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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证据的证明标准

2023-09-09 14: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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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诉讼证据的证明标准是指法律要求的诉讼证明中运用证据证明案件事实所要达到的程度。

  我国现行三大诉讼法没有对证明标准进行明确规定,对证据的要求是“证据确实充分”,是以一种近乎完美的举证要求来规定,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都作了如此规定,有的学者称之为“客观真实”的证明标准。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有中文译本。

  第七十一条人民法院对视听资料,应当辨别真伪,并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七十二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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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证据规则

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如下:1、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2、当事人对自己提拿链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首搭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民事诉讼证据包括哪些1、当事人的陈述;2、书证;3、物证;4、视听资料;5、电子数据;6、证人证言;7、鉴定意见;8、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第六十八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消芹孙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2023-09-01 19:26:251

民事诉讼 证据 规定

法律主观:民事诉讼的法定证据规定为:证据的种类主要有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当事人的陈述、电子数据、勘验笔录、证人证言以及鉴定意见等,在民事诉讼中的证据的搜查程序以及形式都必须合法,这样的证据经过查证属实之后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法律客观:《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2023-09-01 19:26:581

民事诉讼法证据规定

法律分析:具体可以参照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以及行政诉讼法的相关内容,法律规定了证据的种类以及认定的问题等相关问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应当进行预审,对收集、调取的证据材料予以核实。第一百二十五条 询问证人,应当告知他应当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第一百三十六条 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第一百三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义务按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要求,交出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第六十五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写明证据名称、页数、份数、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及收到时间等,并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2023-09-01 19:27:261

民事诉讼证据规则

民事诉讼的证据规则如下:(一)证据的客观真实性是指作为民事证据的事实材料必须客观存在。也就是说,作为证据事实,它不是以任何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而是以真实而不是虚无、客观而不是想象的面貌出现在客观世界中,可以被人们理解和理解。因此,一方面要求当事人在举证时向人民法院提供真实证据,不得伪造或篡改证据;要求证人如实作证,不得作伪证;要求鉴定人提供科学客观的鉴定结论。另一方面,要求人民法院在调查收集证据时客观全面,不得先入为主;要求人民法院在审查要求人民法院持客观立场。经法庭质证后,法官没有理由怀疑证据是虚假的,可以认定证据的真实性。(二)证据的相关性是指民事证据与待证事实之间的客观联系。这种事实材料所表现出来的关联性一般以两种形式表现出来:1、 直接联系,如事实材料所反映的事实本身就是待证明事实的一部分;2、 间接联系,如事实材料所反映的事实,可以间接证明某一待证事实的成立。(三)证据合法性证据合法性是指作为民事案件定案依据的事实材料必须符合法定存在形式,其获取、提供、审查、保全、认证、质证等证据的适用过程和程序也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三条、第八十五条、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四条【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2023-09-01 19:27:361

民事诉讼法对证据认定的法律规定

法律主观:证据 是指依照 诉讼 规则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证据问题是诉讼的核心问题,在任何一起案件的审判过程中,都需要通过证据和证据形成的证据链再现还原事件的本来面目,依据充足的证据而作出的裁判才有可能是公正的裁判。 证据应该是客观存在的,伪造或毁灭证据都是触犯违法行为,应受到法律的追究。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 在 诉讼 过程中,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于己不利的事实,或者对于己不利的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 代理 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2023-09-01 19:27:501

民事诉讼程序法中,相关的证据规则有哪些?

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如下:1、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2、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民事诉讼申请再审的时效是多久?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几种情形,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申请再审期间为不变期间,不适用中止、中断或延长的规定。人民法院认为再审申请超过六个月的,应告知申请再审人。申请再审人认为未超过法定期间的,人民法院可以限期要求其提交生效裁判文书送达回证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证明裁判文书实际生效日期的相应证据材料。申请再审材料的材料包括哪些?当事人申请再审除提交再审申请书外,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申请再审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申请再审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各一份。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2、申请再审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生效法律文书系二审制作的,应同时提交一审、二审法律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3、在原审诉讼过程中提交的主要证据复印件;4、支持申请再审事由和再审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综上所述,民事诉讼证据指依照民事诉讼规则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民事诉讼证据对于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法院查明案件事实,依法正确裁判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民事诉讼证据有三个最基本的特征,即客观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2023-09-01 19:27:591

民诉中的证据规则

法律主观:在严明的法律面前,有效证据的重要性可想而知。没有证据很多案子都会得不到解决,无法给出判决。一、民事诉讼法证据规则如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1、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2、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3、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4、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需要在法庭出示的,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5、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有中文译本。6、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7、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二、民事诉讼证据的认定标准是什么1、客观性。指作为民事证据的事实材料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也就是说,作为证据事实,它不以任何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它以真实而非虚无的、客观而非想象的面目出现于客观世界,且能够为人所认识和理解。2、关联性。指民事证据必须与案件的待证事实之间有内在的联系。也就是说,只有对于认定要件事实有帮助的事实材料才有法律意义。这种事实材料所表现出来的关联性一般以两种形式表现出来:(1)直接的联系,如事实材料所反映出来的事实本身就是待证事实的一部分;(2)间接的联系,如事实材料所反映出来的事实能够间接证明某一待证事实成立。3、合法性。指作为民事案件定案依据的事实材料必须符合法定的存在形式,并且其获得、提供、审查、保全、认证、质证等证据的适用过程和程序也必须是合乎法律规定的。三、民事诉讼证据保全的条件有哪些1、证据有灭失的可能。如证人因衰老、疾病有死亡的可能,将来作为证据的物品容易腐坏、变质等。2、证据将来有难以取得的可能。例如,证人将要出国。虽然难以取得不等于无法取得,但会影响案件的及时处理,甚至影响办案的质量,因此应当及时保全。3、证据的保全应在开庭前进行。“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因此,证据保全也应在开庭前完成。如果是属于在庭审期间新发现的证据,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供或由人民法院收集,没有必要进行证据保全。上述情况,只要具备其中之一,就可采取保全措施。诸如证人证言、物证、书证等都可能成为保全的对象。希望上文的的内容会有所帮助。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2023-09-01 19:28:071

最高院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规定是怎样的

在我国,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的法律规定,结合审判时候的一些经验、实际情况,从而制定了最高院民事诉讼证据规则。那么最高院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主要内容是什么?下面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大家可以阅读了解一下。为保证人民法院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公正、及时审理民事案件,保障和便利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民事审判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一、当事人举证第一条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第二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第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向当事人说明举证的要求及法律后果,促使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积极、全面、正确、诚实地完成举证。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第四条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一)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二)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三)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四)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五)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六)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七)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八)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有关法律对侵权诉讼的举证责任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五条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对代理权发生争议的,由主张有代理权一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第六条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第七条在法律没有具体规定,依本规定及其他司法解释无法确定举证责任承担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综合当事人举证能力等因素确定举证责任的承担。第八条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但涉及身份关系的案件除外。对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另一方当事人既未表示承认也未否认,经审判人员充分说明并询问后,其仍不明确表示肯定或者否定的,视为对该项事实的承认。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的,代理人的承认视为当事人的承认。但未经特别授权的代理人对事实的承认直接导致承认对方诉讼请求的除外;当事人在场但对其代理人的承认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当事人的承认。当事人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撤回承认并经对方当事人同意,或者有充分证据证明其承认行为是在受胁迫或者重大误解情况下作出且与事实不符的,不能免除对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第九条下列事实ue584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ue704(一)众所周知的事实;(二)自然规律及定理;(三)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ue584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四)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五)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六)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前款(一)、(三)、(四)、(五)、(六)项,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第十条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ue584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ue584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第十一条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ue584该证据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予以证明ue584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予以认证ue584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是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形成的,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第十二条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文说明资料ue584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第十三条对双方当事人无争议但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ue584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据。第十四条当事人应当对其提交的证据材料逐一分类编号ue584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作简要说明ue584签名盖章ue584注明提交日期,并依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ue584应当出具收据ue584注明证据的名称、份数和页数以及收到的时间ue584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二、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第十五条《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的“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一)涉及可能有损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二)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与实体争议无关的程序事项。第十六条除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依当事人的申请进行。第十七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第十八条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所要调查收集的证据的内容、需要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原因及其要证明的事实。第十九条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申请不予准许的,应当向当事人或其诉讼代理人送达通知书。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在收到通知书的次日起三日内向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书面申请复议一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答复。第二十条调查人员调查收集的书证ue584可以是原件ue584也可以是经核对无误的副本或者复制件。是副本或者复制件的ue584应当在调查笔录中说明来源和取证情况。第二十一条调查人员调查收集的物证应当是原物。被调查人提供原物确有困难的ue584可以提供复制品或者照片。提供复制品或者照片的ue584应当在调查笔录中说明取证情况。第二十二条调查人员调查收集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ue584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ue584可以提供复制件。提供复制件的ue584调查人员应当在调查笔录中说明其来源和制作经过。第二十三条当事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当事人申请保全证据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其提供相应的担保。法律、司法解释规定诉前保全证据的,依照其规定办理。第二十四条人民法院进行证据保全ue584可以根据具体情况ue584采取查封、扣押、拍照、录音、录像、复制、鉴定、勘验、制作笔录等方法。人民法院进行证据保全,可以要求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到场。第二十五条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除外。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ue584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定的ue584应当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第二十六条当事人申请鉴定经人民法院同意后ue584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ue584协商不成的ue584由人民法院指定。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ue584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ue584人民法院应予准许ue704(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第二十八条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ue584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第二十九条审判人员对鉴定人出具的鉴定书,应当审查是否具有下列内容:(一)委托人姓名或者名称、委托鉴定的内容;(二)委托鉴定的材料;(三)鉴定的依据及使用的科学技术手段;(四)对鉴定过程的说明;(五)明确的鉴定结论;(六)对鉴定人鉴定资格的说明;(七)鉴定人员及鉴定机构签名盖章。第三十条人民法院勘验物证或者现场,应当制作笔录ue584记录勘验的时间、地点、勘验人、在场人、勘验的经过、结果ue584由勘验人、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对于绘制的现场图应当注明绘制的时间、方位、测绘人姓名、身份等内容。第三十一条摘录有关单位制作的与案件事实相关的文件、材料ue584应当注明出处ue584并加盖制作单位或者保管单位的印章ue584摘录人和其他调查人员应当在摘录件上签名或者盖章。摘录文件、材料应当保持内容相应的完整性,不得断章取义。三、举证时限与证据交换第三十二条被告应当在答辩期届满前提出书面答辩,阐明其对原告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的意见。第三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与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第三十四条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第三十五条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或者民事行为的效力与人民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认定不一致的,不受本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的限制,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变更诉讼请求。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指定举证期限。第三十六条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ue584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ue584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ue584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ue584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第三十七条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组织当事人在开庭审理前交换证据。人民法院对于证据较多或者复杂疑难的案件,应当组织当事人在答辩期届满后、开庭审理前交换证据。第三十八条交换证据的时间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指定。人民法院组织当事人交换证据的,交换证据之日举证期限届满。当事人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的,证据交换日相应顺延。第三十九条证据交换应当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在证据交换的过程中,审判人员对当事人无异议的事实、证据应当记录在卷;对有异议的证据ue584按照需要证明的事实分类记录在卷ue584并记载异议的理由。通过证据交换ue584确定双方当事人争议的主要问题。第四十条当事人收到对方交换的证据后提出反驳并提出新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当事人在指定的时间进行交换。证据交换一般不超过两次。但重大、疑难和案情特别复杂的案件,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再次进行证据交换的除外。第四十一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新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一)一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人民法院准许,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二)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第四十二条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一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二审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第四十三条当事人举证期限届满后提供的证据不是新的证据的,人民法院不予采纳。当事人经人民法院准许延期举证ue584但因客观原因未能在准许的期限内提供,且不审理该证据可能导致裁判明显不公的,其提供的证据可视为新的证据。第四十四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新的证据”,是指原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再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申请再审时提出。第四十五条一方当事人提出新的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提出意见或者举证。第四十六条由于当事人的原因未能在指定期限内举证,致使案件在二审或者再审期间因提出新的证据被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或者改判的,原审裁判不属于错误裁判案件。一方当事人请求提出新的证据的另一方当事人负担由此增加的差旅、误工、证人出庭作证、诉讼等合理费用以及由此扩大的直接损失,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四、质证第四十七条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ue584由当事人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当事人在证据交换过程中认可并记录在卷的证据ue584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后ue584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第四十八条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保密的证据ue584不得在开庭时公开质证。第四十九条对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进行质证时ue584当事人有权要求出示证据的原件或者原物。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一)出示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并经人民法院准许出示复制件或者复制品的;(二)原件或者原物已不存在,但有证据证明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或原物一致的。第五十条质证时ue584当事人应当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针对证据证明力有无以及证明力大小ue584进行质疑、说明与辩驳。第五十一条质证按下列顺序进行ue704(一)原告出示证据ue584被告、第三人与原告进行质证;(二)被告出示证据ue584原告、第三人与被告进行质证;(三)第三人出示证据ue584原告、被告与第三人进行质证。人民法院依照当事人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作为提出申请的一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依照职权调查收集的证据应当在庭审时出示,听取当事人意见,并可就调查收集该证据的情况予以说明。第五十二条案件有两个以上独立的诉讼请求的ue584当事人可以逐个出示证据进行质证。第五十三条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为证人。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证人。第五十四条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予以准许的,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并告知其应当如实作证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证人因出庭作证而支出的合理费用ue584由提供证人的一方当事人先行支付,由败诉一方当事人承担。第五十五条证人应当出庭作证ue584接受当事人的质询。证人在人民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交换证据时出席陈述证言的,可视为出庭作证。第五十六条《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的“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是指有下列情形:(一)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二)特殊岗位确实无法离开的;(三)路途特别遥远ue584交通不便难以出庭的;(四)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出庭的;(五)其他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前款情形,经人民法院许可,证人可以提交书面证言或者视听资料或者通过双向视听传输技术手段作证。第五十七条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客观陈述其亲身感知的事实。证人为聋哑人的,可以其他表达方式作证。证人作证时,不得使用猜测、推断或者评论性的语言。第五十八条审判人员和当事人可以对证人进行询问。证人不得旁听法庭审理;询问证人时,其他证人不得在场。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让证人进行对质。第五十九条鉴定人应当出庭接受当事人质询。鉴定人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出庭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书面答复当事人的质询。第六十条经法庭许可ue584当事人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询问证人、鉴定人、勘验人不得使用威胁、侮辱及不适当引导证人的言语和方式。第六十一条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一至二名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出庭就案件的专门性问题进行说明。人民法院准许其申请的,有关费用由提出申请的当事人负担。审判人员和当事人可以对出庭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进行询问。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由当事人各自申请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就有案件中的问题进行对质。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可以对鉴定人进行询问。第六十二条法庭应当将当事人的质证情况记入笔录ue584并由当事人核对后签名或者盖章。五、证据的审核认定第六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以证据能够证明的案件事实为依据依法作出裁判。第六十四条审判人员应当依照法定程序ue584全面、客观地审核证据,依据法律的规定,遵循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独立进行判断,并公开判断的理由和结果。第六十五条审判人员对单一证据可以从下列方面进行审核认定ue704(一)证据是否原件、原物ue584复印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二)证据与本案事实是否相关;(三)证据的形式、来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四)证据的内容是否真实;(五)证人或者提供证据的人ue584与当事人有无利害关系。第六十六条审判人员对案件的全部证据,应当从各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联程度、各证据之间的联系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查判断。第六十七条在诉讼中,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和解的目的作出妥协所涉及的对案件事实的认可ue584不得在其后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第六十八条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第六十九条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ue704(一)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二)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三)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四)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五)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第七十条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一)书证原件或者与书证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副本、节录本;(二)物证原物或者与物证原物核对无误的复制件、照片、录像资料等;(三)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四)一方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对物证或者现场的勘验笔录。第七十一条人民法院委托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ue584当事人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和理由的,可以认定其证明力。第七十二条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证据,另一方当事人认可或者提出的相反证据不足以反驳的,人民法院可以确认其证明力。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证据,另一方当事人有异议并提出反驳证据,对方当事人对反驳证据认可的,可以确认反驳证据的证明力。第七十三条双方当事人对同一事实分别举出相反的证据ue584但都没有足够的依据否定对方证据的ue584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案件情况,判断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是否明显大于另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并对证明力较大的证据予以确认。因证据的证明力无法判断导致争议事实难以认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举证责任分配的规则作出裁判。第七十四条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在起诉状、答辩状、陈述及其委托代理人的代理词中承认的对己方不利的事实和认可的证据ue584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确认ue584但当事人反悔并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第七十五条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ue584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ue584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第七十六条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ue584只有本人陈述而不能提出其他相关证据的ue584其主张不予支持。但对方当事人认可的除外。第七十七条人民法院就数个证据对同一事实的证明力ue584可以依照下列原则认定ue704(一)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依职权制作的公文书证的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二)物证、档案、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或者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ue584其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三)原始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传来证据;(四)直接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间接证据;(五)证人提供的对与其有亲属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当事人有利的证言ue584其证明力一般小于其他证人证言。第七十八条人民法院认定证人证言,可以通过对证人的智力状况、品德、知识、经验、法律意识和专业技能等的综合分析作出判断。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应当在裁判文书中阐明证据是否采纳的理由。对当事人无争议的证据,是否采纳的理由可以不在裁判文书中表述。六、其他第八十条对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的合法权益依法予以保护。当事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伪造、毁灭证据ue584提供假证据ue584阻止证人作证,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ue584或者对证人、鉴定人、勘验人打击报复的ue584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处理。第八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不受本解释中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款和第七十九条规定的限制。第八十二条本院过去的司法解释ue584与本规定不一致的ue584以本规定为准。第八十三条本规定自2002年4月1日起施行。2002年4月1日尚未审结的一审、二审和再审民事案件不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施行前已经审理终结的民事案件,当事人以违反本规定为由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规定施行后受理的再审民事案件,人民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进行审理的,适用本规定。
2023-09-01 19:28:182

民事诉讼法关于证据的规定

法律主观:关于 民事诉讼法 关于 证据 的解答为证据是指证明待证实事是否客观存在的材料。证据在民事 诉讼 中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它既是人民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也是人民法院作出裁判的基础。我国民事诉讼 法规 定的证据有以一下几种: 1.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所记录或表示的,以证明待证事实的文书。比如合同、书信、文件、票据等。书证是民事诉讼中普遍并大量应用的一种证据。 2.物证。是指用物品的外形、特征、质量等说明待证事实的一部或全部的物品。比如,质量不合格的家具、被汽车撞坏的自行车等。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 在 诉讼 过程中,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于己不利的事实,或者对于己不利的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 代理 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2023-09-01 19:28:411

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

法律主观:根据《 民事诉讼法 》的规定, 民事诉讼证据 有以下几种。(1)书证。凡是用文字、符号、图画在某一物体上表达人的思想,其内容可以证明待证事实的一部或全部的,称为书证。(2)物证。凡是用物品的外形、特征、质量等证明待证事实的一部或全部的,称为物证。(3)视听资料。凡是利用录像、录音磁带反映出的图像和音响,或以电脑储存的资料来证明待证事实的证据,称为视听资料。(4)证人证言。诉讼参加人以外的其他人知道本案的有关情况,应由人民法院传唤,到庭所作的陈述,或者向人民法院提交的书面陈述,称为证人证言。(5)当事人陈述。当事人在诉讼中向人民法院所作的关于案件事实的叙述,称为当事人陈述。(6)鉴定结论。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对某些专门性问题,指定具有专业知识的人进行鉴定,从而作出科学的分析,提出结论性的意见,称为鉴定结论。(7)勘验笔录。人民法院审判人员为了查明案情,对与争议有关的现场或者物品,亲自进行勘查检验,进行拍照、测量,将勘验情况和结果制成笔录,称为勘验笔录。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 在 诉讼 过程中,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于己不利的事实,或者对于己不利的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 代理 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2023-09-01 19:28:501

民事证据采信认定规则

法律主观:民事证据应当具有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于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据,人民法院会根据法定程序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进行全面客观的审查核实。法律客观:《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六十九条 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写明证据名称、页数、份数、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及收到时间等,并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2023-09-01 19:28:591

民事证据规则最新规定

法律主观:民事证据规则的最新规定是,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当事人不能自行收集证据的,法院可以帮助收集。一方提起反诉应当提供证据材料。不能提供证据的要承担不利后果。一、民事证据规则的最新规定是什么民事证据规则的最新规定是什么:1.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2.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二、民事诉讼证据的注意事项1.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2.合法地采取“偷录偷拍”方式取得的公证证据应当是具有证据效力的,除要遵守《民诉证据规则》第68条之外,实践中还应特别注意取证方式要合法。3.证据取得方式的合法性是有关证据具有法定资格的标志,凡是法律明文禁止的取证方式,不问其内容如何,该种证据不能作为判案的依据。4.法律上禁止任何人采用欺诈手段或者以实现其非法目的而故意设置“陷阱”、“圈套”使他人在违背真实意志的情况下从事一些民事行为,这种方式取得的录音录像照片是不能用作证据使用的。凡是用文字、符号、图画在某一物体上表达人的思想,其内容可以证明待证事实的一部或全部的,称为书证。2.物证。凡是用物品的外形、特征、质量等证明待证事实的一部或全部的,称为物证。3.视听资料。4.证人证言。诉讼参加人以外的其他人知道本案的有关情况,应由人民法院传唤,到庭所作的陈述,或者向人民法院提交的书面陈述,称为证人证言。5.当事人陈述。6.鉴定结论。7.勘验笔录。法律客观:导读:凡事都会有规则可循,自然刑事辩护中的证据也是一样的。一、自白任意规则(一)概念自白任意规则,又称非任意自白排除规则,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只有基于被追诉人自由意志而作出的自白(即承认有罪的供述),才具有可采性;违背当事人意愿或违反法定程序而强制作出的供述不是自白,而是逼供。不具有可采性,必须予以排除。(二)要求根据自白规则,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对于控方举出的违反自白任意性规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如果辩护方表示异议的,法官应当禁止控方向法庭提交该证据,并不得以该证据作为裁判的依据。(三)我国现行规定从我国刑事诉讼法第50条等条文的规定来考察,我国已经基本确立了自白任意规则。二、传闻证据规则(一)概念传闻证据规则,也称传闻证据排除规则,即法律排除传闻证据作为认定犯罪事实的根据的规则。根据这一规则,如无法定理由,任何人在庭审期间以外及庭审准备期间以外陈述,不得作为认定被告人有罪的证据。所谓传闻证据,主要包括两种形式:1.书面传闻证据亲身感受了案件事实的证人在庭审期日之外所作的书面证人证言,及警察、检察人员所作的(证人)询问笔录:2.言词传闻证据证人并非就自己亲身感知的事实作证,而是向法庭转述他从别人那里听到的情况。(二)排除的理由1.传闻证据有可能失真;传闻证据因具有复述的性质,可能因故意或过失导致传述错误或偏差。2.传闻证据无法接受交叉询问,无法在法庭上当面对质,其真实性无法证实,也妨碍当事人权利的行使。3.传闻证据并非在裁判官面前的陈述,基于直接言词原则,证据调查应当在法庭上进行,以保证裁判官能够察言观色,辨明其真伪。但是,对于传闻证据,由于裁判官未能直接听取原陈述人的陈述,因而无法观察原始证人作证时的表情和反映,很难判断其真实性和准确性,故而予以排除。4.我国刑事诉讼法第59条规定,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但是,第187条规定,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人民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由此可见,我国现行立法并没有规定传闻证据排除规则,只是部分地体现了该规则的精神。三、意见证据规则(一)概念意见证据规则,是指证人只能陈述自己亲身感受和经历的事实,而不得陈述对该事实的意见或者结论。(二)排除的理由1.证人发表意见侵犯了审理事实者的职权;2.证人发表意见有可能对案件事实的认定产生误导;3.普通证人缺乏发表意见所需要的专门性知识或者基本的技能训练与经验;4.普通证人的意见证据对案件事实的认定没有价值,证人的职责只是把事实提供给法院,而不是发表对该事实的意见。(三)我国的立法规定我国将证人和鉴定人予以区分,鉴定意见是一种独立的证据种类,作为某一方面专家的鉴定人的意见可以作为诉讼中的证据。《死刑案件证据规定》对作为专家证人的鉴定意见的审查,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同时,关于普通证人的意见证据,《死刑案件证据规定》第12条第3款也作了规定,即证人的猜测性、评论性、推断性的证言,不能作为证据使用,但根据一般生活经验判断符合事实的除外。四、补强证据规则(一)概念所谓“补强证据”,是指用以增强另一证据证明力的证据。一开始收集到的对证实案情有重要意义的证据,称为“主证据”,而用以印证该证据真实性的其他证据,就称之为“补强证据”。补强证据规则,是指为了防止误认事实或发生其他危险性,而在运用某些证明力显然薄弱的证据认定案情时,必须有其他证据补强其证明力,才能被法庭采信为定案根据。一般来说,在刑事诉讼中需要补强的不仅包括被追诉人的供述,而且包括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等特定证据。(二)补强证据必须满足的条件:1.补强证据必须具有证据能力。2.补强证据本身必须具有担保补强对象真实的能力,设立补强证据的重要目的就在于确保特定证据的真实性。3.补强证据必须具有独立的来源,即补强证据和补强对象之间不能重叠,例如被告人在审前程序中所作的供述就不能作为其当庭供述的补强证据。(三)我国的立法规定我国刑事诉讼法第53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由此可见,我国刑事诉讼法确立了被告人供述需要补强的规则。五、最佳证据规则(一)概念最佳证据规则,又称原始证据规则,是指以文字、符号、图形等方式记载的内容来证明案情时,其原件才是最佳证据。(二)要求该规则要求书证的提供者应尽量提供原件,如果提供副本、抄本、影印本等非原始材料。则必须提供充足理由加以说明,否则,该书证不具有可采性。最佳证据规则的着眼点是书证的真实性、可靠性。书证的原件,其真实、可靠程度显然要高于抄件和复印件。由于在抄写或复制的过程中很可能遗漏了重要内容或是故意弄虚作假,因而抄件或复制件存在虚假的可能性。
2023-09-01 19:29:07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

法律主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规定包括: 1、原告起诉或被告反诉均应提供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证据; 2、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应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3、被告应当在答辩期届满前,书面阐明其意见; 4、审判过程中经当事人发表过质证意见的证据即为质证过的证据。法律客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颁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颁布日期】19980421【实施日期】1998042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1998年4月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974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1998年4月29日起施行。【章名】全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有关规定,对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问题作以下规定:第一条同一公民、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因不同的法律事实,分别涉及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嫌疑的,经济纠纷案件和经济犯罪嫌疑案件应当分开审理。第二条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为单位骗取财物为目的,采取欺骗手段对外签订经济合同,骗取的财物被该单位占有、使用或处分构成犯罪的,除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责令该单位返还骗取的财物外,如给被害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三条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该单位的名义对外签订经济合同,将取得的财物部分或全部占为己有构成犯罪的,除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外,该单位对行为人因签订、履行该经济合同造成的后果,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第四条个人借用单位的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者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以出借单位名义签订经济合同,骗取财物归个人占有、使用、处分或者进行其他犯罪活动,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构成犯罪的,除依法追究借用人的刑事责任外,出借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者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的单位,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被害人明知签订合同对方当事人是借用行为,仍与之签订合同的除外。第五条行为人盗窃、盗用单位的公章、业务介绍信、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私刻单位的公章签订经济合同,骗取财物归个人占有、使用、处分或者进行其他犯罪活动构成犯罪的,单位对行为人该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不承担民事责任。行为人私刻单位公章或者擅自使用单位公章、业务介绍信、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以签订经济合同的方法进行的犯罪行为,单位有明显过错,且该过错行为与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单位对该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六条企业承包、租赁经营合同期满后,企业按规定办理了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而企业法人未采取有效措施收回其公章、业务介绍信、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没有及时采取措施通知相对人,致原企业承包人、租赁人得以用原承包、租赁企业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骗取财物占为己有构成犯罪的,该企业对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原承包人、承租人利用擅自保留的公章、业务介绍信、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以原承包、租赁企业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骗取财物占为己有构成犯罪的,企业一般不承担民事责任。单位聘用的人员被解聘后,或者受单位委托保管公章的人员被解除委托后,单位未及时收回其公章,行为人擅自利用保留的原单位公章签订经济合同,骗取财物占为己有构成犯罪,如给被害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七条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单位进行走私或其他犯罪活动所得财物以签订经济合同的方法予以销售,买方明知或者应当知道的,如因此造成经济损失,其损失由买方自负。但是,如果买方不知该经济合同的标的物是犯罪行为所得财物而购买的,卖方对买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第八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被害人对本《规定》第二条因单位犯罪行为造成经济损失的,对第四条、第五条第一款、第六条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被告人未能返还财物而遭受经济损失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受理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一并审理。被害人因其遭受经济损失也有权对单位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若被害人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第九条被害人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查处经济犯罪嫌疑期间中断。如果公安机关决定撤销涉嫌经济犯罪案件或者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的,诉讼时效从撤销案件或决定不起诉之次日起重新计算。第十条人民法院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发现与本案有牵连,但与本案不是同一法律关系的经济犯罪嫌疑线索、材料,应将犯罪嫌疑线索、材料移送有关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查处,经济纠纷案件继续审理。第十一条人民法院作为经济纠纷受理的案件,经审理认为不属经济纠纷案件而有经济犯罪嫌疑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已立案审理的经济纠纷案件,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认为有经济犯罪嫌疑,并说明理由附有关材料函告受理该案的人民法院的,有关人民法院应当认真审查。经过审查,认为确有经济犯罪嫌疑的,应当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并书面通知当事人,退还案件受理费;如认为确属经济纠纷案件的,应当依法继续审理,并将结果函告有关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
2023-09-01 19:29:151

民事诉讼证据规定

法律分析:民事诉讼的法定证据规定: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第四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讼,必须遵守本法。第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第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2023-09-01 19:29:391

民事证据证明标准

民事证据证明标准是高度盖然性。民事诉讼的规律决定所依据的事实,除免证事实外,都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高度盖然性(可能性)规则的理论源自了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只能是法律事实。高度盖然性是证明标准,是在证据优势基础上法官形成的内心确信。一、民事诉讼的证据证明标准:1、据以定案的证据已查证属实;2、案件事实均有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3、证据之间、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矛盾得到合理的排除;4、得出的结论是惟一的,排除了其他可能性。也就是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裁判才是正确的证明标准与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法院行使审判权以及证明责任问题之间有密切的关系。当有争议的待证事实一旦确定由哪一方当事人承担证明责任后,紧接着的问题就是,证明应当达到怎样的程度,才不至于使待证事实处于真伪不明的状态。如果证明没有达到这一状态,便要实际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证明标准的意义在于,对当事人来讲,只有了解了证明标准,才知道应当具有哪些证据或如何证明才能达到证明的要求,而不至于使当事人证据不足时贸然提起诉讼,或者在已经达到证明标准时仍未提起诉讼。在诉讼中反证的运用也与证明标准有密切的关联。拓展资料:质证应遵循的原则有哪些?1、合法要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做到言出法随,严禁用威胁、欺骗、引诱等非法手段逼取、套取证言进行质证。2、求疑质证的对象,必须是有疑问的证据。质证要言之有据,不能信口开河。3、有利必须有利于实现代理目的,有利于获取反映案件真实情况的证言,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为代理活动确立充分确实的证据。总之,要有利于已方当事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八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以证据能够证明的案件事实为根据依法作出裁判。
2023-09-01 19:29:50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08调整)

一、当事人举证第一条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第二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第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向当事人说明举证的要求及法律后果,促使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积极、全面、正确、诚实地完成举证。  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第四条 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  (一)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  (二)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三)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四)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五)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六)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七)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八)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有关法律对侵权诉讼的举证责任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五条 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对代理权发生争议的,由主张有代理权一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第六条 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第七条 在法律没有具体规定,依本规定及其他司法解释无法确定举证责任承担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综合当事人举证能力等因素确定举证责任的承担。第八条 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但涉及身份关系的案件除外。  对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另一方当事人既未表示承认也未否认,经审判人员充分说明并询问后,其仍不明确表示肯定或者否定的,视为对该项事实的承认。  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的,代理人的承认视为当事人的承认。但未经特别授权的代理人对事实的承认直接导致承认对方诉讼请求的除外;当事人在场但对其代理人的承认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当事人的承认。  当事人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撤回承认并经对方当事人同意,或者有充分证据证明其承认行为是在受胁迫或者重大误解情况下作出且与事实不符的,不能免除对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第九条 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  (一)众所周知的事实;  (二)自然规律及定理;  (三)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  (四)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  (五)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  (六)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前款(一)、(三)、(四)、(五)、(六)项,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第十条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第十一条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该证据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予以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予以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是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形成的,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2023-09-01 19:30:031

证据规则最新司法解释2021

 2020年发布了关于民事诉讼中证据规则最新司法解释,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带来2020年最新的证据规则司法解释的全文内容。证据规则是规范民事证据的合法性、客观性、合法性的程序规定,证据的收集、保全等都会对民事诉讼案件事实的认定产生重大的影响。  一、证据规则最新司法解释  一、当事人举证  第一条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提供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  第二条 人民法院应当向当事人说明举证的要求及法律后果,促使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积极、全面、正确、诚实地完成举证。  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第三条 在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于己不利的事实,或者对于己不利的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  在证据交换、询问、调查过程中,或者在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书面材料中,当事人明确承认于己不利的事实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四条 一方当事人对于另一方当事人主张的于己不利的事实既不承认也不否认,经审判人员说明并询问后,其仍然不明确表示肯定或者否定的,视为对该事实的承认。  第五条 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的,除授权委托书明确排除的事项外,诉讼代理人的自认视为当事人的自认。  当事人在场对诉讼代理人的自认明确否认的,不视为自认。  第六条 普通共同诉讼中,共同诉讼人中一人或者数人作出的自认,对作出自认的当事人发生效力。  必要共同诉讼中,共同诉讼人中一人或者数人作出自认而其他共同诉讼人予以否认的,不发生自认的效力。其他共同诉讼人既不承认也不否认,经审判人员说明并询问后仍然不明确表示意见的,视为全体共同诉讼人的自认。  第七条 一方当事人对于另一方当事人主张的于己不利的事实有所限制或者附加条件予以承认的,由人民法院综合案件情况决定是否构成自认。  第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事实,不适用有关自认的规定。  自认的事实与已经查明的事实不符的,人民法院不予确认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撤销自认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一)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的;  (二)自认是在受胁迫或者重大误解情况下作出的。  人民法院准许当事人撤销自认的,应当作出口头或者书面裁定。  第十条 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须举证证明:  (一)自然规律以及定理、定律;  (二)众所周知的事实;  (三)根据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  (四)根据已知的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定出的另一事实;  (五)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  (六)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基本事实;
2023-09-01 19:30:241

民事纠纷法院会帮原告取证吗

民事诉讼中,法院是没有义务给原告或被告调取证据的。原告不提供证据有可能承担败诉的风险。法院也有调取证据的时候,分为两种情况:(一)依职权调取证据,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认定的;(2)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程序性事项的。(二)依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况:(1)由国家有关部门保存而须由人民法院调取的证据材料;(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证据材料;(3)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材料。在民事案件审理期间,一方当事人无论原被告,只要因客观原因无法调取的证据,都可以申请人民法院的法官去调取,比如政府监管机构档案,公安机关侦查的案卷,刑事审判案卷等等,和案卷有关,但当事人无法自行调取的情况,可以书面申请法院调取。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调取的证据,可以申请法庭调取。但要满足以下条件:一,该证据对查明案件事实非常重要。二,原告无法自行调取,必须要由法庭出面调取。三,法庭调取要当庭向双方当事人公开证据调查的经过,并组织质证。法律依据《民事证据规则》第十五条、《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的“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一)涉及可能有损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二)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与实体争议无关的程序事项。第十六条、除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依当事人的申请进行。第十七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第十八条、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所要调查收集的证据的内容、需要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原因及其要证明的事实。
2023-09-01 19:30:391

民诉法第60条与证据规则

法律主观:民事诉讼证据采用标准即证明标准是法律上一个极其抽象的概念,就连许多办案多年的老法官、老律师被问起这个问题也常常有种如鲠在喉但又无从张嘴的感觉。民事诉讼证据规则适用的标准一、正确理解和适用“自由心证”原则关于证据的审核、认定问题,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解释》第105条规定。该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核证据,依照法律规定,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进行判断,并公开判断的理由和结果。这就是大家常说的“自由心证”原则。有的法官在民事审判中有一个误区,认为“自由心证”就是只要法官自己相信就行。“自由心证”不是随心所欲,必须要遵守《解释》第105条规定的规则。(1)审核证据要全面、客观。其次,“自由心证”要按法定程序进行。(2)审核认定证据一定要依法进行。法官审核和认定证据一定要和法律规定相吻合,不能违背证据规则的规定。(3)审核、认定证据的过程要符合逻辑推理的一般原则,不能自相矛盾,不能违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法官在用“自由心证”原则审核证据时,除了要判断证据是否具有“三性”外,还要对证据证明力大小进行判断。自由心证不是说法官自己相信就行了,也不是仅公布判断的结果,还要公布判断的理由。二、非法证据排除原则法官在审核认定证据时,还要依照《解释》第106条规定排除非法证据。该条规定,对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者获取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违背公序良俗必须达到严重的程度,才属于违法证据。三、正确把握举证证明的标准《解释》第108条对举证证明标准作了规定,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经审查并结合相关事实,确信待证事实存在具有高度可能性的,应当认定该事实存在。本条规定的举证证证明标准就是通常所说的优势证据原则,学理上称为高度盖然性原则,是审核、认定民事证据的一般的标准。如果当事人所举证据达到了优势证据原则的要求,就达到了证明待证事实的程度,完成了举证责任。如果对方当事人反驳该证据,也可以提供证据来否定其“三性”,或者否定待证事实存在的可能性,法官要根据双方当事人的攻防情况来对当事人是否提供了优势证据作出判断。优势证据原则是一般证明标准,《解释》第109条规定的排除合理怀疑原则属于特殊证明标准。通常在审理刑事案件时运用的是排除合理怀疑原则,而审理民事案件一般运用优势证据原则。但是在审理几类特殊民事案件时,需要坚持排除合理怀疑原则。《解释》第109条规定,当事人对欺诈、胁迫、恶意串通事实的证明以及对口头遗嘱或者赠与事实的证明,人民法院确认其待证事实的可能性能够排除合理怀疑的,应当认定该事实存在。对于前述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提供证据证明后,对方当事人虽未提供反驳证据,但提出合理怀疑的,承担举证证明责任一方当事人就需要举证排除该合理怀疑。民事诉讼中,排除合理怀疑原则是优势证据原则的例外,适用的情形比较少。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023-09-01 19:30:471

证据裁判原则三个要求

法律主观:根据诉讼的内容和形式不同,诉讼活动可以具体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三部分。刑事诉讼是实现国家刑罚权的活动,其中心内容是解决被追诉者的刑事责任问题。一、刑事诉讼裁判证据规则证据裁判原则,又称证据裁判主义、证据为本原则,是指对于案件事实的认定,必须有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充分,不能认定案件事实。一般而言,证据裁判原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含义:1、认定案件事实必须依靠证据,没有证据不能认定案件事实;2、用于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必须具有证据能力,即具有证据资格;3、用于定案的证据必须是在法庭上查证属实的证据,除非法律另有规定。二、刑事诉讼证据规则包括有什么规则1、审判机关取证原则。规定了审判机关收集、调取证据的权利义务和一些具体的操作程序。2、最佳证据规则。按照法学理论界的通说,最佳证据规则适用于书证,是指原始文字材料的效力优于复制件,因而是“最佳证据”。3、非法言词证据排除原则。言词证据是指以人的语言表述为存在和表现形式的证据。刑事证据的“三性”是指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为我国传统证据法学所关注。客观性,是指从主观经验上看证据是反映客观事实的材料。关联性,是指从逻辑上看证据与待证事实之间有实质性的联系。合法性是指从规范上看取证主体、取证程序和证据形式合乎法律的规定。三、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有哪些证据有下列七种:1、物证、书证;2、证人证言;3、被害人陈述;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5、鉴定结论;6、勘验、检查笔录;7、视听资料。这表明,证据资料只有上述法定的表现形式才能进入刑事诉讼,但是,具有法定表现形式的证据资料不一定都是具有客观性、相关性的证据。
2023-09-01 19:31:021

民事诉讼证据中法律规定有哪些

根据法律规定,证据效力的法律规定是所有的证据都需要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定证据类型有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2023-09-01 19:31:191

民事诉讼关于证据的规定

法律主观:民事诉讼的法定证据规定为:证据的种类主要有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当事人的陈述、电子数据、勘验笔录、证人证言以及鉴定意见等,在民事诉讼中的证据的搜查程序以及形式都必须合法,这样的证据经过查证属实之后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法律客观:《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2023-09-01 19:31:441

民法典证据规则

1、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提供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2、人民法院应当向当事人说明举证的要求及法律后果,促使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积极、全面、正确、诚实地完成举证。3、当事人以不动产作为证据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该不动产的影像资料。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应当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场进行查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2023-09-01 19:31:541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

法律主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规定包括: 1、原告起诉或被告反诉均应提供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证据; 2、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应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3、被告应当在答辩期届满前,书面阐明其意见; 4、审判过程中经当事人发表过质证意见的证据即为质证过的证据。法律客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颁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颁布日期】19980421【实施日期】1998042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1998年4月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974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1998年4月29日起施行。【章名】全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有关规定,对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问题作以下规定:第一条同一公民、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因不同的法律事实,分别涉及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嫌疑的,经济纠纷案件和经济犯罪嫌疑案件应当分开审理。第二条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为单位骗取财物为目的,采取欺骗手段对外签订经济合同,骗取的财物被该单位占有、使用或处分构成犯罪的,除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责令该单位返还骗取的财物外,如给被害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三条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该单位的名义对外签订经济合同,将取得的财物部分或全部占为己有构成犯罪的,除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外,该单位对行为人因签订、履行该经济合同造成的后果,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第四条个人借用单位的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者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以出借单位名义签订经济合同,骗取财物归个人占有、使用、处分或者进行其他犯罪活动,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构成犯罪的,除依法追究借用人的刑事责任外,出借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者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的单位,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被害人明知签订合同对方当事人是借用行为,仍与之签订合同的除外。第五条行为人盗窃、盗用单位的公章、业务介绍信、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私刻单位的公章签订经济合同,骗取财物归个人占有、使用、处分或者进行其他犯罪活动构成犯罪的,单位对行为人该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不承担民事责任。行为人私刻单位公章或者擅自使用单位公章、业务介绍信、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以签订经济合同的方法进行的犯罪行为,单位有明显过错,且该过错行为与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单位对该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六条企业承包、租赁经营合同期满后,企业按规定办理了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而企业法人未采取有效措施收回其公章、业务介绍信、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没有及时采取措施通知相对人,致原企业承包人、租赁人得以用原承包、租赁企业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骗取财物占为己有构成犯罪的,该企业对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原承包人、承租人利用擅自保留的公章、业务介绍信、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以原承包、租赁企业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骗取财物占为己有构成犯罪的,企业一般不承担民事责任。单位聘用的人员被解聘后,或者受单位委托保管公章的人员被解除委托后,单位未及时收回其公章,行为人擅自利用保留的原单位公章签订经济合同,骗取财物占为己有构成犯罪,如给被害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七条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单位进行走私或其他犯罪活动所得财物以签订经济合同的方法予以销售,买方明知或者应当知道的,如因此造成经济损失,其损失由买方自负。但是,如果买方不知该经济合同的标的物是犯罪行为所得财物而购买的,卖方对买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第八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被害人对本《规定》第二条因单位犯罪行为造成经济损失的,对第四条、第五条第一款、第六条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被告人未能返还财物而遭受经济损失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受理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一并审理。被害人因其遭受经济损失也有权对单位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若被害人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第九条被害人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查处经济犯罪嫌疑期间中断。如果公安机关决定撤销涉嫌经济犯罪案件或者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的,诉讼时效从撤销案件或决定不起诉之次日起重新计算。第十条人民法院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发现与本案有牵连,但与本案不是同一法律关系的经济犯罪嫌疑线索、材料,应将犯罪嫌疑线索、材料移送有关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查处,经济纠纷案件继续审理。第十一条人民法院作为经济纠纷受理的案件,经审理认为不属经济纠纷案件而有经济犯罪嫌疑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已立案审理的经济纠纷案件,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认为有经济犯罪嫌疑,并说明理由附有关材料函告受理该案的人民法院的,有关人民法院应当认真审查。经过审查,认为确有经济犯罪嫌疑的,应当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并书面通知当事人,退还案件受理费;如认为确属经济纠纷案件的,应当依法继续审理,并将结果函告有关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
2023-09-01 19:32:041

民事诉讼证据的规则是怎样的

民事 诉讼 中最基本的 证据 规则是,谁主张,谁举证。如果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及其委托的诉讼 代理 人因为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到实际发生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认为审理案件需要收集的一些证据,可以由人民法院负责调查收集对应证据。 《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 证据种类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 证人 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证明责任和职权探知】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举证期限】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2023-09-01 19:32:231

民事诉讼证据的效力法律规定

法律主观:民事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1、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2、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3、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 在 诉讼 过程中,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于己不利的事实,或者对于己不利的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 代理 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2023-09-01 19:32:321

民事诉讼法证据规定

民事诉讼的法定证据规定: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2023-09-01 19:32:55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

法律主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规定包括: 1、原告起诉或被告反诉均应提供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证据; 2、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应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3、被告应当在答辩期届满前,书面阐明其意见; 4、审判过程中经当事人发表过质证意见的证据即为质证过的证据。法律客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颁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颁布日期】19980421【实施日期】1998042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1998年4月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974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1998年4月29日起施行。【章名】全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有关规定,对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问题作以下规定:第一条同一公民、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因不同的法律事实,分别涉及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嫌疑的,经济纠纷案件和经济犯罪嫌疑案件应当分开审理。第二条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为单位骗取财物为目的,采取欺骗手段对外签订经济合同,骗取的财物被该单位占有、使用或处分构成犯罪的,除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责令该单位返还骗取的财物外,如给被害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三条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该单位的名义对外签订经济合同,将取得的财物部分或全部占为己有构成犯罪的,除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外,该单位对行为人因签订、履行该经济合同造成的后果,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第四条个人借用单位的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者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以出借单位名义签订经济合同,骗取财物归个人占有、使用、处分或者进行其他犯罪活动,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构成犯罪的,除依法追究借用人的刑事责任外,出借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者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的单位,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被害人明知签订合同对方当事人是借用行为,仍与之签订合同的除外。第五条行为人盗窃、盗用单位的公章、业务介绍信、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私刻单位的公章签订经济合同,骗取财物归个人占有、使用、处分或者进行其他犯罪活动构成犯罪的,单位对行为人该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不承担民事责任。行为人私刻单位公章或者擅自使用单位公章、业务介绍信、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以签订经济合同的方法进行的犯罪行为,单位有明显过错,且该过错行为与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单位对该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六条企业承包、租赁经营合同期满后,企业按规定办理了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而企业法人未采取有效措施收回其公章、业务介绍信、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没有及时采取措施通知相对人,致原企业承包人、租赁人得以用原承包、租赁企业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骗取财物占为己有构成犯罪的,该企业对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原承包人、承租人利用擅自保留的公章、业务介绍信、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以原承包、租赁企业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骗取财物占为己有构成犯罪的,企业一般不承担民事责任。单位聘用的人员被解聘后,或者受单位委托保管公章的人员被解除委托后,单位未及时收回其公章,行为人擅自利用保留的原单位公章签订经济合同,骗取财物占为己有构成犯罪,如给被害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七条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单位进行走私或其他犯罪活动所得财物以签订经济合同的方法予以销售,买方明知或者应当知道的,如因此造成经济损失,其损失由买方自负。但是,如果买方不知该经济合同的标的物是犯罪行为所得财物而购买的,卖方对买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第八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被害人对本《规定》第二条因单位犯罪行为造成经济损失的,对第四条、第五条第一款、第六条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被告人未能返还财物而遭受经济损失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受理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一并审理。被害人因其遭受经济损失也有权对单位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若被害人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第九条被害人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查处经济犯罪嫌疑期间中断。如果公安机关决定撤销涉嫌经济犯罪案件或者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的,诉讼时效从撤销案件或决定不起诉之次日起重新计算。第十条人民法院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发现与本案有牵连,但与本案不是同一法律关系的经济犯罪嫌疑线索、材料,应将犯罪嫌疑线索、材料移送有关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查处,经济纠纷案件继续审理。第十一条人民法院作为经济纠纷受理的案件,经审理认为不属经济纠纷案件而有经济犯罪嫌疑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已立案审理的经济纠纷案件,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认为有经济犯罪嫌疑,并说明理由附有关材料函告受理该案的人民法院的,有关人民法院应当认真审查。经过审查,认为确有经济犯罪嫌疑的,应当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并书面通知当事人,退还案件受理费;如认为确属经济纠纷案件的,应当依法继续审理,并将结果函告有关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
2023-09-01 19:33:371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证据的规定

法律主观:第十七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三)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收集的其他材料。” 第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所要调查收集证据的内容、需要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原因及其要证明的事实。” 第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不予准许的,应当向当事人及其代理人送达通知书。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可在收到通知书次日起三日内向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书面申请复议一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申请复议之日起五日内作出答复。”法律客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一条,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
2023-09-01 19:33:511

民事诉讼法规定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证据包括

法律主观:证据 是指依照 诉讼 规则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证据问题是诉讼的核心问题,在任何一起案件的审判过程中,都需要通过证据和证据形成的证据链再现还原事件的本来面目,依据充足的证据而作出的裁判才有可能是公正的裁判。 证据应该是客观存在的,伪造或毁灭证据都是触犯违法行为,应受到法律的追究。法律客观:《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2023-09-01 19:34:28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律分析:1、举证责任基本原则:谁主张,谁举证。根据《新民诉法解释》第九十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下列原则确定举证证明责任的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一)主张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应当对产生该法律关系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二)主张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当事人,应当对该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2、证据证明标准较低,当事人自认的事实无需举证,自认的事实与查明的事实不符的,人民法院不予确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十二条的规定: 一方当事人在法庭审理中,或者在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书面材料中,对于己不利的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对于涉及身份关系、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应当由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的事实,不适用前款自认的规定。自认的事实与查明的事实不符的,人民法院不予确认。3、对于常识性、生活经验法则可推导的事实无需举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十三条的规定: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须举证证明:1)自然规律以及定理、定律;2)众所周知的事实;3)根据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4)根据已知的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定出的另一事实;5)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6)已为仲裁机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7)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前款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的事实,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反驳的除外;第五项至第七项规定的事实,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4、赋予当事人向法院调取、收集证据的申请权。主要是证据由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无权查阅调取的;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向当事人说明举证的要求及法律后果,促使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积极、全面、正确、诚实地完成举证。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衍生问题:民事诉讼收费标准是多少?按照我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以及证人、鉴定人等出庭的花费。就受理费而言,财产案件受理费的计算标准为诉讼请求的金额;非财产案件中离婚案件每件50-300元,人格权案件每件100-500元,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50-100元。
2023-09-01 19:35:031

民事诉讼中证据的采信规定

法律主观:民事诉讼的法定证据规定为:证据的种类主要有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当事人的陈述、电子数据、勘验笔录、证人证言以及鉴定意见等,在民事诉讼中的证据的搜查程序以及形式都必须合法,这样的证据经过查证属实之后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法律客观:《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2023-09-01 19:35:171

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法律主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 证据 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的解释》第106条规定,对以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者获取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 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
2023-09-01 19:35:511

民事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2001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提供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向当事人说明举证的要求及法律后果,促使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积极、全面、正确、诚实地完成举证。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一条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提供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第二条人民法院应当向当事人说明举证的要求及法律后果,促使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积极、全面、正确、诚实地完成举证。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第三条在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于己不利的事实,或者对于己不利的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在证据交换、询问、调查过程中,或者在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书面材料中,当事人明确承认于己不利的事实的,适用前款规定。第四条一方当事人对于另一方当事人主张的于己不利的事实既不承认也不否认,经审判人员说明并询问后,其仍然不明确表示肯定或者否定的,视为对该事实的承认。
2023-09-01 19:36:181

民事诉讼法实施细则

法律主观:一、民事诉讼法证据规则我国的民事诉讼证据可被分为八种,分别是当事人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电子数据、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如下:1、证据的客观真实性;2、证据的关联性;3、证据的合法性。二、民事证据认定规则1、当事人举证。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2、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所要调查收集的证据的内容、需要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原因及其要证明的事实。三、民事诉讼法证据提交一定要是原件吗一般需要原件,但如果确有困难的,也可以提供复印件。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但是证据材料为复制件,提供人拒不提供原件或原件线索,没有其他材料可以印证,对方当事人又不予承认的,在诉讼中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据此,在原件证据材料丢失的情况,在向法院提供复印件的同时,还应当提供与提供人无利害关系知情人、见证人等有关证据。
2023-09-01 19:36:281

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民事证据的种类有哪些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有以下几种:1、书证。2、物证。3、视听资料。是指用录音、录像的方法记录下来的有关案件事实的材料。4、证人证言。5、当事人陈述。6、鉴定结论。是指人民法院指定的专门机关对民事案件中出现的专门性问题,通过技术鉴定作出的结论。7、勘验笔录。一、书证(一)书证的概念与特征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形等形式所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例如各种书面文件或纸面文字材料,如合同文本、各种信函、电报、传真、图纸、图表、文件等。但书证内容的物质载体并不限于纸面材料,非纸类的物质亦可成为载体,如木、竹、石、金属等。书证具有以下特征:(1)书证以其表达的思想内容证明案件的事实,而不是以其外形、质量等来证明案件的事实;(2)书证往往能够直接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3)书证的真实性较强,不易伪造。(二)文书的种类文书是证书的抽象载体,为了便于运用书证和核实书证的真实性,可以根据各类文书的特点加以分类:1.公文书和私文书。根据制作者的身份不同,文书可以分为公文书和私文书。公文书通常是指国家公务人员在其职权范围内制作的文书。我国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其权限范围内制作的文书也被称为公文书。私文书是指公民个人制作的文书。二、视听资料(一)视听资料的概念视听资料,是指利用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反映的声音、图像以及电子计算机储存的数据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视听资料作为一种新的证据方法是现代科技发展的结果,随着电子产品日益普及化,在诉讼中人们也越来越多地使用视听资料。常见的视听资料如录像带,录音带,胶卷,储存于软盘、光盘、硬盘中的电脑数据等。视听资料利用了现代科技手段储存音像和数据,因此具有易于保存的特点。视听资料中反映音像的资料还具有生动逼真的特点,比较直观地再现了案件当时发生的过程,但另一方面,视听资料也容易被人利用技术手段加以篡改。(二)视听资料在诉讼中的运用1.视听资料由于易于通过技术手段加以篡改,因此,法院审判中就不能将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如有经过伪造、剪辑、拼接的迹象,模糊难以辨认的音像资料等作为认定案件的依据。经过技术处理能够消除疑点的视听资料仍然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2.视听资料必须是合法取得的,才具有证据效力。虽然证据都必须具有合法性,但由于视听资料的获得与其他形式的证据相比较,在其收集过程中常有侵害合法权利或违反法律的现象发生,因此更强调其合法性。《证据规定》也强调了视听资料的合法性。非法获得的视听资料包括使用法律、法规禁止的手段窃听、窃照所获得的视听资料,以侵害他人隐私权的方式取得的视听资料等。对于所谓"偷录、偷拍证据"的合法性问题要根据具体情况加以判断,不能简单地认为一概合法或一概非法。三、证人证言(一)证人证言的概念证人是指了解案件情况并向法院或当事人提供证词的人。证言是指证人将其了解的案件事实向法院所作的陈述或证词。在我国,证人包括两类:一类是单位证人,另一类是作为自然人的证人。单位作为证人要出庭作证时,应当由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其授权的人代表单位作证。(二)证人证言的运用1.证言与其他证据相比,具有一定的主观因素,证言真实性的程度易受证人主观意识的干扰。因此,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客观陈述其亲身感知的事实,尽量排除证人作证的主观臆断、猜测或推断,在作证时也不得适用猜测、推断或者评论性的语言。证人是聋哑人的,可以其他表达方式作证。四、当事人陈述(一)当事人陈述的概念与特征当事人陈述,是指当事人在诉讼中就本案的事实向法院所作的陈述。当事人在诉讼中向法院所作的陈述中涉及多方面的内容,如关于诉讼请求的陈述、关于诉讼请求根据的陈述、反驳诉讼请求的陈述、反驳对方证据的陈述、关于其他程序事项的陈述等。而作为证据的当事人陈述是指那些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陈述,如关于争议法律关系形成事实的陈述。基于趋利避害的特性,当事人的陈述与其他证据比较,易夹带虚假的成分,为了追求胜诉,当事人可能向法院做一些不真实的陈述,这是当事人陈述的特点。(二)当事人陈述的证据力鉴于当事人陈述不同于其他证据的特点,因此,一方面,法院在认定当事人陈述的证据力时往往还需要借助其他证据来证明当事人陈述本身的真实性。五、鉴定结论1.鉴定结论是证据的一种,因此,当事人申请鉴定的,也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只有在申请重新鉴定,并经人民法院同意时除外。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定的,应当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2.基于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尊重,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如果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3.重复鉴定是过去鉴定制度运行中比较大的问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2023-09-01 19:36:541

证据的三性原则是指哪三性?所有的证据都要符合这个原则吗?

证据的三性原则是指合法性,关联行,真实性,所有的证据必须同时具备以上条件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2023-09-01 19:37:045

律师申请法院调取证据的相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民事证据规则》第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七、十八、十九条。条文具体内容见法律依据。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证据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调取证据申请书。调取证据申请书应当写明下列内容:(一)证据持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址等基本情况(二)拟调取证据的内容(三)申请调取证据的原因及其要证明的案件事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七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2023-09-01 19:37:51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第二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第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向当事人说明举证的要求及法律后果,促使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积极、全面、正确、诚实地完成举证。   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第四条 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   (一)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   (二)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三)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四)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五)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六)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七)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八)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有关法律对侵权诉讼的举证责任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五条 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对代理权发生争议的,由主张有代理权一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第六条 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第七条 在法律没有具体规定,依本规定及其他司法解释无法确定举证责任承担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综合当事人举证能力等因素确定举证责任的承担。第八条 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但涉及身分关系的案件除外。   对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另一方当事人既未表示承认也未否认,经审判人员充分说明并询问后,其仍不明确表示肯定或者否定的,视为对该项事实的承认。   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的,代理人的承认视为当事人的承认。但未经特别授权的代理人对事实的承认直接导致承认对方诉讼请求的除外;当事人在场但对其代理人的承认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当事人的承认。   当事人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撤回承认并经对方当事人同意,或者有充分证据证明其承认行为是在受胁迫或者重大误解情况下作出且与事实不符的,不能免除对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第九条 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   (一)众所周知的事实;   (二)自然规律及定理;   (三)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   (四)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   (五)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   (六)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前款(一)、(三)、(四)、(五)、(六)项,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第十条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第十一条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该证据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予以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予以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是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形成的,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2023-09-01 19:37:591

民事证据三性原则

一、民事证据三性原则是什么1、民事证据三性原则如下:(1)真实性。指一份证据本身形成过程是客观真实的,不是出具证据的一方有意伪造的,同时其中的内容是能客观反映待证事实的;(2)合法性。证据符合证据的法定形式;(3)关联性。证据与待证事实之间必须具有一定的联系。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条在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于己不利的事实,或者对于己不利的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在证据交换、询问、调查过程中,或者在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书面材料中,当事人明确承认于己不利的事实的,适用前款规定。第六十一条对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进行质证时,当事人应当出示证据的原件或者原物。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出示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并经人民法院准许出示复制件或者复制品的;(二)原件或者原物已不存在,但有证据证明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或者原物一致的。二、民事证据有哪些民事证据如下:1、书证、物证。物证是用于犯罪或与犯罪相关联的,能够证明犯罪行为和有关犯罪情节的物品或痕迹,如作案工具、赃款赃物、血迹、指纹、脚印等。书证是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文件或其他文字材料,如毒品犯罪分子进行联络的往来书信=贪污犯罪分子涂改的单据、账本等;2、证人证言。知道案件真实情况的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司法机关或有关人员作的陈述。民事诉讼法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刑诉法对知道案件真实情况的人向司法机关作证规定了义务,即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3、当事人陈述。当事人的陈述是指当事人向执法人员所作的关于案件真实情况的叙述和承认;4、视听资料。视听资料是指能够作为证据的录音、录像、电脑储存的数据等,是一种被固定、被保全的证据。它比较可靠,更接近于真实情况。但是视听资料必须经过审查,才能认定作为证据;5、鉴定结论。鉴定结论是鉴定人运用自己具有的专门知识对案件中专门性问题所进行的分析、鉴别和判断。它是一种独立的证据。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
2023-09-01 19:38:081

民事诉讼法证据规定

民事诉讼证据有:当事人的陈述,如原被告向法庭所作出的陈述;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人证言;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书证、视听资料;鉴定机关出具的鉴定意见等。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需要在法庭出示的,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民事诉讼法证据规定是:1、民事诉讼证据当事人陈述当事人陈述是指当事人在诉讼中就与本案有关的事实,向法院所作的陈述。当当事人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由于与诉讼结果有着直接的利害关系,决定了当事人陈述具有真实与虚假并存的特点。因此,审判人员在运用这一证据时应注意防止将虚假的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对于当事人的陈述应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进行审查核实,以确定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2、民事诉讼证据书证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形等所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真实的证据。从司法实践来看,书证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从书证的表达方式上来看,有书写的、打印的,也有刻制的等;从书证的载体上来看,有纸张、竹木、布料以及石块等。而具体的表现形式上,常见的有合同、文书、票据、商标图案等等。3、民事诉讼证据物证物证是指以其存在的形状、质量、规格、特征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4、民事诉讼证据视听资料视听资料,是指利用录音、录像、电子计算机储存的资料和数据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一种证据。它包括录相带、录音片、传真资料、电影胶卷、微型胶卷、电话录音、雷达扫描资料和电脑贮存数据和资料等。5、民事诉讼证据证人证言 证人是指知晓案件事实并应当事人的要求和法院的传唤到法庭作证的人,证人就案件事实向法院所作的陈述称为证人证言。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人,包括单位和个人两大类。即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6、民事诉讼证据鉴定结论 鉴定人是指那些接受聘请或指派凭借自己的专门知识对案件中的疑难问题进行科学研究并做出具有法律效力结论的人。我国民事诉讼理论中普遍认为鉴定人是诉讼参与人。7、民事诉讼证据勘验笔录所谓勘验,是指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在诉讼过程中,为了查明一定的事实,对与案件争议有关的现场、物品或物体亲自进行或指定有关人员进行查验、拍照、测量的行为。对于查验的情况与结果制成的笔录叫勘验笔录。民事诉讼证据三性1、客观性。指作为民事证据的事实材料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也就是说,作为证据事实,它不以任何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它以真实而非虚无的、客观而非想象的面目出现于客观世界,且能够为人所认识和理解。为此,一方面要求当事人在举证时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供真实的证据,不得伪造、篡改证据;要求证人如实作证,不得作伪证;要求鉴定人提供科学、客观的鉴定结论。另一方面,要求人民法院在调查收集证据时,应当客观全面,不得先入为主;要求人民法院在审查核实证据时必须持客观立场。2、关联性指民事证据必须与案件的待证事实之间有内在的联系。也就是说,只有对于认定要件事实有帮助的事实材料才有法律意义。这种事实材料所表现出来的关联性一般以两种形式表现出来:(1)直接的联系,如事实材料所反映出来的事实本身就是待证事实的一部分;(2)间接的联系,如事实材料所反映出来的事实能够间接证明某一待证事实成立。3、合法性指作为民事案件定案依据的事实材料必须符合法定的存在形式,并且其获得、提供、审查、保全、认证、质证等证据的适用过程和程序也必须是合乎法律规定的。总之,在诉讼过程当中,如果想要得到法院的支持,那么就需要提供有力的证据,需要在规定的期限以内,提供合法合规的证据,如果是非法的证据,那么法院不会予以采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第七十一条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需要在法庭出示的,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第七十三条 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有中文译本。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视听资料,应当辨别真伪,并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2023-09-01 19:38:191

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规定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是为保证人民法院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公正、及时审理民事案件;保障和便利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民事审判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二、提起民事诉讼需具备哪些条件(一)原告应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法定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讼诉。(二)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三)有明确的被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5条规定,消费者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以销售者或服务者作为被告。如果消费者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时,可以将销售者或生产者任何一方作为被告,法律将对生产者、销售者起诉的选择权赋予了消费者,由他们选择最方便自己进行诉讼、最有履行判决的能力和最容易找到的对象作为被告。(四)有明确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侵权行为的事实和给自己造成的损害,以及经营者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等。(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六)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诉讼有效期为权利人在知道自己权力受到侵害起三年之内。(七)起诉应向人民法院递交诉状,并按被告人数提交副本,书写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三、民诉当事人的诉讼义务有哪些民诉当事人的诉讼义务有:(一)当事人应当尊重对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二)当事人应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及其他诉讼费用。(三)当事人必须遵守诉讼秩序和法庭纪律,服从法庭指挥,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四)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收集或提供证据的义务,并有运用该证据证明主张的案件事实成立或有利于自己的主张的责任,否则将承担其主张不能成立的不利后果。(五)当事人必须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当事人拒绝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并可依法对其予以训诫、罚款、拘留乃至追究刑事责任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一条: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提供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第二条:人民法院应当向当事人说明举证的要求及法律后果,促使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积极、全面、正确、诚实地完成举证。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2023-09-01 19:38:271

CG和3D动画

一、特征:1.CG:是通过计算机软件所绘制的一切图形,随着以计算机为主要工具进行视觉设计和生产的一系列相关产业的形成,国际上习惯将利用计算机技术进行视觉设计和生产的领域通称为CG。2.3D动画:不受时间、空间、地点、条件、对象的限制,运用各种表现形式把复杂、抽象的节目内容、科学原理、抽象概念等用集中、简化、形象、生动的形式表现出来。二、应用领域:1.CG:除了游戏外,包括平面印刷品的设计、网页设计、三维动画、影视特效、多媒体技术、以计算机辅助设计为主的建筑设计及工业造型设计等。2.3D动画:影视、游戏、广告。扩展资料相关背景:80年代,计算机图形技术逐渐成熟起来,开始应用在影视、工程、工业制造等各个领域,计算机开始帮助建筑师进行辅助设计,建筑师利用计算机进 行建筑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的设计和绘制,同时建筑模型的制作也逐渐由计算机控制完成。到90年代中期,中国开始出现了计算机绘制建筑效果图的行业。在 今天看来,我们早期的技术是单纯和粗糙的,但是国人在这段时期中的奋斗与摸索是不容忽视的。90年代末,人们发现简单的静态渲染图对于整个建筑设计的方案 表达和景观仿真起不到更全面诠释的作用,于是建筑动画和VR技术开始进入市场。
2023-09-01 19:39:001

试用期员工转正自我鉴定

  正常来说,自我鉴定也是总结的一种,它可以给我们下一阶段的学习生活做指导,因此我们是时候写一份自我鉴定了。你所见过的自我鉴定应该是什么样的?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试用期员工转正自我鉴定,欢迎大家分享。 试用期员工转正自我鉴定1   光阴似箭,一晃三个月的试用期快过去了,工作以来,在单位领导的精心培育和教导下,通过自身的不断努力,无论是思想上、学习上还是工作上,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和巨大的收获。   思想上,自觉遵守公司的的规章制度,坚持参加公司的每次的培训。要求积极上进,爱护公司的一砖一瓦,一直严谨的态度和积极的热情投身于学习和工作中,虽然有成功的泪水,也有失败的辛酸,然而日益激烈的社会竟争也使我充分地认识到成为一名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工作者的重要性。   在学习上,严格要求自己,端正工作态度,作到了理论联理实际;从而提高了自身的一专多能的长处及思想文化素质,包括生活中也学到了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生活充实而有条理,有严谨的生活态度和良好的生活作风,为人热情大方,诚实守信,乐于助人,拥有自己的良好做事原则,能与同事们和睦相处。   工作上,无论在总台、还是在客服部门,都是以客人为先,尽量满足客人的要求。那时候是学习GPS的操作技能,不管在哪个部门,都严格要求自己,刻苦钻研业务,就是凭着这样一种坚定的信念,争当行家里手。为我以后的工作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记得,刚进公司时,那时候的公司生意爆满,而我虽然是刚从母校那学习了一些理论知识,但这一现状不能满足工作的需求。为了尽快掌握服务行业,每天坚持来到公司学习公司制度及理论知识等等,到了工作时间,就和那些前辈们学习实际操作及帮忙做点小事情,到了晚上思家的心情与日俱增,那时台长知道后常给我们开会,聊聊工作的不便及心中的不满加上自身不足,以给予工作上支持精神上的鼓励,经过较长时间的锻炼、克服和努力,使我慢慢成为一名合格的服务者,就样度过三个月的工作,让我收获最多的也就是在服务的时候,它让我了解到了人们最基本的交际礼仪,对待客人要热情、友好、耐心。这也是我本人性格中所缺乏的、所没有的,也让我明白与同事之间相处也需要这种精神。其实这也是改变不好性格的良好途径。   最后,我想说的是,上面只是我工作中取得的一点成绩,这与单位的领导和同事们的帮助是分不开的。我始终坚信一句话“一根火柴再亮,也只有豆大的光。但倘若用一根火柴去点燃一堆火柴,则会熊熊燃烧”。我希望用我亮丽的青春,去点燃每一位客人,感召激励着同事们一起为我们的事业奉献、进取、创下美好明天 试用期员工转正自我鉴定2   转眼从七月进入邮政以来,半年有余,半年中有遇到工作困难不知所措的困境,也有在同事的帮助下圆满解决时的兴奋,既有理不清工作思路的迷茫,也有在摸索的路上拾起的点点滴滴。   记得刚来到XX分局的时候,一无所知这个词用来形容当时的我一点也不过分,对工作的一无所知,对为人处事的小心谨慎,现在想想当时的自己都觉得可笑,转变的过程是个艰难的过程,同时也是个痛苦的过程,因为转变就意味着新的事务要不断的吞噬它原有的结构,物质表面的转变只是一个蜕变,那精神层次的升华才是思想的一次自我战胜。我想在三乡我战胜了自己。   我具体的工作是储汇柜员,这个看似简单又体面的岗位,原来只是玻璃墙外人对我们的定位。而我的转换不仅是从以前的玻璃墙外到内部的更替,更多的是我感到了表面的东西不一定是真实的东西,最能欺骗人的就是我们自己的眼睛。工作时的精神高度集中,容不得半点松懈,对客户要耐心的解释,对工作要充满激情。说实话,这在没参加工作以前的我是根本做不到的,现在我知道我可以做到了,并且可以自豪的说我不比别人做的差,这也许就是工作带给我自身最大的变化,虽然这个变化是潜移默化的,但我切切实实的感到了这个变化。   既然是工作心得,我想就没必要写太多冠冕堂皇的话,只有那些中肯的建议和批评对我们的工作来说才最实在,邮储的发展经历了很久的转变和提高,但是存在的问题亦不容小视。自身的人员素质不高,业务的单一和少的可怜的附加值,管理的不健全,激励措施的效用性不高等等。这一切是我们无法不面对的问题,虽说我们也在努力的改变这一现状,但改变不是一朝一夕。我们正在这个关键的转型期。   我们可以借着邮政银行的成立这个绝好的契机,实现整个企业的蜕变和提高。虽然这个过程中会有很多的阻力和压力,但是我们明白了压力是最好的动力之后,也许很多的问题就会迎刃而解。   工作心得,我想不仅是这些没有感情的文字,更应该是文字下面那种对工作期待和憧憬的信心,工作转正,我想转变的不仅是身份,更应该是这种身份转变后的责任。 试用期员工转正自我鉴定3   3个月的试用期转眼就到了,在这3个月中,我较快地适应了新的工作,融入了新的团队里,也得到了同事和领导的肯定,不过也存在一些不足的地方,我想这些都值得自己去总结,去思考,去提高。   记得刚来的时候对各方面都不是很熟悉,周围的同事和领导都给与了我很大的帮助,让我尽快地完成团队角色的定位。现在的工作岗位是销售统计分析和结算,主要负责编制每天的掌控表推移表,由于以前从事过相关岗位的工作,对erp系统的操作以及excel的数据处理还算比较熟练,所以上手起来比较快,仅1周的时间就可以独自担当起每日销售报表的编制工作。虽然每天的报表编制比较机械和重复,但是我认识到了在重复工作中可以挖掘许多不重复的工作,在编制过程中可以学习到新的专有名词,学习到怎样节约时间提高工作效率等等。   在结算工作中,除了高要求地完成结算表的编制以外,还努力做好销售部和财务部之间的沟通,配合财务部的复核工作。除了本职工作以外,还积极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例如市场部的每月销售数据包都是我帮他们更新新的数据包,其实这些工作其他部门可以独自完成,但是他们对于订交提数据,车型以及18位码都不太熟悉,花的时间更多,如果我花一个小时能为他人节约2个小时,这件事是值得做的。   在10月底,接到了去销售部新员工分赴石家庄华信专营店的实习任务,同时要监控其委托贷款的情况新进员工满试用期后转正及试用期考核自我鉴定新进员工满试用期后转正及试用期考核自我鉴定。在12个人当中我被安排到第1个去,当时还有些不太愿意,因为那时候才来公司不到1个月,是12位员工中进公司最晚的,许多方面都不太了解,似乎有种“赶鸭子上轿”的感觉。但是我毕竟工作过1年,所以也比应届毕业生有更好的适应能力,随即准备了许多资料路上看,晚上看,在最短的时间了解了专营店的知识。在实习过程中积极配合督导完成了监控委托贷款的任务。在实习后,将自己的实习体会写成了1篇30多页报告,同时也给后面实习的新同事开了个头,无论在工作上还是生活上。   12月的销售精英大赛总决赛,我有幸成为了top20的选手管理员,主要负责选手们的吃,住,行。在整个过程中和选手们结成了深厚的友谊,自己也收获了许多许多。第一,时间观念,只要自己想着去等别人,就不会存在别人等你的情况了。第二,对困难要估计充分,因为很多突发事情是让人措手不及的。第三,忍,在沟通的过程中可能存在许多障碍,可能会碰到很多钉子,只有先忍下来,把事情做好了才是最关键的。   同时,也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不足,特别是对销售结算这块还不能做到100%的胸有成竹,其实每项工作都需要一定的时间去熟悉,去沉淀,这3个月中,专营店实习就占了2周,后面的销售精英大赛和新员工培训,再除去假期,真正去操作本岗位的时间其实并不多,现在仅仅能够完成硬体折扣和简单的促销结算,我想这是我不足的地方,也是我以后要加强的地方   转正不是意味着待遇上会好一些,更重要的是从此刻起自己已经是东风日产的一名正式员工,在工作上必须对自己要求更加严格,真诚沟通,做好份内事新进员工满试用期后转正及试用期考核自我鉴定自我鉴定。 试用期员工转正自我鉴定4   我于x年9月16日入职xxx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试用期转眼即过。在这段时间里,公司领导、同事给予了我足够的支持和帮助,尤其是部门经理的耐心、宽容与支持使我的本职工作得以顺利开展。我为即将正式成为公司的一份子而深感荣幸。   现就我试用期间的情况做如下总结汇报:   一、思想方面:热爱xxx,与公司保持一致思想;牢记xxx“四高”方针、严守“六不”做人底线,对公司忠诚;待事待人保持良好的心态。   二、工作方面:认真、负责做好本职工作,及时、高效地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并及时向领导汇报完成情况;做到同一件事不让领导吩咐两次;外出办事注意公司形象;适时利用闲暇时间做工作总结,不断学习,为更好的做好本职工作积累知识。(省去工作记录,怕泄露机密)   三、纪律方面:严守xxx《员工守则》,公司机密绝不外泄;不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串岗,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之事。   试用期的结束预示着我的工作将正式正规展开,我将以更好的心态和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工作当中,去面对未来的挑战。 试用期员工转正自我鉴定5   工作一年以来,在各级领导的教导和培养下,在同事们的关心和帮助下,我在思想、工作、学习等各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个人综合素质也得到了一定的提高,现将本人这一年来的情况作简要总结汇报。   在思想上,本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各项法规,认真学习马列主义。当然,在今后的日子里,我也会不断加强学习,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不断的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素质,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在业务上,努力夯实专业基础,扩大知识面,力求更好的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三年的大学学习,学到的更多的是专业基础知识,而实践经验、社会经验则十分匮乏。但是单位宽松融洽的工作氛围、良好的学习发展机遇,让我很快完成了从学生到职员的转变。能够正确面对挫折,辨证的看待问题。工作中能够始终保持一种积极向上的心态,努力开展工作。在工作中,我针对自己的本职工作,系统的进行专业知识的学习,注重加强对金融知识的了解和掌握,促成自身知识结构的完善和知识体系的健全,让自己尽早、尽快的熟悉工作情况,少走弯路。   过去的一年,是不断学习、不断充实的一年,是积极探索、逐步成长的一年。当然,我还存在着经验不足,考虑问题不够全面等缺点,我将会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加强学习,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克服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努力找准自己的定位,尽自己的所能为信用社作出贡献,为社会创造真正的财富。 试用期员工转正自我鉴定6   本人于20xx年*月*号进厂,从来公司的第一天开始,我就把自己融入到我们的这个团体中,不知不觉已经三个多月了,现将这三个月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非常注意的向周围的老同事学习,在工作中处处留意,多看,多思考,多学习,以较快的速度熟悉着公司的情况,较好的融入到了我们的这个团体中。 二、在工作中,善于思考,发现有的单据在处理上存在问题,便首先同同事进行沟通,与同事分享自己的解决思路,能解决的就解决掉,不能解决的就提交上级,同时提出自己的意见提供参考。 三、热心回答同事询问的问题。我认为大家的能力都提高了,我们的公司才会整体提高。 总之,经过三个月的试用期,我认为我能够积极、主动、熟练的完成自己的工作,在工作中能够发现问题,并积极全面的配合公司的要求来展开工作,与同事能够很好的配合和协调。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一如继往,对人:与人为善,对工作:力求完美,不断的提升自己的水平及综合素质,以期为公司的发展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试用期员工转正自我鉴定7   我于xx年03月14日成为公司一名试用员工,到此刻一个月试用期已满,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现申请转为公司正式员工。   公司宽松融洽的工作氛围、团结向上的企业精神,让我很快喜欢上了这份工作。同时,公司领导及同事无私帮忙和耐心指导,使我在较短的时光内适应了公司的工作环境,也熟悉了绘图员的.流程,为以后能快速地上手工作打下了基础。   总结一个月的工作:忙碌伴随着充实,学习伴随着收获。在蒋经理悉心的培养下,我从最基本的一些校对工作做起,踏踏实实的学习,一步一个脚印的前进,到此刻已经能够独立完成一些图纸的绘制、3D图绘制以及3D到2D工程图的转换。以前不是很熟练的UG软件在这一个月的运用学习中有很大的进步;以前对PRESSCAD了解不是很深透过一个月的学习能够熟练应用。自身技术水平的到极大地提高。   这三个月来我学到了很多,感悟了很多;看到公司的迅速发展和完美前景,我感到骄傲和自豪,也更加迫切的期望以一名正式员工的身份在那里工作,实现自我的奋斗目标,体现自我的人生价值,和公司一齐成长。在此我提出转正申请,恳请领导给我继续锻炼自我、实现理想的机会。我会用谦虚的态度和饱满的热情做好我的本职工作,为公司创造价值,同公司一齐展望完美的未来! 试用期员工转正自我鉴定8   进入公司工作已经快两个月了,在公司领导和广大同事的支持和帮助及部门经理对我的正确指挥下,我坚持不断的学习行业理论知识、提炼以往工作经验、加强自身思想修养、严格遵守各种规章制度、提高综合业务素质。对自己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素质   通过公司精心安排、组织的新员工培训,充分了解公司的基本状况。结合自己工作岗位,通过公司内部网、互联网以及领导、同事的介绍,学习相关行业知识、公司成功案例等,为以后的实际工作做准备。期间,在部门领导的指导下,编写了《浅议市场营销与管理咨询》,并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编写了《xx公司企业文化建设项目建议书》、《xx公司企业文化建设项目调研方案及调研提纲》、《xx公司企业文化建设项目调研报告提纲》等相关文件。   二、改变 思想,转换角色,严于律己   一位优秀的管理咨询顾问,不仅要掌握各行各业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战经验,还必须能从中提炼出其精华之所在,同时结合客户的实际状况,提供整体解决方案。从自身角度考虑,一要改变思想,采取空杯理论的工作态度,不断提高;二要转换角色,尽快的进入工作状态;三要严于律己,不仅要遵守各种规章制度,也要把公司的企业精神、工作作风融入日常工作,并严格执行。   三、体会与感悟   公司从上到下全体员工的工作精神,使我感受颇深,正所谓:一言九鼎德胜天下。平时领导的指导与支持,方法方式独具匠心,恰到好处。给出了思路与方向,耐心观察,并及时指导,但不大包大揽,亲历亲为,培养后备人才。作为管理咨询顾问,对于客户企业,不是代替他们去做,而是引到思路,塑造其行为规范,并形成管理制度甚至员工习惯、企业精神。   总之,工作上虽有不足,但在公司领导及同事的关怀与呵护下,不断提高、成长。对于接下来的工作,充分信心! 试用期员工转正自我鉴定9   时光荏苒,转眼间我来**已经8个多月了。在这段时间里,我感觉自己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在生活与工作中,都体会到了一个崭新的自我。在这段时间里。公司领导、同事们给予了我足够的宽容、支持和帮助,让我充分感受到了领导们“海纳百川”的胸襟,感觉到了**人“敢于拼搏,敢为人先”的企业精神,也体会到了**创业至今的困苦和艰辛。在对您们肃然起敬的同时,我也为有机会正式成为**一员而惊喜万分。 刚进公司的时候一切都是陌生的,新的环境、新的知识都需要我去掌握、去适应。我首先参加了公司的培训工作,了解了公司的基本情况和规章制度,使我对**有了充分的了解,并学到了许多以前没有接触到的知识和理念,进入工作岗位后,起初,感到一切都很茫然,因为以前我对船舶制造一点也不了解。现在接触下来,才发现光是涂装作业就是如此复杂,心中不觉气馁。所幸的是公司融洽的工作环境鼓励着我,在领导的关怀和同事们的支持与帮助下,我重拾信心,积极投入工作,遇到不明白的问题我就虚心向各位师傅们前辈们请教,多问多学,立足于岗位工作,从基本做起,不怕不会,就怕不学、不问。在业余时间,我则努力学习电脑知识,积极提高自己的英语水平,因为在涂装工艺方面,英语是必不可少的,这样就可以为以后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在这几个月里。我遇到了许多困难,碰到了许多的问题。在解决的过程中,也使我学到了很多东西。对于工作,我始终将责任心放在首位,仔仔细细,一丝不苟,坚决杜绝错误的发生,不敢有丝毫懈怠,否则费时费工,将严重影响涂装工作进度,我深感责任重大。从大学到社会的转变,心态的不断调整,知识的不断积累,于我看来,就是一种工作经验的积累。成功是什么,就是每天进步一点点,我一直努力的充实自己,让自己更快的融入到工作当中去,融入到团队当中。油漆工艺于定额管理是讲究配合,讲究团结协作的,许多人为我的进步也付出了努力,我内心十分激动。 在工作中,许多很简单的问题对于刚毕业的我,都是可能成为难点,但这不是解决不了的理由,是谁都需要经历这个过程。在不断的学习中、不断的摸索中、去培养自己的自主学习能力、思考问题能力。有句古话说的很好:活到老,学到老。学习,学习,再学习也正是作为一名**人永恒的奋斗主题。为生活而学,为发展而学,学会改变人生;向书本学习,向他人学习,不断的反省总结自身,通过持之以恒的学习,加强心智修炼和能力提升。对于我们这一届毕业生,人员竞争激烈,知识的更新换代周期短,新技术的不断发展,让我们更应该保持好心态,随时迎接挑战。 在这段时间里,起先我主要负责对内、外场油漆进行定额管理和增补统计。在一段时间的经验积累后,同事们对我的信任和工作上的需要,我单独接管了hempadur此品种的油漆。现在使用此油漆的只有h1086/87船。我现在每天的工作就是根据现场的需要,递送申请量,做好油漆库存,并对其定额、增补进行审核后发放现场涂装。还要针对施工中出现的问题,通过与研究院下发的工艺进行核对,确保现在施工无误,不返工。 现在,我所欠缺的还是现场细节的经验,涂装的专业知识也还有待加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不断加强理论与实践的学习,在实践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真正做到学以致用。面对未来的挑战,我将继续努力奋斗,扬长补短,争取在以后的工作里更上一层楼。 试用期员工转正自我鉴定10   我于年x月xx日成为公司的试用员工,下个月即试用期满转正,工作的这一段时间里,在公司领导的带领下,同事的帮助下,自己在工作,学习等各个方面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在将自己几个月内的工作、学习情况做一下自我鉴定。   作为一个应届毕业生,初来公司,曾经很担心不知该怎么与人共处,该如何做好工作;但是公司宽松融洽的工作氛围、团结向上的企业文化,让我很快完成了从学生到职员的转变。在轮岗实习期间,我先后在制造部各个车间参观实习接近一个月时间。车间各个岗位以及生产流程都是我以前从未接触过的,和我的专业知识相差也较大;但是各部门领导和同事的耐心指导,使我在较短的时间内熟悉了生产部门的整个操作流程,对公司产品及生产岗位有了进一步了解。   在本部门的工作中,我一直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及时做好领导布置的每一项任务,同时主动为领导分忧;专业和非专业上不懂的问题虚心向同事学习请教,不断提高充实自己,在其位,谋其职,尽其力。当然,初入职场,难免出现一些小差小错需领导指正;但前事之鉴,后事之师,这些经历也让我不断成熟,在处理各种问题时考虑得更全面,杜绝类似失误的发生。   在此,我要特地感谢部门的领导和同事对我的入职指引和帮助,感谢他们对我工作中出现的疏漏和不足的提醒和耐心指正,尤其在离职手续办理凭证、人员总表优化、各类单据编号存档电子备案等方面的建议与指导,更督促我应时刻具备人事岗位所需的缜密心思与责任感。   经过这六个月,我现在已经能够独立处理公司员工从入职上岗、转档、转正、调岗、合同续签、奖励惩罚、离职等基本人事手续,整理归档员工合同,协助提供员工保险缴纳单据与名单,处理员工日常单据报销,以及协助整理提供公司各部门所需的人事相关资料和数据。   在近两个月参加了各高校年校园招聘会,学习并参考了各位同事与领导在招聘面试方面的经验与技巧,逐渐完善自己在招贤纳才方面的知识欠缺。当然我还有很多不足,处理问题的经验方面有待提高,部门协作能力也需要进一步增强,需要不断继续学习以提高自己业务能力。   这是我的第一份工作,这半年来我学到了很多,感悟了很多;看到公司的迅速发展,我深深地感到骄傲和自豪,也更加迫切的希望以一名正式员工的身份在这里工作,实现自己的奋斗目标,体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和公司一起成长。
2023-09-01 19:39:001

安全带卡扣是什么,怎么使用

为了方便嘛。
2023-09-01 19:39:019

《荷塘月色》教学设计

   教学目的:   一、 分析、揣摩《荷塘月色》中细腻、传神、精练优美的语言,体会贴切、生动的比喻表达效果及其他修辞手法的运用。   二、 掌握《荷塘月色》刻划景物及情景交融的写法,并结合当时的社会背景,体会作者当时的心情。   三、 通过学习,体会《荷塘月色》的神韵。    教学重点:   1、揣摩细腻的,具有特色的词语、句子的含义及其表达效果,体会作者的思想感情。   2、分析文章的结构安排,写景层次。    教学难点:   1、通过对课文的分析,找出作品中一明一暗两条线索。   2、江南采莲旧俗的作用    课前思考:   1、认真阅读课文,分析文章的结构安排,试给本文分段。   2、试分析作者是根据什么线索来组织此篇文章的。    教学过程:    第一课时:   一、导入新课:   我们初中学过周敦颐的《爱莲说》,作者眼中的荷花是高洁、朴素、庄重的,我们可以从“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这两个句子体会得到。不知道同学们眼中的荷花是怎么样的呢?大家在月色下欣赏过荷花吗?有没有曾经觉得月色下的荷叶像舞女的群,荷花像明珠、像星星、像刚出浴的美人呢?   今天我们来学习一下朱自清的《荷塘月色》,欣赏一下那月色中的荷塘,月色中的荷花,并体会一下作者当时的心情。看一下作者通过描写荷塘,有没有反映出《爱莲说》中出污不染、洁身自好的情操。   二、解题   荷塘,指朱自清先生当时任教的北京清华大学清华园里的荷花池,是本文所要描绘的特定处所。夜色,则点明了时间,是一个有月亮的夜晚。   三、写作背景   朱自清在青年时代曾参加过“五四”运动,向往过俄国十月革命,后来也投身过反对北洋军阀的斗争。1927年蒋介石叛变革命,中国革命处于低潮,蒋介石、汪精卫的法西斯暴行激起中共党人和广大革命人民的奋起反抗,同时引起一部分正直的知识分子的不满和谴责。朱自清是一位有正义感的作家。他不满于反动派的血腥屠杀,但因受阶级的局限,没勇气正视血淋淋的现实,只能用消极态度表示不满和反抗,而写出此篇文章。   四、课文解读   通过预习,同学们能给课文划分层次吗?能讲出划分的原因吗?   全文分三大部分:   第一部分(1): 月夜漫步荷塘的缘由。   第二部分(2~6):荷塘月色的恬静迷人。   第三部分(7~8):荷塘月色的美景引动乡思。   分析课文:在分析的过程中,同学们注意找出作者写作的线索。   第一部分(1)   1、“颇不宁静”的原因是什么?是不是家里有矛盾?   1927年大革命失败后,作者面对黑暗的现实,希望反抗,但是又没有勇气正视血淋淋的现实,希望解脱却又无法解脱的矛盾心情。   不是家里的矛盾,“妻在屋里拍着闰儿,迷迷糊糊地哼着眠歌”,这里明显可以看见孩子安详地谁着,妻子在哼眠歌,一切都很安静,很温馨;在“带上门出去”中的“带”,有轻轻地将门从背后掩上,动作轻柔随意,保持环境的宁静。假如是有矛盾的话,关门是就不会那么轻,体现作者对家人的关心。   2、第二句可以看到作者希望排泄自己苦闷的心情,使自己心情得以平静。作者想起荷塘,给下文游荷塘埋下了伏笔。   3、“月亮渐渐地升高了,墙外马路上孩子们的欢笑,已经听不见了;妻在屋里拍着闰儿,迷迷糊糊地哼着眠歌” 这句从“已经听不见了”和“妻在屋里拍着闰儿,迷迷糊糊地哼着眠歌”体现了环境的宁静,更反衬出作者的“颇不宁静”,促使作者希望借助宁静的环境,而得到心里的宁静。   【小结】本段中的“日日、渐渐、迷迷糊糊、悄悄”这写叠词,产生一种韵律美在语音的延长中,语意与情感也是绵绵不绝,令人回味的。   本段有一句是全文的文眼。含义:“文眼”是揭示全文主旨的点睛之笔,也是组织散文结构的重点线索,是散文艺术构思的焦点。   哪一句是全文的文眼呢?———— 这几天心里颇不宁静。   第二部分(2~6)荷塘的月色 (文章的主体)   这一部分是按什么线索来写的?试把它整理出来。   路上(2-3段)——月色下的荷塘(4段)——荷塘上的月色(5段)——荷塘四周(6段)   第二段   1、小路有什么特点?作者在这一段中运用了什么手法来描写小路的呢?   曲折、幽僻、树多、寂寞是小路的特点,曲折和树多构成幽僻的重要条件,幽僻又引出了寂寞。   作者用了对比的手法描写。白天(少人走)和黑夜(更寂寞)对比;没有月光(阴森森)和淡淡月光(很好)对比。   2、作者为什么用对比的手法来衬托月下的小路呢?作者就说“这条小路很少人走,加上又许多树,显得阴森森的,当有月亮的晚上就很好”,不就可以了吗?   这是关系到散文的艺术表现手法,作者通过对比就会更显得当天晚上的宁静与自己内心的寂寞。后面两句更通过对比,更显现出特殊的环境中的特殊的氛围,特殊的心情,“淡淡的月光”有一种朦胧感,这种氛围把以往阴森森的阴冷气氛打消,更能体现作者当时的心情。   3、作者在描绘景物时用了哪些叠词?景物的色调是怎样的?流露了怎样的心情?   蓊蓊郁郁、阴森森、淡淡; 淡淡,朦胧的感觉; 作者这里没有用上热烈、激昂的色调,突出他的淡淡的哀愁。   第三段 作者去荷塘的感受。   1、若把“踱”换成“走”字,表达效果有何不同?   心里若有所思,若有所感,走路时不紧不慢,不慌不忙,慢条斯理,脚步井然有序,“踱”的这些性质,更能体现下面的“天地好像是我的”,作者在享受这一片自由的世界,在幽闲、超然中,淡淡三哀愁在若隐若现。若换成“走”字,则缺少了情景融合的神韵。   2、联系上下文,理解“平常的自己”是怎样的?现在的自己又是怎样的?   平常的自己苦闷、彷徨、想逃避又难以超然;我们从下面可以看到,自己现在是自由的人。   3、从现在开始作者开始发生了变化,本段哪一句最能体现作者心情产生了变化,并且得到暂时的解脱的呢?   “白天里一定要做的事,一定要说的话,现在都可不理。”   这里作者借助了宁静的小路,宁静的塘岸,开始排除烦闷、彷徨的心情。月色淡淡独步塘岸,似乎进入了“另一个世界”。这个世界里“什么都可以想,什么都可以不想。”作者成了一个“自由的人”。   作者真是一个“自由人”吗?   作者这里写得很超脱现实,应该说这是作者内心所渴望而在现实达不到的。越是超脱越是自由,便越显出作者在现实中的苦闷,在现实上作者并自由人。   4、“这是独处的妙处”这一句回应了上面的“我爱热闹,也爱冷静;爱群居,也爱独处。”中的“爱独处”。   5、“这是独处的妙处,我且受用这无边的荷香月色好了。”中“妙处”和“受用” 两个词,可以表明作者的心情有何变化?   从淡淡的哀愁到淡淡的喜悦,作者的心情开始融进了荷塘中。   【小结】这一段作者的心情开始得以解脱,从淡淡的忧愁到淡淡的喜悦。   第四段 月色下的荷塘   1、“弥望”——充满视野,满眼。 “田田”——多,连绵不绝。   2、第二句,采用了比喻,舞女的裙。与叶子自然舒展的形态相似,这个比喻是“多边”的,即它不仅表达了“荷”的高贵,还传达出它的标志,典雅,圣洁,飘逸,灵动,清峻等魅力,使叶子产生了动感,使人产生身临其境的感觉,使事物的特征更加鲜明具体。   “亭亭”与前面哪个词相呼应?   与“高”相呼应,因为叶子出水很高,才能清晰地看见叶子舒展的样子,作者才会联想到舞女的裙。   3、“层层”——高低有序。   4、“层层的叶子中间,零星地点缀着些白花,有袅娜地开着的,有羞涩地打着朵儿的” 本句运用了哪种修辞手法?   拟人;拟人的运用可以回应上面的“舞女”, 荷茎象舞女,叶子象舞女的裙,而花便象舞女的容颜,这样把整个舞女的形象生动地表现出来。   5、“正如一粒粒的明珠,又如碧天里的星星,又如刚出浴的美人”,本句运用了比喻修辞格,为什么把荷花比喻成一粒粒的明珠、碧天里的星星、刚出浴的美人呢?   月下的荷花白而光亮,而且是“零星地点缀着”的,与“一粒粒”的“明”珠相似; 白花“点缀”在“层层的叶子中间”,在绿丛中隐约闪烁,与“碧天”里的“星星”相似; 荷花是“袅娜”、“羞涩”而且是白而亮的,其神态与色泽都与刚出浴的美人相似 。   !上面作者通过叶子、花,描绘了荷塘的形态美,下面我们来欣赏一下荷塘的动态美。   6、点理解“微风过处,送来缕缕清香,仿佛远处高楼上渺茫的歌声似的。”这一句把“清香”比喻成“远处高楼上渺茫的歌声”,这里作者使用了几种感官感觉?   清香是嗅觉上的感觉,远处高楼上渺茫的歌声是听觉上的感觉。歌声是细柔飘忽,婉转渺茫的,荷香是时有时无,持续不断的。这两种感觉有相似之处,把嗅觉中感到的香味换成从听觉中去感受、品味,使人产生了对香味的另一具体形象,变换欣赏角度,造成感觉的转移。   这种感觉超越了本身的局限,而领会到属于另一种感觉的印象,即把一种可感的形象转化为另一种可感的形象的方法,我们把它叫做“通感”。所以这句话作者同时运用了通感的修辞手法。   7、“这时候叶子与花也有一丝的颤动,像闪电般,霎时传过荷塘的那边去了。”中的“颤动、闪电、霎时、穿过”等词,传神微妙地写出了微风过处一刹那间,荷塘的整体形态,往往不被人注意的动态。这是作者观察仔细,用词的精妙之处。   8、“一道凝碧的波痕”,就给人一种船航行留下的痕迹的感觉,作者表达得生动传神。   9、“脉脉的流水”怎样理解?   这里形容水没有声音,好象深含感情,表现流水的静态美。   “叶子却更见风致了”,是因为静静的流水更反衬出,动态中的叶子的美的姿态。   【小结】从形态、动态、静态多个角度来反映荷塘的美。   作业:1、分析5~8段作者感情的变化。   2、分析7~8段作者写江南旧俗的作用    第二课时:   第五段 荷塘上的月色   本段有三个动词用得很形象生动,使一切的事物都充满了动感。 “泻”、“浮”、“洗”。   1、第一句写月光泻在叶子和花上,能把“泻”改为“照”吗?   前面写“月光如流水一般”,当看到“照”字你不会想到流水,而“泻”字唤起了人们对流水的想象,巧妙地写出月光流动轻柔的情态,化静为动,有一种自上而下的动感和立体感,这具有一种恬静的力度美。“照”字就显不出这种效果,只有呆板,平淡。   2、若把“浮”换用“飘”在表达效果上有何不同?   “浮”描写出青雾与叶花既互相贴近互相映衬又若即若离的层次感和动感,又可描写出青雾似动而静、似静而动的轻柔含蓄之态;“飘”虽与“薄薄”相呼应,但既“飘”便“散”、便“逸”,虽有轻柔之态而无含蓄静谥之美,而且“雾”之所以“青”是因为雾贴近田田、密密的叶子而成,飘高飘远了,便无“青”的感觉。   3、“叶子和花仿佛在牛乳中洗过一样;又像笼着轻纱的梦”中的“牛乳”、“轻纱的梦”,回应了第二段中的淡淡的月光,把叶子和花都蒙上了一种朦胧的诗意,也显示作者淡淡的喜悦。用“洗”能理所当然地把叶子、花更淡淡的月色和薄薄的轻雾联系起来,“薄薄的轻雾”也成为了“牛乳”、“轻纱”。   4、“虽然是满月,天上却有一层淡淡的云,所以不能朗照;但我以为这恰是到了好处——酣眠固不可少,小睡也别有风味的”,这句再一次强调了淡淡的月光,一切显得朦胧,作者说“这恰是到了好处”是因为这样的景色恰是符合了作者但是淡淡的喜悦心情。   5、下面是通过树来描写月色的。   灌木——参差的斑驳的黑影 杨柳——稀疏的倩影   这里用了反衬的手法来描写月光。   6、“却又像是画在荷叶上”中的“画” 说明树影的错落有致、浓淡和谐是恰到好处的,象是出自名画家之手,也让读者更易联想和想象到荷塘月色的诗情画意。   6、最后一句用了什么修辞手法?作者为什么会产生这样了联想?   运用了比喻和通感(视觉与听觉的呼唤)。写出了光与影虽不均匀,互相交叉,如名曲中的高、低音。却和谐如名曲,光与影融为一体,荷塘与月色融为一体,心境与物景融为一体,整个天地浑然一体,如梦似幻,如诗如画,一切融为名曲。作者心中流露出的依然是淡淡的喜悦。   【小结】作者从正面和侧面描写荷塘上的月光。   第六段 作者的视线由荷塘内部扩展到荷塘四周。   1、“远远近近,高高低低都是树”,“重重围住”,写出了树的多,并且有层次,与前面的“幽僻”相照应。   2、下面作者从树色、树姿和树梢上的远山来写树,虽然写出了一种朦胧的意境美,但是这里却开始隐隐约约地表达出阴暗、沉郁的色调。我们可以从这些词看出,“阴阴的”,“烟雾”,“隐隐约约”。   3、最后两句,从“一两点路灯光,没精打采的”这些微弱的路灯光联想到“渴睡人的眼”,作者巧妙地把景的描写回复到人的描写。作者上面是沉浸在一片宁静当中的,但是现在热闹的蝉声和蛙声打破了周围宁静的环境,它们的声音惊扰了荷塘和作者的超然、宁静的境界,使作者脱离了“另一个世界”不再是“自由的人”,而又回归到寂寞,终于发出了“热闹是他们的,我什么也没有”的感叹。我们在这里可以看出作者的心情又从淡淡的喜悦转为淡淡的忧愁。   4、 文中用了两个“漏”字的作用是什么?   借用月光、灯光衬托四周的灰暗,表现作者当时的心情。   【小结】从这一段开始,作者的心情又发生了变化,从淡淡的喜悦转为淡淡的忧愁。   第二部分着重写荷塘月色的优美景象。有勾勒,有细描,有渲染,有衬托,灵活多样,井井有条。特别是语言运用得准确生动,有神韵,流露作者淡淡的喜悦与淡淡的哀愁与苦闷。   第三部分(7~8) 江南旧俗引起的思乡之情。   1、作者为什么会“忽然想起采莲的事情来了” 呢?   “颇不宁静”的.心情在梦境般的荷塘岸边没有得到排遣,作者触景生情,由眼前景物联想到江南采莲的情景,就想靠对古代采莲盛况的向往和对故乡的怀念来解脱。(作者的故乡在江南)   2、面作者描绘了江南采莲的具体情况。作者说这是一个“热闹”和“风流”的季节,并引用梁元帝的《采莲赋》描写当时“嬉游”的光景。   《采莲赋》译文:漂亮的少年,美貌的少女,心心相印采莲去。首船头来回转,交杯频递笑把爱情传。桨板轻摇水草紧绊,船头微动浮萍才分开。姑娘身材多窈窕,白绸衫儿束细腰。情意绵绵难分割,恋恋不舍把头回。春末夏初好季节啊,叶儿嫩花儿开。撩水逗乐笑微微,怕水珠溅身弄湿衣。忽然又觉船儿斜,急忙收起绫罗裙。   3、采莲的场面在作者心中又是“另一个世界”,又是一个“什么都可以想,什么都可以不想”的世界,作者有没有被这种光景所感染呢?文章中的哪个句子可以表明?   没有。“可惜现在我们早已无福消受了,”依然是“热闹是他们的,我什么也没有”,作者再一次发出感叹。   4、《西洲曲》本是用来描写一个青年女子思念情人的痛苦,作者却借用来表达什么感情?文章中的哪个句子可以表明?   表达出作者的思乡之情,可以从“这到底使我惦着江南了”看出。   作者从古诗词中对采莲的描绘,然后再收回到眼前,发出“只不见一些流水的影子,是不行”的缺憾。由此极自然地牵动出“这令我到底惦着江南了”这种思乡的哀愁。这种乡愁正是作者当时面对黑暗现实苦闷彷徨,无所适从,欲超然又想挣扎,而面对荷塘,作者派遣不到自己的忧愁,现在就借思乡来派遣。作者当时这些矛盾心情在作品中的投影,表达了作者内心的不平和对光明美好生活的憧憬。   5、“猛一抬头,不觉已是自己的门前”,表明了作者陶醉在宁静之中,极不情愿回到现实。   作者从荷塘回到家里,心绪如何?   作者从遐想中回到现实,现实依旧,愁思依旧,心里依旧不宁静,刚才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想恍如一梦。   【小结】作者第三部分巧妙地运用了《采莲赋》和《西洲曲》中采莲的情景,反衬出自己的思乡之情,更衬托出作者当时的淡淡的忧愁的难以解脱,“猛一回头”回到家,又把自己的心情引向了低潮,一切都回复现实,作者又开始彷徨苦闷起来了。   【全文总结】本文根据作者的游踪,可以引出一条线索。   带上门——小路——月色下的荷塘,荷塘上的月色——四周——江南旧俗、回家   (空间线索——明线)   还有没有其他线索呢?   开始作者的心情“颇不宁静”,觉得苦闷、彷徨(心情的一个低潮);在刚开始慢步小路时,作者显示出淡淡的忧愁;由于小路的宁静,使作者进入了梦境一般的“另一世界里”,作者有意地把自己置身于超脱现实的环境中,“这一片天地好象是我的;”“便觉是个自由的人”“白天里一定要做的事,一定要说的话,现在都可不理。”这里可以显现出作者的心情由淡淡的忧愁转化为淡淡的喜悦。然后,随着作者的立足点的变化,心情也发生了变化。作者在欣赏月色下的荷塘好荷塘上的月色时,淡淡的喜悦更加强烈(这里是作者心情的高潮),之后当作者看见荷塘四周没精打采的路灯光和热闹的蝉声和蛙声,反衬出作者的苦闷和淡淡的忧愁。然后借助江南的旧俗和他的思乡之情,解脱自己的苦闷,但是“无福消受”,最后回到家还是回到会现实,心情依旧“颇不宁静”(在一次回到心情的低潮)   导出:暗线——情感   颇不宁静——淡淡的忧愁——淡淡的喜悦——淡淡的忧愁——思乡愁——不宁静   结构自然严谨。写景层次分明而富有特征,朦胧的景色与淡淡的喜悦和哀愁交融在一起。借景抒情,情景交融。语言优美、凝练而传神。运用比喻、联想、衬托等手法把景象表达得极其真切而富韵味。    板书设计:   一(1) 缘由:颇不宁静 想起荷塘 带上门   二(2~6) 荷塘月色   曲折、幽僻、树多、寂寞   淡淡的忧愁 路 白天(少人走)——夜晚(更寂寞) 对   没有月光(阴森森)——淡淡月光(很好) 比   上 另一世界、自由的人   妙处、受用   荷 田田、层层 (多)   叶 高、亭亭 (美) 形   月 荷 白 (色) 态   色 花 袅娜、羞涩 (态) 美   下 明珠、星星 (光)   的 荷香 渺茫的歌声 动   淡淡的喜悦 荷 荷 像闪电、霎时 (快) 态   塘 波 凝碧 (色) 美   荷水 脉脉 (态)—— 静态美   荷 从月色 如流水、泻 正   塘 的角度 青雾:薄薄、似牛乳、似轻纱 面   上 从景物 叶子与花:似梦   月 的角度 树影:黑影、倩影 侧   色 光与影:不均匀、和谐、如名曲 面   树:重重、阴阴(沉郁)   淡淡的忧愁 四 远山:隐隐约约   周 灯光:没精打采   蝉鸣、蛙叫   三(7~8) 江南旧俗 回家   不宁静 江南采莲 思念故乡 回到现实
2023-09-01 19:39:021

服务承诺书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许多人都写过书信吧,书信有助于增进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你知道书信要怎么写才正确吗?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服务承诺书8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服务承诺书 篇1    如我单位能在本次竞争性谈判中中标,我单位做出以下承诺:    第一、与业主协调管理措施   中标后,我单位将从计划管理、技术质量管理、资金管理等方面与业主积极配合,其主要措施:   (1)选择优秀施工队伍,且依法与其签订劳务合同,按时支付工人工资,绝不拖欠民工工资,绿化工程服务的承诺书。   (2)项目部将负责向业主报送总体工期网络计划,并积极协助业主确定栽植、养护队伍及供货材料的进退场和中间交接事宜,配合业主合理解决施工用水、电、材料堆放、场地划分等事项。   (3)每月的施工进度计划、劳动力计划和材料进场计划,经监理审核后报业主进行最后定板。   (4)提前x天向业主提供苗木及所有材料数量、规格、及进场时间计划,现场设置材料样板间,并积极配合供业主选样定货。   (5)每周召开工程例会,由监理主持,业主及项目经理部参加。通过工程例会这一制度度完善施工与监理、业主之间的关系,协调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6)召开工程例会时项目经理部将向业主提交每周工作汇报及下周工作计划,在报告中将详细说明工程的进展情况,在计划中详细进度、材料、劳力、设备、资金等的细部计划。   (7)认真做好施工日记,记录工地上每个工种雇佣工人及使用机械的数目、运到工地的苗木、物资材料数量,以及每天的天气情况,并将其放在工地办公室,以便业主随时查阅。   (8)充分重视业主的指示,现场管理人员随时以书面形式记录业主的指示,并予以贯彻。    第二、质量与安全方面:   自觉接受使用业主、监理单位以及相关的管理部门对绿化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等的监督检查,及时改正检查中提出的问题,承诺书《绿化工程服务的承诺书》。在质量、安全方面做出以下承诺:   (1)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绿化工程。不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   (2)建立质量责任制,对绿化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如有需要分包的专业分项工程(如园林小品、步道等),经业主的同意下,依法签定专业分包工程合同书,我单位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3)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偷工减料。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4)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苗木及其他材料进行检验、检疫;没有两证一签的苗木概不使用。   (5)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   (6)对隐蔽工程以及有关材料,在业主或者工程监理单位见证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7)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培训;未经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上岗作业。   (8)依法履行绿化工程质量缺陷补救保养义务。   (9)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绿化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10)聘请专职安全员(具有执业资格)负责绿化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立即制止。   (11)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如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章进行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和专家论证,符合要求后组织实施。   (12)绿化工程施工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进行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13)在施工现场入口处、临时用电设施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14)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做好现场防护。 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符合卫生标准。   (15)对因绿化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   (16)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我公司拥有优秀的人才与先进的设备、精良的施工队伍、科学的管理方法、周到完善的服务,本着“以人为本,诚实信用”的原则,以品质与信誉求发展,以客户为中心,保证每一步的施工都精益求精。 服务承诺书 篇2   为了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提高服务质量,改善服务态度,提高人民满意度,提高医院的社会效应,为医院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本人特向社会做出以下承诺:   一端正服务态度,加强护患沟通,构建护患和谐,增强职业荣誉感,工作中做到文明服务,热情服务,主动服务,优质服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为病人提供接受治疗的最佳状态。   二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专业技能,遵守诊疗技术操作规范,工作中做到及时快速,准确无误。   三遵纪守法,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恪守职业道德,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工作期间不大声喧哗,聚集聊天,需要加班时,随叫随到,不找客观理由搪塞。   以上承诺本人坚决做到,如有违犯,一经查处请领导给予严肃处理。 服务承诺书 篇3   xx公司承诺如下:   xx公司一向恪守“产品创一流,服务求满意,创新促发展,诚信铸品牌”的务实质量方针,以其质量过硬的产品和良好的服务赢得了广大用户的信赖与支持。   如我公司在本次投标中有幸中标,公司全体员工将以极大的热情和高度的职责感,以严谨、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一丝不苟的按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的管理标准,严加监督,确保所带给产品的质量完全满足相关标准和招标要求,为此,我们做出如下质量服务保证承诺:   1、技术质量保证   1。1我方严格按需方要求,选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对安装和运行人员免费培训。按时到达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并及时向用户带给按合同要求的技术资料和图纸,指导需方按我方所带给的技校资料和图纸要求进行安装调试。在安装过程中,如发现有质量问题,我方及时解决,并带给备品、备件,做好销售服务工作。   1。2严格执行供需双方签订的技术合同,如有更改务必得到需方的书面认可。   2、质量信誉保证   我公司坚持为用户服务、对用户负责、让用户满意的宗旨,保证所供产品加工工艺完善,检测手段完备,保证出厂产品的各项技术性能均贴合相关国家标准及需方要求,确保所供产品的生产工艺水平到达国内最先进的制造和装配实践,带给的产品是全新的自主产品。3、销售服务保证   我们将为用户带给优良的售前咨询,设置了xxxx专用电话,24小时服务,诸如:带给有关技术资料,当好用户的参谋,加强售前、售中的各种洽谈活动,以及售后服务,把全过程服务贯彻在产品的制造、安装、调试、维护的全过程中,对产品在安装或运行中出现的任何问题,在1小时之内做出响应,或2小时内派出服务人员赴现场解决问题,做到用户对质量不满意,服务不停止。   4、所需原材料的质量保证   对产品所需的原材料,我们将选取那些品质优良,信誉良好,贴合国家或其它更严格相关技术标准的供应商,并严格按ISO9001—20xx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对所有原材料进行必要的检测,确保不合格原材料不投入生产。   5、交货期保证   我公司具有先进的生产及检测设备,高效的各专业技术人员,能确保严格按合同规定的顺序和时间交货,按合同规定备齐货源,以贵方要求的运输方式为用户送货到指定地点。   6、其他事项   若我公司中标,在合同签订后,我方应指定负责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负责协调我方在工程中的各项工作,如设计图纸、工程进度、设备制造、包装运输、现场安装、调试验收等。   供需双方可根据工程需要召开工程联络协调会议或其他形式解决设计和制造中的问题,供方设计图纸须经需方确认后方能进行生产。   需方可随时进厂监造,我方将为监造人员带给工作便利。   材料进行出厂试验前,我方可提前2天及以上书面通知需方,需方在收到通知后3天内答复供方是否派人参加。   我方免费协助需方解决设备运行中出现的任何问题以上承诺,我们将信守无误。 服务承诺书 篇4   为进一步加强邮政行业安全管理,防止快递服务安全事故的发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禁寄物品指导目录及处理办法 》和《寄递服务企业收寄物品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其他有关规定,本企业承诺做好如下安全工作:   第一条? 企业法人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本企业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寄递安全、信息安全及生产安全等其他安全全面负责。   第二条? 建立健全与快递作业内容相适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建立安全管理网络,层层分解安全责任,实施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并在经营场所明示。   ??? 第三条? 对所有员工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教育培训,认真学习《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禁寄物品指导目录及处理办法 》和《寄递服务企业收寄物品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并做好台帐记录。对新进员工,先培训教育,后上岗。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安全知识,熟悉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四条? 制订与快递作业内容相适应的安全保护措施,配备必要的安全保护设施。   ??? 第五条? 落实专人加强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与隐患自查自纠,主要负责人每月到作业现场检查不少于1次,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并及时上报隐患整改治理情况。   第六条? 按照“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制度,本企业员工收寄快件时,应做到向寄件人询问和验视内件的性质和种类,确认系国家规定的非禁寄物品后,方可收寄;对用户拒绝验视的,做到一律不予收寄。   ??? 第七条? 自觉接受邮政管理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的安全监管,防止不法分子利用本企业网络寄递渠道实施恐怖袭击和从事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第八条? 一旦发现可疑寄递物品或其他安全事件,将根据事件的危害程度,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先行做好处置工作,最大程度地预防或减轻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并及时向邮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愿意接受相应的行政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承诺日期:二○〇x年四月 日 服务承诺书 篇5   为全面提升××县行政服务中心整体服务水平,为企业、群众和投资者提供更加规范、高效、廉洁的服务,加强投资软环境建设,服务县域经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结合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中心及全体进驻中心部门,就行政审批服务向社会作出如下公开承诺:    一、实行阳光办理制   凡进入县行政服务中心审批服务事项的法律依据、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办理程序、办理结果,一律通过行政服务指南、中心网站及中心触摸屏全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实行首问负责、一次告知制   申请人到中心窗口办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时,第一个接受咨询或受理办件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所受理事项,属于首问责任人岗位职责范围的,只要符合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必须受理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对于手续不完备或资料不齐全的,必须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补正的全部内容。所受理事项,不属于首问责任人岗位职责范围的,由首问责任人负责将服务对象指引到具体办事人员处办理。    三、实行限时办结、超时默认制   中心窗口在受理审批服务事项时,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按审批流程在承诺时限内尽快办结,无正当理由超时未办结的视为默认同意,并给申请人补办相关审批手续,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受理窗口单位负责。    四、实行联合审批制   凡审批事项涉及两个以上审批单位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中心组织相关部门实行联合审批。通过联合踏勘、联合审图、联审会议等制度,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    五、实行全程代理制   对重大投资项目、招商引资项目及工业园区入园企业实施代理服务制度,提供全程代理代办服务,安排专人负责。    六、坚持依法行政热情服务   坚持“审批就是服务,权力就是责任”理念,依法办事,热情服务,做到“受理、咨询一样热情,生人、熟人一样和气,干部、群众一样尊重,忙时、闲时一样耐心,来早、来晚一样接待”,为企业和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七、畅通投诉渠道   开通投诉电话和网上投诉专栏,投诉电话:8800012。设专人负责,受理企业和群众投诉,坚持做到投诉事情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八、实行责任追究制   对违反一站式办理、首问负责、一次告知、限时办结、超时默认、联合审批等制度以及审批不规范、服务不热情、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县行政服务中心   二〇XX年 月 日 服务承诺书 篇6   一、志愿者_______________,在此志愿服务活动中,我承诺认真履行以下几点:   1、我自愿参加计划项目组为偏远地区提供的服务及相关活动;   2、我同意在志愿服务过程中照顾自身的安全并对服务对象进行安全、规范的服务;   3、我同意服务期内所拍照片及相关资料可以在传媒报道中使用,并对工作过程中所涉及的信息保密;   4、我愿意作为志愿服务人员,在计划进行为期__________(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志愿服务,服务地点为 。   5、我将妥善保管计划项目组提供的可利用资源,并且拒绝向受服务者收取报酬。   二、计划承诺认真履行以下几点:   1、我们真诚欢迎参加计划关爱行动。   2、我们愿意为志愿者的服务提供良好的组织架构,使志愿者能够更加便捷有效地服务。   3、我们愿意为志愿者的服务提供相关的有效的培训,使志愿者能够在服务的同时开拓自我的成长;   4、我们愿意为志愿者提供相关的服务支持,以利于志愿服务质量的提高以及服务的推广和拓展;   5、我们愿意根据被服务对象的需要及志愿者的意愿,努力为志愿者提供适宜的服务岗位、相对方便的服务地点及合适的服务对象以促使志愿者的爱心能发挥最大效益。   三、共同的承诺:   双方如想中止服务,应提前两周通知对方及服务单位,并解除此承诺。   志愿者签字: 计划项目组: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服务承诺书 篇7   为规范行政行为,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机关工作效能,促进依法行政,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为服务群众提供公平、公证、公开的诚信服务,努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乡人民政府全体干部向社会公开做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首问负责制”,不推诿,不扯皮,热情接待来访群众,耐心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同时为群众提供法规咨询,做好有关政策的解释工作,让群众满意而归。   二、倡导微笑服务,坚决杜绝“们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发生。   三、对待群众来信来电反映或举报问题,我们做到认真受理,并及时处理。做到受理有反映,处理有结果,尽量使群众满意。   四、严格执行乡干部职工分工细则,明确岗位职责,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奖惩分明。   五、切实加强工作巡查。采用不定时巡查各部门,确保工作时段无空隙。   六、对在服务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立即制止,决不放任,不办人情案,不包庇纵容。   七、坚决执行工作人员廉洁自律。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九项”规定、县委“十项”规定,杜绝吃、拿、卡、要;严禁为违法行为说情或提供保护。   八、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杜绝行政执法不作为或乱作为。   以上承诺,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如发现工作人员违反以上承诺内容,可及时向乡党委人民政府直接投诉。 服务承诺书 篇8   一、土地登记发证工作时限   1、单位土地登记发证: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办结,国土环境资源局为民服务承诺书范文。   2、个人土地登记发证: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办结。   3、已建房的土地登记发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结。   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工作时限   1、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登记表审批: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审批或不予审批决定并书面通知项目单位。   2、需上报省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书,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初审意见,承诺书《国土环境资源局为民服务承诺书范文》。   三、采矿登记发证工作时限   采矿登记发证:自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结。   四、窗口受理服务程序   1、审核申报材料: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所缺材料;材料齐全者登记发给回执单。   2、将受理的材料及业务受理卡在一个工作日内转交办理股室,办理股室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并报局审批后反馈回窗口。不能办理的说明正当理由报局长同意后向申办人解释清楚。   3、申办人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交费后,到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4、有特殊情况,及时通知申办人。   5、申办人原则上与窗口人员接触,如要约见其他人员及局领导,应与窗口人员事先约定。
2023-09-01 19:38:551

老子的思想不包括

在政治上,老子主张无为而治、不言之教.在权术上,老子讲究物极必反之理.以“道”为本的天道观  道是老子思想体系的核心,他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老子》四十二章),认为一切由道生出.关于道,《老子》有多种解释:其一,道的特征是“无状之状,无象之象”.《老子》第二十一章说:“道之为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第十四章又说:“无状之状,无象之象,是谓惚恍.”其二,道是世界万物的本原.第二十五章说:“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其三,道是无.第四十章说:“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在这里生于“无”即是生于“道”,“道”就是“无”.  “反者道之动”的辩证法思想  老子认为自然界和人类社会都是变动不居的.他观察到天地间万物万事存在着互相矛盾的两个对立面,例如有无、刚柔、强弱、祸福、兴废等等,它们都是互相依存、互相联结的.所以说:“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还说:“贵以贱为本,高以下为基”,“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表明了对立面双方的同一性.老子还认识到对立面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们在向相反的一面转化,他说:“正复为奇,善复为妖”,“曲则全,枉则直,洼则盈,敝则新,少则得,多则惑”.老子承认转化,但强调“圣人之道,为而不争”,“以其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  老子的辩证法思想在军事战略战术的运用方面也很突出.在战术上,他主张“以奇用兵”,还要注意“将欲弱之,以固强之”,“将欲夺之,必固与之”.在战略上,他提出“柔弱胜刚强”的指导思想,他说天下没有比水更柔弱的东西,但攻坚的力量莫过于它.这种战略思想有防止盲目骄傲的一面,但也具有极大的片面性.  “虚静”“玄鉴”的认识论  老子否认人的认识来源于感觉经验,“不出户,知天下;不窥牖,知天道.其出弥远,其知弥少.是以圣人不行而知,不见而名,不为而成”.他还宣扬“涤除玄鉴”的直观方法,教人们洗心内照.他站在统治者的立场上,反对启迪民智,要人们做到“绝圣弃智”,“绝学无忧”.他认为,“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民之难治,以其智多”.因此,主张“常使民无知无欲”.  “小国寡民”的社会历史观  老子主张“小国寡民,使民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远徙.虽有舟舆,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使人复结绳而用之”,“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他向往结绳记事的原始社会,认为在这种社会中人民会“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表现出复古倒退的消极思想.
2023-09-01 19:38:541

荷塘月色教学设计

  《荷塘月色》是中国文学家朱自清任教清华大学时所写的一篇散文,因收入中学语文教材而广为人知,是现代抒情散文的名篇。以下是我整理的教学设计,欢迎大家参考!   荷塘月色教学设计1    一、学情分析   《荷塘月色》是一篇写景散文,也是一篇抒情散文,作者以朴素、典雅、充满诗意的语言将描写荷塘与描写月色巧妙地结合起来,突出优雅、朦胧、幽静的物境之美,在写景中抒发出淡淡的忧愁和淡淡的喜悦之情。学生是容易入景的,但入情即难,而且对语言和景物层次的精妙之处难以感悟,因此在教学时先详细叙说文章写作的时代形势和作者的复杂心境,让学生通过联想产生历史的想象,再紧扣作者情感的变化揣摩语言的运用和意境的美。    二、教学目标   1、把握全文的感情基调,理清文章的脉络,理解文章的主旨   2、欣赏作者所描绘的荷塘月色的美景,领悟情景交融的写作手法。   3、品味精练准确、清新隽永、优美动人的语言    三、教学重点   1、结合语境揣摩词语、语句的含义,体味作品语言精练优美的特点及表达效果;   2、感悟景语和情语浑然一体的妙处。    四、教学过程   课前:   ①学生查阅有关时代背景的资料;   ②学生仔细阅读文章,整体感知课文内容,理清文章结构   课堂:   ①分小组讨论阅读课文,整体感知课文内容,理清文章结构,仔细思考文章的文眼、线索及全文的感情脉络   ②重点分析课文四五六自然段,品味文章的写作特色和语言风格   课后:   ①整理课堂笔记   ②限时做《导学和同步训练》上的有关题目   ③仿写:仿照课文第四自然段的博喻写一段写景的文字    教学过程    第一课时    课前预习内容:   1、自读课文,准确认读   2、查阅有关资料,了解背景   3、全文写景状物的特点    导入新课   1、我们对朱自清这个名字并不陌生,初中时学过他的什么散文名篇?   《背影》、《匆匆》、《春》   2、理清脉络,整体感知   时间、地点、人物、事件、感受   明确:线索:作者的行踪变化+情感变化   3、文眼:颇不宁静   为什么?——结合背景   文眼:心里颇不宁静   脉络:心里颇不宁静——觉得是个自由的人——我什么也没有——想起采莲的事   分析思想感情:   对黑暗现实不满——寻求超脱、不肯同流合污——回到现实——对美好追求的寄托   4、结构   第一部分(第1段)写“观荷缘起”(情)   第二部分(第2—6段)写“荷塘月色”(景)   第三部分(第7—8段)写“景中人”(情)   5、行文线索   从以上结构分析,可体会到全文写景是为抒情服务,而贯穿全文的是一条,前后心情变化的思绪线索。情—景—情,这正好像一条经线,而对荷塘景色的描写犹如一条纬线。因此,本文有两条线索,一明一暗。   明线:游踪(带上门——荷塘上的月色——月色下的荷塘——江南旧俗——回家)   暗线:情感(心中颇不宁静——淡淡的喜悦,淡淡的哀愁——思乡愁——不宁静)   6、语句赏析   1、全文首句“这几天心里颇不宁静”。   起笔的目的是什么?可联系撰文时间启发学生讲讲有关大革命失败情况,说明作者思想状况,弄清他为什么要写荷塘月色之美,发思古之幽情。   2、第3段,作者在路上一段抒情独白(“路上只我一个人……这是独处的妙处”)此段抛开了写景,是否偏离了文章的中心呢?抛开了写景直抒胸臆也反映了作者痛楚心态,蕴含对黑暗现实的不满。实际上,这“情”离不开“景”,正是在那幽僻路上,抒发“独处”之情。   (十)小结本课内容   (十一)布置作业:重点阅读课文四、五、六自然段,体会情景交融的特点    第二课时:   一、复习旧知,导入新课   1、背诵第4段(集体背诵、提名背诵)   2、答问:第4段依次写了哪些景物,依怎样顺序写的?   景物描写   (一)解析第4段:作者怎样从多角度描摹荷塘美景?   1、按观察的角度,视线由近及远,由上而下的空间顺序:茂密荷叶→多姿荷花→缕缕荷香→叶花颤动→流水   2、深味作者匠心:   抓静态与动态的结合作者笔下景物都是“动”的,“静”不过是“动”的瞬间表现。抓可见与可想的结合,写出散文神韵。荷叶田田,满遮塘面,塘水看不到,却断定叶下的水“脉脉”有情,这由叶子的“风致”引起的想象。   认识“通感”:通感”指“一种感觉超越了本身的局限而领会到属于另一种感觉的印象”,即把一种可感的形象转化为另一种可感的形象的方法。其最大特点是“感觉的转移”。相似处:断断续续,若有若无,捉摸不定。作用:用“歌声”比“荷香”真切、新奇。荷香本是嗅觉的可感形象,作者却把它比作“远处高楼上渺茫的歌声”,使其转化为听觉的形象,把视觉、嗅觉、听觉交织在一起,启迪读者更加深远地想象和联想。)   这也恰恰说明“人在景中”。再引出第5、6段中“通感”的句子,也可引导鉴赏5、6段中比喻、拟人句。(此环节可采用讨论式)   (二)分析第五自然段:   1、月光如流水一般,静静地泻(若换用“淌”字在表达效果上有何不同?析:“泻”表明月上中天,月光自上而下,有更强的动感与立体感;“淌”虽也有往下流的意思,但一般是表示水、泪或汗等顺着或依附着某物流下来,而月光是从空中照下的,并无依附任何事物。)在这一片叶子和花上。   2、薄薄的青雾浮(若换用“飘”在表达效果上有何不同?析:“浮”描写出青雾与叶花既互相贴近互相映衬又若即若离的层次感和动感,又可描写出青雾似动而静、似静而动的轻柔含蓄之态;“飘”虽与“薄薄”相呼应,但既“飘”便“散”、便“逸”,虽有轻柔之态而无含蓄静谥之美,而且“雾”之所以“青”是因为雾贴近田田、密密的叶子而成,飘高飘远了,便无“青”的感觉。)起在荷塘里。   3、叶子和花仿佛在牛乳中洗过一样;又像笼着轻纱的梦。(“牛乳”和“轻纱”的本体是什么?梦的本体又是什么?析:薄薄的青雾;叶子和花)   4、虽然是满月,天上却有一层淡淡的云,所以不能朗照;但我以为这恰是到了好处——酣眠固不可少,小睡也别有风味的。月光是隔了树照过来的,高处丛生的灌木,落下参差的斑驳的黑影,峭楞楞如鬼一般;弯弯的杨柳的稀疏的倩影,却又像是画在荷叶上。(本句描写了哪两种树影的哪些特点?“画”字对表现这些特点有何作用?析:灌木——参差的斑驳的黑影;杨柳——稀疏的倩影;“画”说明树影的错落有致、浓淡和谐是恰到好处的,象是出自名画家之手,也让读者更易联想和想象到荷塘月色的诗情画意)   5、塘中的月色并不均匀;但光与影有着和谐的旋律,如梵婀玲上奏着的名曲。(本句运用比喻和通感的修辞格,本体和喻体分别是什么?它们之间的相似点是什么?是从哪两种感觉的互相转移?析:本体——月色;喻体——名曲;相似点:和谐;是视觉与听觉的互换。)   (评:这一段写荷塘上的月色,有正面描写,如流水,泻;也有用景物进行反衬,如写青雾、叶子和花、黑影、倩影等;写出了光与影虽不均匀,却和谐如名曲,光与影融为一体,荷塘与月色融为一体,心境与物景融为一体,整个天地浑然一体,如梦似幻,如诗如画,令作者与读者如痴如醉,作者心中流露出的依然是淡淡的喜悦。)   (三)分析第六自然段   1、荷塘的四面,远远近近,高高低低都是树,(“远远近近”、“高高低低”描写出树的哪些特点?析:连绵成片、高低错落,层次分明)而杨柳最多。   2、这些树将一片荷塘重重围住;只在小路一旁,漏着几段空隙,像是特为月光留下的。树色一例是阴阴的,乍看像一团烟雾;但杨柳的丰姿,便在烟雾里也辨得出。(在总体写树中又着重写了杨柳的丰姿,这是一种怎样的写法?析:点面结合)   3、树梢上隐隐约约的是一带远山,只有些大意罢了。树缝里也漏着一两点路灯光,没精打采的,是渴睡人的眼。这时候最热闹的,要数树上的蝉声与水里的蛙声;但热闹是他们的,我什么也没有。(作者是怎样由景写到人的?作者的心景又有了什么变化?析:由路灯光联想到人的眼,由人的眼自然会联想到人的心,一想到个人,热闹的蝉声与蛙声自然会惊扰了荷塘和作者内心的超然境界,作者终于发出了“热闹是他们的,我什么也没有”的慨叹。作者的心绪又从淡淡的喜悦转为淡淡的哀愁。)   (四)重点句子赏析:   1、忽然想起采莲的事情来了。(作者为什么会“忽然想起采莲的事情来了”呢?析:“颇不宁静”的心情在梦境般的荷塘岸边没有得到排遣,就想靠对古代采莲盛况的向往和对故乡的怀念来解脱。)   2、这真是有趣的事,可惜我们现在早已无福消受了。(作者触景生情,由眼前景物联想到江南采莲的情景,作者说这是一个“热闹”和“风流”的季节,并引用梁元帝的《采莲赋》描写当时“嬉游”的光景,作者有没有被这种光景所感染呢?文章中的哪个句子可以表明?析:没有。“可惜现在我们早已无福消受了,”依然是“热闹是他们的,我什么也没有)   3、于是又记起《西洲曲》里的句子:采莲南塘秋,莲花过人头;低头弄莲子,莲子清如水。(《西洲曲》本是用来描写一个青年女子思念情人的痛苦,作者却借用来表达什么感情?文章中的哪个句子可以表明?析:思乡之情——这令我到底惦着江南了)   4、今晚若有采莲人,这儿的莲花也算得“过人头”了;只不见一些流水的影子,是不行的。这令我到底惦着江南了。(此时此刻的作者为什么会惦着江南呢?析:触景生情,独在异乡为异客,面对黑暗的现实苦闷彷徨,无所适从,欲超然又想挣扎,借思乡排遣忧愁)   5、——这样想着,猛一抬头,不觉已是自己的门前;轻轻地推门进去,什么声息也没有,妻已睡熟好久了。(作者从荷塘回到家里,心绪如何?析:作者从遐想中回到现实,现实依旧,愁思依旧,心里依旧不宁静,刚才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想恍如一梦。)   二、收束及思考   结束对前所提问题的讨论,提出关于语言美的思考题,让同学课下欣赏,并写一段文字表述自己的理解。   三、布置作业:   1、完成《分层训练》上的单课练习。   2、仿照课文第四自然段的博喻写一段写景的文字。   荷塘月色教学设计3    一、教学目标   1、体会散文精练的语言、形象的比喻,学习散文借景抒情、情景交融的表现手法。   2、欣赏散文静静美的同时,感受作者忧国忧民之情。   3、启发学生思维,引起想象,激发兴趣,提高写作技能。    二、教学重点和教学难点   1、教学重点:情与景的交融,比喻、通感等修辞手法的运用。   2、教学难点:体会作者的矛盾心理。    三、教学方法   1、创设情境,赏读式,多媒体教学辅助教学法。    四、教学课件   1、背景音乐   2、图片:荷塘图、月光图、荷花图、星空图、月下树影图、荷叶图   3、VCD片断:少女翩然起舞,裙幅舒展片断   4、配乐朗诵录相片断    五、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媒体显示:课题、背景音乐   今天,我们要学习朱自清的散文名作《荷塘月色》,关于作者我们并不陌生,他的佳作,大家能说出哪些?   (生:《春》和《背影》)   大家知道,朱自清是著名的,他还被誉为什么?   (生:民主战士)   对朱自清是一位爱国知识分子,他积极参加民主运动本文写于1927年7月,当时正值大革命失败,白色恐怖笼罩着中国大地朱自清处于苦闷彷徨中他曾在一封信中写道:“心里是一团乱麻,也可以说是一团火似乎在挣扎着,要明白些什么,但似乎什么也没有明白”《荷塘月色》正是作者自己想“超然”而又想“挣扎”的真实写照朱自清不愧是一位诗人,他的散文具有诗一般的意境,这就是我们今天学习《荷塘月色》的重点,即文中那静谧清幽的美流露出是淡淡的哀愁与淡淡的喜悦,情与景在散文中达到完美的结合。   (二)讲授新课   让我们一起先阅读课文,初步了解一下文中作者的行踪哪位同学能复述出作者出家门,去荷塘赏月的行踪。   (生:作者这几天心里颇不宁静,晚上在院子里乘凉,想起白天常经过的荷塘,决定去看一看于是披了大衫,带上门出去经过一条小煤屑路,作者来到荷塘,观赏月下荷塘的美景,看完荷塘,作者又想起《西洲曲》最后作者回家,推门进去,发现妻已熟睡好久了)   刚才这位同学复述作者行踪,还有哪些细节遗漏了呢?   (生补充:作者观赏荷塘时,在荷塘边观赏荷塘里的荷叶、荷花等等,然后观赏的是月色,最后还观赏了荷塘四周的景色,这才引起联想。想到《西洲曲》,刚才没有把观赏四周的景物交待清楚)   同学的发言很好,经过后几位的补充,我们更为完整了解了作者的行踪,请看作者是:带上门出去→沿着荷塘是一条小煤屑路→观赏荷塘月色看四周→推门进去。   (一)细读课文   重点赏读4、5自然段,体会情景交融的写法在了解作者之后,我们要进一步知道,文章开头写了怎样的环境,创造出一种什么样的气氛,体现一种什么心情?   (生:当时在晚上十分安静,作者感到孤独,心情“颇不宁静”)   颇不宁静的心情是文章的文眼,文章开头写道“这几天心里颇不宁静”交待了作者去荷塘的动机,也为全篇所体现的矛盾心理和思想感情定下了基调与下文关联的如小路的“幽静”,夜晚的“寂寞”,路上的“阴深”,月光的“淡淡”,以及惦着江南的“采莲”等等,象一条无形的纲,连接着全文的网,形成文章的语脉,从而含蓄地抒发作者忧国忧民的情丝,揭示本文的主题。   荷塘小路有什么特点?   (生:路曲曲折折;树蓊蓊郁郁;月光淡淡;小路上十分幽静)   作者心情有无变化?   (生:有变化开始比较忧愁“心里颇不宁静”,后来接近荷塘看到美景,有一丝丝淡淡的喜悦“我也象超出了平常的自已”,“便觉是个自由的人”,“我且受用这无边的荷香月色好了”)   同学们分析的很好,作者的心情起伏不定注意“且”字,且:暂时表达作者对现实不满,对自由向往,这一部分写作者去荷塘,在小路上散步,抒发了月下独处的感受我们跟随作者一起来欣赏这“静静的美”吧!   赏读第4段   刚才我们通过画面,陶醉在月下荷塘的美景,那么作者写月下荷塘,抓住荷塘中哪些景物?用了什么修辞手法?   (生:作者写了荷叶、荷花、荷香、荷波、荷水,用了大量的比喻)   回答十分准确,作者又是如何对其进行描写?   (生:作者形容荷叶“田田”、像“亭亭的舞女的裙”)   你能说说看荷叶与亭亭的舞女的裙有何相似点呢?   (生:荷叶与裙子在形状上十分相似,都是张开着样子)   除了张开的样子相似,还有没有呢?   媒介显示:芭蕾舞片断   (生:噢,还有就是当舞女旋转起来裙幅舒展飘动,荷叶在微风吹拂下,也有起伏的动态美,相连的荷叶高出水面的姿态与亭亭的舞女的裙样)   那么作者如何表现花的呢?   (生:作者用“袅娜”、“羞涩”形容花,采用了拟人的修辞手法,“袅娜”女子柔美,“羞涩”娇羞姿态写花像“明珠”、像“星星”,则采用了比喻的修辞手法,写出了花的.洁白、明净、光亮)   几个比喻连用,其中本体相同,喻体不同称为博喻。   媒介显示:星空图   作者怎么描写荷香呢?   (生:比喻,仿佛“远处高楼上渺茫的歌声”)   这个比喻把嗅觉范围的“清香”和听觉范围的“歌声”联系起来共同点:两者(花香、歌声)给人的感觉都是时断时续,似有似无,因为歌声在“远处”、“高楼”上,这个比喻新鲜又能给人丰富的联想这种不同感觉的相互沟通和转移称为通感。   荷波和荷水又是怎么描述的呢?   (生:“凝碧的波痕”比喻在月光下微风吹过密密的叶子的颜色和姿态,像凝聚起来的碧绿的波纹,静中有动,特别传神水:“脉脉”采用拟人的修辞手法,说明荷水满怀感情)   第4自然段的采用,比喻、通感、拟人等修辞手法,使眼前景物栩栩如生,柔美动人,给人以具体、生动、鲜明的印象景物由静态写到动态,这一段虽然没有提及一个“月”字,然而却处处写月,处处体现了月下荷塘的景物。   赏读第5段   对月下荷塘的美景介绍完,作者笔锋一转到了荷上月色,让我们一起来欣赏一下吧。   媒介显示:配乐朗诵第5自然段   继荷塘之后,文章着重描写月色是如何展开的?   (生:叶子和花上的投影→灌木丛和柳树上→总写在荷塘中的投影)   用了哪些动词?好不好?为什么?   (生:“泻”、“浮”、“洗”、“笼”、“画”   泻:月光充沛,从高处落下   浮:雾十分轻,扩散慢   洗:花颜色十分洁白,鲜润   笼:朦胧不可捉摸   画:具有创造性的美感)   分析的很好,朱自清不愧为语言大师,精练的动词,传神地写出景物的特点文章还连续用了三个比喻各突出月光的哪些特色?   (生:“月光如流水一般”,这里刻画了月光流动、明净的样子。)   “叶子和花仿佛在牛奶中洗过一样”,写出了月色中叶、花呈现出洁白、鲜润的特点。   “又像笼着轻纱的梦”,写出月光照射下的叶和花的朦胧之美。   月光在灌木丛中和杨柳上的投影为什么一个用“黑影”,一个用“倩影”?   (生:因为灌木丛浓密,在月光下显得黑糊糊一片杨柳条稀疏,在月光下显得很美,这两个词准确写出了不同形象的特点)   “月光”与“小提琴”有何共同点?如何体会这句话?   (生:这里运用通感把视觉和听觉沟通起来,它们的共同点是月色有明有暗,光与影相互配合,琴色有高有低,有急有缓,两者都给人以和谐的感觉)   第5段着力描写月色,先是正面写,后是反衬,光与影相互衬托,月色美与荷塘美巧妙结合,明与暗十分协调通过比喻、博喻、通感等修辞手法,描绘了荷塘月色的诗情画意,而作者苦闷的心绪,也在这迷人的景色中暂时得到了解脱。   第6自然段   下面一段写荷塘四周的月色,以树为中心对象,还写了远山,灯光、蝉声、蛙声等等。   文中“但热闹是他们的,我什么也没有”什么意思?   (生:这说明苦闷与寂寞的心情,又涌上作者的心头,所以热闹一点也没有感染他,作者由欣赏静静的美的同时,又回到了淡淡的哀愁)   (四)巩固新课   这是一篇优美的写景散文,文中描绘了美的景、美的情,其特点是月色与荷塘交叉,动的刻画与静的刻画相互交错,情与景交融,形成一副素雅、朦胧、静美的画面表现作者忧与喜的矛盾心态,抒发作者关心国家命运的感情。   (五)再次欣赏重点片断   同学们一起体会月下的荷塘,塘上月色的美景,深入体会作者淡淡的哀愁齐读第4、5自然段。   媒介显示:月下荷塘图,背景音乐   我们深深体会到了散文情景的交融,必须通过一定的手段体现,下面我们就来实践一下,写一个抒情小片断《雨中校园》。   (六)课堂小练笔   媒介显示:作文《雨中校园》要求抓住景物特点,运用多种修辞手法,写一段情景交融的抒情片断(字数300字左右)   例文:天空在不知疲倦地下着雨,朦胧的雨雾将整个校园轻轻地遮掩了在这雨雾中,好像一切都那么遥远、渺茫,就像从浓雾里传来的笛声漆黑的山林里飘出的鸟鸣声,悠远而又让人神往此时,唰唰的雨声,错综而热烈,深沉而和谐。   (七)布置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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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转正个人自我鉴定范文10篇

自我鉴定 是个人在一个阶段对自己的学习或工作生活的自我 总结 ,它可以给我们下一阶段的学习生活做指导,为此要我们做好自我鉴定。 我在这给大家带来了员工转正个人 自我鉴定 范文 10篇,欢迎大家借鉴参考! 员工转正个人自我鉴定1 进入公司参加工作已经有段时间了,短短的两个月试用期经已接近尾声。首先感谢公司能给我展示才能、实现自我价值的机会。这是我 毕业 后所从事的第一份工作,这段时间是我人生中弥足珍贵的经历,也给我留下了精彩而美好的回忆。自始自终我对工作都是秉着谦虚谨慎、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 工作以来,在单位领导的精心培育和教导,及同事之间的相互帮助下,通过自身的不断努力,无论是思想上、学习上还是工作上,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和巨大的收获。 作为一名刚刚从学校出来的学生,虽然有过专业知识的学习,但是实践的东西接触的少,对很多问题不了解。我在复合导线厂从事的是710框绞这个工作,刚上班的时候是处于一片茫然的状态,对框绞机的很多工作流程还不熟悉,不知道该如何做好这项工作。遇到这种情况,我依靠班长和机长的指导,以及自己认真的向身边的同事学习,处处留意,多看、多思考、多学习,不会的东西不去操作,以免引发事故伤人人伤己。渐渐地熟悉了工作情况,并融入了这个团体之中。 思想上,自觉遵守公司的 规章制度 ,学习公司的 企业 文化 ,积极参加公司的培训。自觉加强理论学习,努力提高政治思想素质。要求积极上进,爱护公司的财务,一直以严谨的态度和积极的热情投身于学习和工作中,虽然有成功的泪水,也有失败的辛酸,然而日益激烈的社会竟争也使我充分地认识到成为一名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工作者的重要性。 生活上,虽然是陌生的环境和生活状态,但是公司里宽松融洽的工作氛围、良好的学习发展机遇以及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和帮助下,让我很快完成了从学生到职员的转变。 经过这两个月的工作与学习,虽然收获颇丰但还是有很多不足的地方。首先就是对公司的流程熟悉不够,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做得较差。对公司的工作任务能认真完成,但积极性不够。自身的整体素质和工作 经验 还需要进一步丰富。 初 入职 场的我难免有些经验不足,但这些经历也让我不断成熟,在处理各种问题时考虑得更全面。我相信在今后的工作和学习中,经过磨练,我会改善自己的不足,越做越好。   员工转正个人自我鉴定2 自2019年x月进入_x银行以来已近一年,在这近一年的工作和学习中,我深深体会到了实践经验与理论知识的巨大差异。知道自己只有付出更多的汗水与辛劳,才能做好本职工作,不辜负领导的期望。所幸的是,单位领导们给了我足够的宽容和耐心,加上同事们毫无保留的“授业解惑”,无论是思想上还是工作上我都得到了很大的锻炼和提高。 工作近一年,接触了不少人和事,在为自己的成长欢欣鼓舞的同时,我也明白自己尚有许多缺点需要改正。首先需要改正的就是尚显浮躁的心态,有时候做事只求速度而忽略了质量;如果不是同事们及时为我指正,恐怕到现在我也不自知而无法提高自己,因此我经常是带着一种感恩的心态在工作;其次就是业务不够熟练。从这点来说我是需要向同事们学习的,希望以后能够做到顺手拈来,不出差错。当然还有其他一些不足需要我以后加以注意并改正。 工作本身就是一项团队工作,作为其中的一分子,我惟有踏踏实实做事,谦虚低调做人,努力学习行业新知识,向同事们 学习经验 技巧,在领导和同事们的帮助下,尽力与其一起努力保证日常工作的运行,及时提供准确的数据以供领导层决策;这是我职责之所在,价值之所在。 总而言之,作为一个入职尚不足一年的新人,我会继续以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努力发挥聪明才智,为信用社的发展建设添砖加瓦。 员工转正个人自我鉴定3 时间匆匆转走,现在的工作已经渐渐变得顺其自然了,这或许应该是一种庆幸,是让我值得留恋的一段经历。一个多月的试用期下来,自己努力了,也进步了不少,学到了很多以前没有的东西,我想这不仅是工作,更重要的是给了我一个学习和锻炼的机会。 在各部门的帮助和支持下,我做好统筹及上传下达工作,把工作想在前,做在前,无论是工作能力,还是思想素质都有了进一步的提高,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宣传、人事管理、职工培训、档案管理、后勤服务及公司保卫等多方面的任务。为了加强对人、财、物的管理,我完善了过去的各种管理制度,突出制度管理,严格照章办事,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完善了公章使用、纸张使用、电脑使用、请假、值班等各种常规管理,充分体现了对事不对人的管理思想,各项工作井然有序。 做好办公室工作,有较高的理论素质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各种途径进行学习,为此各办公室都配备了电脑,利用网上资源学习与工作有关的知识,不断开阔视野,丰富头脑,增强能力,以便跟上形势的发展,适应工作的需要。提高了理论水平、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工作上我认真、细心且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进取心,勤勉不懈,具有工作热情;性格开朗,乐于与他人沟通,有很强的团队协作能力;责任感强,确实完成领导交付的工作,和公司同事之间能够通力合作,关系相处融洽而和睦,配合各部门负责人成功地完成各项工作。 在_x上班的日子里,我渐渐喜欢上了这个地方,喜欢上了这份工作,想在这里慢慢成长成材,成为一名合格的正式_x里的职工,一个月的学习与工作,让我成长了很多,今后我会继续努力,一如既往地保持着优良的作风,不断地完善自己,作出一番成绩。   员工转正个人自我鉴定4 我于2019年x月_日成为公司的试用员工,下个月即试用期满转正,工作的这一段时间里,在公司领导的带领下,同事的帮助下,自己在工作,学习等各个方面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在将自己几个月内的工作、学习情况做一下自我鉴定。 作为一个应届毕业生,初来公司,曾经很担心不知该怎么与人共处,该如何做好工作;但是公司宽松融洽的工作氛围、团结向上的企业文化,让我很快完成了从学生到职员的转变。在轮岗实习期间,我先后在制造部各个车间参观实习近一个月时间。车间各个岗位以及生产流程都是我以前从未接触过的,和我的专业知识相差也较大;但是各部门领导和同事的耐心指导,使我在较短的时间内熟悉了生产部门的整个操作流程,对公司产品及生产岗位有了进一步了解。 在本部门的工作中,我一直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及时做好领导布置的每一项任务,同时主动为领导分忧;专业和非专业上不懂的问题虚心向同事学习请教,不断提高充实自己,在其位,谋其职,尽其力。当然,初入 职场 ,难免出现一些小差小错需领导指正;但前事之鉴,后事之师,这些经历也让我不断成熟,在处理各种问题时考虑得更全面,杜绝类似失误的发生。 在此,我要特地感谢部门的领导和同事对我的入职指引和帮助,感谢他们对我工作中出现的疏漏和不足的提醒和耐心指正,尤其在 离职 手续办理凭证、人员总表优化、各类单据编号存档电子备案等方面的建议与指导,更督促我应时刻具备人事岗位所需的缜密心思与责任感。 经过这六个月,我现在已经能够独立处理公司员工从入职上岗、转档、转正、调岗、合同续签、奖励惩罚、离职等基本人事手续,整理归档员工合同,协助提供员工 保险 缴纳单据与名单,处理员工日常单据报销,以及协助整理提供公司各部门所需的人事相关资料和数据。 在近两个月参加了各高校2019年校园招聘会,学习并参考了各位同事与领导在招聘 面试 方面的经验与技巧,逐渐完善自己在招贤纳才方面的知识欠缺。当然我还有很多不足,处理问题的经验方面有待提高,部门协作能力也需要进一步增强,需要不断继续学习以提高自己业务能力。 这是我的第一份工作,这半年来我学到了很多,感悟了很多;看到公司的迅速发展,我深深地感到骄傲和自豪,也更加迫切的希望以一名正式员工的身份在这里工作,实现自己的奋斗目标,体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和公司一起成长。 员工转正个人自我鉴定5 2019年_月_日我成为公司的试用员工,到今天2个月试用期已满,现申请转为公司正式员工。 在岗试用期间,我在销售部学习工作。汽车销售是我以前未曾接触过的,在销售部领导的耐心指导和同事热心帮助下,我很快熟悉了汽车销售的规范操作流程。 在销售部的工作中,我一直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做好日常工作;遇到不懂的问题虚心向同事请教学习,不断提高充实自己,希望能尽早独当一面,为公司做出更大的贡献。当然,刚进入销售部门,业务水平和销售经验上难免会有些不足,在此,我要特地感谢销售部的领导和同事对我的入职指引和悉心的帮助,感谢他们对我工作中提醒和指正。 经过这两个月学习,我现在已经能够独立承担一般车辆销售业务,在以后的工作中要不断努力学习以提高自己业务能力,争做一个优秀的汽车销售顾问。 这两个月来我学到了很多,感悟了很多,看到公司的迅速发展,我深深地感到骄傲和自豪,也更加迫切的希望以一名正式员工的身份在这里工作,实现自己的奋斗目标,体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和公司一起成长。 在此我申请转正,恳请领导给我继续锻炼自己、实现理想的机会。我会用饱满的热情做好本职工作,为公司创造更大价值和销售业绩! 员工转正个人自我鉴定6 转眼间2个月试用期已接近尾声,首先感谢公司能给我展示才能、实现自身价值的机会。我于20_年成为公司的试用员工,担任销售出纳一职,现将我的工作及学习生活状况作 自我评价 。 一、工作方面: 1、协助部门同事为公司员工办理工资卡。 为了保护公司资金的安全使用,听从主管领导的安排,协助同事为公司员工办理工资卡,使员工工资及时发放。 2、协助部门同事认真审核各部门报销的费用原始单证。 计划财务部门是公司的监管及服务的窗口,为了更好地为公司员工服务及合理地利用公司资金,我用心、认真地学习了公司的管理体系,在审核报销单证时,坚持坚持贯彻执行公司 财务管理 制度。对手续不全,费用项目不明确的单证,退回经办人重新填制。 3、严格履行 岗位职责 ,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对上级安排工作任务做到及时、细致、周全完成。 在本部门的工作中,我一向严格要求自己严以律已,拾遗补漏,不断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总结原因,积累经验,从而完善和提升公司的管理机制,能认真执行保密制度,认真及时做好领导布置的每一项任务,同时主动为领导分忧,帮忙同事做一些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 4、对江苏项目公司调拨过来的实物资产及海南项目公司所购实物资产清盘,并建成电子文档保存。 为了杜绝公司实物资产虚增的可能性,对每笔费用报销所涉及到的实物资产项目进行严格细致审核,对盘点到的所有实物资产及报销凭证所列资产进行一一核对。为了避免项目公司调拨过来的实物资产不遗失,进行了二次盘点,如有变动,及时进行调整。 二、学习生活方面: 进公司以来,本人尊敬领导,与同事关系融洽,在较短的时间内适应了公司的工作环境。为尽快进入工作主角,我自觉认真学习本公司、本部门、本岗位的各项制度、规则,严格按照公司里制定的工作制度开展工作。并利用业余时间进行自学理论知识,业务水平和理论素养都有所提高。工作中我始终持续谦虚谨慎、虚心求教的态度,主动向领导、同事们请教,向实践学习,把所学的知识运用于实际工作中,在实践中检验所学知识,查找不足,提高自己,防止和克服浅尝辄止、一知半解的倾向。近两个月的工作,培养了我乐观、自信、诚实、坦率的生活态度;认真、谨慎、用心、主动的工作作风。 我十分珍惜此次工作机会,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用谦虚的态度努力! 员工转正个人自我鉴定7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一载而过,遥想毕业七月,别宴已尽,离歌随起,断桥孤山今朝别,老燕衔得新泥回,问君何时载誉归?两思量,不觉泪满行。一载,死了冲动、生了沉思;多了思考,少了随意;长了淡定,短了思绪;厚了书卷,薄了研墨。 回想这一年,看了13本书与房地产相关书籍:从三本建筑识图书籍到《项目报建手册》,《房地产经济学》到《魔鬼经济学》,两本投资决策分析书籍到两本宏观经济学书籍,《问鼎房地产》到《房地产基础知识》、《房地产企业集团管理模式与机制研究》。看得越多,觉得我要走的路越长,我要干的事越多。 同时,还做了几个小课题:从西安高新区重点房地产项目调研到响堂村项目盈利测算,世纪小区项目投资流量跟踪分析到世纪小区项目盖章看流程,美国二战后城市化进程“反中心化”——中国思考到西安报建流程图,房地产开发关键节点(一级节点、二级节点规范思考)到西安市房地产税负。做得越多,觉得我要懂的知识越多,我要积累的越多。到目前为止,有的课题还没有完成,我想,作为一个毕业生,能够在项目上脚踏实地的跟踪几个项目是十分必要的,那里十分感谢公司给毕业生带给的平台。 在这一年里,我还参加了公司不少的培训:从初到公司新进员工培训到投资部第一次运营管理培训,项目管理业务交流到今年年初的成本管理体系建设与管理培训及后面几次成本合约部相关培训,房地产开发流程讲座到CRM营销系统培训,绿色建筑基础知识培训到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标准认证系统培训。听得越多,越觉得我要走的路不是一般长,是很长很长;我要干的事不是一般多,是很多很多。每一次培训,我都尽我所能去学习,把理解到的新知识消化、吸收。 初到公司,我被分到了综合管理部,逐步的接触到了公司各个部门的工作,从设计到营销,财务到工程,合约到投资,各个部门的事都有所接触和学习,此刻回想起来,我都觉得不可能,我怎样能够涉及那么多的业务板块,也许我就是那个幸运儿吧。同时,我尽我所能的把我所接触的、看到的东西消化、总结、思考;有的时候,甚至闻到一点东西,我都把它放大、了解、学习和消化。对房地产相关的知识我一向都有一种饥渴的欲望。快到工作半年的时候,我的工作重点逐渐转移到前期报建和计划管理,西安群星汇项目作为计划管理和成本管理试点,我参与了计划管理第一版到最近第六版的编制及跟踪分析,以及成本管理的土地费用和前期费用的编制。同时,我还负责每个月投资、销售数据的上报、计划管理的月度上报、新项目计划编制、统计局月度上报、西安投资开发部报建费用统计(台帐)、报建合同流转、新项目前期资料交接、协助报建工作及领导安排的其他事宜。干得越多,觉得我要总结的越多,我要学习的越多。十分感谢公司、公司领导和同事给我的锻炼机会和无私帮忙,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更加努力的。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我致力于房地产行业发展的学习和研究,纵然前面铺满了曲折和艰辛,我也奋勇向前。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在这个浮躁而繁杂的社会面前,我追求内心深处的安宁与平静,只求问心无愧。以后的路还很长,但我相信,今世行之,后世以为楷。 员工转正个人自我鉴定8 时光不经意地从身边划过,短短的三个月试用期经已接近尾声。工作以来,在单位领导的精心培育和教导下,透过自身的不断努力,无论是思想上、学习上还是工作上,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和巨大的收获。 思想上,自觉遵守公司的的规章制度,坚持参加公司的每次的培训。要求用心上进,爱护公司的一砖一瓦,一向严谨的态度和用心的热情投身于学习和工作中,虽然有成功的泪水,也有失败的辛酸,然而日益激烈的社会竟争也使我充分地认识到成为一名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工作者的重要性。 在学习上,严格要求自己,端正工作态度,作到了理论联理实际;从而提高了自身的一专多能的长处及思想文化素质,包括生活中也学到了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生活充实而有条理,有严谨的生活态度和良好的生活作风,为人热情大方,诚实守信,乐于助人,拥有自己的良好做事原则,能与同事们和睦相处。 工作上,无论在总台、还是在客服部门,都是以客人为先,尽量满足客人的要求。那时候是学习GPS的操作技能,不管在哪个部门,都严格要求自己,刻苦钻研业务,就是凭着这样一种坚定的信念,争当行家里手。为我以后的工作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记得,刚进公司时,那时候的公司生意爆满,而我虽然是刚从母校那学习了一些理论知识,但这一现状不能满足工作的需求。为了尽快掌握服务行业,每一天坚持来到公司学习公司制度及理论知识等等,到了工作时间,就和那些前辈们学习实际操作及帮忙做点小事情,到了晚上思家的情绪与日俱增,那时台长明白后常给我们开会,聊聊工作的不便及心中的不满加上自身不足,以给予工作上支持精神上的鼓励,经过较长时间的.锻炼、克服和努力,使我慢慢成为一名合格的服务者,就样度过三个月的工作,让我收获最多的也就是在服务的时候,它让我了解到了人们最基本的交际礼仪,对待客人要热情、友好、耐心。这也是我本人性格中所缺乏的、所没有的,也让我明白与同事之间相处也需要这种精神。其实这也是改变不好性格的良好途径。 虽然只有短短的三个月,但中间的收获是不可磨灭的,这与单位的领导和同事们的帮忙是分不开的。我始终坚信一句话“一根火柴再亮,也只有豆大的光。但倘若用一根火柴去点燃一堆火柴,则会熊熊燃烧”。我期望用我亮丽的青春,去点燃每一位客人,感召激励着同事们一齐为我们的事业奉献、进取、创下完美明天。 员工转正个人自我鉴定9 工作一年以来,在各级领导的教导和培养下,在同事们的关心和帮忙下,我在思想、工作、学习等各方面都取得了必须的成绩,个人综合素质也得到了必须的提高,现将本人这一年来的状况作简要总结汇报。 在思想上,本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各项法规,认真学习马列主义重要思想,自觉树立高尚的世界观、人生观,树立社会社会主义荣辱观,用先进的思想武装自己,使自己一步步地向着先进前行。当然,在今后的日子里,我也会不断加强学习,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不断的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素质,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在业务上,努力夯实专业基础,扩大知识面,力求更好的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五年的大学学习,学到的更多的是专业基础知识,而实践经验、社会经验则十分匮乏。但是科室宽松融洽的工作氛围、良好的学习发展机遇,让我很快完成了从学生到职员的转变。能够正确应对挫折,辨证的看待问题。工作中能够始终持续一种用心向上的心态,努力开展工作。在工作中,我针对自己的本职工作,系统的进行专业知识的学习,还注重加强对医疗知识的了解和掌握,促成自身知识结构的完善和知识体系的健全,让自己尽早、尽快的熟悉工作状况,少走弯路。 过去的一年,是不断学习、不断充实的一年,是用心探索、逐步成长的一年。当然,我还存在着经验不足,思考问题不够全面等缺点,我将会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加强学习,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克服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努力找准自己的定位,尽自己的所能为医院作出贡献,为社会创造真正的财富。 员工转正个人自我鉴定10 也许在充实的工作中,是感觉不到时间变化的吧!一转眼,本人三个月试用期已经走过,现如今也要转正成为公司的一名正式员工了。为了让转正之后的工作能够更上层楼,本人现将对试用期工作做一个自我鉴定,以确保自己清楚自己是谁,来自哪里,将要去往何方。 一、令自己都刮目相看的工作态度 在还未进公司开始试用期时,我是一个对许多事情都无所谓的人,以致于在来到公司之初,我还担心自己会做着做着就因为无所谓而做不长久,能否坚持一个月,本人都没有什么把握,这一下竟然坚持了三个月以上,还通过自己的努力转了正。这让我看到了自己的改变,也让我明白工作态度这一点是会随着心境的变化而变化的。来到我公司上班之后,本人的工作态度从细微的变化到有了整体的转变,令我本人都对自己刮目相看了。 二、工作能力相比过去有极大进步 对自己进行自我鉴定,当然也就要求对自己绝对的诚实。本人在试用期内有了长足的进步,也就不怕将自己过去的模样记录下来了。相比在我公司试用的这三个月,本人过去的工作能力是不那么优秀的,这是实话,也是一直以来都不愿意承认的事实,但就在来到我公司工作的这三个月里变了。也许是因为工作态度的转变带来了工作能力的提升,也或许是我公司的工作正适合我发挥发展,总而言之,在试用期的三个月内,我看到了自己工作能力的极大提升,这让我开始对未来充满了期望。 三、对未来工作有极大热情和规划 现如今,我不再是以前那个对所有事情都无所谓的人了,我有了许多对自己的要求,也对未来的工作有了极大的热情和规划。我打算在转正之后,将自己从一个普通员工往优秀员工的道路去靠近,争取在年终的时候能够拿到优秀员工奖。当然,奖项只是一个对自己比较明显的证明,更好的证明方式还是要从工作态度以及能力上去提升。本人已经做好了一年内的工作规划,马上就要将这项规划启动开来,让自己在公司的成长显而易见,也让自己为公司创造出更多的价值来。 做完以上的自我鉴定,本人对自己的认识更加清晰了。我相信本人一定能够在转正之后继续保持成长,也一定能够为公司创造更大的价值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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