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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际法院法官的选举

2023-10-08 04:5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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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cehost

  国际法院15名法官由选举产生,任期九年,可连选连任。

  国际法院是联合国的主要司法机关,由联合国进行选举。

  法官由大会和安全理事会选举产生。在大会,《国际法院规约》缔约国但不是联合国会员国的国家(目前是瑞士和瑙鲁)获准参加选举;在安全理事会,不得对此选举行使否决权。这两个机关同时但单独进行投票。[注: 一般于秋季在纽约进行选举。]候选人必须在这两个机关获得绝对多数票才能当选。这通常需要进行多次投票。

  为确保法院的组成在一定程度上具有连续性,15名法官的任期不都是同日届满。每三年改选法院三分之一的法官。三年一次(通常在秋季)选举的法官于次年2月6日上任,这一天是国际法院首批法官于1946年就任的日子。如果法官在任内亡故或辞职,应尽快举行特别选举,当选法官接着完成所余任期。

  国际法院法官提名程序:为使提名程序不受政治考虑的影响,候选人不是由政府直接提名,而是由常设仲裁法院的法学家团体(“各国团体”)提名,没有参加常设仲裁法院的国家,其候选人名单应由以同样方式成立的团体提出。每一法学家团体所提候选人人数不得超过四人,其中属于本国国籍者不得超过二人,其余候选人可来自任何国家。

  

贝贝

你说的应该是海牙国际法庭的法官,海牙国际法庭由15名法官组成。法官候选人需要在联合国安理会和联合国大会分别获得绝对多数赞成票才能当选,每届任期9年,每三年改选1/3,以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全体法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举院长,院长每届任期三年。法官是国际法院的灵魂,他们人数虽少,但还得考虑到地区均衡,尤其是照顾到世界各大文化和主要法系。据此原则,亚洲三名,非洲三名,拉美两名,西欧、北美、大洋洲五名,东欧两名。

  按照《国际法院规约》规定,当选国际法院法官,必须是品格高尚并在本国具有最高司法职位的任命资格或公认的国际法专家。在程序上,国际法院法官由联合国大会和安理会选举产生,而且都要获得绝对多数,所以往往数次投票才能成功。由于世界瞩目的位置,除了两会选举之外,不能有哪个国家在国际法院中自动拥有一席之地。但作为特权,五个常任理事国可一直有人担任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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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平行选拔的意思。像秘书长的选举方式是由安理会推荐然后联合国大会简单多数通过,它有先后顺序。与此不同,国际法官是由联合国大会和安理会分别选举,只有大会和安理会均为特别多数通过时,候选人方能获任国际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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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根据《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第1款规定,国际法院适用的法律包括以下几项:(1)国际条约,不论普遍或特别国际协定,确立诉讼当事国明白承认之规条者;(2)国际习惯,即作为通例之证明而经接受为法律者;(3)文明各国承认的一般法律原则;(4)作为确定法律原则补充资料的司法判例及权威最高的公法学家学说。另外,在诉讼当事国同意的基础上,法院也可以适用“公允及善良”原则裁决案件。在国际法院的实践中,只要适用的法律是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很少适用一般法律原则和规则。至于“公允及善良”原则,迄今为止尚未适用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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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2 23:4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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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国际关系的根本遵循是: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联合国宪章,是联合国的基本大法,它既确立了联合国的宗旨、原则和组织机构设置,又规定了成员国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以及处理国际关系、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的基本原则和方法。《联合国宪章》除序言和结语外,共分19章111条。国际法院规约是《联合国宪章》的组成部分。《联合国宪章》于1945年6月26日在旧金山会议上签署,于1945年10月24日正式生效。1941年6月,英美法等“同盟国”的代表在伦敦签署《同盟国宣言》,宣告不与德日意法西斯“轴心国”单独媾和。提出了维护和平、制止侵略和促成国际合作的原则。同年8月,美国总统罗斯福和英国首相丘吉尔发表《大西洋宪章》,促进了国际反法西斯统一战线的形成。1942年1月1日,正在对德、日、意法西斯作战的中、美、英、苏等26国代表在华盛顿发表了《联合国家宣言》。1945年6月26日,举行联合国宪章签字仪式,中国代表第一个在宪章的中、法、俄、英、西5种联合国正式语言文件上签字。随后是法、苏、英、美4国代表依次签字,然后才是与会的其他45个国家;同年10月24日宪章开始生效,联合国正式成立。主要内容:联合国宪章共分19章111条。它表达了使人类不再遭受战祸的决心,规定了联合国的宗旨、原则、权利、义务及主要机构职权范围等。在国际关系中不使用武力或武力威胁以及联合国不得干涉各国内政等原则。宪章规定,联合国的宗旨是“维护国际和平及安全”、“制止侵略行为”、“发展国际间以尊重各国人民平等权利自决原则为基础的友好关系”和“促成国际合作”等;它还规定联合国及其成员国应遵循各国主权平等、各国以和平方式解决国际争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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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2 23:43:041

关于联合国秘书长和国际法官的产生,根据《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院规约》,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答案】:DA 选项,秘书长是实质性事项,9 票+大国无反对,所以A 错误;B 选项,秘书长在大会简单多数通过即可,所以B 错误;C 选项,国际法官由大会和安理会平行选,所以C 错误;D 选项,秘书长由安理会实质性事项和大会简单多数先后选,国际法官则由安理会和大会分别特别多数平行选举产生,所以D 正确。
2023-09-12 23:43:141

联合国宪章签字顺序

宣言草案文本有关签字国的排名先后次序是美国为首,其次是英国,接下来是英国的各自治领,跟着才是按字母先后次序排列的其他同盟国,苏联放在最后。《联合国宪章》是联合国的基本大法,它既确立了联合国的宗旨、原则和组织机构设置,又规定了成员国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以及处理国际关系、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的基本原则和方法。《联合国宪章》除序言和结语外,共分19章111条,国际法院规约是《联合国宪章》的组成部分。 《联合国宪章》于1945年6月26日在旧金山会议上签署,于1945年10月24日正式生效。简介在《联合国宪章起草文件》的文献中详细记录了《联合国宪章》诞生的全过程。”这份文献总共分为3本,第一本为索引,其他两本则记录了从1945年4月到6月之间,包括中、英、美、苏在内的50个联合国初始成员国在旧金山举行会议,讨论通过《联合国宪章》的过程。其中一本书的目录详细记录了自1945年5月9日以来,这50个成员国所举办的会议过程。上面记录着,仅1945年6月16日当天,就举行了3次会议。
2023-09-12 23:43:561

国际法院规约的国际法院规约

(中文版 )第一条联合国宪章所设之国际法院为联合国主要司法机关,其组织及职务之行使应依本规约之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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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院诉讼管辖权的来源有哪些?

一、国际法院简介 1.国际法院主要功能是对各国提交的法律争端根据《联合国宪章》规定以及有关条约及公约做出判决,或对联合国其他机构提出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国际法院是民事法院,只受理主权国家之间的争端,它没有刑事管辖权,不能审判个人,例如战犯。按照有关规定,只有当事国一致同意提交国际法院的法律争端,国际法院才能做出裁决。 2.国际法院是具有特定管辖权限的民事法院(解决国家间争端和向经正式认可的联合国机构和专门机构提供咨询意见),没有附属机构。然而,1946年以来设立的大量区域法院和特设法庭造成了一些混乱。 国际法院没有刑事管辖权,因此无法审判个人(例如战犯)。这项任务属于国内管辖、前南斯拉夫问题国际刑事法庭(前南问题国际法庭)和卢旺达问题国际刑事法庭(卢旺达问题国际法庭)等由联合国设立的特设刑事法庭及国际刑事法院。 国际法院还必须区别于专门处理与欧洲联盟事务有关案件的欧洲法院(位于卢森堡),以及根据人权公约设立的审查指称违反人权公约情事的欧洲人权法院(位于法国斯特拉斯堡)和美洲人权法院(哥斯达黎加圣何塞)。这三个法院可审查私人(诉国家和其它被告)提交的案件,而这类案件国际法院不能受理。 国际法院还有别于国际海洋法法庭(海洋法法庭)等专门国际审判法庭。 国际法院不是各国司法机构可以上诉的最高法院,不是个人提出最终申诉的法院,也不是任何国际法庭的上诉法院。但是,在其具有管辖权的案件中,国际法院有权就仲裁裁决的效力作出裁定。 二、国际法院管辖权 该管辖权包括两方面:一是咨询管辖权、二是诉讼管辖权,其中咨询管辖权是指有资格提出诉讼的国家。 国际法院只能审理国家与国家之间的争端。但并不是每一个国家都可以向国际法院提出诉讼,只有理约国的会员国有这种权利。那么理约国非会员国能否向国际法院提出诉讼?可以,但必须借助安理会关于国际法院规约的条件。例如瑞士,瑞士不是理约国的会员国,但他就借助了安理会关于这方面的规定。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有资格向国际法院提出诉讼不等于国际法院有管辖权。我来给大家举一个例子,大家还记得南斯拉夫危机时美国炸了我们的大使馆吧,当时我们国内很多人都主张把这个案子交给国际法院来裁决,这样就造成了两国紧张的局势。中国做为理约国的会员国有权向国际法院起诉美国这一行为,但问题在于中国能否提出诉讼,提出诉讼的条件就涉及到法院管辖权的问题。法院管辖权行使的前提必须是当事国双方自愿,大家考虑一下,如果中国对美国起诉法院的管辖权在什么地方?换个说法,如果被起诉方不同意国际法院该如何解决呢?根据国际法院规约第三例条第六款如果双方对管辖权发生异议将由双方自行解决管辖权问题。那么一个诉讼当事国怎样表达对法院管辖权的问题,当事国决定法院管辖权有几种办法:第一种是借助法院规约第三条第二款即强制执行管辖权;第二种是当事国双方签订专门协定;第三种是制定解决争端的条款。第一种办法就是说当事国可以事先发表声明接受国际法院强制管辖权的执行,假定当事国双方都事先发表这样一份声明,那么事情就比较好解决了。在中美使馆这个问题上,如果中美同时发表过类似声明,那么我们说国际法院就有权执行管辖权。但在这个问题上绝大多数国家在发表声明时都持有一定的保留,并且国际法没有规定保留范围。例如美国曾经发表过在内政争端方面不接受管辖权,甚至美国还对内政这个词做了更进一步的解释,内政即由美国来决定的事。大家不难看出,事实上美国对内政这个词的解释就是对国际法管辖权的完全否认。因此在国际法院中有一部分法官认为这是非法的,而另一部分法官认为国际法对这方面的规定是不明确的,那么这个问题至今没有解决。第二种办法是当事国双方在谈判无效的情况下将案件交给国际法院裁判,双方通过裁判达成共识并签订协议。一般情况下这种方法是最好的。第三种办法就是如果当事国对公约中规定条款的解释和适用性发生分歧时可以通过国际法院进行裁决,但这只是公约的附加条件。例如在《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最后就有类似的条款,但这个公约的特点是如果你参加就没有保留权。大家都知道,中国和日本之间有一个旧的化学武器的问题。二战时日本在中国留下的化学武器问题根据公约日本就必须帮助中国解决,如果双方发生分歧可以通过国际院进行裁决。这里还有第四种办法,关于第四种办法有一个例子:英国与阿尔巴尼亚曾经在一次海上事故中产生争端。当时英国的船只在靠近阿尔巴尼亚领海的海域内被阿的水雷击中沉没,英国向国际法院提出诉讼。但阿认为国际法院没有执行管辖权的依据。而国际法院对阿的拒绝也做出了回答,国际法院的依据是:阿曾经在这之前对安理会关于在规定海域内有意阻挠别国船只航行并涉嫌武力攻击的国家,交予国际法院裁决的声明表示支持,而英国正是根据这一声明对阿进行起诉地,因此根据这一点国际法院认为有管辖权。 法院的管辖权分为这几种方式,但这也不是一个很简单的问题。当事国双方是通过特殊协议将案件提交给国际法院的,否则他们不会接受国际法院的裁决。
2023-09-12 23:44:381

国际法的渊源

1)国际条约2)国际习惯:a物质要素:各国重复类似的行为实践b心里要素:各国认为具有法律拘束力3)一般法律原则:各国法律体系中共有的原则。
2023-09-12 23:44:503

国际法院规约的第三章 程序

第三十九条一.法院正式文字为英法两文。如各当事国同意用法文办理案件,其判决应以法文为之。如各当事国同意用英文办理案件,其判决应以英文为之。二.如未经同意应用何种文字,每一当事国于陈述中得择用英法两文之一,而法院之判词应用英法两文。法院并应同时确定以何者为准。三.法院经任何当事国之请求,应准该当事国用英法文以外之文字。第四十条一.向法院提出诉讼案件,应按其情形将所订特别协定通告书记官长或以请求书送达书记官长。不论用何项方法,均应叙明争端事由及各当事国。二.书记官长应立将请求书通知有关各方。三.书记官长并应经由秘书长通知联合国会员国及有权在法院出庭其他之国家。第四十一条一.法院如认情形有必要时,有权指示当事国应行遵守以保全彼此权利之临时办法。二.在终局判决前,应将此项指示办法立即通知各当事国及安全理事会。第四十二条一.各当事国应由代理人代表之。二.各当事国得派律师或辅佐人在法院予以协助。三.各当事国之代理人.律师.及辅助人应享受关于独立行使其职务所必要之特权及豁免。第四十三条一.诉讼程序应分书面与口述两部分。二.书面程序系指以诉状.辩诉状.及必要时之答辩状连同可资佐证之各种文件及公文书.送达法院及各当事国。三.此项送达应由书记官长依法院所定次序及期限为之。四.当事国一造所提出之一切文件应将证明无讹之抄本一份送达他造。五.口述程序系指法院审讯证人.鉴定人.代理人。律师及辅佐人。第四十四条一.法院遇有对于代理人.律师.及辅佐人以外之人送达通知书,而须在某国领土内行之者,应径向该国政府接洽。二.为就地搜集证据而须采取步骤时,适用前项规定。第四十五条法院之审讯应由院长指挥,院长不克出席时,由副院长指挥;院长副院长均不克出席时,由出席法官中之资深者主持。第四十六条法院之审讯应公开行之,但法院另有决定或各当事国要求拒绝公众旁听时,不在此限。第四十七条一.每次审讯应作成记录,由书记官长及院长签名。二.前项记录为唯一可据之记录。第四十八条法院为进行办理案件应颁发命令;对于当事国每造,应决定其必须终结辩论之方式及时间;对于证据之搜集,应为一切之措施。第四十九条法院在开始审讯前,亦得令代理人提出任何文件,或提供任何解释。如经拒绝应予正式记载。第五十条法院得随时选择任何个人.团体.局所.委员会.或其他组织,委以调查或鉴定之责。第五十一条审讯时得依第三十条所指法院在其程序规则中所定之条件,向证人及鉴定人提出任何切要有关之诘问。第五十二条法院于所定期限内收到各项证明及证据后,得拒绝接受当事国一造欲提出之其他口头或书面证据,但经他造同意者,不在此限。第五十三条一.当事国一造不到法院或不辩护其主张时,他造得请求法院对自己主张为有利之裁判。二.法院于允准前项请求前,应查明不特依第三十六条及第三十七条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且请求人之主张在事实及法律上均有根据。第五十四条一.代理人律师及辅佐人在法院指挥下陈述其主张已完毕时,院长应宣告辩论终结。二.法官应退席讨论判决。三.法官之评议应秘密为之,并永守秘密。第五十五条一.一切问题应由出席法官之过半数决定之。二.如投票数相等时,院长或代理院长职务之法官应投决定票。第五十六条一.判词应叙明理由。二.判词应载明参与裁判之法官姓名。第五十七条判词如全部或一部份不能代表法官一致之意见时,任何法官得另行宣告其个别意见。第五十八条判词应由院长及书记官长签名,在法庭内公开宣读,并应先期通知各代理人。第五十九条法院之裁判除对于当事国及本案外,无拘束力。第六十条法院之判决系属确定,不得上诉。判词之意义或范围发生争端时,经任何当事国之请求后,法院应予解释。第六十一条一.声请法院复核判决,应根据发现具有决定性之事实,而此项事实在判决宣告时为法院及声请复核之当事国所不知者,但以非因过失而不知者为限。二.复核程序之开始应由法院下以裁决,载明新事实之存在,承认此项新事实具有使本案应予复核性质,并宣告复核之声请因此可予接受。三.法院于接受复核诉讼前得令先行履行判决之内容。四.声请复核至迟应于新事实发现后六个月内为之。五.声请复核自判决日起逾十年后不得为之。第六十二条一.某一国家如认为某案件之判决可影响属于该国具有法律性质之利益时,得向法院声请参加。二.此项声请应由法院裁决之。第六十三条一.几协约发生解释问题,而诉讼当事国以外尚有其他国家为该协约之签字国者,应立由书记官长通知各该国家。二.受前项通知之国家有参加程序之权;但如该国行使此项权利时,判决中之解释对该国具有同样拘束力。第六十四条除法院另有裁定外,诉讼费用由各造当事国自行担负。
2023-09-12 23:45:121

根据《国际法院规约》,关于乙国,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依照《国际法院规约》的规定,国际法院的管辖不像国内法院那样具有强制管辖权。为了尊重各国主权,国家可对国际法院的管辖提出保留。而世界各国在接受国际法院管辖权的问题上尚未呈现积极的姿态,到目前为止,只有60多个国家声明接受国际法院的强制管辖,且基本都有保留。这就大大削弱了国际法院的管辖权,限制了其功能的充分发挥。《国际法院规约》第41条规定:“一、法院如认为情形有必要时,有权指示当事国应行遵守以保全彼此权利之临时办法。二、在终局判决前,应将此项指示办法立即通知各当事国及安全理事会。”所以在当事国不执行国际法院判决时,可申请联合国安理会通过集体安全保障机制加以解决。所以C项正确。
2023-09-12 23:45:271

根据《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的规定,谈谈你对国际法渊源的理解。(用英文回答)求高手帮忙!谢谢!!!

brother!Can you speak Chinese?
2023-09-12 23:45:392

解决国际争端的司法类国际条约有哪些

处理国际经济争端的法律规范主要有国际法和国内法两部分规范构成。国际法规范主要指国际社会为了处理国家之间,国家和私人之间或不同国籍私人之间的经济争端而签订的国际条约,这类条约可以大致分为三类:  1.处理国际经济争端的双边国际条约国际条约指国家间缔结的以国际法为准则的国际书面协定。其中在两个国家之间缔结的条约为双边国际条约,而在多个国家之间缔结的国际条约为多边国际条约。解决国际经济争端是许多双边国际条约的重要内容之一,许多双边条约都对此进行了规定。前述的双边投资条约中一般都包含有处理国际经济争端的内容,比如依据中国和法国之间的双边协定,投资争端应该尽可能通过和解解决;如果六个月未能达成和解,则可以向东道国行政当局申请或向东道国法院提起诉讼解决。2.处理国际经济争端的专门性国际多边条约处理国际经济争端的专门性条约主要是指前述的1965年签订的《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公约》(《华盛顿公约》),以及世界贸易组织章程附件二(《关于争端解决规则和程序的谅解书》)等。这类国际条约一般都规定仲裁或其他特别的争端解决方式,而世界贸易组织所规定的争端解决机制是目前国际上极富特色和具有很大权威的争端解决机制。3.处理国际经济争端的司法和仲裁条约在司法方面,主要的条约包括1945年的《国际法院规约》,该条约对于解决国际争端做了较全面的规定;1954年的《民事诉讼程序公约》,1965年的《民商事案件中诉讼和非诉讼文书的国外送达公约》以及1970年的《民商事案件中外国判决的承认和执行公约》等。在仲裁方面,主要的条约包括1899年和1907年的《海牙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公约》,1927年的《关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日内瓦议定书》,1958年的《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以下简称为《纽约公约》)等。目前《纽约公约》是国际仲裁领域最有影响的国际公约,它在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条件和请求执行的程序,对促进当事人采取仲裁方式解决争端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中国已经于1987年1月22日加入该公约,但提出了两项保留,即“互惠保留”和“商事保留”。各国立法普遍主张对本国境内的国际经济争端享有管辖权,对于某些类别的国际经济争端,有些国家在其立法中明确规定必须由本国法院管辖法院,或只允许适用本国法律。一般而言,国内法中关于国际经济争端处理的规范主要是仲裁法规范,它既可以表现为专门的仲裁法,也可以是存在于程序法中的关于仲裁的法律规范。有些国家的仲裁法还就调解程序作了规定。
2023-09-12 23:45:511

瑞士取得国际法院诉讼当事国的资格的原因是什么?

截止2018年8月,已生效国32个,主要为欧盟大部分成员国和新加坡;中美乌尚待批准生效。
2023-09-12 23:46:172

《国际法院规则》第14条

凡遇出缺,应照第一次选举时所定之办法补选之,但秘书长应于法官出缺后一个月内,发出第五条规定之邀请书并由安全理事会指定选举日期。下面是国际法院规约全文:第一条联合国宪章所设之国际法院为联合国主要司法机关,其组织及职务之行使应依本规约之下列规定。 第一章 法院之组织第二条法院以独立法官若干人组织之。此项法官应不论国籍,就品格高尚并在各本国具有最高司法职位之任命资格或公认为国际法之法学家中选举之。第三条一、法院以法官15人组织之,其中不得有二人为同一国家之国民。二、就充任法院法官而言,一人而可视为一个国家以上之国民者,应认为属于其通常行使公民及政治权利之国家或会员国之国民。第四条一、法院法官应由大会及安全理事会依下列规定就常设公断法院各国团体所提出之名单内选举之。二、在常设公断法院并无代表之联合国会员国,其候选人名单应由各该国政府专为此事而委派之团体提出;此项各国团体之委派,准用1907年海牙和平解决国际纷争条约第四十四条规定委派常设公断法院公断员之条件。三、凡非联合国会员国而已接受法院规约之国家,其参加选举法院法官时,参加条件,如无特别协定,应由大会经安全理事会之提议规定之。第五条一、联合国秘书长至迟应于选举日期三个月前,用书面邀请属于本规约当事国之常设公断法院公断员,及依第四条第二项所委派之各国团体,于一定期间内分别由各国团体提出能接受法官职务之人员。二、每一团体所提人数不得超过四人,其中属其本国国籍者不得超过二人。在任何情形下,每一团体所提候选人之人数不得超过应占席数之一倍。第六条各国团体在提出上项人员以前,宜咨询本国最高法院、大学法学院、法律学校、专研法律之国家研究院、及国际研究院在各国所设之各分院。第七条一、秘书长应依字母次序,编就上项所提人员之名单。除第十二条第二项规定外,仅此项人员有被选权。二、秘书长应将前项名单提交大会及安全理事会。第八条大会及安全理事会各应独立举行法院法官之选举。第九条每次选举时,选举人不独应注意被选人必须各具必要资格,并应注意务使法官全体确能代表世界各大文化及各主要法系。第十条一、候选人在大会及在安全理事会得绝对多数票者应认为当选。二、安全理事会之投票,或为法官之选举或为第十二条所称联席会议人员之指派,应不论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及非常任理事国之区别。三、如同一国家之国民得大会及安全理事会之绝对多数票者不止一人时,其年事最高者应认为当选。第十一条第一次选举会后,如有一席或一席以上尚待补选时,应举行第二次选举会,并于必要时举行第三次选举会。第十二条一、第三次选举会后,如仍有一席或一席以上尚待补选时,大会或安全理事会得随时声请组织联席会议,其人数为六人,由大会及安全理事会各派三人。此项联席会议就每一悬缺以绝对多数票选定一人提交大会及安全理事会分别请其接受。二、具有必要资格人员,即未列入第七条所指之候选人名单,如经联席会议全体同意,亦得列入该会议名单。三、如联席会议确认选举不能有结果时,应由已选出之法官,在安全理事会所定之期间内,就曾在大会或安全理事会得有选举票之候选人中,选定若干人补足缺额。四、法官投票数相等时,年事最高之法官应投决定票。第十三条一、法官任期九年,并得连选,但第一次选举选出之法官中,五人任期应为三年,另五人为六年。二、上述初期法官,任期孰为三年孰为六年,应于第一次选举完毕后立由秘书长以抽签方法决定之。三、法官在其后任接替前,应继续行使其职务,虽经接替,仍应结束其已开始办理之案件。四、法官辞职时应将辞职书致送法院院长转知秘书长。转知后,该法官之一席即行出缺。第十四条凡遇出缺,应照第一次选举时所定之办法补选之,但秘书长应于法官出缺后一个月内,发出第五条规定之邀请书并由安全理事会指定选举日期。第十五条法官被选以接替任期未满之法官者,应任职至其前任法官任期届满时为止。第十六条一、法官不得行使任何政治或行政职务,或执行任何其他职业性质之任务。二、关于此点,如有疑义,应由法院裁决之。第十七条一、法官对于任何案件,不得充任代理人、律师、或辅佐人。二、法官曾以当事国一造之代理人、律师、或辅佐人、或以国内法院或国际法院或调查委员会委员、或以其他资格参加任何案件者,不得参与该案件之裁决。三、关于此点,如有疑义,应由法院决定之。第十八条一、法官除由其余法官一致认为不复适合必要条件外,不得免职。二、法官之免职,应由书记官长正式通知秘书长。三、此项通知一经送达秘书长,该法官之一席即行出缺。第十九条法官于执行法院职务时,应享受外交特权及豁免。第二十条法官于就职前应在公开法庭郑重宣言本人必当秉公竭诚行使职权。第二十一条一、法院应选举院长及副院长,其任期各三年,并得连选。二、法院应委派书记官长,并得酌派其他必要之职员。第二十二条一、法院设在海牙,但法院如认为合宜时,得在他处开庭及行使职务。二、院长及书记官长应驻于法院所在地。第二十三条一、法院除司法假期外,应常川办公。司法假期之日期及期间由法院定之。二、法官得有定时假期,其日期及期间,由法院斟酌海牙与各法官住所之距离定之。三、法官除在假期或因疾病或其他重大原由,不克视事,经向院长作适当之解释外,应常川备由法院分配工作。第二十四条一、法官如因特别原由认为于某案之裁判不应参与时。应通知院长。二、院长如认某法官因特别原由不应参与某案时,应以此通知该法官。三、遇有此种情形,法官与院长意见不同时,应由法院决定之。第二十五条一、除本规约另有规定外,法院应由全体法官开庭。二、法院规则得按情形并以轮流方法,规定准许法官一人或数人免予出席,但准备出席之法官人数不得因此减至少于11人。三、法官九人即足构成法院之法定人数。第二十六条一、法院得随时设立一个或数个分庭,并得决定由法官三人或三人以上组织之。此项分庭处理特种案件,例如劳工案件及关于过境与交通案件。二、法院为处理某特定案件,得随时设立分庭,组织此项分庭法官之人数,应由法院得当事国之同意定之。三、案件经当事国之请求应由本条规定之分庭审理裁判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六条及第二十九条规定之任何分庭所为之裁判,应视为法院之裁判。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六条及第二十九条规定之分庭,经当事国之同意,得在海牙以外地方开庭及行使职务。第二十九条法院为迅速处理事务,应于每年以法官五人组织一分庭。该分庭经当事国之请求,得用简易程序,审理及裁判案件。法院并应选定法官二人,以备接替不能出庭之法官。第三十条一、法院应订立规则,以执行其职务,尤应订定关于程序之规则。二、法院规则得规定关于襄审官之出席法院或任何分庭,但无表决权。第三十一条一、属于诉讼当事国国籍之法官,于法院受理该诉讼案件时,保有其参与之权。二、法院受理案件,如法官中有属于一造当事国之国籍者,任何他造当事国得选派一人为法官,参与该案。此项人员尤以就第四条及第五条规定所提之候选人中选充为宜。三、法院受理案件,如当事国均无本国国籍法官时,各当事国均得依本条第二项之规定选派法官一人。四、本条之规定于第二十六条及第二十九条之情形适用之。在此种情形下,院长应请分庭法官一人,或于必要时二人,让与属于关系当事国国籍之法官,如无各当事国国籍之法官或各该法官不能出席时,应让与各当事国特别选派之法官。五、如数当事国具有同样利害关系时,在上列各规定适用范围内,只应作为一当事国。关于此点,如有疑义,由法院裁决之。六、依本条第二项、第三项、及第四项规定所选派之法官,应适合本规约第二条、第十七条第二项、第二十条、及第二十四条规定之条件。各该法官参与案件之裁判时,与其同事立于完全平等地位。第三十二条一、法院法官应领年俸。二、院长每年应领特别津贴。三、副院长于代行院长职务时,应按日领特别津贴。四、依第三十一条规定所选派之法官而非法院之法官者,于执行职务时,应按日领酬金。五、上列俸给津贴及酬金由联合国大会定之,在任期内,不得减少。六、书记官长之俸给,经法院之提议由大会定之。七、法官及书记官长支给退休金及补领旅费之条件,由大会订立章程规定之。八、上列俸给津贴及酬金,应免除一切税捐。第三十三条法院经费由联合国担负,其担负方法由大会定之。 第二章 法院之管辖第三十四条一、在法院得为诉讼当事国者,限于国家。二、法院得依其规则,请求公共国际团体供给关于正在审理案件之情报。该项团体自动供给之情报,法院应接受之。三、法院于某一案件遇有公共国际团体之组织约章,或依该项约章所缔结之国际协约,发生解释问题时,书记官长应通知有关公共国际团体并向其递送所有书面程序之文件副本。第三十五条一、法院受理本规约各当事国之诉讼。二、法院受理其他各国诉讼之条件,除现行条约另有特别规定外,由安全理事会定之,但无论如何,此项条件不得使当事国在法院处于不平等地位。三、非联合国会员国为案件之当事国时,其应担负法院费用之数目由法院定之。如该国业已分担法院经费之一部,本项规定不适用之。第三十六条一、法院之管辖包括各当事国提交之一切案件,及联合国宪章或现行条约及协约中所特定之一切事件。二、本规约各当事国得随时声明关于具有下列性质之一切法律争端,对于接受同样义务之任何其他国家,承认法院之管辖为当然而具有强制性,不须另订特别协定:(子)条约之解释。(丑)国际法之任何问题。(寅)任何事实之存在,如经确定即属违反国际义务者。(卯)因违反国际义务而应予赔偿之性质及其范围。三、上述声明,得无条件为之,或以数个或特定之国家间彼此拘束为条件,或以一定之期间为条件。四、此项声明应交存联合国秘书长并由其将副本分送本规约各当事国及法院书记官长。五、曾依常设国际法院规约第三十六条所为之声明而现仍有效者,就本规约当事国间而言,在该项声明期间尚未届满前并依其条款,应认为对于国际法院强制管辖之接受。六、关于法院有无管辖权之争端,由法院裁决之。第三十七条现行条约或协约或规定某项事件应提交国际联合会所设之任何裁判机关或常设国际法院者,在本规约当事国间,该项事件应提交国际法院。第三十八条一、法院对于陈诉各项争端,应依国际法裁判之,裁判时应适用:(子)不论普通或特别国际协约,确立诉讼当事国明白承认之规条者。(丑)国际习惯,作为能例之证明而经接受为法律者。(寅)一般法律原则为文明各国所承认者。(卯)在第五十九条规定之下,司法判例及各国权威最高之公法学家学说,作为确定法律原则之补助资料者。二、前项规定不妨碍法院经当事国同意本“公允及善良”原则裁判案件之权。 第三章 程 序第三十九条一、法院正式文字为英法两文。如各当事国同意用法文办理案件,其判决应以法文为之。如各当事国同意用英文办理案件,其判决应以英文为之。二、如未经同意应用何种文字,每一当事国于陈述中得择用英法两文之一,而法院之判词应用英法两文。法院并应同时确定以何者为准。三、法院经任何当事国之请求,应准该当事国用英法文以外之文字。第四十条一、向法院提出诉讼案件,应按其情形将所订特别协定通告书记官长或以请求书送达书记官长。不论用何项方法,均应叙明争端事由及各当事国。二、书记官长应立将请求书通知有关各方。三、书记官长并应经由秘书长通知联合国会员国及有权在法院出庭其他之国家。第四十一条一、法院如认情形有必要时,有权指示当事国应行遵守以保全彼此权利之临时办法。二、在终局判决前,应将此项指示办法立即通知各当事国及安全理事会。第四十二条一、各当事国应由代理人代表之。二、各当事国得派律师或辅佐人在法院予以协助。三、各当事国之代理人、律师、及辅佐人应享受关于独立行使其职务所必要之特权及豁免。第四十三条一、诉讼程序应分书面与口述两部分。二、书面程序系指以诉状、辩诉状、及必要时之答辩状连同可资佐证之各种文件及公文书,送达法院及各当事国。三、此项送达应由书记官长依法院所定次序及期限为之。四、当事国一造所提出之一切文件应将证明无讹之抄本一份送达他造。五、口述程序系指法院审讯证人、鉴定人、代理人、律师及辅佐人。第四十四条一、法院遇有对于代理人、律师、及辅佐人以外之人送达通知书,而须在某国领土内行之者,应径向该国政府接洽。二、为就地搜集证据而须采取步骤时,适用前项规定。第四十五条法院之审讯应由院长指挥,院长不克出席时,由副院长指挥;院长副院长均不克出席时,由出席法官中之资深者主持。第四十六条法院之审讯应公开行之,但法院另有决定或各当事国要求拒绝公众旁听时,不在此限。第四十七条一、每次审讯应作成记录,由书记官长及院长签名。二、前项记录为唯一可据之记录。第四十八条法院为进行办理案件应颁发命令;对于当事国每造,应决定其必须终结辩论之方式及时间;对于证据之搜集,应为一切之措施。第四十九条法院在开始审讯前,亦得令代理人提出任何文件,或提供任何解释。如经拒绝应予正式记载。第五十条法院得随时选择任何个人、团体、局所、委员会、或其他组织,委以调查或鉴定之责。第五十一条审讯时得依第三十条所指法院在其程序规则中所定之条件,向证人及鉴定人提出任何切要有关之诘问。第五十二条法院于所定期限内收到各项证明及证据后,得拒绝接受当事国一造欲提出之其他口头或书面证据,但经他造同意者,不在此限。第五十三条一、当事国一造不到法院或不辩护其主张时,他造得请求法院对自己主张为有利之裁判。二、法院于允准前项请求前,应查明不特依第三十六条及第三十七条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且请求人之主张在事实及法律上均有根据。第五十四条一、代理人律师及辅佐人在法院指挥下陈述其主张已完毕时,院长应宣告辩论终结。二、法官应退席讨论判决。三、法官之评议应秘密为之,并永守秘密。第五十五条一、一切问题应由出席法官之过半数决定之。二、如投票数相等时,院长或代理院长职务之法官应投决定票。第五十六条一、判词应叙明理由。二、判词应载明参与裁判之法官姓名。第五十七条判词如全部或一部份不能代表法官一致之意见时,任何法官得另行宣告其个别意见。第五十八条判词应由院长及书记官长签名,在法庭内公开宣读,并应先期通知各代理人第五十九条法院之裁判除对于当事国及本案外,无拘束力。第六十条法院之判决系属确定,不得上诉。判词之意义或范围发生争端时,经任何当事国之请求后,法院应予解释。第六十一条一、声请法院覆核判决,应根据发现具有决定性之事实,而此项事实在判决宣告时为法院及声请覆核之当事国所不知者,但以非因过失而不知者为限。二、覆核程序之开始应由法院下以裁决,载明新事实之存在,承认此项新事实具有使本案应予覆核之性质,并宣告覆核之声请因此可予接受。三、法院于接受覆核诉讼前得令先行履行判决之内容。四、声请覆核至迟应于新事实发现后六个月内为之。五、声请覆核自判决日起逾10年后不得为之。第六十二条一、某一国家如认为某案件之判决可影响属于该国具有法律性质之利益时,得向法院声请参加。二、此项声请应由法院裁决之。第六十三条一、凡协约发生解释问题,而诉讼当事国以外尚有其他国家为该协约之签字国者,应立由书记官长通知各该国家。二、受前项通知之国家有参加程序之权;但如该国行使此项权利时,判决中之解释对该国具有同样拘束力。第六十四条除法院另有裁定外,诉讼费用由各造当事国自行担负。 第四章 咨询意见第六十五条一、法院对于任何法律问题如经任何团体由联合国宪章授权而请求或依照联合国宪章而请求时,得发表咨询意见。二、凡向法院请求咨询意见之问题,应以声请书送交法院。此项声请书对于咨询意见之问题,应有确切之叙述,并应附送足以释明该问题之一切文件。第六十六条一、书记官长应立将咨询意见之声请,通知凡有权在法院出庭之国家。二、书记官长并应以特别且直接之方法通知法院(或在法院不开庭时,院长)所认为对于咨询问题能供给情报之有权在法院出庭之任何国家、或能供给情报之国际团体,声明法院于院长所定之期限内准备接受关于该问题之书面陈述,或准备于本案公开审讯时听取口头陈述。三、有权在法院出庭之任何国家如未接到本条第二项所指之特别通知时,该国家得表示愿以书面或口头陈述之意思,而由法院裁决之。四、凡已经提出书面或口头陈述或两项陈述之国家及团体,对于其他国家或团体所提之陈述,准其依法院(或在法院不开庭时,院长)所定关于每案之方式,范围及期限,予以评论。书记官长应于适当时间内将此项书面陈述通知已经提出此类陈述之国家及团体。第六十七条法院应将其咨询意见当庭公开宣告并先期通知秘书长、联合国会员国、及有直接关系之其他国家及国际团体之代表。第六十八条法院执行关于咨询意见之职务时,并应参照本规约关于诉讼案件各条款之规定,但以法院认为该项条款可以适用之范围为限。 第五章 修 正第六十九条本规约之修正准用联合国宪章所规定关于修正宪章之程序,但大会经安全理事会之建议得制定关于本规约当事国而非联合国会员国参加该项程序之任何规定。第七十条法院认为必要时得以书面向秘书长提出对于本规约之修正案,由联合国依照第六十九条之规定,加以讨论。
2023-09-12 23:46:501

国际法院规约 第38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一.法院对于陈诉各项争端,应依国际法裁判之,裁判时应适用:  1.不论普通或特别国际协约,确立诉讼当事国明白承认之规条者。  2.国际习惯,作为通例之证明而经接受为法律者。  3.一般法律原则为文明各国所承认者。   4.在第五十九条规定之下,司法判例及各国权威最高之公法学家学说,作为确定法律原则之补助资料者。二,前项规定不妨碍法院经当事国同意本“公允及善良”原则裁判案件之权。
2023-09-12 23:47:012

怎样可以成为一个国际公民。

  国际法  生物多样性公约  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  中立条约  渥太华禁雷公约  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  罗马公约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保护工业产权的巴黎公约  反导条约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制止核恐怖行为国际公约  南极条约  特定常规武器公约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湿地公约  不扩散核武器条约  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  上海公约  禁止化学武器公约  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巴塞尔公约  禁止生物武器公约  制止向恐怖主义提供资助的国际公约  日内瓦公约  烟草控制框架公约  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  联合国宪章  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  国际法院规约  非洲无核武器区条约  关于防止劫持飞机的三个国际公约  世界版权公约  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  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  儿童权利公约  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  关于月球的两个国际间文件  京都议定书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保护文化内容和艺术表现形式多样性公约  战争遗留爆炸物议定书  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公约  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  欧洲常规武装力量条约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  残疾人权利公约  里斯本条约  儿童权利公约关于儿童卷入武装冲突问题  的任择议定书  妇女与科学承诺宪章  中美联合公约
2023-09-12 23:47:121

《国际法》第36条的内容是什么?

国际法是个学术用语。是总的指国际上的各国签的条约等。没什么叫国际法。
2023-09-12 23:47:362

什么是国际法渊源,结合实际谈谈你对国际法院规约的第38条的看法(越多越好),谢谢!

1,国际法的渊源是国际法的原则、规则和规章、制度第一次出现的地方或最初的表现形式,他强调的是第一次或最初,和一般法律原则还是有定义上的差距的。2,(一)法院对于陈诉各项争端,应依国际法裁判之,裁判时应适用:(1)不论普通或特别国际协定,确立当事国明白承认之规则者;(2)国际习惯,作为通例之证明而经接受为法律者;(3)一般法律原则为文明各国所承认者;(4)在第59条规定下 ,司法判例及各国权威最高之公法学家学说,作为确定法律原则之补助资料者。 (二)前项规定不妨碍法院经当事国同意本“公允及善良”原则裁判案件之权。”
2023-09-12 23:47:471

国际法的渊源有哪些

1.国际公约2.双边协定3.国际惯例
2023-09-12 23:48:513

海牙国际法庭的主要组成人员或者国家?

海牙国际法院,其正式名称为国际法院(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位于荷兰海牙。是联合国六大机构之一,成立于1946年。国际法院也设在海牙市中心的和平宫,这是一座由灰色花岗岩做底座,由红砖砌成墙壁的坡顶建筑,高四五层,长六七十米。门前是一片比足球场还大的草坪,周围是郁郁葱葱的树林。和平宫建于1913年,一战后成立的国际联盟常设国际法院及其继承者——二战后成立的联合国国际法院均在此办公。进得门来,厅廊宽敞,墙上悬挂着著名法学家的画像,楼梯旁陈列着各国赠送的礼品。  国际法院具有双重作用:依照国际法解决各国向其提交的法律争端,并就正式认可的联合国机关和专门机构提交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向国际法院提交的案件中的原告和被告都必须是国家。国际法院是具有特定管辖权限的民事法院,而没有刑事管辖权,因此无法审判个人。  该院受理的案件中,半数以上是领土和边界纠纷,同其他法院一样,国际法院奉行不告不理原则,无权主动受理案件。海牙国际法庭由15名法官组成。法官候选人需要在联合国安理会和联合国大会分别获得绝对多数赞成票才能当选,每届任期9年,每三年改选1/3,以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全体法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举院长,院长每届任期三年。法官是国际法院的灵魂,他们人数虽少,但还得考虑到地区均衡,尤其是照顾到世界各大文化和主要法系。据此原则,亚洲三名,非洲三名,拉美两名,西欧、北美、大洋洲五名,东欧两名。  按照《国际法院规约》规定,当选国际法院法官,必须是品格高尚并在本国具有最高司法职位的任命资格或公认的国际法专家。在程序上,国际法院法官由联合国大会和安理会选举产生,而且都要获得绝对多数,所以往往数次投票才能成功。由于世界瞩目的位置,除了两会选举之外,不能有哪个国家在国际法院中自动拥有一席之地。但作为特权,五个常任理事国可一直有人担任法官。  海牙国际法庭其主要作用是:解决各国向其提交的法律争端,并就联合国机关提交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国际法院依据《国际法院规约》和本身的《规则》运行,依照国际法解决各国向法院提交的法律争端,并就正式认可的联合国机关和专门机构提交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2、国际海洋法法庭,位于德国汉堡,是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设立的独立司法机关,旨在裁判因解释或实施《公约》所引起的争端。法庭管辖权包括根据《公约》及其《执行协定》提交法庭的所有争端,以及在在赋予法庭管辖权的任何其它协定中已具体规定的所有事项。  海牙国际法庭从1993年,其主要任务是对前南斯拉夫地区所谓严重侵犯人权和违反人道主义的人员进行起诉和审判。在1995年波黑战争结束后,该法庭指控并通缉70多名涉嫌在波黑内战期间犯有各种罪行的人员。1999年,以美国为首的北约对南联盟发动军事侵略后期,该法庭又以“种族清洗”和“反人类”等罪名对米洛舍维奇等5名南联盟高级军政官员发出通缉令。
2023-09-12 23:49:091

中美俄承认海牙国际法庭吗?

美国,俄罗斯、中国等大国都不承认海牙国际法条,承认它的只有共有66个国家依照《规约》第三十六条第二和第五项提出声明,承认法院的管辖权具有强制性(其中许多国家附有保留)。这些国家是:澳大利亚、奥地利、巴巴多斯、比利时、博茨瓦纳、保加利亚、柬埔寨、喀麦隆、加拿大、哥斯达黎加、科特迪瓦、塞浦路斯、刚果民主共和国、丹麦、吉布提、多米尼克、多米尼加共和国、埃及、爱沙尼亚、芬兰、冈比亚、格鲁吉亚、德国、希腊、几内亚、几内亚比绍、海地、洪都拉斯、匈牙利、印度、日本、肯尼亚、莱索托;利比里亚、列支敦士登、卢森堡、马达加斯加、马拉维、马耳他、毛里求斯、墨西哥、荷兰、新西兰、尼加拉瓜、尼日利亚、挪威、巴基斯坦、巴拿马、巴拉圭、秘鲁、菲律宾、波兰、葡萄牙、塞内加尔、斯洛伐克、索马里、西班牙、苏丹、苏里南、斯威士兰、瑞典、瑞士、多哥、乌干达、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和乌拉圭。扩展资料:该法院的管辖权有两个方面:一、法院须就联合国行使主权自愿向其提交的争端做出裁决。截至2010年7月31日,海牙国际法庭有192个国家为《国际法院规约》缔约国,其中66个国家根据《规约》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向秘书长交存了承认法院强制管辖权的声明。此外,约有300份双边或多边条约规定,在解决这些条约的适用或解释所引起的争端方面,法院具有管辖权。各国也可根据特别协定向法院提交具体争端。一国在向法院提交争端时,可引用《法院规则》第38条第5款,以请求书所针对国家有待作出或表示的同意作为法院具有管辖权的依据。如后一国家接受此管辖,则法院具有管辖权。二,大会或安全理事会可就任何法律问题咨询法院意见,经大会授权的联合国其他机关和专门机构也可就其活动范围内出现的法律问题咨询法院意见。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海牙国际法庭
2023-09-12 23:49:171

国际法院审理案件适用的法律包括

法律分析:国际法院审理案件适用的法律包括一般法律原则、国际条约、国际习惯、司法判例和权威最高的公法学家的学说。法律依据:《国际法院规约》第三十八条:(一)法院对于陈诉各项争端,应依国际法裁判之,裁判时应适用:(子)不论普通或特别国际协约,确立诉讼当事国明白承认之规条者。(丑)国际习惯,作为通例之证明而经接受为法律者。(寅)一般法律原则为文明各国所承认者。(卯)在第五十九条规定之下,司法判例及各国权威最高之公法学家学说,作为确定法律原则之补助资料者。(二)前项规定不妨碍法院经当事国同意本“公允及善良”原则裁判案件之权。
2023-09-12 23:49:491

海牙选择法院协议公约的成员国有哪些

截止2018年8月,已生效国32个,主要为欧盟大部分成员国和新加坡;中美乌尚待批准生效。
2023-09-12 23:50:083

国际法院的法官如何选举

法官由大会和安全理事会选举产生。在大会,《国际法院规约》缔约国但不是联合国会员国的国家(目前是瑞士和瑙鲁)获准参加选举;这两个机关同时但单独进行投票。选人必须在这两个机关获得绝对多数票才能当选。
2023-09-12 23:50:192

一般认为对国际法渊源作了权威性说明的国际文件是(?)

一般认为对国际法渊源作了权威性说明的国际文件是《国际法院规约》。
2023-09-12 23:50:352

可以成为国际法院的诉讼当事方的是 ( ) A.国家 B.个人 C.联合国 D.联合国的专门机构

A.国家
2023-09-12 23:51:072

国际法的渊源有哪些?它们之间的关系如何?

国际法的渊源:国际法的渊源是国际法的原则、规则和规章、制度第一次出现的地方或最初的表现形式,是国际法中证明具有法律的拘束力并普遍适用的规则已经存在的证据和表明这种规则效力的法定形式。?关于国际法渊源的内容,学者们的看法并不一致,但把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作为国际法的两个主要渊源却是没有分歧的。因而应重点掌握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这两个概念的要点。(一)国际条约国际条约是国际法的渊源之一,因国际法的多数规则都是在条约中表现出来的。但并非所有的国际条约都是国际法渊源,国际条约按其性质可分为“造法性条约”和“契约性条约”。“造法性条约”(law -making treaty)指多数国家参加的以制定共同遵守的行为规则为目的并载有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的条约。具体讲是指由许多国际法主体参加或承认的能够对国际法原则,规范产生创立、确认、补充或修订意义的国际条约。例如,《联合国宪章》、《海洋法公约》、《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等等,它们都是造法性条约,都创立、认可了许多对众多的参加国具有拘束力的新的国际法规范。因此,造法性条约构成直接的国际法渊源。契约性条约(contractual treaty)指国家之间所订立的确定特定事项具体权利义务的条约。如交通运输协定,贸易协定均属此类,它们多是双边条约,都是对具体事务的协议,在处理具体问题的目的达到后即告终止,并不能创制国际法规则,而且其仅对缔约各方有拘束力,不具有普遍性质,不直接产生一般国际法规范。因而,契约性条约并不直接成为国际法渊源,只有经过发展,该条约所载规则被反复采用并被公认,或构成国际习惯后才能成为间接的渊源。许多学者认为,由于条约对非缔约国没有拘束力,契约性条约只能在缔约国之间构成“特殊国际法”,不能作为具有普遍拘束力的一般国际法,而造法性条约规定的普遍接受的原则和规划,是“一般国际法”,于是,只有那些以创立新的国际法原则、规范或改变现有国际法原则、规范为目的的造法性条约才可为普遍适用的国际法渊源。也有人主张,在事实上,造法性条约和契约性条约是很难严格区分的,因为条约是复杂的,造法性条约中常常会出现契约性的具的权利和义务,而契约性条约中有时也体现出“造法性”的原则和规则,因此,把一切合法有效的条约都视为国际法的渊源是较为正确的观点。(二)国际习惯国际习惯,亦称国际习惯法,指长期的国际交往中逐渐形成的不成文的行为规则。国际习惯是因国家默示的共同同意而对所有国家产生拘束力的,它是创立具有普遍法律拘束力规则的方式?1、国际习惯与国际惯例的区别?在实践中,“国际习惯”与“国际惯例”(international usage)常常混用,而在国际法中,两词的内涵和性质都有区别。国际习惯专指具有法律拘束力的国际惯例。国际惯例的概念在使用时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惯例既包括有法律拘束力的国际习惯在内,也包括尚未具有法律拘束力的“通例”(general practice)或称“常例”(usus)。在与国际习惯同时使用或者在通常情况下,国际惯例取其狭义含义,即作为未具有法律拘束力的通例使用,《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一项条款对此作了表述。在实践中,假若惯例经过相当时间后,被各国认为具有了法律拘束力,其便转化为习惯,即“作为通例之证明而经接受为法律者”。在国际法学界一般认为,国际习惯与国际惯例不同:(1)国际惯例是尚未具有完全法律效力的惯常行为,而国际习惯是各国重复采用的具有法律拘束力的不成文的法律规范;(2)惯例可以是相互矛盾的,而习惯应该是相互统一和一致的。国际习惯是由各国在长期的国际交往实践中重复相同或类似的行为。假若惯常做法或惯例发展成为一种自觉的法律信念,便成为了习惯规范或习惯法。?2、国际习惯由两个要素构成?一是各国重复的类似行为,即物质因素,或称客观因素,指惯例的出现和国家在相当长时期内“反复”和“前后一致”的实践;二是被各国认为具有法律拘束力,即心理因素,或称主观因素,指这项惯例被接受为法律,得到“法律确信”(opinio juris)。两个因素缺一不可。此外,还包括持续时间、重复频率或次数、一般默认以及证据等因素。由于国际习惯是不成文的,没有一个专门法律文件来表现国际习惯的原则和规范,因此,在国际实践中成不成为国际习惯不能单独凭某个国家或某个权威来说明,而须寻找各种证据。这种证据表现于国际习惯形成的下列情况所表现的种种资料之中:(1)国家之间的外交关系方面的实践,主要表现于条约、宣言、声明及各种外交文书中;(2)国际组织的实践,主要表现于决议、判决中;(3)国家内部的行为,表现于国内法规、判决、行政命令等形式中。例如1990年美国在审理“哈瓦那号案”时找到了“关于在战争时期交战一方在沿海活动的小渔船不受他方拿捕”的规则存在的证据,并证明美国政府在独立战争时期曾经接受了这个规则。在“北海大陆架案”中,国际法院认为《大陆架公约》第6条所载的中间线原则并没有成为习惯规则,因为从各国的划界实践中找不到这样的证据。由此足见习惯证据的重要作用。国际习惯是比国际条约更古老、更原始的国际法渊源,在国际条约之前就出现了国际习惯。国际习惯曾经是传统国际法上的主要渊源,但自20世纪以来,尤其是近几十年来,国际习惯的作用随着国际条约的大量产生而有所减弱。但国际习惯仍然是国际法渊源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形式之一,它在条约所未涉及的国际社会诸多领域仍然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三)一般法律原则《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规定,法院裁判案件时可适用“一般法律原则,为文明各国所承认者”。那么“一般法律原则”究竟是指什么?这个概念是不够明确的。因此,各国学者对此产生了几种不同的见解。第一,认为一般法律原则也就是国际法的一般原则或基本原则,前苏联法系多持此说。其实,国际法的一般原则或基本原则已寓于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之中了,不可能再有另一种“一般法律原则”;第二,认为一般法律原则来自“一般法律意识”,这个抽象的说法代表了背后自然法学派的观点。事实上,在以各种不同社会政治经济制度的主权国家为成员的国际社会里,不可能产生“一般法律意识”,而在这抽象的“一般法律意识”中也不可能引伸出国际法的原则和规则;第三,认为“一般法律原则”是各个法律体系的共有的原则,尽管各国法律体系有很大不同,但毕竟还有一些共同的原则如时效、善意、定案禁止翻供等原则,而这些原则在各国法律体系中都是采用的。因此,把“一般法律原则”理解为各国法律体系所共有的原则是可以接受的观点。(四)确定法律原则的辅助方法《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规定,法院裁判案件时可以适用作为确定法律原则补助资料的司法判例和权威最高的公法学家的学说,因为这是“确定法律原则的补助资料”,只能作为某些规则存在的证据。所谓“补助资料”,其含义是指辅助性的、将要的方法,这些方法的作用在于确定某项原则或规则是否存在,但其本身并不是法律渊源。司法判例主要是指国际或区域性国际司法机关和国际仲裁法庭所作的判例。权威最高的公法学家学说、著作可以为大量国际法原则规则和规章制度的存在提供证据。此外国际组织和国际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和宣言等文件一般属于建议性质,不具有法律拘束力,但它反映了现有的或正在形成的国际法原则、规则和规章制度,也起到了确定法律原则辅助方法的作用。
2023-09-12 23:51:191

国际法的特征

法律分析:国际法为国家规定了一整套处理其对外关系的行为规则,为国家规定了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国际法具有强制性,只不过与国内法的强制方式不同而已,但是,特殊的强制方式仍然是强制方式。一些重要的国际条约都明确规定了国际法的效力。国际实践证明,国际法作为国家之间的法律,不仅为世界各国所公认,而且各国也是遵守的。法律依据:《国际法院规约》 第二条 法院以独立法官若干人组织之。此项法官应不论国籍,就品格高尚并在各本国具有最高司法职位之任命资格或公认为国际法之法学家中选举之。
2023-09-12 23:51:261

国际法院与国际海洋法庭的异同

  国际海洋法法庭  【成立】1996年10月,国际海洋法法庭(下称法庭)宣告成立,总部设在德国的汉堡。法庭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称《公约》)规定的有关《公约》解释和适用的争端的司法解决程序之一。作为《公约》附件六的《国际海洋法法庭规约》规定了法庭的组织、权限、程序和争端分庭的设立等事项,其他有关规定还散见于《公约》第十一部分“国际海底区域”(下称“区域”)和第十五部分“争端的解决”。  【组织】根据《公约》规定,法庭由21名独立法官组成。他们应具有以下条件:(一)享有公平和正直的最高声誉,并在海洋法领域内具有公认资格;(二)不得执行任何政治或行政职务,也不能对与“勘探和开发海洋或海底资源”或“与海洋或海底的其他商业用途有关”的任何企业的任何业务有“积极联系”或 “有财务利益”。法庭作为一个整体,还必须能代表世界各主要法系和公平地区分配。  法官的选举按《公约》各缔约国协议的程序举行。得票最多并获得出席并参加表决的缔约国三分之二多数票的候选人即当选为法官,但该项多数应包括过半数的缔约国。法官任期九年,可连选连任。现任法官分别来自格林纳达、克罗地亚、阿根廷、巴西、保加利亚、日本、俄罗斯联邦、韩国、喀麦隆、加纳、印度、黎巴嫩、英国、德国、意大利、突尼斯、塞内加尔、佛得角、中国、法国和特多。现任庭长为格林纳达籍法官内尔森,副庭长为克罗地亚籍法官乌卡斯,中国籍法官许光建2002年竞选连任,任期至2011年。  【管辖权】根据《公约》规定,法庭的管辖权及于下列案件:(一)有关《公约》的解释或适用的任何争端;(二)关于与《公约》的目的有关的其他国际协定的解释或适用的任何争端;(三)如果同《公约》主题事项有关的现行有效条约或公约的所有缔约国同意,有关这种条约或公约的解释或适用的争端,也可提交法庭。  法庭只是《公约》规定的导致有拘束力裁判的众多强制程序之一。缔约国可在任何时间以书面方式选择法庭或《公约》规定的其他争端解决程序,如国际法院、仲裁法庭等解决争端。同时,《公约》也对适用争端强制解决程序设定了一些限制或例外。例如,关于行使主权权利或管辖权的法律执行活动方面的争端;有关划定海洋边界的《公约》条款的解释或适用的争端;关于军事活动的争端;以及正由联合国安理会执行《联合国宪章》所赋予的职务的争端等。对于上类争端,缔约国可在任何时候作出书面声明,表示不接受《公约》规定的强制解决程序。  【当事方】一般来说,法庭的管辖只限于《公约》所有缔约国。但是,缔约国以外的实体,也可根据《公约》第十一部分的规定,或根据相关协定,将案件提交法庭管辖。例如,国际海底管理局或其企业部、国营企业以及自然人或法人,在作为有关“区域”内活动的合同的当事各方的情形下,他们之间关于该合同的解释或适用等争端可以提交法庭下设的海底争端分庭解决。  【争端分庭】《公约》规定了海底争端分庭的组成、管辖权等。此外,法庭还可视必要设立特别分庭,包括简易分庭,渔业争端分庭和海洋环境争端分庭等。  【审理案件】法庭迄今已审理12宗案件,主要是关于船只、船员迅速释放和临时措施等案件。2003年9至10月,法庭审理了其成立后第12宗案件,即马来西亚诉新加坡围海造地案(请求临时措施)。  国际法院  作用:  国际法院主要功能是对各国提交的法律争端根据《联合国宪章》规定以及有关条约及公约做出判决,或对联合国其他机构提出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国际法院是民事法院,只受理主权国家之间的争端,它没有刑事管辖权,不能审判个人,例如战犯。按照有关规定,只有当事国一致同意提交国际法院的法律争端,国际法院才能做出裁决。解决各国向其提交的法律争端,并就联合国机关提交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国际法院依据《国际法院规约》和本身的《规则》运行,依照国际法解决各国向法院提交的法律争端,并就正式认可的联合国机关和专门机构提交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国际海洋法法庭,位于德国汉堡,是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设立的独立司法机关,旨在裁判因解释或实施《公约》所引起的争端。法庭管辖权包括根据《公约》及其《执行协定》提交法庭的所有争端,以及在在赋予法庭管辖权的任何其它协定中已具体规定的所有事项  成员:  所有联合国成员国都是国际法院规约的当然参加国。非联合国会员国经联合国安理会建议并取得大会同意后,也可作为规约参加国,如瑞士。(现瑞士已是联合国的成员国)  法官:  国际法院由联合国大会和联合国安理会选出15名不同国籍的法官组成,包括正副法院院长各一名。15名法官必须全部来自不同的国家(安理会的5个常任理事国,美国、英国、中国、法国和俄罗斯必须各占一个名额)。法官应不论国籍,而且应尽量能够代表世界各大文化及主要法系,其中不得有两名属于同一国籍。法官不代表任何国家。他们的任期为9年,每3年更换三分之一。当选的法官应具有在本国担任最高司法职务的资格或者是公认的国际法权威。院长任期3年。法官与院长均可连选连任,任职期间享有外交特权、外交豁免权和相关便利。法官人选由常设仲裁院的仲裁员组成的国内团体或各国政府专为国际法院选举而委派的团体提名,联合国大会和联合国安理会选举产生。法官任期9年,并且可以连任,每三年改选三分之一的法官。所有决议都必须在出席法官多数同意后才能做出。其职能有两方面:  1、对当事国一致同意提交国际法院的法律争端,根据《联合国宪章》规定以及有关条约及公约做出判决;  2、对联合国其他机构或各种专门机构就其工作范围内提出的任何法律问题发表咨询意见。  现任国际法院院长是英国籍法官罗莎琳·希金斯(Rosalyn Higgins)。  组成:  国际法院的主要机构有简易程序分庭、预算和行政委员会、关系委员会、图书馆委员会、修订国际法院规约委员会和国际海洋法庭等。
2023-09-12 23:51:372

(联合国宪法)发表于哪年?

联合国宪章   [简介  《联合国宪章》被认为是联合国的基本大法,它既确立了联合国的宗旨、原则和组织机构设置,又规定了成员国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以及处理国际关系、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的基本原则和方法。遵守联合国宪章、维护联合国威信是每个成员国不可推脱的责任。1945年6月26日,来自50个国家的代表在美国旧金山签署了《联合国宪章》。《联合国宪章》于同年10月24日起生效,联合国正式成立。1947年10月,联合国大会把10月24日定为“联合国日”。  《联合国宪章》的制定和联合国的诞生是现代国际关系史上的一件大事,也是二战后规划和平体制的一项重大成就,它反映了各国民众的和平愿望。从酝酿建立联合国到签署《联合国宪章》历时约4年。1941年6月,英美法等国的代表在伦敦发表《同盟国宣言》,提出了维护和平、制止侵略和促成国际合作的原则。1941年8月,美英发表《大西洋宪章》,促进了国际反法西斯统一战线的形成。1942年1月1日,中国、美国、英国、苏联等26国代表在华盛顿签订了《联合国家宣言》,表示支持《大西洋宪章》,并第一次使用“联合国”一词。1943年10月30日,中、美、英、苏4国在莫斯科发表《普遍安全宣言》,声明有必要建立一个普遍性的国际组织,以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1944年8月至10月,苏、英、美3国和中、英、美3国代表先后在华盛顿的敦巴顿橡树园举行会议,提出了组织联合国的方案,并拟定出《联合国宪章》的基本轮廓。1945年4月25日,50国代表开始在旧金山举行“联合国国际组织会议”,6月25日一致通过了《联合国宪章》,并于次日举行签字仪式。  《联合国宪章》作为联合国组织的总章程,除序言和结语外,共分19章111条。它表达了使人类不再遭受战祸的决心,并且为防止战争、维持和平建立起一套完整、可行的运作机制。宪章规定,联合国的宗旨是“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制止侵略行为”、“发展国际间以尊重各国人民平等权利自决原则为基础的友好关系”和“促成国际合作”等。宪章还规定联合国及其会员国应遵循所有会员国主权平等、各会员国应以和平方式解决其国际争端、各会员国在它们的国际关系中不得对其他国家进行武力威胁或使用武力,以及不得干涉各国内政等原则。(以下简称“宪章”)  《宪章》规定,为实现上述宗旨,联合国及其会员国应遵循下列原则:联合国组织基于所有会员国主权平等;各会员国应忠实履行它们依宪章规定所承担的义务;各会员国应该以和平方法解决它们的国际争端;各会员国不得对别国使用武力或武力威胁;联合国对任何国家采取防止或强制性行动时,各国不得对该国提供协助;在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方面,联合国应要求非会员国遵循上述原则;联合国除执行决议外,不得干涉任何国家国内管辖的事项。   《宪章》规定联合国成员一律平等,相互尊重主权、领土完整和政治独立,反对使用武力或武力相威胁解决彼此间的纠纷,提倡通过对话和谈判方式化解争端。《宪章》第一章第一条、第二条,第五章第二十三条,第六章第三十三条等条款均对此有所规定。   《宪章》强调安理会在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方面的权威性,规定只有安理会有权采取包括军事手段在内的一切必要措施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而且强调只有所有非军事手段被证明无效时才可诉诸武力。《宪章》第五、第六和第七章对上述原则有详细的表述。  国际法院规约是《联合国宪章》的组成部分。
2023-09-12 23:51:561

国际法效力的根据是

法律分析:1、自然法学派2、 实在法学派3、 国家意志说与国家自我限制说4、社会连带主义法学派5、 规范法学派6、 政策定向说。在国际法效力的根据问题上,国际法学界的认识可谓莫衷一是。上述诸种理论或学说各有其合理性,分别试图从历史、社会、政治、道德、规范本身和法律本质等不同的角度来说明国际法约束力的来源。法律依据:《国际法院规约》第三十八条 法院对于陈诉各项争端,应依国际法裁判之,裁判时应适用:(子)不论普通或特别国际协约,确立诉讼当事国明白承认之规条者。(丑)国际习惯,作为通例之证明而经接受为法律者。(寅)一般法律原则为文明各国所承认者。(卯)在第五十九条规定之下,司法判例及各国权威最高之公法学家学说,作为确定法律原则之补助资料者。前项规定不妨碍法院经当事国同意本"公允及善良"原则裁判案件之权。第五十九条 法院之裁判除对于当事国及本案外,无拘束力
2023-09-12 23:52:151

根据国际法相关规则,关于国际争端解决方式,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答案】:B、C本题考查国际争端的解决。A项,现代国际法认为武装干涉是一种非法行为。所以A错误。B项,调停是第三国以调停人的身份,就争端的解决提出方案,并直接参加或主持谈判,以协助争端解决,是合法的政治解决争端的方法。所以B正确。C项,根据国际法院对事管辖中的自愿管辖原则,对于任何争端,当事国都可以在争端发生后,达成协议,将争端提交国际法院,法院根据当事国各方的同意进行管辖。这是合法的纠纷解决手段。所以C正确。D项,《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院规约》,国际法院除诉讼活动外,还有提供法律咨询的重要职能,称为法院的咨询管辖权。法院作出的咨询意见虽然没有法律拘束力,但对于有关问题的解决以及国际法的发展都具有重要的影响。所以D错误。
2023-09-12 23:52:251

国际法有没有强制力

在国内外有各种不同的认识。对国际法的强制性问题,人们往往从国内法出发,理解为由一定的强制机关以一定的强制手段来保证法律适用的效果,达到立法者的目的。法律依据:《国际法院规约》第三十八条一、法院对于陈诉各项争端,应依国际法裁判之,裁判时应适用:(子)不论普通或特别国际协约,确立诉讼当事国明白承认之规条者。(丑)国际习惯,作为通例之证明而经接受为法律者。(寅)一般法律原则为文明各国所承认者。(卯)在第五十九条规定之下,司法判例及各国权威最高之公法学家学说,作为确定法律原则之补助资料者。二、前项规定不妨碍法院经当事国同意本“公允及善良”原则裁判案件之权。
2023-09-12 23:52:321

国际法渊源是指什么

【法律分析】国际法渊源,是指国际法原则、规则和规章、制度第一次出现的地方。由于国际社会没有一个国家之上的国际立法机关,国际法也没有形成一个系统的法典,所以,在解决国际争端或者裁判案件时就必须确定适用于该争端或案件的法律。国际习惯法:实质上就是适用于尚未组织起来的国际社会的国际法。国际习惯法的构成有两个要素:1.普遍的或区域性的国家实践;2.这种实践为有关国家承认为法律。国际习惯法常常是以早期条约的某些条款为其渊源,这些条款后来就被承认为法规。但是也有个别的国际法规则是由世界列强的大致相同的实践发展而成的。【法律依据】《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 第一款的全部列举广义上来说是国际法的形式渊源(一)法院对于陈诉各项争端,应依国际法裁判之,裁判时应适用:①、不论普通或特别国际协约,确立当事国明白承认之规则者;②、国际习惯,作为通例之证明而经接受为法律者;③、一般法律原则为文明各国所承认者;④、在第五十九条规定之下,司法判例及各国权威最高之公法学家学说,作为确定法律原则之补助资料者;在这条规约中,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是严格法律意义上的渊源,而后两者是广泛历史意义上的渊源。《国际法法条》第一条 为了明确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合理解决涉外民事争议,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 第二条 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法律,依照本法确定。其他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另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本法和其他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没有规定的,适用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第三条 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可以明示选择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法律。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有强制性规定的,直接适用该强制性规定. 第五条 外国法律的适用将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公共利益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六条 涉外民事关系适用外国法律,该国不同区域实施不同法律的,适用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区域的法律。 第七条 诉讼时效,适用相关涉外民事关系应当适用的法律。 第八条 涉外民事关系的定性,适用法院地法律。第九条 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不包括该国的法律适用法. 第十条 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由人民法院、仲裁机
2023-09-12 23:52:471

论文格式及要求

论文格式及要求   论文写作是一项较为严谨的学术性工作,就连格式也是有着一定要求。以下是我收集整理的论文格式及要求,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一、论文撰写要求   (三)毕业论文应由学生本人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不允许多人合作,更不允许相互抄袭、剽窃。如有抄袭,一经发现按作弊处理。   (四)毕业论文应当做到观点新颖、明确,材料翔实、有力,结构完整、严谨,语言通顺,格式规范。   (五)毕业论文内容主要包括:封面、目录、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致谢。字数:5000-8000字。   1.摘要:摘要是论文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以提供文献内容梗概为目的,不加评论和补充解释,简明、确切地记述文献重要内容的短文。应具有独立性和自明性,即它自身就能独立成文,不阅读全文就能获得必要的信息。一般以200-300字左右为宜。   撰写摘要的注意事项:   (1)要客观、如实地反映一次性文献,排除本学科领域已成为常识的内容,切不可把应在引言中出现的内容写入文摘,不要对论文作诠释和评论(尤其是自我评价)。   (2)要着重反映新内容和作者特别强调的观点。   (3)不得简单重复论文题名已有的信息。   (4)书写要合乎语法,保持上下文的逻辑关系;结构严谨,表达简明,语义确切;一般不分段落。   (5)要用第三人称,应采用“对u2026u2026进行了研究”、“报道了u2026u2026现状”等,不必用“本文”、“本人”等作为主语。   (6)要使用规范化的名词术语,新术语或尚无合适汉字术语的,可用原文或译出后加括号注明原文。   2.关键词:是从论文中选取出来用以标示论文主要内容的名词性术语,不能使用“影响”、“对策”等非专业术语。一篇论文应有3~5个关键词。   3.目录:毕业论文要设目录,目录只列至三级标题,不得使用章、节等。目录标题后要标明页码。   4.正文:正文一般应包括引言、本论和结论三个部分。毕业论文的主体部分应划分不同层次,而且要尽可能加上小标题,明确内容要点。尽量不使用①②或字母。   5.参考文献:每篇论文应列示至少5个以上所引用的参考文献资料,必须注明引用教材(或著作、期刊等)的"作者名、书名(或著作名、篇名)、出版单位(期刊名)、时间。引用其他参考材料也应注明资料来源。   二、论文写作规范   (一)格式及纸张要求   1.一篇完整的论文由四个部分构成,即目录、内容提要、正文、参考文献。   2.四个部分的编辑统一用word文档形式,页面设置为A4纸的默认设置(即页边距上、下各为2.54cm,左右各为3.17cm)。   3.统一用A4纸单面打印,编辑文档时统一用中文下的全角。   4.目录和内容提要分别作为一个独立的word文档进行编辑,且只占一页A4纸,这两个文档不要注明页码。   5.正文要注明页码,首页显示页码,页码居中。   6.参考文献算作正文的最后一页,且要注明页码,但是要单独占一页,从第一行写起。   (二)具体要求   论文应主题明确,文字精练,数据可靠,篇幅以5000-8000字。论文应包括七大部分(按顺序):封面、目录、题目摘要关键词等、正文、结论、参考文献及致谢。具体格式(按顺序)如下:   第一页:封面   1、论文题目(小二号字、加粗、宋体、居中)   2、学校(四号字、加粗、宋体)(以下同)   3、系别   4、专业   5、作者   6、指导老师   7、学号   8、班级   第二页:目录   标题:目 录(三号 黑体 居中)   格式要求:   目录格式要求(最好用word“插入”功能自动生成目录):   (1)一般设为3级目录;   (2)同级别的标题上下对齐,不同级别的标题上下错开两个汉字的位置;   (3)第一级别的标题要顶格,或缩进两个汉字的位置;   (4)字体要上下对齐;   (5)标题全用小四、宋体,第一级别的标题加粗;   (6)序号中的“.”点占半个汉字的位置。   例如:   1.研究背景和意义..............................................1   1.1 研究背景..............................................1   1.2 研究意义..............................................2   2.成本会计发展的必然性........................................2   2.1 知识经济的冲击........................................3   2.2 电子网络的发展........................................3   结论..........................................................8   参考文献......................................................9   致谢.........................................................10   第三页:论文题目、姓名、班级、摘要、关键词   题目:论文题目 例如:成本会计发展趋势的思考(三号、黑体、加粗、居中)   姓名、系别、班级(小四、宋体、居中)   (空一行)   摘 要(三号、黑体、加粗、居中)   阐述文字用小四号,宋体,开头缩进两个汉字的位置   摘要尽量写成报道性的,主要是所论主题和结论。字数一般在150左右;   例如:在新经济形势下,成本会计的发展成为必然的趋势,这有宏观因素也有微观因素u2026u2026u2026   (空二行)   关键词:(3到5个,小三,黑体,开头缩进两个汉字的位置).   第四页:正文   注意:正文第一部分必须为“研究背景和意义”   1、一级标题   1.研究背景和意义 (一级标题是三号字、黑体、加粗、居左顶格)   2、二级标题   1.1 研究背景(二级标题是小三号、黑体、加粗、居左顶格 在1.1和研究之间空半个字)   3、三级标题   1.1.1 (如果有三级标题,则为四号、黑体、加粗、顶格居左 在序号与文字间空半个字)   4、四级标题   a.......(如果有四级标题,为小四号、黑体、加粗、前面空两个汉字位置)   5、论述的文字   论述的文字,用小四号字,宋体,每段开头,缩进两个汉字的位置   以下正文的规范相同。例如:   企业内部控制是指一个单位为了实现其经营目标,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会计信息资料的正确可靠,确保经营方针的贯彻执行,保证经营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而在单位内部采取的自我调整、约束、规划、评价和控制的一系列方法、手续与措施的总称。而成本会计是指为了求得产品的总成本和单位成本而核算全部生产费用的会计,成本会计的中心内容为成本核算。二者在企业运营中相互联系,密不可分,其中综合运用最广的是作业成本法。   结论(正文后另起一页)   标题:结 论(三号、黑体、加粗,居中)   内容;开头缩进两个汉字位置,小四,宋体)   参考文献(结论后另起一页)   标题:参考文献 (三号、黑体、加粗、居中)   内容:【1】u2026u2026u2026u2026(小四、宋体、前面空两个汉字位置,下同)   参考文献著录原则:选择主要的、近期(3~5年)发表的相关文献,所引文献要按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次序编号。   致谢(参考文献后另起一页)   标题:致 谢(三号、黑体、加粗、居中)   内容:(小四、宋体 开头缩进两个汉字的位置)   (三)论文提交   参加“专家组答辩”的论文须提交给系部一式三份,左侧装订,用学院统一下发的论文封皮外包(不装订),并需提供电子版论文到会计系教学秘书办公室;参加“电话答辩”的同学要交给系部论文二份,用学院统一下发的论文封皮外包(不装订)。   (四)写作过程要求   原则上论文写作过程中,同学应至少每两周和论文指导老师面谈一次。如果因特殊情况不能面谈者,须经论文指导老师同意改为其他方式接受指导。   未按要求主动与论文指导老师定期联系,又无正当理由者,论文按“不及格”论处。 ;
2023-09-12 23:43:481

政治监督包含哪些内容

党内监督的主要内容和重点内容有哪些  党内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政治纪律的监督。  (2)党内规章制度的监督。  (3)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  (4)思想作风的监督。    党内监督的重点内容包括:  (1)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情况;  (2)遵守宪法、法律,坚持依法行政的情况;  (3)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4)保障党员权利的情况;  (5)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情况;  (6)密切联系群众,实现、维护、发展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情况;  (7)廉洁自律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
2023-09-12 23:43:502

排列组合解题技巧

1、分类与分步法在解答题目中含有限定条件这一类排列组合问题时,我们应该先将题目中所提到的元素按照其特性进行分类,然后按照事件的先后顺序对题目进行分步解答,同时保证每一步都是相对独立,不要算重或漏算。在最后的计算过程中要注意计算法则分类则和,分步则积。例如:有五个苹果排成一排,其中甲苹果不能排在排头,乙苹果不能排在末尾,问共有几种排法?分析:根据题意我们可以先排甲,对甲的位置进行讨论:1)若将甲苹果排在末尾,那么剩下四个苹果就可以任意排了,共有A 种排法;2)若将甲苹果排在第二,第三或第四个位置上,则有A A A 3种排法,然后根据排列组合中分类计数原理,将所有结果进行相加,共有A +A A A =78种排法。2、特殊元素优先考虑发在一道排列组合题目中如果含有某个特殊元素,一般我们应优先考虑特殊元素,从特殊元素着手,然后再考虑其它元素的排列组合问题。例如有五张卡片,卡片上依次标注的数字为0,2,3,4,5,选择三张卡片组成一个三位数,问组成的三位数中有多少是偶数?分析:根据题意要求组成的这个三位数是偶数,所以最后一个数字一定要是偶数,只能是0或2或4,又因为0不能排在首位,所以本题中0就是特殊元素,应优先考虑。根据0排放的位置我们将0分成两类,:1)0排末尾时有A 个;2)0不排在末尾时,则有个A A A ;根据分类计数的原理,总共有A +A A A =30个。3、混合问题先选后排法对于排列组合中混合类的问题,我们一般可以先将所需的元素选出来然后再对元素进行排列组合。例如4个不同小球滚入四个不同的小洞中,正好有一个空洞,问小球共有多少种滚法?分析:题目中提到正好一空的洞,所以肯定有一个洞中滚入了两个小球。首先我们先将2个小球选出来,从4个中选2个,共有C 种选法;接下来在从4小洞中选3个洞来装小球,共有C 种选法;然后把选出来的的2个小球看成是一个小球,这样就变成了3个小球,3个球滚入3个洞中共有A 种滚法,再根据分步计数的原理共有C C A 种滚法。4、否定问题淘汰法对于排列组合中含有否定意思的问题,可以从整体中把不符合条件的去除,但需要注意的时一定要细心,不能除去多了或者少了。例如在方法2中的例题,就可以用此种方法来解答:5张卡片排成三位数,共有A 种排法,但0不能排在首位,所以需要去除这种情况;而且因为是偶数所以3、5不能排在最后一位,所以也要去除。故共有A -A -A A A =30。5、相邻捆绑法,相隔插空法在解答几个元素相邻的排列组合问题时,我们应先从整体进行考虑,将题目中要求相邻的元素捆绑成一个元素进行排列组合,然后在对捆绑的部分进行排序,这种解题的方法就叫捆绑法。例如有8本不同的书;包括3语文书,2本化学书和3本其它学科的书籍。把这些书排成一行,但要3本语文书必须排在一起,2本化学书也必须排在一起的排法共有多少种?分析:首先把3本语文书看成一个整体,2本化学书看成一个整体,这样加上其他3本书,就相当于5个元素,全排列共有A 种排法;3本语文书有A 种排法,2本化学书有A 种排法;然后根据分步计数原理共有A A A =1440种排法。
2023-09-12 23:43:531

2022小学教师个人工作总结800字

教师对学生的爱应该是正直、公正、坦荡、无私的,不是偏狭、庸俗的。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的关于2022小学教师 个人 工作 总结 800字五篇。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2022小学教师个人工作总结800字1 从20--年9月起,我在港口中学担任化学 教育 教学工作,我坚持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水平和教学业务能力, 爱岗敬业 ,恪尽守职,认真教书育人,努力提高学生素质,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适应能力。现将一学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思想方面 1、加强思想政治学习,不断更新思想理念,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及自学相关的知识,通过学习,使我增强了作为人民教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严格按《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学校的 规章制度 要求自己,树立良好形象,在学生中起言传身教的作用,积极完成本职工作,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友善待人,对全体学生一视同仁,关心体贴,言教身教并重。 二、教学方面 1、扎实工作,认真完成教学任务。以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为重点,认真落实教学常规及教学改革 措施 ,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大力推进素质教育。 2、积极进行新教材、新教法、新教育思想的学习、与运用实践。现正值教学改革的新时期,本学期,我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教研教改的活动,把学习的 方法 应用到实践中来。本学期学校搞了教师公开课,我也积极的参加。在整个公开课的活动中,我学会了许多,在以后工作和学习中去我将会更加积极、主动。 3、完善作业批改,作业布置精练,有针对性,层次性。 4、坚持参加教学研讨活动,经常向 经验 丰富的教师请教并常在一起讨论教学问题,不断汲取他人宝贵的经验,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 这就是我在化学教学方面的些许认识和做法,我相信化学知识取之不尽,化学资源用之不竭。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用我全部的智慧,打造自己的化学教学一方蔚蓝的天空。 2022小学教师个人工作总结800字2 现将任职以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思想态度、履行职责方面 本人身体健康,对工作热情饱满、兢兢业业,讲求实效、乐于奉献。热爱教育事业,满负荷或超负荷工作。任劳任怨,从不计较个人得失,始终保持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献身农村初中教育的精神,二十多年如一日,对学校分给的各项任务毫无怨言并按质按量主动完成,绝少因个人原因而请假误课。除了正常的教育教学外,还经常主动加班加点做好学校的其他工作。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以自己的教育教学效果和人格魅力赢得了广大师生的赞誉。在思想上要求进步,行动上严于律己,使自己从一个普通教师成长为学校的骨干教师和教研组长。 二、专业技术工作方面 本人 毕业 于河北师范大学,具有较高教学理论水平和扎实的教学基本功,能胜任初中语文大循环教学。多年的教育教学实践形成了自己的一整套教育 教学方法 和独特教学风格。多次承担县级、校级公开课、引领课和示范课,受到了教研室和同事们的一致好评。本人教学成绩显著,每年的八校升级联考中所教班级语文成绩一直位居榜首,从--年以来,本人所带班级参加中考其成绩均为全县前五名。 尽管本人在业务上相对比较出色,但仍主动参加各种业务培训,自费订阅了大量的相关学科书刊,坚持自学,不断提高,不断超越自我。无论是集中培训还是自学均超额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分。 从教以来,一直任班主任。担任班主任期间,能深入学生中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勤于家访。作为班主任,本人较为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和能力培养,实行“赏识教育”,做到因材施教,综合评价学生,让学生都能成为各有所长的社会有用人材。经常利用主题班会进行 安全教育 和团队精神培育,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注重情感培养和心理健康教育,让学生养成严于律己、不断上进的良好习惯,本人所带的班级都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班风、学风在学校同年级中也相对较好,没有出现过重大违纪事件,并多次被评为校级先进班级。 作为学校的教研组长,我特别注重校本教研工作的研究和开展,研究校本教研的形式、内容和方法。做到以教兴研,以研促教。 在培养年轻教师方面成绩显著。本人非常关注年轻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注重与他们培养感情,热心指导他们的成长。如担任班主任的戈彩萧、高立超、马梦佳等年轻老师,每当工作上出现困难时,我都会为他们提供解决问题的建议,使问题得到顺利解决。现在他们已经成为学校的班主任骨干。还有中级教师李义丰,初级教师李鹏珍等同志在在本人的悉心指导下,无论是语文教学还是班主任工作都有长足的进步,并很快成为学校骨干教师。李义丰同志还被评被为县优秀教师。 三、课外实践活动及教学科研方面 作为一个语文教师,本人不仅能够很好的完成教学任务,并且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本人从--年以来一直担任学校语文课外兴趣小组的首席辅导员,指导小组进行课外实践活动,并坚持每月进行一次专题讲座,每次都很受师生欢迎。 在教学科研方面,本人具有很强的科研能力,注重运用专业知识来解决教学实际问题。学识广博,能吃苦,肯钻研,观察细致入微,见解独到。这些成果有较强的教学指导意义和学术研究价值。所写论文多次获奖,在期刊上有学术论文发表。如--年参与《课时测评》河大版 九年级语文 下册的编写工作,此书由内蒙古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年-月在《教育教学论坛》发表《新课标下的语文课堂教学》一文。 四、获奖情况 成绩只能代表过去,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更加努力,进一步提高自己的思想水平和专业技术水平,力争更上一层楼。 2022小学教师个人工作总结800字3 本人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坚决拥护党的正确领导,立志献身教育事业。自任教以来,勤勤恳恳,默默奉献,对工作尽职尽责。对教学不断研究,不断创新,对自身不断完善,努力提高政治思想觉悟, 文化 专业知识水平,刻意培养教育教学能力。现总结三大点: 一.重视自身建设,努力提高业务水平: “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教师职业要成个人永久职业,人必须永远保持“学高”这一范畴。“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再学习”“终身教育”就成了它的注解。 可以说,思想是主宰人类行动的将帅。因此要让自己为人民服务,献身于教育事业。首先必须端正思想,明确人生目标,不断地从各方面提高自身素质,完善自我,不断创新,努力培养适应时代需要,为社会作贡献的有用人才,有了这样的明确目标后,我们就不会再为环境,为条件而懊恼不已了。虽讲台摇摇欲倒,我依然操起教鞭;虽工作几经周折,我依然毫无怨言。 有人说,一个教师应该具备半个演讲家的口才,半个作家的文才,半个演员的`表演艺术……绌于言词的我为了锻炼口才,磁带买了一打又一打。为了提到写作能力,我在1990年参加了中国人民大学文学写作培训,并以《企业家报》.《诗刊》等为练笔场所。为了扩大自己的知识面,我在1992年参加了《企业家报》书友会。为了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水平,我积极参加市进修学校安排的电化教学.教学技能。基本功等各类培训。2000.6取得了计算机培训合格证书,为了充实的教学理论,更新教学理念,我阅读了《球形教学法》.《读写结合法》.《课堂教学模式探讨》.《于永正的读式教学》以及《支玉恒理论》等数十本理论书籍。总之,我努力朝着我的话去做:一个合格的教师应该有着永远清醒的头脑,时常新鲜的血液。 二.为教育事业,为培养人才做贡献: 一名教师的广义目标是为教育事业做贡献,而狭义地说,实际目标就是教好书,培养出人才。对此,我十几年的教育生涯是最好的注解和补充。 十几年来,我连续担任1—5年级语文兼班主任,平时将时间都用在教育教学工作上。在执教中为教好书、育好人,不知花了多少心血,特别是这些一年级刚进学校的学生,他们一点也不懂,我下决心教好他们,每学期都能按要求认真制订好教育、 教学 工作计划 ,根据刚入学的学生的个性,采取不同的方法教育他,每天都是早出晚归,风雨无阻。平时很注意自己班主任应有的职责,课外经常对学生进行耐心、细致的辅导工作,开展科学性、知识性、趣味性的活动,培养能力、开发智力。同时对后进生和差生都进行了细心的引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平时经常与学生打成一片,了解他们的心理特征,做他们的知心朋友。在课堂上,为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我经常鼓励他们,给戴红花。使学生对学习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及时批改作业,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想尽一切办法,提高和巩固他们和知识,经常叫他们谈谈心。为了使学生尽快地得到进步,我还利用双休日、傍晚、假日与家长取的密切联系,和他们共同教育好其子女。功夫不负有心人,这些后进生在我的精心教育下,思想有了较大的转变,成绩也进步了。平时为了使更好更快地掌握知识,我认真备课,充分利用课堂时间进行认真教学。课内重视学生思维能力和创新思想的培养,让学生多动脑、提问题。由此所形成的独特的课堂教学受到了在校师生的一致好评。 没有爱就没有教育。真正的教育其实是爱的教育。只有对祖国热爱,对事业的热爱,对学生的热爱,才能教好书,管好班级。十几年来,我一直都担任中高年级的班主任。辅导员工作。在工作中从不歧视差生。而是想方设法了解学生,深入到学生中间,做学生的贴心人。很多所谓的差生在我的教导下变得规规矩距,热爱学习,热爱集体。我所接管的班级也能够在比较短的时间内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 光有爱而缺乏课堂教学艺术是不能达到科学.高效的目的的。我十几年从事高年级语文教学,在教学中刻苦钻研,勇于探索。根据目前农村学生接触媒体的实际情况,主张教材应以教科书为主,以大量课外读物为辅的大语文观,提出“课堂教学到效化,课外阅读大量化,让学生在读中开发潜能,在读中自我教育”的做法。主张教学实践应紧随社会发展趋势,迎合社会发展需要,与理论紧密联系,用理论指导实践,在实践中总结经验,提升理论。 三、重德育教育,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平时在教学中,不但注重学生的知识教学与能力的培养,还特别注重学生的德育教育,从学生一进校门,我就开始培养学生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母校、守纪律、勤奋学习,和同学团结友爱的好习惯。教育学生互相帮助、互相爱护。 通过实践对学生进行德育教育。如:有一次学校开展运动会,要求学生都穿上校服,我班上有一位失去双亲的孤儿,因生活困难,没钱购买校服,好几 天为此事闷闷不乐。当我将此事告诉全班学生时,全班学生向他伸出了友谊之手,将自己平时节省下的零用钱捐出来,给这位学生购买校服,使他重展天真的笑容。我市有位小孩得了败血病,得知情况,我班的学生积极捐款,其中有位同学捐出了101元零用钱来援助这位病孩换血。 以上这些,都是同我平时对学生进行积极有力德育教育分不开的。除此之外,我还在班内开展了丰富我彩、积极向上的有益活动。如:经常组织全班学生大扫除、定期检查卫生。为了培养学生观察能力,热爱祖国大自然,经常带学生出去活动,还有课文朗读、 故事 会、小制作、下棋比赛等,让学生找到乐趣、找到了自身的优点,从而懂得了学习的重要性,同时达到了爱国主义教育的目的。 我深深地懂得:一名新世纪的人民教师、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肩负着重大的历史使命和对未来的历史责任感。为了不辱使命,为了无愧自己的良心,我只能在教学这片热土上,做到更加勤恳。用自己的心血去拼、去搏“蜡炬成灰泪始干,春蚕到死丝方尽”。 2022小学教师个人工作总结800字4 本年度,本人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始终坚持党的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确立“以学生为主体”,“以培养学生主动发展”为中心的教学思想,重视学生的个性发展,重视激发学生的创造能力,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工作责任心强,认真备课、上课、听课、评课,及时批改作业、讲评作业,做好课后辅导工作,广泛获取各种知识,形成比较完整的知识结构,严格要求学生,尊重学生,发扬教学民主,使学生学有所得,不断提高,从而不断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并顺利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作为一名教师,我很清楚为人师表的重要性,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要育好人绝非简单的事情,做学生的好老师,做学生的好朋友,做学生的心理医生,关注学生的健康成长,从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侮辱学生人格是我一贯坚持的原则。 在这个原则下,我感觉到我也收获了学生们的尊重等,课堂上,优化教学方法,按常规做好课前、课中、课后的各项工作,认真钻研教材,课堂教学真正体现“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教学思想,创设情境,诱发学生的认知需求和创新欲望,使学生从情感、思维和行为上主动参与学习。 在培养学生形象和抽象、分析和综合思维能力的同时,有意识地培养学生求新、求异、聚合、发散等创新学习活动所要求的 思维方式 和方法。 以学生创新学习为主线组织课堂教学活动,鼓励学生主动参与、主动探索、主动思考、主动操作、主动评价,运用启发学习、尝试学习、发现学习、合作学习等方法,在教学中求创新,在活动中促发展。 作为辅导员,我兢兢业业,一丝不苟,并且创造性的开展工作,根据学校实际,学生特点,结合时代要求,设计,组织全校少先队员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活动。组织全校师生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取得了很多优异成绩。我校学生参加区局组织的 乒乓球 比赛, 足球 赛,校园集体舞大赛均获得了大奖,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我被评委商州区师德先进个人,优秀辅导员。 我热爱自己的事业,兢兢业业地、按时、按质地完成每一项工作。并且尽量争取多听课,多参加学习培训,从中学习别人的长处,领悟其中优秀的教学艺术。使我在工作上得到了长足的改进,也大大地提高了自己的工作效率。平时还注意不断地给自己充电,不断地 反思 提高,积极参加各类技能大赛,我撰写的多篇论文获奖,发表,多个课件,教学设计,教学反思获得各级奖励。 我热爱自己的学生,热爱自己所从事的教育事业,这份热爱,促使我在德,能,勤方面不断地努力想办法提高自己,也使我从不因为个人的私事耽误工作的时间,并能运用有效的工作时间做好自己的份内之事。 俗话说“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我总感觉自己在教学方面还有很多的不足,这也鞭策我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多学习,多动手,多思考,多总结,多反思,以期自己能得到更大的提高。不管怎样,希望自己能在今后的教学工作中,逐步完善教育教学方法,争取更大的进步。 2022小学教师个人工作总结800字5 20--年,本人在学校的工作安排下,担任了--教学工作。一学年以来,在学校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尽职尽责做好各项工作。现具体总结 一、 班主任工作 在担任--班班主任工作中,做到认真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重视班风、学风的培养,深入了解每个学生的思想动态。严格管理,积极与家长配合,研究教育学生的有效方法。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在担任班主任工作期间,针对学生常规工作常抓不懈,实施制度量化制度的管理。培养学生养成学习、清洁卫生等良好的习惯。努力创造一个团结向上,富有朝气的班集体。该班在各方面的表现都比较好,并在 体操 比赛中荣获第一名。 二、教学工作 在教学工作上,根据学校的工作目标和教材的内容,了解学生的实际情况通过钻研教材、研究具体教学方法,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学期工作计划,为整个学期的---教学工作定下目标和方向,保证了整个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在教学的过程中,学生是主体,让学生学好知识是老师的职责。因此,在教学之前,贯彻《九年义务教育---教学大纲》的精神,认真细致地研究教材,研究学生掌握知识的方法。通过钻研教学大纲和教材,不断探索,尝试各种教学的方法,以如何培养中学生创造能力教学实验专题。积极进行教学改革。积极参加市教研室、及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通过参观学习,外出听课,等教学活动,吸取相关的教学经验,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通过利用网络资源、各类相关专业的书报杂志了解现代教育的动向,开拓教学视野和思维。艺术需要个性,没有个性就无所谓艺术。在教学中尊重孩子的不同 兴趣 爱好 ,不同的生活感受和不同的表现形式,方法等等,使他们形成自己不同的风格,不强求一律。艺术的魅力就在于审美个性的独特性,越有个性的艺术就越美,越能发现独特的美的人就越有审美能力,越有创造力。所以,在---教育中,有意识地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通过各种游戏、比赛等教学手段,充分调动他们的学习兴趣及学习积极性。让他们的天性和个性得以自由健康的发挥。让学生在视、听、触觉中培养了创造性思维方式,在进行艺术创作时充分得以自由地运用。 三、第二课堂的开展,因材施教,做好培优工作。 抓好第二课堂,实施素质教学。根据本校学生的基础,发掘有----兴趣、特长的学生组织他们在第二课堂进行培养,并按年龄、基础等情况分为----兴趣小组初级班和创作班。按实际情况采用不同的计划、步骤,方法,进行有效的培训教学。学生经过一个学年有计划、有步骤的培训后,----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在学校的支持下建成本校特色的----,各方来宾对我校学生的----有着较高的评价。并在精神上支持我们的做法。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我校的文化氛围。 四、 其它 工作 除了日常的教学工作之外,负责校内大部分的宣传工作,为了能做好学校的宣传工作,不计酬劳,任劳任怨、加班加点,按时保质完成工作。如…… 在这一学年的工作中,通过和同事共同的努力,提高了我校的----水平,取得一定的成绩。但在教学工作中,自身尚有不足之处,还需继续努力提高自身的能力。寄望于下一学年度为提高我校学生的----水平,营造校园的文化气氛,促进我校素质教育的发展作更大的努力! 2022小学教师个人工作总结800字相关 文章 : ★ 2022教师个人年度思想工作总结5篇 ★ 2022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工作总结10篇 ★ 2022教师学期末个人工作总结5篇 ★ 2022小学教师自我工作总结 ★ 2022年小学数学教师个人工作总结11篇 ★ 2022教师个人工作总结范文10篇 ★ 2022小学音乐教师个人工作总结10篇 ★ 2022新教师个人工作总结范文五篇 ★ 2022教师工作总结个人总结10篇 ★ 2022教师个人工作总结范文十篇
2023-09-12 23:43:531

知法懂法学法用法守法是每个人都有吗

是每个人都有。中国是一个法制社会。作为一个现代公民,我们每人都应该学法、懂法、用法,只有这样,才能根据法律所规定的社会规范行事,才能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3-09-12 23:43:541

什么是人权

人权是指“人,因其为人而应享有的权利”。它主要的含义:每个人都应该受到合乎人权的对待。1、人权的本质特征和要求是自由和平等;2、人权的实质内容和目标是人的生存和发展。没有自由、平等作保证,人类就不能作为人来生存和发展,就谈不上符合人的尊严、本性的生存和发展,也就谈不上人权;3、另一方面,自由、平等是为人的生存和全面发展服务的。自由、平等的目的是人,是使人摆脱一切压迫、剥削和歧视,获得有尊严的生存和全面自由的发展。一旦脱离人的生存和发展,自由和平等就必然会流于形式,变得空洞无物、失去意义;4、因此,所谓人权,就其完整的意义而言,就是人人自由、平等地生存和发展的权利,或者说,就是人人基于生存和发展所必需的自由、平等权利。
2023-09-12 23:43:561

个人信用等级怎么查询??

什么的信用等级
2023-09-12 23:43:586

大学生物专业有哪些课程?

大学生物专业有动物生物学、植物生物学、微生物学、生物化学、细胞生物学、遗传学、发育生物学、神经生物学、分子生物学、生态学等。 生物工程专业包括细胞工程、酶工程、微生物工程(发酵工程)和遗传工程等。对于毕业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要求严格。生物科学专业的毕业生主要在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以及国家机关等部门从事科研、教学和高级管理工作。  生物学科是研究生物(包含植物、动物、微生物)结构、功能、发生和发展规律的科学,是研究生命现象、生物活动规律的科学。从广义来说,生物学科包含了植物学、动物学、微生物学、遗传学、生物化学、细胞生物学、基础生态学、动物生理学、植物生理学等等;如果从微观层面来看,本科专业中理学门类下有生物科学大类。
2023-09-12 23:43:461

较好用的项目管理软件有哪些?

项目管理软件有很多,有通用型和垂直型之分,个人建议还是选择垂直型软件,更加符合企业需求
2023-09-12 23:43:4611

3A系统是什么?

  3A系统简介:  3A系统是半导体厂商AMD提供的整合计算机平台,将集合了AMD处理器、AMD芯片组和AMD显卡(ATI显卡)的整合平台称为AMD 3A平台们分别是通信自动化系统CAS,安全自动化系统SAS,管理自动化系统MAS。  由于CPU、GPU、chipset这三大核心组件都是AMD研发的结晶,因此“3A平台”拥有更加出色的稳定性和兼容性,另外在性价比、功耗等方面,“3A平台”的优势也非常明显。
2023-09-12 23:43:453

网页设计师需要考什么证书

需要``网页设计师证 如果你网页三剑客`HTML.CSS.PS.和一些其他的设计基础知识掌握的不错`就可以考了.好象还需要掌握java基础..高级的网页设计师一般要掌ASP,javascript,VbScript.如果参加过比较好的比赛拿的奖或者是有过相关制作经验,会比一般证书有用得多。adobe网络设计师证书。考四门软件ps,dw,flash和Fireworks 在线考试的
2023-09-12 23:43:443

营销管理论文提纲

营销管理论文提纲3篇    营销管理论文提纲篇一:   题目:企业市场营销管理水平探究   摘要:将市场营销管理工作作为研讨的中心,在分析影响企业市场营销要素的基础上,提供了企业制定市场营销规划的主要步骤,提出了提高市场营销设计的水平、完善市场营销的管理和组织机构、优化市场营销的渠道与路径等建议,为企业提高市场营销水平、提升营销管理质量进行了行业性的思考。   关键词:市场经济;市场营销;企业;路径;渠道;组织;管理水平   1影响企业市场营销的要素   1.1影响企业市场营销的微观环境   1.2影响企业市场营销的宏观环境   1.3影响企业市场营销的市场环境   2企业制定市场营销规划的"主要步骤   2.1分析市场的需求制定   2.2评价市场的机会   2.3选择企业的市场目标   3企业提高市场营销管理质量和水平的对策   3.1提高市场营销设计的水平   3.2完善市场营销的管理和组织机构   3.3优化市场营销的渠道与路径   4结语    营销管理论文提纲篇二:   题目:电力营销管理信息系统设计及实现探讨   摘要:电力营销是以通信、网络技术为核心构建的信息管理系统,在对电力营销信息进行采集、业务管理以及处理、分析过程中,能够给客户提供良好的应用服务。为了实现电力营销管理信息系统的有利开发,对电力营销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了简要阐述,并促进其系统结构设计与实现技术的合理探讨。   关键词:电力营销;信息系统;结构设计;技术   1电力营销管理信息系统结构   2电力营销管理信息系统结构设计   2.1基本结构   2.2部署应用   3电力营销管理信息系统的实现技术   3.1耦合技术的构建   3.2工作流的技术   3.3安全管理技术   结束语    营销管理论文提纲篇三:   题目: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营销管理方法   摘要:当前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获得了较快的发展,未来发展前景也比较乐观,是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一种主要形式,但是在产品的相关营销管理工作中还存在很多不足之处,在实际的探讨中需要结合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具体状况,正确认识理财产品在商业银行营销管理中所处的地位与作用,然后对相关的营销管理策略进行不断的改进。   关键词: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营销管理   一、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营销特点   二、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营销管理策略分析   1.适度开发针对中低端客户的理财产品   2.提高服务水平,增强分支行等网点   3.合理规范理财服务,防范理财产品的法律风险   三、结束语 ;
2023-09-12 23:43:401

人权名词解释

人权:又称公民权利、基本权利,指每个人作为人应当享有的基本权利。基本人权包括生存权、发展权、人生自由权、政治权、经济社会文化权。人权原则最初是作为君权和神权的对立物提出的。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的天赋人权理论的提出,在革命胜利后,将其上升为宪法原则,具体列举或规定了个人所享有的权利,并辅以具体的制度以实现这些权利。
2023-09-12 23:43: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