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rriers / 阅读 / 详情

湖北警官学院邮编 附地址和介绍

2023-09-15 00:53:18
TAG: 介绍
共1条回复
我不懂运营

一、湖北警官学院邮编是多少 湖北警官学院的邮编为430034,该校地址位于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南泥湾大道99号,是我省唯一的省属公安本科院校,也是全国最早开办本科学历教育的两所省属公安本科院校之一。

二、湖北警官学院简介

湖北警官学院是我省唯一的省属公安本科院校,也是全国最早开办本科学历教育的两所省属公安本科院校之一。学院创办于1949年6月,历经干训、中专(1976年开始)、大专(1984年开始)、本科(2002年开始)办学阶段,是湖北省学位委员会和省教育厅批准的硕士点立项建设单位。

学院由湖北省人民政府和公安部按“省部共建、以省为主”的方式共建,日常工作由省公安厅负责,教育教学业务工作接受省教育厅指导和管理。学院以为指引,坚持党的教育方针,认真*关于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全面深化公安高等教育改革,以培养“中国共产党政权的坚定捍卫者、的合格建设者、中国政法公安事业的可靠接班人”为目标任务,以“忠诚·荣誉·使命”为校园核心文化价值追求,立足公安、服务行业,着力现代化一流警察大学。

学院现有教职工439人,其中正、副教授130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180人。全日制普通在校生4560人。现有校区2个,校园面积505.73亩,固定资产总值68247.51万元,教学行政用房总面积215588.52平方米,各类教室、训练场馆齐备。建校以来,为社会培养输送专业人才3万余人,培训公安民警、政法干警9万余人(次),为维护国家政治社会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学院内设处级机构25个,包括9个教学部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侦查系、治安管理系、信息技术系、法律系、警体战训部、公共基础课教学部、刑事技术与情报系、国际警务系,3个教辅部门:图书馆、实验中心、学报编辑部,13个党政管理部门:办公室、纪委、组织人事处、宣传处、工会、学生工作处、教务处、科研处、成人教育处(警官培训部)、计划财务处、后勤管理处、离退休干部处、保卫处。

学院强化“法学”基础地位,建设以“公安学”“公安技术”为主体,以“计算机科学技术”为支撑的学科体系。专业建设以“公安学”“公安技术”类专业为主干,加强“法学”“计算机科学技术”类专业与公安类专业的融合和协同,彰显学院专业特色。学院现有18个本科专业(方向),其中公安专业(方向)10个: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侦查学(视频侦查方向)、治安学、治安学(交通管理方向)、刑事科学技术、警务指挥与战术、网络安全与执法、涉外警务、消防工程;公安相关专业(方向)8个:法学、法学(司法鉴定方向)、法学(公安法制方向)、信息安全、信息安全(网络侦查方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公共事业管理、英语(国际警务方向)。

学院积极推进本科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建设,现有“诉讼法学”“公安学”2个省级重点学科,“公安学”省级优势特色学科群建设项目。“侦查学”专业被确定为国家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被公安部确定为全国公安高等教育重点专业建设点;“诉讼法学”“行政管理”被批准为湖北省立项建设硕士学位点;“侦查学”“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获批湖北省高等学校本科品牌专业立项建设项目;“侦查学”“治安学”“信息安全”“法学”获批“湖北省综合改革试点专业”;“法学”“刑事科学技术”“治安学”“信息安全”获批湖北省高校荆楚卓越人才协同育人计划项目;法学院、侦查试点学院获批湖北省高校改革试点学院;“诉讼法学”“侦查学”2个专业教学团队被确定为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团队;“侦查学”“治安学”“信息安全”“法学”“刑事科学技术”专业具有辅修双学位授予权。学院已建成“侦查学”“治安学”2门国家级精品课程,“预审学”“网络安全”“公安学基础理论”“刑事诉讼法学”“毛泽东思想和概论”“警察临战学”“侦查措施与策略”“危险物品管理”“法理学”9门湖北省高校精品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创建了“警察临战学”“网络侦查”“国际警务”“警察廉政概论”“警察史”“警务心理学”等一批新型公安专业课程。

学院加强科研平台建设,构建了以法庭科学湖北省重点实验室、电子数据取证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培育)、湖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社会治安治理研究中心三大科研平台为基础,以《湖北警官学院学报》《警史钩沉》等学术期刊为载体,以融教学、科研、办案为一体的“湖北三真司法鉴定中心”为实践平台的科研体系。

湖北警官学院在哪里

湖北警官学院是公办还是民办

湖北警官学院高考录取通知书什么时候发放-快递查询入口

湖北警官学院宿舍条件,宿舍几人间环境好不好(图片)

湖北警官学院教务处电话

湖北警官学院有几个校区

湖北警官学院招生办电话

湖北警官学院专业排名,招生专业目录(10篇)

湖北警官学院有哪些专业 附特色重点专业名单

湖北警官学院录取结果查询什么时候出来,附查询时间网址入口

相关推荐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的杂志简介

本刊是《中国期刊网》全文收录期刊、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来源期刊、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全文收录期刊,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来源期刊。分为四大板块,即刑事侦查与刑事法学、公安管理与行政法学、公安科技与警事技能、公安文化与队伍建设。同时将推出“名案点评”等特色栏目。
2023-09-04 19:59:531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的杂志目录

《刑事诉讼法》修改专题研究⑹刑事诉讼法修订与公安机关面临的新任务 陈实 孟巍⑽警察出庭作证制度新论 张建良 王利平⒀公安刑事执法活动贯彻人权保障的思考——以中国刑事诉讼法的再修改为背景 李良义⒅中国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若干问题研究 张显武应急警务研究⒇基于警察形象危机化解的媒体沟通 曹礼海(24)群体性突发事件中网络谣言的治安控制策略 贾琛宪政研究(27)收容教育制度之检讨与规制——基于《行政强制法》的重新审视 李婕妤(31)美国两院制国会由来的历史考察 亓飞(34)电影表达自由是表达自由的一种形式 肖俊勇(37)论高校教师申诉制度现存问题及完善 于春华(39)从美国违宪审查视角看中国宪政建设 袁雪飞 卢雪华(41)中国监狱服刑人员现行医疗保障机制的完善 王夏玮(43)信访终结制度:现状、问题与出路 童航 张凯 申冬亮刑事法学研究(45)论普通抢劫罪的既遂标准 江学 张博颖(48)试析刑法中的人本主义精神 陈翔(51)盗窃罪修改及完善浅析 包国裕(54)未决羁押人员的劳动权保障探析 孙珑(57)浅析集资诈骗罪的认定 李红钊(59)刑法累犯新规之理解 孙海泉 逄颖颖(61)事实推定在毒品犯罪中的应用 沈琳娜(63)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法律适用问题研究 王星(65)刑事禁止令探析 余作泽(67)罪刑均衡视角下交通肇事罪法定刑研究 方芳 袁金华(69)联合国死刑证据政策与中国死刑证据制度的完善 陆宝春 张善燚民商法学研究(71)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之革新 罗泽旭 田弘(74)论房地产地役权之法律保护 赵海全 李昭(76)游走在法律与道德边缘的代孕行为——以富商通过代孕生下八胞胎案例为视角 李龙玺
2023-09-04 20:00:071

湖北警官学院法学值得上吗

湖北警官学院法学值得上。湖北警官学院是一所具有本科和研究生教育的综合性大学,位于湖北省武汉市。其法学专业在教育方面有着优秀的师资力量和教学设备,同时也与相关行业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提供丰富的的教学实践机会。因此,从教育角度来看,湖北警官学院的法学专业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对于是否值得上湖北警官学院的法学专业,这取决于个人的兴趣、职业规划和目标。如果你对法律领域有浓厚的兴趣,希望成为一名法律从业者,或者希望通过法律知识来提升自己的职业能力,那么湖北警官学院的法学专业是一个很好的选择。湖北警官学院的法学专业注重理论教学和实践相结合,培养学生的法律素养、法律分析和实践能力。学生将学习宪法学、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劳动法、行政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核心课程,还有国际法、比较法等拓展课程。学校还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等实践单位合作,为学生提供实习机会,帮助他们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法律知识。湖北警官学院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通过各种方式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如领导力培训、团队合作训练、心理辅导等,帮助学生建立自信、拓展人脉,提升职业竞争力。湖北警官学院学术资源:1、馆藏资源:截至2020年1月,学院图书馆有纸质图书68.86万册,电子期刊109万册,学位论文36.74万册,音视频41620小时。2、学术期刊:《湖北警官学院学报》是湖北省公安厅主管、湖北警官学院主办的公安理论刊物,创刊于1988年;主要开设犯罪研究、法学论坛、刑事侦查研究、公安管理研究、社会治安治理研究、学术论坛、非传统安全研究等栏目。《警史钩沉》是湖北警官学院主办的研究警察历史的专门刊物,创刊于2005年,是全国公安警事文物收藏专业委员会会刊,有口述警史、品藏说史等10余个栏目。
2023-09-04 20:00:201

简析教育行政许可的合法要件|行政许可合法原则

  行政许可是政府准许个人或者组织从事特定活动的行政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2条对行政许可所下的定义是:“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行政许可法》自2003年8月27日由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04年7月1日起施行以来,对于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产生了深远而重大的现实意义。   教育行政许可是教育行政机关应行政相对方的申请,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依法赋予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教育活动的法律资格或实施某种教育行为的法律权利的行政行为。教育行政许可是教育行政管理的一种有效控制管理手段,通过首先禁止人们在某些教育领域内活动的普遍自由,然后规定标准、条件,允许符合最低条件的相对人从事这些活动,可以最大限度地保障教育行政权对教育事业的干预。   教育行政许可的合法要件是许可法定原则在教育行政许可领域中的具体体现,其基本涵义是:教育行政许可的设定与实施必须严格根据法律的规定,不得与法律规定相违背。根据《行政许可法》第4条的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具体地说,合法的教育行政许可应当同时具备范围要件,权限要件,主题要件,条件要件和程序要件。      一、教育行政许可的范围要件      行政许可范围是权力介入权利实施干预的范围界限。行政许可制度在社会生活中发挥效能与作用的主要表现形态是,为相对人追求自身利益的一些特定行为设置必要的条件,规定相对人要行使这部分权利必须具备一定的资格,从而限制相对人任意行使权利,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因此,行政许可作为权力介入权利实施干预的一种制度,在权力介入权利领域时,必须防止权力的无制约任性,以确保社会不失衡、失序。严格地界定权力介入权利实施干预的范围与界限,对实现上述法律目标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行政许可范围是指纳入行政许可的事项范围。长期以来,我国行政许可范围一直缺乏法律规范,导致行政许可范围及其设定过于宽泛、交叉重复。行政许可范围过大,不利于对相对人权利的保护;行政许可范围过小,则有可能会损害到社会公共利益。教育行政许可作为一种有效控制管理手段,可以最大限度地保障教育行政权对教育事业的干预,但许可又是对自由、权利的一种妨碍,它是以限制相对人行为自由为前提的管理形式。教育行政许可的设定直接关系到公民、法人在国家教育行政管理活动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设置不当,既有可能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也有可能破坏国家法制统一,降低教育行政效率,导致社会教育失控或失去活力。所以,不是什么教育管理事项都可以纳入行政许可范围,其所包括的事项必须遵循一个客观的标准。按这一标准确定的许可范围既要保证国家对教育行业行为的严格控制,又不能过多地干预人民正常的无须禁止的自由。只有那些关系到国家、社会和个人利益的特殊行为活动才能够实行许可制度,如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立和对教师资格的许可管理等。在确定教育行政许可的范围时需采用科学的方法,对各级各类教育组织进行预测与规划、组织与指导、监督与协调、激励与控制,使有限的教育资源得到充分开发和合理配置,以实现提高教育质量、增进办学效益、稳定教学秩序、改善办学条件、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的目的。      二、教育行政许可的权限要件      行政许可的设定,是国家权力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创设行政许可的活动。行政许可的设定权问题,不仅涉及如何合理地控制行政许可的范围和行政许可权的权限,而且涉及国家立法权的分配问题。要合理地控制行政许可范围,应当确定究竟哪一级规范性文件可以设定行政许可,不同层级的规范性文件享有多大的行政许可设定权限等等。许可设定权法定,主要有两方面的要求。第一,从立法上明确行政许可的设定机关及其权限。规范行政许可的设定,首要的问题是哪些国家机关有权设定行政许可,有权设定什么样的行政许可;第二,合理确定行政许可的设定标准,严格控制行政许可的范围。权限法定要求教育行政许可机关做出许可行为时,运用的是自身法定的职权或履行的是自身法定的职责,符合自身法定的权限分工范围。如果超越范围,则是超越职权或滥用职权的行政行为,不是合法有效的行为。具体而言,教育行政机关权限包括事务管辖权、地域管辖权和时间管辖权,超越其中任何一个因素就构成越权。当然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会出现教育行政机关做出某些超越职权限制的行为,要使这种行为生效,必须有法律上的事先授权和事后确认,而该种授权式确认必须是符合严格条件限制的。我国教育行政许可制度中存在的权限问题主要在于教育行政许可机关在行政审批中拥有广泛的自由裁量权,其权限不清、职责不明确,缺乏应有的限制和统一规范,下级机构越权行使上级许可机关权力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应以立法形式明确承办审批事项的职能处室及其职责权限,使教育行政许可机关在履行行政审批职责中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      三、教育行政许可的主体要件      现代法制思想认为,行政机关的一切行政行为都应当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或者有法律的明确授权并遵守法律规定的程序。行政许可权是一项特定的行政权力,必须由具有法定行政许可权的行政主体来行使,没有法定行政许可权的机关或组织,无权实施行政许可。在我国有权实施行政许可的主体有:(1)行政机关,它包括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2)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这两类行政许可主体有权在法定职权范围内行使行政许可权。应当注意的是,受行政机关委托的行政机关在行使被委托的行政许可权时,不是行政许可主体。受委托的行政机关在委托的权限范围内是以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的,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也是由委托行政机关来承担,因而它不同于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不具备行政许可主体的资格。主体法定要求做出教育行政许可行为的主体必须具有主体资格。具体地讲,必须是合法成立的教育行政机关或者是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具有相应的教育行政许可职权。不具备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所为的行为不能是行政行为,更不可能具有教育行政许可行为的效力。      四、教育行政许可的条件要件      行政许可的条件是行政主体据以作出准予许可或不准予许可决定的标准或根据。行政许可条件是确保行政许可行为合法、合理,实现行政许可制度作用的核心所在。要切实规范行政许可,必须通过立法尽可能明确规定行政许可的标准和条件,减少行政许可中的主观随意性和行政执法人员滥用行政许可权的机会。行政许可条件的法制化应该成为行政许可制度法治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行政许可过程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审查过程,即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人提出申请所上交的材料,审查是否符合许可的条件。因此,条件的设定是审查的前提。如果法律在立法时对于相对人获得许可的条件规定具体详细,那么行政主体只能根据法定条件进行审查,其自由裁量权的范围很小;反之,如果法律在立法时对于相对人获得许可的条件规定较笼统,行政主体在实践中遇到问题时依据法律无法得到明确答案,其自由裁量权的范围就会扩大。   行政许可的条件是行政主体据以作出许可决定的标准,是申请人取得某项许可必须达到的法定最低要求,许可的条件是衡量是否能准许的准绳,许可是否公正将以此为始端。行政许可决定的作出,主要就是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法定条件,符合条件的一般应当予以许可,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许可。因而行政许可条件和标准的法制化是完善行政许可制度的基本要求和内容,决定着相对人法定权利实现的难易程度,对于规范、控制行政许可行为的合法和公正具有重要作用。行政许可制度所承担的基本任务也决定了行政许可条件的设定必须科学、合理。      五、教育行政许可的程序要件      行政许可程序是实施行政许可所应当遵循的时限、步骤和方法所构成的一个连续过程。以法定程序规范行政许可权的行使,有利于防止行政主体滥施许可、越权许可。程序法定要求教育行政许可行为应当符合法定程序,教育行政许可机关违反法定程序,其行为也属无效或应予撤销的理由之一。特定的教育行政许可程序是教育行政机关实施教育行政许可的步骤、方式、顺序和时限,是教育行政许可制度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行政许可的程序包括审批程序、变更程序和救济程序。审批程序一般分公告、受理申请、审查和决定四个阶段。变更程序包括五种情况。一是教育许可证的变更;二是教育许可证的失效;三是教育许可证的无效;四是教育许可证的中止;五是教育许可证的撤销。教育行政许可的救济程序是指公民对于教育行政机关的核发、拒绝发放、拖延不予答复、吊销、暂扣、修改、变更许可证等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要求听证或是申请复议,还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参考文献   [1] 马怀德.行政许可.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   [2] 冯玉.教育行政许可初探.学术论坛,2004(4).   [3] 罗文燕.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3).   [4] 周佑勇.论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03(4).
2023-09-04 20:00:451

【浅议生产.销售假药案件的入罪标准】 假药立案标准

  [摘 要]《刑法修正案(八)》将生产、销售假药罪规定为行为犯。笔者以两个案例的争议点为基础,结合理论分析,展开分析司法实务中将生产、销售假药罪一律入罪的不经济。笔者建议通过相关司法解释来细化对“假药”和犯罪情节的规定,以增强该罪的可操作性。   [关键词]生产;销售假药罪;入罪;宽严相济   一、基本案例   案例一:2011年3月起,无生产药品资质的李某某按照其岳父提供的祖传药方,与王某某、张某某分别在其租住处私自制作中药。至案发当天,民警在上述两处地点查获大量制作完成的药品及中药原料。经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被查获的药品未经批准生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48条第三款第(二)项规定的情形,①应依法按假药论处。检察机关认为,李某某等人制作的中药具有一定药效,通过训诫三人,其已不再制作涉案药品,并正在办理相关营业执照。综合考虑中医中药在我国所具有的独特性质,李某某、王某某、张某某制作中药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社会危害不大,不宜认定为犯罪。   案例二:2012年5月15日,范某某开始经营其成人保健店,同年,民警在其经营的保健品商店内当场查获待销售的某品牌避孕药一盒,经药品包装标注的生产厂家北京某药业有限公司及北京市药监局认定,范某某欲销售的避孕药非该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系假药。后检察机关以销售假药罪向法院对范某某提起公诉,法院支持了检察机关的指控。   二、争议问题   (一)民间偏方配制的药品是否属于“假药”   广义上的药品②要求具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和“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两个特征。狭义上的药品要求药品需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取得批准文号后方能生产,其审批标准可参照《中国药典》(2010年版)的相关规定。③   案例一中根据“祖传秘方”所制作的中药,由于无明确药品名称(仅有代号),也无批号和生产厂家,故无法认定其究竟冒充何种药品。同时因无法找到相对应的药品品种标准,如将该药品送检,相关检验部门也不会受理。这种现实造成相关部门难以将依民间偏方配制的中药认定为假药的尴尬窘境。   (二)轻微生产、销售假药行为的入罪问题   药品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与人们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刑法修正案(八)》第23条将生产、销售假药罪调整为行为犯,但在《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未同步修改,具体司法解释尚未制定的现状下,是否应将所有的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不论情节、社会危害性,均一律入罪呢?   首先,从不同法律部门的角度看。《药品管理法》第74条④对生产、销售假药行为的法律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即制售假药是违法行为,需要承担一定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而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23条的规定,只要有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并且符合该罪构成要件,即被认定为犯罪行为,并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这种将违法行为直接定义为犯罪的立法缺陷,是不符一般违法、严重违法、构成犯罪的逻辑发展顺序的。在客观上也是不尽合理的,将导致不同法领域处罚适用面临困境。⑤   其次,从同一法律部门不同条款的角度看。《刑法总则》第13条规定“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第37条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根据案件给予非刑罚处罚方法”。《刑法修正案(八)》降低生产、销售假药罪入罪标准,将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不论情节一律入罪,是否使体现总则原理的刑法分则出现抵触总则的情况值得我们深思。   最后,从司法资源配置的角度看。若将所有制售假药的违法行为都纳入刑事司法程序,既不符合刑法谦抑理论,也不利于刑罚成本和效益关系的平衡,势必使本就紧张的司法资源更加捉襟见肘。案件数量的大幅上升,将给公安、司法机关带来更大的工作压力,同时也容易威胁到案件的查办质量。   上述案例二中,相关机关对饭某某的处罚并未违法。但从学理角度考虑,笔者认为仅查获少量假药,且该假药未造成受害人身体严重损害或其他明显社会不良后果的情况下,制售假药这一违法行为究竟是否仍可采用其他方法予以规制,值得相关立法、司法机关探讨。   三、理论分析   (一)政策基础: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2010年2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中指出:“对于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要根据犯罪的具体情况,实行区别对待,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   该意见特别指出:“生产、销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等严重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犯罪”应从严处理,这是在有毒有害食品、药品事件频发,人民健康和社会经济秩序严重受威胁的社会大背景下提出的。但同时我们也应注意到,该意见将从严处理限定在“严重”的大框架之下,也即要求司法机关在对严重制售假药犯罪行为取缔并予以追诉的同时,仍应综合考虑犯罪情节、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恶性、社会治安状况等因素,做到真正的“宽严相济”。   (二)理论基础:刑法的谦抑性和经济性理论   刑法的谦抑性,又称刑法的经济性,即对于某种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只有在运用民事、行政手段仍不足以抗制时,才能运用刑法的方法加以解决。⑥2006年1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依法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意见》,准确完整的体现了司法者应保持理性的刑法谦抑性要求,有利于进一步提升诉讼效率。   具体到生产、销售假药罪,制售假药是自由经济时代过于追求高利润的一种失常现象,其侵犯的法益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而对其以刑事打击,正是国家使用法律手段对社会经济发展予以调控的表现。但经济调节手段有很多,过多介入的公权力手段带来司法成本增加与司法资源浪费的同时,显然不利于经济社会的自由发展。“什么是衡量犯罪的真正标尺,即犯罪对社会的危害。”⑦因此,对于犯罪情节显著轻微、轻微的生产、销售假药罪可以不认定为犯罪或采用非刑罚处罚方法。   (三)法律基础:严格适用法律 确保罪行相适   对于生产、销售假药罪采用行为犯立法模式与《刑法》第13条之关系如何协调,学者们主要有“非限制说”和“限制说”两种理解。⑧笔者赞同“限制说”即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应当受到《刑法》第13条“但书”条款的限制。   第一,从刑法基本原则看,刑法总则统率和指导分则,分则不能逾越总则原理,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定性必然就要受到总则情节要素的限制。此外除《刑法》第13条外,《刑法》第37条、《刑事诉讼法》第173条第2款⑨均对犯罪情节轻微案件的处理做出了规定。   第二,从行为性质看,确立轻微刑事案件和严重违法行为的界限,对司法实务中“行刑衔接”工作具有现实意义。而严重违法行为到轻微犯罪是一个量变引导质变的渐进过程,“非限制说”中称行政违法行为和刑事犯罪行为具有同质性,显然混淆了违法行为与犯罪行为质的区别。   第三,从行为后果看,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在侵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同时破坏了人的生命健康权。一些制售假药的行为尚未对人的生命健康权造成破坏或未严重破坏社会经济秩序,那么仍然予以追诉显然不利于罪行相适应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   故案例一中,检察机关以“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为由认定李某某、王某某、张某某不构成犯罪是恰当的。   四、解决建议   (一)细化对于假药的界定   对于假药的界定,依据《刑法》第141条第2款的规定,“假药,是指依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药品管理法》第48条⑩对假药和按假药论处的情形作出了具体规定。   在司法实务中,对于根据祖传秘方熬制的中药是否应按假药论处还存在较大争议。{11}笔者认为,对祖传秘方是否定性为假药,从社会危害性的角度加以判断为宜。若民间偏方并未对群众带来危害,则不宜以犯罪论处,反之则宜认定为犯罪;若所谓偏方不具有疗效性,且不具有药品的属性,病人因服用该药延误治疗时间导致病情恶化的,则宜以《药品管理法》第48条第2款第2项指出的“以非药品冒充药品”的情形认定为假药;若所谓偏方为游医药贩的推销无任何标签、成分说明的所谓“神奇药水”,若服用对民众身体健康未产生不良后果,因该药品无法进行鉴定,若符合诈骗等其他罪名构成要件,宜以其他罪名入罪,否则不应认定为犯罪。   (二)细化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犯罪情节   自《刑法修正案(八)》将自生产、销售假药罪规定为行为犯后,司法实务中多将制售假药的行为不考虑犯罪情节一律入罪。少数个案未予以认定犯罪也只能依据刑法总则第15条和37条的原则性规定。对此,有学者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考量犯罪情节再予以确定是否构成犯罪,即:(1)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及民众的忍受度;(2)除刑罚手段之外,其他的手段不足以抑制该行为;(3)运用刑罚不会限制对社会的有利行为和公民的自由;(4)刑法能够全面评价该行为;(5)运用刑法会产生预防或抑制该行为的效果。{12}因此,笔者认为,尽快出台司法解释予以细化,增强现实可操作性是解决销售假药罪入罪标准的当务之急。   五、结论   医药安全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刑法严厉打击制售假药行为,维护公民的用药安全和身体健康值得肯定。但如何把握刑法调节力度,也是生产、销售假药罪被规定为行为犯之后随即面临的问题。笔者认为,只有迅速出台相关司法解释,以法律实务经验为基础,以宽严相济政策为指导,同时参照刑法经济性理论,才能最终达成立法目的,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注释]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第2项: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法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②参见《药品管理法》第31条,“生产新药或者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的,须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批准文号;但是,生产没有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和中药饮片除外。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中药饮片品种目录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中医药管理部门制定。药品生产企业在取得药品批准文号后,方可生产该药品。”《药品管理法》第102条第1款,“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   ③参见刘钢:《游医推销“祖传秘方”的法理困惑》,《法治天地》第30页。《中国药典》(2010年版)上载有具体标准和检测方法的中药、化学药、生物制品等4615个药品品种。   ④《药品管理法》第74条,“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有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予以撤销,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⑤参见刘晓莉、逄晓枫:《制售假药行为之行政处罚与刑罚适用研究》,《中国刑事法杂志》(10)1第67页。   ⑥引自陈兴良:《刑法哲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86页。   ⑦[意]切萨雷u30fb贝卡利亚著,黄风译,《论犯罪与刑罚》,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2页。   ⑧参见储槐植,李莎莎:《生产、销售假药罪若干问题研究――以第23条为视角》,《江西警察学院学报》2012年1月第1期总第154期。   ⑨《刑事诉讼法》第173条第2款: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⑩《药品管理法》第48条,“禁止生产   (包括配置,下同)、销售假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一)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二)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三)变质的;(四)被污染的;(五)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六)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11}有论者认为,有些按照民间偏方生产的药品对某些疾病、疑难杂症具有一定的疗效,或者有些虽然疗效不明显,但也没有明显的副作用,并且在群众中广为流传,有一定影响力的就不应当按照假药处理。也有论者指出,《药品管理法》第48条第3款第2项的,“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情形均应认定为假药。   {12}参见刘晓莉,计拓:《生产、销售假药罪作为行为犯的刑法经济评析》,《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年第6期第78页。   [参考文献]   [1]王作富.刑法分则实务研究(上)(第三版)[M].中国方正出版社,2007.   [2]陈兴良.刑法哲学[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   [3]刘晓莉,计拓.生产、销售假药罪作为行为犯的刑法经济评析[J].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6).   [4]储槐植,李莎莎.生产、销售假药罪若干问题研究――以第23条为视角[J].江西警察学院学报,2012-1,(1).   [5]杨彬,邵蓉.我国假药案件查处过程中“行刑衔接”问题探讨[J].中国药事,2012(26),(10).   [6]孙志华.生产、销售假药罪若干问题探讨[J].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2-8,(8).   [作者简介]刘菲,女,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书记员;张红星,男,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助理检察员。
2023-09-04 20:00:531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的发表成功案例

保一方平安 让人民满意——荆州市公安局荆州区分局 2  新媒体时代网上群众工作初探 余茜; 6-10  公安信息资源共享异态现象研究——以公安亚文化为视角 张苗苗; 11-14  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研究综述 李宏; 15-17  网络涉警舆情危机应对研究 薛琴; 18-20  边检机关民警心理危机干预 王锋; 21-23  职务犯罪技术侦查的立法不足与完善 陆达新;胡彬; 24-26  防控和侦破制贩假证小案存在的问题——以S省为研究范围 杜锦; 27-31  指纹信息应用存在的问题与网络化共享平台建设 敬登军;祁创明; 32-33  犯罪心理痕迹在现场勘查中的作用 李勇; 34-35  反侦查行为对侦查工作的启示——以周克华案为视角 袁源; 36-37  武汉市排污权交易制度探析 王一彧; 38-41  我国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的完善 周海赟; 42-45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正当性分析 袁博; 46-48  土地征收补偿范围若干问题的讨论——从承包经营权人“净身退场”案谈起 王丹; 49-50  非法集资的刑法规制研究 迟玉先;林清红;张岑; 51-55  非实害犯的扩张——历次刑法修正案背后的刑事政策解读 耿佳宁; 56-59  从受贿罪的本质看性贿赂入刑 张洧铭; 60-62  论犯罪着手的确定 孙婧; 63-65  从宪法与刑法的关系看民族习惯法的刑法适用 马德; 66-68  债权人迟延探析 李军;张方彪; 69-72  论内幕交易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 聂毅; 73-75  共同违法人遇险不救的责任分析 徐晓玲; 76-78  媒体侵权归责原则探究 吴纪树; 79-80  浅析我国网络实名制下个人隐私权的保护 刘贞磊; 81-83  流浪动物致害责任主体辨析 张鑫; 84-85  论金融机构的一般性界定 周吟吟; 86-89  从税收中性原则看我国金融业营业税制改革 许静; 90-92  我国民间借贷的风险防范与法律规制 夏莹;郝波; 93-95  知情权与商业秘密权的冲突与协调 王举; 96-98  试论外资并购国有企业反垄断的申报问题 高少洁; 99-100  公安机关推动经济犯罪案件刑事和解问题之探讨——以《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为背景 杨国华; 101-104  刑事被害人诉权机制的完善 李科; 105-109  论未成年人刑事诉讼权利的保障 朱吉龙; 110-113  刑事诉讼中被害人的范畴 边慧亮; 114-116  试论我国的赦免制度 刘玉贤; 117-119  论刑事和解的社会基础 毕成; 120-121
2023-09-04 20:01:001

湖北警官学院法学分数线

有关于湖北警官学院法学分数线506分,学校介绍如下:一、湖北警官学院简介:湖北警官学院坐落于湖北省武汉市,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安政法类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院起源于1949年6月创办的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安厅干部训练班,后历经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安厅公安学校与湖北省人民警察学校等发展阶段,于1984年4月升格为湖北省公安专科学校开展高等教育。1993年6月校名调整为湖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200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更名为湖北警官学院。截至2023年2月,学院现有武汉市解放大道南校区和南泥湾大道北校区2个校区,校园面积512亩,学院内设中层直属机构25个,有9个教学系部,有12个本科专业,有教职工430人,全日制普通本科生5400多人。二、学术资源:截至2020年1月,学院图书馆有纸质图书68.86万册,电子期刊109万册,学位论文36.74万册,音视频41620小时。《湖北警官学院学报》是湖北省公安厅主管,湖北警官学院主办的公安理论刊物,创刊于1988年,主要开设法学论坛、侦查研究、管理研究、社会治理研究、学术论坛、非传统安全研究等栏目。是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来源期刊、中国期刊网全文收录期刊、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来源期刊。《警史钩沉》是湖北警官学院主办的研究警察历史的专门刊物,创刊于2005年,是全国公安警事文物收藏专业委员会会刊,有口述警史、品藏说史等10余个栏目。
2023-09-04 20:01:211

环境公益诉讼最早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的什么国家

一、环境公益诉讼最早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的美国,后成为许多发达国家所采用,成为保护环境、实现环境权益重要手段。环境公益诉讼包括环境公益民事、行政和刑事诉讼。公益诉讼是一个泊来词,起源于罗马法:除法律有特定规定外,市民均可提出的旨在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诉讼。20世纪60年代,伴随着美国公益运动的展开“公益诉讼”这一术语被广泛使用。公益诉讼的提出,打破了传统诉讼法中以“利害关系”为适格当事人的限定。二、1970年,美国《清洁空气法》中最早规定了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问题,其中著名的公民诉讼条款中规定了任何人都可以对(包括美国政府、行政机关、公司、企业、各类社会组织及个人)污染空气的行为提起诉讼,而对公民未作任何利益关联的限制规定,即不需要原告证明有任何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或利益受到了侵犯。除了美国,英国也是建立环境公益诉讼较早的国家,上世纪八十年代,英国的《污染控制法》就有“对于公害,任何人均可起诉”的规定。为加强国家对环境公害诉讼的干预,英国还建立了由公共卫生监察员代表公众利益进行群体诉讼的制度。三、伴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环境和生态遭受到严重的破坏,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环境危机。这种危机不仅危害到了民众的生命健康,还严重制约了中国经济的健康发展,影响了社会的稳定。虽然目前我国尚未形成“环境公益诉讼”的统一概念,但《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已有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规定的机关或者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以上内容参考资料:维普网,王亚林.《环境公益诉讼之我见》;《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3年第12期 ,《对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探讨》;《西部法学评论》2011年第4期,《我国环境公益诉讼的地方实践及制度启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2023-09-04 20:01:551

建立近代警察的国家是

中共
2023-09-04 20:02:068

公安社工学的发展

公安社工学 提出于2012年第3期《湖北警官学院学报》,将首次发表献给了母校期刊。在提出过程中,不断深入公安工作,了解国内外警务机制及破案方向研究,随后发表多篇公安社工学文献,公安社工学得到2011年公安课题研究支持,2012年获湖北首届网侦峰会优秀奖,2013年获首届警察研究成果三等奖,2014年被《警察技术》第2期期刊评为推荐文章,同年全国论剑峰会荣获佳评,在公安工作中得到推广应用。
2023-09-04 20:02:331

陈岚的代表性论文

1、《我国检警关系的反思与重构》,中国法学,2009/6;2、The Reform of Sentencing Process, China Legal Science, 2009/3;3、《法律的正义论》,湖北社会科学,2009/11;4、《我国刑事诉讼中交叉询问规则的建构》,法学评论,2009/11;5、《海峡两岸刑事简易程序之比较》,现代法学,2009/9;6、《权力与权利的界说》,江汉大学学报,2009/4;7、《从<安提戈涅>看中西法律文化》,江汉论坛,2006/7;8、《我国死刑复核程序之改革》,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06/5。代表性著作1、《量刑建议制度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2009;2、《证据法学》,湖南大学出版社,2006/11;3、《模拟法庭教科书》,湘潭大学出版社,2007;4、《刑事诉讼法学》,武汉大学出版社,2010/8。
2023-09-04 20:02:481

黄豹的主要论著

专著《侦查构造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6年10月版,27万字 《侦查权力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年9月版,38万字《刑事诉权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5月版,28.3万字编著1、主编《刑事诉讼法学学习指南》,四川大学出版社2009年3月版,总21.5万字《荆楚诉讼论坛》(第一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9年9月版,总35.7万字2、副主编《诉讼法学》 ,群众出版社2006年11月版,2万字《法理学教程》,群众出版社 2006年11月版 ,3万字《法理学教程》,湖北警官学院(校内用书)2002年版, 0.5万字《刑事诉讼法案例教程》,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4.5万字3、参编《刑事诉讼实训指南》,法律出版社2014年7月版,35.7万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00问》,武汉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1.2万字《新编刑法教程》,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1万字《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程》,湖北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1.5万字《公安行政执法教程》,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1.5万字《刑事诉讼法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6万字《〈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解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1.2万字合著《检察机关自侦办案模式转变研究》,光明日报出版社2014年12月版,27.5万字《婚姻法学释解》,贵州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承当字数25万字《刑事诉讼程序改革之多维视角》,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6年10月版,3万字 1、1996年第2期,“试论‘无罪推定"原则在我国确立的方式及其内容”,《中国人民警官大学学报(哲社版)》(政治类核心刊物),第二作者2、1996年第3期,“试论我国辩护律师介入刑事诉讼的时间”,《警学经纬》,第二作者3、1996年第6期,“公安工作与新《刑事诉讼法》”,《警学经纬》,第二作者4、1997年第6期,“对单位犯罪的理论与实践的思考”,《警学经纬》,独撰5、1997年第4期,“公安行政处罚的缺陷及其调控”,《犯罪对策研究》,第一作者6、1997年第2期,“刑事诉讼中检察机关如何处理与律师的关系”,《武汉检察》,独撰7、1997年第3期,“轻刑化与中国刑罚改革的思考”,《云南警学》,独撰8、1999年第6期,“试论我国物权立法的若干原则”,《湖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独撰9、2000年第1期,“浅析公务悬赏广告”,《公安部管理干部学院山西分院学报》,独撰10、2000年第1期,“悬赏通告之法律分析”,《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独撰11、2000年第2期,“论物权行为理论的借鉴与吸收”,《河北法学》(法律类核心期刊),独撰12、11/2002,“论网络犯罪的特点与综合调控”,《新世纪公安侦查工作思考》(第三届中西南地区侦查研讨会论文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独撰13、2002年第12期,“刑事诉讼法学与刑事侦查学的比较教学研究”,《公安教育》,第一作者14、10/2002,“浅析刑事证据开示制度”,《武汉公安干部学院学报》,独撰15、12/2002,“公安警察院校大学生个人主义倾向及原因剖析”,《公安警察院校大学生综合素质研究》,武汉出版社,独撰16、2003年第4期,“中国区际刑事诉讼法律之比较研究”,《湖北警官学院学报》,独撰17、2004年第2期,“公正与效率之间的艰难抉择——论辩诉交易在我国的可行性”,《贵州民族学院学报》,第一作者18、4/2004,“刑事侦查中被害人权益保障问题研究”,《侦查理论与实践》(2004年北京市侦查学会第七届年会论文集),独撰——本文获得该年会优秀论文二等奖19、8/2004,“关于公安法学教育定位的若干思考”,《走向现代公安法学教育之路》(中国首届公安法学教育研讨会论文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独撰——本文获得该研讨会优秀论文一等奖20、2004年第4期,“中俄刑事陪审制度的沿革及展望评述”,《贵州工业大学学报》(社科版),第一作者21、10/2004,“前科消灭的证据价值研究”,《法商研究》(2004专号)(法律类核心期刊),独撰22、2004年第4期,“我国侦查构造的改革基础及完善目标”,《湖北警官学院学报》,独撰23、8/2004,“侦查程序中被害人权益保障的理论基础及完善”,《侦查学论从》(第五卷)(第五届中西南地区侦查研讨会论文集),湖南人民出版社,湘新出准字(2004)第064号独撰——本文获得该年会优秀论文二等奖24、10/2004,“论我国对沉默权应有的正确取舍态度”,《侦查讯问与人权保障研究》(公安大学侦查讯问与人权研讨会论文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独撰25、10/2004,“刑事证据研究领域的一部力作——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证据法专家拟制稿》”,《证据学论坛》(第八卷),中国检察出版社,独撰26、2004年第6期,“以法律为准绳原则不容置疑”,《比较法研究》(法律类核心期刊),独撰27、2005年第1期,“论程序分流在我国侦查程序中的构建”,《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社会公共安全》,独撰28、2005年第1期,“清代刑事救济程序研究”,《中外学术导刊》,独撰29、2005年第4期,“刑事免责制度的实践意义及构建模式”,《湖北经济学院学报》,独撰30、2005年第2期,“论刑事免责制度在侦查程序中的构建”,《湖北警官学院学报》,第一作者31、5/2005,“论侦查程序中的刑事免责制度”,《中南民族大学学报》(增刊)(民族类核心期刊),独撰 32、6/2005,“侦查构造的独立性问题研究”,《江汉论坛》(增刊)(社科类核心期刊),独撰33、8/2005,“新闻自由与侦查不公开的冲突与互动”,《中国诉讼法判解》(第三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年,独撰34、10/2005,“境外赌博犯罪查处的程序法视角研究”,《诉讼理论与实践》,中国方正出版社2005年版,独撰35、11/2005,“抓捕怪案中的侦查方法评说”,《侦查论坛》(第四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年11月,独撰36、1/2006,“论我国刑诉法对公约“特工行动”的借鉴与吸收”,《《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与我国刑事诉讼法修改》,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年,独撰37、2006年第1期,“程序法视角下的境外赌博犯罪研究”,《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独撰38、2006年第2期,“职务犯罪的预防及惩治研究”,《湖北经济学院学报》,第一作者39、2006/02/17,“惩处境外赌博犯罪面临的四个问题”,《检察日报》,2006年2月17日第3版,独撰40、4/2006,“清朝乾隆53年之逮捕证考究”,《警史钩沉》(内刊),独撰41、6/2006,“论死刑复核的权力运作及制度建构——兼评最高法院死刑复核权的回收”,《首届法律适用国际高层论坛优秀论文集》,中国方正出版社2006年版,第二作者42、7/2006,“刑事诉讼构造的研究起源及概念辨析”,《中南民族大学学报》(增刊),独撰43、7/2006,“侦查公开若干基础理论问题辨析”,《侦查学论丛》(第七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6年7月,独撰44、2006年第4期,“我国构建预审法官制度的否定性思考”,《湖北警官学院学报》,独撰45、10/2006,“我国《刑事诉讼法》侦查程序再修改研究”,《江汉论坛》(增刊),第三作者46、10/2006,“对我国《刑事诉讼法》侦查程序再修改的具体建议”,《江汉论坛》(增刊),第二作者47、11/2006,“人权保障与警察机关的权力规制”,《公安教育的人文视域》,武汉出版社2006年11月,独撰48、12/2006,“城市自杀秀中的警察角色定位研究”,《构建和谐社会与城市纠纷解决机制》(内刊)[全国副省级城市法学会第18次年会论文汇编(二等奖)],第一作者49、11/2006,“平等抑或平衡:侦查构造中的侦辩关系辨析”,《现代侦查》(第二辑),群众出版社2006年11月,独撰50、2007年第1期,“侦查程序中的非法取证问题评析”,《贵州工业大学学报》,第一作者51、2007年第一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零容忍理论研究”,《中南民族大学学报》(增刊),第一作者52、2007年第2期,“赌博罪与非罪的若干新视点研究”,《政治与法律》(法律类核心期刊),第二作者53、2007年第2期, “创新与发展:江西新余、萍乡警务改革模式之评析“,《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独撰54、2007年第3期,“论诊所法律教育在公安院校教学中的应用”,《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独撰55、2007年第3期,“城市自杀秀中的若干警务认识误区探析”,《四川文理学院学报》,独撰56、2007年第4期,“公安院校实施诊所法律教育的难点分析”,《公安教育》,独撰57、2007年第5期,“侦查权权力属性热议之冷思考”,《湖北警官学院学报》,独撰58、2007年第6期,“零容忍执法政策若干理论问题之评析”,《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ISSN1671第一作者59、2007年8月上旬刊,“中部崛起理论的程序法制研究”,《商场现代化》(经济类核心期刊),独撰60、2007年第9期,“境外赌博犯罪的经济危害及惩处研究”,《科技信息》,独撰61、2007年11月,“侦查公开与程序参与原则之研究”,载于《公安学论丛》(第三卷),法律出版社,独撰62、2008年1月,“程序法视野下的中部崛起理论研究”,载于《首届中部崛起法治论坛论文集》,湖北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独撰63、2008年3月,“从侦查程序的完善看刑事诉权的缺失与构建”,载于《刑事诉讼法修改:问题与前瞻》,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独撰64、2008年第9期,“刑事被害人诉权行使渠道之现实性分析————以“产婴证奸”现象为切入点“,载于《求索》(中文核心期刊、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CSSCI期刊),独撰 65、2008年第5期,“警察临战若干基础性问题的法学诠释”,载于《湖北警官学院学报》,P51-P55,ISSN1673-2931,CN42-1743/D,独撰66、2008年第4期,Jurisprudence Views on Producing Infant to Prove Rape,Journal of Politics and Law(季刊),P73-P76,独撰67、2008年11月,“证据视野下的“产婴证奸”现象考量”,载于《证据学论坛》(第14卷),P146-P153,法律出版社ISBN9-787-5036-9099-0,独撰68、2008年11月,“对检察官客观性观点的几点质疑”,载于《检察论丛》(第13卷),P251-P261,法律出版社ISBN9-787-5036-9091-4,独撰69、2008年12月,“刑事诉讼法修订中的专家意见比较与评析——以公安机关侦查执法活动为视角”,载于《现代侦查(第三卷)》,群众出版社ISBN9-787-5014-4137-2,P1-P10,独撰70、2009年第1期,“侦辩交易的提出及若干形态分析”,载于《四川文理学院学报》,P27-P30,ISSN1008-4886,CN51-1533/G4,独撰71、2009年第1期,“群体性事件警务处置中的慎用警力原则研究”,载于《湖北警官学院学报》,P10-P14,ISSN1673-2931,CN42-1743/D,第一作者72、2009年第2期,“医患矛盾之激化与警察介入纠纷之利弊考量”,载于《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ISSN1671-685X,CN14-1287/D,独撰73、2009年第3期,“刑事诉权视野下的侦辩交易研究”,载于《法治研究》,ISSN1674-1455,CN33-1343/D,独撰——本文被《首届中国警学论坛文集》(罗锋主编,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ISBN978-7-81139-337-8/D.290,P610-617)全文转载。74、2009年9月,“重点学科建设基础性理论之研究”,载于《荆楚诉讼论坛》(第一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ISBN978-7-81139-660-7,P9-17,独撰75、2009年12月,“公安招录改革背景下的侦查学教学内容研究”,载于《侦查学论丛(第10卷)》(中西南地区公安政法院校侦查学术研讨会2009年会),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ISBN978-7-81139-833-5,P478-484,独撰76、2009年第6期,“公诉权的客观性与追诉性之评述”,载于《北方法学》,ISSN 1673-8330,CN23-1546/D,P100-105,独撰77、2010年第1期,“公诉权基本属性特征之定位”,载于《云梦学刊》,ISSN1006-6365,CN43-1240/C,P76-80,独撰78、2010年第2期,“群体性事件警务处置中的慎用强制措施原则研究”,载于《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ISSN1008-8121,CN36-1213/D,P91-95,独撰79、2010年第3期,“群体性事件警务处置中的慎用武器警械原则研究”,载于《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ISSN1671-0541,CN22-1307/D,P18-22,独撰80、2010年3月,“我国公安教育发展回顾与改革前景探析”,载于《公安学论丛》(第四卷),法律出版社ISBN 9-787-5118-0544-7,P96-110,独撰81、2010年第5期,“网络民意在交通肇事案件处理中的价值评析”,载于《交通企业管理》,ISSN1006-8864,CN42-1302/F,P71-72,独撰82、2010年第10期,“纺织类高校法学专业发展定位及其展望研究”,载于《福建论坛·社科教育版》,ISSN1672-6847,CN35-1268/C,P57-58,独撰83、2010年第30期,“当代湖北社会矛盾解决机制的诉权解读”,载于《学理论》,ISSN1002-2589,CN23-1106/D,P65-66,独撰84、2010年12月,Learning and absorbing Clinical Legal Education in Police College ,载于2010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Engineering Education and Education Technology(EEET2010),EI、ISTP收录85、2010年12月,“情报收集工作中若干新科技侦查手段研究”,载于《侦查学论丛》(第11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ISBN978-7-81139-8?-?86、2011年第2期,Principle of Three Cautions in police response to Mass incidents,载于Asian Social Science,ISSN 1911-2017,独撰87、2011年第2期,“两型社会与武汉ETC收费系统之正义解读”,载于《中外企业家》,P80-83,ISSN1000-8772,CN23-1025/F,独撰88、2011年3月,“Means of stealing secrets and anti-stealing by electronic technology in Secret War”,载于《2011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Fuzzy Systems and Neural Computing(FSNC2011)》,IEEE Catalog Number: CFP 1114M-PRT, ISBN 978-1-4244-9216-9,P354-357,独撰89、2011年3月,“Escaping the Siege:Problems and Solutions about Law Disciplines in WTU”,载于《2011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Applied Social Science(ICASS 2011)》(ISTP收录),IERI,USA出版,ISBN 978-0-9831693-8-3,P422-426,独撰90、2012年第1期,“刑事附带民事诉权之滥用及其规制”,载于《武汉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ISSN1009-3699,CN42-1596/C,P67-70,独撰91、2012年第1期,“刑事诉讼中举报权之滥用及其规制”,载于《武汉纺织大学学报》,ISSN1009-5160、CN42-1818/Z,P16-19,第一作者92、2012年第1期,“达马斯卡权力模式下欠薪入罪现象分析——以《刑法修正案(八)》第41条为切入点”,载于《长江论坛》,ISSN1005-3980,CN42-1344/D,P55-59,独撰93、2012年第1期(下),“纺织类高校诊所法律教育的应用现状调研报告”,载于《群文天地》,ISSN1009-6302,CN63-1027/G2,P282-283,独撰94、2012年2月,“诊所法律教育方法在我国发展现状之评析”,载于《2012 2nd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Applied Social Science(ICASS 2012)》(CPCI收录),IERI,USA出版,ISBN 978-1-61275-006-4,P239-244,独撰95、2012年第2期,“纺织类高校专业存在及发展的评价标准研究——以武汉纺织大学法学专业为例”,载于《纺织教育》,ISSN1000-615X,CN31-1013/G4,P118-121,独撰
2023-09-04 20:03:051

石佑启的学术论文

1.《WTO对中国行政法治建设的影响》,载《中国法学》2001年第1期。被《新华文摘》2001年第6期转载;被《行政法学精粹》2002年卷转载。2.《论行政法与公共行政关系的演进》,载《中国法学》2003年第3期。被《行政法学精粹》2004年卷转载。3.《论公共行政变革与行政行为理论的完善》,载《中国法学》2005年第2期。被《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2005年第4期转载。4.《论我国行政复议管辖体制的缺陷及其完善》,载《环球法律评论》2004年第1期。被《新华文摘》索引。5.《行政听证笔录的法律效力分析》,载《法学》2004年第4期。被人大复印资料《宪法学·行政法学》2004年第6期转载。6.《行政主体程序违法的法律责任》,载《法学》2002年第9期。被人大复印资料《宪法学·行政法学》2003年第1期转载。7.《试论行政自由裁量权引起的国家赔偿责任》,载《法商研究》1996年第2期。被人大复印资料《宪法学·行政法学》1996年第3期转载。8.《论公共行政变革与行政法学范式转换》,载《行政法学论丛》(第4卷),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9.《试论行政不作为引起的国家赔偿责任》,载《法商研究》1999年第1期。10.《论公共行政之发展与行政主体多元化》,载《法学评论》2003年第4期。11.《征收、征用与私有财产权保护》,载《法商研究》2004年第3期。被人大复印资料《宪法学·行政法学》2004年第8期转载。12.《试论市场经济条件下行政诉讼制度的发展》,载《法商研究》1995年第五期。13.《试析行政诉讼中被告行使职权的限制》,载《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6年第5期。14.《对行政诉讼中不停止执行原则的评析》,载《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7年第4期。15.《行政不作为引起的国家赔偿责任探讨》,载《行政法学研究》1998年第四期。16.《试论行政处罚权的相对集中》,载《楚天主人》1998年第2期。17.《试析行政行为的公定力》,载《湖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9年第4期。18.《政府机构改革的行政法治保障》,载《行政与法》2000年第1期。19.《知识经济与行政法的互动适应》,载《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0年第5期。20.《几种特殊类型的行政侵权责任探讨》,载《江海学刊》2001年第1期。被人大复印资料《宪法学·行政法学》2001年第3期转载。21.《行政与法关系的演变及其定位》,载《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2001年第6期。被人大复印资料《公共行政》2001年第4期转载。22.《WTO对中国行政立法的影响》,载《当代法学》2001第7期。被人大复印资料《宪法学·行政法学》2001年第9期转载。23.《对行政追偿中几个问题的探析》,载《法律适用》2001年第2期。24.《行政指导及其法制化探析》,载《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年第2期。25.《试论我国行政强制执行的模式选择及其运作》,载《河北法学》2001年第2期。27.《对行政法治的几点思考》,载《湘潭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年第1期。28.《判决被告重作具体行政行为探析》,载《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年第5期。29.《试论行政垄断及其法律规制》,载《经济与法》2001年第8期。30.《私有财产权的行政法保护初论》,载《中南法律评论》(第1卷),法律出版社2002年9月版。31.《试论WTO与政府管理创新》,载《政治与法律》2002年第3期。32.《行政服务承诺制析论》,载《行政法论丛》(第5卷),法律出版社2002年6月版。33.《行政法治的法律价值思考》,载《法制日报》2002年7月23日。34.《税务行政复议与诉讼关系的衔接与协调》,载《财税法论丛》(第1卷),法律出版社2002年3月版。35.《从管制行政到服务行政的制度建构》,载《中关村立法研究》,法律出版社2001年1月版。36.《论对行政自由裁量行为的司法审查》,载《华中科技大学学报》(哲社版)2003年第1期。37.《地方立法亟待解决的问题》,载《学习月刊》2003年第5期。38.《现代公共行政的发展探析》,载《江汉论坛》2003年第12期。39.《论行政程序违法及其法律责任》,载《公法评论》(第1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40.《一起国家赔偿案件引发的思考》,载《公法评论》(第1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41.《论行政复议中的不停止执行原则》,载《河南司法警察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年第2期。42.《论WTO与中国行政立法律质量的提高》,载《江海学刊》2003年第6期。43.《论行政救济的有效化》,载《诉讼法研究》(第4卷),中国检察出版社2003年1月版。44.《论行政相对人法律地位的提升》,载《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哲社版)2003年第5期。45.《论我国行政处罚时效制度的完善》,载《上海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年第1期。被人大复印资料《宪法学·行政法学》2004年第4期转载。46.《在我国行政诉讼中确立“成熟原则”的思考》,载《行政法学研究》2004年第1期。47.《行政信赖保护之立法思考》,载《当代法学》2004年第3期。48.《行政三分制——再造政府的有益探索》,载《学习月刊》2004年第3期。49.《论对行政不作为的司法审查》,载《中南民族大学学报》(哲社版)2004年第3期。50.《试论中国行政法治建设的创新》,载《湖北行政学院学报》2004年第1期。51.《避免征收、征用权滥用要靠完善法制》,载《检察日报》2004年5月12日理论版。52.《政治文明与依法行政之契合》,载《法学评论》2004年第3期。53.《私有财产权公法保护之制度设计》,载《江汉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4年第6期。54.《论我国公务员的退出机制》,载《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05年第2期。55.《私有财产权公法保护之路径选择》,载《江汉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5年第2期。56.《论公共管理社会化与行政法的发展》,载《公法评论》第3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57.《论从国家行政主体向公共行政主体转换——发展我国行政主体理论的一种进路》,载《行政法的中国之路》,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58.《WTO与中国地方立法的回应及创新》,载《江汉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5年第4期。59.《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的创新》,载《学习月刊》2005年第7期。60.《中国依法行政的理论与实践探析》,载《武汉法学》2006年第1期。61.《论公共利益与私有财产权保护》,载《法学论坛》2006年第6期。62.《私有财产权公法保护的方式演进》,载《江汉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6年第5 期。63.《论私有财产权公法保护之价值取向》,载《法商研究》2006年第6期。64.《论城市房屋拆迁与私有财产权保护》,载《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报》2006年第6期。65.《论行政诉讼衔接宪法诉讼》,载《中国行政法治之路》,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66.《论行政征收、征用与私有财产权保护》,载《教育论坛》2007年第1期。67.《私有财产权公法保护方式探析》,载《公法评论》(第4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2月版。68.《社会主义行政法治理念的内容探析》,载《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07年第2期。69.《论私有财产权的人权属性及其在人权体系中的地位》,载《河北法学》2007年第3期。70.《公法的含义、范围与功能探析》,载《社会转型与公法学的使命》(蒋碧昆先生八十华诞学术研讨会论文集),武汉出版社2007年9月版。71.《中部地区法制协调机制研究》,载《武汉法学》2007年第2期。73.《论私有财产权的私权属性及公、私法保护》,载《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3期。74.《物权的平等保护与行政法观念转变》,载《法治论从(上海政法学院学报)》2007年第5期。被人大复印资料《宪法学·行政法学》2007年第6期转载。75.《试论中部地区法制协调机制的构建》 ,载《江汉论坛》2007年第11期。76.《行政诉讼的原告资格探析》,载《公法评论》(第5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1月版。77.《中国部门行政职权相对集中初论》,载《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08年第1期。78.《论农村土地征收与农民权益保护》,载《湖北民族学院学报》(社科版)2008年第1期。79.《论农村土地征收中的公平补偿》,载《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08年第2期。80.《两型社会与地方立法的回应和创新》,载《楚天主人》2008年第7期。82.《论平等参与权及其行政法制保障》,载《湖北社会科学》2008年第8期。83.《法治视野下行政体制改革探索》,载《宁波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08年第4期。84.《论行政体制改革与宪政的契合》,载《广东社会科学》2008年第5期。85.《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目标定位之求证》,载《湖北行政学院学报》2008年第5期。
2023-09-04 20:03:211

警校都有哪些?我是学文的

我真的觉得你学的应该是火星文。。。。还有你不觉得你的语气态度就跟传唤服务员似的么?
2023-09-04 20:03:394

湖北警官学院是提前批吗

一、湖北警官学院是提前批吗 湖北警官学院是提前批大学,提前批分为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三类院校,其中文理类主要包括军事、公安、司法、安全等院校专业、国防生、部分航海类专业和空中乘务专业等。 二、湖北警官学院简介 湖北警官学院是我省唯一的省属公安本科院校,也是全国最早开办本科学历教育的两所省属公安本科院校之一。学院创办于1949年6月,历经干训、中专(1976年开始)、大专(1984年开始)、本科(2002年开始)办学阶段,是湖北省学位委员会和省教育厅批准的硕士点立项建设单位。 学院由湖北省人民政府和公安部按“省部共建、以省为主”的方式共建,日常工作由省公安厅负责,教育教学业务工作接受省教育厅指导和管理。学院以为指引,坚持党的教育方针,认真*关于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全面深化公安高等教育改革,以培养“中国共产党政权的坚定捍卫者、的合格建设者、中国政法公安事业的可靠接班人”为目标任务,以“忠诚·荣誉·使命”为校园核心文化价值追求,立足公安、服务行业,着力现代化一流警察大学。 学院现有教职工439人,其中正、副教授130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180人。全日制普通在校生4560人。现有校区2个,校园面积505.73亩,固定资产总值68247.51万元,教学行政用房总面积215588.52平方米,各类教室、训练场馆齐备。建校以来,为社会培养输送专业人才3万余人,培训公安民警、政法干警9万余人(次),为维护国家政治社会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学院内设处级机构25个,包括9个教学部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侦查系、治安管理系、信息技术系、法律系、警体战训部、公共基础课教学部、刑事技术与情报系、国际警务系,3个教辅部门:图书馆、实验中心、学报编辑部,13个党政管理部门:办公室、纪委、组织人事处、宣传处、工会、学生工作处、教务处、科研处、成人教育处(警官培训部)、计划财务处、后勤管理处、离退休干部处、保卫处。 学院强化“法学”基础地位,建设以“公安学”“公安技术”为主体,以“计算机科学技术”为支撑的学科体系。专业建设以“公安学”“公安技术”类专业为主干,加强“法学”“计算机科学技术”类专业与公安类专业的融合和协同,彰显学院专业特色。学院现有18个本科专业(方向),其中公安专业(方向)10个: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侦查学(视频侦查方向)、治安学、治安学(交通管理方向)、刑事科学技术、警务指挥与战术、网络安全与执法、涉外警务、消防工程;公安相关专业(方向)8个:法学、法学(司法鉴定方向)、法学(公安法制方向)、信息安全、信息安全(网络侦查方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公共事业管理、英语(国际警务方向)。 学院积极推进本科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建设,现有“诉讼法学”“公安学”2个省级重点学科,“公安学”省级优势特色学科群建设项目。“侦查学”专业被确定为国家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被公安部确定为全国公安高等教育重点专业建设点;“诉讼法学”“行政管理”被批准为湖北省立项建设硕士学位点;“侦查学”“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获批湖北省高等学校本科品牌专业立项建设项目;“侦查学”“治安学”“信息安全”“法学”获批“湖北省综合改革试点专业”;“法学”“刑事科学技术”“治安学”“信息安全”获批湖北省高校荆楚卓越人才协同育人计划项目;法学院、侦查试点学院获批湖北省高校改革试点学院;“诉讼法学”“侦查学”2个专业教学团队被确定为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团队;“侦查学”“治安学”“信息安全”“法学”“刑事科学技术”专业具有辅修双学位授予权。学院已建成“侦查学”“治安学”2门国家级精品课程,“预审学”“网络安全”“公安学基础理论”“刑事诉讼法学”“毛泽东思想和概论”“警察临战学”“侦查措施与策略”“危险物品管理”“法理学”9门湖北省高校精品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创建了“警察临战学”“网络侦查”“国际警务”“警察廉政概论”“警察史”“警务心理学”等一批新型公安专业课程。 学院加强科研平台建设,构建了以法庭科学湖北省重点实验室、电子数据取证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培育)、湖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社会治安治理研究中心三大科研平台为基础,以《湖北警官学院学报》《警史钩沉》等学术期刊为载体,以融教学、科研、办案为一体的“湖北三真司法鉴定中心”为实践平台的科研体系。 学院重视学生实习、实验和实训,构建了课程实训、实验教学、专业实习、社会实践、科研活动“五位一体”的实践教学体系。建设了“刑事科学技术实训中心”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李昌钰工作室”省级大学生创新活动基地、“湖北省高校省级实习实训基地”。建成了DNA专业实验室等一批实验实习实训基地和场所,实验室总面积37539.6平方米。建立了29个校内实战训练点和24个校外实习基地。其中“十堰市公安局东岳分局实践教学基地”和“湖北省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实践教学基地”获批省级实践教学基地。学生参与北京奥运会、广州亚运会、杭州G20峰会、省“两会”“武汉马拉松比赛”等重大活动安全保卫累计达4万余人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平均达到91%以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欢迎和好评,历届校友已成为全省政法公安机关的领导干部、业务骨干和主体力量。 学院积极开展在职民警培训,是公安部指定的“全国首任县(市)公安局长、政委岗位培训基地”“全国公安出入境管理干部英语培训基地”“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负责人培训基地”“全国公安综合情报民警教育训练基地”,是公安部指定的外警培训基地,为缅甸、老挝等外国开办了多期警察培训班。学院也是湖北省委政法委确定的“湖北省政法干部教育培训中心”,湖北省公安厅确定的“湖北省公安局长(政委)培训基地”“湖北省公安机关基层科所队长培训基地”“湖北省公安民警培训中心”,是湖北省林业厅确定的“湖北省森林警察培训中心”。 学院高度重视图书文献资源建设,图书馆馆藏文献总量达1467719册,其中中文图书667986册,外文图书1062册,中文期刊合订本35306册,外文期刊合订本134册,电子期刊103231册,总计807719册,另有电子图书660000册,数字文献总量达1.7TB。建成了移动图书馆并投入使用,实现了各主要系统数据的互联互通与共享应用,基本建成数字化校园。 学院积极争取各类建设发展资金,引进先进教学设施,完成北院学生心理行为训练场、警官沙龙、南院文体中心、标准化考场等项目建设。学院先后被评为全国绿化模范单位、省级平安校园、湖北省直机关花园式单位。 学院继续,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和,坚持立德树人、育人为本,坚持政治建校、政治育警,加强依法治校、民主治校,把握机遇,深化改革,求真务实,锐意进取,凝聚学院发展目标与共识,推进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狠纠“四风”突出问题,不断优化学院治理体系,提高治理现代化、科学化水平,为法治事业和公安队伍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努力建成******警察大学。
2023-09-04 20:03:581

湖北警官学院王牌专业 比较好的特色专业名单

一、湖北警官学院王牌专业介绍 国家高校特色建设学科:侦查学专业 湖北省高校本科品牌专业建设项目:“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专业 湖北重点建设学科 省级重点学科:诉讼法学专业 二、湖北警官学院简介 湖北警官学院是我省唯一的省属公安本科院校,也是全国最早开办本科学历教育的两所省属公安本科院校之一。学院创办于1949年6月,历经干训、中专(1976年开始)、大专(1984年开始)、本科(2002年开始)办学阶段,是湖北省学位委员会和省教育厅批准的硕士点立项建设单位。 学院由湖北省人民政府和公安部按“省部共建、以省为主”的方式共建,日常工作由省公安厅负责,教育教学业务工作接受省教育厅指导和管理。学院以为指引,坚持党的教育方针,认真*关于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全面深化公安高等教育改革,以培养“中国共产党政权的坚定捍卫者、的合格建设者、中国政法公安事业的可靠接班人”为目标任务,以“忠诚·荣誉·使命”为校园核心文化价值追求,立足公安、服务行业,着力现代化一流警察大学。 学院现有教职工439人,其中正、副教授130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180人。全日制普通在校生4560人。现有校区2个,校园面积505.73亩,固定资产总值68247.51万元,教学行政用房总面积215588.52平方米,各类教室、训练场馆齐备。建校以来,为社会培养输送专业人才3万余人,培训公安民警、政法干警9万余人(次),为维护国家政治社会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学院内设处级机构25个,包括9个教学部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侦查系、治安管理系、信息技术系、法律系、警体战训部、公共基础课教学部、刑事技术与情报系、国际警务系,3个教辅部门:图书馆、实验中心、学报编辑部,13个党政管理部门:办公室、纪委、组织人事处、宣传处、工会、学生工作处、教务处、科研处、成人教育处(警官培训部)、计划财务处、后勤管理处、离退休干部处、保卫处。 学院强化“法学”基础地位,建设以“公安学”“公安技术”为主体,以“计算机科学技术”为支撑的学科体系。专业建设以“公安学”“公安技术”类专业为主干,加强“法学”“计算机科学技术”类专业与公安类专业的融合和协同,彰显学院专业特色。学院现有18个本科专业(方向),其中公安专业(方向)10个: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侦查学(视频侦查方向)、治安学、治安学(交通管理方向)、刑事科学技术、警务指挥与战术、网络安全与执法、涉外警务、消防工程;公安相关专业(方向)8个:法学、法学(司法鉴定方向)、法学(公安法制方向)、信息安全、信息安全(网络侦查方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公共事业管理、英语(国际警务方向)。 学院积极推进本科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建设,现有“诉讼法学”“公安学”2个省级重点学科,“公安学”省级优势特色学科群建设项目。“侦查学”专业被确定为国家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被公安部确定为全国公安高等教育重点专业建设点;“诉讼法学”“行政管理”被批准为湖北省立项建设硕士学位点;“侦查学”“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获批湖北省高等学校本科品牌专业立项建设项目;“侦查学”“治安学”“信息安全”“法学”获批“湖北省综合改革试点专业”;“法学”“刑事科学技术”“治安学”“信息安全”获批湖北省高校荆楚卓越人才协同育人计划项目;法学院、侦查试点学院获批湖北省高校改革试点学院;“诉讼法学”“侦查学”2个专业教学团队被确定为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团队;“侦查学”“治安学”“信息安全”“法学”“刑事科学技术”专业具有辅修双学位授予权。学院已建成“侦查学”“治安学”2门国家级精品课程,“预审学”“网络安全”“公安学基础理论”“刑事诉讼法学”“毛泽东思想和概论”“警察临战学”“侦查措施与策略”“危险物品管理”“法理学”9门湖北省高校精品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创建了“警察临战学”“网络侦查”“国际警务”“警察廉政概论”“警察史”“警务心理学”等一批新型公安专业课程。 学院加强科研平台建设,构建了以法庭科学湖北省重点实验室、电子数据取证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培育)、湖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社会治安治理研究中心三大科研平台为基础,以《湖北警官学院学报》《警史钩沉》等学术期刊为载体,以融教学、科研、办案为一体的“湖北三真司法鉴定中心”为实践平台的科研体系。 学院重视学生实习、实验和实训,构建了课程实训、实验教学、专业实习、社会实践、科研活动“五位一体”的实践教学体系。建设了“刑事科学技术实训中心”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李昌钰工作室”省级大学生创新活动基地、“湖北省高校省级实习实训基地”。建成了DNA专业实验室等一批实验实习实训基地和场所,实验室总面积37539.6平方米。建立了29个校内实战训练点和24个校外实习基地。其中“十堰市公安局东岳分局实践教学基地”和“湖北省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实践教学基地”获批省级实践教学基地。学生参与北京奥运会、广州亚运会、杭州G20峰会、省“两会”“武汉马拉松比赛”等重大活动安全保卫累计达4万余人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平均达到91%以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欢迎和好评,历届校友已成为全省政法公安机关的领导干部、业务骨干和主体力量。 湖北警官学院在哪里 湖北警官学院是公办还是民办 湖北警官学院高考录取通知书什么时候发放-快递查询入口 湖北警官学院宿舍条件,宿舍几人间环境好不好(图片) 湖北警官学院教务处电话 湖北警官学院有几个校区 湖北警官学院招生办电话 湖北警官学院专业排名,招生专业目录(10篇) 湖北警官学院有哪些专业 附特色重点专业名单 湖北警官学院录取结果查询什么时候出来,附查询时间网址入口 ;
2023-09-04 20:04:091

湖北警官学院毕业后的就业安排方向是什么?

湖北警官学院主要培养熟悉我国公安工作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掌握治安管理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从事治安管理工作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在公安机关治安部门、派出所,公安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保卫部门。专业主干课程与主要实践环节:治安管理基础理论、治安管理勤务与手段、社区警务、治安秩序管理、危险物品管理、消防管理、户口管理、治安案件查处、安全防范技术、基层公安机关实习、社会调查等,以及各校的主要特色课程和实践环节。湖北警官学院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省会武汉市,是湖北省唯一的一所省属公安政法类本科院校,也是全国首批建立的省属公安本科院校之一。学院历经了在职民警培训、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教育等发展阶段。其前身可追溯至1949年7月成立的“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安厅干部训练班”。1955年初,被公安部确定为“中央人民公安学院武汉分院”,承担全国部分公安干警的培训工作。1956年9月,更名为湖北省公安学校,担负全省政法干部短期培训任务。1976年6月,学校率先招收优秀知识青年进行中专学历教育。1977年恢复高考后,正式招收高中毕业。1980年,成立湖北省人民警察学校,接替省公安学校继续开展中专学历教育。1984年4月,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湖北省公安专科学校。200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建立湖北警官学院,开展公安本科学历教育。2005年4月,学院在全国省属公安本科院校中率先取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9月,被湖北省学位委员会和省教育厅批准为硕士点立项建设单位。建校59年来,学院为公安政法战线培养、培训了各类专门人才5万余人,为维护湖北社会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学院现有占地面积992亩,包括学院本部472亩(南院160亩、北院312亩),南湖驾驶培训中心112亩,(随州)实战训练基地408亩;校园建筑面积28万余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达4325.24万元;图书馆藏书88万余册(其中纸质藏书54万余册,电子图书34万册),公安类藏书达到了国家研究级水平;建有校园网和公安专网,分别与中国教育科研网和全国公安计算机专网联通。经过多年的发展,学院形成了以法学(公安学)为主体,理、工、管相互支撑、相互渗透的学科体系。现设有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侦查系、治安管理系、信息技术系、警察临战学系、法律系、公共基础课教学部、警体部、国际警务教学部(筹)、刑事技术系(筹)等10个教学系部。开设了侦查学、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法学、公共事业管理、消防工程、治安学(警察临战方向)、信息安全(网络侦查方向)等10个本科专业和专业方向;另外开设有刑事侦查、经济犯罪侦查、侦查技术、预审、安全保卫、治安管理、警察管理、交通管理、出入境管理、法律、计算机与信息管理、警察技能与战术等12个普通专科专业。学院高度重视教学中心工作。“诉讼法学”被评为省级重点学科;“诉讼法学”和“行政管理”被列为省立项建设的硕士学位点;“侦查学”、“治安学”被评为省级品牌专业;《侦查学》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课程”,《预审学》、《网络安全》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近年来又创建了《警察临战学》、《网络侦查》、《国际警务》、《警察廉政》、《警察史》等一批新型警察专业和课程。学院坚持学历教育与在职民警培训并重,是公安部指定的“全国县(市)公安局长、政委岗位培训基地”和“全国公安出入境管理干部英语培训基地”;湖北省政法委确定的“湖北省政法干部教育培训中心”、“湖北省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湖北省派出所长培训基地”和湖北公安民警培训中心。学院现有教职工541人,其中正、副教授120名,博士6名,硕士138名。1名教师被评为湖北省中青年法学家和“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3名教师享受省政府津贴。学院“升本”以来,先后聘请著名美籍华裔科学家、前美国康州警察厅厅长李昌钰博士,国际刑警总部终身名誉副主席、公安部原部长助理、现中国警察协会常务副会长朱恩涛等知名专家学者30多人为兼职教授,从公安机关聘请了50余名高、中级警官为实战教官。学院重视学生实习、实验和实训活动。学院实验中心实验室总面积14700平方米,仪器设备总价值2354万元。实验中心建有法庭科学、电子取证、交通管理工程等重点实验室,其中侦查技术、电子取证实验室正在分别申报湖北省和公安部重点实验室。学院和有关业务部门合作,建成了12个校外实习基地和29个院内防真警务实战训练点;建立了“李昌钰工作室”;成立了“三真司法鉴定所”,已有32人取得国内外司法鉴定资格;刑事科学技术实验中心被评为省级试验示范中心;一批教师参与了“熊猫烧香”案、湖北鄂州亿元诈骗案等有影响的案件的鉴定和侦破工作,受到基层公安机关的欢迎。学院重视警学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湖北警官学院学报》(双月刊)系学院主办的公安理论刊物,2004年被评为中国学术期刊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执行优秀期刊,2005年被评为“湖北省高校优秀学报”,2006年被评为“全国优秀社科学报”。由学院警察史研究所主办的季刊《警史钩沉》,以大量的研究成果问世,受到了警学界的重视和欢迎。2002年以来,教师承担院级以上科研项目179项,其中省部级以上课题94项,发表学术论文2090篇,其中在国内核心刊物发表论文210余篇,在国际刊物发表9篇。出版专著、教材171部。有22项科研成果获奖。学院的教学、科研水平在全国同类院校中位居前列。学院坚持开放办学,注重与国际警学界的交流和合作,先后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国聘请了15名专家学者来院讲学、任教;有一批教师赴国外学习、工作和讲学;先后与德国、澳大利亚及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多所警察院校建立了校际友好合作关系。
2023-09-04 20:04:181

王振的论文类

1.《坚守与超越:风险社会中刑法理论流变》,《法学论坛》2010年第4期(人大复印资料《刑事法学》2010年第11期全文转载)。 2.《未成年人犯罪司法解释问题之省思》,《政法学刊》2011年第6期(人大复印资料《刑事法学》2012年第4期全文转载)。3.《我国注册会计师犯罪与刑事责任探究》,《财政监督》2009年第6期。4.《刑事犹豫制度的理性检视——理念、理论与制度》,《前沿》2011年第5期。5.《现代大学制度内生自制系统略论——以软法为视角》,《职教论坛》2011年第17期。6.《软法之治:现代大学制度构建之路径》,《教育学术月刊》2012年第5期。7.《台湾刑法犯罪成立要件初探》,《江西科技师范学院学报》2007年第1期。8.《刑罚执行法律监督根据简论》,《法制与社会》2007年第6期。9.《和谐社会与刑罚改革探微》,《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07年第5期。10.《刑事和解的生存空间:市民刑法》,《法制与社会》2007年第11期。11.《刑法中人的变貌》,《天水行政学院学报》2008年第1期。12.《刑罚目的的价值化诠释初探》,《河南教育学院学报》2008年第1期。13.《刑罚目的的新思维:积极一般预防》,《太原师范学院学报》2008年第2期。14.《刑罚制度的三元架构探索》,《前沿》2008年第5期。15.《目的理性犯罪论体系之检视》,《萍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年第2期。16.《和谐社会下的刑法新面貌:安全刑法》,《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8年第3期。17.《高校安全事故纠纷的解决法律机制论纲》,《成都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8年第9期。18.《刑事被害人人权保护的三维考量》,《萍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9年第1期。19.《通往权益平衡保护的刑事法之进路》 ,《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9年第1期。20.《论间接正犯概念的扩张——正犯后正犯》,《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9年第1期。21.《社区矫正性质之诘问与反思》,《萍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9年第4期。22.《反思与重构——现代大学制度构建之外部法律环境论》,《合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5期。23.《权益平衡保护的技术分析与法理思考——以刑民交叉案件为切入点》,《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09年第6期。24.《刑民交叉案件中权益平衡保护的法理反思》,《山东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6期。25.《社区矫正制度之省思》,《萍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年第1期。26.《对依法治校与现代大学制度的一种理论追寻》,《江西科技师范学院学报》2010年第1期。27.《道德的救赎:“见危不救”现象的刑法学检视》,《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10年第2期。28.《风险刑法中的抽象危险犯之检讨》,《萍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年第4期29.《刑事犹豫制度的理性检视》,《湖北经济管理学院学报》(人文社科版)2010年第12期。30.《风险社会中的刑法回应》,《江西科技师范学院学报》2008年第3期31.《社区矫正的制度化构想》,《政法学刊》2007年第6期.32.《保安处分的合理性思辨》,《理论月刊》2008年第1期。33.《风险社会中的刑法人权保障机能之危机》,《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10年第1期。34.《现代大学制度构建的逻辑与路径之检视》,《学园》2011年第3期35.《未成年人犯罪司法解释路径之探寻》,《萍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年第5期36.《和谐的中国古代刑法》,《赤峰学院学报》2008年第9期37.《走出保护与惩罚的迷思——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之再检视》,《西安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2期
2023-09-04 20:04:411

湖北警官学院的办学条件

根据2014年8月学校官网显示,湖北警官学院有教职工493人,其中专任教师263人。专任教师中正、副教授119人,具有博士、硕士学历或学位教师162人,其中“湖北名师(高等学校)”1人,首届“湖北省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2人,“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学院“升本”以来,先后聘请知名专家学者26人为兼职教授,高、中级警官60余人为实战教官。“学院教师荣立二等功4人次、三等功16人次、嘉奖63人次,5名教师被评为“湖北省优秀人民警察”、2名教师被评为“湖北省学校艺术教育先进个人”。 省级教学团队(2个):诉讼法学教学团队(萧伯符、2009年) 、侦查学教学团队(王丰年、2010年) 湖北省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智慧计算机法证综合应用平台研究”团队 截止2014年,湖北警官学院有省级重点学科1个,省立项建设的硕士学位点2个。省级重点学科(1个):诉讼法学省立项建设的硕士学位点(2个):“诉讼法学”和“行政管理” 截止2014年,湖北警官学院国家高校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湖北省高校本科品牌专业建设项目2个,国家精品课程2门,省级精品课程7门。国家高校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侦查学专业湖北省高校本科品牌专业建设项目(2个):“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专业。 国家精品课程(2门):《侦查学》、《治安学》 省级精品课程(7门):《预审学》、《网络安全》、《公安学基础理论》、《刑事诉讼法学》、《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警察临战学》、《侦查措施与策略》。 湖北省大学生创新活动基地:“李昌钰工作室”湖北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刑事科学技术实训中心 图书馆藏根据2014年8月学校官网显示,湖北警官学院图书馆藏书115万余册(其中纸质藏书59万余册),公安类藏书达到了国家研究级水平。建有校园网和公安专网,分别与中国教育科研网和全国公安计算机专网联通。 学术期刊《湖北警官学院学报》创刊于1999年,2004年被评为中国学术期刊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执行优秀期刊,2005年被评为“湖北省高校优秀学报”,2006年、2010年分别被评为“全国优秀社科学报”。《警史钩沉》作为全国首创性警史读本,2011年被全国公安警事文物收藏专业委员会选为会刊。 2014年5月17日至18日,中国国际法学会2014年年会在西南政法大学举行。来自全国人大法工委、外交部条法司、商务部条法司、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国国际法院、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等单位、部门的280多位领导、专家和学者出席此次学术盛会,湖北警官学院法律系副教授熊安邦博士受邀参加会议并作主题发言。 2014年3月19日,湖北警官学院教师与第六期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警察研修团开展学术交流讲座活动。国际警务系主任李学阳主持活动,学院相关系、部教师和2013级英语(国际警务方向)专业学生参加了讲座。 2013年10月22日下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副校长、博士生导师李健和教授应邀到湖北警官学院为2012级、2013级治安学专业、治安管理专业、2012级学警治安学专业(二学位)、交通管理专业全体学生作题为“治安学学科建设的若干问题”的学科建设前沿动态讲座。讲座由湖北警官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刘光明教授主持,治安管理系全体教师及其他系、部、处、室相关教师听取了讲座。 2002年—2014年,教师承担省部级以上课题207项,发表学术论文3382篇,其中在国内核心刊物发表论文328篇,出版专著、教材199部,有27项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项。
2023-09-04 20:04:591

湖北警校什么时候招生 需要什么条件

湖北警官学院2006年招生简章湖北警官学院是一所公安本科院校。具有50余年的办学历史,已为各级政法机关、保卫部门培养了4万余名各类人才。现已成为全省公安高等教育的中心,培育人民警官的摇篮,培训在职民警的基地。 学院位于白云黄鹤的故乡、“九省通衢”的江城武汉市,环境优美、交通便利。占地面积980亩,其中校本部472亩,机动车辆驾驶培训基地100亩,警察实战训练基地408亩。学院现有教师234人,其中正副教授111人。还在全省公安机关聘请了一批有理论造诣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兼职教官。近年来,我院教师共出版专著63部,出版各类教材268部,在权威期刊、核心期刊上发表的一大批论文中不少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项,有的还获得国际奖项。学院设有十个科研机构,并出版公开发行的刊物《湖北警官学院学报》;学校有校园网和公安专网,建有刑事技术、防暴、现代道路交通科技、消防等5个高科技实验室,其中150万库全自动指纹识别系统、XL-30环境扫描电子显微镜居全国公安系统之先。同时建有电化教学中心、模拟审讯室、模拟法庭、模拟聆讯室、模拟听证室、测谎室及地下靶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心等基础教学设施。教学仪器及实验设备总价值3600万元。学院图书馆拥有各类藏书51万册,其中公安类藏书达到国家研究级水平。 学院开设有侦查学、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法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消防工程、公共事业管理等8个本科专业和刑事侦查、经济犯罪侦查、预审、安全保卫、侦查技术、治安管理、公安管理、交通管理、出入境管理、计算机与信息管理、法律、警察技能与战术等12个专科专业。学院被公安部指定为全国县(市)公安局长(政委)岗位培训基地,被湖北省委政法委指定为全省政法干部培训中心。培养目标 学院以“忠诚、团结、严谨、奋进”为校训,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适应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法制国家需要的公安高等专门人才。 招生对象:有志于公安保卫事业,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84年9月1日后出生),高中毕业参加全国高等学校招生统考,成绩达到大学本、专科录取分数线的未婚青年(文理兼收)。 政治条件:凡报考我院公安专业的考生,除按鄂招委《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规定的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外,还必须经过公安机关的政治审查。强调考生本人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 身体条件:考生除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身体健康标准外,公安专业考生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身高: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2)体重:男生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生体重不低于45公斤;身体匀称;(3)视力:左右眼裸视力,理科考生应在4.9(0.8)以上,文科考生应在4.8(0.6)以上;无色盲、色弱;(4)无重听、无口吃;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斜颈、各种疤麻等),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脚板、无纹身、无少白头、无驼背、无各种残疾,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5)无传染病,肝功能正常,澳抗阴性。(6)体能测试成绩合格。招生办法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湖北警官学院实行“按需招生”,“毕业生作为全省警力补充的主要来源”的规定,按照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达的编制计划和省发改委、省教育厅批准的招生计划招录新生。 考生参加全国高等学校招生统考,公安专业考生由省公安厅、学院会同当地公安机关、招办统一进行面试及体能测试(时间地点详见《湖北招生考试》杂志)。政审由考生所在地公安机关负责。学院根据省招办的安排择优录取公安类(本专科专业均实行提前录取)考生。非公安专业考生不参加面试、体能测试和政审。学院录取代码:0950 。 新生入学后,要进行体检复查,公安专业学生身体不合格或三个月内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者,经上级批准予以退回。学制和待遇 本科学制四年,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专科学制三年。学院实行警务化管理。公安专业学生入学后着人民警察制服,享受公安专业奖学金,毕业时在校参加由省人事厅、省公安厅组织的招警考试,考试合格者录用为人民警察。非公安专业学生入学后不着人民警察制服,毕业后面向社会自主择业。专业介绍及招生计划本科专业1、侦查学(公安专业) 本专业培养熟悉我国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系统掌握侦查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公安、边防、国家安全、检察、海关等部门从事侦查、预防和控制犯罪以及侦查学教学、科研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主要课程:公安学基础理论、犯罪学、刑法、刑事诉讼法、自卫擒敌、射击、侦查学总论、犯罪现场勘查、刑事犯罪案件侦查、经济犯罪案件侦查、刑事技术、侦查讯问学。招生计划:200人(其中女生30人)。2、治安学(公安专业) 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治安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公安、边防、国家安全等部门从事治安管理、出入境管理、道路交通管理、安全保卫、预防和控制犯罪以及治安学教学、科研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主要课程:公安学基础理论、犯罪学、社会学、公安管理、治安学总论、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自卫擒敌、射击、治安案件查处、户政学、事故对策学、安全防范技术、道路交通管理学、社区警务等。招生计划:200人(其中女生30人)。3、刑事科学技术(公安专业) 本专业培养具备痕迹检验、文件鉴定、微量物证分析、公安图像技术等方面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公安、司法等部门从事刑事技术鉴定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主要课程:刑事科学技术总论、刑事证据学、现场勘查学、刑事侦查学、痕迹学、刑事摄影、文件检验学、光学仪器检验与分析。招生计划:50人(限招理科生,其中女生8人)。4、信息安全(公安专业) 本专业培养掌握通信、计算机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维护信息安全,能对计算机网络违法犯罪进行侦查的专门技术人才。主要课程:计算机犯罪侦查、电路原理、计算机原理、计算机病毒学、安全系统分析与控制、计算机信息网络监察等。招生计划:50人(限招理科生,其中女生8人)。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非公安专业) 本专业培养具有掌握计算机硬件、软件与应用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从事计算机教学、科学研究和应用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的高级专门人才。主要课程:电路原理、模拟电子技术、数字逻辑、数字分析、计算机原理、微型计算机技术、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网络、高级语言、汇编语言、数据结构、操作系统、编译原理、系统分析与控制、信号处理原理、通信原理概论。招生计划:50人(限招理科生)。7、法学(非公安专业)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政法机关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主要课程有: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商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招生计划:150人专科专业1、刑事侦查(公安专业) 培养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实际工作能力的侦查高等应用型人才。学制三年。主要课程:侦查手段、刑事案件侦查、现场勘查学、刑事技术、国内安全保卫、刑事侦查情报学、犯罪心理学、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公安文书写作、英语、驾驶、擒拿格斗射击、查缉战术等。招生计划:200人(其中女生30人)。2、侦查技术(公安专业) 培养从事侦查技术工作的高等应用型人才。本专业学制三年。主要课程:侦查技术总论、侦查摄影、痕迹学、文件检验学、法医学、刑事化验、现场勘查学、高等数学、普通物理、自卫擒敌、射击等。招生计划:100人(限招理科生,其中女生15人)。3、治安管理(公安专业) 培养掌握治安管理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群众工作能力以及处理治安案件能力的高等应用型人才。本专业学制三年。主要课程有:治安管理学、法学、侦查学、刑事技术、户口管理、出入境管理、交通管理、计算机应用、散打、驾驶、文书写作等。招生计划:200人(其中女生30人)。
2023-09-04 20:05:181

湖北警官学院在哪个区

一、湖北警官学院在哪个区 湖北警官学院是在武汉市硚口区,具体地址在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南泥湾大道99号,该校是我省唯一的省属公安本科院校,也是全国最早开办本科学历教育的两所省属公安本科院校之一。 二、湖北警官学院简介 学院由湖北省人民政府和公安部按“省部共建、以省为主”的方式共建,日常工作由省公安厅负责,教育教学业务工作接受省教育厅指导和管理。学院现有教职工435人,其中正、副教授130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196人。全日制普通在校生4335人。现有校区2个,校园面积505.73亩,固定资产总值68247.51万元,教学行政用房总面积215588.52平方米,各类教室、训练场馆齐备。建校以来,为社会培养输送专业人才3万余人,培训公安民警、政法干警9万余人(次),为维护国家政治社会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学院内设处级机构25个,包括9个教学部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侦查系、治安管理系、信息技术系、法律系、刑事技术与情报系、国际警务系、警体战训部、公共基础课教学部,3个教辅部门:图书馆、实验中心、学报编辑部,13个党政管理部门:办公室、纪委、组织人事处、宣传处、工会、学生工作处、教务处、科研处、成人教育处(警官培训部)、计划财务处、后勤管理处、离退休干部处、保卫处。 学院强化“法学”基础地位,建设以“公安学”“公安技术”为主体,以“计算机科学技术”为支撑的学科体系。专业建设以“公安学”“公安技术”类专业为主干,加强“法学”“计算机科学技术”类专业与公安类专业的融合和协同,彰显学院专业特色。学院现有14个本科专业,其中公安专业9个:治安学、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刑事科学技术、警务指挥与战术、网络安全与执法、涉外警务、交通管理工程、消防工程;公安相关专业5个:法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公共事业管理、英语。学院积极推进本科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建设,现有“诉讼法学”“公安学”2个省级重点学科,“公安学”省级优势特色学科群建设项目。“侦查学”专业被确定为国家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被公安部确定为全国公安高等教育重点专业建设点;“诉讼法学”“行政管理”被批准为湖北省立项建设硕士学位点;“侦查学”“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获批湖北省高等学校本科品牌专业立项建设项目;“侦查学”“治安学”“信息安全”“法学”获批“湖北省综合改革试点专业”;“侦查学”“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法学”“信息安全”“网络安全与执法”等6个专业获批湖北省高校荆楚卓越人才协同育人计划项目;侦查系和法律系等2个系获批湖北省高校改革试点学院;“诉讼法学”“思政课”“侦查学”“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信息安全”“国际警务”等7个教学团队被确定为湖北高校省级教学团队;“”“侦查基础理论”“刑事技术”“诉讼法”“信息安全”等5个教研室获批湖北高校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侦查学”“治安学”“信息安全”“法学”“刑事科学技术”专业具有辅修双学位授予权。 学院重视科研平台建设,构建了以法庭科学湖北省重点实验室、电子数据取证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培育)、湖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社会治安治理研究中心三大科研平台为基础,以《湖北警官学院学报》《警史钩沉》等学术期刊为载体,以融教学、科研、办案为一体的“湖北三真司法鉴定中心”为实践平台的科研体系。 学院加强学生实习、实验和实训,构建了课程实训、实验教学、专业实习、社会实践、科研活动“五位一体”的实践教学体系。建设了“刑事科学技术实训中心”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李昌钰工作室”省级大学生创新活动基地、“湖北省高校省级实习实训基地”。建成了DNA专业实验室等一批实验实习实训基地和场所,实验室总面积37539.6平方米。建立了29个校内实战训练点和24个校外实习基地。其中“十堰市公安局东岳分局实践教学基地”和“湖北省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实践教学基地”获批省级实践教学基地。学生参与北京奥运会、广州亚运会、杭州G20峰会、省“两会”“武汉马拉松比赛”等重大活动安全保卫累计达4万余人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平均达到91%以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欢迎和好评,历届校友已成为全省政法公安机关的领导干部、业务骨干和主体力量。 学院积极开展在职民警培训,是公安部指定的“全国首任县(市)公安局长、政委岗位培训基地”“全国公安出入境管理干部英语培训基地”“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负责人培训基地”“全国公安综合情报民警教育训练基地”,是公安部指定的外警培训基地,深入开展国际警务执法合作培训。学院也是湖北省委政法委确定的“湖北省政法干部教育培训中心”,湖北省公安厅确定的“湖北省公安局长(政委)培训基地”“******湖北公安派出所长学校”。 学院高度重视图书文献资源建设,图书馆馆藏文献总量达2030342册,其中中文图书679539册,外文图书1062册,中文期刊合订本 35606册,外文期刊合订本160册,电子期刊283975册,总计1000342册,另有电子图书1030000册,数字文献总量达1.9TB。建成了移动图书馆并投入使用,完成了校园信息化一、二期工程建设,实现了各主要系统数据的互联互通与共享应用。 进入******,学院将继续,以*“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为指引,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政治建校、改革强校、质量兴校、依法治校,面向******、瞄准新目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立德树人、忠诚育警,不断优化内部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现代化、科学化水平,努力建成******一流警察大学,为法治事业和公安队伍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湖北警官学院邮编 附地址和介绍 湖北警官学院在安徽历年招生录取分数线【2013-】 湖北警官学院王牌专业 比较好的特色专业名单 湖北警官学院是本科吗 湖北警官学院是提前批吗 湖北警官学院在哪里 湖北警官学院是公办还是民办 湖北警官学院高考录取通知书什么时候发放-快递查询入口 湖北警官学院宿舍条件,宿舍几人间环境好不好(图片) 湖北警官学院教务处电话
2023-09-04 20:05:271

我是湖北10届高考生 高考估计考330分左右 能上湖北的哪些警校? 急!

湖北警官学院 海军工程大学 武汉警官职业技术学院u 军事指挥学院 通信指挥学院 这是所有的警官学校,根据估分,你应该上湖北警官学院。湖北警官学院有南校区和北校区,南校区是成教生,北校是高考考进去的。高考划线是二本二的本科线。还有四本线,即专科。 具体的分数线要根据你是文科还是理科来分。要求是提前批报。体检过关。体检要求不是很高。具体如下:招生对象:有志于公安保卫事业,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84年9月1日后出生),高中毕业参加全国高等学校招生统考,成绩达到大学本、专科录取分数线的未婚青年(文理兼收)。 政治条件:凡报考我院公安专业的考生,除按鄂招委《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规定的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外,还必须经过公安机关的政治审查。强调考生本人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 身体条件:考生除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身体健康标准外,公安专业考生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身高: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2)体重:男生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生体重不低于45公斤;身体匀称;(3)视力:左右眼裸视力,理科考生应在4.9(0.8)以上,文科考生应在4.8(0.6)以上;无色盲、色弱;(4)无重听、无口吃;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斜颈、各种疤麻等),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脚板、无纹身、无少白头、无驼背、无各种残疾,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5)无传染病,肝功能正常,澳抗阴性。(6)体能测试成绩合格。
2023-09-04 20:05:402

湖北警官学院是公办还是民办

一、湖北警官学院是公办还是民办 湖北警官学院是一所公办高校,该校是由湖北省人民政府和公安部按省部共建、以省为主的方式共建,是全国首批建立的省属公安本科院校之一,湖北省唯一的一所省属公安政法类本科院校。 二、湖北警官学院简介 湖北警官学院是我省唯一的省属公安本科院校,也是全国最早开办本科学历教育的两所省属公安本科院校之一。学院创办于1949年6月,历经干训、中专(1976年开始)、大专(1984年开始)、本科(2002年开始)办学阶段,是湖北省学位委员会和省教育厅批准的硕士点立项建设单位。 学院由湖北省人民政府和公安部按“省部共建、以省为主”的方式共建,日常工作由省公安厅负责,教育教学业务工作接受省教育厅指导和管理。学院以为指引,坚持党的教育方针,认真*关于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全面深化公安高等教育改革,以培养“中国共产党政权的坚定捍卫者、的合格建设者、中国政法公安事业的可靠接班人”为目标任务,以“忠诚·荣誉·使命”为校园核心文化价值追求,立足公安、服务行业,着力现代化一流警察大学。 学院现有教职工439人,其中正、副教授130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180人。全日制普通在校生4560人。现有校区2个,校园面积505.73亩,固定资产总值68247.51万元,教学行政用房总面积215588.52平方米,各类教室、训练场馆齐备。建校以来,为社会培养输送专业人才3万余人,培训公安民警、政法干警9万余人(次),为维护国家政治社会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学院内设处级机构25个,包括9个教学部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侦查系、治安管理系、信息技术系、法律系、警体战训部、公共基础课教学部、刑事技术与情报系、国际警务系,3个教辅部门:图书馆、实验中心、学报编辑部,13个党政管理部门:办公室、纪委、组织人事处、宣传处、工会、学生工作处、教务处、科研处、成人教育处(警官培训部)、计划财务处、后勤管理处、离退休干部处、保卫处。 学院强化“法学”基础地位,建设以“公安学”“公安技术”为主体,以“计算机科学技术”为支撑的学科体系。专业建设以“公安学”“公安技术”类专业为主干,加强“法学”“计算机科学技术”类专业与公安类专业的融合和协同,彰显学院专业特色。学院现有18个本科专业(方向),其中公安专业(方向)10个: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侦查学(视频侦查方向)、治安学、治安学(交通管理方向)、刑事科学技术、警务指挥与战术、网络安全与执法、涉外警务、消防工程;公安相关专业(方向)8个:法学、法学(司法鉴定方向)、法学(公安法制方向)、信息安全、信息安全(网络侦查方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公共事业管理、英语(国际警务方向)。 学院积极推进本科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建设,现有“诉讼法学”“公安学”2个省级重点学科,“公安学”省级优势特色学科群建设项目。“侦查学”专业被确定为国家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被公安部确定为全国公安高等教育重点专业建设点;“诉讼法学”“行政管理”被批准为湖北省立项建设硕士学位点;“侦查学”“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获批湖北省高等学校本科品牌专业立项建设项目;“侦查学”“治安学”“信息安全”“法学”获批“湖北省综合改革试点专业”;“法学”“刑事科学技术”“治安学”“信息安全”获批湖北省高校荆楚卓越人才协同育人计划项目;法学院、侦查试点学院获批湖北省高校改革试点学院;“诉讼法学”“侦查学”2个专业教学团队被确定为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团队;“侦查学”“治安学”“信息安全”“法学”“刑事科学技术”专业具有辅修双学位授予权。学院已建成“侦查学”“治安学”2门国家级精品课程,“预审学”“网络安全”“公安学基础理论”“刑事诉讼法学”“毛泽东思想和概论”“警察临战学”“侦查措施与策略”“危险物品管理”“法理学”9门湖北省高校精品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创建了“警察临战学”“网络侦查”“国际警务”“警察廉政概论”“警察史”“警务心理学”等一批新型公安专业课程。 学院加强科研平台建设,构建了以法庭科学湖北省重点实验室、电子数据取证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培育)、湖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社会治安治理研究中心三大科研平台为基础,以《湖北警官学院学报》《警史钩沉》等学术期刊为载体,以融教学、科研、办案为一体的“湖北三真司法鉴定中心”为实践平台的科研体系。
2023-09-04 20:05:511

湖北警官学院毕业后的安排

湖北警官学院主要培养熟悉我国公安工作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掌握治安管理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从事治安管理工作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在公安机关治安部门、派出所,公安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保卫部门。专业主干课程与主要实践环节:治安管理基础理论、治安管理勤务与手段、社区警务、治安秩序管理、危险物品管理、消防管理、户口管理、治安案件查处、安全防范技术、基层公安机关实习、社会调查等,以及各校的主要特色课程和实践环节。湖北警官学院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省会武汉市,是湖北省唯一的一所省属公安政法类本科院校,也是全国首批建立的省属公安本科院校之一。学院历经了在职民警培训、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教育等发展阶段。其前身可追溯至1949年7月成立的“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安厅干部训练班”。1955年初,被公安部确定为“中央人民公安学院武汉分院”,承担全国部分公安干警的培训工作。1956年9月,更名为湖北省公安学校,担负全省政法干部短期培训任务。1976年6月,学校率先招收优秀知识青年进行中专学历教育。1977年恢复高考后,正式招收高中毕业。1980年,成立湖北省人民警察学校,接替省公安学校继续开展中专学历教育。1984年4月,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湖北省公安专科学校。200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建立湖北警官学院,开展公安本科学历教育。2005年4月,学院在全国省属公安本科院校中率先取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9月,被湖北省学位委员会和省教育厅批准为硕士点立项建设单位。建校59年来,学院为公安政法战线培养、培训了各类专门人才5万余人,为维护湖北社会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学院现有占地面积992亩,包括学院本部472亩(南院160亩、北院312亩),南湖驾驶培训中心112亩,(随州)实战训练基地408亩;校园建筑面积28万余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达4325.24万元;图书馆藏书88万余册(其中纸质藏书54万余册,电子图书34万册),公安类藏书达到了国家研究级水平;建有校园网和公安专网,分别与中国教育科研网和全国公安计算机专网联通。经过多年的发展,学院形成了以法学(公安学)为主体,理、工、管相互支撑、相互渗透的学科体系。现设有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侦查系、治安管理系、信息技术系、警察临战学系、法律系、公共基础课教学部、警体部、国际警务教学部(筹)、刑事技术系(筹)等10个教学系部。开设了侦查学、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法学、公共事业管理、消防工程、治安学(警察临战方向)、信息安全(网络侦查方向)等10个本科专业和专业方向;另外开设有刑事侦查、经济犯罪侦查、侦查技术、预审、安全保卫、治安管理、警察管理、交通管理、出入境管理、法律、计算机与信息管理、警察技能与战术等12个普通专科专业。学院高度重视教学中心工作。“诉讼法学”被评为省级重点学科;“诉讼法学”和“行政管理”被列为省立项建设的硕士学位点;“侦查学”、“治安学”被评为省级品牌专业;《侦查学》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课程”,《预审学》、《网络安全》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近年来又创建了《警察临战学》、《网络侦查》、《国际警务》、《警察廉政》、《警察史》等一批新型警察专业和课程。学院坚持学历教育与在职民警培训并重,是公安部指定的“全国县(市)公安局长、政委岗位培训基地”和“全国公安出入境管理干部英语培训基地”;湖北省政法委确定的“湖北省政法干部教育培训中心”、“湖北省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湖北省派出所长培训基地”和湖北公安民警培训中心。学院现有教职工541人,其中正、副教授120名,博士6名,硕士138名。1名教师被评为湖北省中青年法学家和“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3名教师享受省政府津贴。学院“升本”以来,先后聘请著名美籍华裔科学家、前美国康州警察厅厅长李昌钰博士,国际刑警总部终身名誉副主席、公安部原部长助理、现中国警察协会常务副会长朱恩涛等知名专家学者30多人为兼职教授,从公安机关聘请了50余名高、中级警官为实战教官。学院重视学生实习、实验和实训活动。学院实验中心实验室总面积14700平方米,仪器设备总价值2354万元。实验中心建有法庭科学、电子取证、交通管理工程等重点实验室,其中侦查技术、电子取证实验室正在分别申报湖北省和公安部重点实验室。学院和有关业务部门合作,建成了12个校外实习基地和29个院内防真警务实战训练点;建立了“李昌钰工作室”;成立了“三真司法鉴定所”,已有32人取得国内外司法鉴定资格;刑事科学技术实验中心被评为省级试验示范中心;一批教师参与了“熊猫烧香”案、湖北鄂州亿元诈骗案等有影响的案件的鉴定和侦破工作,受到基层公安机关的欢迎。学院重视警学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湖北警官学院学报》(双月刊)系学院主办的公安理论刊物,2004年被评为中国学术期刊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执行优秀期刊,2005年被评为“湖北省高校优秀学报”,2006年被评为“全国优秀社科学报”。由学院警察史研究所主办的季刊《警史钩沉》,以大量的研究成果问世,受到了警学界的重视和欢迎。2002年以来,教师承担院级以上科研项目179项,其中省部级以上课题94项,发表学术论文2090篇,其中在国内核心刊物发表论文210余篇,在国际刊物发表9篇。出版专著、教材171部。有22项科研成果获奖。学院的教学、科研水平在全国同类院校中位居前列。学院坚持开放办学,注重与国际警学界的交流和合作,先后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国聘请了15名专家学者来院讲学、任教;有一批教师赴国外学习、工作和讲学;先后与德国、澳大利亚及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多所警察院校建立了校际友好合作关系。
2023-09-04 20:06:406

新闻中什么叫约稿函?

就是编辑给作者的信,要求大概多久需要什么内容或主题的稿件的信件。这是俗称,现在约稿电话也可以这么叫。
2023-09-04 20:06:021

席慕容的诗《青春》

人生有四季,青春散发着春与夏的气息。青春是华美的篇章,犹如春天是四季中最有生气的画卷,亦如夏日,最具活力四射的魅力! 然而,正如身处春天时不能以置身冰封的心去思想一样,青春岁月中的人,又怎能珍惜每天如潮水般涌来又如落潮般退去的美好时光呢? 如果说银白肃穆的雪野会让人沉思而能以单纯的心去感悟自然与人生的话,那么,春夏之交太过喧嚣,满眼都是诱惑,心中盛满浮华,选择太多,牵挂太多,斑斓的色彩太多,喧闹的声响太多……在眼花缭乱的顾盼中,在身不由己的舞动里,心灵常常打起了鼾声!当色彩渐渐淡去,当声响慢慢沉寂,才发觉青春的岁月已是捉襟见肘,沸腾的河流已渐行渐远…… 青春是一笔巨大的财富,可当它一下子呈现在面前的时候,牵动目光的却往往是山坡上葱茏的小草,山顶上漂浮的云岚。等到想去开采埋藏在脚下的金矿时,才发现腿已老迈,镐已锈蚀…… 难道就没有一位仙人站在逶迤的山路旁,为年轻的前行者指路,向他们透露睿语箴言?有的,那拄着藜杖的仙人一定曾在你匆匆上山时,含着微笑凝望着你,他很想让你懂得他以杖轻击大地的含义,他甚至满含期待,你能听一听他望尽世事沧桑沉淀在心中的只言片语!其实,他也许已经耐不住内心的着急,话已出口,可惜,那金玉一般的语言,失落在叛逆的风里…… 也许你不会相信,这位仙人可能就是父母、老师,或者就是与你擦肩而过的那一个欲言又止的善良人! 也许,他们都曾携带着一种准备无偿付出的藏宝图。可是,该读的时候,寻宝的年轻人不曾拿到它;想读的时候,岁月已湮灭了图上的字迹。 在青春的风筝坠落之后,忍不住常常感怀心系蓝天的梦想!当青春的书页发黄之后,忍不住含着泪水,一读再读,青春啊,是一本仓促的书……
2023-09-04 20:06:022

电子信息工程的就业方向是怎样的?

数字电子线路方向。从事单片机(8位的8051系列、32位的ARM系列等等)、FPGA(CPLD)、数字逻辑电路、微机接口(串口、并口、USB、PCI)的开发,更高的要求会写驱动程序、会写底层应用程序。通信方向。一个分支是工程设计、施工、调试(基站、机房等)。另一分支是开发,路由器、交换机、软件等,要懂7号信令,各种通信相关协议,开发平台从ARM、DSP到Linux、Unix。多媒体方向。各种音频、视频编码、解码,mpeg2、mpeg4、h.264、h.263,开发平台主要是ARM、DSP、windows。
2023-09-04 20:06:023

关于立秋的古诗三百首

1、《秋夕》  唐·杜牧  银烛秋光冷画屏,轻罗小扇扑流萤。  天阶夜色凉如水,坐看牵牛织女星。  2、《望洞庭》  唐·刘禹锡  湖光秋月两相和,潭面无风镜未磨。  遥望洞庭山水翠,白银盘里一青螺。  3、《夜将晓出篱门迎凉有感》  宋·陆游  三万里河东入海,五千仞岳上摩天。  遗民泪尽胡尘里,难望王师又一年。  4、《秋登宣城谢眺北楼》  唐·李白  江城如画里,山晓望晴空。  雨水夹明镜,双桥落彩虹。  人烟寒橘柚,秋色老梧桐。  谁念北楼上,临风怀谢公。  5、《山居秋暝》  唐·王维  空山新雨后,天气晚来秋。  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  竹喧归浣女,莲动下渔舟。  随意春芳歇,王孙自可留。  6、《秋登兰山寄张五》  唐·孟浩然  北山白云里,隐者自怡悦。  相望始登高,心随雁飞灭。  愁因薄暮起,兴是清秋发。  时见归村人,沙行渡头歇。  天边树若荠,江畔洲如月。  何当载酒来,共醉重阳节。  7、《宿建德江》  唐·孟浩然  移舟泊烟渚,日暮客愁新。  野旷天低树,江清月近人。  8、《登高》  唐·杜甫  风急天高猿啸哀,渚清沙白鸟飞回。  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  万里悲秋常作客,百年多病独登台。  艰难苦恨繁霜鬓,潦倒新停浊酒杯。  9、《中秋月》  宋·苏轼  暮云收尽溢清寒,银汉无声转玉盘。  此生此夜不长好,明月明年何处看。  10、《中秋月》  唐·白居易  万里清光不可思,添愁益恨绕天涯。  谁人陇外久征戍?何处庭前新别离?  失宠故姬归院夜,没蕃老将上楼时。  照他几许人肠断,玉兔银蟾远不知。  11、《苏幕遮》  宋·范仲淹  碧云天,黄叶地,秋色连波,波上寒烟翠。  山映斜阳天接水,芳草无情,更在斜阳外。  黯乡魂,追旅思,夜夜除非,好梦留人睡。  明月楼高休独倚,酒入愁肠,化作相思泪。  12、《渔家傲》  宋·范仲淹  塞下秋来风景异,衡阳雁去无留意。  四面边声连角起。  千嶂里,长烟落日孤城闭。  浊酒一杯家万里,燕然未勒归无计。  羌管悠悠霜满地。  人不寐,将军白发征夫泪。  13、《秋波媚·七月十六日晚登高兴亭望长安南山》  宋·陆游  秋到边城角声哀,烽火照高台。  悲歌击筑,凭高酹酒,此兴悠哉!  多情谁似南山月,特地暮云开。  灞桥烟柳,曲江池馆,应待人来。  14、《秋月》  宋·程颢  清溪流过碧山头,空水澄鲜一色秋。  隔断红尘三十里,白云红叶两悠悠。  15、《秋夜曲》  唐·王维  桂魄初生秋露微,轻罗已薄未更衣。  银筝夜久殷勤弄,心怯空房不忍归。  16、《秋风引》  唐·刘禹锡  何处秋风至?萧萧送雁群。  朝来入庭树,孤客最先闻。  17、《秋词》  唐·刘禹锡  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  晴空一鹤排云上,便引诗情到碧宵。  18、《秋雨中赠元九》  唐·白居易  不堪红叶青苔地,又是凉风暮雨天。  莫怪独吟秋思苦,比君校近二毛年。  19、《初秋》  唐·孟浩然  不觉初秋夜渐长,清风习习重凄凉。  炎炎暑退茅斋静,阶下丛莎有露光。  20、《秋晚江上遣怀》  唐·杜牧  孤舟天际外,去路望中赊。  贫病远行客,梦魂多在家。  蝉吟秋色树,鸦噪夕阳沙。  不拟彻双鬓,他方掷岁华。  21、《山行》  唐·杜牧  远上寒山石径斜,白云生处有人家。  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  22、《秋思》  唐·张籍  洛阳城里见秋风,欲作家书意万重。  复恐匆匆说不尽,行人临发又开封。  23、《河西送李十七》  唐·高适  边城多远别,此去莫徒然。  问礼知才子,登科及少年。  出门看落日,驱马向秋天。  高价人争重,行当早着鞭。  24、《立秋日登乐游园》  唐·白居易  独行独语曲江头,回马迟迟上乐游。  萧飒凉风与衰鬓,谁教计会一时秋?  25、《秋思》  唐·白居易  夕照红于烧,晴空碧胜蓝。  兽形云不一,弓势月初三。  雁思来天北,砧愁满水南。  萧条秋气味,未老已深谙。  26、《客亭》  唐·杜甫  秋窗犹曙色,落木更天风。  日出寒山外,江流宿雾中。  圣朝无弃物,老病已成翁。  多少残生事,飘零似转蓬。  27、《秋芸有春绿》  宋·范成大  秋芸有春绿,疏篱照孤芳。  清霜早晚至,何草能不黄?  宁当念衰落,政尔事容光。  及时且自好,来日殊未量。  28、《天净沙·秋思》  元·马致远  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  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  29、《秋登兰山寄张五》  唐·孟浩然  北山白云里,隐者自怡悦。  相望始登高,心随雁飞灭。  愁因薄暮起,兴是清秋发。  时见归村人,沙行渡头歇。  天边树若荠,江畔洲如月。  何当载酒来,共醉重阳节。  40、《早寒江上有怀》  唐·孟浩然  木落雁南度,北风江上寒。  我家襄水曲,遥隔楚云端。  乡泪客中尽,孤帆天际看。  迷津欲有问,平海夕漫漫。  31、《子夜秋歌》  唐·李白  长安一片月,万户捣衣声。  秋风吹不尽,总是玉关情。  何日平胡虏,良人罢远征。  32、《秋登宣城谢眺北楼》  唐·李白  江城如画里,山晓望晴空。  雨水夹明镜,双桥落彩虹。  人烟寒橘柚,秋色老梧桐。  谁念北楼上,临风怀谢公。  33、《摊破浣溪沙》  五代·李璟  菡萏香销翠叶残,西风愁起绿波间。  还与韶光共憔悴,不堪看。  细雨梦回鸡塞远,小楼吹彻玉笙寒。  多少泪珠何限恨,倚栏干。  34、《秋日·其二》  宋·秦观  月团新碾瀹花瓷,饮罢呼儿课楚词。  风定小轩无落叶,青虫相对吐秋丝。  35、《风》  唐·李峤  解落三秋叶,能开二月花。  过江千尺浪,入竹万竿斜。  36、《念奴娇》  宋·黄庭坚  断虹霁雨,净秋空,山染修眉新绿。  桂影扶疏,谁便道,今夕清辉不足?  万里青天,姮娥何处,驾此一轮玉。  寒光零乱,为谁偏照醽醁?  年少从我追游,晚凉幽径,绕张园森木。  共倒金荷,家万里,难得尊前相属。  老子平生,江南江北,最爱临风笛。  孙郎微笑,坐来声喷霜竹。  37、《山中》  唐·王维  荆溪白石出,天寒红叶稀。  山路元无雨,空翠湿人衣。  38、《野望》  唐·王绩  东皋薄暮望,徙倚欲何依。  树树皆秋色,山山唯落晖。  牧人驱犊返,猎马带禽归。  相顾无相识,长歌怀采薇。  39、《望秦川》  唐·李颀  秦川朝望迥,日出正东峰。  远近山河净,逶迤城阙重。  秋声万户竹,寒色五陵松。  客有归欤叹,凄其霜露浓。  40、《秋夜曲》  唐·王维  桂魄初生秋露微,轻罗已薄未更衣。  银筝夜久殷勤弄,心怯空房不忍归。
2023-09-04 20:06:041

什么是数据模型

数据模型   数据(data)是描述事物的符号记录。模型(Model)是现实世界的抽象。数据模型(Data Model)是数据特征的抽象,是数据库管理的教学形式框架。  数据模型所描述的内容包括三个部分:数据结构、数据操作、数据约束。  1)数据结构:数据模型中的数据结构主要描述数据的类型、内容、性质以及数据间的联系等。数据结构是数据模型的基础,数据操作和约束都建立在数据结构上。不同的数据结构具有不同的操作和约束。  2)数据操作:数据模型中数据操作主要描述在相应的数据结构上的操作类型和操作方式。  3)数据约束:数据模型中的数据约束主要描述数据结构内数据间的语法、词义联系、他们之间的制约和依存关系,以及数据动态变化的规则,以保证数据的正确、有效和相容。  数据模型按不同的应用层次分成三种类型:分别是概念数据模型、逻辑数据模型、物理数据模型。  1、概念数据模型(Conceptual Data Model):简称概念模型,是面向数据库用户的实现世界的模型,主要用来描述世界的概念化结构,它使数据库的设计人员在设计的初始阶段,摆脱计算机系统及DBMS的具体技术问题,集中精力分析数据以及数据之间的联系等,与具体的数据管理系统(Database Management System,简称DBMS)无关。概念数据模型必须换成逻辑数据模型,才能在DBMS中实现。  2、逻辑数据模型(Logical Data Model):简称数据模型,这是用户从数据库所看到的模型,是具体的DBMS所支持的数据模型,如网状数据模型(Network Data Model)、层次数据模型(Hierarchical Data Model)等等。此模型既要面向用户,又要面向系统,主要用于数据库管理系统(DBMS)的实现。  3、物理数据模型(Physical Data Model):简称物理模型,是面向计算机物理表示的模型,描述了数据在储存介质上的组织结构,它不但与具体的DBMS有关,而且还与操作系统和硬件有关。每一种逻辑数据模型在实现时都有起对应的物理数据模型。DBMS为了保证其独立性与可移植性,大部分物理数据模型的实现工作又系统自动完成,而设计者只设计索引、聚集等特殊结构。  在概念数据模型中最常用的是E-R模型、扩充的E-R模型、面向对象模型及谓词模型。在逻辑数据类型中最常用的是层次模型、网状模型、关系模型。
2023-09-04 20:06:05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土地登记办法

第一条 为了确认土地权属,规范土地登记行为,加强土地管理,保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他项权利的登记。  确认林地、草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确认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依照《森林法》、《草原法》和《渔业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土地登记,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照法定程序,对土地权利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以及由此所产生的土地他项权利进行审查确认、登记造册、颁发证书的行为。  土地权利人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者、集体土地所有者、集体土地使用者以及土地他项权利者。  土地他项权利是指土地所有权或者土地使用权所派生的权利,包括抵押权、承租权以及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权利。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土地登记的具体工作。  确权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其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进行登记,其内部单位的土地登记,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土地管理机构负责。第五条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权限办理土地登记:  (一)自治区、州、市(地)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按照其隶属关系由自治区、州、市(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或者委托当地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登记;  (二)跨州、市(地)、县(市)行政区域使用一宗土地的,由其共同的上一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登记。  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由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登记。  企业使用的划拨土地由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土地资产处置权按照资产隶属关系确定。第六条 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土地他项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七条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坚持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办理登记事务,提高办事效率,方便土地权利人。第八条 土地登记由土地权利人申请。  国有土地使用权,由依法享有该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  集体土地所有权,由依法享有该集体土地所有权的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属于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村民委员会申请;属于村以下单位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村民委员会代为申请;属于乡(镇)集体所有的土地,由乡(镇)人民政府代为申请。  集体土地使用权,由依法享有该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  土地他项权利,由依法享有该土地他项权利的当事人申请。第九条 土地权利人申请土地登记时,应当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土地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包括个人身份证明、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营业执照及依法批准的其他文件;  (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四)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合法产权证明;  (五)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土地税费缴纳凭证;  (六)按有关规定必须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  委托代理人申请土地登记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第十条 土地登记以宗地为基本单元进行。  拥有或者使用两宗以上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人或者土地所有权人,应当分宗申请登记,两个以上土地使用权人共同使用一宗土地的,应当分别申请登记。第十一条 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所有或者使用的土地,未经依法确认权属的,应当申请初始登记。  土地初始登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布通告。土地权利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持有关证件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登记。第十二条 已经登记的土地权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土地权利人应当自土地权属变更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一)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或者土地使用权的;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继承、分割的;  (三)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拆迁、转移引起土地权属变更的;  (四)以土地作价入股致使土地权属转移、合并或者分割的;  (五)企业合并、分立或者新设企业使土地权属转移、合并或者分割的;  (六)交换、调整土地,引起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的;  (七)土地权利人更改名称(姓名)、地址或者改变土地用途、现状、使用年限和其他条件的;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变更登记的其他情形。  因土地权属转移引起他项权利变更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在申请土地权属变更登记的同时,申请他项权利变更登记。
2023-09-04 20:06:051

定阅中华护理杂志有学分吗

不应该有,如果有是不正常的
2023-09-04 20:06:062

为什么要培养敬业精神?

楼上两位题答得都不够全面。为什么要培养敬业精神?:①每种职业都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每个工作岗位都有相应的岗位职责要求。国家对职业行为有法律规范要求,要求社会对职业行为有道德要求。②一个人只有热爱自己的职业,才能全身心富有激情的投入工作,创造出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③劳动创造价值,只有热爱本职工作,脚踏实地,勤勤恳恳,刻苦钻研,精益求精,不断创新。才能成就一番事业,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拓展资料:怎样培养敬业精神?①在未来的工作中要处理好职业与兴趣的要求,在工作中培养兴趣,履行工作职责,爱岗敬业。②要珍惜青春年华,从现在开始,努力学习提高各方面素养,为精彩的明天做好准备。以上是有关九年级敬业方面的知识点,来自政治资料书,权威可信,请放心采纳。
2023-09-04 20:06:071

大棚种植青菜技术

平整土地、平衡施肥大棚蔬菜种植要求相对较高,不管是土壤的质量程度,还是施肥管理都有高要求,需从科学角度出发。选择种植的蔬菜土地要平整、精细,在种植前对土地要翻新、施肥、除草等。由于大棚内的温度与外界具有一定的差异性,施肥需适量,避免过量施肥造成土壤变质。适当增加施磷钾肥,减少氮肥使用。 选择合理的棚型结构在一般情况下,选择棚型跨度在8 ~ 12m,大棚长度在60 ~ 120 m,三面土墙、三排立柱,在立柱上最好使用竹或钢立架。在棚面使用覆盖无滴膜,从而增加大棚内的温度。 品种选择最好选择的品种可以耐低温、光照要求低、抵抗力强、耐高湿、产量高、种植时间短的品种。种植的大棚蔬菜产量高、品质好才能满足市场需求,提高经济效益。如种植黄瓜、番茄、青椒等。合理利用“棚气”,调控温湿度大棚蔬菜在种植过程中,由于大棚内密闭,易产生一些有害物质,损害了蔬菜的生长速度。因此,要正确控制棚气,并合理运用棚气。在早上大棚内的蔬菜较为缺乏二氧化碳,应适当补充CO气肥,促进蔬菜的生长。在午间气温较高的时候,适当打开通风口,进行换气,避免有害气体伤害蔬菜。选择种植的大棚蔬菜以喜温型为主,最佳温度25℃~ 33℃,生存上最高温度不能超过44°,最低不能在0°以下。当温度超过33℃时,要给予降温处理,可以采用定期开棚通风、换气孔、喷雾等。当低于0℃时,给予加温处理,如热风加温等。注意控制棚内湿度,避免湿度过大影响蔬菜的生长。因此,需经常通风换气,改善大棚内的湿度。 膜下滴灌浇水在大棚内水分蒸发和扩散相对比较慢,多部分大棚蔬菜的蒸发速度比外面种植的蒸发量低一半,尤其在晚上、阴天、冬季的时候,空气的湿度早已在饱和状态。大棚内湿度过高,严重影响蔬菜的生长。因此,大棚蔬菜可以采用膜下滴灌浇水法进行灌溉,这种方式,不仅能大大改善棚内环境,而且把湿度控制正常范围内,保持棚内温度,降低了病害的发生率,蔬菜的产量也得到提升。膜下滴灌浇水是一个经济实惠、方便、有效的灌溉方法。 科学打药治病由于蔬菜在生长过程中,易产生害虫,主要的防治方法就是打药除虫、综合防治。常见的害虫有地老虎、蚜虫等。除虫要选择科学打药,必须是正确的时间,选好药。一般情况下,选择含有铜、锌剂,这类药,不仅能超强杀菌,而且能增加蔬菜的抵抗力,有效促进农作物生长;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降低湿度,可以控制病虫的生长,减少打药次数;土传菌是严重的病菌,如果在早期没有很好的控制,生长的蔬菜就会被病菌污染,因此要重视苗期的预防;采用物理防治,如深耕深翻、品种选择等。当出现不同程度的病害时,要对症治疗、科学打药。温度较高时适合用直播法,温度较低时可播种后现移栽。先将盆土浇透水,种子用细土混匀后撒播于土面,稍覆土,盖住种子即可,不能太厚,可用喷雾的方式将表土喷湿以保持湿润状态。一般约3-4天发芽,温度低时约需1周。也可以用点播的方法,每穴2-3粒种子,间距约3-5厘米,气温高时间距可小些,气温较低时间距稍大些。幼苗期需保持土壤湿润,气温较高时早、晚各浇水1次。发芽2周后随浇水喷施1次稀薄的腐熟有机肥。4-5片真叶时可移栽定植,株距视品种大小而定,一般约15-20厘米。定植后浇透水,稍遮阴,成活后正常管理。若无需移植,则需开始间苗,将较大的苗拨出。间苗的原则是让苗分布较为均匀,可选行多次,直至间距合适为止,每次间苗后追施1次腐熟有机肥。
2023-09-04 20:06:082

学习管理的经营管理

经营是商品经济所特有的范畴,是商品生产者的职能。企业经营是指在企业活动过程中,为实现企业目标的一系列筹划营谋活动。如企业既要从事直接生产过程的活动,用最经济有效的方法把商品生产出来,又要从事流通过程的活动,以最有利的条件把商品销售出去,从而获得更多的利润,增加积累,扩大生产规模,为了取得商品销售的最有利条件。企业在事前就要了解市场行情,了解消费者需要什么产品、消费者的构成,什么样的价格容易被消费者接受,而且还要了解有哪些竞争者向市场提供同类商品,他们的竞争能力如何。在销售过程中,还要作广告宣传,实行良好的销售服务,以便赢得顾客。为了最经济有效的把商品生产出来,企业又要根据市场条件、销售对象、价格等因素,选择材料、设备、工具和生产方法等等。所有这些对市场的选择,对产品的选择,对材料和设备的选择,以及对消费者、市场行情的研究,对竞争者的研究等,都属于经营活动。要把一个企业办好,除了做好管理工作外,还要根据企业内部和外部的实际情况,对企业的发展方向、奋斗目标以及采取的办法进行研究,把研究结果变成科学的决策和实际行动,尽量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这些就是企业的经营。就一般意义讲,经营与管理既有一致性,又有所区别。从它们的产生过程来看,管理是劳动社会化的产物,而经营则是商品经济的产物;从它们的应用范围来看,管理适用于一切组织,而经营则只适用于企业;从它们要达到的目的来看,管理旨在提高组织效率,而经营则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标。从两者的内容构成看,法约尔认为,企业经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技术活动(生产、制造、加工);(2)商业活动(购买、销售、交换);(3)财务活动(筹集和最适当地利用资本);(4)安全活动(保护财产和人员);(5)会计活动(财产清点、资产负债表、成本、统计等等);(6)管理活动(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企业经营的职能就是努力保证以上六种职能顺利运转,以便使企业的资源转换成最大的经营成果。从这里不难看出经营是企业为实现这一基本目的的全部经济活动。从企业的角度看,管理不包括经营,而经营包括管理。企业经营比企业管理范围更广、内容更复杂,层次也更高。管理和领导:在现代社会中,领导这一现象随处可见:每个国家都离不开执政党和政府机构的领导,企业离不开董事长、总裁、总经理和部门经理等各级领导者的领导,军队离不开各级军官的领导,即使是在非正式组织中,也存在一个相对权威的人领导着组织内的成员。在现实生活中,不少人认为管理与领导是同一个概念,他们之间没有什么不同,似乎领导过程就是管理过程,两者之间没有明确的界限。实际上,管理和领导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管理学界对领导的定义并没有统一的认识,以下是一些颇有代表性的观点:法约尔:“领导”,就是寻求从企业拥有的所有资源中获得尽可能大的利益,引导企业达到它的目标,就是保证六项基本职能的顺利完成。“管理”,只是这六项职能中的一项,由领导保证其进行。但是,它在上层领导人的作用中占有那么重要的位置,以至有的好像这作用就纯粹只是管理了。管理学家对领导的定义虽有所不同,但实质内容是相同的,都认为领导是率领下属实现组织目标的过程。管理与领导两者的目的都是为了实现组织目的,但二者的区别却是显著的:1、领导和管理并不完全属于同一范畴领导是管理的一个职能,一般称为领导职能,但管理的其他职能,则不属于领导。比如组织中的参谋人员所从事的工作是管理工作,但不是领导工作。管理是指管理行为,而领导工作既包括管理行为,也包括业务行为。比如,作为企业的领导者会见重要人物,参与谈判,出席一些公共活动。领导与管理的范畴既有包含的部分,又有互相区别的部分,但一般而言领导主要是对人的领导,主要是处理人与人的关系,特别是上下级关系,这是管理活动中的核心问题;除对人的管理之外,而管理的对象还包括财、物,管理不仅要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还要处理财与物、物与人、人与财的关系。管理涉及的范围比领导所要广泛得多。2、领导和管理相互区别,但密切相关领导和管理属于两个不同的行为层次,但是它们密切相关、难以分离。领导活动的重点在于做出决策,确立奋斗目标、规划,以及制订相应的政策、为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指引前进的方向等等,领导从整体发展的目标出发,着重于争取赢得良好的外部环境;而管理是为了保证领导确定的目标,着重于维护和加强组织的正常秩序管理就是决策。管理就是对人的管理,即对人的行为进行控制。管理就是通过他人的工作达到自己(组织)的目标。管理就是通过计划工作、组织工作、指挥及控制工作的诸过程来协调所有资源,以便实现既定的目标。管理即要达到资源利用的高效率和组织目标实现的高效益的统一境界。管理学书籍
2023-09-04 20:06:091

股骨头坏死早期怎么治疗?

股骨头坏死的治疗目标在于预防股骨头塌陷,尽可能长时间地保留生物髋关节。医生会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制定出最佳的个体化治疗方案。常用的治疗方法包括非手术治疗和手术治疗。其中,非手术治疗适用于股骨头坏死范围较小且未出现股骨头塌陷的患者,治疗过程中需要严格随访,控制体重,避免负重,规范治疗等。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措施可能有助于缓解疾病进展,但很少会扭转病变的结局,常需和其他治疗联合使用。一般治疗停止服用激素、戒酒等针对发病原因的治疗。保护性负重,避免撞击性和对抗性运动。对早、中期患者,可减轻疼痛,建议应用双拐,不主张使用轮椅。高压氧治疗通过提高氧分压,改善骨细胞缺氧从而促进股骨头修复。通过适当能量标准的冲击波治疗股骨头坏死的原理,可能是刺激血管再生、诱导骨生长和改变组织结构及骨重建。药物治疗对早期坏死可选用抗凝药物、扩血管药物与降脂药物的联合应用,如低分子肝素、前列地尔、华法林与降脂药物的联合应用等。应用抑制破骨和增加成骨的药物,如磷酸盐制剂(阿仑膦酸钠)、美多巴等。视坏死情况,药物可单独使用,也可配合保髋手术应用。手术治疗股骨头坏死进展较快,非手术治疗往往效果不佳,多数患者会面临手术治疗。手术治疗主要分为保髋手术和换髋手术(人工髋关节置换术)。保髋手术保髋治疗目的是缓解疼痛、重建髋关节功能,试图恢复股骨头血供,避免或延迟行人工髋关节置换术。对于早期股骨头坏死(ARCO Ⅰ~Ⅱ期)以及年轻的患者尤其是青少年更适宜保髋治疗。髓芯减压术髓芯减压术的原理是通过钻孔降低股骨头髓腔内的压力并减轻疼痛,创造通道促进新生血管迅速形成,以尝试恢复股骨头内正常的血运。非结构性植骨术非结构性植骨术为广义概念,植入材料可包含自体松质骨、同种异体骨、骨替代物如磷酸钙以及含细胞因子如BMP-2的植入材料等。植骨不仅可填充坏死病灶清理后的空腔,还能临时性担任软骨下的支撑结构,通过骨诱导或骨形成等方式,促进新骨生成。
2023-09-04 20:06:101

土地登记怎么办理

去国土局下属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
2023-09-04 20:06:132

谁知道请教什么是概念模型?

Девушка:关于模型的形式或种类,不同论著中的说法不尽相同.有的将模型分为物理模型,理想模型和数学模型三类,其中理想模型是指具有高度的抽象性又具有某种极限特征的理想客体或事物,如理想气体,理想刚体,理想质点等;(4)有的将模型分为物理模型和数学模型两大类,而物理模型又包括物质模型和思想模型两类,其中思想模型是物质模型在思维中的引申,包括具象模型和抽象的理想化模型;(5).有的将模型分为物理模型,概念模型和数学模型三类,"学生的探究活动最终应该构造一种解释方案或一个模型.模型可以是物理模型,概念模型或数学模型."(6)"物理模型,数学模型和概念模型是用来学习被认为相似的事物的工具."&nbsp;(7)考虑到高中学生的认知水平和教师教学处理的便利,教材中采用的是最后一种分类。&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教材中所说的三种模型的含义如下:物理模型是指以实物或图画形式直观地表达认识对象特征的模型,如人工制作或绘制的DNA分子双螺旋结构模型,真核细胞三维结构模型等;概念模型是指以文字表述来抽象概括出事物本质特征的模型,如对真核细胞结构共同特征的文字描述,达尔文的自然选择学说的解释模型等;数学模型是指用来描述一个系统或它的性质的数学形式,如"J"型种群增长的数学模型Nt=N0λt.应该指出,物理模型既包括静态的结构模型,又包括动态的过程模型,如教材中学生动手构建的减数分裂中染色体变化的模型,血糖调节的模型等,就是动态的物理模型。多谢了!
2023-09-04 20:06:141

土地登记规则

《土地登记规则》是国家土地管理局在1995年12月18日对1989年11月18日颁布的《土地登记规则》所进行的补充和修改。土地登记分为初始土地登记和变更土地登记。初始土地登记又称总登记,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对辖区全部土地或者特定区域的土地进行的普遍登记;变更土地登记,是指初始土地登记以外的土地登记,包括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和土地他项权利设定登记,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和土地他项权利变更登记,名称、地址和土地用途变更登记,注销土地登记等。一、土地登记依照下列程序进行:1、土地登记申请;2、地籍调查;3、权属审核;4、注册登记;5、颁发或者更换土地证书。二、初始土地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布通告。通告的主要内容包括:1、土地登记区的划分;2、土地登记的期限;3、土地登记收件地点;4、土地登记申请者应当提交的有关证件;5、其他事项。法律依据:《土地登记规则》 第一条 土地登记是国家依法对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他项权利的登记。本规则所称土地他项权利,是指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所有权以外的土地权利,包括抵押权、承租权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土地权利。
2023-09-04 20:05:581

少年先锋队成立了多少年?

少年先锋队成立了70年
2023-09-04 20:05:578

珠海十大排名驾校

珠海十大排名驾校如下:1.珠海棠安驾校珠海朱澳驾校珠海棠安驾校旗下拥有3个标准训练场:三灶训练场、小林训练场和南水训练场。珠海棠安驾校秉承“清廉教学、优质服务”的办企宗旨,办企至今累计培养合格驾驶员达数万人。珠海棠安驾校训练场2.珠海永通驾校珠海永通驾校是经国家交通部门批准专业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企业。珠海永通驾校实力雄厚,管理规范,拥有一批技术过硬、品质过硬、经验丰富的教练员队伍,均符合国家规定的教学要求标准,珠海永通驾校场地一流,是斗门区超大的全真模拟训练场,训练场配置大型豪华灯光,白天晚上均可练车,并开设周末班,学校教学设备齐全。3.珠海泰通驾校珠海市泰通驾校是珠海市大规模全资专项三类驾驶证培训学校,在珠海市拥有数十个完善的教学场地和先进的教学设备,珠海泰通驾校拥有一批优秀的学车顾问和素质高的教练团队,至建校以来为社会输送了一批优秀驾驶人才,时至至今是业界知名学员认可的优秀驾驶培训机构。4.珠海顺合驾校珠海顺合驾校经营范围: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根据《珠海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经营范围不属登记事项。以下经营范围信息由商事主体提供,该商事主体对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珠海顺合驾校练车场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珠海市文园中学(第二校区)5.珠海珠澳驾校珠海珠澳驾校法人代表:方卓文,核准机构:珠海市横琴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时间:2014-10-17,工商注册号:315073298经营范围:章程记载的经营范围:驾驶员培训,职业技能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珠海珠澳驾校训练场地址:珠海市金湾区升平大道中与761县道交叉口南300米。6.珠海柏宁驾校珠海柏宁驾校目前翠微小车训练场(C1、C2)5000平方米,南溪大车训练场(A1、A3、B2)47000平方米。待建横琴、南屏、井岸训练场3个约50000平方米。有各类教学车辆40辆,教练员70人,年培训能力为5000人。办公场所在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西路1089号公交培训大楼,目前有员工95人,各类教练车辆40辆。珠海柏宁驾校主要业务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A1、A3、B、C1、C2),职业技能和从业资格培训、考试,公交党校、公交大学。7.珠海港信驾校港信驾校成立于2008年1月,交通局新批通过JPT达标单位,珠海大规模驾校(教练车350余台,教练员200余人),十余个训练场地遍布于金鼎、唐家、翠微、南屏、新香洲、拱北等,良好的口碑,细致的服务是您学车的首选。目前珠海港信驾校开设A1,A3,B2,C1,C2各种类型学车服务;A1价位13500元;A3价位13500元;B2价位14500元;珠海班手动4200元;自动4700元。8.珠海万里驾校珠海万里驾校经营范围:驾驶员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珠海万里驾校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街道香华路214号巨人大厦。9.珠海珠光驾校珠光驾校现拥有“一校四区”训练场地【南屏训练场、吉大训练场、金鼎训练场、斗门训练场】,总投资5000万元,训练场地总面积3万平米。现拥有上百余辆捷达、丰田等各类教学车辆。驾校规模大,办学条件优越,训练场地规范,设施先进、功能完善、科技含量高。学校建有符合国家标准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训练场地,训练区各类道路标志、标线、交通信号以及与考试科目相关的各种路形均设置齐全,建有倒车入库、侧方停车、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直角转弯、曲线行驶、实际道路训练场等各种标准训练场地。科学规范的教学、各项高标准先进的设施,保证了珠海珠光驾校学员培训质量。10.珠海深南驾校深南驾校环境优美,设施完备,车型齐全,管理规范, 到深南学车, 您可任选教练员、教练车、时间段,保证随到随学,班车接送. 真实模拟实际路况,在这里可以学到真实的驾驶技术. 珠海深南驾校拥有各型性能良好的车辆提供教学。
2023-09-04 20:05:561

什么叫数据模型?

问题一:什么是数据模型,包含哪几种类型 (数据库) 数据模型(Data Model)是数据特征的抽象,是数据库管理的教学形式框架。数据库系统中用以提供信息表示和操作手段的形式构架。数据模型包括数据库数据的结构部分、数据库数据的操作部分和数据库数据的约束条件。 1)数据结构:数据模型中的数据结构主要描述数据的类型、内容、性质以及数据罚的联系等。数据结构是数据模型的基础,数据操作和约束都建立在数据结构上。不同的数据结构具有不同的操作和约束。 2)数据操作:数据模型中数据操作主要描述在相应的数据结构上的操作类型和操作方式。 3)数据约束:数据模型中的数据约束主要描述数据结构内数据间的语法、词义联系、他们之间的制约和依存关系,以及数据动态变化的规则,以保证数据的正确、有效和相容。 优点: 存取方便且速度快 结构清晰,容易理解 数据修改和数据库扩展容易实现 检索关键属性十分方便 缺陷: 结构呆板,缺乏灵活性 同一属性数据要存储多次,数据冗余大(如公共边) 不适合于拓扑空间数据的组织 网状模型用连接指令或指针来确定数据间的显式连接关系,是具有多对多类型的数据组织方式 优点: 能明确而方便地表示数据间的复杂关系 数据冗余小 缺陷: 网状结构的复杂,增加了用户查询和定位的困难。 需要存储数据间联系的指针,使得数据量增大 数据的修改不方便(指针必须修改) 关系数据库模型是以记录组或数据表的形式组织数据,以便于利用各种地理实体与属性之间的关系进行存储和变换,不分层也无指针,是建立空间数据和属性数据之间关系的一种非常有效的数据组织方法 优点: 结构特别灵活,满足所有布尔逻辑运算和数学运算规则形成的查询要求 能搜索、组合和比较不同类型的数据 增加和删除数据非常方便 缺陷: 数据库大时,查找满足特定关系的数据费时 对空间关系无法满足 问题二:阿里巴巴的同人数据模型是什么意思? 意思是阿里巴巴样品中心提供给批发买家的低风险、低成本的线上拿样平台。一来帮助买家把握货品质量,更好的做出采购决策;二来帮助卖家积累新买家。 样品(sample)是能够代表商品品质的少量实物。它或者是从整批商品中抽取出来作为对外展示模型和产品质量检测所需;或者在大批量生产前根据商品设计而先行由生产者制作、加工而成,并将生产出的样品标准作为买卖交易中商品的交付标准。 问题三:简述什么是逻辑数据模型 我觉得这是一个选择的问题,性格不合和你们之间的爱,在你眼中,这两者你会如何抉择。若你选择爱情,选择他,那就去试着改变你们的相处模式,感情并不只是只有相敬如宾这一种模式;如果你觉得你们真的不适合,不离开只是因为放不下,那我觉得还是在你们两者都还能接受的情况下说再见吧,不舍得是正常的,毕竟那么多日日夜夜,可是,如果不行,何必勉强,试试华丽的转身吧,去试试分开,或许,经历过一段时间的分开,你会更清楚的知道你们是不是真的合适。爱,不是因为有他而失去世界,爱,是因为有他而得到更大更开心的世界~不该怎样,记得要开心啊。 问题四:四种主要的数据模型是什么?完整地描述一个数据模型需要哪三个方面的内容 数据模型是数据库系统中用于提供信息表示和操作手段的形式构架,是现实世界的模拟和抽象。 数据模型的作用:模拟现实世界;使人容易理解;便于在计算机上实现。 数据模型三要素:数据结构、数据操作、数据的约束条件。 问题五:数据模型的含义是什么?为什么要建立数据模型 模型是对现实世界的抽象。在数据库技术中,表示实体类型及实体类型间联系的模型称为“数据模型”。 数据模型是数据库管理的教学形式框架,是用来描述一组数据的概念和定义,包括三个方面: 1、概念数据模型(Conceptual Data Model):这是面向数... 问题六:如何创建数据模型 建立数据模型 1、建立实体联系模型 1.1、实体联系模型的基本构成 实体联系(ER)数据模型所采用的三个主要概念是:实体集、联系集和属性。 实体集是具有相同类型及相同性质(属性)的实体 *** 。联系集是指同类联系的 *** 。 在ER模型中,用矩形框表示实体集(矩形框中写上实体名),用椭圆表示属性(椭圆中标上属性名),实体的主码用下划线表示。实体集之间的联系集用菱形表示,并用无向边与相关实体集连接,菱形中写上联系名,无向边上写上联系集的类型。 实体集之间的联系类型有一对一,一对多,多对多 1.2、多元联系 在ER模型中,可以表示两个以上实体集之间的联系,称为多元联系。 一个多元联系集总可以用多个不同的二元联系集来替代。考虑一个抽象的三元联系集R,它联系了实体集A、B、C。可引进一实体集E替代联系R,然后,为实体集E和A、B、C建立三个新的二元联系集,分别命名为RA、RB、RC。可以将这一过程直接推广到n元联系集的情况。所以,理论上可以限制E R模型中只包含二元联系集。 1.3、联系的属性 联系也可以具有单独的属性。 1.4、自身联系 在一个联系中,一个实体集可以出现两次或多次,扮演多个不同角色,此种情况称为实体集的自身联系。一个实体集在联系中出现多少次我们就从联系到这个实体集画多少条线,到实体集的每条线代表该实体集所扮演的不同角色。 1.5、子类和Is-a层次联系 在信息世界中,常常需要描述这样的实体集A,A属于另一实体集B。A中的实体都有特殊的属性需要描述,并且这些特殊属性对B中其他的实体无意义。在ER模型中,称A是B的子类,或B是A的父类。两类实体之间存在一种层次联系――Is-a(属于)。 如果A和B存在Is-a联系,则A中的每个实体a只和B中的一个实体b相联系,而B中的每一个实体最多和A中的一个实体相联系。从这个意义上说,A和B存在一对一的联系。但事实上,a和b是同一事物。A可以继承B中的所有属性,又可以有自己特殊的属性说明。用来区分A的主码也就是B的主码。 2、ER模型向关系模型的转化 ER模型是概念模型的表示。要使计算机能处理模型中的信息,首先必须将它转化为具体的DBMS能处理的数据模型。ER模型可以向现有的各种数据模型转换,而目前市场上的DBMS大部分是基于关系数据模型的, ER模型向关系数据模型的转换方法 关系模型的逻辑结构是一系列关系模式(表)的 *** 。将ER模型转化为关系模式主要需解决的问题是:如何用关系表达实体集以及实体集间的联系。 ER模型向关系模型转换的一般规则和步骤: (1)将每一个实体集转换为一个关系模式,实体集的属性转换成关系的属性,实体集的码即对应关系的码。 (2)将每个联系集转换成关系模式。对于给定的联系R,由它所转换的关系具有以下属性: 联系R单独的属性都转换为该关系的属性; 联系R涉及到的每个实体集的码属性(集)转换为该关系的属性。转换后关系的码有以下几种情况: u30fb 若联系R为1∶1联系,则每个相关实体的码均可作为关系的候选码; u30fb 若联系R为1∶ n联系,则关系的码为n端实体的码; u30fb 若联系R为m∶ n联系,则关系的码为相关实体码的 *** 。 有时,联系本身的一些属性也必须是结果关系的码属性。 (3)根据具体情况,把具有相同码的多个关系模式合并成一个关系模式。 ...>> 问题七:数据库中 评价数据模型的3个标准是什么 真实地描述现实系统 2、容易被业务用户所理解 3、容易被计算机所实现 问题八:根据数据建立分析模型是什么意思 这是数据分析的一般思路。 但是通常都是在建立分析模型前,一般都是有预先假设的,比如说我假设 销售人员的学历、工作经验、薪资待遇、年龄这几个方面会对其销售额产生影响。 之后我就会根据我的假设来收集数据,然后针对数据进行分析,找出一个合适的数据模型,比如说是线性模型的的话 就用线性回归,如果是非线性模型的话,则建立相应的非线性模型。然后通过模型创建 可以验证假设中哪些是正确的,同时可以找出影响因素的影响大小等 问题九:什么是数据模型,包含哪几种类型 (数据库) 数据模型(Data Model)是数据特征的抽象,是数据库管理的教学形式框架。数据库系统中用以提供信息表示和操作手段的形式构架。数据模型包括数据库数据的结构部分、数据库数据的操作部分和数据库数据的约束条件。 1)数据结构:数据模型中的数据结构主要描述数据的类型、内容、性质以及数据罚的联系等。数据结构是数据模型的基础,数据操作和约束都建立在数据结构上。不同的数据结构具有不同的操作和约束。 2)数据操作:数据模型中数据操作主要描述在相应的数据结构上的操作类型和操作方式。 3)数据约束:数据模型中的数据约束主要描述数据结构内数据间的语法、词义联系、他们之间的制约和依存关系,以及数据动态变化的规则,以保证数据的正确、有效和相容。 优点: 存取方便且速度快 结构清晰,容易理解 数据修改和数据库扩展容易实现 检索关键属性十分方便 缺陷: 结构呆板,缺乏灵活性 同一属性数据要存储多次,数据冗余大(如公共边) 不适合于拓扑空间数据的组织 网状模型用连接指令或指针来确定数据间的显式连接关系,是具有多对多类型的数据组织方式 优点: 能明确而方便地表示数据间的复杂关系 数据冗余小 缺陷: 网状结构的复杂,增加了用户查询和定位的困难。 需要存储数据间联系的指针,使得数据量增大 数据的修改不方便(指针必须修改) 关系数据库模型是以记录组或数据表的形式组织数据,以便于利用各种地理实体与属性之间的关系进行存储和变换,不分层也无指针,是建立空间数据和属性数据之间关系的一种非常有效的数据组织方法 优点: 结构特别灵活,满足所有布尔逻辑运算和数学运算规则形成的查询要求 能搜索、组合和比较不同类型的数据 增加和删除数据非常方便 缺陷: 数据库大时,查找满足特定关系的数据费时 对空间关系无法满足 问题十:简述什么是逻辑数据模型 我觉得这是一个选择的问题,性格不合和你们之间的爱,在你眼中,这两者你会如何抉择。若你选择爱情,选择他,那就去试着改变你们的相处模式,感情并不只是只有相敬如宾这一种模式;如果你觉得你们真的不适合,不离开只是因为放不下,那我觉得还是在你们两者都还能接受的情况下说再见吧,不舍得是正常的,毕竟那么多日日夜夜,可是,如果不行,何必勉强,试试华丽的转身吧,去试试分开,或许,经历过一段时间的分开,你会更清楚的知道你们是不是真的合适。爱,不是因为有他而失去世界,爱,是因为有他而得到更大更开心的世界~不该怎样,记得要开心啊。
2023-09-04 20:05:551

母婴保健技术资格证发放单位

母婴保健技术资格证它由国家的职业技能培训的事业单位颁发的。为了加强为非公经济企业服务,进一步落实国家就业与再就业政策,鼓励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支持大学毕业生就业与创业。以大、中专院校、各类培训机构和企业为依托,在法律法规、岗位培训、技术应用等方面。对非公经济企业在职人员,准备进入非公经济企业求职人员和自主创业人员进行系统培训。简单来说就是培训失业、待就业的人让他们掌握一技之长,以更好更快的实现就业。工作内容帮助产后妈妈调理养生饮食。宝宝喂养及护理。给妈妈一些产后恢复指导。帮助产后妈妈保持房间和婴儿房的舒适整洁。孕前指导:对育龄妇女与拟受孕人员提供受孕常识保健服务与指导。妊娠期卫生保健:根据妊娠早、中、晚期做好阶段性保健护理。科学指导孕妇妊娠期营养与妊娠期用药,并指导孕妇做好分娩前的生理卫生、心理准备,并帮助准备好母婴用品。胎教指导:对孕妇营养胎教、音乐胎教、语言胎教、运动胎教、抚摸胎教等进行有效指导。分娩陪护:了解预产时间,掌握分娩进程,根据产程各期的临床表现做好分期保健,同时做好产妇的心理压力调试及情绪调节,争取自然分娩。产褥期保健:预防产后出血,并做好产妇产褥期卫生、营养、心理保健,进行产后访视与产后跟踪管理,并做好计划生育及新生儿初期喂养的指导。哺乳期保健:指导产妇哺乳期营养、用药、乳房护理、避孕,做好哺乳期母婴常见问题的预防与处理及母婴患病时的喂养。母乳喂养:指导产妇掌握母乳喂养的技巧,防范影响母乳喂养成功的因素,促进母乳喂养的达成。新生儿保健:对新生儿的生活环境、运动进行指导,并做好常见疾病的防治。计划免疫:根据婴儿免疫特点,针对传染病的预防及国家规定的免疫程序,对婴幼儿进行预防接种。常用母婴保健技术:指导进行孕产妇保健操、乳房护理、母乳喂养、婴儿沐浴、穿脱衣服、更换尿布、婴儿抚触、婴儿体操、婴儿体格发育监测等各项常见保健事项。
2023-09-04 20:05:541

描写立秋的古诗

描写立秋的古诗如下:1、《立秋》唐代:刘言史兹晨戒流火,商飙早已惊。云天收夏色,木叶动秋声。2、《立秋日登乐游园》唐代:白居易独行独语曲江头,回马迟迟上乐游。萧飒凉风与衰鬓,谁教计会一时秋?3、《立秋前一日览镜》唐代:李益万事销身外,生涯在镜中。惟将两鬓雪,明日对秋风。4、《立秋日曲江忆元九》唐代:白居易下马柳阴下,独上堤上行。故人千万里,新蝉三两声。城中曲江水,江上江陵城。两地新秋思,应同此日情。5、《立秋夕怀梦得》唐代:白居易露簟荻竹清,风扇蒲葵轻。一与故人别,再见新蝉鸣。是夕凉飙起,闲境入幽情。回灯见栖鹤,隔竹闻吹笙。夜茶一两杓,秋吟三数声。所思渺千里,云水长洲城。6、《立秋日》唐代:司空曙律变新秋至,萧条自此初。花酣莲报谢,叶在柳呈疏。澹日非云映,清风似雨馀。卷帘凉暗度,迎扇暑先除。草静多翻燕,波澄乍露鱼。今朝散骑省,作赋兴何如。
2023-09-04 20:05:541

关于合医征缴农户参合积极性低需关注的约稿函怎么写

查报告范文(精选15篇)2021年11月17日1、农民参合比例较高,新农合给农民带来的实际利益具有很强的示范效应,农民参合积极性不断提高。 根据黄陂区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提供的资料,20...
2023-09-04 20:05:543

席慕容的《青春》求写作背景和写作感情

成熟童年的梦幻褪色了不再是只愿做一只长了翅膀的小精灵有月亮的晚上倚在窗前的是渐呈修长的双手将火热的颊贴在石栏上在古长春藤的荫里有萤火在游不再写流水帐似的日记了换成了密密的模糊的字迹在一页页深蓝浅蓝的泪痕里有著谁都不知道的语句
2023-09-04 20:05:543

经营学都学什么

经营学学习的课程主要有经营学原理、企业伦理、市场原理、经营情报系统、数据基础论、管理学、会计学、税务会计、劳资关系论、消费者行动论、生产管理、财务管理投资论、市场营销、经营战略、人力资源管理、投资学、国际商务管理、经营信息系统论、服务运行管理、国际经营战略、国际市场营销管理、国际金融经营论等。 扩展资料   经营学专业可从事的工作:   1、广告经理:主要负责是电视广告、播放时段的销售以及推广,开拓新市场,发展新客户,增加销售范围,负责辖区市场信息的搜集以及竞争对手的分析等。   2、人力资源:人力资源相关的岗位是需要一步一步晋升的,从人资助理到人资专员、人资主管、人资经理、总监等。这个涉及到的行业领域是非常广的,国内各大企业也越来越重视人才的培养,企业文化的`构造等,所以人力资源的就业前景也很不错。   3、会计:这个专业的毕业生可以活跃在各大企业,各种领域,因为每个企业都需要财务的人才。核算会计、销售会计、外勤会计、财务会计、成本会计、总账会计等,所需要的前期积累各有侧重,都需要慢慢积累经验。除了以上提到的之外,会计事务所、银行、证券公司、各大报纸财经版也都有相关的职位可以提供。   4、市场分析员:主要从事产品、行业市场、用户市场、零售市场的研究以及调查分析工作,根据客户的需求,做出相关的研究分析报告,与业界保持密切联系、跟踪产业发展动态及趋势,积极维护挖掘数据信息。   5、品牌经理:工作是要涉及到公司品牌运营及其相关服务工作,产品品牌规划、设计、推广、服务以及管理工作,品牌的加盟推广,包括前期的品牌宣传、渠道的建设,组织实施品牌推广策略及品牌发展策略宣传与维护工作,策划、组织、实施市场活动和招商会议,品牌文化的管理,舆情监督,紧急情况的危机公关等。
2023-09-04 20:05:531

什么叫股骨头坏死

股骨头坏死又称为股骨头缺血性坏死或股骨头无菌性坏死,指股骨头血供受损或中断,导致骨髓成分及骨细胞死亡及随后的组织修复,继而导致股骨头结构改变及塌陷,引起患者髋关节疼痛及功能障碍的疾病,是造成青壮年髋关节残疾的常见疾病之一。据统计,我国的股骨头坏死患者有750~1000万左右,每年新增病例高达30万。多见于30~50岁人群,约有半数累及双侧股骨头。我国平原农民股骨头坏死的患病率为11.76/万,城市居民为9.57/万,山区农民为6.29/万,沿海渔民为5.53/万。
2023-09-04 20:05:511

五一游记作文开头优美句子

五一游记作文开头优美句子如下:一,“五一”就是国际劳动节,这是所有劳动者的节日。而今天就是“五一国际劳动节”因为在这一天人总是劳动的。我起床就叠上被子,整理好床,然后拉开窗帘,一律温暖的阳光就洒在我身上 ,舒服极了。我蹑手蹑脚地出了卧室,但我发现爸爸妈妈早就出门了。原来他们这么早就起床啦。我把晚上剩的水饺热了热就出门了。来到小区的街上散步,暖洋洋的阳光,照在身上,让人很舒服,我走着走 着发现一个小女孩正和一个大人一起拿着铲子铲地。我再仔细一看,大人正在教小女孩种种子。只见他们拿着些夜来香的种子,大人把着小孩的手铲地,然后放种子,盖土,浇水,样样做得很好。我想 :不愧是“五一”,这么小的孩子都出来劳动了。我回到家拿水果动手做了个水果拼盘,妈妈回来还表扬了我,劳动真幸福。二,今天,是五一劳动节,所以呢,我们全家人一块儿去白象湾好好玩一玩。终于要出发啦,当然是由爸爸开车,在路上,我倾听着鸟儿欢快的歌声,看着五颜六色的鲜花,闻着它们散发出来的香味,不知有多高兴呢!好不容易到了白象湾,下车的时候,我就指着一只大 象,笑着说:“看,大象还开车呢!”爸爸笑了笑,说:“外面就很好玩了,里面不知有什么有趣的东西。”刚进去的时候,我就拉着爸爸妈妈去看大象,里面的大象虽然不是真的,但是还挺像真的呢 !我又去看了另外的一个屋子,里面画的东西很像真的,不过黑乎乎的,我似乎看到了几匹斑马,我本来以为是真的呢!原来是假的。妈妈看了看时间,就轻声地对我说:“在玩一小会,就差不多该回 去了。”我呢,就轻声的请求妈妈能多呆一会吗?妈妈依旧不同意,所以,我就拉着爸爸去玩。妈妈终于同意了,我玩了一小会,才依依不舍的回去了。
2023-09-04 20:05:511

爱岗敬业有何含义?

爱岗敬业是爱岗与敬业的总称。爱岗和敬业,互为前提,相互支持,相辅相成。“爱岗”是“敬业”的基石,“敬业”是“爱岗”的升华。爱岗敬业指的是忠于职守的事业精神,这是职业道德的基础。爱岗就是热爱自己的工作岗位,热爱本职工作,敬业就是要用一种恭敬严肃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工作。一份职业,一个工作岗位,都是一个人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保障。同时,一个工作岗位的存在,往往也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需要。所以,爱岗敬业不仅是个人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也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需要。爱岗敬业应是一种普遍的奉献精神。扩展资料:提倡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并不是要求人们终身只能干“一”行,爱“一”行,也不排斥人的全面发展。它要求工作者通过本职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和范围内做到全面发展,不断增长知识,增长才干,努力成为多面手。不能把忠于职守、爱岗敬业片面地理解为绝对地、终身地只能从事某个职业。而是选定一行就应爱一行。合理的人才流动,双向选择可以增强人们优胜劣汰的人才竞争意识,促使大多数人更加自觉地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实行双向选择,开展人才的合理流动,使用人单位有用人的自主权,可以择优录用,实现劳动力、生产资源的最佳配置,劳动者又可以根据社会的需要和个人的专业、特长、兴趣和爱好选择职业,真正做到人尽其才。
2023-09-04 20:05:491

冰心的主要作品有哪些?

还有小桔灯也是冰心奶奶写的
2023-09-04 20:05:4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