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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的规定,谈谈你对国际法渊源的理解。(用英文回答)求高手帮忙!谢谢!!!

2023-10-08 04:57:08
共2条回复
余辉

你好

First, I"m quiet sure that the Article 38 of Statute of the 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 is the most advanced regulation concerned with the source of international law, however, it also has some disadvantage and defects.

It failed to demonstrate that the level of the sources of international law, leading many scholars have proposed sorts of different ideas; The second is that it does not include total international law origins.

The third is, as scholars have pointed out recently, the Statute of origin enumeration has become stereotypes sets can not reflect the content of international law rapid change and many scholars sharply criticized codified over the even Constitution: the basic international legal documents, has become correct shackles to consider the sources of international law.

I am not sure whether others would talk about the positive points of the article, I"d rather to take the opposite side and it will be cool.

希望对你能有帮助。

okok云

brother!Can you speak Chine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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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院规约》属于

题主是否想询问“《国际法院规约》是”是联合国六大主要机构之一和最主要的司法机关。根据查询《国际法院规约》于1946年2月成立,位于荷兰海牙,是主权国家政府间的民事司法裁判机构,用于解决主权国家之间的国际争端,《国际法院规约》是《联合国宪章》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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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际法院规约》,简述国际法院裁判争端时的法律适用。

【答案】:根据《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第1款规定,国际法院适用的法律包括以下几项:(1)国际条约,不论普遍或特别国际协定,确立诉讼当事国明白承认之规条者;(2)国际习惯,即作为通例之证明而经接受为法律者;(3)文明各国承认的一般法律原则;(4)作为确定法律原则补充资料的司法判例及权威最高的公法学家学说。另外,在诉讼当事国同意的基础上,法院也可以适用“公允及善良”原则裁决案件。在国际法院的实践中,只要适用的法律是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很少适用一般法律原则和规则。至于“公允及善良”原则,迄今为止尚未适用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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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院规约38条不需要调整。《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起草过程与启示。摘要:《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是讨论国际法渊源问题的出发点,其直接来源是《常设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此条在制定过程中,主要经历了法学家咨询委员会阶段和国际联盟行政院与大会阶段。在此过程中,本条各项规定均有不同程度的调整与修改。准确、全面地了解本条各项规定的起草与修正过程,有助于更好地认识和评价国际法诸渊源的作用与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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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取得国际法院诉讼当事国的资格的原因为:属于《国际法院规约》的当事国。国际法院的诉讼当事方只能是国家,而国际组织、自然人和法人都不能成为国际法院的当事方,即不能成为国际法院的原告或被告。包括三类:联合国会员国;虽非联合国会员国但为《国际法院规约》的当事国,瑞士便是一例;既非联合国会员国也非《国际法院规约》当事国,但根据安理会决定的条件,表示愿意接受国际法院管辖并保证执行法院判决和履行《联合国宪章》第94条规定义务的国家。(P380-381)。扩展资料:《国际法院规约》的当事国介绍如下:在国际法院的诉讼程序中,第三国在认为其法律性质的利益可能会受到法院对案件所作判决的影响时,可以向法院提出参加请求并由法院决定是否予以许可。该制度早在常设国际法院时期就已设立,但是一直鲜有司法实践。直到二十世纪70年代以后,才有国家相继在有关案件中以第三国身份向国际法院提出参加请求。国际法院在前期案例中数次拒绝了该请求,而1990年参加制度的发展出现了实质性转折。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中国是国际法的维护者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际法院规约
2023-09-12 23:4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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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国际关系的根本遵循是: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联合国宪章,是联合国的基本大法,它既确立了联合国的宗旨、原则和组织机构设置,又规定了成员国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以及处理国际关系、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的基本原则和方法。《联合国宪章》除序言和结语外,共分19章111条。国际法院规约是《联合国宪章》的组成部分。《联合国宪章》于1945年6月26日在旧金山会议上签署,于1945年10月24日正式生效。1941年6月,英美法等“同盟国”的代表在伦敦签署《同盟国宣言》,宣告不与德日意法西斯“轴心国”单独媾和。提出了维护和平、制止侵略和促成国际合作的原则。同年8月,美国总统罗斯福和英国首相丘吉尔发表《大西洋宪章》,促进了国际反法西斯统一战线的形成。1942年1月1日,正在对德、日、意法西斯作战的中、美、英、苏等26国代表在华盛顿发表了《联合国家宣言》。1945年6月26日,举行联合国宪章签字仪式,中国代表第一个在宪章的中、法、俄、英、西5种联合国正式语言文件上签字。随后是法、苏、英、美4国代表依次签字,然后才是与会的其他45个国家;同年10月24日宪章开始生效,联合国正式成立。主要内容:联合国宪章共分19章111条。它表达了使人类不再遭受战祸的决心,规定了联合国的宗旨、原则、权利、义务及主要机构职权范围等。在国际关系中不使用武力或武力威胁以及联合国不得干涉各国内政等原则。宪章规定,联合国的宗旨是“维护国际和平及安全”、“制止侵略行为”、“发展国际间以尊重各国人民平等权利自决原则为基础的友好关系”和“促成国际合作”等;它还规定联合国及其成员国应遵循各国主权平等、各国以和平方式解决国际争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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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基本原则具有强行法性质是指国际法强行规则,是《维也纳条约法公约》中的概念,“是指国家之国际社会全体接受,并公认为不许损抑,且仅有以后具有同等性质之一般国际法规律始得更改之规律”。如禁止海盗行为、禁止奴隶制度、禁止种族灭绝和种族隔离、禁止战争犯罪、公海自由等。国际法基本原则都属于强行法,但不是所有的强行法都是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国际法基本原则是各国公认的、适用于国际法律关系的所有领域并构成国际法体系基础的具有强行法性质的原则。因为国际法是国家之间的法律,一个国家不能创造国际法,尽管有时一国或少数国家提出的某一原则,具有重大的政治、法律意义,在没有得到各国公认之前,尚不能成为国际法基本原则。基本原则必须是为各国所公认的。内容及要点:1、国家主权平等原则,国际法基本原则的核心和基础,是当代国际法的基石。2、不干涉内政原则,判断某一事项是否属于内政,关键在于其是否本质上属于国内管辖的事项及该事项中的行为是否违背已确立的国际法原则和规则。3、不使用武力威胁或武力原则,两种情形下的武力使用是允许的:(1)国家对侵略行为进行的自卫行动;(2)联合国集体安全制度下的武力使用(即安理会授权动武)。4、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和平”不等于“非武力”,关于“国家间在发生争端时,各国都必须采取非武力方式予以解决”的说法是不正确的。5、民族自决原则,民族自决原则中的独立权,只严格适用于殖民地民族的独立。对于一国国内民族的分离活动,民族自决原则没有为其提供任何国际法根据,即不能对抗国家主权的独立和完整。6、善意履行国际义务原则,联合国会员国在本宪章下之义务与其依任何其他国际协定所负之义务有冲突时,其在本宪章下之义务应居优先。法律依据《国际法院规约》第一条联合国宪章所设之国际法院为联合国主要司法机关,其组织及职务之行使应依本规约之下列规定。第二条法院以独立法官若干人组织之。此项法官应不论国籍,就品格高尚并在各本国具有最高司法职位之任命资格或公认为国际法之法学家中选举之。第三条 (一)法院以法官十五人组织之,其中不得有二人为同一国家之国民;(二)就充任法院法官而言,一人而可视力一个国家以上之国民者,应认为属于其通常行使公民及政治极利之国家或会员国之国民。第四条 (一)法院法官应由大会及安全理事会依下列规定就常设公断法院各国团体所提出之名单内选举之;(二)在常设公断法院并无代表之联合国会员国,其候选人名单应由各该国政府专为此事而委派之团体提出;此项各国团体之委派,准用一九_七年海牙和平解决国际纷争条约第四十四条规定委派常设公断法院公断员之条件;(三)凡非联合国会员国而已接受法院规约之国家,其参加选举法院法官时,参加条件,如无特别协定应由大会经安全理事会之提议规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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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联合国秘书长和国际法官的产生,根据《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院规约》,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答案】:DA 选项,秘书长是实质性事项,9 票+大国无反对,所以A 错误;B 选项,秘书长在大会简单多数通过即可,所以B 错误;C 选项,国际法官由大会和安理会平行选,所以C 错误;D 选项,秘书长由安理会实质性事项和大会简单多数先后选,国际法官则由安理会和大会分别特别多数平行选举产生,所以D 正确。
2023-09-12 23:43:141

关于国际法院法官的选举

就是平行选拔的意思。像秘书长的选举方式是由安理会推荐然后联合国大会简单多数通过,它有先后顺序。与此不同,国际法官是由联合国大会和安理会分别选举,只有大会和安理会均为特别多数通过时,候选人方能获任国际法官。
2023-09-12 23:43:483

联合国宪章签字顺序

宣言草案文本有关签字国的排名先后次序是美国为首,其次是英国,接下来是英国的各自治领,跟着才是按字母先后次序排列的其他同盟国,苏联放在最后。《联合国宪章》是联合国的基本大法,它既确立了联合国的宗旨、原则和组织机构设置,又规定了成员国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以及处理国际关系、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的基本原则和方法。《联合国宪章》除序言和结语外,共分19章111条,国际法院规约是《联合国宪章》的组成部分。 《联合国宪章》于1945年6月26日在旧金山会议上签署,于1945年10月24日正式生效。简介在《联合国宪章起草文件》的文献中详细记录了《联合国宪章》诞生的全过程。”这份文献总共分为3本,第一本为索引,其他两本则记录了从1945年4月到6月之间,包括中、英、美、苏在内的50个联合国初始成员国在旧金山举行会议,讨论通过《联合国宪章》的过程。其中一本书的目录详细记录了自1945年5月9日以来,这50个成员国所举办的会议过程。上面记录着,仅1945年6月16日当天,就举行了3次会议。
2023-09-12 23:43:561

国际法院规约的国际法院规约

(中文版 )第一条联合国宪章所设之国际法院为联合国主要司法机关,其组织及职务之行使应依本规约之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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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院诉讼管辖权的来源有哪些?

一、国际法院简介 1.国际法院主要功能是对各国提交的法律争端根据《联合国宪章》规定以及有关条约及公约做出判决,或对联合国其他机构提出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国际法院是民事法院,只受理主权国家之间的争端,它没有刑事管辖权,不能审判个人,例如战犯。按照有关规定,只有当事国一致同意提交国际法院的法律争端,国际法院才能做出裁决。 2.国际法院是具有特定管辖权限的民事法院(解决国家间争端和向经正式认可的联合国机构和专门机构提供咨询意见),没有附属机构。然而,1946年以来设立的大量区域法院和特设法庭造成了一些混乱。 国际法院没有刑事管辖权,因此无法审判个人(例如战犯)。这项任务属于国内管辖、前南斯拉夫问题国际刑事法庭(前南问题国际法庭)和卢旺达问题国际刑事法庭(卢旺达问题国际法庭)等由联合国设立的特设刑事法庭及国际刑事法院。 国际法院还必须区别于专门处理与欧洲联盟事务有关案件的欧洲法院(位于卢森堡),以及根据人权公约设立的审查指称违反人权公约情事的欧洲人权法院(位于法国斯特拉斯堡)和美洲人权法院(哥斯达黎加圣何塞)。这三个法院可审查私人(诉国家和其它被告)提交的案件,而这类案件国际法院不能受理。 国际法院还有别于国际海洋法法庭(海洋法法庭)等专门国际审判法庭。 国际法院不是各国司法机构可以上诉的最高法院,不是个人提出最终申诉的法院,也不是任何国际法庭的上诉法院。但是,在其具有管辖权的案件中,国际法院有权就仲裁裁决的效力作出裁定。 二、国际法院管辖权 该管辖权包括两方面:一是咨询管辖权、二是诉讼管辖权,其中咨询管辖权是指有资格提出诉讼的国家。 国际法院只能审理国家与国家之间的争端。但并不是每一个国家都可以向国际法院提出诉讼,只有理约国的会员国有这种权利。那么理约国非会员国能否向国际法院提出诉讼?可以,但必须借助安理会关于国际法院规约的条件。例如瑞士,瑞士不是理约国的会员国,但他就借助了安理会关于这方面的规定。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有资格向国际法院提出诉讼不等于国际法院有管辖权。我来给大家举一个例子,大家还记得南斯拉夫危机时美国炸了我们的大使馆吧,当时我们国内很多人都主张把这个案子交给国际法院来裁决,这样就造成了两国紧张的局势。中国做为理约国的会员国有权向国际法院起诉美国这一行为,但问题在于中国能否提出诉讼,提出诉讼的条件就涉及到法院管辖权的问题。法院管辖权行使的前提必须是当事国双方自愿,大家考虑一下,如果中国对美国起诉法院的管辖权在什么地方?换个说法,如果被起诉方不同意国际法院该如何解决呢?根据国际法院规约第三例条第六款如果双方对管辖权发生异议将由双方自行解决管辖权问题。那么一个诉讼当事国怎样表达对法院管辖权的问题,当事国决定法院管辖权有几种办法:第一种是借助法院规约第三条第二款即强制执行管辖权;第二种是当事国双方签订专门协定;第三种是制定解决争端的条款。第一种办法就是说当事国可以事先发表声明接受国际法院强制管辖权的执行,假定当事国双方都事先发表这样一份声明,那么事情就比较好解决了。在中美使馆这个问题上,如果中美同时发表过类似声明,那么我们说国际法院就有权执行管辖权。但在这个问题上绝大多数国家在发表声明时都持有一定的保留,并且国际法没有规定保留范围。例如美国曾经发表过在内政争端方面不接受管辖权,甚至美国还对内政这个词做了更进一步的解释,内政即由美国来决定的事。大家不难看出,事实上美国对内政这个词的解释就是对国际法管辖权的完全否认。因此在国际法院中有一部分法官认为这是非法的,而另一部分法官认为国际法对这方面的规定是不明确的,那么这个问题至今没有解决。第二种办法是当事国双方在谈判无效的情况下将案件交给国际法院裁判,双方通过裁判达成共识并签订协议。一般情况下这种方法是最好的。第三种办法就是如果当事国对公约中规定条款的解释和适用性发生分歧时可以通过国际法院进行裁决,但这只是公约的附加条件。例如在《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最后就有类似的条款,但这个公约的特点是如果你参加就没有保留权。大家都知道,中国和日本之间有一个旧的化学武器的问题。二战时日本在中国留下的化学武器问题根据公约日本就必须帮助中国解决,如果双方发生分歧可以通过国际院进行裁决。这里还有第四种办法,关于第四种办法有一个例子:英国与阿尔巴尼亚曾经在一次海上事故中产生争端。当时英国的船只在靠近阿尔巴尼亚领海的海域内被阿的水雷击中沉没,英国向国际法院提出诉讼。但阿认为国际法院没有执行管辖权的依据。而国际法院对阿的拒绝也做出了回答,国际法院的依据是:阿曾经在这之前对安理会关于在规定海域内有意阻挠别国船只航行并涉嫌武力攻击的国家,交予国际法院裁决的声明表示支持,而英国正是根据这一声明对阿进行起诉地,因此根据这一点国际法院认为有管辖权。 法院的管辖权分为这几种方式,但这也不是一个很简单的问题。当事国双方是通过特殊协议将案件提交给国际法院的,否则他们不会接受国际法院的裁决。
2023-09-12 23:44:381

国际法的渊源

1)国际条约2)国际习惯:a物质要素:各国重复类似的行为实践b心里要素:各国认为具有法律拘束力3)一般法律原则:各国法律体系中共有的原则。
2023-09-12 23:44:503

国际法院规约的第三章 程序

第三十九条一.法院正式文字为英法两文。如各当事国同意用法文办理案件,其判决应以法文为之。如各当事国同意用英文办理案件,其判决应以英文为之。二.如未经同意应用何种文字,每一当事国于陈述中得择用英法两文之一,而法院之判词应用英法两文。法院并应同时确定以何者为准。三.法院经任何当事国之请求,应准该当事国用英法文以外之文字。第四十条一.向法院提出诉讼案件,应按其情形将所订特别协定通告书记官长或以请求书送达书记官长。不论用何项方法,均应叙明争端事由及各当事国。二.书记官长应立将请求书通知有关各方。三.书记官长并应经由秘书长通知联合国会员国及有权在法院出庭其他之国家。第四十一条一.法院如认情形有必要时,有权指示当事国应行遵守以保全彼此权利之临时办法。二.在终局判决前,应将此项指示办法立即通知各当事国及安全理事会。第四十二条一.各当事国应由代理人代表之。二.各当事国得派律师或辅佐人在法院予以协助。三.各当事国之代理人.律师.及辅助人应享受关于独立行使其职务所必要之特权及豁免。第四十三条一.诉讼程序应分书面与口述两部分。二.书面程序系指以诉状.辩诉状.及必要时之答辩状连同可资佐证之各种文件及公文书.送达法院及各当事国。三.此项送达应由书记官长依法院所定次序及期限为之。四.当事国一造所提出之一切文件应将证明无讹之抄本一份送达他造。五.口述程序系指法院审讯证人.鉴定人.代理人。律师及辅佐人。第四十四条一.法院遇有对于代理人.律师.及辅佐人以外之人送达通知书,而须在某国领土内行之者,应径向该国政府接洽。二.为就地搜集证据而须采取步骤时,适用前项规定。第四十五条法院之审讯应由院长指挥,院长不克出席时,由副院长指挥;院长副院长均不克出席时,由出席法官中之资深者主持。第四十六条法院之审讯应公开行之,但法院另有决定或各当事国要求拒绝公众旁听时,不在此限。第四十七条一.每次审讯应作成记录,由书记官长及院长签名。二.前项记录为唯一可据之记录。第四十八条法院为进行办理案件应颁发命令;对于当事国每造,应决定其必须终结辩论之方式及时间;对于证据之搜集,应为一切之措施。第四十九条法院在开始审讯前,亦得令代理人提出任何文件,或提供任何解释。如经拒绝应予正式记载。第五十条法院得随时选择任何个人.团体.局所.委员会.或其他组织,委以调查或鉴定之责。第五十一条审讯时得依第三十条所指法院在其程序规则中所定之条件,向证人及鉴定人提出任何切要有关之诘问。第五十二条法院于所定期限内收到各项证明及证据后,得拒绝接受当事国一造欲提出之其他口头或书面证据,但经他造同意者,不在此限。第五十三条一.当事国一造不到法院或不辩护其主张时,他造得请求法院对自己主张为有利之裁判。二.法院于允准前项请求前,应查明不特依第三十六条及第三十七条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且请求人之主张在事实及法律上均有根据。第五十四条一.代理人律师及辅佐人在法院指挥下陈述其主张已完毕时,院长应宣告辩论终结。二.法官应退席讨论判决。三.法官之评议应秘密为之,并永守秘密。第五十五条一.一切问题应由出席法官之过半数决定之。二.如投票数相等时,院长或代理院长职务之法官应投决定票。第五十六条一.判词应叙明理由。二.判词应载明参与裁判之法官姓名。第五十七条判词如全部或一部份不能代表法官一致之意见时,任何法官得另行宣告其个别意见。第五十八条判词应由院长及书记官长签名,在法庭内公开宣读,并应先期通知各代理人。第五十九条法院之裁判除对于当事国及本案外,无拘束力。第六十条法院之判决系属确定,不得上诉。判词之意义或范围发生争端时,经任何当事国之请求后,法院应予解释。第六十一条一.声请法院复核判决,应根据发现具有决定性之事实,而此项事实在判决宣告时为法院及声请复核之当事国所不知者,但以非因过失而不知者为限。二.复核程序之开始应由法院下以裁决,载明新事实之存在,承认此项新事实具有使本案应予复核性质,并宣告复核之声请因此可予接受。三.法院于接受复核诉讼前得令先行履行判决之内容。四.声请复核至迟应于新事实发现后六个月内为之。五.声请复核自判决日起逾十年后不得为之。第六十二条一.某一国家如认为某案件之判决可影响属于该国具有法律性质之利益时,得向法院声请参加。二.此项声请应由法院裁决之。第六十三条一.几协约发生解释问题,而诉讼当事国以外尚有其他国家为该协约之签字国者,应立由书记官长通知各该国家。二.受前项通知之国家有参加程序之权;但如该国行使此项权利时,判决中之解释对该国具有同样拘束力。第六十四条除法院另有裁定外,诉讼费用由各造当事国自行担负。
2023-09-12 23:45:121

根据《国际法院规约》,关于乙国,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依照《国际法院规约》的规定,国际法院的管辖不像国内法院那样具有强制管辖权。为了尊重各国主权,国家可对国际法院的管辖提出保留。而世界各国在接受国际法院管辖权的问题上尚未呈现积极的姿态,到目前为止,只有60多个国家声明接受国际法院的强制管辖,且基本都有保留。这就大大削弱了国际法院的管辖权,限制了其功能的充分发挥。《国际法院规约》第41条规定:“一、法院如认为情形有必要时,有权指示当事国应行遵守以保全彼此权利之临时办法。二、在终局判决前,应将此项指示办法立即通知各当事国及安全理事会。”所以在当事国不执行国际法院判决时,可申请联合国安理会通过集体安全保障机制加以解决。所以C项正确。
2023-09-12 23:45:271

解决国际争端的司法类国际条约有哪些

处理国际经济争端的法律规范主要有国际法和国内法两部分规范构成。国际法规范主要指国际社会为了处理国家之间,国家和私人之间或不同国籍私人之间的经济争端而签订的国际条约,这类条约可以大致分为三类:  1.处理国际经济争端的双边国际条约国际条约指国家间缔结的以国际法为准则的国际书面协定。其中在两个国家之间缔结的条约为双边国际条约,而在多个国家之间缔结的国际条约为多边国际条约。解决国际经济争端是许多双边国际条约的重要内容之一,许多双边条约都对此进行了规定。前述的双边投资条约中一般都包含有处理国际经济争端的内容,比如依据中国和法国之间的双边协定,投资争端应该尽可能通过和解解决;如果六个月未能达成和解,则可以向东道国行政当局申请或向东道国法院提起诉讼解决。2.处理国际经济争端的专门性国际多边条约处理国际经济争端的专门性条约主要是指前述的1965年签订的《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公约》(《华盛顿公约》),以及世界贸易组织章程附件二(《关于争端解决规则和程序的谅解书》)等。这类国际条约一般都规定仲裁或其他特别的争端解决方式,而世界贸易组织所规定的争端解决机制是目前国际上极富特色和具有很大权威的争端解决机制。3.处理国际经济争端的司法和仲裁条约在司法方面,主要的条约包括1945年的《国际法院规约》,该条约对于解决国际争端做了较全面的规定;1954年的《民事诉讼程序公约》,1965年的《民商事案件中诉讼和非诉讼文书的国外送达公约》以及1970年的《民商事案件中外国判决的承认和执行公约》等。在仲裁方面,主要的条约包括1899年和1907年的《海牙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公约》,1927年的《关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日内瓦议定书》,1958年的《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以下简称为《纽约公约》)等。目前《纽约公约》是国际仲裁领域最有影响的国际公约,它在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条件和请求执行的程序,对促进当事人采取仲裁方式解决争端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中国已经于1987年1月22日加入该公约,但提出了两项保留,即“互惠保留”和“商事保留”。各国立法普遍主张对本国境内的国际经济争端享有管辖权,对于某些类别的国际经济争端,有些国家在其立法中明确规定必须由本国法院管辖法院,或只允许适用本国法律。一般而言,国内法中关于国际经济争端处理的规范主要是仲裁法规范,它既可以表现为专门的仲裁法,也可以是存在于程序法中的关于仲裁的法律规范。有些国家的仲裁法还就调解程序作了规定。
2023-09-12 23:45:511

瑞士取得国际法院诉讼当事国的资格的原因是什么?

截止2018年8月,已生效国32个,主要为欧盟大部分成员国和新加坡;中美乌尚待批准生效。
2023-09-12 23:46:172

《国际法院规则》第14条

凡遇出缺,应照第一次选举时所定之办法补选之,但秘书长应于法官出缺后一个月内,发出第五条规定之邀请书并由安全理事会指定选举日期。下面是国际法院规约全文:第一条联合国宪章所设之国际法院为联合国主要司法机关,其组织及职务之行使应依本规约之下列规定。 第一章 法院之组织第二条法院以独立法官若干人组织之。此项法官应不论国籍,就品格高尚并在各本国具有最高司法职位之任命资格或公认为国际法之法学家中选举之。第三条一、法院以法官15人组织之,其中不得有二人为同一国家之国民。二、就充任法院法官而言,一人而可视为一个国家以上之国民者,应认为属于其通常行使公民及政治权利之国家或会员国之国民。第四条一、法院法官应由大会及安全理事会依下列规定就常设公断法院各国团体所提出之名单内选举之。二、在常设公断法院并无代表之联合国会员国,其候选人名单应由各该国政府专为此事而委派之团体提出;此项各国团体之委派,准用1907年海牙和平解决国际纷争条约第四十四条规定委派常设公断法院公断员之条件。三、凡非联合国会员国而已接受法院规约之国家,其参加选举法院法官时,参加条件,如无特别协定,应由大会经安全理事会之提议规定之。第五条一、联合国秘书长至迟应于选举日期三个月前,用书面邀请属于本规约当事国之常设公断法院公断员,及依第四条第二项所委派之各国团体,于一定期间内分别由各国团体提出能接受法官职务之人员。二、每一团体所提人数不得超过四人,其中属其本国国籍者不得超过二人。在任何情形下,每一团体所提候选人之人数不得超过应占席数之一倍。第六条各国团体在提出上项人员以前,宜咨询本国最高法院、大学法学院、法律学校、专研法律之国家研究院、及国际研究院在各国所设之各分院。第七条一、秘书长应依字母次序,编就上项所提人员之名单。除第十二条第二项规定外,仅此项人员有被选权。二、秘书长应将前项名单提交大会及安全理事会。第八条大会及安全理事会各应独立举行法院法官之选举。第九条每次选举时,选举人不独应注意被选人必须各具必要资格,并应注意务使法官全体确能代表世界各大文化及各主要法系。第十条一、候选人在大会及在安全理事会得绝对多数票者应认为当选。二、安全理事会之投票,或为法官之选举或为第十二条所称联席会议人员之指派,应不论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及非常任理事国之区别。三、如同一国家之国民得大会及安全理事会之绝对多数票者不止一人时,其年事最高者应认为当选。第十一条第一次选举会后,如有一席或一席以上尚待补选时,应举行第二次选举会,并于必要时举行第三次选举会。第十二条一、第三次选举会后,如仍有一席或一席以上尚待补选时,大会或安全理事会得随时声请组织联席会议,其人数为六人,由大会及安全理事会各派三人。此项联席会议就每一悬缺以绝对多数票选定一人提交大会及安全理事会分别请其接受。二、具有必要资格人员,即未列入第七条所指之候选人名单,如经联席会议全体同意,亦得列入该会议名单。三、如联席会议确认选举不能有结果时,应由已选出之法官,在安全理事会所定之期间内,就曾在大会或安全理事会得有选举票之候选人中,选定若干人补足缺额。四、法官投票数相等时,年事最高之法官应投决定票。第十三条一、法官任期九年,并得连选,但第一次选举选出之法官中,五人任期应为三年,另五人为六年。二、上述初期法官,任期孰为三年孰为六年,应于第一次选举完毕后立由秘书长以抽签方法决定之。三、法官在其后任接替前,应继续行使其职务,虽经接替,仍应结束其已开始办理之案件。四、法官辞职时应将辞职书致送法院院长转知秘书长。转知后,该法官之一席即行出缺。第十四条凡遇出缺,应照第一次选举时所定之办法补选之,但秘书长应于法官出缺后一个月内,发出第五条规定之邀请书并由安全理事会指定选举日期。第十五条法官被选以接替任期未满之法官者,应任职至其前任法官任期届满时为止。第十六条一、法官不得行使任何政治或行政职务,或执行任何其他职业性质之任务。二、关于此点,如有疑义,应由法院裁决之。第十七条一、法官对于任何案件,不得充任代理人、律师、或辅佐人。二、法官曾以当事国一造之代理人、律师、或辅佐人、或以国内法院或国际法院或调查委员会委员、或以其他资格参加任何案件者,不得参与该案件之裁决。三、关于此点,如有疑义,应由法院决定之。第十八条一、法官除由其余法官一致认为不复适合必要条件外,不得免职。二、法官之免职,应由书记官长正式通知秘书长。三、此项通知一经送达秘书长,该法官之一席即行出缺。第十九条法官于执行法院职务时,应享受外交特权及豁免。第二十条法官于就职前应在公开法庭郑重宣言本人必当秉公竭诚行使职权。第二十一条一、法院应选举院长及副院长,其任期各三年,并得连选。二、法院应委派书记官长,并得酌派其他必要之职员。第二十二条一、法院设在海牙,但法院如认为合宜时,得在他处开庭及行使职务。二、院长及书记官长应驻于法院所在地。第二十三条一、法院除司法假期外,应常川办公。司法假期之日期及期间由法院定之。二、法官得有定时假期,其日期及期间,由法院斟酌海牙与各法官住所之距离定之。三、法官除在假期或因疾病或其他重大原由,不克视事,经向院长作适当之解释外,应常川备由法院分配工作。第二十四条一、法官如因特别原由认为于某案之裁判不应参与时。应通知院长。二、院长如认某法官因特别原由不应参与某案时,应以此通知该法官。三、遇有此种情形,法官与院长意见不同时,应由法院决定之。第二十五条一、除本规约另有规定外,法院应由全体法官开庭。二、法院规则得按情形并以轮流方法,规定准许法官一人或数人免予出席,但准备出席之法官人数不得因此减至少于11人。三、法官九人即足构成法院之法定人数。第二十六条一、法院得随时设立一个或数个分庭,并得决定由法官三人或三人以上组织之。此项分庭处理特种案件,例如劳工案件及关于过境与交通案件。二、法院为处理某特定案件,得随时设立分庭,组织此项分庭法官之人数,应由法院得当事国之同意定之。三、案件经当事国之请求应由本条规定之分庭审理裁判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六条及第二十九条规定之任何分庭所为之裁判,应视为法院之裁判。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六条及第二十九条规定之分庭,经当事国之同意,得在海牙以外地方开庭及行使职务。第二十九条法院为迅速处理事务,应于每年以法官五人组织一分庭。该分庭经当事国之请求,得用简易程序,审理及裁判案件。法院并应选定法官二人,以备接替不能出庭之法官。第三十条一、法院应订立规则,以执行其职务,尤应订定关于程序之规则。二、法院规则得规定关于襄审官之出席法院或任何分庭,但无表决权。第三十一条一、属于诉讼当事国国籍之法官,于法院受理该诉讼案件时,保有其参与之权。二、法院受理案件,如法官中有属于一造当事国之国籍者,任何他造当事国得选派一人为法官,参与该案。此项人员尤以就第四条及第五条规定所提之候选人中选充为宜。三、法院受理案件,如当事国均无本国国籍法官时,各当事国均得依本条第二项之规定选派法官一人。四、本条之规定于第二十六条及第二十九条之情形适用之。在此种情形下,院长应请分庭法官一人,或于必要时二人,让与属于关系当事国国籍之法官,如无各当事国国籍之法官或各该法官不能出席时,应让与各当事国特别选派之法官。五、如数当事国具有同样利害关系时,在上列各规定适用范围内,只应作为一当事国。关于此点,如有疑义,由法院裁决之。六、依本条第二项、第三项、及第四项规定所选派之法官,应适合本规约第二条、第十七条第二项、第二十条、及第二十四条规定之条件。各该法官参与案件之裁判时,与其同事立于完全平等地位。第三十二条一、法院法官应领年俸。二、院长每年应领特别津贴。三、副院长于代行院长职务时,应按日领特别津贴。四、依第三十一条规定所选派之法官而非法院之法官者,于执行职务时,应按日领酬金。五、上列俸给津贴及酬金由联合国大会定之,在任期内,不得减少。六、书记官长之俸给,经法院之提议由大会定之。七、法官及书记官长支给退休金及补领旅费之条件,由大会订立章程规定之。八、上列俸给津贴及酬金,应免除一切税捐。第三十三条法院经费由联合国担负,其担负方法由大会定之。 第二章 法院之管辖第三十四条一、在法院得为诉讼当事国者,限于国家。二、法院得依其规则,请求公共国际团体供给关于正在审理案件之情报。该项团体自动供给之情报,法院应接受之。三、法院于某一案件遇有公共国际团体之组织约章,或依该项约章所缔结之国际协约,发生解释问题时,书记官长应通知有关公共国际团体并向其递送所有书面程序之文件副本。第三十五条一、法院受理本规约各当事国之诉讼。二、法院受理其他各国诉讼之条件,除现行条约另有特别规定外,由安全理事会定之,但无论如何,此项条件不得使当事国在法院处于不平等地位。三、非联合国会员国为案件之当事国时,其应担负法院费用之数目由法院定之。如该国业已分担法院经费之一部,本项规定不适用之。第三十六条一、法院之管辖包括各当事国提交之一切案件,及联合国宪章或现行条约及协约中所特定之一切事件。二、本规约各当事国得随时声明关于具有下列性质之一切法律争端,对于接受同样义务之任何其他国家,承认法院之管辖为当然而具有强制性,不须另订特别协定:(子)条约之解释。(丑)国际法之任何问题。(寅)任何事实之存在,如经确定即属违反国际义务者。(卯)因违反国际义务而应予赔偿之性质及其范围。三、上述声明,得无条件为之,或以数个或特定之国家间彼此拘束为条件,或以一定之期间为条件。四、此项声明应交存联合国秘书长并由其将副本分送本规约各当事国及法院书记官长。五、曾依常设国际法院规约第三十六条所为之声明而现仍有效者,就本规约当事国间而言,在该项声明期间尚未届满前并依其条款,应认为对于国际法院强制管辖之接受。六、关于法院有无管辖权之争端,由法院裁决之。第三十七条现行条约或协约或规定某项事件应提交国际联合会所设之任何裁判机关或常设国际法院者,在本规约当事国间,该项事件应提交国际法院。第三十八条一、法院对于陈诉各项争端,应依国际法裁判之,裁判时应适用:(子)不论普通或特别国际协约,确立诉讼当事国明白承认之规条者。(丑)国际习惯,作为能例之证明而经接受为法律者。(寅)一般法律原则为文明各国所承认者。(卯)在第五十九条规定之下,司法判例及各国权威最高之公法学家学说,作为确定法律原则之补助资料者。二、前项规定不妨碍法院经当事国同意本“公允及善良”原则裁判案件之权。 第三章 程 序第三十九条一、法院正式文字为英法两文。如各当事国同意用法文办理案件,其判决应以法文为之。如各当事国同意用英文办理案件,其判决应以英文为之。二、如未经同意应用何种文字,每一当事国于陈述中得择用英法两文之一,而法院之判词应用英法两文。法院并应同时确定以何者为准。三、法院经任何当事国之请求,应准该当事国用英法文以外之文字。第四十条一、向法院提出诉讼案件,应按其情形将所订特别协定通告书记官长或以请求书送达书记官长。不论用何项方法,均应叙明争端事由及各当事国。二、书记官长应立将请求书通知有关各方。三、书记官长并应经由秘书长通知联合国会员国及有权在法院出庭其他之国家。第四十一条一、法院如认情形有必要时,有权指示当事国应行遵守以保全彼此权利之临时办法。二、在终局判决前,应将此项指示办法立即通知各当事国及安全理事会。第四十二条一、各当事国应由代理人代表之。二、各当事国得派律师或辅佐人在法院予以协助。三、各当事国之代理人、律师、及辅佐人应享受关于独立行使其职务所必要之特权及豁免。第四十三条一、诉讼程序应分书面与口述两部分。二、书面程序系指以诉状、辩诉状、及必要时之答辩状连同可资佐证之各种文件及公文书,送达法院及各当事国。三、此项送达应由书记官长依法院所定次序及期限为之。四、当事国一造所提出之一切文件应将证明无讹之抄本一份送达他造。五、口述程序系指法院审讯证人、鉴定人、代理人、律师及辅佐人。第四十四条一、法院遇有对于代理人、律师、及辅佐人以外之人送达通知书,而须在某国领土内行之者,应径向该国政府接洽。二、为就地搜集证据而须采取步骤时,适用前项规定。第四十五条法院之审讯应由院长指挥,院长不克出席时,由副院长指挥;院长副院长均不克出席时,由出席法官中之资深者主持。第四十六条法院之审讯应公开行之,但法院另有决定或各当事国要求拒绝公众旁听时,不在此限。第四十七条一、每次审讯应作成记录,由书记官长及院长签名。二、前项记录为唯一可据之记录。第四十八条法院为进行办理案件应颁发命令;对于当事国每造,应决定其必须终结辩论之方式及时间;对于证据之搜集,应为一切之措施。第四十九条法院在开始审讯前,亦得令代理人提出任何文件,或提供任何解释。如经拒绝应予正式记载。第五十条法院得随时选择任何个人、团体、局所、委员会、或其他组织,委以调查或鉴定之责。第五十一条审讯时得依第三十条所指法院在其程序规则中所定之条件,向证人及鉴定人提出任何切要有关之诘问。第五十二条法院于所定期限内收到各项证明及证据后,得拒绝接受当事国一造欲提出之其他口头或书面证据,但经他造同意者,不在此限。第五十三条一、当事国一造不到法院或不辩护其主张时,他造得请求法院对自己主张为有利之裁判。二、法院于允准前项请求前,应查明不特依第三十六条及第三十七条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且请求人之主张在事实及法律上均有根据。第五十四条一、代理人律师及辅佐人在法院指挥下陈述其主张已完毕时,院长应宣告辩论终结。二、法官应退席讨论判决。三、法官之评议应秘密为之,并永守秘密。第五十五条一、一切问题应由出席法官之过半数决定之。二、如投票数相等时,院长或代理院长职务之法官应投决定票。第五十六条一、判词应叙明理由。二、判词应载明参与裁判之法官姓名。第五十七条判词如全部或一部份不能代表法官一致之意见时,任何法官得另行宣告其个别意见。第五十八条判词应由院长及书记官长签名,在法庭内公开宣读,并应先期通知各代理人第五十九条法院之裁判除对于当事国及本案外,无拘束力。第六十条法院之判决系属确定,不得上诉。判词之意义或范围发生争端时,经任何当事国之请求后,法院应予解释。第六十一条一、声请法院覆核判决,应根据发现具有决定性之事实,而此项事实在判决宣告时为法院及声请覆核之当事国所不知者,但以非因过失而不知者为限。二、覆核程序之开始应由法院下以裁决,载明新事实之存在,承认此项新事实具有使本案应予覆核之性质,并宣告覆核之声请因此可予接受。三、法院于接受覆核诉讼前得令先行履行判决之内容。四、声请覆核至迟应于新事实发现后六个月内为之。五、声请覆核自判决日起逾10年后不得为之。第六十二条一、某一国家如认为某案件之判决可影响属于该国具有法律性质之利益时,得向法院声请参加。二、此项声请应由法院裁决之。第六十三条一、凡协约发生解释问题,而诉讼当事国以外尚有其他国家为该协约之签字国者,应立由书记官长通知各该国家。二、受前项通知之国家有参加程序之权;但如该国行使此项权利时,判决中之解释对该国具有同样拘束力。第六十四条除法院另有裁定外,诉讼费用由各造当事国自行担负。 第四章 咨询意见第六十五条一、法院对于任何法律问题如经任何团体由联合国宪章授权而请求或依照联合国宪章而请求时,得发表咨询意见。二、凡向法院请求咨询意见之问题,应以声请书送交法院。此项声请书对于咨询意见之问题,应有确切之叙述,并应附送足以释明该问题之一切文件。第六十六条一、书记官长应立将咨询意见之声请,通知凡有权在法院出庭之国家。二、书记官长并应以特别且直接之方法通知法院(或在法院不开庭时,院长)所认为对于咨询问题能供给情报之有权在法院出庭之任何国家、或能供给情报之国际团体,声明法院于院长所定之期限内准备接受关于该问题之书面陈述,或准备于本案公开审讯时听取口头陈述。三、有权在法院出庭之任何国家如未接到本条第二项所指之特别通知时,该国家得表示愿以书面或口头陈述之意思,而由法院裁决之。四、凡已经提出书面或口头陈述或两项陈述之国家及团体,对于其他国家或团体所提之陈述,准其依法院(或在法院不开庭时,院长)所定关于每案之方式,范围及期限,予以评论。书记官长应于适当时间内将此项书面陈述通知已经提出此类陈述之国家及团体。第六十七条法院应将其咨询意见当庭公开宣告并先期通知秘书长、联合国会员国、及有直接关系之其他国家及国际团体之代表。第六十八条法院执行关于咨询意见之职务时,并应参照本规约关于诉讼案件各条款之规定,但以法院认为该项条款可以适用之范围为限。 第五章 修 正第六十九条本规约之修正准用联合国宪章所规定关于修正宪章之程序,但大会经安全理事会之建议得制定关于本规约当事国而非联合国会员国参加该项程序之任何规定。第七十条法院认为必要时得以书面向秘书长提出对于本规约之修正案,由联合国依照第六十九条之规定,加以讨论。
2023-09-12 23:46:501

国际法院规约 第38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一.法院对于陈诉各项争端,应依国际法裁判之,裁判时应适用:  1.不论普通或特别国际协约,确立诉讼当事国明白承认之规条者。  2.国际习惯,作为通例之证明而经接受为法律者。  3.一般法律原则为文明各国所承认者。   4.在第五十九条规定之下,司法判例及各国权威最高之公法学家学说,作为确定法律原则之补助资料者。二,前项规定不妨碍法院经当事国同意本“公允及善良”原则裁判案件之权。
2023-09-12 23:47:012

怎样可以成为一个国际公民。

  国际法  生物多样性公约  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  中立条约  渥太华禁雷公约  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  罗马公约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保护工业产权的巴黎公约  反导条约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制止核恐怖行为国际公约  南极条约  特定常规武器公约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湿地公约  不扩散核武器条约  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  上海公约  禁止化学武器公约  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巴塞尔公约  禁止生物武器公约  制止向恐怖主义提供资助的国际公约  日内瓦公约  烟草控制框架公约  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  联合国宪章  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  国际法院规约  非洲无核武器区条约  关于防止劫持飞机的三个国际公约  世界版权公约  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  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  儿童权利公约  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  关于月球的两个国际间文件  京都议定书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保护文化内容和艺术表现形式多样性公约  战争遗留爆炸物议定书  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公约  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  欧洲常规武装力量条约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  残疾人权利公约  里斯本条约  儿童权利公约关于儿童卷入武装冲突问题  的任择议定书  妇女与科学承诺宪章  中美联合公约
2023-09-12 23:47:121

《国际法》第36条的内容是什么?

国际法是个学术用语。是总的指国际上的各国签的条约等。没什么叫国际法。
2023-09-12 23:47:362

什么是国际法渊源,结合实际谈谈你对国际法院规约的第38条的看法(越多越好),谢谢!

1,国际法的渊源是国际法的原则、规则和规章、制度第一次出现的地方或最初的表现形式,他强调的是第一次或最初,和一般法律原则还是有定义上的差距的。2,(一)法院对于陈诉各项争端,应依国际法裁判之,裁判时应适用:(1)不论普通或特别国际协定,确立当事国明白承认之规则者;(2)国际习惯,作为通例之证明而经接受为法律者;(3)一般法律原则为文明各国所承认者;(4)在第59条规定下 ,司法判例及各国权威最高之公法学家学说,作为确定法律原则之补助资料者。 (二)前项规定不妨碍法院经当事国同意本“公允及善良”原则裁判案件之权。”
2023-09-12 23:47:471

国际法的渊源有哪些

1.国际公约2.双边协定3.国际惯例
2023-09-12 23:48:513

海牙国际法庭的主要组成人员或者国家?

海牙国际法院,其正式名称为国际法院(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位于荷兰海牙。是联合国六大机构之一,成立于1946年。国际法院也设在海牙市中心的和平宫,这是一座由灰色花岗岩做底座,由红砖砌成墙壁的坡顶建筑,高四五层,长六七十米。门前是一片比足球场还大的草坪,周围是郁郁葱葱的树林。和平宫建于1913年,一战后成立的国际联盟常设国际法院及其继承者——二战后成立的联合国国际法院均在此办公。进得门来,厅廊宽敞,墙上悬挂着著名法学家的画像,楼梯旁陈列着各国赠送的礼品。  国际法院具有双重作用:依照国际法解决各国向其提交的法律争端,并就正式认可的联合国机关和专门机构提交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向国际法院提交的案件中的原告和被告都必须是国家。国际法院是具有特定管辖权限的民事法院,而没有刑事管辖权,因此无法审判个人。  该院受理的案件中,半数以上是领土和边界纠纷,同其他法院一样,国际法院奉行不告不理原则,无权主动受理案件。海牙国际法庭由15名法官组成。法官候选人需要在联合国安理会和联合国大会分别获得绝对多数赞成票才能当选,每届任期9年,每三年改选1/3,以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全体法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举院长,院长每届任期三年。法官是国际法院的灵魂,他们人数虽少,但还得考虑到地区均衡,尤其是照顾到世界各大文化和主要法系。据此原则,亚洲三名,非洲三名,拉美两名,西欧、北美、大洋洲五名,东欧两名。  按照《国际法院规约》规定,当选国际法院法官,必须是品格高尚并在本国具有最高司法职位的任命资格或公认的国际法专家。在程序上,国际法院法官由联合国大会和安理会选举产生,而且都要获得绝对多数,所以往往数次投票才能成功。由于世界瞩目的位置,除了两会选举之外,不能有哪个国家在国际法院中自动拥有一席之地。但作为特权,五个常任理事国可一直有人担任法官。  海牙国际法庭其主要作用是:解决各国向其提交的法律争端,并就联合国机关提交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国际法院依据《国际法院规约》和本身的《规则》运行,依照国际法解决各国向法院提交的法律争端,并就正式认可的联合国机关和专门机构提交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2、国际海洋法法庭,位于德国汉堡,是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设立的独立司法机关,旨在裁判因解释或实施《公约》所引起的争端。法庭管辖权包括根据《公约》及其《执行协定》提交法庭的所有争端,以及在在赋予法庭管辖权的任何其它协定中已具体规定的所有事项。  海牙国际法庭从1993年,其主要任务是对前南斯拉夫地区所谓严重侵犯人权和违反人道主义的人员进行起诉和审判。在1995年波黑战争结束后,该法庭指控并通缉70多名涉嫌在波黑内战期间犯有各种罪行的人员。1999年,以美国为首的北约对南联盟发动军事侵略后期,该法庭又以“种族清洗”和“反人类”等罪名对米洛舍维奇等5名南联盟高级军政官员发出通缉令。
2023-09-12 23:49:091

中美俄承认海牙国际法庭吗?

美国,俄罗斯、中国等大国都不承认海牙国际法条,承认它的只有共有66个国家依照《规约》第三十六条第二和第五项提出声明,承认法院的管辖权具有强制性(其中许多国家附有保留)。这些国家是:澳大利亚、奥地利、巴巴多斯、比利时、博茨瓦纳、保加利亚、柬埔寨、喀麦隆、加拿大、哥斯达黎加、科特迪瓦、塞浦路斯、刚果民主共和国、丹麦、吉布提、多米尼克、多米尼加共和国、埃及、爱沙尼亚、芬兰、冈比亚、格鲁吉亚、德国、希腊、几内亚、几内亚比绍、海地、洪都拉斯、匈牙利、印度、日本、肯尼亚、莱索托;利比里亚、列支敦士登、卢森堡、马达加斯加、马拉维、马耳他、毛里求斯、墨西哥、荷兰、新西兰、尼加拉瓜、尼日利亚、挪威、巴基斯坦、巴拿马、巴拉圭、秘鲁、菲律宾、波兰、葡萄牙、塞内加尔、斯洛伐克、索马里、西班牙、苏丹、苏里南、斯威士兰、瑞典、瑞士、多哥、乌干达、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和乌拉圭。扩展资料:该法院的管辖权有两个方面:一、法院须就联合国行使主权自愿向其提交的争端做出裁决。截至2010年7月31日,海牙国际法庭有192个国家为《国际法院规约》缔约国,其中66个国家根据《规约》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向秘书长交存了承认法院强制管辖权的声明。此外,约有300份双边或多边条约规定,在解决这些条约的适用或解释所引起的争端方面,法院具有管辖权。各国也可根据特别协定向法院提交具体争端。一国在向法院提交争端时,可引用《法院规则》第38条第5款,以请求书所针对国家有待作出或表示的同意作为法院具有管辖权的依据。如后一国家接受此管辖,则法院具有管辖权。二,大会或安全理事会可就任何法律问题咨询法院意见,经大会授权的联合国其他机关和专门机构也可就其活动范围内出现的法律问题咨询法院意见。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海牙国际法庭
2023-09-12 23:49:171

国际法院审理案件适用的法律包括

法律分析:国际法院审理案件适用的法律包括一般法律原则、国际条约、国际习惯、司法判例和权威最高的公法学家的学说。法律依据:《国际法院规约》第三十八条:(一)法院对于陈诉各项争端,应依国际法裁判之,裁判时应适用:(子)不论普通或特别国际协约,确立诉讼当事国明白承认之规条者。(丑)国际习惯,作为通例之证明而经接受为法律者。(寅)一般法律原则为文明各国所承认者。(卯)在第五十九条规定之下,司法判例及各国权威最高之公法学家学说,作为确定法律原则之补助资料者。(二)前项规定不妨碍法院经当事国同意本“公允及善良”原则裁判案件之权。
2023-09-12 23:49:491

海牙选择法院协议公约的成员国有哪些

截止2018年8月,已生效国32个,主要为欧盟大部分成员国和新加坡;中美乌尚待批准生效。
2023-09-12 23:50:083

国际法院的法官如何选举

法官由大会和安全理事会选举产生。在大会,《国际法院规约》缔约国但不是联合国会员国的国家(目前是瑞士和瑙鲁)获准参加选举;这两个机关同时但单独进行投票。选人必须在这两个机关获得绝对多数票才能当选。
2023-09-12 23:50:192

一般认为对国际法渊源作了权威性说明的国际文件是(?)

一般认为对国际法渊源作了权威性说明的国际文件是《国际法院规约》。
2023-09-12 23:50:352

可以成为国际法院的诉讼当事方的是 ( ) A.国家 B.个人 C.联合国 D.联合国的专门机构

A.国家
2023-09-12 23:51:072

国际法的渊源有哪些?它们之间的关系如何?

国际法的渊源:国际法的渊源是国际法的原则、规则和规章、制度第一次出现的地方或最初的表现形式,是国际法中证明具有法律的拘束力并普遍适用的规则已经存在的证据和表明这种规则效力的法定形式。?关于国际法渊源的内容,学者们的看法并不一致,但把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作为国际法的两个主要渊源却是没有分歧的。因而应重点掌握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这两个概念的要点。(一)国际条约国际条约是国际法的渊源之一,因国际法的多数规则都是在条约中表现出来的。但并非所有的国际条约都是国际法渊源,国际条约按其性质可分为“造法性条约”和“契约性条约”。“造法性条约”(law -making treaty)指多数国家参加的以制定共同遵守的行为规则为目的并载有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的条约。具体讲是指由许多国际法主体参加或承认的能够对国际法原则,规范产生创立、确认、补充或修订意义的国际条约。例如,《联合国宪章》、《海洋法公约》、《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等等,它们都是造法性条约,都创立、认可了许多对众多的参加国具有拘束力的新的国际法规范。因此,造法性条约构成直接的国际法渊源。契约性条约(contractual treaty)指国家之间所订立的确定特定事项具体权利义务的条约。如交通运输协定,贸易协定均属此类,它们多是双边条约,都是对具体事务的协议,在处理具体问题的目的达到后即告终止,并不能创制国际法规则,而且其仅对缔约各方有拘束力,不具有普遍性质,不直接产生一般国际法规范。因而,契约性条约并不直接成为国际法渊源,只有经过发展,该条约所载规则被反复采用并被公认,或构成国际习惯后才能成为间接的渊源。许多学者认为,由于条约对非缔约国没有拘束力,契约性条约只能在缔约国之间构成“特殊国际法”,不能作为具有普遍拘束力的一般国际法,而造法性条约规定的普遍接受的原则和规划,是“一般国际法”,于是,只有那些以创立新的国际法原则、规范或改变现有国际法原则、规范为目的的造法性条约才可为普遍适用的国际法渊源。也有人主张,在事实上,造法性条约和契约性条约是很难严格区分的,因为条约是复杂的,造法性条约中常常会出现契约性的具的权利和义务,而契约性条约中有时也体现出“造法性”的原则和规则,因此,把一切合法有效的条约都视为国际法的渊源是较为正确的观点。(二)国际习惯国际习惯,亦称国际习惯法,指长期的国际交往中逐渐形成的不成文的行为规则。国际习惯是因国家默示的共同同意而对所有国家产生拘束力的,它是创立具有普遍法律拘束力规则的方式?1、国际习惯与国际惯例的区别?在实践中,“国际习惯”与“国际惯例”(international usage)常常混用,而在国际法中,两词的内涵和性质都有区别。国际习惯专指具有法律拘束力的国际惯例。国际惯例的概念在使用时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惯例既包括有法律拘束力的国际习惯在内,也包括尚未具有法律拘束力的“通例”(general practice)或称“常例”(usus)。在与国际习惯同时使用或者在通常情况下,国际惯例取其狭义含义,即作为未具有法律拘束力的通例使用,《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一项条款对此作了表述。在实践中,假若惯例经过相当时间后,被各国认为具有了法律拘束力,其便转化为习惯,即“作为通例之证明而经接受为法律者”。在国际法学界一般认为,国际习惯与国际惯例不同:(1)国际惯例是尚未具有完全法律效力的惯常行为,而国际习惯是各国重复采用的具有法律拘束力的不成文的法律规范;(2)惯例可以是相互矛盾的,而习惯应该是相互统一和一致的。国际习惯是由各国在长期的国际交往实践中重复相同或类似的行为。假若惯常做法或惯例发展成为一种自觉的法律信念,便成为了习惯规范或习惯法。?2、国际习惯由两个要素构成?一是各国重复的类似行为,即物质因素,或称客观因素,指惯例的出现和国家在相当长时期内“反复”和“前后一致”的实践;二是被各国认为具有法律拘束力,即心理因素,或称主观因素,指这项惯例被接受为法律,得到“法律确信”(opinio juris)。两个因素缺一不可。此外,还包括持续时间、重复频率或次数、一般默认以及证据等因素。由于国际习惯是不成文的,没有一个专门法律文件来表现国际习惯的原则和规范,因此,在国际实践中成不成为国际习惯不能单独凭某个国家或某个权威来说明,而须寻找各种证据。这种证据表现于国际习惯形成的下列情况所表现的种种资料之中:(1)国家之间的外交关系方面的实践,主要表现于条约、宣言、声明及各种外交文书中;(2)国际组织的实践,主要表现于决议、判决中;(3)国家内部的行为,表现于国内法规、判决、行政命令等形式中。例如1990年美国在审理“哈瓦那号案”时找到了“关于在战争时期交战一方在沿海活动的小渔船不受他方拿捕”的规则存在的证据,并证明美国政府在独立战争时期曾经接受了这个规则。在“北海大陆架案”中,国际法院认为《大陆架公约》第6条所载的中间线原则并没有成为习惯规则,因为从各国的划界实践中找不到这样的证据。由此足见习惯证据的重要作用。国际习惯是比国际条约更古老、更原始的国际法渊源,在国际条约之前就出现了国际习惯。国际习惯曾经是传统国际法上的主要渊源,但自20世纪以来,尤其是近几十年来,国际习惯的作用随着国际条约的大量产生而有所减弱。但国际习惯仍然是国际法渊源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形式之一,它在条约所未涉及的国际社会诸多领域仍然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三)一般法律原则《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规定,法院裁判案件时可适用“一般法律原则,为文明各国所承认者”。那么“一般法律原则”究竟是指什么?这个概念是不够明确的。因此,各国学者对此产生了几种不同的见解。第一,认为一般法律原则也就是国际法的一般原则或基本原则,前苏联法系多持此说。其实,国际法的一般原则或基本原则已寓于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之中了,不可能再有另一种“一般法律原则”;第二,认为一般法律原则来自“一般法律意识”,这个抽象的说法代表了背后自然法学派的观点。事实上,在以各种不同社会政治经济制度的主权国家为成员的国际社会里,不可能产生“一般法律意识”,而在这抽象的“一般法律意识”中也不可能引伸出国际法的原则和规则;第三,认为“一般法律原则”是各个法律体系的共有的原则,尽管各国法律体系有很大不同,但毕竟还有一些共同的原则如时效、善意、定案禁止翻供等原则,而这些原则在各国法律体系中都是采用的。因此,把“一般法律原则”理解为各国法律体系所共有的原则是可以接受的观点。(四)确定法律原则的辅助方法《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规定,法院裁判案件时可以适用作为确定法律原则补助资料的司法判例和权威最高的公法学家的学说,因为这是“确定法律原则的补助资料”,只能作为某些规则存在的证据。所谓“补助资料”,其含义是指辅助性的、将要的方法,这些方法的作用在于确定某项原则或规则是否存在,但其本身并不是法律渊源。司法判例主要是指国际或区域性国际司法机关和国际仲裁法庭所作的判例。权威最高的公法学家学说、著作可以为大量国际法原则规则和规章制度的存在提供证据。此外国际组织和国际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和宣言等文件一般属于建议性质,不具有法律拘束力,但它反映了现有的或正在形成的国际法原则、规则和规章制度,也起到了确定法律原则辅助方法的作用。
2023-09-12 23:51:191

国际法的特征

法律分析:国际法为国家规定了一整套处理其对外关系的行为规则,为国家规定了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国际法具有强制性,只不过与国内法的强制方式不同而已,但是,特殊的强制方式仍然是强制方式。一些重要的国际条约都明确规定了国际法的效力。国际实践证明,国际法作为国家之间的法律,不仅为世界各国所公认,而且各国也是遵守的。法律依据:《国际法院规约》 第二条 法院以独立法官若干人组织之。此项法官应不论国籍,就品格高尚并在各本国具有最高司法职位之任命资格或公认为国际法之法学家中选举之。
2023-09-12 23:51:261

国际法院与国际海洋法庭的异同

  国际海洋法法庭  【成立】1996年10月,国际海洋法法庭(下称法庭)宣告成立,总部设在德国的汉堡。法庭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称《公约》)规定的有关《公约》解释和适用的争端的司法解决程序之一。作为《公约》附件六的《国际海洋法法庭规约》规定了法庭的组织、权限、程序和争端分庭的设立等事项,其他有关规定还散见于《公约》第十一部分“国际海底区域”(下称“区域”)和第十五部分“争端的解决”。  【组织】根据《公约》规定,法庭由21名独立法官组成。他们应具有以下条件:(一)享有公平和正直的最高声誉,并在海洋法领域内具有公认资格;(二)不得执行任何政治或行政职务,也不能对与“勘探和开发海洋或海底资源”或“与海洋或海底的其他商业用途有关”的任何企业的任何业务有“积极联系”或 “有财务利益”。法庭作为一个整体,还必须能代表世界各主要法系和公平地区分配。  法官的选举按《公约》各缔约国协议的程序举行。得票最多并获得出席并参加表决的缔约国三分之二多数票的候选人即当选为法官,但该项多数应包括过半数的缔约国。法官任期九年,可连选连任。现任法官分别来自格林纳达、克罗地亚、阿根廷、巴西、保加利亚、日本、俄罗斯联邦、韩国、喀麦隆、加纳、印度、黎巴嫩、英国、德国、意大利、突尼斯、塞内加尔、佛得角、中国、法国和特多。现任庭长为格林纳达籍法官内尔森,副庭长为克罗地亚籍法官乌卡斯,中国籍法官许光建2002年竞选连任,任期至2011年。  【管辖权】根据《公约》规定,法庭的管辖权及于下列案件:(一)有关《公约》的解释或适用的任何争端;(二)关于与《公约》的目的有关的其他国际协定的解释或适用的任何争端;(三)如果同《公约》主题事项有关的现行有效条约或公约的所有缔约国同意,有关这种条约或公约的解释或适用的争端,也可提交法庭。  法庭只是《公约》规定的导致有拘束力裁判的众多强制程序之一。缔约国可在任何时间以书面方式选择法庭或《公约》规定的其他争端解决程序,如国际法院、仲裁法庭等解决争端。同时,《公约》也对适用争端强制解决程序设定了一些限制或例外。例如,关于行使主权权利或管辖权的法律执行活动方面的争端;有关划定海洋边界的《公约》条款的解释或适用的争端;关于军事活动的争端;以及正由联合国安理会执行《联合国宪章》所赋予的职务的争端等。对于上类争端,缔约国可在任何时候作出书面声明,表示不接受《公约》规定的强制解决程序。  【当事方】一般来说,法庭的管辖只限于《公约》所有缔约国。但是,缔约国以外的实体,也可根据《公约》第十一部分的规定,或根据相关协定,将案件提交法庭管辖。例如,国际海底管理局或其企业部、国营企业以及自然人或法人,在作为有关“区域”内活动的合同的当事各方的情形下,他们之间关于该合同的解释或适用等争端可以提交法庭下设的海底争端分庭解决。  【争端分庭】《公约》规定了海底争端分庭的组成、管辖权等。此外,法庭还可视必要设立特别分庭,包括简易分庭,渔业争端分庭和海洋环境争端分庭等。  【审理案件】法庭迄今已审理12宗案件,主要是关于船只、船员迅速释放和临时措施等案件。2003年9至10月,法庭审理了其成立后第12宗案件,即马来西亚诉新加坡围海造地案(请求临时措施)。  国际法院  作用:  国际法院主要功能是对各国提交的法律争端根据《联合国宪章》规定以及有关条约及公约做出判决,或对联合国其他机构提出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国际法院是民事法院,只受理主权国家之间的争端,它没有刑事管辖权,不能审判个人,例如战犯。按照有关规定,只有当事国一致同意提交国际法院的法律争端,国际法院才能做出裁决。解决各国向其提交的法律争端,并就联合国机关提交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国际法院依据《国际法院规约》和本身的《规则》运行,依照国际法解决各国向法院提交的法律争端,并就正式认可的联合国机关和专门机构提交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国际海洋法法庭,位于德国汉堡,是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设立的独立司法机关,旨在裁判因解释或实施《公约》所引起的争端。法庭管辖权包括根据《公约》及其《执行协定》提交法庭的所有争端,以及在在赋予法庭管辖权的任何其它协定中已具体规定的所有事项  成员:  所有联合国成员国都是国际法院规约的当然参加国。非联合国会员国经联合国安理会建议并取得大会同意后,也可作为规约参加国,如瑞士。(现瑞士已是联合国的成员国)  法官:  国际法院由联合国大会和联合国安理会选出15名不同国籍的法官组成,包括正副法院院长各一名。15名法官必须全部来自不同的国家(安理会的5个常任理事国,美国、英国、中国、法国和俄罗斯必须各占一个名额)。法官应不论国籍,而且应尽量能够代表世界各大文化及主要法系,其中不得有两名属于同一国籍。法官不代表任何国家。他们的任期为9年,每3年更换三分之一。当选的法官应具有在本国担任最高司法职务的资格或者是公认的国际法权威。院长任期3年。法官与院长均可连选连任,任职期间享有外交特权、外交豁免权和相关便利。法官人选由常设仲裁院的仲裁员组成的国内团体或各国政府专为国际法院选举而委派的团体提名,联合国大会和联合国安理会选举产生。法官任期9年,并且可以连任,每三年改选三分之一的法官。所有决议都必须在出席法官多数同意后才能做出。其职能有两方面:  1、对当事国一致同意提交国际法院的法律争端,根据《联合国宪章》规定以及有关条约及公约做出判决;  2、对联合国其他机构或各种专门机构就其工作范围内提出的任何法律问题发表咨询意见。  现任国际法院院长是英国籍法官罗莎琳·希金斯(Rosalyn Higgins)。  组成:  国际法院的主要机构有简易程序分庭、预算和行政委员会、关系委员会、图书馆委员会、修订国际法院规约委员会和国际海洋法庭等。
2023-09-12 23:51:372

(联合国宪法)发表于哪年?

联合国宪章   [简介  《联合国宪章》被认为是联合国的基本大法,它既确立了联合国的宗旨、原则和组织机构设置,又规定了成员国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以及处理国际关系、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的基本原则和方法。遵守联合国宪章、维护联合国威信是每个成员国不可推脱的责任。1945年6月26日,来自50个国家的代表在美国旧金山签署了《联合国宪章》。《联合国宪章》于同年10月24日起生效,联合国正式成立。1947年10月,联合国大会把10月24日定为“联合国日”。  《联合国宪章》的制定和联合国的诞生是现代国际关系史上的一件大事,也是二战后规划和平体制的一项重大成就,它反映了各国民众的和平愿望。从酝酿建立联合国到签署《联合国宪章》历时约4年。1941年6月,英美法等国的代表在伦敦发表《同盟国宣言》,提出了维护和平、制止侵略和促成国际合作的原则。1941年8月,美英发表《大西洋宪章》,促进了国际反法西斯统一战线的形成。1942年1月1日,中国、美国、英国、苏联等26国代表在华盛顿签订了《联合国家宣言》,表示支持《大西洋宪章》,并第一次使用“联合国”一词。1943年10月30日,中、美、英、苏4国在莫斯科发表《普遍安全宣言》,声明有必要建立一个普遍性的国际组织,以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1944年8月至10月,苏、英、美3国和中、英、美3国代表先后在华盛顿的敦巴顿橡树园举行会议,提出了组织联合国的方案,并拟定出《联合国宪章》的基本轮廓。1945年4月25日,50国代表开始在旧金山举行“联合国国际组织会议”,6月25日一致通过了《联合国宪章》,并于次日举行签字仪式。  《联合国宪章》作为联合国组织的总章程,除序言和结语外,共分19章111条。它表达了使人类不再遭受战祸的决心,并且为防止战争、维持和平建立起一套完整、可行的运作机制。宪章规定,联合国的宗旨是“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制止侵略行为”、“发展国际间以尊重各国人民平等权利自决原则为基础的友好关系”和“促成国际合作”等。宪章还规定联合国及其会员国应遵循所有会员国主权平等、各会员国应以和平方式解决其国际争端、各会员国在它们的国际关系中不得对其他国家进行武力威胁或使用武力,以及不得干涉各国内政等原则。(以下简称“宪章”)  《宪章》规定,为实现上述宗旨,联合国及其会员国应遵循下列原则:联合国组织基于所有会员国主权平等;各会员国应忠实履行它们依宪章规定所承担的义务;各会员国应该以和平方法解决它们的国际争端;各会员国不得对别国使用武力或武力威胁;联合国对任何国家采取防止或强制性行动时,各国不得对该国提供协助;在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方面,联合国应要求非会员国遵循上述原则;联合国除执行决议外,不得干涉任何国家国内管辖的事项。   《宪章》规定联合国成员一律平等,相互尊重主权、领土完整和政治独立,反对使用武力或武力相威胁解决彼此间的纠纷,提倡通过对话和谈判方式化解争端。《宪章》第一章第一条、第二条,第五章第二十三条,第六章第三十三条等条款均对此有所规定。   《宪章》强调安理会在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方面的权威性,规定只有安理会有权采取包括军事手段在内的一切必要措施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而且强调只有所有非军事手段被证明无效时才可诉诸武力。《宪章》第五、第六和第七章对上述原则有详细的表述。  国际法院规约是《联合国宪章》的组成部分。
2023-09-12 23:51:561

国际法效力的根据是

法律分析:1、自然法学派2、 实在法学派3、 国家意志说与国家自我限制说4、社会连带主义法学派5、 规范法学派6、 政策定向说。在国际法效力的根据问题上,国际法学界的认识可谓莫衷一是。上述诸种理论或学说各有其合理性,分别试图从历史、社会、政治、道德、规范本身和法律本质等不同的角度来说明国际法约束力的来源。法律依据:《国际法院规约》第三十八条 法院对于陈诉各项争端,应依国际法裁判之,裁判时应适用:(子)不论普通或特别国际协约,确立诉讼当事国明白承认之规条者。(丑)国际习惯,作为通例之证明而经接受为法律者。(寅)一般法律原则为文明各国所承认者。(卯)在第五十九条规定之下,司法判例及各国权威最高之公法学家学说,作为确定法律原则之补助资料者。前项规定不妨碍法院经当事国同意本"公允及善良"原则裁判案件之权。第五十九条 法院之裁判除对于当事国及本案外,无拘束力
2023-09-12 23:52:151

根据国际法相关规则,关于国际争端解决方式,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答案】:B、C本题考查国际争端的解决。A项,现代国际法认为武装干涉是一种非法行为。所以A错误。B项,调停是第三国以调停人的身份,就争端的解决提出方案,并直接参加或主持谈判,以协助争端解决,是合法的政治解决争端的方法。所以B正确。C项,根据国际法院对事管辖中的自愿管辖原则,对于任何争端,当事国都可以在争端发生后,达成协议,将争端提交国际法院,法院根据当事国各方的同意进行管辖。这是合法的纠纷解决手段。所以C正确。D项,《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院规约》,国际法院除诉讼活动外,还有提供法律咨询的重要职能,称为法院的咨询管辖权。法院作出的咨询意见虽然没有法律拘束力,但对于有关问题的解决以及国际法的发展都具有重要的影响。所以D错误。
2023-09-12 23:52:251

国际法有没有强制力

在国内外有各种不同的认识。对国际法的强制性问题,人们往往从国内法出发,理解为由一定的强制机关以一定的强制手段来保证法律适用的效果,达到立法者的目的。法律依据:《国际法院规约》第三十八条一、法院对于陈诉各项争端,应依国际法裁判之,裁判时应适用:(子)不论普通或特别国际协约,确立诉讼当事国明白承认之规条者。(丑)国际习惯,作为通例之证明而经接受为法律者。(寅)一般法律原则为文明各国所承认者。(卯)在第五十九条规定之下,司法判例及各国权威最高之公法学家学说,作为确定法律原则之补助资料者。二、前项规定不妨碍法院经当事国同意本“公允及善良”原则裁判案件之权。
2023-09-12 23:52:321

国际法渊源是指什么

【法律分析】国际法渊源,是指国际法原则、规则和规章、制度第一次出现的地方。由于国际社会没有一个国家之上的国际立法机关,国际法也没有形成一个系统的法典,所以,在解决国际争端或者裁判案件时就必须确定适用于该争端或案件的法律。国际习惯法:实质上就是适用于尚未组织起来的国际社会的国际法。国际习惯法的构成有两个要素:1.普遍的或区域性的国家实践;2.这种实践为有关国家承认为法律。国际习惯法常常是以早期条约的某些条款为其渊源,这些条款后来就被承认为法规。但是也有个别的国际法规则是由世界列强的大致相同的实践发展而成的。【法律依据】《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 第一款的全部列举广义上来说是国际法的形式渊源(一)法院对于陈诉各项争端,应依国际法裁判之,裁判时应适用:①、不论普通或特别国际协约,确立当事国明白承认之规则者;②、国际习惯,作为通例之证明而经接受为法律者;③、一般法律原则为文明各国所承认者;④、在第五十九条规定之下,司法判例及各国权威最高之公法学家学说,作为确定法律原则之补助资料者;在这条规约中,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是严格法律意义上的渊源,而后两者是广泛历史意义上的渊源。《国际法法条》第一条 为了明确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合理解决涉外民事争议,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 第二条 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法律,依照本法确定。其他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另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本法和其他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没有规定的,适用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第三条 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可以明示选择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法律。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有强制性规定的,直接适用该强制性规定. 第五条 外国法律的适用将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公共利益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六条 涉外民事关系适用外国法律,该国不同区域实施不同法律的,适用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区域的法律。 第七条 诉讼时效,适用相关涉外民事关系应当适用的法律。 第八条 涉外民事关系的定性,适用法院地法律。第九条 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不包括该国的法律适用法. 第十条 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由人民法院、仲裁机
2023-09-12 23:52:471

什么是项目管理?

项目是指在一定的约束条件下(主要是限定时间、限定资源),具有明确目标的一次性任务。项目是一系列具有特定目标,有明确开始和终止日期,资金有限,消耗资源的活动和任务。项目一般由以下部分构成:①项目管理人②项目内容③项目执行人一般来说,项目具有如下的基本特征:1.明确的目标每个[1]项目都有自己明确的目标,为了在一定的约束条件下达到目标,项目经理在项目实施以前必须进行周密的计划,事实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项工作都是为项目的预定目标而进行的。2.独特的性质每个项目都有自己的特点,每个项目都不同于其他的项目。项目所产生的产品、服务或完成的任务与已有的相似产品、服务或任务在某些方面有明显的差别。项目自身有具体的时间期限、费用和性能质量等方面的要求。因此,项目的过程具有自身的独特性。3.资源成本的约束性每一项目都需要运用各种资源来实施,而资源是有限的。4.项目实施的一次性这是项目与日常运作的最大区别。项目有明确的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项目在此之前从来没有发生过,而且将来也不会在同样的条件下再发生,而日常运作是无休止或重复的活动。5.项目的确定性项目必有确定的终点,在项目的具体实施中,外部和内部因素总是会发生一些变化,当项目目标发生实质性变动时,它不再是原来的项目了,而是一个新的项目,因此说项目的目标是确定性的。6.特定的委托人它既是项目结果的需求者,也是项目实施的资金提供者。7.结果的不可逆转性不论结果如何,项目结束了,结果也就确定了。8.危险性项目管理与日常运营管理不同,项目的危险性即二者不同的关键所在。在项目开展过程中,项目所需的各种条件和所处环境会有所变化,同时人们认识问题也存在着一定的有限性,从而会使项目的实际情况与预期目标产生一定的偏差,这样就造成了投入与回报的不定性。一个项目就是一次独一无二的冒险。9.创新性因为项目具有独特性,这就需要项目要进行不同程度的创新,而在创新过程中肯定就会包含着一定的不确定性,这样就会造成项目的危险性。
2023-09-12 23:45:422

什么是党的根本宗旨?怎样理解党的根本宗旨?

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人为民服务。这个宗旨是由我们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决定的。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工人阶级处于社会最底层,他们自身的解放不可能通过工人的个人奋斗来解决。工人的个人奋斗,至多能使个别人跻身于统治阶级的地位,而工人阶级的整体地位不可能有任何改变。只有彻底推翻资本主义制度,使整个社会得到解放,工人阶级才能获得根本解放。正如马克思、恩格斯指出的:工人阶级只有解放全人类才能最后解放自己。因此,工人阶级是人类历史上最大公无私的阶级,工人阶级的利益同社会发展方向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完全一致的。工人阶级为了实现自己的利益必须同时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这一规律决定了作为工人阶级先锋队组织的共产党,在代表工人阶级利益的同时必须为最广大的人民群众服务。这同资产阶级政党形成了鲜明的对照。虽然历史上一些资产阶级政党在推翻封建专制制度的革命时期,同人民群众的利益有一定的一致性,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因而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对历史的发展起过一定的推动作用。但是从根本上说,资产阶级作为剥削阶级,它的利益是建立在对工人阶级和其他劳动人民剥削和压迫基础之上的,与人民的利益是对立的,一旦取得统治地位,它就会逐渐走到人民的对立面。资产阶级政党的这种阶级局限性决定了它的政党只能是为少数人服务的党。 在国际共运史上,真正的共产党实际上都是以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的。我们党鲜明地提出党的宗旨,明确地把为人民服务作为党的根本宗旨,则是对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的重大贡献。中国共产党从诞生之日起,就始终如一地实践着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党的纲领和路线方针政策,是完全以人民的利益为出发点,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行动是为着人民谋利益的。70多年来,党以自己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实践,赢得了人民的信任和热爱,得到了人民的支持和拥护。 当前,我国正处在一个新的历史时期,更好地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首先,这是坚持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的需要。在改革开放新形势下,只有坚定不移地做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忠实代表,才能从根本上保持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第二,这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需要。中国古代政治家魏征曾经提出过载舟覆舟的名言,他把人民群众比作水,把统治者比作舟。以此说明,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统治者必须处理好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清明政治,减轻人民的负担。但是由于封建统治阶级的局限性,他们只能在一段时间内,在一定程度上调节缓和同人民群众的矛盾,最终逃脱不了覆舟的命运。与剥削阶级不同,我们党是代表人民利益的。但是,如果在坚持党的宗旨方面出大问题、犯大错误,也会严重脱离群众,动摇党的执政地位。因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是一般的思想作风问题,而是关系到党的执政地位能不能巩固的重大政治问题。第三,这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需要。坚持党的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党的各项建设的基础,无论是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都离不开这一条。这一条做得好,我们党就能够更好地经受备种考验,保持党的纯洁性
2023-09-12 23:45:431

教师年度考核个人总结怎么写

教师年度考核个人总结的写法可以参考以下几点:1.汇报过去一年的工作可通过数据+表格的呈现形式,清晰明了地汇报过去一年的工作。2. 分解到每月的工作将期末工作总结分解到日常工作中的每个月,以总结台历形式呈现。这将是对自己工作时光的一个有意义的记录。3.分析你参与的事项重大事项在前,次重要的事项在后,比较普通的来个总结或者一笔带过就行。当然前两样多的话普通的事项也可以不提。4.找准侧重点工作总结最终提交给谁,决定了写作过程中的侧重点。你要明确汇报对象最关心的是什么,从这个角度进行阐述。5.加上分析与反思汇报完工作后,需要加入你的分析与反思,比如针对某个重大事项谈一下你的看法,并提出改进的建议。6.说说你自己总结过去一年工作的得失,说说哪些做得不足,你会怎么改进。这一点必须有。7.讲讲身边的人教师可以谈本年度身边对自己有影响的重要他人或是谈自己;可以谈人物的先进事迹或擅长的技能;谈如何从一般走向优秀,从优秀走向卓越等具体成因。以“优秀课改教师是怎样炼成的”等为主题。8. 讲教学故事教师可以讲本年度自己的教学故事,可以是最让我感动的故事、最让我有启发的故事等等,可以是自己的,也可以是身边同事的,从故事中引发出的感悟和思考是最重要的。9. 讲观察到的现象教师可以根据自己观察到的现象来展开总结,分析现象背后表现出来的问题,以及自己可以想到的解决方法等。10. 找细节教师可以就本年度教学过程中注意到的细节来展开论述,比如教师或学生的言行举止、服饰、心态等细节变化来表达自己的看法。11.提出你的要求聪明的教师会利用工作总结来赢得更多发展机会。要具体详细说明,阐明工作中最让你兴奋的方面,并向上级建议你可以更多地参与这些事情的方式。同时,也可以提出更多培训学习的渴望,让大家看到你的目标和方向。12.记得感谢衷心感谢学校里的每一个人,毕竟是大家陪伴你一同成长。取得的成绩也应该感谢大家的支持。
2023-09-12 23:45:431

关于人权

中国比伊拉克、阿富汗、卢旺达,要好很多。
2023-09-12 23:45:4611

科技术语有哪些?多媒体、克隆、云枝术、互联网、碳纳米管。

纳米级芯片,光刻机,转换器,晶体管,生物计算机等等等等。高科技名词有很多。你都可以自己到浏览器上去搜。
2023-09-12 23:45:461

汽车驾驶自动化术语与定义

1、驾驶自动化(drivingautomation):车辆以自动的方式持续地执行部分或全部动态驾驶任务的行为;2、驾驶自动化系统(drivingautomationsystem):由实现驾驶自动化的硬件和软件所共同组成的系统;3、驾驶自动化功能(drivingautomationfeature):驾驶自动化系统在特定的设计运行条件内执行部分或全部动态驾驶任务的能力。注:一个驾驶自动化系统可实现一个或多个驾驶自动化功能,每个功能与具体的驾驶自动化等级和设计运行条件关联。为了准确描述驾驶自动化功能(5级除外),需要同时明确其驾驶自动化等级和设计运行条件;4、动态驾驶任务(dynamicdrivingtask):除策略性功能外,完成车辆驾驶所需的感知、决策和执行等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车辆横向运动控制;——车辆纵向运动控制;——目标和事件探测与响应;——驾驶决策;——车辆照明及信号装置控制。注1:策略性功能包括导航功能,如行程规划、目的地和路径的选择等任务。注2:动态驾驶任务包括所有实时操作和决策功能,由驾驶员或驾驶自动化系统完成,或由两者共同完成;5、车辆横向运动控制(lateralvehiclemotioncontrol):动态驾驶任务中沿着Y轴实时、持续的车辆运动控制;6、车辆纵向运动控制(longitudinalvehiclemotioncontrol):动态驾驶任务中沿着X轴实时、持续的车辆运动控制;7、目标和事件探测与响应(objectandeventdetectionandresponse):对目标和事件进行探测,并进行适当的响应;8、最小风险状态(minimalriskcondition):当车辆无法完成预定的行程时,由用户或驾驶自动化系统执行并最终使车辆事故风险达到可接受的状态;9、动态驾驶任务接管(dynamicdrivingtaskfallback):当发生驾驶自动化系统失效、车辆其他系统失效或即将不满足设计运行条件时,由用户执行动态驾驶任务或由用户/驾驶自动化系统使车辆达到最小风险状态的行为;10、设计运行范围(operationaldesigndomain):设计时确定的驾驶自动化功能的本车状态和外部环境,注:设计运行范围包括速度、道路、交通、天气、光照等;11、设计运行条件(operationaldesigncondition):设计运行时确定的驾驶自动化功能可以正常工作的条件,包括设计运行范围、驾驶员状态以及其他必要条件;12、接管请求(requesttointervene):驾驶自动化系统请求用户执行动态驾驶任务接管的通知;13、驾驶自动化系统失效(drivingautomationsystemfailure):驾驶自动化系统发生故障导致其无法可靠地执行部分或全部动态驾驶任务(如:传感器故障等);14、车辆其他系统失效(othervehiclesystemfailure):驾驶自动化系统之外的车辆其他系统发生故障导致驾驶自动化系统无法可靠地执行部分或全部动态驾驶任务(如:车辆悬架部件断裂等);15、风险减缓策略(riskmitigationstrategy):在驾驶自动化系统或用户无法执行动态驾驶任务或动态驾驶任务接管时,驾驶自动化系统所采取的降低风险的措施(如:车道内停车等);16、用户(user):与驾驶自动化相关的人类角色的统称;注:用户的角色可以在特定的条件下进行转换;驾驶员(driver):对于某个具体的车辆,实时执行部分或全部动态驾驶任务和/或动态驾驶任务接管的用户;传统驾驶员(conventionaldriver):坐在驾驶座位上,以人工方式直接操作车辆制动、加速、转向和换挡等操纵装置对车辆进行控制的驾驶员;远程驾驶员(remotedriver):不在可以手动直接操作车辆制动、加速、转向和换挡等操纵装置的驾驶座位上,仍可以实时操纵车辆的驾驶员;注:远程驾驶员可以是车内的用户、车辆在其视野范围内的用户或车辆在其视野范围外的用户;乘客(passenger):在车内,但不承担任何动态驾驶任务和动态驾驶任务接管的用户;动态驾驶任务接管用户(DDTfallback-readyuser):当3级驾驶自动化系统工作时,可以识别驾驶自动化系统发出的接管请求和明显的动态驾驶任务相关的车辆故障,并执行动态驾驶任务接管的用户;注1:该术语适用于3级驾驶自动化功能,4级和5级没有这个角色。动态驾驶任务接管用户可以在车内或车外;注2:动态驾驶任务接管用户在执行部分或全部动态驾驶任务时成为驾驶员;调度员(dispatcher):在车辆无驾驶员操作的条件下,通过激活驾驶自动化系统以实现车辆调度服务但不执行动态驾驶任务的用户;注:装备有4级和5级驾驶自动化功能,且其设计运行条件覆盖整个行程的车辆才可被调度。如果驾驶自动化系统未规划线路,调度员还需要指定目的地;百万购车补贴
2023-09-12 23:45:471

七年级生物教学上册计划表范文

   1.七年级生物教学上册计划表范文   一、指导思想:   通过课堂教学和课外实践活动的学习,使学生能够对生物学知识有更深刻的理解,能够对今后的学习方向有更多的思考;能够在探究能力、学习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方面有更多的发展;能够在责任感、合作精神和创新意识等方面得到提高;能够拥有较高的应试能力,考出好的成绩。   二、教学任务:   本学期讲授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材--《生物学》冀教板(七年级上册)。   三、具体措施:   1、对生物学困生,要真正了解他们对生物学习的态度,分析学习不好的原因,个别找来谈心,上课随时关注他们的反应,看他们是否参与到学习中,是否对生物有兴趣,鼓励他们多回答问题,对于他们的变化做好记录。课外走进他们的生活,带领他们去了解一些实际性的生物问题,从而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   3、继续深入学习有关的教育理论和转变教育观念,在继承传统教育优势的基础上力争使自己的课堂教学有所创新和提高。   4、继续探究符合新课标的课堂教学模式,并注意及时收集和整理相关的资料和模式。争取呈现全新的课堂教学模式,学习和应用现代教学手段和技术并运用到课堂教学中,提高课时效率和教学质量。积极参加校本教研,上好课,设计好教案,写好教学反思。结合具体的教学内容,采用多种不同的教学策略和方法,达成课程目标。   5、为探究性学习创设情景。例如,提供相关的图文信息资料、数据;或呈现生物标本、模型、生活环境;或从学生的生活经验、经历中提出探究性的问题;或从社会关注的与生物学有关的热点问题切入等等。组织好学生进行探究性学习并提高其质量,引导学生分工合作,乐于交流。鼓励学生学会观察、思考、提问,并在提出假设的基础上进行探究性方案的设计和实施。重视探究性报告的撰写和交流。培养学生通过文字描述、数字表格、示意图、曲线图等方式完成报告,并组织交流探究的过程和结果。   四、教学要求:   1、重点提高学生的应试能力,实际动手能力,分析能力。   2、在教学中要注意继续落实《生物课程标准》提出的课程理念:面向全体学生,实现因材施教,促进每个学生的充分发展;努力提高学生们的生物科学素养,教学目标、内容和评价都应有利于提高每个学生的生物科学素养。   3、教学中要使学生在知识、能力、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等方面有所发展,引导学生主动参与和体验各种科学探究活动。   4、在传授知识的同时要特别注意科学研究方法的培养。要注意对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要通过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力争创造条件尽可能多开教材中提出的调查、技能训练、练习、探究和资料分析活动。   5、教学中要注意合理选择和组合好直观教具与现代教学手段的应用。    2.七年级生物教学上册计划表范文   时光如流水,暑假很快就过完了,又迎来新的学期,而且又迎来一批新生,在此,针对我所代的生物课作一个计划。   一、学情分析   本学期的七年级学生仅有70名,而且差生太多,生物又是新开课程,小学没基础,再加上教学改革,学生不适应,所以,学起来很吃力,需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进行教学。所以要想提高成绩很不容易。因此,必须很辛苦地有计划地进行教学。   二、教材分析   本学期七年级教材与上xx届学生的教材基本一致,教材仍注重对学生的知识、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培养。包括3个单元共7章的内容,第一单元是“探索生命的奥秘”;第二单元是“生物体的结构层次”;第三单元是“生物圈中的绿色植物”。学生通过学习这些内容,了解到生物体就在我们身边,我们应当关心生物,关注生物学;明确了生物体都有一定的结构层次,细胞是生物体生命活动的基本单位;而且生物体都有很多生命现象;通过学习学生还了解到绿色植物是生物圈中作用很大的一类生物,对生物圈的存在和发展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教材中还设计了5个探究和10实验活动,是为了激发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使学生对生物产生兴趣。   三、教学措施   1、开学初的几节生物课,我先对学生进行生物课改培训,讲明我校的课改新教法,让学生了解我校,重新认识我校,从而,安心地在我校学习。   2、给学生做好思想工作,讲解学习生物的重要性,让学生重视生物,对生物感兴趣,从而很好地学习生物。   3、针对学情,进行因材施教,分类管理,尽努力让所有学生都学有所得。   4、根据教材内容,确定教学计划和方法,认真备学案,精心讲解,渗透课改新理念。   5、七年级学生年龄小,各方面都差,而教材内容多,特别是实验和探究这样的动手动脑的活动多,势必就耽误很多时间,因此,必须强调纪律,抓紧抓好课堂时间。   6、针对实验活动,能做的一定做,不能做的也一定认真讲,争取达到实验效果。    3.七年级生物教学上册计划表范文   一、指导思想:   通过课堂教学和课外实践活动,力求更加关注学生已有的生活经验;更加强调学生的主动学习,增加实践环节。使每一个学生通过学习生物,能够对生物学知识有更深入的理解,能够对今后的学习方向有更多的思考;能够在探究能力、学习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方面有更多的发展;能够在责任感、合作精神和创新意识等方面得到提高。能够拥有较高的应试能力,在东莞市组织的首届生物结业会考中考出好的成绩。同时为学生们将来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适应社会和继续学习,打下必要的基础。   二、教学任务:   本学期讲授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材——《生物学》人教板。   三、学生情况:本学期本人任教初中年级六个班,学生整体素质相对较好,但两极分化十分严重。刚接班,上课时,学生和老师的配合,课堂纪律都较好,有了好的开端,不怕没有好的结果。我准备尽快认识他们,关注他们的学习和生活,特别是课堂学习的态度,学习的兴趣,来促进他们的学习,从而提高学习成绩,提高各班的平均分、合格率、优秀率。   四、具体措施:   1、深入学习有关的教育理论和转变教育观念,在继承传统教育优势的基础上力争使自己的课堂教学有所创新和提高。探究符合新课标的课堂教学模式,并注意及时收集和整理相关的资料和模式。争取呈现全新的`课堂教学模式,学习和应用现代教学手段和技术并运用到课堂教学中,提高课时效率和教学质量。积极参加校本教研,上好课,设计好教案,写好教学反思。结合具体的教学内容,采用多种不同的教学策略和方法,达成课程目标。   2、为探究性学习创设情景。例如,提供相关的图文信息资料、数据;或呈现生物标本、模型、生活环境;或从学生的生活经验、经历中提出探究性的问题;或从社会关注的与生物学有关的热点问题切入等等。组织好学生进行探究性学习并提高其质量,引导学生分工合作,乐于交流。鼓励学生学会观察、思考、提问,并在提出假设的基础上进行探究性方案的设计和实施。重视探究性报告的撰写和交流。培养学生通过文字描述、数字表格、示意图、曲线图等方式完成报告,并组织交流探究的过程和结果。   4、对生物学困生,要真正了解他们对生物学习的态度,分析学习不好的原因,个别找来谈心,上课随时关注他们的反应,看他们是否参与到学习中,是否对生物有兴趣,鼓励他们多回答问题,对于他们的变化做好记录。课外走进他们的生活,带领他们去了解一些实际性的生物问题,从而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   五、教学要求:   1、重点提高学生的应试能力,实际动手能力,分析能力。   2、面向全体学生,实现因材施教,促进每个学生的充分发展;努力提高学生们的生物科学素养,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3、通过课堂教学使学生更清楚地知道生物的生殖和发育,从而更有意识地保护生物,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可持续发展;并懂得如何健康地生活。同时对学生进行唯物主义和爱国主义教育。   4、教学中要使学生在知识、能力、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等方面有所发展,引导学生主动参与和体验各种科学探究活动。在传授知识的同时要特别注意科学研究方法的培养。要注意对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要通过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力争创造条件尽可能多开教材中提出的调查、技能训练、练习、探究和资料分析活动。   5、教学中要注意合理选择和组合好直观教具与现代教学手段的应用。教学中要有科研意识,以“问题即课题,教学即研究,成果即成长”的教育科研观,边实验、边研究,力争做一名科研型的教育工作者。   6、按学校要求积极组织好生物课外兴趣小组活动,能够对有特殊兴趣的学生进行个别指导。
2023-09-12 23:45:471

九种营销模式有哪些

九种营销模式有媒介营销、会展营销、附加营销、体验营销、饥饿营销、裂变营销、解锁营销、超额营销、置换营销。1、媒介营销:媒介即媒体,中介。自媒体营销常用方式——热点,节日,产品日O2O活动策划,媒体合作推广。2、会展营销:地推式营销方案,大型展会现场地推及座谈会发言,媒体跟进。3、附加营销:附加值,组合营销方案。撇除单线营销思维,以次带主,如台湾诚品书店,网咖等4、饥饿营销:吸引力法则,先期培养用户习惯,低性价比高质量产品引路,用户量增大提高产品价格,譬如游戏绝地求生改版和平精英。5、解锁营销:消费即解锁,打破传统会员制模型,主动赠予分批解锁。6、超额营销:超出消费者实际消费需求的供给,供过于求,留存用户,增加频次。7、置换营销:企业间的资源互换,补给自身的资源短缺,促成大型活动的达成。8、体验营销:以轻利益体验带动限时消费,体验即评价,体验即获得,企业后付款先体验逻辑。9、裂变营销:三级分销式模式,1带3,逐级给予奖励。
2023-09-12 23:45:381

什么是人权

人权,顾名思义,就是人的权利。 人权具有两个显著特征:第一,它的主体必须是全体人类。正如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所指出的那样:一切人,不分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见、国籍、社会出身、财产、出生或其他身份等区别,都有资格享有人权。从理论上讲,只要是人,都应该享有人权,人人如此。 第二,它的内容必须体现人的自由和平等。自由和平等一直是人类孜孜追求的目标。从人权的角度讲,自由就是让人成为自己的主人。平等就是使人享有相同的地位、权利和尊严。在国际人权法和各国宪法中,人权的规定都是指向自由和平等的,都是对人的存在和价值的普遍肯定。 简单地讲,人权是指人依其自然本性和社会本质享有或应当享有的基本权利。人权之所以是人权,因为它代表了人类尊严,体现了正义、公平、人道、善等美好的人类精神和价值。离开了人权,人类就无法有尊严地生活。在这个意义上,人权是人类安全和幸福的保障,是人类文明和进步的象征。 人权观念的产生 人权是人类历史长期发展的产物。在古希腊罗马时期就产生了人权的思想萌芽,在中国古代文化中也产生了向往大同的人权理想,但这些都不是现代意义上的人权概念。现代人权概念是反抗封建国家压迫、专制、特权和等级制的产物,它是由17、18世纪的欧洲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第一次提出来的。 300多的来,人权经历了三个阶段的历史发展。 第一个阶段是资产阶级人权的产生和实践。在17—18世纪,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美国独立战争和法国大革命以后,资产阶级把人权概念转变为国家的法律和政治制度。资产阶级思想家提出的人权理论非常美妙,但在实践中,资本主义制度限制了人权价值的充分体现。法律上的平等是以事实上的不平等为内容的,金钱的特权代替了封建的世袭的特权,从本质上讲,这种人权是资产阶级的特权。 19世纪中期,以马克思主义人权观的产生为标志,人权进入了第二个发展阶段。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权反映了人类追求解放和全面自由发展的美好愿望。但要实现人权的真正理想,首先必须推翻一切剥削制度,实现共产主义。马克思主义人权观代表了无产阶级解放的全面要求,是人权思想史上的一个里程碑。社会主义国家的建立,第一次在人类历史上使占社会人口绝大多数的工人阶级和其他劳动群众享有了广泛的基本人权,这使人权概念的内涵得到了极大的深化和发展。 第三个阶段是国际人权的形成和发展。国际人权产生的直接原因是第二次世界大战。这场史无前例的浩劫促使世界人民认真思考:人类的命运和尊严要靠什么来保证?1945年通过的《联合国宪章》第一次把“促进对人权的尊重”确立为联合国的三项宗旨之一。1948年12月10日,联合国颁布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世界人权宣言》,第一次从全球性的层次确立了人权作为人类尊严之根本的崇高地位。《世界人权宣言》的通过标志着人权从国内法领域走向国际法领域,也标志着当代国际人权运动的开始。人权成为我们时代的观念,受到了不同社会制度和文化传统国家的普遍接受和承认。 马克思主义的人权观 当今的世界,人们对人权有不同的理解,在人权问题上存在着尖锐的争论。用马克思主义分析人权,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这一复杂的概念: 首先,人权是一种道德权利,反映了人权的道德根据、理想和目标。它表明人权是先于国家法律的,是人本身具有的权利。不管国家法律是否承认,人权都是存在的。这一道德权利是评判法律、社会制度和现实是否合理的道德标准。 第二,人权是一种法律权利,即受到国家宪法和法律承认的人权。人权不转化为法定权利,就不具有国家意志的属性和权威,就无法同专制、特权、残暴等非人道的东西相对抗,人权就难以实现。作为法律权利,人权的原则和内容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体现为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等一系列制度。在这个意义上说,人权是一定的社会制度。它表明:人权是国家和社会制度的价值,一定的社会制度本身就体现了一定社会人权的性质和程度;另一方面,人权要求国家制度的保障,国家负有尊重和保护人权的义务。 第三,人权是一种现实权利,即人实际享有与行使的权利。人权只有转化为现实权利,才对人有实际的意义。再完美的人权法律,如果不能转化为现实人权,就是没有价值的。所以,人权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法律权利转化为现实权利的程度。这是人权发展中,最困难也是最为重要的一个环节。 第四,人权是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统一。人权必须是普遍的,这是人权的内在要求。每一个人,无论生活在哪里、无论在什么社会制度和历史文化背景下,都应该平等地享有人权。但是,人权是由一定的社会生产方式决定的,并受到社会政治、文化等因素的制约,因此,人权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和历史发展的。由于历史文化、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制度的不同,各国在实现人权普遍性原则时,采取的政策、措施、方法、道路等必然有所不同。照搬别国人权模式,或把自己的人权模式当成是唯一的模式让世界接受,都是行不通的。 第五,人权是公民政治权利,与经济社会文化权利的统一。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是实现多方面人权的政治保障,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是享有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的物质基础。这两大类权利是不可分割和相互依存的关系。 第六,人权是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权利与义务不可分,但在两者的关系中,权利是基本的,权利是义务存在的根据和意义,设定义务是为了保障人权,而不是相反。 第七,人权是个人权利与集体权利的统一。个人人权的主体是个人,内容主要是指人身人格权利、政治权利、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集体权利主要是指社会群体、民族和国家等集体应享有的各种权利。个人人权是集体人权的基础,集体人权是个人人权的保障。 第八,人权是权利与权力的统一。现代国家权力来自人民的授予。人权是公共权力的来源和目的。主权在民是人权的内在要求,政府的制度安排必然体现这一民主原则。没有制约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和罪恶,侵犯人权。人权要求制约权力,实行法治。 第九,人权在本质上是属于一国内部管辖的事务。自从联合国成立以后,人权具有了国际保护的一面,各国如何对待其公民要受到国际人权法义务的限制;但是,一个国家的人权问题主要是靠主权国家自己采取政治、经济、法律、行政、教育等手段来解决。在人权问题上,既要反对以人权的国内性抵制人权的国际保护,对于大规模侵犯人权的严重事件,国际社会都应当进行干涉和制止;又要反对以人权的国际保护为借口否定主权原则,干涉别国内政。 第十,人权是社会主义题中应有之义。马克思主义认为,要达到真正普遍的人权,只有通过社会主义制度这一途径。促进人权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社会主义的最高价值和追求目标,也是社会主义比资本主义先进和优越的一个重要尺度。
2023-09-12 23:45:361

党的性质和宗旨的体现是什么

党的性质:3个先锋队,即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中国共产党党章》总纲中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党在现阶段的任务,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党在新世纪新阶段的奋斗目标,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
2023-09-12 23:45:352

如何发挥党员在生活中的模范作用

我也是一名党员,刚刚毕业两年,我参加的工作中也有党员,我发现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每个人都是那么模糊,在小中型私企中党员和普通群众没有区别,只要自己做好自己就好啊
2023-09-12 23:45:342

教师个人年度考核总结1000字【精选5篇】

1.教师个人年度考核总结1000字   本学期开始,我将继续担任xx班数学教学。一学期来能认真备课、上课、听课、评课,及时批改作业、讲评作业,做好课后辅导工作,形成比较完整的知识结构,严格要求学生,尊重学生,使学生学有所得,从而不断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和思想觉悟,并顺利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认真钻研数学课标和教材之外深入了解学生,因材施教地注意了解每个学生的知识水平、智力水平和个性心理品质,考虑影响学生学习的各种因素,并研究相应对策。把教材和学生实际很好地结合起来,设计课的类型,拟定采用的教学方法,安排详细的教学过程的程序,认真写好教案。每堂课都在课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吸引学生注意力,课后及时做出总结,写好教学后记。   组织好课堂教学,这是顺利进行正常教学的保证。根据x年级学生的年龄特征,特别是小学生的注意力容易分散,注意的集中是相对的,分散是绝对的,因此,把组织教学贯穿于全部教学过程之中。其次,根据学生的不同情况,设计不同的问题,采用不同的方式,主动积极地去引导、启发学生,注意调动学生的积极性,面向全体学生,加强师生交流,充分体现学生的主体作用,让学生学得容易,学得轻松,学得愉快,注意精讲精练,并进行有针对性,切合实际的个别辅导,这对于提高教学质量起到一定作用的。   作业的选取有针对性,有层次性,力求每一次练习都起到的效果。同时对学生的作业批改及时、认真,分析并记录学生的作业情况,将他们在作业过程出现的问题分类总结,然后进行评讲,并针对有关情况及时改进教学方法,做到有的放矢。   小学生爱动、好玩,缺乏自控能力,常在学习上不能按时完成作业,有的学生抄袭作业。针对这种问题,抓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并使这一工作贯彻到对学生的学习指导中去,还要做好对学生学习的辅导和帮助工作,尤其在后进生的转化上,加强了对后进生的辅导,耐心地帮助他们,一方面解决了学习中产生的问题,补了基础,教了方法,更重要的是增强了他们的信心,提高了他们的兴趣,对他们精神上是一个很大的激励,从而产生强烈的学习动机,不断地提高学习水平。   认真学习新教育教学的理念,以新课改的思想理念指导教学,推进新课程改革的深入开展。今年自学了《xx》等和许多优秀的教学设计案例,班级学生在区里质量测试中取得较好成绩,兼 职的科学课也获得省里优秀课x等奖。这学年来能认真执行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计划,把新课程标准的新思想、新理念和数学课堂教学的新思路、新设想结合起来,转变思想,积极探索,改革教学。   主动积极与同备课老师同事交流,共同探究教育教学。积极参与学校每周公开课教学,公开课课题为《xx》,反映效果不错。这学期除听本校老师的课外,还到区内其它学校听课,学习别人的优点,克服自己的不足,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学水平。   但教学过程中存在不足:x班学习成绩两极分化;部分男生基础较差,产生厌学,作业有抄袭现象。在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中,我不断严格要求自己,努力汲取他人的长处,不断更新自己的教学理念,尽心尽力做好自己的教学工作,使每一节课都能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发扬优点,改正缺点,转化不足,开拓前进。 2.教师个人年度考核总结1000字   时间飞逝,眨眼间这一学期就要结束了。回顾这一学期,有许多值得总结和反思的地方。现将本学期的工作做一个总结,借以促进我今后工作的进一步提高。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业务素质。   这一学期,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我始终坚持_的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确立以学生为主体,以培养学生主动发展为中心的教学思想,重视学生的个性发展,重视激发学生的创造能力,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我一直热爱自己的教学事业,兢兢业业为自己的学生。一学期来,我还积极参加各类学习,深刻剖析自己工作中的不足,找出自己与其他教师间的差距,写出心得体会,努力提高自己的政治水平和理论修养。   学海无涯,教无止境,作为一名教师,只有不断充电,才能维持教学的青春和活力。随着社会的发展,知识的更新,也催促着我不断学习。所以,在这个学期的教学工作中,我除了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外,我还积极进行业务学习,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素养,使自己能够更好的胜任自己的教师工作。结合课程改革利用书籍、网络,认真学习课程改革相关理论,学习他人在教育教学中好的经验、方法等。通过学习,让自己树立了先进的教学理念,也明确了今后教育教学要努力的方向。   二、求实创新,认真开展教学、教研工作,教育教学是我们教师工作的首要任务。   我明白,工作再苦、再累,我也不能落后,应该尽力去作好本职工作,特别是教学工作。课前,我认真钻研教材、教参,课程标准,认真分析教材,根据教材的特点及学生的实际情况设计教案。并虚心向有经验的老师学习、请教。力求让我的数学教学更具特色,形成自己独具风格的教学模式,更好地体现素质教育的要求,提高教学质量。总之,不管在课堂教学中,还是在课外辅导中,我都以培养学生能力,提高学生的成绩与素质为目标,力求让数学教学对学生的成长和发展起到更大的作用。   三、任劳任怨,完成学校其他工作。   我在工作之余,把自己在教学中反思、案例、收获等收集起来,及时的总结自己的经验。并记录一些自己的工作过程、生活故事、思想历程,精选和积累了自己最为需要的信息资源,并积极与其他教师在博客上进行交流、讨论在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四、加强反思,及时总结教学得失。   反思本学期的工作,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在思量着自己在工作中的不足。不足有以下几点:   1、对数学教学的理论学习还不够深入,需要进行反思,教学水平提高速度缓慢。   2、教育科研在教学实践中的应用还不到位,研究做得不够细和实,没达到自己心中的目标。   3、数学教学中有特色、有创意的东西还不够多,今后还要努力找出一些自己在数学教学的特色点。   4、工作的积极性不够高,主动性不够强,有惰性思想。这也有待于今后工作中的进一步改正和加强。   针对自身的这些不足,所以在以后的工作教学中,我当努力做到加强自身基本功的训练,特别是课堂教学能力的训练。做到精讲精练,注重对学生能力的培养。同时对后进生多些关心,多点爱心,再多一些耐心,使他们在各方面有更大进步。一份春华,一份秋实,在本学期的工作中,我付出的是汗水和泪水,然而我收获的却是那一份份充实,沉甸甸的情感。 3.教师个人年度考核总结1000字   一年以来,本人热爱教育事业,热爱_,热爱人民,认真贯彻落实_的教育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教师法》,努力学习教育教学理论,结合当前的社会发展教育改革的形势以及学生的实际,努力提高自己的教研、教育、教学的能力。   形成良好的师德,树立良好的形象,思想端正,作风正派,服从领导,团结同志,关心学生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爱岗敬业,勤奋工作,孜孜不倦,精益求精。在教学工作中,做到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对个别的差生,能悉心辅导,经常面批作业,找出知识的薄弱环节,及时进行补漏,力争做到考试之后满分,批改之后全对。教学中积极构建高效课堂,采用多提问,多检查,及时疏导,及时反馈的形式,让学生自主参与、合作探究。   通过个人不懈的努力,课堂教学水平不断提高,取得了显著的教学效果,学生的学习成绩也大幅度地提高了,深受领导和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好评,尽管取得了一点成绩,但是和优秀的教师比起来,还存在一定差距,今后我要不断地挑战自我,努力向上,再接再厉,埋头苦干,争取更大的进步。   悠悠白云,匆匆岁月,转眼间一年又过去了,在此总结过去,是为了展望未来,让今后的工作更顺利,更进步,总结如下:   一、思想方面   我在思想上严格律己,从未做过有损老师形象的事,专心教育教学,与老师团结相处,与学生平等相待。一年来,我积极参加各级各类业务学习和培训,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另外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各项工作安排。   二、教学工作   我代三、四、五、六年级6个班的信息技术课,工作中一丝不苟,制订可行教学计划,根据学生知识层次不同,适当改变教学进度,达到教学效果。   三、机房管理工作   下半年学校重建新机房,已经建好使用了,全是新的东西,管理起来就要更加细心了,首先是卫生保洁,每次上完课,都要清扫机房,让学生爱护公物,养成良好的使用电脑习惯。   四、其他工作   我还负责学校电脑的维护工作,有时还指导老师们怎样使用多媒体电脑上课,学校有些信息上报也由我在网上填报等。   总之,在实践中学习中工作中总结,不断提高和完善自我,为学校和教育做更多的事。 4.教师个人年度考核总结1000字   我们初一年级数学备课组在成立之际就面临着武昌区课程改革这股洪流。看到新教材,发现变化很大:全书以问题为中心,内容灵活多样,没有以往的正负数、绝对值等传统内容,每天研究的是如何科学地设计餐厅、怎样合理地用药、如何比较商场的各种促销策略等等,具有很大的开放性。课改成败,系于教师。此次新课程实验,不仅仅是验证课程标准和教材,更重要的是转变教师的教育观念,锻造一支符合素质教育要求教师队伍。下面就本人的教学情况作工作总结如下:   因此,整个实验过程不是教师按照专家设计的图纸进行施工的过程,而是一个开放的、民主的、科学的探索过程,教学方式、学习方式到底怎么改,没有现成的答案,要靠我们教师在实践中摸索解决。新的数学课程把我们领进了一片广阔天地,如何尽快地转变教育观念,适应崭新的教学内容,改变传统的教学方式成了我们工作的重点。在学校领导们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初一数学备课组跌跌撞撞一路走来,不觉已经一年了,期间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也吸取了很多的教训。每个人都学习了,也成长了。   一、重视教学交流一方面加强XXX备课,一方面开拓校外交流。   抓好XXX备课,实现学科备课组脑力资源的共享,既是提高备课水平、保证课堂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又是提高教师整体素质的重要途径。在组内,我们一是做到课前讨论交流,二是做到课后反思小结。数学课程标准明确指出“有效的数学学习活动,不能单纯的依赖模仿与记忆,动手实践、自主探索与合作交流是学生学习数学的重要方式。”因此,探索适应新课程要求的教学方式,使学生的学习方式更加多样化,促进学生主动全面的发展,就成为教研活动的总目标。我们每天都要抽出一定的时间碰头说一说自己的教学进度,本节课的教学目标、重难点;拿出教材提出自己在备课中想到的好点子以及遇到的问题;在教学中,怎样处理好自主探索与合作交流的关系……好方法大家资源共享,难题困难大家一起解决。每个人上完课后都会找机会谈谈自己这节课是否达到了预期效果;学生们有没有什么特别好或不好的反应;出现了哪些新问题,是怎么解决的,大家再商量着还有没有更好的讲解方式,以便让还没上这课的其他老师能吸取经验,更好地把握教材,这是我们的核心工作,每天必做。碰到特别难以把握的问题,我们会向其他有经验的老师们请教。有时设想的教学方法和现实的教学效果会有很大差异,这时我们会做一下教学实验,就是大家讨论一种认为比较可行的教学方式在某个班试讲一次,上学期“变速自行车的学问”这一节课,大家在课前讨论时都觉得这课很难上,什么飞轮、链轮啊一些专有名词我们先推了一辆自行车研究了一下,还是觉得怕学生不好理解,这时我们就XXX备课由我先在四班试讲,其他成员在后面听,然后综合学生们的反应、授课老师的自我评课、听课老师们的意见再加以完善,其他老师再上时,争取达到最理想的效果。这样的教学实验我们做的很多,效果还不错,大家都觉得收益非浅。   在校外我们也不放过任何一次教研活动的机会,特别是听、评公开课这样的机会。我们还与其他学校保持着教研交流。我们和武珞路中学、东亭学校、二十五中的数学备课组长建立了联系,方便大家有问题一起研究。特别是在期终复习时,我们交流得更加频繁。外还利用同学、朋友的关系经常与潭秋中学、粮道街中学、四十五中、白沙洲中学、张家湾中学的同头数学老师进行讨论交流,交换备课资料。经过交流很容易发现我们的差距,从而尽快地弥补我们疏忽的东西;经过交流也开阔了我们的视野,学到了很多新的东西。   二、团结互助、高效合作   我们备课组的几名成员虽然性格相投,但也各有特点。针对各人强项、办事风格,合理地分配工作方可产生的合力。比如每次出测试卷时都会经过这样一个程序:先讨论测试目的、出题范围、测试时间,再分工负责:编题的、上网查询资料的、画图的、誊写的、打印的各司其责,很快一份凝聚XXX智慧的试卷便出炉了。像这次出期中考试试卷就是我们先XXX讨论,再由韩慧、杨兰和我各自独立出一套试题,由谌非从中挑选、整理出最后的定稿。这样我们四个人一些好的想法都在这份试卷中体现了。   新教材中有很多需要借助教具的地方,大家也是共同精心准备,然后再资源共享。说到这里想起一件让我很感动的小事。前段时间我们要学习讨论截一个圆柱体会得到哪些平面图形。准备了一些圆柱体形状的喝水杯子,里面装着部分水,水面就可以看作截面,来帮助学生理解。那天我临时改讲家庭作业。上课了,韩慧见我没拿那些水杯教具,急得她以为我忘了拿,赶忙送到我班上来了。那一刻我心中的感动是无法用言语表达的,试想有着这么一群好的伙伴们,还有什么工作开展不好呢我们也有为了一个知识点的理解分歧而争论不让的时候,但每当意见统一时大家一定都会会心一笑,拍拍肩说“好,就这么统一啦。”我们还打破班级界限,面向全年级学生,不分彼此。比如,有时侯谌非要留人补差,我们会让其他几个班上也需要补差的学生到二班教室去跟着听。我还记得为了给一个学习严重困难的女生补差,我们是轮番上阵讲解。我们四位成员就像分子一样紧密地团结在一起,群策群力,奋发进取。   在教学中也有很棘手的地方。尽管我们在想方设法地让学生喜欢数学、主动学习数学,但时下的学生厌学情绪很浓,而且由于他们在小学没有接触过新课标的教材,现在风格大变的教学内容让他们有些无所适从,理解不了,甚至有的学生连求利息税、收入所得税或比较几种不同上网费用等这类计算题的题目都读不懂。而且学生间的层次拉得很大,一群后进生的教学成为一个难点。怎样缩小差距,让每个学生都学到有价值的数学,能获得必要的数学,不同的学生在数学上得到不同的发展,这些都成为我们工作的瓶颈。不过我们相信事在人为,没有跨不过的坎,只要我们不断学习、不断总结、不断反思,在领导和老师们的帮助下,一定可以携手走过数学的沼泽,到达了一片数学的绿洲。   现代教师所面临的挑战,不但具有高度的不可预测性与复杂性,而且越来越找不到一套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应变办法。因此,教师只有随时对自己的工作及专业能力的发展进行评估,树立终身学习的意识,保持开放的心态,把学校视为自己学习的场所,学校即研究中心,教室即研究室,教师即研究者。   充分利用本校资源,发挥学校教师XXX的智慧,在实践中学习,不断对自己的教育教学进行研究、反思,对自己的知识与经验进行重组,才能不断适应新的变革。加强教师与教师、学校与学校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并形成长期有效的机制。这是身为教师者工作、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同时也是学校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只有这样,才能使学校具备研究的职能和能力,形成自我发展、自我提升、自我创新的内在机制,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学习化XXX。 5.教师个人年度考核总结1000字   这一学年来,本人担任高二(x—x)两班的英语教师,在相互认识了之后,积极地去了解学生,去摸清学生的学习基础,以便“因材施教”。本人在教学中认真备课、上课、听课,及时批改作业、讲评作业,做好课后辅导工作,广泛涉猎各种知识,形成比较完整的知识结构,严格要求学生,尊重学生,发扬教学民主,使学生学有所得,从而不断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和思想觉悟,并顺利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本人对一学年教学工作的一个总结:   要提高教学质量,关键是上好课。为了上好课,我做了下面的工作:课前准备,备好课。   1.认真钻研教材,对教材的基本思想、基本概念,每句话、每个字都弄清楚,了解教材的结构,重点与难点,掌握知识的逻辑,能运用自如,知道应补充哪些资料,怎样才能教好。   2.了解学生原有的知识技能的质量,他们的兴趣、需要、方法、习惯,学习新知识可能会有哪些困难,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3.考虑教法,解决如何把已掌握的教材传授给学生,包括如何组织教材、如何安排每节课的活动。   高二的学生基础还是比较差,所以在课堂上我尽量用最简易的语言授课,争取让学生能在一定的时间内掌握得。在复习过程中是非常枯燥的,所以课堂上激发学生学习英语的兴趣尤为重要。兴趣是的老师,有了兴趣,学生就会产生求知欲,视学习为乐趣,而不是负担。只有在教学中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增强教学效果,才能避免在以后的学习中产生两极分化。   这一学年来,阅读在英语特别是考试中占的比例很大。而本人所教的两个班的学生阅读能力都不是特别好。在今后阅读理解的复习是一个重点,复习时我应注意到了以下几点:   1、提高学生的阅读量大。阅读速度要求每分钟48.5个词以上。   2、让其训练的`题材应多样化。包括日常生活、风俗习惯、人物传记、文化教育、社会、史地、科技、政治、经济等内容。不能只局限于某种题材。   3、体裁多样化。包括说明文、记叙文、议论文、应用文等。   4、让其了解阅读理解的主要题型。   5、掌握必要的阅读理解解题技巧。   另外,做阅读理解还要善于抓关键词语,如承接词and,besides,but,never。走进21世纪,社会对教师的素质要求更高,在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中,我将更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工作,发扬优点,改正缺点,开拓前进,为美好的明天贡献自己的力量。
2023-09-12 23:45:331

你想要什么样的婚礼?

穿着洁白的婚纱,在亲朋好友的祝福中与身边最爱的人交换代表着忠贞不渝的爱的戒指,许下坚定的誓言共度漫漫余生,这可能是每一位女孩都想象过的浪漫婚礼场景,那么一场完美的梦幻婚礼到底是什么样子的呢?一、主题布置不管是传统的室内婚礼还是浪漫的户外婚礼,选择一个自己心仪的婚礼布置主题很重要,可以根据自己喜欢的色系和元素进行布置。喜欢可爱俏皮风可以选择粉色、紫色这种娇嫩的颜色,加入城堡、麋鹿、鲜花等少女心满满的元素,化身为迪士尼最美在逃公主。偏爱梦幻天马行空风格可以考虑星空和海洋主题的蓝色系婚礼布置,星辰深海,神秘而迷人。如果钟爱优雅大气风格,那么黑金的配色绝对不会出错,再加入自己喜欢的元素,绝对奢华而高级。二、婚纱吉服作为婚礼最美的主角,新娘穿着梦幻的婚纱出现在众人面前足以惊艳全场。纯白色的婚纱是最常见的主纱,新娘可以根据自己的身形选择合适自己的婚纱剪裁。高个子新娘能完美驾驭鱼尾型、拖尾型婚纱,娇小的女孩穿心形、M形领婚纱更显俏皮可爱。除了浪漫的西式婚纱,中式精致的凤冠霞披也能完美惊艳全场。三、浪漫捧花捧花在婚礼中不仅仅是美丽的装饰,也有着幸福传递的甜蜜寓意,从接亲到正式的婚礼仪式和外景拍摄,它都必不可少。捧花的选择要注意要综合婚礼的主题色系、新娘的婚纱质感和款式、新郎的胸花以及新娘的妆容来选择合适的捧花。如果还有拍摄外景或者晚宴的话,建议根据情况准备两束手捧花,这样能保持手捧花的新鲜度,更出片。四、音乐餐点浪漫的音乐配上精致的餐点,不管是中式餐点还是西式,推杯换盏间都是亲朋好友满满的祝福,甜蜜的爱意漫延。每一对新人眼中对完美婚礼的诠释都是不同的,但相同的是在婚礼这个圣神的仪式上我们会更加坚信忠于彼此的心意,以及携手共度余生的信念,因为有最爱的人的陪伴,一切都是最完美的呈现。A、个性十足的婚礼  你是个自我意识比较强的人,知道自己喜欢什么想要什么。你不喜欢千篇一律的婚礼现场,你的婚礼现场大部分创意都是出自你的灵感。你觉得婚礼一生只有一次,必须鲜明独立,与众不同,不可复制,这样的婚礼才是你心中最完美的婚礼。  B、传统中式婚礼  你是个比较传统,比较重家庭观念,重情重义的人。你觉得婚礼是神圣的,传统的中式婚礼,可以让你更好的招待亲朋好友,感谢他们对你的帮助和照顾,也可以让你更好的表达对父母的感恩,做出对爱人一生的承诺。  C、西式教堂婚礼  你是个爱情至上的人。你的爱不仅需要双方的承诺,还需要亲朋好友的祝福与见证。传统的西式婚礼,挽着爱人的手,携手步入教堂,在亲朋好友的见证和祝福下,向神父起誓,互换戒指,能让你一生都难以忘怀。  D、旅行结婚  你是个讨厌繁文缛节,内心向往自由喜欢自由。相对于其他需要众人参与,各种张罗的婚礼,你更喜欢结婚旅行。你觉得婚礼或者今后的婚姻生活只需要你和爱人一起齐心协力就行了。
2023-09-12 23:45: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