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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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优化跨国公司治理体系

实现股权多元化 逐步减持国有股毫无疑问是实现股权结构的合理与 优化最根本的措施,在减持的过程中适当引入投资者,尝试发展法人持 股和机构持股,形成几大股东持股比例相当的格局。目前我国的资本市 场尚未成熟,机构投资者在成长中,也不能忽视组织资源、组织功能的 存在。建立独立董事会制度 目前我国的跨国公司要在股权结构多元化的基 础上建立独立性的董事会,利用股东之间的利益竞争来促进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的完善,

如何实现道路交通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全力推进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十三五”交通运输发展的基本思路之一。交通运输行业既要努力提高制度建设水平,还要增强治理能力,从而使治理适应“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今年的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提出,到全面小康社会建成时,我国将基本形成交通运输领域基础性制度体系,基本建成法治政府部门。  本期选择部分省份,分别从完善综合交通运输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继续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快形成完备的法治制度体系和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等三方面,梳理今年及今后五年的改革重点,以供借鉴。  完善大交通管理体制机制 激发发展内生动力  没有好的体制机制,行业难以实现善治。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将完善综合交通运输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促进综合交通运输融合发展与协同发展,作为改革主攻方向,不断激发交通运输发展内生动力。  “十二五”期,重庆市委、市政府对市交通委员会在铁路、民航等方面的职能职责作出明确界定,并增设铁路处和民航处,交通部门全面实现了对铁公水空的统一管理,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奠定了坚实的体制基础。“十三五”期,重庆将扎实开展综合交通运输改革试点,完善交通“大部门”运行机制。  浙江、广东、湖北等省份,也将开展试点。浙江今年将充分发挥省交通综合改革与发展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重点推进杭州、宁波、温州、义乌等地在构建“大交通”管理体制上取得突破,实现由一个部门统筹负责综合交通管理职能。  广东“十三五”期将以深圳“大交通”管理体制为示范,开展“大交通”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待取得成功经验后将经验复制推广至全省,逐步构建省、市、县三级“大交通”管理体制。今年将重点优化完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职能,在河源、潮州市开展“大交通”管理体制改革试点。  湖北今年将积极争取获批全国综合交通运输改革试验区,积极构建省级综合交通运输协调共建机制,稳步推进综合交通运输试点示范工作,鼓励各地推进“一城一交”试点改革。  辽宁、安徽、山西、甘肃等省份着力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推动多种运输方式加速融合,加快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  辽宁“十三五”期将建立交通运输和国土资源、住房与城乡建设等部门多规衔接的规划编制机制,加快建设“一省一交”、“一城一交”的交通运输“大部门”管理体制,健全综合交通运输应急联动机制,优化完善综合交通运输规划与发展机制,加快形成区域综合交通体系。  安徽今年将努力完善综合交通运输协调机制,提请省政府建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协调、研究解决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各种运输方式加速融合。  山西“十三五”期将抓住太焦、大张等高速铁路建设机遇,推动建设公铁综合运输枢纽,并加强公路、城市公交等与铁路、民航、道路客运站场的有效衔接,促进各种运输方式深度融合,发挥综合交通运输的组合效率。今年将围绕建立综合运输服务体系,加强与铁路、民航、邮政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完善运输组织协调机制、运输服务应急保障机制、管理信息共享机制。  甘肃今年将以“6873”交通突破行动为抓手,逐步探索“大交通”管理模式,逐步实现区域内公路、铁路、民航、水路、城市公交和邮政等各种运输方式有效衔接和融合。  深化投融资改革 防范债务风险  深化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有利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将跟上国家财税体制改革步伐,全面推进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探索应用专项债券等融资模式,加快设立交通运输发展基金,防范和化解交通运输债务风险。  社会资本在交通运输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十三五”期,山东、湖北、贵州、江西等省份探索更多样的投融资模式,吸引社会资本进入交通运输各领域。  不少省份的交通运输工作会均提出设立相应的交通运输发展基金。如甘肃将加快甘肃交通投资基金、甘肃丝绸之路交通发展基金和甘肃公路建设基金落地,宁夏将发起成立交通建设投资发展基金,湖南将推动设立高速公路发展基金,内蒙古将加快建立交通基础设施产业基金。  同时,各地还探讨通过其他渠道,吸引社会资本进入交通运输领域。例如,山东将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市场化,完善交通基础设施特许经营制度,加紧推广PPP模式,探索捆绑招商、土地入股、资本金补贴等市场化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更多地参与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湖北将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用于交通建设发展,并鼓励社会资金通过PPP、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贵州将深化高速公路建设模式改革创新,积极推进“PPP+EPC+运营期补贴”等模式。江西将探索运用“省市共建”模式、PPP等投融资模式,吸引社会资本投资高速公路建设。  一些省份还采取鼓励地方政府自筹、加快交通建设与其他资源的捆绑开发等措施,拓宽融资渠道。  湖南今年将突出抓好高速公路融资,推动设立高速公路发展基金,盘活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广告位、管线等优质资源;推动由高速公路总公司归集控制政府投资高速公路出入口优质土地资源,通过一级市场开发筹集资本金;支持市县交通投融资平台做实做强,争取财税、用地方面的政策支持,缓解交通筹资压力;支持省水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航电枢纽、水运物流和港口开发为依托加快发展;推动建立省管干线航道船闸“统一资金管理、统一建设、统一调度”的运作模式;坚持“航电结合,以电促航,滚动开发”,争取建立水电发电收益反馈水运发展新机制。  贵州将鼓励地方政府自筹资金建设高速公路,对建设需求迫切、资金等条件相对成熟的地方高速公路项目给予立项支持,加强银、政、企合作,鼓励交通企业探索交通建设与土地、旅游、矿产等资源捆绑开发模式。  云南将充分调动地方和企业“两个积极性”,进一步强化“省州市联动、以州市为主、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的高速公路建设模式,鼓励和支持投资主体与沿线各级政府合作,加快沿线土地资源的综合开发,进一步推动省公路投资公司、港航投资公司转型发展,加快组建新的投融资平台,完善银政、银企合作机制,扩大金融机构合作范围,拓宽融资渠道。  江西将支持省高速集团设立财务公司,大力推动各设区市建立普通公路建设养护投融资平台,充分利用和开发公路沿线资源,筹集资金发展普通公路事业,并探索“以电养航”等投融资模式。  全面推进法治建设 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法治是行业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将加快形成完备的综合交通运输法治制度体系、高效的交通运输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交通运输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交通运输法治保障体系,力争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  行政执法是法律法规得到全面正确实施的关键环节。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将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创新行政执法方式,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河南今年将巩固交通运输执法体制改革成果,开展对编制、经费、人员、制度落实情况大检查,执法队伍培训考核,执法队伍大练兵、大比武活动等;建立公安、交通运输执法、运管等部门协作机制,形成高效联动的执法体制。  重庆“十三五”将巩固高速公路“一家管”的体制成果,完善区域化、扁平化的执法监管模式,规范自由裁量权,优化快速出警处置勤务模式,今年将加快70余套高速公路固定测速系统、主城重点区域视频监控系统等项目建设,加强与刑事司法机关、地方政府和相邻省市的执法协作,依法打击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并创新优化失物招领等服务举措,提高执法公信力和社会认可度。  河北今年将建立与京津两市的沟通机制,修订违法超限案件移送办法,统一超限车辆认定标准和处罚裁量标准,实现京津冀道路运输和港航审批统一。  此外,广东“十三五”将建立完善执法大数据平台,加快推进非现场执法模式应用;四川今年将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平台建设,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实现网上办案;江西“十三五”将探索开展执法业务网上培训和考试,推进基层执法单位“三基三化”建设;甘肃今年将加快县级交通综合执法试点工作,探索建立权责一致、高效有序的交通行政执法体制。  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各地结合实际出“妙招”。广东“十三五”将加快建立以工程建设、运输服务、安全生产等领域信用体系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探索“互联网+监管”模式,实行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联动机制,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重庆“十三五”将开展信用信息共享与互认,全面实施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制度,今年将实现信用信息在执法检查、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间的共享与互认。  甘肃今年将对交通建设、道路运输等领域建立信用考核指标体系,制定落实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各项措施,强化诚信评价结果运用。  云南今年将健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健全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结果通报制度,健全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  部分省份2016年其他改革亮点  广东  将在佛山、惠州、东莞等地分别开展公路养护、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城市公共交通专项改革试点;在新建高速公路项目开展监理改革试点,探索交通建设管理市场新机制。  山西  深入推进交通企业与高速公路资产债务重组改革。积极推进太原至佳县西段、忻州至阜平、忻州环城3条省政府已批准的高速公路经营权转让履约工作,力争早日履约到位。  贵州  采取“建养一体化”服务采购模式,引入央企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以市(州)为单位“打捆”农村公路项目,通过公开招标选择央企进入,由央企承担项目的实施(含资金筹集、总承包施工)及交工验收后5年的养护服务工作,政府依据项目建设及养护的绩效评估情况,支付“改造+养护”费用,改造完成的公路交还地方政府。  河南  加快普通干线公路建养管一体化改革,全面铺开第一批4个试点县(市)的改革,加强对改革的主动跟进和政策服务,及时总结试点改革经验;年内再确定一批县(市)作为第二批试点,持续推进改革。  陕西  深化公路建设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改进传统模式在宝鸡至坪坎、山阳至柞水项目,自管模式在吴起至定边、宝鸡过境凉泉至苟家岭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在旬邑至陕甘界项目上的试点工作,并选择几个干线公路项目进行试点。  河北  加快港口管理体制改革,协调推进港口公共调度中心建设,把唐山港作为深化港口管理体制改革试点。  浙江  深入推进杭州、宁波、义乌出租汽车市场化改革,继续推进“先培后付、计时收费”驾培改革。

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体系建设政策

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体系建设政策一、出台背景。我区地处山区,山高路远、地势险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比较突出。尤其是农村公路安防工程,建设规模大、建设任务重,是我区安防工程建设的一大战场。《通知》明确,要以“防风险、降事故、保安全”为核心,以落实属地管理、属事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以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三化六体系”建设为抓手,着力构建新形势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共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新格局。二、工作要点。抓责任压实。强化党政属地管理责任,健全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部门属事监管责任,各相关单位依法承担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切实构建“权责一致、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协调联动机制,强化部门共管合力。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道路运输企业要加强教育培训,务实推进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做到安全责任到位、投入到位、培训到位、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抓监督管理。完善区、镇“道安办”建设。健全常态化培训机制,加强对公巡队、镇派出所、镇“道安办”、镇执法小分队、农村劝导站、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培训指导,并通过实地督查、视频巡查、系统抽查等手段,推动规范运行、有效履职。加强农村劝导队(站)建设,优化点位设置,强化“一站多能”,完善对劝导员的经费和人身安全保障。深入推进警保合作促进农村交通安全,到今年年底,每个镇至少打造1个标准警保合作共建劝导站并规范运行。推广实施“路长制”,力争今年乡村道路路长覆盖率达30%。抓治理防范。在中小学校、工矿企业、旅游景区、运输企业、建筑工地推进交通安全劝导队伍标准化建设,力争今年规范化运行率达100%。同时,强化公众参与自律自治,推广借鉴奉节“积分银行+交通治理”做法,广泛公布举报方式,及时兑现奖励,不断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社会治理。抓科技保障。强化乡镇交通视频监控网建设,力争今年全区各镇可视化指挥中心(室)建成覆盖率达20%、农村劝导站视频监控覆盖率达60%。加强和规范农村交通安全信息系统应用,督促交通安全员、劝导员和路长上勤时通过手机APP开展工作,实现动态采集、管理、预警和跟踪考核。加快推进缉查布控、电子围栏应用向农村道路延伸覆盖。督促运输企业完善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强化对半挂牵引车和总质量达12000千克及以上货车的卫星定位动态监控。抓宣传教育。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制订并组织实施年度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专项计划,促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围绕“人、车、路、场镇、村社、赶场日”六个方面,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手段,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加大交通陋习、典型事故、重点违法、安全隐患、“黑榜”企业“五个大曝光”力度,推动交通安全、守法意识深入人心。抓评价考核。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纳入综合督查重点内容,定期开展巡回检查。争取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纳入党工委目标考核、政法综治考核、安全生产考核和防范化解风险考核的内容。

什么是乡村治理体系?

乡村治理体系是指在乡村地区形成的一种组织、机制和制度体系,用于解决农村地区发展与治理中的各类问题。它包括政府、社会组织、农民等多个参与主体,以及相关的管理规范、政策措施和执行机制等。

健全什么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让农村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

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让农村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详细介绍如下:1、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是乡村振兴的基础。农村社会稳定是乡村治理的重要内容,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加强和创新乡村治理,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让农村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全力以赴做好防风险、稳增长、护安全、惠民生各项工作,切实维护了大局平安稳定,农业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2、三是突出群众组织的自治作用。充分发挥村(居)委会等自治组织作用,积极引领农民群众主动进行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在村级财务的核算、政策款项的发放等群众关切的重大事项上,规范操作制度、增强约束手段。拓宽农村社会组织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的渠道,提高社会组织在农村社会稳定中的调节器和稳压器作用。3、一是激发农民主体意识。通过“村村响”、村务公开栏、明白纸和村务工作群等各种渠道进行动员宣传,引导广大农民群众积极投身社会稳定工作,自觉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畅通信息渠道,凡是涉及村级发展和农民切身利益的事,凡是农民关注度高的热点焦点问题,都通过“四议两公开”“农民说事”“乡村夜话”等方式,让农民群众有真正的参与。

什么是乡村治理体系?该如何建立体系?

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司法部下发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旨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试点主要内容试点工作重点围绕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开展,根据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发展情况,试点内容主要包括以下8个方面。探索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体制。按照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的要求,探索加强乡村治理制度建设,实现多方参与的有效途径。落实县乡党委领导责任,明确党委和政府部门职责,健全农民群众和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治理的工作机制,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探索乡村治理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机制。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将完善乡村治理机制与发展乡村产业、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村庄基础设施建设、保护生态环境、塑造文明乡风、脱贫攻坚等方面有机结合。探索理顺乡村产权与治权关系、促进农村新型集体经济发展、多元化解农村矛盾纠纷、激发乡村发展活力等方面的有效途径。探索完善乡村治理的组织体系。探索健全以党的基层组织为领导、村民自治组织和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为纽带、其他经济社会组织为补充的村级组织体系,实现村级各类组织按需设置、按职履责、有人办事、有章理事。完善村党组织领导各类村级组织的具体形式,坚持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设置党组织,优化组织架构,探索多种形式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健全村级重要事项、重大问题由党组织研究讨论机制,全面落实乡镇、村干部入户走访和党员联系农户机制,丰富各类村级组织协同参与乡村治理的方式。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拓宽乡村组织人才来源,充分发挥各类人才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探索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路径。坚持在党组织领导下以自治增活力、以法治强保障、以德治扬正气,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创新乡村法治宣传和法治实践,多形式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探索自治、法治、德治有机结合的治理载体,创新综合运用村规民约、法律政策、道德舆论的治理方式,拓展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治理领域,探索建立“三治结合”的乡村治理评价体系,不断丰富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有效实现形式。完善基层治理方式。理顺县乡政府与村级组织关系,支持村级组织依法履行职责。强化村级组织服务功能,按照有利于村级组织建设、有利于服务群众的原则,将适合村级组织代办或承接的工作事项交由村级组织,并保障必要的工作条件。规范村级组织代办或承接的政府工作事项,探索建立村级工作事项清单制度,解决村级组织承担的行政事务多、各种检查评比事项多问题,切实减轻村级组织负担,促进乡村管理规范化。推动资源、管理、服务下沉,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投入机制,健全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自主性。推进“放管服”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基层延伸,提高群众办事便捷程度。完善村级权力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农村小微权力监督制度,制定权力责任清单,探索形成农民群众、村务监督委员会和上级部门等多方监督体系,规范乡村小微权力运行。建立农村党务、政务、村务、财务“阳光公开”监管平台,强化农村财务会计核算监督和审计监督,推进村民民主理财、民主监督。创新村民议事协商形式。健全村级议事协商制度,创新方式和载体,丰富村民参与乡村治理渠道,激发参与乡村治理的内生动力。适应农村人口流动和经济结构变化,为本地村民、外来居民、企业和社会组织等不同群体参与议事提供平台,探索建立村民小组议事协商机制。拓宽村民议事协商范围,推进村民议事从经济事项向化解矛盾纠纷、开展移风易俗、维护公共秩序等方面拓展。创新现代乡村治理手段。完善传统乡村治理方式,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探索建立“互联网+”治理模式,提高信息服务网络覆盖面,推进乡村信息统一采集、资源互联共享,不断提升乡村治理智能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提升乡村治理效率和效果。试点工作安排试点工作由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牵头,会同组织、宣传、民政、司法等部门共同推进,具体工作由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试点时间和范围。试点周期3年,于2021年12月底前完成。试点工作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试点单位条件。试点县(市、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是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支持试点工作;二是具有与承担试点任务相适应的工作力量,相关部门有较强的改革创新意识和工作积极性;三是能形成党委农村工作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四是初步具备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基础。试点单位选择。在综合考虑各省(区、市)所辖县(市、区)数量和乡村治理发展情况的基础上,确定了试点县(市、区)数量建议表(见附件)。各省(区、市)参考建议数量,推荐不超过5个县(市、区)为试点单位。试点单位的选择要统筹考虑地域分布、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历史文化传统、民族宗教等因素,探索形成多种模式的乡村治理典型经验。试点方案制定。各省(区、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指导试点单位拟定具体的试点方案,试点方案应包括试点背景、试点思路、试点内容、方法步骤、预期效果、保障措施等。试点内容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本地区乡村治理的重点问题、关键环节确定,一般应在8方面试点内容中选择部分或者全部内容进行试点,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自主增加其他试点内容。试点单位报批。各省(区、市)对试点方案审核把关后,将试点单位名单和试点方案于2019年8月10日前报送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将会同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司法部择优选择100个左右的县(市、区)作为首批试点单位并批复。相关链接: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业农村部 中央组织部 中央宣传部 民政部 司法部关于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

乡村治理体系包括哪六大体系

法律分析:乡村治理体系包括基层组织建设体系、村民自治管理体系、信法守法行为体系、崇德向善民风体系、乡村公共保障体系以及乡村产业发展体系。法律依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七)统筹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培育壮大高质量发展动力源。发挥各地比较优势,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落地见效。 三是压茬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巩固脱贫成效。深入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加快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一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农业产业强镇和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培育一批乡村旅游重点村,创新发展具有民族和地域特色的乡村休闲旅游业、手工业等特色产业,加快发展乡村新型服务业,做大做强农业品牌。完善乡村产业发展用地保障政策。增强集体经济实力。加强现代农业设施建设,如期完成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继续推进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和农村道路建设,加快农村地区宽带网络和移动通信网络覆盖。以疫情防治为切入点,深入开展普遍性村庄清洁行动。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强化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任务。探索建立农业绿色发展支撑体系,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监测和治理。做好县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加快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启动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县建设。推动农村能源发展,加快推进农业废弃物能源化资源化利用。深入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

如何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在乡村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实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是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方式。一是要完善基层民主制度,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健全村委会及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下设委员会。二是要不断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以扩大有序参与、推进信息公开、加强议事协商、强化权力监督为重点,拓宽范围和途径,丰富内容和形式,逐步建立责权明晰、衔接配套、运转有效的村级民主监督机制,保障村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有条件的地区要按照地域相近、规模适度、群众自愿的原则,科学界定农村社区的区域范围,明确其定位,构建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的农村社区组织体系,探索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完善村民自治的新途径。首先,加强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明确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在农村社区建设中的职责。其次,明确农村社区建设与新农村建设、城市社区建设、村民自治、社区居民自治之间的联系和区别,探索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不同模式、工作思路和政策措施。再次,推进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积极推进为民服务代理制度,改进服务方式,探索引导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劳动保障、法律服务等公共服务进农村社区的机制,使政府公共服务覆盖到农村,探索缩小城乡差别的有效措施。最后,开展农村社区互助服务。从解决农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以社区服务中心或服务站为基础,以志愿服务活动为抓手,把社区服务逐步向农村延伸,探索推进农村社区服务的方式、方法和途径,组织动员村民和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农村社区服务和社区建设活动,探索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农村社区建设的有效机制。四、培育发展基层社会组织,推进地方政府职能转型积极培育和发展基层社会组织,是实现政府职能转变的关键因素之一。地方政府只有通过引导农民在自愿的基础上建立各类民间社区组织和中介服务组织,探索完善农村社区建设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经费投入机制,才能不断增强农村社区建设和乡村治理的新活力。农民合作社是带动农户进入市场的基本主体,是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新型实体,是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有效载体。鼓励农民兴办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等多元化、多类型合作社,逐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要有序发展民事调解、文化娱乐、红白喜事理事会等社区性社会组织,发挥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作用。要建立健全维护群众权益的机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体系,健全法律援助制度,推动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

什么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1、需要有排查治理的制度。2、需要按照制度排查安全事故隐患。3、对检查出来的隐患需要治理,需要落实责任人员,大的隐患需要制定治理方案。4、治理结果需要向员工通报。5、所有制度、每次排查治理,以及隐患治理通报都要形成档案记录。

风险分级管控体系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关系

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体系作为安全系统管理的两个核心环节,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中均有明确要求,并作为其基础关键环节存在。其核心理念也是运用PDCA模式与过程方法,系统的进行风险点识别、风险评估与管控措施的确定,并对各个过程制定规则、原则,进行过程控制并做到持续改进风险分级管控体系是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基础”。根据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的要求,企业组织实施风险点识别、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典型措施制定和风险分级,确定风险点、危险源为隐患排查的对象,即“排查点”。通过隐患排查,可能发现新的风险点、危险源,进而对风险点和危险源信息进行补充和完善。

从政治角度,分析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意义?

所以在中国,目前最需要的不是破除现代性,直接按照国际上治理的概念进入到后现代,而是要解决现代性的问题。首先要建立民主和法治,第二是完善政府体制,建立更加合理的官僚制度。 与此同时,我们还需要考虑一些后现代的建构。既然是国家治理,只局限于现代性也不行,毕竟中国现在面临着前现代、现代、后现代等多重挑战。我们有些挑战是前现代的,有些是现代的,比如说环境污染,但也有后现代的很多挑战,比如公民参与、网络参与就是后现代社会的特征。西方的网络基本上不用于政治参与,中国网络参政在全世界是一道独特的风景线。网络反腐,发达国家也是没有的,人家有相关制度,我们则是因为其他制度不健全,所以最后将所有的压力集中到网络上,使网络不堪重负。 中国的国家治理现代化,首先还是要改革政府,让政府做得更好。但是我们依然可以在建设现代性的同时关注一些后现代的结构,从统治的一元结构变为多元结构,或者是多中心治理的结构。其中关键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社会、公民之间的关系,使它们更好地发挥作用。第一,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让市场成为一个更重要的主体,甚至成为一个中心,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真正自主发挥决定性作用。政府的作用应当是弥补市场失灵,而不是在市场能发挥作用的地方起作用。比如,政府要解决市场产生的外部性问题,如环境污染;还要解决公平和公共物品的提供,如义务教育、公共服务;还要遏制行业垄断等问题,等等,总之政府要在市场失灵的地方起作用。我们现在最大的问题,就是政府在市场能发挥作用的地方起作用,而市场失灵的时候政府也失灵了。第二,是处理好政府和社会的关系,充分发挥第三部门的作用,政府和市场同时失灵的地方,要让第三部门,也就是N G O、N PO发挥作用。有了这些制度基础,我们才有第三步,让公民参政有序化,解决代议制出现的一些参与不足的问题,同时要防止参与过度和民粹主义的盛行。所谓多中心治理,就是要把每个中心各自功能、各自领域搞清楚,发挥各自应有的作用,形成一个治理体系,这就是十八届三中全会要解决的问题。

全球治理体系的不适应不对称前所未有什么意思

全球治理体系的不适应不对称前所未有,意思是全球治理体系与国际形势变化的不适应、不对称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这种不适应、不对称体现在多个方面,如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群体性崛起,但全球经济治理尚不能完全反映国际力量对比的变化;全球发展失衡加剧,但全球经济治理尚不能有效解决获益不均这个突出问题;全球治理体系与国际形势变化的不适应、不对称前所未有,这种不适应、不对称,体现到外部,进而演变为个别国家的保护主义、单边主义、霸凌行径,这股逆流扰乱全球治理,威胁世界和平稳定,中国首当其冲;这种不适应、不对称,反映到内部,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迁交织重叠、同频共振。

我们将秉持什么的全球治理观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

我们将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推动全球经济治理机制变革。推动在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公平、各自能力等原则基础上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维护联合国在全球治理中的核心地位,支持上海合作组织、金砖国家、二十国集团等平台机制化建设,推动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治理体系。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是中国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变革和建设的基本理念和主张,为建设一个更加美好的世界提供了中国智慧,为破解世界共同面临的治理难题提供了中国方案。中国坚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积极倡导合作共赢理念、正确义利观,努力推动全球治理体系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全球治理的主客体全球治理的主体可大致分为各国政府、国际组织、包括环境、动物保护等组织在内的非政府组织,这三类是制定和实施全球治理规则的主要机构,他们能够从不同的角度和方式进行全球治理,借此保证全球稳定。然而,全球治理客体没有固定对象,主要指的是影响全人类的问题,这些问题依靠独立力量很难解决,因此必须依靠全世界的共同努力。

高中政治题:谁在全球治理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

美国居于主导地位,满意,请采纳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由哪个国家主导建立的全球治理体系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美.国主导下的布雷顿森林体.系对全.球经济进行治.理。到20世纪70年代,西.方发.达国.家组建“七.国集.团”主导了全.球经济治.理,到1999年成.立了有中.国等发展中.国.家参加的“二十国集.团”。

中国为什么要积极推进全球治理体系变革?

“我们要抓住机遇、顺势而为,推动国际秩序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更好维护我国和广大发展中国家共同利益”。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离不开理念的引领。近年来,中国提出推动构建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打造遍布全球的伙伴关系网络,践行正确义利观,倡导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等一系列新理念,既与中国的务实行动交相辉映,又顺应和平发展的时代潮流,引起国际社会广泛共鸣。讲好推动全球治理变革的中国故事,阐释好中国理念,不断寻求最大公约数、引导各方形成共识,我们就能弘扬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理念,汇聚各方积极参与的行动力量。扩展资料:全球治理并不是要建立一个世界政府,因此这一概念有别于世界治理的概念。全球治理是在保留现有各国政府管理机制和力量的基础上,加强彼此的沟通和协调,以解决一些共同面临的问题。全球治理讲求如何管理、规范我们生存之世界,包括国际组织、双边和多边协议协定、被普遍接受之国际法和约定俗成之国际惯例等;所有治理机制形成一套体系,称为全球治理体系,各国都是组成部分,大致认同。全球治理从人类有社会组织就已存在,全球化快速发展,使其在近代真正成熟与完善。随着全球化深入发展,包括冲突、环境、生态、资源、气候等许多问题的解决都非一国政府所能及;因此,全球治理受到愈来愈多的重视。世界格局之变化必然反映在全球治理领域;由于未能适应世界格局之转变,全球治理之缺陷暴露无遗,各国推动全球治理机制和体系改革之呼声日益高涨,发展中国家愿望迫切、声音增大。参考资料:中国政府网-让中国力量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

站在历史的新起点上,应当如何完善全球治理体系

第一,要坚持走多边主义道路,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第二,应该秉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推动和各国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使全球治理体系符合变化了的世界政治经济,满足应对全球性挑战的现实需要,顺应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历史趋势。第三,应该通过对话协商妥善化解。第四,国家之间的竞争必须是积极和良性的,要守住道德底线和国际规范。第五,大国更应该有大的样子,要提供更多全球公共产品,承担大国责任。简介。从第一时间向国际社会主动通报疫情信息、发布新冠病毒基因序列等信息,到加强对世卫组织的政治支持和资金投入,再到与联合国合作在华设立全球人道主义应急仓库和枢纽、宣布建立30个中非对口医院合作机制,中国始终以实际行动推动全球抗疫合作。

坚持以公平正义()引领全球治理体系改革。

坚持以公平正义()引领全球治理体系改革。 A.为宗旨B.为基础C.为依托D.为理念正确答案:D

现行的全球治理体系呈现“中心——外围”结构。

现行的全球治理体系呈现“中心——外围”结构。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中国倡议的全球治理体系以什么为目标?

全球治理理论是顺应世界多极化趋势而提出的旨在对全球政治事务进行共同管理的理论。该理论最初由社会党国际前主席、国际发展委员会主席勃兰特于1990年在德国提出。1992年,28位国际知名人士发起成立了“全球治理委员会”(Commission on Global Governance),并由卡尔松和兰法尔任主席,该委员会于1995年发表了《天涯成比邻》(Our Global Neighborhood)的研究报告,较为系统地阐述了全球治理的概念、价值以及全球治理同全球安全、经济全球化、改革联合国和加强全世界法治的关系。全球治理理论是顺应世界多极化趋势而提出的旨在对全球政治事务进行共同管理的理论。该理论最初由社会党国际前主席、国际发展委员会主席勃兰特于1990年在德国提出。1992年,28位国际知名人士发起成立了“全球治理委员会”(Commission on Global Governance),并由卡尔松和兰法尔任主席,该委员会于1995年发表了《天涯成比邻》(Our Global Neighborhood)的研究报告,较为系统地阐述了全球治理的概念、价值以及全球治理同全球安全、经济全球化、改革联合国和加强全世界法治的关系。  根据“全球治理委员会”的定义:治理是个人和制度、公共和私营部门管理其共同事务的各种方法的综合。它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其中,冲突或多元利益能够相互调适并能采取合作行动,它既包括正式的制度安排也包括非正式的制度安排。由此可见,全球治理的基本特征包括:一是全球治理的实质是以全球治理机制为基础,而不是以正式的政府权威为基础。二是全球治理存在一个由不同层次的行为体和运动构成的复杂结构,强调行为者的多元化和多样性。三是全球治理的方式是参与、谈判和协调,强调程序的基本原则与实质的基本原则同等重要。四是全球治理与全球秩序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全球秩序包含那些世界政治不同发展阶段中的常规化安排,其中一些安排是基础性的,而另一些则是程序化的。

全球治理体系和全球化之间存在着怎样的结构矛盾

首先,治理体系有失均衡。发达国家的经济模式在金融危机中虽受到冲击,但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掌握着全球治理机制,主导国际规则制定权和解释权,垄断着全球化进程和利益分配的主动权,因而可望通过资本链与货物链向下游国家转嫁危机。危机发生以来,20国集团成为全球治理的主要载体,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国家首次以平等地位在全球治理进程中崭露头角,但仍不足以抗衡发达国家的优势地位。第二,治理主体存在缺失。全球范围逐渐形成了数以百计的政府间组织,这些组织从不同领域、不同层次推进国际治理。但是,现行由主权国家组成的国际组织缺乏主权国家享有的排他性公共权力,因而无法有效行使话语权。第三,治理机制缺乏弹性。此次国际金融危机表明,联合国、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国际治理机制均有待于适应全球治理新形势。20国集团虽已成为全球经济治理的主要平台,但仍停留在“临时性政治俱乐部”阶段,尚待建立和完善全球化监管机制、政策执行机制、治理主体结构,等等。第四,治理客体存在争议。后金融危机时期,世界各国面临各种不同的问题,因而需要通过国际制度或非制度安排,就需要治理的领域和具体问题达成一致。然而,世界各国对各类问题的关切度不同,因而围绕全球治理的议题设定展开激烈的博弈,围绕治理规则展开较量。第五,治理效果有待彰显。缺乏监管机制的经济全球化不具有可持续性,同样,缺乏“同舟共济”精神的全球治理也不具有可持续性。长期以来,发达国家受国内政治或本国利益驱使,纷纷利用其政治和经济优势,利用全球治理推销西式政治体制和价值观,维护本国既得利益,而置他国利益于不顾。第六,治理理论存在争议。回顾历史,全球化主要由跨国公司推动。然而,迄今为止,全球经济治理的理论主要停留在国家层面。进而言之,现行全球治理理论由发达国家学术界率先提出,因而有悖于广大发展中国家的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实际状况。第七,需要适应国际法规。全球治理需要各主权行为体依法让渡一定的主权,并容纳更多的非主权行为体成为全球治理的伙伴。显然,上述行为直接与联合国宪章关于主权独立的原则相违背。如何处理好国际法和全球治理之间的关系,已构成各利益攸关方必须解决的重大问题。第八,国际社会亟待培植集体行动意识。从全球范围看,受政治周期和经济周期影响,各主要大国在全球治理领域各行其是倾向愈益明显。未来,南北国家之间在国际政治和经济体系中地位失衡的状态均难有改观,任何新的治理机制和规则的创立,只要无法得到美国和主要发达国家的认可和支持,只得“绕道走”。

全球治理体系与全球化发展有哪些结构性的矛盾

首先,治理体系有失均衡。发达国家的经济模式在金融危机中虽受到冲击,但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掌握着全球治理机制,主导国际规则制定权和解释权,垄断着全球化进程和利益分配的主动权,因而可望通过资本链与货物链向下游国家转嫁危机。危机发生以来,20国集团成为全球治理的主要载体,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国家首次以平等地位在全球治理进程中崭露头角,但仍不足以抗衡发达国家的优势地位。第二,治理主体存在缺失。全球范围逐渐形成了数以百计的政府间组织,这些组织从不同领域、不同层次推进国际治理。但是,现行由主权国家组成的国际组织缺乏主权国家享有的排他性公共权力,因而无法有效行使话语权。第三,治理机制缺乏弹性。此次国际金融危机表明,联合国、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国际治理机制均有待于适应全球治理新形势。20国集团虽已成为全球经济治理的主要平台,但仍停留在“临时性政治俱乐部”阶段,尚待建立和完善全球化监管机制、政策执行机制、治理主体结构,等等。第四,治理客体存在争议。后金融危机时期,世界各国面临各种不同的问题,因而需要通过国际制度或非制度安排,就需要治理的领域和具体问题达成一致。然而,世界各国对各类问题的关切度不同,因而围绕全球治理的议题设定展开激烈的博弈,围绕治理规则展开较量。第五,治理效果有待彰显。缺乏监管机制的经济全球化不具有可持续性,同样,缺乏“同舟共济”精神的全球治理也不具有可持续性。长期以来,发达国家受国内政治或本国利益驱使,纷纷利用其政治和经济优势,利用全球治理推销西式政治体制和价值观,维护本国既得利益,而置他国利益于不顾。第六,治理理论存在争议。回顾历史,全球化主要由跨国公司推动。然而,迄今为止,全球经济治理的理论主要停留在国家层面。进而言之,现行全球治理理论由发达国家学术界率先提出,因而有悖于广大发展中国家的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实际状况。第七,需要适应国际法规。全球治理需要各主权行为体依法让渡一定的主权,并容纳更多的非主权行为体成为全球治理的伙伴。显然,上述行为直接与联合国宪章关于主权独立的原则相违背。如何处理好国际法和全球治理之间的关系,已构成各利益攸关方必须解决的重大问题。第八,国际社会亟待培植集体行动意识。从全球范围看,受政治周期和经济周期影响,各主要大国在全球治理领域各行其是倾向愈益明显。未来,南北国家之间在国际政治和经济体系中地位失衡的状态均难有改观,任何新的治理机制和规则的创立,只要无法得到美国和主要发达国家的认可和支持,只得“绕道走”。

我国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维护()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

我国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基础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维护和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坚决反对单边主义、保护主义、霸权主义、强权政治,积极推动经济全球化朝着更加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的方向发展。中国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为完善全球治理贡献独特智慧和力量。中国始终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坚持国家不分大小、强弱、贫富一律平等,在国际事务中秉持公道、伸张正义,尊重各国人民自主选择发展道路的权利。中国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主张全球治理体系变革并不是推倒重来,也不是另起炉灶,而是与时俱进、创新完善。中国高举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旗帜,积极参与国际事务,在谋求自身发展的同时,积极参与全球发展合作。中国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主张,已经写入联合国组织的多个决议,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同。第七十一届联合国大会主席彼得·汤姆森认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是“人类在这个星球上的唯一未来”。

中国为什么要积极推进全球治理体系变革?

中国只有积极的推进全球的经济,才能带动去找我的纠结。

为什么全球治理体系不是很理想?

现行的全球治理体系主要是在战后美国“霸权模式”下建立起来的,美主导的治理体系及制度暴露出种种弊端:治理领域严重失衡,缺乏公正性、公平性和代表性。这些弊端导致全球治理体系失灵,国际规则体系不能有效管理全球事务,不能应对全球性挑战,致使全球问题不断产生和积累,出现世界秩序失调的状态。在实践中,全球治理言易行难,“雷声大、雨点小”,主要受到五大问题的困扰。第一,扩大与深化的矛盾。当前,全球治理的治理边疆不断扩大,治理的效率却明显滞后。按领域分,它包括政治治理、经济治理、安全治理;按区域分包括全球层面、区域层面、次区域层面、多边与双边层面、国家层面和地方层面各种问题的治理;按建构顺序可分成既有治理领域、新建治理领域以及未来新公域的治理。网络安全问题成为近两年来最大热门问题之一,与此同时,涉及北极、空天领域、海洋、无人机的使用等全球治理新领域的问题日趋突出,倒逼国际组织及有关国家不得不急忙应对。随着涉及跨国、跨区域的治理新边疆不断涌现,全球治理领域越来越多样化、多元化和碎片化,各国越来越将多边主义视为维护自身利益的重要途径与方式,要求深入改革,建立适应新形势的权力分配结构。然而,在深化方面,在诸如讨论和制定全球治理新规则、新制度,改革和完善联合国安理会、气候变化、多哈回合谈判、二十国集团发展等,对网络安全、极地、海洋等新领域建章立制方面,改革困难重重,收效甚微。甚至在气候谈判领域出现日本、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发达国家在减排问题上大幅倒退局面。第二,共治与分治的矛盾。“共同治理”强调行为者的多元化、合作化。随着美国、欧盟逐渐摆脱金融危机、欧债危机的困扰,新兴大国与发达国家在全球治理领域的较量激烈,大国矛盾上升,使“共治”前景暗淡,碎片化式的“分治”明显:八国集团开除俄罗斯后,美国及其盟友进一步加强G7功能,推进北约全球化步伐和建立亚洲“小北约”。亚洲安全架构呈现出“小而杂、多又乱、效率低”的特征。主要经济体几乎都在经营本地区或跨地区的大大小小“集团化”进程中。第三,发达国家与新兴、发展中国家的矛盾。新兴国家的崛起,不仅正在改变全球政治经济权力格局,也对美国主导的全球治理体系提出了挑战。以金砖国家为代表的发展中经济体实力的增强使得其参与全球经济治理的意愿和能力同步增强,成为决定全球治理新架构的重要“撬动性”因素。尽管新兴国家的权力有所增强,但存在着它们承担的责任与权利、影响力与代表权之间不平等的问题。新兴大国的崛起必然激起现有大国的反应,在竞争中合作、遏制中依存将是相当长时期内的主要矛盾之一。传统发达国家力图守住二战以来对其有利的全球体系与制度,维护以美国主导的,少数发达国家及组织支撑、配合的传统国际体系。美国在实力相对不济的情况下,在全球治理领域呈现出攻防兼备的态势。攻的方面体现在国际贸易、核裁军、网络安全等领域,积极提出新倡议、新主张,试图树立相关领域的新规则,通过规则制定维护美国的主导权。防的方面体现在经济、金融体系改革和气候变化等领域,奥巴马意识到美国无力完全主导,必须参与国际合作,因而重视发挥国际机制的作用,让盟国和新兴国家更多承担责任,同时着力推进国内相关改革,力争通过恢复自身实力来重获或巩固相关议题上的引导和塑造能力。美国等发达国家仍在世界经济体系中占据主导,新兴国家仍难在短期内对美国主导权构成实质性挑战。全球治理未摆脱实质上的“西方治理”局面。第四,大国间的矛盾。在欧洲,美欧俄因乌克兰危机造成关系紧张;在亚洲,中美日因东海、南海问题争端而引发对立,虽然美欧日对中俄政策因地缘政治、经济利益有所差异,但在加紧组建对华“包围圈”,遏制中国崛起、俄罗斯复兴,推进北约、欧盟东扩的大目标上是一致的。大国关系中的对抗性因素上升,大国关系“不稳定期”与当前全球治理的“重构期”重叠,给亟待加强和完善的全球共同、合作、多元化的治理增加了难度。中俄是新兴大国的代表,美欧日是发达国家的代表,中俄与美欧日关系的矛盾与冲突,将不可避免地影响到全球和区域治理领域的合作。如果俄与美欧在乌克兰、北约东扩、欧洲安全上的矛盾激化,中国与周边国家出现擦枪走火,都有可能撕裂冷战结束后大国合作氛围,加剧全球治理领域内的对抗。全球治理的安全因素上升,成本增加,降低和影响了对其他治理领域的关注和投入。第五,“大多边”与“集团化”的矛盾。近年来国际“大多边”合作进展缓慢,尽管多哈回合谈判终获历史性突破,但改变不了世界贸易组织(WTO)作为制定、监督、管理和执行贸易协定,解决贸易争端的重要国际组织,其地位在近年来不断被削弱的现实。各种各样、大小不一的“集团化”合作却方兴未艾。主要经济体几乎都在经营本地区或跨地区的“集团化”进程中。面对全球性问题,一国无论怎样强大也难以单独应对,各国联合抱团,组成不同利益、不同形式的“集团化”越来越成为全球治理的有效方式。

全球治理体系和全球治理观是一个概念吗?

是。深刻阐述了中国倡导践行的全球治理观的深刻内涵,鲜明表达了中国推动人类社会朝着和平与发展目标迈进的坚定决心,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是中国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全球治理体系和全球治理观是一个概念,都是为建设一个更加美好的世界提供了中国智慧。

全球治理体系包括哪些

用以调节国际关系和规范国际秩序。全球治理体系主要包括用以调节国际关系和规范国际秩序的所有跨国性的:原则和规范、标准和政策、协议和程序。全球治理理论是顺应世界多极化趋势而提出的旨在对全球政治事务进行共同管理的理论。该理论最初由社会党国际前主席、国际发展委员会主席勃兰特于1990年在德国提出。

如何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如何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日前,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与中国教育报联合举办座谈会,与会专家、厅长、中小学校长进行了深入交流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并对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提出明确要求。  从教育管理到教育治理,传递了怎样的内涵?当前教育管理体系存在哪些弊端?如何实现教育治理体系现代化?政府、学校、社会需要构建怎样的新型关系?日前,在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与中国教育报联合举办的教育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题座谈会上,与会专家、教育厅长、中小学校长等围绕该主题进行了探讨与交流。  如何理解从教育管理到教育治理的转变  教育治理是教育管理的一种高级形态,能体现现代精神,反映教育的现代性,其特征集中体现在民主性  2014年初,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做了题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报告,指出要自觉围绕这一总目标、落实这一总要求,从教育部门自身改起,完善科学规范的教育治理体系,形成高水平的教育治理能力。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已写入2014年教育工作要点。  从长期以来的教育管理到如今的教育治理,一字之差,传递了怎样的内涵变化?座谈会上,专家们发表了各自的看法。  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褚宏启说:“教育治理是教育管理的一种高级形态,能体现现代精神,反映教育的现代性,其特征集中体现在民主性,治理是多方参与,多方参与有时就慢。有人说多方参与是不是就没有效率,我想这可能有一个近期效率和远期效率的关系。我们追求的是长期效率、是比较长远的治理框架。”  首都师范大学副校长孟繁华也认为,治理是在信息化、全球化、民主化语境下的新型管理范式,已成为现代管理的重要理念和价值追求,体现了现代社会的基本特征,更多地强调了公共管理的转型。它带来了如下的变化:从关注公共项目和政府机构转向关注政府治理的工具,从等级制向网络化转变,从公私对立到公私合作,从命令和控制向谈判和协商转变。  “一方面,治理主体多元化,不仅仅由政府承担,还包括大量非政府组织,社会、家长、学校等也都共同参与到教育治理过程中。另一方面,治理机制复合化,由政府、社会和学校三大子治理机制构成,三方面统一互补。此外,治理手段将会变得多样化,除行政手段以外,更多的是强调各个主体之间的自愿平等合作。这最能调节教育生态。”孟繁华说。  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副教授李永瑞则认为,从管理学角度而言,治理是把领导角色和管理角色融在一起,同时解决治标和治本的问题,“这跟管理不一样,管理是有了问题再灭火,而治理则强调源头性控制,把防洪和抗洪兼顾起来”。  那么,提出教育治理有何必要性和现实意义呢?  2013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罗纳德·科斯和他的学生写了《变革中国》一书,其中提到中国企业发展的一个最大限制就是缺乏高端人才,而人才的质量和构成是经济生产率的决定因素。  “教育治理一个很重要的目的,就是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学生的发展,促进人才的发展。”褚宏启说,“我们一般说全面发展、个性发展、自主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全面发展、个性发展是目标层面的,自主发展是过程层面的,可持续发展则是面向未来的。”  “至于教育治理能力如何,我觉得关键问题还在权力与权利的关系。这二者关系的处理是教育现代化进程中的主旋律之一,教育管理是否是现代管理,是否达到了教育治理的境界,关键看权力与权利关系处理得如何,以及两者的现实状态和未来走向。我们所说的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政府与学校的关系调整、内部治理结构的完善等,实际都是围绕权力与权利的博弈展开。”褚宏启说。当前教育行政权力配置存在哪些弊端  教育行政权力配置存在越权管理、扩权管理、交叉管理、集权管理、代替地方和学校管理等多种失衡。总体而言,就是治理体系不顺畅  2月底,一场为期一周的雾霾笼罩在北京上空,北大附中为此停课,北京市海淀区教委严令禁止之下,北大附中仍坚持停课,此事件引发了教育界和社会关于“学校是否有权停课”的广泛讨论。  “从内心讲,我们都愿意停课。”北京一零一中学校长郭涵说,“四五十个小孩挤在一个六七十平方米的房间里,4000个学生在几十间教室里熬着,出又出不来,窗户不能开,一周雾霾,天天在教室里,这让学生怎么待?但是我们有组织有纪律,学校没有权力停课。”  能否停课不能由学校说了算,职称待遇问题不能帮助教师有效解决,教师住房等待遇没有保障……虽已当了15年的中学校长,郭涵却常常觉得心有余而力不足。对于一所学校来说,很多事情常常由上面的教育行政部门和人事、财政等部门说了算,留给学校的权力太少了。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教育厅副厅长张志勇常年在教育行政部门,对于教育行政权力配置的各种失衡感受很深。  “权力配置失衡表现在五个方面。”张志勇说,“一是越权管理教育。有的国家行政部门并没有管理教育的职能,却因为行政审批而间接延伸为对民办教育和社会教育的管理权,这种现象非常多,也是造成民办教育、社会教育管理混乱的主要原因。二是扩权管理教育。有的国家行政部门本应负责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宏观管理,却在权力执行过程中,将宏观管理渗透到专业技术教育的微观领域,甚至直接从事教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和继续教育工作,完全没有依据。三是交叉管理教育。在职业技术教育宏观管理方面,我国长期存在教育部门分管职业教育,人力资源部门分管技工教育的现象,形成了两套体系,这对地方职业教育资源的配置是一个极大的浪费,这种管理分工带来的弊端也日益显现。四是集权管理教育。如教育部门长期集教育的管、办、评大权于一身,决策、执行与监督之间缺乏相应的制衡机制。五是代替地方和学校管理教育。如招生部门代替学校招生,人事部门代替学校招聘教师,等等,这样的话,高校、中小学还有什么权力可言?”  “我们那里曾有一个地市招教师,人社部门公开招考,把上了分数线的老师分到学校,到学校一试讲,居然是口吃。要是学校自己招聘,这校的教师肯定是不可能进入考试程序的。”张志勇无奈地说。  身为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部长的石中英教授对此感受也颇深。“大学里有很多学院,每个学院的学科都不一样,培养数学人才跟培养教育人才是很不一样的,培养管理人才跟培养艺术人才要求也是不一样的,但目前的大学不管是在选聘人才还是在职称评聘方面,标准都是统一的。为什么这些权力要集中在大学层面,不能放到学院来做呢?在大学里,学科点在学院,人才培养的主体是学院,科学研究的主体是学院,国际交流合作的主体也是学院,但是人权、事权、财权都不在学院,一个学院要面对学校所有的部门,一年到头,需要学院请示汇报的事情数不胜数。大学确实要率先建立内部良性的治理结构,在向政府争取办学自主权的同时,扩大二级学院的自主权,让二级学院根据学科建设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办教育。”石中英说。  从中小学到高校,再到教育行政部门,大家都被权力的各种越位、缺位与失衡困扰。“总体而言,就是治理体系不顺畅。”张志勇说。教育治理体系不顺畅的原因何在  在纵向权力划分上,中央对地方的放权、地方政府对学校的放权不够。从横向配置而言,教育行政部门有事权,但是财权、人权相对不够,制约了教育的改革  教育治理体系缘何不顺畅?  张志勇曾经研究过西方发达国家公共治理的演进过程。“可以说,在公共服务体系建立的过程中,许多国家都有一个伴随公共财政及其公共服务项目的实施导致公共权力从扩张走向限制的过程。”张志勇说。  “教育行政权力的配置包括两个方向,纵向配置和横向配置。纵向配置是指不同层级的行政机关之间的权力划分,以及教育行政机关与学校之间的权力划分。横向配置指教育行政部门与相同层级行政部门之间的权力划分。”褚宏启说,“在纵向权力划分上,权力下放不够,中央对地方的放权、地方政府对学校的放权不够,所以抑制了活力。从横向配置而言,教育行政部门有事权,但是财权、人权相对不够,制约了教育的改革。”  “教育管理有三个层面,一是老师怎么管学生,二是政府怎么管学校,三是谁管政府。现在的问题是学校对老师管得挺死,政府对学校管得挺死,但谁来管政府这是一个问题,实际上行政权力有自我膨胀的趋势,而且这种行政权力扩张在历史上有一定的必然性,与此相伴而生的是行政越权的现象,导致行政相对方的权利受到一定的侵害,从而阻碍教育发展,损害教育公共利益,侵害公民和学校权益。”褚宏启说。  “我们现在讲要建立一种治理体系,要提高治理能力,主要目标还是形成一个政府宏观调控、学校自主办学、社会积极参与的现代教育体系,但事实上,社会力量基本被排除在决策和管理之外。我们主要是为社会培养人才,但我们从来不直接听取社会的意见,这样我们是不能够培养出数量、质量都符合要求的高水平人才的。”北京师范大学国际与比较教育研究院院长刘宝存认为,教育治理体系存在问题和缺乏社会参与也有诸多关系。  刘宝存曾在芬兰申请课题,“我们在申请的时候有一个要求很有意思,高校管理方面的课题必须要企业人员参加。在欧美国家的教育领域,社会参与度都非常高,一些专业委员会、联合会、基金会常常会发挥很大的作用,这种中介组织通过资助、研究、评估、咨询、协调、监督影响教育管理,这个作用是很大的。但是我国基本上没有。”刘宝存说。  石中英则认为,这与长期以来改革的积弊也有着莫大的关系。“30多年来,改革自上而下,越往省级部门、县市部门以及具体的学校,改革的自主性、积极性、主动性越弱,形成了下级部门改革中等待观望的普遍心态,降低了基层改革的活力。实际上,各个领域的问题都出在基层,对问题最敏感的也是基层一线的同志,他们解决问题的心情也最急迫,他们应当是改革的主体,有改革的话语权。要激发基层的改革活力,整合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来推进教育改革,都迫切需要转变传统教育管理模式,建立现代教育治理体系。建设教育治理体系、提升教育治理能力的根本任务是要释放基层改革活力。”石中英说。如何实现教育治理体系现代化  必须采取“确权”、“分权”、“放权”和“让权”等四个重大举措,科学配置教育行政权力,建立完整的公共教育权力制衡机制  遏制政府教育职能部门公共权力的不断扩张,建立权力边界清晰、权责匹配、相互制约、执行有力、接受监督的国家公共教育行政权力配置机制,多位专家表示,这是建立现代教育治理体系的关键所在。  “要全面推进我国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采取‘确权"、‘分权"、‘放权"和‘让权"等四个重大举措,科学配置教育行政权力,建立完整的公共教育权力制衡机制。”张志勇说。  “‘确权"即确定教育行政权力归属,改变多头管理导致互相扯皮、管理效能低下的局面。这主要表现在职业教育管理、民办教育管理和校外机构管理方面。建议将劳动人事部门管理的技工教育、技师教育交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由教育部门统筹管理整个职业教育。劳动人事部门主要负责制定行业标准和严格实施职业资格制度。另外,要将民办教育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的资格准入交给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管理。”张志勇说。  对于教育、编制、人事部门管理权限相互交叉、边界模糊现象,张志勇提出,要尽快“分权”。张志勇建议,在教育人事权力配置方面,国家必须厘清各自权力边界,将教师招聘权和职务(职称)评审权还给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教育财政权力配置方面,要与教育、财政等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建立权力清晰、权责明确、分权与制衡相统一的教育财政管理体制。  在“放权”方面,张志勇认为,加快教育管理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向地方政府和学校放权,是激活地方政府和学校办学活力的关键。一方面,中央政府要向省级政府下放地方教育的统筹权,包括教育管理职能的调整,教育事业的规划等;下放高等教育的统筹权,包括高等学校的设立权、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改革权等;下放统筹推进教育改革的自主权,包括符合国家法规和中央政策的各项教育改革试点。另一方面,各级政府要向学校放权,关键是要依法确保各级各类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包括人事管理自主权、自主招生权、财政教育经费和合法募集的教育经费的自主使用权等。  “在归还学校办学自主权的同时,学校和学院也必须完善内部治理机制。”石中英说,从高校而言,学校要为学院发展服务,要建立学术委员会,确定以学术权力为轴心,同时要用好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党政联席会议等民主管理的平台,才能激发基层创造改革的活力,促进中国大学的内涵式发展。  对于一所中学来说,郭涵认为,学校要提高治理能力主要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第一要全面、准确理解改革的任务,自觉地运用辩证思维、系统思维、创新思维、战略思维、底线思维来思考问题、谋划思路、改进工作,要进行综合改革,不能顾此失彼、跑偏走样,也不能断章取义、生搬硬套。要给学校一定的自主权,要明确学校的办学目标。第二要广泛凝聚共识,有所担当。随着形势的发展,改革的难度和风险都在不断加大。过去合理的做法,现在可能不适应现实需要了。以前长期有效的,可能现在失灵了。要建设学习型学校,解放思想,增强改革的信心,形成改革合力。第三要协调推进改革,在教育内部,统筹推进课程、教学、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等,从人民群众和广大师生最期盼的事项改起,从各个部门、社会各界、师生员工形成共识的环节改起,促公平、抓改革,加快建设现代学校制度。  北京中关村第一小学校长刘畅也认为,在政府放权的同时,学校也应加快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要从管理走向引领,从标准走向个性,从制度走向文化,从行政走向学术,从资源走向开放。“一方面,要激发教师的生命自觉,把各种教学自主权还给教师;另一方面,要激发学生的积极性,让学生主动参与学校事务。此外,要带动家长、社区一起参与学校的教育活动,构建起一个全方位的立体教育环境。”  “让权”,即改变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集权管理教育的局面,充分调动社会包括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参与教育管理、学校管理的积极性。张志勇说:“一是向社会组织让权,各级政府可以把各种决策、专业管理、质量管理、教育改革项目等委托给具有资质的教育专业服务机构或者行业协会。二是向社会让权,让作为教育利益相关方的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各级各类教育的决策、监督和管理。”  “现在最重要的是调整政府的角色定位,改变政府的管理方式。要建立委员会制来吸收社会力量参与教育决策和教育内部管理。要真正建立和发展一批中介机构,特别是学术性的专业组织来参与教育的管理。要通过完善立法和学校的章程来完善学校制度。还要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刘宝存说。  “此外,要通过一定的手段对行政权力进行严格制约。”褚宏启说,第一要通过实体立法限制教育行政权力,政府依然需要对学校进行监控,但应该强调服务和支持,强调间接管理、宏观管理。第二要进行程序立法,通过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申诉等手段限制政府权力。第三要实行行政问责,三者合一能让权力既发挥重要作用,同时又受到一定制约,这才是现代教育治理体系的特点。(记者 易鑫)

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如何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日前,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与中国教育报联合举办座谈会,与会专家、厅长、中小学校长进行了深入交流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并对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提出明确要求。  从教育管理到教育治理,传递了怎样的内涵?当前教育管理体系存在哪些弊端?如何实现教育治理体系现代化?政府、学校、社会需要构建怎样的新型关系?日前,在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与中国教育报联合举办的教育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题座谈会上,与会专家、教育厅长、中小学校长等围绕该主题进行了探讨与交流。  如何理解从教育管理到教育治理的转变  教育治理是教育管理的一种高级形态,能体现现代精神,反映教育的现代性,其特征集中体现在民主性  2014年初,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做了题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报告,指出要自觉围绕这一总目标、落实这一总要求,从教育部门自身改起,完善科学规范的教育治理体系,形成高水平的教育治理能力。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已写入2014年教育工作要点。  从长期以来的教育管理到如今的教育治理,一字之差,传递了怎样的内涵变化?座谈会上,专家们发表了各自的看法。  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褚宏启说:“教育治理是教育管理的一种高级形态,能体现现代精神,反映教育的现代性,其特征集中体现在民主性,治理是多方参与,多方参与有时就慢。有人说多方参与是不是就没有效率,我想这可能有一个近期效率和远期效率的关系。我们追求的是长期效率、是比较长远的治理框架。”  首都师范大学副校长孟繁华也认为,治理是在信息化、全球化、民主化语境下的新型管理范式,已成为现代管理的重要理念和价值追求,体现了现代社会的基本特征,更多地强调了公共管理的转型。它带来了如下的变化:从关注公共项目和政府机构转向关注政府治理的工具,从等级制向网络化转变,从公私对立到公私合作,从命令和控制向谈判和协商转变。  “一方面,治理主体多元化,不仅仅由政府承担,还包括大量非政府组织,社会、家长、学校等也都共同参与到教育治理过程中。另一方面,治理机制复合化,由政府、社会和学校三大子治理机制构成,三方面统一互补。此外,治理手段将会变得多样化,除行政手段以外,更多的是强调各个主体之间的自愿平等合作。这最能调节教育生态。”孟繁华说。  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副教授李永瑞则认为,从管理学角度而言,治理是把领导角色和管理角色融在一起,同时解决治标和治本的问题,“这跟管理不一样,管理是有了问题再灭火,而治理则强调源头性控制,把防洪和抗洪兼顾起来”。  那么,提出教育治理有何必要性和现实意义呢?  2013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罗纳德·科斯和他的学生写了《变革中国》一书,其中提到中国企业发展的一个最大限制就是缺乏高端人才,而人才的质量和构成是经济生产率的决定因素。  “教育治理一个很重要的目的,就是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学生的发展,促进人才的发展。”褚宏启说,“我们一般说全面发展、个性发展、自主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全面发展、个性发展是目标层面的,自主发展是过程层面的,可持续发展则是面向未来的。”  “至于教育治理能力如何,我觉得关键问题还在权力与权利的关系。这二者关系的处理是教育现代化进程中的主旋律之一,教育管理是否是现代管理,是否达到了教育治理的境界,关键看权力与权利关系处理得如何,以及两者的现实状态和未来走向。我们所说的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政府与学校的关系调整、内部治理结构的完善等,实际都是围绕权力与权利的博弈展开。”褚宏启说。当前教育行政权力配置存在哪些弊端  教育行政权力配置存在越权管理、扩权管理、交叉管理、集权管理、代替地方和学校管理等多种失衡。总体而言,就是治理体系不顺畅  2月底,一场为期一周的雾霾笼罩在北京上空,北大附中为此停课,北京市海淀区教委严令禁止之下,北大附中仍坚持停课,此事件引发了教育界和社会关于“学校是否有权停课”的广泛讨论。  “从内心讲,我们都愿意停课。”北京一零一中学校长郭涵说,“四五十个小孩挤在一个六七十平方米的房间里,4000个学生在几十间教室里熬着,出又出不来,窗户不能开,一周雾霾,天天在教室里,这让学生怎么待?但是我们有组织有纪律,学校没有权力停课。”  能否停课不能由学校说了算,职称待遇问题不能帮助教师有效解决,教师住房等待遇没有保障……虽已当了15年的中学校长,郭涵却常常觉得心有余而力不足。对于一所学校来说,很多事情常常由上面的教育行政部门和人事、财政等部门说了算,留给学校的权力太少了。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教育厅副厅长张志勇常年在教育行政部门,对于教育行政权力配置的各种失衡感受很深。  “权力配置失衡表现在五个方面。”张志勇说,“一是越权管理教育。有的国家行政部门并没有管理教育的职能,却因为行政审批而间接延伸为对民办教育和社会教育的管理权,这种现象非常多,也是造成民办教育、社会教育管理混乱的主要原因。二是扩权管理教育。有的国家行政部门本应负责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宏观管理,却在权力执行过程中,将宏观管理渗透到专业技术教育的微观领域,甚至直接从事教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和继续教育工作,完全没有依据。三是交叉管理教育。在职业技术教育宏观管理方面,我国长期存在教育部门分管职业教育,人力资源部门分管技工教育的现象,形成了两套体系,这对地方职业教育资源的配置是一个极大的浪费,这种管理分工带来的弊端也日益显现。四是集权管理教育。如教育部门长期集教育的管、办、评大权于一身,决策、执行与监督之间缺乏相应的制衡机制。五是代替地方和学校管理教育。如招生部门代替学校招生,人事部门代替学校招聘教师,等等,这样的话,高校、中小学还有什么权力可言?”  “我们那里曾有一个地市招教师,人社部门公开招考,把上了分数线的老师分到学校,到学校一试讲,居然是口吃。要是学校自己招聘,这校的教师肯定是不可能进入考试程序的。”张志勇无奈地说。  身为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部长的石中英教授对此感受也颇深。“大学里有很多学院,每个学院的学科都不一样,培养数学人才跟培养教育人才是很不一样的,培养管理人才跟培养艺术人才要求也是不一样的,但目前的大学不管是在选聘人才还是在职称评聘方面,标准都是统一的。为什么这些权力要集中在大学层面,不能放到学院来做呢?在大学里,学科点在学院,人才培养的主体是学院,科学研究的主体是学院,国际交流合作的主体也是学院,但是人权、事权、财权都不在学院,一个学院要面对学校所有的部门,一年到头,需要学院请示汇报的事情数不胜数。大学确实要率先建立内部良性的治理结构,在向政府争取办学自主权的同时,扩大二级学院的自主权,让二级学院根据学科建设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办教育。”石中英说。  从中小学到高校,再到教育行政部门,大家都被权力的各种越位、缺位与失衡困扰。“总体而言,就是治理体系不顺畅。”张志勇说。教育治理体系不顺畅的原因何在  在纵向权力划分上,中央对地方的放权、地方政府对学校的放权不够。从横向配置而言,教育行政部门有事权,但是财权、人权相对不够,制约了教育的改革  教育治理体系缘何不顺畅?  张志勇曾经研究过西方发达国家公共治理的演进过程。“可以说,在公共服务体系建立的过程中,许多国家都有一个伴随公共财政及其公共服务项目的实施导致公共权力从扩张走向限制的过程。”张志勇说。  “教育行政权力的配置包括两个方向,纵向配置和横向配置。纵向配置是指不同层级的行政机关之间的权力划分,以及教育行政机关与学校之间的权力划分。横向配置指教育行政部门与相同层级行政部门之间的权力划分。”褚宏启说,“在纵向权力划分上,权力下放不够,中央对地方的放权、地方政府对学校的放权不够,所以抑制了活力。从横向配置而言,教育行政部门有事权,但是财权、人权相对不够,制约了教育的改革。”  “教育管理有三个层面,一是老师怎么管学生,二是政府怎么管学校,三是谁管政府。现在的问题是学校对老师管得挺死,政府对学校管得挺死,但谁来管政府这是一个问题,实际上行政权力有自我膨胀的趋势,而且这种行政权力扩张在历史上有一定的必然性,与此相伴而生的是行政越权的现象,导致行政相对方的权利受到一定的侵害,从而阻碍教育发展,损害教育公共利益,侵害公民和学校权益。”褚宏启说。  “我们现在讲要建立一种治理体系,要提高治理能力,主要目标还是形成一个政府宏观调控、学校自主办学、社会积极参与的现代教育体系,但事实上,社会力量基本被排除在决策和管理之外。我们主要是为社会培养人才,但我们从来不直接听取社会的意见,这样我们是不能够培养出数量、质量都符合要求的高水平人才的。”北京师范大学国际与比较教育研究院院长刘宝存认为,教育治理体系存在问题和缺乏社会参与也有诸多关系。  刘宝存曾在芬兰申请课题,“我们在申请的时候有一个要求很有意思,高校管理方面的课题必须要企业人员参加。在欧美国家的教育领域,社会参与度都非常高,一些专业委员会、联合会、基金会常常会发挥很大的作用,这种中介组织通过资助、研究、评估、咨询、协调、监督影响教育管理,这个作用是很大的。但是我国基本上没有。”刘宝存说。  石中英则认为,这与长期以来改革的积弊也有着莫大的关系。“30多年来,改革自上而下,越往省级部门、县市部门以及具体的学校,改革的自主性、积极性、主动性越弱,形成了下级部门改革中等待观望的普遍心态,降低了基层改革的活力。实际上,各个领域的问题都出在基层,对问题最敏感的也是基层一线的同志,他们解决问题的心情也最急迫,他们应当是改革的主体,有改革的话语权。要激发基层的改革活力,整合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来推进教育改革,都迫切需要转变传统教育管理模式,建立现代教育治理体系。建设教育治理体系、提升教育治理能力的根本任务是要释放基层改革活力。”石中英说。如何实现教育治理体系现代化  必须采取“确权”、“分权”、“放权”和“让权”等四个重大举措,科学配置教育行政权力,建立完整的公共教育权力制衡机制  遏制政府教育职能部门公共权力的不断扩张,建立权力边界清晰、权责匹配、相互制约、执行有力、接受监督的国家公共教育行政权力配置机制,多位专家表示,这是建立现代教育治理体系的关键所在。  “要全面推进我国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采取‘确权"、‘分权"、‘放权"和‘让权"等四个重大举措,科学配置教育行政权力,建立完整的公共教育权力制衡机制。”张志勇说。  “‘确权"即确定教育行政权力归属,改变多头管理导致互相扯皮、管理效能低下的局面。这主要表现在职业教育管理、民办教育管理和校外机构管理方面。建议将劳动人事部门管理的技工教育、技师教育交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由教育部门统筹管理整个职业教育。劳动人事部门主要负责制定行业标准和严格实施职业资格制度。另外,要将民办教育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的资格准入交给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管理。”张志勇说。  对于教育、编制、人事部门管理权限相互交叉、边界模糊现象,张志勇提出,要尽快“分权”。张志勇建议,在教育人事权力配置方面,国家必须厘清各自权力边界,将教师招聘权和职务(职称)评审权还给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教育财政权力配置方面,要与教育、财政等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建立权力清晰、权责明确、分权与制衡相统一的教育财政管理体制。  在“放权”方面,张志勇认为,加快教育管理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向地方政府和学校放权,是激活地方政府和学校办学活力的关键。一方面,中央政府要向省级政府下放地方教育的统筹权,包括教育管理职能的调整,教育事业的规划等;下放高等教育的统筹权,包括高等学校的设立权、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改革权等;下放统筹推进教育改革的自主权,包括符合国家法规和中央政策的各项教育改革试点。另一方面,各级政府要向学校放权,关键是要依法确保各级各类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包括人事管理自主权、自主招生权、财政教育经费和合法募集的教育经费的自主使用权等。  “在归还学校办学自主权的同时,学校和学院也必须完善内部治理机制。”石中英说,从高校而言,学校要为学院发展服务,要建立学术委员会,确定以学术权力为轴心,同时要用好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党政联席会议等民主管理的平台,才能激发基层创造改革的活力,促进中国大学的内涵式发展。  对于一所中学来说,郭涵认为,学校要提高治理能力主要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第一要全面、准确理解改革的任务,自觉地运用辩证思维、系统思维、创新思维、战略思维、底线思维来思考问题、谋划思路、改进工作,要进行综合改革,不能顾此失彼、跑偏走样,也不能断章取义、生搬硬套。要给学校一定的自主权,要明确学校的办学目标。第二要广泛凝聚共识,有所担当。随着形势的发展,改革的难度和风险都在不断加大。过去合理的做法,现在可能不适应现实需要了。以前长期有效的,可能现在失灵了。要建设学习型学校,解放思想,增强改革的信心,形成改革合力。第三要协调推进改革,在教育内部,统筹推进课程、教学、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等,从人民群众和广大师生最期盼的事项改起,从各个部门、社会各界、师生员工形成共识的环节改起,促公平、抓改革,加快建设现代学校制度。  北京中关村第一小学校长刘畅也认为,在政府放权的同时,学校也应加快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要从管理走向引领,从标准走向个性,从制度走向文化,从行政走向学术,从资源走向开放。“一方面,要激发教师的生命自觉,把各种教学自主权还给教师;另一方面,要激发学生的积极性,让学生主动参与学校事务。此外,要带动家长、社区一起参与学校的教育活动,构建起一个全方位的立体教育环境。”  “让权”,即改变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集权管理教育的局面,充分调动社会包括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参与教育管理、学校管理的积极性。张志勇说:“一是向社会组织让权,各级政府可以把各种决策、专业管理、质量管理、教育改革项目等委托给具有资质的教育专业服务机构或者行业协会。二是向社会让权,让作为教育利益相关方的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各级各类教育的决策、监督和管理。”  “现在最重要的是调整政府的角色定位,改变政府的管理方式。要建立委员会制来吸收社会力量参与教育决策和教育内部管理。要真正建立和发展一批中介机构,特别是学术性的专业组织来参与教育的管理。要通过完善立法和学校的章程来完善学校制度。还要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刘宝存说。  “此外,要通过一定的手段对行政权力进行严格制约。”褚宏启说,第一要通过实体立法限制教育行政权力,政府依然需要对学校进行监控,但应该强调服务和支持,强调间接管理、宏观管理。第二要进行程序立法,通过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申诉等手段限制政府权力。第三要实行行政问责,三者合一能让权力既发挥重要作用,同时又受到一定制约,这才是现代教育治理体系的特点。(记者 易鑫)

如何推进地方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地方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包括政府内部体系的法治化,政府、市场和社会关系的规范化以及治理客体系统的协调化。地方治理体系的现代化,是地方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前提和基础。地方治理体系的现代化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通过梳理政府权力清单,理顺政府与市场、社会的关系,构建法治政府。二,构建法治政府,推进地方治理体系现代化(1)深化政府体制改革,推进政府内部体系的法治化。(2)建设法治国家,推进政府-市场-社会关系的规范化。(3)统筹社会发展,推进地方治理客体系统的协调化

政策环评推动环境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

政策环评推动环境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政策环评是指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同步开展,对政策方案实施后可能造成的资源环境影响进行的预测性评估,目的在于从决策源头防范环境风险,减轻不良环境影响。与规划环评和建设项目环评相比,政策环评的源头预防作用更加明显,更能起到统领全局和协调各方的作用。早在20世纪80年代初,西方国家就陆续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引入政策环评机制,比较有代表性的有OECD(经合组织)国家的规制影响评估、欧盟的影响评估等。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多次发文对政策环评工作提出要求。2015年实施的《环境保护法》、2019年国务院颁布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夯实了我国开展政策环评的法规基础。2020年,生态环境部发布《经济、技术政策生态环境影响分析技术指南(试行)》,提出了开展政策环评的一般性技术框架,随后2021年首次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政策环评试点工作。第一批共设立12个正式试点和5个储备试点,对政策环评的组织机制、决策参与机制、技术方法等进行了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然而总体来看,政策环评在我国仍处于起步阶段,急需进一步加强探索,夯实基础,为纳入政策制定程序做好准备。开展政策环评对于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开展政策环评有利于从决策源头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决策科学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体现,从决策源头预防重大资源环境问题则是决策科学化的重要保障,也是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重要着力点。开展政策环评,可以在决策方案形成伊始就纳入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有效预防环境风险,最大限度减少政策实施的资源环境代价。过去我国曾多次发生因政策制定对资源环境问题考虑不足而导致的重大问题,付出了很大代价,开展政策环评可有效减少此类问题的发生。开展政策环评有利于加强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加强信息公开,提高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的决策参与度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也明确要求畅通参与渠道,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环境治理的良好格局。基于《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开展政策环评,可以将信息公开、公众参与和专家论证更好地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政府决策,并借此充分保障社会公众的环境信息知情权和生态环保工作参与权。开展政策环评有利于健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体系。作为重要的源头预防制度,早期介入是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发挥作用的关键。目前我国环评制度的法定评价对象仅限于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和“一地三域十专项”规划,尚未涵盖各类政策。事实上政策的形成远早于建设项目和内容较为具体的“一地三域十专项”规划。如果能将政策纳入环境影响评价对象范围,则我国的环境影响评价体系将涵盖行政决策链条各个环节,对于推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更加健全、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大有裨益。开展政策环评需要明确的关键事项开展政策环评,需要明确以下关键事项。政策环评的形式。从国际国内相关实践来看,政策环评的形式主要有3种:第一种以欧盟为代表,将环境影响与社会、经济等影响并列,作为政策评估的一个方面,环境影响评估结果是多方案比选的重要依据。第二种以美国为代表,单独对政策开展环境影响评估,属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政策层面的应用,英国、荷兰、日本等也采取此种模式。第三种以中国香港为代表,即同时开展上述两类评价,香港特区政府1996年针对《香港2030规划远景与策略》同时开展了包括环境影响在内的可持续发展评估和更加全面的战略环评。对于我国内地而言,政策环评尚处于起步阶段,目前宜采取简单易行的方式,建议可效仿欧盟模式,将环境影响评估作为政策评估的有机组成部分,同时评估内容应简单明了、易于操作。政策环评的对象。在内容上,建议将需要开展环境影响评估的对象确定为行政机构制定的决策,包括行政法规、部门和地方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未纳入《环评法》“一地三域十专项”的规划、技术性标准等;在类型上,应该是涉及区域开发和建设行为的经济政策和技术政策;在层级上,应包括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的行政决策。最终确定的评估对象应该是实施后可能对生态环境产生显著影响的重大决策,对此需要建立规范的筛选程序。政策环评的重点。综合《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要求,结合重大决策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建议开展政策环评时考虑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与社会、经济影响统筹考虑;二是要分析预测决策实施可能造成的资源消耗和环境影响;三是要分析环境效益,或者进行成本—效益分析;四是要把环境风险评估作为重点;五是要听取社会公众和利益相关方的意见。政策环评的组织。国际上此类工作一般由政策制定部门牵头,联合相关部门一道开展;对于政策环评报告的质量,一般会有专门机构进行把关。建议我国推进此类工作时,主体责任也应由政策制定部门承担;对于技术把关工作,既可由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承担,也可由国务院和地方政府指定的专门机构负责。同时,参考国际经验,政策环评应加大公众参与力度,充分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推进政策环评的近期工作建议推进政策环评,笔者认为近期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加强案例研究。由于相关法规缺乏实施细则,需要大力推动案例研究,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一是针对社会关注度高、资源环境影响突出的政策开展政策环评示范案例研究;二是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应主动对接其他重要的政策制定部门,主动为其开展政策环评,将政策环评作为参与政策制定的重要抓手;三是可以在生态环境部门内部率先垂范,针对重要的环境经济技术政策开展政策环评。夯实技术规范。我国的行政决策种类繁多,内容差异较大,决策程序也不相同。因此,针对不同政策应采取不同的环境影响评估模式。由于此项工作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生态环境部门应主动承担起政策环评规范的制订工作,发挥引导作用。一是研究提出政策环评对象的筛选程序或机制;二是提出政策环评的总体框架、工作程序和技术路线供其他部门参考;三是可以为其他部门开展政策环评工作推荐科学适用的技术方法。加强法规建设。要将此项工作真正纳入决策程序需要更加坚实的法规基础,特别是在操作层面需要具体的实施机制。对此,一是争取将政策环评纳入环境影响评价法;二是尽快出台实施细则,对政策环评的主体、范围、标准、时限、审查等做出更加明确的规定,同时需要说明政策环评是单独开展还是纳入政策评估一道开展。加强宣传推广。社会关注度不高和缺乏舆论压力也是我国政策环评工作滞后的一个重要原因。对此,建议进一步加强宣传推广。一是及时曝光那些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资源环境问题的案例,提升政策制定部门开展政策环评的自觉性;二是宣传国外的成功经验和基本做法;三是通过研讨、培训等多种手段,使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专家学者等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必要性和重大意义,争取更多社会共识。

环境治理体系解决了什么的问题

环境治理体系解决了推进绿色发展、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的问题。1、推进绿色发展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的法律制度和政策导向,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发展绿色金融,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2、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打赢蓝天保卫战。加快水污染防治,实施流域环境和近岸海域综合治理。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3、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设计和组织领导,设立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自然生态监管机构,完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统一行使监管城乡各类污染排放和行政执法职责。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完善主体功能区配套政策,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如何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从“管理”向“治理”转变传递何种内涵  过去,我们也认识到管理能力不足的问题,今天我们更应认识到治理能力不足和不够现代化的问题,也就是,不只是从上到下管的能力不足,而且是多元、平等、协调的治理能力不足。   问:“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决定》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怎样理解这一总目标下的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怎样理解“治理”二字传递的深刻内涵?  瞿振元:当前的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要放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中去理解。《决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总目标既是国家的治理学说,也是我们改革的工作目标。长期以来,我们总是提“管理”,这一次《决定》突出了“治理”二字,而且还强调治理体系、治理能力要实现现代化,我认为这是非常先进的理念,可以说是《决定》的最大亮点。  我们应该深刻理解从管理到治理这一变化的深刻内涵。管理是从上而下、一元单向的。而治理是指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的条件下,多元利益主体围绕共同的目标协调与互动的过程。可以说,随着市场经济中行为主体的多元化、利益主体的多元化,政府与民众、社会、企业、学校的关系也应是平等的、双向的、互动的、协同的。  在从管理向治理转变,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的大背景下,实现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也就成了一个紧迫而现实的任务。不仅从高等教育看是这样,从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终身教育体系建设来看,也基本如此。  杨银付: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下,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也要努力以教育管理方式创新、教育治理方式创新引领教育发展方式创新。创新教育管理方式的核心要求就是由微观管理走向宏观管理,由直接管理走向间接管理,由办教育向管教育转变,由管理向服务转变。而教育治理超越了行政管理的视野,其核心是正确处理好政府、学校、社会的关系,并建立完整的治理结构。  问:您能否结合我国教育的现实情况,具体分析一下从“管理”到“治理”这一变化的必要性与现实意义?  瞿振元:从高等教育来看,无论是高等教育自身的发展和高等教育外部环境发生的变化,都对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现实的需求和现实的可能。  在高等教育内部,当前我国高等教育已经进入大众化,并且是中等程度的大众化阶段。1998年,我国共有高等院校1022所,有590多万名在校学生,而现在,我国高等院校已经有2442所,有3000多万名在校学生。过去的校均规模为5000人左右,现在为1万人以上。这些不能只理解为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张,而应认识到高等教育组织的复杂化、结构的多样化、水平的差异化、权益的多样化和民主诉求的不断增加。  除了高等教育自身的复杂变化,高等教育的外部环境也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首先,高等教育规模扩大后,高等教育的利益关联者显著增加。过去,高等院校学生人数少,很多人都不了解高等教育,觉得它神秘。而今天,读大学是平常的事情,利益关联者显著增加,更多的人能够感受高等教育,也更容易看到问题,这也是为什么整个社会都能评论高等教育的一个原因。其次,市场经济体制也要求教育体制与之相适应,当前很多高校的经费来源多元化,筹资集资的数量在增加,有的学校总体经费中,国家拨款不足1/5。受教育者走向社会的渠道即就业通道也进一步变化,市场在就业中起决定作用。教育国际交流合作的广度和深度也前所未有,等等。这些都说明高等教育的外部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  高等教育自身的发展情况和高等教育外部环境的变化告诉我们,如果还停留在过去“管理”的概念下来发展教育事业,显然已经不相适应了。  现实情况要求高等教育管理向高等教育治理转变,推动中国特色现代高等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强调由微观管理走向宏观管理,由直接管理走向间接管理、由办教育向管教育转变、由管理向服务转变。  过去,我们也认识到管理能力不足的问题,今天我们更应认识到治理能力不足和不够现代化的问题,也就是,不只是从上到下管的能力不足,而且是多元、平等、协调的治理能力不足。  还有一点,从高等教育治理体系来看,我们提到的管办评分离,更准确的理解应该是管办评分立、分工、互动、协同,根据系统论的理论,任何事物都是相互联系的,管办评也无法完全分离。  问:为实现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决定》专门就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行了具体部署,例如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进一步简政放权,特别是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动公办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和去行政化等,都成为亮点。这些举措对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而言,意味着什么?  杨银付:《决定》专设一个部分对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行部署。实际上,“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要求,就是简政放权,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新一届政府成立以来,就把职能转变作为第一件大事,迄今已取消下放334项行政审批等事项。这就是转变行政管理方式。在教育方面,我们也要努力以教育管理方式创新、教育治理方式创新引领教育发展方式创新。  曾天山:这就意味着为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创设了有利的制度大环境,是难得的历史机遇。大环境决定小环境,大气候影响小气候。以往推动的一些教育体制改革有的无疾而终,有的不了了之,有的成了“四不像”,就是因为大环境不支持,小环境不配套,局部改革难以推动和持久。这次从综合改革的角度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着重改变政府是全能政府的观念,着力改变政府闲不住手的状况,是对政府自身的彻底改革。  我理解的政府管理职能转变有三层意思,一是要分权,理顺政校关系、政事关系、政社关系,政府应当管的事一定要管好管住,着重方向把握和战略管理。二是要放权,政府要抓大放小,要舍得简政放权,把不该管又管不好的微观事务向学校放权,向中介放权,向社会放权,要加快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要加快事业单位经营型和公益型分类改革,成为真正的社会专业中介组织,要完善社会参与机制。三是要监权,善于运用综合政策工具(如法律、规划、经费、标准、监测、评价、督导)进行引导和问责。这三者关系处理好了,就能打破以往存在的“一放就乱,一乱就收,一收就死”的怪圈,进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支撑”的良性循环。  教育管理体制改革难在哪里  政府长期在放权和收权之间纠结,而事权不匹配,权责不统一,学校和社会也不愿接,给人的感觉是教育发展多改革少,简政放权喊得多做得少。因此,改革面临的最大困难不是改别人,而是改革自己,卸下利益的包袱才能轻装前进。  问:1985年5月《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颁布后,我国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入,改革至今,我国教育管理体制的现状如何?有哪些弊端?“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的重要意义何在?  曾天山:教育行政体制是政府行政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伴随经济体制改革和科技体制改革,教育体制改革自1985年以来不断推进,确实有很大的进展,特别是明晰了中央和地方权责,但并没有彻底改变行政独大的局面。公办学校办学基本听命于政府,各级教育督导机构绝大部分附属于教育行政部门,大多数评价活动都是政府自己进行或委托直属事业单位开展。这样政府既是办学的主体,又是管理的主体,还是评价的主体,决策、执行、监督一体化,相当于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还是解说员。这种现状带来的结果必然是自说自话,缺乏公信力,缺乏说服力,缺乏相互监督和相互制约,无论哪个环节出了问题都难以问责和及时改进,长此以往就陷入僵化固化的泥潭,教育发展失去动力和活力。因此,推进管办评分离是现代教育管理制度的必然选择,是建设现代化教育强国的制度保障。  李希贵:从1985年至今,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召开了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一直在试图突破教育的计划经济色彩,还教育的本来面目,但是我们看到的结果却依然是管得过死、学校活力不足、社会参与程度不高,创新型人才培养机制基本没有形成。2010年教育规划纲要再次发力,提出要重点突破的也是“促进管办评分离”,快3年了,应该说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市场的主体是企业,教育的主体是学校,办学是学校的事情,但是长期以来,学校需要的教师要由人事部门招聘,教师工资要由财政部门发放,教师职称评聘,也要由主管部门来管,学校成了局外人。更有甚者,一些地区连各个学校的学习进度也要按照主管部门统一要求来进行,长期以来,大一统的管理体制让校长无法施展抱负,学校千校一面,学生没有选择的余地,个性化培养无从谈起,这也是长期以来教育备受指责的根本症结所在。  《决定》给了我们很大的信心。只有政府、学校、社会各归其位、依法尽责,决策、执行、监督相对分离,这种“三角形”的体制才能形成相对独立、彼此尊重的关系,才能保障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杨银付: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可以从不同层面来理解,其中最具全局视野的,就是管办评分离的改革,因为它涉及教育的方方面面。它要求转变全能型政府的职能模式,形成政事分开、权责明确、统筹协调、规范有序的现代公共服务政府教育管理体制,构建“政府管教育、学校办教育、社会评教育”的教育发展新格局。这一改革必将解放和发展教育生产力,解放和增强教育活力。  问:有人说,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是教改中最难啃也必须啃的硬骨头,怎样理解?为什么1985年就提出放权,但感觉真正的放权很少,教育管理体制改革难在哪里?  曾天山: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是教育改革的核心,也是教育改革的难点,为什么这么说?我理解,一是因为中国之大,人口之多,教育之复杂,非强有力的政府难以维持运转和持续发展;二是因为我国学校大多数是政府公办的,民办学校历史短暂,公民办学校内部治理结构还不完善;三是因为社会组织发育不成熟,独立的中介组织起步晚,公信力不足;四是因为改革者在切割自身利益方面,难以下决心、出狠手,多放事权,少放人事财物权,多放虚权,少放实权。这种状况导致了政府管理“不放权不行,放权也不行”的尴尬局面,长期在放权和收权之间纠结,而事权不匹配,权责不统一,学校和社会也不愿接,给人的感觉是教育发展多改革少,简政放权喊得多做得少。因此,改革面临的最大困难不是改别人,而是改革自己,卸下利益的包袱才能轻装前进。  李希贵:所谓改革进入深水区、攻坚期,说白一点,其实就是改革到了需要革掉一些部门的“利益之命”的时候,他们手里把握这些权力已经成为习惯,甚至,没有了这些权力,有些部门就没有了存在的必要,有些岗位也没有存在的合理性。因此,我们必须充分估计改革之艰难,可以说,没有政府的强力推动,改革不会自动发生。  但是,我想特别强调的是,现在的情况已经与1990年以前完全不同了。那个时候的放权,是指教育行政部门放权给学校,而现在,在许多本来学校应该拥有的权力上,不仅学校没有了决定权,连教育行政部门也没有多少发言权,大都被人事、财政、发改等部门收去了,所以,在许多方面,教育部门已经无权可放,必须从政府层面认真排查梳理,把真正应该还给学校的权力交出来。  教育体制的弊端大家都很清楚,国外教育发达国家有比较成熟的体制可借鉴,国内也有成功的实践。2004年,我在潍坊市教育局任局长,潍坊市无论是老师还是校长,长期被行政级别带来的弊端所困,在潍坊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潍坊一次性取消了全市所有中小学校的行政级别,建立了校长职级制管理新机制,涉及930多名有级别的校长、副校长,他们的档案全部从组织人事部门转移到教育部门管理。教育改革的关键是党委主要领导的境界、胆识。虽然说“改革触动利益往往比触及灵魂还难”,但是经过实践检验,潍坊的校长尝到了改革的甜头。潍坊的中小学校长不用再去参加不相干的会议、活动,可以静下心来一心一意研究办学,依靠出色的办学业绩赢得比以往更多的尊重。改革难不难,关键看谁来推动。  再比如,给学校下放权力,不能靠文件、靠会议,也不能仅靠觉悟,关键是要有落实的措施。如果机制不改,即使换了人,往往也只能管一时。改到深处是制度,要把改革落到实处,还是要从制度的变革起步。  新型关系需要怎样明确权责  政府转变职能首先要转变“管”学校的思维,树立起以学校发展需求为导向的工作机制。学校自主办学,就是学校独立承担起立德树人的职责,最终实现依法自主管理教师、自主实施课程,按照章程办学。社会在参与学校办学中实现对学校的监督。   问:教育部部长袁贵仁提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大的方向是构建政府、学校和社会之间的新型关系,这个新型关系应该是怎样的?具体权责应该如何明晰?  曾天山:构建政府、学校和社会之间的新型关系,我感觉不能再是“新瓶装旧酒”,而是扎扎实实改革、实实在在推进。教育领域管办评分离的内涵,就是政府管教育、学校办教育、社会评教育。  政府必须依法行政,转变职能、改进管理方式,加强宏观管理,变微观管理为宏观管理、直接管理为间接管理。坚决实行简政放权,落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如招生、人事、财务、教学、学术、对外合作等权限。同时,注意发挥社会组织在教育评估监测中的作用,进一步调动行业协会、专业学会、基金会等社会组织参与教育公共治理的积极性,鼓励专门机构和社会中介机构评估监测教育成效,适时将委托社会组织开展教育评估监测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程序之中,作为完善评估监测制度体系的重要运作方式。  杨银付:政府在管理教育中,要改变直接管理学校的单一方式,综合运用立法、拨款、规划、标准、规则、信息服务、政策指导和必要的行政措施,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学校是办学的主体,应依法保障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同时由学校承担起相应的责任。适应中国国情和时代要求,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是对“如何办教育”的核心要求。在评教育方面,就是要推进专业评价,鼓励专门机构和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形成由政府、学校、家长及社会各方面参与的多元教育质量评价体系。  在管理—办学—评价的综合改革中,管理的改革和创新是上游,是基础性的,是首先需要改革的方面,它之所以重要,是因为管理上的放权,将为办学和评价上的创新提供空间,牵一发而动全身。办学的改革和创新是核心,从办人民满意教育而言,教育行政部门并不直接提供教育,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是教育政策,学校才直接提供教育,办学的质量直接决定着教育的质量,办学创新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学校是教育的细胞,教育改革只有最终落实到学校层面,体现到教师和学生身上,才真正见到了实效。评价的改革和创新也十分重要,评价往往是指挥棒,下游的评价可以反过来带动上游的管理和中游的办学。例如,教育部今年出台了《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从品德发展水平、学业发展水平、身心发展水平、兴趣特长养成、学业负担状况5个方面设立20项指标,这可以看作是教育部在管教育,设立了评价指标和评价规则,具体的评价可交给专业机构按照规则去评,而这一评价将反过来直接引导学校更好办学,改变片面应试倾向,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如何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扩大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和学校办学自主权,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强化国家教育督导,委托社会组织开展教育评估监测。健全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日前,《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正式发布,掀开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新篇章。在“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目标的要求下,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具体部署下,《决定》在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部署中,提出要“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其背后的深刻内涵与意义何在?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为何屡推难动,难在哪里?构建政府、学校和社会之间的新型关系,权责如何明晰?围绕这些问题,记者近日采访了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会长瞿振元、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曾天山、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杨银付、北京十一学校校长李希贵。  从“管理”向“治理”转变传递何种内涵  过去,我们也认识到管理能力不足的问题,今天我们更应认识到治理能力不足和不够现代化的问题,也就是,不只是从上到下管的能力不足,而且是多元、平等、协调的治理能力不足。   问:“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决定》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怎样理解这一总目标下的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怎样理解“治理”二字传递的深刻内涵?  瞿振元:当前的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要放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中去理解。《决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总目标既是国家的治理学说,也是我们改革的工作目标。长期以来,我们总是提“管理”,这一次《决定》突出了“治理”二字,而且还强调治理体系、治理能力要实现现代化,我认为这是非常先进的理念,可以说是《决定》的最大亮点。  我们应该深刻理解从管理到治理这一变化的深刻内涵。管理是从上而下、一元单向的。而治理是指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的条件下,多元利益主体围绕共同的目标协调与互动的过程。可以说,随着市场经济中行为主体的多元化、利益主体的多元化,政府与民众、社会、企业、学校的关系也应是平等的、双向的、互动的、协同的。  在从管理向治理转变,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的大背景下,实现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也就成了一个紧迫而现实的任务。不仅从高等教育看是这样,从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终身教育体系建设来看,也基本如此。  杨银付: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下,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也要努力以教育管理方式创新、教育治理方式创新引领教育发展方式创新。创新教育管理方式的核心要求就是由微观管理走向宏观管理,由直接管理走向间接管理,由办教育向管教育转变,由管理向服务转变。而教育治理超越了行政管理的视野,其核心是正确处理好政府、学校、社会的关系,并建立完整的治理结构。  问:您能否结合我国教育的现实情况,具体分析一下从“管理”到“治理”这一变化的必要性与现实意义?  瞿振元:从高等教育来看,无论是高等教育自身的发展和高等教育外部环境发生的变化,都对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现实的需求和现实的可能。  在高等教育内部,当前我国高等教育已经进入大众化,并且是中等程度的大众化阶段。1998年,我国共有高等院校1022所,有590多万名在校学生,而现在,我国高等院校已经有2442所,有3000多万名在校学生。过去的校均规模为5000人左右,现在为1万人以上。这些不能只理解为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张,而应认识到高等教育组织的复杂化、结构的多样化、水平的差异化、权益的多样化和民主诉求的不断增加。  除了高等教育自身的复杂变化,高等教育的外部环境也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首先,高等教育规模扩大后,高等教育的利益关联者显著增加。过去,高等院校学生人数少,很多人都不了解高等教育,觉得它神秘。而今天,读大学是平常的事情,利益关联者显著增加,更多的人能够感受高等教育,也更容易看到问题,这也是为什么整个社会都能评论高等教育的一个原因。其次,市场经济体制也要求教育体制与之相适应,当前很多高校的经费来源多元化,筹资集资的数量在增加,有的学校总体经费中,国家拨款不足1/5。受教育者走向社会的渠道即就业通道也进一步变化,市场在就业中起决定作用。教育国际交流合作的广度和深度也前所未有,等等。这些都说明高等教育的外部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  高等教育自身的发展情况和高等教育外部环境的变化告诉我们,如果还停留在过去“管理”的概念下来发展教育事业,显然已经不相适应了。  现实情况要求高等教育管理向高等教育治理转变,推动中国特色现代高等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强调由微观管理走向宏观管理,由直接管理走向间接管理、由办教育向管教育转变、由管理向服务转变。  过去,我们也认识到管理能力不足的问题,今天我们更应认识到治理能力不足和不够现代化的问题,也就是,不只是从上到下管的能力不足,而且是多元、平等、协调的治理能力不足。  还有一点,从高等教育治理体系来看,我们提到的管办评分离,更准确的理解应该是管办评分立、分工、互动、协同,根据系统论的理论,任何事物都是相互联系的,管办评也无法完全分离。  问:为实现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决定》专门就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行了具体部署,例如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进一步简政放权,特别是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动公办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和去行政化等,都成为亮点。这些举措对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而言,意味着什么?  杨银付:《决定》专设一个部分对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行部署。实际上,“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要求,就是简政放权,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新一届政府成立以来,就把职能转变作为第一件大事,迄今已取消下放334项行政审批等事项。这就是转变行政管理方式。在教育方面,我们也要努力以教育管理方式创新、教育治理方式创新引领教育发展方式创新。  曾天山:这就意味着为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创设了有利的制度大环境,是难得的历史机遇。大环境决定小环境,大气候影响小气候。以往推动的一些教育体制改革有的无疾而终,有的不了了之,有的成了“四不像”,就是因为大环境不支持,小环境不配套,局部改革难以推动和持久。这次从综合改革的角度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着重改变政府是全能政府的观念,着力改变政府闲不住手的状况,是对政府自身的彻底改革。  我理解的政府管理职能转变有三层意思,一是要分权,理顺政校关系、政事关系、政社关系,政府应当管的事一定要管好管住,着重方向把握和战略管理。二是要放权,政府要抓大放小,要舍得简政放权,把不该管又管不好的微观事务向学校放权,向中介放权,向社会放权,要加快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要加快事业单位经营型和公益型分类改革,成为真正的社会专业中介组织,要完善社会参与机制。三是要监权,善于运用综合政策工具(如法律、规划、经费、标准、监测、评价、督导)进行引导和问责。这三者关系处理好了,就能打破以往存在的“一放就乱,一乱就收,一收就死”的怪圈,进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支撑”的良性循环。  教育管理体制改革难在哪里  政府长期在放权和收权之间纠结,而事权不匹配,权责不统一,学校和社会也不愿接,给人的感觉是教育发展多改革少,简政放权喊得多做得少。因此,改革面临的最大困难不是改别人,而是改革自己,卸下利益的包袱才能轻装前进。  问:1985年5月《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颁布后,我国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入,改革至今,我国教育管理体制的现状如何?有哪些弊端?“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的重要意义何在?  曾天山:教育行政体制是政府行政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伴随经济体制改革和科技体制改革,教育体制改革自1985年以来不断推进,确实有很大的进展,特别是明晰了中央和地方权责,但并没有彻底改变行政独大的局面。公办学校办学基本听命于政府,各级教育督导机构绝大部分附属于教育行政部门,大多数评价活动都是政府自己进行或委托直属事业单位开展。这样政府既是办学的主体,又是管理的主体,还是评价的主体,决策、执行、监督一体化,相当于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还是解说员。这种现状带来的结果必然是自说自话,缺乏公信力,缺乏说服力,缺乏相互监督和相互制约,无论哪个环节出了问题都难以问责和及时改进,长此以往就陷入僵化固化的泥潭,教育发展失去动力和活力。因此,推进管办评分离是现代教育管理制度的必然选择,是建设现代化教育强国的制度保障。  李希贵:从1985年至今,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召开了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一直在试图突破教育的计划经济色彩,还教育的本来面目,但是我们看到的结果却依然是管得过死、学校活力不足、社会参与程度不高,创新型人才培养机制基本没有形成。2010年教育规划纲要再次发力,提出要重点突破的也是“促进管办评分离”,快3年了,应该说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市场的主体是企业,教育的主体是学校,办学是学校的事情,但是长期以来,学校需要的教师要由人事部门招聘,教师工资要由财政部门发放,教师职称评聘,也要由主管部门来管,学校成了局外人。更有甚者,一些地区连各个学校的学习进度也要按照主管部门统一要求来进行,长期以来,大一统的管理体制让校长无法施展抱负,学校千校一面,学生没有选择的余地,个性化培养无从谈起,这也是长期以来教育备受指责的根本症结所在。  《决定》给了我们很大的信心。只有政府、学校、社会各归其位、依法尽责,决策、执行、监督相对分离,这种“三角形”的体制才能形成相对独立、彼此尊重的关系,才能保障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杨银付: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可以从不同层面来理解,其中最具全局视野的,就是管办评分离的改革,因为它涉及教育的方方面面。它要求转变全能型政府的职能模式,形成政事分开、权责明确、统筹协调、规范有序的现代公共服务政府教育管理体制,构建“政府管教育、学校办教育、社会评教育”的教育发展新格局。这一改革必将解放和发展教育生产力,解放和增强教育活力。  问:有人说,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是教改中最难啃也必须啃的硬骨头,怎样理解?为什么1985年就提出放权,但感觉真正的放权很少,教育管理体制改革难在哪里?  曾天山: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是教育改革的核心,也是教育改革的难点,为什么这么说?我理解,一是因为中国之大,人口之多,教育之复杂,非强有力的政府难以维持运转和持续发展;二是因为我国学校大多数是政府公办的,民办学校历史短暂,公民办学校内部治理结构还不完善;三是因为社会组织发育不成熟,独立的中介组织起步晚,公信力不足;四是因为改革者在切割自身利益方面,难以下决心、出狠手,多放事权,少放人事财物权,多放虚权,少放实权。这种状况导致了政府管理“不放权不行,放权也不行”的尴尬局面,长期在放权和收权之间纠结,而事权不匹配,权责不统一,学校和社会也不愿接,给人的感觉是教育发展多改革少,简政放权喊得多做得少。因此,改革面临的最大困难不是改别人,而是改革自己,卸下利益的包袱才能轻装前进。  李希贵:所谓改革进入深水区、攻坚期,说白一点,其实就是改革到了需要革掉一些部门的“利益之命”的时候,他们手里把握这些权力已经成为习惯,甚至,没有了这些权力,有些部门就没有了存在的必要,有些岗位也没有存在的合理性。因此,我们必须充分估计改革之艰难,可以说,没有政府的强力推动,改革不会自动发生。  但是,我想特别强调的是,现在的情况已经与1990年以前完全不同了。那个时候的放权,是指教育行政部门放权给学校,而现在,在许多本来学校应该拥有的权力上,不仅学校没有了决定权,连教育行政部门也没有多少发言权,大都被人事、财政、发改等部门收去了,所以,在许多方面,教育部门已经无权可放,必须从政府层面认真排查梳理,把真正应该还给学校的权力交出来。  教育体制的弊端大家都很清楚,国外教育发达国家有比较成熟的体制可借鉴,国内也有成功的实践。2004年,我在潍坊市教育局任局长,潍坊市无论是老师还是校长,长期被行政级别带来的弊端所困,在潍坊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潍坊一次性取消了全市所有中小学校的行政级别,建立了校长职级制管理新机制,涉及930多名有级别的校长、副校长,他们的档案全部从组织人事部门转移到教育部门管理。教育改革的关键是党委主要领导的境界、胆识。虽然说“改革触动利益往往比触及灵魂还难”,但是经过实践检验,潍坊的校长尝到了改革的甜头。潍坊的中小学校长不用再去参加不相干的会议、活动,可以静下心来一心一意研究办学,依靠出色的办学业绩赢得比以往更多的尊重。改革难不难,关键看谁来推动。  再比如,给学校下放权力,不能靠文件、靠会议,也不能仅靠觉悟,关键是要有落实的措施。如果机制不改,即使换了人,往往也只能管一时。改到深处是制度,要把改革落到实处,还是要从制度的变革起步。  新型关系需要怎样明确权责  政府转变职能首先要转变“管”学校的思维,树立起以学校发展需求为导向的工作机制。学校自主办学,就是学校独立承担起立德树人的职责,最终实现依法自主管理教师、自主实施课程,按照章程办学。社会在参与学校办学中实现对学校的监督。   问:教育部部长袁贵仁提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大的方向是构建政府、学校和社会之间的新型关系,这个新型关系应该是怎样的?具体权责应该如何明晰?  曾天山:构建政府、学校和社会之间的新型关系,我感觉不能再是“新瓶装旧酒”,而是扎扎实实改革、实实在在推进。教育领域管办评分离的内涵,就是政府管教育、学校办教育、社会评教育。  政府必须依法行政,转变职能、改进管理方式,加强宏观管理,变微观管理为宏观管理、直接管理为间接管理。坚决实行简政放权,落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如招生、人事、财务、教学、学术、对外合作等权限。同时,注意发挥社会组织在教育评估监测中的作用,进一步调动行业协会、专业学会、基金会等社会组织参与教育公共治理的积极性,鼓励专门机构和社会中介机构评估监测教育成效,适时将委托社会组织开展教育评估监测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程序之中,作为完善评估监测制度体系的重要运作方式。  杨银付:政府在管理教育中,要改变直接管理学校的单一方式,综合运用立法、拨款、规划、标准、规则、信息服务、政策指导和必要的行政措施,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学校是办学的主体,应依法保障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同时由学校承担起相应的责任。适应中国国情和时代要求,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是对“如何办教育”的核心要求。在评教育方面,就是要推进专业评价,鼓励专门机构和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形成由政府、学校、家长及社会各方面参与的多元教育质量评价体系。  在管理—办学—评价的综合改革中,管理的改革和创新是上游,是基础性的,是首先需要改革的方面,它之所以重要,是因为管理上的放权,将为办学和评价上的创新提供空间,牵一发而动全身。办学的改革和创新是核心,从办人民满意教育而言,教育行政部门并不直接提供教育,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是教育政策,学校才直接提供教育,办学的质量直接决定着教育的质量,办学创新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学校是教育的细胞,教育改革只有最终落实到学校层面,体现到教师和学生身上,才真正见到了实效。评价的改革和创新也十分重要,评价往往是指挥棒,下游的评价可以反过来带动上游的管理和中游的办学。例如,教育部今年出台了《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从品德发展水平、学业发展水平、身心发展水平、兴趣特长养成、学业负担状况5个方面设立20项指标,这可以看作是教育部在管教育,设立了评价指标和评价规则,具体的评价可交给专业机构按照规则去评,而这一评价将反过来直接引导学校更好办学,改变片面应试倾向,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李希贵:这些年,我在不同场合多次呼吁要加快制定《学校法》进程,用法律形式确定政府、学校、社会的关系。这个新型关系,我认为应该这样表述:政府宏观管理、学校自主办学、社会参与监督。政府转变职能首先要转变“管”学校的思维,树立起以学校发展需求为导向的工作机制。道理很简单,如果没有学校,教育局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教育局的职责是全心全意为学校发展服务。学校自主办学,就是学校独立承担起立德树人的职责,最终实现依法自主管理教师、自主实施课程,按照章程办学。社会承担起过去政府管理的职能,在参与学校办学中实现对学校的监督。这三者不再是单纯的“管”和“被管”的关系,应该各司其职。否则,教育就会畸形发展。  落实《决定》提出的措施,将给我国教育带来深刻的变革,使教育真正回归到教学规律和人的成长规律。政府依法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不再套用行政思维对待学校、管理校长,真正把办学的权力还给学校,让学校依法承担起应该担负的责任,这些改革必将释放出学校的巨大的活力。迈出这关键的一步,中国教育将焕然一新。

如何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日前,《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正式发布,掀开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新篇章。在“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目标的要求下,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具体部署下,《决定》在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部署中,提出要“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其背后的深刻内涵与意义何在?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为何屡推难动,难在哪里?构建政府、学校和社会之间的新型关系,权责如何明晰?围绕这些问题,记者近日采访了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会长瞿振元、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曾天山、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杨银付、北京十一学校校长李希贵。  从“管理”向“治理”转变传递何种内涵  过去,我们也认识到管理能力不足的问题,今天我们更应认识到治理能力不足和不够现代化的问题,也就是,不只是从上到下管的能力不足,而且是多元、平等、协调的治理能力不足。   问:“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决定》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怎样理解这一总目标下的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怎样理解“治理”二字传递的深刻内涵?  瞿振元:当前的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要放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中去理解。《决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总目标既是国家的治理学说,也是我们改革的工作目标。长期以来,我们总是提“管理”,这一次《决定》突出了“治理”二字,而且还强调治理体系、治理能力要实现现代化,我认为这是非常先进的理念,可以说是《决定》的最大亮点。  我们应该深刻理解从管理到治理这一变化的深刻内涵。管理是从上而下、一元单向的。而治理是指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的条件下,多元利益主体围绕共同的目标协调与互动的过程。可以说,随着市场经济中行为主体的多元化、利益主体的多元化,政府与民众、社会、企业、学校的关系也应是平等的、双向的、互动的、协同的。  在从管理向治理转变,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的大背景下,实现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也就成了一个紧迫而现实的任务。不仅从高等教育看是这样,从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终身教育体系建设来看,也基本如此。  杨银付: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下,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也要努力以教育管理方式创新、教育治理方式创新引领教育发展方式创新。创新教育管理方式的核心要求就是由微观管理走向宏观管理,由直接管理走向间接管理,由办教育向管教育转变,由管理向服务转变。而教育治理超越了行政管理的视野,其核心是正确处理好政府、学校、社会的关系,并建立完整的治理结构。  问:您能否结合我国教育的现实情况,具体分析一下从“管理”到“治理”这一变化的必要性与现实意义?  瞿振元:从高等教育来看,无论是高等教育自身的发展和高等教育外部环境发生的变化,都对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现实的需求和现实的可能。  在高等教育内部,当前我国高等教育已经进入大众化,并且是中等程度的大众化阶段。1998年,我国共有高等院校1022所,有590多万名在校学生,而现在,我国高等院校已经有2442所,有3000多万名在校学生。过去的校均规模为5000人左右,现在为1万人以上。这些不能只理解为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张,而应认识到高等教育组织的复杂化、结构的多样化、水平的差异化、权益的多样化和民主诉求的不断增加。  除了高等教育自身的复杂变化,高等教育的外部环境也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首先,高等教育规模扩大后,高等教育的利益关联者显著增加。过去,高等院校学生人数少,很多人都不了解高等教育,觉得它神秘。而今天,读大学是平常的事情,利益关联者显著增加,更多的人能够感受高等教育,也更容易看到问题,这也是为什么整个社会都能评论高等教育的一个原因。其次,市场经济体制也要求教育体制与之相适应,当前很多高校的经费来源多元化,筹资集资的数量在增加,有的学校总体经费中,国家拨款不足1/5。受教育者走向社会的渠道即就业通道也进一步变化,市场在就业中起决定作用。教育国际交流合作的广度和深度也前所未有,等等。这些都说明高等教育的外部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  高等教育自身的发展情况和高等教育外部环境的变化告诉我们,如果还停留在过去“管理”的概念下来发展教育事业,显然已经不相适应了。  现实情况要求高等教育管理向高等教育治理转变,推动中国特色现代高等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强调由微观管理走向宏观管理,由直接管理走向间接管理、由办教育向管教育转变、由管理向服务转变。  过去,我们也认识到管理能力不足的问题,今天我们更应认识到治理能力不足和不够现代化的问题,也就是,不只是从上到下管的能力不足,而且是多元、平等、协调的治理能力不足。  还有一点,从高等教育治理体系来看,我们提到的管办评分离,更准确的理解应该是管办评分立、分工、互动、协同,根据系统论的理论,任何事物都是相互联系的,管办评也无法完全分离。  问:为实现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决定》专门就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行了具体部署,例如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进一步简政放权,特别是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动公办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和去行政化等,都成为亮点。这些举措对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而言,意味着什么?  杨银付:《决定》专设一个部分对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行部署。实际上,“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要求,就是简政放权,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新一届政府成立以来,就把职能转变作为第一件大事,迄今已取消下放334项行政审批等事项。这就是转变行政管理方式。在教育方面,我们也要努力以教育管理方式创新、教育治理方式创新引领教育发展方式创新。  曾天山:这就意味着为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创设了有利的制度大环境,是难得的历史机遇。大环境决定小环境,大气候影响小气候。以往推动的一些教育体制改革有的无疾而终,有的不了了之,有的成了“四不像”,就是因为大环境不支持,小环境不配套,局部改革难以推动和持久。这次从综合改革的角度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着重改变政府是全能政府的观念,着力改变政府闲不住手的状况,是对政府自身的彻底改革。  我理解的政府管理职能转变有三层意思,一是要分权,理顺政校关系、政事关系、政社关系,政府应当管的事一定要管好管住,着重方向把握和战略管理。二是要放权,政府要抓大放小,要舍得简政放权,把不该管又管不好的微观事务向学校放权,向中介放权,向社会放权,要加快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要加快事业单位经营型和公益型分类改革,成为真正的社会专业中介组织,要完善社会参与机制。三是要监权,善于运用综合政策工具(如法律、规划、经费、标准、监测、评价、督导)进行引导和问责。这三者关系处理好了,就能打破以往存在的“一放就乱,一乱就收,一收就死”的怪圈,进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支撑”的良性循环。  教育管理体制改革难在哪里  政府长期在放权和收权之间纠结,而事权不匹配,权责不统一,学校和社会也不愿接,给人的感觉是教育发展多改革少,简政放权喊得多做得少。因此,改革面临的最大困难不是改别人,而是改革自己,卸下利益的包袱才能轻装前进。  问:1985年5月《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颁布后,我国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入,改革至今,我国教育管理体制的现状如何?有哪些弊端?“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的重要意义何在?  曾天山:教育行政体制是政府行政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伴随经济体制改革和科技体制改革,教育体制改革自1985年以来不断推进,确实有很大的进展,特别是明晰了中央和地方权责,但并没有彻底改变行政独大的局面。公办学校办学基本听命于政府,各级教育督导机构绝大部分附属于教育行政部门,大多数评价活动都是政府自己进行或委托直属事业单位开展。这样政府既是办学的主体,又是管理的主体,还是评价的主体,决策、执行、监督一体化,相当于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还是解说员。这种现状带来的结果必然是自说自话,缺乏公信力,缺乏说服力,缺乏相互监督和相互制约,无论哪个环节出了问题都难以问责和及时改进,长此以往就陷入僵化固化的泥潭,教育发展失去动力和活力。因此,推进管办评分离是现代教育管理制度的必然选择,是建设现代化教育强国的制度保障。  李希贵:从1985年至今,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召开了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一直在试图突破教育的计划经济色彩,还教育的本来面目,但是我们看到的结果却依然是管得过死、学校活力不足、社会参与程度不高,创新型人才培养机制基本没有形成。2010年教育规划纲要再次发力,提出要重点突破的也是“促进管办评分离”,快3年了,应该说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市场的主体是企业,教育的主体是学校,办学是学校的事情,但是长期以来,学校需要的教师要由人事部门招聘,教师工资要由财政部门发放,教师职称评聘,也要由主管部门来管,学校成了局外人。更有甚者,一些地区连各个学校的学习进度也要按照主管部门统一要求来进行,长期以来,大一统的管理体制让校长无法施展抱负,学校千校一面,学生没有选择的余地,个性化培养无从谈起,这也是长期以来教育备受指责的根本症结所在。  《决定》给了我们很大的信心。只有政府、学校、社会各归其位、依法尽责,决策、执行、监督相对分离,这种“三角形”的体制才能形成相对独立、彼此尊重的关系,才能保障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杨银付: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可以从不同层面来理解,其中最具全局视野的,就是管办评分离的改革,因为它涉及教育的方方面面。它要求转变全能型政府的职能模式,形成政事分开、权责明确、统筹协调、规范有序的现代公共服务政府教育管理体制,构建“政府管教育、学校办教育、社会评教育”的教育发展新格局。这一改革必将解放和发展教育生产力,解放和增强教育活力。  问:有人说,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是教改中最难啃也必须啃的硬骨头,怎样理解?为什么1985年就提出放权,但感觉真正的放权很少,教育管理体制改革难在哪里?  曾天山: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是教育改革的核心,也是教育改革的难点,为什么这么说?我理解,一是因为中国之大,人口之多,教育之复杂,非强有力的政府难以维持运转和持续发展;二是因为我国学校大多数是政府公办的,民办学校历史短暂,公民办学校内部治理结构还不完善;三是因为社会组织发育不成熟,独立的中介组织起步晚,公信力不足;四是因为改革者在切割自身利益方面,难以下决心、出狠手,多放事权,少放人事财物权,多放虚权,少放实权。这种状况导致了政府管理“不放权不行,放权也不行”的尴尬局面,长期在放权和收权之间纠结,而事权不匹配,权责不统一,学校和社会也不愿接,给人的感觉是教育发展多改革少,简政放权喊得多做得少。因此,改革面临的最大困难不是改别人,而是改革自己,卸下利益的包袱才能轻装前进。  李希贵:所谓改革进入深水区、攻坚期,说白一点,其实就是改革到了需要革掉一些部门的“利益之命”的时候,他们手里把握这些权力已经成为习惯,甚至,没有了这些权力,有些部门就没有了存在的必要,有些岗位也没有存在的合理性。因此,我们必须充分估计改革之艰难,可以说,没有政府的强力推动,改革不会自动发生。  但是,我想特别强调的是,现在的情况已经与1990年以前完全不同了。那个时候的放权,是指教育行政部门放权给学校,而现在,在许多本来学校应该拥有的权力上,不仅学校没有了决定权,连教育行政部门也没有多少发言权,大都被人事、财政、发改等部门收去了,所以,在许多方面,教育部门已经无权可放,必须从政府层面认真排查梳理,把真正应该还给学校的权力交出来。  教育体制的弊端大家都很清楚,国外教育发达国家有比较成熟的体制可借鉴,国内也有成功的实践。2004年,我在潍坊市教育局任局长,潍坊市无论是老师还是校长,长期被行政级别带来的弊端所困,在潍坊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潍坊一次性取消了全市所有中小学校的行政级别,建立了校长职级制管理新机制,涉及930多名有级别的校长、副校长,他们的档案全部从组织人事部门转移到教育部门管理。教育改革的关键是党委主要领导的境界、胆识。虽然说“改革触动利益往往比触及灵魂还难”,但是经过实践检验,潍坊的校长尝到了改革的甜头。潍坊的中小学校长不用再去参加不相干的会议、活动,可以静下心来一心一意研究办学,依靠出色的办学业绩赢得比以往更多的尊重。改革难不难,关键看谁来推动。  再比如,给学校下放权力,不能靠文件、靠会议,也不能仅靠觉悟,关键是要有落实的措施。如果机制不改,即使换了人,往往也只能管一时。改到深处是制度,要把改革落到实处,还是要从制度的变革起步。  新型关系需要怎样明确权责  政府转变职能首先要转变“管”学校的思维,树立起以学校发展需求为导向的工作机制。学校自主办学,就是学校独立承担起立德树人的职责,最终实现依法自主管理教师、自主实施课程,按照章程办学。社会在参与学校办学中实现对学校的监督。   问:教育部部长袁贵仁提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大的方向是构建政府、学校和社会之间的新型关系,这个新型关系应该是怎样的?具体权责应该如何明晰?  曾天山:构建政府、学校和社会之间的新型关系,我感觉不能再是“新瓶装旧酒”,而是扎扎实实改革、实实在在推进。教育领域管办评分离的内涵,就是政府管教育、学校办教育、社会评教育。  政府必须依法行政,转变职能、改进管理方式,加强宏观管理,变微观管理为宏观管理、直接管理为间接管理。坚决实行简政放权,落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如招生、人事、财务、教学、学术、对外合作等权限。同时,注意发挥社会组织在教育评估监测中的作用,进一步调动行业协会、专业学会、基金会等社会组织参与教育公共治理的积极性,鼓励专门机构和社会中介机构评估监测教育成效,适时将委托社会组织开展教育评估监测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程序之中,作为完善评估监测制度体系的重要运作方式。  杨银付:政府在管理教育中,要改变直接管理学校的单一方式,综合运用立法、拨款、规划、标准、规则、信息服务、政策指导和必要的行政措施,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学校是办学的主体,应依法保障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同时由学校承担起相应的责任。适应中国国情和时代要求,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是对“如何办教育”的核心要求。在评教育方面,就是要推进专业评价,鼓励专门机构和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形成由政府、学校、家长及社会各方面参与的多元教育质量评价体系。  在管理—办学—评价的综合改革中,管理的改革和创新是上游,是基础性的,是首先需要改革的方面,它之所以重要,是因为管理上的放权,将为办学和评价上的创新提供空间,牵一发而动全身。办学的改革和创新是核心,从办人民满意教育而言,教育行政部门并不直接提供教育,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是教育政策,学校才直接提供教育,办学的质量直接决定着教育的质量,办学创新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学校是教育的细胞,教育改革只有最终落实到学校层面,体现到教师和学生身上,才真正见到了实效。评价的改革和创新也十分重要,评价往往是指挥棒,下游的评价可以反过来带动上游的管理和中游的办学。例如,教育部今年出台了《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从品德发展水平、学业发展水平、身心发展水平、兴趣特长养成、学业负担状况5个方面设立20项指标,这可以看作是教育部在管教育,设立了评价指标和评价规则,具体的评价可交给专业机构按照规则去评,而这一评价将反过来直接引导学校更好办学,改变片面应试倾向,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李希贵:这些年,我在不同场合多次呼吁要加快制定《学校法》进程,用法律形式确定政府、学校、社会的关系。这个新型关系,我认为应该这样表述:政府宏观管理、学校自主办学、社会参与监督。政府转变职能首先要转变“管”学校的思维,树立起以学校发展需求为导向的工作机制。道理很简单,如果没有学校,教育局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教育局的职责是全心全意为学校发展服务。学校自主办学,就是学校独立承担起立德树人的职责,最终实现依法自主管理教师、自主实施课程,按照章程办学。社会承担起过去政府管理的职能,在参与学校办学中实现对学校的监督。这三者不再是单纯的“管”和“被管”的关系,应该各司其职。否则,教育就会畸形发展。  落实《决定》提出的措施,将给我国教育带来深刻的变革,使教育真正回归到教学规律和人的成长规律。政府依法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不再套用行政思维对待学校、管理校长,真正把办学的权力还给学校,让学校依法承担起应该担负的责任,这些改革必将释放出学校的巨大的活力。迈出这关键的一步,中国教育将焕然一新。

会计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作用

2015年10月23日,财政部令第78号发布《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明确政府会计由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组成,分别实行收付实现制、实行权责发生制。政府预算会计要素包括预算收入、预算支出与预算结余。政府财务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政府财务会计比较接近企业财务会计。长期以来,中国政府部门实行以收付实现制为核算基础的预算会计体系。随着现代财政制度的逐步建立,预算会计难以满足新形势下全面加强政府资产负债管理、防范财政风险、促进政府财务管理水平提高的需要。政府会计准则的施行,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是一个大的调整。具体准则的相继发布施行,循序渐进地明晰政府会计核算。《政府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政府会计准则第2号——投资》、《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和《政府会计准则第4号——无形资产》等4 个具体准则,《<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政府会计准则第5号——公共基础设施》、《政府会计准则第6号——政府储备物资》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政府会计准则第7号——会计调整》、《政府会计准则第8号——负债》、《政府会计准则第9号——财务报表编制和列报》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原参照执行《中小学校会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等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非政府会计主体,《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新旧衔接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算的通知》(财会〔2018〕34号) 规定,可参照执行新制度。同时明确,原执行《工会会计制度》的各级工会组织,暂不执行政府会计准则。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方案] 隐患排查治理的内容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方案 一、工程概况 XXX 二、总体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的原则,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以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和落实防范措施为手段,以消除安全隐患为目标,确保我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 三、安全目标 通过对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推进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实现全年度无安全生产事故的目标。 四、制度措施制定与落实情况 (一)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我部制定了完善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并上墙,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示意图如下: (二)安全生产费提取及使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年度安全费用使用计划,并对其使用监督检查。 1、内容与要求 (1)安全费用包括 A 安全培训教育所需资金投入。 B 为施工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的经费。 C 安全设施、报警装置、安全通讯设施、防触电、消防设施等费用。 D 应急设备投入和人员组织费用及应急演练费用。 E 事故隐患整改费用。 F 其它为提高安全状况所需费用。 (2)安全生产资金的提取 编制项目部年度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建立安全经费使用台帐,确保安全经费专款专用。 2、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填写《安全经费使用计划表》,按照安全经费使用要求采购物资。安全生产费用项目的使用主要部分应将发票复印件与安全费用汇总表一并存档。 (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各种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 为了进一步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和安全管理,制定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方案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1、在施工过程中潜在的事故问题有: (1)坍塌事故:如土质松散的高边坡、雨天边坡易坍塌; (2)物体打击事故:如边坡石块杂物滚落;打锚杆被锤击; (3) 机械伤害:如搅拌机斗脱落炸伤、空压机排气伤眼; (4)触电事故:如发电机输电线路杂混裸露漏电;触摸漏电的手持电动工具,以及触电后坠落和雷击等事故; (5)高坡滑落事故:如边坡作业时,安全绳脱落,致作业人员滑落摔伤; (6)火灾、爆炸:如汽油、柴油等易燃物品被点燃;发电机线路短路引起火灾;空压机等设备爆炸; (7)中毒事件、传染疾病:如食物及有毒气体中毒;由细菌、病毒、寄生虫等特殊病原体引发的,具有传染性的疾病; (8)车辆事故:如装载机、农用车、洒水车等机动车辆在行驶中的挤、压、撞或倾覆等导致伤人事故、交通事故; 2、排查治理重点 (1)桥梁、路基工程:基坑和不良地质基坑的开挖、支护与监测,临时支架和脚手架的搭设、检测及拆除,大型模板的安装、保养及验收,高填深挖路基工程,高空作业、水上作业、梁板吊装及固定、临线跨线施工等。 (2)隧道工程:洞口的开挖、支护,洞身开挖、支护及衬砌,软弱围岩、断层破碎带及其它特殊地质条件下的施工,超前地质预报,监控量测,仰拱和二衬的浇筑进度、强度及与掌子面的安全步距,洞 内临时用电、通风及消防,火工品的运输、保管及使用。 (3)机械设备:吊车、架桥机、塔吊、龙门吊、施工电梯、滑模和翻模系统等特种设备的安装、检测、验收、使用、维护保养和拆卸;小型机具的维修保养及运载记录等。 3、具体保证措施及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高度重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精心安排,周密部署。结合施工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定期分析和研究有关情况和问题。项目部负责人轮流带班作业,赋予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直接指挥权。作业现场在重大隐患未排除、不能确保施工安全时,作业人员不得进入危险区域施工,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2)进一步完善安全 规章制度 ,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建立健全机制体系,细化安全技术措施,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加强对分包队伍的现场安全监管以及作业人员岗前、岗中教育培训。 (3)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预警机制,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 加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结合工程项目实际进一步补充、完善,并组织现场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活动,提高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4)突出重点,重在治本 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使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现场及时得到整改。根据项目特点,紧紧抓住安全隐患易发、多发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特别是防山洪泥石流、防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易发季节,以及重点监控项目的重点部位、重要设施、关键装备和关键岗位。 (5)强化工程项目安全技术管理 不得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或淘汰的技术、工艺和装备。推广应用新型、高效、实用的安全监控、监测技术、预警设备和管理系统。 (6)强化监督管理 加强对作业现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要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及时有效遏制施工现场违规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事故应急救援 1、成立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组 员:XXXX 2、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工作,进行应急任务的分配和人员、应急资源设备调度,保证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对事故现场的应急行动;在第一时间向上级领导报告,及时反馈后续紧急情况的处理。 3、救援结束后,小组全体成员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发现的问题,及时对预案提出调整、修改和补充意见,安全员负责收集意见并修订预案。 4、安全部门、施工部门负责组织预案的培训及演练。 5、应急领导小组分组 项目值班人员一旦收到紧急情况信息,应快速反应,及时准确的把情况报告应急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担任总指挥,按以下分组进行救援工作,过程中可协调。 五、开展宣传教育 我部大力开展宣传培训教育工作,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目标、意义、贯彻到每一个工作岗位,开展识别、防范隐患的教育培训,对一线施工人员做重点培训教育,提高他们的自我防范、自我保护的能力。

社会治理体系是指

现代社会治理体系由组织体系、制度体系、运行体系、评价体系和保障体系构成。其中,组织体系是主体,制度体系是依据,运行体系是路径,评价体系是标准,保障体系是支撑。它们既相对独立,又互为一体,从而架构起治理社会的互为前提、互相制约与互相推动的社会网络。重要构成社会治理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础。如上所述,国家治理制度体系是主权国家的执政者及立法、行政和司法等国家权力机关,为了实现国家发展目标,通过一定的程序进行的制度安排,社会治理制度体系尤其是基本制度体系是其中重要的内容[1]。系统工程首先,社会治理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治理如果存在短板,势必严重影响国家治理体系的完备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其次,社会治理体系内部是一个相对独立和完整系统,必须科学设计,既不能简单拼凑,也不能抱残守缺。第三,社会治理体系与其他治理体系存在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的关系,必须瞻前顾后,相互配套。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在经济社会的发展进程中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体系。

如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对于中国的政治发展,乃至整个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来说,具有重大而深远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内涵本质  强调“国家治理”而非“国家统治”,强调“社会治理”而非“社会管理”,不是简单的词语变化,而是思想观念的变化。“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种全新的政治理念,表明我们党对社会政治发展规律有了新的认识,是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的重要创新,也是中国共产党从革命党转向执政党的重要理论标志。从实践上说,治理改革是政治改革的重要内容,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也是政治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势必要求对国家的行政制度、决策制度、司法制度、预算制度、监督制度等进行突破性的改革。  从理论上说,治理的概念不同于统治的概念,从统治走向治理,是人类政治发展的普遍趋势。“多一些治理,少一些统治”是21世纪世界主要国家政治变革的重要特征。从政治学理论看,统治与治理主要有五个方面的区别。其一,权力主体不同,统治的主体是单一的,就是政府或其他国家公共权力;治理的主体则是多元的,除了政府外,还包括企业组织、社会组织和居民自治组织等。其二,权力的性质不同,统治是强制性的;治理可以是强制的,但更多是协商的。其三,权力的来源不同,统治的来源就是强制性的国家法律;治理的来源除了法律外,还包括各种非国家强制的契约。其四,权力运行的向度不同,统治的权力运行是自上而下的,治理的权力运行可以是自上而下的,但更多是平行的。其五,两者作用所及的范围不同,统治所及的范围以政府权力所及领域为边界,而治理所及的范围则以公共领域为边界,后者比前者要宽广得多。  在社会政治生活中,治理是一种偏重于工具性的政治行为。无论在哪一种社会政治体制下,无论哪个阶级行使统治,谁上台执政,都希望有更高的行政效率,更低的行政成本,更好的公共服务,更多的公民支持。换言之,都希望自己执政的国家有良好的治理。治理改革是政治改革的重要内容,治理体制也是政治体制的重要内容。但是,归根到底,治理是实现一定社会政治目标的手段,相对于国家的统治体制而言,治理体制更多体现工具理性。  国家治理体系就是规范社会权力运行和维护公共秩序的一系列制度和程序。它包括规范行政行为、市场行为和社会行为的一系列制度和程序,政府治理、市场治理和社会治理是现代国家治理体系中三个最重要的次级体系。更进一步说,国家治理体系是一个制度体系,分别包括国家的行政体制、经济体制和社会体制。有效的国家治理涉及三个基本问题:谁治理、如何治理、治理得怎样。这三个问题实际上也就是国家治理体系的三大要素,即治理主体、治理机制和治理效果。现代国家治理体系是一个有机、协调、动态和整体的制度运行系统。  国家治理的理想状态,就是善治。善治不同于传统的政治理想“善政”或“仁政”,善政是对政府治理的要求,即要求一个好的政府。善治则是对整个社会的要求,不仅要有好的政府治理,还要有好的社会治理。简单地说,善治就是公共利益最大化的治理过程,其本质特征就是国家与社会处于最佳状态,是政府与公民对社会政治事务的协同治理。作为政府与公民对社会公共事务的合作管理,善治需要政府与公民的共同努力,而且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政治的进步,公民在公共事务管理中的作用将变得日益重要。然而,在所有权力主体中,任何其他权力主体均不足以与政府相提并论。政府对人类实现善治仍然有着决定性的作用。善政是通向善治的关键;欲达到善治,首先必须实现善政。  要实现善治的理想目标,就必须建立与社会经济发展、政治发展和文化发展要求相适应的现代治理体制,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是社会政治经济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它本身也是政治现代化的重要表征。衡量一个国家的治理体系是否现代化,至少有以下五个标准。首先是公共权力运行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它要求政府治理、企业治理和社会治理有完善的制度安排和规范的公共秩序;其二是民主化,即公共治理和制度安排都必须保障主权在民或人民当家作主,所有公共政策要从根本上体现人民的意志和人民的主体地位;其三是法治,即宪法和法律成为公共治理的最高权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有超越法律的权力;其四是效率,即国家治理体系应当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秩序,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和经济效益;其五是协调,现代国家治理体系是一个有机的制度系统,从中央到地方各个层级,从政府治理到社会治理,各种制度安排作为一个统一的整体相互协调,密不可分。其中,民主是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的本质特征,是区别于传统国家治理体系的根本所在。所以,政治学家通常也将现代国家治理称为民主治理。  十八届三中全会所说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其实指的是一个国家的制度体系和制度执行能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有机整体,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与增强国家的治理能力,是同一政治过程中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有了良好的国家治理体系,才能提高国家的治理能力;反之,只有提高国家治理能力,才能充分发挥国家治理体系的效能。不过,影响国家治理能力除了制度因素外,还有一个极其重要的因素,即治理主体的素质,既包括官员的素质,也包括普通公民的素质。仅以官员的素质来看,纵使有最完备的国家治理体系,如果官员素质低劣,国家的治理能力必定不强,社会也不可能有理想的善治。提高官员的素质,要对官员进行教育和培训,但更重要的是要有一套民主的选拔机制,将优秀的公民遴选出来,授予他们权力,并且以制度对官员的权力进行制约。  必然要求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政治发展的必然要求。一方面,它是对改革开放35年来我国现代化建设成功经验的理论总结,另一方面也是对我国在新的发展阶段所面临的各种严峻挑战的主动回应。  改革开放35年来,我国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迁,现代化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创造了世界经济发展史的奇迹。之所以能够取得如此的成就,一个基本的原因就是,我们不仅对经济体制改革进行了深刻变革,也对政治体制进行了重大变革。我国的改革开放过程,是一个包括经济生活、政治生活和文化生活在内的整体性社会变迁过程。但是,中国的政治改革不是许多西方学者理解的那种政治体制改革,这种改革不涉及基本政治框架的变动。如果按照多党竞争、全民普选、三权分立的标准来看,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政治确实没有什么变化。然而,如果从国家治理的角度看,那么就会发现中国的政治生活在过去35年中也发生了重大的变革。例如,在依法治国、公民参与、民主决策、社会治理、公共服务、政府问责、政治透明、行政效率、政府审批、地方分权和社会组织发展等方面,我们都可以看到巨大的变化。中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的成功,或者说,中国能够在社会基本稳定的前提下保持经济的长期发展,首先得益于中国治理改革的成功。  经过35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进入到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社会中不同的利益群体已经形成,各种利益冲突日益明显。这就意味着我们在国家治理体制和能力方面,正面临诸多新的严峻挑战。仅以政府治理和社会治理为例,我们就可以发现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包括选举、协商、决策、监督等基本民主治理制度还不健全,公共权力还没有得到有效的制约,公民参与的渠道还不畅通,公共利益部门化现象相当严重,官员的腐败和特权屡见不鲜,政府的公共服务还相当不足,动态稳定的机制尚未完全确立,政治透明程度相对较低,行政成本高而效率低下,社会组织发育不健全,社会自治的程度相当低,主要公共权力机关之间的关系还不够协调,等等。  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说明我们现存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还相对落后,跟不上社会现代化的步伐,不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需求。如果不采取突破性的改革举措解决国家治理中存在的紧迫问题,那么我们目前的局部性治理危机有可能转变为全面的统治危机和执政危机。化解治理危机的根本途径,就是以巨大的政治勇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必要举措  如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三中全会《决定》就是总的指导思想、全面改革的路线图和重大的战略部署。我在这里特别想强调以下六点必要举措。  第一,进一步解放思想,努力冲破不合时宜的旧观念的束缚。解放思想,是一个民族保持其理论思维的先进性和激发其精神活力的生生不息的源泉,只有解放思想,才可能冲破传统和教条的束缚,提出新的观点和见解。治理体制的改革属于政治改革的范畴,比起其他改革更具有政治敏感性,更容易使人们畏首畏尾,解放思想尤其重要。“实践发展永无止境,解放思想永无止境,改革开放永无止境”。三中全会《决定》所说的“永无止境”不仅指时间的维度,也包括空间的维度。从时间上说,解放思想和改革开放是一个无限的过程;从空间上说,解放思想和改革开放涉及各个领域,包括政治领域,特别是治理领域。判断一种新的思想、观念、制度和政策,首先应当看它是否有利于国家的富强民主、人民的自由幸福、社会的公平正义,看它是否有利于建设一个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强国。只要有利于“促进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的新观念和新实践,都值得重视和探索。反之,凡是束缚社会政治进步的体制机制都应当破除。  第二,加强顶层设计,从战略上谋划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正如《决定》指出的,我们既要摸着石头过河,在实践中探索;又要加强顶层设计,加强宏观指导。国家的治理体系是一个制度系统,包括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各个领域,必须从总体上考虑和规划各个领域的改革方案,从中央宏观层面加强对治理体制改革的领导和指导。碎片化、短期行为、政出多门以及部门主义和地方主义,是我国现行治理体制和公共政策的致命弱点,它们严重削弱了国家的治理能力。鉴于这样一种现实情况,顶层的制度设计和宏观指导,对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尤其重要。应当加强对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战略研究,按照《决定》的总体目标,分阶段制定国家治理体制改革的路线图和任务表。一方面,要站在国家和民族根本利益的高度,超越部门和地区利益,进行全局性的统筹规划,挣脱既得利益的束缚。另一方面,既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也不能草率从事,应当广泛讨论,从长计议,避免短期行为。  第三,总结地方治理改革创新经验,及时将优秀的地方治理创新做法上升为国家制度。改革开放35年来,我们在政府治理和社会治理方面做了大量可贵的探索,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然而,许多好的治理改革因为没有上升为国家制度而被中止,或者仅在小范围内实施。应当系统地总结各级政府的治理改革经验,及时将成熟的改革创新政策上升为法规制度,从制度上解决政府治理和社会治理改革创新的动力问题。从根本上说,国家治理体制改革创新的动力源自经济发展、政治进步、人民需要和全球化冲击,但其直接动力则是压力、激励和制度,其中制度是长久性的动力所在。政府治理和社会治理的改革创新,无论其效果多好,多么受到群众的拥护,如果最终不用制度的形式得以固定和推广,那么,这种创新最后都难以为继,难免“人走政息”,成为短期行为。  第四,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学习借鉴国外政府治理和社会治理的好经验。政府治理和社会治理的改革创新,是一种世界性的趋势,各国在这方面既有许多成功的经验,也有不少深刻的教训,我们应当借鉴、汲取。我们从来主张要学习人类文明的一切优秀成果,当然包括政治文明的优秀成果。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在建立现代国家治理体系方面的许多进步和成就,其实也得益于向外国的先进经验学习。例如,政策制定过程中的“听证制度”、公共服务中的“一站式服务”、责任政府建设的“政府问责”制度、司法实践中的“律师制度”、政务公开中的“新闻发言人”制度、社会治理中的“参与式治理”等,都是直接或间接地从西方发达国家引入的。我们应当具有当年邓小平同志引入市场经济那样的胸怀和胆识,站在国家富强、人民幸福和民族复兴的高度,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发展社会活力为目标,认清世界发展潮流,立足中国国情,大胆借用人类政治文明的一切优秀成果。  第五,坚决破除阻碍社会进步的体制机制,建立和完善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现代国家治理体制。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最重要的还是体制机制的现代化和人的现代化。影响国家的治理水平和效益有两个基本因素,即治理者的素质和治理的制度,这两者都不可或缺。但比较而言,制度更具有根本性,因为制度可以改造人的素质,可以制约治理者的滥权和失职。因此,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关键在于制度的改革和创新,即制度的破与立。一方面,要像三中全会《决定》所说的那样,“以促进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决破除各方面体制机制弊端”。现存的不少治理体制机制不尽合理,有些违背了政治学的公理,有些则严重损害了国家和公民的利益。例如,至今仍有一些机构只有权力而几乎不承担责任,政出多门、职责不清、职能错位等现象大量存在。另一方面,要根据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新要求,健全和完善政府治理和社会治理制度。例如,人民代表大会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根本的和基本的政治制度。然而,这两者都远远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主要原因在于许多重要的制度机制或者仍然缺失,或者极不完善。宪法规定的许多公民权益,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重要的原因也在于相关执行制度的缺失。  第六,破除官本位观念,消除官本主义流毒。就目前我国的实际情况而言,官本位观念和官本位现象是影响治理者素质的重要因素。官本主义是长期支配我国传统社会的政治文化和政治体制,其实质是官员的权力本位,它与建立在公民权利本位之上的现代政治文明和现代国家治理是格格不入的,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背道而驰的。改革开放35年后,我国的民主法治取得了重大进步,民主、自由、平等、公正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日益深入人心。但不可否认,“有权就有一切”的官本主义流毒在现实中还大量存在,在一些领域和地方,官本位现象甚至有愈演愈烈的趋势。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正式把“破除官本位观念”列为改革的重要任务,可谓切中要害。一方面,我们要对广大公民特别是各级党政官员进行民主、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和谐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破除权力崇拜,牢固树立公民权利至上的观念;另一方面,要依靠制度来遏制官本位现象,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在将官员的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同时,用制度来构筑保障公民权利的长城。  《决定》指出,“到二〇二〇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换言之,要在二〇二〇年初步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在七年内要完成这一任务,其艰巨性可想而知。实现这项艰巨的战略任务,不仅需要坚定的决心、坚强的领导和果断的措施,同样也需要宽广的胸怀、高度的智慧和正确的道路。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必须超越任何组织和群体的局部利益,而以中华民族和全体人民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为着眼点;不仅要集中全党的智慧,而且要集中全国人民的智慧;不仅要有政治精英的参与,也要有普通民众的参与;不仅要依靠党组织强大的政治动员能力,更要严格遵循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和科学执政的基本方略。  总而言之,只有沿着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道路,才能真正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反过来,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进程,不仅在很大程度上反映着社会现代化的进程,也在很大程度上反映着中国民主法治的进程。

维护数据安全应当坚持什么建立健全数据安全治理体系提高数据安全保障能力

维护数据安全,应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建立健全数据安全治理体系,提高数据安全保障能力。什么是数据安全1、信息安全或数据安全有对立的两方面的含义:一是数据本身的安全,主要是指采用现代密码算法对数据进行主动保护,如数据保密、数据完整性、双向强身份认证等,二是数据防护的安全,主要是采用现代信息存储手段对数据进行主动防护,数据本身的安全必须基于可靠的加密算法与安全体系,主要是有对称算法与公开密钥密码体系两种。2、数据处理的安全是指如何有效的防止数据在录入、处理、统计或打印中由于硬件故障、断电、死机、人为的误操作、程序缺陷、病毒或黑客等造成的数据库损坏或数据丢失现象,某些敏感或保密的数据可能不具备资格的人员或操作员阅读,而造成数据泄密等后果。3、而数据存储的安全是指数据库在系统运行之外的可读性。一旦数据库被盗,即使没有原来的系统程序,照样可以另外编写程序对盗取的数据库进行查看或修改。从这个角度说,不加密的数据库是不安全的,容易造成商业泄密,所以便衍生出数据防泄密这一概念,这就涉及了计算机网络通信的保密、安全及软件保护等问题。怎样维护数据的安全1、要维护数据的安全,就要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2、建立健全数据安全治理体系。3、提高数据安全保障能力。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第四条。

如何发挥参政党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

  我国目前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国家治理内容千头万绪,实现治理体系现代化的任务异常繁重,必须从战略高度和全局入手,找到推进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关键路径。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找到制高点、切入点、突破点和着力点。其中,治理的制高点是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塑造;治理的切入点是源头治理即建立完善真正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制度体系;治理的突破点是发挥广大公民的集体力量,实现现代化的合作治理、民主治理;而治理的着力点是依法进行治理,建设法治国家。因此,参政党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在四个点上发挥出作用:  1.站在制高点,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真诚培育者和忠实践行者,做宪法法律的坚定捍卫者和认真遵循者,做国家治理的高水平的参加者和最主动的合作者。中共十八大提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看,培育和弘扬核心价值观,有效整合社会意识,既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方面,又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灵魂和统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参政党要发挥好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必须高度认同、真诚信仰中共十八大倡导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此核心价值观下,成为中共的同行者、同心者、同路人;也此价值观下成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国家治理体系中从容、自信的生力军。  2.找准切入点,以政协和人大会议为主要平台,从立法和制度制定层面,为建立完善现代化的国家治理制度体系,发挥出参政党应有的作用。国家治理的切入点是源头治理,即建立真正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制度体系。目前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体系还在建立完善之中,尤其是十八大明确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后,一些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制度需要修订,也有一些新的法律需要制定,更多配套的地方法规和部门规章需要制定和修改。参政党要以全国和地方人大政协为平台,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深度调研中国国情,充分考察学习国际先进做法,努力推动真正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制度体系的建立,为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奠定坚实、可靠的基础。  3.选好突破点,通过积极推进和拓展公民政治参与,推动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国家治理的突破点是推进公民政治参与,实现现代化的合作治理、民主治理。评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维度,就是建立公众可问责的国家,实现公民及公民社团政治参与的制度化。广大基层的参政党成员与社会民众有广泛的联系,对公众呼声和公众利益有切身的感受,在很大程度上就代表着不同阶层和不同界别的公众利益。因此,参政党要切实提高参政议政能力,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实事求是地维护公众利益、发出民众呼声,以实际行动,体现公民政治参与,也鼓舞更多的民众参与国家治理,为实现国家治理的现代化作出实实在在的贡献。  4.用好着力点,发挥参政党的独特作用,从法律监督和政策督察层面,推动法律实施,推进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着力点是依法进行国家治理,建设法治国家。参政党是中国独特的政党组织,与执政党之间“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无论在法律上,还是在政治上,都具有不可替代的监督优势。参政党要运用好政治和法律上的这种双重优势,推动政党监督的法制化,也推动全部法律制度从“纸上的法律”成为“现实中的法律”,使“依法治国”、“法治国家”,从理想成为现实,使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真正得以实现。  总之,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具有重大意义,对参政党自身建设也提出的迫切要求。参政党要把握自身优势,紧紧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抓住关键环节,发挥独特作用,作出应有的贡献。

维护数据安全应当坚持什么建立健全数据安全治理体系

第四条 维护数据安全,应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建立健全数据安全治理体系,提高数据安全保障能力。

如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丰富了国家现代化的内涵,是对改革目标的拓展和延伸。治理改革是政治改革的重要内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势必要求在国家的行政制度、决策制度、司法制度、预算制度、监督制度等重要领域进行突破性的改革。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放在总目标的高度,是对其他各领域改革的高度提炼,只有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才能为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和生态文明的建设和发展提供制度保障,才能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治理理论是一种全新的政治分析框架,是对传统理论的超越和发展。从新公共管理角度看,服务型政府的理想模式是公共治理模式,公共性是治理的灵魂和宗旨,其本质特征在于政府与社会对公共生活的共同治理,是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持续互动过程。首先,从治理能力角度看,强调将市场的激励管理机制以及私人部门的管理方法引入政府的公共服务,强调效率、市场化、竞争性和灵活性。其次,从治理主体角度看,强调“三部门”合作治理。政府和市场均存在失灵现象,传统的“二分模式”已经不能满足现代社会的管理需求。治理主体应具有多元化,政府作为第一部门、市场作为第二部门、社会组织作为第三部门,共同构成治理的主体。第三,从职责权限角度看,政府是提供公共物品的公权力机构;市场是提供私人物品的私权力组织;社会组织是提供公共物品的私营机构。三者彼此分离又相互依赖。

如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总目标的提出,进一步明确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发展的方向和要求,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核心价值观,加快构建充分反映中国特色、民族特性、时代特征的价值体系。坚守我们的价值体系,坚守我们的核心价值观,必须发挥文化的作用。民族文化是一个民族区别于其他民族的独特标识。要加强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挖掘和阐发,努力实现中华传统美德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把跨越时空、超越国度、富有永恒魅力、具有当代价值的文化精神弘扬起来,把继承优秀传统文化又弘扬时代精神、立足本国又面向世界的当代中国文化创新成果传播出去。只要中华民族一代接着一代追求美好崇高的道德境界,我们的民族就永远充满希望。  三、一个国家选择什么样的治理体系,是由这个国家的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决定的,是由这个国家的人民决定的。我国今天的国家治理体系,是在我国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长期发展、渐进改进、内生性演化的结果。我国国家治理体系需要改进和完善,但怎么改、怎么完善,我们要有主张、有定力。中华民族是一个兼容并蓄、海纳百川的民族,在漫长历史进程中,不断学习他人的好东西,把他人的好东西化成我们自己的东西,这才形成我们的民族特色。没有坚定的制度自信就不可能有全面深化改革的勇气,同样,离开不断改革,制度自信也不可能彻底、不可能久远。我们全面深化改革,是要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好;我们说坚定制度自信,不是要固步自封,而是要不断革除体制机制弊端,让我们的制度成熟而持久。  制定出一个好文件,只是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关键还在于落实文件。我们在学习宣传全会精神上还要下细功夫、苦功夫、深功夫,夯实全面深化改革的思想认识基础。在学习理解上,要防止一知半解、断章取义、生搬硬套,要弄清楚整体政策安排与某一具体政策的关系、系统政策链条与某一政策环节的关系、政策顶层设计与政策分层对接的关系、政策统一性与政策差异性的关系、长期性政策与阶段性政策的关系,既不能以局部代替整体、又不能以整体代替局部,既不能以灵活性损害原则性、又不能以原则性束缚灵活性。在贯彻落实上,要防止徒陈空文、等待观望、急功近利,必须有时不我待的紧迫意识和夙夜在公的责任意识抓实、再抓实。改革是循序渐进的工作,既要敢于突破,又要一步一个脚印、稳扎稳打向前走,确保实现改革的目标任务。全面深化改革是立足国家整体利益、根本利益、长远利益进行部署的,要注意避免合意则取、不合意则舍的倾向,破除妨碍改革发展的那些思维定势。对党和人民事业有利的,对最广大人民有利的,对实现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有利的,该改的就要坚定不移改,这才是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国家和民族负责。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什么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什么成立100年全面实行国家政策体系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何重大意义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味着什么?  第一,意味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将更好转化为管理国家的效能。  中国独特的文化传统、独特的历史命运、独特的基本国情,注定了我们必然要走适合自己特点的发展道路,建设具有自己特色的国家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植根于中华文化沃土,反映中国人民意愿,适应中国和时代发展进步要求,有着深厚历史渊源和广泛现实基础,有着自己的鲜明特点和显著优势。我们有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有党和国家实行的民主集中制,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举国体制,有党和政府强有力的社会动员组织能力,有全国一盘棋的互助协作机制等,这些都是我们的制度优势。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核心。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决不能否定和丢弃我们制度的优势,恰恰相反,是要更好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把各方面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管理国家的效能。  第二,意味着我国将进一步摆脱传统人治社会的影响,大踏步走向现代法治社会。  法治是现代国家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将使我国真正实现从传统人治社会向现代法治社会转变,这将是意义更为深远的历史性转变。  第三,意味着我们将构建起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人类社会制度文明作出更大贡献。制度文明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一样,是人类文明的基本形态之一。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 我们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要适应时代发展变化,既改革不适应实践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又不断构建新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既积极借鉴人类制度文明有益成果,又决不照搬别国制度模式,努力使各方面制度更加科学、更加完善、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总起来说,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为了国家长治久安。一、什么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我们所说的国家治理,就是党领导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我们所说的国家治理体系,就是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它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以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这些构成了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依托。  我们所说的国家治理能力,就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的能力,也就是制度执行力。这种能力体现在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个方面。治理能力的关键是人的素质,特别是干部素质。提高治理能力关键是全面提高人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特别是建设适应现代化要求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什么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国家治理体系=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基本政治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经济制度+其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  国家治理能力=制度执行力=改革发展稳定能力+内政外交国防能力+治党治国治军能力等 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国家治理必须坚持的根本原则。依照我国宪法,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治理的主体,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主人翁精神;党在国家治理中发挥着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担负着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的使命,要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必须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作用,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社会治理的主要方式:一是系统治理,加强党委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二是依法治理,加强法制保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三是综合治理,强化道德约束,规范社会行为,调节利益关系,协调社会关系,解决社会问题;四是源头治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及时反映和协调人民群众各方面各层次利益诉求。

创新社会治理体系的方法之一是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对吗

社会治理是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性工作。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是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途径。改进社会治理方式的基本要求是: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把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从源头化解社会矛盾和问题;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把资源、服务、管理放到基层一线,使基层基础工作强起来;坚持广泛动员、依法参与,发挥人民群众主体作用,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是什么意思?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味着什么?  第一,意味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将更好转化为管理国家的效能。  中国独特的文化传统、独特的历史命运、独特的基本国情,注定了我们必然要走适合自己特点的发展道路,建设具有自己特色的国家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植根于中华文化沃土,反映中国人民意愿,适应中国和时代发展进步要求,有着深厚历史渊源和广泛现实基础,有着自己的鲜明特点和显著优势。我们有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有党和国家实行的民主集中制,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举国体制,有党和政府强有力的社会动员组织能力,有全国一盘棋的互助协作机制等,这些都是我们的制度优势。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核心。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决不能否定和丢弃我们制度的优势,恰恰相反,是要更好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把各方面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管理国家的效能。  第二,意味着我国将进一步摆脱传统人治社会的影响,大踏步走向现代法治社会。  法治是现代国家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将使我国真正实现从传统人治社会向现代法治社会转变,这将是意义更为深远的历史性转变。  第三,意味着我们将构建起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人类社会制度文明作出更大贡献。制度文明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一样,是人类文明的基本形态之一。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 我们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要适应时代发展变化,既改革不适应实践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又不断构建新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既积极借鉴人类制度文明有益成果,又决不照搬别国制度模式,努力使各方面制度更加科学、更加完善、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总起来说,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为了国家长治久安。一、什么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我们所说的国家治理,就是党领导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我们所说的国家治理体系,就是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它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以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这些构成了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依托。  我们所说的国家治理能力,就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的能力,也就是制度执行力。这种能力体现在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个方面。治理能力的关键是人的素质,特别是干部素质。提高治理能力关键是全面提高人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特别是建设适应现代化要求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什么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国家治理体系=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基本政治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经济制度+其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  国家治理能力=制度执行力=改革发展稳定能力+内政外交国防能力+治党治国治军能力等 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国家治理必须坚持的根本原则。依照我国宪法,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治理的主体,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主人翁精神;党在国家治理中发挥着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担负着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的使命,要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必须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作用,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社会治理的主要方式:一是系统治理,加强党委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二是依法治理,加强法制保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三是综合治理,强化道德约束,规范社会行为,调节利益关系,协调社会关系,解决社会问题;四是源头治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及时反映和协调人民群众各方面各层次利益诉求。

国家治理体系的概念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味着什么?  第一,意味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将更好转化为管理国家的效能。  中国独特的文化传统、独特的历史命运、独特的基本国情,注定了我们必然要走适合自己特点的发展道路,建设具有自己特色的国家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植根于中华文化沃土,反映中国人民意愿,适应中国和时代发展进步要求,有着深厚历史渊源和广泛现实基础,有着自己的鲜明特点和显著优势。我们有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有党和国家实行的民主集中制,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举国体制,有党和政府强有力的社会动员组织能力,有全国一盘棋的互助协作机制等,这些都是我们的制度优势。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核心。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决不能否定和丢弃我们制度的优势,恰恰相反,是要更好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把各方面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管理国家的效能。  第二,意味着我国将进一步摆脱传统人治社会的影响,大踏步走向现代法治社会。  法治是现代国家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将使我国真正实现从传统人治社会向现代法治社会转变,这将是意义更为深远的历史性转变。  第三,意味着我们将构建起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人类社会制度文明作出更大贡献。制度文明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一样,是人类文明的基本形态之一。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 我们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要适应时代发展变化,既改革不适应实践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又不断构建新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既积极借鉴人类制度文明有益成果,又决不照搬别国制度模式,努力使各方面制度更加科学、更加完善、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总起来说,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为了国家长治久安。一、什么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我们所说的国家治理,就是党领导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我们所说的国家治理体系,就是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它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以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这些构成了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依托。  我们所说的国家治理能力,就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的能力,也就是制度执行力。这种能力体现在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个方面。治理能力的关键是人的素质,特别是干部素质。提高治理能力关键是全面提高人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特别是建设适应现代化要求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什么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国家治理体系=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基本政治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经济制度+其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  国家治理能力=制度执行力=改革发展稳定能力+内政外交国防能力+治党治国治军能力等 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国家治理必须坚持的根本原则。依照我国宪法,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治理的主体,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主人翁精神;党在国家治理中发挥着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担负着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的使命,要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必须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作用,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社会治理的主要方式:一是系统治理,加强党委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二是依法治理,加强法制保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三是综合治理,强化道德约束,规范社会行为,调节利益关系,协调社会关系,解决社会问题;四是源头治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及时反映和协调人民群众各方面各层次利益诉求。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的意义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方案,可以直接提交给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就可以有生源的意义。

日本、韩国怎么样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

日本——因地制宜型,造村运动因地制宜型模式是指在乡村治理中,以挖掘本地资源、尊重地方特色为典型特点,通过因地制宜地利用乡村资源来发展和推动农村建设,最终实现乡村的可持续性繁荣,以日本的造村运动最为典型。二战后,日本政府为了提升社会发展的速度,实行了一套城市偏向政策,注重发展城市工业,片面追求经济发展,以求快速推动整个国家的繁荣。在这种策略引导下,势必会导致城乡发展的不均衡,造成农村发展的落后。为了振兴农村,实现城乡一体化目标,大分县前知事平松守彦率先在全国发起了以立足乡土、自立自主、面向未来的造村运动。在政府的大力倡导与扶持下,各地区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培育富有地方特色的农村发展模式,形成了为世人称道和效仿的“一村一品”。因地制宜型模式在具体的乡村治理实践中,非常讲究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思路,通过整合和开发本地传统资源,形成区域性的经济优势,从而打造富有地方特色的品牌产品。从当前农村发展的现状来看,很难找到适用于各地区的标准化乡村治理模式,因此,因地制宜型的乡村治理能够充分发挥本地优势,有利于提升乡村社会的整体效益。韩国——自主协同型,新村运动自主协同型模式是以创造低成本推动农村跨越式发展的典型模式,主要通过政府努力支持与农民自主发展相配合共同推动与实现乡村治理的目标,以韩国的新村运动为代表。和日本造村运动的背景相似,韩国新村运动也是在国内重点发展工业经济,壮大城市发展,由此导致了城乡两极分化、农村人口大量外流、贫富差距悬殊的情形下开展的。20世纪70年代,韩国政府为了改善城乡关系、推动农村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决定在全国实行“勤勉、自助、协同”的新村运动。自主协同型的韩国新村运动模式具有科学的发展策略。自主协同型模式是在城乡差距十分大的国家或地区非常实用的一种乡村治理模式。一方面,政府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地位,塑造良好的政府形象,需要对农村进行整治和改造;另一方面,长期处于贫困处境的农民,也非常愿意通过自身的努力改变落后的现状,改善生活质量和增加经济收入。

什么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安排,也就是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国家治理能力则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包括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个方面。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有机整体,相辅相成,有了好的国家治理体系才能提高治理能力,提高国家治理能力才能充分发挥国家治理体系的效能。;

什么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部分?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安排,也就是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国家治理能力则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包括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个方面。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有机整体,相辅相成,有了好的国家治理体系才能提高治理能力,提高国家治理能力才能充分发挥国家治理体系的效能。  相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比人民群众期待,相比当今世界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相比实现国家长治久安,我们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方面还有许多不足,有许多亟待改进的地方。真正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国家长治久安,还是要靠制度,靠我们在国家治理上的高超能力,靠高素质干部队伍。我们要更好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必须从各个领域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要适应时代变化,既改革不适应实践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又不断构建新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使各方面制度更加科学、更加完善,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要更加注重治理能力建设,增强按制度办事、依法办事意识,善于运用制度和法律治理国家,把各方面制度优势转化为管理国家的效能,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  第二,进一步解放思想、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进一步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全会决定提出的这“三个进一步解放”既是改革的目的,又是改革的条件。解放思想是前提,是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的总开关。没有解放思想,我们党就不可能在十年动乱结束不久作出把党和国家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决策,开启我国发展的历史新时期;没有解放思想,我们党就不可能在实践中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有效化解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风险挑战,把改革开放不断推向前进,始终走在时代前列。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是解放思想的必然结果,也是解放思想的重要基础。  第三,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全会决定用“六个紧紧围绕”描绘了全面深化改革的路线图,突出强调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一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变,我国是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这就决定了经济建设仍然是全党的中心工作。  第四,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这是我们党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程中的一个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解决了世界上其他社会主义国家长期没有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  第五,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提供了坚实物质基础和有利条件。同时,在我国现有发展水平上,社会上还存在大量有违公平正义的现象。特别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公平意识、民主意识、权利意识不断增强,对社会不公问题反映越来越强烈。  第六,紧紧依靠人民推动改革。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我们的力量源泉。改革开放之所以得到广大人民群众衷心拥护和积极参与,最根本的原因在于我们一开始就使改革开放事业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全会决定归纳了改革开放积累的宝贵经验,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强调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群众首创精神,紧紧依靠人民推动改革。没有人民支持和参与,任何改革都不可能取得成功。无论遇到任何困难和挑战,只要有人民支持和参与,就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就没有越不过的坎。我们要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与人民心心相印、与人民同甘共苦、与人民团结奋斗。

我国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始于(  )年。

【答案】:A本题考查我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2019年,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六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一些地区开始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

什么是法人治理体系?

公司治理结构(Corporate Governance Structure) 公司治理结构(Corporate Governance Structure),或称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治理系统( Corporate Governance System)、公司治理机制(Corporate Governance Mechanism),是一种对公司进行管理和 控制 的体系。 是指由所有者、董事会和高级执行人员即高级经理三者组成的一种 组 织结构。 现代企业制度区别于系统企业的根本点在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 或称所有与控制的分离(separation of ownership and control), 从而需要在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形成一种相互制衡的机制, 用以对企业进行管理和控制。 现代企业中的公司治理结构正是这样一种协调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 关系的一种机制,它涉及到激励与约束等多方面的内容。简单地说, 公司治理结构就是处理企业各种契约关系的一种制度。

如何完善公司治理体系?

1.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是公司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2.形成全方位、宽领域的管理观念 作为公司整个管理管理系统的主要组成部分,3.营造良好的公司管理环境 公司管理环境包括董事会、公司管理者的素质及管理哲学4.构建风险管理机制 通信公司必须对内分析自身的优势与劣势、长处与短处,

(  )是公司治理体系。

【答案】:A管控基础是公司治理体系,它是指一系列调节股东和经理、控股股东和非控股股东、股东和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的规则及相关机构,以保证公司在履行其财务的和其它法律、合同义务之后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

科技创新治理体系包括

科技创新治理体系包括以下这些内容:1、健全技术创新的市场导向机制要发挥市场对技术研发方向、路线选择、要素价格、各类创新要素配置的导向作用,让市场真正在创新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2、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孕育兴起,只有实现产学研深度融合,才能让知识创新与技术创新有效衔接,进而促进基础研究转化为原始创新能力。注意事项创新社会治理,必须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全面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维护国家安全,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政府是资源的投入主体,资源严格按计划配置,创新的执行者或组织者进行创新是为了完成政府任务,其利益不直接取决于它们的现实成果,同时也不承担创新失败的风险和责任。

科技创新治理体系有哪些?

创新社会治理,必须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全面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维护国家安全,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由政府直接控制,相应的组织系统按照功能和行政隶属关系严格分工;创新动机来源于政府认为的国家经济的社会发展和国防安全需要,等等。创新各级政府制定;政府是资源的投入主体,资源严格按计划配置,创新的执行者或组织者进行创新是为了完成政府任务,其利益不直接取决于它们的现实成果,同时也不承担创新失败的风险和责任。.形成阶段(1949—1977年) 这一阶段的主要特征是建立各类科研机构,制定国家科技发展计划,逐步形成国家创新体系。这个时期的科技计划主要有“12年科技发展规划”等。这—阶段主要是为了国防安全的需要,中国的高新技术发展倾向于军事方面。在高能物理、化学物理、近地空间海洋科学等方面进行了不懈努力,“两弹一星”的研制成功是其重要的标志。这些科技的成就,不但大大提高了中国的国际威望,而且促进了此后中国高新技术的建立和发展。此时的国家创新模式主要是“政府主导型”。

科技创新治理体系包括哪些内容?

科技创新治理是指用公共治理的理念 理论和方法对科技创新进行管理,强调治理主体的多元参与 治理主体间权利的相互依赖和互动。

治理结构和治理体系的区别

概念不同和反映不同。1、概念不同:治理结构是治理研究中一个独特的学术概念和分析视角,治理体系是一种相对静态的治理结构。2、反映不同:治理结构反映的是治理单元在治理体系中所处的位置,治理体系反映了国家治理的现状和趋势。

企业怎样建立完整的数据治理体系?

我最近看的一本新出版的书——《企业数据治理那些事》,里面有详细介绍数据治理的一些知识,还有不少做过数据治理的企业的一些心得,内容很丰富,很有用,推荐你看下。

环境治理体系解决了什么的问题

环境治理体系解决了推进绿色发展、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的问题。1、推进绿色发展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的法律制度和政策导向,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发展绿色金融,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2、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打赢蓝天保卫战。加快水污染防治,实施流域环境和近岸海域综合治理。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3、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设计和组织领导,设立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自然生态监管机构,完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统一行使监管城乡各类污染排放和行政执法职责。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完善主体功能区配套政策,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是什么?

《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是为了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而制定的法规。要以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建立健全领导责任体系、企业责任体系、全民行动体系、监管体系、市场体系、信用体系、法律政策体系。依法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加快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立法进程,完善排污许可制度,加强对企业排污行为的监督检查。按照新老有别、平稳过渡原则,妥善处理排污许可与环评制度的关系。推进生产服务绿色化。从源头防治污染,优化原料投入,依法依规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技术。积极践行绿色生产方式,大力开展技术创新,加大清洁生产推行力度,加强全过程管理,减少污染物排放。提供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产品和服务。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提高治污能力和水平。加强企业环境治理责任制度建设,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接受社会监督。重点排污企业要安装使用监测设备并确保正常运行,坚决杜绝治理效果和监测数据造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