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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包括

2023-08-29 23:4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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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菜G

法律分析: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包括:

(一)审议和批准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审议和批准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的经费收支情况报告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三)修改中国工会章程。

(四)选举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

法律依据:《企业民主管理规定》 第二十八条 职工代表享有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组织的民主管理活动;

(三)对企业领导人员进行评议和质询;

(四)在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企业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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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代表在职工代表大会上拥有什么等权利

职工代表大会所拥有的权利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参加民主管理活动、对企业行政领导人员的评议和质询、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参加职工代表大会,企业支付劳动报酬。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在职工代表大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2、参加民主管理活动有权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组织的民主管理活动,对企业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的检查。3、对企业行政领导人员的评议和质询有权参加对企业行政领导人员的评议和质询。4、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职工代表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5、参加职工代表大会,企业支付劳动报酬职工代表在法定时间内依法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组织的各项活动,企业应当正常支付职工代表劳动报酬,不得降低其工资和其他福利待遇。职工代表的义务:1、遵守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提高自身素质,积极参与企业民主管理。2、依法履行职工代表职责,听取职工对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以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的意见和要求,并客观真实地向企业反映。3、参加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执行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完成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工作。4、向选举单位的职工报告参加职工代表大会活动和履行职贵情况,接受职工的评议和监督。5、保守企业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2023-08-27 10:54:461

简述职工代表大会与股东大会(股东会)的区别。

【答案】:职工代表大会,简称职代会(在有的中小企业则为职工大会),是指由经过职工民主产生的职工代表组成的,代表全体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是企业实行职工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职代会具有不同于股东大会(股东会)的法律性质。主要区别在于:(1)性质不同。股东大会(股东会)是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其成员为企业的投资者;而职代会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除股份合作企业为企业权力机构外),其成员为企业的劳动者。(2)权限不同。股东大会 (股东会)拥有对企业重大事项的决策权,其行使职权的行为在企业内具有最高效力;而职代会所拥有的是代表全体职工对企业管理事务的参与权,其行使职权的行为在企业内一般不具有最高效力。(3)议事范围不同。凡是直接涉及投资者根本利益而不直接涉及职工利益的事项,一般为股东大会(股东会)的议事对象;凡是直接涉及职工利益而不直接涉及投资者利益的事项,一般为职代会的议事对象。(4)立场不同。股东大会(股东会)代表和维护投资者利益,其行为目标主要是利润最大化;而职代会代表和维护全体职工利益,其行为目标主要是职工收入和福利最大化。
2023-08-27 10:56:221

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

法律分析:基层工会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或者五年。各级地方总工会委员会和产业工会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法律依据】:《中国工会章程》 第二十五条 工会基层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具体任期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决定。任期届满,应当如期召开会议,进行换届选举。在特殊情况下,经上一级工会批准,可以提前或者延期举行。工会基层委员会的基本任务是:(一)执行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主持基层工会的日常工作。(二)代表和组织职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和其他形式,参加本单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企业、事业单位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三)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建立协商制度,协商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帮助和指导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签订劳动合同,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签订集体合同或者其他专项协议,并监督执行。(四)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等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好先进生产(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五)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鼓励支持职工学习文化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办好工会文化、教育、体育事业。(六)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协助和督促行政方面做好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工作,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改善职工生活。依法参与劳动安全卫生事故的调查处理。(七)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同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女职工的现象作斗争。(八)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建立和发展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会员的发展、接收、教育和会籍管理工作。(九)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资产和工会的企业、事业
2023-08-27 10:56:301

如何理解职工代表大会?

是职工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它是我国企业领导制度的组成部分。接现行有关法律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集体所有制企业表大会是企业的权力机构。他们具有不同程度的审议企业重大决策、评议监督选举企业领导、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权力。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这种职工民主管理的最基本的组织,由社会主义企业民主管理的内容所决定的。职工代表大会有严格的组织制度和工作程序,如:职工代表大会接受企业党的基层委员会的思想政治领导,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积极支持厂长行使生产经营管理决策活动的指挥权;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必须由职工直接民主选举产生;一般每年召开两次会议,遇有特殊情况,经三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开会议;召开会议时,必须由全体代表民主选举出主席团,由主席团主持会议;决定问题时,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它的工作机构是基层工会委员会,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工会委员会主持日常工作。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对企业生产经营计划等重大问题有审议通过权;对职工收入分配的重大问题和重要规章制度有审议通过权;对职工生活福利方面的重大问题有审议决定权;对行政领导干部有评议、监督和奖惩建议权;对厂长(经理)有推荐或选举权。
2023-08-27 10:56:371

职工代表在职工代表大会上拥有什么等权利

职工代表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参会代表,他们在职工代表大会上享有下列权利:1、提出议案:职工代表有权向职工代表大会提交提案,对公司的经济、技术、管理和工作条件等问题提出建议,并对公司的重大决策提出意见;2、表决权:职工代表有表决权,对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有投票权,对公司的经营和管理问题进行讨论和表决;3、监督权:职工代表有监督权,可以监督公司的经营和管理情况,对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4、表达权:职工代表有表达权,可以代表职工表达意见和诉求,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5、参与权:职工代表有参与权,可以参与公司的经营和管理决策,提出建议和意见。职工代表在职工代表大会中的具体规定:1、职工代表的产生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和企业章程的规定,通过选举、推荐或者其他方式产生;2、职工代表应当是企业内的在职职工,具有选举或者推荐资格;3、职工代表有参加职工代表大会的权利,有表达职工意见和提出建议的权利,有行使表决权的权利;4、职工代表应当履行职工代表大会赋予的职责,维护职工利益,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积极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和决策;5、职工代表大会的程序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和企业章程的规定,有序进行,确保代表民主表达意见、决策合法有效;6、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内职工的民主组织,应当审议企业重大事项,如企业发展战略、经营计划、财务预算、人事任免等,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综上所述,职工代表在职工代表大会中的行为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不得损害企业和职工的利益。同时,企业应当保障职工代表的权利,如保障职工代表的言论自由、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三十五条 国有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依照法律规定行使职权。国有企业的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
2023-08-27 10:56:441

职工代表大会应当有出席

职工代表大会应当有工会主席出席。并且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才能举行。本题考查企业民主管理知识。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遇有企业改革、生产经营重大调整、裁员等重大事项,应当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专题会议。
2023-08-27 10:56:521

简述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的职权。

(1)审议建议权。对企业生产经营重大决策事项进行审查、咨询和建议,如对生产计划、资金使用、重大技术引进与改造、财务预决算方案等提出意见或建议,并作出相关决议。通过职工大会的审议使企业重大生产决策建立在科学、民主的基础之上。(2)审议通过权。对企业事关职工切身权利的重大事项,如工资、劳动安全卫生、相关管理规则等进行审查、讨论,并作出同意或否决的决议,从而维护和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3)审议决定权。对企业非直接生产经营而是属于职工利益的事项进行审议,并作出决定,交由企业执行,如职工福利事项等。(4)评议监督权。评议监督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并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5)推荐选举权。根据企业所有者的决定,民主推荐企业经营者或民主选举经营者。
2023-08-27 10:57:121

职工代表大会应当有几分之几以上的代表出席才能举行

三分之二。根据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三十条规定,职工代表大会应当有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才能举行。如果职工代表大会未按照规定举行,可以由上一级工会或者有关方面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2023-08-27 10:57:211

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有哪些?

国有独资或控股企业的产权转让,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应当听取标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对职工安置等事项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明确规定,职代会共有五项职权:——审议建议权:听取和审议厂长关于企业的经营方针、长远规划、年度机会。几倍建设方案、重大技术改造方案、职工培训计划、留用资金分配和使用方案、承包和租赁经营责任制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审查同意或否决权:审查同意或否决企业的工资调整方案、奖金分配方案、劳动保护措施、奖惩办法以及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审议决定权:审议决定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职工住宅分配方案和其他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评议监督权:评议、监督企业各级行政领导干部,提出奖惩和任免建议;——选举(厂长)权:根据政府主管部门的决定选举厂长,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你可以联系一家叫君茂律师事务所的企业。他们是主要做这个方面的。
2023-08-27 10:57:321

职工代表大会的职工代表中应当有哪些

有由职工选举产生的本单位职工代表、本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代表、本单位的中层管理人员代表、本单位的政府监督部门派出的代表、本单位的其他有关单位及社会团体派出的代表。这样的组成可以充分考虑各方面的利益,使职工代表大会的决策更加客观、公正。职工代表大会是中国劳动法规定的一种基层民主组织形式,旨在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和谐稳定发展。
2023-08-27 10:57:401

职工代表大会所行使的权力是什么

(一)审议和批准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二)审议和批准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的经费收支情况报告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三)修改中国工会章程。(四)选举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法律依据:《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第七条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听取和审议总经理关于企业发展的工作报告、公司经营计划、公司重大投资、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因资本运作与公司发生关联的事项的"报告;对公司重要的规章制度的制订修改、公司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年度职工培训、职工薪酬、职工生活福利等,行使审议、建议、决定的职权。二、审议通过公司内部分配方案、劳动保护费用、措施和改善劳动条件的方案,奖惩办法以及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三、审议决定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及其它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四、公司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进行述职述廉并接受职工代表的评议监督。五、推选职工代表参加董事会、监事会,并听取其汇报。职工代表大会有权撤换参加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职工代表。六、签订公司年度《集体合同》。
2023-08-27 10:57:471

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的区别

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的区别如下:1、所属阶段不同工会筹备金是用于筹建工会工作的,在未建立工会的的但具备设立工会组织条件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经济组织阶段。工会经费则是公司成立了工会,规定比例提取工会经费;2、从属规定制度不同。职工二百人以上的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可以设专职工会主席。工会专职工作人员的人数由工会与企业、事业单位协商确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选举组织员一人,组织会员开展活动。女职工人数较多的,可以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在同级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女职工人数较少的,可以在工会委员会中设女职工委员。会费一般都是上缴40%到上级工会主管部门,惯例年底上级工会组织会返还你一小部分,剩余的60%就是企业工会的使用经费了。百人以上的企业职代会,职工代表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一般为5%至35%。通常5000人以上的,职工代表一般不少于250人;1000人左右的,职工代表一般不少于100人;一百人以内的,职工代表最低不得少于30人。工会法是要求每个企业都建立工会的,虽然不强制,但是如今每年区总工会、市总工会都会布置下名额,要求未建立工会的单位建立起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二条 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的经费。《中国工会章程》第三十七条 未成立工会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按工资总额的2%向上级工会拨缴工会建会筹备金。
2023-08-27 10:58:141

职工代表大会属于什么

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职工代表大会是国有企业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2023-08-27 10:58:341

开职代会的时候职工可以任意上台发表意见吗

在遵规守纪的前提下是可以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对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作了明确规定:“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这个规定表达了以下含义: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职工代表大会同企业民主管理的其它形式比较,具有代表性强、职责明确、组织健全、工作范围广泛、易于操作等特点,能够全面体现民主管理的基本要求,为广大职工所熟悉和接受。
2023-08-27 10:58:561

劳动合同法规定职工代表大会所能表决的重大事项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中主要涉及以下两项:1、变更重大规章制度。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2、订立集体合同第五十一条 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
2023-08-27 10:59:081

职工代表大会

根据今年2月中纪委、中组部、国务院国资委、监察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联联合制定的《企业民主管理规定》的规定:一、职工代表大会性质第三条:“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下同)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是企业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二、职工代表大会职权第十三条 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听取企业主要负责人关于企业发展规划、年度生产经营管理情况,企业改革和制定重要规章制度情况,企业用工、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签订履行情况,企业安全生产情况,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情况等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审议企业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的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二)审议通过集体合同草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费缴纳比例和时间的调整方案,劳动模范的推荐人选等重大事项;(三)选举或者罢免职工董事、职工监事,选举依法进入破产程序企业的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中的职工代表,根据授权推荐或者选举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四)审查监督企业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规章制度情况,民主评议企业领导人员,并提出奖惩建议;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第十四条 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除按第十三条规定行使职权外,行使下列职权:(一)听取和审议企业经营管理主要负责人关于企业投资和重大技术改造、财务预决算、企业业务招待费使用等情况的报告,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企业公积金的使用、企业的改制等方案,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二)审议通过企业合并、分立、改制、解散、破产实施方案中职工的裁减、分流和安置方案;(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规定的其他职权。
2023-08-27 10:59:311

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为

法律分析: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为三年至五年,具体任期由职工代表大会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职工代表大会可以设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成员由企业工会与职工代表大会各团(组)协商提出候选人名单,经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表决通过。其中,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不少于百分之五十。法律依据:《企业民主管理规定》第十条 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为三年至五年。具体任期由职工代表大会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职工代表大会因故需要提前或者延期换届的,应当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授权的机构决定。
2023-08-27 10:59:401

职工代表人数比例规定

法律分析:职工代表占职工总数的5%至10%。代表的比例构成是:工人代表占50%;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占50%;男女职工代表占一定比例。职工代表每三年或五年改选一次,与工会会员代表选举同时进行,可以连选连任。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法律依据:《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七条 职工代表以科室、班组为单位,由职工直接选举产生,凡是本院职工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职工代表由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人代表构成,一般占全院职工总数的10%-15%。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应占代表总数的50%以上,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不超过代表总数的25%,青年职工、女职工和民主党派职工应占适当比例。医院党、政、工、团主要负责人和医院工会委员会委员一般应为职工代表,但须按照规定的民主程序由职工选举产生。
2023-08-27 10:59:531

职工代表大会可否对企业管理人员罢免吗?

根据国家规定,职工代表大会是可以对企业管理人员进行罢免,在现实中间是没有这样的权利的。
2023-08-27 11:00:392

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小组)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职工代表大会的专门委员会(小组)是职工代表大会的专门工作机构。设立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小组),是职工代表大会开展民主管理活动,并充分发挥其作用的组织保证和制度保证。一、专门委员会(小组)的设置及人员组成职工代表大会设置多少专门委员会,主要应根据职工代表大会行使职权的需要和企业的实际情况来确定。有的单位可以按照职工代表大会的五项职权分别设置,较小的单位可以设置综合性的专门委员会,承担职工代表大会职权内容相近的工作。一般应设置生产经营、生活福利、提案审查、评议监督干部和劳动法律监督等专门委员会(小组)。专门委员会(小组)隶属于职工代表大会领导,对职工代表大会负责,其日常活动由企业工会委员会负责组织。在专门委员会(小组)组成过程中,应注意做到以下几点:一是专门委员会成员一般应具备熟悉对口业务、政策,有一定的组织活动和参政议政能力,办事公道,群众威信较高等条件。专门委员会(小组)成员主要从当选的代表中未担任部门以上主要领导职务的管理、科技人员和工人中推选,也可根据工作需要,聘请非职工代表参加。二是专门委员会(小组)成员一般应由5~9人组成,大型企业也可以适当增加。三是专门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1~2名。专门小组一般设组长1人。专委会主任一般由工会部门负责人担任。四是专门委员会(小组)的任期与职工代表大会的任期相一致。二、专门委员会(小组)成员产生的程序专门委员会(小组)成员的产生,必须经过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程序,一般是:由企业工会根据要求,提出各专门委员会(小组)人员组成的具体方案;企业工会与行政有关方面协商后,召开工会委员会或职工代表团(组)长会议讨论,提出具体候选人名单,交给各代表团(组)征求意见;经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审议后,正式提出各专门委员会(小组)候选人名单;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三、专门委员会(小组)的主要职责《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规定:专门委员会(小组)的主要工作职责是“审议提交职工代表大会的有关议案;在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职工代表大会的授权,审定属本专门委员会(小组)分工范围内需要临时解决的问题,并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予以确认;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贯彻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提案的处理;办理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其他事项。”根据上述规定,各专门委员会(小组)必须做好所担负的各项民主管理工作。(一)生产经营委员会(小组)职责生产经营委员会(小组),是职工代表大会为审议企业生产经营重大决策而设置的专门机构。其主要职责是;1.调查了解职工对企业生产经营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参与行政有关重大生产经营决策的制定;2.召开专门委员会会议,组织有关职工代表对生产经营决策方案进行论证和预审,并提出修改意见;3.在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审议有关生产经营方面的临时性重要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4.协助有关方面组织职工开展合理化建议、技术攻关、技术协作及“双增双节”等竞赛活动;5.监督检查企业贯彻执行职工代表大会有关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决议和提案的落实情况;6.监督和协助行政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面的政策、法规和制度,并做好这方面的工作。(二)生活福利委员会(小组)职责生活福利委员会(小组),是职工代表大会为审议决定有关企业内部分配和职工生活福利重大事项而设置的专门机构。其主要职责是:1.调查研究企业内部分配和职工生活福利的有关问题,反映职工有关生活福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2.参与企业行政部门有关企业内部分配和职工生活福利重大方案及集体合同的制定;3.召开专门委员会会议,组织有关职工代表对企业内部分配和职工生活福利有关方案及集体合同进行论证和预审,并提出意见和建议;4.在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审议有关企业内部分配和职工生活福利方面临时发生的重大问题;5.督促和协助企业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的政策和规定,支持企业办好职工食堂、医务室、浴池、集体宿舍等职工生活福利设施,督促有关部门不断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6.监督检查企业行政有关部门对贯彻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关于企业内部分配、职工生活福利的决议及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对损害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组织调查和质询,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2023-08-27 11:00:491

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有哪些?

国有独资或控股企业的产权转让,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应当听取标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对职工安置等事项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明确规定,职代会共有五项职权:——审议建议权:听取和审议厂长关于企业的经营方针、长远规划、年度机会。几倍建设方案、重大技术改造方案、职工培训计划、留用资金分配和使用方案、承包和租赁经营责任制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审查同意或否决权:审查同意或否决企业的工资调整方案、奖金分配方案、劳动保护措施、奖惩办法以及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审议决定权:审议决定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职工住宅分配方案和其他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评议监督权:评议、监督企业各级行政领导干部,提出奖惩和任免建议;——选举(厂长)权:根据政府主管部门的决定选举厂长,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你可以联系一家叫君茂律师事务所的企业。他们是主要做这个方面的。
2023-08-27 11:01:021

什么叫职代会联席会议

(一)企业职工代表的人数比例   企业职工代表的人数比例是指企业职工代表人数与企业职工人数之比。确定企业职工代表人数比例必须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只有比例定得适宜,才有利于职工代表开展活动,更好地发挥职工代表的作用。比例定得过大,开会脱产人数太多,势必影响生产;比例定得过小,则不利于全面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不利于集思广益。根据一些企业的实践,职工代表的人数一般占职工总数的5%-20%为宜。大型企业职工人数多,其职工代表的人数比例可小于5%。实行厂、车间、班组三级民主管理的企业,车间职代会职工代表的比例,一般占车间职工总数的15%-20%。这只是就一般情况而言,具体确定多大比例适合,则要看企业的实际需要。   (二)企业职工代表的构成   企业职工代表的构成是指代表中各类人员所占的比例。企业职工代表应具有广泛性、代表性,但工人代表应占主体。《国营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规定:“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应有工人、科技人员、管理人员、领导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其中工人代表一般不得少于职工代表总数的百分之六十。”《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规定:“企业和车间、科室行政领导干部一般为职工代表总数的五分之一。”以上规定表明,在职工代表构成中普通职工代表须占多数,只有做到这一点,才能保证工人的职代会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工人代表参政议政的作用,充分反映占企业职工大多数的工人群众的意愿,使职代会切实成为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此外,随着企业现代化程序的不断提高,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人数增加、地位作用增强,为了吸收有经验的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参加职工代表大会,根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规定,可以在企业或者车间范围内,经过民主协商,推选一部分职工代表。至于青年职工或女职工多的企业,应适当增加其职工代表的比例。   根据有关规定,职工代表是由职工直接选举产生的,因此,在选举代表时,就应当恰当地分配职工代表的名额,提出各选举单位各类人员的限额,以使企业选出的职工代表构成合理,各类人员都保持有适当的比例。当然也要注意不能因此要求职工选举他们不愿选的人当代表。
2023-08-27 11:01:233

职工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区别

法律分析:职工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区别在于特征、属性、组成的不同:1、特征的不同。职工大会:职工代会具有广泛的群众性和代表性。职工大会是来自各个方面的代表所组成的。这种广泛的群众性和代表性,使它比其他民主管理形式有着更坚实的群众基础。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有法定的权威性,并且职工代表大会是国有企业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2、属性的不同。职工大会:职工行使民主监督权力的机构。职工代表大会: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3、组成的不同。职工大会:公司企业全体职工,并且职工大会每届三至五年,每年至少召开两次。职工代表大会:企业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其代表人数可根据企业规模大小按一定比例由本单位自定。企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每年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出席,方可召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第一条 为保障工会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确定工会的权利与义务,发挥工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的作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 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第三条 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
2023-08-27 11:01:331

解除劳动合同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比例

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制度  第十二条 公司按照“100人以上的企业应当建立职工代表大会。100人以上不足1000人的企业,职工代表人数按照20人至50人确定;1000人以上不足1万人的企业,职工代表人数按照50人至100人确定;1万人以上的企业,职工代表人数不少于100人。”的规定确定代表人数。  第十三条 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5年,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  职工代表大会由会议选举的主席团主持。  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遇有重大事项,经企业管理机构、工会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职工代表提议,应当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临时会议。  第十四条 职工代表大会根据需要可以设立若干职工代表团(组)、专门委员会或者专门小组,负责办理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事项。  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事项由企业工会组织召集职工代表团(组)长和专门委员会或者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并提请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确认。  第十五条 企业工会组织应当在职工代表大会召开15日前将会议议题通知职工代表。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职工代表提案的落实情况应当向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第十六条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和审议通过重大事项,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一般事项也可以采用其他方式表决,均须经企业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通过。  第十七条 职工代表大会应当建立健全工作程序、考核、检查、奖惩以及档案管理制度。  第四章 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  第十八条 听取企业关于经营管理情况、职工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企业制定规章制度情况以及履行集体合同等情况的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九条 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审议通过或者否决集体合同草案、工资集体协议草案以及劳动安全卫生措施计划;  第二十条 监督企业实施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集体合同的情况;(四)选举、罢免职工监事以及参加平等协商的职工方代表;(五)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经企业与企业工会组织协商确定需要由职工代表大会行使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一条 依法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的事项而未提交审议的,企业就该事项作出的决定无效。  职工代表大会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法决定的事项,非经职工代表大会同意不得变更。  第二十二条 职工代表大会依法作出的决议、决定对企业以及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企业以及全体职工应当严格执行。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如与上级规定有抵触时则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二0一一年七月一日起实行。 综上所述,一般性质的开除员工或者解雇员工是不需要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一般单位的人事部门或者劳动调解委员会就可以解决,按照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来调解。
2023-08-27 11:01:442

企业事业单位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什么机构

法律分析:企业事业单位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监督机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第十条 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选举组织员一人,组织会员开展活动。女职工人数较多的,可以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在同级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女职工人数较少的,可以在工会委员会中设女职工委员。企业职工较多的乡镇、城市街道,可以建立基层工会的联合会。县级以上地方建立地方各级总工会。同一行业或者性质相近的几个行业,可以根据需要建立全国的或者地方的产业工会。全国建立统一的中华全国总工会。
2023-08-27 11:01:521

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一届有几次会议

应该至少每年召开1次,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要多少次。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职工代表大会是国有企业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2023-08-27 11:02:021

职代会主席应由谁担任

上届工会主席,或主席团推选。
2023-08-27 11:02:223

职工代表人数比例规定

法律分析:职工代表占职工总数的5%至10%。代表的比例构成是:工人代表占50%;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占50%;男女职工代表占一定比例。职工代表每三年或五年改选一次,与工会会员代表选举同时进行,可以连选连任。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法律依据:《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七条 职工代表以科室、班组为单位,由职工直接选举产生,凡是本院职工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职工代表由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人代表构成,一般占全院职工总数的10%-15%。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应占代表总数的50%以上,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不超过代表总数的25%,青年职工、女职工和民主党派职工应占适当比例。医院党、政、工、团主要负责人和医院工会委员会委员一般应为职工代表,但须按照规定的民主程序由职工选举产生。
2023-08-27 11:02:341

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的区别

职工大会一般是全体职工召开的会议;职工代表大会是按照工会法等要求,按照选区、职工比例等选举出的职工代表召开的会议。职工较少的企业可以不搞职工代表大会,直接召开职工大会即可。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职工代表大会是国有企业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1、是听取企业关于经营方针、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生产经营的重大决策、职工培训计划等内容的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2、审议通过集体合同、工资协议、劳动安全卫生协议,并听取履行情况的报告;审议讨论企业奖惩办法、劳动保护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规章制度等问题。而会员(代表)大会审议的内容主要是:1、工会的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工会经费的收支情况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2、工会的重大活动和职工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选举基层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选举出席上级工会代表大会的代表;3、讨论通过罢免、撤换不称职的工会委员会委员、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或出席上级工会代表大会的代表;民主评议工会工作和工会干部;工会委员会提交的其他重大问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三章,工会的权利和义务,第二十条,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违反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工会有权要求纠正,保障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决定的事项,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应当依法办理。
2023-08-27 11:03:352

什么是职工代表大会?

职工该表大会是有职工选举出的代表、行驶民主管理的权力的管理制度
2023-08-27 11:03:492

非公有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什么?

非公有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可结合企业实际,行使下列职权:一是知情参与权。主要是听取和审议经营者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企业重大问题的报告,职工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金缴纳情况的报告,企业实行厂务公开情况的报告,涉及职工根本利益的重大事项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二是审议通过权。审议通过集体合同草案(未获通过的合同条款应重新协商修订);听取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小组对上年度集体合同履行情况的检查报告,经审议提出意见,对本年度集体协商的合同条款提出要求。三是审议否决权。讨论审议企业重要规章制度,如职工奖惩办法、岗位责任制、休息休假、职工培训、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劳动管理制度、加班加点审批制度等。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进行否决,要求经营者重新修订;讨论审议职工生活福利和职工普遍关心的重要问题,对违反法规、政策的内容依法要求纠正。四是选举评议权。对集体协商、工资谈判的职工方代表、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小组负责人、规模较大企业的职工董事、监事选举或罢免;民主推荐市、区、系统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结合“双爱双评”活动对企业经营者、中层管理者进行评议。五是依法监督权。对企业按时为职工交纳养老、医疗、失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等情况进行监督;对经营者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
2023-08-27 11:03:571

单位规章制度和程序和程序中必须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

涉及到员工利益的事项需要经过职工代表大会讨论。 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2023-08-27 11:04:071

职工代表大会法律依据

法律分析:一般国企都会成立,私人企业不强制要求成立,员工可自愿要求成立。大中型企业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其代表人数可根据企业规模大小按一定比例由本单位自定;职工100人以下的小型企业可实行职工大会制度。职代会每届三至五年,每年至少召开两次。特大型企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每年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出席,方可召开。《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对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作了明确规定:“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第三十五条 国有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依照法律规定行使职权。国有企业的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
2023-08-27 11:04:301

职代会通过决议应举手表决还是投票表决

职代会通过决议一般都是举手表决。《企业民主管理规定》第二十条规定,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和表决相关事项,必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经全体职工代表的过半数通过。对重要事项的表决,应当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分项表决。一个企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一项大会决议,表决过程是大会主持人先记下反对这项决议的同志,记下人数,然后弃权的同志举手(记下人数),最后就宣布了表决结果,同意人数超过规定要求,决议通过。扩展资料:《企业民主管理规定》第十八条规定,职工代表大会议题和议案应当由企业工会听取职工意见后与企业协商确定,并在会议召开七日前以书面形式送达职工代表。《企业民主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代表大会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法审议通过的决议和事项具有约束力,非经职工代表大会同意不得变更或撤销。企业应当提请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决定的事项,未按照法定程序审议、通过或者决定的无效。选举、表决需要最大限度地保证其结果是职工代表真实意思的表达。虽然口头表决、鼓掌或举手表决、无记名投票和有记名投票等方式理论上都可以表达民意。但是在完全真实和无所顾忌的程度上是会受各种因素的影响而有所改变的,只有完全无记名的前提下才能真正体现职工代表的真实意愿。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民主管理规定
2023-08-27 11:04:411

工会法职工代表比例占全体职工多少

法律分析:百人以上的企业职代会,职工代表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一般为5%至35%。通常5000人以上的,职工代表一般不少于250人;1000人左右的,职工代表一般不少于100人;一百人以内的,职工代表最低不得少于30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国有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依照法律规定行使职权。国有企业的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
2023-08-27 11:04:561

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为

法律分析: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为三年至五年,具体任期由职工代表大会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职工代表大会可以设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成员由企业工会与职工代表大会各团(组)协商提出候选人名单,经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表决通过。其中,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不少于百分之五十。法律依据:《企业民主管理规定》第十条 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为三年至五年。具体任期由职工代表大会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职工代表大会因故需要提前或者延期换届的,应当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授权的机构决定。
2023-08-27 11:05:061

职代会主席团成员人数要求单数吗

法律分析:职代会主席团成员人数不要求单数。根据国家法律相关规定,职工代表大会可以设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成员由企业工会与职工代表大会各团(组)协商提出候选人名单,经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表决通过。其中,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不少于百分之五十。职工代表大会全体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法律依据:《企业民主管理规定》第十九条 职工代表大会可以设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成员由企业工会与职工代表大会各团(组)协商提出候选人名单,经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表决通过。其中,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不少于百分之五十。
2023-08-27 11:05:301

职工代表会议和职工代表大会区别?

我觉得区别不很大,会议可能就是简明扼要的说一下大家需要知道认识的内容,大会可能隆重一点,时间也比较长一点
2023-08-27 11:05:414

职工代表人数比例规定

职工代表人数比例规定:企业的总工会委员会委员应当由职工代表和工会委员会委员组成,职工代表不得少于委员总数的一半。一、总工会委员会组成。根据《工会法》规定,企业的总工会委员会应当由职工代表和工会委员会委员组成。具体职工代表比例应该是企业总工会委员会委员总数的一半以上。二、职工代表产生方式。职工代表产生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企业选举,即由在岗职工直接选举产生;另一种是工会任命,即由工会委员会任命职工代表产生。职工代表应当以班组、工段、车间、科室等为基本选举单位由职工直接选举产生。规模较大、管理层次较多的企业的职工代表,可以由下一级职工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产生。三、公司规模和职工代表比例。对于不同规模的企业而言,职工代表比例是不同的。具体比例参考《职工代表大会和职工代表会议条例》中相关规定。例如,企业职工总数在50人以下的,应当由全体在岗职工组成职工代表大会;企业职工总数在50人以上,应当选举职工代表。职工代表的构成:职工代表中,直接从事生产、科研、经销(包括班组长)的代表数不得少于代表总数的50%;从事一般管理和专门业务等人员的代表数为代表总数的30%;中层正职以上行政管理人员代表数不得高于代表总数的20%。代表中青年职工和女职工应占适当比例。四、职工代表的义务。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职工自治章程,带头履行公民义务,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2、密切联系职工,及时向公司反映职工的合法意见和建议。3、按时参加职工代表会,依法履行职工代表职责。4、带头执行职工代表会决议,维护职工代表会议的权威。5、积极支持配合公司做好各项工作,动员职工完成公司布置的工作任务。6、监督检查公司工作和村务公开落实情况。
2023-08-27 11:05:522

职代会职工代表比例

法律主观:职工代表比例占全体职工比例各地规定不同,一般为5%至35%,具体可查询当地职工代表大会条例。比如湖南省职工代表中一线职工的比例应当不低于百分之五十,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一般不超过百分之二十。法律客观:《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第十八条 职工代表大会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遇有重大事项,经厂长、企业工会或三分之一以上职工代表的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职工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职工代表过半数通过。
2023-08-27 11:06:331

班主任如何有效开展德育工作

班主任是班级的教育者和组织者,是学校领导进行教导、德育工作的得力助手,是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和自我教育的能力,沟通协调学校、家庭、社会三方面教育的桥梁。建设健全的班集体是班主任的首要任务。为此,笔者努力尝试探索加强班级德育工作的科学管理。具体做法如下:一、在新时期班主任应更新德育观念现在全国提倡素质教育,正由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轨,这使教育思想、教育内容、教育方法、教育途径等都发生一个新的转变。但多年来班主任工作受应试教育的支配,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和全面的发展,以致有极少教师在班级管理中不适应新教育思想的要求。我们不否认 应试教育曾经推动了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然而,随着社会的进步,教育的发展,旧的教育思想和体制已越来越不适应新的形势,应试教育与现代教育之间的矛盾也愈来愈突出。现代教育不仅要传授知识、培养能力,更要提高素质,使每个学生全面、和谐、健康地发展。素质教育正是这种形势下的产物。班主任工作是整个教育工作的重要环节,班主任也应更新教育观念,尽快吸收新的教育管理方法,用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教育方法来指导实践,建立新的教育模式,开创新的教育局面。二、培养班干部队伍班集体的面貌,很大程度取决于干部的带头作用。班级干部对全班学生可以起到以点带面的作用,是班主任的左右手,所以培养班干部队伍,有助于能搞好班级工作。班干部应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自我约束能力。对班干部队伍的培养,不能作为一种形式,而应当精心培养:其一,要发挥班干部优点,帮助班干部树立威信。其二,鼓励班干部大胆工作,讲求工作方法,同时要求班干部以身作则,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其三,培养班干部团结协作的精神,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班集体的组织性、纪律性和进取心。三、引导教育学生班主任要循循善诱,引导学生摆事实、讲道理,分清是非,明确方向,提高思想认识。进行思想教育要以理服人。学生的思想问题大量属于认识问题,对学生教育应采取团结批评团结的方法。对学生无论是激励,还是批评,都应使他们明白道理。这并不是对学生的错误言行放纵、容忍,而是剖析说理,使学生心服口服。如果班主任不采用说理方法,而是采用体罚、变相体罚、大声训斥的方法,其结果就会适得其反。因此,引导学生坦露思想,武装头脑,接受正确的思想观念。思想教育的其形式,有课堂讲授、专题讲座、讨论会、个别谈话和写评论文章等。不管采用哪种形式,都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导之以行。
2023-08-27 10:58:441

小学作文童年趣事

我的童年多姿多彩,童年里发生的趣事像天上的星星一样多得数不清。其中最亮最耀眼的还是那一颗。那时一个星期天的中午,妈妈已经睡熟了。那时我才四岁,没什么好玩,在房间里瞎溜达,不知怎么的就来到了镜子前。呀!前面怎么有迎面过来一个和我长相一样的“人”?我不摸还好,一摸吓一跳,那“人”竟是平平的,而且也伸手好像想摸我。我赶紧后退几步。好啊,竟敢学我,看我怎么对付你。我抡起巴掌,那“人”也抡起巴掌,我一打,那“人”也打,哟,怪疼的。我可吓着了,又平又会动,还会学我,还能打人,坏了,一定是个怪物。我赶紧三不并作两步,来到妈妈床前,一把拉住妈妈的手,叫道:“妈妈,那边有个怪东西,他还打我。”妈妈神奇地问我是什么东西,我却一个劲的拉着妈妈来到镜子前。怪了,怎么又多了一个怪物,我急忙躲在妈妈身后,不由得发起抖来。妈妈一看,笑了,我问:“妈妈,你笑什么?你不怕它吗?”妈妈转过身对我说:“这是镜子,根本不是什么怪物,你看。”只见妈妈左摇右摆,镜子里的人也左摇又摆。经过妈妈的一番讲说,我才明白,原来镜子可以把人“印”进去,人们可以从镜子里看出自己的影子。怪不得我干什么,它也干什么呢!现在每当回想起这件事,仍是会笑出声来!
2023-08-27 10:58:4615

贸易保护在贸易保护和贸易自由化过程中发挥的作用?

Trade Protectionism  在对外贸易中实行限制进口以保护本国商品在国内市场免受外国商品竞争,并向本国商品提供各种优惠以增强其国际竞争力的主张和政策。在限制进口方面,主要是采取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两种措施。前者主要是通过征收高额进口关税阻止外国商品的大量进口;后者则包括采取进口许可证制、进口配额制等一系列非关税措施来限制外国商品自由进口。这些措施也是经济不发达国家保护民族工业、发展国民经济的一项重要手段。对发达国家来说则是调整国际收支、纠正贸易逆差的一个重要工具。  在自由竞争资本主义时期 , 较晚发展的资本主义国家,常常推行贸易保护主义政策 。 发达国家则多提倡自由贸易,贸易保护主义只是用来作对付危机的临时措施。到了垄断阶段,垄断资本主义国家推行的贸易保护主义,已不仅仅是抵制外国商品进口的手段,更成为对外扩张、争夺世界市场的手段。  贸易保护主义,无论新旧,其中心思想是一样的:任何一项经济政策都可能会影响到一国的收入分配格局,因而会引起不同社会阶层或利益集团不同的反应。但新旧相比,新贸易保护主义更胜一筹,具有强制性强,对贸易各方影响大而直接,受约束范围广和表现形式多样等特点。简单说来,新贸易保护主义主要的壁垒形式包括:  1. 绿色壁垒。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像大气污染、温室效应、有毒废物排放、物种灭绝、资源枯竭等生态环境方面的问题日益严重,引起了世人的高度关注。工业发达国家以生态环保为借口,凭借其经济和技术的垄断地位,制定了一系列苛刻的环保措施和高于发展中国家技术水平的环境质量标准,以此作为市场准入的条件,对本国市场和工业形成保护,构筑了一道绿色屏障,主要形式有——  绿色标志。又称绿标制度或环境标志制度,是指国际间有资质的认证机构依据有关所谓绿色标准对商品进行认证并颁发标志和证书的一项制度。绿标图案多为天鹅、常绿树、蒲公英等,富有绿色寓意。凡没有取得绿标的进口商品将受到数量和价格上的限制,而加贴了绿标的则被认为是一种“环境质量信得过”的“绿色产品”。这当中所涉及的认证标准是对包括资源利用、生产工艺及处理技术和产品循环利用、使用后处理等全过程的环境行为进行监管。涉及的产品大多为节能低耗品、清洁工艺品和低毒品等。绿标制度的实施,有利于人们环境意识的提高、价值观念的转变和防治污染能力的增强。但由于各国环境标准存在差异,发达国家更是凭借其经济和技术优势制定了较高的环境标准,使得发展中国家处于十分不利的地位,客观上为发达国家的市场设置了贸易壁垒,从而有违公平贸易的基本准则。  绿色包装。各种与环保要求不符的包装能对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许多发达国家通过立法对本国商品和进口商品的包装卫生和安全提出强制性的要求。概括而言,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通过改进设计减少包装材料的使用以节约资源;重复使用包装材料;使用再生材料制作包装;使用生物降解包装,使废弃包装在自然环境中快速腐烂。为此,一些发达国家通过产业重组和资源的重新配置形成了新的产业链,满足了包装在环境保护上的要求,促进了经济的发展;而发展中国家因技术水平、价值观念和行政管理等方面的滞后,而使得绿色包装成为其进入发达国家市场的绿色屏障。  环境成本。新贸易保护主义者认为任何产品都应将环境和资源费用计入成本,且应以国际环境标准为基准进行计算。如果忽视环境质量或降低环境标准,其出口产品实际上就具有了不公平的比较优势或环境补贴,形成了对高环境标准生产产品的不公平竞争。发展中国家在出口贸易中未计算绿色成本,是在进行环境倾销,因而应通过反倾销、反补贴措施来均衡不同环境标准下的成本差异。可以看出,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这是经过精心设计和构筑的绿色壁垒。
2023-08-27 10:58:471

SPSS中有控制变量的说法吗?为什么那么多线性回归研究都提到控制变量?

SPSS中有控制变量的说法。只有将自变量以外一切能引起因变量变化的变量控制好,才能弄清实验中的因果关系。控制变量衍生到生活中的作用是控制一定影响因素从而得到真实的结果。实验中主要涉及三种变量:自变量、因变量和控制变量,其中前二者又统称为实验变量。一般来说,实验法要求实验变量必须是明确、客观的。自变量必须能够被操纵,而因变量必须能被客观地测量。例如,记忆材料的性质就是一个很好的自变量,因为我们能够很容易地区分出对文字、图片、无意义字符等材料的记忆任务;而记忆保持量是一个很好的因变量,因为它能够被精确地测量把握。扩展资料SPSS的基本功能包括数据管理、统计分析、图表分析、输出管理等等。SPSS统计分析过程包括描述性统计、均值比较、一般线性模型、相关分析、回归分析、对数线性模型、聚类分析、数据简化、生存分析、时间序列分析、多重响应等几大类,每类中又分好几个统计过程,比如回归分析中又分线性回归分析、曲线估计、Logistic回归、Probit回归、加权估计、两阶段最小二乘法、非线性回归等多个统计过程,而且每个过程中又允许用户选择不同的方法及参数。SPSS也有专门的绘图系统,可以根据数据绘制各种图形。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控制变量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spss
2023-08-27 10:58:471

学校乱收费怎么投诉

学校乱收费可以投诉的地方如下:1、教育局。是主管教育事业的政府工作部门,负责教育督导和评估工作,对学校的工作进行监督、指导。2、物价局。是政府负责物价工作的行政机构,负责价格总水平的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3、信访局。有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和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的职能。4、当地的市长热线投诉。是市政府通过网络密切联系群众、收集群众意见建议的重要渠祝你学习进步,身体健康
2023-08-27 10:58:493

渭城曲前两句写送别时景色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前两句写送别的时间,地点,环境气氛,为送别创造了一个愁郁的氛围.清晨,渭城客舍,自东向西一直延伸、不见尽头的驿道,客舍周围、驿道两旁的柳树.这一切,都是极平常的眼前景,读来却风光如画,抒情气氛浓郁.“朝雨”在这里扮演了一个重要的角色.早晨的雨下得不长,刚刚润湿尘土就停了.从长安西去的大道上,平日车马交驰,尘上飞扬,而送别的时候,朝雨乍停,天气清朗,道路显得洁净、清爽.“浥轻尘”的“浥”字是湿润的意思,在这里用得很有分寸,显出这雨澄尘而不湿路,恰到好处,仿佛天从人愿,特意为远行的人安排一条轻尘不扬的道路.客舍,原本是羁旅者的伴侣;杨柳,更是离别的象征.选取这两件事物,是作者有意关合送别.它们通常总是和羁愁别恨联结在一起,而呈现出黯然销魂的情调.而此刻,却因一场朝雨的洒洗而别具明朗清新的风貌——“客舍青青柳色新”.平日路尘飞扬,路旁柳色常会笼罩着灰蒙蒙的尘雾,一场朝雨,才重新洗出它那青翠的本色,所以说“新”,又因柳色之新,映照出客舍青青来.总之,从清朗的天宇,到洁净的道路,从青青的客舍,到翠绿的杨柳,构成了一幅色调清新明朗的图景,为这场送别提供了典型的自然环境.这是一场深情的离别,但却不是黯然销魂的离别.相反地,倒是透露出一种轻快而富于希望的情调.“轻尘”、“青青”、“新”等词语,声韵轻柔明快,加强了读者的这种感受.
2023-08-27 10:58:431

乡镇党委书记综治工作述职报告

  太和县城关镇是太和县委、县政府所在地,是全县政治、经济、文化活动的中心。全镇共辖7个办事处、16个村委会、16个社区居委会,有农业人口5.1万人,城区常住非农业人口10万人。县城社会治安形势的好坏,对全县的政治安定、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产生重要影响。城关镇党委、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综治工作,2007年度,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综治委的直接领导下,在城区各单位、各政法机关、基层各村(居)委会及广大干群的积极参与和共同努力下,我镇综治工作进一步深入开展,全面落实了上级部署的各阶段工作任务,取得了较好成绩和新的突破,本人作为城关镇综治工作第一责任人,一直将抓好综治工作,确保一方平安做为自己的主要职责和目标,现将一年来综治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我特别推荐   一、领导重视情况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一把手工程,领导责任制的落实与否,是能否抓好此项工作的关键。城关镇党委政府历任主要领导对综治工作长期重点倾斜,给予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列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各级领导均将综治工作列为任期目标之一,切实树立为官一任,安民一方的政治责任意识,与其他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奖惩,并对综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亲自过问督办。城关镇党委、政府全年共6次召开联席会议,认真研究综治工作,听取相关工作汇报,及时解决综治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并多次召开全体干部和基层干部大会,对各阶段综治工作及时传达贯彻,使上级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能够迅速传达到基层,贯彻到基层。2007年度,我镇对综治工作所需经费给予充分保障,全年共支出综治专门经费4万余元,向派出所拨专项经费10万元,通过一事一议方式筹集群防群治经费30万元,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保障了全镇综治工作的正常开展。    我特别推荐   二、公安工作与我镇治安形势   在去年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的基础上,各政治机关尤其是公安机关始终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部门之间协同作战,密切配合,日夜辛劳,重拳出击,重点打击了各类有组织犯罪、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流氓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犯罪和各类社会丑恶现象。并针对群众反映的突出治安问题,采取专项整治、集中整治、突击检查等手段进行了治理,相继开展了“两抢一盗”专项打击、自行车被盗专项整治、“三电”专项斗争、公共娱乐场所专项整治、机动摩托车失窃问题专项整治、学校周边治安环境专项整治、网吧专项整治等一系列专项整治活动,使局部地区的突出治安问题得以有效遏制,使今年来困扰我镇及城区治安的部分突出问题得以有效解决,我镇治安形势明显改观,群众安全感普遍增强。    我特别推荐   三、属地管理工作   根据综治工作“属地管理”原则,县直各单位的综治工作由城关镇党委政府负责,在今年的属地管理中,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1、与67个局级以上单位签订了综治工作责任书,并督促各系统与下属单位签订年度综治工作责任书114份,个人责任书2万份,切实做到横签到边,纵签到底,将综治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措施落实到基层。   2、推荐12个单位、17名个人受市、县委两级综治工作专项表彰。   3、会同县政法委、纪检委、组织、人事局、监察局等五部委对城区综治委各成员单位进行了半年检查。   4、会同县综治办、县直工委,每月对城区综治工作及夜间防范情况进行督查,并对督查结果及时通报。   5、对部分发案单位进行了通报与整改。   6、针对在日常检查是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及时通报,落实相关措施。    我特别推荐   7、12月上旬,下发专门文件,要求县城各单位对照自查表全面开展了综治自查工作。镇统一检查安排在12月下旬进行。   四、平安建设工作   平安建设工作是今年综治工作的中心,我镇自新年伊始就开始全面启动,全年共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于三月份制订下发了镇年度平安建设工作方案,对本年度创安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措施、相关要求等进行了明确,发放到各单位对照落实。   2、于五月份召开了城区创安工作大会,县城各单位、镇属各社区、村相关负责同志200余人参加会议,对今年创安工作进行了全面动员、部署和安排。   3、为使平安建设工作规范运作,不走弯路,县城综治办于今年5月份开始实施“三书”制度,即创安工作建议书、整改通知书、否决预先书。在创安工作的各个阶段有针对的发放,有力促进了城区创安工作的平衡开展,得到了上级的肯定和推广。    我特别推荐   4、为进一步规范平安村(社区)建设,镇综治办购置统一制式档案盒350个,统一张贴创巡档案标签后发放到基层使用。同时,为全镇32个村、社区统一制作创安工作组织制度图版32块,推动了基层村室规范化建设。   5、城关镇在财力较为紧张的情况下,全年共拨款4万元用于创安及综治工作,主要用于图版制作、外出考察、材料印制、日常督查、防火清障等工作,为创安工作的全面落实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五、群防群治工作   1、基层治安防范工作。今年,我镇先后下达《群防群治工作方案》、《秋季治安防范工作意见》、《冬防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文件和规定,对基层防范工作的任务、目标、措施、要求等进行了明确,各村(居)委会普遍建立了村级群防群治组织,落实了打更放哨人员,配备了警棍、哨子、袖标、电筒等站岗用具,并要求领导带班带班查岗,逐日登记,切实做到了村村有岗、夜夜有哨。尤其是进入冬季以来,各村、社区分别采取了组织专门巡逻队、公安承包、村民轮流排班等不同方式开展夜间治安防范工作,坚持晚8点至早4点的巡逻站岗,发现和处置了多起违法犯罪行为,使本镇城乡的发案率大幅度下降。为推动冬防工作全面平衡发展,我镇还于11月15日组织了城区冬防工作会议,城区各派出所、镇属各村(社区)委会负责人共10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对城区冬防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有力地促进了城区冬防工作的深入开展。    我特别推荐   2、十户联防工作。今年以来,根据县综治委的安排,我镇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在椿樱、人民路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十户联防活动在我镇全面推开,全镇31个村(居)委会共成立十户联防组1120个,分组名单全部登记存档并分组上墙,各联防组按照十户联防方案的要求,按部就班地开展联防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3、群防群治一事一议经费收取工作,截止今年10月底,各村委会一事一议经费全部收齐并办好相关手续,全镇共收取298648元,由镇财政所50%返还村委会用于基层防范工作的工具购置、人员报酬等,剩余50%在冬防工作全面结束后扣除夜查罚款后再予返还,所扣罚款足额用于奖励先进单位。   六、矛盾排查调处工作   基层各类矛盾始终是困扰社会稳定的一大难题,为切实做好基层各类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我镇及时建立健全了各级矛盾纠纷排查领导小组,各村(居)委会专门设立矛盾纠纷排查信息员,形成经常性的工作机制。全年召集村级治保调解主任例会12次,对各阶段的基层矛盾纠纷进行摸排、统计、归类、存档上报。按照太和县综治委[2004]18号文件精神。我镇自今年以来持续开展了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专门制订了工作方案,对此次矛排工作专项活动的指导思想、任务目标、排查范围、工作步骤、相关要求等进行了明确,并及时下发基层对照落实。对摸排出的问题,根据矛盾分类,明确专人调处或指定镇有关领导包案,限定调结时间,严防矛盾激化形成群体事件。截止12月中旬共27起,其中一类矛盾5起,二类矛盾13起,三、四类矛盾9起,严格按照县文件要求,一类矛盾由村(居)委会限时就地解决,二类矛盾由镇安排专人,基层配合限时解决,三类以上矛盾上报县综治办,由县委、县政府统筹解决。    我特别推荐   七、基层基础工作   今年是上级综治主管部门确定的基层基础工作建设年,为进一步加强和夯实我镇的综治工作的基础,我镇大力加强了基层的村室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软硬件建设等一系列基础工作。镇综治办专门制订了基层综治工作软硬件建设样本,发放到到各村(居)委会对照落实,根据年度检查表明,各村(社区)委会全面建立健全了综治组织和各类专项组织,设立了专门的综治办公室,添置了必要的办公设施和值班工具,各种综治制度和网络图上墙,各类台帐登记齐全规范,各类资料分别归档,基本上达到了“有用房、有组织、有制度、有人员、有台帐、有资料、有设施、有工具、有经费、有宣传标志”的十有标准。较好地促进了全镇综治工作平稳开展,使基层综治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的良性运转轨道。    我特别推荐   八、督查与检查   为切实将上级部署的年度各项综治工作任务落实到基层,今年我镇大力加强日常检查与督查工作,较好的促进了全镇综治工作开展。   一是每月会同县综治办、县直工委对城区各单位的综治工作和夜间防范工作进行检查,并对检查情况及时通报。   二是适时开展了对城区各单位、镇属村(社区)委会的半检查和年度检查,通过检查带动整体工作的推进。今年的年度检查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平安建设考核细则》进行,并做为年度评比和奖惩的依据。   三是强化了对基层群防群治工作尤其是冬防工作的督查力度,镇里专门制订了督晒制度,并组织党政班子成员和综治专职干部成立了10个督查组,每周固定3次对基层防范工作进行夜查,每周一上午对上周夜查情况及时通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要求整改,凡发现1次人员不在岗的处以50元罚款。镇主要领导人每周亲自参与夜查工作,截止12月31日,全年共进夜间督查检查41次(均有相关记录),对基层群防群治各项措施的落实起到了重要作用。    我特别推荐   今年以来,我镇综治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距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为此,在今年一个阶段,我镇要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继续坚持“打、防、教、管、建、改”六字方针并举,积极工作,努力开拓,大胆管理,为我县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延伸阅读:   述职报告写作注意事项   述职报告是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向本单位的组织部门、上级领导机关或本单位员工陈述或汇报自己在任期内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的报告。述职,已成为我国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军队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例行或任期满后拟晋升而进行考核的一种重要形式。述职报告的写作者也不仅仅局限于那些具备应用写作能力的文秘人员,而是具有较大的普遍性。述职报告写作应做到"四忌"。    我特别推荐    我特别推荐
2023-08-27 10:58:411

学校入党流程

大学生入党流程1 、自愿提出入党申请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党组织接到申请后,应派人与申请入党人谈话(一般在十五天内)进行教育和鼓励。2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学校组织的党校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经党小组(共青团组织)推荐、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审查同意后,便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并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要求其本人写出自传(内容主要写本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历和现实表现情况),指定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3 、考察期一年以上党支部每季度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谈话、考察,每次考察情况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填写考察意见时,要真实、具体、准确,既要有优点,也要写出缺点)。积极分子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学习工作等。4 、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党支部派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反映。一般座谈会应在考察期近一年,支部准备列为发展对象之前召开。会议内容应真实反映在《发展对象意见表》上。5 、确定发展对象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并对发展对象的情况予以公示。6 、政审审查发展对象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特别是 " 文革 " 和动乱)的表现。审查发展对象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发展对象应如实向党组织汇报情况,并填写《发展对象政审表》7 、上级党组织预审党支部确定了发展对象,应及时向上级党委(总支)报告意见,并附送入党积极分子的政审材料、《发展对象意见表》、《发展对象情况表》、《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等。上级党组织(总支)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同意确定为发展对象者方可下发《入党志愿书》。8 、填写入党志愿书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并要求其填写时要忠诚老实、实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对《入党志愿书》上有的项目没有内容可填时,应注明 " 无 " 。在 " 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 " 一栏,主要填写需要向党说明,而其它栏目中不能填写的问题,或对某些栏目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9 、确定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阐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不能采取马马虎虎的态度,更不能有意隐瞒和歪曲事实真相。(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填写入党介绍人意见时,不要简单地以 " 提希望 " 的形式代替写缺点,而应实事求事地对被介绍人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和其它方面的情况作出全面评价,并表明自己对其能否入党的态度)。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情况。(3)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应继续对他进行教育帮助,使他按期转为正式党员10、召开支部大会程序:(1)申请入党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向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2)党小组和介绍人介绍入党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3)支委会报告对申请入党人审议情况;(4)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入党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5)申请入党的人对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6)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11、在审批接收新党员前要指派党委组织委员、组织员、其他党委成员同申请人谈话(2人以上),作进一步的考察。谈话前,组织员要对支部报来的入党材料进行审查,看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查看支部记录),并采取座谈或个别谈心的方式,听取党内外人员对入党申请人的反映。谈话中,主要了解被谈话人的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和对党的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征求其对党需要说明的问题,帮助其提高对党的认识,指出努力的方向。谈话后,及时如实地将谈话人的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并向党委汇报谈话情况。12 、预备期的培养考察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对预备党员地教育和考察,党组织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介绍人帮助等方式,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预备党员要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每半年要向支部书面汇报思想和工作一次。预备期潢后,党支部要进行全面考察,并写出书面报告。各基层党委和市直机关工委的预备党员转正材料(转正申请、个人思想工作汇报、党小组意见、党内外群众意见、党支部考察报告及发展材料)必须报市委组织部审查同意后,方可讨论审批。13 、预备期满,考察合格,转正。手续:本人在预备期满前适当时候向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预备党员材料报上级党组织审批。(1)考察不合格,延长预备期。对预备期满后不完全具备条件或犯有一定的错误,但还没有完全丧失预备党员条件,并且本人决心努力改正错误的,可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最短不能少于半年。延长预备期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组织。延长预备期期满后,由党支部根据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作出转为正式党员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2)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对在预备期内不能履行党员义务,确定不具备党员条件或犯有严重错误或延长预备期后经过教育考察已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2023-08-27 10:58:401

“纳税评估”与“税务稽查”有什么区别?

  纳税评估与税务稽查不是一回事,虽然同为对企业纳税申报情况进行检查,但还是有很大区别。x0dx0a  第一,从纳税评估方面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43号)中《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第二条规定,纳税评估是指税务机关运用数据信息对比分析的方法,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纳税申报(包括减免缓抵退税申请)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定性和定量的判断,并采取进一步征管措施的管理行为。x0dx0ax0dx0a  《办法》规定,纳税评估工作主要由基层税务机关的税源管理部门及其税收管理员负责,重点税源和重大事项的纳税评估也可由上级税务机关负责。开展纳税评估工作原则上在纳税申报到期之后进行,评估的期限以纳税申报的税款所属当期为主,特殊情况可以延伸到往期或以往年度。x0dx0ax0dx0a  按照《办法》规定,纳税评估的对象为主管税务机关负责管理的所有纳税人及其应纳所有税种。综合审核对比分析中发现有问题或疑点的纳税人要作为重点评估分析对象;重点税源户、特殊行业的重点企业、税负异常变化、长时间零税负和负税负申报、纳税信用等级低下、日常管理和税务检查中发现较多问题的纳税人要被列为纳税评估的重点分析对象。纳税评估工作根据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相关经济法规的规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管户责任开展。x0dx0ax0dx0a  在对评估结果的处理上,《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对纳税评估中发现的计算和填写错误、政策和程序理解偏差等一般性问题,或存在的疑点问题经约谈、举证、调查核实等程序认定事实清楚,不具有偷税等违法嫌疑,无需立案查处的,可提请纳税人自行改正。需要纳税人自行补充的纳税资料,以及需要纳税人自行补正申报、补缴税款、调整账目的,税务机关应督促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逐项落实。对纳税评估中发现的需要提请纳税人进行陈述说明、补充提供举证资料等问题,应由主管税务机关约谈纳税人。税务约谈要经所在税源管理部门批准并事先发出《税务约谈通知书》,提前通知纳税人。x0dx0ax0dx0a  但对发现纳税人有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或其他需要立案查处的税收违法行为嫌疑的,要移交税务稽查部门处理。按照《办法》规定,对重点税源户,要保证每年至少重点评估分析一次。x0dx0ax0dx0a  第二,从税务稽查方面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的通知》(国税发〔1995〕226号)中的《税务稽查工作规程》解释,税务稽查是税务机关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情况所进行的税务检查和处理工作的总称。税务稽查包括日常稽查、专项稽查、专案稽查等。税务稽查的基本任务是:依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查处税收违法行为,保障税收收入,维护税收秩序,促进依法纳税,保证税法的实施。x0dx0ax0dx0a  《规程》规定,税务稽查对象中经初步判明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均应当立案查处: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以及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非法提供银行账户、发票、证明或者其他方便,导致税收流失的;未具有前述所列行为,但查补税额在5000元~20000元以上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根据本地情况在幅度内确定);私自印制、伪造、倒卖、非法代开、虚开发票,非法携带、邮寄、运输或者存放空白发票,伪造、私自制作发票监制章、发票防伪专用品的;其他税务机关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x0dx0ax0dx0a  按照《规程》规定,税务稽查实施前应当向纳税人发出书面稽查通知,告知其稽查时间、需要准备的资料、情况等,但有下列情况不必事先通知:公民举报有税收违法行为的,稽查机关有根据认为纳税人有税收违法行为的,预先通知有碍稽查的。实施税务稽查应当两人以上,并出示税务检查证件。实施税务稽查时,可以根据需要和法定程序采取询问、调取账簿资料和实地稽查等手段进行。调取账簿及有关资料应当填写《调取账簿资料通知书》、《调取账簿资料清单》,并在3个月内完整退还。x0dx0ax0dx0a  对稽查问题需要处理的,稽查人员要制作《税务处理决定书》,主要包括如下内容:被处理对象名称;查结的违法事实及违法所属期间;处理依据;处理决定;告知申请复议权或者诉讼权;作出处理决定的税务机关名称及印章;作出处理决定日期;该处理决定文号;如果有附件,应当载明附件名称及数量。x0dx0ax0dx0a  在税务处理决定执行上,税务执行人员接到上级批准的《税务处理决定书》后,填制税务文书送达回证,按照细则关于文书送达的规定,将《税务处理决定书》送达被查对象,并监督其执行。被查对象未按照《税务处理决定书》的规定执行的,税务执行人员应当按照法定的程序对其应当补缴的税款及其滞纳金,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填制《查封(扣押)证》、《拍卖商品、货物、财产决定书》或者《扣缴税款通知书》,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后执行。被查对象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或者强制执行措施决定,在规定的时限内,既不执行也不申请复议或者起诉的,应当由县以上税务机关填制《税务处罚强制执行申请书》,连同有关材料一并移送人民法院,申请人民法院协助强制执行对已作行政处理决定移送司法机关查处的税务案件,税务机关应当在移送前将其应缴未缴的税款、罚款、滞纳金追缴入库;对未作行政处理决定直接由司法机关查处的税务案件,税款的追缴依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办理偷税、抗税案件追缴税款统一由税务机关缴库的规定〉的通知》(高检会〔1991〕31号)规定执行,定为撤案、免诉和免予刑事处罚的,税务机关还应当视其违法情节,依法进行行政处罚或者加收滞纳金。对构成犯罪应当移送司法机关的,制作《税务违法案件移送书》,经局长批准后移送司法机关处理。x0dx0ax0dx0a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稽查业务公开制度(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0〕163号)中的《税务稽查业务公开制度(试行)》第二条规定,在税务稽查执法办案中,除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规定不能公开或者需要保密的事项外,都要予以公开。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税务稽查执法的范围、职权、依据、程序;受理举报、控告、申诉和行政复议、国家赔偿等制度规范;被查对象的法定权利和义务;税务机关及其稽查人员的执法规范和纪律规范,对税务机关及其稽查人员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举报、控告的途径和方法;其他应予公开的事项。
2023-08-27 10:58:391

发达国家在什么情况下会采取贸易保护政策?试举例说明。

【答案】:在国内经济低迷时,发达国家希望通过外部市场来改善国内经济,同时保护本国市场不被其他国家的企业占领,此时奖出限人的保护政策便可能大行其道。比如在资本主义经济大危机中,美国1930年通过《施姆特——哈利关税法案》将平均关税税率提高到50%以上,这一保护贸易政策引发了关税和贸易战,先后有45个国家提高了关税,许多国家还实施进口配额、进口许可证和外汇管制等措施限制进口。
2023-08-27 10:58: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