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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有哪些?

2023-08-29 23:4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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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ok云

国有独资或控股企业的产权转让,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应当听取标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对职工安置等事项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明确规定,职代会共有五项职权:

——审议建议权:听取和审议厂长关于企业的经营方针、长远规划、年度机会。几倍建设方案、重大技术改造方案、职工培训计划、留用资金分配和使用方案、承包和租赁经营责任制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审查同意或否决权:审查同意或否决企业的工资调整方案、奖金分配方案、劳动保护措施、奖惩办法以及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

——审议决定权:审议决定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职工住宅分配方案和其他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评议监督权:评议、监督企业各级行政领导干部,提出奖惩和任免建议;

——选举(厂长)权:根据政府主管部门的决定选举厂长,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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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代表在职工代表大会上拥有什么等权利

职工代表大会所拥有的权利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参加民主管理活动、对企业行政领导人员的评议和质询、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参加职工代表大会,企业支付劳动报酬。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在职工代表大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2、参加民主管理活动有权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组织的民主管理活动,对企业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的检查。3、对企业行政领导人员的评议和质询有权参加对企业行政领导人员的评议和质询。4、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职工代表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5、参加职工代表大会,企业支付劳动报酬职工代表在法定时间内依法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组织的各项活动,企业应当正常支付职工代表劳动报酬,不得降低其工资和其他福利待遇。职工代表的义务:1、遵守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提高自身素质,积极参与企业民主管理。2、依法履行职工代表职责,听取职工对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以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的意见和要求,并客观真实地向企业反映。3、参加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执行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完成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工作。4、向选举单位的职工报告参加职工代表大会活动和履行职贵情况,接受职工的评议和监督。5、保守企业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2023-08-27 10:54:461

简述职工代表大会与股东大会(股东会)的区别。

【答案】:职工代表大会,简称职代会(在有的中小企业则为职工大会),是指由经过职工民主产生的职工代表组成的,代表全体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是企业实行职工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职代会具有不同于股东大会(股东会)的法律性质。主要区别在于:(1)性质不同。股东大会(股东会)是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其成员为企业的投资者;而职代会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除股份合作企业为企业权力机构外),其成员为企业的劳动者。(2)权限不同。股东大会 (股东会)拥有对企业重大事项的决策权,其行使职权的行为在企业内具有最高效力;而职代会所拥有的是代表全体职工对企业管理事务的参与权,其行使职权的行为在企业内一般不具有最高效力。(3)议事范围不同。凡是直接涉及投资者根本利益而不直接涉及职工利益的事项,一般为股东大会(股东会)的议事对象;凡是直接涉及职工利益而不直接涉及投资者利益的事项,一般为职代会的议事对象。(4)立场不同。股东大会(股东会)代表和维护投资者利益,其行为目标主要是利润最大化;而职代会代表和维护全体职工利益,其行为目标主要是职工收入和福利最大化。
2023-08-27 10:56:221

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

法律分析:基层工会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或者五年。各级地方总工会委员会和产业工会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法律依据】:《中国工会章程》 第二十五条 工会基层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具体任期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决定。任期届满,应当如期召开会议,进行换届选举。在特殊情况下,经上一级工会批准,可以提前或者延期举行。工会基层委员会的基本任务是:(一)执行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主持基层工会的日常工作。(二)代表和组织职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和其他形式,参加本单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企业、事业单位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三)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建立协商制度,协商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帮助和指导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签订劳动合同,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签订集体合同或者其他专项协议,并监督执行。(四)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等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好先进生产(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五)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鼓励支持职工学习文化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办好工会文化、教育、体育事业。(六)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协助和督促行政方面做好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工作,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改善职工生活。依法参与劳动安全卫生事故的调查处理。(七)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同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女职工的现象作斗争。(八)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建立和发展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会员的发展、接收、教育和会籍管理工作。(九)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资产和工会的企业、事业
2023-08-27 10:56:301

如何理解职工代表大会?

是职工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它是我国企业领导制度的组成部分。接现行有关法律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集体所有制企业表大会是企业的权力机构。他们具有不同程度的审议企业重大决策、评议监督选举企业领导、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权力。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这种职工民主管理的最基本的组织,由社会主义企业民主管理的内容所决定的。职工代表大会有严格的组织制度和工作程序,如:职工代表大会接受企业党的基层委员会的思想政治领导,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积极支持厂长行使生产经营管理决策活动的指挥权;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必须由职工直接民主选举产生;一般每年召开两次会议,遇有特殊情况,经三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开会议;召开会议时,必须由全体代表民主选举出主席团,由主席团主持会议;决定问题时,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它的工作机构是基层工会委员会,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工会委员会主持日常工作。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对企业生产经营计划等重大问题有审议通过权;对职工收入分配的重大问题和重要规章制度有审议通过权;对职工生活福利方面的重大问题有审议决定权;对行政领导干部有评议、监督和奖惩建议权;对厂长(经理)有推荐或选举权。
2023-08-27 10:56:371

职工代表在职工代表大会上拥有什么等权利

职工代表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参会代表,他们在职工代表大会上享有下列权利:1、提出议案:职工代表有权向职工代表大会提交提案,对公司的经济、技术、管理和工作条件等问题提出建议,并对公司的重大决策提出意见;2、表决权:职工代表有表决权,对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有投票权,对公司的经营和管理问题进行讨论和表决;3、监督权:职工代表有监督权,可以监督公司的经营和管理情况,对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4、表达权:职工代表有表达权,可以代表职工表达意见和诉求,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5、参与权:职工代表有参与权,可以参与公司的经营和管理决策,提出建议和意见。职工代表在职工代表大会中的具体规定:1、职工代表的产生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和企业章程的规定,通过选举、推荐或者其他方式产生;2、职工代表应当是企业内的在职职工,具有选举或者推荐资格;3、职工代表有参加职工代表大会的权利,有表达职工意见和提出建议的权利,有行使表决权的权利;4、职工代表应当履行职工代表大会赋予的职责,维护职工利益,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积极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和决策;5、职工代表大会的程序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和企业章程的规定,有序进行,确保代表民主表达意见、决策合法有效;6、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内职工的民主组织,应当审议企业重大事项,如企业发展战略、经营计划、财务预算、人事任免等,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综上所述,职工代表在职工代表大会中的行为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不得损害企业和职工的利益。同时,企业应当保障职工代表的权利,如保障职工代表的言论自由、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三十五条 国有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依照法律规定行使职权。国有企业的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
2023-08-27 10:56:441

职工代表大会应当有出席

职工代表大会应当有工会主席出席。并且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才能举行。本题考查企业民主管理知识。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遇有企业改革、生产经营重大调整、裁员等重大事项,应当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专题会议。
2023-08-27 10:56:521

简述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的职权。

(1)审议建议权。对企业生产经营重大决策事项进行审查、咨询和建议,如对生产计划、资金使用、重大技术引进与改造、财务预决算方案等提出意见或建议,并作出相关决议。通过职工大会的审议使企业重大生产决策建立在科学、民主的基础之上。(2)审议通过权。对企业事关职工切身权利的重大事项,如工资、劳动安全卫生、相关管理规则等进行审查、讨论,并作出同意或否决的决议,从而维护和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3)审议决定权。对企业非直接生产经营而是属于职工利益的事项进行审议,并作出决定,交由企业执行,如职工福利事项等。(4)评议监督权。评议监督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并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5)推荐选举权。根据企业所有者的决定,民主推荐企业经营者或民主选举经营者。
2023-08-27 10:57:121

职工代表大会应当有几分之几以上的代表出席才能举行

三分之二。根据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三十条规定,职工代表大会应当有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才能举行。如果职工代表大会未按照规定举行,可以由上一级工会或者有关方面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2023-08-27 10:57:211

职工代表大会的职工代表中应当有哪些

有由职工选举产生的本单位职工代表、本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代表、本单位的中层管理人员代表、本单位的政府监督部门派出的代表、本单位的其他有关单位及社会团体派出的代表。这样的组成可以充分考虑各方面的利益,使职工代表大会的决策更加客观、公正。职工代表大会是中国劳动法规定的一种基层民主组织形式,旨在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和谐稳定发展。
2023-08-27 10:57:401

职工代表大会所行使的权力是什么

(一)审议和批准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二)审议和批准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的经费收支情况报告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三)修改中国工会章程。(四)选举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法律依据:《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第七条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听取和审议总经理关于企业发展的工作报告、公司经营计划、公司重大投资、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因资本运作与公司发生关联的事项的"报告;对公司重要的规章制度的制订修改、公司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年度职工培训、职工薪酬、职工生活福利等,行使审议、建议、决定的职权。二、审议通过公司内部分配方案、劳动保护费用、措施和改善劳动条件的方案,奖惩办法以及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三、审议决定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及其它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四、公司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进行述职述廉并接受职工代表的评议监督。五、推选职工代表参加董事会、监事会,并听取其汇报。职工代表大会有权撤换参加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职工代表。六、签订公司年度《集体合同》。
2023-08-27 10:57:471

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的区别

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的区别如下:1、所属阶段不同工会筹备金是用于筹建工会工作的,在未建立工会的的但具备设立工会组织条件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经济组织阶段。工会经费则是公司成立了工会,规定比例提取工会经费;2、从属规定制度不同。职工二百人以上的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可以设专职工会主席。工会专职工作人员的人数由工会与企业、事业单位协商确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选举组织员一人,组织会员开展活动。女职工人数较多的,可以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在同级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女职工人数较少的,可以在工会委员会中设女职工委员。会费一般都是上缴40%到上级工会主管部门,惯例年底上级工会组织会返还你一小部分,剩余的60%就是企业工会的使用经费了。百人以上的企业职代会,职工代表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一般为5%至35%。通常5000人以上的,职工代表一般不少于250人;1000人左右的,职工代表一般不少于100人;一百人以内的,职工代表最低不得少于30人。工会法是要求每个企业都建立工会的,虽然不强制,但是如今每年区总工会、市总工会都会布置下名额,要求未建立工会的单位建立起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二条 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的经费。《中国工会章程》第三十七条 未成立工会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按工资总额的2%向上级工会拨缴工会建会筹备金。
2023-08-27 10:58:141

职工代表大会属于什么

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职工代表大会是国有企业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2023-08-27 10:58:341

我国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包括

法律分析: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包括:(一)审议和批准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二)审议和批准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的经费收支情况报告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三)修改中国工会章程。(四)选举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 法律依据:《企业民主管理规定》 第二十八条 职工代表享有下列权利:(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组织的民主管理活动;(三)对企业领导人员进行评议和质询;(四)在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企业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023-08-27 10:58:441

开职代会的时候职工可以任意上台发表意见吗

在遵规守纪的前提下是可以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对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作了明确规定:“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这个规定表达了以下含义: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职工代表大会同企业民主管理的其它形式比较,具有代表性强、职责明确、组织健全、工作范围广泛、易于操作等特点,能够全面体现民主管理的基本要求,为广大职工所熟悉和接受。
2023-08-27 10:58:561

劳动合同法规定职工代表大会所能表决的重大事项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中主要涉及以下两项:1、变更重大规章制度。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2、订立集体合同第五十一条 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
2023-08-27 10:59:081

职工代表大会

根据今年2月中纪委、中组部、国务院国资委、监察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联联合制定的《企业民主管理规定》的规定:一、职工代表大会性质第三条:“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下同)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是企业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二、职工代表大会职权第十三条 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听取企业主要负责人关于企业发展规划、年度生产经营管理情况,企业改革和制定重要规章制度情况,企业用工、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签订履行情况,企业安全生产情况,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情况等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审议企业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的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二)审议通过集体合同草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费缴纳比例和时间的调整方案,劳动模范的推荐人选等重大事项;(三)选举或者罢免职工董事、职工监事,选举依法进入破产程序企业的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中的职工代表,根据授权推荐或者选举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四)审查监督企业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规章制度情况,民主评议企业领导人员,并提出奖惩建议;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第十四条 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除按第十三条规定行使职权外,行使下列职权:(一)听取和审议企业经营管理主要负责人关于企业投资和重大技术改造、财务预决算、企业业务招待费使用等情况的报告,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企业公积金的使用、企业的改制等方案,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二)审议通过企业合并、分立、改制、解散、破产实施方案中职工的裁减、分流和安置方案;(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规定的其他职权。
2023-08-27 10:59:311

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为

法律分析: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为三年至五年,具体任期由职工代表大会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职工代表大会可以设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成员由企业工会与职工代表大会各团(组)协商提出候选人名单,经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表决通过。其中,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不少于百分之五十。法律依据:《企业民主管理规定》第十条 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为三年至五年。具体任期由职工代表大会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职工代表大会因故需要提前或者延期换届的,应当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授权的机构决定。
2023-08-27 10:59:401

职工代表人数比例规定

法律分析:职工代表占职工总数的5%至10%。代表的比例构成是:工人代表占50%;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占50%;男女职工代表占一定比例。职工代表每三年或五年改选一次,与工会会员代表选举同时进行,可以连选连任。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法律依据:《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七条 职工代表以科室、班组为单位,由职工直接选举产生,凡是本院职工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职工代表由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人代表构成,一般占全院职工总数的10%-15%。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应占代表总数的50%以上,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不超过代表总数的25%,青年职工、女职工和民主党派职工应占适当比例。医院党、政、工、团主要负责人和医院工会委员会委员一般应为职工代表,但须按照规定的民主程序由职工选举产生。
2023-08-27 10:59:531

职工代表大会可否对企业管理人员罢免吗?

根据国家规定,职工代表大会是可以对企业管理人员进行罢免,在现实中间是没有这样的权利的。
2023-08-27 11:00:392

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小组)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职工代表大会的专门委员会(小组)是职工代表大会的专门工作机构。设立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小组),是职工代表大会开展民主管理活动,并充分发挥其作用的组织保证和制度保证。一、专门委员会(小组)的设置及人员组成职工代表大会设置多少专门委员会,主要应根据职工代表大会行使职权的需要和企业的实际情况来确定。有的单位可以按照职工代表大会的五项职权分别设置,较小的单位可以设置综合性的专门委员会,承担职工代表大会职权内容相近的工作。一般应设置生产经营、生活福利、提案审查、评议监督干部和劳动法律监督等专门委员会(小组)。专门委员会(小组)隶属于职工代表大会领导,对职工代表大会负责,其日常活动由企业工会委员会负责组织。在专门委员会(小组)组成过程中,应注意做到以下几点:一是专门委员会成员一般应具备熟悉对口业务、政策,有一定的组织活动和参政议政能力,办事公道,群众威信较高等条件。专门委员会(小组)成员主要从当选的代表中未担任部门以上主要领导职务的管理、科技人员和工人中推选,也可根据工作需要,聘请非职工代表参加。二是专门委员会(小组)成员一般应由5~9人组成,大型企业也可以适当增加。三是专门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1~2名。专门小组一般设组长1人。专委会主任一般由工会部门负责人担任。四是专门委员会(小组)的任期与职工代表大会的任期相一致。二、专门委员会(小组)成员产生的程序专门委员会(小组)成员的产生,必须经过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程序,一般是:由企业工会根据要求,提出各专门委员会(小组)人员组成的具体方案;企业工会与行政有关方面协商后,召开工会委员会或职工代表团(组)长会议讨论,提出具体候选人名单,交给各代表团(组)征求意见;经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审议后,正式提出各专门委员会(小组)候选人名单;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三、专门委员会(小组)的主要职责《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规定:专门委员会(小组)的主要工作职责是“审议提交职工代表大会的有关议案;在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职工代表大会的授权,审定属本专门委员会(小组)分工范围内需要临时解决的问题,并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予以确认;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贯彻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提案的处理;办理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其他事项。”根据上述规定,各专门委员会(小组)必须做好所担负的各项民主管理工作。(一)生产经营委员会(小组)职责生产经营委员会(小组),是职工代表大会为审议企业生产经营重大决策而设置的专门机构。其主要职责是;1.调查了解职工对企业生产经营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参与行政有关重大生产经营决策的制定;2.召开专门委员会会议,组织有关职工代表对生产经营决策方案进行论证和预审,并提出修改意见;3.在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审议有关生产经营方面的临时性重要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4.协助有关方面组织职工开展合理化建议、技术攻关、技术协作及“双增双节”等竞赛活动;5.监督检查企业贯彻执行职工代表大会有关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决议和提案的落实情况;6.监督和协助行政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面的政策、法规和制度,并做好这方面的工作。(二)生活福利委员会(小组)职责生活福利委员会(小组),是职工代表大会为审议决定有关企业内部分配和职工生活福利重大事项而设置的专门机构。其主要职责是:1.调查研究企业内部分配和职工生活福利的有关问题,反映职工有关生活福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2.参与企业行政部门有关企业内部分配和职工生活福利重大方案及集体合同的制定;3.召开专门委员会会议,组织有关职工代表对企业内部分配和职工生活福利有关方案及集体合同进行论证和预审,并提出意见和建议;4.在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审议有关企业内部分配和职工生活福利方面临时发生的重大问题;5.督促和协助企业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的政策和规定,支持企业办好职工食堂、医务室、浴池、集体宿舍等职工生活福利设施,督促有关部门不断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6.监督检查企业行政有关部门对贯彻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关于企业内部分配、职工生活福利的决议及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对损害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组织调查和质询,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2023-08-27 11:00:491

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有哪些?

国有独资或控股企业的产权转让,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应当听取标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对职工安置等事项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明确规定,职代会共有五项职权:——审议建议权:听取和审议厂长关于企业的经营方针、长远规划、年度机会。几倍建设方案、重大技术改造方案、职工培训计划、留用资金分配和使用方案、承包和租赁经营责任制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审查同意或否决权:审查同意或否决企业的工资调整方案、奖金分配方案、劳动保护措施、奖惩办法以及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审议决定权:审议决定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职工住宅分配方案和其他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评议监督权:评议、监督企业各级行政领导干部,提出奖惩和任免建议;——选举(厂长)权:根据政府主管部门的决定选举厂长,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你可以联系一家叫君茂律师事务所的企业。他们是主要做这个方面的。
2023-08-27 11:01:021

什么叫职代会联席会议

(一)企业职工代表的人数比例   企业职工代表的人数比例是指企业职工代表人数与企业职工人数之比。确定企业职工代表人数比例必须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只有比例定得适宜,才有利于职工代表开展活动,更好地发挥职工代表的作用。比例定得过大,开会脱产人数太多,势必影响生产;比例定得过小,则不利于全面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不利于集思广益。根据一些企业的实践,职工代表的人数一般占职工总数的5%-20%为宜。大型企业职工人数多,其职工代表的人数比例可小于5%。实行厂、车间、班组三级民主管理的企业,车间职代会职工代表的比例,一般占车间职工总数的15%-20%。这只是就一般情况而言,具体确定多大比例适合,则要看企业的实际需要。   (二)企业职工代表的构成   企业职工代表的构成是指代表中各类人员所占的比例。企业职工代表应具有广泛性、代表性,但工人代表应占主体。《国营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规定:“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应有工人、科技人员、管理人员、领导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其中工人代表一般不得少于职工代表总数的百分之六十。”《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规定:“企业和车间、科室行政领导干部一般为职工代表总数的五分之一。”以上规定表明,在职工代表构成中普通职工代表须占多数,只有做到这一点,才能保证工人的职代会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工人代表参政议政的作用,充分反映占企业职工大多数的工人群众的意愿,使职代会切实成为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此外,随着企业现代化程序的不断提高,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人数增加、地位作用增强,为了吸收有经验的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参加职工代表大会,根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规定,可以在企业或者车间范围内,经过民主协商,推选一部分职工代表。至于青年职工或女职工多的企业,应适当增加其职工代表的比例。   根据有关规定,职工代表是由职工直接选举产生的,因此,在选举代表时,就应当恰当地分配职工代表的名额,提出各选举单位各类人员的限额,以使企业选出的职工代表构成合理,各类人员都保持有适当的比例。当然也要注意不能因此要求职工选举他们不愿选的人当代表。
2023-08-27 11:01:233

职工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区别

法律分析:职工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区别在于特征、属性、组成的不同:1、特征的不同。职工大会:职工代会具有广泛的群众性和代表性。职工大会是来自各个方面的代表所组成的。这种广泛的群众性和代表性,使它比其他民主管理形式有着更坚实的群众基础。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有法定的权威性,并且职工代表大会是国有企业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2、属性的不同。职工大会:职工行使民主监督权力的机构。职工代表大会: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3、组成的不同。职工大会:公司企业全体职工,并且职工大会每届三至五年,每年至少召开两次。职工代表大会:企业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其代表人数可根据企业规模大小按一定比例由本单位自定。企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每年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出席,方可召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第一条 为保障工会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确定工会的权利与义务,发挥工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的作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 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第三条 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
2023-08-27 11:01:331

解除劳动合同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比例

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制度  第十二条 公司按照“100人以上的企业应当建立职工代表大会。100人以上不足1000人的企业,职工代表人数按照20人至50人确定;1000人以上不足1万人的企业,职工代表人数按照50人至100人确定;1万人以上的企业,职工代表人数不少于100人。”的规定确定代表人数。  第十三条 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5年,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  职工代表大会由会议选举的主席团主持。  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遇有重大事项,经企业管理机构、工会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职工代表提议,应当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临时会议。  第十四条 职工代表大会根据需要可以设立若干职工代表团(组)、专门委员会或者专门小组,负责办理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事项。  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事项由企业工会组织召集职工代表团(组)长和专门委员会或者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并提请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确认。  第十五条 企业工会组织应当在职工代表大会召开15日前将会议议题通知职工代表。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职工代表提案的落实情况应当向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第十六条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和审议通过重大事项,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一般事项也可以采用其他方式表决,均须经企业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通过。  第十七条 职工代表大会应当建立健全工作程序、考核、检查、奖惩以及档案管理制度。  第四章 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  第十八条 听取企业关于经营管理情况、职工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企业制定规章制度情况以及履行集体合同等情况的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九条 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审议通过或者否决集体合同草案、工资集体协议草案以及劳动安全卫生措施计划;  第二十条 监督企业实施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集体合同的情况;(四)选举、罢免职工监事以及参加平等协商的职工方代表;(五)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经企业与企业工会组织协商确定需要由职工代表大会行使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一条 依法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的事项而未提交审议的,企业就该事项作出的决定无效。  职工代表大会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法决定的事项,非经职工代表大会同意不得变更。  第二十二条 职工代表大会依法作出的决议、决定对企业以及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企业以及全体职工应当严格执行。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如与上级规定有抵触时则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二0一一年七月一日起实行。 综上所述,一般性质的开除员工或者解雇员工是不需要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一般单位的人事部门或者劳动调解委员会就可以解决,按照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来调解。
2023-08-27 11:01:442

企业事业单位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什么机构

法律分析:企业事业单位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监督机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第十条 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选举组织员一人,组织会员开展活动。女职工人数较多的,可以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在同级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女职工人数较少的,可以在工会委员会中设女职工委员。企业职工较多的乡镇、城市街道,可以建立基层工会的联合会。县级以上地方建立地方各级总工会。同一行业或者性质相近的几个行业,可以根据需要建立全国的或者地方的产业工会。全国建立统一的中华全国总工会。
2023-08-27 11:01:521

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一届有几次会议

应该至少每年召开1次,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要多少次。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职工代表大会是国有企业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2023-08-27 11:02:021

职代会主席应由谁担任

上届工会主席,或主席团推选。
2023-08-27 11:02:223

职工代表人数比例规定

法律分析:职工代表占职工总数的5%至10%。代表的比例构成是:工人代表占50%;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占50%;男女职工代表占一定比例。职工代表每三年或五年改选一次,与工会会员代表选举同时进行,可以连选连任。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法律依据:《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七条 职工代表以科室、班组为单位,由职工直接选举产生,凡是本院职工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职工代表由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人代表构成,一般占全院职工总数的10%-15%。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应占代表总数的50%以上,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不超过代表总数的25%,青年职工、女职工和民主党派职工应占适当比例。医院党、政、工、团主要负责人和医院工会委员会委员一般应为职工代表,但须按照规定的民主程序由职工选举产生。
2023-08-27 11:02:341

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的区别

职工大会一般是全体职工召开的会议;职工代表大会是按照工会法等要求,按照选区、职工比例等选举出的职工代表召开的会议。职工较少的企业可以不搞职工代表大会,直接召开职工大会即可。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职工代表大会是国有企业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1、是听取企业关于经营方针、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生产经营的重大决策、职工培训计划等内容的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2、审议通过集体合同、工资协议、劳动安全卫生协议,并听取履行情况的报告;审议讨论企业奖惩办法、劳动保护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规章制度等问题。而会员(代表)大会审议的内容主要是:1、工会的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工会经费的收支情况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2、工会的重大活动和职工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选举基层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选举出席上级工会代表大会的代表;3、讨论通过罢免、撤换不称职的工会委员会委员、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或出席上级工会代表大会的代表;民主评议工会工作和工会干部;工会委员会提交的其他重大问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三章,工会的权利和义务,第二十条,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违反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工会有权要求纠正,保障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决定的事项,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应当依法办理。
2023-08-27 11:03:352

什么是职工代表大会?

职工该表大会是有职工选举出的代表、行驶民主管理的权力的管理制度
2023-08-27 11:03:492

非公有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什么?

非公有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可结合企业实际,行使下列职权:一是知情参与权。主要是听取和审议经营者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企业重大问题的报告,职工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金缴纳情况的报告,企业实行厂务公开情况的报告,涉及职工根本利益的重大事项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二是审议通过权。审议通过集体合同草案(未获通过的合同条款应重新协商修订);听取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小组对上年度集体合同履行情况的检查报告,经审议提出意见,对本年度集体协商的合同条款提出要求。三是审议否决权。讨论审议企业重要规章制度,如职工奖惩办法、岗位责任制、休息休假、职工培训、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劳动管理制度、加班加点审批制度等。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进行否决,要求经营者重新修订;讨论审议职工生活福利和职工普遍关心的重要问题,对违反法规、政策的内容依法要求纠正。四是选举评议权。对集体协商、工资谈判的职工方代表、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小组负责人、规模较大企业的职工董事、监事选举或罢免;民主推荐市、区、系统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结合“双爱双评”活动对企业经营者、中层管理者进行评议。五是依法监督权。对企业按时为职工交纳养老、医疗、失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等情况进行监督;对经营者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
2023-08-27 11:03:571

单位规章制度和程序和程序中必须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

涉及到员工利益的事项需要经过职工代表大会讨论。 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2023-08-27 11:04:071

职工代表大会法律依据

法律分析:一般国企都会成立,私人企业不强制要求成立,员工可自愿要求成立。大中型企业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其代表人数可根据企业规模大小按一定比例由本单位自定;职工100人以下的小型企业可实行职工大会制度。职代会每届三至五年,每年至少召开两次。特大型企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每年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出席,方可召开。《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对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作了明确规定:“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第三十五条 国有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依照法律规定行使职权。国有企业的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
2023-08-27 11:04:301

职代会通过决议应举手表决还是投票表决

职代会通过决议一般都是举手表决。《企业民主管理规定》第二十条规定,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和表决相关事项,必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经全体职工代表的过半数通过。对重要事项的表决,应当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分项表决。一个企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一项大会决议,表决过程是大会主持人先记下反对这项决议的同志,记下人数,然后弃权的同志举手(记下人数),最后就宣布了表决结果,同意人数超过规定要求,决议通过。扩展资料:《企业民主管理规定》第十八条规定,职工代表大会议题和议案应当由企业工会听取职工意见后与企业协商确定,并在会议召开七日前以书面形式送达职工代表。《企业民主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代表大会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法审议通过的决议和事项具有约束力,非经职工代表大会同意不得变更或撤销。企业应当提请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决定的事项,未按照法定程序审议、通过或者决定的无效。选举、表决需要最大限度地保证其结果是职工代表真实意思的表达。虽然口头表决、鼓掌或举手表决、无记名投票和有记名投票等方式理论上都可以表达民意。但是在完全真实和无所顾忌的程度上是会受各种因素的影响而有所改变的,只有完全无记名的前提下才能真正体现职工代表的真实意愿。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民主管理规定
2023-08-27 11:04:411

工会法职工代表比例占全体职工多少

法律分析:百人以上的企业职代会,职工代表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一般为5%至35%。通常5000人以上的,职工代表一般不少于250人;1000人左右的,职工代表一般不少于100人;一百人以内的,职工代表最低不得少于30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国有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依照法律规定行使职权。国有企业的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
2023-08-27 11:04:561

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为

法律分析: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为三年至五年,具体任期由职工代表大会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职工代表大会可以设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成员由企业工会与职工代表大会各团(组)协商提出候选人名单,经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表决通过。其中,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不少于百分之五十。法律依据:《企业民主管理规定》第十条 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为三年至五年。具体任期由职工代表大会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职工代表大会因故需要提前或者延期换届的,应当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授权的机构决定。
2023-08-27 11:05:061

职代会主席团成员人数要求单数吗

法律分析:职代会主席团成员人数不要求单数。根据国家法律相关规定,职工代表大会可以设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成员由企业工会与职工代表大会各团(组)协商提出候选人名单,经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表决通过。其中,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不少于百分之五十。职工代表大会全体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法律依据:《企业民主管理规定》第十九条 职工代表大会可以设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成员由企业工会与职工代表大会各团(组)协商提出候选人名单,经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表决通过。其中,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不少于百分之五十。
2023-08-27 11:05:301

职工代表会议和职工代表大会区别?

我觉得区别不很大,会议可能就是简明扼要的说一下大家需要知道认识的内容,大会可能隆重一点,时间也比较长一点
2023-08-27 11:05:414

职工代表人数比例规定

职工代表人数比例规定:企业的总工会委员会委员应当由职工代表和工会委员会委员组成,职工代表不得少于委员总数的一半。一、总工会委员会组成。根据《工会法》规定,企业的总工会委员会应当由职工代表和工会委员会委员组成。具体职工代表比例应该是企业总工会委员会委员总数的一半以上。二、职工代表产生方式。职工代表产生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企业选举,即由在岗职工直接选举产生;另一种是工会任命,即由工会委员会任命职工代表产生。职工代表应当以班组、工段、车间、科室等为基本选举单位由职工直接选举产生。规模较大、管理层次较多的企业的职工代表,可以由下一级职工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产生。三、公司规模和职工代表比例。对于不同规模的企业而言,职工代表比例是不同的。具体比例参考《职工代表大会和职工代表会议条例》中相关规定。例如,企业职工总数在50人以下的,应当由全体在岗职工组成职工代表大会;企业职工总数在50人以上,应当选举职工代表。职工代表的构成:职工代表中,直接从事生产、科研、经销(包括班组长)的代表数不得少于代表总数的50%;从事一般管理和专门业务等人员的代表数为代表总数的30%;中层正职以上行政管理人员代表数不得高于代表总数的20%。代表中青年职工和女职工应占适当比例。四、职工代表的义务。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职工自治章程,带头履行公民义务,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2、密切联系职工,及时向公司反映职工的合法意见和建议。3、按时参加职工代表会,依法履行职工代表职责。4、带头执行职工代表会决议,维护职工代表会议的权威。5、积极支持配合公司做好各项工作,动员职工完成公司布置的工作任务。6、监督检查公司工作和村务公开落实情况。
2023-08-27 11:05:522

职代会职工代表比例

法律主观:职工代表比例占全体职工比例各地规定不同,一般为5%至35%,具体可查询当地职工代表大会条例。比如湖南省职工代表中一线职工的比例应当不低于百分之五十,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一般不超过百分之二十。法律客观:《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第十八条 职工代表大会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遇有重大事项,经厂长、企业工会或三分之一以上职工代表的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职工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职工代表过半数通过。
2023-08-27 11:06:331

税法里有说明评估后不稽查吗

应该没有这个说法,纳税评估与税务稽查不是一回事.
2023-08-27 10:57:332

关税的贸易保护成本是什么

二者是同一个意思,即国家在征收了关税后,对经济的保护成本
2023-08-27 10:57:337

陶渊明桃花源记 时代背景

东晋时期 当时政治腐败 官场黑暗
2023-08-27 10:57:345

关于长城的故事10个

嘉峪关城,城墙高9米,还要在城墙之上修建数十座大小不同的楼阁和众多的垛墙,用砖数量之大是非常惊人的,当时,施工条件很差,没有吊运设备,全靠人工搬运。而当时修关城所用的砖,都是在40里以外的地方烧制而成。砖烧好后,用牛车拉到关城之下,再用人工往上背。
2023-08-27 10:57:3515

盆栽果树如何种植 盆栽果树的种植管理和养护

  盆栽果树因容器的容积有限,根系受制约的程度较大,因此必须使有限的盆土具有比自然土肥力高得多,才能维持盆栽植的正常生命活动。  对盆土的要求,以果树种类品种而异。一般要求理化性质好,pH 值要适宜,保肥保水透气渗水。目前常用的盆土,一是天然的营养土,如取自森林中阔叶树下的腐叶土;二是人工配制的营养土。可以就地取材,如煤渣,腐熟的木屑、腐叶土、蛭石、泥碳土及当地肥沃的园土等。具体配制的比例和方法各地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大致配方如下:  ①煤渣 5 份,腐叶土 3 份,厩肥 2 份。  ②木屑 5 份,园土 2 份,厩肥 3 份。  ③园土 1 份,糠灰 0.5 份,厩肥 0.5 份。  ④园土 1 份,泥炭 1 份,糠灰 1 分。  ⑤腐熟马粪 3 分,肥沃田土 3 份,矿土 3 份。  ⑥烂树叶 3 份,厩肥 2 份,黑土 5 份。  ⑦草灰 5 份,田土 2 份,砂土 3 份。  培养土的各种成分混拌均匀后,进行消毒,消灭土壤中的病虫(如苹果的根腐病菌、蛴螬)和杂草种子等。常用的方法是日光曝晒和福尔马林消毒。日光曝晒就是在太阳光下曝晒,并经常翻动研碎,充分受到紫外线的照射消毒灭菌。福尔马林消毒,就是用福尔马林 1 公斤加水 40~50 公斤(加水量根据土的干湿程度而定),均匀洒在 1 立方米的培养土中,再用薄膜密封熏蒸消毒,密闭 2 天,揭开待福尔马林完全挥发后才能上盆栽植果树。另外如有条件用高压蒸气灭菌,高效无毒又理想。此外也可将土放在铁锅中加热,不断翻炒以达到消毒目的。  盆栽果树,以下情况时需要及时换盆。  ①植株大,原有的盆土已不适合植株生长的要求,必须扩大盆土容积,提高根系吸水面积,需要换上较大的盆。  ②多年生植物在盆中生长,年龄较老,根系在盆内交叉生长,互相拥挤,盘根错节,影响新根生长,吸收养分的能力显著减弱,这时需进行换盆,加上适当的肥培管理,根系作适当修剪,起到根系复壮更新,增强树体生长结果。  ③原有盆土经植株长期选择,吸收矿质养分后,使植株呈现缺素症状,或盆土物理性质变劣,通气性变坏,植株生长不良,则可利用原盆更换培养土。  ④发现根系部分有病虫害时,进行根系修整,结合防治病虫进行换盆。  换盆时间,春季、秋季均可进行。秋季应在盆栽果树秋梢停长以后,根系出现第三次生长高峰之前进行。春季,落叶果树在根系第一次开始生长前进行,常绿果树一般在梅雨期进行。  换盆方法:应以不伤根或少伤根为原则。具体操作方法以盆大小而定,盆径小于 40 厘米的,换土时可用左手握住植株基部,右手轻拍盆壁,然后将盆脱开,双手将植株连盆土拔起。如果容器较大,或木桶栽植,最好在 2 天前浇透水,然后用绳束缚树冠,小心横倒缸桶,轻拍缸壁,使盆土与盆壁分离。然后一人用双手紧握缸口,另一人用力拔出植株。  修根:盆栽果树生长几年后,根系老化,密集拥挤,为了保持旺盛生长,每隔 1~2 年结合换盆进行修根。先清理土球,可用竹片轻轻剔除周围旧盆土,然后剪除沿盆壁生长的卷曲根,换上培养土,以复壮根系。大型种植箱一般不换盆,结合秋施基肥,切断部分根系,以利来年新根大量发生。
2023-08-27 10:57:381

庖丁解牛中的成语

游刃有余 目无全牛 踌躇满志 切中肯綮 批郤导窾 新硎初试 官止神行 庖丁解牛 善刀而藏
2023-08-27 10:57:323

会计,容易学吗?

会计不难学,会计的基础知识主要重在理解与记忆,如果想要考取会计初级证书可以看的书有《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两本教材。
2023-08-27 10:57:318

什么叫做自变量、因变量、控制变量?

可从光的反射定律去理解:反射光线,入射光线与法线位于同一平面内;反射光线,入射光线分别位于法线两侧;反射角等于入射角!由此,你可以看出谁是“因”,谁是“果”了!而在物理学中,“因”是自变量,“果”是因变量(因为什么而改变的量)所以,入射角是自变量;反射角是因变量;控制的变量是入射角的度数!understand!
2023-08-27 10:57:302

渭城曲古诗的意思

1、渭城:就是咸阳,现今陕西省咸阳市。2、_:湿润、客舍:旅馆、柳色:柳象征离别。3、阳关:古关名,在甘肃省敦煌西南,由于在玉门关以南,故称阳关,是出塞必经之地。4、意思:渭城早晨一场春雨沾湿了轻尘,客舍周围青青的柳树格外清新。老朋友请你再干一杯饯别酒吧,出了阳关西路再也没有老友人。
2023-08-27 10:57:291

如何治理教育乱收费

什么是中小学乱收费?乱收费表现形式有哪些?  所谓中小学乱收费,是指违反国家和省级人民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擅自出台的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  中小学乱收费的形式名目繁多,花样百出,其表现形式主要有:  一、一些基层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受“利益驱动”影响,通过招收择校生,办特长班、补课班,乱发复习资料,收取借各种名目与学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等,为弥补学校公用经费的不足,也有的为小集体谋取利益。  二、一些基层政府违反规定,擅自立项、超标准收费、扩大收费范围,如通过中小学校向学生征收教育费附加或教育集资,收取建校费、危改费、代课教师工资、工友费、集资修路(桥)、超计划生育罚款、社会治安费、社会抚养费等。  三、一些社会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以学校为市场,以学生为盈利对象,向学校乱摊派、乱罚款和搭车收费,如强行订阅报刊杂志、推销保险、校服、食品和学具等。  据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统计,中小学校自身的乱收费和基层政府以及部门的乱收费和搭车收费金额,约各占乱收费金额的50%左右。近年来,一些地方的政府乱收费行为有所下降,但一些地方的基层政府和部门乱收费和搭车收费行为依然比较突出。  ●群众举报教育乱收费有哪些渠道?哪些部门会受理群众的举报或投诉?  首先,要对教育乱收费进行具体分析,搞清楚什么是乱收费,其属于哪种形式的乱收费。一般意义上讲,我们通常所说的教育乱收费,主要是指中小学乱收费,当然也包括其他各级各类学校的乱收费行为。  教育乱收费行为主要有两类:一类是指学校自身的乱收费。这类问题,可以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或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教育主管部门有责任进行制止和纠正。另一类是指政府行为乱收费或社会上一些部门、企事业单位向学校或通过学校向学生乱收费、各种摊派或搭车收费。这类问题,应向当地政府机关、纪检监察或纠风部门反映,要由政府出面进行制止和纠正。  对教育乱收费行为也可向当地物价等有关部门反映。对群众举报和投诉教育乱收费的问题,有关部门会及时严肃处理。  ●什么是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其主要原则、规定有哪些?  2002年5月,原国家计委、财政部、教育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通知》(计价格[2002]792号),要求各级各类学校都要建立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通知》规定,学校要在校内通过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方式,向学生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内容;各级价格、财政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各级各类学校收费政策与规定以及调整情况,并督促学校做好教育收费公示工作。各级各类学校都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及范围等。禁止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乱收费行为通过公示“合法化”。  ●什么是“校务公开”制度?实行校务公开起到了哪些积极作用?  校务公开包括校内事务和校外事务的公开。校内事务,如学校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教学管理、财务、后勤、职称评定、评模选优、住房分配等向广大教职工和学生公开,可以促进学校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学校决策的正确性与办事的公正性。校外事务,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支出等,招生政策与规定、入学条件、录取结果等通过设立公开栏、收费卡、召开家长会或校园网络、《招生章程》等方式,向社会和学生及其家长公开,可以进一步规范学校的管理,促进依法办学、依法收费。  实行校务公开,是当前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中一项重要监督措施,也是促进各级各类学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校务公开确实密切了党群关系、师生关系,以及教育部门与广大群众的关系;完善了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增强了学校领导依法治校、从严治教、规范管理的自觉性;激发了广大教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和民主参与意识;增进了沟通与理解,化解了矛盾,促进了学校与社会的稳定;有助于提高学校管理水平,把招生行为、收费行为逐步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校务公开被群众誉为“阳光工程”,得到了广大群众和教职工的称赞。  ●教育系统开展行风评议有何意义、作用?  开展行风评议是教育系统加强行风建设、树立良好形象、改善和优化教育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行风评议一般由政府牵头组织,各级教育、纠风、人大、政协、新闻等部门和单位参加。重点是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如招生考试、收费、师德师风等。评议活动一般分为自检自评、群众评议、集中整改、总结提高四个阶段。  开展行风评议,能进一步规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从政行为,规范各级各类学校的办学行为;能大力提高各级干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广大教职工廉洁自律意识、服务意识和职业道德意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能进一步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完善约束机制;能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目前,全国大多数省、区、市的教育系统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已开展此项工作。从实际效果看,开展评议活动对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开展教育收费规范学校活动有何意义、作用?  开展“教育收费规范学校活动”,是近年来江苏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中创造的新鲜经验。主要由省级物价部门和教育部门联合对全省中小学收费行为进行验收评估,要求所有省、市重点中学、实验小学、示范初中、模范中学必须为治理教育乱收费作出示范。并且不搞“终身制”,已达标的学校如出现乱收费问题,则予以降级、摘牌。  开展此项活动的积极意义在于,教育部门在整治教育乱收费行为、加大处罚力度的同时,建立一种新的激励机制,并将之运用到每一所学校,推动学校进一步加强收费规范管理。  从实践看,自2002年开始,迄今已取得了初步效果。在专项治理上,它有助于把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工作落实到每一所学校;在规范收费上,有助于调动学校的积极因素,促进其增强自律意识;在监督上,引入教育系统以外的监督,有助于保证活动的质量;在制度建设上,有助于建立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长效机制。如江苏省常州市已命名10所学校为“教育收费规范学校”,对其他学校起到了示范作用。  ●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有哪些内容、意义和作用?  为落实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的要求,由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牵头,监察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计署和新闻出版总署等七部委参加,于2003年5月19日建立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制度。部际联席会议下设联络组和办公室,在教育部办公。联络组由各成员单位派出的司局级干部组成;办公室由各成员单位派出工作人员组成,实行集中办公。  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使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有了组织保障和统一指导。它的建立,能充分发挥各方面的作用,从根本上对教育乱收费进行综合治理,有利于深入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标志着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已经形成齐抓共管态势。  从实践看,自部际联席会议建立以来,全国各地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6月26日,国务院七部委召开治理教育乱收费电视电话会议,对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进行部署,随后在长春、贵阳、南昌召开了3个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汇报会,进行督促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迅速行动,也相应组成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加大了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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