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rriers / 阅读 / 详情

校园交通事故要怎样预防?

2023-09-08 14:52:43
共1条回复
豆豆staR

1.提高交通安全意识不管是校内还是校外,发生交通事故最主要的原因是思想麻痹、安全意识淡薄。作为一名在校大学生遵守交通法规是最起码的要求。若没有交通安全意识很容易带来生命之忧。

2.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除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掌握基本的交通安全常识外,还必须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才能保证安全。以下两点是大家必须掌握并要在日常生活中严格遵守的。

(1)在道路上行走,应走人行道,无人行道时靠右边行走。走路时要集中精力,“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不与机动车抢道,不突然横穿马路、翻越护拦,过街走人行横道;不闯红灯,不进入标有“禁止行人通行”、“危险”等标志的地方。

(2)乘坐交通工具。乘坐市内公共交通等车停稳后,依次上车,不挤不抢。车辆行驶中不得把身体伸出窗外;乘坐长途客车、中巴车时不能贪图便宜,乘坐车况不好的车,不要乘坐“黑巴”、“摩的”,因为这些车辆安全没有保障。乘坐火车、轮船、飞机时必须遵守车站、码头和机场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相关推荐

校园伤害事故起因

你想问什么?
2023-09-01 04:07:593

校园伤害事故的范围

校园伤害事故主要包括以下四类:1、学生彼此之间因为运动、游戏或者其他原因导致的伤害,这类事故的加害人和受害人均是在校学生。2、由于学校未履行有关义务而导致人身伤害事故。这类案件导致损害的原因是学校的消极不作为。3、由于教师或者其他学校员工玩忽职守、责任心不强或体罚学生等原因导致学生人身伤害事故。4、意外事故导致学生人身伤害。这类事故的特点是导致学生人身伤害的原因并非学校的教师和同学,而是一些意外。【法律依据】《侵权责任法》第3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2023-09-01 04:08:071

在校园内发生交通事故

法律主观:一、校园内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是什么(一)思想麻痹和安全意识淡薄。许多大学生刚刚离开父母和家庭,缺乏社会生活经验,头脑里交通安全意识比较淡薄,同时有的同学在思想上还存在着这样一种观念,认为校园内是我们的地盘儿,谁都应该谦让我们学生,有一种在校园里骑车和行走绝对比校外安全的错误认识。(二)校园内缺乏交通安全警示或限速标志。校园内道路一般没有车辆、行人分道线,交通秩序属于无序状态。有的初学机动车驾驶员偷偷地把大学校园当成训练场,在校园里练习驾驶技术,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三)少数学生在校园里骑车只顾自己,不管别人,骑飞车、闷头猛拐等,这些都是发生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四)交通安全教育不够。专题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开展得不够广泛深入或持久,一般只重视学生的学习成绩和道德的培养,没有真正把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到应有的高度。二、校内发生交通事故如何处理呢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七条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本法有关规定办理。三、校园内交通事故怎样赔偿道路交通事故必须是发生在具有一定交通意义道路上的事故。“道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校园主干道、小区道路、工厂内的道路是同一种性质的。一般来说校园内的道路一般主要供校园内的人使用,不对外开放,有的虽然也允许社会人员和社会车辆通行,但总体上是不具有公共通行性,不属于道路交通法规中所讲的道路。如果在校园主干道发生交通事故,属于道路外交通事故,可以参照道路交通法由公安机关处理,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按照一般的人身侵权赔偿原则处理。以上就是校园内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是什么的相关内容。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道路交通事故必须是发生在具有一定交通意义道路上的事故。“道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2023-09-01 04:08:311

校园内有哪些发生事故的例子?

校园内发生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是思想麻痹和安全意识淡薄。许多大学生刚刚离开父母和家庭,缺乏社会生活经验,头脑里交通安全意识比较淡薄,同时有的同学在思想上还存在校园内骑车和行走肯定比公路上安全的错误认识,一旦遇到意外,发生交通事故就在所难免。校园内发生交通事故的主要形式有以下几种:(1)注意力不集中。这是最主要的形式,表现为行人在走路时边走路边看书边听音乐,或者左顾右盼、心不在焉。例1:北京某高校王某,在前去国图查阅资料时,边走边打手机,当他过马路时,又不看红绿灯,红灯亮了依然前行,这样就导致了悲剧的发生。此时,一辆正常行驶的宝马因速度过快,来不及刹车,当场将其撞死。(2)在路上进行球类活动。大学生精力旺盛、活泼好动,即使在路上行走也是蹦蹦跳跳、嬉戏打闹,甚至有时还在路上进行球类活动,更是增加了发生事故的危险。例2:如2008年5月,上海某高校两位男同学在操场踢完足球后,在回寝室的路上还余兴未尽,在路上相互边跑边传球,此时身后正好驶来一辆两轮摩托车,驾驶员躲闪不及撞上了其中的一位,驾驶员方向把握不稳,那位学生被撞成右小腿骨折。4.骑“飞车”。一般高校校园面积都比较大,宿舍与教室、图书馆等之间的距离比较远,所以许多大学生购买了自行车,课间或下课时骑自行车在人海中穿行是大学的一道风景线。但部分学生骑车技术也实在“高超”,居然能把自行车骑得与汽车比快慢,孰不知就此埋下了祸根。例3:2007年,某高校学生张某,头天晚上在网吧里上网到第二天凌晨四点多才回寝室休息。一觉醒来已快到上课时间了,他起床后顾不得梳洗匆匆下楼,骑上自行车飞快朝教室奔。当他骑到一个下坡向右转弯的路段时,本来车速已很快但他还觉得慢,又猛踩了几下,就在这时迎面来了一辆小轿车,因车速太快避让不及,连人带车掉进了路旁的水沟里,致使右胳膊骨折,自行车摔坏。
2023-09-01 04:08:421

校园伤害事故的范围是指

校园伤害事故的范围是指由学校组织的,与教育教学有关的活动,包括校内与校外。校园伤害事故,是指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活动或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所发生的造成在校生人身权受到损害,导致其受伤、残疾或死亡的人身伤害事故。事故责任:在校园伤害事故的归类上,应从教育的特定环境出发,以民法的归责原则为基础,以有利于分清法律责任和防范类似事故的发生为目的,根据校园伤害中致害主体的不同,将校园伤害案件划分为学校责任事故、学生及其监护人责任事故、第三人责任事故以及受害人和第三人存在共同过错的责任事故等四种类型。校园伤害事故责任认定:1、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2、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3、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2023-09-01 04:08:521

常见校园火灾事故类型有哪些

常见的校园火灾事故类型有以下几种:使用明火不慎,引起火灾;电气火灾;违反实验室操作规程引发火灾。使用明火不慎,引起火灾:违规点蜡烛;违规点蚊香;违规烧废物。电气火灾:违规用电。学校的建筑物供电线路、供电设备,都是按照实际使用情况设计的,在办公室、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会使供电线路过载而发热,加速线路老化而起火;使用电器不当。如60w以上的灯泡靠近纸等可燃物,长时间烘烤易起火;充电器长时间充电又被衣被覆盖,散热不良,也能引起燃烧。过度使用电器也能引起火灾。违反实验室操作规程:学生在实验中用火、用电、用危险物品时,若违反规程使用不当,也能引起火灾。如在使用有电感的实验设备时将物品覆盖在散热孔上,使设备聚热,导致设备燃烧;用火时,周围的可燃物未清理完,火星飞到可燃物上引起燃烧;化学实验时,将相互抵触的化学试剂混在一起,试验温度过高或操作不当,也能引起火灾事故。
2023-09-01 04:09:531

校园外有哪些常见的交通事故?

1.行走时发生交通事故。大学生余暇空闲时购物、观光、访友要到市区活动,这些地方车流量大,行人多,各种交通标志眼花缭乱,与校园相比交通状况更加复杂,若缺乏通行经验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很高。难怪上海一所著名大学的校长说:“在各个大学中普遍存在这样一种情况,少数学生书读得越多,越不会走路,遵守交通规则的意识越淡薄,不仅在校园里乱骑车、乱停车,在马路上违反交通规则也时有发生。”例4:2008年10月,南京某重点大学一位男生丁某,双休日与几个同学上街。街上车辆川流不息,行人熙熙攘攘,不一会儿丁某与同学掉了队。正当他着急四处张望时,同学在马路对面大声叫丁某的名字,他就慌忙朝马路对面跑过去,此时一辆大卡车正飞驰而来,将其撞倒并从他身上碾压过去,为此丁某付出了生命的代价。2.乘坐交通工具时发生交通事故。大学生离校、返校,外出旅游、社会实践,寻找工作等都要乘坐各种长途或短途的交通工具。全国各地高校大学生因乘坐交通工具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时有发生,有时甚至造成群体性伤亡,教训十分惨重。例5:2005年6月25日,衡阳、长沙的5名大学生联合包乘一辆出租车由衡阳市区驶往南岳,想赶在第二天清晨在衡阳观日出。当车由南向北行至G107线某路段时,遇前方两行人往公路右边行走,因出租汽车司机驾车超速行驶,处置不当,盲目向左打方向驶入对方车道,与相对方向行驶,装载7.66吨酒精的重型厢式奥铃货车相撞,货车向前将出租客运轿车推挤51.85米后停下来,造成出租客运轿车上的5名大学生当场死亡。
2023-09-01 04:10:011

学校对学生伤害事故都要承担民事责任吗?

近年来,学生发生于校园内、校园外受到人身损害案件日益增多,要求学校乃至教育主管部门承担民事责任的做法也是屡见不鲜。近段时期,笔者所在岑溪法院就有两例因学生发生伤害、死亡事故而状告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的。学生的人身安全和有关人身伤害事故处理等问题,已经成为教育领域及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家长动辄将学校告上法庭,将监护之责推给学校,该认识误区应纠正,虽家长的悲痛和损失值得同情,但维权宜理智。 1、学校对在校未成年学生不负有监护责任和不应承担违反合同之债的责任 学校对在校未成年学生是负有监护职责,还是负有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一直是处理学生伤害事故中争议较多的问题。在部分群众的观念中,认为中小学校应当对学生承担监护责任,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无论什么原因造成的,学校都应当承担责任。也有观点认为,学校与学生之间存在着事实上的类似合同的法律关系,学校作为公益性质的一方当事人,虽然不能完全按市场价格取得支取报酬的权利,但收取一定的费用(主要指学杂费),因此负有教育、监督的义务,此种关系类似委托合同。学校作为受托人由于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学生家长造成损失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上述所列的两种观点,均存在认识误区,是错误的。 监护人是特殊主体,是以亲权和血缘关系为基础的,监护分为法定监护、指定监护和委托监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6条规定,监护人一般应在未成年人父母或近亲属中产生,特殊情况下,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以上规定从法律上排除了学校作为学生监护人的可能性,学校也就没有履行监护职责的义务。同时,学生进入学校学习、生活的期间,也不意味着其法定代理人的法定监护责任转移给学校,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条的规定,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照顾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二是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其进行民事活动;三是代理被监护人进行诉讼活动。因此很显然,在通常情况下,学校不可能承担起所有的监护职责,监护权也不可能全部自动地转移给学校。学校承担的职责是独立的责任。 《民法通则》第133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职责,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这提示我们,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可适用无过错责任。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期间,其监护权并没有转移给学校,学校只是临时代行了教育、管理内容的部分监护,监护人的监护权内容较之学校代行的监护权要广泛得多。因此学生在校期间的监护权并无转移,其监护人仍享有监护权。 另外,委托监护应有协议存在,家长送子女进校接受教育并不当然形成委托监护协议。根据《民法通则》第16条和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7条的有关规定,除法律有规定或者学校依法按受委托承担相应的监护职责外,学校对学生不承担监护职责。 我国目前的学校多数为公立学校,属公益性事业单位,学生家长交费让学生上学,学生在校读书,学校对学生进行管理和教育,学校履行的是一种社会义务。双方的法律关系归责只能纳入侵权行为法的调整范围。公立学校承担的义务是社会义务,也就是说,公立学校承担的义务是公法意义上的义务而不是私法意义上的义务。因此,学生与学校之间不存在契约关系,不应承担违反合同之债的责任。 2、学校对在校未成年学生负有善良管理人的管理义务 学校与学生之间虽无有关保护学生人身安全之书面协议,但从学校接受的对象多是未成年人、身心尚不完全成熟来看,以社会一般观念考察,学校也应尽到一般善良人应注意之义务,不能以其无事先约定而可以免除过错责任。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学校保护”一章中明确规定“学校……应当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该法将防止人身安全事故作为学校之责任,因而学校对于在校的未成年学生具有保护、照顾、管理的职责是毫无疑义的。 3、学校承担民事责任的条件、原则 、范围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出台后,对学生校园事故的学校责任作了规定,基本上明确了学校的责任范围。学生本人或学生之间偶发的意外行为,学校已尽管理、保护责任的,造成了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学校也不承担赔偿责任。不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所发生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如住校学生自行外出或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在放学后、节假日或假期等学校放假期间,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到校活动期间发生,学校行为无明显不当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等,学校不承担责任。 按我国现阶段的司法解释之精神,学校对其在校学生受到伤害或致人损害,其承担民事责任一般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学生的家长做为法定监护人应适用无过错原则,根据学校和学生的特点,学校承担民事责任的举证宜适用责任制,即由学校承担其有无过错的举证责任。具体地说,学校伤害事件中,如学生侵犯他人的权益时,学生的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应按无过错归责原则承担无过失责任,如学校同时亦有过错,学校应按过错责任承担责任,对学校和学生父母承担责任的多少,则应按原因力进行比较。因两者的性质、构成要件不同,不能构成连带债务。只有学校或学校教师一方有过错,发生侵犯学生人身权利的案件,如学校教师殴打学生、体罚学生、才能完全按过错责任原则归责。 学校承担民事责任的适用范围:(1)对学生的适用范围,最高法院的意见第160条,仅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校园内受到伤害或造成他人损害的,如单位有过错,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并未就限制行为能力和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学生在校内受到伤害或致人损害,学校应否承担责任作出规定。(2)时间的适用范围。一般应以学生在学校生活、学习期间为界定学校承担民事责任的标准。(3)时间的适用范围。一般应以学生在学校生活、学习期间为界定学校承担民事责任的标准。 正如前面点到的案例中,原告在履行自己的监护职责时都有扩大化推托到学校、教育部门倾向。学校对在校未成年学生不负有监护责任,对在校未成年学生负有善良管理人的管理义务,只在其教学职责范围内对其在校学生受到伤害或致人损害时有过错的才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学校已经尽到了教育、管理、注意义务,事故的发生与学校无任何直接或间接关系的,学校不承担责任。倒是学生的家长做为法定监护人应适用无过错原则承担民事责任。案例一是上午第三节课堂上两学生戏弄被老师制止,当天一切如常。次日,上述其中一学生没有来校上课也无向同学、老师、学校反映情况。第三日该学生因眼伤入医院治疗,述称伤害是另一学生上课时用铁丝剌伤。法院以原告受伤原因陈述不一致,与诊断、鉴定结论无法形成充足的证据链条,证据不足驳回其诉讼请求。案例二是周末几个小学生到河边玩耍,其中一学生下河游泳溺水死亡,死者家长简单地将家长的监护职责推托到学校职责范围外,要求教育部门承担没有进行安全教育的责任,实属依法无据,同样,原告的诉讼主张也被判决驳回。 二、维权要理智。 打民事官司实际所要展示的是双方证据的博弈,而民事证据规则是谁主张谁举证。谁的证据能够充分证明其主张,则得到居中裁判的法官的支持,谓之赢了官司。上述两个案件,损害事实存在,但无法证明损害结果是对方侵权造成,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案例二中原告将学生在学校职责之外发生的伤害事故、纯粹的监护义务推托到学校不进行安全教育上,显然依法无据。所以被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对此,法官也只能寄予深切的同情。作者:傅小林
2023-09-01 04:10:201

校园突发事件分几类?如何应对突发事件?

在突发事件中学校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是当前学校管理的一个重要课题。四川精济律师事务所何宁湘律师对这些问题作简要分析,希望大家能有所借鉴。 按事件(事故)的主体、性质等要素可以作如下分类: 1、学生伤害事件(事故)。学生伤害事件,一般指学生在校接受教育期间,包括学校组织的校内外各项活动、公益任务、学生实习、军训等活动中,乘坐交通运输工具时,发生的学生遭受人身损害的意外事件。大致可归为:学生意外伤害事件;学生食物中毒事故;学生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治安事件;学生行为触犯《刑法》的刑事案件;学生患突发疾病事件;学生违反公序良俗的事件。 2、教师事件。教师事件应包括教师与学校、教师与教师或学校员工、教师与学生之间发生的各种形式的事件。教师与学校、与教师及其他员工之间的事件可能过内部行政、调解或投诉、申诉、劳动争议或人事争议仲裁、民事诉讼、治安管理以及刊事诉讼等方式处理。 校园突发事件发生以后,校长要保持一种沉着冷静的心态,首先看事件究竟属于哪种突发事件,一般可以参照以下几种情形: 1、学生意外伤害事件。学校对学生有教育、管理的权利,同时对学生有保护的义务;学生有接受教育、接受管理的义务,享有受到保护的权利。在教育关系中,发生学校履行教育、管理和保护义务的过错,致使学生受到人身伤害,或者伤害他人,学校产生民事责任。在中小学校学生在校期间遭受人身伤害,是学校未尽保护义务;在中小学校学生在校期间伤害他人,是学校对学生未尽教育、管理义务,对损害的发生应当承担法律责任。这种责任既有《教育法》的性质,也有《民法》的性质,应当以民事责任的性质为基础。 学校一旦出现突发事件,校长该如何处理? 可以从6个方面来把握: 1、对于学生伤害事故案件,如果认定为学校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不论是调解解决还是诉讼解决,其赔偿的项目范围与标准应当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办理。 2、对于学生食物中毒事故,除采取及时、有效的救治措施外,如果学生经抢救医治全愈,将产生有关交通费、家长误工损失、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赔偿支付的处理工作。如果致残或死亡的,还有伤残评定、伤残赔偿金、丧葬事项、死亡赔偿金以及精神抚慰金等赔偿支付的善后处理工作。在日常学生食物卫生管理与食物中毒事件中,还要注意两个方面:一是食物中毒引起的原因较多,排除人为因素,从饮食角度上讲,细菌、毒素、自然毒素以及不良饮食习惯,都可能发生食物中毒或急性胃肠炎,弄清引起食物中毒原因及可能性,根据个案事实、现象与证据作出准确判断,以及及时、正确地处置。在学校食堂卫生管理上,除严格按照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执行外,必须禁止可能产生食物疾病菜品、制作加工工艺,如豆角、豆奶、生芽土豆、甜豆浆、生菜、拌菜、凉菜等禁止在学校食堂出售;供餐时食堂内的食物器具、免费菜汤必须有专人看官运亨通,防止意外发生与事故隐患。二是密切注意学生利用或假报食物中毒、胃肠疾病逃课或做他事的情形。学生报案后,由校医作初步诊断,根据现象与证据及时作出准确、综合的判断,要求学生立即上医院检查、检验,或者要求学生及家长提供学生呕吐物送防疫部门检验,查明病因及病源,以便分清责任。 3、在学生治安案件与刑事案件中,学校应报案、配合司法机关的侦查取证。应注意报案条件,需要慎重考虑,我国《刑法》中,不少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有一个起点,这要求学校知晓或查明刑事法律规定,对于学生主要还是帮助教育。如果学生承认错误,有较好的认识与态度,加上金额不到起点,就不要作刑事案件报案。对于学校盗窃案件,设备如果不是新设备财物,就应以折旧价,或案发的市场相应价来计算,而不能以新品购置价计算。另外,对于数名学生盗窃案件,只要不是团伙作案,金额不能合计,此时涉案金额可能不会到盗窃案的起点,即不构成盗窃罪。 4、对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意外事件处理。通过案例加以说明,某住校生因身体不适,服用自己从家中带到学校的某部队自行研制生产的药物后,产生严重的副作用与身体不适。本案中,学校无过错,事件发生后,学校仍将该生送到医院救治,解除该生的病痛与药物副作用,及时通报其家长到该生家中慰问,同时控制了该生服用的该药及包装。但该生家长却以“学生在校发生事件,学校有责任”为由,拒付医疗费及相关费用,学校用事实与证据反复对其家长作了说明与思想工作,使纠纷得以解决。 5、学生违反公序良俗的事件的处理。在校园周边,出现了“钟点房”、无数的网吧,学生早恋现象蔓延,校园暴力事件上升,少数学生的行为已大大起过“不良行为”的概括界线。在处理这类事件中,有两个方面的问题应当引起学校的足够注意与重视:一是规范学生校园行为须有相应规定,并告知学生。二是当学校对平时认为不违法的行为处理时,由于方法不当,可能引起更多、更广泛的法律纠纷与问题。学校在作出处分决定时,应当注意载明其处分依据以及处分的性质,以避免卷入不必要的诉讼之中。 6、合同纠纷事件。要做好详细的市场调查,分析合同可能涉及的法律、权属、知识产权、卫生与质量等要素。例如,某著名国际食品公司与学校签订赞助协议书。由该公司以产品、助学(奖学金)、宣传费、载有该公司商品标志的物品赞助,由学校开展教学活动、宣传以及讲座,借以推动该产品。这类合同的条款,学校要研究:该公司的法人主体与所属企业单位;该公司与产品之间的关系;产品的生产许可与产品质量。
2023-09-01 04:10:341

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的预防主要应采取哪些措施

第一节 校园伤害事故的界定 研究校园伤害事故,首先必须实事求是地界定校园伤害事故的范围,这不仅是我们研究校园伤害事故,明确各方承担事故责任的性质,并就正确处理及预防校园伤害事故的发生提出积极的建议的前提,而且对保护在校未成年学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工作秩序以及构建和谐校园,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目前,人们对校园人身伤害事故的认识众说纷纭。有人将其界定为:“校园伤害事故就是在学校期间发生的人身过失伤害事故”;还有人认为是“校园伤害事故就是在学校管理下的学生所发生的事故”;也有人认为,“校园伤害事故就是学生在校园内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事实上,上述种种界定,不是在事故主观方面失之狭窄,就是在受伤害主体方面失之宽泛,抑或对校园空间的理解过于狭隘,对校园伤害事故的内涵和外延缺乏准确的把握。 一、校园伤害事故的内涵 判断一起事故是否属于校园伤害事故,关键在于看事故本身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有无关联。如果事故的发生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有关联,即使发生在校外,如学校组织学生外出实习,也应属于校园人身伤害事故;反之,如果事故的发生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无关联,如放假后学生在路途中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等,则不属此例。概括而言,校园伤害事故,是指因过失行为造成的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有关联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它所侵害的是受害人的健康权和生命权。其基本内涵是:一是事故必须是发生于中小学生接受学校教育期间;二是受害人为未成年在校受教育者;三是行为人已经对受害者造成了伤害的结果;四是伤害结果的发生与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有关系;五是学校对伤害结果的发生如果有过错的,对此要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 二、校园伤害事故的外延 要全面准确地界定校园学生伤害事故,还必须明确校园伤害事故的外延范围,包括学生的范围、校园伤害事故发生的范围以及事故的种类。 (一)学生的范围 正确界定学生的范围,是界定校园伤害事故的重要一环。学生,必须是在校学习的学生。法律确定校园伤害事故的概念,其立意不是在于保护一般的学生,而是着意于保护在校学习的未成年人,以及被在校学习的未成年人侵害权利的其他人。因此,校园伤害事故,必须是在校就读的学生所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主要是指在中小学就读的未成年学生;幼儿园的儿童虽然不是学生,但由于其是未成年人,应当视为学校学生;中小学校以及成年的学生,不是学生伤害事故的主体,但考虑到学生伤害事故以及中小学生的特点,可以准用确定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原则的有关规定。至于大学生,既不是义务教育的对象,又大多是成年人,没有特别加以保护的必要,一般不应包括在校园伤害事故的概念范围之中。 学校的基本活动,就是教育和教学活动,所以,校园伤害事故发生的范围,应当限于中小学校(包括幼儿园,下同)的教育、教学活动之中。这种教育教学活动一般发生在校园,但在学校外组织的这类活动,也应当包括在内。可见,“校园伤害事故”既是一个时间的概念,又是一个空间的概念。即这种伤害事故既可能发生在校园内,也可能发生在校园外;既可能发生在上课及上学期间,也可能发生在放学及下课期间;既可能发生在学期、学年常规教学时间内,也可能发生在寒暑假期间。不能把“校园伤害事故”仅仅理解为一个地理概念或时间概念,而应综合校园伤害事故的内涵和外延来认识和理解,将幼儿及未成年学生在校园伤害事故与事故发生的时间、场所及学校组织的活动相联系。如果事故的发生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有关联,即使发生在校外,如学校组织的春游、扫墓、社会实践、社会公益活动、校际体育竞赛、参观访问、学生教学实习等,也属于校园学生伤害事故。反之,如果事故的发生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无任何的关联,如周末或寒暑假期间,学生擅自在校园内打闹嬉戏而造成的伤害等,即使伤害事故是在校园内发生,也不属于校园学生伤害事故。应该注意的是,有学校或者幼儿园的班车接送的,应当以班车的车门为限,包括上下车时的安全保护。 (二)事故的种类 包括学生本人的人身伤害事故和死亡事故,以及学生造成他人的人身伤害事故和死亡事故,既包括学生本人及他人的身体伤害事故和死亡事故,也包括精神伤害事故。 三、校园伤害事故的特征 根据上述分析,依据2006年6月25日教育部颁布的部门行政规章《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2条,可以,校园伤害事故是指中小学校在校学生以及幼儿园在读儿童在学校或者幼儿园就读期间,参加学校或者幼儿园组织的校内外教育教学活动中,或者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受到人身伤害或者死亡,以及致他人人身或者死亡的事故。其基本特征是: (一)主体的特定性 校园伤害事故的受害者主要是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未成年人;加害者则可能是在校学生、学校教师或者是校外第三人。 (二)时间的特定性 校园伤害事故的伤害行为或者伤害结果必须有其一或者同时发生在幼儿园、学校对幼儿、学生负有教育、管理、指导、保护等职责的期间。如寄宿生从走进校门一直到放假或者法定节假日走出校f]的期间;走读生从进校门一直到走出校门期间,即“门至门”的原则;幼儿从由其家长将其交给幼儿园教师到家长将其从幼儿园领走期间;学校组织的活动从学生到指定的集合地点到活动结束离开地点期间等等。 (三)地点的特定性 校园伤害事故的伤害行为或者伤害结果必须有其一或者同时发生在幼儿园、学校对幼儿、学生负有教育、管理、指导、保护等职责的地域范围内,以及发生在幼儿园、学校组织活动的场所内,如学校组织活动的体育场、礼堂等。 (四)主观方面的特定性 校园伤害事故既可能因故意引发,也可能因过失引发,还包括没有过错方的意外事件。但总体而言,当事人对事故的发生,多数是出自疏忽大意、过失、渎职,很少出自故意,且受害者本身往往也有过错。 (五)结果的特定性 校园伤害事故必然造成了幼儿、中小学生等受害者的人身伤害事实。而这种人身伤害,包括身体伤害和精神伤害。精神伤害通常是由于学生的人格尊严、隐私等方面的人身权利受到侵犯而导致;身体伤害则主要用于暴力或者其他意外事故而造成。精神伤害和身体伤害有时又可能同时发生,亦即在有的案例中,同一个侵权行为,既可能对幼儿、中小学生造成严重的精神伤害,又可能对他们的身体构成严重伤害。 第二节 校园伤害事故的类型 校园伤害事故,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有不同的分类。但是,当前很多分类仅仅停留在简单的现象罗列上,缺乏进一步的规律性总结和对学校相应法律责任的分析;也有一些分类逻辑混乱,不利于找寻事故的原因并做好事故防范工作。 在校园伤害事故的归类上,应从教育的特定环境出发,以民法的归责原则为基础,以有利于分清法律责任和防范类似事故的发生为目的,根据校园伤害中致害主体的不同,将校园伤害案件划分为学校责任事故、学生及其监护人责任事故、第三人责任事故以及受害人和第三人存在共同过错的责任事故等四种类型。 一、学校责任事故 学校责任事故,是指学校由于过错,违反教育法律法规及其有定,未对在校就读的未成年学生尽到教育、管理、保护的职责,校园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承担事故的侵害赔偿责任。通现为教师、学校员工在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的过程中采取体其他不当方式致学生受到人身伤害,也可表现为学校之物对造成身体上的伤害,还可表现为学校未尽到法定教育、管理、义务而致学生伤害。学校责任事故,又可以根据校方的过错分为校方有故意和校方有过失两类。 (一)校方有故意的校园伤害事故 1.因校方直接故意引发的校园伤害事故 直接故意,指行为人明知其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却希望结果发生的主观心理态度。该类事故大多因校方人员对学意的人身伤害(如伤及学生身心健康的体罚行为等)而引发。1999年11月10日,吉林省吉林市某小学二年级六班学生胡某与女同学倪某在课堂上发生口角,胡用磕碎的汽水瓶威胁倪某,班主任苗某某在处理此事时多次打胡的脸部,苗某某打胡某最后一个耳光时,胡称耳朵听不见了。经鉴定,胡右耳膜外伤性穿孔,系轻伤。苗某某被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管制1年。 2.因校方间接故意引发的校园伤害事故 间接故意,指行为人明知其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却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主观心理态度。该类事故大多因校方人员对于危及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采取放任的态度而引发。1999年4月,湖北省宜昌市采花乡宋家河中心小学决定修筑围墙。由于资金不足,校长简某在未向建筑部门申请设计图纸的情况下,雇请该村没有建筑知识的农民陈某组织人员施工修建。因围墙结构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在受外侧沙石料的挤压下,于6月3日出现裂缝并向校内倾斜。此后,简某、陈某对此仅作了简单处理,在裂缝处构筑水泥柱予以加固后继续施工。1999年6月14日下午3时10分,当该校学生在尚未交付使用的围墙内侧平整操场时,围墙突然倒塌,当场死亡4人、重伤3人、轻伤16人、轻微伤14人。后简某、陈某均被法院以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二)校方有过失的校园伤害事故 在校方有过错的校园伤害事故中,校方的过错以“过失”居多,而较少“故意”。因校方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引发的学校事故,校方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上的过失责任。 1.因校舍或者学校附属设施安全隐患引发的伤害事故 根据相关报道,当前全国中小学危房1 300万平方米,成为重大安全隐患。校舍存在安全隐患,学校领导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又疏于管理,学生的人身安全就很容易受到侵害。 2000年1月11日下午,浙江温州乐清市后横小学学生郑某与同学在学校二楼教室外通道上玩耍时,不小心坠落楼下。郑父以法定代理人的身份将学校告上法院。乐清市人民法院认为,该小学教学楼外栏杆高度为92厘米,通道宽度为137厘米,未达到《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规定的标准,存在安全隐患;同时,学校对郑某等人在通道上做游戏未予制止,在管理上存在明显过错,应对事故负主要责任;郑某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行为的危险性未予预见,也应负次要责任。最后,判令学校赔偿郑某损失7.3万元。 2.因教育教学设施安全隐患引发的伤害事故 学校运动器械、实验器材等教育教学设施因质量不合格或者年久失修存在隐患,也极易引发学生的人身伤害事故。1999年5月11日下午放学后,广州某中学学生小梁在校踢足球。小梁在球门下跳起,双手吊住球门横梁玩耍,没想到可拆卸式移动球门架突然倒下,挂在架上的小梁摔倒在地,被球门架砸中头部,导致颅脑骨折、重型颅脑损伤。 3.因学校对楼道、照明、取暖等设施管理过失引发的伤害 2000年11月18日,教育部发出紧急通报指出,从2000年9月中旬至11月中旬,河南驻马店市新蔡县涧头乡中学、河南省许值县椹涧乡一中、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武台镇中学、陕西省长安县炜曲镇中心小学在课间或下晚自习时相继发生踩死踩伤学生事。这充分暴露出一些学校在安全工作和学校管理中存在的严重问题 4.因教师课堂管理过失引发的伤害事故 该类事故极易发生在体育、实验、劳动等课堂中,也会发生在文化课课堂中。徐某与蔡某系浙江温州市双岙小学同班同学。1998年12月17日下午第2节课上,徐某与蔡某互做小动作,正在上课的校长潘某未予制止。坐在前排的蔡某转身将手中的圆珠笔扔向徐某,击中徐某右眼。徐的同桌当即向潘某报告,潘某在询问情况后仅要求双方遵守课堂纪律,却不去了解徐某受伤的情况。课后,在该校代课的徐某母亲将徐某送医院治疗。经鉴定,徐某右眼穿孔伤,视力下降为O.3,属10级伤残。法院认为学校在课堂管理上存在明显过错,并未及时采取适当的救治措施,遂判决学校承担30%(即16 930元)的损害赔偿责任。 5.因学校在课间等学生自由活动时间管理过失引发的伤害事故 1996年5月12日,广东东莞市某小学课间休息时间,五年级学生廖某与张某追逐游戏,廖某看张某快要追上自己,就向阅览室跑去,猛推阅览室玻璃门,将门上玻璃撞破,廖某左手和手臂被玻璃划伤,左手食指部位韧带被划断,食指功能丧失。法院认为,学生长时间追逐打闹,学校未予制止,有教育管理过失。 6.因学校对组织的大型活动或户外活动管理过失引发的校园伤害事故 在学校组织的运动会、文艺演出等大型活动中,因组织管理不当,迎宾气球爆炸伤人、学生踩踏伤人等恶性伤害事故层出不穷;在学校组织的春游、秋游、参观等户外活动中,因组织管理不当,很容易出现翻车、翻船、坠崖等事故,有时还出现死伤几十人的特大伤亡事故。2000年5月28日下午4时,陕北佳县一辆满载中学生的面包车因严重超载坠人悬崖,当场死亡23人,另有2人在抢救途中死亡,其余学生大多重伤。 7.因学校门卫安全、医疗卫生、食堂卫生等管理过失引发的伤害事故 2000年3月14日,重庆市观音桥中学15岁的女学生小颖,因举报一伙社会青年以大欺小的暴力行为遭到报复,在学校教学楼内被歹徒用西瓜刀在双臂上割了64刀。 2000年4月27日,四川省射洪县洋溪区新溪乡武显岩村、铜鼓山村、蒲家浩村等村小学及一些幼儿园私自组织儿童注射流脑多糖菌苗。此后,数百名儿童出现恶心、呕吐、头昏乏力、高烧、腹痛等症状,并有多名儿童死亡。1999年4月15日,浙江建德擅村镇初中里叶分校发生一起严重的学生食物中毒事件,初二学生叶某中毒死亡,还有部分学生虽无生命危险,但身,已、健康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 需要注意的是,校方有过错的校园伤害事故,容易在社会上引起较大的消极影响。对于该类事故,校方理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行政和民事法律责任。校方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行政和民事法律责任也都比较容易确定。当然,该类事故在实践中是完全可以防范和避免的。因此,对校方有过错的学校事故,应该深入研究,加强防范,努力营造一个安全、有序、健康、和谐的教育教学环境。 二、学生及其监护人责任事故 学生及其监护人责任事故,是指校园伤害事故的发生,学校没过错,而是由于学生自己的过失或过错,或者是由于其监护人没尽到监护责任而造成的伤害,应当由自己承担法律责任的事故。学生自身的情况看,该类事故的发生原因大概有如下几种情况:斗殴,如学生之间互相打架,造成一方伤亡;自尊心强,心理承受能力差,如学生受到老师的批评后,自认为无脸见人而服毒自;学生体质特殊或者患有疾病,如学生在校就读期间突犯急病抢无效死亡的事故;安全意识不强,防范能力差,如学生违反学校律与规章制度,从事危险性行为或游戏造成的校园伤害事故等。此类事故的发生,大多源于受害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欠、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的缺陷、安全防范意识的淡薄等因素。此事故发生后,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经常受到较大程度的冲击。要是由于事故责任不清、受害人亲属难以接受事实等所致。对这类事故,通过加强教育改革,加强对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心建康教育、安全教育等,可以在较大程度上予以防范。
2023-09-01 04:11:122

校园行车安全注意事项

校园行车安全注意事项如下:1、骑自行车者出入校门时要下车推行,校园内不得骑车带人。2、自行车要停放在指定位置,不得乱放。3、出租车、机动营运三轮车禁止进入校园;经允许进入校园内的机动车必须减速慢行,禁止鸣号,并按指定地点停放。4、穿越校园周边马路时要走人行横道线,不闯红灯,不逆向行驶,不骑车带人。5、一旦在校园内或校门口发生交通事故,立即拨打电话110或120,并抢救伤员、保护好事故现场。校园安全与每个师生、家长和社会都有着密切的关系。从广义上讲,校园事故是指学生在校期间,由于某种偶然突发的因素而导致的人为伤害事件。就其特点而言,一般是因为责任人疏忽大意过失失职而不是因为故意而导致事故的发生。中小学校要在春秋季开学前,普遍开展一次校园安全大检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地方各级教育行政和督导部门要以农村中小学为重点,通过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指导督促学校把上级部门对安全管理和教育工作的各项要求和措施扎扎实实落到实处。校园安全管理责任:1、要进一步落实学校管理工作机构,配备专门人员负责中小学安全和管理工作。2、要将加强学校管理和安全工作纳入各地教育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加大投入,加强力量,健全制度,从思想上、组织上和制度上形成更为有力的保障。3、要重点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民工子弟学校安全工作。要指导学校进一步健全校内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安全预警机制和防险救灾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4、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及时与有关部门共同研究解决寄宿制学校建成后出现的治安、卫生、饮食、交通等新情况和新问题,要对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宿舍、食堂等建筑用房建设和使用标准严格把关,不留建筑上的安全隐患。5、要认真抓好学校防火、学生食堂和宿舍管理、学校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坚决防止火灾、集体食物中毒、交通等重大事故的发生。6、要组织开展面向本地区全部农村寄宿制学校、民工子弟学校的安全检查,逐一检查这些学校安全制度、应急预案的制定情况,校舍、食堂、自备水源、厕所等易发事故环境的隐患排查情况,做到制度预案不健全不放过,重大隐患不整改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2023-09-01 04:11:531

学校伤害事故的界定和类型

学校伤害事故的界定和类型:一、学校责任事故学校责任事故,是指学校由于过错,违反教育法律法规及其有定,未对在校就读的未成年学生尽到教育、管理、保护的职责,校园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承担事故的侵害赔偿责任。通现为教师、学校员工在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的过程中采取体其他不当方式致学生受到人身伤害,也可表现为学校之物对造成身体上的伤害,还可表现为学校未尽到法定教育、管理、义务而致学生伤害。学校责任事故,又可以根据校方的过错分为校方有故意和校方有过失两类。(一)校方有故意的校园伤害事故1、因校方直接故意引发的校园伤害事故直接故意,指行为人明知其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却希望结果发生的主观心理态度。该类事故大多因校方人员对学意的人身伤害(如伤及学生身心健康的体罚行为等)而引发。1999年11月10日,吉林省吉林市某小学二年级六班学生胡某与女同学倪某在课堂上发生口角,胡用磕碎的汽水瓶威胁倪某,班主任苗某某在处理此事时多次打胡的脸部,苗某某打胡某最后一个耳光时,胡称耳朵听不见了。经鉴定,胡右耳膜外伤性穿孔,系轻伤。苗某某被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管制1年。2.因校方间接故意引发的校园伤害事故间接故意,指行为人明知其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却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主观心理态度。该类事故大多因校方人员对于危及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采取放任的态度而引发。1999年4月,湖北省宜昌市采花乡宋家河中心小学决定修筑围墙。由于资金不足,校长简某在未向建筑部门申请设计图纸的情况下,雇请该村没有建筑知识的农民陈某组织人员施工修建。因围墙结构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在受外侧沙石料的挤压下,于6月3日出现裂缝并向校内倾斜。此后,简某、陈某对此仅作了简单处理,在裂缝处构筑水泥柱予以加固后继续施工。1999年6月14日下午3时10分,当该校学生在尚未交付使用的围墙内侧平整操场时,围墙突然倒塌,当场死亡4人、重伤3人、轻伤16人、轻微伤14人。后简某、陈某均被法院以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2023-09-01 04:12:181

校园伤害事故的现状

各级各类学校出现安全事故主要是三类,第一类是事故灾难,比如说像溺水、交通、踩踏,或者是一氧化碳中毒、房屋倒塌等意外事故,占各类事故的59%;第二类就是社会安全事故,包括学生相互斗殴,校园伤害、自杀以及火灾,占到31%;还有一类就是自然灾害,像洪水、龙卷风以及地震、冰雹、塌方等等占到10%。 其中溺水占31。25%;斗殴占10。71;校园伤害占到14。29%,当然还有包括中毒、踩踏事故、自杀、房屋倒塌等等各占百分之,自然灾害占到9。82%; 总体上来看,全国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园安全来说有61%发生在校外,另外是主要是溺水和交通事故为主。 溺水和交通两类事故发生量占到各类事故发生总量接近51%。同时这两类事故造成学生死亡人数超过了全年事故死亡总人数60%以上。另外交通事故导致受伤人数最多,在全年受伤人数的45。74%。所以我们从家庭学校安全工作来讲,一个是防溺水、防交通事这是我们工作当中的一个重点。
2023-09-01 04:12:421

2012年发生哪些校园安全事故

2012年12月14日,河南光山县的文殊乡陈棚村完全小学23名学生,被一名手持菜刀、冲入校园的男子砍伤。 2012年12月14日下午,山东省高密市姜庄镇一辆接送幼儿园儿童放学的面包车发生事故,致5名儿童受伤,至少已有两名儿童死亡。2012年12月24日,江西省贵溪市一载有15名幼儿的面包车侧翻坠入水塘,造成11名幼儿遇难。2013年1月7日,河南光山县4名学生在上学途中走小路至天灯村程底下河沟玩耍、溜冰,从破裂的冰层溺水身亡。 2013年1月15日,一名不明身份的男子翻墙闯入湖南新化县上梅镇北渡小学行凶,该校校长杨建一为保护学生安全,与歹徒殊死博斗,不幸以身殉职,一学生受伤。
2023-09-01 04:12:501

校园交通事故应该怎么处理?

校内交通事故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可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2023-09-01 04:13:002

大学生在校园内引发火灾事故的主要表现有哪些?

常见的校园火灾事故类型有以下几种:使用明火不慎,引起火灾;电气火灾;违反实验室操作规程引发火灾。使用明火不慎,引起火灾:违规点蜡烛;违规点蚊香;违规烧废物。电气火灾:违规用电。学校的建筑物供电线路、供电设备,都是按照实际使用情况设计的,在办公室、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会使供电线路过载而发热,加速线路老化而起火;使用电器不当。如60w以上的灯泡靠近纸等可燃物,长时间烘烤易起火;充电器长时间充电又被衣被覆盖,散热不良,也能引起燃烧。过度使用电器也能引起火灾。违反实验室操作规程:学生在实验中用火、用电、用危险物品时,若违反规程使用不当,也能引起火灾。如在使用有电感的实验设备时将物品覆盖在散热孔上,使设备聚热,导致设备燃烧;用火时,周围的可燃物未清理完,火星飞到可燃物上引起燃烧;化学实验时,将相互抵触的化学试剂混在一起,试验温度过高或操作不当,也能引起火灾事故。问答
2023-09-01 04:13:291

校园欺凌的典型特征有

校园欺凌的典型特征有如下:叫受害者侮辱性绰号;指责受害者无用。粗言秽语、喝骂。对受害者的重复的物理攻击,身体或物件。拳打脚踢、掌-掴拍打、推撞绊倒、拉扯头发。干涉受害者的个人财产、教科书、衣裳等,损坏,或通过他们嘲笑受害者。欺凌者明显地比受害者强,而欺凌是在受害者未能保护自己的情况下发生。法律对于校园事故的规定在校园伤害事故的归类上,应从教育的特定环境出发,以民法的归责原则为基础,以有利于分清法律责任和防范类似事故的发生为目的,根据校园伤害中致害主体的不同,将校园伤害案件划分为学校责任事故、学生及其监护人责任事故、第三人责任事故以及受害人和第三人存在共同过错的责任事故等四种类型。一、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二、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的处理,适用本办法。三、学生伤害事故应当遵循依法、客观公正、合理适当的原则,及时、妥善地处理。四、学校的举办者应当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指导学校落实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的措施,指导、协助学校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五、学校应当对在校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当发生伤害事故时,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救助受伤害学生。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应当针对学生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的不同,采用相应的内容和预防措施。六、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在不同的受教育阶段,应当根据自身的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险。七、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下称为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不承担监护职责,但法律有规定的或者学校依法接受委托承担相应监护职责的情形除外。
2023-09-01 04:13:501

学校在哪些情况下应对学生伤害事故承担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第四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2023-09-01 04:14:234

3.大学生易发交通事故的类型主要有哪些?

大学生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的类型,可能就是骑自行车出现撞车,因为自己的安全没有注意到
2023-09-01 04:14:331

校园交通事故有哪些原因?

随着学校改革的不断深入,高校与社会的交流越来越频繁,使校园内人流量、车流量急剧增加。许多高校教师拥有私家轿车已不算希奇,摩托车更是普遍,学生骑自行车的很多,开汽车上学也已不再是新闻了。校园道路建设、校园交通管理滞后于高校的发展,一般校园道路都比较狭窄,交叉路口没有信号灯管制,也没有专职交通管理人员管理;校园内人员居住集中,上、下课时容易形成人流高峰等等原因,致使高校的交通环境日益复杂,交通事故经常发生。据武汉某交警大队统计,2006年4月至2008年4月该辖区十余所大专院校校园内发生交通事故16起,伤15人,死亡6人,其中重大交通事故5起。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提高,生活节奏加快,时间效率观念增强,交通事故致残数量不断增加。交通事故的原因多种多样,既有驾驶人员的操作失误,又有道路状况、气候影响以及行人、非机动车的违章等多种原因,究其根本,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可分为人和自然两个方面的因素。
2023-09-01 04:15:071

为什么说校园安全非常重要?

答:1、学校安全工作,是全社会安全工作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它直接关系到青少年学生能否安全、健康地成长,关系到千千万万个家庭的幸福安宁和社会稳定。2、校园安全与每个师生、家长和社会都有着密切的关系。从广义上讲,校园事故是指学生在校期间,由于某种偶然突发的因素而导致的人为伤害事件。就其特点而言,一般是因为责任人疏忽大意过失失职而不是因为故意而导致事故的发生。3、校园是小朋友们每天主要生活的地方,安全、整洁、舒适的教育环境才能让小朋友享受学习,喜欢学校,觉得来学校是件令人愉快的事情。而要做到这些,首先安全是第一位的。校园安全的意外事故百度知道校园安全的重要性是什么?聊电子的小璇高能答主用力答题,不用力生活关注如下:1、学校安全工作,是全社会安全工作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它直接关系到青少年学生能否安全、健康地成长,关系到千千万万个家庭的幸福安宁和社会稳定。2、校园安全与每个师生、家长和社会都有着密切的关系。从广义上讲,校园事故是指学生在校期间,由于某种偶然突发的因素而导致的人为伤害事件。就其特点而言,一般是因为责任人疏忽大意过失失职而不是因为故意而导致事故的发生。3、校园是小朋友们每天主要生活的地方,安全、整洁、舒适的教育环境才能让小朋友享受学习,喜欢学校,觉得来学校是件令人愉快的事情。而要做到这些,首先安全是第一位的。校园安全的意外事故1、不当活动事故。这一类主要是学生课间相互推搡,追逐打闹,有时候会拿铅笔小刀等造成意外事故。对于此类事故,课间护导老师起到了尤为重要的作用,平时也要教育小朋友,除了美工课尽量不要把刀片等利器带到校园中,就算带来了,也要好好保管,不要随意拿出来。2、 挤压、践踏事故。这类事故,主要针对的是在做操上下楼梯比较狭窄的时候,有些学生会图快,跑到前面。对于此类情况,老师应该让小朋友有序地上下楼梯,并且速度不要太快,不然太快会造成学生奔跑而发生伤害事故。3、体育活动事故体育锻炼本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而我们不能把好事变成了坏事。平时在体育课,体锻课的时候,老师应该让小朋友在一个固定的、自己看得见的区域进行活动,不能无组织地瞎玩。学校对于体育器材有问题的也应该及时维修,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2023-09-01 04:15:182

校园意外伤害事故

特佩服
2023-09-01 04:15:393

校园内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认定,学校内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认定?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于校园内发生的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形:即涉及到现场事实和相关证据的调查,例如交通信号、车辆车速、行驶轨迹、行人行为等。2.事故各方的责任:即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和间接责任人,例如驾驶员、乘车人、行人等。3.事故的过错程度:即根据各方责任的大小判断各自承担的赔偿责任。对于校园内发生的交通事故,一般认为校方具有管理职责和保障职责,因此,在学校内部交通事故中,如果是学校自有车辆或学校员工驾驶的车辆引起的事故,学校应当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如果是学生或外来人员引起的事故,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认定。对于外卖员私自骑电动车进入校园发生的交通事故,首先需要考虑外卖员的违规行为和学校校规中对车辆进入的规定。如果学校明确规定禁止电动车进入校园,外卖员进入校园属于违规行为,在交通事故中存在一定的过错,应当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如果学校未明确规定电动车进入校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认定责任。同时,校方也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2023-09-01 04:16:051

浅议中小学生校园伤害事故学校无过错责任 事故无过错怎么赔偿

  一、引言   近年来,校园伤害事故频发,尤其是连续几起凶手持刀闯入幼儿园杀害儿童惨剧的发生,使整个中国甚至世界为之触目惊心。这些惨剧的发生,固然是由于整个社会大系统在运行中出现的很多问题所致,例如:贫富差距和社会不公等。但学校在这样的背景下,更应该履行好保护学生安全的职责。学校是保卫在校学生安全的最重要、最直接,也是最后一道防线。而这道防线我们并没有做到最好。   我国现行的校园伤害事故归责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法律文件中:《民法通则》、《民法通则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2010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以下简称《侵权责任法》)。《侵权责任法》颁布之前,校园伤害事故的主要处理依据是《民法通则》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相关解释,但这些条文对学校的责任主体的责任规定过于笼统。《侵权责任法》以未成年人的年龄为构成要件来规定学校的侵权责任,按照现行法律的规定,不满10周岁的学生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这部分人一般为幼儿园和小学四年级以下的学生。10周岁以上至18周岁以下的学生为限制行为能力人,这部分学生主要包括小学四年级以上,以及初中生、大部分高中生、中职生以及少数大学生。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学生,《侵权责任法》则规定学校、幼儿园或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过错推定责任,对于限制行为能力的学生,其承担过错责任。如果学生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中受第三方伤害,学校承担补充责任。所以,“《侵权责任法》所规定的学生伤害事故的学校责任从构成要件看是一种典型的过错责任”。   可以肯定的是,我国校园伤害事故的归责原则不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因为我国法律对于承担无过错责任的侵权行为都以列举的方式作出明确的规定,而学校对未成年学生的事故责任并未列入其中。   而在现行学校事故归责原则下,很多学校未能尽职尽责地保护学生安全。例如:湖南湘乡育才学校踩踏事件的发生就和他们学校的楼梯建设过窄,没有按教育部颁发实行的《中小学建设设计规范》设计施工有关,其实按这个规范做的学校凤毛麟角。由此可以看出,虽然国家颁布了一些保护学生的规定,但由于学校的责任心不强,这些规定在很多地方那就是一纸空文。虽然在类似这样的校园伤害事故中,按现行的学生伤害事故归责原则,学校是必须承担责任的。但是必须看到,这些校园伤害事故本来是可以避免的。我们希望看到的是法律能够促使学校尽力防止校园伤害事故的发生,做到防患于未然。法律的侧重点不应是发生校园伤害事故后的解决措施。相对于已经发生的校园伤害事故,如何解决只是“善后问题”。在学校事故上主要应是防患于未然,而学校的责任心不强是无法做到这一点的。虽然前段时间在一些安全事故的刺激及上级领导的重视下,很多学校安全保障措施或许很到位。但笔者认为,这可能不会是一种常态,是一种在外在强力刺激下的或许带有“作秀”成分的反应。果然,现在这种行为便很少了,而威胁学生安全的潜在因素减少了吗?根本没有。   二、在校园伤害事故中实行校方无过错责任   1.从法理上来分析   我国的《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一些法律的立法宗旨就是为了保护中小学生的权益,人身安全当然包括其中。对于中小学生校园伤害事故而言,针对性较强的是《未成年人保护法》,其第一条总则“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宪法制定本法。”这就要求我们从多个角度、做全方位的工作来保护未成年人。而在中小学生校园伤害事故中实行校方无过错责任,无疑是应该属于其中一项的,而且是至关重要的一项。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切实加强学校的责任心。而校园伤害事故能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其根本就取决于学校是否有强烈的责任心。如果学校的责任心不强,其他一些保护学生安全的制度、措施等肯定会在一定程度上流于形式。我们在校园伤害事故中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应该把责任心作为驱动力,去执行国家的规定和其他一些国家虽未规定但我们完全可以而且应该做到的保护中小学生的事情。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校园伤害事故的发生。在校园伤害事故中实行校方无过错责任是保护未成年人的“中枢”规定,其他规定则属于“技术型”或“类技术型”规定。   2.从作为上层建筑的国家机关与人民的关系分析   人民才是国家的主人,国家各级各类机关是为人民服务的。国家各级各类机关的权力也来源于人民,对人民负责。国家各级各类机关的设置也应是为了人民的需要。各种法律条文规定也是为了保护人民的利益,其实就是人民的利益要求上升为国家意志。国家并不是独立于人民之外的主体,也不应存在独立于人民之外的所谓国家。国家就是为人民服务的,她不与人民的利益发生冲突。如果出于保护人民利益的目的做出某项措施,而这项措施又是显而易见地有利于人民的,那么这项规定就应该上升为国家意志。去讨论这项规定是否对国家“不公”是无意义的,国家就是人民利益的代言人,做对人民有利的事是她的职责,她不应有自己独立于人民之外的利益。国家不应以各种借口做与人民利益相冲突的行为,如果有的话,那是因为国家工作人员不合格,是国家机关的失职。虽然国家工作人员应该有自己的权益,但这些权益和国家职能的实现并不冲突。如果现行的一些规定成为有利于人民的各项规定的掣肘,那么,这些规定就应该修改。显而易见的是,在学校事故中实行无过错归责原则,会加大教育部门对孩子的保护力度,减少学校事故的发生,能有效地保护学生的安全。这些优点就满足了把这些规定上升为国家意志的条件了。当然了,这些规定会增加教育部门的压力,但这是其职责所在,还因为人民有要求。   在这样的背景下讨论学校未成年学生与学校的关系是监护关系、委托监护关系还是契约关系是没有意义的,那完全是从概念到概念的一种论调。   3.承担法律责任的法理依据   一般来说,是否实行无过错责任有三个法理依据:一是报偿理论“谁享受利益,谁承担责任”。二是危险控制理论“谁能够控制、减少危险,谁承担责任”。三是危险分担理论。其实,如果透彻地分析这三条理论,学校也是应该实行无过错责任的。首先,从报偿理论“谁享受利益,谁承担责任”来看,很多学者单纯从受教育者角度看,认为学生是受益者。学生当然是受益者,但国家亦是受益者。“百年大计,教育为本”中的“百年大计”当然是国家的百年大计,而不是学生们的百年大计。其实,教育对国家和个人都是有益的,所以,我们在研究教育的公益性时不能“选择性遗忘”地只说对个人的益处而不提对国家的益处,或者说研究的深度到学校不适宜适用无过错责任的教育对学生有益的程度时便裹足不前了。国家和个人似乎不应该是对立的,就教育的受益来说,他们二者并不是一方受益多,另一方受益少,或者一方受益而另一方不受益的问题,他们二者应该是一体的。他们的不同主要应该是在字面上,是为了便于我们理解。而根据危险控制理论“谁能够控制、减少危险,谁承担责任”来看,无疑在中小学校中,学校较其他责任方尤其是被认为具有限制行为能力的未成年学生更能控制危险。因为学生是在学校的教育活动之中,即使在极端情况,例如第三方闯入学校行凶,学校也应当负有协调各责任方的责任和能力,其无可辩驳地居于控制学校风险的中心地位。三是危险分担理论,由于整个社会都从教育中受益,所以,学校事故的损失应该由全体社会成员承担。学校对学校事故中学生的赔偿费用的主要来源应是国家拨款,国家拨款的来源是纳税人,当然也是来自于社会了。私立学校则是通过提高学费等方式转移到了全社会,因为全社会都是教育的受益者。从现今的情况看,学校可能的确没有专门和足够的资金来承担较多的学校事故,但这并非是不能改变的。教育法学家汉斯教授说过,“这一危险责任理论虽然一直是适用于交通事故,但是在发生学校事故时也应适用于学校,从赔偿法理的角度看,应该把学校看成是隐含着很大危险因素的设施,而且,鉴于学校是公共生活福利的重要的、具有垄断性质的设施,因而把一般性危险责任用于学校,使之法制化才是合理的、公正的。”   4.学校是国家机构或者是国家机构的附属机构   学校依照国家的教育政策和各项规定、要求办学,由国家拨给经费,其人事安排由国家来决定,学校的各项软硬件也是国家配备,况且根据《义务教育法》,对一定年龄的未成年人进行教育是国家的义务和职责。总而言之,在学校中校方是可以代表国家的。其实在我国,公立学校一直被定位于事业单位。1995年《教育法》颁布以前,公立学校作为事业单位是不具备法人地位的,是政府的下设机构。为了改变原先的政府与公立学校的依附关系,使公立学校成为具有办学权利能力和办学行为能力,同时承担相应义务,能独立自主办学的社会组织,《教育法》规定公立学校的法人地位,但其他一切统统不变。只是单纯地依靠《教育法》规定,可能改变学校是政府附属机构的实际地位吗?笔者认为,法人地位是在具备各种能力和权力的基础上依靠法律的规定而具备的,而学校显然不具备这样的能力和权力。规定学校不是国家机构与规定财政部、教育部不是国家机构没有多大区别。学校所具有的权利是其本身所固有的权利(自学校产生以来就应当享有的)和由于学校教育活动的专业特殊性所具有的,这是由其自身的特点决定的,根本不能改变其国家机构或国家机构的附属机构的特征。但即使是这些权利也有很多受到了国家行政力量的影响,例如,学校的招生区域、课程设置等很多方面。有些学者只是盯住学校教育的专业特殊性,把其无限放大,将其看成是学校教育的唯一特性,从而得出学校不能代表国家的结论,这是很荒诞的。义务教育是政府的责任,为什么学校可以代表政府履行义务教育的责任,而在出现学生伤害事故时却又有很多冠冕堂皇的理由而不能代表政府了呢?   三、结语   在校园伤害事故中实行校方无过错责任,从学校内在的角度增加校方的责任,是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保障学生安全的一项有一定根本性意义的措施。它有利于学校时时加强对学生的安全保护工作,可以增加学校重视校园安全的内部动力,增强学校的责任心,从而增加防范措施,有利于儿童的安全成长。这是一个对儿童有责任心的社会及政府应该意识到,并应做到的。或许有学者表示,学生的安全不仅仅是校内安全,家庭安全也是一部分,甚至是更重要的一部分。加强学校的责任会不会相对降低家长的责任感呢?如果这样或许是更不利于学生安全的。笔者以为不会这样,家长对孩子的爱是一种含有生物本能的爱,绝大多数家长是不会因为一些原因而减少的。不会有家长因为校园伤害事故中学校承担责任而希望自己的孩子出事以取得赔偿的。况且,当孩子在学校时,孩子不在家长身边,家长这时的责任感对孩子的安全而言,意义不大。而这项措施显然不会降低学生在家长身边时家长对孩子的责任感。   每一个人的人身安全都是十分重要的,尤其是未成年人。可以预见的是,在校园伤害事故中实行校方无过错责任,不会大幅度增加国家在这方面的支出,但肯定会减少这些事故的发生,从而也不会增加学生家长与学校之间的纠纷,即使会增加这样的纠纷,也不应成为阻碍这项会减少学校事故发生的措施实施的理由。在校园伤害事故中实行校方无过错责任,体现了政府的责任意识和“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这样的意识和理念不应仅仅作为 口号 来宣传,而应落实在行动上。这也是教育面向未来的要求。   参考文献   [1] 劳凯声,陈希.《侵权责任法》与学校对未成年学生的保护职责.教育研究,2010(9).   [2] 校园踩踏悲剧凸显教育痼疾.新华社《参考消息》转载香港《大公报》文章,2009-12-11.   [3] 曾荇.关于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归责原则的法律问题研究.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2).   [4] 于丽娜.学校事故责任研究――从保护未成年人的角度.山东大学,2006.   [5] 劳凯声.中小学学生伤害事故及责任归结问题研究.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2).   [6] 陈志,何子英.责任政府:政治文明的必然要求.行政与法,2005(3).   (责任编辑付一静)
2023-09-01 04:16:151

常见校园火灾事故类型有哪些

常见的校园火灾事故类型有以下几种:使用明火不慎,引起火灾;电气火灾;违反实验室操作规程引发火灾。使用明火不慎,引起火灾:违规点蜡烛;违规点蚊香;违规烧废物。电气火灾:违规用电。学校的建筑物供电线路、供电设备,都是按照实际使用情况设计的,在办公室、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会使供电线路过载而发热,加速线路老化而起火;使用电器不当。如60w以上的灯泡靠近纸等可燃物,长时间烘烤易起火;充电器长时间充电又被衣被覆盖,散热不良,也能引起燃烧。过度使用电器也能引起火灾。违反实验室操作规程:学生在实验中用火、用电、用危险物品时,若违反规程使用不当,也能引起火灾。如在使用有电感的实验设备时将物品覆盖在散热孔上,使设备聚热,导致设备燃烧;用火时,周围的可燃物未清理完,火星飞到可燃物上引起燃烧;化学实验时,将相互抵触的化学试剂混在一起,试验温度过高或操作不当,也能引起火灾事故。
2023-09-01 04:16:252

学校出现霸凌是学校责任问题吗?

不全是,学校霸凌事件的出现,学校负有监管不严之责
2023-09-01 04:16:3415

常见校园火灾事故类型有哪些?

常见的校园火灾事故类型有以下几种:使用明火不慎,引起火灾;电气火灾;违反实验室操作规程引发火灾。使用明火不慎,引起火灾:违规点蜡烛;违规点蚊香;违规烧废物。电气火灾:违规用电。学校的建筑物供电线路、供电设备,都是按照实际使用情况设计的,在办公室、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会使供电线路过载而发热,加速线路老化而起火;使用电器不当。如60w以上的灯泡靠近纸等可燃物,长时间烘烤易起火;充电器长时间充电又被衣被覆盖,散热不良,也能引起燃烧。过度使用电器也能引起火灾。违反实验室操作规程:学生在实验中用火、用电、用危险物品时,若违反规程使用不当,也能引起火灾。如在使用有电感的实验设备时将物品覆盖在散热孔上,使设备聚热,导致设备燃烧;用火时,周围的可燃物未清理完,火星飞到可燃物上引起燃烧;化学实验时,将相互抵触的化学试剂混在一起,试验温度过高或操作不当,也能引起火灾事故。
2023-09-01 04:17:051

在校园里发生事故后可以拨打什么请求处理

1校园安全事故学校需要负责的情况1、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2、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3、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4、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2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方式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有三种途径:协商、调解、诉讼。1、协商。班主任和年级一般是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协调的主要成员。学生伤害事故发生后,可以通过班主任,让当事人(包括受伤害学生及事故相关学生)家长或监护人进行协商解决,形成各方最认同的解决方法,加以处理。
2023-09-01 04:17:291

校园伤害事故的范围不包括

校园伤害事故的范围不包括假期在家发生的。学校伤害事故是指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活动期间,其人身受到侵犯,导致伤、残、死或其他无形损害的事件。属于一般人身损害的范畴,又不同于社会上发生的人身损害。学校伤害事故具有自己的特点:一、是损害的主体是特定的,受害主体只能是在学校学习、生活的学生,包括公立、私立学校中走读制和寄宿制的学生。二、是损害地点是特定的,学生损害的地点必须是在校园内及学校组织校外活动的特定场所。三、是损害时间是特定的,学生受损害是发生在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期间以及学校组织的活动期间,学生离开学校时的非学习、生活期间除外。将校园伤害事故分为以下四类:1、学生彼此之间因为运动、游戏或者其他原因导致的伤害:学生违反法律、法规、制度,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导致的伤害;学生的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导致的伤害。2、由于学校未履行有关义务而导致人身伤害事故。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有关标准、要求的;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3、由于教师或者其他学校员工玩忽职守、责任心不强或体罚学生等原因导致学生人身伤害事故。4、意外事故导致学生人身伤害。这类事故的特点是导致学生人身伤害的原因并非学校的教师和同学,而是一些意外的事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八条 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2023-09-01 04:17:451

司法考试案例分析之校园伤害事故责任的认定

案情简介 2009年6月,上海市奉贤区某小学五年级学生卢某和康某在课间玩跳山羊游戏中,卢某正要从康某背上跳过去时,康某突然起身,致使卢某摔到地上。经在场的同学报告,学校的体育老师汪某立即赶到现场,经查看,卢某无任何体表受伤特征,询问伤情,卢某当即表示没什么问题,随后学生回到教室上课。上课时语文老师发现卢某趴在桌上喊肚子疼,便立刻电话联系卢某的父亲,要求其马上到校接卢某回去就诊。卢某父亲遂将卢某接送至奉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头桥分中心就医,经医生拍片诊断未见明显异常,故给卢某开好药后并嘱回家休息。回家后,卢某腹痛加剧,当天下午卢某父母再次带其到奉贤区奉城医院进行救治。由于救治不及时,致使卢某脾脏大量出血,被迫切除。随后,卢某及其法定代理人将康某和学校一并告上法庭,要求承担共同侵权责任。 诉争焦点 校园伤害事故中,公民、法人因过错侵犯他人生命、健康权的,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但是本案中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在这起侵权纠纷中是否有过错?是否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法院判决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康某在游戏的过程中没有尽到相互照顾和确保安全的义务,突然起身站立,导致原告跌落,显属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另外,原告卢某在事发时属限制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行为后果已具备与其年龄与智力相适应的认知和预见能力,但其却对学校平时的安全教育置之不理,从而直接导致在玩“跳山羊”游戏中摔倒致伤这一结果的发生。原告自身存在过错,应承担一定责任。 被告学校在得知原告在课间摔倒受伤的情况下,已尽到了询问、注意并通知家长、协助家长送原告到医院就诊等义务,上述救助措施及时、妥当,并不存在教育、管理与保护职责上的过错。故法院综合原告与被告的过错及损害结果情况酌定为原告自行承担40%的责任,被告康某承担60%的责任。一审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 判案分析 在校学生伤害事故的归责原则主要采用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清晰地区分了学生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以及第三人侵权的情形。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学生的伤害,考虑到学生的认知与判断能力较弱而适当给予学校较多的注意义务,采用过错责任推定原则;对于限制行为能力学生的伤害,则采用过错责任原则;即便在第三人侵权的场合,学校承担补充责任的前提也是应当具有过错。由此,对本案中各方过错责任应作如下认定: 首先,被告康某应该认识到自己突然起身站立的行为可能会给原告造成伤害,但由于被告康某疏忽大意,从而放任了危险的发生。可见,被告康某的行为客观上造成了原告跌倒摔伤的事实,且其主观上具有过错,因此需要对原告的损害承担相应的责任。 其次,本案中原告父母虽然对事故发生不存在过错,但由于其延误了原告的救治从而导致了损害的扩大,因此其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事故发生后,学校及时通知原告父亲到学校接送原告去就诊。原告父亲赶到学校将原告接走,此时起原告处于其父亲的监护之下。但其没有采取及时、妥当的救助措施,从而导致了损害的进一步扩大。可见,原告父母没有尽到自己的监护责任,根据过错相抵原则,原告应当自行承担一部分责任。 另外,我们认为学校已经尽到了教育、管理与保护的职责。因为原告受伤这一事件是在课间偶然发生的,该校在平时教学活动中也经常给学生进行安全防范方面的教育。体育老师的关心询问、语文老师的及时通知足以说明学校已经采取了积极的措施。造成受害学生扩大损失的原因,主要是学生家长对这一事故没有尽到足够的监护义务,导致受害学生错过的治疗时间,从这一因果关系来看,学校对损失的扩大没有责任。 因此,本案中学校并没有承担过错责任。从利益平衡的角度及案件处理的社会效果来看,法院最终认可了由学校自愿给付原告一定的经济补偿,这样更有利于矛盾纠纷的化解,能够达到更好的社会效果。该案的处理既符合侵权责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具体规定,也体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2023-09-01 04:17:521

校园外常见的交通事故有哪些?

1.行走时发生交通事故。大学生余暇空闲时购物、观光、访友要到市区活动,这些地方车流量大,行人多,各种交通标志眼花缭乱,与校园相比交通状况更加复杂,若缺乏通行经验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很高。难怪上海一所著名大学的校长说:“在各个大学中普遍存在这样一种情况,少数学生书读得越多,越不会走路,遵守交通规则的意识越淡薄,不仅在校园里乱骑车、乱停车,在马路上违反交通规则也时有发生。”2.乘坐交通工具时发生交通事故。大学生离校、返校,外出旅游、社会实践,寻找工作等都要乘坐各种长途或短途的交通工具。全国各地高校大学生因乘坐交通工具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时有发生,有时甚至造成群体性伤亡,教训十分惨重。
2023-09-01 04:18:001

校园伤害事故的学生范围是指

校园伤害事故的学生范围是指:1、学生彼此之间因为运动、游戏或者其他原因导致的伤害,这类事故的加害人和受害人均是在校学生。2、由于学校未履行有关义务而导致人身伤害事故。这类案件导致损害的原因是学校的消极不作为。3、由于教师或者其他学校员工玩忽职守、责任心不强或体罚学生等原因导致学生人身伤害事故。4、意外事故导致学生人身伤害。这类事故的特点是导致学生人身伤害的原因并非学校的教师和同学,而是一些意外。一、法律依据:《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二条 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的处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学生伤害事故应当遵循依法、客观公正、合理适当的原则,及时、妥善地处理。二、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特征:凡是在校园内发生的学生人身伤害都属于校园学生意外伤害事故。校园意外伤害事故,有其特殊性、突发性和不可控性,目前校园伤害事故处理的难点在于责任的认定。其实我认为,无端纠缠于责任没有必要,也不利于事故的处理解决,对一些很难讲清责任的事故,应淡化责任,重在事故的处理解决。我建议通过政府出资、建立基金等多种渠道筹资的办法,在现有基础上适当增加保费,并将现在的校方责任险改成校园伤害事故险。从已发生的事故看,校内易发生危险的有10个重点部位,包括实验室(如水电气、强酸强碱、有毒物品等)、语音室、微机室、播音室的主控室、电化多功能室、图书馆的书库、财务室、食堂、宿舍、传达室等地。容易发生以下类型的事故。
2023-09-01 04:18:081

小孩在学校受伤,学校应负什么责任?

孩子在学校受伤了,学校要承担责任吗?校园损害赔偿案件逐年上升,不管学生是在什么情况下受到伤害,多数家长都希望学校承担全部责任。对于如何认定学校是否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问题,可以通过一些客观化的判断标准,如学校的各种教学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对存在的各种不安全隐患是否及时排除、是否已采取了必要的防范措施,学校是否制定了合理、明确的安全规章制度等等。一、从案发的情况来看,校园伤害事故主要有:(1)校外第三人伤害事故;(2)物件伤害事故;(3)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伤害事故;(4)实验与劳动及外出活动伤害事故;(5)学生嬉戏玩耍引发的事故;(6)其他因学校失职行为导致的校园伤害事故等。二、如何认定学校是否存在责任教育部2002年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文章后面另附全文)中明确规定十二种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情形,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只要学校出现十二项情形之一的问题,就基本上可以认定学校没有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就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或者补充责任。反之,如果学校行为均符合上述规定,则可以认定学校已经尽到了教育、管理职责。以上归责原则可以看出,认定学生伤害事故责任时,学校是否具有过错至关重要。确定学校过错的标准,就是对履行《教育法》规定的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是否尽到了必要的注意义务。对这种注意义务的违反就是存在过错。认定学校在学生伤害事故中的过错,要注意以下三个方面:1.学校对学生是否具有注意义务无义务无过失。这种注意义务既包括基于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规定而产生的法定注意义务,也包括基于有关部门颁布的教育教学管理规章、操作规程等规定而产生的一般性的注意义务,以及学校与学生家长签订合同约定的注意义务。2.学校对学生人身健康安全是否尽到了合理的、谨慎的注意义务需要指出的是注意要求的标准和范围因环境和对象的不同而不同。如小学教师对小学生的人身健康安全的注意要求比高中教师对高中生的人身健康安全的注意要求要高,因为小学生的认知能力、防范风险的能力较低,发生人身伤害的几率就高。3.学校能否对学生人身健康安全是否尽到合理的、谨慎的注意义务如果学校不具有预见能力而无法预见,学校就无法尽到相应的注意义务并采取合理行为避免损害结果的发生,因而主观上也就没有过失。三、第三人侵权时的责任认定1.法律规定《侵权责任法》第40条规定,第三人(学校以外的人员)导致的学生人身损害的,第三人承担责任。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侵权补充责任。“补充责任”一般认为只有在第三人无法找到或者当事人无履行能力时,学校才承担责任,而且只是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而不是全部责任;简单地说,就是学校存在多大过错,就承担多少责任。2.学校以外人员的认定学校以外人员是指学校的老师、学生和其他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而对于学校的学生而言,即使其为侵权人也是学校安全保障义务的对象,也是属于学校学习、生活中的一员,不应当将之划入到学校以外的人员。比如,社会人员进入学校伤害学生,或者校外的车辆撞伤学生等这些侵权行为的主体才属于学校以外的人员。四、校园伤害事故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依据1.法律依据:①《教育法》②《侵权责任法》③《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④ 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具体发条摘抄《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第三十九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第四十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民法通则》的若干意见第160条: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名词解析: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监护制度是以一定的亲属关系或者身份关系为前提,法律对担任监护人的范围有明确规定。监护责任不因未成年人到学校接受教育而当然发生转移。教育机构依法负有对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义务,是一种过错责任。只有在学生及其监护人举证证明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时,才承担相应的责任。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12 号《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已于2002年3月26日经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部 长  陈至立 二○○二年六月二十五日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的处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学生伤害事故应当遵循依法、客观公正、合理适当的原则,及时、妥善地处理。第四条 学校的举办者应当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指导学校落实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的措施,指导、协助学校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第五条 学校应当对在校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当发生伤害事故时,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救助受伤害学生。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应当针对学生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的不同,采用相应的内容和预防措施。第六条 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在不同的受教育阶段,应当根据自身的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险。第七条 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下称为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不承担监护职责,但法律有规定的或者学校依法接受委托承担相应监护职责的情形除外。第二章 事故与责任第八条 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应当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依法确定。因学校、学生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其行为过错程度的比例及其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非主要原因,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九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一)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二)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三)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四)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五)学校知道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六)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七)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八)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九)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十)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十一)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十二)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第十条 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由于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一)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二)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三)学生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四)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五)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有其他过错的。第十一条 学校安排学生参加活动,因提供场地、设备、交通工具、食品及其他消费与服务的经营者,或者学校以外的活动组织者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有过错的当事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十二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一)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二)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三)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四)学生自杀、自伤的;(五)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六)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第十三条 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一)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二)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三)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四)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第十四条 因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与其职务无关的个人行为,或者因学生、教师及其他个人故意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造成学生人身损害的,由致害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三章 事故处理程序第十五条 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应当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有条件的,应当采取紧急救援等方式救助。第十六条 发生学生伤害事故,情形严重的,学校应当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属于重大伤亡事故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第十七条 学校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应学校要求或者认为必要,可以指导、协助学校进行事故的处理工作,尽快恢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第十八条 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与受伤害学生或者学生家长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双方自愿,可以书面请求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调解。成年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也可以依法直接提起诉讼。第十九条 教育行政部门收到调解申请,认为必要的,可以指定专门人员进行调解,并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完成调解。第二十条 经教育行政部门调解,双方就事故处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在调解人员的见证下签订调解协议,结束调解;在调解期限内,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或者调解过程中一方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的,应当终止调解。调解结束或者终止,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第二十一条 对经调解达成的协议,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反悔的,双方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第二十二条 事故处理结束,学校应当将事故处理结果书面报告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重大伤亡事故的处理结果,学校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第四章 事故损害的赔偿第二十三条 对发生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组织或者个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第二十四条 学生伤害事故赔偿的范围与标准,按照有关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或者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中的有关规定确定。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调解时,认为学校有责任的,可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提出相应的调解方案。第二十五条 对受伤害学生的伤残程度存在争议的,可以委托当地具有相应鉴定资格的医院或者有关机构,依据国家规定的人体伤残标准进行鉴定。第二十六条 学校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根据责任大小,适当予以经济赔偿,但不承担解决户口、住房、就业等与救助受伤害学生、赔偿相应经济损失无直接关系的其他事项。学校无责任的,如果有条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本着自愿和可能的原则,对受伤害学生给予适当的帮助。第二十七条 因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中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予以赔偿后,可以向有关责任人员追偿。第二十八条 未成年学生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学生的行为侵害学校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以及其他组织、个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成年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应当依法予以赔偿。第二十九条 根据双方达成的协议、经调解形成的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应当由学校负担的赔偿金,学校应当负责筹措;学校无力完全筹措的,由学校的主管部门或者举办者协助筹措。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举办者有条件的,可以通过设立学生伤害赔偿准备金等多种形式,依法筹措伤害赔偿金。第三十一条 学校有条件的,应当依据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参加学校责任保险。教育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鼓励中小学参加学校责任保险。提倡学生自愿参加意外伤害保险。在尊重学生意愿的前提下,学校可以为学生参加意外伤害保险创造便利条件,但不得从中收取任何费用。第五章 事故责任者的处理第三十二条 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负有责任且情节严重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对学校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有关责任人的行为触犯刑律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三条 学校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整顿;对情节严重或者拒不改正的,应当依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第三十四条 教育行政部门未履行相应职责,对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的,由有关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有关责任人的行为触犯刑律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五条 违反学校纪律,对造成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学生,学校可以给予相应的处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六条 受伤害学生的监护人、亲属或者其他有关人员,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者侵犯学校、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的,学校应当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可以依法要求赔偿。第六章 附  则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所称学校,是指国家或者社会力量举办的全日制的中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各类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本办法所称学生是指在上述学校中全日制就读的受教育者。第三十八条 幼儿园发生的幼儿伤害事故,应当根据幼儿为完全无行为能力人的特点,参照本办法处理。第三十九条 其他教育机构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参照本办法处理。在学校注册的其他受教育者在学校管理范围内发生的伤害事故,参照本办法处理。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2002年9月1日起实施,原国家教委、教育部颁布的与学生人身安全事故处理有关的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在本办法实施之前已处理完毕的学生伤害事故不再重新处理。
2023-09-01 04:18:441

校园事故报警求救电话是多少?

都可以拨打110报警电话进行求助
2023-09-01 04:18:5713

校园安全事故,以及事故发生后采取了哪些应急处置措施

火灾预案,校园发生火灾事故时,应采取如下措施:1、在向 119 消防指挥中心报警时,立即报告中心校、县教 育局。2、迅速切断有关电源。3、抢险救灾组等人员迅速疏散师生,撤离到安全区域。4、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5、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 蔓延。
2023-09-01 04:19:281

校园出现伤脸事故怎么理赔?

如果消炎出现了伤脸的事故,也得看看这件事情嗯伤到什么程度嗯,经过医院的最后诊断证明,保险公司才可以给予到底能如何的赔偿。
2023-09-01 04:19:383

U0001f3e0【工作经验】三个结合,推进班级语言文字工作

认真学习和正确应用祖国的语言文字是每一个公民的职责!为了切实培养班级学生的语言文字意识,不断提高班级学生的语言文字能力,笔者结合多年的小学语文教学工作经验,在班级文化建设中,着力开展了一系列与语言文字相关的各类活动,收到了一定的成效。现将班级语言文字工作经验总结如下: 一、语言文字工作要与班级文化建设相结合 班级文化建设是语言文字工作的一个重要阵地,如果能合理有效地在班级文化建设中揉入语言文字方面的内容,不但可以起到潜移默化的熏陶作用,还能起到榜样引领的示范作用。 1.让黑板说话!黑板报是班级文化建设的一个重头戏,几乎每月都要变换主题,更新内容。虽然低年级的黑板报讲究先“图”夺人,但是,我觉得真正能起到熏陶作用的,还是里边的文字内容。因为,文字不仅是知识传递的桥梁,还是情感联结的纽带,更是思想交流的窗口。怎样才能让黑板说话呢?我的做法是这样的:其一,多多选择一些孩子们喜闻乐见的儿歌、故事甚至是自己的日记,作为每期黑板报上的内容,让孩子们平时多多观看、多多诵读、多多品悟、多多体会,这样,不但能够激发孩子们诵读语言文字的兴趣,还能提升孩子们品悟语言文字的能力;其二,多多让孩子们参与到黑板报的版面设计与内容书写中来,因为,每一次版面设计与内容书写,都能很好地点亮孩子们的智慧,拓宽孩子们的思维,让语言文字真真正正地融进孩子们的生命形态之中。 2.让墙面生辉!墙面是班级文化建设的又一个重要平台,这里可以是班级活动的展览馆,可以是学生作品的展示台;可以是夸奖优秀的光荣榜,可以是体现成长的芳草地。怎样才能让墙面生辉呢?我的做法是这样的:其一、展示孩子们的手工制作图片或者作品;其二、展示孩子们的书画图画或者作品;其三、展示孩子们的写作图片或者作品。 3.让走廊添彩!多次外出考察的经历告诉我,一个好的学校,一个好的班级,走廊文化必不可少!这是后期我想要开辟出来的一块新天地,把我们的班级和学生的风采一一展现出来,让孩子们在收获赞赏与表扬的同时,收获来自于更多老师、同学和家长的关注以及发源于自己内心里的更多的信心。 二、语言文字工作要与教育教学活动相结合 教育教学活动是推进语言文字工作的主阵地。作为教师,我们首先一定要树立语言文字意识,养成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使用普通话的习惯;其次,我们要严格按照上级相关部门的规定,努力抵制地方方言对自己语言文字能力的影响,不断提升自己的普通话水平,以适应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要求;再次,我们务必要多多阅读一些经典图书,积淀文化涵养,丰满文学功底,成为孩子们崇拜与敬仰的对象以及学习效仿的榜样;最后,我们一定要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花大气力,下真功夫,让孩子们真正体会到语言文字在表情达意上的精妙。 1.课堂教学显成效。语言规范、生动有趣的课堂教学不仅可以激发孩子们学习语言文字的兴趣,还能切实提高孩子们感悟语言文字的能力,更能为孩子们学习应用语言文字创造有利的条件。 怎样才能使课堂教学成为承载语言文字的诺亚方舟呢?我的做法是这样的: 其一、多看图多说话,切实培养孩子们应用语言文字进行口头表达的能力。这一点,早在一年级第一堂课的教学中,我就已经开始进行预设安排了。因为初期学习的内容很少,加之低年级教材特别注重画面的引领作用,所以,让孩子们在学习课程知识的同时练习看图说话便成了一件应该甚至是必须要积极去做的事情。 其二、多进行字词句应用训练。正所谓“字不离词,词不离句”,要想切实培养孩子们说完整话、连贯话的能力,就必须要积极组织孩子们进行字词句应用训练。我曾经设计过这样的练习:一字三词、一词三句以及三词一句练习,通过这样的练习,孩子们的语言应用能力明显地提高了。 其三、课文改写仿写训练。课文改写仿写训练是一种依据课文原型进行的一种创意写作。所谓改写,就是依照课文格式,进行内容反转后的再创作,例如《一分钟》讲述的便是元元因为贪睡一分钟而迟到二十分钟的事情,教学之后,我引导学生思考“第二天,元元又醒了……他会怎样做呢?”的问题,讲课文叙述的语言进行内容反转。所谓仿写,就是依照课文格式,进行内容更新后的再创作,例如《动物儿歌》一课讲述了六种动物的生活习性,教学之后,我便引导学生仿照课文叙述的体式,选择新的内容进行仿写,孩子们很是不错,写出了不少有意思的内容,譬如《家人儿歌》、《同学儿歌》、《文具儿歌》…… 其四、化诗为文与化文为诗训练。不知从何时起,我们班的孩子迷上了写诗,虽然诗句语言浅显,内容简单,但是他们对于语言文字的应用,还是值得我们欣慰的。如果究其原因,我想一定与我的化诗为文与化文为诗训练有着莫大的关系。所谓化诗为文,就是依据对诗句的理解,让孩子们进行适度的内容拓展,把诗文转化为自己的语言,努力叙述出诗歌背后所隐藏的故事性内容,这叫“化简为繁”。最让我印象深刻的《寻隐者不遇》的化诗为文训练,孩子们竟然有“童子、师傅、诗人”三种视角、三种思维、三种语言……所谓化文为诗,就是讲将详细的文本转化为简单的诗意文字,这叫“化繁为简”。我记得我曾经设计过几次化文为诗,例如《我是什么》、《纸船和风筝》…… 2.竞赛活动露峥嵘。怎样让孩子们收获更多的语言文字应用的信心呢?我想到的办法尽量给孩子们创造更多的展示与交流的平台,我曾经给孩子们投过稿,但是发表的难度很大,于是,我转换思维,积极帮助学生进行作文竞赛参赛。经过一点时间的整理与积累,我大胆地寄出了一些学生作品,可喜的是在参加“快乐杯”征文大赛和“爱课堂杯”网络作文大赛中,我们班的孩子收获到了超乎想象的快乐与兴奋。 2018年2月公布的“快乐杯”征文大赛获奖名单中,我们班17人作品参赛,就又14人获奖,其中,方语欣的课文改写《一分钟》获得三等奖,其他同学的冬游日记、看图写话……等作品获得优秀奖。 2018年4月公布的“爱课堂杯”网络作文大赛获奖名单中,又有我们班同学的名字,这一次,名次奖项又有了进步,郑思颖获得二等奖,许昊文等同学获得三等奖。 此外,我还组织我们班学生参加了“书虫大侠”杯征文大赛,结果尚未公布,让我们静待佳音。 三、语言文字工作要与学校各项活动相结合 班级语言文字工作是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要想切实提高班级语言文字工作质量,就必须依照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安排,积极参与到各项相关活动中去。 1.推普周活动。每年九月的第三周是全国统一规定的“推广普通话活动周”,在那段时间里,我们班级积极地参与到“黑板报评比”、“规范汉字书写”、“经典诗文诵读”……等活动中,既感受到了学校浓厚的“推普”氛围,也切实培养为班级体争光夺奖的责任感。 2.“少儿画王”讲故事、爱国主义讲故事比赛。每个学年学校都会组织开展讲故事比赛,十月份是“少儿画王”讲故事,四月份是爱国主义讲故事。 3. “七不两会”预防溺水书写作业比赛。每年的五月份是学校宣传预防溺水工作的重要时期,每到这时候,学校就会组织安排全体学生参加“七不两会”预防溺水书写作业比赛。 4.“庆元旦迎新年”和“欢度六一”活动。经典诵读是我们学校扎实推进的一项重点工作,每年的“庆元旦迎新年”和“欢度六一”活动,学校都会安排开展师生参加“经典诵读”比赛。 只有切实做好语言文字工作与班级文化建设、教育教学活动和学校各项活动的三个结合,才能实现班级语言文字工作的最大优化,才能真正激发孩子们的语言文字意识,从根本上提高孩子们应用语言文字的能力,并形成品质。
2023-09-01 04:10:121

西樵山附近有什么好玩的地方西樵山有哪些好玩的地方

西樵山附近景点介绍详情如下:_渔耕粤韵文化旅游园渔耕粤韵文化园扎根于岭南水乡历史悠久的桑基鱼塘生态养殖文化,首期以西樵山南麓约500亩鱼塘片区为中心,近几年,通过鱼塘标准化整治,塘基种植桑树,恢复了桑基鱼塘的风貌,挖掘桑基鱼塘生态养殖文化,建设成为集游玩、娱乐、休闲为一体的体验式文化旅游园,打造成具有岭南农耕文化内涵的观光旅游区。渔耕粤韵文化园首期以西樵山南麓约500亩鱼塘片区为中心,近几年,通过鱼塘标准化整治,塘基种植桑树,恢复了桑基鱼塘的风貌,挖掘桑基鱼塘生态养殖文化,建设成为集历史、文化、游玩、娱乐、休闲、体验、教育、摘果为一体的体验式文化旅游园,成为具有岭南农耕文化内涵的观光旅游区。园区目前拥有动感游乐项目十多种。在文化园,可以参观蚕桑馆,看蚕宝宝如何长大;可以亲手摘桑叶,喂蚕宝宝;可以荡舟游览岭南水乡美景;可以湖中游船、挖土机、拓展、小河捕鱼。_西樵山国艺影视城国艺影视城位于西樵镇环山路与山南路交汇处,是集拍摄、休闲度假、娱乐、餐饮、游乐于一体的商业体系影视主题景区,总面积677000平方米,涵盖项目有:影视拍摄基地、星级酒店群、多功能摄影棚、婚纱摄影基地、影视培训学校等。拥有全世界独有的全实景建筑,包括九龙城寨、明清皇宫、古大宅、衙门、香港街、广州街、上海街、恭王府等。娱乐项目有:冰雪女王主题乐园、星际奇遇、启德游乐场、疯狂地下城、飞跃巅峰等。2013年-年,国艺影视城共接待超过500个剧组。图虫创意ID:837797692575055980_南海博物馆南海博物馆占地面积34396.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4559.7平方米,位于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西樵山南门入口处东侧,北倚风光秀丽、底蕴深厚的西樵山,西与西樵梦工场、国艺影视城相对,环境幽雅,自然条件优越,是南海区建设“文翰樵山”岭南文化高地的一张亮丽名片。新馆主体建筑有三层,第一层是大堂、设备房和临时展厅。第二层为办公区,包含业务科室和科研管理室,第三层为陈列展览区。新馆常设展厅共七个,分别为《南海记忆》、《南海群英》、《馆藏书画》、《广府风情》、临时展厅和《石景宜珍藏展》(包括展厅一、展厅二,展厅面积共约3500平方米。至2015年12月31为止,馆藏藏品资料共6812件(套,其中二级文物24件(套,三级文物670件(套,其余6118件(套为一般文物资料。馆藏文物以收藏南海境内出土文物如汉代陶器、唐宋瓷器、西樵山遗址石器以及南海籍历代书画家作品特别是康有为书法、信札手稿真迹为最大特色。_听音湖听音湖片区规划总面积3.7平方公里,片区规划结构为“一轴两区”。“一轴”为听音湖片区的主要景观轴线——“奎光塔—听音广场—樵山大道”,轴线上各节点均承担相应的公共文化活动;“两片区”分别为锦湖大道以内的核心文化建设区、以及锦湖大道以外的景区配套发展区。核心景区以人文内涵为神、自然风景为形,整个听音湖设置了听音八景,分别是:樵山瀑影、故里寻根、南海梵音、岭南玉阁、叠泉织绵、荷苑飞鸿、翰墨留香、云影琼楼,能让人在优美的环境中感受不同的文化气息。_南海樵山文化中心项目坐落于西樵山下,听音湖南侧,主要功能为高端会议、大型展览兼容精品剧目演出、餐饮服务等,将打造成为佛山西部的高端会议展览中心、文化艺术培训中心以及精品剧目展演中心,目标成为全球南海人的“精神祠堂、文化殿堂”。项目用地面积约100亩,建筑面积约10万_,总投资约10亿元。主馆结构为地上六层,地下一层。东西两翼结构为地上两层,地下一层。作为展现南粤建筑和文化特色的重要窗口,樵山文化中心由中国工程院院士、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院长兼设计院院长、世博会中国馆总设计师何镜堂领衔设计。融合了古建筑结构和岭南建筑简洁大方、实用朴素的特点,将成为岭南新中式建筑的代表作品。_飞鸿馆飞鸿馆是听音湖片区核心建筑之一,南倚听音湖,西接听音湖广场,与有为馆形成龙狮呼应格局。项目占地面积约27亩,建筑面积约3.8万平方米。地上四层,地下一层。规划定位是集武术、狮艺、篮球、体育竞技、非遗展示、游客体验于一体的大型武术文化综合体,目标是打造成为南中国武术中心,飞鸿馆于年投入使用,将加快推进功夫博物馆建设和龙舟作坊展策划。飞鸿馆主题功能包括篮球场(大型武术狮艺核心表演区、功夫博物馆、龙狮工作坊等,场馆其余部分将引入武术、竞技、健身、舞蹈等相关文体项目。飞鸿馆以跃动的龙腾造型承载武术与运动场馆的动感意象,是能够承接篮球、羽毛球、武术拳击等大型体育比赛要求的场馆。_观心小镇观心小镇地处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占地36239.7平方米,位于国家5A级风景区西樵山下、听音湖畔,独享听音湖500米湖岸线,直面西樵山小镇总建筑面积达114796.79平方米,建筑设计上首创蜂巢芯密勒板楼盖工艺,以岭南独有九公分古法砖砌筑的外墙、承继中国传统建筑之美的斜面屋顶为特色,是独具岭南特色的文旅休闲小镇。小镇内涵盖了酒店服务、文化艺术、健康养生、儿童培训、特色餐饮等五大产业,其中酒店服务产业包括:高端酒店品牌(观心山居、观心清居、观心圆居;高端民宿品牌(观心雅舍;中高端公寓品牌:(观心生活馆;并引入希尔顿欢朋品牌酒店,设计独家亲子IP游乐园:(狮家乐园等。_陈启沅纪念馆陈启沅纪念馆位于南海区西樵镇简村绮亭陈公祠内,为清代二进四合院式硬山顶建筑,木雕、砖雕、灰塑工艺精美。占地面积1500平方米,建筑面积600平方米,1887年陈启沅创办机器缫丝厂致富后建造。祠堂取名“绮亭陈公祠”,是为了祭祀其承继祖父陈绮亭(陈启沅父亲陈缉斋过继给陈绮亭而建造的。1994年开始,南海市人民政府先后拨款近百万,将早已荒废残破的祠堂按原貌修缮一新,并将其改建成陈启沅纪念馆,馆内设有桑叶种植园、蚕房。陈启沅生平事迹介绍和缫丝机模型展览。1994年南海市人民政府将该祠堂公布为南海市文物保护单位,2002年广东省人民政府将祠堂公布为省文物保护单位。1999年陈启沅纪念馆被公布为南海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纪念馆分两大部分:一是展馆,展出了陈启沅设计制造的蒸汽缫丝机模型,陈用于测量的罗盘,陈撰写的《蚕桑谱》、《陈启沅算学》、《理气塑源》3本著作的复印本,以及民国时期《南海县志》有关陈启沅的记载、陈的炭画像及个人经历等一批历史资料和图片。另一部分是蚕桑园,园门有陈启沅曾孙陈少恂撰写的“桑威荣梓里,蚕壮畜丝乡”对联。蚕桑园院子里种满了桑树,几间小屋养着几匾蚕,还有蚕茧,让人深切感受到了“耕野垄以抒怀,乐琴书而寄意”的田园生活、农家之乐。_松塘村松塘村位于西樵山之西5公里处。因村中有数棵古松和连片数十亩水塘而得名,拥有中国历史文化名村、中国十大传统古村落、广东十大最美古村落等殊荣。该村有800多年历史,长街古巷,清幽古朴;宗祠序列,庄严肃穆;书舍家塾,鳞次栉比;名人府第,显隐其中。这里崇文尚教,科甲繁盛,仅明清时期出了20多位举人,6位进士,其中4人入翰林院,是闻名遐迩的“翰林村”。松塘村历史上人才辈出,保存完好的旗杆石群依然屹立在祠堂门前。基本信息1.【开放时间】:全天2.【门票】:免费3.【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香坊与龙钩段交叉口北100米4.【公交车交通】:西樵汽车站搭乘樵105.【咨询电话】:0757-86884927_区梦觉生平事迹展陈馆“区梦觉生平事迹展陈馆”位于上金瓯松塘村华宁坊(篮球场旁,占地约100平方米,共两层,首层为展馆,年6月22日正式开馆,馆内不仅展示了区梦觉的革命事迹,还陈列了众多其生前收藏的书籍文献、工作照及生活用品等。该馆的筹备和建设得到了区梦觉女儿区惠风女士及其丈夫赖一穗先生的大力支持,两老多次到现场指导展馆建设,还无偿捐赠区梦觉使用过的相关物品。
2023-09-01 04:10:121

智能化系统包含哪些

还有能耗监测系统和照明控制系统。
2023-09-01 04:10:152

古代的中国精神和当代中国精神的理解

  中华民族在悠久的发展历史中,积淀和形成了自己独特而伟大的民族性格和民族精神。中华文化的基本精神,表现了自强不息、厚德载物、居安思危、乐天知足、崇尚礼仪等等特征。中华文化的核心和精髓,就在于“和合”二字。  (1) 和合的字源和理念  “和”、“合”二字均见于甲骨文和金文。和合,就词义本身而言,“和”,指和谐、和平、祥和;“合”是结合、合作、融合。“和合”是实现“和谐”的途径,“和谐”是“和合”的理想实现,也是人类古往今来孜孜以求的自然、社会、人际、身心、文明中诸多元素之间的理想关系状态。  中国传统文化中贵和持中的和谐意识,表现于两个方面:一是“天人合一”,指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二是“中庸”,指人际关系,即人与人、人与社会关系的和谐。“天人和一”旨在承认人与自然的统一性、反对将它们割裂开来。“中庸”则强调对待事物关系要把握一个度,以避免对立和冲突。提倡“贵和”、“持中”的和谐意识,有利于处理现代社会各种矛盾,以保持社会的稳定。  在中国,以广泛深厚的和合文化为基础的追求社会和谐的思想源远流长。老子提出“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老 子》第四十二章),认为道蕴涵阴阳两个相反方面,万物都包含着阴阳,阴阳相互作用而构成和。这是宇宙万物的本质以及天地万物生存的基础。《论语u2022学而》:“礼之用,和为贵。”把和作为处事、行礼的最高境界。其他人如墨子、管子、荀子等先秦诸子也多有关于“和”或“和合”的论述。“和合”概念在先秦时期基本形成。随着“和合”概念的形成,中国的原创文化也经过“百家争鸣”,逐渐“和合”形成儒、道两大显学,并且在两汉之际“和合”地接纳了由印度原创的崇尚“因缘和合”“圆融无碍”的佛教文化。因缘和合论成为佛教的重要理论,在历史上也产生了重要影响。从此,“和合”概念被中国传统文化的儒道佛所通用,并成为其概括本身宗旨的核心概念,同时也被其他文化流派的思想家普遍接受并广泛运用。西汉董仲舒为适应“大一统”杜会发展的需要,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思想,实则以儒家思想为本位,兼取道、法、阴阳五行说等各家思想,主张把礼治与法治相结合,明显受到燕齐文化的影响。  钱穆先生说:中国人常抱着一个天人合一的大理想,觉得外面一切异样的新鲜的所见所值,都可融会协调,和凝为一。这是中国文化精神最主要的一个特性:文化中发生冲突,只是一时之变,要求调和,乃是万世之常。认为西方文化似乎冲突性更大,而中国文化则调和力量更强,中国文化 的伟大之处,乃在最能调和,使冲突之各方兼容并包,共存并处,相互调济。西方人好分,是近他的性之所欲,中国人好合,亦是近他的性之所欲。注重和合,是中国文化乃至中国人的特性。  (2) 天人合一  “天人合一”是古代中国人处理自然界和精神界关系所持的基本思想,其突出特征是: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服从自然规律,人性即天道,道德原则与自然规律一致,人生理想就是天人谐调。在古代中国人看来,自然过程、历史过程、人生过程、思维过程在本质上是同一的。这一思想特征贯穿了“天人合一”观念源起与演变的基本过程,贯穿于古代的哲学、科学和艺术中。  老子讲“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u2022二十五章》),认为宇宙间有四大,人居其一,人以地为法则,地以天为法则,天以道为法则,从一个侧面确立了人与天的相互关联。庄子提倡“与天为一”,《庄子u2022达生》云:“弃事则形不劳,遗生则精不亏,夫形全精复,与天为一”。抛弃世事,忘怀生命,使形体健全,精神饱满,从而达到与天合为一体的自然无为境界。《周易u2022文言》明确提出:“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时,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凶吉,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的顺应自然的“与天地合德”的思想。汉代董仲舒甚至以“人副天数”的观念为基础建立起天人感应的谶纬神学体系。《春秋繁露u2022阴阳义》即云:“天亦有喜怒之气,哀乐之心与人相副。以类合之,天人一也”。在宋代理学中,“天人合一”思想更趋成熟、精致、完善。张载直接提出“天人合一”命题;《正蒙u2022诚明》云:“儒者因明致诚,因诚致明,故天人合一,致学可以成圣”。  中国医学的经典著作《黄帝内经》则提出“天人相应”的命题,强调人与天地相应,与四时相副,与天地如一。天人同构,人体的小宇宙与天地的大宇宙相对应。书中列举了诸如“天圆地方,人头圆足方以应之;天有日月,人有两目;地有九州,人有九窍;天有风雨,人有喜怒”等等 。  在美学上,和谐化诗意关联的“天人合一”思想,深刻浸渍了中国古代审美境界论,使得古代中国人特别强调人生境界与审美境界的合一。其次,“和合”文化中和谐化辩证法的普遍运用,使得中国美学智慧特别注意以对应性、相融性、辩证性、和谐性来理解和处理一系列审美范畴的展开与构架。有人指出,纵观中国古代美学基本特征(如强调真善统一、情理统一、人与自然的统一、有限与无限的统一、认知与直觉的统一等)和中国古代审美理想(如儒家对“和”、道家对“妙”、佛禅对“圆”的追求),无不是“和合”文化在审美层面的诗性展开和逻辑延伸。这表明,中国诗性智慧和审美意识与“和合”文化有着一种特殊的亲和性和关联性。“和合”文化,是中国古代诗性智慧之根。  (3) 中庸之道  中庸之道是“和合文化”在为人处世方面的具体准则,它在儒家乃至整个中国传统文化中被视作一种人生和道德的至高境界和追求目标。  “中庸”最早见于《论语》。孔子说:“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民鲜久矣。”(《论语u2022雍也》)他的“五美”之说实际上也是讲中庸:“君子惠而不费,劳而不怨,欲而不贪,泰而不骄,威而不猛。”(《论语u2022尧曰》)  何谓“中庸”?据宋儒说,不偏不倚谓之中,恒常不易为之庸。儒家文化的这种中庸之道塑造了中国人的中庸之德,使中国人形成了中庸的思维与行为方式,处事作风和人格境界。面对现实人生很多具体的两极选择,人们试图有效地在对立的两极之间找到了一个均衡的支点,并使对立双方归于统一。在生活实践中,守中、不走极端,成为古代中国人固守的人生信条。在今日的语境下,“中庸”就是要正确把握度并协调好各种关系,以益于社会的和谐稳定持续进步。中庸之道的真谛在于:坚守中正,寻求适度,不偏不倚,无过无不及。  协和万邦是和合文化的又一实践。“以和为贵”、“亲仁善邻”、“协和万邦”这是中华民族与世界各国人民友好相处的传统道德基础。从中国先秦时期老子主张大国理应谦下(“大者宜为下”、“大国者下流”),到西汉董仲舒主张“洽四国”,唐代高祖李渊主张对周边邻国行“宏仁恕之道”,等等。和睦相处,消弭战祸,“化干戈为玉帛”始终是中华民族的美好愿望和实践目标。在这种和合的文化下,中国数千年的历史中极少对外用兵。  和而不同是和合思想的一个特征。所谓“和实生物,同则不继”。“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和”,指不同事物之间的搭配、融合、平衡达到最为圆满程度的一种状态。例如音乐,五音的高低疾缓臻于完美,就称为和;又如饮食,五味的多寡浓淡搭配得宜,也称为和;又如身体,阴阳之气平衡饱满,也称为和;又如德行,处事不刚不柔曰和,为古代五德之一。可见此种和的境界有三个特点。  第一,它是一种至善的状态;第二,它是由不同事物之间构成的一种完美的关系;第三,这多种事物在和合的关系中保持着原有的个性,而不必舍弃个性,一刀切成一堆齐刷刷的火柴棍儿。和而不同,“和”异于“同”之处,就在于它保留了其中每一种事物的个别属性。
2023-09-01 04:10:171

家长对孩子初中三年的目标定位

1、学习能力主要包括基础知识、基本能力、基本方法,这些占80%以上。初中应养成的学习能力包括:第一,对学习目的有个基本的认知,能做到自觉主动学习,遇到学习困难大部分可以自行克服。第二,对人生理想、奋斗目标和发展方向有大概的认知。第三,逻辑思维和形象思维能力更完善,综合思维能力逐步培养。第四,掌握各学科基本学习方法,养成良好学习习惯;2、身体素质数据显示:中国青少年体质连续25年下降,力量、速度、爆发力以及耐力等各项身体素质全面下滑;在全国中小学中,近视眼和肥胖的比例仍不断上升。究其原因,学业压力和不良生活习惯,严重影响了孩子们的健康。家长要有这样的理念:运动不仅仅可以提高体质,还可以提高智商,并使人精力充沛,效率提高,不但不浪费时间,还会为你赢得很多优质时间。好身体是一切的本钱,有了好身体才有好的精力,才有坚强的意志,才有良好的心态,所以,大家一定要认真上好体育课,多运动!3、心理素质每年每届可能都会有这样的考生,平时学得扎实,成绩也不错,一到中考考场就发挥失常;更有甚者,因为成绩不佳、家长责骂、老师几句责备的话就要死要活。这就是心理素质的问题,包括心理承受能力,抗压能力,抗挫折能力。学习焦虑、生活挤压、思想封闭、情感自卑,如果家长发现孩子身上存在这样的问题,赶紧调整。4、策略技巧学习有方法,备考有策略,这个方法策略正是初中阶段需要逐步掌握的。它包含两个层面的意思,一是复习备考的策略与技巧,一是应试的策略与技巧。这些只能靠平时去积累。所以,我们在每一次专练、小测、模拟考试中,都要在这些方面训练自己。初中各年级关键词初中三年,每一年又可以用几个不同的关键词来形容。初一关键词: “ 适应 ” 和 “ 养成 ”初中与小学有很多地方不同,初中的课多了,题目难了,我们要去帮助孩子们适应初中的学习和生活,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学习习惯。一个习惯的养成至少是21天。在刚入学的21天我们可以帮助孩子养成:预习的习惯、听课做笔记的习惯、整理错题的习惯、制定计划的习惯、阅读的习惯。让孩子提前预习,带着问题进课堂学习效率会更高。认真听课的孩子课堂上总会有笔记,家长可以通过检查课堂笔记来了解孩子的课堂情况。让孩子把作业、试卷中的错题整理成册,便于他找出自己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的提高。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从初一开始我们需要培养孩子,制定每天每周每月每学期的计划。关于阅读,有人说读书是世界上门槛最低的高贵举动,只要付出一个汉堡的钱,便可以得到一个作者在那段岁月所有的心思与时间。尹建莉老师说“爱阅读的孩子更有爆发力”。我觉得读书的孩子不会变坏,喜欢读书的孩子心灵丰富。作为家长,无论我们身处何处,也无论条件如何,我们都可以为孩子创造一个读书的氛围,让孩子养成阅读的习惯。初二关键词:“ 分化 ”和“ 逆反 ”从初一到初二又要跨上一个的台阶,学科增多,难度加大,原先基础不很扎实的同学,就可能因此而被落下来。而一旦落伍,则往往会厌倦学习,并且互相影响。怎样孩子防止成绩下滑?我觉得要提高孩子对学习的认识,改进孩子的学习方法,排除孩子的学习困扰。有些孩子成绩下滑是有多种原因的,心理因素是其重要的一方面。遇到这种情况,家长可以和孩子谈谈心,帮助孩子克服心理障碍,及时疏泄孩子的不良情绪。初二学生年龄多在14岁上下,普遍进入生长发育的第二个高峰期,我们常看到男生逞强好胜,容易冲动,爱在女生面前表现自己;女生则爱漂亮,讲究打扮,多愁善感,这就是所谓的青春期。对于青春期,作为家长我们不要怕,要知道这是孩子成长的过程。当孩子出现逆反心理时,父母不要恼怒,不可“针尖对麦芒”,以任性对任性,否则会火上加油。正确的做法是冷处理,对他的任性不予理睬。等他平静下来以后再想办法。对于逆反期的孩子也不能说教,要巧妙艺术的开解,比如引导孩子读相应的文章,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专家的话孩子可以听得进一些。初三关键词:“ 中考 ”初三是孩子们压力最大、最辛苦的一年。作为初三的家长,我们首先心态要放平。心理专家发现,现在毕业恐惧症已经“传染”给了家长,孩子临近中考,一些家长开始焦虑,甚至全身不舒服。我们应该相信自己的孩子,每一个孩子都是很有潜力的!还应从心理上对升学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初三生活对孩子来说是一次全新的锻炼,会充满很多成长的快乐。家人的自信和乐观是对孩子最大的鼓舞,所以在孩子面前要树立一个坚强的你,用你的信念和对生活的态度为他(她)指明人生的航向。其次,我们还要准确定位。应该让孩子明了中考的意义。只有孩子重视了,他(她)才有动力,才能自觉地投入初三的学习中去。
2023-09-01 04:10:172

安徽省涡阳县 2中 的 上课时间 放学时间 是多少 快开学了 我想提前了解一下

开学的时间是9月1号,但是8月28号就得进校准备军训,内容:军姿、叠被子、行军、出军……你到时候就知道了,不会太苦,因为2中得条件还不错!
2023-09-01 04:10:182

汽车销售员电话销售技巧

汽车销售员电话销售技巧   汽车销售员要有心理准备,做生意嘛,跟着顾客的评价和情绪走,下面,就和我一起来看一看汽车销售员电话销售技巧,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必须清楚你的电话是打给谁的   有许多销售员还没有弄清出要找的人时,电话一通,就开始介绍自己和产品,结果对方说你打错了或者说我不是某某。还有的销售员,把客户的名字搞错,把客户的职务搞错,有的甚至把客户的公司名称搞错,这些错误让你还没有开始销售时就已经降低了诚信度,严重时还会丢掉客户。因此,我们每一个销售员,不要认为打电话是很简单的一件事,在电话营销之前,一定要把客户的资料搞清楚,更要搞清楚你打给的人是有采购决定权的。   二、语气要平稳,吐字要清晰,语言要简洁   有许多销售员由于害怕被拒绝,拿起电话就紧张,语气慌里慌张,语速过快,吐字不清,这些都会影响你和对方的交流。我经常接到打来的销售电话,报不清公司名称,说不请产品,也弄不清来意,只好拒绝。有时就是弄清他的来意,就要花几分钟,再耐着性子听完他的介绍,结果还是不明白产品到底是什么?所以,在电话销售时,一定要使自己的语气平稳,让对方听清楚你在说什么,最好要讲标准的普通话。电话销售技巧语言要尽量简洁,说到产品时一定要加重语气,要引起客户的注意。   三、电话目的明确   我们很多销售人员,在打电话之前根本不认真思考,也不组织语言,结果打完电话才发现该说的话没有说,该达到的销售目的没有达到。比如:我要给一个自己产品的潜在客户打电话,我的目的就是通过电话交流让对方更加了解我的产品,有机会购买我的`产品。有了这个目的,我就会设计出最简明的产品介绍语言,然后根据对方的需要再介绍产品的性能和价格。最终给对方留下一个深刻的印象,以便达成销售目的。所以,电话销售技巧利用电话营销一定要目的明确。   四、做好电话登记工作,即时跟进。   电话销售人员打过电话后,一定要做登记,并做以总结,把客户分成类,甲类是最有希望成交的,要最短的时间内做电话回访,争取达成协议,乙类,是可争取的,要不间断的跟进。还要敢于让客户下单,比如:某某经理,经过几次沟通,我已经为你准备好了五件产品,希望今天就能给你发货,希望你尽快汇款。丙类,是没有合作意向的。这类客户,你也要不定期的给他电话,看他有没有需求。   五、在1分钟之内把自己和用意介绍清楚   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电话销售技巧,我经常接到同一个人的销售电话,一直都没有记住他的名字和公司。究其原因,他每次打电话来,都只介绍自己是小张,公司名字很含糊,我时间一长,就不记得了。在电话销售时,一定要把公司名称,自己的名字和产品的名称以及合作的方式说清楚。在电话结束时,一定别忘了强调你自己的名字。比如:某某经理,和你认识我很愉快,希望我们合作成功,请您记住我叫某某某。我会经常和你联系的。 ;
2023-09-01 04:10:191

民间传说故事大全

民间神话故事大全 共有 埃及神话 希腊神话 北欧神话 查理曼十二圣骑 亚瑟王: 埃及神话 主要的神: 埃蒙(Amon):主神。 拉(Ra):太阳神。 阿努比斯(Anubis):守墓神,护送灵魂通向另一个世界,外形为狼首人身。 荷鲁斯(Horus):复仇之神,王权的守护者,外形为鹰。 伊西斯(Isis/Auset):奥西里斯之妻,荷鲁斯之母,大地之母,亦司掌生命。 奴特(Nut):天空之神。 欧西里斯(Osiris):冥王,也司掌丰饶。 阿顿(Aton/Aten):朝之太阳神。 阿图姆(Atum):暮之太阳神。 孔斯(Khons/Chons):阿蒙与姆特之子,月神,亦司掌医药。 休(Shu):空气之神。 敏(Min/Menu,Amsu):旅行者的守护神,亦司掌生产及收获。 莫(Month/Mentu,Men Thu):司战争,外形为鹰首人身。 姆特(Mut/Golden Dawn,Auramooth):阿蒙之妻,司掌战争,外形为狮子。 图特(Thoth):智慧之神。 塞特(Seth):混乱之神。 动物神: 贝斯特(Bast/Bastet):猫神。 艾德乔(Edjo):蛇神,下埃及的象征及守护神。 海奎特(Heqet):蛙神。 凯布利(Khepri):圣甲虫。 克奴姆(Khnum):公羊神。 沙提(Sati):大象之神。 塞克荷迈特(Sekhmet):母狮之神。 塞勒凯特(Selket):蝎子之神。 索贝克(Sobek):鳄鱼之神。 其他神: 安穆凯(Anuket):水神。 阿匹斯(Apis):司丰饶及生产之神,外形为公牛。 贝斯(Bes):乐神。 盖布(Geb,Seb):大地之神, 哈波奎迪斯(Harpocrates/Hor-pa-kraat;Golden Dawn,Hoor-par-kraat):孩提时荷鲁斯的称呼。 哈托尔(Hathor/Het-Heru,Het-Hert):荷鲁斯之妻,司爱情及丰饶。 伊姆贺特普(Imhotep/Imouthis):医药及塔的守护神。 马特(Maat):正义及秩序之神。 奈斯(Neith/Net,Neit; Gold Dawn,Thoum-aesh-neith):司智慧及战争之神。 奈荷贝特(Nekhbet):上埃及的保护神。 奈芙蒂斯(Nephthys):阿努比斯之母,死者的守护神。 布塔(Ptah):创造之神。 奎特(Qetesh):司爱情及美丽之神。 塞克(Seker):司光之神。 泰夫努特(Tefnut):雨水之神。 荷鲁斯四子(Four Sons of Horus):冥王身体的守护者。 艾谢特(Amset):荷鲁斯四子之一,死者肝脏的保护者。 哈碧梗Hapi,Golden Dawn,Ahephi):荷鲁斯四子之一,死者肺的保护者。 杜米特夫(Duamutef,Tuamutef;Golden Dawn,Thmoomathph):荷鲁斯四子之一,死者胃的保护者。 奎本汉穆夫(Qebhsenuef):荷鲁斯四子之一,死者肠的保护者。 拉(Ra,有时拼作Re或Rah,也称作Atum阿托姆)是古埃及赫里奥波里斯(Heliopolis)的太阳神.从第五王朝开始,他被与底比斯神阿蒙结合在一起,成为埃及神系中最重要的神.......>> 民间故事200字 “压岁钱”的传说 除夕之夜,每个孩子都能够得到压岁钱。 最早的压岁钱出现于汉代,又叫压胜钱,并不在市面上流通,而是铸成钱币形式的玩赏物,有避邪的功能。钱币正面一般铸有“万岁千秋”、“去殃除凶”等吉祥话和龙凤、龟蛇、双鱼等吉祥图案。 关于压岁钱,有一个故事。传说古代有一个叫“祟”的小妖,黑身白手,他每年年三十夜里出来,专门摸睡熟的小孩的脑门。小孩被摸过后就会发高烧说梦话,退烧后也就变成痴呆疯癫的傻子了。人们怕祟来伤害孩子,整夜点灯不睡,就叫“守祟”。 据说嘉兴府有一户姓管的人家,夫妻老年得子,十分珍爱。在年三十晚上,为防止“祟”来侵扰一直逗孩子玩,小孩用红纸包了八枚铜钱,包了又拆,拆了又包,睡下以后,包着的八枚铜钱就放在枕边。半夜里,一阵阴风吹过,黑矮的小人正要用他的白手摸孩子的头,突然孩子枕边迸出一道金光,祟尖叫着逃跑了。于是这件事传扬开来,大家纷纷效仿,在大年夜用红纸包上钱给孩子,祟就不敢再来侵扰了。因而人们把这种钱叫“压祟钱”,“祟”与“岁”发音相同,日久天长,就被称为“压岁钱”了。 女娲补天 有一天,大龙和精卫、小太极一起到远古时代去玩,居然看到了传说中能顶住上天、撑开天与地的「不周山」,也遇到了美丽的女娲娘娘,甚至看到女娲补天的过程…。 那真是一场惊天地而泣鬼神的经历,讲来都令人鼻酸! 天上的大神女娲,用泥土做成泥娃娃,再赋予它们生命。 从此女娲创造了人,人们世世代代繁衍生息,过着幸福的生活。 然而,好景不长。 有一年,火神祝融和水神共工打起仗来。 共工把撑天的柱子不周山撞倒了,天塌下半边来,砸了很多窟窿,把地也砸裂了,地上的洪水及天河的水不停的漏下来,造成大地上水患、火海,真是悲惨啊! 女娲为了解救人类,决定采石补天,用五色石把天补起来,再用东海神龟的四只脚顶住苍天。 眼看着补天的大功就要告成,却发现五色石不够用,大洞还没补好,这可怎么办呢? 慈悲的女娲只好牺牲自己的生命,用身体来补天上的大洞,亲眼看到那场过程,大龙、精卫和小太极,以及所有的泥娃娃们都哭红了眼睛! 经过几次努力,女娲终于补好了天,天地间恢复了宁静,还出现了五彩云霞。 一切生物又都生机勃勃地活在大地上。 吴刚伐桂 炎帝之孙伯陵,趁吴刚离家三年学仙道,和吴刚的妻子私通,还生了三个儿子,还生了三个儿子,吴刚一怒之下杀了伯陵,因此惹怒太阳神炎帝,把吴刚发配到月亮,命令他砍伐不死之树--月桂。 月桂高达五百丈,随砍即合,炎帝就是利用这种永无休止的劳动为对吴刚的惩罚。 而吴刚的妻子对丈夫的遭遇亦感到内疚,命她的三个儿子飞上月亮,陪伴吴刚,一个变成蟾蜍,一个变成兔,一个不详。 鲤鱼跳龙门 庙峡,又名妙峡。 两座巍峨雄奇的凤凰大山,拔水擎天,夹江而立,引人入胜的鲤鱼跳龙门,活灵活现,雄奇壮观。 进入峡谷,两山雄峙,悬崖叠垒,峭壁峥嵘,壁峰刺天; 奇特的岩花,依壁竞开,把峡谷装缀成仙境一般。 这个神奇美妙的峡谷,流传着一个优美动人的故事。 在很早以前,龙溪河畔的乡民,男耕女织,过着安居乐业的美满生活。 一年,不知从哪儿飞来一条大黄孽龙,作恶多端。 它不是呼风唤雨破坏庄稼,就是吞云吐雾残害生灵,把整个峡谷搞得乌烟瘴气,不得安宁。 每年六月六日它的生日这天,更是强迫人们献上一对童男童女和十头大黄牛,一百头猪、羊等物供它享用。 如若不然,它就发怒作恶,张开血盆大口,窜上村庄吞噬人畜,破坏田园,害得宁河黎民怨声......>> 中国的民间传说故事有哪些?? 民间传说故事 u30fb纪念屈原---端午节的传说 u30fb金江圣母三姊妹 u30fb土皇公公管四季 u30fb大禹治水 u30fb后羿射日 u30fb嫦娥奔月 u30fb女娲补天 u30fb盘古开天辟地的神话 u30fb中华吉祥画与传说 u30fb马头琴的来历 u30fb八仙桥 u30fb黔东南龙舟节的传说 u30fb孔雀公主 u30fb白蛇传 u30fb神笔马良 u30fb彭武、彭夷开辟武夷山 u30fb“压岁钱”的传说 u30fb双抛桥传说 u30fb正月十五挂红灯的传说 u30fb冰糖葫芦传奇 牛郎织女 u30fb鱼峰山与刘三姐的传说 u30fb三山不见、九桥不流 u30fb吕洞宾与绍兴香糕 u30fb沧州铁狮子的传说 u30fb十二生肖的来历的传说 u30fb七夕的古老传说 “压岁钱”的传说 除夕之夜,每个孩子都能够得到压岁钱。 最早的压岁钱出现于汉代,又叫压胜钱,并不在市面上流通,而是铸成钱币形式的玩赏物,有避邪的功能。钱币正面一般铸有“万岁千秋”、“去殃除凶”等吉祥话和龙凤、龟蛇、双鱼等吉祥图案。 关于压岁钱,有一个故事。传说古代有一个叫“祟”的小妖,黑身白手,他每年年三十夜里出来,专门摸睡熟的小孩的脑门。小孩被摸过后就会发高烧说梦话,退烧后也就变成痴呆疯癫的傻子了。人们怕祟来伤害孩子,整夜点灯不睡,就叫“守祟”。 据说嘉兴府有一户姓管的人家,夫妻老年得子,十分珍爱。在年三十晚上,为防止“祟”来侵扰一直逗孩子玩,小孩用红纸包了八枚铜钱,包了又拆,拆了又包,睡下以后,包着的八枚铜钱就放在枕边。半夜里,一阵阴风吹过,黑矮的小人正要用他的白手摸孩子的头,突然孩子枕边迸出一道金光,祟尖叫着逃跑了。于是这件事传扬开来,大家纷纷效仿,在大年夜用红纸包上钱给孩子,祟就不敢再来侵扰了。因而人们把这种钱叫“压祟钱”,“祟”与“岁”发音相同,日久天长,就被称为“压岁钱”了。 女娲补天 有一天,大龙和精卫、小太极一起到远古时代去玩,居然看到了传说中能顶住上天、撑开天与地的「不周山」,也遇到了美丽的女娲娘娘,甚至看到女娲补天的过程…。 那真是一场惊天地而泣鬼神的经历,讲来都令人鼻酸! 天上的大神女娲,用泥土做成泥娃娃,再赋予它们生命。 从此女娲创造了人,人们世世代代繁衍生息,过着幸福的生活。 然而,好景不长。 有一年,火神祝融和水神共工打起仗来。 共工把撑天的柱子不周山撞倒了,天塌下半边来,砸了很多窟窿,把地也砸裂了,地上的洪水及天河的水不停的漏下来,造成大地上水患、火海,真是悲惨啊! 女娲为了解救人类,决定采石补天,用五色石把天补起来,再用东海神龟的四只脚顶住苍天。 眼看着补天的大功就要告成,却发现五色石不够用,大洞还没补好,这可怎么办呢? 慈悲的女娲只好牺牲自己的生命,用身体来补天上的大洞,亲眼看到那场过程,大龙、精卫和小太极,以及所有的泥娃娃们都哭红了眼睛! 经过几次努力,女娲终于补好了天,天地间恢复了宁静,还出现了五彩云霞。 一切生物又都生机勃勃地活在大地上。 吴刚伐桂 炎帝之孙伯陵,趁吴刚离家三年学仙道,和吴刚的妻子私通,还生了三个儿子,还生了三个儿子,吴刚一怒之下杀了伯陵,因此惹怒太阳神炎帝,把吴刚发配到月亮,命令他砍伐不死之树--月桂。 月桂高达五百丈,随砍即合,炎帝就是利用这种永无休止的劳动为对吴刚的惩罚。 而吴刚的妻子对丈夫的遭遇亦感到内疚,命她的三个儿子飞上月厂,陪伴吴刚,一个变成蟾蜍,一个变成兔,一个不详。 鲤鱼跳龙门 庙峡,又名妙峡。 两座巍峨雄......>> 民间传说故事大全 民间传说故事 u30fb纪念屈原---端午节的传说 u30fb金江圣母三姊妹 u30fb土皇公公管四季 u30fb大禹治水 u30fb后羿射日 u30fb嫦娥奔月 u30fb女娲补天 u30fb盘古开天辟地的神话 u30fb中华吉祥画与传说 u30fb马头琴的来历 u30fb八仙桥 u30fb黔东南龙舟节的传说 u30fb孔雀公主 u30fb白蛇传 u30fb神笔马良 u30fb彭武、彭夷开辟武夷山 u30fb“压岁钱”的传说 u30fb双抛桥传说 u30fb正月十五挂红灯的传说 u30fb冰糖葫芦传奇 牛郎织女 u30fb鱼峰山与刘三姐的传说 u30fb三山不见、九桥不流 u30fb吕洞宾与绍兴香糕 u30fb沧州铁狮子的传说 u30fb十二生肖的来历的传说 u30fb七夕的古老传说 一个民间传说故事 “穿小鞋”的传说 相传北宋时,有一个名叫巧玉的姑娘,长到了该出嫁的年龄,她的后娘要将她许配给一个又聋又哑的娘家侄儿做媳妇,巧玉坚决不从。后娘也没有办法,便暗暗想法子整治她。 不几日,恰逢有一位媒婆前来提亲,要把巧玉说给一位秀才。巧玉很中意,就答应了下来。可是,这时后娘的脸色却不好看了。 后娘为了刁难巧玉,就在背地里剪了一双很小的鞋样子,让媒婆带给男方。男方看到鞋样后,也很满意,就根据这双鞋样做了一双小绣鞋连同聘礼一起送到了巧玉家。 巧玉出嫁那天,这双鞋怎么也穿不上,害得她上不了花轿。她又羞,又恼,又急,一气之下便上吊自尽了。人们非常婉惜。 后来,人们便将这种用阴谋整治人,或者利用职权给他人制造困难的行为,叫做给人“穿小鞋”。 民间故事的经典故事 牛郎织女牛郎织女是我国最有名的一个民间传说之一,是我国人民最早关于星的故事。南北朝时代任P的《述异记》里有这么一段:“大河之东,有美女丽人,乃天帝之子,机杼女工,年年劳役,织成云雾绢缣之衣,辛苦殊无欢悦,容貌不暇整理,天帝怜其独处,嫁与河西牵牛为妻,自此即废织之功,贪欢不归。帝怒,责归河东,一年一度相会。” 白蛇传《白蛇传》的传说源远流长,家喻户晓,是中国四大民间传说之一(其余三个为《梁山伯与祝英台》《孟姜女》《牛郎织女》)。 白蛇传在清代成熟盛行,是中国民间集体创作的典范。描述的是一个修炼成人形的蛇精与人的曲折爱情故事。故事包括篷船借伞,白娘子盗灵芝仙草,水漫金山,断桥,雷峰塔,许仙之子仕林祭塔,法海遂遁身蟹腹以逃死等情节。表达了人民对男女自由恋爱的赞美向往和对封建势力无理束缚的憎恨。其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列。 孟姜女哭长城是我国古代著名的民间传说,它以戏剧、歌谣、诗文、说唱等形式,广泛流传,可谓家喻户晓。相传秦始皇时,劳役繁重,青年男女范喜良、孟姜女新婚三天,新郎就被迫出发修筑长城,不久因饥寒劳累而死,尸骨被埋在长城墙下。孟姜女身背寒衣,历尽艰辛,万里寻夫来到长城边,得到的却是丈夫的噩耗。她痛哭城下,三日三夜不止,城为之崩裂,露出范喜良尸骸,孟姜女于绝望之中投海而死。 梁山伯与祝英台梁祝传说是我国最具辐射力的口头传承艺术,也是惟一在世界上产生广泛影响的中国民间传说。常有人把《梁山伯与祝英台》称作“东方的《罗密欧与朱丽叶》”―――然而,同样体现了人类对爱情的忠贞精神的“梁祝”,不单比“罗朱”早了上千年,故事内容也曲折生动得多。 中国民间传说。梁祝故事在民间流传已有一千四百六十多年,可谓中国家喻户晓,流传深远,被誉为爱情的千古绝唱。西湖龙井的传说传说乾隆皇帝下江南时,来到杭州龙井狮峰山下,看乡女采茶,以示体察民情。这天 ,乾隆皇帝看见几个乡女正在十多棵绿荫荫的茶蓬前采茶,心中一乐,也学着采了起来。刚采了一把,忽然太监来报:“太后有病,请皇上急速回京。”乾隆皇帝听说太后娘娘有病,随手将一把茶叶向袋内一放,日夜兼程赶回京城。其实太后只因山珍海味吃多了,一时肝火上升,双眼红肿,胃里不适,并没有大病。 苗族民间民间故事是劳动人民创作并在民间流传的以通称的人物,广泛的背景,在完整而又富有趣味的情节中表现人民生活和思想的口头散文作品。民间故事在苗族民间文学宝库中所占的比例最大,内容十分丰富,反映生活的范围非常广泛。在民间故事中,容量最大、最能反映苗族生产生活和心理状态的作品要数生活故事和爱情故事。这些故事以人和人的关系为基础,在又有现实又有假想成份的情节中表现人们的社会生活和对人物的评价。《孤儿当皇帝》讲述一个孤儿有幸娶到天神生老的幺女为妻,皇帝得知后,仰慕幺女的容貌而与孤儿换妻并将皇位让给孤儿。幺女设计置皇帝于死地后返回天廷并生育一女,又与其女历尽千辛万苦与孤儿团聚后共同治理国家。这个故事通过孤儿从穷苦孩子到皇帝的描写,展现了苗族人民渴望幸福、进取向上、不畏权威、英勇斗争的精神风貌。《扎董丕然》讲的是苗族小伙追杀虎霸解救心上人的故事,情节曲折、首尾呼应、优美动人、结构严谨完整紧凑,在我州苗族人民中广为流传。《诺施与龙女》通过青年诺施进龙宫娶龙女的曲折经历以及人物感情纠葛的描写,把人们带到了一个扑朔迷离的世界。《幺豆歹与蒙施彩贡奏》讲述了聪明英俊的苗族青年幺豆歹在花山场上与美貌无双的姑娘蒙施彩贡奏巧妙周旋并在家里三难美人最后终成眷属的故事,歌颂了苗族青年忠贞的爱情,是民间故事中最具现代特色的一个。另外,像《癞哈蟆姑爷》、《琛姑娘与瑙姑娘》、《......>> 50字的民间故事 传说中有个小伙子叫黄河,英勇无比.恋上一富豪的女子.但女子的父亲看不起他,就让他百步之 *** 箭,进一个铜钱的孔里.他做到了.女子的父亲又让他在百步之外射一箭,穿透原先的箭他也做到了.又要求他在百步之外射中铜钱并接住它.他知道其夫在刁难他,就一箭射向她父亲.怎知他以前学过武功,躲开了.他很气恼,他从来都是箭不虚发的,这次没射中.就到深山去修炼.一次意外射下一只鸟,鸟告诉他那姑娘自杀了.小伙子很悲哀,就泪水不停地留下来,形成了现在滚滚的黄河. 民间传说和神话故事 在中国民间传说中,故事的主人公一般有名有姓,其中有的是历史中知名的人物,事件发生有具体的时间和地点,有的还涉及国家民族的重大事件;而人物活动或事件发展的结果也常与某些历史、地理现象及社会风习相附会,因而往往给人以它是真实历史的错觉。但民间传说与严格意义的历史有本质的区别。中国民间口头叙事文学。由历史事件、历史人物及地方风物有关的故事组成,是劳动人民智慧的结晶和本土民间文化的精华。 神话故事,民间文学的一种。远古时代人民的集体口头创作。包括神鬼的故事和神(鬼)化的英雄传说。其产生表现了古代人民对自然力的斗争和对理想的追求,它是一种精神寄托、人类的向往和宗教的实化展现,对后世的文学艺术有深远的影响。 民间故事大全,100字左右。 神话传说: 河伯冯夷受命治理黄河,但操劳一生没有把黄河治好,到年迈时,跋山涉水,察看水情,画了一幅黄河水情图,又历尽千辛万苦,找到了大禹,将水情图交给了他。大禹根据河伯授给他的这一幅图,疏通水道,终于治理好了黄河。 民间故事 有个小伙子叫黄河,英勇无比.恋上一富豪的女子.但女子的父亲看不起他,所以处处刁难他。一次他一箭射向女子的父亲,没射中,因为他从来不虚发,就到深山去修炼.一次意外射下一只鸟,鸟告诉他那姑娘自杀了.小伙子很悲哀,就泪水不停地留下来,形成了现在滚滚的黄河. 历史人物故事 相传在很多年前,黄河在这里决了一次口。人们费了几年功夫才把决口堵住。堵口修堤的老百姓不少是灾民,早已无家可归,等把黄河水堵住,有的干脆不走啦,住在堵口修堤时盖的临时草庵里。他们在这里开地耕种,成家养孩子,慢慢人多了,就成了一个村庄,取名叫贵家庄。又过了好些年,从荥阳流出来的涸水在这里流入黄河。这样一来,这里南来北往的人多了,成了个热闹的地方。 有关民间神话故事四字大全有哪些 精卫填海 补天浴日 后羿射日 八仙过海 哪吒闹海 干将莫邪 百鸟朝凤 吴刚伐桂 仓颉造字 后羿射日 大禹化熊 伯牙摔琴 开天辟地 古代神话传说:盘古氏开辟天地,开始有人类历史。后常比喻空前的,自古以来没有过的。 夸父追日 古代神话。同“夸父逐日”。 炼石补天 炼:用加热的方法使物质纯净或坚韧。古神话,相传天缺西北,女娲炼五色石补之。比喻施展才能和手段,弥补国家以及政治上的失误。 牛郎织女 从牵牛星与织女星演化而来的神话故事里的主人公,每年七月七日在鹊桥相会。现比喻分居两地的夫妻 女娲补天 神话故事,伏羲的妹妹女娲炼五色石补天。形容改造天地的雄伟气魄和大无畏的斗争精神 牵牛织女 指牵牛星、织女星。亦指古代神话中的牛郎、织女。 清都紫微 神话传说中天帝所居之宫阙。 擎天之柱 支撑天的柱子。古代神话传说昆仑山有八柱擎天,后用以比喻能担负重任的人。亦作“擎天玉柱”。 日薄虞渊 犹日薄西山。虞渊,神话传说中日入之处。《淮南子u30fb天文训》:“I日橹劣谟菰ǎ是谓黄昏。”庄逵吉校:“《太平御览》作‘薄于虞渊"。” 十日并出 ①古代神话传说天本有十个同时出现的太阳。②比喻暴乱并起。 水漫金山 神话故事。金山,在江苏省镇江市。《白雪遗音u30fb马头调u30fb雷峰塔》:“金山寺里法海一见许仙,面带妖色,不放下山。怒恼白蛇,忙唤青儿,带领着虾兵蟹将,这才水漫金山。”亦作“水满金山”。鲁迅《坟u30fb论雷峰塔的倒掉》:“I法海禅师楸憬他藏在金山寺的法座后,白蛇娘娘来 松乔之寿 松乔:神话中仙人赤松子与王子乔。指长生不老。 天衣无缝 神话传说,仙女的衣服没有衣缝。比喻事物周密完善,找不出什么毛病。 巫山云雨 原指古代神话传说巫山神女兴云降雨的事。后称男女欢合。 无缝天衣 神话谓仙女穿的天衣,不用针线缝合,没有缝儿。常以比喻诗文等事物没有一点瑕疵。 兴风作浪 兴、作:引起。原指神话小说中妖魔鬼怪施展法术掀起风浪。后多比喻煽动情绪,挑起事端。 兴云致雨 兴云:布下云彩。致雨:使下雨。神话传说,神龙有布云作雨的能力。借喻乐曲诗文,声势雄壮,不同凡响。 玉宇琼楼 ①神话中仙人居住的宫殿。②形容覆雪的楼宇。 月里嫦娥 嫦娥:神话中月宫里的仙女,相传她是后羿的妻子,因偷吃不死之药而上了月宫。比喻风姿绰约的美女。 云锦天章 云锦:神话传说中织女用彩云织出的锦缎。天章:彩云组合成的花纹。比喻文章极为高雅、华美。 云雨巫山 原指古代神话传说巫山神女兴云降雨的事。后称男女欢合。
2023-09-01 04:10:101

本科毕业论文答辩的流程

本科毕业论文答辩的流程   艰苦的大学生活即将结束,毕业前都要通过最后的毕业论文,毕业论文是一种比较重要的检验大学学习成果的形式,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毕业论文怎么写吗?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本科毕业论文答辩的流程,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本科毕业论文答辩的流程 篇1   一般包括自我介绍、答辩人陈述、提问与答辩、总结和致谢五部分。   1、自我介绍:自我介绍作为答辩的开场白,包括姓名、学号、专业。介绍时要举止大方、态度从容、面带微笑,礼貌得体的介绍自己,争取给答辩小组一个良好的印象。好的开端就意味着成功了一半。   2、答辩人陈述:收到成效的自我介绍只是这场答辩的开始,接下来的自我陈述才进入正轨。自述的主要内容包括论文标题;课题背景、选择此课题的原因及课题现阶段的发展情况;有关课题的具体内容,其中包括答辩人所持的观点看法、研究过程、实验数据、结果;答辩人在此课题中的`研究模块、承担的具体工作、解决方案、研究结果。文章的创新部分;结论、价值和展望;自我评价。   3、提问与答辩:答辩教师的提问安排在答辩人自述之后,是答辩中相对灵活的环节,有问有答,是一个相互交流的过程。一般为3个问题,采用由浅入深的顺序提问,采取答辩人当场作答的方式。   4、总结:上述程序一一完毕,代表答辩也即将结束。答辩人最后纵观答辩全过程,做总结陈述,包括两方面的总结:毕业设计和论文写作的体会;参加答辩的收获。答辩教师也会对答辩人的表现做出点评:成绩、不足、建议。   5、致谢:感谢在毕业设计论文方面给予帮助的人们并且要礼貌地感谢答辩教师。   注意事项   1、克服紧张、不安、焦躁的情绪,自信自己一定可以顺利通过答辩。   2、注意自身修养,有礼有节。无论是听答辩教师提出问题,还是回答问题都要做到礼貌应对。   3、听明白题意,抓住问题的主旨,弄清答辩教师出题的目的和意图,充分理解问题的根本所在,再作答,以免答非所问的现象。若对某一个问题确实没有搞清楚,要谦虚向教师请教。尽量争取教师的提示,巧妙应对。用积极的态度面对遇到的困难,努力思考做答,不应自暴自弃。   4、答辩时语速要快慢适中,不能过快或过慢。过快会让答辩小组成员难以听清楚,过慢会让答辩教师感觉答辩人对这个问题不熟悉。   5、对没有把握的观点和看法,不要在答辩中提及。   6、不论是自述,还是回答问题,都要注意掌握分寸。强调重点,略述枝节;研究深入的地方多讲,研究不够深入的地方最好避开不讲或少讲。   7、通常提问会依据先浅后深、先易后难的顺序。   8、答辩人的答题时间一般会限制在一定的时间内,除非答辩教师特别强调要求展开论述,都不必要展开过细。直接回答主要内容和中心思想,去掉旁枝细节,简单干脆,切中要害。   本科毕业论文答辩的流程 篇2 各位老师:   下午好,我是来自12届本科物流管理2班的黄xx,我的论文题目是"论现代物流的增值服务"。论文是在刘堂宏老师和于艳红老师的悉心指点下完成的,在这里我向他们表示深深的谢意,向3位老师不辞辛苦参加我的论文答辩表示衷心的感谢,并对四年来我有机会聆听教诲的各位老师表示由衷的敬意。   下面,我将对本论文的设计目的和主要内容向各位老师做一汇报,恳请各位老师批评指正。   首先,我想谈谈这个毕业论文设计的目的及意义:   现代物流越来越受到重视,成为"第三利润泉",而现代物流的增值服务作为物流的发展趋势和核心竞争力,也应该得到广泛的重视与发展。随着物流市场的发展趋向成熟,超越单一的物流服务,转向为客户提供增值服务,以提升企业的知名度和核心竞争力已经成为物流增值服务企业实现自身价值的新思路。   其次,我想谈谈这篇论文的结构和主要内容:   本文分成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介绍现代物流的增值服务的定义及其必要性,从市场对物流服务的新需求出发,引申出现代物流增值服务的在物流服务中起到重要的作用。   第二部分是分析我国物流的增值服务的现状,主要讲述中国企业对物流需求的层次还很低,对采用高水平的物流服务还不能马上接受。   第三部分是论述物流的增值服务提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第四部分是讲述现代物流增值服务的种类,例如仓储型增值服务、金融担保增值服务和代收货款增值服务。   第五部分是总结我国物流增值服务发展的方向,包含3个小点:物流一体化、第三方物流以及适合中国国情的综合物流代理模式。   最后,我想谈谈这篇论文和系统存在的不足。   书到用时方恨少,事非经过不知难。虽然我尽可能的收集资料并结合自己所学的知识进行写作,但由于实际工作经验不足仍使得这篇文章存在与实际联系不够紧密的问题,有待进一步的改进和研究,请各位评委老师批评指正。谢谢! ;
2023-09-01 04:10:101

阳光地带的阅读答案

乔叶(1)春季的一天中午,我下班回到家,看见母亲正在晒被子,便也想把被子晒一下。(2)我把被子抱出来,晒在了晾衣绳的两端,吃过午饭,我便上班去了。(3)下班回来,我一进家门,便看见了我的被子。与中午不同的是,他们已经被晒在最好的地带,夕阳将雪白的被里镀上一层浅浅的金色。而母亲的被子却寂寞的呆在晒衣绳的两端,房屋的阴影默默地在他们身上画着单调而规则的几何图形。(4)我走到我的被子面前,用手抚摸了一下,它们是温暖的。(5)它们当然是温暖的,温暖如母亲的手心。(6)我又抚摸了一下母亲的被子,它们是清凉的。(7)它们当然是清凉的,清凉如母亲的手背。(8)我的眼睛忽然呈现出往昔的许多情节:家里质地最好的那条床单,方位最佳的那个房间,开得最漂亮的那盆鲜花,做得最好吃的那盘菜,甚至吃饭时图案最精致的那只碗......这些事物如我身处的这段阳光地带一样,都是我的。(9)我知道,对于母亲来说,这些情节不是偶然。(10)人生短暂而漫长的征途上,给你快乐的也许是你的朋友,让你美丽的也许是你的爱人,令你充实的也许是你的事业,但是,使你温暖的必定是你的母亲。她用她的手背为你阻挡着她力所能及的所有风霜,也用她的手心为你释放着绵绵不断的温暖阳光。(11)母亲是永远的阳光地带。1.第(3)段画线句的字里行间饱含了作者怎样的感情?2.第(5)(7)两段都运用了怎样的修辞手法?其中"温暖"和"清凉"有两层意思:第一层的意思是指什么?第二层的意思又是指什么?这两段和下文第几段相呼应?3.第(8)段作者连用5个"最"字,有什么作用?4.第(9)段中为什么说"这些情节不是偶然"?5.文中多次写到"阳光地带",它们有哪几层意思?在全文中起到哪些作用?6.结合文章所抒发的思想感情和你的实际生活感受,仿照第(8)段画线句的句式,把省略的内容再补写两句(多写一句奖一分)附答案:1、为母亲为了给"我"温暖而牺牲自己,甘愿忍受清凉而深深地感动和幸福。2、比喻。被子的温暖。温暖:母亲对我的关爱;清凉:指母亲为我挡住风霜承受的艰辛。(10)段第二句。3、突出或强调了母亲对"我"的爱的伟大和无私。
2023-09-01 04:10:105

电话行销怎么和未知客户谈合作

其实我也是做业务的,以下内容是我在网上找到给您复制的,其实很简单,就想和朋友聊天一样就可以了,不要着急语速放慢,认真思考客户说的话,不要轻易答应要求。开场语用最简单的方式介绍自己,一般在10-20秒之内。技巧电话销售技巧第1要点:必须清楚你的电话是打给谁的。我们每一个销售员,不要认为打电话是很简单的一件事,在电话营销之前,一定要把客户的资料搞清楚,更要搞清楚你打给的人是有采购决定权的。电话销售技巧第2要点:语气要平稳,吐字要清晰,语言要简洁。在电话销售时,一定要使自己的语气平稳,让对方听清楚你在说什么,最好要讲标准的普通话。电话销售技巧语言要尽量简洁,说到产品时一定要加重语气,要引起客户的注意。电话销售技巧第3要点:电话目的明确。很多销售人员,在打电话之前根本不认真思考,也不组织语言,结果打完电话才发现该说的话没有说,该达到的销售目的没有达到。电话销售技巧利用电话营销一定要目的明确。电话销售技巧第4要点:在1分钟之内把自己和用意介绍清楚。在电话结束时,一定别忘了强调你自己的名字。比如:某某经理,和你认识我很愉快,希望我们合作成功,请您记住我叫某某某。我会经常和你联系的。电话销售技巧第5要点:做好电话登记工作,即时跟进。电话销售人员打过电话后,一定要做登记,并做以总结,把客户分成类话术方面推荐10个应对常见客户拒绝的话术技巧或电话销售技巧中常见的10大话术技巧:1:“不,那时我有事要做。”“不,那时我要去拜访朋友。”电话销售技巧:(准客户的名字),很抱歉,我一定是选了一个不恰当的时间,那么约或是否会更好,2:“我有个朋友也在从事这种服务!”电话销售技巧:如果您这位朋友就是您的服务代理人,我相信他一定给您提供了很好的服务,不过,我并不是想重复您已拥有的东西,请问您有空或有空,我可以去拜访您吗。3:“我没钱!”电话销售技巧:(准客户的名字),您的判断一定是对的,不过,我要提供给您的构想有可能是您从来没有听过的,现在最好先了解以备不时之用,请问您有空或有空,我可以去拜访您吗。“你说的产品我知道了,就算想买现在也没钱。”是的,陈先生,我相信只有您最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是吧。而我们这套系统就是帮助您更好的节约成本、提高绩效。你一定不会反对吧。4:“您只是在浪费您的时间!”电话销售技巧:您这样说是不是因为您对我们;服务不感兴趣的原因。(衔接下面一个回答)5:“我对你们;服务没兴趣!”电话销售技巧:(准客户的名字),我也觉得您不会对您从来未见过的东西产生兴趣,这也是我要去拜访您的原因。我希望我所提供的资讯足够让您作出明智的决定,您或会在办公室吗。“信我看过了,你提的东西我们没有兴趣。”这我理解,没有见过的产品谁也不会贸然做决定,你说是吧。所以我在想今天下午或明天上午亲自去拜访您,我们曾经作过详细的市场调查,这个产品对像您这样的企业有很大的帮助,您看我是今天下午还是明天上午亲自把资料带给您看比较方便呢,还是……(用没兴趣来回绝你,你要给他这样的观念:梨子好不好,你要亲口尝。)6:“我很忙!”电话销售技巧:这是为什么我先打电话来的原因,(准客户的名字),我希望我可以在一个您较方便的时间来拜访您,请问您有空或有空,我可以去拜访您吗。“这段时间我一直忙,下个季度吧。”是啊,您管理这么大一个大公司,忙是一定的。所以我才会先给您打电话,以便确认一下您的时间,不至于浪费您更多宝贵的时间。7:“我真的没有时间。”电话销售技巧:事实证明,您能把这个企业发展成这样的规模,就证明您是一位讲效率的人。我在想:您一定不会反对一个可以帮助贵公司更好的节约成本、节省时间、提高工作效率的系统被您所认知,是吧。8:“你这是在浪费我的时间。”电话销售技巧:如果您看到这个产品会给您的工作带来一些帮助,您肯定就不会这么想了,很多顾客在使用了我们的产品后,在寄回的“顾客意见回执”中,对我们的产品都给予了很高的评价,真正的帮助他们有效的节省了费用,提高了效率。(没有时间拒绝你,你要用这样的观念:最忙的人不一定是成功的人,成功的人必然追求效率。)9:“你就在电话里说吧。”电话销售技巧:我去拜访您,大概只需要5—10分钟,向您亲自做个演示,以便于您更好的了解我们的产品,您说是吧。10:“我不需要。”电话销售技巧:在您没有看到我们的资料之前,您的这些想法我都理解。这也是我想拜访您的原因之一。电话销售需要注意的七件事电话销售技巧亦是一门学问。(一)重要的第一声当我们打电话给某单位,若一接通,就能听到对方亲切、优美的招呼声,心里一定会很愉快,使双方对话能顺利展开,对该单位有了较好的印象。在电话中只要稍微注意一下自己的行为就会给对方留下完全不同的印象。同样说:“ 你好,这里是 XX 公司 ” 。但声音清晰、悦耳、吐字清脆,给对方留下好的印象,对方对其所在单位也会有好印象。因此要记住,接电话时,应有“我代表单位形象” 的意识。(二)要有喜悦的心情.打电话时我们要保持良好的心情,这样即使对方看不见你,但是从欢快的语调中也会被你感染,给对方留下极佳的印象,由于面部表情会影响声音的变化,所以即使在电话中,也要抱着 “对方看着我” 的心态去应对。(三)端正的姿态与清晰明朗的声音打电话过程中绝对不能吸烟、喝茶、吃零食,即使是懒散的姿势对方也能够 “ 听 ” 得出来。如果你打电话的时候,弯着腰躺在椅子上,对方听你的声音就是 懒散的,无精打采的;若坐姿端正,身体挺直,所发出的声音也会亲切悦耳,充满活力。因此打电话时,即使看不见对方,也要当做对方就在眼前,尽可能注意自己的姿势。声音要温雅有礼,以恳切之话语表达。口与话筒间,应保持适当距离,适度控制音量,以免听不清楚、滋生误会。或因声音粗大,让人误解为盛气凌人。(四)迅速准确的接听现代工作人员业务繁忙,桌上往往会有两三部电话,听到电话铃声,应准确迅速地拿起听筒, 接听电话,以长途电话为优先, 最好在三声之内接听。电话铃声响一声大约 3 秒种,若长时间无人接电话,或让对方久等是很不礼貌的,对方在等待时心里会十分急躁,你的单位会给他留下不好的印象。即便电话离自己很远,听到电话铃声后,附近没有其他人,我们应该用最快的速度拿起听筒,这样的态度是每个人都应该拥有的,这样的习惯是每个办公室工作人员都应该养成的。如果电话铃响了五声才拿起话筒,应该先向对方道歉,若电话响了许久,接起电话只是 “ 喂 ” 了一声,对方会十分不满,会给对方留下恶劣的印象。(五)认真清楚的记录随时牢记 5W2H 技巧,所谓5W2H是指 ① When 何时 ② Who 何人 ③ Where 何地 ④ What 何事 ⑤ Why 为什么 ⑥ HOW如何进行 ⑦HowMany进行的怎么样。在工作中这些资料都是十分重要的。对打电话,接电话具有相同的重要性。电话记录既要简洁又要完备,有赖于 5W2H 技巧。(六)有效电话沟通上班时间打来的电话几乎都与工作有关,公司的每个电话都十分重要,不可敷衍,即使对方要找的人不在,切忌 粗率答复:「他不在」即将电话挂断。接电话时也要尽可能问清事由,避免误事。 对方查询本部门其它单位电话号码时,应迅即查告,不能说不知道。我们首先应确认对方身份、了解对方来电的目的,如自己无法处理,也应认真记录下来,委婉地探求对方来电目的,就可不误事而且赢得对方的好感。对对方提出的问题应耐心倾听;表示意见时,应让他能适度地畅所欲言,除非不得已,否则不要插嘴。期间可以通过提问来探究对方的需求与问题。注重倾听与理解、抱有同理心、建立亲和力是有效电话沟通的关键。接到责难或批评性的电话时,应委婉解说,并向其表示歉意或谢意,不可与发话人争辩。电话交谈事项,应注意正确性,将事项完整地交待清楚,以增加对方认同,不可敷衍了事。   如遇需要查寻数据或另行联系之查催案件,应先估计可能耗用时间之长短,若查阅或查催时间较长,最好不让对方久候,应改用另行回话之方式,并尽早回话。以电话索取书表时,应即录案把握时效,尽快地寄达,准确。(七)挂电话前的礼貌要结束电话交谈时,一般应当由打电话的一方提出,然后彼此客气地道别,应有明确的结束语,说一声“谢谢” “ 再见 ” ,再轻轻挂上电话,不可只管自己讲完就挂断电话。[5]解决方案启通宝 电话营销解决方案1、来电弹屏自动提醒来电人信息,还有相关业务历史记录2、通话过程录音,用于事后分析营销经验;管理人员抽查考核员工3、后台报表,是客观系列专业的考核标准。常用的考核指标有:指标名称指标说明呼叫次数坐席通话次数呼叫总时长坐席通话总时长处理次数坐席状态为话前处理和话后处理次数处理总时长坐席在所有处理状态总时长小休次数坐席休息次数小休总时长坐席休息状态总时长等待次数坐席状态为等待的次数等待总时长坐席在等待状态的总时长摘机总时长坐席从振铃到摘机总时长摘机次数坐席点击“摘机”次数转移次数坐席点击“转移”按钮次数久振不接次数坐席振铃未摘到结束处理次数拨号次数坐席外呼次数拨号失败次数坐席外呼系统提示呼叫失败次数工作总时长坐席登陆到当前总时长总呼叫量响应呼叫量 + 放弃呼叫量 + 超时溢出呼叫量响应呼叫量电话接入量放弃呼叫量用户挂断量超时溢出呼叫量长时间未应答量20s内响应呼叫量20s内限时响应呼叫量最大响应时长显示最大的一次响应时长最大放弃时长显示最大的一次放弃时长平均呼叫时长呼叫总时长/呼叫次数平均处理时长处理总时长/处理次数平均等待时长等待总时长/等待次数平均摘机时长摘机总时长/摘机次数坐席占用率呼叫总时长 / (工作总时长 - 小休总时长)坐席利用率(呼叫总时长 + 处理总时长)/ 工作总时长平均响应时长总响应时间 / 响应呼叫量平均放弃时长总放弃时间/ 放弃呼叫量放弃率放弃呼叫量 /总呼叫量 × 100%服务水平在可接受时间内(20s)响应呼叫量/VDN总呼叫量 × 100%
2023-09-01 04:10:091

衡水2中好不好?

我校暨衡水外国语学校创建于1996年,与新生的衡水市同年诞生,是河北省重点高中(省级示范性学校),是衡水市人民政府直属的两所重点高中之一,是衡水市政府授权面向衡水11个县市区招生的唯一一所市直重点中学,是衡水市唯一一所外国语学校。现有在校学生4431人,教职工319人。  设施建设:学校占地166亩,校舍建筑面积61000平方米。学校建有6×400m环形跑道的标准操场,并建有标准篮球场10个、排球场4个。学校建有理化生实验室15个、多媒体教室4个、语音室10个、计算机教室6个、电子备课室5个、配有微机449台;各教室配备了彩电、音响、投影仪等现代化教学设备;建成了多媒体双向教学系统;建设了宽带数字化校园网络,教学办公实现了自动化、信息化。图书馆拥有馆藏图书11.2万册,阅览室每年订阅各种报纸期刊达210多种。2003年河北省教育厅批准衡水二中为“河北省现代化技术实验学校”;2004年被河北省教育厅评选为“河北省信息技术会考优秀学校”。  办学特色:学校始终坚持“面向全体学生,优化教育过程,培养素质特长,促进全面发展” 的教育原则,把“求知、创新、发展、责任感”作为学生培养目标,逐步形成了以“面向全体,分层教学,培优补差,人人成才”为主要特色的教学模式,促使优等生更加优秀,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学生都得到转化、提高和发展。  师资队伍:学校拥有专任教师239人,其中高级教师占41%,中级教师占76%,拥有本科学历的教师100%。衡水二中师资力量雄厚,教师队伍学历层次高,政治素质高,业务素质硬,师德高尚,结构合理。2005年衡水市教育局组织的11所重点高中综合评估中,衡水二中名列第四,其中教师队伍建设名列单项第一。  取得成绩:衡水二中学近几年在高考中取得了骄人的成绩,本科上线率2001年61.85%,2002年73.23%,2003年86.07%,2004年92.16%,2005年98.28%。学校从1999年开始连续五年在衡水市重点高中综合考评中被评为“优秀学校”,2000年被河北省教育厅评为“省普通高中毕业会考优秀考点”,2002年河北省建设厅授业学校“河北省园林式单位”。 2005年衡水市教育局组织的各种考查、评估中,衡水二中的学生管理工作一直是名列前茅。  2005年衡水二中的生源结构实现了跨越性的改善:随着衡水二中办学水平的提高,学校的声誉也日益提高。2005年,慕名到衡水二中就读的高一新生人数空前高涨。今年我们录取的的高一新生最高的中考分数为562分。全衡水市各县区前100名学生到衡水二中就读的有63人,前700名到二中就读的有539人,前1100名有890人,前1200名有1000人;桃城区前1100名报到的为74人。这是衡水二中历史上生源结构最好的一年,我们终于实现了生源结构跨越性的改善。2005年的高一新生编为23个教学班,我们对学生的入学成绩进行了统计,各班前70名的学生平均分为494分,超过市教育局划定的我校在桃城区的公费线10分。  两个校区:衡水二中分设东西两个校区,东校区位于问津北街98号,西校区位于新华中路44号。东西两个校区实行统一管理。根据教学业绩对任课教师实行平均调配。高一入学新生则完全按照成绩均衡分班、分校区。两个校区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学生评价和教师评价实行统一的评价体系,两个校区之间要形成竞争态势,以竞争促发展、促提高。两个校区的硬件建设同步进行,实验室、微机室、多媒体教室、语音室、教室内设施都统一配置。学校的作息时间、课时分配、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后勤服务、餐厅管理实行统一标准,对学生入学军训、日常行为、就餐制度、宿舍内务的管理以及班级量化评比实行统一标准。  未来展望:我们的发展目标:一流的教育观念,一流的校园环境,一流的教学装备,一流的师资队伍,一流的教学质量,一流的管理水平;把学校办成省内一流的“示范性高中”。
2023-09-01 04:10:091

我国共有多少个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包括自治旗)?

截至2003年底,中国共建立了155个民族自治地方,其中包括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20个自治县(旗)。
2023-09-01 04:10:052

根据《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算规范》(GB50854-2013),现浇混凝土工程量计算正确的是( )。

【答案】:B可用排除法。雨篷、悬挑板、阳台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墙外部分体积计算。包括伸出墙外的牛腿和雨篷反挑檐的体积。现浇挑檐、天沟板、雨篷、阳台与板(包括屋面板、楼板)连接时,以外墙外边线为分界线;与圈梁(包括其他梁)连接时,以梁外边线为分界线。空心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空心板(GBF 高强薄壁蜂巢芯板等)应扣除空心部分体积。
2023-09-01 04:10: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