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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区别 劳动法

法律主观:关于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有哪些做以下回答,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以提供劳务为内容而签订的协议。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一)二者的法律性质不同。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依据,属于的范畴;劳务合同是建立民事、经济法律关系的依据,属于民法、经济法的范畴。(二)对合同主体要求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劳务合同的主体既可以都是公民,也可以都是法人,或者是公民与法人,劳务合同对主体没有特殊要求。(三)合同主体的地位不同。劳动合同签订后,劳动者便成为用人单位的一员,二者的关系具有从属性,劳务合同的主体之间并不存在从属关系,双方始终是相互独立的平等主体,以自己的名义分别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四)合同的内容不同。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劳务合同无须规定这方面的内容。(五)确定报酬的原则不同。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以及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付劳动报酬,劳动福利待遇等,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劳务合同中的劳务价格是按等价有偿的原则支付。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是两类不同性质的合同。简单来说,通过劳动合同,你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这种关系用劳动法来调整;而劳务合同则是民事合同的一种,它属于,由来调整,即委托单位将一定的任务交给被委托方,被委托方(你)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任务或者提交结果,委托方支付给你费用(劳务费),除此之外,委托方没有其他的比如上保险义务,因为你不是该单位的员工。由上可知,如果用人单位与某个人签订了劳务合同,这个人就没有与用人单位建立正式的、法律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就不属于该单位的员工,自然就不需要上保险和办理住房公积金。但是,如果该单位接纳了某个人成为该单位的员工,发生了事实的劳动关系,而签的合同属于劳动合同的性质,只是把合同的名字写“劳务合同”,该合同仍然按照劳动合同来执行,该单位仍然应该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给员工上各种保险,办理住房公积金。另一方面,如果一些单位利用员工法律意识的淡薄,把该员工当作正式员工来安排工作,但在签订合同时,签订了真正意义上的劳务合同的话,该单位存在着违法的行为,要另当别论。最后,如果该单位确实只需要与某个人建立劳务合同的关系,该单位也只需要按照劳务合同来支付劳务费,不存在其他的费用。法律客观: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是极易混淆的两种合同,两者都是以人的劳动为给付标的的合同。劳动合同依劳动法第16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而劳务合同通常意义上是指雇佣合同。两者有一定的区别:(1)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合同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劳务合同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与法人、组织。(2)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除提供劳动之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服从其安排,遵守其规章制度等,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职工。但劳务合同的双方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彼此之间无从属性,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各自独立、地位平等。(3)主体的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4)报酬的性质不同因劳动合同的履行而产生的劳动报酬,具有分配性质,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不完全和不直接随市场供求情况变动,其支付形式往往特定化为一种持续、定期的工资支付;因劳务合同而取得的劳动报酬,按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支付,完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是商品价格的一次性支付,商品价格是与市场的变化直接联系的。(5)用人单位的义务不同劳动合同的履行贯穿着国家的干预,为了保护劳动者,《劳动法》给用人单位强制性地规定了许多义务,如必须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政府规定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等,这些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不得协商变更。劳务合同的雇主一般没有上述义务,当然双方可以约定上述内容,也可以不存在上述内容。(6)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合同主要由民法、经济法调整,而劳动合同则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范调整。(7)受国家干预程度不同劳动合同的条款及内容,国家常以强制性法律规范来规定。如劳动合同的解除,除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劳动法》规定的条件等。劳务合同受国家干预程度低,除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外,在合同内容的约定上主要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由双方当事人自由协商确定。(8)违反合同产生的法律责任不同劳动合同不履行、非法履行所产生的责任不仅有民事上的责任,而且还有行政上的责任,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工资,拒绝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同时还可以给用人单位警告等行政处分。劳务合同所产生的责任只有民事责任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不存在行政责任。(9)纠纷的处理方式不同劳动合同纠纷发生后,应先到劳动机关的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服的在法定期间内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劳动仲裁是前置程序;但劳务合同纠纷出现后可以诉讼,也可以经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10)劳动力的支配权不同在劳动合同关系中,劳动力的支配权,归掌握生产资料的用人单位行使,双方形成管理与被管理者的隶属关系;在劳务合同关系中则由劳务提供方自行组织和指挥劳动过程。

劳务协议与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法律分析:1)主体资格不同。(2)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3)主体的待遇不同。(4)报酬的性质不同。(5)用人单位的义务不同。(6)适用的法律不同。(7)受国家干预程度不同。(8)违反合同产生的法律责任不同。(9)纠纷的处理方式不同。(10)劳动力的支配权不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务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劳动合同和劳务协议的区别是:1、劳动合同的主体双方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而劳务协议的主体没有限制;2、签订劳动合同就建立了劳动关系,而劳务协议是建立民事、经济法律关系。劳务协议与劳动合同中的区别:1、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是一方为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合同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劳务协议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与法人、组织。2、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劳务协议的双方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3、主体的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4、报酬的性质不同。因劳动合同的履行而产生的劳动报酬,其支付形式往往特定化为一种持续、定期的工资支付;因劳务协议而取得的劳动报酬,按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支付,完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5、纠纷的处理方式不同。劳动合同纠纷发生后,应先到劳动机关的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服的在法定期间内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但劳务协议纠纷出现后可以起诉,也可以经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中国人寿劳动合同制员工工作总结

强调管理的重要性。没有范文。以下供参考,主要写一下主要的工作内容,如何努力工作,取得的成绩,最后提出一些合理化的建议或者新的努力方向。。。。。。。工作总结就是让上级知道你有什么贡献,体现你的工作价值所在。所以应该写好几点:1、你对岗位和工作上的认识2、具体你做了什么事3、你如何用心工作,哪些事情是你动脑子去解决的。就算没什么,也要写一些有难度的问题,你如何通过努力解决了4、以后工作中你还需提高哪些能力或充实哪些知识5、上级喜欢主动工作的人。你分内的事情都要有所准备,即事前准备工作以下供你参考:总结,就是把一个时间段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评价、总分析,分析成绩、不足、经验等。总结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是对已经做过的工作进行理性的思考。总结的基本要求1.总结必须有情况的概述和叙述,有的比较简单,有的比较详细。2.成绩和缺点。这是总结的主要内容。总结的目的就是要肯定成绩,找出缺点。成绩有哪些,有多大,表现在哪些方面,是怎样取得的;缺点有多少,表现在哪些方面,是怎样产生的,都应写清楚。3.经验和教训。为了便于今后工作,必须对以前的工作经验和教训进行分析、研究、概括,并形成理论知识。总结的注意事项:   1.一定要实事求是,成绩基本不夸大,缺点基本不缩小。这是分析、得出教训的基础。    2.条理要清楚。语句通顺,容易理解。3.要详略适宜。有重要的,有次要的,写作时要突出重点。总结中的问题要有主次、详略之分。总结的基本格式: 1、标题   2、正文    开头:概述情况,总体评价;提纲挈领,总括全文。   主体:分析成绩缺憾,总结经验教训。   结尾:分析问题,明确方向。    3、落款   署名与日期

派遣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法律主观:其一,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约定劳动者提供劳动,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报酬等内容的合同。而劳务派遣合同是劳务派遣单位与实际用工单位所签订的合同,其内容是由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具体的劳动者给用工单位等。其二,劳动合同是基于双方劳动关系的建立而签订的,而劳务派遣合同则是两个单位之间就派遣用工所签订,他们双方之间是一般的合同关系。其三,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身份上有隶属和管理的关系,由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管理,劳动者需服从管理。而劳务派遣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之间完全是平等的关系,不存在谁隶属于谁。其四,在劳动合同中,是劳动者直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而劳务派遣合同中,是派遣用工的派遣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其五,对于劳动合同,双方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具体是多长时间,完全由双方当事人自己约定。而劳务派遣中派遣单位与劳动者建立的劳动关系,不得低于两年。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劳务派遣要签劳动合同吗

法律分析:劳务派遣双方应当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合同具体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合同的违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劳务派遣协议是劳动合同吗

一、劳务派遣协议是劳动合同吗1、劳务派遣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属于劳务合同。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二、劳务派遣合同可以随时解除吗劳务派遣合同不可以随时解除。劳务合同关系解除的情形如下:1、约定的解除条件成立时可以解除合同关系;2、经合同当事人协商达成解除合同的合意即可以解除合同关系;3、遭遇了不可抗拒力的自然灾无法履行合同约定时可以解除合同关系等情形。如果用人单位解除劳务派遣合同,派遣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怎么区分劳务派遣合同和劳动合同

劳务派遣合同和劳动合同区分如下:1、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约定劳动者提供劳动,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报酬等内容的合同。而劳务派遣合同是劳务派遣单位与实际用工单位所签订的合同,其内容是由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具体的劳动者给用工单位等;2、劳动合同是基于双方劳动关系的建立而签订的,而劳务派遣合同则是两个单位之间就派遣用工所签订,他们双方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而是一般的合同关系;3、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身份上有隶属和管理的关系,由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管理,劳动者需服从管理。而劳务派遣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之间完全是平等的关系,不存在谁隶属于谁,谁管理谁;4、在劳动合同中,是劳动者直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而劳务派遣合同中,实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而是派遣用工的派遣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5、对于劳动合同,双方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具体是多长时间,完全由双方当事人自己约定。而劳务派遣中派遣单位与劳动者建立的劳动关系,不得低于两年。劳动合同的签订有以下规定: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2、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3、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4、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5、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6、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7、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综上所述,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形成劳动关系,在身份上属于隶属和管理的关系;劳务派遣合同是劳务派遣单位与实际用工单位所签订的,属于合同关系期限不得低于两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派遣劳动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法律分析:劳务派遣合同属于劳务合同。劳务派遣合同指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合同和用人单位与派遣公司签订的合同,派遣至用人单位工作,它的关系涉及到劳动者、派出公司、服务单位三方,对于事业单位来说用得比较多,一般事业单位没有编制时候但又需要用人时候就会用派遣人员,而派遣人员是属于劳务派出公司的人力资源,暂时还不属于用人单位员工,等到用人单位有编制后可以转为用人单位员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七条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合同是一样的嘛?

不一样,劳务派遣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属于劳务合同。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合同可以随时解除吗劳务派遣合同不可以随时解除。劳务合同关系解除的情形如下:1、约定的解除条件成立时可以解除合同关系;2、经合同当事人协商达成解除合同的合意即可以解除合同关系;3、遭遇了不可抗拒力的自然灾无法履行合同约定时可以解除合同关系等情形。如果用人单位解除劳务派遣合同,派遣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综上所述,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合同不一样,前者属于劳务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劳务派遣签的是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

法律分析:劳务派遣双方应当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合同具体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合同的违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劳务派遣劳动合同书有效吗?

有效

劳动合同与劳务派遣合同的区别

法律分析:劳动合同派遣合同之间的区别有:1、合同性质不同;2、合同目的不同;3、受国家干预的程度不同;4、主体及其关系不同;5、法律调整不同;6、合同争议的处理程序不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劳务派遣劳动合同法规定

劳务派遣劳动合同法规定如下:1、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2、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3、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劳务派遣的流程:1、业务咨询:初步了解双方意向,确认公司的合法资质;2、用人单位提出要求:用人单位根据自身情况提出用人需求及标准;3、分析考察:依据用人单位提出的要求,对实际工作环境、岗位进行了解,如有必要可进行考察,确定派遣员工招聘方;4、提出派遣方案:根据不同用人单位要求及现有状况,制定劳务派遣方案;5、洽谈方案:双方研究、协商劳务派遣方案内容,并在合法用工的前提下修改、完善派遣方案;6、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分清法律责任,依法签订《劳务派遣合同》;7、实施:严格执行《劳务派遣合同》之各项约定。综上所述,就业是民生之本、安国之策。充分就业有利于合理配置劳动力资源,提高社会生产效率;有利于提高劳动者素质;有利于缓解贫富差距的进一步扩大;有利于消除社会不和谐因素,构建和谐社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第六十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和劳务派遣公司签劳动合同有保障吗

只要签的正规的劳动合同就有保障。劳务派遣本身也是一种雇工的方式,而只是没有正式的员工稳定,但是基本的权利都是可以进行保障的。而通常只要劳动者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是真实有效的,那么劳动者的权益就会得到相应的保障。而劳动者在签订了劳务派遣合同后,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按月支付劳动的报酬。劳务派遣合同怎样签1、签定劳务派遣合同前,应当审核劳务派遣企业的资质。目前,许多职介机构开始从事劳务派遣服务,有些经过政府许可,但有些是擅自开展。所以需要注意的是签订劳动合同之前,要查明劳务派遣机构的资质。如果与有资格的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则该合同受法律保护。如果与非法的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则合同无效,视为劳动者通过职介机构,直接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务,法院将可能认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例如:某宾馆由于经营需要准备招用5名清洁工,但又不愿承担交纳社会保险等用工责任和风险。于是采用劳务派遣的形式与一家劳动服务中心签定了一份为期两年的《劳务派遣合同》。合同履行期间,由于是否应当办理养老和医疗保险,宾馆与清洁工发生争议后诉至仲裁。庭审时发现与宾馆签定《劳务派遣合同》的劳动服务中心没有进行工商登记,不是合法用工主体。因此仲裁裁决宾馆与清洁工之间是劳动关系,应当为清洁工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因此,用人单位在签定劳务派遣合同时,一定要审查劳务派遣企业资质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这里需要提醒注意的是《劳动合同法(草案)》规定:以劳动力派遣形式用工的用人单位(以下简称劳动力派遣单位),注册资本不得少于200万元,并应当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保障主管部门指定的银行账户中以每一名被派遣的劳动者不少于5000元为标准存入备用金。2、签定劳务派遣合同时,应当明确派遣企业对派遣劳动者工资支付的义务及违约金和追偿权。根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指派劳动者到实际用人单位工作的,实际用人单位克扣、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用人单位承担对劳动者的义务,实际用人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在中央一再强调严禁拖欠民工工资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与派遣企业对派遣劳动者承担连带责任,已经得到现在立法和司法实践的肯定。所以,为了防止派遣企业拖欠工资行为造成的连带风险,同时为了督促派遣企业依法向派遣劳动者支付工资,在签定劳务派遣合同时,应当明确派遣企业对派遣劳动者工资支付的义务及违约金和追偿权。如果派遣企业由于没有依法支付工资引发诉讼,在仲裁裁决用人单位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下,不但可以依照约定向派遣企业主张追偿权并且还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金。3、签定劳务派遣合同时,应当明确社会保险金的缴纳、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纪律、工伤事故责任的承担。用人单位在使用派遣劳动者过程中,会涉及到对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的规范。比如用人单位要求派遣劳动者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为派遣劳动者设置活动的禁止性区域、严守工作中涉及到的企业商业秘密等劳动纪律的规范。另外,对于有些岗位会要求特殊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在此需要说明的是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的约定不得违反国家的强制性规定,否则该条约定无效,并可能给用人单位造成不利的法律后果。《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后,各类企业均已纳入工伤保险的征缴范围。与派遣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的派遣企业,也负有此项法定的义务。为了避免用人单位在使用派遣劳动者过程中发生的工伤风险,应当在派遣合同中约定派遣企业依法为遣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的义务及违约责任。所以这些内容都可以写入派遣劳务合同,而且目前的《劳动合同法(草案)》第二十四条,关于社会保险金的缴纳、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纪律、工伤事故责任承担等问题的规定,也是采用了先约定后法定主义。所以以上内容的约定也是符合立法精神的。4、签定劳务派遣合同时,应当明确派遣劳务者履行职务活动中,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的责任承担。有些劳动岗位对第三人的侵权行为发生几率是比较高的,例如保安岗位、驾驶司机等。我们经常会看到新闻媒体报道某超市保安对消费者实施搜身或殴打等行为,由于这些岗位的特性决定,对第三人的侵权行为时有发生。侵权事实发生后,应当由谁来承担责任?劳务派遣企业认为劳务者是在为用人单位利益活动中造成他人侵权的,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用人单位认为劳务者是劳务派遣企业的员工,是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造成他人侵权的,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因此为了避免产生纠纷和争执,笔者建议在派遣合同中加以规范。5、签定劳务派遣合同时,应当明确劳动者派遣期限的约定。用人单位为了有利于提高劳动效率和便于派遣劳动者的管理,总是希望劳务派遣企业指派的劳动者的人员相对稳定。所以现有的劳务派遣合同多数没有规定派遣劳动者的服务期限。以我省现有法律法规的规定来看,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公布的《劳动合同法(草案)》第四十条明确规定:“劳动者被派遣到接受单位工作满1年,接受单位继续使用该劳动者的,劳动力派遣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终止,由接受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接受单位不再使用该劳动者的,该劳动者所在岗位不得以劳动力派遣方式使用其他劳动者”。所以从立法的倾向来看,对于用人单位现有的和将来需要签定的劳务派遣合同中,应当约定派遣劳动者的服务期限,否则《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劳动者有可能要求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劳动关系,签定劳动合同。当然,约定派遣劳动者较短的服务期,势必造成派遣岗位人员的流动性增大,同时也会影响用人单位外包给派遣企业的派遣岗位数量。对于技术性较强的岗位当然不宜外包,而外包的范围仅限制在非技术性、简单的岗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 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劳动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几年劳动合同

劳务派遣应当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注明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等,合同期限至少是2年。劳务派遣用工单位应当履行哪些义务(1)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2)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3)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4)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5)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劳动派遣要注意什么问题在劳务派遣合同期内,劳务派遣公司成为用人主体,在对派遣员工的工资报酬、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的执行中,能够严格按国家的法律、政策进行操作,最大限度地保障受雇员工的各项合法权益。事实是这样的吗?有的劳务派遣用工不仅没有缓解就业压力,反而减少了劳动者的收入,严重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1、用人单位为了规避其作为用人单位应承担的相应责任,阻碍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有的用人单位把本单位职工分流到新组建的劳务派遣组织,再由派遣组织重新派遣到原单位的原岗位工作,而工资福利待遇却与原来的待遇相差甚远。3、劳务派遣将被牵线的人员全部收归为劳务派遣组织的职工,实际上是为劳务派遣组织提供财源,达到其对被派遣人员长期收取管理费的目的。4、新《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而像有些有年复一年地在这家单位工作,显然不符“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那么,其按“劳务派遣”来用工显然是违法的,是彻头彻尾的“逃避”而非“规避”。而现在无论是国企、民企还是机关事业单位,都存在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的现象,只能说明劳动法成了摆设。希望能够帮助到您!若有其他问题请您联系专业人士!【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评析我国《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务派遣的规定

法律分析:劳务派遣是我国法律规定的一种用工形式。我国目前采取劳动合同用工形式为主,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作为补充的用工形式。一般来说,劳务派遣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实行劳务派遣后,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组织签定《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组织与劳务人员签定《劳动合同》,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人员签定《劳务协议》,用人单位与劳动人员之间只有使用关系,没有聘用合同关系。劳动者与其工作的单位不是劳动关系,而是与另一人才中介等专门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再由该人才机构派到用人单位劳动,用人单位与人才机构签订派遣协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劳动合同制和劳务派遣制一样吗

法律解析:1、 劳务派遣合同 ,是指由实际用工单位和 劳务派遣公司 首先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之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代替用人单位招聘员工进行派遣的合同。 2、劳务派遣制员工是指和用人单位委托的劳务公司或人力资源中心 签订劳动合同 的劳动者。不属于服务单位正式员工,说白了就是临时工,不到万不得已不要去,主要出现在一些低下工作,如操作工等!比如你在A工作,但是A与B有协议,你与B签合同,由B派你到A工作,你与A木有合同关系,你是B的员工。 3、劳动合同制员工是指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劳动合同制是与劳务派遣制等其他用工形式相对的用工形式。劳动合同制是我们和所工作的单位 签劳动合同 ,属于服务单位正式员工,可长期工作,在单位有升级机会,发展空间大,比较有保障。比如你在A工作,你与A直接签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劳务派遣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劳务派遣和劳动合同的区别如下:1、签订合同的时间长短不同。劳动合同对于签订时间没有法律规定,劳务派遣合同相关规定应该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用工形式不一样。劳动合同签订双方直接用工,而劳务派遣合同双方并不直接用工,而是劳动者在用工单位上班;3、涉及主体不一样。劳动合同只涉及用工单位和劳动者,而劳务派遣合同涉及用人单位、用工单位和劳动者三方;4、是否能够签订非全日制合同方面。劳动合同可以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而劳务派遣合同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5、岗位不同。任何岗位可以,劳务派遣合同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6、对于单位主体的规定不同。劳动合同的单位方注册资本没有要求,而劳务派遣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万。7、在无工作期间待遇不同。劳动合同劳动者在非因本人原因停工,停工一个月内按照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80%计发,超过一个月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80%计发,而劳务派遣合同劳动者无工资期间按照最低工资计发。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包括: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10、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11、被派遣劳动者的派遣期限;12、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的工作岗位。劳动合同签订过程中注意:1、用人单位应承担订立劳动合同的义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的法定义务。2、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必须符合法律关于劳动合同的法定形式要件的要求。劳动合同的书面化是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对于当事人双方,尤其是用人单位一方的义务性规定。3、用人单位依法有向劳动者告知和建立员工名册备查的义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4、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过程中不得扣押或收取财物;既往,为了防范不辞而别或者其它的不良行为,用人单位往往采用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件或其它有效证件的办法约束职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劳务派遣合同与劳动合同哪个好

劳务派遣合同与劳动合同相比较劳动合同更好。合同工是企业、事业单位通过签订合同招收的短期性工人。合同一般采取书面形式,内容包括时限、任务及共同遵守的各项义务等。合同工更为稳定。派遣工和合同工严格说来是两个公司的员工,分别属于两个不同的劳务主体,其主要区别体现在用工关系、工作性质方面。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劳务派遣人员指的是被劳务公司派到相应工作单位的工人。劳务派遣定义用人单位将一些非核心员工。如文员、会计、软件或项目工程师、市场营销员、生产线简单操作工、包装工、保安、汽车驾驶员、炊事员、搬运工、清洁工、医院护士、护工等。劳务派遣工和合同工区别:1、签合同的对象不同:劳务派遣是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法律特别规定的除外。合同工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务派遣涉及三方关系,合同工涉及两方关系。2、薪资发放形式不同:合同制是用人单位发放薪资,劳务派遣是第三方发放薪资。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而合同工到期后则无工资。3、合同期限不同:劳务派遣工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合同工是短期的但是时间基本都是在一年以上。综上所述,劳动合同要比劳务派遣合同好。【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劳动关系的建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十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劳务派遣劳动合同

法律主观:劳务派遣 单位的义务 1.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 劳动合同 ,其中涉及的特别要求包括: (1)订立合同期限应在2年以上; (2)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其必备条款除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一般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以外,还包括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也就是说,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包括: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 身份证 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 劳动合同期限 ;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 社会保险 ;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 法规 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10)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 (11)被派遣劳动者的派遣期限; (12)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的工作岗位。 劳务派遣实质上是一种临时性用工,法律规定派遣单位与被派遣的劳动者订立至少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为了避免 劳动关系 的短期化和就业不稳定给企业、劳动者个人以及社会造成的不利影响。 2.与接受派遣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其中必须约定: (1)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 (2)派遣期限; (3)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 付方式; (4)违反协议的责任。 3.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4.其他义务: (1)不得克扣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2)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按照所在地 最低工资标准 ,向其按月支付报酬;由于劳务派遣具有临时性,因此,在没有用工单位需要派遣劳动者时,劳动者可能面临“无业”状态,该条规定则是为了保证劳动者在“无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以避免劳动者陷入生活困境; (3)派遣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4)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5)保障劳动者依法参加或组织工会的权利; (6)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如果因劳务派遣单位违法,致使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劳务派遣单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法律客观:《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劳动合同与劳务派遣合同有什么区别?

一、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合同的区别是什么1、签订合同的时间长短不同。劳动合同对于签订时间没有法律规定,劳务派遣合同相关规定应该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用工形式不一样。劳动合同签订双方直接用工,而劳务派遣合同双方并不直接用工,而是劳动者在用工单位上班;3、涉及主体不一样。劳动合同只涉及用工单位和劳动者,而劳务派遣合同涉及用人单位、用工单位和劳动者三方;4、是否能够签订非全日制合同方面。劳动合同可以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而劳务派遣合同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5、岗位不同。任何岗位可以,劳务派遣合同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6、对于单位主体的规定不同。劳动合同的单位方注册资本没有要求,而劳务派遣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万;7、在无工作期间待遇不同。劳动合同劳动者在非因本人原因停工,停工一个月内按照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80%计发,超过一个月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80%计发,而劳务派遣合同劳动者无工资期间按照最低工资计发。劳务派遣合同的期限是两年以上的固定劳动合同,所以遇到签订时间不确定的劳务派遣合同一定要及时解决,而且劳务派遣两次过后,就应该签订劳动合同,就不再是劳务派遣合同。二、如何订立劳务派遣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简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这一规定明确了劳务派遣协议订立的主体和内容。劳务派遣这一用工形式自诞生以来,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一直通过订立劳务派遣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但是,多数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都不规范,往往只约定派遣人数、派遣期限和费用,对于被派遣劳动者的权益则涉及不多,因而,劳务派遣协议一般被看作是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的事,与被派遣劳动者没有多大关系。更多的情况下,许多条款的约定往往是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的暗箱操作,被派遣劳动者根本不知道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也不知双方所约定的被派遣劳动者的工资水平。《劳动合同法》的这一规定规范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对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将发挥积极的作用。该条的含义有二:一是劳务派遣协议的订立;即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二是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即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应当在劳务派遣协议中,明确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支付方式、违反协议的责任。这其中最重要的是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及其支付方式。以往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大多是在这个问题上做手脚,现在有了法律的规定,将堵住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做手脚的这一渠道,使劳务派遣协议的订立更加规范和明确。结合上文的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对于劳务派遣合同一般是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但实际劳动者却是在用工单位工作。而此合同也有最低的期限要求,双方约定的劳务派遣合同的期限至少应该是2年。若是签订一般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对劳动合同的期限其实并没有限制,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合同期限。

什么是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法律分析:劳务派遣双方应当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合同具体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合同的违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劳务派遣合同与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劳务派遣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1、主体资格不同。劳务派遣合同的主体一方必须是法人或组织,另一方必须是个人;而劳动合同的主体则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2、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了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3、确定报酬的原则不同。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及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付劳动报酬,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而劳务派遣合同中的劳务价格是按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支付,完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4、法律调整不同。劳务派遣合同主要由《民法》、《经济法》调整,而劳动合同则由社会法中的《劳动法》来规范调整。5、内容和期限不同。劳务派遣合同的内容除包括劳动合同中的内容外,还包括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并且劳务派遣合同的期限应当是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综上所述,劳务派遣合同与劳动合同在主体资格、待遇、报酬原则、法律调整、内容和期限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差异。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无固定期限合同的签订条件如下:1、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违反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务派遣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写

法律分析:劳务派遣解除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是:双方的基本信息,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为期年的劳动合同,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最新解除劳动合同书样本如下:自x年x月x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务协议和劳动合同有啥区别

法律主观:劳动合同和劳务协议的区别是:1、劳动合同的主体双方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而劳务协议的主体没有限制;2、签订劳动合同就建立了劳动关系,而劳务协议是建立民事、经济法律关系。法律客观:就业协议书,是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统一制定的,为高校应届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签订就业协议的一种书面合同。其内容主要体现毕业生情况和意见、用人单位情况和意见及学校意见,其协议约定仅指学生在毕业后到用人单位去工作的一份书面合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签证部门是各级县、市人事调配部门。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同企业、事业等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是依据《劳动法》规定以书面形式订立,其中载明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合同终止等条款,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劳动合同的签证机关是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就业协议仅仅是确立了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更进一步确立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因此,毕业生千万不要认为和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就万事大吉,应注意报到后及时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为了更加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毕业生可在签订就业协议时了解劳动合同的内容,尤其是工作年限和待遇等条款,毕业生也可向招聘人员索要样本或复印件。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前,也不可忽略就业协议书的签订。

劳动合同与劳务协议有什么区别

法律主观:劳动合同和劳务协议的区别是: 1、劳动合同的主体双方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而劳务协议的主体没有限制; 2、签订劳动合同就建立了劳动关系,而劳务协议是建立民事、经济法律关系。法律客观:就业协议书,是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统一制定的,为高校应届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签订就业协议的一种书面合同。其内容主要体现毕业生情况和意见、用人单位情况和意见及学校意见,其协议约定仅指学生在毕业后到用人单位去工作的一份书面合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签证部门是各级县、市人事调配部门。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同企业、事业等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是依据《劳动法》规定以书面形式订立,其中载明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合同终止等条款,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劳动合同的签证机关是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就业协议仅仅是确立了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更进一步确立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因此,毕业生千万不要认为和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就万事大吉,应注意报到后及时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为了更加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毕业生可在签订就业协议时了解劳动合同的内容,尤其是工作年限和待遇等条款,毕业生也可向招聘人员索要样本或复印件。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前,也不可忽略就业协议书的签订。

公务员审核怎么查是否签订劳动合同

一般是通过报道证有无派遣来查询的。为确立双方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现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它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规定,劳动双方需要签订的合同样本。劳动合同,是反映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劳动关系的书面协议。劳动合同一般应包括以下要素:主体及其基本信息、合同期限、工作内容与地点、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纪律、终止条件等。

社区服务协议和劳动合同区别

法律主观:您好,关于“ 劳动合同 和劳务协议的区别是什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关于劳动合同和劳务协议的区别如下: (1)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合同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 劳务合同 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于法人、组织。 (2)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除提供劳动之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服从其安排,遵守其规章制度等,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职工。但劳务合同的双方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彼,彼此之间无从属性,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各自独立、地位平等。 (3)主体的待遇不同。 劳动关系 中的劳动者除获得 工资 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而 劳务关系 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 (4)确定报酬的原则不同。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及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付劳动报酬,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而劳务合同中的劳务价格是按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支付,完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 (5)雇主的义务不同:劳动 合同履行 贯穿着国家的干预,为了保护劳动者,《 劳动法 》给用人单位强制性地规定了许多义务,如必须为劳动者交纳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失业保险 、 工伤保险 、 生育保险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政府规定的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 等,这些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不得协商变更。劳务合同的雇主一般没有上述义务,当然双方可以约定上述内容,也可以不存在上述内容。 (6)合同内容的任意性不同。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则由法律明确规定,不能由当事人协商,如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等。但劳务合同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在不违背强行 法规 定情况下自由协商,任意性很强。 (7)法律调整不同。劳务合同主要由民法、经济法调整,而劳动法则由社会法中的劳动法来规范调整。 (8)受国家干预程度不同:劳动合同的条款及内容,国家常以强制性法律规范来规定。如用人单位的强制性义务及合同的解除,除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外,用人单位 解除劳动合同 必须符合《劳动法》规定的条件等。劳务合同受国家干预程度低,除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外,在合同内容的约定上主要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由双方当事人自由协商确定。 (9)合同的法律责任:劳动合同不履行、非法履行所产生的责任不仅有民事上的责任,而且还有行政上的责任,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行政部门限期用人单位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工资,拒绝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同时还可以给用人单位 警告 等行政处分。劳务合同所产生的责任只有 民事责任 —— 违约责任 和 侵权责任 ,不存在行政责任。 (10)纠纷的处理方式不同。 劳动合同纠纷 发生后,应先到劳动机关的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服的在法定期间内才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劳动仲裁是前置程序;但劳务 合同纠纷 出现后可以 诉讼 ,也可以经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 律师 来进行界定。法律客观:就业协议书,是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统一制定的,为高校应届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签订就业协议的一种书面合同。其内容主要体现毕业生情况和意见、用人单位情况和意见及学校意见,其协议约定仅指学生在毕业后到用人单位去工作的一份书面合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签证部门是各级县、市人事调配部门。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同企业、事业等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是依据《劳动法》规定以书面形式订立,其中载明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合同终止等条款,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劳动合同的签证机关是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就业协议仅仅是确立了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更进一步确立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因此,毕业生千万不要认为和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就万事大吉,应注意报到后及时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为了更加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毕业生可在签订就业协议时了解劳动合同的内容,尤其是工作年限和待遇等条款,毕业生也可向招聘人员索要样本或复印件。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前,也不可忽略就业协议书的签订。

劳务用工协议书和劳动合同一样吗

法律主观:一、劳务协议书是劳动合同吗劳务协议书不是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依劳动法第16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而劳务合同通常意义上是指雇佣合同,两者有一定的区别。《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法律在此用的是“应当”,即属于强制性的规定,就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必须订立“劳动合同”。虽然现实生活中也有订立劳务合同的,但是为了更好的维护劳动者的利益,建议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二、劳务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区别有哪些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符合法定条件的也可以与其签订劳务合同,二者的区别如下:1、劳动合同,企业要缴纳政府规定的五险一金等,并承担劳动风险;劳务合同,无需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并不对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风险负责,由提供劳动的劳动者自行负责。2、劳动合同约定的是工资,国家有最低工资的限定,不能低于最低工资,同时,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以5000元为起征点。而劳务合同是劳务费,国家没有最低限额的规定,同时,劳务费按劳务所得缴税。3、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解除时的赔偿方式不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要求提前申请或通知,企业解除时,要给劳动者相应的赔偿;而劳务合同可随时协商解除,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条件解除,不用提前通知。三、劳务协议有法律效力吗如果该劳务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且该合同内容合法的,则该合同有法律效力;不符合上述情况的,该劳务合同没有法律效力。《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法律客观:就业协议书,是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统一制定的,为高校应届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签订就业协议的一种书面合同。其内容主要体现毕业生情况和意见、用人单位情况和意见及学校意见,其协议约定仅指学生在毕业后到用人单位去工作的一份书面合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签证部门是各级县、市人事调配部门。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同企业、事业等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是依据《劳动法》规定以书面形式订立,其中载明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合同终止等条款,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劳动合同的签证机关是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就业协议仅仅是确立了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更进一步确立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因此,毕业生千万不要认为和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就万事大吉,应注意报到后及时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为了更加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毕业生可在签订就业协议时了解劳动合同的内容,尤其是工作年限和待遇等条款,毕业生也可向招聘人员索要样本或复印件。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前,也不可忽略就业协议书的签订。

2022年劳动合同范本5篇

合同(hé tong或hé tóng)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的,它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规范财产流转系的协议,各国的合同法规范的都是债权合同。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2021年劳动 合同范本 ,欢迎阅读! 2021年 劳动合同 范本1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劳动法》和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二条乙方担任岗位工作。乙方患有岗位工种及行业禁忌的疾病,应及时向甲方 报告 ,并即时脱离工作岗位。 第三条甲方应在乙方上岗前对乙方进行职业安全卫生,食品安全卫生,服务规范,职业道德,职业技能,甲方 规章制度 方面的培训。 第四条甲方每年必须按国家规定组织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甲方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五条甲方加强 安全生产 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经营条件,健全内部服务和食品质量管理制度,严格实施岗位质量规范,质量责任以及相应的考核办法。 乙方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防止服务质量事故。 乙方违反服务规范,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出现服务质量事故,甲方可以根据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条甲方采用以下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资: (一)月工资元,试用期间日工资,上班时间2个月以下按学工对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资的时间为每月 日。 (二)签订合同满一年的员工,根据企业经济效益 春节 前享受全勤奖待遇。 第七条乙方违反服务规范,质量管理规定及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应按甲方相应规定承担责任。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2021年劳动合同范本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性别:_____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住址: 为响应国家号召及要求,积极帮助在校学生进行 社会实践 ,解决在校学生勤工俭学等需要,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提供实习机会及勤工俭学的工作岗位给乙方,雇佣乙方为甲方提供劳务服务,经双方协商订立正式《劳务雇佣合同》如下: 一、雇佣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于签订之日生效,期限为3个月。 如双方需要,可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协商续签劳务雇佣合同。如合同期已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但受雇方从事的有关工作和业务尚未结束,则合同应顺延至有关工作业务结束。 二、甲、乙双方的义务和责任 第一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承担兼职招聘工作。 第二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甲方规定该 岗位职责 的要求和规定。 第三条 乙方应充分利用课余时间按照工作职责,积极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和任务。 第四条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承接与乙方职责相关的其他个人业务。 第五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乙方所承担工作中必需的工作条件。 第六条 乙方有权一起参与学生兼职的 面试 ,并了解甲方选择兼职的标准和要求。 第七条 甲方不能肆意的删选乙方所提供的兼职。 第八条 甲方需要支付乙方一定的宣传费用(物料宣传、传单派发等)。 三、劳务报酬 第九条 甲方每月15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劳务报酬,标准按如下方式进行:按乙方推荐兼职工作数量,每个推荐人员按200~300元据实结算;(之前的比例划分有点麻烦,因为每个工种可能每天获取费用不一样,对双方计算很麻烦,直接采取固定费用吧) 第十条 甲方在以下情况有权扣除乙方相应额度的劳务报酬:1.因乙方的过失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2.乙方违反双方约定的乙方应履行的义务,并造成甲方损失的。 四、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第十一条 合同期满如未续签,则视为《劳务雇佣合同》自行终止,双方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严重违反甲方有关规定及要求的; (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不能达到工作岗位职责的要求和规定,不能胜任岗位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四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违法法律规定进行对学生兼职的培训、试用以及上岗。 (二)在面试学生兼职时故意刁难以及苛刻。 (三)结算工资费用时未及时发放。 五、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一) 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与相关证明,否则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并且不给予经济补偿。甲方同时应向乙方提供真实的公司信息以及证明,否则乙方有权中止合同并要求甲方给予经济补偿。 (二) 甲方和乙方协商后有权对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修改、完善。修改后的"内容经乙方同意后对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 乙方在合同期内承担工作及责任,在该工作未结束前,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擅自 离职 。 (四) 乙方在完成甲方要求乙方完成的工作内容并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向第三人提供劳务服务,但乙方必须遵守竞业禁止、保密义务的规定,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如因乙方在为第三人提供劳务的过程中,造成甲方的损害,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 (五) 乙方保证已经具备了向甲方提供劳务服务应具备的知识及技能,能胜任甲方交予办理的工作要求。 (六)、 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乙方如违反了甲方的规章制度并造成甲方损害,则甲方除有权解除与乙方的雇佣关系外,乙方还应向甲方进行赔偿。 (七) 乙方如故意违反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则甲方除有权解除与乙方的雇佣关系外,还有权不支付乙方劳务报酬。 (八)甲方在用工时对乙方或者兼职学生造成利益损害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 (九)乙方只负责提供学生兼职到甲方,对甲方后续对兼职的安排不做干预,由于甲方自身问题导致学生兼职流失的,损失由甲方负责并且仍需向乙方支付相关劳务费用。 第十四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 如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1年劳动合同范本3 用人单位(甲方):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 员工姓名(乙方): ___ 员工身份证号码: 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续签2011年11月1日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续签合同期限从2014年02月01日至2015年02月18日止。原劳动合同书、变更 协议书 未变更部分的内容,双方仍继续遵照执行。 本续签劳动合同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劳动合同续签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人代表签名: 身份证号码: 日 期:日 期: 2021年劳动合同范本4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施工工地地址 第二条 乙方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乙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甲乙双方选择适用) 1、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为 年 月 日,乙方完成本工程乙方工种的工作任务时本合同终止。 2、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于 年 月 日终止,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终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甲方招用乙方在 (项目名称)工程中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工种)上岗证号码为 第五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本工程施工范围内。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标准、综合计算工时、不定时) 工时制度。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许可决定。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八条 甲方必须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当天对乙方进行入场三级 安全 教育 ,并组织对乙方学习成果的书面考试,考试结果甲方应保存在施工现场备查,考试不合格的不得在现场施工。 乙方从事电气焊、土建、水电、设备安装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第九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 措施 ,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条 甲方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六、劳动报酬 第十一条 乙方月工资标准为 元或按 执行。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 第十二条 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并出具工资支付凭证。 七、 保险 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 甲方应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乙方因工负伤或死亡的,甲方应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向区县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甲方没有提出申请的,乙方或者乙方亲属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五条 乙方在履行劳动合同期内,因个人失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十、劳动争议的处理及其他 第十七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地方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合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1年劳动合同范本5 甲方: 西安美中培训学校 乙方: (身份证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一致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试用期为 个月;在试用期内学校及员工均有权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员工和其先前的工作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关系。 二、聘用岗位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乙方从事 岗位工作。 三、劳动时间 本合同签订人员为全职员工,实行固定工作制,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60小时。 四、薪资福利 1、聘用期内,甲方根据乙方的岗位职责与工作表现于每月号支付相应的工资,甲方不得无故克扣或拖欠乙方工资。 2、工资标准:经甲乙双方协商,工资额定为试用期/月,转正工资 元/月。 3、支付方式:甲方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给乙方。 4、乙方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及甲方规定的其他假期。 5、甲方可根据自身情况,对薪资福利制度等内容进行调整,调整后本协议的雇佣报酬及福利待遇等按照调整后的最新规定执行。 五、劳动纪律 1、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爱护甲方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职业技能。 2、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根据本单位规章制度予以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六、保密协议 1、乙方任职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甲方保密及竞业限制相关规定,乙方必须对工作中所接触到的甲方资料予以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不得使用甲方资料为除甲方外的其他任何人或单位谋取利益,损害甲方利益。(甲方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体系、运营体系、知识体系、各类手册、规章制度、文件、教材、知识点、重点难点解析、教学讲稿、PPT文稿、教案、例题、学员资料等。) 2、本协议的竞业限制期为1年,即在本协议终止、期满或解除后1年内,乙方必须仍然遵守本章第一条的约定。 七、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解除 1、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内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确因需要变更合同时,由双方协商一致,并在原合同基础上签订变更协议,该协议作为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协议继续有效。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①乙方试用期间被甲方认定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或乙方提供资料、证书等材料含有不真实信息的。 ②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执行甲方教学计划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的。 ③甲方规章制度中规定的应当予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 ④因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⑤严重违反甲方制度、严重失职损害甲方利益的。 ⑥乙方患病或因工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或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⑦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换岗,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乙方解除本合同,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离职,否则按自行离职处理。 4、有下列情形的,双方可自行解除合同: ①试用期内; ②聘用合同期满或甲乙双方约定的聘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 八、其他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其他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具有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西安美中培训学校 年 月 日 乙方: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2021年劳动合同范本5篇相关 文章 : ★ 员工劳动合同2021标准范本5篇 ★ 2021年正规简易劳动合同范本5篇 ★ 2021员工劳动合同5篇 ★ 2021年员工劳动合同范本 ★ 2021单位职工劳动合同模板【5篇】 ★ 2021年劳动合同模板简易版本五篇 ★ 2021年劳动合同模板样本五篇 ★ 2021年简单版本劳动合同五篇 ★ 2021年劳务合同标准版范本五篇 ★ 2021劳动合同范本通用版五篇

请问劳动合同该怎么填写谁有没有样本给我看看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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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用工劳动合同范本5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企业用工劳动 合同范本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企业用工 劳动合同 范本1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1、本劳动合同为: A、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B、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 C、以完成工作为期限。 2、本合同包含______个月的试用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条、工作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工作内容 1、乙方同意在甲方部门(或岗位)担任______职务,乙方具体工作内容按照甲方的 岗位职责 要求执行。 2、若因乙方不胜任该工作,甲方可调整乙方的岗位并按调整后的岗位确定一方的薪资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调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按照国家规定发放。 3、在工作过程中,因乙方存在严重过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标准工时制,甲方保证乙方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安排,乙方应当服从。 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国家的规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条、劳动报酬 1、乙方月工资标准为人民币______元,其中试用期内工资为人民币______元; 2、因生产经营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发放加班费。 3、甲方保证按月发放工资,具体发放日期为每月______日。 第六条、社会 保险 1、甲方按照国家的规定为乙方办理各项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2、依法应由乙方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甲方从乙方应得工资中扣缴,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七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方为乙方提供劳动所必需的工具和场所,以及其他劳动条件;保证工作场所的符合国家规定的 安全生产 条件,并依法采取安全防范 措施 ,预防职业病。 第八条、乙方职责 1、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项 规章制度 ,乙方应当严格遵守。 2、乙方应当保守工作期间知悉甲方的各种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公司机密等任何不宜对外公开的事项,否则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承诺在签订本协议时,未与其他任何单位保持劳动关系或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否则,给其他单位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单独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九条、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 1、若乙方需解除劳动合同书,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书面通知以送达甲方(具体部门、职务)为准; 2、有关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事项,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 3、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应当将正在负责的工作事项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财物与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办理交接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4、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乙方依法应获得经济补偿金,但乙方未与甲方办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暂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十条、其他条款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本着合理合法、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等规定执行。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的变更,应当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企业用工劳动合同范本2 单位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劳动者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紧急联系人: 联系电话: 依据有关 劳动法规 ,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为_______个月,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二条 工作岗位 甲方聘用乙方在部门担任_______职务(职位),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工作。乙方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务,接受甲方的检查、考核。甲方有权根据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见的权利,但未经甲方批准,乙方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第三条 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甲方根据乙方岗位实际情况,按照甲方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设备、办公用品和劳动防护用品。 第四条 教育 培训 在乙方试用期内及在甲方工作期间,甲方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教育和训练。 第五条 工作时间 甲方实行每周_______天工作制,上下班时间按甲方规定执行。 第六条 工资休假 乙方在试用期内工资核定为_______元/月。试用期满,乙方起点工资核定为_______元/月。其余各类津贴、奖金等发放按甲方规定执行。甲方实行先工作后付薪制度,乙方工资按月以现金发放,发薪日为次月_______日。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婚假、丧假等有薪假日。甲方实行新的工资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时,乙方的工资和其他待遇按甲方规定予以调整。 第七条 保险福利待遇 (一)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按照徐州市及甲方有关规定,按期为乙方缴纳基本医疗、养老等社会劳动保险基金。 (二)如乙方因工负伤,医疗期内的工资、医药费及其他待遇,按徐州市有关社会工伤保险的具体规定和甲方有关规定执行,由社会劳动保险基金或甲方计发。 (三)乙方在合同期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可凭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有关诊断证明,享受甲方规定的每月_______个(但一年内累计不超过_______个)工作日的有薪病假。 (四)乙方其他福利待遇,按甲方《 员工手册 》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劳动纪律及奖惩 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乙方应遵守甲方《员工手册》及员工守则、工作程序、技术规范、操作流程、保密规定等各项规章制度。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可按奖惩规定给予批评、教育、处分、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条 合同续订 本合同期限届满即自行失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第十条 合同解除 (一)合同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甲方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原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经协商,不能就乙方工作安排调整等事宜达成一致,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如法律无特别规定,乙方解除合同,必须提前30日以上,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安排工作交接等事宜。提前时间不足者,经甲方同意,可以按乙方前三个月总收入的日平均数乘以相距的实际天数计算给甲方的经济补偿(但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责任)。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私自 离职 ,除须按前述规定向甲方支付经济补偿外,视同违约。 (四)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乙方应将甲方交给乙方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技术资料等,如数交还给甲方,如有遗失、损坏应照价赔偿。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劳动合同,均需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双方商定,违约金为人民币元。合同履行期内及合同期满后,乙方有违反本合同,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泄露甲方或其合作者、客户等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相关资料等行为,除依法承担责任、赔偿受害者损失外,同时视为违约。合同履行期内及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侵犯对方权利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根据损失情况和责任大小,依据有关法规及甲方的规章制度承担经济赔偿(或补偿)等法律责任。支付完全部赔偿金后,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不视为违约。 第十二条 劳动争议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时,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 特别说明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相关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冲突时,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企业用工劳动合同范本3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 (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 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甲乙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完成之日止。 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是: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执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工时制度和休息休假办法。 (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并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或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可以依法延长工作时间。 (三)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在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应当依法分别支付不低于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150%、200%、300%的工资报酬。 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单位实际,自主确定工资分配形式和工资水平。 (二)甲方根据其生产经营特点和乙方的岗位,确定对乙方实行 工资制。乙方度用期月工资标准为 元;试用期满为 元。以后,按企业工资制度工资。 (三)甲方应以货币形式每月至少支付一次乙方工资,不得克扣和无故拖欠乙方工资。 (四)乙方在探亲似、病假、婚丧假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甲方应支付工资。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乙双方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甲方对乙方进行劳动 安全卫生教育,防止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安全防护用品,努力改善劳动条件。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甲乙双方必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社会保险和福利的规定。 (二)甲方努力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七、劳动纪律 (一)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 (二)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三)甲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奖惩。 八、甲乙双方约定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如下: 九、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甲乙双方在本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内,可以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变更劳动合同部分条款。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其中由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按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依法建立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抑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劳动教养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企业用工劳动合同范本4 用人单位(甲方):____________ 劳动者(乙方):____________ 地址及邮编: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 注册类型: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 年 月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章):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 合同履行地: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授权委托人(签章):____________ 甲方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乙方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简易劳动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 年(月),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乙方在 工作岗位从事_______工作。工作地点为:_______ 。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乙方所在工作岗位依法实行下列_______工时制度。 A.标准工时工作制度;B.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 C.不定时工作制度。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确需乙方加班加点的,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并按有关规定依法支付劳动报酬。 四、劳动报酬 乙方工资标准为_______元/月,工资发放日为每月_______日。或按双方约定 办法执行,合同范本《简易劳动合同》。 五、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履行缴费义务。乙方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依法从乙方的工资中代扣代缴。 六、劳动保护、条件 甲方应依法执行有关劳动保护规定,积极为乙方创造和改善劳动环境和劳动条件,切实保证乙方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卫生和操作规程。 七、 劳动纪律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 乙方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之一的,甲方可依法解除本合同。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续订 当事人单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到期前经协商同意续订合同的,应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续签书。 九、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甲、乙双方如有违反《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经协商约定如下事项: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有权向当地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当地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当事人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依法向当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现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相勃的,按现行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执行。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企业用工劳动合同范本5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名称: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并履行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从事工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岗位具体职责和要求。 2、乙方的工作地点:本公司或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的其他地点。 三、工作时间 1、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 2、甲方在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 四、劳动报酬 1、甲方每月以货币或转账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10日发放。 2、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五、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双方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 2、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的规定为乙方配置和完善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六、规章制度 1、甲方依法制定单位规章制度,并通过有效方式及时告知乙方。 2、乙方服从甲方工作管理,并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七、劳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乙双方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2、双方若有一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甲方应在满三十日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在此期间乙方应坚守岗位。 八、劳动争议处理及其他 1、甲乙双方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人事代理机构存档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企业用工劳动合同范本5篇相关 文章 : ★ 标准用工劳动合同范本5篇 ★ 2022企业劳动合同样本格式(通用5篇) ★ 工厂用工劳动合同范本5篇 ★ 企业员工劳动合同模板5篇 ★ 企业个人劳动合同范文5篇 ★ 企业与员工劳动合同范本 ★ 公司劳动合同范本【5篇】 ★ 用人单位劳务合同模板【5篇】 ★ 学校劳务临时用工合同模板5篇 ★ 劳务用工合同书样本【精选5篇】

员工劳动合同协议书(参考样本)

企业与被招用的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遵守国家政策和法规的规定,坚持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原则。以下是我整理的员工劳动合同协议书,希望可以提供给大家进行参考和借鉴。 员工劳动合同协议书(篇一)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邮编: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电话: 鉴于甲方业务的需要,雇佣乙方为甲方提供劳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合同书,共同遵守所列条款。 第一条、劳务合同期限 劳务合同20__年8月1日------20__年12月31日 第二条、双方权利义务 乙方认真遵守卖场各项规章制度,积极负责完成公司销售目标和商品陈列标准,保证柜面商品的卫生及充足。 第三条、劳务报酬支付 甲方每月10号根据上月销售数据支付乙方应得报酬。 第四条、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甲乙双方若提出辞职与被辞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并在一切手续交接清楚后办理。 第五条、违约责任 甲方每月对乙方提供100元商品免赔责任,超出短少按价格6折承担。 第六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若发生争议应在相互谅解的基础上进行友好协商,直至达到双方满意。 第七条、文本及生效 1.本合同文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于甲方盖章、乙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乙方: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员工劳动合同协议书(篇二)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甲乙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 完成之日止。 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是: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执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工时制度和休息休假办法。 (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并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或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可以依法延长工作时间。 (三)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在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应当依法分别支付不低于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150%、200%、300%的工资报酬。 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单位实际,自主确定工资分配形式和工资水平。 (二)甲方根据其生产经营特点和乙方的岗位,确定对乙方实行工资制。乙方度用期月工资标准为元;试用期满为元。以后,按企业工资制度工资。 (三)甲方应以货币形式每月至少支付一次乙方工资,不得克扣和无故拖欠乙方工资。 (四)乙方在探亲似、病假、婚丧假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甲方应支付工资。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乙双方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甲方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安全防护用品,努力改善劳动条件。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甲乙双方必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社会保险和福利的规定。 (二)甲方努力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七、劳动纪律 (一)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 (二)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三)甲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奖惩。 八、甲乙双方约定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如下: 九、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甲乙双方在本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内,可以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变更劳动合同部分条款。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其中由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按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依法建立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抑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劳动教养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员工劳动合同协议书(篇三)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一方(劳动者)姓名:行别: 现居住地址: 户籍所在地: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一致,采取固定期限形式: 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从事岗位工作。 甲乙双方可签订岗位协议书,约定岗位具体职责和要求。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第四条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甲方办公室。 第五条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内容,应协商一致,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的协议书或依法变更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标准工时工作制。 标准工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七条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节假日以及探亲、婚丧、计划生育、带薪年休假等休假权利。 第八条甲方确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三小时,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 四、劳动报酬 第九条甲方结合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乙方的工资水平,按照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结合乙方的劳动技能、劳动强度、劳动条件、劳动贡献等确定。 第十条甲方按下列计时工资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标准为元/月(不得低于约定工资的80%或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并不得低于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一条甲方于每月20日前以货币或转账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乙方提供了正常劳动的,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甲方应书面记录支付乙方工资的时间、数额、项目、签字等情况,并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乙方有权查询本人的工资支付记录,甲方应当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第十二条非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甲方应支付乙方的正常工资;停工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甲方安排乙方工作的,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甲方没有安排乙方工作,乙方没有到其他单位工作的,应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乙方基本生活费。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资。甲方应当将加班工资在下一个工资发放日或者之前支付给乙方。计算加班工资的工资基数,应当按照乙方上一月份提供正常劳动所得实际工资扣除该月加班工资后的数额确定。乙方上一月份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按照向前顺推至其提供正常劳动月份所得实际工资扣除该月加班工资后的数额确定。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必须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负担的部分由甲方负责代扣代缴。 第十五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休息休假、患病或负伤、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六条甲方建立健全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危害防护制度,并对乙方进行必要的培训。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各项制度规范和操作规程。 第十七条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十八条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预防劳动过程中的事故的发生,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九条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权拒绝。乙方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七、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 第二十条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二十一条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二条甲方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甲方权利和义务的单位继续履行。 第二十三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 第二十四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进行。 第二十五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情形的,甲方应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第二十六条甲方违法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当依法按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乙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解除、终止本合同时,甲方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其他事项 第二十八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双方可以订立专项协议,约定服务期。 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九条乙方负有保密义务的,双方可以订立专项协议,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以下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1、岗位协议书 2、保密协议书 第三十一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员工劳动合同协议书(篇四)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种形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自_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___年__月__日起至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二)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职要求,乙方同意在_____岗位上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双方签署的变更协议或者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四)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甲方应当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1日。 甲方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部分值班人员等因工作需要或者职责范围的关系不能按照前款执行的职工,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三、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 (五)甲方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每月__日前支付工资。 (六)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______元/月。 (七)甲方提供食宿条件或者等同于提供食宿条件的,不得折算为乙方工资。 (八)乙方同意医疗费用自理,且自愿放弃各项社保福利。医疗期内甲方不支付劳务费。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九)甲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十)甲方为乙方提供的食宿等基本生活条件必须达到安全、卫生要求。 (十一)甲方必须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十二)甲方依法制定的需要乙方遵守的劳动规章制度,应当在与乙方签订本劳动合同时告知乙方。 (十三)乙方自觉遵守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十四)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违法、不道德或者损害乙方身心健康的,乙方有权拒绝。 (十五)乙方有义务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甲方对乙方的个人资料,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公开或者泄漏。 (十六)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跟据本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处理。 五、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十七)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 (十八)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当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书或者相关文件。 六、劳动争议处理 (十九)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劳动合同时发生争议的,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约定 (二十)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如下:_________ (二十一)本劳动合同与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相违背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执行。 本劳动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本劳动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员工劳动合同协议书(篇五) 甲方(用人单位): 性质: 地址: 电话: 乙方(员工)姓名: 性别: 年龄: 文化程度: 电话: 住址: 邮编身份证号: 根据国家《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甲方的劳动用工管理等制度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各严格履行约定的义务。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本劳动合同期限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年。其中试用期为____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条工作内容乙方同意在甲方从事工作(岗位或工种)。 第三条生产(工作)任务(岗位)甲方安排乙方在生产部所辖范围内的相关岗位上工作(暂定),按照确定的具体岗位(任务)履行职责。乙方同意甲方的安排,并按甲方的规定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或乙方的实际情况,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应当服从调整。如乙方无合法正当理由拒不服从调整,则按乙方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第四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职工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卫生健康的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设施用品,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第五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甲方依据国家规定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但对公司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实行计件制工资员工执行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遇公休日上班工作,属于正常上班,不发加班工资,公司视情在停水、停电、原料缺乏等停产时间或生产淡季合理安排员工补休,以保证计件制员工的休假权利。 第六条劳动报酬 甲方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全额计件制或定额加超产),按照兼顾双方利益的原则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乙方出勤达到法定工作天数,并完成定额任务,甲方根据乙方相应岗位计件工资单价计算工资,按月以货币形式发给乙方工资报酬。乙方在正常上班完成任务后,甲方给付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七条安全生产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与本岗位相关的各种培训,依法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乙方在合同期间因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应接受甲方的处理,若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相关规定给予赔偿。 第八条社会保险。甲方按照国家法律和当地法规、政策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甲乙双方按有关规定缴纳各自应承担的保险费。乙方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按月在其工资中代扣代缴。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社会保险关系即行终止,由乙方自行接续或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九条绩效考核。甲方根据公司规定对乙方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根据甲方效益和乙方业绩,以及对乙方的考核情况,决定乙方职务和工资的升降。 第十条劳动纪律甲方根据劳动法规,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员工手册)及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劳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书(协议书)、保密协议,视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必须自觉遵守甲方生产(工作)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自觉维护甲方利益,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如乙方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甲方将按严重违纪处理,解除其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续订 甲方或乙方因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甲方按《劳动法》第25条和《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解除乙方合同的除外),本合同期满后自行终止。根据生产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续签。 第十二条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合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有关条款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视后果和责任大小,由违约方承担赔偿金。如发生劳动争议,双方可向本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小组)申请调解,如调解不成的,可自发生劳动争议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劳动仲裁机关申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则按国家相关的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需要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____。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代表人签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正规的劳动合同范本5篇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正规的劳动 合同范本 ,仅供参考,更多正规的 劳动合同 范本点击“ 劳动合同 ”查看。 正规的劳动合同范本1 甲方(企业)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职工)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的需要,需聘请乙方从事劳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协议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个月。 本协议于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第二条、乙方承担的劳务内容、要求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乙方提供劳务的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乙方认为,根据已方目前的健康状况,能依据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约定的劳务内容、要求、方式为甲方提供劳务,乙方也愿意承担所约定的劳务。 第五条、乙方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 第六条、甲方支付乙方劳务报酬的标准、方式、时间:每月_____________,当月_____________日通过银行发放劳务费。劳务报酬按照甲方对乙方的考勤每天________元人民币。 第七条、乙方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甲方依法代为扣缴。 第八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 1.本协议期限届满; 2.双方就解除本协议协商一致的; 3.乙方本人认为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的。 第九条、甲乙双方如果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仅需提前_____________周通知另一个即可。 第十条、本协议终止、解除后,乙方应在_____________周内将有关劳务成果、劳务进展状况,管理的甲方资产向甲方移交完毕,并附书面说明,如有损失,应予赔偿。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为乙方购买_____________万元 保险 金的意外伤害保险。该意外伤害保障受益方为甲方。乙方在履行本协议义务过程中发生应由甲方承担责任的意外责任时,保险公司的赔款首先用来充抵甲方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若乙方不幸发生意外伤害,且甲方依法不应当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时,甲方将保险公司的赔偿款赠送给乙方。 第十二条、乙方在履行本协议义务时发生应该由甲方承担责任的意外事故涉及其他责任方时,甲方依法向乙方承担了经济赔偿责任后,乙方应将该责任方追偿的权利转让给甲方,移交一切必要的单证,并协助甲方向责任方追偿。 第十三条、甲方不负担乙方的医疗费用。医疗期内甲方也不支付劳务费。 第十四条、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 依据本协议第九条、第十条约定终止或解除本协议,双方互相不支付违约金,甲方也不给乙方经济补偿。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互不承担本协议未书面明示的义务,也不享有书面未明示的权利。 第十六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约定由____________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七条、本合同首部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为双方联系的固定通讯地址,若在履行本协议中双方有任何争议,该地址为双 方法 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讯地址发生变化,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造成双方联系障碍,由有过错的一方负责。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____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正规的劳动合同范本2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乙方联系电话:________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劳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共同遵守。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甲方安排乙方从事工作,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乙方的岗位、职务,乙方如不服从甲方安排,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辞职申请,否则,甲方可以追究乙方相关责任。 三、工作时间 第三条甲方实行每日_______小时、每周_______天工作制。 第四条因生产经营需要,经协商同意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甲方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休息。 四、劳动报酬 第五条甲方按月足额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每月工资元。 五、劳动保险 第六条甲乙双方应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第七条乙方患病、工伤、致残、死亡等待遇,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和和劳动条件 第八条乙方的劳动保护、安全卫生条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七、劳动纪律 第九条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 规章制度 和劳动纪律;遵守职业道德,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守甲方商业秘密。 八、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即告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 3、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九、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赔偿。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其他约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劳动争议处理 第十三条双方因在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从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附则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另行约定的专项协议、劳动合同变更协议和甲方规章制度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乙方:(签名)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正规的劳动合同范本3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1、本劳动合同为(选择其中一项并填写完整)____: A、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B、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C、以完成____工作为期限。 2、本合同包含____个月的试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条、工作地点: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市(县)____路____号____、 第三条、工作内容: 1、乙方同意在甲方____部门(或岗位)担任____职务,乙方具体工作内容按照甲方的 岗位职责 要求执行。 2、若因乙方不胜任该工作,甲方可调整乙方的岗位并按调整后的岗位确定一方的薪资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调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按照国家规定发放。 3、在工作过程中,因乙方存在严重过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标准工时制,甲方保证乙方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安排,乙方应当服从。 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国家的规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条、劳动报酬: 1、乙方月工资标准为人民币____元,其中试用期内工资为人民币____元; (若实行计件工资的按照以下标准计法工资:____) 2、因生产经营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发放加班费。 3、甲方保证按月发放工资,具体发放日期为____。 第六条、社会保险: 1、甲方按照国家的规定为乙方办理各项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2、依法应由乙方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甲方从乙方应得工资中扣缴,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七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甲方为乙方提供劳动所必需的工具和场所,以及其他劳动条件;保证工作场所的符合国家规定的 安全生产 条件,并依法采取安全防范 措施 ,预防职业病。 第八条、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 第九条、乙方应当保守工作期间知悉甲方的各种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公司机密等任何不宜对外公开的事项,否则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未与其他任何单位保持劳动关系或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否则,给其他单位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单独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 1、若乙方需解除劳动合同书,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书面通知以送达甲方____(具体部门、职务)为准; 2、有关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事项,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 3、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应当将正在负责的工作事项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财物与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办理交接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4、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乙方依法应获得经济补偿金,但乙方未与甲方办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暂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十二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本着合理合法、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等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的变更,应当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正规的劳动合同范本4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区(县_________乡镇___________村 邮政编码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工程中,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和工作地点。 乙方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给予相应处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以下第____种工时制度: (一)执行标准工时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__________。 (二)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执行以______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 (三)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度。 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日假、人社部、中国地震局联合召开会议表彰全国地震系统抗震救灾英雄产假、带薪年休假等假期。 甲方因施工建设需要,商得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日延长工时、休息日加班无法安排补休、法定节假日加班的,甲方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四、劳动报酬 第四条甲方采用以下第____种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资: (一)月工资____元,试用期间工资____元。甲方每月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资。 (二)日工资____元,试用期间工资____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资的时间为每月___日。 (三)计件工资。计件单价约定为______。 甲方生产经营任务不足,乙方同意待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费为______元。待岗期间乙方仍需履行除岗位工作外的其他义务。 五、社会保险 第五条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的社会保险义务。乙方应缴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六条甲方应当在乙方上岗前进行安全生产培训,乙方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应当经过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其中建筑施工现场要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甲方依法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解除和终止 第七条本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依《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 八、劳动争议处理 第八条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通过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解决。 九、其他 第九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本劳动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劳动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正规的劳动合同范本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 承包合同 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钢结构厂房工程建设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__,钢结构招牌工程造价按70元每平方米结算(按正面封板面积计算),增加部分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注:本造价包括制作安装和施工用机具,不包括所有施工用料)。 二、双方责任: 1、甲方提供施工现场的坐标和有关资料给乙方,甲方提供工程所需水、电源费用由甲方支付。 2、乙方自行组织人员进行施工,甲方允许乙方安排人员看守工具和材料,乙方人员要严格遵守甲方规章制度,听从甲方人员安排。 3、乙方应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严守国家有关操作规程,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甲方有权提出安全施工要求和监督。 4、如甲方毁约,乙方有权组织人员进行拆除所有钢结构。 三、工程质量和施工期限: 1、乙方应保质保量按甲方方案工程施工,凡因乙方违反操作规范而造成返工的,返工所需要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不可抗力因素和自然灾害导致损失的费用乙方不负责,如果是乙方施工的责任,质量由乙方负责,如果是人为的因素造成的甲方应付乙方 修理 费和材料费。 2、乙方施工工期从2011年7月10日至2011年8月5日止。共计25天,将该工程交给甲方验收。 四、工程款支付方式: 在工程开工三天后,甲方支付生活费两千元给乙方,待吊装后再支付三千元给乙方,工程完工后经双方验收,甲方支付工程款的百分之九十给乙方,招牌全部完工后10天内甲方一次性付清余款给乙方。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正规的劳动合同范本5篇相关 文章 : ★ 2022正规劳动合同范本5篇 ★ 劳动合同正规范本2022【五篇】 ★ 正规常用劳动合同范本5篇 ★ 2022劳动合同正规范本五篇 ★ 正规2021员工劳动合同模板5篇 ★ 正规简易的员工劳动合同范本 ★ 2022年简单版劳动合同范本5篇 ★ 2021正规劳动合同优秀范本五篇 ★ 员工劳动合同实用模板最新五篇 ★ 劳动合同范本通用版最新五篇

劳务与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1.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合同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劳务合同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与法人、组织。2.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隶属关系。劳动者除提供劳动之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服从其安排,遵守其规章制度等,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职工。但劳务合同的双方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彼此之间无从属性,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各自独立、地位平等。3.报酬的性质不同。因劳动合同的履行而产生的劳动报酬,具有分配性质,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不完全和不直接随市场供求情况变动,其支付形式往往特定化为一种持续、定期的工资支付;因劳务合同而取得的劳动报酬,按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支付,完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是商品价格的一次性支付,商品价格是与市场的变化直接联系的。4.用人单位的义务不同。劳动合同的履行贯穿着国家的干预,为了保护劳动者, 《劳动法》给用人单位强制性地规定了许多义务,如必须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政府规定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等,这些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不得协商变更。劳务合同的雇主一般没有上述义务,当然双方可以约定上述内容,也可以不存在上述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务合同跟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具体如下:“1、合同性质不同。2 、合同目的不同。3、受国家干预的程度不同。4、主体及其关系不同。5、法律调整不同。劳动合同由劳动法调整;雇佣合同属于民法调整。6、合同争议的处理程序不同。

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区别

劳务和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二者的法律性质不同;对合同主体要求不同;合同主体的地位不同;合同的内容不同;确定报酬的原则不同。劳务合同是指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一般是独立经济实体的单位之间、公民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产生。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分

法律主观: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并不是一类合同,前者是受民法典调整的合同,而后者则是受劳动合同法调整的合同。一、如何区分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首先,劳务合同的双方有可能都是自然人,或都是法人,而劳动合同双方一方只能是自然人,另一方则是除自然人之外的用工主体,主要是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其次,劳务合同受《民法典》的调整,而劳动合同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调整;第三,劳务合同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关系,而劳动合同双方在合同签订后存在隶属关系,劳动者需服从单位的管理和支配;第四,合同内容不同,劳务合同内容主要是双方平等协商后的合意性条款,劳动合同的内容则更多的是法定性条款,双方选择的范围远小于劳务合同。具体来说,劳务合同的内容相对简单,主要是有关约定的工作内容和劳务报酬,而劳动合同还包括劳动者的保险、岗位等事项;第五,争议处理方式不同,劳务合同一般通过法院诉讼解决(如果约定了仲裁条款,也可仲裁),而劳动合同必须先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对裁决不服的才能起诉到法院,对于部分情形的裁决甚至可以一裁终局。从以上区别可见,混淆两种合同,甚至将劳务合同当成劳动合同来签,有可能使劳动者失去劳动法的保护,不利于劳动者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二、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的区别1、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派遣适用劳动法,劳务外包适用合同法。2、劳务外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实体;劳务派遣单位必须是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设立的法人实体。3、劳动者管理的责任主体不同。这是两者最主要的区别。发包企业对劳务外包单位的员工不进行直接管理,其工作形式和工作时间由劳务外包单位自己安排确定;劳务派遣单位的员工必须按照用工单位确定的工作形式和工作时间进行劳动。4、劳务外包一般按照事先确定的劳务单价根据劳务外包单位完成的工作量结算,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事”;劳务派遣一般是按照派遣的时间和费用标准,根据约定派遣的人数结算费用,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人”。或者说,劳务外包下,发包方买的是“劳务”,而劳务派遣下,用工单位买的是“劳动力”。5、违法的后果不同。劳务外包适用《民法典》,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按双方合同承担权利义务,发包单位对承包单位的员工基本上不承担责任;劳务派遣中,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按《劳动合同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劳务派遣属于劳动关系中一种比较特殊的用工方式,往往会涉及到三方当事人,而一般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期限法律规定,至少是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三、跟劳务公司签订合同是什么意思与第三方公司签合同是意思是公司委托劳务派遣公司,由劳务派遣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公司再委派到现单位,即现单位是实际用工方,由此形成了劳务派遣这种用工形式的三方。与劳务派遣公司建立的是劳动关系,与用工单位形成的是劳务关系,两公司之间形成的是民事关系。之间通过签订三方协议来确定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由用工方按照协议约定向劳务派遣公司支付派遣费用,向被迫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用工方负责实际用工和对劳动者的管理。该种用工方式在劳动合同法中有明确的规范,受劳动法律的调整。公司这样做的主要目的就是降低成本,另外也可以避免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劳务合同的双方有可能都是自然人,或都是法人,而劳动合同双方一方只能是自然人,另一方则是除自然人之外的用工主体。法律客观: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是极易混淆的两种合同,两者都是以人的劳动为给付标的的合同。劳动合同依劳动法第16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而劳务合同通常意义上是指雇佣合同。两者有一定的区别:(1)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合同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劳务合同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与法人、组织。(2)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除提供劳动之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服从其安排,遵守其规章制度等,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职工。但劳务合同的双方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彼此之间无从属性,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各自独立、地位平等。(3)主体的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4)报酬的性质不同因劳动合同的履行而产生的劳动报酬,具有分配性质,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不完全和不直接随市场供求情况变动,其支付形式往往特定化为一种持续、定期的工资支付;因劳务合同而取得的劳动报酬,按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支付,完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是商品价格的一次性支付,商品价格是与市场的变化直接联系的。(5)用人单位的义务不同劳动合同的履行贯穿着国家的干预,为了保护劳动者,《劳动法》给用人单位强制性地规定了许多义务,如必须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政府规定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等,这些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不得协商变更。劳务合同的雇主一般没有上述义务,当然双方可以约定上述内容,也可以不存在上述内容。(6)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合同主要由民法、经济法调整,而劳动合同则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范调整。(7)受国家干预程度不同劳动合同的条款及内容,国家常以强制性法律规范来规定。如劳动合同的解除,除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劳动法》规定的条件等。劳务合同受国家干预程度低,除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外,在合同内容的约定上主要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由双方当事人自由协商确定。(8)违反合同产生的法律责任不同劳动合同不履行、非法履行所产生的责任不仅有民事上的责任,而且还有行政上的责任,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工资,拒绝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同时还可以给用人单位警告等行政处分。劳务合同所产生的责任只有民事责任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不存在行政责任。(9)纠纷的处理方式不同劳动合同纠纷发生后,应先到劳动机关的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服的在法定期间内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劳动仲裁是前置程序;但劳务合同纠纷出现后可以诉讼,也可以经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10)劳动力的支配权不同在劳动合同关系中,劳动力的支配权,归掌握生产资料的用人单位行使,双方形成管理与被管理者的隶属关系;在劳务合同关系中则由劳务提供方自行组织和指挥劳动过程。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怎么定义

劳务合同是指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区别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 (1)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合同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劳务合同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于法人、组织。 (2)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除提供劳动之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服从其安排,遵守其规章制度等,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职工。但劳务合同的双方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彼,彼此之间无从属性,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各自独立、地位平等。 (3)主体的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 (4)确定报酬的原则不同。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及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付劳动报酬,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而劳务合同中的劳务价格是按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支付,完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 (5)雇主的义务不同: 劳动合同履行 贯穿着国家的干预,为了保护劳动者,《劳动法》给用人单位强制性地规定了许多义务,如必须为劳动者交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政府规定的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 等,这些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不得协商变更。劳务合同的雇主一般没有上述义务,当然双方可以约定上述内容,也可以不存在上述内容。 (6)合同内容的任意性不同。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则由法律明确规定,不能由当事人协商,如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等。但劳务合同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在不违背强行法规定情况下自由协商,任意性很强。 (7)法律调整不同。劳务合同主要由民法、经济法调整,而劳动法则由社会法中的劳动法来规范调整。 (8)受国家干预程度不同:劳动合同的条款及内容,国家常以强制性法律规范来规定。如用人单位的强制性义务及 合同的解除 ,除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外,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必须符合《劳动法》规定的条件等。劳务合同受国家干预程度低,除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外,在合同内容的约定上主要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由双方当事人自由协商确定。 (9)合同的法律责任:劳动 合同不履行 、非法履行所产生的责任不仅有民事上的责任,而且还有行政上的责任,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行政部门限期用人单位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工资,拒绝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同时还可以给用人单位警告等行政处分。劳务合同所产生的责任只有民事责任--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不存在行政责任。 (10)纠纷的处理方式不同。 劳动合同纠纷 发生后,应先到劳动机关的 劳动仲裁委员会 仲裁,不服的在法定期间内才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劳动仲裁是前置程序;但 劳务合同纠纷 出现后可以诉讼,也可以经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劳务协议和劳动合同区别

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是两类不同性质的合同。通过劳动合同,你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这种关系用劳动法来调整劳务合同则是民事合同的一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主要区别是,性质不同、主体资格不同、主体的待遇不同、用人单位的义务不同、适用的法律不同,具体如下:一、性质不同1、劳务合同劳务合同是指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2、劳动合同劳动合同 ,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二、主体资格不同1、劳务合同劳务合同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与法人、组织。2、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合同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三、主体的待遇不同1、劳务合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2、劳动合同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四、用人单位的义务不同1、劳务合同劳务合同的雇主一般没有上述义务,当然双方可以约定上述内容,也可以不存在上述内容。2、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履行贯穿着国家的干预,为了保护劳动者,《劳动法》给用人单位强制性地规定了许多义务,如必须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政府规定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等,这些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不得协商变更。五、适用的法律不同1、劳务合同劳务合同主要由民法、经济法调整。2、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则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范调整。

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在哪里

一、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在哪里1、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在于:(1)法律性质不同。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依据;而劳务合同是建立民事法律关系的依据;(2)合同主体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而劳务合同既可以发生在公民和法人之间,也可以发生在公民之间或法人之间;(3)合同的内容不同。劳动合同的内容约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劳动条件,而劳务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并不一定为另一方当事人提供劳动条件。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及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二、劳务合同纠纷怎么处理劳务合同纠纷的处理方法如下:1、协商处理;2、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3、未约定仲裁协议或者对裁决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劳务和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二者的法律性质不同;对合同主体要求不同;合同主体的地位不同;合同的内容不同;确定报酬的原则不同。劳务合同是指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一般是独立经济实体的单位之间、公民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产生。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劳动合同和劳务协议有什么区别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以提供劳务为内容而签订的协议。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一)二者的法律性质不同。(二)对合同主体要求不同。(三)合同主体的地位不同。(四)合同的内容不同。(五)确定报酬的原则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务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法律分析: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以提供劳务为内容而签订的协议。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一)二者的法律性质不同。(二)对合同主体要求不同。(三)合同主体的地位不同。(四)合同的内容不同。(五)确定报酬的原则不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有啥区别

法律分析:1、两种合同所对应的主体资格不相同,劳动合同的主体主要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而劳务合同的主体双方,可以都是法人、公民,也可以是公民和法人。 2、两种合同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 劳动合同的双方不仅仅存在经济关系,还存在隶属关系;而劳务合同的双方只存在经济关系。 3、两者主体的待遇不相同。 4、两者报酬的性质不同。 5、两种合同的用人单位义务不相同。 6、两者适用的法律不同。 7、两者受国家干预程度不相同。 8、两者违反合同产生的法律责任不相同。 9、两种合同对应的纠纷处理方法不同。 10、两者对劳动力的支配权不相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有什么区别

劳务和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二者的法律性质不同;对合同主体要求不同;合同主体的地位不同;合同的内容不同;确定报酬的原则不同。劳务合同是指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一般是独立经济实体的单位之间、公民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产生。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劳务和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二者的法律性质不同;对合同主体要求不同;合同主体的地位不同;合同的内容不同;确定报酬的原则不同。劳务合同是指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一般是独立经济实体的单位之间、公民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产生。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一、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1、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有六个区别,分别是:(1)合同性质不同;(2)合同目的不同;(3)受国家干预的程度不同;(4)主体及其关系不同;(5)法律调整不同。劳动合同由劳动法调整;雇佣合同属于民法调整;(6)合同争议的处理程序不同。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二、劳动合同部分无效怎么办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这一规定明确了部分无效劳动合同的效力。在现实生活中,除了主体不适格的情况外,劳动合同所有内容都无效的并不多见,更多的情况下是部分条款无效或者个别条款无效。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这一规定为处理部分无效的劳动合同提供了法律依据,也避免了一方当事人借故以部分条款无效否定多数条款有效的可能性。对于有效的劳动合同条款,双方当事人应当继续履行,而对部分无效或者个别无效的条款必须进行修改或者删除。这里需要把握一个原则,即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无效的,必须依法进行修改,不得删除;如果是约定条款,可以修改,也可以在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对之进行删除。

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法律分析: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以提供劳务为内容而签订的协议。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是两类不同性质的合同。简单来说,通过劳动合同,你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这种关系用劳动法来调整;而劳务合同则是民事合同的一种,它属于,由来调整,即委托单位将一定的任务交给被委托方,被委托方(你)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任务或者提交结果,委托方支付给你费用(劳务费),除此之外,委托方没有其他的比如上保险义务,因为你不是该单位的员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一、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有什么区别1、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以提供劳务为内容而签订的协议。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二、全日制劳动合同是什么意思全日制劳动合同是累计工时每周超24小时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1、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2、即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是指法定正常付出劳动时间,也就是义务劳动时间,超过这一时间的工作即视为额外劳动,用工单位需支付加班工资;3、累计工时每周超二十四小时就应该属于全日制用工。【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有什么不同

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不同之处如下:1、合同性质不同:(1)雇佣合同是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服务的合同;(2)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用工合同;2、合同目的不同:(1)雇佣合同以提供劳务为目的,是以雇佣人对受雇佣人的劳动行为的支配为合同标的;(2)而劳动合同则是以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为目的;3、受国家干预的程度不同:(1)雇佣合同更多的体现是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是当事人平等协商一致的结果,国家干预的程度较小;(2)而劳动合同除了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外,更多的内容体现了国家干预,劳动法对合同的订立程序、用人单位的义务、工作条件、劳动保护、最低工资、合同的解除等都作了特别规定,体现了国家对劳动者的特别保护;4、主体及其关系不同:(1)劳动合同中一方为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其适用范围只限于单位用工方面,劳动者在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后,遵守其内部的规章制度,必须承担一定的工种或职务工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领导和被领导的从属关系;(2)而劳务合同则不具备上述特征;5、法律调整不同:(1)劳动合同由劳动法调整;(2)雇佣合同应属于民法调整。6、合同争议的处理程序不同:(1)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时,必须经仲裁前置程序后,司法机关才能介入,争议应适用劳动法的规定处理,仲裁机构或法院可以裁判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2)而雇佣合同发生争议时,法院可直接受理,适用民法的规定处理;解除没有什么特别程序,双方均可随时解除雇佣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法律分析: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在于:1.二者的主体的资格不一样。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只能是法人或组织,另一方为个人,务工合同主体的双方当事人可以是法人,组织,公民;2.主体的性质及其关系不同。劳务合同只存在经济关系,而劳动合同不仅仅是经济关系;3.主体的待遇不一样。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4.适用的法律不同。务工合同是民法和经济法,劳动合同是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5.产生的法律责任不一样。务工合同不存在行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劳动合同和劳务协议的区别是什么

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如下:1、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合同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劳务合同的主体既可以是法人、组织之间签订,也可以是公民个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2、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劳动者必须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双方是领导与被领导、支配与被支配的隶属关系;劳务合同的双方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双方法律地位平等,不存在隶属关系,提供劳务一方无须成为用工单位的成员即可提供劳务。3、主体的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获得工资除双方自行约定数额外,其他最低工资、工资支付方式、保险、公积金等福利待遇要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劳务关系中提供劳务者获得的报酬、支付方式、保险等,主要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法律未做过多约束。4、合同内容的任意性不同,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及内容由《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明确规定,不能由当事人协商,如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等;劳务合同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在不违背强行法规定的情况下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任意性较强。5、法律调整不同,劳务合同主要由民法、合同法调整,而劳动法则由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行政法规来规范调整。6、合同的法律责任:劳动合同不履行、非法履行所产生的责任不仅有民事上的责任,而且还有行政上的责任,如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劳务合同所产生的责任只有民事责任,即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不存在行政责任。7、纠纷处理方式不同,劳动合同纠纷发生后,争议一方应先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不服劳动仲裁在法定期间内才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劳动仲裁是前置程序;劳务合同纠纷出现后,争议双方可以直接向人们法院提起诉讼,无须“仲裁前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第十七条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简单的劳动合同格式

  本文是由合同范本网 合同格式 频道为你提供的《简单的劳动合同格式》,仅供大家参考! (本文为你提供合同范本两篇。) 篇一:   甲方:_____ __   乙方: ; 性别 ; 出生年月日 ;   住址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项。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终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其中试用期_________。   二、工作内容和义务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关规定,经与乙方协商,对乙方的工作职务和岗位进行调整。    我精心推荐   第三条乙方应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3.维护甲方的荣誉和利益   4.忠于职守,勤奋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为本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谋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制定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六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我精心推荐   四、劳动报酬   第七条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第八条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_______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_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_____元。   第九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和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工资报酬。   第十条由于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不能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劳动的,甲方保证支付乙方的生活费不低于_________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乙方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等待遇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 。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三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    我精心推荐   以变更本合同相关的内容。   第十四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以欺诈手段订立本合同的;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失的; 5.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不能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第十六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应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我精心推荐   第十七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五条第7、8、项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4.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职工;   第十八条乙方欲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权利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我精心推荐   4.甲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第二十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关系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本合同期满前_________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除要求甲方补足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外,还可以按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要求甲方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故意拖欠支付乙方工资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支付乙方报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八、其他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我精心推荐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 ___ 乙方(签字)___ ___   _________年_ ___月__ __日 _________年_ ___月__ __日 篇二:   合同编号:  甲方(用人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   委托代理人:   ,本市(县、区)办公地址:  乙方(劳动者)姓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省(自治区、市)  市  县(区)  乡(镇)  村(街)   本市(县、区)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浙江省劳动合同办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我精心推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为(从下列a、b中选择):   a.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b.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双方的具体约定为:   第二条 试用期约定为(从下列a、b中选择):   a.无试用期;   b.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劳动岗位和工作内容   第三条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工种(岗位)。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在乙方能够胜任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合理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任务。乙方应完成甲方合理分配的生产任务。   三、劳动报酬   第四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乙方工作岗位,确定乙方工资标准为(从下列a、b、c中选择;无论采用何种标准,每月工资总额均不得低于项目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我精心推荐   a.按月工资标准计算劳动报酬,每月工资为¥  元(人民币大写:    );   b.按工日工资标准(1工日=8工时)、根据乙方实际工作时间计算劳动报酬,每工日工资为¥  元(人民币大写:       );   c.根据乙方完成工作量计算劳动报酬,具体标准为:   第五条 甲方应按本合同附件样式制作记工考勤卡,交乙方保管,作为计算工资的原始凭证。甲方应指定专人作为记工员,对乙方每天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量)等在记工考勤卡上予以记录;甲方项目部应在每月月中和月末对记工考勤卡上的记录进行审核、确认。   第六条 对于乙方非因本人原因而全天不能工作的,甲方按每天  ¥元(人民币大写:)的标准计算误工费,列入当月工资支付给乙方。    我精心推荐   第七条 工资按月支付,具体支付、结算方式为   (从下列a、b中选择;无论采用何种支付、结算方式,每月支付额均不得低于项目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a、每月  日前结算付清上月工资;   b.每月  日前支付¥  元(人民币大写:  ),余款按如下约定结算支付:   第八条 工资发放方式为(从下列a、b中选择):   a.银行代发:甲方为乙方在银行开立工资结算账户,工资发放均通过此账户进行;   b.现金发放:甲方直接向乙方发放现金,乙方本人凭身份证原件领取并签名确认。   四、工作时间   第九条 工作时间为(从下列a、b中选择):   a.人实行标准工时制。乙方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休息2天。   b.甲方根据建筑业生产特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并报劳动部门备案。甲方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我省有关规定,合理安排乙方的工作和休息时间。    我精心推荐

劳动合同协议书格式样本

劳动合同协议书是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协议,保证双方的利益的同时,也明确了双方所尽的义务。以下是我整理的劳动合同协议书格式样本,希望可以提供给大家进行参考和借鉴。 劳动合同协议书格式样本(篇一)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并履行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劳动报酬 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__元,与次月____日前发放(预留第____月工资,在合同解除时结算)。 三、管理制度 1、自觉遵守店规店纪,要讲文明、讲礼貌,要积极进取,爱岗敬业,善于学习,掌握技能。 2、要着店装上岗,要仪表端庄,举止大方,规范用语,文明服务,礼貌待客。 3、工作时间不准离岗,有事必须请假。 4、在工作之余发生意外伤害后果自负,夜不归宿或发生违法行为本店概不负责。 四、卫生制度 1、公用餐具应每日清洗,餐具表面必须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 2、服务员每天要按程序、按规定和要求清理餐厅卫生,要认真细致,管理好餐厅的物品。 五、考勤制度 1、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 2、每月公休两天,超过两天请假1天扣除100元,周 六、周日请假每天扣200元,旷工1天扣除____日全额工资。 六、奖罚条例 1、上班迟到、早退(每次扣除10元)。 2、对份内的工作出现拖延、不予理采、粗心大意,造成损失者(每次扣除20元)。 3、员工之间发生打架斗殴事件,每人扣除200元,后果自负。 4、对于工作突出的员工,年底给予奖励。 5、上班时间不得玩手机,发现一次扣工资50元。 6、签约半年奖金300元;签约________年奖金800元。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双方若有一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____日通知另一方。 2、如合同期未满,乙方自行解除合同,甲方将不予发放当月工资及预留的____月工资。 八、其它事项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合同协议书格式样本(篇二) 劳动合同甲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双方应当依法遵守本劳动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自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止。合同期满,本合同自行终止,如甲方需要继续留用,经协商后,双方可以续订合同,并办理签证手续;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_____岗位工作,担任______职务。工作地点位于__________。工作期间,乙方应服从甲方领导的工作安排;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甲方实行每天工作8小时(周一至周五,周末双休),夏令时:早上9点上班,下午5点,中午2个小时的午饭时间,冬令时:早上9点半上班,下午5点半,中午2个小时的午饭时间,因工作需要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的,甲方应依法支付乙方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期。 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以法定货币至少每月支付一次乙方工资。乙方提供了正常劳动的,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甲方可根据其生产经营效益状况和职工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变动情况,适时调整乙方工资; (二)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工资标准为____元/月。 (三)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五、社会保险及劳动保护 (一)甲方应按国家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应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二)乙方有权拒绝执行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六、保密协议 (一)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系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因乙方泄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愿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二)甲、乙双方就保密和竞业限制有其他协议的,应同时遵守该协议。 七、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终止 (一)本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终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章和第四章的规定执行。 八、其他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乙双方均完全理解并同意本合同上述所有条款。 甲方:(盖章)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签名)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劳动合同协议书格式样本(篇三) 甲方:________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 乙方: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 风险提示:________ 企业的招聘工作完成后,就进入了用工阶段,在用工前,企业一定要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否则企业将为此付出巨大的代价: 一是,企业将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限的双倍工资。如:企业超过________年未签劳动合同,企业就得多支付员工11个月的工资。 二是,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限超出________年,将致使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条件成立,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企业就得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无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风险提示: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法》中对试用期长短的限制根据合同期限的来规定,如: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________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________年以上不满________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3、劳动合同期限________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违反以上规定进行约定的,若被员工投诉,会被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如果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单位还要向员工支付赔偿金。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甲方应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 (二)乙方的工作地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工作应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按照甲方关于本岗位工作任务和责任制要求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三、劳动时间 (一)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_______工时制度。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范围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每月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_元月。乙方在试用期的工资为________________元月。 五、保险福利待遇风险提示: 缴纳社会保险是企业的法定义务,即使是员工自己同意不缴纳社保,还签订了相关的协议,这也不能规避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保的义务。因此,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企业必须而为的行为,否则,当员工以此通过法律程序维权,用人单位就要为此付出相应的代价。 (一)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纪律 (一)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二)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三)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按照甲方单位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其他本合同未事宜,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合同协议书格式样本(篇四)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现住地址: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鉴定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共_______年。 二、工作内容 甲方根据本公司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从事库管工作。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库管岗位,承担工作任务,从事销售及销售管理工作。 1、负责审核制定公司销售策略、管理公司业务操作流程。 2、负责对公司市场部成员进行绩效考评、跟踪及管理。 3、负责公司整体业务的拓展,制订公司年度工作计划和整体营销管理工作。 4、推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的建设和完善。 5、组织完成公司整体业务计划。 6、协调各个部门工作。 7、乙方有招聘下属员工的权利,但必须经公司审核后存档。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条件和劳动保护设施,以及不低于国家规定应配给的劳动防护用品。 四、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 乙方的薪资结构:年薪+提成。 1、乙方年薪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每月发放_________元,其余部分按季度业绩考核发放。 2、乙方销售任务为: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本年度销售任务为流水最低500万元人民币,或者毛利润100万元人民币,完成上述任务除年薪以外年底公司奖励乙方毛利润的1%。超出上述任务部分的,年底公司奖励乙方毛利润的5%。毛利润计算方式参照公司速达3000财务软件系统毛利润总和。 3、乙方承揽的工程项目,按照利润单独核算的办法计算乙方的提成,如毛利润不低于30%则乙方提取利润的10%。毛利润低于30%的乙方提取利润的8%。项目利润的发放按照实际回款额度进行。 4、如乙方本年度销售任务流水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或者毛利润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乙方年薪按照不高于50000元发放。 5、乙方每周一上午9:30将前一周公司销售总额,应收款项及所发生相关费用以电子文档方式发送到甲方指定邮箱:SXSRKJx。 五、劳动纪律 1、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 2、乙方应增强主人翁意识,服从甲方领导管理和指挥,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作好本职工作,完成劳动任务。 3、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应根据情节轻重,对乙方进行行政、经济处分。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甲方按国家和省规定为乙方办理职工意外事故保险,保险费由甲方承担50%,乙方承担50%。 七、教育和培训 1、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各种必要的职业技术教育及上岗前的培训。 2、甲方对乙方进行培训后,乙方必须为甲方服务_______年,否则乙方应支付甲方培训费_______元。 八、合同终止,变更、解除和续订 1、本合同期满或甲乙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都终止执行,如双方同意续订,应提前一个月办理续订手续。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在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 (3)乙方严重失眠,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被迫追究刑事责任。 (5)甲方认为应当解除合同的其它正当情行。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依法服兵役或考入中等以上的学校。乙方解除合同应提前30日出面报告甲方 九、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约定的其它事项 1、乙方因工负伤,保险赔偿后的不足部分(含工资及医疗费等法律规定的所有项目)属甲方责任的甲方承担80%,乙方承担20%。属于乙方责任的,甲方承担20%,乙方承担80%,双方均负有责任,各自承担50%,经济补偿计算其不超过一年。本条规定如与本合同其它条款不一致以本约定为准。乙方对甲方的生产经营状况,技术及资料,营销方式及客户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并在双方合同终止后三年内不得从事与在甲方工作期间相同的工作,如果违反本约定,乙方赔偿甲方1—5万元。若乙方劳动合同期满后,从事其他工作的,有义务和责任向甲方移交所有销售业务的相关资料,不得扣留,并协助甲方处理遗留问题。 十、违约责任 1、由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由有过错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法律责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一方受损害,可不承担法律责任。 十一、特别约定 1、乙方应及时回收货款并及时(3日内)上缴公司财务,如乙方滞留、挪用货款,应赔偿甲方损失费,赔偿额为滞留、挪用货款的5—10倍,最低不少于2万元并追缴所挪用的货款,构成犯罪的应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乙方未能收回货款,需运用法律手段追索时,乙方不得提取现金,如已领取则如数退还甲方。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销售产品随意降价,否则乙方自行不足差价。乙方不得利用工作之便代理经销其他厂家的产品,如违反此约定,差旅费自行承担,并赔偿甲方1—5万。 4、乙方不得将持有或经管的合同书转让他人,否则乙方应按该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五十赔偿甲方,但最低不低于1万元。 5、交通工具的使用约定: 甲方为了提高工作效率为乙方提供一台车辆作为工作车辆使用,该车辆所有权为甲方,乙方在驾驶该车辆期间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有违章的一律由乙方自行承担。发生交通事故的由乙方自己承担所有后果。车辆的日常保养及保险等费用由甲方承担。燃料费用按照适当比例分担。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调配该车辆的使用 十二、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执行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三、本劳动合同未尽事宜或系数与法律、法规、法章、政事有抵触的,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十四、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合同协议书格式样本(篇五)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愿签订本合同。 1、工作岗位 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_____________岗位担任或从事___________工作。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可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人事安排、人事调整或乙方工作能力或敬业情况等,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 2、合同期限 本合同实行固定期限,合同期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计____个月。合同期满后,根据乙方工作业绩(考核考评结果)确定是否继续聘用乙方,乙方根据本人意愿确定是否继续接受聘用,如双方有意延续劳动关系,再另行签订新的《劳动合同书》。 3、工资待遇 甲方需每月_________到_________日间向乙方足额发放上月工资,工资不得低于_________元 4、规章制度及甲乙方基本义务 甲方依法、依规、依甲方发展及管理需要制定规章制度,并告知乙方。甲方须履行下列义务: (1)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薪酬;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2)为乙方创造良好的教学条件; (3)协助乙方做好教学期间的教学秩序维护; 乙方须履行下列义务: (1)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 (2)尽职尽责,恪守职业道德,不断提高职业技能,认真、有效地完成工作任务。 (3)严格做好教学期间的各项安全工作,遵守相关部门制定的安全管理规定、规范。 (4)在本合同期间及本合同任何原因终止后,严格保守甲方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不以任何形式泄露甲方商业机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学员情况、教师情况、各种内部管理规章等)。 (5)不得以任何形式损害甲方合法权益。 5、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_____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的。 (2)本合同订立时所根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3)在甲方的量化考核中处于落后者,且师德素质公认低下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1)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2)甲方故意并严重损害或侵犯乙方合法权益的。 6、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凡属法律规定应给予经济补偿的,甲方应按规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 (2)乙方违反本合同有关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害的,须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3)乙方违约解除劳动合同的,应赔偿甲方为招用乙方而支出的招录费、培训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收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公司劳动合同格式怎么写

  双方达成劳动关系,那么需要签订合同的哦,来了解一下劳动合同的格式吧,下面是由我为大家整理的“公司劳动合同格式怎么写”,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公司劳动合同格式   1.甲方的姓名,地址,邮码,电话,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表人姓名,职位。   2.乙方的姓名,年龄,居民身份证号。   3.劳动法中有关劳动,劳动合同的法律法规。   4.甲乙方分别签字盖章,双方代表人员签字,并且写上合同的生效日期包括起始日期和截止日期,这样一份劳动合同是会受法律严格实施的,违反了合同要付相应的违约金。   公司劳动合同范本【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聘用__________(乙方)为__________业务经理 ,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1、甲、乙双方同意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聘请_____为本公司 ;合同期限为_____年。   (二)双方同意本协议有效期的前_____个月为试用期。   二、工作内容   1、负责公司产品的宣传,执行公司区域营销计划的实施。   2、负责公司推销及相关业务的接洽与联系,同时将相关客户资料备案到负责人处。   3、收集、掌握并反馈竞争对手的营销策划,产品价格、市场动向等方面信息,公司经营决策提供参考。   4、跟踪并做好售后服务,及时妥善处理客户问题,收集并反馈客户对产品销售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期望,帮助本公司改善经营策略和服务水平。   5、服从甲方安排,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   三、薪酬制度   推广期实行底薪+提成方式,非推广期只计提成方式。   1、推广期薪酬:底薪 ,试用期合格后薪酬标准为:底薪   2、非推广期薪酬:完成推广期任务后,非推广期是接受订单日期,凡是客户下了订单并结清货款的,则有提成,提成按第1点计算。   3、每个季度总结每个业务员的业绩情况,并对业绩好的业务给予一定奖励。   4、甲方每月定期以现金形式支付乙方薪酬;甲方的薪酬发放日为每月15日。   四、工作时间及差旅费用   1、工作时间:   1)每天10小时工作制(含中午)(8:30~18:30),乙方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甲方根据需要可以随时要求乙方回公司安排工作。原则上每周必须回公司参加周例会,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必需提前一天向公司负责人请假。   2)每月有三天休息,超出三天按每天基本工资费用扣除。事假必须提前一天向公司负责人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非推广期不需要出差的,则在公司正常上班,上班时间为9:00~18:00,负责与客户日常联络等工作。   2、差旅费用:公司负责每个业务员推广费用,车费实销实报(需注明所到地方及出差成效),餐费按__________元/餐。   五、双方约定   1、乙方要遵守甲方制定的公司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与工作安排。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考核和奖惩。   2、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开展业务工作创造相应的条件和支持,乙方不得以公司的名义从事任何与本职业务无关一切活动,凡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全部由本人自负。   3、乙在签订本合同前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本人家庭户口簿复印件交付公司存档。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1、甲方因签订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必须提前七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签订《附加协议书》。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或泄露商业秘密,给公司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并经查实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不能胜任工作,连续二个月未给公司带来任何业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甲方不按本协议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需提前三十日通知对方,如通知时间不足的,应当按相差的天数,以解除或终止合同前一个月乙方的日平均工作为标准,支付赔偿金给对方。    七、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公司劳动合同范本【二】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劳动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本劳动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_年。    第二条 乙方享有的工作条件与办公设施   1.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在人身不受侵害、人体健康不受损伤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2.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办公用品与设施条件。   3.甲方将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包括参加各种行业研讨和培训会。   第三条 乙方工作岗位、工作报酬和福利   1.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聘请乙方担任甲方。以上岗位的工作内容和岗位职责由甲方员工规章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予以规定。   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专业特点、业务能力和工作表现,可随时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3.甲方根据合同签署时乙方的工作岗位和职位,保证乙方的月均工作报酬不低于________元人民币,并向乙方提供各种保险,包括但不限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若合同签署后,遇甲方工作需要,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则乙方具体的薪酬待遇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确定。   4.职工有权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假节日、婚嫁等假期,具体标准见《公司考勤管理规定》。    第四条 工作纪律   1.乙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与人事调度。   2.乙方实行坐班制,正常工作时间必须在岗。迟到、早退、病假、事假等不在岗状况按照《公司考勤管理规定》计扣薪酬。    第五条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1.甲方与乙方严格按照本劳动合同,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2.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3.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4.甲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六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乙方提前_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具体程序见《员工辞职管理办法》。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经甲方警告后在合理期间内仍未改正或由此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   (2)营私舞弊,侵占甲方财产或串通第三方,恶意泄露、出卖甲方机密等以主观故意或重大过失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未经甲方许可,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甲方提出,乙方拒不改正;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___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4)甲方频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因工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员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为乙方缴纳各种保险和公积金,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用人单位被依法解散、前算或宣告破产的;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合同规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劳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劳动合同期满______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七条 经济补偿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1)甲方依据第六条4款,第六条7款(4)和(5)项解除劳动合同或依据第六条7款(1)项终止劳动合同;   (2)乙方依据第六条6款解除劳动合同的;   2.经济补偿按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年限,按每满一年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执行。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乙方因“用人单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作报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在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时,必须按合同约定标准结算欠发乙方的工作报酬。   4.若由于甲方岗位需要,甲方认为有必要对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项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针对此次培训的服务协议,并约定服务期限。若乙方违反约定,应按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参见《员工学习培训管理办法》。   5.在乙方履行合同期间,乙方不按合同规定辞职或擅自离职,乙方不得将从原岗位工作中获得的资料、技术信息或客户名单等商业秘密泄漏于与甲方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或其他有竞争关系的新雇主,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并且乙方无权依据第七条1款要求甲方经济补偿。   第八条 其他事项   1.甲乙双方因实施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包括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而产生的争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解释和执行。   2.甲方在制定、修改或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劳动定额管理和绩效考核等直接涉及乙方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全体员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并且协商确定。甲方应当将直接涉及乙方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等决定公示或者告知乙方。   3.若遇实习或者试用,依据公司具体的实习协议或试用协议而定,若实习或试用者通过,则依据董事长签署的转正决议,签署本劳动合同,劳动期限从实习或试用算起。   4.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而本合同尚未涉及的,双方可以签署补充协议予以调整。   5.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_____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   甲方(签名):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公司劳动合同范本【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1、本合同期限类型为有固定期限合同。   2、本合同有效日期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为试用期)   3、本合同期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公司担任岗位的工作。   2、甲方可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及乙方的业务能力和工作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3、乙方在受雇于甲方期间应始终保证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交付的工作任务,履行职责。   4、乙方在合同期内不得以任何形式从事其他公司的工作或私接业务。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三条 公司实行:   ( )标准工时制度   ( )不定时工时制度   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员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如需加班,须经主管上级批准。公司将按公司的规定给加班员工一定的报酬或调休。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员工,按照标准工时制度的原则确定工作量,不再执行加班的规定。   第四条 乙方享有中国政府规定的公休、节假日,包括新年一天;春节三天;劳动节放假三天,国庆节放假三天。   第五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六条   1、甲方按乙方的职责、绩效进行报酬分配。乙方试用期内,月收入为试用期满后,月收入为________。本收入包括国家规定的各类津贴、补贴。乙方在受聘期间必须遵守收入保密制度。   2、甲方可以根据业务财务状况及乙方的工作表现和能力调整乙方的工资和收入。   3、随着岗位变动,乙方根据甲方工资标准享受新岗位的薪资。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七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当地政府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住房、失业和医疗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第八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公司将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医疗期。   医疗期间的生活费用和医疗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乙方享有中国政府规定的婚丧假、女员工孕期产假及哺乳假以及其他以法律形式规定的假期及福利。   六、劳动纪律   第十一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二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违反公司的章程、制度,甲方将给予乙方纪律处分,严重者公司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   第十三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四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五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六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不需要提前通知乙方: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① 乙方不能满足甲方在招聘时的用人要求;   ② 乙方所在工作岗位的上级有权确定乙方是否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形象、利益形象、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者劳动教养的;   5、乙方因个人原因丧失目前工作需要的专业资格,如司机丧失驾驶执照,财会人员丧失会上岗证等;   6、甲方因业务经营需要调整乙方工作内容,乙方在被提供转岗机会后仍拒不接受的;   7、因乙方个人不道德或不文明行为对甲方造成名誉、形象、业务上等损失的。   乙方在受聘期间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在合同解除后,甲方仍保留向乙方追索赔偿的权利。   第十七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国家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第十八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能力的。   第十九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在未办妥解除合同手续之前,乙方不得擅自离开公司。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未处理完毕的;   2、被国家有关机关依法审查尚未结案的;   3、与甲方出资培训、购房补贴等有服务期约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如果在解除劳动合同后,查实乙方在受聘于甲方期间或在办理解聘手续期间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追索乙方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使用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八、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   第二十一条 甲方商业秘密包括:   1、计划、项目,方案,销售、市场广告、产品开发、财务等有关的信息。   2、甲方人力资源方面信息,如人力资源政策或计划。   3、其他甲方有合作义务保密的'其他公司信息。   第二十二条 乙方不得在受聘于甲方期间的任何时间或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向第三方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乙方应将在受聘期间甲方提供或乙方获得的属于甲方的财产、文件及客户、代理商有关的记录归还给甲方(如涉及甲方经营的文件、资料、图纸、磁带、磁盘、笔记等),不得自行转让他人或销毁、带出。   第二十四条 乙方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不得泄露在受聘期间获得的商业秘密,除非乙方事先向甲方的法律顾问或其他指定人提出请求并得到甲方的书面认可。   九、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五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天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约,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   第二十九条 甲、乙双方根据当地劳动法规的要求同意增加以下条款:   第三十条 双方确认依照下列通讯地址互相送达有关文书。如一方需更改以下信息,需及时事先通知另一方,否则责任自负。   甲方(签名):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2017劳动合同格式标准版

  2017劳动合同格式标准版(一)   _________公司(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条例,就聘用事宜,订立本劳动合同。   第一条 试用期及录用   (一)甲方依照合同条款聘用乙方为员工,乙方工作部门为_________职位,工种为,乙方应经过三至六个月的试用期,在此期间,甲乙任何一方有权终止合同,但必须提前七天通知对方或以七天的试用工资作为补偿。   (二)试用期满,双方无异议,乙方成为甲方的正式合同制劳务工,甲方将以书面方式给予确认。   (三)乙方试用合格后被正式录用,其试用期应计算在合同有效期内。   第二条 工资及其它补助奖金   (一)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经营状况实行本企业的等级工资制度,并根据乙方所担负的职务和其他条件确定其相应的工资标准,以银行转帐形式支付,按月发放。   (二)甲方根据盈利情况及乙方的行为和工作表现增加工资,如果乙方没达到甲方规定的要求指标,乙方的工资将得不到提升。   (三)甲方(公司主管人员)会同人事部门,在如下情况,甲方将给乙方荣誉或物质奖励,如模范地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生产和工作中的突出贡献或物质奖励,技术革新、经营管理改善,乙方也   由于有突出贡献得到工资和职务级别的提升。   (四)甲方根据本企业利润情况设立年终奖金,可根据员工劳动表现及在单位服务年限发放奖金。   (五)甲方根据政府的有关规定和企业状况,向乙方提供津贴和补助金。   (六)除了法律、法规、规章明确提出的要求补助外,甲方将不再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其它补助津贴。   第三条 工作时间及公假   (一)乙方的工作时间每天为8小时(不含吃饭时间),每星期工作五天半或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除吃饭时间外,每个工作日不安排其它休息时间。   (二)乙方有权享受法定节假日以及婚假、丧假等有薪假期。甲方如要求乙方在法定节假日工作,在征得乙方同意后,须安排乙方相应的时间轮休,或按国家规定支付乙方加班费。   (三)乙方成为正式员工,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半年后,可按比例获得每年根据其所担负的职务相应享受________天的有薪年假。   (四)乙方在生病时,经甲方认可的医生及医院证明,过试用期的员工每月可享受有薪病假一天,病假工资超出有薪病假部分的待遇,按政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可调整变动工作时间,包括变更日工作开始和结束的时间,在照顾员工有合理的休息时间的情况下,日工作时间可做不连贯的变更,或要求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到岗工作。乙方无特殊理由应积极支持和服从甲方安排,但甲方应严格控制加班加点。   第四条 员工教育   在乙方任职期间,甲方须经常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及各种规章制度及社会法制教育,乙方应积极接受这方面的教育。   第五条 工作安排与条件   (一)甲方有权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能力,合理安排和调整乙方的工作,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按质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任务。   (二)甲方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要求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工作或终止合同。   第六条 劳动保护   甲方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按国家规定为乙方提供劳动保护用品和保健食品。对女职工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提供相应的保护,具体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劳动保险及福利待遇   (一)甲方按国家劳动保险条例规定,为乙方支付医药费用,病假工资、养老保险费用及工伤保险费用。   (二)甲方根据单位规定提供乙方宿舍和工作餐(每天________次)。   第八条 解除合同   (一)符合下列情况,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因营业情况发生变化,而多余的职工又不能改换其它工种。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按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调换其它工种   3)乙方严重违反企业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并造成一定后果,根据企业有关条例和规定应予辞退   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乙方的劳动合同。   (4)乙方因触犯国家法规被拘留,劳动教养、判刑,甲方将作开除处理,劳动合同随之终止。   (二)符合下列情况,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了乙方身体健康的。   (2)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利益。   (3)甲方不按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三)在下列情况下,甲方不得不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和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正在进行治疗的。   (3)女员工在孕期、产期或哺乳期的。   (四)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医疗终结经政府有关部门确认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企业应予妥善安置。   (五)任何一方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或以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解除合同的程序按企业有关规定办理。   (六)乙方在合同期内,持有正当理由,不愿继续在本企业工作时,可以提出辞职,但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批准后生效。辞职员工如系由企业出资培训,在培训期满后,工作未满合同规定年限的,应赔偿甲方一定的培训费用。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职,甲方有权通过政府劳动部门,要求乙方返回工作岗位,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 劳动纪律   (一)乙方应遵守国家的各项规定和企业的《员工手册》以及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乙方如触犯刑律,受法律制裁或违反《员工手册》和甲方规定的其它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按《员工手册》等规定,分别给予乙方相应的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因乙方违反《员工手册》和其它规章制度,造成本企业利益受到损害,如企业声誉的损害、财产的损坏,甲方根据严重程度,可采取一次性罚款措施。   (三)如果乙方违反合同规定,贪污受贿,严重玩忽职守或有不道德、粗鲁行为,引起或预示将引起严重损害到他人人身和财产利益,乙方触犯刑律受到法律制裁等,上述种种,甲方有权立即予以开除,并不给予"合同补偿金"和"合同履约金"。乙方贪污受贿或损害他人人身和财产利益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完全承担赔偿责任。   (四)乙方在合同期内和以后,不得向任何人泄漏本企业的商业机密消息。乙方在职期间不得同时在与本企业经营相似的企业、团体以及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团体兼职。乙方合同终止或其他原因由本企业离职时,应向部门主管人员交回所有与经营有关的文件资料,包括通信、备忘录、顾客清单、图表资料及培训教材等。   第十条 合同的实施和批准   (一)本合同经_____________讨论制定,报经_______批准,用_______文字书写,内容以中文为准,合同解释权属本公司人事部。   (二)单位《员工手册》、《雇员犯规及警告通告》及其它经济纪律规定均为合同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经鉴定,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修改合同内容,如有未尽事宜或与政府有关规定抵触时,按政府有关规定处理。   (四)本合同自鉴定之日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年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到期,合同期满前两个月,如双方无异议本合同自行延长________年。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方上级主管部门和国家劳动管理部门监督执行。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2017劳动合同格式标准版(二)   编号: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 文化程度/技能: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签 订 说 明   一、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先认真阅读。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签字或盖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   三、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需填写的空栏,划上“/”。   四、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一并履行。   六、本合同必须认真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并不得擅自涂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签订后,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案,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的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采用下列 方式(选择一项)   A.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合同期满后,双方同意继续履行的,本合同从期满之日起自动向后顺延30天。30天到期后双方仍未就新的合同达成合意的,本合同终止履行。   B.无固定期限合同。自 年 月 日起。   C.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具体为: . 若乙方实际开始工作时间与合同约定起始时间不一致的,以实际开始工作时间为本合同实际起始时间;同时,到期终止时间自动向后或向前延展。   二、试用期   第二条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三条 录用条件为:   A. 文化知识: . B. 身体状况: . C. 劳动技能: . D. 工作能力: . E. 团队精神: . F. 其他: .   第四条 乙方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五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的工作。乙方工作应达到甲方所要求的工作标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须同意甲方对乙方工作工作岗位的调整:   1、甲方根据经营需要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的;   3、乙方因休长假被别人取代工作岗位的; 4、其他原因确实需要调整工作岗位的。   第六条 乙方的工作地点: ,以下情况,甲方有权变更乙方的地点:   1、甲方经营场所变更的;   2、由于甲方的经营需要须变更乙方工作地点的;   3、以上情况若乙方拒绝变更工作地点的,甲方可视其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实行第 项工作制度。   1、标准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3、不定时工作制。   第八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年休假以及婚丧、生育等有薪假期的待遇。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 按照按劳分配的原则,甲方的工资结构为基本工资+奖金+补贴,乙方的基本工资为 元,其试用期的基本工资为 元(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甲方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奖金和补贴根据甲方效益和乙方工作绩效而定。合同期内,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若甲方未按时支付或乙方认为甲方未按时支付的,则视为甲方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拒付工资日期。   第十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工作,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安排补休或者支付加班加点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发放时间为 .   六、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和代扣代缴乙方的社会保险费。乙方须在入职时向甲方交齐相关办理社会保险的资料。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及甲方实施办法执行。   第十三条 甲方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依法制定内部职工福利待遇实施细则。乙方有权以此享受甲方规定的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培训和劳动纪律   第十四条 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定和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并对乙方进行安全卫生教育,杜绝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   第十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以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病危害的预防工作。   第十六条 实行对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甲方按国家规定为其提供劳动保护。   第十七条 甲方应根据需要对乙方进行必要的职业培训或为乙方接受职业培训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十八条 甲方应当依法制定和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依法对乙方进行规范和管理。   第十九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乙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及续订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3、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如在绩效考核中,考核不合格后经培训仍被考核为不合格的等等;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且不负经济补偿责任: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按规章制度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一千元(含)以上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如因乙方未能在30天内提供其被录用的相关资料,致使甲方无法办理录用及社会保险缴纳手续的;乙方被查实在应聘时向甲方或用工单位提供的其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经历、离职证明、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学历证明、体检证明等是虚假或伪造的;应聘前患有精神病、传染性疾病及其它严重影响工作的疾病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受到其它单位记过、留厂察看、开除或除名等严重处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迹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被劳动教养、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等等;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第二十一条约定解除本合同:   1、在甲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在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的;   5、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条 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4、未依法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的;   5、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6、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满的;   2、甲方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解散或者被撤销的;   3、乙方退休、退职、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4、甲乙双方实际已不履行本合同满三个月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乙方有本合同第二十三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同时不属于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约定的,本合同期限顺延至相应情形消失。   第二十七条 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30日(部门副经理以上级别需提前6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但乙方所承担的工作尚未完成,工作无法交接,马上离去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暂不能解除劳动合同;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它问题在被审查期间的,乙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终止或解除,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不得无故拖延或拒绝。   第二十九条 本协议期满,即行终止,任何一方需要续订合同时,在合同终止前一个月,经过对方同意后,可办理续签手续。   第三十条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乙方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九、经济补偿和违约责任   第三十一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本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 合同期内,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下列费用:   1、甲方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培训费用,具体支付方法是: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乙方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乙方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双方对递减计算方式已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十、补充条款和特别约定   第三十二条 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系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秘密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   1、技术信息。技术信息的范围一般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等。   2、经营信息。经营信息的范围一般包括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的及标书内容等。   3、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的秘密)和有关协议的约定(如技术合同等)对外应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等。   第三十三条 补充条款:(根据需求调整内容)   1、若因工作需要在项目现场工作时,工作时间及地点按项目管理制度执行。   2、甲乙双方行使本协议中约定的解除权时,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如果对方拒绝签收时,应有两个以上在场人在书面通知上签名作证,即视为送达对方(在场人可为本公司其他聘用人员)   3、甲方采取无纸化办公,乙方应定期阅读公司内网中发布的各项通知及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甲方的《人事管理规定》、《员工手册》、《职位说明书》及其他内部规章制度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知悉并认可。   十一、劳动争议的处理   第三十四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可以想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它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者有关劳动标准的内容与今后国家、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生效前双方签订的任何《劳动合同》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自动失效,其他之前签订的相关协议文本(包括但不限于《保密协议》、《培训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的规定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三十七条 双方事后就有关事宜达成补充或者变更协议的,由双方签订书面补充或者变更协议确定。   第三十八条 乙方同意,在其处于联系障碍状态(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病住院、丧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时,委托本合同首部的“紧急状态联系人”作为乙方的受委托人,该受委托人享有接受和解与调解,代领、签收相关文书的权限。乙方确定下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__________ (签章)   乙方:__________ (签字)   __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_______年 _____月 _____ 日    我精心推荐

劳务外包劳动合同常用范本

  在公司的运营过程中,时常会把劳务服务外包给他人,我们可以通过劳务外包劳动合同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下面是由我为大家整理的“劳务外包劳动合同常用范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劳务外包劳动合同常用范本(一)   用工单位(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外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规、规章,现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定本合同,以便在今后工作中共同遵守。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为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始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为________月,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始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岗位职务及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从事工作,担任部(店)。   第三条 乙方应按甲方所订《制度》有关规定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乙方工实行________________工作制。   第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制定有关工作规范。   第六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必要的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和有关法律法规教育和培训。其费用由甲方承担,若乙方违约解除合同,应赔偿甲方此项费用。   四、劳动报酬   第七条 甲方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对乙方进行薪酬分配。   第八条 甲方每月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基本工资,其中试用期基本工资为________元,转正后为________元。并视经营情况和乙方贡献大小向乙方发放相应数量的奖金。   第九条 甲方因特殊原因需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在节假日加班的,应依法安排乙方换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十条 由于甲方原因致使乙方临时下岗待工的,甲方应保证乙方每月生活费不低于________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方按国家及四川省社会保险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及医疗保险等。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负伤,其工资及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四川省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   六、劳动纪律   第十三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纪律。   第十四条 乙方应遵守职业道德,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做有损客户和甲方利益的事。   第十五条 乙方应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有关培训,努力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第十六条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私下销售甲方所经营产品以外的其他类似产品。   第十七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十四、十五及十六条规定,   甲方可给予其相应纪律处分,直至解除合同,并追究其相应经济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第十八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相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条 因乙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在合同期内甲方需对乙方作升(降)职的,双方应另行订立合同,本合同自然终止。   第二十一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二条 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   2.有违反本合同第十三、十四、十五及十六条规定情节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但应在三十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固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外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九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三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听取员工代表或工会意见,并向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如依本条第一款解除合同后,甲方在六个月内再录用人员的,应优先录用乙方。   第二十四条 乙方有以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二十三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固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条 乙方解除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在试用期内;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合同即行终止。当事任何一方在本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的,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一方或双方违反或解除本合同所可能涉及的经济补偿或赔偿,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   九、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九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合同一方或双方应自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也可直接向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第三十条 甲方所制订的《________________公司员工工资及晋升考核暂行制度》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三十一条 甲乙双方其他约定: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省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   劳务外包劳动合同常用范本(二)   用工单位(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外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根据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则,就甲方将部分工作岗位的工作任务外包给乙方进行劳务服务外包项目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乙方承包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劳务工作。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前日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终止本合同,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在本合同期满前日内签署新的合同。   三、工作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外包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费用的结算及支付   (一)甲方按照甲乙双方所约定的标准和方式为乙方员工结算劳务服务费用:   根据双方的约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费用包含乙方员工的工资、保险、乙方的管理费用等双方所明确的所有费用。   (二)乙方管理人员应及时与甲方相关管理部门确认员工的工作表现。   (三)甲乙协商上月_____日至上月_____日为劳务费的正常结算周期,乙方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劳务发票,甲方于每月_____日前按时付给乙方上月度劳务服务费用。   (四)正常情况下,乙方应保证按甲方的检验计划完成生产。   (五)如甲方发现乙方所完成产品未能满足甲方质量规范,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更正。   六、甲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应明确乙方从事劳务服务外包的工作岗位、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然后由乙方工作人员自行负责制定工作岗位的工作任务。   (二)甲方应为乙方员工提供符合政府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工作场所和和各项安全生产条件。对于首次上岗的乙方员工,甲方将对其进行安全和操作规程方面的培训,并将相关培训资料和要求发给乙方。   (三)甲乙协商上月_____日至上月_____日为劳务费的正常结算周期,乙方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劳务发票,甲方于每月_____日前按时付给乙方上月度劳务服务费用。   (四)正常情况下,乙方应保证按甲方的检验计划完成生产。   (五)如甲方发现乙方所完成产品未能满足甲方质量规范,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更正。   (六)乙方员工有下列行为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   1、乙方员工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所负责的工作不能正常运行,或不能保证工作质量,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2、乙方员工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劳动纪律的;   3、乙方员工不能提供真实有效地身份证明的,或提供虚假身份证明的;   4、乙方员工在工作中谩骂他人或斗殴或以肢体,拳脚相击的。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回或更换,同时乙方必须保证出勤人数,不影响甲方的正常生产工作的进展,对于乙方支付员工的工资低于当地政府最低工资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其立即改正。   (七)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标准和支付方式及时支付乙方劳务费。   (八)甲方应对知悉的乙方有关信息、数据和资料(包括但不仅限于技术、财务、销售方面的信息、数据和资料)及其他信息负有严格保密的责任。   (九)甲方应根据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保用品。   (十)甲方应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为乙方员工提供食宿等生活上的帮助。   七、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应保证具有履行本合同的法定资质,提供给甲方有关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复印件。   (二)乙方应保证严格遵守有关的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特别是有关员工劳动保障或福利政策,同时承诺遵守甲方的包括安全生产,劳动卫生等各项指导原则。   (三)应根据甲方工作需求,选派符合甲方要求的乙方员工到甲方指定的工作地点工作,同时承诺不派出或使用童工。   (四)乙方应为派到至甲方的员工办理合法的劳动用工手续,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同时乙方应承诺遵守《劳动民法典》相关规定。   (五)除经甲方特殊的同意情况外,乙方员工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身体健康,精神状态良好,并具有合格有效的健康证;   2、具有初中或以上学历。能有效和清楚地口头和书面表达自己;   3、未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   4、未患有职业病鉴定委员会鉴定的职业病。   (六)教育乙方员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工作规章   (七)乙方在本合同的执行期内应保守甲方的各项商业秘密,不得将有关资料透露给任何第三方。乙方应教育员工保守甲方的各项商业秘密,如因乙方员工的原因(经甲方允许事宜除外)导致甲方有关的商业秘密泄露,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乙方应根据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按月支付其员工的工资,为其员工按规定投缴社会保险及支付其他国家规定相关费用,乙方支付员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最低工资规定。   (九)乙方应遵照甲方的制度进行生产管理,包括考勤制度的建立,操作流程制定、员工离职和违纪处理等。(十)乙方应教导其员工严格按照甲方的工作描述,生产操作规程等质量标准进行工作,意外产生的工伤,经济补偿,劳动争议等均由乙方承担。   (十一)除非征得甲方许可,乙方不能随意调换其员工的工作岗位,更不的随意召回其员工(乙方员工辞职除外)。   (十二)因乙方员工所造成乙方外包工作岗位空缺,乙方应自接到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补齐。   (十三)乙方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乙方应承担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以及协调工作,甲方应积极配合。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结束后,由乙方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承担用人单位的义务,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

劳动合同格式怎么写

问题一:公司劳动合同标准范本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职工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籍贯: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县)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招(聘)用乙方为本单位职工。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_,即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其中:试用期限为______月。试用期内如发现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工作内容:乙方接受甲方安排的以下生产(工作)任务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根据国家和本省劳动工资有关规定和本单位工资、奖金、津贴制度,确定乙方劳动报酬形式,按时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经协商拟支付乙方:_________。并根据乙方完成生产(工作)任务情况,以及本单位经济效益状况和物价变化情况适时调整乙方劳动报酬,改善乙方的生活福利待遇。 四、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产生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经济赔偿。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的应赔偿乙方人民币_________元;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的应赔偿甲方人民币_________元。 五、双方认为需要订明的其他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甲乙双方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拥有以下基本权利: 1.根据本单位生产(工作)需要安排和适当调整乙方生产(工作)任务; 2.依据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乙方行为规范,并监督其实施; 3.对违反本单位规章的乙方依法给予处罚; 4.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乙方拥有以下基本权利: 1.依法享有政治权利,学习政治文化和业务技术,参加甲方组织的专业技术培训; 2.在国家规定的安全和卫生标准条件下从事劳动,用人单位劳动条件恶劣,严重违反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的,乙方可以拒绝履行本合同; 3.按照个人的能力以及劳动的数量、质量领取劳动报酬; 4.参加本单位民主管理和参加党、团、工会组织以及参军等; 5.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三)甲方应承......>> 问题二:每个单位的劳动合同格式,都是国家统一标准吗! 单位的劳动合同不可能都是国家统一标准,基本是由单位自己确定选择或制定的。 格式合同的某些内容可以不填,如泥说的试用期等。合同中的工作年限要实现与公司协商,意见一致以后可以按协商的年限填写。未经协商同意,只能按公司的要求年限确定。 问题三:劳动合同申请书怎么写 50分 XX单位领导: 我叫XX,男或女,XX岁,大专文化,XX年XX月与贵单位签订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现在贵单位XX营业所上班, 劳动合同申请书。两年来,我在单位、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支持下,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和行为规范,认认真真地做好了本职工作,较好地完成了领导所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合同到期在即,经本人考虑,决定申请续订劳动合同,其理由有二: 一是合同期内,以优质的服务树立了良好的对外形象。我在XXX营业所上班。由于该所地处闹市,附近小商小贩多,因此,上班时间工作之忙,业务量之大是可想而知的。但为树立单位优质服务的形象,我始终牢记贵单位的服务宗旨,总是做到早上班、迟下班,耐心细致地数好每一分钱,给客户一个满意的服务。由于我工作认真、过细,两年来不仅未发生一笔误差,未与客户发生一起争吵,而且因我的优质服务,赢得了客户的满意和信任。 二是合同期内,以顽强的毅力提高了个人的自身素质。两年来,在爱人的支持下,工作之余,我总是主动放弃休息和娱乐时间,抛开繁琐的家务,集中精力,积极主动地抓好业务学习,不断为自己“充电加油”,以使个人业务素质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 合同范本《劳动合同申请书》20**年我在参加省农村XX职大大专班的学习后,又在家自学了电脑的基本知识。现在,五笔打字,ABIS操作等项业务工作我都烂熟于胸,操作流利。另外,对其它与工作相关的业务,我也是努力学习,尽快掌握。两年来,我个人在当班期间,没有发生一起因业务不熟而被难住、以致耽误客户时间的事件。 两年来,我虽然在平凡的岗位上做了一些平淡无奇的小事,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贵单位的要求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今后,如果贵单位同意我续订劳动合同,我将更加努力学习,更加发奋工作,用优良的作风、一流的服务展示单位的美好形象。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X XXXX年XX 月 XX 日 相关劳动合同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问题四:公司劳动合同书怎么写 涉及的内容比较多,推荐您去看看相应的文档,如有具体问题再进行探讨: wenku.baidu/...wSh-ge 问题五:劳动合同用什么字体写好呢?(几号字体打出来好看啊?)谁有劳动合同范文啊?谢了! 一般都是“宋体”、“小四”。 劳动合同范本 用人单位(甲方): 地 址(甲方): 职 工(甲方): 使 用 说 明 一、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应认真阅读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经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劳动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亲自签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 三、合同参考文本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清楚;不需填写的空栏,请打上“/”。 四、乙方的工作内容及其类别(管理或专业技术类/工人类)应参照国家规定的职业分类和技能标准明确约定。变更的范围及条件可在合同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约定。 五、工时制度分为标准、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如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在本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注明并约定其具体内容。 六、约定职工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要具体明确,并不得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实行计件工资的,可以在本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列明,或另签订补充协议。 七、本单位工会或职工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可依法就工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职工个人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各项劳动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约定。 八、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对劳动合同参考文本条款的修改或未尽事宜的约定,可在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明确,或经协商一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一并履行。 九、签订劳动合同时请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并不得单方涂改。十、本文本不适用非全日制用工使用。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职工): 名称: 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经济类型: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人: 电话: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的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的类型为:____。期限为:____。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_ 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无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具体为:____。 二、试用期 第二条 本合同的试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 录用条件为:____。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的工作内容为:____ 。 第五条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____ 。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 乙方所在岗位执行____工时制,具体为:____ 。 第七条 甲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休息休假的规定,具体安排为: 。 甲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加班的规定,确实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应当与乙方协商确定加班事宜。 五、劳动报酬 第八条 本合同的工资计发形式为:____。 (一)计时形式。乙方的月工资为: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元)。 (二)计件形式。乙方的劳动定额为:____,计件单价为:____。 第九条 甲方每月_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 第十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的工资调整按照甲方的工资分......>> 问题六:要求修改劳动合同申请书怎么写? 如果需要变更劳动合同内容的(包括工作地点、工作岗位……),直接签署补充协议就行了,不用写申请吧。一般变更劳动合同都是单位一方提出来的,劳动者不用写申请。 问题七:正式的劳动合同是不是有规定的格式和特定的样式? 你好,我是律师。现在开始回答你的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社保条款是属于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因为你所说的那份劳动合同属于无效劳动合同。如有什么问题,可以继续与我联系。附:《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问题八:劳动协议书怎么写 劳动用工协议书 甲方: 路桥集团第一公路工程局西汉高速路面XHM-01标项目部 乙方: 李付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方决定将摊铺机前台施工中的部分劳动用工包给乙方。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合同所列条款: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工具和劳动保护用品; 2、甲方按月为乙方进行劳务结算; 3、除支付的工资,甲方不承担乙方的任何开销; 二、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劳动任务,工作任务如下: 摊铺机施工前台: 指挥沥青混合料运输车、扒摊铺机附近的沥青混合料、看护摊铺机两边的仪器、端沥青混合料并洒料、清理压路机的轮子、给路缘石刷沥青、清扫摊铺前的下承层、看护停放在工地的机械车辆、接缝处理等; 其他一些临工; 2、乙方必须听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安排,不得违规或不停从甲方安排进行工作; 3、如工程需要,乙方还必须服从甲方的安排进行指定工作内容以外的工作; 4、乙方指派固定的工队负责人填写“临时用工记录表”,用工当天晚上或次日必须由领工人(部门负责人)进行签认,如次天仍未签认,则用工记录无效。每张“临时用工记录表”填满后由工队负责人交至经营部复核,经营部复核签认后,复印件交给工队负责人保存。 三、结算方式 1、根据乙方的工作任务,经过甲乙双方共同核算,完成上述工作任务的人员一般不超过22人,如增加工作内容可由双方协商增加人员; 2、甲方按照每人每10小时29元,由于天气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能劳动的时期按每人每天15元的标准给乙方进行结算,结算的最小单位为半天;如有超过10小时的加班情况按照2.4元/小时支付加班费;每月的结算金额按照现场管理人员在本月内签认的并且经经营部复核的“临时用工记录表”的用工时间确定; 3、每月25日乙方持当月经经营部复核签认“临时用工记录表”到经营部进行结算,甲方每月底根据经营部核算的结算单给乙方进行支付; 四、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1、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 在履行合同期间、被证明不符合招用条件; (2) 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的规章制度; (3) 违反操作规程、给单位造成损失;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 消极怠工、与其他部门不协作及工作态度不端正; 2、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 无正当理由,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 (2) 甲方没有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 五、乙方进场后自己要及时上人身保险,投保费用由乙方自己负担,乙方自己没有及时上人身保险的情况下,因乙方不听从甲方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对自己或甲方的人身、财产损伤,发生意外事故,责任及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六、乙方在工作场所以外或非工作中引发的一切事情,责任全部由乙方自己承担,费用乙方自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问题九:2016年版本劳动合同书怎么写 劳动合同书的版本不是太重要,关键是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问题十:关于劳动合同书上的福利待遇问题,应该怎么用文字表达比较好? 社会郸险是属于强制性的保险,包括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等,这些没有写进去倒是没有什么关系的。 住房公积金现在还不是强制性的,因此如果说觉得不是很保险的应当写进去。其他的比如一些高温费补贴,特殊岗位的补贴等,都是国家有明令规定的,你们在劳动合同里面没有约定问题也不大,没有约定,符合条件单位还是照样要给的。 你们要写进去的是一些现在法律上没有强制性规定,但是镇 *** 在口头上给的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承诺。

公司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

公司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4篇 在劳务合同中,劳务费即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各种劳务工作所获得的报酬。那么,你有写过关于劳务的合同了吗?你是否在找正准备撰写“公司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下面我收集了相关的素材,供大家写文参考! 公司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篇1 甲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务用工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用工工程项目 2、用工方式 3、工期按甲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及生产计划执行。 4、劳务费用 4.1本工程项目的劳务费用详见附件:《劳务费用一览表》。其单价已综合包括了完成该作业项目所需全部劳务用工费用,单价不做任何调整。 4.2劳务费用计算以现场实际发生的工作量为准。 5、施工作业标准 5.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作业指导书及有关技术资料进行施工作业。 5.2乙方的施工作业,必须满足甲方提供的技术文件要求和达到国家或行业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本项目执行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见附表。 5.3施工作业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质量验收标准合格后。 6、甲方责任 6.1及时为乙方提供作业指导书和相关技术资料。 6.2甲方在乙方施工作业前必须对乙方按规定进行技术交底,下达该工程的安全、质量措施和工程技术标准。6.3及时组织测量和交桩 6.4及时按建设单位要求进行隐蔽工程检查及办理签证手续。 6.5对本工程的施工作业质量、安全、技术、物资采购、作业进度进行全方面的管理、控制。 6.6负责需要安装设备和所有材料的采购供应。 6.7负责提供本工程所需的工程施工机具。 6.8按本合同约定办理劳务计价手续,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劳务费。 6.9监督乙方对劳务人员的持证上岗、培训、考核、待遇等的实施。 7、乙方责任 7.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作业指导书和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施工作业 7.2乙方必须按甲方编制的施工组织工期要求,及时组织满足劳务作业所需的劳动力,按甲方同意的开工时间施工作业。 7.3乙方必须确保进场施工作业人员的身体状况及相应的业务素质,满足相关工作的要求。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稳定,调动更换时,必须经甲方同意。 7.4乙方必须树立良好的环保意识,坚持文明施工作业,做好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 7.5按规定办理特殊工种上岗操作手续。进场时向甲方人事部门报送名单及相关上岗证明。 7.6乙方的施工作业人员按当地政府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7.7乙方负责为施工作业人员交纳国家规定的应交的各种税金,并及时支付劳务人员费用。 8、施工作业的检查 8.1为有效控制工程质量,乙方在施工作业时应随时接受甲方检验,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乙方根据甲方通知书,限期返工或整改。 8.2隐蔽工程的作业未经监理工程师及甲方检查签认,不得自行隐蔽而转入下道工序作业。乙方如因自身原因,发生安全及质量事故,甲方将根据企业管理的相关规定给予乙方经济处罚。 9、安全责任 9.1在施工中,甲方应贯彻执行标准及公司制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严禁违章指挥,有权制止施工现场的违章操作、违章作业。 9.2在施工中,乙方应遵守国家、行业安全生产法规。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杜绝违章操作、违章作业。对施工现场的违章指挥、安全隐患,有权暂缓实施,并提出改进意见。由于甲方的疏忽,发生的安全事故并不能免除乙方的安全责任和承担相应经济损失的责任。 9.3乙方必须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专业安全教育,作业中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认真组织调查,乙方自理并承担相应经济损失。 10、工程材料 10.1甲方按定额消耗量,根据施工组织和进度情况,供给乙方材料,材料经双方验收签单后,乙方妥善保管,甲方派专人对材料的使用进行旁站监督。 10.2在施工中,材料实际消耗量超出定额消耗量的部分,按市场价在乙方劳务工费中扣除。其中钢材按定额量节余5以上,水泥按定额节余7以上,未达到者视同超耗。 11、劳务费的结算 11.1每月25日前由甲方按设计要求组织现场质检人员、技术负责人和施工员签认完成的合格作业量。 11.2按项目预算人员核准的作业量及附表单价结算劳务费。 12、劳务费的结算和拨付劳务费按月结算,根据本工程资金情况及时拨付。甲方根据施工任务书(代结方单)进行劳务费结算,结方单应由项目有关人员核定签认,项目经理签批后,于当月28日报送财务处审核,作为甲方拨款的依据。现场临设完成后可结算付款,基础施工期间不付款,基础工程完成,验收后结帐,付款80。主体工程,乙方除了交保证金外,二个月不付款,从第三个月开始,结帐后付当月款项的70~80。工资中的优质价在工程质量评定后再付给。 13、环境和文物保护 13.1乙方应在施工作业中保护施工作业现场环境,避免和减少由于施工方法不当引起的环境污染和破坏。如有违反甲方及上级下发的有关环保条例的行为,甲方按有关规定严格处罚。 13.2在施工作业中发现文物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乙方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及时与建设单位及有关管理部门协商处理意见。 14、违约责任 14.1甲方按合同要求应及时拨付劳务费。 14.2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要求进行组织施工作业,并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施工作业任务,乙方不履行合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无条件的在24小时内让出工作面与临设,否则视为违约。 14.3因一方原因使合同无法履行,另一方提前7天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对已完工作量进行盘点,并据此进行末次结算。 15、争议解决15.1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及时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双方约定的仲裁机构裁定或约定通过诉讼解决。 16、合同生效与终止 16.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工完帐清后自动失效。 17、补充协议 17.1在合同执行中情况变化时,甲乙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8、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项目部一份,乙方二份;报送公司人力资源处、财务处、工程管理处三份备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公司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业务需要,雇佣乙方为甲方提供劳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2、甲方视业务需要及乙方工作表现等可单方提前与乙方解除劳务关系或征得乙方同意与乙方续签劳务合同。 第二条 劳务内容 1、甲方安排乙方从事的岗位工作为:____________________详见《岗位职务说明书》,乙方应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时间完成甲方指定的工作任务。 2、乙方工作应达到甲方规定的该岗位职责的要求和甲方对该岗位之特别规定的标准。 3、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及乙方工作表现和能力等,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工作岗位发生变化的,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调整乙方的报酬,乙方应当服从。 第三条 劳务报酬 1、本合同期内乙方基本劳务报酬为每月人民币________元(¥________)。 2、甲方每月____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一个月的劳务报酬。 3、前款所述劳务报酬中已包含基本劳务费用、加班费用等一切费用。甲方无需再另行向乙方支付任何其他报酬。 第四条 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承诺,能够按照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劳务,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保守甲方商业秘密,勤勉尽责地完成工作任务。 2、乙方上岗前,甲方可对乙方进行上岗安全教育,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具备资质证书。 3、甲方根据乙方所从事的工作,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4、乙方提供劳务时应遵守甲方的操作规程,达到甲方的各项要求和标准,并接受甲方的工作考核。若因乙方违纪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本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同时为其他雇主提供劳务。 6、鉴于甲乙双方为劳务关系,本合同期内乙方不享有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甲方也无需因此向乙方支付任何形式的补偿。 鉴于甲乙双方为劳务关系,本合同期内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不享有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医疗期待遇,相关的医药、治疗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事假、病假期间甲方不支付劳务报酬。 8、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已取得相应从业资格并持证上岗。 9、甲乙双方约定,甲方可以根据公司安排为乙方购买一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用于乙方在为甲方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的补偿。若甲方为乙方投保,则保险期间与本合同期限相同。 10、在本合同期内,乙方在从事甲方安排的工作中致人损害的,乙方应自行承担赔偿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据实赔偿。 11、在工作时间内,因乙方的过错,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赔偿的权利。 12、乙方应当保守工作期间知悉甲方的各种商业秘密、财务数据、公司机密等任何不宜对外公开的事项,否则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1、本合同期满如双方未续签,则本合同自行终止。 2、甲方有权视业务需要及乙方工作表现等行使单方解除本合同的权利,但应提前3天给予乙方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除应当支付的劳务报酬外,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补偿。 3、符合下列情况的,乙方可解除本合同: (1)由于乙方健康原因无法继续提供本合同项下劳务; (2)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务报酬。 4、乙方解除本合同应提前________日通知甲方。如乙方非因前款所述原因擅自提前解除本协议,如由此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应据实赔偿。 5、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________日内,乙方应将有关工作向甲方移交完毕。甲方在乙方办理完工作移交手续后________日内结算应付乙方的劳务报酬。如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进行工作交接,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日期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的,应当按照应付金额的千分之一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在提供劳务过程中因故意或过失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按照损失的金额据实赔偿。 第七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乙方明确:本劳务合同的签订、履行、乙方接受甲方的管理等行为,并不能推定为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本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乙方接受甲方的管理等行为是出于双方的自愿,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情形。 2、本合同首部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为双方联系的唯一固定通讯地址,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发生任何争议或涉及诉讼时,该地址为双方约定的有效送达地址。任何一方通讯地址发生变化,需提前________个工作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否则前述变更对对方不发生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公司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篇3 甲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到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其中试用期为两个月,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试用期内经甲方考核不合格者,甲方有权单方面内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延长乙方的试用期或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条 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 (工作地点)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在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岗位、工种。 (二)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_____小时(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_____小时(不超过_____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第四十一条执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丧假等假期。 (四)乙方的其他休息休假安排 . 第四条 劳动报酬 (一)乙方试用期的基本工资标准为 元/月,乙方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甲方单位相同岗位最低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实行计时工资。基本(固定)工资为 元/月,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如下: (三)甲方每月 10 日发放工资。甲方至少每月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资,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乙方工资。 (四)乙方加班工资、假期工资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当地政府规定的法定社会保险,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向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享受医疗期和医疗期待遇。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的,甲方按《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四)乙方的公休假、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女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待遇以及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医疗补助费的发放等,均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二)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做好女员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三)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乙方有权要求改正或向有关部门举报。 第七条 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应当告知乙方。 (二)乙方应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 (三)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变更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合同文本双方各执一份。 (二)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甲方在15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终止, 双方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1、本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应提前 天协商劳动合同续订事宜,协商一致的,续订劳动合同。 第九条 劳动争议的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工会寻求解决或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双方必须履行;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它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有抵触的,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 (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三)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公司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篇4 甲方(施工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籍贯: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一、劳务协议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____)种形式确定本协议期限: 1、固定期限 本协议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效,到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终止(如有试用期,则试用期从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到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 本协议生效日期为年月日;以乙方完成工作任务为合同的终止期限。 二、工作内容和要求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在(地点)从事工种(岗位)工作。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和所从事工种(岗位)的工作标准、职责范围,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四条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对乙方的工种(岗位)及薪金进行调整。 三、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第五条甲方应当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前对乙方进行入场施工安全教育。 第六条甲方根据生产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七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制度及本工程的相关要求,严禁违章作业,预防劳动安全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四、工作时间及劳动报酬 第八条甲方安排乙方按照下列第()种工时制度: 1、不定时工时制度(适用于施工生产用工)。 2、综合计算工时制度(适用于施工生产用工)。 3、其它工时制度: 第九条乙方按规定完成工作任务的,甲方按月发放乙方工资。 甲方实行下列第()种薪酬标准: 1.按日薪计算工资,其工资标准为_______元/日; 2.按工作量计算劳动报酬,单位工作量标准为_______元。具体金额以甲乙双方核对确认为准。 3.参与班组共同完成施工任务的,按班组结算额及其内部协商分配。 4.其它劳动薪酬标准:______________。 双方约定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施工所在地最低工资水平。甲方应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时一次性付清未支付给乙方的劳动报酬。 第十条甲乙双方约定以上劳动报酬包含了甲方所应缴纳的工伤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险费用,乙方的工伤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险由乙方自行负责。 五、劳动纪律和劳务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 第十一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十二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一)经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和甲方劳动纪律的; (三)因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利益损害的; (四)有违法犯罪行为的; (五)其它因乙方原因造成无法履行协议的情形。 第十三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一)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甲方不能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三)甲方未按照本协议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四)其它因甲方原因造成无法履行协议的情形。 第十四条如需变更、解除、终止本协议,应提前通知对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终止本协议。 六、违约责任、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 内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甲方依法制定的其它规章制度作为本协议的补充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本协议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第十八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案一份。 第十九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新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司法解释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梁立营律师解析】:根据本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克扣工资的,不再适用支付拖欠或克扣部分的25%的经济补偿金,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不再适用50%的额外经济补偿金。另外,在实务操作中,需注意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的前提是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而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劳动行政部门不能一接到投诉就直接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劳动者也不能向仲裁机构或法院主张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标准的赔偿金。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计算的司法解释是什么,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解除劳动合同 经济补偿金 计算的司法解释根据《 劳动合同法 》第47条的内容,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为: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关于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延续了我国以往的做法。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八条的授权,1994年12月3日,劳动部颁布了《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了计算经济补偿时,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增加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关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司法解释

法律主观:对劳动关系的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主要有: 1,《劳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 解除劳动合同 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 连带赔偿责任 。 2,原劳动部于1996年10月31日颁布的《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第17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职工时应查验终止、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以及其他能够证明该职工与任何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方可与其 签订劳动合同 。”法律客观: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五项的司法解释?

《劳动合同法》第62条第款的原条文是“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该法条具有两层意思:一是劳动派遣的用工单位用派遗劳动者连续使用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这个调整既包括增资也包括降资。正常的调整机制包括:合同约定、协商对等、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工资管理制度、(当地)最低工资保障原则。二是用工单位不得转派、转嫁派遗劳动者,不得将以任何理由将派遗劳动者转派到其它单位,这是法定的对派遣劳动者劳动权利保障原则。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的义务】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合同法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没有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劳动合同法 的司法解释”的司法解释,只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劳动争议 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下面是具体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第一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 劳动争议仲裁 机构作出的裁决,依法提起 诉讼 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 劳动合同 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 劳动关系 后发生的纠纷; (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劳动关系是否已经解除或者终止,以及应否支付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经济补偿金 发生的纠纷; (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请求用人单位返还其收取的劳动合同 定金 、 保证金 、 抵押 金、抵押物发生的纠纷,或者办理劳动者的人事档案、 社会保险 关系等移转手续发生的纠纷; (五)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发生的纠纷; (六)劳动者 退休 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 养老金 、 医疗费 、 工伤保险 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待遇而发生的纠纷; (七)劳动者因为 工伤 、 职业病 ,请求用人单位依法给予工伤保险待遇发生的纠纷; (八)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付 赔偿金 发生的纠纷; (九)因企业自主进行改制发生的纠纷。 第二条 下列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 (一)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 (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 (三)劳动者对 劳动能力鉴定 委员会的 伤残等级鉴定 结论或者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纠纷; (四)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 (五)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 (六)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之间的纠纷。 第三条 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 合同履行 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管辖 。 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均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同一裁决,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并案审理,双方当事人互为原告和被告,对双方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应当一并作出裁决。在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撤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另一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继续审理。双方当事人就同一仲裁裁决分别向有 管辖权 的人民法院起诉的,后受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给先受理的人民法院。 第五条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以无管辖权为由对劳动争议案件不予受理,当事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经审查认为该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对案件确无管辖权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二)经审查认为该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有管辖权的,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仲裁,并将审查意见书面通知该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仍不受理,当事人就该劳动争议事项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六条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以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情况予以处理: (一)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的,应当受理; (二)虽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但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其他案件,应当依法受理。 第七条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以申请仲裁的主体不适格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经审查确属主体不适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 裁定驳回起诉 。 第八条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为纠正原仲裁裁决错误重新作出裁决,当事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仲裁的事项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范围,当事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第十条 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预先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裁决,依法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裁决中的给付义务,劳动者依法申请 强制执行 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反悔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第十二条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逾期未作出受理决定或仲裁裁决,当事人直接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但申请仲裁的案件存在下列事由的除外: (一) 移送管辖 的; (二)正在送达或者送达延误的; (三)等待另案诉讼结果、评残结论的; (四)正在等待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开庭的; (五)启动鉴定程序或者委托其他部门调查取证的; (六)其他正当事由。 当事人以劳动争议仲裁机构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为由提起诉讼的,应当提交该仲裁机构出具的受理通知书或者其他已接受仲裁申请的凭证、证明。 第十三条 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二款和调解 仲裁法 第十六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符合 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章督促程序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申请支付令被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督促程序后,劳动者就劳动争议事项直接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先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依据调解仲裁法第十六条规定申请支付令被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督促程序后,劳动者依据调解协议直接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十四条 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的,如该诉讼请求与讼争的劳动争议具有不可分性,应当 合并审理 ;如属独立的劳动争议,应当告知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 工资 欠条 为 证据 直接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人民法院按照普通 民事纠纷 受理。 第十六条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仲裁裁决后,当事人对裁决中的部分事项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发生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对多个劳动者的劳动争议作出仲裁裁决后,部分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仲裁裁决对提起诉讼的劳动者不发生法律效力;对未提起诉讼的部分劳动者,发生法律效力,如其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十八条 仲裁裁决的类型以仲裁裁决书确定为准。仲裁裁决书未载明该裁决为终局裁决或者非终局裁决,用人单位不服该仲裁裁决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经审查认为该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的,基层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二)经审查认为该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的,基层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应告知用人单位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仲裁裁决;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第十九条 仲裁裁决书未载明该裁决为终局裁决或者非终局裁决,劳动者依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如果仲裁裁决涉及数项,每项确定的数额均不超过当地月 最低工资标准 十二个月金额的,应当按照终局裁决处理。 第二十条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同一仲裁裁决同时包含终局裁决事项和非终局裁决事项,当事人不服该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按照非终局裁决处理。 第二十一条 劳动者依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依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中级人民法院应当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应当裁定驳回申请。 被人民法院驳回起诉或者劳动者撤诉的,用人单位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驳回申请或者撤销仲裁裁决的裁定为终审裁定。 第二十三条 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用人单位申请撤销终局裁决的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 开庭审理 。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中级人民法院可以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可以制作调解书。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 法院强制执行 。 第二十四条 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调解书,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调解书有下列情形之一,并经审查核实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裁定不予执行: (一)裁决的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范围,或者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二)适用法律、 法规 确有错误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 受贿 、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七)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劳动争议仲裁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 人民法院在不予执行的裁定书中,应当告知当事人在收到裁定书之次日起三十日内,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五条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终局裁决,劳动者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用人单位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用人单位撤回撤销终局裁决申请或者其申请被驳回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执行。仲裁裁决被撤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执行。 用人单位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被驳回后,又在执行程序中以相同理由提出不予执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其它单位合并的,合并前发生的劳动争议,由合并后的单位为当事人;用人单位分立为若干单位的,其分立前发生的劳动争议,由分立后的实际用人单位为当事人。 用人单位分立为若干单位后,具体承受劳动权利义务的单位不明确的,分立后的单位均为当事人。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招用尚未 解除劳动合同 的劳动者,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可以列新的用人单位为第三人。 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侵权为由提起诉讼的,可以列劳动者为第三人。 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侵权为由提起诉讼的,新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列为共同被告。 第二十八条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与其他平等主体之间的承包经营期间,与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或者一方发生劳动争议,依法提起诉讼的,应当将承包方和发包方作为当事人。 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与未办理 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营业期限届满仍继续经营的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应当将用人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列为当事人。 第三十条 未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营业期限届满仍继续经营的用人单位,以挂靠等方式借用他人营业执照经营的,应当将用人单位和营业执照出借方列为当事人。 第三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依法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审查认为仲裁裁决遗漏了必须共同参加仲裁的当事人的,应当依法追加遗漏的人为诉讼当事人。 被追加的当事人应当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一并处理。 第三十二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 养老保险 待遇或者领取 退休金 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 劳务关系 处理。 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 退休年龄 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 第三十三条 外国人、无国籍人未依法取得就业证件即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 签订劳动合同 ,当事人请求确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持有《外国专家证》并取得《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外国人,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建立用工关系的,可以认定为劳动关系。 第三十四条 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而未签订的,人民法院可以视为双方之间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并以原劳动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三十五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 办理相关手续、支付工资报酬、 加班费 、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达成的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应当认定有效。 前款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情形,当事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十六条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 保密协议 中约定了 竞业限制 ,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 合同解除 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第三十七条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时,除另有约定外,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或者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后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十八条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十九条 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在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额外支付劳动者三个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四十条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 违约金 后,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按照约定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四十一条 劳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 由于用人单位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赔偿劳动者因 合同无效 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 加班 事实的存在承担 举证责任 。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虽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且不违背公序良俗,当事人以未采用书面形式为由主张 劳动合同变更 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四十四条 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第四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四)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第四十六条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与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新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在计算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工作年限时,劳动者请求把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工作年限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用人单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属于“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 (一)劳动者仍在原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工作,劳动合同主体由原用人单位变更为新用人单位; (二)用人单位以组织委派或任命形式对劳动者进行工作调动; (三)因用人单位合并、分立等原因导致劳动者工作调动; (四)用人单位及其关联企业与劳动者轮流订立劳动合同; (五)其他合理情形。 第四十七条 建立了工会组织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但未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事先通知工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为由请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起诉前用人单位已经补正有关程序的除外。 第四十八条 劳动合同法施行后,因用人单位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导致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四十九条 在诉讼过程中,劳动者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 财产保全 措施,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经济确有困难,或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存在欠薪逃匿可能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劳动者提供担保的义务,及时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作出的财产保全裁定中,应当告知当事人在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裁决书或者在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生效后三个月内申请强制执行。逾期不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措施。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 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与 集体合同 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劳动者请求优先适用合同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在调解仲裁法第十条规定的调解组织主持下达成的具有劳动权利义务内容的调解协议,具有劳动合同的约束力,可以作为人民法院裁判的根据。 当事人在调解仲裁法第十条规定的调解组织主持下仅就劳动报酬争议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不履行调解协议确定的给付义务,劳动者直接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在 人民调解 委员会主持下仅就给付义务达成的调解协议,双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共同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第五十三条 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等处理,或者因其他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判决予以撤销。 对于追索劳动报酬、养老金、医疗费以及工伤保险待遇、经济补偿金、培训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等案件,给付数额不当的,人民法院可以予以变更。 第五十四条 本解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劳动合同和每一个人的利益都息息相关,它关系着你的收入和生活保障是否合理,希望大家都关注一下它,也关注一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合同法的司法解释,这样在工作上一旦出现了相关的纠纷时,不会手足无措。

高法关于劳动合同法的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已于2010年7月1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8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9月14日起施行。   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法释〔2010〕12号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2010年7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89次会议通过)   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特作如下解释。   第一条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二条 因企业自主进行改制引发的争议,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三条 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付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四条 劳动者与未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营业期限届满仍继续经营的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应当将用人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列为当事人。   第五条 未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营业期限届满仍继续经营的用人单位,以挂靠等方式借用他人营业执照经营的,应当将用人单位和营业执照出借方列为当事人。   第六条 当事人不服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审查认为仲裁裁决遗漏了必须共同参加仲裁的当事人的,应当依法追加遗漏的人为诉讼当事人。   被追加的当事人应当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一并处理。   第七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第八条 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   第九条 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第十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支付工资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达成的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应当认定有效。   前款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情形,当事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一条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反悔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第十二条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逾期未作出受理决定或仲裁裁决,当事人直接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但申请仲裁的案件存在下列事由的除外:   (一)移送管辖的;   (二)正在送达或送达延误的;   (三)等待另案诉讼结果、评残结论的;   (四)正在等待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的;   (五)启动鉴定程序或者委托其他部门调查取证的;   (六)其他正当事由。   当事人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为由提起诉讼的,应当提交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受理通知书或者其他已接受仲裁申请的凭证或证明。   第十三条 劳动者依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如果仲裁裁决涉及数项,每项确定的数额均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应当按照终局裁决处理。   第十四条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同一仲裁裁决同时包含终局裁决事项和非终局裁决事项,当事人不服该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按照非终局裁决处理。   第十五条 劳动者依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依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中级人民法院应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应当裁定驳回申请。   被人民法院驳回起诉或者劳动者撤诉的,用人单位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依照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驳回申请或者撤销仲裁裁决的裁定为终审裁定。   第十七条 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二款和调解仲裁法第十六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符合民事诉讼法第十七章督促程序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申请支付令被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督促程序后,劳动者就劳动争议事项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先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依据调解仲裁法第十六条规定申请支付令被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督促程序后,劳动者依据调解协议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十八条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终局裁决,劳动者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用人单位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用人单位撤回撤销终局裁决申请或者其申请被驳回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执行。仲裁裁决被撤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执行。   用人单位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被驳回后,又在执行程序中以相同理由提出不予执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我精心推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附则与司法解释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 》是为了完善 劳动合同 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 劳动关系 ,制定的法律。其附则是该法第八章的内容,共三条。而与该法有关的司法解释,主要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劳动争议 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下面是相关的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章 附则 第九十六条 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 ,法律、行政 法规 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十七条 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十八条 本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第一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 劳动争议仲裁 机构作出的裁决,依法提起 诉讼 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 (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劳动关系是否已经解除或者终止,以及应否支付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经济补偿金 发生的纠纷; (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请求用人单位返还其收取的劳动合同 定金 、 保证金 、 抵押 金、抵押物发生的纠纷,或者办理劳动者的人事档案、 社会保险 关系等移转手续发生的纠纷; (五)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发生的纠纷; (六)劳动者 退休 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 养老金 、 医疗费 、 工伤保险 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待遇而发生的纠纷; (七)劳动者因为 工伤 、 职业病 ,请求用人单位依法给予工伤保险待遇发生的纠纷; (八)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付 赔偿金 发生的纠纷; (九)因企业自主进行改制发生的纠纷。 第五十四条 本解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1年3月2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6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1年4月30日起施行。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之规定,就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作如下解释。第一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属于《劳动法》第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三)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第二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情况予以处理:(一)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的,应当受理;(二)虽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但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其他案件,应当依法受理。第三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以当事人的仲裁申请超过六十日期限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确已超过仲裁申请期限,又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的,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第四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申请仲裁的主体不适格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经审查,确属主体不适格的,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第五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纠正原仲裁裁决错误重新作出裁决,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第六条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的,如该诉讼请求与讼争的劳动争议具有不可分性,应当合并审理;如属独立的劳动争议,应当告知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七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的事项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范围,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第八条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九条当事人双方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同一仲裁裁决,均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先起诉的一方当事人为原告,但对双方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应当一并作出裁决。当事人双方就同一仲裁裁决分别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后受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给先受理的人民法院。第十条用人单位与其它单位合并的,合并前发生的劳动争议,由合并后的单位为当事人;用人单位分立为若干单位的,其分立前发生的劳动争议,由分立后的实际用人单位为当事人。用人单位分立为若干单位后,对承受劳动权利义务的单位不明确的,分立后的单位均为当事人。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可以列新的用人单位为第三人。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可以列劳动者为第三人。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新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列为共同被告。第十二条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与其他平等主体之间的承包经营期间,与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或者一方发生劳动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应当将承包方和发包方作为当事人。第十三条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第十四条劳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付出的劳动,一般可参照本单位同期、同工种、同岗位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报酬。根据《劳动法》第九十七条之规定,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比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赔偿劳动者因合同无效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第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四)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根据《劳动法》第二十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人民法院可以视为双方之间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并以原劳动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第十七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后,当事人对裁决中的部分事项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发生法律效力。第十八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多个劳动者的劳动争议作出仲裁裁决后,部分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裁决对提出起诉的劳动者不发生法律效力;对未提出起诉的部分劳动者,发生法律效力,如其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第十九条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第二十条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等处理,或者因其他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判决予以撤销。对于追索劳动报酬、养老金、医疗费以及工伤保险待遇、经济补偿金、培训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等案件,给付数额不当的,人民法院可以予以变更。第二十一条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调解书,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调解书有下列情形之一,并经审查核实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之规定,裁定不予执行:(一)裁决的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范围,或者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二)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三)仲裁员仲裁该案时,有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四)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劳动争议仲裁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在不予执行的裁定书中,应当告知当事人在收到裁定书之次日起三十日内,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起诉。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的出台,标志着政府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在进一步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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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的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是为了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的。根据该解释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三条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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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就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该解释制定目的是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1、发出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书,征求劳动者的意见如果用人单位需要续订劳动合同,应当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的一定期限内通知劳动者,征求劳动者的意见。2、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3、签订续订劳动合同的协议书,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续订劳动合同协议书。4、鉴证或者备案,经过鉴证或者备案的劳动合同续订后,需要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劳动合同鉴证或者备案的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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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解释一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之规定,就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作如下解释。第一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属于《劳动法》第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三)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2、解释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6年7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93次会议通过)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对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补充解释如下:3、解释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已于2010年7月1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8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9月14日起施行。4、解释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就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作如下解释:第一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无管辖权为由对劳动争议案件不予受理,当事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经审查认为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案件确无管辖权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二)经审查认为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有管辖权的,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仲裁,并将审查意见书面通知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仍不受理,当事人就该劳动争议事项提起诉讼的,应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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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司法解释有下列内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签订、履行合同等事项而发生纠纷时,可以依法申请仲裁;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依法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当事人因上述事项而提起的诉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第一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依法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九)因企业自主进行改制发生的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一条 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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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的司法解释,只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是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的司法解释。下面是主要内容。第一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依法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劳动关系是否已经解除或者终止,以及应否支付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发生的纠纷;(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请求用人单位返还其收取的劳动合同定金、保证金、抵押金、抵押物发生的纠纷,或者办理劳动者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等移转手续发生的纠纷;(五)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发生的纠纷;(六)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待遇而发生的纠纷;(七)劳动者因为工伤、职业病,请求用人单位依法给予工伤保险待遇发生的纠纷;(八)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付赔偿金发生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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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已于2010年7月1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8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9月14日起施行。   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法释〔2010〕12号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2010年7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89次会议通过)   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特作如下解释。   第一条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二条 因企业自主进行改制引发的争议,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三条 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付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四条 劳动者与未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营业期限届满仍继续经营的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应当将用人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列为当事人。   第五条 未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营业期限届满仍继续经营的用人单位,以挂靠等方式借用他人营业执照经营的,应当将用人单位和营业执照出借方列为当事人。   第六条 当事人不服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审查认为仲裁裁决遗漏了必须共同参加仲裁的当事人的,应当依法追加遗漏的人为诉讼当事人。   被追加的当事人应当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一并处理。   第七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第八条 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   第九条 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第十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支付工资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达成的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应当认定有效。   前款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情形,当事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一条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反悔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第十二条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逾期未作出受理决定或仲裁裁决,当事人直接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但申请仲裁的案件存在下列事由的除外:   (一)移送管辖的;   (二)正在送达或送达延误的;   (三)等待另案诉讼结果、评残结论的;   (四)正在等待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的;   (五)启动鉴定程序或者委托其他部门调查取证的;   (六)其他正当事由。   当事人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为由提起诉讼的,应当提交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受理通知书或者其他已接受仲裁申请的凭证或证明。   第十三条 劳动者依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如果仲裁裁决涉及数项,每项确定的数额均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应当按照终局裁决处理。   第十四条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同一仲裁裁决同时包含终局裁决事项和非终局裁决事项,当事人不服该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按照非终局裁决处理。   第十五条 劳动者依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依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中级人民法院应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应当裁定驳回申请。   被人民法院驳回起诉或者劳动者撤诉的,用人单位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依照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驳回申请或者撤销仲裁裁决的裁定为终审裁定。   第十七条 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二款和调解仲裁法第十六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符合民事诉讼法第十七章督促程序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申请支付令被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督促程序后,劳动者就劳动争议事项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先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依据调解仲裁法第十六条规定申请支付令被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督促程序后,劳动者依据调解协议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十八条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终局裁决,劳动者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用人单位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用人单位撤回撤销终局裁决申请或者其申请被驳回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执行。仲裁裁决被撤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执行。   用人单位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被驳回后,又在执行程序中以相同理由提出不予执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在这之前,还有解释一,解释二,可以去百度一下。)

劳动合同法最新司法解释是什么?

没有关于“ 劳动合同法 最新司法解释”的司法解释,只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劳动争议 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下面是具体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第一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 劳动争议仲裁 机构作出的裁决,依法提起 诉讼 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 劳动合同 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 劳动关系 后发生的纠纷; (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劳动关系是否已经解除或者终止,以及应否支付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经济补偿金 发生的纠纷; (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请求用人单位返还其收取的劳动合同 定金 、 保证金 、 抵押 金、抵押物发生的纠纷,或者办理劳动者的人事档案、 社会保险 关系等移转手续发生的纠纷; (五)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发生的纠纷; (六)劳动者 退休 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 养老金 、 医疗费 、 工伤保险 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待遇而发生的纠纷; (七)劳动者因为 工伤 、 职业病 ,请求用人单位依法给予工伤保险待遇发生的纠纷; (八)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付 赔偿金 发生的纠纷; (九)因企业自主进行改制发生的纠纷。 第二条 下列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 (一)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 (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 (三)劳动者对 劳动能力鉴定 委员会的 伤残等级鉴定 结论或者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纠纷; (四)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 (五)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 (六)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之间的纠纷。 第三条 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 合同履行 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管辖 。 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均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同一裁决,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并案审理,双方当事人互为原告和被告,对双方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应当一并作出裁决。在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撤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另一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继续审理。双方当事人就同一仲裁裁决分别向有 管辖权 的人民法院起诉的,后受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给先受理的人民法院。 第五条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以无管辖权为由对劳动争议案件不予受理,当事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经审查认为该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对案件确无管辖权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二)经审查认为该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有管辖权的,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仲裁,并将审查意见书面通知该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仍不受理,当事人就该劳动争议事项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六条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以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情况予以处理: (一)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的,应当受理; (二)虽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但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其他案件,应当依法受理。 第七条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以申请仲裁的主体不适格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经审查确属主体不适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 裁定驳回起诉 。 第八条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为纠正原仲裁裁决错误重新作出裁决,当事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仲裁的事项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范围,当事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第十条 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预先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裁决,依法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裁决中的给付义务,劳动者依法申请 强制执行 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反悔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第十二条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逾期未作出受理决定或仲裁裁决,当事人直接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但申请仲裁的案件存在下列事由的除外: (一) 移送管辖 的; (二)正在送达或者送达延误的; (三)等待另案诉讼结果、评残结论的; (四)正在等待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开庭的; (五)启动鉴定程序或者委托其他部门调查取证的; (六)其他正当事由。 当事人以劳动争议仲裁机构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为由提起诉讼的,应当提交该仲裁机构出具的受理通知书或者其他已接受仲裁申请的凭证、证明。 第十三条 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二款和调解 仲裁法 第十六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符合 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章督促程序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申请支付令被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督促程序后,劳动者就劳动争议事项直接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先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依据调解仲裁法第十六条规定申请支付令被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督促程序后,劳动者依据调解协议直接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十四条 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的,如该诉讼请求与讼争的劳动争议具有不可分性,应当 合并审理 ;如属独立的劳动争议,应当告知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 工资 欠条 为 证据 直接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人民法院按照普通 民事纠纷 受理。 第十六条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仲裁裁决后,当事人对裁决中的部分事项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发生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对多个劳动者的劳动争议作出仲裁裁决后,部分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仲裁裁决对提起诉讼的劳动者不发生法律效力;对未提起诉讼的部分劳动者,发生法律效力,如其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十八条 仲裁裁决的类型以仲裁裁决书确定为准。仲裁裁决书未载明该裁决为终局裁决或者非终局裁决,用人单位不服该仲裁裁决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经审查认为该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的,基层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二)经审查认为该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的,基层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应告知用人单位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仲裁裁决;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第十九条 仲裁裁决书未载明该裁决为终局裁决或者非终局裁决,劳动者依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如果仲裁裁决涉及数项,每项确定的数额均不超过当地月 最低工资标准 十二个月金额的,应当按照终局裁决处理。 第二十条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同一仲裁裁决同时包含终局裁决事项和非终局裁决事项,当事人不服该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按照非终局裁决处理。 第二十一条 劳动者依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依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中级人民法院应当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应当裁定驳回申请。 被人民法院驳回起诉或者劳动者撤诉的,用人单位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驳回申请或者撤销仲裁裁决的裁定为终审裁定。 第二十三条 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用人单位申请撤销终局裁决的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 开庭审理 。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中级人民法院可以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可以制作调解书。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 法院强制执行 。 第二十四条 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调解书,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调解书有下列情形之一,并经审查核实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裁定不予执行: (一)裁决的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范围,或者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二)适用法律、 法规 确有错误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 受贿 、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七)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劳动争议仲裁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 人民法院在不予执行的裁定书中,应当告知当事人在收到裁定书之次日起三十日内,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五条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终局裁决,劳动者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用人单位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用人单位撤回撤销终局裁决申请或者其申请被驳回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执行。仲裁裁决被撤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执行。 用人单位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被驳回后,又在执行程序中以相同理由提出不予执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其它单位合并的,合并前发生的劳动争议,由合并后的单位为当事人;用人单位分立为若干单位的,其分立前发生的劳动争议,由分立后的实际用人单位为当事人。 用人单位分立为若干单位后,具体承受劳动权利义务的单位不明确的,分立后的单位均为当事人。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招用尚未 解除劳动合同 的劳动者,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可以列新的用人单位为第三人。 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侵权为由提起诉讼的,可以列劳动者为第三人。 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侵权为由提起诉讼的,新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列为共同被告。 第二十八条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与其他平等主体之间的承包经营期间,与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或者一方发生劳动争议,依法提起诉讼的,应当将承包方和发包方作为当事人。 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与未办理 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营业期限届满仍继续经营的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应当将用人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列为当事人。 第三十条 未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营业期限届满仍继续经营的用人单位,以挂靠等方式借用他人营业执照经营的,应当将用人单位和营业执照出借方列为当事人。 第三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依法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审查认为仲裁裁决遗漏了必须共同参加仲裁的当事人的,应当依法追加遗漏的人为诉讼当事人。 被追加的当事人应当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一并处理。 第三十二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 养老保险 待遇或者领取 退休金 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 劳务关系 处理。 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 退休年龄 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 第三十三条 外国人、无国籍人未依法取得就业证件即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 签订劳动合同 ,当事人请求确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持有《外国专家证》并取得《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外国人,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建立用工关系的,可以认定为劳动关系。 第三十四条 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而未签订的,人民法院可以视为双方之间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并以原劳动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三十五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 办理相关手续、支付工资报酬、 加班费 、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达成的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应当认定有效。 前款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情形,当事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十六条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 保密协议 中约定了 竞业限制 ,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 合同解除 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第三十七条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时,除另有约定外,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或者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后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十八条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十九条 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在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额外支付劳动者三个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四十条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 违约金 后,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按照约定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四十一条 劳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 由于用人单位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赔偿劳动者因 合同无效 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 加班 事实的存在承担 举证责任 。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虽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且不违背公序良俗,当事人以未采用书面形式为由主张 劳动合同变更 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四十四条 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第四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四)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第四十六条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与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新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在计算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工作年限时,劳动者请求把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工作年限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用人单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属于“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 (一)劳动者仍在原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工作,劳动合同主体由原用人单位变更为新用人单位; (二)用人单位以组织委派或任命形式对劳动者进行工作调动; (三)因用人单位合并、分立等原因导致劳动者工作调动; (四)用人单位及其关联企业与劳动者轮流订立劳动合同; (五)其他合理情形。 第四十七条 建立了工会组织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但未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事先通知工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为由请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起诉前用人单位已经补正有关程序的除外。 第四十八条 劳动合同法施行后,因用人单位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导致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四十九条 在诉讼过程中,劳动者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 财产保全 措施,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经济确有困难,或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存在欠薪逃匿可能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劳动者提供担保的义务,及时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作出的财产保全裁定中,应当告知当事人在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裁决书或者在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生效后三个月内申请强制执行。逾期不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措施。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 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与 集体合同 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劳动者请求优先适用合同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在调解仲裁法第十条规定的调解组织主持下达成的具有劳动权利义务内容的调解协议,具有劳动合同的约束力,可以作为人民法院裁判的根据。 当事人在调解仲裁法第十条规定的调解组织主持下仅就劳动报酬争议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不履行调解协议确定的给付义务,劳动者直接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在 人民调解 委员会主持下仅就给付义务达成的调解协议,双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共同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第五十三条 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等处理,或者因其他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判决予以撤销。 对于追索劳动报酬、养老金、医疗费以及工伤保险待遇、经济补偿金、培训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等案件,给付数额不当的,人民法院可以予以变更。 第五十四条 本解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

法律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劳动争议案件 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法释〔2010〕12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已于2010年7月1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8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9月14日起施行。 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特作如下解释。 第一条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 社会保险待遇 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有哪些内容

法律分析: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司法解释有下列内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签订、履行合同等事项而发生纠纷时,可以依法申请仲裁;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依法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当事人因上述事项而提起的诉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第一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依法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九)因企业自主进行改制发生的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一条 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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