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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法学学什么

2023-09-09 02:2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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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民商法学就是学民法和商法。

首先,民法就是《民法典》里的内容,主要包括婚姻法、物权法、合同法等等。民法主要目的是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在学习过程中更多会涉及的应该是合同法部分。

其次,商法包括公司法、证券法、票据法等等,主要目的是保障经济活动的健康发展,学习过程中最多涉及的应该是公司法,应该会学公司的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三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等的相关法律知识以及很多案例。

大概就是这些啦,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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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商法包括哪些

民法包括婚姻法、物权法、债权法、继承法、侵权行为法、知识产权法等。商法包括了公司法、企业法、保险法、海商法、破产法、票据法等。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间、法人间及其他非法人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商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民法是规定并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间、法人间及其他非法人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民法主要包括物权法、债权法、人身权法、侵权行为法、知识产权法、婚姻家庭法、合同法、收养法、继承法等。 商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商法(包括商主体法和商行为法)主要包括公司法、企业法、保险法、票据法、破产法、海商法等。 所谓民商合一,是指民法包含商法,民法是商法的母法,指导和统帅商法,而商法是民法的子法或者特别法,如瑞士、意大利等国;所谓民商分立,是指民法与商法属两个并存的独立的部门法,通常在民法典以外还制定了商法典,如法国、德国等国。民法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这是基本的民事立法文件,《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婚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等。在我国《宪法》以及其他部门法或者法规中,凡是涉及民事问题的法律规定,都是民法的组成部分。商法包括:《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保险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外资企业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证券法》、《海商法》、《企业破产法》、《票据法》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条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第三条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2023-09-01 11:07:511

经济法与民法,商法有什么区别和联系?

民法和商法是从横向调整社会经济关系,他们是一般和特殊的关系,而经济法则既从横向、也从纵向调整社会经济关系。它们虽然是各自独立的法律部门,但并非纯然无涉,而是应相互配合,相互辅助,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来保障社会经济发展。延展回答:民法和商法联系密切,在民商合一的法律体系中,商法是大民法体系下的一部分,民商分立的法律体系中将商法单独出来。简单说商法就是摘取民法中有关现代经济运行的法律,因其具有相对独立的法律精神和思维,将其独立出来。 商法和民法共同调整商品经济关系,通属私法,两者有着密切的联系。商法大量使用民法的某些原则、制度、规范,同时,属于商法的一些原则、制度和规范也不断的被民法所吸收。民法是商品经济的产物。商法保护的是商品交易者的利益。同民法相比,它无非是以更复杂、更特殊的规则来实现其保护目的。经济法是从国家宏观管理的角度界定的,内容主要是规范国民经济运行的法律,经济法和商法在某些地方有重合,比如《公司法》有人将其划归经济法体系内,而《公司法》本身则是商法重要的内容和基础。
2023-09-01 11:08:471

实体法有哪些

实体法是指规定具体权利义务内容或者法律保护的具体情况的法律,如民法、合同法、公司法等等。与实体法相对的是程序法,就是规定行使具体实体法所要遵循的程序,如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等。程序法是规定以保证权利和职权得以实现或行使,义务和责任得以履行的有关程序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如行政诉讼法、行政程序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立法程序法等等。我国的实体法律制度,主要包括民商法律制度、行政法律制度、经济法律制度、刑事法律制度等。民商法律:民商法与人民日常活动的关系最直接、最密切。人们的人身、财产等权益受民商法包括民商法保护,买卖、租赁,处理票据、保险、公司业务等活动等都要受到民商法的调整。公民 学习民商法知识,有助于正确处理有关权利义务关系,正确认识并行使权利,依法自觉履行义务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2023-09-01 11:08:541

民法商法包括哪些法律

本方向主要从事传统民法学的研究,其中包括民法总论、物权法、合同法、人格权法、侵权行为法等法律领域的研究工作。民法是我国市场经济的最基本的法律,本方向的教学与研究工作在我国法制建设和市场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
2023-09-01 11:09:064

下列法律中,属于民商法部门法的有()。

【答案】:B、C、D在对市场经济进行规制的法律体系中,民商法处于基本法的地位。民法是市场经济基本法。民商法主要调整市场力量发挥作用的经济领域。①市场作为商品经济运行的载体,在体系上必须具备的首要条件,是市场主体即商品生产者、经营者能作为独立的能动的主体进入市场。民事主体制度,包括民事主体的种类、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监护、法人、人格权等法律制度,为市场经济缔造平等、独立和具备自由交易资格的市场主体。商法中的合伙企业法律制度、公司法律制度、三资企业法律制度、破产法律制度等,进一步对市场主体予以构造、规范和保护。②人类要进行物质资料的生产,首先要完成人与生产资料的结合。这种结合具体体现为人对财产的支配关系,在法律上就表现为物权法律制度和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物权法和知识产权法通过调整各种社会物质财富的归属和利用关系,直接影向社会生产的过程和社会经济的结构。③所谓市场,在抽象意义上表现为各种交易关系的总和。合同法律制度为各种财货与服务交易提供法律保障。商法中的票据法、证券法、海商法、保险法等法律制度,进一步市场交易关系进行规范。④民事责任制度。民事责任是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由于责任的存在,才能督促义务人正确履行其应尽的义务,以保障权利人权利的实现。民法借助违约责任、侵权责任制度为市场主体善意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提供保障。因此,选项A和E不属于民商法部门法。
2023-09-01 11:09:361

民法商法法律部门包括

民法:合同法,婚姻法,劳动合同法,担保法,收养法,商法:知识产权法,商标法,
2023-09-01 11:09:462

民法包括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及继承法、收养法等多种法律法规!关于如何培养民法思维:还是只说应急方法首先,在分析一个问题的时候防止道德评判先入为主,不要动辄诚实信用,公平正义,也不要动辄恶意善意。比如不当得利的不当不是指这个人很坏所获利益就是不当得利。比如违约责任不是因为这个人很可怜就可以免责,尤其在婚姻、劳动等法律问题的分析中,泛道德化的思维是不专业的体现。其次,要形成“这是什么,但这不是什么”的双向思维,也就是说,在讨论一个事实的时候,什么原理可以适用,同时要考虑其他类似的原理为什么不适用?这个思维体现在请求权检索的运用之中。第三,构成要件熟烂于心,一一对应检索不遗漏。比如违约责任里,其实是蕴含了因果关系的,无过错责任不代表不需要因果关系,但是一般教材很少提到。第四,多从身边(比如微博、朋友圈)的小事开始用法律人的专业思维进行分析,比如出租车拒载,比如note7用户坚决不退手机后果怎么办,比如宿舍关系紧张造成坠楼自杀等等,保持一种思维的敏感性与专业性。第五,慎言。在未掌握充分资料的情况下对任何事物都不要过早下定论。
2023-09-01 11:11:196

第二知识产权法是民商法法律部门中的一个法律制度

法律主观:知识产权法包括以下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等。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一)作品;(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商标;(四)地理标志;(五)商业秘密;(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七)植物新品种;(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2023-09-01 11:11:561

民商法学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是什么

属于民法
2023-09-01 11:13:036

法律制度与法律的关系

广义的法律制度是指在法律调整各种社会关系时所形成的体现社会制度的各种法律制度.它调整了多少社会关系就包含有多少种具体的法律制度如政治法律制度、经济法律制度、家庭法律制度、文化法律制度及狭义的法律制度。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
2023-09-01 11:14:312

中国民商法律网的网站简介

2000年6月,由时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王利明教授一手创办的中国民商法律网正式开通。经过多年的发展,中国民商法律网已成为著名的网上交流平台,跻身于国内最具影响力的法律网站之列,为中国民商事法学研究及法制建设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是根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设立的,而中国民商法网就是作为中心的主要学术窗口之一开通的。建设民商法网的立足点则是将其发展成为一个专业性强、学术气氛浓厚的媒体,其栏目规划和内容紧密联系民商法领域的前沿理论与实践,设立学术动态、司法实践、判解研究、判例要览等频道,定期举办学术沙龙和讲座,推荐该领域内的著名学者和理论书籍,最终希望为我国的民商事立法、司法和民商事法学研究服务,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使科研与实践工作紧密结合,积极开展学术交流,培养民商事法律人才,保证学术研究工作的深入进行。
2023-09-01 11:15:211

中国民商法律网的介绍

中国民商法律网是在王利明教授的倡议和主持下创建起来的。1998年,王利明教授刚从美国哈佛大学进修回国,便力主在法学院开办网站,以实现学术资源的有效利用。2000年6月,法学院开始申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国家重点学科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王利明教授便决定自筹资金在中心创办中国民商法律网,并确立了中国民商法律网的宗旨:将网站建设成为学术思想的交流平台、学术研究的资源中心、学界成就的展示阵地以及中心建设的宣传窗口。
2023-09-01 11:15:371

什么是实体法律关系??

实体法律关系就是指的实体法所规定的法律关系。程序法律关系就是指的程序法规定的法律关系。杀人犯的杀人犯罪事实是刑法这个实体法规定的法律关系,杀人犯与被害人之间是民法调整的实体性的人身侵权法律关系。在司法公安机关在侦查、起诉、审判等刑事程序方面的规定就是程序法律关系。如果起诉民事赔偿适用民诉法的规定,就是上的程序法律关系了。
2023-09-01 11:15:582

商业法包括哪些法

商业法包括公司法,合同法,物权法,知识产权法,证券法,劳动法,证券法,保险法等。《商业法规》是2002年3月中国商业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方名山。本书主要讲述了商业法概述、公司法律制度、内资企业法律制度、税收法律制度等有关商业的法规。一、具体解析1、公司法《公司法》是规范公司行为的基本法。公司的设立、股东资格、章程、股东责任、股东权利、公司主管人员、公司解散、清算等事项,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办理。这是一条贯穿中小企业的法律。2、合同法公司成立是为了赚钱,而没有交易就不能赚钱。合同法是规范市场交易的法律,是民事主体在经济活动中所遵循的主要法律。合同所涵盖的内容十分广泛,不仅商品交易需要订立合同,涉及公司股权交易、知识产权交易、物权变更等事项也需要有合同保护,均受《合同法》调整。3、物权法公司经营的收入,涉及土地、房产等不动产以及交易一些动产,是需要登记才能取得物权的,这部分物权的取得是要受《物权法》调整的。同时,《土地管理法》和《房地产管理法》在土地和房地产物权方面也是应当遵循的规范。4、金融法律公司成立后和经营过程中需要支付结算和贷款融资。此时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包括《贷款通则》、《票据法》、《证券法》等。公司是分散风险和交通车辆种类因为国家强制规定,而必须或选择的保险,又涉及到《保险法》的相关规定。5、知识产权法律公司应该拥有自己的商誉,为自己的产品或服务注册商标,拥有自己的商业秘密和专利技术。其中涉及《商标法》、《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调整。6、税法公司作为最重要的纳税人,在纳税时应遵守《增值税税法》、《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管法》等法律的规范和约束。7、劳动法公司离不开人,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必须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配套法规,为职工缴纳各种社会保险。8、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的上市、退市和上市是由相关法律规定的,如上市报告、申请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等。商法的地位集中体现在商法的独立性上,商法的独立性又集中表现在商法与民法的关系上。(西方国家商法的独立性表现于商法与经济法的关系上) 关于商法与民法的关系理论有三种: 一、民商分立; 二、民商合一; 三、民法是商法的特别法,且是独立的部门法。二、商业教育的好处1.发展解决问题的能力首先,学习业务涉及获得问题识别能力。解决问题的第一步是正确识别和描述问题。如果您从未遇到过某个问题,则可能很难识别它。但是商业教育可以教会您如何在绩效中发现障碍并克服障碍。这是一项非常有用的技能,可以在日常生活中派上用场。2.创造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商业教育为创造力和协作留下了空间。由于其标准化的方法,大多数类型的教育都没有提供发展创新思维的机会。因此,通常情况下,不可能提出原创想法并与其他学生合作。但是,商业教育会鼓励新颖性和团队合作精神,这对于将来的职业非常有益。3.沟通技巧的培养您是否曾经想到大多数日常活动都需要出色的沟通技巧?您可能需要撰写有说服力的报告,介绍成功的策略,创建良好的商业论文示例,或者只是草拟一封适当的电子邮件-所有这些任务都需要沟通技巧。在学习业务时,您将必须与来自不同国家,背景不同的学生合作。这意味着团队成员将拥有不同的观点和经验,可能会与您的观点和经验发生冲突。为了成功地开展团队合作,您将必须能够检查情况,以外交方式回应矛盾的观点,并坚持自己的观点。4.变得更加坚定学习业务的另一个好处是,它有助于培养勇气。著名的心理学教授安吉拉·达克沃思认为,长远来看,“坚毅”可能是一个人成功的主要因素。她在她的《坚毅》一书中描述了她的研究,该研究表明,等级,智力和社会经济地位不等于确保成功的“坚毅”。根据达克沃思(Duckworth)的观点,毅力涉及对长期目标的浓厚兴趣和不断的坚持。商业世界非常苛刻且充满不确定性,这就是为什么商业教育的目标之一就是教导坚持和决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2023-09-01 11:16:071

民法和商法都属于哪一性质的法律

民商法属于私法
2023-09-01 11:16:194

报考国家公务员,法学类和法律类有什么区别?民商学属于法学类还是法律类?

这个你具体要看公务员招生考试的专业目录,以当年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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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中民商合一与民商分立分别是什么意思??

立法上,有的国家把民法和商法分开来,立成一本民法典一本商法典;有的国家则把民和商的合成一部,叫做民商法之类的名字都是成文法的形式,或者说都是法典形式
2023-09-01 11:18:233

跨专业不考法律非法学,直接考民商法可以吗?难吗?那个比较简单?

相对来说,还是法律硕士简单一点。因为全国统考,所以培训和对真题的研究已经系统化了,基本上跟着课程走就能完全复习好,难度自然相对简单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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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是实体法还是程序法,可以追溯吗

程序法,不可以追溯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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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法学和经济法学有什么区别,各侧重什么领域,谢谢

民商法是比较微观具体的东西,而经济法是比较宏观抽象的东西。
2023-09-01 11:20:204

为什么中国古代刑法早于民商法

这其实是个历史和地理结合的问题,最主要的原因在于中国和欧洲不同的地理位置和社会文明。欧洲各国相对地域狭小,那么人口的增长和城邦的地域以及土地的产出势必产生矛盾,而海洋又阻隔了他们直接从陆地拓展自己的农业,同时由于当时的政治制度影响,中西方之间的贸易流通被隔断,那么西方人怎么办呢?只能从海上尤其是海岛获得自己的生存地盘,而这种迁移首先就会带动航运的发展,其次,海岛和陆地之间也要互通有无,就有了两地之间的贸易。对照着中国古代,我们奉行的是什么?自给自足!而最关键的是在于中国当时的地域非常宽广,幅员辽阔的好处就在于大家都可以在陆地上而不觉得拥挤,加上天朝大部分的时间并不主张国际贸易,甚至闭关锁国,在这种政策和当时的经济制度下,商业和贸易没法发展,而这恰恰是航运发展的首要要求!说白了,一个整的脉络就是:经济制度、社会文明和地理环境——贸易和商业——运输(包括航运)——与其相关的行规——法律中国古代就是在第一步缺乏了,所以后面的就甭谈了!
2023-09-01 11:20:282

民商立案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民商立案的意思就是法院正式受理了该起诉讼案件,立案是民事诉讼的起始阶段,如果民事法院不立案,那就不会有以后的诉讼活动。民事法院立案的条件是有明确的被告,原告是跟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的受理范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2023-09-01 11:20:391

民事法律关系和商事法律关系的区别?

民事法律关系是指由民事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也就是由民事法律规范所确认和保护的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基本内容的社会关系。民事法律关系有广狭二义:广义的民事法律关系是指民法调整社会关系而形成的具有法律意义的社会关系;狭义的民事法律关系是指在现实生活中形成的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基本内容的社会关系。而所谓商事法律关系,是商事主体基于商事行为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商事法律关系:指一定社会中通过市场经营活动而形成的社会关系,主要包括商事组织关系和商事交易关系。商事法律关系的主要标志是商人和商行为。由于我国是民商合一的立法例,所以民商不应分立来看待。
2023-09-01 11:20:503

相关法律制度

实体法律制度:主要规定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或职权和职责的法律制度的总称。我国的实体法律制度:民商法律制度、行政法律制度、经济法律制度、刑事法律制度。一、我国的民事法律制度(一)民法的概念和原则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以及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我国1986年公布《民法通则》,规定了民事法律的基本制度。民法的基本原则:是对民事立法、司法和民事活动具有普遍意义和约束功能的基本行为规则。民法的基本原则: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禁止权力滥用原则。(二)民事主体制度1.民事主体: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公民(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2.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指法律确认的自然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3.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主体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资格。《民法通则》规定: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8周岁以上公民。16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以自己劳动收入为生活来源的人,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0岁以上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满10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4.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成立的法律要件: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分为四类: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不具备法人资格、但可以自己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组织:合伙、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三)民事行为制度民事行为: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领域内基于其意志所实施的能够产生一定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的条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代理:是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本人(被代理人)名义向第三人(相对人)进行意思表示或受领意思表示,而该意思表示直接对本人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代理可分为: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四)民事权利制度1.民事权利: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享有的具体权益。民事权利包含的权益:财产权益、非财产权益。2.我国民法所规定的民事权利: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继承权、人身权等。(1)物权:指权利人直接支配特定物并得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所有权是最典型,最完全的物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土地使用权是不完全物权。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项权能。土地使用权属于用益物权,是对标的物使用价值的支配,即对标的物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支配。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属于担保物权,是对标的物交换价值的支配。(2)债权:债权人的请求相对人为特定行为或不为特定行为的权利,性质上属于请求权。债权包括:给付请求权、给付受领权、保护请求权。(3)知识产权:指创造性智力成果的完成人或工商业标志的所有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的总称。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4)继承权:是自然人依法享有的取得或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5)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人格权:是民事主体基于其人格或身份而依法享有的,以及人格利益或身份利益为客体的民事权利。它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身份权:是民事主体基于某种特定身份享有的民事权利。包括:配偶权、亲权等。(五)民事责任制度民事责任:指民事主体因违反民事义务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我国《民法通则》以民事责任发生原因为标准,将民事责任分为: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侵权的民事责任。1.违约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违约行为、违约造成了损失、违约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存在过错。2.侵权民事责任分为:一般侵权民事责任、特殊侵权民事责任。一般侵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客观上存在损害事实、行为具有违法性、违法行为和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特殊侵权民事责任构成要件:其不要求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其他条件相同。3.民事责任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等。(六)民事诉讼时效制度诉讼时效: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之权利的制度。包括:普通诉讼时效和特诉讼时效。普通诉讼时效:一般诉讼时效-两年;短期诉讼时效-一年特殊诉讼时效:是指由特别法规定的诉讼时效。(七)合同法律制度合同: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其他形式。合同分为: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技术合同、委托合同等15种。合同的内容条款:当事人名称或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合同的订立:是当事人各方通过平等协商。依法就合同内容达成意思表示一致的过程。《合同法》关于订立合同的规定:要约、承诺方式。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内容具体明确,而是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承诺必须具备的条件:必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必须是对要约明确表示同意的意思表示,承诺内容不能对要约作出实质性的变更、承诺应在有效期限内作出。(八)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知识产权法:是调整在创造、使用、转让和保护智力成果或工商业标志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我国关于知识产权的立法:《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等专门法律和其他法律有关规定、法规、规章;此外《巴黎公约》、《伯尔尼公约》等有关国际条约。1.著作权:是著作权人对其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著作权法:是有关著作权以及相关权益的取得、形式和保护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著作权人包括:作者、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著作权的内容: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设置权、改标权、翻译权、汇编权、其他权利。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对象: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形式创作的作品;具体是:文学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制作品、电影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2.专利权:指国家依照法律规定,授予发明人、设计人或其他所属单位对其发明创造在一定范围内依法享有的独占权利。专利法:是调整因专利权的确认和使用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专利权人的权利:专有实施权、转让权、许可权-放弃权-标记权。专利法的保护对象: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发明、使用新型外观设计)3.商标权:指商标所有人依法对其注册商标享有的专用权。商标法:是调整商标在注册、使用、管理和保护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关系的总和。商标权人的权利:专用使用权、转让权、继承权、使用许可权、续展权、请求保护权。商标权人的义务:依法缴纳各种商标费用、保证注册商标商品的质量、依法使用注册商标。(九)商事法律制度我国商法是民商法律部门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公司、证券、票据、保险等法律制度二、我国的行政法律制度(一)行政法的概念和原则1.行政法:是调整行政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调整国家行政机关在履行其职能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规范和约束行政机关的行政权力和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正当权益;——规范和约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为,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2.我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依法行政原则、行政法治原则;分解为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行政合法性原则:指行政权力的存在和运用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行政和理性原则:指行政行为在合法的前提下应尽可能合理、适当和公正。(二)国家行政机关与公务员1.国家行政机关:指依照法律规定,各具宪法和有关组织法的规设立的,享有并行使国家行政权,对国家各项行政事务进行组织和管理机关。我国的国家行政机关体系:中央行政机关、地方行政机关。2.行政机关公务员:是依法代表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的工作人员。公务员职务: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领导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层次:公务员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性、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三)行政行为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运用行政权力针对行政相对人作出的、能够产生一定法律效果的行为。分为:抽象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1.抽象行政行为:指行政主体针对不特定行政相对人,制定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及其他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的行为。行政法规:指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按照有关程序制定发布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行政规章:指特定行政机关根据法律和法规,以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分为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部门规章:指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法按照部门规章制定程序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地方政府规章:指有关地方人民政府依法根据地方政府规章制定程序制定发布的规则的总称。其他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指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对象发布的反复使用的行政决定、命令。2.具体行政行为:指行政主体依法对具体事项或特定个人,具体适用行政法律规范作出处理决定的行为。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奖励、行政惩戒、行政裁决、行政合同等。行政许可:即行政审批,指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人提出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认可其资格资质,或者确立其特定主体资格,特定身份的行为。行政强制:指行政主体在行政管理活动过程中,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对行政相对人的人身、财产或作为,予以强行处置的行为。行政征收:指行政主体根据法律规定,以强制方式无偿取得行政相对人财产所有权的行为。行政奖励:行政主体为实现行政目的,为严格遵守行政法规范,并作出一定成绩的行政相对人,给予精神鼓励或物质奖励的行为。行政惩戒:即行政制裁,指特定的行政主体对违法行政法规范的行政相对人,依职权追究行政法律责任的行为。行政裁决:指行政主体运用其职权依法处理特定民事纠纷的行为。行政合同:即行政契约,指行政主体为实现行政目的而与行政相对人达成的协议。(四)行政责任行政责任: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由于违法行政法律或不履行行政法律义务,依法应承担的法律后果。行政违法或不当是行政责任得以形成的前提条件和直接根据。行政违法或不当的情形:行政责任追究必须遵循的原则:责任法定原则、责任与违法程度相一致原则、补救惩戒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等。行政主体承担行政责任的主要方式:通报批评、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返还权益、撤销违法行政行为、纠正不当行政行为、履行法定职责、行政赔偿等。(五)行政处罚与行政复议行政处罚:是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的行政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1996年八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行政处罚法》规定处罚的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及暂扣或吊销执照、行政拘留。行政复议:指行政相对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特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活动。三、我国的经济法律制度(一)经济法的概念和原则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监管与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经济法律关系:指经济法所确认的,在国家为促进经济增长、社会发展和协调经济运行而对市场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监督和调控的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经济关系。经济法原则:是经济法在其调整特定社会关系时在特定范围内所普遍适用的基本原则。我国的经济法原则:国家适度干预原则、效率公平原则、可持续发展原则。(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调整在保护消费者权益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消费者权利:①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②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③自主选择商品和服务的权利;④公平交易的权利;⑤因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时,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⑥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⑦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⑧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⑨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三)税收法律制度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凭借国家权力依法向纳税人征收货币或实物,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税法:是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税收法律关系:是由税收法律规范调整的,征税主体与纳税人之间的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税法的构成要素:征税主体、纳税主体、征税客体即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减税免税、违章处理等。税法包括:税收征纳实体法、税收征纳程序法。税收征纳实体法:①商品税法: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②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③财产税法,如资源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税收征纳程序法:税务管理制度、税款征收制度、税务检查制度、税务代理制度等。四、我国的刑事法律制度(一)刑法的概念和原则1.刑法定义:是统治阶级为了维护其阶级利益和统治秩序,根据自己的意志,以国家的名义颁布的,规定犯罪、刑事责任与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简言之:刑法就是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狭义刑法:只规定犯罪和刑罚的一般原则和具体犯罪与刑罚的法律规范的刑法典。广义刑法:指刑法典和单行刑事法律及非刑法规范性文件中的刑事规范。2.刑法的基本原则:罪刑法定、罪刑相当、适用法律一律平等原则。(二)犯罪1.犯罪定义:严重危害社会,触犯刑法并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2.犯罪构成:指按照刑法的规定,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的总和。包括四个构成方面:——犯罪主体: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犯罪主观方面:犯罪主体对自己实施的危害行为及其危害社会的结果所持有的心理态度,包括犯罪故意和犯罪过失——犯罪客体:指我国刑法所保护的而为犯罪行为所危害的社会关系——犯罪客观方面:指刑法规定的构成犯罪字客观上需要具备的诸种要件的总称,(危害行为、危害结果等)3.排除犯罪的事由:指虽然行为人的行为在客观上造成一定的损害结果,表面上符合某种犯罪的客观要件,但实际上没有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不符合犯罪构成,依法不构成犯罪的事由。正当防卫:紧急避险:4.故意犯罪形态:指故意犯罪在其发展过程中的不同阶段,由于主客观原因而停止下来的各种犯罪状态,即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犯罪既遂。5.共同犯罪:指2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犯罪集团(三)刑罚制度1.刑罚:由刑法规定的,由国家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分子所使用的限制或剥夺其某种权益的最严厉的法律制裁方法。2.刑罚体系:主刑、附加刑。主刑:指对犯罪分子独立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指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既可作为主刑的附加刑,也可独立适用。主要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外)3.刑罚的裁量:即量刑。是指人民法院依照刑法在认定行为人构成犯罪的基础上,确定犯罪人是否判处刑罚、判处何种刑罚以及判处多重刑罚并决定所判刑罚是否立即执行的刑事司法活动。具体的量刑制度包括累犯、自首和立功、数罪并罚、缓刑等。(四)犯罪种类我国《刑法》规定的10类犯罪:1.危害国家安全罪:2.危害公共安全罪:3.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罪:4.侵犯公民人生权利、民主权利罪:5.侵犯财产罪:6.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7.危害国防利益罪:8.贪污贿赂罪:9.渎职罪:10.军人违反职责罪:
2023-09-01 11:21:311

企业法律顾问经济与民商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企业法律顾问经济与民商知识考点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节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述 消费者一般是指为满足生活需要,有偿取得商品、接受服务的自然人。 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参照本法执行。 二、消费者的权利 (1)保障安全权。 (2)知悉真情权。 (3)自主选择权。 (4)公平交易权。 (5)依法求偿权。 (6)依法结社权。 依法结社权,是指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7)知识获取权。 (8)维护尊严权。 维护尊严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到尊重的权利。 (9)监督批评权。 监督批评权,是指消费者享有对商品或者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批评的权利。 三、经营者的义务 经营者有以下九个方面的义务:①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履行义务;②听取批评和接受监督的义务;③保证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义务;④确保宣传内容真实的义务;⑤标明真实名称和标记的义务;⑥出具凭证和单据的义务;⑦保证商品或服务符合要求的义务;⑧公平合理交易的义务;⑨尊重消费者人格权利的义务。 四、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1)国家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2)社团组织、大众传媒等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五、消费者组织 1.消费者组织的概念 消费者组织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团体。 在我国,消费者组织有两种:一种是消费者协会,包括中国消费者协会和各地成立的消费者协会;另一种是其他消费者组织,如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 2.消费者协会的职能 包括:①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②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③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④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⑤消费者投诉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提请鉴定部门鉴定,鉴定部门应当告知鉴定结论;⑥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⑦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六、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 1.消费者权益争议解决的方式 (1)双方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仲裁。 (5)诉讼。 2.经营者的责任承担 (1)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2)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因原企业分立、合并的,可以向变更后承受其权利义务的企业要求赔偿。 (3)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可以向其要求赔偿,也可以向营业执照的持有人要求赔偿。违法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者与营业执照的持有人对消费者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受害消费者可以向其中任何一方提出赔偿要求。 (4)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提供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提供者追偿。 (5)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的经营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023-09-01 11:21:401

如果就业后想处理民商,民事之类的案件,应该选择法学中的那个类别呢?

民商法学研究生毕业后可以进入律师事务所(前提是通过了司法考试),考公务员,考事业单位,去企业,或者留校等等。民商法和社会生活息息相关,现在很多行业都需要法务工作者,并且以后国家对法律的重视程度应该会逐步加强。民法是基本法,商法是特别法。民法注重交易安全,商法注重效率。民商法学是建立在民商法的基础上而形成的一门法律学科,已有本科以上的学习阶段开设了这门学科。一、本专业是 博士学位授予点二、专业研究 方向、 研究内容、培养目标
2023-09-01 11:21:511

请介绍我国在民商法知识产权法方面的【司法政策】.附例/出处链接最好,谢谢

论知识产权法与民商法的区别 摘要:知识产权法与民商法在价值趋向、立法目的、法律形式、法律属性、权利特征等方面都存在着重大差别,不能简单地把两种法律并在一起。 关键词:知识产权法、民商法、权利、区别 知识产权法作为法律体系中的后起之秀,由于人们缺乏对它的认识和了解,往往把它和民商法联系在一起;在我国,有人直接把知识产权法并入到民商法中去。事实上,知识产权法和民商法存在着很大的差异,这种差异不仅是客观存在的,而且还有其根本的原因。这种原因主要在于两种法律完全是从两个不同的角度来调整社会关系的,它们调整社会关系的出发点不同,目的不同,方式不同;两种法律中,权利的形态不同,权利诞生的条件和发挥作用的方式关系也不同。可以说,知识产权法与民商法存在着本质的区别。下面我们就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这一问题进行论证。 一 对知识产权法的分析 1、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的内在关系 首先,可以概括地说,知识产权法是确认、规范和保护知识产权权利的一类法律的总称。按照我国传统的知识产权法的法律规定,知识产权法应该包括版权法、工业产权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这三大类,其中,工业产权法又分为专利法和商标法[1].按照Trips协议的规定,又增加了保护地理标志和保护知识产权程序上的措施。 如果我们对上述三类基本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进行分析,就不难发现这三类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之间也存在着很大的差别。在它们之间,我们似乎难以找到一种合适的理由使它们能够合理地结合在一起;特别是反不正当竞争法,如果按照正常的逻辑推理,我们更难把它与版权法和工业产权法有机地联系起来。但是,知识产权法这种法律体系已经是人们普遍接受了的,而且也是国际社会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的,这说明,这种法律体系的存在,本身属于一种合理的组合。现在的问题是,我们能否解释这种合理性,能否找出它们之间存在的逻辑关系? 通过下面的分析,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些看似相互独立、毫无关联的法律之间,事实上内涵着统一的事物-知识产权的权利,并且在逻辑上体现着清晰的逻辑关系。这使得它们能够在相互独立,各自发挥着不同作用的同时,又能结合成一个合理的法律体系。 1)它们在知识产权的权利上统一起来 通过分析我们可以发现,知识产权法中的各项法律都可以在知识产权的权利这一层面上统一起来,从而形成了它们的共性。首先,著作权法是指调整因著作权的产生、控制、利用和支配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1].按照我国《著作权法》第一条的规定“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和繁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著作权法的立法目的有两个,第一是保护作者的著作权和相邻权;其次是为了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和繁荣。从长远来说,第一个目的是为第二个目的服务的,但是在《著作权法》中,重点强调的还是第一个目的。 同样,对于工业产权法中的专利法和商标法来说,按照我国《专利法》第一条的规定“为了保护发明创造专利权,鼓励发明创造,有利于发明创造的推广应用,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创新,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特制定本法。”我国《商标法》第一条规定“为了加强商标管理,保护商标专有权,促使生产、经营者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维护商标信誉,以保障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的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制定本法。”在这里,可以明确地看出,我国专利法和商标法的立法目的也都是两个,即保护权利人的专利权和商标专有权,同时保护社会和他人的权益。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一条规定“为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订本法。”在该法中,规定了11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其中主要是指侵犯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利的行为,这是从另一个方面规定了对知识产权权利的保护。这样来看,从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到反不正当竞争法,都是规定保护权利人的知识产权权利的,同时要求保护社会和他人的利益。 2、对具体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内容和结构的定性分析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已经看出,各种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都是以保护权利人的权利为中心的。为了进一步阐述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特点,以便与民商事法律进行比较,下面我们就从我国的《著作权法》和《专利法》入手,通过对这两种法律结构和内容的定性分析,来详细论证知识产权法律的特征。 1)著作权法(以2001年10月修正的为准) 这是我国为了加入WTO,以Trips协议为标准对我国著作权法修 改后的版本。在这部著作权法中,共分列了六个章节,其内容可以依次概括为: ⑴总则。说明制订本法的依据和两个目的;著作权的取得方式;可以获得法定著作权的作品类型和不能获得该权利的作品类型。 ⑵著作权。规定了成为著作权人的资格,著作权人所能享有的17 种权利,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著作权利的归属;著作权利的保护期限和对著作权利的12种限制。 ⑶著作权利的使用。规定了许可使用和转让使用两种形式。 ⑷与著作权利相关的权利。即著作权的邻接权,包括出版、表演、 录音录像,播放、广播电台和电视台。 ⑸法律责任和执法措施。规定了侵犯上述法定权利的19种具体行 为以及侵权后果和执行办法,即规定了保护法定著作权的办法和方式。 ⑹附则。规定了该法的生效期限。 从这一著作权法中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首先,依法保护著作权和邻接权是该法的核心。 其次,围绕着著作权和邻接权先后确定了以下内容:这些权利的主体是谁?这些权利的具体内容有哪些?怎样取得这些权利?怎样使用这些权利?怎样保护这些权利?著作权法实际上就是解答了以上五个问题。 第三,对上述五个问题的规定都是法律的明文规定,都是强制性 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只能服从,无权更改,更不能违反;否则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并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样,对于任何组织和个人来说,谁也无权自由约定上述相关内容。从这个方面来看,著作权法强烈地体现着国家意志对著作权这种权利的干预和管理,在著作权法规范的范围内,任何组织和个人意志的发挥,都必须以服从国家的意志为前提。 第四,著作权的权利人在行使自己的权利时还要受到12种合理使 用行为的正当限制;出现这种情况,从严格意义上说,是国家从权利人手中无偿地“借走了”对著作权的部分控制权。这说明著作权是一种限制性的权利,除了权利人之外,国家对同一著作权也在部分地行使着权利。 第五、发生侵权行为后,侵权人不但要向被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 国家相应的行政管理部门还有权对侵权人进行行政处罚;如果构成犯罪,侵权人还要承担刑事责任。这从一个方面说明,著作权中不光包含着权利人的利益和权利,同时还包含着国家和社会的利益和权利。2)专利法 (以2001年7月1日实施的为准) 专利法共分了8个章节,依次分别为: ⑴总则。主要规定了立法的目的和专利的类型,以及专利权的归 属、专利权的使用方式和专利权的权利内容,这些内容具体包括在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和进口中含有该专利权。 ⑵授予专利权的条件。申请专利的技术方案必须具备新颖性、实 用性和创造性;同时规定了五种不授予专利的情况。 在这里需要探讨的是,如果单从申请专利的形式上看,申请人好像是通过专利局在向国家申请和索要一种权利-专利权,授不授予专利权,决定权在于国家。其实,这应该只是表面现象,真实的情况应该是,正当的专利权申请人(在这里排除以欺骗手段申请专利的人)是在请求国家对自己已经享有的对某一技术方案的权利进行确认,从而使这种权利法律化,能够以专利法规定的标准受到特别的保护。 ⑶专利的申请。规定了申请专利的条件和方式。 ⑷专利申请的审查和批准。规定依法授予专利证书并经过公告后, 申请人才能获得专利权。 ⑸ 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规定了不同专利权的不同期限,以及终止和宣布专利权无效的程序和条件。在这里,充分体现出国家意志在专利权的中绝对地位。这也说明,对于权利人来说,专利权也是一种限制性权利。 ⑹ 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规定在三种情况下,可以不经过专利权 人的同意,由国家自己或者直接授权他人实施该项专利技术,但要给专利权人以适当的报酬。这更直接地说明,专利权是国家控制下的一种权利。 ⑺ 专利权的保护。规定了两种侵权行为和一种冒充专利的行为, 以及这些行为的法律责任;还规定了四种侵权行为的例外和制止侵权行为的程序措施。承担的法律责任中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⑻附则。规定了该法的实施日期。 从专利法中我们可以总结出以下内容: 第一、专利权是专利法的核心。 第二、专利法中同时规定了关于专利权的实体内容和程序内容。 第三、专利法主要解决了如下问题:专利权的归属;取得专利权 的条件;取得专利权的程序;专利的类型和专利权的内容;专利权的使用方式;专利权的保护方式;对专利权的限制等。 第四、专利权是在国家意志严格控制下的一种权利,是由权利人 和国家共同行使和共同保护的权利,两者相比,权利人占有主要的份额,国家占有少量的份额。 通过以上对我国著作权法和专利法的解剖与分析,我们可以看 到,知识产权法都是以保护相应的知识产权的权利为中心的,它们紧紧地围绕着权利的产生与取得,权利的使用与保护这个主题来设计整个法律规范的。同时,在知识产权法中强烈地体现着国家的意志和作用,以及在维护社会利益的前提下保护权利人利益的思想。 二 对民商法法律体系结构和内容的分析[2] 首先,我国主张民事和商事的法律合一,因此,在这里我们就以民法体系为代表来探讨民商事法律体系的内容和特点。 1、对民法调整对象的分析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 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从这一概念中我们可以找出两层意思,第一层意思是指民法只调 整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非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不由民法调整。 第二层意思是指这种关系具体包括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两类。财 产关系又包括财产所有关系和财产流转关系,财产所有关系往往是发生财产流转关系的前提条件。 人身关系是指没有财产内容但有人身属性的社会关系。它包括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两类。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民法只能调整一部分社会关系。在它的概 念中,三个定语“平等主体”、“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都是对民法调整范围的界定和限制;同时,在这三个定语中,“平等主体”是最明确的限制,是民法区别于其它法律体系的主要特征。 2、对民法体系的框架和内容的分析 民法体系由民事主体制度、物权制度、债和合同制度、人格权制 度、侵权责任制度、婚姻家庭继承制度构成。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还包括知识产权制度。 在这些制度中,除了婚姻家庭继承制度和知识产权制度比较独立 以外,在剩下的制度中,物权制度、债和合同制度、人格权制度应该是民法体系中的重心,实质上,民事主体制度和侵权责任制度都是为了这三项基本制度的顺利实施而提供服务和保障的。物权制度又包括所有权和他物权制度,是规范财产的所有和使用关系的基本制度,也往往是债和合同制度的基础和前提[3],所以在民法中它是非常重要的,起着基础性的作用。物权是指物权人对物享有的直接支配并排他的权利,是直接支配物并且享受物之利益的权利,是一种绝对权[3].物权中的物主要是有体物,而且必须是特定物和独立物,这些特征直接决定了物权制度的特性,并且影响到民法体系的特性。从这里可以看出,民法体系是有其自身的明确界限和独特特征的,它并不是可以任意扩展的,更不是包罗万象的。 3、对民法特点的分析 民法的特点可以概括为以下内容:它是权利法而非义务法;是私 法而非公法;是实体法而非程序法;是任意法而非强制法;并且强调平等协商和等价有偿的原则[2].具体的讲,这些内容的含义如下: 1)民法是一种权利法。民法以权利为中心,它的最基本的职 能在于对民事权利的确认和保护,这些民事权利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从而使民法具有权利法的特点。 2)民法的内容主要是私法。这里首先要说明的是,到今天为 止,无论在国际上还是在国内,关于公法和私法的划分标准一直没有形成统一的观点[4].大体上来说,公法主要是指与国家的利益和公权有关的法;私法主要是指规定私人(非国家性质)利益的法律。在这里,把民法的内容归于私法,主要是明确民法的基本属性,就是要提倡当事人意思自治,尽可能减少国家的干预,尽量限制强制性规范,努力扩大任意性规范。在一般情况下,当事人之间有约定时则依约定,没有约定时再依据法律的规定办,让当事人的约定优先于法律的规定。 3)民法主要是实体法。民法既是行为规范又是裁判规则,具 体规范了各类不同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围绕这些权利和义务所发生的民事责任和主体问题。这样,就为司法裁判提供了一套内容丰富的法律规范体系,使司法实践能够做到有法可依。 4)民法具有一定程度的任意性。民法的大多数规范特别是债 法的规范都是任意性规范,即允许当事人通过协商改变这些规定,民法的调整方法即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志自由的方法,是与行政命令和服从的方法截然不同的。 5)民法强调平等协商和等价有偿的原则。由于民法规范的对 象是财产所有和财产交易关系,是交易关系本质上就需要遵守平等协商和等价有偿的原则。在这里,自愿和公平的原则是平等协商和等价有偿的基础和前提。自愿原则要求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中充分表达其意志,根据自己的意愿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法律关系。公平原则则要求民事主体应当本着公平的概念从事民事活动,正当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在民事活动中兼顾他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三 知识产权法与民商法的比较 1、相同点 作为法律, 知识产权法和民商法具有某些相同或者相似之处。 1)两种法律都是以财产利益和人身利益为杠杆,以权利和义务 为手段来调整社会关系的;在具体的法律规范中,都是以确认和保护权利为中心展开的。 2)在知识产权法中,当权利人许可他人使用,或者转让自己的 权利时,与他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将成为一般的民事法律关系,将依据债和合同的原则来处理。这种现象可以看作是知识产权法与民商法的交叉。 2、两种法律的区别 对于知识产权法和民商法来说,差异大于共性,两者的区别是很明显的。 1)两种立法的价值趋向不同。 对于民商法来说,立法的目的在于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民事权益,正确调整民事法律关系。立法的立脚点在于充分维护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的个人利益,而不是侧重于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在民法允许的范围内,充分尊重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依法处分和使用其权利的自由,国家应当不进行干预,或者只能进行有限的干预。在这里,国家只是一个在原则上行使权利的裁判者和组织者,并不是直接参与具体事物的运动员。 而对于知识产权法来说,立法的目的则在于维护和实现整个社会或者全人类的公共利益,为了达到此目的,必须依法确认和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权利和利益。更进一步地说,知识产权法并不是简单地以保护和实现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利益为目标的,确认和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利益只是实现社会公共利益的桥梁和手段。 从这个角度来说,充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在民商法中是第一位的,是立法的终极目标。而在知识产权法中,虽然也是直接提倡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利,但是,总的来说,是对权利人的权利首先限制的基础上进行保护的,所以,实际上权利人的权利是第二位的;第一位的目标是确保社会的公共利益,当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时,要求牺牲或者限制个人的利益以满足公共利益的需要。为此,在知识产权法中,国家往往既是组织者、裁判者,又是运动员。 2)两种立法的结构不同 对于民商法来说,主要的具体任务可以概括为三个,一是对权利的确认,相当于物权制度和人身权制度;二是对权利使用的规范,相当于债和合同制度;三是对权利的保护,相当于民事责任制度。在这三个具体任务中,对权利使用的规范又是主要内容,因为在整个民商事法律体系中,对交易的规范以及对交易规则的遵守是中心内容。例如,民商法把诚实信用原则列为自己的帝王条款,这本身就说明了交易关系在民商法中的重要性。民商法的侧重点在于交易和流通环节。 对于知识产权法来说,情况就大不一样。知识产权法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对知识产权权利的确认、规范和保护问题。权利的交易和使用并不是知识产权法关心的重点,相反,在权利的交易和使用这一环节中,知识产权法主张按照民法中的《合同法》处理,但在关节环节上依法实行监管,例如,专利权的转让合同必须经过专利局的公告才能生效等。总的来说,在这一问题上,知识产权法中除了个别的限制和程序要求以外,基本上适用民商法中的债和合同的制度,这一点可以看作是两种法律的交叉。 3)两种法律的属性不同 民商法属于私法,但是,知识产权法并不是明显地表现为私法, 实际上,它更多地表现为公法,它是在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有条件地保护私有利益。对于一些具体的知识产权权利来说,根据国家和社会的需要,国家和社会可以与权利人共享,如合理使用、强制许可、一些不被认为构成侵权的例外情况等。 虽然在Trips协议的规定中把知识产权列为了私权[1],但是,我们不能因此就说知识产权法就是私法,如果这种法律中大量地规定的是为了公共利益而使用私权,那么,这种法律就和一般意义上的私法有所不同,我们就不能简单地把它定为私法。况且,Trips协议中关于私权的概念与我国民商法中的私权概念并不完全相同。 事实上,与我国民商法所代表的私法的特征相比,知识产权法具有更多的公法的特征。在现实应用中,经济法经常把工业产权法等内容划为自己的法律体系;在国际经济法中,更是经常直接地把知识产权法作为自己体系的一部分来处理。出现这些情况,从一个侧面说明,知识产权法中国家依法管理和安排权利的成份很大,就像经济法里国家依法规范和管理经济的内容一样。在我国,经济法与民商法的区别基本是清楚的。这样来看,如果从法律维护公共利益和私有利益的份额比重来划分,知识产权法实际上兼具了公法和私法的特征,而且公法的份额重。这一点与民商法明显地不同。 4)两种法律的内容存在很大差别 民商法主要是实体法,而知识产权法中除了关于权利的实体性规定以外,还同时有大量的程序性规定,可以说是实体法和程序法的结合。当然,这里的程序法是指知识产权的权利依法获得和保护的程序。 其次,知识产权法中的大部分规定都是强制性规定,任何人,包括权利人在内,都必须无条件的遵守和执行。在知识产权法中,关于权利的取得和保护条件等方面不提倡个人的意志自由和个人的选择,更不可能遵从某个人的个人意愿。即使在权利的使用和转让中,虽然允许权利人可以通过与他人签定协议来行使使用权和处分权,但是,同样对可以转让的权利类型和转让方式作了限制,权利人必须遵守。如人身权利不可转让,有些权利甚至不能继承。这与民商法的立法精神和尊重个人意愿的作法相差很大,完全不是一种价值趋向。 第三,责任的产生方式和承担的责任不同。 对于民商法来说,产生责任的方式主要是违约和侵权,其中又以违约为主,因为违约责任产生于交易过程中,属于民商法的主要内容。对于违约责任来说,当事人之间只承担民事责任。对于侵权责任来说,关于承担责任的方式,民商法中也只是规定了承担责任中的民事责任部分,如果侵权人在侵权中造成了他人人身及财产的严重伤害和损失,涉及到刑事犯罪的话,则有刑法单独处理,不再属于民商法的处理范围,即在民商法中不含有行政和刑事责任。 与此不同的是,对于知识产权法来说,虽然也同样存在着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两种责任形式,但是,知识产权法只规定了侵权责任。在权利使用和转让一节中,由于是和民商法的交叉部分,直接按照民商法中的违约责任处理,就没有另做规定。在侵权责任中,同时规定了民事、行政和刑事三种承担责任的形式,这三种形式的使用范围和程度又各不相同,大体上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⑴只承担民事责任;⑵只承担行政责任;⑶既承担民事责任又承担行政责任;⑷既承担民事责任又承担刑事责任。这几种情况在实践中都是具体应用的,相比之下,第一种情况使用的程度高一些。 知识产权法和民商法中对责任的不同规定,实质上是两种法律中的权利不同属性的反映。作为私权和私法,民商法把承担责任的方式紧紧地限定在民事责任的范围中是合适的。而对于知识产权法来说,由于知识产权并不是简单的私权,知识产权法也不是简单的私法,甚至可以被认为是半公半私的法,这样,反映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肯定应该存在差别,这样是合理的,也反映着两种法律的差别。 5)两种法律中的权利存在重大区别 ⑴ 两种权利的性质不同 民商法中的权利属于私权,而知识产权法中的权利则属于另外一种“私权”-半公半私权,两者权利存在着本质的区别。虽然从表面上看,两种权利都归国家以外的权利人所有(国家作为民事主体的情况例外),都应该属于私权,但是,如果对这两种权利进行分析,就会发现,知识产权法中的权利,名义上属于权利人所有,实际上则属于权利人、国家和社会共有,在某一个具体的权利中,只是三者所占的份额不同而已。换句话说,知识产权法中权利人对权利只是部分地占有,而不是完全的占有,其中一部分权利由国家以法定的形式规定着,并由社会和国家来支配和使用。这也是知识产权法中规定的合理使用、强制许可,以及各种不属于侵权行为的例外情况产生的依据。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关键在于知识产权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同时涉及到国家、社会和权利人三方,知识产权这种权利要同时满足国家、社会和权利人三方的需要,所以,对于某一项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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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经济法 民法 商法 行政法

对经济法与民法、商法、行政法之间关系的认识不能绝对化。其间的联系与区别按照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的排列顺序,从民法到行政法,私法属性不断减弱,公法属性不断增长。其中,以社会法为纽带,私法属性与公法属性的消长变化,说明法律对于社会关系的调整,分别有自身的任务和功能,并呈现出相继联结的内在联系。 一、法律部门划分的一般理论 经济法与相关法律的关系,肖先涉及到法律部门的划分问题,其次是作为独立法律部门的经济法与其他相关法律部门的联系和区别。 划分法律部门的意义,在于力求准确地制订、解释、适用法律,以恰当地调整现实社会中越来越复杂的各种关系。法律从旱期的“诸法合体”状态到今人“各法分离”格局,既说明了人类社会关系的客观多元性,也反映了人对所生存环境的认识能力不断强化。法律发展的历史和现实表明,法律部门的高度分化与高度综合是法律发展的规律;因而在尊重传统部门法划分时应当小局限于已有分类。 对法律分类的基本观念,大体有三种主张:1.主观论,认为法律划分是人的主观假设,诸如“自然法”、“实在法”的划分;2.客观论,认为法律划分是山特定的社会关系的性质和内容决定的,有什么样的社会关系就应当有什么样的法律;3.主客观统一论,认为法律的划分是现实社会的客观存在和法学家的主观认识相统一的结果。在主客观关系方面,主观主导"一。法律划分,应当属于认识论范畴,相对而言,主客观统一、主观主导的观念史符合认识论原理。认识具有相对性,法律的划分也就具有了相对性 一般认为,部门法划分的基本标准是法的调整对象。有特定调整对象的法就可以成为独立的法律部门。尽若学界对经济法的调整对象表述不一,但是经济法具有特定调整对象——以社会整体性和国家调控性为基木要索的经济关系——的共识是客观存在的。无论在法学理论上还是立法机关对于法律的分类上,经济法都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与经济法有较为密切联系的法律部门主要有民法、商法、行政法。 二、经济法与民法的关系 经济法与民法的关系曾经是学界讨论的热点,少于且由立法机关来阐述其关系(参见顾昂然关于《民法通则》(草案)的说明)。在实务界,两者的关系曾经是模糊不清的,以往法院的经济审判庭审理的多数是民事案件,以至于法院系统将经济审判庭史名为民事审判庭,让一些人认为经济法本存在了。这是误解。现在看来,经济法与民法的个性大于共性,它们是具有不同法律理念和法律制度的两个独立法律部门。 (一)经济法与民法的联系 经济法与民法的联系,主要体现为两者的调整对象都与经济关系有关。经济法调整社会性经济关系,民法调整个体性经济关系,即平等主体之间的则产关系。其次表现为两者都具有相同的法律渊源。 (二)经济法与民法的区别 经济法与民法的区别,首先表现为调整对象本同,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则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经济法调整社会性经济关系。所谓社会性经济关系,是指具有社会影响的经济关系,包括具有社会性的公平交易秩序建立和运行关系及社会经济平衡协调持续发展关系。前者主要体现为市场规制关系,表现为公平竞争关系、消费者权益保护关系、女全公平交易关系等;后者主要体现为宏观调控关系,表现为产业调整关系、则政税收关系、金融平衡关系、国有资产运营监若关系等,其中包括非平等主体之间的规制、调控、管理关系。其次是主体不同,民法的主体是具有一般法律人格的自然人、法人。经济法主体是具有一定社会功能属性的消费者、经营管理者,虽然消费者、经营者,管理者可以表现为自然人、法人,但是毕竟具有了社会功能属性而小同于自然人、法人的法律地位。第三是调整方法不同,民法的调整方法主要是通过仃意性规范调整意思自治行为,在特殊情况下采取民事制裁方法。经济法的调整方法是采取强制性规范、注意性规范和倡导性规范相结合以及奖励与惩罚相结合。第四是内容不同民法的内容主要是关于民事主体、民事行为、民事权利、民事责任的规定,法律表现为物权法、债权法、人身权法、亲属法等。经济法的内容主要是关于公平竞争、弱者保护、市场规制、经济平衡、宏观调控的规定,法律表现为竞争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消费者法、价格法、预算法、则税法、金融法等。第五是功能不同,民法的功能主要是提供适应市场交易的基本规范以建立微观一般交易秩序。经济法的功能是克服市场缺陷建立公平竞争秩序,弥补民法不足。 经济法与民法的区别是比较明显的,但是这此区别都是相对的,区别的意义在于理论上有利于部门法建立,实践上有利于法律的正确适用。 三、经济法与商法的关系 商法是调整商事关系的法律,商事关系发生在商事话动中,主要包括商事主体关系和商事行为关系。经济法调整的经济关系与商事话动有密切联系,但是经济法与商法在发展原因、作用基点、性质理念、内容制度等方而都有较大区别。总体来看,商法与经济法的的关系是一元交叉关系。 (一)经济法与商法的区别 从两者历史发展阶段和原因来看:民法、商法、经济法相继出现。对此现象可以认为,商法的产生是对民法一般性调整而不能适应具有风险性的商事话动简捷、高效、安全、营利要求的扬弃和发展;而经济法的形成,则是对商法强调商人营利和商行为自由、安全、简捷的个体倾向而难以避免走向垄断、妨碍竞争、滥用权利,造成整体不平衡的纠正。也有学者认为,民商关系的法律保护成本增加产生了对经济法的生成渴求。总之,对经济话动的法律调整,是由于经济话动从个体性而社会化、从私益性而公序化、从局部话跃到整体平衡的发展演进过程,而使法律调整旱现多元和完整。所以,商法是经济话动中的基础性、前置性法律,经济法是经济话动中的平衡性、后续性法律。 从两者的基点和作用过程来看,商法的基点是确认和保护商人地位和利益,由此出发,而作用于商人(经营者)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平衡过程;经济法的基点是确认和保护社会经济利益,因而要反对垄断,限制不正当竞争,从社会利益出发来平衡与商人利益的关系。商法作用过程是立足个别,兼顾一般;经济法的作用过程是立足一般,兼顾个别。两者在结构上正好是互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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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民商合一的主要立法依据是什么

早在古代罗马时期就存在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我们通常意义上所指的罗马法是指罗马私法,罗马私法是罗马法最为光辉闪耀的部分。但当时的罗马法学家并没有对这一公私法划分作系统化解释,只是企图把公共团体及其财产关系的法律与私人及其家庭方面的法律做出区别。现代法学一般认为,凡涉及到公共权利、公共关系、公共利益和上下服从关系、管理关系、强制关系的法,即为公法;而凡属个人利益、个人权利、自由选择、平权关系的法即为私法。[1] 一、论题的开始:关于民商合一与民商分立之论争 商事法与民法,同为规律人民社会经济生活之法律,同属私法,惟其性质,则有差异。一般言之,民法系就一般私法上行为而为规定,商事法则为关于商事之特别规定。[2]于是,关于民商事立法立法体制,则有民商合一与民商分立之立法体制。所谓民商合一,即将民事商事统一立法,不设民商之区别,关于商事之规定,或编入民法法典之中,或以单行法规颁行之;民商合一立法体制为瑞士1911年首创,然后扩展到意大利、苏俄、土耳其、泰国等一些国家。所谓民商分立,即将民事商事分别立法与民法典之外,再制定商法法典,使民法法典与商法法典各自独立存在。[3]法国1807年最早采用了民商分立制。在法典化国家中,目前采用民商分立体制的国家还有荷兰、德国、日本、比利时、卢森堡、西班牙、葡萄牙以及斯堪的纳维亚各国和拉丁美洲的一些国家共计40多个。 民商合一与民商分立的争论,由来已久,至今未息。各自持有一定的立法依据。支持民商合一的依据是:(1)作为传统商法调整对象的商事关系或商事活动,不外乎债权债务行为,这些内容完全可以规定在民法债篇中,没有必要另外制定商法典。(2)现代社会商业职能与生产职能逐步融合,导致了立法上民事法律行为与商事行为难以区分,民法关于商品经营的一般准则,完全可适用于商事行为。(3)另外制定商法典对商事关系和商事行为进行特别保护,有可能会偏袒商人利益,有悖于公平保护当事人这一民事立法的根本宗旨。(4)民商分立又人为割裂同一法律关系之嫌,既有害于私法体系的统一性,也不利于私法理论的深入发展。 赞成民商分立的主要观点是:(1)商法以商人及其活动作为其调整内容,商事活动不同于民事活动,完全以营利为目的,注重行为的迅捷性,民商分立便于对商人利益进行倾斜保护。(2)商事立法重在进步,民事立法则重在稳定,实行民商分立便于在保持民法基本体例不变的情况下,随时依据日新月异的经济变化情况对商事立法进行修改。(3)商法具有明显的国际性趋向,自治和开放是其显著特点,而民法则既有较强的民族性和地域性。(4)民法的适用具有普遍性,而商法的适用则具有特定性。(5)民事纠纷的处理基本上有赖于诉讼手段,而在商事纠纷的处理中,商事仲裁或民商仲裁则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产生民商合一与民商分立,究其原因,应先对民法与商法的特征做一比较,首当其冲的就是民法、商法调整对象的相互融合,然后,商法中许多制度建立于现代市民社会之民法基础之上,二者是在调整手段上有相同之处的私法,有相同的制度观念基础,并在诉讼制度上通用民事诉讼法,民法与商法在一定程度上是统一的。在相异的方面,商法是以商事关系为调整对象,奉行着一些不适用于传统民法的诸如等价有偿、营利性等原则,在动态性发展中呈现国际化趋向,采取多种责任制度并存的兼具公私法特点的法律部门,另外,商法还有像票据无因性、证券市场信息披露等一些不同于传统民法的制度。这些凸现了民法与商法的鲜明区别。 由此可知,民商合一与民商分立的产生几乎成为一种历史的必然,因为它们之间由于其性质特点,存在着一种既可以分离,又可以结合的若即若离、若隐若现的联系。[5] 二、论题的延续:反对民商分立,也批驳民商合一 当我们换一个视角,从民商法产生的社会原因来审视时,我们也许会有一个更新的认识。我们先上溯到罗马时代。罗马人创造了一个可与当时罗马帝国的版图相媲美的庞大的罗马私法体系,其中的物权、债权是两个无所不包的概念。即使在今天,仍有人试图将公司财产权、信托财产权利等纳入到物权或者债权的概念中去,到德国民法典制定时,德国人更是超越其前人,其所发明的像法律行为这样高度抽象的概念,几乎可以包容宇宙间任何性质的行为和交易关系。[6]因此,对民商合一与民商分立的争论,我们也可以考虑用一个有包容性的概念来解决问题,这就是私法。 罗马法是简单商品经济条件的产物,其物权、债权制度相当简单,法人制度远未成就,[7]基于商品经济这一经济基础而产生的民法成为私法的开山之作,历史的车轮驶向近代,工业革命的轰鸣,拉开了市场经济的序幕,基于市场经济——社会化的商品经济之上形成了迅速发展的商事法,它脱胎于民法体系,又有着一系列崭新于传统民法的特征,诸如营利性、技术性、公私混合性等。私法的新领域诞生了。民法与商法并列存在的私法二元结构初步形成。 [8]那么,这是不是意味着必须制定商法典,实行民商分立的立法模式呢?未必。在民商分立之国,都有自己的商法典,但无论是以商行为观念为基础而制定的商法典,如法国,还是以商人观念为立法基础而制定的商法典,如德国,都和民法典大量重复,这些商法典的总则并不能贯穿各商事法规之全体,使得在实际实践中不断适用民法典的规定,从而模糊了民商分立的界限。而且,各国商法的内容极不一致,商法并无统一的体系,也没有制定商法典之必要。商法虽有其独立的调整对象,但各种商事法律自成体系,难以抽象出是用于各种商事关系的一般性规定(即总则)。[9]针对我国之情况,中华法律史上不存在“商人”和“商行为”之类的法律概念,况当今社会,我国人人平等之理念未为牢固,这是一个缺乏民法文化的国度,在现实中把企业和公民分为商人和非商人,把商品经济活动分为民事行为和商事行为,易造成许多概念上的混乱,[10]在“泛商化”成为潮流情况下,尤不适合[11]。植根于我国先天不足、后天营养不良的商品经济生活的商事法规,它们本身没有一个完整的自己的体系,强行使之体系化,使我经济社会陡生消化不良之结果,伤及法律权威,乃不顾我国国情的幼稚做法。而且将公司、票据、海商、保险、破产等各种变化更新速度不一的商事法规置身于同一部商法典之下,必将导致此商法典高度频繁的修改,从而使其中发展速度相对较慢的商事法规的稳定性处于难堪的地位,不利于商事活动在商事法律的规制下的正常运行。民法体系之稳定性虽强于商法,又有债法、知识产权法等发展较快的部门。这些部门在此法律环境下亦将地位尴尬。因此,民商分立之立法模式不可取,在现今我国尤甚。 可是笔者亦不主张民商合一立法体制,一部分依据是如第一部分所述之民商分立之立法依据,如(3)(5)点。另外,民法的本质是人法,其基本目标和价值取向是对私权的保护和人性的关怀,而目的的营利性、主体的商人性、行为的交易性构成了商事关系的内在特质。民法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一套相对于商法更为严密的概念和体系,其学说和理论可以扩张适用于任何一个新出现的财产关系,商法的兴起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商法规范虽不少直接或间接导源于民法的原则、精神甚或制度,但它们更能体现和适应现代商品经济的特征和要求,而且民法保证民风善良的宗旨与商法保证“以利为先”的宗旨之间具有一定的冲突性。在商事关系高度发展的今天,再让商法回归于民法,只会导致民法的变异和商法的堕落,是法制建设的一种倒退。[12]故民商合一说为本文所不取。
2023-09-01 11:22:251

民商律师是做什么

民商事诉讼律师的作用:合同、侵权、婚姻家庭纠纷、继承纠纷、建设工程纠纷……当你被各类民商事纠纷围绕无所适从的时候,满脑子只有“我该怎么办,应该去找谁,找怎样的律师,以下为您解析民商事诉讼律师的作用1.接受当事人委托,就各类合同纠纷、侵权纠纷、权属纠纷、建设工程纠纷及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纠纷代为进行民商事诉讼;2.接受当事人委托处理一些婚姻家庭纠纷、继承纠纷并代为进行民事诉讼;3.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作为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去解决一些适用特别程序(如选民资格案件,公示催告等)审理的纠纷案件;4.接受当事人委托处理一些劳动争议、保险纠纷、票据纠纷案件并代为进行民事诉讼;5.负责起草诉讼文书;6.负责调查收集证据材料;7.负责就诉讼进程出具法律意见;8.参加法庭审理和调解。民商事诉讼律师业务范围:1.家事纠纷:离婚、析产、继承、抚养、赡养纠纷等;2.合同纠纷:买卖、借款、保证、承包、租赁、运输、建设施工、房屋买卖、合伙协议等各类合同的效力确认、解除、违约、赔偿等纠纷;3.物权纠纷:物权确认、所有权争议、担保物权、用益物权等纠纷;4.知识产权纠纷: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的权属确认、侵权、合同纠纷;5.劳动争议案件:劳动合同纠纷、人事合同纠纷的仲裁和诉讼;6.侵权纠纷:,包括产品责任、医疗事故、交通事故、环境污染等侵权责任、损害赔偿;7.环境与矿业纠纷:环境污染侵权诉讼 矿业权属、投资、并购、合作等纠纷。
2023-09-01 11:22:381

国际法学什么?和民商法、刑事法、经济法比起就业前景如何?

国际法学是研究国际关系、国际法律体系以及国际组织等相关问题的学科。在具体内容上,它包括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环境法等方面。学习国际法学需要具备较强的外语、逻辑思维、研究能力和法律素养,需要具备一定的政治、历史、经济等方面的基础知识。相比民商法、刑事法、经济法等法学专业,国际法学的就业前景可能相对较为广泛。国际法学毕业生可以选择从事国内外各种国际组织、企事业单位、政府机构等方面的工作。例如,可以从事外交、国际贸易、国际投资、国际仲裁、国际法律服务等方面的工作。此外,国际法学毕业生也可以选择进入教育、研究等领域,担任研究员、教授等职位。总的来说,国际法学就业前景和其他法学专业相比可能更具有全球视野和国际化的特点,但具体就业情况仍然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自身素质、人脉关系、就业市场需求等等。
2023-09-01 11:22:512

政治与法律基础知识

  政治与法律是社会安定,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保障。那么你知道政治与法律的基础知识是什么吗?接下来我为你整理了政治与法律基础知识,一起来看看吧。   政治与法律基础知识:加强社会主义法律修养   一、培养社会主义法律思维方式   1.法律思维方式的含义   法律思维方式是指按照法律的规定、原理和精神,思考、分析、解决法律问题的习惯和取向。   2.法律思维方式的特征   一是讲法律。以法律思维方式思考和处理法律问题首先要以法律为准绳。   二是讲证据。以法律思维方式思考和处理法律问题首先要以证据为根据。   三是讲程序。法律思维思考与处理法律问题要从法律程序出发。   四是讲法理。法律思维思考与处理法律问题要运用法律原理和精神。   二、培养法律思维方式的途径   第一,学习法律知识。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是培养法律思维方式的前提。   第二,掌握法律方法。法律方法构成法律思维的基本要素。   第三,参与法律实践。法律思维方式在法律实践中训练、培养和应用中获得。   树立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   1.维护法律权威的意义   法律权威是就国家与社会管理中法律的地位与作用而言,是指法的不可违抗性。   法律权威的树立主要依靠法律的外在强制力和内在说服力。   在当代中国,树立法律权威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法律权威是国家稳定的坚实基础。   2.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   第一,努力树立法律信仰;第二,积极宣传法律知识;第三,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学习本章,要领会社会主义法律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加强社会主义法律修养。在复习这一部分时,尤其要注意从宏观层面上领悟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进而增强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在以往真题中,本章命制的考点比较多,既有选择题,也有分析题,考生在复习过程中应加以注意。   政治与法律基础知识:我国宪法规定的基本制度   一、宪法的特征与基本原则   1.宪法的特征   第一,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最根本最重要的方面。   第二,在效力上,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   第三,在制定和修改程序上,宪法比其他法律更为严格。   2.宪法的基本原则   (1)党的领导原则。   (2)人民主权原则。   (3)公民权利原则。   (4)法治原则。   (5)民主集中制原则。   二、我国的国家制度   (1)人民民主专政制度。我国《宪法》第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是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具有以下优越性:一是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二是有利于调动人民群众社会主义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三是保证了国家机关协调高效运转;四是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与民族团结。   (3)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4)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5)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6)基本经济制度。   三、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公民的基本权利也称宪法权利,是指由宪法规定的公民享有的基本的、必不可少的权利。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权;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和取得国家赔偿权;社会经济权;文化教育权;特定主体权利。   2.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   公民的基本义务也称宪法义务,是指由宪法规定的公民必须遵守和应尽的根本责任。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依法纳税;其他义务。   四、我国的国家机构   国家机构是国家为实现其管理社会、维护社会秩序职能而建立起来的国家机关的总和。我国国家机构主要有: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3)国务院。   (4)中央军事委员会。   (5)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6)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7)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政治与法律基础知识:我国的实体法律制度   一、民商法律制度   1.民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以及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我国1986年公布并施行的《民法通则》,规定了民事法律的基本制度。   民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一是平等原则;二是自愿原则;三是公平原则;四是诚实信用原则;五是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2.民事主体制度   民事主体是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公民(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自然人民事主体民事权利能力(每个人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始于出生,灭于死亡)   民事行为能力18周岁以上精神正常的成年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民事行为制度   4.民事权利制度   我国民法所规定的民事权利,主要有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继承权、人身权等。   5.民事责任制度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   6.民事诉讼时效制度   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短期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法律不予保护。   7.合同法律制度   8.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9.商事法律制度   二、行政法律制度   1.行政法的概念和原则   行政法是调整国家行政机关在履行其职能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我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就是依法行政或行政法治原则,可分解为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合理性原则等。   2.国家行政机关与公务员   3.行政行为   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运用行政权力针对行政相对人作出的、能够产生一定法律效果的行为。根据行政行为所针对的行政相对人是否特定这一标准,可以将行政行为分为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   4.行政责任   主要有:通报批评、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返还权益、撤销违法行政行为、纠正不当行政行为、履行法定职责、行政赔偿等。   5.行政处罚与行政复议
2023-09-01 11:23:011

九年级化学1至9单元的化学方程式有哪些急用

一. 物质与氧气的反应: (1)单质与氧气的反应: 1. 镁在空气中燃烧:2Mg + O2 点燃 2MgO 2. 铁在氧气中燃烧:3Fe + 2O2 点燃 Fe3O4 3. 铜在空气中受热:2Cu + O2 加热 2CuO 4. 铝在空气中燃烧:4Al + 3O2 点燃 2Al2O3 5. 氢气中空气中燃烧:2H2 + O2 点燃 2H2O 6. 红磷在空气中燃烧:4P + 5O2 点燃 2P2O5 7. 硫粉在空气中燃烧: S + O2 点燃 SO2 8. 碳在氧气中充分燃烧:C + O2 点燃 CO2 9. 碳在氧气中不充分燃烧:2C + O2 点燃 2CO (2)化合物与氧气的反应: 10. 一氧化碳在氧气中燃烧:2CO + O2 点燃 2CO2 11. 甲烷在空气中燃烧:CH4 + 2O2 点燃 CO2 + 2H2O 12. 酒精在空气中燃烧:C2H5OH + 3O2 点燃 2CO2 + 3H2O 二.几个分解反应: 13. 水在直流电的作用下分2H2O 通电 2H2↑+ O2 ↑ 14. 加热碱式碳酸铜:Cu2(OH)2CO3 加热 2CuO + H2O + CO2↑ 15. 加热氯酸钾(有少量的二氧化锰):2KClO3 ==== 2KCl + 3O2 ↑ 16. 加热高锰酸钾:2KMnO4 加热 K2MnO4 + MnO2 + O2↑ 17. 碳酸不稳定而分H2CO3 === H2O + CO2↑ 18. 高温煅烧石灰石:CaCO3 高温 CaO + CO2↑ 三.几个氧化还原反应: 19. 氢气还原氧化铜:H2 + CuO 加热 Cu + H2O 20. 木炭还原氧化铜:C+ 2CuO 高温 2Cu + CO2↑ 21. 焦炭还原氧化铁:3C+ 2Fe2O3 高温 4Fe + 3CO2↑ 22. 焦炭还原四氧化三铁:2C+ Fe3O4 高温 3Fe + 2CO2↑ 23. 一氧化碳还原氧化铜:CO+ CuO 加热 Cu + CO2 24. 一氧化碳还原氧化铁:3CO+ Fe2O3 高温 2Fe + 3CO2 25. 一氧化碳还原四氧化三铁:4CO+ Fe3O4 高温 3Fe + 4CO2 四.单质、氧化物、酸、碱、盐的相互关系 (1)金属单质 + 酸 -------- 盐 + 氢气 (置换反应) 26. 锌和稀硫酸Zn + H2SO4 = ZnSO4 + H2↑ 27. 铁和稀硫酸Fe + H2SO4 = FeSO4 + H2↑ 28. 镁和稀硫酸Mg + H2SO4 = MgSO4 + H2↑ 29. 铝和稀硫酸2Al +3H2SO4 = Al2(SO4)3 +3H2↑ 30. 锌和稀盐酸Zn + 2HCl === ZnCl2 + H2↑ 31. 铁和稀盐酸Fe + 2HCl === FeCl2 + H2↑ 32. 镁和稀盐酸Mg+ 2HCl === MgCl2 + H2↑ 33. 铝和稀盐酸2Al + 6HCl == 2AlCl3 + 3H2↑ (2)金属单质 + 盐(溶液) ------- 另一种金属 + 另一种盐 34. 铁和硫酸铜溶液反应:Fe + CuSO4 === FeSO4 + Cu 35. 锌和硫酸铜溶液反应:Zn + CuSO4 === ZnSO4 + Cu 36. 铜和硝酸汞溶液反应:Cu + Hg(NO3)2 === Cu(NO3)2 + Hg (3)碱性氧化物 +酸 -------- 盐 + 水 37. 氧化铁和稀盐酸反应:Fe2O3 + 6HCl === 2FeCl3 + 3H2O 38. 氧化铁和稀硫酸反应:Fe2O3 + 3H2SO4 === Fe2(SO4)3 + 3H2O 39. 氧化铜和稀盐酸反应:CuO + 2HCl ==== CuCl2 + H2O 40. 氧化铜和稀硫酸反应:CuO + H2SO4 ==== CuSO4 + H2O 41. 氧化镁和稀硫酸反应:MgO + H2SO4 ==== MgSO4 + H2O 42. 氧化钙和稀盐酸反应:CaO + 2HCl ==== CaCl2 + H2O (4)酸性氧化物 +碱 -------- 盐 + 水 43.苛性钠暴露在空气中变质:2NaOH + CO2 ==== Na2CO3 + H2O 44.苛性钠吸收二氧化硫气体:2NaOH + SO2 ==== Na2SO3 + H2O 45.苛性钠吸收三氧化硫气体:2NaOH + SO3 ==== Na2SO4 + H2O 46.消石灰放在空气中变质:Ca(OH)2 + CO2 ==== CaCO3 ↓+ H2O 47. 消石灰吸收二氧化硫:Ca(OH)2 + SO2 ==== CaSO3 ↓+ H2O (5)酸 + 碱 -------- 盐 + 水 48.盐酸和烧碱起反应:HCl + NaOH ==== NaCl +H2O 49. 盐酸和氢氧化钾反应:HCl + KOH ==== KCl +H2O 50.盐酸和氢氧化铜反应:2HCl + Cu(OH)2 ==== CuCl2 + 2H2O 51. 盐酸和氢氧化钙反应:2HCl + Ca(OH)2 ==== CaCl2 + 2H2O 52. 盐酸和氢氧化铁反应:3HCl + Fe(OH)3 ==== FeCl3 + 3H2O 53.氢氧化铝药物治疗胃酸过多:3HCl + Al(OH)3 ==== AlCl3 + 3H2O 54.硫酸和烧碱反应:H2SO4 + 2NaOH ==== Na2SO4 + 2H2O 55.硫酸和氢氧化钾反应:H2SO4 + 2KOH ==== K2SO4 + 2H2O 56.硫酸和氢氧化铜反应:H2SO4 + Cu(OH)2 ==== CuSO4 + 2H2O 57. 硫酸和氢氧化铁反应:3H2SO4 + 2Fe(OH)3==== Fe2(SO4)3 + 6H2O 58. 硝酸和烧碱反应:HNO3+ NaOH ==== NaNO3 +H2O (6)酸 + 盐 -------- 另一种酸 + 另一种盐 59.大理石与稀盐酸反应:CaCO3 + 2HCl === CaCl2 + H2O + CO2↑ 60.碳酸钠与稀盐酸反应: Na2CO3 + 2HCl === 2NaCl + H2O + CO2↑ 61.碳酸镁与稀盐酸反应: MgCO3 + 2HCl === MgCl2 + H2O + CO2↑ 62.盐酸和硝酸银溶液反应:HCl + AgNO3 === AgCl↓ + HNO3 63.硫酸和碳酸钠反应:Na2CO3 + H2SO4 === Na2SO4 + H2O + CO2↑ 64.硫酸和氯化钡溶液反应:H2SO4 + BaCl2 ==== BaSO4 ↓+ 2HCl (7)碱 + 盐 -------- 另一种碱 + 另一种盐 65.氢氧化钠与硫酸铜:2NaOH + CuSO4 ==== Cu(OH)2↓ + Na2SO4 66.氢氧化钠与氯化铁:3NaOH + FeCl3 ==== Fe(OH)3↓ + 3NaCl 67.氢氧化钠与氯化镁:2NaOH + MgCl2 ==== Mg(OH)2↓ + 2NaCl 68. 氢氧化钠与氯化铜:2NaOH + CuCl2 ==== Cu(OH)2↓ + 2NaCl 69. 氢氧化钙与碳酸钠:Ca(OH)2 + Na2CO3 === CaCO3↓+ 2NaOH (8)盐 + 盐 ----- 两种新盐 70.氯化钠溶液和硝酸银溶液:NaCl + AgNO3 ==== AgCl↓ + NaNO3 71.硫酸钠和氯化钡:Na2SO4 + BaCl2 ==== BaSO4↓ + 2NaCl 五.其它反应: 72.二氧化碳溶解于水:CO2 + H2O === H2CO3 73.生石灰溶于水:CaO + H2O === Ca(OH)2 74.氧化钠溶于水:Na2O + H2O ==== 2NaOH 75.三氧化硫溶于水:SO3 + H2O ==== H2SO4 76.硫酸铜晶体受热分CuSO4·5H2O 加热 CuSO4 + 5H2O 77.无水硫酸铜作干燥剂:CuSO4 + 5H2O ==== CuSO4·5H2 化合反应 1、镁在空气中燃烧:2Mg + O2 点燃 2MgO 2、铁在氧气中燃烧:3Fe + 2O2 点燃 Fe3O4 3、铝在空气中燃烧:4Al + 3O2 点燃 2Al2O3 4、氢气在空气中燃烧:2H2 + O2 点燃 2H2O 5、红磷在空气中燃烧:4P + 5O2 点燃 2P2O5 6、硫粉在空气中燃烧: S + O2 点燃 SO2 7、碳在氧气中充分燃烧:C + O2 点燃 CO2 8、碳在氧气中不充分燃烧:2C + O2 点燃 2CO 9、二氧化碳通过灼热碳层: C + CO2 高温 2CO 10、一氧化碳在氧气中燃烧:2CO + O2 点燃 2CO2 11、二氧化碳和水反应(二氧化碳通入紫色石蕊试液):CO2 + H2O === H2CO3 12、生石灰溶于水:CaO + H2O === Ca(OH)2 13、无水硫酸铜作干燥剂:CuSO4 + 5H2O ==== CuSO4·5H2O 14、钠在氯气中燃烧:2Na + Cl2点燃 2NaCl 分解反应 15、实验室用双氧水制氧气:2H2O2 2H2O+ O2↑ 16、加热高锰酸钾:2KMnO4 加热 K2MnO4 + MnO2 + O2↑ 17、水在直流电的作用下分2H2O 通电 2H2↑+ O2 ↑ 18、碳酸不稳定而分H2CO3 === H2O + CO2↑ 19、高温煅烧石灰石(二氧化碳工业制法):CaCO3 高温 CaO + CO2↑ 置换反应 20、铁和硫酸铜溶液反应:Fe + CuSO4 == FeSO4 + Cu 21、锌和稀硫酸反应(实验室制氢气):Zn + H2SO4 == ZnSO4 + H2↑ 22、镁和稀盐酸反应:Mg+ 2HCl === MgCl2 + H2↑ 23、氢气还原氧化铜:H2 + CuO 加热 Cu + H2O 24、木炭还原氧化铜:C+ 2CuO 高温 2Cu + CO2↑ 25、甲烷在空气中燃烧:CH4 + 2O2 点燃 CO2 + 2H2O 26、水蒸气通过灼热碳层:H2O + C 高温 H2 + CO 27、焦炭还原氧化铁:3C+ 2Fe2O3 高温 4Fe + 3CO2↑ 其他 28、氢氧化钠溶液与硫酸铜溶液反应:2NaOH + CuSO4 == Cu(OH)2↓ + Na2SO4 29、甲烷在空气中燃烧:CH4 + 2O2 点燃 CO2 + 2H2O 30、酒精在空气中燃烧:C2H5OH + 3O2 点燃 2CO2 + 3H2O 31、一氧化碳还原氧化铜:CO+ CuO 加热 Cu + CO2 32、一氧化碳还原氧化铁:3CO+ Fe2O3 高温 2Fe + 3CO2 33、二氧化碳通过澄清石灰水(检验二氧化碳):Ca(OH)2 + CO2 ==== CaCO3 ↓+ H2O 34、氢氧化钠和二氧化碳反应(除去二氧化碳):2NaOH + CO2 ==== Na2CO3 + H2O 35、石灰石(或大理石)与稀盐酸反应(二氧化碳的实验室制法): CaCO3 + 2HCl === CaCl2 + H2O + CO2↑ 36、碳酸钠与浓盐酸反应(泡沫灭火器的原理): Na2CO3 + 2HCl == 2NaCl + H2O +CO2↑
2023-09-01 11:08:041

河北北方学院是公办还是民办

院校专业:河北北方学院地处北京 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举办地之一张家口市。集长城草原之灵蕴,得张垣文化之精髓,办学历史悠久,文化积淀深厚,是河北省西北部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综合性省属本科院校。,学校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于 2003年9月由张家口医学院、张家口师范专科学校和张家口农业高等专科学校三所省属高校合并组建而成。张家口医学院的前身是1945年建立的晋察冀白求恩卫生学校,1982年12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定名为张家口医学院;张家口师范专科学校始建于1956年;张家口农业高等专科学校始建于1923年。在近百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具有较高的教学和科研水平,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学校现有西校区、东校区、南校区和北校区四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 104.5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7.6万平方米。具有完备的现代化教学设施,先进的校园网络、实验中心、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各学科基础实验室。图书馆纸质藏书205万余册。有附属医院2所、非直属附属医院13所,其它实习医院、农场、牧场、兽医院及教育实习基地273个。其中,附属第一医院是冀、晋、蒙交汇处,规模最大、科系最全、设备先进、诊疗水平高,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为一体的三级甲等医院和国家级爱婴医院。,学校现有教职工 4757人(含两所直属附属医院)。其中,校本部在职人员1464人,具有正高级职称教师192人,副高级职称教师397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1093人;校内外硕士生导师839人。在职教师中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级教学名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岗位专家(试验站站长)、河北省省管专家、河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河北省“新世纪三三三人才工程”人选、河北省青年科技标兵、河北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岗位专家(试验站站长)、国家级专业学会常务理事、理事、委员及省优秀(模范)教师。,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 25000余人;其中硕士研究生1400余人,留学生190人。设有医学部、18个二级学院和1个教学部,分别是基础医学院、医学检验学院、中医学院、理学院、法政学院(教师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文学院、外国语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艺术学院(演艺学院)、农林科技学院、动物科技学院、国际教育学院、临床医学院、研究生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药学院和公共体育部。,学校学科门类齐全,覆盖了理学、工学、农学、医学、文学、管理学、法学、经济学、艺术学、历史学和教育学等 11个学科门类,形成了以医学和农学学科为优势,其它学科交叉融合、相互促进的发展格局。现有临床医学、药学、基础医学、食品科学与工程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临床医学、农业、中医、教育、兽医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药理学、医学信息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3个河北省重点学科,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农业经济管理、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4个河北省重点发展学科,骨外科学1个河北省医学重点学科,呼吸与危重症1个省级医学重点发展学科,骨科、妇科、耳鼻咽喉头颈外科、神经内科、皮肤科、胸外科、小儿外科7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口腔科、老年病科、麻醉科、普通外科、医学影像科5个省级临床重点培育专科。,学校设置 75个本科专业,其中临床医学、中医学、医学检验技术为传统优势本科专业,拥有30余年本科办学历史;医学检验、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医学方向)两个专业为华北地区高校首开和特色专业;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和药学专业为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临床医学、中医学等22个专业为河北省首批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病理学教学团队为河北省优秀教学团队;病理生理学、实验诊断学、临床微生物学与检验、外科学和动物生理学5门课程为省级精品课程,中学语文教学设计为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智能终端软件开发、病理学和伤寒论为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组织学与胚胎学和临床生物化学及检验2门课程被推荐为国家级一流本科建设课程,C程序设计和数学分析2门课程为省级一流本科建设课程。有医学检验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病理生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临床技能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信息技术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医学形态学实验教学中心、中医学实验教学中心等6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学校现有省级研发平台 10个,科普基地1个,星创天地1个,分别为:河北省神经药理学重点实验室、河北省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分析检测重点实验室、河北省人口健康信息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河北省第二批“2011协同创新中心”——马铃薯产业、河北省高校医学信息学应用技术研发中心、河北省高校马铃薯应用技术研发中心、河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研究中心、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河北省光伏导电膜工程研究中心、河北省口蘑栽培技术创新中心、河北省中医药科普基地以及河北省生态农业星创空间。市级平台8个,分别为:张家口市特色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实验室、张家口生物医用材料重点实验室、张家口市有机光功能材料重点实验室、张家口市口蘑栽培技术创新中心和张家口市数据安全智能监测运维技术创新中心、张家口市应用化学重点实验室、张家口市中药防治神经退行性疾病重点实验室、张家口市甲状腺癌精准诊疗重点实验室。,学校国际交流日趋活跃,教育国际化合作不断加强,与俄罗斯、英国、芬兰、德国、美国、日本、加拿大、韩国、澳大利亚、乌克兰、新西兰等国家和地区的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聘请国内外知名学者为我校兼职或客座教授。学校与国外高校建立了良好的留学生交流、合作关系。目前,学校有来自巴基斯坦、尼泊尔、孟加拉国、南非、尼日利亚、加纳等 22个国家的学生在校学习医学。学校于2010年加入《中美人才培养计划》121双学位项目,启动“1+2+1中美人才培养计划”,与美国41所州立大学在学生培养、教师交流、学科建设等方面建立实质性的合作关系。近年来,学校陆续启动“中芬人才培养项目”、“中俄政府奖学金项目”等国际交流项目,持续选派优秀教师和学生赴国外研修和学习。,学校主办并公开出版发行《河北北方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自然科学版)《神经药理学报》《河北北方学院报》。,自建校以来,学校已经为社会培养了 20余万名毕业生。他们发扬母校的优良传统,扎根基层、吃苦耐劳、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突出贡献,成为河北省及周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力军。同时,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典型和优秀代表,有的成为国家、省、市有突出贡献的专家,有的成为国内外大学的知名教授或某个领域杰出的科学家,得到社会的广泛赞誉,为学校赢得了荣誉。,薪火传承建伟业,继往开来谱华章。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校师生将抓住机遇,迎接挑战,深化改革,加快发展,为建设现代化、开放式、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而努力奋斗!其他信息:河北北方学院经开区南校区是公办院校,不是民办院校。 河北北方学院坐落在张家口市,是河北省西北部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综合性省属本科院校,入选教育部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为国家农业部授予的农业部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基地。补充资料:河北北方学院(Hebei North University)于2003年9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张家口医学院、张家口师范专科学校和张家口农业高等专科学校三所省属高校合并组建而成。张家口医学院的前身是1945年建立的晋察冀白求恩卫生学校,1982年12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定名为张家口医学院;张家口师范专科学校始建于1956年;张家口农业高等专科学校始建于1923年。
2023-09-01 11:08:041

比例尺有哪几种表示方法?

比例尺有数字式、线段式、文字式三种形式,特点分别为:1、数字式(又名数字比例尺):用数字的比例式或分数式表示比例尺的大小。如1∶50,000,000,或1/50,000,000。2、线段式(又名比例尺):在地图上画一条线段,并注明地图上1厘米所代表的实际距离。3、文字式:在地图上用文字直接写出地图上1厘米代表实地距离多少米,如:图上1厘米相当于地面距离500米,或五万分之一。根据地图的用途所表示地区范围的大小、图幅的大小和表示内容的详略等不同情况,制图选用的比例尺有大有小。地图比例尺中的分子通常为1,分母越大,比例尺就越小。通常比例尺大于十万分之一的地图称为大比例尺地图;比例尺介于十万分之一至一百万分之一之间的地图,称为中比例尺地图;比例尺小于百万分之一的地图,称为小比例尺地图。比例尺在地形图的作用有:1、测制和使用地图必不可少的数学基础。2、反映地图的量测精度。3、反映地图内容的详细程度。
2023-09-01 11:08:051

《沙扬娜拉——赠日本女郎》读后感

  读完一本名著以后,想必你有不少可以分享的东西,写一份读后感,记录收获与付出。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读后感而烦恼吧,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沙扬娜拉——赠日本女郎》读后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沙扬娜拉》是徐志摩脍炙人口的抒情名作。诗名“沙扬娜拉”在日语中是“再见”“永别”的意思,是极具浪漫主义的翻译。作者以这样的日常用语为诗题,以最常见的镜头生动的描出告别的瞬间。   古人有十里长亭的送别,离别之情往往是溢于言表的凄然哀婉,而作者却将离别演绎的如此唯美,情感表达相当细腻。将一位妙龄少女羞赧告别的情景描绘的惟妙惟肖,仿佛她就在眼前一样。诗中用了三次“珍重”,将伤离别的情绪表现的真切传神;“蜜甜的忧愁”则是将日本女郎满怀依恋、难以割舍的感情刻画的细致入微。最后的那句“沙扬娜拉”则是日本女郎临别时的`问候,给人身临其境的感觉,让人脑海中想象出临别时,日本女郎含情脉脉、欲言又止、优美动人的姿态,也表现出日本女性温柔多情的性格。   徐志摩的诗的意境总是那么美,美妙的旋律能让读者产生深深的感触,能很容易引起读者的共鸣,让人有很强的代入感,情不自禁去感受诗人表达的意境。
2023-09-01 11:08:051

弗洛伊德最经典的作品是什么?

《梦的解析》西格蒙德·弗洛伊德(Sigmund Freud,1856年5月6日—1939年9月23日),奥地利精神病医师、心理学家、精神分析学派创始人。1873年入维也纳大学医学院学习,1881年获医学博士学位。1882—1885年在维也纳综合医院担任医师,从事脑解剖和病理学研究。然后私人开业治疗精神病。1897 年,在父亲去世后的一年,弗洛伊德开始了他的自我分析。进行自我分析的主要方法是分析自己的梦。在进行了两年的自我分析后,他认为心理障碍是由于性紧张累积而引起的。他把分析的结论写成了《梦的解析》一书并于1899年出版(出版日期写的是1900年)。该书后来被许多人推崇为弗洛伊德最伟大的著作。然而这本书也遭到大量批评。在其一生余下的时间里,弗洛伊德一直坚持自我分析,每天工作的最后半小时被用于自我分析。关于《梦的解析》,弗洛伊德首先回顾了此前关于分析梦的科学著作,他认为虽然有趣但是不够充分。然后他记述了许多梦,来阐明他的理论。他的方法开始于分析他的梦“伊尔玛打针”,但也有许多来自病人的个案研究,书中引用的许多最重要的梦都来自他人。弗洛伊德进行分析的许多来源来自文学作品,该书更多的是一次文学分析的自觉尝试,超过心理学研究的成分。弗洛伊德在此首次讨论了后来发展的恋母情结理论,也就是俄狄浦斯情结。书中作者声称他发现了三大真理:梦是无意识欲望和儿时欲望的伪装的满足;俄狄浦斯情结是人类普通的心理情绪;儿童是有性爱意识和动机的。
2023-09-01 11:08:111

校园一卡通有哪些用途,越详细越好???

问一下一卡通可以了解学生几点进校门几点放学吗?
2023-09-01 11:08:135

河北北方学院新校区在那?校园环境如何?什么系的学生在新校区上课?谢谢!

首 页 学校概况 学校领导 管理机构 教学机构 教育教学 科学研究 招生就业 图书馆 成人教育 信息资源 资源下载 河北北方学院是具有硕士和学士学位授权的河北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学校是2003年5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河北省省属高等院校张家口医学院、张家口师范专科学校、张家口农业高等专科学校三所高校合并组建而成,是河北省北部唯一的综合性院校。 原张家口医学院的前身是1945年建立的晋冀军区白求恩卫生学校,1982年升格为本科院校,1997年6月顺利通过国家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张家口农业高等专科学校始建于1923年,张家口师范师专科始建于1954年。原三所高校均具有悠久的办学历史和光荣的革命传统,为当地以及河北省的人才培养、知识创新和社会进步做出了很大贡献。 学校以全日制本科教育为主,兼顾研究生教育、专科层次的高职高专和成人教育。现有全日制本、专科学生16000余人,各类成人教育注册生15000人。 半个多世纪以来,先后为国家培养大、中专毕业生5.4万余人,并为29个国家和地区培养访问学者、外国留学生百余人。 学校建有医学院、医学技术学院、文学院、理学院、外国语学院、农林科技学院、动物科技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等10个二级学院,另设有3个教学部、2个处级研究所以及8个处级教学附属单位。 学校现有教职员工2900人,学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近10,000万元,图书资料150万余册。有直属和非直属附属医院各两所,两所直属医院床位共计1200余张。附属第一医院为京西、冀、晋、内蒙古交汇地区环境优雅、设施完善、设备先进、水平一流的唯一一所地方“三级甲等”医院。 学校学科门类齐全,覆盖了医学、农学、理学、文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历史学、教育学和工学等10个学科门类,形成了以生命学科为优势,其它学科交叉融合协调发展的发展格局。开设76个本、专科专业,其中临床医学专业为传统和特色专业,医学检验、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医学方向)两个专业为华北地区高校首开和优势专业,法医学为河北省首开专业。 学校毕业生受到了用人单位的欢迎,办学质量得到了社会的认可,在目前就业形势较为严峻的情况下,医学类本科毕业学生就业率在本科院校中位居前列,其中医学检验专业就业率达到100%。农学类各专业毕业生一直供不应求。 经过多年的发展,学校已经形成了许多相对优势学科,如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药理学、临床检验诊断学、数学、计算机应用、汉语言文学、动植物育种、牧医等,在河北及全国具有一定影响。收录SCI等三大索引的论文逐年增加,学校科技创新能力逐步提升。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药理学、病原生物学、中医内科学、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预防兽医学、中国古代文学、基础数学等9个学科是校级重点学科。其中,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药理学、微生物学与免疫学等4个学科点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耳鼻喉外科学为河北省重点发展学科。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科在国内首先开展了活体淋巴微循环研究,其中“淋巴微循环的生理和病理生理学研究”是河北省的优势和特色研究之一,研究成果居国际先进水平,其研究成果多次获得河北省科技进步一、二、三等奖。冀育自别雌雄蛋慢羽系的育成与配套应用研究,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并培育了我国第一个能与世界名牌抗衡的鸡种。学校培育的“塞北兔”受到全国20多个省市、自治区农民的欢迎,产生了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学校积极探索以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和提高学生素质为内容的教学改革研究,并取得很好效果。根据“宽知识,厚基础,强能力,高素质”的人才培养要求,修订了专业教学计划,调整了必修课与选修课比例,增加了素质教育内容,课程结构逐步优化。开展了校级和省级优秀课程建设,重点进行了学科建设,通过政策倾斜和必要的投入,使师资队伍及其它基本条件明显改善,25门课程评为校级精品课程,实验诊断学、病理生理学2门课程评为省级精品课程。 学校重点投入建设的药物研究所、微循环与危重病研究所、病原生物与免疫学研究所、精神卫生与心理健康研究所、医学影像研究所、食品科学研究所、牧业研究所、经济研究所、文化资源与文化产业研究所、应用化学研究所、艺术研究与设计研究所等11个校级研究所,已发挥龙头作用并带动相关学科专业的快速发展。 学校十分重视教材建设,通过重点资助等激励措施,近年来先后有多名教授担任了《药理学》、《人体解剖学》、《组织胚胎学》等多部教育部、卫生部规划教材的主编,并有《药理学》等多部教材获得国家优秀教材奖。 教师的年龄、学历、学缘、知识结构合理,现已形成一支以硕士研究生导师为核心,以正、副教授为教学骨干的师资队伍。在750名专任教师中,其中教授89人、副教授290人。学校还聘任有80余名国、内外著名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专家、教授担任兼职教授。在专任教师中有省管优秀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30人。博士研究生导师4名,硕士研究生导师25名。张静教授是河北省唯一一名全国首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和张家口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专家,牛春雨教授、张丹参教授是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二层人选。 学校近几年加大了对教学科研基础设施的投入和管理,先后建成了校园网、医学实验中心、DNA鉴定中心、大型学生机房和多媒体教室,配备了调频广播发射台和音频外语发射装置。图书馆中外文期刊2922种,设有电子阅览室和文献光盘检索系统,引进了超星电子图书馆、中国期刊、PQDD、Spinger、Link等数十种数据库。 学校设有条件教好的校内外教学实习基地。学校共有实习、见习基地200余所(个),其中有附属医院二所(其中一所为省级综合性三甲医院),有稳定的省、市教学医院和实习医院80余所, 12所为三级甲等医院;在河北、北京和天津等地建有实习农场、牧场、兽医院等实习基地90余个;师范类实习基地90余个。 占地近800亩的新校区正在抓紧建设并陆续投入使用,东校区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已建成8万平米的教学、办公和生活设施,4000名学生已于2005年12月迁入。投资3亿元的西校区正组织建设,将于2007年投入使用。 学校加大了同世界一些国家和地区的高等教育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并常年聘请一些专家来院任教或讲学,先后有多名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乌克兰等一些国家的教学、科研机构学者聘为我院客座教授。学校同澳大利亚、德国、蒙古国、尼泊尔等国家的院校签订了联合办学协议,并开展了留学生教育。学校定期选派一些中青年教师作为访问学者到国外院校进行科研进修,提高了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 学院主办并在全国公开出版发行《河北北方学院学报》(医学版、社会科学版、自然科学版)。 进入新的时期,学校加大了教学管理体制改革和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力度,同时,按照综合性大学的标准,初步打造了具有自身特色的科技创新体系,搭建了政策、设备、技术、信息平台,为学校广大教学、科研人员创造了良好环境。现在,学校正按照“本科教育为主,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适应会需求,服务地方经济;加强学科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努力把学院建设成为现代化、开放式、特色鲜明的综合性大学。”的办学指导思想,全面加快建设,努力实现学校的跨越式发展,相信不久的将来,一所崭新的、现代化、开放式的综合大学就会矗立在冀北大地上。--友情链接-- 搜狐 新浪网易百度GOOGLE中央电视台 教育科研网中关村在线清华大学出版社 成教学院 留学生教育教学评估精品课程教务处宣传部基础部组织部社科部账务处科技处人事处 图书馆团委学生处 武装部国有资产管理处教学评估校内网站 教学医院 物理系信息管理系医学影像系中文系法医系后勤集团 校园规划与建设处 版权所有:河北北方学院 学校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长青路14号 邮编:075000
2023-09-01 11:08:131

公务接待 是什么意思

一是政务性。政务接待有别于商务接待,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央有关精神和当地党委、政府的工作意图,为政治、经济服务,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当其它接待与政务接待发生冲突时,必须服从和服务于政务接待。二是规范性。政务接待要求规范,不能随意,在接待范围、接待礼仪、接待程序、接待安排、接待经费、接待纪律等方面都有严格规定和要求。三是灵活性。接待工作中经常会遇到一些特殊情况,由于来宾职务、宗教信仰、民族等方面的不同,其要求也各有所异,特别是接待重要来宾时,有时既定日程也会因来宾的要求而调整,这就要求接待人员要具务较强的应变能力,做到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妥善处理好各类临时变化或突发的事情。四是保安性。接待工作是否保密,决定着重要领导的安全和重要工作机密的安全。在领导的各项活动中都要注意保密,不能在公共场所讲领导的行踪及活动安排,特别要防止打手机泄漏机密。一级警卫接待任务只能使用任务代号,不得泄漏首长姓名。五是时效性。所有接待人员都必须守时,有较强的时间观念和超前意识,提前把活动日程告诉来宾,并做好准备工作。特别是重要接待任务经过路线、参观点、重要活动等所用的时间,必须做到准确无误。进行交通管制也要严格时间要求,未经批准,不得轻易改变。六是协作性。接待工作需要各方面的配合,特别是大型接待任务,涉及的部门多、范围广。各单位都有一些特殊规定和要求,工作人员也有不同的工作风格,这要求大家必须顾全大局,相互协调沟通、理解支持,形成整体合力。七是公关性。要破除接待工作就是吃吃喝喝的错误观念,牢固树立为本地经济发展服务的强烈意识,在搞好接待服务的同时,积极开展公关活动,不失时机地宣传本地的区位优势、自然景观、经济状况、社会发展情况,特别是要推进一些优势企业和重要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促进经济技术的全方位交流与合作。八是礼仪性。接待工作中接送站、领导会见、陪餐、陪同参观等都有必要的礼节。接待人员的言行举止、行走坐立、见面握手、介绍来宾都有学问。如介绍人员时,应先把当地领导介绍给首长和来宾,把年少者介绍给年长者。握手时首长或女士先伸手时才握手,不要交叉握手或戴手套握手、进电梯或乘车时应让领导、来 宾和女士优先。在仪态上,做到服装得体,化妆适度,端庄大方等等。接待工作的基本礼仪公务接待主要包括:会议室的准备,会谈材料的准备,会谈用具(笔、纸、合同、水、毛巾等)的准备,祝贺会谈成功的酒水准备,宴会准备,礼品准备等。
2023-09-01 11:08:145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是什么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指的是为规范行政单位会计核算,以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一种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能增强信息的相关性、能增强信息的可比性、能让财务资金的使用更加合理化、能顺新形势下的经济发展、还能完善信息化平台建设。行政事业单位的核算模式在双报告、双基础、双功能的新会计制度下被重构,并在原有的预算会计的体系上,导入财务会计机制,通过责权分离制对行政事业单位的业务数据进行核算,以此提升会计核算功能。相较于传统会计制度,新制度不再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行业属性进行区分,而是保留行政事业单位原有的会计业务事项,提升公共性业务事项,将行政事业单位原有的会计制度与新制度相统一、整合,以此实现核算标准与口径的全面统一,确保了同一个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在不同时期可比。现阶段行政事业单位使用的新会计制度,将政府的财务资源进行了整合,新制度的建立,在财务信息的披露、会计要素的确认与计量方面都有所提升。新制度增强了财政收支的透明度,对控制支出、减少负债、预防财务风险都有很好的辅助作用。
2023-09-01 11:08:151

网络通识课和选修课一样不

网络通识课和选修课其实是不一样的两种课程。前者为全校性质的,学校里的所有人都可以选。与专业无关,如果你感兴趣就可以选。要求比较低。专业选修课又称专业限制性选修课,开课内容一般与本专业相关。对于掌握的程度也要求较高。选修课是指高等学校各学科、专业教学计划中规定的由学生自行安排选习的课程。与“必修课”相对。分限制性选修课与非限制性选修课。前者指在规定的范围内选修的课程,如必须在指定的若干组课程中选修一定组数的若干课程,或在若干门指定的课程中选修一定门数的课程;后者指不加限制,由学生自由选读的课程。
2023-09-01 11:08:021

教师陈述报告对学生的评语

教师陈述报告对学生的评语如下:1.你为人热情,性格开朗,亦能说会道。对待学习态度端正,上课能够专心听讲,课下能够认真完成作业。不用去想能攀多高,即使路途遥远,只要一步一个脚印,目标始终如一,你的理想一定能实现。2.你的工作较认真负责,能协助老师做好工作,能尊敬老师,希望你能团结更多的同学。保持良好的学习心态,激发学习热情,是当务之急。愿你永远孜孜以求,铸造一个强者的形象。3.本学期你的思想日臻成熟,心理趋于稳定。成绩的提高是对你勤奋的汇报。你很活泼,也很热心,所以你的身边总有很多的朋友。既然已经起步,便只顾风雨兼程,勇敢地去面对高考这人生第一搏。4.你机智敏捷,身上洋溢着青春的气息,你应该是一位有出息的女孩。成绩的提高需要平日的训练,日积月累,循序进步。老师真诚地希望你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努力开拓学习的深度和广度。5.你品行优良,待人诚恳,表里一致。宽厚仁道,不激进,不与人争锋,同学乐意亲近。本学期最突出的成果是学习逐步走向正轨,逐渐掌握了高中课程的学习方法。6.你现在一定要树立信心,没有翻不过的高山,没有越不过的大海,只要胸怀坚定,坚强果敢,乘风破浪会有时。
2023-09-01 11:08:001

请问老师《我骄傲,我是中国人》这首诗四人朗诵的话怎么分合适?

齐 我骄傲,我是中国人!甲 在无数蓝色的眼睛和褐色的眼睛之中, 我有着一双宝石般的黑色眼睛。 我骄傲,我是中国人! 在无数白色的皮肤和黑色的皮肤之中, 我有着大地般黄色的皮肤, 齐 我骄傲,我是中国人!乙 我是中国人-- 黄土高原是我挺起的胸脯, 黄河流水是我沸腾的热血; 长城是我扬起的手臂, 泰山是我站立的脚跟。丙 我是中国人-- 我的祖先最早走出森林, 我的祖先最早开始耕耘。 我是指南针、印刷术的后裔, 我是圆周率、地动仪的子孙。丁 在我的民族中, 不光有史册上万古不朽的 孔夫子,司马迁,李自成,孙中山, 还有那文学史上万古不朽的 花木兰,林黛玉,孙悟空,鲁智深。 齐 我骄傲,我是中国人!甲乙 我是中国人 我那黄河一样粗犷的声音, 不光响在联合国的大厦里, 大声发表着中国的议论, 也响在奥林匹克的赛场上, 大声高喊着“中国得分”。 当掌声把中国的旗帜送上蓝天, 我希望我是中国人!丙丁 我是中国人-- 我那长城一样的巨大手臂, 不光把采油机钻杆钻进 预言打不出石油的地心, 也把通信卫星送上祖先们 梦里也没有到过的白云。 当五大洋倾听东方声音的时候, 我骄傲,我是中国人。齐 我是中国人-- 我是莫高窟壁画的传人, 让翩翩欲飞的壁画与我们同住。 我就是飞天, 飞天就是我们。齐 我骄傲,我是中国人! (甲 女 乙男 丙女 丁男 )
2023-09-01 11:07:591

玉米粗缩病最怕什么药?

最怕植物专用防虫剂。应该及时的将它喷洒在植物叶片上,用药期间不宜浇水,否则没有效果,可以多喷洒几次。
2023-09-01 11:07:594

电解和电离有什么区别

电离:是电解质电离出可自由移动的离子的过程。电解:是电解质在电流的作用下发生氧化还原反应的过程。
2023-09-01 11:07:574

礼仪三个贵宾的时候我坐在车的什么位置

副驾驶位子
2023-09-01 11:07:555

校园一卡通有什么用途

校园卡的用途1、身份验证功能:会议签到、考勤、寄存柜、自助查询、实验室门禁、学生宿舍门禁。2、消费功能:超市消费、食堂就餐、淋浴、开水。3、代扣费功能:电控缴费、停车缴费、机房上机、体育器材租借。校园一卡通的组成1、校园卡:校园卡卡片是一张使用非接触IC卡技术的智能卡,存储芯片和感应线圈埋在卡内,可以不需要接触机具而读写信息。它可以用作校内各部门的电子证件和方便消费的电子钱包。同时,因为卡片表面印刷了部分个人信息,也可以取代学生证和工作证在校内使用。2、银行卡:银行卡是一张专用的银行借记卡,除了能实现通常银行卡的功能外,还可以在校内圈存设备(待开通)上实现转账到校园一卡通的功能,代替现金充值,为广大师生在校内生活提供了更加便利的充值服务。
2023-09-01 11:07:542

什么是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是指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事业单位健康发展等目标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则。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事业单位健康发展,制定本规则。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包括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在报销固定资产采购费用时,必须提供审批手续齐全的发票、按审批权限签订的采购合同、单位资产管理部门的验收单,否则财务部门不予报销。单位领导人职责:单位领导人领导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执行《会计法》,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保障会计人员的职权不受侵犯。单位领导人对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负有领导责任,负责对各项内部会计制度进行监督、实施、落实。对认真执行《会计法》,忠于职守,做出显著成绩的会计人员,财政部门、单位领导及时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单位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2023-09-01 11:07:521

尔雅通识课介绍

尔雅通识课是一个全新的、致力于“各大高校教育和学习”的通识课学习系统 ,现在已经在众多高校开始实行,有望成为帮助学生学习的好工具,尔雅通识课还存在很多可建设的地方,希望大家与尔雅通识课共成长。以下是我整理的尔雅通识课介绍,欢迎阅读! 通识教育简介 “通识教育”(General Education)是相对于专业教育而言的,它是指所有大学生都应接受的有关基本知识、基本理念、基本技能和基本素养的非专业性教育。通识教育旨在引导学生拓宽视野,奠定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有效交流能力、批判思维能力和价值判断能力,提升学生的社会责任感,使之成长为健全的公民。相对于专业教育强调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通识教育”强调在更广泛的学科基础上让学生掌握基本知识、基本理念、基本技能和基本素养,使之成长为健全的人。 通识教育的缘起及其在中国的发展 “通识教育”源于西方古希腊罗马时期的博雅教育(Liberal Education),在文艺复兴时期的英国发展到鼎盛,最终在美国发展为通识教育,并在全世界传播。虽然“通识教育”的表述源自西方,但这一理念深深蕴含于中国的传统教育中。古代儒家倡导的“六艺之教”就在于将学生培养成“通才”。 到了近代,受西方民主与科学思想的影响,我国高等教育逐步偏离古典的通才教育传统,开始更多地转向实用专业教育,但蔡元培、梅贻琦等教育学家一直都强调在专业教育的基础上,要重视通识教育或全人教育。例如:北京大学早期的教育受德国的影响比较大,蔡元培校长特别强调大学应当研究高深之学问,但同时他还主张沟通文理,提倡“五育”。20世纪50年代,全国院系调整进一步强化了专业教育。到了20世纪90年代,随着高校合并和社会发展对于综合型人才的需求,我国高等教育界意识到过于强调专业教育对跨学科人才培养和学生综合素质培养的不利影响,开始大力提倡人文素质教育,西方的通识教育概念重新被引入并在中国得到发展。 国内高校素质教育选修课的建设 北京大学从2000年9月起在全校开设“本科生素质教育通选课体系”,目前通选课累计322门,分为“数学与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哲学与心理学”“历史学”“语言学、文学、艺术与美育”“社会可持续发展”六大领域,要求学生在每个领域修满至少2学分,总计修满至少12学分方能毕业;复旦大学的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包含“文史经典与文化传承”“哲学智慧与批判性思维”“文明对话与世界视野”“科学精神与科学探索”“生态环境与生命关怀”“艺术创作与审美体验”六大模块,同时思想政治课也被纳入通识教育的核心课程体系。此外,国内高校的素质教育选修课由于课程资源有限,但选修人数较多,一般都采取较大的班级规模,以主讲教师讲授为主,课程内容以导论或概论类课程居多。 随着通选课模式的全面铺开,一批学者开始对素质教育选修课的教学效果进行反思。学界普遍认为,当前的素质教育选修课重拓展知识,而价值观与能力培养不足;内容广博,但课程内涵和深度有待加强。 “通识教育核心课程”的引入 21世纪初,为了进一步提高素质教育选修课的质量,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对以通选课建设为代表的国内高校的通识教育进行了反思和探讨,提出建设“以经典阅读和小班讨论”为特色的“通识教育核心课程”的思路。 2010年,北京大学根据自身实际,着手推动以“经典阅读和研讨式教学”为特征的“通识教育核心课程”试点工作。截至2015年,北京大学共组织建设了30门“通识教育核心课程”,鼓励“经典阅读”和“大班授课、小班讨论”的教学方式,培养学生阅读经典文本、深入思考问题的习惯,训练学生自主学习、批判性思考、分析解决问题和沟通协调的能力。与此同时,清华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中山大学、重庆大学等一批国内高校也开始在原来素质教育选修课的基础上,重点开展“通识教育核心课程”的建设。由上述内容可知,“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在国内的推行具有针对性,目的是完善原有的通选课体系,更好地实现通识教育的目标。在整体设计层面,“通识教育核心课程”是给学生以跨学科的视野和学习体验,让学生在更广博的知识领域学习,使学生获得在专业知识领域之上批判性审视原有知识,认识到人类知识的无限性,培养探索未知的好奇心的能力。因此,“通识教育核心课程”的设计目标是要以培育学生健全人格为中心,让学生通过课程深入理解某一专业思考问题的方法和知识传承体系,从而理解这门学科的精髓,而非对非专业/学科学生普及的通俗课或导论课。这就决定了“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必须设计与其建设目标相匹配的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纵观国内“通识教育核心课程”的设计,尤其注重的是“经典阅读和小班讨论”相结合的教学方法,并强调与此对应的助教团队的训练等。 “通识教育核心课程”的建设特色 北京大学在“通识教育核心课程”的建设过程中,采取了一系列特色做法,严把课程质量,真正以培育学生健全人格为中心开展课程建设。从通选课到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建设,不仅是名称上的转换,而是高校在通识教育改革中对于通识教育的师资队伍、助教队伍、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重新思考和全面考量。在这一过程中,优秀的师资队伍及教师对教学的投入是保障、核心。在改革过程中,学校坚持强化课程顶层设计、全面开展教学方法改革、注重教师和助教团队建设、开展全过程的质量监控,以期真正实现以学生为中心、培育核心价值观和提升综合素养与能力的目标,在重视学生专业基础教育的同时,注重培养学生的健全人格。 1、强化课程顶层设计 北京大学的“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建设注重从整体上进行顶层设计,按照中国文明及其传统、西方文明及其传统、现代社会及其问题、人文艺术与自然四大模块,逐门进行建设。这四大模块的设计缘由及原则如下: 第一,通过中西方传统文明的教育,加深学生对传统的理解,尊重中西方人类文明的价值观念和文化传统。在此类课程的建设中,始终注意,让学生认识历史与传统的目的,并不是简单地为了还原历史、传承文明,而是要让学生在面对当下、思考未来的时候,认识到每一个现代问题背后的传统,从人类文明思想的宝库中汲取营养。 第二,通过展现各个学科看待现代社会的眼光与思维方式,让学生对现代社会的复杂性有所理解。在此类课程的建设中,专业之外知识领域的涉猎,并不是简单地为了拓展学生的知识面,不能将通识教育变成百科全书式的教育,而应该注重让学生通过学习,对其他学科认识现代社会的方法有所了解,能够最大程度地摆脱知识范式对自身认识能力的束缚。 第三,自然科学的学习对于非自然科学学科的学生有着特殊的意义。这类课程旨在让学生从自然科学的视角,对世界产生全新的看法,改变思维方式,更深刻地认识科技飞速发展的当今世界。 第四,通过人文与艺术的学习与体验,让学生感受人文精神的熏陶,提升学生的审美情趣,从现代性的工具化视角中超脱出来,在内心中始终保持对真善美的追求。 2、教学的方式、方法和改革 为了保证“通识教育核心课程”的质量,学校在建设这类课程时也特别提倡教学方式方法的改革。 第一,强调精读文本,特别强调对于中西方文明经典的阅读。通过经典阅读,不仅让学生更加深入地学习和理解相关知识,更重要的是通过跟经典的对话,引导学生学会与经典沟通,进入对思想文化中根本问题的思考,使他们能够在更高的层面安排自己的学习、读书、思考与生活,从而改善他们在传统以知识为核心的教学中所养成的工具性阅读的不足。 第二,注重师生交流。通过小班讨论和其他研讨式教学方法,鼓励学生更加积极主动地去研究问题,在教师和学生之间形成一种良性互动,进而辅助教师的讲授和学生的阅读,将文本中的思想问题更细致地呈现出来,也促使学生的学习不止停留在知识获取的层面,而是通过小班讨论进一步训练表达能力和批判性思维。学校设置了核心课程主讲教师主持的“通识教育沙龙”,通过这一平台在更广泛的.范围内与校内学生开展人格化的交流,营造通识教育的校园氛围。 第三,对学生开展过程考核。传统期末考试的模式可以较好地检验学生对知识的掌握程度,而对学生的学习过程及体验关注不足,不能很好地引导学生深入探究和思考。北京大学在核心课的建设过程中要求所有课程都要将过程考核纳入考试体系,并建议期末考试所占比例低于60%。要针对章节的重点设计合适的作业或讨论题目。 3、注重教师和助教团队建设 教师是保证课程质量的核心。北京大学“通识教育核心课程”的建设得力于学校多学科的综合优势和强大的师资力量。同时,助教是教师的重要辅助,建设一支优秀的助教队伍对于组织课程的小班讨论,引导学生对问题的深入思考也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因此,学校“通识教育核心课程”的建设从起步之初就非常注重教师和助教团队的建设。 第一,依托校内优秀师资打造核心课程主讲教师队伍。通识教育要对大学所有学生持续发挥作用,必须依托学校的优秀教师,通过多种体制机制,激发他们的积极性和潜力,引导他们潜心投入教学,保证课程质量。目前,已有的30门“通识教育核心课程”的任课教师中,有不少在各自领域具有卓越学术成就、对所在学科有多年深入研究和独特见解、在广大师生中具有很高声望并深获敬重的教师。 第二,在课程建设的同时注重开展教师间的交流,定期组织各类交流活动。教师不仅交流自己关于通识教育的理念,更要交流具体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案例,在讨论中相互启发和促进,也在教师之间营造一种通识教育的氛围。 第三,建设一支高水平的助教团队,以《北京大学通识教育核心课程主讲教师聘任合同》为附件的形式将通识核心课助教团队的责任明确化,并通过多次助教会议进行说明和培训。这种助教制度成为研究生的基本训练之一,对提升核心课的质量也起到重要作用。 4、开展全过程的质量监控 第一,严格的新开课申报审核。要求教师在申报时提供内容详尽的课程大纲,将每一章节的内容和阅读文献细化,并明确考核方式和作业题目,确保课程设计符合核心课的建设理念。组织通识教育专家,根据整体设计理念,对提交的开课申请和课程大纲进行逐条讨论、审查。 第二,通过主讲教师合同聘任制落实教师和助教责任。在课程审批通过后,与主讲教师签订《北京大学通识教育核心课程主讲教师聘任合同》,并将助教职责作为合同附件同时明确。以契约关系落实主讲教师责任制度,保障课程质量和开设稳定性。合同明确约定:核心课程评估分数低于开课学期全校通选课平均水平、发生重大教学事故、听课人员反映重大意见属实的,甲方(学校)有权解除合同。 第三,注重学生体验的质量评价。“通识教育核心课程”的建设目标决定了其质量评价必须以学生的学习体验和能力提升为核心。学校依托老教授调研组,并成立了专门的调研小组,就学生的学习体验进行全面的调研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反馈给教师和学生,以真正起到协助教师改进教学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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