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

阅读 / 问答 / 标签

保险业务2022工作总结5篇

保险业务2022工作总结篇1 我于20xx年加入人保财险这个大家庭,已是第5个年头了,在这不算短的时间里,我深感20x年x是璧山支公司发展迅猛的一年,支公司在经理室的正确领导下,在各个部门的通力配合下,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全面完成了年度各项任务,作为璧山公司的一员,我引以为豪,公司的发展壮大,离不开每一位员工的辛勤工作,接下来我将我一年的工作情况做一个简要的回顾和总结: 我主要谈三个方面: 1、个人发展及工作完成情况 2、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3、20xx年的思路及展望 一、个人发展及工作完成情况: 我的20xx年,工作分为两个阶段,上半年主要从事销售部组训及代理人服务工作;下半年开始丁家营销服务部的管理工作。我所在部门销售部全年任务指标是1450万,截止到11月初,已经完成全年任务,截止到12月31日,我部共完成保费收入约1800多万,超任务指标约25%;20xx年,部门给我下达的任务指标是32万,截止到12月31日,我已完成保费收入62万(其中含摩托车17万),排除摩托车新增业务按45万计算,超出计划指标40%,于20xx年28万同比增长60%;此外,丁家营销服务部实现全年保费任务约417万,同比增长19%,在第三季度、四季度皆完成了公司和部门下达的保费计划。 下面是我的具体工作表现: 在思想上坚定政治信念,坚持政治理论的学习,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定期撰写 思想汇报 ,在党组织有意识的培养和锤炼下,我于6月9日光荣的成为了一名预备党员。这鞭策着我不断学习科学理论知识,开拓创新,与时俱进,以实际行动践行对自己理想的承诺。 在工作中勤于学习,刻苦钻研,积极要求进步。担任组训一职,我深知做好晨会的重要意义,为了能提高晨会质量、丰富晨会形式,我把学习放在头等地位,珍惜每次市公司组织学习的机会,和同行探讨,强组训技能;利用一切时间加强自身学习,提高自身素质,比如阅读大量营销管理、保险知识类书籍、聆听专家讲座、登录保险相关网站收集资料、研究ppt制作等;为了保证晨会组织过程流畅,表达准确,除了内容上做足充分的准备,还要斟酌讲义,不断演练,卡时间,调整语速和表情等,每次晨会都经过深思熟虑、精心准备。同时,做好代理人服务工作,帮助他们填单,算保费、业务讲解、需求分析、做客户工作,同他们建立了良好关系,也为我去丁家营销部工作奠定了基础。丁家营销服务部挂牌营业后,我全身心地投入到基层营销工作中,‘万事开头难"营销服务部作为公司的试点,没有先前的经验可借鉴,在人员配备上也没有到位(是指签单人员在前期还没有到位),我便独自一人跑市场、发传单、拜访客户、内勤外勤兼职干。根据乡镇的习惯,有时候很早就赶去,发完传单后再赶回营销部签单,遇到周末,一天就跑几个场镇;有时刚到下班时间客户才赶到,我也没有拒绝更没有埋怨,热情周到的为客户办理好业务后,才伴着夜色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家中;同时还陪同代理人展业,验险,协同填单、送单、做好客户维系工作,在营销员因矛盾产生情绪时积极沟通,解决问题,以提高营销员的忠诚度,很多节假日、周末也是加班加点为营销员做好服务。丁家营销服务部开业后,不到5个月的时间,实现了保费收入200万,实现业务增长35%,高效、优质地完成上级下达的阶段保费任务。此外,还加强新人培养和营销增员,对新进入营销服务部的签单人员进行一对一的培训,通过在理论和操作上系统化的学习,该签单人员已掌握了相关规定,并能熟练签单;在日常业务上或私人生活圈中,我经常和符合增员要求的人接触,挖掘准增员对象。在工作中这种敢于创新、敢打硬仗、认真负责、吃苦耐劳的精神也得到了大家的认同。 在生活中积极热情,全面发展。我积极参与市分公司及支公司的各种活动,在市分公司高峰会上举行的辩论赛中,我所在的团队在“价格策略和服务策略谁更优先发展”这一辩题中,以优异成绩获得辩论赛团体第一名;作为团支部组织委员,也积极组织团员开展各项活动,在“五四青年节”,便联谊活动铜梁支公司一同组织参观了邱少云纪念馆;作为工会委员,从职工切身利益出发,构思相关活动方案,在”职工车技比赛”活动中,我认真策划,制定规则,确保活动实施。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在xx年的工作中,我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使自己的能力有了一些提高,但是还存在很多不足的地方: 1、思想不够解放,做事不够大胆。无论是组训工作还是营销部管理工作,步伐受到思想和眼界的局限,凡事不敢大胆设想,做事过于小心谨慎,习惯依赖经验判断。 2、不善于合理分配时间,以至于在繁琐的事务中,没有抽出足够的时间来加强学习和自身素质的提高。 3、管理经验还不是很丰富,管理的艺术、技巧性还有待加强和改进。由于管理时间不长,管理能力还有些欠缺。希望以后领导能多多指出,多多批评,使我能够逐渐的完善自己的管理能力,提高自己的工作水平。 4、和各个部门之间,同事之间的沟通不够,也希望能通过公司的各类活动,增加交流的机会。 三、20xx年的工作思路和展望 20xx是我公司求发展、大跨越的一年,工作会更加的困难,激烈的竞争会给我们带来更大的压力,我们只有直面现实,化压力为动力,以不断的进步换取更大的发展,在新的一年我将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增强主动学习意识。工作中合理安排时间,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 2、注重团队意识和大局意识。积极工作,正确面对困难和压力,主动寻求解决途径,加强营销服务部的团队建设。 3、深入了解营销人员的生活、工作、学习情况,从创新发展的角度来改变营销人员的展业方式,提高营销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忠诚度。 4、加大部门营销人员管理力度,保障部门业务稳定有序发展,争取全面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 5、提升门槛,广开渠道,加大营销人员招录力度,本着宁缺勿烂、择优录用的原则去吸收社会上优秀的人才加入到我们的营销队伍中来。同时,加强部门人员的培训工作。 最后,相信在xx年我们会做的更好,璧山支公司的明天会更加辉煌灿烂! 保险业务2022工作总结篇2 年底了,回顾过去的一年,不禁感慨万千。时光荏苒,转眼间,就跨过了一年一度的坎。回想起来,虽然没有轰轰烈烈的成功,但也经历了不平凡的考验和磨炼。非常感谢公司给我这个成长平台,让我在工作中不断学习,不断进步,慢慢提升自己的素质和才能。回想起来,公司陪我走过了人生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阶段,让我懂得了很多。领导的支持和关怀,同事的全力协助,让我在工作中更加得心应手。在此,我向公司的领导和所有同事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我会对今年的工作进行总结。 第一,严格执法,团结同志;以身作则,努力工作 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响应公司的各种号召,积极参与公司的各种活动。克服各种困难,不计个人得失,加班学习业务知识,在短时间内完成受理案件、立案、调查、跟踪、体检等多道工序,赢得客户好评,更好地完成了领导交办的任务。 第二,树立中心形象,维护公司和客户的利益 工作中发现很多医院存在收费不合理的情况,给公司和客户造成损失。有了充足的证据,我多次到问题医院去说理,为客户挽回了损失,也避免了我们公司的损失,在客户和医院面前树立了picc理赔的良好形象。 第三,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求创新促工作 1.经过市场调查,结合家政学和医院的特点,提出护理费用实行统一价格支付,既节省了理赔手续,又减少了这笔费用的支付。 2.人身伤害(疾病)案件流程相关文件、非车险专项通知文件、人身伤害案件跟踪表、医疗审核表等。使人民伤害案件集中立案,集中体检,简化理赔程序,大大降低赔偿。 第四,是提升深化服务,服务客户,服务承销公司 1.把理赔工作放在前面,在交警队调解前先查客户。 2.我们业务组刚开始工作,各方面经验还不够,需要大家共同学习,加倍努力。同时,由于工作涉及多种险种,需要多个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今后需要加强各方面的协调。 3.随着新型保险的发展,仍然存在许多新问题。在加强业务学习的同时,也需要横向接触,学习其他公司的先进经验。 新的一年,我给自己定了一个新的目标,那就是更加努力的学习,更好的充实自己,以饱满的精神迎接新时期的挑战。我也会向其他同事学习,取长补短,交流好的工作经验,共同进步。争取更好的工作成果。 保险业务2022工作总结篇3 这一年的保险工作,我也是完成了任务,但也是知道是依靠大家一起的努力,同时也是有很多的同事在我销售工作里头帮了我挺多,我也是很感激,在这一年要结束的时候,也是来做好工作的一个总结。 作为保险业务员,我也是积极的来学习好保险的业务知识,清楚这一个行业的发展是怎么样,同时也是去了解外部的环境来改变自己的销售方式,年初的时候,我们没办法去面对面的谈业务,可以说给工作造成了一些困扰,但是本来我们也是有网络联系以及电话的方式可以做的,所以也是通过这些方法来开拓业务,疫情影响的不但是我们工作的方法,同时也是让我们明白很多的事情做起来,其实真的客户不一定是能接受的,特别是那时候本来也是担忧工作,担忧安全的问题,对于保险我们也是去思考,如何的告知客户,如何的去选择合适的险种来推广,公司也是开了几次的会议,我也是认真的参加,积极的学习,一些新的险种推出也是针对市场的,我也是去了解,然后和客户沟通来拿到业务。 一年的业务工作从年初的不太顺利到而今自己拿到满意的成绩,我也是知道自己的付出有多少,工作上,熟悉了业务,也是不断的去开拓新的客户,同时对于老客户我也是积极的维护好,一些好的险种也是会去推荐给他们,去保障他们,做好服务,同时也是这种维护让老客户也是帮我介绍了很多的新客户,可以说这种方式可以节省自己很多去开拓新客户的精力,也是让我明白,一个老客户的资源是多么的重要,当然自己新客户的开发也是很重要毕竟自己不像一些老员工,有很多的资源,自己还是个新人,还在储备之中,更是要去多积累才行的。而客户的开发并不容易,也是花费了我很多的精力,但同时自己也是在这过程之中知道自己的能力如何,又是哪些要去改善的,同事们也是给了我很多的意见让我做起来也是容易了一些。 一年的保险业务做下来,我也是比以前更加的熟悉了公司的险种,清楚如何的开展好业务,去开发新的客户。同时我也是在这工作里头,自己看到一些问题一些自己还要去优化的方面,这些也是今后自己工作努力的一个方向,去学习,去让自己在来年能把业务做得更好才行。 保险业务2022工作总结篇4 我已在xx保险公司工作x个年头。在同事和领导的热情帮忙下,经过x年的历练,已从当年的保险新手,成长为专业老练的公司保险的重要负责人。在岗位上,我能为客户带给很好的保险咨询服务,并且还能为公司外出招揽新业务,为公司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在公司里,我遵纪守法,团结群众,与同事们共同完成领导和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下面是我对20xx年工作状况的总结。 一、不断学习,参加培训,使业务水平不断提高 学无止境,虽然我对公司的各方各面都已很熟悉,但我仍不满足于现状,为了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我用心参加上级公司和支公司、本部门组织的各种业务学习培训和考试考核,勤于学习,善于创造,不断加强自身业务素质的训练,不断提高业务操作技能和为客户服务的基本功,掌握了应有的专业业务技能和服务技巧,能够熟练办理各种业务,知晓本公司经营的各项业务产品并能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和促销。 二、提高觉悟,在思想上政治上不断进步 一向以来,我都持续着用心取的心态,用心参加上级公司和支公司、本部门组织的各种政治学习、 主题教育 、职业教育活动以及各项组织活动和文娱活动,没有无故缺席现象;能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从各方面主动努力提高自身政治素养和思想道德水平,在思想上政治上都有所进步。 三、按 规章制度 办事,提前完成公司各项任务 我始终怀着一颗为公司谋利的心,无论在办理业务还是其它的工作中,都能严格执行上级公司和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内控规定和服务规定,坚持礼貌用语,不越权办事,不以权谋私,没有出现被客户投诉的行为以及其它违规违章行为。平时的工作中,我一向做到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地努力工作,上班早来晚走,立足岗位,默默奉献,用心完成支公司和本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能够用心主支动关心本部门的各项营销工作和任务,用心营销电子银行业务和各种银行卡等及其它中介业务等。 总之,保险事业已成为了我人生的一部分,带着执着和热情,我会一向走下去,鼓足干劲,履行自己的工作和岗位职责。在这一年以来,我努力按上级领导的要求,切实做好各方面工作,也取得了必须的成绩,并得到了领导的肯定,也得到了同事们的好评。在对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也发现自己与最优秀的伙伴相比,还存在着必须的差距和不足。但,我有信心和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缩短与他们的差距,勇克服缺点和弥补不足,为进一步提高自身综合素质而努力。 保险业务2022工作总结篇5 我加入某某保险至今已有三年的时间。这三年我一直担任某某公司某某营业部业务某某部的团队主管,回顾这一年的工作,收获了很多也成长了很多。现将这一年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业务拓展 业务某某部共有代理人某某人,一年来在公司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和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我部在个人代理业务上取得不错的成绩。一年来,根据上级公司下达给我们的全年销售任务,我部制定了全年销售计划,按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来分时分段完成任务,由于我部的有效人力较少,又加上某某保险、某某电销对车险业务的冲击,在业务拓展上曾经出现一定的困难,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我们没有放弃努力,通过与上级部门沟通、统一认识,努力增员,并且让业务人员充分了解公司的经营目标以及公司的经营状况。 我们把稳固车险,拓展新车市场作为业务工作的重中之重,在抓业务数量的基础上,坚决丢弃屡保屡亏的“垃圾”业务。与此同时,我们和汽车销售商建立友好合作关系,请他们帮助我们收集、提供新车信息,对潜在的新业务、新市场做到心中有数,充分把握市场主动,填补了因竞争等客观原因带来的业务不稳定因素。大家团结一心,终于使个人代理业务取得突破性发展。 回顾一年的工作,我部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完成了公司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但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如有效人力不足,销售产能低下。对此,我们也认真分析了原因,只有不断提高业务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水平,才能拓展到更多更优质的业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抓住各种学习和培训的机会,促进个人代理团队自身素质的不断提高,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打下扎实的基础。 二、财务收付工作 除了业务拓展外,我还兼做某某营业部的财务收付工作,我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工作,在日常工作中能够认真严格的按照上级公司《财务管理规定》,积极有效的开展工作,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做好每天的日结工作和每个月的手续费对帐与支付工作,并及时送交相关主管部门。 三、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 我通过日常工作积累,发现自己的不足,利用业余时间学习公司条款,增强对保险意义和功能的领悟,平时我还会向出单人员和理赔人员学习请教,掌握了保险投保、承保和理赔的一般流程,以及一般单证的领用与使用。 一年来,我凭着对保险事业的热爱,竭尽全力来履行自己的工作和岗位职责,努力按上级领导的要求做好各方面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取得领导和同事的好评。回首一年过来,在对取得成绩欣慰的同时,也发现了自己在很多方面还有待提高。但我有信心和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查找差距,勇敢地克服缺点和不足,进一步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把该做的工作做实、做好。

保险业中组训、督训、督导三种岗位的区别在哪里?具体职责有哪些不同?

个险条线的叫组训,银保条线的叫督训,这两个岗位干的活都差不多,虽说是组织训练辅导业务,但真实中干的不止这些,小到扫地茶桌子,大到产说会业务推动……,定位非常乱。督导嘛,(督导督导,一督就倒……),就是一闲职,一般都是干不好下课的中层管理干部,没地方安排,就弄个督导的岗位让你呆着(意思是你该滚蛋了,自己心里要有点B数)。

如何看待保险业服务质量状况

有待提高。

保险业的赔付率,综合赔付率有那些不同

简单赔付率:指某一险种或业务的赔付情况,简单赔付率指计算期赔款金额除以保费收入的比例。这一指标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保险公司经营效益的好坏。但由于保险业务存在先收保费后赔付且出险到实际赔偿有一个时间差的问题,而且,计算期的赔付也没有反映未决赔款和未到期责任,另外,当期的赔付又往往包括计算期前出险当期赔付的金额,所以简单赔付率无法真实反映保险公司的经营情况。综合赔付率保险公司已发生赔款支出与已赚保费的比率,已发生赔款支出包括赔款支出、分保赔款支出与未决赔款准备金提转差,并扣除摊回赔款支出与追偿款收入。计算公式综合赔付率=(本年度已决赔款+净未决赔款准备金提转差+分保赔款支出-摊回分保赔款-追偿款收入)/(当期保费收入-分出保费+分入保费-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提转差)*100%折叠编辑本段优缺点1、优点:考虑精算、再保等因素,运营精算方法计算,能够科学、综合、精确反映考核区间内整体经营情况.国外保险公司一般采用这个公式。2、缺点:计算量、计算难度较大,要求公司数据规范,而且要有一定的量的积累,受采用精算方法的影响较大;统计维度少,不能从多个角度灵活反映赔付情况。3、适用条件综合赔付率一般是根据保险公司利润表中相关指标进行计算而得,是考虑再保、精算等因素的综合性指标,通常是保险公司KPI指标之一,适用于整体反映一个机构的经营情况。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保险业的平均loss ratio是多少

loss ratio英 [lu0254s u02c8reiu0283iu0259u] 美 [lu0254s u02c8reu0283o]赔付率(指保险公司在一定时期内赔偿保险损失额与收到的保险费间的比率); 损害率相关赔付率多少可以参阅赔付率在保险行业中有很多种,比如满期赔付率、综合赔付率、日历年度赔付率、简单赔付率等。简单的赔付率是将同一个计算周期内的保险赔付支出与保费收入之比得出。由于保险行业的数据建设的滞后,很多细分的数据难以寻觅,在保监会公布的统计数据中我们可以找到2011年的保险行业运行数据,用相对简单但略失准确的做法,我们可以计算出2011年1-12月财产保险的赔付率为47.36%,健康保险的赔付率为52%,意外伤害险的赔付率为24.49%,据业内人士透露,健康保险保费收入中可能存在储蓄型险种,从而其赔付率计算可能失真,个别公司的健康保险赔付率大概已经达到80%左右。

世界保险业发展现状

近年来,世界保险业发展迅速,保费收入由2016年的4.7万亿上升到2020年的6.1万亿美元。保险密度由1999年的387美元,上升到2020年的约687美元。然而,中国保险市场发展与世界相比差距仍然很大,显示出巨大的市场潜在空间。全球保费收入低速增长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全球保费收入预计减少3.8%(安联集团预估),与新冠疫情前的趋势相比,约3600亿欧元的保费将消失。大多数市场将在2021年复苏,未来10年全球保费增长将稳定在4.4%,而亚洲(不包括日本)将为8.1%,作为亚洲最大的保险市场,预计中国保险市场平均增长率将达到9.5%,注:2020年数据为据安联集团发布降速3.8%测算所得。全球保险业在金融业中的地位快速上升2018-2019年,世界保险业在金融中地位快速上升,2019年第四季度,在整个金融业中,全球保险市场占比高达17.8%。反观中国,2020年第三季度,保险业占金融业的比重仅为6.46%,同世界水平差距甚远,保险业在中国金融体系中有很大发展空间。全球保险业务水平上升,中国差距甚远保险深度来看,中国保险深度在2011-2017年期间与全球平均保费收入差距不断缩小,2017年之后差距又不断扩大,到2020年中国保险深度为4.45%,世界保险深度预计在7.3%左右。中国与世界保险深度依然有64%的差距。注:保险深度=原保险保费收入/ GDP总值,2020年全球保险深度为预测数据。保险深度地区来看,2019年,中国台湾省最高,高达19.97%;其次为中国香港地区保险深度为19.74%;南美洲为13.4%;亚洲地区,日本保险深度为9%,世界平均保险深度为7.17%,而中国仅为4.3%。由此可见,就保险深度而言,中国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惊人。保险密度来看,2011-2019年。中国人均保费不断增长,保险密度与世界水平差距不断缩小,但差距依然很大,2019年,中国保险密度441.01美元/人,与世界保险密度819.99美元/人,差距378.98美元/人。中国人均保费与世界人均保费相比差距仍然很大,显示出巨大的市场潜在空间。具体保险密度国家地区方面,2019年,中国香港地区人均保费为7915欧元,排行最高,其次丹麦、瑞士和新加坡分别以5239欧元、4972亿欧元和4888欧元的人居保费排行第二-第四名,中国内地人均保费与世界发达国家和地区上游较大差距,人均保费仅317欧元。世界保险业竞争激烈,中国险企具备影响力2020年,全球领先的品牌价值评估和战略咨询机构Brand Finance公布了“2020年全球最有价值保险品牌100强”榜单,上榜的100个保险品牌总价值为4632亿美元。其中,中国(大陆、香港和台湾)12个品牌上榜,价值1515亿美元,占比32.7%,其中5家跻身前十;美国22个品牌上榜,价值931亿美元,占比20.1%;德国5个品牌上榜,价值387亿美元,占比8.4%;日本8个品牌上榜,价值310亿美元,占比7%;英国8个品牌上榜,价值237亿美元,占比5.1%;法国3个品牌上榜,价值222亿美元,占比4.8%。中国保费世界份额快速提高1980年以来,世界保险市场主要以美国及欧洲市场占据绝大部分份额,中国市场尚未发展。随着世界保险市场的发展,以中国为代表的亚太市场占比不断提高,瑞士再保险研究中心预计到2019年,中国保费世界占比份额将由2018年的11%提高到2029年的20%。美国市场份额将下降至25%。中国保费收入增速高于世界平均 未来前景广阔2016-2020年,我国原保险保费收入增速呈下降趋势,但依然远高于世界保费增速。更多数据参考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保险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规划分析报告》

保险业发展现状及趋势

保险行业稳定向好发展,政策频发鼓励数字化转型目前,中国为全球第二大保险市场。2010-2020年,我国原保险保费收入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增速方面,2011-2016年我国保险保费收入增长率呈现爬坡态势,2016年后连续两年下降,但2019年出现回升趋势。2020年,全年原保险保费收入45257亿元,同比增长6.1%。站在保险行业数字化转型的关键时点,近几年银保监会陆续发布多项监管政策及指导意见,其中涉及财产险、健康险、互联网保险等多个领域。同时,在相关政策中多次强调了利用现代科技技术改造和优化传统保险业务流程。政策在鼓励和规范保险数字化转型进程的同时也对行业数字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保险行业处于全域数字化发展初期,数字化升级任重道远保险公司在传统核心系统构建的信息化基础上接入各类数字化系统,以及"互联网+"及前沿科技应用的驱动下,逐步走向了数字化升级。数字化在保险各环节的业务中渗透程度各不相同,渠道为相对数字化程度相对较高的业务,理赔、避险等业务次之,产品设计是数字化程度相对较低的业务环节。以渠道应用场景为例,在互联网保险的驱动下,近年来保险业务线上化渗透率只维持在6~9%左右,且增速较慢,传统的线下化渠道模式仍为主流,可见渠道数字化发展仍有较大提升空间。目前,接入核心系统的各类业务系统、以及数字中台的建设,成为保险行业数字化升级将要迈出的重要一步,其部署及应用已在行业中逐步渗透;但另一方面,(A)loT等前沿科技未实现完备成熟,智能化应用也需要更为有效数据支撑来优化算法模型,整体来看,保险数字化升级处于初期阶段,全面深入发展仍需较长时间。保险IT解决方案市场规模达78.5亿元,数字化升级服务将成为下一个业务增长点2019年保险IT解决方案市场依旧平稳增长,总市场规模达到78.5亿元。按照业务类型划分,保险IT解决方案业务主要包含核心系统类业务、渠道类业务和管理应用类业务及数据应用类业务,其中核心系统相关业务仍然是当前最重要的子市场。而进入保险数字化升级时代以来,伴随着保险线上化趋势的持续渗透,各保险机构开始投入更多资金布局渠道数字化建设,由此也带来了数据类应用和业务流程智能化改造等多维度数字保险解决方案的增量需求。得益于保险数字化升级服务市场需求的驱动,2024年保险IT解决方案市场规模有望达到207.9亿元,2019-2024年的复合增长率将超20%。根据艾瑞测算数据,2019年保险数字化升级服务市场规模约为21.4亿元,仅占保险IT解决方案总体市场的27.26%,但是随着保险公司数字化升级需求的持续爆发,2024年市场规模有望突破90亿元,在保险IT解决方案总体市场中的占比将提升至43.3%。更多数据来请参考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保险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规划分析报告》。

浅谈我国保险业失信现状与对策

摘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保险市场迎来了发展的良好机遇,但是威胁与挑战也如期而至。本文就目前保险市场的营销现状进行了分析与讨论,旨在找出有效策略,全面提升我国保险市场的营销管理水平,并从根本上提高我国保险业的整体竞争力。关键词:保险市场;现状;发展前景1保险市场营销的基本含义和重要性保险市场营销作为一项营销策略和手段,它以保险市场为起点和结束,它将目标市场的准客户作为其对象。保险市场营销作为一项总体性活动,它满足了保险市场各种风险保险需求和欲望,它除了要以推销保险商品获得经济利益以外,还要提升保险业的市场竞争力,为保险业树立良好的信誉和形象。保险市场营销可分为以下几类:保险市场营销环境的分析、保险市场营销策略的制定、保险市场营销的管理以及保险市场营销目标的选择等。保险市场营销的基本策略也体现在如下几方面:(一)保险市场营销始终坚持以客户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价值链;(二)保险公司的商品、服务手段与价值等均为其营销载体;(三)保险市场营销为了取得长远的业绩成效,通常以关系和网络为依托;(四)保险市场营销负责目标市场的分析,它在控制营销过程和实施营销计划的过程中,会不断满足保险公司获取经济利益的需求。市场营销是市场经济中较为关键的环节,它能有效连接保险企业和社会需要,对我国保险业的长期稳定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我国保险市场的发展需要以市场营销为依托。在计划经济时代,我国保险业处于垄断地位,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等为主要保险对象,针对家庭或者个人的保险较少,保险的方式要么是依托行政干预,要么是强制保险。最近几年,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完善和发展,保险需求呈现出多元化趋势,营销策略的制定主要以投保客户的需求为依据。由此可见,传统的营销手段和方式已经不能满足市场发展需求,大力发展市场营销显得极为重要和迫切;第二,市场营销的发展能在无形中促使人们保险意识的形成。我国人口众多且地域分布广,经济发展迅速,保险市场蕴含巨大的潜力,但是人们的保险意识普遍较弱,扩大保险市场的规模任重道远。目前,我国保险市场不断引进市场营销理念,它具备极强的服务性,且营销方式日趋多元化,能推动人们购买力的提升。现如今,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各主要保险公司为了拓展业务,占取更为广阔的市场,赢得良好的信誉和形象,就要注重营销方式和内容的创新,不断提升消费者的保险意识和保险观念,充分认识到保险对于自身发展的重要意义,扩大了保险市场需求;第三,市场营销理念的引进能不断优化保险公司的管理,不断提升服务效率。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险公司要掌握战略优势,获得较好的经济利益,就要优化管理模式,以前瞻性的眼光看待市场需求,在险种的选择以及推广上保持严谨态度,同时要不断提升服务效率和质量,充分满足客户需求,提升消费者的满意度,促进保险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1]2我国保险市场的现状保险业在我国的发展时间较短,但它的发展速度和规模却远远超出人们的想象。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保险市场取得了引人瞩目的成绩。2.1保险业的健康稳定发展,满足了市场经济的发展需求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保险业成绩显著,对经济建设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2006年,我国保险公司人身保险的赔付为55亿元,而支付财产保险赔款总计为259亿元,它能在一定程度上稳定社会秩序,恢复生产,为社会发展带来了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2.2保险市场机制不断趋于完善保险市场不断拓宽和完善准入机制,催生了新的市场主体的诞生。传统的保险市场准入门槛相对较高,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保险市场垄断性质的形成,阻碍了保险业的长期稳定发展。2004年,我国不断调整保险业发展策略,逐渐放宽行业准入机制,催生了新的保险公司的兴起,而建筑专业保险公司获批更有着历史性的突破,从根本上打破了保险公司垄断的组织形式和专业化经济。2.3市场主体不断增多,初步形成了多家保险公司共同竞争的新格局目前,保险市场初步改变了传统的融资方式,部分保险公司拓宽了营销渠道,不断吸收民营资本和外资,使得股权结构日益优化,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有些领域还逐步引进和渗透进外国保险公司,它与国内保险公司形成了良性的竞争环境,保险业出现了齐头并进的良好发展态势。2.4保险业存在的问题最近几年,我国保险市场取得了长远发展,对于推动市场经济的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其发展过程中也衍生了一系列的矛盾和缺陷,对于保险市场的长远发展有着极为不利的影响,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2.4.1消费者对保险业缺乏足够的认识,参保意识淡薄。社会大众对保险业的整体认识不强,人们未充分认识到保险对于稳定社会经济秩序以及保障个人利益的重要作用,主动购买保险的人少之又少,人们对于保险推销也持消极观念。所以,保险业呈现出买方市场的特点,即使保险员大力推销仍效果甚微。保险业对于稳定社会秩序起着关键作用,要让普通民众充分认识到保险业的重要作用,引导人们主动参保,不断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2.4.2保险业费用高,服务质量有待于进一步提升。相较于国外保险公司,国内保险业普遍呈现收费高、服务质量差等特点。首先,我国金融市场发展不够成熟,监管严格,限制了保险业的发展;其次,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周期较短,保险销售仍处于探索阶段,对于如何提高服务质量还任重道远,所以在办理保险理赔业务时,参保人与保险公司的矛盾激化,难以提供优质服务。2.4.3保险市场要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自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各行业纷纷加入国际市场的行列,保险业也顺应时代发展,逐渐与国际接轨。保险市场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掌握主动地位,就要不断拓宽市场。一方面,要鼓励国内保险公司积极走出去。同时,要积极引进外国保险公司。只有不断走向国际市场,积极引进竞争机制,才能使国内保险公司始终保持发展活力,不断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需求。但是我们也要认清形势,我国保险市场的主体仍需进一步完善。2.4.4保险组织形式和经营机制均呈现出单一结构。目前,我国保险公司均表现为商业性质,与国家产业政策相匹配的保险业相对匮乏,主要表现在基础产业方面。就农业而言,农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抵御风险的能力相对较弱,但是保险公司从自身利益角度出发,不愿意为农业风险进行担保。2.4.5专业人才较为缺乏,人才结构不尽合理。目前,制约我国保险业发展的主要因素是专业保险人才的缺乏。受主客观因素的制约,我国长期忽略保险专业人才的培养。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各院校纷纷开设了市场保险专业,但人才培养模式较为落后,难以满足市场实际需求。保险销售人员经过简单业务培训后即可上岗,参与保险业务,扰乱了保险市场的正常发展。有的销售人员为了提升业绩,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阻碍了承保质量的提高。[2]3推动我国保险市场发展的措施及建议保险业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逐渐迎来了转型和发展的关键时期,所以我们要全面提升保险业应对发展机遇的能力,同时要深化改革,推动保险业新的发展。3.1保险市场向秩序化、健康化方向发展为了满足日益增加的市场需求,保险公司也如雨后春笋般逐渐兴起,同时,保险代理作为新的发展形势也不断趋于完善和合理。未来,我国保险市场的竞争主体将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隐形的潜在主体在不久的将来将转变为现实供给主体。除此之外,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保险市场逐渐呈现出多元竞争的态势。目前,公司信誉、专业人才以及服务质量等逐渐成为保险市场竞争的主要方面,而且保险市场也不断呈现出秩序化和健康化特征。[3]3.2专业保险人才的涌入,为保险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保险业要取得长远发展,必须重视专业人才的培养。受历史和现实条件的限制,我国保险业一直欠缺专业人才。目前,我国保险业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国家及保险业开始重视专业保险人才的培养。首先,国内大学纷纷开设保险学科,为保险业输入了大量新鲜血液,为保险业的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的人才基础。其次,保险公司开始重视实效培训,不断引进和吸收外国先进经验,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从根本上提升了保险人员的整体素质。3.3保险经营业务向专业化方向发展目前,我国保险体制改革的进程不断深入和发展,保险业务向专业化方向发展,农业保险以及出口信用保险逐渐从传统商业保险中抽离出来,客观上推动了保险业的专业化发展。3.4保险体制不断创新我国保险业要保持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就必须从我国国情出发,不断适应市场需求,不断创新保险体制改革的内容和方式,从营销方式、产品开发以及分配制度等方面着手,不断创新形式。这样,我国保险业才能更好的与国际市场接轨,全心全意为参保人服务,不断提升我国保险业的信誉和形象,使其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主动地位。[4]参考文献[1]向波林;我国保险市场营销的现状及策略选择[J]时代金融;2013(02)[2]贾丽颖;王超;何静;浅谈我国保险市场营销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科协论坛(下半月);2012(09)[3]李俊;论我国保险企业的市场营销现状及营销渠道选择[J]西南财经大学;2013(04)[4]安祥林;浅谈我国保险市场营销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商业研究;2011(12)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中国保险业的传销模式是不是国内特有的

保险营销模式的分水岭:在美国友邦保险进入中国内地市场以前,国内保险公司基本上都是以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坐地商”为主,即“坐等保户,愿者上钩”。自从1992年友邦保险在上海设立分公司并培训第一代寿险业务员在大街上展业,这一代理人制度引发了保险业界营销模式的巨大变革,代理人制度迅速被国内其他保险公司相继采用。个人营销制度进入我国保险业后,不仅带来了全新的营销机制,相伴随地也带来了新的经营机制、管理机制和用人机制,但起到首要作用的应是用人机制。制度化明确了每一个营销人员的人发展轨迹,和其在不同阶段和职级下应该享受的个人工资和福利待遇,排除了工作业绩之外的其他人为非量化因素的干扰,它充分体现了按劳分配的原则。在这种佣金制度管理下,各级营销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工作具有了动力,配合以严格的劳动业绩的考核,营销人员的工作又具有了压力,动力与压力的相互作用,极大地激发和调动了营销人员的从业积极性。但这种高速增长并不能掩盖住其中隐藏的问题,而且各种矛盾和弊病也日益表现得越来越明显。中国的传销业是以美国安利为代表的直销公司进入中国市场后,将其营销管理办法和激励制度带入中国市场的。与保险业相比,两者使用的营销架构和激励制度基本相同。这很容易让人产生这样的疑问:保险和传销到底是谁借鉴了谁,或者是谁抄袭了谁?这一论断从文字上无法考证,但仅从对两者的发展历史和成长环境的分析而言,可略见一斑。世界传销业的鼻祖安利成立于1959年,至今仅有四十几年,而且是在保险行业深度发达的地区成长壮大起来的,但论其规模实力尚不能进入500强之列,与保险业差距不可同日而语,谁主谁从大概也就不言而喻了。从进入中国市场的时间来看,都是在九十年代初期,然而外资保险的市场准入受到国家监管机构的诸多严格控制,与保险不同的是传销进入中国市场之后,其营销架构和相关激励制度遭到一些公司和个人的恶意修改,使之如脱缰的野马入无人之境,在国内迅速蔓延,形成九十年代中期的传销狂潮。由于“老鼠会”在中国异常猖獗,并引起了大量的社会问题,中国政府1998年取缔了所有形式的传销组织与活动。星舞飞扬回答时间2007-11-1413:08其他答案保险是直销,传销带有变相的销售模式!??▁|甯??回答时间2007-11-1412:57有些保险就是和传销中所谓的“直销”差不多的!峰流倜傥回答时间2007-11-1412:57Q友评论拜托保险就是多层直销上网查查就知道了最早这种模式是“安利”带到中国的,所以这种模式大家一般都和传销联系在一起!保险行业是友邦进到中国后也采用这种模式的,但实际运用中有很多的不规范情况,使得这个行业存在一定的舆论风险。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保险业个人先进事迹

1.孙中山中国伟大的革命先行者孙中山(1866-1925年)在一次革命行动失败后.转移到上海重振旗鼓.等候时机东山再起.有一天.几个革命同志闲来无聊.凑了4个人打麻将娱乐.不巧.被孙中山撞见了.他们自知犯错.一阵惊慌.你看我.我看你.不知如何是好.面对如此尴尬场面.孙中山不但继续叫他们打下去.而且还笑着说:[打吧.打麻将很像我们革命起义.这一局输了没啥关系.可寄希望于下一局.永远充满了机会.永远充满了希望."辛亥革命胜利后.孙中山当了临时大总统.有一次.他身穿便服.到参议院出席一个重要会议.然而.大门前执勤的卫兵.见来人衣衫简单.便拦住他.并厉声叫道:[今天有重要会议.只有大总统和议员们才能进去.你这个大胆的人要进去干什么?快走!快走!否则.大总统看见了会动怒.一定会惩罚你的!"孙中山听罢.不禁笑了.反问道:[你怎么知道大总统会生气的?"一边说着.一边出示了自己的证件.卫兵一看证件.才知道这个普通着装的人竟是大总统.惊恐之下.卫兵扑倒在地.连连请罪.孙中山急忙扶卫兵起身.并幽默地说:[你不要害怕.我不会打你的."2.竺可桢民国时期.科学家竺可桢在浙江大学任校长.深受师生的爱戴.一天.在联欢会的节目单上.有[校长训话".竺可桢一看.感到在联欢会上来个[训话".实在不妙.于是.他在讲话时说:[同学们.`训`字从言从川.是信口开河也."大家听了.哄堂大笑.3.冯玉祥冯玉祥(1882-1948年)生平读书十分用功.他当士兵时.一有空就读书.有时竟彻夜不眠.晚上读书.为了不影响他人睡觉.就找来个大木箱.开个口子.把头伸进去.借微弱的灯光看书.冯玉祥担任旅长时.驻军湖南常德.规定每日早晨读英语2小时.学习时.关上大门.门外悬一块牌子.上面写[冯玉祥死了".拒绝外人进入.学习完毕.门上字牌则换成[冯玉祥活了".冯玉祥对不遵守时间的人深恶痛绝.1927年.因为汪精卫不守会议时间.开会经常缺席.迟到.冯玉祥一怒之下.编成一副对联送给了他:一桌子点心.半桌子水果.哪知民间疾苦两点钟开会.四点钟到齐.岂是革命精神当年冯玉祥有个军事顾问叫乌斯马诺夫.他特别喜欢打听西北军的事情.还常常缠着冯玉祥问这问那.开始问一些西北军的一般情况.渐渐涉及行政的人事安排.这天乌斯马诺又向冯玉祥问一些事.冯玉祥不悦地说:[顾问先生.你知道在我们中国.`顾问`两个字当什么讲吗?"乌斯马诺夫摇了摇头:[不知道."冯玉祥告诉他说:[顾者看也.问者问话也.顾问者.就是当我看着你.有话问你的时候.你答复就是了."抗战时期.冯玉祥居住在重庆市郊的歌乐山.当地多为高级军政长官的住宅.普通老百姓不敢担任保长.冯玉祥遂自荐当了保长.他热心服务.颇得居民好评.有一天.某部队一连士兵进驻该地.连长来找保长办官差.借用民房.借桌椅用具.因不满意而横加指责.冯玉祥身穿蓝粗布裤褂.头上缠一块白布.这是四川农民的标准装束.他见连长发火.便弯腰深深一鞠躬.道:[大人.辛苦了!这个地方住了许多当官的.差事实在不好办.临时驻防.将就一点就是了."连长一听.大怒道:[要你来教训我!你这个保长架子可不小!"冯玉祥微笑回答:[不敢.我从前也当过兵.从来不愿打扰老百姓."连长问:[你还干过什么?"[排长.连长也干过.营长.团长也干过."那位连长起立.略显客气说:[你还干过什么?"冯不慌不忙.仍然微笑说:[师长.军长也干过.还干过几天总司令."连长细看这个大块头.突然如梦初醒.双脚一并:[你是冯副委员长?部下该死.请副委员长处分!"冯玉祥再一鞠躬:[大人请坐!在军委会我是副委员长.在这里我是保长.理应侍候大人."几句话说得这位连长诚惶诚恐无地自容.匆匆退出.4.鲁迅广州的一些进步青年创办的[南中国"文学社.希望鲁迅(1881-1936年)给他们的创刊号撰稿.鲁迅说:[文章还是你们自己先写好.我以后再写.免得人说鲁迅来到广州就找青年来为自己捧场了."青年们说:[我们都是穷学生.如果刊物第一期销路不好.就不一定有力量出第二期了."鲁迅风趣而又严肃地说:[要刊物销路好也很容易.你们可以写文章骂我.骂我的刊物也是销路好的."30年代.某些作家的主观主义毛病很厉害.一次.有人请鲁迅谈谈这一问题.鲁迅一开始笑而不答.过了一会儿.讲了两个故事:金扁担有个农民.每天都得挑水.一天.他忽然想起.皇帝用什么挑水吃的呢?自己又接着回答:一定用金扁担.吃柿饼有个农妇.一天清晨醒来.觉得饿.她想.皇后娘娘该是怎样享福的呢?一定是一觉醒来就叫:[大姐.拿一个柿饼来吃吃."1934年.国民党北平市长袁良下令禁止男女同学.男女同泳.鲁迅先生听到这件事.对几个青年朋友说:[男女不准同学.同泳.那男女一同呼吸空气.淆乱乾坤.岂非比同学同泳更严重!袁良市长不如索性再下一道命令.今后男女出门.各戴一个防毒面具.既免空气流通.又不抛头露面.这样,每个都是.喏!喏!"说着.鲁迅先生把头微微后仰.用手模拟着防毒面具的管子大家被鲁迅先生的言谈动作逗得哈哈大笑.1934年.<人世间>杂志开辟了[作家访问记"的专栏.并配合刊出接受采访的作家的肖像.该杂志的编辑写信给鲁迅.要求应允前去采访.并以书房为背景拍一张照片.再拍一张鲁迅与许广平.周海婴的合照.鲁迅写了一封十分幽默的信予以拒绝:[作家之名颇美.昔不自重.曾以为不妨滥竽其例.近来悄悄醒悟.已羞言之.头脑里并无思想.寓中亦无书斋.`夫人及公子`更与文坛无涉.雅命三种.皆不敢承.倘先生他日另作[伪作家小传"时.当罗列图书.摆起架子.扫地欢迎也."5.老舍抗战期间.北新书局出版的<青年界>.曾向作家老舍(1899-1966年)催过稿.老舍在寄稿的同时.幽默地寄去了一封带戏曲味的答催稿信:元帅发来紧急令:内无粮草外无兵!小将提枪上了马.<青年界>上走一程.呔!马来!参见元帅.带来多少人马?2000来个字!还都是老弱残兵!后帐休息!得令!正是:旌旗明明.杀气满山头!老舍40岁时曾写了个质朴自谦.妙趣横生的自传.全文如下:舒舍予.字老舍.现年四十岁.面黄无须.生于北平.三岁失怙.可谓无父,志学之年.帝王不存.可谓无君.无父无君.特别孝爱老母.布尔乔亚之仁未能一扫空也.幼读三百篇.不求甚解.继学师范.遂奠教书匠之基.及壮.糊口四方.教书为业.甚难发财.每购奖券.以得末彩为荣.亦甘于寒贱也.二十七岁发愤著书.科学哲学无所懂.故写小说.博大家一笑.没什么了不得.三十四岁结婚.已有一男一女.均狡猾可喜.闲时喜养花.不得其法.每每有叶无花.亦不忍弃.书无所不读.全无所获并不着急.教书作事均甚认真.往往吃亏.亦不后悔.如此而已.再活四十年.也许有点出息.一次老舍家里来了许多青年人.请教怎样写诗.老舍说:[我不会写诗.只是瞎凑而已."有人提议.请老舍当场[瞎凑"一首.大雨冼星海.长虹万籁天,冰莹成舍我.碧野林风眠.老舍随口吟了这首别致的五言绝句.寥寥20字把8位人们熟悉并称道的文艺家的名字.[瞎凑"在一起.形象鲜明.意境开阔.余味无穷.青年们听了.无不赞叹叫绝.诗中提到的大雨即孙大雨.现代诗人.文学翻译家.冼星海即冼星海.人民音乐家.高长虹是现代名人.万籁天是戏剧.电影工作者.冰莹.现代女作家.湖南人.成舍我曾任重庆<新蜀报>总编辑.碧野是当代作家.林风眠是画家.作家楼适夷(1905年生)有次去看望老舍.[最近写些什么?"楼适夷问道.满族出身的老舍笑着说:[我正在当`奴才`.给我们的`皇帝`润色稿子呢!"一阵大笑.方知老舍正接受一项新任务--为中国末代皇帝溥仪修改他的自传<我的前半生>.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2019年营改增最新政策对金融及保险业有什么影响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营改增全面实施后,对建筑业而言,因为劳动力成本/折旧不能抵扣增值税,或会在较短时期内对建筑类行业公司的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长期内对营改增政策的修改将可能抵消不利影响。对房地产而言,如果土地成本不可抵扣,最终行业利润下降幅度可能会更大,反之则对企业经营业绩有利。对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而言,属于利好信息,将会显著减轻企业的负担。”“地价、利息目前没有明确是否能抵扣,如果地价、利息能进来抵扣的话,会降低房地产企业税负。金融业由5%的营业税改为6%的增值税,因为增值税是价外税,实际税负率是5.66%,再考虑到进项可抵扣,租金、购买设备这块能抵扣的话,基本上影响就不大。生活服务业如餐饮服务行业,这块的主要成本就是人工、租金、采购。如果租金和采购能抵扣,有可能税负会降。”建筑行业分析师认为,短期来看,考虑到材料、人工无法足额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甲方供应材料情况下发票难以进行抵扣等,大部分企业税负将有所增加,但营改增可能仅适用于新签项目,预计负面影响不大。长期来看,随着建筑企业发票管理力度加大,引进高科技设备并减少人力投入等,减负效果将逐步体现。更多相关建筑行业分析信息请查阅中国报告大厅发布的《2016-2021年中国建筑行业发展分析及投资潜力研究报告》。对于地产业,证券地产业分析师认为,如果营改增后能按6%计税并抵扣土地成本,将会极大改善企业的税费负担。如果仅以6%税率征收,对建安成本、财务成本等较高的企业利好也十分明显。从政策的基调来看,房地产企业的税费减免将逐步进入实质阶段。证券研报指出,证券业方面,券商如果可抵扣比例超过40%,营改增或有增厚业绩效果,其中人力成本能否抵扣至关重要。保险业方面,免税和进项抵扣确定至关重要,预期寿险免税设计或在营改增后能得以延续,而产险受益幅度或依然较高。信托业方面,考虑营业成本中管理费用/资产减值占比60%/40%,其中人力成本占比超过70%,人力及减值如何抵扣将非常重要。

保险业的第二套生命表

据中国保监会网站消息,近日,中国保监会发布了“中国人寿保险业经验生命表(2000—2003)”(以下简称新生命表)。中国保监会人身险部负责人近日回答了记者的提问。问:中国保监会今天正式发布“中国人寿保险业经验生命表(2000—2003)”,一共有两个文件,您能否先介绍一下文件的主要内容。答:这次生命表发文采取了生命表颁布和使用分别发文的形式,即“关于颁布《中国人寿保险业经验生命表(2000-2003)》的通知”(保监发【2005】117号)和相配套的《关于修订精算规定中生命表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05】118号)。前者正式发布新的生命表,后者规定了有关新生命表使用的一些政策问题,主要内容为:1、保险公司自行决定定价用生命表;2、保单现金价值计算用生命表采用定价生命表;3、保险公司进行法定准备金评估,必须采用新生命表;4、新生命表使用政策将于2006年1月1日起生效。问:能不能请您介绍一下编制新生命表的有关背景情况?答:1995年我国发布的“中国人寿保险业经验生命表(1990—1993)”(以下简称原生命表)是我国第一张经验生命表。近年来,人民生活水平、医疗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保险公司核保制度逐步建立,未来保险消费者群体的寿命呈延长趋势,原生命表已经不能适应行业发展的要求。与此同时,寿险业的快速发展也具备了编制新生命表的条件。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1、10年来,业务快速发展,积累了大量的保险业务数据资料;2、保险公司信息化程度大幅提高,数据质量也有了较大的改善;3、保险精算技术获得了极大的发展,积累了一些死亡率分析经验。基于各方面的考虑,在中国保监会的领导和组织下,2003年8月,正式启动了新生命表编制项目。新生命表编制完成后,于2005年11月12日通过了以著名人口学专家、全国人大副委员长蒋正华为主任的专家评审会的评审。问:新生命表的构成是什么,和原生命表相比有什么变化?答:新生命表包括非养老金业务男女表和养老金业务男女表共两套四张表,简称“CL(2000-2003)”。其结构与原生命表相同,但取消了混合表。之所以非养老金业务与养老金业务用表不同,是因为整体而言,投保养老金的人群死亡的概率比投保非养老金的人群要小。本次非养老金业务表男性平均寿命为76.7岁,较原生命表提高了3.1岁,女性平均寿命为80.9岁,较原生命表提高了3.1岁。养老金业务表男性平均寿命为79.7岁,较原生命表提高了4.8岁,女性平均寿命为83.7岁,较原生命表提高了4.7岁。问:最近媒体对新生命表有很多报道,其中谈到新生命表的发布将是我国寿险产品费率市场化的重要一步,不知道这句话怎样理解?答:这与新生命表的用途有关。新生命表将只用作责任准备金评估,寿险公司定价,可以以新生命表为基础,也可以以其他生命表为基础。这意味着寿险定价的利率、死亡率、费用率三要素中,死亡率要素将完全由公司决定。定价生命表放开后,公司可以根据产品的不同、地域的不同、受保人群的不同、公司核保技术的不同或者市场策略的需要,采用不同的生命表。同样,消费者购买保险,也可以在不同公司得到不同的报价。因此,新生命表的发布是我国寿险产品费率市场化的重要一步。问:那么,新生命表对寿险产品的价格有什么影响?答:我前面谈到,定价方面是一个市场化的趋势,不同的公司、不同的地域、不同的受保人群、不同的产品受到的影响都不一样。因此,新生命表对于寿险产品价格的影响,不能一概而论,而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1、以定期寿险为代表的保障类产品整体而言,新生命表比原生命表的寿命延长了,死亡率降低了。如果寿险公司的定价遵循这一趋势,保障类产品的价格应该下降。但是,对于保险公司认为死亡风险较高的人群,价格反而可能上涨。2、对死亡率不敏感的储蓄类产品现在市场上很多储蓄类产品,价格对死亡率不敏感。这些产品的价格的变化将很小。3、以终身年金为代表的年金类产品整体而言,新生命表比原生命表的寿命延长了。对于年金类产品而言,意味着保单进入给付期之后,保险公司需要支付年金的时间更长了,支付的金额也更多了。如果寿险公司的定价遵循这一趋势,年金类的产品应该涨价。但是,要注意两个因素:一是定价生命表是可以自由选择的,保险公司可以选择涨价,也可以选择不涨价,市场竞争的压力将至少压缩涨价的空间;二是在新生命表发布之前,保险公司早已意识到寿命延长的因素,在定价中实际上已经加了安全系数。另外,对于死亡风险不同的人群,情况也会有所不同。谈了这么多,我想在这里提醒广大消费者,第一不要轻信市场涨价传言,抢在新生命表实施之前,买了自己不需要的产品,第二在新生命表实施之后,购买保险产品时,要货比三家,要综合考虑公司信誉、服务和价格。问:新生命表的编制和使用有何意义?答:主要有三点意义:1、有利于防范化解风险。生命表广泛应用于寿险产品定价、现金价值计算、准备金评估、内含价值计算、风险管理等各个方面。死亡率估计高了,年金类产品将发生亏损;死亡率估计低了,保障类产品将发生亏损。因此,准确的生命表是防范风险的重要手段和条件。2、科学的生命表有利于促进寿险产品创新。新生命表更加科学,贴合我国目前的人口状态,将作为寿险监管以及寿险公司责任准备金评估的标准表及寿险产品定价参考表,也可以用作其他相关研究预测的依据。此次生命表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促进产品创新:一是将定价权交给公司,可以鼓励公司针对不同地域、不同人群开发不同的产品;二是有效防范了养老类产品的风险,提升了公司开办养老类保险的信心,有利于鼓励产品创新,特别是年金产品以及长期护理产品的创新。3、新生命表的发布和实施是我国寿险费率市场化的重要一步。问:这次生命表项目工作有何特点?答:这次生命表项目经过两年多的时间得以成功完成,我们回过头来总结出了项目的三个主要特点。1、编制水平高本项目是寿险业范围内的生命表编制,受到了全社会的关注和支持。2005年11月12日,由我国著名人口学专家,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蒋正华担任主任的生命表专家评审委员会一致通过了《中国人寿保险业经验生命表(2000-2003)》。生命表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新生命表给予了较高的评价,认为此次生命表的编制技术较为成熟,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2、工作量大数据来源于国内经营时间较长、数据量较大的六家寿险公司:中国人寿、平安、太平洋、新华、泰康、友邦。六家公司共提交了1亿多条保单记录,占全行业同期保单数量的98%以上;这在全世界生命表编制历史上,数据量是数一数二的。编制技术小组历时一年半,制定了全面、可行的数据收集方案,并对方案进行了试点;两层次数据校验,确保了数据质量。最终,所有数据全部通过校验,满足生命表编制的要求。计算上全部采用逐单法,确保准确率。3、组织效率高,编制成本低。保监会牵头,全行业共同参与,尤其是主要的六家寿险公司充分发挥了团结奉献精神,高效负责地完成了数据的收集与编制。项目费用支出很低,参与项目的人员全部是义务工作,不计报酬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中国人寿保险业经验生命表(2000—2003)

据中国保监会网站消息,近日,中国保监会发布了“中国人寿保险业经验生命表(2000—2003)”(以下简称新生命表)。中国保监会人身险部负责人近日回答了记者的提问。问:中国保监会今天正式发布“中国人寿保险业经验生命表(2000—2003)”,一共有两个文件,您能否先介绍一下文件的主要内容。答:这次生命表发文采取了生命表颁布和使用分别发文的形式,即“关于颁布《中国人寿保险业经验生命表(2000-2003)》的通知”(保监发【2005】117号)和相配套的《关于修订精算规定中生命表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05】118号)。前者正式发布新的生命表,后者规定了有关新生命表使用的一些政策问题,主要内容为:1、保险公司自行决定定价用生命表;2、保单现金价值计算用生命表采用定价生命表;3、保险公司进行法定准备金评估,必须采用新生命表;4、新生命表使用政策将于2006年1月1日起生效。问:能不能请您介绍一下编制新生命表的有关背景情况?答:1995年我国发布的“中国人寿保险业经验生命表(1990—1993)”(以下简称原生命表)是我国第一张经验生命表。近年来,人民生活水平、医疗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保险公司核保制度逐步建立,未来保险消费者群体的寿命呈延长趋势,原生命表已经不能适应行业发展的要求。与此同时,寿险业的快速发展也具备了编制新生命表的条件。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1、10年来,业务快速发展,积累了大量的保险业务数据资料;2、保险公司信息化程度大幅提高,数据质量也有了较大的改善;3、保险精算技术获得了极大的发展,积累了一些死亡率分析经验。基于各方面的考虑,在中国保监会的领导和组织下,2003年8月,正式启动了新生命表编制项目。新生命表编制完成后,于2005年11月12日通过了以著名人口学专家、全国人大副委员长蒋正华为主任的专家评审会的评审。问:新生命表的构成是什么,和原生命表相比有什么变化?答:新生命表包括非养老金业务男女表和养老金业务男女表共两套四张表,简称“CL(2000-2003)”。其结构与原生命表相同,但取消了混合表。之所以非养老金业务与养老金业务用表不同,是因为整体而言,投保养老金的人群死亡的概率比投保非养老金的人群要小。本次非养老金业务表男性平均寿命为76.7岁,较原生命表提高了3.1岁,女性平均寿命为80.9岁,较原生命表提高了3.1岁。养老金业务表男性平均寿命为79.7岁,较原生命表提高了4.8岁,女性平均寿命为83.7岁,较原生命表提高了4.7岁。问:最近媒体对新生命表有很多报道,其中谈到新生命表的发布将是我国寿险产品费率市场化的重要一步,不知道这句话怎样理解?答:这与新生命表的用途有关。新生命表将只用作责任准备金评估,寿险公司定价,可以以新生命表为基础,也可以以其他生命表为基础。这意味着寿险定价的利率、死亡率、费用率三要素中,死亡率要素将完全由公司决定。定价生命表放开后,公司可以根据产品的不同、地域的不同、受保人群的不同、公司核保技术的不同或者市场策略的需要,采用不同的生命表。同样,消费者购买保险,也可以在不同公司得到不同的报价。因此,新生命表的发布是我国寿险产品费率市场化的重要一步。问:那么,新生命表对寿险产品的价格有什么影响?答:我前面谈到,定价方面是一个市场化的趋势,不同的公司、不同的地域、不同的受保人群、不同的产品受到的影响都不一样。因此,新生命表对于寿险产品价格的影响,不能一概而论,而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1、以定期寿险为代表的保障类产品整体而言,新生命表比原生命表的寿命延长了,死亡率降低了。如果寿险公司的定价遵循这一趋势,保障类产品的价格应该下降。但是,对于保险公司认为死亡风险较高的人群,价格反而可能上涨。2、对死亡率不敏感的储蓄类产品现在市场上很多储蓄类产品,价格对死亡率不敏感。这些产品的价格的变化将很小。3、以终身年金为代表的年金类产品整体而言,新生命表比原生命表的寿命延长了。对于年金类产品而言,意味着保单进入给付期之后,保险公司需要支付年金的时间更长了,支付的金额也更多了。如果寿险公司的定价遵循这一趋势,年金类的产品应该涨价。但是,要注意两个因素:一是定价生命表是可以自由选择的,保险公司可以选择涨价,也可以选择不涨价,市场竞争的压力将至少压缩涨价的空间;二是在新生命表发布之前,保险公司早已意识到寿命延长的因素,在定价中实际上已经加了安全系数。另外,对于死亡风险不同的人群,情况也会有所不同。谈了这么多,我想在这里提醒广大消费者,第一不要轻信市场涨价传言,抢在新生命表实施之前,买了自己不需要的产品,第二在新生命表实施之后,购买保险产品时,要货比三家,要综合考虑公司信誉、服务和价格。问:新生命表的编制和使用有何意义?答:主要有三点意义:1、有利于防范化解风险。生命表广泛应用于寿险产品定价、现金价值计算、准备金评估、内含价值计算、风险管理等各个方面。死亡率估计高了,年金类产品将发生亏损;死亡率估计低了,保障类产品将发生亏损。因此,准确的生命表是防范风险的重要手段和条件。2、科学的生命表有利于促进寿险产品创新。新生命表更加科学,贴合我国目前的人口状态,将作为寿险监管以及寿险公司责任准备金评估的标准表及寿险产品定价参考表,也可以用作其他相关研究预测的依据。此次生命表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促进产品创新:一是将定价权交给公司,可以鼓励公司针对不同地域、不同人群开发不同的产品;二是有效防范了养老类产品的风险,提升了公司开办养老类保险的信心,有利于鼓励产品创新,特别是年金产品以及长期护理产品的创新。3、新生命表的发布和实施是我国寿险费率市场化的重要一步。问:这次生命表项目工作有何特点?答:这次生命表项目经过两年多的时间得以成功完成,我们回过头来总结出了项目的三个主要特点。1、编制水平高本项目是寿险业范围内的生命表编制,受到了全社会的关注和支持。2005年11月12日,由我国著名人口学专家,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蒋正华担任主任的生命表专家评审委员会一致通过了《中国人寿保险业经验生命表(2000-2003)》。生命表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新生命表给予了较高的评价,认为此次生命表的编制技术较为成熟,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2、工作量大数据来源于国内经营时间较长、数据量较大的六家寿险公司:中国人寿、平安、太平洋、新华、泰康、友邦。六家公司共提交了1亿多条保单记录,占全行业同期保单数量的98%以上;这在全世界生命表编制历史上,数据量是数一数二的。编制技术小组历时一年半,制定了全面、可行的数据收集方案,并对方案进行了试点;两层次数据校验,确保了数据质量。最终,所有数据全部通过校验,满足生命表编制的要求。计算上全部采用逐单法,确保准确率。3、组织效率高,编制成本低。保监会牵头,全行业共同参与,尤其是主要的六家寿险公司充分发挥了团结奉献精神,高效负责地完成了数据的收集与编制。项目费用支出很低,参与项目的人员全部是义务工作,不计报酬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福建保监局关于加强福建保险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安委办字(2005)48号没有看到作废的通知,应该继续有效,但现在都执行这个: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8号修订后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已经2016年4月1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3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局长杨焕宁2016年6月3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宣传、教育、培训、演练、评估、修订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动态管理的原则。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案的真实性和实用性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综合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各种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综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单位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总体工作程序、措施和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专项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针对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专项性工作方案。现场处置方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根据不同生产安全事故类型,针对具体场所、装置或者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第七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应急处置为核心,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细化保障措施。第八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三)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五)有明确、具体的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需要;(七)应急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应急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八)应急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第九条编制应急预案应当成立编制工作小组,由本单位有关负责人任组长,吸收与应急预案有关的职能部门和单位的人员,以及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第十条编制应急预案前,编制单位应当进行事故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事故风险评估,是指针对不同事故种类及特点,识别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提出防范和控制事故风险措施的过程。应急资源调查,是指全面调查本地区、本单位第一时间可以调用的应急资源状况和合作区域内可以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并结合事故风险评估结论制定应急措施的过程。第十一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编制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明确信息报告、响应分级、指挥权移交、警戒疏散等内容。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结合本单位组织管理体系、生产规模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确立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并体现自救互救和先期处置等特点。第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类型事故的,应当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预案。综合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应急预案体系、事故风险描述、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管理等内容。第十四条对于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的事故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编制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或将专项应急预案并入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处置程序和措施等内容。第十五条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场所、装置或者设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编制现场处置方案。现场处置方案应当规定应急工作职责、应急处置措施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事故风险单一、危险性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只编制现场处置方案。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向上级应急管理机构报告的内容、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更新,确保准确有效。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者实际需要,征求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意见。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各类应急预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相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衔接。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编制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针对工作场所、岗位的特点,编制简明、实用、有效的应急处置卡。应急处置卡应当规定重点岗位、人员的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关联络人员和联系方式,便于从业人员携带。第三章应急预案的评审、公布和备案第二十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编制的部门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带储存设施的,下同)、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并形成书面评审纪要。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第二十二条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评审人员与所评审应急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第二十三条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注重基本要素的完整性、组织体系的合理性、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的针对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并及时发放到本单位有关部门、岗位和相关应急救援队伍。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其他单位、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有关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的其他单位和人员。第二十五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备案,并抄送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进行告知性备案。中央企业总部(上市公司)的应急预案,报国务院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前款规定以外的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的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确定。油气输送管道运营单位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跨行政区域的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企业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在地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申报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二)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三)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四)风险评估结果和应急资源调查清单。第二十八条受理备案登记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对应急预案材料进行核对,材料齐全的,应当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备案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材料。逾期不予备案又不说明理由的,视为已经备案。对于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第二十九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第四章应急预案的实施第三十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与应急处置技能。第三十一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本部门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应急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师资、参加人员和考核结果等情况应当如实记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第三十二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本部门、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第三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第三十四条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第三十五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对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进行分析,并对应急预案是否需要修订作出结论。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应急预案评估。应急预案评估可以邀请相关专业机构或者有关专家、有实际应急救援工作经验的人员参加,必要时可以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实施。第三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并归档:(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三)面临的事故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五)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六)在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中发现问题需要修订的;(七)编制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第三十七条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应急响应分级等内容变更的,修订工作应当参照本办法规定的应急预案编制程序进行,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落实应急指挥体系、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及其使用档案,并对应急物资、装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适用状态。第三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时,应当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响应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第四十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结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四十一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将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工作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重点内容和标准,并安全按照计划开展执法检查。第四十二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对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报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第四十三条对于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四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编制应急预案的;(二)未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的。第四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一)在应急预案编制前未按照规定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二)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的;(三)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四)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单位、人员的,未将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单位和人员的;(五)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估的;(六)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修订并重新备案的;(七)未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物资及装备的。第七章附则第四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由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统一制定。第四十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第四十八条本办法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什么是银行代理保险业务?

一是把保险解释成银行存款,卖保险是存款送保险,很多百姓到现在还稀里糊涂。今天就是被忽悠了,回家后才猛然醒之,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二是把十年期保险说成三年,五年六年期的说成一两年。三是夸大意外险,大部分银行保险只能保意外死亡或者无意外保险,但银行员工都夸大为保意外(言下之意只要出了意外都保,故意模糊言辞)。四是夸大收益,银行保险到期收益根本不能预期,但银行工作人员按照保险公司人员的授意,擅自夸大收益,基本都说比存款高,并将十年期的保底金额解释成一年,模糊客户视听。五是保单上现金价值基本都打印在保单背后,并粘贴于背面,防止客户看见后明白真相而要求退保;就因为大家信任银行、邮局等机构,所以保险公司才想到这样的主意。在银行、邮局等地方摆摊设点兜售保险,让你误以为是这些地方的新业务。

保险公司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

根据《保险代理、经纪公司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试行)》,互联网保险业务经营资格由:1、保险代理、经纪公司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健全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管理制度;(二)具有合理的互联网保险业务操作规程;(三)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且经营区域不限于注册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四)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2、保险代理、经纪公司应当在具备下列条件的互联网站上开展保险业务:(一)依法取得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在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完成网站备案;(二)网站接入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三)有与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相适应的电子商务系统,能实现投保人的全部投保信息与保险公司核心业务系统的实时对接;(四)具备健全的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及安全技术,具有防火墙、入侵检测、加密、第三方电子认证、数据备份等功能;(五)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网络保险业务与传统保险业务的联系和区别是什么?

1、联系:网络保险业务和传统保险业务都是保险业务,核心是一样的,只是保险业务的不同渠道。2、区别:网络保险的业务的范围还不能包括所有的方面,一般多见于意外险,旅游险,车险,保险责任简单的重疾险。容易看明白,理性选择。    而传统保险业务,上门面对面讲解的保险业务,主要针对于寿险,健康险,高端医疗,养老,教育等方方面面。    网络保险有时需要借助第三方非保险经营企业的互联网公司进行推广和销售,成本低,没有售后服务环节,需要客户自行完成一系列的售后,保全,理赔,领取工作。    传统保险业条,因为有人的因素存在,人者见仁,智者见智,规划起来需要更强的专业性。

简述网络保险业务与传统保险业务的联系和区别

网络保险能够实现全区域、全天候的服务,跨越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是提升保险企业经营效益的有效手段。(1)有利于拓展销售渠道。新保险机构可以通过基于互联网的专业化保险服务平台快速布局全国市场,老保险机构可以利用基于互联网的专业化保险服务平台树立企业形象、提升服务品质、实现精细销售。(2)有利于节约销售成本。对于传统销售渠道而言,网络保险不但减少开设营业点的销售成本和广告成本,还减少代理人成本和佣金支出,极大地减少了费用支出。国外经验显示,网络保险的交易成本极低,仅为营业门店的10%。据瑞士再保险公司估计,美国经营个人险种的保险商通过网络保险所节省的销售、管理、理赔方面的费用约占全部费用的12%,在企业保险方面节省的费用约占全部费用的9%。(3)有利于保险机构创新销售和服务方式,采取差异化竞争策略,提升市场份额,降低经营成本。但是对于需要反复咨询的复杂险种,传统保险都是通过面对面的方式进行,在这方面要比网络保险更深入,更有质量。从目前情况来看,网络保险适合于简单的险种

安邦保险的网络保险业务是什么

安邦保险全称为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它是中国保险行业的龙头公司。2012年,安邦在中国获得全球华人名牌500强企业。安邦保险集团成立于1988年,其总部设在中国香港,是中国前一家股份制保险企业。安邦保险是一家独立上市的人寿保险公司,并且拥有银保监会颁发的经营执照。安邦保险的业务范围包括:汽车保险、人身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资产管理、保险销售、保险咨询等。

保险业如何防范可能存在的风险

保险业是一个重要的金融服务行业,它为客户提供了保护财产和责任的服务。但是,由于保险业的复杂性,它也存在着一些风险,这些风险可能会对保险公司和客户造成损失。因此,保险公司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来防范可能存在的风险。本文将介绍保险业如何防范可能存在的风险。 一、风险识别保险公司首先要做的就是识别可能存在的风险。保险公司可以通过分析历史数据,研究市场趋势,以及对客户的风险偏好进行评估,来识别可能存在的风险。此外,保险公司还可以利用现代技术,如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来更好地识别可能存在的风险。 二、风险分析在识别可能存在的风险之后,保险公司还需要对这些风险进行分析。保险公司可以利用风险分析模型,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以确定其可能对保险公司和客户造成的损失程度。此外,保险公司还可以利用现代技术,如机器学习和大数据,来更好地分析可能存在的风险。 三、风险控制在识别和分析可能存在的风险之后,保险公司还需要采取有效的措施来控制这些风险。保险公司可以采取一些措施,如实施风险管理政策,实施客户风险评估,实施风险控制系统,以及实施风险投资策略,来控制可能存在的风险。此外,保险公司还可以利用现代技术,如区块链和云计算,来更好地控制可能存在的风险。 四、风险监控在采取有效的措施来控制可能存在的风险之后,保险公司还需要对这些风险进行监控。保险公司可以利用风险监控系统,定期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监控,以确保风险控制措施的有效性。此外,保险公司还可以利用现代技术,如物联网和智能合约,来更好地监控可能存在的风险。 五、风险应对在监控可能存在的风险之后,保险公司还需要采取有效的措施来应对这些风险。保险公司可以采取一些措施,如实施风险管理计划,实施风险投资策略,实施风险转移策略,以及实施风险投资策略,来应对可能存在的风险。此外,保险公司还可以利用现代技术,如区块链和人工智能,来更好地应对可能存在的风险。综上所述,保险业如何防范可能存在的风险,主要包括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控制、风险监控和风险应对等方面。保险公司可以利用现代技术,如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物联网和智能合约等,来更好地防范可能存在的风险。只有通过有效的风险管理,保险公司才能确保为客户提供安全、可靠的服务。

全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业务

在07年的年底,国家环保总局和保监会联合下发《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然而到目前为止,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简称环责险)的推广情况并不理想。环责险真的能改善环境吗?2016年,全国环责险保费收入仅仅是2.8亿,提供保障263.7亿。但从江苏的试点情况来看,环责险对于环境管理方面有所成效。不过目前的环责险主要针对的是意外事故导致的突发性风险,对于渐变原因造成的环境污染风险还未覆盖,对于量化环境污染风险的技术流程和标准也有所欠缺。实际上,之所以推出环责险,污染发生后的赔付并不是目的,因为这已经意味着环境这一无法被金钱衡量的事物被破坏了,推出环责险的目的是为了防患于未然:保险公司承保后,为了责任和利益的最大化,主动来启动环境友好的相关机制,如对于投保企业的环保培训,环境监测,环责管控,风险监督等等。这就将仅仅是口头上的诉求转变为实实在在的行动,真真正正促进环境的改善,恢复美好的蓝天。美好环境需要每一个人的共同维护和努力,就算环责险能解决一部分问题,那也仅仅是一部分而已。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业务

不完全是。一、环责险简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主要补偿的就是发生环境事故后,企业需要支付给受害第三方的赔偿、清理污染物的费用,以及产生纠纷后的法律费用。不过,保险公司不负责事后将环境恢复到原状,因为该部分的风险保险公司无法估量。该保险能够一定程度上协助政府担负经济赔偿以及社会责任,环保部才会下文推行该险种。否则一旦出现需要大面积赔付的环境事件,企业倒闭了事,倒霉的都是百姓,买单的都是政府。二、是否强制。先来看一下相关法律法规:1、新环保法第五十二条明确:国家鼓励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未提强制二字。2、国务院《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明确要求在环境高风险领域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3、国务院2014年8月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中,提出了把与公众利益关系密切的环境污染等领域作为责任保险发展重点,探索开展强制责任保险试点。4、2013年1月,环保部曾发布《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环保部与保监会联合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涉重金属企业等三类环境高风险行业需强制投保。综上,环责险现阶段应该被称为部分强制。正走在强制的路上。不过,当前环责险主要展模式还是由政府引导甚至强制投保。毕竟当前环境下,没有行政力量干预指望企业自发购买环境险无异于痴人说梦。但保险公司除了理赔工作以外,一定要提供其他有价值的环境增值服务,帮助客户建立环保意识,协助基层监察部门做好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不要把自己只定位在一个收钱+赔钱的角色上。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无风险下行对保险业的影响

无风险下行的经济形势对保险业有很大影响。根据查询相关资料信息:由于无风险利率下降,投资收益降低,保险公司投资收益大幅度减少,险企投资收益不足以较好地覆盖费用,从而导致保费收入不足,险企获利受到影响。此外,保险业的发展要求投资的资金来源必须合规,但是因无风险下行,资金成本上升,导致资金融通性降低,保险业的资金供应也受到影响。

农村保险业金融改革内容提要怎么写

1.1健全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保险公司可以依靠现有的机构覆盖优势,通过建立农村保险服务网络和支持地方金融组织创新,为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作出贡献。一是健全农村保险服务网络。通过引导保险公司将机构延伸到乡镇地区、推广驻村保险服务员制度,大力发展农村保险中介服务渠道。同时可以探索成立地方性农业保险公司、农村保险互助合作组织等措施,进一步完善农村保险服务体系,解决农村保险市场主体较少、竞争不充分等问题。二是通过加强与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联合成立一站式金融服务场所,为农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三是支持地方金融机构改革与创新。通过参股等方式积极参与地方金融机构改革;发挥保险在风险防范、人员培训、信息技术等方面的优势,支持村镇银行运作试点。1.2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优化农村金融资源配置保险公司可以进一步发挥自身的金融职能,着力解决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供给不足的问题。一是扩大业务范围,促进农村产业结构升级。通过创新大宗农产品、特色农产品、高附加值农产品生产等特色农业保险,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科技创新企业等提供风险管理与转移服务,为农产品出口提供信用保险的融资服务。二是完善农村金融产品体系与服务形式,满足农民保障与理财需求。开发面向“三农”的人身险、财产险等产品,为农民的生产生活提供可靠保障;稳步发展理财类保险,为农村闲置资金提供保值增值服务;发挥驻村保险营销员的作用;为农民提供金融咨询服务。保险业是体制机制改革和对外开放都比较早的金融行业,在市场营销、风险管理、投资理财等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可以在优化配置农村金融资源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一是降低农村金融运行成本。推动农村金融资源的整合,探索建立保险与信贷等金融机构之间业务交叉代理模式,以达到节约运行成本、提高金融机构收益的目的。二是合理引导民间资金流向。发挥正规金融机构的政策导向作用,引导民间资金向符合政策方向的领域流动;指导农民将闲散资金按照合理的比例,投向保险、储蓄、证券等金融渠道。1.3加强农村金融风险控制,推动农村金融环境建设保险公司可以通过推动农村信用、法制、政策和社会等环境建设,为农村金融市场发展创造有利条件。一是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落实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要求,加大对涉农企业和农民的信用教育与宣传,提高其诚信意识。在保险公司内部逐步建立农村信用档案,及时记录相关企业和个人的骗保骗赔、违法犯罪等信息,条件成熟时可与银行信贷征信体系对接。区别涉农企业和农户的信用状况,给予不同的服务待遇。二是争取有利于金融发展的支持政策。加强与县、乡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协调,提高政府机构对金融工作的认识,促成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协助解决影响农村金融发展的突出问题。三是扩大金融机构在农村中的影响降低农村金融风险。加强保险机构与信贷机构之间的合作,建立信息共享平台,推动解决信贷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和不良贷款问题,促进农村小额贷款的安全发放。四是通过推广贷款人的人身保险业务、为贷款项目提供配套风险保障服务,以及与担保机构、农信社等金融机构合作,适当发展农村信用保证保险业务,为解决农村“贷款难”问题创造条件。2金融发展理论最新进展及对保险在金融改革和发展中发挥作用的启示当前保险在农村金融改革中发挥的作用仍存在以下不足:①目前农村金融改革与市场化仍有一定差距;②保险对于促进经济主体贷款成功的作用仍较小,现有的农村金融市场中,贷款成功更多取决于资本、资历甚至关系;③政府对于保险在金融改革中发挥的作用的认识仍有不足。依据Schumpeter的创新理论,创新应成为新经济增长理论中的核心变量。在“三农”领域,支持“三农”应明确界定为:以市场化的方式支持三农领域内的创新,方能对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形成持续有效的支撑,如生产方式创新、技术创新、市场创新、组织创新等,这些又直接或间接依赖于农村金融的支持和发展。保险公司依靠其自身的独特优势,尤其是企业家精神,在新农村建设中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①保险是合理配置农村金融资源的重要渠道。在后税费时代,农村基层组织与农民的直接联系相对减少,农村融资渠道转变为保险及银行机构。相较而言,保险公司的机构覆盖优势更明显,农村保险服务网络和支持地方金融组织创新,为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做出贡献。同时保险公司具有较强的市场信息收集和把握能力,更加懂得运用现有的农村有限资源创造更大的市场价值。②保险是保障调整产业结构的主导力量。保险公司拥有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资源优势,处于外部市场与农业生产互动之节点上。他们头脑灵活,观念前卫,在之前农业保险产品设计中拥有大量农业数据,熟悉市场行情,对市场信息敏感,有一定的市场发展趋势的预见性,知道产业结构调整的方向与方式;同时,保险公司利用信息资源优势不断与市场磨合,以市场为导向创新推出合理的保险产品,可以很大程度上缓解结构调整的盲目性带来的损失。以上分析说明,从现阶段中国的状况来看,如果农村金融发展着眼于向具有企业家精神并且在农业金融创新中具有比较优势的保险公司提供支持,则将有利于提高中国农业的生产效率和促进中国农村金融结构的完善。3结论与政策建议本文基于农村金融改革发展和企业家精神的理论视角,重新审视和反思我国的农村金融改革实践,并运用该理论框架实证检验了中国农村金融改革对保险业发展的作用。本文研究发现,现有农村改革在不断推进的同时仍需改进,由于忽略了对农村金融市场核心功能的讨论,特别是放大了农村金融的功能而带来扭曲。基于最新的金融发展理论,我们提出应该在农村金融改革的过程中,重视对保险业企业家精神的发展,最终在提高农村金融市场效率的同时更好地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具体到中国农村金融改革和发展对保险业作用检验显示:近几年来的农村金融改革对保险业企业家精神发展的影响仍有限,保险公司的创新行为仍需得到更多的财政及金融支持,据此本文提出如下政策建议:3.1完善差异化补贴政策,发挥保险强农惠农富农作用各级财政还要进一步加大对农村保险的支持力度,推动建立适度多元化的农业保险体系。对于大宗农产品保险,要重点加大支持力度,健全大宗农产品风险保障体系,结合实际逐步提高保障水平,促进及时恢复再生产。对于特色农业保险,鼓励各地结合实际,通过多种方式支持其发展,推动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中央财政将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精神、财力状况和地方开展情况等,选择部分关系国计民生、符合国家战略、具备可行条件的险种,如渔业保险等,研究相关的支持政策并开展试点。3.2保险公司要不断开拓创新,促进农业保险多元化服务推进产品多样化,不仅要继续认真做好大宗农产品保险,还应加强产品创新,因地制宜地研发特色农业保险品种。探索保障多层次,结合农户需求与农业发展需要,通过附加险等多种方式,提供多层次的风险保障。开发符合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等需求的保险条款。同时,推进农业保险条款的通俗化,以便于农户理解和工作开展。还应当加强金融协同性。拓展农业保险服务内涵和外延,积极推进农业保险与信贷、担保等农村金融手段的结合与创新,加强对现代农业发展的金融支持。3.3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政策,推动农村保险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完善农业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制度。建议有关部门结合农业保险实践和基层工作需要,落实中央强农惠农精神。同时,从财务管理角度,进一步规范基层服务体系的发展。二是研究推动农业保险法制化建设。考虑到基层服务体系制度、渔业互保协会法律定位等问题,均不同程度地反映了农业保险法制建设的必要性,建议结合农业保险业务、政策等特殊性,进一步推动制定农业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农业保险的经营规则、政策支持、各方权责利关系等作出规定。4结语为了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在经济活动中给予政策支持,为农民企业家提供良好的环境;支持、鼓励德才兼备的农民企业家参与基层行政管理,提供良好的政治环境;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形成崇尚先进与进步的精英文化氛围,培育大批的现代农民企业家,充分发挥其在农村经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保险业务员合作协议

协议书甲方:xxxxxx汽车维修经贸有限公司乙方: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平支公司为更好地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以促进甲、乙双方的共同发展,从而全面提升双方的品牌价值,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现就双方合作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合作范围1、在本合作协议期内,甲方在乙方提供的保险产品和费率条件下,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利用自身优势积极向乙方投保营运客车、营运货车、非营运车辆以及家庭自用车等机动车辆保险。乙方将利用自身资源特点,在承保的所有机动车客户出险后积极引导和推荐客户至甲方维修,并在流程和环节上尽可能予以便利。2、甲方和乙方应本着互利互惠合作精神,在尽可能的场合及宣传上争取为对方扩大品牌知名度。甲乙双方均应派出专门客服经理专线联系,保持随时沟通,积极解决问题,促进双方合作顺利。3、双方将以附件形式根据双方合作意向和客户需求共同推出客服增值方案,经双方共同确认后付诸实施。二、双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将在承保和理赔流程中为甲方做好品牌推广与客户推荐工作,以确保甲方承修车辆入厂维修量的增加。2、乙方利用自身的经营特点,对甲方的企业形象、维修及服务质量、特色服务项目等情况协助做好宣传、介绍工作。3、乙方将与甲方充分配合,按附件确定的标准及时合理地核定事故车辆维修价格,并指定专人做好维护工作,及时反馈工作意见。双方在价格如存在异议,及时上报双方领导协调处理。4、乙方承诺在保监会规定的费率范围内,为甲方代理投保的车辆提供应享有的费率优惠。5、乙方应为甲方的员工提供相关保险知识、技能方面的培训,并积极提供保险业务咨询服务,对甲方在具体保险业务中遇到的问题给予技术支持。6、乙方承保车辆发生机械事故,或其它紧急事故时,应乙方要求,甲方向乙方承保车辆提供二十四小时东平县内负责救援服务。7、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对保险事故车辆进行定损,为乙方提供技术和数据方面的支持,乙方承保的保险事故车辆由甲方承修时,定损以双方协定的工时费价格标准内协商定损,对原定工时价格中未详细规定的项目,甲方在工时方面应比于同款车型在同类维修厂家维修的价格优惠。当有关维修车辆工时标准及配件价格发生调整时,双方应及时通知并征得对方同意,方可付诸实施。8、甲方在配合乙方确定损失项目时,应坚持“以修为主”的原则,对于损坏的零部件,如通过维修可以继续使用且能达到相应的技术安全要求,应建议客户修复并配合乙方做好客户的解释和说服工作。9、甲方不得就非保险责任范围外的事故及损坏项目受被保险人委托向乙方索赔,并配合乙方就此类案件做好客户的宣传与劝导工作。同时积极向客户强调第一现场报案的重要性。10、甲方对事故车辆维修价格有异议,可在维修前向乙方提出,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处理。在乙方查勘定损前,甲方应保持事故车辆出险原状。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私自拆解车辆和擅自开始修理工作,否则乙方有权利按条款规定予以拒赔或重新核定损失。11.甲方在企业内做好对乙方的宣传推动作用,利用企业的优良资源及企业效应,给予乙方业务的推动。12、为方便甲乙双方理赔合作交流,乙方应在甲方工作区域内设立定损拆检中心,甲方为乙方配备办公室和办公用品等相关便利设施。三、理赔服务1、乙方为甲方投保的车辆提供24小时365天全国统一报案热线。2、甲方代理投保的车辆出险后,报乙方95500服务热线后,乙方查勘人员接到95500调度后,市区30分钟内到达现场查勘。3、鉴于乙方对甲方资信状况给予充分信任,乙方特别设立绿色通道,以便更快捷方便地为甲方代理投保的车辆提供优质的保险服务。1)24小时接报案理赔服务全天侯24小时提供受理报案理赔服务,甲方代理投保的车辆无论何时何地出险,被保险人(或驾驶员)只须第一时间拨打乙方报案专线95500及时报案,乙方的查勘人员将在规定的时间内赶赴现场查勘。2)一条龙理赔服务甲方投保的车辆将享受乙方“VIP客户”服务,如果被保险车辆出险,乙方将派具有丰富的事故处理经验的“客服经理”提供赔案全程跟踪服务。4、一旦甲方投保的车辆发生保险事故,乙方将推荐客户至甲方进行维修,但不能强行干预客户只能到甲方进行维修,修理厂家的选择最终以客户的意愿为准。5、为加强甲、乙双方理赔合作,乙方的查勘人员在接到所有派工信息后,第一时间内将客户的出险信息通知甲方的理赔专员,双方共同做好客户的理赔服务。6、甲方在维修具有服务站协议车型时,乙方必需按照服务站价格进行核定损失,甲方同时向乙方出具服务站协议车型维修费增值税发票。7、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在充分尊重被保险人意愿情况下,可代理出险车辆的索赔事宜,但乙方所确认的不良客户不享受委托索赔服务。乙方可根据甲方的资信情况等,保有此项权利的最终取消权。四、费用结算甲方为乙方代理车辆保险业务,保费采取每车一结方式,由甲方与乙方核对后结算当车保费,或由甲方直接存入乙方提供的银行帐号,款到后乙方将按照约定的时间结清代理手续费(需书面交接手续)。五、协议的变更、补充及终止1、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应该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变更或补充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效力。2、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为一年,协议期满时,双方如无异议自动延期一年。协议执行中如一方需要变更或终止,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后,双方方能变更或终止,否则协议依然有效。3、凡因本协议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4、甲乙双方有单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的行为,对方均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并保留追究法律、经济责任的权利。自违约行为确认并向对方发出书面解约通知之日起,协议自行终止。5、未经对方书面同意,甲、乙任何一方都不得将本协议中的权利、义务的全部或部分告知给第三方,否则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违约方承担。6、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授权代理人(签字):授权代理人(签字)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加入保险业十大理由

据香港媒体报道,江华前晚和太太麦洁文、黎燕珊、何傲芝及贝安琪等人,一同到圆方出席电影《未来战士:创世智能》首映礼。转行作保险生意的江华,透露最近生意自动会送上门。他说:“当时我在车旁边整点东西,有人突然走来找我,原来是特意找我买保险,现在全世界都知我住哪里,房子还成为旅游景点,我曾经见过有一男一女和我的架车不停自拍,可谓造福人群,不过都好感恩和感激大家支持。”不仅是明星,这些人也去做保险了!1、高官:市长辞职卖保险48岁的副厅级干部、山东菏泽副市长张毓华辞职一事,在网上引发关注。日前从张毓华在菏泽工作期间的秘书获悉,张毓华今年5月便已从菏泽离开,下家是深圳的一家保险公司。除菏泽副市长外,曾经担任过永州市副市长的林克屏,管理学的工程硕士,辞职去了保险公司,一干就是将近20年。从政府官员,到保险高管,媒体戏称他“不当市长当店长”。2、高管:银行行长辞职卖保险一位在杭州某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当过支行行长的金融人士,决定投身保险行业,做一个卖保险的业务员。一家保险公司正在杭州招募精英部成员,他们设的门槛很高,其中有一项是不招收有保险从业经验者。一位在深圳某股份制商业银行当过支行行长的人,转身去了保险公司。他一年时间,就成为了保险业顶尖组织百万圆桌会议(MDRT)的会员。加入保险行业十大理由一、保险是朝阳行业,受法律保护。保险事业是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并在政策上大力支持的高尚行业。是关怀人的生、老、病、死、残及痛与苦的爱心事业,是解人危难、雪中送炭的行善积德行业。是关注民生保障、稳定社会、利国利民的行业!为此,国家特制定了《保险法》。保险是人生和谐、安康保障的必需品,加入保险行业,就是为社会稳定和谐作贡献。保险是长久性的事业。二、保险事业风险最低。保险业可以白手起家,创业门槛低、机遇多、收入高,一份付出,多年回报,持续稳健;不需资金投入,无成本负担,保险产品特色鲜明,保障完善,不存在产品积压,不存在产品滞销,不用店面、仓库和生产车间。发展机会大,选择机遇多,收入与付出成正比,晋升管道“制度化,透明化”,人人平等。未来自己掌握,你就是当你自己的老板。三、保险能迅速积累人脉。做保险要阅人无数,广结善缘,播撒爱心。可以自由地同各行各业人物对话。从事保险营销可以迅速积累人脉,这有助于个人的成长和人生的规划。能储备丰富的人脉资源并能掌握大量、即时的行业信息,信息就是金钱。四、做保险自主支配时间。保险代理人时间安排独立,自我调节管理宽松。既自由休闲,又有很好的发展空间,更能成为时间管理的高手。五、做保险使你人格独立。在这一行业中,完全没有打工者看领导或老板脸色的小心翼翼,可以充分发挥个人潜能,独立自主开创自己的事业王国。六、保险行业稳定长远。保险公司的《基本法》是与国际接轨的先进管理模式,实行团队式操作,有利形成上下互动、互帮互助、共同进步的整体,充分体现了大家庭的协作精神;起步轻松,后续强劲;增员推荐、辅导奖励的双轨互动;管理、育成奖励制度的纵横并存;目的就是为了较好地保护公司、营销员、客户三方的利益,能够使个人与公司事业稳固长存。七、做保险要不断的学习和培训。做保险能学到很多寿险知识和在学校里学不到的东西,练就销售技能、养成良好的社交礼仪及为人处事的习惯和品德,掌握目标和计划的管理方法,成为营销、理财的能手。八、保险是一个具有挑战性的职业。在保险行业里,挑战随时都有,大都是顾客带给你的,你不仅仅要熟悉你的产品,而且还要了解产品在市场的竞争状况,以及顾客的需求。每天要面对形形色色的顾客,并让他们了解你的商品和为人,激发他们的购买欲。为此,挑战便贯穿在整个推销活动之中。没有挑战的生活是平庸的,没有挑战的事业是没有效益的,不挑战自己就更不会有发展的。九、保险让你有成就感。做保险其实就是做人,当客户接受了你和你的产品后,你就完成了他们的“心愿”,拿走了他们的“担忧”,这时你就会有助人的快乐。在遭遇“不测风云”后,几乎在“家破人亡”的境地时得到了保险的理赔,因自己又挽救了一个家庭,而感到欣慰和自豪。十、做保险是快乐的。在这个环境里可随心的谈话,快乐的演讲,开心的游戏,青春的舞姿,振奋的歌声;有积极向上的气氛,乐观的心态,相互的鼓励和激励,时时让你拥有青春和活力。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根究我国《保险法》的规定,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业务

搜一下:根究我国《保险法》的规定,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业务

中国保险业企业社会责任

一、企业社会责任提出的背景“企业社会责任”概念最早由西方发达国家提出,近些年来这一思想广为流行,连《财富》和《福布斯》这样的商业杂志在企业排名评比时都加上了“社会责任”标准,可见西方社会对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视。联合国也是推动企业发挥社会责任的重要机构。新一届秘书长安南上台后,联合国的工作重点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即从国家主权的维护更多地转向了公民权利的维护。鉴于全球化的脆弱性和国际间越拉越大的差距,鉴于国家内部的差距也在拉大以及财富的分配不公和不平等,特别是鉴于某些企业不合理的发展对世界安全和生态环境带来巨大威胁,安南向国际商界领袖提出了挑战,那就是呼吁企业约束自己自私的牟利行为,并担负起更多的社会责任。1999年1月,在瑞士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上,联合国秘书长安南提出了“全球协议”,并于2000年7月在联合国总部正式启动。该协议号召公司遵守在人权、劳工标准和环境方面的九项基本原则,其内容是:1,企业应支持并尊重国际公认的各项人权,2,绝不参与任何漠视和践踏人权的行为,3,企业应支持结社自由,承认劳资双方就工资等问题谈判的权力,4,消除各种形式的强制性劳动,5,有效禁止童工,6,杜绝任何在用工和行业方面的歧视行为,7,企业应对环境挑战未雨绸缪,8,主动增加对环保所承担的责任,9,鼓励无害环境科技的发展与推广。分析这九项原则,从企业内部看,就是要保障员工的尊严和福利待遇,从外部看,就是要发挥企业在社会环境中的良好作用。总起来说,企业的社会责任可分为经济责任、文化责任、教育责任、环境责任等几方面。就经济责任来说,企业主要为社会创造财富,提供物质产品,改善人民的生活水平,就文化责任和教育责任等方面来说,企业要为员工提供符合人权的劳动环境,教育职工在行为上符合社会公德,在生产方式上符合环保要求。用“全球协议”的标准来对照我们中国企业,可以看到很多差距。也就是说目前中国企业的发展目标距离国际标准还差得很远。具体来讲,当前某些中国企业最突出的问题大体表现在八个方面:一是无视自己在社会保障方面应起的作用,尽量逃避税收以及社保缴费,二是较少考虑社会就业问题,将包袱甩向社会,三是较少考虑环境保护,将利润建立在破坏和污染环境的基础之上,四是一些企业唯利是图,自私自利,提供不合格的服务产品或虚假信息,与消费者争利或欺骗消费者,为富不仁,五是依靠压榨企业职工的收入和福利来为所有者谋利润,企业主堕落成资本的奴隶,赚钱的机器,六是缺乏提供公共产品的意识,对公益事业不管不问,七是缺乏公平竞争意识,一些在计划经济时期延续下来的垄断企业,大量侵吞垄断利润,并极力排斥市场竞争,八是普遍缺少诚信,国有企业对国家缺少诚信,搞假破产逃避债务,民营企业通过假包装到市场上圈钱。中国企业的发展正处在一个急功近利的历史阶段。如何摆正企业与社会的关系,如何发挥企业的社会责任,企业到底应该肩负起哪些社会责任?中国社会对这些问题还茫然无知。从国际经验看,企业社会责任的提出,主要是为了解决资本与公众的矛盾问题,是为了解决企业与消费者的矛盾。没有正确的理念,资本就会过度地偏向少数人。例如,企业如果搞假冒伪劣,就会不正当地攫取消费者的利益,如果生产优质产品,不欺骗顾客,就要减少利润。如果要搞清洁生产、减少污染、保护环境,就更要减少利润。这是一对矛盾,一个社会如果没有清晰的商业伦理和经营理念,便可能陷入自私自利、互相诈骗的泥沼之中。因此,今天在中国掀起一场企业社会责任的大讨论是十分必要的。企业如何牟利,如何与消费者争利?不仅需要法律保障,更需要一定的思想道德境界来保障。另外,企业在社会中担负起越来越大的责任,说到底是“小政府大社会”的结果,中国企业今后能否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这取决于我们对这一问题的认识,更取决于政府机能下一阶段的改革。二、企业与社会的关系,企业到底为谁负责?有人提出这样的观点,企业在照章纳税之后,就算完成了企业对社会的责任,就没有必要再去承揽其他社会义务。企业如果负有太多的社会责任和道义感,这类企业肯定长不大,成不了大气候。这种观点甚至将道义感太重笼统地概括为东方企业的特点,最后得出结论:东方文明难以产生大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时便会被社会责任所压跨。还有人认为,企业首先要为自身的生存与发展负责,然后才能考虑到社会。这些观点也有一定的道理,但思维方法似乎并不全面。企业是否仅仅是一架机械运转的机器?企业具不具有人性化?市场经济下的企业到底都负有哪些责任?的确是当前我国社会值得认真研究和讨论的话题。无庸置疑,企业的首要任务是创新和生产,企业应当是是社会物质财富的创造者,企业的主要目的是给社会提供物质产品也包括精神产品。企业是支撑人类社会生存的基本经济单位。企业如果失去了生产和创新功能,那么企业就失去了其存在的基本价值。因此,任何企业的第一要义是搞好生产,创造出市场效益,争取为社会多纳税,实现它对社会的经济责任,这就完成了它的主要任务。至于说企业的其他社会责任,有人认为是第二位的事情,可以称之为“份外儿”的事情。譬如,如何保障职工的劳动权利,要不要教育职工,要不要从事清洁生产和保护环境,要以企业的发展程度来定。如果企业有经济实力了就可以考虑,如果没有就顾不上了。企业要不要承揽经济责任之外的社会责任还取决于体制因素,在不同社会制度下企业有不同的表现。中国企业责任的变化以政府变革的程度而定。如果在经济体制上,中国仍然实行计划经济,那么企业的社会责任既是无限的又是有限的。如果中国社会仍然是一个“大政府、小社会”的模式,那么企业的确不需要承担多少“份儿外”的社会责任。如果政府变革向着“小政府、大社会”的方向变革,那么企业所承担的非刚性的社会责任必然加大。因此,中国企业今后承担多少社会责任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中国政府的改革方向。就目前中国的形势看,中国企业应尽的责任主要停留在“份儿内”的事情上,有些企业甚至连份内的责任也没尽到,譬如缴纳社会保险基金。在计划经济时期,政府就是一个大企业,企业实际上是政府组织的一部分,企业不仅担负起生产的任务,更肩负着对劳动者在生产之外的一切生活保障。在计划经济下,企业不仅是生产组织和经济组织,更是行政组织、教育组织甚至军事组织。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全能政治在中国的解构,政府在社会中的全能角色也在发生变化,企业与政府逐渐分离,企业对政府的一部分责任也在不断剥离。到目前为止,中国各类企业不管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都基本上实现了政企分开。在国有企业与政府指令逐渐分离的同时,企业身上所肩负的许多社会责任也在不断地推卸,许多国有企业已经将职工的养老金发放交给了社会,不少厂属学校、医院、服务机构也实现了社会经营。从整个趋向看,经过20多年的改革,国有企业逐渐走上了独立经营的道路。计划经济下形成的企业办社会现象逐渐消失。民营企业或股份制企业中的人员关系变得更加明晰。只有进行这种变革,中国的国有企业才能轻装上阵,才能具有市场竞争力。因此,对国有企业来说,20年来变革的表现主要是企业减负。但也必须同时看到,市场经济下的企业与社会也有着千丝万缕般的联系。企业来自于社会,也必将还原于社会,这是一种新形势下的社企关系。企业的生生死死,发展壮大或被淘汰出局,都要有社会来承接它失败的代价。更主要是,社会是企业的生存环境,没有一个好的环境,企业也难以生存。因此,企业与社会有一个共荣的关系,市场经济下的企业与社会甚至有着更密切的关系,而不是关系变得相对疏远。新形势下的企业与社会关系,一个重要表现就是企业要通过纳税和缴费的形式来履行应尽的社会保障的责任,增强社会的保障能力,而不是千方百计逃避这一责任。就目前的形势看,企业不履行这一责任的问题相当严重。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如何加强保险业诚信经营

摘要]目前保险业存在承保容易、索赔难;不能严格履行保险合同;压赔案、压赔款;代理人误导;不能及时收取续期保费等不诚信行为,已经成为制约保险业发展的瓶颈。诚信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根本保证,是保险公司的生命线。因此,应进一步加强保险诚信教育;建立健全保险诚信相关法律制度体系;严格履行承诺;实行投保提示,综合利用各种方法推进保险诚信建设,实现保险业做大做强的目标。[关键词]保险诚信,保险发展,诚信教育,制度体系,代理人,续期保费,投保提示,保险合同一、保险业诚信建设现状作为保险业发展的基石,诚信建设日益受到重视,保险诚信建设工作初步展开并取得明显成效。但随着业务的高速发展,保险队伍的迅速扩大,保险诚信建设方面暴露出的诸多问题,已成为制约保险业发展的瓶颈。(一)承保容易,索赔难。该赔的不能尽快赔付,不该赔的也不能在较短时间内给客户答复。据某公司2005年调查,从案件受理到给付结案,平均每案64天,有的公司超过100天,个别案件处理时间长达2年之久,引起客户投诉。(二)不能严格履行保险合同。某些公司单纯考虑自身效益,随意改变保险合同内容,降低给付标准;有的公司为照顾“关系”或“工作方便”,对一些不该赔付的案件,通过“协议”形式给予赔付,侵占保险责任准备金,损害了公司利益。(三)压赔案,压赔款。这种情况多发生在年底。某些公司为了完成利润等项考核指标,把该处理的赔案压着不处理,把该赔给客户的赔款压着不给客户,等到次年处理或给付。有的公司甚至从9月份以后就不再处理赔案。(四)代理人误导。个别代理人为获取业务不择手段,展业时不能全面、准确向客户宣传保险条款全部内容,夸大保险责任,不讲或少讲除外责任。尤其对于分红险业务,夸大分红比例,误导客户投保。(五)不能及时收取续期保费。由于代理人频繁流动,造成大量“孤儿保单”。有的公司不能及时通知保户并收取续期保费,导致保单失效,给客户带来损失。(六)侵占、挪用保费。个别代理人利用公司管理漏洞,将收取的保费侵占或挪作他用。有的代理人虽然离开公司,但仍持未交回的“收费收据”收取保费占为已有。(七)道德风险。有的保户投保动机不正确,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带病投保骗取保险金。更有甚者,还存在代理人与投保人合谋欺诈保险公司等现象。二、加强保险业诚信建设的措施保险诚信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依赖于整个社会诚信建设状况,又同每个单位、每个人密切相关,要综合利用各种方法和手段来构建与推进。(一)进一步加强保险诚信教育。加强保险诚信建设,教育是基础。要教育全体员工站在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高度,站在公司生存和发展的高度,站在整个保险业生存和发展的高度,站在事关国家安危、民族兴衰和现代化建设事业成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保险诚信建设的重要意义。要在全体员工中广泛开展诚实守信道德教育,倡导“诚信为本”,形成“守信为荣、失信为耻”的良好氛围,使诚信理念深人全体员工的内心,让诚信变为每个员工的自觉行动,把诚信落实到具体工作当中(二)建立健全保险诚信相关法律制度体系。一是进一步完善《保险法》,充实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中介等保险合同各方诚实信用的具体条款,对违者的处理,也要有明确的定性、定量法律规定。二是抓紧制定和出台与《保险法》相配套的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如《保险诚信制度管理办法》、《保险市场管理办法》、《反不正当保险业竞争法》、《保险违规行为处罚办法》、《保险信息披露管理规定》和《保险代理人管理办法》等,使保险诚信建设有法可依,全面纳入法律法规监管之中。三是完善保险企业信用管理体系。首先,建立保险企业信用评级制度并通过法律认可。其次,组建保险企业信用评级机构,定期对保险企业信用情况进行评估。目前,可暂由保险行业协会负责,并逐步实现社会化、专业化管理。第三,建立保险人、保险从业人员、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信用档案,建立保险信用信息网络,实现保险机构、监管机构和社会信息资源的共享。第四,制定信用评级标准,使保险信用评估有可靠的依据,避免评估工作随意性。第五,规范保险信息披露工作,定期将保险信用评估情况及有不良记录的“黑名单”公布于众,接受社会监督。第六,加强社会和群众监督。进一步完善客户服务电话中心建设,接受客户的监督。聘请保险监督员,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反映和意见,以便及时改进工作。第七,强化失信惩戒机制,有效发挥法律和市场对失信行为的双重惩戒作用。要加大失信行为成本,对失信者,按《保险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惩处,以维护保险业的整体行业信用。第八,建立保险市场退出机制。对有不良记录被列入“黑名单”的代理人,保险公司应解除其代理合同,其他保险公司在规定年限内不能再录用。对不讲信用的保险企业,或连续两年信用评估不合格的保险公司,应责令其退出保险市场,以增强保险经营的危机感、责任感。(三)严格履行承诺。客户购买保险,买的是保障,买的是信誉,买的是服务,最关心的是保险公司能否真正兑现保险承诺。首先,诚信承保。一是准确、全面宣讲保险条款,不仅要向客户讲清保险责任、保险费率及保险给付等,更要向客户讲明除外责任、免赔额及退保扣除等。对于保险分红产品,要客观宣传保险收益,不能夸大分红率,诱导客户投保。二是规范手续。按照保险合同规定,应由投保人填写的事项及内容,必须由投保人亲自如实填写,保险人(包括保险代理人)不得代签。避免合同无效,损害客户利益。三是及时签发保险单。保险公司收到保险费后,要依据投保单内容和有关规定及时签发保险单,并责成代理人或派专人把保险单正本及有关保险单证送到客户手中,让客户放心投保。第二,诚信理赔。理赔是客户关心的热点,投诉的焦点,也是公司诚信建设的重点。一是实行理赔岗位人员准入制度,坚持持证上岗,强化培训,不断提高理赔人员素质。二是制定《理赔工作流程》,从立案登记、事故调查到保险理算、给付等,每一个步骤都要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三是开辟理赔绿色通道。对小额赔案即时给付;对重大赌案实行赔款预付制,减轻家庭和社会负担。四是制定(理赔质量考核办法》,加大对保险案件勘查率、结案率、结案速度和理赔质量等项指标的考核力度。凡属保险责任的案件,必须及时调查、及时研究、及时给付,不能拖延,更不能久拖不决。对于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案件,也要尽快向客户做好解释工作。坚决杜绝为自身利益而随意压赔案、压赔款等现象的发生,从根本上解决“投保容易、索赔难”的问题。五是建立理赔案件公示制度。定期将公司处理的理赔案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员工和社会的监督。六是推行定点医院和驻院代表制度。保险公司同医院签订合作协议,对保险“病员”实行定点治疗。同时,选派公司专业人员作为驻院代表,对保险“病员”提供慰问、接案受理、案件调查、协助索赔等服务。第三,及时收取续期保费。尤其是“孤儿保单”,要指定专人负责,使“孤儿保单”不“孤单”。要不断完善续期保费收取办法,通过银行代收,建立收展员队伍等途径,及时收取续期保费,避免保单失效,切实维护客户利益。第四,做好客户回访。要通过电话服务中心和代理人,对新单、撤单、失效和永久失效保单、退保、给付、投诉等进行全面回访。通过回访,不仅可加深公司与客户之间的联系和沟通,还能及时发现和解决在承保、给付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维护公司和客户利益。(四)实行投保提示。让客户明明白白买保险,放放心心交保费。一是销售人员身份提示。销售人员上门推销保险或收取续期保费时,应向投保人出示《保险代理人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和《展业证书》,便于投保人查询核实。二是仔细阅读保险条款提示。投保前,保险销售人员要提示投保人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尤其是保险责任、除外责任、免赔额、退保扣除等事项。三是如实告知和亲笔签名提示。按照保险合同规定应由投保人如实告知的内容及事项,如被保险人身体健康状况等,必须提示投保人如实告知并签名。四是产品回报率提示。对于投保投资、分红类保险,必须提示投保人回报率具有不确定性,提示产品说明书或保险利益测算书中的测算数字、宣传资料中收益率的演算等,都只是对未来收益的假设,不能保证未来实际收益。五是索要单证提示。合同成立后,提示投保人应及时向销售人员或保险公司索要保险单、保险条款、保费发票或保费收据等保险凭证。六是索赔提示。提示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件后,要及时报案,并持保险单、保费收据、事件证明(事故证明、伤残证明、死亡证明、医疗费收据等)、领取证明(户口簿、身份证等)等到保险公司申请索赔。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反欺诈数据挖掘技术在医疗保险业的应用

一、项目背景 最近的新闻中都是用户在看似正常的消费或取款后,发现自己的卡却被盗刷了,这种现象就是欺诈交易。欺诈交易是存在于银行、保险、证券等各行各业的危害现象,给人们经济、生活带来较大损失和威胁。作为世界难题,发达各国纷纷辅以了强大的信息化管理系统,通过数据挖掘和人工智能辅助侦测、识别和评估欺诈交易,有效提高了反欺诈技术手段。 CRISP-DM,即跨行业数据挖掘标准流程(如下图),是迄今为止最流行的数据挖据流程参考模型。图中所示的各个大小节点之间的关联会有循环和粗略不一,过程并不是重点,关键是数据挖掘的结果最终能嵌入到业务流程,以提升业务效率和效益。 CRISP-DM和SPSS自有开发的SPSS Modeler契合度非常好, 支持严格设计、半试验研究、偏智能化的三大统计方法论,是全球最为出色的统计软件之一.本次以SPSS Modeler18为建模工具,利用非真实的医疗保险业数据(投保人信息、医疗机构信息表、索赔信息表、医疗诊断与处理信息表)作为内部业务数据、非真实的小额贷款数据作为第三方客户数据源,进行欺诈交易发现的数据挖掘建模和分析, 也相信于其他行业具有借鉴意义。 在CRISP-DM的商业理解阶段,首先对企业进行拥有资源、需求、风险、成本收益的形势评估,以便对数据挖掘目标的进行确定。 业务梳理的医疗保险欺诈风险分析如下: 1)国内医疗保险欺诈表现形式 主要有 : 冒名顶替 ( 即就医资格作假) ; 病因作假 ( 将非医保支付病种( 如车祸 、工伤、打架斗殴、自杀等 ) 改成医保支付病种); 夸大损失; 票据作假; 医疗文书作假; 住院床位作假( 即挂床住院 ) ; 编造虚假住院、门诊特殊病等有关资料“骗保” 。 2)欺诈的主体 在“第三方付费 ”的制度下 ,医务人员和被保险人可能合谋欺诈保险机构。 主要有三个角色:投保人、医疗机构、保险公司,发生欺诈的可能性来源有投保人、医疗机构。结合业务特征整理数据挖掘的目标和思路方向如下: 数据异常检测; 对投保人进行分类研究,使用用户画像,并结合外部数据对已有和潜在的客户进行欺诈评分预测; 对医疗机构信息的分类研究; 医疗索赔检测。 声明: 鉴于篇幅,本篇概为总揽,对具体的思路、算法将在今后做专题。 二、数据与模型分析 2.1数据异常检测 不少数据异常情况从业务逻辑来说是一件可以凭借经验直接判断的事情。比如某客户的索赔频率和额度在一段时间大量增加、投保人的支付金额和投保人医疗费用数据大小关系异常等,都可以视为疑似欺诈,相关过程不做技术展示了。 Benford定律和anomaly detection是审计、证券等行业运用比较广泛的异常监测方法。所谓异常检测就是发现与大部分对象不同的对象,其实就是发现离群点。我们可以同时多种异常检测方法来提升发现欺诈交易的命中率。Benford定律的是个有点趣的定律,揭示了海量数据中首位数字分布特征:数据的第一位数字数字越大,出现的频率越低。通过聚类建模,以医疗机构编号、支付金额、索赔笔数等为输入变量: 我们可以得出当索赔阙值大于50 、聚类的距离阙值大于0.2的机构疑似欺诈报告:“医疗保健机构编号:10083642887,医疗保健机构细类: psychology,医疗保健机构索赔索赔数量 58”和“医疗保健机构编号: 10085843968,医疗保健机构细类: med trans,医疗保健机构索赔索赔数量 71”。 为扩大异常数据搜索范围,利用专门的异常检测方法Anomaly建模: 得到如下表中异常偏离指数大于1.5、Anomaly标记为“T” 的疑似欺诈投保人名单: 通过查看模型的结果,表中也展示出导致该条记录被视为异常值的3个最重要影响因子及影响指数,可以轻易看出包括DIAG诊断、Procedure处理过程、MEDcode医疗措施在内的因子是导致疑似欺诈的重要因素。 经过欺诈部门审核完毕,可以比较两种算法的命中率。 2.2投保人的欺诈分析 包括:聚类迁移,欺诈评分,用户画像。 2.2.1客户的聚类迁移 通常来说,在较短时间内,不论是机构还是个人的状态、行为模式是较稳定的,不会发生太大的变化。如果对投保人所做的聚类细分,在一年甚至半年内有客户变换所在细分群组的话,可以提交疑似欺诈报告。聚类建模挑选几个关键输入变量(参考RFM模型),比如支付金额、支付笔数、保险条款分别对第一年和第二年进行聚类建模并作群组变换的标记,可以得到疑似欺诈名单。 在对客户的聚类分析中,可以发现一些记录数量很少的群组,在营销活动中常常被忽略,但在欺诈发现中却是值得引起注意的一个异常行为类群。 2.2.2欺诈评分:单分类器和集成学习(Ensemble Learning) 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在发达国家已经非常成熟,众所熟悉的银行业就涉及到信用审批,额度确定,以及反欺诈等专业的应用。 美国银行业中每年八千亿美元的刷卡量中仅造成一个亿左右的损失,占总量的约0.02%,其成熟发展的数据挖掘技术成果斐然。 欺诈评分可以主要分三个步骤:变量转换,生成logsitic回归模型和评分转化。样本随机地分成两部分:一部分用于建立模型,另一部分用来对模型进行检验。变量的Bining(分箱)处理实际上对数据是有一定损失的,但出于以业务服务为出发点的需求,必须考虑到分箱变量对于业务人员来说更方便使用和理解。 输入logistics回归模型的是各个(分箱)变量的WOE值(weight of evidence) 。Woe值的计算公式:WOE=ln(好客户占比/怀客户占比)*100。 变量转换包含以下步骤: 1)剔除冗余变量(相关系数较大的变量保留其一即可); 2)对连续变量的Bining处理和离散变量的类别归并处理; 3)IV值的计算和WOE值的计算,为提升预测能力,尽量筛选IV值大于等于0.02和小于等于0.05的变量。 上图是变量转换数据流的模型和输出的一部分,可以看出第一次输出表格,作为离散变量的信用卡数据还可以继续计算其违约率进行转换分类。 逐步法进行logistic回归建模后,还要利用统计方法对回归系数进行评分转化,评分转化步骤涉及到一个量表编制的业务量化过程,暂不详述。预测模型的检验可以用roc、k-s指标法等,评分卡检验需要反映出哪个分段是区分最大,选择ks指标法: 一般,KS>0.2即可认为模型有比较好的预测准确性。 回归是单分类器的基本常见算法之一,还可以用决策树C5.0建模。 查看C5.0模型可以得到客户发生欺诈的8条规则,根据这些规则可以了解发生欺诈交易之前的若干显著特征,从而发现客户的欺诈征兆,及早进行防范。在规则1中,可以看到年龄在27岁以下、持信用卡类型为“支票”、国籍是希腊、南斯拉夫的客户是发生欺诈交易的高风险的客户群之一。 单分类器虽然在过去广泛运用,但存在明显的不足。近些年来美国银行业大量采用了树形算法家族,目前接触较多的集成学习主要有2种:基于Boosting的和基于Bagging,新近的还有梯度递增树算法。这些集成学习方法避免了变量间的相互依存性问题,而且预测分析能力也逐步增强,适用范围广,在反欺诈和其他一些领域被证明效果非常好,是我们专业人士关注的方向。 Boosting算法的主要思想是在T次迭代中,每次迭代对分类错误的样本加大重采样权重,使得在下一次的迭代中更加关注这些样本。这样训练的多个弱分类器进行加权融合,产生一个最后的结果分类器,提高了该弱分类算法的准确率。我们使用boosting 设置50棵决策树迭代: 建模及结果: 2.2.3用户画像 近年比较热的用户画像,为的是公司追本溯源对客群有更多感性的认识,辅助市场部进行精准营销,并利用内部数据和外部(第三方)数据建立起大规模的数据仓库体系,成为公司的核心价值资源。用户通常具有人口统计学,社会群体特征,金融业务特征、个人兴趣爱好等等几大标签体系。通过对用户画像的研究,搭建客户的各类标签体系,可以帮助我们分分钟认识客户。 一般来说,银行具有丰富的交易数据、个人属性数据、消费数据、信用数据和客户数据,用户画像的需求较大也实践较早。目前很多社交兴趣爱好等信息来自于第三方补充。保险行业的产品是一个长周期产品,保险客户再次购买保险产品的转化率很高,对用户的画像也会是一个必要的过程。 根据业务经验和集成算法理论(当数据集较大时,可以分为不同的子集,分别进行训练,然后再合成分类器),像银行业、电信业等大型公司的客户数据,我们可以首先根据客户价值(长尾理论)的高低分类,再分别对高价值客户、中低价值客户等建立可能不同类型的模型以实现更好的分类效果。针对每次不同而丰富的营销业务需求,第一步先从庞大的客户标签体系中构建出的标签特征子集,再通过进行LR(RANKING MODEL)等计算标签影响因子,进行标签的权重赋值,所得排名靠前的标签就是此项业务人员所需了解的目标用户的画像了,同时也能较准确地为市场部提供相应的营销客户名单,大大提升业务效率。 假定开头使用的anomaly数据异常检测结果为真实,增加投保人信息表中的客户属性:“是/否发生欺诈”并按结果分别标记,使用k-Means建模并输出各聚类群组的欺诈比例,查看得出结果报告: 从输出结果中,对于欺诈比例较高的的聚类,我们可以重点考察他们的群组特征标签,spss modeler中可以直接察看聚类特征的比较情况,得出聚类7的模型特征描述如下,实现了分分钟便认识欺诈交易的陌生人。 2.3医疗机构的分类研究 医疗机构的分类研究同样可以首先使用聚类迁移分析方法(同上投保人的聚类迁移法),国外的反欺诈技术已经深入结合到各机构的管理过程中了,并取得良好成效。 2.4医疗索赔的检测 医疗服务过程在各机构的处理方式上,通过人工审查欺诈是一件比较有难度和成本的事情。结合临床路径的概念和经验,借助数据挖掘技术建立模型,自动识别每一项特定医疗服务的系列特征,如防射疗程、化疗疗程度等,是推动医疗保险业欺诈发现重大进展。国内也开始了更多深入的研究与应用。 三、总结

保险业"新国十条"是什么

2014年8月13日,《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下称“新国十条”)发布。新国十条从顶层设计的高度对保险业进行了重新定位,明确了中国保险业当前及今后很长一段时期的发展方向、战略目标和重要举措,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保障全面、功能完善、安全稳健、诚信规范,具有较强服务能力、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现代保险服务业,为我国早日实现由保险大国向保险强国的转变奠定了重要的基础和坚实的保障。

保险业监管存在的问题

一、国际保险业监督发展趋势在经济一体化和金融全球化进程加快的背景下全球保险业的国际化程度不断加深各国保险市场相融性不断增强保险业的国际依赖程度不断提高一国保险市场日益成为全球保险市场的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险业的这种国际化趋势使得一国保险市场的发展非常容易同时受到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和冲击为了避免本国保险业出现重大波动和灾难性风险确保本国保险业安全和健康发展各国纷纷制定政策措施全面加强本国保险业监管一方面各国相应地调整了宏观保险监管目标把保险体系的安全与稳定作为保险监管的首要任务综合起来看各国保险监管主要有四大基本目标一是保持社会公众对保险制度体系和机构体系的信任;二是增进社会公众对保险体系的了解和理解;三是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四是减少和打击保险行业的犯罪另一方面各国通过制定法律制度对保险监管部门提出了如下要求一是要努力维护本国保险市场的稳定;二是要依法监管充分尊重保险机构的经营自主权;三是要平衡和协调消费者与保险行业间的利益;四是要加快本国保险业的改革与创新;五是要通过有效监管增强本国保险业的国际竞争力;六是要坚持市场化原则保护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在宏观监管目标和法律制度的导引下各国保险业监管出现了明显的变化偿付能力监管力度不断加大产品监管的市场化趋向日益明显混合监管体制正在建立普遍强调保险公司要建立信息公开披露制度电子信息技术的推广和应用速度加快二、建立和完善我国保险业监督体系的若干设想从总体上看我国保险业监管法律法规体系与保险业发展的客观要求还很不适应尚未形成一套科学的监管指标体系保险业监管制度尚待进一步健全我国即将加入WTO国内保险业必然要与国际接轨客观上也要求我们遵照国际惯例对保险业进行监管1.进一步确立开放型的现代保险业监管目标和理念首先要从全球保险业国际化的发展趋势出发调整和完善我国保险业监管目标努力维护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我国保险业健康、安全、有序地发展;全面提升我国保险业的国际竞争力;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作用强化政府监管兼顾保险市场的效率与公平其次建立和完善以保险监管机构为主体、保险机构内部控制为基础、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为补充的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管理体系不断提高我国的保险监管水平再次要坚持对保险业的依法合规化监管避免监管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克服治标不治本的短期监管行为逐步使我国保险业监管向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的方向发展;在监管内容和方法上也要进一步更新观念鼓励保险创新降低监管成本当初在保检监管中要逐步实现以下转变一是由单纯的业务合规性监管向合规性监管与风险性监管并重、以风险性监管为主的方向发展;二是由非现场检查为主向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方向发展尽快建立有效的风险预警系统;三是由传统的手工检查向手工检查与计算机检查互补、以计算机检查为主的方向发展;四是由对保险违法“创新”的事后管制向事前防范、正确引导保险机构的创新活动、将保险监管和保险创新有机地结合起来的方向发展此外还要注意根据不同时期监管政策的要求和保险机构的自身特点努力寻找政府保险监管与保险机构内控的最佳结合点和结合方式切实将保险监管政策融入保险企业完善内控、加强管理的工作之中努力提高监管的有效性2.尽快完善我国保险业监管法律法规体系随着我国保险业的迅速发展以及中国加入WTO进程的加快现有的保险法律法规在许多方面已经明显不适应我国保险业的发展要求为此我们要及时修改和充实现行的保险法律体系尽快形成一套既具有中国特色又符合国际惯例的保险法律法规体系为保险公司依法经营、保险业监管部门依法监管创造条件当前我们要依据保险市场开放的现状、加入WTO后外资保险机构的设立和经营情况、国际保险监管趋势的变化抓紧修订《保险法》并尽快修改制定与之相配套的法律和规章全面清理与WTO基本原则和对外承诺不相符的内容充分发挥保险法律的引导和保障作用为保险业健康发展提供一个公正、公平的竞争环境同时要加大保险执法监督力度坚持依法行政努力提高保险执法水平3.努力改进保险业监管方式和手段一是进一步突出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监管要在坚持市场行为监管与偿付能力监管并重的同时通过综合运用最低资本充足率制度、资产负债评价制度、保险保障基金制度等手段完善偿付能力监测指标体系逐步使严格的偿付能力监管成为保险业监管的核心维护保险行业稳定切实保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二是推进保险业信息化建设建立和完善保险业监管信息系统要制定和完善全行业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具体信息标准构建开放型的中国保险业信息网以及完善的保险监管信息系统及时披露保险机构的业务经营情况和风险状况要充分运用现代电子化手段改善信息传递方式和速度增加信息的透明度和准确性加强对保险业风险的实时监管要建立和完善保险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做到有严密的风险控制、经常的风险监测、及时的风险报告、审慎的风险评估并按不同的监管责任提出防范和化解保险业风险的预备方案妥善处置保险业风险三是根据国际审慎监管原则严格保险机构市场准入优化保险机构体系严格掌握外资公司市场准入标准合理把握外资保险机构的发展规模和发展速度;同时要建立严格的市场退出机制坚决淘汰偿付能力严重不足的公司防止行业性风险的爆发四是把道德风险的防范提升到应有的水平突出对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职责行为和职业道德操守的监管严把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准入关建立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退出机制建立对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的谈话与诫免制度、业绩监测与考评的指标体系等防止发生道德风险五是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完善监管责任制要通过选拔、培训等各种方式努力提高监管人员的素质抓紧培养一支高素质的监管队伍要明确和完善监管责任制认真开展内审和监察工作严肃查处在监管中严重违规违章问题加强对保险监管的再监督保证保险业监管的公正性和有效性4.加强对国有保险公司的监管把保险监管部门的监管与金融机构监事会的监督检查结合起来强化以财务监督为核心的监督检查力度把年度定期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以专项检查为重点促进国有保险公司依法合规经营国有保险公司监事会要加强同保险监管部门的联系相互通报有关信息和情况进一步健全国有保险公司的监管机制提高对国有保险公司的监管效率从而形成保险监管部门与国有保险公司监事会相结合的监管体系走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保险业监管的新路子5.要强化保险机构内部控制和行业自律机制保险机构内部控制是政府保险监管的基础目前我国保险机构内部控制还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个别保险机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还很不完善缺乏必要的内部监督和制约对此我们要借鉴国际经验按照《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指导原则》的要求不断强化各项内部管理机制、基础管理制度和内部监督体系特别是要加强对保险资金运用的管理严格分离资金运用业务与保险业务建立独立有效的投资决策机制、投资风险评估机制和投资行为监督机制切实防范和化解保险风险与此同时要加快保险业自律组织体系建设保险行业协会要发挥行业协会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功能认真指导和监督各会员贯彻执行各项政策法规和遵守同业规则制止保险机构之间的不正当竞争努力成为政府监管部门的有效补充6.借助中介机构力量加大现场检查力度由于受保险信息披露质量、监管成本、监管资源等方面因素的制约保险监管信息往往与实际情况存在一定误差为了确保保险监管发挥应有的功效我们还应借助独立审计等中介部门的力量对保险机构的财务报表和会计记录进行检查并籍此进一步分析保险公司的资产质量情况和风险状况增强对违规违法事实认定的法律效力7.加强保险业监管的国内和国际合作随着保险竞争的加剧和保险信息化的发展保险与银行、证券相互渗透的趋势正在加快由此导致了监管交叉和监管真空问题对此保险监管部门要加强与银行业、证券业等监管部门的协调和合作定期进行业务磋商交流监管信息解决混业经营趋势下的分业监管问题支持保险公司拓宽业务与此同时要加强与各国保险监管部门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加入国际保险同业监管组织认真学习国外保险监管的先进经验及时掌握国际保险业监管发展的最新动向加快与国际保险业监管接轨的步伐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保险业监管体制研究

中国保险业现状与发展前景的分析中国保险业现状与发展前景的分析本文已作为国际经济学作业上交至导师处作者地址:河南工业大学经济贸易学院2004级经济学类邮编:450001摘要纵观我国保险业20多年的发展,中国保险市场虽然取得了很大成就,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仍然有很大差距。加入WTO后,中国保险业面临着难得的机遇和前所未有的挑战。本文就中国保险业的现状、发展趋势和前景作出分析,同时提出加入WTO后应采取的对策。关键词:保险业现状发展趋势挑战潜力对策一、中国保险业的发展状况及发展趋势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取得了一系列成果。一个以国有保险公司为主体,中外保险公司并存,外资保险公司争相入市,多家保险公司竟争发展的保险市场新格局已初步形成。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保险业与之存在着巨大的差距。(一)中国保险业在开放中不断发展壮大,取得了一系列成果1、业务快速发展。自1980年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以来,中国的保险业保持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2003年保费总收入达到3880.4亿元,比上年增长27.1%,相当于1999年的2.8倍;保险业总资产达到9122.8亿元,比上年增长41.5%;保险资金运用余额达到8739亿元,比上年增长51.4%。2003年保险密度为287.44元(即每个公民的平均保费),保险深度为3.33%,中国保险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局面。2、市场体系逐步健全。截至2003年底,全国共有保险公司61家,其中中资保险公司24家,外资保险公司37家。按业务性质分,财产保险公司25家,人身保险公司30家,再保险公司5家,政策性保险公司1家。此外还有6家保险集团(控股)公司,2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专业保险中介机构705家,其中保险代理公司507家,保险经纪公司115家,保险公估公司83家,保险从业人员达到150万人。3、体制改革进展顺利。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再保险公司等国有保险公司股份制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部分股份制保险公司通过吸收外资和民营资本参股,股权结构得到优化,治理结构逐步完善,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保险资金运用管理体制改革取得突破。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保控股公司和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分别设立了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把保险资金实行了专业化管理和集中统一运用。在探索保险资金管理改革方面迈出了重要步伐。4、法律法规初步完善。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颁布实施,标志着中国保险业进入了有法可依、依法管理阶段。为适应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需要,2001年国务院颁布了《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中国保监会积极清理了与世贸组织规则不符的法律法规和规章。2002年颁布实施了新的保险法,与此同时中国保监会依据新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先后制定、修改了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等一系列配套的规章和制度。一个适合中国保险市场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已经逐步形成。5、保险监管逐步与国际接轨。偿付能力监管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颁布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建立了偿付能力预警指标体系,符合中国国情的偿付能力监督制度框架初步建立。与此同时,实施了《财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监管指标》、《财产保险公司分险种监管报表》以及《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精算规定》等一系列监管规章。加强了保险业监管的制度建设。(二)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保险业就以下几个方面与之存在着巨大的差距1、从保险业发展的规模上看,我国保险公司的数量、保费总收入和资产总量都相对很少。规模是行业和企业发展水平的基本标志,从各方面的统计数据应该看到,我国保险业还处在起步阶段。2、从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上看,我国在这两方面都处于相当低的水平,与发达国家相距甚远。保险深度是一个国家和地区年保费收入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之比。目前,发达国家保险市场的保险深度已达10%左右。而我国2000年的保险深度为1.8%。保险密度指标是指人均保费。发达国家已达2000---3000美元,日本高达4600美元。而我国人均保费只有127.7元,约15美元,美国1600美元,人均保费是中国的107倍,日本是中国的307倍。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是衡量保险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3、从我国民众对保险业认识的程度上看,保险观念还较差。人们对保险在稳定社会经济,维护个人切身利益上的作用认识不够。主动买保险的个人寥寥无几,整个保险业,特别是人身保险是个买方市场,迫使百万保险推销大军四处奔波,推销保险产品。保险作为市场经济的产物,作为社会的稳定器,必须让人们从切身利益上认识其作用。(三)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和20多年来我国保险业发展的实际状况,预计在未来一个较长时期内,我国保险业将出现以下发展趋势1.保险市场体系化。从1995年《保险法》颁布实施特别是1998年11月中国保监会成立以来的情况来看,建设和完善中国保险市场体系的步伐正在加快,一个体系完整、门类齐全、法规健全的中国保险市场体系正在建立。2.经营业务专业化。随着我国保险体制改革的深化,出口信用保险和农业保险等政策性保险业务将从商业保险公司中分离出来,由国家成立专门的政策性保险公司。与此同时,在未来几年也会成立专营诸如火险或机动车险业务的专营保险公司。3.市场竞争有序化。从1997年开始,人民银行从整顿代理人入手调整了航意险、机动车险的退费、手续费,大力整顿保险市场,许多违规行为被制止,中国保监会成立后,进一步强调要逐渐规范市场秩序,加大对违规机构和违规行为的打击处罚力度,取得显著成效。4.保险产品品格化。在逐渐成熟的市场里,产品要占领市场只能靠品牌+价格+服务,这就是品格化。就保险产品的品格化而言,它所包含的不仅是利益保障功能或投资功能、储蓄功能或产品的组合功能,更主要的是它的价格水平与服务水平。5.保险制度创新化。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我国的保险创新内容主要包括产品开发、营销方式、业务管理、组织机构、电子技术、服务内容以及用工制度、分配制度、激励机制等方面的创新。通过上述内容的创新,促进我国民族保险业的发展,使国内保险公司在与国外保险公司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6.经营管理集约化。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国内各保险公司都已意识到原来只注重扩大规模、抢占市场的弊端,而纷纷寻求走效益型道路,向内涵式集约化发展,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7.行业发展国际化。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趋势下,我国保险业与国际接轨是必由之路。中资保险公司也会到国外设立分支机构,加强与国际保险(再保险)市场的技术合作和业务合作,积极开展国际保险业务。8.从业人员专业化。在国内外同行竞争的背景下,客观上对保险从业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商业保险公司将更加重视人才的培养,既要培养适应国内保险业务发展需要的核保师、核赔师、精算师、专业人才,更要培养精通国际保险惯例、参与国际保险市场竞争的外向型的人才。二、中国保险业的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同时自身又存在巨大的潜力加入WTO后,中国保险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同时中国保险业自身又存在巨大的潜力。(一)中国保险业的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1、外资保险公司的进入,加强了保险市场竞争程度,导致保险企业保费利润率的迅速下滑。2、造成一部分保费外流。尽管1995年实施的《保险法》第102条规定了“保险公司需要办理再保险分出业务的,应当优先向中国境地内的保险公司办理”,但实际操作时,难度比较大。目前保险监管部门要求外资保险公司自留保费不低于30%,加上法定分保20%部分,仍有50%的保费可以由外资历保险公司安排再保险。3、与国内保险公司争夺一定的市场份额。外资保险公司客观上有着资金实力雄厚,管理先进,技术服务水平较高的优势,目前尽管在业务经营范围上还受到一定的限制,但发展势头还是比较好的。从全国的市场结构看,外资保险公司所占比重年还不到百分之一,但在开放区域内的外资保险公司的市场份额已接近10%,并有继续扩大的趋势。4、外资保险公司由于在待遇方面有着比国内保险公司优厚的条件,会造成国内保险企业一部分优秀人才流失。(二)从影响保险业的发展的诸因素看,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存在巨大的潜力1、随着我国城乡居民收入的增加,恩格尔系数的不断降低,保险品作为一种特殊的金融消费品必然会逐步伴随收入的增加而日益提高。2、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保险业必将随着金融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提高不断增加。在当代世界经济活动中,保险业越来越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保险业在经济结构中所占的比重将日益增加。保险机构应充分认识到我国保险业存在的巨大市场潜力和生存空间,实现保险业从买方市场向卖方市场的转化。3、在我国社会经济发生重大变革转型时期,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范围呈日趋增长和扩大的趋势。各种意外事故屡屡发生,天灾人祸不期而至,这就为拓展保险业的发展提供了充分的依据,为保险人员推销保险,开拓业务活动创造了有利的客观条件,为保险业进一步的发展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三、中国加入WTO后保险业的对策面对中国保险业与发达国家的巨大差距及加入WTO后面临的挑战,我们应考虑以下对策:(一)加快对内开放保险市场的步伐,提高民族保险业的竞争力现阶段我国保险市场有两大特征,一是封闭,二是垄断。针对我国保险市场的发展状况,加快对国内保险市场开放的步伐,尽快建立一套适应市场经济的保险机制,打破封闭垄断的市场格局,放开内资保险市场,大胆的让现有保险公司都加入竞争行列,实现保险市场的充分有序竞争,并充分发展。(二)国家对保险业应实行低税政策,进一步壮大民族保险业实力。我国现行的保险公司税收标准是按照保费收入每年上缴8%的营业税、33%的所得税和15%的调节税。我国财政对保险公司实行揽底课税,一定程度上影响保险公司责任准备金的积累,从而影响保险偿付能力的提高。此外,政策给予外资保险公司超过国民待遇的某些政策,也会使中外保险公司处于不平等的竞争地位。以上都需要国家从政策上予以探讨研究。(三)改革我国国内资保险公司的保险经营体制和管理体制,尽快实现与国际惯例接轨。我国保险业产生于计划经济时代,现在内资保险公司在人事、财务等的管理上基本是旧的管理体制。由于体制僵化、待遇低,人才的使用,员工的工资收入和福利待遇还不能与外资公司相比。因此要通过改革,克服内资保险体制上的种种弊端,引进先进的管理体制和经营体制,使内资公司尽快提高企业活力,增强市场竞争力。与此同时,要尽快健全和发展有利于内资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资本市场和证券市场,拓宽国内保险业经营渠道,壮大内资公司资本实力,在积极稳妥地推进内资保险公司改革的同时,使之在公司结构和保险业务运作上尽快的与国际接轨,积极参与竞争。(四)在竞争日益国际化的保险市场上,我国保险业要想立于不败之地,必须建立全新的保险经营理念。要真正培育出具有雄厚实力和国家知名度的民族保险公司,内资保险公司必须转变经营观念,树立效益成本的经营思想,建立适应未来保险市场的内控机制,特别对承保质量、管理效率、防范风险能力、规范操作的程序等,都要实行严格管理。变粗放经营为集约经营,苦练内功,提高风险管理及技术水平。要转变单一的经营模式为多种形式的营销模式,以勇于开拓,敢于创新的精神,创造性地探索多种形式的营销手段。要学习和借鉴国外保险公司的办惯例,侧重培育中介机构和利用中介机构展业。以提高保险服务质量为手段,使自身立于不败之地。此外,国家应从政策上对民族保险公司进行扶持,在来源配置上实行倾斜政策,增强其综合实力。(五)积极开展保险科技创新活动,全面快速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保险技术创新是就保险业的业务经营上,所进行的种种富于开拓性、创造性的变革。主要包括险种创新、营销方式创新、服务项目创新等多方面。保险技术创新有利于缩小民族保险业与国际保险市场的差距,带动保险业迅速发展,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的保险需求,使我们在未来的保险市场中居于相对有利的地位。目前,就险种创新而言,我们要大力发展责任保险、医疗保险等险种,全力开拓新险种。如分红保险、变额保险、单一疾病和特定疾病保险。其次,就营销方式而言,可以学习借鉴外国保险业的经营经验,结合我们自身情况,大力发展新的营销手段和方式,尽早为开展网络保险做好铺垫。将发展网上保险作为21世纪的战略举措,为占领网上市场做好积极铺垫。(六)加快培育高素质的人才未来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民族保险业除了要注意筑巢引凤,通过尊重、优待政策来吸引人才外,更需要全方位加快现有人才的教育和培养。与此同时,要注意培育企业文化的氛围,创造和谐宽松、团结向上的环境,以增强企业的凝聚力,防止人才流失。(七)完善保险法规,强化市场监督保证保险市场健康持续发展,做到监督的全程化、动态化、持续化。同时,要加快制定入前后的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修改和完善《保险法》,对内外保险公司应实行统一监督,在监督目标、指标、手段上应避免双重标准,切实有发挥国家保险监督的职能作用。参考文献:1.乔桂明:《中国保险业发展战略研究》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12-012.3.魏华林、俞自由、郭杨:中国保险市场的开放及其监管。《保险研究》,1998(7)、(8)、(9)作者地址:河南工业大学经济贸易学院2004级经济学类邮编:450001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保险业监管的手段包括

一、国际保险业监督发展趋势在经济一体化和金融全球化进程加快的背景下全球保险业的国际化程度不断加深各国保险市场相融性不断增强保险业的国际依赖程度不断提高一国保险市场日益成为全球保险市场的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险业的这种国际化趋势使得一国保险市场的发展非常容易同时受到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和冲击为了避免本国保险业出现重大波动和灾难性风险确保本国保险业安全和健康发展各国纷纷制定政策措施全面加强本国保险业监管一方面各国相应地调整了宏观保险监管目标把保险体系的安全与稳定作为保险监管的首要任务综合起来看各国保险监管主要有四大基本目标一是保持社会公众对保险制度体系和机构体系的信任;二是增进社会公众对保险体系的了解和理解;三是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四是减少和打击保险行业的犯罪另一方面各国通过制定法律制度对保险监管部门提出了如下要求一是要努力维护本国保险市场的稳定;二是要依法监管充分尊重保险机构的经营自主权;三是要平衡和协调消费者与保险行业间的利益;四是要加快本国保险业的改革与创新;五是要通过有效监管增强本国保险业的国际竞争力;六是要坚持市场化原则保护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在宏观监管目标和法律制度的导引下各国保险业监管出现了明显的变化偿付能力监管力度不断加大产品监管的市场化趋向日益明显混合监管体制正在建立普遍强调保险公司要建立信息公开披露制度电子信息技术的推广和应用速度加快二、建立和完善我国保险业监督体系的若干设想从总体上看我国保险业监管法律法规体系与保险业发展的客观要求还很不适应尚未形成一套科学的监管指标体系保险业监管制度尚待进一步健全我国即将加入WTO国内保险业必然要与国际接轨客观上也要求我们遵照国际惯例对保险业进行监管1.进一步确立开放型的现代保险业监管目标和理念首先要从全球保险业国际化的发展趋势出发调整和完善我国保险业监管目标努力维护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我国保险业健康、安全、有序地发展;全面提升我国保险业的国际竞争力;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作用强化政府监管兼顾保险市场的效率与公平其次建立和完善以保险监管机构为主体、保险机构内部控制为基础、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为补充的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管理体系不断提高我国的保险监管水平再次要坚持对保险业的依法合规化监管避免监管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克服治标不治本的短期监管行为逐步使我国保险业监管向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的方向发展;在监管内容和方法上也要进一步更新观念鼓励保险创新降低监管成本当初在保检监管中要逐步实现以下转变一是由单纯的业务合规性监管向合规性监管与风险性监管并重、以风险性监管为主的方向发展;二是由非现场检查为主向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方向发展尽快建立有效的风险预警系统;三是由传统的手工检查向手工检查与计算机检查互补、以计算机检查为主的方向发展;四是由对保险违法“创新”的事后管制向事前防范、正确引导保险机构的创新活动、将保险监管和保险创新有机地结合起来的方向发展此外还要注意根据不同时期监管政策的要求和保险机构的自身特点努力寻找政府保险监管与保险机构内控的最佳结合点和结合方式切实将保险监管政策融入保险企业完善内控、加强管理的工作之中努力提高监管的有效性2.尽快完善我国保险业监管法律法规体系随着我国保险业的迅速发展以及中国加入WTO进程的加快现有的保险法律法规在许多方面已经明显不适应我国保险业的发展要求为此我们要及时修改和充实现行的保险法律体系尽快形成一套既具有中国特色又符合国际惯例的保险法律法规体系为保险公司依法经营、保险业监管部门依法监管创造条件当前我们要依据保险市场开放的现状、加入WTO后外资保险机构的设立和经营情况、国际保险监管趋势的变化抓紧修订《保险法》并尽快修改制定与之相配套的法律和规章全面清理与WTO基本原则和对外承诺不相符的内容充分发挥保险法律的引导和保障作用为保险业健康发展提供一个公正、公平的竞争环境同时要加大保险执法监督力度坚持依法行政努力提高保险执法水平3.努力改进保险业监管方式和手段一是进一步突出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监管要在坚持市场行为监管与偿付能力监管并重的同时通过综合运用最低资本充足率制度、资产负债评价制度、保险保障基金制度等手段完善偿付能力监测指标体系逐步使严格的偿付能力监管成为保险业监管的核心维护保险行业稳定切实保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二是推进保险业信息化建设建立和完善保险业监管信息系统要制定和完善全行业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具体信息标准构建开放型的中国保险业信息网以及完善的保险监管信息系统及时披露保险机构的业务经营情况和风险状况要充分运用现代电子化手段改善信息传递方式和速度增加信息的透明度和准确性加强对保险业风险的实时监管要建立和完善保险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做到有严密的风险控制、经常的风险监测、及时的风险报告、审慎的风险评估并按不同的监管责任提出防范和化解保险业风险的预备方案妥善处置保险业风险三是根据国际审慎监管原则严格保险机构市场准入优化保险机构体系严格掌握外资公司市场准入标准合理把握外资保险机构的发展规模和发展速度;同时要建立严格的市场退出机制坚决淘汰偿付能力严重不足的公司防止行业性风险的爆发四是把道德风险的防范提升到应有的水平突出对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职责行为和职业道德操守的监管严把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准入关建立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退出机制建立对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的谈话与诫免制度、业绩监测与考评的指标体系等防止发生道德风险五是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完善监管责任制要通过选拔、培训等各种方式努力提高监管人员的素质抓紧培养一支高素质的监管队伍要明确和完善监管责任制认真开展内审和监察工作严肃查处在监管中严重违规违章问题加强对保险监管的再监督保证保险业监管的公正性和有效性4.加强对国有保险公司的监管把保险监管部门的监管与金融机构监事会的监督检查结合起来强化以财务监督为核心的监督检查力度把年度定期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以专项检查为重点促进国有保险公司依法合规经营国有保险公司监事会要加强同保险监管部门的联系相互通报有关信息和情况进一步健全国有保险公司的监管机制提高对国有保险公司的监管效率从而形成保险监管部门与国有保险公司监事会相结合的监管体系走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保险业监管的新路子5.要强化保险机构内部控制和行业自律机制保险机构内部控制是政府保险监管的基础目前我国保险机构内部控制还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个别保险机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还很不完善缺乏必要的内部监督和制约对此我们要借鉴国际经验按照《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指导原则》的要求不断强化各项内部管理机制、基础管理制度和内部监督体系特别是要加强对保险资金运用的管理严格分离资金运用业务与保险业务建立独立有效的投资决策机制、投资风险评估机制和投资行为监督机制切实防范和化解保险风险与此同时要加快保险业自律组织体系建设保险行业协会要发挥行业协会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功能认真指导和监督各会员贯彻执行各项政策法规和遵守同业规则制止保险机构之间的不正当竞争努力成为政府监管部门的有效补充6.借助中介机构力量加大现场检查力度由于受保险信息披露质量、监管成本、监管资源等方面因素的制约保险监管信息往往与实际情况存在一定误差为了确保保险监管发挥应有的功效我们还应借助独立审计等中介部门的力量对保险机构的财务报表和会计记录进行检查并籍此进一步分析保险公司的资产质量情况和风险状况增强对违规违法事实认定的法律效力7.加强保险业监管的国内和国际合作随着保险竞争的加剧和保险信息化的发展保险与银行、证券相互渗透的趋势正在加快由此导致了监管交叉和监管真空问题对此保险监管部门要加强与银行业、证券业等监管部门的协调和合作定期进行业务磋商交流监管信息解决混业经营趋势下的分业监管问题支持保险公司拓宽业务与此同时要加强与各国保险监管部门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加入国际保险同业监管组织认真学习国外保险监管的先进经验及时掌握国际保险业监管发展的最新动向加快与国际保险业监管接轨的步伐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保险业纳入金融监管

(一)金融监管体制的组织结构体系向部分混业监管或完全混业监管的模式过渡各国金融监管体制的组织结构千差万别。英国的大卫T.卢埃林教授在1997年对73个国家的金融监管组织结构进行研究,发现有13个国家实行单一机构混业监管,35个国家实行银行、证券、保险业分业监管,25个国家实行部分混业监管,后者包括银行证券统一监管、保险单独监管(7个);银行保险统一监管、证券单独监管(13个)以及证券保险统一监管、银行单独监管(3个)3种形式,并且受金融混业经营的影响,指定专业监管机构即完全分业监管的国家在数目上呈现出减少趋势,各国金融监管的组织机构正向部分混业监管或完全混业监管的模式过渡。(二)金融监管法制呈现出趋同化、国际化发展趋势金融监管法制的趋同化是指各国在监管模式及具体制度上相互影响、相互协调而日趋接近。由于经济、社会文化及法制传统的差异,金融监管法制形成了一定的地区风格,在世界上影响较大的有两类:一是英国模式,以非制度化著称,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即属此类。二是美国模式,以规范化闻名于世,监管严厉,日本、欧洲大陆国家多属此类。历史上,英国对金融业的监管主要采取行业自律形式,英格兰银行在履行监管职责时形成了非正式监管的风格,不以严格的法律、规章为依据,而往往借助道义劝说、君子协定等来达到目的;而美国是一个以法制化著称的国家,金融监管制度被视为规范管理的典范,监管法规众多,为美国金融业的发展营造了一个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两种模式出现了相互融合的趋势,即英国不断走向法治化,注重法律建设;而美国则向英国模式靠拢,不断放松管制的同时增强监管的灵活性。随着不断加深的金融国际化,使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跨越了国界的局限,在这种背景下,客观上需要将各国独特的监管法规和惯例纳入一个统一的国际框架之中,金融监管法制逐渐走向国际化。双边协定、区域范围内监管法制一体化,尤其是巴塞尔委员会通过的一系列协议、原则、标准等在世界各国的推广和运用,都将给世界各国金融监管法制的变革带来冲击。(三)金融监管更加注重风险性监管和创新业务的监管从监管内容看,世界各国监管当局的监管重点实现了两个转变:第一、从注重合规性监管向合规性监管和风险监管并重转变。过去监管当局一直将监管重点放在合规性方面,认为只要制定好市场游戏规则,并确保市场参与者遵照执行,就能实现监管目标。但随着银行业的创新和变革,合规性监管的缺点不断暴露,这种方法市场敏感度较低,不能及时反映银行风险,相应的监管措施也滞后于市场发展。有鉴于此,国际银行监管组织及一些国家的监管当局相继推出一系列以风险监管为基础的审慎规则,如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发布的《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利率风险管理原则》等,实现了合规性监管向合规性监管和风险监管并重转变。第二,从注重传统银行业务监管向传统业务和创新业务监管并重转变。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金融创新产品层出不穷,如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网上银行交易等创新业务,它们在增加收益的同时也增大了风险,且更易扩散,对金融市场的冲击也更加直接和猛烈。因此,只注重传统银行业务的监管已经不能全面、客观地反映整个银行业的风险状况,只有“双管齐下”,并重监管传统业务和创新业务,才能有效地防范和化解银行业的整体风险。(四)金融监管越来越重视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同业自律机制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是实施有效金融监管的前提和基础。世界金融监管的实践表明,外部金融监管的力量无论如何强大,监管的程度无论如何细致而周密,如果没有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相配合往往事倍而功半,金融监管效果大打折扣。在国外银行经营管理层的内控意识很强,他们把这作为非常重要的管理理念,贯穿于整个经营管理体制工作中。国外商业银行一般专门成立独立于其他部门的、仅仅对银行最高权利机构负责的内部审计机构,并建立了健全的内控制度。近年来,由于巴林银行、大和银行以及住友商社等一系列严重事件的发生都与内控机制上的缺陷或执行上的不力有直接关系,国际金融集团和金融机构在震惊之余,纷纷开始重新检讨和审视自己的内控状况,以免重蹈他人覆辙,许多国家的监管当局和一些重要的国际性监管组织也开始对银行的内部控制问题给予前所未有的关注。金融机构同业自律机制作为增强金融业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受到各国普遍重视。以欧洲大陆国家为代表,比利时、法国、德国、卢森堡、荷兰等国的银行家学会和某些专业信贷机构的行业组织都在不同程度上发挥着监督作用。尽管金融业公会组织在各国监管体系中的地位不尽相同,但各国都比较重视其在金融监管体系中所起的作用。(五)金融监管向国际化方向发展随着金融国际化的发展及不断深化,各国金融市场之间的联系和依赖性也不断加强,各种风险在国家之间相互转移、扩散便在所难免,如1997年7月东南亚爆发的危机就蔓延到了许多国家,使整个世界的经济都受到了强烈的震动。金融国际化要求实现金融监管本身的国际化,如果各国在监管措施上松紧不一,不仅会削弱各国监管措施的效应,而且还会导致国际资金大规模的投机性转移,影响国际金融的稳定。因此,西方各国致力于国际银行联合监管,如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通过的《巴塞尔协议》统一了国际银行的资本定义与资本率标准。各种国际性监管组织也纷纷成立,并保持着合作与交流。国际化的另一体现是,各国对跨国银行的监管趋于统一和规范。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互联网保险业 创新

一、互联网保险创新的现状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在2015年年初发布的《互联网保险行业发展报告》显示,针对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公司分类,人身险公司有44家,财产险公司有16家,总体占全行业133家产寿险公司的45%。包括中国人保财险、泰康人寿、平安人寿、太平洋保险、天安财险等在内的多家险企已率先在线上跑马圈地,中国保险公司与互联网的深度融合已全面到来。首先在监管层面,上个月,酝酿已久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终于由中国保监会发布,这标志着中国互联网保险业务基础监管规范的形成。《办法》以鼓励创新、防范风险和保护消费者权益为基本思路,从经营条件、经营区域、信息披露、监督管理等方面明确了互联网保险业务经营的基本规则;规定了互联网保险业务的销售、承保、理赔、退保、投诉处理及客户服务等保险经营行为应由保险机构管理负责;强化了经营主体履行信息披露和告知义务的内容和方式,着力解决互联网自主交易中可能存在的信息不透明、信息不对称等问题,以最大限度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其次在保险主体方面,早在2013年,中国人保就推出“掌上人保”,并号称是指尖上的保险;去年,以“理赔简单,就在天安”为口号的天安财险“车易赔”APP在全国上线;随后,“中国太保”“大地通保”、“泰康在线”等保险在线服务平台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可见,拼服务、拼体验已经成为各家保险主体竞争的主要方向。同时,各家保险公司在立足保险本身的同时,从渠道上也不断向外围延伸,分别与P2P平台、信用保证机构等开展不同程度的合作。以下是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从服务创新、技术创新、渠道创新等三个方面对2014年60家提供互联网服务的产、寿险公司进行评价后的前15名榜单:二、互联网保险创新背后的风险应该说基于提升客户体验的互联网保险创新,方向是对的。互联网保险作为一个新兴的领域,发展空间巨大,但同时互联网保险创新也带来一系列风险和问题。从目前已经暴露的风险来看,主要包括保险产品创新异位、消费者投诉急剧增加、消费者道德风险敞口扩大、风险评估和控制不到位等。(一)保险产品创新异位自2013年底由“三马”投资的众安在线成立以来,带动了中国各大保险主体在保险产品上的创新热潮。盗刷险、高温险、退货险、喝麻险、世界杯足球流氓险等创新险种不断涌现,寿险公司也相继推出求关爱、爱升级、救生圈等所谓的基于微信平台的“扔捞”产品,名字一个比一个花哨,其中,不乏一些险种初具规模,但更多的是为创新而创新。如世界杯足球流氓险从头到尾就没卖出几份,导致本来就比较便宜的3元/份,到后期直接降价到1分钱/份,变成了一个十足的噱头。更有甚者,开发出雾霾险、赏月险、摇号险等,严重脱离保险的本质。(二)消费者投诉急剧增加据保监会近日公布的《关于2015年上半年保险消费者投诉情况的通报》显示,2015年上半年,中国保监会12378投诉维权热线全国转人工呼入总量157544件,同比上升40.24%。而其中,捆绑销售互联网产品的投诉占据一定比例,究其原因,很多保险主体互联网保险业务发展迅速,但管理和服务能力严重不足,片面注重销售前端网络化,后台运营管理却仍是传统思维,前端和后台不配套,买时容易退时难,从而导致消费者投诉。(三)消费者道德风险敞口扩大目前,各家保险主体在理赔服务上基本上都推出了简易赔付,即保险公司对于一定金额以下(2000-10000元不等)的保险事故实行简易赔付,消费者通过保险公司自己推出的APP平台,或拍照、或视频,将事故现场信息传输到保险公司后台,保险公司审核确认后立刻赔付,全程一般在5分钟左右时间完成。应该说这种做法极大地简化了理赔程序,缩短了理赔时间,方便了消费者。但是,客观地讲,我们也不得不面对当下国内的基本现状,国民的平均道德水准有待提高,修理厂、4S店有组织地批量造假,保险欺诈层出不穷,这些无疑都将保险公司的风险敞口无限扩大。(四)风险评估和管理不到位保险从本质上是风险转移的安排,应该有可量化的数据支撑,目前,很多产品的创新,缺少基本的费率厘定、成本测算等程序。同时,保险讲究的是大数法则,如果一款产品不能具备一定规模,赔付水平就会极不稳定,风险管理也就无从谈起。三、互联网保险创新的风险管理(一)保险产品创新:回归本质保险,在法律和经济学意义上,是一种风险管理方式。因此,保险产品创新的基本原则和底线是创新的产品具有风险管理的可能性,即通过经验的积累和有效的管理措施能够降低保险标的风险。这也就是一般情况下地震、飓风等不可抗力不列入保险范围的根本原因,因为到目前为止,人类还无法通过自身的行为影响上述事件的发生。反观现在的保险产品创新,雾霾险也好,赏月险也罢,甚至是高温险,基本上都突破了上述这一基本原则。之所以会出现现在这种情况,我想主要有两个方面原因,一是保险本身,在目前的保险市场上,规模产品的同质性非常严重,基本相同的条款,基本相同的费率,基本相同的服务,在这种情况下,产品创新的目标已经不再是客户的“需求”,而是客户的“眼球”。记得若干年前,有一个保险公司开发了一个险种叫“酒驾险”,从始至终没卖出一份保单,但公司从上到下都非常开心,因为这个产品在当时引起了包括新闻媒体、监管部门、同业公司以及消费者的极大关注,很好地提高了公司的知名度。二是与目前整个社会的大环境有关,当下,从集体到个体,在物质和经济的指挥下,每一个社会组织和细胞都在极力获取尽量多的资源,而忽视了资源本身的效用和价值。正像有一句话所说,走着,走着,忘记了出发的目的。(二)保险风险管理:大数据为器1.大数据在费率厘定中的应用。保单的费率设定是保险公司风险管理的源头,也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主要目的是使设定的费率对应于投保人的风险等级,风险越小,费率越低,尽量做到公平。确定费率较为关键的问题就是找出“影响赔付支出的风险因素或变量”,其实生命表就是“影响赔付支出的风险因素或变量”之一年龄的一个分类。再如,在车险定价中城市交通的拥挤程度、驾驶员的年龄、驾龄、性别、汽车的新旧程度等都可能是“影响赔付支出的风险因素或变量”,而这些因素或变量就是可以通过大量数据分析和处理来确定。2.大数据在风险评估中的应用。在大数据时代,风险评估已经不仅仅局限于公司的历史数据、行业的历史数据,无论是风险特征的描述还是数据资源的获取都更加便利。首先在占据财产险市场70%以上份额的车险领域,保险公司可以获取三个层级数据来支撑风险评估,第一层级是核心层,包括公司和行业数据,第二层级是紧密层,包括车型、汽车零整比、二手车等数据;第三层级是外围移动层,包括利用车载传感设备收集驾驶员行为数据等。同时,对于保险公司的精算师来讲,更多、更广的数据获取,可以更精确地识别个体对象的潜在风险,建立更加有效的数据模型,不断改善和提高精算的精准程度,以帮助判断和评估风险以及风险准备金。3.大数据在反理赔欺诈中的应用。在确保数据资源的情况下,通过完整的、多样化的数据(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内部保单及理赔历史记录、行业数据、征信记录、公共社交网络数据、犯罪记录等),辅之以有效的算法和模型,来识别理赔中可能的欺诈模式、理赔人潜在的欺诈行为以及可能存在的欺诈链条,应该是未来反理赔欺诈的主要方向。而对于整个中国保险行业来讲,尽快建立起一套行业级的保险数据信息平台,是反理赔欺诈的关键。目前,上海、江苏等省市已经实现理赔信息数据共享,在这些地区反理赔欺诈行为的成效明显提高。4.大数据在保险行业风险管理中应用之核心—数据整合。目前保险公司的数据有行业平台的同业数据、前端客户APP导入(或现场出单)数据,中端中介、渠道、理赔、呼叫数据,后端财务收付数据,另外,还有定价系统的汽车零配件数据、人事系统的人员数据、稽核审计风控系统的风控数据等,种类繁多和庞杂,因此,急需建立大数据平台进行数据整合,统一数据存储和传递标准,并将不同系统进行数据打通,再根据不同需要进行数据挖掘。(三)保险风险控制:新技术应用未来,新技术、新设备的应用将成为保险行业风险控制的主要途径。在承保环节,基于大数据基础的数据分析技术将在第一时间立体呈现保险标的各项数据和特征,为承保决策和政策提供第一手资料,从源头控制风险。在理赔环节,新技术、新设备同样将被广泛应用。在车辆保险领域,通过装载在车上的无线电子设备,运用通讯网络,实现对车辆、道路以及行车驾驶员进行静、动态信息提取和行为记录,从而监督行车驾驶员人的行为风险和道德风险,并进行出险前预防、出险中响应和出险后处理,从而使保险事故管理变被动为主动,降低理赔成本。在人寿保险领域,利用能够实时监控人体健康情况的可穿戴设备,来获取和细分不同群体、不同年龄的人体健康和生死概率,并适时向客户提供饮食、健身等方面的建议,从而降低投保人的医疗费用。在家庭财产险领域,通过智能家居系统对住宅进行远程监控并及时发现和缓解风险,当家中发生煤气泄漏或水管爆裂,可自动关掉阀门,从而减轻损失等。任何事物的发展,都要有与之相对应的配套管理措施,互联网保险创新也不例外。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互联网保险创新都将在路上,基于互联网保险创新的风险管理也必将亦步亦趋,紧紧跟随。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互联网保险业务资格

互联网保险需要牌照。互联网保险牌照是依据保监会2015年7月22日颁发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而来的。互联网保险牌照分为两种。一种是保险机构(含保险公司和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依托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等技术,通过自营网络平台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保险服务。自营网络平台应具备下列条件:具有支持业务运营的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与保险机构核心业务系统的无缝实时对接;完善的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体系;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证且网站接入地在境内;健全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另一种是第三方网络平台在互联网保险业务活动中,为保险消费者和保险机构提供网络技术支持辅助服务。第三方网络平台应具备下列条件:具有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证且网站接入地在境内;可靠的互联网运营系统和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能够完整向保险机构提供开展保险业务所需的身份信息、账户信息以及投保操作轨迹信息等。保险机构自营的网络平台要想拿到互联网保险牌照,应具备下列条件:具有支持业务运营的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与保险机构核心业务系统的无缝实时对接;完善的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体系;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证且网站接入地在境内;健全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保险业为什么监管第三方网络平台

需要到保监会申请互联网保险牌照,互联网保险牌照是依据保监会2015年7月22日颁发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而来的。第三方网络平台在互联网保险业务活动中,为保险消费者和保险机构提供网络技术支持辅助服务。第三方网络平台应具备下列条件:具有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证且网站接入地在境内;可靠的互联网运营系统和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能够完整向保险机构提供开展保险业务所需的身份信息、账户信息以及投保操作轨迹信息等。企业要获取互联网保险牌照,最快捷的办法便是通过收购持有牌照的公司股权。因此,经常可以看到市场上的兼并收购信息报道,其中绝大多数为股权收购。如何才能实现预期的牌照收购目的,这取决于企业与被收购企业之间的资源整合。在收购中,这体现为收购方案的制订与执行。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业务监管办法

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业务监管办法为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进一步加强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业务(以下简称信保业务)监管 ,规范经营行为 ,防范化解风险 ,促进信保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 ,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 ,是指以履约信用风险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信用保险的信用风险主体为履约义务人 ,投保人、被保险人为权利人;保证保险的投保人为履约义务人 ,被保险人为权利人。 本办法所称保险公司 ,是指经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财产保险公司;所称专营性保险公司 ,是指经银保监会批复的直保业务经营范围仅限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的财产保险公司。 本办法所称融资性信保业务 ,是指保险公司为借贷、融资租赁等融资合同的履约信用风险提供保险保障的信保业务。 本办法所称合作机构 ,是指在营销获客、风险审核、催收追偿等信保业务经营过程中的相关环节 ,与保险公司开展合作的机构。 第二条 保险公司经营信保业务 ,应当坚持依法合规、小额分散、风险可控的经营原则。 第二章 经营规则 第三条 保险公司开展信保业务应当遵守偿付能力监管要求 ,充分考虑偿付能力监管要求对信保业务的资本约束 ,确保信保业务的发展与公司资本实力、风险管理能力相匹配。 第四条 保险公司经营融资性信保业务的 ,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最近两个季度末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75% ,且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 (二)总公司成立专门负责信保业务的管理部门 ,并建立完善的组织架构和专业的人才队伍。 (三)建立覆盖保前风险审核、保后监测管理的业务操作系统;具备对履约义务人独立审核的风险管控系统 ,且需接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通过互联网承保个人融资性信保业务 ,由总公司集中核保、集中管控 ,且与具有合法放贷资质的金融机构的业务系统进行数据对接。 (四)具有健全的融资性信保业务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五)银保监会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五条 保险公司承保的信保业务自留责任余额累计不得超过上一季度末净资产的10倍。除专营性保险公司外 ,其他保险公司承保的融资性信保业务自留责任余额累计不得超过上一季度末净资产的4倍 ,融资性信保业务中承保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占比达到30%以上时 ,承保倍数上限可提高至6倍。 保险公司承保单个履约义务人及其关联方的自留责任余额不得超过上一季度末净资产的5%。除专营性保险公司外 ,其他保险公司承保的融资性信保业务单个履约义务人及其关联方自留责任余额不得超过上一季度末净资产的1%。 第六条 保险公司不得承保以下信保业务: (一)非公开发行的债券业务、公开发行的主体信用评级或债项评级在AA+以下的债券业务(专营性保险公司除外); (二)底层履约义务人已发生变更的债权转让业务; (三)非银行机构发起的资产证券化业务; (四)金融衍生产品的业务; (五)保险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子公司以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融入业务; (六)银保监会禁止承保的其他业务。 第七条 保险公司开展信保业务 ,不得存在以下经营行为: (一)承保不会实际发生的损失或损失已确定的业务; (二)承保融资性信保业务贷(借)款利率超过国家规定上限的业务; (三)承保融资性信保业务的被保险人为不具有合法融资服务资质的资金方; (四)以拆分保单期限或保险金额的形式 ,承保与同一融资合同项下期限或金额不相匹配的业务; (五)通过保单特别约定或签订补充协议等形式 ,实质性改变经审批或备案的信保产品; (六)对同一承保主体的同一保险责任 ,出具与保险合同的法律效力类似且具有担保性质的函件; (七)自行或委外开展催收追偿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八)银保监会禁止的其他经营行为。 第八条 保险公司通过互联网开展融资性信保业务的 ,应当按照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规定 ,在官网显著位置对保险产品、保单查询链接、客户投诉渠道、信息安全保障、合作的互联网机构等内容进行披露;同时要求合作的互联网机构在业务网页显著位置对上述内容进行信息披露。 第九条 保险公司经营信保业务 ,应当谨慎评估风险和运营成本 ,准确测算风险损失率 ,并结合履约义务人的实际风险水平和综合承受能力 ,合理厘定费率。 第三章 内控管理 第十条 保险公司开展信保业务应当由总公司集中管理 ,分支机构在总公司的统一管理下开展信保业务。开展融资性信保业务的分支机构 ,应当在销售、核保等重要环节设立专职专岗 ,不得兼职。 第十一条 保险公司总公司应当配备或聘请具有经济、金融、法律、财务、统计分析等知识背景或具有信用保险、保证保险、融资担保、银行信贷等从业经验的专业人才 ,并不断加强业务培训和人才培养 ,提高风险识别能力。 第十二条 保险公司应当建立涵盖信保业务全流程的业务系统 ,业务系统应具备反欺诈、信用风险评估、信用风险跟踪等实质性审核和监控功能。融资性信保业务系统还应具备还款能力评估、放(还)款资金监测等功能。 第十三条 保险公司应当建立信保业务评估审议及决策机制 ,确保相关决策可追溯。融资性信保业务的管理制度至少包括核保政策、业务操作规范、产品开发与管理、合作方管理、抵质押物管理及处置、催收追偿、内部人员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 第十四条 保险公司应当制定信保业务的承保标准和操作规范。融资性信保业务应当建立承保可回溯管理机制 ,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要求保存相关资料;通过互联网承保的融资性信保业务 ,应当对投保人身份信息真实性进行验证 ,完整记录和保存互联网保险销售行为信息 ,确保记录全面、不可篡改。 第十五条 保险公司应当对融资性信保业务履约义务人的资产真实性、交易真实性、偿债能力、信用记录等进行审慎调查和密切跟踪 ,防止虚假欺诈行为。保险公司不得将融资性信保业务风险审核和风险监控等核心业务环节外包给合作机构 ,不得因合作机构提供风险反制措施而放松风险管控。 第十六条 保险公司应当加强对合作机构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 ,由总公司制定统一的合作协议模板 ,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建立健全对合作机构的管理制度 ,根据不同环节合作机构的特点和风险 ,在准入、评估、退出、举报投诉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第十七条 保险公司应当结合信保业务的风险状况 ,与被保险人建立一定比例的风险共担机制 ,并在保险合同中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 保险公司应当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与第三方征信机构进行数据对接 ,并制定数据保密管理制度 ,不得泄露客户信息 ,不得利用客户所提供的信息从事任何与保险业务无关或损害投保人、被保险人利益的活动。 第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当审慎评估信保业务风险 ,并建立风险预警机制 ,针对主要风险类型 ,设定预警指标和参数 ,做到早预警、早介入、早处置。 第二十条 保险公司应当按照银保监会关于流动性管理的要求 ,每半年对信保业务开展压力测试。保险公司开展融资性信保业务的 ,应当每季度开展压力测试 ,压力测试应当包括流动性风险、系统性风险、偿付能力风险等方面的内容。 第二十一条 保险公司经营信保业务应当严格按照监管规定 ,遵循非寿险精算的原理和方法 ,审慎评估业务风险 ,并根据评估结果 ,合理提取和结转相关准备金。 第二十二条 保险公司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有关要求 ,在法律规定及保险合同约定的时效内做出核定、以及赔付或拒赔决定。保险公司应当在信保业务保单中明确全国统一的投诉、理赔电话。 第二十三条 保险公司应当依法合规开展催收追偿工作。对于委外催收的 ,保险公司应当与催收机构制定业务合作规则 ,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加强对催收机构业务行为管理。 第二十四条 保险公司对信保业务的追偿款确认和计量应当严格按照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执行 ,严禁虚增追偿款 ,影响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同时 ,保险公司应当至少每季度对追偿款进行回溯评估 ,确保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反映相关风险。 第二十五条 保险公司应结合信保业务发展战略和当前的风险状况 ,制定风险偏好策略 ,采用定性、定量相结合的方式 ,确定信保业务的风险容忍度和风险限额 ,根据公司风险承受能力 ,进行与之匹配的再保险安排。 第二十六条 保险公司应当建立信保业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明确处置部门及其职责、处置措施和处置程序 ,及时化解风险 ,避免发生群体性、区域性事件。同时 ,应当加强舆论引导 ,做好正面宣传。 第二十七条 保险公司经营信保业务的 ,应当将信保业务纳入内部审计范畴。经营融资性信保业务的 ,应当每年进行内部专项审计。审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业务经营成果、制度建设、财务核算、系统建设、风险管控、准备金提取、合法合规等情况。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 保险公司应当建立信保业务突发事件报告机制 ,按照银保监会关于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要求 ,报送至银保监会及风险事件所在地银保监局。信保业务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负面舆情较多、可能造成公司偿付能力不足或流动性风险、影响公司或行业声誉的事件及群体性事件等。 第二十九条 经营信保业务的保险公司应于每年2月底前向银保监会及属地监管局报告上一年度业务经营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信保业务管理制度、组织架构、队伍建设、系统建设等情况; (二)业务整体经营情况及融资性信保业务经营情况 ,包括经营成果、赔付情况、承保关联方情况、再保险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风险、消费者投诉及处理情况、风险处置情况等; (三)合作机构的相关情况 ,包括合作机构的管控、合作家数、合作业务领域、合作模式、主要问题及风险、法律纠纷、应对风险措施等; (四)下一年度信保业务发展规划; (五)银保监会要求报告的其他情况。 保险公司应于每年4月底前将上一年度信保业务审计报告或审计报告中涉及信保业务的内容及年度压力测试报告 ,报送银保监会及属地监管局。保险公司应按照本办法第二十条的要求 ,于每半年或每季度后1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信保业务的压力测试报告 ,报送银保监会及属地监管局。 第三十条 银保监会负责整体信保业务的监督管理及统筹指导风险处置工作。银保监局负责属地机构及辖内分支机构的信保业务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工作。保险公司或省级机构首次开办或停办信保业务的 ,应当自出现上述情况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银保监局报告。 第三十一条 保险公司在经营信保业务中 ,违反本办法相关规定的 ,银保监会及银保监局可以依法采取监管谈话、限期整改、通报批评等监管措施。 保险公司违反本办法第四条第一项的 ,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依法采取责令停止接受信保新业务的监管措施。 保险公司使用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规定的 ,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依法采取责令停止使用条款费率、限期修改的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 ,可以在一定期限内禁止申报新的条款费率。 第三十二条 保险公司在经营信保业务过程中 ,存在以下情形的 ,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责令整改。对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有关规定的 ,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一)未按规定办理再保险的; (二)存在承保第六条所列禁止性业务的; (三)存在第七条所列经营行为的; (四)未按第八条规定信息披露的; (五)未按规定使用经审批或备案的保险条款和费率的; (六)未按本办法规定报送相关报告的; (七)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的。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政策性保险公司的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和海外投资保险业务不适用本办法。政策性保险公司不适用本办法第五条规定。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银保监会负责解释和修订。银保监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生效 ,《信用保证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保监财险〔2017〕180号)同时废止。

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中规定的保险机构不包括

《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中规定的保险机构是不包括个人保险代理人。保险代理人分为专业代理人、兼业代理人和个人代理人三种。其中,专业保险代理人是指专门从事保险代理业务的保险代理公司。在保险代理人中,只有它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一、保险代理人各种类型的具体描述:1、专业代理人即指专门从事保险代理业务的保险代理公司,其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专业代理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公司最低实收货币资金为人民币50万元。在公司的资本中,个人资本总和不得超过资本金总额的30%;每一个人资本不得超过个人资本总和的50%;(2)有符合规定的章程;(3)有至少30名持有《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的代理人员;(4)有符合任职资格的懂事长和总经理;(5)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2、兼业代理人即指受保险人委托,在从事自身业务的同时,指定专人为保险人代办保险业务的单位。兼业代理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所在单位法人授权书;(2)有专人从事保险代理业务;(3)有符合规定的营业场所。兼业代理人的业务范围仅限于代理销售保险单和代理收取保险费。3、个人代理人即指根据保险人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并在保险人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个人。凡持有,《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者,均可申请从事保险代理业务,并由被代理的保险公司审核登记报当地保险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个人代理人的业务范围仅限于代理销售保险单和地理收取保险费,不得办理企业财产保险和团体人身保险。另外,个人代理人不得同时为两家(含两家)以上保险公司代理保险业务,转为其他保险公司代理人时,应重新办理登记手续。综上所述,保险代理人包括专业代理人、兼业代理人和个人代理人三种。二、什么是保险经纪人?我国《保险法》第118条规定:“保险经纪人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机构。”由此可知,保险经纪人是专家型的经纪人,他们掌握大量的保险法律知识和保险业务实践经验。保险经纪人是站在客户的立场上,为客户提供专业化的风险管理服务,设计投保方案、办理投保手续并具有法人资格的中介机构。简单地说,保险经纪人就是投保人的风险管理顾问。法律依据:《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互联网保险业务,是指保险机构依托互联网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保险服务的保险经营活动。本办法所称保险机构包括保险公司(含相互保险组织和互联网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保险中介机构包括保险代理人(不含个人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人;保险代理人(不含个人保险代理人)包括保险专业代理机构、银行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和依法获得保险代理业务许可的互联网企业;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包括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和保险公估人。本办法所称自营网络平台,是指保险机构为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依法设立的独立运营、享有完整数据权限的网络平台。保险机构分支机构以及与保险机构具有股权、人员等关联关系的非保险机构设立的网络平台,不属于自营网络平台。本办法所称互联网保险产品,是指保险机构通过互联网销售的保险产品。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互联网保险业务信息披露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互联网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根据中国保监会《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监管要求,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中保协)制订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所指互联网保险信息披露,是在中国保监会的指导下,中保协在官方网站建立互联网保险信息披露专栏,对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及其合作的第三方网络平台等信息进行披露,社会公众查询和监督。第三条本细则所称保险机构,是指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并依法登记注册的保险公司和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第四条互联网保险信息披露坚持真实、准确、完整原则,坚持及时原则,坚持风险揭示原则。第二章披露主体第五条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是互联网保险信息披露的主体,具体履行互联网保险信息披露的义务:(一)根据行业统一部署和节奏,推动信息披露工作;(二)及时披露信息;(三)确保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四)其他要求。第六条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应对与其合作的专业中介机构及第三方网络平台等信息进行披露,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应对其合作的第三方网络平台等信息进行披露。第三章披露内容第七条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应在中保协披露专栏里披露机构相关信息,主要包括如下内容:(一)公司全称、公司简称;(二)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的网站名称、网址,包括APP名称、微信公众号名称;(三)已设立二级分公司名称、办公地址、电话号码等;(四)客户服务及消费者投诉电话;(五)公司信息披露网址;(六)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内容。第八条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应在中保协专栏里披露机构相关信息,主要包括如下内容:(一)机构名称、注册资本、注册地、设立时间、机构地址、联系电话;(二)自办以及第三方网络平台的网站名称、网址、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备案编号、在中国保监会备案时间,以及产品销售名称、在中国保监会注册或备案的产品名称、主办者住所所在地。第九条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应在中保协披露专栏里披露合作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网站信息,包括:(一)网站全称、简称和网址;(二)网站备案信息;(三)业务合作范围;(四)合作保险产品情况:实际销售名称以及中国保监会备案名称。第十条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应在中保协披露专栏里披露合作第三方网络平台信息,包括:(一)第三方网络平台全称、简称和网址;(二)第三方网络平台备案信息;(三)业务合作范围;(四)合作保险产品情况:实际销售名称以及中国保监会注册或备案名称。第十一条披露项目根据市场情况可以进行动态调整,保障互联网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第四章披露工作流程第十二条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按照中保协统一的部署和要求进行披露。第十三条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按照要求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官网及时填报互联网信息披露系统相关披露信息,进行披露信息进行日常维护。第十四条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不得删除历史形成的披露信息,包括合作机构、保险产品,便于保险消费者进行历史查询。第十五条原则上,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应事前披露信息。对于合作期限或销售期限在10个工作日以内的合作机构或保险产品,允许事后披露信息,但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第十六条对本细则实施之后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于10个工作日内向中保协申请信息披露。第五章披露的管理与责任第十七条各保险机构互联网保险业务分管领导为信息披露的直接责任人。第十八条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应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组织和协调保险机构的信息披露,并负责与中保协的工作对接。第十九条信息披露遵循“谁披露,谁负责”的原则。保险产品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由保险公司全权负责。第二十条如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未能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信息,或者披露信息不及时,导致出现侵害保险消费者利益的,按照中保协行业自律相关管理规定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上报中国保监会。第二十一条中保协在信息披露专栏可以进行风险揭示,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保险行业的长远健康发展。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细则自2015年10月1日起实施。第二十三条本细则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负责解释。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申办互联网保险业务的条件

《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来了!机构持牌,人员持证!-工保网从2010年的17.7亿元到2019年的2696.3亿元,互联网保险规模在过去的十年间增长了百余倍。互联网保险业务的飞速发展以及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和风险隐患,也呼唤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政策与时俱进。在2015年《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确立的促进互联网保险业务健康发展、切实保护互联网保险消费者权益、线上与线下监管标准一致、强化市场退出管理四大监管原则基础上,修订后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强化了合规经营、防范风险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原则。具体而言,《办法》主要体现出机构持牌、人员持证、预留空间三大亮点,既为互联网保险业务划定刚性底线、设置柔性边界,也预留出充足发展空间。1、互联网保险业务经营:持牌经营围绕“互联网保险是许可经营的金融业务”,《办法》严格规定了互联网保险业务的经营主体、经营载体和经营条件。围绕经营主体,《办法》明确除依法设立的保险机构外,其他机构和个人不得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保险机构包括保险公司(含相互保险组织和互联网保险公司)和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含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人),以及银行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和依法获得保险代理业务许可的互联网企业。围绕经营载体,《办法》明确自营网络平台是保险机构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唯一载体。只有保险机构总公司为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依法设立的独立运营、享有完整数据权限的网络平台才是自营网络平台,除此之外的平台皆不得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这也是强化持牌经营理念、压实保险机构主体责任的补充规定。保险机构及其自营网络平台只要满足《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业务条件,即可在该机构许可证(备案表)上载明的业务范围内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不需要申请业务许可或进行业务备案。与此同时,《办法》还明确对非保险机构打擦边球的商业行为做出了禁止,也与此前银保监会明确某互助产品属于非持牌经营一脉相承。2、互联网保险营销宣传:人员持证针对当前保险机构从业人员普遍通过微信朋友圈、公众号、微信群、微博、短视频、直播等方式开展互联网保险营销宣传的现象,《办法》在肯定其合理性的同时也对从业人员营销宣传做出了针对性规定。《办法》规定保险机构可授权在本机构执业的保险销售、保险经纪从业人员为互联网保险业务开展营销宣传,亦需承担对于从业人员营销宣传的合规管理责任:保险机构应对从业人员进行执业登记和管理,并统一制作营销宣传内容、对营销宣传信息和活动进行监测检查和精细管控。相应的,从业人员经所属机构授权后,可在保险机构授权范围内开展互联网保险营销宣传。而依据《办法》,从业人员在运营私域流量时,需在营销宣传页面显著位置标明所属保险机构全称及个人姓名、执业证编号等信息,并标明保险产品全称、承保保险公司全称以及提供销售或经纪服务的保险中介机构全称。另外为确保营销宣传活动符合《广告法》、金融营销宣传以及银保监会相关规定,《办法》还强调营销宣传内容应与保险合同条款保持一致、对保险产品的主要功能和特点应准确描述。因此《办法》在坚持“人员持证”原则的同时,也为不当宣传、销售误导等问题上了一道“紧箍咒”。3、互联网保险创新发展:预留空间互联网对于保险业的影响已渗透进产品开发、营销宣传、核保承保、勘察定损等各个环节,也带来了监管思路的突破,这集中体现在对于保险跨区域经营、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的开放规定中。不同于此前《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对于保险公司将互联网保险业务经营区域扩展至未设立分公司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险种限定,《办法》仅对保险机构通过互联网销售保险产品和经营区域作出原则性规定,并明确后续银保监会将根据互联网保险业务发展阶段、不同保险产品的服务保障需要另行规定,保障政策有效衔接。贯彻银保监会《关于规范互联网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的通知》,《办法》在第三十三条规定了“全流程可回溯”的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并结合保险与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新技术相融合的趋势,明确后续银保监会将另行制定互联网保险业务可回溯管理的具体规则。另外值得注意的是,不同于此前征求意见稿对于线上线下融合开展保险销售或保险经纪业务的统一监管规定,《办法》明确线上和线下经营活动分别适用线上和线下监管规则,仅在无法分开监管时才同时适用线上和线下监管规则。这体现了审慎包容的修订原则,也凸显了不搞“一刀切”的监管弹性。《办法》共5章83条,围绕近年来银保监会强调的“持牌、持证、依法合规经营”主基调进行了全面规范。依据《办法》,未来银保监会还将推动建立健全适应互联网保险业务发展特点的新型监管机制,对同类业务、同类主体一视同仁,着力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促进互联网保险业务规范健康发展。

保险机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要具备哪些条件

互联网保险需要牌照。互联网保险牌照是依据保监会2015年7月22日颁发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而来的。互联网保险牌照分为两种。一种是保险机构(含保险公司和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依托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等技术,通过自营网络平台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保险服务。自营网络平台应具备下列条件:具有支持业务运营的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与保险机构核心业务系统的无缝实时对接;完善的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体系;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证且网站接入地在境内;健全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另一种是第三方网络平台在互联网保险业务活动中,为保险消费者和保险机构提供网络技术支持辅助服务。第三方网络平台应具备下列条件:具有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证且网站接入地在境内;可靠的互联网运营系统和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能够完整向保险机构提供开展保险业务所需的身份信息、账户信息以及投保操作轨迹信息等。保险机构自营的网络平台要想拿到互联网保险牌照,应具备下列条件:具有支持业务运营的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与保险机构核心业务系统的无缝实时对接;完善的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体系;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证且网站接入地在境内;健全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保险代理经纪公司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试行

根据《保险代理、经纪公司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试行)》,互联网保险业务经营资格由:1、保险代理、经纪公司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健全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管理制度;(二)具有合理的互联网保险业务操作规程;(三)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且经营区域不限于注册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四)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2、保险代理、经纪公司应当在具备下列条件的互联网站上开展保险业务:(一)依法取得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在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完成网站备案;(二)网站接入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三)有与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相适应的电子商务系统,能实现投保人的全部投保信息与保险公司核心业务系统的实时对接;(四)具备健全的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及安全技术,具有防火墙、入侵检测、加密、第三方电子认证、数据备份等功能;(五)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互联网保险业务信息披露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互联网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根据中国保监会《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监管要求,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中保协)制订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所指互联网保险信息披露,是在中国保监会的指导下,中保协在官方网站建立互联网保险信息披露专栏,对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及其合作的第三方网络平台等信息进行披露,社会公众查询和监督。第三条本细则所称保险机构,是指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并依法登记注册的保险公司和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第四条互联网保险信息披露坚持真实、准确、完整原则,坚持及时原则,坚持风险揭示原则。第二章披露主体第五条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是互联网保险信息披露的主体,具体履行互联网保险信息披露的义务:(一)根据行业统一部署和节奏,推动信息披露工作;(二)及时披露信息;(三)确保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四)其他要求。第六条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应对与其合作的专业中介机构及第三方网络平台等信息进行披露,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应对其合作的第三方网络平台等信息进行披露。第三章披露内容第七条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应在中保协披露专栏里披露机构相关信息,主要包括如下内容:(一)公司全称、公司简称;(二)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的网站名称、网址,包括APP名称、微信公众号名称;(三)已设立二级分公司名称、办公地址、电话号码等;(四)客户服务及消费者投诉电话;(五)公司信息披露网址;(六)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内容。第八条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应在中保协专栏里披露机构相关信息,主要包括如下内容:(一)机构名称、注册资本、注册地、设立时间、机构地址、联系电话;(二)自办以及第三方网络平台的网站名称、网址、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备案编号、在中国保监会备案时间,以及产品销售名称、在中国保监会注册或备案的产品名称、主办者住所所在地。第九条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应在中保协披露专栏里披露合作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网站信息,包括:(一)网站全称、简称和网址;(二)网站备案信息;(三)业务合作范围;(四)合作保险产品情况:实际销售名称以及中国保监会备案名称。第十条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应在中保协披露专栏里披露合作第三方网络平台信息,包括:(一)第三方网络平台全称、简称和网址;(二)第三方网络平台备案信息;(三)业务合作范围;(四)合作保险产品情况:实际销售名称以及中国保监会注册或备案名称。第十一条披露项目根据市场情况可以进行动态调整,保障互联网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第四章披露工作流程第十二条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按照中保协统一的部署和要求进行披露。第十三条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按照要求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官网及时填报互联网信息披露系统相关披露信息,进行披露信息进行日常维护。第十四条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不得删除历史形成的披露信息,包括合作机构、保险产品,便于保险消费者进行历史查询。第十五条原则上,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应事前披露信息。对于合作期限或销售期限在10个工作日以内的合作机构或保险产品,允许事后披露信息,但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第十六条对本细则实施之后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于10个工作日内向中保协申请信息披露。第五章披露的管理与责任第十七条各保险机构互联网保险业务分管领导为信息披露的直接责任人。第十八条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应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组织和协调保险机构的信息披露,并负责与中保协的工作对接。第十九条信息披露遵循“谁披露,谁负责”的原则。保险产品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由保险公司全权负责。第二十条如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未能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信息,或者披露信息不及时,导致出现侵害保险消费者利益的,按照中保协行业自律相关管理规定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上报中国保监会。第二十一条中保协在信息披露专栏可以进行风险揭示,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保险行业的长远健康发展。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细则自2015年10月1日起实施。第二十三条本细则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负责解释。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根据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具有以下哪些情形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互联网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根据中国保监会《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监管要求,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中保协)制订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所指互联网保险信息披露,是在中国保监会的指导下,中保协在官方网站建立互联网保险信息披露专栏,对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及其合作的第三方网络平台等信息进行披露,社会公众查询和监督。第三条本细则所称保险机构,是指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并依法登记注册的保险公司和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第四条互联网保险信息披露坚持真实、准确、完整原则,坚持及时原则,坚持风险揭示原则。第二章披露主体第五条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是互联网保险信息披露的主体,具体履行互联网保险信息披露的义务:(一)根据行业统一部署和节奏,推动信息披露工作;(二)及时披露信息;(三)确保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四)其他要求。第六条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应对与其合作的专业中介机构及第三方网络平台等信息进行披露,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应对其合作的第三方网络平台等信息进行披露。第三章披露内容第七条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应在中保协披露专栏里披露机构相关信息,主要包括如下内容:(一)公司全称、公司简称;(二)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的网站名称、网址,包括APP名称、微信公众号名称;(三)已设立二级分公司名称、办公地址、电话号码等;(四)客户服务及消费者投诉电话;(五)公司信息披露网址;(六)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内容。第八条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应在中保协专栏里披露机构相关信息,主要包括如下内容:(一)机构名称、注册资本、注册地、设立时间、机构地址、联系电话;(二)自办以及第三方网络平台的网站名称、网址、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备案编号、在中国保监会备案时间,以及产品销售名称、在中国保监会注册或备案的产品名称、主办者住所所在地。第九条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应在中保协披露专栏里披露合作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网站信息,包括:(一)网站全称、简称和网址;(二)网站备案信息;(三)业务合作范围;(四)合作保险产品情况:实际销售名称以及中国保监会备案名称。第十条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应在中保协披露专栏里披露合作第三方网络平台信息,包括:(一)第三方网络平台全称、简称和网址;(二)第三方网络平台备案信息;(三)业务合作范围;(四)合作保险产品情况:实际销售名称以及中国保监会注册或备案名称。第十一条披露项目根据市场情况可以进行动态调整,保障互联网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第四章披露工作流程第十二条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按照中保协统一的部署和要求进行披露。第十三条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按照要求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官网及时填报互联网信息披露系统相关披露信息,进行披露信息进行日常维护。第十四条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不得删除历史形成的披露信息,包括合作机构、保险产品,便于保险消费者进行历史查询。第十五条原则上,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应事前披露信息。对于合作期限或销售期限在10个工作日以内的合作机构或保险产品,允许事后披露信息,但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第十六条对本细则实施之后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于10个工作日内向中保协申请信息披露。第五章披露的管理与责任第十七条各保险机构互联网保险业务分管领导为信息披露的直接责任人。第十八条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应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组织和协调保险机构的信息披露,并负责与中保协的工作对接。第十九条信息披露遵循“谁披露,谁负责”的原则。保险产品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由保险公司全权负责。第二十条如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未能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信息,或者披露信息不及时,导致出现侵害保险消费者利益的,按照中保协行业自律相关管理规定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上报中国保监会。第二十一条中保协在信息披露专栏可以进行风险揭示,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保险行业的长远健康发展。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细则自2015年10月1日起实施。第二十三条本细则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负责解释。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保险业务,有效防范风险,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保险业服务实体经济和社会民生的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互联网保险业务,是指保险机构依托互联网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保险服务的保险经营活动。  本办法所称保险机构包括保险公司(含相互保险组织和互联网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保险中介机构包括保险代理人(不含个人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人;保险代理人(不含个人保险代理人)包括保险专业代理机构、银行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和依法获得保险代理业务许可的互联网企业;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包括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和保险公估人。  本办法所称自营网络平台,是指保险机构为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依法设立的独立运营、享有完整数据权限的网络平台。保险机构分支机构以及与保险机构具有股权、人员等关联关系的非保险机构设立的网络平台,不属于自营网络平台。  本办法所称互联网保险产品,是指保险机构通过互联网销售的保险产品。第三条 互联网保险业务应由依法设立的保险机构开展,其他机构和个人不得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保险机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不得超出该机构许可证(备案表)上载明的业务范围。第四条 保险机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应符合新发展理念,依法合规,防范风险,以人为本,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风险保障需求,不得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保险机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应由总公司集中运营、统一管理,建立统一集中的业务平台、业务流程和管理制度。保险机构应科学评估自身风险管控能力、客户服务能力,合理确定适合互联网经营的保险产品及其销售范围,不能有效管控风险、保障售后服务质量的,不得开展互联网保险销售或保险经纪活动。  保险机构应持续提高互联网保险业务风险防控水平,健全风险监测预警和早期干预机制,保证自营网络平台运营的独立性,在财务、业务、信息系统、客户信息保护等方面与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关联方实现有效隔离。第五条 保险机构通过互联网和自助终端设备销售保险产品或提供保险经纪服务,消费者能够通过保险机构自营网络平台的销售页面独立了解产品信息,并能够自主完成投保行为的,适用本办法。  投保人通过保险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提供的保险产品投保链接自行完成投保的,应同时满足本办法及所属渠道相关监管规定。涉及线上线下融合开展保险销售或保险经纪业务的,其线上和线下经营活动分别适用线上和线下监管规则;无法分开适用监管规则的,同时适用线上和线下监管规则,规则不一致的,坚持合规经营和有利于消费者的原则。第六条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互联网保险业务实施监督管理。第二章 基本业务规则第一节 业务条件第七条 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及其自营网络平台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服务接入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营网络平台是网站或移动应用程序(APP)的,应依法向互联网行业管理部门履行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手续、取得备案编号。自营网络平台不是网站或移动应用程序(APP)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资质要求。  (二)具有支持互联网保险业务运营的信息管理系统和核心业务系统,并与保险机构其他无关的信息系统有效隔离。  (三)具有完善的网络安全监测、信息通报、应急处置工作机制,以及完善的边界防护、入侵检测、数据保护、灾难恢复等网络安全防护手段。  (四)贯彻落实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开展网络安全定级备案,定期开展等级保护测评,落实相应等级的安全保护措施。对于具有保险销售或投保功能的自营网络平台,以及支持该自营网络平台运营的信息管理系统和核心业务系统,相关自营网络平台和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应不低于三级;对于不具有保险销售和投保功能的自营网络平台,以及支持该自营网络平台运营的信息管理系统和核心业务系统,相关自营网络平台和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应不低于二级。  (五)具有合法合规的营销模式,建立满足互联网保险经营需求、符合互联网保险用户特点、支持业务覆盖区域的运营和服务体系。  (六)建立或明确互联网保险业务管理部门,并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指定一名高级管理人员担任互联网保险业务负责人,明确各自营网络平台负责人。  (七)具有健全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八)保险公司开展互联网保险销售,应符合银保监会关于偿付能力、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评价等相关规定。  (九)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应是全国性机构,经营区域不限于总公司营业执照登记注册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并符合银保监会关于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分类监管的相关规定。  (十)银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信用保证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

保监会印发《信用保证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对出口信用保险以外的信保业务予以全面规范,防范金融交叉风险。针对前期信保业务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办法》以负面清单形式规定信保业务的经营范围和市场行为。 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金融部分析师郎朗表示,总体来看,《办法》的制定和发布主要基于是现阶段保监会治理保险行业信保业务乱象、补齐相关制度短板、防范系统性风险和金融交叉风险的举措,也是提高行业风险管理水平的重要制度安排。有助于推动保险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开展小而分散的信保业务,实现信保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 信保业务具有为企业融资及债券发行增信的作用,这一业务在获得广阔发展空间的同时,也面临一定的金融交叉风险。 为此,《办法》明确指出准入门槛,首先在偿付能力方面,经营信保业务的保险公司,上一季度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应当不低于75%,且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低于此要求的,应当暂停开展信保新业务,并可在偿付能力满足要求后恢复开展信保业务。同时,《办法》还规定保险公司承保的信保业务自留责任余额不得超过上一季度末净资产的10倍。对单个履约义务人及其关联方承保的自留责任余额不得超过上一季度末净资产的5%,且不得超过5亿元。 针对保险公司为融资行为提供信保业务,《办法》规定,不得为四种融资行为提供信保业务:类资产证券化业务和债权转让行为;非公开发行债券业务,以及主体信用评级或债项评级AA+以下的公开发行债券业务;保险公司的控股股东、子公司以及其他关联方的融资行为(其他关联方的资金融出行为除外);中国保监会禁止承保的其他行为。 针对保险公司开展 网贷 平台信保业务,《办法》规定,禁止保险公司与不符合互联网金融相关规定的网贷平台合作以及超额承保网贷平台信保业务。另外,针对保险公司开展网贷平台信保业务的,规定汽车抵押类或房屋抵押类 贷款 保证保险业务,单户投保人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自留责任余额不得超过500万元,单户投保人为自然人的自留责任余额不得超过100万元;其他信保业务,单户投保人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自留责任余额不得超过100万元,单户投保人为自然人的自留责任余额不得超过20万元。联合资信认为,此类规定主要用于规范网贷平台信保业务,并控制其带来的信用风险。 同时,《办法》规定禁止保险公司承保违反保险原理、超过国家规定贷款 利率 上限等信保业务。同时,禁止保险公司以拆分保单期限或保险金额、通过保单特别约定或签订补充协议等方式开展信保业务。此外,《办法》明确,保险公司在经营信保业务过程中,存在七种情形的,中国保监会可以责令整改。对于违反《保险法》有关规定的,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七种情况分别为,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偿付能力要求开展信保业务的;未按本办法规定办理再保险的;未按本办法第八条规定超业务范围承保的;未按本办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开展信保业务的;未按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信息披露的;未按规定使用经审批或备案的保险条款和 费率 的;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行为。

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中规定的保险机构不包括

《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中规定的保险机构是不包括个人保险代理人。保险代理人分为专业代理人、兼业代理人和个人代理人三种。其中,专业保险代理人是指专门从事保险代理业务的保险代理公司。在保险代理人中,只有它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一、保险代理人各种类型的具体描述:1、专业代理人即指专门从事保险代理业务的保险代理公司,其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专业代理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公司最低实收货币资金为人民币50万元。在公司的资本中,个人资本总和不得超过资本金总额的30%;每一个人资本不得超过个人资本总和的50%;(2)有符合规定的章程;(3)有至少30名持有《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的代理人员;(4)有符合任职资格的懂事长和总经理;(5)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2、兼业代理人即指受保险人委托,在从事自身业务的同时,指定专人为保险人代办保险业务的单位。兼业代理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所在单位法人授权书;(2)有专人从事保险代理业务;(3)有符合规定的营业场所。兼业代理人的业务范围仅限于代理销售保险单和代理收取保险费。3、个人代理人即指根据保险人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并在保险人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个人。凡持有,《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者,均可申请从事保险代理业务,并由被代理的保险公司审核登记报当地保险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个人代理人的业务范围仅限于代理销售保险单和地理收取保险费,不得办理企业财产保险和团体人身保险。另外,个人代理人不得同时为两家(含两家)以上保险公司代理保险业务,转为其他保险公司代理人时,应重新办理登记手续。综上所述,保险代理人包括专业代理人、兼业代理人和个人代理人三种。二、什么是保险经纪人?我国《保险法》第118条规定:“保险经纪人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机构。”由此可知,保险经纪人是专家型的经纪人,他们掌握大量的保险法律知识和保险业务实践经验。保险经纪人是站在客户的立场上,为客户提供专业化的风险管理服务,设计投保方案、办理投保手续并具有法人资格的中介机构。简单地说,保险经纪人就是投保人的风险管理顾问。法律依据:《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互联网保险业务,是指保险机构依托互联网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保险服务的保险经营活动。本办法所称保险机构包括保险公司(含相互保险组织和互联网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保险中介机构包括保险代理人(不含个人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人;保险代理人(不含个人保险代理人)包括保险专业代理机构、银行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和依法获得保险代理业务许可的互联网企业;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包括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和保险公估人。本办法所称自营网络平台,是指保险机构为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依法设立的独立运营、享有完整数据权限的网络平台。保险机构分支机构以及与保险机构具有股权、人员等关联关系的非保险机构设立的网络平台,不属于自营网络平台。本办法所称互联网保险产品,是指保险机构通过互联网销售的保险产品。

2021年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有哪些内容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保险业务 ,有效防范风险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提升保险业服务实体经济和社会民生的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互联网保险业务 ,是指保险机构依托互联网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保险服务的保险经营活动。本办法所称保险机构包括保险公司(含相互保险组织和互联网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保险中介机构包括保险代理人(不含个人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人;保险代理人(不含个人保险代理人)包括保险专业代理机构、银行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和依法获得保险代理业务许可的互联网企业;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包括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和保险公估人。本办法所称自营网络平台 ,是指保险机构为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 ,依法设立的独立运营、享有完整数据权限的网络平台。保险机构分支机构以及与保险机构具有股权、人员等关联关系的非保险机构设立的网络平台 ,不属于自营网络平台。本办法所称互联网保险产品 ,是指保险机构通过互联网销售的保险产品。第三条 互联网保险业务应由依法设立的保险机构开展 ,其他机构和个人不得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保险机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 ,不得超出该机构许可证(备案表)上载明的业务范围。第四条 保险机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 ,应符合新发展理念 ,依法合规 ,防范风险 ,以人为本 ,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风险保障需求 ,不得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第五条 保险机构通过互联网和自助终端设备销售保险产品或提供保险经纪服务 ,消费者能够通过保险机构自营网络平台的销售页面独立了解产品信息 ,并能够自主完成投保行为的 ,适用本办法。第六条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互联网保险业务实施监督管理。

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实行日期是什么呢

施行日期:2021年2月1日。12月14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据悉,《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已于2020年9月1日经中国银保监会2020年第11次委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拓展资料:一、背景随着互联网技术在保险行业的不断深入运用,互联网保险业务作为保险销售与服务的一种新形态,深刻影响了保险业态和保险监管。互联网保险业务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和风险隐患,给行业和监管带来了挑战。为规范互联网保险业务,有效防范风险,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保险业服务实体经济和社会民生的水平,银保监会发布实施《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2020年9月28日至10月28日,银保监会就《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金融机构、行业自律组织、互联网科技企业、专家学者和社会公众给予了广泛关注。我会对反馈意见逐条梳理、认真研究,充分吸收科学合理的建议,绝大多数意见已采纳或已纳入相关监管制度。二、工作原则《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修订工作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决策部署,注意把握以下工作原则:一是问题导向,坚决贯彻落实各项防风险措施;二是统筹推进,做到互联网保险制度协调统一;三是服务实践,做到监管制度务实管用,提高可操作性;四是审慎包容,引导新型业态健康合规成长。三、基本内容《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共5章83条,具体包括总则、基本业务规则、特别业务规则、监督管理和附则。重点规范内容包括:厘清互联网保险业务本质,明确制度适用和衔接政策;规定互联网保险业务经营要求,强化持牌经营原则,定义持牌机构自营网络平台,规定持牌机构经营条件,明确非持牌机构禁止行为;规范保险营销宣传行为,规定管理要求和业务行为标准;全流程规范售后服务,改善消费体验;按经营主体分类监管,在规定“基本业务规则”的基础上,针对互联网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互联网企业代理保险业务,分别规定了“特别业务规则”;创新完善监管政策和制度措施,做好政策实施过渡安排。下一步,银保监会将继续密切跟踪研究互联网保险领域新情况新问题,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及时出台配套政策,逐步构建立体化的互联网保险制度体系,推动互联网保险持续健康发展。

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规定(征求意见稿

目前,我国关于第三方支付的法规主要有:人民银行《银行卡清算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人民银行《关于银行卡收单业务外包管理的通知》人民银行《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远程开立人民币账户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务院法制办等10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保监会《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证监会《关于对通过互联网开展股权融资活动的机构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人民银行《非银行机构网络支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最高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发改委《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关于完善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有关问题意见>的征求意见函》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互联网保险业务 通报

一、互联网保险创新的现状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在2015年年初发布的《互联网保险行业发展报告》显示,针对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公司分类,人身险公司有44家,财产险公司有16家,总体占全行业133家产寿险公司的45%。包括中国人保财险、泰康人寿、平安人寿、太平洋保险、天安财险等在内的多家险企已率先在线上跑马圈地,中国保险公司与互联网的深度融合已全面到来。首先在监管层面,上个月,酝酿已久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终于由中国保监会发布,这标志着中国互联网保险业务基础监管规范的形成。《办法》以鼓励创新、防范风险和保护消费者权益为基本思路,从经营条件、经营区域、信息披露、监督管理等方面明确了互联网保险业务经营的基本规则;规定了互联网保险业务的销售、承保、理赔、退保、投诉处理及客户服务等保险经营行为应由保险机构管理负责;强化了经营主体履行信息披露和告知义务的内容和方式,着力解决互联网自主交易中可能存在的信息不透明、信息不对称等问题,以最大限度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其次在保险主体方面,早在2013年,中国人保就推出“掌上人保”,并号称是指尖上的保险;去年,以“理赔简单,就在天安”为口号的天安财险“车易赔”APP在全国上线;随后,“中国太保”“大地通保”、“泰康在线”等保险在线服务平台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可见,拼服务、拼体验已经成为各家保险主体竞争的主要方向。同时,各家保险公司在立足保险本身的同时,从渠道上也不断向外围延伸,分别与P2P平台、信用保证机构等开展不同程度的合作。以下是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从服务创新、技术创新、渠道创新等三个方面对2014年60家提供互联网服务的产、寿险公司进行评价后的前15名榜单:二、互联网保险创新背后的风险应该说基于提升客户体验的互联网保险创新,方向是对的。互联网保险作为一个新兴的领域,发展空间巨大,但同时互联网保险创新也带来一系列风险和问题。从目前已经暴露的风险来看,主要包括保险产品创新异位、消费者投诉急剧增加、消费者道德风险敞口扩大、风险评估和控制不到位等。(一)保险产品创新异位自2013年底由“三马”投资的众安在线成立以来,带动了中国各大保险主体在保险产品上的创新热潮。盗刷险、高温险、退货险、喝麻险、世界杯足球流氓险等创新险种不断涌现,寿险公司也相继推出求关爱、爱升级、救生圈等所谓的基于微信平台的“扔捞”产品,名字一个比一个花哨,其中,不乏一些险种初具规模,但更多的是为创新而创新。如世界杯足球流氓险从头到尾就没卖出几份,导致本来就比较便宜的3元/份,到后期直接降价到1分钱/份,变成了一个十足的噱头。更有甚者,开发出雾霾险、赏月险、摇号险等,严重脱离保险的本质。(二)消费者投诉急剧增加据保监会近日公布的《关于2015年上半年保险消费者投诉情况的通报》显示,2015年上半年,中国保监会12378投诉维权热线全国转人工呼入总量157544件,同比上升40.24%。而其中,捆绑销售互联网产品的投诉占据一定比例,究其原因,很多保险主体互联网保险业务发展迅速,但管理和服务能力严重不足,片面注重销售前端网络化,后台运营管理却仍是传统思维,前端和后台不配套,买时容易退时难,从而导致消费者投诉。(三)消费者道德风险敞口扩大目前,各家保险主体在理赔服务上基本上都推出了简易赔付,即保险公司对于一定金额以下(2000-10000元不等)的保险事故实行简易赔付,消费者通过保险公司自己推出的APP平台,或拍照、或视频,将事故现场信息传输到保险公司后台,保险公司审核确认后立刻赔付,全程一般在5分钟左右时间完成。应该说这种做法极大地简化了理赔程序,缩短了理赔时间,方便了消费者。但是,客观地讲,我们也不得不面对当下国内的基本现状,国民的平均道德水准有待提高,修理厂、4S店有组织地批量造假,保险欺诈层出不穷,这些无疑都将保险公司的风险敞口无限扩大。(四)风险评估和管理不到位保险从本质上是风险转移的安排,应该有可量化的数据支撑,目前,很多产品的创新,缺少基本的费率厘定、成本测算等程序。同时,保险讲究的是大数法则,如果一款产品不能具备一定规模,赔付水平就会极不稳定,风险管理也就无从谈起。三、互联网保险创新的风险管理(一)保险产品创新:回归本质保险,在法律和经济学意义上,是一种风险管理方式。因此,保险产品创新的基本原则和底线是创新的产品具有风险管理的可能性,即通过经验的积累和有效的管理措施能够降低保险标的风险。这也就是一般情况下地震、飓风等不可抗力不列入保险范围的根本原因,因为到目前为止,人类还无法通过自身的行为影响上述事件的发生。反观现在的保险产品创新,雾霾险也好,赏月险也罢,甚至是高温险,基本上都突破了上述这一基本原则。之所以会出现现在这种情况,我想主要有两个方面原因,一是保险本身,在目前的保险市场上,规模产品的同质性非常严重,基本相同的条款,基本相同的费率,基本相同的服务,在这种情况下,产品创新的目标已经不再是客户的“需求”,而是客户的“眼球”。记得若干年前,有一个保险公司开发了一个险种叫“酒驾险”,从始至终没卖出一份保单,但公司从上到下都非常开心,因为这个产品在当时引起了包括新闻媒体、监管部门、同业公司以及消费者的极大关注,很好地提高了公司的知名度。二是与目前整个社会的大环境有关,当下,从集体到个体,在物质和经济的指挥下,每一个社会组织和细胞都在极力获取尽量多的资源,而忽视了资源本身的效用和价值。正像有一句话所说,走着,走着,忘记了出发的目的。(二)保险风险管理:大数据为器1.大数据在费率厘定中的应用。保单的费率设定是保险公司风险管理的源头,也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主要目的是使设定的费率对应于投保人的风险等级,风险越小,费率越低,尽量做到公平。确定费率较为关键的问题就是找出“影响赔付支出的风险因素或变量”,其实生命表就是“影响赔付支出的风险因素或变量”之一年龄的一个分类。再如,在车险定价中城市交通的拥挤程度、驾驶员的年龄、驾龄、性别、汽车的新旧程度等都可能是“影响赔付支出的风险因素或变量”,而这些因素或变量就是可以通过大量数据分析和处理来确定。2.大数据在风险评估中的应用。在大数据时代,风险评估已经不仅仅局限于公司的历史数据、行业的历史数据,无论是风险特征的描述还是数据资源的获取都更加便利。首先在占据财产险市场70%以上份额的车险领域,保险公司可以获取三个层级数据来支撑风险评估,第一层级是核心层,包括公司和行业数据,第二层级是紧密层,包括车型、汽车零整比、二手车等数据;第三层级是外围移动层,包括利用车载传感设备收集驾驶员行为数据等。同时,对于保险公司的精算师来讲,更多、更广的数据获取,可以更精确地识别个体对象的潜在风险,建立更加有效的数据模型,不断改善和提高精算的精准程度,以帮助判断和评估风险以及风险准备金。3.大数据在反理赔欺诈中的应用。在确保数据资源的情况下,通过完整的、多样化的数据(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内部保单及理赔历史记录、行业数据、征信记录、公共社交网络数据、犯罪记录等),辅之以有效的算法和模型,来识别理赔中可能的欺诈模式、理赔人潜在的欺诈行为以及可能存在的欺诈链条,应该是未来反理赔欺诈的主要方向。而对于整个中国保险行业来讲,尽快建立起一套行业级的保险数据信息平台,是反理赔欺诈的关键。目前,上海、江苏等省市已经实现理赔信息数据共享,在这些地区反理赔欺诈行为的成效明显提高。4.大数据在保险行业风险管理中应用之核心—数据整合。目前保险公司的数据有行业平台的同业数据、前端客户APP导入(或现场出单)数据,中端中介、渠道、理赔、呼叫数据,后端财务收付数据,另外,还有定价系统的汽车零配件数据、人事系统的人员数据、稽核审计风控系统的风控数据等,种类繁多和庞杂,因此,急需建立大数据平台进行数据整合,统一数据存储和传递标准,并将不同系统进行数据打通,再根据不同需要进行数据挖掘。(三)保险风险控制:新技术应用未来,新技术、新设备的应用将成为保险行业风险控制的主要途径。在承保环节,基于大数据基础的数据分析技术将在第一时间立体呈现保险标的各项数据和特征,为承保决策和政策提供第一手资料,从源头控制风险。在理赔环节,新技术、新设备同样将被广泛应用。在车辆保险领域,通过装载在车上的无线电子设备,运用通讯网络,实现对车辆、道路以及行车驾驶员进行静、动态信息提取和行为记录,从而监督行车驾驶员人的行为风险和道德风险,并进行出险前预防、出险中响应和出险后处理,从而使保险事故管理变被动为主动,降低理赔成本。在人寿保险领域,利用能够实时监控人体健康情况的可穿戴设备,来获取和细分不同群体、不同年龄的人体健康和生死概率,并适时向客户提供饮食、健身等方面的建议,从而降低投保人的医疗费用。在家庭财产险领域,通过智能家居系统对住宅进行远程监控并及时发现和缓解风险,当家中发生煤气泄漏或水管爆裂,可自动关掉阀门,从而减轻损失等。任何事物的发展,都要有与之相对应的配套管理措施,互联网保险创新也不例外。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互联网保险创新都将在路上,基于互联网保险创新的风险管理也必将亦步亦趋,紧紧跟随。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银保监局出手了!整治互联网保险业务,网上巨头"慌不慌"?

处在模糊监管地带的互联网保险业务迎新规,“飞单”、保费试算、比价、代收保费等销售行为涉违规! 10月12日,北京银保监局发布《北京银保监局关于规范银行与金融 科技 公司合作类业务及互联网保险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规范辖内银行与金融 科技 公司合作类业务及互联网保险业务,促进银行保险机构加强风险管控和合规管理。 北京银保监局率先整治第三方平台 在《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还未正式出台之际,北京银保监局针对互联网保险业务率先作了详细规范。《通知》中显示,北京银保监局对互联网保险业务当中的部分热点争议问题作了明确规定。其中,强化了对第三方网络平台的管理。 《通知》要求保险机构与第三方网络平台合作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应确保平台符合《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规定,界定第三方网络平台为保险机构的互联网保险业务提供网络技术支持辅助服务而没有保险牌照的网络平台,并对第三方平台作了三点要求。 第一,不得参与保险业务的销售、承保、理赔、退保、投诉处理、客户服务等保险经营或保险中介经营行为。如保费试算、报价比价、代理查勘理赔、为投保人拟定投保方案、代办投保手续、协助索赔等。比如,基金君在某 汽车 网站浏览到的车险在线保费试算,就不符《通知》要求。 第二,不得将保险产品与其他非保险金融产品同时展示,或作引人误解的对比宣传。某些第三方平台为了促进保险销售,会将保险与非保险金融产品对比,例如把养老保险与养老目标基金进行对比。 第三,不得代收保费,保费与其他经营项目费用合并收取的,应做到实时分账至保险机构所属专用账户。基金君在此提示,无论在哪里购买保险,保费都是保险公司通过投保人绑定的银行卡划转,尤其老年保险用户群体,您的保费不可交由第三方代交。 此次《通知》的出台,虽然只是北京银保监局的属地监管思路,但这其中所透露出的互联网保险监管趋势却值得 关注 。公开信息显示,2015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在2018年10月1日到期,然而到期后,正式版本并未出台。为防止出现监管真空,2018年9月30日,银保监会向保险业内下发通知,宣布《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在新规定出台前继续有效,但面对快速发展变化的互联网保险市场,老办法已经难以解决很多新问题。 严禁保险从业人员飞单 银行业“飞单”乱象严重,随着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发展,保险业的“飞单”现象也愈演愈烈。 根据传统保险的相关规定,一个保险代理人只能在一家保险机构进行执业资格登记,如果其已经在某家保险公司进行执业资格登记,则无权销售其他保险公司产品,一旦销售,实质构成“飞单”。这是现有监管规定所禁止的,而在多家第三方网络平台中,“飞单”却成了一种模式创新,形成事实上的监管套利。 通过这些第三方网络平台,代理人可以向消费者推荐保险产品,消费者通过点击链接主动完成购买流程,代理人则可获得相应的“提成”或“推广费用”。基金君在购买保险的过程中,多次收到已执业的保险代理人所在保险机构之外的保险产品链接。 互联网保险业务飞速发展的几年来,“飞单”不止几乎面临监管空白,但此次,北京银保监局在《通知》中却给出非常明确的禁止性规定:“保险机构、商业银行应当加强对保险从业人员的管理,要求保险从业人员不得通过平台从事超出其执业登记范围的保险销售,包括通过宣传推广特定保险产品或发送特定产品链接,获取佣金或与佣金相近的推广费等。” 为从源头上掐断这种现象,《通知》还明确规定:“保险机构不得通过平台变相委托未取得本机构执业证书的人员销售保险产品,不得通过平台向未取得本机构执业证书的人员支付或变相支付保险销售佣金。” 业内人士表示,“保险销售线上线下监管规定终于趋于一致,均严格禁止飞单。这对于大量的针对保险代理人的第三方网络平台来说,也就意味着,必须获得保险牌照,才能继续经营相应业务。” 保险机构在互联网保险业务中承担主体责任 除第三方平台外,《通知》要求保险机构在销售人员管理、服务费支付、信息安全管理、管理责任划分等方面加强规范。 第一,销售人员要加强管理。保险机构、商业银行应当加强对保险从业人员的管理,要求保险从业人员不得通过平台从事超出其执业登记范围的保险销售,包括通过宣传推广特定保险产品或发送特定产品链接,获取佣金或与佣金相近的推广费等。 第二,规范服务费支付。保险机构不得向平台支付保险销售佣金,也不得简单以与保费规模或保单件数挂钩的结算方式变相支付保险销售佣金。 第三,保险机构应明确与第三方平台的分工责任,确保能够完整记录和保存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交易信息,能够完整、准确的还原相关交易流程和细节。 第四,明确管理责任划分,保险机构对利用第三方平台开展的保险销售业务合规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考虑到互联网保险业务的特殊性,《通知》明确要求,即便是总部行为,业务落地分支机构也不能推卸责任,这意味着北京银保监局一旦发现问题,将有依据直接对分支机构进行处罚。 “ 中国基金报:报道基金 关注 的一切 Chinafundnews

保险代理经纪公司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试行

根据《保险代理、经纪公司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试行)》,互联网保险业务经营资格由:1、保险代理、经纪公司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健全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管理制度;(二)具有合理的互联网保险业务操作规程;(三)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且经营区域不限于注册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四)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2、保险代理、经纪公司应当在具备下列条件的互联网站上开展保险业务:(一)依法取得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在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完成网站备案;(二)网站接入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三)有与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相适应的电子商务系统,能实现投保人的全部投保信息与保险公司核心业务系统的实时对接;(四)具备健全的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及安全技术,具有防火墙、入侵检测、加密、第三方电子认证、数据备份等功能;(五)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的答记者问

近日,中国保监会出台了《关于印发〈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办法》”),自2015年10月1日起实施。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就有关问题答记者问。一、出台《办法》的背景是什么?答: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与广泛普及,互联网及移动互联已成为保险机构销售和服务的新兴渠道。近年来,我国互联网保险呈现加速发展态势,为保险业注入了活力,但也存在销售行为触及监管边界、服务体系滞后和风险管控不足等风险和问题,亟需进一步规范。同时,近期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下发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互联网金融按照“依法监管、适度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创新监管”的原则监管。为规范互联网保险经营行为,促进互联网保险健康规范发展,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我会制定了《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二、《办法》遵循的主要原则是什么?答:一是促进互联网保险业务健康发展。《办法》坚持发展与规范并重,支持和鼓励互联网保险创新,开展适度监管,促进互联网保险业务健康发展。二是切实保护互联网保险消费者权益。《办法》结合互联网保险自主交易的特点,坚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这一基本原则,强化信息披露、客户服务,重点保护保险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以及个人信息安全等。三是线上与线下监管标准一致。互联网保险没有改变保险的根本属性,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应与传统保险业务监管具有一致性。因此,《办法》坚持现有监管方向和原则的前提下,根据互联网保险的特性,对现有监管规则进行了适当延伸和细化。四是强化市场退出管理。根据“放开前端、管住后端”的监管思路,《办法》主要是通过明确列明禁止性行为的方式,强化保险机构和第三方网络平台的市场退出管理,为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三、《办法》的主要结构和内容是什么?答:《办法》共六章、30条,主要就参与互联网保险业务的经营主体、经营条件、经营区域、信息披露、监督管理等方面,明确了基本的经营规范和监管要求。内容包括:1.总则。主要明确了互联网保险业务、保险机构、自营网络平台、第三方网络平台等概念的界定,以及保险机构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基本原则要求。2.经营条件与经营区域。主要规定了保险机构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的集中管理要求,自营网络平台和第三方网络平台的经营条件,以及可扩展经营区域的险种范围等。3.信息披露。主要明确了保险产品、保险机构以及行业协会分别在信息披露方面的具体内容和要求。4.经营规则。主要规定了参与互联网保险业务相关机构的职责定位、产品管理、保费收取、交易记录、客户服务、信息安全、异常处理、反洗钱以及相关费用结算与支付方面的具体监管要求。5.监督管理。主要规定了保险机构、第三方网络平台的禁止性行为及退出管理要求,明确了保监会、保监局的监管职责分工与监管方式。6.附则。主要明确了对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再保险业务、通过即时通讯工具等方式销售保险产品、保险集团公司依法设立的网络平台的管理要求,以及《办法》的解释权、修订权及施行时间等。四、《办法》的适用对象有哪些?答:《办法》适用的对象为保险机构和第三方网络平台。保险机构是指保险公司、全国性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第三方网络平台是指除保险机构的自营网络平台外,在互联网保险业务活动中,为保险消费者和保险机构提供网络技术支持辅助服务的网络平台。保险公司或保险集团下属的非保险类子公司或其他子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区域性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等,都不能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五、《办法》对互联网保险产品的监管要求是如何规定的?答:《办法》未对互联网保险产品做出特殊规定。尽管互联网保险产品种类繁多,创新产品层出不穷,但与传统保险产品并没有本质上差别。因此,《办法》未提出单独报备“互联网专用产品”要求,而是采取与线下产品一致的监管要求,由保险公司根据自身管控水平、信息化水平及产品特点,自主选择符合互联网特性的产品开展经营。保险监管机构主要通过事中监控和事后监督等措施,实施退出管理以加强对互联网保险产品的监管。六、《办法》放开了哪些险种的经营区域限制?答:基于互联网方便、快捷、跨地域的特点,《办法》有条件地放开部分险种的经营区域限制,如: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定期寿险和普通型终身寿险;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为个人的家庭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能够独立、完整地通过互联网实现销售、承保和理赔全流程服务的财产保险业务等。除《办法》列明的险种外,其他险种不得跨区域经营。同时,《办法》也提出要求,保险公司必须向消费者明示没有设立分支机构的地区,以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针对不能保证异地经营售后理赔服务、导致出现较多投诉的保险机构,监管部门将及时采取措施停止其相关险种的经营。七、《办法》对信息安全有具体规范吗?答:针对互联网信息安全风险高的特点,《办法》要求保险机构加强信息安全管理,确保网络保险交易数据及信息安全。同时,《办法》还加大了对保险机构不严格履行信息披露和安全管理职责的惩戒力度。如,对因内部管理不力造成销售误导、信息丢失或泄露等严重事故的保险机构,保险监管机构可以及时责令停止相关产品的销售,以确保保险机构切实履行信息披露和安全管理义务,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利益。八、《办法》如何对第三方网络平台进行管理?答:在互联网保险业务发展过程中,部分第三方网络平台对保险业务不熟悉,合规风控意识薄弱,出现了违规承诺收益、产品信息披露不合规等违法违规现象,引发了社会广泛争议,甚至是对保险业的负面评价和质疑。因此,《办法》明确了第三方网络平台的业务边界,强化了其参与互联网保险业务的行为约束:一是明确职责定位。第三方网络平台可以为保险机构开展互联网业务提供辅助支持。若第三方网络平台参与了互联网业务的销售、承保、理赔等关键环节,则必须取得相应的保险业务经营资格。二是强化合规管控。《办法》明确了第三方网络平台的业务规则,并要求保险机构加强对第三方网络平台等合作单位的管控责任,切实履行将保险监管要求告知第三方网络平台的义务。三是实施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第三方网络平台有配合保险监管部门日常监管和现场检查的义务,若有违反,保险监管部门可以责令保险机构终止与其合作。九、保险机构与第三方平台的职责如何划分?答:互联网保险业务的销售、承保、理赔、退保、投诉处理及客户服务等保险经营行为,应由保险机构管理和负责。第三方网络平台如经营开展上述保险业务的,则应取得代理、经纪等保险业务经营资格。十、保险机构的分支机构能不能从事互联网保险业务?答:保险机构的总公司要对互联网保险业务负总责,实行集中运营、统一管理,不能以分公司的名义对外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但是,在总公司统一管理和调配下,分公司可以承担出单、理赔、客户服务等落地工作。十一、《办法》对于信息披露有哪些具体要求,如何防范销售误导?答:互联网保险业务主要是通过消费者自主交易的方式完成,与传统交易方式相比,缺乏面对面的交流沟通。因此,《办法》对经营主体履行信息披露和告知义务的内容和方式,做了较为详尽、具体和明确的要求。第一,要求在相关网络平台的“显著位置”,列明一系列必要信息。如:承保的保险公司和客户投诉渠道等等。保险机构不能刻意隐瞒上述信息,也不能用各种手段诱导消费者忽略这些信息,要能够让消费者注意到、非常方便地找到这些信息,确保消费者能够作出客观、理性的判断。第二,要求在保险产品的“销售页面”上,列明充分的提示或警示信息,防止销售误导。如,要求经营主体突出提示和说明免除保险公司责任的条款,并以适当的方式突出提示理赔要求、保险合同中的犹豫期、费用扣除、退保损失、保险单现金价值等重点内容;要求经营主体应向消费者提示其经营区域,以及由消费者对重要保险条款进行确认等关键内容,以最大限度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第三,这些信息必须由保险公司统一制作、授权发布,一旦出现问题,保险公司需要承担责任。十二、消费者如何了解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和保险产品等相关信息?答:消费者可以通过保险机构的官方网站,查询其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的网站名称及网址、互联网保险产品、客户服务及消费者投诉方式等具体信息。

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互联网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根据中国保监会《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监管要求,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中保协)制订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所指互联网保险信息披露,是在中国保监会的指导下,中保协在官方网站建立互联网保险信息披露专栏,对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及其合作的第三方网络平台等信息进行披露,社会公众查询和监督。第三条本细则所称保险机构,是指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并依法登记注册的保险公司和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第四条互联网保险信息披露坚持真实、准确、完整原则,坚持及时原则,坚持风险揭示原则。第二章披露主体第五条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是互联网保险信息披露的主体,具体履行互联网保险信息披露的义务:(一)根据行业统一部署和节奏,推动信息披露工作;(二)及时披露信息;(三)确保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四)其他要求。第六条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应对与其合作的专业中介机构及第三方网络平台等信息进行披露,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应对其合作的第三方网络平台等信息进行披露。第三章披露内容第七条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应在中保协披露专栏里披露机构相关信息,主要包括如下内容:(一)公司全称、公司简称;(二)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的网站名称、网址,包括APP名称、微信公众号名称;(三)已设立二级分公司名称、办公地址、电话号码等;(四)客户服务及消费者投诉电话;(五)公司信息披露网址;(六)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内容。第八条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应在中保协专栏里披露机构相关信息,主要包括如下内容:(一)机构名称、注册资本、注册地、设立时间、机构地址、联系电话;(二)自办以及第三方网络平台的网站名称、网址、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备案编号、在中国保监会备案时间,以及产品销售名称、在中国保监会注册或备案的产品名称、主办者住所所在地。第九条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应在中保协披露专栏里披露合作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网站信息,包括:(一)网站全称、简称和网址;(二)网站备案信息;(三)业务合作范围;(四)合作保险产品情况:实际销售名称以及中国保监会备案名称。第十条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应在中保协披露专栏里披露合作第三方网络平台信息,包括:(一)第三方网络平台全称、简称和网址;(二)第三方网络平台备案信息;(三)业务合作范围;(四)合作保险产品情况:实际销售名称以及中国保监会注册或备案名称。第十一条披露项目根据市场情况可以进行动态调整,保障互联网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第四章披露工作流程第十二条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按照中保协统一的部署和要求进行披露。第十三条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按照要求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官网及时填报互联网信息披露系统相关披露信息,进行披露信息进行日常维护。第十四条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不得删除历史形成的披露信息,包括合作机构、保险产品,便于保险消费者进行历史查询。第十五条原则上,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应事前披露信息。对于合作期限或销售期限在10个工作日以内的合作机构或保险产品,允许事后披露信息,但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第十六条对本细则实施之后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于10个工作日内向中保协申请信息披露。第五章披露的管理与责任第十七条各保险机构互联网保险业务分管领导为信息披露的直接责任人。第十八条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应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组织和协调保险机构的信息披露,并负责与中保协的工作对接。第十九条信息披露遵循“谁披露,谁负责”的原则。保险产品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由保险公司全权负责。第二十条如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未能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信息,或者披露信息不及时,导致出现侵害保险消费者利益的,按照中保协行业自律相关管理规定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上报中国保监会。第二十一条中保协在信息披露专栏可以进行风险揭示,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保险行业的长远健康发展。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细则自2015年10月1日起实施。第二十三条本细则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负责解释。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保监会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

需要到保监会申请互联网保险牌照,互联网保险牌照是依据保监会2015年7月22日颁发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而来的。第三方网络平台在互联网保险业务活动中,为保险消费者和保险机构提供网络技术支持辅助服务。第三方网络平台应具备下列条件:具有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证且网站接入地在境内;可靠的互联网运营系统和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能够完整向保险机构提供开展保险业务所需的身份信息、账户信息以及投保操作轨迹信息等。企业要获取互联网保险牌照,最快捷的办法便是通过收购持有牌照的公司股权。因此,经常可以看到市场上的兼并收购信息报道,其中绝大多数为股权收购。如何才能实现预期的牌照收购目的,这取决于企业与被收购企业之间的资源整合。在收购中,这体现为收购方案的制订与执行。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

互联网保险需要牌照。互联网保险牌照是依据保监会2015年7月22日颁发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而来的。互联网保险牌照分为两种。一种是保险机构(含保险公司和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依托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等技术,通过自营网络平台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保险服务。自营网络平台应具备下列条件:具有支持业务运营的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与保险机构核心业务系统的无缝实时对接;完善的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体系;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证且网站接入地在境内;健全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另一种是第三方网络平台在互联网保险业务活动中,为保险消费者和保险机构提供网络技术支持辅助服务。第三方网络平台应具备下列条件:具有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证且网站接入地在境内;可靠的互联网运营系统和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能够完整向保险机构提供开展保险业务所需的身份信息、账户信息以及投保操作轨迹信息等。保险机构自营的网络平台要想拿到互联网保险牌照,应具备下列条件:具有支持业务运营的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与保险机构核心业务系统的无缝实时对接;完善的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体系;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证且网站接入地在境内;健全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的暂行办法

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为规范互联网保险经营行为,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保险业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互联网保险业务,是指保险机构依托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等技术,通过自营网络平台、第三方网络平台等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保险服务的业务。本办法所称保险机构,是指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并依法登记注册的保险公司和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是指经营区域不限于注册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保险专业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和保险公估机构。本办法所称自营网络平台,是指保险机构依法设立的网络平台。本办法所称第三方网络平台,是指除自营网络平台外,在互联网保险业务活动中,为保险消费者和保险机构提供网络技术支持辅助服务的网络平台。第二条 保险机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险机构应科学评估自身风险管控能力、客户服务能力,合理确定适合互联网经营的保险产品及其销售范围,不能确保客户服务质量和风险管控的,应及时予以调整。保险机构应保证互联网保险消费者享有不低于其他业务渠道的投保和理赔等保险服务,保障保险交易信息和消费者信息安全。第三条 互联网保险业务的销售、承保、理赔、退保、投诉处理及客户服务等保险经营行为,应由保险机构管理和负责。第三方网络平台经营开展上述保险业务的,应取得保险业务经营资格。第二章 经营条件与经营区域第四条 互联网保险业务应由保险机构总公司建立统一集中的业务平台和处理流程,实行集中运营、统一管理。除本办法第一条规定的保险公司和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外,其他机构或个人不得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保险机构的从业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第五条 保险机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自营网络平台,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支持互联网保险业务运营的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与保险机构核心业务系统的无缝实时对接,并确保与保险机构内部其他应用系统的有效隔离,避免信息安全风险在保险机构内外部传递与蔓延。(二)具有完善的防火墙、入侵检测、数据加密以及灾难恢复等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体系;(三)具有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证或者在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完成网站备案,且网站接入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四)具有专门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管理部门,并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五)具有健全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六)互联网保险业务销售人员应符合保监会有关规定;(七)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六条 保险机构通过第三方网络平台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第三方网络平台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证或者在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完成网站备案,且网站接入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二)具有安全可靠的互联网运营系统和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实现与保险机构应用系统的有效隔离,避免信息安全风险在保险机构内外部传递与蔓延;(三)能够完整、准确、及时向保险机构提供开展保险业务所需的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个人身份信息、联系信息、账户信息以及投保操作轨迹等信息;(四)最近两年未受到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政府部门的重大行政处罚,未被中国保监会列入保险行业禁止合作清单;(五)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三方网络平台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保险机构不得与其合作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第七条 保险公司在具有相应内控管理能力且能满足客户服务需求的情况下,可将下列险种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经营区域扩展至未设立分公司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一)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定期寿险和普通型终身寿险;(二)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为个人的家庭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三)能够独立、完整地通过互联网实现销售、承保和理赔全流程服务的财产保险业务;(四)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险种。中国保监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并公布上述可在未设立分公司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的险种范围。对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或保险标的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保险公司没有设立分公司的,保险机构应在销售时就其可能存在的服务不到位、时效差等问题做出明确提示,要求投保人确认,并留存确认记录。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业务范围和经营区域,应与提供相应承保服务的保险公司保持一致。第三章 信息披露第八条 保险机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不得进行不实陈述、片面或夸大宣传过往业绩、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等误导性描述。保险机构应在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相关网络平台的显著位置,以清晰易懂的语言列明保险产品及服务等信息,需列明的信息包括下列内容:(一)保险产品的承保公司、销售主体及承保公司设有分公司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清单;(二)保险合同订立的形式,采用电子保险单的,应予以明确说明;(三)保险费的支付方式,以及保险单证、保险费发票等凭证的配送方式、收费标准;(四)投保咨询方式、保单查询方式及客户投诉渠道;(五)投保、承保、理赔、保全、退保的办理流程及保险赔款、退保金、保险金的支付方式;(六)针对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个人信息、投保交易信息和交易安全的保障措施;(七)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内容。其中,互联网保险产品的销售页面上应包含下列内容:(一)保险产品名称(条款名称和宣传名称)及批复文号、备案编号或报备文件编号;(二)保险条款、费率(或保险条款、费率的链接),其中应突出提示和说明免除保险公司责任的条款,并以适当的方式突出提示理赔要求、保险合同中的犹豫期、费用扣除、退保损失、保险单现金价值等重点内容;(三)销售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的,应按照《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进行信息披露和利益演示,严禁片面使用“预期收益率”等描述产品利益的宣传语句;(四)保险产品为分红险、投连险、万能险等新型产品的,须以不小于产品名称字号的黑体字标注收益不确定性;(五)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以及违反义务的后果;(六)保险产品销售区域范围;(七)其他直接影响消费者利益和购买决策的事项。网络平台上公布的保险产品相关信息,应由保险公司统一制作和授权发布,并确保信息内容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第九条 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应在其官方网站建立互联网保险信息披露专栏,需披露的信息包括下列内容:(一)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的网站名称、网址,如为第三方网络平台,还要披露业务合作范围;(二)互联网保险产品信息,包括保险产品名称、条款费率(或链接)及批复文号、备案编号、报备文件编号或条款编码;(三)已设立分公司名称、办公地址、电话号码等;(四)客户服务及消费者投诉方式;(五)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内容。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应披露的信息还应包括中国保监会颁发的业务许可证、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保险公司的授权范围及内容。第四章 经营规则第十条 保险机构应将保险监管规定及有关要求告知合作单位,并留存告知记录。保险机构与第三方网络平台应签署合作协议,明确约定双方权利义务,确保分工清晰、责任明确。因第三方网络平台原因导致保险消费者或者保险机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第三方网络平台应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一条 第三方网络平台应在醒目位置披露合作保险机构信息及第三方网络平台备案信息,并提示保险业务由保险机构提供。第三方网络平台应于收到投保申请后24小时内向保险机构完整、准确地提供承保所需的资料信息,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联系方式、账户等资料。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保险机构及第三方网络平台不得将相关信息泄露给任何机构和个人。第三方网络平台为保险机构提供宣传服务的,宣传内容应经保险公司审核,以确保宣传内容符合有关监管规定。保险公司对宣传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规性承担相应责任。第十二条 保险公司应加强对互联网保险产品的管理,选择适合互联网特性的保险产品开展经营,并应用互联网技术、数据分析技术等开发适应互联网经济需求的新产品,不得违反社会公德、保险基本原理及相关监管规定。第十三条 投保人交付的保险费应直接转账支付至保险机构的保费收入专用账户,第三方网络平台不得代收保险费并进行转支付。保费收入专用账户包括保险机构依法在第三方支付平台开设的专用账户。第十四条 保险机构及第三方网络平台以赠送保险、或与保险直接相关物品和服务的形式开展促销活动的,应符合中国保监会有关规定。不得以现金或同类方式向投保人返还所交保费。第十五条 保险机构应完整记录和保存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交易信息,确保能够完整、准确地还原相关交易流程和细节。交易信息应至少包括:产品宣传和销售文本、销售和服务日志、投保人操作轨迹等。第三方网络平台应协助和支持保险机构依法取得上述信息。第十六条 保险公司应加强互联网保险业务的服务管理,建立支持咨询、投保、退保、理赔、查询和投诉的在线服务体系,探索以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等多种方式开展客户回访,简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确保客户服务的高效和便捷。对因需要实地核保、查勘和调查等因素而影响向消费者提供快速和便捷保险服务的险种,保险机构应立即暂停相关保险产品的销售,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能解决的,应终止相关保险产品的销售。第十七条 保险机构应加强业务数据的安全管理,采取防火墙隔离、数据备份、故障恢复等技术手段,确保与互联网保险业务有关交易数据和信息的安全、真实、准确、完整。保险机构应防范假冒网站、APP应用等针对互联网保险的违法犯罪活动,检查网页上对外链接的可靠性,开辟专门渠道接受公众举报,发现问题后应立即采取防范措施,并及时向保监会报告。第十八条 保险机构应加强客户信息管理,确保客户资料信息真实有效,保证信息采集、处理及使用的安全性和合法性。对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过程中收集的客户信息,保险机构应严格保密,不得泄露,未经客户同意,不得将客户信息用于所提供服务之外的目的。第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妥善应对因突发事件、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经营中断。保险机构互联网保险业务经营中断的,应在自营网络平台或第三方网络平台的主页显著位置进行及时公布,并说明原因及后续处理方式。第二十条 保险机构应建立健全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加强对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的监控和报告,严格遵守反洗钱有关规定。保险机构应要求投保人原则上使用本人账户支付保险费,退保时保险费应退还至原交费账户,赔款资金应支付到投保人本人、被保险人账户或受益人账户。对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人身保险业务,保险机构应核对投保人账户信息的真实性,确保付款人、收款人为投保人本人。保险机构应建立健全互联网保险反欺诈制度,加强对互联网保险欺诈的监控和报告,第三方网络平台应协助保险机构开展反欺诈监控和调查。第二十一条 保险公司向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及第三方网络平台支付相关费用时,应当由总公司统一结算、统一授权转账支付。保险公司应按照合作协议约定的费用种类和标准,向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支付中介费用或向第三方网络平台支付信息技术费用等,不得直接或间接给予合作协议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第二十二条 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定,对保险机构和第三方网络平台的互联网保险经营行为进行日常监管和现场检查,保险机构和第三方网络平台应予配合。第二十三条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依据法律法规及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对互联网保险业务进行自律管理。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应在官方网站建立互联网保险信息披露专栏,对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及其合作的第三方网络平台等信息进行披露,便于社会公众查询和监督。中国保监会官方网站同时对相关信息进行披露。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四条 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中国保监会可以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一)擅自授权分支机构开办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二)与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第三方网络平台合作的;(三)发生交易数据丢失或客户信息泄露,造成不良后果的;(四)未按照本办法规定披露信息或做出提示,进行误导宣传的;(五)违反本办法关于经营区域、费用支付等有关规定的;(六)不具备本办法规定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条件的;(七)违反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行为。第二十五条 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第三方网络平台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中国保监会可以要求其改正;拒不改正的,中国保监会可以责令有关保险机构立即终止与其合作,将其列入行业禁止合作清单,并在全行业通报:(一)擅自与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机构或个人合作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二)未经保险公司同意擅自开展宣传,造成不良后果的;(三)违反本办法关于信息披露、费用支付等规定的;(四)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向保险机构提供或协助保险机构依法取得承保所需信息资料的;(五)不具备本办法规定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条件的;(六)不配合保险监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七)违反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行为。第二十六条 中国保监会统筹负责互联网保险业务的监管,各保监局负责辖区内互联网保险业务的日常监测与监管,并可根据中国保监会授权对有关保险机构开展监督检查。保险机构或其从业人员违反本办法,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通过监管谈话、监管函等措施,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未按要求整改,或构成《保险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的,依法进行处罚。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七条 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的经营范围和经营区域,中国保监会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再保险业务不适用本办法。第二十八条 对保险机构通过即时通讯工具、应用软件、社交平台等途径销售保险产品的管理,参照适用本办法。保险公司、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下属非保险类子公司依法设立的网络平台,参照第三方网络平台管理。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中国保监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施行期限为3年。《保险代理、经纪公司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试行)》(保监发〔2011〕53号)同时废止。

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2021

12月14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据悉,《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已于2020年9月1日经中国银保监会2020年第11次委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拓展资料】一、随着互联网等技术在保险行业的不断深入运用,互联网保险业务作为保险销售与服务的一种新形态,深刻影响了保险业态和保险监管。互联网保险业务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和风险隐患,给行业和监管带来了挑战。为规范互联网保险业务,有效防范风险,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保险业服务实体经济和社会民生的水平,银保监会修订颁布《办法》。二、《办法》修订工作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决策部署,注意把握以下工作原则:一是问题导向,坚决贯彻落实各项防风险措施;二是统筹推进,做到互联网保险制度协调统一;三是服务实践,做到监管制度务实管用,提高可操作性;四是审慎包容,引导新型业态健康合规成长。三、《办法》根据互联网保险业务本质和发展规律,明确了“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定义,即“保险机构依托互联网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保险服务的保险经营活动。四、《办法》规定,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保险业务,即为互联网保险业务:一是保险机构通过互联网和自助终端设备销售保险产品或提供保险经纪服务;二是消费者能够通过保险机构自营网络平台的销售页面独立了解产品信息;三是消费者能够自主完成投保行为。五、《办法》针对渠道融合情形规定了政策衔接适用方法:投保人通过保险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提供的保险产品投保链接自行完成投保的,应同时满足本《办法》及所属渠道相关监管规定。涉及线上线下融合开展保险销售或保险经纪业务的,其线上和线下经营活动分别适用线上和线下监管规则;六、另外,保险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借助互联网保险业务名义进行线下销售的,包括从业人员借助移动展业工具进行面对面销售、从业人员收集投保信息后进行线上录入等情形,应满足其所属渠道相关监管规定,不适用本《办法》。

你认为保险业的发现与经济科技社会之间有什么关系

转载以下资料,供您参考:内容提要:保险具有社会管理功能这一论断的提出,是对保险业发展到特定历史阶段内在特质的客观认识,是对保险业参与社会风险管理并扮演重要角色的科学总结。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主要体现在:稳定经济生活;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激活储蓄机制;推动外向型经济发展;有利于构建国家公共事务应急体系;缓解社会矛盾;推动科技创新。全面科学认识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有利于更好地指导保险实践,推动保险业的全面进步。一、对保险功能认识的演变历程时至今日,我国关于保险功能的学说主要经过三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可称之为“单一功能说”,也即传统的保险功能说,认为保险只具有经济补偿(或给付)的功能;第二阶段可称为“二元功能说”,这种学说除了认识到保险的经济补偿功能之外,认为保险还具有资金融通的功能;第三阶段可称之为“三元功能说”,以保监会主席吴定富上任后关于保险功能的阐述为代表,认为现代保险同时具有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等三项功能。物质决定意识,意识是对物质的反映。同样,对保险功能的认识,也取决于当时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水平。因此,对保险功能的认识是一个动态的演进过程,而每一次认识的提高又会反过来促进保险业的进一步发展。随着时代的变迁尤其是市场经济发展的逐步推进,对保险功能的认识经历了由简单到成熟、由单一到丰富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保险功能的内涵、外延不断地得到扩大。“三元论”的保险功能说就是这一认识过程发展的必然结果。商业保险最初发轫于14世纪后半叶意大利的海上保险,是从行会合作保险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会员既是保险人又是被保险人。此时尚没有引进精算技术,仍处在保险的低级形态,保险的唯一功能就是经济补偿,体现为会员之间的保险分配关系。由于缺少科学合理的数理技术支持,保险的功能发挥受到很大限制。17世纪后半叶,保险精算学产生,使理论意义上的人寿保险转化为现实意义上的人寿保险,开创了人寿保险发展的新局面。从数理技术上来说,保险作为一种风险转移手段,主要是运用风险汇聚机制,集合具有风险厌恶偏好的投保人并收取保费建立保险基金,对少数发生保险事故的被保险人进行经济补偿和给付,从而实现风险在投保人之间的分散,这就是保险的经济补偿和给付功能。保险经营技术的解决,大大促进了保险经济补偿功能的发挥。这一阶段,社会对保险的经济补偿功能有了充分认识,传统的“经济补偿说”主要形成于这个阶段。此后,随着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确立,市场经济得到了极大的发展,金融市场逐渐成为经济生活的主动脉。现代金融最基本的功能是对储蓄资源进行时间和空间的配置,实现储蓄向投资的转化。作为金融产业链中的一环,保险业承载和发挥了资金融通的功能。保险业的金融功能主要体现在:一方面通过承保业务获取并分流部分社会储蓄,另一方面又通过投资将积累的保险资金运用出去,满足未来的支付需要。保险体系吸收的资金(特别是寿险)大部分是长期资金,这是其区别于银行储蓄资金的主要特点。随着保险业的壮大,西方发达国家中许多商业保险公司作为“契约型储蓄机构”,发挥资金来源稳定、期限长、规模大的优点,通过持股和相互参股方式,成为资本市场上重要的机构投资者和稳定力量,作为金融中介最活跃的成员之一,其资金融通的功能逐渐深入人心。这一阶段一直延续至今并保持良好发展势头,保险的资金融通功能也越来越受到社会的重视。对保险社会管理功能的认识,也是伴随着保险业的发展和保险研究的深入而不断深化的。一般来说,不同时代、不同经济背景的学者,对保险相关问题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认识难有统一,但对于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的认识则出现显著的趋同现象。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和金融全球化步伐的加快,世界保险业的发展日益呈现国际化、专业化的显著趋势,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的需求也呈现多样化的特点,保险作为金融业三大支柱之一,在发挥传统经济补偿和资金融通功能的同时,也以更加积极的姿态融人现代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中,发挥着协调社会经济生活、提高社会运行效率、提升人们生活质量的重要作用,充分体现了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经济学家彼得。F.德鲁克说,保险和风险管理对于促进西方世界在18、19和20世纪的经济进步所起的作用与企业和商业起到的作用同等重要。彼得。L.伯恩斯坦在《抗争命运:值得注意的风险》一书中也指出,一个社会理解、度量和管理风险的能力是现代社会与古代社会的主要区别之处。因此,此次吴定富主席高度概括和总结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可视作对保险业发展到特定历史阶段内在特征的客观认识,是对保险业参与社会风险管理并发挥重要作用的科学总结。二、保险社会管理功能的内涵、体现及提出意义(一)保险社会管理功能的内涵从本质上讲,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主要是通过促进社会资源的配置效率来推动经济发展的。对于金融推进经济增长的方式,理论界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一国的金融体系通过提高资本积累率为经济发展作出贡献,因此要倚重储蓄性金融机构和积极引进外资;另一种观点认为,金融通过提高社会资本配置的效率,来帮助经济发展,因此金融机构对于生产率和经济效率的促进功能,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并不亚于资本积累。而保险恰恰具有这两种观点所主张的特点,保险业通过集聚风险补偿基金提高了社会的资本积累率,同时参与经济建设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通过特有的交换机制促进社会资源的合理分配,提高了整个社会的资本配置效率,客观上起到了“稳定器”和“助推器”的双重作用,为社会经济健康运行提供可靠的制度支持。传统的保险单一功能说,认为保险人仅仅是一种风险传递机制。但事实上,保险这一功能对经济发展的作用可能还没有保险的其他要素重要。因为,保险不仅仅是简单的财务平衡表,还为经济活动和长期增长提供其他有力支持。美国保险学者小哈罗德。斯凯博在1998年就曾指出,保险可以为经济发展提供诸如替代政府安全保障、推动贸易和商务、鼓励减损、促进风险的有效管理等七种重要服务。现代企业理论的利益相关者学说也为保险业的社会管理功能提供了理论支持。现代企业理论认为,企业是由股东、债权人、职工、管理人员、关联企业和顾客等企业利益相关者组成的共同组织,是这些利益相关者之间缔结的一组契约的集合体。因此,现代企业在公司治理中必须考虑维护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才能实施有效治理,这种理论强化了企业的社会管理责任。保险企业在构建公司治理结构和日常经营时应注重保护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不仅追求经济效益,还要追求社会效益,充分发挥社会管理功能,促进社会整体进步。反过来,社会经济的进步又会推动保险业的发展,二者存在相互促进的客观联系。一般来说,不同发展水平的国家,市场经济的各个子市场之间存在很大差别,保险市场也是如此。如果其他条件相同,一国的保险市场越发达,越有效率,对经济的繁荣贡献就越大。因此,经济补偿是保险的基本功能,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是保险的衍生功能。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将得到不断加强,发达国家保险业的发展实践已经验证了这一点。(二)保险社会管理功能的体现1.稳定经济生活,为社会提供“安睡保险”。保险通过预先确定的支出将未来不确定的可能损失固定下来,从而稳定个人、家庭和组织机构的财务状况,有利于形成经济安全的心理预期,为经济生活平稳运转创造条件,客观上起到了古典经济学描述的“守夜人”角色的作用。现代保险技术的不断发展,使原来许多不可保的风险逐渐变成可保风险,保险服务的领域和深度不断得到拓宽,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将越来越凸现出来。2.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减轻政府负担。保险还被广泛用于解决政府公共政策问题。人寿保险对于构建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具有重要意义。经合组织(OECD)早在1987年的一份研究报告中就曾指出:寿险保单的销售无疑减轻了许多国家的社会福利制度的压力。同年,瑞士再保险公司的一份研究报告也指出,10个经合组织国家的社会保障开支和寿险保费之间存在反比关系,即保险业有效地分担了部分社会保障财务的压力。在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已经成为影响当前扩大内需、启动消费的主要制约因素,解决不好势必影响我国经济长远发展和社会稳定。随着我国老龄人口的不断增加,国内企业加入WTO之后面临的竞争加剧,社会保障资金不足的矛盾将越来越突出。据有关专家测算,我国养老、医疗、失业三方面社会保障基金的支付缺口每年大约为673亿元。同时据社会保障部门估计,转制成本大约为20000亿元左右。如此大的债务规模再加上每年的社会保障资金缺口,短期内完全要政府解决确实不现实也不可能,但社会保障却不能产生断层。另一方面,我国地区间发展很不平衡,生活保障需求呈现多样化、多层次的特点,老年护理、企业年金、健康、医疗、教育费用等与社会生活联系紧密的商业保险需求,具有极大的潜力,这为我国商业保险充分发挥社会管理功能,减轻政府压力、促进国企改革提供了广阔的舞台。3.促进资本有效配置,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险人在进行承保和资金运用活动时,要收集有关企业、项目和经理人的大量信息。一般单个储蓄者或投资者缺乏时间、资源或能力来收集这样大量的信息,而保险人具有优势,能有效地配置金融资本和承担风险。同时,保险公司作为机构投资者在资本市场上行使“用手投票”或“用脚投票”的权利,对于经营者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有力地制约着经营者的违规行为,形成有效的外部治理,有利于形成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有利于强化激励约束机制,合理配置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解决委托——代理难题,推进资本的合理配置,提高上市公司的经营绩效。在保险业发达的国家,实力雄厚的保险公司尤其是寿险公司,作为金融市场上的机构投资者,对于金融市场的稳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4.激活储蓄机制,促进经济发展。经济学家普遍认为,储蓄率和经济增长率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但其传导机制存在多种途径。保险作为金融中介之一,在提高资金融通的效率方面有三个优势,能有效地提高金融系统的运行效率:一是降低结合储蓄者和借款人的交易成本;二是创造资金流动性;三是有利于形成投资的规模经济。与商业银行相比,保险公司的长期负债和稳健的现金流量,是政府和企业理想的长期融资渠道。一国金融体系的发达程度与其对市场的依赖性成正比,与其对金融中介的依赖性成反比,也就是说取决于信息对称的程度。因此,保险公司的金融中介作用,在新兴国家金融市场比在发达国家金融市场更大。对于我国还不完善的金融市场来说,保险业的作用还远远没有发挥出来,具有巨大的潜力。5.推动外向型经济发展。现代经济的专业化程度越高,对金融的专业化和灵活性要求也越高。如果可供选择的保险商品种类丰富,保障充分,贸易和商务就会顺利进行,反之则会受到极大的阻碍。例如,出口信用保险是政府促进对外贸易、深化外贸体制改革的重要政策手段,素有“商务活动的润滑剂”之称,也是保险企业开拓市场、提高竞争力的重要领域。据统计,目前全球贸易额的12%-15%是在出口信用保险的支持下实现的,日本为50%,英国为45%,法国为21%,韩国也达到14%。在我国,出口信用保险已经初步发挥了作用,但整体水平较低,获得出口信用保险保障的出口贸易额仅占出口总额的1.1%,投保企业只占全国外贸企业总数的2.7%,这说明我国保险业对外向型经济的推动不足,在该领域具有极大的潜力。6.有利于构建国家公共事务应急体系。一个国家有无完备的公共事务应急体系,是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准。美国风险管理和保险专家C.小阿瑟。威廉斯博士指出,灾害降临到富国和贫困国家的几率是相同的,比如日本的地震、孟加拉国的洪水,但一个社会如果能够控制和减轻这些灾难,该社会便可以更好地把资源运用到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现代社会里,各种巨灾风险和突发事件如影随从,对一国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造成了一定的困扰,如我国1998年的洪灾、2003年2月和5月的新疆伽师地震、今年的非典型肺炎事件等。而且,随着科技进步和世界政治力量的演变,巨灾风险不可测的程度加深,而且一旦发生,危害程度更加严重,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将远甚于从前,如1986年前苏联切尔诺贝利核泄漏、2001年“9.11”恐怖事件、2003年哥伦比亚号航天飞机坠毁事件等等,都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深远的社会影响,因此必须考虑建立必要的公共事务应急体系加以应对。现代商业保险通过设立新型险种、创造巨灾债券等保险衍生产品、综合运用再保险等方式,有助于化解巨灾风险造成的消极后果,在一个国家的应急体系构建中具有重要的地位。以我国为例,非典疫情爆发后,各家寿险公司也纷纷推出自己的非典保险,为社会提供了风险规避机制,缓解了人们的焦虑心情,对稳定社会发挥了积极作用,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好评。截止到2003年5月12日,我国寿险公司共接受非典索赔236例,赔付104例,总赔付金额为88.68万元。7.缓解社会矛盾,协调社会关系,促进社会的正常运转。社会和经济的运转时常存在许多不和谐的因素,因此,有必要建立完善的社会风险管理机制,尤其是充分发挥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消除各个要素彼此之间的摩擦,减少冲突,建立良好的社会秩序,保障社会的正常运转。保险业对此也大有可为。如,责任保险有利于当事人履行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解决纠纷,协调民事关系。发达国家有完备的责任保险体系,如产品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执业责任保险及公众责任险、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等,被保险人一旦出现责任事故,可以很快通过保险公司解决,不必纠缠于旷日持久的官司,减少了社会的摩擦和冲突,整个社会运转效率高。近年来,我国医疗事故纠纷频繁发生,巨额诉讼案例呈上升趋势,国内务家保险公司陆续推出了医疗责任保险,在取得经济效益的同时也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受到医患各方和社会的普遍欢迎,尽管还有许多地方有待完善,但充分说明了保险参与社会管理大有作为。8.推动科技创新,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提供风险保障。高风险、高投入是高新技术的一大特点,为了保障风险投资的安全和持续投入,必须从制度设计上予以保障。保险业作为风险管理的有效手段,在推动高新技术的发展上具有独特的优势。当前,国际上盛行商业保险与高科技联姻,保险公司通过科学合理地计算风险投资的保障费用,承保高新技术项目,万一项目不成功时,由保险公司承担部分风险;保险公司还通过开展高新技术转让保险,促进科技成果进入技术市场和提高成交率,提高企业采用高新技术的积极性,有力推动了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三)全面认识保险社会管理功能的意义理论来源于实践,又反过来指导实践。全面科学认识保险的功能,有利于更好地指导保险实践,推动保险业的全面进步。1.有利于提升保险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加快保险业的发展。近年来,我国保险业发展势头迅猛,持续保持了年均30%的增速,保险各项功能得到较大发挥,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的稳定和繁荣,在社会上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从长远来看,我国保险业具有巨大的潜力。但横向看来,当前我国保险市场的整体规模还很小,与发达国家不可同日而语,与国内证券业、银行业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在金融业和社会中地位较低。据统计,截至到2002年底,全国保费收入3053.1亿元,保险业总资产为6494.1亿元;而截止到2002年10月底,全国证券公司资产总额为6660亿元,同期证券市价总值为38329.13亿元,流通市值为12484.56亿元;截止到2002年9月底,中国银行业总资产为193778亿元。因此,充分认识并发掘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将保险业的发展与社会进步紧密联系起来,有利于社会各界增强对保险业的认同感,有利于保险业更好地走入千家万户,服务社会,造福民众。2.有利于促进保险经营主体拓展经营思路,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社会管理功能的提出,从认识上延伸了保险服务的外延,对于保险经营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有利于引导保险公司更好地制定长期发展战略,在经营活动中勇于创新,关注被保险人利益,积极主动参与社会管理,塑造保险业的诚信和负责形象,更好地发挥商业保险应有的作用,取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3.有利于正确处理保险业发展与监管的关系。保险监管机关的指导意见和言论往往对保险经营主体有较强的“窗口效应”,影响深远。促进保险业发展是当前保险监管工作的首要任务,监管的目标是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更好地实现被保险人的利益。保险业充分发挥社会管理功能,也是加快保险业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加强保险监管者对保险社会管理功能的认识,有利于保险监管机关系统内统一监管认识,理顺保险监管与发展之间的关系,处理好“有为”与“无为”之间的关系。我国未来保险监管发展的趋势是,以偿付能力监管为核心,现场监管与非现场监管并重,更加重视指导性规章和意见的作用,这些都需要保险理论上的拓宽和创新为其支持。保险社会管理功能的提出,客观上起到了一定的“窗口指导”效应。三、充分发挥保险社会管理职能的对策(一)保险理论界要加强研究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为保险实践提供理论支持和指导。理论研究者必须用发展与开放的眼光来审视保险功能的内涵,深化对保险功能的认识,将保险业的发展与社会的进步紧密联系起来,并以此来指导和推动保险实践的创新活动。(二)保险经营主体在经营实践中,应开拓创新,全面发挥保险业的社会管理功能。当前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保险公司建设。推进国有保险公司体制改革,完善股份制保险公司治理结构,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约束制度,强化公司内控制度建设,注重控制经营风险,完善经营管理考核体系。时机成熟时可推动保险公司上市,有利于保险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增强偿付能力,更好地适应国际化竞争,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保险业唯有自身健康,才能为社会提供健康服务。2.产品创新。注重发掘市场需求,坚持消费者导向,创新产品结构,满足社会的保障需求。尤其是注重发展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医疗责任保险、老年护理保险、子女教育婚嫁保险、消费贷款保证保险等险种,积极探索大力发展出口信用保险,为我国进出口事业提供保障;探索农业和农村保险的新路,为解决“三农”问题提供支持。3.理顺保险销售体制。充分发挥专业保险中介机构的市场作用,完善保险市场主体结构,改革保险营销员制度,加强对保险兼业代理点的管理,理顺保险手续费问题,树立品牌经营意识,在全社会培育诚信经营体系,从根本上解决误导欺诈问题,切实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努力提升保险业的社会形象。4.延伸保险业服务的触角。配合国家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抓住扩大内需和西部大开发的机遇,提高承保大型风险项目的水平,为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工程项目提供保险保障;探索保险资金运用的新渠道,可考虑通过购买债券和参与信托投资计划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资金运用风险管理;开发新险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5.探索高风险保险领域。积极探索巨灾风险、高新技术风险的保险融资技术,建立巨灾、高新科技发展保障基金,通过商业保险主导、政府适当扶持的途径,提高社会的风险化解能力,为国家建立公共事务应急体系提供有力支持,为高新技术的发展保驾护航。(三)保险监管机关应坚持市场化取向,树立发展观念。创新监管体制,完善监管方式,加强监管手段,为保险业发挥社会管理功能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当前主要是做好以下几点:一是建章立制,加快保险法律法规的建设,坚持依法监管,依法行政,出台《保险法》配套细则,尽快出台保险违法违规处罚法。二是正确处理“有为”与“无为”的关系,凡是市场能解决的问题,坚决还权于市场,合理界定监管者和市场发挥调节作用的效力边界,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保险监管部门应加强和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系统内要合理划清总部机关和地方保监之间的权限,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和保险行业协会的作用,提高综合治理、联合监管的水平。三是加强基础研究,结合国家宏观经济发展趋势,重点研究保险业的产业政策,制定保险业发挥社会管理功能的长远发展规划;四是理顺保险市场关系。在现阶段偿付能力监管尚不能形成明显效力之前,应加强保险业务合规性检查,严厉查处保险市场的各种违法违规现象,正本清源,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根据目前我国经济形势,分析我国保险业的发展

近期发生的华尔街金融风暴,是因一系列因素逐级放大、火上加油造成愈演愈烈。银行、投资银行、基金和保险都是美国金融资金链条的一环,现在银行和基金都遭殃了,保险公司将是下一波危机爆发的焦点。因为为了取得信用保险,一些基金的投资者就跟保险公司联系,而保险公司又买了一些MBS(即贷款抵押证券等)。所以,保险公司的隐患还未暴露出来。美国金融体系是自成一体,而且将风险分散到全球,因此次贷发生后,全球都很恐慌。但是,目前AIG出现了问题不是承保业务出问题,而是投资出现了巨大亏损,如同AIG在全球保险业有多少还未暴露出来,因此这个风险还未可知,不过肯定是存在的。富通9月15日发表公告称,该公司持有雷曼兄弟债券1.37亿欧元,逆回购交易2.70亿欧元,CDS交易产生的损失700万欧元。受此影响,富通股价出现大幅度下跌。而平安保险因购买欧洲富通集团股份,间接持有雷曼兄弟债券,平保投资额浮亏逾140亿元,因此给市场带来较大心理影响,平安股价一路下挫。但是,其他两家保险公司并未“触雷”。据悉,在当前3家A股上市保险公司中,保监会仅批准了中国人寿和中国平安的QDII额度,分别为相应公司上年末总资产的2%和15%。记者发现,中国人寿和中国太保都未投资雷曼兄弟、AIG、美林的相关债券。中国太保之所以没有QDII额度,原因是监管层本来计划在其完成H股上市之后再批准其投资额度。为防止AIG的危机在中国重演,国内当前应加紧推出存款保险,因为存款保险是一颗定心丸。金融危机最怕的就是银行挤兑,任何银行不可能把所有存款都放在自己手里,都把它贷出去了,如果大家都去银行提款,那就必然会造成严重的问题。美国早就对10万美元以下的存款户实行保险制度,因此,尽管美国这次金融风暴来得这么厉害,银行并没有受到挤兑等等影响。金融风暴带来三大启示美国次贷危机给国际化业务已具相当规模的中资银行带了一定的损失。有关人士指出,由于我国金融改革的滞后性和国内市场的非理性,金融创新理应减缓步伐,甚至更有人认为股指期货和融资融券不宜即时推出。金融创新要继续 据悉,一般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要在8%以上,相当于12.5倍的杠杆,华尔街投行的杠杆却到了30倍,这是史无前例的。美林的杠杆率从2003年的15倍飙升至去年的28倍,摩根士丹利达33倍,高盛亦有28倍。史无前例的30倍杠杆意味着什么?赚1%相当于30%股本金的回报,但风险来了后,亏损3.3%即意味着破产。风险管理要加强 从这次倒闭或被兼并的金融机构来看,金融机构特别是投行在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以及资产集中风险的管理方面,内部控制上都有严重缺失。对中外金融机构来说,都需要改进对各类风险的评估;要有一套严格的风险管理的政策与程序;对市场风险与流动性风险要做压力测试;加强资本充足率管理;对各种可能风险出现后要有处理的预案。

保险业个人表彰大会 口号!

保险业个人表彰大会 口号! 文章简介:会议前:背景音乐《生命之杯》会议开始:精英入场奥林匹克进行曲女:各位伙伴,我们的“超亿”颁奖大会马上就要开始了,为了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请各位将你们的手机、呼机关闭或调置到振动状态。停顿,谢谢各位的配合。男:尊敬的寿险精英们女:我亲爱的伙伴们,合:大家——下午好!深情地女:我是来自分公司营销部的男:我…会议前:背景音乐《生命之杯》 会议开始:精英入场奥林匹克进行曲 女:各位伙伴,我们的“超亿”颁奖大会马上就要开始了,为了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请各位将你们的手机、呼机关闭或调置到振动状态。停顿,谢谢各位的配合。 男:尊敬的寿险精英们 女:我亲爱的伙伴们, 合:大家——下午好!深情地 女:我是来自分公司营销部的 男:我是来自分公司营销部的 合:非常荣幸地担任本次大会的司仪 女:今天是一个喜庆而又特殊的日子,说它喜庆,是因为我们的寿险精英迎来我们共同的盛会 男:说它特殊,是因为在三明分公司营销部我们要开创崭新的篇章 女:伙伴们,中国人寿的盛世华章将由我们来书写 男:中国人寿这艘巨轮正驶向新的目标,劈波斩浪,势不可挡 女:伙伴们,激动人心的大会就要开始,请全体起立,让我们用最热烈的掌声欢迎领汇入席。 男:出席本次表彰大会的领导有 男:让我们对他们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 女:今天中国人寿分公司营销部的近一百位精英伙伴怀着喜悦的心情欢聚在这美丽的河畔。 男:共同分享这胜利成功的喜悦 女:中国人寿保险分公司营销部的“超亿”颁奖大会现在开始。请全体起立,停顿奏唱国歌。 男:请大家举起右拳,共同颂读公司誓词。礼毕,请坐。停顿 女:羊踏瑞雪辞旧岁,金猴捧桃迎新春。春天已迈著轻盈的脚步来到了我们中间。 男:又是一年春来到,桃花红了,柳絮绿了, 女:国寿儿女心中的春意更浓了。 男:鲜花映红了历史,也映红了中国人寿全体营销精英2003年奋进的征程。 女:2003年对于中国人寿来说是异常辉煌的一年 男:就在2003年,中国人寿入选全球《财富500强》 女:就在2003年,中国人寿顺利完成股份制改革, 男:就在这一年中国人寿在纽约、香港成功上市。 女:三大盛事,举世瞩目,可谓---- 合:三喜临门。 男:2003年,对于中国人寿分公司来说更是丰收的一年。 女:就在2004年的新年钟声敲响前一天,中国人寿公司的营销总保费突破亿元大关,成为我司系统一个保费超亿元的单位,成为第一部。 男:这是我们营销部的骄傲,是我们营销部全体伙伴的骄傲, 女:不变的是希望,升腾的是梦想,在收获之时我们采颉硕果,淋漓酣畅。 男:七年历程, *** 昂扬。 女:七年风雨,共创辉煌。 男:现在让我们怀着激动的心情共同回顾七年寿险路上的点点滴滴, 《营销部冲亿历程》 女:自1996年9月建部以来,历经七年多的风风雨雨,几任领导带领着我们全体营销伙伴共同拼搏,付出了艰辛的汗水,留下了成功的欢笑,我们同营销部茁壮成长。七年,是漫长的也是短暂的,多少荣誉和辉煌,多少感触与情怀,历历在目,涌上心头。PPT3-11 男:一份份荣誉凝聚公司领导对我们再创辉煌的期盼 女:一座座奖杯证明著市场对我们辛勤付出的肯定 男:2003年,新的一年,是超越梦想的一年,是挑战极限的一年。从年初“鸿瑞迎春”开始,提出了将鸿瑞进行到底的战斗口号,共实现鸿瑞总保费3700多万元的业绩,欣鑫部得到省公司总经理发来的贺信。二季度开展了“抢Q大行动”和三季度“龙虎争霸”对抗赛使营销部期交保费得到迅速增长。第四季度“ *** 冲刺,强强对抗”产生了一大批精英和主管,在2003年11月18日营销部经理室经过充分的分析和论证,提出了“超亿”的巨集伟目标,开展了“超亿争霸主,欢聚英雄宴”业务竞赛。PPT12-19 女:经过全体精英的共同努力,终于在2003年12月30日实现了超越亿元的伟大目标。为“挑战”作了最有说服力的注脚。因为有了梦想,因为敢于挑战,才有了对奋斗目标的一次次勇敢的超越,超越自我,超越极限。PPT20 男:成绩永远属于过去,新的战斗号角已经吹响。2004年必将又是一个精彩纷呈的一年。“鑫光灿烂”的业务竞赛在全省上下烘烘烈烈地展开。PPT21-25 女:营销部是勇于挑战新目标的的团队,在市公司的业务竞标大会上以完成任务119%拿下了金标。经理又将率领全体伙伴朝着新的目标总冲刺,为“鑫光灿烂”业务竞赛谱写新的篇章,为2004年更上一层楼而更加努力奋斗。PPT21-25 男:鑫光大道是一条通向成功与梦想之路,是勇敢者之路。胜利与荣耀,掌声与鲜花,在召唤我们。(PPT26) 女:成功离不开领导的英明决策,相信此时此刻我们的营销部经理也已是心潮澎湃, 男:下面借助大家热情的双手用热烈的掌声请出我们英明的决策者——营销部经理致词: 女:谢谢经理,领导的一席话让我们信心百倍,斗志昂扬 男: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 女:成功的背后,凝聚着我们所有一线营销伙伴们的辛劳和汗水,伙伴们,是你们每天不停的播种,耕耘,不断的积累一个又一个的小成功,才成就了营销部今天的大成功! 男:寿险是高尚者的事业,寿险是勇敢者的战场。只有无畏挫折,敢于挑战的人,才能把胜利的凯歌唱遍美丽的山河。 女: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倾听两位精英代表的心路历程吧! 男:我们营销部有这样一位伙伴,她于1997年7月加盟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三明分公司,97-2001年荣获全市中保人寿系统先进个人称号,2001年获省公司新单销售精英奖,2002年荣获决战801辽沈及淮海战役二等功臣,2003年鸿瑞迎春业务竞赛中荣获鸿瑞之星第一名,在 *** 越深海,超亿竞赛中荣获首批专业经理人称号并获手提电脑奖项。2003年个人全年标保位居全市第六名。她就是我们非常熟悉的来自三元分部的处经理,下面就借助大家热情的掌声有请我们的伙伴为我们做分享,掌声有请…… 女:谢谢伙伴,从平凡到光彩四溢,伙伴凭借自己的实力,在寿险事业的峰峦叠嶂中,一次又一次的放大了寿险事业的七彩霞光,让我们再次用掌声感谢伙伴, 男:接下来我们要请出的是欣鑫分部的分处经理,伙伴于1996年10月加盟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分公司,1997年获西安,重庆,武汉旅游奖,98年获北京旅游奖,1999年荣获省公司新单销售标兵,2000年获新,马,泰旅游奖,2001年入选市公司精英俱乐部成员,2002年被市公司授予金质司徽,2003年入围营销部专业经理人,市公司龙虎争霸竞赛三等功臣,掌声有请我们的伙伴。 女:千淘万漉虽辛苦,吹尽狂沙始到金。伙伴不断超越自我,实现自我,用辛勤和汗水浇注出了今天骄人的成绩。让我们再次用掌声感谢伙伴。 男:在今天这个喜庆的日子,还有一个好讯息要告诉大家,省公司教育培训处处长也亲临我们大会现场,接下来,让我们用排山倒海的掌声欢迎中国人寿福建省分公司教育培训部处长为我们讲话。 女:感谢处长,领导的一番话高屋建瓴,内涵丰富,带给我们的是信心与力量。我建议,让我们再次以最热烈的掌声感谢处长 男:回首过去的一年,中国人寿与新世纪共同成长,巩固,发展,创新 女:今天,中国人寿正迈著更加稳健的步伐去迎接新的挑战, 男:回首走过的历程,正是伙伴们的智慧和汗水,铸就了中国人寿今天举世瞩目的辉煌, 女:现在,让我们用鲜花和掌声呼唤出成功者的卓越风姿! 男:接下来掌声有请营销部经理为我们宣读冲亿功臣名单,…… 女:今天公司的副总经理也莅临了我们的会场,让我们用热烈的掌声有请副总经理为我们讲话,…… 男:的一番讲话使我们明确了行动的方向,催人奋进,让我们 次用掌声感谢。 女:新的一年,我们面临新的挑战, 男:新的一年,也将给我们带来新的机遇, 女:新的一年,我们做好了充分的准备 男:新的一年,我们定会取得更大的成绩。 女:鹏鸟将图南,扶摇始张翼, 男:一翔直冲天,彼何畏荆棘 女:让我们高举重锤,再次擂响高歌猛进的战鼓。 合:让我们携手共进,去创造中国人寿更加辉煌的明天, 女: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营销部超亿颁奖大会到此结束, 男:请全体伙伴起立,掌声恭送领导离席。 大学系表彰大会流程 表彰大会策划书 迎新春暨表彰大会策划书 一、活动主题:迎新春暨表彰大会 二、活动时间:xxx年3月4日 三、活动地点:学术报告厅 四、活动物件:经济资讯系07、08级全体学生 五、工作准备: 1、海报设计:李海龙负责.完成时间:2月26日 2、海报制作:系宣传部负责.完成时间:3月2日.要求图样完全按设计内容制作. 3、邀请信制作及传送:由张琴、代思、唐婷、童春梅负责.完成时间:3月3日 4、所邀嘉宾名单确定:李海龙负责.完成时间表:2月28日 5、PPT、VCR制作:李海龙 6、会时秩序、安全:系安全部负责 7、礼仪:系文艺部负责 8、学习经验交流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胡文倩、蒋莉负责 9、会场:胡杰、雷大彬、李宗鹏、李晓超、钟华守、晏江睿、岳怀瑞、甘立川 10、参讲者稿件催收:林阳 审定:秦妍 11、主持人确定:秦妍 12、诗歌:肖玲 13、会时留言簿:秦昌玉、鲁红艳 注:诸多工作同胡文倩、胡杰、蒋莉、雷大彬分工负责;秦妍、林阳总监. 六、会时流程: 1、6:30~6:50入场;6:50~7:00播放VCR;7:00诗歌朗诵. 注:诗歌的朗诵紧跟VCR放映的结束,然后开启前灯. 2、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说明此会性质及目的. 3、介绍与会嘉宾,主持人串词到下一环节. 4、主持人宣读集体奖项名单,并邀其一一登台领奖. ⑴、先进班集体 ⑵、先进团学组织 ⑶、三位一体 5、主持人串词致大一学习经验交流参讲者. 大一学生,共3名(注:中间环节须主持人连贯整体) 6、主持人总结演讲,致个人奖项颁发. ⑴、社会工作积极分子 团建积极分子 "双证"标兵 ⑵、优秀共青团员 ⑶、"创三好"学生 三好学生 ⑷、优秀团委班干部 优秀学生班干部及上学期已颁发奖项获得者名单. 7、主持人串词总结致大二学生参讲(侧重专业技能、前景及人生观,价值观的理解) 8、大二学生参讲(共3名) 9、主持人总结致领导讲话 10、领导讲话 11、主持人总结全会,提出积极口号并宣布结束大会. 七、后期工作: 1、清场 2、部门总结 八、经费预算: 1、水:24.00 2、宣传海报稿:8.00 3、邀请函制作材料:30.00 篇二:元旦晚会暨表彰大会策划书 xxx年已轻轻的走到终点,我们数着成长的脚印,踩着新年延伸的大道,迎著新年的晨曦,感受冬天里的温暖。在这辞旧迎新的时刻,芜湖资讯科技职业学院管理工程系为了展示学院的文化氛围、系部的文化色彩,为进一步推进学校文艺活动的蓬勃发展,丰富校园文化,活跃学习气氛,给同学们一个真正展示自我风采和勇气的舞台,为了迎接xxx年元旦的到来,芜湖资讯科技职业学院管理工程系团总支学生会拟定主办本次晚会。 现将有关策划如下: 一、整体情况 1、晚会名称:芜湖资讯科技职业学院管理工程系xxx年元旦晚会 2、晚会目标:融洽师生情谊,共同喜迎元旦!发挥自我风采,展现管工魅力! 3、主办单位:芜湖资讯科技职业学院管理工程系团总支学生会 4、承办单位:芜湖资讯科技职业学院管理工程系团总支学生会文艺部 5、协办单位:芜湖资讯科技职业学院管理工程系团总支学生会其它各部门 6、举办时间:xxx年12月29日晚18:00 7、举办地点:东二教学楼503教室 8、晚会筹备工作管理方式:阶段式管理和专案式管理相结合 二、工作人员和专案组 9、工作人员 晚会负责人:张涛 、陈奉军 晚会副负责人:赵新玲、谢笛 统筹组:张洋洋、 吴斌斌、 桂东、 章海军、 林贤兵、 周全承、 张定欢、 孙凯 、王孝天 、 赵亚楠 、黄从庆 顾问: 陶佩佩、 胡遵静 、葛浩、 方韧、 罗育春、 汪云婷、 赵雨杰 阮芷筠 、唐毅 、 张雯雯 、杨乐、 江林军 作文《表彰大会后》 我的一生当中有许许多多难忘的事,但有一个表彰大会一直刻在我的心里,始终不能忘记。  那上我上二年级不久,老师说:“明天要开表彰大会,统一穿校服,另外我们大会的时间和平常一样,请大家不要提前到校。”大家一听,都欢呼雀跃,老师打手势让大家停下来,说:“接下来我念一下获奖同学的名单:怡蓉,全年级第1名,邱竟亮全年级第2名……”我心花怒放,想:哇我竟然考了第一名,那可是五百元现金呢,我要得大红包啦!那件事太出乎我的意料了,我都不相信自己有那么大的能力了。回到家,我把这好讯息告诉妈妈,妈妈笑着说,嗯,不错,继续努力,明天我一定去看你领奖噢!我高兴的说,好的。    第二天,我兴高采烈地来到了学校,老师一进教室就让大家搬著板凳下操场去,下操场后,然后老师选了个最佳位置让我坐下,并且把大红花拿出让我戴上,我很奇怪,就问:“老师,为什么要戴大红花呀?”老师笑着说:“你还小,不太懂,这大红花表示获奖同学的荣誉,知道了吧!”听了老师的话,我点点头,但这毕竟是我小学第一次领奖,心里还是忐忑不安。 大会开始了,站在一旁的老师说:“下面请同学上来领奖”我高兴地上了领奖台,只听见一声,李怡蓉在哪?我走过去,原来是董事长,董事长说:“小同学,继续努力”我嗯了一声,转过身去,向大家深深地鞠了一躬,便下了领奖台。 这件事虽然过去很久了,但我们在不记忆犹新,因为我懂得了只要不断努力,就会取得好成绩。 表彰大会物资申请单,紧急求一份表彰大会物资申请单,是用于五四表彰大会的。 物资申请单 部门 领物人 发物人 领物时间 预计归还时间 事由 申请物品 部长签字 分管签字 物资申请单 部门 领物人 发物人 领物时间 预计归还时间 事由 申请物品 部长签字 分管签字 表彰大会流程(关于学习表彰) 优秀毕业生代表发言 学科教师发言 心理教师认知、记忆规律讲解 、、、、、、 一般表彰大会有如下议程: 一、领导致辞 二、宣读表彰通报 三、先进代表发言(演讲) 四、颁奖 五、主要领导重要讲话 有的地方把表彰大会办成颁奖晚会形式,在流程上插播先进事迹视讯,简单介绍先进集体或个人的先进事迹,颁发一个奖项就表演一个节目,或歌舞或朗诵或...... 企业表彰大会观后感, 表彰大会观后感250字 表彰大会观后感 ——自主学习,主动学习,一心向学 无边暗夜之中,我们需要点点星光来照明;旅途茫茫之中,我们需要一盏航灯来指向;冰天雪地之境,我们需要一团篝火来取暖…… 而这次的表彰大会,给我提供了这一切的源头,让收获甚多。 第一节下课后,同学们就有些迫不及待,这时班主任来到班里告诉大家: “一会儿开表彰大会,同学们去叶适报告厅。”老师话音未落,同学们就齐刷刷的站起来,如一支支离弦的箭似的冲到楼下。 校园里各班级都行列整齐,同学们的脸好象绽开的白兰花,笑意写在他们的脸上,溢着满足的愉悦,意气风发洋溢着蓬勃的朝气。 表彰决定该在表彰大会前发吗? 应该提前发给大会相关领导的手里,比如念决定的领导。其他的,还是暂时保密的好 表彰大会的新闻稿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是初三(X)班的XXX,很荣幸能够作为班级代表在这里发言。在这次月考中,我班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保住了这座金灿灿的优胜奖杯。这离不开我班每一位同学的努力,更离不开每一位老师的苦心教导。 初中生活已经过去一大半了,回首看看身后那一串串长长的足迹,我们不得不感叹——岁月如梭!低下身,伸手轻触那一个个或深或浅的足印,一年多来点点滴滴的感受,或喜或忧,或欢或愁,如五彩的颜料——抹上了我们的心头。 红色的,那是热情,是彷徨无助时同学们热情的扶持,是不知所措时老师们的循循善诱,是被困难吞噬时朋友们绵绵的关怀……红色的热情,燃起红色的火焰,温暖了一颗颗成长中的少年的心。 金色的,那是拼搏,是挑灯夜读时酸涩难睁的双眼,是运动会上体力透支尚不愿认输的倔强,是为维护班级、学校的荣誉而不懈奋斗的汗水……金色的拼搏,灌溉出金色的果实,笑开了一张张疲惫而青春的脸。 绿色的,那是闲适,是独自一人漫步散心的林荫道,是和朋友开玩笑、发牢骚的草坪,是遥望苍天白云、星空月夜的那扇窗……绿色的闲适培育了绿色的心情,松弛了一根根绷紧的神经。 还有一丝丝浅浅的蓝色的忧愁和浓浓的咖啡色的喜悦,和著红色的热情、金色的拼搏、绿色的闲适、缤纷的色彩,调绘出我们所有的感受和感动。 从回忆走回现实,我们很清楚,前方的路不可能平坦,只会更艰险,随着学识的增加,竞争的压力也会日益增大。但我们决不会畏缩!向来秉持的信念告诉我们,每个人所承受的外部压力是相等的,轻松与否是心态的不同而已。以平常心去面对,我们可以做得比别人更好!同时,我们还应该记住一点:实现人生价值的最有效的手段,就是——让自己变得更强!所以,我们必须首先吸收大量的新知识,不断地充实自己。 同学们,让我们携手共进,更加努力拼搏,为学校、为人生的明天,再添辉煌!谢谢大家!

代理保险业务管理制度

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合规销售与风险管理的通知银监发〔2010〕90号各银监局,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储银行:为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促进代理保险业务规范健康有序发展,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商业银行开展代理保险业务,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健全并严格执行相应的风险管理制度和丙部操作流程。二、商业银行开展代理保险业务,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保护客户利益。产品销售活动应当向客户充分揭示保险产品特点、属性和风险,不得对客户进行误导。三、商业银行在开展代理保险业务时,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得将保险产品与储蓄存款、基金、银行理财产品等产品混淆销售,不得将保险产品收益与上述产品简单类比,不得夸大保险产品收益。(二)向客户说明保险产品的经营主体是保险公司,如实提示保险产品的特点和风险。(三)如实向客户告知保险产品的犹像期、保险责任、电话回户访、费用扣除、退保费用等重要事项。(四)不得以中奖、抽奖、回扣或者送实物、保险等方式进行误导销售。(五)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四、商业银行应当充分了解客户的风险偏好、风险认知能力和承受能力,对购买投资连结保险等复杂保险产品的客户,应当建立客户风险测评和适合度评估制度,防止错误销售。商业银行应当在营业网点理财服务区、理财室或理财专柜等专属区域对客户进行评估,根据产品风险等级提高销售门槛,将合适的产品销售给合适的客户,并妥善保管客户评估的相关资料。五、对于通过风险测评表明适合购买投资连结保险等复杂保险产品的客户,商业银行应当向其提供完整的保险条款、产品说明书和投保提示书并提示客户认真阅读,阅读后应当由客户亲自抄录下列语句并签字确认:“本人已阅读保险条款、产品说明书和投保提示书,了解本产品的特点和保险利益的不确定性”。对于未经过风险测评或风险测评结果表明不适合购买投资连结保险等复杂保险产品的客户,商业银行应当建议客户不购买,不得主动对其进行后续的产品推介和营销。六、商业银行销售人员在向客户推介和营销投资连结保险等复杂保险产品时,应当向其出具投保提示书,要求客户仔细阅读并理解。投保提示书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一)客户购买的是保险产品。(二)提示客户详细阅读保险条款和产品说明书,尤其是保险责任、犹豫期和退保事项、利益演示、费用扣除等内容。(三)提示客户应当由投保人亲自抄录、签名。(四)客户向商业银行及保险公司咨询及投诉渠道。(五)监管机构的其他相关规定。七、商业银行开展代理保险业务时,应当遵守监管机构关于投保提示、禁止代客户抄录、禁止代客户签宇确认等方面的规定,指导客户如实、正确地填写投保单,不得代替客户抄录语句、签名。商业银行应当要求保险公司提供客户满期给付和期缴续费等客户信息,做好对客户的后续服务。八、商业银行应当审慎选择代销保险产品,代销保险产品应当符合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对于客户投诉多、设计上存在缺陷的问题保险产品,商业银行应当主动停止销售,与保险公司妥善处理相关事宜。九、商业银行应当明确告知客户代理保险业务中商业银行与保险公司法律责任的界定,尤其是告知客户保险业务出现问题时应当与保险公司进行沟通,做好风险提示与投资者教育。十、商业银行网点摆放的宣传资料应当由保险公司总公司或其授权的分公司统一印制,严禁各营业网点擅自印制单证材料或变更宣传材料的内容。各类保险单证和宣传资料上不得使用带有银行名称的中英文字样或银行的形象标识,不得出现“存款”、“储蓄”、“与银行共同推出”等字样,不得违反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十一、商业银行应当对拟建立或已建立代理合作关系的保险公司进行审慎尽职调查,审慎选择合作伙伴。调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保险公司公司治理状况、财务状况、偿付能力充足状况、内控制度健全性和有效性、近两年受监管机构处罚情况以及客户投诉处理情况。对调查结果不合格或存在违规行为的保险公司,不得与其合作开展代理保险业务。商业银行应当持续关注和评估保险公司合作状况,对保险公司合规经营、售后服务、产品宣传、培训以及投诉处理等方面进行定期评价,对存在违规行为和重大风险的保险公司应当停止代理保险业务合作。商业银行总行应当制定统一的准入、退出和持续性合作的相关规定,对合作主体、方式和内容进行统一管理和授权。十二、通过商业银行网点直接向客户销售保险产品的人员,应当是持有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的银行销售人员;商业银行不得允许保险公司人员派驻银行网点。十三、商业银行每个网点原则上只能与不超过3家保险公司开展合作,销售合作公司的保险产品。如超过3家,应坚持审慎经营,并向当地银监会派出机构报告。十四、商业银行应当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考虑代理保险产品复杂程度确定不同层级营业网点代销产品的种类;投资连结保险等复杂保险产品应当严格限制在理财服务区、理财室或者理财专柜等专属区域内梢售。十五、商业银行应当尽量实现系统出单和系统管控,减少操作风险;不能通过信息系统实现销售管理的,商业银行应当加快信息系统开发,尽快满足相关监管要求。十六、商业银行通过电话销售保险产品的,销售人员应为具有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的银行人员,销售行为应当按照统一的规范用语进行,妥善保管客户信息,履行相应的保密义务。商业银行通过电话向客户销售保险产品的,应当先征得客户同意,明确告知客户销售的是保险产品,不得误导销售,销售过程应当全程录音并妥善保存。十七、商业银行应当严格按照与保险公司协议规定收取手续费,全额入账,不得收取协议规定之外的其他费用。十八、商业银行应当督促保险公司按照监管规定在保险合同犹豫期内,对代理销售的保险期限在1年以上的人身保险新单业务进行客户电话回访,并要求保险公司妥善保存电话回访录音;视实际情况需要,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对客户进行面访,并详细做好回访记录。十九、商业银行应当建立有效的投诉处理机制,与保险公司分工协作,制定统一规范的投诉处理程序,向客户明示投诉电话,在与保险公司签订代理协议时,应当主动协商保险公司建立风险处理应急预案,确保能妥善处理投诉纠纷事件。二十、当出现突发事件、重大投诉或其他重大风险事件时,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应当密切配合,立即妥善处理,有效化解相关风险并及时向中国银监会、中国保监会报告。二十一、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和完善代理保险业务内控和风险管理体系,持续要求保险公司提供每年公司治理状况、财务状况、偿付能力充足状况、内控制度健全性和有效性、近两年受监管机构处罚情况以及客户投诉处理等相关情况。二十二、商业银行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后的30个工作日之内,内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报送代理保险业务的报告。报告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一)代理保险业务开展情况。(二)发生投诉及处理的相关情况。(三)与保险公司合作情况。(四)内控及风险管理的变化情况。(五)其他需要报送的情况。二十三、中国银监会依法对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制定相关的规章和审慎经营规则,进行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中国银监会、中国保监会对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可以进行联合现场检查,依法对违规行为采取监管措施,追究相应责任,并给予相应处罚。监管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规定,对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中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重复处罚。二十四、本通知印发之前的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应按本通知要求予以整改和规范,并将相关情况报送当地银监会派出机构。二十五、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代理保险业务的,参照以上规定执行。请各银监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银监分局和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二O一O年十一月一日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保险业规定不理赔证据不给投保人看的

(一)保险”理赔难”的表现形式一是无理拒赔。即对根据保险合同明显应予以理赔的赔案,作出不予理赔的决定。投保人出险后,公司往往千方百计,找出各种理由拒绝履行赔偿责任,投保人最后只能通过打官司拿到赔款。如某投保人的车辆出险后报案后公司予以了定损并指示客户前往修理厂修车,但车修好后委托修理厂去索赔时因修理价格问题谈不拢保险公司迟迟不予理赔,拖了两年后修理厂只好直接向投保人索要修车费了,投保人得知后直接找保险公司索赔,却被告知已超过两年索赔有效期而拒绝受理索赔。被保险人最终只能通过向监管机构投诉后才拿到赔款;又如有的业务员在投保人投保时为多揽业务,通过代填投保单的方式,不提示或直接阻碍投保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在出险时又以投保人未能如实履行告知义务为由拒赔。二是拖延理赔。有些赔案一拖再拖,不说赔,也不说不赔,只说正在内部处理或请外部调查过程中,今天让补这个证明材料,明天让办那个手续,要求投保人配合调查,至于处理或调查的期限何时结束,则拒绝告知。以致有的案情很简单,显然是应赔的赔案,投保人却要托人情、找关系才能拿到赔款。三是惜赔。即对保险合同应负的责任范围、赔偿限额的大小等,作出不足额赔偿的决定,以小于被保险人的实际经济损失赔偿赔款的行为。如车险事故发生后车辆维修时定损价格明显偏低,修理厂不愿维修。(二)保险“理赔难”长期存在的原因分析“理赔难”现象的存在反映了保险市场出现了一个怪现象:一边是各家保险公司为赢得不断激烈的竞争,不断改善服务质量,一边却是投保人对保险公司的理赔服务质量不满意呼声高涨,一边是各地保险监管部门不断要求保险公司改善理赔服务,保护保险消费者的正当权益。可以说,保险公司改善理赔服务的源动力、外推力都十分强劲。而在此情况之下,保险“理赔难”却成为了当前人民群众反映最为强烈、最直接影响保险业信誉的问题。为什么会发生这种现象,我们认为原因是多方面的:从保险公司的角度看,一是一些保险公司,特别是中小保险公司为做大业务规模,千方百计抢占市场,普遍存在重视业务发展、忽视客户服务的倾向。二是一些保险公司业务前期管理如条款制定、展业、核保等诸多环节存在问题。理赔作为业务环节的最后一个关口,业务前期埋下的隐患都会在这里暴露出来。三是保险公司存在理赔人员业务水平跟不上保险业快速发展的要求。近年来保险业飞速发展,保险业所需要的各类专业人才十分紧缺,一些公司理赔人员有的业务水平低下,定损不准,核赔不准,有的缺乏职业道德,对工作不负责任,吃拿卡要、内外勾结,拖赔惜赔,或滥赔,导致纠纷大量出现,或理赔水分的大量增加,行业形象遭受损失。从被保险人的角度看,一是投保人不了解理赔流程,认为理赔应和投保一样快捷,不需要那么多的手续,但保险赔案中并存着诸多的道德风险,使得保险公司在处理赔案时不得不小心谨慎,要求被保险人提供详尽的单证、材料,客观上造成理赔时间较长,手续较投保时复杂,因此导致投保人产生“理赔难”的感觉。二是对保险理赔中的正常免赔往往不理解,足额投保经常不是投保人理想中的足额赔付,认为保险公司惜赔,侵占了被保险人的利益。三是投保人投保环节不谨慎,不仔细审阅保险条款或干脆不看条款就草率签约,为日后理赔埋下隐患。从保险外部环境方面来看,产生保险“理赔难”的看法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相关法律制度不健全。如(1)由于相关制度不健全,理赔涉及的很多机构、部门,如医院、公安部门等都没有法律规定的义务和责任为保险理赔提供证明,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理赔调查取证的难度,拖延了理赔时间。(2)由于旧《保险法》没有对保险人“及时”理赔的时限做具体规定,所以对于保险事故的理赔及时与否,没有公正的衡量标准和监督标准。保险人一方无论怎么拖延时间,也都可以用“没有达成协议”等理由应付被保险人,而且不受任何法规方面的监督、惩处,这使得极少数保险公司在理赔时的确存在钻法律空子的现象。二是保险行业“理赔难”的言论泛滥。在生活中我们不难发现,只要一遇到保险理赔纠纷,就认为是保险公司的责任,舆论中“投保容易理赔难”的言论流传甚广,不能不说有这方面的原因。三是社会监督有待加强。社会监督对生活的各个方面产生的影响正在逐步加强,如果能够有效利用这种力量,对解决保险“理赔难”问题十分有益。目前,我国在利用保险评级机构、新闻媒体、独立审计等机构发挥监督作用方面做得还很不够,对保险公司的影响甚微,没有起到应有的督促作用。从保险市场秩序看,由于法制的不健全以及对保险违法犯罪执法力度的不够,保险理赔工作的正常秩序受到了较大威胁,骗赔行为屡见不鲜,使保险公司不得不在理赔工作中谨小慎微,严防假案错案的发生,要求客户提供的证据不断增加。这对保险正常理赔造成了很大的影响。(一)保险监管机构是否有权认定和处罚“理赔难”行为当前学界甚至保险监管机构内部对监管机构对保险公司无理拒赔、拖延理赔、惜赔等保险不当理赔行为是否有权进行认定和予以处罚的问题存在不同认识:一是“入侵司法权论”。即如果一旦保险监管机构对于不当保险理赔行为拥有了认定及处罚权力,可能会构成行政执法权对于民事司法权的入侵。二是“影响发展论”。即认为保险监管机构对不当保险理赔行为进行认定及处罚是否会过多干涉保险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从而影响行业发展。三是“浪费监管资源论”。即如果保险监管机构花费大量的时间去处理理赔案例,是否会占用过多监管资源。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中国平安保险业务助理

平安的内勤也分三六九等的,一般是有总部管理客户服务或档案的内勤人员;再有就是销售部门自己招的内勤人员。两者不同的是,前者较稳定;后者相比前者收入低些还要受销售部门人数业绩影响,比如销售不好,人数压缩就不需要相同配比的内勤了,有可能裁员。还有种情况是当优秀的销售员的私人助理(需要你为他天天给客户打电话)。看你的情况,那个如果是销售主任,很有可能是销售部自己招的内勤。你最好问清楚,你每天的工作都做些什么?和什么人打交道?给客户打电话还是为业务员服务?你对谁直接负责?你的工作核心是什么?知道这些,你的工作性质就八九不离十了。总部的内勤人员一般是签劳动合同的。销售部自己招的很多都不签劳动合同。不签劳动合同就没的上社会保险。销售部的所有外勤员工都只签“保险代理合同”。内勤有的签劳动合同有的不签。职务不同,不签的就是临时工啦.那200人铁定都是做外勤的,内勤一般较固定。而且很多人是从外勤直接转成内勤干的。(没干过外勤就干内勤的不多,干内勤多少要有点关系的)我是过来人,不过我是外勤,保险经纪人。也在平安呆过。他们的想法我都知道。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保险业务助理的职责

岗位职责:1、负责根据客户的要求,给用户提供专业的保险知识咨询和服务;2、负责推荐保险种类及相关理财产品,并制定保险方案;3、负责定期接受专业保险业务辅导和讲座;4、负责参保客户的后续客户服务工作。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太平保险业务员提成是多少

一般在第1年保费能拿到20%-35%的提成,部分好一点的险种可以拿到45%的提成。第1年过后此比例逐年下降,一般第2年就只有10%-15%的提成了,按此一般可以拿到3-6年。

保险业务员的提成是多少?

提成/佣金比例要看这款产品的缴费期有多少。(1)交一年保一年的,而不是必须交5年、10年、20年等长期合同的,一般是年保费的20%左右,年年如此。(2)长期合同的(尤其是15年以上的),缴费期也较长(一般5年以上的),较长一般第一年最高,可达年保费的30%-50%,之后逐年递减。(3)长期合同的(尤其是15年以上的),但缴费期较短(一般5年以内的),比例就比较低了,第一年可能在10%左右。尤其是趸交(即一次性交完)的,比例一般只有2%左右。扩展资料对于提成制来说,确定合适的提成比例是非常重要的,合适的提成比例会对于业务员产生努力工作的诱因,比例太低不具有激励性,比例太高影响企业盈利,所以考虑市场行情和企业战略确定合适的提成比例是很重要的。提成比例一般有固定提成比例和累进或累退提成比例两种方式。固定提成比例即所有的业绩按照固定的比例分成,累进或累退方式即在不同的业绩区间使用渐增或渐减的分成比例以提高激励,当然这要根据产品的特性和成本结构来决定。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提成

友邦保险业务员怎么提成

提成方式如下:友邦保险业务员通常会根据他们销售的保险产品的类型和金额获得销售佣金。2、如果客户在保险期限结束后继续续保,业务员会获得续期佣金。这是为了鼓励业务员保持良好的客户关系和提供优质的客户服务。3、友邦保险也设有团队奖金制度,鼓励业务员在团队中合作和协作。团队奖金与整个团队的销售业绩相关。

长安太平洋保险业务员刚进去要培训么?培训费自己出还是公司出?还说要资料费300,是么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靠代理人资格证是保监会收取的费用,不是保险公司收取的。培训费一般是用来支付培训期间的资料费、餐费、住宿费等费用。保险公司也不是靠这个挣钱,可以说培训基本都是赔钱的,另外不花钱的培训大部分人也不会去珍惜。至于押金,这个是从事金融行业必须要交的,符合国家规定。因为这个行业有可能会对他人造成损失,所以必须有押金。

保险业务员培训什么

人员岗是人员管理岗,所属部门是营销培训部(个人业务部),业务员培训人员是培训老师,所属部门教育培训部。这两个岗位都属内勤。人管岗主要负责业务员的入司,离司,也就是说工号的录入和解除。再有架构的考核,也就是指系统在册人力要有幻灯片形式,并且随时更新。还有业务员的月度季度考核,哪个业务员晋升,降级,哪个晋升成主任,都要根据系统数据做成表格,并上报给公司所有领导。还有业务员的考核预警,也就是营销员是否晋升,还差什么条件晋升,人管岗要根据系统数据做相应提示并下发通知业务员。总体说,人管岗就是管理公司内部所有营销员,和上单子培训没有什么太大的联系。培训部老师和业务员打交道,特别是新人。负责新人的培训,或者业务员平时的培训考试等相关事宜。要求必须会讲解一些有关保险行业的东西,要求口才好,心里素质好。再有,人管岗可以说不是销售口,上下班基本正常,只要把自己本职工作做好其他要求不多,会议也不是都开。但培训部老师相比会议很多,上下班不准时,但工资比人管岗高。我就是人管哈,还可以吧,培训部老师的那些东西,我讲不来。人管就是忙的时候超级忙,闲得时候闲得没事情干。要求时效性。什么都是固定的时间做。不是说什么时间都能做的那种。我觉得性格开朗,适合培训老师,性格内向,适合人管。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保险业务员没有培训上岗。出现问题客户退保责任谁承担?

保险公司对其员工的培训负有责任。如果保险业务员没有受到合适的培训,可能会导致出现问题,并导致客户退保。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将承担责任。如果保险业务员未能正确告知客户投保信息,导致客户在理解产品信息上产生误导,客户在投保后要求退保,保险公司将对此承担责任。但如果客户本身知识储备不足或信息理解有误,造成退保,保险公司不承担责任。因此,保险业务员培训很重要,以确保员工能够合法、准确地为客户提供保险服务。如果您对保险服务有任何疑虑,建议您请教保险专业人员或向保险公司询问。

保险业务员没有业务培训怎么办理

不能办理。保险业务员,又称保险展业人员,是保险行业个人代理人的通称。没有经过培训的保险业务员上单是不生效的,所以不能办理保险业务,保险公司与保险代理人是彼此相依的,保险代理人的业绩就是保险公司的业绩。

保险业务员培训内容

人员岗是人员管理岗,所属部门是营销培训部(个人业务部),业务员培训人员是培训老师,所属部门教育培训部。这两个岗位都属内勤。人管岗主要负责业务员的入司,离司,也就是说工号的录入和解除。再有架构的考核,也就是指系统在册人力要有幻灯片形式,并且随时更新。还有业务员的月度季度考核,哪个业务员晋升,降级,哪个晋升成主任,都要根据系统数据做成表格,并上报给公司所有领导。还有业务员的考核预警,也就是营销员是否晋升,还差什么条件晋升,人管岗要根据系统数据做相应提示并下发通知业务员。总体说,人管岗就是管理公司内部所有营销员,和上单子培训没有什么太大的联系。培训部老师和业务员打交道,特别是新人。负责新人的培训,或者业务员平时的培训考试等相关事宜。要求必须会讲解一些有关保险行业的东西,要求口才好,心里素质好。再有,人管岗可以说不是销售口,上下班基本正常,只要把自己本职工作做好其他要求不多,会议也不是都开。但培训部老师相比会议很多,上下班不准时,但工资比人管岗高。我就是人管哈,还可以吧,培训部老师的那些东西,我讲不来。人管就是忙的时候超级忙,闲得时候闲得没事情干。要求时效性。什么都是固定的时间做。不是说什么时间都能做的那种。我觉得性格开朗,适合培训老师,性格内向,适合人管。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保险业务员岗位职责的描述

  保险业务员负责客户保险相关的投保、续保工作及向客户解释保险条款和理赔服务。以下是我整理的保险业务员岗位职责的描述。   篇一   岗位职责:   1、利用公司提供的产品、客户资源以及平台,开发并维护客户关系;   2、坚守诚信理念,遵照银行业务管理制度及流程开展各类业务;   3、良好的销售技巧、沟通协作能力、信息搜集及数据分析能力;   4、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销售活动,进行营销活动的推广、实施。   5、维护客户关系,为客户提供优质的售前、售中及售后服务   任职要求:   1、性别不限,20-50周岁,良好的素养;   2、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大专及以上学历,有相关经验优先;   3、欢迎应届毕业生,有无工作经验均可;   4、我们将为你制定一系列的系统培训,帮助你快速的成长,提升业务技能;   5、对销售工作有较高的热情;对金融行业有浓厚兴趣,诚信,有梦想,有强烈的成功欲望,有信心,勇于挑战高薪;   篇二   1、为社会各阶层人士及其家庭在保险领域提供保险理财规划,及财务风险管理规划;   2、为企业、集团、特定行业等提供团体保险的规划;   3、协助客户分析财务状况,并制定全套保险/理财方案;   4、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保险售后服务,协助他们逐一实现家庭和单位理财目标(如理财投资 、资产保全&传承、境内外税费合理规避);   5、协助上级主管管理营销团队,按照公司的标准组建业务团队,管理、督导、培训、激励队伍。   篇三   1.负责客户保险相关的投保、续保工作及向客户解释保险条款和理赔服务;   2.负责客户保险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3.维护好客户与保险公司的良好合作关系;   4.调查投保客户的状况和风险状况,进行勘察和评估工作,确保承保条件及价格;   5.负责新保与续保的出单与报价;   6.熟悉公司产品,能熟练的制作计划书;   7.协助并完成主管下发的任务。

保险业务员工作总结通用范文

保险业务员工作总结通用范文5篇 以身作则,任劳任怨。在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响应中心各项号召,积极参加公司的各项活动。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保险业务员工作总结通用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保险业务员工作总结通用范文篇1 我加入__保险至今已有三年的时间。这三年我一直担任__公司__营业部业务__部的团队主管,回顾这一年的工作,收获了很多也成长了很多。现将这一年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业务拓展 业务__部共有代理人__人,一年来在公司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和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我部在个人代理业务上取得不错的成绩。一年来,根据上级公司下达给我们的全年销售任务,我部制定了全年销售计划,按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来分时分段完成任务,由于我部的有效人力较少,又加上__保险、__电销对车险业务的冲击,在业务拓展上曾经出现一定的困难,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我们没有放弃努力,通过与上级部门沟通、统一认识,努力增员,并且让业务人员充分了解公司的经营目标以及公司的经营状况。 我们把稳固车险,拓展新车市场作为业务工作的重中之重,在抓业务数量的基础上,坚决丢弃屡保屡亏的“垃圾”业务。与此同时,我们和汽车销售商建立友好合作关系,请他们帮助我们收集、提供新车信息,对潜在的新业务、新市场做到心中有数,充分把握市场主动,填补了因竞争等客观原因带来的业务不稳定因素。大家团结一心,终于使个人代理业务取得突破性发展。 回顾一年的工作,我部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完成了公司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但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如有效人力不足,销售产能低下。对此,我们也认真分析了原因,只有不断提高业务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水平,才能拓展到更多更优质的业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抓住各种学习和培训的机会,促进个人代理团队自身素质的不断提高,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打下扎实的基础。 二、财务收付工作 除了业务拓展外,我还兼做__营业部的财务收付工作,我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工作,在日常工作中能够认真严格的按照上级公司《财务管理规定》,积极有效的开展工作,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做好每天的日结工作和每个月的手续费对帐与支付工作,并及时送交相关主管部门。 三、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 我通过日常工作积累,发现自己的不足,利用业余时间学习公司条款,增强对保险意义和功能的领悟,平时我还会向出单人员和理赔人员学习请教,掌握了保险投保、承保和理赔的一般流程,以及一般单证的领用与使用。 一年来,我凭着对保险事业的热爱,竭尽全力来履行自己的工作和岗位职责,努力按上级领导的要求做好各方面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取得领导和同事的好评。回首一年过来,在对取得成绩欣慰的同时,也发现了自己在很多方面还有待提高。但我有信心和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查找差距,勇敢地克服缺点和不足,进一步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把该做的工作做实、做好。 又到年终岁尾,回首过去的一年,内心不禁感慨万千。时间如梭,转眼间又跨过了一个年度之坎,回首望,虽没有轰轰烈烈的战果,但也算经历了一段不平凡的考验和磨砺。非常感谢公司给我这个成长的平台,令我在工作中不断的学习,不断的进步,慢慢的提升自身的素质与才能,回首过往,公司陪伴我走过人生很重要的一个阶段,使我懂得了很多,领导对我的支持与关爱,同事们的鼎力协助,使我在工作中更加的得心应手,在此我向公司的领导以及全体同事表示最衷心的感谢。同时也将这一年的工作向大家做以总结。 一、严于律已,团结同志;以身作则,任劳任怨 在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响应公司各项号召,积极参加公司的各项活动。克服种种困难,不计个人得失,加班加点学习业务知识,在短时间内完成了多起案件的接案、立案、查勘、跟踪、医疗审核等多个工作程序,赢得了客户的好评,较好的完成了领导交给的任务。 二、树立中心形象,维护公司及客户利益 在工作中发现,多家医院存在收费不合理现象,导致公司和客户损失。在掌握足够证据情况下,多次到问题医院据理力争,为客户挽回了损失,也避免了我公司的损失,在客户及医院面前均树立了人保理赔的良好形象。 三、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寻求创新,促进工作 1、经过市场调查,结合家政及各家医院的特点,提出护理费实行统一价格,既节省了理赔手续,又降低了此项费用的赔付。 2、涉及人伤(病)案件流程、非车险特别告知单证、人伤案件跟踪表、医疗审核表等单证。使人伤案件集中立案,集中医疗审核,简化了理赔程序,也大大降低了赔付。 四、提升深化服务,服务于客户、服务于承保公司 1、将理赔工作前置,在交警队调解前为客户把关。 2、针对不同险种,配合支公司处理人伤赔偿纠纷,不仅降低了赔付,同时为支公司稳定、争取了客户,得到了各支公司的好评。 五、保持成绩,找出不足,加倍努力,更上一层楼 1、我们业务小组工作刚刚起步,各方面经验还很不足,需要大家共同学习,加倍努力。同时因工作中涉及多个险种,需要多个部门的支持与配合,今后要加强各方面的协调工作。 2、随着新险种的开展,还有许多新问题,在加强业务学习的同时,也需要横向联系,向其他公司学习先进经验。 新的一年里我为自己制定了新的目标,那就是要加紧学习,更好的充实自己,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来迎接新时期的挑战。我也会向其他同事学习,取长补短,相互交流好的工作经验,共同进步。争取更好的工作成绩。 保险业务员工作总结通用范文篇2 于20__年加入__险这个大家庭,已是第5个年头了,在这不算短的时间里,我深感20__年是公司发展迅猛的一年,__公司在经理室的正确领导下,在各个部门的通力配合下,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全面完成了年度各项任务,作为__公司的一员,我引以为豪,公司的发展壮大,离不开每一位员工的辛勤工作,接下来我将我一年的工作情况做一个简要的回顾和总结: 我主要谈三个方面:个人发展及工作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不足;20__年工作思路和展望 一、个人发展及工作完成情况 我的20__年,分为两个阶段,上半年主要从事销售部组训及代理人服务工作;下半年开始丁家营销服务部的管理工作。我所在部门销售部全年任务指标是1450万,截止到11月初,已经完成全年任务,截止到12月31日,我部共完成保费收入约1800多万,超任务指标约25%,;20__年给我下达的任务指标是32万,截止到12月31日,我已完成保费收入62万(其中含摩托车17万),排除摩托车新增业务按45万计算,超出计划指标40%,于20__年同比增长60%;此外,__营销服务部实现全年保费任务约417万,同比增长19%,在第三季度、四季度皆完成了公司和部门下达的保费计划。 下面是我的具体工作表现: 在思想上坚定政治信念,坚持政治理论的学习,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定期撰写汇报,在党组织有意识的培养和锤炼下,我于20__年__月光荣的成为了一名预备党员。这鞭策着我不断学习科学理论知识,开拓创新,与时俱进,以实际行动践行对自己理想的承诺。 在工作中勤于学习,刻苦钻研,积极要求进步。担任组训一职,我深知做好晨会的重要意义,为了能提高晨会质量、丰富晨会形式,我把学习放在头等地位,珍惜每次市公司组织学习的机会,和同行探讨,强组训技能;利用一切时间加强自身学习,提高自身素质,比如阅读大量营销管理、保险知识类书籍、聆听专家讲座、登录保险相关网站收集资料、研究ppt制作等;为了保证晨会组织过程流畅,表达准确,除了内容上做足充分的准备,还要斟酌讲义,不断演练,卡时间,调整语速和表情等,每次晨会都经过深思熟虑、精心准备。同时,做好代理人服务工作,帮助他们填单,算保费、业务讲解、需求分析、做客户工作,同他们建立了良好关系,也为我去丁家营销部工作奠定了基础。丁家营销服务部挂牌营业后,我全身心地投入到基层营销工作中,‘万事开头难"营销服务部作为公司的试点,没有先前的经验可借鉴,在人员配备上也没有到位(是指签单人员在前期还没有到位),我便独自一人跑市场、发传单、拜访客户、内勤外勤兼职干。根据乡镇的习惯,有时候很早就赶去,发完传单后再赶回营销部签单,遇到周末,一天就跑几个场镇;有时刚到下班时间客户才赶到,我也没有拒绝更没有埋怨,热情周到的为客户办理好业务后,才伴着夜色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家中;同时还陪同代理人展业,验险,协同填单、送单、做好客户维系工作,在营销员因矛盾产生情绪时积极沟通,解决问题,以提高营销员的忠诚度,很多节假日、周末也是加班加点为营销员做好服务。丁家营销服务部开业后,不到5个月的时间,实现了保费收入200万,实现业务增长35%,高效、优质地完成上级下达的阶段保费任务。此外,还加强新人培养和营销增员,对新进入营销服务部的签单人员进行一对一的培训,通过在理论和操作上系统化的学习,该签单人员已掌握了相关规定,并能熟练签单;在日常业务上或私人生活圈中,我经常和符合增员要求的人接触,挖掘准增员对象。在工作中这种敢于创新、敢打硬仗、认真负责、吃苦耐劳的精神也得到了大家的认同。 在生活中积极热情,全面发展。我积极参与市分公司及__公司的各种活动,在市分公司高峰会上举行的辩论赛中,我所在的团队在“价格策略和服务策略谁更优先发展”这一辩题中,以优异成绩获得辩论赛团体第一名;作为团支部组织委员,也积极组织团员开展各项活动,在20__年“青年节”,便联谊活动铜梁支公司一同组织参观了__纪念馆;作为工会委员,从职工切身利益出发,构思相关活动方案,在“职工车技比赛”活动中,我认真策划,制定规则,确保活动实施。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在20__年中,我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使自己的能力有了一些提高,但是还存在很多不足的地方: (一)思想不够解放,做事不够大胆。无论是组训工作还是营销部管理工作,步伐受到思想和眼界的局限,凡事不敢大胆设想,做事过于小心谨慎,习惯依赖经验判断。 (二)不善于合理分配时间,以至于在繁琐的事务中,没有抽出足够的时间来加强学习和自身素质的修炼。 (三)管理经验还不是很丰富,管理的艺术性、技巧性还有待加强和改进。由于管理时间不长,管理能力还有些欠缺。希望以后领导能多多指出,多多批评,使我能够逐渐的.完善自己的管理能力,提高自己的工作水平。 (四)和各个部门之间,同事之间的沟通不够,也希望能通过公司的各类活动,增加交流的机会。 三、工作思路和展望 20__年是公司求发展、大跨越的一年,工作会更加的困难,激烈的竞争会给我们带来更大的压力,我们只有直面现实,化压力为动力,以不断的进步换取更大的发展,在新的一年我将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增强主动学习意识。 工作中合理安排时间,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 (二)注重团队意识和大局意识。 积极工作,正确面对困难和压力,主动寻求解决途径,加强营销服务部的团队建设。 (三)深入了解营销人员的生活、工作、学习情况,从创新发展的角度来改变营销人员的展业方式,提高营销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忠诚度。 (四)加大部门营销人员管理力度,保障部门业务稳定有序发展,争取全面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 (五)提升门槛,广开渠道,加大营销人员招录力度,本着宁缺勿烂、择优录用的原则去吸收社会上优秀的人才加入到我们的保险营销队伍中来。同时,加强部门人员的培训工作。 最后,相信在20__年会做的更好,__公司的明天会更加辉煌灿烂! 保险业务员工作总结通用范文篇3 今年的时间感觉过得真快,不知不觉间一年就在销售的工作当中过去了,作为保险业务的销售,这一年来我较好的完成了销售的任务,同时自身也是得到了一些成长,对保险行业有更多的一些了解,对于销售的经验也更加的多了,现在我就我这一年的保险业务工作做如下总结: 一、学习提升 我在做保险销售的工作当中,明白想要做好工作是必须了解我们的产品,明确我们的目标人群,以及一些销售的技巧的,我做保险业务的时间不长,到现在为止也就是一年多一些的时间,可以说我这一年刚开始工作的时候是还有特别多不懂的地方的,虽然经过了一次培训,但是其实要学的.方面还有很多,对于保险种类的学习也是我做销售必须要学的,不然也无法很好的去给客户做好介绍,而且这一年公司也是开设了一些新的保险业务,对于我来说,这些是基本的学习,不然就无法和客户沟通了,在了解了保险之后,我也是多去了解销售的一些技巧,我明白我对这个行业,这个保险业务不是那么的熟悉,那么我就必须要多学,同时要用一些销售的技巧来补足,不然也是无法做好保险业务的。 二、工作收获 提升个人能力的同时,我也是努力的去工作,积极的完成我的销售任务,做保险的销售,有些时候会被人误认为是骗子,觉得我们是骗人的,其实这些也是由于很多人对于保险的不了解导致的,但真正懂得保险的,却是非常乐意我们的推荐,他们也是能从各种保险中找到合适自己的,然后购买,工作中很辛苦,但是每次我卖出一个保单,给客户带去安全感,我都觉得是值得的,再苦再累,但我做的是正确的事情,同时也是完成了销售的任务,我觉得特别的开心,同时在销售的过程中,我也是结识了各行各业不同的人,让我的见识更加宽广,也让我和客户的沟通能找到更多的话题,和客户做朋友,也更好的促进了我的销售工作。 三、工作不足 一年的工作下来,我进步很大,但同时我也有一些不足还需要在来年继续改进,有时候我业绩不好,我会比较急躁,或者和客户的成交如果迟迟不能下定,我也是感觉焦急,这些也是要慢慢的工作去改变的,不能急躁,作为销售,同样也是要有耐心,把业务给去做好,我也期盼着来年我的业务能做得更加的好。 保险业务员工作总结通用范文篇4 刚来到公司就参加了短期培训学习,我象回到了年少时代,作回了教室,我认真听取所学的知识,好用于以后的实践中。经过培训后我被分到业务部,得到了同事们对我的帮助,使我备感亲切,我认真学习企业文化,业务知识,熟记险种条款、保险责任范围、责任免除范围,学习投保单的填写,做到不懂就问,学习上有了极大的进步。 要出去展业了,我想营销员是公司的先锋兵,是代表公司形象的体现,一定要牢记公司文明礼貌用语,按照公司仪表要求着装,把公司的良好形象传递给客户。第一个客户成为我追求的.第一个目标,我记得跟第一个客户接触,向客户介绍天安文化、条款险种、特色服务后,得到的是拒绝,我失望、沮丧,经过同事们对我精神上的鼓励,通过再与客户接触,最后得到了信任。由最初与客户接触、怀疑、拒绝、再接触、忧虑、信任,最后得到了支持理解,使我迈开了成功的第一步。通过对第一个客户宣传天安,让第二个……让更多的客户了解天安、认可天安。 四月份牡丹花会期间,我积极到举办车展中去宣传天安文化,车险条款,售后服务,让洛阳市民了解天安、认可天安,进而选择天安。八月份积极参加客户温馨活动月,更好地为客户服务,特别是车险售后特色服务,如:“小额赔款现场赔付”、“重大赔案赔付”、“事故车辆自主择厂修理”受到了客户青睐。 夏天天空象小孩的脸说变就变,我为了及时能把保单交给客户,冒着大雨,不小心路上滑了一跤,但是想到不影响客户审车,一定要把保单送到,客户见了我很是感动,说我太认真。当今世界,客户决定企业的发展和生存,使客户满意,是我应该做的。 认真学习陈总《坚持规模、品牌、效益的有机统一,把公司发展推向品牌建设新阶段》的重要讲话,使我意识到品牌是一种无形的财富,品牌塑造就能拥有现在,拥抱未来。认真钻研《业务员展业手册》,虚心向同事们学习,体会到一名营销人员学习获得知识越多,展业成功的机会就越大。 今年出去展业,也遇到不少挫折,有的客户不理睬,有的客户不信任,但我不会向困难低头,我相信劳动的付出会有报答,我相信最美好的词就是“自信”。从事保险的十个月期间,每周都给自己下计划,按计划一家家单位去宣传,业务也有大的进展,先后承保了几家单位车险。每当我签下一张保单,我的心情特别高兴,面对竞争激烈的市场,能得到客户的信任,能给客户带来方便的同时,自己也觉得很充实。感谢领导、同事对我的帮助,感谢客户对我工作的支持。 通过学习企业文化,使我由一个没有从事过保险业,没有朝气的我转变成朝气蓬勃、积极进取的人,公司发展了,员工才有好的未来。企业文化也无时无刻都在激励着我,使我感到青春、主动、进取,要对事认真,对人感恩,对物珍惜。同学朋友也感到我的变化,说我比以前有涵养,又年轻了,在这个变化中也给公司进行了传播。 通过学习省公司会议精神,以后三年天安公司七个目标、八个意识,使我看到了公司的发展和未来。我为自己是一名天安员工而高兴。在公司我为天安人积极向上拼搏精神所感染,和同事们相处的互帮互爱美好日子里,我很快就发自内心写了一首诗《真好》——记我的同事们。今年当选为“优秀员工”,感谢领导和同事们对我极高的评价和厚爱,同时觉得自己很惭愧,自己离一名合格的营销人员还相差的太多,今后更加努力学习和工作。艰辛与希望同在,我将用高度的热情,怀着感恩的心去勤奋工作,不断开拓新的领域,迎接美好未来。 保险业务员工作总结通用范文篇5 今年支公司在经理室的正确领导下,在各个部门的通力配合下,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全面完成了年度各项任务,作为__公司的一员,我引以为豪,公司的发展壮大,离不开每一位员工的辛勤工作,接下来我将我一年的工作情况做一个简要的回顾和总结: 一、个人发展及工作完成情况 在工作中勤于学习,刻苦钻研,积极要求进步。担任组训一职,我深知做好晨会的重要意义,为了能提高晨会质量、丰富晨会形式,我把学习放在头等地位,珍惜每次市公司组织学习的机会,和同行探讨,强组训技能;利用一切时间加强自身学习,提高自身素质,比如阅读大量营销管理、保险知识类书籍、聆听专家讲座、登录保险相关网站收集资料、研究ppt制作等;为了保证晨会组织过程流畅,表达准确,除了内容上做足充分的准备,还要斟酌讲义,不断演练,卡时间,调整语速和表情等,每次晨会都经过深思熟虑、精心准备。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思想不够解放,做事不够大胆。无论是组训工作还是营销部管理工作,步伐受到思想和眼界的局限,凡事不敢大胆设想,做事过于小心谨慎,习惯依赖经验判断。管理经验还不是很丰富,管理的艺术性、技巧性还有待加强和改进。由于管理时间不长,管理能力还有些欠缺。希望以后领导能多多指出,多多批评,使我能够逐渐的完善自己的管理能力,提高自己的工作水平。和各个部门之间,同事之间的沟通不够,也希望能通过公司的各类活动,增加交流的机会。 三、工作思路和展望 增强主动学习意识。工作中合理安排时间,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注重团队意识和大局意识。积极工作,正确面对困难和压力,主动寻求解决途径,加强营销服务部的团队建设。深入了解营销人员的生活、工作、学习情况,从创新发展的.角度来改变营销人员的展业方式,提高营销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忠诚度。 加大部门营销人员管理力度,保障部门业务稳定有序发展,争取全面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提升门槛,广开渠道,加大营销人员招录力度,本着宁缺勿烂、择优录用的原则去吸收社会上优秀的人才加入到我们的营销队伍中来。同时,加强部门人员的培训工作。

保险业务员日常工作总结5篇

保险业务员日常工作总结1 转眼间,--年已成为历史,但我们仍然记得去年激烈的竞争。天气虽不是特别的严寒,但大街上四处飘飘的招聘条幅足以让人体会到20--年阀门行业将会又是一个大较场,竞争将更加白热化。市场总监、销售经理、区域经理,大大小小上百家企业都在抢人才,抢市场,大家已经真的地感受到市场的残酷,坐以只能待毖。总结是为了来年扬长避短,对自己有个全面的认识。 一、任务完成情况 今年实际完成销售量为5000万,其中一车间球阀--万,蝶阀1200万,其他1800万,基本完成年初既定目标。 球阀常规产品比去年有所下降,偏心半球增长较快,锻钢球阀相比去年有少量增长;但蝶阀销售不够理想(计划是在1500万左右),大口径蝶阀(dn1000以上)销售量很少,软密封蝶阀有少量增幅。 总的说来是销售量正常,oem增长较快,但公司自身产品增长不够理想,“双达”品牌增长也不理想。 二、客户反映较多的情况 对于我们生产销售型企业来说,质量和服务就是我们的生命,如果这两方面做不好,企业的发展壮大就是纸上谈兵。 1、质量状况: 质量不稳定,退、换货情况较多。如---客户的球阀,---客户的蝶阀等,发生的质量问题接二连三,客户怨声载道。 2、细节注意不够: 如大块焊疤、表面不光洁,油漆颜色出错,发货时手轮落下等等。虽然是小问题却影响了整个产品的质量,并给客户造成很坏的印象。 3、交货不及时: 生产周期计划不准,生产调度不当常造成货期拖延,也有发货人员人为因素造成的交期延迟。 4、运费问题: 关于运费问题客户投诉较多,尤其是老客户,如---、---、---等人都说比别人的要贵,而且同样的货,同样的运输工具,今天和昨天不一样的价。 5、技术支持问题: 客户的问题不回答或者含糊其词,造成客户对公司抱怨和误解,---、---等人均有提到这类问题。问题不大,但与公司“客户至上”“客户就是上帝”的宗旨不和谐。 6、报价问题: 因公司内部价格体系不完整,所以不同的客户等级无法体现,老客户、大客户体会不到公司的照顾与优惠。 三、销售中的问题 经过近两年的磨合,销售部已经融合成一支精干、团结、上进的队伍。团队有分工,有合作,人员之间沟通顺利,相处融洽;销售人员已掌握了一定的 销售技巧 ,并增强了为客户服务的思想;业务比较熟练,都能独当一面,而且工作中的问题善于总结、归纳,找到合理的解决 方法 ,---在这方面做得尤其突出。各相关部门的配合也日趋顺利,能相互理解和支持。好的方面需要再接再励,发扬光大,但问题方面也不少。 1、人员工作热情不高,自主性不强。上班聊天、看电影,打游戏等现象时有发生。究其原因,一是制度监管不力,二则销售人员待遇较低,感觉事情做得不少,但和其他部门相比工资却偏低,导致心理不平衡。 2、组织纪律意识淡薄,上班迟到、早退现象时有发生。这种情况存在公司各个部门,公司应该有适当的考勤制度,有不良现象发生时不应该仅有部门领导管理,而且公司领导要出面制止。 3、发货人员的观念问题:发货人员仅仅把发货当做一件单纯任务,以为货物出厂就行,少了为客户服务的理念。其实细节上的用心更能让客户感觉到公司的服务和真诚,比如货物的包装、清晰的标记,及时告知客户货物的重量,到货时间,为客户尽量把运输费用降低等等。 4、统计工作不到位,没有成品或半成品统计报表,每一次销售部都需要向车间询问货物库存状况,这样一来可能造成销售机会丢失,造成劳动浪费,而且客户也怀疑公司的办事效率。成品仓库和半成品仓库应定时提供报表,告知库存状况以便及时准备货品和告知客户具体生产周期。 5、销售、生产、采购等流程衔接不顺,常有造成交期延误事件且推脱责任,互相指责。 6、技术支持不顺,标书图纸、销售用图纸短缺。 7、部门责任不清,本未倒置,导致销售部人员没有时间主动争取客户。 以上问题只是诸多问题中的一小部分,也是销售过程中时有发生的问题,虽不致于影响公司的根本,但不加以重视,最终可能给公司的未来发展带来重大的损失。 四、关于公司管理的想法 我们双达公司经过这两年的发展,已拥有先进的硬件设施,完善的组织结构,生产管理也进步明显,在温州乃至阀门行业都小有名气。应该说,只要我们战略得当,战术得当,用人得当,前景将是非常美好的。 “管理出效益”,这个准则大家都知道,但要管理好企业却不是件容易的事。我感觉公司比较注重感情管理,制度化管理不够。严格说来公司应该以制度化管理为基础,兼顾情感管理,这样才能取得管理成果的最大化。就拿考勤来说,卡天天打,可是迟到、早退的没有处罚,加班的也没有奖励,那么打不打卡有什么区别?不如不打。又如员工工作怠慢没人批评指正,即使有人提起最后也是不了了只,这是姑息、纵容,长此以往,公司利益必然受损。 转眼间,我进入--行工作已经两年零两个月了,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从最初的新手成长为分理处的会计,再进入公司业务部,这其中有辛酸,有汗水,当然,更多的是喜悦。回顾已过去的--年,我用3个词来进行总结:珍惜、进步、成长。 保险业务员日常工作总结2 转眼间,20--年已成为历史,但我们仍然记得去年激烈的竞争。天气虽不是特别的严寒,但大街上四处飘飘的招聘条幅足以让人体会到20--年阀门行业将会又是一个大较场,竞争将更加白热化。市场总监、销售经理、区域经理,大大小小上百家企业都在抢人才,抢市场,大家已经真的地感受到市场的残酷,坐以只能待毖。总结是为了来年扬长避短,对自己有个全面的认识。 一、任务完成情况 今年实际完成销售量为5000万,其中一车间球阀20--万,蝶阀1200万,其他1800万,基本完成年初既定目标。 球阀常规产品比去年有所下降,偏心半球增长较快,锻钢球阀相比去年有少量增长;但蝶阀销售不够理想(计划是在1500万左右),大口径蝶阀(DN1000以上)销售量很少,软密封蝶阀有少量增幅。 总的说来是销售量正常,OEM增长较快,但公司自身产品增长不够理想,“双达”品牌增长也不理想。 二、客户反映较多的情况 对于我们生产销售型企业来说,质量和服务就是我们的生命,如果这两方面做不好,企业的发展壮大就是纸上谈兵。 1、质量状况:质量不稳定,退、换货情况较多。如---客户的球阀,---客户的蝶阀等,发生的质量问题接二连三,客户怨声载道。 2、细节注意不够:如大块焊疤、表面不光洁,油漆颜色出错,发货时手轮落下等等。虽然是小问题却影响了整个产品的质量,并给客户造成很坏的印象。 3、交货不及时:生产周期计划不准,生产调度不当常造成货期拖延,也有发货人员人为因素造成的交期延迟。 4、运费问题:关于运费问题客户投诉较多,尤其是老客户,如---、---、---等人都说比别人的要贵,而且同样的货,同样的运输工具,今天和昨天不一样的价。 5、技术支持问题:客户的问题不回答或者含糊其词,造成客户对公司抱怨和误解,---、---等人均有提到这类问题。问题不大,但与公司“客户至上”“客户就是上帝”的宗旨不和谐。 6、报价问题:因公司内部价格体系不完整,所以不同的客户等级无法体现,老客户、大客户体会不到公司的照顾与优惠。 三、销售中的问题 经过近两年的磨合,销售部已经融合成一支精干、团结、上进的队伍。团队有分工,有合作,人员之间沟通顺利,相处融洽;销售人员已掌握了一定的销售技巧,并增强了为客户服务的思想;业务比较熟练,都能独当一面,而且工作中的问题善于总结、归纳,找到合理的解决方法,---在这方面做得尤其突出。各相关部门的配合也日趋顺利,能相互理解和支持。好的方面需要再接再励,发扬光大,但问题方面也不少。 1、人员工作热情不高,自主性不强。上班聊天、看电影,打游戏等现象时有发生。究其原因,一是制度监管不力,二则销售人员待遇较低,感觉事情做得不少,但和其他部门相比工资却偏低,导致心理不平衡。 2、组织纪律意识淡薄,上班迟到、早退现象时有发生。这种情况存在公司各个部门,公司应该有适当的考勤制度,有不良现象发生时不应该仅有部门领导管理,而且公司领导要出面制止。 3、发货人员的观念问题:发货人员仅仅把发货当做一件单纯任务,以为货物出厂就行,少了为客户服务的理念。其实细节上的用心更能让客户感觉到公司的服务和真诚,比如货物的包装、清晰的标记,及时告知客户货物的重量,到货时间,为客户尽量把运输费用降低等等。 4、统计工作不到位,没有成品或半成品统计报表,每一次销售部都需要向车间询问货物库存状况,这样一来可能造成销售机会丢失,造成劳动浪费,而且客户也怀疑公司的办事效率。成品仓库和半成品仓库应定时提供报表,告知库存状况以便及时准备货品和告知客户具体生产周期。 5、销售、生产、采购等流程衔接不顺,常有造成交期延误事件且推脱责任,互相指责。 6、技术支持不顺,标书图纸、销售用图纸短缺。 7、部门责任不清,本未倒置,导致销售部人员没有时间主动争取客户。 以上问题只是诸多问题中的一小部分,也是销售过程中时有发生的问题,虽不致于影响公司的根本,但不加以重视,最终可能给公司的未来发展带来重大的损失。 四、关于公司管理的想法 我们双达公司经过这两年的发展,已拥有先进的硬件设施,完善的组织结构,生产管理也进步明显,在温州乃至阀门行业都小有名气。应该说,只要我们战略得当,战术得当,用人得当,前景将是非常美好的。 “管理出效益”,这个准则大家都知道,但要管理好企业却不是件容易的事。我感觉公司比较注重感情管理,制度化管理不够。严格说来公司应该以制度化管理为基础,兼顾情感管理,这样才能取得管理成果的最大化。就拿考勤来说,卡天天打,可是迟到、早退的没有处罚,加班的也没有奖励,那么打不打卡有什么区别?不如不打。又如员工工作怠慢没人批评指正,即使有人提起最后也是不了了只,这是姑息、纵容,长此以往,公司利益必然受损。 过程决定结果,细节决定成败。公司的目标或者一个计划之所以最后出现偏差,往往是在执行的过程中,某些细节执行的不到位所造成。老板们有很多好的想法、方案,有很宏伟的计划,为什么到了最后都没有带来明显的效果?比如说公司年初订的仓库报表,成本核算等,开会时一遍又一遍的说,可就是没有结果,为什么?这就是政令不通,执行力度不够啊。这就是为什么国内企业最近几年都很关注“执行力”的一个重要原因,执行力从那里来?过程控制就是一个关键!完整的过程控制分以下四个方面: 1) 工作 报告 相关人员和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向总经理或相关负责人汇报工作,报告进展状况,领导也抽出时间主动了解进展状况,给予工作上指导 2)例会定期的例会可以了解各部门协作情况,可以共同献计献策,并相互沟通。公司的例会太少,尤其是纵向的沟通太少,员工不了解老总们对工作的计划,对自己工作的看法,而老板们也不了解员工的想法,不了解员工的需要 3)定期检查计划或方案执行一段时期后,公司定期检查其执行情况,是否偏离计划,要否调整,并布置下一段时期的工作任务 4)公平激励建立一只和谐的团队,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都需要有一个公平的激励机制。否则会造成员工之间产生矛盾,工作之间不配合,上班没有积极性。就我的个人看法,我认为销售部的工资偏低,大环境比较行业内各个阀门厂销售人员的待遇,小环境比较公司内各部门的待遇。虽然销售部各员工做得都很敬业,实际上大家内心都有一些意见。如果公司认为销售部是一个重要的部门,认可销售部员工的辛苦,希望能留住那些能给公司带来利润的销售人员,那么我建议工资还是要有相应调整,毕竟失去一位员工的损失太大了。 另外一个方面就是公司管理结构和用人问题。由于公司自身结构的特殊性,人事管理上容易出现越级管理、多头管理和过度管理等现象。越级管理容易造成部门经理威信丧失,积极性丧失,最后是部门内领导与员工不融洽,遇事没人担当责任;多头管理则容易让员工工作无法适从,担心工作失误;过度管理可能造成员工失去创造性,员工对自己不自信,难以培养出独当一面的人才。 以上只是个人之见,不一定都对,但我是真心实意想着公司未来的发展,一心一意想把销售部搞好,为公司也为自己争些体面,请各位老总们斟灼。 保险业务员日常工作总结3 今年的时间感觉过得真快,不知不觉间上半年就在销售的工作当中过去了,作为保险业务的.销售,这半年来我较好的完成了销售的任务,同时自身也是得到了一些成长,对保险行业有更多的一些了解,对于销售的 经验 也更加的多了,现在我就上半年的保险业务工作做如下总结: 一、学习提升 我在做保险销售的工作当中,明白想要做好工作是必须了解我们的产品,明确我们的目标人群,以及一些销售的技巧的,我做保险业务的时间不长,到现在为止也就是半年多一些的时间,可以说我上半年刚开始工作的时候是还有特别多不懂的地方的,虽然经过了一次培训,但是其实要学的方面还有很多,对于保险种类的学习也是我做销售必须要学的,不然也无法很好的去给客户做好介绍。 上半年公司也是开设了一些新的保险业务,对于我来说,这些是基本的学习,不然就无法和客户沟通了,在了解了保险之后,我也是多去了解销售的一些技巧,我明白我对这个行业,这个保险业务不是那么的熟悉,那么我就必须要多学,同时要用一些销售的技巧来补足,不然也是无法做好保险业务的。 二、工作收获 提升个人能力的同时,我也是努力的去工作,积极的完成我的销售任务,做保险的销售,有些时候会被人误认为是骗子,觉得我们是骗人的,其实这些也是由于很多人对于保险的不了解导致的,但真正懂得保险的,却是非常乐意我们的推荐,他们也是能从各种保险中找到合适自己的,然后购买,工作中很辛苦,但是每次我卖出一个保单,给客户带去安全感,我都觉得是值得的,再苦再累,但我做的是正确的事情,同时也是完成了销售的任务,我觉得特别的开心,同时在销售的过程中,我也是结识了各行各业不同的人,让我的见识更加宽广,也让我和客户的沟通能找到更多的话题,和客户做朋友,也更好的促进了我的销售工作。 三、工作不足 上半年的工作下来,我进步很大,但同时我也有一些不足还需要在下半年继续改进,有时候我业绩不好,我会比较急躁,或者和客户的成交如果迟迟不能下定,我也是感觉焦急,这些也是要慢慢的工作去改变的,不能急躁,作为销售,同样也是要有耐心,把业务给去做好,我也期盼着下半年的业务能做得更加的好。 保险业务员日常工作总结4 我已在--保险公司工作-个年头。在同事和领导的热情帮忙下,经过-年的历练,已从当年的保险新手,成长为专业老练的公司保险的重要负责人。在岗位上,我能为客户带给很好的保险咨询服务,并且还能为公司外出招揽新业务,为公司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在公司里,我遵纪守法,团结群众,与同事们共同完成领导和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下面是我对20--年工作状况的总结。 一、不断学习,参加培训,使业务水平不断提高 学无止境,虽然我对公司的各方各面都已很熟悉,但我仍不满足于现状,为了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我用心参加上级公司和支公司、本部门组织的各种业务学习培训和考试考核,勤于学习,善于创造,不断加强自身业务素质的训练,不断提高业务操作技能和为客户服务的基本功,掌握了应有的专业业务技能和服务技巧,能够熟练办理各种业务,知晓本公司经营的各项业务产品并能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和促销。 二、提高觉悟,在思想上政治上不断进步 一向以来,我都持续着用心取的心态,用心参加上级公司和支公司、本部门组织的各种政治学习、主题 教育 、职业教育活动以及各项组织活动和文娱活动,没有无故缺席现象;能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从各方面主动努力提高自身政治素养和思想道德水平,在思想上政治上都有所进步。 三、按 规章制度 办事,提前完成公司各项任务 我始终怀着一颗为公司谋利的心,无论在办理业务还是 其它 的工作中,都能严格执行上级公司和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内控规定和服务规定,坚持礼貌用语,不越权办事,不以权谋私,没有出现被客户投诉的行为以及其它违规违章行为。平时的工作中,我一向做到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地努力工作,上班早来晚走,立足岗位,默默奉献,用心完成支公司和本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能够用心主支动关心本部门的各项营销工作和任务,用心营销电子银行业务和各种银行卡等及其它中介业务等。 总之,保险事业已成为了我人生的一部分,带着执着和热情,我会一向走下去,鼓足干劲,履行自己的工作和 岗位职责 。在这一年以来,我努力按上级领导的要求,切实做好各方面工作,也取得了必须的成绩,并得到了领导的肯定,也得到了同事们的好评。在对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也发现自己与最优秀的伙伴相比,还存在着必须的差距和不足。但,我有信心和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缩短与他们的差距,勇克服缺点和弥补不足,为进一步提高自身综合素质而努力。 保险业务员日常工作总结5 今年支公司在经理室的正确领导下,在各个部门的通力配合下,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全面完成了年度各项任务,作为--公司的一员,我引以为豪,公司的发展壮大,离不开每一位员工的辛勤工作,接下来我将我一年的工作情况做一个简要的回顾和总结: 一、个人发展及工作完成情况 在工作中勤于学习,刻苦钻研,积极要求进步。担任组训一职,我深知做好晨会的重要意义,为了能提高晨会质量、丰富晨会形式,我把学习放在头等地位,珍惜每次市公司组织学习的机会,和同行探讨,强组训技能;利用一切时间加强自身学习,提高自身素质,比如阅读大量营销管理、保险知识类书籍、聆听专家讲座、登录保险相关网站收集资料、研究ppt制作等;为了保证晨会组织过程流畅,表达准确,除了内容上做足充分的准备,还要斟酌讲义,不断演练,卡时间,调整语速和表情等,每次晨会都经过深思熟虑、精心准备。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思想不够解放,做事不够大胆。无论是组训工作还是营销部管理工作,步伐受到思想和眼界的局限,凡事不敢大胆设想,做事过于小心谨慎,习惯依赖经验判断。管理经验还不是很丰富,管理的艺术性、技巧性还有待加强和改进。由于管理时间不长,管理能力还有些欠缺。希望以后领导能多多指出,多多批评,使我能够逐渐的完善自己的管理能力,提高自己的工作水平。和各个部门之间,同事之间的沟通不够,也希望能通过公司的各类活动,增加交流的机会。 三、工作思路和展望 增强主动学习意识。工作中合理安排时间,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注重团队意识和大局意识。积极工作,正确面对困难和压力,主动寻求解决途径,加强营销服务部的团队建设。深入了解营销人员的生活、工作、学习情况,从创新发展的角度来改变营销人员的展业方式,提高营销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忠诚度。 加大部门营销人员管理力度,保障部门业务稳定有序发展,争取全面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提升门槛,广开 渠道 ,加大营销人员招录力度,本着宁缺勿烂、择优录用的原则去吸收社会上优秀的人才加入到我们的营销队伍中来。同时,加强部门人员的培训工作。 保险业务员日常工作总结5篇相关 文章 : ★ 2020保险公司业务员的年度工作总结5篇 ★ 2019保险业务员年终工作总结5篇 ★ 保险业务员个人工作总结4篇 ★ 保险业务员工作总结范文5篇 ★ 保险业务员个人工作总结范文五篇 ★ 保险销售业务员2020年度工作总结5篇 ★ 2020保险销售个人总结 ★ 保险的工作总结最新5篇 ★ 保险销售个人总结 ★ 保险员工个人工作总结万能{五篇}

代理保险业务工作亮点

一、统一思想明确目标,正确处理余额增长与发展保险的关系。随着邮政体制的改革,邮政储蓄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我们由过去的单一型的吸储,转变成形式多样、种类繁多的综合的金融性专业。邮政储蓄的收入也由过去单一的利差收入,转变成多种业务收入的综合体。特别是近两年,随着邮储老存款余额在人行的逐季转出,利差收入也会随之逐渐减少。邮储如何发展,收入从何增长是摆在我们每一个经营者面前的问题。用老的观点,盲目地追求余额的增长,显然是不够准确的。有时看似是余额在不断地增长,但实际上,它非但不能为企业创收,相反会造成企业收入的减少,所以要有选择的寻找储蓄收入的增长点是非常重要的。2006年我局在这方面做了有益的尝试。由于我局深处小区内,居民百姓的收入相对不高,办理中长期存款的储户居多。存款结构相对不合理,定活比例不平衡。开业之初,我们这样一个单点支局,每年净增余额超五千余万元。在看似一片繁荣景象的背后,我们也深深地体会到,储蓄收入的增长是那样的缓慢。而邮储自1998年恢复代理保险业务以来,得到了长足的发展,目前它也已成为保险销售市场一支不容忽视的生力军。首期保费金额的2.5即可转为收入,它既可以有效地调整存款结构,为企业创收,为员工赢利,同时也能有效地维护好用户,做好对外服务。这一点恰恰是对储蓄收入进行了有效的补充。何乐而不为!所以调整存款结构,发展保险业务,处理好余额的增长与发展保险的关系成为我们的当务之急。于是支局规定对于那些来到柜台前要求办理定期存款三年、五年期的或者是提取大额现金的储户,营业员要多说一句话,把分红保险可免利息税以及优异于长期存款等特点告知储户,从而引导他们办理保险业务。同时,我局以各种形式进社区开展丰富多样的保险宣传活动,强化居民百姓的保险意识,提高邮政代理保险知晓率,促进邮政代理保险产品的销售。通过这些做法,一年来,我们有效地克制住了长期存款余额的增长,调整了定活的比例,同时也为支局带来可观的保险收入。二、强化保险营销意识教育,加快保险业务发展。要促进储蓄收入的增长,只靠储蓄单一的业务种类是远远不够的,需要调整储蓄业务结构,采取发展储蓄余额和代办并重的多元化经营模式。“利用柜台营销开发保险业务及中间代办业务,坚持发展余额不动摇”成为我局全年工作的重点,特别是发展保险业务。目标确立后,结合地域特点,我们充分利用柜台营销方式不断开发储蓄保险业务。___邮局是一个单点局,柜员只有9名,在办理保险业务中,职工们普遍存在着一种想法,那就是,觉得保险有骗人之嫌,万一我给人家做了保险,而保险收益不向我们介绍的那样,那用户还不得找我们打架?不但给自己找事,还会引发服务问题,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也有人觉得用户都去买保险,那就没有人存钱了,还不影响我们的储蓄余额?支局了解到职工的想法后,为了让职工对保险有一个正确的认识,理解代理保险是丰富金融产品、为邮政客户提供多元化服务的有利手段。我们利用班前会和班组会不断向职工讲解邮政储蓄的发展趋势,并向大家灌输保险知识,同时请代理保险的公司业务员进行业务指导,介绍保险的营销技巧以及产品的特点。通过这些引导,使职工统一了认识,明确了柜台营销的重要性,并掌握了一些保险知识,为保险营销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为促进职工保险业务水平不断提高,局内还特别重视保险代理人资格考试工作,不仅要求所有储蓄人员参加考试,还动员非储蓄人员积极学习并参加考试,目前我局已有10人次通过了代理人资格考试。三、以点带面,开展一带一的学习活动随着职工对保险业务的关注程度加深,我局保险业务已经做到了“人人仑做保险,人人皆能出单”的局面,能取得这样好的效果,得益于我们采取的一带一的学习方式。鲍桂琴是我局保险营销状元,曾是一名管局级的“十佳岗位能手”,今年她个人首期保费已达1000余万元,为支局创收近22万余元。但是大家不知道,鲍桂琴今年已经48岁了,学习新业务对她来说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年轻人学一遍也许就记住了,她可能得学两遍甚至三遍,但是她没有放弃学习,而且经常向其他同志请教保险业务问题。在发展保险业务过程中,她经常与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进行沟通,确保自己精通每个保险产品。做保险,光有良好的业务素质,没有丰富的客户源,发展保险也只是一句空话。要想发展业务,必须有自己的客户群体,而鲍桂琴通过热情周到的服务,维护了一大批客户,用户都愿意找她办理业务。拥有了这两个先决条件,鲍桂琴做起保险来,就有了更大的优势,也正是因为如此,她取得了很好的业绩。能有如此“厉害”的营销能手,令我们无比高兴和自豪。但是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___邮局的保险业务,光靠鲍桂琴一人不行,要靠每一名职工的努力,如果能使每一名职工都向鲍桂琴那样成为保险营销能手,我局的保险业务才会健康发展。为此储蓄班组在鲜中清的带领下,开展岗位演练,互相学习活动,采取了一带一的学习方式,就是让每一名职工都拜鲍桂琴为师学习保险营销,让大家都看看鲍桂琴是如何向用户推荐保险业务的。特别是对于那些刚参加工作的新职工,我局在培训储蓄业务的同时,专门安排一个星期让他们跟随鲍桂琴学习保险营销。通过这种一带一的学习方式,收到了实效,现在我局除鲍桂琴外,李雷丽、薛楠等等都已成为了保险营销能手。现在储蓄组人均办理保险首期保费达到了140万元。四、制定合理、透明的奖励政策,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为了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我局制定了优厚的奖励政策。首先,对于保险局下发的各项奖励,我局严格按照上级制定的政策全额下发到每一名职工,做到公开透明,人人知晓,这样既激励了那些优秀职工,同时对营销业绩较差的职工也是一个鞭策。其次,在保险局奖励的基础上,还出台了我局自己的奖励政策。我局分别设立了突破奖和高额保单奖,即对于首次出单和单张10万元以上的高额保单,支局还给予职工相应的奖励。通过这两方面的努力,职工的积极性也被充分的调动起来了。也正是因为如此,截止到12月份,我局全年首期保费高达1500万元,创我局历史最高记录,同时在管局名列前茅,仅此一项就为支局创收31.2万元,为我局全年生产任务的完成做出了很大的贡献。由此可以看出,保险业务是一项低成本,高收入的业务,它可以为个人和企业赢得效益的最大化。发展邮政储蓄的保险业务让___邮电局尝到了甜头。在明年的工作中,我们将在区局的正确引导下,继续努力,抓余额,促保险,力争2007年保险业务收入翻番,使这项业务真正能够成为我局明年的工作亮点和收入的增长点,为南区经营发展多做贡献。___邮电局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1 2 3 4  下一页  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