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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害作业劳动保护制度?

2023-09-06 18: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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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护制度
有害作业劳动保护制度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中达咨询为大家解答。
一、基本要求
1.从事有毒物危害作业的工人要定期进行体检;
2.对可能存在毒物危害的现场按规定采取防护措施;
3.患有皮肤病、眼结膜病、外伤及有过敏反应者,不得从事有毒物危害的作业;
4.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加强个人防护;
5.不得在有毒物危害作业的场所内吸烟、吃食物,饭前班后必须洗手、漱口;
6.注意劳逸结合,应避免疲劳作业、带病作业以及其他因作业者的身体条件不行、可能危害其健康或受伤害的作业;
7.搞好工地卫生,防止食物中毒;
8.作业场所应通风良好,可采用自然通风和局部机械通风;
9.凡有职业性接触毒物的作业场所,必须采取措施限制毒物浓度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10.有害作业场所,每天应搞好场内清洁卫生;
11.当作业场所有害毒物的浓度超过国家规定标准时,应立即停止工作并报告上级处理。
二、油漆涂料作业卫生防护措施
1.油漆配料应有较好的自然通风条件并减少连续工作时间;
2.喷漆应采用密闭喷漆间。在较小的喷漆室内进行小件喷漆,应采取隔离防护措施;
3.施工现场必须通风良好。在通风不良的车间、地下室、管道和容器内进行油漆、涂料作业时,应根据场地大小设置抽风机排除有害气体,防止急性中毒;
4.在地下室、池槽、管道和容器内进行有害或刺激性较大的涂料作业时,除应使用防护用品外,还应采取人员轮换间歇、通风换气等措施;
5.以无毒、低毒防锈漆代替含铅的红丹防锈漆,必须使用红丹防锈漆时,宜采用刷涂方式,并加强通风和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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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劳动法》第3条的规定,劳动者的个人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2、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3、获得休息休假的权利 4、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5、接受职业培训的权利 6、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7、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劳动者作为人力资源的所有者,在劳动关系中,凭借从事劳动或从事过劳动这一客观存在获得的应享有的权益,包括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等。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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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30 19:35:131

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法律主观:第一条为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和工作(以下统称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其健康,以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的女职工第三条凡适合妇女从事劳动的单位,不得拒绝招收女职工。第四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第五条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第六条女职工在月经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高空.低温、冷水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第七条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第八条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第九条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第十条女职工在哺乳期内,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第十一条女职工比较多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自办或者联办的形式,逐步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托儿所、幼儿园等设施,并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照料婴儿方面的困难。第十二条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或者当地劳动部门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女职工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三条对违反本规定侵害女职工劳动保护权益的单位负责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其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并责令该单位给予被侵害女职工合理的经济补偿;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四条各级劳动部门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进行检查。各级卫生部门和工会、妇联组织有权对本规定的执行进行监督。第十五条女职工违反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其劳动保护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不适用本规定。第十六条女职工因生理特点禁忌从事劳动的范围由劳动部规定。第十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具体办法。第十八条本规定由劳动部负责解释。法律客观:湖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实施办法全文,具体如下:(一)实行范围本省境内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含全民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女职工的保护,均应执行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湖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实施办法》(以下简称《规定》、《办法》)。(二)管理部门及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女职工劳动保护的管理和检查工作。各级卫生部门和工会、妇联组织应配合本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加强对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的管理,有权对《规定》和本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三)政策措施1.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建立健全女职工劳动保护制度,改善劳动条件,为职工创造安全、文明的劳动环境。2.凡适合妇女从事劳动的单位,在招收职工时,应当与男职工一视同仁,不得随意提高招收标准或拒绝接收女职工。单位不得以女职工休婚假、产假、哺乳假为理由解除劳动合同。3.常年从事攀高、低温、冷水、野外流动作业和国家规定和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女职工在月经期间,所在单位应调整安排其他劳动或者给予休假1~2天。其他工种的女职工在月经期间坚持劳动有困难的,也应给予照顾。单位应给女职工按月发放卫生用品或者卫生费。4.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应执行下列规定:(1)对有两次以上自然流产史的女职工,在妊娠期应当调离经常弯腰、攀高、下蹲、抬举、搬运等容易引起流产、早产的岗位;(2)因怀孕不能坚持原岗位工作的女职工,经指定的医务部门证明,应当安排其适当的工作或给予休息。(3)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或延长劳动时间。在一天劳动时间内安排1小时的工间休息,并降低相应的劳动定额。上班确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请假期间,单位发给不低于本人标准工资75%的工资。5.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对提前生育者,按产假90天计算,超期生育者,应当保证产后休假75天;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经医疗部门证明,女职工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所在单位给予15天产假;满2个月不满4个月流产的,给予30天产假;满4个月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6.女职工产假90天期满后,上班确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半年至1年。请假期间,单位发给不低于本人标准工资75%的工资,工龄连续计算。女职工产假期满恢复工作时,应允许1至2周时间逐渐恢复原定额工作量。7.女职工在工作期间哺乳(含工人喂养)未满1周岁的婴儿,其哺乳时间和到本单位哺乳室往途中的时间,应当算作劳动时间,并降低相应的劳动定额。婴儿满周岁后,经县级以上医疗或保健机构确诊为体弱儿的,可适当延长女职工的哺乳期,但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8.经县级以上医疗或保健机构确诊为患更年期综合症的女职工,所在单位应当减轻其工作量;对不适应现工作的,应当暂时安排适宜的工作。9.单位对女职工应当定期进行妇科病、乳腺病普查,并建立卫生档案。发现患病的,应当及时给予治疗。10.女职工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孕期检查或分娩,其检查费、接生费、住院费和医疗费,由单位在医疗经费中开支。11.各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女职工劳动保护设施:(1)工业企业最大班女职工在100人以上的,应当设置专用的女职工卫生室。最大班女职工在100人以下40人以上的,应当设置简易温水箱及冲洗器。流动、分散的企业,可发给单位自用的冲洗器具。(2)女职工较多的单位要设孕妇休息室和哺乳室。(3)女职工较多的单位,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以自办或者联办的形式,建立有专人管理的托儿所、幼儿园。(四)有关规定1.对违反《规定》和本办法,侵害女职工劳动保护权益的单位负责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其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行政处分;责令该单位及时改正并给予被侵害女职工合理的经济补偿;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女职工应当遵守计划生育规定,实行计划生育。凡符合计划生育的,其产假按《湖南省计划生育条例》执行。凡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按照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处理,不适用本办法。3.女职工因生理特点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按劳动部颁布的规定执行。
2023-08-30 19:35:221

广东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法律主观:《广东省实施〈 女职工 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第一条为了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女职工的劳动保护。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的领导。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用人单位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工会、妇女组织依法对用人单位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支持和协助女职工维护其合法权益。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女职工劳动保护制度,改善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加强对女职工的劳动安全卫生知识培训。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属于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岗位书面告知女职工。 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依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用人单位不得在 劳动合同 或者 聘用合同 中与女职工约定限制其 结婚 、生育等合法权益的内容;不得因性别原因在薪酬调整、职务晋升等方面歧视或者限制女职工。 第八条从事连续4个小时以上立位作业的女职工,月经期间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安排适当的工间休息。 用人单位每月可以向女职工发放必要的卫生用品或者劳动保护卫生费。 第九条女职工需要在劳动时间内进行婚前检查的,用人单位应当给予便利。 第十条在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女职工不能适应原劳动岗位的,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岗位。 (二)女职工经医疗机构诊断确需保胎休息的,保胎休息的时间按照 病假 处理。 (三)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上的,每天安排1小时工间休息,工间休息时间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 工资 ,并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或者从事夜班劳动;对从事立位作业的女职工,还应在其工作场所设休息座位。 (四)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按照规定进行产前检查的,所需时间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第十一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 产假 ,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增加30天产假;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符合法律、 法规 规定生育子女的,按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奖励假。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享受15天至30天产假;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享受42天产假;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75天产假。 《广东省职工 生育保险 规定》对女职工生育享受生育津贴的产假天数的规定与本条第二款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本条第二款规定执行。法律客观:广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全文细则规定如下:广东省人民政府第一条为了切实搞好女职工劳动保护,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范围内一切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全民、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独资企业、乡镇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业户的女职工(包括固定工、合同制工、临时工、计划外用工)。第三条女职工在怀孕、产假、哺乳期间,所在单位不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并保证其获得基本工资的权利。第四条女职工在月经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装卸、搬运等重体力劳动及高空、低温、冷水、野外作业。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婚前检查,应算作劳动时间。第五条女职工在怀孕和产假期间,所在单位应遵守以下规定:(一)对从事繁重体力劳动、有毒有害作业或从事其他容易引起流产、早产、畸胎的特殊工种作业的女职工,应暂时调换工种或酌情减轻工作量。(二)有五名以上怀孕女职工的单位,有条件的应设立孕妇休息室。女职工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每天享受工间休息一小时,算作劳动时间,并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加班加点;从事立位作业的女职工,其工作场所应设工间休息座位。(三)准予定期做产前检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应算作劳动时间。(四)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指定的机构进行产前检查和分娩时,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所在单位应全部负担。费用由原医疗经费渠道开支。(五)产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原有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第六条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如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者),可增加产假三十天。属于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按《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增加产假。第七条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应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流产的,给予四十二天产假。第八条女职工假期满后,若有实际困难,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的,可请哺乳假至婴儿一周岁。哺乳假期间,所在单位应按不低于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工资。第九条女职工产假期满上班,应允许有一至两周的适应时间,使其逐渐恢复原劳动定额。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办理。第十条有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在哺乳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和加班加点。第十一条女职工因更年期综合症不能适应原工作时,所在单位应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减轻其劳动量或暂时安排其他适宜的工作。第十二条女职工较多的单位应积极筹集资金,逐步建立和完善女职工卫生保健以及托儿所、幼儿园等设施。企业、事业单位新建、扩建、改建生产工作用房时,要严格按《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设计、装备女工保护设施。第十三条女职工劳动保护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女工职劳动保护规定》和《广东省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办法》有关规定处理。第十四条女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法规的,应按照《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处理,不适用本办法。第十五条各级劳动部门负责对本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各级卫生部门和工会、妇联组织有权对本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第十六条本办法自1989年3月1日起施行。1987年7月20日省卫生厅、劳动局、总工会、妇联颁发的粤卫〔1987〕第414号《广东省贯彻〈女职工保健工作暂行规定〉的补充意见》同时停止执行。
2023-08-30 19:35:311

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

法律主观:《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法律客观: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颁布施行《福建省企业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的公告,闽常[2004]19号《福建省企业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已由福建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4年12月3日通过,已予公布,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4年12月6日福建省企业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2004年12月3日福建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第一条为维护企业女职工(以下统称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女职工的劳动权利、劳动安全与身心健康的特殊保护,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女职工的劳动保护,适用本条例。第三条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条例的实施。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人口与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监督等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实施本条例。各级地方(产业)工会、妇联组织对本条例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第四条用人单位在招工和裁员时,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歧视女性。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保障女职工的劳动权利,改善女职工的劳动条件,将女职工劳动保护内容纳入企业集体合同,并根据本单位实际,建立相应的女职工劳动保护制度。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对本单位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负责。用人单位工会及女职工委员会应当协助和监督本单位做好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女职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劳动保护措施,依法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用人单位与女职工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女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第七条用人单位每两年至少组织女职工进行一次妇科常见疾病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检查时间视为劳动时间。对直接从事有毒有害岗位作业的女职工,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检查档案,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女职工本人。第八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指自婴儿出生之日起至满一周岁止,下同)内,除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期满而孕期、产期、哺乳期未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孕期、产期、哺乳期期满。第九条从事高处、低温、冷水、野外流动、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作业的女职工在月经期间,经本人提出,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安排其他劳动。从事连续四个小时以上站立劳动的女职工在月经期间,经本人提出,用人单位视具体情况安排其适当的工间休息。第十条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孕期、哺乳期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正在从事的,应当予以调整。女职工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下同)或者在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每天应当在工作时间内安排其一小时的休息或者哺乳时间(多胞胎生育的,应当酌情延长),并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休息或者哺乳时间计算为劳动时间。第十一条女职工人数较多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第十二条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女职工产假为一百三十五天至一百八十天,具体天数由用人单位规定。女职工怀孕流产的,根据有从事人工终止妊娠手术资格的医疗保健机构或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证明,享有产假。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产假为十五天至三十天;怀孕三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为四十二天。女职工怀孕七个月以上,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批准,可以请产前假。女职工产假期满,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批准,可以请哺乳假至婴儿满一周岁。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参加生育保险,如实申报本单位职工人数、工资总额,并按月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缴纳的生育保险费转入生育保险基金帐户。生育保险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筹集资金。生育保险基金实行设区的市统筹。生育保险基金应当加强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第十四条女职工在法定产假期间,由所在地县级以上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按月发放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标准为上年度本企业职工月人均缴费工资,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女职工生育的产前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分娩的失业人员,失业前其所在单位已参加生育保险的,可以向所在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领取相当于本人三个月失业保险金的生育补助。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尚未办理生育保险的,应当按照女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支付其法定产假期间生育津贴,并按照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支付女职工生育的相关费用。第十六条女职工休产前假、哺乳假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按不低于生育津贴百分之六十的标准支付,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第十七条负责劳务派遣的单位,在与接收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时,应当明确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的管理责任。第十八条劳动和社会保障、卫生、安全生产监督等行政部门应当定期对女职工的劳动条件、劳动保护措施进行监督检查。工会、妇联组织发现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应当要求用人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改正;用人单位拒不改正的,工会、妇联组织应当向有关行政部门控告和检举,支持和帮助女职工维护其合法权益。第十九条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应当依法补缴所欠金额,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滞纳金。用人单位拒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由征缴机关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第二十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卫生、人口与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监督等行政部门依照各自职权按下列办法处理:(一)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给予警告、处以罚款;(二)造成女职工经济损失的,责令赔偿;(三)造成女职工身体伤害的,应当依法进行工伤认定,责令赔偿,并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第二十一条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不依法支付生育保险金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二十二条劳动和社会保障、卫生、人口与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监督等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对有关申诉、控告和检举不及时调查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其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三条女职工劳动保护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卫生、人口与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监督等行政部门申诉,受理申诉的部门应当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处理。女职工劳动保护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第二十四条本条例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2023-08-30 19:35:401

劳动制度的特征包含?

1、劳动保护制度中享有受保护权利的是劳动者,负有保护义务的是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在组织劳动的过程中,必须依法保护好劳动者的生命安全与健康。2、劳动保护制度保护的是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劳动法中的休息制度保护的是劳动者的休息权、工资制度保护的是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而劳动保护制度保护的是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权利。在劳动法所保护的劳动者的各种利益中,生命安全与健康利益显然是最重要的,因此,以保护劳动者生命和健康为目标的劳动保护制度在劳动法中也就当然处于重要地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2023-08-30 19:35:481

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

第一条 为了维护女职工的劳动权益,依法保护女职工在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女职工劳动保护,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妇女平等就业,完善和落实生育保险政策,促进用人单位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支持、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女职工劳动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卫生和计划生育等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女职工劳动保护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 工会、妇女组织依法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工会组织应当协助和督促本单位做好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的女职工劳动保护制度,改善女职工劳动条件,对女职工开展劳动安全卫生知识、职业技能以及劳动保护相关法律知识的教育和培训。鼓励用人单位通过开展心理健康讲座、提供心理咨询服务等方式,做好女职工心理健康的宣传和辅导。第七条 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就业权利。在劳动报酬方面,实行男女同工同酬。除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用人单位在招录人员、安排岗位或者裁减人员时,不得歧视妇女。第八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一方订立集体合同或者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应当明确女职工劳动保护的内容。参加集体合同或者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协商的劳动者一方代表中,应当有相应比例的女职工代表。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的,应当明确被派遣女职工劳动保护的内容。第九条 用人单位不得在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中与女职工约定限制结婚、限制生育或者缩减产假等损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内容。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结婚、怀孕、生育、哺乳等情形,降低其工资、限制其晋级、予以辞退、单方解除其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期满而孕期、产期、哺乳期未满的,除女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的外,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应当顺延至孕期、产期、哺乳期满。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执行国家有关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规定。第十一条 经本人提出,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经期女职工下列保护:(一)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经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二)经医疗机构证明患有重度痛经或者经量过多的,给予 1至2天的带薪休息。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孕期女职工下列保护:(一)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所需时间计入其劳动时间;(二)实行劳动定额的,适当减少其劳动量;(三)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对不能适应原劳动的,予以减轻其劳动量或者暂时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四)怀孕不满3个月且妊娠反应严重,或者怀孕7个月以上的,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安排不少于1个小时的休息时间,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五)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第十三条 女职工有流产先兆、习惯性流产史或者其他特殊情况,经医疗机构证明,本人提出休息的,用人单位应当予以适当安排。第十四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98天,符合《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的,再增加3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42天。第十五条 女职工产前检查、生育或者流产产生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支付。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第十六条 女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本办法规定的产假天数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不再支付产假期间工资。生育津贴计发标准高于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差额部分;低于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的,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对差额部分予以补足。女职工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支付其产假期间的工资。第十七条 失业妇女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可以向设区的市、县(市、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申请领取相当于本人3个月失业保险金的生育补助。未就业妇女的配偶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未就业妇女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第十八条 女职工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术、绝育及复通等计划生育手术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假期。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及休假期间生育津贴的支付,按照本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规定执行。第十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应当给予下列保护:(一)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安排不少于1个小时的哺乳时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增加1个小时的哺乳时间;(二)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三)实行劳动定额的,适当减少其劳动量;(四)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为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计入劳动时间。第二十条 女职工人数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设置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女职工人数较多且存在用厕困难的,应当适当增加厕所数量或者提高女厕位的比例。用人单位新建、扩建、改建生产工作用房时,应当按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设计、安装女职工劳动保护设施。第二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每年为女职工安排1次妇科常见病检查;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女职工,还应当定期组织其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检查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劳动生产特点,预防和制止对女职工的性骚扰;在处理女职工性骚扰申诉时,应当依法保护女职工的个人隐私。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法律、法规已有行政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女职工可以依法投诉、举报、申诉,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女职工依法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卫生和计划生育等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工会、妇女组织投诉、举报、申诉的,收到投诉、举报、申诉的部门或者组织应当依法及时调查、处理,或者在3个工作日内转送有权处理的部门或者组织。调查、处理的结果应当及时告知女职工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法律依据 《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
2023-08-30 19:36:161

《宪法》规定的劳动保障制度包括()。

《宪法》规定的劳动保障制度包括()。 A.国家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B.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C.国家规定企事业职工的退休制度D.国家培养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各种专业人才E.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正确答案:ABE
2023-08-30 19:37:271

劳动保护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劳动安全保护和劳动卫生保护。工作时间与休假制度、女职工与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2023-08-30 19:37:361

劳动保护是指什么

法律分析:劳动保护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依靠技术进步和科学管理,采取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消除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不良条件和行为,防止事故和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其内容包括:劳动安全、劳动卫生、女工保护、未成年工保护、工作时间与休假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023-08-30 19:37:531

湖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法律主观:第一条为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和工作(以下统称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其健康,以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的女职工第三条凡适合妇女从事劳动的单位,不得拒绝招收女职工。第四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第五条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第六条女职工在月经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高空.低温、冷水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第七条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第八条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第九条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第十条女职工在哺乳期内,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第十一条女职工比较多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自办或者联办的形式,逐步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托儿所、幼儿园等设施,并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照料婴儿方面的困难。第十二条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或者当地劳动部门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女职工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三条对违反本规定侵害女职工劳动保护权益的单位负责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其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并责令该单位给予被侵害女职工合理的经济补偿;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四条各级劳动部门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进行检查。各级卫生部门和工会、妇联组织有权对本规定的执行进行监督。第十五条女职工违反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其劳动保护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不适用本规定。第十六条女职工因生理特点禁忌从事劳动的范围由劳动部规定。第十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具体办法。第十八条本规定由劳动部负责解释。法律客观:湖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实施办法全文,具体如下:(一)实行范围本省境内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含全民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女职工的保护,均应执行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湖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实施办法》(以下简称《规定》、《办法》)。(二)管理部门及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女职工劳动保护的管理和检查工作。各级卫生部门和工会、妇联组织应配合本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加强对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的管理,有权对《规定》和本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三)政策措施1.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建立健全女职工劳动保护制度,改善劳动条件,为职工创造安全、文明的劳动环境。2.凡适合妇女从事劳动的单位,在招收职工时,应当与男职工一视同仁,不得随意提高招收标准或拒绝接收女职工。单位不得以女职工休婚假、产假、哺乳假为理由解除劳动合同。3.常年从事攀高、低温、冷水、野外流动作业和国家规定和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女职工在月经期间,所在单位应调整安排其他劳动或者给予休假1~2天。其他工种的女职工在月经期间坚持劳动有困难的,也应给予照顾。单位应给女职工按月发放卫生用品或者卫生费。4.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应执行下列规定:(1)对有两次以上自然流产史的女职工,在妊娠期应当调离经常弯腰、攀高、下蹲、抬举、搬运等容易引起流产、早产的岗位;(2)因怀孕不能坚持原岗位工作的女职工,经指定的医务部门证明,应当安排其适当的工作或给予休息。(3)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或延长劳动时间。在一天劳动时间内安排1小时的工间休息,并降低相应的劳动定额。上班确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请假期间,单位发给不低于本人标准工资75%的工资。5.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对提前生育者,按产假90天计算,超期生育者,应当保证产后休假75天;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经医疗部门证明,女职工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所在单位给予15天产假;满2个月不满4个月流产的,给予30天产假;满4个月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6.女职工产假90天期满后,上班确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半年至1年。请假期间,单位发给不低于本人标准工资75%的工资,工龄连续计算。女职工产假期满恢复工作时,应允许1至2周时间逐渐恢复原定额工作量。7.女职工在工作期间哺乳(含工人喂养)未满1周岁的婴儿,其哺乳时间和到本单位哺乳室往途中的时间,应当算作劳动时间,并降低相应的劳动定额。婴儿满周岁后,经县级以上医疗或保健机构确诊为体弱儿的,可适当延长女职工的哺乳期,但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8.经县级以上医疗或保健机构确诊为患更年期综合症的女职工,所在单位应当减轻其工作量;对不适应现工作的,应当暂时安排适宜的工作。9.单位对女职工应当定期进行妇科病、乳腺病普查,并建立卫生档案。发现患病的,应当及时给予治疗。10.女职工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孕期检查或分娩,其检查费、接生费、住院费和医疗费,由单位在医疗经费中开支。11.各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女职工劳动保护设施:(1)工业企业最大班女职工在100人以上的,应当设置专用的女职工卫生室。最大班女职工在100人以下40人以上的,应当设置简易温水箱及冲洗器。流动、分散的企业,可发给单位自用的冲洗器具。(2)女职工较多的单位要设孕妇休息室和哺乳室。(3)女职工较多的单位,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以自办或者联办的形式,建立有专人管理的托儿所、幼儿园。(四)有关规定1.对违反《规定》和本办法,侵害女职工劳动保护权益的单位负责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其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行政处分;责令该单位及时改正并给予被侵害女职工合理的经济补偿;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女职工应当遵守计划生育规定,实行计划生育。凡符合计划生育的,其产假按《湖南省计划生育条例》执行。凡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按照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处理,不适用本办法。3.女职工因生理特点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按劳动部颁布的规定执行。
2023-08-30 19:38:571

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2022

法律主观:女职工劳动特别保护规定2020第一条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适用本规定。第三条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采取措施改善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对女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知识培训。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属于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岗位书面告知女职工。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由本规定附录列示。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对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进行调整。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第十条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方面的困难。第十一条在劳动场所,用人单位应当预防和制止对女职工的性骚扰。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对用人单位遵守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工会、妇女组织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第十三条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二款、第七条、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照受侵害女职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附录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照受侵害女职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附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有关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女职工可以依法投诉、举报、申诉,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五条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造成女职工损害的,依法给予赔偿;用人单位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六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88年7月21日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同时废止。法律客观: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颁布施行《福建省企业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的公告,闽常[2004]19号《福建省企业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已由福建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4年12月3日通过,已予公布,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4年12月6日福建省企业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2004年12月3日福建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第一条为维护企业女职工(以下统称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女职工的劳动权利、劳动安全与身心健康的特殊保护,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女职工的劳动保护,适用本条例。第三条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条例的实施。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人口与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监督等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实施本条例。各级地方(产业)工会、妇联组织对本条例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第四条用人单位在招工和裁员时,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歧视女性。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保障女职工的劳动权利,改善女职工的劳动条件,将女职工劳动保护内容纳入企业集体合同,并根据本单位实际,建立相应的女职工劳动保护制度。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对本单位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负责。用人单位工会及女职工委员会应当协助和监督本单位做好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女职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劳动保护措施,依法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用人单位与女职工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女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第七条用人单位每两年至少组织女职工进行一次妇科常见疾病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检查时间视为劳动时间。对直接从事有毒有害岗位作业的女职工,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检查档案,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女职工本人。第八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指自婴儿出生之日起至满一周岁止,下同)内,除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期满而孕期、产期、哺乳期未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孕期、产期、哺乳期期满。第九条从事高处、低温、冷水、野外流动、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作业的女职工在月经期间,经本人提出,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安排其他劳动。从事连续四个小时以上站立劳动的女职工在月经期间,经本人提出,用人单位视具体情况安排其适当的工间休息。第十条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孕期、哺乳期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正在从事的,应当予以调整。女职工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下同)或者在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每天应当在工作时间内安排其一小时的休息或者哺乳时间(多胞胎生育的,应当酌情延长),并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休息或者哺乳时间计算为劳动时间。第十一条女职工人数较多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第十二条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女职工产假为一百三十五天至一百八十天,具体天数由用人单位规定。女职工怀孕流产的,根据有从事人工终止妊娠手术资格的医疗保健机构或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证明,享有产假。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产假为十五天至三十天;怀孕三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为四十二天。女职工怀孕七个月以上,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批准,可以请产前假。女职工产假期满,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批准,可以请哺乳假至婴儿满一周岁。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参加生育保险,如实申报本单位职工人数、工资总额,并按月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缴纳的生育保险费转入生育保险基金帐户。生育保险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筹集资金。生育保险基金实行设区的市统筹。生育保险基金应当加强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第十四条女职工在法定产假期间,由所在地县级以上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按月发放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标准为上年度本企业职工月人均缴费工资,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女职工生育的产前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分娩的失业人员,失业前其所在单位已参加生育保险的,可以向所在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领取相当于本人三个月失业保险金的生育补助。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尚未办理生育保险的,应当按照女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支付其法定产假期间生育津贴,并按照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支付女职工生育的相关费用。第十六条女职工休产前假、哺乳假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按不低于生育津贴百分之六十的标准支付,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第十七条负责劳务派遣的单位,在与接收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时,应当明确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的管理责任。第十八条劳动和社会保障、卫生、安全生产监督等行政部门应当定期对女职工的劳动条件、劳动保护措施进行监督检查。工会、妇联组织发现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应当要求用人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改正;用人单位拒不改正的,工会、妇联组织应当向有关行政部门控告和检举,支持和帮助女职工维护其合法权益。第十九条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应当依法补缴所欠金额,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滞纳金。用人单位拒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由征缴机关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第二十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卫生、人口与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监督等行政部门依照各自职权按下列办法处理:(一)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给予警告、处以罚款;(二)造成女职工经济损失的,责令赔偿;(三)造成女职工身体伤害的,应当依法进行工伤认定,责令赔偿,并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第二十一条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不依法支付生育保险金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二十二条劳动和社会保障、卫生、人口与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监督等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对有关申诉、控告和检举不及时调查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其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三条女职工劳动保护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卫生、人口与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监督等行政部门申诉,受理申诉的部门应当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处理。女职工劳动保护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第二十四条本条例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2023-08-30 19:39:041

《广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

法律主观:《广东省实施〈 女职工 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第一条为了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女职工的劳动保护。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的领导。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用人单位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工会、妇女组织依法对用人单位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支持和协助女职工维护其合法权益。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女职工劳动保护制度,改善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加强对女职工的劳动安全卫生知识培训。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属于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岗位书面告知女职工。 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依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用人单位不得在 劳动合同 或者 聘用合同 中与女职工约定限制其 结婚 、生育等合法权益的内容;不得因性别原因在薪酬调整、职务晋升等方面歧视或者限制女职工。 第八条从事连续4个小时以上立位作业的女职工,月经期间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安排适当的工间休息。 用人单位每月可以向女职工发放必要的卫生用品或者劳动保护卫生费。 第九条女职工需要在劳动时间内进行婚前检查的,用人单位应当给予便利。 第十条在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女职工不能适应原劳动岗位的,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岗位。 (二)女职工经医疗机构诊断确需保胎休息的,保胎休息的时间按照 病假 处理。 (三)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上的,每天安排1小时工间休息,工间休息时间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 工资 ,并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或者从事夜班劳动;对从事立位作业的女职工,还应在其工作场所设休息座位。 (四)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按照规定进行产前检查的,所需时间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第十一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 产假 ,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增加30天产假;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符合法律、 法规 规定生育子女的,按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奖励假。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享受15天至30天产假;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享受42天产假;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75天产假。 《广东省职工 生育保险 规定》对女职工生育享受生育津贴的产假天数的规定与本条第二款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本条第二款规定执行。法律客观:广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全文细则规定如下:广东省人民政府第一条为了切实搞好女职工劳动保护,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范围内一切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全民、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独资企业、乡镇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业户的女职工(包括固定工、合同制工、临时工、计划外用工)。第三条女职工在怀孕、产假、哺乳期间,所在单位不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并保证其获得基本工资的权利。第四条女职工在月经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装卸、搬运等重体力劳动及高空、低温、冷水、野外作业。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婚前检查,应算作劳动时间。第五条女职工在怀孕和产假期间,所在单位应遵守以下规定:(一)对从事繁重体力劳动、有毒有害作业或从事其他容易引起流产、早产、畸胎的特殊工种作业的女职工,应暂时调换工种或酌情减轻工作量。(二)有五名以上怀孕女职工的单位,有条件的应设立孕妇休息室。女职工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每天享受工间休息一小时,算作劳动时间,并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加班加点;从事立位作业的女职工,其工作场所应设工间休息座位。(三)准予定期做产前检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应算作劳动时间。(四)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指定的机构进行产前检查和分娩时,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所在单位应全部负担。费用由原医疗经费渠道开支。(五)产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原有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第六条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如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者),可增加产假三十天。属于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按《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增加产假。第七条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应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流产的,给予四十二天产假。第八条女职工假期满后,若有实际困难,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的,可请哺乳假至婴儿一周岁。哺乳假期间,所在单位应按不低于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工资。第九条女职工产假期满上班,应允许有一至两周的适应时间,使其逐渐恢复原劳动定额。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办理。第十条有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在哺乳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和加班加点。第十一条女职工因更年期综合症不能适应原工作时,所在单位应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减轻其劳动量或暂时安排其他适宜的工作。第十二条女职工较多的单位应积极筹集资金,逐步建立和完善女职工卫生保健以及托儿所、幼儿园等设施。企业、事业单位新建、扩建、改建生产工作用房时,要严格按《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设计、装备女工保护设施。第十三条女职工劳动保护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女工职劳动保护规定》和《广东省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办法》有关规定处理。第十四条女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法规的,应按照《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处理,不适用本办法。第十五条各级劳动部门负责对本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各级卫生部门和工会、妇联组织有权对本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第十六条本办法自1989年3月1日起施行。1987年7月20日省卫生厅、劳动局、总工会、妇联颁发的粤卫〔1987〕第414号《广东省贯彻〈女职工保健工作暂行规定〉的补充意见》同时停止执行。
2023-08-30 19:39:151

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

《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是为了维护女职工的劳动权益,依法保护女职工在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而制定的法规,经浙江省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04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法律依据:《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 第一条 为了维护女职工的劳动权益,依法保护女职工在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女职工劳动保护,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妇女平等就业,完善和落实生育保险政策,促进用人单位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支持、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女职工劳动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卫生和计划生育等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女职工劳动保护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   工会、妇女组织依法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工会组织应当协助和督促本单位做好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的女职工劳动保护制度,改善女职工劳动条件,对女职工开展劳动安全卫生知识、职业技能以及劳动保护相关法律知识的教育和培训。鼓励用人单位通过开展心理健康讲座、提供心理咨询服务等方式,做好女职工心理健康的宣传和辅导。第七条   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就业权利。 在劳动报酬方面,实行男女同工同酬。除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用人单位在招录人员、安排岗位或者裁减人员时,不得歧视妇女。第八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一方订立集体合同或者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应当明确女职工劳动保护的内容。参加集体合同或者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协商的劳动者一方代表中,应当有相应比例的女职工代表。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的,应当明确被派遣女职工劳动保护的内容。第九条   用人单位不得在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中与女职工约定限制结婚、限制生育或者缩减产假等损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内容。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结婚、怀孕、生育、哺乳等情形,降低其工资、限制其晋级、予以辞退、单方解除其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期满而孕期、产期、哺乳期未满的,除女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的外,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应当顺延至孕期、产期、哺乳期满。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执行国家有关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规定。第十一条   经本人提出,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经期女职工下列保护:(一)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经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二)经医疗机构证明患有重度痛经或者经量过多的,给予 1至 2 天的带薪休息。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孕期女职工下列保护:(一)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所需时间计入其劳动时间;(二)实行劳动定额的,适当减少其劳动量;(三)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对不能适应原劳动的,予以减轻其劳动量或者暂时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四)怀孕不满 3 个月且妊娠反应严重,或者怀孕 7 个月以上的,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安排不少于 1 个小时的休息时间,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五)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第十三条   女职工有流产先兆、习惯性流产史或者其他特殊情况,经医疗机构证明,本人提出休息的,用人单位应当予以适当安排。第十四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98 天,符合《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的,再增加 30 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 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 1 个婴儿,增加产假 15 天。女职工怀孕不满 4 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 15 天;怀孕满 4 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 42 天。第十五条   女职工产前检查、生育或者流产产生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支付。 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第十六条   女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本办法规定的产假天数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不再支付产假期间工资。 生育津贴计发标准高于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差额部分;低于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的,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对差额部分予以补足。女职工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支付其产假期间的工资。第十七条   失业妇女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可以向设区的市、县(市、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申请领取相当于本人 3 个月失业保险金的生育补助。未就业妇女的配偶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未就业妇女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第十八条   女职工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术、绝育及复通等计划生育手术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假期。 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及休假期间生育津贴的支付,按照本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规定执行。第十九条   对哺乳未满 1 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应当给予下列保护:(一)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安排不少于 1 个小时的哺乳时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 1 个婴儿,增加 1 个小时的哺乳时间;(二)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三)实行劳动定额的,适当减少其劳动量;(四)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为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计入劳动时间。第二十条   女职工人数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设置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女职工人数较多且存在用厕困难的,应当适当增加厕所数量或者提高女厕位的比例。用人单位新建、扩建、改建生产工作用房时,应当按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设计、安装女职工劳动保护设施。第二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每年为女职工安排 1 次妇科常见病检查;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女职工,还应当定期组织其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检查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劳动生产特点,预防和制止对女职工的性骚扰;在处理女职工性骚扰申诉时,应当依法保护女职工的个人隐私。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法律、法规已有行政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女职工可以依法投诉、举报、申诉,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女职工依法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卫生和计划生育等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工会、妇女组织投诉、举报、申诉的,收到投诉、举报、申诉的部门或者组织应当依法及时调查、处理,或者在 3 个工作日内转送有权处理的部门或者组织。 调查、处理的结果应当及时告知女职工。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 2017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
2023-08-30 19:39:261

劳动法中规定什么建立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

法律分析:1、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2、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建设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定期进行健康检查。3、建立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要求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要依法对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劳动者职业病状况,进行统计、报告和处理。4、实行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劳动保护制度是指以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为宗旨,以劳动安全卫生规则为内容的规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第五十七条 国家建立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对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劳动者的职业病状况,进行统计、报告和处理。
2023-08-30 19:39:331

湖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法律主观:第一条为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和工作(以下统称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其健康,以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的女职工第三条凡适合妇女从事劳动的单位,不得拒绝招收女职工。第四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第五条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第六条女职工在月经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高空.低温、冷水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第七条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第八条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第九条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第十条女职工在哺乳期内,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第十一条女职工比较多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自办或者联办的形式,逐步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托儿所、幼儿园等设施,并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照料婴儿方面的困难。第十二条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或者当地劳动部门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女职工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三条对违反本规定侵害女职工劳动保护权益的单位负责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其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并责令该单位给予被侵害女职工合理的经济补偿;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四条各级劳动部门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进行检查。各级卫生部门和工会、妇联组织有权对本规定的执行进行监督。第十五条女职工违反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其劳动保护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不适用本规定。第十六条女职工因生理特点禁忌从事劳动的范围由劳动部规定。第十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具体办法。第十八条本规定由劳动部负责解释。法律客观:湖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实施办法全文,具体如下:(一)实行范围本省境内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含全民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女职工的保护,均应执行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湖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实施办法》(以下简称《规定》、《办法》)。(二)管理部门及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女职工劳动保护的管理和检查工作。各级卫生部门和工会、妇联组织应配合本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加强对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的管理,有权对《规定》和本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三)政策措施1.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建立健全女职工劳动保护制度,改善劳动条件,为职工创造安全、文明的劳动环境。2.凡适合妇女从事劳动的单位,在招收职工时,应当与男职工一视同仁,不得随意提高招收标准或拒绝接收女职工。单位不得以女职工休婚假、产假、哺乳假为理由解除劳动合同。3.常年从事攀高、低温、冷水、野外流动作业和国家规定和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女职工在月经期间,所在单位应调整安排其他劳动或者给予休假1~2天。其他工种的女职工在月经期间坚持劳动有困难的,也应给予照顾。单位应给女职工按月发放卫生用品或者卫生费。4.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应执行下列规定:(1)对有两次以上自然流产史的女职工,在妊娠期应当调离经常弯腰、攀高、下蹲、抬举、搬运等容易引起流产、早产的岗位;(2)因怀孕不能坚持原岗位工作的女职工,经指定的医务部门证明,应当安排其适当的工作或给予休息。(3)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或延长劳动时间。在一天劳动时间内安排1小时的工间休息,并降低相应的劳动定额。上班确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请假期间,单位发给不低于本人标准工资75%的工资。5.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对提前生育者,按产假90天计算,超期生育者,应当保证产后休假75天;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经医疗部门证明,女职工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所在单位给予15天产假;满2个月不满4个月流产的,给予30天产假;满4个月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6.女职工产假90天期满后,上班确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半年至1年。请假期间,单位发给不低于本人标准工资75%的工资,工龄连续计算。女职工产假期满恢复工作时,应允许1至2周时间逐渐恢复原定额工作量。7.女职工在工作期间哺乳(含工人喂养)未满1周岁的婴儿,其哺乳时间和到本单位哺乳室往途中的时间,应当算作劳动时间,并降低相应的劳动定额。婴儿满周岁后,经县级以上医疗或保健机构确诊为体弱儿的,可适当延长女职工的哺乳期,但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8.经县级以上医疗或保健机构确诊为患更年期综合症的女职工,所在单位应当减轻其工作量;对不适应现工作的,应当暂时安排适宜的工作。9.单位对女职工应当定期进行妇科病、乳腺病普查,并建立卫生档案。发现患病的,应当及时给予治疗。10.女职工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孕期检查或分娩,其检查费、接生费、住院费和医疗费,由单位在医疗经费中开支。11.各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女职工劳动保护设施:(1)工业企业最大班女职工在100人以上的,应当设置专用的女职工卫生室。最大班女职工在100人以下40人以上的,应当设置简易温水箱及冲洗器。流动、分散的企业,可发给单位自用的冲洗器具。(2)女职工较多的单位要设孕妇休息室和哺乳室。(3)女职工较多的单位,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以自办或者联办的形式,建立有专人管理的托儿所、幼儿园。(四)有关规定1.对违反《规定》和本办法,侵害女职工劳动保护权益的单位负责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其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行政处分;责令该单位及时改正并给予被侵害女职工合理的经济补偿;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女职工应当遵守计划生育规定,实行计划生育。凡符合计划生育的,其产假按《湖南省计划生育条例》执行。凡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按照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处理,不适用本办法。3.女职工因生理特点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按劳动部颁布的规定执行。
2023-08-30 19:39:471

福建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

法律主观:《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法律客观: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颁布施行《福建省企业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的公告,闽常[2004]19号《福建省企业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已由福建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4年12月3日通过,已予公布,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4年12月6日福建省企业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2004年12月3日福建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第一条为维护企业女职工(以下统称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女职工的劳动权利、劳动安全与身心健康的特殊保护,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女职工的劳动保护,适用本条例。第三条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条例的实施。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人口与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监督等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实施本条例。各级地方(产业)工会、妇联组织对本条例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第四条用人单位在招工和裁员时,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歧视女性。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保障女职工的劳动权利,改善女职工的劳动条件,将女职工劳动保护内容纳入企业集体合同,并根据本单位实际,建立相应的女职工劳动保护制度。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对本单位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负责。用人单位工会及女职工委员会应当协助和监督本单位做好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女职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劳动保护措施,依法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用人单位与女职工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女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第七条用人单位每两年至少组织女职工进行一次妇科常见疾病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检查时间视为劳动时间。对直接从事有毒有害岗位作业的女职工,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检查档案,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女职工本人。第八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指自婴儿出生之日起至满一周岁止,下同)内,除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期满而孕期、产期、哺乳期未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孕期、产期、哺乳期期满。第九条从事高处、低温、冷水、野外流动、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作业的女职工在月经期间,经本人提出,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安排其他劳动。从事连续四个小时以上站立劳动的女职工在月经期间,经本人提出,用人单位视具体情况安排其适当的工间休息。第十条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孕期、哺乳期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正在从事的,应当予以调整。女职工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下同)或者在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每天应当在工作时间内安排其一小时的休息或者哺乳时间(多胞胎生育的,应当酌情延长),并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休息或者哺乳时间计算为劳动时间。第十一条女职工人数较多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第十二条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女职工产假为一百三十五天至一百八十天,具体天数由用人单位规定。女职工怀孕流产的,根据有从事人工终止妊娠手术资格的医疗保健机构或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证明,享有产假。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产假为十五天至三十天;怀孕三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为四十二天。女职工怀孕七个月以上,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批准,可以请产前假。女职工产假期满,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批准,可以请哺乳假至婴儿满一周岁。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参加生育保险,如实申报本单位职工人数、工资总额,并按月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缴纳的生育保险费转入生育保险基金帐户。生育保险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筹集资金。生育保险基金实行设区的市统筹。生育保险基金应当加强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第十四条女职工在法定产假期间,由所在地县级以上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按月发放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标准为上年度本企业职工月人均缴费工资,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女职工生育的产前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分娩的失业人员,失业前其所在单位已参加生育保险的,可以向所在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领取相当于本人三个月失业保险金的生育补助。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尚未办理生育保险的,应当按照女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支付其法定产假期间生育津贴,并按照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支付女职工生育的相关费用。第十六条女职工休产前假、哺乳假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按不低于生育津贴百分之六十的标准支付,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第十七条负责劳务派遣的单位,在与接收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时,应当明确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的管理责任。第十八条劳动和社会保障、卫生、安全生产监督等行政部门应当定期对女职工的劳动条件、劳动保护措施进行监督检查。工会、妇联组织发现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应当要求用人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改正;用人单位拒不改正的,工会、妇联组织应当向有关行政部门控告和检举,支持和帮助女职工维护其合法权益。第十九条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应当依法补缴所欠金额,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滞纳金。用人单位拒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由征缴机关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第二十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卫生、人口与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监督等行政部门依照各自职权按下列办法处理:(一)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给予警告、处以罚款;(二)造成女职工经济损失的,责令赔偿;(三)造成女职工身体伤害的,应当依法进行工伤认定,责令赔偿,并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第二十一条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不依法支付生育保险金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二十二条劳动和社会保障、卫生、人口与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监督等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对有关申诉、控告和检举不及时调查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其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三条女职工劳动保护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卫生、人口与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监督等行政部门申诉,受理申诉的部门应当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处理。女职工劳动保护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第二十四条本条例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2023-08-30 19:40:091

劳动权的法律规定

法律主观:《劳动法》充分体现了宪法原则,突出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其第一条就开宗明义指出本法的立法宗旨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法规定的劳动者权利:1、劳动者有平等就业的权利劳动权,也称劳动就业权,是指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有获得职业的权利。劳动是人们生活的第一基本条件,是一切物质财富、精神财富的源泉,它是有劳动能力的公民获得参加社会劳动和切实保证按劳动取酬的权利。公民的劳动就业权是公民享有的各项权利的基础,如果公民的劳动不能实现,其他一切权利也就失去了基础和意义。2、劳动者有选择职业的权利劳动者选择职业的权利,是指劳动者根据自己意愿选择适合自己才能、爱好的职业。劳动者拥有自由选择职业的权利,有利于劳动者充分发挥个人的特长,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以及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改革,迫切要求培育和发展社会主义劳动力市场。劳动者成为市场的主体,劳动者与企业通过双向选择实现就业。在劳动力市场上,劳动者作为就业主体,具有支配自身劳动力的权利,可根据自身素质、意愿和市场价格信号,选择用人单位。选择职业的权利是劳动者劳动权利的体现,是社会进步的体现。3、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是公民的一项重要劳动权利。我国宪法不仅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而且给予劳动者的劳动权利以现实的物质的和法律的保障。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的各尽所能、按劳力分配的原则,是我国的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宪法还规定,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国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制定了许多有关工资制度的法规。它们的实施,保证了劳动者生活水平的提高,调动了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生产的发展。4、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我国宪法规定,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我国劳动法规定的休息时间包括工作间歇、两个工作日之间的休息时间、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以及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事假、生育假、病假等。近年我国对休息制度作了较大调整,由原来的每周48小时工作制,改为44小时。缩短工时是提高劳动生率的一种手段,也适应了劳动者生活水平提高的需要。休息休假的法律规定既是实现劳动者休息权的重要保障,又是对劳动者进行劳动保护的一个方面。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任意延长劳动时间。5、劳动者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是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对享受劳动权利的主体切身利益最直接的保护。由于劳动总是在各种不同环境、条件下进行的,在生产中存在着各种不安全、不卫生的因素,如不采取防护措施,就会造成工伤事故和引起职业病,危害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如果劳动保护工作欠缺,导致的后果不是某些权益的损失,而是劳动者健康和生命的直接伤亡,对任何一个劳动者而言,生命是行使劳动权利的前提,没有生命,享受任何权利都是一句空话。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进行专门培训,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6、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职业技能培训是指对准备就业的人员和已经就业的职工,以培养其基本的职业技能或提高其职业技能为目的而进行的技术业务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教育和训练。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受教育既包括受普通教育,也包括受职业教育。公民有劳动的权利,要实现劳动权是离不开劳动者自身拥有职业技能的,在职业技能的获得越来越多地依赖职业培训的今天,公民没有职业培训权利,劳动就业权利就无法充分实现。7、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社会保险是国家和用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的约定,对具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暂时失业时,为保证其基本生活需要,给予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疾病、年老等是每一个劳动者都不可避免的,社会保险是劳动力再生产的一种客观需要。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自建立以来,随着生产建设的发展,不断地得到补充和完善,对保护职工身体健康,解除职工的后顾之优,调动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我国的劳动保险包括生育、养老、疾病、伤残、死亡及供养直系亲属等,1986年又增加了待业保险。但目前我国社会保险还存在一些问题,如社会保险基金制度不健全,保险基金筹集渠道单一,国家负担过重,企业负担畸重畸轻,社会保险的实施范围不广泛,发展不平衡,社会化程度低,影响劳动力的合理流动等。8、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劳动争议指劳动关系当事人因执行劳动法或履行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的规定引起的争议。劳动关系当事人作为劳动关系的主体,各自存在着不同的利益,双方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分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用人单位、工会和职工代表组成。劳动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代表、同级工会、用人单位代表组成。解决劳动争议应贯彻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在发生争议时有提请争议处理的权利,也是劳动者其他合法权利的保证。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劳动是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的光荣职责。 国有企业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都应当以国家主人翁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劳动。 国家提倡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国家提倡公民从事义务劳动。 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
2023-08-30 19:40:211

下列不属于劳动保护管理的内容的是()。

【答案】:D本章考查劳动保护管理。劳动保护管理的内容包括:制定劳动保护制度;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计划;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安全生产检查。D选项内容不符合题意,ABC说法均为正确描述。
2023-08-30 19:40:481

广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共有几条

法律主观:《广东省实施〈 女职工 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第一条为了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女职工的劳动保护。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的领导。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用人单位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工会、妇女组织依法对用人单位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支持和协助女职工维护其合法权益。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女职工劳动保护制度,改善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加强对女职工的劳动安全卫生知识培训。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属于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岗位书面告知女职工。 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依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用人单位不得在 劳动合同 或者 聘用合同 中与女职工约定限制其 结婚 、生育等合法权益的内容;不得因性别原因在薪酬调整、职务晋升等方面歧视或者限制女职工。 第八条从事连续4个小时以上立位作业的女职工,月经期间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安排适当的工间休息。 用人单位每月可以向女职工发放必要的卫生用品或者劳动保护卫生费。 第九条女职工需要在劳动时间内进行婚前检查的,用人单位应当给予便利。 第十条在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女职工不能适应原劳动岗位的,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岗位。 (二)女职工经医疗机构诊断确需保胎休息的,保胎休息的时间按照 病假 处理。 (三)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上的,每天安排1小时工间休息,工间休息时间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 工资 ,并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或者从事夜班劳动;对从事立位作业的女职工,还应在其工作场所设休息座位。 (四)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按照规定进行产前检查的,所需时间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第十一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 产假 ,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增加30天产假;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符合法律、 法规 规定生育子女的,按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奖励假。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享受15天至30天产假;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享受42天产假;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75天产假。 《广东省职工 生育保险 规定》对女职工生育享受生育津贴的产假天数的规定与本条第二款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本条第二款规定执行。法律客观:广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全文细则规定如下:广东省人民政府第一条为了切实搞好女职工劳动保护,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范围内一切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全民、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独资企业、乡镇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业户的女职工(包括固定工、合同制工、临时工、计划外用工)。第三条女职工在怀孕、产假、哺乳期间,所在单位不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并保证其获得基本工资的权利。第四条女职工在月经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装卸、搬运等重体力劳动及高空、低温、冷水、野外作业。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婚前检查,应算作劳动时间。第五条女职工在怀孕和产假期间,所在单位应遵守以下规定:(一)对从事繁重体力劳动、有毒有害作业或从事其他容易引起流产、早产、畸胎的特殊工种作业的女职工,应暂时调换工种或酌情减轻工作量。(二)有五名以上怀孕女职工的单位,有条件的应设立孕妇休息室。女职工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每天享受工间休息一小时,算作劳动时间,并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加班加点;从事立位作业的女职工,其工作场所应设工间休息座位。(三)准予定期做产前检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应算作劳动时间。(四)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指定的机构进行产前检查和分娩时,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所在单位应全部负担。费用由原医疗经费渠道开支。(五)产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原有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第六条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如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者),可增加产假三十天。属于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按《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增加产假。第七条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应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流产的,给予四十二天产假。第八条女职工假期满后,若有实际困难,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的,可请哺乳假至婴儿一周岁。哺乳假期间,所在单位应按不低于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工资。第九条女职工产假期满上班,应允许有一至两周的适应时间,使其逐渐恢复原劳动定额。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办理。第十条有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在哺乳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和加班加点。第十一条女职工因更年期综合症不能适应原工作时,所在单位应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减轻其劳动量或暂时安排其他适宜的工作。第十二条女职工较多的单位应积极筹集资金,逐步建立和完善女职工卫生保健以及托儿所、幼儿园等设施。企业、事业单位新建、扩建、改建生产工作用房时,要严格按《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设计、装备女工保护设施。第十三条女职工劳动保护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女工职劳动保护规定》和《广东省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办法》有关规定处理。第十四条女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法规的,应按照《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处理,不适用本办法。第十五条各级劳动部门负责对本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各级卫生部门和工会、妇联组织有权对本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第十六条本办法自1989年3月1日起施行。1987年7月20日省卫生厅、劳动局、总工会、妇联颁发的粤卫〔1987〕第414号《广东省贯彻〈女职工保健工作暂行规定〉的补充意见》同时停止执行。
2023-08-30 19:41:111

什么是劳动保护

劳动保护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依靠技术进步和科学管理,采取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消除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不良条件和行为,防止事故和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其内容包括:劳动安全、劳动卫生、女工保护、未成年工保护、工作时间与休假制度。劳动保护的目的是为劳动者创造安全、卫生、舒适的劳动工作条件,消除和预防劳动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伤亡、职业病和急性职业中毒,保障劳动者以健康的劳动力参加社会生产,促进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保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扩展资料劳动卫生保护为了保护劳动者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身体健康,避免有毒、有害物质的危害,防止、消除职业中毒和职业病,我国制定了有关劳动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劳动法》、《环境保护法》、《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规定》、《关于防止厂矿企业中粉尘危害的决定》、《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防暑降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防治尘肺病条例》等。这些法律、法规都制定了相应的劳动卫生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①防止粉尘危害;②防止有毒、有害物质的危害;③防止噪声和强光的刺激;④防暑降温和防冻取暖;⑤通风和照明;⑥个人保护用品的供给。企业必须按照这些劳动卫生规程达到劳动卫生标准,才能切实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动保护
2023-08-30 19:41:241

广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共有多少条

法律主观:《广东省实施〈 女职工 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第一条为了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女职工的劳动保护。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的领导。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用人单位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工会、妇女组织依法对用人单位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支持和协助女职工维护其合法权益。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女职工劳动保护制度,改善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加强对女职工的劳动安全卫生知识培训。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属于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岗位书面告知女职工。 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依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用人单位不得在 劳动合同 或者 聘用合同 中与女职工约定限制其 结婚 、生育等合法权益的内容;不得因性别原因在薪酬调整、职务晋升等方面歧视或者限制女职工。 第八条从事连续4个小时以上立位作业的女职工,月经期间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安排适当的工间休息。 用人单位每月可以向女职工发放必要的卫生用品或者劳动保护卫生费。 第九条女职工需要在劳动时间内进行婚前检查的,用人单位应当给予便利。 第十条在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女职工不能适应原劳动岗位的,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岗位。 (二)女职工经医疗机构诊断确需保胎休息的,保胎休息的时间按照 病假 处理。 (三)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上的,每天安排1小时工间休息,工间休息时间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 工资 ,并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或者从事夜班劳动;对从事立位作业的女职工,还应在其工作场所设休息座位。 (四)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按照规定进行产前检查的,所需时间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第十一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 产假 ,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增加30天产假;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符合法律、 法规 规定生育子女的,按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奖励假。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享受15天至30天产假;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享受42天产假;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75天产假。 《广东省职工 生育保险 规定》对女职工生育享受生育津贴的产假天数的规定与本条第二款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本条第二款规定执行。法律客观:广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全文细则规定如下:广东省人民政府第一条为了切实搞好女职工劳动保护,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范围内一切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全民、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独资企业、乡镇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业户的女职工(包括固定工、合同制工、临时工、计划外用工)。第三条女职工在怀孕、产假、哺乳期间,所在单位不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并保证其获得基本工资的权利。第四条女职工在月经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装卸、搬运等重体力劳动及高空、低温、冷水、野外作业。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婚前检查,应算作劳动时间。第五条女职工在怀孕和产假期间,所在单位应遵守以下规定:(一)对从事繁重体力劳动、有毒有害作业或从事其他容易引起流产、早产、畸胎的特殊工种作业的女职工,应暂时调换工种或酌情减轻工作量。(二)有五名以上怀孕女职工的单位,有条件的应设立孕妇休息室。女职工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每天享受工间休息一小时,算作劳动时间,并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加班加点;从事立位作业的女职工,其工作场所应设工间休息座位。(三)准予定期做产前检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应算作劳动时间。(四)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指定的机构进行产前检查和分娩时,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所在单位应全部负担。费用由原医疗经费渠道开支。(五)产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原有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第六条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如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者),可增加产假三十天。属于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按《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增加产假。第七条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应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流产的,给予四十二天产假。第八条女职工假期满后,若有实际困难,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的,可请哺乳假至婴儿一周岁。哺乳假期间,所在单位应按不低于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工资。第九条女职工产假期满上班,应允许有一至两周的适应时间,使其逐渐恢复原劳动定额。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办理。第十条有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在哺乳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和加班加点。第十一条女职工因更年期综合症不能适应原工作时,所在单位应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减轻其劳动量或暂时安排其他适宜的工作。第十二条女职工较多的单位应积极筹集资金,逐步建立和完善女职工卫生保健以及托儿所、幼儿园等设施。企业、事业单位新建、扩建、改建生产工作用房时,要严格按《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设计、装备女工保护设施。第十三条女职工劳动保护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女工职劳动保护规定》和《广东省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办法》有关规定处理。第十四条女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法规的,应按照《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处理,不适用本办法。第十五条各级劳动部门负责对本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各级卫生部门和工会、妇联组织有权对本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第十六条本办法自1989年3月1日起施行。1987年7月20日省卫生厅、劳动局、总工会、妇联颁发的粤卫〔1987〕第414号《广东省贯彻〈女职工保健工作暂行规定〉的补充意见》同时停止执行。
2023-08-30 19:41:501

什么包括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工资制度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以及女职工和未成年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如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培训、福利等。劳动保护的基本内容:劳动保护的立法和监察。主要包括两大方面的内容,一是属于生产行政管理的制度,如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加班加点审批制度、卫生保健制度、劳保用品发放制度及特殊保护制度;二是属于生产技术管理的制度,如设备维修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劳动保护的管理与宣传。企业劳动保护工作由安全技术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安全技术。为了消除生产中引起伤亡事故的潜在因素,保证工人在生产中的安全,在技术上采取的各种措施,主要解决防止和消除突然事故对于职工安全的威胁问题。工业卫生。为了改善劳动条件,避免有毒有害物质危害职工健康,防止职业中毒和职业病,在生产中所采取的技术组织措施的总和。它主要解决威胁职工健康的问题,实现文明生产。工作时间与休假制度。女职工与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加强劳动保护工作,还可减少因伤亡事故和职业病所带来的救治伤病人员的各项开支,减少由于设备损坏和停产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历史和经验都告诉我们,搞好劳动保护是发展社会经济的重要保障和前提之一。一、劳动基准的主要内容:(1)最低工资制度;(2)工作时间制度;(3)休息休假制度;(4)劳动安全卫生制度;(5)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制度。二、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023-08-30 19:42:021

天津市劳动保护条例(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用人单位义务   第三章 劳动场所   第四章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   第五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章 劳动防护用品   第七章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第八章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新产品   第九章 机械、电气设备   第十章 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作业   第十一章 金属冶炼和轧制   第十二章 建筑工程   第十三章 车辆和船舶运输   第十四章 地质勘探和石油开发   第十五章 港口码头   第十六章 潜水作业   第十七章 事故调查和处理   第十八章 管理和监督   第十九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章 附则   注:根据2004年3月25日天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天津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本条例第三章,第六章至第十八章,第十九章第一百一十条、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项至第(五)项、第(十一)项、第(十二)项,第一百一十二条至第一百一十五条,废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加强劳动保护管理,改善劳动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 》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以及劳动者。   第三条 劳动保护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实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的管理体制。   第四条 市劳动行政部门主管本市劳动保护工作。   市卫生行政部门、公安部门、综合经济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人民检察院以及工会,依照各自职责负责本条例的贯彻实施。   第五条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当遵守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程和标准。   第二章 用人单位义务   第六条 用人单位必须执行国家和本市劳动保护规定和标准,劳动保护工作与生产经营工作应当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第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改善劳动条件,提供确保劳动者安全和健康的作业环境。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对确诊患有职业病或者从事国家和本市规定的禁忌劳动范围的劳动者,应当及时调离岗位。   第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劳动保护管理制度和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劳动保护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九条 用人单位在实行承包、租赁等方式经营时,应当把劳动保护作为承包、承租的重要内容,严格考核。   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保护教育制度,教育劳动者遵守劳动保护规章制度。   用人单位对新招用的劳动者,在上岗前应当进行厂、车间和岗位的安全卫生教育;对调换新工种、操作新设备的劳动者,应当重新进行岗位安全卫生教育。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检查制度,开展普遍检查和专业检查,对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和部位应当设有专人检查和监控。   用人单位进行劳动安全检查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制作劳动安全检查表,按表逐项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应当逐项登记,制定改进措施,及时整改;对暂时不能消除的,应当采取可靠的临时性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的劳动保护工作全面负责。   用人单位应当设置劳动保护机构或者指定相应部门配备劳动保护技术管理人员,负责监督、检查、实施本单位的劳动保护工作。   第三章 劳动场所   (本章已被天津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废止20040501)   第十三条 劳动场所应当保持整洁,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必须码放稳固,废料、废物应当及时清除,工具应当在固定位置存放。   第十四条 厂(场)区道路应当平坦、畅通;拐弯、交叉口和险要作业地段必须设置明显的交通标志和警告牌示。   在通道上空架设管、线、栈桥,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搭设的便桥应当牢固,并设有扶手和防滑设施。   固定式的钢直梯、斜梯和固定式工业平台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厂(场)区内绿化应当符合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 生产需要的坑、口、壕、池必须加盖或者设置围栏。施工挖掘的坑、沟应当设置护栏,在夜间和能见度差的天气应当设置警示灯。   第十六条 建筑物必须坚固,结构应当符合安全规定。堆放物品的荷重不得超过建筑物设计负荷。   禁止利用设计上不允许的屋架或者屋面梁作为起重梁架。   生产用房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规范,禁止生产、仓储用房与居住用房合用或者连接。   第十七条 经常有水、油脂或者其他液体的劳动场所,应当设有排水、防滑、防腐蚀、防渗透的设施。   第十八条 机器和工作台等设备、设施的布置,应当便于劳动者操作。通道宽度不得小于1米。走台应当设置围栏,围栏高度不得低于1.05米。机械设备或者流水作业线的危险空档,应当用栅栏封闭;因工作需要穿越时,应当搭设安全过桥。   第十九条 劳动场所的光线和工作地点局部照明,应当符合采光、照明的设计标准。   第二十条 室内劳动场所通风换气条件必须良好。室内工作温度达到国家规定的高温或者低温作业标准时,应当采取降温或者取暖措施。   第二十一条 露天作业场所应当采取防晒、防寒、防雨、防风、防雷击等防护措施,并为长期从事露天作业的劳动者提供休息场所。   第二十二条 在架空输电线路下,禁止起重机械作业;在一侧起重吊装,必须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从事其他作业,应当采取预防触电的措施。   第二十三条 阵风风力6级以上,不得在露天高处作业或者起重作业。因故障、灾害急需抢修或者有特殊生产作业需要的,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二十四条 爆破作业场所必须划定安全距离,设置警戒标志,并指定专人警戒。   第二十五条 进入洞室、井坑、管道、容器和船舱等空气不畅通的场所作业,应当采取通风、排气、检测、专人监护等防护措施。   第四章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第二十七条 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二十八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一高处、低温、冷水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第二十九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和哺乳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不得安排怀孕七个月以上和哺乳期的女职工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按照规定进行产前检查应当计为劳动时间。 ;
2023-08-30 19:42:111

劳动保护管理制度有哪些?

文件名员工劳动保护管理制度电子文件编码ZD0230序 码1-1一、特殊岗位津贴:1.高空作业津贴:从事高空作业工种的员工,每人根据高空作业实际天数,发给高空作业津贴标准为月工资的30%。2.高温作业津贴:从事厨房、洗衣等高温作业的员工,每人在夏季除享受其他员工同等的防暑降温费以外,另享有高温作业津贴标准为月工资的25%。3.噪音污染津贴:凡所在工作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标准,按其实际在岗位工作天数,享有噪音污染津贴标准为月工资的15%。4.室外作业津贴:长年在室外工作的员工,除享有必备的防寒防暑用品外,还有室外作业津贴标准为月工资的15%。 二、夜班津贴:凡当日工作时间超过晚上11:00HRS(不含11:00HRS)以后下班的员工,每人每天享有夜班津贴。 三、加班津贴工资:1.凡安排员工加班,必须严格按公司考勤制度规定执行。原则上加班给予同等时间的补休,确因工作需要不能补调休时,须人事部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发给加班工资。但不足一小时不计为加班,也不能累加计算。2.员工因各种原因离开公司,须将所有存休休完为止,确因工作安排不开,经部门经理及人事部经理批准,剩余存休可发给加班工资。〖JP〗3.加班工资的发放标准:法定假日按两天计发,年假按1.5天计发,其它假日按1天计发。 四、发放办法及时间:1.以上各种津贴,需严格掌握,逐日逐班次进行统计。禁止弄虚作假;员工工作环境一经变化,相应津贴随之变化。2.各部门考勤员,必须严格按照“员工考勤制度”规定的时间,将本部门“员工福利津贴统计表”随“员工考勤表”一道报人事部审核后发放。
2023-08-30 19:42:222

劳动保护制度的劳动保护制度的作用

劳动保护制度在现代社会经济的发展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有利于防止和减少职业伤害。所谓职业伤害是指劳动过程中的各种职业危害因素对劳动者的人身所造成的损害结果。既包括急性伤害,如劳动者的伤亡事故,也包括慢性伤害,如劳动者的职业病和身体的早衰等。所谓职业危害因素是指劳动过程中的劳动对象、劳动工具、劳动环境等各种物质因素中自然存在的物理、化学或生物性能所具有的危险性或危害性。由于各种职业危害因素客观存在,使得发生职业伤害成为可能,但是,职业危害因素并非必然导致职业伤害。通过采取劳动保护措施,可以预防和减少职业危害因素对劳动者造成的职业伤害。在现代科学技术条件下,避免职业伤害的防护手段越来越多且越来越有效,只要用人单位能严格根据有关劳动保护法律规范的要求,做好各种防护措施,就能够有效地避免或降低职业伤害。2.有利于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力,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劳动保护的相关规定为消除伤亡事故和职业病,保护劳动者的劳动力提供了制度保障。劳动力是生产力中最重要、最活跃的因素,对劳动者安全和健康的保护,有利于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促进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建立劳动保护制度,有利于督促用人单位改善劳动条件和劳动环境,落实保护劳动者的责任。3.有利于对女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利益的保护。对女工和未成年工利益的特殊保护,是劳动保护制度的重要内容,它根据女工的特殊身体条件和所担负的养育后代的特殊任务,对她们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特殊利益给予特殊保护;根据未成年工身体发育尚未成熟的特点,对其给予了特殊保护,为未成年工的健康成长,为整个民族的健康延续提供保障。
2023-08-30 19:42:311

劳动保护是指为了保障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什么

法律分析:劳动保护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依靠技术进步和科学管理,采取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消除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不良条件和行为,防止事故和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其内容包括:劳动安全、劳动卫生、女工保护、未成年工保护、工作时间与休假制度。劳动保护是国家和单位为保护劳动者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所采取的立法、组织和技术措施的总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二条 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2023-08-30 19:42:461

我国的劳动保护制有哪几方面

一、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7、《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8、《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9、《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1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11、《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1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13、《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二、行政法规14、《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15、《关于修改〈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16、《失业保险条例》17、《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18、《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19、《禁止使用童工规定》20、《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23、《工伤保险条例》2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25、《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三、行政法规性文件27、《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28、《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29、《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工教育的决定》30、《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31、《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32、《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四、部门规章33、《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34、《〈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35、《关于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36、《劳动部关于颁发〈职业技能鉴定规定〉的通知》37、《劳动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的通知〉》38、《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39、《关于印发〈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的通知〉》40、《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41、《关于颁布〈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的通知》42、《劳动部职业培训实体管理规定》43、《劳动部关于印发〈就业训练规定〉的通知》44、《〈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实施办法》45、《关于印发《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46、《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47、《劳动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48、《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49、《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50、《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51、《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52、《境外就业中介管理规定》53、《关于贯彻落实〈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通知》54、《社会保险稽核办法》55、《最低工资规定》56、《关于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做好民办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57、《集体合同规定》58、《劳动保障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59、《劳动保障部关于贯彻落实〈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通知》60、《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61、《劳动保障部、建设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建设等行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的通知》62、《劳动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63、《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五、地方政府规章64、《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65、《山东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66、《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67、《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六、司法解释92、《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9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2023-08-30 19:43:291

社区劳动保障制度是怎样的

一、 就业与再就业工作: 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上级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 法规 ,承担社区内劳动保障服务工作的组织实施。 2、负责社区内下岗失业人员的动态管理工作,协助街道社会保障服务所搞好社区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及社会单位就业岗位的收集,增加就业岗位,为下岗失业人员质量保证提供就业和再就业岗位信息。 3、 开展社区就业信息交流、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等服务。 4、组织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辖区下岗、失业人员进行职业培训指导。 5、 为社区内失业人员和离 退休 人员提供养老、 失业保险 、 医疗保险 等基本社会保障和管理服务。 6、协调辖区有关社会单位、相关部门与社区的关系,配合政策有关部门落实社区再就业的各项优惠政策。 7、 帮助大龄就业困难人员落实就业岗位,解决基本生活保障;组织扶持社区内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入各种灵活形式就业。 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以下援助: 1、上门咨询和政策援助 2、职业指导援助 3、就业信息和岗位援肋 4、 技能培训援助 5、社会保障关系接持援助 6、劳动保障事务 代理 援助 7、生活保障援助 8、特困群体援助 失业人员《失业证》可享受政策规定提供以下服务: 1、 政策咨询服务 2、职业指导服务 3、职业介绍服务 4、 就业训练服务 5、政策规定的其它服务 二、社会保障工作: 认真执行《鞍山市实施〈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办法》,按照铁西区贯彻执行《鞍山市实施〈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办法》实施细则,负责抓好本社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负责承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的接收、调查核实等工作:其具体职责是: 1、 负责接收社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请,详细介绍申请所需的证明材料和办理程序,说明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权力和义务; 2、负责组织社区居委会城市是低生活保障工作 社保 人员入户调查,核实申请人员家庭人口和收入情况; 3、负责审核申请人员各种证明材料,对不实收入作好取证工作; 4、负责组织社区居民代表定期对申请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在入调查的基本上逐户进行民主评议,提出申请人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建议救助金额; 5、 负责居民对低保工作有关举报的复查工作; 6、负责正确、按时填写各种月报表和统计台帐; 7、负责收集归类保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资料; 8、负责组织有劳动能力尚未就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参加学习和公益性劳动。 组织社会保障、社保评议领导小组成员及社保员进行政策学习和业务学习,对社区社保员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配合社保员做好低保金的发放。 对社区低保对象落实就医、就学、廉租住房及减免学杂费等优惠政策。 三、 失业保障制度 失业是现代经济运行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一种社会现象,它给每个失业者及其家庭带来灾难,也给社会经济的发展抹上了一层阴影,因而各国都十分重视对失业者进行保障。 失业社会保障就是当劳动者一旦失去工作之后仍能获得基本的物质帮助的一种制度。失业保障制度的建立有助于劳动者维持基本生活,从而保护劳动力资源的生产和再生产;同时,它也可以起到缩小收入差距,保证和维护社会安定的作用。 失业保障制度有三个最主要的特征: 1、普遍性。它是为保障有 工资 收入的劳动者失业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 2、强制性。制度范围内的单位及其职工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 3、互济性。收缴的失业保障金在统筹地区统一安排使用。 失业保障制度的基本内容包括:保障范围、资金来源、资格条件、给付标准、给付期限和管理体制等六个方面。 1、失业保障实施的范围。失业保障实施的范围因一个国家失业保障制度类型的不同而不同。当代失业保障制度主要有强制性失业保障、非强制性失业保障、失业补助制度、双重失业保障制度等四种。在实行强制性失业保障的国家里,约有半数国家的失业保障涵盖到了大多数企业雇员。实行非强制失业保障的国家,实施范围以工会是否建立失业基金为前提,凡自愿建立了失业基金的各工会的会员,必须加入失业保障,可以参加工会而没有参加者,是否加入失业保障以自愿为准。实行失业补助制度的国家,符合经济情况或收入情况调查所规定条件的企业雇员和无资格享受正常失业保障待遇的企业雇员,都在失业保障的实施范围之内。 2、失业保障的资金来源。各国失业保障资金的来源主要有三个渠道:政府财政补贴、雇主提供的资金和雇员提供。资金来源总是上述一种方式或几种方式的组合。究竟采用何种方式来筹集资金,则要取决于经济发展、失业水平、就业机会及能否保证充足的资金等多方面考虑。实施失业保障制度的国家 其资金的筹集方式大致有五种: 1、全部由国家负担,如澳大利亚、新西兰和匈牙利; 2、全部由企业雇主负担,如印度尼西亚; 3、全部由工人自己负担,前南斯拉夫; 4、由国家、雇主和工人三方负担,如日本、英国和加拿大等国; 5、由国家和企业雇主共同负担,如美国、意大利等国。 6、失业保障待遇的资格条件。享受失业保障待遇必须具备相应的条件和资格。一般而言,什么人能够有资格享受失业保障津贴要考虑以下条件: (1)失业者必须处于法定最低劳动年龄与 退休年龄 之间。 (2)失业者必须是非自愿失业,即劳动者虽已失业,但本人不但有继续就业的意愿和再就业的劳动能力,而且到国家就业机构进行了登记,并愿意听从就业机构提供的职业选择和工作场所选择。 (3)缴纳过一定期限的失业保险费或者在受保职业工作一定年限。 (4)失业保障的待遇的标准。失业保障待遇的给付标准一般有两种:一种是政府规定的合理给付期限内的失业保障享受标准,即失业津贴;另一种是超过合理给付期限而给予的失业救助金。失业津贴可以保障失业者的基本生活条件,而失业救助金只能提供给失业者最低的生活标准。在确定失业保障的待遇标准时,如何确定合适的失业津贴标准最为关键,它是失业保障制度成败的关键。 制定合适的失业津贴标准的必须明确: 1、给付标准不能超过失业前的工资标准; 2、给付的标准不能低于或等于维持最低生活水平所需要的收入; 3、给付标准不仅应考虑失业者本人的基本生活保障,还要考虑失业者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的基本生活保障;四、既要考虑使受益者收入损失得到部分补偿,又要避免因标准过高或过低而对就业造成妨碍。国际劳工组织在这方面也有一些规定,认为失业津贴应以失业者原工资或投保费用作为制定依据,失业津贴宜界定在失业者原工资的50%以上,并且应该有一个上限。按照上述原则和具体准绳,各国对失业保障津贴的给付标准都作了一定的规定。 社区劳动保障制度 的大致分为就业与再就业工作和社会保障工作,并且社区劳动保障制度切实落实到了本社区居民,对于他们来说有一定的优惠,保障了他们的生活和工作等等方面。尤其是对于失业的居民来说,社区劳动保障制度为这类居民提供了大量的援助和服务。
2023-08-30 19:43:361

劳动保护制度不包括什么制度

劳动保护制度不包括劳动报酬制度
2023-08-30 19:43:461

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规定有哪些

通过下列措施可对未成年工进行劳动保护:第一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第二未成年工定期健康检查制度;第三未成年工使用和特殊保护登记制度。【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五十八条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劳动法》第六十四条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劳动法》第六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2023-08-30 19:43:551

年度培训计划方案

  日子如同白驹过隙,不经意间,我们的工作又迈入新的阶段,该好好计划一下接下来的工作了!计划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年度培训计划方案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年度培训计划方案 篇1   针对员工适应潜力、创新潜力、执行潜力薄弱的现象,结合公司《五年发展规划纲要》和总体发展战略,大力推进员工素质提升工程,突出高技能、高技术人才培养及专业技术力量储备培训,为公司建立具有永续竞争力的卓越企业带给适宜的人力资源,全面提升公司员工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潜力,推进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一、总体目标   1、加强公司高管人员的培训,提升经营者的经营理念,开阔思路,增强决策潜力、战略开拓潜力和现代经营管理潜力。   2、加强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管理者的综合素质,完善知识结构,增强综合管理潜力、创新潜力和执行潜力。   3、加强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提高技术理论水平和专业技能,增强科技研发、技术创新、技术改造潜力。   4、加强公司操作人员的技术等级培训,不断提升操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增强严格履行岗位职责的潜力。   5、加强公司员工的学历培训,提升各层次人员的科学文化水平,增强员工队伍的整体文化素质。   6、加强各级管理人员和行业人员执业资格的培训,加快持证上岗工作步伐,进一步规范管理。   二、原则与要求   1、坚持按需施教、务求实效的原则。根据公司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和员工多样化培训需求,分层次、分类别地开展资料丰富、形式灵活的培训,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培训质量。   2、坚持自主培训为主,外委培训为辅的原则。整合培训资源,建立健全以公司培训中心为主要培训基地,临近院校为外委培训基地的培训网络,立足自主培训搞好基础培训和常规培训,透过外委基地搞好相关专业培训。   3、坚持“公司+院校”的联合办学方式,业余学习为主的原则。根据公司需求主流与相关院校进行联合办学,开办相关专业的专本科课程进修班,组织职工利用周末和节假日集中授课,结合自学完成学业,取得学历。   4、坚持培训人员、培训资料、培训时间三落实原则。20xx年,高管人员参加经营管理培训累计时间不少于30天;中层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业务培训累计时间不少于20天;一般职工操作技能培训累计时间不少于10天。   三、培训资料与方式   (一)公司领导与高管人员   1、中央、国家和政府的大政方针的学习,国内外政治局势、经济形势分析,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研究与解读。透过上级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调训。   2、开拓战略思维,提升经营理念,提高科学决策潜力和经营管理潜力。透过参加企业家高端论坛、峰会、年会;到国内外成功企业参观学习;参加国内外著名企业高级培训师的高端讲座。   3、学历学位培训、执业资格培训。参加北大、清华以及中央、省委党校的学历进修或MBA、EMBA学习;参加高级经营师等执业资格培训。   (二)中层管理干部   1、管理实务培训。生产组织与管理、成本管理与绩效考核、人力资源管理、激励与沟通、领导艺术等。请专家教授来公司集中授课;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专场讲座;在公司培训中心接收时代光华课程。   2、学历进修和专业知识培训。用心鼓励贴合条件的中层干部参加大学(专本科)函授、自考或参加MBA及其它硕士学位进修;组织经营、企管、财会专业管理干部参加执业资格考试,获取执业资格证书。   3、强化项目经理(建造师)培训。今年公司将下大力组织对在职和后备项目经理进行轮训,培训面力争到达50%以上,重点提高他们的政治素养、管理潜力、人际沟通潜力和业务潜力。同时开通“环球职业教育在线”远程职业教育网,给员工带给学习的绿色通道。要求公司各单位要选拔具有贴合建造师报考条件,且有专业发展潜力的员工,组织强化培训,参加社会建造师考试,年净增人数力争到达10人以上。   4、开阔眼界、拓展思路、掌握信息、汲取经验。组织中层干部分期分批到上下游企业和关联企业学习参观,了解生产经营状况,借鉴成功经验。   (三)专业技术人员   1、由各专业副总工程师、工程师定期进行专题技术讲座,并建设公司自我的远程教育培训基地,进行新工艺、新材料及质量管理知识等专项培训,培养创新潜力,提高研发水平。   2、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到同行业先进企业学习、学习先进经验,开阔视野。年内计划安排两批人员到XX、XX单位参观学习。   3、加强对外出培训人员的严格管理,培训后要写出书面材料报培训中心,必要时对一些新知识在公司内进行学习、推广。   4、对会计、经济、统计等需透过考试取得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人员,透过计划培训和考前辅导,提高职称考试的合格率。对工程类等透过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人员,聘请相关专业的专家进行专题讲座,多渠道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等级。   (四)职工基础培训   1、新工入厂培训   20xx年继续对新招聘员工进行强化公司的企业文化培训、法律法规、劳动纪律、安全生产、团队精神、质量意识培训。每项培训年不得低于8个学时;透过实行师傅带徒弟,对新员工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基层各单位、分公司的新员工合同签订率务必到达100%。试用期结合绩效考核评定成绩,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考核优秀者给于必须的表彰奖励。   2、转岗职工培训   20xx年要继续对人力中心人员进行企业文化、法律法规、劳动纪律、安全生产、团队精神、择业观念、公司发展战略、公司形象、项目进展等方面的培训、每项不得低于8个学时。同时随着公司的扩建,内部就业渠道的增加,及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天。   3、职工技术等级培训   20xx年公司计划新培养高级工程师2名,副高级工程师3名。中级工以上人员占技术人员比例到达70%以上;20xx年一方面继续普及,扩大比例,工作重点是培养高级技术人员,计划培养高级技工2人,中级技工10人。构成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体系。基层单位及分公司要把工作重点放在基础工作上,重点培训中级工和高级工,争取中级工以上人员能占整个技术工人比例40%以上,使技术管理人员的素质有整体提高。   4、加快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和职业技能鉴定步伐。   今年,公司将选取部分主业工种进行轮训,并在本市相关技校适时组织贴合技师、高级技师条件的员工进行强化培训、考核,力争新增技师、高级技师达30人以上。使其结构和总量趋于合理,逐步满足企业发展的要求。职业技能鉴定要使35岁以下的技术工人在职业技能培训的基础上完成初次鉴定取证工作。   5、加强复合型、高层次人才培训。   各部门和基层单位要用心创造条件,鼓励员工自学和参加各类组织培训,实现个人发展与企业培训需求相统一。使管理人员的专业潜力向不一样管理职业方向拓展和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潜力向相关专业和管理领域拓展和提高;使施工作业人员掌握2种以上的技能,成为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和高层次人才。 年度培训计划方案 篇2   为了做好我校的"消防安全工作,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全校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认真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加强教职工、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特制定本学期消防安全培训计划如下:   一、 培训时间   第一阶段:教师:全体班主任、宿舍管理人员、安保人员; 学生:七年级全体学生   第二阶段:教师:其他教职工。学生:八、九年级全体学生 二、培训方式   理论知识、现场示范演练。 三、参加培训人员:全体师生 四、培训内容   1、认真组织教职工学习《消防法》、《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2、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增强教职工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使师生员工了解本岗位的防火措施,做到会报警,会使用灭火材料扑救初期火灾,会自救逃生,会组织人员疏散。   3、每月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检查,重点部位要坚持每日检查、巡查,并建立月查记录。   4、保障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消防安全疏散标志、消防设备处于正常状态。   5、组织教职工、学生开展消防演练。   6、加强消防器材、设备的管理、养护,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检查。 7、使消防安全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奖惩、有预案,把消防工作落实到实处 五、培训目标   全体教职工都应做到“三懂”、“三会”:懂的火灾危险性、懂预防措施、懂扑救方法。会处理险兆事故、会扑救初期火灾、会报火警(火警电话119)。 年度培训计划方案 篇3   培训成功与否的秘诀是∶决定培训的基础是什么?如果培训计划的制定,完全是以管理者所认为的职工“应当”感兴趣的东西为基础,那么基本上可以有把握地预言,参加学习者的态度一定颇为冷淡。相反,如果培训计划是在经常了解培训对象的需要和兴趣基础上制定的,那么一定是个繁荣成功的计划。   许多人(包括管理者和教育工作者)往往拿儿童教育的那一套,移用到成人教育上面来。假如对象是儿童,你可以命令他们学这些那些,“否则,有你好看的”!成人却是“有”东西需要“学习”,以便能够生存、就业、幸福等等,儿童基本上是强制学习者,如果他们不去学他们应当学的东西,社会就要惩罚他们。然而,成人却是自愿学习者,这就是说,如果他们不去学习他们应当学的东西,社会不会(至少是不会直接地)惩罚他们。儿童教育和成人教育的关键差别也正在这里,这些差别将极大地影响学习的内容和方法。   然而,许多培训管理者总是忽视这一环节的重要性,他们往往凭自己的感觉行事。一种非常典型的情况是∶那些敏感的、有责任心的人力资源管理者感觉到自己企业的某些弱项,看到了培训的必要性;然后,在没有对培训需要作清晰界定的情况下,就与培训机构商讨培训的具体内容,如课程、时间安排等等,并以自己的经验和理解作为取舍的主要标准。这种过于急躁的做法往往导致培训效果的不理想。   这些管理者往往会很肯定地说∶我当然知道我们单位的需要是什么,否则也不会要求做培训了。若对这种自信加以剖析,就会发现问题出在以下几点上∶    一、对需要内涵的理解∶   “我们”当然要有“培训的需要”,但从效果上来讲,更重要的是要有“具体培训什么的需要”,亦即“由需要引发的、明确的培训目标”。没有对这些具体内容的深刻分析,所谓的:“需要”就仅仅是笼统的感觉而已。需要必须具体化、明确化、目标化,这是逻辑上必不可少的环节。    二、以推测、而不是深入研究来实现需要的具体化∶   这些管理者在没有对企业内部的不足进行科学研究的情况下就做出判断,选定某些认为要培训的东西。这里容易犯的几个错误是∶   1、本身学识、眼界、经验的限制;   2、对形势的误判;   3、不正确的假设;   4、错误的推理过程等等。   这样做出来的培训项目设计就很难有效地满足企业的实际需要,效果上难免要大打折扣。因此,无论从理论上的要求,还是从纠正实践中的常见错误出发,都要求我们十分重视这一步骤,不能草率对待,更不能省略。    设计年度培训计划   培训计划最基本的内容是∶为什么要培训?谁接受培训?培训些什么?谁实施培训?如何培训?把全年的培训项目完整地计划好后,培训工作便可开始实施。   首先要确定培训所要达到的目标。    培训目标的作用有以下几点∶   1、可以结合受训者、管理者等方面的需要∶上述两方面的需要总是有差异的,但是培训目标必须妥善地加以揉合,以达到整体的满意效果;   2、管理方面的需要∶利用培训以改善管理、提高销量及利润;   3、受训人员方面的需要∶利用培训来获得以下收益,如较优越的感觉、较多的工资收入、较高的工作技能、较大的工作满足感、较强的自信、晋升机会等等。   其次,用来协调培训所需达成的目标与企业目标的一致性∶   培训目标必须服从于企业目标,这在理论上是勿庸置疑的,但在实践中常常被遗忘。如是这样,越是成功的培训,对企业的整体管理越有破坏性。 年度培训计划方案 篇4   对于许多大型的企业,或者是在高速发展的企业来说,培训是一块非常重要的内容,这些企业也非常重视员工的培训。俗话说“谋定而后动”,作为培训,一定要做好事先的规划,进行全盘、系统化的考虑,这样才不会出现以上这些问题。那么作为hr,就需要在年末制定下一年的年度培训计划。    开展培训需求调查   有效营销训需求调研是设计培训计划的前提,没有培训调研,凭主观臆测来设定培训课程,这样的课程就没有针对性,培训也会让人员劳而无功。这也是该公司培训问题的根源。培训需求通常由三方面的因素来确定:企业战略需求、岗位职责要求和人员绩效差距。通常由人力资源部人员来具体实施,其他部门人员配合。通过三方面的汇总分析,就会形成人员的培训需求,而这是形成部门培训需求和公司整体培训的基础。    确定企业培训框架   通过分析确定了个人的培训需求后,由点及面,通过汇总每个人员面临的共性差距和不足,就形成了部门的未来培训重点;而根据部门共性需求和企业战略,就可以找出企业共性的问题,找到整个企业存在的短板和关键环节,从而确定企业未来的培训重点。把这些关键环节解决了,培训就会为企业产生极大的价值。    制定培训计划草案   开展了培训需求,确定企业的培训课程框架和重点后,这时,需要由人力资源部人员先制定出一个初步的年度培训计划(包括培训主题、举办时间、培训目的、培训对象、人数、课时、预估费用等),然后邀请企业老总、各部门主管参与审议。在审议中由人力资源部门对培训计划草案做一个简要说明,然后通过集体讨论的方式达成共识。这样做的目的是确定培训的主要方向,培训不要犯关键性的错误。    制定完整的培训计划   确定好培训计划草案后,这时还需要继续完成计划中的所有细节,培训计划才算大功告成。具体的培训计划细节内容主要由如下几部分组成:培训目的、培训课程、培训对象、培训讲师、培训方式、培训时间、培训经费预算等。    1、培训目的   每个培训项目都要明确目的/目标,究竟为什么培训,要达到什么样的培训效果等,这样培训才能有的放矢。经过确定的人员培训需求通常就是培训主要目的。培训目的要简洁,要具有可操作性,最好能够衡量,这样就可以有效检查人员培训学习的情况,便于以后的培训评估。同时,针对一次培训目标不能太高,不能期望把所有问题都解决,可以针对人员差距设计可以阶段性提高的目标。这样经过持续的培训,培训的最终目标也会达成。    2、培训对象   有效营销确定培训对象就是要针对什么人进行培训,哪些人是主要培训对象,哪些人是次要培训对象。根据20/80法则,公司百分之八十的业绩往往由20%的人创造,因此,这些20%的人就是公司的重点培训对象。这些人通常包括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关键技术人员、营销人员以及业务骨干等。这样,培训就不是遍撒胡椒面,而是把好钢用在了刀刃上。    3 、培训课程   培训课程来源就是由培训需求形成的培训课程框架,根据轻重缓急从中抽取安排。同时,培训对象与培训课程相辅相成,培训对象决定了培训内容,培训内容也必须有合适培训对象。根据两者组合,可以将课程分为重点培训课程、常规培训课程和临时性培训课程三类。    4、培训形式   培训形式大体可以分为内训和外训两大类,从具体安排上,应该是内训为主,外训为辅。加强内训,一方面可以大幅度地降低培训成本,企业内训费用只是外训的一个零头;如内训可以大量安排花费少、受众面广的形式,如课堂培训、现场培训、音像资料培训等。另一方面内训更可以提高培训的有效性,对于内部讲师的言传身教,切身体会,受训人员更能有效的接受和提高。    5、培训讲师   讲师可以分为外部讲师或者内部讲师。涉及到外训,或者内训中关键课程、本企业人员讲不了的,都需要聘请外部讲师,对讲师或者培训机构的选择非常关键,直接决定培训成败。甄选最主要的原则就是专业性和技巧,所讲内容是否与本公司需求对路;是否能充分调动学员的学习热情,而不是让人混混欲睡。    6、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应具有前瞻性,不能等到需要培训时再培训。要根据培训的轻重缓急来安排。时机选择要得当,以尽量不与日常的工作相冲突为原则,同时要兼顾学员的时间。一般来说,可以安排在生产经营淡季、周末或者节假日的开始一段时间等,这样的时间比较充裕。    7、培训费用   制定培训计划,必须进行费用预算,有效营销预算方法很多,如根据销售收入或利润的百分比确定经费预算额。或根据公司人均经费预算额,乘以人数,得出经费预算总额等。在预算分配时,往往不会人均平摊。主要的培训费用应向高层领导、中层管理者以及技术/骨干人员倾斜,高级经理及骨干员工提高了管理及技术水平,可以有效地带动普通员工提高工作能力,这种从上向下推动远比由普通员工从下向上推动要容易得多。   总结: 做到以上所述的几点要求,那么制定完整、可行的培训方案,也就可以实施下去。通过制定科学的培训计划,企业因为规划不周出现的各类问题就可以有效的避免,人员的培训满意度就会大大提升,培训就会有效的支撑企业的发展。希望以上有关如何制定培训计划对大家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相关内容,可以查看智囊团网的其他相关资讯内容。
2023-08-30 19:34:471

渔家傲的作者是谁?

李清照《渔家傲》这首词上阕写了词人梦中所见所闻,下阙写词人的理想和抱负、风格。上片末二句是写天帝的问话,过片二句是写词人的对答。原诗:《渔家傲·天接云涛连晓雾》宋代:李清照天接云涛连晓雾,星河欲转千帆舞。仿佛梦魂归帝所。闻天语,殷勤问我归何处。我报路长嗟日暮,学诗谩有惊人句。九万里风鹏正举。风休住,蓬舟吹取三山去!释义:水天相接,晨雾蒙蒙笼云涛。银河欲转,千帆如梭逐浪飘。梦魂仿佛回天庭,天帝传话善相邀。殷勤问:归宿何处请相告。我回报天帝说:路途漫长啊,又叹日暮时不早。学做诗,枉有妙句人称道。长空九万里,大鹏冲天飞正高。风啊!千万别停息,将我这一叶轻舟,直送往蓬莱三岛去。扩展资料:这首词,《花庵词选》题作“记梦”,是李清照唯一的豪放词,是她南渡以后的作品。一般来说,李清照南渡以后写的词都是些消沉愁苦之作,而这一首却是例外。“九万里风鹏正举。风休住,蓬舟吹取三山去。”她要象大鹏那样乘万里风高飞远举,离开那龌龊的社会。叫风不要停止地吹着,把她的轻快小舟吹到仙山去,使她过着那自由自在的生活。“扶摇”,风名。“九”是虚数,是多的意思。这一句,表示了作者有大鹏高飞之志。“蓬舟”,象蓬草那样飞旋轻快的小舟。“三山”,指传说中的蓬莱、方丈、瀛洲三个神山。为神仙所居,在渤海中。作者为什么梦想到三山中去?是否由于消极的游仙思想在作怪?不是的。从上文的意思来看,是由于她感到“路长嗟日暮,学诗谩有惊人句”。就是说,尽管她有才华,有理想,有抱负,但在现实社会中根本得不到实现和施展,找不到出路,才促使她这样想的。可见她的梦想仙境,正是她对黑暗现实不满的表现。她要回到那没有离乱,没有悲伤,没有孤凄和痛苦的仙境去,正是反映出人间存在着战乱、杀戮、欺诈、孤独、寂寞的现实。所以,她的那种思想活动,并非消极的,而是积极的,有现实意义的。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渔家傲·天接云涛连晓雾
2023-08-30 19:34:491

妈妈,我不是完美小孩_小学记叙文500字

哎!哎!我又考了一个78分!我跟78分是仇家吗?妈妈一定又要批评我了!我消极地握着手中的成绩单,迈开沉重的步伐,向家走去。 我心里想着:这下我可惨了!最近妈妈给我报了很多补习班,就为了我的成绩,可我还是考成这样,妈妈一定很生气吧!可是我最近实在是太累了,每天除了家教的时间,还要熬夜写作业,考试的时候更怕考不好惹妈妈生气。哎,这样的日子什么时候才能到头啊? 回到家,我颤颤巍巍地把成绩单拿给妈妈看,果然,妈妈一看见我的分数,双眼瞪着我,那凶恶的嘴脸像狼一样,惊得我一身冷汗,接着妈妈对我大喊“你这什么分数呀,我的钱和心思都白花了吗?道理你不明白吗?”妈妈的话像一桶冰水一样泼下来,我忍不住匆匆跑进房间,在房间里大哭起来。 我实在是委屈极了:妈妈,你为什么给我报这么多补习班??你为什么非要我成为完美的小孩呢?看我的后桌大明明,成绩虽然不是很好,但是每天都开开心心的,还很善于帮助别人,我真想像他一样有一个无忧无虑童年啊!但妈妈您,不仅不给我那样的童年,还一直给我压力,英语补习班,作文补习班……还天天让我看一些要读的文章,书籍。哎!妈妈,您什么时候才可以理解我呢? 妈妈,我不是别人家的孩子,我不想成为完美小孩,我只想做我自己。妈妈,我只想要一个无忧无虑的童年啊! 妈妈童年补习班
2023-08-30 19:34:501

棉花的进口规费是指什么

配额制度,建议去顺风棉花网浏览。
2023-08-30 19:34:501

分配系数越大,萃取分离效果越好 ??这句话对么,解释原因!

指一定温度下,处于平衡状态时,组分在固定相中的浓度和在流动相中的浓度之比,以表示。分配系数反映了溶质在两相中的迁移能力及分离效能,是描述物质在两相中行为的重要物理化学特征参数。英文定义:inthefieldsoforganicandmedicinalchemistry,apartition(p)ordistributioncoefficient(d)istheratioofconcentrationsofacompoundinthetwophasesofamixtureoftwoimmisciblesolventsatequilibrium.hencethesecoefficientsareameasureofdifferentialsolubilityofthecompoundbetweenthesetwosolvents.分配系数与组分、流动相和固定相的热力学性质有关,也与温度、压力有关。在不同的色谱分离机制中,k有不同的概念:吸附色谱法为吸附系数,离子交换色谱法为选择性系数(或称交换系数),凝胶色谱法为渗透参数。但一般情况可用分配系数来表示。在条件(流动相、固定相、温度和压力等)一定,样品浓度很低时(cs、cm很小)时,k只取决于组分的性质,而与浓度无关。这只是理想状态下的色谱条件,在这种条件下,得到的色谱峰为正常峰;在许多情况下,随着浓度的增大,k减小,这时色谱峰为拖尾峰;而有时随着溶质浓度增大,k也增大,这时色谱峰为前延峰。因此,只有尽可能减少进样量,使组分在柱内浓度降低,k恒定时,才能获得正常峰。在同一色谱条件下,样品中k值大的组分在固定相中滞留时间长,后流出色谱柱;k值小的组分则滞留时间短,先流出色谱柱。混合物中各组分的分配系数相差越大,越容易分离,因此混合物中各组分的分配系数不同是色谱分离的前提。在hplc中,固定相确定后,k主要受流动相的性质影响。实践中主要靠调整流动相的组成配比及ph值,以获得组分间的分配系数差异及适宜的保留时间,达到分离的目的。非离子性有机物可通过溶解作用分配到土壤有机质中,并经过一定时间达到分配平衡,此时有机物在土壤有机质和水中含量的比值称为分配系数。
2023-08-30 19:34:521

大讨论活动总结

【推荐】大讨论活动总结四篇   总结是在某一时期、某一项目或某些工作告一段落或者全部完成后进行回顾检查、分析评价,从而得出教训和一些规律性认识的一种书面材料,它能帮我们理顺知识结构,突出重点,突破难点,不妨让我们认真地完成总结吧。总结怎么写才是正确的呢?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大讨论活动总结4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大讨论活动总结 篇1   海南项目部自开展“全员HSE大讨论”活动以来。及时把公司的文件精神和项目部的具体要求及时传达到各基层小队,并利用井间间隙时间积极召开小队班组会,严格按照公司有关要求并结合福山油田安全形势特点及小队的实际工作情况分阶段、分层次,有计划、有重点地落实HSE大讨论工作,从而促进了HSE大讨论活动的各项内容的落实。通过有计划围绕16个主题开展各阶段的HSE讨论活动,进一步深化了对“安全第一”这一理念内涵的认识,同时提高了“有感领导、直线责任、属地管理”的安全理念认识,提高了对实际安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和处理的能力,更进一步明确了今后安全生产工作的思路。    一、做好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塑造本质安全型员工   通过本次对HSE大讨论活动中查找、分析出的安全工作问题的整理和汇总,进一步认识到了小队的每一位员工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要素,在录井生产过程中占据着不可替代的关键性地位。基于此,项目部提出了在今年二、三四季度和今后的安全生产工作中,要把塑造本质型安全员工,作为项目部HSE安全工作中的一项重点工作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   首先,要坚持安全教育活动不松懈、不断线,重点针对新员工,通过项目部下发材料,以小队每天交班会安全教育为主体,通过典型案例教育、业务知识宣讲、项目部包队、小队长和地质师包岗、   等途径和手段,保证HSE安全教育工作落到实处,将“安全第一”的理念艰巨性、长期性、复杂性和反复性灌输到每一名小队员工的思想之中。   其次,要提高小队员工的安全管理能力和安全操作能力,将员工安全管理和安全操作行为养成并落到实处,通过定期安全教育、员工互学工作经验等形式,提高小队员工安全工作能力,保证本质型安全员工的塑造拥有知识和实际的操作根基,为项目部今年的各项HSE安全工作的顺利实现打好基础。    二、强化HSE安全生产细节管理,保证各项规章制度落实   在本次HSE安全大讨论活动中,项目部发现出现的安全实际问题直接原因依然是小队现场管理或操作不规范,现场管理和操作仍然存在随意性,还有个别员工不能按照标准落实相关规章制度。为此,项目部制定了在今后安全工作中,把本次“HSE大讨论”活动与小队今后安全活动相结合,提出了强化安全生产细节管理、保证各项规章制度落实的工作思路。   一是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力度,把安全管理细化。本次“HSE大讨论”活动后,项目部将根据生产的实际情况,集中精力把每一个录井生产过程进行安全细化,把录井生产过程的每一步涉及到安全事项进行细致划分(搬迁、录井生产中、录井生产结束后、其它项目任务等),把 HSE安全精细管理向小队各个岗位延伸,将安全工作作为精细化管理的一项突出的重点工作融入其中。充分加强小队   安全意识教育,强化录井安全工作各项标准、规章制度在工作的执行力度,同时使安全观察与沟通、工作前安全分析、作业许可、上锁挂牌、培训矩阵、安全经验分享、“两书一表”等方法、工具在小队成为日常工作习惯。使“一切事故都是可以避免的”、“安全是全员责任”的理念深入人心,贯穿项目部生产的全过程。将自主保安和相互保安有机融合,促进安全工作在小队生产现场的全面推开和深入落实。   二是针对个别小队员工工作飘浮、不扎实,安全理念薄弱等现象,项目部将重新修改制定有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突出责任落实,按照千分考核制加大奖惩考核力度。继续加强对小队长、地质师安全责任落实,将其奖金收入与安全质量情况挂钩,从安全管理、工作质量、质量标准化三个方面进行严格的考核。   三是为员工“减压”,合理安排员工倒班休息时间,避免长期工作不倒班现象,给员工提供充分的休班时间,避免员工因过度疲劳而产生安全生产隐患根源。    三、抓好录井质量和设备管理,打造安全型录井生产环境   录井工作由于工作空间有限,环节设备多,点多,战线长,极易埋下安全隐患。为此,项目部把每只小队划分安全责任区,制定了以小队长、地质师和普通员工的考核标准,项目部定期到每只小队员进行现场考核。这一办法实施以来,每只现场管理有秩有序,安全系数大幅度提高。   在录井设备管理上,由于项目部设备类型多,项目部坚持在口井检、定检和检修过程中严格落实《设备管理制度》,每次检修都要在设备管理档案中上确认,减少和杜绝漏检、不检、误检现象的发生。同时将每天的设备情况记录到交接班记录中。同时将设备保养职责明确到人头和考核细则中,强化设备管理工作,为保证安全的录井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可靠的保证。    四、认真做好员工谈心活动。   积极响应公司的号召,作好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努力解决好职工在日常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谈心活动中做到脑勤、腿勤、嘴勤,和员工面对面,心贴心的交流,化解工作中的矛盾,处理生活中的问题,让每一位员工都能全身心的投入到本职工作中,保证录井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总之,今后项目部将进一步创新思维、创新管理、创新工作方法,结合海南工作实际,把本次HSE安全大讨论引向深入,使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真正的落实的具体的工作中,履行好自己的职责,把公司交给的任务做好,让公司领导和员工放心。 大讨论活动总结 篇2   最近,根据省委和省公安厅关于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的部署,我认真学习了省委白书记、秦光荣省长,省公安厅孟厅长、朱副厅长关于解放思想大讨论动员部署和有关会议的重要讲话精神,很受触动和启发。下面,我结合警官学院和自身工作实际,围绕解放思想这一主题,谈一点体会和认识。我个人认为,警官学院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于解决思想认识问题,进一步增强推进公安教育改革的主动性、自觉性,紧紧围绕 探索构建符合公安工作实际,具有云南公安特色的“大教育、大培训”工作体系,通过看思想观念有没有更新,精神状态有没有振奋,工作作风有没有改变,工作成效有没有显现,推进学院各项事业稳定和谐快速发展。    一、解决思想认识问题,促进观念转变,是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的关键   正确认识公安教育改革发展的时代意义。公安教育改革是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发展的需要,是时代变革的需要,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形势发展的要求,积极适应、主动跟上时代和形势的变化与发展,是推动警官学院发展进步的必然选择。发展观决定了发展道路和发展模式。目前,公安教育改革发展处在一个新的历史进程中,处在一个创新时代的转折时期,如何适应?适应什么?这就要求我们学习形势、适应形势、研究形势和运用形势,解决好发展思路和发展战略这两个关键问题。对于警官学院来说,有什么样的发展观,就会有什么样的办学理念,就会有什么样的发展道路、发展模式和发展战略,就会对警官学院的改革与发展实践产生根本性、全局性的重大影响。要通过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和教职员工深刻认识和把握公安教育训练工作在全省公安工作、公安队伍建设中的方位,深刻认识和把握公安教育和公安院校改革发展大趋势对警官学院工作的现实要求,把思想观念统一到顺应新的形势上来,把行动和实践统一到应对新的任务上来。   解放思想必须与促进观念更新相结合。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朱建义同志在全省公安机关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动员讲话中指出:“开展大讨论活动,是一次思想、思想解放发动的过程,就是要通过学习讨论产生新老思想上的碰撞。对旧思想、旧观念形成强烈的冲击,确立顺应时代发展的新思想、新观念”。对于公安教育和警官学院来讲,当前既是一个发展机遇期,又是一个转折期。面对新形势,解决认识问题、解放思想就是要解决思想上的保守、打破陈旧的观念,振作精神,抛开长期以来形成的惯性思维。解放思想不能乱解放,基点应放在构建公安教育的新体系、新变革中;落脚点应放在构建公安“大教育、大培训”中来思考问题、认识问题、研究问题。解放思想,解决认识问题是核心、是关键,不能“空对空”,不能走形式。要通过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统一认识、更新观念,明确目标,增强凝聚力,增进团结,坚定信心,促进学院各项事业稳定和谐快速发展。    二、昂扬精神状态,促进工作作风转变,是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的重要环节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教育部的高度重视下,在省公安厅和教育厅的正确领导下,警官学院的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但必须清醒地看到,警官学院的各项工作和队伍建设,与形势任务要求相比还有很多不适应;与公安工作和队伍管理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与普通高等院校办学水平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因此,各级领导干部、各部门要在这次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中,按照省公安厅孟苏铁厅长和朱建义副厅长的要求,坚持眼睛向内,认真排查和反思与形势任务不相适应的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工作方法、工作机制,找准症结,加以整改,增强活力、激发创造力。就警官学院而言,首先,要通过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昂扬精神状态。精神状态决定事业成败。精神振奋则百事俱兴,形神怠弛则百事俱废。良好的精神状态,能形成攻坚克难、成就事业的强大意志力量和精神动力,这是做好工作不可或缺的内在因素。   我们承载的期望、肩负的使命,决定了无论任何时候,都必须保持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都必须保持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心无旁骛,拿出全心全意投入工作的执著劲,拿出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毅力和恒心;都必须坚定信心,拿出永不气馁、永不懈怠、永不言败的气概,以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顽强斗志,勇敢地面对和战胜各种困难,在奋力拼搏中创造佳绩。要树立开拓进取的创新观念,敢想敢干,不抱残守缺,不随波逐流,做到分析形势有新视野,研究情况有新见解,部署工作有新思路,解决问题有新办法。其次,要通过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促进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   一是着力解决执行力的问题。严格贯彻执行学院制定的人民警察管理若干暂行规定和省政府推行的“四项制度”,在全院形成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   二是着力解决工作效率的问题。教育引导全体教职员工珍惜岗位,始终以一种孜孜以求、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一种干就干好、精益求精工作标准,高标准促进工作的开展,在全院上下形成立说立行、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三是着力解决团结协作的问题。不团结就形不成合力,个人能力再强也发挥不出来。要以警官学院20xx年工作要点中关于加强教学科研团队建设的要求为目标,在全院形成精诚合作、团结共赢的工作作风。    三、突出工作重点,加大落实力度,是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的根本目的   解放思想的落脚点就是抓落实、抓工作,如果玩空的、玩虚的、走形式,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也就失去了实际意义,只能影响、甚至阻碍学院的改革与发展。警官学院是全省公安队伍教育训练的主阵地,构建符合公安工作实际,具有云南公安特色的“大教育、大培训”工作体系、教育训练体系、服务保障体系,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警官学院改革与发展工作的重中之重。具体而言,就是要紧紧围绕学院20xx年工作要点,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加大工作力度,着力抓紧做好以下四项重点工作:   一是抓紧办理云南公安反恐暨民警综合训练基地供地、林地征占手续,做好滇池流域项目建设开发定点审查报批、植被恢复费用减免等工作,务必实现年内开工建设的工作目标,为推进警官学院改革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是大力加强教育教学训练工作。按照“巩固、深化、提高、发展”的方针,坚持规模、质量、结构、效益的内在统一,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推进教育创新。强化校风、教风、学风建设。突出学生警察意识和警务技能培养,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训练质量。   三是扎实推进“迎评促建”工作。要切实按照“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要求,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和学院制定的“迎评促建”工作方案和责任分解,下大气力改善办学条件,建设合格本科院校。四是紧紧围绕全省公安机关试行警察教育职业化培养招警实行公安专业第二学位学历教育新模式,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公安教育训练工作改革、变革发展的新路子。紧紧围绕组织完成中央政法委和公安部下达的公安专业(专科、专升本)培养任务,重点抓好制定完善人才培养方案、教学科研资源整合、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加强重点学科与精品课程建设、强化师资队伍培养等工作,为实现公安教育新变革打下基础。五是统筹谋划,合理安排,大力推进在职民警培训。要在省公安厅党委和省公安厅中级警官训练中心的领导下,不断创新培训观念,创新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创新培训渠道,大力推进在职民警教育训练的正规化、规范化、实效化,为服务全省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做出应有贡献。 大讨论活动总结 篇3   根据区党委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统一安排,和《党委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环节实施方案》(未卫委发【20xx】11号)精神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于5月x日下午2点,在我中心三楼会议室开展了 “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我的群众观”大讨论活动。中心全体党员干部参加了讨论。“三谁”这寥寥几个字看似简单,却字字千钧立意深远。弄清“三谁”问题,对我中心工作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要明确“为了谁”。医疗问题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发展。我中心一直承担着辖区群众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因此要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一方面认真贯彻省市区关于药品三统一相关政策,严格要求药品供货渠道,另一面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讲座,宣传健康养生等相关知识。 二要搞清“依靠谁”。医疗工作是一项与社会稳定密切相关的工作,是联系党、政府与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因此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诉求,在不断密切与群众的血肉联系中依靠群众,取得群众对医疗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是发展医疗事业的`力量源泉。五年来我中心的服务成效得到了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认可,但医疗技术水平仍有待提高。故应以此次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对自身的作风之弊、行动之垢进行有效的大检查、大扫除,在思想上做到“不患位之不崇,而患德之不宗;不患禄之不厚,而患智之不广”,在行动上做到“适应新形势、执行新规定、开创新局面、再创新业绩”,焕发出推动中心发展   的正能量。 三要解决“我是谁”。明确“为了谁”、搞清“依靠谁”,归根结底是要解决好“我是谁”。只有真正弄清“我是谁”,才能更好地认清自己、定位自己。作为服务群众的重要窗口单位,我们要坚持不懈、努力创新,力争让每一位患者得到有效治疗与优质的服务;要对待名利保持远距离、对待人民保持近距离、对待领导保持等距离,对待工作保持零距离;要自觉接受监督,加强道德修养,努力成为人品皆仰、作风过硬、政绩优良、群众公认的好党员、好干部。 在领导的示范带动下,大家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围绕“三谁”问题展开讨论交流,先后有7名同志踊跃发言,各抒己见。有的说要不断健全完善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工作机制,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医药费用问题上有所突破;要精通业务、勤于思考,依靠群众问题;要从坚定理想信念、扎实工作作风、热心服务群众方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希望 我中心在区卫生局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指导下,进一步明确符合中心实际的教育实践活动主攻方向和工作目标,提出富有中心特色的教育实践活动主题,精炼、总结突中心活动亮点,对发展有利、对民生有利的工作成效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加深中心上下对区卫生局教育实践活动的了解,促进教育实践活动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Xxxxxxx   20xx年x月x日    大讨论活动总结 篇4   按照我矿安全生产大讨论活动的部署与要求,我队在20xx年元月x日至2月x日开展了安全生产大讨论活动。通过对十矿“1·13”事故教训的认真学习和分析,结合我矿20xx年“10·16”跑车伤亡事故和“11·27”机电伤亡事故,使我充分的认识到此次安全大讨论活动的及时性与重要性,同时也为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扭转职工我要安全的主动性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学习的平台。   在这安全生产大讨论活动和“大集团、大战略、大目标”大讨论活动交织时期,集团公司领导们不断的把公司的发展规划和愿景目标传达到职工的心中 ,使职工深刻领会了大集团重组后形成新的更大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也为职工们带来了新的希望。开展“大集团、大战略、大目标”大讨论活动中,给我感触较深的就是干部、职工们踊跃的参加到大讨论活动中,并不断的记录集团公司领导们提出的“从零开始,向零奋斗”、“不要一两带血煤”等理念,形成了一种非常浓厚的学习氛围。大讨论结束后,职工们的思想观念、讲话说话变了,特别是在井下的工作中,职工们有秩序乘坐人车,而不是以往的那种放羊式的乱抢、乱挤,在打电话时,职工们首先说的是“您好”,而不是以前的那种粗鲁,走出矿门职工们相互交谈时的脏话、粗话少了,整个员工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呈现出一种催人奋进的新气象。   通过安全生产大讨论的宣传学习,职工们的安全意识强了,在井下工作中“违章”的行径少了,遵章守纪的多了,甚至在下班途中还不忘提醒自己身边的工友注意安全、别违章,真正的使我感受到了职工们那种对安全的重视和对自己的负责。在看望我队工伤人员张廷贺家里时,通过一番掏心肺腑的谈话,使我感受到对煤矿工人而言,如果在工作中带着情绪干活或者由于心理压力、负担过重,往往会给事故隐患留下可乘之机。另外现在煤矿工人有很多是单身,或者夫妻长久不在一起,情感方面会出现各种变化,有的对生活、工作失去信心,幸福感下降,总是把不良情绪带到工作上,思想受情感支配,能力受情感影响,就很容易出现安全事故。煤矿企业农村出身的矿工相对较多,他们承担着双重担子,一是,在矿上务工挣钱,尽快脱贫致富;二是耕种责任田,每到“三夏”、“三秋”大忙季节,他们就会“人在曹营,心在汉”,人虽然在井下还干着活儿,心里却总惦记着老家粮食的种收问题,结果总不能安心从事生产,因此造成疲劳过度或麻痹大意而极易出现事故。通过以上对工伤人员的谈心和家庭访问,使我常想我们在做好岗位工作的同时,更因该关注一下煤矿职工的生活。   安全生产大讨论活动的开展,带动了我矿安全形势的好转,职工们工作的责任心也进一步增强了 ;
2023-08-30 19:34:531

好词好句大全?

关于好词好句的摘抄大全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说到句子,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句子是由词或词组构成的语言基本运用单位。其实很多朋友都不太清楚什么样的句子才是好的句子,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好词好句的摘抄大全,欢迎大家分享!  好词摘抄:  1、白净柔嫩 目光炯炯 没精打采 眉飞色舞 浓眉大眼 龙马精神 争分夺秒  2、满头银发 油腔滑调 勤学好问 兴高采烈 满面春风 切齿拊心 心旷神怡  3、神采奕奕 全神贯注 双目如潭 取长补短 落落大方 满面红光 切齿腐心  4、精神焕发 欢天喜地 有气无力 发奋图强 深恶痛绝 嬉皮笑脸 局促不安  5、垂头丧气 昂首挺胸 学无止境 学而不厌 惊慌失措 炯炯有神 生龙活虎  6、孜孜不倦 悠然自得 痛心疾首 眉清目秀 聚精会神 血海深仇 乐不可支  7、废寝忘食 嫉恶如仇 面红耳赤 投畀豺虎 好学不倦 愁眉苦脸 令人发指  8、心灰意冷 火眼金睛 大惊失色 笨鸟先飞 如坐针毡 呆若木鸡 咬牙切齿  9、真才实学 慈眉善目 深仇大恨 目不转睛 英姿飒爽 虎头虎脑 气宇轩昂  好句摘抄:  1、一身乌黑的羽毛,光滑漂亮,一双机灵的小眼睛加上一双剪刀似的尾巴,一对俏轻快的翅膀,这就凑成一只活泼可爱的小燕子。  2、春天到了,一只活泼可爱的小燕子从南方飞回来了。它展开狭长的翅膀,张开剪刀似的尾巴,飞过田野,越过高山,寻找自己的家。  3、一段生命是一个季节。每个季节都会有春华秋实。即使到了满头白发,我确信生命还会有自己的繁荣。只要纯洁的心怀里还荡漾着风,飘洒着雨。  4、青春是一弯新月,是遗憾。青春总是不完满的。正因为不完满就多了一份不同的体验,多了一种美好的希冀。  5、山很陡,要爬上去,手脚要协调一致,弯腰弓背的,很吃力。我用手抓住岩石,脚踩在乱石上,一步一步向上移动着。突然,我手没抓牢,身体一晃,差点没摔下来,吓得我出了一身冷汗。幸亏春沂拉了我一把。我又紧张又害怕,有点犹豫,想退回去。春沂鼓励我说:“越胆怯越上不去,放开胆量上!”我便继续往上爬,可终于爬上了顶峰。  6、奉献是爱心,勇于付出,你一定会收到意外之外的馈赠。  7、生活如海,宽容作舟,泛舟于海,方知海之宽阔;生活如山,宽容为径,循径登山,方知山之高大;生活如歌,宽容是曲,和曲而歌,方知歌之动听。  8、尊重是一缕春风,一泓清泉,一颗给人温暖的舒心丸,一剂催人奋进的强心剂。  9、耐力,是一种不显山石露水的执着;是一种不惧风不畏雨的坚忍;是一种不图名不图利的忠诚。  10、生活,就是面对现实微笑,就是越过障碍注视未来;生活,就是用心灵之剪,在人生之路上裁出叶绿的枝头;生活,就是面对困惑或黑暗时,灵魂深处燃起豆大却明亮且微笑的灯展。  11、说话间,飕的一声,像那离弦的箭,从我身边闪过一个人。待我闪开细看,他早已窜出老远。只见他上下一身青,弓背,背着手,蹬起阔步,腾云驾雾般在人群里穿来穿去,真是一个速滑的勇将!  12、我走得轻盈洒脱,湖蓝色纱裙像一缕轻烟缭绕。  13、人生就像一座山,重要的不是它的高低,而在于灵秀;人生就像一场雨,重要的不是它的大小,而在于及时。  14、自信是永不枯竭的源泉,自信是奔腾不息的波涛,自信是急流奋进的渠道,自信是真正的成功之母。  15、成熟是一种明亮而不刺眼的光辉,一种圆润而不腻耳的音响,一种不需要对别人察颜观色的从容,一种终于停止了向周围申诉求告的大气,一种不理会哄闹的微笑,一种洗刷了偏激的淡漠,一种无须声张的厚实,一种并不陡峭的高度。  16、皎洁的月光装饰了春天的夜空,也装饰了大地。夜空像无边无际的透明的大海,安静、广阔、而又神秘。繁密的星,如同海水里漾起的小火花,闪闪烁烁的,跳动着细小的光点。  17、在这个冬天,我要用这个季节的所有残酷来锤炼我柔嫩的意志,我要用这个季节的所有慈祥来擦热我寒冷的心灵,我要用这个季节的所有醇厚来饱满我一生中的守望。  18、对不起是一种真诚,没关系是一种风度。如果你付出了真诚,却得不到风度,那只能说明对方的无知与粗俗!  19、曾经有过的月下相拥,如今只剩下形单影孤。以为不过是一个匆匆的过客,品位孤独,才知道失去是多么痛苦,不再任性好吗?  20、信念的力量在于即使身处逆境,亦能帮助你鼓起前进的船帆;信念的魅力在于即使遇到险运,亦能召唤你鼓起生活的勇气;信念的伟大在于即使遭遇不幸,亦能促使你保持崇高的心灵。  21、旧时心事,如梦似真,愁上眉梢,痴一回,醉一场,何日方尽休,雪不解其愁,梦难留,叹万古空花,痛思红尘恋,此情意难尽。  22、思念是一首诗,让你在普通的日子里读出韵律来;思念是一阵雨,让你在枯燥的日子里湿润起来;思念是一片阳光,让你的阴郁的日子里明朗起来。  23、那一天,你走进我的世界,我发觉遇到你是我最大的幸福。直到那一天,你离开了,我变的一无所有。原来拥有你才是我最大的财富。亲爱的,无论相聚的那一天有多远,我会一直等,等你回到我的身边。  24、悲伤逆流成河,蔓延了我那过往的曾经,侵蚀着那段远走的岁月。十月已不是十月,而是蚀月。视线渐渐模糊,记忆慢慢远去。这个十月,我依然未能拾起那久违的快乐,反而,蚀进了更多的伤悲。  25、在每个人的一生中,对于职业我们通常要进行无数次的选择。在曲折、挫败或幸运中找到一种最符合自己生命特征的方式,来演绎我们精彩或平凡的一生。只有选择正确时,我们才能强烈地感受到生命中的归属感、成就感以及安全感。  26、一颗孤独的心需要爱的滋润;一颗冰冷的心需要友谊的温暖;一颗绝望的心需要力量的托慰;一颗苍白的心需要真诚的帮助;一颗充满戒备关闭的门是多么需要真诚这一把钥匙打开呀!  27、青春,是一包象征着阳光的向日葵种子,在现在洒下,就会在未来得到收获,那一株株饱含青春的花朵,  28、生活中选择坚定向前走,不管的到底会出现什么,你只要怀着自己的信念,你就会成功。  29、人生不止,寂寞不已。寂寞人生爱无休,寂寞是爱永远的主题,我和我的影子独处,它说它有悄悄话想跟我说,它说它很想念你,原来,我和我的影子都在想你。——柏拉图  30、温暖是飘飘洒洒的春雨;温暖是写在脸上的笑影;温暖是义无反顾的响应;温暖是一丝不苟的配合。  31、因为人与人之间的沟通,世间才会有爱,因为有爱,才会有泪水,而这泪水就是感动的源泉,为什么说感动随时在我们身边?因为这世间有数不尽的爱。  32、我以为终有一天,我会彻底将爱情忘记,将你忘记,可是,忽然有一天,我听到了一首旧歌,我的眼泪就下来了,因为这首歌,我们一起听过。  33、光之精灵彩衣斑斓,赤橙红绿青蓝紫,那是阳春予它的骄傲,三月予它的娴雅,花瓣上的露珠折射出整个世界的柔美,我将它抖落捧于手心,在指间溶成艳色一滴的倾城容颜,凝聚成唯一不灭的记忆。  34、尽管人生旅途中具体的经历总是显得那样琐碎、那样平凡、那样漫长,又是那样不厌其烦,但是,恰恰是它们构成了一个个真实的精彩人生。这才是生命最弥足珍贵的状态。  35、只是希望能有个人,在我说没事的时候,知道我不是真的没事;能有个人,在我强颜欢笑的时候,知道我不是真的开心……  36、生命不是一张永远旋转的唱片;青春也不是一张永远不老的容颜。爱情是一个永恒的故事,从冬说到夏,又从绿说到黄;步履是一个载着命运的轻舟,由南驶向北,又由近驶向远。  37、你不能左右天气,但可以改变心情。你不能改变容貌,但可以掌握自己。你不能预见明天,但可以珍惜今天。  38、有人说,青春仿佛是朵素洁的昙花,来不及铺张、来不及遐思,甚至来不及弥补欠缺和瑕庛,就那么匆匆地谢了。  39、我们在面临选择时,只有作出了正确的选择,人生的画卷才会更加美丽,人生的舞剧才会更加精彩。  40、我们常常在寂寞中感到空虚,在寂寞中变得浮躁,在寂寞中迷失自己…被诱惑是因为不甘寂寞,而寂寞是因为丧失了被诱惑的激情。淡看繁华,拒绝诱惑,不做诱惑的奴隶。  41、春天来的好快,悄无声息、不知不觉中,草儿绿了,枝条发芽了,遍地的野花、油菜花开的灿烂多姿,一切沐浴着春晨的曙光,在春风中摇弋、轻摆,仿佛少女的"轻歌曼舞,楚楚动人。  42、长江,好比是一位叱咤风云的勇士,一路翻山越岭,呼啸着奔向大海;长江,又好比一位慈祥温厚的母亲,点点乳汁,哺育着一代代中华儿女茁壮成长。  43、泰山,好像一位饱经沧桑的老人,一生栉风沐雨,默默阅尽人间春秋。泰山,又像一位顶天立地的男儿,铮铮铁骨,激励着一批批炎黄子孙,奋勇前行。  44、在荆棘铺路的时候,你要用理想的利刃披荆斩棘;在漆黑围绕的时候,你要用信念的明灯照亮前程;在风雨狂作的时候,你要用坚强的大伞撑起晴空。人,在困境面前决不能丧失意志。  45、三毛说:不要害怕拒绝他人,如果自己的理由出于正当。当一个人开口提出要求的时候,他的心里根本预备好了两种答案。所以,给他任何一个其中的答案,都是意料中的。  46、寂寥的夜惊得我将手中宠腻的玩具突兀的抛下,晕黄的路灯。我默默不得语,倚靠而立…指尖滑落的感伤肆意的向周围蔓延开去…一隅,突现谁的悲伤微微闪亮…  47、我一生中最幸运的两件事,一件,是时间终于将我对你的爱消耗殆尽,一件,是很久很久以前有一天,我遇见你……  48、每一次挫折,都留下一处伤痕,每一处伤痕,让我又多了一双看世界的眼睛。也许你会笑我的选择太傻,但我的执著,促使我作出了自己的选择,我永远坚信。  49、夕阳似乎在金红色的彩霞中滚动,然后沉人阴暗的地平线后面。通红的火球金边闪闪,迸出两三点炽热的火星,于是远处树林暗淡的轮廓便突然浮现出连绵不断的浅蓝色线条。  50、若能掬起一捧月光,我选择最柔和的;若能采来香山红叶,我选择最艳丽的;若能摘下满天星辰,我选择最明亮的。也许你会说,我的选择不是最好,但,我的选择,我相信。
2023-08-30 19:34:571

我不是小孩作文

  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大家一定都接触过作文吧,通过作文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那么,怎么去写作文呢?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我不是小孩作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不是小孩作文1   妈妈,我觉得自己已经长大了,不是小孩子了。有一些事情我可以自己判断,而不用您“帮”我随随便便做决定。   您总是把我小得不能穿的衣服统统送给表妹。可能是出于女孩子心底的嫉妒,有些特别漂亮的衣服我偏不想给她。这使我想到了一件大红的外套:翻领,俩口袋上都绣着一只七彩的凤凰、几朵鲜艳饱满的牡丹。这些特点让大红外套看起来像中式和西式服装的结合体。   “都小了,穿不了了,留着又有何用?无非就是想给家里添些垃圾罢了,送给表妹起码还能废物利用!”妈妈总是会这样想,可我却不同意了,“这件外套我特别喜欢,我不想送给她!”才使大红外套勉强“逃过一劫”。   我想对妈妈说:“虽然我自己认为我已经不是小孩子了,但是面对世界,我们仍该怀着一颗童心!可能您认为毛绒玩具很幼稚,可我并不这样觉得,所以,请您不要随意弃我的毛绒玩具!”   妈妈,我已不是小孩子了,请您给我一些自由选择的机会,好吗? 我不是小孩作文2   这本书中主人公是一名叫赫完美的三年级的小学生。她通过叙述自己身边的一切来无形地透露出大人世界的荒唐可笑,同时也说明了世界上没有“完美”,“完美”的世界没有绝对。   “世界上虽然没有大大的完美,但却仍有小小而又细碎的完美。累积所有细细碎碎的小完美,慢慢慢慢的就会接近大大的完美。   其实,我们也不要没有目的寻求完美。正如英国作家莎士比亚所说:“为了追求更好,我们毁损了原已够好的。”漫无目的地追寻完美是极其荒唐的,与其追求完美,还不如做好自己的本分。   “但愿在某个神奇的时刻,   宇宙是完美的,   世界是完美的,   地球是完美的,   万物是完美的,   我是完美的.,   你也是完美的。” 我不是小孩作文3   对不起,浪浪,我不是完美小孩。   你不计较的性格为你赢得了好的人缘;你关心别人的话语为你赢得了好的人缘;你的真实为你赢得了好的人缘;你的手机为你赢得了好的人缘。   说到你,真是令人又爱又恨哪!你虽不计较,但你一天问“我的头发乱不乱”、“我的脸脏不脏”已经过了百次,在这里,我郑重地说一句,你的头发真的不乱,你的脸真的不脏,就是下午有点红。   你虽容易关心别人,但那令你最多伤感两秒,两秒过后你又变得开开心心的了,又上一边和别人乱着玩去了,我表示非常的汗哪!   你虽真实,但又不真实,你到底怎么学习的?为什么作业不写课文不背下课玩考试不作弊你还可以考得这么好?!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考神吗?!   你有手机,那是真的;你每天都聊QQ到很晚,那也是真的;手机为你赢得了好人缘,那更是真的!   浪浪,你真是神一级的人物!漫漫我真的无法做与你名字相匹配的神!   亲爱的,我不是完美小孩,但是我爱你。 我不是小孩作文4   对不起,那些被我整过的人,我不是完美小孩。   其实最想说声对不起的就是你们了,你们单纯太过,每天都睁着俩灯泡似的大眼睛却每次都被我整得很惨,或许你们的书更惨,因为我常拿着你们的书来打你们。唉,这也没办法,谁能在别人惹到自己的情况下还不发脾气?   还有那些背后被我贴粘画的人,你们通常都是在大脑反应迟钝的情况下被我整的。请原谅我在你们后面笑得那么大声,真的不怪我,要怪只能怪那些粘画实在是太搞笑了。   马有失蹄处,人有失手时。那么泛滥地往别人背后贴粘画的人通常会遭到报应,就比如我,在某某风和日丽的一天,我悲催地发现后面被人贴了张“寻求异性证”,当时我的那个血就吐了旁边的妮子一身!   总之,我不是恶意的,只是想增进同学之间的感情罢了。如果我的生活再像死水一般平静的话,那我有可能真的就活不下去了。   我亲爱的你们,我不是完美小孩,但是我爱你们。 我不是小孩作文5   对不起,老师,我不是完美小孩。   对于我的成绩您从来都是臭着那一张脸,好也好,坏也罢,您那日复一日的面无表情令我怀疑您的面部肌肉是不是僵硬了,动不了了。   怀疑归怀疑,教学上您还是很认真的,由于我的勤奋刻苦再加上您那淳淳教导终于使我的数学有了点小辉煌,说实话,心里还是挺感激您的。   您的大半辈子都在教师的岗位上度过了,那一周翻新一次的班规肯定杀死了您不少的脑细胞。   也许是做班主任吧,您的两只耳朵无时无刻不在听着下面的风吹草动,这也使得您的听力远远超过于其他科任老师——他们通常是在我叫得全班都听到的情况下才说了一句:你说了什么?   总之,我不是完美小孩,不能保持着永远第一的成绩,所以下一次如果我退了二三百名时,请您一定不要惊讶,您知道的,我的成绩永远都是那么的跌宕起伏,难以捉摸。   亲爱的,我不是完美小孩,但是我爱你。
2023-08-30 19:34:581

介绍中国历史的纪录片

1、《河西走廊》。无论从服装、配乐、画面等任何角度看来,《河西走廊》都有资格居于中国历史纪录片之榜首。这部纪录片围绕着位于河西的连接中原和西域的地理通道,从汉武帝反击匈奴、开拓西域开始讲起,直到共和国时代结束,两千多年的风风雨雨。《河西走廊》更弥足珍贵的地方,在于它不仅讲述了如汉武帝、隋炀帝、林则徐等等伟大人物的事迹,也叙述了驿站长和画匠等小人物在这里留下的足迹。而悠扬古朴的主题曲《河西走廊之梦》更是这部纪录片的点睛之笔。2、《大明宫》。盛唐是中国历史上少有的经济繁荣、文化昌盛、社会充满活力的太平盛世,而要说起讲述唐朝最完美的纪录片,当属这部《大明宫》。纪录片由玄武门事变开场,直至大唐亡国结束,以唐帝国的大朝正殿大明宫为中心,通过讲述它的建筑风格、建筑规模和引申而出的历史事迹,讲述大唐三百年的兴衰。贞观之治、开元盛世、安史之乱??大明宫见证了一切,最终作为一位殉葬者随着大唐一起灰飞烟灭,曾经的盛世繁华,如同南柯一梦。3、《中国十大王朝》。它以独特、生动的切入点,用大量历史资料和最新考古发现,从多侧面客观、真实地反映十大王朝的政治、军事、经济、文化、艺术、科技等方面的成就,让历史自己来说话,深刻揭示中国社会由乱到治、繁荣昌盛的内在规律,全片共100集。讲述了大秦王朝、大汉王朝、大唐王朝、大宋王朝、大元王朝、大明王朝、大清王朝等十大王朝波澜壮阔的历史风云,政治变幻,文化更迭,艺术发展,经济盛衰等方面的内容,深刻的再现了历史浮沉中,各个朝代、君王、文臣武将等的历史传奇命运。
2023-08-30 19:34:581

深圳市保障房如何申请,都有什么限制条件

一、深圳市申请租赁保障性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全体家庭成员均具有本市户籍; (二)家庭收入在提出申请前连续三年均低于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三)家庭财产价值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家庭财产总值限额; (四)家庭成员不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包括已经合法登记和虽未经登记但家庭成员中的一人或多人以所有人的名义行使权利的住房; (五)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二、深圳市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全体家庭成员均具有本市户籍; (二)家庭收入在提出申请前连续三年均低于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三)家庭财产价值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家庭财产总值限额; (四)家庭成员不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包括已经合法登记和虽未经登记但家庭成员中的一人或多人以所有人的名义行使权利的住房; (五)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
2023-08-30 19:34:433

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的反义词?

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宽以待己,严以律人的意思是:对自己要求严格,对别人宽容大度。对自己低要求,对别人高要求。“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出自周恩来《团结广大人民群众一道前进》:""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当然这个宽不是没有原则的。"后半句“宽以待己,严以律人”是对前半句“严以律己,宽以待人”的一个反向说法。扩展资料:关于【严以律己 宽以待人】的哲理故事春秋时齐国丧君,大臣们紧张地开始策划拥立新君。齐国正卿自幼与公子小白非常要好,便暗中派人去莒国召小白回国即位。同时,也有人要接年长一些的公子纠回国为君,而鲁国也正准备护送公子纠回齐,并派管仲带兵在途中拦截回国的小白。双方相遇,小白被管仲一箭射中身上铜制的衣带钩,险些丧命。为了迷惑对方,小白佯装中箭而死,乘一辆轻便小车,昼夜兼程向齐都驶去。公子纠及鲁军以为小白已死,稳操胜券,便放慢了回齐的速度,六天后才赶到。这时小白早已被拥立为齐君,并发兵乾时(今山引缶淄西),大败鲁军。小白登上了齐国国君的宝座,他就是历史上赫赫有名的齐桓公。齐桓公做了国君,心记一箭之仇,常想杀死管仲。当发兵攻鲁之时,鲍叔牙对桓公说:"您要想管理好齐国有高候和我就够了;您如想称霸,则非有管仲不可!"桓公胸怀大度,放弃前嫌,当即接受了鲍叔牙的意见,并派他亲自前往迎接管仲,厚礼相待,委以重任。得到管仲之后,桓公如鱼得水,如虎添翼,找到了帮他振兴齐国的人。管仲在桓公的大力支持下,大刀阔斧地进行了改革。在政治方面,实行了"叁其国而伍其鄙"的制度。使人民各安其居,各守其业,不任意迁徙流亡,以发展社会生产,巩固统治。在军事方面,推行了"作内政而寄军令"的措施。扩大了兵源,提高了战斗力。在经济方面,实行了增加国家赋税收入的措施。为齐国称霸诸侯,奠定了物质基础。齐国很快国富兵强, 实力雄厚,在诸侯林立的春秋福年的政治舞台上担任 了主要角色。三国时刘巴可以说是一贯反对刘备的人。曹操带兵攻打刘备,别人都跟随刘备南下,唯独刘巴却向北投降了曹操。赤壁之战后,刘巴被困在荆州,诸葛亮写信劝他归顺刘备,刘巴依然不肯,又投降了刘璋。刘备和他的将领都非常痛恨刘巴。但在攻打刘璋即将破城时,刘备却下了一道命令:"谁要杀了刘巴,我就诛他九族。"因为刘备知道刘巴是一个不可多得的人才,后来刘巴果然做了刘备的尚书令。唐代魏征为太子李建成的属官时,曾多次劝李建成杀掉李世民,但当玄武门之变后,李世民不但没有杀他,还给了魏征很高的官做,而且非常倚重魏征。最终实现了唐初的繁荣发展,出现了贞观盛世。晋文公重耳在逃亡时曾被手下头须偷走了财物,登上王位后以前没有随他逃亡的大臣很担心受处罚,随时可能作乱,这时重耳就赦免了头须的罪责,还封他当了官,终于稳定了当时的局面。其他还有齐国孟尝君受难时,众门客纷纷离去,孟尝君当时记仇记下了这些人的名单,后来孟尝君又回到齐国,众门客又都回来,孟尝君接受了手下的建议,毁掉了名单,并没有对门客进行丝毫报复。楚庄王的绝缨大会,打胜仗后楚庄与众将饮酒庆祝,并命自己的爱妾给众将斟酒,突然蜡烛被风吹灭,黑暗中一片混乱,有人趁机拉了楚王爱妾的手,但是自己头盔上的羽缨却被楚王爱妾抓了下来。楚庄王得知了此事迅速命令先不要掌灯,众将全部绝缨痛饮。后来那个被楚庄王宽容的将军在关键时刻为楚庄冲锋陷阵报效了楚庄王的宽容。
2023-08-30 19:34:421

体育课包括哪些项目

体育课包括的项目有教师指导、 学生做练习、 相互观察与帮助、练习后的休息、组织措施。这 5项活动都是教学过程中不可缺少的,但核心是学生做练习,只有反复练习才能掌握体育的技术、技能,增强体质,其他各项活动都应围绕并有利于学生做练习。研究课的综合密度,在于最有效地、合理地使用上课时间,提高教学质量。但是,由于体育课的情况复杂,各项活动中什么算是不合理的运用时间,难以判断和掌握。实践中一般不去严格区分哪些是不合理的运用时间,而是客观地把5项活动所用的时间记录下来,求出其比重,供教师改进教学参考。扩展资料:体育课的保障:按照有关体育课课时的规定,小学一、二年级每周为4节课,三至六年级和初中阶段每周3节课,高中阶段每周2节课。而一项调查显示,中小学能达到这个标准的不到70%。即便是开足课时的体育课,也可能出现“注水”现象。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邱隘镇实验小学校长沈斌坦言:“学校教师编制根据的是班师比或师生比,肯定要优先配备主课老师。体育老师人数不足,基本都在超负荷工作,有时只能由班主任或社会招聘老师代课,体育课容易变成活动课。”在他看来,保障体育课的前提,是要按照学校体育实际需要配备体育老师,并给予单独的编制。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体育课人民网-体育课,怎么上才算好
2023-08-30 19:34:4214

美国对中国进口配额的限制有哪些?

  一、进口配额与许可证美国对商品的进口采取数量上的配额限制。进口配额实施的限制主要分为:全球性限制(对来自全球所有国家的某种商品采取普遍限制),双边性限制(对来自某一个国家的某种商品采取特定限制),以及斟酌裁定限制。双边性限制一般通过与某个国家签订双边条约或通过某一特定的国际性条约确定,如1978年美国与波兰签订的关于纺织品进口的协定。斟酌裁定限制一般同时要求某种产品的进口必须事先获取地方政府的有关许可,这是地方政府进行进口统计和提高财政收入的一种手段。另外,还有一种税率配额,指在一定数量内按优惠税率征收进口关税,一旦进口产品的数量起过约定的限额,则开始征收普通关税。  通常,进口配额是由美国海关按照先来先领的原则进行分配的。在1979年东京回合《进口许可证协定》的谈判中,各方对进口许可证进行了激烈争论,当时大多数发展中国家都拒绝签署文件,美国和其他一小部分国家签署了该协定。根据该协定,当得到进口配额后才能获得进口许可证,进口许可证是表明进口数量的许可文件,但许可证发放程序的烦琐冗长实质上造成了对进口的阻碍。1994年,乌拉圭回合谈判别中达成了《进口许可程序协议》。该协定对东京回合的守则进行了修改,简化了许可证程序,保障许可证程序有关法令的合理颁行,同时避免因进口产品在数量、货值、重量上与许可证规定的细小相异而受到拒绝进口等不适当的处罚。该协定防止许可证本身成为贸易和进口的阻碍,作为附在《WTO协议》后的多边协议,该协议的义务适用于美国在办的所有成员。  美国法律授权总统按照拍卖的方式公开发放进口许可证。1930年《美国关税法案》曾指出,许可证发放要按照公平、效率和可操作的原则,总统要确保不让一小部分大进口商获得不公平的超额进口份额。但实际上,美国很少在进口商中间发放进口配额,配额更象是美国与外国政府之间关于市场安排的一种协议,是外国政府对出口美国市场的一种自愿的自我约束。进口配额的谈判主要是说服外国政府同意控制其产品向美国市场出口的数量,而不是对谁能使用这些配额做出限制。因此,美国一般不用拍卖方式发放配额,而是采取一种进口配额总统管理系统,这在农产品进口配额的发放上尤其如此。  二、美国进口限制在进口配额中,税率配额曾被用于乳制品、橄榄、金枪鱼、扫帚、地中海鹈鱼、糖、糖浆和糖蜜等产品。有一小部分配额是根据《农业调整法案》第22款制订的,即当有必要维持本国农产品价格或试图达到类似目标时,可以采取配额限制,这此配额曾经被用于动物饲料、乳制品、巧克力、棉花、花生、糖浆和糖等产品。有一些配额则是为对某些不公平贸易做法采取的制裁手段,例如对中国钨矿实行的配额。另有一些配额则是根据国际商品协定的规定实施的,例如根据《国际多种纤维协定》,对纺织品的进口所采取的限制性措施。  美国有时候会因为国家安全和外交政策的原因对进口商品采取进口限制。这是根据1962年《贸易发展法案》第232条的规定实行的,该法案授权总统在他认为对国家安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劝进口调整措施。有时美国对那些在政治上敌对的国家采取贸易制裁(如古巴);对毒品、煽动反美的书籍等完全拒绝进口;对淫秽、堕落、有违道德的产品,即使是私用,也限制进口;通过暴力、犯罪获得,或使用童工生产的产品也不允许进入美国市常来自中国的部分产品就曾因这种原因受到过拒绝。  三、美国参与的多种纤维协定《多种纤维协定》(MFA)是关贸总协定框架下纺织品贸易限制和市场保护的一人协定,根据1956年《美国农业法案》第204款的授权,美国主导了多种纤维协定的谈判和制定,该协定于1974年生效并在随后被多次续延。不同于其他国际商品协定,MFA只是为纺织品生产国和进口国进行双边纺织品谈判提供了主要依据和指导原则。在乌拉圭回合谈判中,与会各方经过努力达成协议,WTO成员国要在到2005年前的10年中逐步分阶段取消多种纤维协定中对纺织品进口的限制。  根据多种纤维协定,当纺织品进口急剧而大量增加或存在这种增加的可能,或者这些产品在进口国市场上的销价比同类同质量的其他国家现行价格要低得多时,就可以认定是市场扰乱。进口国需要同生产国协商,采取紧急限制措施,或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新的双边协议。否则,进口国可以单方面采取贸易限制措施。这点,在1974年《美国贸易法案》关于市场扰乱的内容中做了明确规定。  作为MFA的签字国,美国与许多国家签订了纺织品双边协定。通过签署这些双边协定,大致可以确定美国从相关国家进口纺织品的累计总数;在该累计总数内,可以确定分类产品的配额数量,如服装或羊毛产品的进口数;在每个分类产品内,又可以确定具体产品或某种敏感产品的进口量。MFA要求逐步取消配额限制,规定在双边协议中不受配额限制的纺织品进口应以每年6%的幅度增长,目前,美国已经与50多个国家签订了这种双边协议。  根据MFA,美国海关制定了美国纺织品和服装进口原产地规则的有关规定。目前,在MFA项下进口的纺织品和服装已占美国纺织品和服装进口的75%。美国在执行这些双边纺织品协定的过程中,允许一定数量的配额由上一年自动转入下一年,或者,允许一类产品的部分配额更换成另一类产品的配额。
2023-08-30 19:34:421

气象色谱中保留因子、容量因子、分配系数分别是什么意思?

保留因子:为被分析物在固定相中滞留时间与其在流动相中滞留时间的比值。容量因子(分配比):在一定温度和压力下当两相间达到分配平衡时,组分分配在固定相和流动相的质量之比分配系数:在一定温度和压力下当两相间达到分配平衡时,组分在固定相中和流动相中的浓度之比。
2023-08-30 19:34:412

培训计划方案

  时间流逝得如此之快,我们又将迎来新的喜悦、新的收获,是时候开始写计划了。相信大家又在为写计划犯愁了吧?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培训计划方案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培训计划方案 篇1   公司员工培训工作要紧密围绕企业经营生产发展战略目标,以大人才观,大培训格局为指导思想;以坚持服务施工生产 经营为中心,以全面提高员工素质为宗旨;以不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确保企业经营生产持续发展为目的,拓宽培训渠道,全面启动培训工程。本着创建一支高素 质、高技能的员工队伍,做好年度员工培训工作。   一、重点工作   (一)实施管理层领导岗位轮训。通过对管理层领导的轮训,一是提高他们的政治和职业道德素养,以及领导力、决策力的培养;二是掌握和运用现代管理知识和手段,增强企业管理的组织力、凝聚力和执行力;三是了解和掌握现代企业制度及法人治理结构的运作实施。   (二) 继续强化项目经理(建造师)培训。今年xx公司将下大力气组织对在职和后备项目经理进行轮训,培训面力争达到50%以上,重点是提高他们的政治素养、管理 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和业务能力。同时要求xx公司各单位要选拔具有符合建造师报考条件,且有专业发展能力的员工,组织强化培训,参加社会建造师考试,年净 增人数力争达到xxx人以上。   (三)重点做好客运专线施工技术和管理及操作技能人员的前期培训。客运专线铁路建设对我们是一项新的技术, 是今年xx公司员工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围绕客运专线铁路施工技术及管理,选择优秀的专业技术、管理人才委外学习培训,通过学习,吸收和掌握客运 专线铁路施工技术标准和工艺,成为施工技术、管理的骨干和普及推广的师资;xx公司人力资源部牵头会同工程管理中心及成员各单位,积极组织客运专线铁路施 工所需的各类管理、技术、操作人员内部的普及推广培训工作;确保施工所需的员工数量和能力满足要求。   (四)加快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和职业技 能鉴定步伐。今年,xx公司将选择部分主业工种进行轮训,并在兰州技校适时组织符合技师、高级技师条件的员工进行强化培训、考核,力争新增技师、高级技师 达xxx人以上。使其结构和总量趋于合理,逐步满足企业发展的要求。职业技能鉴定要使35岁以下的技术工人在职业技能培训的基础上完成初次鉴定取证工作。   (五) 做好新员工岗前培训。对新接收的复退军人在兰州技校进行一年的岗前技能培训,通过培训考核,取得相应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新招录的大中专毕 业生,由各单位组织培训,重点进行职业道德素养和基本技能,企业概况、文化、经营理念,安全与事故预防,员工规范与行为守则等内容的培训。同时要注重个人 价值取向的引导,实现个人与企业价值观的统一。培训率达100%。   (六)加强复合型、高层次人才培训。各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员工自 学和参加各类组织培训,实现个人发展与企业培训需求相统一。使管理人员的专业能力向不同管理职业方向拓展和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能力向相关专业和管理 领域拓展和提高;使施工作业人员掌握2种以上的技能,成为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和高层次人才。   (七)继续“三位一体”标准的宣贯培训。xx公司在建项目经理部及分公司要利用各种机会,采取不同形式对员工进行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标准的宣贯普及培训,并按照贯标要求做好培训记录。   (八)抓好在建工程施工人员的培训。   1、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取证和复证培训工作,严格执行持证上岗的规定。   2、在建工程项目经理部,要按照“三位一体”管理体系标准要求,扎实有效地做好施工生产关键工序和特殊过程操作人员的培训,以及施工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的应急预案的演练培训,确保人力资源满足施工生产要求。   3、要把外协队伍人员的培训监管纳入管理视野,实行指导和有效的干预,消除隐患,切实维护企业信誉。   (九)开展职业技能比武,促进年轻优秀人才的成长。xx公司今年将选择3-5个主要职业进行技能比武,同时选择适当的职业与兄弟单位进行技能对抗赛,并通过专业比武的形式,选拔培养年轻优秀高技能人才。   二、措施及要求   (一)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业务部门要积极参与配合,制定切实有效的培训实施计划,实行指导性与指令性相结合的办法,坚持在开发员工整体素质上,树立长远观念和大局观念,积极构建“大培训格局”确保培训计划开班率达90%以上,全员培训率达25%以上。   (二) 培训的原则和形式。按照“谁管人、谁培训”的分级管理、分级培训原则组织培训。xx公司重点抓管理层领导、项目经理、总工、高技能人才及“四新”推广培 训;各单位要重点做好新员工和在职员工轮训及复合型人才培训工作。在培训形式上,要结合企业实际,因地制宜、因材施教 ,外送与内训相结合,基地培训和现场培训相结合,采取技能演练、技术比武、鉴定考试等灵活多样形式;在培训方法上要把授课、角色扮演、案例、研讨、现场观 摩等方法相互结合。选择最佳的方法和形式,组织开展培训。文章由。   (三)加强培训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开发。一是充分发挥职工大学和技工学校 培训资源和专业特长,积极整合,合理开发,使它们在xx公司人力资源培训开发中发挥骨干作用;二是各单位要根据各自专业特长,发挥自有的培训基地、职校功 能。选择专业或课题,组织编写适合企业特点的培训教材或讲义;三是要加强企业专兼职培训师队伍建设,实行资源的有偿服务。   (四)确保培训经费投入的落实。各单位要按国家现行规定,即按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职教经费,由培训主管部门掌握使用,财务部门监督,其中0.5%上缴xx公司统一协调使用,严禁将培训经费挪作他用。   (五) 确保培训效果的真实有效。一是加大检查指导力度,完善制度。xx公司将对职工大学、技工学校及各单位和在建工程项目培训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与指导;二是 建立表彰和通报制度。对培训工作成绩显着,扎实有效的单位和培训机构给予表彰奖励,并在培训经费上给予一定的支持和倾斜;对培训计划落实不到位,员工培训 工作滞后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三是建立员工培训写实反馈制度,坚持将培训过程的考核情况及结果与本人培训期间的培训经费及工资、奖金挂钩。实现员工自我培 训意识的提高。   (六)加强为基层单位现场培训工作的服务意识,充分发挥业务主管部门的主观能动性,积极主动深入现场解决培训中的实际问题,扎扎实实把年度培训计划落实到位。   (七)xx有限公司办班培训及员工外送培训要严格按照《xxxx有限公司员工培训管理办法》程序和要求组织落实和实施。各主办部门(单位)要做好开班前的策划及教学设计,各单位要做好学员的选送工作,确保培训质量的有效性。 培训计划方案 篇2   针对员工适应能力、创新能力、执行力等薄弱的现象结合公司总体战略,推进员工素质提升工程,突出高技能、高技术人才培养及专业技术力量储备培训,为公司建立具有持续竞争力提供合适的人力资源,全面提升公司员工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推进企业健康快速向前发展,制定本计划。   一、 培训计划总体目标   1、加强公司管理层的培训,提升经营者的经营理念,开阔思路,增强决策能力、战略开拓能力和现代经营管理能力。   2、加强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管理者的综合素质,完善知识结构,增强综合管理能力、创新能力和执行能力。   3、加强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提高技术理论水平和专业技能,增强科技研发、技术创新、技术改造能力。   4、加强公司一般业务人员的培训,不断提升业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增强严格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5、加强公司员工的学历培训,提升各层次人员科学文化水平,增强员工队伍的整体文化素质。   6、加强工程类、经济类管理人员执业资格的培训,加快执证上岗工作步伐,进一步规划管理。   7、加强公司员工的计划培训,全面促进员工的发展,提升员工的综合竞争力。   二、培训计划原则与要求   1、坚持按需实施 、务求实效的原则。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和员工多样化培训要求,分层次、分类别地开展内容丰富、形式灵活的培训计划,增强教育培训计划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培训质量。   2、坚持自主培训为主的原则。整合培训资源,建立健全的公司内部培训为主要培训手段,立足自主培训,搞好基础培训和常规培训,搞好相关专业技术培训。   3、坚持“公司 ”联合培训方式,业余学习为主的原则。根据公司需求,开展相关专业的培训课程,组织员工利用息工时间和节假日集中授课,结合自学完成课程。   4、坚持培训人员、培训内容、培训时间三落实原则。   三、培训计划内容与方式   (一)公司管理层   1、开拓战略思维,提升经营理念,提高科学决策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通过参加企业家论坛,到国内成功企业参观学习,参加国内著名企业高级培训师的高端讲座等方式。   2、学历学位培训 。参加学历进修及MBA、土木工程硕士学位学习,参加高级经营师职业资格培训。   (二)中层管理干部   1、管理实务培训。生产组织与管理、成本管理与绩效考核、人力资源管理、激励与沟通、   2、学历进修和专业知识培训。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员工参加大专、大学函授、自考或MBA及其它硕士学位进修;组织工程类、经济类专业管理干部参加执业资格考试获取执业资格证书。   3、强化项目经理(建造师)培训。要求各单位要选拔具有符合建造师报考条件,具有专业发展能力的员工,组织强化培训,参加社会建造师考试,年净增人数力增达到35人。专业重点为:水利水电、市政、建筑等。   (四)职工基础培训   1、新工培训   继续对新招聘员工进行强化公司企业文化培训、法律法规、劳动纪律、安全生产、安全质量意识培训,专业技能培训。基层各单位接收的新员工一定要签订师徒结对子帮学合同,师傅要虚怀若谷毫无保留的将自身的绝招绝技认真的传授给徒弟,徒弟要虚心求教,在师傅的帮助下尽快完成理论知识向实践知识的转化,早日为企业发展做出有益的贡献。   2、加快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和职业技能鉴定步伐。今年,公司将选择部分主要工种进行职业技能鉴定,计划鉴定中级工16 名,高级工58名;组织符合报考技师、高级技师条件的员工参加总公司、集团公司举办的职业技鉴定活动培训班,力争新增技师22名、高级技师6名以人上,使其结构趋于合理,逐步满足企业发展的`要求。   3、加强复合型、高层次人才培训   各部门和基层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员工自学和参加各类组织培训,实现个人发展与企业培训需求相统一,使管理人员的专业能力向不同职业领域拓展和提高;使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能向相关专业和管理领域拓展和提高;使施工作业人员掌握两个工种以上的技能,成为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和高层次人才。   四、做好现场施工人员的培训   1、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取证和复证培训工作,严格执行持证上岗的规定,确保施工生产安全顺利进行。   2、各级项目部要按照“三位一体”管理体系要求,扎实有效地做好施工生产关键工序和生产过程操作人员的培训,以及施工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的应急预案的演练培训,确保人力资源满足施工生产要求。   3、一定要把农民工的培训监管纳入项目管理视野,实行指导和有效的干预,消除隐患,切实维护企业信誉。   4、开展职业技能比武,促进年轻优秀人才的成长,公司今年将选择2-3个工种技能比武,并通过专业比武的形式,选拔培养高技能人才。   5、开展学历教育,调动员工自学积极性,推荐优秀员工函授攻读硕士学位,帮助员工报名,今年计划报考函授土木工程、水利水电、建筑专业本科学历18名,财务专业本科学历6名,工程造价专业本科学历8名,提高员工学历层次和业务能力,为   员工上岗和行政、技术职务晋升提供方便条件。   五、继续教育培训   各基层单位,要按照项目技术人员的工作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具有操作性强的培训课程,有针对性地开展分层次、分类别、多渠道、多形式的继续教育培训。此外,可以适当安排责任成本管理、阳光心态、沟通能力等方面的培训,全方位打造高素质的工程技术管理人才。今年,公司在8月份与重庆交通管理学院联合,计划对109名公路工程“三类”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培训。   六、措施和要求   (一)领导要高度重视,各基层单位和业务部门要积极参与配合,制定切实有效的培训实施计划,实行指导性与自主性想结合的办法,坚持在开发员工整体素质上树立长远观念和大局观念,积极构建“大培训格局”确保培训计划开班率达90%以上,全员培训率达38%以上。   (二)培训的原则和形式。采取“谁培训谁负责”,分级管理、分级培训的原则组织培训,在培训形式上,要结合企业实际,因地制宜、因材施教、送外培训与内培相结合,公司组织培训与项目施工现场组织培训相结合,采取技能演练、技术比武、鉴定考试等灵活多样形式;在培训方法上要把授课、角色扮演、案例、研讨、现场观摩相互结合。选择最佳的方法和形式、组织开展培训。 培训计划方案 篇3   为了提高员工和管理人员的素质,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保证公司可持续性发展;根据总公司20xx年发展目标,提高整体人员素质,培养一批具有专业技能和管理知识的人才为目标,特制定本培训计划方案。    一、培训类别   1、一级培训:公司大政方针、发展战略、员工心态、管理技能、新技术、新知识、团队建设等前瞻性教育和培训。培训对象为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和全体管理人员。组织部门为人力资源部。   2、二级培训:各部门管理人员及各班组长以上培训,主要资料是企业内部管理、企业文化建设和教育、交流和沟通技能、本单位规章制度及安全生产和消防知识的操作规程;负责人为部门主管、车间主任。   3、三级培训:各车间班组负责对所管辖的全体员工的培训,主要资料是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消防知识和操作规程、岗位工作流程和工艺技能专业知识、作业指导书等,负责人是各车间班组的负责人。利用每一天的班前会班后会,反复学习本岗位职责的工艺流程和安全操作规程。   4、各部门专业业务技能知识的培训,主要资料是四个方面:一是工艺技术知识的培训,二是机械设备维护和保养知识的培训,三是生产管理知识的培训,消防知识和操作演练的培训。   5、新员工的岗前培训:新员工集中招聘10人以上者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培训,主要资料是公司简介、发展历程、战略目标、公司文化、产品介绍、通用规章制度和通用安全生产、消防知识的操作规程,新员工到车间后(或班组)进行岗位职责和操作规程的培训,第一个月内在车间实际培训不得少于6小时,使每个员工到岗后明确本岗位的工作职责范围,本岗应知、应会,应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本岗位工作做到什么标准,明确本岗位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新员工在上岗二个月后要有书面考试,考试成绩纳入试用期转正的考核评定中。对于平时补充招聘到岗的新员工人力资源部每月集中进行一次岗前培训。   6、各部门(如销售、财务、采购、人力资源、国际贸易等)专业知识的培训由部门负责人组织统计,根据实际资料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运行中出现的专业问题,与公司综合部联系作出培训计划或内训或外聘老师对本部门相关专业的知识进行系统培训,进行探讨交流,教会下属如何去做好工作,提高下属的专业技能,培训形式多种多样,目的就是提高人员素质和工作质量、产品质量。    二、培训的考核和评估   培训计划的有效运行要有组织上的保证,并要用制度的形式确定下来,对培训结果要跟踪。建立管理人员培训档案,把管理人员参加培训、培训作业上交等状况纳入档案管理和全年的考核之中。考核是两个方面,一是对培训组织者的考核,二是对员工参训后的评价和考核;要保证培训工作落实到位。使培训工作真正成为公司的基础工作,培训真正起到作用,有效地提高管理人员和员工的素质,并使之能科学、扎实而又有效地开展起来,变员工要我培训为我要培训,塑造学习型企业,以适应公司的高速发展,同时体现公司和个人的各阶层价值。    三、培训要求   公司各部门拟定本部门的年度培训需求及计划,培训年度于一月二十日前报综合部;培训计划中要明确培训的组织者、职责人,培训时间,培训主题及资料,培训形式,参训人员,培训主讲,培训要有记录,对培训结果要进行评估和跟踪;培训形式可多种多样,严格按培训计划执行;人力资源部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检查指导。    四、培训形式   培训将采用内部培训、外聘讲师,以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进行。公司内部培训以本公司相关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为授课人。外聘讲师则根据培训资料要求由公司综合部与外部培训机构协商确定,如市职培中心、xx教育集团等。    五、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初步方案   (略) 培训计划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特种作业人员是煤矿企业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搞好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提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素质和技能,不仅是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也是建立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和保证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的有效途径,为此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特种作业培训计划。    二、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达到特种作业人员数量满足安全生产要求,安全素质和操作技能达到一定水平,保证持证上岗,拒绝无证上岗,盲目操作现象。    三、培训计划   (1)、培训时间   每年计划两次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每半年由矿组织培训,时间定为每年开工的第一个星期和半年后的第一个星期,每次五天。   (2)、培训对象   1、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人员培训计划2、瓦斯检测工、通风监测工   3、放炮员、防突工、瓦斯泵司机   4、绞车工   5、信号及挂钩工   6、配电工、电钳工   7、安全检查   (3)、培训要求   1、所属煤矿各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穿插培训,培训完毕后进行各工种培训情况摸底考试,对考试不及格者进行复训和补考,参加复训着必须缴纳复训费用,复训不及格者停岗使用。   2、除了当班特种人员外,其余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时参加,轮换进行,否则将按违章论处。   3、培训结束后,对培训资料、考试成绩整理归档备查。   4、根据县煤炭局、县煤炭局的培训计划、公司所属煤矿准时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培训。   5、根据市矿安全监察局指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计划表的安排,矿按时派人参加培训   (4)、培训内容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劳动卫生知识和安全文化知识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专业知识。   3、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培训。   4、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应知应会培训。   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典型事故的安全分析。    四、培训教育的组织管理和实施   1、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由公司安全监管部和所属矿安监科负责各单位、部门积极组织、配合、参与、确保参训人数和培训质量和效果。   2、通过教育培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依法遵章作业自觉自性提高安全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障员工的生命和健康、促进企业的安全生产、不断延长矿井的安全生产的周期。 培训计划方案 篇5    1、 培训目的   为了使本项目所涉及现场维护人员能够全面地了解设备,增强维护和使用设备的技能,我们除了向用户提供整个设备的技术说明、操作说明及文档之外,还将负责组织对现场设备管理维护人员进行全面的质量管理培训。   培训的目的主要是使管理和使用设备的人员不仅对设备有足够的认识,而且能完全胜任所承担的维护工作,确保设备安全可靠的运行。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阀门设备结构、工作原理、控制等理论培训及设备操作规程、现场操作、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设备安装调试、设备运行参数调整、设备故障排除、事故应急措施等内容。    2、 培训对象   现场设备维护管理人员是指对项目中的设备进行管理和维护的人员。这部分人员经过培训,主要能达到以下目标:   了解设备结构、运行工作原理、设备控制工艺等内容:   掌握设备操作规程、设备维护保养方法、特殊设备运行参数调整等: 掌握设备一般性故障的诊断和排除故障的应对措施:    3、 培训形式   为了使培训达到最佳效果,使用户获得尽可能多的知识和经验,我们将采用多种途径对用户进行培训:   现场授课:由专业的售后服务人员,在现场对用户进行培训。通常以设备的操作说明书作为资料支持,现场设备操作为辅助。   现场指导: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我们的工程师在实际操作中,会详细讲解操作步骤,指导客户操作,并解答客户的有关问题。    4、 培训方案及计划   具体培训计划及方案详见下表:
2023-08-30 19:34:371

出口信用保险是什么意思

出口信用保险是承保出口商在经营出口业务的过程中因进口商的商业风险或进口国的政治风险而遭受的损失的一种信用保险,是国家为了推动本国的出口贸易,保障出口企业的收汇安全而制定的一项由国家财政提供保险准备金的非盈利性的政策性保险业务。出口信用保险承担的风险特别巨大,且难以使用统计方法测算损失概率,一般商业性保险公司不愿意经营这种保险,所以大多数是靠政府支持来经营的。拓展资料通过国家设立的出口信用保险机构(ECA,官方出口信用保险机构)承保企业的收汇风险、补偿企业的收汇损失,可以保障企业经营的稳定性,使企业可以运用更加灵活的贸易手段参与国际竞争,不断开拓新客户、占领新市场。由于出口信用保险的特殊性,它有别于传统的财产保险,当出口信用保险商业性业务完全市场化时,政府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集团公司仍然保持一种特殊的关系,以防止当经济出现周期性波动时,企业难以从商业保险公司获得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当商业保险公司在正常费率下不愿意提供商业性出口信用保险时,国家可以通过中国出口信用保险集团公司为企业提供商业性出口信用保险。为统一各国出口信用保险业务规范,交流业务经验,共享风险信息,研究风险控制技术,总结和研讨业务发展方向,促进出口信用保险的健康发展。世界出口信用保险机构于1934年成立了名为《国际出口信用保险和海外投资保险人联盟》的国际性组织,由于首次会议在瑞士的伯尔尼召开,故该机构的简称为"伯尔尼协会"。伯尔尼协会对促进和维护世界贸易和投资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是伯尔尼协会的正式会员。二战后,世界各国政府普遍把扩大出口和资本输出作为本国经济发展的主要战略,而对作为支持出口和海外投资的出口信用保险也一直持官方支持的态度,将其作为国家政策性金融工具大力扶持。1950年,日本政府在通产省设立贸易保险课,经营出口信用保险业务。60年代以后,众多发展中国家纷纷建立自己的出口信用保险机构。
2023-08-30 19:34:371

我不是完美小孩的内容简介

三年级。这个名字是爸妈为我取的。他们说,我小时候,不管正面看背面看,醒着睡着,或笑或哭,我看起来都好完美。可是,随着我慢慢长大,事情就变了…… 爸妈的要求愈来愈多,学校的要求愈来愈严。我觉得很累,真想大叫:我不是完美小孩啦!我想知道,世界上有多少人跟我一样觉得自己不完美。   所以我鼓起勇气站上台,讲出我对于这件事的想法。 所有放弃追求完美的小孩和大人,欢迎来听讲。
2023-08-30 19:34:361

预应力管桩需要做哪些检测

预应力管桩质量需要进行钢材质量检测、预应力钢束的拉伸试验、钢管质量检测、灌浆质量检测、管桩的超声波检测、施工过程监测等。1、钢材质量检测对用于制造预应力钢束的钢材进行质量检测,包括化学成分分析、力学性能测试、金相分析等,以确保钢材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2、预应力钢束的拉伸试验对预应力钢束进行拉伸试验,检测其拉力和应变等性能,以验证其强度和弹性性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3、钢管质量检测对预应力管进行外观检查,包括检查管壁的腐蚀、裂纹和变形等缺陷。此外,还需进行尺寸测量、壁厚测量和金相分析等检测,以确保钢管的质量和可靠性。4、灌浆质量检测对预应力管桩中的灌浆材料进行质量检测,包括检查灌浆剂的配合比、流动性和密度等性能。此外,可进行灌浆固化时间、胶结强度和抗渗性能等检测,以确保灌浆质量符合要求。5、管桩的超声波检测超声波检测可以用来评估管桩的缺陷和质量,通过超声波的传播速度和反射信号,可以检测到管桩中的裂缝、腐蚀、空洞等缺陷。6、施工过程监测在预应力管桩施工过程中,应进行监测,包括预应力张拉过程中的力与位移监测、灌浆质量的监测等,以验证施工质量和确保管桩的稳定性和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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