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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生产过程中消耗性生物资产如何做账

农业生产过程中消耗性生物资产账务处理: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农业)持有的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实际成本。消耗性生物资产发生减值的,可以单独设置“消耗性生物资产跌价准备”科目,比照“存货跌价准备”科目进行处理。二、本科目可按消耗性生物资产的种类、群别等进行明细核算。三、消耗性生物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一)外购的消耗性生物资产,按应计入消耗性生物资产成本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科目。(二)自行栽培的大田作物和蔬菜,应按收获前发生的必要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自行营造的林木类消耗性生物资产,应按郁闭前发生的必要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自行繁殖的育肥畜、水产养殖的动植物,应按出售前发生的必要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三)取得天然起源的消耗性生物资产,应按名义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四)产畜或役畜淘汰转为育肥畜的,按转群时的账面价值,借记本科目,按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借记“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生产性生物资产”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育肥畜转为产畜或役畜的,应按其账面余额,借记“生产性生物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已计提跌价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跌价准备。(五)择伐、间伐或抚育更新性质采伐而补植林木类消耗性生物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林木类消耗性生物资产达到郁闭后发生的管护费用等后续支出,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六)农业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应归属于消耗性生物资产的费用,按应分配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农业生产成本”科目。(七)消耗性生物资产收获为农产品时,应按其账面余额,借记“农产品”科目,贷记本科目。已计提跌价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跌价准备。(八)出售消耗性生物资产,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按其账面余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已计提跌价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跌价准备。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实际成本。

农业生产过程中消耗性生物资产如何做账

农业生产过程中消耗性生物资产账务处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农业)持有的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实际成本。消耗性生物资产发生减值的,可以单独设置“消耗性生物资产跌价准备”科目,比照“存货跌价准备”科目进行处理。 二、本科目可按消耗性生物资产的种类、群别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消耗性生物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外购的消耗性生物资产,按应计入消耗性生物资产成本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科目。 (二)自行栽培的大田作物和蔬菜,应按收获前发生的必要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自行营造的林木类消耗性生物资产,应按郁闭前发生的必要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自行繁殖的育肥畜、水产养殖的动植物,应按出售前发生的必要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取得天然起源的消耗性生物资产,应按名义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四)产畜或役畜淘汰转为育肥畜的,按转群时的账面价值,借记本科目,按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借记“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生产性生物资产”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 育肥畜转为产畜或役畜的,应按其账面余额,借记“生产性生物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已计提跌价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跌价准备。 (五)择伐、间伐或抚育更新性质采伐而补植林木类消耗性生物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林木类消耗性生物资产达到郁闭后发生的管护费用等后续支出,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六)农业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应归属于消耗性生物资产的费用,按应分配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农业生产成本”科目。 (七)消耗性生物资产收获为农产品时,应按其账面余额,借记“农产品”科目,贷记本科目。已计提跌价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跌价准备。 (八)出售消耗性生物资产,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按其账面余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已计提跌价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跌价准备。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实际成本。

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有哪些?专业介绍

如果你正在为未来的就业而焦虑,不妨考虑选择现在就业前景好的专业。比如,金融专业、IT专业、工程专业等。这些专业的就业前景都非常好,并且有很多工作机会。另外,这些专业的学习费用也不高,因此你可以轻松实现自己的就业目标。 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部分专业:序号专业名称所属类别1中草药栽培与加工技术农林牧渔2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新闻传播3现代物流管理财经商贸4室内设计技术新闻传播5环境艺术设计文化艺术6园林工程技术土木建筑7畜牧兽医农林牧渔8市场营销财经商贸9生物技术及应用财经商贸10计算机信息管理其他11食品智能加工技术食品药品与粮食12植物保护电子与信息13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土木建筑14广告艺术设计文化艺术15食品营养与检测公共管理与服务16园艺技术农林牧渔17应用电子技术电子与信息18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公安与司法19国际经济与贸易财经商贸20包装技术与设计其他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大数据与会计介绍培养目标具有会计专业理论知识和较强的职业技能及岗位实际工作能力。能够从事会计核算、财务管理、投资理财、税务筹划和财务审计等工作的高等职业技术应用型人才。 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介绍培养目标: 本专业具有鲜明的现代国际化特色。培养学生掌握涉外酒店现代管理技术与方法、具有较强的实践操作能力。毕业后能适应豪华、超豪华酒店的服务及基层管理工作,中档酒店的中层管理工作,经济型酒店的高层管理工作。 主要课程: 酒店行业认知、酒店服务礼仪、前厅服务与管理、客房服务与管理、餐厅服务与管理、职业点菜师、西餐服务、调酒与酒吧管理、宴会服务、酒店营销与公关、酒店休闲产品设计、酒店督导实务、茶艺、插花艺术、酒店英语等。 就业方向: 区内外涉外各类高星级酒店、国内高级会所、国际品牌酒店等的前厅、客房、餐饮、酒吧、康乐服务管理岗位、部门经理或大型餐饮集团餐饮主管、餐饮经理等 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计算机信息管理介绍计算机信息管理 (1)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计算机信息管理的基本理论知识与职业技能,具有硬件组装与维修、软件开发、系统维护、信息统计分析与处理、网络运行维护与管理等方面的能力,能在国家各级管理部门、工商企业、金融机构、科研单位等部门从事计算机与信息管理和服务的第一线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人才。 (2)就业方向:毕业生面向商业、贸易、金融等企业,从事网络应用、硬件组装与维修、软件开发、系统维护、信息统计分析与处理、数据库系统与应用、企业管理、网站设计与维护、电子商务等工作。 (3)主要课程:计算机基础、管理信息系统、C语言、网页制作、面向对象程序设计、图形图像、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数据库、动态网页设计、计算机辅助设计、多媒体技术、机房管理、电子商务理论与实务、企业管理、会计基础等课程。 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室内设计技术介绍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具有现代设计思想和理念,富有想象力、创造力及艺术素养的专业室内设计人才,能从事室内外环境方案设计、图纸制作和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管理等岗位工作。 主要课程:绘画表现、室内空间构成表现、室内电脑绘图、居住空间设计、商业空间设计、家具设计与工艺、装饰材料与构造、装饰工程预算、室内施工工艺与管理、装修构造与施工技术等。 就业方向:毕业生主要面向绘图、室内设计、装饰材料采购与管理、项目施工管理、售后服务与市场管理、网络布线、水电安装、项目规划管理岗位的工作,从事室内设计、室内装饰材料采购与管理、装修施工管理、室内产品技术研发管理、展示设计、室内设计方案、施工效果图输出等方面的工作。 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园林工程技术介绍主要课程: 园林制图、园林施工图识读、园林测量、园林规划设计、园林建筑设计、园林植物与造景、园林植物生产与养护、园林工程、园林工程预决算、园林电脑绘图、工程项目管理、建筑材料与施工工艺、综合实训、企业实践等。 就业方向: 主要在城镇园林局、园林施工企业、园林规划设计院、工程造价管理站、工程监理、室内装饰、花木、房地产公司、物业公司等企事业单位从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园林工程监理、园林工程设计施工图绘制、园林工程预算、工程造价管理、园林工程招投标、工程资料管理、园林绿化养护与管理等岗位(群)。 人才培养模式:按园林行业、企业对职业岗位的需求,围绕从事园林相关岗位工作所必需的职业素养、专业知识和技能、综合职业能力的质量目标,实施工学结合与产学一体的“四阶段、三平台、两融合”人才培养模式。即“四阶段”教学进程;校内基地、企业和农职教集团“三平台”实训实习;校企“两融合”培养。 第1-2学期,在基础和专业基础课及素质拓展课程学习期间,在校内企业和基地,参加综合性生产管理认知实训,了解专业内涵,树立专业思想,着力培养学生的职业素养、思想品德、身心素质等基础素质和能力。 第3-4学期,通过专业知识学习和专业技能“渐进式”训练,在校内基地、校外企业和农职教集团,围绕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工程施工技术与管理、园林工程预决算等主线开展教学实训和实习。工学结合,通过参与模拟或实际工程的全过程,进行专业技能训练,强化职业工种训练,掌握和提高职业岗位必备专业知识和技能的熟练程度。 第5学期,根据就业岗位及学生发展需要,在专业拓展课程学习的同时,一方面,到校内企业和农职教集团,进行承担工作任务和轮岗训练的企业实践;或校内承包经营,生产实战演练一个园林建设工程的全过程。另一方面,开展并完成创新项目研究和毕业论文。演练提升专业能力、方法能力和适岗能力。 第6学期,根据用人企业需求和“双选会”选聘情况,安排学生到企业和农职教集团,进行(见习试用)毕业实习,进一步磨合提高职业素养、方法能力、社会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实现“走出校园,融入社会”。对中专/技校/职校报考还有疑问,您可以点击2023年电大中专招生咨询(原广播电视大学):https://www.87dh.com/xlzz/

农业银行票据业务没反应

1、操作系统IE浏览器被病毒破坏,需要重装IE浏览器。2、杀毒软件插件拦截,拦截了农行的网银,此时打开插件工具,放开拦截即可。3、电脑操作系统使用久后,临时文件堆积,清理临时文件即可。

农业银行的票据业务和新一代票据业务一样吗

不一样。农业银行传统的票据业务主要包括纸质银行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而新一代票据业务则涵盖包括电子票据、电子商业汇票等具有电子化特点的票据。

生物质能发电在农业的现状

生物质能发电是新业态,我国广大农村地区是生物质能发电的重点。但由于我们现在农业是以家庭承包为主,秸秆分散,运输成本高,较难实现规模化。

农业执法大队属于什么单位

农业执法大队的主要工作职责职能有:根据授权,承担县农业局牵头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农业综合执法,依法组织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和投入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资源与农业环境保护、农业植物检验检疫、农业野生植物保护;新菜地开发基金征缴、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农民负担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等方面全县执法活动,查处跨县(市、区)重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大违法案件等工作。扩展资料农业执法大队属于农业农村局下属单位。农业农村局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三农”工作发展战略,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负责农业(农业、林业、渔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等等。参考资料来源:桂阳县政府门户网——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参考资料来源:启东市农业农村局官网——下属单位及职能

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职责

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职责主要是承担县农业局牵头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农业综合执法,具体如下: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业农村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代拟全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2、具体承担全县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畜牧兽医、生猪屠宰、动物卫生监督、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耕地质量、农业机械、植物检疫、渔业渔政、农村宅基地、基本农田利用保护、农业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3、组织或配合农业联合执法、交叉执法行动;依法查处上级交办、相关单位移交、乡镇移送及群众投诉举报的违法案件。4、负责对乡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考核。5、负责农业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移送涉嫌犯罪案件。6、负责全县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全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方面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等工作。7、负责建立全县农业综合执法的数据共享机制,为行政决策、审批服务和行业监管提供支持。8、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内设机构执法综合科:负责执法大队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参与农业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理赔案件的办理工作;负责农业执法办案指导,协调执法机构内部联合办案、跨区域办案、案件司法移送等工作。农村建房执法中队:负责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等方面的执法工作,行使上述领域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等执法职能。农资农机执法中队:负责农药、种子、化肥等农业投入品以及农机、农产品质量、农业资源、植物新品种保护、野生植物保护、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耕地质量、植物检疫、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等方面的执法工作,行使上述领域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畜牧渔政执法中队:负责兽医兽药、动物卫生监督、动物防疫、生猪屠宰、畜产品质量及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畜牧业投入品以及渔业、渔政等方面的执法工作,行使上述领域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如何优化投资环境,激发工商资本投资农业农村的活力?

优化业务流程,稳步放大担保倍数。根据相关信息查询得知:优化业务流程,稳步放大担保倍数,做大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担保业务,要加强对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的指引。

华中农业大学农林经济管理学考研经验分享?

一、个人介绍:亲爱的学弟学妹们好,我是华中农业大学农林经济管理专业的学长。尽管考研的日子已经过去了一段时间,但是备考的日日夜夜,初试时的紧张,复试时的煎熬和录取时的兴奋,到现在还历历在目。二、择校1、关于择校和定专业。我的理想大学是华中农业大学,高考的时候一直想去211高校,但是因为失误来到了一所大学,但心里一直想要去一所211高校学习。华中农业大学作为帝都的老牌211高校,就是一个比较不错的选择,于是也就开始了我的考研之路。坚持了8个月,终于上岸华中农业大学,初试420+,专业课813经济学130+,感觉有一点小亏,这个分数应该也可以去人大了,但是也很知足了。下面是我的一些个人经验,供学弟学妹们参考。大家在选择学校的时候,一定要量力而行,千万不要一味的由着自己的兴趣爱好,不考虑实际情况。许多高校的热门专业一直是考生们的香饽饽,但是相比于众人都去挤的独木桥、象牙塔来说,有些不那么出名的学校的一流学科或一流专业的性价比是很高的,也会让自己一战成功的概率更高一些。比如我选择华中农业大学,首先是因为我想去一所985学校,其次是因为我想去更好一点的城市。此外,农业大学普遍比较务实、口碑也不错,所以我认为选择华中农业大学是很不错的。农业经济管理专业往年的分数线没有很高,并且华中农业大学属于教育部直属的自划线学校,2020年是345分、2021年是355分、2022年是355分,除了总分要求,还有单科要求,2021年的情况是政治和英语均不低于55分,另外两门不低于90分。2022年拟录取不到20个,比2019年少了许多,2019年进复试的有50个人左右,最终拟录取了29名,这个专业招生人数相比其他专业来说多一些,报录比会更高一些。三、初试经验。我认为考研最重要的两个字就是:自律。我这一年其实学习时间只有几个月,大多数都是在和室友打游戏和睡懒觉。非常不建议大家倡导这种学习理念,也请大家不要听信那些裸考上岸的人,他们一定会有自己的方法。1、思想政治理论:(1)政治这门学科,我是从暑假开始,在8月份我开始看徐涛的强化课,徐涛人送外号旺仔,是一个可可爱爱的老师,他的课很风趣幽默,而且他的强化课每一节课是40分钟左右,我每天会看4—5个视频,在听课的同时,会在核心讲义上勾勾画画,把重点全勾画出来,方便第二天复习的时候看。在听完课之后,会做相应章节的练习题。(2)在10月份左右,强化课就看完了。然后练习册的题也都做了一遍,这个时候我会开始第二轮复习。第二轮的复习主要是以重点的知识点为主,同时搭配着题做第二遍。(3)当然,最后徐涛的八套卷是一定要做的,但最重要的是肖大大的四套卷,一定一定要做,后面的主观题一定要背熟,毕竟这是背了就可能直接得到分数的题。(4)我从开始学政治,全程都是徐涛老师的课程和肖秀荣四件套。第一遍看徐涛老师视频学习基础知识、主要概念和重要知识,这个老师讲的很详细,有很多笔记。十月一之后,我就开始做政治1000题了,前前后后一共刷了两三遍,还是夯实基础知识,不然选择判断丢分太多就会拉分。最后一个月就是背肖八肖四,大题基本都能背到。2、英语:(1)首先是单词问题,单词是你能考到及格的基础,当然,也不是说你背单词就能考高分,因为考研考的是对英语的综合能力。其次是阅读,英语备考的重点就在阅读,有些人因为在四六级学习中学会了定位找答案,但是这个方法在考研中是不适用的,想要在考试中得高分,只有读懂文章。对于作文来说因为我基础比较差,所以用了一个笨办法,我把大小作文各背了三十篇,然后总结了每种类型作文的模板,在考试的时候,在大模板的基础下,把你背过的作文里可以用到的话,往里套,你的作文分数就不会太低。英语阅读如果没有词汇量,很难读懂,更不要提怎么做对题了。我是买的张剑阅读黄皮书还有朱伟老师的恋恋有词,然后就是背单词,每天背小一百个吧。十月一之后,就开始刷真题了,英语一比英语二要难一些,所以我就只看了英语一的真题,从2000年开始的每天都做一套题,昨晚阅读以后就拿着手机遇到不会的一定查明白然后记住,这其实也是扩大词汇量的一种方式。并且通过做真题就能知道历年出题人的出题思路是什么,很有利于在考场上对模棱两可的选项的判断。从十一月份开始我才开始准备作文,作文我就是买了王江涛老师的书,然后跟着训练并且自己整理一些模板。不然直接在考场上想会耽误时间。英语这个学科是要一直进行学习训练的,所以我在决定要考研的时候,就已经开始复习学习英语,我主要跟的老师是K老师,这个老师讲课的风格就是比较幽默。我最开始听的课是核心单词,通过他的视频,我看过一轮视频之后,就能将视频中所领着背的单词的80%都能够记住,跟着视频去背单词的效率还是挺高的。但这也只是核心单词,所以后来我又买了单词书,每天去背一单元的单词,然后第二天早上进行复习。在核心单词背完之后,我又去学习语法,用了一个半月的时间将语法完全学完。同时在这期间,我也是在做英语阅读,每天争取做两篇到三篇。在暑假的时候,我开始做英语一的真题,第一遍真题做完之后,我对真题里的阅读进行逐篇分析,在10月份的时候,我做第二遍的真题,到后来就是做各个老师出的模拟题。最后的作文我是跟着王江涛老师的,我觉得他的作文还是很棒的。3、数学三:我是考的数三,需要学高数、线代、概率论,从头到尾我就只跟了张宇老师,我真的实在是太喜欢张宇的授课风格了,一点也不枯燥乏味。同时他每个知识点又能讲的特别的透彻,我每次都是听一节课的内容,然后去做1000题里面对应的题,我先是学高数,然后听线代,最后听了概率论。从3月份开始听的课,在暑假前结束一轮复习,在暑假的时候开始强化,同时把1000题做第二遍。在10月份的时候结束强化,开始冲刺。这个时候我就只做1000题里面我之前做错的题。后期张宇出了八套卷和四套卷,每套卷我都认真仔细去做,并且去总结各个题型,宇哥的题的未来性特别的强,他的四套卷里的每一道题都值得仔细的去推敲。考研数学很难,所以我准备的挺早的,我从1月份就开始梳理数学知识点了,梳理完以后开始练汤家凤老师的1800题,反正每天就是刷题,疯狂做题。千万不要停止做题,每天都做题就会有题感,反正数学还是要多做题多练的。我十月一以后开始做历年真题,每周都模拟一次正式考试的时间做一套卷子,然后平时还是刷其他的题目,每一个错题都要整理,然后定期回顾错题。后面真题做完了我就开始买模拟题做,频率加快到一天一套模拟题,主要是锻炼做题速度,不然很可能在考场上做不完。4、专业课813经济学:华中农业经济管理的专业课考的是813经济学。这个专业课包括宏观经济学,也包括微观经济学。专业课我是从暑假开始的,暑假的时候,我把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这两本书全都系统的看了一遍,大概是用了一个半月的时间。然后我开始分章节去总结知识点,将名词解释、论述等知识点去拆分学习,并且要保证每天早上对前一天总结的名词解释题以及论述题进行背诵。在10月份之前,我要保证我的一轮复习结束,然后在10月份开始进行二轮背诵,同时也对历年真题去进行详细的看,到后期就是每天不停的去背名词解释题、论述题这些东西。专业课学院并没有明确规定参考书目,只是给了考试内容。内容一共有八个模块,分别是需求与效用理论、生产与成本理论、竞争与垄断理论、要素市场和收入分配、应用回归分析基础、国民收入决定理论、总需求和总供给理论、通货膨胀和失业,我的经验是参考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高鸿业作者的《西方经济学》进行整体复习,然后再加上范里安的《中级微观经济学》。题目形式就是计算题和简答题,所以可以不考虑选择判断和名词解释这种对课本内容要求比较精细的复习方式了,可以主攻大题计算题和论述题。论述题一般是宏观领域的,计算题既有宏观也有微观,宏观部分主要是总供给和总需求那部分的AS-AD模型和IS-LM模型的计算求解,还有微观部分的消费和生产方面,可以参考范里安的《微观经济学》每一章的课后练习题,都有计算步骤,也很详细。我本科期间就学过《西方经济学》,所以我对专业课没有非常重视,我从十月份开始看书的,大概就用了一周吧就把书看完一遍了。然后我就上网买了一些专业课真题资料之类的,基本也都是课本上的内容,所以专业课只要把课本学好,就没什么问题的。不过也不能太放松专业课学习,毕竟还是有计算题和简答题的,考前突击效果会比较好。四、复试经验。在查到自己初试成绩的时候,就可以开始着手去准备复试了,我准备复试的时间比较晚,所以时间就比较仓促,我主要是进行练习英语口语。同时也对一些可能会提到的问题去整理了资料,自我介绍是必不可少的,所以我准备了中文和英文的自我介绍。同时我也在贴吧以及微博里面去寻找可能会被问及的问题,也进行了中文和英语的准备。总体来说,复试的时候就是不要太紧张,遇到自己不会的问题一定要如实说,不要自己瞎编。我们那一年好像是最后一年线下复试了,后面都改成线上了,不过题型并没有变化。2月份出的成绩,然后快4月份复试的。复试有专业问题回答然后就是老师根据你的个人的情况提问。老师们人都很好,不会刁难大家,会问一些有关本科期间论文或者毕业论文的相关问题,不过都不深入,感觉就是想多了解一下。复试学院给了参考书目有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农业经济学,其实跟专业课的复习方法差不多,就是看参考用书就行了,不会超过这个范围的。五、给学弟学妹的建议、鼓励。其实考研就是很艰难的,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感觉,并且往后竞争压力越来越大了,但是既然选择了这条路,首先一定要坚持下去,并且要相信自己的努力一定会有回报。即使说最后没有达到理想的结果,起码整个过程是不后悔的,并且在这一年中对自己来说也是一段宝贵的经历、可以让我们很快的成长。复习过程中厌学情绪也是正常的,这时候不要再逼自己学习了,因为效率已经很低了,可以出去吃个饭、找同学朋友玩一下,暂时放松一下。但是一定不要乐不思蜀、完全不学习了。其实考研不只考知识,还考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一定要保持良好的心态、及时调整自己。同时要好好吃饭,养好身体,毕竟身体是革命的本钱。这些都是我的个人经验啦,仅供参考。希望学弟学妹们都可以考研顺利!成功上岸!

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内涵是什么

1985年,美国加利福利亚议会通过的《可持续农业研究教育法》正式提出了农业可持续发展这个概念。美国等发达国家科学家集中讨论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定义、范畴、研究的特点以及实施途径,发表了大批论文和专著。农业可持续作为一种的农业思潮在全球迅速传播,受到世界各国的关注并付诸实践。1987年美国农业部可持续农业研究与教育计划(SARE)正式提出了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模式。1991年4月,联合国粮农组织(PAO)在荷兰召开国际农业与环境会议,形成了可持续农业和乡村发展的丹波宣言,丹波宣言中的定义认为:农业可持续发展是指“采取某种使用和维护自然资源的基础的方式,以及实行技术变革和机制性改革,重点集中于解决重大的稀缺农业资泥和重大自然资源破题。以确保当代人类及其后代对农产品需求得到满足,这种可持续的发展(包括农业、林业和渔业)维护土地、水、动植物遗传资源,是一种环境不退化、技术上应用适当、经济上能生存下去以及社会能够接受”的农业体系。同年还在联合国总部成立了世界可持续农业协会。1992年在巴西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提出了以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协调持续发展的新发展现。进一步指出可持续发展是指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构成威胁的发展。这一新的发展观点把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研究推向了一个新的阶段。

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内涵是什么

1、经济可持续发展可持续发展的最终目标就是要不断满足人类的需求和愿望.因此,保持经济的持续发展是可持续发展的核心内容.发展经济,改善人类的生活质量,是人类的目标,也是可持续发展需要达到的目标.可持续发展把消除...

从事农业建设就不要交耕地占用税吗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建设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占用林地、牧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以及渔业水域滩涂等农用地的不征收耕地占用税。  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而建设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具体包括储存农用机具和种子、苗木、木材等农产品的仓储设施;培育、生产种子、种苗的设施;畜禽养殖设施;木材集材道、运材道;农业科研、试验、示范基地;野生动植物保护、护林、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木材检疫的设施;专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灌溉排水、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通讯基础设施;农业生产者从事农业生产必需的食宿和管理设施;其他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1l号)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9号)

搞农业哪些专案是不用交税的

搞农业哪些专案是不用交税的 一、企业从事下列专案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专案; 8、远洋捕捞。 二、企业从事下列专案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Ⅰ、企业从事下列专案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专案; 8、远洋捕捞。 Ⅱ、企业从事下列专案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一)个人或个体工商户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和捕捞业且经营专案属于农业税(包括农林特产税)、牧业税征税范围的,其取得的上述“四业”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对进入各类市场销售自产农产品的农民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市场内的经营者和其经营的农产品,如税务机关无证据证明销售者不是“农民”的和不是销售“自产农产品”的,一律按照“农民销售自产农产品”执行政策。 (三)对于在征用土地过程中,征地单位支付给土地承包人的青苗补偿费收入,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四)直接用于从事种植、养殖、饲养的专业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五)对农林牧渔业用地和农民居住用房屋及土地,不征收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六)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10年。 (七)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内经营采摘、观光农业的单位和个人,其直接用于采摘、观光的种植、养殖、饲养的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中“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的规定,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八)免征车船税:拖拉机;捕捞、养殖渔船。 (九)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 (十)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1年内,免征土地使用税。 (十一)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十二)农林作物,牧业畜类保险合同,免征印花税。 农业种植业中哪些专案是不交税的 在考虑经营范围怎么写 找点不交税的科目 农业种植业,现在没什么税费要交的。听说对种植大户,国家还有补贴款和农机具。 哪些人是不用交税的? 个人所得税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1)省级人民 *** 、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储蓄存款利息、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8)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中国 *** 参加的国际公约以及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10)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2、纳税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在进行纳税申报时提出减免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征个人所得税: (1)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2)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3)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 3、行政法规规定下列各项所得可暂免征个人所得税及其具体操作: (1)适用中外籍纳税人的暂免征税所得:个人举报协查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而获得的奖金。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 (2)仅适用于外籍纳税人的暂免征税所得(略)。 印花税 1、应纳税额不足一角的,免纳印花税。 2、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免税。 3、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 *** 、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免税。 4、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免税。 5、无息、贴息贷款合同免税。 6、外国 *** 或者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 *** 及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免税。 房产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车船使用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下列车船免纳车船使用税: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车船;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车船; (3)载重量不超过一吨的渔船; (4)专供上下客货及存货用的趸船,浮桥用船; (5)各种消防车船、洒水车、囚车、警车防疫车、救护车船、垃圾车船、港作车船、工程船; (6)按有关规定缴纳船舶吨税的船。 城镇土地使用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6)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土地增值税 1、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1)纳税人建造普遍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专案金额20%的:  (2)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用的房地产。 2、个人因工作调动或改善居住条件而转让原自用住房,凡居住满五年或五年以上的,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居住满三年未满五年的减半征收土地增值税。 3、1994年1月1日以前已签订的房地产转让合同,在其房地产转让时由纳税人提出申请,报经税务机关批准,免征土地增值税。 工资中哪些专案该交税 你所列的这些专案都应交个人所得税。 (3630-2000)*10%-25=138元 个人所得税速算扣除数 不超过500元的, 税率5%,速算扣除数为0;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5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税率15 %,速算扣除数为125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税率20 %,速算扣除数为37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税率25%,速算扣除数为1375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为3375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35%,速算扣除数为6375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为10375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税率45%,速算扣除数为15375 工资哪些专案不用交个人所得税 海航会计教育为您解答: 工资中免交个人所得税的专案包括: 一、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津贴 二、离、退休人员工资薪金所得 三、延长离退休年龄的高阶专家从单位取得的工资、补贴等 四、个人福利费 五、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 六、差旅费津贴 七、误餐补助 八、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 九、五险一金 十、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工资薪金所得 十一、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十二、企业年金、职业年金 十三、远洋运输船员工资薪金所得 十四、附加减除费用 国税的有哪些专案,哪些专案是属于地税的 国税征收: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新办企业、银行、铁路、保险公司)、企业所得税(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外商)、资源税等。 地方征收:营业税(不含国税的)、企业所得税(不含国税的)、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屠宰税、筵席税、契税等。 以上税种贵公司不可能都涉及到,按贵公司经营性质和行业分类,国地税会给你核定的。 增值税免征专案是不用交增值税咯? 要看具体专案,如果是流通企业,一般来讲是都不需要的, 如果是生产企业,要看你的进项对应的产品是什么?销项对应的产品是什么?具体规定是针对进项还是销项,还是针对某个生产加工阶段的。 大部分的免税专案即使不计算,也需要先去主管税务机关去备案。而且要注意发票的使用和开具情况 想搞农业种植,哪些专案合适些 在农业结构调整中,有些农民朋友苦于找不到经济效益好的种植专案而迷惘。下面几类专案就很不错,可供参考。 异地种植专案 当地引种种植异地的农产品,可省去长途运输的费用和时间,上市快而早、鲜活质优,备受消费者喜爱,如南蔗北种、南菜北栽等。 反季节栽培种植专案 即利用大棚、温室等农业高新技术,错开以往传统的种植季节,换季栽培农作物,包括提前和推迟两种反季栽培方式。反季节种植作物因错开了该产品按传统种植方法上市的季节,避免了大量同类产品集中上市的矛盾,从而获得比传统方法种植的产品更多的效益。 黑色作物种植专案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消费水平的迅速提高,黑色食品因其集营养、保健、观赏等多种功能于一身,而备受人们的青睐,市场前景不断看好。这类作物有黑玉米、 黑小麦、黑大米、黑芝麻等。但此类作物需求量较小,且种价昂贵,不可盲目发展,否则容易造成入不敷出或入出互抵白搭工夫。 更多的农业种植方面的讯息可到新农联盟官网上了解下 哪些店不用交税 应税收入达不到起征点的店不用交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公告中称,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11月1日起上调。 增值税起征点上调: 销售货物的由原来为月销售额的2000-5000元调整为5000-20000元; 销售应税劳务的,由月销售额1500-3000元调整为5000-20000元; 按次纳税的,由每次(日)销售额150-200元调整为300-500元。 营业税起征点上调: 按期纳税的,由为月营业额1000-5000元调整为5000-20000元; 按次纳税的,由为每次(日)营业额100元调整为300-500元。 以下是公告全文: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援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的要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一、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第二款修改为:“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一)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二)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三)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 二、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第三款修改为:“营业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工资收入里哪些专案可是不用交个人所得税 工资中免交个人所得税的专案包括: 一、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津贴 二、离、退休人员工资薪金所得 三、延长离退休年龄的高阶专家从单位取得的工资、补贴等 四、个人福利费 五、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 六、差旅费津贴 七、误餐补助 八、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 九、五险一金 十、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工资薪金所得 十一、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十二、企业年金、职业年金 十三、远洋运输船员工资薪金所得 十四、附加减除费用

请问农业用地的法律法规的详细内容

《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求伊犁农业的一些数据

1.我州一季度房地产市场运行状况分析 2006年,国家加大了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力度。随着国办发〔2005〕26号、国办发〔2006〕37号文件确定的调控措施逐步落实到位,房地产市场正在朝着预期的目标发展。根据一季度房地产开发投资统计数据分析,当前房地产市场运行呈现以下特点: 一、房地产投资结构趋于合理 今年一季度,房地产开发新开工住宅建筑面积51377平方米,其中:90平方米以下40795平方米,占新开工总面积的79.40%,90平方米以上10582平方米,占新开工总面积的20.60%,投资结构趋于合理。 二、新建商品住宅市场需求仍比较旺盛 今年一季度,新建商品住宅销售面积大于竣工面积2.7倍(去年同期为1.6倍);销售面积增幅快于竣工面积增幅1.2个百分点;商品住宅空置面积同比下降27%。上述情况均说明市场需求仍比较旺盛,在博乐市显得尤为突出。 三、住房二级市场交易活跃 一季度二手房交易量247起,交易面积20650平方米,交易额3392.62万元,同比上升37.4%、46%、143%。 二手房住房交易以小换大、以旧换新较为多见,其中房改房上市交易量占70%以上。 四、房价总体保持平稳 据统计资料显示:今年一季度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涨幅在1%上下波动,3月份,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同比上涨1.2%,房价涨幅总体平稳。 2. 据2005年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资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以下简称新疆)土地总面积166.49万平方公里,约占全国土地总面积的六分之一,是我国面积最大的省区。新疆地势复杂,总的轮廓是“三山夹两盆”,即阿尔泰山、天山、昆仑山环绕准噶尔盆地、塔里木盆地。新疆属于大陆性温带干旱和半干旱气候区,水、土、光、热、矿产资源丰富,有巨大的开发潜力,是我国重要的粮食、棉花、油料、甜菜、瓜果、畜牧业和能源、石化基地。然而,由于自然条件、地理区位、资源禀赋、经济发展水平的原因,新疆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形势比较严峻,必须制定相应对策,切实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 1 上轮规划耕地和基本农田的保护目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是在“九五”期间编制,自治区确定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实施优势资源转换发展战略,把新疆建成国家最大的商品棉基地和重要的畜产品基地、糖料基地、粮食基地和石油化工基地。根据自治区的实际情况和市场需求,有计划地开垦宜农荒地,发展瓜果、蔬菜、旅游等特色经济,努力发展水利、能源、交通、通讯等基础产业,为全区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奠定更坚实的基础,把新疆建设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支点。 新疆有丰富的水土光热资源,发展农业、畜牧业、林果业的潜力很大。根据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的目标如下: 1.在大力进行水利建设的基础上,适度开发宜农后备土地资源。在规划期内,土地综合开发(含开荒和土地整理、复垦)的总规模为1133000公顷,补充耕地不少于740000公顷。其中近期(1997~2000年)开发410000公顷,远期(2001~2010年)开发723000公顷。规划期末,全区人均耕地达到0.2公顷(3亩)以上。 2.在实现全区耕地总量明显增长的前提下,统筹安排其它农业用地,以适应农业综合发展的需求。全面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对耕地实施特殊保护,基本农田保护率达80%以上。 3.在确保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的前提下,建设用地总量得到有效控制。规划1997~2010年建设占用耕地60500公顷,其中1997~2000年建设占用耕地20500公顷,平均每年5125公顷;2001~2010年建设占用耕地40000公顷,平均每年4000公顷。城镇用地逐步按国家标准进行规划控制,村庄用地通过合村并点、增人不增地等途径逐步降低人均占地指标,努力提高建设用地利用率。 4.要大力改造中低产田,在规划期内,中低产田的改造应达到1670000公顷。要加速全区土地利用集约化的进程,把生产用地的产出率和建设用地的利用率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5.要努力保护和改善全区土地的生态环境,在规划期内防治荒漠化土地3000000公顷,在确保生态用水、科学用水和合理用地的基础上,有效保护绿洲土地,确保全区土地的持续利用,并为国民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发展奠定可靠的基础。 2 现有耕地保有量与规划目标对照分析 新疆上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耕地面积目标为455.36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率目标为85%,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338.78万公顷。截止2005年底,新疆耕地数量为406.34万公顷,不计算退耕还林还草,较规划目标缺49.02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349.02万公顷,没有减少,略有增加。 2.1 全疆各地州2005年较2010年耕地完成情况 就各地州而言,2005年耕地实际保护面积高于规划目标的只有哈密地区(+0.38万公顷)和昌吉州(+0.07)。与规划目标比较,耕地面积增补缺口较大的地区有:克拉玛依市,还需增加1.95万公顷,只完成了2010年规划目标的68.28%;克孜勒苏州还需增加1.99万公顷,完成了2010年规划目标的70.5%;巴音郭楞州还需增加5.69万公顷,完成了2010年规划目标的83.20%;和田地区还需增加5.29万公顷,完成了2010年规划目标的75.77%。喀什地区还需增加14.89万公顷,完成了2010年规划目标的78.02%,具体情况见图1和表1。 2.2 全疆各地州耕地未来年增减比率变化情况 全疆各个地州2005年耕地现状情况与2010年规划目标值比较,在未来需要较多增加耕地的地区即年增长率较大的地区有:克拉玛依市(+9.29)、克孜勒苏州(+8.37)、和田地区(+6.39)、喀什地区(+5.64)、巴音郭楞州(+4.04)。年增长率幅度不大的地区有:吐鲁番地区(+2.72)、伊犁州直属(+2.56)、阿克苏地区(+2.3)、乌鲁木齐市(+1.48)。年增长率较小的地区有:石河子市(+0.37)、塔城地区(+0.86)、博尔塔拉州(+0.91)、阿勒泰地区(+1.04)。哈密地区和昌吉州已完成规划目标。 2.3 北疆、东疆、南疆地区实现耕地规划目标合理性分析 由于“三山夹两盆”的地形地貌特征,使新疆气候在天山以南和以北存在较大的差异。南疆、北疆和东疆三大区域在耕地的水土条件、气候条件等方面都存在较大的差异。从表1可以看出,北疆和东疆地区基本实现耕地规划目标,南疆地区面临生态压力,缺口较大,增长耕地任务艰巨。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等地区,自然与光热条件好、土壤条件较肥沃,有利于农作物的生长,在水资源保证条件下,应适当的加大这些地区的耕地保有量;伊犁州直属和阿勒泰地区水资源相对丰富,可适当考虑超额完成目标值,缓解其他地州耕地保护的压力。经济发展较快、耕地质量相对较差的城市,如:乌鲁木齐市、库尔勒市、昌吉市、石河子市等大中城市,由于地理气候等条件和位置以及经济发展的需要,制定合理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率,作为规划目标。 3 现有基本农田保有量与规划目标对照分析 新疆根据国家要求及自治区实际,在上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确定了耕地保有量的目标,于1996年在各地州(市)开展基本农田划定和保护工作,并于2001年初重新调整划定了基本农田。2001年调整划定面积为3465638公顷,2001年底实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3411730公顷;2002年底增加到3495599公顷;此后两年也在逐年增加,2003年达3520140公顷,2005年又回落到3490179公顷。2005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较2001年初调整划定面积增加了78449公顷,平均每年增加8716.6公顷,其中2002年增加幅度最大,较2001年底增加了83869公顷。 3.1 全疆各地州2005年较2010年基本农田保有量完成情况 新疆上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目标为3437806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率目标为85%。截止2005年底,新疆基本农田数量增加到3490179公顷,较规划目标多52373公顷,使基本农田保护率提高到了87%,比规划目标高二个百分点。说明新疆基本农田划定和保护力度比较大,保护效果明显。 各地州而言,基本农田实际保护面积高于规划目标的有吐鲁番地区(+13243公顷)、昌吉州(+2492公顷)、博州(+975公顷)、巴州(+17971公顷)、阿克苏地区(+74公顷)、塔城地区(+17479公顷)、石河子市(+159公顷),其中超出比重最高的是吐鲁番地区,比规划目标多了28.43%。实际保护面积未达到规划目标的有乌鲁木齐市(-1675公顷)、哈密地区(-5048公顷)、克州(-2711公顷)、喀什地区(-11578公顷)、和田地区(-5194公顷)、伊犁州直属(-6445公顷)、阿勒泰地区(-24491公顷),其中与规划目标相关最多的是阿勒泰地区,比规划目标少了20.57%。 见表2。 兵团现有基本农田面积比规划目标多了99547公顷,超出幅度为12.43%。基本农田保护率也比规划目标高出约4%。 3.2 北疆、东疆、南疆地区实现基本农田规划目标合理性分析 在上一轮基本农田保护规划中,各地区往往采用简单的统一比率计算法,将基本农田保护率确定在80%以上,全疆平均达到85%,没有考虑当地经济发展特点。由于受气候、水资源、土壤条件的限制,乌鲁木齐市、昌吉州等地区耕地区位较好,但土壤肥力不太高,质量有的较差。如乌鲁木齐市2005年粮食平均单位产量为4526公斤/公顷,远低于全疆平均单产6078公斤/公顷的水平。为了达到耕地保护率的要求,不得不将大量的旱地、新开垦的耕地也纳入基本农田保护范围,降低了基本农田的质量。所以,可考虑将部分如乌鲁木齐市、库尔勒市、昌吉州等基本农田保护指标调出城市合理发展区域,在粮食、棉花主产区如伊犁州直属、南疆划定同质同量的基本农田,以确保达到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总量,同时提高基本农田的质量。从总体上不降低了基本农田保护率,相应的增加了伊犁等地区耕地保护的数量,提高全区耕地质量水平。 3.3 自治区重点保护的42个粮食主产县(市) 受地形地貌、水资源、土壤养分、投入力度、技术水平等因素的影响,新疆的耕地质量普遍较差,利用水平不高,产出较低。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深入实施和新疆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新疆城市化进程将明显加快,人们的饮食结构也将发生转变,必然导致越来越多的耕地被占用,转为非农建设用地或其他农用地。虽然新疆耕地后备资源丰富,但地处偏僻,开发难度大,投入资金多,加上生态环境保护和耕地保护形势的严峻,耕地增加越来越困难。当土地开发、复垦、整理补充耕地量在短期内不能弥补耕地减少量时,为保障新疆的粮食安全,必须想方设法提高已有耕地的质量,改造中低产田,提高耕地的产出水平和效益。尤其是要重点保护自治区的42个粮食主产县(市)的耕地,使之成为全区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保障粮食安全的后盾,并为耕地资源缺乏、社会经济健康发展而占用大量耕地的其他地区起支援作用。全区42个粮食主产县(市)见表3。 3.4 基本农田增减与实际情况的对比分析 新疆建设占用基本农田数量和比重都较小,但应严格控制。经济社会发展必然导致对增量土地需求的增加,进而难免会占用少部分耕地甚至是基本农田。固定资产投资力度加大,交通、能源和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规模不断增加,尽管在设计过程中尽量考虑避免占用基本农田,但在实际建设和施工中,受自然地理条件、施工技术手段等限制,必然会占用一部分基本农田。新疆一些县、市为了节约土地,不占用耕地,使等级公路线路绕过县镇,远离城镇,结果反而因运输不方便而造成本地区的市场经济受到损失。同时,也因为道路绕行而多增加道路建设的用地面积和多增加道路建设投资。所以,正确认识新疆交通用地的特点,以尽量减少经济损失。在不突破农转非、建设占用的指标前提下,从公共利益出发,经过合法程序、占补平衡和合理安置,适当地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是允许的。 生态环境脆弱,生态建设占用基本农田在所难免。新疆地处亚欧大陆腹地,年降水量平均为150毫米,降水总量只占全国的4%,森林草甸植被主要分布在山区,广大平原为荒漠植被和沙漠、戈壁,生态环境脆弱,土地极易沙漠化。平原地区年大风次数多达10-20天,起沙风占全年刮风频率的15%,大风和扬沙为土地沙化提供了动力条件,加上南、北疆两大盆地具有丰富的沙源,一旦土地植被遭到破坏,沙化威胁就相当严重。因而在响应西部大开战略,开发和建设新疆过程中,首先要建设的是生态环境,退耕还林就是生态环境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据调查,在实施退耕还林政策过程中,被退耕的耕地中基本农田占有一定比例。 农业结构调整是适应市场经济运行规律的结果,相对于其他经济作物而言,种植粮食作物的比较利益低下,土地承包经营者种粮积极性不高,农业结构调整的倾向明显,从而较容易导致基本农田数量减少。自然灾害时有发生,容易导致局部地区基本农田数量。对于因自然灾害导致基本农田被毁坏的,应尽力恢复其原有地力,或重新补划基本农田,确保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土地整理、开发和复垦是增加和补充基本农田数量的有效途径,应在水资源动态平衡的前提下加大土地整理、开发和复垦力度。 4 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的建议 4.1 建议新疆发展林果业100万公顷(1500万亩)用地的地类调整 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新疆将特色农业列为南疆地区重点发展优势产业,农业结构调整力度加大。各地利用独特的光热资源优势,目前已建成杏、梨、枣、葡萄、核桃等农特产品培植基地。大农业结构由单一向多元化转变。规划林果业用地100万公顷目前已实施,有的现仍是耕地,建议进行地类变更工作,调整到农用地内部相应的地类,是林地的变更到林地,是园地的变更到园地。特别是变更调查数据是基本农田,而实际是林果用地,根系植物进入基本农田中的耕地地类是不合适的。因此,建议自治区或国土资源部作出相应调整的决定。 4.2 建立耕地储备库,实现耕地占补动态平衡 依据国家粮食安全政策、耕地保护政策以及实施易地开发战略,新疆应尽快建立耕地储备库以及制定相关制度,为保证新疆生态环境的改善、土地资源的持续利用以及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将后备宜农耕地资源作为资产进行适当的储备,并时序盘活、持续利用。新一轮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应做到实现大区域保持耕地动态平衡,将各地州新增加的耕地纳入耕地储备库,以备区内或区际耕地占补平衡之用。既有利于全国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也有利于新疆的招商引资和经济可持续发展。 4.3 中低产田改造与占用耕地指标有机结合 新疆中低产农田数量较大,占81.53%,为鼓励积极进行中低产田改造,依据占用一等基本农田补两亩或质量相当的耕地的占补政策,是否可以改造一亩低产田到高产田,并划为基本农田,奖励一亩或半亩占用耕地指标;改造两亩中产田,并划为基本农田,奖励一亩或半亩占用耕地指标,这一政策实施有利于中低产田改造,农业集约化和节约资源,提高利用效率,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4.4 拓宽耕地概念,将可流转型的耕地资源纳入耕地储备库 特色林果业是新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方向,林果种植的土地整理开发的土地可以作为国家耕地储备制度中的流转型储备的耕地资源,当国家粮食紧缺、农产品供应紧张时,再进行流转为种植粮食作物。为鼓励大力发展以生态建设为基础的林果种植的土地整理开发,开发出来的园地建议可以折抵新增建设占地补充耕地指标,给予一定的耕地占用指标,按2:1或3:1的比例进行奖励,纳入国家耕地储备库,同时便成为国家耕地储备资源,按耕地加以保护和管理,以备应急。 4.5 制订耕地保护补偿机制有关管理办法 制订耕地保护补偿机制有关管理办法,对易地补充耕地的组织、规划与计划管理、缴费标准、项目组织实施、验收、补充耕地质量、基本农田划转及后期耕地管理保护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用法律形式确定下来,使土地开发整理、基本农田保护和耕地动态平衡更加规范。 4.6 应合理确定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率 一是依据自治区经济发展形势确定保有量和保护率。经济建设的需要和生态退耕及农业结构调整都将对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率产生直接影响。因此,应根据自治区耕地资源状况和经济发展形势合理确定耕地保护目标,完善与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建设以及环境保护相适应的耕地保护机制。 二是在即将进行的规划修编中,调整用地指标,科学定位区域发展。随着自治区经济建设的高速发展以及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郊区化现象普遍,原来规划中没有安排的项目现在已在进行中。因此,有必要根据现实情况对现行规划做出适当的调整。对经济发展快、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城市和项目进行政策倾斜,增加建设占用耕地的指标,以适应经济建设的需要;而在水资源充足、水土协调的区域进行耕地开发,保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三是根据外部环境变化及时调整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率。 四是根据生态退耕和农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在退耕面积较大的地区,应减少耕地保有量,降低基本农田保护率,重点保护菜地、粮食、棉花等种植用地。为适应生态环境建设的需要,应客观地衡量耕地保护工作成效,生态退耕面积可不包括在耕地保有量指标之内。同时着手研究基本农田的“异地划补”政策,以保证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 4.7 建立一套适应自治区耕地保护特点的土地评价体系 土地评价是合理利用土地的基础,同时也是进行土地利用结构和方式科学调整的依据。新疆中低产田普查工作是在1994年完成的,应结合农地分等定级,摸清家底,对新疆耕地和基本农田质量进行等级划分,为基本农田保护规划提供基础技术保证。耕地保护工作必须明确回答什么样的耕地和什么地方的耕地必须受到保护,而科学回答上述问题,必须进行对耕地的质量、区位、环境进行科学的评价,因此,从这个意义出发,建立自治区土地评价是耕地保护的空间规划的科学基础。 4.8 实行土地资源的科学管理,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手段管理土地 21世纪是信息时代、空间时代,仅凭传统的方法已经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这就要求我们利用RS、GIS等手段建立土地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建立耕地保护动态监测网络、耕地预警制度等。做到“地动人知”,以掌握未来的不确定性,并向外部传递正确的信息。加大国土资源科技管理研究和开发力度,集中优势力量,开展保护耕地资源、高效利用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国土资源信息化、国土资源管理科学等领域的科技攻关。加强技术创新,建立和完善对耕地资源的综合利用等技术体系,开展新技术、新方法的试验示范,积极推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加强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积极实施数字国土过程,依托国家公用信息网络,构件国土资源主干网络和多级数据交换中心,全面建设国土资源信息系统;要运用高效、实用的信息采集与处理技术,抓紧国土资源基础数据库建设;要建立耕地资源等各种信息服务网络,实现国土资源信息社会共享。在做好以上工作的基础上,提高耕地质量和土地产出率,保护并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同时,增加耕地管理的科技含量,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对耕地利用的监测能力,设立乡(镇)、村级耕地保护固定观测点,随时掌握耕地变化情况。 参考文献: [1] 1997-201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1999.11 [2]新疆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出版社,2005年 [3] 新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调研专题研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2005.1 [4] 2000-2005年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综合统计资料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土地开发整理规划(2001-2010年),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2003.12 [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2005.1 [7] 200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用地分等技术报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2000 3.主要职责 昌吉市统计局是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工作部门。 (一)依照国家、自治区、自治州的法律、法规、政策和统计调查计划,拟定本市统计工作规章、制度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二)执行国家统一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统一指标体系和基本统计制度及国家的统计标准;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乡镇及市直各部门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统一归口市直各单位统计报表管理。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完成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和市级重大国情国力、区情区力和州情州力、市情市力普查及抽样调查任务;拟定本区域内的各项统计计划、调查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管理、组织、协调各部门、单位的统计调查;汇总、整理区域内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五)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六)积极推进统计制度方法改革,组织指导市区统计基层单位的统计业务技术教育、统计干部培训,提高全市统计工作水。 (七)协调、组织城调队完成国家、区、州及本市的城市社会经济调查任务。 (八)搞好昌吉市区域内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统计登记颁证和审验工作。 (九)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工作职责,市统计局内设3个股室。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本局政务和督查工作;承担政务信息的传递与反馈;承担文秘、档案、资料管理和机关保密工作;负责管理本局行政经费、统计事业费和固定资产及办公用品的使用;做好区域内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统计登记颁证和审验工作,组织调查核实基本单位名录库;承担全市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执法检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通报重大的统计违法案件;协助领导管理机关人事工作;承担本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承担全市统计业务技术教育、岗位培训及统计科研工作;负责管理和维护本局计算机网络及设备。 (二)综合股 对全市国民经济核算状况进行统计监督、预测和综合分析研究,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管理全市综合数据库和统计监测预警系统;对全市统计数据的公布、使用和提供进行管理、审查;负责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承担国民经济核算,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及有关综合平衡状况分析研究报告;审查、整理、编辑全市的经济、科技、社会综合性统计资料,及时向自治州统计局上报有关统计信息,定期举办统计信息发布会;负责协调与州、市各部门之间的统计业务关系,执行国家的统计标准;拟定和审核各专业的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各专业统计调查制度和调查方案。负责组织实施农业统计制度;组织领导农村统计基础工作,建立健全统计工作制度和农村统计网络;负责指导农口部门的统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完成本市辖区内单位劳动工资统计年季报工作;根据地方党委、政府的需要,组织开展有关专项统计调查。 (三)专业股 负责组织实施工业、科技、原材料、能源、交通运输、邮电通讯业、科技、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调查;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服务业、对外经济技术协作、三资企业、旅游业统计调查工作。根据地方党委、政府的需要,组织开展有关专项统计调查;积极推进统计方法制度改革,组织开展工业、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业抽样调查;收集、整理上述各行业的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及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和部门的统计基础工作,综合协调、指导有关管理部门的统计工作,对全市工业、商业、交通运输邮电业运行情况进行统计监督、统计预测和统计分析;对领导关心,社会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进行统计调研,提供咨询建议。

郑州市农业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郑州市农业局设14个职能处(室)。(一)办公室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承办重大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秘、保密、信访、档案、接待、督查催办、政务信息、新闻宣传、安全保卫等工作;制订局机关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二)组织宣传处负责局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领导班子建设;负责干部日常管理工作;制定全局理论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三)人事处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行业职工教育和培训工作。(四)计划财务处(郑州市农业资源区划办公室)负责协调农业各产业间的结构调整与综合平衡工作;提出全市农业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负责农业建设项目申报,组织重点项目的实施与管理;提出全市农业和农村发展的财政补贴、税收、信贷、保险、主要农产品和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进出口的政策建议;负责局本级综合财务收支预算的编制、申报、实施;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指导全市农业行业和直属单位的计划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局系统内部审计;指导全市农业资源区划工作。(五)综合信息处研究拟定全市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综合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情况,起草农业综合性文件;负责全市农业信息网络的规划、建设和管理;预测并发布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六)科技教育处拟定全市农业科技教育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协调重大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的筛选及实施;承办有关农业涉外事务,负责全市农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承办农用地、宜农滩地、宜农湿地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促进生态农业建设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指导协调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管理农业科技成果;指导农业教育和农民职业教育、农民体育、农业社会团体工作。(七)政策法规处拟定全市农业产业政策,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政策意见;拟订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监督检查农业法律、法规的实施;依法查处违反农业法律、法规的案件;承担农业行政复议工作;指导全市农业法制体系建设。(八)产业化发展处研究提出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政策及意见,拟定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措施,制定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农业投入品的质量检验,监督实施农业各产业产品技术标准和质量标准;负责农业各产业产品及绿色食品的质量认证工作;指导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工作;负责全市农垦行业管理工作。(九)农村经济管理处研究提出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贯彻执行农业基本政策的意见;负责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财务会计、资产管理和审计;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合同管理等工作;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组织对农村经济收支、农民收入与农民负担情况的监测,监督减轻农民负担;指导小康村建设。(十)种植业管理处研究提出种植业发展规划,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的调整,指导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组织种植业适用技术的遴选及推广应用;提出耕地保护、补偿与改良的政策、措施;指导农作物的商品基地建设;监督实施农产品质量标准;负责种子、农药、化肥等产品的质量监督、检验、登记;负责农业植物内检工作;指导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和调拨;负责农业综合统计、农业生产情况的收集与通报。(十一)园艺管理处研究拟定全市园艺行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蔬菜、水果(干果除外)、花卉(野生花卉除外)、食用菌、中药材、桑、茶等园艺作物生产、销售、科研工作;负责蔬菜基地建设;负责对征占菜田的考察、审批和监督。(十二)畜牧处(郑州市饲料工业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定全市畜牧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动物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畜牧业结构调整、布局调整,提出畜牧业发展的重大技术措施;组织畜牧业有关项目的审查、论证和申报;负责畜牧业资源、草地资源保护及合理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兽医医政、兽药药政工作,负责动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动物疫情并组织扑灭。(十三)奶业管理处(郑州市奶业管理办公室)拟定全市奶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奶业基地建设;组织实施奶业工程项目,调整奶业和奶制品结构;会同有关部门对奶制品安全生产、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十四)乡镇企业管理处研究拟订全市乡镇企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指导乡镇企业产业、产品结构调整;会同有关部门对乡镇企业产品质量、计量、标准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指导乡镇企业深化改革,配合有关部门承担乡镇企业的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工作;负责乡镇企业(含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华南农业大学教务处,正方管理系统的IP是多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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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全国农民科学素质网络知识竞赛题库及答案(农业科技338题)

2021全国农民科学素质网络知识竞赛题库及答案(农业科技338题) 1.农产品市场营销的目标是获取、维持和增加顾客。()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市场营销管理的定义是:“选择目标市场,并通过创造、传递和传播卓越顾客价值,来获取、维持和增加顾客的艺术和科学。” 2.农产品营销就是农产品销售。()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农产品销售是农产品营销的环节之一,农产品营销贯穿农产品生产和流通、交易的全过程。 3.经济型购买行为的消费者对农产品价格敏感。()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经济型购买行为是指消费者对农产品价格比较敏感,更多的关注价格变动。 4.农产品购买决策过程包括确认需要、收集信息、评估选择、决定购买。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农产品购买决策过程包括确认需要、收集信息、评估选择、决定购买、购后行为。 5.市场调查有助于开展农产品营销活动。()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有效的农产品营销活动必须建立在对市场信息调查分析基础之上。 6.农产品询问调查法包括访问法、电话调查法、通信调查法。()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农产品询问调查法包括访问法、电话调查法、通信调查法(邮寄或网络调查)。 7.农产品市场细分不能用地理标志进行细分。()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农产品市场细分可以用地理标志进行细分,例如可分为东北、华北、华东、华中、华南等子市场。 8.农产品市场定位的实质就是在消费者心目中塑造出独特的形象和位置。()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农产品市场定位是农业经营者通过为自己的产品创造鲜明的特色和个性,从而在顾客心目中塑造出独特的形象和位置来实现的。 9.农产品战略计划就是营销计划。()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农产品战略计划确定具体经营目标,农产品营销计划作出具体安排。 10.产品策略不属于农产品市场营销策略。()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农产品市场营销策略包括产品策略、定价策略、渠道策略、促销策略。 11.农产品营销中的产品概念是指有形实物。()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农产品营销中的产品概念包括核心产品、形式产品(有形实物)和附加产品。 12.农产品市场生命周期是指农产品的保鲜时长。()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农产品市场生命周期是指农产品从进入市场到退出市场所经历的市场生命循环过程。

农业保险简单赔付率计算公式

简单赔付率:计算公式简单赔付率=(已决赔款+未决赔款)/保费收入*100%。公式含义,反映统计区间内赔款与保费收入的简单比例关系;能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公司未来现金流动情况。到期损失率计算公式,到期赔付率=承保年度有效保单项下的(已结算索赔+未决索赔)/承保年度有效保单项下的到期保费*100%。公式含义在统计区间反映所赚取的溢价票据与其对应补偿的匹配关系;它是承销年度制的到期损失率。日历年损失率计算公式历年亏损率=(当期结算亏损+期末未偿还亏损-期初未偿还亏损)/(当期保费收入-期末未到期保费+期初未到期保费)*100%。公式含义:反映统计区间内赚取的保费与统计区间内发生的补偿的匹配关系;它也称为年度事故赔偿率。综合比率计算公式。综合损失率=(当年已结清损失+净未偿损失准备金转移差额+分保损失支出-分保分保损失-恢复收入)/(当期保费收入-已分配保费+已分配保费-未到期负债准备金转移差额)*100%。公式含义在考虑再保险因素的影响后,反映了统计区间内已获保费与补偿的匹配关系。1、保险赔付率的计算分为四种情况,具体的计算还需要一些准确的数据。保险赔付率可用于衡量业务质量、承保管理和反映保险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是保险公司衡量经营状况不可缺少的指标。农业保险是一种旨在保障农业生产者在种植、林业、畜牧业生产过程中因自然灾害、事故、流行病、疾病等保险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保险。2012年农业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农业保险,是指保险公司根据农业保险合同,对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活动。农业生产过程中因约定的自然灾害、事故、流行病或者疾病给被保险人造成的财产损失。本条例所称农业,是指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等行业。2、农业保险是市场经济国家支持农业发展的普遍做法。政策性农业保险可以替代直接补贴,在世贸组织规则允许的范围内保护中国农业,减少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影响,减少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的影响,稳定农民收入,促进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发展。在我国,农业保险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农业保险是市场经济国家支持农业发展的普遍做法。政策性农业保险可以替代直接补贴,在世贸组织规则允许的范围内保护中国农业,减少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影响,减少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的影响,稳定农民收入,促进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发展。在我国,农业保险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3、农业保险,国家财政安排专项补贴资金10亿元,通过地方财政资金支持,对六省区五类粮食作物保险进行补贴,积极为农业安全生产提供保障。这一举措有效改变了农业保险经营的外部环境,形成了农业保险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当年全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518亿元。国家稳步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范围,加大对粮油生猪、奶牛生产的各项政策支持,支持主要粮食作物政策性保险发展。通过分析农业政策形势可以发现,强化农业基础地位,不断加大支农惠农力度,将是未来一项长期的国策,作为其中的一个组成部分,正在迎来在发展的大好机遇中。4、根据农业类型不同,农业保险分为种植业保险和养殖业保险;按危险性质分为自然灾害损失保险、病虫害损失保险、疾病死亡保险和意外损失保险;按保险责任范围可分为基本责任保险、综合责任保险和一切险;按赔偿方式可分为种植业损失保险和收获保险。农业保险和农村保险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后者以地区命名。是指农村地区各类保险的总称。除农业保险外,还包括乡镇企业和农业生产者的各类财产和人寿保险。5、农业保险一般可以分为两类:种植保险农作物保险。农作物保险以水稻、小麦等粮食作物和棉花、烟叶等经济作物为标的,以各种农作物在生育期内因自然灾害或事故造成的收获价值或生产成本损失为保险责任.农作物在生长期,其收获的很大一部分取决于土壤环境、自然条件和农作物对自然灾害的反应,因此,在以收获价值作为保险标的时,应给被保险人留出一定比例推进集约化种植,加强作物管理。以生产成本为保险标的的,根据农作物不同时期、不同生长阶段投入的生产费用,采用定额保险。

农业保险的赔付率如何计算

简单赔付率:计算公式简单赔付率=(已决赔款+未决赔款)/保费收入*100%。公式含义,反映统计区间内赔款与保费收入的简单比例关系;能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公司未来现金流动情况。到期损失率计算公式,到期赔付率=承保年度有效保单项下的(已结算索赔+未决索赔)/承保年度有效保单项下的到期保费*100%。公式含义在统计区间反映所赚取的溢价票据与其对应补偿的匹配关系;它是承销年度制的到期损失率。日历年损失率计算公式历年亏损率=(当期结算亏损+期末未偿还亏损-期初未偿还亏损)/(当期保费收入-期末未到期保费+期初未到期保费)*100%。公式含义:反映统计区间内赚取的保费与统计区间内发生的补偿的匹配关系;它也称为年度事故赔偿率。综合比率计算公式。综合损失率=(当年已结清损失+净未偿损失准备金转移差额+分保损失支出-分保分保损失-恢复收入)/(当期保费收入-已分配保费+已分配保费-未到期负债准备金转移差额)*100%。公式含义在考虑再保险因素的影响后,反映了统计区间内已获保费与补偿的匹配关系。1、保险赔付率的计算分为四种情况,具体的计算还需要一些准确的数据。保险赔付率可用于衡量业务质量、承保管理和反映保险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是保险公司衡量经营状况不可缺少的指标。农业保险是一种旨在保障农业生产者在种植、林业、畜牧业生产过程中因自然灾害、事故、流行病、疾病等保险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保险。2012年农业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农业保险,是指保险公司根据农业保险合同,对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活动。农业生产过程中因约定的自然灾害、事故、流行病或者疾病给被保险人造成的财产损失。本条例所称农业,是指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等行业。2、农业保险是市场经济国家支持农业发展的普遍做法。政策性农业保险可以替代直接补贴,在世贸组织规则允许的范围内保护中国农业,减少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影响,减少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的影响,稳定农民收入,促进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发展。在我国,农业保险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农业保险是市场经济国家支持农业发展的普遍做法。政策性农业保险可以替代直接补贴,在世贸组织规则允许的范围内保护中国农业,减少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影响,减少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的影响,稳定农民收入,促进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发展。在我国,农业保险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3、农业保险,国家财政安排专项补贴资金10亿元,通过地方财政资金支持,对六省区五类粮食作物保险进行补贴,积极为农业安全生产提供保障。这一举措有效改变了农业保险经营的外部环境,形成了农业保险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当年全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518亿元。国家稳步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范围,加大对粮油生猪、奶牛生产的各项政策支持,支持主要粮食作物政策性保险发展。通过分析农业政策形势可以发现,强化农业基础地位,不断加大支农惠农力度,将是未来一项长期的国策,作为其中的一个组成部分,正在迎来在发展的大好机遇中。4、根据农业类型不同,农业保险分为种植业保险和养殖业保险;按危险性质分为自然灾害损失保险、病虫害损失保险、疾病死亡保险和意外损失保险;按保险责任范围可分为基本责任保险、综合责任保险和一切险;按赔偿方式可分为种植业损失保险和收获保险。农业保险和农村保险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后者以地区命名。是指农村地区各类保险的总称。除农业保险外,还包括乡镇企业和农业生产者的各类财产和人寿保险。5、农业保险一般可以分为两类:种植保险农作物保险。农作物保险以水稻、小麦等粮食作物和棉花、烟叶等经济作物为标的,以各种农作物在生育期内因自然灾害或事故造成的收获价值或生产成本损失为保险责任.农作物在生长期,其收获的很大一部分取决于土壤环境、自然条件和农作物对自然灾害的反应,因此,在以收获价值作为保险标的时,应给被保险人留出一定比例推进集约化种植,加强作物管理。以生产成本为保险标的的,根据农作物不同时期、不同生长阶段投入的生产费用,采用定额保险。

农业保险赔付率计算方法是什么?

简单赔付率:计算公式简单赔付率=(已决赔款+未决赔款)/保费收入*100%。公式含义,反映统计区间内赔款与保费收入的简单比例关系;能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公司未来现金流动情况。到期损失率计算公式,到期赔付率=承保年度有效保单项下的(已结算索赔+未决索赔)/承保年度有效保单项下的到期保费*100%。公式含义在统计区间反映所赚取的溢价票据与其对应补偿的匹配关系;它是承销年度制的到期损失率。日历年损失率计算公式历年亏损率=(当期结算亏损+期末未偿还亏损-期初未偿还亏损)/(当期保费收入-期末未到期保费+期初未到期保费)*100%。公式含义:反映统计区间内赚取的保费与统计区间内发生的补偿的匹配关系;它也称为年度事故赔偿率。综合比率计算公式。综合损失率=(当年已结清损失+净未偿损失准备金转移差额+分保损失支出-分保分保损失-恢复收入)/(当期保费收入-已分配保费+已分配保费-未到期负债准备金转移差额)*100%。公式含义在考虑再保险因素的影响后,反映了统计区间内已获保费与补偿的匹配关系。1、保险赔付率的计算分为四种情况,具体的计算还需要一些准确的数据。保险赔付率可用于衡量业务质量、承保管理和反映保险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是保险公司衡量经营状况不可缺少的指标。农业保险是一种旨在保障农业生产者在种植、林业、畜牧业生产过程中因自然灾害、事故、流行病、疾病等保险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保险。2012年农业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农业保险,是指保险公司根据农业保险合同,对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活动。农业生产过程中因约定的自然灾害、事故、流行病或者疾病给被保险人造成的财产损失。本条例所称农业,是指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等行业。2、农业保险是市场经济国家支持农业发展的普遍做法。政策性农业保险可以替代直接补贴,在世贸组织规则允许的范围内保护中国农业,减少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影响,减少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的影响,稳定农民收入,促进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发展。在我国,农业保险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农业保险是市场经济国家支持农业发展的普遍做法。政策性农业保险可以替代直接补贴,在世贸组织规则允许的范围内保护中国农业,减少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影响,减少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的影响,稳定农民收入,促进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发展。在我国,农业保险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3、农业保险,国家财政安排专项补贴资金10亿元,通过地方财政资金支持,对六省区五类粮食作物保险进行补贴,积极为农业安全生产提供保障。这一举措有效改变了农业保险经营的外部环境,形成了农业保险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当年全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518亿元。国家稳步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范围,加大对粮油生猪、奶牛生产的各项政策支持,支持主要粮食作物政策性保险发展。通过分析农业政策形势可以发现,强化农业基础地位,不断加大支农惠农力度,将是未来一项长期的国策,作为其中的一个组成部分,正在迎来在发展的大好机遇中。4、根据农业类型不同,农业保险分为种植业保险和养殖业保险;按危险性质分为自然灾害损失保险、病虫害损失保险、疾病死亡保险和意外损失保险;按保险责任范围可分为基本责任保险、综合责任保险和一切险;按赔偿方式可分为种植业损失保险和收获保险。农业保险和农村保险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后者以地区命名。是指农村地区各类保险的总称。除农业保险外,还包括乡镇企业和农业生产者的各类财产和人寿保险。5、农业保险一般可以分为两类:种植保险农作物保险。农作物保险以水稻、小麦等粮食作物和棉花、烟叶等经济作物为标的,以各种农作物在生育期内因自然灾害或事故造成的收获价值或生产成本损失为保险责任.农作物在生长期,其收获的很大一部分取决于土壤环境、自然条件和农作物对自然灾害的反应,因此,在以收获价值作为保险标的时,应给被保险人留出一定比例推进集约化种植,加强作物管理。以生产成本为保险标的的,根据农作物不同时期、不同生长阶段投入的生产费用,采用定额保险。

农业保险简单赔付率计算公式

简单赔付率:计算公式简单赔付率=(已决赔款+未决赔款)/保费收入*100%。公式含义,反映统计区间内赔款与保费收入的简单比例关系;能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公司未来现金流动情况。到期损失率计算公式,到期赔付率=承保年度有效保单项下的(已结算索赔+未决索赔)/承保年度有效保单项下的到期保费*100%。公式含义在统计区间反映所赚取的溢价票据与其对应补偿的匹配关系;它是承销年度制的到期损失率。日历年损失率计算公式历年亏损率=(当期结算亏损+期末未偿还亏损-期初未偿还亏损)/(当期保费收入-期末未到期保费+期初未到期保费)*100%。公式含义:反映统计区间内赚取的保费与统计区间内发生的补偿的匹配关系;它也称为年度事故赔偿率。综合比率计算公式。综合损失率=(当年已结清损失+净未偿损失准备金转移差额+分保损失支出-分保分保损失-恢复收入)/(当期保费收入-已分配保费+已分配保费-未到期负债准备金转移差额)*100%。公式含义在考虑再保险因素的影响后,反映了统计区间内已获保费与补偿的匹配关系。1、保险赔付率的计算分为四种情况,具体的计算还需要一些准确的数据。保险赔付率可用于衡量业务质量、承保管理和反映保险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是保险公司衡量经营状况不可缺少的指标。农业保险是一种旨在保障农业生产者在种植、林业、畜牧业生产过程中因自然灾害、事故、流行病、疾病等保险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保险。2012年农业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农业保险,是指保险公司根据农业保险合同,对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活动。农业生产过程中因约定的自然灾害、事故、流行病或者疾病给被保险人造成的财产损失。本条例所称农业,是指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等行业。2、农业保险是市场经济国家支持农业发展的普遍做法。政策性农业保险可以替代直接补贴,在世贸组织规则允许的范围内保护中国农业,减少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影响,减少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的影响,稳定农民收入,促进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发展。在我国,农业保险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农业保险是市场经济国家支持农业发展的普遍做法。政策性农业保险可以替代直接补贴,在世贸组织规则允许的范围内保护中国农业,减少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影响,减少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的影响,稳定农民收入,促进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发展。在我国,农业保险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3、农业保险,国家财政安排专项补贴资金10亿元,通过地方财政资金支持,对六省区五类粮食作物保险进行补贴,积极为农业安全生产提供保障。这一举措有效改变了农业保险经营的外部环境,形成了农业保险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当年全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518亿元。国家稳步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范围,加大对粮油生猪、奶牛生产的各项政策支持,支持主要粮食作物政策性保险发展。通过分析农业政策形势可以发现,强化农业基础地位,不断加大支农惠农力度,将是未来一项长期的国策,作为其中的一个组成部分,正在迎来在发展的大好机遇中。4、根据农业类型不同,农业保险分为种植业保险和养殖业保险;按危险性质分为自然灾害损失保险、病虫害损失保险、疾病死亡保险和意外损失保险;按保险责任范围可分为基本责任保险、综合责任保险和一切险;按赔偿方式可分为种植业损失保险和收获保险。农业保险和农村保险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后者以地区命名。是指农村地区各类保险的总称。除农业保险外,还包括乡镇企业和农业生产者的各类财产和人寿保险。5、农业保险一般可以分为两类:种植保险农作物保险。农作物保险以水稻、小麦等粮食作物和棉花、烟叶等经济作物为标的,以各种农作物在生育期内因自然灾害或事故造成的收获价值或生产成本损失为保险责任.农作物在生长期,其收获的很大一部分取决于土壤环境、自然条件和农作物对自然灾害的反应,因此,在以收获价值作为保险标的时,应给被保险人留出一定比例推进集约化种植,加强作物管理。以生产成本为保险标的的,根据农作物不同时期、不同生长阶段投入的生产费用,采用定额保险。

如何有效降低农业生产成本以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

从原来依靠投入向依靠科技转变,从依靠环境资源向依靠设施转变,提高科技含量,生产高效产品,安全农产品,逃汰一些传统的产品

农业政策

法律分析:我国提出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战略举措,提出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法律依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七、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25.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适应确保国计民生要求,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底线,健全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大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力度,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提高农业良种化水平,健全动物防疫和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体系,建设智慧农业。强化绿色导向、标准引领和质量安全监管,建设农业现代化示范区。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保障粮、棉、油、糖、肉等重要农产品供给安全,提升收储调控能力。开展粮食节约行动。发展县域经济,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丰富乡村经济业态,拓展农民增收空间。  26.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把乡镇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风貌。完善乡村水、电、路、气、通信、广播电视、物流等基础设施,提升农房建设质量。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改厕、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治理,实施河湖水系综合整治,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推动乡村人才振兴。  27.深化农村改革。健全城乡融合发展机制,推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政策,加快培育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积极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建立土地征收公共利益用地认定机制,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实现形式。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鼓励依法自愿有偿转让。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发展农业保险。  28.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帮扶机制,保持财政投入力度总体稳定,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作,加强扶贫项目资金资产管理和监督,推动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和救助制度。在西部地区脱贫县中集中支持一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增强其巩固脱贫成果及内生发展能力。坚持和完善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社会力量参与帮扶等机制。

农业经营主体包括哪些

农业经营主体分为小农户、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与传统的农业经营主体小农户而言,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经营主体在规模上、现代化水平等方面有着较大的优势,因些,又把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经营主体称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近年来,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组织优势凸显,服务能力持续增强,发展活力加速释放。全国依法登记的农民合作社超过220万家,组建农民合作社联合社1.4万家,辐射带动近一半农户;纳入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的家庭农场达到390万家。完善基础制度,提升规范运营水平1、建立农民合作社规范管理长效机制。完善章程制度,加强对农民合作社发起成立阶段的辅导,指导农民合作社参照示范章程制定符合自身特点的章程。健全组织机构,指导农民合作社依法建立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并认真履行职责。规范利益分配,指导农民合作社建立合理的收益分配制度,强化同成员的利益联结。加强登记管理,引导农民合作社按照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按时完成年报公示、信息变更登记,推动建立畅通便利的市场退出机制。加强农业农村领域非法集资的风险排查、监测预警和宣传教育,防范以农民合作社名义开展非法集资活动。2、健全农民合作社财务和会计制度。指导农民合作社执行合作社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遴选推介一批与合作社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配套衔接、使用便捷、服务便利的财务管理软件。鼓励农民合作社按照规定委托代理记账。3、建立家庭农场“一码通”管理服务机制。依托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实行家庭农场名录管理制度,开展家庭农场统一赋码工作,确立家庭农场唯一标识数字码和二维码,叠加家庭农场生产经营、产品品牌、商誉信用等信息,实现家庭农场管理服务数字化。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向消费者、上下游企业、金融保险机构等推送家庭农场二维码,为家庭农场产品销售、品牌推广、贷款保险等提供便利服务。4、建立家庭农场规范运营制度。组织开发家庭农场“随手记”记账软件,免费提供给家庭农场使用,实现家庭农场生产经营数字化、财务收支规范化、销量库存即时化。5、建立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指导服务体系。通过政府引导和市场主导相结合,构建由“辅导员+服务中心”组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指导服务体系,区别不同地区、发展阶段和产业基础,强化分类指导,增强指导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我国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是哪些其过渡形式是什么

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其中,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是家庭经营,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是合作经营、集体经营或者企业经营。2、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相对于传统农业经营主体(经营几亩地的小农户)而言的,其经营规模较大,收入水平更高,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市场化和社会化程度更高。3、专业大户实现了规模化经营,但还没有实现集约化经营,虽然提高了家庭收入水平,但对提高土地生产率和促进农业持续发展没有多大帮助,是一个过渡形式。4、家庭农场可以把规模经营与集约经营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农地资源的有效配置,提高土地生产率和增加农民收入,应成为我国农业生产的主要经营主体。

农业产业化服务体系的需求主体是

最佳回答: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指大力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逐步形成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

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什么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一是健全规范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修改完善农民合作社登记管理规定,推动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及其分支机构纳入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的统一框架,研究起草农民合作社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引导农民合作社依法规范发展。从建立健全源头治理的规范运行机制、畅通便利的市场退出机制、提升发展的指导服务机制等方面,建立起“空壳社”常态化治理的长效机制。修订家庭农场统计调查制度,健全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管理制度。二是强化试点示范引领。扎实开展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持续扩大试点范围,全国406个试点县的农民合作社成员总数、成员出资总额等指标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经营异常率低1.5个百分点,县域农民合作社发展水平得到整体提升。引导农民合作社兴办公司,探索整合资源要素、延长产业链条、创新运营机制的路径方法。开展示范社和示范家庭农场创建,新评定1836家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全国县级及以上示范社达16.8万家、示范家庭农场超过11万个。择优推介近百家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典型案例,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因地制宜探索发展模式和机制。三是深化社企对接合作。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广泛组织动员社会力量通过开展惠农优惠季、放心农资入社、主体品牌上榜等活动,对接服务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邮政惠农合作实现31个省(区、市)全覆盖,中化MAP在全国534个县合作落地。一大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速发展,从服务需求方成长为产业合伙人,承建近一半的邮政农品生产基地,超过2300家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挂牌成立中化乡村服务站。

农业品牌的作用

农牧企业为什么要做品牌  信念是金。一个人的成功最大程度上取决于他的立志,立志的坚定和方向铸就了一个人的价值观和人生态度,而价值观和人生态度却正是人在困苦中能够苦苦支撑与勇往奋进的唯一理由。正如古人说:“志者,士之心也,而士不可以不弘毅。”  企业如人生,企业发展也并非是呈直线上升,而是同人的成长一样螺旋式的递进。每一次的量变与质变,都是那么地泣血锥心;每一次的改革与反思,总觉今是而昨非。我们经历着时代的嬗变而不自知,经历着企业的涅槃而不自觉。没有哪个企业可以是一蹴而就,即便我们很有管理经验,因为企业管理千头万绪,其难度可以想见,而老总所承受的压力我们也感同身受。  那么,支持着这些企业老总能够承受着常人不能承受的压力,能够坚持地顶着风暴在大海上航行的唯一理由,就是那心中的梦想和坚定的信念。  而实现梦想,除了个人的力量,还必须依靠强有力的团队。团队建设就是要把一个人的梦想变成一个团队的梦想,让所有的人为之努力和拼搏,让所有的人为之付出与行动。  品牌建设就是为团队立志。因此,团队建设,品牌先行。  品牌就是企业标杆,品牌就是团队建设的标准。当我们导入品牌,品牌就在向世人大声宣布:我有这样一个梦想,我要将它这样实现!它向消费者宣布:我就是你眼前这样的企业,请你信任并支持我!它向同行和竞争者宣布:我来了,我将以这样的方式和姿态站在你们的面前,与你们同行!  因此,企业因品牌而对世人有了承诺,于是,团队因承诺而有了责任。当一个有了责任的团队,它就必须履行承诺,当它不断地在实现承诺时,企业便获得了诚信。古代商鞅立木为信,有了信,才有了伟大的商鞅变法,才有了秦朝的繁荣与最后的统一。企业有了信,才可以获得更多的生存机会与发展支持。  当我们有了责任,并为之倾力付出的时候,我们的灵魂就得到了升华,我们会不畏艰险和困难,我们也不会因个人得失而计较,因为,我们是在为梦想而奋斗,为心灵而付出,强烈的归属感让我们有力量去承担更大的责任。  试想,在二万五千里长征中,一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军队,他们吃不饱、穿不暖,前有雪山草地,后有穷追猛打,如果只依靠“效益”的引领,恐怕在那个时期,就已经结束其命运了。而这群来自五湖四海的军人却有着一个共同而伟大的信仰:让中国人民站起来!就是这份责任,就是那面飘扬的红旗,支撑着他们涌动的血液,用生命去捍卫,用灵魂谱写下了可歌可泣的人生。  他们成功了,在他们不具备所有物质和客观因素的条件下,他们改写了中国的历史,让世人尊重和敬仰。  一个企业,就是一支打仗的团队,它需要精神,它需要志向,它需要激励。那么,品牌可以去最好地展现、整合并表达。

如何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推动农业发展方式转变

  人多地少是我国的基本国情,户均经营土地规模只有7亩多,农户小规模分散经营一直是我国农业经营的主要方式。这种农业经营方式不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劳动生产率的有效提高,在一定程度上延缓了农业现代化进程。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发展,越来越多的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到非农就业,为适度扩大农业经营规模、有效提高劳动生产率创造了条件,各地围绕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进行了多种形式的有益探索,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从长远看,推动农业从传统农户分散经营向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经营体系转变,是我国建设现代化农业强国的必由之路。最近,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意见》再次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必须以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为核心,切实转变农业发展方式。  一、稳步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制度,是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促进土地经营权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重要基础性工作。2015年2月,农业部等六部委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意见》,新增江苏、江西、湖北等9个省(区)开展整省试点,其他省份扩大开展以县为单位的整体试点,迄今已有1988个县开展确权颁证。各地要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抓紧抓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妥善解决农户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等问题,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基础上,探索承包土地折股量化、按股分配,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同时,应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和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政策的宣传,让农民充分了解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目的、意义、作用和程序要求,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提高农民维护土地承包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二、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坚持农民家庭经营主体地位,创新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方式,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农业规模经营要“适度”,不能盲目求大、强行推进。从全国来看,由于各地的农业资源禀赋、农民就业和收入结构等自然经济条件千差万别,不可能存在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土地经营规模适宜标准。所以,合理确定适合当地的土地经营规模要靠各地从实践中探索。从许多地方的实践来看,土地经营规模的务农收入相当于当地二、三产业务工收入的,土地经营规模相当于当地户均承包土地面积10—15倍的,比较适合多数地区的生产需求,应当给予重点扶持。不仅各地农业经营适宜的规模标准不一而足,农业规模经营的实现形式也要因地制宜,各地要结合实际不断探索和丰富适合当地发展的有效形式。有条件的地方根据农民意愿,可以统一连片整理耕地,将土地折股量化、确权到户,经营所得收益按股分配。鼓励农民在自愿前提下采取互换并地方式解决承包地细碎化问题。鼓励承包农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及入股等方式流转承包地。有条件的地方应制定扶持政策,引导农户长期流转承包地并促进其转移就业。引导农民以承包地入股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鼓励承包农户开展联户经营,引导发展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扩大生产经营面积,解决土地碎片化和产出能力低下等问题,推动集约规模经营。引导鼓励龙头企业与农民或农民合作社以“订单农业”等方式实现规模经营。最近几年,一些地区探索开展农地托管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这种经营模式可以在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不变的前提下,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和产后社会化服务,既可以让农民保留土地承包权还可以得到比土地流转还多的收益,既节约了生产成本又解放了农村劳动力,既为农民开辟了稳定增收渠道又提高了规模生产所带来的单产收益,是农地自发流转向规模经营过渡的有效形式。山东供销社通过土地托管服务,改变原先的一家一户分散经营模式,实行规模化生产、标准化种植、集约化经营,让更多的农民得实惠,非常受农民群众欢迎,目前土地托管面积超过1000万亩。实践证明,农地托管能够较好地适应农地流转新形势,有效避免行政推动农地流转带来的诸多不利,具有牢固的群众基础和较为广泛的适用范围,是一种接地气的规模经营实现形式。因此,要鼓励各地积极推广既不改变农户承包关系、又保证地有人种的托管服务模式。要鼓励种粮大户、农机大户和农机合作社开展全程托管或主要生产环节托管,实现统一耕作,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三、落实好支持适度规模经营的财政、信贷等扶持政策  近日,财政部制定了《关于支持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促进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意见》,此前,银监会、农业部已经下发了《关于金融支持农业规模化生产和集约化经营的指导意见》。其他相关部门也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扶持政策。各地要抓好扶持政策的落实工作,确保各项有力措施真正能实施到位。当前,要重点做好两方面的政策落实工作。一是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近年来,各地涌现出大量多种类型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力带动了适度规模经营发展。截止2014年底,全国已有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341万户,合作社129万个,龙头企业超过12万家。经国务院批准,从2015年调整完善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等三项补贴政策(简称农业“三项补贴”),统筹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重点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倾斜。各级财政还应加大对农民合作社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农业为主要收入来源、从事专业化、集约化农业生产的规模适度的家庭农场发展。鼓励开展大型农机金融租赁试点和创新农机信贷服务,多渠道多形式满足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的购机和用机需求。推动财政支农项目与新型经营主体有效对接,使其更加广泛和深入地参与财政支农项目的建设、运行和管理。二是支持引导有利于适度规模经营的体制机制创新。稳步推进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试点。推动组建以政府出资为主、重点开展农业信贷担保业务的县域融资性担保机构,加快构建覆盖全国的农业信贷担保服务网络。积极推动普惠金融服务体系建设,继续发挥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和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政策的引导作用,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适度规模经营的支持力度。采取贷款贴息、风险补偿、融资增信、创投基金等方式,帮助适度规模经营主体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有效提高对适度规模经营的风险保障水平。  四、促进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  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重要方面。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加快构建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践证明,通过发展农户间的联合与合作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来提高组织化和规模化水平,也是发展农业规模经营的有效实现形式,而且,农业经营规模越大,就越需要完善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与之相适应。各地要采取财政扶持、信贷支持等措施,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加快培育多种形式的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经营性服务组织承担农业公益性服务,可以帮助农户通过购买农业社会化服务在有限的耕地上实现现代农业技术和装备的应用,是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有效手段。比如,一些地方探索通过购买社会服务方式,鼓励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等农机服务组织开展跨区深松整地作业等社会化服务,就发挥了很好的效果。2015 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了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性服务的明确要求。目前,农业部在一些县市组织开展了政府向经营性服务组织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机制创新试点,通过政府订购、定向委托、以奖代补、贷款担保、招投标等方式,支持具有一定资质的经营性服务组织从事可量化、易监管、受益广的农业公益性服务;探索对试点县经营性服务组织和生产经营主体扩大有效担保物范围,提高授信额度,适当给予利率优惠;鼓励试点县建立由财政出资的农业担保公司,为各类经营性服务组织和生产经营主体提供贷款担保。鼓励地方总结推广财政支持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和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经验,促进供种供肥、农机作业、农技推广、生产管理和产品销售等生产经营的组织化和统一化,提高区域规模经营效益。供销合作社长期扎根农村、贴近农民,有比较健全的组织体系和经营网络,目前已经建立了34万家综合服务社,在为农服务方面具有独特优势。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指出,供销合作社要由流通服务向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延伸,重点围绕农业生产服务、农产品流通服务、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加快构建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为农服务体系。各地要进一步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下大气力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把供销合作社办成真正符合农民需求的合作经济组织。  五、稳妥开展农户承包地有偿退出试点  对于一些在城镇长期定居、稳定就业的居民,在农村改革实验区可以探索农户承包地有偿退出,但这必须建立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和农民充分自愿的基础上。同时,必须注意,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要充分尊重进城落户农民是否有有偿退出的意愿。除了农户的主观意愿外,农户承包地有偿退出进程是与农村土地制度的完善程度以及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推进程度等经济社会发展基础密切相关的,目前来看,因生活方式选择而不愿放弃农业经营的农户将长期存在,总体上尚不具备大规模推动农户有偿退出承包地的主客观条件,因此这项改革试点必须在农村改革实验区范围内审慎稳妥开展。  此外,在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过程中,要注意处理好工商资本进入农业的问题,坚决防止出现“非农化”。近年来,一些地方出现了工商资本到农村流转土地后搞非农建设、影响耕地保护和粮食生产等问题。为此,农业部会同中央农办等部门出台《关于加强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的意见》,明确土地流转和发展规模经营必须坚持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对工商资本进入农业,主要是鼓励其根据当地资源禀赋、产业特征,重点发展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从事农产品加工流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良种种苗繁育、高标准设施农业、规模化养殖等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加强工商资本租赁农地规范管理,健全工商资本租赁农地风险防范机制,强化工商资本租赁农地事中事后监管,强化租赁农地的用途管制,采取坚决措施严禁耕地“非农化”。(王宾)  

我国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是哪些

  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其中,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是家庭经营,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是合作经营、集体经营或者企业经营。   2、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相对于传统农业经营主体(经营几亩地的小农户)而言的,其经营规模较大,收入水平更高,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市场化和社会化程度更高。   3、专业大户实现了规模化经营,但还没有实现集约化经营,虽然提高了家庭收入水平,但对提高土地生产率和促进农业持续发展没有多大帮助,是一个过渡形式。   4、家庭农场可以把规模经营与集约经营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农地资源的有效配置,提高土地生产率和增加农民收入,应成为我国农业生产的主要经营主体。

农业生产的核心问题是谁来种地和什么?

农业生产的核心问题是谁来种地和怎么种好地。按照中央的要求,我们着力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和经营制度改革入手,一方面推动土地经营权流转,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现土地集中型规模经营,解决“谁来种地”的问题。另一方面,我们着眼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培育新型农业服务主体。实现服务集中型规模经营,来解决“怎么种好地”的问题。今年中央1号文件聚焦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打造农业农村经济新业态,对于促进适度规模经营发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农业生产农业生产指种植农作物的生产活动。包括粮、棉、油、麻、丝、茶、糖、菜、烟、果、药、杂(指其他经济作物、绿肥作物、饲养作物和其他农作物) 等农作物的生产。通常情况下,依据农业生产对象的不同,将农业分为种植业、畜牧业、林业、渔业和副业。世界主要农业地域类型,基本上分属畜牧业和种植业;有些情况下,农民在自己田地上同时经营种植业和畜牧业,这样的农业称为混合农业。

农业生产托管是什么意思

农业生产托管,狭义上是指农户等经营主体在不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情况下,将农业生产中的耕、种、管、收等全部或部分作业环节委托给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的农业经营方式。广义是在耕、种、管、收的基础上,延长上、下游产业链进行全面系统的社会化服务。“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党的十九大报告为我国现代农业发展特别是广大普通农户的前途指明了方向。由此土地托管或者叫农业生产托管这一新型农业经济模式应运而生。农业生产托管实行集中连片统一管理,推进农业机械化规模种植和经营,降低生产作业的成本,最大限度地提升农业和农户的效益。农业生产托管的优势:土地流转虽然是快速集中土地的办法,但是由于存在土地流转费用,再叠加粮食生产费用后,即使生产力水平达到发达国家水平,也无法与国际市场粮价接轨,因此只适合高效的经济作物;土地入股只有在农户与托管组织强互信的情况下才能实现。虽然暂时的通过保底分红的方式,可以快速启动,但是对于粮食生产长远来说,在总收入没有增加的前提下,经营组织会分掉农户一部分利益,因此只适合高效的经济作物。而当前的农业生产托管,不存在土地流转成本,粮食生产所有的收入归小农户,且在托管组织与农户弱互信的情况下就可以实现,所以说农业生产托管是当前实现粮食规模化生产最有效途径。

农业生产主体指的是什么

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指大力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逐步形成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组织形式为补充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大力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规模经营和社会化服务,有利于有效化解这些问题和新挑战,保障农业健康发展。

现代农业经营主体有哪些

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现代农业经营主体是相对于传统农业经营主体,经营几亩地的小农户而言的,其经营规模较大,收入水平更高,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市场化和社会化程度更高。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大力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规模经营和社会化服务,有利于有效化解这些问题和新挑战,保障农业健康发展。

以乡村振兴助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12345678910乡村振兴助推农业发展根据《农村绿皮书:中国农村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2022~2023)》显示,2022年,农村居民收入增长速度高于经济增长速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首次突破2万元,预测2023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将增加到2.2万元。近年来,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曹王镇紧紧围绕“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发展”,大力发展芍药鲜切花产业,并依托鲜切花产业带动乡村旅游发展,让“订单鲜切花”助推乡村振兴。图为曹王镇西赵冯村芍药种植基地,花农正在整理修枝后的芍药鲜切花。高质量发展全面呈现绿皮书指出,2022年农业农村经济合理运行和高质量发展表现在多个方面。据统计,农业农村部2022年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总体合格率为97.6%。新认证绿色有机农产品1万个,绿色优质农产品总量达到2亿吨,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持续向好;优质专用小麦占比提高到38.5%,比2021年提高1.2个百分点。绿皮书分析认为,农村新产业新业态进一步发展。农产品电商直采和定制生产等模式以及乡村旅游等新产业新业态不断涌现,多地树立大食物观,积极培育发展预制菜等新兴产业。为了巩固拓展农村集体产权改革成果,各地积极探索资源发包、物业出租、资产参股等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乡村建设扎实推进。通过深入开展乡村建设行动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农民生活条件进一步改善。各地以农民实际需求为主导,摸排整顿改进农村改厕工作,因地制宜,稳步实施农村改厕,统筹加大力度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取得新成效。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继续强化。各地根据农村水电路等基础设施短板领域和薄弱环节,统筹推进农村道路、农村供水、数字乡村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养老托育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2022年,现有行政村全面实现村村通宽带,快递服务覆盖率达95%,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87%。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拓展。继续增加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规模,并提高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推动每个脱贫县都培育特色主导产业,脱贫地区乡村特色产业不断壮大,国家继续支持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当前,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逐步成为保障农民稳定增收、农产品有效供给、农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培育从事农业生产和服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关系我国农业现代化的重大战略。对此,绿皮书指出,2022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首次突破2万元,达到20133元,比上年增加1202元,名义增长6.3%,实际增长4.2%,名义增速和实际增速分别回落4.2个百分点和5.5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速虽然明显回落,但仍高于GDP实际增速1.2个百分点,与第一产业增加值实际增速相当。对农村居民增收贡献最多的仍然是工资性收入。2022年,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8449元,比上年增加491元,名义增长6.2%。对农村居民增收贡献率为40.9%。为了增加农村居民收入,保持农业支持政策连续性,加大民生兜底力度,国家稳定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以及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和稻谷补贴政策,扩大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和大豆轮作补贴范围,提高农村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和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22年农村居民人均养老金或离退休金收入比上年增长8.5%,农村居民人均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比上年增长8.2%,有力地支撑了农村居民转移净收入增加。多措并举推进乡村振兴展望2023年,绿皮书认为,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合理运行和高质量发展的有利因素显著增多,农林牧渔业发展总体继续保持良好态势,乡村消费和农村投资增长,主要农产品价格将保持在合理区间运行,对经济社会稳定和发展支撑作用持续显现。同时,在宏观经济强劲恢复带动下,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践中各地重视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作用下,农村居民家庭二、三产业经营净收入增速有望加快。其中,我国第一产业增加值将超过9万亿元,增长4%;粮食总产量将突破6.9亿吨,其中玉米产量将达到2.9亿吨左右,大豆产量将超过2100万吨。粮食生产结构将进一步优化,主要农产品进口量将呈现增长态势,农产品及食品价格波动幅度总体有限,但结构性波动与波动短期化态势将延续。在就业方面,绿皮书指出,2023年,中国经济将逐渐恢复,必将给农民工带来更多就业机会。各地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以及各地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普遍地将乡村产业振兴作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重中之重,都会明显地增强吸纳更多本地农民工能力,同时国家将继续落实落细就业优先政策,持续关注农民工群体及脱贫人口就业,这些都会带来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加快增长。随着我国经济逐渐恢复,预计2023年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将增加约1000元,达到9500元左右;农村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将增加约500元,达到7500元左右。此外,绿皮书建议,将农业绿色转型发展提升为国家战略,严格规范农业生产资料企业的行为,加大生物农药的技术推广,从源头上杜绝剧毒农药的生产;规范农业生产主体的生产行为,加快制定严格的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使产前、产中、产后的质量监督、管理都能与国际市场接轨;建立并强化农业生产技术的生态风险评估机制,建立并加强农产品生产链条监管的长效机制。

农业企业市场主体倍增不足主观原因

农业企业市场主体倍增不足的主观原因主要包括政策支撑体系不完善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我发展不足。首先,政策支撑体系不完善可能影响了农业企业的增长。这可能体现在政策扶持力度、优惠政策享受、融资贷款等方面,使得农业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其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我发展不足也是导致农业企业市场主体倍增不足的原因之一。这主要体现在农业企业的创新能力、市场营销能力、农产品质量提升等方面。如果这些方面的能力得不到提升,农业企业的发展就会受到限制,无法实现市场主体的倍增。综上所述,要解决农业企业市场主体倍增不足的问题,需要从政策支撑体系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我发展两个方面入手,以实现农业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什么

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作农业企业。其中,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家庭经营,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是合作经营、集体经营或者企业经营。 2、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相对于传统农业经营主体(经营几亩地的小农户)而言的,其经营规模较大,收入水平更高,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市场化和社会化程度更高。 3、专业大户实现了规模化经营,但还没有实现集约化经营,虽然提高了家庭收入水平,但对提高土地生产率和促进农业持续发展没有多大帮助,是一个过渡形式。 4、家庭农场可以把规模经营与集约经营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农地资源的有效配置,提高土地生产率和增加农民收入,应成为我国农业生产的主要经营主体。

农业法律法规规章汇编的目录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兽药管理条例种畜禽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草原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水产资源繁殖保护条例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征收使用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植物检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部门规章(一)综合农业部立法工作规定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农业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二)种植业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农药限制使用管理规定农药安全使用规定农药广告审查办法关于对进出口农药实施登记证明管理的通知农药登记药效试验单位认证管理办法农药登记残留试验单位认证管理办法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和限制使用的农药清单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农作物商品种子加工包装规定主要农作物范围规定关于设立外商投资农作物种子企业审批和登记管理的规定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国外引种检疫审批管理办法关于进步加强国外引种检疫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植物检疫员管理办法(试行)(三)畜牧兽医兽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办法兽药质量监督抽样规定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进口兽药管理办法兽药批准文号管理规定兽药药政药检工作管理办法新兽药及兽药新制剂管理办法兽用新生物制品管理办法生物制品生产车间管理办法兽用麻醉药品的供应、使用、管理办法兽医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试行办法核发《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兽药制剂许可证》管理办法兽药广告审查办法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关于严禁非法使用兽药的通知关于加强兽药名称管理的通知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办法动物免疫标识管理办法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办法种畜禽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管理办法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饲料添加剂和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甘草和麻黄草采集管理办法(四)渔业水产苗种管理办法水产原、良种审定办法中日渔业协定暂定措施水域管理暂行办法中韩渔业协定暂定措施水域和过渡水域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外国人、外国船舶渔业活动管理暂行规定渤海区渔业资源繁殖保护规定黄渤海区对虾亲虾资源管理暂行规定长江渔业资源管理规定黄渤海、东海、南海区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征收使用暂行办法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渔业船舶船名规定渔港费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进出渔港签证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渔业船舶船员考试发证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海员证管理使用规定内河渔业船舶船员考试发证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海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监督检验管理规定渔业无线电管理规定渔业水域污染事故调查处理程序规定渔业污染事故调查鉴定资格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渔业行政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行政执法船舶管理办法(五)农机农用拖拉机及驾驶员安全监理规定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暂行办法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安全监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牧渔业部农业机械鉴定工作条例(试行)全国农村机械维修点管理办法农业部农业机械设备管理暂行办法全国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管理办法(试行)农机成人教育暂行规定农业机械维修工人技术考核办法(六)乡镇企业全国乡镇企业东西合作示范区管理办法(试行)乡镇企业登记备案规定(七)农垦关于加强农垦企业劳动安全工作的规定农业部国营农场农机化管理暂行细则全国农垦职工教育暂行规定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暂行管理办法中国学生饮用奶标志使用暂行管理办法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申报认定暂行办法(八)科教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办法绿色证书”制度管理办法农业植物新品种权侵权案件处理规定农业植物新品种权代理规定(九)市场信息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水产品批发市场管理办法全国菜篮子工程”定点鲜活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管理办法(试行)(十)农村合作经济村级范围内筹资筹劳管理暂行规定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附录l: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39号附录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7号

农业网银限额是什么意思?

是指转账金额超过了每日最大的额度。农行个人网银限额如下:K令:转账类交易单笔/日累计为50万/50万;一代K宝默认最高单笔交易限额为50万元,日累计限额为100万元。若通过农行个人掌银转账,交易限额分为以下情况:1.绑定安全认证设备。通用K宝客户:单笔100万元,日累计500万元(可到柜台调高限额);K令客户:单笔、日累计50万元;2.未绑定安全认证设备:自助注册账户日累计最高不超过1万元;柜台注册账户日累计最高不超过5万元,开通刷脸转账功能后免验证限额将提升至50万元。 拓展资料: 一、中国农业银行,前身最早可追溯至1951年成立的农业合作银行,是在新中国时期成立的第一家专业银行,也是新中国成立的第一家国有商业银行。 二、中国农业银行通过全国24064家分支机构,30089台自动柜员机和遍布全球的1171家境外代理行,以覆盖面最广的网点网络体系和领先的信息科技优势,向全世界超过3亿5千万客户提供便利、高效、优质的金融服务。 三、中国农业银行境内分支机构共计23,461个,包括总行本部、32个一级分行、5个直属分行、316个二级分行、3,479个一级支行、19,573个基层营业机构以及55家其他机构。境外分支机构包括3家境外分行和4家境外代表处。主要控股子公司包括6家境内控股子公司和3家境外控股子公司。 四、农行制定了中长期发展战略--“立足本土,全球运作”,拟定了海外发展规划,积极布局国际各大金融中心。下一步,农行将继续立足国内市场,紧紧抓住人民币国际化、企业客户国际化、金融资产国际化三条主线,有重点、分步骤地进行国际化机构布局。 五、此外,农行还先后与法国农业信贷银行、花旗银行、恒生银行、渣打银行、蒙特利尔银行成为合作伙伴,在国际支付环球汇票服务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领域合作,从而构建一个全球性的商品期货交易团队,并成为这一国际市场的主流力量;争取通过五到十年的努力,把中国农业银行建成分支机构覆盖全球主要金融市场,能进行24小时外汇资金营运和全球外汇跨国清算的国际化大型商业银行。您好,转账遇到提示“金额超限”有以下情况:一、受转出方交易渠道限额。若通过农行个人掌银转账,交易限额分为以下情况:1.绑定安全认证设备:通用K宝客户:单笔100万元,日累计500万元(可到柜台调高限额);K令客户:单笔、日累计50万元;2.未绑定安全认证设备:(1)自助注册账户日累计最高不超过1万元;(2)柜台注册账户日累计最高不超过5万元,开通刷脸转账功能后免验证限额将提升至50万元。二、付款账户或收款账户为农行二类卡。农行二类户借记卡限额按存入和支出分别计算。1.存入交易包括非零余额开户、现金存入、非绑定账户转账存入及部分金融产品的资金赎回等,日累计限额为1万元,年累计限额为20万元。2.支出交易包括各渠道的取现、向非绑定账户转账支取、消费、购买部分金融产品、销户等,日累计限额为1万元,年累计限额为20万元。3.对下列情形不受限额控制:购买基金、理财产品、国债、私行产品;卡主子账户之间互转;有权机关扣划;贷款放款(直接入二类户)和还款;联机收费;信用卡绑定账户约定还款、POS发起的信用卡还款等。4.对于延时转账类交易,交易发起时,我行将根据交易金额扣减当日及全年可用余额,资金转出时不再扣减可用余额。延时转账交易撤销的,如果撤销时间仍在当日,则当日及年累计转出额度冲回;如果撤销时间已到次日,次日日累计额度不变。

法国农业信贷银行的最新消息

法国农业信贷银行计划在2015年之前关闭位于巴黎的50家支行,并新开两家新支行。届时,该行在巴黎支行数量将从当前的325个减少至277个。法国农业信贷银行2012年亏损额创自11年前上市以来新高,原因包括退出希腊市场带来的损失、营收下降并对资产进行巨额减计。该行称,人数少于6人的支行将首先关闭,但此外调整不涉及裁员。 法国农业信贷银行表示,从增长方面来看,美国经济数据意外走强,ADP就业和ISM制造业指数中的就业分项均显示美国就业市场继续改善。PMI数据的反弹表明美国经济增长提速,至少和G10其他国家比较是这样的。因此预计进入2014年美元将急速反弹。不过该行强调,市场宏观的主旋律大体未变,投资者继续关注发达国家的相对政策前景和增长动能,这两大因素对于我们总体看涨美元依然构成积极风险。

法国农业信贷银行的法国信贷

中文名称:法国农业信贷银行法语名称:Crédit Agricole品牌价值:100亿美元国家地区:法国成立时间:1885年总部地址:法国巴黎 参与制订国家农业信贷方面的政策;控制和协调各区域金库的业务;具体管理各区域金库多余的资金;通过下属机构发行短期库券和长期债券,为区域金库发放中、长期贷款提供资金便利;自己发放长期贷款和办理国家信贷业务等。法国农业信贷银行最初资金来源于法兰西银行的贷款,以后自己吸收存款和发行债券所筹集的资金越来越多,大大超过本身发放贷款的需要。 活动包括对个体农民的长、短期生产贷款、对地方公共事业的贷款、对农业合作社的贷款和家庭建房贷款等。此外,还办理一些特别贷款,如为鼓励青年农民和海外移民创办一定规模的农场、为发展畜牧业、为实现农业生产现代化的贷款和农业救灾贷款等。先后在一些国家和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农业信贷银行集团的分支机构遍及全球60个国家(主要在中东和东南亚地区),拥有7679家分行,服务客户1600万。除提供基本的商业银行业务外,还通过其子公司提供广泛的金融服务和保险产品。1985年10月4日在北京设立了代表处。

法国农业信贷银行的子公司

法国农业信贷银行是法国互助合作性质的半官方的农业信贷机构,是法国最大的银行,英为财情法国农业信贷银行页面显示,其市值超过300亿美元。它创建于1920年8月,是在法国地方信贷合作公司和地区金库的基础上建立的,原称“国家农业信贷管理局”,1926年又改称为“国家农业信贷金库”,1947年改称现名。总行设在首都巴黎。1986年设有分支机构12030个。1993年资产总额为2992.04亿美元,为法国银行第1位,在世界1000家大银行中排列第7位。2018年7月19日,《财富》世界500强排行榜发布,法国农业信贷银行位列82位。法国农业信贷银行是一家互助公司,既是一家在金融、商业和法律上统一但决策分散的集团,也是一家拥有三层组织结构的合作集团。CNCA是农业信贷银行的中央银行机构,是集团管理和监督的核心,其主要股东是48家地区性银行。地区性银行旗下的2672家分行(全法国)也是地区性银行的主要股东。地区性银行和集团关系通过协调机构FNCA进行。

上海法国农业信贷银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国际商贸大厦。上海法国农业信贷银行地址是上海市浦东新区国际商贸大厦。上海,简称“沪”,别称“申”,是中国最大的经济中心和重要的国际金融中心城市,是首批沿海开放城市。上海位于中国东部,地处长江入海口。

法国农业信贷银行网银转账有限额吗?

有。法国农业信贷银行通过网上银行转账的,一代K宝客户单笔限额50万元,每日限额100万,二代K宝客户单笔限额100万,每日限额500万,网银转账是有限额的。法国农业信贷银行是一家互助公司,既是一家在金融、商业和法律上统一但决策分散的集团,也是一家拥有三层组织结构的合作集团。

农业保险和其他财产损失有什么区别

  农业保险属于财产保险的范畴,但又有区别于其他财产保险的显著特点。目前我国农业保险正处于新一轮的试验阶段,深入研究农业保险的特殊性,对于加快我国农业保险发展、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一、保险标的的特殊性  农业保险的保险标的大多是有生命的植物或动物,受生物学特性的强烈制约,具有以下不同于一般财产保险的非生命标的的特点:  一是保险价值难以确定。一般财产保险的标的是无生命物,保险价值相对稳定,容易确定;农业保险的标的在保险期间一般都处在生长期,其价值始终处于变化中,只有当它成熟或收获时才能最终确定,在此之前,保险标的处于价值的孕育阶段,不具备独立的价值形态,因此,投保时的保险价值难以确定。实务中,农业保险的保险金额多采用变动保额,而一般财产保险的保险金额是固定的。  二是具有明显的生命周期及生长规律,保险期限需要细致而又严格地按照农作物生长期特性来确定,长则数年,短则数日;普通财产保险的保险期限一般为一年。  三是在一定的生长期内受到损害后有一定的自我恢复能力,从而使农业保险的定损变得更为复杂,定损时间与方法都与一般财产保险不同,尤其是农作物保险,往往需要收获时二次定损。  四是种类繁多,生命规律各异,抵御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能力各不相同,因而难以制定统一的费率标准和赔偿标准,增加了农业保险经营难度;普通财产保险的费率标准和赔偿标准相对容易确定。  五是受自然再生产过程的约束,对市场信息反应滞后,市场风险高,农业保险的承保、理赔等必须考虑这些因素;普通财产保险则相对简单。  六是农产品的鲜活性特点使农业保险的受损现场容易灭失,对农业保险查勘时机和索赔时效产生约束,如果被保险人在出险后不及时报案,则会失去查勘定损的机会。这也是农业保险更容易引发道德风险的重要原因。因此,农业保险合同对理赔时效的约定比普通财产保险严格得多。  二、农业风险的特殊性  农业的主要活动是在露天下进行的,农业所面临的风险主要是自然风险,农业风险的特殊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可保性差。可保风险的条件是:大量的独立的同质风险;损失是意外的、偶然的、不可控的;风险损失必须是可以测量的、确定的;发生巨灾损失的概率非常小。一般财产保险的风险大都符合这些条件,而农业风险与可保条件多有不符。首先,农业风险具有很强的相关性。农业风险大多来源于人类难以驾驭的大自然,如洪灾、旱灾、雹灾、虫灾等,在灾害事故及灾害损失中常常表现为高度的时间与空间的相关性。其次,由于农业灾害的覆盖面广、影响面大,农业风险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往往难以度量。再次,农业风险发生巨灾损失的概率相对较大。我国几乎每年必发的洪水灾害都造成高达几百亿元的直接经济损失,相对于保险基金来说都属于巨灾损失。  二是风险单位大。风险单位是指发生一次灾害事故可能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范围。对于普通财产保险,一个保险单位通常就是一个风险单位,只要承保标的充分多,就能在空间上有效分散风险。在农业保险中,一个风险单位往往包含成千上万个保险单位,风险单位巨大。一旦灾害发生,同一风险单位下的保险单位同时受损,使农业风险难以在空间上有效分散,保险赖以存在的风险分散机制难以发挥作用。  三是具有明显的区域性。这也是农业风险所特有的。我国幅员辽阔,地理环境复杂,自然灾害种类繁多,发生频率、强度各异,表现出明显的区域性。首先是风险种类分布的区域性,即不同地区存在着不同的灾害种类,如我国南方地区水灾较为频繁,北方地区则旱灾较为严重,而台风主要侵害沿海地区等等;其次是同一生产对象的灾害种类和受损程度的地区差异性,即由于地理、气候、品种不同,同一生产对象在不同地区有不同类型的灾害,而且对同一灾害的抵抗能力不同,如同样是水稻,在我国南方和北方就有着不同的自然灾害,而且即使是遭受同样灾害,南方、北方不同水稻品种的抗御能力也不同。农业风险的区域性使得农业保险经营必须进行风险区划与费率分区,这是一项科技含量高、成本高的工作,大大增加了农业保险经营的难度和成本。  四是更为严重的逆选择与道德风险。保险业务中普遍存在逆选择与道德风险。但是,由于农业保险的标的大都是有生命的动植物,其生长、饲养都离不开人的行为作用,农民购买了保险之后,难免通过其行为增加预期索赔;又由于农村广阔,业务分散,交通不便,管理难度大,有效监管成本高。因此,农业保险业务中存在更为严重的逆选择和道德风险。  农业风险的特殊性,造成农业保险经营极不稳定,经营难度大,赔付率高。根据中国保监会公布的有关资料,从1985年到2004年的20年里,我国农业保险业务除了2年微利以外,其余18年都处于亏损状态,综合赔付率高达120%。  三、农业保险商品的特殊性  商品按市场性质可以区分为公共物品与私人物品,一般财产保险商品属于私人物品,而农业保险商品既不是完全意义上的私人物品,也不是典型的公共物品,而是介于私人物品和公共物品之间的一种准公共物品。农业保险的准公共物品性主要表现在:  1.农业保险虽然在直接消费上具有排他性的主要特征,即购买了保险的农户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能得到直接的经济补偿,没有购买保险的农户不能得到相应的补偿,但在其整个消费过程中即保险经营的一定环节上并不具有排他性。例如,防灾防损是农业保险经营的重要环节,是减少风险损失、降低保险经营成本的主要措施,但在实施防灾防损措施时,不买保险的农产常常可以搭“便车”。  2.农业保险的主要商品不具有竞争性。一方面,农业保险的高风险与高成本决定了农业保险的高费率;另一方面,农业本身的预期收益不高,农民可任意支配的收入很低,支付能力非常有限。因此,在市场条件下,难以形成有效供给和有效需求。我国自1982年恢复开办农业保险以来,除了新近成立的几家农业保险公司以外,一直只有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和原新疆兵团财产保险公司承办农业保险,业务日趋萎缩。  3.农业保险的成本和利益具有显著的外在性。虽然在短期内农业保险产品的供需双方可以确切计算利益,但从长期看,由于农产品(尤其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基础性农产品)的需求扩张受到人的生理条件的限制,其价格弹性和收入弹性都很小,引进农业保险后,农产品的有效供给增加,价格下降,从而提高了整个社会的福利水平,使全社会受益。保险公司和农户并没有得到全部甚至是主要的利益。农民购买农业保险的边际私人收益小于其边际社会收益,农业保险公司提供农业保险的边际私人成本大于其边际社会成本,即农业保险的成本和利益是外溢的。  4.农业风险的特殊性决定了农业保险必须进行规模经营,才能在大范围内分散风险,保持经营的相对稳定。  农业保险商品的准公共物品性决定了农业保险采用纯商业性经营方式难以成功,国内外农业保险发展的历程都证明了这一点。  四、农业保险经营方式的特殊性  农业保险商品的特殊性,决定了其经营方式的特殊性。普通财产保险商品属于竞争性私人物品,一般采用商业性经营方式;农业保险商品是准公共物品,其“公共部分”应该由政府来提供。因此,农业保险必须采用政策性保险经营方式。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实质就是国家财政对农业保险的净投入并辅之以必要的法律与行政支持。美国、日本、法国、加拿大等农业保险发达国家,政府对农民所交保费的补贴比例大都在50%以上,并承担保险公司的部分或全部管理费用。以美国为例,按照2000年通过的《农业风险保护法》,政府每年对农业保险的财政补贴超过30亿美元,国家对农业的保护主要通过农业保险来实现。我国长期实行以直接的农业补贴和价格补贴为主的农业保护政策,发生自然灾害时由中央财政直接拨款救济灾民,对农业保险的投入很少。我国目前除对农业保险免缴营业税外,没有其他扶持政策,几乎是纯商业性经营。我国农业保险要健康发展,必须增加政府投入。一是对农业保险实行补贴投保农户、补贴保险公司、补贴农业再保险的“三补贴”等政策,即中央和地方财政对农产投保按品种、按比例给予保费补贴,对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适当给予管理费用补贴,建立中央、地方财政支持的农业再保险体系。同时,对农业保险经营实行税收减免、优惠贷款等扶持政策。二是尽快研究制定《农业保险法》及其配套的法律法规,从各方面对农业保险予以规范和规定,保证农业保险体系的健康运行。三是对农业保险发展予以行政支持,包括保险宣传、协调各方关系等。但是,对农业保险的补贴要依据本国国情,实事求是、量力而行。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国家财政实力有限,在目前情况下,第一,逐步减少农产品收购价格补贴和出口补贴(这也是“WTO”《农业协议》所要求的),转用于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和费用补贴,逐步实行以支持农业保险为主的农业保护政策;第二,农业保险实施必然使政府财政用于灾害补偿和救济的支出减少,可将节省的部分投入到支持农业保险发展中;第三,在农业保险发展初期,国家应着眼长远,适当增加巨灾风险基金的积累。国家增加对农业保险的投入,有利于调整我国支持和保护农业的政策,完善我国农业保护制度体系。  五、农业保险组织形式的特殊性  农业保险商品的准公共物品性以及农业保险经营的政策性决定了其组织形式有别于普通财产保险。我国《保险法》第七十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采取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两种组织形式。鉴于农业保险的特殊性,2004年中国保监会提出,在现有发展水平下,我国农业保险发展应走经营主体组织形式多元化道路。主要包括:  1.为政府代办农业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如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华联合保险公司分别在四川、江苏等地实行的奶牛、水稻等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这种组织形式的优势在于,上述两家公司经历了长时间和大范围的农业保险实践,培养了大批专业技术人才,积累了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业务较易开展。  2.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即专门或者主要经营农业保险的股份制保险公司,如2004年相继成立的上海安信农业保险公司、吉林安华农业保险公司。这种组织形式较适合于农业较发达地区,但要解决好股份公司的商业性与农险业务的政策性之间的矛盾。  3.农业相互保险公司,这种公司采用相互保险的形式但又吸收了公司制的运作方式和法人治理结构,日本、美国、欧洲国家等多采用此形式,我国2005年也成立了黑龙江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这种形式产权清晰、交易成本低,有利于相互监督防范道德风险,有利于协调政府、公司、农户间的关系,比较适合于农业生产经营比较集中,组织性较好的地区,如黑龙江农垦区、新疆建设兵团等。  4.地方财政兜底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上海市原来由市农委主导的“农业保险促进委员会”即为此种组织形式。“兜底”虽可解保险公司的后顾之忧,但容易使其放松管理,滋生心理风险;并且,对于巨灾风险损失,地方政府也难以“兜底”。  5.外资或合资农业保险公司,如2004年10月成立的法国安盟保险公司成都分公司。设立外资或合资农业保险公司有利于引进先进经营技术、管理经验和高素质专业人才。由于农业生产、农村经济和地方财政存在着巨大的地区差异,实践中具体采用那种组织形式,则应因地制宜、因时制宜。

农业保险 有序竞争

一、我国农业保险的现状我国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总人数的85%。在我国的经济成分中,农村经济占有重要地位。我国又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因而转移农业生产中的巨大风险,保护广大农民的生命财产和经济成果不遭受意外损失就显得尤为重要。由于我国社会保障体制尚不完善,目前农村的自然灾害补救渠道主要依赖国家财政转移支付,商业保险补救占比非常低。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商业保险尚未涉及。自1982年恢复办理农业保险业务以来,我国的农业保险就长期处于不景气状态。最近这些年,我国的保险业蓬勃发展,农业保险发展的不平衡即日渐凸显。1992-2004年农业保险保费收入从8.17亿元下降到3.96亿元,到2004年,人均保费还不足0.5元。1985-2004年农业保险赔付率一直居高不下,综合赔付率高达120%,远远高于保险业界公认的盈利临界点70%。在这种情况下,为促进农业保险的发展,中央从2004年开始连续出台了6个“一号文件”,强调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的重要性。我国农业保险发展形势严峻,已经到了非加快发展不可的地步。二、农业保险存在的主要问题农业保险发展缓慢的原因,主要在于有关政策因素和地方政府、保险企业的态度及农民对此的认识程度。(一)农民收入低,缺乏参保的积极性。过去几年中,由于不少农产品供过于求,价格下跌,导致农民来自农业的收入减少,以农为主的纯农户的收入增长尤其困难。1997年农民人均来自农业的纯收入为1268元,2003-2009年农民来自农业的纯收入连续6年低于这一水平。在这种收入低水平的情况下,每个农户扣除必须要缴的各类税费、生活必须开销、子女教育费用、购买化肥农药饲料等必需品的支付外,真正可以支配的收入已经是微乎其微了。再要支付一笔农业保险费,显然这对于大多数农民而言是不能接受的。同时,由于农业保险规模控制较严,操作复杂,赔偿估价时双方意见往往分歧较大,一些本想参保的农民往往因此最终选择了放弃。另外,20世纪80年代,农民在社保站交养老金,但是最终没有得到有效保障,这也使得部分农民对保险缺乏信心,因而参保积极性不高。(二)保险公司实力不足,传统农业险难以为继。农业保险是一种靠天吃饭的险种,往往是一个灾年就能吃掉以往数年的基金积累。中国农业受灾的比例每年大约在40%以上,天下论文比一般发达国家高出10%-20%。近几年来,中国农业每年因自然灾害导致的损失约为125亿元,而全世界平均每年也只有500亿元左右,也就是说,中国占了1/4的比例。农业保险是一种收费低、风险大、赔付率高的险种,盈亏平衡点是65%~70%保本。自然灾害、疫病突发的大面积、不可预期性,使保险公司从技术上无法回避风险,所收取的保费不足以维持赔付。因此,经营农业险的风险远大于目前其他财险产品。如果保险公司实力不足,则很难操作农业险,所以开发农业险的保险公司屈指可数。目前只有人保财险公司和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两家开办农业险,而由于常年亏损,它们的这项业务也在急剧萎缩。(三)国家财政给予的支持不够。农业保险不同于民政部门的灾难救济,也有别于一般的商业保险,它不仅涉及到农村的收入再分配,还要求与政府的政策目标相吻合。目前,政府对农业保险仅予以免营业税的优惠,这显然是不够的。国家应尽快出台相关法律和政策,提高财政补贴,让各保险公司真正看见其中的利益所在。只有商业保险公司看到了农业保险的利益,它们才可能自发地去开发其中的市场,而目前的农业保险市场是无利可图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较高的政府补贴,财产保险公司是不会自愿进入的,已经进入的也会逐渐产生抛弃这部分业务的想法。农业保险是一项社会化的系统工程,其基础应是政府行为。中国农业保险已经发展到了很“尴尬”的地步。商业保险被证明并不适合中国比较分散、以家庭为单位的“小农业”生产方式,因而国家必须“兜底”。有关部门应该尽快出台相关的配套政策,否则,发展农业保险就只能停留在“呼吁和呐喊”的阶段。(四)农业保险的道德风险较大。我国农业以家庭生产为单位,经营比较分散,而且较易发生道德风险。因此,农业保险的承保手续也比较复杂,调查、索赔成本较高。保险公司在赔偿入保农户损失前,调查程序繁琐,耗费的人力与财力相对较大。保险公司稍有疏忽,有的入保农户就可能虚报损失,获取额外利益。(五)农业保险组织体系分散。保险公司独自经营、保险公司与地方政府联办、保险合作社经办等现行农业保险组织构成的农业保险组织体系是分散的,无法充分调动政府、保险人、被保险人三者的积极性。同时,政策性的保险机构不健全,使得农业保险组织体系的主体作用很难体现。这些都制约了农业保险的快速发展。(六)农业保险专业人才匮乏。人才的极度匮乏,已成为制约我国保险业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农业保险涉及农业经济管理、商业保险、农业财政预算、农业气象、农田水利、畜牧兽医等多个学科,涵盖面较广,需要多方面协作。目前我国的农业保险从业人员大多没有受过专门的保险教育,又由于农险业务分散,查勘定额、赔付兑现工作量都较其他险种大,加上农村基础设施落后、交通不便、工作环境差,很多保险从业人员对农险都是敬而远之。多方面的原因导致农业保险从业人员专业素质不高,特别是核保、理赔、精算等技术型人才和管理、营销、培训等复合型人才严重不足,极大地制约了保险业的快速发展。(七)保险险种少,研发能力弱。虽然农业保险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但目前保险产品的结构还不合理,产品数量少、质量低,更新速度慢,缺乏针对性。真正根据农民收入水平、风险状况量身定做的产品少之又少,不能满足市场的多样化需求。这也与农业保险专业人才匮乏、保险产品研发能力较弱直接相关。三、加快发展我国农业保险的对策(一)加强农业保险立法。农业风险具有一定的相关性,因而农业保险规范、有序、健康的发展,更有赖于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给予支持。鉴于农业保险的特殊性,许多国家都很重视对农业保险的立法,并制定实施细则,以确保农业保险体系顺利、健康运行,使农民的利益得到切实的保障。但是,我国目前尚无一套完整的针对农业保险的法律。借鉴国外农业保险的成功经验,我国应该尽快对农业保险进行立法,以法律的形式对农业保险的目的、目标、保障范围、保障水平、费率厘定、赔付标准、实施方式等方面作出明确的规定,同时还应该逐步建立农业保险补偿机制。(二)成立综合性农业保险公司。保险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商业保险公司无暇顾及农业保险对农业发展和农村经济社会的保障作用,因此商业保险公司承办农险的经营模式已经适应不了现实社会的需求。应当把农业保险从商业保险中分离出来,再将财产保险、人身保险等一并考虑在内,成立政策性综合性农业保险公司。逐步形成以国家农业保险公司的宏观调控引导农业保险发展方向,以各省农业保险公司的区域性管理为业务主导,以县乡两级的农业保险合作社为经营主体的健全的组织体系。这不仅符合国家的农业政策,而且符合国家的根本利益。(三)政府应给予特殊的政策支持。目前,我国农业保险免交营业税,其他方面与商业性保险一样。要发展农业保险,仅靠保险公司是不够的,必须要有配套政策予以支持。在这方面,可以借鉴国外的做法。世界其他国家农业保险发展的历程表明,政府积极的政策性运作是农业保险得以发展的重要保证。农业政策性保险就是由政府来主导农业保险的供给,政府把农业保险作为一项特殊的准公共物品给予经营性补贴和其他扶植,并负责提供或指定机构经营。经营机构以对农业生产的风险损失提供经济补偿为宗旨,不以赢利为目的。针对中国农村范围辽阔、发展不平衡的特点,应对保险公司开发的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的保险产品给予政策倾斜,如优先给予申报这类产品的企业以开设保险公司的牌照。同时,对保险业为“三农”服务采取分类指导的办法,譬如经济发展速度慢的地方,就要优先开发保证农业生产正常进行的防灾防损产品。(四)设定农业法定险种。根据保险大数法则的原理,保险参与率越高,稳定系数越大,越趋于合理,但由于社会环境、经济环境、自然环境、支付能力等因素的影响,各地保户的参保能力差距较大。针对地区差异,可设定部分法定农业保险,就如车险中的第三者责任险一样。这将有助于提高保户的保险意识,增强保险公司的资金积累,稳定农业保险的经营。法定保险的保险费在初期可由财政提供,或从扶贫款中拨付,也可以如捐赠“希望小学”一样发动社会捐助。(五)建立农业保险再保险机制。我国农业自然灾害频繁,因此农业保险属于高风险险种。农业保险要能可持续发展,则必须有完善的再保险机制支持。中央政府应该强力推行农业保险再保险制度。对关系到国民经济发展的农、林、牧、渔等产品的生产,应由政府牵头,组织国内具有再保险经验的商业性保险公司为农业保险进行分保,分散农业保险风险,降低农业保险的风险责任。(六)建立多渠道农业保险体系。我国地域辽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不平衡,农业风险差异性较大。现阶段,要设立一家全国性(政策性或非政策性)的农业保险公司统一经营农业保险业务,在市场条件、管理水平、风险分散机制等方面,条件尚不成熟。因此,现阶段我国农业保险发展应走经营主体组织形式多元化的道路。可以建立主体多元化的农业保险经营体系,主要形式包括商业保险公司代办、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农业相互保险公司、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外资或合资保险公司(立足于引进先进技术、管理经验、高素质人才)等。具体采用哪种形式,应根据不同地域、不同时期、不同经济发展状况来决定。要鼓励现有的商业保险公司开发农村和农业保险业务,同时引进在农业保险方面有专长的外资保险公司,形成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农业保险体系。(七)加强保险人才培养。我国目前保险人才缺乏。据统计,全国每年需要增加的保险人才上万名。因此,要发展农业保险,还必须注重人才培养。应加大保险人才培养的投资力度,扩大高校招生人数。同时加强保险从业资格管理,开展多种形式的保险职业培训,为我国的农业保险的顺利发展提供人才保障。总之,目前我国农业保险的改革和发展已经进入到一个最关键又是最困难的时期。随着各项支持“三农”政策措施的逐步到位,以及对农民“多予、少取、放活”方针的落实,我们相信,我国农业保险必将打破“坚冰”,出现新的局面。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农业保险商业不可持续

一、我国农业保险的现状我国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总人数的85%。在我国的经济成分中,农村经济占有重要地位。我国又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因而转移农业生产中的巨大风险,保护广大农民的生命财产和经济成果不遭受意外损失就显得尤为重要。由于我国社会保障体制尚不完善,目前农村的自然灾害补救渠道主要依赖国家财政转移支付,商业保险补救占比非常低。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商业保险尚未涉及。自1982年恢复办理农业保险业务以来,我国的农业保险就长期处于不景气状态。最近这些年,我国的保险业蓬勃发展,农业保险发展的不平衡即日渐凸显。1992-2004年农业保险保费收入从8.17亿元下降到3.96亿元,到2004年,人均保费还不足0.5元。1985-2004年农业保险赔付率一直居高不下,综合赔付率高达120%,远远高于保险业界公认的盈利临界点70%。在这种情况下,为促进农业保险的发展,中央从2004年开始连续出台了6个“一号文件”,强调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的重要性。我国农业保险发展形势严峻,已经到了非加快发展不可的地步。二、农业保险存在的主要问题农业保险发展缓慢的原因,主要在于有关政策因素和地方政府、保险企业的态度及农民对此的认识程度。(一)农民收入低,缺乏参保的积极性。过去几年中,由于不少农产品供过于求,价格下跌,导致农民来自农业的收入减少,以农为主的纯农户的收入增长尤其困难。1997年农民人均来自农业的纯收入为1268元,2003-2009年农民来自农业的纯收入连续6年低于这一水平。在这种收入低水平的情况下,每个农户扣除必须要缴的各类税费、生活必须开销、子女教育费用、购买化肥农药饲料等必需品的支付外,真正可以支配的收入已经是微乎其微了。再要支付一笔农业保险费,显然这对于大多数农民而言是不能接受的。同时,由于农业保险规模控制较严,操作复杂,赔偿估价时双方意见往往分歧较大,一些本想参保的农民往往因此最终选择了放弃。另外,20世纪80年代,农民在社保站交养老金,但是最终没有得到有效保障,这也使得部分农民对保险缺乏信心,因而参保积极性不高。(二)保险公司实力不足,传统农业险难以为继。农业保险是一种靠天吃饭的险种,往往是一个灾年就能吃掉以往数年的基金积累。中国农业受灾的比例每年大约在40%以上,天下论文比一般发达国家高出10%-20%。近几年来,中国农业每年因自然灾害导致的损失约为125亿元,而全世界平均每年也只有500亿元左右,也就是说,中国占了1/4的比例。农业保险是一种收费低、风险大、赔付率高的险种,盈亏平衡点是65%~70%保本。自然灾害、疫病突发的大面积、不可预期性,使保险公司从技术上无法回避风险,所收取的保费不足以维持赔付。因此,经营农业险的风险远大于目前其他财险产品。如果保险公司实力不足,则很难操作农业险,所以开发农业险的保险公司屈指可数。目前只有人保财险公司和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两家开办农业险,而由于常年亏损,它们的这项业务也在急剧萎缩。(三)国家财政给予的支持不够。农业保险不同于民政部门的灾难救济,也有别于一般的商业保险,它不仅涉及到农村的收入再分配,还要求与政府的政策目标相吻合。目前,政府对农业保险仅予以免营业税的优惠,这显然是不够的。国家应尽快出台相关法律和政策,提高财政补贴,让各保险公司真正看见其中的利益所在。只有商业保险公司看到了农业保险的利益,它们才可能自发地去开发其中的市场,而目前的农业保险市场是无利可图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较高的政府补贴,财产保险公司是不会自愿进入的,已经进入的也会逐渐产生抛弃这部分业务的想法。农业保险是一项社会化的系统工程,其基础应是政府行为。中国农业保险已经发展到了很“尴尬”的地步。商业保险被证明并不适合中国比较分散、以家庭为单位的“小农业”生产方式,因而国家必须“兜底”。有关部门应该尽快出台相关的配套政策,否则,发展农业保险就只能停留在“呼吁和呐喊”的阶段。(四)农业保险的道德风险较大。我国农业以家庭生产为单位,经营比较分散,而且较易发生道德风险。因此,农业保险的承保手续也比较复杂,调查、索赔成本较高。保险公司在赔偿入保农户损失前,调查程序繁琐,耗费的人力与财力相对较大。保险公司稍有疏忽,有的入保农户就可能虚报损失,获取额外利益。(五)农业保险组织体系分散。保险公司独自经营、保险公司与地方政府联办、保险合作社经办等现行农业保险组织构成的农业保险组织体系是分散的,无法充分调动政府、保险人、被保险人三者的积极性。同时,政策性的保险机构不健全,使得农业保险组织体系的主体作用很难体现。这些都制约了农业保险的快速发展。(六)农业保险专业人才匮乏。人才的极度匮乏,已成为制约我国保险业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农业保险涉及农业经济管理、商业保险、农业财政预算、农业气象、农田水利、畜牧兽医等多个学科,涵盖面较广,需要多方面协作。目前我国的农业保险从业人员大多没有受过专门的保险教育,又由于农险业务分散,查勘定额、赔付兑现工作量都较其他险种大,加上农村基础设施落后、交通不便、工作环境差,很多保险从业人员对农险都是敬而远之。多方面的原因导致农业保险从业人员专业素质不高,特别是核保、理赔、精算等技术型人才和管理、营销、培训等复合型人才严重不足,极大地制约了保险业的快速发展。(七)保险险种少,研发能力弱。虽然农业保险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但目前保险产品的结构还不合理,产品数量少、质量低,更新速度慢,缺乏针对性。真正根据农民收入水平、风险状况量身定做的产品少之又少,不能满足市场的多样化需求。这也与农业保险专业人才匮乏、保险产品研发能力较弱直接相关。三、加快发展我国农业保险的对策(一)加强农业保险立法。农业风险具有一定的相关性,因而农业保险规范、有序、健康的发展,更有赖于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给予支持。鉴于农业保险的特殊性,许多国家都很重视对农业保险的立法,并制定实施细则,以确保农业保险体系顺利、健康运行,使农民的利益得到切实的保障。但是,我国目前尚无一套完整的针对农业保险的法律。借鉴国外农业保险的成功经验,我国应该尽快对农业保险进行立法,以法律的形式对农业保险的目的、目标、保障范围、保障水平、费率厘定、赔付标准、实施方式等方面作出明确的规定,同时还应该逐步建立农业保险补偿机制。(二)成立综合性农业保险公司。保险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商业保险公司无暇顾及农业保险对农业发展和农村经济社会的保障作用,因此商业保险公司承办农险的经营模式已经适应不了现实社会的需求。应当把农业保险从商业保险中分离出来,再将财产保险、人身保险等一并考虑在内,成立政策性综合性农业保险公司。逐步形成以国家农业保险公司的宏观调控引导农业保险发展方向,以各省农业保险公司的区域性管理为业务主导,以县乡两级的农业保险合作社为经营主体的健全的组织体系。这不仅符合国家的农业政策,而且符合国家的根本利益。(三)政府应给予特殊的政策支持。目前,我国农业保险免交营业税,其他方面与商业性保险一样。要发展农业保险,仅靠保险公司是不够的,必须要有配套政策予以支持。在这方面,可以借鉴国外的做法。世界其他国家农业保险发展的历程表明,政府积极的政策性运作是农业保险得以发展的重要保证。农业政策性保险就是由政府来主导农业保险的供给,政府把农业保险作为一项特殊的准公共物品给予经营性补贴和其他扶植,并负责提供或指定机构经营。经营机构以对农业生产的风险损失提供经济补偿为宗旨,不以赢利为目的。针对中国农村范围辽阔、发展不平衡的特点,应对保险公司开发的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的保险产品给予政策倾斜,如优先给予申报这类产品的企业以开设保险公司的牌照。同时,对保险业为“三农”服务采取分类指导的办法,譬如经济发展速度慢的地方,就要优先开发保证农业生产正常进行的防灾防损产品。(四)设定农业法定险种。根据保险大数法则的原理,保险参与率越高,稳定系数越大,越趋于合理,但由于社会环境、经济环境、自然环境、支付能力等因素的影响,各地保户的参保能力差距较大。针对地区差异,可设定部分法定农业保险,就如车险中的第三者责任险一样。这将有助于提高保户的保险意识,增强保险公司的资金积累,稳定农业保险的经营。法定保险的保险费在初期可由财政提供,或从扶贫款中拨付,也可以如捐赠“希望小学”一样发动社会捐助。(五)建立农业保险再保险机制。我国农业自然灾害频繁,因此农业保险属于高风险险种。农业保险要能可持续发展,则必须有完善的再保险机制支持。中央政府应该强力推行农业保险再保险制度。对关系到国民经济发展的农、林、牧、渔等产品的生产,应由政府牵头,组织国内具有再保险经验的商业性保险公司为农业保险进行分保,分散农业保险风险,降低农业保险的风险责任。(六)建立多渠道农业保险体系。我国地域辽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不平衡,农业风险差异性较大。现阶段,要设立一家全国性(政策性或非政策性)的农业保险公司统一经营农业保险业务,在市场条件、管理水平、风险分散机制等方面,条件尚不成熟。因此,现阶段我国农业保险发展应走经营主体组织形式多元化的道路。可以建立主体多元化的农业保险经营体系,主要形式包括商业保险公司代办、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农业相互保险公司、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外资或合资保险公司(立足于引进先进技术、管理经验、高素质人才)等。具体采用哪种形式,应根据不同地域、不同时期、不同经济发展状况来决定。要鼓励现有的商业保险公司开发农村和农业保险业务,同时引进在农业保险方面有专长的外资保险公司,形成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农业保险体系。(七)加强保险人才培养。我国目前保险人才缺乏。据统计,全国每年需要增加的保险人才上万名。因此,要发展农业保险,还必须注重人才培养。应加大保险人才培养的投资力度,扩大高校招生人数。同时加强保险从业资格管理,开展多种形式的保险职业培训,为我国的农业保险的顺利发展提供人才保障。总之,目前我国农业保险的改革和发展已经进入到一个最关键又是最困难的时期。随着各项支持“三农”政策措施的逐步到位,以及对农民“多予、少取、放活”方针的落实,我们相信,我国农业保险必将打破“坚冰”,出现新的局面。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是全国性的么?

目前政策性的农业保险只涉及到水稻,对保险公司每亩交14元,农户个人只需出3.5元,各级财政补贴10.5元。你所说的蔬菜保险国家还没有出台优惠政策。

农业金融保险政策类型包括

法律分析: 农业保险按农业种类不同分为种植业保险、养殖业保险和林木保险;按危险性质分为自然灾害损失险、疾病死亡保险、意外事故损失保险;按保险责任范围不同,可分为基本责任险、综合责任险和一切险。 我国开办的农业保险主要险种有:农产品保险、生猪保险,牲畜保险,奶牛保险,耕牛保险,山羊保险,养鱼保险,养鹿、养鸭、养鸡等保险,对虾、蚌珍珠等保险,家禽综合保险,水稻、疏菜保险,稻麦场、森林火灾保险;烤烟种殖、西瓜雹灾、香梨收获、小麦冻害、棉花种植、棉田地膜覆盖雹灾等保险,苹果、鸭梨、烤烟保险等等。法律依据:《农业保险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农业保险,是指保险机构根据农业保险合同,对被保险人在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生产中因保险标的遭受约定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疫病、疾病等保险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保险活动。本条例所称保险机构,是指保险公司以及依法设立的农业互助保险等保险组织。第三条 国家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保险,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农业保险实行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和协同推进的原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适合本地区实际的农业保险经营模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行政权力、职务或者职业便利以及其他方式强迫、限制农民或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参加农业保险。第四条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对农业保险业务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财政、农业、林业、发展改革、税务、民政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农业保险推进、管理的相关工作。财政、保险监督管理、国土资源、农业、林业、气象等有关部门、机构应当建立农业保险相关信息的共享机制。

政策性农业保险农户必须参保吗除了水稻还有没有涉及到其它

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政府补贴单指保费补贴,不同地区的财政配套补贴比例不一样,农户只有参保后才能享受补贴,以辽宁省为例,农民自交保费的20%,80%的保费由各级财政配套补贴,但是保费补贴款是直接划至保险公司的,如果您不参加保险,就享受不到保费补贴了,这笔款项也不会打到你的个人账户。同时,农险保费跟你良种补贴是没有关系的。我是农业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如还有疑问可以追问!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政策性农业保险农户必须参保吗? 除了水稻还有没有涉及到其它?

您好: 政策性农业保险是国家的一项支农惠农政策,农户可以为自己种植的农作物向当地允许开办农业保险的商业性保险公司购买保险,一旦签订保险合同后,农户只需缴纳全部保费的一小部分(一般为20%,余下的由政府补足)即可。政策性农业保险实行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和协同推进的原则,即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行政权力、职务或者职业便利以及其他方式强迫、限制农民或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参加农业保险。 除了水稻,还有小麦、玉米、棉花、大豆、花生、马铃薯、油料作物、能繁母猪、奶牛、林木等等,视当地的政策而定。 目前全国能开办农业保险的保险公司非常少,主要就是人保财险(PICC)、中华联合财险两家,你可以去咨询当地的保险公司。如果你在村里的话,可以去咨询当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的“三农保险服务点”一般建在村委会,他们的基层服务网点建设的还行。

保监会农业保险检查

6月初,保监会将启动为期三个月的农业保险专项检查工作。检查旨在推动保险公司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控,有效提升承保理赔档案完整性、真实性水平,夯实农业保险合规经营基础,促进农业保险健康持续发展。从2004年首次试点开始,我国农业保险已走过10多年历程,规模由小到大,品种由少至多,覆盖面由窄变宽,总量已位居全球第二、亚洲第一。去年,农业保险原保险保费收入为417.71亿元,同比增长11.42%,提供风险保障达2.2万亿元,为广大农民安心从事农业生产撑起了一把保护伞,保障了粮棉油等重要农产品(8.780,0.06,0.69%)的生产。然而,当前农业保险大而不强,还存在深度不够、产品单一、运行机制不完善等短板。站在农民的角度看,他们对农业保险还有诸多期待:在保险深度上,理赔比例较少。例如当前种一亩水稻农民投入成本在800元左右,但遇到自然灾害绝收后保险公司赔付金额不到成本的一半;在保险品种上,有些特色的种植养殖品种因为量少保险没有覆盖,投保无门;还有投保、定损、理赔手续繁杂等。从保险公司立场说,其在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过程中,受费率低、保费收入少、自然风险高、赔付金额多、政策补贴不到位等因素影响,导致部分险种赔付率超过100%。亏本的生意自然没法干,加之保险公司缺少农保业务人才,导致不少保险公司积极性不高。近年来,为了调动农民和保险公司开展农业保险的积极性,中央财政资金给予了大量补贴。但由于农险点多面广,监管往往鞭长莫及,一些人便打起了小九九,想方设法从政府的惠民政策中套取资金。比如,某些乡镇、村组造假,虚报投保数量,或将农户未投保标的打包投保,骗取财政补贴,又通过虚假理赔将资金装进个人口袋。同时,在农业保险业务开展过程中,还存在保单代签名、承保前标的查验不规范、农业保险凭证不发放到户,灾损勘察不及时,不能根据灾情赔偿等问题。此外,一些保险公司为了省事,赔付时搞“普惠制”,存在协议赔付、平均赔付等行为,导致农业保险在一些地方走了样。针对农业保险存在的种种问题,监管部门开展专项检查非常必要。从检查方案看,将重点核查违规问题屡禁不止、市场反映比较突出、基层机构服务能力差距明显的地区以及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并视情况对业务真实性开展延伸检查。这有助于摸清情况,进一步规范农业保险业务,维护农业保险健康发展的市场环境。当然,检查不应只是一阵风,除了发文定期明查,也要不时到现场暗访。检查过后还应对农业保险当前暴露出的突出和普遍性问题系统梳理和总结,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相关制度和机构,充实基层监管力量,让农业保险这一惠民业务既受广大农民欢迎,也使保险公司有动力。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农业保险公司一年什么时候最忙

农业保险一般在发生自然灾害时比较忙,像春旱秋港和冬天的寒潮。农业保险是专为农业生产者在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生产过程中,对遭受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疫病、疾病等保险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保障的一种赔偿保险。农业保险是市场经济国家扶持农业发展的通行做法。通过政策性农业保险,可以在世贸组织规则允许的范围内,代替直接补贴对我国农业实施合理有效的保护,减轻加入世贸组织带来的冲击,减少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的影响,稳定农民收入,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农业保险条例 受损保险标的

农业保险条例(2012年10月24日国务院第222次常务会议通过并于2013年3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令第66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业保险活动,保护农业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农业生产抗风险能力,促进农业保险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等法律,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农业保险,是指保险机构根据农业保险合同,对被保险人在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生产中因保险标的遭受约定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疫病、疾病等保险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保险活动。本条例所称保险机构,是指保险公司以及依法设立的农业互助保险等保险组织。第三条国家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保险,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农业保险实行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和协同推进的原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适合本地区实际的农业保险经营模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行政权力、职务或者职业便利以及其他方式强迫、限制农民或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参加农业保险。第四条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对农业保险业务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财政、农业、林业、发展改革、税务、民政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农业保险推进、管理的相关工作。财政、保险监督管理、国土资源、农业、林业、气象等有关部门、机构应当建立农业保险相关信息的共享机制。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农业保险工作,建立健全推进农业保险发展的工作机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农业保险推进、管理的相关工作。第六条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农业保险的宣传,提高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保险意识,组织引导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积极参加农业保险。第七条农民或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投保的农业保险标的属于财政给予保险费补贴范围的,由财政部门按照规定给予保险费补贴,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商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制定。国家鼓励地方人民政府采取由地方财政给予保险费补贴等措施,支持发展农业保险。第八条国家建立财政支持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国家鼓励地方人民政府建立地方财政支持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第九条保险机构经营农业保险业务依法享受税收优惠。国家支持保险机构建立适应农业保险业务发展需要的基层服务体系。国家鼓励金融机构对投保农业保险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第二章农业保险合同第十条农业保险可以由农民、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自行投保,也可以由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村民委员会等单位组织农民投保。由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村民委员会等单位组织农民投保的,保险机构应当在订立农业保险合同时,制定投保清单,详细列明被保险人的投保信息,并由被保险人签字确认。保险机构应当将承保情况予以公示。第十一条在农业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合同当事人不得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发生变化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农业保险合同。第十二条保险机构接到发生保险事故的通知后,应当及时进行现场查勘,会同被保险人核定保险标的的受损情况。由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村民委员会等单位组织农民投保的,保险机构应当将查勘定损结果予以公示。保险机构按照农业保险合同约定,可以采取抽样方式或者其他方式核定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采用抽样方式核定损失程度的,应当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抽样技术规范。第十三条法律、行政法规对受损的农业保险标的的处理有规定的,理赔时应当取得受损保险标的已依法处理的证据或者证明材料。保险机构不得主张对受损的保险标的残余价值的权利,农业保险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十四条保险机构应当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后10日内,将应赔偿的保险金支付给被保险人。农业保险合同对赔偿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机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保险金义务。第十五条保险机构应当按照农业保险合同约定,根据核定的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足额支付应赔偿的保险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机构履行赔偿保险金的义务,不得限制被保险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村民委员会等单位组织农民投保的,理赔清单应当由被保险人签字确认,保险机构应当将理赔结果予以公示。第十六条本条例对农业保险合同未作规定的,参照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保险合同的有关规定。第三章经营规则第十七条保险机构经营农业保险业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有完善的基层服务网络;(二)有专门的农业保险经营部门并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三)有完善的农业保险内控制度;(四)有稳健的农业再保险和大灾风险安排以及风险应对预案;(五)偿付能力符合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六)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除保险机构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农业保险业务。第十八条保险机构经营农业保险业务,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保险机构经营农业保险业务,应当与其他保险业务分开管理,单独核算损益。第十九条保险机构应当公平、合理地拟订农业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属于财政给予保险费补贴的险种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保险机构应当在充分听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农业、林业部门和农民代表意见的基础上拟订。农业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应当依法报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审批或者备案。第二十条保险机构经营农业保险业务的准备金评估和偿付能力报告的编制,应当符合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农业保险业务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需要采取特殊原则和方法的,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具体办法。第二十一条保险机构可以委托基层农业技术推广等机构协助办理农业保险业务。保险机构应当与被委托协助办理农业保险业务的机构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约定费用支付,并对协助办理农业保险业务的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第二十二条保险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妥善保存农业保险查勘定损的原始资料。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涂改、伪造、隐匿或者违反规定销毁查勘定损的原始资料。第二十三条保险费补贴的取得和使用,应当遵守依照第七条制定的具体办法的规定。禁止以下列方式或者其他任何方式骗取农业保险的保险费补贴:(一)虚构或者虚增保险标的或者以同一保险标的进行多次投保;(二)以虚假理赔、虚列费用、虚假退保或者截留、挪用保险金、挪用经营费用等方式冲销投保人应缴的保险费或者财政给予的保险费补贴。第二十四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挪用、截留、侵占保险机构应当赔偿被保险人的保险金。第二十五条本条例对农业保险经营规则未作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保险经营规则及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二十六条保险机构不符合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条件经营农业保险业务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停止接受新业务;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保险机构以外的其他组织或者个人非法经营农业保险业务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0万元的,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二十七条保险机构经营农业保险业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一)未按照规定将农业保险业务与其他保险业务分开管理,单独核算损益;(二)利用开展农业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三)未按照规定申请批准农业保险条款、保险费率。保险机构经营农业保险业务,未按照规定报送农业保险条款、保险费率备案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二十八条保险机构违反本条例规定,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除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给予处罚外,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对取得任职资格或者从业资格的人员撤销其相应资格。第二十九条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骗取保险费补贴的,由财政部门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挪用、截留、侵占保险金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条保险机构违反本条例规定的法律责任,本条例未作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有关规定。第五章附则第三十一条保险机构经营有政策支持的涉农保险,参照适用本条例有关规定。涉农保险是指农业保险以外、为农民在农业生产生活中提供保险保障的保险,包括农房、农机具、渔船等财产保险,涉及农民的生命和身体等方面的短期意外伤害保险。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农业保险 取消农民缴费

农业保险是政策性保险,农业保险的投保标的主要有小麦、油菜、水稻等。农业保险工作主要分为两大类,承保和理赔。承保流程:村协保员(文书)发放缴费凭证给农户,通过村协保员进行投保,向农户收取保险费,收集整理投保资料,上报投保资料由上级机构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协助进行投保公示,投保档案管理。1、我国农业保险业的发展我国农业保险业发展经历了20多年的曲折历程,大体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恢复与波动发展阶段(1982年-2003年)。1982年开始由民政部门、农业部门、保险公司等陆续开办农业保险业务,业务发展呈现快速上升趋势,1992年农业保险费收入达到8.62亿元。同时,赔付率也大幅上升,1991年农业保险的赔付率达到119%。随着政府支持性措施减弱,特别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开始向商业性保险公司转变后,农业保险业务逐步萎缩。2000年农业保险保费收入下降到3.87亿元,2002年又减到3.0亿元,全国农民人均缴纳保费不足1元。据统计,1982年-2002年期间,农业保险的平均赔付率高达88%,远高于农业保险经营盈亏平衡点79%的赔付率,导致农业保险业务长期亏损,各家保险公司相继取消了农业保险的经营。只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新疆建设兵团财产保险公司仍有经营,但品种、规模很小。这一阶段我国农业保险业经历了恢复后快速发展到萎缩低迷的发展时期。第二阶段:破冰与升温发展阶段(2004年至今)。由于近年来“三农”问题的不断升温,加之入世过渡期终结的日益临近,农业保险对“三农”的保护伞作用日益突出,农业政策性保险受到了政府和社会的关注。2004年中国保监会在上海、黑龙江、吉林等9个省区市启动了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目前,国内已设立了4家农业保险公司。今年,按照中央1号文件精神要求,政府有关部门正在加大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工作的力度,扩大试点范围,通过试点探索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不同模式,并制定政策鼓励商业性保险公司参与农业保险事业。为此,有人乐观地称中国农业保险发展的春天即将来临。2、我国农业保险商业性运营的困境分析农业和保险业是我国两个典型的弱势产业,风险大、成本高、盈利低的规律特点,使农业保险成为“弱弱结合”产业。10多年农业保险商业性运营的实践表明,我国农业保险商业性运营已经进入了“供给不足,需求乏力”的困境。分析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可以概括为“四个矛盾”:第一,农业保险的外部性与商业运营的趋利性之间的矛盾。农业保险的准公共产品属性,决定了农业保险具有较强的外部性,单一依靠市场机制的配置会造成市场的失灵,要求政府履行其宏观调控和公共管理的职责。农业保险的商业化运作,趋利性的目标追求,偏低的边际收益,会导致农业保险经营者以经济利益的回报程度来选择保险险种,从而降低农业险种的投入和经营强度,因为农业保险经营者不会主动为政府或社会承担外部性造成的经济损失。矛盾的结果,必然是农业保险业发展,特别是外部性突出的农业险种发展的萎缩,乃至消失,农业保险供给不足。第二,农业保险的低补偿性与农业产业的高风险性之间的矛盾。农业产业是受自然灾害影响较为严重的产业,由于产业的弱质性和农业生产经营设施条件的缺乏,自然灾害对我国农业产业发展造成的损失非常大,对欠发达地区的危害程度会更大,并且有逐步加重的趋势,农业保险的赔付率居高不下。但作为农业产业发展“保护伞”的农业保险业,由于受自身收益和险种管理等因素的影响,对农业灾害的补偿水平却很低,远远低于实际损失的价值。据测算,1998-2000年需要补偿的农业损失平均每年为1681.59亿元,通过农业保险平均年补偿为4.5亿元,仅占0.27%。第三,农业保险的高成本与农户家庭的低收入之间的矛盾。农业保险以大数定律为基础,投保多则保费低、保障足。农业产业的高风险、空间的分散性、时间的季节性、定损的复杂性,造成了农业保险的高成本性,农业保险需要比一般城镇保险付出较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这就决定了农业保险实现正常运营必须要有高费率作保障,一些地区农作物保险的费率高达10%。然而,与城镇居民相比,由于我国农业基础地位薄弱、农业生产效率和效益不高、农民收入水平相对低下,对农业保险的支付能力有限,从而导致农业保险的有效需求严重缺乏。第四,农业保险的道德风险与法律制度缺失之间的矛盾。受农业经营者自身属性、小农意识和文化素质的影响,特别是由于法律制度的缺失,导致农业保险中道德风险比较严重,监督控制成本难以降低。据统计,道德风险给保险公司造成的损失占农作物保险赔偿的20%。而地域和个性的差异导致的逆选择性,更使得农业保险经营者赔付率居高不下。问题的原因除了保险市场的信息不对称等原因外,有关法律制度的缺失是重要矛盾之一。《保险法》是我国一部有关商业性保险的法律,对农业保险不适用。《农业法》也只是泛泛谈及,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有关农业保险的法律法规几乎仍是一片空白。二、国外农业保险发展借鉴:政策性与商业性有机结合农业保险具有管理风险、收入转移等功能,世界各国都高度重视农业保险业的发展,并作为重要手段实现对农业的支持与保护。目前,世界上有40多个国家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农业保险制度。其中,既有美国、加拿大、法国等发达国家,也有菲律宾、毛里求斯、智利等发展中国家。各国根据自身国情不同,采取了不同的发展模式和政策。从各国农业保险的模式来看,大体可以分为政府主导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模式和市场主导的商业性农业保险发展模式。具体又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政府主办、商业保险公司经营的发展模式这一模式以美国为代表。美国政府依据颁布的《联邦农作物保险法》,取消了政府救济计划,通过提供基本保障的巨灾保险、较高保障水平的扩大保障保险、集体保险和非保险作物保障计划等4大险种,将农作物生产者纳入农作物保险计划。还规定,不参加政府保险计划的农户,不能得到政府其他计划的帮助。在运作模式上,联邦政府成立了农作物保险公司,委托各商业保险公司进行具体经营。政府承担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的各项费用以及农作物保险推广和教育费用,对经营农业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提供20%-25%费用补贴,并提供农作物保险免税、比例再保险和超额损失再保险等政策扶持。2000年美国农险补贴平均为纯保费的53%,保费补贴额平均为6.6美元/英亩,农作物巨灾风险实行强制保险制度,巨灾保险补贴全部保费,其他都是自愿选择。投保农民当年农作物收成因灾害减产25%以上时,可以取得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的最高赔偿金额。1980-1999年,联邦政府对农作物保险的财政补贴总额累计达到150亿美元,1999年达到22.4亿美元。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农业保险买有要求吗

农业保险农业生产者以支付保险费为代价把农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灾害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转嫁给保险人的一种制度安排。的定义及其特点农业保险不同于农村保险。农村保险是一个地域性的概念,是指在农村范围内所举办的各种保险。农业保险(又称“两业保险”)是承保农业生产者和经营者在种植业和养殖业生产过程中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的一种财产保险。由于农业生产在很大程度上受自然因素的影响,与其他财产相比,农业保险具有以下特点:一、地域性各种有生命的动植物的生长和发育都要具备严格的自然条件,然而由于各地区的地形、气候、土壤等自然条件不同,再加上社会经济、生产条件、技术水平的不同,形成了动植物地域性的不同,从而决定了农业保险只能根据各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承保条件,而不应该强求全国统一。二、季节性由于动植物生长受自然因素制约,具有明显的季节性,这就要求农业保险在整个业务操作过程中,必须对动植物的生物学特性和自然生态环境有正确的认识,掌握农业保险各种保险标的的特点。三、连续性动植物在成长过程中,是紧密相连不能中断的,并且是互相影响和互相制约的,因而,农业保险具有连续性。因此,农业保险的经营者要考虑动植物生长的连续性,要有全面和长期的观点,使农业保险业务稳步发展。四、政策性由于农业保险具有上述特点,加之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平衡,被保险人交费能力普遍有限。为了保障农业生产的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许多国家都把农业保险作为政策性保险业务。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农业政策性保险品种

随着政策性农业保险在我国逐步展开,一些问题也逐渐显现。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认识不够明确政策性农业保险在我国已经展开了几年,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由于政府宣传力度不够,使得地方政府及参保农户没有产生足够的重视。这体现在:一是地方政府对于为什么要进行“政策性农业保险”,对于它的方向发展、最终的目标,说法不一,存在诸多疑问。一些地方政府甚至把征收农业保险费看成是乱收费,因此对其缺乏积极性。二是,“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经营方式不够明确。目前我国的农业保险主要是“政策性保险”和“商业化经营”相结合的的运营模式。商业性保险公司也参与农业保险的经营,但是如何判断保险公司的盈亏是由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所致还是由经营商业性敬业保险业务所至以及政府的补贴力度如何,难以确定。这都将成为影响“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进一步发展的原因。2.法律法规不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对我国农业的发展将起到促进和保护的作用。它应该成为一种制度而保留下来,这必须要有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作为支撑。而我国对于“政策性农业保险”到目前还没有一部完整的法律法规出台[2]。相关的农业保险的法律只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简单的提到:“农业保险必须自愿加入,任何人不得强制”,而经过改版后的现行的《保险法》也主要是针对商业性保险,对农业保险没做具体规定,只是提到“国家支持为农业生产服务的保险事业,农业保险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我国至今专门的农业保险法律法规还是一个空白,现在诸多问题的解决措施一直无法可依。农业保险的健康发展受到很大的制约。3.低收入和高保费率的冲突我国目前农业种植主要是人工耕作,生产力低下,人均耕种面积小,年收入很低。一年除去必要生活开支,生产成本几乎没有剩余。而农业保险,由于其本身的特点,其成本较高,这就决定了高保险费率。据统计,一般农作物的保险费率在2%—15%之间,与其他保险相比,保险费率要高出十几倍。这样“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补贴费率即使能高达50%,广大农民仍交不起保费,这结果造成投保需求不足,影响了“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发展空间。4.缺乏农业巨灾保险项目近几年来我国多地遭受了大范围的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农民几近颗粒无收,损失惨重。而我国政府并没有建立巨灾风险分散机制,各级政府在财政上也没有专项补贴。巨灾发生时,保险公司的赔付金额往往要超出当年收缴的农业保险费十几倍。这样就大大的增加了保险公司的负担,甚至保险合同难以履行。因此如何分散风险,以确保农业保险继续发展下去是一个重要的问题。5.监督管理问题我国目前的农业保险的监管主要是由保监会来执行的,而从历史上来看,保监会主要是从事商业性保险的监管,而政策性农业保险是非盈利的,具有公益性质,而商业性保险和前者正相反,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保险。政策性农业保险和商业性保险二者的目的不同,经营理念亦不同。对于商业性保险,监管部门要考虑保险公司的盈益,也要确保被保险人的权益,力求二者的利益兼顾,而对于“政策性农业保险”,监管部门主要任务是将其作为一种政策进行推动,以达到最终政策想要达到的目标。两种不同性质的业务,目标理念不同,由同一部门监管,你然要产生多方面的矛盾冲突。这样,必然要影响到“政策性农业保险”的顺利开展。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中央政策性农业保险是指中央财政补贴的农业保险

我国目前推行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是由政府发动组织的,旨在保护和扶持我国农业的一个公益性保险产品。它与商业性农业保险相比具有如下几点不同:经营主体不同。政策性农业保险由政府直接组织并参与经营,或指派并扶持其他保险公司经营,不具有盈利性;而商业性农业保险的经营范围只由商业性保险公司承担,是以盈利为目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其产品由政府给与一定比例的补贴,而商业性农业保险则完全由投保人自己承担费额。政策性农业保险是由政府组织推动,而商业性农业保险是由市场机制调节运作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是政府推动的,必须执行的。政府通过有关的法律规定对参与农业保险的农户既可享受到国家保险补贴,又可以享受到其它的优惠政策。如果不参加保险,灾后政府就不给于救济,农产品不能得到政府价格补贴等。政策性农业保险经营的项目,一般保险责任范围囊括范围广,保险对形象的损失概率较大,从而成本损失率高,商业性农业保险经营的项目责任范围窄,保险对象损失概率较小,成本损失可能性小。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政策性保险和商业性农业保险的区别有哪些?

举办主题不同商业性农业保险的具体主办一般是商业保险公司,它可以是国有独资保险公司也是股份制保险公司。而政策性农业保险一般都承包的风险大,利润薄甚至亏损的项目,这类项目商业保险公司一般都不愿意承保,但这些项目又关系到农村经济的发展,国家非扶持不可。所以政策性农业保险通常由专门成立的农业保险公司承保,同时国家给予优惠的政策。例如,加拿大政府对农业保险实行50%的保费补贴,巴拿马政府实行农业保险免税经营。经营目标不同商业保险公司与其他商业企业一样,以利润最大化为经营目标其所有的经营活动都围绕这一中心开展。政策性保险公司虽然也要求经济核算,但必须兼顾甚至注重社会的宏观经济效益,在开展业务的过程中把支持农业经济的发展作为重要目标。

什么是我国的政策性农业保险

这个问题你百度一下能搜到很多,尤其学士论文或硕士论文,都有做或浅或深的探讨。个人以为,当遇到问题,首先要做的不是去问别人,最好是自己先试着解决,自己先查找资料、仔细思索,实在不得其门再去问。我简略写一写。1、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要“探索建立和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2、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第一次以党的正式文件的形式将“探索建立和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作为深化农村改革、完善农村经济体制的一项重要措施予以确定下来,同时于2003年3月1日正式实行的《农业法》也以国家立法的形式明确了农业保险的地位和发展模式。什么叫政策性保险: 政策性保险是政府为了某种政策上的目的,运用商业保险的原理并给于扶持政策而开办的保险。  政策性保险包括社会政策保险和经济政策保险两大类型。  1.社会政策保险即社会保险,它是国家为了稳定社会秩序,贯彻社会公平原则而开办的,具有一定的政治意义。  2.经济政策保险是国家从宏观经济利益出发,对某些关系国计民生的行业实施保护政策而开办的保险,它包括出口信用保险、农业保险、存款保险等。  政策性保险一般具有非盈利性、政府提供补贴与免税以及立法保护等特征。由此可见,何为政策性农业保险。你若需要十分细致的探讨这个问题则建议上网找到《政策性农业保险条例》下载下来研读。所有保险,其条例里都是十分详细直接的内容,别人写这个论文那个论文其基础也是研读条例。

政策性农业保险 理赔

持续阴雨带来三方面损失婺城区长山乡石门村的倪志芳从18岁开始养蜂,今年已经50岁,整整养了32年蜜蜂。见到记者时,倪志芳一个劲地抱怨:“养蜂是个靠天吃饭的行当,今年是我养蜂这么多年碰到的天气最坏的一年!同行都遭受损失,唯一的区别是损失多少的问题。”倪志芳养了140多箱蜜蜂,在养蜂专业户中属于中等规模。他说,天气不好给养殖户带来的损失主要来自三个部分。一是蜜蜂数量减少。蜜蜂很讲卫生,从来不在蜂箱里排泄。但是阴雨天不断,加上气温低,蜜蜂无法外出。“一飞出去,翅膀被打湿了,往往会掉在地上被冻死。”无法外出的蜜蜂只好把排泄物憋在肚子里,容易胀肚子而死亡。同时,气温太低也影响蜜蜂的繁殖。去年这个时候,一张蜜脾的蜜蜂,经过60~80天就可以繁育出满满一箱蜜蜂,而今年估计至少要晚20多天才能达到这个规模。如果阴雨天气持续下去,繁殖期还会推迟。二是成本增加。往年这个时候,油菜花已经开花。但今年低温多雨,油菜花花期推迟,蜜蜂无处采蜜,养殖户不得不人工喂养蜜蜂。喂养的饲料主要是花粉和白糖。以一箱蜜蜂为例,今年以来到3月初,倪志芳为每箱蜜蜂分别增加了1.5~2.5公斤花粉和10多公斤白糖的饲料量,折合每箱蜜蜂增加饲养成本130~140元。仅此一项,140箱蜜蜂就多增加成本1万多元。三是产出减少。蜂农的收益主要来自蜂蜜和蜂王浆。没有花源,蜜蜂采蜜成了无源之水;蜂王浆则是蜜蜂繁育幼虫的食物,成年蜂本身因营养问题体质孱弱,无法正常繁殖,也就没有蜂王浆的产出。往年这个时候,倪志芳的蜜蜂已经开始生产蜂蜜和蜂王浆,但今年他没有收获一滴蜂王浆,这又是一笔1万多元的损失。倪志芳说:“这一增两减,保守估计损失2万多元。”金华全市蜂农经济损失1908万元在金华市畜牧兽医局,最近20多天几乎每天都能接到蜂农打来的求援电话。金华市是蜂业生产大市,蜜蜂饲养总量占全省1/4,目前全市从事蜜蜂养殖人员有5500多人,蜜蜂饲养量28.87万群,年产值2.93亿元。目前,各县、市蜂群只是去年同期的一半。据统计,全市蜜蜂损失户饲养的蜂群量达5.3万余群,平均蜜蜂损失率达45%。如按每箱蜂800元计算,今年极端天气对我市蜜蜂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908万元。“这些还仅仅是已经加入蜜蜂产业协会的养殖户上报的情况。持续低温多雨已给我市养蜂业造成重大损失。”市蜜蜂产业协会秘书长华启云说。华启云介绍,养蜂业多以转地饲养、露天饲养为主,基本靠天吃饭,天气好坏直接影响养蜂的收成,属于高危风险行业。为此,2007年底市蜜蜂产业协会曾组织东阳、武义、金东、婺城等地的200户蜂农,有针对性地制定了一个《金华市养蜂业风险救助办法》,设立风险救助基金。风险救助金一半来自蜂农交纳的会费,一半来自省蜜蜂产业协会。“但是这个《办法》规定风险救助金的适用范围只包括洪水、火灾等突发自然灾害和转地运输途中的车祸等情况,不包括长期低温阴雨。因为救助基金的一半资金来自省蜜蜂产业协会,省协会不修改,市协会也没法修改适用范围。”在华启云看来,降低蜂农养殖风险最可行的办法是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他举例说,政府近几年在保护和稳定畜牧业健康发展方面,已出台各种各样的政策、措施,其中母猪、奶牛等都已陆续开展了政策性保险。例如对能繁母猪的保险,每头母猪的保险金额为1000元,保险费为60元。除欠发达县和海岛县,60元的保费分别由省财政承担20%,地方财政承担60%,饲养户承担20%即12元。如果蜜蜂也列入政策性保险,实行保险费主要由省、地财政、蜂农三方分担,蜂农抗风险能力就会大大增强。2010年,南方大雪和低温多雨天气也曾给蜂农带来不小的损失,蜜蜂产业协会曾与相关保险公司协商蜜蜂参与农保的问题,但最后不了了之。蜂农们盼望把养蜂列入政策性农业保险范围,而对不少家禽养殖户来说,政策性农业保险赔付标准低则成了他们的一块心病。2009年,武义县开始实施家禽产业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武义县肉鸡养殖户钟飞德也投了保。但是几年下来,钟飞德和他的同行却逐渐选择退出保险。钟飞德说,这是因为大家认为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赔付低。按照相关规定,武义的家禽政策性农业保险,由政府补贴55%的保费,农户出45%的保费,即每只鸡掏0.14元保费。“自己掏的费用倒是不高,但赔付额也不高,而且条款还规定,肉鸡10天以内死亡的不在赔付范围内,15天内死亡的肉鸡必须达250只以上才列入赔付范围,且250只中只赔100只……按照这些标准,农户获赔并不多。”到今年,由于参保率不足,武义取消了政策性农业保险中的肉鸡养殖这一险种。把政策性农业保险推广到更多农业产业领域到底难在哪里?记者就此采访了中国人保财险金华分公司副总经理杜庆华。据了解,全市的政策性农业保险由我市多家保险公司组成的保险共保体承保,其中人保财险金华分公司承担了其中的77%份额。杜庆华说,总的来说,各级政府非常重视农业政策性保险,对保险补贴力度逐年加大,覆盖品种也在增多。现在该公司开展的农业政策性保险品种有生猪、水稻、油菜、西瓜、淡水鱼、公益林、家禽等,今年还新实施了大小麦保险等险种。在我市,目前实施得比较好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是能繁母猪保险,全市2008年开始全面推开,上年末总共参保60075头,承保7292户,承保率90%以上。至于具体到某个农业产业能否列入政策性农保范围,杜庆华表示,这并不是一家保险公司就能说了算的,而是要由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通盘考虑,比如参保面就是一个重要因素。目前省内区域性农业产业很多,而是否开展某个农业产业的政策性农保,必须考虑该产业规模有多大,涉及面有多广。达到了参保面的要求,才可能实施财政补贴。另外,不同的农产品政府的补贴力度不一样。像水稻,中央财政保费补贴35%,省财政为一般地区保费补贴32%,县财政为一般地区保费补贴26%,算下来各级政府为水稻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支付了93%的保费,农户仅需支付7%。相比之下,对于鸡鸭等家禽养殖,中央财政没有保费补贴,农户自掏腰包的比例比较高,参保积极性会降低。对于部分肉鸡养殖户反映赔付低的情况,杜庆华表示,我市保险公司均按《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共同体鸡养殖保险条款》执行,只有政府补贴多了,农户才能获得更多赔付。再者,种植、养殖户一般比较分散,保险公司涉农业务理赔成本也比较高。特别像养蜂随着花期在全国范围内流动,定损难度比较大。而鸡、鸭、鹅等家禽养殖的规范化程度比不上养猪场等,这些因素都限制了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开展。杜庆华认为,要更好地发挥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作用,必须不断加大涉农保险的财政补贴力度,并通过政策引导和推动,把种植户和养殖户的参保积极性调动起来,从而使政策性农业保险走上良性循环的轨道。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云南省政策性农业保险

云南省新新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1、住院按不同级别的医院实行按比例补偿。起付线为镇级100元,安宁市级300元,昆明市级600元,省级800元。补偿比例为镇级70%,安宁市级50%,昆明市及省级30%。参合人员全年累计住院补偿最高限额15000元。持市民政局颁发的《农村特困户救助证》、《农村低保金领取证》和《农村五保户供养证》的参合人员,报销时可免除住院起付线。2、参合孕产妇住院分娩给予补偿,同时实施限价收费政策(指产妇住院分娩期间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包括床位费、护理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药品费等),镇级正常单胎住院分娩收费控制在400元以内,每例一次性补偿400元;安宁市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控制在600元以内,每例一次性补偿400元。危急或在外地居住、务工的参合孕产妇在非定点医疗机构正常单胎住院分娩每例一次性补偿400元。3、安宁市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1)村级:村级卫生室。(2)镇级:七镇卫生医。(3)安宁市级:安宁市人民医院、安宁市中医院、安宁市妇幼保健院、云化医院、禄裱铜安基地医院、昆钢医院、滇大医院(民办医院)。(4)昆明市级: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昆明市传染病院)、昆明市儿童医院、昆明市妇幼保健院、昆明市中医院、云南省精神病院、昆明市延安医院。(5)省级:昆明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云大医院)、昆明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工人医院)、昆明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云南省肿瘤医院)、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昆华医院)、云南省第二人民医院(云南省红十字会医院)、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解放军驻昆第43医院、云南省武警总队医院。4、参合人员救医和补偿程序:参合人员在市域内,不受行政区划限制,可以自由选择定点医疗机构,但到我市辖区外住院,必须经定点医疗机构或镇、街道办事处合管办同意才能得到报销。危急重病人或在外地居住、务工的参合人员,可先转诊(就诊),后办理转诊手续,在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其补偿标准按省级医院补偿比例执行。参合人员持《安宁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到新农合点医疗机构就诊,其医药费按规定实行现场减免,补偿程序如下:(1)门诊:参合人员持《医疗证》在各卫生院及村卫生室(所)就诊实行现场减免。(2)住医:参合人员持《医疗证》在市、镇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行现场减免(其中:外伤需持镇、街道办事处合管办证明属于补充范围)。转诊到我市辖区外医疗机构住院的,凭住院转诊证明、住院收据、病情诊断证明书、出院证、患者身份证(户口薄)、用药清单等相关材料,回户口所在地镇卫生院、市中医院审核报销。5、市外就诊办理补偿手续时限为出院后两个月内,逾期原则上不予补偿,但确因外地就医交通不便、报销材料不全需补充,自然灾害等特殊原因造成逾期的可酌情考虑延期。6、申请大病救助的标准及程序:参合群众因患重特病住院一次性产生自付费用(住院总费用扣除合作医疗报销金额、保险赔偿金额及其它救助补帮助金额)在1万元(含1万元)以上的,其中1—3万元(含3万元)补助自付费用的25%;3万元以上的补助50%。申请大病救助需要提供的材料和程序:(1)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申请表交村(居)委会;(2)村(居)委会收到申请后,及时调查了解申请人已获补助情况,如情况属实,在申请人所住村(居)民小组公示5天,如无异议,审核盖章后交镇、街道办合管办。(3)镇、街道办合管办收到申请表后认真落实申请人已获补助情况,如申请情况属实,审核盖章后交市合管办。市合管办收到申请表后,认真落实申请人已获补助情况,如情况属实,依照补助标准提出补助意见,提交市卫生局局长办公扩大会议审核,审核通过后,下发拨款通知书,并将补助资金划拨到申请人所在卫生院。卫生院按照市合管办补助通知,做好补助金发放工作。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农业保险经营合规性 重点检查农业承保理赔档案的

6月初,保监会将启动为期三个月的农业保险专项检查工作。检查旨在推动保险公司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控,有效提升承保理赔档案完整性、真实性水平,夯实农业保险合规经营基础,促进农业保险健康持续发展。从2004年首次试点开始,我国农业保险已走过10多年历程,规模由小到大,品种由少至多,覆盖面由窄变宽,总量已位居全球第二、亚洲第一。去年,农业保险原保险保费收入为417.71亿元,同比增长11.42%,提供风险保障达2.2万亿元,为广大农民安心从事农业生产撑起了一把保护伞,保障了粮棉油等重要农产品(8.780,0.06,0.69%)的生产。然而,当前农业保险大而不强,还存在深度不够、产品单一、运行机制不完善等短板。站在农民的角度看,他们对农业保险还有诸多期待:在保险深度上,理赔比例较少。例如当前种一亩水稻农民投入成本在800元左右,但遇到自然灾害绝收后保险公司赔付金额不到成本的一半;在保险品种上,有些特色的种植养殖品种因为量少保险没有覆盖,投保无门;还有投保、定损、理赔手续繁杂等。从保险公司立场说,其在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过程中,受费率低、保费收入少、自然风险高、赔付金额多、政策补贴不到位等因素影响,导致部分险种赔付率超过100%。亏本的生意自然没法干,加之保险公司缺少农保业务人才,导致不少保险公司积极性不高。近年来,为了调动农民和保险公司开展农业保险的积极性,中央财政资金给予了大量补贴。但由于农险点多面广,监管往往鞭长莫及,一些人便打起了小九九,想方设法从政府的惠民政策中套取资金。比如,某些乡镇、村组造假,虚报投保数量,或将农户未投保标的打包投保,骗取财政补贴,又通过虚假理赔将资金装进个人口袋。同时,在农业保险业务开展过程中,还存在保单代签名、承保前标的查验不规范、农业保险凭证不发放到户,灾损勘察不及时,不能根据灾情赔偿等问题。此外,一些保险公司为了省事,赔付时搞“普惠制”,存在协议赔付、平均赔付等行为,导致农业保险在一些地方走了样。针对农业保险存在的种种问题,监管部门开展专项检查非常必要。从检查方案看,将重点核查违规问题屡禁不止、市场反映比较突出、基层机构服务能力差距明显的地区以及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并视情况对业务真实性开展延伸检查。这有助于摸清情况,进一步规范农业保险业务,维护农业保险健康发展的市场环境。当然,检查不应只是一阵风,除了发文定期明查,也要不时到现场暗访。检查过后还应对农业保险当前暴露出的突出和普遍性问题系统梳理和总结,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相关制度和机构,充实基层监管力量,让农业保险这一惠民业务既受广大农民欢迎,也使保险公司有动力。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农业保险具有哪些特征保险标的的生命性

农业保险农业生产者以支付保险费为代价把农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灾害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转嫁给保险人的一种制度安排。的定义及其特点 农业保险不同于农村保险。农村保险是一个地域性的概念,是指在农村范围内所举办的各种保险。农业保险(又称“两业保险”)是承保农业生产者和经营者在种植业和养殖业生产过程中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的一种财产保险。由于农业生产在很大程度上受自然因素的影响,与其他财产相比,农业保险具有以下特点:一、地域性各种有生命的动植物的生长和发育都要具备严格的自然条件,然而由于各地区的地形、气候、土壤等自然条件不同,再加上社会经济、生产条件、技术水平的不同,形成了动植物地域性的不同,从而决定了农业保险只能根据各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承保条件,而不应该强求全国统一。二、季节性由于动植物生长受自然因素制约,具有明显的季节性,这就要求农业保险在整个业务操作过程中,必须对动植物的生物学特性和自然生态环境有正确的认识,掌握农业保险各种保险标的的特点。三、连续性动植物在成长过程中,是紧密相连不能中断的,并且是互相影响和互相制约的,因而,农业保险具有连续性。因此,农业保险的经营者要考虑动植物生长的连续性,要有全面和长期的观点,使农业保险业务稳步发展。四、政策性由于农业保险具有上述特点,加之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平衡,被保险人交费能力普遍有限。为了保障农业生产的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许多国家都把农业保险作为政策性保险业务。

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条款

持续阴雨带来三方面损失婺城区长山乡石门村的倪志芳从18岁开始养蜂,今年已经50岁,整整养了32年蜜蜂。见到记者时,倪志芳一个劲地抱怨:“养蜂是个靠天吃饭的行当,今年是我养蜂这么多年碰到的天气最坏的一年!同行都遭受损失,唯一的区别是损失多少的问题。”倪志芳养了140多箱蜜蜂,在养蜂专业户中属于中等规模。他说,天气不好给养殖户带来的损失主要来自三个部分。一是蜜蜂数量减少。蜜蜂很讲卫生,从来不在蜂箱里排泄。但是阴雨天不断,加上气温低,蜜蜂无法外出。“一飞出去,翅膀被打湿了,往往会掉在地上被冻死。”无法外出的蜜蜂只好把排泄物憋在肚子里,容易胀肚子而死亡。同时,气温太低也影响蜜蜂的繁殖。去年这个时候,一张蜜脾的蜜蜂,经过60~80天就可以繁育出满满一箱蜜蜂,而今年估计至少要晚20多天才能达到这个规模。如果阴雨天气持续下去,繁殖期还会推迟。二是成本增加。往年这个时候,油菜花已经开花。但今年低温多雨,油菜花花期推迟,蜜蜂无处采蜜,养殖户不得不人工喂养蜜蜂。喂养的饲料主要是花粉和白糖。以一箱蜜蜂为例,今年以来到3月初,倪志芳为每箱蜜蜂分别增加了1.5~2.5公斤花粉和10多公斤白糖的饲料量,折合每箱蜜蜂增加饲养成本130~140元。仅此一项,140箱蜜蜂就多增加成本1万多元。三是产出减少。蜂农的收益主要来自蜂蜜和蜂王浆。没有花源,蜜蜂采蜜成了无源之水;蜂王浆则是蜜蜂繁育幼虫的食物,成年蜂本身因营养问题体质孱弱,无法正常繁殖,也就没有蜂王浆的产出。往年这个时候,倪志芳的蜜蜂已经开始生产蜂蜜和蜂王浆,但今年他没有收获一滴蜂王浆,这又是一笔1万多元的损失。倪志芳说:“这一增两减,保守估计损失2万多元。”金华全市蜂农经济损失1908万元在金华市畜牧兽医局,最近20多天几乎每天都能接到蜂农打来的求援电话。金华市是蜂业生产大市,蜜蜂饲养总量占全省1/4,目前全市从事蜜蜂养殖人员有5500多人,蜜蜂饲养量28.87万群,年产值2.93亿元。目前,各县、市蜂群只是去年同期的一半。据统计,全市蜜蜂损失户饲养的蜂群量达5.3万余群,平均蜜蜂损失率达45%。如按每箱蜂800元计算,今年极端天气对我市蜜蜂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908万元。“这些还仅仅是已经加入蜜蜂产业协会的养殖户上报的情况。持续低温多雨已给我市养蜂业造成重大损失。”市蜜蜂产业协会秘书长华启云说。华启云介绍,养蜂业多以转地饲养、露天饲养为主,基本靠天吃饭,天气好坏直接影响养蜂的收成,属于高危风险行业。为此,2007年底市蜜蜂产业协会曾组织东阳、武义、金东、婺城等地的200户蜂农,有针对性地制定了一个《金华市养蜂业风险救助办法》,设立风险救助基金。风险救助金一半来自蜂农交纳的会费,一半来自省蜜蜂产业协会。“但是这个《办法》规定风险救助金的适用范围只包括洪水、火灾等突发自然灾害和转地运输途中的车祸等情况,不包括长期低温阴雨。因为救助基金的一半资金来自省蜜蜂产业协会,省协会不修改,市协会也没法修改适用范围。”在华启云看来,降低蜂农养殖风险最可行的办法是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他举例说,政府近几年在保护和稳定畜牧业健康发展方面,已出台各种各样的政策、措施,其中母猪、奶牛等都已陆续开展了政策性保险。例如对能繁母猪的保险,每头母猪的保险金额为1000元,保险费为60元。除欠发达县和海岛县,60元的保费分别由省财政承担20%,地方财政承担60%,饲养户承担20%即12元。如果蜜蜂也列入政策性保险,实行保险费主要由省、地财政、蜂农三方分担,蜂农抗风险能力就会大大增强。2010年,南方大雪和低温多雨天气也曾给蜂农带来不小的损失,蜜蜂产业协会曾与相关保险公司协商蜜蜂参与农保的问题,但最后不了了之。蜂农们盼望把养蜂列入政策性农业保险范围,而对不少家禽养殖户来说,政策性农业保险赔付标准低则成了他们的一块心病。2009年,武义县开始实施家禽产业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武义县肉鸡养殖户钟飞德也投了保。但是几年下来,钟飞德和他的同行却逐渐选择退出保险。钟飞德说,这是因为大家认为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赔付低。按照相关规定,武义的家禽政策性农业保险,由政府补贴55%的保费,农户出45%的保费,即每只鸡掏0.14元保费。“自己掏的费用倒是不高,但赔付额也不高,而且条款还规定,肉鸡10天以内死亡的不在赔付范围内,15天内死亡的肉鸡必须达250只以上才列入赔付范围,且250只中只赔100只……按照这些标准,农户获赔并不多。”到今年,由于参保率不足,武义取消了政策性农业保险中的肉鸡养殖这一险种。把政策性农业保险推广到更多农业产业领域到底难在哪里?记者就此采访了中国人保财险金华分公司副总经理杜庆华。据了解,全市的政策性农业保险由我市多家保险公司组成的保险共保体承保,其中人保财险金华分公司承担了其中的77%份额。杜庆华说,总的来说,各级政府非常重视农业政策性保险,对保险补贴力度逐年加大,覆盖品种也在增多。现在该公司开展的农业政策性保险品种有生猪、水稻、油菜、西瓜、淡水鱼、公益林、家禽等,今年还新实施了大小麦保险等险种。在我市,目前实施得比较好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是能繁母猪保险,全市2008年开始全面推开,上年末总共参保60075头,承保7292户,承保率90%以上。至于具体到某个农业产业能否列入政策性农保范围,杜庆华表示,这并不是一家保险公司就能说了算的,而是要由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通盘考虑,比如参保面就是一个重要因素。目前省内区域性农业产业很多,而是否开展某个农业产业的政策性农保,必须考虑该产业规模有多大,涉及面有多广。达到了参保面的要求,才可能实施财政补贴。另外,不同的农产品政府的补贴力度不一样。像水稻,中央财政保费补贴35%,省财政为一般地区保费补贴32%,县财政为一般地区保费补贴26%,算下来各级政府为水稻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支付了93%的保费,农户仅需支付7%。相比之下,对于鸡鸭等家禽养殖,中央财政没有保费补贴,农户自掏腰包的比例比较高,参保积极性会降低。对于部分肉鸡养殖户反映赔付低的情况,杜庆华表示,我市保险公司均按《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共同体鸡养殖保险条款》执行,只有政府补贴多了,农户才能获得更多赔付。再者,种植、养殖户一般比较分散,保险公司涉农业务理赔成本也比较高。特别像养蜂随着花期在全国范围内流动,定损难度比较大。而鸡、鸭、鹅等家禽养殖的规范化程度比不上养猪场等,这些因素都限制了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开展。杜庆华认为,要更好地发挥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作用,必须不断加大涉农保险的财政补贴力度,并通过政策引导和推动,把种植户和养殖户的参保积极性调动起来,从而使政策性农业保险走上良性循环的轨道。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什么是政策性农业保险

一、经营目的不同。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是依据政策目标或服从特定的政策规划建立的,而商业性农业保险制度是依据市场或商业目标建立的;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经营不以盈利为目的,而商业性农业保险的经营则是以盈利为目的。二、发展动力不同。政策性农业保险一般是由政府直接组织经营,或由政府成立的专门机构经营,或在政府财政政策支持下,由保险社(保险公司、保险合作社)经营,而商业性农业保险一般由商业保险公司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产品要部分由政府财政补贴保费,而商业性农业保险产品则完全由投保人自己交纳保费。三、盈利能力不同。政策性农业保险经营的项目或出售的保险产品其保险责任较广泛且保险标的的损失概率较大,从而赔付率较高,难以盈利;而商业性农业保险经营的项目或出售的保险产品其保险责任较窄,保险标的的损失概率较小,正常情况下盈利能力较强。四、外部性不同。政策性农业保险具有明显的外部性,可以增进社会福利;而商业性农业保险外部性不明显。五、强制程度不同。政策性农业保险通常需要事实上的或者有条件的强制,往往通过有关法律法规,将参与农业保险与其他农业优惠政策相联系,从而使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具有了某种强制性;而商业性农业保险一般是自愿投保,不具有任何强制性。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农户怎么去上农业保险

农业保险是政策性保险,农业保险的投保标的主要有小麦、油菜、水稻等。农业保险工作主要分为两大类,承保和理赔。承保流程:村协保员(文书)发放缴费凭证给农户,通过村协保员进行投保,向农户收取保险费,收集整理投保资料,上报投保资料由上级机构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协助进行投保公示,投保档案管理。1、我国农业保险业的发展我国农业保险业发展经历了20多年的曲折历程,大体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恢复与波动发展阶段(1982年-2003年)。1982年开始由民政部门、农业部门、保险公司等陆续开办农业保险业务,业务发展呈现快速上升趋势,1992年农业保险费收入达到8.62亿元。同时,赔付率也大幅上升,1991年农业保险的赔付率达到119%。随着政府支持性措施减弱,特别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开始向商业性保险公司转变后,农业保险业务逐步萎缩。2000年农业保险保费收入下降到3.87亿元,2002年又减到3.0亿元,全国农民人均缴纳保费不足1元。据统计,1982年-2002年期间,农业保险的平均赔付率高达88%,远高于农业保险经营盈亏平衡点79%的赔付率,导致农业保险业务长期亏损,各家保险公司相继取消了农业保险的经营。只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新疆建设兵团财产保险公司仍有经营,但品种、规模很小。这一阶段我国农业保险业经历了恢复后快速发展到萎缩低迷的发展时期。第二阶段:破冰与升温发展阶段(2004年至今)。由于近年来“三农”问题的不断升温,加之入世过渡期终结的日益临近,农业保险对“三农”的保护伞作用日益突出,农业政策性保险受到了政府和社会的关注。2004年中国保监会在上海、黑龙江、吉林等9个省区市启动了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目前,国内已设立了4家农业保险公司。今年,按照中央1号文件精神要求,政府有关部门正在加大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工作的力度,扩大试点范围,通过试点探索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不同模式,并制定政策鼓励商业性保险公司参与农业保险事业。为此,有人乐观地称中国农业保险发展的春天即将来临。2、我国农业保险商业性运营的困境分析农业和保险业是我国两个典型的弱势产业,风险大、成本高、盈利低的规律特点,使农业保险成为“弱弱结合”产业。10多年农业保险商业性运营的实践表明,我国农业保险商业性运营已经进入了“供给不足,需求乏力”的困境。分析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可以概括为“四个矛盾”:第一,农业保险的外部性与商业运营的趋利性之间的矛盾。农业保险的准公共产品属性,决定了农业保险具有较强的外部性,单一依靠市场机制的配置会造成市场的失灵,要求政府履行其宏观调控和公共管理的职责。农业保险的商业化运作,趋利性的目标追求,偏低的边际收益,会导致农业保险经营者以经济利益的回报程度来选择保险险种,从而降低农业险种的投入和经营强度,因为农业保险经营者不会主动为政府或社会承担外部性造成的经济损失。矛盾的结果,必然是农业保险业发展,特别是外部性突出的农业险种发展的萎缩,乃至消失,农业保险供给不足。第二,农业保险的低补偿性与农业产业的高风险性之间的矛盾。农业产业是受自然灾害影响较为严重的产业,由于产业的弱质性和农业生产经营设施条件的缺乏,自然灾害对我国农业产业发展造成的损失非常大,对欠发达地区的危害程度会更大,并且有逐步加重的趋势,农业保险的赔付率居高不下。但作为农业产业发展“保护伞”的农业保险业,由于受自身收益和险种管理等因素的影响,对农业灾害的补偿水平却很低,远远低于实际损失的价值。据测算,1998-2000年需要补偿的农业损失平均每年为1681.59亿元,通过农业保险平均年补偿为4.5亿元,仅占0.27%。第三,农业保险的高成本与农户家庭的低收入之间的矛盾。农业保险以大数定律为基础,投保多则保费低、保障足。农业产业的高风险、空间的分散性、时间的季节性、定损的复杂性,造成了农业保险的高成本性,农业保险需要比一般城镇保险付出较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这就决定了农业保险实现正常运营必须要有高费率作保障,一些地区农作物保险的费率高达10%。然而,与城镇居民相比,由于我国农业基础地位薄弱、农业生产效率和效益不高、农民收入水平相对低下,对农业保险的支付能力有限,从而导致农业保险的有效需求严重缺乏。第四,农业保险的道德风险与法律制度缺失之间的矛盾。受农业经营者自身属性、小农意识和文化素质的影响,特别是由于法律制度的缺失,导致农业保险中道德风险比较严重,监督控制成本难以降低。据统计,道德风险给保险公司造成的损失占农作物保险赔偿的20%。而地域和个性的差异导致的逆选择性,更使得农业保险经营者赔付率居高不下。问题的原因除了保险市场的信息不对称等原因外,有关法律制度的缺失是重要矛盾之一。《保险法》是我国一部有关商业性保险的法律,对农业保险不适用。《农业法》也只是泛泛谈及,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有关农业保险的法律法规几乎仍是一片空白。二、国外农业保险发展借鉴:政策性与商业性有机结合农业保险具有管理风险、收入转移等功能,世界各国都高度重视农业保险业的发展,并作为重要手段实现对农业的支持与保护。目前,世界上有40多个国家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农业保险制度。其中,既有美国、加拿大、法国等发达国家,也有菲律宾、毛里求斯、智利等发展中国家。各国根据自身国情不同,采取了不同的发展模式和政策。从各国农业保险的模式来看,大体可以分为政府主导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模式和市场主导的商业性农业保险发展模式。具体又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政府主办、商业保险公司经营的发展模式这一模式以美国为代表。美国政府依据颁布的《联邦农作物保险法》,取消了政府救济计划,通过提供基本保障的巨灾保险、较高保障水平的扩大保障保险、集体保险和非保险作物保障计划等4大险种,将农作物生产者纳入农作物保险计划。还规定,不参加政府保险计划的农户,不能得到政府其他计划的帮助。在运作模式上,联邦政府成立了农作物保险公司,委托各商业保险公司进行具体经营。政府承担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的各项费用以及农作物保险推广和教育费用,对经营农业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提供20%-25%费用补贴,并提供农作物保险免税、比例再保险和超额损失再保险等政策扶持。2000年美国农险补贴平均为纯保费的53%,保费补贴额平均为6.6美元/英亩,农作物巨灾风险实行强制保险制度,巨灾保险补贴全部保费,其他都是自愿选择。投保农民当年农作物收成因灾害减产25%以上时,可以取得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的最高赔偿金额。1980-1999年,联邦政府对农作物保险的财政补贴总额累计达到150亿美元,1999年达到22.4亿美元。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农业保险不开展农险

一、我国农业保险的现状我国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总人数的85%。在我国的经济成分中,农村经济占有重要地位。我国又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因而转移农业生产中的巨大风险,保护广大农民的生命财产和经济成果不遭受意外损失就显得尤为重要。由于我国社会保障体制尚不完善,目前农村的自然灾害补救渠道主要依赖国家财政转移支付,商业保险补救占比非常低。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商业保险尚未涉及。自1982年恢复办理农业保险业务以来,我国的农业保险就长期处于不景气状态。最近这些年,我国的保险业蓬勃发展,农业保险发展的不平衡即日渐凸显。1992-2004年农业保险保费收入从8.17亿元下降到3.96亿元,到2004年,人均保费还不足0.5元。1985-2004年农业保险赔付率一直居高不下,综合赔付率高达120%,远远高于保险业界公认的盈利临界点70%。在这种情况下,为促进农业保险的发展,中央从2004年开始连续出台了6个“一号文件”,强调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的重要性。我国农业保险发展形势严峻,已经到了非加快发展不可的地步。二、农业保险存在的主要问题农业保险发展缓慢的原因,主要在于有关政策因素和地方政府、保险企业的态度及农民对此的认识程度。(一)农民收入低,缺乏参保的积极性。过去几年中,由于不少农产品供过于求,价格下跌,导致农民来自农业的收入减少,以农为主的纯农户的收入增长尤其困难。1997年农民人均来自农业的纯收入为1268元,2003-2009年农民来自农业的纯收入连续6年低于这一水平。在这种收入低水平的情况下,每个农户扣除必须要缴的各类税费、生活必须开销、子女教育费用、购买化肥农药饲料等必需品的支付外,真正可以支配的收入已经是微乎其微了。再要支付一笔农业保险费,显然这对于大多数农民而言是不能接受的。同时,由于农业保险规模控制较严,操作复杂,赔偿估价时双方意见往往分歧较大,一些本想参保的农民往往因此最终选择了放弃。另外,20世纪80年代,农民在社保站交养老金,但是最终没有得到有效保障,这也使得部分农民对保险缺乏信心,因而参保积极性不高。(二)保险公司实力不足,传统农业险难以为继。农业保险是一种靠天吃饭的险种,往往是一个灾年就能吃掉以往数年的基金积累。中国农业受灾的比例每年大约在40%以上,天下论文比一般发达国家高出10%-20%。近几年来,中国农业每年因自然灾害导致的损失约为125亿元,而全世界平均每年也只有500亿元左右,也就是说,中国占了1/4的比例。农业保险是一种收费低、风险大、赔付率高的险种,盈亏平衡点是65%~70%保本。自然灾害、疫病突发的大面积、不可预期性,使保险公司从技术上无法回避风险,所收取的保费不足以维持赔付。因此,经营农业险的风险远大于目前其他财险产品。如果保险公司实力不足,则很难操作农业险,所以开发农业险的保险公司屈指可数。目前只有人保财险公司和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两家开办农业险,而由于常年亏损,它们的这项业务也在急剧萎缩。(三)国家财政给予的支持不够。农业保险不同于民政部门的灾难救济,也有别于一般的商业保险,它不仅涉及到农村的收入再分配,还要求与政府的政策目标相吻合。目前,政府对农业保险仅予以免营业税的优惠,这显然是不够的。国家应尽快出台相关法律和政策,提高财政补贴,让各保险公司真正看见其中的利益所在。只有商业保险公司看到了农业保险的利益,它们才可能自发地去开发其中的市场,而目前的农业保险市场是无利可图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较高的政府补贴,财产保险公司是不会自愿进入的,已经进入的也会逐渐产生抛弃这部分业务的想法。农业保险是一项社会化的系统工程,其基础应是政府行为。中国农业保险已经发展到了很“尴尬”的地步。商业保险被证明并不适合中国比较分散、以家庭为单位的“小农业”生产方式,因而国家必须“兜底”。有关部门应该尽快出台相关的配套政策,否则,发展农业保险就只能停留在“呼吁和呐喊”的阶段。(四)农业保险的道德风险较大。我国农业以家庭生产为单位,经营比较分散,而且较易发生道德风险。因此,农业保险的承保手续也比较复杂,调查、索赔成本较高。保险公司在赔偿入保农户损失前,调查程序繁琐,耗费的人力与财力相对较大。保险公司稍有疏忽,有的入保农户就可能虚报损失,获取额外利益。(五)农业保险组织体系分散。保险公司独自经营、保险公司与地方政府联办、保险合作社经办等现行农业保险组织构成的农业保险组织体系是分散的,无法充分调动政府、保险人、被保险人三者的积极性。同时,政策性的保险机构不健全,使得农业保险组织体系的主体作用很难体现。这些都制约了农业保险的快速发展。(六)农业保险专业人才匮乏。人才的极度匮乏,已成为制约我国保险业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农业保险涉及农业经济管理、商业保险、农业财政预算、农业气象、农田水利、畜牧兽医等多个学科,涵盖面较广,需要多方面协作。目前我国的农业保险从业人员大多没有受过专门的保险教育,又由于农险业务分散,查勘定额、赔付兑现工作量都较其他险种大,加上农村基础设施落后、交通不便、工作环境差,很多保险从业人员对农险都是敬而远之。多方面的原因导致农业保险从业人员专业素质不高,特别是核保、理赔、精算等技术型人才和管理、营销、培训等复合型人才严重不足,极大地制约了保险业的快速发展。(七)保险险种少,研发能力弱。虽然农业保险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但目前保险产品的结构还不合理,产品数量少、质量低,更新速度慢,缺乏针对性。真正根据农民收入水平、风险状况量身定做的产品少之又少,不能满足市场的多样化需求。这也与农业保险专业人才匮乏、保险产品研发能力较弱直接相关。三、加快发展我国农业保险的对策(一)加强农业保险立法。农业风险具有一定的相关性,因而农业保险规范、有序、健康的发展,更有赖于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给予支持。鉴于农业保险的特殊性,许多国家都很重视对农业保险的立法,并制定实施细则,以确保农业保险体系顺利、健康运行,使农民的利益得到切实的保障。但是,我国目前尚无一套完整的针对农业保险的法律。借鉴国外农业保险的成功经验,我国应该尽快对农业保险进行立法,以法律的形式对农业保险的目的、目标、保障范围、保障水平、费率厘定、赔付标准、实施方式等方面作出明确的规定,同时还应该逐步建立农业保险补偿机制。(二)成立综合性农业保险公司。保险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商业保险公司无暇顾及农业保险对农业发展和农村经济社会的保障作用,因此商业保险公司承办农险的经营模式已经适应不了现实社会的需求。应当把农业保险从商业保险中分离出来,再将财产保险、人身保险等一并考虑在内,成立政策性综合性农业保险公司。逐步形成以国家农业保险公司的宏观调控引导农业保险发展方向,以各省农业保险公司的区域性管理为业务主导,以县乡两级的农业保险合作社为经营主体的健全的组织体系。这不仅符合国家的农业政策,而且符合国家的根本利益。(三)政府应给予特殊的政策支持。目前,我国农业保险免交营业税,其他方面与商业性保险一样。要发展农业保险,仅靠保险公司是不够的,必须要有配套政策予以支持。在这方面,可以借鉴国外的做法。世界其他国家农业保险发展的历程表明,政府积极的政策性运作是农业保险得以发展的重要保证。农业政策性保险就是由政府来主导农业保险的供给,政府把农业保险作为一项特殊的准公共物品给予经营性补贴和其他扶植,并负责提供或指定机构经营。经营机构以对农业生产的风险损失提供经济补偿为宗旨,不以赢利为目的。针对中国农村范围辽阔、发展不平衡的特点,应对保险公司开发的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的保险产品给予政策倾斜,如优先给予申报这类产品的企业以开设保险公司的牌照。同时,对保险业为“三农”服务采取分类指导的办法,譬如经济发展速度慢的地方,就要优先开发保证农业生产正常进行的防灾防损产品。(四)设定农业法定险种。根据保险大数法则的原理,保险参与率越高,稳定系数越大,越趋于合理,但由于社会环境、经济环境、自然环境、支付能力等因素的影响,各地保户的参保能力差距较大。针对地区差异,可设定部分法定农业保险,就如车险中的第三者责任险一样。这将有助于提高保户的保险意识,增强保险公司的资金积累,稳定农业保险的经营。法定保险的保险费在初期可由财政提供,或从扶贫款中拨付,也可以如捐赠“希望小学”一样发动社会捐助。(五)建立农业保险再保险机制。我国农业自然灾害频繁,因此农业保险属于高风险险种。农业保险要能可持续发展,则必须有完善的再保险机制支持。中央政府应该强力推行农业保险再保险制度。对关系到国民经济发展的农、林、牧、渔等产品的生产,应由政府牵头,组织国内具有再保险经验的商业性保险公司为农业保险进行分保,分散农业保险风险,降低农业保险的风险责任。(六)建立多渠道农业保险体系。我国地域辽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不平衡,农业风险差异性较大。现阶段,要设立一家全国性(政策性或非政策性)的农业保险公司统一经营农业保险业务,在市场条件、管理水平、风险分散机制等方面,条件尚不成熟。因此,现阶段我国农业保险发展应走经营主体组织形式多元化的道路。可以建立主体多元化的农业保险经营体系,主要形式包括商业保险公司代办、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农业相互保险公司、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外资或合资保险公司(立足于引进先进技术、管理经验、高素质人才)等。具体采用哪种形式,应根据不同地域、不同时期、不同经济发展状况来决定。要鼓励现有的商业保险公司开发农村和农业保险业务,同时引进在农业保险方面有专长的外资保险公司,形成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农业保险体系。(七)加强保险人才培养。我国目前保险人才缺乏。据统计,全国每年需要增加的保险人才上万名。因此,要发展农业保险,还必须注重人才培养。应加大保险人才培养的投资力度,扩大高校招生人数。同时加强保险从业资格管理,开展多种形式的保险职业培训,为我国的农业保险的顺利发展提供人才保障。总之,目前我国农业保险的改革和发展已经进入到一个最关键又是最困难的时期。随着各项支持“三农”政策措施的逐步到位,以及对农民“多予、少取、放活”方针的落实,我们相信,我国农业保险必将打破“坚冰”,出现新的局面。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政策性农业保险总结

农业保险工作总结与计划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在固安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共同努力下,以及基层单位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有力地促进我县农业生产和发展,特别是对各种受灾群众恢复生产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xx年我县承保了玉米、小麦、奶牛、能繁母猪和育肥猪5个农险品种,共有8个镇乡xxxx万农户参保,收取保险费(含财政补贴)xxxx万元,其中农户缴费xxxx万元,占总保费的xx%;中、省、市三级财政补贴xxxx万元,占总保费的xxxx%;全年赔款支出xxxx万元,赔付率达到xx%。现就我县2013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一、建立了完整而且强有力的工作机构我县由分管保险工作的副县长挂帅,成立了以农办﹑财政局﹑农业局﹑畜牧局﹑人保财险公司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政策性农业保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为保证农业保险顺利实施,全县15个镇乡还建立了相应的农业保险推广站,组建了农险代办队伍,聘请了乡镇农业中心种殖业技术骨干和畜牧站养殖业技术骨干为乡级推广员,村组干部分工协助,进行农业保险的业务拓展和现场查勘工作。二、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农险专项惠民政策进村入户。政策性农业保险品种较多,覆盖面广,受益范围宽,政策性强,让广大农民朋友及时了解、认识、接受这项富民惠民的政策,必须切实做好宣传工作。今年我们积极与广播电视台联系,制作农险专题节目,考虑到农民朋友收看习惯,在合适的电视频道和时段滚动播出;同时结合抽样调查问卷的形式,深入到农村千家万户,摸清农村基层情况,从险种宣传,动员投保,到现场赔付,深入细致地宣传与报道政策性农业保险知识,使全县农民真正体会到政策性农业保险是一项稳定农民收入、分担农业风险的惠农政策。三、制定一系列管理办法和措施,保证保费收缴和赔付方便及时。我们按照被保险农作物的栽种面积和生猪存栏量,确定当年承保面,结合各个镇乡实际情况,落实保险品种的承保目标,承保签单方式实行“相对集中”原则,即以整乡、村为单位整体集中投保和承保,禁止接受成数投保、比例投保。细化保单签订程序和手续,在保费的收取上,支公司到各乡镇现场核实清单收取保费。在查勘理赔方面,由于农业保险的灾害事故涉及面广,发生频繁,如何及时查勘﹑准确理赔是搞好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关键。我们制定了全县的灾害理赔具体实施细则。在灾害理赔上,赔付与保费收取﹑与保险时段﹑与实地查勘的损失情况挂钩,做到灾害事件真实,灾害损失准确,查勘理赔及时。市、县二级公司都建立了赔案复查制度,进行抽查和自查。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同时对于所有的赔付案件进行公示和举报制度。四、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一)农业保险经营管理费用不足。农业保险承保、理赔面广分散,涉及到农村群众千家万户,从客观和主观上必然增加经营成本。建议政府适当提高经营费用标准,增加必要投入,以有效鼓励保险企业经营农业保险的积极性,稳定企业经营,为增强我省“三农”抗灾救灾能力提供服务。(二)农业保险管理水平和工作技能有待提高。农业保险政策性、技术性很强,如果经营农业保险不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势必影响经营质量和成果,当前部分从业人员缺乏经验和技能,不能适应业务发展的要求。建议政府主管部门主动与保险企业之间加强工作沟通协调,加强培训交流,通过相互学习,取长补短,不断提高我省农业保险试点的经营管理能力和水平。(三)理赔服务工作不够畅顺。生猪(能繁母猪)保险理赔工作跟不上的原因主要:一是县市畜牧兽医部门在出险检验工作时协调不够,或存在只勘查不出具检验结果证明,或有时直接向农户收取检验费用,从而引发农户产生意见;二是由于基层单位业务人员有限,加上养殖场地、保险标的分布在乡村以及边远地区,造成查勘定损不够及时。建议政府主管部门出面协调,明确县级畜牧部门特别是乡镇一级的畜牧站(所)主动支持能繁母猪出险检验工作。五、明年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思路20xx年,我司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河北省政府以及总公司关于积极发展农业保险的精神,提高服务能力,发挥我司在支持“三农”中的行业优势和作用。(一)加大农网建设力度,加快农网建设步伐。为确保明年农业保险工作积极稳健发展,我司将进一步加快农村网点建设步伐,抓紧实施营销增员计划,拓展农村保险市场,不断扩大农村或农业保险覆盖面,切实为“三农”提供必要的全面的保险保障服务。(二)扩大农业保险宣传,提高农村群众的保险意识。在市分公司的支持和指导下,根据当地政府的要求,在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的协助下,认真开展宣传工作,使农村广大群众认识保险,了解保险,接受保险,到主动自愿参加保险;积极配合政府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进一步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的承保面。(三)加大风险管控力度,确保业务可持性经营。一是严格把好承保质量关,做到现场验标,风险评估,防止“病从口入”;又要严把理赔质量关,规范工作流程,保证第一现场查勘,防止假案错案,防止道德风险发生。二是加强与政府主管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取得人力和技术上的支持,弥补因基层单位人员、专业技能方面的不足,避免经营管理过程中的被动局面,确保农业保险试点业务可持续经营。(四)积极做好政府营销,争取政策支持。开展农业保险,在很大程度上都要依靠政府的政策支持和行政推动。因此,结合实际,加大对当地政府营销的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地争取各级政府以及职能主管部门的支持,通过借助政府的行政能力,积极推动我县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稳步发展。望采纳我的回答。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政策性农业保险定损难问题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持续阴雨带来三方面损失婺城区长山乡石门村的倪志芳从18岁开始养蜂,今年已经50岁,整整养了32年蜜蜂。见到记者时,倪志芳一个劲地抱怨:“养蜂是个靠天吃饭的行当,今年是我养蜂这么多年碰到的天气最坏的一年!同行都遭受损失,唯一的区别是损失多少的问题。”倪志芳养了140多箱蜜蜂,在养蜂专业户中属于中等规模。他说,天气不好给养殖户带来的损失主要来自三个部分。一是蜜蜂数量减少。蜜蜂很讲卫生,从来不在蜂箱里排泄。但是阴雨天不断,加上气温低,蜜蜂无法外出。“一飞出去,翅膀被打湿了,往往会掉在地上被冻死。”无法外出的蜜蜂只好把排泄物憋在肚子里,容易胀肚子而死亡。同时,气温太低也影响蜜蜂的繁殖。去年这个时候,一张蜜脾的蜜蜂,经过60~80天就可以繁育出满满一箱蜜蜂,而今年估计至少要晚20多天才能达到这个规模。如果阴雨天气持续下去,繁殖期还会推迟。二是成本增加。往年这个时候,油菜花已经开花。但今年低温多雨,油菜花花期推迟,蜜蜂无处采蜜,养殖户不得不人工喂养蜜蜂。喂养的饲料主要是花粉和白糖。以一箱蜜蜂为例,今年以来到3月初,倪志芳为每箱蜜蜂分别增加了1.5~2.5公斤花粉和10多公斤白糖的饲料量,折合每箱蜜蜂增加饲养成本130~140元。仅此一项,140箱蜜蜂就多增加成本1万多元。三是产出减少。蜂农的收益主要来自蜂蜜和蜂王浆。没有花源,蜜蜂采蜜成了无源之水;蜂王浆则是蜜蜂繁育幼虫的食物,成年蜂本身因营养问题体质孱弱,无法正常繁殖,也就没有蜂王浆的产出。往年这个时候,倪志芳的蜜蜂已经开始生产蜂蜜和蜂王浆,但今年他没有收获一滴蜂王浆,这又是一笔1万多元的损失。倪志芳说:“这一增两减,保守估计损失2万多元。”金华全市蜂农经济损失1908万元在金华市畜牧兽医局,最近20多天几乎每天都能接到蜂农打来的求援电话。金华市是蜂业生产大市,蜜蜂饲养总量占全省1/4,目前全市从事蜜蜂养殖人员有5500多人,蜜蜂饲养量28.87万群,年产值2.93亿元。目前,各县、市蜂群只是去年同期的一半。据统计,全市蜜蜂损失户饲养的蜂群量达5.3万余群,平均蜜蜂损失率达45%。如按每箱蜂800元计算,今年极端天气对我市蜜蜂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908万元。“这些还仅仅是已经加入蜜蜂产业协会的养殖户上报的情况。持续低温多雨已给我市养蜂业造成重大损失。”市蜜蜂产业协会秘书长华启云说。华启云介绍,养蜂业多以转地饲养、露天饲养为主,基本靠天吃饭,天气好坏直接影响养蜂的收成,属于高危风险行业。为此,2007年底市蜜蜂产业协会曾组织东阳、武义、金东、婺城等地的200户蜂农,有针对性地制定了一个《金华市养蜂业风险救助办法》,设立风险救助基金。风险救助金一半来自蜂农交纳的会费,一半来自省蜜蜂产业协会。“但是这个《办法》规定风险救助金的适用范围只包括洪水、火灾等突发自然灾害和转地运输途中的车祸等情况,不包括长期低温阴雨。因为救助基金的一半资金来自省蜜蜂产业协会,省协会不修改,市协会也没法修改适用范围。”在华启云看来,降低蜂农养殖风险最可行的办法是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他举例说,政府近几年在保护和稳定畜牧业健康发展方面,已出台各种各样的政策、措施,其中母猪、奶牛等都已陆续开展了政策性保险。例如对能繁母猪的保险,每头母猪的保险金额为1000元,保险费为60元。除欠发达县和海岛县,60元的保费分别由省财政承担20%,地方财政承担60%,饲养户承担20%即12元。如果蜜蜂也列入政策性保险,实行保险费主要由省、地财政、蜂农三方分担,蜂农抗风险能力就会大大增强。2010年,南方大雪和低温多雨天气也曾给蜂农带来不小的损失,蜜蜂产业协会曾与相关保险公司协商蜜蜂参与农保的问题,但最后不了了之。蜂农们盼望把养蜂列入政策性农业保险范围,而对不少家禽养殖户来说,政策性农业保险赔付标准低则成了他们的一块心病。2009年,武义县开始实施家禽产业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武义县肉鸡养殖户钟飞德也投了保。但是几年下来,钟飞德和他的同行却逐渐选择退出保险。钟飞德说,这是因为大家认为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赔付低。按照相关规定,武义的家禽政策性农业保险,由政府补贴55%的保费,农户出45%的保费,即每只鸡掏0.14元保费。“自己掏的费用倒是不高,但赔付额也不高,而且条款还规定,肉鸡10天以内死亡的不在赔付范围内,15天内死亡的肉鸡必须达250只以上才列入赔付范围,且250只中只赔100只……按照这些标准,农户获赔并不多。”到今年,由于参保率不足,武义取消了政策性农业保险中的肉鸡养殖这一险种。把政策性农业保险推广到更多农业产业领域到底难在哪里?记者就此采访了中国人保财险金华分公司副总经理杜庆华。据了解,全市的政策性农业保险由我市多家保险公司组成的保险共保体承保,其中人保财险金华分公司承担了其中的77%份额。杜庆华说,总的来说,各级政府非常重视农业政策性保险,对保险补贴力度逐年加大,覆盖品种也在增多。现在该公司开展的农业政策性保险品种有生猪、水稻、油菜、西瓜、淡水鱼、公益林、家禽等,今年还新实施了大小麦保险等险种。在我市,目前实施得比较好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是能繁母猪保险,全市2008年开始全面推开,上年末总共参保60075头,承保7292户,承保率90%以上。至于具体到某个农业产业能否列入政策性农保范围,杜庆华表示,这并不是一家保险公司就能说了算的,而是要由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通盘考虑,比如参保面就是一个重要因素。目前省内区域性农业产业很多,而是否开展某个农业产业的政策性农保,必须考虑该产业规模有多大,涉及面有多广。达到了参保面的要求,才可能实施财政补贴。另外,不同的农产品政府的补贴力度不一样。像水稻,中央财政保费补贴35%,省财政为一般地区保费补贴32%,县财政为一般地区保费补贴26%,算下来各级政府为水稻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支付了93%的保费,农户仅需支付7%。相比之下,对于鸡鸭等家禽养殖,中央财政没有保费补贴,农户自掏腰包的比例比较高,参保积极性会降低。对于部分肉鸡养殖户反映赔付低的情况,杜庆华表示,我市保险公司均按《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共同体鸡养殖保险条款》执行,只有政府补贴多了,农户才能获得更多赔付。再者,种植、养殖户一般比较分散,保险公司涉农业务理赔成本也比较高。特别像养蜂随着花期在全国范围内流动,定损难度比较大。而鸡、鸭、鹅等家禽养殖的规范化程度比不上养猪场等,这些因素都限制了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开展。杜庆华认为,要更好地发挥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作用,必须不断加大涉农保险的财政补贴力度,并通过政策引导和推动,把种植户和养殖户的参保积极性调动起来,从而使政策性农业保险走上良性循环的轨道。

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主要特点

一、经营目的不同。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是依据政策目标或服从特定的政策规划建立的,而商业性农业保险制度是依据市场或商业目标建立的;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经营不以盈利为目的,而商业性农业保险的经营则是以盈利为目的。二、发展动力不同。政策性农业保险一般是由政府直接组织经营,或由政府成立的专门机构经营,或在政府财政政策支持下,由保险社(保险公司、保险合作社)经营,而商业性农业保险一般由商业保险公司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产品要部分由政府财政补贴保费,而商业性农业保险产品则完全由投保人自己交纳保费。三、盈利能力不同。政策性农业保险经营的项目或出售的保险产品其保险责任较广泛且保险标的的损失概率较大,从而赔付率较高,难以盈利;而商业性农业保险经营的项目或出售的保险产品其保险责任较窄,保险标的的损失概率较小,正常情况下盈利能力较强。四、外部性不同。政策性农业保险具有明显的外部性,可以增进社会福利;而商业性农业保险外部性不明显。五、强制程度不同。政策性农业保险通常需要事实上的或者有条件的强制,往往通过有关法律法规,将参与农业保险与其他农业优惠政策相联系,从而使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具有了某种强制性;而商业性农业保险一般是自愿投保,不具有任何强制性。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农业保险属于财产保险的什么类别

农业保险属于财产保险的范畴,但又有区别于其他财产保险的显著特点。目前我国农业保险正处于新一轮的试验阶段,深入研究农业保险的特殊性,对于加快我国农业保险发展、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一、保险标的的特殊性农业保险的保险标的大多是有生命的植物或动物,受生物学特性的强烈制约,具有以下不同于一般财产保险的非生命标的的特点:一是保险价值难以确定。一般财产保险的标的是无生命物,保险价值相对稳定,容易确定;农业保险的标的在保险期间一般都处在生长期,其价值始终处于变化中,只有当它成熟或收获时才能最终确定,在此之前,保险标的处于价值的孕育阶段,不具备独立的价值形态,因此,投保时的保险价值难以确定。实务中,农业保险的保险金额多采用变动保额,而一般财产保险的保险金额是固定的。二是具有明显的生命周期及生长规律,保险期限需要细致而又严格地按照农作物生长期特性来确定,长则数年,短则数日;普通财产保险的保险期限一般为一年。三是在一定的生长期内受到损害后有一定的自我恢复能力,从而使农业保险的定损变得更为复杂,定损时间与方法都与一般财产保险不同,尤其是农作物保险,往往需要收获时二次定损。四是种类繁多,生命规律各异,抵御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能力各不相同,因而难以制定统一的费率标准和赔偿标准,增加了农业保险经营难度;普通财产保险的费率标准和赔偿标准相对容易确定。五是受自然再生产过程的约束,对市场信息反应滞后,市场风险高,农业保险的承保、理赔等必须考虑这些因素;普通财产保险则相对简单。六是农产品的鲜活性特点使农业保险的受损现场容易灭失,对农业保险查勘时机和索赔时效产生约束,如果被保险人在出险后不及时报案,则会失去查勘定损的机会。这也是农业保险更容易引发道德风险的重要原因。因此,农业保险合同对理赔时效的约定比普通财产保险严格得多。二、农业风险的特殊性农业的主要活动是在露天下进行的,农业所面临的风险主要是自然风险,农业风险的特殊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可保性差。可保风险的条件是:大量的独立的同质风险;损失是意外的、偶然的、不可控的;风险损失必须是可以测量的、确定的;发生巨灾损失的概率非常小。一般财产保险的风险大都符合这些条件,而农业风险与可保条件多有不符。首先,农业风险具有很强的相关性。农业风险大多来源于人类难以驾驭的大自然,如洪灾、旱灾、雹灾、虫灾等,在灾害事故及灾害损失中常常表现为高度的时间与空间的相关性。其次,由于农业灾害的覆盖面广、影响面大,农业风险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往往难以度量。再次,农业风险发生巨灾损失的概率相对较大。我国几乎每年必发的洪水灾害都造成高达几百亿元的直接经济损失,相对于保险基金来说都属于巨灾损失。二是风险单位大。风险单位是指发生一次灾害事故可能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范围。对于普通财产保险,一个保险单位通常就是一个风险单位,只要承保标的充分多,就能在空间上有效分散风险。在农业保险中,一个风险单位往往包含成千上万个保险单位,风险单位巨大。一旦灾害发生,同一风险单位下的保险单位同时受损,使农业风险难以在空间上有效分散,保险赖以存在的风险分散机制难以发挥作用。三是具有明显的区域性。这也是农业风险所特有的。我国幅员辽阔,地理环境复杂,自然灾害种类繁多,发生频率、强度各异,表现出明显的区域性。首先是风险种类分布的区域性,即不同地区存在着不同的灾害种类,如我国南方地区水灾较为频繁,北方地区则旱灾较为严重,而台风主要侵害沿海地区等等;其次是同一生产对象的灾害种类和受损程度的地区差异性,即由于地理、气候、品种不同,同一生产对象在不同地区有不同类型的灾害,而且对同一灾害的抵抗能力不同,如同样是水稻,在我国南方和北方就有着不同的自然灾害,而且即使是遭受同样灾害,南方、北方不同水稻品种的抗御能力也不同。农业风险的区域性使得农业保险经营必须进行风险区划与费率分区,这是一项科技含量高、成本高的工作,大大增加了农业保险经营的难度和成本。四是更为严重的逆选择与道德风险。保险业务中普遍存在逆选择与道德风险。但是,由于农业保险的标的大都是有生命的动植物,其生长、饲养都离不开人的行为作用,农民购买了保险之后,难免通过其行为增加预期索赔;又由于农村广阔,业务分散,交通不便,管理难度大,有效监管成本高。因此,农业保险业务中存在更为严重的逆选择和道德风险。农业风险的特殊性,造成农业保险经营极不稳定,经营难度大,赔付率高。根据中国保监会公布的有关资料,从1985年到2004年的20年里,我国农业保险业务除了2年微利以外,其余18年都处于亏损状态,综合赔付率高达120%。三、农业保险商品的特殊性商品按市场性质可以区分为公共物品与私人物品,一般财产保险商品属于私人物品,而农业保险商品既不是完全意义上的私人物品,也不是典型的公共物品,而是介于私人物品和公共物品之间的一种准公共物品。农业保险的准公共物品性主要表现在:1.农业保险虽然在直接消费上具有排他性的主要特征,即购买了保险的农户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能得到直接的经济补偿,没有购买保险的农户不能得到相应的补偿,但在其整个消费过程中即保险经营的一定环节上并不具有排他性。例如,防灾防损是农业保险经营的重要环节,是减少风险损失、降低保险经营成本的主要措施,但在实施防灾防损措施时,不买保险的农产常常可以搭“便车”。2.农业保险的主要商品不具有竞争性。一方面,农业保险的高风险与高成本决定了农业保险的高费率;另一方面,农业本身的预期收益不高,农民可任意支配的收入很低,支付能力非常有限。因此,在市场条件下,难以形成有效供给和有效需求。我国自1982年恢复开办农业保险以来,除了新近成立的几家农业保险公司以外,一直只有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和原新疆兵团财产保险公司承办农业保险,业务日趋萎缩。3.农业保险的成本和利益具有显著的外在性。虽然在短期内农业保险产品的供需双方可以确切计算利益,但从长期看,由于农产品(尤其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基础性农产品)的需求扩张受到人的生理条件的限制,其价格弹性和收入弹性都很小,引进农业保险后,农产品的有效供给增加,价格下降,从而提高了整个社会的福利水平,使全社会受益。保险公司和农户并没有得到全部甚至是主要的利益。农民购买农业保险的边际私人收益小于其边际社会收益,农业保险公司提供农业保险的边际私人成本大于其边际社会成本,即农业保险的成本和利益是外溢的。4.农业风险的特殊性决定了农业保险必须进行规模经营,才能在大范围内分散风险,保持经营的相对稳定。农业保险商品的准公共物品性决定了农业保险采用纯商业性经营方式难以成功,国内外农业保险发展的历程都证明了这一点。四、农业保险经营方式的特殊性农业保险商品的特殊性,决定了其经营方式的特殊性。普通财产保险商品属于竞争性私人物品,一般采用商业性经营方式;农业保险商品是准公共物品,其“公共部分”应该由政府来提供。因此,农业保险必须采用政策性保险经营方式。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实质就是国家财政对农业保险的净投入并辅之以必要的法律与行政支持。美国、日本、法国、加拿大等农业保险发达国家,政府对农民所交保费的补贴比例大都在50%以上,并承担保险公司的部分或全部管理费用。以美国为例,按照2000年通过的《农业风险保护法》,政府每年对农业保险的财政补贴超过30亿美元,国家对农业的保护主要通过农业保险来实现。我国长期实行以直接的农业补贴和价格补贴为主的农业保护政策,发生自然灾害时由中央财政直接拨款救济灾民,对农业保险的投入很少。我国目前除对农业保险免缴营业税外,没有其他扶持政策,几乎是纯商业性经营。我国农业保险要健康发展,必须增加政府投入。一是对农业保险实行补贴投保农户、补贴保险公司、补贴农业再保险的“三补贴”等政策,即中央和地方财政对农产投保按品种、按比例给予保费补贴,对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适当给予管理费用补贴,建立中央、地方财政支持的农业再保险体系。同时,对农业保险经营实行税收减免、优惠贷款等扶持政策。二是尽快研究制定《农业保险法》及其配套的法律法规,从各方面对农业保险予以规范和规定,保证农业保险体系的健康运行。三是对农业保险发展予以行政支持,包括保险宣传、协调各方关系等。但是,对农业保险的补贴要依据本国国情,实事求是、量力而行。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国家财政实力有限,在目前情况下,第一,逐步减少农产品收购价格补贴和出口补贴(这也是“WTO”《农业协议》所要求的),转用于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和费用补贴,逐步实行以支持农业保险为主的农业保护政策;第二,农业保险实施必然使政府财政用于灾害补偿和救济的支出减少,可将节省的部分投入到支持农业保险发展中;第三,在农业保险发展初期,国家应着眼长远,适当增加巨灾风险基金的积累。国家增加对农业保险的投入,有利于调整我国支持和保护农业的政策,完善我国农业保护制度体系。五、农业保险组织形式的特殊性农业保险商品的准公共物品性以及农业保险经营的政策性决定了其组织形式有别于普通财产保险。我国《保险法》第七十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采取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两种组织形式。鉴于农业保险的特殊性,2004年中国保监会提出,在现有发展水平下,我国农业保险发展应走经营主体组织形式多元化道路。主要包括:1.为政府代办农业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如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华联合保险公司分别在四川、江苏等地实行的奶牛、水稻等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这种组织形式的优势在于,上述两家公司经历了长时间和大范围的农业保险实践,培养了大批专业技术人才,积累了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业务较易开展。2.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即专门或者主要经营农业保险的股份制保险公司,如2004年相继成立的上海安信农业保险公司、吉林安华农业保险公司。这种组织形式较适合于农业较发达地区,但要解决好股份公司的商业性与农险业务的政策性之间的矛盾。3.农业相互保险公司,这种公司采用相互保险的形式但又吸收了公司制的运作方式和法人治理结构,日本、美国、欧洲国家等多采用此形式,我国2005年也成立了黑龙江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这种形式产权清晰、交易成本低,有利于相互监督防范道德风险,有利于协调政府、公司、农户间的关系,比较适合于农业生产经营比较集中,组织性较好的地区,如黑龙江农垦区、新疆建设兵团等。4.地方财政兜底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上海市原来由市农委主导的“农业保险促进委员会”即为此种组织形式。“兜底”虽可解保险公司的后顾之忧,但容易使其放松管理,滋生心理风险;并且,对于巨灾风险损失,地方政府也难以“兜底”。5.外资或合资农业保险公司,如2004年10月成立的法国安盟保险公司成都分公司。设立外资或合资农业保险公司有利于引进先进经营技术、管理经验和高素质专业人才。由于农业生产、农村经济和地方财政存在着巨大的地区差异,实践中具体采用那种组织形式,则应因地制宜、因时制宜。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农业保险有哪些险种

农业保险主要险种有:农产品保险,生猪保险,牲畜保险,奶牛保险,耕牛保险,山羊保险,养鱼保险,养鹿、养鸭、养鸡等保险,对虾、蚌珍珠等保险,家禽综合保险,水稻、蔬菜保险,稻麦场、森林火灾保险,烤烟种植、西瓜雹灾、香梨收获、小麦冻害、棉花种植、棉田地膜覆盖雹灾等保险,苹果、鸭梨、烤烟保险等等。【拓展资料】一、农业保险(简称"农险")是专为农业生产者在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生产过程中,对遭受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疫病、疾病等保险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保障的一种保险。二、2012年《农业保险条例》中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农业保险,是指保险公司根据农业保险合同,对被保险人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因保险标的遭受约定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疫病或者疾病等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保险活动。本条例所称农业,是指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等产业。"三、农业保险是市场经济国家扶持农业发展的通行做法。通过政策性农业保险,可以在世贸组织规则允许的范围内,代替直接补贴对我国农业实施合理有效的保护,减轻加入世贸组织带来的冲击,减少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的影响,稳定农民收入,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在中国,农业保险又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四、农业保险按农业种类不同分为种植业保险、养殖业保险;按危险性质分为自然灾害损失保险、病虫害损失保险、疾病死亡保险、意外事故损失保险;按保险责任范围不同,可分为基本责任险、综合责任险和一切险;按赔付办法可分为种植业损失险和收获险。五、农业保险与农村保险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后者是以地域命名,是指在农村范围内举办的各种保险的总称,除含农业保险外,还包括乡镇企业、农业生产者的其他各种财产、人身保险。六、农业保险的保险标的包括农作物栽培(农业)、营造森林(林业)、畜禽饲养(畜牧业)、水产养殖、捕捞(渔业)以农村中附属于农业生产活动的副业。中国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基本经营模式还是将业务委托给商业性保险公司来做,政府给予一定的补贴。这种运作模式仍处于试点阶段,相对比较粗放。

政策性保险和商业性农业保险的区别有哪些

一、经营目的不同。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是依据政策目标或服从特定的政策规划建立的,而商业性农业保险制度是依据市场或商业目标建立的;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经营不以盈利为目的,而商业性农业保险的经营则是以盈利为目的。二、发展动力不同。政策性农业保险一般是由政府直接组织经营,或由政府成立的专门机构经营,或在政府财政政策支持下,由保险社(保险公司、保险合作社)经营,而商业性农业保险一般由商业保险公司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产品要部分由政府财政补贴保费,而商业性农业保险产品则完全由投保人自己交纳保费。三、盈利能力不同。政策性农业保险经营的项目或出售的保险产品其保险责任较广泛且保险标的的损失概率较大,从而赔付率较高,难以盈利;而商业性农业保险经营的项目或出售的保险产品其保险责任较窄,保险标的的损失概率较小,正常情况下盈利能力较强。四、外部性不同。政策性农业保险具有明显的外部性,可以增进社会福利;而商业性农业保险外部性不明显。五、强制程度不同。政策性农业保险通常需要事实上的或者有条件的强制,往往通过有关法律法规,将参与农业保险与其他农业优惠政策相联系,从而使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具有了某种强制性;而商业性农业保险一般是自愿投保,不具有任何强制性。

农业保险经营中要注意哪些事项

1审慎选择风险责任2让被保险方分担相应的责任3适宜采取统保方式承保4明确地理位置5争取政府支持

农业保险具有什么功能

农业保险农业生产者以支付保险费为代价把农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灾害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转嫁给保险人的一种制度安排。的定义及其特点农业保险不同于农村保险。农村保险是一个地域性的概念,是指在农村范围内所举办的各种保险。农业保险(又称“两业保险”)是承保农业生产者和经营者在种植业和养殖业生产过程中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的一种财产保险。由于农业生产在很大程度上受自然因素的影响,与其他财产相比,农业保险具有以下特点:一、地域性各种有生命的动植物的生长和发育都要具备严格的自然条件,然而由于各地区的地形、气候、土壤等自然条件不同,再加上社会经济、生产条件、技术水平的不同,形成了动植物地域性的不同,从而决定了农业保险只能根据各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承保条件,而不应该强求全国统一。二、季节性由于动植物生长受自然因素制约,具有明显的季节性,这就要求农业保险在整个业务操作过程中,必须对动植物的生物学特性和自然生态环境有正确的认识,掌握农业保险各种保险标的的特点。三、连续性动植物在成长过程中,是紧密相连不能中断的,并且是互相影响和互相制约的,因而,农业保险具有连续性。因此,农业保险的经营者要考虑动植物生长的连续性,要有全面和长期的观点,使农业保险业务稳步发展。四、政策性由于农业保险具有上述特点,加之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平衡,被保险人交费能力普遍有限。为了保障农业生产的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许多国家都把农业保险作为政策性保险业务。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农业保险以政策性农业保险

随着政策性农业保险在我国逐步展开,一些问题也逐渐显现。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认识不够明确政策性农业保险在我国已经展开了几年,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由于政府宣传力度不够,使得地方政府及参保农户没有产生足够的重视。这体现在:一是地方政府对于为什么要进行“政策性农业保险”,对于它的方向发展、最终的目标,说法不一,存在诸多疑问。一些地方政府甚至把征收农业保险费看成是乱收费,因此对其缺乏积极性。二是,“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经营方式不够明确。目前我国的农业保险主要是“政策性保险”和“商业化经营”相结合的的运营模式。商业性保险公司也参与农业保险的经营,但是如何判断保险公司的盈亏是由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所致还是由经营商业性敬业保险业务所至以及政府的补贴力度如何,难以确定。这都将成为影响“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进一步发展的原因。2.法律法规不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对我国农业的发展将起到促进和保护的作用。它应该成为一种制度而保留下来,这必须要有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作为支撑。而我国对于“政策性农业保险”到目前还没有一部完整的法律法规出台[2]。相关的农业保险的法律只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简单的提到:“农业保险必须自愿加入,任何人不得强制”,而经过改版后的现行的《保险法》也主要是针对商业性保险,对农业保险没做具体规定,只是提到“国家支持为农业生产服务的保险事业,农业保险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我国至今专门的农业保险法律法规还是一个空白,现在诸多问题的解决措施一直无法可依。农业保险的健康发展受到很大的制约。3.低收入和高保费率的冲突我国目前农业种植主要是人工耕作,生产力低下,人均耕种面积小,年收入很低。一年除去必要生活开支,生产成本几乎没有剩余。而农业保险,由于其本身的特点,其成本较高,这就决定了高保险费率。据统计,一般农作物的保险费率在2%—15%之间,与其他保险相比,保险费率要高出十几倍。这样“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补贴费率即使能高达50%,广大农民仍交不起保费,这结果造成投保需求不足,影响了“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发展空间。4.缺乏农业巨灾保险项目近几年来我国多地遭受了大范围的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农民几近颗粒无收,损失惨重。而我国政府并没有建立巨灾风险分散机制,各级政府在财政上也没有专项补贴。巨灾发生时,保险公司的赔付金额往往要超出当年收缴的农业保险费十几倍。这样就大大的增加了保险公司的负担,甚至保险合同难以履行。因此如何分散风险,以确保农业保险继续发展下去是一个重要的问题。5.监督管理问题我国目前的农业保险的监管主要是由保监会来执行的,而从历史上来看,保监会主要是从事商业性保险的监管,而政策性农业保险是非盈利的,具有公益性质,而商业性保险和前者正相反,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保险。政策性农业保险和商业性保险二者的目的不同,经营理念亦不同。对于商业性保险,监管部门要考虑保险公司的盈益,也要确保被保险人的权益,力求二者的利益兼顾,而对于“政策性农业保险”,监管部门主要任务是将其作为一种政策进行推动,以达到最终政策想要达到的目标。两种不同性质的业务,目标理念不同,由同一部门监管,你然要产生多方面的矛盾冲突。这样,必然要影响到“政策性农业保险”的顺利开展。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农业保险与三农政策

农业保险工作总结与计划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在固安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共同努力下,以及基层单位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有力地促进我县农业生产和发展,特别是对各种受灾群众恢复生产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xx年我县承保了玉米、小麦、奶牛、能繁母猪和育肥猪5个农险品种,共有8个镇乡xxxx万农户参保,收取保险费(含财政补贴)xxxx万元,其中农户缴费xxxx万元,占总保费的xx%;中、省、市三级财政补贴xxxx万元,占总保费的xxxx%;全年赔款支出xxxx万元,赔付率达到xx%。现就我县2013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一、建立了完整而且强有力的工作机构我县由分管保险工作的副县长挂帅,成立了以农办﹑财政局﹑农业局﹑畜牧局﹑人保财险公司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政策性农业保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为保证农业保险顺利实施,全县15个镇乡还建立了相应的农业保险推广站,组建了农险代办队伍,聘请了乡镇农业中心种殖业技术骨干和畜牧站养殖业技术骨干为乡级推广员,村组干部分工协助,进行农业保险的业务拓展和现场查勘工作。二、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农险专项惠民政策进村入户。政策性农业保险品种较多,覆盖面广,受益范围宽,政策性强,让广大农民朋友及时了解、认识、接受这项富民惠民的政策,必须切实做好宣传工作。今年我们积极与广播电视台联系,制作农险专题节目,考虑到农民朋友收看习惯,在合适的电视频道和时段滚动播出;同时结合抽样调查问卷的形式,深入到农村千家万户,摸清农村基层情况,从险种宣传,动员投保,到现场赔付,深入细致地宣传与报道政策性农业保险知识,使全县农民真正体会到政策性农业保险是一项稳定农民收入、分担农业风险的惠农政策。三、制定一系列管理办法和措施,保证保费收缴和赔付方便及时。我们按照被保险农作物的栽种面积和生猪存栏量,确定当年承保面,结合各个镇乡实际情况,落实保险品种的承保目标,承保签单方式实行“相对集中”原则,即以整乡、村为单位整体集中投保和承保,禁止接受成数投保、比例投保。细化保单签订程序和手续,在保费的收取上,支公司到各乡镇现场核实清单收取保费。在查勘理赔方面,由于农业保险的灾害事故涉及面广,发生频繁,如何及时查勘﹑准确理赔是搞好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关键。我们制定了全县的灾害理赔具体实施细则。在灾害理赔上,赔付与保费收取﹑与保险时段﹑与实地查勘的损失情况挂钩,做到灾害事件真实,灾害损失准确,查勘理赔及时。市、县二级公司都建立了赔案复查制度,进行抽查和自查。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同时对于所有的赔付案件进行公示和举报制度。四、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一)农业保险经营管理费用不足。农业保险承保、理赔面广分散,涉及到农村群众千家万户,从客观和主观上必然增加经营成本。建议政府适当提高经营费用标准,增加必要投入,以有效鼓励保险企业经营农业保险的积极性,稳定企业经营,为增强我省“三农”抗灾救灾能力提供服务。(二)农业保险管理水平和工作技能有待提高。农业保险政策性、技术性很强,如果经营农业保险不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势必影响经营质量和成果,当前部分从业人员缺乏经验和技能,不能适应业务发展的要求。建议政府主管部门主动与保险企业之间加强工作沟通协调,加强培训交流,通过相互学习,取长补短,不断提高我省农业保险试点的经营管理能力和水平。(三)理赔服务工作不够畅顺。生猪(能繁母猪)保险理赔工作跟不上的原因主要:一是县市畜牧兽医部门在出险检验工作时协调不够,或存在只勘查不出具检验结果证明,或有时直接向农户收取检验费用,从而引发农户产生意见;二是由于基层单位业务人员有限,加上养殖场地、保险标的分布在乡村以及边远地区,造成查勘定损不够及时。建议政府主管部门出面协调,明确县级畜牧部门特别是乡镇一级的畜牧站(所)主动支持能繁母猪出险检验工作。五、明年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思路20xx年,我司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河北省政府以及总公司关于积极发展农业保险的精神,提高服务能力,发挥我司在支持“三农”中的行业优势和作用。(一)加大农网建设力度,加快农网建设步伐。为确保明年农业保险工作积极稳健发展,我司将进一步加快农村网点建设步伐,抓紧实施营销增员计划,拓展农村保险市场,不断扩大农村或农业保险覆盖面,切实为“三农”提供必要的全面的保险保障服务。(二)扩大农业保险宣传,提高农村群众的保险意识。在市分公司的支持和指导下,根据当地政府的要求,在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的协助下,认真开展宣传工作,使农村广大群众认识保险,了解保险,接受保险,到主动自愿参加保险;积极配合政府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进一步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的承保面。(三)加大风险管控力度,确保业务可持性经营。一是严格把好承保质量关,做到现场验标,风险评估,防止“病从口入”;又要严把理赔质量关,规范工作流程,保证第一现场查勘,防止假案错案,防止道德风险发生。二是加强与政府主管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取得人力和技术上的支持,弥补因基层单位人员、专业技能方面的不足,避免经营管理过程中的被动局面,确保农业保险试点业务可持续经营。(四)积极做好政府营销,争取政策支持。开展农业保险,在很大程度上都要依靠政府的政策支持和行政推动。因此,结合实际,加大对当地政府营销的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地争取各级政府以及职能主管部门的支持,通过借助政府的行政能力,积极推动我县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稳步发展。望采纳我的回答。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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