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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规定职工代表大会所能表决的重大事项有哪些?

2023-08-29 23:4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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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

劳动合同法中主要涉及以下两项:

1、变更重大规章制度。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2、订立集体合同

第五十一条 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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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代表大会所拥有的权利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参加民主管理活动、对企业行政领导人员的评议和质询、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参加职工代表大会,企业支付劳动报酬。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在职工代表大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2、参加民主管理活动有权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组织的民主管理活动,对企业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的检查。3、对企业行政领导人员的评议和质询有权参加对企业行政领导人员的评议和质询。4、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职工代表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5、参加职工代表大会,企业支付劳动报酬职工代表在法定时间内依法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组织的各项活动,企业应当正常支付职工代表劳动报酬,不得降低其工资和其他福利待遇。职工代表的义务:1、遵守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提高自身素质,积极参与企业民主管理。2、依法履行职工代表职责,听取职工对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以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的意见和要求,并客观真实地向企业反映。3、参加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执行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完成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工作。4、向选举单位的职工报告参加职工代表大会活动和履行职贵情况,接受职工的评议和监督。5、保守企业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2023-08-27 10:54:461

简述职工代表大会与股东大会(股东会)的区别。

【答案】:职工代表大会,简称职代会(在有的中小企业则为职工大会),是指由经过职工民主产生的职工代表组成的,代表全体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是企业实行职工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职代会具有不同于股东大会(股东会)的法律性质。主要区别在于:(1)性质不同。股东大会(股东会)是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其成员为企业的投资者;而职代会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除股份合作企业为企业权力机构外),其成员为企业的劳动者。(2)权限不同。股东大会 (股东会)拥有对企业重大事项的决策权,其行使职权的行为在企业内具有最高效力;而职代会所拥有的是代表全体职工对企业管理事务的参与权,其行使职权的行为在企业内一般不具有最高效力。(3)议事范围不同。凡是直接涉及投资者根本利益而不直接涉及职工利益的事项,一般为股东大会(股东会)的议事对象;凡是直接涉及职工利益而不直接涉及投资者利益的事项,一般为职代会的议事对象。(4)立场不同。股东大会(股东会)代表和维护投资者利益,其行为目标主要是利润最大化;而职代会代表和维护全体职工利益,其行为目标主要是职工收入和福利最大化。
2023-08-27 10:56:221

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

法律分析:基层工会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或者五年。各级地方总工会委员会和产业工会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法律依据】:《中国工会章程》 第二十五条 工会基层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具体任期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决定。任期届满,应当如期召开会议,进行换届选举。在特殊情况下,经上一级工会批准,可以提前或者延期举行。工会基层委员会的基本任务是:(一)执行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主持基层工会的日常工作。(二)代表和组织职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和其他形式,参加本单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企业、事业单位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三)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建立协商制度,协商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帮助和指导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签订劳动合同,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签订集体合同或者其他专项协议,并监督执行。(四)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等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好先进生产(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五)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鼓励支持职工学习文化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办好工会文化、教育、体育事业。(六)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协助和督促行政方面做好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工作,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改善职工生活。依法参与劳动安全卫生事故的调查处理。(七)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同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女职工的现象作斗争。(八)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建立和发展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会员的发展、接收、教育和会籍管理工作。(九)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资产和工会的企业、事业
2023-08-27 10:56:301

如何理解职工代表大会?

是职工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它是我国企业领导制度的组成部分。接现行有关法律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集体所有制企业表大会是企业的权力机构。他们具有不同程度的审议企业重大决策、评议监督选举企业领导、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权力。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这种职工民主管理的最基本的组织,由社会主义企业民主管理的内容所决定的。职工代表大会有严格的组织制度和工作程序,如:职工代表大会接受企业党的基层委员会的思想政治领导,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积极支持厂长行使生产经营管理决策活动的指挥权;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必须由职工直接民主选举产生;一般每年召开两次会议,遇有特殊情况,经三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开会议;召开会议时,必须由全体代表民主选举出主席团,由主席团主持会议;决定问题时,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它的工作机构是基层工会委员会,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工会委员会主持日常工作。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对企业生产经营计划等重大问题有审议通过权;对职工收入分配的重大问题和重要规章制度有审议通过权;对职工生活福利方面的重大问题有审议决定权;对行政领导干部有评议、监督和奖惩建议权;对厂长(经理)有推荐或选举权。
2023-08-27 10:56:371

职工代表在职工代表大会上拥有什么等权利

职工代表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参会代表,他们在职工代表大会上享有下列权利:1、提出议案:职工代表有权向职工代表大会提交提案,对公司的经济、技术、管理和工作条件等问题提出建议,并对公司的重大决策提出意见;2、表决权:职工代表有表决权,对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有投票权,对公司的经营和管理问题进行讨论和表决;3、监督权:职工代表有监督权,可以监督公司的经营和管理情况,对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4、表达权:职工代表有表达权,可以代表职工表达意见和诉求,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5、参与权:职工代表有参与权,可以参与公司的经营和管理决策,提出建议和意见。职工代表在职工代表大会中的具体规定:1、职工代表的产生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和企业章程的规定,通过选举、推荐或者其他方式产生;2、职工代表应当是企业内的在职职工,具有选举或者推荐资格;3、职工代表有参加职工代表大会的权利,有表达职工意见和提出建议的权利,有行使表决权的权利;4、职工代表应当履行职工代表大会赋予的职责,维护职工利益,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积极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和决策;5、职工代表大会的程序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和企业章程的规定,有序进行,确保代表民主表达意见、决策合法有效;6、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内职工的民主组织,应当审议企业重大事项,如企业发展战略、经营计划、财务预算、人事任免等,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综上所述,职工代表在职工代表大会中的行为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不得损害企业和职工的利益。同时,企业应当保障职工代表的权利,如保障职工代表的言论自由、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三十五条 国有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依照法律规定行使职权。国有企业的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
2023-08-27 10:56:441

职工代表大会应当有出席

职工代表大会应当有工会主席出席。并且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才能举行。本题考查企业民主管理知识。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遇有企业改革、生产经营重大调整、裁员等重大事项,应当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专题会议。
2023-08-27 10:56:521

简述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的职权。

(1)审议建议权。对企业生产经营重大决策事项进行审查、咨询和建议,如对生产计划、资金使用、重大技术引进与改造、财务预决算方案等提出意见或建议,并作出相关决议。通过职工大会的审议使企业重大生产决策建立在科学、民主的基础之上。(2)审议通过权。对企业事关职工切身权利的重大事项,如工资、劳动安全卫生、相关管理规则等进行审查、讨论,并作出同意或否决的决议,从而维护和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3)审议决定权。对企业非直接生产经营而是属于职工利益的事项进行审议,并作出决定,交由企业执行,如职工福利事项等。(4)评议监督权。评议监督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并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5)推荐选举权。根据企业所有者的决定,民主推荐企业经营者或民主选举经营者。
2023-08-27 10:57:121

职工代表大会应当有几分之几以上的代表出席才能举行

三分之二。根据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三十条规定,职工代表大会应当有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才能举行。如果职工代表大会未按照规定举行,可以由上一级工会或者有关方面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2023-08-27 10:57:211

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有哪些?

国有独资或控股企业的产权转让,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应当听取标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对职工安置等事项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明确规定,职代会共有五项职权:——审议建议权:听取和审议厂长关于企业的经营方针、长远规划、年度机会。几倍建设方案、重大技术改造方案、职工培训计划、留用资金分配和使用方案、承包和租赁经营责任制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审查同意或否决权:审查同意或否决企业的工资调整方案、奖金分配方案、劳动保护措施、奖惩办法以及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审议决定权:审议决定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职工住宅分配方案和其他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评议监督权:评议、监督企业各级行政领导干部,提出奖惩和任免建议;——选举(厂长)权:根据政府主管部门的决定选举厂长,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你可以联系一家叫君茂律师事务所的企业。他们是主要做这个方面的。
2023-08-27 10:57:321

职工代表大会的职工代表中应当有哪些

有由职工选举产生的本单位职工代表、本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代表、本单位的中层管理人员代表、本单位的政府监督部门派出的代表、本单位的其他有关单位及社会团体派出的代表。这样的组成可以充分考虑各方面的利益,使职工代表大会的决策更加客观、公正。职工代表大会是中国劳动法规定的一种基层民主组织形式,旨在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和谐稳定发展。
2023-08-27 10:57:401

职工代表大会所行使的权力是什么

(一)审议和批准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二)审议和批准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的经费收支情况报告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三)修改中国工会章程。(四)选举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法律依据:《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第七条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听取和审议总经理关于企业发展的工作报告、公司经营计划、公司重大投资、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因资本运作与公司发生关联的事项的"报告;对公司重要的规章制度的制订修改、公司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年度职工培训、职工薪酬、职工生活福利等,行使审议、建议、决定的职权。二、审议通过公司内部分配方案、劳动保护费用、措施和改善劳动条件的方案,奖惩办法以及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三、审议决定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及其它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四、公司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进行述职述廉并接受职工代表的评议监督。五、推选职工代表参加董事会、监事会,并听取其汇报。职工代表大会有权撤换参加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职工代表。六、签订公司年度《集体合同》。
2023-08-27 10:57:471

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的区别

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的区别如下:1、所属阶段不同工会筹备金是用于筹建工会工作的,在未建立工会的的但具备设立工会组织条件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经济组织阶段。工会经费则是公司成立了工会,规定比例提取工会经费;2、从属规定制度不同。职工二百人以上的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可以设专职工会主席。工会专职工作人员的人数由工会与企业、事业单位协商确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选举组织员一人,组织会员开展活动。女职工人数较多的,可以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在同级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女职工人数较少的,可以在工会委员会中设女职工委员。会费一般都是上缴40%到上级工会主管部门,惯例年底上级工会组织会返还你一小部分,剩余的60%就是企业工会的使用经费了。百人以上的企业职代会,职工代表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一般为5%至35%。通常5000人以上的,职工代表一般不少于250人;1000人左右的,职工代表一般不少于100人;一百人以内的,职工代表最低不得少于30人。工会法是要求每个企业都建立工会的,虽然不强制,但是如今每年区总工会、市总工会都会布置下名额,要求未建立工会的单位建立起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二条 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的经费。《中国工会章程》第三十七条 未成立工会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按工资总额的2%向上级工会拨缴工会建会筹备金。
2023-08-27 10:58:141

职工代表大会属于什么

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职工代表大会是国有企业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2023-08-27 10:58:341

我国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包括

法律分析: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包括:(一)审议和批准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二)审议和批准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的经费收支情况报告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三)修改中国工会章程。(四)选举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 法律依据:《企业民主管理规定》 第二十八条 职工代表享有下列权利:(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组织的民主管理活动;(三)对企业领导人员进行评议和质询;(四)在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企业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023-08-27 10:58:441

开职代会的时候职工可以任意上台发表意见吗

在遵规守纪的前提下是可以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对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作了明确规定:“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这个规定表达了以下含义: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职工代表大会同企业民主管理的其它形式比较,具有代表性强、职责明确、组织健全、工作范围广泛、易于操作等特点,能够全面体现民主管理的基本要求,为广大职工所熟悉和接受。
2023-08-27 10:58:561

职工代表大会

根据今年2月中纪委、中组部、国务院国资委、监察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联联合制定的《企业民主管理规定》的规定:一、职工代表大会性质第三条:“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下同)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是企业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二、职工代表大会职权第十三条 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听取企业主要负责人关于企业发展规划、年度生产经营管理情况,企业改革和制定重要规章制度情况,企业用工、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签订履行情况,企业安全生产情况,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情况等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审议企业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的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二)审议通过集体合同草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费缴纳比例和时间的调整方案,劳动模范的推荐人选等重大事项;(三)选举或者罢免职工董事、职工监事,选举依法进入破产程序企业的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中的职工代表,根据授权推荐或者选举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四)审查监督企业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规章制度情况,民主评议企业领导人员,并提出奖惩建议;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第十四条 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除按第十三条规定行使职权外,行使下列职权:(一)听取和审议企业经营管理主要负责人关于企业投资和重大技术改造、财务预决算、企业业务招待费使用等情况的报告,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企业公积金的使用、企业的改制等方案,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二)审议通过企业合并、分立、改制、解散、破产实施方案中职工的裁减、分流和安置方案;(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规定的其他职权。
2023-08-27 10:59:311

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为

法律分析: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为三年至五年,具体任期由职工代表大会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职工代表大会可以设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成员由企业工会与职工代表大会各团(组)协商提出候选人名单,经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表决通过。其中,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不少于百分之五十。法律依据:《企业民主管理规定》第十条 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为三年至五年。具体任期由职工代表大会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职工代表大会因故需要提前或者延期换届的,应当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授权的机构决定。
2023-08-27 10:59: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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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职工代表占职工总数的5%至10%。代表的比例构成是:工人代表占50%;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占50%;男女职工代表占一定比例。职工代表每三年或五年改选一次,与工会会员代表选举同时进行,可以连选连任。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法律依据:《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七条 职工代表以科室、班组为单位,由职工直接选举产生,凡是本院职工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职工代表由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人代表构成,一般占全院职工总数的10%-15%。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应占代表总数的50%以上,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不超过代表总数的25%,青年职工、女职工和民主党派职工应占适当比例。医院党、政、工、团主要负责人和医院工会委员会委员一般应为职工代表,但须按照规定的民主程序由职工选举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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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7 11:00:491

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有哪些?

国有独资或控股企业的产权转让,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应当听取标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对职工安置等事项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明确规定,职代会共有五项职权:——审议建议权:听取和审议厂长关于企业的经营方针、长远规划、年度机会。几倍建设方案、重大技术改造方案、职工培训计划、留用资金分配和使用方案、承包和租赁经营责任制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审查同意或否决权:审查同意或否决企业的工资调整方案、奖金分配方案、劳动保护措施、奖惩办法以及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审议决定权:审议决定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职工住宅分配方案和其他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评议监督权:评议、监督企业各级行政领导干部,提出奖惩和任免建议;——选举(厂长)权:根据政府主管部门的决定选举厂长,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你可以联系一家叫君茂律师事务所的企业。他们是主要做这个方面的。
2023-08-27 11:01:021

什么叫职代会联席会议

(一)企业职工代表的人数比例   企业职工代表的人数比例是指企业职工代表人数与企业职工人数之比。确定企业职工代表人数比例必须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只有比例定得适宜,才有利于职工代表开展活动,更好地发挥职工代表的作用。比例定得过大,开会脱产人数太多,势必影响生产;比例定得过小,则不利于全面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不利于集思广益。根据一些企业的实践,职工代表的人数一般占职工总数的5%-20%为宜。大型企业职工人数多,其职工代表的人数比例可小于5%。实行厂、车间、班组三级民主管理的企业,车间职代会职工代表的比例,一般占车间职工总数的15%-20%。这只是就一般情况而言,具体确定多大比例适合,则要看企业的实际需要。   (二)企业职工代表的构成   企业职工代表的构成是指代表中各类人员所占的比例。企业职工代表应具有广泛性、代表性,但工人代表应占主体。《国营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规定:“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应有工人、科技人员、管理人员、领导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其中工人代表一般不得少于职工代表总数的百分之六十。”《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规定:“企业和车间、科室行政领导干部一般为职工代表总数的五分之一。”以上规定表明,在职工代表构成中普通职工代表须占多数,只有做到这一点,才能保证工人的职代会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工人代表参政议政的作用,充分反映占企业职工大多数的工人群众的意愿,使职代会切实成为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此外,随着企业现代化程序的不断提高,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人数增加、地位作用增强,为了吸收有经验的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参加职工代表大会,根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规定,可以在企业或者车间范围内,经过民主协商,推选一部分职工代表。至于青年职工或女职工多的企业,应适当增加其职工代表的比例。   根据有关规定,职工代表是由职工直接选举产生的,因此,在选举代表时,就应当恰当地分配职工代表的名额,提出各选举单位各类人员的限额,以使企业选出的职工代表构成合理,各类人员都保持有适当的比例。当然也要注意不能因此要求职工选举他们不愿选的人当代表。
2023-08-27 11:01:233

职工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区别

法律分析:职工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区别在于特征、属性、组成的不同:1、特征的不同。职工大会:职工代会具有广泛的群众性和代表性。职工大会是来自各个方面的代表所组成的。这种广泛的群众性和代表性,使它比其他民主管理形式有着更坚实的群众基础。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有法定的权威性,并且职工代表大会是国有企业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2、属性的不同。职工大会:职工行使民主监督权力的机构。职工代表大会: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3、组成的不同。职工大会:公司企业全体职工,并且职工大会每届三至五年,每年至少召开两次。职工代表大会:企业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其代表人数可根据企业规模大小按一定比例由本单位自定。企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每年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出席,方可召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第一条 为保障工会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确定工会的权利与义务,发挥工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的作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 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第三条 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
2023-08-27 11:01:331

解除劳动合同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比例

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制度  第十二条 公司按照“100人以上的企业应当建立职工代表大会。100人以上不足1000人的企业,职工代表人数按照20人至50人确定;1000人以上不足1万人的企业,职工代表人数按照50人至100人确定;1万人以上的企业,职工代表人数不少于100人。”的规定确定代表人数。  第十三条 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5年,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  职工代表大会由会议选举的主席团主持。  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遇有重大事项,经企业管理机构、工会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职工代表提议,应当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临时会议。  第十四条 职工代表大会根据需要可以设立若干职工代表团(组)、专门委员会或者专门小组,负责办理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事项。  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事项由企业工会组织召集职工代表团(组)长和专门委员会或者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并提请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确认。  第十五条 企业工会组织应当在职工代表大会召开15日前将会议议题通知职工代表。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职工代表提案的落实情况应当向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第十六条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和审议通过重大事项,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一般事项也可以采用其他方式表决,均须经企业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通过。  第十七条 职工代表大会应当建立健全工作程序、考核、检查、奖惩以及档案管理制度。  第四章 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  第十八条 听取企业关于经营管理情况、职工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企业制定规章制度情况以及履行集体合同等情况的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九条 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审议通过或者否决集体合同草案、工资集体协议草案以及劳动安全卫生措施计划;  第二十条 监督企业实施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集体合同的情况;(四)选举、罢免职工监事以及参加平等协商的职工方代表;(五)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经企业与企业工会组织协商确定需要由职工代表大会行使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一条 依法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的事项而未提交审议的,企业就该事项作出的决定无效。  职工代表大会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法决定的事项,非经职工代表大会同意不得变更。  第二十二条 职工代表大会依法作出的决议、决定对企业以及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企业以及全体职工应当严格执行。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如与上级规定有抵触时则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二0一一年七月一日起实行。 综上所述,一般性质的开除员工或者解雇员工是不需要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一般单位的人事部门或者劳动调解委员会就可以解决,按照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来调解。
2023-08-27 11:01:442

企业事业单位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什么机构

法律分析:企业事业单位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监督机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第十条 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选举组织员一人,组织会员开展活动。女职工人数较多的,可以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在同级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女职工人数较少的,可以在工会委员会中设女职工委员。企业职工较多的乡镇、城市街道,可以建立基层工会的联合会。县级以上地方建立地方各级总工会。同一行业或者性质相近的几个行业,可以根据需要建立全国的或者地方的产业工会。全国建立统一的中华全国总工会。
2023-08-27 11:01:521

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一届有几次会议

应该至少每年召开1次,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要多少次。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职工代表大会是国有企业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2023-08-27 11:02:021

职代会主席应由谁担任

上届工会主席,或主席团推选。
2023-08-27 11:02:223

职工代表人数比例规定

法律分析:职工代表占职工总数的5%至10%。代表的比例构成是:工人代表占50%;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占50%;男女职工代表占一定比例。职工代表每三年或五年改选一次,与工会会员代表选举同时进行,可以连选连任。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法律依据:《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七条 职工代表以科室、班组为单位,由职工直接选举产生,凡是本院职工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职工代表由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人代表构成,一般占全院职工总数的10%-15%。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应占代表总数的50%以上,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不超过代表总数的25%,青年职工、女职工和民主党派职工应占适当比例。医院党、政、工、团主要负责人和医院工会委员会委员一般应为职工代表,但须按照规定的民主程序由职工选举产生。
2023-08-27 11:02:341

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的区别

职工大会一般是全体职工召开的会议;职工代表大会是按照工会法等要求,按照选区、职工比例等选举出的职工代表召开的会议。职工较少的企业可以不搞职工代表大会,直接召开职工大会即可。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职工代表大会是国有企业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1、是听取企业关于经营方针、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生产经营的重大决策、职工培训计划等内容的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2、审议通过集体合同、工资协议、劳动安全卫生协议,并听取履行情况的报告;审议讨论企业奖惩办法、劳动保护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规章制度等问题。而会员(代表)大会审议的内容主要是:1、工会的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工会经费的收支情况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2、工会的重大活动和职工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选举基层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选举出席上级工会代表大会的代表;3、讨论通过罢免、撤换不称职的工会委员会委员、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或出席上级工会代表大会的代表;民主评议工会工作和工会干部;工会委员会提交的其他重大问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三章,工会的权利和义务,第二十条,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违反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工会有权要求纠正,保障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决定的事项,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应当依法办理。
2023-08-27 11:03:352

什么是职工代表大会?

职工该表大会是有职工选举出的代表、行驶民主管理的权力的管理制度
2023-08-27 11:03:492

非公有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什么?

非公有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可结合企业实际,行使下列职权:一是知情参与权。主要是听取和审议经营者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企业重大问题的报告,职工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金缴纳情况的报告,企业实行厂务公开情况的报告,涉及职工根本利益的重大事项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二是审议通过权。审议通过集体合同草案(未获通过的合同条款应重新协商修订);听取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小组对上年度集体合同履行情况的检查报告,经审议提出意见,对本年度集体协商的合同条款提出要求。三是审议否决权。讨论审议企业重要规章制度,如职工奖惩办法、岗位责任制、休息休假、职工培训、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劳动管理制度、加班加点审批制度等。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进行否决,要求经营者重新修订;讨论审议职工生活福利和职工普遍关心的重要问题,对违反法规、政策的内容依法要求纠正。四是选举评议权。对集体协商、工资谈判的职工方代表、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小组负责人、规模较大企业的职工董事、监事选举或罢免;民主推荐市、区、系统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结合“双爱双评”活动对企业经营者、中层管理者进行评议。五是依法监督权。对企业按时为职工交纳养老、医疗、失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等情况进行监督;对经营者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
2023-08-27 11:03:571

单位规章制度和程序和程序中必须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

涉及到员工利益的事项需要经过职工代表大会讨论。 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2023-08-27 11:04:071

职工代表大会法律依据

法律分析:一般国企都会成立,私人企业不强制要求成立,员工可自愿要求成立。大中型企业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其代表人数可根据企业规模大小按一定比例由本单位自定;职工100人以下的小型企业可实行职工大会制度。职代会每届三至五年,每年至少召开两次。特大型企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每年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出席,方可召开。《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对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作了明确规定:“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第三十五条 国有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依照法律规定行使职权。国有企业的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
2023-08-27 11:04:301

职代会通过决议应举手表决还是投票表决

职代会通过决议一般都是举手表决。《企业民主管理规定》第二十条规定,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和表决相关事项,必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经全体职工代表的过半数通过。对重要事项的表决,应当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分项表决。一个企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一项大会决议,表决过程是大会主持人先记下反对这项决议的同志,记下人数,然后弃权的同志举手(记下人数),最后就宣布了表决结果,同意人数超过规定要求,决议通过。扩展资料:《企业民主管理规定》第十八条规定,职工代表大会议题和议案应当由企业工会听取职工意见后与企业协商确定,并在会议召开七日前以书面形式送达职工代表。《企业民主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代表大会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法审议通过的决议和事项具有约束力,非经职工代表大会同意不得变更或撤销。企业应当提请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决定的事项,未按照法定程序审议、通过或者决定的无效。选举、表决需要最大限度地保证其结果是职工代表真实意思的表达。虽然口头表决、鼓掌或举手表决、无记名投票和有记名投票等方式理论上都可以表达民意。但是在完全真实和无所顾忌的程度上是会受各种因素的影响而有所改变的,只有完全无记名的前提下才能真正体现职工代表的真实意愿。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民主管理规定
2023-08-27 11:04:411

工会法职工代表比例占全体职工多少

法律分析:百人以上的企业职代会,职工代表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一般为5%至35%。通常5000人以上的,职工代表一般不少于250人;1000人左右的,职工代表一般不少于100人;一百人以内的,职工代表最低不得少于30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国有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依照法律规定行使职权。国有企业的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
2023-08-27 11:04:561

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为

法律分析: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为三年至五年,具体任期由职工代表大会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职工代表大会可以设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成员由企业工会与职工代表大会各团(组)协商提出候选人名单,经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表决通过。其中,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不少于百分之五十。法律依据:《企业民主管理规定》第十条 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为三年至五年。具体任期由职工代表大会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职工代表大会因故需要提前或者延期换届的,应当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授权的机构决定。
2023-08-27 11:05:061

职代会主席团成员人数要求单数吗

法律分析:职代会主席团成员人数不要求单数。根据国家法律相关规定,职工代表大会可以设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成员由企业工会与职工代表大会各团(组)协商提出候选人名单,经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表决通过。其中,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不少于百分之五十。职工代表大会全体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法律依据:《企业民主管理规定》第十九条 职工代表大会可以设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成员由企业工会与职工代表大会各团(组)协商提出候选人名单,经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表决通过。其中,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不少于百分之五十。
2023-08-27 11:05:301

职工代表会议和职工代表大会区别?

我觉得区别不很大,会议可能就是简明扼要的说一下大家需要知道认识的内容,大会可能隆重一点,时间也比较长一点
2023-08-27 11:05:414

职工代表人数比例规定

职工代表人数比例规定:企业的总工会委员会委员应当由职工代表和工会委员会委员组成,职工代表不得少于委员总数的一半。一、总工会委员会组成。根据《工会法》规定,企业的总工会委员会应当由职工代表和工会委员会委员组成。具体职工代表比例应该是企业总工会委员会委员总数的一半以上。二、职工代表产生方式。职工代表产生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企业选举,即由在岗职工直接选举产生;另一种是工会任命,即由工会委员会任命职工代表产生。职工代表应当以班组、工段、车间、科室等为基本选举单位由职工直接选举产生。规模较大、管理层次较多的企业的职工代表,可以由下一级职工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产生。三、公司规模和职工代表比例。对于不同规模的企业而言,职工代表比例是不同的。具体比例参考《职工代表大会和职工代表会议条例》中相关规定。例如,企业职工总数在50人以下的,应当由全体在岗职工组成职工代表大会;企业职工总数在50人以上,应当选举职工代表。职工代表的构成:职工代表中,直接从事生产、科研、经销(包括班组长)的代表数不得少于代表总数的50%;从事一般管理和专门业务等人员的代表数为代表总数的30%;中层正职以上行政管理人员代表数不得高于代表总数的20%。代表中青年职工和女职工应占适当比例。四、职工代表的义务。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职工自治章程,带头履行公民义务,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2、密切联系职工,及时向公司反映职工的合法意见和建议。3、按时参加职工代表会,依法履行职工代表职责。4、带头执行职工代表会决议,维护职工代表会议的权威。5、积极支持配合公司做好各项工作,动员职工完成公司布置的工作任务。6、监督检查公司工作和村务公开落实情况。
2023-08-27 11:05:522

职代会职工代表比例

法律主观:职工代表比例占全体职工比例各地规定不同,一般为5%至35%,具体可查询当地职工代表大会条例。比如湖南省职工代表中一线职工的比例应当不低于百分之五十,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一般不超过百分之二十。法律客观:《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第十八条 职工代表大会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遇有重大事项,经厂长、企业工会或三分之一以上职工代表的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职工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职工代表过半数通过。
2023-08-27 11:06:331

什么叫做道德绑架

就是一群道德低下的人总想教别人怎么当圣人
2023-08-27 10:59:089

农场果树种植方法 基本农田栽果树

1、首先,你得选好树苗,一定要选刚出土的树苗,新鲜容易活。 2、然后,为了防止将来树子长得过高或者不发枝,在种树前就把树苗剪枝了。不要心痛,因为剪了后还会发更多的新树叶出来。 3、再然后,挖坑时要挖深一点,挖宽一点,方便种树。 4、其次,往坑里倒水。吸水的坑如果倒水进去没有积水就多倒点,待有点积水后在坑里不停的用锄头在坑里使劲搅拌,让坑里的水补粘稠,成稀泥状态。注意,这一步是非常非常重要的,种树能不能活很大一部分原因就在于此。因为树根需要的水分这几天都通用从这团泥团中吸取。 5、最后,把树根插进泥团中里,再把泥巴把坑填好了。
2023-08-27 10:59:091

会计都要学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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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7 10:59:109

请教关于木结构古建防雷接地的问题

古建筑防雷,这是个非常有意思的话题!也是中国古人嘲笑现代科学的地方!主要体现在,中国很多古建筑多少年都没事,做了防雷措施反而引起火灾。具体原因是,中国古建筑多是木结构(不管是楼还是塔),周围多有几百年的高树,可以在雨天引雷,并且雷电流远离古建筑。而防雷工程,其实应该是引雷工程,在建筑物上施工。从而引雷击在防雷系统上,以致增加了感应电流危害或地线反击危害。当这危害发生时,由于古建筑多是木结构,反而容易起火。当然,并不是说防雷工程没用。而是说,在古建筑防雷上,不但要考虑直击雷,也要考虑感应雷,甚至接地反击问题。由于可能出现的雷电火花,就得考虑下距离(与木结构)的问题了。也许,就算古高树没了,考虑下在旁边树根高避雷针,也是个好的办法哦。
2023-08-27 10:59:101

第四届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有用吗

有用。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对于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培育全社会应急法治意识,推动应急管理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2023-08-27 10:59:101

如何在中职班主任工作中做好学生德育工作

中等职业学校德育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道德、法律和心理健康的教育。它是中等职业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智育、体育、美育等相互联系,彼此渗透,密切协调,对学生健康成长成才和学校工作具有重要的导向、动力和保证作用。由此可见,德育是“树人工程”的基础,是中职教育的灵魂。班主任是德育工作的一线工作者,是班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是和学生接触最密切的人,也是学生在校期间最信赖的人,他对学生的品德形成、人格塑造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就目前中职学校的现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是学校的生存之本。而学生管理则是影响教育教学质量提高的重要因素之一。作为一名中职学校的班主任,关于德育工作我从如下四个方面进行了探索和尝试。一、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应该是所有从事中职教育工作者共同思考的问题。什么是良好的行为习惯呢?简单的说,良好的行为习惯就是被社会认可的、有利于个体人健康成长的正确行为。就学校教育而言,良好的行为习惯就具体体现在学生守则与日常行为规范上面。能正确理解学生守则与日常行为规范的内涵,是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前提条件。从目前中职学生的现状来看,对良好行为习惯的内涵不能正确认识的问题,已经是非常严重的问题了。为此,对教育工作者来说,首先应该全面了解学生守则与日常规范的真正内涵。再结合自己对抽象的思想品德教育部分应该尽量予以具体化形象化。对学生方面来说,应努力培养其认识问题的高度与自觉性。将文字化的内容内化为自己的实际行动。使师生双方都能在教育过程中,做到目标明确,有的放矢,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习惯养成教育没有模式,我认为顺势引导,督查强化较为重要。在此过程中,不可忽视家长的作用,与家长多沟通,多配合,学生就会在家校两方力量作用下,由被迫行动转成主动行动,再到习惯行动,日复一日,良好的习惯就养成了。二、在中职学校应加强安全和法制教育。做好学生安全工作,是包括学生本人、学校、家庭、政府在内的全社会的责任。任何一方的疏忽失误,都将形成学生安全工作环节的断链,给学生安全埋下隐患,甚至造成实际损害。我们认为,要有效防范学生人身安全事故发生,必须将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法制化。通过法制、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学校、家庭和社会的法制、安全意识,为防范学生安全事故奠定基础。中职教育承担着建设和谐社会与创建创新型国家的重要使命。社会对于高素质劳动者的需求,也为中职教育带来了发展的机遇。面对着这一机遇,中职学校教育工作中尚有大量的薄弱环节有待提升,其中,法制教育就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内容。当前,我国的职校生大多是未成年人,尽管各中等职业学校普遍设置了德育课程,但职校生在有限的课堂学习中所获得的法律知识毕竟较为有限。再加上部分学校对于职校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与法律教育形式过于单调,内容显得僵化,而且针对性不够强,由此而造成一部分职业学校的法律教育成效不佳。因为受到传统应试教育以及就业观念等影响,中职生们大多注重于专业课学习,但是对于法制类课程却尚未得到充分重视。因为没有真正做到防微杜渐,导致少数学生的自觉性变得愈来愈差,其自我控制的能力也变得愈来愈薄弱,十分容易突破道德之底线,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另外这个年龄阶段的中职生有较强的自我表现要求,这个自我表现有时就外化为义气。“打群架”,他认为是为朋友两肋插刀,我在处理这个问题时,结合了法制教育。作为班主任,应给予他们适时的关怀,贴心的教育,把曾经迷失方向或正处于迷茫中的学生引领向美好的未来。学生的安全教育,必须坚持预防为主,教育优先,同时不断提高学生对自身安全健康的关注度。三、注意心理健康教育,抓好德育上的衔接。心理健康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学生乐观向上的心理品质,促进学生人格的健全发展;培养学生的职业兴趣和敬业乐群的心理品质,提高应对挫折、匹配职业、适应社会的能力;一个人心理素质的优良与否,直接决定其各项能力和潜力能否充分地得到发挥,从而决定一个人能否成功。造成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出现心理健康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来自社会影响、家庭环境、教师的教育方法和中职生自身等因素:1.社会影响。社会上种种不良因素的干扰以及人们对中职生的偏见,使得中职生出现了许多逆反心理和逆反行为。2.家庭影响。家庭教育对学生产生巨大的影响,一些家长文化素质较低,没有科学的教育方法或家庭关系紧张,缺少温暖和爱,使学生性格畸变。而溺爱造成的危害则日趋严重,更成为一个重要因素。 3.学校教育不当。除了中职教育体制不能适应教育形势的发展,普遍存在以普教方式管理职教的情况外,一些教师忽视学生心理特点,在教育学生时采用不当的方法,损伤学生的自尊心,使不少学生产生孤独、自卑的心理。有些后进生,被教师所嫌弃,失去上进心而自暴自弃。4.学生自身心理因素。由于学习基础不扎实,学习方法不当,学习松散,动力不足等因素影响,不断地诱发学生心理问题的产生。因此,在过渡期加强对学生心理素质教育和培养显得尤为重要。“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的心理健康问题,除了要加强日常教育外,开展心理咨询活动也十分必要。通过心理咨询,学生的情感可以得到宣泄和沟通,教师可以更进一步地了解学生的气质类型和心理特点,多给他们“打气”,告诉他们“天生我材必有用”的道理,使其树立信心,勇于接受自己,然后开始一种崭新的生活。四、在中职的学生更要注意正确评价学生,唤起学生的自信。学生很在乎教师的评价,在意教师能否公平、公正,实事求是,一视同仁地对待自己。因此,班主任必须正确看待和理性评价学生。换位思考。设身处地从学生的角度、位置、环境去看待、理解和处理事情,领悟学生的所思所感所为,给予学生同等的关注。欣赏和信任学生。用欣赏的眼光看待学生的每个想法、每一次发现,发现他们的闪光点,尽量给予鼓励和热切的期待。爱心投入,多与学生交心谈心,使之觉得老师在乎、关心、信任他们,确立平等的师生关系,变学生被动接受管理为主动自我管理。因势利导、以情动人。用真诚和鼓励,唤起学生的自信.让学生在活动中体验成长、感受进步、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生存、学会调节自己的心理、提高抗挫折的能力,等等,走出自卑的阴影,体验自身价值得以实现的愉悦和幸福。上述四方面的教育不是孤立的,它们彼此有机联系在一起,并相互促进,共同塑造完美品德。在农村中职学校班主任德育工作浩瀚如海,我仅对其中的几点作了探索和尝试,同时也取得了良好的教育效果。
2023-08-27 10:59:061

2012年支部书记述职报告

  [我按]   述职述职提要:   (1).首先应对业绩以及职责有一个明确陈述,重点是把履职经验与组织分享。   (2).寻找工作中存在什么问题,找到产生问题的原因,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   (3).分析我们团队的建设及人力资源管理问题。   (4).确定新目标,新思路,新系统是述职的又一要求.    2012年支部书记述职报告   光阴如流水,2012年已经过去了一半。为不断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根据天柱县教育系统党工委的要求,现就自己一年来主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回顾与总结,报告如下:   一、 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按照教育局2012年工作要点中“大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落实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倡导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高尚精神中,推进师德建设活动,不断加强理想和信念教育,全面提高教师师德素养,树立具有知识魅力和人格魅力的教师形象”的部署,我和班子成员一起,确定了2012年我校师德师风教育主题:爱与责任。教育内容确定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由我牵头负责开展了几项师德教育活动,主要是:    我特别推荐    我特别推荐
2023-08-27 10:59:061

“渭城朝雨浥轻尘”中“浥”是什么意思?

湿润的空气,U0001f35a渭
2023-08-27 10:59:046

入党需要哪些流程?

不难。加入中国共产党的详细流程:一、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党组织接到申请后,应派人与申请入党人谈话(一般在十五天内)进行下面教育和鼓励。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申请人经党小组(共青团组织)推荐、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审查同意后,便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委备案,并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要求其本人写出自传(内容主要写本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历和现实表现情况),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三、进入考察期 考察期一年以上,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每次考察情况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填写考察意见时,要真实、具体、准确,既要有优点,也要写出缺点)。防止平时无记录,入党前闭门造车、突击编写的现象。要注意掌握表中时间顺序即工作顺序,按先后顺序一般为:党小组(团支部推荐意见)->支部对申请人的政历了解意见->支委会(或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是否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考察意见(时间相隔不能超过8个月)->综合政审结论->党内外群众公开测评意见->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对象意见->党总支意见。 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党支部派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反映。 1、座谈会党外群众一般不少于8人,不够8人的,支部应加以说明。 2、座谈会应在考察期近一年,支部准备列为发展对象之前召开。记录整理表内评定意见反映要求真实。除表内情况还应附一份完整的群众座谈会原始记录(参加人员必须签名)。 五、确定发展对象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党支部确定了发展对象,应及时向上级党委(总支)报告意见,并附送入党积极分子的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原始记录、考察材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等。上级党委分管书记和组织部门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同意确定为发展对象,并报市委组织部组织科审定,方可下发《入党志愿书》。 六、政治审查 审查发展对象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特别是“文革&rdq uo;和动乱)的表现。动乱期间在校的中专学历以上的学生入党时一定要到该校取得当时政治表现证明材料。审查发展对象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对发展对象自传中反映出的情况及上述审查内容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和结论意见(落款处须盖上支部章)。 七、短期培训 基层党委要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邓小平理论等文件。中组部组织局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作为学习辅导材料。乡镇培训的,要发正式文件并报县委委组织部备案。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培训后要填写培训成绩登记表并由县委组织部盖章,装入入党材料档案。 八、确定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九、填写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并要求其填写时要忠诚老实、实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对《入党志愿书》上有的项目没有内容可填时,应注明“无”。在“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栏,要填写需要向党说明,而其它栏目中不能填写的问题,或对某些栏目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如亲友中被停职、拘留审讯等,现在尚无结论和处理的问题。 十、支委会审查 召开支委会,严格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经支委集体讨论认为发展对象合格和手续完备后,即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十一、召开支部大会 程序: 1、申请入党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向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 2、党小组和介绍人介绍入党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3、支委会报告对申请入党人审议情况; 4、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入党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5、申请入党的人对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6、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十二、组织员谈话 在审批接收新党员前,要指派党委组织委员、组织员、其他党委成员同申请人谈话(2人以上),作进一步的考察。 谈话前,组织员要对支部报来的入党材料进行审查,看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查看支部记录),并采取座谈或个别谈心的方式,听取党内外人员对入党申请人的反映。谈话中,主要了解被谈话 人的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和对党的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征求其对党需要说明的问题,帮助其提高对党的认识,指出努力的方向。 谈话后,及时如实地将谈话人的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并向党委汇报谈话情况。十三、党委审批 党委审批要及时,必须在支部上报的接受预备党员决议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凡无故超过规定时间而未予审批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党委审批必须坚持集体讨论,不能个人说了算,更不能以党政联席会的形式讨论审批党员,党委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十四、支部向本人发出入党通知书 党支部接到上级党委入党审批通知后,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支部应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活动,告诉其交纳党费的时间、规定等。 十五、入党宣誓 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时间,应尽可能在上级党组织批准预备党员后及时举行(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 <总支>组织进行)。有些党支部为了使入党宣誓仪式更有纪念意义,采取在党的生日集中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办法,也是可以的。 入党宣誓仪式的程序: 1、唱国际歌; 2、党组织负责人致词; 3、新党员宣誓; 4、上级党组织代表讲话; 5、党员代表讲话; 6、新党员代表向党表示决心。 十六、预备期的培养考察 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对预备党员地教育和考察,党组织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介绍人帮助等方式,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预备党员要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每半年要向支部书面汇报思想和工作一次。预备期潢后,党支部要进行全面考察,并写出书面报告。各基层党委和市直机关工委的预备党员转正材料(转正申请、个人思想工作汇报、党小组意见、党内外群众意见、党支部考察报告及发展材料)必须报市委组织部审查同意后,方可讨论审批。 十七、预备期满 考察合格。 转正。 手续: 1、本人在预备期满前适当时候向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2、党小组提出意见; 3、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4、支委会审查; 5、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 6、预备党员材料报市委组织部审核; 7、上级党委审批。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必须在三个月内审批,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考察不合格。 延长预备期。 对预备期满后不完全具备条件或犯有一定的错误,但还没有完全丧失预备党员条件,并且本人决心努力改正错误的,可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最短不能少于半年。延长预备期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委。延长预备期期满后,由党支部根据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作出转为正式党员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并报上级党委审批。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对在预备期内不能履行党员义务,确定不具备党员条件或犯有严重错误或延长预备期后经过教育考察已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委审批。 注意:各基层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决议或决定,必须坚持“双过半”原则,即“会议实到人数(预备党中除外),必须超过应到人数的一半以上;赞成决议或决定的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材料及时上交县委组织部,存入本人干部档案中。
2023-08-27 10:59:031

税务稽查底稿拒签还会到审理吗为什么

会。根据查询《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第四十条,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应当制作《税务稽查工作底稿》,记录案件事实,归集相关证据材料,并签字、注明日期。根据法律规定对其进行处理处罚,案件本身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话,纳税人不在底稿上签字,并不影响对案件的处理。《税务稽查工作底稿》的作用在于“记录案件事实,归集相关证据材料”,底稿是串联案件证据的资料,使案卷脉络清晰便于审理,而案件定性以及税款计算等,最终取决于稽查员收集到的各种证据资料(账册、凭证、合同、单据等等),纳税人是否在底稿上签字,并不影响对案件的处理。
2023-08-27 10:59: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