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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院审理案件适用的法律包括

2023-10-08 05: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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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桃云

法律分析:国际法院审理案件适用的法律包括一般法律原则、国际条约、国际习惯、司法判例和权威最高的公法学家的学说。

法律依据:《国际法院规约》第三十八条:

(一)法院对于陈诉各项争端,应依国际法裁判之,裁判时应适用:

(子)不论普通或特别国际协约,确立诉讼当事国明白承认之规条者。

(丑)国际习惯,作为通例之证明而经接受为法律者。

(寅)一般法律原则为文明各国所承认者。

(卯)在第五十九条规定之下,司法判例及各国权威最高之公法学家学说,作为确定法律原则之补助资料者。

(二)前项规定不妨碍法院经当事国同意本“公允及善良”原则裁判案件之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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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院规约》属于

题主是否想询问“《国际法院规约》是”是联合国六大主要机构之一和最主要的司法机关。根据查询《国际法院规约》于1946年2月成立,位于荷兰海牙,是主权国家政府间的民事司法裁判机构,用于解决主权国家之间的国际争端,《国际法院规约》是《联合国宪章》的组成部分。
2023-09-12 23:41:291

依据《国际法院规约》,简述国际法院裁判争端时的法律适用。

【答案】:根据《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第1款规定,国际法院适用的法律包括以下几项:(1)国际条约,不论普遍或特别国际协定,确立诉讼当事国明白承认之规条者;(2)国际习惯,即作为通例之证明而经接受为法律者;(3)文明各国承认的一般法律原则;(4)作为确定法律原则补充资料的司法判例及权威最高的公法学家学说。另外,在诉讼当事国同意的基础上,法院也可以适用“公允及善良”原则裁决案件。在国际法院的实践中,只要适用的法律是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很少适用一般法律原则和规则。至于“公允及善良”原则,迄今为止尚未适用过。
2023-09-12 23:41:371

国际法院规约38条是否需要调整

国际法院规约38条不需要调整。《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起草过程与启示。摘要:《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是讨论国际法渊源问题的出发点,其直接来源是《常设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此条在制定过程中,主要经历了法学家咨询委员会阶段和国际联盟行政院与大会阶段。在此过程中,本条各项规定均有不同程度的调整与修改。准确、全面地了解本条各项规定的起草与修正过程,有助于更好地认识和评价国际法诸渊源的作用与功能。
2023-09-12 23:41:451

瑞士取得国际法院诉讼当事国的资格的原因是什么?

瑞士取得国际法院诉讼当事国的资格的原因为:属于《国际法院规约》的当事国。国际法院的诉讼当事方只能是国家,而国际组织、自然人和法人都不能成为国际法院的当事方,即不能成为国际法院的原告或被告。包括三类:联合国会员国;虽非联合国会员国但为《国际法院规约》的当事国,瑞士便是一例;既非联合国会员国也非《国际法院规约》当事国,但根据安理会决定的条件,表示愿意接受国际法院管辖并保证执行法院判决和履行《联合国宪章》第94条规定义务的国家。(P380-381)。扩展资料:《国际法院规约》的当事国介绍如下:在国际法院的诉讼程序中,第三国在认为其法律性质的利益可能会受到法院对案件所作判决的影响时,可以向法院提出参加请求并由法院决定是否予以许可。该制度早在常设国际法院时期就已设立,但是一直鲜有司法实践。直到二十世纪70年代以后,才有国家相继在有关案件中以第三国身份向国际法院提出参加请求。国际法院在前期案例中数次拒绝了该请求,而1990年参加制度的发展出现了实质性转折。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中国是国际法的维护者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际法院规约
2023-09-12 23:41:541

处理国际关系的根本遵循是

处理国际关系的根本遵循是: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联合国宪章,是联合国的基本大法,它既确立了联合国的宗旨、原则和组织机构设置,又规定了成员国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以及处理国际关系、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的基本原则和方法。《联合国宪章》除序言和结语外,共分19章111条。国际法院规约是《联合国宪章》的组成部分。《联合国宪章》于1945年6月26日在旧金山会议上签署,于1945年10月24日正式生效。1941年6月,英美法等“同盟国”的代表在伦敦签署《同盟国宣言》,宣告不与德日意法西斯“轴心国”单独媾和。提出了维护和平、制止侵略和促成国际合作的原则。同年8月,美国总统罗斯福和英国首相丘吉尔发表《大西洋宪章》,促进了国际反法西斯统一战线的形成。1942年1月1日,正在对德、日、意法西斯作战的中、美、英、苏等26国代表在华盛顿发表了《联合国家宣言》。1945年6月26日,举行联合国宪章签字仪式,中国代表第一个在宪章的中、法、俄、英、西5种联合国正式语言文件上签字。随后是法、苏、英、美4国代表依次签字,然后才是与会的其他45个国家;同年10月24日宪章开始生效,联合国正式成立。主要内容:联合国宪章共分19章111条。它表达了使人类不再遭受战祸的决心,规定了联合国的宗旨、原则、权利、义务及主要机构职权范围等。在国际关系中不使用武力或武力威胁以及联合国不得干涉各国内政等原则。宪章规定,联合国的宗旨是“维护国际和平及安全”、“制止侵略行为”、“发展国际间以尊重各国人民平等权利自决原则为基础的友好关系”和“促成国际合作”等;它还规定联合国及其成员国应遵循各国主权平等、各国以和平方式解决国际争端。
2023-09-12 23:4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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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基本原则具有强行法性质是指国际法强行规则,是《维也纳条约法公约》中的概念,“是指国家之国际社会全体接受,并公认为不许损抑,且仅有以后具有同等性质之一般国际法规律始得更改之规律”。如禁止海盗行为、禁止奴隶制度、禁止种族灭绝和种族隔离、禁止战争犯罪、公海自由等。国际法基本原则都属于强行法,但不是所有的强行法都是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国际法基本原则是各国公认的、适用于国际法律关系的所有领域并构成国际法体系基础的具有强行法性质的原则。因为国际法是国家之间的法律,一个国家不能创造国际法,尽管有时一国或少数国家提出的某一原则,具有重大的政治、法律意义,在没有得到各国公认之前,尚不能成为国际法基本原则。基本原则必须是为各国所公认的。内容及要点:1、国家主权平等原则,国际法基本原则的核心和基础,是当代国际法的基石。2、不干涉内政原则,判断某一事项是否属于内政,关键在于其是否本质上属于国内管辖的事项及该事项中的行为是否违背已确立的国际法原则和规则。3、不使用武力威胁或武力原则,两种情形下的武力使用是允许的:(1)国家对侵略行为进行的自卫行动;(2)联合国集体安全制度下的武力使用(即安理会授权动武)。4、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和平”不等于“非武力”,关于“国家间在发生争端时,各国都必须采取非武力方式予以解决”的说法是不正确的。5、民族自决原则,民族自决原则中的独立权,只严格适用于殖民地民族的独立。对于一国国内民族的分离活动,民族自决原则没有为其提供任何国际法根据,即不能对抗国家主权的独立和完整。6、善意履行国际义务原则,联合国会员国在本宪章下之义务与其依任何其他国际协定所负之义务有冲突时,其在本宪章下之义务应居优先。法律依据《国际法院规约》第一条联合国宪章所设之国际法院为联合国主要司法机关,其组织及职务之行使应依本规约之下列规定。第二条法院以独立法官若干人组织之。此项法官应不论国籍,就品格高尚并在各本国具有最高司法职位之任命资格或公认为国际法之法学家中选举之。第三条 (一)法院以法官十五人组织之,其中不得有二人为同一国家之国民;(二)就充任法院法官而言,一人而可视力一个国家以上之国民者,应认为属于其通常行使公民及政治极利之国家或会员国之国民。第四条 (一)法院法官应由大会及安全理事会依下列规定就常设公断法院各国团体所提出之名单内选举之;(二)在常设公断法院并无代表之联合国会员国,其候选人名单应由各该国政府专为此事而委派之团体提出;此项各国团体之委派,准用一九_七年海牙和平解决国际纷争条约第四十四条规定委派常设公断法院公断员之条件;(三)凡非联合国会员国而已接受法院规约之国家,其参加选举法院法官时,参加条件,如无特别协定应由大会经安全理事会之提议规定之。
2023-09-12 23:43:041

关于联合国秘书长和国际法官的产生,根据《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院规约》,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答案】:DA 选项,秘书长是实质性事项,9 票+大国无反对,所以A 错误;B 选项,秘书长在大会简单多数通过即可,所以B 错误;C 选项,国际法官由大会和安理会平行选,所以C 错误;D 选项,秘书长由安理会实质性事项和大会简单多数先后选,国际法官则由安理会和大会分别特别多数平行选举产生,所以D 正确。
2023-09-12 23:43:141

关于国际法院法官的选举

就是平行选拔的意思。像秘书长的选举方式是由安理会推荐然后联合国大会简单多数通过,它有先后顺序。与此不同,国际法官是由联合国大会和安理会分别选举,只有大会和安理会均为特别多数通过时,候选人方能获任国际法官。
2023-09-12 23:43:483

联合国宪章签字顺序

宣言草案文本有关签字国的排名先后次序是美国为首,其次是英国,接下来是英国的各自治领,跟着才是按字母先后次序排列的其他同盟国,苏联放在最后。《联合国宪章》是联合国的基本大法,它既确立了联合国的宗旨、原则和组织机构设置,又规定了成员国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以及处理国际关系、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的基本原则和方法。《联合国宪章》除序言和结语外,共分19章111条,国际法院规约是《联合国宪章》的组成部分。 《联合国宪章》于1945年6月26日在旧金山会议上签署,于1945年10月24日正式生效。简介在《联合国宪章起草文件》的文献中详细记录了《联合国宪章》诞生的全过程。”这份文献总共分为3本,第一本为索引,其他两本则记录了从1945年4月到6月之间,包括中、英、美、苏在内的50个联合国初始成员国在旧金山举行会议,讨论通过《联合国宪章》的过程。其中一本书的目录详细记录了自1945年5月9日以来,这50个成员国所举办的会议过程。上面记录着,仅1945年6月16日当天,就举行了3次会议。
2023-09-12 23:43:561

国际法院规约的国际法院规约

(中文版 )第一条联合国宪章所设之国际法院为联合国主要司法机关,其组织及职务之行使应依本规约之下列规定。
2023-09-12 23:44:231

国际法院诉讼管辖权的来源有哪些?

一、国际法院简介 1.国际法院主要功能是对各国提交的法律争端根据《联合国宪章》规定以及有关条约及公约做出判决,或对联合国其他机构提出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国际法院是民事法院,只受理主权国家之间的争端,它没有刑事管辖权,不能审判个人,例如战犯。按照有关规定,只有当事国一致同意提交国际法院的法律争端,国际法院才能做出裁决。 2.国际法院是具有特定管辖权限的民事法院(解决国家间争端和向经正式认可的联合国机构和专门机构提供咨询意见),没有附属机构。然而,1946年以来设立的大量区域法院和特设法庭造成了一些混乱。 国际法院没有刑事管辖权,因此无法审判个人(例如战犯)。这项任务属于国内管辖、前南斯拉夫问题国际刑事法庭(前南问题国际法庭)和卢旺达问题国际刑事法庭(卢旺达问题国际法庭)等由联合国设立的特设刑事法庭及国际刑事法院。 国际法院还必须区别于专门处理与欧洲联盟事务有关案件的欧洲法院(位于卢森堡),以及根据人权公约设立的审查指称违反人权公约情事的欧洲人权法院(位于法国斯特拉斯堡)和美洲人权法院(哥斯达黎加圣何塞)。这三个法院可审查私人(诉国家和其它被告)提交的案件,而这类案件国际法院不能受理。 国际法院还有别于国际海洋法法庭(海洋法法庭)等专门国际审判法庭。 国际法院不是各国司法机构可以上诉的最高法院,不是个人提出最终申诉的法院,也不是任何国际法庭的上诉法院。但是,在其具有管辖权的案件中,国际法院有权就仲裁裁决的效力作出裁定。 二、国际法院管辖权 该管辖权包括两方面:一是咨询管辖权、二是诉讼管辖权,其中咨询管辖权是指有资格提出诉讼的国家。 国际法院只能审理国家与国家之间的争端。但并不是每一个国家都可以向国际法院提出诉讼,只有理约国的会员国有这种权利。那么理约国非会员国能否向国际法院提出诉讼?可以,但必须借助安理会关于国际法院规约的条件。例如瑞士,瑞士不是理约国的会员国,但他就借助了安理会关于这方面的规定。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有资格向国际法院提出诉讼不等于国际法院有管辖权。我来给大家举一个例子,大家还记得南斯拉夫危机时美国炸了我们的大使馆吧,当时我们国内很多人都主张把这个案子交给国际法院来裁决,这样就造成了两国紧张的局势。中国做为理约国的会员国有权向国际法院起诉美国这一行为,但问题在于中国能否提出诉讼,提出诉讼的条件就涉及到法院管辖权的问题。法院管辖权行使的前提必须是当事国双方自愿,大家考虑一下,如果中国对美国起诉法院的管辖权在什么地方?换个说法,如果被起诉方不同意国际法院该如何解决呢?根据国际法院规约第三例条第六款如果双方对管辖权发生异议将由双方自行解决管辖权问题。那么一个诉讼当事国怎样表达对法院管辖权的问题,当事国决定法院管辖权有几种办法:第一种是借助法院规约第三条第二款即强制执行管辖权;第二种是当事国双方签订专门协定;第三种是制定解决争端的条款。第一种办法就是说当事国可以事先发表声明接受国际法院强制管辖权的执行,假定当事国双方都事先发表这样一份声明,那么事情就比较好解决了。在中美使馆这个问题上,如果中美同时发表过类似声明,那么我们说国际法院就有权执行管辖权。但在这个问题上绝大多数国家在发表声明时都持有一定的保留,并且国际法没有规定保留范围。例如美国曾经发表过在内政争端方面不接受管辖权,甚至美国还对内政这个词做了更进一步的解释,内政即由美国来决定的事。大家不难看出,事实上美国对内政这个词的解释就是对国际法管辖权的完全否认。因此在国际法院中有一部分法官认为这是非法的,而另一部分法官认为国际法对这方面的规定是不明确的,那么这个问题至今没有解决。第二种办法是当事国双方在谈判无效的情况下将案件交给国际法院裁判,双方通过裁判达成共识并签订协议。一般情况下这种方法是最好的。第三种办法就是如果当事国对公约中规定条款的解释和适用性发生分歧时可以通过国际法院进行裁决,但这只是公约的附加条件。例如在《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最后就有类似的条款,但这个公约的特点是如果你参加就没有保留权。大家都知道,中国和日本之间有一个旧的化学武器的问题。二战时日本在中国留下的化学武器问题根据公约日本就必须帮助中国解决,如果双方发生分歧可以通过国际院进行裁决。这里还有第四种办法,关于第四种办法有一个例子:英国与阿尔巴尼亚曾经在一次海上事故中产生争端。当时英国的船只在靠近阿尔巴尼亚领海的海域内被阿的水雷击中沉没,英国向国际法院提出诉讼。但阿认为国际法院没有执行管辖权的依据。而国际法院对阿的拒绝也做出了回答,国际法院的依据是:阿曾经在这之前对安理会关于在规定海域内有意阻挠别国船只航行并涉嫌武力攻击的国家,交予国际法院裁决的声明表示支持,而英国正是根据这一声明对阿进行起诉地,因此根据这一点国际法院认为有管辖权。 法院的管辖权分为这几种方式,但这也不是一个很简单的问题。当事国双方是通过特殊协议将案件提交给国际法院的,否则他们不会接受国际法院的裁决。
2023-09-12 23:44:381

国际法的渊源

1)国际条约2)国际习惯:a物质要素:各国重复类似的行为实践b心里要素:各国认为具有法律拘束力3)一般法律原则:各国法律体系中共有的原则。
2023-09-12 23:44:503

国际法院规约的第三章 程序

第三十九条一.法院正式文字为英法两文。如各当事国同意用法文办理案件,其判决应以法文为之。如各当事国同意用英文办理案件,其判决应以英文为之。二.如未经同意应用何种文字,每一当事国于陈述中得择用英法两文之一,而法院之判词应用英法两文。法院并应同时确定以何者为准。三.法院经任何当事国之请求,应准该当事国用英法文以外之文字。第四十条一.向法院提出诉讼案件,应按其情形将所订特别协定通告书记官长或以请求书送达书记官长。不论用何项方法,均应叙明争端事由及各当事国。二.书记官长应立将请求书通知有关各方。三.书记官长并应经由秘书长通知联合国会员国及有权在法院出庭其他之国家。第四十一条一.法院如认情形有必要时,有权指示当事国应行遵守以保全彼此权利之临时办法。二.在终局判决前,应将此项指示办法立即通知各当事国及安全理事会。第四十二条一.各当事国应由代理人代表之。二.各当事国得派律师或辅佐人在法院予以协助。三.各当事国之代理人.律师.及辅助人应享受关于独立行使其职务所必要之特权及豁免。第四十三条一.诉讼程序应分书面与口述两部分。二.书面程序系指以诉状.辩诉状.及必要时之答辩状连同可资佐证之各种文件及公文书.送达法院及各当事国。三.此项送达应由书记官长依法院所定次序及期限为之。四.当事国一造所提出之一切文件应将证明无讹之抄本一份送达他造。五.口述程序系指法院审讯证人.鉴定人.代理人。律师及辅佐人。第四十四条一.法院遇有对于代理人.律师.及辅佐人以外之人送达通知书,而须在某国领土内行之者,应径向该国政府接洽。二.为就地搜集证据而须采取步骤时,适用前项规定。第四十五条法院之审讯应由院长指挥,院长不克出席时,由副院长指挥;院长副院长均不克出席时,由出席法官中之资深者主持。第四十六条法院之审讯应公开行之,但法院另有决定或各当事国要求拒绝公众旁听时,不在此限。第四十七条一.每次审讯应作成记录,由书记官长及院长签名。二.前项记录为唯一可据之记录。第四十八条法院为进行办理案件应颁发命令;对于当事国每造,应决定其必须终结辩论之方式及时间;对于证据之搜集,应为一切之措施。第四十九条法院在开始审讯前,亦得令代理人提出任何文件,或提供任何解释。如经拒绝应予正式记载。第五十条法院得随时选择任何个人.团体.局所.委员会.或其他组织,委以调查或鉴定之责。第五十一条审讯时得依第三十条所指法院在其程序规则中所定之条件,向证人及鉴定人提出任何切要有关之诘问。第五十二条法院于所定期限内收到各项证明及证据后,得拒绝接受当事国一造欲提出之其他口头或书面证据,但经他造同意者,不在此限。第五十三条一.当事国一造不到法院或不辩护其主张时,他造得请求法院对自己主张为有利之裁判。二.法院于允准前项请求前,应查明不特依第三十六条及第三十七条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且请求人之主张在事实及法律上均有根据。第五十四条一.代理人律师及辅佐人在法院指挥下陈述其主张已完毕时,院长应宣告辩论终结。二.法官应退席讨论判决。三.法官之评议应秘密为之,并永守秘密。第五十五条一.一切问题应由出席法官之过半数决定之。二.如投票数相等时,院长或代理院长职务之法官应投决定票。第五十六条一.判词应叙明理由。二.判词应载明参与裁判之法官姓名。第五十七条判词如全部或一部份不能代表法官一致之意见时,任何法官得另行宣告其个别意见。第五十八条判词应由院长及书记官长签名,在法庭内公开宣读,并应先期通知各代理人。第五十九条法院之裁判除对于当事国及本案外,无拘束力。第六十条法院之判决系属确定,不得上诉。判词之意义或范围发生争端时,经任何当事国之请求后,法院应予解释。第六十一条一.声请法院复核判决,应根据发现具有决定性之事实,而此项事实在判决宣告时为法院及声请复核之当事国所不知者,但以非因过失而不知者为限。二.复核程序之开始应由法院下以裁决,载明新事实之存在,承认此项新事实具有使本案应予复核性质,并宣告复核之声请因此可予接受。三.法院于接受复核诉讼前得令先行履行判决之内容。四.声请复核至迟应于新事实发现后六个月内为之。五.声请复核自判决日起逾十年后不得为之。第六十二条一.某一国家如认为某案件之判决可影响属于该国具有法律性质之利益时,得向法院声请参加。二.此项声请应由法院裁决之。第六十三条一.几协约发生解释问题,而诉讼当事国以外尚有其他国家为该协约之签字国者,应立由书记官长通知各该国家。二.受前项通知之国家有参加程序之权;但如该国行使此项权利时,判决中之解释对该国具有同样拘束力。第六十四条除法院另有裁定外,诉讼费用由各造当事国自行担负。
2023-09-12 23:45:121

根据《国际法院规约》,关于乙国,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依照《国际法院规约》的规定,国际法院的管辖不像国内法院那样具有强制管辖权。为了尊重各国主权,国家可对国际法院的管辖提出保留。而世界各国在接受国际法院管辖权的问题上尚未呈现积极的姿态,到目前为止,只有60多个国家声明接受国际法院的强制管辖,且基本都有保留。这就大大削弱了国际法院的管辖权,限制了其功能的充分发挥。《国际法院规约》第41条规定:“一、法院如认为情形有必要时,有权指示当事国应行遵守以保全彼此权利之临时办法。二、在终局判决前,应将此项指示办法立即通知各当事国及安全理事会。”所以在当事国不执行国际法院判决时,可申请联合国安理会通过集体安全保障机制加以解决。所以C项正确。
2023-09-12 23:45:271

根据《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的规定,谈谈你对国际法渊源的理解。(用英文回答)求高手帮忙!谢谢!!!

brother!Can you speak Chinese?
2023-09-12 23:45:392

解决国际争端的司法类国际条约有哪些

处理国际经济争端的法律规范主要有国际法和国内法两部分规范构成。国际法规范主要指国际社会为了处理国家之间,国家和私人之间或不同国籍私人之间的经济争端而签订的国际条约,这类条约可以大致分为三类:  1.处理国际经济争端的双边国际条约国际条约指国家间缔结的以国际法为准则的国际书面协定。其中在两个国家之间缔结的条约为双边国际条约,而在多个国家之间缔结的国际条约为多边国际条约。解决国际经济争端是许多双边国际条约的重要内容之一,许多双边条约都对此进行了规定。前述的双边投资条约中一般都包含有处理国际经济争端的内容,比如依据中国和法国之间的双边协定,投资争端应该尽可能通过和解解决;如果六个月未能达成和解,则可以向东道国行政当局申请或向东道国法院提起诉讼解决。2.处理国际经济争端的专门性国际多边条约处理国际经济争端的专门性条约主要是指前述的1965年签订的《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公约》(《华盛顿公约》),以及世界贸易组织章程附件二(《关于争端解决规则和程序的谅解书》)等。这类国际条约一般都规定仲裁或其他特别的争端解决方式,而世界贸易组织所规定的争端解决机制是目前国际上极富特色和具有很大权威的争端解决机制。3.处理国际经济争端的司法和仲裁条约在司法方面,主要的条约包括1945年的《国际法院规约》,该条约对于解决国际争端做了较全面的规定;1954年的《民事诉讼程序公约》,1965年的《民商事案件中诉讼和非诉讼文书的国外送达公约》以及1970年的《民商事案件中外国判决的承认和执行公约》等。在仲裁方面,主要的条约包括1899年和1907年的《海牙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公约》,1927年的《关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日内瓦议定书》,1958年的《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以下简称为《纽约公约》)等。目前《纽约公约》是国际仲裁领域最有影响的国际公约,它在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条件和请求执行的程序,对促进当事人采取仲裁方式解决争端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中国已经于1987年1月22日加入该公约,但提出了两项保留,即“互惠保留”和“商事保留”。各国立法普遍主张对本国境内的国际经济争端享有管辖权,对于某些类别的国际经济争端,有些国家在其立法中明确规定必须由本国法院管辖法院,或只允许适用本国法律。一般而言,国内法中关于国际经济争端处理的规范主要是仲裁法规范,它既可以表现为专门的仲裁法,也可以是存在于程序法中的关于仲裁的法律规范。有些国家的仲裁法还就调解程序作了规定。
2023-09-12 23:45:511

瑞士取得国际法院诉讼当事国的资格的原因是什么?

截止2018年8月,已生效国32个,主要为欧盟大部分成员国和新加坡;中美乌尚待批准生效。
2023-09-12 23:46:172

《国际法院规则》第14条

凡遇出缺,应照第一次选举时所定之办法补选之,但秘书长应于法官出缺后一个月内,发出第五条规定之邀请书并由安全理事会指定选举日期。下面是国际法院规约全文:第一条联合国宪章所设之国际法院为联合国主要司法机关,其组织及职务之行使应依本规约之下列规定。 第一章 法院之组织第二条法院以独立法官若干人组织之。此项法官应不论国籍,就品格高尚并在各本国具有最高司法职位之任命资格或公认为国际法之法学家中选举之。第三条一、法院以法官15人组织之,其中不得有二人为同一国家之国民。二、就充任法院法官而言,一人而可视为一个国家以上之国民者,应认为属于其通常行使公民及政治权利之国家或会员国之国民。第四条一、法院法官应由大会及安全理事会依下列规定就常设公断法院各国团体所提出之名单内选举之。二、在常设公断法院并无代表之联合国会员国,其候选人名单应由各该国政府专为此事而委派之团体提出;此项各国团体之委派,准用1907年海牙和平解决国际纷争条约第四十四条规定委派常设公断法院公断员之条件。三、凡非联合国会员国而已接受法院规约之国家,其参加选举法院法官时,参加条件,如无特别协定,应由大会经安全理事会之提议规定之。第五条一、联合国秘书长至迟应于选举日期三个月前,用书面邀请属于本规约当事国之常设公断法院公断员,及依第四条第二项所委派之各国团体,于一定期间内分别由各国团体提出能接受法官职务之人员。二、每一团体所提人数不得超过四人,其中属其本国国籍者不得超过二人。在任何情形下,每一团体所提候选人之人数不得超过应占席数之一倍。第六条各国团体在提出上项人员以前,宜咨询本国最高法院、大学法学院、法律学校、专研法律之国家研究院、及国际研究院在各国所设之各分院。第七条一、秘书长应依字母次序,编就上项所提人员之名单。除第十二条第二项规定外,仅此项人员有被选权。二、秘书长应将前项名单提交大会及安全理事会。第八条大会及安全理事会各应独立举行法院法官之选举。第九条每次选举时,选举人不独应注意被选人必须各具必要资格,并应注意务使法官全体确能代表世界各大文化及各主要法系。第十条一、候选人在大会及在安全理事会得绝对多数票者应认为当选。二、安全理事会之投票,或为法官之选举或为第十二条所称联席会议人员之指派,应不论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及非常任理事国之区别。三、如同一国家之国民得大会及安全理事会之绝对多数票者不止一人时,其年事最高者应认为当选。第十一条第一次选举会后,如有一席或一席以上尚待补选时,应举行第二次选举会,并于必要时举行第三次选举会。第十二条一、第三次选举会后,如仍有一席或一席以上尚待补选时,大会或安全理事会得随时声请组织联席会议,其人数为六人,由大会及安全理事会各派三人。此项联席会议就每一悬缺以绝对多数票选定一人提交大会及安全理事会分别请其接受。二、具有必要资格人员,即未列入第七条所指之候选人名单,如经联席会议全体同意,亦得列入该会议名单。三、如联席会议确认选举不能有结果时,应由已选出之法官,在安全理事会所定之期间内,就曾在大会或安全理事会得有选举票之候选人中,选定若干人补足缺额。四、法官投票数相等时,年事最高之法官应投决定票。第十三条一、法官任期九年,并得连选,但第一次选举选出之法官中,五人任期应为三年,另五人为六年。二、上述初期法官,任期孰为三年孰为六年,应于第一次选举完毕后立由秘书长以抽签方法决定之。三、法官在其后任接替前,应继续行使其职务,虽经接替,仍应结束其已开始办理之案件。四、法官辞职时应将辞职书致送法院院长转知秘书长。转知后,该法官之一席即行出缺。第十四条凡遇出缺,应照第一次选举时所定之办法补选之,但秘书长应于法官出缺后一个月内,发出第五条规定之邀请书并由安全理事会指定选举日期。第十五条法官被选以接替任期未满之法官者,应任职至其前任法官任期届满时为止。第十六条一、法官不得行使任何政治或行政职务,或执行任何其他职业性质之任务。二、关于此点,如有疑义,应由法院裁决之。第十七条一、法官对于任何案件,不得充任代理人、律师、或辅佐人。二、法官曾以当事国一造之代理人、律师、或辅佐人、或以国内法院或国际法院或调查委员会委员、或以其他资格参加任何案件者,不得参与该案件之裁决。三、关于此点,如有疑义,应由法院决定之。第十八条一、法官除由其余法官一致认为不复适合必要条件外,不得免职。二、法官之免职,应由书记官长正式通知秘书长。三、此项通知一经送达秘书长,该法官之一席即行出缺。第十九条法官于执行法院职务时,应享受外交特权及豁免。第二十条法官于就职前应在公开法庭郑重宣言本人必当秉公竭诚行使职权。第二十一条一、法院应选举院长及副院长,其任期各三年,并得连选。二、法院应委派书记官长,并得酌派其他必要之职员。第二十二条一、法院设在海牙,但法院如认为合宜时,得在他处开庭及行使职务。二、院长及书记官长应驻于法院所在地。第二十三条一、法院除司法假期外,应常川办公。司法假期之日期及期间由法院定之。二、法官得有定时假期,其日期及期间,由法院斟酌海牙与各法官住所之距离定之。三、法官除在假期或因疾病或其他重大原由,不克视事,经向院长作适当之解释外,应常川备由法院分配工作。第二十四条一、法官如因特别原由认为于某案之裁判不应参与时。应通知院长。二、院长如认某法官因特别原由不应参与某案时,应以此通知该法官。三、遇有此种情形,法官与院长意见不同时,应由法院决定之。第二十五条一、除本规约另有规定外,法院应由全体法官开庭。二、法院规则得按情形并以轮流方法,规定准许法官一人或数人免予出席,但准备出席之法官人数不得因此减至少于11人。三、法官九人即足构成法院之法定人数。第二十六条一、法院得随时设立一个或数个分庭,并得决定由法官三人或三人以上组织之。此项分庭处理特种案件,例如劳工案件及关于过境与交通案件。二、法院为处理某特定案件,得随时设立分庭,组织此项分庭法官之人数,应由法院得当事国之同意定之。三、案件经当事国之请求应由本条规定之分庭审理裁判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六条及第二十九条规定之任何分庭所为之裁判,应视为法院之裁判。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六条及第二十九条规定之分庭,经当事国之同意,得在海牙以外地方开庭及行使职务。第二十九条法院为迅速处理事务,应于每年以法官五人组织一分庭。该分庭经当事国之请求,得用简易程序,审理及裁判案件。法院并应选定法官二人,以备接替不能出庭之法官。第三十条一、法院应订立规则,以执行其职务,尤应订定关于程序之规则。二、法院规则得规定关于襄审官之出席法院或任何分庭,但无表决权。第三十一条一、属于诉讼当事国国籍之法官,于法院受理该诉讼案件时,保有其参与之权。二、法院受理案件,如法官中有属于一造当事国之国籍者,任何他造当事国得选派一人为法官,参与该案。此项人员尤以就第四条及第五条规定所提之候选人中选充为宜。三、法院受理案件,如当事国均无本国国籍法官时,各当事国均得依本条第二项之规定选派法官一人。四、本条之规定于第二十六条及第二十九条之情形适用之。在此种情形下,院长应请分庭法官一人,或于必要时二人,让与属于关系当事国国籍之法官,如无各当事国国籍之法官或各该法官不能出席时,应让与各当事国特别选派之法官。五、如数当事国具有同样利害关系时,在上列各规定适用范围内,只应作为一当事国。关于此点,如有疑义,由法院裁决之。六、依本条第二项、第三项、及第四项规定所选派之法官,应适合本规约第二条、第十七条第二项、第二十条、及第二十四条规定之条件。各该法官参与案件之裁判时,与其同事立于完全平等地位。第三十二条一、法院法官应领年俸。二、院长每年应领特别津贴。三、副院长于代行院长职务时,应按日领特别津贴。四、依第三十一条规定所选派之法官而非法院之法官者,于执行职务时,应按日领酬金。五、上列俸给津贴及酬金由联合国大会定之,在任期内,不得减少。六、书记官长之俸给,经法院之提议由大会定之。七、法官及书记官长支给退休金及补领旅费之条件,由大会订立章程规定之。八、上列俸给津贴及酬金,应免除一切税捐。第三十三条法院经费由联合国担负,其担负方法由大会定之。 第二章 法院之管辖第三十四条一、在法院得为诉讼当事国者,限于国家。二、法院得依其规则,请求公共国际团体供给关于正在审理案件之情报。该项团体自动供给之情报,法院应接受之。三、法院于某一案件遇有公共国际团体之组织约章,或依该项约章所缔结之国际协约,发生解释问题时,书记官长应通知有关公共国际团体并向其递送所有书面程序之文件副本。第三十五条一、法院受理本规约各当事国之诉讼。二、法院受理其他各国诉讼之条件,除现行条约另有特别规定外,由安全理事会定之,但无论如何,此项条件不得使当事国在法院处于不平等地位。三、非联合国会员国为案件之当事国时,其应担负法院费用之数目由法院定之。如该国业已分担法院经费之一部,本项规定不适用之。第三十六条一、法院之管辖包括各当事国提交之一切案件,及联合国宪章或现行条约及协约中所特定之一切事件。二、本规约各当事国得随时声明关于具有下列性质之一切法律争端,对于接受同样义务之任何其他国家,承认法院之管辖为当然而具有强制性,不须另订特别协定:(子)条约之解释。(丑)国际法之任何问题。(寅)任何事实之存在,如经确定即属违反国际义务者。(卯)因违反国际义务而应予赔偿之性质及其范围。三、上述声明,得无条件为之,或以数个或特定之国家间彼此拘束为条件,或以一定之期间为条件。四、此项声明应交存联合国秘书长并由其将副本分送本规约各当事国及法院书记官长。五、曾依常设国际法院规约第三十六条所为之声明而现仍有效者,就本规约当事国间而言,在该项声明期间尚未届满前并依其条款,应认为对于国际法院强制管辖之接受。六、关于法院有无管辖权之争端,由法院裁决之。第三十七条现行条约或协约或规定某项事件应提交国际联合会所设之任何裁判机关或常设国际法院者,在本规约当事国间,该项事件应提交国际法院。第三十八条一、法院对于陈诉各项争端,应依国际法裁判之,裁判时应适用:(子)不论普通或特别国际协约,确立诉讼当事国明白承认之规条者。(丑)国际习惯,作为能例之证明而经接受为法律者。(寅)一般法律原则为文明各国所承认者。(卯)在第五十九条规定之下,司法判例及各国权威最高之公法学家学说,作为确定法律原则之补助资料者。二、前项规定不妨碍法院经当事国同意本“公允及善良”原则裁判案件之权。 第三章 程 序第三十九条一、法院正式文字为英法两文。如各当事国同意用法文办理案件,其判决应以法文为之。如各当事国同意用英文办理案件,其判决应以英文为之。二、如未经同意应用何种文字,每一当事国于陈述中得择用英法两文之一,而法院之判词应用英法两文。法院并应同时确定以何者为准。三、法院经任何当事国之请求,应准该当事国用英法文以外之文字。第四十条一、向法院提出诉讼案件,应按其情形将所订特别协定通告书记官长或以请求书送达书记官长。不论用何项方法,均应叙明争端事由及各当事国。二、书记官长应立将请求书通知有关各方。三、书记官长并应经由秘书长通知联合国会员国及有权在法院出庭其他之国家。第四十一条一、法院如认情形有必要时,有权指示当事国应行遵守以保全彼此权利之临时办法。二、在终局判决前,应将此项指示办法立即通知各当事国及安全理事会。第四十二条一、各当事国应由代理人代表之。二、各当事国得派律师或辅佐人在法院予以协助。三、各当事国之代理人、律师、及辅佐人应享受关于独立行使其职务所必要之特权及豁免。第四十三条一、诉讼程序应分书面与口述两部分。二、书面程序系指以诉状、辩诉状、及必要时之答辩状连同可资佐证之各种文件及公文书,送达法院及各当事国。三、此项送达应由书记官长依法院所定次序及期限为之。四、当事国一造所提出之一切文件应将证明无讹之抄本一份送达他造。五、口述程序系指法院审讯证人、鉴定人、代理人、律师及辅佐人。第四十四条一、法院遇有对于代理人、律师、及辅佐人以外之人送达通知书,而须在某国领土内行之者,应径向该国政府接洽。二、为就地搜集证据而须采取步骤时,适用前项规定。第四十五条法院之审讯应由院长指挥,院长不克出席时,由副院长指挥;院长副院长均不克出席时,由出席法官中之资深者主持。第四十六条法院之审讯应公开行之,但法院另有决定或各当事国要求拒绝公众旁听时,不在此限。第四十七条一、每次审讯应作成记录,由书记官长及院长签名。二、前项记录为唯一可据之记录。第四十八条法院为进行办理案件应颁发命令;对于当事国每造,应决定其必须终结辩论之方式及时间;对于证据之搜集,应为一切之措施。第四十九条法院在开始审讯前,亦得令代理人提出任何文件,或提供任何解释。如经拒绝应予正式记载。第五十条法院得随时选择任何个人、团体、局所、委员会、或其他组织,委以调查或鉴定之责。第五十一条审讯时得依第三十条所指法院在其程序规则中所定之条件,向证人及鉴定人提出任何切要有关之诘问。第五十二条法院于所定期限内收到各项证明及证据后,得拒绝接受当事国一造欲提出之其他口头或书面证据,但经他造同意者,不在此限。第五十三条一、当事国一造不到法院或不辩护其主张时,他造得请求法院对自己主张为有利之裁判。二、法院于允准前项请求前,应查明不特依第三十六条及第三十七条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且请求人之主张在事实及法律上均有根据。第五十四条一、代理人律师及辅佐人在法院指挥下陈述其主张已完毕时,院长应宣告辩论终结。二、法官应退席讨论判决。三、法官之评议应秘密为之,并永守秘密。第五十五条一、一切问题应由出席法官之过半数决定之。二、如投票数相等时,院长或代理院长职务之法官应投决定票。第五十六条一、判词应叙明理由。二、判词应载明参与裁判之法官姓名。第五十七条判词如全部或一部份不能代表法官一致之意见时,任何法官得另行宣告其个别意见。第五十八条判词应由院长及书记官长签名,在法庭内公开宣读,并应先期通知各代理人第五十九条法院之裁判除对于当事国及本案外,无拘束力。第六十条法院之判决系属确定,不得上诉。判词之意义或范围发生争端时,经任何当事国之请求后,法院应予解释。第六十一条一、声请法院覆核判决,应根据发现具有决定性之事实,而此项事实在判决宣告时为法院及声请覆核之当事国所不知者,但以非因过失而不知者为限。二、覆核程序之开始应由法院下以裁决,载明新事实之存在,承认此项新事实具有使本案应予覆核之性质,并宣告覆核之声请因此可予接受。三、法院于接受覆核诉讼前得令先行履行判决之内容。四、声请覆核至迟应于新事实发现后六个月内为之。五、声请覆核自判决日起逾10年后不得为之。第六十二条一、某一国家如认为某案件之判决可影响属于该国具有法律性质之利益时,得向法院声请参加。二、此项声请应由法院裁决之。第六十三条一、凡协约发生解释问题,而诉讼当事国以外尚有其他国家为该协约之签字国者,应立由书记官长通知各该国家。二、受前项通知之国家有参加程序之权;但如该国行使此项权利时,判决中之解释对该国具有同样拘束力。第六十四条除法院另有裁定外,诉讼费用由各造当事国自行担负。 第四章 咨询意见第六十五条一、法院对于任何法律问题如经任何团体由联合国宪章授权而请求或依照联合国宪章而请求时,得发表咨询意见。二、凡向法院请求咨询意见之问题,应以声请书送交法院。此项声请书对于咨询意见之问题,应有确切之叙述,并应附送足以释明该问题之一切文件。第六十六条一、书记官长应立将咨询意见之声请,通知凡有权在法院出庭之国家。二、书记官长并应以特别且直接之方法通知法院(或在法院不开庭时,院长)所认为对于咨询问题能供给情报之有权在法院出庭之任何国家、或能供给情报之国际团体,声明法院于院长所定之期限内准备接受关于该问题之书面陈述,或准备于本案公开审讯时听取口头陈述。三、有权在法院出庭之任何国家如未接到本条第二项所指之特别通知时,该国家得表示愿以书面或口头陈述之意思,而由法院裁决之。四、凡已经提出书面或口头陈述或两项陈述之国家及团体,对于其他国家或团体所提之陈述,准其依法院(或在法院不开庭时,院长)所定关于每案之方式,范围及期限,予以评论。书记官长应于适当时间内将此项书面陈述通知已经提出此类陈述之国家及团体。第六十七条法院应将其咨询意见当庭公开宣告并先期通知秘书长、联合国会员国、及有直接关系之其他国家及国际团体之代表。第六十八条法院执行关于咨询意见之职务时,并应参照本规约关于诉讼案件各条款之规定,但以法院认为该项条款可以适用之范围为限。 第五章 修 正第六十九条本规约之修正准用联合国宪章所规定关于修正宪章之程序,但大会经安全理事会之建议得制定关于本规约当事国而非联合国会员国参加该项程序之任何规定。第七十条法院认为必要时得以书面向秘书长提出对于本规约之修正案,由联合国依照第六十九条之规定,加以讨论。
2023-09-12 23:46:501

国际法院规约 第38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一.法院对于陈诉各项争端,应依国际法裁判之,裁判时应适用:  1.不论普通或特别国际协约,确立诉讼当事国明白承认之规条者。  2.国际习惯,作为通例之证明而经接受为法律者。  3.一般法律原则为文明各国所承认者。   4.在第五十九条规定之下,司法判例及各国权威最高之公法学家学说,作为确定法律原则之补助资料者。二,前项规定不妨碍法院经当事国同意本“公允及善良”原则裁判案件之权。
2023-09-12 23:47:012

怎样可以成为一个国际公民。

  国际法  生物多样性公约  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  中立条约  渥太华禁雷公约  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  罗马公约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保护工业产权的巴黎公约  反导条约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制止核恐怖行为国际公约  南极条约  特定常规武器公约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湿地公约  不扩散核武器条约  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  上海公约  禁止化学武器公约  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巴塞尔公约  禁止生物武器公约  制止向恐怖主义提供资助的国际公约  日内瓦公约  烟草控制框架公约  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  联合国宪章  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  国际法院规约  非洲无核武器区条约  关于防止劫持飞机的三个国际公约  世界版权公约  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  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  儿童权利公约  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  关于月球的两个国际间文件  京都议定书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保护文化内容和艺术表现形式多样性公约  战争遗留爆炸物议定书  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公约  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  欧洲常规武装力量条约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  残疾人权利公约  里斯本条约  儿童权利公约关于儿童卷入武装冲突问题  的任择议定书  妇女与科学承诺宪章  中美联合公约
2023-09-12 23:47:121

《国际法》第36条的内容是什么?

国际法是个学术用语。是总的指国际上的各国签的条约等。没什么叫国际法。
2023-09-12 23:47:362

什么是国际法渊源,结合实际谈谈你对国际法院规约的第38条的看法(越多越好),谢谢!

1,国际法的渊源是国际法的原则、规则和规章、制度第一次出现的地方或最初的表现形式,他强调的是第一次或最初,和一般法律原则还是有定义上的差距的。2,(一)法院对于陈诉各项争端,应依国际法裁判之,裁判时应适用:(1)不论普通或特别国际协定,确立当事国明白承认之规则者;(2)国际习惯,作为通例之证明而经接受为法律者;(3)一般法律原则为文明各国所承认者;(4)在第59条规定下 ,司法判例及各国权威最高之公法学家学说,作为确定法律原则之补助资料者。 (二)前项规定不妨碍法院经当事国同意本“公允及善良”原则裁判案件之权。”
2023-09-12 23:47:471

国际法的渊源有哪些

1.国际公约2.双边协定3.国际惯例
2023-09-12 23:48:513

海牙国际法庭的主要组成人员或者国家?

海牙国际法院,其正式名称为国际法院(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位于荷兰海牙。是联合国六大机构之一,成立于1946年。国际法院也设在海牙市中心的和平宫,这是一座由灰色花岗岩做底座,由红砖砌成墙壁的坡顶建筑,高四五层,长六七十米。门前是一片比足球场还大的草坪,周围是郁郁葱葱的树林。和平宫建于1913年,一战后成立的国际联盟常设国际法院及其继承者——二战后成立的联合国国际法院均在此办公。进得门来,厅廊宽敞,墙上悬挂着著名法学家的画像,楼梯旁陈列着各国赠送的礼品。  国际法院具有双重作用:依照国际法解决各国向其提交的法律争端,并就正式认可的联合国机关和专门机构提交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向国际法院提交的案件中的原告和被告都必须是国家。国际法院是具有特定管辖权限的民事法院,而没有刑事管辖权,因此无法审判个人。  该院受理的案件中,半数以上是领土和边界纠纷,同其他法院一样,国际法院奉行不告不理原则,无权主动受理案件。海牙国际法庭由15名法官组成。法官候选人需要在联合国安理会和联合国大会分别获得绝对多数赞成票才能当选,每届任期9年,每三年改选1/3,以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全体法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举院长,院长每届任期三年。法官是国际法院的灵魂,他们人数虽少,但还得考虑到地区均衡,尤其是照顾到世界各大文化和主要法系。据此原则,亚洲三名,非洲三名,拉美两名,西欧、北美、大洋洲五名,东欧两名。  按照《国际法院规约》规定,当选国际法院法官,必须是品格高尚并在本国具有最高司法职位的任命资格或公认的国际法专家。在程序上,国际法院法官由联合国大会和安理会选举产生,而且都要获得绝对多数,所以往往数次投票才能成功。由于世界瞩目的位置,除了两会选举之外,不能有哪个国家在国际法院中自动拥有一席之地。但作为特权,五个常任理事国可一直有人担任法官。  海牙国际法庭其主要作用是:解决各国向其提交的法律争端,并就联合国机关提交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国际法院依据《国际法院规约》和本身的《规则》运行,依照国际法解决各国向法院提交的法律争端,并就正式认可的联合国机关和专门机构提交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2、国际海洋法法庭,位于德国汉堡,是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设立的独立司法机关,旨在裁判因解释或实施《公约》所引起的争端。法庭管辖权包括根据《公约》及其《执行协定》提交法庭的所有争端,以及在在赋予法庭管辖权的任何其它协定中已具体规定的所有事项。  海牙国际法庭从1993年,其主要任务是对前南斯拉夫地区所谓严重侵犯人权和违反人道主义的人员进行起诉和审判。在1995年波黑战争结束后,该法庭指控并通缉70多名涉嫌在波黑内战期间犯有各种罪行的人员。1999年,以美国为首的北约对南联盟发动军事侵略后期,该法庭又以“种族清洗”和“反人类”等罪名对米洛舍维奇等5名南联盟高级军政官员发出通缉令。
2023-09-12 23:49:091

中美俄承认海牙国际法庭吗?

美国,俄罗斯、中国等大国都不承认海牙国际法条,承认它的只有共有66个国家依照《规约》第三十六条第二和第五项提出声明,承认法院的管辖权具有强制性(其中许多国家附有保留)。这些国家是:澳大利亚、奥地利、巴巴多斯、比利时、博茨瓦纳、保加利亚、柬埔寨、喀麦隆、加拿大、哥斯达黎加、科特迪瓦、塞浦路斯、刚果民主共和国、丹麦、吉布提、多米尼克、多米尼加共和国、埃及、爱沙尼亚、芬兰、冈比亚、格鲁吉亚、德国、希腊、几内亚、几内亚比绍、海地、洪都拉斯、匈牙利、印度、日本、肯尼亚、莱索托;利比里亚、列支敦士登、卢森堡、马达加斯加、马拉维、马耳他、毛里求斯、墨西哥、荷兰、新西兰、尼加拉瓜、尼日利亚、挪威、巴基斯坦、巴拿马、巴拉圭、秘鲁、菲律宾、波兰、葡萄牙、塞内加尔、斯洛伐克、索马里、西班牙、苏丹、苏里南、斯威士兰、瑞典、瑞士、多哥、乌干达、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和乌拉圭。扩展资料:该法院的管辖权有两个方面:一、法院须就联合国行使主权自愿向其提交的争端做出裁决。截至2010年7月31日,海牙国际法庭有192个国家为《国际法院规约》缔约国,其中66个国家根据《规约》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向秘书长交存了承认法院强制管辖权的声明。此外,约有300份双边或多边条约规定,在解决这些条约的适用或解释所引起的争端方面,法院具有管辖权。各国也可根据特别协定向法院提交具体争端。一国在向法院提交争端时,可引用《法院规则》第38条第5款,以请求书所针对国家有待作出或表示的同意作为法院具有管辖权的依据。如后一国家接受此管辖,则法院具有管辖权。二,大会或安全理事会可就任何法律问题咨询法院意见,经大会授权的联合国其他机关和专门机构也可就其活动范围内出现的法律问题咨询法院意见。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海牙国际法庭
2023-09-12 23:49:171

海牙选择法院协议公约的成员国有哪些

截止2018年8月,已生效国32个,主要为欧盟大部分成员国和新加坡;中美乌尚待批准生效。
2023-09-12 23:50:083

国际法院的法官如何选举

法官由大会和安全理事会选举产生。在大会,《国际法院规约》缔约国但不是联合国会员国的国家(目前是瑞士和瑙鲁)获准参加选举;这两个机关同时但单独进行投票。选人必须在这两个机关获得绝对多数票才能当选。
2023-09-12 23:50:192

一般认为对国际法渊源作了权威性说明的国际文件是(?)

一般认为对国际法渊源作了权威性说明的国际文件是《国际法院规约》。
2023-09-12 23:50:352

可以成为国际法院的诉讼当事方的是 ( ) A.国家 B.个人 C.联合国 D.联合国的专门机构

A.国家
2023-09-12 23:51:072

国际法的渊源有哪些?它们之间的关系如何?

国际法的渊源:国际法的渊源是国际法的原则、规则和规章、制度第一次出现的地方或最初的表现形式,是国际法中证明具有法律的拘束力并普遍适用的规则已经存在的证据和表明这种规则效力的法定形式。?关于国际法渊源的内容,学者们的看法并不一致,但把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作为国际法的两个主要渊源却是没有分歧的。因而应重点掌握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这两个概念的要点。(一)国际条约国际条约是国际法的渊源之一,因国际法的多数规则都是在条约中表现出来的。但并非所有的国际条约都是国际法渊源,国际条约按其性质可分为“造法性条约”和“契约性条约”。“造法性条约”(law -making treaty)指多数国家参加的以制定共同遵守的行为规则为目的并载有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的条约。具体讲是指由许多国际法主体参加或承认的能够对国际法原则,规范产生创立、确认、补充或修订意义的国际条约。例如,《联合国宪章》、《海洋法公约》、《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等等,它们都是造法性条约,都创立、认可了许多对众多的参加国具有拘束力的新的国际法规范。因此,造法性条约构成直接的国际法渊源。契约性条约(contractual treaty)指国家之间所订立的确定特定事项具体权利义务的条约。如交通运输协定,贸易协定均属此类,它们多是双边条约,都是对具体事务的协议,在处理具体问题的目的达到后即告终止,并不能创制国际法规则,而且其仅对缔约各方有拘束力,不具有普遍性质,不直接产生一般国际法规范。因而,契约性条约并不直接成为国际法渊源,只有经过发展,该条约所载规则被反复采用并被公认,或构成国际习惯后才能成为间接的渊源。许多学者认为,由于条约对非缔约国没有拘束力,契约性条约只能在缔约国之间构成“特殊国际法”,不能作为具有普遍拘束力的一般国际法,而造法性条约规定的普遍接受的原则和规划,是“一般国际法”,于是,只有那些以创立新的国际法原则、规范或改变现有国际法原则、规范为目的的造法性条约才可为普遍适用的国际法渊源。也有人主张,在事实上,造法性条约和契约性条约是很难严格区分的,因为条约是复杂的,造法性条约中常常会出现契约性的具的权利和义务,而契约性条约中有时也体现出“造法性”的原则和规则,因此,把一切合法有效的条约都视为国际法的渊源是较为正确的观点。(二)国际习惯国际习惯,亦称国际习惯法,指长期的国际交往中逐渐形成的不成文的行为规则。国际习惯是因国家默示的共同同意而对所有国家产生拘束力的,它是创立具有普遍法律拘束力规则的方式?1、国际习惯与国际惯例的区别?在实践中,“国际习惯”与“国际惯例”(international usage)常常混用,而在国际法中,两词的内涵和性质都有区别。国际习惯专指具有法律拘束力的国际惯例。国际惯例的概念在使用时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惯例既包括有法律拘束力的国际习惯在内,也包括尚未具有法律拘束力的“通例”(general practice)或称“常例”(usus)。在与国际习惯同时使用或者在通常情况下,国际惯例取其狭义含义,即作为未具有法律拘束力的通例使用,《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一项条款对此作了表述。在实践中,假若惯例经过相当时间后,被各国认为具有了法律拘束力,其便转化为习惯,即“作为通例之证明而经接受为法律者”。在国际法学界一般认为,国际习惯与国际惯例不同:(1)国际惯例是尚未具有完全法律效力的惯常行为,而国际习惯是各国重复采用的具有法律拘束力的不成文的法律规范;(2)惯例可以是相互矛盾的,而习惯应该是相互统一和一致的。国际习惯是由各国在长期的国际交往实践中重复相同或类似的行为。假若惯常做法或惯例发展成为一种自觉的法律信念,便成为了习惯规范或习惯法。?2、国际习惯由两个要素构成?一是各国重复的类似行为,即物质因素,或称客观因素,指惯例的出现和国家在相当长时期内“反复”和“前后一致”的实践;二是被各国认为具有法律拘束力,即心理因素,或称主观因素,指这项惯例被接受为法律,得到“法律确信”(opinio juris)。两个因素缺一不可。此外,还包括持续时间、重复频率或次数、一般默认以及证据等因素。由于国际习惯是不成文的,没有一个专门法律文件来表现国际习惯的原则和规范,因此,在国际实践中成不成为国际习惯不能单独凭某个国家或某个权威来说明,而须寻找各种证据。这种证据表现于国际习惯形成的下列情况所表现的种种资料之中:(1)国家之间的外交关系方面的实践,主要表现于条约、宣言、声明及各种外交文书中;(2)国际组织的实践,主要表现于决议、判决中;(3)国家内部的行为,表现于国内法规、判决、行政命令等形式中。例如1990年美国在审理“哈瓦那号案”时找到了“关于在战争时期交战一方在沿海活动的小渔船不受他方拿捕”的规则存在的证据,并证明美国政府在独立战争时期曾经接受了这个规则。在“北海大陆架案”中,国际法院认为《大陆架公约》第6条所载的中间线原则并没有成为习惯规则,因为从各国的划界实践中找不到这样的证据。由此足见习惯证据的重要作用。国际习惯是比国际条约更古老、更原始的国际法渊源,在国际条约之前就出现了国际习惯。国际习惯曾经是传统国际法上的主要渊源,但自20世纪以来,尤其是近几十年来,国际习惯的作用随着国际条约的大量产生而有所减弱。但国际习惯仍然是国际法渊源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形式之一,它在条约所未涉及的国际社会诸多领域仍然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三)一般法律原则《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规定,法院裁判案件时可适用“一般法律原则,为文明各国所承认者”。那么“一般法律原则”究竟是指什么?这个概念是不够明确的。因此,各国学者对此产生了几种不同的见解。第一,认为一般法律原则也就是国际法的一般原则或基本原则,前苏联法系多持此说。其实,国际法的一般原则或基本原则已寓于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之中了,不可能再有另一种“一般法律原则”;第二,认为一般法律原则来自“一般法律意识”,这个抽象的说法代表了背后自然法学派的观点。事实上,在以各种不同社会政治经济制度的主权国家为成员的国际社会里,不可能产生“一般法律意识”,而在这抽象的“一般法律意识”中也不可能引伸出国际法的原则和规则;第三,认为“一般法律原则”是各个法律体系的共有的原则,尽管各国法律体系有很大不同,但毕竟还有一些共同的原则如时效、善意、定案禁止翻供等原则,而这些原则在各国法律体系中都是采用的。因此,把“一般法律原则”理解为各国法律体系所共有的原则是可以接受的观点。(四)确定法律原则的辅助方法《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规定,法院裁判案件时可以适用作为确定法律原则补助资料的司法判例和权威最高的公法学家的学说,因为这是“确定法律原则的补助资料”,只能作为某些规则存在的证据。所谓“补助资料”,其含义是指辅助性的、将要的方法,这些方法的作用在于确定某项原则或规则是否存在,但其本身并不是法律渊源。司法判例主要是指国际或区域性国际司法机关和国际仲裁法庭所作的判例。权威最高的公法学家学说、著作可以为大量国际法原则规则和规章制度的存在提供证据。此外国际组织和国际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和宣言等文件一般属于建议性质,不具有法律拘束力,但它反映了现有的或正在形成的国际法原则、规则和规章制度,也起到了确定法律原则辅助方法的作用。
2023-09-12 23:51:191

国际法的特征

法律分析:国际法为国家规定了一整套处理其对外关系的行为规则,为国家规定了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国际法具有强制性,只不过与国内法的强制方式不同而已,但是,特殊的强制方式仍然是强制方式。一些重要的国际条约都明确规定了国际法的效力。国际实践证明,国际法作为国家之间的法律,不仅为世界各国所公认,而且各国也是遵守的。法律依据:《国际法院规约》 第二条 法院以独立法官若干人组织之。此项法官应不论国籍,就品格高尚并在各本国具有最高司法职位之任命资格或公认为国际法之法学家中选举之。
2023-09-12 23:51:261

国际法院与国际海洋法庭的异同

  国际海洋法法庭  【成立】1996年10月,国际海洋法法庭(下称法庭)宣告成立,总部设在德国的汉堡。法庭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称《公约》)规定的有关《公约》解释和适用的争端的司法解决程序之一。作为《公约》附件六的《国际海洋法法庭规约》规定了法庭的组织、权限、程序和争端分庭的设立等事项,其他有关规定还散见于《公约》第十一部分“国际海底区域”(下称“区域”)和第十五部分“争端的解决”。  【组织】根据《公约》规定,法庭由21名独立法官组成。他们应具有以下条件:(一)享有公平和正直的最高声誉,并在海洋法领域内具有公认资格;(二)不得执行任何政治或行政职务,也不能对与“勘探和开发海洋或海底资源”或“与海洋或海底的其他商业用途有关”的任何企业的任何业务有“积极联系”或 “有财务利益”。法庭作为一个整体,还必须能代表世界各主要法系和公平地区分配。  法官的选举按《公约》各缔约国协议的程序举行。得票最多并获得出席并参加表决的缔约国三分之二多数票的候选人即当选为法官,但该项多数应包括过半数的缔约国。法官任期九年,可连选连任。现任法官分别来自格林纳达、克罗地亚、阿根廷、巴西、保加利亚、日本、俄罗斯联邦、韩国、喀麦隆、加纳、印度、黎巴嫩、英国、德国、意大利、突尼斯、塞内加尔、佛得角、中国、法国和特多。现任庭长为格林纳达籍法官内尔森,副庭长为克罗地亚籍法官乌卡斯,中国籍法官许光建2002年竞选连任,任期至2011年。  【管辖权】根据《公约》规定,法庭的管辖权及于下列案件:(一)有关《公约》的解释或适用的任何争端;(二)关于与《公约》的目的有关的其他国际协定的解释或适用的任何争端;(三)如果同《公约》主题事项有关的现行有效条约或公约的所有缔约国同意,有关这种条约或公约的解释或适用的争端,也可提交法庭。  法庭只是《公约》规定的导致有拘束力裁判的众多强制程序之一。缔约国可在任何时间以书面方式选择法庭或《公约》规定的其他争端解决程序,如国际法院、仲裁法庭等解决争端。同时,《公约》也对适用争端强制解决程序设定了一些限制或例外。例如,关于行使主权权利或管辖权的法律执行活动方面的争端;有关划定海洋边界的《公约》条款的解释或适用的争端;关于军事活动的争端;以及正由联合国安理会执行《联合国宪章》所赋予的职务的争端等。对于上类争端,缔约国可在任何时候作出书面声明,表示不接受《公约》规定的强制解决程序。  【当事方】一般来说,法庭的管辖只限于《公约》所有缔约国。但是,缔约国以外的实体,也可根据《公约》第十一部分的规定,或根据相关协定,将案件提交法庭管辖。例如,国际海底管理局或其企业部、国营企业以及自然人或法人,在作为有关“区域”内活动的合同的当事各方的情形下,他们之间关于该合同的解释或适用等争端可以提交法庭下设的海底争端分庭解决。  【争端分庭】《公约》规定了海底争端分庭的组成、管辖权等。此外,法庭还可视必要设立特别分庭,包括简易分庭,渔业争端分庭和海洋环境争端分庭等。  【审理案件】法庭迄今已审理12宗案件,主要是关于船只、船员迅速释放和临时措施等案件。2003年9至10月,法庭审理了其成立后第12宗案件,即马来西亚诉新加坡围海造地案(请求临时措施)。  国际法院  作用:  国际法院主要功能是对各国提交的法律争端根据《联合国宪章》规定以及有关条约及公约做出判决,或对联合国其他机构提出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国际法院是民事法院,只受理主权国家之间的争端,它没有刑事管辖权,不能审判个人,例如战犯。按照有关规定,只有当事国一致同意提交国际法院的法律争端,国际法院才能做出裁决。解决各国向其提交的法律争端,并就联合国机关提交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国际法院依据《国际法院规约》和本身的《规则》运行,依照国际法解决各国向法院提交的法律争端,并就正式认可的联合国机关和专门机构提交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国际海洋法法庭,位于德国汉堡,是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设立的独立司法机关,旨在裁判因解释或实施《公约》所引起的争端。法庭管辖权包括根据《公约》及其《执行协定》提交法庭的所有争端,以及在在赋予法庭管辖权的任何其它协定中已具体规定的所有事项  成员:  所有联合国成员国都是国际法院规约的当然参加国。非联合国会员国经联合国安理会建议并取得大会同意后,也可作为规约参加国,如瑞士。(现瑞士已是联合国的成员国)  法官:  国际法院由联合国大会和联合国安理会选出15名不同国籍的法官组成,包括正副法院院长各一名。15名法官必须全部来自不同的国家(安理会的5个常任理事国,美国、英国、中国、法国和俄罗斯必须各占一个名额)。法官应不论国籍,而且应尽量能够代表世界各大文化及主要法系,其中不得有两名属于同一国籍。法官不代表任何国家。他们的任期为9年,每3年更换三分之一。当选的法官应具有在本国担任最高司法职务的资格或者是公认的国际法权威。院长任期3年。法官与院长均可连选连任,任职期间享有外交特权、外交豁免权和相关便利。法官人选由常设仲裁院的仲裁员组成的国内团体或各国政府专为国际法院选举而委派的团体提名,联合国大会和联合国安理会选举产生。法官任期9年,并且可以连任,每三年改选三分之一的法官。所有决议都必须在出席法官多数同意后才能做出。其职能有两方面:  1、对当事国一致同意提交国际法院的法律争端,根据《联合国宪章》规定以及有关条约及公约做出判决;  2、对联合国其他机构或各种专门机构就其工作范围内提出的任何法律问题发表咨询意见。  现任国际法院院长是英国籍法官罗莎琳·希金斯(Rosalyn Higgins)。  组成:  国际法院的主要机构有简易程序分庭、预算和行政委员会、关系委员会、图书馆委员会、修订国际法院规约委员会和国际海洋法庭等。
2023-09-12 23:51:372

(联合国宪法)发表于哪年?

联合国宪章   [简介  《联合国宪章》被认为是联合国的基本大法,它既确立了联合国的宗旨、原则和组织机构设置,又规定了成员国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以及处理国际关系、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的基本原则和方法。遵守联合国宪章、维护联合国威信是每个成员国不可推脱的责任。1945年6月26日,来自50个国家的代表在美国旧金山签署了《联合国宪章》。《联合国宪章》于同年10月24日起生效,联合国正式成立。1947年10月,联合国大会把10月24日定为“联合国日”。  《联合国宪章》的制定和联合国的诞生是现代国际关系史上的一件大事,也是二战后规划和平体制的一项重大成就,它反映了各国民众的和平愿望。从酝酿建立联合国到签署《联合国宪章》历时约4年。1941年6月,英美法等国的代表在伦敦发表《同盟国宣言》,提出了维护和平、制止侵略和促成国际合作的原则。1941年8月,美英发表《大西洋宪章》,促进了国际反法西斯统一战线的形成。1942年1月1日,中国、美国、英国、苏联等26国代表在华盛顿签订了《联合国家宣言》,表示支持《大西洋宪章》,并第一次使用“联合国”一词。1943年10月30日,中、美、英、苏4国在莫斯科发表《普遍安全宣言》,声明有必要建立一个普遍性的国际组织,以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1944年8月至10月,苏、英、美3国和中、英、美3国代表先后在华盛顿的敦巴顿橡树园举行会议,提出了组织联合国的方案,并拟定出《联合国宪章》的基本轮廓。1945年4月25日,50国代表开始在旧金山举行“联合国国际组织会议”,6月25日一致通过了《联合国宪章》,并于次日举行签字仪式。  《联合国宪章》作为联合国组织的总章程,除序言和结语外,共分19章111条。它表达了使人类不再遭受战祸的决心,并且为防止战争、维持和平建立起一套完整、可行的运作机制。宪章规定,联合国的宗旨是“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制止侵略行为”、“发展国际间以尊重各国人民平等权利自决原则为基础的友好关系”和“促成国际合作”等。宪章还规定联合国及其会员国应遵循所有会员国主权平等、各会员国应以和平方式解决其国际争端、各会员国在它们的国际关系中不得对其他国家进行武力威胁或使用武力,以及不得干涉各国内政等原则。(以下简称“宪章”)  《宪章》规定,为实现上述宗旨,联合国及其会员国应遵循下列原则:联合国组织基于所有会员国主权平等;各会员国应忠实履行它们依宪章规定所承担的义务;各会员国应该以和平方法解决它们的国际争端;各会员国不得对别国使用武力或武力威胁;联合国对任何国家采取防止或强制性行动时,各国不得对该国提供协助;在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方面,联合国应要求非会员国遵循上述原则;联合国除执行决议外,不得干涉任何国家国内管辖的事项。   《宪章》规定联合国成员一律平等,相互尊重主权、领土完整和政治独立,反对使用武力或武力相威胁解决彼此间的纠纷,提倡通过对话和谈判方式化解争端。《宪章》第一章第一条、第二条,第五章第二十三条,第六章第三十三条等条款均对此有所规定。   《宪章》强调安理会在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方面的权威性,规定只有安理会有权采取包括军事手段在内的一切必要措施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而且强调只有所有非军事手段被证明无效时才可诉诸武力。《宪章》第五、第六和第七章对上述原则有详细的表述。  国际法院规约是《联合国宪章》的组成部分。
2023-09-12 23:51:561

国际法效力的根据是

法律分析:1、自然法学派2、 实在法学派3、 国家意志说与国家自我限制说4、社会连带主义法学派5、 规范法学派6、 政策定向说。在国际法效力的根据问题上,国际法学界的认识可谓莫衷一是。上述诸种理论或学说各有其合理性,分别试图从历史、社会、政治、道德、规范本身和法律本质等不同的角度来说明国际法约束力的来源。法律依据:《国际法院规约》第三十八条 法院对于陈诉各项争端,应依国际法裁判之,裁判时应适用:(子)不论普通或特别国际协约,确立诉讼当事国明白承认之规条者。(丑)国际习惯,作为通例之证明而经接受为法律者。(寅)一般法律原则为文明各国所承认者。(卯)在第五十九条规定之下,司法判例及各国权威最高之公法学家学说,作为确定法律原则之补助资料者。前项规定不妨碍法院经当事国同意本"公允及善良"原则裁判案件之权。第五十九条 法院之裁判除对于当事国及本案外,无拘束力
2023-09-12 23:52:151

根据国际法相关规则,关于国际争端解决方式,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答案】:B、C本题考查国际争端的解决。A项,现代国际法认为武装干涉是一种非法行为。所以A错误。B项,调停是第三国以调停人的身份,就争端的解决提出方案,并直接参加或主持谈判,以协助争端解决,是合法的政治解决争端的方法。所以B正确。C项,根据国际法院对事管辖中的自愿管辖原则,对于任何争端,当事国都可以在争端发生后,达成协议,将争端提交国际法院,法院根据当事国各方的同意进行管辖。这是合法的纠纷解决手段。所以C正确。D项,《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院规约》,国际法院除诉讼活动外,还有提供法律咨询的重要职能,称为法院的咨询管辖权。法院作出的咨询意见虽然没有法律拘束力,但对于有关问题的解决以及国际法的发展都具有重要的影响。所以D错误。
2023-09-12 23:52:251

国际法有没有强制力

在国内外有各种不同的认识。对国际法的强制性问题,人们往往从国内法出发,理解为由一定的强制机关以一定的强制手段来保证法律适用的效果,达到立法者的目的。法律依据:《国际法院规约》第三十八条一、法院对于陈诉各项争端,应依国际法裁判之,裁判时应适用:(子)不论普通或特别国际协约,确立诉讼当事国明白承认之规条者。(丑)国际习惯,作为通例之证明而经接受为法律者。(寅)一般法律原则为文明各国所承认者。(卯)在第五十九条规定之下,司法判例及各国权威最高之公法学家学说,作为确定法律原则之补助资料者。二、前项规定不妨碍法院经当事国同意本“公允及善良”原则裁判案件之权。
2023-09-12 23:52:321

国际法渊源是指什么

【法律分析】国际法渊源,是指国际法原则、规则和规章、制度第一次出现的地方。由于国际社会没有一个国家之上的国际立法机关,国际法也没有形成一个系统的法典,所以,在解决国际争端或者裁判案件时就必须确定适用于该争端或案件的法律。国际习惯法:实质上就是适用于尚未组织起来的国际社会的国际法。国际习惯法的构成有两个要素:1.普遍的或区域性的国家实践;2.这种实践为有关国家承认为法律。国际习惯法常常是以早期条约的某些条款为其渊源,这些条款后来就被承认为法规。但是也有个别的国际法规则是由世界列强的大致相同的实践发展而成的。【法律依据】《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 第一款的全部列举广义上来说是国际法的形式渊源(一)法院对于陈诉各项争端,应依国际法裁判之,裁判时应适用:①、不论普通或特别国际协约,确立当事国明白承认之规则者;②、国际习惯,作为通例之证明而经接受为法律者;③、一般法律原则为文明各国所承认者;④、在第五十九条规定之下,司法判例及各国权威最高之公法学家学说,作为确定法律原则之补助资料者;在这条规约中,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是严格法律意义上的渊源,而后两者是广泛历史意义上的渊源。《国际法法条》第一条 为了明确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合理解决涉外民事争议,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 第二条 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法律,依照本法确定。其他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另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本法和其他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没有规定的,适用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第三条 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可以明示选择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法律。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有强制性规定的,直接适用该强制性规定. 第五条 外国法律的适用将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公共利益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六条 涉外民事关系适用外国法律,该国不同区域实施不同法律的,适用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区域的法律。 第七条 诉讼时效,适用相关涉外民事关系应当适用的法律。 第八条 涉外民事关系的定性,适用法院地法律。第九条 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不包括该国的法律适用法. 第十条 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由人民法院、仲裁机
2023-09-12 23:52:471

什么是生物学特性,生态学特性?

生态学特性  喜光照,耐旱。芍药植株在一年当中,随着气候节律的变化而产生的阶段性发育变化主要表现为生长期和休眠期的交替变化。其中以休眠期的春化阶段和生长期的光照阶段最为关健。芍药的春化阶段,要求在0℃低温下,经过40天左右才能完成。然后混合芽方可萌动生长。芍药属长日照植物,花芽要在长日照下发育开花,混合芽萌发后,若光照时间不足,或在短日照条件下通常只长叶不开花或开花异常。  生物学特性  花芽结构和生命周期  芍药的芽为混合芽,属地下芽类型,萌发后伸出地面既抽桂长叶,又展蕾开花。混合芽是多种原基的复合体,由顶端生长点、芽鳞、芽鳞腋内的腋芽原基、叶原基、叶原基腋内的腋芽尿原基、苞片原基、萼片原基、花瓣原基、雄蕊原基、雌蕊原基等组成。该芽称之为母代芽,而芽鳞和叶原基腋内的腋芽原基就是子代芽的原始体。叶原基腋内的及其腋芽原基不产生芽鳞为裸芽;而鳞片腋内的腋芽原基有芽鳞,形成鳞芽。春天鳞芽萌发,子代裸芽随母代混合芽的节间伸长而伸出地面,形成主干上的花枝或分枝;其子代鳞芽不露出地面。待秋后地上部分枯萎后,位于芍药根颈部最上端的子代鳞芽就成了“顶芽”。实际上芍药的顶芽只有一个,就是种子萌发后,实生苗的顶芽。次年,这子代鳞芽就萌发出土,伸枝、展叶、开花。所以,裸芽的生命周期为2年,而鳞芽的生命周期为3年。
2023-09-12 23:49:494

诚实守信属于社会公德吗

当然是,应该是,一定是。
2023-09-12 23:49:517

工业生产过程综合自动化控制系统与制造执行系统有什么区别

制造执行管理系统(MES)是企业CIMS信息集成的纽带,是实施企业敏捷制造战略和实现车间生产敏捷化的基本技术手段。本文介绍了MES的概念、功能模型,以及MES与ERP及现场自动化系统之间的关系,并且描述了MES系统的典型结构。概述制造业是我国国民经济重要的支柱产业,在第二产业中占据中心地位。伴随中国加入WTO和经济全球化,中国正在成为世界制造业的中心。中国的制造业企业面临日益激烈的国内外竞争,如何迅速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很重要的一点,就是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加快信息化进程,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实现全社会生产力的跨越式发展。纵观我国制造业信息化系统的应用现状,建设的重点普遍放在ERP管理系统和现场自动化系统(ShopFloorControlSystem,SFC)两个方面。但是,由于产品行销在这一、二十年间从生产导向快速地演变成市场导向、竞争导向,因而也对制造企业生产现场的管理和组织提出了挑战,仅仅依靠ERP和现场自动化系统往往无法应付这新的局面。工厂制造执行系统(ManufacturingExecutionSystem,MES)恰好能填补这一空白。工厂制造执行系统MES是近10年来在国际上迅速发展、面向车间层的生产管理技术与实时信息系统。MES可以为用户提供一个快速反应、有弹性、精细化的制造业环境,帮助企业减低成本、按期交货、提高产品的质量和提高服务质量。适用于不同行业(家电、汽车、半导体、通讯、IT、医药),能够对单一的大批量生产和既有多品种小批量生产又有大批量生产的混合型制造企业提供良好的企业信息管理。目前国外知名企业应用MES系统已经成为普遍现象,国内许多企业也逐渐开始采用这项技术来增强自身的核心竞争力。返回企业计划层与过程控制层之间的信息“断层”问题我国制造业多年来采用的传统生产过程的特点是“由上而下”按计划生产。简单的说是从计划层到生产控制层:企业根据订单或市场等情况制定生产计划—生产计划到达生产现场—组织生产—产品派送。企业管理信息化建设的重点也大都放在计划层,以进行生产规划管理及一般事务处理。如ERP就是“位”于企业上层计划层,用于整合企业现有的生产资源,编制生产计划。在下层的生产控制层,企业主要采用自动化生产设备、自动化检测仪器、自动化物流搬运储存设备等解决具体生产(制程)的生产瓶颈,实现生产现场的自动化控制。由于市场环境的变化和现代生产管理理念的不断更新,一个制造型企业能否良性运营,关键是使“计划”与“生产”密切配合,企业和车间管理人员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掌握生产现场的变化,作出准确的判断和快速的应对措施,保证生产计划得到合理而快速修正。虽然ERP和现场自动化系统已经发展到了非常成熟的程度,但是由于ERP系统的服务对象是企业管理的上层,一般对车间层的管理流程不提供直接和详细的支持。而现场自动化系统的功能主要在于现场设备和工艺参数的监控,它可以向管理人员提供现场检测和统计数据,但是本身并非真正意义上的管理系统。所以,ERP系统和现场自动化系统之间出现了管理信息方面的“断层”,对于用户车间层面的调度和管理要求,它们往往显得束手无策或功能薄弱。比如面对以下车间管理的典型问题,它们就难以给出完善的解决手段:?出现用户产品投诉的时候,能否根据产品文字号码追溯这批产品的所有生产过程信息?能否立即查明它的:原料供应商、操作机台、操作人员、经过的工序、生产时间日期和关键的工艺参数??同一条生产线需要混合组装多种型号产品的时候,能否自动校验和操作提示以防止工人部件装配错误、产品生产流程错误、产品混装和货品交接错误??过去12小时之内生产线上出现最多的5种产品缺陷是什么?次品数量各是多少??目前仓库以及前工序、中工序、后工序线上的每种产品数量各是多少?要分别供应给哪些供应商?何时能够及时交货??生产线和加工设备有多少时间在生产,多少时间在停转和空转?影响设备生产潜能的最主要原因是:设备故障?调度失误?材料供应不及时?工人培训不够?还是工艺指标不合理??能否对产品的质量检测数据自动进行统计和分析,精确区分产品质量的随机波动与异常波动,将质量隐患消灭于萌芽之中??能否废除人工报表,自动统计每个过程的生产数量、合格率和缺陷代码?MES的定位,是处于计划层和现场自动化系统之间的执行层,主要负责车间生产管理和调度执行。一个设计良好的MES系统可以在统一平台上集成诸如生产调度、产品跟踪、质量控制、设备故障分析、网络报表等管理功能,使用统一的数据库和通过网络联接可以同时为生产部门、质检部门、工艺部门、物流部门等提供车间管理信息服务。系统通过强调制造过程的整体优化来帮助企业实施完整的闭环生产,协助企业建立一体化和实时化的ERP/MES/SFC信息体系。CIM计算机集成制造(ComputerIntegratedManu-facturing,简称,CIM。20年来,CIM概念不断得以丰富和发展。CIM在世界各工业国的推动下,历经了百家争鸣的概念演变而进入蓬勃发展时期。80年代初,美国和日本关于CIM的定交基本上都是紧密围绕制造和产品开发这一范围。德国自80年代初期开始注意探讨CIM这一主题,出现了各种不同的概念定义,直到1985年(联邦)德车经济和平委员会(AWFA)提出了CIM的推荐性定义,取得了一定程度上的统一。其推荐的定义是:CIM是指在所有与生产有关企业部门中集成地用电子数据处理,CIM包括了在生产计划和控制、计算机辅助设计、计算机辅助工艺规划、计算机辅助制造、计算机辅助质量管理之间信息技术上的协同工作,其中为生产产品所必需的各种技术功能和管理功能应实理由集成。1990年美国IBM公司对CIM的定义是应用信息技术提高组织的生产率和响应能力。1991年日本能率协会提出CIM的定义为:为实现企业适应今后企业环境的经营战略,有必要从销售市场开始对开发、生产、物流、服务进行整伍优化组合。CIM是以信息作为媒介,用计算机把企业活动蝇多种业务领域及其职能集成起来,追求整体效率的新型生产系统。最近欧共体CIM-OSA(开放系统结构)课题委员会(21个欧洲自动化公司和研究机构,包括IBM,DEC,HP公司在欧洲的分公司,概括了上述各国CIM定义的基本要点,其一是业的各个生产环节是不可分割的,需要统一考虑:二是整个制造生产过程实质上是信息的采集、传递和加工处理的过程。它对CIM的定义是:“CIM是信息技术和生产诉综合应用,其目的是提高制造型企业的生产率和响应能力,由此,企业的所有功能、信息、组织管理方面都是一个集成起来的整体的各个部分”。我国经过7年多863计划对CIM的实践,认为“CIM是一种组织、管理与运行企业生产的新哲理,它助计算机硬、软件,综合运用现代管理技术、制造技术、信息技术、自动化技术、系统工程技术,将企业生产全部过程中有关人、技术、经营管理三要素集成起来,并将其信息流与物流有机地集成及优化运行,以实现产品高质、上市快、面本低、服务好(简称T.Q.C.S),从而使企业赢得市场竞争”。对上述定义可进一步阐述为如下5点:1.CIM是一种组织,管理与运行企业生产的哲理,其宗旨是使企业的产品质量高、上市快、成本低、服务好、从而使企业赢得竞争。2.企业生产的各个环节,即市场分析、经营决策、管理、产品设计、工艺规划、加工制造、销售、售后服务等全部活动过程是一佣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要从系统的观点进行协调,进而实现全局优化。3.企业生产的要素包括人、技术及经营管理。其中,尤其要重视发挥人在现代化企业生产中的主导作用。4.企业生产活动中包括信息流(采集、传递和加工处理)及物流两大部分,现代企业中尤其要重视信息流的管理运行及信息流与物流间的集成。5.CIM技术是基于现代管理技术、制造技术、信息技术、自动化技术、系统工程技术的一门综合性技术。具体讲,它综合并发展了企业生产各环节有关的计算机辅助技术,包括计算机辅助经营管理与决策技术、计算机辅助建模、仿真、实现技术及计算机辅助质量管理与控制技术等。CIM是组织现代化生产的一种哲理,一种指导思想。CIMS(ComputerIntegratedManufacturingSystem)——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便是这种哲理的实现。CIMS可定义为是通过计算机硬、软件,并综合运用现代管理技术、制造技术、信息技术、自动化技术、系统成并优化运等到的复杂的系统。企业类型不同,例如单件生产的企业与多品种、中小批量生产的企业或大批量生产的企业,其生产经营辨认式是不同的;离散型制造业和流程工业与经营目标不同,企业的基础条件不同,原有计算机资源不同,其实现CIM的方案、过程与结果也将是淡同的。因而,我们说企业的类型不同、生产的产口不同、生产的批量不同、生产的工艺不同、自动化的基础不同、管理的体制不同、经营的策略不同就会在CIMS的规模、组成、实现途径及运行模式等方面有所差异。近年来,国际上在CIMS的研究与实践上有进一步的发展,提出了一些新的概念,如并行工程(ConcurrentEngineering,简称CE)、精良生产(LeanProduction)和灵敏制造(AgileManufacturing)等。1987年美国防分析研究所提出并行工程的定义是:“并行工程是对产品设计及其相关过程(包括制造过程和支持过程)进行并行、一体化设计的一种系统化的工作模式。这种工作模式力图使开发者从一开始就考虑到产品全生命周期中的所有因系,包括质量、成本、进度与用户需求。”可见CE和CIMS的目的是相同的,二者都是通过加速新产品的开发周期、提高产品质量、压缩成本、提供优质服务,即T.Q.C.S,来赢得竞争。CIMS着重于信息集成及信息共享,即通过风格、数据库把企业中形成的自动化系统集成起来,实现生产计划自楠向下的统一制订与运行,但是生产过程运行的组织结构及管理基本上是传统的,各部门与环节在运行中,基本仍是顺序独立进行的。管理者在CIMS信息集成基础上,有了对整个进程的了解,可以实现有效的监控,因此在T.Q.C.S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随着竞争的激烈,不断开利用资源(技术、人、设施),尽可能压缩开始时间,因而必须对每一上产品生命周期中的各个阶段进行分解、分析、开发全过程的优化设计与集成,按产品大小,涉及范围及处理方式,组织多专业开发组负责整个产品开发,减少开发过程中的“反复改动”。这种开发过程要求开发组内协调工作(TeamingWork),过程交互的并行进行。为了适应多专业的协调工作,必须建立一个环境,从而对集成提出更高的要求,即建立一个内部可以交互操作的CE支持环境,包括信息交换平台和数据交换标准,这个环境并行进行。为了适应多专业的协调工作,必须建立一个环境,从而对集成提出更高的要求,即建立一个内部可以交互操作的工作,必须建立一个环境,从而对集成提出更高的要求,即建立一个内部可以交互操作的CE支持环境,包括信息交换平台和数据交换标准,这个环境并行地支持产品开发的全过程。这使得CIMS从信息集成境入功能集成和优化,这也必将涉及人与组织体制。1985年美国麻省理工学院(MIT)成立了“国际汽车计划(IMVP)”的专门机构,通过5年对美国、日本及一些欧洲国家汽车工业的全面、深入的调研,于1990年写了“改变世界的机器(TheMachineThatChangedtheWorld)”一书,该书作者詹姆斯.沃麦克、丹尼尔‘琼斯、丹尼尔,鲁斯总结了日本的制造业几十年成功经验,首先提出了“人”为中心,生产经理上的每一个工人在生产出现故障时都有权让一个工区的生产停下,以消除故障;企业里所有工作人员都是企业的终身雇员;职工是多面手,公司各部门间人员密切合作,并精良生产方式第二个特点是以“简化”为手段排除生产中一世不产生价值的工作。它是需求驱动的简化生产,简化了产品开发过程,采用并行开发方法,在产品开发一开始就将设计、工艺和工程等方面的人员组成项目组,各方面的人集中起来,大量的信息处理在组内即可完成,简化了信息的传递,使系统反应十分灵活,使产品开发时间得资源都减少。还简化了组织机构和减少了非生产的费用,撤掉如修理工、清洁工、检验员和零件库存管理员等间接工作岗位和中间管理层,从而减少了资金积压,减少了大量非等到产费用。精良生产不断改进,以“尽善尽美”为最终目标。它的核心是精简,精简产品开发、设计、生产管理过程中一切不产生附加值的环节。它是多方面的管理,从管理角度解决T.Q.C.S问题以赢得竞争。
2023-09-12 23:49:511

如何正确使用电脑的方法

1.要正确的开机关机电脑能够正确的开关,对于使用寿命大大提高。由于电脑在刚加电和断电的瞬间会有较大的电冲击,会给主机发送干扰信号导致主机无法启动或出现异常,因此,在开机时应该先给外部设备加电,然后才给主机加电。但是如果个别计算机,先开外部设备(特别是打印机)则主机无法正常工作,这种情况下应该采用相反的开机顺序。关机时则相反,应该先关主机,然后关闭外部设备的电源。这样可以避免主机中的部位受到大的电冲击。在使用计算机的过程中还应该注意下面几点:而且 WINDOWS 系统也不能任意开关,一定要正常关机;如果死机,应先设法 “ 软启动 ” ,再 “ 硬启动 ” (按 RESET 键),实在不行再 “ 硬关机 ” (按电源开关数秒种)。2.电脑运行时需要注意什么电脑进入桌面时,应先等上30秒左右再运行各种程序。因为电脑进入到桌面时还有很多后台程序在执行,这时候的处理器的负载最大,用户要是再运行其他桌面程序时就增加了处理器的负担,运行的速度反而会变慢,甚至无响应,适得其反。想要运行某个程序时只需要双击一次就可以了,不要看没有什么反应时就双击多次,结果等待的时间会更长。当电脑运行程序没有反应时我们可以借助任务管理器(快捷键ctrl+alt+del)结束某些不用的进程来加快我们电脑响应时间。电脑里面不要装太多的杀毒哦软件,一般一个就够了,也不要隔三差五的就进行一次全盘杀毒,杀毒对硬盘伤害还是比较大的,减少硬盘使用的寿命。
2023-09-12 23:49:551

如何做好项目管理任务分配

TL;DR 在我工作的10多年中,使用过不少的项目管理系统, Excel , Microsoft Project , dotProject, Redmine , Jira , Teambition , Worktile , Tello ...。比我谈过的女朋友还多。 这里不讲哪个工具更优秀,只能说应人而异吧。目前市场上用的比较多的有Redmine, Jira等传统老兵,也有类似Teambition,Worktile看板式的新秀。 Redmine是我现在用的项目管理系统。它是基于ROR框架开发的一套免费开源的跨平台项目管理系统,数据可以很方便地存放在本地,插件也算丰富。 Teambition看板风格的界面更为时尚,还有APP方便随时随地查看。 我个人倒是没有深入使用,不知道相应的任务和BUG状态追踪是否好用,比如一个BUG从“新建->分配->处理->已解决->待验证->关闭/拒绝”。另外,看板视图的拖来拖去,在状态追踪过程中会不会容易拖错地方。有了解的可以说一下使用的感受。 用什么工具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要把工具真正用起来。功能再强大的工具你没有用起来,或者太复杂使用的成本太高,那也是白搭! 往往工具越复杂,使用的成本就越高,运用到项目中的机率也越低 。 可以选择一个最简单的工具,而不要一上来就整一个“巨无霸”,号称“全宇宙第一”(你有不是Visual Studio!)。 那种全家桶式的工具,除了对日外包之外的公司,我感觉它的管理成本、学习成本应该不低,你们有真正用起来吗,如果有的话,欢迎说下你们的感受。 不少人认为Redmine功能过于简单,我倒是认为Redmine功能还是有点复杂了。如果由我来负责Redmine的产品设计,一上来我就会先砍掉一半的功能。 工具不能成为给领导汇报的形式。这样只会浪费时间,增加毫无意义的管理成本。 无论选择哪个工具,包括如下信息才能算作一款好的项目管理工具: 其中任务分配时的预期工时必须足够细,越细越好,一般控制在半天之内,最多不超过一天,不过这也增加了管理上的成本。这需要管理者根据自身的研发团队作一个权衡。 我们是如何做的?见下图: 当然如果你们的研发团队是自带鸡血的,总是能完美收工的话,你只需要粗略地将一周的任务安排给他们,那就爽歪歪了。 造成这个问题的原因有两种: 要想项目的分配尽可能地准确,任务分配者必须了解项目研发相关的技术,倒不是要非常熟练,至少有所了解。另外最好工作经验在6年以上。 当然如果这个任务只是用来应付老板的,找过最闲的手下去做就可以了。 任务一般在细分后,在周一上午,团队在一起过一下每个人本周所要完成的任务功能点,这样有如下几个好处: 碰上项目需要对外跟客户进行沟通,那你就惨了。客户在软件项目上的智商只有真正打过交道的人才知道! 加上习惯性被忽视的内部沟通成本,产品经理、项目经理、研发经理、研发团队内部... 对了,还有那可恶的销售人员,不知啥时跟客户喝酒时说产品啥功能都有,1个月就可以交付使用。终于知道心中一万只奔腾而过是什么感受了。 还有从来都是被遗忘的产品测试和调试时间,其实这是项目研发过程中耗在这上面的时间是很长的,甚至于超过编码时间。 加上老板有事没事来看望你两眼,总会打断了你的思路。(表示关心,其实是催一下进度,看你有没有混日子,但你还要对老板讲,谢谢老板关心) 在我工作的十年中,说来忏愧,记不得哪个项目是真正意思上按时完成的! 什么,你说你们的项目都是按时完成的?我的第一反应会是:这兄弟绝对在逗我! 如果你的工作计划做得很细,以小时为单位的总预期工时非常准,但如果你是按一天8小时算的,不好意思,这个项目一定会延期!而且会延期双倍时间。 你真认为你的程序员们真的像发动机一样,在8小时高速运转吗?基础上99.99%的公司不是(还有0.01%留给你们公司,供你们YY)。 你要说美国FAG?我告诉你那些牛逼的公司更不会是。正常的有效工作时间只有8的一半: 3小时 ! 还有现在所想不到的”不可抗力因素“:程序员恋爱了、失恋了、结婚了、吵架了、怀孕了...;办公室突然断电了、断网了... 要是突然一个重要的程序员生病了,离职了,在老板看来,办法无非两种:(其实这两种办法都不明智) 如果觉得我的文章对您有用,请动下手点个赞。您的支持将鼓励我继续创作! 我的个人博客
2023-09-12 23:49:571

产品生命周期各阶段可供选择的营销策略有哪些

典型的产品生命周期一般可分为四个阶段,即导入期、成长期、成熟期和衰退期。典型的产品生命周期的四个阶段呈现出不同的市场特征,企业的营销策略也就以各阶段的特征为基点来制定和实施。介绍期的营销策略介绍期的特征是产品销量少,促销费用高,制造成本高,销售利润很低甚至为负值。根据这一阶段的特点,企业应努力做到:投入市场的产品要有针对性;进入市场的时机要合适;设法把销售力量直接投向最有可能的购买者,使市场尽快接受该产品,以缩短介绍期,更快地进入成长期。在产品的介绍期,一般可以由产品、分销、价格、促销四个基本要素组合成各种不同的市场营销策略。仅将价格高低与促销费用高低结合起来考虑,就有下面四种策略:1.快速撇脂策略。即以高价格、高促销费用推出新产品。实行高价策略可在每单位销售额中获取最大利润,尽快收回投资;高促销费用能够快速建立知名度,占领市场。实施这一策略须具备以下条件:产品有较大的需求潜力;目标顾客求新心理强,急于购买新产品;企业面临潜在竞争者的威胁,需要及早树立品牌形象。一般而言,在产品引入阶段,只要新产品比替代的产品有明显的优势,市场对其价格就不会那么计较。2.缓慢撇脂策略。以高价格、低促销费用推出新产品,目的是以尽可能低的费用开支求得更多的利润。实施这一策略的条件是:市场规模较小;产品已有一定的知名度;目标顾客愿意支付高价;潜在竞争的威胁不大。3.快速渗透策略。以低价格、高促销费用推出新产品。目的在于先发制人,以最快的速度打入市场,取得尽可能大的市场占有率。然后再随着销量和产量的扩大,使单位成本降低,取得规模效益。实施这一策略的条件是:该产品市场容量相当大;潜在消费者对产品不了解,且对价格十分敏感;潜在竞争较为激烈;产品的单位制造成本可随生产规模和销售量的扩大迅速降低。4.缓慢渗透策略。以低价格、低促销费用推出新产品。低价可扩大销售,低促销费用可降低营销成本,增加利润。这种策略的适用条件是:市场容量很大;市场上该产品的知名度较高;市场对价格十分敏感;存在某些潜在的竞争者,但威胁不大。成长期市场营销策略新产品经过市场介绍期以后,消费者对该产品已经熟悉,消费习惯也已形成,销售量迅速增长,这种新产品就进入了成长期。进入成长期以后,老顾客重复购买,并且带来了新的顾客,销售量激增,企业利润迅速增长,在这一阶段利润达到高峰。随着销售量的增大,企业生产规模也逐步扩大,产品成本逐步降低,新的竞争者会投入竞争。随着竞争的加剧,新的产品特性开始出现,产品市场开始细分,分销渠道增加。企业为维持市场的继续成长,需要保持或稍微增加促销费用,但由于销量增加,平均促销费用有所下降。针对成长期的特点,企业为维持其市场增长率,延长获取最大利润的时间,可以采取下面几种策略:1.改善产品品质。如增加新的功能,改变产品款式,发展新的型号,开发新的用途等。对产品进行改进,可以提高产品的竞争能力,满足顾客更广泛的需求,吸引更多的顾客。2.寻找新的细分市场。通过市场细分,找到新的尚未满足的细分市场,根据其需要组织生产,迅速进入这一新的市场。3.改变广告宣传的重点。把广告宣传的重心从介绍产品转到建立产品形象上来,树立产品名牌,维系老顾客,吸引新顾客。4.适时降价。在适当的时机,可以采取降价策略,以激发那些对价格比较敏感的消费者产生购买动机和采取购买行动。成熟期市场营销策略进入成熟期以后,产品的销售量增长缓慢,逐步达到最高峰,然后缓慢下降;产品的销售利润也从成长期的最高点开始下降;市场竞争非常激烈,各种品牌、各种款式的同类产品不断出现。对成熟期的产品,宜采取主动出击的策略,使成熟期延长,或使产品生命周期出现再循环。为此,可以采取以下三种策略:1.市场调整。这种策略不是要调整产品本身,而是发现产品的新用途、寻求新的用户或改变推销方式等,以使产品销售量得以扩大。2.产品调整。这种策略是通过产品自身的调整来满足顾客的不同需要,吸引有不同需求的顾客。整体产品概念的任何一层次的调整都可视为产品再推出。3.市场营销组合调整。即通过对产品、定价、渠道、促销四个市场营销组合因素加以综合调整,刺激销售量的回升。常用的方法包括降价、提高促销水平、扩展分销渠道和提高服务质量等。衰退期市场营销策略衰退期的主要特点是:产品销售量急剧下降;企业从这种产品中获得的利润很低甚至为零;大量的竞争者退出市场;消费者的消费习惯已发生改变等。面对处于衰退期的产品,企业需要进行认真的研究分析,决定采取什么策略,在什么时间退出市场。通常有以下几种策略可供选择:1.继续策略。继续延用过去的策略,仍按照原来的细分市场,使用相同的分销渠道、定价及促销方式,直到这种产品完全退出市场为止。2.集中策略。把企业能力和资源集中在最有利的细分市场和分销渠道上,从中获取利润。这样有利于缩短产品退出市场的时间,同时又能为企业创造更多的利润。3.收缩策略。抛弃无希望的顾客群体,大幅度降低促销水平,尽量减少促销费用,以增加利润。这样可能导致产品在市场上的衰退加速,但也能从忠实于这种产品的顾客中得到利润。4.放弃策略。对于衰退比较迅速的产品,应该当机立断,放弃经营。可以采取完全放弃的形式,如把产品完全转移出去或立即停止生产;也可采取逐步放弃的方式,使其所占用的资源逐步转向其他的产品。产品生命周期理论背景产品生命周期理论是美国哈佛大学教授费农1966年在其《产品周期中的国际投资与国际贸易》一文中首次提出的。费农认为:产品生命是指市上的营销生命,产品和人的生命一样,要经历形成、成长、成熟、衰退这样的周期,而这个周期在不同技术水平的国家里,发生的时间和过程是不一样的,其间存在一个较大的差距和时差,正是这一时差,表现为不同国家在技术上的差距,它反映场了同一产品在不同国家市场上的竞争地位的差异,从而决定了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的变化,为了便于区分,费农把这些国家依次分成创新国(一般为最发达国家)、一般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费农还把产品生命周期分为三个阶段,即新产品阶段,成熟产品阶段和标准化产品阶段。费农认为,在新产品阶段,创新国利用其拥有的垄断技术优势,开发新产品,由于产品尚未完全成型,技术上未加完善,加之,竞争者少,市场竞争不激烈,替代产品少,产品附加值高,国内市场就能满足其摄取高额利润的要求等,产品极少出口到其他国家,绝大部分产品都在国内销售。而在成熟产品阶段,由于创新国技术垄断和市场寡占地位的打破,竞争者增加,市场竞争激烈,替代产品增多,产品的附加值不断走低,企业越来越重视产品成本的下降,较低的成本开始处于越来越有利的地位,且创新国和一般发达国家市场开始出现饱和,为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抑制国内外竞争者,企业纷纷到发展中国家投资建厂,逐步放弃国内生产。在标准化产品阶段,产品的生产技术、生产规模及产品本身已经完全成熟,这时对生产者技能的要求不高,原来新产品企业的垄断技术优势已经消失,成本、价格因素已经成为决定性的因素,这时发展中国家已经具备明显的成本因素优势,创新国和一般发达国家为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开始大量地在发展中国家投资建厂,再将产品远销至别国和第三国市场。  由介绍得知,产品生命周期理论是作为国际贸易理论分支之一的直接投资理论而存在的,它反映了国际企业从最发达国家到一般发达国家,再到发展中国家的直接投资过程。
2023-09-12 23:49:582

自动化学科知识体系包含哪几个层次

 对应着大学本科教学,各个知识领域包含的知识单元分别列举如下,其中带下划线“_____”的单元为核心知识单元;打“*”的单元为扩展知识单元,可与研究生教学共享,也可作为专业方向或选修知识单元:   1)“数理基础”知识领域,包含的知识单元有:数学分析(或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概率与随机过程、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大学物理、工程化学、现代生物学*;   2)“机电基础”知识领域,包含的知识单元有:工程制图、机械基础、电路、电磁场、模拟电子、数字电子、信号分析;   3)“计算机基础”知识领域,包含的知识单元有:计算机基础、计算机程序设计基础、微机原理、单片机、可编程序控制器(PLC);   4)“传感与检测”知识领域,包含的知识单元有:检测技术、传感器、仪表抗干扰技术、测量信号处理*;   5)“计算机与处理”知识领域,包含的知识单元有:计算机网络、通信原理*;   6)“计算与处理”知识领域,包含的知识单元有:数字信号处理、计算算法基础、图像处理*、模式识别*、数据结构*、操作系统*;   7)“控制与智能”知识领域,包含的知识单元有:经典控制理论、现代控制理论、计算机控制、最优控制*、自适应控制*、人工智能*、智能控制*;   8)“执行与驱动”知识领域,包含的知识单元有:电力电子、控制仪表等等;   9)“对象与建模”知识领域、包含的知识单元有:建模与辨识、电机原理与传动、机械结构、机器人原理*; 10)“系统与工程”知识领域,包含的知识单元有:运动控制、过程控制、集成自动化系统、系统工程、管理信息系统、机器人控制*、数控*、控制系统CAD*、系统仿真*、运筹学*、最优化*、智能系统*、电磁兼容*、工程设计*。
2023-09-12 23:50:022

同时管理近百个科研项目的进度,有什么好的软件?

随着项目管理在科研类相关项目应用的越来越多,在这种情况下科研项目管理过程中一般会存在这样的一些问题下面和和大家做一点的探讨。1、 立项前期准备不够充分项目是为创造独特的产品、服务或成果而进行的临时性工作。 从项目开展到项目结束共分为一般分为四个主要阶段:启动、计划、执行、收尾这四个阶段。每一个项目的完成都必须要经历这四个阶段,每一个阶段都有其规定的具体的执行内容,相互有连接和相关性,但是不冲突,需要各个阶段执行者的团队协作。在目前科研项目的立项存在一些急功近利的人,为了项目的快速启动或是成立忽视了对项目从投资、技术、财务、组织、经济、社会、风险应对等方面进行科学性的分析研究,没有前瞻性,缺乏立项证据,从而肯能造成项目与现阶段科学技术水平完全不符。项目立项工作的完整性、系统性确定了项目的成败。所以前期的工作对于每一个项目团队、组织都是极为重要的工作。2、项目缺乏有效的动态监控机制项目管理是一个有周期有生命的过程,各个项目的单元部分对于整个工程的整体而言具有不容质疑的重要意义。现实中存在有些项目管理部门对于项目管理缺乏一个有力的动态监测,在项目执行之中疏于对项目的管理,未能全程监测项目的执行情况,对于项目所投入的经费、实施情况没有一个持续的掌握,甚至项目实施单位存在有意改动项目实施目标和质量的问题。现在的项目管理工具例如(8MSaaS PM项目管理系统)可以通过网络高效为科研管理搭建了高效的信息管理平台,打破了时空的界限,能够实现信息共享提高管理效率。
2023-09-12 23:49:431

论文格式和要求是怎么样的

1、纸型及页边距毕业论文一律用国际标准A4型纸(297mm×210mm)打印。页面分图文区与白边区两部分,所有的文字、图形、其符号只能出现在图文区内。白边区的尺寸(页边距)为:天头(上)20mm,地脚(下)15mm,订口(左)20mm,翻口(右)15mm。2、版式与用字文字图形一律从左至右横写横排。文字一律通栏编辑。使用规范的简化汉字。除非必要,不使用繁体字。忌用异体字、复合字及其他不规范的汉字。3、论文各部分的编排式样及字体字号文头:居封面左上角,写有“福建财会管理干部学院××专业毕业论文”,文字用小4号宋体,并加框。论文标题:2号黑体加粗,文头下居中,上下各空两行。论文副标题:小2号黑体加粗,紧挨正标题下居中,文字前加破折号。作者、专业、年级、指导教师、答辩日期、成绩:项目名称用3号黑体,内容用3号楷体,在正副标题下居中依次排列,各占一行。答辩日期和成绩两栏内容留空,由论文答辩主持人手写。中文内容提要及关键词:排在封二或另起页,标题3号黑体,顶部居中,上下各空一行;内容用小4号宋体,每段起首空两格,回行顶格。关键词三字用4号黑体,内容用小4号黑体;关键词通常不超过7个,词间空一格。目录:另起页,项目名称用3号黑体,顶部居中;内容用小4号仿宋。正文文字:另起页,论文标题用3号黑体,顶部居中排列,上下各空一行;正文文字一般用小4号宋体,每段起首空两格,回行顶格,单倍行距。正文文中标题:一级标题:标题序号为“一、”,4号黑体,独占行,末尾不加标点;二级标题:标题序号为“一”,与正文字体字号相同,独占行,末尾不加标点符号;三级以下标题:三、四、五级标题序号分别为“1.”、“⑴”和“①”,与正文字体字号相同,可根据标题的长短确定是否独占行。若独占行,则末尾不使用标点;否则,标题后必须加句号。每级标题的下一级标题应各自连续编号。注释:正文中加注之处右上角加数码,形式为“①”或“⑴”,同时在篇末写出相应的注号,再写注文。注文用5号宋体。引用著作时,注文的顺序为:作者、书名、出版单位、出版时间、页码,中间用逗号分隔;引用文章时,注文的顺序为:作者、文章标题、刊物名、期数,中间用逗号分隔。附录:项目名称为4号黑体,在正文后空两行顶格排印,另起行空两格用小4号宋体排印参考文献内容,具体编排方式同注释。4、表格正文或附录中的表格一般包括表头和表体两部分,编排的基本要求为:表头:表头包括表号、标题和计量单位,用5号黑体,在表体上方与表格线等宽度编排。其中,表号居左,格式为“表1”,全文表格连续编号;标题居中,格式为“××表”;计量单位居右,参考格式为:“计量单位:元”。   表体:表体的上下端线一律使用粗实线(1.5磅),其余表线用细实线(0.5磅),表的左右两段不应封口(即没有左右边线)。表中数码文字一律使用5号字。表格中的文字要注意上下居中与对齐,数码位数应对齐。5、图图的插入方式为上下环绕,左右居中。文章中的图应统一编号并加图名,格式为“图1××图”,用5号黑体在图的下方居中编排。6、公式文中的公式应居中编排,有编号的公式略靠左排,公式编号排在右侧,编号形式为“⑴”。公式下面有说明时,应顶格书写。较长的公式可转行编排,在加、减、乘、除号或等号处换行,这些符号应出现在行首。公式的编排应使用公式编辑器。7、数字文中的数字,除部分结构层次序数词、词组、惯用词、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模糊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其他应使用阿拉伯数字。同一文中,数字的表示方法应前后一致。8、标点符号文中的标点符号应正确使用,忌误用、混用。9、计量单位除特殊需要,论文中的计量单位应使用法定计量单位。10、页码全文排印连续页码,单面印时页码位于右下角;双面印时,单页码仅位于右下角,双页码位于左下角。11、印刷与装订论文一律用A4纸打印,单、双面均可,推荐双面印刷。文稿一律左侧装订。12、其它毕业论文一式印制三份,参加答辩的根据实际增加份数。 论文全文格式要求 1、页面设置页边距:Word文档默认页边距。(即:上2.54厘米,下2.54厘米,左3.17厘米,右3.17厘米)。2、 行距设置全文行距设定为22磅,段落首行缩进2字符。3、文章构成及字体设置(1)论文题目:居中,小三,宋体,加粗。(2)作者姓名及单位:居中,小四号,宋体。多位作者之间空一格区分,多个单位用上角标注。作者单位及通讯地址:按省名、城市名、邮编顺序排列,全部内容置于括号之中。(3)中文摘要:“中文摘要”4字居中,宋体,小四,加粗;摘要内容不超过300字,楷体,小四。摘要中不用图、表、参考文献。(4)关键词: “关键词”3字宋体,小四,加粗;内容为3~5个词,楷体,小四。(5)正文:小四,宋体。(6)注释及参考文献:五号,宋体A、注释:是对论著正文中某一特定内容的进一步解释或补充说明,脚注形式,以①②③……的格式依序排列,每页重新编号。页下脚注格式同文末参考文献格式。B、参考文献:参考文献全部采用尾注方式,以[1][2][3]……格式依序排列。不同种类的参考文献格式如下:专著:[序号] 著者.书名.版次.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翻译著作:[序号] 著者.书名.译者.版次.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引用部分起止页.期刊:[序号] 著者.篇名.刊号,出版年,卷号(期号):起止页码.论文集: [序号] 著者.篇名.编者,论文集名.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学位论文: [序号] 著者.题名.保存地:保存单位,授予年.标准文献: [序号] 标准制定者.标准号和编号,发布年.电子文献: [序号] 著者.文献名[文献/载体类型].文献出处或可获得地址,发布日前.论文的写作要求、流程与写作技巧 广义来说,凡属论述科学技术内容的作品,都称作科学著述,如原始论著(论文)、简报、综合报告、进展报告、文献综述、述评、专著、汇编、教科书和科普读物等。但其中只有原始论著及其简报是原始的、主要的、第一性的、涉及到创造发明等知识产权的。其它的当然也很重要,但都是加工的、发展的、为特定应用目的和对象而撰写的。下面仅就论文的撰写谈一些体会。在讨论论文写作时也不准备谈有关稿件撰写的各种规定及细则。我主要谈的是论文写作中容易发生的问题和经验,是论文写作道德和书写内容的规范问题。一、论文写作的要求 下面按论文的结构顺序依次叙述。(一)论文——题目科学论文都有题目,不能“无题”。论文题目一般20字左右。题目大小应与内容符合,尽量不设副题,不用第1报、第2报之类。论文题目都用直叙口气,不用惊叹号或问号,也不能将科学论文题目写成广告语或新闻报道用语。(二)论文——署名科学论文应该署真名和真实的工作单位。主要体现责任、成果归属并便于后人追踪研究。严格意义上的论文作者是指对选题、论证、查阅文献、方案设计、建立方法、实验操作、整理资料、归纳总结、撰写成文等全过程负责的人,应该是能解答论文的有关问题者。现在往往把参加工作的人全部列上,那就应该以贡献大小依次排列。论文署名应征得本人同意。学术指导人根据实际情况既可以列为论文作者,也可以一般致谢。行政领导人一般不署名。(三)论文——引言 是论文引人入胜之言,很重要,要写好。一段好的论文引言常能使读者明白你这份工作的发展历程和在这一研究方向中的位置。要写出论文立题依据、基础、背景、研究目的。要复习必要的文献、写明问题的发展。文字要简练。(四)论文——材料和方法 按规定如实写出实验对象、器材、动物和试剂及其规格,写出实验方法、指标、判断标准等,写出实验设计、分组、统计方法等。这些按杂志 对论文投稿规定办即可。(五)论文——实验结果 应高度归纳,精心分析,合乎逻辑地铺述。应该去粗取精,去伪存真,但不能因不符合自己的意图而主观取舍,更不能弄虚作假。只有在技术不熟练或仪器不稳定时期所得的数据、在技术故障或操作错误时所得的数据和不符合实验条件时所得的数据才能废弃不用。而且必须在发现问题当时就在原始记录上注明原因,不能在总结处理时因不合常态而任意剔除。废弃这类数据时应将在同样条件下、同一时期的实验数据一并废弃,不能只废弃不合己意者。实验结果的整理应紧扣主题,删繁就简,有些数据不一定适合于这一篇论文,可留作它用,不要硬行拼凑到一篇论文中。论文行文应尽量采用专业术语。能用表的不要用图,可以不用图表的最好不要用图表,以免多占篇幅,增加排版困难。文、表、图互不重复。实验中的偶然现象和意外变故等特殊情况应作必要的交代,不要随意丢弃。(六)论文——讨论 是论文中比较重要,也是比较难写的一部分。应统观全局,抓住主要的有争议问题,从感性认识提高到理性认识进行论说。要对实验结果作出分析、推理,而不要重复叙述实验结果。应着重对国内外相关文献中的结果与观点作出讨论,表明自己的观点,尤其不应回避相对立的观点。 论文的讨论中可以提出假设,提出本题的发展设想,但分寸应该恰当,不能写成“科幻”或“畅想”。(七)论文——结语或结论 论文的结语应写出明确可靠的结果,写出确凿的结论。论文的文字应简洁,可逐条写出。不要用“小结”之类含糊其辞的词。(八)论文——参考义献 这是论文中很重要、也是存在问题较多的一部分。列出论文参考文献的目的是让读者了解论文研究命题的来龙去脉,便于查找,同时也是尊重前人劳动,对自己的工作有准确的定位。因此这里既有技术问题,也有科学道德问题。一篇论文中几乎自始至终都有需要引用参考文献之处。如论文引言中应引上对本题最重要、最直接有关的文献;在方法中应引上所采用或借鉴的方法;在结果中有时要引上与文献对比的资料;在讨论中更应引上与 论文有关的各种支持的或有矛盾的结果或观点等。一切粗心大意,不查文献;故意不引,自鸣创新;贬低别人,抬高自己;避重就轻,故作姿态的做法都是错误的。而这种现象现在在很多论文中还是时有所见的,这应该看成是利研工作者的大忌。其中,不查文献、漏掉重要文献、故意不引别人文献或有意贬损别人工作等错误是比较明显、容易发现的。有些做法则比较隐蔽,如将该引在引言中的,把它引到讨论中。这就将原本是你论文的基础或先导,放到和你论文平起平坐的位置。又如 科研工作总是逐渐深人发展的,你的工作总是在前人工作基石出上发展起来做成的。正确的写法应是,某年某人对本题做出了什么结果,某年某人在这基础上又做出了什么结果,现在我在他们基础上完成了这一研究。这是实事求是的态度,这样表述丝毫无损于你的贡献。有些论文作者却不这样表述,而是说,某年某人做过本题没有做成,某年某人又做过本题仍没有做成,现在我做成了。这就不是实事求是的态度。这样有时可以糊弄一些不明真相的外行人,但只需内行人一戳,纸老虎就破,结果弄巧成拙,丧失信誉。这种现象在现实生活中还是不少见的。(九)论文——致谢 论文的指导者、技术协助者、提供特殊试剂或器材者、经费资助者和提出过重要建议者都属于致谢对象。论文致谢应该是真诚的、实在的,不要庸俗化。不要泛泛地致谢、不要只谢教授不谢旁人。写论文致谢前应征得被致谢者的同意,不能拉大旗作虎皮。(十)论文——摘要或提要:以200字左右简要地概括论文全文。常放篇首。论文摘要需精心撰写,有吸引力。要让读者看了论文摘要就像看到了论文的缩影,或者看了论文摘要就想继续看论文的有关部分。此外,还应给出几个关键词,关键词应写出真正关键的学术词汇,不要硬凑一般性用词。2010社会实践论文 自从进了大学,就业问题就似乎总是围绕在我们的身边,成了说不完的话题。在现今社会,招聘会上的大字报都总写着“有经验者优先”,可还在校园里面的我们这班学子社会经验又会拥有多少呢?为了拓展自身的知识面,扩大与社会的接触面,增加个人在社会竞争中的经验,锻炼和提高自己的能力,以便在以后毕业后能真正真正走入社会,能够适应国内外的经济形势的变化,并且能够在生活和工作中很好地处理各方面的问题。实践,就是把我们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客观实际中去,使自己所学的理论知识有用武之地。只学不实践,那么所学的就等于零。理论应该与实践相结合。另一方面,实践可为以后找工作打基础。通过这段时间的实习,学到一些在学校里学不到的东西。因为环境的不同,接触的人与事不同,从中所学的东西自然就不一样了。要学会从实践中学习,从学习中实践。而且在中国的经济飞速发展,又加入了世贸,国内外经济日趋变化,每天都不断有新的东西涌现,在拥有了越来越多的机会的同时,也有了更多的挑战,前天才刚学到的知识可能在今天就已经被淘汰掉了,中国的经济越和外面接轨,对于人才的要求就会越来越高,我们不只要学好学校里所学到的知识,还要不断从生活中,实践中学其他知识,不断地从各方面武装自已,才能在竞争中突出自已,表现自已。   于是为了提高自己的能力,增加团队工作经验,不少人竞选班委、学生会职务;在档案上留段字为日后的工作添筹码。   有了这些经验就能够解决社会实际问题了吗?答案是不够的。校园与社会环境本存在很大的区别。这就要求我们利用假期时间走进社会实践。这也是老师要求我们写社会实践论文的目的。   实践,就是把我们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客观实际中去,使自己所学的理论知识有用武之地。实践也是检验真理的唯一途径。   在实践中我们还可以检验自己学习的成效、检测自己的所缺,以便我们日后学习有个侧重点。另外,校园与社会环境的不同,接触的人与事也不大相同,所以我们还可以在社会实践中学到许多在校园里学不到的知识。这就形成了从实践中学习,从学习中实践的良性循环。 ;   当今中国经济飞速发展,国内外经济不断变化,在机会越来越多的同时,也出现了更多的问题,有了更多更艰巨的挑战,这也就对人才的要求越来越高。   我们不仅要学好课本里的知识,还要主动走进社会,积极在实践中学习其他的东西,不断增加自己的经验,全方面武装自已,才能在这个社会有立足之地甚至拥有不败之地。   2010年寒假一回到家乡我就积极在家乡的一家旅行社找了一份寒假临时工。挂着实习生的牌子站在柜台旁,我一脸幼稚、迷茫地站在那,不断地提醒自己要大胆地接近顾客,拉拢顾客,可好长一段时间站在那一声不吭的。  在学校,每天有作息时间表约束你。课程表会告诉你,今天该干什么,明天又有什么事情要做。而在这里,你可以无所事事地像木瓜呆在那儿,然后老板不满意你的表现扣你工资或者将你开除。  积极的就是主动接近顾客,拉近与顾客的距离。这也实在锻炼了我们的胆量、语言交流能力和心理洞察能力。我们胆大了才能冷静,冷静了才能很好地通过顾客的言语与表情察觉顾客的想法,然后再作出适当的回应,不至于慌张得不知所措。   我们必须主动努力才可能继续干下去。在学校,每一个学生都在为取得更高的成绩而努力,虽然这也存在的竞争,可校园里总少不了那份纯真,那份真诚,一般不会招来嫉恨与报复。   可是在社会中,优胜劣汰,你的成功就是别人的失败,工作直接影响了他人的经济利益。在社会中接触各种各样的顾客、同事、上司等等,关系复杂,这一切都需要我们有经验去处理。   尽管存在竞争,我们还得不断学习别人优秀的地方,这需要我们有经验去调整自己的心态。而这些经验需要日积夜累,而不是在毕业后读本速成书便可成的。这些事情很多同学沉浸于学习与消遣还未来得及思考,便忽略了社会实践的重要性。   有个事实众所周知,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与在校理论学习有一定的差距。在这次实践中,这一点我感受很深。在学校,学习的理论知识很多很多,几乎是面面俱到;而在实际工作中,很可能是书本上的知识一点都用不上。或许工作中运用到的只是很简单的问题,只要套公式似的就能完成一项任务。   有时候我会想,实际操作这么简单,但为什么我们要学习那么深奥的知识呢?现在的教育真的存在很大的弊端,严重的脱离了社会实际应用吗?其实不然,在学习这些吃力的知识的同时,我们的学习能力提高了,理解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也增强了。   更在许多书本中教我们如何去做好自己,教我们树立自己远大的理想,这将更好的为我们社会实践打基础。作为大学生,我们的年龄也不小了,离走向社会工作也不远了,我们应该懂得与社会上各方面的人交往,处理社会上发生的各方面的事情,这就意味着我们必须得重视社会实践。毕竟毕业以后我们不能再带着幼稚、茫然的眼神走进社会,就像我们当初走进大学一样。我们要带着实实在在的能力走进社会,为社会服务。   而现今一个事实却被许多人误读了,大学生越来越不值钱了。甚至某些人开始看不起大学生,认为读大学没什么用了,一些没读书的人在社会上混得更好。现在的大学生已经不包分工了,也确实许多大学生找不到好工作。这正说明了现在社会对大学生素质、能力要求越来越高了;当然也说明了某些大学生的确不过关。大学生不是全值钱,但社会上值钱的还是大学生。  这就为什么还是有许多人打工之后还想读书,甚至有部分人也确实再次进入校园学习。我们在校园里学习到的先进的科学知识能为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也能为自己带来更多的收益。而要成为值钱的大学生正要求了我们扎实掌握专业知识还有社会实践能力与经验。   这次寒假社会实践我以“善用知识,增加社会经验,提高实践能力,丰富假期生活”为宗旨,利用这段宝贵的时间参加有意义的实践活动,接触了社会,了解了社会,并从社会实践中检验了自我。这次的社会实践让我收获不少。在这,我总结认为以下四点是在实践中不可缺少的。  一.在社会上要善于与别人沟通。经过一段时间的工作让我认识更多的人。如何与别人沟通好,这门技术是需要长期的练习。以前工作的机会不多,使我与别人对话时不会应变,会使谈话时有冷场,这是很尴尬的。   与同事的沟通也同等重要。人在社会中都会融入社会这个团体中,人与人之间合力去做事,使其做事的过程中更加融洽,更事半功倍。别人给你的意见,你要听取、耐心、虚心地接受。   二.在社会中要有自信。自信不是麻木的自夸,而是对自己的能力做出肯定。在多次的接触顾客中,我明白了自信的重要性。你没有社会工作经验没有关系。重要的是你的能力不比别人差。社会工作经验也是积累出来的,没有第一次又何来第二、第三次呢?有自信使你更有活力更有精神。 ;   三.在社会中要克服自己胆怯的心态。开始放假的时候,知道要打假期工时,自己就害怕了。自己觉得困难挺多的,自己的社会经验缺乏,学历不足等种种原因使自己觉得很渺小,自己懦弱就这样表露出来。几次的尝试就是为克服自己内心的恐惧。如哥哥所说的“在社会中你要学会厚脸皮,不怕别人的态度如何的恶劣,也要轻松应付,大胆与人对话,工作时间长了你自然就不怕了。”   其实有谁一生下来就什么都会的,小时候天不怕地不怕,尝试过吃了亏就害怕,当你克服心理的障碍,那一切都变得容易解决了。战胜自我,只有征服自己才能征服世界。有勇气面对是关键,如某个名人所说:“勇气通往天堂,怯懦通往地狱。” ——   四.工作中不断地丰富知识。知识犹如人体血液。人缺少了血液,身体就会衰弱,人缺少了知识,头脑就要枯竭。   以上是我自己在这次寒假社会实践中所学到的,是我自己认为在社会上立足所必不可少的要求。  最后我要说的是:大学是一个教育我、培养我、磨练我的圣地,我为我能在此生活而倍感荣幸。社会是一个很好的锻炼基地,能将学校学的知识联系于社会,我感觉学习与社会实践是密不可分的。   实践是学生接触社会,了解社会,服务社会,运用所学知识实践自我的最好途径。亲身实践,而不是闭门造车,实现了从理论到实践再到理论的飞跃。   增强了我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为认识社会、了解社会、步入社会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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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知道征信上怎么看自己的信用分

可以通过以下四种方式查询个人信用报告:柜台查询、自助查询、商业银行网银查询和互联网查询。1、柜台查询,需要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个人信用报告本人查询申请表》。2、自助查询 本人自助查询需要携带:本人的二代身份证。3、商业银行网银查4、互联网查询拓展资料:个人信用征信基本概念个人信用征信是指依法设立的个人信用征信机构对个人信用信息进行采集和加工,并根据用户要求提供个人信用信息查询和评估服务的活动。个人信用报告是征信机构把依法采集的信息,依法进行加工整理,最后依法向合法的信息查询人提供的个人信用历史记录。信用报告目前主要用于银行的各项消费信贷业务。随着社会信用体系的不断完善,信用报告将更广泛地被用于各种商业赊销、信用交易和招聘求职等领域。 此外,个人信用报告也为查询者本人提供了审视和规范自己信用历史行为的途径,并形成了个人信用信息的校验机制。信用信息1.据以识别个人身份以及反映个人家庭、职业等情况的个人基本信息;2.个人与金融机构或者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机构发生信贷关系而形成的个人信贷信息;3.个人与商业机构、公用事业服务机构发生赊购关系而形成的个人赊购、缴费信息;4.行政机关、行政事务执行机构、司法机关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形成的与个人信用相关的公共记录信息;5.其他与个人信用有关的信息。征信系统个人征信系统又称消费者信用信息系统,主要为消费信贷机构提供个人信用分析产品。随客户要求提高,个人征信系统的数据已经不局限于信用记录等传统运营范畴,注意力逐渐转提供社会综合数据服务的业务领域中来。个人征信系统含有广泛而精确的消费者信息,可以解决顾客信息量不足对企业市场营销的约束,帮助企业以最有效的、最经济的方式接触到自己的目标客户,因而具有极高的市场价值,个人征信系统应用也扩展到直销和零售等领域。在美国个人征信机构的利润有三分之一是来自直销或数据库营销,个人征信系统已被广泛运用到企业的营销活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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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年度考核个人总结300字

  这几天是我们年度的考核总结,对于这次的教师考核工作我做出了以下的工作总结,总结这一年来出现的问题。下面是由我为大家整理的“教师年度考核个人总结300字”,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教师年度考核个人总结300字【一】   一年以来,本人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党,热爱人民,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教师法》,努力学习教育教学理论,结合当前的社会发展教育改革的形势以及学生的实际,努力提高自己的教研、教育、教学的能力。   形成良好的师德,树立良好的形象,思想端正,作风正派,服从领导,团结同志,关心学生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爱岗敬业,勤奋工作,孜孜不倦,精益求精。在教学工作中,做到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对个别的差生,能悉心辅导,经常面批作业,找出知识的薄弱环节,及时进行补漏,力争做到考试之后满分,批改之后全对。教学中积极构建高效课堂,采用多提问,多检查,及时疏导,及时反馈的形式,让学生自主参与、合作探究。   通过个人不懈的努力,课堂教学水平不断提高,取得了显著的教学效果,学生的学习成绩也大幅度地提高了,深受领导和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好评,尽管取得了一点成绩,但是和优秀的教师比起来,还存在一定差距,今后我要不断地挑战自我,努力向上,再接再厉,埋头苦干,争取更大的进步。   悠悠白云,匆匆岁月,转眼间一年又过去了,在此总结过去,是为了展望未来,让今后的工作更顺利,更进步,总结如下:    一、思想方面   我在思想上严格律己,从未做过有损老师形象的事,专心教育教学,与老师团结相处,与学生平等相待。一年来,我积极参加各级各类业务学习和培训,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另外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各项工作安排。    二、教学工作   我代三、四、五、六年级6个班的信息技术课,工作中一丝不苟,制订可行教学计划,根据学生知识层次不同,适当改变教学进度,达到最佳教学效果。   三、机房管理工作   下半年学校重建新机房,已经建好使用了,全是新的东西,管理起来就要更加细心了,首先是卫生保洁,每次上完课,都要清扫机房,让学生爱护公物,养成良好的使用电脑习惯。    四、其他工作   我还负责学校电脑的维护工作,有时还指导老师们怎样使用多媒体电脑上课,学校有些信息上报也由我在网上填报等。   总之,在实践中学习中工作中总结,不断提高和完善自我,为学校和教育做更多的事。   教师年度考核个人总结300字【二】   一年来,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我始终坚持党的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确立“以学生为主体”,“以培养学生主动发展”为中心的教学思想,重视学生的个性发展,重视激发学生的创造能力,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在这年里,我在思想上严于律己,热爱教育事业。时时以一个团员的身份来约束自己,鞭策自己。对自己要求严格,力争在思想上、工作上在同事、学生的心目中树立起榜样的作用。我还积极参加各类政治业务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政治水平和业务水平。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配合领导和老师们做好校内外的各项工作。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业务素质   这一学期,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我始终坚持党的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确立“以学生为主体”,“以培养学生主动发展”为中心的教学思想,重视学生的个性发展,重视激发学生的创造能力,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我在思想上严于律己,热爱教育事业。时时以一个好教师的身份来约束自己,鞭策自己,力争在思想上、工作上取得进步,得到提高,使自己能顺应社会发展的需要,适应岗位竞聘的需要。   一学期来,我还积极参加各类学习,深刻剖析自己工作中的不足,找出自己与其他教师间的差距,写出心得体会,努力提高自己的政治水平和理论修养。同时,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配合领导和老师们做好校内外的各项工作。“学海无涯,教无止境”,作为一名教师,只有不断充电,才能维持教学的青春和活力。随着社会的发展,知识的更新,也催促着我不断学习。所以,本学期,除了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外,我还积极进行业务学习,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素养,使自己能够更好的胜任自己的教师工作。结合课程改革利用书籍、网络,认真学习课程改革相关理论,学习他人在教育教学中好的经验、方法等。通过学习,让自己树立了先进的教学理念,也明确了今后教育教学要努力的方向。    二、求实创新,认真开展教学、教研工作,教育教学是我们教师工作的首要任务   我明白,工作再苦、再累,我也不能落后,应该尽力去作好本职工作,特别是教学工作。课前,我认真钻研教材、教参,课程标准,认真分析教材,根据教材的特点及学生的实际情况设计教案。并虚心向有经验的老师学习、请教。力求吃透教材,找准重点、难点。课堂上,我努力将所学的课程理念应用到课堂教学与教育实践中,积极利用远程教育资源,运用课件,运用多种教学方法,精讲精练,从学生的实际出发,注意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思维,力求用活教材,实践新理念,增加课堂教学的吸引力,增强学生学习的兴趣和学习主动性。力求让我的数学教学更具特色,形成自己独具风格的教学模式,更好地体现素质教育的要求,提高教学质量。   总之,不管在课堂教学中,还是在课外辅导中,我都以培养学生能力,提高学生的成绩与素质为目标,力求让数学教学对学生的成长和发展起到更大的作用。    三、任劳任怨,完成学校其他工作   我在工作之余,把自己在教学中反思、案例、收获等收集起来,并记录一些自己的工作过程、生活故事、思想历程,精选和积累了自己最为需要的信息资源,并积极与其他教师在博客上进行交流、讨论在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四、加强反思,及时总结教学得失   反思本学期的工作,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在思量着自己在工作中的不足。不足有以下几点:   1、对数学教学的理论学习还不够深入,需要进行反思,教学水平提高速度缓慢。   2、教育科研在教学实践中的应用还不到位,研究做得不够细和实,没达到自己心中的目标。   3、数学教学中有特色、有创意的东西还不够多,今后还要努力找出一些自己在数学教学的特色点。   4、工作的积极性不够高,主动性不够强,有惰性思想。这也有待于今后工作中的进一步改正和加强。    五、继往开来,开创新的天地   鉴于自己在本学期的各方面表现以及在工作中存在的诸多不足,我今后的努力方向是:   1、加强自身基本功的训练,特别是课堂教学能力的训练。做到精讲精练,注重对学生能力的培养。   2、对后进生多些关心,多点爱心,再多一些耐心,使他们在各方面有更大进步。   3、加强学生行为习惯方面的教育,使学生不仅在课堂上集中注意力学习,课下也要能严格约束自己。   4、在教学上下功夫,努力使班级学生的成绩在原有的基础上有更大的进步。一份春华,一份秋实,在本学期的工作中,我付出的是汗水和泪水,然而我收获的却是那一份份充实,沉甸甸的情感。   教师年度考核个人总结300字【三】   作为一名小学教师,一年来,本人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学习新的教育理论,广泛涉猎各种知识,形成比较完整的知识结构,严格要求学生,尊重学生,发扬教学民主,使学生学有所得,不断提高,从而不断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和思想觉悟,为了更好地做好今后的工作,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本人就这一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政治思想方面   认真学习新的教育理论,及时更新教育理念。积极参加校本培训,并做了大量的政治笔记与理论笔记。新的教育形式不允许我们在课堂上重复讲书,我们必须具有先进的教育观念,才能适应教育的发展。所以我不但注重集体的政治理论学习,还注意从书本中汲取营养,认真学习仔细体会新形势下怎样做一名好教师。通过学习,勇于解剖自己,分析自己,正视自己,提高自身素质。    二、教育教学方面   首先,能认真把握教材。把课标、教参与课本有机结合,以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为目标,切实落实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造能力,并且能利用课堂时间不断地以新型热点材料为背景创设提问角度,帮助学生拓展思路,从而使学生们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   第二,能把握学生的认知水平和能力。重视对已学知识的巩固和新、旧知识的联系,达到帮助学生学会求知、不断发展的目的。   第三,尊重学生。重视与学生之间的情感交流和培养,在严格管理的同时能尊重学生的学习热情和认知能力,提出与学生自身水平相当的问题,鼓励他们大胆探索,共同提高。    三、遵守纪律方面   本人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有事主动请假。在工作中,尊敬领导、团结同事,能正确处理好与领导同事之间的关系。平时,勤俭节约、任劳任怨、对人真诚、热爱学生、人际关系和谐融洽,从不闹无原则的纠纷,处处以一名人民教师的要求来规范自己的言行,毫不松懈地培养自己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另外,我积极参加教学教研活动,与同年级的老师进行教学的研讨,认真开展备课组的活动,积极地进行同课异构,努力提高课堂效率。多次参加区教研活动和听课学习活动,积累自己的教学经验,向最前沿的教学理念学习,向有经验的教师学习,撰写的数学导学性教案获区三等奖,撰写的教育教学论文送区级参评,就这样,我努力使自己的教育教学更加丰盈起来。   我知道,教育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更需要长久的投入,才能看到硕果,所以,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努力,刻苦钻研教育教学工作,以更饱满的热情投入其中,让教育的光芒更灿烂。   教师年度考核个人总结300字【四】   一年来,本人热爱党,热爱人民,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思想端正,作风正派,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办事认真负责。   在工作中,能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激发学生的学习情绪,合理运用教学手段,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作主导,以探究的方式创设教学情境,开拓学生思维,学生的想象力,切实地向课堂四十分钟要质量。开学初,能很快要组织好班委会,选出班级骨干,努力培养班级骨干。例如杨金花、罗福权、邓丽花等同学,能积极配合老师抓好班风学风建设,创建优良的班集体,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所以一年来,学生违法犯罪率为0,差生率为0,在学校中被评为先进班级。   在教学工作中,做到认真备课,认真批改作业,作业格式工整、规范,并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对个别的差生,能悉心辅导,经常面批作业,找出知识的薄弱环节,及时进行补漏。例如,自己经常利用课余时间,落班辅导学生,有针对性地制定帮教计划,有目的有计划地做好后进生的转化工作。在课堂上,采用多提问,多检查,及时疏导,及时反馈的形式,努力提高后进生的文化基础知识。同时,在班级中开展互帮互学小组,进行一帮一的学习活动,使学生端正思想,互相学习,互想促进,形成你追我赶的良好学习氛围。平时,自己还注意“两手抓”:一方面培养好尖子生,一方面通过尖子生辅导后进生,以先进帮助后进,以好带差,促进双赢效果。例如,学期初,我制定了帮教计划,开展“伸出你的双手,帮助你的朋友”的互帮互学主题活动。定期检查,发现有进步的同学,及时表扬,奖励。这样,就充分调动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掀起学习热潮。   在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中,做到谆谆善诱,耐心疏导,耐心教育。例如当时有一个调皮学生,他叫郭华富。他学习成绩差,经常逃学,在班级中是“小霸王”。我采取和他经常谈心的方法,与学生交朋友,做学生的知心人,与家长紧密配合,发现有一点儿进步的就及时表扬他,鼓励他,树立起他在班级中的威信。通过教育,他进步很快,后来还成为三好学生。   在工作之余,本人还努力钻研教材,分析每堂课成功在哪里,哪里存在不足,不断的总结经验,不断的充实自己的教学水平和班级管理水平。通过一年来的教学,在班级中,学生的学习风气形成了,组织纪律性变好了,作业能依时完成,劳动积极肯干,诚实有礼,互助互学,使学生得到了全面的发展。
2023-09-12 23:49:421

如何抓好作风建设把握审计监督重点

加强审计机关内部管理,尤其是完善内部制度建设是改进审计机关作风的基本条件。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强化约束机制,才会正气上升,有凝聚力和战斗力。一是要加强制度建设,健全规范和约束机制。要结合审计工作性质和特点,逐步建立以审计决策、审计管理和业务规范为核心的制度管理体系,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公正透明的审计执法体制,“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惩防体系,把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惩治的威慑力统一起来。二是要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强化责任机制。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落实“一岗双责”,重点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环节,确保“四个到位”:认识到位,责任到位、考核到位、责任追究到位。三是要加强监督检查,完善监督机制。要着重强化四项监督:一是纪律监督。加大对审计公示制度落实情况、现场审计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认真进行审计回访,督促审计人员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二是行政监督。坚持和完善审计结果审委会集体决定、审计质量考核、审计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规范审计权力的行使。三是群众监督。通过设立公开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和网上举报邮箱,处理好群众上访事件。四是社会监督。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全力打造“阳光审计”;积极探索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接受新闻媒体的监督;建立健全审计行风监督员监督制度,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四是要加强审计文化建设,健全文化导向机制。要以审计精神、审计理念、审计价值观为核心加强审计文化建设,发挥审计文化熏陶、规范和导向作用。要将廉政文化建设作为审计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相结合,促进形成以廉为荣、以奢为耻的良好风尚。
2023-09-12 23:49:411

排列组合中经典摸球问题,拿了放回去和拿了不放回去区别在哪里?

排列组合从新点么求问题拿了放回去和拿了不放回去区别在哪?没有什么区别。
2023-09-12 23:49: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