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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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政治包括哪些内容,比如:司法、行政什么的?thank u!

  先说我的理解吧,政治可以包括行政司法立法三方面,立法就是议会,在中国就是人大,专门制定法律,法律代表统治阶级利益,就是政治.司法就是法院,专门审理跟法律有关的问题,维护法律尊严,维护立法者也就是统治阶级的利益,这也是政治.行政就是政府,是狭义的政治概念,它是执行法律的机构,也代表统治阶级利益,也是政治.此外,政治跟经济紧密联系,是经济的上层建筑  政治的核心,是解决有争议的事物,常常是有关社会资源的分配。推行政治,需要有权力,需要有权威。政治作为的影响和结果总是涉及许多人。解决争议的方法常常是妥协。“压迫”有时也行得通。无论如何,政治决定一旦做出,即应用于某一特定地域,对该地域的人有强制效应。当然也有所谓“党派政治”一类的提法,但就其广泛理解来说,政治的对象是某一特定地域,在该地域(国家、省、县等)的人在此生活,为历史造成,一般无法选择。离开该地域,是最后手段。  政治是对某一特定地域内人们的社会共同生活进行调控的艺术。政治的对象是人们的共同生活,私人生活如无普遍意义,不在政治范畴之内。文革当中,出现一切都上纲上线的做法,自然是错误的。  回答政治问题,没有政治以外的真理和标准可言。如果一个问题,已经自然科学方法证明,自然也不必也无法用政治手段解决(如郑重宣布或是坚持地球引力现为0.5g而不为1g当然是十分可笑的)。政治是艺术而不是科学,因而没有真理。科学,特别是所谓精密科学,要求能通过实验确定某种因果关系(准确地说,是要求有所谓微分因果关系),而且实验要有重演性。政治,同许多社会科学分支一样,无法进行重演性实验,故无法像物理、化学那样发现和证明“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定律。  “艺术”也意味着,可能有多种道路能实现喜人的效果; 反过来,东施效颦(照搬人家的)也会产生弄巧成拙的结果。  政治定义的不同表述  由于政治是社会管理,它所涉及到的是社会科学的根本学问,如果我们不是抓住政治即社会管理这个本质,就政治的表现形式给政治下定义,就会有很多很多的定义:  第一,在一个社会内部,有权力的取得方式、权力的存在形态、权力的运用、权力的目的;政府的构架;由于权力的取得方式和运用方式不同,而形成集权政治和民主政治,在集权政治下就有阶级、统治、反抗、斗争、起义、革命、……及各种专制形态;在民主政治下就有议会、选举、集会、集社、党派等;  第二,当社会的区域界定并与其它社会人口群接触的时候,政治就有国家独立、主权,及与之相适应的外交方针、政策、各种条约等;  第三,社会的存在形式是变化的,其管理方式也是变化的;  第四,人自身是发展变化的,人们的认识也是变化的,政治思想也会随着人类自身的变化及认识的变化而变化。  社会规范在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不同的角度,不同的前提下有不同的要求。因此,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不同的角度,不同的前提下对政治的表述就不同。但是,只要我们抓住政治即社会管理这个实质,对现存的政治的表述就会纲举目张。  政治的不同表述:  A、在集权社会主义的建立过程中,在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法理论框架内,我们把政治概括为四个方面:政治的核心是谁掌握国家政权(权力斗争);政治的实质是阶级对阶级的统治;政治的目的是经济的集中表现;政治是领导艺术。  列宁认为:“政治就是各阶级之间的斗争,政治就是反对世界资产阶级而争取解放的无产阶级的关系。”(《列宁选集》P4-370)--这是(马克思理论)特定条件下对统治与革命的表述。  列宁认为:“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广……,政治同经济相比不能不占首位。”(《列宁选集》P4-441)--这是针对集权政治经济目的的表述。  列宁认为:“政治就是参预国事,指导国家,确立国家活动的方式、任务和内容。”(《列宁选集》俄文版P21-14)--这是就人民主权的一种形式的表述。  列宁认为:“政治应该是人民的事,应该是无产阶级的事。”(《列宁选集》P4-370)--这是特定条件(马克思理论)下对政治的本质的一种表述。  列宁认为:“政治是一种科学,是一种艺术……”(《列宁选集》P4-42)--这是政治作为一种手段的表述。  毛泽东说:“政治,不论革命的和反革命的,都是阶级对阶级的斗争,不是少数个人的行为。”(《毛泽东选集》P3-868)--这是就集权政治下统治与革命之间的表述。  《辞海》(1978年上海版):“在有阶级的社会里,‘政治就是各阶级之间的斗争",指阶级斗争,包括阶级内部的关系、阶级间的关系、民族关系和国际关系”。  [苏]罗森塔尔·尤金《简明哲学辞典》:“政治就是参预国事、指导国家,确定国家活动的方式、任务和内容”。  B、孔子说:“政者,正也”(《论语·颜渊》),也就是率领人民走他们所谓的正道。--这是就政治的内涵来说的。  孙中山说,“政就是众人之事,治就是管理,管理众人之事就是政治。”--这是就政治的本质的表述。  柏拉图,亚里士多德说:政治是实现正义、为民谋利,以达到最高“善业”的行为。——这是就政治的目的来说的。  C、十六至十七世纪初英国专制君主詹姆土一世,认为政治是君王接受天命来统治愚民的。——这是专制政治下的代天牧民思想。  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的克伦威尔以及法国大革命后复辟帝制的拿破仑,则认为政治是历代英雄耀武扬威,远征近伐的豪举。--这是就个人政治行为一种动机的表述。  D、[英]R·J·劳伦理斯:“政治是这样一种活动,它说服人民组成可以作出集体决定的团体,诱使其成员接受或者反对那种以团体名义实行改革的建议。”——这是政治运用手段的一种表述。  韩非和意大利的马基雅弗里等曾认为政治不过是宦海中纵横捭阖所玩弄的权术。--这是对政治手段的一种表述。  E、还有人如英国的葛德文,俄国的无政府主义者巴枯宁则诅咒政治是人间的罪恶、肮脏的勾当等等。我国也有人说政治是“厚黑”,政治学是“厚黑学”。——这是对专制政治结果的一种表述。  当代国内外学者中还有许多人认为政治作用在于政党间的互相倾轧和争权夺利:操纵选举,赢得议席和夺取政权。——它是对现代政党政治一种现象的表述。  我们可以看出:孔子、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中山先生等对政治的解释最接近真实,是从政治的自然本源或一般形态出发研究政治的,而其他解释则是从不同社会发展阶段,不同的角度,不同的前提或特殊形态出发研究政治的。我们不能说从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不同的角度,不同的前提的特殊形态出发研究政治就不科学,但是,我们不能把特殊夸大,以偏概全。  关于政治的表现还有很多很多,如:居民、民族、公民、阶级、阶层、社会集团、民族矛盾和斗争、阶级矛盾和斗争、各社会集团间的矛盾和斗争、国家机器、国体、政体、君主制、共和制、虚君共和制、中央集权制、民主集中制、联邦制、邦联制、资产阶级专政、地主和资产阶级联合专政、资产阶级法西斯专政、无产阶级专政、工农民主专政、人民民主专政、民族自治、民族自决、地方自治、民主、资产阶级民主、无产阶级民主、专政、镇压、独裁、专制、平等、压迫、自由、纪律、权利、义务,人权、统治、宪法、法律、法治、法制、立法、司法、社会秩序、政治秩序、社会治安、警察(公安)、议会、议员(人民代表)、政府、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基层政权组织、官员(政府干部)、官僚、政客、政治家、政府首脑、国家元首、阁僚、革命领袖、国家领导人、政党、政治团体、社会团体、人民团体、选举、任命、任期制、终身制、制衡、集权、分权、政治战略和策略、政策、政治方针、路线、法令、政令、行政管理、革命、反革命、复辟、改良、改革、保守、政变、暴乱、内乱、……,等等。从政治的词性看,既是名词,也是动词,还可以与许多许多的词性搭配,如:政治理论、政治问题、政治观点、政治领域、政治原则、政治理性、政治家、政治性、政治科学、政治出版物、政治精神、政治方面、政治会议、政治意义、政治周刊、政治理性、政治倾向、政治力量、政治迷信、政治上的不信、寡头政治、本国政治、政治智慧、政治产业、政治语言、政治地理、政治真理、政治文章、政治因素、政治对象、政治德行、政治自由、政治人、政治历史、政治基础、政治辩论、政治过错、政治小说、政治活动、……、等等。真是举不胜举。政治一词是用得很广泛的一个词汇,但是,过去要给政治下一个准确的定义却不是那么容易。因为政治是人类社会共同生活的特有产物,人类社会从诞生开始,发展是一个过程,这个过程是运动变化的,认识是变化的,社会管理方式是变化的,政治思想是变化的。当我们总是站在人类社会发展长河的特定的时间去观察考察政治,我们对政治自然就有各种各样不同的定义。尤其是在集权社会,政治是政治家的事,百姓休谈政治,政治就成了领导的掌上玩物,领导需要什么,政治就是什么,自然不能从一般形态上考察政治了。

请问北京市公安局和北京市司法局的官方翻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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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用英文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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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06年大学毕业,一直干会计,12年通过司法考试,想转行做律师,在深圳怎么找律所实习?待遇如何?谢

12年通过司考,13年4月才能拿到法律资格证,你可以去深圳市律师协会网站人才交流栏目看看,你要是只是挂个实习证不去所里上班肯定是不会有待遇的,社保还要自己在所里交。如果是找个律师助理,一个月也有点工资,一般都很低,1500以上2000左右了。

通过司法考试了,问拿到证书之后一定要挂在律师事务所么?不是公务员可以挂在司法局么?

证书都不会过期

在药家鑫案中到底发生了什么,为什么有人说药家鑫案是舆论干预司法

你管他什么性质,反正他上了天堂,好每年有人祭奠。你一生要做多少好事能上天堂?

打官司法院怎么收费

法律主观: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风险代理收费等方式。 常规收费 常规收费是参照诉讼程序的级别进行,诉讼程序为“二审终审”制,即诉讼分一审阶段、二审阶段,首次提起诉讼即为一审,一审判决或裁定后,如一方当事人不服,即可提起二审,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一般情况不得再提起诉讼。但是现实中,判决之后还有执行程序的提起,即判决后如果对方 不履行判决 确定的内容,另一方当事人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对方当事人的财产以使判决内容得以实现(即平时所说的查封、扣押财产)。相对应的,律师收费也就有一审收费、二审收费、执行程序收费三个阶段。需说明的是,《广东省律师服务 政府指导价 》并未提供执行阶段的收费指导,所以现实中一般为协商收费,或者算入一审、二审收费中,相当于免收执行阶段的费用。本站“诉讼费计算器律师费计算器”正是采用常规收费模式进行计算的。 包干收费 包干收费是指收取一次费用后将案件负责到底,即只收取一次费用而负责一审、二审、执行三个阶段。收费标准在常规收费中一审收费的基础上适当调高。 风险收费 风险收费是指在执行到判决、调解、和解的款项之前,只收取较少的费用,待胜诉或执行到款项后再收取较高的费用。收费标准为前期费用大约为,胜诉后为胜诉或执行到金额的10-30%。 以上收费方式由律师和委托人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总之,律师收费的方式及收取多少律师费用都是由律师与委托人在一定范围之内协商确定的。具体某一个案子如何收费以及收取多少律师费,都应该与律师个人协商确定。法律客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具体案情,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有专升本吗?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位于广东省广州市,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于2002年4月19日,在广东司法学校和广东省司法警察学校合并的基础上组建的具有高等学历招生资格的省属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学校,学院设龙洞、石井两校区和增城实训教学基地,总部设在龙洞。学院为副厅级建制,归省司法厅管理,在教学及专业建设等方面受教育厅、教育部指导,学院是全省司法行政系统高等法学教育基地、司法行政系统干部培训基地和监狱、劳教工作理论研究基地,学院占地面积308.8亩,学院现有教职工308人。 专升本考试,是指大学专科层次学生进入本科层次阶段学习的选拔考试,是中国大陆教育体制大专层次学生升入本科院校的考试制度。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怎样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简介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省直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办发[1996]22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立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的批复》(粤府函[2002]146号)精神,2002年4月19日,在广东司法学校和广东省司法警察学校合并的基础上组建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它是具有高等学历招生资格的省属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学校。学院设龙洞、石井两校区和增城实训教学基地,总部设在龙洞。学院为副厅级建制,归省司法厅管理,在教学及专业建设等方面受教育厅、教育部指导。学院是全省司法行政系统高等法学教育基地、司法行政系统干部培训基地和监狱、劳教工作理论研究基地。学院占地面积308.8亩。学院现有教职工307人。教师总数194人,其中在编教师179人(高级职称教师71人),外聘教师15人。 关于学院的基本信息简介如下:一、办学的主要任务(一)开展司法警官职业教育和法学大专学历教育;(二)开展成人、法学大专学历教育;(三)承担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以及省委政法委委托的干部继续教育和有关业务的培训;(四)开展刑罚执行和教育改造等有关课题科研工作;(五)为我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提供技术服务。(六)承担监所管理、律师等专业的函授及自学考试辅导和远程教育;(七)开展校际间合作与交流。二、办学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高等职业教育的办学方向,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培养高素质技能型司法专门人才。三、办学理念以高等职业教育的人文塑造为基础,以法律、司法警察职业养成教育为核心,以就业能力培养为导向,锻造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四、办学思路充分利用学院的教育资源,发挥行业办学的优势,遵循高等职业教育规律,努力探索警学结合的发展道路,以创新促发展,努力实践教育观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管理体制创新和教学手段创新,为社会经济发展和国家民主法制建设服务。五、办学定位(一)学院发展目标:努力将学院建设成为广东司法行政系统人才培养基地、广东司法行政系统干警素质提升基地和广东司法行政工作应用性理论研究基地,将学院打造成全国一流的司法警察高等职业院校。(二)办学形式、类型与层次结构:学院是以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教育为主,以在职警官和其他司法行政人员继续教育为辅的省属公办高等职业学院。(三)人才培养模式:以行业为依托,通过理论、实训、顶岗实习三位一体的教学模式,培养学生的理论分析能力、专业实操能力、司法职业能力。(五)服务面向定位:立足司法、面向社会、服务基层,为法制建设和区域经济发展做出贡献。六、校训忠诚、明法、勤学、强警七、校风、教风、学风校风:勤奋、求实、团结、刚毅。教风:崇教、厚德、求真、躬行。学风:尊师、勤学、自强、创新。八、领导班子何流明:广东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学院党委书记,主持全面工作;张文彪: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协助书记主持全面工作,主管教学科研行政工作;李绍勇: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负责纪检监察和审计工作,分管组织人事和劳资工作;朱文坚:学院党委副书记,分管宣传教育、离退休人员管理、统战、工会、共青团和妇委会工作;万安中: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分管学生管理、招生与就业指导工作;孙 平:副院长,分管教学、科研、继续教育部、图书馆工作;谢林发: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分管行政、后勤、基建财务处工作;许 冬:学院党委委员、院长助理,协助万安中同志做好分管工作,主管分教点工作;王钦铭:学院党委委员,负责继续教育部工作;梁 刚:学院党委委员,负责基建财务处工作。九、内设机构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内设党政群机构5个,教学、教辅机构l0个,后勤服务机构1个。(一)办公室负责草拟学院重要文件、材料和行政会议的会务工作;督办学院决定的执行;管理机要文件,办理文件送阅、传达、保管、保密工作;负责档案、印信、外事、保卫、接待、信息与校园网络管理工作。(二)人事处(加挂院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牌子)负责学院机构编制、人事任免与调配、师资队伍管理、职称评聘、劳资福利、医疗保险、计划生育和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党务和指导工、青、妇等工作。(三)教务处负责学院教学行政和教务工作;制定各专业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落实教学任务;进行教学质量监控与教学评估;负责教学基本建设的管理;负责考务管理和学籍管理;组织开展高教理论研究。(四)学生处(加挂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牌子)负责拟订学生管理和品德行为教育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各系部对学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行为教育工作,指导学生党团组织建设;进行学风教育,保证教学、培训任务的顺利完成;负责招生、奖惩审批和档案管理;负责学生的考察、鉴定、推荐就业和毕业后跟踪管理。(五)基建财务处负责拟订学院基本建设的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学院的财务、审计和资产管理工作。(六)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学院的后勤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七)科研处(加挂狱所政研究所、高教研究所牌子)负责学院的教研、科研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干警队伍建设、罪犯、劳教人员改造、生产管理等课题的研究工作。研究教学工作的科学管理;组织编写教材、教学参考资料,编辑校内刊物;参与办学质量的评估工作。(八)图书馆负责购置教学科研图书资料、报刊杂志及电子出版物,采集各类资料信息,采用科学方法和现代化信息管理技术进行管理;负责文献检索知识的教育、辅导工作。开展文献外借、室内阅读 和读者辅导工作;负责管理本馆设备。(九)继续教育部负责司法行政系统机关公务员、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继续教育和有关业务培训工作;负责新进入监狱劳教单位的警察和司法所人员的岗前培训工作;负责成人教育招生等工作;负责律师函授和律师本科自考辅导工作;承担国家司法考试等政法类专业资格的辅导培训工作;负责本部师资队伍建设、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本部学员的学籍管理工作。 (十)基础技能部负责学院各专业大学语文、大学英语、专业英语等基础课、公共技能课、政治理论课、警察体育课等课程的教学、科研工作;负责本部师资队伍建设、日常管理等工作。(十一)警察系负责监狱、劳教管理、侦察技术、罪犯心理等专业的教学、科研及本系师资队伍建设、日常管理等工作。(十二)信息管理系负责信息、秘书、计算机、网络、司法文书、法律与文秘等专业的教学、科研及本系师资队伍建设、日常管理等工作。(十三)法律系负责基层司法、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律师、公证、经济法、企业法律顾问等专业的教学、科研及本系师资队伍建设、曰常管理等工作。(十四)安全保卫系负责检察院、法院法警、安全保卫等专业的教学、科研及本系师资队伍建设、日常管理工作。(十五)司法鉴定系负责法医、痕迹、证据和鉴定机构与鉴定人管理等专业的教学、科研及本系师资队伍建设、日常管理等工作。(十六)工会负责工会的日常组织与活动的开展,开展教职工的集体福利活动,负责职代会的日常工作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十、各专业培养目标:1、法律事务专业:本专业培养具有大专文化程度,具备法律以及必要的管理、文秘等相关知识及其实践技能,能够胜任企业法律事务、基层法律服务以及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和律师助理等法律职业辅助工作一线岗位,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等应用性专门人才。2、安全防范技术专业:本专业培养具有大专文化程度,熟悉我国安全保卫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掌握安全保卫专业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能够胜任公、检、法、司、企业事业、文化等单位安全保卫管理、安全技术防范管理、违法犯罪与事故的预防及处置等一线工作岗位,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等应用型人才。3、刑事执行(狱政管理)专业:本专业培养具有大专文化程度,掌握监狱刑事执行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能够胜任监狱刑罚执行一线工作岗位,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等应用性专门人才。4、刑事执行(心理矫治)专业:本专业培养具有大专文化程度,掌握监狱、劳教心理矫治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能够胜任监狱、劳教心理矫治一线工作岗位,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等应用性专门人才。5、司法警务专业:本专业培养具有大专文化程度,掌握司法警务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具备人民警察的政治素养、业务素质和身心素质,能够胜任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一线工作岗位,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等应用性专门人才。6、司法警务(劳教管理)专业:本专业培养具有大专文化程度,掌握行政执行(劳教管理)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具备人民警察基本素养,能够胜任行政执行(劳教管理)一线工作岗位,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等应用性专门人才。7、司法鉴定技术专业:培养掌握司法鉴定技术的基本理论与技术,熟悉相关法律知识和司法制度,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龙

京东司法拍卖是真的吗

京东是个大平台司法拍卖不会造假

京东司法拍卖可以最后一秒出价吗

京东司法拍卖可以最后一秒出价。拍卖的委托人会给拍卖行一个保留价(即底价),拍卖的时若有个人出价最高且无人应价,这个最高价又不低于保留价。拍卖师在三声叫价之后,无人应价,即落锤成交;若最高价低于保留价,拍卖师则会宣布拍品低于保留价,拍卖不成交。司法拍卖注意:在楼市高涨的情势下,部分人把目光转向了司法拍卖房。一般来说,第一次拍卖的起拍价会在评估价的基础上降低20%,如果第一次没有成交,第二次起拍价会在第一次的基础上再降低20%(比例上会有浮动)。所以,竞拍拍卖房,有时候能以比市价低不少的价格买到好房子。

京东司法拍卖几天以后发货

3天。京东司法拍卖需要经过货物清查鉴定,需要3天以后发货,具有以最终发货时间为准。京东拍卖网提供具有独特性及高价值商品的拍卖平台,其中珍品拍卖包括珠宝玉器,文玩收藏,紫砂陶瓷,,茶酒滋补,艺术品,奢侈品等品类。

澳洲公司法中的关于director问题

这些问题要讲清楚很烦的。你之前有没有学商法?你去找本商法的书来看。我估计你是没学过商法,因为里面很多东西都是商法里开始讲的。

复习司法考试国际经济法的要点

司法考试国际经济法必知40点: 1、根据以往的历次司法资格考试的经验,国际经济法的考试重点主要涉及的是国际贸易法部分,也就是指定用书第二、三、四章和第六章有关世界贸易组织的内容。 2、考试中考的最多的贸易术语是FOB,CIF和FCA.2000年解释通则中的13种术语都不直接和铁路运输有关系,但各种运输都可以适用的FCA、CIP和CPT目前使用越来越多,因此也比较重要。 3、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作为考试法规与去年的相比内容及考试重点有何变化?2000年的贸易术语较99年的相比,没有太大修改,修改只有两点:一个是FAS和DEQ术语中进出口手续的办理,另一个是FCA术语下卸货责任的承担问题,其余的和99年的一样,掌握的重点也一样。 4、在CIF合同中,如果货物在运输途中灭失,则:A.卖方无权要求买方照付货款;B.卖方有权要求买方照付货款;C.卖方可向买方提供包括保险单在内的全 部装运单据;D.卖方只能依保险单向保险人求偿 答案应是B和C. 5、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若当事人行为已构成根本违反合同,则受害方有权(AC) A要求损害赔偿 B采取其他救济措施 C有权宣告解除合同 D提请仲裁 选择哪个比较合适,为什么? 6、涉及国际贸易法的部分复习可以细点,但涉及国经总论、对外贸易管制和国际经济法其他领域法律问题时掌握要点即可。 7、营业地在我国的当事人对外签订的货物买卖合同在什么情况下适用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首先看合同的约定,如果合同明确选择某一国家的法律作为准据法,或虽未选择准据法但明确约定不适用公约,那么此时公约不适用;其次,在不存在上述情况时需看对方当事人的营业地所在,如果对方当事人的营业地在非中国的其他公约缔约国,公约适用,否则公约不适用;最后应看买卖合同的客体是否属于公约规定不应适 用的七种情形(参看指定用书第195页公约适用范围之(2)),如果是公约也不应适用。 8、我国加入1980年公约时对公约关于合同形式要件的保留与99年新《合同法》有冲突,这是否意味着我国的涉外货物买卖合同仍需采用书面形式方才有效?尽管我国1999年新《合同法》已允许涉外合同采用口头形式,但在中国没有撤销对1980年公约所作出的有关保留前,该保留仍然有效。但这也并不意 味着我国目前所有的涉外货物买卖合同都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因为并非所有的涉外货物买卖合同都必须适用公约。换言之,如果某一具体涉外货物买卖合同必须适用 80年公约,那么该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方为有效;但如果某一具体涉外货物买卖合同无须适用80年公约,而是适用我国新《合同法》或其他对合同形式要件没 有特殊要求的法律,那么没有采用书面形式不会影响该合同的效力。 9、2000年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规定的13种贸易术语很难记得非常清楚,在掌握这13种贸易术语时有什么诀窍吗? 在短时间内搞清并记住这13种贸易术语的每一项规定既不现实也无必要,比较简洁的方法是记住下列共性和个性的东西。(1)13种贸易术语中只有EXW由 买方办理出口手续,DDP由卖方办理进口手续,其余11种术语均由卖方办理出口手续,买方办理进口手续。(2)EFCD四组术语中卖方的义务逐渐增加。E 组中卖方只需在其所在地备妥货物交买方即可;F组中卖方须将货物交至买方指定的承运人;C组中卖方须安排运输,CIF和CIP情况下卖方还须投保,但对风 险转移后(风险转移的时间均在出口国)发生的货物灭损和额外费用概不负责;D组中卖方须将货物运至边境或进口国内的约定地点,并承担在此之前的全部风险和 费用。(3)重点搞清楚FCA、FOB、CIF和CFR这四种常见的贸易术语之间的区别和联系。 10、关于要约,我A公司向巴西B公司发出传真稿:“急购巴一级白砂糖200吨,每吨250美元CIF广州1994年4月20日至25日装船。”巴 西B公司回电称:“完全接受你方条件,1994年5月1日装船。”依照国际贸易法律与惯例,巴西公司的回电属于下列哪项( B) A.反要约 B.一项新要约 C.无效承诺 D.有效承诺 11、根据80年公约,货物的风险确定应考虑如下因素:(1)找出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通常情况下这个时间就是风险转移的时间。具体而言,首先看合同是否有明确约定;其次,如果合同对交货时间没有明确约定,但要求卖方安排货物的运输,那么卖方把货物交给第一承运人的时间即为交货时间;最后,如果合同既没有约定交货时间又没有要求卖方安排运输,那么卖方在其营业地或特定地点货交买方时或买方不收取货物而约定的交货期限届满时,风险即转移。(2)如果货物在交 货以后发生的灭损是由于卖方的过失所致,货物的风险不转移,即应由卖方承担货物损失;(3)如果销售的是运输途中的货物,则上述规则不适用,而应适用其特 殊的风险转移规则(参看指定用书第209页)。 12、共同海损,如何理解共同海损分摊价值的确定,请详细解释? 共同海损的分摊价值也就是共同海损的获救财产的价值,以及共同海损本身。比如说,一艘价值100万的船载有三批货物,货物价值分别为50万、30 万、20万,当船遇大风浪为保持船舶平衡将20万的货物全部抛入海中,此时20万的被抛货物即为共同海损,而这个损失挽救了船和另外两批货,因此此案中获救财产的价值即为船100万,另两批货50万和30万。同时,由于被抛的20万可以在获救各方中得到分摊,因此共同海损的当事人也应参与共损分摊。所以此 案的分摊价值就是所有的获救价值180万以及共同海损20万,共200万。 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都属于货物的部分损失。共同海损的构成要件包括四点: (1)必须是船货共同危险;(2)牺牲或费用必须是有意做出的;(3)牺牲和费用必须是合理的;(4)牺牲和费用必须是特殊的。同时具备上述要件的部分损 失就是共同海损,否则即为单独海损。比如,船上货物起火,以水扑灭后发现一部分货物水损,一部分货物火损,水损的货物即为共同海损,而火损的货物就是单独海损。 13、原产地规则在如何起到非关税措施的作用?原产地标志有什么用?原产地标志似乎与智力性创造成果没有什么关系,它是否是知识产权法调整的范围,与工业产权,著作权又有什么关系? 货物的原产地和货物的进口关税关系密切,严格的原产地规则会使大批进口货物不能享受优惠关税,所以原产地规则在一定程度上会起来关税壁垒的作用。特定的原产地标志对货物的质量、信誉是一种保证,其作用类似于商标,可以将某一种商品从同类商品中区分出来并表示出该种商品特定的质量。比如一提到巴黎香水 人们就会产生一种高质量、高信誉的联想,而假冒原产地标志的后果和假冒商标类似,因此无论巴黎公约,还是TRIPS,都将其列为知识产权给予保护。 14、倒签提单指的是提单中注明的装船日期早于实际装船日期的提单;预借提单指的是在货物实际装船前签发的已装船提单。二者的区别在于倒签提单中涉及的货物在签发提单时实际已装船,而预借提单中涉及的货物在提单签发时尚未装船。二者的共同之处是同属于欺诈行为,但由于预借提单对收货人的利益损害更大,因此可以 认为其欺诈程度也更深。 15、关于代位权,当货物损失是由第三者过失引起的,保险公司赔付全部损失后,残存价值大于赔付额的部分归保险公司吗?追偿所得的大于赔付额的部分归还给被保险人吗? 如果货物已经实际全损,就不存在残存价值的问题。如果货物是推定全损,在保险公司按实际全损赔偿以后,被保险人应发出委付通知,残存价值归保险公司所有。在保险公司按部分损失赔偿以后,残存价值归被保险人所有。 16、租船合同中的诸多条款应如何掌握?有哪些要点? 重点是要搞清楚各种租船合同中的特有条款的含义及其产生的原因。具体包括航次租船合同中的预备航次条款和装卸期间条款;定期租船合同中的停租条款、运送合法货物条款和航区条款。 17、第六章虽然只有16页,可是包含的深度广度很大,书中介绍的范围很大,可比较笼统,阅读是感觉难度很大。在学习时也很难把握需要掌握的深度。 第六章主要掌握一些要点。主要包括世贸组织的基本情况、基本原则以及乌拉圭回合的三个新议题所取得成果的基本内容。服务贸易协议中主要掌握适用的服务贸易范围,以及该协议中特有的逐步自由化原则;TRIMS中涉及的基本原则以及要求必须取消的五种投资措施;TRIPS的基本原则及其保护的知识产权客 体。 19、国际经济法的重点部分都有可能出案例。 20、国际金融法的复习重点就是各种国际融资方式的特点。 21、国经中有关保险的内容很复杂,怎样才能区分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的承保范围? 这三种主要险别中保险人的保险责任是逐渐增多的。比较简洁的记忆方法是:平安险承保海上风险造成的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但单纯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货物单独海损(即共同海损以外的部分损失)不属于平安险的承保范围;水渍险承保海上风险造成的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即平安险的承保范围和单纯由于自然灾害造 成的货物单独海损;一切险则承保水渍险的保险范围和11种一般附加险(承保外来原因,即不与海水或运输工具相联系的原因造成的货物损失)的承保范围。 22、首先要和世贸组织的各成员方进行双边谈判,然后履行了世界贸易组织要求的各种程序,就可以加入世界贸易组织。 23如果是短途运输,货物早于单据到达进口国,国际上也 采用副本提单加保函的提货方式。 24、海牙规则、维斯比规则和汉堡规则,这三个规则仅涉及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并且主要涉及提单运输,我国海商法的内容不仅涉及海上货物运输,还涉及有关船舶、海事、商事等诸多问题,在海上货物运输方面我国海商法主要援引了海牙、维斯比规则的有关内容,并且引入了汉堡规则中的少数规定。 25、全程运输责任指的是联运经营人对货方承担的责任,而实际承运人的分段责任指的是实际承运人对联运承运人承担的责任,二者并不矛盾。 26、自动许可就是公开的一般许可,只要提出申请,有关机构即予批准,无需特殊审查,它适用于那些不需要严格管理的商品;非自动许可就是特别许可,就是提出申请后要经过有关机构的逐级审批方可获得。二者就是一个手续繁简的区别。 27、有关货物买卖合同判断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国内货物买卖合同的标准是: A.双方当事人的国籍 B.双方当事人的营业所 C.双方当事人的住所地 D.双方当事人的国籍和营业所根据80年公约确定货物买卖合同国际性的因素是双方当事人的营业地。 28、如果不可抗力属于我国海商法规定的承运人可以免责的情况,买方不能向承运人索赔,而应向保险公司求偿。 29 这也就是说国际经济法的考试重点就是国际贸易的四个环节:买卖合同、运输、保险、支付,涉及的当事人当然主要包括买方、卖方、承运人、保险人,有时还涉及银行。 32、OICQ为什么要易名QQ,OICQ是商标还是版权? 域名既不是商标,也不是版权。根据法院的最新判例,尚不承认其为知识产权的客体,对其法律性质的确定尚在争议之中。对域名的管理是一种行政程序管理,适 用先申请先获得的原则,因为美国在先申请了ICQ,所以在同类产品上在后申请的OICQ构成了识别上的混淆,因此被迫改变为QQ. 33、《服务贸易协议》适用的服务贸易有哪些? 《服务贸易协议》适用的服务贸易包括如下四种:(1)跨境服务,即从一成员方向任何其他成员方境内提供的服务,例如通过邮电、计算机网络提供的视听服务、信息传递等;(2)过境服务,即在一成员方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方的服务消费者提供的服务,例如一国国民到另一国接受旅游、金融服务等;(3)商业存 在,即一成员方的服务提供者通过在任何其他成员方境内的商业现场提供的服务,例如一国银行或保险公司通过其在另一国建立的分支机构提供服务;(4)自然人 存在,即一成员方的服务提供者通过在任何其他成员方境内的一成员方自然人的商业现场提供的服务,例如一国演员到另一国举办演唱会,一国医生、教师到另一国提供专业服务等。 34、有关“反倾销”的问题 我国放开了企业自营进出口经营权,如何预防“反倾销”这把“双刃剑”伤己伤人,到头来还是伤着自己? 最重要的是增强反倾销的意识。即当有国外商品进口倾销时,及时提出反倾销调查的申请,而在产品出口时利用行业协会等各种渠道查找信息,避免以低于正常价 值的价格出口。 35、什么叫做“软条款信用证”?为什么它属于一种欺诈行为? 信用证的“软条款”主要指信用证暂不生效条款、限制性付款条款、对卖方装运限制的条款等等,含有这种条款的信用证可使买方控制整笔交易,而受益人卖方因 为无法达到信用证要求的转运要求、获得付款或者使信用证生效的条件而处于一种受制于他人的被动地位。如果信用证中加入这些条款的目的只是为了让买方骗得履 约金、佣金或质保金,而不实际取得货物并让开证行履行付款义务,那么开立这种信用证即具有欺诈的性质。 36、依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运输中货物的风险自买卖合同成立时起转移给买方。但由于对运输中货物的出险时间不易确定,所以公约又规定如情况表明有此需要,风险 自交给交签发运输单据的承运人时起转移给买方这种情况。(课本209页) 这里是指风险自什么时起交给签发运输单据的承运人时起转移给买方? 一般情况下,运输途中货物的风险自买卖双方签定合同时转移,但是如果货到目的地后,无法确定货物的损失发生在合同签定之前还是之后,那么此时货物的损失由买方承担,因为风险已经在卖方货交承运人时已经转移。这样看表面上对买方不公平,但*作性最强,因为买方在受让货物时同时受让货物的保险合同,他更 方便向保险公司索赔。所以,公约做此强制性规定。 37、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国际贸易合同可以采取口头形式吗? 如果合同必须适用80年公约,那么其必须具有书面形式才有效,如果不适用80年公约而适用新合同法,口头形式不影响其效力。 38、在中国公司甲与外国A公司的国际货物买卖中,规定CIF孟买,信用证付款,甲忠实履行交货义务,货物比提单先到,A用提单副本加保函领去了货物并 销售,没有去付款赎单,甲向信用证开出行交单提款,开出行承兑后以A不付款赎单为由拒绝承担付款责任,开出行由于金融风暴被宣布破产,此时甲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此时甲应向开证行要求付款的同时持正本提单向承运人索赔,向开证行要求付款的理由是信用证独立于买卖合同的履行,只要甲交付的单据与信用证相符,开证行有无条件付款的义务。向承运人索赔的理由是保函只调整提货人和承运人之间的关系,不能对抗收货人(本案中因甲持有正本提单,因此其为收货人),承运人应赔偿收货人损失后持保函向提货人索赔。 39、互惠是指世界贸易组织的缔约方必须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无条件是指缔约一方给另一方的优惠应该立即、无限制、自动地适用于缔约第三方;普遍指的是一缔约 方提供给另一缔约方的各种优惠或特权应该也无条件的立即给予所有其他缔约方,不得歧视任何缔约方。 40、关于跟单信用证和国际贸易术语该怎样抓住重点?国际贸易术语的重点是掌握E、F、C、D四组术语中每组的共同特点,以及CIF、FOB、FCA三种常见的贸易术语。跟单信用证重点掌握不同的类别、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以及银行的责任和免责。 精彩推荐: 司法考试国际经济法领域的其它法律制度汇总 司法考试国际经济法的几种主要贸易术语 司法考试名师杨帆全面解析国际三法 2011年司法考试三国法轻松得分

关于劳动法的司法解释

法律主观:对劳动关系的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主要有: 1,《劳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 解除劳动合同 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 连带赔偿责任 。 2,原劳动部于1996年10月31日颁布的《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第17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职工时应查验终止、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以及其他能够证明该职工与任何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方可与其 签订劳动合同 。”法律客观: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下简称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就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作如下解释。一、【解释的适用范围】第一条【用人单位的界定】本解释所指的用人单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居民委员会以及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属于本解释所称的用人单位;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不属于本解释所称的用人单位,但可以受用人单位委托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自然人、家庭和农村承包经营户不属于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二条【住房公积金争议的处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公积金发生的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七条;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第三条【社会保险争议的范围】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没有为其缴纳基本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而遭受损失为由,要求用人单位直接支付基本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赔偿金发生的争议,属于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的社会保险争议,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补办社会保险手续,或者用人单位已经为劳动者办理了社会保险手续,但由于用人单位欠缴、拒缴社会保险费发生的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但应告知劳动者向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申请解决。(调解仲裁法第二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七条)二、【诉讼主体的确定】第四条【不具备经营资格和挂靠情形下的主体确定】劳动者与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因用工关系发生争议,应当将用人单位和其出资人作为共同当事人。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借用他人营业执照经营的,还应当将出借营业执照的一方作为当事人。劳动者与挂靠在其他单位名下的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用人单位和被挂靠单位为共同当事人。(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三条;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五条【发包后的主体界定】建设工程层层转包、分包给不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实际施工人,实际施工人招用的劳动者与其发生劳动争议的,最近上一层转包、分包关系中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单位和实际施工人为共同当事人。(实施条例第四条)三、【劳动关系的认定】第六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的用工认定】用人单位招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双方形成的用工关系按雇佣关系处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七条【企业停薪留职人员、内退人员的用工认定】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与新的用人单位建立了用工关系的,可按劳动关系处理,但原用人单位已为其缴纳基本生活费或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停薪留职人员、内退人员请求新的用人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或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停薪留职人员、内退人员请求新的用人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或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不予支持。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请求在新的用人单位享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工作时间、休息休假、职业危害防护、福利待遇的,应予支持。(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第八条【外国人及台港澳人员的用工关系】依法办理《外国人就业证》或《台港澳人员就业证》的外国人、无国籍人或台港澳人员在中国内地与用人单位形成的用工关系,按劳动关系处理。(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第四条: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第八条)第九条【涉外企业用工关系】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台港澳地区企业在中国内地未通过涉外就业服务单位而直接招用劳动者形成的用工关系,按雇佣关系处理。(国务院关于管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暂行规定第十一条)第十条【在校学生的用工关系】在校学生实习期间与实习单位形成的用工关系,按雇佣关系处理。(劳动法第十五条)四、【劳动合同的履行】第十一条【加班事实的举证责任分配】劳动者起诉追索超过两年前的加班费,由劳动者对已加班的事实负举证责任;劳动者起诉追索两年之内的加班费,由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加班的事实负举证责任。(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第六条)第二种意见: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负有举证责任。劳动者有证据证明有用人单位掌握管理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调解仲裁法第六条)第十二条【加付赔偿金】劳动者直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之规定,向用人单位主张加付赔偿金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应告知劳动者向有关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解决。(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实施条理第三十四条)五、【仲裁的受理与时效】第十三条【仲裁时效期间】人民法院在审查仲裁时,对于调解仲裁法施行前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在调解仲裁法实施后申请仲裁的,不适用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关于仲裁时效期间的规定,仍按照当时的法律法规执行。(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五十四条)第十四条【对逾期未受理或裁决无异议又反悔的处理】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受理决定或仲裁裁决没有异议,或者虽有异议但仍参加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裁决书或调解书后,当事人以逾期作出受理决定或仲裁裁决违法为由,要求撤销裁决书或调解书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三条)第十五条【对仲裁机构逾期未受理或仲裁的处理】因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逾期未作出受理决定或仲裁裁决,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除仲裁中存在下列事由外,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一)案件正在排期的;(二)移送管辖的;(三)正在移送或送达延误的;(四)等待工伤复议或诉讼、评残结论的:(五)启动鉴定程序,或委托其他部门调查取证的;(六)当事人确有正当理由不能按时参加仲裁活动的:(七)其他正当事由。当事人应向人民法院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已接受仲裁申请的凭证或《受理通知书》及尚未裁决的证明。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劳动者申请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五日内书面通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终结有关案件的仲裁。(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三条)六、【仲裁裁决】第十六条【终局裁决的认定】劳动者依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每一项数额均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该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系指当事人申请仲裁的数额。(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第十七条【对仲裁申请事项同时包含终局裁决事项和非终局裁决事项的处理】同一仲裁案件中,当事人仲申请事项同时包含终局裁决事项和非终局裁决事项的,该裁决不适用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关于终局裁决的规定。当事人双方不服仲裁裁决的,均可依照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规定提起诉讼。(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十八条【对同时起诉与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处理】劳动者一句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用人单位一句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中级人民法院应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应当裁定终结诉讼。基层人民法院在审理劳动者不服终局裁决的诉讼中,应对用人单位的抗辩一并审理。劳动者撤回起诉或因超过起诉期间被驳回起诉的,用人单位可以自收到撤回起诉或驳回起诉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调解仲裁法的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十九条【一裁终局案件的上诉权】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照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作出终局裁决,劳动者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可在法定期间内提起上诉。用人单位依照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向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被裁定驳回的,用人单位不得上诉,也不得申请再审。(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二十条【撤销仲裁裁决的事由】用人单位以不属于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事由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用人单位有充分证据证明仲裁裁决确有其他错误的除外。(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七、【支付令】第二十一条【支付令失效后的处理】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二款和调解仲裁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的,应当符合民事诉讼法第十七章有关督促程序的规定。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的规定申请支付令被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督促程序后,劳动者可就争议事项向调节组织申请调解,也可以依法申请仲裁。劳动者依据调解仲裁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申请支付令被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督促程序后,劳动者依据调解协议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普通民事纠纷予以受理。(劳动合同法的三十条;调解仲裁法第十六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百九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二条)八、【附则】第二十二条【本解释的溯及力】本解释自二00九年月日起实行。本解释施行前本院颁布的有关司法解释与本届是不一致的,以本解释的规定为准。本解释施行后,人民法院尚未审结的一审、二审案件适用本解释。本解释施行前已经审结的案件,不适用本解释的规定进行再审。(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八条;调解仲裁法第五十四条)

劳动法39条司法解释全文

法律主观: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法律客观: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下简称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就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作如下解释。一、【解释的适用范围】第一条【用人单位的界定】本解释所指的用人单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居民委员会以及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属于本解释所称的用人单位;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不属于本解释所称的用人单位,但可以受用人单位委托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自然人、家庭和农村承包经营户不属于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二条【住房公积金争议的处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公积金发生的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七条;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第三条【社会保险争议的范围】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没有为其缴纳基本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而遭受损失为由,要求用人单位直接支付基本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赔偿金发生的争议,属于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的社会保险争议,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补办社会保险手续,或者用人单位已经为劳动者办理了社会保险手续,但由于用人单位欠缴、拒缴社会保险费发生的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但应告知劳动者向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申请解决。(调解仲裁法第二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七条)二、【诉讼主体的确定】第四条【不具备经营资格和挂靠情形下的主体确定】劳动者与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因用工关系发生争议,应当将用人单位和其出资人作为共同当事人。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借用他人营业执照经营的,还应当将出借营业执照的一方作为当事人。劳动者与挂靠在其他单位名下的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用人单位和被挂靠单位为共同当事人。(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三条;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五条【发包后的主体界定】建设工程层层转包、分包给不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实际施工人,实际施工人招用的劳动者与其发生劳动争议的,最近上一层转包、分包关系中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单位和实际施工人为共同当事人。(实施条例第四条)三、【劳动关系的认定】第六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的用工认定】用人单位招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双方形成的用工关系按雇佣关系处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七条【企业停薪留职人员、内退人员的用工认定】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与新的用人单位建立了用工关系的,可按劳动关系处理,但原用人单位已为其缴纳基本生活费或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停薪留职人员、内退人员请求新的用人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或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停薪留职人员、内退人员请求新的用人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或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不予支持。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请求在新的用人单位享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工作时间、休息休假、职业危害防护、福利待遇的,应予支持。(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第八条【外国人及台港澳人员的用工关系】依法办理《外国人就业证》或《台港澳人员就业证》的外国人、无国籍人或台港澳人员在中国内地与用人单位形成的用工关系,按劳动关系处理。(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第四条: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第八条)第九条【涉外企业用工关系】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台港澳地区企业在中国内地未通过涉外就业服务单位而直接招用劳动者形成的用工关系,按雇佣关系处理。(国务院关于管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暂行规定第十一条)第十条【在校学生的用工关系】在校学生实习期间与实习单位形成的用工关系,按雇佣关系处理。(劳动法第十五条)四、【劳动合同的履行】第十一条【加班事实的举证责任分配】劳动者起诉追索超过两年前的加班费,由劳动者对已加班的事实负举证责任;劳动者起诉追索两年之内的加班费,由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加班的事实负举证责任。(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第六条)第二种意见: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负有举证责任。劳动者有证据证明有用人单位掌握管理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调解仲裁法第六条)第十二条【加付赔偿金】劳动者直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之规定,向用人单位主张加付赔偿金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应告知劳动者向有关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解决。(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实施条理第三十四条)五、【仲裁的受理与时效】第十三条【仲裁时效期间】人民法院在审查仲裁时,对于调解仲裁法施行前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在调解仲裁法实施后申请仲裁的,不适用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关于仲裁时效期间的规定,仍按照当时的法律法规执行。(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五十四条)第十四条【对逾期未受理或裁决无异议又反悔的处理】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受理决定或仲裁裁决没有异议,或者虽有异议但仍参加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裁决书或调解书后,当事人以逾期作出受理决定或仲裁裁决违法为由,要求撤销裁决书或调解书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三条)第十五条【对仲裁机构逾期未受理或仲裁的处理】因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逾期未作出受理决定或仲裁裁决,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除仲裁中存在下列事由外,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一)案件正在排期的;(二)移送管辖的;(三)正在移送或送达延误的;(四)等待工伤复议或诉讼、评残结论的:(五)启动鉴定程序,或委托其他部门调查取证的;(六)当事人确有正当理由不能按时参加仲裁活动的:(七)其他正当事由。当事人应向人民法院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已接受仲裁申请的凭证或《受理通知书》及尚未裁决的证明。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劳动者申请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五日内书面通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终结有关案件的仲裁。(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三条)六、【仲裁裁决】第十六条【终局裁决的认定】劳动者依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每一项数额均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该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系指当事人申请仲裁的数额。(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第十七条【对仲裁申请事项同时包含终局裁决事项和非终局裁决事项的处理】同一仲裁案件中,当事人仲申请事项同时包含终局裁决事项和非终局裁决事项的,该裁决不适用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关于终局裁决的规定。当事人双方不服仲裁裁决的,均可依照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规定提起诉讼。(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十八条【对同时起诉与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处理】劳动者一句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用人单位一句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中级人民法院应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应当裁定终结诉讼。基层人民法院在审理劳动者不服终局裁决的诉讼中,应对用人单位的抗辩一并审理。劳动者撤回起诉或因超过起诉期间被驳回起诉的,用人单位可以自收到撤回起诉或驳回起诉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调解仲裁法的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十九条【一裁终局案件的上诉权】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照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作出终局裁决,劳动者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可在法定期间内提起上诉。用人单位依照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向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被裁定驳回的,用人单位不得上诉,也不得申请再审。(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二十条【撤销仲裁裁决的事由】用人单位以不属于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事由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用人单位有充分证据证明仲裁裁决确有其他错误的除外。(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七、【支付令】第二十一条【支付令失效后的处理】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二款和调解仲裁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的,应当符合民事诉讼法第十七章有关督促程序的规定。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的规定申请支付令被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督促程序后,劳动者可就争议事项向调节组织申请调解,也可以依法申请仲裁。劳动者依据调解仲裁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申请支付令被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督促程序后,劳动者依据调解协议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普通民事纠纷予以受理。(劳动合同法的三十条;调解仲裁法第十六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百九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二条)八、【附则】第二十二条【本解释的溯及力】本解释自二00九年月日起实行。本解释施行前本院颁布的有关司法解释与本届是不一致的,以本解释的规定为准。本解释施行后,人民法院尚未审结的一审、二审案件适用本解释。本解释施行前已经审结的案件,不适用本解释的规定进行再审。(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八条;调解仲裁法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

法律主观: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属于《劳动法》第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当事人 不服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 作出的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 履行劳动合同 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 书面劳动合同 ,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 (三)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 参加社会保险 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 工伤保险待遇 和其他 社会保险费 而发生的纠纷。法律客观: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下简称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就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作如下解释。一、【解释的适用范围】第一条【用人单位的界定】本解释所指的用人单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居民委员会以及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属于本解释所称的用人单位;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不属于本解释所称的用人单位,但可以受用人单位委托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自然人、家庭和农村承包经营户不属于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二条【住房公积金争议的处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公积金发生的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七条;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第三条【社会保险争议的范围】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没有为其缴纳基本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而遭受损失为由,要求用人单位直接支付基本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赔偿金发生的争议,属于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的社会保险争议,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补办社会保险手续,或者用人单位已经为劳动者办理了社会保险手续,但由于用人单位欠缴、拒缴社会保险费发生的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但应告知劳动者向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申请解决。(调解仲裁法第二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七条)二、【诉讼主体的确定】第四条【不具备经营资格和挂靠情形下的主体确定】劳动者与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因用工关系发生争议,应当将用人单位和其出资人作为共同当事人。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借用他人营业执照经营的,还应当将出借营业执照的一方作为当事人。劳动者与挂靠在其他单位名下的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用人单位和被挂靠单位为共同当事人。(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三条;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五条【发包后的主体界定】建设工程层层转包、分包给不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实际施工人,实际施工人招用的劳动者与其发生劳动争议的,最近上一层转包、分包关系中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单位和实际施工人为共同当事人。(实施条例第四条)三、【劳动关系的认定】第六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的用工认定】用人单位招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双方形成的用工关系按雇佣关系处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七条【企业停薪留职人员、内退人员的用工认定】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与新的用人单位建立了用工关系的,可按劳动关系处理,但原用人单位已为其缴纳基本生活费或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停薪留职人员、内退人员请求新的用人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或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停薪留职人员、内退人员请求新的用人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或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不予支持。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请求在新的用人单位享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工作时间、休息休假、职业危害防护、福利待遇的,应予支持。(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第八条【外国人及台港澳人员的用工关系】依法办理《外国人就业证》或《台港澳人员就业证》的外国人、无国籍人或台港澳人员在中国内地与用人单位形成的用工关系,按劳动关系处理。(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第四条: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第八条)第九条【涉外企业用工关系】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台港澳地区企业在中国内地未通过涉外就业服务单位而直接招用劳动者形成的用工关系,按雇佣关系处理。(国务院关于管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暂行规定第十一条)第十条【在校学生的用工关系】在校学生实习期间与实习单位形成的用工关系,按雇佣关系处理。(劳动法第十五条)四、【劳动合同的履行】第十一条【加班事实的举证责任分配】劳动者起诉追索超过两年前的加班费,由劳动者对已加班的事实负举证责任;劳动者起诉追索两年之内的加班费,由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加班的事实负举证责任。(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第六条)第二种意见: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负有举证责任。劳动者有证据证明有用人单位掌握管理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调解仲裁法第六条)第十二条【加付赔偿金】劳动者直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之规定,向用人单位主张加付赔偿金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应告知劳动者向有关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解决。(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实施条理第三十四条)五、【仲裁的受理与时效】第十三条【仲裁时效期间】人民法院在审查仲裁时,对于调解仲裁法施行前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在调解仲裁法实施后申请仲裁的,不适用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关于仲裁时效期间的规定,仍按照当时的法律法规执行。(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五十四条)第十四条【对逾期未受理或裁决无异议又反悔的处理】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受理决定或仲裁裁决没有异议,或者虽有异议但仍参加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裁决书或调解书后,当事人以逾期作出受理决定或仲裁裁决违法为由,要求撤销裁决书或调解书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三条)第十五条【对仲裁机构逾期未受理或仲裁的处理】因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逾期未作出受理决定或仲裁裁决,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除仲裁中存在下列事由外,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一)案件正在排期的;(二)移送管辖的;(三)正在移送或送达延误的;(四)等待工伤复议或诉讼、评残结论的:(五)启动鉴定程序,或委托其他部门调查取证的;(六)当事人确有正当理由不能按时参加仲裁活动的:(七)其他正当事由。当事人应向人民法院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已接受仲裁申请的凭证或《受理通知书》及尚未裁决的证明。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劳动者申请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五日内书面通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终结有关案件的仲裁。(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三条)六、【仲裁裁决】第十六条【终局裁决的认定】劳动者依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每一项数额均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该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系指当事人申请仲裁的数额。(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第十七条【对仲裁申请事项同时包含终局裁决事项和非终局裁决事项的处理】同一仲裁案件中,当事人仲申请事项同时包含终局裁决事项和非终局裁决事项的,该裁决不适用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关于终局裁决的规定。当事人双方不服仲裁裁决的,均可依照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规定提起诉讼。(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十八条【对同时起诉与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处理】劳动者一句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用人单位一句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中级人民法院应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应当裁定终结诉讼。基层人民法院在审理劳动者不服终局裁决的诉讼中,应对用人单位的抗辩一并审理。劳动者撤回起诉或因超过起诉期间被驳回起诉的,用人单位可以自收到撤回起诉或驳回起诉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调解仲裁法的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十九条【一裁终局案件的上诉权】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照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作出终局裁决,劳动者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可在法定期间内提起上诉。用人单位依照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向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被裁定驳回的,用人单位不得上诉,也不得申请再审。(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二十条【撤销仲裁裁决的事由】用人单位以不属于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事由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用人单位有充分证据证明仲裁裁决确有其他错误的除外。(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七、【支付令】第二十一条【支付令失效后的处理】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二款和调解仲裁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的,应当符合民事诉讼法第十七章有关督促程序的规定。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的规定申请支付令被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督促程序后,劳动者可就争议事项向调节组织申请调解,也可以依法申请仲裁。劳动者依据调解仲裁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申请支付令被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督促程序后,劳动者依据调解协议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普通民事纠纷予以受理。(劳动合同法的三十条;调解仲裁法第十六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百九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二条)八、【附则】第二十二条【本解释的溯及力】本解释自二00九年月日起实行。本解释施行前本院颁布的有关司法解释与本届是不一致的,以本解释的规定为准。本解释施行后,人民法院尚未审结的一审、二审案件适用本解释。本解释施行前已经审结的案件,不适用本解释的规定进行再审。(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八条;调解仲裁法第五十四条)

劳动合同 最高法司法解释

法律主观:关于《劳动合同法》的司法解释有下列内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签订、履行合同等事项而发生纠纷时,可以依法申请仲裁;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依法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当事人因上述事项而提起的诉讼。法律客观: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下简称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就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作如下解释。一、【解释的适用范围】第一条【用人单位的界定】本解释所指的用人单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居民委员会以及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属于本解释所称的用人单位;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不属于本解释所称的用人单位,但可以受用人单位委托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自然人、家庭和农村承包经营户不属于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二条【住房公积金争议的处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公积金发生的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七条;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第三条【社会保险争议的范围】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没有为其缴纳基本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而遭受损失为由,要求用人单位直接支付基本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赔偿金发生的争议,属于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的社会保险争议,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补办社会保险手续,或者用人单位已经为劳动者办理了社会保险手续,但由于用人单位欠缴、拒缴社会保险费发生的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但应告知劳动者向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申请解决。(调解仲裁法第二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七条)二、【诉讼主体的确定】第四条【不具备经营资格和挂靠情形下的主体确定】劳动者与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因用工关系发生争议,应当将用人单位和其出资人作为共同当事人。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借用他人营业执照经营的,还应当将出借营业执照的一方作为当事人。劳动者与挂靠在其他单位名下的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用人单位和被挂靠单位为共同当事人。(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三条;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五条【发包后的主体界定】建设工程层层转包、分包给不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实际施工人,实际施工人招用的劳动者与其发生劳动争议的,最近上一层转包、分包关系中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单位和实际施工人为共同当事人。(实施条例第四条)三、【劳动关系的认定】第六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的用工认定】用人单位招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双方形成的用工关系按雇佣关系处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七条【企业停薪留职人员、内退人员的用工认定】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与新的用人单位建立了用工关系的,可按劳动关系处理,但原用人单位已为其缴纳基本生活费或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停薪留职人员、内退人员请求新的用人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或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停薪留职人员、内退人员请求新的用人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或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不予支持。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请求在新的用人单位享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工作时间、休息休假、职业危害防护、福利待遇的,应予支持。(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第八条【外国人及台港澳人员的用工关系】依法办理《外国人就业证》或《台港澳人员就业证》的外国人、无国籍人或台港澳人员在中国内地与用人单位形成的用工关系,按劳动关系处理。(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第四条: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第八条)第九条【涉外企业用工关系】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台港澳地区企业在中国内地未通过涉外就业服务单位而直接招用劳动者形成的用工关系,按雇佣关系处理。(国务院关于管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暂行规定第十一条)第十条【在校学生的用工关系】在校学生实习期间与实习单位形成的用工关系,按雇佣关系处理。(劳动法第十五条)四、【劳动合同的履行】第十一条【加班事实的举证责任分配】劳动者起诉追索超过两年前的加班费,由劳动者对已加班的事实负举证责任;劳动者起诉追索两年之内的加班费,由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加班的事实负举证责任。(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第六条)第二种意见: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负有举证责任。劳动者有证据证明有用人单位掌握管理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调解仲裁法第六条)第十二条【加付赔偿金】劳动者直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之规定,向用人单位主张加付赔偿金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应告知劳动者向有关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解决。(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实施条理第三十四条)五、【仲裁的受理与时效】第十三条【仲裁时效期间】人民法院在审查仲裁时,对于调解仲裁法施行前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在调解仲裁法实施后申请仲裁的,不适用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关于仲裁时效期间的规定,仍按照当时的法律法规执行。(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五十四条)第十四条【对逾期未受理或裁决无异议又反悔的处理】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受理决定或仲裁裁决没有异议,或者虽有异议但仍参加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裁决书或调解书后,当事人以逾期作出受理决定或仲裁裁决违法为由,要求撤销裁决书或调解书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三条)第十五条【对仲裁机构逾期未受理或仲裁的处理】因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逾期未作出受理决定或仲裁裁决,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除仲裁中存在下列事由外,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一)案件正在排期的;(二)移送管辖的;(三)正在移送或送达延误的;(四)等待工伤复议或诉讼、评残结论的:(五)启动鉴定程序,或委托其他部门调查取证的;(六)当事人确有正当理由不能按时参加仲裁活动的:(七)其他正当事由。当事人应向人民法院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已接受仲裁申请的凭证或《受理通知书》及尚未裁决的证明。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劳动者申请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五日内书面通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终结有关案件的仲裁。(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三条)六、【仲裁裁决】第十六条【终局裁决的认定】劳动者依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每一项数额均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该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系指当事人申请仲裁的数额。(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第十七条【对仲裁申请事项同时包含终局裁决事项和非终局裁决事项的处理】同一仲裁案件中,当事人仲申请事项同时包含终局裁决事项和非终局裁决事项的,该裁决不适用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关于终局裁决的规定。当事人双方不服仲裁裁决的,均可依照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规定提起诉讼。(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十八条【对同时起诉与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处理】劳动者一句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用人单位一句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中级人民法院应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应当裁定终结诉讼。基层人民法院在审理劳动者不服终局裁决的诉讼中,应对用人单位的抗辩一并审理。劳动者撤回起诉或因超过起诉期间被驳回起诉的,用人单位可以自收到撤回起诉或驳回起诉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调解仲裁法的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十九条【一裁终局案件的上诉权】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照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作出终局裁决,劳动者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可在法定期间内提起上诉。用人单位依照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向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被裁定驳回的,用人单位不得上诉,也不得申请再审。(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二十条【撤销仲裁裁决的事由】用人单位以不属于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事由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用人单位有充分证据证明仲裁裁决确有其他错误的除外。(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七、【支付令】第二十一条【支付令失效后的处理】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二款和调解仲裁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的,应当符合民事诉讼法第十七章有关督促程序的规定。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的规定申请支付令被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督促程序后,劳动者可就争议事项向调节组织申请调解,也可以依法申请仲裁。劳动者依据调解仲裁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申请支付令被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督促程序后,劳动者依据调解协议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普通民事纠纷予以受理。(劳动合同法的三十条;调解仲裁法第十六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百九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二条)八、【附则】第二十二条【本解释的溯及力】本解释自二00九年月日起实行。本解释施行前本院颁布的有关司法解释与本届是不一致的,以本解释的规定为准。本解释施行后,人民法院尚未审结的一审、二审案件适用本解释。本解释施行前已经审结的案件,不适用本解释的规定进行再审。(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八条;调解仲裁法第五十四条)

关于新劳动合同法的司法解释内容是什么

法律主观:关于《劳动合同法》的司法解释有下列内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签订、履行合同等事项而发生纠纷时,可以依法申请仲裁;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依法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当事人因上述事项而提起的诉讼。法律客观: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下简称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就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作如下解释。一、【解释的适用范围】第一条【用人单位的界定】本解释所指的用人单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居民委员会以及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属于本解释所称的用人单位;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不属于本解释所称的用人单位,但可以受用人单位委托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自然人、家庭和农村承包经营户不属于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二条【住房公积金争议的处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公积金发生的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七条;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第三条【社会保险争议的范围】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没有为其缴纳基本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而遭受损失为由,要求用人单位直接支付基本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赔偿金发生的争议,属于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的社会保险争议,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补办社会保险手续,或者用人单位已经为劳动者办理了社会保险手续,但由于用人单位欠缴、拒缴社会保险费发生的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但应告知劳动者向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申请解决。(调解仲裁法第二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七条)二、【诉讼主体的确定】第四条【不具备经营资格和挂靠情形下的主体确定】劳动者与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因用工关系发生争议,应当将用人单位和其出资人作为共同当事人。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借用他人营业执照经营的,还应当将出借营业执照的一方作为当事人。劳动者与挂靠在其他单位名下的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用人单位和被挂靠单位为共同当事人。(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三条;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五条【发包后的主体界定】建设工程层层转包、分包给不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实际施工人,实际施工人招用的劳动者与其发生劳动争议的,最近上一层转包、分包关系中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单位和实际施工人为共同当事人。(实施条例第四条)三、【劳动关系的认定】第六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的用工认定】用人单位招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双方形成的用工关系按雇佣关系处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七条【企业停薪留职人员、内退人员的用工认定】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与新的用人单位建立了用工关系的,可按劳动关系处理,但原用人单位已为其缴纳基本生活费或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停薪留职人员、内退人员请求新的用人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或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停薪留职人员、内退人员请求新的用人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或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不予支持。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请求在新的用人单位享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工作时间、休息休假、职业危害防护、福利待遇的,应予支持。(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第八条【外国人及台港澳人员的用工关系】依法办理《外国人就业证》或《台港澳人员就业证》的外国人、无国籍人或台港澳人员在中国内地与用人单位形成的用工关系,按劳动关系处理。(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第四条: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第八条)第九条【涉外企业用工关系】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台港澳地区企业在中国内地未通过涉外就业服务单位而直接招用劳动者形成的用工关系,按雇佣关系处理。(国务院关于管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暂行规定第十一条)第十条【在校学生的用工关系】在校学生实习期间与实习单位形成的用工关系,按雇佣关系处理。(劳动法第十五条)四、【劳动合同的履行】第十一条【加班事实的举证责任分配】劳动者起诉追索超过两年前的加班费,由劳动者对已加班的事实负举证责任;劳动者起诉追索两年之内的加班费,由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加班的事实负举证责任。(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第六条)第二种意见: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负有举证责任。劳动者有证据证明有用人单位掌握管理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调解仲裁法第六条)第十二条【加付赔偿金】劳动者直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之规定,向用人单位主张加付赔偿金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应告知劳动者向有关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解决。(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实施条理第三十四条)五、【仲裁的受理与时效】第十三条【仲裁时效期间】人民法院在审查仲裁时,对于调解仲裁法施行前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在调解仲裁法实施后申请仲裁的,不适用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关于仲裁时效期间的规定,仍按照当时的法律法规执行。(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五十四条)第十四条【对逾期未受理或裁决无异议又反悔的处理】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受理决定或仲裁裁决没有异议,或者虽有异议但仍参加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裁决书或调解书后,当事人以逾期作出受理决定或仲裁裁决违法为由,要求撤销裁决书或调解书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三条)第十五条【对仲裁机构逾期未受理或仲裁的处理】因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逾期未作出受理决定或仲裁裁决,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除仲裁中存在下列事由外,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一)案件正在排期的;(二)移送管辖的;(三)正在移送或送达延误的;(四)等待工伤复议或诉讼、评残结论的:(五)启动鉴定程序,或委托其他部门调查取证的;(六)当事人确有正当理由不能按时参加仲裁活动的:(七)其他正当事由。当事人应向人民法院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已接受仲裁申请的凭证或《受理通知书》及尚未裁决的证明。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劳动者申请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五日内书面通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终结有关案件的仲裁。(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三条)六、【仲裁裁决】第十六条【终局裁决的认定】劳动者依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每一项数额均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该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系指当事人申请仲裁的数额。(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第十七条【对仲裁申请事项同时包含终局裁决事项和非终局裁决事项的处理】同一仲裁案件中,当事人仲申请事项同时包含终局裁决事项和非终局裁决事项的,该裁决不适用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关于终局裁决的规定。当事人双方不服仲裁裁决的,均可依照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规定提起诉讼。(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十八条【对同时起诉与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处理】劳动者一句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用人单位一句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中级人民法院应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应当裁定终结诉讼。基层人民法院在审理劳动者不服终局裁决的诉讼中,应对用人单位的抗辩一并审理。劳动者撤回起诉或因超过起诉期间被驳回起诉的,用人单位可以自收到撤回起诉或驳回起诉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调解仲裁法的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十九条【一裁终局案件的上诉权】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照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作出终局裁决,劳动者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可在法定期间内提起上诉。用人单位依照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向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被裁定驳回的,用人单位不得上诉,也不得申请再审。(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二十条【撤销仲裁裁决的事由】用人单位以不属于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事由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用人单位有充分证据证明仲裁裁决确有其他错误的除外。(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七、【支付令】第二十一条【支付令失效后的处理】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二款和调解仲裁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的,应当符合民事诉讼法第十七章有关督促程序的规定。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的规定申请支付令被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督促程序后,劳动者可就争议事项向调节组织申请调解,也可以依法申请仲裁。劳动者依据调解仲裁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申请支付令被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督促程序后,劳动者依据调解协议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普通民事纠纷予以受理。(劳动合同法的三十条;调解仲裁法第十六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百九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二条)八、【附则】第二十二条【本解释的溯及力】本解释自二00九年月日起实行。本解释施行前本院颁布的有关司法解释与本届是不一致的,以本解释的规定为准。本解释施行后,人民法院尚未审结的一审、二审案件适用本解释。本解释施行前已经审结的案件,不适用本解释的规定进行再审。(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八条;调解仲裁法第五十四条)

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二

法律主观: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员工无过错的,则员工在公司工作每满一个月的,要给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要给半个月工资的赔偿金。但是如果是过错性辞退的,则不需要给赔偿金。法律客观: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下简称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就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作如下解释。一、【解释的适用范围】第一条【用人单位的界定】本解释所指的用人单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居民委员会以及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属于本解释所称的用人单位;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不属于本解释所称的用人单位,但可以受用人单位委托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自然人、家庭和农村承包经营户不属于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二条【住房公积金争议的处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公积金发生的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七条;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第三条【社会保险争议的范围】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没有为其缴纳基本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而遭受损失为由,要求用人单位直接支付基本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赔偿金发生的争议,属于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的社会保险争议,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补办社会保险手续,或者用人单位已经为劳动者办理了社会保险手续,但由于用人单位欠缴、拒缴社会保险费发生的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但应告知劳动者向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申请解决。(调解仲裁法第二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七条)二、【诉讼主体的确定】第四条【不具备经营资格和挂靠情形下的主体确定】劳动者与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因用工关系发生争议,应当将用人单位和其出资人作为共同当事人。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借用他人营业执照经营的,还应当将出借营业执照的一方作为当事人。劳动者与挂靠在其他单位名下的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用人单位和被挂靠单位为共同当事人。(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三条;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五条【发包后的主体界定】建设工程层层转包、分包给不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实际施工人,实际施工人招用的劳动者与其发生劳动争议的,最近上一层转包、分包关系中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单位和实际施工人为共同当事人。(实施条例第四条)三、【劳动关系的认定】第六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的用工认定】用人单位招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双方形成的用工关系按雇佣关系处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七条【企业停薪留职人员、内退人员的用工认定】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与新的用人单位建立了用工关系的,可按劳动关系处理,但原用人单位已为其缴纳基本生活费或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停薪留职人员、内退人员请求新的用人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或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停薪留职人员、内退人员请求新的用人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或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不予支持。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请求在新的用人单位享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工作时间、休息休假、职业危害防护、福利待遇的,应予支持。(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第八条【外国人及台港澳人员的用工关系】依法办理《外国人就业证》或《台港澳人员就业证》的外国人、无国籍人或台港澳人员在中国内地与用人单位形成的用工关系,按劳动关系处理。(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第四条: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第八条)第九条【涉外企业用工关系】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台港澳地区企业在中国内地未通过涉外就业服务单位而直接招用劳动者形成的用工关系,按雇佣关系处理。(国务院关于管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暂行规定第十一条)第十条【在校学生的用工关系】在校学生实习期间与实习单位形成的用工关系,按雇佣关系处理。(劳动法第十五条)四、【劳动合同的履行】第十一条【加班事实的举证责任分配】劳动者起诉追索超过两年前的加班费,由劳动者对已加班的事实负举证责任;劳动者起诉追索两年之内的加班费,由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加班的事实负举证责任。(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第六条)第二种意见: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负有举证责任。劳动者有证据证明有用人单位掌握管理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调解仲裁法第六条)第十二条【加付赔偿金】劳动者直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之规定,向用人单位主张加付赔偿金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应告知劳动者向有关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解决。(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实施条理第三十四条)五、【仲裁的受理与时效】第十三条【仲裁时效期间】人民法院在审查仲裁时,对于调解仲裁法施行前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在调解仲裁法实施后申请仲裁的,不适用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关于仲裁时效期间的规定,仍按照当时的法律法规执行。(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五十四条)第十四条【对逾期未受理或裁决无异议又反悔的处理】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受理决定或仲裁裁决没有异议,或者虽有异议但仍参加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裁决书或调解书后,当事人以逾期作出受理决定或仲裁裁决违法为由,要求撤销裁决书或调解书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三条)第十五条【对仲裁机构逾期未受理或仲裁的处理】因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逾期未作出受理决定或仲裁裁决,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除仲裁中存在下列事由外,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一)案件正在排期的;(二)移送管辖的;(三)正在移送或送达延误的;(四)等待工伤复议或诉讼、评残结论的:(五)启动鉴定程序,或委托其他部门调查取证的;(六)当事人确有正当理由不能按时参加仲裁活动的:(七)其他正当事由。当事人应向人民法院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已接受仲裁申请的凭证或《受理通知书》及尚未裁决的证明。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劳动者申请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五日内书面通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终结有关案件的仲裁。(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三条)六、【仲裁裁决】第十六条【终局裁决的认定】劳动者依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每一项数额均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该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系指当事人申请仲裁的数额。(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第十七条【对仲裁申请事项同时包含终局裁决事项和非终局裁决事项的处理】同一仲裁案件中,当事人仲申请事项同时包含终局裁决事项和非终局裁决事项的,该裁决不适用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关于终局裁决的规定。当事人双方不服仲裁裁决的,均可依照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规定提起诉讼。(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十八条【对同时起诉与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处理】劳动者一句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用人单位一句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中级人民法院应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应当裁定终结诉讼。基层人民法院在审理劳动者不服终局裁决的诉讼中,应对用人单位的抗辩一并审理。劳动者撤回起诉或因超过起诉期间被驳回起诉的,用人单位可以自收到撤回起诉或驳回起诉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调解仲裁法的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十九条【一裁终局案件的上诉权】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照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作出终局裁决,劳动者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可在法定期间内提起上诉。用人单位依照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向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被裁定驳回的,用人单位不得上诉,也不得申请再审。(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二十条【撤销仲裁裁决的事由】用人单位以不属于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事由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用人单位有充分证据证明仲裁裁决确有其他错误的除外。(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七、【支付令】第二十一条【支付令失效后的处理】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二款和调解仲裁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的,应当符合民事诉讼法第十七章有关督促程序的规定。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的规定申请支付令被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督促程序后,劳动者可就争议事项向调节组织申请调解,也可以依法申请仲裁。劳动者依据调解仲裁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申请支付令被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督促程序后,劳动者依据调解协议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普通民事纠纷予以受理。(劳动合同法的三十条;调解仲裁法第十六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百九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二条)八、【附则】第二十二条【本解释的溯及力】本解释自二00九年月日起实行。本解释施行前本院颁布的有关司法解释与本届是不一致的,以本解释的规定为准。本解释施行后,人民法院尚未审结的一审、二审案件适用本解释。本解释施行前已经审结的案件,不适用本解释的规定进行再审。(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八条;调解仲裁法第五十四条)

2021年河南部分司法类院校提前批次录取专业招生工作有关事项

  1.填报志愿。6月25日高考成绩和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布后,达到司法院校对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需按照规定的时间段和填报要求完成网上填报志愿。网上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26日8∶00至28日18∶00,网址为河南省招生办公室(http://www.heao.gov.cn)。   2.政治考察。考生在网上填报司法院校提前批次录取专业志愿的同时,务必按照报考司法院校政治考察的有关规定于2021年6月26日至30日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政治考察。   3.面试、体检、体能测评。省招办将于6月29日通过河南省招生办公室(http://www.heao.gov.cn)和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heao.com.cn),向社会公布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和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提前批次录取专业考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分数线。上线考生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及政治考察表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具体时间为7月1日至7月2日(每日8:00—18:00),地点设在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明理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   4.疫情防控。有意向报考提前批司法院校专业的考生,应提前自行下载打印并如实填写《河南省2021年本科提前批次司法类院校招生考生本人疫情防控书》(见《关于做好2021年部分司法类院校提前批次录取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附件4),考生到达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地点时,须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并主动提交疫情防控表。若考生高考后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有与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史、健康码颜色异常或体温检测异常的,需出示本人7天内核酸阴性检测报告单方可进入测试现场。考生进入现场后,要服从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其它具体要求可自行登录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http://www.hnsfjy.net/info/1064/1398.htm)查看《关于做好2021年部分司法类院校提前批次录取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豫司文〔2021〕71号)。

从公司法角度谈如何振兴实体经济

振兴我国实体经济需采取以下八大举措。第一,切实保护产权,培育企业家精神,稳定企业家的市场信心和预期。切实保护产权,特别是保护企业家财产权,保护企业家,使他们发挥出聪明才干,带领企业更好发展,对扩大民间资本投资、提升实体经济发展后劲意义重大。为此,应在全社会培育和形成爱护企业家、尊重企业家的良好社会氛围,从法律上充分肯定企业家的贡献,保护产权,重视法制,建立健全正面褒扬、超额激励成功企业家的长效机制,助力实体经济再创辉煌、再攀高峰。特别是,要积极引导企业家提升创新发展能力,聚焦于技术研发,加快产品和服务的升级换代,提供新供给、改善供给质量和结构。第二,提高实体经济资本回报率,从根本上解决资金的“脱实向虚”问题。实体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然而,近些年我国却出现了部分资金“脱实向虚”的问题,严重干扰了实体企业的健康发展、扭曲了资源配置、加剧了产业空心化风险、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乃至拖累经济发展。资本为什么会脱实向虚?根本原因在于实体经济的投资回报率太低。随着我国进入新常态阶段,利率市场化和金融自由化改革不断深化,实际融资成本逐渐上升或维持高位的同时,实体经济资本回报率逐步下行。资料显示,2015年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利润率已经降至5.59%,低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与实体经济步入疲态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金融业的平均净利润达到30%,房地产业利润也很丰厚。利润率差异如此之悬殊,其结果必然是:一方面,企业不愿意投资和经营实业,更愿意投资和经营金融与房地产业;另一方面,金融业甚至房地产业也愿意把大量的资金配置到收益率更高的信托、证券、保险等虚拟部门,而对实体投资意愿不强,由此就陷入“实体经济不实(实体经济的产业部门生产率低下),虚拟经济太虚(金融脱离实体经济,泡沫化成分高)”的恶性循环。因此,无论是从根本上化解我国金融风险角度考虑,还是着眼于大力振兴实体经济、避免产业“空心化”趋势,都必须加快供给侧改革和金融体制改革,在中长期内努力提升实体经济资本回报率,使其重新攀升到资金成本以上,以持续稳健的经济增长来从本质上降低金融风险、化解各个领域的潜在金融风险。具体而言,提升实体经济资本回报率的改革措施包括:尽快出台振兴实体经济的长期战略规划,努力提高劳动生产率和投资回报率,促进投资增加,防止资本过度流向虚拟经济,造成实体经济空心化;继续简政放权,提升政府效率,消除行政垄断,打破各种玻璃门、弹簧门,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民间资本释放更多的事业基金领域的投资机会,激发民营经济的活力,使市场真正发挥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负负担,逐步降低企业承担的各种制度性交易成本;完善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编制可靠的社会保障安全网;理顺中央和地方财政体制关系,重构激励相容、监督有力的财政体制。第三,降低实体经济发展成本,激发企业活力,保持企业竞争优势,增强实体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降低实体经济成本既是短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任务,也是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提高资本回报率的关键所在,更是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实现我国经济提质增效、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和建设强大社会主义国家的必然要求。作为国家层面的长期战略性举措,降成本不应局限于简单意义上的减少成本,而应更加注重从根本上建立科学合理的成本形成机制,促进企业在合理成本负担的下实现可持续发展。企业成本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是改革不到位、创新不足,因此降成本的实质就是改革与创新。只有走改革与创新之路,才能逐步建立健全我国实体经济企业成本降低的长效机制。为此,从成本构成的角度看,应通过改革与创新的办法,降低企业显性成本和隐性成本,包括进一步加大清费减税力度,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宏观税负;完善金融服务体系,推动金融“脱虚入实”,从根本上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降低企业人工成本、土地成本以及由高房价带来的土地租赁成本、用能成本、物流成本,以及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第四,深入推进实体经济结构调整,以提高劳动生产率为核心加快产业优化升级,重点推动制造业结构优化、产业升级。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关键是提升产业劳动生产率,只有提升产业劳动生产率,才能加快产业升级并带动经济高质量增长。为此,一方面,在稳定并适当提升现代服务业比重的同时,高度重视提升其劳动生产率,以更好地满足消费升级和服务业全球化竞争要求,为我国产业升级提供动力和空间。另一方面,制造业的技术创新和劳动生产率提升是我国实体经济发展最重要的环节。技术创新需要更多体制激励、市场激励,而不是政府直接干预。政府发挥作用的领域在于完善制度和加强监管。因此,在技术创新上政府应加强激励性制度设计,建立更为严格的管制标准,推动企业技术设备升级,淘汰落后产能,再通过减税、上市等市场方式激励“中国制造”转向“中国创造”。对于制造业而言,结构优化是制造业科学发展的主线,制造业产业升级是提升国民经济整体素质、大力振兴实体经济的主要途径。为此,要通过化解产能过剩与创新驱动两端发力,实现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不断优化产业组织结构,促进大中小企业协调发展;优化制造业发展布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未雨绸缪,坚决防止低水平、高水平重复建设、资源浪费现象的发生。第五,推进两化深度融合,助力实体经济迈向中高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我国制造业的规模不断扩大,但是制造业整体竞争力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的水平也较低,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着我国制造业整体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的提高。信息化和工业化的深度融合是今后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趋势,也是未来各国打造产业竞争新优势,抢占未来制高点的根本途径。当今世界,国际产业格局面临重大调整,信息技术高速发展,围绕抢占制造业发展制高点的竞争愈演愈烈;国内产业结构升级和供给结构优化需求迫切,工业领域信息安全形势日益严峻,这些大的背景为未来两化融合发展迎来了新空间,对两化融合发展提出新需求,也给两化融合发展带来新支撑。同时,两化融合的深度推进,也为制造业的创新与发展创造了契机,制造业需要抓住机会对自身发展模式进行改进和创新。未来振兴实体经济,特别是振兴制造业,要以提高制造业创新能力、基础能力和竞争能力为目的,以两化融合为主线,以推进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瞄准技术前沿,把握产业变革方向,围绕重点领域,优化政策组合,促进制造业朝高端、智能、绿色、服务方向发展,重塑制造业竞争新优势,实现制造业由大变强的历史性跨越。要坚持把智能制造作为制造业发展的主攻方向,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集中力量在智能制造主攻方向和重点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进而引领带动制造业整体水平的提升和结构优化;通过培育新动能和改造提升传统动能的“双引擎”,推动制造业两化深度融合,实现制造业结构优化;实施“互联网+ 制造业”,促进生产发展方式创新;增强载体平台对两化融合发展的支撑力;激发企业主体活力提升两化融合水平;强化行政力度完善两化融合的体制机制。第六,积极推进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加服务业有效供给,释放服务业改革红利。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服务业还存在结构不合理、创新能力不足、服务质量不高和企业竞争力不强等问题,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面临巨大困难和制约因素。未来服务业能否实现高质量发展关乎我国实体经济发展的质量,关乎我国经济增长和社会稳定。因此,要高度重视服务业在实体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以问题为导向,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着力点,着力解决服务业发展面临的关键问题,推动服务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加快推进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应以提高服务业劳动生产率,增加服务业有效供给为目的,在以下几个方面着重发力:深化服务领域改革,着力打破制约服务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打破服务业领域行业垄断和行政壁垒,适度放松部分服务业领域行业管制,营造法治化经商环境,优化服务业发展的制度环境;顺应产业融合、分工深化细化和消费升级变化的要求,从突破关键环节、提升价值链、供应链入手,通过与工业互动、体制创新和服务创新,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实现服务业创新发展;扩大对外开放与合作,提升服务业开放水平;进一步完善服务业发展的财税、金融和土地等政策体系,优化服务业政策供给,增强服务业发展动力,促进服务业快速发展;协调服务业与第二产业的共生关系,积极发展服务型制造和生产性服务业。第七,对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进行顶层设计,充分发挥人才在振兴实体经济中的引领作用。建设制造业和服务业强国,与欧美发达国家抢占未来实体经济发展的制高点,关键与核心是培养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专业化人才队伍。当前,我国实体经济发展所需的人才队伍建设中,还存在一些亟待改进的薄弱环节,例如,制造业和服务业人才的结构性过剩与短缺并存,人才培养与企业实际需求脱节,企业在人才发展中的主体作用尚未充分发挥,实体经济一线员工特别是技术技能型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整体偏低、上升通道不畅,等等。为此,要以未来实体经济发展的需求和问题为导向,对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进行顶层设计,不断提高人才队伍素质,为实现实体经济强国的战略目标提供人才保障。要全方位构建多层次、多类型人才培育体系,全领域进行人才供给改革,全过程推进教育教学创新,全角度加强人才激励机制建设。建立鼓励科研工作的长效机制,完善激励创造性劳动的制度,使各类创新型、创造型人才能够获得与其付出相匹配的收入。大幅度提高创造性劳动者的收入水平,完善科研人员的薪酬制度。第八,加大财政、金融政策支持力度,为实体经济振兴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政策支持是振兴实体经济的重要保证。未来应根据实体经济发展不同阶段的具体特点和需求,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完善相应的优惠政策,加强产业政策与财税、金融、投资、贸易、土地、环保政策的协调性、实用性,特别是增强财政与货币政策工具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靶向性功能作用。政府要适当减少对实体经济的各类资源征收,这主要表现为对相关税收、强制性的“五险一金”及其他各类行政性收费的减少或免除,以增强实体经济发展中的内源融资能力。与此同时,在坚持对实体经济施行“轻徭薄赋”的积极财政政策的同时,在金融政策方面,要进一步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实体经济的资源注入,以解决实体经济发展的外源融资问题。

请写出美国的立法部门,行政部门,司法部门的英文

立法部门 legislative branch行政部门 executive branch司法部门 judicial branch以上分别是三权分立中的三个部分

NLP应用于司法系统(综述)

司法人员经常考虑使用rule-based和symbol-based方法解决任务,NLP研究者主要考虑data-driven和embedding方法。 在这篇文章中就主要讨论Legal AI的历史、现况、和未来的研究方向。 进行了一些试验来对现有的工作进行更有深度的分析,分析他们的优缺点,并揭示一些未来的研究方向。 可解释性强的symbolic models的效率不高,embedding-methods有更好的性能,但通常没有好的解释性,在一些道德相关的问题上有比较大的问题:经典性别和种族偏见。 我们总结了symbol-based methods和embedding-based方法共同面临的三个主要的挑战: 本文的研究贡献主要如下: 字和词嵌入很重要。 直接从司法案情描述中学习出专业词汇很困难。为了克服这种困难,可以同时捕捉 语法信息 和 司法知识 。 knowledge graph methods在司法领域很有前景,但是在实际使用之前,还是有两个主要的挑战: 这两种挑战让LegalAI通过embedding进行知识建模不平凡(non-trivial)。研究者在未来会尝试去克服这些困难。 预训练的语言模型(Pretrained language model,PLM)比如BERT,最近集中于很多NLP的领域。鉴于预训练模型的成功,在LegalAI中使用预训练模型是一个很合理很直接的选择。但是在司法文本中,这里还有一些不同,如果直接使用这些PLM会导致不好的性能。这些不同就来自于司法文本中所包含的术语和知识。为了解决这些问题,Zhong(2019)提出了一个中文司法文档的预训练模型,包括民事和(civil)刑事(criminal)案件的文档。针对司法领域设计的PLM给LegalAI任务提供了一个更有质量的baseline系统。我们在实验中对比不同的BERT模型应用于LegalAI任务。 对于在未来探索LegalAI中的PLM,研究者可以把目标放在整合knowledge进入PLM。整合knowledge进入预训练模型可以帮助推理司法概念之间。很多工作已经做了,去把general domain融入模型。 symbol-based methods也被叫做structured prediction methods。 符号化的司法知识包括:事件(events)和关系(relationship),这些可以提供可解释性。 深度学习方法可以用于提高symbol-based methods的性能。 信息提取(information extraction,IE)已经被广泛地在NLP中被研究。IE强调从文本中提取有价值的信息,一些技术比如:实体识别(entity recognition),关系提取(relation extraction),事件提取(event extraction)。 为了更好的使用司法文本,研究者尝试使用本体论(ontology)或者全球一致性(global consistency)在LegalAI的命名实体识别(named entity recognition)任务中。为了从司法文本中提取关系和事件,研究者尝试去使用不同的方法,包括:人工规则(hand-crafted rules),CRF(不知道这是啥),联合模型比如SVM,CNN,GRU,或者(scale-free identifier network)(不知道这是啥)。 现存的工作已经做出了很大努力去改善IE的效果,但我们需要跟多的注意力放在怎么好好利用这些提取出来的信息。这些提取出来的符号有司法基础(legal basis)而且可以对司法应用提供可解释性。所以我们不能只把目标定在方法的性能。在这里我们展示两个利用提取出的符号来提高LegalAI可解释性的例子: 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需要更多注意,应用提取的信息在LegalAI任务中。这些信息的利用取决于特定任务的要求,而且这些信息可以提供更多的可解释性。 除了NLP中的共同的symbol,LegalAI有独有的symbol,称作legal elements。提取legal element专注于提取一些关键元素,比如:某个人是不是被杀了,或者某个东西是不是被偷了。这些元素是犯罪活动(crime)的基本组成元素,而且我们可以基于这些元素,直接给犯罪者定罪。利用这些元素,不仅可以给判决预测任务带来直接的监管信息,而且可以让模型的预测结果更加可解释。 从这个例子可以看出,提取元素可以决定判决结果。这些元素对于下游任务很有用。 为了更深度分析基于元素的symbol,Shu(2019)构造了用于提取元素的三个数据集:离婚纠纷,劳工纠纷,贷款纠纷。这些数据集需要我们检测相关元素是否被满足,并把这个任务规范化为一个多标签的分类任务。为了展示现存方法在element extraction上的性能,我们进行了一系列实验,如下表格所示。 我们实现了NLP中几个经典的encoding模型,为了检验elemetnt extraction。包括TextCNN,DPCNN,LSTM,BiDAF,BERT。我们用了两种不同的BERT预训练参数(原始BERT、用中文司法文档训练的BERT:BERT-MS)。从这个结果中可以看到,在广泛领域(general domain)上的预训练模型效果不如在特定领域(domain-specific)训练的预训练模型,这就是在LegalAI中推进PLM的必要性。paper的以下部分,我们就会使用在legal documents上预训练的BERT来达到一个更好的表现。 从目前的element extraction的结果来看,现存的方法已经达到了一个很好的性能,但是在相关的应用上仍然不够。这些元素可以被看作是预先定义好的legal knowledge并且帮助下游任务。怎么改善element extraction也是需要进一步研究。 介绍几个典型的应用: Legal Judgment Prediction Similar Case Matching Legal Question Answering Legal Judgment Prediction 和Similar Case Matching可以看作民事法律(Civil Law)和普通法系(Common Law System,英美法系,普通法系)判决的核心功能。Legal Question Answering可以给不懂法律的人提供咨询服务。因此探究这三个任务可以基本上涵盖LegalAI的大部分方面。 Legal Judgment Predction(LJP)在民事法律体系中很中国要。在民事法律体系中,判决结果是基于事实和法律条文。LJP主要关心怎么通过 事实描述 和民法中 相关条文 ,来预测判决结果。 下面将介绍LJP方面的研究进展,和未来的研究方向。 早期的工作包括:使用统计和数学方法在特定场景下分析司法案件。同时结合数学方法和司法规则让预测结果具有可解释性。 为了LJP的进展,Xiao(2018)提出了一个大规模的中文刑事判决预测数据集,C-LJP(c指chinese)。这个数据集包含2.68 million个司法文档,是一个LJP的有效的benchmark。C-LJP包含三个子任务:相关文章relevant articles,应用的指控applicable charges,刑期term of penalty。前两个可以被formalize为多标签分类任务,最后一个是回归任务。英文的LJP也有,但是规模比较小。 随着NLP发展,研究者开始考虑在LJP中使用NLP任务。这些工作可以分为两个主要方向:1. 使用更新的模型提高性能:Chen(2019)用门机制提高预测刑期(term of penalty)的性能,Pan(2019)提出使用多尺度(multi-scale)的attention,来处理含有多个被告的案件。除此之外,其他的研究者探究怎么使用legal knowledge和LJP的一些属性。Luo(2017)在fact和law articles之间使用attention来帮助预测可应用的指控(applicable charges)。Zhong(2018)使用拓扑图来利用不同LJP不同任务之间的关系。Hu(2018)整合了是个可辩别的(discriminative)司法属性(legal attributes)来帮助预测低频率的指控。 一系列在C-LJP上的实验 实验结果: 可以看到很多模型在预测高频率指控(high-frequency charges)和文章(articles)中达到了很好的性能。 但是在低频率的标签上表现不好,表现为micro-F1和macro-F1之间有很大的差距。 Hu(2018)展示了把few-shot learning应用于LJP。然而他们的模型需要额外的人工添加一些属性信息,这就导致很费劲,而且难以在其他的数据集上应用。除此之外,我们发现BERT的性能不够好,因为在一些模型参数较少的模型上没有什么提升。主要的原因是司法文本的长度一般较长,但是BERT最长的文本长度是512。根据统计数据,最长的司法文本长度是5w多字,15%文档场都超过了512。因此LJP需要一些文本理解(document understanding)和推理技术(reasoning technique)。 虽然embedding-based方法已经有很好的效果了,但是在LJP中我们需要结合embedding-based和symbol-based。拿TopJudge作为一个例子,这个模型规范化LJP任务中(symbol-based part)的拓扑序, 并使用TextCNN用于编码fact description。 (有点好奇这个TopJudge里是怎么通过symbol-based搞一个拓扑序的?对模型是怎么样有用的。)通过结合symbol-based和embedding-based,TopJudge达到了一个很好的效果。通过对比TextCNN和TopJudge可以发现加judgements 的顺序(order)可以提升性能。 为了更好的LJP性能。 一些挑战需要研究者来探索: 在使用Common Law System(这好像可以解释为卷宗法律系统,通过相似的案件来判案)的国家中,比如美国,加拿大,印度,判决决策是通过相似案件和有代表性的(representative)案件来进行的。因此,怎么识别出相似的案件,时Common Law System中所最需要的。 为了更好的预测Common Law System的判决结果,Similar Case Matching(SCM)成了LegalAI的一个重要的话题。SCM中对于相似度(similarity)的定义也是多种多样。SCM需要从不同的信息粒度(information of different granularity)来建模(modeling)案件之间的关联(relationship),比如事实级别(fact-level),事件级别(event-level),和元素级别(element-level)。换一种话说,就是SCM是语义匹配的一种特殊形式(semantic matching),这个对于提取司法信息(legal information retrieval)有帮助。 传统的IR方法集中于使用统计方法来衡量term-level 的相似性,比如TF-IDF。除此之外,其他研究者还尝试利用元信息(meta-information),来捕捉语义相似度。许多机器学习方法也被应用于IR,比如SVD或者矩阵分解(factorization),随着深度学习发展,多层感知机(multi-layer perceptron),CNN,RNN也被应用于IR。 已经有一些LegalIR的数据集:COLIEE,CaseLaw,CM。COLIEE和CaseLaw都被用于从大的语料库中提取最相关的文章。CM中的数据样例提供了三个司法文档用于计算相似度。这些dataset都提供了一个benchmark。许多研究者专注于建立易用的司法搜索引擎(legal search engine,司法版google)。 以计算语义级别(semantic-level)的相似度为目标,深度学习方法被用于LegalIR。Tran(2019)提出了一个CNN-based model,结合了文档级别(document-level)和句子级别(sentence-level)的池化(pooling),在COLIEE上达到了SOTA的效果。 为了对当前的LegalIR进展有一个更好的理解视角,我们使用CM(Xiao 2019)来进行实验。CM包含8964个三元组,每个三元组包含三个司法文档(A, B, C)。CM的任务就是分辨出B和C哪个更接近A。我们实现了几个不同类型的baseline: 我们发现,能够捕捉语义信息的模型性能超过了TF-IDF,但是应用到SCM还不够。如Xiao(2019)所说,主要的原因是司法人员认为数据集中的elements定义了司法案件之间的相似度。司法人员会比较看重两个案件是否有相关的元素(elements)。只考虑term-level和semantic-level的相似度是不足够的。 更深的SCM研究有以下几个方向需要努力: Legal Question Answering(LQA):司法方面的问答系统。 司法专业人员的一个很重要的任务是向不懂法的人提供可靠的、高质量的司法咨询服务。 LQA中,问题的形式会有比较大的变化:有的问题强调对于司法概念的解释,有的问题主要考虑对于特定案件的分析。另外,从专业人员和非专业人员口中表达专业词汇可能会有差别。这些问题给LQA带来了很多挑战。 LegalAI中有很多数据集,Duan(2019)提出CJRC,一个司法阅读理解数据集,和SQUAD 2.0有相似的格式,包括span extraction(不懂),yes/no questions,unanswerable questions。另外COLIEE包含500个yes/no questions。另外,律师资格考试(bar exam)对于律师来说是一个很重要的考试,因此律师资格考试数据集会比较难,因为需要专业的司法知识和技能。 除了这些数据集之外,研究者还用了很多方法在LQA上。rule-based systems在早期的研究中效果显著。为了更好的性能,研究者利用更多的信息,比如概念解释(explanation of concepts)或者把相关文档格式化为图(formalize relevant documents as graph)来帮助推理。机器学习和深度学习方法比如CRF,SVM,CNN也用于LQA。但是,大多数现存方法只在小数据集上进行了实验。 我们选择JEC-QA来作为实验的数据集,因为这是从律师资格考试中收集到的最大的数据集,保证他的困难程度。JEC-QA包含了28641个多项选择、多项回答问题,还包含了79433个相关的文章来帮助回答问题。JEC-QA把问题分为知识驱动问题(knowledge-driven questions, KD-Questions)和案件分析问题(case-analysis questions),并且提供了人类的表现。我们实现了几个有代表性的QA模型,包括BiDAF、BERT、Co-matching、HAF,这些实验结果在表6中呈现。 对比发现,这些模型不能在回答这些司法问题上跟回答open-domain的问题时有一样好的效果。在LQA上,模型和人类之间有巨大的差距。 为了有更好的LQA方法,这里有几个困难需要克服: 除了这篇文章中的,还有其他的LegalAI任务:司法文献概述(legal text summarization),从司法合同中进行信息提取(information extraction from legal contracts)。不管怎样,我们都能够应用embedding-based方法来提高性能,结合symbol-based方法提高可解释性。 三个主要的挑战: 未来的研究者可以主要结合embedding方法和symbol方法解决这三个挑战。 对于一些任务,还没有数据集,或者数据集不够大。我们可以尝试构建规模大、质量高的数据集,或者使用few - shot / zero - shot learning方法来解决这些问题。

2023年司法工作总结6篇

2023年司法工作总结篇1 20xx年是东平属地建镇运作的开局之年。一年来,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县司法局的直接指导下,东平镇司法所以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维护地区政治稳定、确保一方平安为工作目标,以抓源头、抓预防、抓帮教、抓机制为工作抓手,扎实有效开展工作。全镇无因调解不力民事转刑事案件,无影响大局、集访、闹访等事件发生。现对一年来的司法工作简要总结如下: 一、人民调解工作 1、纠纷调处工作 今年1-11月份,共受理各类纠纷104件。其中婚姻纠纷15件,邻里纠纷48件,赡养、抚养、扶养纠纷26件,债权债务纠纷7件,其他纠纷8件。调解解决99件,调处率为95.2%。接待来信、来访28件,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2、强化基层调委会组织建设 一是对居委会调委会的调整充实。今年上半年居委二委班子换届选年,换届选年工作一结束,我们司法所及时对六个居委会的调委会进行了调整充实。充实了年轻、富有一定文化知识的调委会成员。二是开展业务培训。调委会调整后,针对人员变动大的特点,及时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培训,自行和邀请县局、法院、政法委等部门来镇培训共4次,培训320人次。三是关心前线,发挥调委会前沿作用。居委会的调委会是调解工作的第一道防线,县调解工作的落脚点。一年来我所注意防、早、小、调、回5个工作基点,把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居委会的调委会。今年居委会各级的调委会共调处各类纠纷86件。四是做好指导、把关工作。在充分发挥居级调委会的同时,我们司法所加强对调委会的工作、业务指导,把好涉及法律知识强、履行时间长、当事人法律关系复杂等难关和要点的调解及协议书的制作。据统计一年来,司法所对居委调委会工作的指导29次,指导、修改、提出建议修改法律文书12件。 二、安帮工作 1、基本情况 至11月20日,全镇刑释解教人员数为52人,其中刑释39人,解教13人。人户分离8人,是总数的15。4%。 2、开展的工作 一是思想帮教工作。刑释解教人员一回来,司法所、居委会组成的帮教工作小组在第一时间做好思想稳定工作。消除思想顾虑,敦促思想转化。今年释放的刑释解教人员共13人,我所开展衔接、日常思想帮教13人,共60人次。二是积极搭建就业平台和鼓励自谋职业。属地建镇后,我所在镇党委、政府的重视下,于10月建立了过渡性安置就业基地,推荐刑释解教就业12人次,上岗1人。与此同时,通过搭建结业培训、鼓励自谋职业解决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渠道。今年为刑释人员就业培训21人次,自谋职业4人。三是生活上的关心和帮助。刑释解教人员一回来,我所及时送上生活用品和临时补助,以解决他们的燃眉之急。111月发放困难补助26人次,5400元,被褥、衣服、生活用品等37件。 三、法制宣传工作 一是专项法制宣传。根据法宣办、宣传部、司法局等要求,集中开展专项法律的宣传,以黑板报、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集中开展专项法律的宣传。据统计,今年开展专项法宣传4次、黑板报宣传6次、47块、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二是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的法宣工作。今年是迎世博冲刺之年,我所结合迎世博系列工作,把法宣工作融入迎世博,使法宣与世博宣传有机结合。今年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法律宣传工作16次,组织开展相关活动7次。如迎世博活动中每月15日是环境整治日,我所结合环境整治日,把《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作为阶段法宣工作的重要内容。三是平安建设法宣工作。今年是我们创建平安社区第四年,也是整个崇明创建平安县的关键之年,为此,我所根据县委、县政府对平安创建工作的总体要求,配合平安办,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中,开展法律早市,法律咨询,法律进社区、反邪教等宣传活动和文艺汇演。据统计一年来,司法所开展法律早市3次,法律咨询4次,法律进社区8次,反邪教宣传4次,文艺汇演2次。 四、存在的问题 1、司法所的规范建设不达标 由于我镇是一个新镇,司法所也刚刚建立,所以司法所在硬件、软件上不达标,特别是办公场所尚未落实。 2、基础工作薄弱 由于镇域范围广、司法所人少,应付不上工作,所以基础工作较为薄弱,如台账、报表、数据、帮教工作记录等。 3、协议书数量的缺失 一是纠纷总体上量少,二是居级调委会懒惰等主观原因,使今年的协议书总量完成县局指标的80%。 4、角色转换之后,创新精神意识差 由于我所是农场社区、属地建镇后,司法所人员的思想转换、工作模式转变适应性慢,有时跟不上县局的总结要求,同时缺乏开拓创新意识,存在着只求过的去,不求过的硬的思想 2023年司法工作总结篇2 一年来,xx司法所在区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和街道党委、政府的支持下,以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调解工作、社区矫正工作为中心,切实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为依法治理、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服务,现将一年来的各项工作总结如下。 主要工作 一、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 1、顺利通过“xx”普法验收检查。5月18日,我所代表街道办事处迎接区“xx”普法验收检查。街道办事处和司法所高度重视验收检查工作,将xx年以来积累的普法材料进行分类装订,整理五年来普法宣传学习资料50余册,街道党工委书记对五年来的普法情况进行了汇报,普法工作得到验收组的认可。 2、继续开展“六调联动”工作。年初以来,我们加强与社区警务队的联系沟通,联合调解虹桥社区住宅楼下水道阻塞纠纷等矛盾纠纷6起。为了使居民群众进一步了解“六调联动”工作意义,6月10日上午,在xx大街举行了“六调联动”宣传周法律咨询活动。xx街道主管综治副主任、司法所所长、街道妇联主席、各社区人民调委会主任、社区综治员、人民调解员等20余人走上街头向群众宣传人民调解知识。宣传活动现场,共解答法律咨询9人次,发放《调解案例》150余册、《法律援助工作手册》140余册、人民调解知识宣传单700余张,宣传活动受到居民群众的普遍欢迎。 3、积极参与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以街道办事处重点工作为普法宣传活动契机,深入开展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宣传教育活动。一是组织社区干部开展选举法律知识培训。重点培训了《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选举工作的方法、程序等知识的讲解,确保换届选举的合法、有序进行。 二是进一步完善加强法律咨询制度。司法所长和司法助理员分别到社区调访办公室值班,接待居民群众的来电来访,为居民提供义务法律咨询,及时解答关于选举方面的法律问题。三是加强社区居民的普法宣传教育20xx年司法所工作总结20xx年司法所工作总结。9月2日是司法所的法律广场活动日,我们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宣传单、《普法知识手册》等宣传资料3500份,及时发放到社区居民手中,现场义务解答群众咨询12人次,为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全面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工作。 1、组织学习培训,增强业务素质。我所结合社区工作实际,针对新考录社区工作人员不熟悉工作业务的情况,开展学习培训活动,帮助社区工作人员熟悉适应工作环境,学习业务知识,为进一步开展法律服务工作奠定基础。我们分别在3月23日、5月10日,分两期开展业务技能培训,街道主管综治副主任、各社区调委会主任、社区人民调解员、综治员及普法宣传骨干30余人参加了培训班。培训中,详细讲解了普法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和“六调联动”等项工作的意义和工作方法,对基层司法工作中常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答。培训中把专业讲课与交流讨论相结合,突出培训实用性,加强互动交流,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培训任务结束后,组织业务知识考试,检查参训人员的学习效果。 2、完善考核机制,定期检查评比。5月28日、12月2日,我所对各社区司法工作进行半年和全年工作检查。按照年初制定的专项工作考核细则,对各社区的文字材料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逐项检查。对于人民调解案件文书不完整、书写格式不规范等存在的问题当场指出,要求及时改正,并在工作会议上通报检查结果,从而使人民调解文书制作水平得到提高。 三、认真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1、成立组织,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视。一是根据《xx区全面试行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及时成立xx街道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党工委书记担任,成员有街道综治办主任、民政办主任以、司法所所长和社区警务队队长,办公室设在司法所,具体负责各项日常工作。 二是建立专业矫正力量与社会矫正力量想结合的矫正工作队伍。专业矫正力量主要由司法所工作人员组成。社会矫正力量是通过居委会推选出一批关心社区建设,热心社区矫正工作的老党员、退休干部,组建了一支22人的志愿者队伍。 三是制定xx街道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xx街道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职责,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办公室职责。四是召开社区矫正工作动员会。6月18日,xx街道召开了社区矫正工作动员大会,辖区4个社区和社区警务队相关人员24人参加了会议,街道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对今后社区矫正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对与会人员进行了相关业务培训。 2、严格管理,切实提高社区矫正质量。一是抓规范的同时抓创新。对各项日常管理教育工作真正做到从严出发,从细节出发,同时注意在工作中进行创新,保证工作成效。如在谈话教育时,严格按照分类管理的要求定期进行谈话,在谈话内容上注意与矫正对象的个人情况和当前的社会形势相结合。二是抓数量的同时抓质量。在分类教育、分类管理的基础上,对矫正对象的特点进行了分析,并结合每名矫正对象的家庭、技能、就业、心态等情况进行了再犯罪的可能性分析,并制定有针对性的矫正方案,为矫正工作的顺利进行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三是严格执行各类矫正措施,落实考核奖惩制度 按照分类管理分阶段教育的要求,严格落实报到、思想汇报、谈话教育、公益劳动、家访走访等制度,对不能按时报到等违规行为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的处理。通过严格考核,充分体现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矫正对象的遵纪守法的意识、思想觉悟都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 3、创新思路,认真做好社区矫正工作。为了规范矫正工作程序,充分发挥社区在矫正工作中的作用,社区相应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9月28日在对矫正对象进行集中入矫教育时,司法所工作人员、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监护人、志愿者、矫正对象等人员参加了教育培训会,规范了接收程序,并对入矫对象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同时,告知其权利和义务,并提出要求和希望,使矫正对象在进入社区矫正期既感受到社区矫正的严肃性又感受到社区矫正的人性化,从而积极配合矫正工作,通过矫正悔过自新,重新融入社会。 存在问题 1、居民对人民调解工作和法律援助工作的认知程度有待加强。 2、社区人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对待矛盾纠纷,主动介入性不强。 3、社区从事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业务知识相对贫乏,对提高服务质量存在很大局限性。 20xx年工作打算 1、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开展两次“法律广场”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每月分别到各社区开展“法律六进”活动,进一步提高居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认知度。 3、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社区级调委会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发挥调解组织的职能作用,及时、认真、规范的调处各类矛盾纠纷。 4、以提高个人素质和工作水平为目的,每月组织开展学习培训活动,主要学习较常用的法律法规知识和司法行政工作业务基础知识。 5、继续开展对弱势群体的法律服务工作,不断提升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服务质量。 6、根据分类管理、规范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程序,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工作。 7、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结合辖区的工作实际,不断创新工作思维,不断拓展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新思路,创造性地开展司法行政工作。 2023年司法工作总结篇3 乡司法所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县司法局的指导下,紧紧围绕20xx年工作目标,以科学经济发展观为理论基础,以服务人民群众为宗旨,认真履行职责,现就一年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队伍建设。 每季度对调解主任进行人民调解、信访和人民调解文书档案的制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业务培训1次,并把学习培训工作作为对村级(居)调委会年终工作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以树立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的良好形象为目的,提高调解队伍的技能和工作效率。 二、加强人民调解。 促进“三大调解”协调运行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作用。由乡司法所牵头,各村调解室具体负责,发挥其矛盾纠纷第一道防线的独特作用,坚持每月排查一次全乡矛盾纠纷隐患,建立排查登记报告制度。适时分析研究本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制定预案及时上报,完善了“三·三制”工作制度,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本组、本村、本单位、本乡,以说服教育,规劝疏导等手段化解矛盾纠纷,使小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村,疑难纠纷不出乡的原则,把各类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20xx年受理各类矛盾纠纷150起,调处了150起。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100%,无因调解不及时而引起的民转刑案件和群众性集体上访案件的发生。 三、法律咨询法律援助。 坚持接待群众来访和法律政策咨询,发挥窗口首问作用,接待群众法律咨询177余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件。即:武陵村罗国强在彭——回路务工受伤医疗案和倪正全等11人务工工资6万余元的案件都得到妥善解决,双方满意。 四、加强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管理。 今年对刑释解教人员7名,进行了排查摸底,积极主动与各单位和基层安置帮教小组协调,采取感化、挽救、政策帮扶、落实责任田,联系就业,解决了他们在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确保减少了社会不稳定的因素。并建立档进行安置帮教,帮教率为100%。安置率100%。现无1人重新犯罪人员。 对现有社区矫正人员7名,严格管理,无漏管,无服刑再犯罪。 五、加强法制宣传。 乡司法所配合乡文体宣传服务中心采取多种形势开展法制宣传工作,一方面,开展法律进村、社区、学校、企业活动,年内上法制课4场次;另一方面,结合科技三下乡活动,在全乡开展普法宣传,广泛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及国家的法律法规,法制宣传挂图3期,发放各类普法宣传资料3000余份,推进了“六·五普法”进程。 六、加强警民情,帮困助贫。 1、司法所工作人员积按照“三定两保证、党群一条心”活动的统一安排,月月下村联系对接困难户,主动关心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 2、在开展警民亲活动中,争对困难的3名刑释解教人,司法所及时与乡民政办联系,给予了一定的困难补助。 七、加强廉洁自律。 司法所工作人员,在平时工作中,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做到: 1、把县司法局下拔的“个案补助费”全部发到调解人员手中,没有切留行为。 2、办案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没有接受当事人的请客送礼,没有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现象,没有索取钱物的行为。 3、积极参加党风廉政和三项建设等学教活动,严以律己、清正廉洁,自觉维护司法所形象,无1人有违法违纪行为。 总之,一年来在司法所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完成了工作任务,但与组织上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存在着一定差距和不足,特别是突出的社会矛盾问题,还有待我们去思考,为以后的工作去探索应对之策。 2023年司法工作总结篇4 一.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 (一)大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20xx年我所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推进依法治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落实工作措施,为维护辖区的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我们继续坚持开展法律活动,深入推进普法工作。通过专栏、标语、宣传手册、动员会、法制讲座、法律咨询等宣传手段,加强对青少年、进城务工人员、社区居民等重点对象法律宣传教育,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我所组织普法知识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各村普法义务宣传员的作用,向辖区内领导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青少年、农民工、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法律宣传,收到了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二)以“依法治镇”创建为抓手,大力加强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法治创建目标,不断增强法制意识,通过法制创建活动,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公开选人用人机制、党务公开制度,切实提高了基层政权组织依法管理、依法办事水平。全面推进文明法治建设,促进了全镇法治创建协调发展,取得很好的效果。 二、全面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工作。 (一)夯实调解组织建设。按照《人民调解若干规定》的要求,我镇人民调解工作紧紧围绕“发展、平安、和谐”这条主线,不断加强组织建设,提高队伍素质,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真正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二)我镇深入贯彻落实“调解优先”的原则,广泛动员人名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在做好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基础上,针对一定区域内比较突出、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矛盾纠纷,多年积累、长期未得到有效解决的矛盾纠纷,以及党委、政府交办的矛盾纠纷,集中开展排查调处,清理积案,组织专项攻坚,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开展了人民调解卷宗评查验收工作。针对人民调解员制作卷宗薄弱这一问题,我所按照县司法局的具体要求,统一规范标准,从而使人民调解文书制作水平等到了提高。 三、认真做好性世界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一是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和为他们送法律读本和日常生活用品等方式进行帮教,进一步激发了他们的积极改造、重新做人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二十对归正人员进行帮教,摸清底子,有针对性地提出帮教计划,确定重点帮教对象和措施。三十利用三级帮教网络的作用,积极落实捆绑帮教、亲情帮教、访谈帮教等措施,从心里上、生活上、生产上关心重点帮教对象,四是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与帮教工作,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和社会力量两个方面的积极性,最大限度的减少重新犯罪。五是建立健全全镇、村两级规整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组织网络落实帮教责任。 四、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为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努力实现“应援尽援”的工作目标,今年我所大力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活动,推行法律援助便民服务。 五、20xx年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司法所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主渠道作用。 二、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多形式、多途径大力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市场经济法律法规,与人民群众生车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与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法律法规。深化领导干部、青少年等重点对象的学法活动,推进法制宣传进单位、进学校、进企业、进村的活动。 三、通过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努力增强刑满解教人员改过自新的信念和就业能力,使他们在就学、就业和社会救济等方面不受歧视,现实生活有着落、就业有门路,成为自食其力、有益于社会的新人。 四、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工作。 五、做好司法所常规工作和县局、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023年司法工作总结篇5 不知不觉来公司两个月了,现在就这两个月来的工作做个小结。 (1)合同审核。进公司以来主要审核了一下合同:华为的合作框架合同、实达的保密协议、**中宇元一的订购合同、**国人的采购框架协议、**星火的采购合同、**中兴通讯工程外包协议、恩迈特购买协议、**惟道的合作协议等。合同审查不仅仅是合同订立过程的审查还包括合同订立后履行中的审查。订立过程的审查目的是避免在履行中产生分歧和争议,提高合同履约率,有效保护自己的权益;履行中的审查主要是跟踪合同的履行情况,确保合同正确履行,以及及时收集相关证据保证纠纷发生时我方处于有利位置。因此今后应加强对合同履行情况的跟踪。合同具体的审查,除了要注意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对等,付款方式,违约责任,履约保证,争议解决等基本条款外,还应当注意权利义务的内容是否明确且是否具有可操作性。 (2)审阅公司章程及其他内控制度。 公司章程以证监会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为主要依据,在此基础上根据证监会、深交所新出台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规定、指引等进行相应修改。其他内控制度的修改以公司章程为依据。目前公司章程初步修改完毕。 (3)浏览证监会、深交所等官方的网站,了解并收集各类证券监管部门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 对于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要认真阅读,进行归类。涉及相关部门的内容,及时报告公司领导。 今后,需要往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1.需加深对公司经营业务流程的认识,学习相关业务知识,在合同审核的时候才能更专业。 2.目前公司已经上市,对于公司上市的法律事务应当加紧学习。 3.今后可能会有对外谈判机会,因此应当加强对外的谈判能力。 4.随着国家不断出台新的法律法规,努力学习跟踪。 2023年司法工作总结篇6 为确保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圆满完成,市人大机关按照市文明办的统一布暑,在全机关广泛深入地开展了文明城市创建,构建和谐家园的活动。市人大机关第一时间成立了相关的工作班子,围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制定 工作计划 ,落实工作部署,并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各项工作制度。现就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落实目标任务 市人大机关高度重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成员和各党支部小组长为成员的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逐一对照《xx市文明城市创建目标责任书》,明确了目标任务,同时,对各项目标落实了责任小组,根据工作计划安排对机关创建工作进行专项督查,保证了机关创建工作顺利推进。 二、广泛开展“四德”专题教育实践活动 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要求,根据社区的实际情况,以宣传教育为目的,以实际效果为重点,组织居民开展形式各样的创建宣传活动。通过举办市民教育专题讲座,提高了居民城市意识,进一步提高了居民对环境认识,增强了人人保护环境的意识。起到了一定教育作用,在每位工作人员心中增添了新内容,注入了新含义,赋予了新使命。 三、构建和谐机关,广泛深入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 (一)开展“社区公德建设讨论”,在机关中积极倡导“讲究公德、崇尚文明、树立新风”。全机关通过开展志愿“践行文明,共建和谐社会”公益活动,组织“志愿者”利用节假日和重要纪念日,深入社区、贫困家庭、街头等开展志愿服务和多种形式的活动,营造浓厚的创建文明城市氛围。 (二)以不断完善的“社区、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宣传网络,扩大文明素养建设的影响范围,产生氛围以文明引导个人,个人以文明影响家庭,家庭以文明影响社会”的良性互动效应。 (三)通过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在机关干部中大力倡导并自觉遵守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与社会基本道德规范,重点宣传 “文明、自律、勤奋、创新”和“爱家、爱社区、爱国”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同时,要求社区居民“在社区做十星级文明户,在社会做文明好市民,在家做文明好户长”。 (四)开展办文明礼仪宣传活动。在机关干部中大力倡导和学习“文明举止”、“文明仪表”、“文明用语”、“文明行走”,举办“学习社交礼仪”、“工作礼仪”、“集会礼仪”、“公共场所礼仪”等专题讲座,将创建文明城市 主题教育 活动,文明礼仪知识普及,日常行为规范紧密结合起来,教育居民崇尚礼仪、文明礼貌的高尚情操,做到仪表美、语言美、情感美、行为美。 (五)在机关广泛开展“文明城市·从我做起”、“讲文明,争做阳光居民”、“传承文明精神,我是文明居民”、“安全与文明同行,守法共进”等系列活动,不断加大创建文明城市宣传教育力度。 (六)积极开展法制教育, “大家都走斑马线——讲文明,文明交通伴我行”等主题活动。围绕主题活动,向机关干部强化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和法制意识,并通过团队活动,讨论、演讲等形式,深入进行交通安全宣传。同时,开辟法制教育的有效途径,教育机关干部树立法制观念,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七)、加强体育锻炼,组织机关干部因地制宜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阳光体育锻炼,树立“我能行”的意识,锻炼强健体魄,锤炼顽强意志,学会团结协作。 在今后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总结前期工作的成功经验,严格对照《xx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对所有目标再次进行梳理,找出差距,增添措施,确保各项指标全面达标,以高质量的创建工作成绩迎接验收。

我有北大法宝帐号想法律条例的司法解释,有人知道怎么找吗?

北大法宝的首页有检索栏,输入相应法律条例的名称,例如民事诉讼法,选择标题检索,就会检索出相应的法律法规(失效的,现行有效的均有),以及相应的司法解释。要是想精确到某一条,可以从正文,例如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登陆后每一条会有法宝联想,选择相应的选项连接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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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在淘宝上司法拍卖的房子成交后需要交多少税?其他还有什么费用?

淘宝上拍卖房产有佣金吗?

淘宝司法拍卖的房屋评估价是拍卖成交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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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司法拍卖房产,竞拍成功后,是否需要交“拍卖手续费”?

淘宝司法拍卖怎么那么多银行股权拍卖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不完全统计,在淘宝司法拍卖平台,已累计有2112次涉及银行的股权拍卖,其中涵盖了上市银行、拟上市银行、城商行、农商行等农村金融机构;相对于成交价均价较低的司法拍卖平台,淘宝此前亦上线了资产处置平台,交易品种包括银行股权、不良资产等。虽然受众覆盖面较广,但互联网上此类交易平台成交冷清,有地方资产交易所和城商行人士认为,交易品种经营情况、交易价格问题是主要阻力。淘宝变身“坏账银行” 涉及银行股权拍卖60次以淘宝为主的互联网平台,过去一两年来开始介入金融资产交易环节。以不良资产交易为例,阿里巴巴集团自去年开始,陆续与四大资产管理公司达成战略合作,被称为“坏账银行”的资产管理公司将其不良资产上线至淘宝旗下的资产处置平台。这一交易模式中,自然人、法人在缴纳保证金后,均可参与竞价拍卖和交易。在去年年中时,该处置平台已经涉及房产、交通工具、土地林权、知识产权股权等多种标的类型。司法拍卖平台亦是其中之一,在搜索该司法拍卖平台输入“银行股权”,有超过2000次涉及银行的股权拍卖,前述郑州银行在2月17日至18日,还将进行700万股权的公开拍卖,起拍价2026万元,折合每股起拍价2.89元。由于转让方多涉及债权人司法程序,该平台上银行股权多折价破净出售。去年来的公开数据显示,司法拍卖平台成交均价在250万元至280元之间。更大额的交易发生在司法拍卖之外的资产处置平台。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淘宝资产处置平台共有涉及银行股权拍卖60次,以江苏、浙江、福建和广东地区的农商行、城商行为主,超过千万的拍卖有余杭农商行(3次)、张家港农商行(1次)、广州银行(1次)和江南农商行(1次)。统计数据显示,目前淘宝资产处置平台上银行股权转让方较为集中,其中,张家港农商行股权在该平台上被拍卖29次。大部分股权转让无人问津值得注意的一个现象是,尽管淘宝资产处置平台门槛较低、受众较广,但股权拍卖成交冷清,多数转让方在经过多次挂牌、更改起拍价后,仍遭遇流拍。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统计的60次股权拍卖中,成功交易的仅有14次。其流拍的案例中,多数城商行、农商行在竞拍时间内无一次竞价报出,继而竞价失败,亦有竞价失败的转让方,对降低起拍价后进行二次、三次拍卖。“地方银行股权转让的阻力,一是本身银行较小,经营情况不佳,二是定价过高。”中部地区一家金融资产交易所人士表示。该人士称,就转让手续费对比而言,金融资产交易所多在1%左右,而互联网交易平台由于进入门槛较低,手续费也在1%-3%不等。一个不容忽视的现象是,资本市场的景气程度,也在影响着互联网平台股权拍卖,以正在IPO预披露阶段的张家港农商行为例,该行29次拍卖中,有11次竞价成功,其中有8次成功交易发生在去年上半年。交易平台的官方数据显示,张家港农商行每股净资产3.9元,其在2月17日的50万股权起拍价300万元,合每股6元,最终因限定时间内无出价而竞价失败;而去年6月13日的10万股权,则以每股8.4元的价格成交。“目前上市银行整体市净率不高,这一背景下,未上市银行股权投资者考虑更多的是投资回报期、流动性、风险偏好问题,价格方案,高于净资产的起拍价,很难成交。”江浙地区一位参与未上市银行股权投资的人士称。事实上,即便是进入司法拍卖程序的城商行、农商行股权交易,成交情况亦不理想,在已经结束的拍卖中鲜有成交,大部分股权转让面临无人问津的局面。我觉得选择平台,还是要选择比较有保障性的,比如腾讯的众创空间

淘宝司法拍卖问题

首先是保证金不能退还,其次是如果法院要追责的话,第二次拍卖成交的价格如果低于第一次拍卖的价格,法院有权要求违约人补齐差价,《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 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 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但是,现在法院上淘宝网拍卖,其本身就没有按照拍卖法的规定来操作,看法院吧。

淘宝司法拍卖可信?

评估价格是法院委托专业的评估机构给出的价格,到不了评估价格,可能会损害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利益,所以法院会选择流拍,这样做也是有法律规定死的。具体你可以看一下这个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淘宝司法拍卖是真的吗

假的

淘宝司法拍卖的房子如何过户

就可以办理了。所以过户手续及过户风险。司法过户不用提供原户主土地证和房产证的当然是自己去办。有法院裁定书。多2%。与一般二手房过户费用差不多、协助执行通知书。要交过户税费,还有拍卖公司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再买受人本人带上身份证,都由买家自己承担及办理、费用。法院只出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

在淘宝司法拍卖买的房子拍到后多久可以办到手续

司法拍卖房是指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房产。当债务人无力履行按揭合同或者无法清偿债务时,被债权人经由各种司法程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将债务人名下房屋拍卖,以拍卖所得价金满足债权。据悉,“法拍房”主要有四个主要来源,一是按揭违约产生,二是民间借贷违约产生,三是司法没收,四是无主房产。有可能捡到低价,也有可能陷入尴尬。法律界人士提醒,买家在法拍房源竞拍之前需注意以下事项:1、注意委托拍卖的法院是第一手直接查封房屋者,还是轮候查封者,关注是否被其他机构查封。2、要留意所拍卖房屋产权、产权性质是否有问题,是否存在产权不清、无产权、小产权、产权共有情况。3、法拍房的房主往往涉及债务问题,房屋可能被多次抵押。如果有抵押,要了解清楚是否可办理解押。如果无法解押,未来可能面临相应的债务偿还风险,因为法拍房后续所有费用均由购房者承担。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民间借贷是无法通过国家机构查询得知,购买这类房屋,入住后可能会遭其他债权人追讨。4、要关注是否存在实际居住权人及户口迁出问题。若存在长期租约的法拍房被买下后,虽然购买人已完成房屋过户,却因租户不搬离或原来产权人拒绝搬迁,而无法实际入住。一般情况下,执行法院不会强制腾空,只能由购房者通过另立民事案件处理。5、法拍房原房主也可能存在未交清的水电费、物业费等费用情况,部分房产因长期无人居住,可能面临数额较大的欠费,将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和解决。这情况一般会在拍卖公告的标的物介绍中有所说明,比如,某房源的信息就显示,“物业、水、电、气等欠费不详,需买受人核实后自行承担”。6、淘宝网上还存在看房不便和核实不便,异地相关政策不了解等风险。总之,利益和风险并存。

法院在淘宝司法拍卖的房子成交后需要交多少税?

这个的话就要看合作的中介公司的收费情况了。 一般的话百分之一到三个点都属于正常范围内的,如果太高的话你可以另外重新选择就可以,不用担心,希望能帮到你!

淘宝司法拍卖拍得的房产可以办理按揭贷款吗

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有:在贷款当地城镇常住有效户口,能提供有效居住证明;在贷款之前有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的住房公积金,公积金的累计缴存时间不能低于12个月;首套房自筹资金达到所购住房总价的30%以上(含30%),90平以下首套房贷则只需两成;借款人具备正当的工作和稳定的收入,每月固定的工资收入,贷款偿还意向明确;与售房处签署了购房契约或是合同;符合委托人和受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淘宝网拍卖会上司法拍卖的一套房子

都是要一次性付清房款的,而且是要把税费和拖欠的物业费缴纳!

我想问一下淘宝司法拍卖在哪里?

淘宝司法拍卖在法院卖货中进入。具体方法如下:1、首先打开淘宝,登录自己的账号。2、在主页面点击拍卖。3、进入后点击法院卖货,按照分类查找即可。淘宝网是亚太地区较大的网络零售、商圈,由阿里巴巴集团在2003年5月创立。淘宝网是中国深受欢迎的网购零售平台,拥有近5亿的注册用户数,每天有超过6000万的固定访客,同时每天的在线商品数已经超过了8亿件,平均每分钟售出4.8万件商品。截止2011年年底,淘宝网单日交易额峰值达到43.8亿元,创造270.8万直接且充分就业机会。随着淘宝网规模的扩大和用户数量的增加,淘宝也从单一的C2C网络集市变成包括C2C、团购、分销、拍卖等多种电子商务模式在内的综合性零售商圈。更多关于淘宝司法拍卖在哪,进入:https://m.abcgonglue.com/ask/34b0ad1615840578.html?zd查看更多内容

请问淘宝司法拍卖在哪?

淘宝司法拍卖在法院卖货中进入。具体方法如下:1、首先打开淘宝,登录自己的账号。2、在主页面点击拍卖。3、进入后点击法院卖货,按照分类查找即可。淘宝网是亚太地区较大的网络零售、商圈,由阿里巴巴集团在2003年5月创立。淘宝网是中国深受欢迎的网购零售平台,拥有近5亿的注册用户数,每天有超过6000万的固定访客,同时每天的在线商品数已经超过了8亿件,平均每分钟售出4.8万件商品。截止2011年年底,淘宝网单日交易额峰值达到43.8亿元,创造270.8万直接且充分就业机会。随着淘宝网规模的扩大和用户数量的增加,淘宝也从单一的C2C网络集市变成包括C2C、团购、分销、拍卖等多种电子商务模式在内的综合性零售商圈。更多关于淘宝司法拍卖在哪,进入:https://m.abcgonglue.com/ask/34b0ad1615840578.html?zd查看更多内容

淘宝上司法拍卖是什么意思啊?

淘宝司法拍卖的房子其实就是法拍房,与法院有直接关系。通常情况下,法拍房会有三个阶段,分别是一拍、二拍和变卖,具体解释如下:一拍:首次拍卖称为“一拍”,一拍的起拍价是法院根据评估报告,同时参考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债务纠纷来定的起拍价。流拍:一拍如果没人参与竞拍,就称之为“流拍”。二拍:一拍流拍后降价20%左右(也就是在一拍流拍价格上打8折),一般在一拍流拍后的一个月左右时间法院会进行二拍。再给你补充个小知识,一拍和二拍之后还有一个“变卖”。变卖:二拍如果还没有人参与竞拍,也就是所谓的“二拍流拍”,接下来就有可能进入到变卖阶段了。变卖期会长达60天,但变卖期间,有竞买人出价,变卖期会立即缩短为24小时竞价周期。必须注意的是,参与变卖需交纳变卖价全款,而变卖价则是二拍的起拍价。第二次流拍后,不论是动产和不动产,申请人可以按第二次拍卖后的流拍价,接收标的物抵债。如果不同意接收的,动产不再拍卖;不动产在第二次拍卖后60日内,可以进行第三次拍卖。申请人不接收动产的,应当将标的物退回被执行人,解除扣押。拓展资料:股票二拍流拍后怎么处理1、大股东股权首拍、二股东股权二拍,均流怕了,个人此前对拍卖的预期还是过于乐观了,打了自己的脸。流拍的主要原因应该是:拟接盘方想以更低的成本拿下来,有些人说格局什么的,我觉得不是,二拍就会降价20%,直接就是几个亿的资金省下来。对二股东股权,一般情况下,二拍流拍后会交给申请人进行变卖处置,也就是可以私下谈判定价了;对大股东股权,应该会马上安排二拍,价格降低20%,也就是降低1.6个亿左右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或者同意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接受拍卖财产的,应当将该财产交其抵债。”

淘宝司法拍卖如何查找?

请查一下香谢里楼房拍卖

在淘宝上怎样看到司法拍卖

淘宝司法拍卖.可以上淘宝页面,栏目页那有1个司法拍卖栏目,就可以,不过淘宝司法拍卖房产的话,不负责交房清户等你可以上“北京法拍网”看下, 他们保交房,清户的

淘宝司法拍卖采用的是荷兰式拍卖模式

您要问的是淘宝司法拍卖采用的是荷兰式拍卖模式吗?是。荷兰式拍卖是一种特殊的拍卖形式,是指拍卖标的的竞价由高到低依次递减直到第一个竞买人应价达到或超过底价)时击槌成交的一种拍卖,是淘宝常用的一种拍卖方式。

2017年淘宝司法拍卖竟买须知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5日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该延迟时间为网络自动设定,网络拍卖的所有时间以网络上时间为准)。

法院在淘宝司法拍卖房产能突然撤回吗?

法院有权撤回。x0dx0a《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x0dx0a第二十条在拍卖开始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撤回拍卖委托:x0dx0ax0dx0a(一)据以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被撤销的;x0dx0ax0dx0a(二)申请执行人及其他执行债权人撤回执行申请的;x0dx0ax0dx0a(三)被执行人全部履行了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的;x0dx0ax0dx0a(四)当事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不需要拍卖财产的;x0dx0ax0dx0a(五)案外人对拍卖财产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x0dx0ax0dx0a(六)拍卖机构与竞买人恶意串通的;x0dx0ax0dx0a(七)其他应当撤回拍卖委托的情形。

通过淘宝司法拍卖购买房子,需要注意些什么?

由于法拍房本身的原因,所以往往存在各种问题,而这些问题通常是可以通过购买前的尽调来避免的。很多参与购买法拍房的客户在购买前都会去看竞拍公告和标的物介绍,但是往往法院给出的竞拍公告和标的物介绍相对比较简单,对于不少法拍房屋存在的风险和瑕疵都未有所提及,这也就导致盲拍存在较大的风险。法拍房最大的风险有两点:税费过高和无法交房。但如果前期在这两方面做足尽调,那么税费是清晰的,法拍房的现住客也能达成交房协议,从而完全规避这两个重要的风险问题。对于投资客来说,前期对房源的投资价值做好尽调(包括小区、户型、装修、相关设施、周边环境等的调查),对于真实评估房产价值是有极大的帮助。由此可见,尽调是购买法拍房的最重要的一环,一份完整的尽调报告应该包括:房屋基本情况、产权情况、查封情况、占用情况、欠费情况、交易税费、过户学区情况、房屋价值等事项的说明。————湖南法拍网

淘宝司法拍卖 淘宝是不是拍卖人

是的。淘宝就是拍卖人的角色。

淘宝网的司法拍卖是真的吗

是真的。2012年6月26日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刊登拍卖公告,此为网络司法拍卖的一种形式。而网络司法拍卖是指,单由法院和纯粹的技术平台合作处置诉讼资产的模式或者传统拍卖企业将标的放在第三方的拍卖公共平台以网络竞价的方式进行拍卖。提示,虽然淘宝网的司法拍卖是真的,可购买大件商品,比如汽车楼房时,建议还是实地购买为好,因为网络无形,只有在实地进行相关的购买行为,才能确认物品是否确为自己所需。

淘宝网司法拍卖房产夫妻可以共同参加竞拍吗?

这个可以的

淘宝上的司法拍卖可信吗?我想拍个车

网上拍的十有八九有问题我是商家运营师新浪微博:三位粉有玩的关注交流

司法拍卖,淘宝网需要审核吗

司法拍卖,淘宝网需要审核。淘宝网司法拍卖需要审核银行账户的资金,保证拍卖成功后可以支付,银行会对拍卖者账户做监管,审核成功后方可参与拍卖。淘宝拍卖司法拍卖提供房产、车、债权、股权、土地、船舶、债权、奢侈品的资产交易。

我从淘宝司法拍卖平台,若拍得后,过户需要经过哪些流程?同时需要缴纳哪些税款及费用?税率是多少?求问

成功竞得房产后,先要交成交价款及佣金。按淘宝上指定的账号。交齐价款及佣金后,约三个月,法院会出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给你。你本人持以上资料及身份证原件到房管局办理司法拍卖房产过户即可。具体程序按当地规定。过户税费与一般二手房过户的税费一样,除了个人所得税按拍卖成交价3%交。其它税还有营业税5.5%、契税1.5%等。法中拍拍专做房产过户

法院在淘宝司法拍卖的房子成交后需要交多少税

1、契税:住宅类房屋标准按房款总价的1%或1.5%或4%交纳,每套交纳具体的比例需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购房者的购房时间、购房单价、购房面积、是否第1次购房等因素来确定;非住宅类房屋按房款总价的4%交纳。2、营业税:2年以上房屋不再区分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目前,国家对销售不动产的营业税征收标准是销售额的5%,加上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一共是销售额的5.6%。3、个人所得税:如果是卖方唯一一套房子,且居住五年以上没有此税,但虽然卖方居住此房五年,可是这套房子不是他唯一的房产,则此税要交。个人所得税分3%或差额20%两种 , 2015年1月1日之前缴纳3% , 之后按照差额20%缴纳。法中拍拍专做房产过户

淘宝司法拍卖的设置提醒 什么意思

设置后可提前提示你,有你关注的拍卖会即将开拍。

淘宝司法拍卖,房子的税费怎么算

淘宝网中司法拍卖的房子能买吗

淘宝上的房产拍卖一班为司法拍卖。司法拍卖行是法院强制执行的财产,债务人未能履行抵押合同或者未能清偿债务的,债权人通过各种司法程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债务人的名义拍卖房屋,用拍卖所得满足债权人的权利。有可能捡到低价,也有可能陷入尴尬。法律界人士提醒,买家在法拍房源竞拍之前需注意以下事项:1、注意委托拍卖的法院是第一手直接查封房屋者,还是轮候查封者,关注是否被其他机构查封。2、要留意所拍卖房屋产权、产权性质是否有问题,是否存在产权不清、无产权、小产权、产权共有情况。3、法拍房的房主往往涉及债务问题,房屋可能被多次抵押。如果有抵押,要了解清楚是否可办理解押。如果无法解押,未来可能面临相应的债务偿还风险,因为法拍房后续所有费用均由购房者承担。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民间借贷是无法通过国家机构查询得知,购买这类房屋,入住后可能会遭其他债权人追讨。/iknow-pic.cdn.bcebos.com/342ac65c10385343cb3e97289e13b07ecb8088c1"target="_blank"title="点击查看大图"class="ikqb_img_alink">/iknow-pic.cdn.bcebos.com/342ac65c10385343cb3e97289e13b07ecb8088c1?x-bce-process=image%2Fresize%2Cm_lfit%2Cw_600%2Ch_800%2Climit_1%2Fquality%2Cq_85%2Fformat%2Cf_auto"esrc="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342ac65c10385343cb3e97289e13b07ecb8088c1"/>扩展资料:司法拍卖是指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强制执行程序中,按程序自行进行或委托拍卖公司公开处理债务人的财产,以清偿债权人债权。司法拍卖的部分信息在网上已经公开,如北京法院网、重庆市产权交易所网站司法拍卖版块、淘资产网等。司法拍卖也是新兴的投资渠道,特别是在不良资产处置领域有较好的获利空间。参考资料:/baike.baidu.com/item/司法拍卖"target="_blank">司法拍卖百度百科

淘宝的司法拍卖要注意什么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三、标的情况: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房屋和土地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和土地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参加竞买的法人,如委托个人参加竞买的,首先必须来本院备案(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之后以受委托人的身份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账户,并按本拍卖相关规定办理竞买报名手续,参加竞买。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13年7月20日16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九、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10000000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10000000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13年8月31日10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信银行余杭支行,银行账号:7331410182600079950),并在2013年9月16日10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地址: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世纪大道西158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开具拍卖款收款收据,并联系领取执行裁定书和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相关事宜。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十三、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需办理《国有土地使有证》、《房屋所有权证》等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办理过户手续,拍卖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办理权证过户过程中按规定应交纳或补交的有关税费和所涉及的一切关联费用(含原产权人、买受人应承担的综合税、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费、评估测绘费及可能存在的其它税费等)及可能涉及的二次过户费用,上述按国家规定应当由原产权人、买受人支付的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十五、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排污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十六、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十七、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淘宝司法拍卖自动出价在哪里设置

1、进入淘宝网主页。2、点击司法拍卖。3、进入后搜索想要拍卖的商品。4、进入商品页面后,点击设置。5、找到一键加价,进入后输入自己决定的竞价每次增长额度。6、点击确定保存即可。

淘宝上司法拍卖的车怎么样?

千万别拍,事故车不说明,我已经上当了

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

入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拍卖网络服务提供者名单库的平台通过最高人民法院,与各级法院办公信息系统实现对接,法院发布的拍卖信息可直接推送到平台上进行展示。竞买人参与拍卖,需注册平台账号、完成实名认证、勾选同意竞买规则,并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者平台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平台,否则其委托关系将不被认可。拍卖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通过在线出价的方式参与竞买,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由人民法院确定。为杜绝串标现象的发生,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平台为所有竞买人赋予竞拍代码,竞买人真实身份不在网站展示,通过竞拍代码参拍。网络司法拍卖的竞价时间不少于二十四小时。对于有人出价的拍品,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拍卖时间结束后拍卖成交,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在此期间内每有人出价再次顺延五分钟,直至最后一个五分钟内无人出价,拍卖成交,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竞价时间内无人出价的,拍卖流拍。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扩展资料淘宝网络司法拍卖的好处最大程度的保护当事人的利益。司法拍卖这一机制的初衷就是通过公开竞价的拍卖方式来实现标的物交易价格最大化,而网络司法拍卖通过扩大公众参与、利用网络这一全民交易平台等途径,更好地发挥了竞争的作用。从北仑法院的首拍来看,网络拍卖的成交率、溢价率都优于传统司法拍卖。1、为公众创造了良好的竞拍环境,扩大了竞拍参与机会。传统拍卖行拍卖信息传播能力有限,而在互联网大众化的当代,其具有的突破地域限制、方便快捷、信息传播快速的特点为公众参与司法拍卖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平台。2、网络司法拍卖公开透明,减少暗箱操作,杜绝司法腐败。传统拍卖存在大量权利寻租空间,司法拍卖一向是腐败易发多发的高危领域。全国法院近百分之七十集中在民事执行领域,而其中约百分之七十又发生在资产处置特别是司法拍卖环节。而网络拍卖拍卖过程在法院上传相关信息后,在平台上便处于完全公开状态,任何公众点击网页均可浏览,毫无腐败死角。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网络司法拍卖

淘宝司法拍卖公告期限

法律客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八条 拍卖应当先期公告。拍卖动产的,应当在拍卖七日前公告;拍卖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的,应当在拍卖十五日前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拍卖五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适当方式,通知当事人和已知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未到场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淘宝司法拍卖罗平阳光煤矿是真的吗

这个是真的。根据店查查提供的信息,淘宝司法拍卖具有公开性、公平性、广泛性、持续性和便捷性,是一个法院和阿里合作处置诉讼资产以网络竞价方式拍卖的平台。其次,通过淘宝司法拍卖平台得知,罗平阳光煤矿是被当地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财产,如果您对罗平阳光煤矿的司法拍卖感兴趣,可以通过淘宝司法拍卖页面查询相关信息。

淘宝司法拍卖抵押车辆过户流程

在网络上面可以看到司法部门,在不定时的拍卖财产,其中就包括了车辆这,如果是购买了这样的车辆的,还是应该办理车辆的过户手续,那么办理的流程是怎样的?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太平洋汽车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一、淘宝司法拍卖抵押车辆过户流程法院拍卖的房产好、汽车好,通常都有抵押贷款。拍卖成交后,法院会出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房管局或车管所把东西过户到买家名下。同时涂销之前的抵押。所以,之前的抵押与你无关,你只要拿法院出的资料去相关部门按它们要求过户就可以了。二、相关法律知识《机动车登记规定》司法拍卖二手机动车的,需要机动车现所有有提供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等的材料到车辆管理所办理过户登记。第十九条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三)机动车登记证书;(四)机动车行驶证;(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购买的是司法拍卖的车辆这种情况下应该是有相应的法院裁定书的,这个要将裁定书带到当地的车管所将名下的车辆过户给买家,然后还需要缴纳一定的工本费,如果您还有相关汽车咨询可以致电太平洋汽车网在线解答。百万购车补贴

淘宝司法拍卖变卖是什么意思

司法变卖是人民法院依法处置被执行财产的一种变现方式,一般情况下法院处置标的物,在第二次拍卖流拍后法院会在同一拍卖平台对标的物进行变卖处置。变卖的价格一般低于二拍的起拍价,最低不低于评估价五折,一般为五到六折,具体看法院的设置。  司法变卖期长达60天,变卖期内随时可以出价,首次出价后,变卖期会进入24小时竞价周期,竞价规则、延时周期与司法拍卖是一样的,进入竞价周期后,24小时内无人继续出价,视为竞拍成功。

淘宝司法拍卖房子有什么技巧

近几年有许多人对选择在淘宝司法拍卖上购房,觉得这是一个不错的购房选择,因为这种购房方式竞争不大,运气好的话可以拍到物美价廉的房子。那么,淘宝司法拍卖房子有什么技巧呢?购买司法拍卖的房子要注意什么呢?下面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了解。淘宝司法拍卖房子有什么技巧淘宝司法拍卖房子技巧:1、可以每天观看淘宝司法拍卖更新的标的物,找到合适自己的房子。2、房源目标确定后,然后对其进入全面了解。3、对拍卖资金的来源确认清楚,但通常都要求一次性付清。购买司法拍卖的房子要注意什么1、查清原房主的身份背景司法拍卖的房子主要有按揭违约产生、民间借贷违约产生、司法没收以及无主房产这四个来源。在购买司法拍卖房屋时,作为购房者一定要将房屋来源确认清楚,并且对此房源要进行认真研读、核实拍卖公告以及理性决策。2、一次性付款压力大大部分司法拍卖的房源都需要一次性付款,在拍卖竞买前需先缴纳一定数额作为拍卖的保证金,待成交后在一定时间内将余款补足。这种付款方式对于经济状况不是很好的购房者来说,购房会非常的压力,因此在竞拍前一定要对自己的资金状况进行全面考量,不要盲目跟拍。3、质量没有保障司法拍卖的房子虽然在竞拍前会将房子存在的瑕疵进行简单描述,但对于房子存在的一些隐藏问题是不会详细的进行说明。因此,一定要实地看房,否则很有可能会遇到存在建筑瑕疵的房产。文章总结:以上就是关于淘宝司法拍卖房子有什么技巧以及购买司法拍卖的房子要注意什么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请继续关注齐家网。

淘宝司法拍卖的房子能买吗

淘宝司法拍卖的房子能买吗淘宝司法拍卖的房子买前自己了解清楚房产情况及产权情况,一般是能买的。请注意:可以拍卖,签订了委托拍卖合同,不等于就是卖出去了。委托拍卖合同和货物买卖合同不同:委托拍卖合同是帮拍卖物品,不代表就是成功卖掉了;货物买卖合同才是卖掉。

请问淘宝司法拍卖在哪里?

淘宝司法拍卖在法院卖货中进入。具体方法如下:1、首先打开淘宝,登录自己的账号。2、在主页面点击拍卖。3、进入后点击法院卖货,按照分类查找即可。淘宝网是亚太地区较大的网络零售、商圈,由阿里巴巴集团在2003年5月创立。淘宝网是中国深受欢迎的网购零售平台,拥有近5亿的注册用户数,每天有超过6000万的固定访客,同时每天的在线商品数已经超过了8亿件,平均每分钟售出4.8万件商品。截止2011年年底,淘宝网单日交易额峰值达到43.8亿元,创造270.8万直接且充分就业机会。随着淘宝网规模的扩大和用户数量的增加,淘宝也从单一的C2C网络集市变成包括C2C、团购、分销、拍卖等多种电子商务模式在内的综合性零售商圈。更多关于淘宝司法拍卖在哪,进入:https://m.abcgonglue.com/ask/34b0ad1615840578.html?zd查看更多内容

淘宝司法拍卖延时如何能拍到

进行加价竞拍。司法拍卖出价延时的基本规则是在设置了出价延时的拍品竞拍结束的前2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该次拍卖时间在此次出价的时间的基础上自动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拍时,拍卖结束,所以想要拍到竞品,就需要进行加价。司法拍卖,是指人民法院将查封、扣押、冻结的被执行人财产,在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义务时,依法以公开竞价的方式卖与出价最高的竞买人,并用所得金额清偿债务的执行行为,是人民法院执行中的一种强制处分措施。

怎么查询淘宝网司法拍卖缴款记录呢

1、首先打开手机淘宝软件,在主页面下方点击“我的淘宝”。2、其次页面跳转到个人信息相关页面,中间位置有个“我的订单”模块,选择此字符后方“查看全部订单”的向右箭头。3、最近进入到“我的订单”列表当中,找到司法拍卖订单,点击即可在页面看到你的缴费记录。

淘宝司法拍卖银元是真的吗

不是。淘宝拍卖平台上的银元多数都是靠一些商家自己伪造的,外观和重量制作得与真品相似,但实际上质量不过关,淘宝拍卖平台上的商品无法进行直接验货,也无法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利益。

淘宝司法拍卖房过户税费及流程

淘宝司法拍卖房过户税费及流程淘宝司法拍卖房过户税费经拍卖后的房屋,法院会出具裁定书,你持裁定书去房产产权管理处过户即可,按规定法院拍卖的房产是不用缴纳营业税的,严格来说,也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淘宝司法拍卖房过户流程你要拍卖的房产不论是否是赠予的,法定的税、费都是要缴纳的。如果你嫌麻烦,你可以和拍卖公司在签订拍卖委托合同时约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自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在办理产权过户过程中买卖双方要缴纳的所有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先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咨询明白了,再购买,避免以后的纠纷。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二条申请房屋登记,应当由有关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但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申请房屋登记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1、因合法建造房屋取得房屋权利。2、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权利。

淘宝司法拍卖是什么意思,是法院拍吗?

淘宝司法拍卖是指在淘宝网上进行的司法拍卖活动。司法拍卖是指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拍卖,以清偿债务或赔偿受害人的损失。淘宝司法拍卖是一种新型的司法拍卖方式,通过淘宝网平台进行拍卖,可以提高拍卖的透明度和效率,方便更多的人参与拍卖。淘宝司法拍卖的拍卖品包括房产、车辆、家具、电器等各种财产。在淘宝司法拍卖中,拍卖的程序和规则与传统的司法拍卖相同,由法院进行监管和管理。

“一次通过司法考试”英文怎么说??

Pass the National Judicature Examination at one blow. at one blow:一次取得成功这才是地道的

[北京市司法局公司律师试点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北京市实施办法

北京市司法局公司律师试点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公司律师试点工作,推动试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关于开展公司律师试点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市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律师是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在企业内部从事法律事务工作,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并依法取得公司律师执业证书的执业人员。 第二章 公司律师任职条件 第三条 企业申请设立公司律师的条件: (一)北京市行政辖区内; (二)具有独立的法律事务部或主要从事法律事务工作的部门; (三)具有符合公司律师条件的人员; (四)确有设立公司律师的需要。 第四条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并在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条件的企业内从事法律事务工作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公司律师执业证书: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 (二)在试点企业专职从事法律事务工作一年以上; (三)品行良好; (四)所在企业同意其担任公司律师。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公司律师执业证书: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过刑事处罚(过失犯罪的除外)的; (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 第三章 公司律师申请与核准 第六条 申请领取公司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企业申请书; (二)本人申请书; (三)本人身份证、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申请人未受过开除公职行政处分的存档证明; (五)所在企业人事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专职从事法律事务工作一年以上的证明; (六)所在企业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其担任公司律师的证明; (七)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所在企业的人事部门出具的申请人未受过刑事处罚(过失犯罪除外)的证明。 第七条 申请领取公司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由本人申请,所在企业同意,经北京市司法局核准后,颁发由司法部统一制作的公司律师执业证书。 符合公司律师条件的,北京市司法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二十 个工作日内做出颁发公司律师执业证书的决定。不符合公司律师条件的,不予颁发公司律师执业证书,并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第四章 公司律师职责范围 第八条 公司律师仅限于从事其所在企业或企业系统内部的法律事务,为本企业或企业系统内部提供法律服务。其主要业务范围是: (一)对生产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 (二)参与法律文书的起草和修改工作,审核规章制度; (三)审查和管理合同; (四)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纠正的建议,并在内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五)参与谈判,代理本企业或企业系统内部的诉讼(刑事诉讼除外)、仲裁活动; (六)其它应由公司律师承办的法律事务。 第五章 公司律师权利与义务 第九条 公司律师具有以下权利: (一)在执业活动中享有依法调查取证、查阅案件材料等执业权利; (二)加入北京市律师协会,享有会员权利; (三)可以直接转换为社会律师。公司律师调出本企业并申请转为社会律师时,按换发证件程序进行,担任公司律师的经历计入执业年限。 第十条 公司律师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有关律师管理的法律规定,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 纪律; (二)接受北京市司法局和北京市律师协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三)不得以律师身份办理本企业或企业系统以外的法律事务; (四)不得从事有偿法律服务、不得在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兼职。 第六章 公司律师组织机构与日常管理 第十一条 公司律师属于企业内部人员,在企业的领导下开展业务活动,其人事关系、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由所在企业管理。 第十二条 公司律师试点企业应当建立关于公司律师待遇、晋升和职称评定等事项的相关制度。 第十三条 公司律师的日常管理由所在企业负责,北京市司法局负责公司律师的资质管理、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十四条 公司律师应当加入北京市律师协会,参加律师协会组织的业务培训和执业纪律教育等活动,接受北京市律师协会的行业管理。 第十五条 公司律师办理业务所需文书样式等由北京市司法局和北京市律师协会统一制定、提供。 第十六条 因故不能继续担任公司律师或调出本企业的,由所在企业收回其公司律师执业证,并交北京市司法局注销。 第十七条 公司律师应按规定参加北京律师的年度注册,对于通 过年度注册的,北京市司法局应予以公告。 第十八条 办理年度注册时,公司律师除应按规定填写《公司律师执业证年度注册审核登记表》外,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年度 工作总结 ; (二)完成业务培训的证明; (三)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情况报告; (四)所在企业的考核意见。 北京市司法局在年度注册时,将根据以上材料对公司律师进行年度考核。对于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公司律师,北京市司法局将不予以注册。 第十九条 对于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三)、(四)项义务的公司律师,由北京市司法局收回其公司律师执业证书予以注销。 第二十条 对于违反法律规定的公司律师,北京市司法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章 公司律师与社会律师的转换 第二十一条 公司律师申请转为社会律师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转为社会律师 申请书 ; (二)申请执业的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同意接受其在本所执业的证明; (三)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外省市考取资格的, 还需提供资格档案); (四)原工作单位出具的与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五)人事档案存放部门出具的存档证明; (六)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申请人未受过刑事处罚(过失犯罪除外)的证明; (七)原公司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第二十二条 社会律师申请转为公司律师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转为公司律师申请书; (二)原执业的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解除聘用关系的证明; (三)所在企业出具的与申请人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明; (四)人事档案存放部门出具的存档证明; (五)原社会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北京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二00七年三月一日起施行,京司发[2003] 第43号《北京市司法局公司律师试点工作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司法类院校有哪些

第一名:中国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是一所以法学为主要特色的211、双一流类政法院校,是“五院四系”之一、中国政法类大学的第一标杆,学校既拥有国内政法类大学最好的院校建设,也拥有顶尖的学科实力,法学排名全国第一。第二名:西南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位于美丽的山城重庆,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高等政法院校之一,也是“五院四系”之一。第三名:华东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位于上海。华东政法作为“五院四系”唯一坐落于华东的法学院校,在上海乃至整个华东地区影响力都是首屈一指的,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是一所很值得报考的学校。第四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位于武汉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也是“五院四系”成员之一,是一所以经济学、法学、管理学为主干的多学科大学,学校占据财经、政法两大热门类型,实力都很厉害,算得上是财经类院校,法学第一;法学类院校,财经第一。第五名:西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位于西安,也是“五院四系”之一,作为一所老牌政法院校,底蕴犹存,威名仍在,法学实力不可小觑,民商法造诣很高,刑法也很不错,西北地区的政法类人才大都毕业于此。第六名: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位于北京,是公安部直属的普通高等学校暨公安部高级警官学院,是公安行业综合性大学,是警校中唯一有一级学科博士点的大学。第七名: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位于历史文化名城保定,是司法部唯一一所普通高等院校,、中国司法行政系统的最高学府,被誉为“司法警官的摇篮”。学校优势还是很强的,又受到司法部鼎力支持,专业性强,学生毕业后就业率很高。第八名: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位于辽宁沈阳,是公安部直属的本科院校,法学类专业多涉及治安学、禁毒学、经济犯罪等领域,被誉为“中国刑警的最高学府”、“东方福尔摩斯的摇篮”。第九名:上海政法学院。上海政法学院是一所公办政法类普通本科院校,学校是中央政法干警招录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培养院校,政法特色鲜明,地理位置优越,发展平台较广。第十名:中国劳动关系学院。位于北京的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是全国总工会直属的唯一一所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师资很厉害,王牌专业是法学(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方向),又位于北京,有一定地理位置优势。

.维护正义是法律的重要使命。在司法实践中,经常被称为“看得见的正义”的是?

B、程序正义。

请问司法考试可以用少数民族语言答卷吗?

可以。报名人员可以选择使用少数民族文字试卷,在新疆、内蒙古、西藏自治区和吉林省报名参加考试。

司法考试经典案例分析(一)

民 法 学ue004ue004 [1]代理合同之债、不当得利之债、担保ue004 伟达商场规定其下属的百货、家电、食品等承包组对外开展业务时可以使用伟达商场的名义和公章,但发生的债权债务概与商场无关。1999年11月2日,该商场百货组以伟达商场的名义,与时尚服装厂签订一份购买5万件服装的合同,合同约定由百货组自行提货,签约后6个月内一次性付清货款。为担保合同的履行,在合同签订时,双良商场书面对该合同买方所承担的货款义务负保证责任。此外,百货组还以伟达商场的名义,将商场的4辆汽车向时尚服装厂作了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11月5日,百货组派人到时尚服装厂提货,该服装500件一包,服装厂装货人员共装运了105包服装,双方人员当时均未察觉。货车回商场途中与一辆运煤车相撞起火,车上服装全部被烧毁。 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ue004 (1)百货组以伟达商场的名义与时尚服装厂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ue004 (2)上述合同中买方的权利、义务应由谁享有、承担?为什么?ue004  (3)该批货物中的100包被烧毁的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ue004 (4)在百货组提货时多装的5包货物属于什么性质?其损失后果由谁承担?为什么?ue004 (5)在清偿债务时双良商场的保证责任的范围与伟达商场抵押担保的范围应当如何界定? (6)设汽车抵押后汽车被雷电击毁,双良商场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是什么?ue004 (7)设百货组派出的货车系通达汽车运输公司的货车,货车与运煤车相撞系由于不可抗力,现根据通达公司与百货组之间的运输合同,通达公司应否承担100包货物被烧毁的损失,为什么?ue004 (8)设在第(7)问情形下,通达公司可否要求百货组支付运费?为什么?ue004 (9)设在第(7)问情形下,哪一方应承担证明不可抗力成立的举证责任?为什么?ue004来源:www.examda.com [答案]ue004 (1)有效。本案中百货组以伟达商场名义,使用伟达商场公章,而时尚服装厂并不知悉伟达商场的内部规定,这实际上形成了百货组作为代理人为伟达商场代订合同的事实,因而合同有效。ue004 (2)买方的权利义务由伟达商场享有和承担。因为实际上伟达商场是被代理人。ue004 (3)由伟达商场承担。因为买卖合同中动产的风险在交付时转移,百货组已提走货物,风险在运输途中已转归买方,因此损失由买方承担。ue004 (4)属不当得利性质,应由时尚服装厂承担损失。因为买方对此并不知悉,没有恶意,故应以现存利益为限负返还责任。ue004 (5)双良商场对4辆汽车价值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ue004 (6)如果汽车被毁,双良商场的保证责任范围应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实现债权的费用等。ue004 (7)通达公司不应承担100包货物被烧毁的损失。因为货运合同的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所负的赔偿责任,可基于不可抗力这一抗辩事由而免责。ue004 (8)通达公司不可要求对方支付运费。因为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的,承运人不得要求支付运费。ue004 (9)应由通达公司承担举证责任。因为通达公司因不可抗力而免予赔偿责任。作为免责方应负举证责任以证明不可抗力的成立。ue004 [解题思路] ue004 本题综合考查了民法上的代理制度、风险负担规则、不当得利之债、保证、保证与物保的关系、运输合同之债等内容。考查的对象稍显庞杂,难度也不小,各法律关系之间有些复杂,因为各个问题之间关联性不大。只要掌握了各项具体制度,各个问题即会迎刃而解。ue004 本题之关键在于前两个问题,即服装买卖合同的效力如何,合同当事人应当为谁,只要解决了这两个问题,本题之作答就不应存在方向性错误了。ue004 [法理详解] (1)、(2)本案中伟达商场关于各承包组可以使用它的名义和公章,但由此“发生的债权债务概与商场无关”的内部规定是无效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因为根据代理制度原理,各承包组既然能够以伟达商场名义并使用其公章进行业务活动,各承包组可视为伟达商场的代理人,在第三人不知情的情形下(不知道伟达商场的内部约定),至少能够成立表见代理。依《合同法》第49条之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因而,本案中百货组以伟达商场名义与服装厂订立的合同应为有效合同,买方即是伟达商场而非百货组。 (3)关于买卖合同的风险负担转移规则,《合同法》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案中买卖合同的标的是动产(服装),风险负担应自交付时起转移给买方。而交付的时间是与交付的方式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百货组派人前去服装厂提货,系属于上门提货的交货方式,交付自提货人提货出卖方工厂或仓库大门时完成。故在运输途中的风险负担由买方负担。ue004 (4)所谓不当得利,系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了利益。本案中卖方工作人员出于失误,多装了5包货物,属于基于受害人自己的行为而产生的不当得利情形。在这种不当得利中,受益人是出于善意的,依民法原理应以现存利益为限返还给受害人。 (5)、(6)《担保法》第21条规定:“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ue004 这里的一个关键性问题,也是每年司考必考的一个知识点是:保证与物保之间是一种什么关系。对此,《担保法》第28条规定:“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换言之,同一债权既存在物保(仅限于主债务人提供物保的情形)又存在保证时,物保的适用优先于保证,保证人仅对物保价值以外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ue004 如果抵押物汽车基于不可抗力(雷击)被毁,依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担保法解释》)第38条第2款的规定:“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物的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或者担保物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灭失而没有代位物的,保证人仍应当按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规定承担保证责任。”换言之,担保物被毁,保证人应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对于该解释的最新规定,考生应牢记在心。另外,还应注意,题干中虽未明确保证的方式,但依《担保法》第19条的规定,本题中双良商场的保证方式应为连带保证责任。来源:www.examda.com ue004 (7)、(8)、(9)这三个问题的答案见于以下三个条文:《合同法》第311条:“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314条:“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要求支付运费;已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要求返还。”第118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ue004 依第311条规定,货运合同承运人对货物毁损灭失负无过错责任,但在不可抗力等情形下可以免责,故本案中作为承运人的通达公司不负赔偿责任,但据第314条规定,也无权要求对方支付运费。换言之,在货运合同中,货物的风险负担由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承担,运费的风险负担则由承运人承担。ue004 至于不可抗力发生的举证责任,依第118条及第311条之规定,应由承运人承担。ue004ue004 [2]保证、抵押、违约责任ue004 2000年4月21日信利商场与丰盛食品公司签订了一份购买苹果脯5000箱的合同,总价款为50万元人民币,于5月20日之前以代办托运公路、铁路联运方式交付给买方。合同签订后,信利商场即积极筹备货款,银行同意向其提供贷款,但要求其提供担保。信利商场即以两部汽车向银行作了抵押,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但这两部汽车只值20万元,应信利商场的请求,伟达公司、百利公司及兴发公司共同为该笔贷款提供了保证担保,没有约定各自的保证份额。信利商场于4月28日取得50万元贷款后,即将该款以电汇的方式支付给了丰盛食品公司。   丰盛食品公司于4月30日收到50万元贷款,即抓紧组织货源,并于5月8日与汽车运输公司签订运输合同并将货物交汽车运输公司再转由铁路局快车发运。由于汽车运输公司工作人员的疏忽,5月8日只发运了3500箱,剩下的1500箱直到5月18日才发运。信利商场于5月13日收到第一批3500箱果脯后,经过验收,发现果脯湿度较大,其他方面的质量还可以,遂电报告知丰盛食品公司,一是要求降价20%,二是催告剩余的1500箱果脯按时运到。丰盛食品公司收到电报后,立即告知信利商场,不同意降价,并说明5000箱果脯已同时交汽车运输公司运送信利商场的情况。ue004 5月18日通过慢车发送给信利商场的1500箱果脯,途中恰遇铁路塌方,5月31日才运抵收货站。信利商场鉴于该1500箱果脯迟延到达并已全部发生霉变,拒绝收货。该1500箱果脯全部毁损。ue004 信利商场已收到的3500箱果脯销售情况不好,大部分都积压在仓库中。除了向银行偿还10万元贷款外,其余部分一直拖延未还。ue004 现请回答1~6各题中所列的问题:ue004 (1)在信利商场向银行偿付10万元的贷款后,伟达公司、百利公司与兴发公司对银行的债权,应承担多少数额的保证责任?ue004 (2)银行对于伟达公司、百利公司和兴发公司3个保证人所享有的权利应当如何行使?ue004 (3)假设伟达公司向银行偿还了15万元的贷款,则伟达公司取得哪些权利?ue004 (4)对于1500箱果脯毁损的损失,谁有权提出索赔的请求?为什么?ue004 (5)对于1500箱果脯毁损的损失,应当向谁提出赔偿损失的请求?ue004 (6)设银行实现抵押权时,法院拍卖两部汽车仅得款15万元,请问,该汽车抵押价值数额应为20万元,还是15万元?为什么?ue004 [答案] ue004 (1)应承担20万元的保证责任。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本案共有50万元贷款,已还10万元,另有抵押物两辆汽车价值20万元,三个担保人还应承担20万元的保证责任。ue004 (2)可以要求任何一个公司承担20万元贷款的保证责任。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本案3个保证人没有约定各自保证份额,应承担连带责任。银行可以要求任何一个公司承担20万元贷款的保证责任。ue004 (3)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本案保证人之一伟达公司偿还15万元贷款后,有权:①可以请求信利商场偿还15万元;②可以请求百利公司、兴发公司各偿还5万元,并可以同时请求信利商场偿还5万元。ue004 (4)根据《合同法》原理,作为托运人的丰盛食品公司有权提出索赔。另外,作为收货人的信利商场亦有索赔权,其依据是在代办托运的关系中,出卖人货交承运人已算是完成交付。收货人对货物享有所有权。ue004 (5)应当向汽车运输公司提出赔偿损失的请求。ue004 (6)应为15万元。因为抵押物拍卖的价款低于抵押权设定时约定价值的,应当按照抵押物实现的价值进行清偿。ue004来源:www.examda.com [解题思路] ue004 本题综合考查了物保与保证的关系、保证方式的确定、连带保证人之间的关系、保证人的追偿权、抵押权实现的价值数额的确定、违约之债及物上请求权等,是一道综合性较强的案例分析题,颇有些难度,尤以第(2)~(5)问的设计为精妙。ue004 解答本题之关键有二:一是确认伟达公司、百利公司、兴发公司之间系连带保证关系,且其保证的份额相等;二是确认在多式联运合同中,谁来承担违约责任,以及谁有权利提出损害赔偿请求权。ue004 [法理详解] ue004 (1)关于第(1)问的原理,答案中已经讲得很周详了,考生可参考《担保法》第28条第1款的规定,本处不再赘述。ue004 (2)、(3)《担保法》第12条规定:“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据此,凡共同保证人之间未约定各自担保数额的,应推定为连带保证人。在外部关系上,对债权人负连带保证责任,但在内部关系上,各共同保证人保证份额应是均等的。 认识到这一点,正是解开本题的关键所在。ue004 (4)、(5)对于1500箱果脯毁损的损失,应当向谁提出赔偿请求呢?《合同法》第317条规定:“多式联运经营人负责履行或者组织履行多式联运合同,对全程运输享有承运人的权利,承担承运人的义务。”第318条规定:“多式联运经营人可以与参加多式联运的各区段承运人就多式联运合同的各区段运输约定相互之间的责任,但该约定不影响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运输承担的义务。”本案中汽车运输公司即为多式联运经营人,故应对1500箱果脯的损失负责。ue004 问题在于,谁来提出索赔的请求呢?这是本题的一大难点。丰盛食品公司作为运输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依违约之债请求权向汽车运输公司提出索赔请求,自不待言。还要看到,在代办托运关系中,作为出卖方的丰盛食品公司货交承运人后,该批货物所有权即已经转移给买方信利商场(《合同法》第133条)。故我们认为,此时信利商场可依物上请求权向汽车运输公司提出索赔请求。ue004 (6)本问答的依据在于《担保法解释》第73条:“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抵押物的价款低于抵押权设定时约定价值的,应当按照抵押物实现的价值进行清偿。不足清偿的剩余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担保法》第53条第2款规定:“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可见,抵押物实现价值与抵押物担保的债权额并不总是一致。相反,二者的价值差异才是更为常见的现象。当抵押物实现价值低于抵押物担保的债权时,不足部分转为普通债务,仍由债务人负责清偿;前者高于后者时,高出部分的价值仍归抵押人。ue004ue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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