概念需要掌握。(1)对外贸易额(Value of Foreign Trade):就是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内的进口总额与出口总额之和。一般用本国货币表示,也可用国际上习惯使用的货币表示;联合国发布的世界各国对外贸易额是以美元表示的;各国在统计有形商品时,出口额以FOB价格计算,进口额以CIF价格计算;无形商品不报关,海关没有统计。(2)国际贸易额:(Value of International Trade)是以货币表示的世界各国对外贸易值的综合,又称国际贸易值。它等于一定时期内世界各国用FOB价格计算的出口贸易额之和。(3)贸易量:贸易量是为了剔除了价格变动影响,能准确反映国际贸易或一国对外贸易的实际数量,而确立的一个指标。在计算时,是以固定年份为基期而确定的价格指数去除报告期的贸易额,得到的就是相当于按不变价格计算(剔除价格变动的影响)的贸易额,该数值就叫报告期的贸易量。贸易量可分为国际贸易量和对外贸易量以及出口贸易量和进口贸易量。2、贸易差额贸易差额(Balance of Trade)是指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出口总额与进口总额之间的差额。(1)贸易顺差(Favorable Balance of Trade ),我国也称它为出超(Excess of Export over Import):表示一定时期的出口额大于进口额。(2)贸易逆差(Unfavorable Balance of Trade ),我国也称它为入超(Excess of Import over Export)、赤字,表示一定时期的出口额小于进口额。(3)贸易平衡:就是一定时期的出口额等于进口额。一般认为贸易顺差可以推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所以各国无不追求贸易顺差。但是,大量的顺差往往会导致贸易纠纷。例如日美汽车贸易大战等。3、国际贸易条件国际贸易条件(Terms of International Trade):是出口商品价格与进口商品价格的对比关系,又称进口比价或交换比价。它表示出口一单位商品能够换回多少单位进口商品。很显然,换回的进口商品越多,越为有利。贸易条件在不同时期的变化通常是用贸易条件指数来表示,贸易条件指数是出口价格指数和进口价格指数的比值,计算公式是:出口价格指数除以进口价格指数,再乘以100(假定基期的贸易条件指数为100)。报告期的贸易条件指数大于100,说明贸易条件较基期改善。报告期的贸易条件指数小于100,说明贸易条件较基期恶化。4、贸易的商品结构贸易的商品结构(Composition of Trade)就是各类商品在贸易总值中所占的比重。 这里涉及到一个商品分类的问题,一般有两种分类方法。(1)联合国秘书处的《国际贸易标准分类》(SITC):把有形商品依次分为10大类,其中0一4类商品称为初级品,把5一8类商品称为制成品,第9类为没有分类的其他商品。初级产品、制成品在进出口商品中所占的比重就表示了贸易的商品结构。(2)是按生产某种商品所投入的生产要素进行分类,可分为劳动密集型商品、资本密集型商品等某种生产要素密集型商品。5、贸易的地理方向(1)对外贸易地理方向(Direction of Foreign Trade)对外贸易的地理方向是指该国进口商品原产国和出口商品消费国的分布情况,它表明该国同世界各地区、各国家之间经济贸易联系的程度。例如,2003年我国前十位进口来源地分别是日本、欧盟、台湾省、东盟、韩国、美国、香港地区、俄罗斯、澳大利亚和巴西。2003年我国前十位出口市场分别是美国、香港地区、欧盟、日本、东盟、韩国、台湾省、澳大利亚、俄罗斯和加拿大。由此而确定的2003年我国前十大贸易伙伴(根据进出口总额确定)为日本、美国、欧盟、香港地区、东盟、韩国、台湾省、俄罗斯、澳大利亚和加拿大。(2)国际贸易地理方向(Direction of International Trade)是指国际贸易的地区分布和商品流向,也就是各个地区、各个国家在国际贸易中所占的地位。通常用它们的出口额(或进口额)占世界出口贸易总额(或进口贸易总额)的比重来表示。例如,2003年世界商品出口前 八位的国家或地区是美国、德国、日本、法国、中国、英国、加拿大、意大利。2003年世界商品进口前 八位国家或地区是美国、德国、英国、日本、法国、中国、意大利、加拿大。6、对外贸易依存度对外贸易依存度(Foreign Dependence Degree)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国民经济外向程度大小的一个基本指标。它是指对外贸易额在该国国民收入或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重。 这都是在京虎网看到的。呵呵

发达国家为什么干涉对外贸易

因为他们怕通过正常贸易后自己的国家处于劣势,而使对方国家取得优势。这样输的不止一点。。。而且,当过于依赖某个国家的某种贸易,就会使该国家不说被掌控,但是最起码被限制。 个人观点而已

第二章报关与对外贸易管制习题及答案

第二章 报关与对外贸易管制作业 一、单选题 1、我国出入境检验检疫的主管部门是( )。 A、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B、海关 C、工商局 D、税务局 2、属于自由进出口的技术应当向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办理登记,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规定的文件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对技术进口合同进行登记,颁发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证。 A、2 B、3 C、5 D、7 3、临时反倾销措施实施的期限,自临时反倾销措施决定公告规定实施之日起,不超过( )个月,特殊情况,可以延长至( )个月。 A、6,12 B、5,8 C、4,9 D、3,6 4、反补贴、反倾销针对( )不公平贸易而采取的措施。 A、进口产品激增的情况 B、价格歧视 C、国别歧视 D、数量 5、( )是针对的是进口产品激增的情况而采取的对外贸易救济措施。 A、反倾销 B、反补贴 C、保障措施 D、知识产权措施 6、对于限制出口货物管理,国家规定有数量限制的出口货物,实行( ) A、许可证件管理 B、配额管理 C、自动出口管理 D、禁止出口管理 7、属于自由进出口的技术,申请人凭( )办理外汇、银行、税务、海关等相关的手续。 A、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证 B、自动进口许可证明 C、技术进口许可证 D、科技部的批文 8、最终保障措施的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 )年,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保障措施全部实施期限不得超过( )年。 A、2;5 B、4;10 C、5;8 D、10;20 9.保障措施是对外贸易救济措施的一种方式,其实实施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 A.200天 B.4个月 C.4年 D.10年 10、进口许可证有效期为( ),特殊情况需要跨年度使用的,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次年( )。 A.1年;3月31日 B、6个月;2月底 C.3个月;1月31日 D.9个月;3月31日 11、出口许可证有效期为( ),特殊情况需要跨年度使用的,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 )。 A.1年;当年12月31日 B、6个月;次年2月底 C.1年;3月31日 D、6个月;当年12月31日 12、进口许可证和出口许可证,如实行“非一批一证”,应在许可证的备注栏打印“非一批一证”字样,有效期内多次使用,但最多不超过( )。 A、6次 B、8次 C、10次 D、12次 13、自动进口许可证有效期为( )。原则上实行“一批一证”管理,对“非一批一证” 管理,在有效期内,可以分批次累计报关使用,但累计使用不得超过( )。 A.1年;12次 B、6个月;6次 C.6个月;12次 D.9个月;6次 14、对实行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大宗散装货物,溢装数量不得超过许可证所列进出口数量的( )。 A、1% B、2% C、5% D、10% 15、对于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的货物,海关对散装货物溢短装数量在货物总量正负( )以内,免予另行申领自动进口许可证。 A、1% B、2% C、3% D、5% 16、无论以何种方式进口列入《进出口野生动植物商品目录》属于我国自主规定管理的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均须事先申领( )。 A、公约证明 B、非公约证明 C、非物种证明 D、进口许可证 17、向海关申报出口列入《法检目录》属出境管理的商品,报关单位应主动向海关提交有效的( )及有关单据。 A、进境货物通关单 B、出境货物通关单 C、出口许可证 D、进口许可证 18、( )负责全国音像制品的进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音像制品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音像制品进口工作。 A、商务部 B、中宣部 C、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D、文化部 19、进出口农药登记证明实行“一批一证”制,证面内容不得更改,如需更改,应在有效期内将原证交回( ),并重新办理新证。 A、商务部 B、林业局农药检定所 C、农业部农药检定所 D、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0、任何单位以任何方式进出口列入《精神药品管制品种目录》的药品,均须取得( )核发的《精神药品进出口准许证》,《准许证》实行“一批一证”制度。 A、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B、商务部 C、卫生部 D、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21.下列列入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的货物,可免交自动进口许可证的是( )。 A.用于在北京开展的3G手机研讨会使用的从国外进口仪器、设备 B.用于加工贸易项下进口并复出口的原油 C.外商投资企业作为投资进口的旧机电产品 D.每批次价值超过5000元人民币的进口货样广告品 22、下列进口的废物中,可以申请转关运输的是( )。 A. 木制品废料 B. 废纸 C. 废电机、电器产品 D. 旧服装 23、下列进出口许可证中实行“非一批一证”管理的是( )。 A. 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允许进出口证明书 B. 精神药品进口准许证 C. 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 D. 进口废物批准证书 24、下列关于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的表述,错误的是: A、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实行“一批一证”、“一关一证”管理 B、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有效期1年、逾期作废 C、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管理属于我国货物和技术限制出口管理范畴 D、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不得买卖、转让、涂改、伪造和变造二、多选题 1、下列属于对外贸易管制目的的是( )。 A、为了保护本国经济利益 B、推行本国的外交政策 C、为了实现其国家职能 D、为了发展本国经济 2、下列属于贸易管制所涉及的法律渊源的是( )。 A、宪法 B、行政法规 C、地方性法规、规章 D、相关的国际条约 3、下列属于国家禁止出口的是( )。 A、犀牛角、虎骨、麝香 B、硅砂、石英砂 C、劳改产品、木炭 D、商业性出口的红豆杉 4、下列属于国家禁止进口的是( )。 A、四氯化碳 B、犀牛角、虎骨 C、氯酸钾、硝酸铵 D、旧衣服 5、目前国际上对对外贸易管制按其管制手段分为( )。 A、关税措施 B、非关税措施 C、进口贸易管制 D、出口贸易管制 6、目前我国限制进口货物管理按照其限制方式划分为( ) A、许可证件管理 B、关税配额管理 C、绝对配额管理 D、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 7、目前,我国货物限制出口按照其限制方式划分为( )。 A、出口配额限制 B、出口非配额限制 C、绝对配额管理 D、货物自动出口许可管理 8、我国出口配额限制有两种管理形式,包括( )。 A、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 B、出口配额招标管理 C、禁止出口管理 D、自动出口许可管理 9、我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制度内容包括( )。 A、进出口商品检验制度 B、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制度 C、国境卫生检疫制度 D、法定检验商品 10、我国商品检验制度的种类有( )。 A、法定检验 B、合同检验 C、公证鉴定 D、委托检验 11.我国对外贸易管制制度是由一系列管理制度构成的综合管理制度,其中包括: A.进出口许可制度 B.海关监管制度 C.出入境检验检疫制度 D.出口退税制度 12.目前,列入我国《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的商品有( )。 A.麝香 B.麻黄草 C.木炭 D.硅砂 13、2008年实行进口许可证管理的货物是( )。 A、监控化学品 B、易制毒化学品 C、消耗臭氧层物质 D、重点旧机电产品 14、我国目前对出口至( )以外其他国家(地区)的纺织品和服装,无需申领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 A、美国 B、欧盟 C、日本 D、香港 15、对于( )大宗散装货物,溢短装数量在货物总量正负3%以内,免予另行申领自动进口许可证。 A、原油 B、成品油 C、化肥 D、钢材 16、进口列入《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的商品,下列情形免交自动进口许可证( )。 A、进入我国保税区的属于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的货物 B、加工贸易项下进口并复出口的(原油、成品油除外) C、暂时进口的海关监管货物 D、每批价值不超过5000元人民币的货样广告品、实验品进口 17.下列关于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表述正确的是( )。 A.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管理属于我国限制出口管理范畴 B、我国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只针对输出地为欧盟和美国的目录中列名的商品 C.对输往欧盟成员国的目录中列名的纺织品,实施出口配额管理 D.出口服装样品,对于每批不超过50件的,可免领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 18、对于未列入( )内的固体废物禁止进口。 A、《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目录》 B、《废物进口环境保护管理暂行规定》 C、《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类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目录》 D、《中华人民共和国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19、《入境货物通关单》主要适用于( )。 A、进口可用做原料的废物 B、进口旧机电产品 C、列入《法检目录》的商品 D、进口纺织品标识 20、下列选项实行“非一批一证”的是( )。 A、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许可证 B、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 C、非公约证明 D、废物进口许可证 21、2008年实行关税配额管理的农产品有( )。 A、小麦、大米、玉米 B、棉花 C、食糖 D、羊毛、毛条 22.下列对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表述正确的是( )。 A.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前,进出口经营者应当向发证机关申领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凭以向海关办理进出口报关手续 B.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许可证实行“非一批一证”制和“一证一关”制 C.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实行“一批一证”制和“一证一关”制 D.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有效期一般不超过1年,跨年度使用时,在有效期内只能使用到次年3月31日,逾期发证机构将根据原许可证有效期换发许可证 23、对实行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大宗散装货物,溢装数量不得超过许可证所列进出口数量的5%,其中( )溢装数量不得超过其许可证所列数量的3%。 A、原油 B、成品油 C、化肥 D、钢材 24、入境货物通关单适用于( ) A.列入《法检目录》的商品 B.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废物 C.进口旧机电产品 D.进口捐赠的医疗器械 25、2008年,我国进出口许可证的发证机构是( )。 A、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 B、商务部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C、各省级商务厅(局)、外经贸委(厅、局) D、商务部授权的省会城市商务厅(局)、外经贸委(厅、局) 26、关于进出口许可证管理下列描述正确的是( )。 A.重点旧机电产品的进口许可证由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负责签发 B.玉米、小麦、棉花、煤炭、原油、成品油的出口许可证,由配额许可证事务局签发 C.进口消耗臭氧层物质,经营者应在进出口前向主管部门申领进出口许可证,发证机构自收到符合规定的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发进(出)口许可证,特殊情况下最多不超过10个工作日 D、国出口甘草指定天津海关、上海海关、大连海关为出口报关口岸,甘草制品指定天津海关、上海海关为出口报关口岸三、判断题 1、我国对于旧衣服采取的管理是限制进口。 2、我国货物限制出口,按照其限制方式划分为出口配额限制和出口非配额限制。 3、出口配额招标管理是通过直接分配方式进行分配。 4、限制进出口技术实行目录管理,对于目录范围内的限制进出口技术,实行许可证管理,未经国家许可,不得进出口。 5、我国对外贸易经营者的管理,登记和核准制。 6、我国对出口收汇管理采取的是外汇核销形式。 7、我国对进口付汇管理采取的外汇核销形式。 8、关税配额管理是一种相对数量的限制。 9、国家规定有数量限制的出口货物,实行许可证件管理。 10、我国对于实行出口配额限制的出口货物,需凭配额证明到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发证机关申领出口许可证。 11、自动进口许可管理是在任何情况下对进口申请一律予以批准的进口许可制度。 12、目前,我国限制进口货物管理按照其限制方式划分为许可证件管理和关税配额管理,其中关税配额管理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国家对部分商品的进口指定关税配额税率并规定该商品进口数量总额,在限额内经国家批准后允许按照关税配额税率征税进口,如超出限额则以国家主管部门签发许可证件方式来实现限制进口。 13、目前,我国限制进口货物管理按照其限制方式划分为许可证件管理和关税配额管理,其中关税配额管理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国家对部分商品的进口指定关税配额税率并规定该商品进口数量总额,在限额内经国家批准后允许按照关税配额税率征税进口,如超出限额不允许再进口。 14、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有效期为1年,特殊情况需要跨年度使用的,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次年3月31日。 15、进出口许可证的签发统一由海关总署负责,实行分级管理。 16、进口废物批准证书实行“一批一证”管理。 17、进口废物不能转关(废纸除外),只能在口岸海关办理申报进境手续。 18、非物种证明按时效分为“当年使用”和“一次性使用”。 19、我国对进出口药品实行分类和目录管理。 20、任何单位以任何方式进出口列入《麻醉药品管制品种目录》的药品,不论何种用途,均须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麻醉药品进出口准许证》,《麻醉药品进出口准许证》实行“非一批一证”制度。 21、进出口《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管理目录》的货物,海关凭中国银行或其授权的中国银行分支机构签发的“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准许证”办理验放手续。 22、进出口列入《农药名录》的农药,应事先向农业部农药检定所申领进出口农药登记证明。 23、进口可用作原料废物,海关凭国家环保总局的“进口废物批准证书”办理通关手续。 2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在审批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申请时,对符合规定准予进出口的,签发“化学品进口环境管理登记证”。 25、“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明”实行“一证一批”、“一证一关”制。 26、列入《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类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目录》的废物,不论以何种方式进口,均应申领废物进口许可证。 27、进口重点旧机电产品前经营者应事先向主管部门申领进出口许可证,申领时应由旧机电产品进口的最终用户提出申请,并且申请企业应具备从事重点旧机电产品用于翻新(含再制造)的资质。一、单选题 1、A 2、B 3、C 4、B 5、C 6、B 7、A 8、B 9、D 10、A 11、D 12、D 13、B 14、C 15、D 16、B 17、B 18、D 19、C 20、A 21、A 22、B 23、D 24、B 二、多选题 1、ABCD 2、ABD 3、ABCD 4、ABCD 5、AB 6、AB 7、AB 8、AB 9、ABC 10、ABCD 11、ABC 12、ABCD 13、CD 14、AB 15、ABCD 16、ABCD 17、ABD 18、AC 19、ABC 20、AD 21、ABCD 22、ABCD 23、AB 24、ABCD 25、ABCD 26、ABCD 三、判断题 1、错 2、对 3、错 4、对 5、错 6、对 7、对 8、对 9、错 10、对 11、对 12、错 13、错 14、错 15、错 16、错 17、对 18、对 19、对 20、错 21、对 22、对 23、错 24、错 25、错 26、对 27、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的内容

总 则第一条为了扩大对外开放,发展对外贸易,维护对外贸易秩序,保护对外贸易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本法适用于对外贸易以及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本法所称对外贸易,是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和国际服务贸易。第三条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依照本法主管全国对外贸易工作。第四条国家实行统一的对外贸易制度,鼓励发展对外贸易,维护公平、自由的对外贸易秩序。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促进和发展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贸易关系,缔结或者参加关税同盟协定、自由贸易区协定等区域经济贸易协定,参加区域经济组织。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对外贸易方面根据所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给予其他缔约方、参加方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等待遇,或者根据互惠、对等原则给予对方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等待遇。第七条任何国家或者地区在贸易方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采取歧视性的禁止、限制或者其他类似措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该国家或者该地区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八条本法所称对外贸易经营者,是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第九条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备案登记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对外贸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登记的,海关不予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报关验放手续。第十条从事国际服务贸易,应当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从事对外工程承包或者对外劳务合作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或者资格。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十一条国家可以对部分货物的进出口实行国营贸易管理。实行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业务只能由经授权的企业经营;但是,国家允许部分数量的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业务由非授权企业经营的除外。实行国营贸易管理的货物和经授权经营企业的目录,由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确定、调整并公布。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擅自进出口实行国营贸易管理的货物的,海关不予放行。第十二条对外贸易经营者可以接受他人的委托,在经营范围内代为办理对外贸易业务。第十三条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法作出的规定,向有关部门提交与其对外贸易经营活动有关的文件及资料。有关部门应当为提供者保守商业秘密。 第十四条国家准许货物与技术的自由进出口。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五条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基于监测进出口情况的需要,可以对部分自由进出口的货物实行进出口自动许可并公布其目录。实行自动许可的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在办理海关报关手续前提出自动许可申请的,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应当予以许可;未办理自动许可手续的,海关不予放行。进出口属于自由进出口的技术,应当向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合同备案登记。第十六条国家基于下列原因,可以限制或者禁止有关货物、技术的进口或者出口:(一)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公共道德,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二)为保护人的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物、植物的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三)为实施与黄金或者白银进出口有关的措施,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四)国内供应短缺或者为有效保护可能用竭的自然资源,需要限制或者禁止出口的;(五)输往国家或者地区的市场容量有限,需要限制出口的;(六)出口经营秩序出现严重混乱,需要限制出口的;(七)为建立或者加快建立国内特定产业,需要限制进口的;(八)对任何形式的农业、牧业、渔业产品有必要限制进口的;(九)为保障国家国际金融地位和国际收支平衡,需要限制进口的;(十)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其他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十一)根据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的规定,其他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第十七条国家对与裂变、聚变物质或者衍生此类物质的物质有关的货物、技术进出口,以及与武器、弹药或者其他军用物资有关的进出口,可以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维护国家安全。在战时或者为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国家在货物、技术进出口方面可以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第十八条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法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的规定,制定、调整并公布限制或者禁止进出口的货物、技术目录。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由其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在本法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规定的范围内,临时决定限制或者禁止前款规定目录以外的特定货物、技术的进口或者出口。第十九条国家对限制进口或者出口的货物,实行配额、许可证等方式管理;对限制进口或者出口的技术,实行许可证管理。实行配额、许可证管理的货物、技术,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经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经其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许可,方可进口或者出口。国家对部分进口货物可以实行关税配额管理。第二十条进出口货物配额、关税配额,由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效益的原则进行分配。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二十一条国家实行统一的商品合格评定制度,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进出口商品进行认证、检验、检疫。第二十二条国家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原产地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二十三条对文物和野生动物、植物及其产品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有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口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国际服务贸易方面根据所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中所作的承诺,给予其他缔约方、参加方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第二十五条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国际服务贸易进行管理。第二十六条国家基于下列原因,可以限制或者禁止有关的国际服务贸易:(一)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公共道德,需要限制或者禁止的;(二)为保护人的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物、植物的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需要限制或者禁止的;(三)为建立或者加快建立国内特定服务产业,需要限制的;(四)为保障国家外汇收支平衡,需要限制的;(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其他需要限制或者禁止的;(六)根据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的规定,其他需要限制或者禁止的。第二十七条国家对与军事有关的国际服务贸易,以及与裂变、聚变物质或者衍生此类物质的物质有关的国际服务贸易,可以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维护国家安全。在战时或者为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国家在国际服务贸易方面可以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第二十八条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调整并公布国际服务贸易市场准入目录。 第二十九条国家依照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行政法规,保护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进口货物侵犯知识产权,并危害对外贸易秩序的,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可以采取在一定期限内禁止侵权人生产、销售的有关货物进口等措施。第三十条知识产权权利人有阻止被许可人对许可合同中的知识产权的有效性提出质疑、进行强制性一揽子许可、在许可合同中规定排他性返授条件等行为之一,并危害对外贸易公平竞争秩序的,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危害。第三十一条其他国家或者地区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未给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国民待遇,或者不能对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货物、技术或者服务提供充分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的,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对与该国家或者该地区的贸易采取必要的措施。 第三十二条在对外贸易经营活动中,不得违反有关反垄断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施垄断行为。在对外贸易经营活动中实施垄断行为,危害市场公平竞争的,依照有关反垄断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有前款违法行为,并危害对外贸易秩序的,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危害。第三十三条在对外贸易经营活动中,不得实施以不正当的低价销售商品、串通投标、发布虚假广告、进行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在对外贸易经营活动中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照有关反不正当竞争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有前款违法行为,并危害对外贸易秩序的,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可以采取禁止该经营者有关货物、技术进出口等措施消除危害。第三十四条在对外贸易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伪造、变造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标记,伪造、变造或者买卖进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配额证明或者其他进出口证明文件;(二)骗取出口退税;(三)走私;(四)逃避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认证、检验、检疫;(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第三十五条对外贸易经营者在对外贸易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外汇管理的规定。第三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危害对外贸易秩序的,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可以向社会公告。 第三十七条为了维护对外贸易秩序,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可以自行或者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下列事项进行调查:(一)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际服务贸易对国内产业及其竞争力的影响;(二)有关国家或者地区的贸易壁垒;(三)为确定是否应当依法采取反倾销、反补贴或者保障措施等对外贸易救济措施,需要调查的事项;(四)规避对外贸易救济措施的行为;(五)对外贸易中有关国家安全利益的事项;(六)为执行本法第七条、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需要调查的事项;(七)其他影响对外贸易秩序,需要调查的事项。第三十八条启动对外贸易调查,由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发布公告。调查可以采取书面问卷、召开听证会、实地调查、委托调查等方式进行。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根据调查结果,提出调查报告或者作出处理裁定,并发布公告。第三十九条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对对外贸易调查给予配合、协助。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进行对外贸易调查,对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四十条国家根据对外贸易调查结果,可以采取适当的对外贸易救济措施。第四十一条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的倾销方式进入我国市场,对已建立的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者产生实质损害威胁,或者对建立国内产业造成实质阻碍的,国家可以采取反倾销措施,消除或者减轻这种损害或者损害的威胁或者阻碍。第四十二条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出口至第三国市场,对我国已建立的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者产生实质损害威胁,或者对我国建立国内产业造成实质阻碍的,应国内产业的申请,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可以与该第三国政府进行磋商,要求其采取适当的措施。第四十三条进口的产品直接或者间接地接受出口国家或者地区给予的任何形式的专向性补贴,对已建立的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者产生实质损害威胁,或者对建立国内产业造成实质阻碍的,国家可以采取反补贴措施,消除或者减轻这种损害或者损害的威胁或者阻碍。第四十四条因进口产品数量大量增加,对生产同类产品或者与其直接竞争的产品的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损害威胁的,国家可以采取必要的保障措施,消除或者减轻这种损害或者损害的威胁,并可以对该产业提供必要的支持。第四十五条因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服务提供者向我国提供的服务增加,对提供同类服务或者与其直接竞争的服务的国内产业造成损害或者产生损害威胁的,国家可以采取必要的救济措施,消除或者减轻这种损害或者损害的威胁。第四十六条因第三国限制进口而导致某种产品进入我国市场的数量大量增加,对已建立的国内产业造成损害或者产生损害威胁,或者对建立国内产业造成阻碍的,国家可以采取必要的救济措施,限制该产品进口。第四十七条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经济贸易条约、协定的国家或者地区,违反条约、协定的规定,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据该条约、协定享有的利益丧失或者受损,或者阻碍条约、协定目标实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有权要求有关国家或者地区政府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并可以根据有关条约、协定中止或者终止履行相关义务。第四十八条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进行对外贸易的双边或者多边磋商、谈判和争端的解决。第四十九条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建立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和国际服务贸易的预警应急机制,应对对外贸易中的突发和异常情况,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第五十条国家对规避本法规定的对外贸易救济措施的行为,可以采取必要的反规避措施。 第五十一条国家制定对外贸易发展战略,建立和完善对外贸易促进机制。第五十二条国家根据对外贸易发展的需要,建立和完善为对外贸易服务的金融机构,设立对外贸易发展基金、风险基金。第五十三条国家通过进出口信贷、出口信用保险、出口退税及其他促进对外贸易的方式,发展对外贸易。第五十四条国家建立对外贸易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向对外贸易经营者和其他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第五十五条国家采取措施鼓励对外贸易经营者开拓国际市场,采取对外投资、对外工程承包和对外劳务合作等多种形式,发展对外贸易。第五十六条对外贸易经营者可以依法成立和参加有关协会、商会。有关协会、商会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按照章程对其成员提供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生产、营销、信息、培训等方面的服务,发挥协调和自律作用,依法提出有关对外贸易救济措施的申请,维护成员和行业的利益,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成员有关对外贸易的建议,开展对外贸易促进活动。第五十七条中国国际贸易促进组织按照章程开展对外联系,举办展览,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和其他对外贸易促进活动。第五十八条国家扶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开展对外贸易。第五十九条国家扶持和促进民族自治地方和经济不发达地区发展对外贸易。 第六十条违反本法第十一条规定,未经授权擅自进出口实行国营贸易管理的货物的,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自行政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三年内,不受理违法行为人从事国营贸易管理货物进出口业务的申请,或者撤销已给予其从事其他国营贸易管理货物进出口的授权。第六十一条进出口属于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的,或者未经许可擅自进出口属于限制进出口的货物的,由海关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进出口属于禁止进出口的技术的,或者未经许可擅自进出口属于限制进出口的技术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处罚;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自前两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生效之日或者刑事处罚判决生效之日起,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可以在三年内不受理违法行为人提出的进出口配额或者许可证的申请,或者禁止违法行为人在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期限内从事有关货物或者技术的进出口经营活动。第六十二条从事属于禁止的国际服务贸易的,或者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属于限制的国际服务贸易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可以禁止违法行为人自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生效之日或者刑事处罚判决生效之日起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期限内从事有关的国际服务贸易经营活动。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可以禁止违法行为人自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生效之日或者刑事处罚判决生效之日起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期限内从事有关的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第六十四条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至第六十三条规定被禁止从事有关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在禁止期限内,海关根据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禁止决定,对该对外贸易经营者的有关进出口货物不予办理报关验放手续,外汇管理部门或者外汇指定银行不予办理有关结汇、售汇手续。第六十五条依照本法负责对外贸易管理工作的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滥用职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依照本法负责对外贸易管理工作的部门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六十六条对外贸易经营活动当事人对依照本法负责对外贸易管理工作的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六十七条与军品、裂变和聚变物质或者衍生此类物质的物质有关的对外贸易管理以及文化产品的进出口管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六十八条国家对边境地区与接壤国家边境地区之间的贸易以及边民互市贸易,采取灵活措施,给予优惠和便利。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六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单独关税区不适用本法。第七十条本法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非关税措施的对外贸易现状

随着我国对外贸易地位的迅速提高,出口规模的不断扩大,产品竞争力的提升,加上与主要工业国的贸易不平衡状况日益加剧等,我国遭遇的贸易摩擦增多。目前,我国出口日益受到其他国家的关注和牵制,出口产品受到国外名目繁多、形式多样的贸易措施限制,特别是非传统贸易壁垒的制约在加大。美、欧等贸易大国还采取了许多违反世贸组织规则和自由贸易精神的不合理限制措施,变换各种方式,制造和滥用贸易壁垒。目前,在我国对外贸易活动中,技术性贸易壁垒对出口的制约作用迅速上升;贸易救济措施仍是影响出口的重大贸易壁垒;知识产权问题成为出口的新制约因素。从我国对进口产品实施贸易救济情况看,为了抵御进口产品的不公平竞争,我国依据世贸组织基本精神和规则,积极完善各类贸易救济制度,对某些进口产品实施了贸易救济措施,以保护国内产业和市场秩序。但总体看,在我国进口贸易迅猛增长的情况下,如何合理、有效地运用非关税措施仍存在着一些问题。我国对外反倾销立案数量与进口的增长还有差距;一些贸易救济措施的启动在不同产业间造成不合理的“分配效应”;在技术性贸易措施、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尚缺乏足够的手段。贸易摩擦的蔓延和升级,威胁着我国的出口贸易环境,不仅给出口持续发展带来重大威胁,而且对宏观调控和对外政治外交关系造成严重干扰,成为制约我国对外贸易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的主要因素之一。从当前形势看,今后一段时期我国对外贸易仍将保持增长态势,出口增速将继续高于世界贸易平均增速和大多数国家的出口增长水平,与一些国家的双边贸易失衡状况恐将难以得到完全解决。由此,我国出口产品在全球范围内遭遇贸易救济措施及贸易壁垒也难以避免,各种贸易争端可能还会进一步增加,我国企业将因此增加参与国际贸易的成本,面对更多的冲击和挑战。今后,我们要以充分准备来应对所遭遇到的贸易壁垒及其引发的具体案件。

对外贸易法的我国的对外贸易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1994年5月1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04年4月6日再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修订通过,2004年7月1日起施行。外贸法的修改是在中国国际经济地位正在发生根本性变化,面临着和改革开放初期甚至和十年前完全不同的内外部环境条件下进行的,体现了立法者与时俱进、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此次外贸法修订的必要性主要为:第一,是进一步完善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按照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为国内各类外贸经营者创造平等竞争条件,加快内外贸一体化进程,进一步提高贸易自由、便利程度,实现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的融合。修订外贸法是健全完善公开公平透明的外贸环境,建立健全对外贸易促进机制,实现外贸的良性健康发展与合理有序竞争,以及促进经济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有力法律保障。第二,是我国外贸持续高速发展和对外开放进一步深化的内在需求。1994年外贸法实施近10年来,我国对外贸易的格局和数额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外贸大国的地位已经确立。就在人大常委会通过新外贸法的前一天,即2004年4月5日,WTO公布了世界各国排名情况,确认中国2003年外贸进出口总额为8512亿美元,排名世界第4位;对外贸易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发生了根本性转变,成为国民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推动力。与此相对应,1994年外贸法在对外贸易管理、对外贸易促进、对外贸易救济等诸多方面已不能完全适应对外贸易发展的新情况、新变化、新要求,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更好地促进对外贸易发展。第三,是履行入世承诺的外在要求。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为我国运用WTO规则,保护和发展自己提供了有利条件。为最大限度、充分地用足、用好WTO赋予我国的权利,需要通过相应的国内立法,建立、健全具体的实施机制和程序。修订外贸法是将我国入世承诺和世界贸易组织规定的我国作为成员国应当享有的权利、承担的义务转化为国内法,这既是履行入世承诺的要求,也是完善外贸法之下位法的法律基础和保障。总之,新外贸法的颁布是我国从外贸大国走向外贸强国的重要保障。修改后的外贸法共11章70条,比1994年外贸法新增加了3章26条。此次外贸法修订既总结了我国10年来持续发展的经验,又适应世贸组织规则的要求,同时还注重借鉴各国外贸立法的先进经验,与1994年外贸法相比,此次修订体现了现阶段我国外贸管理的基本理念,也反映出下一步外贸改革发展的方向和制度保障。虽然酝酿和修改时间较为紧张,仍存在有不足之处,但是从整体上来说是一部符合我国当前外贸发展客观需要的法律。 外贸法的修改是在中国国际经济地位正在发生根本性变化,面临着和改革开放初期甚至和十年前完全不同的内外部环境条件下进行的,体现了立法者与时俱进、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一)立法思想和宗旨体现了科学的发展观科学的发展观要求以人为本,实现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这一指导思想在外贸法的修订中得到充分体现。从立法思想来看,新外贸法强调了对外开放对国内经济的促进作用,增加了“扩大对外开放”的表述(新外贸法第1条、下同),体现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目的。其实质是要通过外贸法的实施,进一步完善中国可持续发展的外部保障法律体系,更好地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实现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同时,新外贸法也强调了在促进对外贸易中国家扶持和促进民族自治地方和经济不发达地区发展对外贸易(第59条),以促进区域的统筹发展。从立法宗旨来看,新外贸法更加重视经济和社会、人与自然的统筹发展。“1994年外贸法”规定了限制和禁止进出口的项目内容,但与1994年GATT第11条、第 12条、第18条和第20条相比不完备,不利于充分保护我国的经济安全和国家利益,不利于经济和社会、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新外贸法在世界贸易组织协定允许的范围内,不仅增加和完善了限制和禁止进出口的规定,还特别强调了以人为本的思想,更加注重民生问题。例如,在第16条第2款明确规定:为保护人的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物、植物的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可以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在第8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从事外贸经营,这是宪法中有关国家尊重和保护人权表述的具体体现,也是对自然人经济权给予的国民待遇。(二)体现了中国作为WTO成员的权利和义务的平衡“1994年外贸法”受当时立法环境的约束,以及非WTO成员的约束,在享受多边协议的权利方面存在法律不够完备、下位单行法规从条文上与上位法存在冲突、对外贸易谈判主体及采取贸易措施主体的授权条款不明确、缺乏知识产权的保护规定等诸多问题。新外贸法借鉴国际经验,根据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增加了促进对外贸易发展,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合理保护国家和国内产业利益的“主动条款”。新增了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对外贸易调查和对外贸易救济等3章内容,共计17条,占新外贸法全部条款数的近四分之一。新外贸法充分利用WTO的例外条款,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将维护产业经济安全作为我国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和基础,体现了权利和义务的平衡。这种平衡,一方面增强了主动条款的攻击力,另一方面增强了国内产业对进口冲击的防御力,特别是提升和增强国内产业对国际市场的开拓能力。使我国对外贸易法真正成为具有主动性的贸易防御法和积极的市场开拓法,以便遏制国外贸易保护主义,拓宽我国的贸易和投资。(三)体现了从外贸管理为主向外贸管理与服务并重的转变“1994年外贸法”主要是一部以管理外贸为主的“外贸管理法”。从内容上来看,它主要规定了国家管理外贸经营活动的法律规则和依据,片面强调了政府对外贸企业的监督和管理,忽视了作为一部规范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基本法律,在促进对外贸易、提供对外贸易公共信息服务等方面应有的责任,更缺少维护对外贸易秩序所需的法律保障和服务。新外贸法作为“1994年外贸法”的继续和发展,强调发挥政府在外贸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如有关建立和健全对外贸易秩序,有关知识产权保护、对外贸易调查与对外贸易救济,建立对外贸易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加大对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以及构建国内外市场的预警监测体系等相应条款,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在外贸管理中的重要职责与角度定位,充分体现了政府适度参与外贸管理的重要作用。同时,新外贸法更强调了其外贸法服务和保护外贸发展的功能。例如增加了保护对外贸易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的规定(第1条),强调了国家建立对外贸易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向对外贸易经营者和其他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第54条)。同时,参照国际惯例,国家扶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开展对外贸易(第58条)。 新外贸法修订历时数年,在借鉴国际经验,总结我国对外开放成果,探索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外贸法律法规体系等方面做了大量有益工作。新外贸法最为突出的有如下四大亮点:(一)强化了开拓国际市场的保障功能当前,主要国家外贸法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具有对外市场开拓,对内保护国内产业的功能。增强外贸法的开拓国际市场的保障功能,实施对外贸易调查,已经成为各国开拓国际市场,维护本国产业安全的重要法律手段,是当今各国外贸法的立法趋势。著名的美国301条款就是一例。根据美国《1988年综合贸易与竞争法》的规定,301条款及其配套措施分为三种:一般301条款、特殊301条款及超级301条款。根据一般301条款,如果美国贸易代表确信外国的某项立法、政策或做法违反了贸易协定或与贸易协定不一致、或者不公正,并给美国商业造成了负担或限制,那么美国贸易谈判代表就应该采取行动,以实现美国依贸易协定所享有的权利,或者达到消除这一立法、政策或做法的目的。特殊301条款针对的则是重点监督国家的知识产权贸易。而超级301条款的关注重点则是贸易自由化,美国贸易谈判代表应关注某些重点国家的主要贸易障碍和扭曲贸易的做法。根据 301条款,美国贸易谈判代表可以根据情况对外国采取强制性的报复措施,例如中止或撤回贸易减让、对外国的进口货物或服务给予进口限制,也可以通过谈判要求外国政府改正其做法或提供赔偿等,这表明301条款是贸易单边主义的武器。美国常常使用这个条款对其他国家的贸易措施进行调查,继而与其他国家进行谈判,如果谈判不成就进行单边报复,以迫使他国让步。美国的主要贸易伙伴如欧盟和日本都频遭此条款的调查,深受其苦,对这个法律有切肤之痛,我国也是301 条款的主要目标。而我国1994年外贸法在这方面的功能明显不足。为最大限度地保护国内产业利益,新外贸法在原有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反规避等对外调查的基础上,调整并专门增加了第7章对外贸易调查。例如,参照美国、韩国的立法实践,明确规定国家可对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际服务贸易对国内产业及其竞争力的影响进行调查,并对调查的主管机关、方式、措施等进行了相应规定(第38、39条)。这些规定为我国今后对外谈判和磋商、签署多双边协议、发起对外调查和贸易救济措施,提供了一个基础性的定量分析框架和评估程序,有利于全面平衡国际经济变化对国内产业及国内就业的影响,有利于全面评价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际服务贸易多双边安排的利弊,有利于准确及时发起对外调查和贸易救济措施。同时,在第48条明确授权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进行对外贸易的双边或者多边磋商、谈判和争端解决,增强了运用国家机器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企业合法权益的能力。(二)高度重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是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中的重要内容,正日益成为发达国家维护其国家利益的主要手段。在全球化的知识经济中,知识产权的本质已经不只是技术的创新,而是国际贸易中的竞争武器之一。因此,发达国家十分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日本甚至提出专利立国战略 。在WTO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即TRIPs协定)中,即规定了在保护知识产权时应遵守下述原则,即国民待遇、保护公共秩序、社会道德、公众健康等原则,同时也明确规定:“可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权利持有人滥用知识产权”。新外贸法根据WTO的规则,在借鉴美、欧、日等国外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增加了第5章“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具体规定了通过实施贸易措施,防止侵犯知识产权的货物进出口和知识产权权利人滥用权利等内容。这些规定有利于中国企业妥善处理与外国专利人之间的知识产权纠纷,也有利于保护外商的合法权益。还要特别指出的是,新外贸法第31条还规定,对于一些国家和地区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未给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国民待遇,或者不能对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货物、技术或者服务提供充分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的,新外贸法规定将对与该国家或者该地区的贸易采取必要的措施。这将为在境外有效保护我国企业知识产权以及产品竞争优势,提供有力的国内法依据。(三)建立预警应急机制成为政府调控宏观经济的法定职责建立对外贸易预警应急机制是各国的通行做法。例如美国商务部2003年9月建立“工业分析办公室”,负责审查和评估进出口贸易、政府政策对产业及企业的影响;南非、欧盟建立的“进口监测快速反应机制”;以及印度建立的进口监测机制等。从国内产业角度来说,对外贸易预警应急机制一般称为产业损害预警机制。产业损害预警机制主要是通过对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和国际服务贸易异常情况的连续性监测,分析其对国内产业的影响,及时发布相关预警信息,为国务院领导、政府相关部门、产业和企业决策服务,实现“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该系统由预警、预案、应对实施三个部分组成,是国家宏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调控宏观经济的重要手段,也是有效运用贸易救济措施的基础性、前瞻性、预防性工作,对维护国内产业安全具有重要的作用。入世后,特别是面临经济全球化、跨国公司快速发展的情况下,我国产业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日趋严峻。对此,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原国家经贸委产业损害调查局)、国家质检局、人民银行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能,积极探索建立相关预警机制,取得了积极的进展。其中商务部已经建立了汽车、化肥、钢铁等重点行业的产业损害预警机制,对重点商品进行了监控,并积极推动了区域性和企业级产业损害预警机制建设工作。新外贸法第49条规定,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建立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和国际服务贸易的预警应急机制,应对对外贸易中的突发和异常情况,维护国家经济安全。这一条款的出台,必将强化政府的预警职能,促进我国产业损害预警机制的建设与发展。(四)透明度原则作为一般性原则在新外贸法中得到全面的贯彻透明度原则是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中最基本的原则之一,也是实现WTO总体目标的关键。透明度原则的核心条款是关贸总协定的第10条。随着WTO影响的扩大,该原则得到了广泛的传播和应用,成为保障国际贸易可预见性的关键,并已成为各国外贸法的强制性规定而列入其外贸法主要条款。其具体内容,一是公布和告知原则,即通知义务。该原则要求成员管理机构必须将正式实施的与贸易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以及政策予以公布;必须将与另一成员方政府或政府机构签订的影响国际贸易政策的现行条约及政府协定予以公布;在实施具体贸易过程中的法令、条例以及一般援用的司法判例及行政决定,都应迅速公布。二是关于行政和司法过程中的透明度。要求各成员管理外贸过程及审理外贸案件的过程透明,并要求能对政府管理外贸过程中的决定进行独立的司法审查。三是关于商业经济层面上的透明度。当然,WTO对透明度原则也有例外,如公开会妨害公共利益,有损国家安全或损害企业正常的利益,例如商业秘密等,则可以不公开。我国在入世议定书有关透明度原则问题上的承诺,关键的,或者说具有突破性的一点就是政府在管理外贸工作中取消内部文件(亦称红头文件),即凡是执行的,必须是公开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政策。新外贸法在对外贸易秩序和对外贸易调查两章中的第36和38条均强调了对外公告义务。例如,第36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危害对外贸易秩序的,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可以向社会公告”。在第54条还规定了国家外经贸主管部门必须建立对外贸易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向对外贸易经营者和其他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的义务。长期以来,我国对外贸易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滞后,公共信息服务意识薄弱,而对外贸易公共信息能否及时向对外贸易经营者和其他社会公众提供,关系到我国加入WTO时作出的承诺,关系到我国的国际形象。通过公告,一方面增强了透明度,体现了新外贸法与WTO基本原则的一致;另一方面也通过将扰乱对外贸易秩序的行为公开的举措,确保了国民的知情权的实现,使得中国的经济环境更具稳定性和可预见性。达到一个引导社会公众关注外贸法,学习外贸法,监督外贸法施行的作用。同时,新外贸法在修订过程中还首次征求了外国商会和外商投资企业意见。立法机关对他们提出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贸易权、指定经营、知识产权保护等问题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并吸纳了合理意见。这种做法既体现了WTO 的透明度原则,同时对外贸法修订本身,而且对整个国家法制建设都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一)突破了外贸经营主体单一和实行审批制的局面,优化了外贸经营主体结构是否允许自然人、法人或合伙企业等所有企业从事外贸,这是一国对外贸易法的基石,犹如一国宪法是否保护人权一样重要。20多年来,放开对外贸易经营权一直是中国外贸体制改革主线之一。事实上,我国以往实行的外贸经营权审批制是我国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垄断经营制度的直接表现。原《对外贸易法》第9条第1款规定的许可制度,无疑在有外贸经营权和无外贸经营权的企业之间造成事实上的不平等,限制了市场、限制了竞争。也与世界贸易组织要求相背离,易被视为贸易壁垒,不符合《中国加入议定书》和《中国加入工作组报告书》中关于“中国将在加入3年内取消贸易权的审批制”的承诺。随着对外开放步伐的加快,我国推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放宽对外贸易经营权。1999年142家私营企业获得自营进出口权,全国大型工业企业全面实行自营进出口经营权登记备案制,原来由国有外贸公司垄断经营的局面已基本被打破,在全国范围内已基本形成了多元化外贸经营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成分、多层次、多渠道的外贸经营格局,具备了放开外贸权的条件。新外贸法据此取消了贸易权审批制,改为实行备案登记制(第8、第9条)。赋予企业更广泛的外贸经营权,从而为形成以多元经济为核心的外贸体制,充分发挥中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总体优势奠定了基础。 同时,新外贸法赋予自然人从事外贸的权利,彻底实现了外贸经营主体的国民待遇。根据1994年外贸法第8条的规定,自然人不能够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而根据我国的入世承诺,在贸易权方面应给予所有外国自然人和企业不低于给予在中国的企业的待遇。虽然中国的自然人能不能成为外贸经营主体并不涉及我们在WTO规则下的义务,但这一条款是否增加一直为国内业界所广泛关注。对此,部分专家和学者认为降低准入门槛,敞开外贸大门,在中国信用体系十分薄弱的今天,容易导致短期内外贸经营主体的急遽增长,从而可能出现恶性竞争和市场秩序的混乱,最终损害国家利益。事实上,在技术贸易和国际服务贸易、边贸活动中,自然人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已经大量存在。放开后,国内短时间内出现包括自然人在内的外贸经营主体数量大量增加的可能,但预计不会持续。主要原因是自然人做贸易的风险极大,相比法人、其他组织来说,自然人需要承担无限责任。同时,自然人真正作为主体参与外贸经营的实现,目前还存在配套制度上的阻碍。如合同效力、海关管理、外汇支付、税收等方面的法规中对自然人行为效力的确认,还有待通过对相关配套法规的修改和制定来进一步理顺。(二)突破了重视对外贸易秩序中国内民商事主体救济的立法模式,突出和强化了公权的贸易救济功能,以及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的作用对外贸易秩序包括对外贸易的管理秩序和经营秩序。前者是为了维护国家的经济利益和政治利益而产生的,所反映的是作为对外贸易管理者的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与对外贸易经营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后者是适应对外贸易活动的客观规律而形成的,所反映的是作为平等主体的对外贸易经营者之间的民商事权利义务关系。依法维护公平、自由的对外贸易秩序则是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无论是在1994年对外贸易法还是在新实施的对外贸易法当中,第一章总则的第1条都把“维护对外贸易秩序”作为制定本法的一项宗旨。1994年外贸法分别从对内、对外两个方面对对外贸易秩序进行了规定,试图以此来应对当时已经出现的对外贸易领域的无序竞争及与国外的贸易摩擦。它对内确立了对外贸易经营者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具体列举了外贸领域中的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和其他违法行为。对外则是针对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规定。这种体例弱化了外贸法对国内产业的保护,不利于发挥公权在对外贸易救济中的作用。新外贸法增加了知识产权保护、对外贸易调查和贸易救济3章,强化了对国内产业的保护功能,弥补了中国作为WTO成员应当享受的相应权利。特别是在第46条、第45 条规定了贸易转移、以及国际服务贸易的贸易救济问题,为我国产业维护其自身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同时,在第6章对外贸易秩序中还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做了相应的规定,明确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可以采取禁止进出口等措施消除其危害或者影响,及时发现和处理对外贸易中出现的新情况,更为全面的保障经济安全。(三)突破了以进出口商会为主参与外贸中介服务的规定,强化了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纵览《马拉喀什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即《WTO协定》)及其附件可以发现,在《建立WTO协定》第5条第2款“总理事会可就与涉及WTO有关事项的非政府组织进行磋商和合作做出适当安排”,以及《关于实施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6条的协定》、《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等协定涉及到非政府组织、行业协会或商会。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政府对经济的管理,由微观管理转向宏观管理,正逐步形成政府宏观调控--行业组织自律性管理和服务——企业自主经营的新格局,对外贸易由于其涉外性质更需要这种协调机制。特别是在处理贸易摩擦的实践中,行业协会、商会扮演着重要角色。例如,作为进口国国内产业的代表,在国内发起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调查;作为利害关系方,就进口国对其提起的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应诉;游说、影响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调查机关等等。与1994年外贸法相比,在有关中介组织规定方面,新外贸法客观反映了我国市场经济改革的成果,尊重了协会等中介组织在经济活动中的实际作用和发展状况,明确了协会、商会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是强调了协会、商会为其会员提供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生产、营销、信息、培训等方面服务的职能,以及依法提出有关对外贸易救济措施的申请、反映会员呼声的义务。例如,新外贸法第56条规定,对外贸易经营者可以依法成立和参加有关协会、商会。有关协会、商会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按照章程对其成员提供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生产、营销、信息、培训等方面的服务,发挥协调和自律作用,依法提出有关对外贸易救济措施的申请,维护成员和行业的利益,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成员有关对外贸易的建议,开展对外贸易促进活动。(四)突破了单一的外贸发展道路,强化对外贸易促进的手段实现多元化新外贸法除在第9章对外贸易促进增加规定了出口信用保险、公共信息服务系统、鼓励对外投资、工程承包和对外劳务合作等方式外,很重要的一个突破就是首次以法律条款规定我国参与区域经济贸易协定和区域经济组织的行为。这将为我国的外贸发展提供一个广阔的空间。目前,以北美自由贸易区和东盟自由贸易区为代表的区域经济贸易合作,已经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一个趋势,也是世界各国寻求发展本国经济、抵御经济衰退的一项重要举措。由于自由贸易区具有的积极作用,关贸总协定第24条对其作了特别规定,从而使自由贸易区成为最惠国待遇原则的例外,并明确允许各成员在其领土之间建立自由贸易区。我国游离于自由贸易区之外,一方面使我国无法享受区域贸易安排产生的贸易创造效应;另一方面由于区域贸易安排对区内国家实行优惠待遇,其成员对区外贸易伙伴仍保留各自原有的贸易壁垒,因而其贸易转移效果甚至排他性的特征日益明显,致使我国受到程度不同的歧视性影响。同时,自由贸易区是世界贸易组织明文允许存在的例外,不予以积极利用就没有充分利用世界贸易组织规则来为我国谋取应得的利益,因此,无论从理论上还是从实践上我国都应重视和利用自由贸易区来推动我国外贸的进一步发展,并发挥我国在自由贸易区内的积极作用。新外贸法第5条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促进和发展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贸易关系,缔结或者参加关税同盟协定、自由贸易区协定等区域经济贸易协定,参加区域经济组织。这将积极推动我国参加区域经济一体化活动,有利于中国与东盟以及中日韩就建立自由贸易区的可能性进行有益的尝试。(五)突破了处理外贸违法主要依赖行政处罚的局面,健全了严格的法律责任1994年外贸法关于法律责任的规定只有4条,比较原则,处罚手段不够,处罚种类也比较单一,主要手段是撤销对外贸易的经营许可。对此,最高人民检察院曾于1994年下发了《关于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的通知》,对1994你年外贸法有关违法行为做了补充规定。新修订的外贸法根据外贸管理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外贸管理的实际需要,补充、修改和完善了有关国营贸易等法律责任的规定(第60至第66条)。例如,第63条规定:“违反本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可以禁止违法行为人自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生效之日或者刑事处罚判决生效之日起1年以上3年以下的期限内从事有关的对外贸易经营活动。”处罚措施除了包括撤销外贸经营权及罚款等传统手段之外,还包括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从业禁止等多种手段,为维护公平、自由的对外贸易秩序提供了有力的保证。新外贸法还特别针对外贸违法行为法律关系比较复杂的特点,对涉及知识产权保护、垄断、不正当竞争、海关管理、税收征管、外汇管理、商检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从法律责任上,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进行了衔接(第29、第30条、第32至第35条),明确了违法行为的相应法则责任。

对外贸易调查与对外贸易救济的异同是什么??

  对外贸易救济”就是指对在对外贸易领域或在对外贸易过程中,国内产业由于受到不公平进口行为或过量进口的冲击,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损害,各国政府给予他们的帮助或救助。  贸易救济法律包括国内法和国际法两部分,作为国内法的贸易救济法律是国内法律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作为国际法的贸易救济法律是世贸组织法律体系的一个重要内容。世贸组织有关规则是在各国贸易救济法律制度基础上,通过讨价还价之后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是贸易救济的主要方式。  世界贸易组织允许成员方在进口产品倾销、补贴和过激增长等给其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情况下,可以采用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手段以保护国内产业不受损害。  反补贴、反倾销和保障措施都属于贸易救济措施。反补贴和反倾销措施针对的是价格歧视这种不公平贸易行为,保障措施针对的是进口产品激增的情况。  为充分利用wTo规则,维护国内市场国内外商品的自由贸易和公平竞争秩序,我国依据wTO有关《反倾销协议》、《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保障措施协议》以及我国《对外贸易法》的有关规定,制定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以及针对保障措施的有关规定。  倾销一般是指一国出口商以低于产品正常价值的价格,将产品出口到另一国市场的行为。出口国为了占有进口国市场,用价格手段扰乱进口国市场.打击进口国竞争对手,使进口国的相关产业因不堪低价竞争而纷纷关闭,造成进口国一系列的阐题,如国内产品市场份额的减少,工业萎缩、就业机会减少等,同时还会严重影响国家经济发展和国家财政。因此,各国往往通过国内立法手段进行反击。  我国依据、WTO关于《反倾销协议》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实施反倾销措施。反倾销措施包括临时反倾销措施和最终反倾销措施。  1临时反倾销措施  临时反倾销措施是指进口方主管机构经过调查,初步认定被指控产品存在倾销,并对国内同类产业造成损害,据此可以依据wTO所规定的程序进行调查,在  全部调查结柬之前,采取临时性的反倾销措施,以肪止在调查期间国内产业继续受到损害。  临时反倾销措施有两种形式:一是征收临时反倾销税;二是要求提供现金保证金、保函或者其他形式的担僳。  征收临时反倾销税,由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提出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其建议做出决定,出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予以公告。要求提供现金保证金、保函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由国务醅外经霞主管部门做出决定并予吼公告。海关自公告规定实施之日起执行。  临时反倾销措施实施的期限,自临%曩额锖措施决定公告规定实施之日起,不超过4个月;在特殊情形下,可延长至9个月。  2.展终反倾销措施  对终裁确定倾销成立并对进口过产业产生巨大损害的,可以在正常海关税费之外征收反倾销税。征收反修销税,须经外经贸主管部门提出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其建议做出决定,由国务院经贸主管部门予以公告。海关自公告规定实施之日起执行。  反倾销税的征收自决定征收之日起不超过5年。  补贴是指由政府或公共机构对企业提供财政资助或任何形式的收入或价格支持,使本国产业或企业得到利益的措施。补贴作为公共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各国广泛采用。但补贴措施如使用不当也会导致不公平竞争,对进口方或第三方的相关产业或其他合法利益造成损害。  反补贴与反倾销的措施相同,也分为临时反补贴措施和最终反补贴措施。  临时反补贴措施  进口方主管机构应国内相关产业的申请,对受补贴的进口产品进行反补贴调查。初裁确定补贴成立,并由此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可以采取临时反补贴措  施。临时反补贴措施采取以现金保证金或者保函作为担保的征收临时反补贴税的形式。  采取临时反补贴措施,由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提出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其建议作出决定,由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予以公告。海关自公告规定  实煎之日起执行。  临时反补贴措旋实施的期限,自临时反补贴措施决定公告规定实施之日起不超过4个月。  世界贸易组织允许成员方在进口产品倾销、补贴和过激增长等给其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情况下,可以采用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手段以保护国内产业不受损害。  反补贴、反倾销和保障措施都属于贸易救济措施。反补贴和反倾销措施针对的是价格歧视这种不公平贸易行为,保障措施针对的是进口产品激增的情况。  为充分利用wTo规则,维护国内市场国内外商品的自由贸易和公平竞争秩序,我国依据wTO有关《反倾销协议》、《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保障措施协议》以及我国《对外贸易法》的有关规定,制定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以及针对保障措施的有关规定。对外贸易调查:是指为维护一国的对外贸易秩序,对有关该国商品、技术和服务的对外贸易事项进行的调查。对外贸易调查与对外贸易救济措施联系紧密。对外贸易救济的前提和依据是对外贸易调查的结果。对外贸易救济和与对外贸易调查相互衔接。当调查结果确认后,就可据此采取对应的救济措施。贸易调查已经成为各主要贸易国保护本国产业和市场秩序的重要法律手段。随着我国对外贸易量的不断扩大,贸易调查已成为消除贸易壁垒、维护良好的贸易秩序、保护本国产业的重要法律依据。为应对针对我国人世承诺而滥用救济措施的行为,最大限度地保护国内产业的利益,对外贸易法规定了对外贸易调查的相关制度。范围:对外贸易调查已成为各主要贸易国保护本国产业和市场秩序的重要手段。为维护对外贸易秩序,应对其他国家或地区的贸易壁垒和不公平竞争,最大限度地保护国内产业的发展,《对外贸易法》规定了调查制度,并在贸易壁垒、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方面制定了具体的规则,通过对外调查,确定各种损害贸易秩序和产业发展的事实,以便采取适当的外贸救济措施。根据《对外贸易法》的规定,为了维护对外贸易秩序,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可以自行或者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下列事项进行调查。[1] (1)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际服务贸易对国内产业及其竞争力的影响。(2)有关国家或者地区的贸易壁垒。(3)为确定是否应当依法采取反倾销、反补贴或者保障措施等对外贸易救济措施需要调查的事项。(4)规避对外贸易救济措施的行为。(5)对外贸易中有关国家安全利益的事项。(6)为执行对外贸易法相关条款的规定需要调查的事项。《对外贸易法》第7条规定,任何国家或者地区在贸易方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采取歧视性的禁止、限制或者其他类似措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该国家或者该地区采取相应的措施。第29条第2款规定,进口货物侵犯知识产权,并危害对外贸易秩序的,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可以采取在一定期限内禁止侵权人生产、销售的有关货物进口等措施。第30条规定,知识产权权利人有阻止被许可人对许可合同中的知识产权的有效性提出质疑、进行强制性一揽子许可、在许可合同中规定排他性返授条件等行为之一,并危害对外贸易公平竞争秩序的,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危害。第31条规定,其他国家或者地区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未给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国民待遇,或者不能对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货物、技术或者服务提供充分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的,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对与该国家或者该地区的贸易采取必要的措施。第32条第3款规定,在对外贸易经营活动中实施垄断行为,危害市场公平竞争的,依照有关反垄断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有前款违法行为,并危害对外贸易秩序的,,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危害。第33条第3款规定,在对外贸易经营活动中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照有关反不正当竞争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7)其他影响对外贸易秩序需要调查的事项。

对外贸易救济的对外贸易救济措施

世界贸易组织允许成员方在进口产品倾销、补贴和过激增长等给其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情况下,可以采用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手段以保护国内产业不受损害。反补贴、反倾销和保障措施都属于贸易救济措施。反补贴和反倾销措施针对的是价格歧视这种不公平贸易行为,保障措施针对的是进口产品激增的情况。为充分利用wTo规则,维护国内市场国内外商品的自由贸易和公平竞争秩序,我国依据wTO有关《反倾销协议》、《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保障措施协议》以及我国《对外贸易法》的有关规定,制定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以及针对保障措施的有关规定。 倾销一般是指一国出口商以低于产品正常价值的价格,将产品出口到另一国市场的行为。出口国为了占有进口国市场,用价格手段扰乱进口国市场.打击进口国竞争对手,使进口国的相关产业因不堪低价竞争而纷纷关闭,造成进口国一系列的阐题,如国内产品市场份额的减少,工业萎缩、就业机会减少等,同时还会严重影响国家经济发展和国家财政。因此,各国往往通过国内立法手段进行反击。我国依据、WTO关于《反倾销协议》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实施反倾销措施。反倾销措施包括临时反倾销措施和最终反倾销措施。1临时反倾销措施临时反倾销措施是指进口方主管机构经过调查,初步认定被指控产品存在倾销,并对国内同类产业造成损害,据此可以依据wTO所规定的程序进行调查,在全部调查结柬之前,采取临时性的反倾销措施,以肪止在调查期间国内产业继续受到损害。临时反倾销措施有两种形式:一是征收临时反倾销税;二是要求提供现金保证金、保函或者其他形式的担僳。征收临时反倾销税,由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提出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其建议做出决定,出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予以公告。要求提供现金保证金、保函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由国务醅外经霞主管部门做出决定并予吼公告。海关自公告规定实施之日起执行。临时反倾销措施实施的期限,自临%曩额锖措施决定公告规定实施之日起,不超过4个月;在特殊情形下,可延长至9个月。2.展终反倾销措施对终裁确定倾销成立并对进口过产业产生巨大损害的,可以在正常海关税费之外征收反倾销税。征收反修销税,须经外经贸主管部门提出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其建议做出决定,由国务院经贸主管部门予以公告。海关自公告规定实施之日起执行。反倾销税的征收自决定征收之日起不超过5年。 补贴是指由政府或公共机构对企业提供财政资助或任何形式的收入或价格支持,使本国产业或企业得到利益的措施。补贴作为公共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各国广泛采用。但补贴措施如使用不当也会导致不公平竞争,对进口方或第三方的相关产业或其他合法利益造成损害。反补贴与反倾销的措施相同,也分为临时反补贴措施和最终反补贴措施。临时反补贴措施进口方主管机构应国内相关产业的申请,对受补贴的进口产品进行反补贴调查。初裁确定补贴成立,并由此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可以采取临时反补贴措施。临时反补贴措施采取以现金保证金或者保函作为担保的征收临时反补贴税的形式。采取临时反补贴措施,由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提出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其建议作出决定,由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予以公告。海关自公告规定实煎之日起执行。临时反补贴措旋实施的期限,自临时反补贴措施决定公告规定实施之日起不超过4个月。

对外贸易对经济发展的作用

第二章对外贸易对中国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一、对外贸易对国民经济的作用A、出口贸易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B、进口贸易对经济发展的主要作用二、对外贸易在中国国民经济中的地位(1)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对外贸易在中国国民经济中是处於辅助地位(2)十一届三中全会後,对外贸易在中国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战略地位1、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决定对外贸处於重要战略地位2、市场经济发展决定对外贸易处於重要战略地位三、发展中国家贸易理论的两难选择四、对外贸易在世界政治经济中的外延演变和重要性1、贸易开放度标志一国对外开放的程度:2、国际贸易和国内贸易的协调发展是扩大对外贸易的基础:3、贸易外交成为当代国际关系发展中的一个突出特徵:4、贸易政策趋向於与其他经济政策甚至外交政策有更大程度的融合:5、传统的贸易政策逐渐被战略性贸易政策所取代五、中国对外开放的战略与外贸的发展(1)、沿海地区经济发展战略:1、建立经济特区:2、开放沿海港口城市:3、开辟沿海经济开放区:4、逐步向内地开放:(2)、1992年以後逐步形成全方位的对外开放局面:1、开放陆地边境市、镇:2、开放沿江和内陆省会城市:六、“大经贸”战略1、实施“大经贸”的战略含义2、实施“大经贸”战略的目标3、实施“大经贸”战略的主要政策措施

关于我国对外贸易结算方式

办理进出口贸易货款支付和清算所采用的办法与手段。通常有现汇结算和记帐结算两种。 对外贸易是国与国之间的商品交换</A>,货物进出口需要有一定的运转过程和交接手续,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同时,贸易双方所在国在法律规定、金融管理、货币制度和外汇管理</A>等方面情况各异;加之,国际金融货币市场动荡不定,汇率的变化和利息</A>的高低,对买卖双方的利益又都有较大的影响。为保证交易的顺利进行和货款的安全收付,买卖双方通常对货款支付和结算有关的问题,特别是支付方式和支付工具等问题,都事先作出具体规定。 现汇结算 由进出口双方通过银行</A>汇兑,每笔交易单独结清。在国际贸易中,现汇结算通常采用的支付方式有两种:①属于商业信用的,包括汇付、托收方式;②属于银行信用的,包括信用证和银行保证书等方式。此外,还有政府信用和国际组织提供的信用等。其中,使用最多的是以“凭单付款”为基础的信用证支付方式。中国在对外贸易活动中,一般也多采用这种方式,有时结合交易对象、购销商品和市场习惯等不同情况,也适当灵活运用托收和汇付等其他方式。现汇结算使用的货币,一般根据不同商品、价格、支付条件和国际金融市场以及货币变动趋势等灵活运用,在每笔交易磋商时由双方议定,并在交易合同上注明。由于不同国家(或地区)实行不同的货币制度,国际贸易中在货币使用方面有三种不同的情况,即使用本国货币、使用对方国家货币和使用第三国货币。中国在1968年以前对西方国家贸易中都使用对方国家货币,或使用第三国货币;1968年以后,有一部分使用中国的人民币</A>来计价、结算。 记帐结算 根据两国政府间签订的贸易支付协定,由双方国家银行或其他指定的银行相互开立“清算帐户”进行的结算。记帐结算使用的货币,根据不同情况,或使用对方国家货币,或使用第三国货币。这种帐户有计算利息的,也有不计算利息的;有定期进行结算的,也有为保证贸易顺差一方的利益,规定在协定执行中双方帐户所能保有的最高差额,即信用摆动额,当超过时,超额部分即需计收利息,或以可兑换货币或商品进行偿付。偿付的办法可以是经一方提出要求立即偿付,个别的也可以经双方商定,分期或延期偿付。 中国在与苏联、东欧国家贸易中所采用的记帐结算办法是:贸易帐户在每年年终进行清算,差额可以转入下年度的贸易帐户或按照双方协商同意的办法处理。计价结算所使用的货币原来是苏联卢布,1970年起已改为使用瑞士法郎或其他第三国货币。

传统的对外贸易方式有哪些

传统的对外贸易方式有四种: 1、对等贸易:卖方承担向买方购买同等价值商品或劳务; 2、展卖:在本国举办和参加国外举办的各种国际性博览会或集市,集中一段时间进行进出口贸易; 3、加工贸易:来料加工、来件装配、来样加工,被称为“三来贸易”; 4、补偿贸易:我方先以赊购的形式,从国外进口机器设备和技术等,待投产后,用所生产的产品和劳务偿还贷款的本金和利息。 补偿贸易和加工贸易结合,通常称为“三来一补”。

对外贸易的意义是什么?

意义:中国政府宣布,今年的对外贸易盈余将从2003年的260亿美元减少为约100亿美元。然而,有证据表明,实际的贸易盈余可能会大大超过政府的预计,这有可能影响到中国的汇率政策及其与主要贸易伙伴的关系。 分析:政府于上周宣布,预计2004年对外贸易总额将达到1.1万亿美元,贸易盈余将从2003年的260亿美元减少为约100亿美元。然而,如果现在的趋势延续到年末,那么2004年中国的对外贸易形势就将明显好于官方的预测。 贸易形势。根据官方数字,今年前9个月出口总额为4,160亿美元。预计4季度将达1,760亿美元,因此全年出口总额将达到5,920亿美元。即使4季度的出口情况低于预测的数字,2004年出口额同比增速也将接近2003年的水平(34%),明显高于2002年的增速(22%)。前9个月,官方公布的进口总额为4,120亿美元。预计4季度进口总额为1,600亿美元(迄今为止,2004年平均进口增速约为40%),因此全年进口总额将达到5,720亿美元。这表明,贸易盈余将约为200亿美元,是官方估计数字的2倍。 经济减速。官方预测有可能出现明显偏差的原因在于,中国实施紧缩性措施之后,进口的收缩程度超出了政府的预计。9月份进口总额为510亿美元,同比只增长了22%,是2002年初以来增速最低的一个月。 石油进口。官方降低对外贸顺差的估计,也可能是因为今年石油价格飞涨,预期石油进口的支出将会增加。今年前9个月,石油进口增长了34%,达到6.32亿桶(约220亿美元)。2003年全年石油净进口金额约为250亿美元。然而,即使今年石油进口额超过300亿美元,也只是预计进口总额的5%左右。由于中国国内石油产量能够满足大部分消费需求,所以尽管油价上涨对通货膨胀和GDP增长有明显影响,但对贸易的影响则较小。 外部压力。中国之所以低估2004年贸易盈余,最可能的原因是岀于政治考虑,而不是由于经济因素。许多中国的贸易伙伴都批评中国。尤其是美国存在巨额对华贸易逆差。主要的批评有: 1、倾销指控。2001年加入WTO之后,中国的出口迅速增长。然而,中国受到许多购买其产品的国家的攻击。中国是世界上遭受反倾销诉讼最多的国家。从1979年至2004年中期,针对中国的倾销指控有584起,全世界每6起反倾销案件中就有1起是针对中国的。尽管美国和中国领导人都普遍认为应该采取谨慎的办法来解决争端,但今年美国仍然向中国提出了一些指责: ――3月份,美国向中国提出了第一起WTO诉讼,指出中国对美国出口的半导体产品进行差别征税(然而,后来这个问题通过谈判解决了)。 ――5月份,美国贸易委员会宣布,中国企业向美国市场倾销电视机。之后很快向中国企业征收惩罚性关税。 ――10月份,美国纺织品和服装生产企业宣布,它们将寻求安全措施以抵制一些中国产品。 2、汇率问题。出于对中国巨额贸易盈余的不满,国际上要求中国调整汇率的呼声日益高涨。汇率制度改革也成为中国和七国集团关系中的一个关键问题。尽管最近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强调,中国“没有在近期加入七国集团的计划”,然而,对其进行安抚无疑是十分重要的。10月份,中国人民银行的代表告诉美国财政部的高级官员,他们将“推进浮动汇率制计划或重估人民币币值”,但是中国领导人十分关注这些变化带来的风险,因而坚决抵制压力,没有给出货币政策改革的时间表。 很重要哦。。。

对外贸易的含义是什么?

对外贸易与国际贸易都是指越过国界所进行的商品交换活动。从这一点说,两者是一致的。但是它们也有明显的区别,前者是着眼于某个国家,即一个国家(地区)同其他国家( 地区 )之间的商品交换;后者是着眼于世界范围,即世界上所有国家(地区)之间的商品交换。一、对外贸易与国内贸易的差异:前者是着眼于某个国家,即一个国家(地区)同其他国家( 地区 )之间的商品交换;后者是着眼于世界范围,即世界上所有国家(地区)之间的商品交换。二、对外贸易与国内贸易的联系:1、对外贸易与国际贸易都是指越过国界所进行的商品交换活动。2、经营的目的都是取得利润或者经济效益。对外贸易亦称“国外贸易” 或“进出口贸易”,简称“外贸”,是指一个国家(地区)与另一个国家(地区)之间的商品、劳务和技术的交换活动。这种贸易由进口和出口两个部分组成。对运进商品或劳务的国家(地区)来说,就是进口;对运出商品或劳务的国家(地区)来说,就是出口。这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就开始产生和发展,到资本主义社会,发展更加迅速。其性质和作用由不同的社会制度所决定。

对外贸易常用的贸易术语有几种?分别是,,,

  出口地交货的贸易术语有:工厂交货(EXW)、货交承运人(FCA)、装运港船边交货(FAS)、装运港船上交货(FOB)、成本加运费(CFR)、成本加保险费和运费(CIF),运费付至……(CPT)、运费和保险费付至……(CIP)。国际商会根据贸易术语开头字母的不同,将以上8个贸易术语分为E组、F组与C组。以上贸易术语卖方交货地点都在出口地,所以按这8种贸易术语签订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称为装运合同  进口地交货  进口地交货的贸易术语有:DAP(目的地交货)、DAT(运输终端交货)、完税后交货(DDP)。在进口地交货的贸易术语,国际商会将上述3种贸易术语称为D组。

国际贸易与对外贸易的区别?

对外贸易和国际贸易的区别在于:对外贸易是从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角度来进行的贸易活动,而国际贸易是从世界的角度进行的。国际贸易可以说是各国或地区对外贸易的总和。

改革开放前后,中国对外贸易的状况是什么?

基本就是没有来往的状态,人民解决不了自己的温饱问题,再过先进的文化和经营理念传不进来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丙烯酸酯案反倾销调查听证会暂行规则

第一条 为公平、合理地作出反倾销调查中倾销部分的有关裁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规则。第二条 与丙烯酸酯案有关的利害关系方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听证会,本次听证会只涉及倾销部分,利害关系方只能就本案倾销部分陈述自己的观点并提交有关证据。第三条 外经贸部将提前向已知的利害关系方发会议通知,各利害关系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外经贸部条法司报名。  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本次听证会的利害关系方应事先向外经贸部说明原因,经允许后可在听证会后就本案有关问题另行提交书面材料。第四条 听证会由利害关系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人参加,授权其他人参加的应当提供书面的授权委托书。一般情况下,每个利害关系方只能有2--3人参加听证会。第五条 报名时各利害关系方应当提交准备在听证会中将要阐述的问题清单,并提供对每一个问题说明的书面概要。在听证会中利害关系方阐述的问题原则上不应当超过问题清单及其书面概要的内容。  如果利害关系方在听证会中的发言超过问题清单和书面概要的范围,发言方应当在听证会后一星期内补充提交超出部分的书面概要,发言内容以补充提交的书面概要为准。对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补充提交书面概要的发言内容,外经贸部将不予考虑。第六条 本次听证会以公开的方式进行,利害关系方在听证会中陈述的内容如涉及商业秘密,则可在听证会后以书面方式另行提供。第七条 听证会期间只允许利害关系方陈述自己的观点,不设辩论程序,不同利害关系方之间不允许互相辩论。第八条 听证会由外经贸部条法司主持,听证会主持人可以就案件有关情况向利害关系方提出问题。第九条 听证会期间,听证会主持人只听取利害关系方的意见陈述,不回答利害关系方提出的与案件调查有关的问题。第十条 听证会使用的工作语言为中文,听证会不配备外文翻译。第十一条 本听证会规则解释权在外经贸部条法司,本规则只适用于本次丙烯酸酯反倾销调查案。

( )是针对的是进口产品激增的情况而采取的对外贸易救济措施。A.反倾销B.反补贴

【答案】:C标准答案:C答案解析:反倾销措施、反补贴措施主要针对不公平贸易或不公平竞争。参见13年教材P60

对外贸易顺差与国际收支顺差有什么区别?

国际收支包含对外贸易,一个国家除了对外贸易产生资金流动,还会有国外投资,金融投资等等,这些不属于贸易范畴内,贸易只是商品及服务层面的。

2010年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企业协会指定的国际商务单证员考试点有哪些?

考点:http://www.icd.net.cn/pa8.asp考试给力参考书:http://hi.baidu.com/cashmeon1ine/blog/item/2c628eca5a99f71393457e73.html

当前我国对外贸易中面临的非关税壁垒主要有哪些

当前我国对外贸易中面临的非关税壁垒主要有知识产权保护,这个是导致很多没有知识产权的企业做外贸的一大壁垒

绿色壁垒对中国对外贸易的影响有哪些?

1、绿色贸易壁垒的概念 在当今国际经济一体化趋势越来越明显的大背景下,国际贸易作为国际经济一体化主要推动力之一,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各国间的经济贸易往来愈加频繁、关系愈加密切。同时,各国间的贸易竞争也达到了白热化的程度。一些国家为了达到保护本国产业与市场的目的,采取了一系列贸易限制措施,其中绿色贸易壁垒是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发达国家使用最频繁的一种,也是当今国际贸易领域主要的贸易壁垒之一。 随着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不断发展,绿色壁垒(Green Barriers , GBs)已经成为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重要组成部分。实际上,在国际文献中并没有“绿色壁垒”一词,绿色壁垒也称为环境壁垒。“绿色壁垒”可以说是我国自己创造的一个新词。在国际上并没有权威的定义。我国有些学者提出的绿色壁垒概念,大多是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利益立场提出的,具有一定的片面性。我认为,绿色壁垒是指那些为了保护生态环境而直接或间接采取的限制甚至禁止贸易的措施。通常,绿色壁垒应由进出口国为保护本国生态环境和公众健康而设置的各种环境保护措施、法规标准等,是对进出口贸易产生影响的一种技术性贸易壁垒。① 2、绿色贸易壁垒的产生背景 绿色壁垒的产生是环境保护的国际需求以及国际贸易发展的必然产物。从国际背景来看,下列因素促进了绿色壁垒的产生和发展。 (1)全球环境问题使环境保护成为全球共同的呼声。世界二次大战后,各国经济在高速增长的同时,全球环境问题也日益加重。在生态环境的承受力达到极限时,开始对人类进行可怕的报复。全世界每分钟有28人死于环境污染,每年有1500万人因此而丧命;有8亿人因饮用污染水而患病,每天有2.5万人因此而死亡。②面对自然环境日益严厉的报复,国际社会掀起了强劲的环保浪潮。人们也逐渐认识到,保护环境是人类共同的责任,必须采取共同的行动。 (2)贸易与环境问题的产生使绿色壁垒的实施找到了合理借口。减少污染,节约能源,合理利用资源已成为新的国际焦点。人们普遍认为,经济增长的代价之一即是环境恶化,特别是自由贸易,则被看作是加速环境恶化的因素。各国因此而制定了一些相应的环境法规和贸易政策,希望通过政府对贸易进行一定的干预,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事实上环境保护与贸易自由化二者之间本不存在不可调和的分歧甚至冲突,而是可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合理的贸易自由化不仅不会对环境造成破坏,相反在环保方面,国际商品和服务贸易的进一步自由化可以发挥关键的作用。同时,一个健康安全的环境可以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不断扩大的贸易市场提供必需的生态环境资源。 (3)GATT和WTO中的有关规定为绿色壁垒的实施提供了合法性。在关贸总协定成立之初,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问题尚未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随着工业经济的飞速发展,环境污染的日益严惩人们的环保意识才逐渐提高。1972年11月,在GATT中设立了一个“环境措施与国际贸易工作组”。进入1990年代后,随着自由贸易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的日渐激化。为了争夺国际市场,保护国内市场,一些国家用国内环境法规或措施作为保护的手段;另一方面,环境污染的加剧,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强烈呼吁,国家不得不制定涉及生产、加工、运输、销售、包括进出口贸易在内的各个环节的环境标准和措施。1994年4月世界贸易组织决定成立一个贸易与环境委员会,协调贸易措施与环境措施之间的相互关系。 (4)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在科技、经济发展上的差距是绿色壁垒迅速发展的重要因素。由于生产力水平的差异,特别是出于资源保护和经济利益上的考虑,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环境和贸易问题上存在着许多矛盾,这些矛盾随着国际经济形势的发展和竞争的不断加剧而日趋尖锐化。发达国家利用这种由于经济水平差距造成的不同环境标准,一方面,加紧掠夺发展中国家的资源初级产品,同时把污染企业转移到发展中国家,使得发展中国家的环境更加恶化;另一方面,又极力将环境问题与贸易条约机制紧密挂钩,把环境问题作为新的贸易壁垒,从而抵消发展中国家资源与廉价劳动力方面的比较优势,限制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以保持其在国际多边经济贸易领域的主导地位。这种以“环境保护”名义在国际贸易中引入所谓“环境条款”,借以歧视乃至限制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及其产品的市场准入的做法使绿色壁垒迅速发展。 3、绿色贸易壁垒的表现形式 目前国际上使用的绿色贸易壁垒主要有以下形式: (1)绿色关税制度。进口国对可能造成环境威胁及破坏的进口产品征收的一种进口附加税。 (2)绿色市场准入制度。进口国以污染环境、危害人类健康以及违反有关国际环境公约或国内环境法律、规章而采取的限制国外产品进口的措施。如1994年美国环保署规定,进口汽油中硫、苯等有害物质必须低于有关标准,否则禁止进口。③ (3)“绿色反补贴”、“绿色反倾销”以及环境贸易制裁。一国怀疑进口产品的低价是由于接受了来自于出口国政府的环境补贴或未将生产过程中的环境成本内在化,对进口商品采取的一种限制措施或给予相应的制裁。 (4)推行国内PPMs标准及其他环保标准。PPMs是"PROCESSING &PRODUCT METHOD",的缩写,是对产品生产和加工过程所制定的特定环境标准。有的国家生产技术水平较高,随着人们对生存环境提出了更高的质量要求,这些国家制定了较为严格的PPMs标准以及其他一些近乎苛刻的环保标准,要求进口商品必须达到。 (5)强制性绿色标志(签)、强制要求ISO 14000认证等。绿色标志(签)、认证制度本身是非强制性的,各类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需要而决定是否申请,但是如果进口国政府把通过认证规定作为进口商品的必要条件或国内企业对外合作的必要条件,对于想要出口到对方国家的产品来说,就必须选择通过认证,取得标签这条路。 (6)繁琐的进口检验程序和检验制度。绿色贸易壁垒有很多是针对有毒有害物质的含量而设置的,为了达到限制进口的目的,进口国政府不惜重力研究制定了一整套严密的检验制度和繁琐的检验程序,利用其先进的检验设备和条件对进口货物实施检验,使进口货物难以通过。 (7)要求回收利用、政府采购、押金制度等强制性措施。例如荷兰政府规定啤酒饮料一律采用可以回收利用的包装容器,实际上为进口的同类产品带来了极大的麻烦。 4、绿色贸易壁垒的地位和作用 绿色壁垒除了能超保护生态环境的作用外,在贸易与环境甚至社会经济发展方面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主要表现为: (1)绿色壁垒是保护生态环境,促使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保护生态环境,促使全球走上可持续发展道路是国际社会的共识。 (2)绿色壁垒是促进技术进步、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的重要手段。绿色壁是技术进步的产生,同时通过不断提高环保技术法规的要求和标准,特别是采取国际标准和合格评定体系也有利于促进技术进步,提高生产效率,鼓励具备较高技术水平和能达到较高标准企业的发展,淘汰低环境标准和不合格产品,促使优胜劣汰,从而有利于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 (3)绿色壁垒是保障人民健康和安全的有效工具。通过运用绿色壁垒,限制甚至有害于人类健康和安全的产品的贸易,从而有利保护人类健康,提高生活质量。 (4)绿色壁垒是维护国家基本安全的重要武器。建立有效的绿色壁垒体系可以帮助一国维护国家基本安全。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损害人类生存与活动所领带的自然支持系统,直接威胁到人类的生命与健康。尤其是全球性环境问题对所有国家的安全都构成现实威胁。因此,环境安全是最根本的安全问题,环境安全与军事安全、政治安全及经济安全等相互联系,互相作用,构成完整的安全概念。 (5)绿色壁垒是调节进出口贸易的重要杠杆。绿色壁垒措施在调节贸易方面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日趋增多和复杂的绿色壁垒措施正在对国际贸易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成为各方关注的重点。能过建立绿色壁垒体系来调节贸易进出口,已经迫在眉睫。④ 二、 绿色贸易壁垒的现状 1、绿色贸易壁垒在近十年的时间里被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成为继反倾销措施以后的又一重要的贸易措施。在全球4917种产品中,受绿色贸易壁垒影响的3746种产品的贸易额达47320亿美元,占1999年世界进口额的88%,其中直接受影响的达6790亿美元,占13%,共计有137个进口国采用了绿色贸易壁垒措施。据欧盟环保机构的一项调查显示:仅1998年,欧盟国家禁止进口的“非绿色产品”价值就达300亿美元,其中90%来自于发展中国家,涉及纺织、成衣、化妆品、日用品、玩具、家具和家用电器等几千种商品。又据中国首届国际绿色化学高级研讨会提供的资料,1997年我国至少有74亿美元的出口商品因环保因素而受阻。⑤ 2、绿色贸易壁垒措施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广泛。一方面绿色贸易壁垒本身也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在不断调整和补充,出现了层出不穷、变化多端的绿色贸易措施,涉及包括环境保护、人类健康、生物多样性、动植物安全等多个领域;另一方面,绿色贸易壁垒所管辖的对象范围越来越广泛,近年来,它不仅对产品 (消费)本身提出绿色环保要求,还对产品的设计开发、原料投入、生产方式、包装材料、运输、销售、售后服务、甚至工厂的厂房、后勤设施、操作人员医疗卫生条件等整个生命周期的各个环节提出了绿色环保的要求,如美国实施的HACCP计划,其目的是更方便、更有效地实施其绿色贸易壁垒措施。更为严重的是,目前的绿色贸易壁垒不仅表现为环境技术规定、标准,而且这些规定的执行过程也逐渐成为外国商品进入市场的严重障碍,执行过程中的一些争议往往导致旷日持久的调查和取证,导致成本大大增加并延误了良好的商机。例如中国出口到韩国的活鱼,就遭到长达45天的批批检验待遇,致使大量的活鱼死在码头,几乎无法再出口。⑥ 3、绿色贸易壁垒设置的对象国具有一定的针对性。绿色贸易壁垒往往针对那些新兴的发展中国家,因其具备了一定的经济基础,能够利用本国资源及劳动力的优势大量生产并出口资源或劳动密集性的产品,其出口产品具备了一定的竞争优势,容易对进口国国内同类产业形成威胁。所以,这类发展中国家的出口商品最易遭到来自于发达国家的绿色贸易壁垒阻挠。 4、绿色贸易壁垒措施具有动态性的特点。随着形势发展的需要,各国所确定的绿色贸易壁垒措施必将进行不断的调整,包括壁垒设置的内容、方式、手段、目标以及设置壁垒的程度等都在根据需要进行适当变动;另外绿色贸易壁垒的动态性还表现在绿色贸易壁垒的实施往往会产生联动反应,一国实施立即会引起其他国家的纷纷效仿,由一个设限国快速扩散到多个设限国,给出口国造成重大的打击。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绿色贸易壁垒在当今国际贸易领域的广泛使用,己经严重影响到了国际贸易的正常开展以及各国经济的顺利发展。对于发展中国家、尤其是像我国这样的外向型经济发展中大国来说,绿色贸易壁垒无疑是一把“温柔”的利刃,“温情脉脉”地刺向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命脉。 三、 绿色贸易壁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1、 对国际贸易发展的影响 绿色壁垒和其他贸易壁垒一样,会对国际贸易的发展起到阻碍作用。设置绿色壁垒之后,受限产品的国际贸易额减少。但是如果在设置绿色壁垒之前,该类产品的国际贸易额有一定的增长速度下降,而并不必然导致国际贸易额绝对量的减少。 2、 对商品结构和地理方向的影响 一般来讲,农产品贸易受到绿色壁垒影响的程度超过工业制成品,劳动密集型产品贸易受到绿色壁垒影响的程度超过技术密集型产品,同时发展中国家对外贸易受到发达国家绿色壁垒影响的程度超过发达国家本身,这种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国际贸易商品结构和地理方向的变化,阻碍和损害发展中国家对外贸易的发展。 3、 对进口国的影响 绿色壁垒和其他贸易壁垒一样,起到限制进口,引起进口国国内市场价格上涨和保护本国的市场和生产的作用。由于有污染的产品被绿色壁垒阻于国门之外,进口国消费者享受到更加健康、安全、清洁的产品,但由于产品价格上升,进口国的消费者必须以更高的价格购买所需的商品,而有关厂商却从中获得高额利润。 4、 对出口国的影响 绿色壁垒对出口国不同的生产厂商的影响是有所不同的。对于及时改用清洁生产技术、生产绿色产品的生产厂商,其在市场上处于有利的地位,绿色壁垒阻碍了国内许多厂商的出口,竞争对手锐减,出口市场广阔,而且国际市场上绿色产品价格上升,更使得生产绿色产品的厂商能够补偿由于采用清洁生产技术而增加的成本。对于不能及时改用清洁生产技术,依旧采用旧的有污染的生产技术进行生产的厂商,其境况将严重恶化。国内该类产品供给大大多于需求,短期内产品积压,使得价格下跌,产量减少。消费者将得到价格上的实惠,但同时却要承受使用有污染产品所带来的副作用。 5、 对我国的影响 近年来,我国对外贸易正面临越来越多来自于发达国家甚至发展中国家的绿色贸易壁垒的挑战。总体来说,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出口市场份额、贸易机会、企业和商品信誉等方面都产生了不利影响,导致国外消费者对我国部分产品尤其是农产品食品信心下降,对我国出口造成长期的负面影响。具体地说,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对外贸易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如下几方面:从产品出口的市场范围来看,我国目前的主要出口方向仍然是日本、美国、东南亚、欧盟、韩国等国家,对它们的出口份额占我国外贸出口总额的80%,而这些国家(或地区)多数是环保主义倡导者和拥护者,也是绿色贸易壁垒的发源地。我国出口商品的市场销路极易受绿色贸易壁垒的影响。从产品的出口增长速度来看,由于我国的出口市场相对单一、固定,一旦目前的市场销路受到影响,出口的增长速度必然有所下降,尤其是在一些发达国家专门针对我国的某些商品设置绿色贸易壁垒的情况下,该商品的出口会立即出现停滞,如不及时采取对策,就会影响到整个产业的发展。从企业的出口成本和出口效益来看,由于绿色贸易壁垒多数是以环境标准和标志的形式出现,要想实现其环境标准、获取其环境标志,就必须投入大量的资金和人力进行技术改造,改善环境质量;同时还将增加有关的检验、测试、认证和公关等手续以及相关的费用,从而使企业出口产品的成本大幅度上升,价格优势大大削弱,丧失了国际市场竞争力,企业的出口效益日渐下降。从我国的对外贸易关系来看,由于遭遇了越来越多的绿色贸易壁垒,我国与主要贸易伙伴国之间的贸易摩擦不断,稍有处理不当,就会影响到双边或多边贸易关系,因此,必须恰当处理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对外贸易产生的冲击。⑦ 四、 我国应采取的对策 1、坚持可持续发展为主导的工业化模式 我国是世界上最早制定21世纪议程的发展中国家,“走可持续发展之路,是中国在未来和下一个世纪发展的自身需要和必然选择”。在中共中央十五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中指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是关系中华民族生产和发展的长远大计”。建议明确提出以可持续发展为主导的工业化模式,体现了可持续发展的内涵。⑧ 2、发展绿色产业,提升我国国际形象 目前,中国的贸易依存度己高于美国、日本、印度和巴西,如果只注重提高开放程度,会因贸易条件的恶化,造成资源外流。因此应该提高我国贸易的质量,优化贸易结构,其中使产品符合环境标准是提高出口产品质量的重要因素。 (1)重视科技投入,发展绿色产业 既然绿色贸易壁垒是我国企业无法回避的贸易问题,那么,利用绿色贸易壁垒带给我们的启示,提高我国产业的环保标准,发展绿色产业,实现体现人性化的生产和管理以及服务过程,就成为未来企业发展的方向,政府应该从宏观上给予企业相应的引导和支持。 (2)以环境标志为引导,提升工业制成品质量 工业制成品质量的提高是突破国际市场环境壁垒的关键。因此应该在有条件的企业和产品中,推广环境标志的认证工作,以环境标志为引导,提升工业制成品质量。 (3)结合IS014000标准,促进环境友好产品出口的贸易 IS014000系列环境标准作为一套科学有效的环境管理标准,其实施已成为国际潮流。但在我国,IS014000管理体系的实施还刚刚起步,需要进一步发展和推进。因此要尽快配置环境管理的硬件设备和完善各种法规,积极推行IS014000,使更多的企业生产符合国际环境标准要求,促进其产品进入国际市场。 3、建立绿色贸易壁垒预警及快速反应机制 (1)收集、跟踪国外的环境壁垒动态,建立有关的信息中心和数据库及咨询机构,加强研究和信息收集工作。主要贸易对象国环境壁垒繁多,对我国出口产品的影响大,应该设置专门的部门负责环境壁垒的信息收集和分析工作,了解主要贸易对象国的法规、技术和标准,同时加强对有关环境问题的公共技术的研究,建立咨询点,便于为企业服务。 (2)加快我国相关产品标准和检验标准的研究制定工作,并与国际先进标准逐步接轨。应该投入必要的资金以完善检测的技术条件,使部分有条件的专业检验机构通过国际认证以获取直接颁发国际绿色通行证的授权,并力争成为相关国际组织的成员。 (3)为确保国家安全、保护人民健康和环境,合理有效地保护国内主导产业和幼稚产业,应参考国际规范,建立自己的环境壁垒体系。坚决禁止环境污染严重的产品(包括危险废弃物和国外淘汰的严重污染环境的产品、技术和设备等)进口,加强进口商品检验和检疫力度,防止危害人民安全的产品进入国内市场。 (4)建立我国绿色贸易壁垒预警及快速反应机制。国际标准、各国政府及其标准化机构经常对其环保法规和标准进行修订,如果企业信息不畅,不能及时掌握变化了的标准和相关信息,就无法及时调整自己的生产和经营对策,无法有效地应对绿色贸易壁垒。因此,政府及相关的行业协会必须高度重视建立绿色贸易壁垒预警机制的重要性,及时搜集、反馈国外贸易壁垒的变化情况,认真研究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主要出口产品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建议,为出口企业创造一个良好的出口环境。⑨ 4、重视环境法规的完善和对外协调 (1)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强化环境执法,真正实现环境成本内在化。从环境税收立法入手逐步完善各项环保法规,使之向绿色产业倾斜,鼓励清洁生产;环境立法应以预防为主,强化监督管理、尤其是政府的监督管理职能,对经济活动中的违犯环境法规的行为要依法严惩。要建立一套绿色保障制度体系,在推进清洁生产的过程中,要注意处理好清洁生产工艺技术与成本间的关系,达到环境保护与降低生产成本目标的“双赢”。 (2)应加强对外的公关协调工作。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我国应联合其他发展中国家,利用各种国际公开场合反对发达国家过于苛刻的环境壁垒要求,要求给予发展中国家相应的优惠政策,同时在制定新标准时应充分考虑发展中国家的实际情况,以保护发展中国家的合法权益。⑩ 5、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广泛树立全社会的环境意识 发达国家之所以能够建立起符合严格环境标准的产业体系,并运用绿色贸易壁垒来阻挠发展中国家的商品出口,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日渐高涨的公众环保热情和环保要求。我们就以全民环境教育为基础,逐步树立“诚实、守信、善待生命、善待自然”的伦理道德观,积极倡导绿色消费和绿色生活方式,树立“科学、合理、健康的需求”,摒弃“奢侈浪费、污染环境”的生活方式和消费理念。广泛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为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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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加入WTO 后我国国际贸易必然要面对来自各方面的冲击,是否适应WTO对环境与贸易问题的规定,冲破西方国家日益严格的环境壁垒,是真正改善我国贸易出口环境的关键所在。关键词:WTO 环境 国际贸易 环境壁垒 随着世界经济高速发展,全球环境问题日益严重,生态危机和环境污染困扰着全球。这使得环境保护与国际贸易之间的关系越来越密切。世贸组织(WTO)已将贸易和环境保护问题联系起来,并开始着手制定一系列规则。以共同解决这类问题。中国加入WTO后,必须全面履行成员国的义务,包括WTO对环境与贸易问题的义务。在与国际市场全面接轨的过程中,如何适应WTO多边贸易体制有关贸易与环境问题达成的协议,如何面对全球经济发展绿色化的趋势,如何冲破西方发达国家日趋严格的环境技术壁垒,使我国国际贸易加速发展,是我国加入WTO后必须面对也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WTO有关贸易与环境问题的内容 WTO在《贸易与环境的决议》以及《贸易与环境委员会》等一系列工作报告和公告中多次指出:赞同和维护一个公平、公开、非歧视的多边贸易体制和为保护环境与促进可持续发展而采取的行动之间不应有、也不需要有任何政策上的抵触;WTO愿意在不超越多边贸易体制的权限下,协调贸易与环境保护中的各项政策。可以认为,这是WTO在贸易与环境问题上的基本立场和指导原则。但WTO没有具体处理环境问题的协议,只是在如农产品协议、知识产权、服务贸易总协定等与环境相关的规定。关贸总协定在第八次谈判乌拉圭回合中把贸易与环境的问题作为优先讨论的议题,于1994年4月达成了《关于贸易与环境的马拉喀什协议》。乌拉圭回合后,各国外贸部长又同意WTO开展贸易与环境的工作,在1995年WTO成立后即设立了贸易与环境专门委员会(CET),以强化WTO对贸易与环境的管理,并在WTO导言中包括了实现可持续发展与环境保护需要的目标。 在此基础上,世贸组织又制订了《技术贸易壁垒协议》和《实施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协议》。这两个协议是目前WTO涉及环境与贸易问题达成的较为具体的协议,它对其成员管制进口产品所遵循的原则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如动植物卫生检疫协议阐明,如果存在科学依据或当一成员认为高水准的保护合适时,可以实行或维持一种动植物卫生保护水平,并规定合适的保护水平应基于对周围环境、现有的科学依据、有关工艺和生产方法及特殊病虫害的流行所带来的风险评估。此外,该协议还规定,当成员处于疾病传播的危急时刻,但又缺乏科学依据时,允许该成员实施动植物卫生保护措施作为预防步骤。上述规定表明,WTO虽然倡导自由贸易,但为了保护生态环境、维护人类健康,对自由贸易可能引起的环境退化、污染传播等问题,通过协议的形式加强对其成员的管理,允许其成员采取相应的贸易限制等措施。同时,WTO又强调防止以保护环境为借口,实行贸易保护。《技术贸易壁垒协议》就是为了发展国际贸易、确保技术规章、标准和认证程序不至于对贸易产生不必要的障碍而达成的。该协议认为,强制性的标准应以科学资料和证据为依据,应该基于国际通行的标准。如果由于地理、气候及其他方面的原因,成员不能使自己的强制性规定以国际标准为基础时,他们有义务以草案形式公布这些规定,让其成员生产商有机会提出意见等。为了防止设置环境技术标准对国际贸易造成不必要的障碍,《实施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协议》第5条第4款还作出规定,各成员在决定适当的动植物卫生检疫保护水平时,应当考虑到将对贸易的不利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这一目标;《技术贸易壁垒协议》也要求成员确保其技术规定的制定和实施的形式不应对贸易造成不必要的障碍,该协议还规定成员可以以“国际标准”为基础实行“自愿标准”,但各成员的“自愿标准”不可相差太大,否则将对国际贸易带来麻烦。 因此,WTO鼓励各成员在资源允许的限度内,全面参与国际标准的制订。 WTO作为全球最大的多边贸易组织,在管理环境与贸易问题上最具有权威性和广泛性,它的有关贸易与环境问题的协议也最具影响力,对遏制环境恶化、促进贸易的可持续发展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然而,世贸组织关于环境保护的规定,为各国设置与环境有关的贸易技术及绿色壁垒开辟了新的“灰色区域”。随着环保问题不断地提到各国发展的议程,各种名目繁多的环境管制措施必将对国际贸易在不同方面产生影响,从而引起双边或多边的贸易磨擦。由此可见,环境与贸易问题已经成为全球关注的热点问题,对中国来说,了解世贸组织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有关规定及存在的问题,并采取积极的应对策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环境壁垒对我国外贸出口的影响 环境壁垒对国际经贸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它制约了许多严重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平衡的产品的生产、贸易,相关国际市场将逐渐萎缩;另一方面,它又促进了有利于生态环保的产业和产品的发展及贸易,绿色产业、绿色市场的蓬勃兴起,国际贸易商品结构向绿色化方向迈进。因各国经济基础、环保形势、技术水平、程度的不同,绿色壁垒对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贸易影响有所不同,发展中国家的对外贸易受到较大制约,发达国家在这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他们掌握着先进的环保技术,拥有发达的环保产业,因而,对进口商品的环保要求较高,表现在环境技术标准的制定依据、环境技术指标、检测与评价方法都较为严格和苛刻,这就对发展中国家的出口贸易构成了一种限制性较强的“绿色屏障”。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出口商品同样面临上述问题的影响。发达国家所设置的绿色壁垒对我国外贸出口总量、出口市场范围、出口增长速度、出口成本、出口效益等已产生较大冲击,其对我国外贸出口的负面影响已远超过“反倾销”。受有关臭氧层保护公约规定的限制,我国已有约50多亿美元的出口产品被禁止生产和销售;仅国外绿色标志制度这一项,按我国1992年的出口数据就影响到40多亿美元的产品出口;我国因出口产品及包装达不到发达国家的环保标准而遭受的损失,1995年即达2000亿元左右。另外,外国通过出口或直接投资等渠道向我国大规模转移污染密集型产业,这进一步恶化了我国生态环境,使许多产品(尤其是农副产品)的出口愈加困难。 我国多年来重经济增长速度、粗放式的经营模式在短期内难以有实质性改变。受消费者对绿色产品的需求及收入水平、国民素质、经济技术发展水平所限,我国绿色市场规模狭小、开发难度较大,绿色产业的发展步履艰难。因而,我国目前尚难以有效利用绿色壁垒对绿色产品贸易所提供的发展机遇。  我国外贸出口所面临的传统贸易壁垒将会因加入WTO而有所降低、消除,外贸伙伴国对我国进行贸易限制会受到较多限制,我国的出口将有一定的增长。然而,为了维持国际收支平衡、避免贸易条件恶化、保护国内产业等目的,其他国家仍会采取各种手段进行贸易保护,绿色壁垒将会得到更广泛的运用。而且,我国在国际贸易中的身份因加入WTO后而有所改变,优惠、照顾将会减少,我国面临环境壁垒的更大挑战。自然,我国可根据WTO有关条款,通过有关机构来抵制绝对环境壁垒,但由于环保问题的复杂性与隐蔽性,这种保护作用将是有限的。我国也会因加入WTO而在国际绿色市场准入方面更加便捷,但我国利用这种机会的能力是很有限的。因而,至少在短期内我国外贸出口所受环境壁垒的负面影响并不会削弱,反而会更突出、更严重。因此,在这种形势下,如何向国际环境标准靠拢、提高我国出口产品的环境竞争力、设法达到进口国对我国出口商品的环保要求,是加入WTO后改善我国出口贸易环境的关键所在。 三、加快与国际环境标准接轨的步伐,提高我国出口产品的环境竞争力 第一,加强环保立法与监督应在研究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全面审查我国涉及外贸、外国投资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发展中国家对环境应尽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的对称原则,清理与WTO相违背的规则,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鼓励实行欧盟、美国和日本等发达国家的先进产品环境标准、生产过程环境标准和企业环境管理标准。国家环境保护部门、环境监测机构和环境研究机构应参与并帮助政府经济管理部门和企业,解决与环境有关的情报、标准和技术等方面的问题。第二,建立贸易与环境的有效协调机制 (1) 由于在对外贸易和环境保护之间有大量政策法规的工作需要进行协调,因此有必要在国家有关部委之间及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特别是外经贸和环保以及质检部门之间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 (2) 加强行业协会的作用,促使更多的企业积极加入保护生态环境的行列。第三,积极实施ISO14000,加强环境认证和管理自1996年7月国际标准化组织正式公布实施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标准以来,欧、美、日等发达国家以及新兴的发展中国家积极响应并推广实施,目前ISO14000正逐渐成为一种环境标准的国际语言迅速扩展到全球每一个国家。ISO14000系列标准主要包括环境管理标准、环境审核标准、环境标志标准、环境行为标准和产品寿命周期评价(LCA)标准。它要求企业采用与ISO9000系列标准相同的管理体系的方式建立环境管理体系,通过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来实现环境管理方针和环境目标,按计划、执行、检查、改善(PDCA循环)来实现管理的持续改进和循环上升,在产品设计的同时进行环境设计LCA,从产品的开发、设计、加工、制造、流通、使用、报废处理到再利用的全部过程进行评定,对每个环节活动进行资源分析、能源分析和环境影响分析。产品寿命周期评定方法使得产品在整个寿命期内能源与资源消耗少,对环境无污染或少污染,到产品报废时又不产生大量垃圾,能回收再利用的比重大,同时又能更好地满足用户和消费者的要求,提高开发、使用的效率,使资源配置在更高的层次上实现合理化。ISO14000系列标准要求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采用“清洁工艺”,从而减少污染降低了污染物的处理费用,同时资源的节约和回收再用降低了产品成本。 随着全球绿色浪潮的涌动和贸易自由化,企业的“绿色形象”对于企业的生存与发展越来越重要,这是我国众多企业推崇ISO14000的根本原因。目前,国际社会已制定了150多项环境与资源保护条约,各国制定的环保法规也越来越多。由国际标准化组织制定的ISO14000系列标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一种壁垒,它对那些信息不灵,行动迟缓的国家和组织造成实际上的贸易障碍。各发达国家对ISO14000系列标准持积极态度,同时以此为借口向发展中国家提出了要求。因此,发展中国家要摆脱受其控制的地位就必须迅速着手开展ISO14000的实施工作。从这一意义上说,ISO14000的认证是企业进人国际市场的通行证。此外,通过实施ISO14000,还可以促进我国国内环境法规和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协调并缩小与进口国的环境法规、环境标准的差距。第四,加强国际合作,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 (1) 积极参加国际社会对贸易与环境问题的讨论和谈判。密切注意世界贸易组织(WTO)、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亚洲及太平洋地区经济合作组织(APEC)、各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以及区域性组织在贸易与环境发展动向,在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上及时调整国家的贸易政策法规。 (2)在世贸组织谈判中,积极推进制定专门的贸易、投资与可持续发展协议。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不仅仅要适应世贸组织的规则,更重要的是要和广大的发展中国家一道推动世贸组织的改革,维护中国和发展中国家的利益。以适应广大的发展中国家对中国期望。第五,利用WTO的有关规则保护自己。WTO自创建以来,一直奉行利益均享的原则,即不论国家大小、贫富,经济和生活水平都应得到提高,应该照顾到各个国家的发展程度,采取区别对待的政策。这个原则同样体现在贸易与环境的问题上,考虑到发展中国家的特殊问题,在建立WTO协议的序言中规定,为保护环境,允许“以符合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下各自需要的方式,加强采取各种响应的措施”。我们应该充分利用WTO的这种特殊规定,争取在制订环境标准时与发达国家有所差别,或分阶段进行,以延缓环境问题对我国出口商品的冲击。综上可见,发展贸易和环境保护之间既相互制约、又互相促进,关键在于如何及时、适当地调整我国的环境与发展政策,趋利避害,变制约为促进。只有这样,才能适应入世后面临的新形势,实现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世贸组织有关贸易与环境问题的规定:《实施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协议》、《技术贸易垒协议》,“国际经贸消息”2000年3月4日。 [2] GATT/WTO:《贸易与环境》施用海“国际经贸消息” [3]《WTO知识全书》任泉 经济日报出版社。 [4]《环境与贸易》,叶汝求、曹风中、夏友富、金增林、程路连、杨昌举(2001),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5]《国际环境与资源保护条约汇编》,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编(1993)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6]《环境保护和对外贸易》,]陆穗峰(1997),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7]《中国环境保护21世纪议程》,国家环境保护局(1995),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楼主,你自己摘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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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如何发展中国对外贸易 我国近几年采取的对外贸易发展措施主要有:不断扩大对外开放,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积极同世界各国开展经贸合作,中国经济融入全球经济进程加快、对外贸易活力进一步增强等。但最关键的是要实现对外贸易的可持续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对外贸易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30多年来中国利用世界经济较长时期繁荣、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的机遇,扩大对外开放,吸引利用外商投资,引进先进技术,改造提升国内产业,在全面参与国际分工和竞争中,实现了对外贸易的跨越式发展。中国货物进出口总额从1978年的206亿美元跃升至2010年的29740亿美元,年均增长16.8%,连续两年成为世界货物贸易第一出口大国和第二进口大国。 但是要想在未来取得长足的发展还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对外贸易各方面的政策及措施。与世界贸易强国相比,中国出口产业仍处于全球产业链的低端,资源、能源等要素投入和环境成本还比较高,企业国际竞争力、一些行业的抗风险能力相对较弱等。实现由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的转变,将是一个较为长期的进程,还需要付出艰苦努力。 积极主动参与并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继续加强与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间的贸易,针对中国与贸易伙伴的争端和摩擦,我国要积极主动的采取相应的贸易保护措施。目前我国贸易摩擦涉案产品主要集中在纺织品、鞋类、轮胎、汽车零部件、钢铁和化工产品,争议问题主要涉及知识产权、贸易平衡、公平贸易、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领域。 中国对外贸易的发展具体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叙述:(一)世界经济和贸易增长速度进一步放缓;美国房地产景气状况仍在下滑,次贷危机还在进一步加深和蔓延,已经开始向消费、投资等实体经济纵深发展。受此影响,美国近几个月耐用品订单和工业生产不断下滑,就业形势继续恶化,失业率持续走高,个人消费正趋于疲软,美国经济衰退的风险还在上升,美元对欧元和其他货币继续大幅贬值。如果美国经济增长进一步放缓,中国对美国出口增长下滑的态势还将持续。受美国经济减速影响,世界经济增长也将进一步放缓。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近日已将2008年全球经济增长预测从4.1%调降至3.7%,比1月份预计再次调低0.5个百分点,为2002年以来最低增速。其中预计美国经济增长由2007年的2.2%回落到今年的0.5%,欧元区由2.6%回落到1.4%,日本由2.1%回落到1.4%,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也将回落1.2个百分点。IMF认为,美国正在发生上世纪30年代以来最严重的金融危机,全球经济陷入衰退的几率为25%。同时,IMF还预计,国际贸易增速将由2007年的6.8%回落到今年的5.6%。⑴美国经济形势与美元汇率走势;2007年美国经济增长2.2%,为近年来最低水平。2008年美国经济继续呈现疲弱态势。反映制造业发展状况的ISM制造业指数在1、2月连续低于50,处于走弱状态。总体建筑支出1月份下滑1.7%,降幅为14年来最高水平,已连续4个月下降。其中住宅建筑支出较上年同期下降19.4%。新屋销售2月份降至13年来最低水平,下降1.8%,连续4个月走低。个人实际消费增长自去年12月起基本处于停滞状态,今年3月份消费者信心指数降至64.5。在楼市降温、次贷危机恶化、经济增速放缓情况下,就业市场严重受挫。2月份美国非农就业人数下降6.3万,创5年以来最大跌幅,当月失业率为4.8%,3月份进一步升至5.1%。自去年9月份以来,美联储已连续7次降息,联邦基金利率已累计降低3.25个百分点至2%。美国国会和布什政府已就财政刺激方案达成一致。整个方案分两年实施,2008年落实1520亿美元的退税,2009年落实160亿美元的退税。但是,美联储降息以及政府刺激经济举措对化解美国经济衰退风险的作用目前还不明显。一季度美国经济仅增长0.6%,经合组织(OECD)预计美国经济第二季度为零增长。美联储主席伯南克已承认,美国今年上半年经济增长幅度可能很小,甚至出现萎缩。IMF最新报告指出,受次贷危机和金融市场动荡的交叉影响,2008年美国经济将陷入轻度衰退,全年经济增长将只有0.5%。次贷危机爆发以来,美元汇率持续下跌。2007年,美元对欧元下跌幅度接近10%,2008年以来跌势不减。截至3月底,美元综合加权指数收报于70.31,较上年末下跌4%,其中,欧元对美元汇率收于1:1.5805,美元对欧元较上年末贬值7.6%;美元对日元汇率收于1:99.85,较上年末贬值10.6%。鉴于美国经济衰退风险还在加大,市场普遍预期美联储可能进一步大幅降息,而欧洲央行可能保持中性货币政策,加上新兴市场经济体将继续分流美元资产等因素的影响,2008年上半年美元疲弱态势仍难以逆转。(二)国际初级产品市场价格持续攀高;2007年,受世界经济持续增长、需求旺盛、生产成本提高、美元大幅贬值等影响,国际商品市场价格已连续6年攀升,其中尤以原油和农产品价格涨势最为迅猛。国际原油价格年末比年初几乎翻了一番,粮食、植物油价格大幅上扬,其他农产品如饮料、畜禽产品以及棉花、羊毛、木材、天然橡胶等工用农业原材料的价格也全线上涨。据联合国相关机构统计,2007年国际粮价上涨42%。2008年以来,世界经济发展不确定因素增加,全球初级产品价格总体呈震荡上升趋势。原油、黄金及小麦、大米、大豆、豆油等主要农产品价格连创历史新高,加大了各国的通胀压力。为抑制通货膨胀,粮食进口国增加采购量,出口国纷纷实行出口限制,世界粮食贸易格局发生扭曲,供应趋紧,刺激国际粮价进一步上涨。预计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粮价都将保持在高位。高粮价可能加剧世界经济发展中的不平衡,也将进一步加大全球通胀压力。从目前情况分析,未来一段时期内,全球初级产品市场供需状况不会有大的改观,美元汇率虽有反复,但总体趋软,加上投机资金炒作等因素,价格仍将继续高位波动。(三)国内人民币升值加快等影响更加明显;从企业反映的情况来看,目前影响出口的主要因素有人民币升值加快、原材料涨价、劳动力和环保成本上升、利率提高以及去年外贸政策调整等因素产生叠加。从长远来看,这些因素将有利于促进外贸结构优化和发展方式转变,如工资上涨有利于改善国民收入分配结构、扩大国内消费;环保成本上升有利于促进节能减排、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但从近期来看,企业结构调整和消化成本上升需要一个过程,短期内可能影响企业利润。去年下半年以来,人民币名义汇率升值步伐加快,今年一季度人民币对美元升值超过4%。同时,今年一季度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上涨9.8%,比去年同期加快5.7个百分点。国家加强宏观调控和实行从紧的货币政策,越来越多的进出口企业感受到流动资金紧张和资金成本压力增加。许多企业反映,消化成本上升的空间相当有限,在国际市场低迷的条件下通过提价转移成本越来越困难,出口利润率下降甚至亏损。许多出口企业出现了有单不敢接或长单改短单的情况,中小企业和劳动密集型行业尤为明显。(四)进出口税收政策调整对我国进出口的影响;近年来,针对我国贸易顺差持续快速扩大,与贸易伙伴摩擦增多,外贸发展对国内资源、环境压力增大等问题,国家对进出口税收进行了一系列调整。一是调整商品进出口关税,对部分商品实行暂定税率。出口方面,主要针对资源性产品提高或开征了出口关税。进口方面,主要是降低了重要原材料、关键零部件进口关税以及国内不能生产又有较大需求的医疗器械、生活用品等商品的进口关税。2008年,我国又进一步调整了进出口关税,主要涉及最惠国税率、年度暂定税率、协定税率和特惠税率等方面。调整后的关税总水平为9.8%;其中,农产品平均税率为15.2%,工业品平均税率降至8.92%。二是调低出口商品退税率。近年来国家几次调低或取消了部分"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退税。2007年7月进一步取消了553项"两高一资"产品的出口退税,同时降低2268项容易引起贸易摩擦的商品的出口退税率。进出口税收政策的调整,有效抑制了部分高能耗、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的出口,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国外贸顺差过大矛盾,有利于进出口商品结构的优化;也明显促进了部分能源和资源性商品、关键零部件、先进技术装备以及百姓日常生活用品等商品的进口。但是,由于纺织轻工等劳动密集型行业利润率较低,消化成本上升的空间非常有限,调低轻纺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这些行业的出口竞争优势,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因此,中国应坚持兼顾和平衡各方利益,在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和体制内,利用多双边渠道,通过对话、协商和谈判来解决争议。近年来,中国在扩大市场开放、保护知识产权、促进贸易平衡、改革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规范进出口经营秩序等方面采取了许多措施,充分照顾到贸易伙伴的关切。在协商不能解决争端的情况下,中国通过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妥善处理与贸易伙伴的贸易争端,维护了多边贸易体制的稳定。一定程度上有效缓解和解决我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的问题。这是我自己写的,但有些是书上的观点,还有从网上查了点资料,这位仁兄你看着办吧!能不能帮上你!我是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的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国际商务专业(中澳合作,双本科)介绍

国际商务专业(中澳合作,双本科)   学制四年   管理学学士   本专业由上海对外贸易学院与澳大利亚皇家墨尔本理工大学合作举办,教学计划由中外双方课程联合构成。学生毕业时,可获得上海对外贸易学院颁发的本科文凭和管理学学士学位以及皇家墨尔本理工大学颁发的商科(国际商务)学士学位。   本专业人才为政府主管部门、国际经贸企业、三资企业、跨国企业、海外企业及咨询机构培养具有扎实的国际商务理论基础,掌握从事国际商务经营管理的知识和技能,具有较强的英语应用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熟悉电子商务运作的国际商务经营管理人才。   专业教学计划中包含20门双语教学课程:组织行为学导论(IntroductiontoOrganizationalBehavior),会计学原理(IntroductoryAccounting),商用计算机技术(BusinessComputing1),商务统计(BusinessStatistics1),宏观经济学(Macroeconomics1),商法(CommercialLaw),营销学原理(MarketingPrinciples),微观经济学(PricesandMarkets),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导论(IntroductiontoLogisticsandSupplyChain),商业计划(BusinessPlanning),雇佣关系管理(EmploymentRelations),全球网络(TheGlobalNetwork),国际营销学(GlobalMarketing),组织与环境(OrganizationsandtheirEnvironment),公司理财(BusinessFinance),国际管理(InternationalManagement),国际商务问题研究(IssuesinInternationalBusiness),商业伦理与治理(Ethics&Governance),战略管理(StrategicManagement),跨国经营项目分析(InternationalIndustryBasedProject)。   学生还将接受皇家墨尔本理工大学“全球英语”培训系统的全面训练,以使学生具备娴熟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并能够顺利完成上述20门双语课程的学习任务。   本专业优秀学生还可参加选拔,赴RMIT大学进行为期一学期的学习交流。

我国有哪些比较优势?在对外贸易的战略选择中,我国如何化比较优势为竞争优势?

中国的比较优势在于中国人工成本低、资源价格低、交通运输成本低(基础设施良好),尤其是人工成本,长期以来被视为主要的比较优势。但目前人工不断上涨,这种优势正在减小,所以需要我们不断创新,改进经济发展模式,以期获得持续发展。在对外贸易中,我国的劳动力成本优势和产业链齐全是最大的优势,这导致了我们的外贸竞争优势。拓展资料:1.长期以来,国际贸易理论是建立在比较优势原理基础上的。按照比较成本理论,不同国家生产不同产品存在着劳动生产率的差异或成本差异,各国应生产各自具有相对优势的产品。这样,各国间分工从事专业化生产的产品产量就会增加,通过国际贸易,双方都能获得最大的利益,好获得比较利益。比较优势理论对发展我国对外贸易仍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但这一理论对于发展中国家的适用程度和适用范围是有界限的。因为,它主要是从静态的角度来分析、说明国际分工与国际贸易的,而从动态角度看,随着经济的发展,科技、教育的进步,各国的比较优势是在变化的,产业结构和贸易结构也不断变化。对发展中国家来说,一味地单纯以自己的成本和资源比较优势来确定自己的国际贸易结构,就会不可避免地陷入“比较利益陷阱”。2.其原因:一是初级产品和工业制成品交换的贸易条件,对发展中国家来说越来越趋于恶化;二是发展中国家对发达国家的依赖性加强。同时,在劳动密集型产品和资本或技术密集型产品的国际贸易中,以劳动密集型产品为出口为主的发展中国家总是处于不利地位,导致自身贸易条件恶化和对发达国家依附性加强。3.发展中国家应该在现有的比较优势基础上形成自己的竞争优势。竞争优势来源于具有竞争力的产业结构,要在对外贸易中真正获得更大的比较利益,必须致力于调整昨优化产业结构,提高技术密集型产业的比重,扩大技术密集型产品的出口规模。为此,要着重解决以下问题:一是扩大对劳动密集型产业进行人力资本和技术投入,提高其知识、技术密集度;二是在市场选择上,国家要通过技术引进和高科技投入等途径有重点地培植一批技术含量高、出口前途好的产业部门,增强其国际竞争力;三是对外资进入我国要逐步提高其技术含量壁垒,鼓励高技术产业进入我国。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的国际经济与贸易 和 金融学(国际银行业务方向)哪个更好啊?

我是外贸09年毕业生金融学的 金融学(国际银行业务方向)是外贸分数最高的专业 国际经济与贸易虽然是一本 金融在上海市二本 但是个人觉得金融好从就业率就看的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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