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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诉我有哪些国际上重要的日子

那些法定假日纪念日都算

国际上有什么植物学的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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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的国际海豹日是哪一天

  设立国际海豹日的其目的是为了保护海豹这种珍稀动物的发展以及繁殖,也是为了保护生态平衡。   为了保护海豹这种珍稀动物,拯救海豹基金会决定,每年的3月1日为国际海豹日。   海豹是对鳍足亚目种海豹科动物的统称。海豹体粗圆呈纺锤形。全身披短毛,背部蓝灰色,腹部乳黄色,带有蓝黑色斑点。头近圆形,眼大而圆,无外耳廓,吻短而宽,上唇触须长而粗硬,呈念珠状。四肢均具5趾,趾间有蹼,形成鳍状肢,具锋利爪。后鳍肢大,向后延伸,尾短小而扁平。毛色随年龄变化:幼兽色深,成兽色浅。   它们很多地方很像人类,比如海豹的体温,就和人几乎相同。   在加拿大北部的爱德华王子岛,从这里的查理城再坐直升机前往靠近北极的纽芬兰岛海域去看海豹。每年的3月时节,就在短短两周之内,世界上所有的海豹妈妈都同时生下自己的孩子。   海豹是一种大型哺乳类海洋动物,寿命大约30年,4岁或5岁成熟,每年春天发情。它们的交配在海洋深处进行,所以至今人们对此知之甚少,目前世界上仅拍到一张海豹在水中交配的照片。   海豹不是一夫一妻制,每年,雄海豹都新娶一个妻子。像有些男人一样,雄海豹除了使雌海豹受孕外,完全不承担抚养孩子的责任,全靠雌海豹哺乳,独自把小海豹拉扯大。有趣的是,每一对海豹交配后,精子并不马上与卵子结合,而是挂在子宫壁上等着,到两三个月后才去着床。这样,在一种神秘“讯号”指挥下,它们将在每年6月的同一天开始胚胎的形成和发育。   怀孕后它们随雄海豹一起到北极去,8个月后再一起随着冰块回到这里,爬上冰面产下小海豹。雄性戴帽海豹游泳时会吹出一个像自己的头那么大的红色泡泡,就像很会吹泡泡糖的孩子,一会儿把泡泡鼓得老大,一会儿又吞进嘴里。雌性海豹被这红泡泡招惹得紧追不舍。戴帽海豹生下的小海豹最美丽,它们又被叫做蓝背海豹。   它有着如织锦缎一般光滑柔亮的蓝色皮毛。被人类视为海中珍品。早春2月,纽芬兰岛海域依然漂浮着巨大的冰块,千千万万的海豹如集团军远征一般游来这里,进行海豹王国最伟大的一年一度的生命延续。憨态可掬、拖着身孕的肥壮的雌海豹轻权矫健地从冰缝隙中钻出,爬到冰面上,不停地转圈,做临产准备。   海豹有很多品种,最大的两个品种是琴海豹和戴帽海豹。海豹妈妈的奶水中含有很多油脂和营养,每天小海豹要吃10次奶,每天长2.5公斤,过了12天,长到38公斤,换了胎毛,妈妈就不再管它,也不教它游泳,独自走了。它去找新情人。一只雌海豹一生至少生育20个孩子。冰渐渐化了,小海豹掉到水中,它们不是马上就会捉鱼吃,在它们掌握生存技能前,肚子里的脂肪可以帮助它们维持6个星期。   海豹为了适应冰冷的环境,在体内积聚了厚厚的脂肪。这些脂肪使它们能像人类一样让自己的体温保持在36——37摄氏度。

每年的国际海豹日是哪一天

  设立国际海豹日的其目的是为了保护海豹这种珍稀动物的发展以及繁殖,也是为了保护生态平衡。   为了保护海豹这种珍稀动物,拯救海豹基金会决定,每年的3月1日为国际海豹日。   海豹是对鳍足亚目种海豹科动物的统称。海豹体粗圆呈纺锤形。全身披短毛,背部蓝灰色,腹部乳黄色,带有蓝黑色斑点。头近圆形,眼大而圆,无外耳廓,吻短而宽,上唇触须长而粗硬,呈念珠状。四肢均具5趾,趾间有蹼,形成鳍状肢,具锋利爪。后鳍肢大,向后延伸,尾短小而扁平。毛色随年龄变化:幼兽色深,成兽色浅。   它们很多地方很像人类,比如海豹的体温,就和人几乎相同。   在加拿大北部的爱德华王子岛,从这里的查理城再坐直升机前往靠近北极的纽芬兰岛海域去看海豹。每年的3月时节,就在短短两周之内,世界上所有的海豹妈妈都同时生下自己的孩子。   海豹是一种大型哺乳类海洋动物,寿命大约30年,4岁或5岁成熟,每年春天发情。它们的交配在海洋深处进行,所以至今人们对此知之甚少,目前世界上仅拍到一张海豹在水中交配的照片。   海豹不是一夫一妻制,每年,雄海豹都新娶一个妻子。像有些男人一样,雄海豹除了使雌海豹受孕外,完全不承担抚养孩子的责任,全靠雌海豹哺乳,独自把小海豹拉扯大。有趣的是,每一对海豹交配后,精子并不马上与卵子结合,而是挂在子宫壁上等着,到两三个月后才去着床。这样,在一种神秘“讯号”指挥下,它们将在每年6月的同一天开始胚胎的形成和发育。   怀孕后它们随雄海豹一起到北极去,8个月后再一起随着冰块回到这里,爬上冰面产下小海豹。雄性戴帽海豹游泳时会吹出一个像自己的头那么大的红色泡泡,就像很会吹泡泡糖的孩子,一会儿把泡泡鼓得老大,一会儿又吞进嘴里。雌性海豹被这红泡泡招惹得紧追不舍。戴帽海豹生下的小海豹最美丽,它们又被叫做蓝背海豹。   它有着如织锦缎一般光滑柔亮的蓝色皮毛。被人类视为海中珍品。早春2月,纽芬兰岛海域依然漂浮着巨大的冰块,千千万万的海豹如集团军远征一般游来这里,进行海豹王国最伟大的一年一度的生命延续。憨态可掬、拖着身孕的肥壮的雌海豹轻权矫健地从冰缝隙中钻出,爬到冰面上,不停地转圈,做临产准备。   海豹有很多品种,最大的两个品种是琴海豹和戴帽海豹。海豹妈妈的奶水中含有很多油脂和营养,每天小海豹要吃10次奶,每天长2.5公斤,过了12天,长到38公斤,换了胎毛,妈妈就不再管它,也不教它游泳,独自走了。它去找新情人。一只雌海豹一生至少生育20个孩子。冰渐渐化了,小海豹掉到水中,它们不是马上就会捉鱼吃,在它们掌握生存技能前,肚子里的脂肪可以帮助它们维持6个星期。   海豹为了适应冰冷的环境,在体内积聚了厚厚的脂肪。这些脂肪使它们能像人类一样让自己的体温保持在36——37摄氏度。

国际海豹日是?

3月1日,是国际海豹日。国际海豹日于1983年开始。海豹是海洋哺乳动物,在北半球,它们的肉是当地居民的食品,油可用作燃料,皮张被用来裁衣。它在科学和医学上也有重大价值。但是,由于滥捕乱猎和海水污染,现在海豹的种群数量在急剧下降。加上近年来,北冰洋的气温一年比一年更暖,冬末春初的冰越来越薄,母海豹难以如期生产,一些出生不足12天的小海豹,过早地跌进冰海而夭折。为了保护海豹这种珍稀动物,拯救海豹基金会决定,从1983年开始,每年的3月1日为国际海豹日,并每年都要为庆祝这个日子设计一幅宣传画。

3月1日是什么节日:国际海豹日?

每年的3月1日你知道是什么节日吗?或许,很少人知道,每年的3月1日正是国际海豹日,这个节日在提醒我们,要保护海洋动物,不能因个人私欲二危害到海豹这种珍稀动物。一起去传统节日中看看3月1日的国际海豹日吧。可能也感兴趣》》国际和平日是几月几日国际海豹日由于滥捕乱猎和海水污染,现在,海豹的种群数量在急剧下降。为了保护海豹这种珍稀动物,拯救海豹基金会在1983年决定每年的3月1日为国际海豹日。在美国,国际海豹日(InternationalDayoftheSeal)是每年的3月22日。加拿大的“国际反对商业猎取海豹行动日”(InternationalDayofActionAgainsttheCommercialSealHunt)设定在每年的3月15日。中国的环保团体则把3月1日作为国际海豹日。国际海豹日由来海豹是海洋哺乳动物。在北半球,它们的肉是当地居民的食品,油可用作燃料,皮张被用来裁衣。它在科学和医学上也有重大价值。但是。由于滥捕乱猎和海水污染。海豹的种群数量在急剧下降。为了保护海豹这种珍稀动物,拯救海豹基金会决定,每年的3月1日为国际海豹日,并每年都要为庆祝这个日子设计一幅宣传画,1983年的宣传画的画面是四只斑海豹。之所以选画斑海豹有两个原因:在美国本土、阿拉斯加、加拿大海岸以及欧洲和亚洲都能发现它的遗迹;人们常将渔业产量下降的罪名强加在它头上,而实际上渔业产量下降的真正原因是海水的污染、栖息环境的破坏和长年累月的过度捕鱼。因此,斑海豹可以看作是全球受威胁的海豹种的代表。海豹的形态特征:海豹是海洋动物,哺乳动物(胎生)。它们的身体呈流线型,四肢变为鳍状,适于游泳。海豹有一层厚的皮下脂肪保暖,并提供食物储备,产生浮力。海豹身体均呈纺锤形,适于游泳,头部圆圆的,貌似家犬,全身被毛,前肢短于后肢。海豹的前脚较后脚为短,覆有毛的鳍脚皆有指甲,指甲为5趾。耳朵变得极小或退化成只剩下两个洞,游泳时可自由开闭。游泳时大都靠后脚,但后脚不能向前弯曲,脚跟已退化与海狮及海狗等相异,不能行走,所以当它在陆地上活动时,总是拖着累赘的后肢,将身体弯曲爬行,并在地面上留下一行扭曲痕迹。海狮、海象是海豹的近亲,它们有耳壳,后肢能转向前方来支持身体。了解更多星座百科、八字姻缘、八字事业、婚姻运势、财神灵签、情感合盘、看另一半、八字测算、姓名速配、一生运势、复合机会,您可以在底部点击在线咨询(仅供娱乐):http://www.adxqd.com/xz/

国际海豹日:盘点憨态可掬的海豹萌化人心,海豹的存在有多重要?

1.保持生物多样性;2.维持生态平衡;3.海豹憨态可掬的姿态可以给人类带来许多欢乐,愉悦身心达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好效果

三月份有哪些国际节日

1、3月1日国际海豹日由于滥捕乱猎和海水污染,现在,海豹的种群数量在急剧下降。为了保护海豹这种珍稀动物,拯救海豹基金会在1983年决定每年的3月1日为国际海豹日。2、3月6日世界青光眼日世界青光眼日是由世界青光眼联合会(World Glaucoma As sociation,WGA)和世界青光眼患者联合会(World Glaucoma Patient Association,WGPA)共同发起的一项全球性行动,即每年一次的“世界青光眼日(World Glaucoma Day)”,旨在提高青光眼的知晓率。3、3月8日国际妇女节(International Women"Day)国际劳动妇女节的全称是“联合国妇女权益和国际和平日”,在中国又称“国际妇女节”、“三八节”和“三八妇女节”。从1909年3月8日,美国芝加哥妇女争取“男女平等”游行集会以来,至今已走过了百余年历程。中国妇女和世界各国妇女一样,都为国家独立、解放、革命、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和牺牲,为世界和平和人类发展进步做出了巨大贡献和牺牲。涌现出了数以万计的巾帼英雄和“三八红旗手”。党和政府为维护保护广大妇女的合法权益,制定了较完善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4、3月14日白色情人节(White Day)白色情人节,一般认为是对于西方情人节的延续,最早起源于三世纪时的罗马。相传罗马皇帝设立情人节是为了纪念自己在2月14日救了一对因违反恋爱结婚禁令而要被处死的恋人。一个月后,也就是3月14日,这对情侣宣誓至死不渝,后来便成为白色情人节开始流传到其他国家。普遍认为日本最早接受并推广这个节日,由于日本强大的文化软实力使得亚洲国家纷纷效仿,于是这个没有准确史料记载的情人节也成为年轻情侣看重的另一个“情人节”。5、3月15日世界消费者权益日(World Consumer Right Day)“国际消费者权益日”(International Day for Protecting Consumers"Rights)定于每年的3月15日,最先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6、3月17日国际航海日每年3月17日是国际航海节日“世界海事日”最早出现在1978年,由于当年3月17日正值《国际海事组织公约》生效二十周年,1977年11月的国际海事组织第十届大会通过决议,决定今后每年3月17日为“世界海事日”,因此1978年3月17日成为第一个世界海事日。1979年11月,国际海事组织第十一届大会对此决议作出修改,决定具体日期由各国政府自行确立,考虑到9月的气候较适宜海事活动,因此国际海事组织建议设立于9月最后一周的某一天。7、3月21日世界森林日(World Forest Day)“世界森林日”,又被译为“世界林业节”,英文是“World Forest Day”。这个纪念日是于1971年,在欧洲农业联盟的特内里弗岛大会上,由西班牙提出倡议并得到一致通过的。同年11月,联合国粮农组织(FAO)正式予以确认。8、3月21日世界儿歌日3月21日是“世界儿歌日”。这个于1976年在比利时国际诗歌会上创立的节日,1999年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正式确立为国际性的儿歌日。作为世界儿童的一个独特的节日,“世界儿歌日”旨在寓教于乐,充分发展少年儿童的才智个性和身心能力,并培养他们对传统文化、民族语言和价值的认同。但是,“世界儿歌日”在国内的影响力甚微,儿歌在中国的情况更是让人担忧,关注儿歌似乎成了日理万机的人们生活中的一种奢侈。9、3月21日国际消除种族歧视日3月21日是联合国确定的消除种族歧视国际日(International Day for the Elimination of Racial Discrimination)。每年的这一天,联合国和世界许多国家都要举行各种活动,以纪念“沙佩维尔惨案”和呼吁人们反对种族歧视。10、3月21日世界睡眠日(World Sleep Day)睡眠是人体的一种主动过程,可以恢复精神和解除疲劳。充足的睡眠、均衡的饮食和适当的运动,是国际社会公认的三项健康标准。为唤起全民对睡眠重要性的认识,2001年,国际精神卫生和神经科学基金会主办的全球睡眠和健康计划发起了一项全球性的活动,此项活动的重点在于引起人们对睡眠重要性和睡眠质量的关注。2003年中国睡眠研究会把“世界睡眠日”正式引入中国。11、3月22日世界水日(World Water Day)世界水日(World Water Day)是人类在20世纪末确定的又一个节日,旨在唤起公众的水意识,加强水资源保护。为满足人们日常生活、商业和农业对水资源的需求,联合国长期以来致力于解决因水资源需求上升而引起的全球性水危机。1977年召开的“联合国水事会议”,向全世界发出严重警告:水不久将成为一个深刻的社会危机,石油危机之后的下一个危机便是水。1993年1月18日,第四十七届联合国大会作出决议,确定每年的3月22日为“世界水日”。12、3月23日世界气象日(World Meteorological Day)“世界气象日(World Meteorological Day)”又称“国际气象日”是世界气象组织成立的纪念日,时间在每年的3月23日。世界气象组织为了纪念世界气象组织的成立和《国际气象组织公约》生效日(1950年3月23日)而设立的。每年的“世界气象日”都确定一个主题,要求各成员国在这一天举行庆祝活动,并广泛宣传气象工作的重要作用。13、3月24日世界防治结核病日(World Tuberculosis Day)1995年底世界卫生组织(WHO)将每年3月24日作为世界防治结核病日(World Tuberculosis Day),是为了纪念1882年德国微生物学家罗伯特·科霍向一群德国柏林医生发表他对结核病病原菌的发现。以提醒公众加深对结核病的认识。14、3月27日世界戏剧日“世界戏剧日”是国际戏剧协会(International Theatre Institute,ITI)于1961创立的一个纪念日,旨在引起全世界人民对戏剧艺术的重视,日期为每年的3月27日。国际剧协每年都会邀请一个世界着名的戏剧家或国际知名人士来撰写一篇“世界戏剧日致辞”,通过国际剧协的网络翻译并传播。按照国际剧协的要求,所有成员国都应该在自己的戏剧期刊上刊登世界戏剧日的致辞,并在世界戏剧日当天举办相应的庆祝活动,力争做到每个剧场在演出前都宣读该致辞,以便广泛宣传和普及戏剧艺术,共享戏剧所带给我们的精神财富。从1962年开始庆祝。扩展资料世界戏剧日自设立以来受到了很多国家高规格的重视。在世界戏剧日各种纪念活动中,最重要的一项就是邀请世界知名人士致词。除了政府正规的庆祝活动,在一些国家还会有很多民间庆祝活动。在西班牙就有很多演员或者剧团自发组织一些庆祝活动,给民众带来艺术的欣赏和身心的愉悦。在比利时、菲律宾、塞浦路斯、罗马尼亚、瑞典、摩纳哥、西班牙、扎伊尔,3月27日会举行一系列的表演,以示庆祝;在希腊、孟加拉国、罗马尼亚、印度等一些国家还会有专题讨论会、座谈会和圆桌会议等,讨论戏剧在社会各方面的作用;在埃及、智利、西班牙、希腊、比利时、土耳其等国,还会在这一特殊的日子推出免费表演或者在一些剧院推出免费门票等形式,让更多的民众参与其中。

国际海豹日是哪天,2017年国际海豹日是哪天?

海豹是一种主要分布在地球两极寒冷海域中的哺乳动物,它们外形圆润,善游能潜,初生小海豹的呆萌照片曾在网上红极一时,不过实际上由于受到大规模的商业性捕杀和海水污染影响,海豹的种群数量在急剧下降,为此人们制定国际海豹日,以宣传保护海豹的重要性,那么就来看日历表,2017年国际海豹日是哪天。问:2017年国际海豹日是哪天?答:2017年国际海豹日是2017年3月1日,农历二月初四,星期三。由于滥捕乱猎和海水污染,海豹的种群数量在急剧下降。为了保护海豹这种珍稀动物,拯救海豹基金会在1983年决定每年的3月1日为国际海豹日,并每年都要为庆祝这个日子设计一幅宣传画。1983年的宣传画的画面是四只斑海豹。之所以选画斑海豹有两个原因:在美国本土、阿拉斯加、加拿大海岸以及欧洲和亚洲都能发现它的遗迹;人们常将渔业产量下降的罪名强加在它头上,而实际上渔业产量下降的真正原因是海水的污染、栖息环境的破坏和长年累月的过度捕鱼。因此,斑海豹可以看作是全球受威胁的海豹种的代表。海豹保护情况一览2009年,欧盟立法禁止了商业捕杀所得的海豹产品在欧盟区的贸易,俄罗斯政府也禁止了俄罗斯的商业性海豹屠宰。在美国,国际海豹日(International Day of the Seal)是每年的3月22日,而加拿大的“国际反对商业猎取海豹行动日”(International Day of Action Against the Commercial Seal Hunt)设定在每年的3月15日,中国的环保团体则把3月1日作为国际海豹日。了解更多星座百科、八字姻缘、八字事业、婚姻运势、财神灵签、情感合盘、看另一半、八字测算、姓名速配、一生运势、复合机会,您可以在底部点击在线咨询(仅供娱乐):http://www.adxqd.com/xz/

第一个国际海豹日是哪一年,第一个国际海豹日是哪一年

关于第一个国际海豹日是哪一年,历史新知我为您带来详细的内容。   国际海豹日于1983年开始。为了保护海豹这种珍稀动物,拯救海豹基金会决定,每年的3月1日为国际海豹日。海豹是海洋哺乳动物·在北半球,它们的肉是当地居民的食品,油可用作燃料,皮张被用来裁衣·它在科学和医学上也有重大价值。    所以,第一个国际海报日是1983年3月1日。

每年的国际海豹日是哪一天?

海豹是一种很有趣的动物,它们从出生开始,就与整个族群的步调一致。你是绝对不会想到的,就连生海豹宝宝,都是在同一个时间同时生下的。为了保护海豹,每年都会有国际海豹日。本期传统节日,小编带大家了解国际海豹日是哪一天?以及介绍下海豹。设立国际海豹日的其目的是为了保护海豹这种珍稀动物的发展以及繁殖,也是为了保护生态平衡。为了保护海豹这种珍稀动物,拯救海豹基金会决定,每年的3月1日为国际海豹日。海豹是对鳍足亚目种海豹科动物的统称。海豹体粗圆呈纺锤形。全身披短毛,背部蓝灰色,腹部乳黄色,带有蓝黑色斑点。头近圆形,眼大而圆,无外耳廓,吻短而宽,上唇触须长而粗硬,呈念珠状。四肢均具5趾,趾间有蹼,形成鳍状肢,具锋利爪。后鳍肢大,向后延伸,尾短小而扁平。毛色随年龄变化:幼兽色深,成兽色浅。它们很多地方很像人类,比如海豹的体温,就和人几乎相同。在加拿大北部的爱德华王子岛,从这里的查理城再坐直升机前往靠近北极的纽芬兰岛海域去看海豹。每年的3月时节,就在短短两周之内,世界上所有的海豹妈妈都同时生下自己的孩子。海豹是一种大型哺乳类海洋动物,寿命大约30年,4岁或5岁成熟,每年春天发情。它们的交配在海洋深处进行,所以至今人们对此知之甚少,目前世界上仅拍到一张海豹在水中交配的照片。海豹不是一夫一妻制,每年,雄海豹都新娶一个妻子。像有些男人一样,雄海豹除了使雌海豹受孕外,完全不承担抚养孩子的责任,全靠雌海豹哺乳,独自把小海豹拉扯大。有趣的是,每一对海豹交配后,精子并不马上与卵子结合,而是挂在子宫壁上等着,到两三个月后才去着床。这样,在一种神秘“讯号”指挥下,它们将在每年6月的同一天开始胚胎的形成和发育。怀孕后它们随雄海豹一起到北极去,8个月后再一起随着冰块回到这里,爬上冰面产下小海豹。雄性戴帽海豹游泳时会吹出一个像自己的头那么大的红色泡泡,就像很会吹泡泡糖的孩子,一会儿把泡泡鼓得老大,一会儿又吞进嘴里。雌性海豹被这红泡泡招惹得紧追不舍。戴帽海豹生下的小海豹最美丽,它们又被叫做蓝背海豹。它有着如织锦缎一般光滑柔亮的蓝色皮毛。被人类视为海中珍品。早春2月,纽芬兰岛海域依然漂浮着巨大的冰块,千千万万的海豹如集团军远征一般游来这里,进行海豹王国最伟大的一年一度的生命延续。憨态可掬、拖着身孕的肥壮的雌海豹轻权矫健地从冰缝隙中钻出,爬到冰面上,不停地转圈,做临产准备。海豹有很多品种,最大的两个品种是琴海豹和戴帽海豹。海豹妈妈的奶水中含有很多油脂和营养,每天小海豹要吃10次奶,每天长2.5公斤,过了12天,长到38公斤,换了胎毛,妈妈就不再管它,也不教它游泳,独自走了。它去找新情人。一只雌海豹一生至少生育20个孩子。冰渐渐化了,小海豹掉到水中,它们不是马上就会捉鱼吃,在它们掌握生存技能前,肚子里的脂肪可以帮助它们维持6个星期。海豹为了适应冰冷的环境,在体内积聚了厚厚的脂肪。这些脂肪使它们能像人类一样让自己的体温保持在36——37摄氏度。你可能会喜欢:节日查询:2016年节日大全2015年每日财神方位查询表历届国际住房日主题罗列节日大全:国际博物馆日的由来了解更多星座百科、八字姻缘、八字事业、婚姻运势、财神灵签、情感合盘、看另一半、八字测算、姓名速配、一生运势、复合机会,您可以在底部点个赞或者在线咨询(仅供娱乐):http://www.adxqd.com/xz/

国际海豹日是哪一天

国际海豹日是3月1日。由于滥捕乱猎和海水污染,现在,海豹的种群数量在急剧下降。为了保护海豹这种珍稀动物,拯救海豹基金会在1983年决定每年的3月1日为国际海豹日。2009年欧盟国家已经关闭了海豹制品贸易,只有中国还未关闭海豹制品,加拿大政府将目光瞄向了中国,他们曾在报告中指出,中国人无所不吃,他们认为中国人够冷漠,可以接受沾满血迹的海豹制品。国际海豹日2015年主题: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海豹简介:海豹(学名:seal)是对鳍足亚目种海豹科动物的统称。海豹体粗圆呈纺锤形。全身披短毛,背部蓝灰色,腹部乳黄色,带有蓝黑色斑点。头近圆形,眼大而圆,无外耳廓,吻短而宽,上唇触须长而粗硬,呈念珠状。四肢均具5趾,趾间有蹼,形成鳍状肢,具锋利爪。后鳍肢大,向后延伸,尾短小而扁平。毛色随年龄变化:幼兽色深,成兽色浅。海豹的前脚较后脚为短,覆有毛的鳍脚皆有指甲,指甲为5趾。耳朵变得极小或退化成只剩下两个洞,游泳时可自由开闭。游泳时大都靠后脚,但后脚不能向前弯曲,脚跟已退化与海狮及海狗等相异,不能行走,所以当它在陆地上活动时,总是拖著累赘的后肢,将身体弯曲爬行,并在地面上留下一行扭曲痕迹。

国际海豹日是每年的()

国际海豹日是每年的3月1日。由于滥捕乱猎和海水污染,海豹的种群数量在急剧下降。为了保护海豹这种珍稀动物,拯救海豹基金会在1983年决定每年的3月1日为国际海豹日。各地海豹日的日期:2009年,欧盟立法禁止了商业捕杀所得的海豹产品在欧盟区的贸易,俄罗斯政府也禁止了俄罗斯的商业性海豹屠宰。在美国,国际海豹日是每年的3月22日。加拿大的“国际反对商业猎取海豹行动日”设定在每年的3月15日。中国的环保团体则把3月1日作为国际海豹日。海豹的种类及分布:全球海豹共有18种,北极地区有7种,南极地区有4种。但在数量上,北极海豹不如南极多。世界上所有海豹身饮均呈纺锤形,适于游泳,头部圆圆的,貌似家犬。目前,在世界海洋中,海豹有13属18种。以南极数量最多,其次是北冰洋、北大西洋、北太平洋等地。海豹的形态特征及栖息环境:1、海豹的身体及四肢海豹的身体呈流线型,四肢变为鳍状,适于游泳。海豹有一层厚的皮下脂肪保暖,并提供食物储备,产生浮力。海豹身体均呈纺锤形,适于游泳,头部圆圆的,貌似家犬,全身被毛,前肢短于后肢。海豹的前脚较后脚为短,覆有毛的鳍脚皆有指甲,指甲为5趾。2、海豹游泳时身体变化耳朵变得极小或退化成只剩下两个洞,游泳时可自由开闭。游泳时大都靠后脚,但后脚不能向前弯曲,脚跟已退化与海狮及海狗等相异,不能行走,所以当它在陆地上活动时,总是拖著累赘的后肢,将身体弯曲爬行,并在地面上留下一行扭曲痕迹。3、海豹的栖息环境卖萌的小海豹海豹是鳍足类中分布最广的一类动物,从南极到北极,从海水到淡水湖泊,都有海豹的足迹。南极海豹数量为最多,其次是北冰洋、北大西洋、北太平洋等地。以上数据出自环球网。

请问国际服务贸易法中的世贸组织服务如何分类?

一(1)职业服务(2)通讯服务(3)工程服务(4)销售服务(5)教育服务(6)环境服务(7)金融服务(8)医疗与社会保障服务(9)旅游及有关饭店服务(10)娱乐、文化与体育服务(11)运输服务等。二:其他分类跨境服务:自一成员境内向另一成员境内提供服务过境消费:一成员境内向另一成员的消费者提供服务商业存在:成员方的服务提供者一成员境内以商业存在形式提供服务。自然人存在:成员服务提供者以自然人身份在另一成员境内提供服务。三:其他分类1、国际追加服务:伴随着货物贸易而追加的一系列服务2、国际核心服务:与货物的生产和销售无关的服务,是专为消费者提供的服务,服务的核心效用是消费者追求的核心

请问国际服务贸易四种形式,过境交付、境外消费、商业存在、自然人的流动,都有些什么企业案例呢?

国际服务贸易的定义 国际服务贸易(international trade in service)是指不同国家之间所发生的服务买卖与交易活动。这种服务是指以提供活劳动德形式而满足他人需要并获得外汇报酬的活动。1.过境交付:从一成员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境内提供服务。如电信服务和网搜索络服务。2.境外消费:在一成员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如到国外看病、到国外学习,或外国来旅游等。3.商业存在: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在任何其他成员境内通过商业存在提供服务。它是服务贸易活动中最主要的形式。4.自然人流动: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在任何其他成员境内通过自然人存在提供服务。如讲学等

中国国际服务贸易发展原因

  国际服务贸易迅速发展的原因  当代国际服务贸易迅速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世界经济结构发生了历史性 的变化。20 世纪 60 年代起步的新科技革命加速了这种历史演变的进程,从 而导致世界贸易结构和人们社会生活方式的改变。具体来说,当代国际服务 贸易的发展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世界产业结构的重心向服务业偏移。 按照发展经济学的经济增长阶段论的说法,随着国家经济能力的增长,  该国的产业结构将依次提升,逐步由农业经济过渡到工业经济,再由工业经 济发展到服务经济。本世纪 60 年代初,主要西方工业化国家都已完成了本国 的工业化进程,开始步入后工业化的发展阶段,即国内经济重心向服务业偏 移。新科技革命的介入为这种经济结构的转型提供了杠杆,从而加速了这一 进程。  根据统计,1960—1985 年间,西方主要国家的服务业就业人数占整个就 业人口的比重由 51.6%上升到 60.7%,其中美国从 57.2%上升到 65.8  %,欧共体国家从 43.4%上升到 56.8%,日本从 40.9%上升到 54.4%。  甚至在西方发达国家之后才发展起来的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如亚洲“四 小龙”等,也都自本世纪 80 年代以来不断地提升自己的产业结构,把国内加 工制造业等劳动和资本密集型的基础产业转移至发展中国家从事跨国经营, 利用这些国家的自然资源和人力资源。另外,从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来看,  1994 年服务业产值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美国已高达 69%,法国为 67%,  英国为 62%,德国 59%,日本 56%。这些比例清楚表明,西方国家为适应  21 世纪的发展,已经大幅度地调整自己经济的产业结构,由工业经济转变为 服务经济,如美国仅金融业一项就占其国民总产值的 25%。  由各国经济能力增长所带动的产业升级使得世界产业结构发生大规模的  调整。在这一过程中所形成的新的世界经济结构不平衡,导致了对国际服务 的更大规模的需求。与此相适应,全球服务性产业的贸易总额才有了高速增 长的潜力。另外,服务产业的发展也越来越专业化,规模也趋于扩大。规模 的扩大和专业化程度的提高提升了服务业的生产率,从而刺激向国外输出, 增加了国际市场的服务的供给。  (2)商品贸易和国际投资增长的带动。 同国际货物贸易直接关联的传统服务贸易会随着世界商品贸易的增长和  自由化而在规模上扩大并在数量上增加,而国际投资的迅速扩大和形式多样 化,同样会使得广义服务贸易项目的投资收益(股息、利息、利润)流量加 大。  在战后关贸总协定组织的贸易自由化原则的带动下,世界各国通过双边 和多边的国际协调和谈判,逐步形成了有序运行的国际商贸体系,为各国的 商品贸易和投资提供了良好的国际市场环境,推动了贸易和投资的迅速增 长。  战后半个多世纪以来,除了最初的几年各国都处于战后经济恢复状态之 外,自 50 年代起,国际商品贸易流量就开始不断扩大。以世界货物贸易出口  总值为例,1950 年总计为 611 亿美元,1960 年为 1280 亿美元,1970 年为 3120 亿美元,1980 年为 19946.68 亿美元,1990 年则达到 33949 亿美元,40 年 时间增长了近 56 倍,远远超过了世界工业生产和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 在商品贸易高速增长的带动下,同货物进出口直接关联的传统服务贸易项目 如国际运输服务(海运、陆运和空运)、国际货物保险、国际结算服务等, 都相应地在规模上、数量上成倍地增长。  国际投资带动国际服务贸易的迅速增长可以从 4 个方面说明:1)速度带 动。国际直接投资自 20 世纪 70 年代开始快速增长,到 80 年代达到高潮,从  1983 年到 1990 年这类投资的增长速度是世界生产总值增长速度的 4 倍,是 全球国际贸易增长速度的 3 倍。这种增长势头在 90 年代初因世界性经济衰退 而有所减慢,但自 1993 年起又开始恢复。2)国际直接投资带动国际间接投 资和国际贸易(货物和服务)额的增长。因为国际直接投资的主要形式是跨 国公司,而世界贸易额的约 1/3 是跨国公司的内部贸易。3)国际投资收益 作为要素服务项目,其迅速扩张本身就构成海外服务贸易流量的扩大。4)国 际直接投资的产业向服务业倾斜。1975 年到 1990 年间,西方国家在第一产 业和第二产业的国际投资比重都有所下降,而对服务业投资的比重却从 31.4  %上升到 48.4%。由于服务的生产和消费是同时进行的,因此服务业的跨 国直接投资必然驱动国际服务贸易的进一步国际渗透。  (3)新科技革命的有力推动。  新科技革命,特别是 20 世纪 60 年代以来的信息技术革命,有力地推动 了国际服务贸易的迅猛发展。首先,高新技术的发展广泛应用到了服务产业, 使许多原先“不可贸易”的服务转化成“可贸易”的服务,从而使国际服务 贸易的种类增加,范围扩大,例如一些传统的教育服务、健康服务一向被认 为是“不可贸易”的服务,现今可被储存在磁盘或软件中进行买卖。信息技 术和通讯的发展,促使银行、保险、商品零售等得以在全球范围内开展业务。 由于交通条件的改善,工业组织和劳动市场得以改组,为跨国界提供服务带 来了机遇。新信息技术使得日益一体化的跨行业公司能够分散其生产基地, 刺激服务的专业化生产,并从中享受规模经济效益。其次,科学技术革命加 快了劳动力和科技人员的国际流动,因为每一次科技革命必然更进一步推动 生产的自动化、机械化,这就促进了专业科技人员和高级管理人才向其他国 家流动,为发展中国家所引进,推动国际服务贸易流量扩大。最后,随着科 技的进步,发达国家的产业结构逐渐向电子、航天技术及生物工程等高科技 产业转移,把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到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再转移到我国 大陆、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等国,使这些国家和地区能够利用本地区丰富 廉价的劳动力资源,赚取外汇服务收入,形成大规模的境内服务输出。所以, 科技革命带来了国际服务贸易变革性的发展。  (4)社会生活国际化的促进。 由于战后持久的和平和经济的发展,世界各国人民的生活水平和收入水  平都有大幅度的提高,冷战后意识形态的对立也有所缓和,加之交通、通讯 工具的便利,使得现代人的社会生活越来越国际化了。出国旅游、接受教育 以及聘请专门人才,即使对于发展中国家的民众来说也不是可望而不可即的 了。在过去的 40 年间,旅游业成为国际上发展得最快的行业之一,许多发展 中国家也通过发展旅游业而赚取大量的外汇收入。当然,社会生活国际化最 大的赢家还是西方国家。根据 1991 年美国的官方统计,当年美国的旅游服务  收入居各服务项目(除海外投资收益)之首,为 487.57 亿美元,向世界各 国学生提供教育服务的收入是 57.52 亿美元。随着各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同社会生活国际化相关的服务贸易将会有更长足的发展。  三、国际服务贸易与中国的服务业  国际服务贸易在国际经济关系中的地位日益突出,促使各国政府和学术 界加强对本国的服务业和产业结构升级的研究。在我国,服务业的较大发展 是自改革开放之后开始的,整个 80 年代以年平均 10。9%的速度增长,90 年代增长速度更趋加快。在发展速度大幅提升的同时,我国服务业的行业结 构也不断更新和更趋多样化,如咨询业、房地产业、证券业、保险业、中介 服务业等新兴行业迅速崛起,呈现一派繁荣景象。然而,与世界上发达国家 相比,或者与世界各国的平均水平相比,我国的服务业无论是在总体发展水 平上还是在所占国际贸易比重上,都还存在着相当大的差距,需要我们认真 地加以研究。  1.我国服务业的发展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服务业得到较快的发展。80 年代,服务业每年以  10.9%的平均速度增长,超过同期国民生产总值年平均 8.9%的增长速度。  90 年代以来,特别是邓小平同志视察南方发表重要谈话和“中共中央、国务 院关于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决定”颁布以来,我国的服务业有了更加快速的 增长,目前我国服务业的增加价值已超过国民生产总值比重的 30%左右,接 近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不过,从总体水平上看,我国服务业产值所占 GNP 的比重仍是相当低的。当今世界上的高收入国家服务业产值占 GNP 的比重和 总就业人数的比重一般都在 65%以上,中等收入的国家也占 50%左右,而我 国仅接近于一般低收入国家的平均水平。  当然,目前我国服务业的统计无论是在范围上,还是在指标体系上,都  很不健全,存在着许多漏计的情况,有一部分企业内部服务不能计入统计, 因此统计数字可能低于实际情况。但不可否认的是,我国的服务业由于受长 期的计划经济体制的抑制,在生产和发育的各个方面都是相当不完善、相当 落后的,是一个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应当重点发展的产业。  尽管我国服务业的发展起步较晚,但由于最近 10 多年来的加速发展,在  行业结构和所有制结构上呈现出了多样性的产业群体。以交通运输、邮电通 讯、金融保险等为主的传统行业不断扩大,其产值占服务业总增加值的 65% 左右,就业人数占服务业全部就业人数的 50%以上,从而构成我国服务业的 主体。另一方面,新兴的服务行业如证券业、信息业、咨询业、会计律师服 务业等,进入 90 年代以来也蓬勃兴起。中国的两家证券交易所,即上海证券 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都在 90 年代初设立,带动起一大批同证券业发展相 关的服务企业。信息业、咨询业随着经济规模和经济活动的扩大以及科学技 术日新月异的发展,也开始步入迅速发展的阶段,90 年代以来,全国专门的 咨询和信息处理的服务机构已超过 4000 家,它们在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加强 产品竞争力,提高科研效率和创新能力方面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截止 1991 年,全民所有制单位中服务业的就业人员为 45.1%,城镇集体所有制单位 中服务就业人数比重为 36%,而城镇个体劳动者中从事服务业的人数竟占就 业人数的 82.1%。这说明,服务业的兴起和发展,为各种所有制成分的经 济活动开辟了一个广阔的空间。  不过,从总体上看,我国服务业的发展不仅总体水平较低,而且其行业  结构也属于明显的低发展阶段结构,其基本特征是,劳动密集型服务业企业 居主导地位,技术和知识密集型服务业企业所占比重十分低,以至于人们习 惯于把服务业就业视作解决企业富余人员的渠道,其实这是我国服务业行业 水平低给人们造成的误解。尽管如此,我国服务业在某些部门也具有一定的 优势,如在航运、卫星发射服务、工程建设服务等部门都有着相当的优势和 发展潜力。劳动力便宜且训练有素是我国拓展海外服务市场的最大优势。如 何在国际服务贸易这一新兴领域充分利用我国的现有优势,是我国政府和学 术界应当认真研究的问题。1993 年我国商品出口已居世界第 11 位,但服务 的出口则只占第 27 位,当年我国商品出口额占世界总量的 2%左右,而服务 出口仅占世界服务出口总额的 0.5%。这说明我国服务业的外向型发展是一 个相对落后的领域,应当加强这方面的工作。  2.我国服务业发展落后的原因  我国服务业发展落后于世界平均水平的根本原因在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 的抑制。服务业的高度发展归根结底依赖于人类经济活动的社会化、专业化 和市场体系的高度发达。而传统体制恰恰在这些方面抑制了服务业的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的服务业迅速恢复和发展的实践也从另一个侧面证明了这一 点。  改革之前,我国实行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在这种体制下,微观经济主  体含义的企业和组织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形形色色的生产单位和事业单 位,各单位之间相互封闭,不论规模大小,都自成系统。各经济单位由于不 可能从社会方面得到服务提供,因此只好眼睛向内,自办服务体系,形成“大 而全”或“小而全”的经济单位格局,任何一项国家计划的投资项目,都必 须把配套的服务设施投资考虑在内,使传统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和事业单位背 上了沉重的包袱。一方面由于各经济单位得不到高质量的生产和社会服务而 影响了产品的进步,另一方面由于企业或事业单位自身背着一个“小社会” 而造成机构臃肿,人浮于事,增加了企业的开支和管理上的负担,难以全力 发展生产,阻碍了生产效率的提高。  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另一重要特征是消费的实物化倾向和福利化倾向。  在城市居民生活中,大量的职工生活消费和服务,不是采取市场经济的购买 形式,而是采取产品经济的福利形式分配给职工。在生活消费方面,最突出 的例子是住宅,它不是作为商品而是作为职工所享受的一种福利待遇。因此, 一方面住宅投资被打入企业生产成本,另一方面实际上成了职工的工资收 入,抑制了房地产业的生长,此外,城市改革起步以来,企业滥发实物的现 象也十分普遍,由于政府机构职工收入偏低所导致的折价供应经济也在某种 程度上助长了实物消费的势头,抑制了正常的市场渠道的发展。  还有,居民生活服务消费中的隐蔽性补贴,如教育、医疗、养老等支出 都由国家包下来,在交通、邮电、保育、娱乐等方面,国家又给予广泛的补 贴,这就大大压缩了职工在非商品消费上面的开支。同时,大量医疗、养老 保险和部分教育服务在企业内部进行,实际上也夸大了第二产业的产值,缩 小了服务业的产值,使得服务价格低估。在过去相当长的一个时期里,错误 地认为劳务活动不是商品,不创造价值。在价格管理中一直把劳务价格称作 “非商品收费”。我国服务业中交通运输价格、邮电资费、医疗收费以及饮  食、服务、修理等长期统一定价、统一管理,收费标准几十年不变,价格脱 离生产成本,也不反映市场供求关系。改革以来虽然作了一定的调整,但主 要还是补偿性的,许多重要的服务行业仍然无力依靠自己的力量求得发展。 除以上这些体制原因之外,我国传统的农业化社会历史条件以及新中国 成立后城市发展与农村建设相分离的二元化经济发展策略,也是造成我国服 务业发展落后的重要原因。农村劳动力不能向城市流动,只能满足于自给自 足的生活环境,像我国这样一个 75%的人口在农村的经济体系中,服务业的  平均发展水平低下是十分自然的。  3.我国加快发展服务业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服务产业加快发展是生产力提高和社会进步的必然结果。在我国经济发 展从国内转向国际、从计划经济过渡到市场经济的过程中,为弥补服务产业 过去发展的不足,改善国内的产业结构,推动出口导向的外向型经济,加速 发展服务业,提高服务业的总体水平有着重要的战略意义。这主要表现在:  (1)加快发展服务业,可以促进市场充分发育,提高服务的社会化、专 业化水平,增强社会保障能力,有利于劳动、工资、价格、企业经营机制和 流通体制等一系列改革顺利实施,有利于经济进一步国际化,更多地吸引外 资,有利于精简机构,提高效率,逐步改变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办社会的 状况,为改革开放在更广阔的领域向纵深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  (2)我国工业经济效益差,农业市场化率低,流通不畅,财政收支困难,  严重地制约了国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产生这些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经济 的产业结构不合理。经济结构的不合理主要表现在服务业不适应第一和第二 产业发展的需要。服务业投入少。见效快、社会效益好,加快发展服务业, 既可以调整三次产业的比例关系、优化国民经济结构,又是缓解经济生活中 深层次矛盾和促进经济更快发展的一个有效途径。  (3)我国每年都将有大批新成长的劳动力和从第一、第二产业转移出来  的劳动力需要安置。服务业在吸纳劳动力就业方面具有深厚的潜力:行业多、 门类广、劳动密集、技术密集、知识密集的行业并存,能够吸收大量的和不 同层次的各类人员,特别是可以容纳大量的科技、专业人才。加快发展服务 业是缓解我国日益严峻的就业压力的主要途径。  (4)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收入的提高,人民群众不仅在衣、食、住、行、  通讯、卫生和生活环境等物质生活的各个方面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而 且在文化娱乐、广播电视、图书出版、体育保健、旅游休闲等精神生活方面 也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只有加快发展服务业,才能适应人民群众日益 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要,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  (5)服务业的全球市场正在迅速发展,而且变得越来越复杂了。除了服 务与商品之间的传统区别外,服务业之间的区别也越分越细,尤其在发达国 家和地区更是如此。计算机、信息、电报电传和电子邮递等业务同传统电信 服务的界线变得日益模糊。服务业的这种向高新技术水平发展的趋势,既给 我国服务业的发展带来了挑战,同时也形成了机遇。加入国际贸易组织是我 国既定的经济国际化目标,在国际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原则下同他国实现平等 互利的服务贸易往来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我们愿意承担相应的国际义务,同 时也应享受协定所赋予的经贸权利。这显然意味着对于我国服务业的发展战  略的设想,应该放在国际产业竞争的总体环境下,进行思考。  4.我国服务业应积极参加国际服务贸易  20 世纪 90 年代以来,世界经济格局的演变,为我国实行改革开放、利 用多边贸易体制来促进我国的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从世界各国经济 发展的历史经验来看,经济国际化是一个国家或地区步入经济现代化的重要 标志,也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实现经济现代化发展的必经阶段。由于服务贸易 成为国际经贸关系中最有发展潜力的新领域,服务业在世界经济和贸易中发 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此我国积极参与世界服务贸易对于促进我国经济 的国际化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般来说,服务性产业有两个重要的特点:(1)市场需求有广泛的世界 性,产业发展在满足国内市场需求的同时满足国际市场的需求,换句话说, 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往往是合而为一的,像旅游业、金融服务业、保险业、 咨询服务业等服务产业的市场属性本身就是国际化的;(2)服务性产业的国 际竞争比较优势主要是技术、知识和管理,而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生产成本, 这就是说,服务性产业是知识密集型的高新技术产业。这种知识密集型的产 业在目前经济国际化的进程中受到的制约少,可以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 同时接受。正是由于服务性产业的这两个特殊的经济属性,世界上经济发展 比较高的国家和地区,在把第一、第二产业不断向外转移的背景下,却大力 提升自己的服务性产业的经济比重和质量水平,以期在国际产业竞争中保持 竞争优势。  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思想的影响,我国经济理论界和实际经济部门普遍  对服务业存在着一些认识上的偏差,不能认识到服务业的高度发展同经济国 际化之间的关系,仅仅满足于抓第一、第二产业的外向型经济,而不能够从 世界经济结构和贸易结构演变的高度,透视我国服务业高质量、高水平的加 速发展,积极参与国际服务贸易竞争对于提高我国经济总体发展水平的重要 战略意义。  从总体上看,我国的服务业比较落后,但某些部门在国际上也占有一定  的优势,如在航运、卫星发射服务、工程建设和劳务输出等部门就有相当的 优势和发展潜力。改革开放以来的对外经贸实践证明,有条件地开放我国的 市场,可以为我们提供一个吸收国外技术、资金和管理经验的机会。服务业 的对外开放,参与国际竞争,必将对我国经济和人民的生活产生巨大的、具 有深远意义的影响。同时,要参与国际服务贸易竞争,享受各种贸易优惠和 保障,就必须承担相应的义务。因此,应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选择部分有 国际竞争力的服务业市场对外开放。自参加“乌拉圭回合”的《服务贸易总 协定》的谈判以来,我国根据现行的政策法规,就航运、专业服务、银行业、 广告、旅游、近海石油勘探等 6 个服务部门的逐步开放作出了承诺,目的是 引进外部竞争的压力,促进我国服务业的发展和竞争力的提高,以便最终确 定我国的服务业在全球服务贸易中的国际地位和份额。

国际服务贸易发展有哪些特点?

与国际商品贸易相比较,国际服务贸易的特点可以归纳如下:a.贸易标的一般具有无形性b.交易过程与生产和消费过程的国际性c.贸易主体地位的多重性d.服务贸易市场具有高度垄断性e.贸易保护方式更具刚性和隐蔽性f.服务贸易的惯例、约束具有相对的灵活性g.营销管理具有更大的难度和复杂性。需要指出的是,上述特点对各种类型服务贸易的适用程度是不同的。查看更多答案>>采纳哦

[26] 国际服务贸易大多具有( )特征。 A 无形性 B 不可贮存性 C 涉及法律的

E

国际服务贸易协定的介绍

国际服务贸易协定(英语:Trade in Service Agreement, TISA)简称服务贸易协定,是由少数WTO会员国组成的次级团体 WTO服务业真正之友集团(英语:Real Good Friends of Services, RGF)展开的,致力于推动服务贸易自由化的贸易协定。

国际服务贸易与技术贸易区别

技术也属于服务的一种啊?技术服务技术服务。问题再说详细一点。

二战后国际技术贸易迅速发展的原因?

布雷顿森林体系,还有就是在战争中各国都损失极大急需发展

2022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年度主题为“()”。

2022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年度主题为“()”。 A.数字开启未来服务促进发展B.数字开启未来绿色促进发展C.服务合作促发展绿色创新迎未来D.服务合作促发展开放创新迎未来正确答案:C

国际服务贸易要从哪几个方面考虑?

这种发展的主要推动力来源于国际投资。这可以从3个方面来考虑: 其一,在产业结构的层次上,国际投资带动了各国相关的服务业的发展,从而扩展了国际服务贸易的范围和内容。如由传统的直接投资发展到各种形式的国际间接投资,必然要求各国的金融服务业有较快和较完善的发展。国际投资的发展还要求信息、咨询、租赁、劳务输出与输入等各种相关的服务项目有高效率的发展。 其二,跨国投资加强了各国经济问的依存度,相互对对方服务产业的需求也增加了。 其三,国际投资(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所形成的净收益本身构成广义服务的一项内容(资本要素服务)。根据1986年各国决定推动服务贸易多边谈判时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统计,当年该组织成员国的国际服务贸易额达4049亿特别提款权,相当于当年世界贸易总额的25%,而资本报酬(各投资的净收益)约占其中的11.7%。

国际服务贸易的形式包括:

国际服务贸易的定义 国际服务贸易(international trade in service)是指不同国家之间所发生的服务买卖与交易活动。这种服务是指以提供活劳动德形式而满足他人需要并获得外汇报酬的活动。1.过境交付:从一成员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境内提供服务。如电信服务和网络服务。2.境外消费:在一成员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如到国外看病、到国外学习,或外国来旅游等。3.商业存在: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在任何其他成员境内通过商业存在提供服务。它是服务贸易活动中最主要的形式。4.自然人流动: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在任何其他成员境内通过自然人存在提供服务。如讲学等。

论述:国际投资的驱动力量与特点和趋势。

  当代国际服务贸易新特点及发展趋势  一、当代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的特点  国际服务贸易是指服务业(第三产业)的对外贸易,即发生国际收支行为的服务业经营活动,如国际间运输、保险、金融、旅游、技术等劳务的有偿提供和接受。国际服务贸易是本世纪70年代以来突破传统意义上的国际商品活动领域而迅猛发展的。随着《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的签订并生效,国际服务贸易日益得到各国的重视,已成为世界经贸竞争的又一热点。据世界贸易组织1997年12月发表的1997年世界贸易年度报告显示,全球服务贸易发展迅速,1996年增长5%,1997年预计增至7%,总额将达2.7万亿美元。纵观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呈现如下趋势:  1、服务贸易在国际贸易中的比重不断加大。服务贸易的发展是产业进步的标志。二战以后的半个多世纪当中,特别是70年代以来,由于国际分工的深化,产业结构不断调整,科技革命加剧以及跨国公司的崛起,促使国际服务贸易以高于货物贸易增长的速度迅速发展。1970年,世界服务贸易总额只有710亿美元,而到1980年则猛增至3830亿美元,10年间增长5倍多。1980年以后,国际服务贸易依然保持着迅猛增长的势头,年平均增长率约为5%,是同期国际货物贸易年平均增长率2.5%的两部。到1993年,世界服务贸易额达到1.03万亿美元,在全球贸易总额中的比重超过四分之一。人们预计,随着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协议的实施和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正式运行,各国将进一步开放服务市场,服务贸易也会随之进一步发展,到本世纪末将会占全球贸易总额的三分之一。  2、国际服务贸易的领域不断扩大。目前,国际服务贸易涉及的范围包括:(1)国际运输(海运、空运和陆运);(2)国际旅游;(3)国际金融服务(包括保险);(4)国际信息处理和传递软件资料服务;(5)国际咨询服务(包括会计、律师等);(6)建筑和工程承包等劳务输出;(7)国际电讯服务;(8)广告、设计、会计管理等项目服务;(9)国际租赁服务;(10)商品的维修、保养、技术指导等售后服务;(11)国际视听服务(12)教育、卫生、文化艺术的国际交流服务;(13)商业批发与零售服务;(14)知识产权(工业产权和版权)服务;(15)国际投资服务;(16)其他官方国际服务等。  3、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不平衡。首先,工业化国家在国际服务贸易中占有绝对优势。一般说来,大多数工业化国家是国际服务贸易的顺差国。据统计资料显示,1986年工业化国家在世界服务贸易中所占的比例为78.6%,其中运输、投资净收益、旅游收入等均占各项目的75%以上。1996年全球服务贸易出口前20名的排名榜上,工业化国家占了15位,美国则以出口额2,026亿美元高居傍首。其次,行业发展不平衡。随着服务贸易业全球市场的迅速扩展,在服务业的行业区别越分越细的同时,行业发展速度则高低不同。传统的全球运输服务业仍在增长,但增速已趋缓,年增长率仅为2%;旅游业则增长了6%,而金融服务、电信服务及专利等的增长率则达到了7%。再次,新兴发展中国家发展势头良好。就总体而言,发展中国家在服务贸易领域处于明显的劣势,除了旅游业和劳务汇回款等个别项目(即基于劳务输出之上的项目)之外,它们在服务贸易上几乎全部是逆差。但是,随着发展中国家经济的发展,特别是新兴发展中国家的迅速崛起,其国际服务贸易也得到了迅猛发展。1996年亚洲各国和拉美地区服务贸易出口增长率都达到了8%,高于北美和西欧各国。新加坡、韩国、中国、泰国和中国的香港、台湾地区均跨入了全球服务贸易出口前20名行列。  4、国际服务贸易越来越受到各国的重视。由于国际服务贸易自本世纪70年代以来的迅速发展,国际服务贸易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各国为了自己的利益都加大了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力度,并加强了对国际服务贸易领域的研究。特别是自1986年国际服务贸易成为“乌拉圭回合”新议题以来,国际服务贸易和国内服务业的发展更成为政府、工商界和学术届关注的热点。许多发达国家政府拨款资助学术届和智囊机构对这一领域进行专项研究,分析国际服务贸易的经济学涵义、现实发展状况、争夺世界市场的策略以及各种可能的政策行为等。而发展中国家一方面对开放金融、保险、运输及商业销售等市场仍持谨慎的保护主义态度,另一方面也开始重视这一领域的研究,力图在这一新的国际经贸领域中真正做到知己知彼,以便在进入和开放国际服务贸易市场的实践中处于主动地位。 二、国际服务贸易迅速发展的原因  当代国际服务贸易迅速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世界经济结构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20世纪60年代兴起的新科技革命加速了这种历史演变的进程,从而导致世界贸易结构和人们社会生活方式的改变。具体说来,当代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世界产业结构升级的驱动。按照发展经济学的经济增长阶段论,随着国家经济能力的增长,该国的产业结构将依次提升,逐步由农业经济过渡到工业经济,再由工业经济发展到服务经济。本世纪60年代初,主要西方国家都已完成了本国的工业化进程,开始步入后工业化的发展阶段,即国内经济重心向服务业偏移。由各国经济能力增长所带动的产业升级使得世界产业结构发生大规模的调整。在这一过程中所形成的新的世界经济结构不平衡,导致了对国际服务的更大规模的需求,使全球服务性产业的贸易总额有了高速增长的潜力。  2、国际货物贸易和国际投资增长的带动。战后半个多世纪以来,国际货物贸易流量不断扩大,以世界货物贸易出口总值为例,1950年总计为611亿美元,1990年达33949亿美元,40年时间增长了近56倍,远远超过了同期世界工业生产和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在货物贸易高速增长的带动下,同货物进出口直接关联的传统服务贸易项目,如国际运输服务、国际货物保险、国际结算服务等,都相应地在规模上、数量上成倍增长。而国际投资的迅速扩大和向服务业倾斜,不仅带动了国际货物贸易的增长,而且带动了国际服务贸易的迅猛增长。特别是国际投资收益作为要素服务项目,其迅速扩张本身就构成海外服务贸易流量的扩大。  3、新科技革命的有力推动。新科技革命,特别是本世纪60年代兴起的信息技术革命、有力地推动了国际服务贸易的迅猛发展。首先,高新技术的发展广泛应用到了服务产业,使许多原先“不可贸易”的服务转化成“可贸易”的服务,从而使国际服务贸易的种类增加,范围扩大,例如一些传统的教育服务、健康服务一向被认为是:“不可贸易”的服务,现今可被储存在磁盘或软件中进行买卖。信息技术和通讯技术的发展,还促使银行、保险、商品零售等得以在全球范围内开展业务,为跨国界服务带来了机遇。其次,科学技术革命加快了劳动力和科技人员的国际流动,特别是促进了专业科技人员和高级管理人才向他国流动,推动国际服务贸易流量的扩大。最后,随着科技的进步,发达国家的产业结构逐渐向技术密集和资本密集的高科技产业转移,把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到新兴工业化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使这些国家和地区能够利用本地区丰富廉价的劳动力资源,赚取外汇服务收入,形成大规模的境内服务输出。  4、世界经济一体化和社会生活国际化的促进。世界经济区域化、一体化的发展和各国人民生活水平的大幅度提高,使得现代人的社会生活越来越国际化,出国旅游、接受教育以及聘请专门人才等,即使对于发展中国家的人民来说也不是可望而不可及的了。在过去40多年间,旅游业成为国际上发展最快的行业之一,同社会生活国际化相关的服务贸易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  凯恩斯革命  一百年以前,西方经济学界还很少有人谈及经济学应有宏观、微观之分。而今天,西方经济学家谈论起宏观和微观经济学时,却显得那么自然,好像这个问题如同一天有白昼和黑夜之分那样,无须争辩。但是,任何事物、任何提法若要被世人公认,总是有一个过程的,那末宏观经济学究竟怎么产生的呢?  1936年,西方经济学界发生了一件大事,那就是J.M.凯恩斯发表了他的代表作:《就业、利息和货币的通论》(以下简称《通论》)。凯恩斯在刚撰写通论的时候就开始造舆论,他给戏剧家萧伯纳的信中曾提及此事,并颇为自负地说,此书也许会对世界上关于经济问题的思考方法发生革命,引得世人拭目以待。果然,该书一出,的确轰动一时,西方经济学界公认经济学发生了一场“革命”。  凯恩斯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凯恩斯(John Mayoard Keynes,1883~1946年)的出生与马克思的逝世刚好同年。凯恩斯不能算一个单纯的经济理论家,有人责怪他一生花费在经济研究上的时间显得太少。  凯恩斯交友广泛,兴趣多样,当他还在伊顿公学和剑桥大学念书的时候就是如此。凯恩斯曾在政府的印度事务部任过职,成绩卓著。他搞过实务,在皇家学院当过教员,还当过财务主管。这些职务也是显示他的才能的好机会,这个机构在1920年濒于破产,可是到了凯恩斯逝世的那年,就拥有净资产两百万英镑,凯恩斯对戏剧、文学、音乐和芭蕾舞艺术均有兴趣,他的夫人就是一名俄国芭蕾舞演员。凯恩斯对数学也有研究,大举尚未毕业,他就写过一本概率论的书。  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凯恩斯曾任皇家印度财政大臣顾问团的顾问和英格兰银行的董事。战后,他作为英国财政部的主要代表参加了巴黎和平会议,但不久便辞职,原因是他对凡尔赛条约的内容深感不快,不主张要求德国赔偿。1944年,凯恩斯作为英国代表团的首席代表出席了布雷顿森林会议,在建立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方面都作过重大的贡献。  除《通论》外,凯恩斯一生还写过许多著作,如《货币改革论》、《通向繁荣之路》、《怎样筹措战费?》等。但凯恩斯最主要贡献还是他的主要著作—反映他的基本理论和政策主张的《通论》。  凯恩斯革命的背景  顾名思义,宏观经济学(Macroeconomics)是研究大的经济问题的,也就是以研究社会整体的经济变量为己任的,凯恩斯的主要贡献也就在于此。  但不能简单地说,宏观经济问题研究只是从凯恩斯开始的。事实上,在凯恩斯之前,历代的经济学家诸如重商主义者、重农学派和以亚当·斯密、李嘉图、马歇尔为代表的古典学派,都研究过宏观经济问题。后人把亚当·斯密、李嘉图、马歇尔的经济学说基本上归属于微观经济学,这虽说有几分理,但总显得牵强,倘若他们活着,未必会同意这样判断的。公正地说,古典经济学家对宏观经济问题的研究都具有历史的局限性,他们从未奠定过宏观经济学的基石。  重商主义者所关心的问题可以说主要是宏观经济问题。他们的兴趣所在是要了解决定整个经济生产能力的主要力量是什么?能否达到潜在的生产能力?因此他们强调经济增长的本原和原因。他们崇尚政府,认为如果不靠政府的干预,整个经济也许不能充分利用其潜力。他们极力主张,政府应当支配国内和国际的贸易,并强有力地控制货币的供应。  重农学派讨论的问题也是宏观多于微观。重农学派以法国经济学家魁奈为代表,也寻求经济增长的本原和原因,但不赞成对国内外贸易实行管制。他们的兴趣不在于货币,而在于引起经济增长的真正力量是什么?依他们看来,物质财富不是通过交换过程创造的,而是来源于农业或者自然界。著名的魁奈经济表把整个经济分成三个部门,农民、土地和非农业部门。这种分析方法给后人以极大的启示。像马克思的两大部类的分析和列昂节夫的投入—产业表的经济计量分析,都受到魁奈经济表的启发和影响。  亚当·斯密竭力反对重商主义者的观点。他认为,在整个经济中不存在一种会阻碍达到最高生产能力的内在力量。当时就有些重商主义者认为,消费水平过低,储蓄过多,会引起萧条。但亚当·斯密认为储蓄会引起经济增长,因为储蓄与资本积累属同步,一部分人的储蓄意味着这部分钱让与他人投资之用,因此储蓄不会引起萧条。他反对国家干预贸易,主张自由放任和竞争,并认为竞争会使资源达至最大限度利用的程度。显然他研究的是宏观问题。但他认为,整个社会由于竞争而受一只“看不见的手”的调节,起着政府干预所起不到的作用,因此经济学家和政治家在宏观经济上似乎没有严重的任务。在当时,亚当·斯密力主政府要“廉洁”和减少干预。由于受他的思想影响,后人大多把对经济问题的研究注意力从宏观转到了微观。  西方经济学家继承了亚当·斯密的观点,发展了经济学的微观方面。他们始终认为宏观经济决不会发生严重的问题,此论点以法国经济学家萨伊提出的供应自身创造需求最为著名,几乎他们都信奉“萨伊法则”。在他们看来,竞争的资本主义是最能有益于社会的。  但是、理论是要受实践检验的。“看不见的手”和“萨伊法则”并没有给资本主义社会的繁荣提供任何保证。事实教训着死抱着旧的教条的人。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末和三十年代初。资本主义世界及发生了空前的经济危机。西方国家一片混乱,百业萧条,物价猛跌,工厂倒闭,人心恐慌,局势动荡。至今,西方的人们谈论起那次危机还心有余悸。  美国著名经济学家米尔顿·弗里德曼说,“1929年中开始的那次经济萧条,对美国来说,是一次空前规模的灾难。在1933年,经济降到最低点之前,以美元计算的国民收入减少了一半。总产量下降了三分之一,失业人数上升到劳动力总人数的25%的空前水平”。  危机动摇信念,人们对资本主义制度普遍怀疑,资本主义崩溃过程逐渐加速。在这种存亡危急的时刻,西方经济学家被迫对现有的经济理论进行反省和批判,并企求新的理论来解释严峻的危机现实,以得出挽救资本主义的可行办法。于是时势造英雄,凯恩斯没有错过机会,他的理论伴随的宏观经济学说就应运而生了。  凯恩斯的基本观点和政策主张  凯恩斯的理论与传统的经济学说主要有哪些区别呢?  凯恩斯针对经济危机期间所出现的严重失业状况,提出了“充分就业”的概念。所谓充分就业,就是在一个具体工资水平上,人人有事做。  凯恩斯将失业的情况分为三种:一是由于某种专门劳动市场供过于求造成的,叫“磨擦失业”;二是由于各种原因人们对现有的工作不喜欢而情愿呆在家中,叫“自愿失业”;还有一种是由于在现行工资水平上,人们愿意工作而得不到工作,叫做“非自愿失业”。磨擦失业可以通过对劳动力的技能训练和国民经济结构的调整而迅速解决,自愿失业则是劳动队伍自身的选择,所以这两类失业不算真正的“失业”。因此只要解决了“非自愿失业”的问题,就可说得上充分就业了。  要想做到充分就业,就要求一种达到充分就业的国民收入水平。凯恩斯肯定,国民收入和就业水平取决于聚集的有效需求水平。在他看来,以前的理论之所以是错误的,就是假定供应会自行创造需求。当有人对萨伊法则提出疑问,认为过度的储蓄或者过度的消费也许会导致萧条时,古典理论总是这样解释:储蓄的决策总会导致投资的决策,而利率的变动又会使储蓄决策和投资决策之间平衡。凯恩斯对此则提出相反的结论。他认为,国民收入水平的变化而不是利率的变化合影响储蓄和投资之间的平衡。这就是凯恩斯的收入决定论。  凯恩斯的收入决定论既认为国民收入水平取决于聚集需求水平,又认为聚集的有效需求取决于对消费商品和投资商品的需求。就个人消费来说,“量入为出”,消费水平依赖于收入水平,消费额总是占收入额的一定比例,这种比例称为“消费倾向”。一般地说,这种比例或倾向是相对稳定的。但随着人们收入的增加,消费的开支会增加得比比收入速度慢。  由此而得出的一个重要结论就是:当聚集的实际国民收入增加时,据聚集的消费水平也增加,但不会象国民收入增加得那么快。这包含的意思就是边际消费倾向(每增加一元国民收入所增加的消费金额)小于1。消费的速度不及国民收入增长的速度,多余的钱当然是用于储蓄。于是随着人们收入的增加,储蓄绝对额也增加。很明显,聚集需求量与实际消费量之间出现了—个裂缝,如果储蓄不及时转化为投资,那末生产出来的东西就会发生过剩,有效需求就会出现不足的现象。由于有效需求不足,就会减少国民收入水平。  就此可以做出推论:国民收入的均衡不一定就是充分就业的均衡,只要需求不足,就会使社会资源利用不足,结果使在工人失业和资源闲置的条件达到国民收入的“均衡”。因此,在凯恩斯看来,如果仅仅依靠市场自行调节,那末充分就业的均衡只是一种特殊的情况,而通常的情况则是一种小于充分就业的国民收入均衡。  那末,储蓄会不会及时转化为投资呢?按照传统的理论,只要利率恰当,储蓄必然全部转化为投资。凯恩斯对此又大唱反调。他认为,投资的数量不完全取决于利率,而主要依赖于预期的利润串。随着投资助增加,资本的预期收益会发生递减,这就叫做资本边际效率递减。利润和投资数量关系时常显得不稳定,因为投资决策是根据对将来的成本和销售收入的估计做出来的,所以利润期望值会对投资决策起相当大的作用。不肯定性、风险、期望、投资者的态度和信心都会对投资决策发生影响。因此,储蓄金额多了,利率再下降,不一定就会直接引起投资的增加。  凯恩斯认为,一味依靠利息率降低来刺激投资并未能始终奏效,有时投资可不受利率的影响,如果预期利润前景不妙,即使利息串再跌,只会造成储蓄多、投资少的现象。因为储蓄大于投资,所以导致国民收入水平下降。  对于利率机制的解释,凯恩斯的见解与以往不同。以往的理论认为,利率是取决于储蓄和投资的两个函数的相互作用。在现行的利率水平上,储蓄大于投资,利率就会下降;反之,投资大于储蓄,利率就会上升。货币供应数量的变化既不影响长期的利率,也不影响实际的国民收入水平。货币供应所能影响的只是价格水平。  凯恩斯的解释是,利率取决于个人和企业持有货币的愿望和数量,也就是说,货币供应数量影响利率。在不同的利率水平上,人们对持有货币的不同需求,凯恩斯称之为“灵活偏好函数”,它由三个动机组成:(1)出于交易的目的(个人购物,企业购买投入);(2)出于预防的目的(准备一笔钱以应付意外开支);(3)出于投机的目的(哪里收益高,钱往哪里投)。  出于前两种目的而持有的货币对利率变化的反映是不敏感的,叫做完全缺乏利成弹性,出于第三种目的而持有的货币对利率变化的反映是非常敏感的,具有利率弹性。利率下降得越低,到了一定的程度,出于第三种目的而持有的货币变得对利率的变化完全富于弹性。这种情况是在萧条时出现的,即货币数量的大量增加,不必再使利率下降。换言之,利率在低水平上维持不变,货币数量依然大量增加。人们手中持有货币增多,是出于第三种目的,因为利率如此之低;把钱存入银行或放在手中得失相差无几,不如握在手中为好。这种情况凯恩斯称之为“流动性陷饼”。他以此批评传统经济学只看到交易性的货币需求(—前两种目的),而忽视投机性的货币需求(第三种目的)。  以往的理论认为货币有价值贮藏的作用,但不是很强调。凯恩斯特别强调此点;他认为利率的高低受货币供应数量的支配。他最重要的、与古典学派关于利率问题的区别,就是关于货币投机需求的理论,即增加货币供应会导致利率下降,增加投资会增加国民收入,在非常低的利率水平上,货币供应全部会被投机需求所吸收。  概而言之,凯恩斯的理论基本上涉及到了四个概念:(1)消费函数;(2)资本边际效率;(3)灵活偏好函数;(4)货币供应数量。只有弄清楚它们之间的关系以及与充分就业总目标之间的关系,才算基本上掌握了凯恩斯学说。  还有一个必须提及的:凯恩斯的理论特色就是对经济波动的分析。他强调投资的作用,即投资的某种变化会导致收入的变化,而且是以当初投资的某种乘数(倍数)来变化的。这里暂不介绍乘数理论是怎么回事,先说说由来。这种乘数效应起初是由俄国经济学家杜根一巴拉诺斯基等提出来的,但从未从理论上正式阐明过。1931年,卡恩,这位凯恩斯在剑桥大学的同事具体地发展了这种分析。凯恩斯后来在《通论》中充分采用了这种乘数理论,尔后广为人所知晓。  基于这些理论,凯恩斯提出了国家干预经济的主张。他主张政府通过调节需求来达到充分就业。在聚集有效需求不足的情况下,他主张扩大政府开支,增加货币供应,实行赤字预算来刺激国民经济活动,以增加国民收入,实现充分就业。  应该说,这种主张基本上是符合当时资本主义世界的实际情况的,因此凯恩斯在许多方面取得了成功。他认为,平衡预算的概念对决定政策不起作用,呼吁财政政策要从旧式的预算平衡的概念中解放出来。于是,古典经济学的预算平衡的原则从此被打破,许多国家的政府从不得已的预算赤字,逐步走向主动的、无所顾虑的赤字预算。赤字预算的确刺激了有效需求,但却又产生了通货膨胀等新问题,引起后来的经济学家为此而争论不休。  凯恩斯反对一味节俭。传统的经济理论和社会道德规范认为储蓄、节俭是美德,极少宣传消费是善举,是刺激经济的良策。他引用过孟德维尔的寓言:蜜蜂社会由于追求奢侈豪华的生活而繁荣;又由于节俭而衰落。以此说明节俭往往对社会不利。  为刺激经济发展,凯恩斯主张物价上涨。因为通过物价上涨使实际工资下降的办法,要比传统的主张降低名义工资的办法更为聪明、可取。降低名义工资也许会刺激企业的经济活动,增加投资,扩大就业,就个别企业来说也许行得通,但从整个社会来说,这种做法并非良策。因为降低名义工资容易引起工人的反抗,而且降低工资水平会相应地减少社会对产品和服务的总需求,导致市场和生产的进一步紧缩。  凯恩斯也主张“济贫”。他认为,向富人征税再救济给穷人,有利于提高整个社会的边际消费倾向。因为富人的钱越多,储蓄的钱会越多。而征税后储蓄会减少,再救济结穷人,使之用于消费,把大部分的国民收入转用于消费,有利于扩大消费需求,刺激生产,实现充分就业。  凯恩斯的政策主张还不止这些。从上述可以看出他的政策主张与他的理论观点是一致的。他的许多主张被西方国家当政者所采纳,尽管有的没有兑现,但他的影响是巨大的。在经济学说史上,无论是赞成他的人也好,反对他的人也好,都不能不提到他和他的理论。历史不会使他湮没无闻。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宏观经济学的奠基人是凯恩斯。凯恩斯的思想一方面来自对现实问题的思考,另一方面也受先辈经济学家的启发。关于有效需求刺激国民收入的问题并不是由凯恩斯首先提出来的。马尔萨斯的思想对凯恩斯的影向至深,而凯恩斯对马尔萨斯的钦佩之情则常常溢于言表。但西方经济学界并不认为在经济学上曾发生过“马尔萨斯革命”,而只承认凯恩斯革命。因为是凯恩斯而不是马尔萨斯对有效需求问题作了全面的论述,并提出了一个较为完整的理论体系。相比之下,马尔萨斯在许多方面是含糊不清的。除个人原因外,还应当从社会根源上找原因。凯恩斯和马尔萨斯都遇到战争之后随之而来的严重失业和萧条,但凯恩斯碰到的问题比马尔萨斯所遭遇的要严重得多。有人说,凯恩斯的经济学是萧条经济学,也有人反对此说。不管如何,凯恩斯是通过对严重的萧条进行思考而产生出这些理论的。  可见,宏观经济学是与以往的经济学说的总体分析相对立而产生的。以往的理论其实并不能胜任总体分析,不能解释资本主义社会产生萧条相失业的现实。于是,作为“凯恩斯革命”的一种结果,宏观经济学承担了这一任务。而以往的理论,规程则更多地用于解释“微观”——个别企业相消费者的经济行为。如此分工,似乎宏观经济学和微观经济学可以各司其职,和谐共存了。  《国富论》研究  [size=3]国富论研究  "这一著作是完全应该受到推崇的,所有承认政治经济学重要性的人都一样推崇他(斯密)"  ——李嘉图  "斯密博士是政治经济学现代体系的真正创始人。......斯密博士的著作必须放在那些有助于人类自由、开化和富裕等著作的最前列。"  ——麦克库洛赫  "在亚当·斯密那里,政治经济学已发展为某种整体,他所包括的范围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形成。"  ——马克思  "《国富论》与《圣经》,《资本论》同为人类不朽的智慧宝库"  ——加尔布雷思  硕士阶段写的东西,转载请注明博客中国始发  国富论研究  "这一著作是完全应该受到推崇的,所有承认政治经济学重要性的人都一样推崇他(斯密)"  ——李嘉图  "斯密博士是政治经济学现代体系的真正创始人。......斯密博士的著作必须放在那些有助于人类自由、开化和富裕等著作的最前列。"  ——麦克库洛赫  "在亚当·斯密那里,政治经济学已发展为某种整体,他所包括的范围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形成。"

阐述国际服务贸易的4种提供方式

服务贸易的方式分为4种: (1)消费者和生产者都不移动的服务贸易; (2)消费者移动到生产者所在国进行的服务贸易; (3)生产者移动到消费者所在国进行服务贸易; (4)消费者和生产者移动到第三国进行的服务贸易.

国际服务贸易的分类

于国际服务贸易的多样性和复杂性,目前尚未形成一个统一的分类标准。许多经济学家和国际经济组组织为了分析方便和研究的需要,从各自选择的角度对国际服务贸易进行划分,下面对有代表性和影响的分类加以扼要评述

请问国际货物贸易的特点是什么???要详细~准确~谢谢~

国际贸易的主要特点 国际货物贸易属商品交换范围,与国内贸易在性质上并无不同,但由于它是在不同国家或地区间进行的,所以与国内贸易相比具有以下特点: 1.国际货物贸易要涉及不同国家或地区在政策措施、法律体系方面可能存在的差异和冲突,以及语言文化、社会习俗等方面带来的差异,所涉及的问题远比国内贸易复杂。 2.国际货物贸易的交易数量和金额一般较大,运输距离较远,履行时间较长,因此交易双方承担的风险远比国内贸易要大。 3.国际货物贸易容易受到交易双方所在国家的政治、经济变动、双边关系及国际局势变化等条件的影响。 4.国际货物贸易除了交易双方外,还需涉及到运输、保险、银行、商检、海关等部门的协作、配合,过程较国内贸易要复杂的多 当代国际服务贸易新特点及发展趋势 一、当代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的特点 国际服务贸易是指服务业(第三产业)的对外贸易,即发生国际收支行为的服务业经营活动,如国际间运输、保险、金融、旅游、技术等劳务的有偿提供和接受。国际服务贸易是本世纪70年代以来突破传统意义上的国际商品活动领域而迅猛发展的。随着《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的签订并生效,国际服务贸易日益得到各国的重视,已成为世界经贸竞争的又一热点。据世界贸易组织1997年12月发表的1997年世界贸易年度报告显示,全球服务贸易发展迅速,1996年增长5%,1997年预计增至7%,总额将达2.7万亿美元。纵观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呈现如下趋势: 1、服务贸易在国际贸易中的比重不断加大。服务贸易的发展是产业进步的标志。二战以后的半个多世纪当中,特别是70年代以来,由于国际分工的深化,产业结构不断调整,科技革命加剧以及跨国公司的崛起,促使国际服务贸易以高于货物贸易增长的速度迅速发展。1970年,世界服务贸易总额只有710亿美元,而到1980年则猛增至3830亿美元,10年间增长5倍多。1980年以后,国际服务贸易依然保持着迅猛增长的势头,年平均增长率约为5%,是同期国际货物贸易年平均增长率2.5%的两部。到1993年,世界服务贸易额达到1.03万亿美元,在全球贸易总额中的比重超过四分之一。人们预计,随着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协议的实施和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正式运行,各国将进一步开放服务市场,服务贸易也会随之进一步发展,到本世纪末将会占全球贸易总额的三分之一。 2、国际服务贸易的领域不断扩大。目前,国际服务贸易涉及的范围包括:(1)国际运输(海运、空运和陆运);(2)国际旅游;(3)国际金融服务(包括保险);(4)国际信息处理和传递软件资料服务;(5)国际咨询服务(包括会计、律师等);(6)建筑和工程承包等劳务输出;(7)国际电讯服务;(8)广告、设计、会计管理等项目服务;(9)国际租赁服务;(10)商品的维修、保养、技术指导等售后服务;(11)国际视听服务(12)教育、卫生、文化艺术的国际交流服务;(13)商业批发与零售服务;(14)知识产权(工业产权和版权)服务;(15)国际投资服务;(16)其他官方国际服务等。 3、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不平衡。首先,工业化国家在国际服务贸易中占有绝对优势。一般说来,大多数工业化国家是国际服务贸易的顺差国。据统计资料显示,1986年工业化国家在世界服务贸易中所占的比例为78.6%,其中运输、投资净收益、旅游收入等均占各项目的75%以上。1996年全球服务贸易出口前20名的排名榜上,工业化国家占了15位,美国则以出口额2,026亿美元高居傍首。其次,行业发展不平衡。随着服务贸易业全球市场的迅速扩展,在服务业的行业区别越分越细的同时,行业发展速度则高低不同。传统的全球运输服务业仍在增长,但增速已趋缓,年增长率仅为2%;旅游业则增长了6%,而金融服务、电信服务及专利等的增长率则达到了7%。再次,新兴发展中国家发展势头良好。就总体而言,发展中国家在服务贸易领域处于明显的劣势,除了旅游业和劳务汇回款等个别项目(即基于劳务输出之上的项目)之外,它们在服务贸易上几乎全部是逆差。但是,随着发展中国家经济的发展,特别是新兴发展中国家的迅速崛起,其国际服务贸易也得到了迅猛发展。1996年亚洲各国和拉美地区服务贸易出口增长率都达到了8%,高于北美和西欧各国。新加坡、韩国、中国、泰国和中国的香港、台湾地区均跨入了全球服务贸易出口前20名行列。 4、国际服务贸易越来越受到各国的重视。由于国际服务贸易自本世纪70年代以来的迅速发展,国际服务贸易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各国为了自己的利益都加大了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力度,并加强了对国际服务贸易领域的研究。特别是自1986年国际服务贸易成为“乌拉圭回合”新议题以来,国际服务贸易和国内服务业的发展更成为政府、工商界和学术届关注的热点。许多发达国家政府拨款资助学术届和智囊机构对这一领域进行专项研究,分析国际服务贸易的经济学涵义、现实发展状况、争夺世界市场的策略以及各种可能的政策行为等。而发展中国家一方面对开放金融、保险、运输及商业销售等市场仍持谨慎的保护主义态度,另一方面也开始重视这一领域的研究,力图在这一新的国际经贸领域中真正做到知己知彼,以便在进入和开放国际服务贸易市场的实践中处于主动地位。 二、国际服务贸易迅速发展的原因 当代国际服务贸易迅速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世界经济结构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20世纪60年代兴起的新科技革命加速了这种历史演变的进程,从而导致世界贸易结构和人们社会生活方式的改变。具体说来,当代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世界产业结构升级的驱动。按照发展经济学的经济增长阶段论,随着国家经济能力的增长,该国的产业结构将依次提升,逐步由农业经济过渡到工业经济,再由工业经济发展到服务经济。本世纪60年代初,主要西方国家都已完成了本国的工业化进程,开始步入后工业化的发展阶段,即国内经济重心向服务业偏移。由各国经济能力增长所带动的产业升级使得世界产业结构发生大规模的调整。在这一过程中所形成的新的世界经济结构不平衡,导致了对国际服务的更大规模的需求,使全球服务性产业的贸易总额有了高速增长的潜力。 2、国际货物贸易和国际投资增长的带动。战后半个多世纪以来,国际货物贸易流量不断扩大,以世界货物贸易出口总值为例,1950年总计为611亿美元,1990年达33949亿美元,40年时间增长了近56倍,远远超过了同期世界工业生产和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在货物贸易高速增长的带动下,同货物进出口直接关联的传统服务贸易项目,如国际运输服务、国际货物保险、国际结算服务等,都相应地在规模上、数量上成倍增长。而国际投资的迅速扩大和向服务业倾斜,不仅带动了国际货物贸易的增长,而且带动了国际服务贸易的迅猛增长。特别是国际投资收益作为要素服务项目,其迅速扩张本身就构成海外服务贸易流量的扩大。 3、新科技革命的有力推动。新科技革命,特别是本世纪60年代兴起的信息技术革命、有力地推动了国际服务贸易的迅猛发展。首先,高新技术的发展广泛应用到了服务产业,使许多原先“不可贸易”的服务转化成“可贸易”的服务,从而使国际服务贸易的种类增加,范围扩大,例如一些传统的教育服务、健康服务一向被认为是:“不可贸易”的服务,现今可被储存在磁盘或软件中进行买卖。信息技术和通讯技术的发展,还促使银行、保险、商品零售等得以在全球范围内开展业务,为跨国界服务带来了机遇。其次,科学技术革命加快了劳动力和科技人员的国际流动,特别是促进了专业科技人员和高级管理人才向他国流动,推动国际服务贸易流量的扩大。最后,随着科技的进步,发达国家的产业结构逐渐向技术密集和资本密集的高科技产业转移,把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到新兴工业化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使这些国家和地区能够利用本地区丰富廉价的劳动力资源,赚取外汇服务收入,形成大规模的境内服务输出。 4、世界经济一体化和社会生活国际化的促进。世界经济区域化、一体化的发展和各国人民生活水平的大幅度提高,使得现代人的社会生活越来越国际化,出国旅游、接受教育以及聘请专门人才等,即使对于发展中国家的人民来说也不是可望而不可及的了。在过去40多年间,旅游业成为国际上发展最快的行业之一,同社会生活国际化相关的服务贸易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

国际经济学,服务贸易有哪些特征

特征:  1.服务商品的不可感知性或贸易标的无形性  2.不可分离性  3.贸易主体地位的重要性  4.服务贸易的差异性  5.服务贸易市场的高度垄断性  6.不可贮存性  7.贸易保护方式具有隐蔽性  8.国际服务贸易的约束条例相对灵活  9.服务产品的营销管理具有更大的难度和复杂性

国际服务贸易有什么特点阿?

现在人们在不断地分析和研究两者之间的差异,并且给予国际服务贸易高度的重视,一方面是因为历史上服务贸易处于一个相对从属的地位,人们对它的关注和研究没有货物贸易那么多,它的许多自己独有的特点没有被人们认识到;另一方面是由于随着经济和科技的发展,服务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甚至可以说发生了质变,它在国民经济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一、国际服务贸易的一般特点 由于服务本身存在的一些独特特点,导致国际服务贸易也呈现出与国际货物贸易不同的特点。与国际货物贸易比较,国际服务贸易具有以下几个明显的特点: 首先,服务是无形的,具有不可触摸性、不可储存性和不易运输性,因而导致国际服务贸易的交易方式多样化。 一般来看,国际服务贸易主要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实现的:第一,直接出口。指服务出口国向服务进口国直接提供服务,这种方式中没有人员、物资和资金的流动,只是通过电讯、邮电或计算机的联网实现的,也就是说服务的供需双方不离开居住地而进行的服务交易。例如国际电话、卫星广播和计算机软件设计等。直接出口有时也被称为分离型国际服务贸易或过境交付型国际服务贸易。第二,间接出口。指服务出口国不是直接将服务输出到服务迸口国而是由服务进口国的消费者直接到服务出口国消费服务。比如服务进口国的消费者到服务出口国去旅游、留学等。间接出口又称为供给地依存型国际服务贸易或境外消费型国际服务贸易。第三,国外当地生产当地销售。是指服务出口国的企业、经济实体或个人直接到服务进口国去提供服务。提供的方式既可以是通过创办服务企业,也可以是通过个人受雇或从事个体服务等,譬如在进口国受雇当司机、海员或自己开设个体医疗诊所等。国外当地生产当地销售这种服务出口的方式又被称为需求地依存型或法人与自然人存在型国际服务贸易,是目前服务出口中一种最主要的方式。 其次,服务的生产与消费往往是同时发生的,通常无法进行将服务转让从而达到赢利目的的活动,所以服务的生产和出口过程一定程度上讲也就是服务的迸口和消费过程。 第四,服务贸易的统计数据和货物贸易的统计数据一样,在各国国际收支平衡表中得到体现。但是,服务贸易的统计数据却无法像货物贸易的统计数据那样,在各国海关进出口统计上显示。 第五,对服务贸易的监控往往只能通过国家立法和制定行政法规来达到目的,因此它所涉及的法规形式和强度都远远超过货物贸易。 二、国际服务贸易的新特点 20世纪60年代以来,世界经济重心开始转向服务业。在1999年世界国内生产总值 (GDP)中,服务业的产值占61%,制造业占34%,而农业仅占5%左右。服务业在各国就业和国内生产总值 (GDP)中的比重也在不断加大,发达国家服务业占GDP的比重由1970年的58.2%提高到1999年的65.3%,服务业就业人数占国内就业总数的比重在55%-75%之间,同期发展中国家服务业占GDP的比重也从42.5%上升到48.1%,服务业就业人数占国内就业总数的30%-55%,服务业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国民收入和就业增长的重要来源。 服务业的发展相应地推动了国际服务贸易的增长。服务贸易总额在1970年为700多亿美元,1980年为3800亿美元,1990年是8660亿美元。如果将其中的政府服务剔除,仅考虑商业服务,根据有关的世界经济组织的统计,1986年国际商业服务出口额为4496亿美元,1990年为7827亿美元,1994年为10550亿美元,1998年是13320亿美元,2000年是14150亿美元,而2002年达到了15400亿美元,其年平均增长速度达到7%左右,超过了同期的货物贸易6%左右的增长速度。 各国服务贸易也相应扩大,如无形贸易出口在出口总额中的比重在美国达60%以上,在英国、法国、瑞士则高达70始以上,在德国、日本、意大利、荷兰等国也在30%以上。服务贸易日益成为世界各国获取外汇收入、改善本国在国际经济贸易交往中地位的重要途径,且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一国国际贸易的发展水平,进而决定了一国在国际竞争中所处的地位以及参与国际经济交往的收益情况。 国际服务贸易在其快速发展中呈现出以下几个新的特征: (一)国际服务贸易进入高速发展期 据世界贸易组织的统计,1990-2000年间国际服务贸易额年均增长率为7%,高于同期世界货物贸易6%的增长率。2002年世界服务贸易总额达到了15400亿美元,约占全球贸易总额的五分之一。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来临,新的服务部门不断涌现,越来越多的劳动者从实物生产转移到服务生产。与此相适应,国际服务贸易也将进入一个高速发展的时期。有关专家分析认为,在今后的20-30年间,服务贸易在整个国际贸易中的比重大约每年提高一个百分点,预计到21世纪30年代左右,服务贸易在整个国际贸易中的比重将赶上甚至超过货物贸易的比重,服务贸易将成为国际贸易的主要内容。 (二)国际服务贸易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日益加强,成为一国竞争优势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现代科技的迅速发展和广泛应用,服务逐渐成为多数产品增值的主要来源,世界市场的竞争也相应地由价格竞争转向了非价格竞争。诸如金融、技术、运输、通讯、信息等生产性服务上升为服务贸易的主体,它们的发展状况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和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标志。由于通讯和信息技术与服务贸易的日趋融合,服务贸易正成为当代国际信息流动的主渠道。一方面,关系到国家经济命脉和主权安全的关键领域被日益加深的经济全球化的浪潮引人了国际市场,服务贸易发展与国家战略利益紧密相连,致使各国都给予本国的服务贸易以高度的关注;另一方面,信息、技术和金融资源获得了更有效的发挥它们功效的传播途径,服务贸易对物质生产和国民 经济增长起着越来越重大的调节作用,服务贸易已经成为一国竞争优势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国际服务贸易日益显示出发达国家占主导、高附加值服务贸易比重加大的格局 从地理分布上讲,西欧和北美的国际服务贸易较为活跃,比如2002年,全球十大服务贸易出口国 (地区,依次是: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西班牙、意大利、荷兰、比利时一卢森堡和中国香港;十大服务贸易进口国(地区,依次是:美国、德国、日本、英国、法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卢森堡、中国、加拿大。 从行业分布来讲,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也很不均衡,其中金额较大的项目有旅游、运输、保险、金融和电信等。在产品结构方面,广大发展中国家出口的服务产品主要是劳动密集型的,如劳务输出等;而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与地区出口的则主要是知识、技术和资本密集型的服务产品,如专业咨询、计算机软件设计等。 (四)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以高新技术为核心、以技术进步为基础 高新技术的发展和应用,促进了世界经济发展中以服务生产为核心的新的国际分工格局,同时扩大了服务的领域,改变了传统的服务提供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服务的可贸易性。 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应用,改变了国际服务贸易的方式、内容和构成。现代的电信和传递技术,使时司和空司这样的距离概念在经济生活中逐渐失去了它们本来带有的制约性的色彩,导致服务的不可储存性和运输的传统特性都发生了改变。从而,许多生产和消费原来需要同步进行的服务,现在可以实现生产与消费的分离。银行、保险、医疗、咨询和教育等原来需要供需双方直接接触的服务,现在可以采用远距离信息传递的方式。 通讯革命大大提高了服务的可贸易性,加速了生产专业化发展的进程。从而,服务贸易的主要内容从运输、工程建筑等传统领域转向知识、技术和数据处理等不断涌现的新兴领域。 现代科技的发展使得物质生产和服务生产中的知识、信息投入比重不断提高,从而推动了服务贸易结构的变化。以劳动密集为特征的传统服务贸易地位逐渐下降,以资本密集、技术密集和知识密集为特征的新兴服务贸易逐渐发展壮大。 (五)跨国公司对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首先,跨国公司在世界范围的经济扩张过程和跨国生产过程中都需要大量的服务投入;其次,跨国公司在进行全球性的投资活动、技术转让和国际性的生产专业化进程中,一方面促进了专家、技术人员和劳动力这些服务贸易中的劳动要素的跨国流动,另一方面也带动了金融、保险、法律、技术、运输、计算机和咨询等相关服务业的发展;最后,跨国公司为了获取高额利润越来越多地加大对服务业领域的投资,一大批服务业跨国公司纷纷兴起,直接而有力地推动了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 (六)国际服务贸易的自由化趋势已是大势所趋 随着服务贸易的强劲发展和服务贸易在世界各国经济中的重要性日益提高,世界服务贸易市场的竞争不断加剧,客观上促使各国对服务贸易自由化问题给予高度的关注。 所谓服务贸易自由化问题,就是各成员方通过多边贸易谈判,降低和约束关税,取消其他的服务贸易中的壁垒,消除国际贸易中的歧视待遇,提高各国的市场准入水平。

阐述国际服务贸易的4种提供方式

服务贸易的方式分为4种:(1)消费者和生产者都不移动的服务贸易;(2)消费者移动到生产者所在国进行的服务贸易;(3)生产者移动到消费者所在国进行服务贸易;(4)消费者和生产者移动到第三国进行的服务贸易。

服务贸易总协定中国际服务贸易的四种方式及其含义?

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的界定,国际服务贸易具体有四种提供方式: 第一,“跨 境提供”方式。“跨境提供”方式是指从一国境内向另一国境内提供服务。这种服务不构成人员、物资或资金的流动,而是通过邮政、电讯、计算机网络实现的服务,如金融、信息和视听等。 第二,“国外消费”方式。“国外消费”方式是指在一国境内向另一国的服务消费者(自然人或法人)提供服务,如接待外国游客、为国外病人提供医疗服务、接受外国留学生等。 第三,“商业存在”方式。“商业存在”方式是指一国的服务提 供者通过在另一国境内的商业存在(指任何类型的经营企业或专业机构)提供服务,如一国的公司到国外开办银行、商店,设立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 第四,“自然人存在”方式。“自然人存在”方式是指一国的服务提供者通过自然人在另一国境内的 存在提供服务,如一国的医生、教授、艺术家到另一国办公事服务。

[单选题] GATS所确定的国际服务贸易提供方式共有几种?() A. 2种 B. 3种

GATS以服务贸易的四种提供方式即跨境交付、境外消费、商业存在、自然人流动对服务贸易作出了全面的定义(以下称GATS定义),这个定义已成为国际服务贸易的权威定义。  跨境交付(Cross-border supply)  指服务提供者从一成员的境内向另一成员境内的消费者提供服务。这种服务贸易方式强调服务提供者和消费者在地理上的界限,跨越国境和边界的只是服务本身,它与一般的货物贸易方式非常相似。如在美国的律师为在中国的客户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这种形式仅是服务本身跨越国界,没有人员,物质的流动。  境外消费(Consumption abroad )  指服务的提供者在一成员境内向来自另一成员的消费者提供服务,即服务消费者移动到提供者境内享用服务。如中国公民到美国旅游或求学。  商业存在(Commercial Presence)  指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在另一成员境内设立商业机构,为其境内的消费者提供服务,商业机构包括法人和非法人的分支机构或代表处。商业存在实际上就是一国服务提供者到东道国去设立外商投资企业,进行就地生产就地销售服务。商业存在可以由东道国人员组成,也可由外国人参与,但这些外国人应以自然人流动方式提供服务。例如,一成员的银行或保险公司到另一成员境内开设分行或保险公司,提供金融、保险服务。  自然人流动(Presenceofnaturalpersons)  指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以自然人身份进入另一成员境内提供服务。与商业存在不同的是,它不涉及投资行为,如境外劳务服务等。

简述国际服务贸易的特征

1:不可贮存性2:进出口的表现方式与货物不同3:贸易主体和客观非同时转移4:服务贸易市场具有高度垄断性5:贸易保护方式更具有刚性和隐蔽性6:营销管理具有更大的难度和复杂性7:国际服务贸易统计复杂

北京市国际服务贸易中心工作怎么样

北京市国际服务贸易中心工作很好。1、北京市国际服务贸易中心工作轻松,只需要招待客人即可。2、北京市国际服务贸易中心的工资高,普通员工能够拿到6000元的工资。所以北京市国际服务贸易中心工作很好。

国际服务贸易与商品贸易有何区别

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贸易标的物的内容不同。国际服务贸易的标的物是无形产品。而商品贸易的标的物是有形商品。(2)贸易标的物的使用权和所有权不同。在服务贸易中的技术贸易是技术供应方在一定条件下将技术贸易的标的物使用权转让给接受方使用,并不转让所有权;商品贸易中标的物则在买卖过程中实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同时转移。(3)服务贸易涉及的法律相对复杂,商品贸易则相对简单。(4)服务贸易一般不体现在海关统计上,但体现在国际收支平衡表上。商品贸易则体现在海关统计上。

国际服务贸易的特征是什么?

1:不可贮存性2:进出口的表现方式与货物不同3:贸易主体和客观非同时转移4:服务贸易市场具有高度垄断性5:贸易保护方式更具有刚性和隐蔽性6:营销管理具有更大的难度和复杂性7:国际服务贸易统计复杂

国际服务贸易有什么特点阿?

现在人们在不断地分析和研究两者之间的差异,并且给予国际服务贸易高度的重视,一方面是因为历史上服务贸易处于一个相对从属的地位,人们对它的关注和研究没有货物贸易那么多,它的许多自己独有的特点没有被人们认识到;另一方面是由于随着经济和科技的发展,服务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甚至可以说发生了质变,它在国民经济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一、国际服务贸易的一般特点 由于服务本身存在的一些独特特点,导致国际服务贸易也呈现出与国际货物贸易不同的特点。与国际货物贸易比较,国际服务贸易具有以下几个明显的特点: 首先,服务是无形的,具有不可触摸性、不可储存性和不易运输性,因而导致国际服务贸易的交易方式多样化。 一般来看,国际服务贸易主要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实现的:第一,直接出口。指服务出口国向服务进口国直接提供服务,这种方式中没有人员、物资和资金的流动,只是通过电讯、邮电或计算机的联网实现的,也就是说服务的供需双方不离开居住地而进行的服务交易。例如国际电话、卫星广播和计算机软件设计等。直接出口有时也被称为分离型国际服务贸易或过境交付型国际服务贸易。第二,间接出口。指服务出口国不是直接将服务输出到服务迸口国而是由服务进口国的消费者直接到服务出口国消费服务。比如服务进口国的消费者到服务出口国去旅游、留学等。间接出口又称为供给地依存型国际服务贸易或境外消费型国际服务贸易。第三,国外当地生产当地销售。是指服务出口国的企业、经济实体或个人直接到服务进口国去提供服务。提供的方式既可以是通过创办服务企业,也可以是通过个人受雇或从事个体服务等,譬如在进口国受雇当司机、海员或自己开设个体医疗诊所等。国外当地生产当地销售这种服务出口的方式又被称为需求地依存型或法人与自然人存在型国际服务贸易,是目前服务出口中一种最主要的方式。 其次,服务的生产与消费往往是同时发生的,通常无法进行将服务转让从而达到赢利目的的活动,所以服务的生产和出口过程一定程度上讲也就是服务的迸口和消费过程。 第四,服务贸易的统计数据和货物贸易的统计数据一样,在各国国际收支平衡表中得到体现。但是,服务贸易的统计数据却无法像货物贸易的统计数据那样,在各国海关进出口统计上显示。 第五,对服务贸易的监控往往只能通过国家立法和制定行政法规来达到目的,因此它所涉及的法规形式和强度都远远超过货物贸易。 二、国际服务贸易的新特点 20世纪60年代以来,世界经济重心开始转向服务业。在1999年世界国内生产总值 (GDP)中,服务业的产值占61%,制造业占34%,而农业仅占5%左右。服务业在各国就业和国内生产总值 (GDP)中的比重也在不断加大,发达国家服务业占GDP的比重由1970年的58.2%提高到1999年的65.3%,服务业就业人数占国内就业总数的比重在55%-75%之间,同期发展中国家服务业占GDP的比重也从42.5%上升到48.1%,服务业就业人数占国内就业总数的30%-55%,服务业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国民收入和就业增长的重要来源。 服务业的发展相应地推动了国际服务贸易的增长。服务贸易总额在1970年为700多亿美元,1980年为3800亿美元,1990年是8660亿美元。如果将其中的政府服务剔除,仅考虑商业服务,根据有关的世界经济组织的统计,1986年国际商业服务出口额为4496亿美元,1990年为7827亿美元,1994年为10550亿美元,1998年是13320亿美元,2000年是14150亿美元,而2002年达到了15400亿美元,其年平均增长速度达到7%左右,超过了同期的货物贸易6%左右的增长速度。 各国服务贸易也相应扩大,如无形贸易出口在出口总额中的比重在美国达60%以上,在英国、法国、瑞士则高达70始以上,在德国、日本、意大利、荷兰等国也在30%以上。服务贸易日益成为世界各国获取外汇收入、改善本国在国际经济贸易交往中地位的重要途径,且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一国国际贸易的发展水平,进而决定了一国在国际竞争中所处的地位以及参与国际经济交往的收益情况。 国际服务贸易在其快速发展中呈现出以下几个新的特征: (一)国际服务贸易进入高速发展期 据世界贸易组织的统计,1990-2000年间国际服务贸易额年均增长率为7%,高于同期世界货物贸易6%的增长率。2002年世界服务贸易总额达到了15400亿美元,约占全球贸易总额的五分之一。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来临,新的服务部门不断涌现,越来越多的劳动者从实物生产转移到服务生产。与此相适应,国际服务贸易也将进入一个高速发展的时期。有关专家分析认为,在今后的20-30年间,服务贸易在整个国际贸易中的比重大约每年提高一个百分点,预计到21世纪30年代左右,服务贸易在整个国际贸易中的比重将赶上甚至超过货物贸易的比重,服务贸易将成为国际贸易的主要内容。 (二)国际服务贸易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日益加强,成为一国竞争优势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现代科技的迅速发展和广泛应用,服务逐渐成为多数产品增值的主要来源,世界市场的竞争也相应地由价格竞争转向了非价格竞争。诸如金融、技术、运输、通讯、信息等生产性服务上升为服务贸易的主体,它们的发展状况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和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标志。由于通讯和信息技术与服务贸易的日趋融合,服务贸易正成为当代国际信息流动的主渠道。一方面,关系到国家经济命脉和主权安全的关键领域被日益加深的经济全球化的浪潮引人了国际市场,服务贸易发展与国家战略利益紧密相连,致使各国都给予本国的服务贸易以高度的关注;另一方面,信息、技术和金融资源获得了更有效的发挥它们功效的传播途径,服务贸易对物质生产和国民 经济增长起着越来越重大的调节作用,服务贸易已经成为一国竞争优势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国际服务贸易日益显示出发达国家占主导、高附加值服务贸易比重加大的格局 从地理分布上讲,西欧和北美的国际服务贸易较为活跃,比如2002年,全球十大服务贸易出口国 (地区,依次是: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西班牙、意大利、荷兰、比利时一卢森堡和中国香港;十大服务贸易进口国(地区,依次是:美国、德国、日本、英国、法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卢森堡、中国、加拿大。 从行业分布来讲,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也很不均衡,其中金额较大的项目有旅游、运输、保险、金融和电信等。在产品结构方面,广大发展中国家出口的服务产品主要是劳动密集型的,如劳务输出等;而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与地区出口的则主要是知识、技术和资本密集型的服务产品,如专业咨询、计算机软件设计等。 (四)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以高新技术为核心、以技术进步为基础 高新技术的发展和应用,促进了世界经济发展中以服务生产为核心的新的国际分工格局,同时扩大了服务的领域,改变了传统的服务提供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服务的可贸易性。 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应用,改变了国际服务贸易的方式、内容和构成。现代的电信和传递技术,使时司和空司这样的距离概念在经济生活中逐渐失去了它们本来带有的制约性的色彩,导致服务的不可储存性和运输的传统特性都发生了改变。从而,许多生产和消费原来需要同步进行的服务,现在可以实现生产与消费的分离。银行、保险、医疗、咨询和教育等原来需要供需双方直接接触的服务,现在可以采用远距离信息传递的方式。 通讯革命大大提高了服务的可贸易性,加速了生产专业化发展的进程。从而,服务贸易的主要内容从运输、工程建筑等传统领域转向知识、技术和数据处理等不断涌现的新兴领域。 现代科技的发展使得物质生产和服务生产中的知识、信息投入比重不断提高,从而推动了服务贸易结构的变化。以劳动密集为特征的传统服务贸易地位逐渐下降,以资本密集、技术密集和知识密集为特征的新兴服务贸易逐渐发展壮大。 (五)跨国公司对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首先,跨国公司在世界范围的经济扩张过程和跨国生产过程中都需要大量的服务投入;其次,跨国公司在进行全球性的投资活动、技术转让和国际性的生产专业化进程中,一方面促进了专家、技术人员和劳动力这些服务贸易中的劳动要素的跨国流动,另一方面也带动了金融、保险、法律、技术、运输、计算机和咨询等相关服务业的发展;最后,跨国公司为了获取高额利润越来越多地加大对服务业领域的投资,一大批服务业跨国公司纷纷兴起,直接而有力地推动了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 (六)国际服务贸易的自由化趋势已是大势所趋 随着服务贸易的强劲发展和服务贸易在世界各国经济中的重要性日益提高,世界服务贸易市场的竞争不断加剧,客观上促使各国对服务贸易自由化问题给予高度的关注。 所谓服务贸易自由化问题,就是各成员方通过多边贸易谈判,降低和约束关税,取消其他的服务贸易中的壁垒,消除国际贸易中的歧视待遇,提高各国的市场准入水平。

影响国际服务贸易的主要因素

1、首先是社会生产力和自然条件。2、其次各国参加国际服务竞争的比较优势和跨国公司。3、最后是社会需求结构变化和各国政策。

国际服务贸易的形式包括

国际服务贸易的形式包括四种,分别是过境交付、境外消费、商业存在、自然人流动。 国际服务贸易是指不同国家之间所发生的服务买卖与交易活动。这种服务是指以提供活劳动德形式而满足他人需要并获得外汇报酬的活动。 1、过境交付:从一成员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境内提供服务。如电信服务; 2、境外消费:在一成员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如到国外看病或外国旅游等; 3、商业存在: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在任何其他成员境内通过商业存在提供服务。是服务贸易活动中最主要的形式; 4、自然人流动: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在任何其他成员境内通过自然人存在提供服务。 国际服务贸易是指不同国家之间所发生的服务买卖与交易活动。

《服务贸易总协定》对国际服务贸易的定义从哪几个方面进行了规定?

《服务贸易总协定》(General Agreement on Trade in Service,GATS)是世界贸易组织管辖的一项多边贸易协议。《服务贸易总协定》由三大部分组成:一是协定条款本身,又称为框架协定,二是部门协议,三是各成员的市场准入承诺单。《服务贸易总协定》本身条款由序言和六个部分29条组成。前28条为框架协议,规定了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原则和规则,第29条为附件(共有8个附件)。主要内容包括:范围和定义、一般义务和纪律、具体承诺、逐步自由化、机构条款、最后条款等,其核心是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市场准入、透明度及支付的款项和转拨的资金的自由流动。《服务贸易总协定》适用于各成员采取的影响服务贸易的各项政策措施,包括中央政府、地区或地方政府和当局及其授权行使权力的非政府机构所采取的政策措施。 《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宗旨是在透明度和逐步自由化的条件下,扩大全球服务贸易,并促进各成员的经济增长和发展中国家成员服务业的发展。协定考虑到各成员服务贸易发展的不平衡,允许各成员对服务贸易进行必要的管理,鼓励发展中国家成员通过提高其国内服务能力、效率和竞争力,更多地参与世界服务贸易。 《服务贸易总协定》规定国际服务贸易具体包括四种方式:(1)跨境交付(Cross-border Supply);(2)境外消费(Consumption Abroad);(3)商业存在(Commercial Presence);(4)自然人流动(Movement of Natural Persons)。《服务贸易总协定》列出服务行业包括以下12个部门:商业、通讯、建筑、销售、教育、环境、金融、卫生、旅游、娱乐、运输、其它,具体分为160多个分部门。协定规定了各成员必须遵守的普遍义务与原则,磋商和争端解决的措施步骤。

国际服务贸易中哪些例子可以阐明服务的基本特征

   红杏出墙的婚姻是拖鞋,它很好穿,又很方便,有很大的适应性,但致命的弱点是出不了大门、上不了正路、走不了多远。

国际货物贸易、国际服务贸易及国际技术贸易三者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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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特点

20世纪70年代以前,国际服务贸易在世界经贸关系中还不是一个引人注目的领域。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组织的多轮谈判都还没有考虑到要涉及这一议题。只是在这以后,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潜力和重要性才开始为人们所重视。这里所说的当代国际服务贸易实际就是指的国际服务贸易于这最近数十年的发展。服务贸易在国际贸易中的比重加大进入20世纪70年代以来,国际服务贸易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1970年,世界服务贸易总额只有710亿美元,而到1980年则猛增至3830亿美元,10年间增长5倍多。1980年以后,国际服务贸易依然保持着迅速增长的势头,年平均增长率约5%,是同期国际货物贸易年平均增长率2.5%的两倍。到1993年,世界服务贸易额达到10300亿美元,在全球贸易总额中的比重超过1/4。人们预计,随着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协议的实施和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正式运行,各国将进一步开放服务市场,服务贸易也会随之进一步发展,到本世纪末将会占全球贸易总额的1/3。 国际服务贸易的范围不断扩展如果把公认的国际服务贸易项目依据其同商品贸易、直接投资的密切程度作一区分的话,大约可以得到3种类型的国际服务贸易项目。一类是同国际货物贸易直接相关的古典国际服务贸易项目,如国际运输、国际维修和保养、国际金融服务(主要是贸易结算服务)、商品的批发和零售等。第二类是同国际直接投资密切相关的要素转移性质的国际服务贸易项目,如股票、债券等形式的证券投资收益,经营管理的利润收益,建筑和工程承包等劳务输出以及金融服务业的国际信贷等。最后一类是相对独立于货物贸易和直接投资的新兴产业的国际服务贸易项目,如国际旅游业提供的服务、世界信息网络的服务、视听产品与知识产权服务等。20世纪70年代以来,古典服务贸易项目的发展主要表现为规模的扩大和数量的增加。例如,从1970年到1980年,世界运输服务贸易的出口额从255亿美元增加到1309亿美元,年均增长率达17.8%,低于同期世界服务贸易总额19.7%的年均增长率。这类项目的增长仍然依赖于国际货物贸易的扩大,是当代国际服务贸易中相对稳定增长的部分。要素转移性质的国际服务贸易虽然在最近几十年也有相当的增长,但这种增长多半也属于规模和数量属性的,大体上同世界经济增长率同步。70年代以来真正构成国际服务贸易迅速发展的是第3种类型的服务贸易项目。这些是国际服务贸易的新范围、新的生长点。以美国为例,1991年其新兴服务贸易项目的出口总额为736.27亿美元,占其服务贸易出口总额1751亿美元的42%。国际服务贸易在国际间发展不平衡工业化国家在国际服务贸易中占有绝对优势。据统计资料显示,1986年工业化国家在世界服务贸易中所占的比例为78.6%,其中运输、投资净收益、旅游收入等均占各项目的75%以上。世界前20位服务出口大国中,发达国家占了绝大多数。工业化国家是服务贸易的顺差国。将要素服务考虑在内,美国是主要的出口国。但是,就狭义上的服务出口而言,法国、英国和意大利最为成功,而美国的地位则相对次之。日本和德国是明显的例外,两国在货物贸易上大幅度出超,但是在服务业上却有结构性赤字。在服务业中,两国在货物运输方面具有很强的竞争力。不过,工业化国家之间在国际服务市场上的相互竞争也十分激烈。欧盟国家与美国之间为争夺发展中国家的市场份额,相互之间存在着种种矛盾,各自在国际服务贸易上推行的政策也有较大的差异。1995年7月26日关贸总协定在布鲁塞尔通过的金融服务贸易多边协议,美国就拒绝签字,认为其中某些条款未能照顾到自己的市场竞争利益。各工业化国家在国际服务市场上所占份额的变动,反映出它们在国际服务贸易领域的发展不平衡。就发展中国家而言,除旅游业、劳动汇回款等个别项目(即基于劳务输出之上的项国)之外,它们在服务贸易上全部是逆差。对于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来说,服务并没有为其对外部门做出积极的贡献。那些因劳务输出而获得顺差的项目,通常由于缺少资本和信息,或者由于大型服务性跨国公司的控制(在旅馆业、航空业等领域),而没有能力留住大部分的附加值。另一方面,为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上寻找出口商品机会,发展中国家不得不从工业化国家进口服务,以取得进入该国商品市场进行销售的机会。很多这类国家的国际收支赤字,特别是在生产者服务领域的赤字,显示出持续的、不断上升的趋势。尽管存在着各种各样的不平衡,但是由于“乌拉圭回合”的《服务贸易总协定》的达成和世界贸易组织的成立,不同发展水平的成员国将自愿或不自愿地参与到国际服务贸易的市场竞争中去。20世纪70年代以前,世界服务贸易市场集中在西方工业化国家,70年代,中东的几个主要产油国由于其丰富的石油收入而吸收大量的投资,成为世界上主要的国际服务输入市场。80年代以来,随着亚大地区经济的迅速发展,特别是“四小龙”的崛起,东南亚的国际服务市场十分活跃。世界各地区的国际服务市场都迅速发展,国际服务贸易的多元竞争形势将会更加明显。各国对国际服务贸易的重视和研究在加强中国国际服务贸易由于国际服务贸易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的迅速发展,国际服务贸易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各国为了自己的利益都加强了对国际服务贸易领域的研究。在传统上,国际服务贸易理论和实证的研究是各国国际经贸关系领域相对被忽视的工作。但自1986年国际服务贸易成为“乌拉圭回合”新议题以来,国际服务贸易和国内服务业的发展开始成为政府、工商界和学术界关注的热点。在发达国家,政府拨款资助学术界和智囊机构对这一领域进行专项的研究,分析国际服务贸易的经济学涵义、现实发展状况、争夺世界市场的策略以及各种可能的政策行为等。而在发展中国家,一方面它们对于开放金融、保险、运输、视听服务及商业销售等市场方面仍持谨慎的保护主义态度,另一方面也开始重视这一领域的研究。有些国家甚至开始组织对本国的服务业状况和外国的服务业状况进行专门的研究和评价机构,力图在这一新的国际经贸领域中真正做到知彼知己,以便在进入和开放国际服务贸易市场的实践中处于主动的地位。

国际服务贸易特点

1、国际服务贸易发展迅速;2、国际服务贸易在总贸易中的比重在提高,但发达国家所占比重高于世界水平;3、发达国家是国际服务贸易的主体,但亚洲发展速度最快;4、其他商业项目成为国际服务贸易的最大项目;5、发达国家特别是美国是国际运输服务贸易的主体,但美国地位在下降;6、发达国家特别是美国是国际旅游服务贸易的主体,发达国家整体比重在下降,但美国稍有上升;7、发达国家特别是美国是国际其他商业服务贸易的主体,美国地位快速上升;8、主要发达国家虽为国际服务贸易主体,但发展很不平衡;9、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商业服务贸易集中在极少数国家和地区,发展很不平衡。

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主题是什么?

9月2日,2021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下称服贸会)在北京举行,本届服贸会以“数字开启未来、服务促进发展”为主题

国际服务贸易学习的意义

国际服务贸易学习的意义如下服务贸易是一种跨越国界进行服务品交易的商业活动,具体包括旅游、运输、保险、金融、通信邮电、建筑安装与承包工程、计算机与信息、专利与技术许可、咨询、教育、医疗保健、广告宣传、电影音像、个人劳务等。服务贸易是服务产业国际化的体现,其发展水平和层次是一国产业进步的标志之一。现在,服务业的发展状况成为影响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目前,世界服务贸易发展迅速,全球经济竞争的重点正从货物贸易转向服务贸易。扩大服务贸易。改善服务贸易结构是提高我国参与国际分工和竞争能力的新举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服务贸易有了较大的发展,服务贸易的年增长不仅高于国民经济的增长,也高于国内服务业的增长速度,对推动国内服务业的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中国国际服务贸易的领域也逐步扩大,通信、金融、保险、技术贸易、经营管理咨询、人员培养等服务进出口随之迅速发展。通过这些服务贸易的发展引进了国外先进的管理方法、技术和经验,对中国现代化建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国际服务贸易综述?

国际服务贸易综述第一节 国际服务贸易概述 一,服务贸易的概念 虽然服务业作为一个传统的产业部门已经有数千年的发展史,但是"服务贸易"(trade in services)这一概念的提出相对于古老的货物贸易而言,则是一件并不遥远的事情.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在进行各国国际收支统计时一直把服务贸易列入无形贸易(invisible trade)一栏中,这种情况直到1993年才做出了调整,而中国过去一直把服务贸易称作劳务贸易.在1986年9月发起的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之前,服务贸易只是在发达国家的有限范围内展开,还谈不上作为国际贸易的普遍问题引起人们的高度关注. 据文献记载"服务贸易"这个概念,最早出现在1972年9月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提出的《高级专家对贸易和有关问题报告》中.1974年美国在其《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款中首次使用了"世界服务贸易"的概念. 目前,由于服务的界定本来就很复杂,此外不同的国家和研究人员从各自的立场出发有不同的视角,因此关于国际服务贸易,各国统计和各种经济贸易文献并无统一的,公认的,确切的定义.下面介绍几种有代表性的定义: 1,联合国贸发会议的定义 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是联合国处理有关贸易和发展问题的常设机构.它从过境这一视角来阐述国际服务贸易.将国际服务贸易定义为:货物的加工,装配,维修以及货币,人员,信息等生产要素为非本国居民提供服务并取得收入的活动,是一国与他国进行服务交换的行为. 狭义的国际服务贸易是无形的,是指发生在国家之间的符合于严格服务定义的直接服务输出与输入活动. 而广义的国际服务贸易既包括有形的劳动力的输出输入,也包括无形的提供者与使用者在没有实体接触的情况下的交易活动,如卫星传送与传播,专利技术贸易等. 一般人们所指的服务贸易都是广义的国际服务贸易概念. 狭义与广义 2,《美加自由贸易协定》的定义 国际服务贸易是指由代表其他缔约方的一个人,在其境内或进入某一缔约方提供所指定的一项服务. 这里所说的 "指定的一项服务"包括(1)生产,分配,销售,营销及传递一项所指定的服务及其进行的采购活动;(2)进入或使用国内的分配系统;(3)奠定一个商业存在,为分配,营销,传递或促进一项指定的服务;(4)遵照投资规定,任何为提供指定服务的投资及任何为提供指定服务的相关活动."一个人"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 3, 乌拉圭回合《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定义 乌拉圭回合谈判在1994年4月签订了GAST,该协定第一条第二款将服务贸易定义为通过以下四种形式提供的服务: 1.跨境交付(cross-border supply):从一成员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提供服务 ;(这种服务不构成人员,物质或资金的流动,而是通过电讯,邮电,计算机网络实现的服务,如视听,金融信息等) 这种服务提供方式特别强调买卖双方在地理上的界限,跨越国境和边界的只是服务本身,而不是服务提供者或接受者. 2.境外消费(consumption abroad):在一成员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如接待外国游客,提供旅游服务,为国外病人提供医疗服务) 这种服务提供方式的主要特点是消费者到境外去享用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 3.商业存在(Commercial Presence) :一成员的服务者在任何其他成员境内通过商业存在提供服务;(指允许一国的企业和经济实体到另一国开业,提供服务,包括投资设立合资,合作和独资企业.如外国公司到中国来开办银行,商店,设立会计,律师事务所等.) 这种服务提供方式的特点是:服务的提供者和消费者在同一成员的领土内;服务提供者到消费者所在国的领土内采取了设立商业机构或专业机构的方式.商业存在是四种服务提供方式中最为重要的方式. 4.自然人流动(Presence of Natural Persons) :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在任何其他成员境内通过自然人存在提供的服务 .(如一国的医生,教授,艺术家到另一国从事个体服务). 自然人流动与商业存在的共同点是:服务提供者到消费者所在国的领土内提供服务;不同点是:以自然人流动方式提供服务,服务提供者没有在消费者所在国的领土内设立商业机构或专业机构. 二,国际服务贸易的分类 (一)民间分类 1,以"移动"为标准 2,以生产过程为标准 3,以要素密集度为标准 4,以商品为标准 (二)世贸组织的分类 (三)IMF分类 (一)民间分类 1.以"移动"为标准 ___ R· M·期特恩在1987年所著的《国际贸易》一书中,将国际服务贸易按服务是否在提供者与使用者之间移动分为4类: (1)分离式服务(separated services).是指服务提供者与使用者在国与国之间不需要移动而实现的服务.运输服务是分离式服务的典型例子.如民用航空运输服务,一家美国航空公司可以为中国的居民提供服务,但并不需要将这家美国航空公司搬到中国去,也不必要求中国顾客到这家航空公司所在的美国去接受服务. GAST中定义的第一种服务提供方式"跨境交付"类似于这一类服务. (2)需要者所在地服务(demander-located services).它是指服务的提供者转移后产生的服务,一般要求服务的提供者与服务使用者在地理上毗邻,接近.银行,金融,保险服务是这类服务的典型代表.例如,一英国银行要想占有日本的小额银行业务市场份额,它必须在日本开设分支机构,这就要求国与国之间存在着资本和劳动力的移动.GATS中定义的第三种服务提供方式"商业存在"类似这一类服务. (3)提供者所在地服务supplier-located services).它是指服务的提供者在本国国内为外籍居民和法人提供的服务,一般要求服务消费者跨国界接受服务.国际旅游,留学教育,涉外医疗属于这类服务贸易.例如,外国游客到中国的长城,桂林等游览接受中国旅行服务.此时,服务提供者并不跨越国界向服务消费者出口服务,对服务提供者而言,也不存在生产要素的移动. GATS中定义的第二种"境外消费"类似这一类服务. (4)自由并非分离的服务(footloose non-separated services).也叫"流动的服务".它是指服务的消费者和生产者相互移动所接受和提供的服务,服务的提供者进行对外直接投资,并利用分支机构向第三国的居民或企业提供服务.如设在意大利的一家美国旅游公司在意大利为德国游客提供服务.流动式服务要求服务的消费者和提供者存在不同程度的资本和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移动.GATS中定义的第三种"商业存在"和第四种"自然人流动"中的部分服务属于这类服务. 这种分类方法其本质涉及到资本和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在不同国家间的移动问题.由于这种生产要素的跨国界移动往往涉及到各国国内立法或地区性法律的限制,并涉及到在需求者所在国的开业权问题,因此,研究这类问题用这种分类方法比较合适.但存在难以准确,彻底地将服务贸易进行划分的缺陷,如各国间相互开业提供的旅游服务就很难加以划分. 2.以生产过程为标准 这种分类方法根据服务与生产过程之间的内在联系,将服务贸易分为三类: (1)生产前服务.主要涉及市场调研和可行性研究等.这类服务在生产过程开始前完成,对生产规模及制造过程均有重要影响. (2)生产服务.主要指在产品生产或制造过程中为生产过程的顺利进行提供的服务.如企业内部质量管理,软件开发,人力资源管理,生产过程之间的各种服务等. (3)生产后服务.这种服务是联结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服务.如广告,营销服务,包装与运输服务等.通过这种服务,企业与市场进行接触,便于研究产品是否适销,设计是否需要改进,包装是否满足消费者需求等. 这种以"生产"为核心划分的国际服务贸易,其本质涉及到应用高新技术提高生产力的问题,并为产品的生产者进行生产前和生产后的服务协调提供重要依据.这使生产者能够对国际市场的变化迅速做出反应,以便改进生产工艺,进行新的设计或引人新的服务,最终生产出为消费者满意的产品或服务. 3.以要素密集度为标准 沿袭商品贸易中所密集使用某种生产要素的特点,有的经济学家按照服务贸易中对资本,技术,劳动力投人要求的密集程度,将服务贸易分为: (1)资本密集型服务.这类服务包括空运,通信,工程建设服务等. (2)技术,知识密集型服务.这类服务包括银行,金融,法律,会计,审计,信息服务等. (3)劳动密集型服务.这类服务包括旅游,建筑,维修,消费服务等. 这种分类以生产要素密集程度为核心,涉及产品或服务竞争中生产要素,尤其是当代高科技的发展和应用问题. 4.以商品为标准 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服务贸易谈判期间,1988年6月谈判小组曾经提出依据服务在商品中的属性进行服务贸易分类,据此服务贸易分为: (1)以商品形式存在的服务.这类服务以商品或实物形式体现.如电影,电视,音响,书籍,计算机及专用数据处理与传输装置等. (2)对商品实物具有补充作用的服务.这类服务对商品价值的实现具有补充,辅助功能 .如商品储运,财务管理,广告宣传等都属于这类服务. (3)对商品实物形态具有替代功能的服务.这类服务伴随有形商品的移动,但又不是一般的商品贸易,不像商品贸易实现了商品所有权的转移,只是向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如技术贸易中常用的特许经营,设备租赁及设备维修等. (4)具有商品属性却与其它商品无关联的服务.这类服务具有商品属性,其销售并不需要其他商品补充才能实现.例如通讯,数据处理,旅游,旅馆和饭店服务等. 这种分类将服务与商品联系起来加以分析,事实上,它就是从理论上承认"服务"与"商品"一样,既存在使用价值,也存在价值,与商品同样能为社会生产力的进步作出贡献.服务的特殊性就在于它有不同于商品的"无形性",但是,这种"无形性"也可以在一定情况下以商品形式体现. (二)世贸组织的分类 乌拉圭回合服务贸易谈判小组在对以商品为中心的服务贸易分类的基础上,结合服务贸易统计和服务贸易部门开放的要求,并在征求各谈判方的提案和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了以部门为中心的服务贸易分类方法,将服务贸易分为12大类.分别如下: 1,商业性服务 . 指在商业活动中涉及的服务交换活动,服务贸易谈判小组列出的6类这种服务,其中既包括个人消费的服务,也包括企业和政府消费的服务.分别是专业性(包括咨询)服务,计算机及相关服务 ,研究与开发服务 ,不动产服务 ,设备租赁服务 和其他服务 . 2,通讯服务.主要指所有有关信息产品,操作,储存设备和软件功能等服务.主要包括邮政服务,速递服务,电信服务,视听服务和其他电信服务. 3,建筑服务.主要指工程建筑从设计,选址到施工的整个服务过程.具体包括:选址服务,涉及建筑物的选址;国内工程建筑项目,如桥梁,港口,公路等的地址选择等;建筑物的安装及装配工程;工程项目施工建筑;固定建筑物的维修服务;其他服务. 4.销售服务.指产品销售过程中的服务交换.主要包括:商业销售,主要指批发业务;零售服务;与销售有关的代理费用及佣金等;特许经营服务;其他销售服务. 5.教育服务.指各国间在高等教育,中等教育,初等教育,学前教育,继续教育,特殊教育和其他教育中的服务交往.如互派留学生,访问学者等. 6.环境服务.指污水处理服务;废物处理服务;卫生及相似服务等. 7.金融服务 主要指银行和保险业及相关的金融服务活动. 8.健康及社会服务 ___ 主要指医疗服务,其他与人类健康相关的服务;社会服务等. 9.旅游及相关服务 ___ 指旅馆,饭店提供的住宿,餐饮服务,膳食服务及相关的服务;旅行社及导游服务. 10.文化,娱乐及体育服务 ___ 指不包括广播,电影,电视在内的一切文化,娱乐,新闻,图书馆,体育服务,如文化交流,文艺演出等. 11.交通运输服务 ___ 主要包括:货物运输服务,如航空运输,海洋运输,铁路运输,管道运输,内河和沿海运输,公路运输服务,也包括航天发射以及运输服务,如卫星发射等;客运服务;船舶服务(包括船员雇用);附属于交通运输的服务,主要指报关行,货物装卸,仓储,港口服务,起航前查验服务等. 12.其他服务 (三)IMF的分类 ___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按照国际收支统计将服务贸易分为: 1.民间服务(或称商业性服务):指1977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编制的《国际收支手册》中的货运;其他运输,客运,港口服务等;旅游;其他民间服务和收益; 2.投资收益:_ 指国与国之间因资本的借贷或投资等所产生的利息,股息,利润的汇出或汇回所产生的收人与支出. 3.其他政府服务和收益 指不列人上述各项的涉及政府的服务和收益 __4.不偿还的转移 ___ 指因属单方面的(或片面的),无对等的收支,即意味着资金在国际间移动后,并不产生归还或偿还的问题.因而,又称单方面转移. 三,服务贸易的特征 由于服务本身存在的一些独特的特点,导致国际服务贸易也呈现出与国际货物贸易不同的特点.与货物贸易相比,服务贸易具有以下几个明显的特点: 1,服务贸易标的物是无形的,具有不可触摸性,不可储存性和不易运输性,这就导致服务出口方式的多样化; 2,服务的生产与消费往往是同时发生的,通常无法将服务进行再生产和套利活动,所以服务的生产和出口过程一定程度上讲也就是服务的进口和消费过程; 3,服务贸易更多地依赖于生产要素的国际移动和服务机构的跨国设置,无论服务贸易的形式如何,它都与资本,劳动力和信息等生产要素的跨国移动密切相关; 4,服务贸易的统计数据和货物贸易一样,在各国国际收支表中得到体现.但是,服务贸易的统计数据却无法象货物贸易那样,在各国海关进出口统计上显示. 5,对服务贸易的监控往往只能通过国家立法和制定行政法规来达到目的,因此它所涉及的法规形式和强度都远远超过货物贸易. 第二节 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 一,二战后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阶段 1,作为货物贸易附属地位的服务贸易阶段(20世纪70年代之前) 这一时期,世界各国还未意识到服务贸易作为一个独立实体的存在,在实际经贸活动中,服务贸易基本上是以货物贸易附属的形式进行.如:仓储,运输,保险等服务.因此,当时尽管事实上存在着服务贸易,但它却独立于人们的意识之外,所以对服务贸易缺乏具体的数量统计. 2,服务贸易快速增长阶段(1970--1994年) 这一时期,服务贸易从货物贸易附属地位逐渐开始独立出来,并得到快速发展.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统计,从1970-1980年间,国际服务贸易年均增长率为17.8%,与同期货物贸易的增长速度大体持平.80年代后,服务贸易开始超过货物贸易的增长速度.1980-1990年间,国际服务贸易年均增长率为5.02%,而同期货物贸易年均增长率只有3.69%,这一势头一直持续到1993年. 3,服务贸易在规范中向自由化发展阶段(1994年以来至今) 1994年4月,规范服务贸易的多边框架体系《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签署后,服务贸易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但服务贸易在高速发展的同时又有一些反复.1994-1995年,服务贸易的增长速度分别为8.03%和13.76%,比同期货物贸易的增长速度低.但从1996年以来,服务贸易和货物贸易几乎处于同步增长并略高于货物贸易的增长速度. 二,二战后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的主要特点 1,国际服务贸易发展迅速 20世纪70年代以来,国际服务贸易发展迅速,规模不断扩大,这种迅速发展的趋势一直延续至今.据世界贸易组织统计,1970年世界服务贸易额640亿美元,1980年3830亿美元,增长了5倍;1990年8490亿美元,翻了一番多;1992年首次突破万亿美元;2000年达到14354亿美元;2004年达到2.1万亿美元.服务贸易在整个国际贸易中所占比重,在70年代和80年代约占五分之一,进入90年代后则增至四分之一.在今后20-30年间,服务贸易在整个国际贸易中的比重大约每年提高一个百分点,预计到21世纪30年代,服务贸易的比重将与货物贸易的比重大体相当,甚至超过货物贸易的比重,成为国际贸易的主要对象和主要内容.这是当代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的首要特征. 2,服务贸易地区发展不平衡 国际服务贸易的格局随着经济,科技的发展不断变化.世界经济的不平衡性决定了服务贸易的不平衡性.美国是当今世界最大的服务贸易国.从单个国家来看,自1981年起,美国的服务贸易出口取代法国跃居世界首位,并一直保持至今.2002年,美国服务贸易出口额达2726亿美元,占世界服务贸易出口总额的17.4%,服务贸易进口额为2056亿美元,占世界服务贸易进口总额的13.3%. 按国家类型来看,服务贸易大国都是发达国家,出口前10位的几乎都是发达国家(2004年中国服务贸易额为1286亿美元,居世界第9位.)

国际人权包括哪些内容?我国民法中人权包括哪些内容?

所谓人权,是指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每个人按其本质和尊严享有或应该享有的基本权利。所谓人权,就其完整的意义而言,就是人人自由、平等地生存和发展的权利,或者说,就是人人基于生存和发展所必需的自由、平等权利。

目前国际贸易发生的新形势是什么?

目前国际贸易的发生的新形势是这样的,现在国际贸易越来越走向的倒退的边缘,现在都是自各自为政了,贸易壁垒又重新开始了

GATS下四种国际服务贸易提供方式的关系是什么?

  GATS以服务贸易的四种提供方式即跨境交付、境外消费、商业存在、自然人流动对服务贸易作出了全面的定义(以下称GATS定义),这个定义已成为国际服务贸易的权威定义。  跨境交付(Cross-border supply)  指服务提供者从一成员的境内向另一成员境内的消费者提供服务。这种服务贸易方式强调服务提供者和消费者在地理上的界限,跨越国境和边界的只是服务本身,它与一般的货物贸易方式非常相似。如在美国的律师为在中国的客户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这种形式仅是服务本身跨越国界,没有人员,物质的流动。  境外消费(Consumption abroad )  指服务的提供者在一成员境内向来自另一成员的消费者提供服务,即服务消费者移动到提供者境内享用服务。如中国公民到美国旅游或求学。  商业存在(Commercial Presence)  指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在另一成员境内设立商业机构,为其境内的消费者提供服务,商业机构包括法人和非法人的分支机构或代表处。商业存在实际上就是一国服务提供者到东道国去设立外商投资企业,进行就地生产就地销售服务。商业存在可以由东道国人员组成,也可由外国人参与,但这些外国人应以自然人流动方式提供服务。例如,一成员的银行或保险公司到另一成员境内开设分行或保险公司,提供金融、保险服务。  自然人流动(Presenceofnaturalpersons)  指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以自然人身份进入另一成员境内提供服务。与商业存在不同的是,它不涉及投资行为,如境外劳务服务等。

国际服务贸易要从哪几个方面考虑?

这种发展的主要推动力来源于国际投资。这可以从3个方面来考虑: 其一,在产业结构的层次上,国际投资带动了各国相关的服务业的发展,从而扩展了国际服务贸易的范围和内容。如由传统的直接投资发展到各种形式的国际间接投资,必然要求各国的金融服务业有较快和较完善的发展。国际投资的发展还要求信息、咨询、租赁、劳务输出与输入等各种相关的服务项目有高效率的发展。 其二,跨国投资加强了各国经济问的依存度,相互对对方服务产业的需求也增加了。 其三,国际投资(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所形成的净收益本身构成广义服务的一项内容(资本要素服务)。根据1986年各国决定推动服务贸易多边谈判时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统计,当年该组织成员国的国际服务贸易额达4049亿特别提款权,相当于当年世界贸易总额的25%,而资本报酬(各投资的净收益)约占其中的11.7%。

国际服务贸易有什么特点阿?

国际服务贸易的特点 《国际商务与服务贸易》 尽管从历史上来看,国际服务贸易是伴随着国际货物贸易的不发展而发展起来的,可是它们两者之间事实上的确存在着很大的不差异。现在人们在不断地分析和研究两者之间的差异,并且给予国际服务贸易高度的重视,一方面是因为历史上服务贸易处于一个相对从属的地位,人们对它的关注和研究没有货物贸易那么多,它的许多自己独有的特点没有被人们认识到;另一方面是由于随着经济和科技的发展,服务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甚至可以说发生了质变,它在国民经济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一、国际服务贸易的一般特点 由于服务本身存在的一些独特特点,导致国际服务贸易也呈现出与国际货物贸易不同的特点。与国际货物贸易比较,国际服务贸易具有以下几个明显的特点: 首先,服务是无形的,具有不可触摸性、不可储存性和不易运输性,因而导致国际服务贸易的交易方式多样化。 一般来看,国际服务贸易主要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实现的:第一,直接出口。指服务出口国向服务进口国直接提供服务,这种方式中没有人员、物资和资金的流动,只是通过电讯、邮电或计算机的联网实现的,也就是说服务的供需双方不离开居住地而进行的服务交易。例如国际电话、卫星广播和计算机软件设计等。直接出口有时也被称为分离型国际服务贸易或过境交付型国际服务贸易。第二,间接出口。指服务出口国不是直接将服务输出到服务迸口国而是由服务进口国的消费者直接到服务出口国消费服务。比如服务进口国的消费者到服务出口国去旅游、留学等。间接出口又称为供给地依存型国际服务贸易或境外消费型国际服务贸易。第三,国外当地生产当地销售。是指服务出口国的企业、经济实体或个人直接到服务进口国去提供服务。提供的方式既可以是通过创办服务企业,也可以是通过个人受雇或从事个体服务等,譬如在进口国受雇当司机、海员或自己开设个体医疗诊所等。国外当地生产当地销售这种服务出口的方式又被称为需求地依存型或法人与自然人存在型国际服务贸易,是目前服务出口中一种最主要的方式。 其次,服务的生产与消费往往是同时发生的,通常无法进行将服务转让从而达到赢利目的的活动,所以服务的生产和出口过程一定程度上讲也就是服务的迸口和消费过程。 第三,国际服务贸易更多地依赖于生产要素的国际移动和服务机构的跨国设置,国际间的服务交换无论采取什么样的形式,它都与资本、劳动力和信息等生产要素的跨国界移动紧密相关。 第四,服务贸易的统计数据和货物贸易的统计数据一样,在各国国际收支平衡表中得到体现。但是,服务贸易的统计数据却无法像货物贸易的统计数据那样,在各国海关进出口统计上显示。 第五,对服务贸易的监控往往只能通过国家立法和制定行政法规来达到目的,因此它所涉及的法规形式和强度都远远超过货物贸易。 二、国际服务贸易的新特点 20世纪60年代以来,世界经济重心开始转向服务业。在1999年世界国内生产总值 (GDP)中,服务业的产值占61%,制造业占34%,而农业仅占5%左右。服务业在各国就业和国内生产总值 (GDP)中的比重也在不断加大,发达国家服务业占GDP的比重由1970年的58.2%提高到1999年的65.3%,服务业就业人数占国内就业总数的比重在55%-75%之间,同期发展中国家服务业占GDP的比重也从42.5%上升到48.1%,服务业就业人数占国内就业总数的30%-55%,服务业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国民收入和就业增长的重要来源。 服务业的发展相应地推动了国际服务贸易的增长。服务贸易总额在1970年为700多亿美元,1980年为3800亿美元,1990年是8660亿美元。如果将其中的政府服务剔除,仅考虑商业服务,根据有关的世界经济组织的统计,1986年国际商业服务出口额为4496亿美元,1990年为7827亿美元,1994年为10550亿美元,1998年是13320亿美元,2000年是14150亿美元,而2002年达到了15400亿美元,其年平均增长速度达到7%左右,超过了同期的货物贸易6%左右的增长速度。 各国服务贸易也相应扩大,如无形贸易出口在出口总额中的比重在美国达60%以上,在英国、法国、瑞士则高达70始以上,在德国、日本、意大利、荷兰等国也在30%以上。服务贸易日益成为世界各国获取外汇收入、改善本国在国际经济贸易交往中地位的重要途径,且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一国国际贸易的发展水平,进而决定了一国在国际竞争中所处的地位以及参与国际经济交往的收益情况。 国际服务贸易在其快速发展中呈现出以下几个新的特征: (一)国际服务贸易进入高速发展期 据世界贸易组织的统计,1990-2000年间国际服务贸易额年均增长率为7%,高于同期世界货物贸易6%的增长率。2002年世界服务贸易总额达到了15400亿美元,约占全球贸易总额的五分之一。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来临,新的服务部门不断涌现,越来越多的劳动者从实物生产转移到服务生产。与此相适应,国际服务贸易也将进入一个高速发展的时期。有关专家分析认为,在今后的20-30年间,服务贸易在整个国际贸易中的比重大约每年提高一个百分点,预计到21世纪30年代左右,服务贸易在整个国际贸易中的比重将赶上甚至超过货物贸易的比重,服务贸易将成为国际贸易的主要内容。 (二)国际服务贸易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日益加强,成为一国竞争优势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现代科技的迅速发展和广泛应用,服务逐渐成为多数产品增值的主要来源,世界市场的竞争也相应地由价格竞争转向了非价格竞争。诸如金融、技术、运输、通讯、信息等生产性服务上升为服务贸易的主体,它们的发展状况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和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标志。由于通讯和信息技术与服务贸易的日趋融合,服务贸易正成为当代国际信息流动的主渠道。一方面,关系到国家经济命脉和主权安全的关键领域被日益加深的经济全球化的浪潮引人了国际市场,服务贸易发展与国家战略利益紧密相连,致使各国都给予本国的服务贸易以高度的关注;另一方面,信息、技术和金融资源获得了更有效的发挥它们功效的传播途径,服务贸易对物质生产和国民 经济增长起着越来越重大的调节作用,服务贸易已经成为一国竞争优势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国际服务贸易日益显示出发达国家占主导、高附加值服务贸易比重加大的格局 从地理分布上讲,西欧和北美的国际服务贸易较为活跃,比如2002年,全球十大服务贸易出口国 (地区,依次是: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西班牙、意大利、荷兰、比利时一卢森堡和中国香港;十大服务贸易进口国(地区,依次是:美国、德国、日本、英国、法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卢森堡、中国、加拿大。 从行业分布来讲,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也很不均衡,其中金额较大的项目有旅游、运输、保险、金融和电信等。在产品结构方面,广大发展中国家出口的服务产品主要是劳动密集型的,如劳务输出等;而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与地区出口的则主要是知识、技术和资本密集型的服务产品,如专业咨询、计算机软件设计等。 (四)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以高新技术为核心、以技术进步为基础 高新技术的发展和应用,促进了世界经济发展中以服务生产为核心的新的国际分工格局,同时扩大了服务的领域,改变了传统的服务提供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服务的可贸易性。 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应用,改变了国际服务贸易的方式、内容和构成。现代的电信和传递技术,使时司和空司这样的距离概念在经济生活中逐渐失去了它们本来带有的制约性的色彩,导致服务的不可储存性和运输的传统特性都发生了改变。从而,许多生产和消费原来需要同步进行的服务,现在可以实现生产与消费的分离。银行、保险、医疗、咨询和教育等原来需要供需双方直接接触的服务,现在可以采用远距离信息传递的方式。 通讯革命大大提高了服务的可贸易性,加速了生产专业化发展的进程。从而,服务贸易的主要内容从运输、工程建筑等传统领域转向知识、技术和数据处理等不断涌现的新兴领域。 现代科技的发展使得物质生产和服务生产中的知识、信息投入比重不断提高,从而推动了服务贸易结构的变化。以劳动密集为特征的传统服务贸易地位逐渐下降,以资本密集、技术密集和知识密集为特征的新兴服务贸易逐渐发展壮大。 (五)跨国公司对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首先,跨国公司在世界范围的经济扩张过程和跨国生产过程中都需要大量的服务投入;其次,跨国公司在进行全球性的投资活动、技术转让和国际性的生产专业化进程中,一方面促进了专家、技术人员和劳动力这些服务贸易中的劳动要素的跨国流动,另一方面也带动了金融、保险、法律、技术、运输、计算机和咨询等相关服务业的发展;最后,跨国公司为了获取高额利润越来越多地加大对服务业领域的投资,一大批服务业跨国公司纷纷兴起,直接而有力地推动了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 (六)国际服务贸易的自由化趋势已是大势所趋 随着服务贸易的强劲发展和服务贸易在世界各国经济中的重要性日益提高,世界服务贸易市场的竞争不断加剧,客观上促使各国对服务贸易自由化问题给予高度的关注。 所谓服务贸易自由化问题,就是各成员方通过多边贸易谈判,降低和约束关税,取消其他的服务贸易中的壁垒,消除国际贸易中的歧视待遇,提高各国的市场准入水平。当然,由于服务贸易壁垒的隐蔽性和非数量性等特征,使得削减国际服务贸易壁垒的进程十分缓慢。

中国引领国际服务贸易市场对吗?

中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服务贸易市场实力逐年增强。在当前全球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的情况下,中国充分利用市场开放和供给侧改革等政策,抢占世界服务业发展的制高点,打造了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服务品牌。中国的“一带一路”倡议更是促进了服务贸易市场的开放和合作,为中国服务业出海提供了新的机遇和平台。在互联网、数字经济等高新技术的推动下,中国服务业发展潜力巨大,正在逐渐成为引领全球服务贸易市场的重要力量。

09年自考国际经济法概论笔记第四章

第四章 国际服务贸易法   第一节 国际服务贸易法概说   一、《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将服务贸易定义为:   (1)自一成员领土向任何其他成员领土提供服务;   (2)在一成员领土内向任何其他成员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   (3)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通过在任何其他成员领土内的商业存在提供服务;   (4)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通过在任何其他成员领土内的自然人存在提供服务。   二、服务贸易可以分为四种类型,即:   (1)跨境交付。指服务的提供者在一成员的领土内向另一成员领土内的消费者提供服务。   (2)境外消费。指服务的提供者在一成员的领土内向来自另一成员的消费者提供服务。   (3)商业存在。指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到另一成员境内设立商业机构或分支机构,为后者领土内的消费者提供服务。   这种类型的服务提供方式有两个特点:一是服务的提供者与消费者在同一成员的领土内;二是服务的提供者必须移动,到消费者所在国领土内采取了设立商业机构或专业机构的方式,具有长期性。商业存在是四种服务提供方式中最重要的方式。   (4)自然人流动。指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以自然人的身份到另一成员境内提供服务。   三、国际服务贸易与国际货物贸易相比,主要体现出如下几个方面的特征:   第一,国际服务贸易具有无形性和不可储存性;   第二,国际服务贸易具有涉及法律、政策的复杂性;   第三,贸易过程通常不涉及所有权的转让,仅与生产要素的跨国界移动有关;   第四,对服务贸易的管制主要不能通过海关监督和征收关税的方法进行,但却可以通过国内法规和众多其他行政机构进行。   第二节 GATS的法律体系和主要内容   一、GATS的法律体系   GATS的法律体系由GATS的正文、GATS的附件、各成员关于市场准入及国民待遇表和部长会议决议及谅解四个部分所构成。   GATS的正文包括前言及6个部分共29个条款。   (一) GATS的正文   第一部分:协定的适用范围和服务贸易的定义;   第二部分:一般义务和纪律;   包括最惠国待遇、透明度及机密信息的披露、发展中国家的更多参与、经济一体化及劳动力市场一体化协定、国内法规、承认、垄断和专营服务提供者、商业惯例、紧急保障措施、支付和转移、保障国际收支的限制、政府采购、一般例外及安全例外、补贴等内容。这些内容构成协定的核心部分。   第三部分:具体;   包括市场准入、国民待遇和附加。   第四部分:逐步自由化;   包括具体的谈判、具体减让表和减让表的修改。   第五部分:机构条款;   主要规定了磋商、争端解决和执行、服务贸易理事会、技术合作、与其他国际组织的关系。   第六部分:最后条款。   规定了成员方可拒绝给予协定项下利益的若干情况,对协议中的关键词语下了定义,指出附件为协定的组成部分。   (二) GATS的附件   GATS的附件是协定的组成部分。包括:关于第2条豁免的附件、关于本协定项下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流动的附件、关于空运服务的附件、关于金融服务的附件、关于金融服务的第二附件、关于海运服务谈判的附件、关于电信服务的附件和关于基础电信谈判的附件。   (三)成员方关于市场准入及国民待遇   表包括水平和具体。   二、GATS正文的主要内容   (一)最惠国待遇义务及其例外   GATS第2条规定:关于本协定涵盖的任何措施,每一成员给予任何其他成员的服务和服务提供者的待遇,应立即和无条件的给予其他任何成员的同类服务和服务提供者。   例外:   第一, 申请义务豁免的例外。   义务豁免的申请应向服务贸易理事会提出并由其在90天内考虑后向部长会议提交一份报告,部长会议应以3/4的多数成员作出决定。   第二, 边境地区交换服务的例外。   一成员对邻国提供了优惠待遇可不必依最惠国待遇给予其他成员。   第三,经济一体化及劳动力市场一体化的例外。   成员方为了达到经济和劳动力市场一体化目标,可以签订双边或多边的自由化服务贸易协定和劳动力市场一体化协定,并作出某些特殊的安排,这些特殊的安排不受最惠国待遇义务的约束。   第四, 政府采购例外。   一成员以政府运作为目的而对政府机构提供的服务,只要这种服务不是为了商业性转售,或在用于商业性销售的服务提供中使用,该项采购服务则不受最惠国规定的影响。   (二)透明度义务及例外   GATS第3条对透明度义务作出了规定,明确要求各成员应尽如下义务:   第一,每一成员立即或至迟措施生效之时公布有关或影响协定的实施的所有普遍适用的措施;   第二,每一成员采用与服务贸易有关的新法律、法规、行政准则或对现有法律、法规、行政准则的任何变更,都应立即并至少每年一次通知服务贸易理事会;   第三,每一成员对任何其他成员就以上措施提出具体资料的要求应立即予以答复;   第四, 每一成员应在协定生效之日起2年内(发展中国家成员经同意可处长一些)设立一个或多个咨询点,以方便其他成员查询上述措施的执行及索取具体资料。   透明度义务的例外,即任何成员对那些一旦披露即会妨碍执法或违背公共利益、安全利益或损害特定公私企业或个人合法商业利益的机密信息,则可以不予披露。   (三)国内法规合理性义务   要求:首选,各成员在已作出具体的部门中,应确保所有影响服务贸易的普遍适用的措施以合理、客观和公正的方式实施。其次,各成员应维持或尽快设立司法、仲裁或行政机构或程序,根据受影响的服务贸易提供者的请求,对影响服务贸易的行政决定进行迅速审查,并在请求被证明合理的情况下提供适当的补偿。再次,任何成员实施的有关资格条件和程序、技术标准和许可要求不致构成不必要的服务贸易壁垒。最后,各成员的主管机关在对已作出具体的某项服务进行批准时,应在合理的时间内,将有关申请的决定通知申请人。   (四)市场准入与国民待遇   1.市场准入   对于市场准入,每一成员对任何其他成员的服务和服务提供者给予的待遇,不得低于其在具体减让表中同意和列明的条款、限制和条件。   一成员不得在其境内或某一地区维持或采取的六项措施,除非有关措施已在表中列明。这些措施:(1)限制服务提供者的数量;(2)限制服务交易或资产的总值;(3)限制服务业务的总数或服务产出总量;(4)限制特定服务部门或服务提供者雇用自然人的总数量;(5)限制或要求服务提供者通过特定形式的法律实体或合营企业提供服务;(6)以限制外国股权的百分比或限制单个或总体外国投资总额的方式限制外国资本的参与。   2.国民待遇   国民待遇是指每一成员在其表所列的部门或分部门中,依该表列明的条件和资格,给予任何其他成员的服务或服务提供者的待遇,应不低于其给予本国同类服务或服务提供者的待遇。   GATS有关国民待遇的规定,具有三个特点:首先,它并不当然适用于所有服务部门,而仅适用于成员方在其表中所列的部门,这显然是一项有限制的国民待遇规定。其次,GATS的国民待遇规定,允许一成员给予任何其他成员的服务或服务提供者以“超国民待遇”,即高于国民的待遇。   (五)逐步自由化   自由化进程的进行应适当尊重各成员的国家政策目标及其总体和各部门的发展水平,各个发展中国家成员应有适当的灵活性,允许其少开放一些部门或类型的交易,以符合其发展状况的方式逐步扩大其市场准入。   三、GATS附件及部长决议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自然人流动问题   (二)关于空运服务问题   (三)关于金融服务问题   (四)关于电信服务问题   (五)关于海运服务问题   第三节 乌拉圭回合后服务贸易谈判的进展   第四节 GATS规则与中国国际服务贸易法   一、中国国际服务贸易立法现状   (一)关于基本原则和待遇标准的规定   一是有条件开放市场原则。二是互惠对等原则。   (二)关于服务市场准入的规定   关于市场准入问题,主要由我国的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法规作出规定。   二、中国对外开放服务贸易的法律   (一)的部门和分部门   中国对于《国际服务贸易分类表》中所列的11个大类仅了9类。   第8类健康与社会服务和第10类娱乐、文化与体育服务,我国尚未作出。   (二)水平   水平是指表中列明对外开放的所有部门在商业存在和自然人流动两个方面对外资开放的程度。

服务贸易总协定所规定的国际服务贸易不包括( )。 A.自然人流动 B.跨境支付

【答案】:C解析本题所要考核的知识点是《服务贸易总协定》规定的国际服务贸易的种类。服务贸易总协定将国际服务贸易分为四种:跨境支付、境外消费、商业存在和自然人流动,而不包括期货交易。所以,本题正确答案是C。

简述当代国际服务贸易的特征

当代国际服务贸易的特征: 1、服务业FDI的发展直接推动了国际服务贸易发展。 2、服务贸易在国际贸易中的重要性有所提高。 3、伴随着服务贸易快速增长,国际服务贸易的结构也在发生变化。 4、发达国家是国际服务贸易的主体,但各国发展不平衡。 5、发展中国家在世界服务贸易中所占比例较小,且发展不平衡。 6、国际服务贸易直接促进货物贸易的发展。 7、服务贸易的自由化和发展提升了服务对一国经济增长与发展影响力。 8、服务市场开放难度大,贸易利益冲突严重。

我国对国际服务贸易实行什么原则

逐步开放原则,我国对国际服务贸易实行逐步开放原则自由化原则,实施服务贸易自由化应遵循的原则,服务贸易化,必须与本国经济和服务业发展的总体水平、发展阶段以及调控能力相一致

简述国际服务贸易的特征。

简述国际服务贸易的特征。 查看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 与货物相比,服务更体现为一种经济活动、一种生产过程。其特征总结如下:(1)产品无形性,这是服务最主要的特点;(2)不能储存性,服务的提供与消费一般同时进行;(3)技能依赖性,服务提供品质依赖于服务供应商或其技能,不能像货物供应那样确定;(4)管制差异性, *** 对服务贸易的管制因服务类型不同而不同。(P199-200) 【答案解析】 本题知识点:国际服务贸易及法律框架,     

国际法渊源是指什么

【法律分析】国际法渊源,是指国际法原则、规则和规章、制度第一次出现的地方。由于国际社会没有一个国家之上的国际立法机关,国际法也没有形成一个系统的法典,所以,在解决国际争端或者裁判案件时就必须确定适用于该争端或案件的法律。国际习惯法:实质上就是适用于尚未组织起来的国际社会的国际法。国际习惯法的构成有两个要素:1.普遍的或区域性的国家实践;2.这种实践为有关国家承认为法律。国际习惯法常常是以早期条约的某些条款为其渊源,这些条款后来就被承认为法规。但是也有个别的国际法规则是由世界列强的大致相同的实践发展而成的。【法律依据】《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 第一款的全部列举广义上来说是国际法的形式渊源(一)法院对于陈诉各项争端,应依国际法裁判之,裁判时应适用:①、不论普通或特别国际协约,确立当事国明白承认之规则者;②、国际习惯,作为通例之证明而经接受为法律者;③、一般法律原则为文明各国所承认者;④、在第五十九条规定之下,司法判例及各国权威最高之公法学家学说,作为确定法律原则之补助资料者;在这条规约中,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是严格法律意义上的渊源,而后两者是广泛历史意义上的渊源。《国际法法条》第一条 为了明确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合理解决涉外民事争议,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 第二条 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法律,依照本法确定。其他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另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本法和其他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没有规定的,适用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第三条 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可以明示选择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法律。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有强制性规定的,直接适用该强制性规定. 第五条 外国法律的适用将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公共利益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六条 涉外民事关系适用外国法律,该国不同区域实施不同法律的,适用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区域的法律。 第七条 诉讼时效,适用相关涉外民事关系应当适用的法律。 第八条 涉外民事关系的定性,适用法院地法律。第九条 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不包括该国的法律适用法. 第十条 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由人民法院、仲裁机

国际法有没有强制力

在国内外有各种不同的认识。对国际法的强制性问题,人们往往从国内法出发,理解为由一定的强制机关以一定的强制手段来保证法律适用的效果,达到立法者的目的。法律依据:《国际法院规约》第三十八条一、法院对于陈诉各项争端,应依国际法裁判之,裁判时应适用:(子)不论普通或特别国际协约,确立诉讼当事国明白承认之规条者。(丑)国际习惯,作为通例之证明而经接受为法律者。(寅)一般法律原则为文明各国所承认者。(卯)在第五十九条规定之下,司法判例及各国权威最高之公法学家学说,作为确定法律原则之补助资料者。二、前项规定不妨碍法院经当事国同意本“公允及善良”原则裁判案件之权。

根据国际法相关规则,关于国际争端解决方式,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答案】:B、C本题考查国际争端的解决。A项,现代国际法认为武装干涉是一种非法行为。所以A错误。B项,调停是第三国以调停人的身份,就争端的解决提出方案,并直接参加或主持谈判,以协助争端解决,是合法的政治解决争端的方法。所以B正确。C项,根据国际法院对事管辖中的自愿管辖原则,对于任何争端,当事国都可以在争端发生后,达成协议,将争端提交国际法院,法院根据当事国各方的同意进行管辖。这是合法的纠纷解决手段。所以C正确。D项,《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院规约》,国际法院除诉讼活动外,还有提供法律咨询的重要职能,称为法院的咨询管辖权。法院作出的咨询意见虽然没有法律拘束力,但对于有关问题的解决以及国际法的发展都具有重要的影响。所以D错误。

国际法效力的根据是

法律分析:1、自然法学派2、 实在法学派3、 国家意志说与国家自我限制说4、社会连带主义法学派5、 规范法学派6、 政策定向说。在国际法效力的根据问题上,国际法学界的认识可谓莫衷一是。上述诸种理论或学说各有其合理性,分别试图从历史、社会、政治、道德、规范本身和法律本质等不同的角度来说明国际法约束力的来源。法律依据:《国际法院规约》第三十八条 法院对于陈诉各项争端,应依国际法裁判之,裁判时应适用:(子)不论普通或特别国际协约,确立诉讼当事国明白承认之规条者。(丑)国际习惯,作为通例之证明而经接受为法律者。(寅)一般法律原则为文明各国所承认者。(卯)在第五十九条规定之下,司法判例及各国权威最高之公法学家学说,作为确定法律原则之补助资料者。前项规定不妨碍法院经当事国同意本"公允及善良"原则裁判案件之权。第五十九条 法院之裁判除对于当事国及本案外,无拘束力

国际法院与国际海洋法庭的异同

  国际海洋法法庭  【成立】1996年10月,国际海洋法法庭(下称法庭)宣告成立,总部设在德国的汉堡。法庭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称《公约》)规定的有关《公约》解释和适用的争端的司法解决程序之一。作为《公约》附件六的《国际海洋法法庭规约》规定了法庭的组织、权限、程序和争端分庭的设立等事项,其他有关规定还散见于《公约》第十一部分“国际海底区域”(下称“区域”)和第十五部分“争端的解决”。  【组织】根据《公约》规定,法庭由21名独立法官组成。他们应具有以下条件:(一)享有公平和正直的最高声誉,并在海洋法领域内具有公认资格;(二)不得执行任何政治或行政职务,也不能对与“勘探和开发海洋或海底资源”或“与海洋或海底的其他商业用途有关”的任何企业的任何业务有“积极联系”或 “有财务利益”。法庭作为一个整体,还必须能代表世界各主要法系和公平地区分配。  法官的选举按《公约》各缔约国协议的程序举行。得票最多并获得出席并参加表决的缔约国三分之二多数票的候选人即当选为法官,但该项多数应包括过半数的缔约国。法官任期九年,可连选连任。现任法官分别来自格林纳达、克罗地亚、阿根廷、巴西、保加利亚、日本、俄罗斯联邦、韩国、喀麦隆、加纳、印度、黎巴嫩、英国、德国、意大利、突尼斯、塞内加尔、佛得角、中国、法国和特多。现任庭长为格林纳达籍法官内尔森,副庭长为克罗地亚籍法官乌卡斯,中国籍法官许光建2002年竞选连任,任期至2011年。  【管辖权】根据《公约》规定,法庭的管辖权及于下列案件:(一)有关《公约》的解释或适用的任何争端;(二)关于与《公约》的目的有关的其他国际协定的解释或适用的任何争端;(三)如果同《公约》主题事项有关的现行有效条约或公约的所有缔约国同意,有关这种条约或公约的解释或适用的争端,也可提交法庭。  法庭只是《公约》规定的导致有拘束力裁判的众多强制程序之一。缔约国可在任何时间以书面方式选择法庭或《公约》规定的其他争端解决程序,如国际法院、仲裁法庭等解决争端。同时,《公约》也对适用争端强制解决程序设定了一些限制或例外。例如,关于行使主权权利或管辖权的法律执行活动方面的争端;有关划定海洋边界的《公约》条款的解释或适用的争端;关于军事活动的争端;以及正由联合国安理会执行《联合国宪章》所赋予的职务的争端等。对于上类争端,缔约国可在任何时候作出书面声明,表示不接受《公约》规定的强制解决程序。  【当事方】一般来说,法庭的管辖只限于《公约》所有缔约国。但是,缔约国以外的实体,也可根据《公约》第十一部分的规定,或根据相关协定,将案件提交法庭管辖。例如,国际海底管理局或其企业部、国营企业以及自然人或法人,在作为有关“区域”内活动的合同的当事各方的情形下,他们之间关于该合同的解释或适用等争端可以提交法庭下设的海底争端分庭解决。  【争端分庭】《公约》规定了海底争端分庭的组成、管辖权等。此外,法庭还可视必要设立特别分庭,包括简易分庭,渔业争端分庭和海洋环境争端分庭等。  【审理案件】法庭迄今已审理12宗案件,主要是关于船只、船员迅速释放和临时措施等案件。2003年9至10月,法庭审理了其成立后第12宗案件,即马来西亚诉新加坡围海造地案(请求临时措施)。  国际法院  作用:  国际法院主要功能是对各国提交的法律争端根据《联合国宪章》规定以及有关条约及公约做出判决,或对联合国其他机构提出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国际法院是民事法院,只受理主权国家之间的争端,它没有刑事管辖权,不能审判个人,例如战犯。按照有关规定,只有当事国一致同意提交国际法院的法律争端,国际法院才能做出裁决。解决各国向其提交的法律争端,并就联合国机关提交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国际法院依据《国际法院规约》和本身的《规则》运行,依照国际法解决各国向法院提交的法律争端,并就正式认可的联合国机关和专门机构提交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国际海洋法法庭,位于德国汉堡,是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设立的独立司法机关,旨在裁判因解释或实施《公约》所引起的争端。法庭管辖权包括根据《公约》及其《执行协定》提交法庭的所有争端,以及在在赋予法庭管辖权的任何其它协定中已具体规定的所有事项  成员:  所有联合国成员国都是国际法院规约的当然参加国。非联合国会员国经联合国安理会建议并取得大会同意后,也可作为规约参加国,如瑞士。(现瑞士已是联合国的成员国)  法官:  国际法院由联合国大会和联合国安理会选出15名不同国籍的法官组成,包括正副法院院长各一名。15名法官必须全部来自不同的国家(安理会的5个常任理事国,美国、英国、中国、法国和俄罗斯必须各占一个名额)。法官应不论国籍,而且应尽量能够代表世界各大文化及主要法系,其中不得有两名属于同一国籍。法官不代表任何国家。他们的任期为9年,每3年更换三分之一。当选的法官应具有在本国担任最高司法职务的资格或者是公认的国际法权威。院长任期3年。法官与院长均可连选连任,任职期间享有外交特权、外交豁免权和相关便利。法官人选由常设仲裁院的仲裁员组成的国内团体或各国政府专为国际法院选举而委派的团体提名,联合国大会和联合国安理会选举产生。法官任期9年,并且可以连任,每三年改选三分之一的法官。所有决议都必须在出席法官多数同意后才能做出。其职能有两方面:  1、对当事国一致同意提交国际法院的法律争端,根据《联合国宪章》规定以及有关条约及公约做出判决;  2、对联合国其他机构或各种专门机构就其工作范围内提出的任何法律问题发表咨询意见。  现任国际法院院长是英国籍法官罗莎琳·希金斯(Rosalyn Higgins)。  组成:  国际法院的主要机构有简易程序分庭、预算和行政委员会、关系委员会、图书馆委员会、修订国际法院规约委员会和国际海洋法庭等。

国际法的特征

法律分析:国际法为国家规定了一整套处理其对外关系的行为规则,为国家规定了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国际法具有强制性,只不过与国内法的强制方式不同而已,但是,特殊的强制方式仍然是强制方式。一些重要的国际条约都明确规定了国际法的效力。国际实践证明,国际法作为国家之间的法律,不仅为世界各国所公认,而且各国也是遵守的。法律依据:《国际法院规约》 第二条 法院以独立法官若干人组织之。此项法官应不论国籍,就品格高尚并在各本国具有最高司法职位之任命资格或公认为国际法之法学家中选举之。

国际法的渊源有哪些?它们之间的关系如何?

国际法的渊源:国际法的渊源是国际法的原则、规则和规章、制度第一次出现的地方或最初的表现形式,是国际法中证明具有法律的拘束力并普遍适用的规则已经存在的证据和表明这种规则效力的法定形式。?关于国际法渊源的内容,学者们的看法并不一致,但把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作为国际法的两个主要渊源却是没有分歧的。因而应重点掌握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这两个概念的要点。(一)国际条约国际条约是国际法的渊源之一,因国际法的多数规则都是在条约中表现出来的。但并非所有的国际条约都是国际法渊源,国际条约按其性质可分为“造法性条约”和“契约性条约”。“造法性条约”(law -making treaty)指多数国家参加的以制定共同遵守的行为规则为目的并载有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的条约。具体讲是指由许多国际法主体参加或承认的能够对国际法原则,规范产生创立、确认、补充或修订意义的国际条约。例如,《联合国宪章》、《海洋法公约》、《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等等,它们都是造法性条约,都创立、认可了许多对众多的参加国具有拘束力的新的国际法规范。因此,造法性条约构成直接的国际法渊源。契约性条约(contractual treaty)指国家之间所订立的确定特定事项具体权利义务的条约。如交通运输协定,贸易协定均属此类,它们多是双边条约,都是对具体事务的协议,在处理具体问题的目的达到后即告终止,并不能创制国际法规则,而且其仅对缔约各方有拘束力,不具有普遍性质,不直接产生一般国际法规范。因而,契约性条约并不直接成为国际法渊源,只有经过发展,该条约所载规则被反复采用并被公认,或构成国际习惯后才能成为间接的渊源。许多学者认为,由于条约对非缔约国没有拘束力,契约性条约只能在缔约国之间构成“特殊国际法”,不能作为具有普遍拘束力的一般国际法,而造法性条约规定的普遍接受的原则和规划,是“一般国际法”,于是,只有那些以创立新的国际法原则、规范或改变现有国际法原则、规范为目的的造法性条约才可为普遍适用的国际法渊源。也有人主张,在事实上,造法性条约和契约性条约是很难严格区分的,因为条约是复杂的,造法性条约中常常会出现契约性的具的权利和义务,而契约性条约中有时也体现出“造法性”的原则和规则,因此,把一切合法有效的条约都视为国际法的渊源是较为正确的观点。(二)国际习惯国际习惯,亦称国际习惯法,指长期的国际交往中逐渐形成的不成文的行为规则。国际习惯是因国家默示的共同同意而对所有国家产生拘束力的,它是创立具有普遍法律拘束力规则的方式?1、国际习惯与国际惯例的区别?在实践中,“国际习惯”与“国际惯例”(international usage)常常混用,而在国际法中,两词的内涵和性质都有区别。国际习惯专指具有法律拘束力的国际惯例。国际惯例的概念在使用时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惯例既包括有法律拘束力的国际习惯在内,也包括尚未具有法律拘束力的“通例”(general practice)或称“常例”(usus)。在与国际习惯同时使用或者在通常情况下,国际惯例取其狭义含义,即作为未具有法律拘束力的通例使用,《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一项条款对此作了表述。在实践中,假若惯例经过相当时间后,被各国认为具有了法律拘束力,其便转化为习惯,即“作为通例之证明而经接受为法律者”。在国际法学界一般认为,国际习惯与国际惯例不同:(1)国际惯例是尚未具有完全法律效力的惯常行为,而国际习惯是各国重复采用的具有法律拘束力的不成文的法律规范;(2)惯例可以是相互矛盾的,而习惯应该是相互统一和一致的。国际习惯是由各国在长期的国际交往实践中重复相同或类似的行为。假若惯常做法或惯例发展成为一种自觉的法律信念,便成为了习惯规范或习惯法。?2、国际习惯由两个要素构成?一是各国重复的类似行为,即物质因素,或称客观因素,指惯例的出现和国家在相当长时期内“反复”和“前后一致”的实践;二是被各国认为具有法律拘束力,即心理因素,或称主观因素,指这项惯例被接受为法律,得到“法律确信”(opinio juris)。两个因素缺一不可。此外,还包括持续时间、重复频率或次数、一般默认以及证据等因素。由于国际习惯是不成文的,没有一个专门法律文件来表现国际习惯的原则和规范,因此,在国际实践中成不成为国际习惯不能单独凭某个国家或某个权威来说明,而须寻找各种证据。这种证据表现于国际习惯形成的下列情况所表现的种种资料之中:(1)国家之间的外交关系方面的实践,主要表现于条约、宣言、声明及各种外交文书中;(2)国际组织的实践,主要表现于决议、判决中;(3)国家内部的行为,表现于国内法规、判决、行政命令等形式中。例如1990年美国在审理“哈瓦那号案”时找到了“关于在战争时期交战一方在沿海活动的小渔船不受他方拿捕”的规则存在的证据,并证明美国政府在独立战争时期曾经接受了这个规则。在“北海大陆架案”中,国际法院认为《大陆架公约》第6条所载的中间线原则并没有成为习惯规则,因为从各国的划界实践中找不到这样的证据。由此足见习惯证据的重要作用。国际习惯是比国际条约更古老、更原始的国际法渊源,在国际条约之前就出现了国际习惯。国际习惯曾经是传统国际法上的主要渊源,但自20世纪以来,尤其是近几十年来,国际习惯的作用随着国际条约的大量产生而有所减弱。但国际习惯仍然是国际法渊源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形式之一,它在条约所未涉及的国际社会诸多领域仍然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三)一般法律原则《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规定,法院裁判案件时可适用“一般法律原则,为文明各国所承认者”。那么“一般法律原则”究竟是指什么?这个概念是不够明确的。因此,各国学者对此产生了几种不同的见解。第一,认为一般法律原则也就是国际法的一般原则或基本原则,前苏联法系多持此说。其实,国际法的一般原则或基本原则已寓于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之中了,不可能再有另一种“一般法律原则”;第二,认为一般法律原则来自“一般法律意识”,这个抽象的说法代表了背后自然法学派的观点。事实上,在以各种不同社会政治经济制度的主权国家为成员的国际社会里,不可能产生“一般法律意识”,而在这抽象的“一般法律意识”中也不可能引伸出国际法的原则和规则;第三,认为“一般法律原则”是各个法律体系的共有的原则,尽管各国法律体系有很大不同,但毕竟还有一些共同的原则如时效、善意、定案禁止翻供等原则,而这些原则在各国法律体系中都是采用的。因此,把“一般法律原则”理解为各国法律体系所共有的原则是可以接受的观点。(四)确定法律原则的辅助方法《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规定,法院裁判案件时可以适用作为确定法律原则补助资料的司法判例和权威最高的公法学家的学说,因为这是“确定法律原则的补助资料”,只能作为某些规则存在的证据。所谓“补助资料”,其含义是指辅助性的、将要的方法,这些方法的作用在于确定某项原则或规则是否存在,但其本身并不是法律渊源。司法判例主要是指国际或区域性国际司法机关和国际仲裁法庭所作的判例。权威最高的公法学家学说、著作可以为大量国际法原则规则和规章制度的存在提供证据。此外国际组织和国际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和宣言等文件一般属于建议性质,不具有法律拘束力,但它反映了现有的或正在形成的国际法原则、规则和规章制度,也起到了确定法律原则辅助方法的作用。

可以成为国际法院的诉讼当事方的是 ( ) A.国家 B.个人 C.联合国 D.联合国的专门机构

A.国家

一般认为对国际法渊源作了权威性说明的国际文件是(?)

一般认为对国际法渊源作了权威性说明的国际文件是《国际法院规约》。

国际法院的法官如何选举

法官由大会和安全理事会选举产生。在大会,《国际法院规约》缔约国但不是联合国会员国的国家(目前是瑞士和瑙鲁)获准参加选举;这两个机关同时但单独进行投票。选人必须在这两个机关获得绝对多数票才能当选。

国际法院审理案件适用的法律包括

法律分析:国际法院审理案件适用的法律包括一般法律原则、国际条约、国际习惯、司法判例和权威最高的公法学家的学说。法律依据:《国际法院规约》第三十八条:(一)法院对于陈诉各项争端,应依国际法裁判之,裁判时应适用:(子)不论普通或特别国际协约,确立诉讼当事国明白承认之规条者。(丑)国际习惯,作为通例之证明而经接受为法律者。(寅)一般法律原则为文明各国所承认者。(卯)在第五十九条规定之下,司法判例及各国权威最高之公法学家学说,作为确定法律原则之补助资料者。(二)前项规定不妨碍法院经当事国同意本“公允及善良”原则裁判案件之权。

中美俄承认海牙国际法庭吗?

美国,俄罗斯、中国等大国都不承认海牙国际法条,承认它的只有共有66个国家依照《规约》第三十六条第二和第五项提出声明,承认法院的管辖权具有强制性(其中许多国家附有保留)。这些国家是:澳大利亚、奥地利、巴巴多斯、比利时、博茨瓦纳、保加利亚、柬埔寨、喀麦隆、加拿大、哥斯达黎加、科特迪瓦、塞浦路斯、刚果民主共和国、丹麦、吉布提、多米尼克、多米尼加共和国、埃及、爱沙尼亚、芬兰、冈比亚、格鲁吉亚、德国、希腊、几内亚、几内亚比绍、海地、洪都拉斯、匈牙利、印度、日本、肯尼亚、莱索托;利比里亚、列支敦士登、卢森堡、马达加斯加、马拉维、马耳他、毛里求斯、墨西哥、荷兰、新西兰、尼加拉瓜、尼日利亚、挪威、巴基斯坦、巴拿马、巴拉圭、秘鲁、菲律宾、波兰、葡萄牙、塞内加尔、斯洛伐克、索马里、西班牙、苏丹、苏里南、斯威士兰、瑞典、瑞士、多哥、乌干达、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和乌拉圭。扩展资料:该法院的管辖权有两个方面:一、法院须就联合国行使主权自愿向其提交的争端做出裁决。截至2010年7月31日,海牙国际法庭有192个国家为《国际法院规约》缔约国,其中66个国家根据《规约》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向秘书长交存了承认法院强制管辖权的声明。此外,约有300份双边或多边条约规定,在解决这些条约的适用或解释所引起的争端方面,法院具有管辖权。各国也可根据特别协定向法院提交具体争端。一国在向法院提交争端时,可引用《法院规则》第38条第5款,以请求书所针对国家有待作出或表示的同意作为法院具有管辖权的依据。如后一国家接受此管辖,则法院具有管辖权。二,大会或安全理事会可就任何法律问题咨询法院意见,经大会授权的联合国其他机关和专门机构也可就其活动范围内出现的法律问题咨询法院意见。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海牙国际法庭

海牙国际法庭的主要组成人员或者国家?

海牙国际法院,其正式名称为国际法院(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位于荷兰海牙。是联合国六大机构之一,成立于1946年。国际法院也设在海牙市中心的和平宫,这是一座由灰色花岗岩做底座,由红砖砌成墙壁的坡顶建筑,高四五层,长六七十米。门前是一片比足球场还大的草坪,周围是郁郁葱葱的树林。和平宫建于1913年,一战后成立的国际联盟常设国际法院及其继承者——二战后成立的联合国国际法院均在此办公。进得门来,厅廊宽敞,墙上悬挂着著名法学家的画像,楼梯旁陈列着各国赠送的礼品。  国际法院具有双重作用:依照国际法解决各国向其提交的法律争端,并就正式认可的联合国机关和专门机构提交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向国际法院提交的案件中的原告和被告都必须是国家。国际法院是具有特定管辖权限的民事法院,而没有刑事管辖权,因此无法审判个人。  该院受理的案件中,半数以上是领土和边界纠纷,同其他法院一样,国际法院奉行不告不理原则,无权主动受理案件。海牙国际法庭由15名法官组成。法官候选人需要在联合国安理会和联合国大会分别获得绝对多数赞成票才能当选,每届任期9年,每三年改选1/3,以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全体法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举院长,院长每届任期三年。法官是国际法院的灵魂,他们人数虽少,但还得考虑到地区均衡,尤其是照顾到世界各大文化和主要法系。据此原则,亚洲三名,非洲三名,拉美两名,西欧、北美、大洋洲五名,东欧两名。  按照《国际法院规约》规定,当选国际法院法官,必须是品格高尚并在本国具有最高司法职位的任命资格或公认的国际法专家。在程序上,国际法院法官由联合国大会和安理会选举产生,而且都要获得绝对多数,所以往往数次投票才能成功。由于世界瞩目的位置,除了两会选举之外,不能有哪个国家在国际法院中自动拥有一席之地。但作为特权,五个常任理事国可一直有人担任法官。  海牙国际法庭其主要作用是:解决各国向其提交的法律争端,并就联合国机关提交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国际法院依据《国际法院规约》和本身的《规则》运行,依照国际法解决各国向法院提交的法律争端,并就正式认可的联合国机关和专门机构提交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2、国际海洋法法庭,位于德国汉堡,是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设立的独立司法机关,旨在裁判因解释或实施《公约》所引起的争端。法庭管辖权包括根据《公约》及其《执行协定》提交法庭的所有争端,以及在在赋予法庭管辖权的任何其它协定中已具体规定的所有事项。  海牙国际法庭从1993年,其主要任务是对前南斯拉夫地区所谓严重侵犯人权和违反人道主义的人员进行起诉和审判。在1995年波黑战争结束后,该法庭指控并通缉70多名涉嫌在波黑内战期间犯有各种罪行的人员。1999年,以美国为首的北约对南联盟发动军事侵略后期,该法庭又以“种族清洗”和“反人类”等罪名对米洛舍维奇等5名南联盟高级军政官员发出通缉令。

国际法的渊源有哪些

1.国际公约2.双边协定3.国际惯例

什么是国际法渊源,结合实际谈谈你对国际法院规约的第38条的看法(越多越好),谢谢!

1,国际法的渊源是国际法的原则、规则和规章、制度第一次出现的地方或最初的表现形式,他强调的是第一次或最初,和一般法律原则还是有定义上的差距的。2,(一)法院对于陈诉各项争端,应依国际法裁判之,裁判时应适用:(1)不论普通或特别国际协定,确立当事国明白承认之规则者;(2)国际习惯,作为通例之证明而经接受为法律者;(3)一般法律原则为文明各国所承认者;(4)在第59条规定下 ,司法判例及各国权威最高之公法学家学说,作为确定法律原则之补助资料者。 (二)前项规定不妨碍法院经当事国同意本“公允及善良”原则裁判案件之权。”

《国际法》第36条的内容是什么?

国际法是个学术用语。是总的指国际上的各国签的条约等。没什么叫国际法。

怎样可以成为一个国际公民。

  国际法  生物多样性公约  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  中立条约  渥太华禁雷公约  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  罗马公约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保护工业产权的巴黎公约  反导条约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制止核恐怖行为国际公约  南极条约  特定常规武器公约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湿地公约  不扩散核武器条约  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  上海公约  禁止化学武器公约  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巴塞尔公约  禁止生物武器公约  制止向恐怖主义提供资助的国际公约  日内瓦公约  烟草控制框架公约  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  联合国宪章  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  国际法院规约  非洲无核武器区条约  关于防止劫持飞机的三个国际公约  世界版权公约  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  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  儿童权利公约  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  关于月球的两个国际间文件  京都议定书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保护文化内容和艺术表现形式多样性公约  战争遗留爆炸物议定书  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公约  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  欧洲常规武装力量条约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  残疾人权利公约  里斯本条约  儿童权利公约关于儿童卷入武装冲突问题  的任择议定书  妇女与科学承诺宪章  中美联合公约

国际法院规约 第38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一.法院对于陈诉各项争端,应依国际法裁判之,裁判时应适用:  1.不论普通或特别国际协约,确立诉讼当事国明白承认之规条者。  2.国际习惯,作为通例之证明而经接受为法律者。  3.一般法律原则为文明各国所承认者。   4.在第五十九条规定之下,司法判例及各国权威最高之公法学家学说,作为确定法律原则之补助资料者。二,前项规定不妨碍法院经当事国同意本“公允及善良”原则裁判案件之权。

《国际法院规则》第14条

凡遇出缺,应照第一次选举时所定之办法补选之,但秘书长应于法官出缺后一个月内,发出第五条规定之邀请书并由安全理事会指定选举日期。下面是国际法院规约全文:第一条联合国宪章所设之国际法院为联合国主要司法机关,其组织及职务之行使应依本规约之下列规定。 第一章 法院之组织第二条法院以独立法官若干人组织之。此项法官应不论国籍,就品格高尚并在各本国具有最高司法职位之任命资格或公认为国际法之法学家中选举之。第三条一、法院以法官15人组织之,其中不得有二人为同一国家之国民。二、就充任法院法官而言,一人而可视为一个国家以上之国民者,应认为属于其通常行使公民及政治权利之国家或会员国之国民。第四条一、法院法官应由大会及安全理事会依下列规定就常设公断法院各国团体所提出之名单内选举之。二、在常设公断法院并无代表之联合国会员国,其候选人名单应由各该国政府专为此事而委派之团体提出;此项各国团体之委派,准用1907年海牙和平解决国际纷争条约第四十四条规定委派常设公断法院公断员之条件。三、凡非联合国会员国而已接受法院规约之国家,其参加选举法院法官时,参加条件,如无特别协定,应由大会经安全理事会之提议规定之。第五条一、联合国秘书长至迟应于选举日期三个月前,用书面邀请属于本规约当事国之常设公断法院公断员,及依第四条第二项所委派之各国团体,于一定期间内分别由各国团体提出能接受法官职务之人员。二、每一团体所提人数不得超过四人,其中属其本国国籍者不得超过二人。在任何情形下,每一团体所提候选人之人数不得超过应占席数之一倍。第六条各国团体在提出上项人员以前,宜咨询本国最高法院、大学法学院、法律学校、专研法律之国家研究院、及国际研究院在各国所设之各分院。第七条一、秘书长应依字母次序,编就上项所提人员之名单。除第十二条第二项规定外,仅此项人员有被选权。二、秘书长应将前项名单提交大会及安全理事会。第八条大会及安全理事会各应独立举行法院法官之选举。第九条每次选举时,选举人不独应注意被选人必须各具必要资格,并应注意务使法官全体确能代表世界各大文化及各主要法系。第十条一、候选人在大会及在安全理事会得绝对多数票者应认为当选。二、安全理事会之投票,或为法官之选举或为第十二条所称联席会议人员之指派,应不论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及非常任理事国之区别。三、如同一国家之国民得大会及安全理事会之绝对多数票者不止一人时,其年事最高者应认为当选。第十一条第一次选举会后,如有一席或一席以上尚待补选时,应举行第二次选举会,并于必要时举行第三次选举会。第十二条一、第三次选举会后,如仍有一席或一席以上尚待补选时,大会或安全理事会得随时声请组织联席会议,其人数为六人,由大会及安全理事会各派三人。此项联席会议就每一悬缺以绝对多数票选定一人提交大会及安全理事会分别请其接受。二、具有必要资格人员,即未列入第七条所指之候选人名单,如经联席会议全体同意,亦得列入该会议名单。三、如联席会议确认选举不能有结果时,应由已选出之法官,在安全理事会所定之期间内,就曾在大会或安全理事会得有选举票之候选人中,选定若干人补足缺额。四、法官投票数相等时,年事最高之法官应投决定票。第十三条一、法官任期九年,并得连选,但第一次选举选出之法官中,五人任期应为三年,另五人为六年。二、上述初期法官,任期孰为三年孰为六年,应于第一次选举完毕后立由秘书长以抽签方法决定之。三、法官在其后任接替前,应继续行使其职务,虽经接替,仍应结束其已开始办理之案件。四、法官辞职时应将辞职书致送法院院长转知秘书长。转知后,该法官之一席即行出缺。第十四条凡遇出缺,应照第一次选举时所定之办法补选之,但秘书长应于法官出缺后一个月内,发出第五条规定之邀请书并由安全理事会指定选举日期。第十五条法官被选以接替任期未满之法官者,应任职至其前任法官任期届满时为止。第十六条一、法官不得行使任何政治或行政职务,或执行任何其他职业性质之任务。二、关于此点,如有疑义,应由法院裁决之。第十七条一、法官对于任何案件,不得充任代理人、律师、或辅佐人。二、法官曾以当事国一造之代理人、律师、或辅佐人、或以国内法院或国际法院或调查委员会委员、或以其他资格参加任何案件者,不得参与该案件之裁决。三、关于此点,如有疑义,应由法院决定之。第十八条一、法官除由其余法官一致认为不复适合必要条件外,不得免职。二、法官之免职,应由书记官长正式通知秘书长。三、此项通知一经送达秘书长,该法官之一席即行出缺。第十九条法官于执行法院职务时,应享受外交特权及豁免。第二十条法官于就职前应在公开法庭郑重宣言本人必当秉公竭诚行使职权。第二十一条一、法院应选举院长及副院长,其任期各三年,并得连选。二、法院应委派书记官长,并得酌派其他必要之职员。第二十二条一、法院设在海牙,但法院如认为合宜时,得在他处开庭及行使职务。二、院长及书记官长应驻于法院所在地。第二十三条一、法院除司法假期外,应常川办公。司法假期之日期及期间由法院定之。二、法官得有定时假期,其日期及期间,由法院斟酌海牙与各法官住所之距离定之。三、法官除在假期或因疾病或其他重大原由,不克视事,经向院长作适当之解释外,应常川备由法院分配工作。第二十四条一、法官如因特别原由认为于某案之裁判不应参与时。应通知院长。二、院长如认某法官因特别原由不应参与某案时,应以此通知该法官。三、遇有此种情形,法官与院长意见不同时,应由法院决定之。第二十五条一、除本规约另有规定外,法院应由全体法官开庭。二、法院规则得按情形并以轮流方法,规定准许法官一人或数人免予出席,但准备出席之法官人数不得因此减至少于11人。三、法官九人即足构成法院之法定人数。第二十六条一、法院得随时设立一个或数个分庭,并得决定由法官三人或三人以上组织之。此项分庭处理特种案件,例如劳工案件及关于过境与交通案件。二、法院为处理某特定案件,得随时设立分庭,组织此项分庭法官之人数,应由法院得当事国之同意定之。三、案件经当事国之请求应由本条规定之分庭审理裁判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六条及第二十九条规定之任何分庭所为之裁判,应视为法院之裁判。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六条及第二十九条规定之分庭,经当事国之同意,得在海牙以外地方开庭及行使职务。第二十九条法院为迅速处理事务,应于每年以法官五人组织一分庭。该分庭经当事国之请求,得用简易程序,审理及裁判案件。法院并应选定法官二人,以备接替不能出庭之法官。第三十条一、法院应订立规则,以执行其职务,尤应订定关于程序之规则。二、法院规则得规定关于襄审官之出席法院或任何分庭,但无表决权。第三十一条一、属于诉讼当事国国籍之法官,于法院受理该诉讼案件时,保有其参与之权。二、法院受理案件,如法官中有属于一造当事国之国籍者,任何他造当事国得选派一人为法官,参与该案。此项人员尤以就第四条及第五条规定所提之候选人中选充为宜。三、法院受理案件,如当事国均无本国国籍法官时,各当事国均得依本条第二项之规定选派法官一人。四、本条之规定于第二十六条及第二十九条之情形适用之。在此种情形下,院长应请分庭法官一人,或于必要时二人,让与属于关系当事国国籍之法官,如无各当事国国籍之法官或各该法官不能出席时,应让与各当事国特别选派之法官。五、如数当事国具有同样利害关系时,在上列各规定适用范围内,只应作为一当事国。关于此点,如有疑义,由法院裁决之。六、依本条第二项、第三项、及第四项规定所选派之法官,应适合本规约第二条、第十七条第二项、第二十条、及第二十四条规定之条件。各该法官参与案件之裁判时,与其同事立于完全平等地位。第三十二条一、法院法官应领年俸。二、院长每年应领特别津贴。三、副院长于代行院长职务时,应按日领特别津贴。四、依第三十一条规定所选派之法官而非法院之法官者,于执行职务时,应按日领酬金。五、上列俸给津贴及酬金由联合国大会定之,在任期内,不得减少。六、书记官长之俸给,经法院之提议由大会定之。七、法官及书记官长支给退休金及补领旅费之条件,由大会订立章程规定之。八、上列俸给津贴及酬金,应免除一切税捐。第三十三条法院经费由联合国担负,其担负方法由大会定之。 第二章 法院之管辖第三十四条一、在法院得为诉讼当事国者,限于国家。二、法院得依其规则,请求公共国际团体供给关于正在审理案件之情报。该项团体自动供给之情报,法院应接受之。三、法院于某一案件遇有公共国际团体之组织约章,或依该项约章所缔结之国际协约,发生解释问题时,书记官长应通知有关公共国际团体并向其递送所有书面程序之文件副本。第三十五条一、法院受理本规约各当事国之诉讼。二、法院受理其他各国诉讼之条件,除现行条约另有特别规定外,由安全理事会定之,但无论如何,此项条件不得使当事国在法院处于不平等地位。三、非联合国会员国为案件之当事国时,其应担负法院费用之数目由法院定之。如该国业已分担法院经费之一部,本项规定不适用之。第三十六条一、法院之管辖包括各当事国提交之一切案件,及联合国宪章或现行条约及协约中所特定之一切事件。二、本规约各当事国得随时声明关于具有下列性质之一切法律争端,对于接受同样义务之任何其他国家,承认法院之管辖为当然而具有强制性,不须另订特别协定:(子)条约之解释。(丑)国际法之任何问题。(寅)任何事实之存在,如经确定即属违反国际义务者。(卯)因违反国际义务而应予赔偿之性质及其范围。三、上述声明,得无条件为之,或以数个或特定之国家间彼此拘束为条件,或以一定之期间为条件。四、此项声明应交存联合国秘书长并由其将副本分送本规约各当事国及法院书记官长。五、曾依常设国际法院规约第三十六条所为之声明而现仍有效者,就本规约当事国间而言,在该项声明期间尚未届满前并依其条款,应认为对于国际法院强制管辖之接受。六、关于法院有无管辖权之争端,由法院裁决之。第三十七条现行条约或协约或规定某项事件应提交国际联合会所设之任何裁判机关或常设国际法院者,在本规约当事国间,该项事件应提交国际法院。第三十八条一、法院对于陈诉各项争端,应依国际法裁判之,裁判时应适用:(子)不论普通或特别国际协约,确立诉讼当事国明白承认之规条者。(丑)国际习惯,作为能例之证明而经接受为法律者。(寅)一般法律原则为文明各国所承认者。(卯)在第五十九条规定之下,司法判例及各国权威最高之公法学家学说,作为确定法律原则之补助资料者。二、前项规定不妨碍法院经当事国同意本“公允及善良”原则裁判案件之权。 第三章 程 序第三十九条一、法院正式文字为英法两文。如各当事国同意用法文办理案件,其判决应以法文为之。如各当事国同意用英文办理案件,其判决应以英文为之。二、如未经同意应用何种文字,每一当事国于陈述中得择用英法两文之一,而法院之判词应用英法两文。法院并应同时确定以何者为准。三、法院经任何当事国之请求,应准该当事国用英法文以外之文字。第四十条一、向法院提出诉讼案件,应按其情形将所订特别协定通告书记官长或以请求书送达书记官长。不论用何项方法,均应叙明争端事由及各当事国。二、书记官长应立将请求书通知有关各方。三、书记官长并应经由秘书长通知联合国会员国及有权在法院出庭其他之国家。第四十一条一、法院如认情形有必要时,有权指示当事国应行遵守以保全彼此权利之临时办法。二、在终局判决前,应将此项指示办法立即通知各当事国及安全理事会。第四十二条一、各当事国应由代理人代表之。二、各当事国得派律师或辅佐人在法院予以协助。三、各当事国之代理人、律师、及辅佐人应享受关于独立行使其职务所必要之特权及豁免。第四十三条一、诉讼程序应分书面与口述两部分。二、书面程序系指以诉状、辩诉状、及必要时之答辩状连同可资佐证之各种文件及公文书,送达法院及各当事国。三、此项送达应由书记官长依法院所定次序及期限为之。四、当事国一造所提出之一切文件应将证明无讹之抄本一份送达他造。五、口述程序系指法院审讯证人、鉴定人、代理人、律师及辅佐人。第四十四条一、法院遇有对于代理人、律师、及辅佐人以外之人送达通知书,而须在某国领土内行之者,应径向该国政府接洽。二、为就地搜集证据而须采取步骤时,适用前项规定。第四十五条法院之审讯应由院长指挥,院长不克出席时,由副院长指挥;院长副院长均不克出席时,由出席法官中之资深者主持。第四十六条法院之审讯应公开行之,但法院另有决定或各当事国要求拒绝公众旁听时,不在此限。第四十七条一、每次审讯应作成记录,由书记官长及院长签名。二、前项记录为唯一可据之记录。第四十八条法院为进行办理案件应颁发命令;对于当事国每造,应决定其必须终结辩论之方式及时间;对于证据之搜集,应为一切之措施。第四十九条法院在开始审讯前,亦得令代理人提出任何文件,或提供任何解释。如经拒绝应予正式记载。第五十条法院得随时选择任何个人、团体、局所、委员会、或其他组织,委以调查或鉴定之责。第五十一条审讯时得依第三十条所指法院在其程序规则中所定之条件,向证人及鉴定人提出任何切要有关之诘问。第五十二条法院于所定期限内收到各项证明及证据后,得拒绝接受当事国一造欲提出之其他口头或书面证据,但经他造同意者,不在此限。第五十三条一、当事国一造不到法院或不辩护其主张时,他造得请求法院对自己主张为有利之裁判。二、法院于允准前项请求前,应查明不特依第三十六条及第三十七条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且请求人之主张在事实及法律上均有根据。第五十四条一、代理人律师及辅佐人在法院指挥下陈述其主张已完毕时,院长应宣告辩论终结。二、法官应退席讨论判决。三、法官之评议应秘密为之,并永守秘密。第五十五条一、一切问题应由出席法官之过半数决定之。二、如投票数相等时,院长或代理院长职务之法官应投决定票。第五十六条一、判词应叙明理由。二、判词应载明参与裁判之法官姓名。第五十七条判词如全部或一部份不能代表法官一致之意见时,任何法官得另行宣告其个别意见。第五十八条判词应由院长及书记官长签名,在法庭内公开宣读,并应先期通知各代理人第五十九条法院之裁判除对于当事国及本案外,无拘束力。第六十条法院之判决系属确定,不得上诉。判词之意义或范围发生争端时,经任何当事国之请求后,法院应予解释。第六十一条一、声请法院覆核判决,应根据发现具有决定性之事实,而此项事实在判决宣告时为法院及声请覆核之当事国所不知者,但以非因过失而不知者为限。二、覆核程序之开始应由法院下以裁决,载明新事实之存在,承认此项新事实具有使本案应予覆核之性质,并宣告覆核之声请因此可予接受。三、法院于接受覆核诉讼前得令先行履行判决之内容。四、声请覆核至迟应于新事实发现后六个月内为之。五、声请覆核自判决日起逾10年后不得为之。第六十二条一、某一国家如认为某案件之判决可影响属于该国具有法律性质之利益时,得向法院声请参加。二、此项声请应由法院裁决之。第六十三条一、凡协约发生解释问题,而诉讼当事国以外尚有其他国家为该协约之签字国者,应立由书记官长通知各该国家。二、受前项通知之国家有参加程序之权;但如该国行使此项权利时,判决中之解释对该国具有同样拘束力。第六十四条除法院另有裁定外,诉讼费用由各造当事国自行担负。 第四章 咨询意见第六十五条一、法院对于任何法律问题如经任何团体由联合国宪章授权而请求或依照联合国宪章而请求时,得发表咨询意见。二、凡向法院请求咨询意见之问题,应以声请书送交法院。此项声请书对于咨询意见之问题,应有确切之叙述,并应附送足以释明该问题之一切文件。第六十六条一、书记官长应立将咨询意见之声请,通知凡有权在法院出庭之国家。二、书记官长并应以特别且直接之方法通知法院(或在法院不开庭时,院长)所认为对于咨询问题能供给情报之有权在法院出庭之任何国家、或能供给情报之国际团体,声明法院于院长所定之期限内准备接受关于该问题之书面陈述,或准备于本案公开审讯时听取口头陈述。三、有权在法院出庭之任何国家如未接到本条第二项所指之特别通知时,该国家得表示愿以书面或口头陈述之意思,而由法院裁决之。四、凡已经提出书面或口头陈述或两项陈述之国家及团体,对于其他国家或团体所提之陈述,准其依法院(或在法院不开庭时,院长)所定关于每案之方式,范围及期限,予以评论。书记官长应于适当时间内将此项书面陈述通知已经提出此类陈述之国家及团体。第六十七条法院应将其咨询意见当庭公开宣告并先期通知秘书长、联合国会员国、及有直接关系之其他国家及国际团体之代表。第六十八条法院执行关于咨询意见之职务时,并应参照本规约关于诉讼案件各条款之规定,但以法院认为该项条款可以适用之范围为限。 第五章 修 正第六十九条本规约之修正准用联合国宪章所规定关于修正宪章之程序,但大会经安全理事会之建议得制定关于本规约当事国而非联合国会员国参加该项程序之任何规定。第七十条法院认为必要时得以书面向秘书长提出对于本规约之修正案,由联合国依照第六十九条之规定,加以讨论。

瑞士取得国际法院诉讼当事国的资格的原因是什么?

截止2018年8月,已生效国32个,主要为欧盟大部分成员国和新加坡;中美乌尚待批准生效。

解决国际争端的司法类国际条约有哪些

处理国际经济争端的法律规范主要有国际法和国内法两部分规范构成。国际法规范主要指国际社会为了处理国家之间,国家和私人之间或不同国籍私人之间的经济争端而签订的国际条约,这类条约可以大致分为三类:  1.处理国际经济争端的双边国际条约国际条约指国家间缔结的以国际法为准则的国际书面协定。其中在两个国家之间缔结的条约为双边国际条约,而在多个国家之间缔结的国际条约为多边国际条约。解决国际经济争端是许多双边国际条约的重要内容之一,许多双边条约都对此进行了规定。前述的双边投资条约中一般都包含有处理国际经济争端的内容,比如依据中国和法国之间的双边协定,投资争端应该尽可能通过和解解决;如果六个月未能达成和解,则可以向东道国行政当局申请或向东道国法院提起诉讼解决。2.处理国际经济争端的专门性国际多边条约处理国际经济争端的专门性条约主要是指前述的1965年签订的《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公约》(《华盛顿公约》),以及世界贸易组织章程附件二(《关于争端解决规则和程序的谅解书》)等。这类国际条约一般都规定仲裁或其他特别的争端解决方式,而世界贸易组织所规定的争端解决机制是目前国际上极富特色和具有很大权威的争端解决机制。3.处理国际经济争端的司法和仲裁条约在司法方面,主要的条约包括1945年的《国际法院规约》,该条约对于解决国际争端做了较全面的规定;1954年的《民事诉讼程序公约》,1965年的《民商事案件中诉讼和非诉讼文书的国外送达公约》以及1970年的《民商事案件中外国判决的承认和执行公约》等。在仲裁方面,主要的条约包括1899年和1907年的《海牙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公约》,1927年的《关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日内瓦议定书》,1958年的《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以下简称为《纽约公约》)等。目前《纽约公约》是国际仲裁领域最有影响的国际公约,它在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条件和请求执行的程序,对促进当事人采取仲裁方式解决争端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中国已经于1987年1月22日加入该公约,但提出了两项保留,即“互惠保留”和“商事保留”。各国立法普遍主张对本国境内的国际经济争端享有管辖权,对于某些类别的国际经济争端,有些国家在其立法中明确规定必须由本国法院管辖法院,或只允许适用本国法律。一般而言,国内法中关于国际经济争端处理的规范主要是仲裁法规范,它既可以表现为专门的仲裁法,也可以是存在于程序法中的关于仲裁的法律规范。有些国家的仲裁法还就调解程序作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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