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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岚的代表性论文

2023-09-15 00:4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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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乐

1、《我国检警关系的反思与重构》,中国法学,2009/6;

2、The Reform of Sentencing Process, China Legal Science, 2009/3;

3、《法律的正义论》,湖北社会科学,2009/11;

4、《我国刑事诉讼中交叉询问规则的建构》,法学评论,2009/11;

5、《海峡两岸刑事简易程序之比较》,现代法学,2009/9;

6、《权力与权利的界说》,江汉大学学报,2009/4;

7、《从<安提戈涅>看中西法律文化》,江汉论坛,2006/7;

8、《我国死刑复核程序之改革》,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06/5。

代表性著作

1、《量刑建议制度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2009;

2、《证据法学》,湖南大学出版社,2006/11;

3、《模拟法庭教科书》,湘潭大学出版社,2007;

4、《刑事诉讼法学》,武汉大学出版社,2010/8。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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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警官学院学报的杂志简介

本刊是《中国期刊网》全文收录期刊、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来源期刊、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全文收录期刊,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来源期刊。分为四大板块,即刑事侦查与刑事法学、公安管理与行政法学、公安科技与警事技能、公安文化与队伍建设。同时将推出“名案点评”等特色栏目。
2023-09-04 19:59:531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的杂志目录

《刑事诉讼法》修改专题研究⑹刑事诉讼法修订与公安机关面临的新任务 陈实 孟巍⑽警察出庭作证制度新论 张建良 王利平⒀公安刑事执法活动贯彻人权保障的思考——以中国刑事诉讼法的再修改为背景 李良义⒅中国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若干问题研究 张显武应急警务研究⒇基于警察形象危机化解的媒体沟通 曹礼海(24)群体性突发事件中网络谣言的治安控制策略 贾琛宪政研究(27)收容教育制度之检讨与规制——基于《行政强制法》的重新审视 李婕妤(31)美国两院制国会由来的历史考察 亓飞(34)电影表达自由是表达自由的一种形式 肖俊勇(37)论高校教师申诉制度现存问题及完善 于春华(39)从美国违宪审查视角看中国宪政建设 袁雪飞 卢雪华(41)中国监狱服刑人员现行医疗保障机制的完善 王夏玮(43)信访终结制度:现状、问题与出路 童航 张凯 申冬亮刑事法学研究(45)论普通抢劫罪的既遂标准 江学 张博颖(48)试析刑法中的人本主义精神 陈翔(51)盗窃罪修改及完善浅析 包国裕(54)未决羁押人员的劳动权保障探析 孙珑(57)浅析集资诈骗罪的认定 李红钊(59)刑法累犯新规之理解 孙海泉 逄颖颖(61)事实推定在毒品犯罪中的应用 沈琳娜(63)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法律适用问题研究 王星(65)刑事禁止令探析 余作泽(67)罪刑均衡视角下交通肇事罪法定刑研究 方芳 袁金华(69)联合国死刑证据政策与中国死刑证据制度的完善 陆宝春 张善燚民商法学研究(71)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之革新 罗泽旭 田弘(74)论房地产地役权之法律保护 赵海全 李昭(76)游走在法律与道德边缘的代孕行为——以富商通过代孕生下八胞胎案例为视角 李龙玺
2023-09-04 20:00:071

湖北警官学院法学值得上吗

湖北警官学院法学值得上。湖北警官学院是一所具有本科和研究生教育的综合性大学,位于湖北省武汉市。其法学专业在教育方面有着优秀的师资力量和教学设备,同时也与相关行业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提供丰富的的教学实践机会。因此,从教育角度来看,湖北警官学院的法学专业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对于是否值得上湖北警官学院的法学专业,这取决于个人的兴趣、职业规划和目标。如果你对法律领域有浓厚的兴趣,希望成为一名法律从业者,或者希望通过法律知识来提升自己的职业能力,那么湖北警官学院的法学专业是一个很好的选择。湖北警官学院的法学专业注重理论教学和实践相结合,培养学生的法律素养、法律分析和实践能力。学生将学习宪法学、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劳动法、行政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核心课程,还有国际法、比较法等拓展课程。学校还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等实践单位合作,为学生提供实习机会,帮助他们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法律知识。湖北警官学院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通过各种方式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如领导力培训、团队合作训练、心理辅导等,帮助学生建立自信、拓展人脉,提升职业竞争力。湖北警官学院学术资源:1、馆藏资源:截至2020年1月,学院图书馆有纸质图书68.86万册,电子期刊109万册,学位论文36.74万册,音视频41620小时。2、学术期刊:《湖北警官学院学报》是湖北省公安厅主管、湖北警官学院主办的公安理论刊物,创刊于1988年;主要开设犯罪研究、法学论坛、刑事侦查研究、公安管理研究、社会治安治理研究、学术论坛、非传统安全研究等栏目。《警史钩沉》是湖北警官学院主办的研究警察历史的专门刊物,创刊于2005年,是全国公安警事文物收藏专业委员会会刊,有口述警史、品藏说史等10余个栏目。
2023-09-04 20:00:201

简析教育行政许可的合法要件|行政许可合法原则

  行政许可是政府准许个人或者组织从事特定活动的行政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2条对行政许可所下的定义是:“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行政许可法》自2003年8月27日由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04年7月1日起施行以来,对于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产生了深远而重大的现实意义。   教育行政许可是教育行政机关应行政相对方的申请,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依法赋予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教育活动的法律资格或实施某种教育行为的法律权利的行政行为。教育行政许可是教育行政管理的一种有效控制管理手段,通过首先禁止人们在某些教育领域内活动的普遍自由,然后规定标准、条件,允许符合最低条件的相对人从事这些活动,可以最大限度地保障教育行政权对教育事业的干预。   教育行政许可的合法要件是许可法定原则在教育行政许可领域中的具体体现,其基本涵义是:教育行政许可的设定与实施必须严格根据法律的规定,不得与法律规定相违背。根据《行政许可法》第4条的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具体地说,合法的教育行政许可应当同时具备范围要件,权限要件,主题要件,条件要件和程序要件。      一、教育行政许可的范围要件      行政许可范围是权力介入权利实施干预的范围界限。行政许可制度在社会生活中发挥效能与作用的主要表现形态是,为相对人追求自身利益的一些特定行为设置必要的条件,规定相对人要行使这部分权利必须具备一定的资格,从而限制相对人任意行使权利,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因此,行政许可作为权力介入权利实施干预的一种制度,在权力介入权利领域时,必须防止权力的无制约任性,以确保社会不失衡、失序。严格地界定权力介入权利实施干预的范围与界限,对实现上述法律目标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行政许可范围是指纳入行政许可的事项范围。长期以来,我国行政许可范围一直缺乏法律规范,导致行政许可范围及其设定过于宽泛、交叉重复。行政许可范围过大,不利于对相对人权利的保护;行政许可范围过小,则有可能会损害到社会公共利益。教育行政许可作为一种有效控制管理手段,可以最大限度地保障教育行政权对教育事业的干预,但许可又是对自由、权利的一种妨碍,它是以限制相对人行为自由为前提的管理形式。教育行政许可的设定直接关系到公民、法人在国家教育行政管理活动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设置不当,既有可能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也有可能破坏国家法制统一,降低教育行政效率,导致社会教育失控或失去活力。所以,不是什么教育管理事项都可以纳入行政许可范围,其所包括的事项必须遵循一个客观的标准。按这一标准确定的许可范围既要保证国家对教育行业行为的严格控制,又不能过多地干预人民正常的无须禁止的自由。只有那些关系到国家、社会和个人利益的特殊行为活动才能够实行许可制度,如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立和对教师资格的许可管理等。在确定教育行政许可的范围时需采用科学的方法,对各级各类教育组织进行预测与规划、组织与指导、监督与协调、激励与控制,使有限的教育资源得到充分开发和合理配置,以实现提高教育质量、增进办学效益、稳定教学秩序、改善办学条件、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的目的。      二、教育行政许可的权限要件      行政许可的设定,是国家权力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创设行政许可的活动。行政许可的设定权问题,不仅涉及如何合理地控制行政许可的范围和行政许可权的权限,而且涉及国家立法权的分配问题。要合理地控制行政许可范围,应当确定究竟哪一级规范性文件可以设定行政许可,不同层级的规范性文件享有多大的行政许可设定权限等等。许可设定权法定,主要有两方面的要求。第一,从立法上明确行政许可的设定机关及其权限。规范行政许可的设定,首要的问题是哪些国家机关有权设定行政许可,有权设定什么样的行政许可;第二,合理确定行政许可的设定标准,严格控制行政许可的范围。权限法定要求教育行政许可机关做出许可行为时,运用的是自身法定的职权或履行的是自身法定的职责,符合自身法定的权限分工范围。如果超越范围,则是超越职权或滥用职权的行政行为,不是合法有效的行为。具体而言,教育行政机关权限包括事务管辖权、地域管辖权和时间管辖权,超越其中任何一个因素就构成越权。当然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会出现教育行政机关做出某些超越职权限制的行为,要使这种行为生效,必须有法律上的事先授权和事后确认,而该种授权式确认必须是符合严格条件限制的。我国教育行政许可制度中存在的权限问题主要在于教育行政许可机关在行政审批中拥有广泛的自由裁量权,其权限不清、职责不明确,缺乏应有的限制和统一规范,下级机构越权行使上级许可机关权力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应以立法形式明确承办审批事项的职能处室及其职责权限,使教育行政许可机关在履行行政审批职责中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      三、教育行政许可的主体要件      现代法制思想认为,行政机关的一切行政行为都应当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或者有法律的明确授权并遵守法律规定的程序。行政许可权是一项特定的行政权力,必须由具有法定行政许可权的行政主体来行使,没有法定行政许可权的机关或组织,无权实施行政许可。在我国有权实施行政许可的主体有:(1)行政机关,它包括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2)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这两类行政许可主体有权在法定职权范围内行使行政许可权。应当注意的是,受行政机关委托的行政机关在行使被委托的行政许可权时,不是行政许可主体。受委托的行政机关在委托的权限范围内是以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的,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也是由委托行政机关来承担,因而它不同于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不具备行政许可主体的资格。主体法定要求做出教育行政许可行为的主体必须具有主体资格。具体地讲,必须是合法成立的教育行政机关或者是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具有相应的教育行政许可职权。不具备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所为的行为不能是行政行为,更不可能具有教育行政许可行为的效力。      四、教育行政许可的条件要件      行政许可的条件是行政主体据以作出准予许可或不准予许可决定的标准或根据。行政许可条件是确保行政许可行为合法、合理,实现行政许可制度作用的核心所在。要切实规范行政许可,必须通过立法尽可能明确规定行政许可的标准和条件,减少行政许可中的主观随意性和行政执法人员滥用行政许可权的机会。行政许可条件的法制化应该成为行政许可制度法治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行政许可过程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审查过程,即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人提出申请所上交的材料,审查是否符合许可的条件。因此,条件的设定是审查的前提。如果法律在立法时对于相对人获得许可的条件规定具体详细,那么行政主体只能根据法定条件进行审查,其自由裁量权的范围很小;反之,如果法律在立法时对于相对人获得许可的条件规定较笼统,行政主体在实践中遇到问题时依据法律无法得到明确答案,其自由裁量权的范围就会扩大。   行政许可的条件是行政主体据以作出许可决定的标准,是申请人取得某项许可必须达到的法定最低要求,许可的条件是衡量是否能准许的准绳,许可是否公正将以此为始端。行政许可决定的作出,主要就是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法定条件,符合条件的一般应当予以许可,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许可。因而行政许可条件和标准的法制化是完善行政许可制度的基本要求和内容,决定着相对人法定权利实现的难易程度,对于规范、控制行政许可行为的合法和公正具有重要作用。行政许可制度所承担的基本任务也决定了行政许可条件的设定必须科学、合理。      五、教育行政许可的程序要件      行政许可程序是实施行政许可所应当遵循的时限、步骤和方法所构成的一个连续过程。以法定程序规范行政许可权的行使,有利于防止行政主体滥施许可、越权许可。程序法定要求教育行政许可行为应当符合法定程序,教育行政许可机关违反法定程序,其行为也属无效或应予撤销的理由之一。特定的教育行政许可程序是教育行政机关实施教育行政许可的步骤、方式、顺序和时限,是教育行政许可制度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行政许可的程序包括审批程序、变更程序和救济程序。审批程序一般分公告、受理申请、审查和决定四个阶段。变更程序包括五种情况。一是教育许可证的变更;二是教育许可证的失效;三是教育许可证的无效;四是教育许可证的中止;五是教育许可证的撤销。教育行政许可的救济程序是指公民对于教育行政机关的核发、拒绝发放、拖延不予答复、吊销、暂扣、修改、变更许可证等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要求听证或是申请复议,还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参考文献   [1] 马怀德.行政许可.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   [2] 冯玉.教育行政许可初探.学术论坛,2004(4).   [3] 罗文燕.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3).   [4] 周佑勇.论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03(4).
2023-09-04 20:00:451

【浅议生产.销售假药案件的入罪标准】 假药立案标准

  [摘 要]《刑法修正案(八)》将生产、销售假药罪规定为行为犯。笔者以两个案例的争议点为基础,结合理论分析,展开分析司法实务中将生产、销售假药罪一律入罪的不经济。笔者建议通过相关司法解释来细化对“假药”和犯罪情节的规定,以增强该罪的可操作性。   [关键词]生产;销售假药罪;入罪;宽严相济   一、基本案例   案例一:2011年3月起,无生产药品资质的李某某按照其岳父提供的祖传药方,与王某某、张某某分别在其租住处私自制作中药。至案发当天,民警在上述两处地点查获大量制作完成的药品及中药原料。经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被查获的药品未经批准生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48条第三款第(二)项规定的情形,①应依法按假药论处。检察机关认为,李某某等人制作的中药具有一定药效,通过训诫三人,其已不再制作涉案药品,并正在办理相关营业执照。综合考虑中医中药在我国所具有的独特性质,李某某、王某某、张某某制作中药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社会危害不大,不宜认定为犯罪。   案例二:2012年5月15日,范某某开始经营其成人保健店,同年,民警在其经营的保健品商店内当场查获待销售的某品牌避孕药一盒,经药品包装标注的生产厂家北京某药业有限公司及北京市药监局认定,范某某欲销售的避孕药非该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系假药。后检察机关以销售假药罪向法院对范某某提起公诉,法院支持了检察机关的指控。   二、争议问题   (一)民间偏方配制的药品是否属于“假药”   广义上的药品②要求具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和“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两个特征。狭义上的药品要求药品需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取得批准文号后方能生产,其审批标准可参照《中国药典》(2010年版)的相关规定。③   案例一中根据“祖传秘方”所制作的中药,由于无明确药品名称(仅有代号),也无批号和生产厂家,故无法认定其究竟冒充何种药品。同时因无法找到相对应的药品品种标准,如将该药品送检,相关检验部门也不会受理。这种现实造成相关部门难以将依民间偏方配制的中药认定为假药的尴尬窘境。   (二)轻微生产、销售假药行为的入罪问题   药品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与人们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刑法修正案(八)》第23条将生产、销售假药罪调整为行为犯,但在《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未同步修改,具体司法解释尚未制定的现状下,是否应将所有的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不论情节、社会危害性,均一律入罪呢?   首先,从不同法律部门的角度看。《药品管理法》第74条④对生产、销售假药行为的法律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即制售假药是违法行为,需要承担一定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而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23条的规定,只要有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并且符合该罪构成要件,即被认定为犯罪行为,并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这种将违法行为直接定义为犯罪的立法缺陷,是不符一般违法、严重违法、构成犯罪的逻辑发展顺序的。在客观上也是不尽合理的,将导致不同法领域处罚适用面临困境。⑤   其次,从同一法律部门不同条款的角度看。《刑法总则》第13条规定“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第37条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根据案件给予非刑罚处罚方法”。《刑法修正案(八)》降低生产、销售假药罪入罪标准,将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不论情节一律入罪,是否使体现总则原理的刑法分则出现抵触总则的情况值得我们深思。   最后,从司法资源配置的角度看。若将所有制售假药的违法行为都纳入刑事司法程序,既不符合刑法谦抑理论,也不利于刑罚成本和效益关系的平衡,势必使本就紧张的司法资源更加捉襟见肘。案件数量的大幅上升,将给公安、司法机关带来更大的工作压力,同时也容易威胁到案件的查办质量。   上述案例二中,相关机关对饭某某的处罚并未违法。但从学理角度考虑,笔者认为仅查获少量假药,且该假药未造成受害人身体严重损害或其他明显社会不良后果的情况下,制售假药这一违法行为究竟是否仍可采用其他方法予以规制,值得相关立法、司法机关探讨。   三、理论分析   (一)政策基础: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2010年2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中指出:“对于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要根据犯罪的具体情况,实行区别对待,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   该意见特别指出:“生产、销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等严重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犯罪”应从严处理,这是在有毒有害食品、药品事件频发,人民健康和社会经济秩序严重受威胁的社会大背景下提出的。但同时我们也应注意到,该意见将从严处理限定在“严重”的大框架之下,也即要求司法机关在对严重制售假药犯罪行为取缔并予以追诉的同时,仍应综合考虑犯罪情节、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恶性、社会治安状况等因素,做到真正的“宽严相济”。   (二)理论基础:刑法的谦抑性和经济性理论   刑法的谦抑性,又称刑法的经济性,即对于某种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只有在运用民事、行政手段仍不足以抗制时,才能运用刑法的方法加以解决。⑥2006年1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依法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意见》,准确完整的体现了司法者应保持理性的刑法谦抑性要求,有利于进一步提升诉讼效率。   具体到生产、销售假药罪,制售假药是自由经济时代过于追求高利润的一种失常现象,其侵犯的法益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而对其以刑事打击,正是国家使用法律手段对社会经济发展予以调控的表现。但经济调节手段有很多,过多介入的公权力手段带来司法成本增加与司法资源浪费的同时,显然不利于经济社会的自由发展。“什么是衡量犯罪的真正标尺,即犯罪对社会的危害。”⑦因此,对于犯罪情节显著轻微、轻微的生产、销售假药罪可以不认定为犯罪或采用非刑罚处罚方法。   (三)法律基础:严格适用法律 确保罪行相适   对于生产、销售假药罪采用行为犯立法模式与《刑法》第13条之关系如何协调,学者们主要有“非限制说”和“限制说”两种理解。⑧笔者赞同“限制说”即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应当受到《刑法》第13条“但书”条款的限制。   第一,从刑法基本原则看,刑法总则统率和指导分则,分则不能逾越总则原理,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定性必然就要受到总则情节要素的限制。此外除《刑法》第13条外,《刑法》第37条、《刑事诉讼法》第173条第2款⑨均对犯罪情节轻微案件的处理做出了规定。   第二,从行为性质看,确立轻微刑事案件和严重违法行为的界限,对司法实务中“行刑衔接”工作具有现实意义。而严重违法行为到轻微犯罪是一个量变引导质变的渐进过程,“非限制说”中称行政违法行为和刑事犯罪行为具有同质性,显然混淆了违法行为与犯罪行为质的区别。   第三,从行为后果看,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在侵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同时破坏了人的生命健康权。一些制售假药的行为尚未对人的生命健康权造成破坏或未严重破坏社会经济秩序,那么仍然予以追诉显然不利于罪行相适应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   故案例一中,检察机关以“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为由认定李某某、王某某、张某某不构成犯罪是恰当的。   四、解决建议   (一)细化对于假药的界定   对于假药的界定,依据《刑法》第141条第2款的规定,“假药,是指依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药品管理法》第48条⑩对假药和按假药论处的情形作出了具体规定。   在司法实务中,对于根据祖传秘方熬制的中药是否应按假药论处还存在较大争议。{11}笔者认为,对祖传秘方是否定性为假药,从社会危害性的角度加以判断为宜。若民间偏方并未对群众带来危害,则不宜以犯罪论处,反之则宜认定为犯罪;若所谓偏方不具有疗效性,且不具有药品的属性,病人因服用该药延误治疗时间导致病情恶化的,则宜以《药品管理法》第48条第2款第2项指出的“以非药品冒充药品”的情形认定为假药;若所谓偏方为游医药贩的推销无任何标签、成分说明的所谓“神奇药水”,若服用对民众身体健康未产生不良后果,因该药品无法进行鉴定,若符合诈骗等其他罪名构成要件,宜以其他罪名入罪,否则不应认定为犯罪。   (二)细化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犯罪情节   自《刑法修正案(八)》将自生产、销售假药罪规定为行为犯后,司法实务中多将制售假药的行为不考虑犯罪情节一律入罪。少数个案未予以认定犯罪也只能依据刑法总则第15条和37条的原则性规定。对此,有学者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考量犯罪情节再予以确定是否构成犯罪,即:(1)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及民众的忍受度;(2)除刑罚手段之外,其他的手段不足以抑制该行为;(3)运用刑罚不会限制对社会的有利行为和公民的自由;(4)刑法能够全面评价该行为;(5)运用刑法会产生预防或抑制该行为的效果。{12}因此,笔者认为,尽快出台司法解释予以细化,增强现实可操作性是解决销售假药罪入罪标准的当务之急。   五、结论   医药安全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刑法严厉打击制售假药行为,维护公民的用药安全和身体健康值得肯定。但如何把握刑法调节力度,也是生产、销售假药罪被规定为行为犯之后随即面临的问题。笔者认为,只有迅速出台相关司法解释,以法律实务经验为基础,以宽严相济政策为指导,同时参照刑法经济性理论,才能最终达成立法目的,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注释]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第2项: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法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②参见《药品管理法》第31条,“生产新药或者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的,须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批准文号;但是,生产没有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和中药饮片除外。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中药饮片品种目录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中医药管理部门制定。药品生产企业在取得药品批准文号后,方可生产该药品。”《药品管理法》第102条第1款,“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   ③参见刘钢:《游医推销“祖传秘方”的法理困惑》,《法治天地》第30页。《中国药典》(2010年版)上载有具体标准和检测方法的中药、化学药、生物制品等4615个药品品种。   ④《药品管理法》第74条,“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有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予以撤销,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⑤参见刘晓莉、逄晓枫:《制售假药行为之行政处罚与刑罚适用研究》,《中国刑事法杂志》(10)1第67页。   ⑥引自陈兴良:《刑法哲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86页。   ⑦[意]切萨雷u30fb贝卡利亚著,黄风译,《论犯罪与刑罚》,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2页。   ⑧参见储槐植,李莎莎:《生产、销售假药罪若干问题研究――以第23条为视角》,《江西警察学院学报》2012年1月第1期总第154期。   ⑨《刑事诉讼法》第173条第2款: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⑩《药品管理法》第48条,“禁止生产   (包括配置,下同)、销售假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一)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二)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三)变质的;(四)被污染的;(五)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六)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11}有论者认为,有些按照民间偏方生产的药品对某些疾病、疑难杂症具有一定的疗效,或者有些虽然疗效不明显,但也没有明显的副作用,并且在群众中广为流传,有一定影响力的就不应当按照假药处理。也有论者指出,《药品管理法》第48条第3款第2项的,“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情形均应认定为假药。   {12}参见刘晓莉,计拓:《生产、销售假药罪作为行为犯的刑法经济评析》,《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年第6期第78页。   [参考文献]   [1]王作富.刑法分则实务研究(上)(第三版)[M].中国方正出版社,2007.   [2]陈兴良.刑法哲学[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   [3]刘晓莉,计拓.生产、销售假药罪作为行为犯的刑法经济评析[J].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6).   [4]储槐植,李莎莎.生产、销售假药罪若干问题研究――以第23条为视角[J].江西警察学院学报,2012-1,(1).   [5]杨彬,邵蓉.我国假药案件查处过程中“行刑衔接”问题探讨[J].中国药事,2012(26),(10).   [6]孙志华.生产、销售假药罪若干问题探讨[J].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2-8,(8).   [作者简介]刘菲,女,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书记员;张红星,男,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助理检察员。
2023-09-04 20:00:531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的发表成功案例

保一方平安 让人民满意——荆州市公安局荆州区分局 2  新媒体时代网上群众工作初探 余茜; 6-10  公安信息资源共享异态现象研究——以公安亚文化为视角 张苗苗; 11-14  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研究综述 李宏; 15-17  网络涉警舆情危机应对研究 薛琴; 18-20  边检机关民警心理危机干预 王锋; 21-23  职务犯罪技术侦查的立法不足与完善 陆达新;胡彬; 24-26  防控和侦破制贩假证小案存在的问题——以S省为研究范围 杜锦; 27-31  指纹信息应用存在的问题与网络化共享平台建设 敬登军;祁创明; 32-33  犯罪心理痕迹在现场勘查中的作用 李勇; 34-35  反侦查行为对侦查工作的启示——以周克华案为视角 袁源; 36-37  武汉市排污权交易制度探析 王一彧; 38-41  我国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的完善 周海赟; 42-45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正当性分析 袁博; 46-48  土地征收补偿范围若干问题的讨论——从承包经营权人“净身退场”案谈起 王丹; 49-50  非法集资的刑法规制研究 迟玉先;林清红;张岑; 51-55  非实害犯的扩张——历次刑法修正案背后的刑事政策解读 耿佳宁; 56-59  从受贿罪的本质看性贿赂入刑 张洧铭; 60-62  论犯罪着手的确定 孙婧; 63-65  从宪法与刑法的关系看民族习惯法的刑法适用 马德; 66-68  债权人迟延探析 李军;张方彪; 69-72  论内幕交易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 聂毅; 73-75  共同违法人遇险不救的责任分析 徐晓玲; 76-78  媒体侵权归责原则探究 吴纪树; 79-80  浅析我国网络实名制下个人隐私权的保护 刘贞磊; 81-83  流浪动物致害责任主体辨析 张鑫; 84-85  论金融机构的一般性界定 周吟吟; 86-89  从税收中性原则看我国金融业营业税制改革 许静; 90-92  我国民间借贷的风险防范与法律规制 夏莹;郝波; 93-95  知情权与商业秘密权的冲突与协调 王举; 96-98  试论外资并购国有企业反垄断的申报问题 高少洁; 99-100  公安机关推动经济犯罪案件刑事和解问题之探讨——以《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为背景 杨国华; 101-104  刑事被害人诉权机制的完善 李科; 105-109  论未成年人刑事诉讼权利的保障 朱吉龙; 110-113  刑事诉讼中被害人的范畴 边慧亮; 114-116  试论我国的赦免制度 刘玉贤; 117-119  论刑事和解的社会基础 毕成; 120-121
2023-09-04 20:01:001

湖北警官学院法学分数线

有关于湖北警官学院法学分数线506分,学校介绍如下:一、湖北警官学院简介:湖北警官学院坐落于湖北省武汉市,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安政法类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院起源于1949年6月创办的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安厅干部训练班,后历经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安厅公安学校与湖北省人民警察学校等发展阶段,于1984年4月升格为湖北省公安专科学校开展高等教育。1993年6月校名调整为湖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200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更名为湖北警官学院。截至2023年2月,学院现有武汉市解放大道南校区和南泥湾大道北校区2个校区,校园面积512亩,学院内设中层直属机构25个,有9个教学系部,有12个本科专业,有教职工430人,全日制普通本科生5400多人。二、学术资源:截至2020年1月,学院图书馆有纸质图书68.86万册,电子期刊109万册,学位论文36.74万册,音视频41620小时。《湖北警官学院学报》是湖北省公安厅主管,湖北警官学院主办的公安理论刊物,创刊于1988年,主要开设法学论坛、侦查研究、管理研究、社会治理研究、学术论坛、非传统安全研究等栏目。是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来源期刊、中国期刊网全文收录期刊、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来源期刊。《警史钩沉》是湖北警官学院主办的研究警察历史的专门刊物,创刊于2005年,是全国公安警事文物收藏专业委员会会刊,有口述警史、品藏说史等10余个栏目。
2023-09-04 20:01:211

环境公益诉讼最早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的什么国家

一、环境公益诉讼最早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的美国,后成为许多发达国家所采用,成为保护环境、实现环境权益重要手段。环境公益诉讼包括环境公益民事、行政和刑事诉讼。公益诉讼是一个泊来词,起源于罗马法:除法律有特定规定外,市民均可提出的旨在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诉讼。20世纪60年代,伴随着美国公益运动的展开“公益诉讼”这一术语被广泛使用。公益诉讼的提出,打破了传统诉讼法中以“利害关系”为适格当事人的限定。二、1970年,美国《清洁空气法》中最早规定了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问题,其中著名的公民诉讼条款中规定了任何人都可以对(包括美国政府、行政机关、公司、企业、各类社会组织及个人)污染空气的行为提起诉讼,而对公民未作任何利益关联的限制规定,即不需要原告证明有任何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或利益受到了侵犯。除了美国,英国也是建立环境公益诉讼较早的国家,上世纪八十年代,英国的《污染控制法》就有“对于公害,任何人均可起诉”的规定。为加强国家对环境公害诉讼的干预,英国还建立了由公共卫生监察员代表公众利益进行群体诉讼的制度。三、伴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环境和生态遭受到严重的破坏,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环境危机。这种危机不仅危害到了民众的生命健康,还严重制约了中国经济的健康发展,影响了社会的稳定。虽然目前我国尚未形成“环境公益诉讼”的统一概念,但《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已有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规定的机关或者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以上内容参考资料:维普网,王亚林.《环境公益诉讼之我见》;《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3年第12期 ,《对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探讨》;《西部法学评论》2011年第4期,《我国环境公益诉讼的地方实践及制度启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2023-09-04 20:01:551

建立近代警察的国家是

中共
2023-09-04 20:02:068

公安社工学的发展

公安社工学 提出于2012年第3期《湖北警官学院学报》,将首次发表献给了母校期刊。在提出过程中,不断深入公安工作,了解国内外警务机制及破案方向研究,随后发表多篇公安社工学文献,公安社工学得到2011年公安课题研究支持,2012年获湖北首届网侦峰会优秀奖,2013年获首届警察研究成果三等奖,2014年被《警察技术》第2期期刊评为推荐文章,同年全国论剑峰会荣获佳评,在公安工作中得到推广应用。
2023-09-04 20:02:331

黄豹的主要论著

专著《侦查构造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6年10月版,27万字 《侦查权力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年9月版,38万字《刑事诉权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5月版,28.3万字编著1、主编《刑事诉讼法学学习指南》,四川大学出版社2009年3月版,总21.5万字《荆楚诉讼论坛》(第一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9年9月版,总35.7万字2、副主编《诉讼法学》 ,群众出版社2006年11月版,2万字《法理学教程》,群众出版社 2006年11月版 ,3万字《法理学教程》,湖北警官学院(校内用书)2002年版, 0.5万字《刑事诉讼法案例教程》,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4.5万字3、参编《刑事诉讼实训指南》,法律出版社2014年7月版,35.7万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00问》,武汉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1.2万字《新编刑法教程》,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1万字《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程》,湖北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1.5万字《公安行政执法教程》,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1.5万字《刑事诉讼法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6万字《〈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解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1.2万字合著《检察机关自侦办案模式转变研究》,光明日报出版社2014年12月版,27.5万字《婚姻法学释解》,贵州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承当字数25万字《刑事诉讼程序改革之多维视角》,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6年10月版,3万字 1、1996年第2期,“试论‘无罪推定"原则在我国确立的方式及其内容”,《中国人民警官大学学报(哲社版)》(政治类核心刊物),第二作者2、1996年第3期,“试论我国辩护律师介入刑事诉讼的时间”,《警学经纬》,第二作者3、1996年第6期,“公安工作与新《刑事诉讼法》”,《警学经纬》,第二作者4、1997年第6期,“对单位犯罪的理论与实践的思考”,《警学经纬》,独撰5、1997年第4期,“公安行政处罚的缺陷及其调控”,《犯罪对策研究》,第一作者6、1997年第2期,“刑事诉讼中检察机关如何处理与律师的关系”,《武汉检察》,独撰7、1997年第3期,“轻刑化与中国刑罚改革的思考”,《云南警学》,独撰8、1999年第6期,“试论我国物权立法的若干原则”,《湖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独撰9、2000年第1期,“浅析公务悬赏广告”,《公安部管理干部学院山西分院学报》,独撰10、2000年第1期,“悬赏通告之法律分析”,《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独撰11、2000年第2期,“论物权行为理论的借鉴与吸收”,《河北法学》(法律类核心期刊),独撰12、11/2002,“论网络犯罪的特点与综合调控”,《新世纪公安侦查工作思考》(第三届中西南地区侦查研讨会论文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独撰13、2002年第12期,“刑事诉讼法学与刑事侦查学的比较教学研究”,《公安教育》,第一作者14、10/2002,“浅析刑事证据开示制度”,《武汉公安干部学院学报》,独撰15、12/2002,“公安警察院校大学生个人主义倾向及原因剖析”,《公安警察院校大学生综合素质研究》,武汉出版社,独撰16、2003年第4期,“中国区际刑事诉讼法律之比较研究”,《湖北警官学院学报》,独撰17、2004年第2期,“公正与效率之间的艰难抉择——论辩诉交易在我国的可行性”,《贵州民族学院学报》,第一作者18、4/2004,“刑事侦查中被害人权益保障问题研究”,《侦查理论与实践》(2004年北京市侦查学会第七届年会论文集),独撰——本文获得该年会优秀论文二等奖19、8/2004,“关于公安法学教育定位的若干思考”,《走向现代公安法学教育之路》(中国首届公安法学教育研讨会论文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独撰——本文获得该研讨会优秀论文一等奖20、2004年第4期,“中俄刑事陪审制度的沿革及展望评述”,《贵州工业大学学报》(社科版),第一作者21、10/2004,“前科消灭的证据价值研究”,《法商研究》(2004专号)(法律类核心期刊),独撰22、2004年第4期,“我国侦查构造的改革基础及完善目标”,《湖北警官学院学报》,独撰23、8/2004,“侦查程序中被害人权益保障的理论基础及完善”,《侦查学论从》(第五卷)(第五届中西南地区侦查研讨会论文集),湖南人民出版社,湘新出准字(2004)第064号独撰——本文获得该年会优秀论文二等奖24、10/2004,“论我国对沉默权应有的正确取舍态度”,《侦查讯问与人权保障研究》(公安大学侦查讯问与人权研讨会论文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独撰25、10/2004,“刑事证据研究领域的一部力作——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证据法专家拟制稿》”,《证据学论坛》(第八卷),中国检察出版社,独撰26、2004年第6期,“以法律为准绳原则不容置疑”,《比较法研究》(法律类核心期刊),独撰27、2005年第1期,“论程序分流在我国侦查程序中的构建”,《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社会公共安全》,独撰28、2005年第1期,“清代刑事救济程序研究”,《中外学术导刊》,独撰29、2005年第4期,“刑事免责制度的实践意义及构建模式”,《湖北经济学院学报》,独撰30、2005年第2期,“论刑事免责制度在侦查程序中的构建”,《湖北警官学院学报》,第一作者31、5/2005,“论侦查程序中的刑事免责制度”,《中南民族大学学报》(增刊)(民族类核心期刊),独撰 32、6/2005,“侦查构造的独立性问题研究”,《江汉论坛》(增刊)(社科类核心期刊),独撰33、8/2005,“新闻自由与侦查不公开的冲突与互动”,《中国诉讼法判解》(第三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年,独撰34、10/2005,“境外赌博犯罪查处的程序法视角研究”,《诉讼理论与实践》,中国方正出版社2005年版,独撰35、11/2005,“抓捕怪案中的侦查方法评说”,《侦查论坛》(第四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年11月,独撰36、1/2006,“论我国刑诉法对公约“特工行动”的借鉴与吸收”,《《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与我国刑事诉讼法修改》,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年,独撰37、2006年第1期,“程序法视角下的境外赌博犯罪研究”,《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独撰38、2006年第2期,“职务犯罪的预防及惩治研究”,《湖北经济学院学报》,第一作者39、2006/02/17,“惩处境外赌博犯罪面临的四个问题”,《检察日报》,2006年2月17日第3版,独撰40、4/2006,“清朝乾隆53年之逮捕证考究”,《警史钩沉》(内刊),独撰41、6/2006,“论死刑复核的权力运作及制度建构——兼评最高法院死刑复核权的回收”,《首届法律适用国际高层论坛优秀论文集》,中国方正出版社2006年版,第二作者42、7/2006,“刑事诉讼构造的研究起源及概念辨析”,《中南民族大学学报》(增刊),独撰43、7/2006,“侦查公开若干基础理论问题辨析”,《侦查学论丛》(第七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6年7月,独撰44、2006年第4期,“我国构建预审法官制度的否定性思考”,《湖北警官学院学报》,独撰45、10/2006,“我国《刑事诉讼法》侦查程序再修改研究”,《江汉论坛》(增刊),第三作者46、10/2006,“对我国《刑事诉讼法》侦查程序再修改的具体建议”,《江汉论坛》(增刊),第二作者47、11/2006,“人权保障与警察机关的权力规制”,《公安教育的人文视域》,武汉出版社2006年11月,独撰48、12/2006,“城市自杀秀中的警察角色定位研究”,《构建和谐社会与城市纠纷解决机制》(内刊)[全国副省级城市法学会第18次年会论文汇编(二等奖)],第一作者49、11/2006,“平等抑或平衡:侦查构造中的侦辩关系辨析”,《现代侦查》(第二辑),群众出版社2006年11月,独撰50、2007年第1期,“侦查程序中的非法取证问题评析”,《贵州工业大学学报》,第一作者51、2007年第一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零容忍理论研究”,《中南民族大学学报》(增刊),第一作者52、2007年第2期,“赌博罪与非罪的若干新视点研究”,《政治与法律》(法律类核心期刊),第二作者53、2007年第2期, “创新与发展:江西新余、萍乡警务改革模式之评析“,《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独撰54、2007年第3期,“论诊所法律教育在公安院校教学中的应用”,《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独撰55、2007年第3期,“城市自杀秀中的若干警务认识误区探析”,《四川文理学院学报》,独撰56、2007年第4期,“公安院校实施诊所法律教育的难点分析”,《公安教育》,独撰57、2007年第5期,“侦查权权力属性热议之冷思考”,《湖北警官学院学报》,独撰58、2007年第6期,“零容忍执法政策若干理论问题之评析”,《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ISSN1671第一作者59、2007年8月上旬刊,“中部崛起理论的程序法制研究”,《商场现代化》(经济类核心期刊),独撰60、2007年第9期,“境外赌博犯罪的经济危害及惩处研究”,《科技信息》,独撰61、2007年11月,“侦查公开与程序参与原则之研究”,载于《公安学论丛》(第三卷),法律出版社,独撰62、2008年1月,“程序法视野下的中部崛起理论研究”,载于《首届中部崛起法治论坛论文集》,湖北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独撰63、2008年3月,“从侦查程序的完善看刑事诉权的缺失与构建”,载于《刑事诉讼法修改:问题与前瞻》,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独撰64、2008年第9期,“刑事被害人诉权行使渠道之现实性分析————以“产婴证奸”现象为切入点“,载于《求索》(中文核心期刊、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CSSCI期刊),独撰 65、2008年第5期,“警察临战若干基础性问题的法学诠释”,载于《湖北警官学院学报》,P51-P55,ISSN1673-2931,CN42-1743/D,独撰66、2008年第4期,Jurisprudence Views on Producing Infant to Prove Rape,Journal of Politics and Law(季刊),P73-P76,独撰67、2008年11月,“证据视野下的“产婴证奸”现象考量”,载于《证据学论坛》(第14卷),P146-P153,法律出版社ISBN9-787-5036-9099-0,独撰68、2008年11月,“对检察官客观性观点的几点质疑”,载于《检察论丛》(第13卷),P251-P261,法律出版社ISBN9-787-5036-9091-4,独撰69、2008年12月,“刑事诉讼法修订中的专家意见比较与评析——以公安机关侦查执法活动为视角”,载于《现代侦查(第三卷)》,群众出版社ISBN9-787-5014-4137-2,P1-P10,独撰70、2009年第1期,“侦辩交易的提出及若干形态分析”,载于《四川文理学院学报》,P27-P30,ISSN1008-4886,CN51-1533/G4,独撰71、2009年第1期,“群体性事件警务处置中的慎用警力原则研究”,载于《湖北警官学院学报》,P10-P14,ISSN1673-2931,CN42-1743/D,第一作者72、2009年第2期,“医患矛盾之激化与警察介入纠纷之利弊考量”,载于《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ISSN1671-685X,CN14-1287/D,独撰73、2009年第3期,“刑事诉权视野下的侦辩交易研究”,载于《法治研究》,ISSN1674-1455,CN33-1343/D,独撰——本文被《首届中国警学论坛文集》(罗锋主编,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ISBN978-7-81139-337-8/D.290,P610-617)全文转载。74、2009年9月,“重点学科建设基础性理论之研究”,载于《荆楚诉讼论坛》(第一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ISBN978-7-81139-660-7,P9-17,独撰75、2009年12月,“公安招录改革背景下的侦查学教学内容研究”,载于《侦查学论丛(第10卷)》(中西南地区公安政法院校侦查学术研讨会2009年会),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ISBN978-7-81139-833-5,P478-484,独撰76、2009年第6期,“公诉权的客观性与追诉性之评述”,载于《北方法学》,ISSN 1673-8330,CN23-1546/D,P100-105,独撰77、2010年第1期,“公诉权基本属性特征之定位”,载于《云梦学刊》,ISSN1006-6365,CN43-1240/C,P76-80,独撰78、2010年第2期,“群体性事件警务处置中的慎用强制措施原则研究”,载于《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ISSN1008-8121,CN36-1213/D,P91-95,独撰79、2010年第3期,“群体性事件警务处置中的慎用武器警械原则研究”,载于《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ISSN1671-0541,CN22-1307/D,P18-22,独撰80、2010年3月,“我国公安教育发展回顾与改革前景探析”,载于《公安学论丛》(第四卷),法律出版社ISBN 9-787-5118-0544-7,P96-110,独撰81、2010年第5期,“网络民意在交通肇事案件处理中的价值评析”,载于《交通企业管理》,ISSN1006-8864,CN42-1302/F,P71-72,独撰82、2010年第10期,“纺织类高校法学专业发展定位及其展望研究”,载于《福建论坛·社科教育版》,ISSN1672-6847,CN35-1268/C,P57-58,独撰83、2010年第30期,“当代湖北社会矛盾解决机制的诉权解读”,载于《学理论》,ISSN1002-2589,CN23-1106/D,P65-66,独撰84、2010年12月,Learning and absorbing Clinical Legal Education in Police College ,载于2010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Engineering Education and Education Technology(EEET2010),EI、ISTP收录85、2010年12月,“情报收集工作中若干新科技侦查手段研究”,载于《侦查学论丛》(第11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ISBN978-7-81139-8?-?86、2011年第2期,Principle of Three Cautions in police response to Mass incidents,载于Asian Social Science,ISSN 1911-2017,独撰87、2011年第2期,“两型社会与武汉ETC收费系统之正义解读”,载于《中外企业家》,P80-83,ISSN1000-8772,CN23-1025/F,独撰88、2011年3月,“Means of stealing secrets and anti-stealing by electronic technology in Secret War”,载于《2011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Fuzzy Systems and Neural Computing(FSNC2011)》,IEEE Catalog Number: CFP 1114M-PRT, ISBN 978-1-4244-9216-9,P354-357,独撰89、2011年3月,“Escaping the Siege:Problems and Solutions about Law Disciplines in WTU”,载于《2011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Applied Social Science(ICASS 2011)》(ISTP收录),IERI,USA出版,ISBN 978-0-9831693-8-3,P422-426,独撰90、2012年第1期,“刑事附带民事诉权之滥用及其规制”,载于《武汉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ISSN1009-3699,CN42-1596/C,P67-70,独撰91、2012年第1期,“刑事诉讼中举报权之滥用及其规制”,载于《武汉纺织大学学报》,ISSN1009-5160、CN42-1818/Z,P16-19,第一作者92、2012年第1期,“达马斯卡权力模式下欠薪入罪现象分析——以《刑法修正案(八)》第41条为切入点”,载于《长江论坛》,ISSN1005-3980,CN42-1344/D,P55-59,独撰93、2012年第1期(下),“纺织类高校诊所法律教育的应用现状调研报告”,载于《群文天地》,ISSN1009-6302,CN63-1027/G2,P282-283,独撰94、2012年2月,“诊所法律教育方法在我国发展现状之评析”,载于《2012 2nd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Applied Social Science(ICASS 2012)》(CPCI收录),IERI,USA出版,ISBN 978-1-61275-006-4,P239-244,独撰95、2012年第2期,“纺织类高校专业存在及发展的评价标准研究——以武汉纺织大学法学专业为例”,载于《纺织教育》,ISSN1000-615X,CN31-1013/G4,P118-121,独撰
2023-09-04 20:03:051

石佑启的学术论文

1.《WTO对中国行政法治建设的影响》,载《中国法学》2001年第1期。被《新华文摘》2001年第6期转载;被《行政法学精粹》2002年卷转载。2.《论行政法与公共行政关系的演进》,载《中国法学》2003年第3期。被《行政法学精粹》2004年卷转载。3.《论公共行政变革与行政行为理论的完善》,载《中国法学》2005年第2期。被《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2005年第4期转载。4.《论我国行政复议管辖体制的缺陷及其完善》,载《环球法律评论》2004年第1期。被《新华文摘》索引。5.《行政听证笔录的法律效力分析》,载《法学》2004年第4期。被人大复印资料《宪法学·行政法学》2004年第6期转载。6.《行政主体程序违法的法律责任》,载《法学》2002年第9期。被人大复印资料《宪法学·行政法学》2003年第1期转载。7.《试论行政自由裁量权引起的国家赔偿责任》,载《法商研究》1996年第2期。被人大复印资料《宪法学·行政法学》1996年第3期转载。8.《论公共行政变革与行政法学范式转换》,载《行政法学论丛》(第4卷),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9.《试论行政不作为引起的国家赔偿责任》,载《法商研究》1999年第1期。10.《论公共行政之发展与行政主体多元化》,载《法学评论》2003年第4期。11.《征收、征用与私有财产权保护》,载《法商研究》2004年第3期。被人大复印资料《宪法学·行政法学》2004年第8期转载。12.《试论市场经济条件下行政诉讼制度的发展》,载《法商研究》1995年第五期。13.《试析行政诉讼中被告行使职权的限制》,载《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6年第5期。14.《对行政诉讼中不停止执行原则的评析》,载《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7年第4期。15.《行政不作为引起的国家赔偿责任探讨》,载《行政法学研究》1998年第四期。16.《试论行政处罚权的相对集中》,载《楚天主人》1998年第2期。17.《试析行政行为的公定力》,载《湖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9年第4期。18.《政府机构改革的行政法治保障》,载《行政与法》2000年第1期。19.《知识经济与行政法的互动适应》,载《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0年第5期。20.《几种特殊类型的行政侵权责任探讨》,载《江海学刊》2001年第1期。被人大复印资料《宪法学·行政法学》2001年第3期转载。21.《行政与法关系的演变及其定位》,载《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2001年第6期。被人大复印资料《公共行政》2001年第4期转载。22.《WTO对中国行政立法的影响》,载《当代法学》2001第7期。被人大复印资料《宪法学·行政法学》2001年第9期转载。23.《对行政追偿中几个问题的探析》,载《法律适用》2001年第2期。24.《行政指导及其法制化探析》,载《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年第2期。25.《试论我国行政强制执行的模式选择及其运作》,载《河北法学》2001年第2期。27.《对行政法治的几点思考》,载《湘潭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年第1期。28.《判决被告重作具体行政行为探析》,载《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年第5期。29.《试论行政垄断及其法律规制》,载《经济与法》2001年第8期。30.《私有财产权的行政法保护初论》,载《中南法律评论》(第1卷),法律出版社2002年9月版。31.《试论WTO与政府管理创新》,载《政治与法律》2002年第3期。32.《行政服务承诺制析论》,载《行政法论丛》(第5卷),法律出版社2002年6月版。33.《行政法治的法律价值思考》,载《法制日报》2002年7月23日。34.《税务行政复议与诉讼关系的衔接与协调》,载《财税法论丛》(第1卷),法律出版社2002年3月版。35.《从管制行政到服务行政的制度建构》,载《中关村立法研究》,法律出版社2001年1月版。36.《论对行政自由裁量行为的司法审查》,载《华中科技大学学报》(哲社版)2003年第1期。37.《地方立法亟待解决的问题》,载《学习月刊》2003年第5期。38.《现代公共行政的发展探析》,载《江汉论坛》2003年第12期。39.《论行政程序违法及其法律责任》,载《公法评论》(第1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40.《一起国家赔偿案件引发的思考》,载《公法评论》(第1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41.《论行政复议中的不停止执行原则》,载《河南司法警察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年第2期。42.《论WTO与中国行政立法律质量的提高》,载《江海学刊》2003年第6期。43.《论行政救济的有效化》,载《诉讼法研究》(第4卷),中国检察出版社2003年1月版。44.《论行政相对人法律地位的提升》,载《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哲社版)2003年第5期。45.《论我国行政处罚时效制度的完善》,载《上海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年第1期。被人大复印资料《宪法学·行政法学》2004年第4期转载。46.《在我国行政诉讼中确立“成熟原则”的思考》,载《行政法学研究》2004年第1期。47.《行政信赖保护之立法思考》,载《当代法学》2004年第3期。48.《行政三分制——再造政府的有益探索》,载《学习月刊》2004年第3期。49.《论对行政不作为的司法审查》,载《中南民族大学学报》(哲社版)2004年第3期。50.《试论中国行政法治建设的创新》,载《湖北行政学院学报》2004年第1期。51.《避免征收、征用权滥用要靠完善法制》,载《检察日报》2004年5月12日理论版。52.《政治文明与依法行政之契合》,载《法学评论》2004年第3期。53.《私有财产权公法保护之制度设计》,载《江汉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4年第6期。54.《论我国公务员的退出机制》,载《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05年第2期。55.《私有财产权公法保护之路径选择》,载《江汉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5年第2期。56.《论公共管理社会化与行政法的发展》,载《公法评论》第3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57.《论从国家行政主体向公共行政主体转换——发展我国行政主体理论的一种进路》,载《行政法的中国之路》,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58.《WTO与中国地方立法的回应及创新》,载《江汉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5年第4期。59.《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的创新》,载《学习月刊》2005年第7期。60.《中国依法行政的理论与实践探析》,载《武汉法学》2006年第1期。61.《论公共利益与私有财产权保护》,载《法学论坛》2006年第6期。62.《私有财产权公法保护的方式演进》,载《江汉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6年第5 期。63.《论私有财产权公法保护之价值取向》,载《法商研究》2006年第6期。64.《论城市房屋拆迁与私有财产权保护》,载《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报》2006年第6期。65.《论行政诉讼衔接宪法诉讼》,载《中国行政法治之路》,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66.《论行政征收、征用与私有财产权保护》,载《教育论坛》2007年第1期。67.《私有财产权公法保护方式探析》,载《公法评论》(第4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2月版。68.《社会主义行政法治理念的内容探析》,载《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07年第2期。69.《论私有财产权的人权属性及其在人权体系中的地位》,载《河北法学》2007年第3期。70.《公法的含义、范围与功能探析》,载《社会转型与公法学的使命》(蒋碧昆先生八十华诞学术研讨会论文集),武汉出版社2007年9月版。71.《中部地区法制协调机制研究》,载《武汉法学》2007年第2期。73.《论私有财产权的私权属性及公、私法保护》,载《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3期。74.《物权的平等保护与行政法观念转变》,载《法治论从(上海政法学院学报)》2007年第5期。被人大复印资料《宪法学·行政法学》2007年第6期转载。75.《试论中部地区法制协调机制的构建》 ,载《江汉论坛》2007年第11期。76.《行政诉讼的原告资格探析》,载《公法评论》(第5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1月版。77.《中国部门行政职权相对集中初论》,载《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08年第1期。78.《论农村土地征收与农民权益保护》,载《湖北民族学院学报》(社科版)2008年第1期。79.《论农村土地征收中的公平补偿》,载《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08年第2期。80.《两型社会与地方立法的回应和创新》,载《楚天主人》2008年第7期。82.《论平等参与权及其行政法制保障》,载《湖北社会科学》2008年第8期。83.《法治视野下行政体制改革探索》,载《宁波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08年第4期。84.《论行政体制改革与宪政的契合》,载《广东社会科学》2008年第5期。85.《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目标定位之求证》,载《湖北行政学院学报》2008年第5期。
2023-09-04 20:03:211

警校都有哪些?我是学文的

我真的觉得你学的应该是火星文。。。。还有你不觉得你的语气态度就跟传唤服务员似的么?
2023-09-04 20:03:394

湖北警官学院是提前批吗

一、湖北警官学院是提前批吗 湖北警官学院是提前批大学,提前批分为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三类院校,其中文理类主要包括军事、公安、司法、安全等院校专业、国防生、部分航海类专业和空中乘务专业等。 二、湖北警官学院简介 湖北警官学院是我省唯一的省属公安本科院校,也是全国最早开办本科学历教育的两所省属公安本科院校之一。学院创办于1949年6月,历经干训、中专(1976年开始)、大专(1984年开始)、本科(2002年开始)办学阶段,是湖北省学位委员会和省教育厅批准的硕士点立项建设单位。 学院由湖北省人民政府和公安部按“省部共建、以省为主”的方式共建,日常工作由省公安厅负责,教育教学业务工作接受省教育厅指导和管理。学院以为指引,坚持党的教育方针,认真*关于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全面深化公安高等教育改革,以培养“中国共产党政权的坚定捍卫者、的合格建设者、中国政法公安事业的可靠接班人”为目标任务,以“忠诚·荣誉·使命”为校园核心文化价值追求,立足公安、服务行业,着力现代化一流警察大学。 学院现有教职工439人,其中正、副教授130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180人。全日制普通在校生4560人。现有校区2个,校园面积505.73亩,固定资产总值68247.51万元,教学行政用房总面积215588.52平方米,各类教室、训练场馆齐备。建校以来,为社会培养输送专业人才3万余人,培训公安民警、政法干警9万余人(次),为维护国家政治社会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学院内设处级机构25个,包括9个教学部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侦查系、治安管理系、信息技术系、法律系、警体战训部、公共基础课教学部、刑事技术与情报系、国际警务系,3个教辅部门:图书馆、实验中心、学报编辑部,13个党政管理部门:办公室、纪委、组织人事处、宣传处、工会、学生工作处、教务处、科研处、成人教育处(警官培训部)、计划财务处、后勤管理处、离退休干部处、保卫处。 学院强化“法学”基础地位,建设以“公安学”“公安技术”为主体,以“计算机科学技术”为支撑的学科体系。专业建设以“公安学”“公安技术”类专业为主干,加强“法学”“计算机科学技术”类专业与公安类专业的融合和协同,彰显学院专业特色。学院现有18个本科专业(方向),其中公安专业(方向)10个: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侦查学(视频侦查方向)、治安学、治安学(交通管理方向)、刑事科学技术、警务指挥与战术、网络安全与执法、涉外警务、消防工程;公安相关专业(方向)8个:法学、法学(司法鉴定方向)、法学(公安法制方向)、信息安全、信息安全(网络侦查方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公共事业管理、英语(国际警务方向)。 学院积极推进本科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建设,现有“诉讼法学”“公安学”2个省级重点学科,“公安学”省级优势特色学科群建设项目。“侦查学”专业被确定为国家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被公安部确定为全国公安高等教育重点专业建设点;“诉讼法学”“行政管理”被批准为湖北省立项建设硕士学位点;“侦查学”“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获批湖北省高等学校本科品牌专业立项建设项目;“侦查学”“治安学”“信息安全”“法学”获批“湖北省综合改革试点专业”;“法学”“刑事科学技术”“治安学”“信息安全”获批湖北省高校荆楚卓越人才协同育人计划项目;法学院、侦查试点学院获批湖北省高校改革试点学院;“诉讼法学”“侦查学”2个专业教学团队被确定为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团队;“侦查学”“治安学”“信息安全”“法学”“刑事科学技术”专业具有辅修双学位授予权。学院已建成“侦查学”“治安学”2门国家级精品课程,“预审学”“网络安全”“公安学基础理论”“刑事诉讼法学”“毛泽东思想和概论”“警察临战学”“侦查措施与策略”“危险物品管理”“法理学”9门湖北省高校精品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创建了“警察临战学”“网络侦查”“国际警务”“警察廉政概论”“警察史”“警务心理学”等一批新型公安专业课程。 学院加强科研平台建设,构建了以法庭科学湖北省重点实验室、电子数据取证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培育)、湖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社会治安治理研究中心三大科研平台为基础,以《湖北警官学院学报》《警史钩沉》等学术期刊为载体,以融教学、科研、办案为一体的“湖北三真司法鉴定中心”为实践平台的科研体系。 学院重视学生实习、实验和实训,构建了课程实训、实验教学、专业实习、社会实践、科研活动“五位一体”的实践教学体系。建设了“刑事科学技术实训中心”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李昌钰工作室”省级大学生创新活动基地、“湖北省高校省级实习实训基地”。建成了DNA专业实验室等一批实验实习实训基地和场所,实验室总面积37539.6平方米。建立了29个校内实战训练点和24个校外实习基地。其中“十堰市公安局东岳分局实践教学基地”和“湖北省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实践教学基地”获批省级实践教学基地。学生参与北京奥运会、广州亚运会、杭州G20峰会、省“两会”“武汉马拉松比赛”等重大活动安全保卫累计达4万余人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平均达到91%以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欢迎和好评,历届校友已成为全省政法公安机关的领导干部、业务骨干和主体力量。 学院积极开展在职民警培训,是公安部指定的“全国首任县(市)公安局长、政委岗位培训基地”“全国公安出入境管理干部英语培训基地”“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负责人培训基地”“全国公安综合情报民警教育训练基地”,是公安部指定的外警培训基地,为缅甸、老挝等外国开办了多期警察培训班。学院也是湖北省委政法委确定的“湖北省政法干部教育培训中心”,湖北省公安厅确定的“湖北省公安局长(政委)培训基地”“湖北省公安机关基层科所队长培训基地”“湖北省公安民警培训中心”,是湖北省林业厅确定的“湖北省森林警察培训中心”。 学院高度重视图书文献资源建设,图书馆馆藏文献总量达1467719册,其中中文图书667986册,外文图书1062册,中文期刊合订本35306册,外文期刊合订本134册,电子期刊103231册,总计807719册,另有电子图书660000册,数字文献总量达1.7TB。建成了移动图书馆并投入使用,实现了各主要系统数据的互联互通与共享应用,基本建成数字化校园。 学院积极争取各类建设发展资金,引进先进教学设施,完成北院学生心理行为训练场、警官沙龙、南院文体中心、标准化考场等项目建设。学院先后被评为全国绿化模范单位、省级平安校园、湖北省直机关花园式单位。 学院继续,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和,坚持立德树人、育人为本,坚持政治建校、政治育警,加强依法治校、民主治校,把握机遇,深化改革,求真务实,锐意进取,凝聚学院发展目标与共识,推进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狠纠“四风”突出问题,不断优化学院治理体系,提高治理现代化、科学化水平,为法治事业和公安队伍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努力建成******警察大学。
2023-09-04 20:03:581

湖北警官学院王牌专业 比较好的特色专业名单

一、湖北警官学院王牌专业介绍 国家高校特色建设学科:侦查学专业 湖北省高校本科品牌专业建设项目:“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专业 湖北重点建设学科 省级重点学科:诉讼法学专业 二、湖北警官学院简介 湖北警官学院是我省唯一的省属公安本科院校,也是全国最早开办本科学历教育的两所省属公安本科院校之一。学院创办于1949年6月,历经干训、中专(1976年开始)、大专(1984年开始)、本科(2002年开始)办学阶段,是湖北省学位委员会和省教育厅批准的硕士点立项建设单位。 学院由湖北省人民政府和公安部按“省部共建、以省为主”的方式共建,日常工作由省公安厅负责,教育教学业务工作接受省教育厅指导和管理。学院以为指引,坚持党的教育方针,认真*关于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全面深化公安高等教育改革,以培养“中国共产党政权的坚定捍卫者、的合格建设者、中国政法公安事业的可靠接班人”为目标任务,以“忠诚·荣誉·使命”为校园核心文化价值追求,立足公安、服务行业,着力现代化一流警察大学。 学院现有教职工439人,其中正、副教授130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180人。全日制普通在校生4560人。现有校区2个,校园面积505.73亩,固定资产总值68247.51万元,教学行政用房总面积215588.52平方米,各类教室、训练场馆齐备。建校以来,为社会培养输送专业人才3万余人,培训公安民警、政法干警9万余人(次),为维护国家政治社会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学院内设处级机构25个,包括9个教学部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侦查系、治安管理系、信息技术系、法律系、警体战训部、公共基础课教学部、刑事技术与情报系、国际警务系,3个教辅部门:图书馆、实验中心、学报编辑部,13个党政管理部门:办公室、纪委、组织人事处、宣传处、工会、学生工作处、教务处、科研处、成人教育处(警官培训部)、计划财务处、后勤管理处、离退休干部处、保卫处。 学院强化“法学”基础地位,建设以“公安学”“公安技术”为主体,以“计算机科学技术”为支撑的学科体系。专业建设以“公安学”“公安技术”类专业为主干,加强“法学”“计算机科学技术”类专业与公安类专业的融合和协同,彰显学院专业特色。学院现有18个本科专业(方向),其中公安专业(方向)10个: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侦查学(视频侦查方向)、治安学、治安学(交通管理方向)、刑事科学技术、警务指挥与战术、网络安全与执法、涉外警务、消防工程;公安相关专业(方向)8个:法学、法学(司法鉴定方向)、法学(公安法制方向)、信息安全、信息安全(网络侦查方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公共事业管理、英语(国际警务方向)。 学院积极推进本科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建设,现有“诉讼法学”“公安学”2个省级重点学科,“公安学”省级优势特色学科群建设项目。“侦查学”专业被确定为国家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被公安部确定为全国公安高等教育重点专业建设点;“诉讼法学”“行政管理”被批准为湖北省立项建设硕士学位点;“侦查学”“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获批湖北省高等学校本科品牌专业立项建设项目;“侦查学”“治安学”“信息安全”“法学”获批“湖北省综合改革试点专业”;“法学”“刑事科学技术”“治安学”“信息安全”获批湖北省高校荆楚卓越人才协同育人计划项目;法学院、侦查试点学院获批湖北省高校改革试点学院;“诉讼法学”“侦查学”2个专业教学团队被确定为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团队;“侦查学”“治安学”“信息安全”“法学”“刑事科学技术”专业具有辅修双学位授予权。学院已建成“侦查学”“治安学”2门国家级精品课程,“预审学”“网络安全”“公安学基础理论”“刑事诉讼法学”“毛泽东思想和概论”“警察临战学”“侦查措施与策略”“危险物品管理”“法理学”9门湖北省高校精品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创建了“警察临战学”“网络侦查”“国际警务”“警察廉政概论”“警察史”“警务心理学”等一批新型公安专业课程。 学院加强科研平台建设,构建了以法庭科学湖北省重点实验室、电子数据取证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培育)、湖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社会治安治理研究中心三大科研平台为基础,以《湖北警官学院学报》《警史钩沉》等学术期刊为载体,以融教学、科研、办案为一体的“湖北三真司法鉴定中心”为实践平台的科研体系。 学院重视学生实习、实验和实训,构建了课程实训、实验教学、专业实习、社会实践、科研活动“五位一体”的实践教学体系。建设了“刑事科学技术实训中心”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李昌钰工作室”省级大学生创新活动基地、“湖北省高校省级实习实训基地”。建成了DNA专业实验室等一批实验实习实训基地和场所,实验室总面积37539.6平方米。建立了29个校内实战训练点和24个校外实习基地。其中“十堰市公安局东岳分局实践教学基地”和“湖北省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实践教学基地”获批省级实践教学基地。学生参与北京奥运会、广州亚运会、杭州G20峰会、省“两会”“武汉马拉松比赛”等重大活动安全保卫累计达4万余人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平均达到91%以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欢迎和好评,历届校友已成为全省政法公安机关的领导干部、业务骨干和主体力量。 湖北警官学院在哪里 湖北警官学院是公办还是民办 湖北警官学院高考录取通知书什么时候发放-快递查询入口 湖北警官学院宿舍条件,宿舍几人间环境好不好(图片) 湖北警官学院教务处电话 湖北警官学院有几个校区 湖北警官学院招生办电话 湖北警官学院专业排名,招生专业目录(10篇) 湖北警官学院有哪些专业 附特色重点专业名单 湖北警官学院录取结果查询什么时候出来,附查询时间网址入口 ;
2023-09-04 20:04:091

湖北警官学院毕业后的就业安排方向是什么?

湖北警官学院主要培养熟悉我国公安工作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掌握治安管理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从事治安管理工作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在公安机关治安部门、派出所,公安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保卫部门。专业主干课程与主要实践环节:治安管理基础理论、治安管理勤务与手段、社区警务、治安秩序管理、危险物品管理、消防管理、户口管理、治安案件查处、安全防范技术、基层公安机关实习、社会调查等,以及各校的主要特色课程和实践环节。湖北警官学院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省会武汉市,是湖北省唯一的一所省属公安政法类本科院校,也是全国首批建立的省属公安本科院校之一。学院历经了在职民警培训、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教育等发展阶段。其前身可追溯至1949年7月成立的“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安厅干部训练班”。1955年初,被公安部确定为“中央人民公安学院武汉分院”,承担全国部分公安干警的培训工作。1956年9月,更名为湖北省公安学校,担负全省政法干部短期培训任务。1976年6月,学校率先招收优秀知识青年进行中专学历教育。1977年恢复高考后,正式招收高中毕业。1980年,成立湖北省人民警察学校,接替省公安学校继续开展中专学历教育。1984年4月,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湖北省公安专科学校。200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建立湖北警官学院,开展公安本科学历教育。2005年4月,学院在全国省属公安本科院校中率先取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9月,被湖北省学位委员会和省教育厅批准为硕士点立项建设单位。建校59年来,学院为公安政法战线培养、培训了各类专门人才5万余人,为维护湖北社会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学院现有占地面积992亩,包括学院本部472亩(南院160亩、北院312亩),南湖驾驶培训中心112亩,(随州)实战训练基地408亩;校园建筑面积28万余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达4325.24万元;图书馆藏书88万余册(其中纸质藏书54万余册,电子图书34万册),公安类藏书达到了国家研究级水平;建有校园网和公安专网,分别与中国教育科研网和全国公安计算机专网联通。经过多年的发展,学院形成了以法学(公安学)为主体,理、工、管相互支撑、相互渗透的学科体系。现设有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侦查系、治安管理系、信息技术系、警察临战学系、法律系、公共基础课教学部、警体部、国际警务教学部(筹)、刑事技术系(筹)等10个教学系部。开设了侦查学、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法学、公共事业管理、消防工程、治安学(警察临战方向)、信息安全(网络侦查方向)等10个本科专业和专业方向;另外开设有刑事侦查、经济犯罪侦查、侦查技术、预审、安全保卫、治安管理、警察管理、交通管理、出入境管理、法律、计算机与信息管理、警察技能与战术等12个普通专科专业。学院高度重视教学中心工作。“诉讼法学”被评为省级重点学科;“诉讼法学”和“行政管理”被列为省立项建设的硕士学位点;“侦查学”、“治安学”被评为省级品牌专业;《侦查学》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课程”,《预审学》、《网络安全》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近年来又创建了《警察临战学》、《网络侦查》、《国际警务》、《警察廉政》、《警察史》等一批新型警察专业和课程。学院坚持学历教育与在职民警培训并重,是公安部指定的“全国县(市)公安局长、政委岗位培训基地”和“全国公安出入境管理干部英语培训基地”;湖北省政法委确定的“湖北省政法干部教育培训中心”、“湖北省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湖北省派出所长培训基地”和湖北公安民警培训中心。学院现有教职工541人,其中正、副教授120名,博士6名,硕士138名。1名教师被评为湖北省中青年法学家和“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3名教师享受省政府津贴。学院“升本”以来,先后聘请著名美籍华裔科学家、前美国康州警察厅厅长李昌钰博士,国际刑警总部终身名誉副主席、公安部原部长助理、现中国警察协会常务副会长朱恩涛等知名专家学者30多人为兼职教授,从公安机关聘请了50余名高、中级警官为实战教官。学院重视学生实习、实验和实训活动。学院实验中心实验室总面积14700平方米,仪器设备总价值2354万元。实验中心建有法庭科学、电子取证、交通管理工程等重点实验室,其中侦查技术、电子取证实验室正在分别申报湖北省和公安部重点实验室。学院和有关业务部门合作,建成了12个校外实习基地和29个院内防真警务实战训练点;建立了“李昌钰工作室”;成立了“三真司法鉴定所”,已有32人取得国内外司法鉴定资格;刑事科学技术实验中心被评为省级试验示范中心;一批教师参与了“熊猫烧香”案、湖北鄂州亿元诈骗案等有影响的案件的鉴定和侦破工作,受到基层公安机关的欢迎。学院重视警学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湖北警官学院学报》(双月刊)系学院主办的公安理论刊物,2004年被评为中国学术期刊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执行优秀期刊,2005年被评为“湖北省高校优秀学报”,2006年被评为“全国优秀社科学报”。由学院警察史研究所主办的季刊《警史钩沉》,以大量的研究成果问世,受到了警学界的重视和欢迎。2002年以来,教师承担院级以上科研项目179项,其中省部级以上课题94项,发表学术论文2090篇,其中在国内核心刊物发表论文210余篇,在国际刊物发表9篇。出版专著、教材171部。有22项科研成果获奖。学院的教学、科研水平在全国同类院校中位居前列。学院坚持开放办学,注重与国际警学界的交流和合作,先后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国聘请了15名专家学者来院讲学、任教;有一批教师赴国外学习、工作和讲学;先后与德国、澳大利亚及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多所警察院校建立了校际友好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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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振的论文类

1.《坚守与超越:风险社会中刑法理论流变》,《法学论坛》2010年第4期(人大复印资料《刑事法学》2010年第11期全文转载)。 2.《未成年人犯罪司法解释问题之省思》,《政法学刊》2011年第6期(人大复印资料《刑事法学》2012年第4期全文转载)。3.《我国注册会计师犯罪与刑事责任探究》,《财政监督》2009年第6期。4.《刑事犹豫制度的理性检视——理念、理论与制度》,《前沿》2011年第5期。5.《现代大学制度内生自制系统略论——以软法为视角》,《职教论坛》2011年第17期。6.《软法之治:现代大学制度构建之路径》,《教育学术月刊》2012年第5期。7.《台湾刑法犯罪成立要件初探》,《江西科技师范学院学报》2007年第1期。8.《刑罚执行法律监督根据简论》,《法制与社会》2007年第6期。9.《和谐社会与刑罚改革探微》,《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07年第5期。10.《刑事和解的生存空间:市民刑法》,《法制与社会》2007年第11期。11.《刑法中人的变貌》,《天水行政学院学报》2008年第1期。12.《刑罚目的的价值化诠释初探》,《河南教育学院学报》2008年第1期。13.《刑罚目的的新思维:积极一般预防》,《太原师范学院学报》2008年第2期。14.《刑罚制度的三元架构探索》,《前沿》2008年第5期。15.《目的理性犯罪论体系之检视》,《萍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年第2期。16.《和谐社会下的刑法新面貌:安全刑法》,《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8年第3期。17.《高校安全事故纠纷的解决法律机制论纲》,《成都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8年第9期。18.《刑事被害人人权保护的三维考量》,《萍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9年第1期。19.《通往权益平衡保护的刑事法之进路》 ,《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9年第1期。20.《论间接正犯概念的扩张——正犯后正犯》,《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9年第1期。21.《社区矫正性质之诘问与反思》,《萍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9年第4期。22.《反思与重构——现代大学制度构建之外部法律环境论》,《合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5期。23.《权益平衡保护的技术分析与法理思考——以刑民交叉案件为切入点》,《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09年第6期。24.《刑民交叉案件中权益平衡保护的法理反思》,《山东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6期。25.《社区矫正制度之省思》,《萍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年第1期。26.《对依法治校与现代大学制度的一种理论追寻》,《江西科技师范学院学报》2010年第1期。27.《道德的救赎:“见危不救”现象的刑法学检视》,《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10年第2期。28.《风险刑法中的抽象危险犯之检讨》,《萍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年第4期29.《刑事犹豫制度的理性检视》,《湖北经济管理学院学报》(人文社科版)2010年第12期。30.《风险社会中的刑法回应》,《江西科技师范学院学报》2008年第3期31.《社区矫正的制度化构想》,《政法学刊》2007年第6期.32.《保安处分的合理性思辨》,《理论月刊》2008年第1期。33.《风险社会中的刑法人权保障机能之危机》,《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10年第1期。34.《现代大学制度构建的逻辑与路径之检视》,《学园》2011年第3期35.《未成年人犯罪司法解释路径之探寻》,《萍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年第5期36.《和谐的中国古代刑法》,《赤峰学院学报》2008年第9期37.《走出保护与惩罚的迷思——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之再检视》,《西安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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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警官学院的办学条件

根据2014年8月学校官网显示,湖北警官学院有教职工493人,其中专任教师263人。专任教师中正、副教授119人,具有博士、硕士学历或学位教师162人,其中“湖北名师(高等学校)”1人,首届“湖北省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2人,“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学院“升本”以来,先后聘请知名专家学者26人为兼职教授,高、中级警官60余人为实战教官。“学院教师荣立二等功4人次、三等功16人次、嘉奖63人次,5名教师被评为“湖北省优秀人民警察”、2名教师被评为“湖北省学校艺术教育先进个人”。 省级教学团队(2个):诉讼法学教学团队(萧伯符、2009年) 、侦查学教学团队(王丰年、2010年) 湖北省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智慧计算机法证综合应用平台研究”团队 截止2014年,湖北警官学院有省级重点学科1个,省立项建设的硕士学位点2个。省级重点学科(1个):诉讼法学省立项建设的硕士学位点(2个):“诉讼法学”和“行政管理” 截止2014年,湖北警官学院国家高校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湖北省高校本科品牌专业建设项目2个,国家精品课程2门,省级精品课程7门。国家高校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侦查学专业湖北省高校本科品牌专业建设项目(2个):“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专业。 国家精品课程(2门):《侦查学》、《治安学》 省级精品课程(7门):《预审学》、《网络安全》、《公安学基础理论》、《刑事诉讼法学》、《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警察临战学》、《侦查措施与策略》。 湖北省大学生创新活动基地:“李昌钰工作室”湖北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刑事科学技术实训中心 图书馆藏根据2014年8月学校官网显示,湖北警官学院图书馆藏书115万余册(其中纸质藏书59万余册),公安类藏书达到了国家研究级水平。建有校园网和公安专网,分别与中国教育科研网和全国公安计算机专网联通。 学术期刊《湖北警官学院学报》创刊于1999年,2004年被评为中国学术期刊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执行优秀期刊,2005年被评为“湖北省高校优秀学报”,2006年、2010年分别被评为“全国优秀社科学报”。《警史钩沉》作为全国首创性警史读本,2011年被全国公安警事文物收藏专业委员会选为会刊。 2014年5月17日至18日,中国国际法学会2014年年会在西南政法大学举行。来自全国人大法工委、外交部条法司、商务部条法司、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国国际法院、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等单位、部门的280多位领导、专家和学者出席此次学术盛会,湖北警官学院法律系副教授熊安邦博士受邀参加会议并作主题发言。 2014年3月19日,湖北警官学院教师与第六期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警察研修团开展学术交流讲座活动。国际警务系主任李学阳主持活动,学院相关系、部教师和2013级英语(国际警务方向)专业学生参加了讲座。 2013年10月22日下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副校长、博士生导师李健和教授应邀到湖北警官学院为2012级、2013级治安学专业、治安管理专业、2012级学警治安学专业(二学位)、交通管理专业全体学生作题为“治安学学科建设的若干问题”的学科建设前沿动态讲座。讲座由湖北警官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刘光明教授主持,治安管理系全体教师及其他系、部、处、室相关教师听取了讲座。 2002年—2014年,教师承担省部级以上课题207项,发表学术论文3382篇,其中在国内核心刊物发表论文328篇,出版专著、教材199部,有27项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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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警校什么时候招生 需要什么条件

湖北警官学院2006年招生简章湖北警官学院是一所公安本科院校。具有50余年的办学历史,已为各级政法机关、保卫部门培养了4万余名各类人才。现已成为全省公安高等教育的中心,培育人民警官的摇篮,培训在职民警的基地。 学院位于白云黄鹤的故乡、“九省通衢”的江城武汉市,环境优美、交通便利。占地面积980亩,其中校本部472亩,机动车辆驾驶培训基地100亩,警察实战训练基地408亩。学院现有教师234人,其中正副教授111人。还在全省公安机关聘请了一批有理论造诣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兼职教官。近年来,我院教师共出版专著63部,出版各类教材268部,在权威期刊、核心期刊上发表的一大批论文中不少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项,有的还获得国际奖项。学院设有十个科研机构,并出版公开发行的刊物《湖北警官学院学报》;学校有校园网和公安专网,建有刑事技术、防暴、现代道路交通科技、消防等5个高科技实验室,其中150万库全自动指纹识别系统、XL-30环境扫描电子显微镜居全国公安系统之先。同时建有电化教学中心、模拟审讯室、模拟法庭、模拟聆讯室、模拟听证室、测谎室及地下靶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心等基础教学设施。教学仪器及实验设备总价值3600万元。学院图书馆拥有各类藏书51万册,其中公安类藏书达到国家研究级水平。 学院开设有侦查学、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法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消防工程、公共事业管理等8个本科专业和刑事侦查、经济犯罪侦查、预审、安全保卫、侦查技术、治安管理、公安管理、交通管理、出入境管理、计算机与信息管理、法律、警察技能与战术等12个专科专业。学院被公安部指定为全国县(市)公安局长(政委)岗位培训基地,被湖北省委政法委指定为全省政法干部培训中心。培养目标 学院以“忠诚、团结、严谨、奋进”为校训,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适应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法制国家需要的公安高等专门人才。 招生对象:有志于公安保卫事业,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84年9月1日后出生),高中毕业参加全国高等学校招生统考,成绩达到大学本、专科录取分数线的未婚青年(文理兼收)。 政治条件:凡报考我院公安专业的考生,除按鄂招委《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规定的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外,还必须经过公安机关的政治审查。强调考生本人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 身体条件:考生除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身体健康标准外,公安专业考生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身高: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2)体重:男生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生体重不低于45公斤;身体匀称;(3)视力:左右眼裸视力,理科考生应在4.9(0.8)以上,文科考生应在4.8(0.6)以上;无色盲、色弱;(4)无重听、无口吃;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斜颈、各种疤麻等),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脚板、无纹身、无少白头、无驼背、无各种残疾,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5)无传染病,肝功能正常,澳抗阴性。(6)体能测试成绩合格。招生办法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湖北警官学院实行“按需招生”,“毕业生作为全省警力补充的主要来源”的规定,按照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达的编制计划和省发改委、省教育厅批准的招生计划招录新生。 考生参加全国高等学校招生统考,公安专业考生由省公安厅、学院会同当地公安机关、招办统一进行面试及体能测试(时间地点详见《湖北招生考试》杂志)。政审由考生所在地公安机关负责。学院根据省招办的安排择优录取公安类(本专科专业均实行提前录取)考生。非公安专业考生不参加面试、体能测试和政审。学院录取代码:0950 。 新生入学后,要进行体检复查,公安专业学生身体不合格或三个月内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者,经上级批准予以退回。学制和待遇 本科学制四年,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专科学制三年。学院实行警务化管理。公安专业学生入学后着人民警察制服,享受公安专业奖学金,毕业时在校参加由省人事厅、省公安厅组织的招警考试,考试合格者录用为人民警察。非公安专业学生入学后不着人民警察制服,毕业后面向社会自主择业。专业介绍及招生计划本科专业1、侦查学(公安专业) 本专业培养熟悉我国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系统掌握侦查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公安、边防、国家安全、检察、海关等部门从事侦查、预防和控制犯罪以及侦查学教学、科研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主要课程:公安学基础理论、犯罪学、刑法、刑事诉讼法、自卫擒敌、射击、侦查学总论、犯罪现场勘查、刑事犯罪案件侦查、经济犯罪案件侦查、刑事技术、侦查讯问学。招生计划:200人(其中女生30人)。2、治安学(公安专业) 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治安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公安、边防、国家安全等部门从事治安管理、出入境管理、道路交通管理、安全保卫、预防和控制犯罪以及治安学教学、科研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主要课程:公安学基础理论、犯罪学、社会学、公安管理、治安学总论、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自卫擒敌、射击、治安案件查处、户政学、事故对策学、安全防范技术、道路交通管理学、社区警务等。招生计划:200人(其中女生30人)。3、刑事科学技术(公安专业) 本专业培养具备痕迹检验、文件鉴定、微量物证分析、公安图像技术等方面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公安、司法等部门从事刑事技术鉴定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主要课程:刑事科学技术总论、刑事证据学、现场勘查学、刑事侦查学、痕迹学、刑事摄影、文件检验学、光学仪器检验与分析。招生计划:50人(限招理科生,其中女生8人)。4、信息安全(公安专业) 本专业培养掌握通信、计算机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维护信息安全,能对计算机网络违法犯罪进行侦查的专门技术人才。主要课程:计算机犯罪侦查、电路原理、计算机原理、计算机病毒学、安全系统分析与控制、计算机信息网络监察等。招生计划:50人(限招理科生,其中女生8人)。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非公安专业) 本专业培养具有掌握计算机硬件、软件与应用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从事计算机教学、科学研究和应用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的高级专门人才。主要课程:电路原理、模拟电子技术、数字逻辑、数字分析、计算机原理、微型计算机技术、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网络、高级语言、汇编语言、数据结构、操作系统、编译原理、系统分析与控制、信号处理原理、通信原理概论。招生计划:50人(限招理科生)。7、法学(非公安专业)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政法机关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主要课程有: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商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招生计划:150人专科专业1、刑事侦查(公安专业) 培养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实际工作能力的侦查高等应用型人才。学制三年。主要课程:侦查手段、刑事案件侦查、现场勘查学、刑事技术、国内安全保卫、刑事侦查情报学、犯罪心理学、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公安文书写作、英语、驾驶、擒拿格斗射击、查缉战术等。招生计划:200人(其中女生30人)。2、侦查技术(公安专业) 培养从事侦查技术工作的高等应用型人才。本专业学制三年。主要课程:侦查技术总论、侦查摄影、痕迹学、文件检验学、法医学、刑事化验、现场勘查学、高等数学、普通物理、自卫擒敌、射击等。招生计划:100人(限招理科生,其中女生15人)。3、治安管理(公安专业) 培养掌握治安管理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群众工作能力以及处理治安案件能力的高等应用型人才。本专业学制三年。主要课程有:治安管理学、法学、侦查学、刑事技术、户口管理、出入境管理、交通管理、计算机应用、散打、驾驶、文书写作等。招生计划:200人(其中女生3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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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警官学院在哪个区

一、湖北警官学院在哪个区 湖北警官学院是在武汉市硚口区,具体地址在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南泥湾大道99号,该校是我省唯一的省属公安本科院校,也是全国最早开办本科学历教育的两所省属公安本科院校之一。 二、湖北警官学院简介 学院由湖北省人民政府和公安部按“省部共建、以省为主”的方式共建,日常工作由省公安厅负责,教育教学业务工作接受省教育厅指导和管理。学院现有教职工435人,其中正、副教授130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196人。全日制普通在校生4335人。现有校区2个,校园面积505.73亩,固定资产总值68247.51万元,教学行政用房总面积215588.52平方米,各类教室、训练场馆齐备。建校以来,为社会培养输送专业人才3万余人,培训公安民警、政法干警9万余人(次),为维护国家政治社会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学院内设处级机构25个,包括9个教学部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侦查系、治安管理系、信息技术系、法律系、刑事技术与情报系、国际警务系、警体战训部、公共基础课教学部,3个教辅部门:图书馆、实验中心、学报编辑部,13个党政管理部门:办公室、纪委、组织人事处、宣传处、工会、学生工作处、教务处、科研处、成人教育处(警官培训部)、计划财务处、后勤管理处、离退休干部处、保卫处。 学院强化“法学”基础地位,建设以“公安学”“公安技术”为主体,以“计算机科学技术”为支撑的学科体系。专业建设以“公安学”“公安技术”类专业为主干,加强“法学”“计算机科学技术”类专业与公安类专业的融合和协同,彰显学院专业特色。学院现有14个本科专业,其中公安专业9个:治安学、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刑事科学技术、警务指挥与战术、网络安全与执法、涉外警务、交通管理工程、消防工程;公安相关专业5个:法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公共事业管理、英语。学院积极推进本科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建设,现有“诉讼法学”“公安学”2个省级重点学科,“公安学”省级优势特色学科群建设项目。“侦查学”专业被确定为国家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被公安部确定为全国公安高等教育重点专业建设点;“诉讼法学”“行政管理”被批准为湖北省立项建设硕士学位点;“侦查学”“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获批湖北省高等学校本科品牌专业立项建设项目;“侦查学”“治安学”“信息安全”“法学”获批“湖北省综合改革试点专业”;“侦查学”“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法学”“信息安全”“网络安全与执法”等6个专业获批湖北省高校荆楚卓越人才协同育人计划项目;侦查系和法律系等2个系获批湖北省高校改革试点学院;“诉讼法学”“思政课”“侦查学”“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信息安全”“国际警务”等7个教学团队被确定为湖北高校省级教学团队;“”“侦查基础理论”“刑事技术”“诉讼法”“信息安全”等5个教研室获批湖北高校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侦查学”“治安学”“信息安全”“法学”“刑事科学技术”专业具有辅修双学位授予权。 学院重视科研平台建设,构建了以法庭科学湖北省重点实验室、电子数据取证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培育)、湖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社会治安治理研究中心三大科研平台为基础,以《湖北警官学院学报》《警史钩沉》等学术期刊为载体,以融教学、科研、办案为一体的“湖北三真司法鉴定中心”为实践平台的科研体系。 学院加强学生实习、实验和实训,构建了课程实训、实验教学、专业实习、社会实践、科研活动“五位一体”的实践教学体系。建设了“刑事科学技术实训中心”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李昌钰工作室”省级大学生创新活动基地、“湖北省高校省级实习实训基地”。建成了DNA专业实验室等一批实验实习实训基地和场所,实验室总面积37539.6平方米。建立了29个校内实战训练点和24个校外实习基地。其中“十堰市公安局东岳分局实践教学基地”和“湖北省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实践教学基地”获批省级实践教学基地。学生参与北京奥运会、广州亚运会、杭州G20峰会、省“两会”“武汉马拉松比赛”等重大活动安全保卫累计达4万余人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平均达到91%以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欢迎和好评,历届校友已成为全省政法公安机关的领导干部、业务骨干和主体力量。 学院积极开展在职民警培训,是公安部指定的“全国首任县(市)公安局长、政委岗位培训基地”“全国公安出入境管理干部英语培训基地”“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负责人培训基地”“全国公安综合情报民警教育训练基地”,是公安部指定的外警培训基地,深入开展国际警务执法合作培训。学院也是湖北省委政法委确定的“湖北省政法干部教育培训中心”,湖北省公安厅确定的“湖北省公安局长(政委)培训基地”“******湖北公安派出所长学校”。 学院高度重视图书文献资源建设,图书馆馆藏文献总量达2030342册,其中中文图书679539册,外文图书1062册,中文期刊合订本 35606册,外文期刊合订本160册,电子期刊283975册,总计1000342册,另有电子图书1030000册,数字文献总量达1.9TB。建成了移动图书馆并投入使用,完成了校园信息化一、二期工程建设,实现了各主要系统数据的互联互通与共享应用。 进入******,学院将继续,以*“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为指引,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政治建校、改革强校、质量兴校、依法治校,面向******、瞄准新目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立德树人、忠诚育警,不断优化内部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现代化、科学化水平,努力建成******一流警察大学,为法治事业和公安队伍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湖北警官学院邮编 附地址和介绍 湖北警官学院在安徽历年招生录取分数线【2013-】 湖北警官学院王牌专业 比较好的特色专业名单 湖北警官学院是本科吗 湖北警官学院是提前批吗 湖北警官学院在哪里 湖北警官学院是公办还是民办 湖北警官学院高考录取通知书什么时候发放-快递查询入口 湖北警官学院宿舍条件,宿舍几人间环境好不好(图片) 湖北警官学院教务处电话
2023-09-04 20:05:271

我是湖北10届高考生 高考估计考330分左右 能上湖北的哪些警校? 急!

湖北警官学院 海军工程大学 武汉警官职业技术学院u 军事指挥学院 通信指挥学院 这是所有的警官学校,根据估分,你应该上湖北警官学院。湖北警官学院有南校区和北校区,南校区是成教生,北校是高考考进去的。高考划线是二本二的本科线。还有四本线,即专科。 具体的分数线要根据你是文科还是理科来分。要求是提前批报。体检过关。体检要求不是很高。具体如下:招生对象:有志于公安保卫事业,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84年9月1日后出生),高中毕业参加全国高等学校招生统考,成绩达到大学本、专科录取分数线的未婚青年(文理兼收)。 政治条件:凡报考我院公安专业的考生,除按鄂招委《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规定的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外,还必须经过公安机关的政治审查。强调考生本人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 身体条件:考生除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身体健康标准外,公安专业考生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身高: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2)体重:男生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生体重不低于45公斤;身体匀称;(3)视力:左右眼裸视力,理科考生应在4.9(0.8)以上,文科考生应在4.8(0.6)以上;无色盲、色弱;(4)无重听、无口吃;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斜颈、各种疤麻等),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脚板、无纹身、无少白头、无驼背、无各种残疾,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5)无传染病,肝功能正常,澳抗阴性。(6)体能测试成绩合格。
2023-09-04 20:05:402

湖北警官学院是公办还是民办

一、湖北警官学院是公办还是民办 湖北警官学院是一所公办高校,该校是由湖北省人民政府和公安部按省部共建、以省为主的方式共建,是全国首批建立的省属公安本科院校之一,湖北省唯一的一所省属公安政法类本科院校。 二、湖北警官学院简介 湖北警官学院是我省唯一的省属公安本科院校,也是全国最早开办本科学历教育的两所省属公安本科院校之一。学院创办于1949年6月,历经干训、中专(1976年开始)、大专(1984年开始)、本科(2002年开始)办学阶段,是湖北省学位委员会和省教育厅批准的硕士点立项建设单位。 学院由湖北省人民政府和公安部按“省部共建、以省为主”的方式共建,日常工作由省公安厅负责,教育教学业务工作接受省教育厅指导和管理。学院以为指引,坚持党的教育方针,认真*关于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全面深化公安高等教育改革,以培养“中国共产党政权的坚定捍卫者、的合格建设者、中国政法公安事业的可靠接班人”为目标任务,以“忠诚·荣誉·使命”为校园核心文化价值追求,立足公安、服务行业,着力现代化一流警察大学。 学院现有教职工439人,其中正、副教授130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180人。全日制普通在校生4560人。现有校区2个,校园面积505.73亩,固定资产总值68247.51万元,教学行政用房总面积215588.52平方米,各类教室、训练场馆齐备。建校以来,为社会培养输送专业人才3万余人,培训公安民警、政法干警9万余人(次),为维护国家政治社会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学院内设处级机构25个,包括9个教学部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侦查系、治安管理系、信息技术系、法律系、警体战训部、公共基础课教学部、刑事技术与情报系、国际警务系,3个教辅部门:图书馆、实验中心、学报编辑部,13个党政管理部门:办公室、纪委、组织人事处、宣传处、工会、学生工作处、教务处、科研处、成人教育处(警官培训部)、计划财务处、后勤管理处、离退休干部处、保卫处。 学院强化“法学”基础地位,建设以“公安学”“公安技术”为主体,以“计算机科学技术”为支撑的学科体系。专业建设以“公安学”“公安技术”类专业为主干,加强“法学”“计算机科学技术”类专业与公安类专业的融合和协同,彰显学院专业特色。学院现有18个本科专业(方向),其中公安专业(方向)10个: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侦查学(视频侦查方向)、治安学、治安学(交通管理方向)、刑事科学技术、警务指挥与战术、网络安全与执法、涉外警务、消防工程;公安相关专业(方向)8个:法学、法学(司法鉴定方向)、法学(公安法制方向)、信息安全、信息安全(网络侦查方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公共事业管理、英语(国际警务方向)。 学院积极推进本科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建设,现有“诉讼法学”“公安学”2个省级重点学科,“公安学”省级优势特色学科群建设项目。“侦查学”专业被确定为国家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被公安部确定为全国公安高等教育重点专业建设点;“诉讼法学”“行政管理”被批准为湖北省立项建设硕士学位点;“侦查学”“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获批湖北省高等学校本科品牌专业立项建设项目;“侦查学”“治安学”“信息安全”“法学”获批“湖北省综合改革试点专业”;“法学”“刑事科学技术”“治安学”“信息安全”获批湖北省高校荆楚卓越人才协同育人计划项目;法学院、侦查试点学院获批湖北省高校改革试点学院;“诉讼法学”“侦查学”2个专业教学团队被确定为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团队;“侦查学”“治安学”“信息安全”“法学”“刑事科学技术”专业具有辅修双学位授予权。学院已建成“侦查学”“治安学”2门国家级精品课程,“预审学”“网络安全”“公安学基础理论”“刑事诉讼法学”“毛泽东思想和概论”“警察临战学”“侦查措施与策略”“危险物品管理”“法理学”9门湖北省高校精品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创建了“警察临战学”“网络侦查”“国际警务”“警察廉政概论”“警察史”“警务心理学”等一批新型公安专业课程。 学院加强科研平台建设,构建了以法庭科学湖北省重点实验室、电子数据取证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培育)、湖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社会治安治理研究中心三大科研平台为基础,以《湖北警官学院学报》《警史钩沉》等学术期刊为载体,以融教学、科研、办案为一体的“湖北三真司法鉴定中心”为实践平台的科研体系。
2023-09-04 20:05:511

湖北警官学院邮编 附地址和介绍

一、湖北警官学院邮编是多少 湖北警官学院的邮编为430034,该校地址位于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南泥湾大道99号,是我省唯一的省属公安本科院校,也是全国最早开办本科学历教育的两所省属公安本科院校之一。 二、湖北警官学院简介 湖北警官学院是我省唯一的省属公安本科院校,也是全国最早开办本科学历教育的两所省属公安本科院校之一。学院创办于1949年6月,历经干训、中专(1976年开始)、大专(1984年开始)、本科(2002年开始)办学阶段,是湖北省学位委员会和省教育厅批准的硕士点立项建设单位。 学院由湖北省人民政府和公安部按“省部共建、以省为主”的方式共建,日常工作由省公安厅负责,教育教学业务工作接受省教育厅指导和管理。学院以为指引,坚持党的教育方针,认真*关于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全面深化公安高等教育改革,以培养“中国共产党政权的坚定捍卫者、的合格建设者、中国政法公安事业的可靠接班人”为目标任务,以“忠诚·荣誉·使命”为校园核心文化价值追求,立足公安、服务行业,着力现代化一流警察大学。 学院现有教职工439人,其中正、副教授130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180人。全日制普通在校生4560人。现有校区2个,校园面积505.73亩,固定资产总值68247.51万元,教学行政用房总面积215588.52平方米,各类教室、训练场馆齐备。建校以来,为社会培养输送专业人才3万余人,培训公安民警、政法干警9万余人(次),为维护国家政治社会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学院内设处级机构25个,包括9个教学部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侦查系、治安管理系、信息技术系、法律系、警体战训部、公共基础课教学部、刑事技术与情报系、国际警务系,3个教辅部门:图书馆、实验中心、学报编辑部,13个党政管理部门:办公室、纪委、组织人事处、宣传处、工会、学生工作处、教务处、科研处、成人教育处(警官培训部)、计划财务处、后勤管理处、离退休干部处、保卫处。 学院强化“法学”基础地位,建设以“公安学”“公安技术”为主体,以“计算机科学技术”为支撑的学科体系。专业建设以“公安学”“公安技术”类专业为主干,加强“法学”“计算机科学技术”类专业与公安类专业的融合和协同,彰显学院专业特色。学院现有18个本科专业(方向),其中公安专业(方向)10个: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侦查学(视频侦查方向)、治安学、治安学(交通管理方向)、刑事科学技术、警务指挥与战术、网络安全与执法、涉外警务、消防工程;公安相关专业(方向)8个:法学、法学(司法鉴定方向)、法学(公安法制方向)、信息安全、信息安全(网络侦查方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公共事业管理、英语(国际警务方向)。 学院积极推进本科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建设,现有“诉讼法学”“公安学”2个省级重点学科,“公安学”省级优势特色学科群建设项目。“侦查学”专业被确定为国家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被公安部确定为全国公安高等教育重点专业建设点;“诉讼法学”“行政管理”被批准为湖北省立项建设硕士学位点;“侦查学”“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获批湖北省高等学校本科品牌专业立项建设项目;“侦查学”“治安学”“信息安全”“法学”获批“湖北省综合改革试点专业”;“法学”“刑事科学技术”“治安学”“信息安全”获批湖北省高校荆楚卓越人才协同育人计划项目;法学院、侦查试点学院获批湖北省高校改革试点学院;“诉讼法学”“侦查学”2个专业教学团队被确定为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团队;“侦查学”“治安学”“信息安全”“法学”“刑事科学技术”专业具有辅修双学位授予权。学院已建成“侦查学”“治安学”2门国家级精品课程,“预审学”“网络安全”“公安学基础理论”“刑事诉讼法学”“毛泽东思想和概论”“警察临战学”“侦查措施与策略”“危险物品管理”“法理学”9门湖北省高校精品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创建了“警察临战学”“网络侦查”“国际警务”“警察廉政概论”“警察史”“警务心理学”等一批新型公安专业课程。 学院加强科研平台建设,构建了以法庭科学湖北省重点实验室、电子数据取证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培育)、湖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社会治安治理研究中心三大科研平台为基础,以《湖北警官学院学报》《警史钩沉》等学术期刊为载体,以融教学、科研、办案为一体的“湖北三真司法鉴定中心”为实践平台的科研体系。 湖北警官学院在哪里 湖北警官学院是公办还是民办 湖北警官学院高考录取通知书什么时候发放-快递查询入口 湖北警官学院宿舍条件,宿舍几人间环境好不好(图片) 湖北警官学院教务处电话 湖北警官学院有几个校区 湖北警官学院招生办电话 湖北警官学院专业排名,招生专业目录(10篇) 湖北警官学院有哪些专业 附特色重点专业名单 湖北警官学院录取结果查询什么时候出来,附查询时间网址入口
2023-09-04 20:06:001

湖北警官学院毕业后的安排

湖北警官学院主要培养熟悉我国公安工作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掌握治安管理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从事治安管理工作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在公安机关治安部门、派出所,公安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保卫部门。专业主干课程与主要实践环节:治安管理基础理论、治安管理勤务与手段、社区警务、治安秩序管理、危险物品管理、消防管理、户口管理、治安案件查处、安全防范技术、基层公安机关实习、社会调查等,以及各校的主要特色课程和实践环节。湖北警官学院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省会武汉市,是湖北省唯一的一所省属公安政法类本科院校,也是全国首批建立的省属公安本科院校之一。学院历经了在职民警培训、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教育等发展阶段。其前身可追溯至1949年7月成立的“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安厅干部训练班”。1955年初,被公安部确定为“中央人民公安学院武汉分院”,承担全国部分公安干警的培训工作。1956年9月,更名为湖北省公安学校,担负全省政法干部短期培训任务。1976年6月,学校率先招收优秀知识青年进行中专学历教育。1977年恢复高考后,正式招收高中毕业。1980年,成立湖北省人民警察学校,接替省公安学校继续开展中专学历教育。1984年4月,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湖北省公安专科学校。200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建立湖北警官学院,开展公安本科学历教育。2005年4月,学院在全国省属公安本科院校中率先取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9月,被湖北省学位委员会和省教育厅批准为硕士点立项建设单位。建校59年来,学院为公安政法战线培养、培训了各类专门人才5万余人,为维护湖北社会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学院现有占地面积992亩,包括学院本部472亩(南院160亩、北院312亩),南湖驾驶培训中心112亩,(随州)实战训练基地408亩;校园建筑面积28万余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达4325.24万元;图书馆藏书88万余册(其中纸质藏书54万余册,电子图书34万册),公安类藏书达到了国家研究级水平;建有校园网和公安专网,分别与中国教育科研网和全国公安计算机专网联通。经过多年的发展,学院形成了以法学(公安学)为主体,理、工、管相互支撑、相互渗透的学科体系。现设有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侦查系、治安管理系、信息技术系、警察临战学系、法律系、公共基础课教学部、警体部、国际警务教学部(筹)、刑事技术系(筹)等10个教学系部。开设了侦查学、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法学、公共事业管理、消防工程、治安学(警察临战方向)、信息安全(网络侦查方向)等10个本科专业和专业方向;另外开设有刑事侦查、经济犯罪侦查、侦查技术、预审、安全保卫、治安管理、警察管理、交通管理、出入境管理、法律、计算机与信息管理、警察技能与战术等12个普通专科专业。学院高度重视教学中心工作。“诉讼法学”被评为省级重点学科;“诉讼法学”和“行政管理”被列为省立项建设的硕士学位点;“侦查学”、“治安学”被评为省级品牌专业;《侦查学》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课程”,《预审学》、《网络安全》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近年来又创建了《警察临战学》、《网络侦查》、《国际警务》、《警察廉政》、《警察史》等一批新型警察专业和课程。学院坚持学历教育与在职民警培训并重,是公安部指定的“全国县(市)公安局长、政委岗位培训基地”和“全国公安出入境管理干部英语培训基地”;湖北省政法委确定的“湖北省政法干部教育培训中心”、“湖北省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湖北省派出所长培训基地”和湖北公安民警培训中心。学院现有教职工541人,其中正、副教授120名,博士6名,硕士138名。1名教师被评为湖北省中青年法学家和“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3名教师享受省政府津贴。学院“升本”以来,先后聘请著名美籍华裔科学家、前美国康州警察厅厅长李昌钰博士,国际刑警总部终身名誉副主席、公安部原部长助理、现中国警察协会常务副会长朱恩涛等知名专家学者30多人为兼职教授,从公安机关聘请了50余名高、中级警官为实战教官。学院重视学生实习、实验和实训活动。学院实验中心实验室总面积14700平方米,仪器设备总价值2354万元。实验中心建有法庭科学、电子取证、交通管理工程等重点实验室,其中侦查技术、电子取证实验室正在分别申报湖北省和公安部重点实验室。学院和有关业务部门合作,建成了12个校外实习基地和29个院内防真警务实战训练点;建立了“李昌钰工作室”;成立了“三真司法鉴定所”,已有32人取得国内外司法鉴定资格;刑事科学技术实验中心被评为省级试验示范中心;一批教师参与了“熊猫烧香”案、湖北鄂州亿元诈骗案等有影响的案件的鉴定和侦破工作,受到基层公安机关的欢迎。学院重视警学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湖北警官学院学报》(双月刊)系学院主办的公安理论刊物,2004年被评为中国学术期刊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执行优秀期刊,2005年被评为“湖北省高校优秀学报”,2006年被评为“全国优秀社科学报”。由学院警察史研究所主办的季刊《警史钩沉》,以大量的研究成果问世,受到了警学界的重视和欢迎。2002年以来,教师承担院级以上科研项目179项,其中省部级以上课题94项,发表学术论文2090篇,其中在国内核心刊物发表论文210余篇,在国际刊物发表9篇。出版专著、教材171部。有22项科研成果获奖。学院的教学、科研水平在全国同类院校中位居前列。学院坚持开放办学,注重与国际警学界的交流和合作,先后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国聘请了15名专家学者来院讲学、任教;有一批教师赴国外学习、工作和讲学;先后与德国、澳大利亚及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多所警察院校建立了校际友好合作关系。
2023-09-04 20:06:406

办驾校都需要什么手续

办驾校都需要什么手续 首先到当地交通部门(注:不是交警部门)咨询一下,还让增加驾校吗,若可以则要有下列条件下一、场地,设施主要有倒桩设施和场内9个科目的场地,及相关的附属设施。二、车辆,要有车辆20台以上,这是现阶段驾校审批的二类驾校的最低标准。三、教练员,要有相应的具备教练员资质的教练员,不能是一般的驾驶员。四、工商部门的注册资金等以上是官方回答,另外还需要关系,你懂得 请问,开驾校都需要什么手续?谢谢。 开办驾校难度很大的.法规上规定你可以向县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但必须具备国家技术准标所规定的条件.驾校分为三级.一级需有60辆.二级需要20辆.三级需要十辆教练车.及相关的有教练证的教练员.及教练场地.需要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批.一般没有关系.他们会以.合理布局为由.拒绝你的申通.如果批下来.驾培市场是个暴利.(本人驾校人) 你好,我要退驾校都需要什么手续? 请你带着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申请退学申请表,然后由驾校带你一起到车管所办理退学手续 办理驾校招生处都需要什么手续 申请从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健全的培训机构。 包括教学、教练员、学员、质量、安全、结业考试和设施设备管理等组织机构,并明确负责人、管理人员、教练员和其他人员的岗位职责。具体要求按照行业标准《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JT/T433)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二)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包括安全管理制度、教练员管理制度、学员管理制度、培训质量管理制度、结业考试制度、教学车辆管理制度、教学设施设备管理制度、教练场地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具体要求按照行业标准《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JT/T433)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三)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教学人员。 1.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理论教练员。理论教练员应当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年龄不超过60周岁,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汽车及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两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熟练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理论、机动车构造、交通安全心理学、常用伤员急救等安全驾驶知识,了解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基本教学知识,具备编写教案、规范讲解的授课能力。理论教练员总数的80%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以下简称《教练员证》,式样见附件1)。 2.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驾驶操作教练员。驾驶操作教练员应当持有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年龄不超过60周岁,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中专或者高中以上学历,符合一定的安全驾驶经历和相应车型驾驶经历,熟练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理论、机动车构造、交通安全心理学和应急驾驶的基本知识,熟悉车辆维护和常见故障诊断、车辆环保和节约能源的有关知识,具备驾驶要领讲解、驾驶动作示范、指导驾驶的教学能力。具体要求按照行业标准《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JT/T43)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驾驶操作教练员总数的90%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持有《教练员证》。 3.所配备的理论教练员数量应当不少于教学车辆总数的10%;每种车型所配备的相应驾驶操作教练员应当不少于该种车型车辆总数的110%。 (四)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 管理人员包括理论教学负责人、驾驶操作训练负责人、教学车辆管理人员、结业考核人员和计算机管理人员。具体要求按照行业标准《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JT/T433)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五)有必要的教学车辆。 1.所配备的教学车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并装有副后视镜、副制动踏板、灭火器及其他安全防护装置。具体要求按照行业标准《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JT/T433)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2.从事一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应当配备大型客车、通用货车半挂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含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汽车(含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含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其他车型(含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等九类车型中三种(含三种)以上的车型,所配备的教学车辆不少于50辆,且每种车型的教学车辆不少于5辆;从事二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应当配备上述九类车型中的两种车型,所配备的教学车辆不少于20辆,且每种车型的教学车辆不少于5辆;从事三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应当配备上述九类车型中的一种车型,且所配备的教学车辆不少于10辆。 (六)有必要的教学设施、设备和场地。 具体要求按照行业标准《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JT/T433)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租用教练场地的,还应当持有书面租赁合同和出租方土地使用证明,租赁期限不得少于3年。 一级教练场面积不得少于4000平方米,道路长度须在750米以上;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教练车不得少于50辆; 我想办个驾校,都需要什么资质和手续。 这个很复杂,具体有去年6月1日开始执行的国家标准,在网上搜索一下可以搜到。也可以到当地运管部门的驾培科具体咨询。 想办驾校需要什么手续 首先到当地交通部门(注:不是交警部门)咨询一下,还让增加驾校吗,若可以则要有下列条件下 一、场地,设施主要有倒桩设施和场内9个科目的场地,及相关的附属设施。 二、车辆,要有车辆20台以上,这是现阶段驾校审批的二类驾校的最低标准。 三、教练员,要有相应的具备教练员资质的教练员,不能是一般的驾驶员。 四、工商部门的注册资金等, 萧山驾校退驾驶证都需要什么手续 可退么? 驾校是企业,赚钱是目的。你要求退费应该没问题,问题是退费数额一定低于你的预期值。因为目前没有驾校退费的具体规定,只能彼此协商。另外,如果对协商结果不满意,可以到驾校主管部门交通局运管处投诉。全国统一投诉电话;12328换驾校只要把原来驾校注销,随时可以再从新报名! 驾校退款需要什么手续 2/3分步阅读 申请人自愿放弃申请驾驶证业务,或因长期伤病、服兵役、服刑等原因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考试的,六六学车网提醒申请人应当前往居住地车管所,填写《机动车驾驶证业务流水退办申请表》,并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3 由于退办关系到个人的学车大事,为以防万一,个人申请退办原则上要求必须是本人前往办理。但对于那些的确有特殊情况,比如卧病在床无法出门的,可以委托代理人。属于委托代理人或监护人办理的,还应同时提交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3/3 经审核符合规定的,市车管所业务窗口的受理岗留存《申请表》原件和相关身份证明复印件后予以退办。 驾校退钱需要什么手续 学员由于个人原因,例如疾病,工作调动,单方面终止学车。假如学员一点没有学,驾校一般都会全额退还,但假如学员已经考了科目一或者科目二,退费则没有一个同一的划定。 挂靠驾校需要什么手续 教练只要跟驾校订立合同,将自己的车辆转入挂靠的驾校,同时把教练证也转进去,并和驾校谈好管理费,驾校收取每个学员相应的管理费后,负责帮教练送审学员材料、预约考试等一系列事务,教练自负盈亏。注意:教练员与驾校之间的“挂靠协议”并不被管理部门所认可,根据交通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教练车必须以驾校的名义注册。
2023-09-04 20:02:491

一个人去旅游真的好吗?

可以 男生比较好女生不安全不建议
2023-09-04 20:02:496

土地登记办法实施细则

土地登记办法已经迎来了新的变化,原来只有一个大纲,现在已经出台了相关的细则。针对这个细则,我们可以看出国家制定的最新政策。很多人还不了解相关的问题,小编也整理了相关的土地登记办法实施细则,希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相关的问题。我们国家对土地登记办法实施细则的管理和实施都是非常严格的,这也和我们国家的国情有关。土地登录办法总则为了规范土地的登记行为,还为了保护土地权利人的相关合法权益。我们国家的有关部门制定了土地登记办法实施细则,上面还有一个总则。总则一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的。土地登记办法实施细则在实施的时候要根据总则来。土地登记办法实施细则是非常重要的。这个办法所称的土地登记,一般是指将国有土地的使用权、集体土地的所有权、集体土地的使用权还有土地的抵押权。前款一般规定了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包括国有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还有国有的农用地使用权,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包括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权、宅基地的使用权以及集体的农用地使用权。土地登记办法实施细则让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土地登记实行属地登记原则土地登记办法实施细则有哪些呢?一般情况下,申请人应当按照这套办法向土地所在地的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土地登记申请,然后依法报人民政府进行登记。审核以后,就可以核发相关的土地权利证书了。土地登记办法实施细则中还规定了土地的抵押权以及地役权。这些都是人民政府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登记。如果是跨县级的行政区域,使用的土地,应当报土地所跨区域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分别办理土地登记。土地登记办法实施细则还和国家实行的土地登记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有关。国家规定,如果是从事土地权属的审核还有登记的审查的工作人员,应该要取得国务院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登记的上岗证书。土地登记办法实施细则还有一些一般性的规定。土地一般是以宗地为单位进行登记的。而宗地一般是指土地权属的界线封闭的地块或者是空间。土地登记办法实施细则还有哪些呢?土地的登记应当依照申请进行处理,但是法律、法规还有本办法应该有另外的规定。土地的登记一般是由当事人共同申请的,如果有下列情形的话,也可以单方申请。土地登记办法实施细则的内容非常丰富。如果是两个以上的土地使用权人共同用一宗土地的话,也是可以分别申请土地登记的。土地登记办法实施细则还有下面的内容。申请人在申请土地登记的时候,还应该根据不同的登记事项提交下列的材料。土地的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土地的权属来源证明,地籍调查表,宗地图还有宗地界址的坐标都是政策中规定的内容。申请人如果还要申请土地登记制度的话应,还应该如实向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有关的材料。土地登记办法实施细则就是上面这些内容,当然还有很多新的规定,这些规定一般要从颁布的原件总寻找,也也是非常重要的。
2023-09-04 20:02:501

关于立秋的诗句有哪些?描写立秋的古诗词大全

立秋前一日览镜 [唐] 李益 万事销身外,生涯在镜中。 惟将两鬓雪,明日对秋风。 《立秋》 杜甫 兹晨戒流火,商飙早已惊。 云天收夏色,木叶动秋声。 秋词二首 [唐]刘禹锡 【其一】 自古逢秋悲寂寥, 我言秋日胜春朝。 晴空一鹤排云上, 便引诗情到碧霄。 【其二】 山明水净夜来霜, 数树深红出浅黄。 试上高楼清入骨, 岂如春色嗾人狂。 描写立秋的诗句有哪些? 1. 杜甫《立秋》诗云:“云天收夏色,木叶动秋声。” 2. “万事销身外,生涯在镜中。唯将两鬓雪,明日对秋风。”(《立秋前一日览镜》)。 3. 晚唐令狐楚云:“平日本多恨,新秋偏易悲。燕词如惜别,柳意已呈衰。事国终无补,还家未有期。心中旧气味,若校去年时。”(《立秋日》) 4. 北宋宋祁说:“峰云晓彤破孱颜,万里风生结早寒。……槽花并滴添新酎,笥月兼轮掩故纨。白发光阴诚可惜,五年骚首问长安。” 5. 沈括的侄子沈遘有句云:“自惜茂陵多病客,感阴惆怅尽孤吟”(《立秋书怀》), 6. 而杨齐更为直抒胸臆:“功名未了男儿事,争遣心头系得旌。”(《立秋后有感》) 7. 白居易常常在立秋日惦念远方的朋友——“故人千万里,新蝉两三声”(《立秋日曲江忆元九》),这是在长安怀念元稹; 8. “一与故人别,再见新蝉鸣”(《立秋夕有怀梦得》)这是想起了刘禹锡。 9. “独行独语曲江头,回马迟迟上乐游。萧飒凉风与衰 ,谁教同会一时秋。”(《立秋日登乐游原》。 10. 自己的年华一日日老去,却只能眼睁睁看着李二十升官得志“忙”得连朋友的信都不回了,相形之下,更增添了白居易失意的惆怅。 11. “蝉迎节又换,雁送书未回。君位日宠重,我年日催颓。无因风月下,一共平生杯。”(《立秋夕凉风忽至炎暑稍清即事咏怀寄汴州节度使李二十尚书》)) 12. 乳鸦啼散玉屏空,一枕新凉一扇风。睡起秋声无觅处,落阶梧叶月明中。宋·刘翰《立秋》 13. 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潮。晴空一鹤排云上,便引诗情到碧霄。唐·刘禹锡《秋词》
2023-09-04 20:02:501

冰心的作品有哪些?

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祖国进入新的历史时期,冰心迎来了生平第二次创作高潮。1980年6月,冰心先患脑血栓,后骨折,但她仍坚持创作,在此期间发表的短篇小说《空巢》,获全国优秀短篇小说奖。接着又创作了《万般皆上品……》《远来的和尚》等佳作。散文方面,除《三寄小读者》外,连续创作了四组系列文章,即《想到就写》《我的自传》《关于男人》《伏枥杂记》。作品数量多、内容之丰富、创作风格独特,使得她的文学成就达到了一个新的境界,出现了一个壮丽的晚年景观。年近九旬时发表了《我请求》《我感谢》《给一个读者的信》等作品。
2023-09-04 20:02:501

股骨头坏死症状出现后,股骨头坏死治疗过程中需要注意什么呢

股骨头坏死又称股骨头无菌性坏死,或股骨头缺血性坏死,是骨坏死的一种。骨坏死是由于多种原因导致的骨滋养血管受损,进一步导致骨质的缺血、变性、坏死。股骨头坏死是由于多种原因导致的股骨头局部血运不良,从而进一步缺血、坏死、骨小梁断裂、股骨头塌陷的一种病变,这种疾病可发生于任何年龄但以20-60岁最多,无性别差异,开始多表现为髋关节或其周围关节的隐痛、钝痛,活动后加重,进一步发展可导致髋关节的功能障碍,严重影响患者的生活质量和劳动能力,若治疗不及时,还可导致终身残疾。 股骨头坏死的主要症状表现在以下六点:1、患侧疼痛。疼痛可为间歇性或持续性,间歇时无任何症状,但间歇时长可达一年以上。行走活动后加重,有时为休息痛。疼痛多为针刺样、钝痛或酸痛不适等,常向腹股沟区,大腿内侧,臀后侧和膝内侧放射,并有该区麻木感,但时有找不到痛点。2、关节僵硬与活动受限。患髋关节屈伸不利、下蹲困难、不能久站、行走鸭子步、髋关节发出响声甚至伴随腿肚抽筋现象。早期症状为外展、外旋活动受限明显。3、跛行。为进行性短缩性跛行,由于髋痛及股骨头塌陷,或晚期出现髋关节半脱位所致。4、患侧臀部皮肤温度低于正常温度,个别患者患肢畏寒。5、体征。局部深压痛,内收肌止点压痛,4字试验阳性,伽咖s征阳性,A11is征阳性TKdele叻uq试验阳性。外展、外旋或内旋活动受限,患肢可缩短,肌肉萎缩,甚至有半脱位体征。有时轴冲痛阳性。6、X线表现。骨纹理细小或中断,股骨头囊肿、硬化、扁平或塌陷 一般的髋关节周围疼痛, 这种疼痛走路多 或站立久等劳累时疼痛症状更明显, 严重时伴有走路一点一点的 下蹲站立等髋关节功能活动都有一定的影响, 股骨头坏死早期可以没有临床症状, 股骨头坏死越严重症状越重. 细看看吧,就是这样 北京积水潭医院治疗此病不错。 请了解股骨头坏死独特新法, 生物针刺激活疗法, 即治疗时在一棵活的植物体上刺入针灸针, 然后在人体特定穴位针灸, 通过特殊的易经八卦连接法连接起来, 形成闭合回路, 促使植物体内的活性物质激活股骨头。 供参考 大腿和骨盆的连接处的关节
2023-09-04 20:02:526

母婴保健指导是指

孕产期保腱服务的内容  《母婴保健法》规定,医疗保健机构应当为育龄妇女和孕产妇提供孕产期保健服务。孕产期保健服务包括下列内容:  1)母婴保健指导:是指对孕育健康后代以及严重遗传性疾病和碘缺乏病等地方病的发病原因、治疗和预防方法提供医学意见。  2)孕妇、产妇保健是指为孕妇、产妇提供卫生、营养、心理等方面的咨询和指导以及产前定期检查等医疗保健服务。主要包括:  ①为孕产妇建立保健手册(卡),定期进行产前检查;②为孕产妇提供卫生、营养、心理等方面的医学指导与咨询;③对高危孕妇进行重点监护、随访和医疗保健服务;④为孕产妇提供安全分娩技术服务;⑤定期进行产后访视,指导产妇科学喂养婴儿;⑥提供避孕咨询指导和技术服务;⑦对产妇及其家属进行生殖健康教育和科学育几知识教育;⑧其他孕产期保健服务。  3)胎儿保健是指为胎儿生长发育进行监护,提供咨询和医学指导。  4)新生儿保健是指为新生儿生长发育、哺乳和护理提供的医疗保健服务。主要包括:  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新生儿先天性、遗传性代谢病筛查、诊断、治疗和监测;  ②对新生儿进行访视,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卡),定期对其进行健康检查,提供有关预防疾病、合理膳食、促进智力发育等科学知识,做好婴儿多发病、常见病防治等医疗保健服务;  ③按照规定的程序和项目对婴儿进行预防接种;  ④推行母乳喂养。医疗保健机构应当为实施母乳喂养提供技术指导,为住院分娩的产妇提供必要的母乳喂养条件。  2.经产前检查、诊断后的处理(与婚前检查疾病相比较)应提出终止妊娠的疾病: 需婚前医学检查的疾病:  1)胎儿患严重遗传性疾病; 1)风险高的严重遗传性疾病  2)胎儿有严重缺陷; 2)指定传染病  3)孕妇患严重疾病,继续妊娠可能 3)有关精神病  危及生命或严重危害健康的。  注意与婚前要检查的疾病的异同,并注意提问方式。  3.终止妊娠  1)终止妊娠医学意见《母婴保健法》规定,经产前检查,医师发现或者怀疑胎儿异常的,应当对孕妇进行产前诊断,即对胎儿进行先天性缺陷和遗传性疾病的诊断。经产前诊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师应当向夫妻双方说明情况,并提出终止妊娠的医学意见:  ①胎儿患严重遗传性疾病的;②胎儿有严重缺陷的;③因患严重疾病,继续妊娠可能危及孕妇生命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孕妇健康的。  2)实行终止妊娠或者结扎手术的程序:依照《母婴保健法》规定施行终止妊娠或者结扎手术,应当经本人同意,并签署意见;本人无行为能力的,应当经其监护人同意,并签署意见。《母婴保健法》规定,依法施行终止妊娠或者结扎手术的,接受免费服务。  4.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又称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母婴保健法》出具的、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以及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医学证明。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由卫生部统一印制,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统一编号,不得跨省使用或借用。必须由批准开展助产技术服务并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依法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的医疗保健机构签发。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伪造、倒卖、转让、出借、私自涂改或使用非法印制的出生医学证明。  5.产妇、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报告  为了及时掌握产妇、婴儿的死亡率和新生儿出生缺陷,以便实现孕产妇保健及生产安全水平的提高,降低孕产妇、婴儿死亡率和新生儿出生缺陷,《母婴保健法》规定医疗保健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的情况。
2023-09-04 20:02:521

关于荷花立秋的诗句

1.关于秋天的荷花的诗句 《宿骆氏亭寄怀崔雍崔兖》 李商隐 竹坞无尘水槛清,相思迢递隔重城。 秋阴不散霜飞晚,留得枯荷听雨声。 “竹坞无尘水槛清”,诗人起笔就以极为简练的笔调,勾画了驼氏亭的环境:水清、竹秀、亭静,这里一片的清幽雅洁。然而,也正是这幽静清廖的,远离了尘嚣的境地,牵引出诗人绵绵的相思。这种相思,了无痕迹地表现出清幽环境中诗人的孤寂;“相思迢递隔重城”,而地域的距离又是这样无情地阻隔了彼此的思情。诗人眼下所宿的驼氏亭与崔氏二兄弟居住的长安,远隔千山万水,诗人只能借助于风、于云,将自己的思念悠悠然地飘向远方长安,以求得寂寞中的慰藉,间隔中的契合了。 2.描写秋天的荷花的诗句 古诗 1:绿荷舒卷凉风晓,红萼开萦紫莳重。双女汉皋争笑脸,二妃湘浦并愁容。 2:涉江玩秋水,爱此红蕖鲜。攀荷弄其珠,荡漾不成圆。佳人彩云里,欲赠隔远天。相思无因见,怅望凉风前。 3:金桨木兰船,戏采江南莲。莲香隔浦渡,荷叶满江鲜。房垂易入手,柄曲自临盘。露花时湿钏,风茎乍拂钿。 4:绿塘摇滟接星津,轧轧兰桡入白苹。应为洛神波上袜,至今莲蕊有香尘。——描写秋天荷花的诗句 5:秋荷一滴露,清夜坠玄天。将来玉盘上,不定始知圆。 6:青荷盖绿水,芙蓉披红鲜。下有并根藕,上有并头莲。 7:微风摇紫叶,轻露拂朱房。中池所以绿,待我泛红光。 3.描写秋天荷花的诗句 描写秋天荷花的诗句(一) 《莲塘》【明】黄琼 苍茫漠漠董家潭,绿树阴阴向水湾。十里锦香看不断,西风明月棹歌还。 《芙蓉》【清】郑板桥 最怜红粉几条痕,水外桥边小竹门。照影自惊还自惜,西施原住苎萝村。 《苏幕遮》【北宋】周邦彦 燎沉香,消溽暑。鸟鸟雀呼睛,侵晓窥檐语。叶上初阳干宿雨,水面清圆,一一风荷举。 故乡遥,何日去?家住吴门,久作长安旅。五月渔郎相忆否?小楫轻舟,梦入芙蓉浦。 《藕乡随思》【现代】暇文 晓别安宜古镇头,藕乡水泗荡轻舟;岸柳染绿清溪水,荷香沁沏金色秋。 异乡落泊伤穷乱,故里重归喜景稠;政通人和富由起,芙蓉仙子欣来游。 《一剪梅》【北宋】李清照 红藕香残玉簟秋, 轻解罗裳,独上兰舟。云中谁寄锦书来?雁字回时,月满西楼。 花自飘零水自流。 一种相思,两处闲愁。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却上心头。 4.赞美秋天荷花的诗句 秋天到了,荷花逐渐凋落,那么关于描写荷花的诗句有哪些呢? 1、《诗经. 国风》山有扶苏 山有扶苏,隰有荷华。 不见子都,乃见狂且。 自译诗意: 中原健康 山上小树纵横,沼泽荷花开盛。 健康网站 未见美男子都,却遇轻薄狂人。 2、《诗经. 国风》泽陂 彼泽之陂,有蒲与荷。 有美一人,伤如之何。 寤寐无为,涕泗滂沱。 自译诗意: 健康中原 在那沼泽水边,蒲草荷花并茂。 那里有一美男,我将如何撒娇。 长夜耿耿无眠,眼泪鼻涕双抛。 《诗经》中已有荷花出现。虽是借景,亦为历代荷花诗词滥觞。 故选入。 河南健康新闻 3、《离骚》(节选) 先秦.屈原 制芰荷以为衣兮,集芙蓉以为裳; 不吾知其亦已兮,苟余情其信芳! 自译诗意: 剪裁绿荷做时装,缝纫白莲制衣裳。 君非知臣此中意,忠情如花有清芳。 健康新闻 4、江南 汉.乐府 健康资讯 江南可采莲,莲叶何田田。 鱼戏莲叶间。 河南健康新闻 鱼戏莲叶东,鱼戏莲叶西。 鱼戏莲叶南,鱼戏莲叶北。 5、青阳渡 晋、乐府 青荷盖绿水,芙蓉披红鲜。 下有并根藕,上有并头莲。 6、采莲曲 梁.萧纲 晚日照空矶,采莲承晚晖。 风起湖难渡,莲多采未稀。 棹动芙蓉落,船移白鹭飞。 中原健康 荷丝傍绕腕,菱角远牵衣。 7、采莲曲 梁 .吴均 锦带杂花钿。 罗衣垂绿川。 健康网站 问子今何去。 出采江南莲。 辽西三千里。 欲寄无因缘。 愿君早旋返。 及此荷花鲜。 8、咏同心芙蓉诗 隋 .杜公瞻 灼灼荷花瑞。 亭亭出水中。 一茎孤引绿。 双影共分红。 中原健康 色夺歌人脸。 香乱舞衣风。 名莲自可念。 况复两心同。 9、秋池一株莲 隋.弘执恭 秋至皆空落,凌波独吐红。 托根方得所,未肯即从风。 10、曲池荷 唐 卢照邻 浮香绕曲岸,圆影覆华池。 常恐秋风早,飘零君不知。 11、乐府三首 唐.孟郊 莲子不可得,荷花生水中。 犹胜道傍柳,无事荡春风。 渌萍与荷叶,同此一水中。 风吹荷叶在,渌萍西复东。 莲花未开时,苦心终日卷。 春水徒荡漾,荷花未开展。 12、渌水曲 唐.李白 渌水明秋月,南湖采白苹。 荷花娇欲语,愁杀荡舟人。 13、折荷有赠 唐.李白 涉江玩秋水,爱此红蕖鲜。 攀荷弄其珠,荡漾不成圆。 郑州健康新闻 佳人彩云里,欲赠隔远天。 相思无因见,怅望凉风前。 郑州健康新闻 14、采莲曲 唐.李白 若耶溪傍采莲女,笑隔荷花共人语。 日照新妆水底明,风飘香袂空中举。 岸上谁家游冶郎,三三五五映垂杨。 紫骝嘶入落花去,见此踟蹰空断肠。 5.关于立秋的诗句 《立秋》 (唐)刘言史 兹晨戒流火,商飙早已惊。 云天收夏色,木叶动秋声。 《立秋前一日览镜》 (唐)李益 万事销身外,生涯在镜中。 唯将满鬓雪,明日对秋风。 《立秋日》 (唐)司空曙 律变新秋至,萧条自此初。 花酣莲报谢,叶在柳呈疏。 澹日非云映,清风似雨馀。 卷帘凉暗度,迎扇暑先除。 草静多翻燕,波澄乍露鱼。 今朝散骑省,作赋兴何如。 《立秋日》 (唐)刘言史 商风动叶初,萧索一贫居。 老性容茶少,羸肌与簟疏。 旧醅难重漉,新菜未胜鉏。 才薄无潘兴,便便画偃庐。 6.描写秋天秋天花的诗句 1:《江梅引·忆江梅》作者:向子堙 2:眉将柳而争绿,面共桃而竞红。 3:《玫瑰》清·秋谨闻道江南种玉堂,折来和露斗新妆。却疑桃李夸三色,得占春光第一香。 4:待到花开如满月,览胜谁记种莲人。 5:千古幽贞是此花,不求闻达只烟霞。采樵或恐通来路,更取高山一片遮。《高山幽兰》清郑板桥 6:杨柳千寻色,桃花一苑芳。风吹入帘里,唯有惹衣香。——张祜《胡渭州》 7:何当结作千年实,将示人间造化工。 8:茅檐低小,溪上青青草。醉里吴音相媚好,白发谁家翁媪。大儿锄豆溪东,中儿正织鸡笼,最喜小儿无赖,溪头卧剥莲蓬。 9:芳草茸茸没屦深,清和天气润园林。霏微小雨初晴处,暗数青梅立树阴。 10:《梅花落》作者:刘方平 11:数萼初含雪,孤标画本难。香中别有韵,清极不知寒。横笛和愁听,斜技依病看。逆风如解意,容易莫摧残。 12:元非看竹探梅花(宋·陆游·《即事》) 13:欲传春信息,不怕雪埋藏。玉笛休三弄,东君正主张。 14:天晴空翠满,五指拂云来。树树奇南结,家家茉莉开 15:曲沼芙蓉映竹嘉,绿红相椅拥云霞。生来不得东风力,终作薰风第一花。——《荷花》元·何中 16:自有樱花胜洛阳(现代·老舍·《奈良三笠山》) 17:四月南风大发黄,枣花未落荫桐长.(李颀《送陈章甫》) 18:得梅花消息(宋·朱敦儒·《好事近》) 19:白居易《大理寺桃花》 20: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21:荷香销晚夏,菊气入新秋。《晚泊江镇》 22:洛阳地脉花最宜,至尽犹为天下奇。 23: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唐.李白> 24:料想梅花先得了(宋·无名氏·《贺新郎》) 25:一树寒林外,何人此地栽。春光先自暖,阳艳暗相催。 26:更把梅花比那人(宋·辛弃疾·《鹧鸪天》) 27:问余何意栖碧山,笑而不答心自闲。桃花流水窅然去,别有天地非人间。——李白《山中问答》 28:曲江院里题名处,十九人中最少年。今日春光君不见,杏花零落寺门前。 ——张籍 《哭孟寂》 7.关于荷花的诗句 荷叶 [宋]欧阳修 池面风来波潋潋, 波间露下叶田田。 谁于水面张青盖, 罩却红妆唱采莲。 荷花 [宋]王安石 亭亭风露拥川坻, 天放娇娆岂自知? 一舸超然他日事, 故应将尔当西施。 小池 [宋]杨万里 泉眼无声溪细流, 树荫照水爱晴柔。 小荷才露尖尖角, 早有蜻蜓立上头。 如梦令 [宋]李清照 常记溪亭日暮, 沉醉不知归路。 兴尽晚归舟, 误入藕花深处。 争渡,争渡, 惊起一滩鸥鹭。 荷花 [宋]杨巽斋 翠盖红幢耀日鲜, 西湖佳丽会群仙。 波平十里铺云锦, 风度清香趁画船。 浣溪沙 张元干 山绕平湖波撼城, 湖光倒影浸山青, 水晶楼下欲三更。 雾柳暗时云度月, 露荷翻处水流萤, 萧萧散发到天明。 一剪梅 北宋李清照 红藕香残玉簟秋, 轻解罗裳, 独上兰舟。 云中谁寄锦书来? 雁字回时, 月满西楼。 花自飘零水自流。 一种相思, 两处闲愁。 此情无计可消除, 才下眉头, 却上心头。 蝶恋花 晏几道 初捻霜纨生怅望。隔叶莺声,似学秦娥唱。 午睡醒来慵一晌,双纹翠簟铺寒浪。雨罢苹风吹碧涨。 脉脉荷花,泪脸红相向。斜贴绿云新月上,弯环正是愁眉样。 临江仙 叶梦得 不见跳鱼翻曲港,湖边特地经过。萧萧疏风乱雨荷。 微云吹尽散,明月堕平波。白酒一杯还径醉,归来散发婆娑。 无人能唱采菱歌。小轩枕簟,檐影挂星河。 永遇乐 苏东坡 明月如霜,好风如水,清景无限。曲港跳鱼,圆荷泻露,寂寞无人见。 如三鼓,铿然一叶,黯黯梦云惊断。夜茫茫,重寻无处,觉来小园行遍。 天涯倦客,山中归路,望断故园心眼。燕子楼空,佳人何在?空锁楼中燕。 古今如梦,何曾梦觉,但有旧欢新怨。异时对,黄楼夜景,为余浩叹。 黄莺儿 晁补之 南园佳致偏宜暑。两两三三,修篁新笋出初齐,猗猗过檐侵户。 听乱芰荷风,细洒梧桐雨。午余帘影参差,远林蝉声,幽梦残处。 凝伫,既往尽成空,暂遇何曾住?算人间事,岂足追思,依依梦中情绪。 观数点茗浮花,一缕香萦炷。 怪道人道:陶潜做得羲皇侣。 甘草子 柳永 秋暮, 乱洒衰荷, 颗颗真珠雨。 雨过月华生, 冷彻鸳鸯浦。 池上凭阑愁无侣, 奈此个单栖情绪! 却傍金笼共鹦鹉, 念粉郎言语。 满庭芳 黄庭坚 修水浓清,新条淡绿,翠光交映虚亭。锦鸳霜鹭,荷径拾幽萍。 香渡栏干屈曲红妆映、薄绮疏棂。 风清夜,横塘月满,水净见移星。 堪听,微雨过,姗藻荇,便移转胡床,湘簟方屏。 练霭鳞云旋满,声不断、檐响风铃。 重开宴,瑶池雪满,山露佛头青。 忆余杭 潘阆 长忆孤山,山在湖心如黛簇,僧房四面向湖开,清棹去还来。 芰荷香喷连云阁,阁上清声檐下铎。别来尘土污人衣,空役梦魂飞。 采桑子 欧阳修 荷花开后西湖好, 载酒来时, 不用旌旗, 前后红幢绿盖随。 画船撑入花深处, 香泛金卮, 烟雨微微, 一片笙歌醉里归。 生查子 晏几道 长恨涉江遥, 移近溪头住。 闲荡木兰舟, 误入双鸳浦。 无端轻薄云, 暗作廉纤雨。 翠袖不胜寒, 欲向荷花语。 临江仙 欧阳修 柳外轻雷池上雨,雨声滴碎荷声。小楼西角断虹明。 阑干倚处,待得月华生。 燕子飞来窥画栋,玉钩垂下帘旌。 凉波不动簟纹平。水精双枕,畔有堕钗横。 晓出净慈寺送林子方 [宋]杨万里 毕竟西湖六月中, 风光不与四时同。 接天莲叶无穷碧, 映日荷花别样红。 卜算子 荷花 辛弃疾 红粉靓梳妆, 翠盖低风雨。 占断人间六月凉, 期月鸳鸯浦。 根底藕丝长, 花里莲心苦。 只为风流有许愁, 更衬佳人步。 点绛唇 清香莲 王十朋 十里西湖, 淡妆浓抹如西子。 藕花簪水。 清净香无比。 记得曾游, 短棹红云里。 聊相拟,一盆池水, 十里西湖似。 荷花媚 荷花 宋 苏轼 霞苞电荷碧。 天然地、别是风流标格。重重青盖下,千娇照水,好红红白白。 每怅望、明月清风夜,甚低不语,妖邪无力。终须放、船儿去,清香深处住,看伊颜色。 怨 王 孙 宋 李清照 湖上风来波浩渺, 秋已暮,红稀香少。 水光山色与人亲, 说不尽,无穷好。 莲子已成荷叶老, 清露洗,苹花汀草。 眠沙鸥鹭不回头, 似也恨,人归早。 鹊桥仙 七夕送荷花 宋·方岳 银河无浪,琼楼不暑。一点柔情如水。 肯捐兰佩了渠愁,尽闲却、纤纤机杼。 波心沁雪,鸥边分雨。 翦得荷花能楚。天公然自解风流,看得我、如何销汝。 菩萨蛮 荷花 宋·陈与义 南轩面对芙蓉浦, 宜风宜月还宜雨。 红少绿多时, 帘前光景奇。 绳床乌木几, 尽日繁香里。 睡起一篇新, 与花作主人。 梦行荷花万顷中 宋·陆游 天风无际路茫茫, 老作月王风露郎。 只把千樽为月俸, 为嫌铜臭杂花香。 洞仙歌 荷花 宋·刘光祖 晚风收署,小池塘荷净。独倚胡床酒初醒,起徘徊,时有香气吹来,云藻乱,叶底游鱼动影。 空擎承露盖,不见冰容,惆怅明妆晓鸾镜。 后夜月凉时,月淡花低幽梦觉,欲凭谁省。 且应记,临流凭栏干,便遥想,江南红酣千顷。 二色莲 咏题 宋·曹勋 风沼湛碧,莲影明洁,清泛波面。 素肌鉴玉,烟脸晕红深浅。占得薰风弄色,照醉眼、梅妆相间。 堤上柳垂轻帐,飞尘尽教遮断。 重重翠荷净,列向横塘暖。 争映芳草岸。画船未桨,清晓最宜遥看。 似约鸳鸯并侣,又更与、春锄为伴。频宴赏,香成阵、瑶池任晚。 莺啼序荷和赵修全韵 宋·吴文英 横塘棹穿艳锦,引鸳鸯弄水。断霞晚、笑折花归,绀纱低护灯蕊。 润玉。 8.描写秋天的荷花的诗句 古诗 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 ____杨万里《小池》2、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____杨万里《晓出净慈寺送林子方》3、庭前落尽梧桐,水边开彻芙蓉。 ____朱庭玉《天净沙·秋》4、荷叶罗裙一色裁,芙蓉向脸两边开。____王昌龄《采莲曲》5、有三秋桂子,十里荷花。 ____柳永《望海潮·东南形胜》6、荷风送香气,竹露滴清响。____孟浩然《夏日南亭怀辛大》7、一朵芙蕖,开过尚盈盈。 ____苏轼《江神子·江景》8、荷尽已无擎雨盖,菊残犹有傲霜枝。____苏轼《赠刘景文 / 冬景》9、此花此叶常相映,翠减红衰愁杀人。 ____李商隐《赠荷花》10、兴尽晚回舟,误入藕花深处。____李清照《如梦令·常记溪亭日暮》11、菡萏香销翠叶残,西风愁起绿波间。 ____李璟《摊破浣溪沙·菡萏香销翠叶残》12、惟有绿荷红菡萏,卷舒开合任天真。____李商隐《赠荷花》13、月明船笛参差起,风定池莲自在香。 ____秦观《纳凉》14、风蒲猎猎小池塘。过雨荷花满院香。 ____李重元《忆王孙·夏词》15、荷花开后636f70793231313335323631343130323136353331333431366334西湖好,载酒来时。____欧阳修《采桑子·荷花开后西湖好》16、午梦扁舟花底,香满西湖烟水。 ____杨万里《昭君怨·咏荷上雨》17、采莲南塘秋,莲花过人头。____佚名《西洲曲》18、圆荷浮小叶,细麦落轻花。 ____杜甫《为农》19、自是荷花开较晚,孤负东风。____幼卿《浪淘沙·极目楚天空》20、微雨过,小荷翻。 榴花开欲然。____苏轼《阮郎归·初夏》21、翻空白鸟时时见,照水红蕖细细香。 ____苏轼《鹧鸪天·林断山明竹隐墙》22、水际轻烟,沙边微雨。荷花芳草垂杨渡。 ____刘将孙《踏莎行·闲游》23、荷花娇欲语,愁杀荡舟人。____李白《渌水曲》24、竹色溪下绿,荷花镜里香。 ____李白《别储邕之剡中》25、四顾山光接水光,凭栏十里芰荷香。____黄庭坚《鄂州南楼书事》26、昔日芙蓉花,今成断根草。 ____李白《妾薄命》27、绿竹含新粉,红莲落故衣。____王维《山居即事》28、水榭风微玉枕凉。 牙床角簟藕花香。____苏庠《浣溪沙·书虞元翁书》29、菱叶萦波荷飐风,荷花深处小船通。 ____白居易《采莲曲》30、红莲相倚浑如醉,白鸟无言定自愁。____辛弃疾《鹧鸪天·鹅湖归病起作》31、若耶溪傍采莲女,笑隔荷花共人语。 ____李白《采莲曲》32、画船撑入花深处,香泛金卮。____欧阳修《采桑子·荷花开后西湖好》33、镜湖三百里,菡萏发荷花。 ____李白《子夜吴歌·夏歌》34、紫艳半开篱菊静,红衣落尽渚莲愁。____赵嘏《长安晚秋 / 秋望 / 秋夕》35、秀色掩今古,荷花羞玉颜。 ____李白《西施 / 咏苎萝山》36、荷叶五寸荷花娇,贴波不碍画船摇;____石涛《荷花》37、田田初出水,菡萏念娇蕊。____龚翔麟《菩萨蛮·题画》38、素手把芙蓉,虚步蹑太清。 ____李白《古风·其十九》39、风含翠筱娟娟净,雨裛红蕖冉冉香。____杜甫《狂夫》40、白鸟朱荷引画桡,垂杨影里见红桥,欲寻往事已魂消。 ____王士祯《浣溪沙·红桥》41、一番荷芰生池沼,槛前风送馨香。____尹鹗《临江仙·一番荷芰生池沼》42、雨荒深院菊,霜倒半池莲。 ____杜甫《宿赞公房》43、酷暑天,葵榴发,喷鼻香十里荷花。____白朴《得胜乐·夏》44、携手藕花湖上路。 一霎黄梅细雨。____朱淑真《清平乐·夏日游湖》45、秀樾横塘十里香,水花晚色静年芳。 ____蔡松年《鹧鸪天·赏荷》46、涧影见松竹,潭香闻芰荷。____孟浩然《夏日浮舟过陈大水亭 / 浮舟过滕逸人别业》47、当轩对尊酒,四面芙蓉开。 ____王维《临湖亭》48、芙蓉老秋霜,团扇羞网尘。____李白《中山孺子妾歌》49、绿池落尽红蕖却,荷叶犹开最小钱。 ____杨万里《秋凉晚步》50、芰荷迭映蔚,蒲稗相因依。____谢灵运《石壁精舍还湖中作》51、涉江玩秋水,爱此红蕖鲜。 ____李白《折荷有赠》52、藕花珠缀,犹似汗凝妆。____阎选《临江仙·雨停荷芰逗浓香》53、胭脂雪瘦熏沉水,翡翠盘高走夜光。 ____蔡松年《鹧鸪天·赏荷》54、菡萏香连十顷陂,小姑贪戏采莲迟。____皇甫松《采莲子·菡萏香莲十顷陂》55、疏林红叶,芙蓉将谢,天然妆点秋屏列。 ____薛昂夫《西湖杂咏·秋》56、东望鞭芙缥缈,寒光如注。____刘辰翁《桂枝香·吹箫人去》57、莲渚收香,兰皋浮爽,凉思顿欺班扇。 ____王月山《齐天乐·夜来疏雨鸣金井》58、棹动芙蓉落,船移白鹭飞。____萧纲《采莲曲》59、露清枕簟藕花香,恨悠扬。 ____顾敻《虞美人·触帘风送景阳钟》60、拥红妆,翻翠盖,花影暗南浦。____高观国《祝英台近·荷花》61、艇子几时同泛?待折荷花临鉴。 ____厉鹗《谒金门·七月既望湖上雨后作》62、江燕话归成晓别,水花红减似春休。西风梧井叶先愁。 ____吴文英《浣溪沙·秋情》63、我来一长叹,知是东溪莲。____白居易《京兆府栽莲》64、青春花姊不同时。 凄凉生较迟。____吴文英《醉桃源·芙蓉》65、湘女归魂,佩环玉冷无声,凝情谁诉。 ____吴文英《过秦楼·黄钟商芙蓉》66、波面澄霞,兰艇采香去。____高观国《祝英台近·荷花》67。
2023-09-04 20:02:571

想问一下护理学的核心杂志都是那些?

中华护理杂志
2023-09-04 20:02:572

汽车教练证去哪里报名考试

需要向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申请时需要填写《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资格考试申请表》,该申请表以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相关规定为准。什么是汽车教练证?汽车蔻驰证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教练证书,是需要进行驾驶技能培训的职业教育执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中教练证分为四类:1。蔻驰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理论证书。2.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实际操作教练证。3 .道路客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员合格证。4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培训教员证书。教练证书的要求需要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两年以上,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需要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学历或职称,熟悉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相关知识。以上是汽车教练证去哪里报名考试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汽车的知识,请持续关注查车。百万购车补贴
2023-09-04 20:02:581

土地登记管理办法有什么内容

小编在房地产市场中发现,虽然土地登记十分的重要,但是有许多购房者对房产注册处理方法不是很清楚,并且各地的处理也会稍有不同,本文来为大家说说土地登记管理办法有什么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有帮助。土地登记管理办法有什么内容国家实施土地运用权和房产产权注册发证准则。以出让亦或划拨方法获得土地运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区域人民政府土地处理部分请求注册,经县级以上区域人民政府土地处理部分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布土地运用权证书。房地产转让亦或改动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区域人民政府房产处理部分请求房产改动注册,并凭改动后的房产产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处理部分请求土地运用权改动注册,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处理部分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替换亦或更改土地运用权证书。房地产典当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区域人民政府规则的部分处理典当注册。因处置典当房地产而获得土地运用权和房产产权的,应当依照本章规则处理过户注册。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断定,县级以上区域人民政府由一个部分同有担任房产处理和土地处理事物的,能够制造、颁布同有的房地产权证书。房产注册处理方法,为了规范房产注册行为,维护房产市场安全,维护权力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处理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造处理法规》等法规、行政法规,拟定本方法。本方法所称房产注册,是指房产注册组织依法将房产权力和其他应当记载的事项在房产注册簿上予以记载的行为。国务院建造主管部分担任辅导、监督全国的房产注册事物。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造(房地产)主管部分担任辅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产注册事物房产注册,由房产地址地的房产注册组织处理。本方法所称房产注册组织,是指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造(房地产)主管部分亦或其设置的担任房产注册事物的组织。土地登记管理要做到哪些土地部门此前表明,加速推进不动产注册,有利于房地产销售调控长效机制的构成,促进房地产销售健康安稳展开。本年年内将进一步采取活跃办法,力求年末前根本完结市县两级不动产同有组织责任组织整协事物。针对当时整协事物首要存在区域政府知道不到位、事物发展不平衡、区域国家土地机构分主动性不能等三方面问题,首要区域政府要清楚责任,绝不能借理由延迟;其次,针对事物发展不平衡的问题,要会集精力要点打破,各督察局建立定时通报准则;此外,对区域国家土地机构分主动性不能、部分和谐不畅问题,要摸清状况,经过督导层层递进推进整协事物。要完结精准督察,要做到如下几点:一是责任清楚,就是区域政府或编制处理部分现已发文将各类不动产的注册责任、事务流程整合到了一个部分,坚持完整性;二是组织健全,不动产注册组织的“三定”现已发文清楚,包含单位也包含详细经办组织;三是上下联接,要坚决杜绝显示两张皮现象,如将责任整合到一个部分,而组织设置在另一个部分,亦或责任在一个部分而办理组织在另一个部分等。对于土地登记管理办法有什么内容,不光是在房地产行业有投资的人要了解,而且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也是关系到切身利益的事,所以也要明白和清楚。
2023-09-04 20:02:581

弘扬爱岗敬业精神演讲稿

演讲稿在写作上具有一定的格式要求。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需要使用演讲稿的场合越来越多,演讲稿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我为大家收集的弘扬爱岗敬业精神演讲稿(精选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弘扬爱岗敬业精神演讲稿 篇1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们: 大家好!我演讲的题目是《坚定理想信念,崇尚爱岗敬业》。 党的会议已胜利闭幕,此次具有承前启后的会议为我们描绘了宏伟的蓝图,指明了前进的方向,精神将引领我们开拓新的视野,开始新的征程。作为新时代的年轻人,我们要紧紧追随精神,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工作中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定理想信念,崇尚爱岗敬业。 在当今日益激烈近乎残酷的市场竞争中,我们的事业之所以欣欣向荣,蓬勃发展;我们的企业之所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试问铁路建设的生命与活力来自哪里,企业领导人的决心与潜力来自哪里,员工们的恒心与毅力来自哪里,那就是源于我们的理想信念,是理想信念让我们高高的站在一起,是理想信念让我们紧紧地团结在一起,是理想信念让我们牢牢地绑在一起。 在实际工作中,持之以恒,锲而不舍,任劳任怨,无私奉献,这些华美之词都以理想信念作为基石。纵观多少感动故事,原本来自理想信念。因为有理想信念才有责任感,因为有理想信念才有紧迫感,因为有理想信念才有使命感。 当前,在我们公司各项目工点上,全体员工,默默无闻,吃苦耐劳,挥汗如雨,奔波在铁路施工的最前线。他们在无言的汗水中,让我们看到了“坚守”,在默默的“坚守”中,让我们体会了“责任”。他们忍受着炎炎酷暑,冰雪严寒;忍受着远离家人,思念的煎熬;忍受着远离繁华,寂寞的吞噬。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终日与碎石做伴,与钢轨共舞,这就是他们的“理想信念”!每个人,只要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有不断的追求,什么艰苦都能忍受,什么环境都能适应。只有坚定理想信念,才能在黑暗之际,看到光明,看到希望。 前不久,发表重要讲话时提出“中国梦”这个词,在全社会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和热烈的讨论,这是的中国梦,也是我们每个员工的“中国梦”。梦想是深藏我们内心深处最强烈的渴望,是我们走向成功的原动力。有梦想才会有希望,有希望才会有激情,有激情才会有事业,有事业才会有未来。就让我们先从自己的梦想开始,将梦想化为理想,把理想变成现实。而要把这种理想变为现实,靠的是什么,靠的是在平凡岗位上的爱岗敬业。 俗话说:“位不在高,爱岗则名;资不在深,敬业才行。”所谓“爱岗”就是热爱本职工作,所谓“敬业”就是忠于职守,创造个人价值。 爱岗敬业是一种精神。任何人都有追求荣誉的天性,都希望最大限度的实现人生价值,永无止境的追求自我完善。有位著名作家曾经这样说过:“你要欣赏自己的价值,就得给世界创造价值。”我们企业之所以在一次次的竞争中获得胜利,赢得荣誉,取得辉煌的业绩。正是因为我们有改革创新坚强的领导班子,有崇高敬业精神的员工队伍。试想,如果没有广大员工的无私奉献、爱岗敬业,我们的企业生产经营目标如何实现,企业的产值如何突破10亿、20亿甚至更高,如何在祖国的大江南北树立一座座丰碑,既然我们选择了这个职业,就应把无限的热情投入到这份光荣的事业中。 爱岗敬业也是一种态度。当我们接到领导交办工作的时候,是讨价还价能推就推,还是尽职尽责努力完成;当我们在工作中遇到困难和挫折的时候,是等待观望半途而废,还是自我激励攻坚克难。在工作面前,态度决定一切,没有不重要的工作,只有不重视工作的人,不同的态度成就不同的人生。在人生的潮起潮落中,只有保持积极正确的态度,以平和的心态去面对,才能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我们的员工在环境艰苦,劳务繁重,远离家人的.工作岗位上勤勤恳恳,兢兢业业。正因为有他们不畏艰险、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才有公司自1984年以来相继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的许多奖项。 爱岗敬业更是一种思想境界。有句话说得好:“思想有多远,我们就能走多远”。当我们将爱岗敬业作为人生追求时,我们会倍加珍惜自己的工作,并抱着努力、感恩、享受的态度,将高度的责任感投入到工作中去,把工作做的尽善尽美,从而赢得别人的尊重和赞赏。 作为80后青年,希望踏着前辈们的足迹,成为优秀的铁路建设者。企业领导给了我们这些刚毕业不久的年轻人,在工作岗位上学习与成长的机会,我们更应该热爱这个能够展现自我价值的企业。 这是一个充满机遇和挑战的时代,我们需要及时更新思想观念,调整工作思路,转变工作方式,通过实践不断地磨练自己、总结自己,提高自己,发展自己。 这是一个梦想绽放的时代,自己的梦想,企业的梦想,民族的梦想,国家的梦想,都需要我们用谦虚谨慎,锐意进取的工作态度来实现。 坚定理想信念,崇尚爱岗敬业是一种精神,是一种奉献,是一种力量。时代在召唤,未来在召唤。让我们携起手来,乘着的东风,奋力拼搏,开拓创新,用青春描绘企业未来,与企业共创辉煌。 谢谢大家! 弘扬爱岗敬业精神演讲稿 篇2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为进一步增强全县中小学教师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的责任意识,传播优秀教师关爱学生、教书育人的先进事迹,推进教育系统的争先创优活动,从10月13日至28日,淳安县教育局、教育工会先后在临岐镇初中、千岛湖初中、威坪镇科技文化中心、汾口镇中、大市镇中、梓桐镇中、姜家镇文化中心报告厅联合举办了七场淳安县优秀教师事迹报告会,全县所有中小学中的近3000名教师听取了报告。 淳安县优秀教师事迹巡回报告,共安排淳安中学方群老师的《让绿叶充满生机》和方玉全老师的《工作因奉献而高尚、事业因付出而精彩》,千岛湖初中钱颖美老师的《把真情献给学生、将无悔留给自己》,县实验小学刘旭芳老师的《守望梦想》,机关幼儿园许娟老师的《用心浇灌,让家园沟通之花美丽绽放》,千岛湖镇一小章睿老师的《用真情传递艺术、用奉献装点人生》,千岛湖镇三小唐慧娟老师的《细节决定精彩、实在造就真人》,南山学校章军来老师的《守望心灵的家园》,青溪初中王凌云老师的《心若在、梦就在》和李娟琴老师的《因为有爱,所以美丽》等十位优秀教师的专题报告。 报告会上,优秀教师们一句句动人心弦的话语,充分表达了他们甘于平凡、默默奉献的高尚品格,诠释了人民教师对教育事业的忠诚和对学生的关爱;一件件鲜活的事例,反映出他们的现代教育理念和巧妙教育智慧,阐述了“言正行正身正师之本、爱心关心用心师之魂”的内涵。报告团成员声情并茂的报告感染了现场的所有听众,会场上不时报以热烈的掌声。报告会后,许多学校领导和老师纷纷向报告团领队索要报告者的书面材料。 举办优秀教师事迹报告会,是淳安县教育系统在全县教师中开展教师精神大讨论活动的一项重要载体,此举旨在通过弘扬教师身边的先进典型,激励广大教师以先进为榜样,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身心健康的教师队伍。 弘扬爱岗敬业精神演讲稿 篇3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们: 大家好!我演讲的题目是《爱岗敬业 树立良好院风》。 一个政治家的责任在于洞察国际风云,高瞻远瞩、力挽狂澜、兴国安邦、百业俱兴;一个科学家的责任在于发明创造,科技成果的不断问世,推动人类生产力的不断进步;而一个医务工作者的责任在于掌握先进的医疗技能,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手到病除,妙手回春,使人民健康幸福。因此说:我们选择了医生这个职业,就选择了神圣,选择了伟大,选择了高尚,选择了奉献。朋友们,当你在与死神短兵相接的搏杀中,看到患者那信任的眼神,对生存的渴望,患者家属祈求的语言,你是否感受到责任的重大?当你听到人工胰岛素的问世,介入手术已广泛应用于临床,你是否感受到祖国的医疗技术突飞猛进,日新月异。当你感受到医疗卫生逐渐市场化,专家门诊遍布大街小巷;老百姓对名医的信赖,对庸医的斥责,你是否感觉到在激烈的竞争中岌岌可危? 我院有着悠久的历史,从它诞生的那天起,在相对的历史阶段中,这里拥有着全市一流的技术力量,一流的医疗设施,高尚的医德医风,在全市人民心中树起了一面旗帜,塑造了一座丰碑,这是我们每个中医院的医务人员应为之骄傲和自豪的。 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无欲则刚。尊敬的同志们,我们选择了这个神圣的职业,无怨无悔;医院选择了我们,负于重托。炎黄子孙在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艰苦奋斗,作为医院新一代的主人翁,我们要为医院的振兴和人民的健康幸福尽职尽责。 在科室的每一天,我都感受到医务人员的价值——病人身体的强壮,心灵的康宁,笑容的灿烂。以病人为中心,以服务树信誉,在竞争中求发展,牢记“院兴我荣,院衰我亡”的忧患意识。当前我市医疗市场的竞争是非常激烈的,我们一定要珍惜自己的工作机会,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在自己的本职工作岗位上争创一流的成绩。每个科室都是医院的重要组成部分,有自己的特色,我们要优化就医环境,努力为患者提供温馨、便捷、优质的服务,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把服务工作做灵活,做到患者完全满意为止。为了实现这个目标,我们每周确立一个学习日,一个个疑难问题在热烈的讨论中烟消云散。院里经验丰富的专家、教授教会我们及时、准确、规范的书写诊断报告,认真履行告知义务,端正服务态度,他们的脸上永远洋溢着灿烂的微笑;他们教诲:“病人到医院的时候是他们最脆弱的时候,如果能帮助他一把,可能会记一辈子,而这个帮助有时候不需要很多,一个微笑,一句话可能就足够。关爱病人,温暖如家。没有豪言壮语,只有无私奉献,依然用温馨的微笑恪守着那个神圣的誓言,缔造着人间爱的真谛”。刹那间,一股从未有过的体验涌上心头。原来,我的岗位是如此的重要,它不仅维系着健康、快乐,甚至维系着一个人的生命。我深深的受到了震撼,它让我懂得了作为一名医生,敬业精神至关重要。敬业就是要忠于职守、热爱本职工作;就是要以病人为中心,全力为病人解除痛苦;就是要对工作精益求精,对患者极端负责;就是要关爱病人,甘于奉献。 你是否真正感受到什么是白衣天使的责任,你是否能感受到没有硝烟的战场是何等的惨烈,你是否能感受到成功的欣慰是什么?我们要弘扬老一辈的医德医风,掌握先进的医疗技术,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百尺竿头、更进一步。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需人民之所需,敬业爱岗,取信于民,在竞争中求生存,在竞争中求发展,在发展中打造良好的医德院风。 高尚的美德在于养成,良好的风气在于形成,明是非方能塑美德,知荣辱方能创和谐。我要高歌!我要赞美!医生——多么神圣的职业!在这平凡的岗位上,我决心以新的姿态,创造新的业绩,展示新的风貌,让青春在无影灯下焕发出绚丽的光彩! 我不是诗人,不能用漂亮的诗句讴歌我的职业;我不是学者,不能用深邃的思想思考我的价值;我不是歌手,不能用动听的歌喉歌咏我的岗位。然而,我是一名救死扶伤的医生,我要感谢我的职业,是它让我知道怎样平等、善良、真诚地对待每一个生命!我要感谢我的职业,是它让我懂得奉献的价值和乐趣!不以善小而不为,涓涓细流汇聚成爱的海洋,汇聚成人居环境最佳区的宏伟蓝图,汇聚成健康和谐的社会。 谢谢大家! 弘扬爱岗敬业精神演讲稿 篇4 尊敬的各位领导、评委、同事: 大家好! 今天我很荣幸站在这里给大家演讲,我要演讲的题目是“爱岗敬业,无私奉献”。 如果你是一滴水,你是否滋润了一寸土地; 如果你是一缕阳光,你是否照亮了一分黑暗; 如果你是一颗螺丝钉,你是否永远坚守你的岗位。 这是雷锋日记里的一段话,它告诉我们无论在什么样的岗位都要发挥最大的潜能,做出最大的奉献。 其实,奉献对于任何一个人都不苛刻,不能长成参天大树做栋梁之材,不妨做一棵小草为大地献上一丝新绿;不能像海洋用宽阔的胸怀拥抱百川,却可以是一条小溪滋润孕育我们的土地;不能成为天之娇子商场驰骋,但可以传承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从日常工作的点滴做起。 人生在世,总要有个目标,有个方向,说的朴实点,是人就得要有个谋生的依托,既然我们选择投身于伟业的“建设”,就应该把自己的理想、信念、青春、才智毫无保留的奉献给这个选择。就像鱼儿爱大海,就像蜜蜂爱鲜花!我们该怎样体现这份爱,怎样表达这种情呢?我会义无返顾的选择爱岗敬业,将敬业作为一种习惯。有句口号说的好:不爱岗就下岗,不敬业就失业!爱岗敬业说的具体点就是要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把一点一滴的小事做好,把一分一秒的时间抓牢,没有任何借口,扎扎实实做好本职工作,不要得过且过,浑浑噩噩的工作;当你接到领导交办工作的时候,是讨价还价推三阻四,还是尽职尽责努力完成;当你在工作中遇到困难和挫折的时候,是等待观望半途而废,还是自我激励勇往直前?当你觉得晋级升迁没有达到期望值的时候,是牢骚满腹,怨天尤人,还是自我反省加倍努力厚积而薄发呢?总之,接人待物,为人处世,你是喜欢拿着放大镜百般挑剔找外因,还是常常拿着显微镜自我剖析找内因呢?也许有人会说,人之初,性本惰,能修炼到默默奉献无怨无悔的境界,古往今来能有几人?我要说:非也!放眼天下,大到整个社会,小到我们的每一个工作岗位,都不难发现,越来越多的人正在默默无私的奉献着。一段精彩的乐章需要每个演出人员爱岗敬业的无私奉献;一个成功的企业同样不可缺少这种精神!虽然我只是伟业一名普普通通的员工,但是我一定会奉献自己的全部智慧和热情,为伟业的不断壮大尽自己的一份绵薄之力。 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我们坚信,伟业明天一定会更加美好!长洲水电公司各项工作任务非常繁重,公司提出了坚持“一个中心”,抓住“两项任务”,实现“一个目标”的工作思路。结合公司实际,我们特向公司全体团员青年提出以下倡议: 一、学习雷锋树立远大理想和高远的人生追求,发扬助人为乐,勇于奉献的精神。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帮助每一个需要帮助的人,在工作中帮助、团结同事;在生活中关心、爱护家人;在社会上热心帮助他人,积极投身社会公益活动。将雷锋精神化作一种大爱,热爱祖国、热爱企业、热爱工作、热爱生活、热爱他人。 二、学习雷锋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作风,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在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中要注意节约用水、用电、用纸,杜绝铺张浪费,珍惜他人的劳动成果,从点滴做起,营造健康、绿色、环保的工作、生活环境。 三、发扬雷锋的“钉子“精神,努力学习,健康成长。在工作中,爱岗敬业、努力工作,勤学习、勤思考、勤动手,发扬雷锋不怕苦不怕累的螺丝钉精神,迎难而上、攻坚克难,争当岗位能手,争创一流企业。在生活中,培养和树立科学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提高自己,完善自己。 青年朋友们,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弘扬新时代的雷锋精神,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不平凡的业绩,在平淡的生活中展现不平淡的热情,用爱点燃希望,用奉献创造奇迹,用辛勤和汗水为公司创建一流水电企业而努力奋斗!振奋精神,真抓实干。过去的一年,公司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年发电量创造了31.87亿kW.h的历史新高,这是全体员工用辛勤汗水创下的结果。20xx年,我们又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新形势、新机遇、新挑战,需要我们激发更加昂扬的斗志,需要我们付出更加艰苦的努力。我们要以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坚定信心,振奋精神、真抓实干,朝着“优美、和谐、平安、效益的一流水电企业”美好愿景继续前进。大家好!进入9月,台风给我们带来了丝丝凉意,高温与酷暑正渐渐离开我们,预示着公司的迎峰度夏工作进入了另一个阶段。入夏以来,长洲水电公司员工上下一心,积极行动,战高温、斗酷暑、防恶劣天气,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截止9月11日,共完成发电量22.1亿千瓦时,连续安全生产天数2145天。 在迎峰度夏、防汛防洪的主战场上,我们始终能看见一支这样的队伍,闷热的灯泡头内有他,狭小电缆廊道有他,冒热气的开关站有他。他们就是长洲水电公司发电党支部的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 作为这支队伍的一员,笔者零距离感受他们迎峰度夏、保安全、保发电的场景,用简单的笔记录他们辛勤工作、默默奉献的画面。 谢谢大家! 弘扬爱岗敬业精神演讲稿 篇5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行业竞争日益加剧,企业要想在激烈的竞争中得以快速发展,个人要在企业中得以生存、得以发展,就要求企业的员工必须发挥爱岗敬业的精神。 那么什么是爱岗敬业呢?我认为爱岗敬业就是热爱自己的工作岗位,热爱本职工作,用一种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工作,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忠于职守,尽职尽责的工作精神、工作作风。爱岗是对人们工作态度的一种普遍要求。热爱本职,就是职业工作者以正确的态度对待各种职业劳动,努力培养热爱自己所从事的工作的幸福感、荣誉感。一个人,一旦爱上了自己的职业,他的身心就会融合在职业工作中。就能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事业。每个岗位都承担着一定的工作职能,都是从业人员在工作分工中所获得的扮演角色。 在当今社会,就业不仅意味着以此获得生活来源,掌握了一个谋生手段,而且还意味着有了一个社会承认的正式身份,能够履行社会的职能。国家发展、企业发展、个人发展都要求从事各行各业、各个岗位的每一个人,都要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对一种职业是否热爱,有一个个人对职业的兴趣问题。有兴趣就容易产生爱的感情,没有兴趣就谈不上爱。但每一个岗位都要有人去干,缺一不可。因此,国家、企业要通过一定的方式,把人员安排到各个工作岗位上去。不论你对从事的工作是否感兴趣,你都要从整个社会需要企业需要的角度出发,培养兴趣,热爱这一工作,这是一个人工作觉悟的表现。 需要指出的是对于我们工作中那些条件好、待遇高、专业性强、工作又轻松的工作,很多人都喜欢去做,而且做到爱岗相对比较容易。而对于我们工作中那些环境艰苦,繁重劳累或是工作地点偏僻,工作单调,技术性低,重复性大,甚至还有危险性、工作承担压力大的工作,要使我们大家做到爱岗就不容易了,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员工中热爱这些岗位并在这些岗位上认真工作劳动的人就是有高尚品德的人,是值我们员工门学习的人。 敬业就是用一种严肃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工作,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忠于职守,尽职尽责的工作作风。中国古代思想家就提倡敬业精神,孔子称之为“执事敬”,朱熹解释敬业为“专心致志,以事其业”。我们电信企业好比是一台大机器,其中的任何一个部门、环节,哪怕是其中的一个小小的螺丝钉出现了问题,都会影响整台机器的运转。如果我们电信员工不能尽职尽责,忠于职守,就会影响整我们整个企业的工作进程。
2023-09-04 20:03: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的内容

第一条 为了保障母亲和婴儿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 国家发展母婴保健事业,提供必要条件和物质帮助,使母亲和婴儿获得医疗保健服务。国家对边远贫困地区的母婴保健事业给予扶持。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母婴保健工作。母婴保健事业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第四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母婴保健工作,根据不同地区情况提出分级分类指导原则,并对全国母婴保健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母婴保健工作。第五条 国家鼓励、支持母婴保健领域的教育和科学研究,推广先进、实用的母婴保健技术,普及母婴保健科学知识。第六条 对在母婴保健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在母婴保健科学研究中取得显著成果的组织和个人,应当给予奖励。 第七条 医疗保健机构应当为公民提供婚前保健服务。婚前保健服务包括下列内容:(一)婚前卫生指导:关于性卫生知识、生育知识和遗传病知识的教育;(二)婚前卫生咨询:对有关婚配、生育保健等问题提供医学意见;(三)婚前医学检查:对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可能患影响结婚和生育的疾病进行医学检查。第八条 婚前医学检查包括对下列疾病的检查:(一)严重遗传性疾病;(二)指定传染病;(三)有关精神病。经婚前医学检查,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出具婚前医学检查证明。第九条 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当提出医学意见;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暂缓结婚。第十条 经婚前医学检查,对诊断患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严重遗传性疾病的,医师应当向男女双方说明情况,提出医学意见;经男女双方同意,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或者施行结扎手术后不生育的,可以结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禁止结婚的除外。第十一条 接受婚前医学检查的人员对检查结果持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医学技术鉴定,取得医学鉴定证明。第十二条 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时,应当持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者医学鉴定证明。第十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婚前医学检查制度实施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婚前医学检查应当规定合理的收费标准,对边远贫困地区或者交费确有困难的人员应当给予减免。 第十四条 医疗保健机构应当为育龄妇女和孕产妇提供孕产期保健服务。孕产期保健服务包括下列内容:(一)母婴保健指导:对孕育健康后代以及严重遣传性疾病和碘缺乏病等地方病的发病原因、治疗和预防方法提供医学意见;(二)孕妇、产妇保健:为孕妇、产妇提供卫生、营养、心理等方面的咨询和指导以及产前定期检查等医疗保健服务;(三)胎儿保健:为胎儿生长发育进行监护,提供咨询和医学指导;(四)新生儿保健:为新生儿生长发育、哺乳和护理提供医疗保健服务。第十五条 对患严重疾病或者接触致畸物质,妊娠可能危及孕妇生命安全或者可能严重影响孕妇健康和胎儿正常发育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当予以医学指导。第十六条 医师发现或者怀疑患严重遗传性疾病的育龄夫妻,应当提出医学意见。育龄夫妻应当根据医师的医学意见采取相应的措施。第十七条 经产前检查,医师发现或者怀疑胎儿异常的,应当对孕妇进行产前诊断。第十八条 经产前诊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师应当向夫妻双方说明情况,并提出终止妊娠的医学意见:(一)胎儿患严重遗传性疾病的;(二)胎儿有严重缺陷的;(三)因患严重疾病,继续妊娠可能危及孕妇生命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孕妇健康的。第十九条 依照本法规定施行终止妊娠或者结扎手术,应当经本人同意,并签署意见。本人无行为能力的,应当经其监护人同意,并签署意见。依照本法规定施行终止妊娠或者结扎手术的,接受免费服务。第二十条 生育过严重缺陷患儿的妇女再次妊娠前,夫妻双方应当到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接受医学检查。第二十一条 医师和助产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操作规程,提高助产技术和服务质量,预防和减少产伤。第二十二条 不能住院分娩的孕妇应当由经过培训合格的接生人员实行消毒接生。第二十三条 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第二十四条 医疗保健机构为产妇提供科学育儿、合理营养和母乳喂养的指导。医疗保健机构对婴儿进行体格检查和预防接种,逐步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婴儿多发病和常见病防治等医疗保健服务。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设立医学技术鉴定组织,负责对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和产前诊断结果有异议的进行医学技术鉴定。第二十六条 从事医学技术鉴定的人员,必须具有临床经验和医学遗传学知识,并具有主治医师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医学技术鉴定组织的组成人员,由卫生行政部门提名,同级人民政府聘任。第二十七条 医学技术鉴定实行回避制度。凡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鉴定的人员,应当回避。 第二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母婴保健工作,提高医疗保健服务水平,积极防治由环境因素所致严重危害母亲和婴儿健康的地方性高发性疾病,促进母婴保健事业的发展。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母婴保健工作。第三十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母婴保健监测和技术指导。第三十一条 医疗保健机构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负责其职责范围内的母婴保健工作,建立医疗保健工作规范,提高医学技术水平,采取各种措施方便人民群众,做好母婴保健服务工作。第三十二条 医疗保健机构依照本法规定开展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以及施行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必须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条件和技术标准,并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许可。严禁采用技术手段对胎儿进行性别鉴定,但医学上确有需要的除外。第三十三条 从事本法规定的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的人员,必须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考核,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从事本法规定的婚前医学检查、施行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人员以及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必须经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考核,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第三十四条 从事母婴保健工作的人员应当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为当事人保守秘密。 第三十五条 未取得国家颁发的有关合格证书的,有下列行为之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予以制止,并可以根据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一)从事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或者医学技术鉴定的;(二)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三)出具本法规定的有关医学证明的。上款第(三)项出具的有关医学证明无效。第三十六条 未取得国家颁发的有关合格证书,施行终止妊娠手术或者采取其他方法终止妊娠,致人死亡、残疾、丧失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七条 从事母婴保健工作的人员违反本法规定,出具有关虚假医学证明或者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由医疗保健机构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取消执业资格。 第三十八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指定传染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麻疯病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严重遗传性疾病,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有关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产前诊断,是指对胎儿进行先天性缺陷和遗传性疾病的诊断。第三十九条 本法自1995年6月1日起施行。
2023-09-04 20:03:011

#新加坡旅游,跟团走还是自由行好?

自由行啊自己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己选择游玩时间地点
2023-09-04 20:02:474

概念模型表示方法最常用的是?

宪谈FfA.er 方法
2023-09-04 20:02:473

春节手抄报内容有什么?

百度知道春节手抄报兔年内容如下:1、锣鼓喧,鞭炮鸣,家家户户喜盈盈。贴春联,挂红灯,欢声笑语说不停句子。迎新年,新气象,祝福声声送佳音。祝您春节快乐,吉祥如意都来临!2、春节未到,祝福先到。家人未到,问候先到。红包未到,福气先到。鞭炮未到,心意先到。愿您在新的一年里:平平安安,财源广进,年年有余。3、天气变的好快,气温变得好坏,出门外套要带,睡觉被子要盖,多吃水果青菜,好好保持心态!爸爸,妈妈,过年不能回家,给您道声新年快乐。4、春节到了,鉴于您超有人缘,祝福肯定超载。我不得不超前抢位,愿您好运超重,成功超高,日子超美,幸福超级给力。新春快乐,兔年如意!5、春天的钟声响,新年的脚步迈,祝新年的钟声,敲响你心中快乐的音符,幸运与平安,如春天的脚步紧紧相随!春华秋实,我永远与你同在!6、春夏秋冬不忘您,加减乘除思念您,诗词歌赋赞颂您,琴瑟管弦歌唱您,鲜花掌声献给您,平安富裕属于您,真心真意祝愿您:春节好!7、新年到,新年到,新年到了问个好。祝你办事处处顺,生活步步高;爱情甜如蜜,薪水不会少,好运天天交,幸福围你绕,出门捡钞票,天天露微笑!8、教学工作繁杂闹心,教学质量常抓不懈。学院管理不能忽视,餐饮问题异常敏感。各项事务不得怠慢,你的身体日渐消瘦。校长太累太幸苦了!祝春节愉快!9、今年的新春有什么特别,今年的新春有什么新意。有!来点酷点,来点醒目的,我的地盘,我要与众不同。所以我要说一句很特别的话给你,听好了:“祝你新春快乐”!10、日光从指间流走,雪花随铃声飘落。春节的礼炮声声响起,祝福的心如跳动的烛光融化点点落在你身上的飘雪,新春愉快!11、一路有你,二人欢喜,三饭惦记,四更早起,五福送去,顺顺利利,七彩中的、八轿抬你,久久回忆,原来是梦,实心实意。春节祝你,快乐无比!12、心到,意到,祝愿到。福到,运到,财气到。日子到,时间到,春节的钟声还未到,是我的祝福提前到。如果有人敢比我早到,别客气,删掉!13、春节来到,欢声不断。电话打搅,多有不便。短信拜年,了我心愿。祝您全家,身体康健。生活幸福,来年多赚。提早拜年,免得占线!新年快乐!
2023-09-04 20:02:451

经营管理是属于哪一类的学科?

管理类
2023-09-04 20:02:435

股骨头坏死饮食要注意什么?

不少老年人都容易患上股骨头坏死,而得了这种疾病后是需要在饮食上好好调理的,毕竟不当的饮食是可能会影响到病情的。那么股骨头坏死饮食上需要注意什么?股骨头坏死的饮食宜忌是怎样的?1、股骨头坏死注意饮食(1)忌吃肥腻食物股骨头坏死患者的饮食应以清淡为主,不需要盲目增加营养和服用补血_品。因为股骨头坏死患者不是体内血少,而是血管内血流受阻,影响股骨头的供血,长期供血不足便发生股骨头坏死。如果肥甘厚味吃的过多,活动量又少,使体内血脂增高,血液粘稠度增加,血流缓慢反而不利于股骨头的修复。可多吃海产品如虾仁等有补肾生骨作用。(2)忌吃辛辣刺激食物患者不宜吃辛辣食物,股骨头坏死患者不宜吃辛辣食物,不过量饮酒、戒烟,多食用新鲜蔬菜和水果等。(3)适当搭配主食股骨头坏死的主食应以米、面、杂粮为主,但要注意做到品种多样,粗细搭配适宜。健康合理的饮食促进疾病痊愈。(4)含钙的食物多吃我们都知道骨头的生长和修复需要钙来推动。多吃一些含钙高的食物,注意钙质的补充:股骨头坏死患者会伴有不同程度的骨的矿物质含量,即钙质含量的变化。故每日给予充足的钙质,可以弥补骨骼中矿物质成分的丢失。在日常食物中,含钙最丰富的是乳制品,如牛奶、酸奶、冰淇淋;还有海产品中的鱼、虾等也是含钙丰富的食物。(5)注意戒酒虽然骨关节病患者在刚饮酒后会觉得症状减轻,这是因为饮酒抑制中枢神经系统的功能,而酒性过后症状会加重,长期依赖饮酒止痛,对人体危害更大,特别是股骨坏死患者必须戒酒。(6)注意不要抽烟烟中的尼古丁溶在血液中,可使血管内皮细胞中毒,导致血管不正常收缩、血栓形成、骨质疏松、骨质增生。注意不食用辛辣食物,服_期间不要吃绿豆,因绿豆有解_作用,同时也影响_效的发挥。2、股骨头坏死吃什么好(1)猪蹄冬青饮原料:猪蹄1只,毛冬青loo克。做法:猪蹄去杂毛,洗净,同毛冬青一起加水3000毫升,用文火煎煮,取汁1000毫升。吃猪蹄,将汤分5次热饮,每天2次。功效:活血通络,强筋健骨。适用于股骨头缺血性坏死的患者。(2)薏米木瓜粥原料:意米30克,木瓜lo克,粳米60克,白糖30克。做法:意米、木瓜洗净,放入小锅内,加粳米和2大碗冷水,先浸泡一·会儿,再用小火慢炳至慧米酥烂为1L,然后加白糖,稍纯即可。每天食用,不拘量。功效:祛风利湿,舒筋止痛。适用于活动不利等以湿弊为著的股骨头坏死。(3)海参粥原料:海参2~3只,粳米(或糯米)loo克。做法:用温水浸泡海参数个小时,剖洗干净切片,粳米或糯米加水煮粥,煮至海参烂、粥稠为度。每天早晨空腹温热食。功效:补肾益精,壮阳疗痉,补血润燥。适用于股骨头缺血性坏死患者。(4)益母大枣汤原料:益母草50克,大枣250克,大苗香10克,赤砂糖50克。做法:益母草用水煎取汁,放茴香、大枣、砂糖煎沸后,去渣留汁。食大枣,汤早晚分服用。功效:活血行气,化淤止痛。适用于病变中期,髂膝酸痛不止、劳累后加剧的患者。(5)穿山龙炒鸡蛋原料:穿山龙6克,鸡蛋3个,精盐、植物油各适量,香油少许。做法:将鸡蛋磕入碗内,然后将洗净切碎的穿山龙放入,调入精盐、香油,搅拌均匀,锅内放油烧热,将调好的鸡蛋放入烧熟即可。一次食完。功效:健脾化湿,清利关节。适用于股骨头缺血性坏死的湿热不重、正气己虚的患者。(6)银花莲米粥原料:银花15克,莲米30克,白糖少许。做法:银花洗净,煮沸5分钟,去渣取汁。加莲米煮到熟透为止,放入白糖调匀。每天2剂。功效:清热解毒。适用于病变初期热毒内扰,局部灼热疼痛的患者。(7)二豆惹米粥原料:绿豆、赤豆、慧米各25克。做法:将绿豆、赤豆和意米淘洗干净。将绿豆、赤豆煮至开花然后下入意米煮成稀粥,熟后调入白糖即可。每天2剂。功效:清热解毒,消肿止痛。适用于病变初期髂膝疼痛、局部肌肤灼热的患者。(8)活血养骨汤原料:当归、山药、山萸肉、独活各l2克,生地、熟地、赤芍、川芎、补骨脂、骨碎补、仙灵脾各9克,附子、肉桂各6克,仙茅4克。做法:以上原料用水煎服。每天1剂,取汁分次温服,1个月为l个疗程。功效:活血化淤,补肾壮骨。适用于股骨头缺血性坏死。(9)健髋汤原料:熟地20克,鹿角胶、川牛膝、地龙、黄芪各10克,骨碎补、续断各15克,蜈蚣l条。做法:以上原料水煎取汁。每天l剂,分2次温服。功效:补益肝肾,活血通络。适用于股骨头缺血性坏死的治疗。(10)滋骨丸原料:生地、熟地、鸡血藤、龟板、黄蓖、巴朝、丹参各100克,当归、川芍、构把子、鹿角片、猴骨、淮山药、白术、杜仲各50克。做法:将以上原料加工成极细的末,再和蜜为九,每丸约重6克,每天3次,每次服l丸。功效:适用于股骨头缺血性坏死的治疗。3、如何预防股骨头坏死(1)骨折后正确处理在发生股骨头骨折的情况后,可可先采用内固定,然后通过血管蒂骨瓣头植骨,加速股骨头颈的愈合,预防骨坏死。在手术后要定期复查,并根据医生要求服用能够加强血运的药物和钙剂,预防股骨头缺血坏死。(2)不滥用激素现在激素类药物大量运用于治疗各种疾病的治疗中,但是长期使用激素类药物会引发机体的不良反应。长期大量使用激素或日量过大,剂量增减突变也是发生股骨头坏死的原因之一。因此应该尽量避免滥用激素。(3)戒掉酗酒恶习酗酒是引起股骨头缺血坏死的第一大病因,约占有非创伤性股骨头坏死的40%。所以为了股骨头的健康,应该远离致病因素,戒酒以清除酒精的化学毒性,防止酒精被组织吸收。(4)注意作业保护长期处于快速减压的环境中而引发骨的急性缺血,导致股骨头坏死的出现。对于深水潜水员、高空飞行员、高压工作环境中的人员来说,要特别注意作业保护、改善工作条件,如果已经患上了缺血性骨质疏松,应该改变工作。(5)提高保护意识提高警觉,减少股骨头受伤的机会,特别是儿童,大人要多加教育、女性私处,不要让孩子在危险的地方玩耍,以免发生股骨头受伤骨折,减少因意外伤害所引起的股骨头坏死。(6)生活调理在生活方面,不要吃过量的辣椒,要多晒太阳,减少负重,经常进行体育锻炼等,对预防股骨头坏死都有好处。
2023-09-04 20:02:431

按约当产量比例法计算分配本月生产费用

1、如果各月末在产品数量较大,数量变化也较大,产品成本中原材料费用和工资及福利费等加工费用比重相差不多,可采用约当产量法计算在产品成本。采用这种方法,在产品既要计算原材料费用,又要计算工资等其他费用。将月末在产品数量按照完工程度折算为相当于完工产品的数量,即约当产量,然后按照完工产品产量与在产品约当产量的比例分配计算完工产品费用和月末在产品费用。 (1)原材料在生产开始时一次投入。在这种情况下,完工产品与月末在产品的原材料费用,按它们的数量比例分配计算;完工产品与月末在产品的各项加工费用,应按约当产量比例分配计算。其公式如下:在产品约当产量=在产品数量×完工百分比(完工率)某项费用分配率=该项费用总额÷(完工产品产量+在产品约当产量)完工产品该项费用=完工产品数量×费用分配率在产品该项费用=在产品约当产量×费用分配或=费用总额-完工产品费用(2)如果原材料不是在生产开始时一次投入,而是随生产进度在每一工序陆续投入,并且是在每一工序开始时一次投入,原材料费用也应按照约当产量比例法进行分配。也就是说,根据各工序原材料消耗定额分别计算分配原材料费用的完工率(投料率)。采用约当产量比例法,必须正确计算在产品的约当产量,其中主要是测定在产品的完工程度,其方法一般有两种:一种是平均计算,即一律按50%作为各工序在产品的完工程度;另一种是各工序分别测定完工率,即按照各工序的累计工时定额占完工产品工时定额的比率计算,其中每一工序内各件在产品的完工程度可以按平均完工50%计算,计算公式为:某工序在产品完工率=(前面各工序工时定额之和+本工序工时定额×50%)÷产品工时定额
2023-09-04 20:02:421

7岁可以成为少年吗

7岁可以成为少年吗   7岁可以成为少年吗,日常生活中,为了健康的生活,我们需要时刻关注自己以及家人,尤其是正在成长发育的婴幼儿或儿童的身体健康状况,因此也需要多去了解一下相关知识。下文分享7岁可以成为少年吗。   7岁可以成为少年吗1    年龄段的划分:   少年是指11周岁-17周岁。   青年是指20周岁-39周岁。但新的年龄段划分,将青年的最大年龄提高到44岁。    扩展资料:   少年的心理发展主特点:自我意识迅速发展,自我评价能力基本成熟。   少年性意识萌芽:   随着第二性征出现,少男少女开始产生怀春心理,注意和喜欢接近异性,有较强的性意识和性冲动。教育引导不当,可导致心理变态或性罪错行为。此期,老师和家长一定要加强对少年的生理心理卫生教育,更要注意方式方法,不要让少男少女之间朦胧的爱意识来得太早。   其它年龄段称谓:   0周岁为婴儿 。   1周岁-6周岁为幼儿。   7周岁-14周岁为儿童(与少年期重合,也可称少年儿童或少儿) 。   40周岁-59周岁为中年 。   60周岁以上为老年(也可称晚年、暮年)。   7岁可以成为少年吗2   儿童年龄段划分标准,主要分为以下七个阶段:   1、胎儿期:是指受精卵形成到胎儿娩出之前,称之为胎儿期;   2、新生儿期:指从脐带结扎到生后28天之内;   3、婴儿期:是指一岁之内的孩子;   4、幼儿期:指1-3岁的孩子;   5、学龄前期:指三岁到上学之前;   6、学龄期:一般是6-12岁;   7、青春期:12岁之后到女孩18岁,男孩21岁之前,都被称之为青春期。   以上七个时期是儿童年龄段划分的标准。   6-12岁正处于儿童期,也称为学龄期。   儿童心理特征具有如下几个方面:   1、青春期之前,该阶段的智力发展是最快的,而思维感知注意力等也都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2、对事物充满热情,情绪外露较直接,波动大,好奇心强。   3、个性得到全面的发展,自我意识也进一步得到发展。逐渐形成个性品质以及道德观念,喜欢模仿。   在儿童期,常出现学习无能与问题行为这两种心理障碍。因此,在该时期,要以学习为主导,培养儿童良好的学习习惯,培养开阔创造性的思维,以及注重培养儿童道德与个性。   7岁可以成为少年吗3    【第一阶段:乳儿期(0~1.5岁),主要发展任务是:获得信任感,克服怀疑感。】   这一阶段的婴儿开始探索周围的世界是否可靠。埃里克森认为信任感表现为一个人对他周围的世界,特别是他的社会环境的基本态度,可以通过父母在养育过程中以关心和爱护婴儿的需要而培养出来。   当一个婴儿得到较好的抚养并与父母建立了良好的亲子关系时,儿童就会对周围的世界产生信任感;当父母的信念发生矛盾或父母在照料儿童的方式上不一致时,儿童就会出现恐惧和不安,产生一种不信任感。    【第二阶段:婴儿期(1.5~3岁),主要发展任务是:获得主动感,克服羞耻感。】   这一阶段的儿童表现出较强的自我控制的需要与倾向,“让我来做”成了这一时期儿童的主流话题。儿童渴望自主,渴望按自己的想法去做事情。因此,在可能的情况下,父母应允许儿童自由活动,并以各种形式对他们的自主性和独立性表示认可和赞扬,以帮助他们形成自信心。   相反,如果这个时期父母对儿童的行为干涉过多,甚至支配儿童的一切活动,儿童将对自己的行为或自身产生羞怯感,从而影响他们身心的发展。    【第三阶段:学前期(3~6、7岁),主要发展任务是:获得主动感,克服内疚感。】   日益增多的语言和运动能力使这一时期的儿童把活动范围逐渐扩展到他们的家庭环境之外,开始追求出于自我利益和动机的活动。   本阶段儿童的主要发展任务是获得主动感和克服内疚感,体验目的的实现。埃里克森认为,个体未来在工作、经济、生活上所能取得的成就,都与儿童在这一阶段主动性发展的程度有关。    【第四阶段:学龄期(6、7~12岁),主要发展任务是:获得勤奋感,克服自卑感。】   本阶段儿童开始进入学校学习,活动和依赖的重心已由家庭转移到了社会。学龄儿童与学前儿童有着本质的区别,他们开始体会到勤奋与成功的关系,并开始形成一种成功感。   在这一时期里,同伴在衡量儿童本身的成功或失败中有着相当重要的作用。如果能成功地完成各种任务和从事社交或集体活动,儿童就会获得一种胜任感而避免自卑感的产生。这些成功的体验有助于在以后的社会中建立勤奋的特质,表现为乐于工作和有较好的适应性。    【第五阶段:青少年期(12~18岁),主要发展任务是:形成角色同一性,防止角色混乱。】   这一阶段存在着自我同一性对同一性混乱的危机,此时青少年个体最主要的任务就是试图建立一种新的自我同一感或一种关于自己是谁,在社会上应占什么样的地位,将来准备成为什么样的人以及怎样努力成为理想中的人等一系列的感觉和感情。埃里克森在此阶段提出了一个“社会心理的合法延缓期”的`概念,认为随着青春初期的到来,青少年往往感到自己没有能力持久地扮演一种社会角色和承担社会义务,感到要做出的决断太多太快.   因此在做出最后决断前,需要进入一种“暂停”期,以便延缓眼前必须承担的义务,避免同一性提前完结的内心需要。如果青少年没有形成一种积极的自我同一性,那么他们就会产生角色混乱,表现为在生活中不能选定一个正确的角色,不能确定自己是谁、干什么等。角色混乱的青少年常常焦躁不安,对社会所赞赏的角色表示蔑视和敌意。    【第六阶段:成年早期(18~25岁),主要发展任务是:获得亲密感,避免孤独感。】   埃里克森认为,形成自我同一性的、走向社会的青年,未免太全神贯注于自己是谁,以致不能担当起此阶段形成亲密感的任务,可能产生孤独感。只有建立同一感才有可能形成亲密感。   所以,这一阶段的发展任务就是努力获得亲密感,体验爱情和婚姻的实现,从而避免孤独感。在埃里克森看来,发展亲密感对是否能满意地进入社会有重要作用。    【第七阶段:成年中期(25~60岁),主要发展任务是:获得繁衍感,避免停滞感。】   这一阶段的个体已建立家庭,其兴趣扩展到下一代。这里的繁殖不仅包括人的繁衍后代,而且包括人的生产能力和创造能力等基本能力或特征。因此本阶段的个体既要生育、抚养和指导下一代,又要不断工作以创造事物和思想,这样才能富有创造力,否则将出现人格的停滞。    【第八阶段:成年晚期(60岁以上),主要发展任务是:获得完善感;避免失望或厌恶感。】   在这一阶段,进入老年期的个体对自己的一生进行回顾。如果对自己的一生作肯定和满意的回答,就能够完全接受自我,获得一种完善感。反之,个体就会充满焦虑和失望,对死亡产生恐惧感,也会努力去发现一种自我整合。
2023-09-04 20:02:421

围绕青春的诗歌

每一年的五月四日,总能激起大家对青春的回忆。那时候,我们意气风发,对未来充满希望。经年之后,青春逝去,人老矣,梦想逐渐淡漠。而最终,我们明白,人生老不老,不是取决于年龄,而是取决于心态。心若不老,暮年亦青春。诗词君分享十首青春诗词,让我们以梦为马,不负韶华,万里归来仍是少年。每一个人都有青春,如米小的苔花也有。在阳光照不到的地方,如米一般小的苔藓开花了,它迎来了自己最美的青春。虽然它只如米粒一般大小,依然认真开花,像一株美丽的牡丹。不看轻自己,重视自己的青春,使苔花有了让人敬重的生命力。没有谁的青春会被轻视,所有向着梦想的倔强生长的人都值得赞颂。李白期望尽早建功立业、功垂千古、名留史册的强烈用世之心。只有在春天的时候,桃李才会显示出自己最美的模样,那么有人能赊取太阳,使其不动,青春不是永在吗?被束缚的满腔热烈,撑起梦想永不熄灭的光,那是青春的力量。青年的柳永参加考试落第了,他失望,他悲伤,旋即他又昂扬了起来。既然没有得到好的机遇,为什么不随心所欲地游乐呢!何必为功名患得患失?做一个风流才子为歌姬谱写词章,即使身着白衣,也不亚于公卿将相。任何打击,都不能使你丧失希望,你要知道,你还青春,路还长,一切都还有希望。我不怕千万人阻挡,只怕自己投降。
2023-09-04 20:02:391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包括哪些事项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包括哪些事项:1、有关母婴保健的科普宣传、教育和咨询。2、婚前医学检查。3、产前诊断和遗传病诊断。4、助产技术。5、实施医学上需要的节育手术。6、新生儿疾病筛查。7、有关生育、节育、不育的其他生殖保健服务。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的出现是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母婴保健法》,规范母婴保健专项技术准入。 并加强专项技术服务和法律证件的管理,促进医疗保健机构依法提供母婴保健技术服务。 卫生部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检查。对通过检查达到一定条件的医疗单位发放的一种行政证件,有效期限为三年。
2023-09-04 20:02:381

新加坡游记作文

写出感受.发生了什么.有什么有趣的事情.怎样去的.怎么回来的.
2023-09-04 20:02:361

股骨头坏死的症状和治疗方法

股骨头坏死的早期症状:  主要症状为侧臀部或腹股沟或腰部疼痛、膝关节部位牵拉性疼痛、下肢畏寒、无力、酸、麻感。这些症状不一定同时出现,可能仅表现一两个症状,这些症状可能持续存在,也可能短期内消失。  股骨头坏死的中期症状:  主要表现有跛行、行走疼痛、髋关节的外展、内收、功能发生障碍。拍X线片时,会看到硬化骨形成、囊状改变、骨小梁部分消失、股骨头软骨塌陷、断裂。    股骨头坏死的晚期症状:   股骨头坏死患者跛行更加严重,行走困难、疼痛、下肢肌肉明显痿缩、下肢无力、畏寒,下蹲困难、外展内收困难;这时拍X线片会看到股骨头扁平、关节间隙狭窄或消失、囊状改变明显、硬化骨面积较大、股骨头软骨完全断裂、关节面高低不平、这时即是股骨头坏死晚期。  针对股骨头坏死而言,多数患者属于继发性,也就是由于股骨头骨折未接受科学的治疗、合理的营养摄入、积极适量的运动而引起。所以,建议股骨头骨折患者应当及时进行治疗。针对这一疾病,最好的办法便是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
2023-09-04 20:02:352

管理学是什么

一、管理学是系统研究管理活动的基本规律和一般方法的科学。管理学是适应现代社会化生产的需要产生的,它的目的是研究在现有的条件下,如何通过合理的组织和配置人、财、物等因素,提高生产力的水平。是一门综合性的交叉学科。二、管理职能职能是指“活动”、“行为”,也就是各种基本活动及其功能。 最早是法国的亨利 · 法约尔提出的“五职能”说,后有“三功能派”、“四功能派”、“七功能派”等。 总的来看,关于管理职能划分有: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激励、人事、调集资源、沟通、决策、创新。 我国从宏观上分为计划、组织、领导、控制四个方面。 三、管理方法(一)行政管理方法 含义:是依靠行政组织的权威,运用指示、规定、条例和命令等行政手段,按行政系统由上级到下级逐层进行管理活动的方法。 特点:权威性 、强制性、稳定性 、具体性、阶级性。(二)法律管理方法 含义:是运用法律规范和类似法律规范的各种行为规则进行管理的方法。 特点:阶级性、概括性、规范性、强制性。 (三)经济管理方法 含义:指按照客观规律的要求,运用经济杠杆和经济手段来进行管理的方法。 特点:利益性、多样性、阶级性。 (四)咨询管理方法 含义:是为了解决某种社会问题、经济问题或某项科学技术问题(包括卫生和健康),运用专家们的知识、智力、经验、阅历,为决策部门提供有科学根据的计划、方案、意见的一种管理方法。 特点:针对性、综合性、 时效性。 (五)思想工作方法 (1)思想教育、启发自觉。(2)树立榜样、典型示范。(3)运用社会舆论,形成健康的社会风气。(4)研究合理需要,把工作做在前头。 思想工作的主要方式:(1)演讲报告。(2)座谈讨论。(3)个别谈心。(4)各种文化活动。(5)参观访问。(6)评比竞赛。
2023-09-04 20:02:302

物理模型数学模型概念模型的区别

物理模型数学模型概念模型的区别:1、特征上的区别:物理模型以实物或画图形式直观的表达认识对象的特征在数据仓库项目中。概念数据模型是面向用户、面向现实世界的数据模型,是与DBMS无关的。数学模型评价问题抽象化和仿真化。2、分类区别:物理模型一般可分三类:物质模型、状态模型、过程模型。概念模型并没有具体的分类。数学模型分为精确型和模糊型。
2023-09-04 20:02: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