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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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税怎么征税

一、正面回答资源税纳税规定:1、资源税纳税人在我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2、资源税扣缴义务人在某些情况下,可由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代为扣缴税款;3、资源税征税范围是原油、天然气、煤炭、其它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盐这7类;4、资源税纳税期限。二、分析详情资源税征税范围原油、天然气、煤炭、其它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盐7类。三、资源税是什么开发利用国有资源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以重要资源品为课税对象,旨在消除资源条件优劣对纳税人经营所得利益影响的税类,包括矿产资源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等。资源税是以各种应税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为了调节资源级差收入并体现国有资源有偿使用而征收的一种税。

资源税在哪个环节征税

税法规定的商品 生产到消费流转环节中缴纳资源税的 。现行资源税的纳税环节分别是:(1)纳税人对外销售应税产品的,其纳税环节在出场(厂)销售环节;(2)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产品用于连续生产以及生活福利、基建等方面的,其纳税环节在移送使用环节;(3)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资源税的环节在其收购未税矿产品的环节;(4)盐的资源税一律在出场(厂)环节由生产者缴纳。一、资源税的征税对象是谁一般资源税就是国家对国有资源,如我国宪法规定的城市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根据国家的需要,对使用某种自然资源的单位和个人,为取得应税资源的使用权而征收的一种税。1984年,为了逐步建立和健全我国的资源税体系,我国开始征收资源税。鉴于当时的一些客观原因,资源税税目只有煤炭、石油和天然气三种,后来又扩大到对铁矿石征税。1987年4月和1988年11月我国相继建立了耕地占用税制度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制度。国务院于1993年12月25日重新修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财政部同年还发布了资源税实施细则,自1994年1月1日起执行。修订后的“条例”扩大了资源税的征收范围,由过去的煤炭、石油,天然气、铁矿石少数几种资源扩大到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和盐等七种,其中,原油仅指开采的天然原油,不包括以油母页岩等炼制的原洫天然气,暂不包括煤矿生产的天然气煤炭,不包括以原煤加工的洗煤和选煤等金属矿产品和非金属矿产品,均指原矿石;盐,系指固体盐、液体盐。但总的来看,资源税仍只囿于矿藏品,对大部分非矿藏品资源都没有征税。二、资源税的特点(一)征税范围较窄自然资源是生产资料或生活资料的天然来源,它包括的范围很广,如矿产资源、土地资源、水资源、动植物资源等。目前我国的资源税征税范围较窄,仅选择了部分级差收入差异较大,资源较为普遍,易于征收管理的矿产品和盐列为征税范围。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对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将越来越重要,因此,资源税的征税范围应逐步扩大。中国资源税目前的征税范围包括矿产品和盐两大类。(二)实行差别税额从量征收我国现行资源税实行从量定额征收,一方面税收收入不受产品价格、成本和利润变化的影响,能够稳定财政收入;另一方面有利于促进资源开采企业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率。同时,资源税按照“资源条件好、收入多的多征;资源条件差、收入少的少征”的原则,根据矿产资源等级分别确定不同的税额,以有效地调节资源级差收入。(三)实行源泉课征不论采掘或生产单位是否属于独立核算,资源税均规定在采掘或生产地源泉控制征收,这样既照顾了采掘地的利益,又避免了税款的流失。这与其他税种由独立核算的单位统一缴纳不同。三、资源税的作用1、调节资源级差收入,有利于企业在同一水平上竞争;2、加强资源管理,有利于促进企业合理开发、利用;3、与其它税种配合,有利于发挥税收杠杆的整体功能;4、以国家矿产资源的开采和利用为对象所课征的税。开征资源税,旨在使自然资源条件优越的级差收入归国家所有,排除因资源优劣造成企业利润分配上的不合理状况。法律依据:《资源税征收管理规程》第四条规定:计税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包括应税产品实际销售和视同销售两部分。视同销售包括以下情形:(一)纳税人以自采原矿直接加工为非应税产品的,视同原矿销售;(二)纳税人以自采原矿洗选(加工)后的精矿连续生产非应税产品的,视同精矿销售;(三)以应税产品投资、分配、抵债、赠与、以物易物等,视同应税产品销售。《资源税征收管理规程》第五条规定:纳税人有视同销售应税产品行为而无销售价格的,或者申报的应税产品销售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应按下列顺序确定其应税产品计税价格:(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产品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产品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三)按应税产品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资源税税率)(四)按后续加工非应税产品销售价格,减去后续加工环节的成本利润后确定。(五)按其他合理方法确定。

矿产资源税费制度改革研究

纵观世界各国,各国资源税费制度体系的设置存在一定差异,但主要实行的是权利金(Royalty)制度[25]。根据国土资源部信息院对世界上81个市场经济国家和地区矿产资源税费制度的调查,这些国家主要实行的基本上都是权利金(Royalty)制度。国家一般主要通过权利金制度体现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通过矿床占用费调节资源开发对资源的占用,通过环保补偿来治理对环境的损害,通过红利制度调节收益。权利金制度是市场经济国家矿产资源财产权制度的核心[26]。除个别国家外,几乎所有国家均征收权利金。对于权利金的征收,大多数国家采取从价计征或从量计征。但权利金费率标准相距甚远,就是在同一国家内不同矿产资源的权利金费率也存在很大差别,但多数国家、多数矿产资源的权利金费率都保持在2%~8%之间[27]。例如,美国联邦政府通常规定最低的权利金征收比率,油气权利金征收比率为井口价值的12.5%;对于煤炭,露采者12.5%,坑采者8%;澳大利亚、马来西亚的权利金费率为10%;纳米比亚为5%;巴西煤炭权利金费率为3%;南非分税种征收权利金,征收的费率为深水石油1%,陆上石油3%[28]。对于国家所征收的权利金的使用,不同的国家也不尽相同。一般情况下,除一部分作为国家财政收入外,还分给矿产所在地的地方政府一部分,还有较大一部分作为矿产资源勘察、开发管理以及环境保护、资源保护等活动的基金[29]。例如,在美国,来自于矿产开采的国家收入中权利金是大头,每年约40亿美元,这笔收入全部上缴国库,但对其使用和分配上法律有明确规定。美国对联邦公有土地上权利金的分配是:50%返还到矿产所在地的州政府,只能用于本州当地教育及其公共设施、民众福利事业的建设;另外50%上缴国库,其中40%作为国家的土地和水资源保护基金,10%交国库大财政。在州政府所属土地和印第安人土地上开采矿产资源所收取的权利金,全部留在当地,无须返还,这是联邦政府扶持地区经济发展的措施之一[30]。巴西征收的权利金在地方、州和联邦政府之间分配,作为资源开采的财政补偿。目前,我国实行的是以资源税为核心的税费政策。在矿业权取得环节,收取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在矿业权占有环节,收取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31]。在矿产资源开采、销售环节,主要收取资源税、矿产资源补偿费和矿区使用费。我国分别于1993年和1994年开征了资源税和资源补偿费,于1999年开始征收探矿权价款、采矿权价款、探矿权使用费和采矿权使用费等。其中,资源补偿费体现的是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资源税调节级差收益;后四种费用则是为了控制探矿和采矿占地,是资源财产权的延伸,体现的仍然是国家对资源所有权的财产权益[32]。按照《矿产资源补偿费使用管理办法》规定,我国目前的矿产资源补偿费“主要用于矿产资源勘探支出、矿产资源保护支出及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部门经费补助”,但是,我国目前的资源开发补偿费根本不足以支持勘探支出以补偿开采的储量。用于征收部门经费补助的部分几乎全部分光,成为地方一种自收自支的财源。由于矿产开发生态补偿的资金来源欠缺,我国陈洲其教授曾经提出应该将权利金的大部分用于生态补偿。资源税的征收目的是为了调节不同矿质的收益,但是由于现行资源税以销售量或自用量为计税依据,而且只对已开采销售或自用的资源征税,对那些开采后暂未销售或未使用的不征税,造成资源利用上的逆向调节和企业在开采矿产时“采富弃贫”现象,与开征目标背道而驰。与国外相比,我国的资源税和资源补偿费非常低,大部分国家资源税费率高于我国。在我国,各种矿产资源平均起来的税费相加只有1.18%,基本相当于无价或低价使用[33]。我国的矿产资源补偿费相当于国外的权利金,但目前的费率只有1%。同时,探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使用费、探矿权价款和采矿权价款收费标准也偏低,只是国外平均标准的1/7左右,基本上可以忽略不计[34]。我国资源税和补偿费征收标准过低意味着矿产资源的廉价或无偿使用,这是资源型产品价格扭曲的重要原因之一,也导致了企业和社会缺乏珍惜资源的动力,资源投入方式粗放。从另一个层面看,资源税和补偿费都是针对企业产品销售收入计征,一个是从量计征,一个是从价计征,有重复征税的嫌疑。在我国,资源税费的征管和分配在实践中也存在一些问题。资源税是地方税,资源补偿费是分享税。资源补偿费作为分享税,在资源型城市的分享比例较低,资源型城市每年都要上缴大量的矿产资源补偿费,但是地方分成后获得的收入均留在省、自治区一级,地州、县作为资源补偿上缴地分文不留,有悖于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初衷[35]。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国外资源税费研究比较成熟,但其研究主要是以发达国家的经济社会为背景进行研究的,对于发展中国家的情况考虑较少,限制了其应用范围。虽然我国对资源税费制度进行了改革,对维护国家的矿产资源财产收益,促进矿产资源的有序、合理开发利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保护生态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无论是与国际通行做法相比,还是从市场经济体制对新税制的要求看,现行的资源税费的设置、性质、作用等方面还存在许多问题。

关于全面推进矿产资源税费改革的几点建议

一、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实施征收矿产资源税费制度具有里程碑意义1984年9月,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条例(草案)》,1993年12月,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提出矿产资源税从量定额征收的办法,确定了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和盐等七大税目,从1994年起实行“普遍征收,级差调节”的资源税制,对开采七种资源品的企业不论盈利与否都征税。1994年2月,国务院颁布实施《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1997年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修改〈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的决定》,规定开采矿产资源按照矿产品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在我国经济体制转轨时期,实行征收资源税费制度,对于实施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和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益、调整矿业经济关系、推进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矿政管理,对于矿业市场建设和矿业经济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具有里程碑意义。二、目前实施的矿产资源税费制度已不适应矿业经济发展,不利于发展方式转变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世界矿业市场新的变化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剧增,现行的资源税费制度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不进行矿产资源税费制度改革,很难推进矿产资源价格改革,进而影响市场发挥配置矿产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不利于发展方式的转变。作为对矿产资源耗竭的补偿及矿产资源所有者权益的维护,征收资源补偿费,现行制度规定按矿产品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缴纳,不是从量计征,不与耗竭资源量挂钩,而且费率不变,费额偏低,矿产品价格翻倍上涨,而资源补偿费率平均仅为1.18%,不能充分体现矿产资源国家所有的权益及对耗竭性资源的等量补偿。资源税现行制度从量计征,征收范围窄,税额偏低。从量计征不能体现资源禀赋的差别,不能反映市场资源产品价格和资源型企业收益的变化,过低的税赋与资源的稀缺状况不相吻合,必然导致效率低下,资源浪费严重。近几年矿产品价格飙升,开发矿业成本偏低,利润很高,从事资源开采的企业和个人收益较高,造成行业分配不均。现行资源税费没有设置征收对生态破坏补偿的收费,造成在资源开发中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日趋严重,不利于国家开发资源保护环境的方针贯彻执行。现行的矿产资源税费制度不利于改变过分依赖资源投入,依赖出口(变相出口资源和劳动力)的状况,不利于矿山企业追求科技进步和制度创新,节约集约利用资源,转变发展方式。1999年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联合下发关于《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对于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投资者和矿业权人,申请探矿权证、采矿权证,缴纳使用费,现行制度规定使用费偏低,是造成圈而不探、炒矿业权的重要原因之一。《办法》中规定收取的价款,是指过去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产地、通过出让获得的补偿费用。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无论是国家还是社会都是以资本形式投资,原“价款”概念已无实际意义。但近年来“价款”的概念在演变,范围在扩大,以致所有探矿权、采矿权都收取价款,而且数额越来越大,远远超出资源补偿费和资源税,实际是炒卖资源。近些年对探矿权、采矿权出让不加区别的一律实行招拍挂,在很大程度上助长了矿业权的炒作。所谓矿业权一级出让市场实际上是政府配置矿业权的形式,只是采用了市场化手段。而政府是矿产资源所有者代表,又是矿产资源管理者,但不少地方政府经营矿业权,集所有者、管理者、经营者于一身;而真正的市场配置,即所谓二级转让市场没有完全形成,制度不健全,规则不完整,黑市交易,造成混乱。矿业权的价值归投资人(不同所有制的矿业权人)所有,矿业权的交易价格由市场决定(充分发挥中介的作用),市场才能对配置资源发挥基础性作用。三、全面推进矿产资源税费改革,进而推动矿产资源价格改革,发挥市场配置矿产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促进发展方式转变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经济快速增长,其中一个重要因素靠资源投入,出口的相当部分是变相的资源出口和劳动力出口,这种发展是不可持续的。转变发展方式,必须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扼制不可再生的矿产资源的消耗,进行资源性资产价格改革,其中一个重要的措施是矿产资源税费改革。21世纪伊始,世界矿业市场繁荣,矿产品价格骤升,是推进矿产资源税费改革的大好时机,我们没有适时进行矿产资源税费改革,丢失这一有利时机。中央新疆工作会决定,今年6月1日启动了新疆矿产资源税改革,明确扩大范围,从价计征,提高税率(5%)。今年7月西部大开发工作会议上,中央决定矿产资源税改革扩大至整个西部地区,这标志着我国矿产资源税改革拉开了序幕。在我国发展新的历史阶段,要全面推进矿产资源税费改革。作为矿产资源行业的主管部门应会同财税主管部门在矿产资源税费改革中将发挥重要作用。全面推进矿产资源税费改革,首先是合理设置税费,处理好矿产资源所有者和矿产资源投资人(勘查人和开采人)的关系。对矿产资源所有者的权益通过征收资源补偿费和资源税体现。矿产资源补偿费是对资源性资产耗竭的补偿,是矿产资源所有者的权益,征收与耗竭资源量(储量)挂钩,不论盈亏与否,从量计征。将耗竭的资源性资产转化为货币性资产。消耗了资源性资产而换来等量的货币性资产,保障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子孙后代。参考国际水准及资源稀缺程度,确定浮动费率(矿产资源的价值用补偿消耗等量的自然资源的社会平均劳动时间计算——“效用价值论”),进行征收。征收资源税是对矿产资源作为资源性资本在生产经营中的级差收益的调节,要从价计征;要扩大范围,基本全覆盖;要反映资源禀赋差别和经营水平高低,确定浮动税率。资源税费改革会导致企业使用矿产资源成本上升,矿产资源产品价格上涨,这样一方面可抑制企业浪费资源行为,促进企业通过技术进步、制度创新降低成本;另一方面矿产品(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消费价格上涨,可促进全社会节约集约利用资源,进而促进发展方式转变。至于会不会加大通胀压力和预期,要对社会承受力进行预测,运用好浮动税、费的杠杆。对勘查、开发投资者(矿业权人)的利益体现,一是经营矿业权的收益,二是开发矿产资源的收益。相对应的责任和义务是申请探矿权、采矿权时需要缴纳矿业权使用费和生态环境补偿费。矿业权使用费要适当提高。要与矿业权设置相配套,要有利于制止圈而不探,炒卖矿权行为。设置生态环境补偿费。按矿业权使用面积,使用年限及不同勘查开发阶段对生态环境的破坏程度进行补偿。这是开发资源,保护环境的一项重要的经济政策。矿业权的价值要分别不同情况进行评估和交易。过去国家投资形成的矿产地收取的“价款”归国家;今后国家投资找矿按政企分开原则,必须投到国有企业(包括企业化的地勘单位)或股份制企业中作为国家股本,在矿业权转让市场上,矿业权价值由市场决定,不同所有制的矿业权人在矿业权市场上平等交易,市场发挥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国家职责在于完善市场,健全中介,管理好市场。矿产资源收益分配,要处理好中央、地方和矿产资源所在地的利益,既要体现矿产资源国家所有,利益全民共享的宗旨;要处理好矿产资源国家所有,中央和地方财政分灶吃饭的关系,还要处理好开发资源与保护环境的关系。(原载《国土资源部咨询研究中心专家建议》2010年9月6日)

我国启动实施什么资源税改革

法律分析:2014年12月1日我国在全国范围内启动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我国的煤炭资源税开始实行从价定率计征。法律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的通知》 为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环境保护,推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规范资源税费制度,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同时清理相关收费基金。现将煤炭资源税改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计征方法。煤炭资源税实行从价定率计征。煤炭应税产品(以下简称应税煤炭)包括原煤和以未税原煤加工的洗选煤(以下简称洗选煤)。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应纳税额=应税煤炭销售额×适用税率

什么时间起开征水资源税?

在河北省试点水资源税改革一年半后,12月1日起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河南、山东、四川、宁夏、陕西等9省(区、市)也将纳入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用税收杠杆抑制不合理用水行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水利部28日联合发文,宣布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扩围,并表示试点旨在为全面推开改革积累经验,待条件成熟后择机在全国全面推开改革。水资源税并非我国新设税种,而是已有30多年历史的资源税下的一个税目。根据三部门《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水资源税实行从量计征,征税对象为江、河、湖泊(含水库)等地表水和地下水。水资源税账单征税对象:江、河、湖泊(含水库)等地表水和地下水。纳税人:直接取用地表水、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但包括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用水在内,有六种情形可不缴纳资源税。纳税原则:税费平移,总体不增加企业和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用水负担。但按不同取用水性质实行差别税额,地下水税额要高于地表水,超采区地下水税额要高于非超采区,超采区取用地下水税额加征1至4倍;对超计划或超定额用水加征1至3倍;对特种行业从高征税;对超过规定限额的农业生产取用水、农村生活集中式饮水工程取用水等从低征税。同时,办法规定了限额内农业生产取用水免税、对取用污水处理再生水免税等六种税收减免情形。征收方:水资源税由税务机关依法征收管理,水利部门负责核准取用水量,纳税人依法办理纳税申报。试点期水资源税收入全部留归地方。焦点问题税费标准平移我家用水会多掏钱吗“水资源税要大范围开征了,我家水费要多缴了吗?”“以后浇地灌溉,养猪养鸡,多用水要多花钱吗?”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扩围,对老百姓生活带来的影响,无疑最受关注。对此,财政部税政司司长王建凡解释说,征收水资源税不会影响城镇公共供水价格。目前,水资源费是城镇公共供水终端水价的组成部分,实行水资源费改税后,征收方式和税额标准基本延续现行规定,不会影响居民和一般工商业企业用水价格。以北京市民家中的自来水缴费单为例,居民水价由基本水费、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三块费用构成,改革后水价标准不变,但缴费单上列示的水资源费名目将不再出现。“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采取差别征税政策,既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又不影响社会基本用水需要。”王建凡介绍,费改税后,试点省份最低平均税额为,地表水每立方米0.1元至1.6元、地下水每立方米0.2元至4元,总体不增加企业和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用水负担。其中,缺水严重的北京市,地表水和地下水最低平均税额每立方米分别为1.6元和4元,为9省区市最高。改革也保障农业生产的合理用水。如对合理的农业生产取用水量予以免税,超过限额部分从低征税,不增加农民负担。同时,农村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用水等情况也纳入免税。水利部水资源司副司长郭孟卓说,我国农业生产取用水量大,农业生产用水方式较为粗放,大水漫灌现象普遍存在,不利于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对超过规定限额的农业生产取用水征税,希望能培养农民的节约用水意识,促进转变农业灌溉方式。河北试点水资源税改革一年多来,地处华北地下漏斗区的邯郸市自来水公司最明显的变化是,全市70%的供水由原先的地下水源改为南水北调的地表水。“水资源关乎国计民生、生态安全。”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司长蔡自力说,征收水资源税的主要目的不是为了组织多少财政收入,2016年新纳入试点9省区市水资源费共计收入133亿元,税收收入意义并不大,但生态意义、绿色意义很大,以税收调节作用助推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洗车洗浴从高定税今后企业如何用水对取用地下水从高确定税额、对特种行业取用水,从高确定税额、对超计划(定额)取用水,从高确定税额……办法亮出的严格税收举措,将如何影响企业今后用水?“水资源税改革绝非简单的税费平移,否则试点没有意义。”王建凡说,相比收费,税收更具刚性和约束力,改革就是要让经济杠杆真正发挥作用,倒逼高耗能企业节水,促使洗车、洗浴、高尔夫球场、滑雪场等特种行业转变用水方式,增强企业等社会主体节水意识和动力。记者了解到,在河北省地下水严重超采区,如今工商业取用水单位的税额标准最高为6元/立方米,是原水资源费的3倍;特种行业取用水最高税额标准达80元/立方米,是原水资源费的40倍。河北省财政厅副厅长李杰刚介绍,改革后河北省钢铁等高耗水企业加大节水投入,如河北钢铁集团唐钢公司实现工业水源全部改用城市中水,年可节水1460万立方米。同时,部分地区特种行业月均取用水量也较改革前下降30%以上。“毫无疑问,原先用水粗放的高耗能企业和特种行业改革后用水成本会上升。”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说,企业心中要有一本“绿色账单”,应以改革为契机,加快技术创新提高用水效率、优化用水结构,减少不合理用水,用绿色发展理念指引企业未来发展。此外,改革办法规定的诸多免税情形也为企业转变用水方式提供指引,如对取用污水处理再生水免税、对抽水蓄能发电取用水免税和对采油排水经分离净化后在封闭管道回注的免税等。王建凡表示,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涉及面广、专业性强、社会关注度高。试点省份要及时制定改革具体实施方案和配套文件,明确各类取用水的具体适用税额,取用水量核定办法,农业取用水限额,地下水超采区、严重超采区范围,自备井关停办法等政策措施。税务与水利部门要做好征管准备工作。他表示,下一步,将及时总结评估试点实施情况,充分考虑地区间的差异性,进一步完善水资源税制度,条件成熟后择机在全国全面推开水资源税改革。

水资源税怎么做会计分录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水利部关于印发《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 财税〔2017〕80号除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情形外,其他直接取用地表水、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为水资源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缴纳水资源税。具体的分录为: 1、计提水资源税时,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水资源税。 2、实际缴纳时,做如下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水资源税, 贷:银行存款等。

矿泉水资源税与水资源税如何区分

矿泉水属于水气矿产,水资源税的征税对象为地表水和地下水。矿泉水是含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矿物质元素的一种水气矿产。水资源税的征税对象为地表水和地下水。地表水是陆地表面上动态水和静态水的总称,包括江、河、湖泊(含水库)等水资源。地下水是埋藏在地表以下各种形式的水资源。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资源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第十一条规定,矿泉水是含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矿物质元素的一种水气矿产,可供饮用或医用等。此外,水气矿产还包括地下水、二氧化碳气、硫化氢气、氦气、氡气等。矿泉水等水气矿产属于“其他非金属矿原矿,未列举名称的其他非金属矿原矿。

水资源税地方留存比例

不低于50%。根据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资源税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水资源的利用和污染进行税收调节和管理。按照《水资源税法》,水资源税的地方留存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确定,但应不低于50%。

自产自销矿泉水,资源税的计税依据怎么算?

自产自销矿泉水的资源税计算方法如下:1. 确定应征税类型:根据《资源税法》,矿泉水属于工业矿产资源,适用资源税的应征税类型为水资源税。2. 计算计税水平:水资源税是按照矿泉水采集的水量和水资源税税率进行计算,其中水资源税税率是由当地政府或国家相关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制定的。3. 确定纳税义务人:自产自销的矿泉水纳税人是生产和销售者。如果公司拥有特许经营矿泉水的资源,可能还需要缴纳基础收益概念所涉及的矿业权出让收益、矿业权转让收益等矿业权收益税。4. 缴纳税款:企业需要按照分配表计算税款后,在规定时间内向当地税务局缴纳资源税。建议企业按时缴纳税金,杜绝不合理的欠税行为。需要注意的是,矿泉水采集和销售涉及到的资源税的征收标准和税率等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而异,并且征税标准和税率也可能因政策调整而发生变化,因此企业在开展相关业务时需要根据当地税务部门的规定和政策进行具体的计算和缴纳。

企业缴纳水资源税后还用交水费吗

税是税,费是费,都要交。

不需要缴纳水资源税

法律主观:水资源税是国家对使用水资源征收的税种。《水资源法》中明确规定了对矿泉水原矿征收的税率为1%—20%,或者是每立方米1—30元。实行幅度税率的,其具体适用税率地方政府可根据地方的具体情况在幅度内自行决定。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第二条资源税的税目、税率,依照《税目税率表》执行。《税目税率表》中规定实行幅度税率的,其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考虑该应税资源的品位、开采条件以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等情况,在《税目税率表》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税目税率表》中规定征税对象为原矿或者选矿的,应当分别确定具体适用税率。

水资源税计入哪个科目

企业交纳的水资源税,通过“应交税金—应交水资源税”科目进行核算。水资源税是指为保护水资源,对在我国境内开采、 加工 、 消费 以及污染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开采、 消费量 、开采收益以及污染量征收的一种 资源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第六条 凡从事生产、经营,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业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其他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除按照税务机关规定不需办理税务登记者外,应当在按照税收法规的规定成为法定纳税人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第八条 纳税人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应提出申请登记报告和有关批准文件,同时提供有关证件。主管税务机关对前款报告、文件、证件审核后,予以登记,发给税务登记证。税务登记证只限纳税人使用,不得转借或转让。税务登记的内容包括:纳税人名称、地址、所有制形式、隶属关系、经营方式、经营范围以及其它有关事项。

水资源税地方留成比例

20%∶30%∶50%。根据查询国家水利资源部官网信息得知,水资源税地方留成比例对各县(市、区,不含省财政直管县,下同)范围内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缴纳的水资源税收入,实行省、市、县20%∶30%∶50%的比例分成。

地表水和地下水属于水资源税的征税范围

法律主观:水资源税是国家对使用水资源征收的税种。《水资源法》中明确规定了对矿泉水原矿征收的税率为1%—20%,或者是每立方米1—30元。实行幅度税率的,其具体适用税率地方政府可根据地方的具体情况在幅度内自行决定。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第二条 资源税的税目、税率,依照《税目税率表》执行。 《税目税率表》中规定实行幅度税率的,其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考虑该应税资源的品位、开采条件以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等情况,在《税目税率表》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税目税率表》中规定征税对象为原矿或者选矿的,应当分别确定具体适用税率。

水资源税应由施工单位还是甲方缴纳

施工单位。水资源税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纳税人应当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水资源税。

9月1日新资源税法实施后水资源税适用哪个税目税率?

9月1日新资源税法实施后水资源税适用的税目税率(单位税额)税目为水气矿产——矿泉水第十四条 国务院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依照本法的原则,对取用地表水或者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试点征收水资源税。征收水资源税的,停止征收水资源费。水资源税根据当地水资源状况、取用水类型和经济发展等情况实行差别税率。

资源税和水资源税的关系

资源税和水资源税的关系:1、资源税涵盖水资源税,是制定水资源税实施细则的依据。2、我国现行的资源税是国家为了促进合理开发利用资源、调节资源级差收人而对境内开采法定应税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水资源税是为了促进水资源合理利用而开征的税种,包含于资源税之内。

单位交水费水资源税怎么账务处理

单位缴纳的水费,根据使用部门计入到管理费用—水费,制造费用—水费等科目,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的,还应该确认对应的进项税额,其分录为,借:管理费用—水费,制造费用—水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等。企业支付的水资源税,计入到税金及附加科目,其分录为,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水资源税。借:应交税费—应交水资源税,贷:银行存款。

水资源税网上申报流程是什么

水资源税纳税申报表A用于除城镇公共供水、农业、特殊用水类别以外的纳税人填报。其具体申报流程为,企业先登录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申报纳税—申报表申报及缴款—水资源税纳税申报表A操作过程如下,1、选择水资源编号;2、如有减免表信息,请在“减免表信息”录入相关减免信息;3、在“税款申报”录入相关涉税数据;4、保存数据或直接申报。

四川省水资源税征收管理办法

法律主观:水资源税是国家对使用水资源征收的税种。《水资源法》中明确规定了对矿泉水原矿征收的税率为1%—20%,或者是每立方米1—30元。实行幅度税率的,其具体适用税率地方政府可根据地方的具体情况在幅度内自行决定。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第二条资源税的税目、税率,依照《税目税率表》执行。《税目税率表》中规定实行幅度税率的,其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考虑该应税资源的品位、开采条件以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等情况,在《税目税率表》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税目税率表》中规定征税对象为原矿或者选矿的,应当分别确定具体适用税率。

水资源税是否享受六税两费减半征收政策

可以享受。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三条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第四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通知第三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水资源税会计分录怎么做

水资源税会计分录:借:税金及附加-水资源税,贷:应交税费-水资源税,借:应交税费-水资源税,贷:银行存款,税金及附加是指企业经营活动应负担的相关税费,包括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

商砼行业水资源税怎么征收的呢

商砼行业水资源税征收主要是按照用水量和税率来计算和缴纳的。1、计算用水量:商砼企业需要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对自己的水用量进行计量和记录。一般来说,商砼企业需要每月或每季度提交水用量的申报表,然后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和核算。2、确定税率:商砼企业的水资源税税率是由国家和地方政府联合制定的,一般根据不同的用途和地区来确定不同的税率。税率一般是按照每吨水的价格来计算的,不同地区和用途的税率也会有所不同。3、计算税款:商砼企业需要根据自己的用水量和税率,计算出应该缴纳的水资源税款。计算公式为:税款=用水量x税率。商砼企业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将水资源税款缴纳到相关部门指定的账户上。

怎样审计水资源税

企业上报信息后,水利部门对上报的用水量信息进行审核。一、征收对象及计算公式: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政发〔2017〕42号,除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情形外,其他直接取用地表水(江、河、湖泊(含水库)等水资源)、地下水(埋藏在地表以下各种形式的水资源,地热、矿泉水暂不纳入水资源税征税范围)的单位和个人为水资源税纳税人。一般企业水资源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实际取用水量×适用税额;即墨地区一般企业地下水为1.5元/立方米,地表水为0.4元/立方米)水力发电和火力发电贯流式(不含循环式)冷却取用水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实际发电量×适用税额。纳税人超过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计划(定额)取用水量,按以下规定征收水资源税:(一)超计划(定额)10%以内(含)部分,按水资源税税额标准的2倍征收。(二)超计划(定额)10%—30%(含)部分,按水资源税税额标准的2.5倍征收。(三)超计划(定额)30%以上部分,按水资源税税额标准的3倍征收。二、申报流程:申报网址:企业应在“省水资源税信息管理系统”将本期的实际取水量上报,经审核通过后生成《水量核定书》。企业上报信息后,水利部门对上报的用水量信息进行审核,如有问题会予以驳回重新申报或是做出异常情况说明,例如用水量突然比计划用水量减少情况,水利部门肯能上门实地核查取用水情况。审核无误的予以通过,生成《水量核定书》。地税局根据水利部门传递的《水量核定书》征收水资源税。

天津市水资源税征收标准

法律主观:水资源税是国家对使用水资源征收的税种。《水资源法》中明确规定了对矿泉水原矿征收的税率为1%—20%,或者是每立方米1—30元。实行幅度税率的,其具体适用税率地方政府可根据地方的具体情况在幅度内自行决定。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第二条资源税的税目、税率,依照《税目税率表》执行。《税目税率表》中规定实行幅度税率的,其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考虑该应税资源的品位、开采条件以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等情况,在《税目税率表》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税目税率表》中规定征税对象为原矿或者选矿的,应当分别确定具体适用税率。

企业用水是否缴纳水资源税

法律主观:水资源税是国家对使用水资源征收的税种。《水资源法》中明确规定了对矿泉水原矿征收的税率为1%—20%,或者是每立方米1—30元。实行幅度税率的,其具体适用税率地方政府可根据地方的具体情况在幅度内自行决定。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第二条 资源税的税目、税率,依照《税目税率表》执行。 《税目税率表》中规定实行幅度税率的,其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考虑该应税资源的品位、开采条件以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等情况,在《税目税率表》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税目税率表》中规定征税对象为原矿或者选矿的,应当分别确定具体适用税率。

水资源税征收标准是什么?

2016年5月1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对外发文《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的通知》,宣布自2016年7月1日起我国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根据《通知》,我国将开展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并率先在河北试点,采取水资源费改税方式,将地表水和地下水纳入征税范围。  实行从量定额计征,对高耗水行业、超计划用水以及在地下水超采地区取用地下水,适当提高税额标准,正常生产生活用水维持原有负担水平不变。  2009年6月17日,财政部副部长王军表示,随着经济的现在资源的重要性已经被大家所认识,而且构成资源税的内容延伸了很多,尤其是水资源浪费很严重,所以,下一步资源税税目要向这类产品扩大。现在至少水资源是要进入的。  水资源开发和利用:  1、水资源开发利用,是改造自然、利用自然的一个方面,其目的是发展社会经济。最初开发利用目标比较单一,以需定供。随着工农业不断发展,逐渐变为多目的、综合、以供定用、有计划有控制地开发利用。  2、当前各国都强调在开发利用水资源时,必需考虑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三方面。  3、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内容很广,诸如农业灌溉、工业用水、生活用水、水能、航运、港口运输、淡水养殖、城市建设、旅游等。防洪、防涝等属于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另一方面的内容。在水资源开发利用中,在以下一些问题上,还持有不同的意见。  4、例如,大流域调水是否会导致严重的生态失调,此外,全球气候变化和冰川进退对未来水资源的影响,人工降雨和海水淡化利用等,都是今后有待探索的一系列问题。它们对未来人类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具有深远的意义。  水资源税征收标准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自2017年12月1日起在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山东、河南、四川、陕西、宁夏等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  那么到底水资源税怎么征收税率多少?什么条件可以不交,什么情况可以免交少交?  一、不缴纳水资源税的情形: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取用水的;  (二)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用水的;  (三)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为配置或者调度水资源取水的;  (四)为保障矿井等地下工程施工安全和生产安全必须进行临时应急取用(排)水的;  (五)为消除对公共安全或者公共利益的危害临时应急取水的;  (六)为农业抗旱和维护生态与环境必须临时应急取水的。  三、征收对象和征收方式  征收对象:除本除以上六种情形外,其他直接取用地表水、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为水资源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缴纳水资源税。  相关纳税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规定申领取水许可证。  征收方式:水资源税实行从量计征  四、征收额的计算方式及税率  计算方式:  水力发电和火力发电贯流式(不含循环式)冷却取用水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实际发电量×适用税额  除上面两种外,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实际取用水量×适用税额  税率:  除中央直属和跨省(区、市)水力发电取用水外,由试点省份省级人民政府统筹考虑本地区水资源状况、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水资源节约保护要求,在《试点省份水资源税最低平均税额表》规定的最低平均税额基础上,分类确定具体适用税额。  水资源税征收管理办法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自2017年12月1日起在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山东、河南、四川、陕西、宁夏等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  那么到底水资源税怎么征收税率多少?什么条件可以不交,什么情况可以免交少交?  一、不缴纳水资源税的情形: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取用水的;  (二)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用水的;  (三)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为配置或者调度水资源取水的;  (四)为保障矿井等地下工程施工安全和生产安全必须进行临时应急取用(排)水的;  (五)为消除对公共安全或者公共利益的危害临时应急取水的;  (六)为农业抗旱和维护生态与环境必须临时应急取水的。  三、征收对象和征收方式  征收对象:除本除以上六种情形外,其他直接取用地表水、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为水资源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缴纳水资源税。  相关纳税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规定申领取水许可证。  征收方式:水资源税实行从量计征  四、征收额的计算方式及税率  计算方式:  水力发电和火力发电贯流式(不含循环式)冷却取用水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实际发电量×适用税额  除上面两种外,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实际取用水量×适用税额  税率:  除中央直属和跨省(区、市)水力发电取用水外,由试点省份省级人民政府统筹考虑本地区水资源状况、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水资源节约保护要求,在《试点省份水资源税最低平均税额表》规定的最低平均税额基础上,分类确定具体适用税额。  水资源税计入哪个科目  企业交纳的资源税,通过“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科目进行核算。该科目贷方反映企业应交纳的资源税税额;借方反映企业已经交纳或允许抵扣的资源税税额;余额在贷方表示企业应交而未交的资源税税额。  目前,我国征收资源税的税目主要有原油、煤炭、天然气、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盐等。这七个税目覆盖了大部分已知的矿产资源,但仍有许多自然资源未包括在内,如水资源、黄金、地热资源、森林资源等。  2009年6月17日,财政部副部长王军表示,随着经济的现在资源的重要性已经被大家所认识,而且构成资源税的内容延伸了很多,尤其是水资源浪费很严重,所以,下一步资源税税目要向这类产品扩大。现在至少水资源是要进入的。资源税改革势在必行。会议还传出了资源税改革的完整思路:扩大征收范围、改革计征方式、提高税负水平、统筹税费关系。征收水资源税主要是体现对资源价值的重视。从资源的角度分析,水资源税的征收对象范围,无论是使用者还是开采者,都应该征税。对水资源开采者征税,意味着今后矿泉水等相关开采者也在征税之列;对使用者,涵盖的范围包括工业、居民、农业等,而最容易引发争议的是居民饮用水。目前各地对居民饮用水的收费包括自来水水费、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三部分。未来的水资源税改革,是将这三部分都合并改为税。  水资源税的征收对象是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税改革具体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百54号)文件的规定,资源税的计税依据为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销售量,各税目的征税对象包括原矿、精矿(或原矿加工品)、金锭、氯化钠初级产品,具体按照《改革通知》所附《资源税税目税率幅度表》相关规定执行。对未列举名称的其他矿产度品,省级人民政府可对本地区主要矿产品按矿种设定税目,对其余矿产品按类别设定税目,并按其销售的主要形态(如原矿、精矿)确定征税对象。  资源税是以各种应税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为了调节资源级差收入并体现国有资源有偿使回用而征收的一种税。资源税在理论上可区分为对绝对矿租课征的一般资源税和对级差矿租课征的级差资源税,体现在税收政策上就叫做“普遍征收,级差调节”,即:所有开采者开采的所有应税资源都应缴纳资源税;同时,答开采中、优等资源的纳税人还要相应多缴纳一部分资源税。

水资源税属于资源税吗

一、正面回答不属于。我国征收资源税的税目主要有原油、煤炭、天然气、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盐等。这七个税目覆盖了大部分已知的矿产资源,但仍有许多自然资源未包括在内,如水资源、黄金、地热资源、森林资源等。二、分析水资源税实行从量计征,除规定的情形外,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实际取用水量×适用税额,城镇公共供水企业实际取用水量应当考虑合理损耗因素。疏干排水的实际取用水量按照排水量确定。疏干排水是指在采矿和工程建设过程中破坏地下水层、发生地下涌水的活动。水力发电和火力发电贯流式不含循环式冷却取用水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实际发电量×适用税额。三、资源税的税目有哪些我国征收资源税的税目主要有原油、煤炭、天然气、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盐等。这七个税目覆盖了大部分已知的矿产资源,但仍有许多自然资源未包括在内,如水资源、黄金、地热资源、森林资源等。

水资源税征收管理办法

【法律分析】1、税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财政部税务总局水利部关于印发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制定本办法;2、除本办法规定的情形外,其他直接取用地表水、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为水资源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缴纳水资源税。纳税人应当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山东省水资源条例》等规定申领取水许可证;3、 下列情形,不缴纳水资源税:(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取用水的;(2)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用水的;(3)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为配置或者调度水资源取水的;(4)为保障矿井等地下工程施工安全和生产安全必须进行临时应急取用排水的;(5)为消除对公共安全或者公共利益的危害临时应急取水的;(6)为农业抗旱和维护生态与环境必须临时应急取水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第二条 资源税的税目、税率,依照《税目税率表》执行。《税目税率表》中规定实行幅度税率的,其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考虑该应税资源的品位、开采条件以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等情况,在《税目税率表》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税目税率表》中规定征税对象为原矿或者选矿的,应当分别确定具体适用税率。

水资源税可以计入成本吗

你好,应计入税金及附加。

湖北省水资源税税率是多少

法律分析:对取用水量超过计划百分之二十(含)以下的,超过部分按水资源税税额标准的2倍征收;对取用水量超过计划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四十(含)的,超过部分按水资源税税额标准的2.5倍征收;对取用水量超过计划百分之四十以上的,超过部分按水资源税税额标准的3倍征收。未经批准擅自取用水或未依法取得年度取用水计划的,按水资源税税额标准的3倍征收。水资源税实行从量计征,除中央直属和跨省(区、市)水力发电取用水外,由试点省份省级人民政府统筹考虑本地区水资源状况、经济社会脊蔽发展水平和水资源节饥颂约保护要求,在《试点省份水资源税最低平均税额表》规定的最低平均税额基础上,分类确定具体适用税额。

水资源税征收管理办法

水资源税征收管理办法如下:1、税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财政部税务总局水利部关于印发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制定本办法;2、除本办法规定的情形外,其他直接取用地表水、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为水资源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缴纳水资源税。纳税人应当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山东省水资源条例》等规定申领取水许可证;3、 下列情形,不缴纳水资源税:(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取用水的;(2)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用水的;(3)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为配置或者调度水资源取水的;(4)为保障矿井等地下工程施工安全和生产安全必须进行临时应急取用排水的;(5)为消除对公共安全或者公共利益的危害临时应急取水的;(6)为农业抗旱和维护生态与环境必须临时应急取水的。 4、本办法自2019年12月1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第二条 资源税的税目、税率,依照《税目税率表》执行。《税目税率表》中规定实行幅度税率的,其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考虑该应税资源的品位、开采条件以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等情况,在《税目税率表》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税目税率表》中规定征税对象为原矿或者选矿的,应当分别确定具体适用税率。第三条 资源税按照《税目税率表》实行从价计征或者从量计征。《税目税率表》中规定可以选择实行从价计征或者从量计征的,具体计征方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实行从价计征的,应纳税额按照应税资源产品(以下称应税产品)的销售额乘以具体适用税率计算。实行从量计征的,应纳税额按照应税产品的销售数量乘以具体适用税率计算。应税产品为矿产品的,包括原矿和选矿产品。

下列各项中,可免征水资源税的有( )。

【答案】:A、B、D选项 ABD:免征水资源税;选项 C 属于水资源税的不征税项目。

水资源税怎么申报

水资源税怎么申报1、首先,登录并且选择税费申报,具体根据当地的税务网站2、选择资源税申报3、选择水资源纳税申报表4、登录并且填写相关信息5、注意下拉菜单的附表也要填写,最后提交即可

水资源税属于环境保护税范畴吗

水资源税属于环境保护税范畴。水资源税是国家对使用水资源征收的税种。矿泉水原矿征收的税率为1%—20%,每立方米1—30元。实行幅度税率的,其具体适用税率地方政府可根据地方的具体情况在幅度内自行决定。征收水资源税主要是体现对资源价值的重视。从资源的角度分析,水资源税的征收对象范围,无论是使用者还是开采者,都应该征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第二条 资源税的税目、税率,依照《税目税率表》执行。《税目税率表》中规定实行幅度税率的,其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考虑该应税资源的品位、开采条件以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等情况,在《税目税率表》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税目税率表》中规定征税对象为原矿或者选矿的,应当分别确定具体适用税率。

水资源税属于事业性收费项目吗?

“水资源费”不是税,“水资源费”属于事业性收费项目。

按照水资源税政策,下列情形中可免征水资源税的(  )。

【答案】:A、B选项 AB与水资源循环利用有关,为水资源税的免税项目;选项 CD属于公共临时应急、家庭少量用水,为水资源税的不征税项目。

水资源税的征收标准

水资源税是国家对使用水资源征收的税种。《水资源法》中明确规定了对矿泉水原矿征收的税率为1%—20%,或者是每立方米1—30元。实行幅度税率的,其具体适用税率地方政府可根据地方的具体情况在幅度内自行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第二条 资源税的税目、税率,依照《税目税率表》执行。 《税目税率表》中规定实行幅度税率的,其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考虑该应税资源的品位、开采条件以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等情况,在《税目税率表》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税目税率表》中规定征税对象为原矿或者选矿的,应当分别确定具体适用税率。

水资源税税目税率表

法律主观:水资源税是国家对使用水资源征收的税种。《水资源法》中明确规定了对矿泉水原矿征收的税率为1%—20%,或者是每立方米1—30元。实行幅度税率的,其具体适用税率地方政府可根据地方的具体情况在幅度内自行决定。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第二条 资源税的税目、税率,依照《税目税率表》执行。 《税目税率表》中规定实行幅度税率的,其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考虑该应税资源的品位、开采条件以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等情况,在《税目税率表》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税目税率表》中规定征税对象为原矿或者选矿的,应当分别确定具体适用税率。

水费发票中的水资源税

法律主观:水资源税是国家对使用水资源征收的税种。《水资源法》中明确规定了对矿泉水原矿征收的税率为1%—20%,或者是每立方米1—30元。实行幅度税率的,其具体适用税率地方政府可根据地方的具体情况在幅度内自行决定。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第二条 资源税的税目、税率,依照《税目税率表》执行。 《税目税率表》中规定实行幅度税率的,其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考虑该应税资源的品位、开采条件以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等情况,在《税目税率表》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税目税率表》中规定征税对象为原矿或者选矿的,应当分别确定具体适用税率。

水资源税的征收范围

水资源税的征收范围据报道,进入2018年,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税制改革无疑将加快步伐,更多相关部署将落地生效,水资源税:征收试点范围新增北京等9地.报道称,从2017年12月1日起,在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河南、山东、四川、宁夏、陕西等9省区市开征水资源税,这是继2016年7月1日河北省率先试点后,我国资源税改革再迈关键一步.此次水资源税改革扩大范围,一个重要原则是税费平移,总体不增加企业和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用水负担,依据不同取用水性质实行差别税额,地下水税额高于地表水,对特种行业从高征税,对限额内农业生产取用水免税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负责人表示,2016年新纳入试点9省区市水资源费共计收入133亿元,征收水资源税收入意义并不大,但生态意义、绿色意义很大,以税收调节作用助推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哪些情况下是不用缴纳水资源税?不缴纳水资源税的情形: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取用水的;2、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用水的;3、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为配置或者调度水资源取水的;4、为保障矿井等地下工程施工安全和生产安全必须进行临时应急取用(排)水的;5、为消除对公共安全或者公共利益的危害临时应急取水的;6、为农业抗旱和维护生态与环境必须临时应急取水的.水资源税的征收范围都有什么?整体上来说,其实按照小编老师在上文中提及到的关于水资源的征收范围改革的相关介绍,相信大家都知道依据不同取用水性质实行差别税额,地下水税额高于地表水,对特种行业从高征税,对限额内农业生产取用水免税;更多相关的资料都可以来本网站试试.

山西省2020年水资源税征收标准

2020年的水资源税征收标准如下:1、地表水:按每立方米0.12元计征。2、地下水:按每立方米0.2元计征。

河南水资源税征收标准

法律主观:水资源税是国家对使用水资源征收的税种。《水资源法》中明确规定了对矿泉水原矿征收的税率为1%—20%,或者是每立方米1—30元。实行幅度税率的,其具体适用税率地方政府可根据地方的具体情况在幅度内自行决定。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第二条资源税的税目、税率,依照《税目税率表》执行。《税目税率表》中规定实行幅度税率的,其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考虑该应税资源的品位、开采条件以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等情况,在《税目税率表》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税目税率表》中规定征税对象为原矿或者选矿的,应当分别确定具体适用税率。

水资源税怎么申报

一、征收对象及计算公式: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政发〔2017〕42号,除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情形外,其他直接取用地表水(江、河、湖泊(含水库)等水资源)、地下水(埋藏在地表以下各种形式的水资源,地热、矿泉水暂不纳入水资源税征税范围)的单位和个人为水资源税纳税人。 一般企业水资源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实际取用水量×适用税额;即墨地区一般企业地下水为1.5元/立方米,地表水为0.4元/立方米) 水力发电和火力发电贯流式(不含循环式)冷却取用水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实际发电量×适用税额。 纳税人超过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计划(定额)取用水量,按以下规定征收水资源税:(一)超计划(定额)10%以内(含)部分,按水资源税税额标准的2倍征收。(二)超计划(定额)10%—30%(含)部分,按水资源税税额标准的2.5倍征收。(三)超计划(定额)30%以上部分,按水资源税税额标准的3倍征收。 二、申报流程 1、申报网址:企业应在“省水资源税信息管理系统”将本期的实际取水量上报,经审核通过后生成《水量核定书》。  企业上报信息后,水利部门对上报的用水量信息进行审核,如有问题会予以驳回重新申报或是做出异常情况说明,例如用水量突然比计划用水量减少情况,水利部门肯能上门实地核查取用水情况。审核无误的予以通过,生成《水量核定书》。地税局根据水利部门传递的《水量核定书》征收水资源税。 

水资源税征收标准

法律分析:对取用水量超过计划百分之二十(含)以下的,超过部分按水资源税税额标准的2倍征收;对取用水量超过计划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四十(含)的,超过部分按水资源税税额标准的2.5倍征收;对取用水量超过计划百分之四十以上的,超过部分按水资源税税额标准的3倍征收。未经批准擅自取用水或未依法取得年度取用水计划的,按水资源税税额标准的3倍征收。水资源税实行从量计征,除中央直属和跨省(区、市)水力发电取用水外,由试点省份省级人民政府统筹考虑本地区水资源状况、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水资源节约保护要求,在《试点省份水资源税最低平均税额表》规定的最低平均税额基础上,分类确定具体适用税额。试点省份的中央直属和跨省(区、市)水力发电取用水税额为每千瓦时0.005元。跨省(区、市)界河水电站水力发电取用水水资源税税额,与涉及的非试点省份水资源费征收标准不一致的,按较高一方标准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 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取得取水权。但是,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水的除外。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征收管理水资源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四十九条 用水应当计量,并按照批准的用水计划用水。用水实行计量收费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第五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推行节水灌溉方式和节水技术,对农业蓄水、输水工程采取必要的防渗漏措施,提高农业用水效率。

北京市水资源税征收标准

法律主观:水资源税是国家对使用水资源征收的税种。《水资源法》中明确规定了对矿泉水原矿征收的税率为1%—20%,或者是每立方米1—30元。实行幅度税率的,其具体适用税率地方政府可根据地方的具体情况在幅度内自行决定。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第二条资源税的税目、税率,依照《税目税率表》执行。《税目税率表》中规定实行幅度税率的,其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考虑该应税资源的品位、开采条件以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等情况,在《税目税率表》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税目税率表》中规定征税对象为原矿或者选矿的,应当分别确定具体适用税率。

水资源税属于税金及附加吗

现行的税收法律制度并没有单独确认水资源税应该计入什么科目。不过一般计入税金及附加是没有问题的。财会[2016]22号规定。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

水资源税征收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对取用水量超过计划百分之二十(含)以下的,超过部分按水资源税税额标准的2倍征收;对取用水量超过计划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四十(含)的,超过部分按水资源税税额标准的2.5倍征收;对取用水量超过计划百分之四十以上的,超过部分按水资源税税额标准的3倍征收。未经批准擅自取用水或未依法取得年度取用水计划的,按水资源税税额标准的3倍征收。水资源税实行从量计征,除中央直属和跨省(区、市)水力发电取用水外,由试点省份省级人民政府统筹考虑本地区水资源状况、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水资源节约保护要求,在《试点省份水资源税最低平均税额表》规定的最低平均税额基础上,分类确定具体适用税额。试点省份的中央直属和跨省(区、市)水力发电取用水税额为每千瓦时0.005元。跨省(区、市)界河水电站水力发电取用水水资源税税额,与涉及的非试点省份水资源费征收标准不一致的,按较高一方标准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 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取得取水权。但是,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水的除外。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征收管理水资源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四十九条 用水应当计量,并按照批准的用水计划用水。用水实行计量收费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第五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推行节水灌溉方式和节水技术,对农业蓄水、输水工程采取必要的防渗漏措施,提高农业用水效率。

水资源税怎么征收

水资源税根据当地水资源状况、取用水类型和经济发展等情况实行差别税率。水资源税实行从量计征,除规定的情形外,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实际取用水量×适用税额(相关税率为1%~20%或者每立方米1~30元),城镇公共供水企业实际取用水量应当考虑合理损耗因素。

水资源税是什么意思

法律主观:水资源税是国家对使用水资源征收的税种。《水资源法》中明确规定了对矿泉水原矿征收的税率为1%—20%,或者是每立方米1—30元。实行幅度税率的,其具体适用税率地方政府可根据地方的具体情况在幅度内自行决定。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第二条 资源税的税目、税率,依照《税目税率表》执行。 《税目税率表》中规定实行幅度税率的,其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考虑该应税资源的品位、开采条件以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等情况,在《税目税率表》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税目税率表》中规定征税对象为原矿或者选矿的,应当分别确定具体适用税率。

山东省地下水水资源税的税率是多少

3%~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资源税法》,山东省地下水水资源税税率为3%~5%,具体税率由国务院确定。地下水(groundwater),是指赋存于地面以下岩石空隙中的水,狭义上是指地下水面以下饱和含水层中的水。

水资源税会计分录怎么做

代收的水资源税会计分录1、企业代缴水资源税,会计分录为:借:其他应收款——应税纳税人名称贷: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2、企业支付水资源税,会计分录为:借: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贷:银行存款3、企业收回代缴税费,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收款——应税纳税人名称企业代收水资源税,应当通过“其他应收款”相关二级科目以及“应交税费”相关二级科目核算。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除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代位追偿款、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长期应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地下水水资源税的会计分录1、企业计提地下水水资源税时:借:税金及附加——资源税贷:应交税费——应交水资源税2、企业缴纳水资源税时:借:应交税费——应交水资源税贷:银行存款3、期末结转利润时:借:本年利润贷:税金及附加——资源税企业计提地下水水资源税,应当设置“税金及附加”借方科目核算;企业缴纳水资源税,应当设置“应交税费——应交水资源税”借方科目进行核算;期末结转利润时,应当通过“本年利润”借方科目结转核算。资源税,指的是以开发利用国有资源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以重要资源品为课税对象,旨在消除资源条件优劣对纳税人经营所得利益影响的税类。水资源税计入哪个科目水资源税,指国家对使用水资源征收的税种.征收水资源税主要是体现对资源价值的重视.水资源税的征收对象范围,无论是使用者还是开采者,都应该征税.水资源税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的.根据《河北省地方税务局河北省水利厅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的公告》(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河北省水利厅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6年第3号)第十二条规定:"水资源税按月或者按季计算征收,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纳税的,可以按次申报纳税.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资源税如何做帐务处理?企业交纳的资源税,通过"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科目进行核算.该科目贷方反映企业应交纳的资源税税额;借方反映企业已经交纳或允许抵扣的资源税税额;余额在贷方表示企业应交而来未交的资源税税额.会计处理方法:1.企业销售应税产品的会计处理月底,企业计提外销售应纳资源税产品应纳的资源税时,应作如下会计分录:借:营业税金源及附加贷: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企业按规定实际缴纳资源税税款时,作如下会计分录:借: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贷:银行存款?2.企业自产知自用应税产品的会计处理对企业自产自用应税产品,其应纳资源税的会计处理与销售应税产品会计处理有所不同,即其应交纳的税金不计入产品销售税金,而是计入产品的生产成本,即:借:生产成本或制造费用?贷: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企业按规定实际缴纳资源税应纳税款道时,作如下会计分录:借: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贷:银行存款在企业财务中,水资源税计入哪个科目?水资源税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的.水资源的账务处理方式,小编觉得和资源税的处理过程是一致的,大家有什么样的想法呢?请大家给小编留言,我们可共同探讨,共同学习.好了,朋友们,再见.

四川供排水公司水资源税征收税率

水资源税征收税率为6%。四川供排水公司水资源水资源税征收标准6%,水资源税的税额标准按现行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进行平转,最低平均税额为,地表水每立方米0.1元至1.6元、地下水每立方米0.2元至4元,总体不增加企业和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用水负担。

供热公司如何缴纳水资源税

选择水资源税源编号进行缴纳。供热公司需要通过选择水资源税源编号进行缴纳,供热公司就是提供供热采暖服务的公司,它是事业单位,也是现代化的企业公司,水资源税是为保护水资源,对在我国境内开采、加工、消费以及污染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开采、消费量、开采收益以及污染量征收的一种资源税。

水资源税征收管理办法

法律分析:对取用水量超过计划百分之二十(含)以下的,超过部分按水资源税税额标准的2倍征收;对取用水量超过计划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四十(含)的,超过部分按水资源税税额标准的2.5倍征收;对取用水量超过计划百分之四十以上的,超过部分按水资源税税额标准的3倍征收。未经批准擅自取用水或未依法取得年度取用水计划的,按水资源税税额标准的3倍征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 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取得取水权。但是,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水的除外。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征收管理水资源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四十九条 用水应当计量,并按照批准的用水计划用水。用水实行计量收费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第五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推行节水灌溉方式和节水技术,对农业蓄水、输水工程采取必要的防渗漏措施,提高农业用水效率。

水资源税税率

一、怎么回答为发挥水资源税调控作用,按不同取用水性质实行差别税额,地下水税额要高于地表水,超采区地下水税额要高于非超采区,严重超采地区的地下水税额要大幅高于非超采地区。对超计划或超定额用水加征1~3倍,对特种行业从高征税,对超过规定限额的农业生产取用水、农村生活集中式饮水工程取用水从低征税。二、分析具体适用税额,授权省级人民政府统筹考虑本地区水资源状况、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水资源节约保护的要求确定。除规定情形外,水资源税的纳税人为直接取用地表水、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包括直接从江、河、湖、水库和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三、水资源税征收标准是什么?水资源税征收标准:按不同取用水性质实行差别税额。地下水税额>地表水税额;超采区地下水税额>非超采区地下水税额;严重超采地区的地下水税额>非超采地区地下水税额;对超计划或超定额用水加征1到3倍,对特种行业从高征税,对超过规定限额的农业生产取用水、农村生活集中式饮水工程取用水从低征税。

水资源税怎么计算

一、正面回答水资源税实行从量计征,除规定的情形外,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实际取用水量×适用税额,城镇公共供水企业实际取用水量应当考虑合理损耗因素。疏干排水的实际取用水量按照排水量确定。疏干排水是指在采矿和工程建设过程中破坏地下水层、发生地下涌水的活动。水力发电和火力发电贯流式不含循环式冷却取用水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实际发电量×适用税额。二、分析火力发电贯流式冷却取用水,是指火力发电企业从江河、湖泊含水库等水源取水,并对机组冷却后将水直接排入水源的取用水方式。火力发电循环式冷却取用水,是指火力发电企业从江河、湖泊含水库、地下等水源取水并引入自建冷却水塔,对机组冷却后返回冷却水塔循环利用的取用水方式。三、资源税的税目有哪些我国征收资源税的税目主要有原油、煤炭、天然气、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盐等。这七个税目覆盖了大部分已知的矿产资源,但仍有许多自然资源未包括在内,如水资源、黄金、地热资源、森林资源等。

2019年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暂行办法,水资源税税目税率表

第一条 为促进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合理利用,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河北省。   第三条 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含水库)和地下取用地表水、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为水资源税纳税人。   纳税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规定申领取水许可证。   第四条 水资源税的征税对象为地表水和地下水。   地表水是陆地表面上动态水和静态水的总称,包括江、河、湖泊(含水库)、雪山融水等水资源。   地下水是埋藏在地表以下各种形式的水资源。   第五条 水资源税实行从量计征。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取水口所在地税额标准×实际取用水量。   水力发电和火力发电贯流式取用水量按照实际发电量确定。   第六条 按地表水和地下水分类确定水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   地表水分为农业、工商业、城镇公共供水、水力发电、火力发电贯流式、特种行业及其他取用地表水。地下水分为农业、工商业、城镇公共供水、特种行业及其他取用地下水。   特种行业取用水包括洗车、洗浴、高尔夫球场、滑雪场等取用水。   河北省可以在上述分类基础上,结合本地区水资源状况、产业结构和调整方向等进行细化分类。   第七条 对水力发电和火力发电贯流式以外的取用水设置最低税额标准,地表水平均不低于每立方米0.4元,地下水平均不低于每立方米1.5元。   水力发电和火力发电贯流式取用水的税额标准为每千瓦小时0.005元。   具体取用水分类及适用税额标准由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建议,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核准。   第八条 对取用地下水从高制定税额标准。   对同一类型取用水,地下水水资源税税额标准要高于地表水,水资源紧缺地区地下水水资源税税额标准要大幅高于地表水。   超采地区的地下水水资源税税额标准要高于非超采地区,严重超采地区的地下水水资源税税额标准要大幅高于非超采地区。在超采地区和严重超采地区取用地下水(不含农业生产取用水和城镇公共供水取水)的具体适用税额标准,由河北省人民政府在非超采地区税额标准2-5倍幅度内提出建议,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核准;超过5倍的,报国务院备案。   城镇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取用地下水的,水资源税税额标准要高于公共供水管网未覆盖地区,原则上要高于当地同类用途的城市供水价格。   第九条 对特种行业取用水,从高制定税额标准。   第十条 对超计划或者超定额取用水,从高制定税额标准。除水力发电、城镇公共供水取用水外,取用水单位和个人超过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计划(定额)取用水量,在原税额标准基础上加征1-3倍,具体办法由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建议,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核准;加征超过3倍的,报国务院备案。   第十一条对超过规定限额的农业生产取用水,以及主要供农村人口生活用水的集中式饮水工程取用水,从低制定税额标准。   农业生产取用水包括种植业、畜牧业、水产养殖业、林业取用水。   第十二条 对企业回收利用的采矿排水(疏干排水)和地温空调回用水,从低制定税额标准。   第十三条 对下列取用水减免征收水资源税:   (一)对规定限额内的农业生产取用水,免征水资源税。   (二)对取用污水处理回用水、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免征水资源税。   (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减税和免税情形。   第十四条 水资源税由地方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本办法有关规定征收管理。   第十五条 水资源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取用水资源的当日。   第十六条 水资源税按季或者按月征收,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纳税的,可以按次申报纳税。   第十七条 在河北省区域内取用水的,水资源税由取水审批部门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征收。其中,由流域管理机构审批取用水的,水资源税由取水口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征收。   在河北省内纳税地点需要调整的,由省级地方税务机关决定。   第十八条 按照国务院或其授权部门批准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水量分配方案调度的水资源,水资源税由调入区域取水审批部门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征收。   第十九条 建立地方税务机关与水行政主管部门协作征税机制。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向地方税务机关提供取水许可情况和超计划(定额)取用水量,并协助地方税务机关审核纳税人实际取用水的申报信息。   纳税人根据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实际取用水量向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地方税务机关将纳税人相关申报信息与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信息进行比对,并根据核实后的信息征税。   水资源税征管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地方税务机关和水行政主管部门联合进行核查。   第二十条 河北省开征水资源税后,将水资源费征收标准降为零。   第二十一条 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期间,水行政主管部门相关经费支出由同级财政预算统筹安排和保障。对原有水资源费征管人员,由地方政府统筹做好安排。   第二十二条 河北省人民政府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国务院备案。   第二十三条 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期间涉及的有关政策,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确定。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7月1日起实施。 ;

水资源税征收标准

法律分析:水资源税征收标准:按不同取用水性质实行差别税额。地下水税额>地表水税额;超采区地下水税额>非超采区地下水税额;严重超采地区的地下水税额>非超采地区地下水税额;对超计划或超定额用水加征1~3倍,对特种行业从高征税,对超过规定限额的农业生产取用水、农村生活集中式饮水工程取用水从低征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一般取用水、采矿和工程建设疏干排水:应纳税额=实际取用水量×适用税额水力发电和火力发电贯流式(不含循环式)冷却取用水:应纳税额=实际发电量×适用税额对取用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试点征收水资源税。地下水水资源税根据当地地下水资源状况、取用水类型和经济发展等情况实行差别税率,合理提高征收标准。征收水资源税的,停止征收水资源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第三条 资源税按照《税目税率表》实行从价计征或者从量计征。《税目税率表》中规定可以选择实行从价计征或者从量计征的,具体计征方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实行从价计征的,应纳税额按照应税资源产品(以下称应税产品)的销售额乘以具体适用税率计算。实行从量计征的,应纳税额按照应税产品的销售数量乘以具体适用税率计算。应税产品为矿产品的,包括原矿和选矿产品。第四条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提供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的,从高适用税率。衍生问题:免征资源税的情形有哪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资源税:(一)开采原油以及在油田范围内运输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的原油、天然气;(二)煤炭开采企业因安全生产需要抽采的煤成(层)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征资源税:(一)从低丰度油气田开采的原油、天然气,减征百分之二十资源税;(二)高含硫天然气、三次采油和从深水油气田开采的原油、天然气,减征百分之三十资源税;(三)稠油、高凝油减征百分之四十资源税;(四)从衰竭期矿山开采的矿产品,减征百分之三十资源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决定免征或者减征资源税:(一)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二)纳税人开采共伴生矿、低品位矿、尾矿。

下列免征水资源税的有( )。

【答案】:A、B、E选项C:在规定限额内的农业生产取用水,免征水资源税。选项D:除接入城镇公共供水管网以外,军队、武警部队通过其他方式取用水的,免征水资源税。

水资源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法律主观: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指税 法规 定的纳税人应当承担纳税义务的起始时间。不同税种的纳税义务时间不尽相同。 如 增值税 暂行条例规定,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所有纳税人都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及时缴纳税款。法律客观:《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第十条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一)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二)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三)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四)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对前款所列第(三)项情形,应在办理注销登记前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水资源税按年征收,分月或分季预缴?

水资源税按月或者按季计算征收,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纳税的,可以按次申报纳税。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

矿泉水资源税与水资源税如何区分

矿泉水属于水气矿产,水资源税的征税对象为地表水和地下水。矿泉水是含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矿物质元素的一种水气矿产。水资源税的征税对象为地表水和地下水。地表水是陆地表面上动态水和静态水的总称,包括江、河、湖泊(含水库)等水资源。地下水是埋藏在地表以下各种形式的水资源。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资源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第十一条规定,矿泉水是含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矿物质元素的一种水气矿产,可供饮用或医用等。此外,水气矿产还包括地下水、二氧化碳气、硫化氢气、氦气、氡气等。矿泉水等水气矿产属于“其他非金属矿原矿,未列举名称的其他非金属矿原矿。

水资源税计入哪个会计科目

水资源税通过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计提;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水资源税。缴纳;借:应交税费—水资源税,贷:银行存款。

养猪场无取水证,水资源税怎么征收

从量计征。根据会计学堂,没有取水证不影响水资源税的征收。水资源税是实行从量计征,对矿泉水原矿征收的税率为1%—20%,或者是每立方米1—30元。水资源税是国家对使用水资源征收的税种,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实际取用水量×适用税额。

水资源税怎么做会计分录

代收的水资源税会计分录1、企业代缴水资源税,会计分录为:借:其他应收款——应税纳税人名称贷: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2、企业支付水资源税,会计分录为:借: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贷:银行存款3、企业收回代缴税费,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收款——应税纳税人名称企业代收水资源税,应当通过“其他应收款”相关二级科目以及“应交税费”相关二级科目核算。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除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代位追偿款、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长期应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地下水水资源税的会计分录1、企业计提地下水水资源税时:借:税金及附加——资源税贷:应交税费——应交水资源税2、企业缴纳水资源税时:借:应交税费——应交水资源税贷:银行存款3、期末结转利润时:借:本年利润贷:税金及附加——资源税企业计提地下水水资源税,应当设置“税金及附加”借方科目核算;企业缴纳水资源税,应当设置“应交税费——应交水资源税”借方科目进行核算;期末结转利润时,应当通过“本年利润”借方科目结转核算。资源税,指的是以开发利用国有资源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以重要资源品为课税对象,旨在消除资源条件优劣对纳税人经营所得利益影响的税类。水资源税的征收范围据报道,进入2018年,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税制改革无疑将加快步伐,更多相关部署将落地生效,水资源税:征收试点范围新增北京等9地.报道称,从2017年12月1日起,在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河南、山东、四川、宁夏、陕西等9省区市开征水资源税,这是继2016年7月1日河北省率先试点后,我国资源税改革再迈关键一步.此次水资源税改革扩大范围,一个重要原则是税费平移,总体不增加企业和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用水负担,依据不同取用水性质实行差别税额,地下水税额高于地表水,对特种行业从高征税,对限额内农业生产取用水免税……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负责人表示,2016年新纳入试点9省区市水资源费共计收入133亿元,征收水资源税收入意义并不大,但生态意义、绿色意义很大,以税收调节作用助推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哪些情况下是不用缴纳水资源税?不缴纳水资源税的情形: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取用水的;2、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用水的;3、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为配置或者调度水资源取水的;4、为保障矿井等地下工程施工安全和生产安全必须进行临时应急取用(排)水的;5、为消除对公共安全或者公共利益的危害临时应急取水的;6、为农业抗旱和维护生态与环境必须临时应急取水的.都有什么?整体上来说,其实按照小编老师在上文中提及到的关于水资源的征收范围改革的相关介绍,相信大家都知道依据不同取用水性质实行差别税额,地下水税额高于地表水,对特种行业从高征税,对限额内农业生产取用水免税;更多相关的资料都可以来本网站试试.

怎样审计水资源税

企业上报信息后,水利部门对上报的用水量信息进行审核。一、征收对象及计算公式: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政发〔2017〕42号,除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情形外,其他直接取用地表水(江、河、湖泊(含水库)等水资源)、地下水(埋藏在地表以下各种形式的水资源,地热、矿泉水暂不纳入水资源税征税范围)的单位和个人为水资源税纳税人。一般企业水资源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实际取用水量×适用税额;即墨地区一般企业地下水为1.5元/立方米,地表水为0.4元/立方米)水力发电和火力发电贯流式(不含循环式)冷却取用水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实际发电量×适用税额。纳税人超过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计划(定额)取用水量,按以下规定征收水资源税:(一)超计划(定额)10%以内(含)部分,按水资源税税额标准的2倍征收。(二)超计划(定额)10%—30%(含)部分,按水资源税税额标准的2.5倍征收。(三)超计划(定额)30%以上部分,按水资源税税额标准的3倍征收。二、申报流程:申报网址:企业应在“省水资源税信息管理系统”将本期的实际取水量上报,经审核通过后生成《水量核定书》。企业上报信息后,水利部门对上报的用水量信息进行审核,如有问题会予以驳回重新申报或是做出异常情况说明,例如用水量突然比计划用水量减少情况,水利部门肯能上门实地核查取用水情况。审核无误的予以通过,生成《水量核定书》。地税局根据水利部门传递的《水量核定书》征收水资源税。

山东省水资源税征收管理办法

纳税人超过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计划(定额)取用水量,按以下规定征收水资源税:(一)超计划(定额)10%以内(含)部分,按水资源税税额标准的2倍征收。(二)超计划(定额)10%-30%(含)部分,按水资源税税额标准的2.5倍征收。(三)超计划(定额)30%以上部分,按水资源税税额标准的3倍征收。自2018年7月1日起,无取水许可证取用水的,按水资源税税额标准的3倍征收。下列情形,予以免征或者减征水资源税:(一)规定限额内的农业生产取用水,免征水资源税。(二)取用污水处理再生水,免征水资源税。(三)除接入城镇公共供水管网以外,军队、武警部队通过其他方式取用水的,免征水资源税。(四)抽水蓄能发电取用水,免征水资源税。(五)采油排水经分离净化后在封闭管道回注的,免征水资源税。(六)财政部、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免征或者减征水资源税情形。法律依据:《山东省水资源税征收管理办法(试行)》第二条除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情形外,其他直接取用地表水、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为水资源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缴纳水资源税。纳税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山东省水资源条例》等规定申领取水许可证。第八条水资源税按照地表水和地下水分行业确定税额标准。取用水行业分为:农业生产者、城镇公共供水企业、特种行业、其他行业(包括工商业、火力发电循环式冷却取用水企业等)。农业生产取用水是指种植业、畜牧业、水产养殖业、林业等取用水。特种行业取用水是指洗车、洗浴、高尔夫球场、滑雪场等取用水。特殊用水类别包括:疏干排水的单位和个人、地源热泵使用者、水力发电企业、火力发电贯流式冷却用水企业、农村人口生活集中式饮水工程单位。供农村人口生活用水的集中式饮水工程,是指供水规模在1000立方米/天或者供水对象1万人以上,并由企事业单位运营的农村人口生活用水供水工程。

水资源税分录怎么做

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其分录为,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水资源税。实际缴纳时,分录为,借:应交税费—应交水资源税。贷:银行存款。

水资源税适用税额等级

水资源税适用税额等级共三级。1、参考现行水资源费有关规定,对超计划20%(含)以下,按照水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的2倍加征。2、对超计划20%至40%,按照水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的2.5倍加征。3、对超计划40%以上的部分,按照水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的3倍加征。

水资源税征收对象及征收标准

水资源税征收标准为试点省份的中央直属和跨省(区、市)水力发电取用水税额为每千瓦时0.005元。 跨省(区、市)界河水电站水力发电取用水水资源税税额,与涉及的非试点省份水资源费征收标准不一致的,按较高一方标准执行。征收水资源税主要是体现对资源价值的重视。从资源的角度分析,水资源税的征收对象范围,无论是使用者还是开采者,都应该征税。对水资源开采者征税,意味着今后矿泉水等相关开采者也在征税之列;对使用者,涵盖的范围包括工业、居民、农业等,而最容易引发争议的是居民饮用水。各地对居民饮用水的收费包括自来水水费、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三部分。未来的水资源税改革,是将这三部分都合并改为税。 一、水资源税征收对象及征收标准按照不同的用途,分为不同的类型,具体如下:(1)是按照不同取用水性质,参考现行水资源费有关规定,对超计划20%(含)以下、20%至40%(含)、40%以上的部分,分别按照水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的2倍、2.5倍、3倍标准加征;(2)是对高耗水的洗车业、高档洗浴场所等特种行业继续按153元/立方米从高征收,并对取用地下水的提高到160元/立方米;(3)是为严格控制地下水过量开采,除城镇公共供水和水力发电等取用水外,税额标准区分地下水和地表水,并对取用地下水从高征税;(4)是对超过规定限额的农业生产取用水、农村生活集中式饮水工程供农村人口生活的取用水部分从低征税;在考虑减轻农民负担与促进水资源节约利用的同时,有利于促进优化农业灌溉方式,进一步提高农民节约用水意识;(5)是对工程建设等疏干排水,征收水资源税,对回收利用的从低征收;(6)是对部分从事公共、公益性服务的非居民用水,延续原水资源费优惠政策,执行居民税额标准。 法律依据: 《地下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国务院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对取用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试点征收水资源税。地下水水资源税根据当地地下水资源状况、取用水类型和经济发展等情况实行差别税率,合理提高征收标准。征收水资源税的,停止征收水资源费。尚未试点征收水资源税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同一类型取用水,地下水的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应当高于地表水的标准,地下水超采区的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应当高于非超采区的标准,地下水严重超采区的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应当大幅高于非超采区的标准。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取用地下水的取水许可申请不予批准:(一)不符合地下水取水总量控制、地下水水位控制要求;(二)不符合限制开采区取用水规定;(三)不符合行业用水定额和节水规定;(四)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五)水资源紧缺或者生态脆弱地区新建、改建、扩建高耗水项目;(六)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垦种植而取用地下水。

山西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

水资源税实行从量计征,除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情形外,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实际取用水量×适用税额城镇公共供水企业实际取用水量为销售水量。试点期间,城镇公共供水企业缴纳的水资源税可不计入自来水价格,实行价税分离,不作为增值税计税依据。疏干排水的实际取用水量按照排水量确定。疏干排水是指在采矿和工程建设过程中破坏地下水层、发生地下涌水的活动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包括:1、水资源费由县级以上的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取水审批权限负责征收。其中,由流域管理机构审批取水的,水资源费由取水口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代为征收;2、按照国务院或其授权部门批准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水量分配方案调度的水资源,由调入区域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取水审批权限负责征收水资源费。3、其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的调水,水资源费的征收机关和资金分配,由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协商确定,并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审核同意后执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不能协商一致的,由流域管理机构提出意见,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审批确定。对取用水量超过计划百分之二十(含)以下的,超过部分按水资源税税额标准的2倍征收;对取用水量超过计划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四十(含)的,超过部分按水资源税税额标准的2.5倍征收;对取用水量超过计划百分之四十以上的,超过部分按水资源税税额标准的3倍征收。未经批准擅自取用水或未依法取得年度取用水计划的,按水资源税税额标准的3倍征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第三条 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水资源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和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管理的水库中的水,归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第四条 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和防治水害,应当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利用、讲求效益,发挥水资源的多种功能,协调好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

水污费和水资源税的区别

水污费和水资源税的区别在于:定义不同、收费对象不同、收费方式不同、目的不同。1、定义不同:水污染费是指对水污染者收取的一种经济手段,主要是为了弥补水污染造成的环境和社会成本。而水资源税是指对水资源的利用征收的一种税收,主要是为了引导合理的水资源利用,促进水资源的保护和管理。2、收费对象不同:水污染费的收费对象是水污染者,即对水环境造成污染的单位或个人。而水资源税的收费对象是所有使用水资源的单位或个人。3、收费方式不同:水污染费的收费标准主要是根据污染物排放的种类和排放量计算,收费方式为按量收费。而水资源税的收费标准主要是根据水资源的利用量计算,收费方式为按照一定比例的税率收取。4、目的不同:水污染费的目的是通过经济手段惩罚水污染者,促使其减少污染物排放,保护水环境。而水资源税的目的是通过经济手段引导合理的水资源利用,促进水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地下水资源税征收标准

这个征收标准是每立方米0.2元至4元。2017年施行的《扩大水资源税改革实施办法》指出,按现行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进行平转,明确试点省份最低平均税额为,地表水每立方米0.1元至1.6元,地下水每立方米0.2元至4元,总体不增加企业和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用水负担。地下水资源税征收试点由省份、省级人民政府在最低平均税额基础上,分类确定具体适用税额,在试点期间将水资源税收入全部留归地方。

山东省水资源税征收管理办法

《山东省水资源税征收管理办法》是山东省政府为了加强对水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而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内容涉及征税对象、税率标准、征收程序等方面。山东省水资源税征收管理办法是山东省政府按照国家有关税收管理法规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该办法的主要目的是加强对水资源的管理和保护,通过对水资源的征税,刺激社会各界对水资源的重视,并推动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该办法具体规定了征税对象、税率标准、征收程序等方面内容,并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做出了明确规定。水资源税的征收是我国加强对水资源保护的重要措施之一,围绕水资源税,国家及各地均出台了一系列有关政策和措施,以鼓励节水、减排、回收水资源等举措。同时,水资源税的具体制度及管理政策也在不断完善和更新中。《山东省水资源税征收管理办法》是山东省政府为加强对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制定的地方性法规,重点规定了征税对象、税率标准、征收程序等方面内容,以推动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从事水资源开发应当依照规划,经过水资源管理部门审核批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用水许可,严格节约用水,保护水生态环境和水资源。”

水资源税怎么征收

水资源税根据当地水资源状况、取用水类型和经济发展等情况实行差别税率。水资源税实行从量计征,除规定的情形外,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实际取用水量×适用税额(相关税率为1%~20%或者每立方米1~30元),城镇公共供水企业实际取用水量应当考虑合理损耗因素。

水资源税的税率是多少

1%—20%。《水资源法》中明确规定了对矿泉水原矿征收的税率为1%—20%,或者是每立方米1—30元。水资源税是指国家对使用水资源征收的税种,是为保护水资源,对在我国境内开采、加工、消费以及污染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开采、消费量、开采收益以及污染量征收的一种资源税。

内蒙古水资源税征收管理办法

内蒙古水资源税征收管理办法于2022年5月1日起实施,适用于全区各类单位和个人取水行为。该办法从水体污染和水资源利用两个方面来征收税费,具体标准为每立方米0.1元和每立方米0.2元。内蒙古水资源税征收管理办法是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为保护水资源、促进节水型社会建设而出台的一项税收政策。该办法于2022年5月1日正式实施,适用于内蒙古全区各类单位和个人的取水行为。该办法从水体污染和水资源利用两个方面来征收税费,标准为每立方米0.1元和每立方米0.2元。其中,对存在超标排污、擅自占用水源和恶意浪费水资源等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征收水污染排放费和水资源超额利用费。内蒙古水资源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实施,对于推动水资源高效利用、保障水源安全、促进环境持续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同时,对于依法纳税、切实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单位和个人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内蒙古水资源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征收对象有哪些?内蒙古水资源税征收管理办法适用于内蒙古全区所有单位和个人的取水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企业、事业单位、民间团体、个体工商户、农民等。内蒙古水资源税征收管理办法是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为保护水资源、促进节水型社会建设而出台的一项税收政策。该办法的实施对于推动水资源高效利用、保障水源安全、促进环境持续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法律依据】:《内蒙古水资源税征收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水资源税,是指主要通过税收手段,促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保护水资源,减少水体污染,调节与优化水资源配置和利用方式的税收。

水资源税征收标准

水资源税征收标准:1、对取用水量超过计划百分之二十(含)以下的,超过部分按水资源税税额标准的2倍征收;2、对取用水量超过计划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四十(含)的,超过部分按水资源税税额标准的2.5倍征收;3、对取用水量超过计划百分之四十以上的,超过部分按水资源税税额标准的3倍征收;4、未经批准擅自取用水或未依法取得年度取用水计划的,按水资源税税额标准的3倍征收。《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取得取水权。但是,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水的除外。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征收管理水资源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四十九条用水应当计量,并按照批准的用水计划用水。用水实行计量收费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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