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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社工学的发展

2023-09-15 00:48:46
TAG: 社工 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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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贝

公安社工学 提出于2012年第3期《湖北警官学院学报》,将首次发表献给了母校期刊。在提出过程中,不断深入公安工作,了解国内外警务机制及破案方向研究,随后发表多篇公安社工学文献,公安社工学得到2011年公安课题研究支持,2012年获湖北首届网侦峰会优秀奖,2013年获首届警察研究成果三等奖,2014年被《警察技术》第2期期刊评为推荐文章,同年全国论剑峰会荣获佳评,在公安工作中得到推广应用。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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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警官学院学报的杂志简介

本刊是《中国期刊网》全文收录期刊、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来源期刊、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全文收录期刊,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来源期刊。分为四大板块,即刑事侦查与刑事法学、公安管理与行政法学、公安科技与警事技能、公安文化与队伍建设。同时将推出“名案点评”等特色栏目。
2023-09-04 19:59:531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的杂志目录

《刑事诉讼法》修改专题研究⑹刑事诉讼法修订与公安机关面临的新任务 陈实 孟巍⑽警察出庭作证制度新论 张建良 王利平⒀公安刑事执法活动贯彻人权保障的思考——以中国刑事诉讼法的再修改为背景 李良义⒅中国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若干问题研究 张显武应急警务研究⒇基于警察形象危机化解的媒体沟通 曹礼海(24)群体性突发事件中网络谣言的治安控制策略 贾琛宪政研究(27)收容教育制度之检讨与规制——基于《行政强制法》的重新审视 李婕妤(31)美国两院制国会由来的历史考察 亓飞(34)电影表达自由是表达自由的一种形式 肖俊勇(37)论高校教师申诉制度现存问题及完善 于春华(39)从美国违宪审查视角看中国宪政建设 袁雪飞 卢雪华(41)中国监狱服刑人员现行医疗保障机制的完善 王夏玮(43)信访终结制度:现状、问题与出路 童航 张凯 申冬亮刑事法学研究(45)论普通抢劫罪的既遂标准 江学 张博颖(48)试析刑法中的人本主义精神 陈翔(51)盗窃罪修改及完善浅析 包国裕(54)未决羁押人员的劳动权保障探析 孙珑(57)浅析集资诈骗罪的认定 李红钊(59)刑法累犯新规之理解 孙海泉 逄颖颖(61)事实推定在毒品犯罪中的应用 沈琳娜(63)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法律适用问题研究 王星(65)刑事禁止令探析 余作泽(67)罪刑均衡视角下交通肇事罪法定刑研究 方芳 袁金华(69)联合国死刑证据政策与中国死刑证据制度的完善 陆宝春 张善燚民商法学研究(71)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之革新 罗泽旭 田弘(74)论房地产地役权之法律保护 赵海全 李昭(76)游走在法律与道德边缘的代孕行为——以富商通过代孕生下八胞胎案例为视角 李龙玺
2023-09-04 20:00:071

湖北警官学院法学值得上吗

湖北警官学院法学值得上。湖北警官学院是一所具有本科和研究生教育的综合性大学,位于湖北省武汉市。其法学专业在教育方面有着优秀的师资力量和教学设备,同时也与相关行业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提供丰富的的教学实践机会。因此,从教育角度来看,湖北警官学院的法学专业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对于是否值得上湖北警官学院的法学专业,这取决于个人的兴趣、职业规划和目标。如果你对法律领域有浓厚的兴趣,希望成为一名法律从业者,或者希望通过法律知识来提升自己的职业能力,那么湖北警官学院的法学专业是一个很好的选择。湖北警官学院的法学专业注重理论教学和实践相结合,培养学生的法律素养、法律分析和实践能力。学生将学习宪法学、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劳动法、行政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核心课程,还有国际法、比较法等拓展课程。学校还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等实践单位合作,为学生提供实习机会,帮助他们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法律知识。湖北警官学院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通过各种方式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如领导力培训、团队合作训练、心理辅导等,帮助学生建立自信、拓展人脉,提升职业竞争力。湖北警官学院学术资源:1、馆藏资源:截至2020年1月,学院图书馆有纸质图书68.86万册,电子期刊109万册,学位论文36.74万册,音视频41620小时。2、学术期刊:《湖北警官学院学报》是湖北省公安厅主管、湖北警官学院主办的公安理论刊物,创刊于1988年;主要开设犯罪研究、法学论坛、刑事侦查研究、公安管理研究、社会治安治理研究、学术论坛、非传统安全研究等栏目。《警史钩沉》是湖北警官学院主办的研究警察历史的专门刊物,创刊于2005年,是全国公安警事文物收藏专业委员会会刊,有口述警史、品藏说史等10余个栏目。
2023-09-04 20:00:201

简析教育行政许可的合法要件|行政许可合法原则

  行政许可是政府准许个人或者组织从事特定活动的行政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2条对行政许可所下的定义是:“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行政许可法》自2003年8月27日由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04年7月1日起施行以来,对于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产生了深远而重大的现实意义。   教育行政许可是教育行政机关应行政相对方的申请,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依法赋予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教育活动的法律资格或实施某种教育行为的法律权利的行政行为。教育行政许可是教育行政管理的一种有效控制管理手段,通过首先禁止人们在某些教育领域内活动的普遍自由,然后规定标准、条件,允许符合最低条件的相对人从事这些活动,可以最大限度地保障教育行政权对教育事业的干预。   教育行政许可的合法要件是许可法定原则在教育行政许可领域中的具体体现,其基本涵义是:教育行政许可的设定与实施必须严格根据法律的规定,不得与法律规定相违背。根据《行政许可法》第4条的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具体地说,合法的教育行政许可应当同时具备范围要件,权限要件,主题要件,条件要件和程序要件。      一、教育行政许可的范围要件      行政许可范围是权力介入权利实施干预的范围界限。行政许可制度在社会生活中发挥效能与作用的主要表现形态是,为相对人追求自身利益的一些特定行为设置必要的条件,规定相对人要行使这部分权利必须具备一定的资格,从而限制相对人任意行使权利,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因此,行政许可作为权力介入权利实施干预的一种制度,在权力介入权利领域时,必须防止权力的无制约任性,以确保社会不失衡、失序。严格地界定权力介入权利实施干预的范围与界限,对实现上述法律目标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行政许可范围是指纳入行政许可的事项范围。长期以来,我国行政许可范围一直缺乏法律规范,导致行政许可范围及其设定过于宽泛、交叉重复。行政许可范围过大,不利于对相对人权利的保护;行政许可范围过小,则有可能会损害到社会公共利益。教育行政许可作为一种有效控制管理手段,可以最大限度地保障教育行政权对教育事业的干预,但许可又是对自由、权利的一种妨碍,它是以限制相对人行为自由为前提的管理形式。教育行政许可的设定直接关系到公民、法人在国家教育行政管理活动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设置不当,既有可能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也有可能破坏国家法制统一,降低教育行政效率,导致社会教育失控或失去活力。所以,不是什么教育管理事项都可以纳入行政许可范围,其所包括的事项必须遵循一个客观的标准。按这一标准确定的许可范围既要保证国家对教育行业行为的严格控制,又不能过多地干预人民正常的无须禁止的自由。只有那些关系到国家、社会和个人利益的特殊行为活动才能够实行许可制度,如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立和对教师资格的许可管理等。在确定教育行政许可的范围时需采用科学的方法,对各级各类教育组织进行预测与规划、组织与指导、监督与协调、激励与控制,使有限的教育资源得到充分开发和合理配置,以实现提高教育质量、增进办学效益、稳定教学秩序、改善办学条件、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的目的。      二、教育行政许可的权限要件      行政许可的设定,是国家权力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创设行政许可的活动。行政许可的设定权问题,不仅涉及如何合理地控制行政许可的范围和行政许可权的权限,而且涉及国家立法权的分配问题。要合理地控制行政许可范围,应当确定究竟哪一级规范性文件可以设定行政许可,不同层级的规范性文件享有多大的行政许可设定权限等等。许可设定权法定,主要有两方面的要求。第一,从立法上明确行政许可的设定机关及其权限。规范行政许可的设定,首要的问题是哪些国家机关有权设定行政许可,有权设定什么样的行政许可;第二,合理确定行政许可的设定标准,严格控制行政许可的范围。权限法定要求教育行政许可机关做出许可行为时,运用的是自身法定的职权或履行的是自身法定的职责,符合自身法定的权限分工范围。如果超越范围,则是超越职权或滥用职权的行政行为,不是合法有效的行为。具体而言,教育行政机关权限包括事务管辖权、地域管辖权和时间管辖权,超越其中任何一个因素就构成越权。当然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会出现教育行政机关做出某些超越职权限制的行为,要使这种行为生效,必须有法律上的事先授权和事后确认,而该种授权式确认必须是符合严格条件限制的。我国教育行政许可制度中存在的权限问题主要在于教育行政许可机关在行政审批中拥有广泛的自由裁量权,其权限不清、职责不明确,缺乏应有的限制和统一规范,下级机构越权行使上级许可机关权力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应以立法形式明确承办审批事项的职能处室及其职责权限,使教育行政许可机关在履行行政审批职责中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      三、教育行政许可的主体要件      现代法制思想认为,行政机关的一切行政行为都应当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或者有法律的明确授权并遵守法律规定的程序。行政许可权是一项特定的行政权力,必须由具有法定行政许可权的行政主体来行使,没有法定行政许可权的机关或组织,无权实施行政许可。在我国有权实施行政许可的主体有:(1)行政机关,它包括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2)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这两类行政许可主体有权在法定职权范围内行使行政许可权。应当注意的是,受行政机关委托的行政机关在行使被委托的行政许可权时,不是行政许可主体。受委托的行政机关在委托的权限范围内是以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的,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也是由委托行政机关来承担,因而它不同于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不具备行政许可主体的资格。主体法定要求做出教育行政许可行为的主体必须具有主体资格。具体地讲,必须是合法成立的教育行政机关或者是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具有相应的教育行政许可职权。不具备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所为的行为不能是行政行为,更不可能具有教育行政许可行为的效力。      四、教育行政许可的条件要件      行政许可的条件是行政主体据以作出准予许可或不准予许可决定的标准或根据。行政许可条件是确保行政许可行为合法、合理,实现行政许可制度作用的核心所在。要切实规范行政许可,必须通过立法尽可能明确规定行政许可的标准和条件,减少行政许可中的主观随意性和行政执法人员滥用行政许可权的机会。行政许可条件的法制化应该成为行政许可制度法治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行政许可过程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审查过程,即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人提出申请所上交的材料,审查是否符合许可的条件。因此,条件的设定是审查的前提。如果法律在立法时对于相对人获得许可的条件规定具体详细,那么行政主体只能根据法定条件进行审查,其自由裁量权的范围很小;反之,如果法律在立法时对于相对人获得许可的条件规定较笼统,行政主体在实践中遇到问题时依据法律无法得到明确答案,其自由裁量权的范围就会扩大。   行政许可的条件是行政主体据以作出许可决定的标准,是申请人取得某项许可必须达到的法定最低要求,许可的条件是衡量是否能准许的准绳,许可是否公正将以此为始端。行政许可决定的作出,主要就是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法定条件,符合条件的一般应当予以许可,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许可。因而行政许可条件和标准的法制化是完善行政许可制度的基本要求和内容,决定着相对人法定权利实现的难易程度,对于规范、控制行政许可行为的合法和公正具有重要作用。行政许可制度所承担的基本任务也决定了行政许可条件的设定必须科学、合理。      五、教育行政许可的程序要件      行政许可程序是实施行政许可所应当遵循的时限、步骤和方法所构成的一个连续过程。以法定程序规范行政许可权的行使,有利于防止行政主体滥施许可、越权许可。程序法定要求教育行政许可行为应当符合法定程序,教育行政许可机关违反法定程序,其行为也属无效或应予撤销的理由之一。特定的教育行政许可程序是教育行政机关实施教育行政许可的步骤、方式、顺序和时限,是教育行政许可制度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行政许可的程序包括审批程序、变更程序和救济程序。审批程序一般分公告、受理申请、审查和决定四个阶段。变更程序包括五种情况。一是教育许可证的变更;二是教育许可证的失效;三是教育许可证的无效;四是教育许可证的中止;五是教育许可证的撤销。教育行政许可的救济程序是指公民对于教育行政机关的核发、拒绝发放、拖延不予答复、吊销、暂扣、修改、变更许可证等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要求听证或是申请复议,还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参考文献   [1] 马怀德.行政许可.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   [2] 冯玉.教育行政许可初探.学术论坛,2004(4).   [3] 罗文燕.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3).   [4] 周佑勇.论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03(4).
2023-09-04 20:00:451

【浅议生产.销售假药案件的入罪标准】 假药立案标准

  [摘 要]《刑法修正案(八)》将生产、销售假药罪规定为行为犯。笔者以两个案例的争议点为基础,结合理论分析,展开分析司法实务中将生产、销售假药罪一律入罪的不经济。笔者建议通过相关司法解释来细化对“假药”和犯罪情节的规定,以增强该罪的可操作性。   [关键词]生产;销售假药罪;入罪;宽严相济   一、基本案例   案例一:2011年3月起,无生产药品资质的李某某按照其岳父提供的祖传药方,与王某某、张某某分别在其租住处私自制作中药。至案发当天,民警在上述两处地点查获大量制作完成的药品及中药原料。经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被查获的药品未经批准生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48条第三款第(二)项规定的情形,①应依法按假药论处。检察机关认为,李某某等人制作的中药具有一定药效,通过训诫三人,其已不再制作涉案药品,并正在办理相关营业执照。综合考虑中医中药在我国所具有的独特性质,李某某、王某某、张某某制作中药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社会危害不大,不宜认定为犯罪。   案例二:2012年5月15日,范某某开始经营其成人保健店,同年,民警在其经营的保健品商店内当场查获待销售的某品牌避孕药一盒,经药品包装标注的生产厂家北京某药业有限公司及北京市药监局认定,范某某欲销售的避孕药非该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系假药。后检察机关以销售假药罪向法院对范某某提起公诉,法院支持了检察机关的指控。   二、争议问题   (一)民间偏方配制的药品是否属于“假药”   广义上的药品②要求具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和“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两个特征。狭义上的药品要求药品需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取得批准文号后方能生产,其审批标准可参照《中国药典》(2010年版)的相关规定。③   案例一中根据“祖传秘方”所制作的中药,由于无明确药品名称(仅有代号),也无批号和生产厂家,故无法认定其究竟冒充何种药品。同时因无法找到相对应的药品品种标准,如将该药品送检,相关检验部门也不会受理。这种现实造成相关部门难以将依民间偏方配制的中药认定为假药的尴尬窘境。   (二)轻微生产、销售假药行为的入罪问题   药品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与人们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刑法修正案(八)》第23条将生产、销售假药罪调整为行为犯,但在《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未同步修改,具体司法解释尚未制定的现状下,是否应将所有的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不论情节、社会危害性,均一律入罪呢?   首先,从不同法律部门的角度看。《药品管理法》第74条④对生产、销售假药行为的法律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即制售假药是违法行为,需要承担一定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而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23条的规定,只要有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并且符合该罪构成要件,即被认定为犯罪行为,并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这种将违法行为直接定义为犯罪的立法缺陷,是不符一般违法、严重违法、构成犯罪的逻辑发展顺序的。在客观上也是不尽合理的,将导致不同法领域处罚适用面临困境。⑤   其次,从同一法律部门不同条款的角度看。《刑法总则》第13条规定“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第37条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根据案件给予非刑罚处罚方法”。《刑法修正案(八)》降低生产、销售假药罪入罪标准,将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不论情节一律入罪,是否使体现总则原理的刑法分则出现抵触总则的情况值得我们深思。   最后,从司法资源配置的角度看。若将所有制售假药的违法行为都纳入刑事司法程序,既不符合刑法谦抑理论,也不利于刑罚成本和效益关系的平衡,势必使本就紧张的司法资源更加捉襟见肘。案件数量的大幅上升,将给公安、司法机关带来更大的工作压力,同时也容易威胁到案件的查办质量。   上述案例二中,相关机关对饭某某的处罚并未违法。但从学理角度考虑,笔者认为仅查获少量假药,且该假药未造成受害人身体严重损害或其他明显社会不良后果的情况下,制售假药这一违法行为究竟是否仍可采用其他方法予以规制,值得相关立法、司法机关探讨。   三、理论分析   (一)政策基础: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2010年2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中指出:“对于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要根据犯罪的具体情况,实行区别对待,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   该意见特别指出:“生产、销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等严重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犯罪”应从严处理,这是在有毒有害食品、药品事件频发,人民健康和社会经济秩序严重受威胁的社会大背景下提出的。但同时我们也应注意到,该意见将从严处理限定在“严重”的大框架之下,也即要求司法机关在对严重制售假药犯罪行为取缔并予以追诉的同时,仍应综合考虑犯罪情节、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恶性、社会治安状况等因素,做到真正的“宽严相济”。   (二)理论基础:刑法的谦抑性和经济性理论   刑法的谦抑性,又称刑法的经济性,即对于某种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只有在运用民事、行政手段仍不足以抗制时,才能运用刑法的方法加以解决。⑥2006年1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依法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意见》,准确完整的体现了司法者应保持理性的刑法谦抑性要求,有利于进一步提升诉讼效率。   具体到生产、销售假药罪,制售假药是自由经济时代过于追求高利润的一种失常现象,其侵犯的法益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而对其以刑事打击,正是国家使用法律手段对社会经济发展予以调控的表现。但经济调节手段有很多,过多介入的公权力手段带来司法成本增加与司法资源浪费的同时,显然不利于经济社会的自由发展。“什么是衡量犯罪的真正标尺,即犯罪对社会的危害。”⑦因此,对于犯罪情节显著轻微、轻微的生产、销售假药罪可以不认定为犯罪或采用非刑罚处罚方法。   (三)法律基础:严格适用法律 确保罪行相适   对于生产、销售假药罪采用行为犯立法模式与《刑法》第13条之关系如何协调,学者们主要有“非限制说”和“限制说”两种理解。⑧笔者赞同“限制说”即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应当受到《刑法》第13条“但书”条款的限制。   第一,从刑法基本原则看,刑法总则统率和指导分则,分则不能逾越总则原理,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定性必然就要受到总则情节要素的限制。此外除《刑法》第13条外,《刑法》第37条、《刑事诉讼法》第173条第2款⑨均对犯罪情节轻微案件的处理做出了规定。   第二,从行为性质看,确立轻微刑事案件和严重违法行为的界限,对司法实务中“行刑衔接”工作具有现实意义。而严重违法行为到轻微犯罪是一个量变引导质变的渐进过程,“非限制说”中称行政违法行为和刑事犯罪行为具有同质性,显然混淆了违法行为与犯罪行为质的区别。   第三,从行为后果看,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在侵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同时破坏了人的生命健康权。一些制售假药的行为尚未对人的生命健康权造成破坏或未严重破坏社会经济秩序,那么仍然予以追诉显然不利于罪行相适应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   故案例一中,检察机关以“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为由认定李某某、王某某、张某某不构成犯罪是恰当的。   四、解决建议   (一)细化对于假药的界定   对于假药的界定,依据《刑法》第141条第2款的规定,“假药,是指依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药品管理法》第48条⑩对假药和按假药论处的情形作出了具体规定。   在司法实务中,对于根据祖传秘方熬制的中药是否应按假药论处还存在较大争议。{11}笔者认为,对祖传秘方是否定性为假药,从社会危害性的角度加以判断为宜。若民间偏方并未对群众带来危害,则不宜以犯罪论处,反之则宜认定为犯罪;若所谓偏方不具有疗效性,且不具有药品的属性,病人因服用该药延误治疗时间导致病情恶化的,则宜以《药品管理法》第48条第2款第2项指出的“以非药品冒充药品”的情形认定为假药;若所谓偏方为游医药贩的推销无任何标签、成分说明的所谓“神奇药水”,若服用对民众身体健康未产生不良后果,因该药品无法进行鉴定,若符合诈骗等其他罪名构成要件,宜以其他罪名入罪,否则不应认定为犯罪。   (二)细化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犯罪情节   自《刑法修正案(八)》将自生产、销售假药罪规定为行为犯后,司法实务中多将制售假药的行为不考虑犯罪情节一律入罪。少数个案未予以认定犯罪也只能依据刑法总则第15条和37条的原则性规定。对此,有学者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考量犯罪情节再予以确定是否构成犯罪,即:(1)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及民众的忍受度;(2)除刑罚手段之外,其他的手段不足以抑制该行为;(3)运用刑罚不会限制对社会的有利行为和公民的自由;(4)刑法能够全面评价该行为;(5)运用刑法会产生预防或抑制该行为的效果。{12}因此,笔者认为,尽快出台司法解释予以细化,增强现实可操作性是解决销售假药罪入罪标准的当务之急。   五、结论   医药安全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刑法严厉打击制售假药行为,维护公民的用药安全和身体健康值得肯定。但如何把握刑法调节力度,也是生产、销售假药罪被规定为行为犯之后随即面临的问题。笔者认为,只有迅速出台相关司法解释,以法律实务经验为基础,以宽严相济政策为指导,同时参照刑法经济性理论,才能最终达成立法目的,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注释]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第2项: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法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②参见《药品管理法》第31条,“生产新药或者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的,须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批准文号;但是,生产没有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和中药饮片除外。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中药饮片品种目录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中医药管理部门制定。药品生产企业在取得药品批准文号后,方可生产该药品。”《药品管理法》第102条第1款,“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   ③参见刘钢:《游医推销“祖传秘方”的法理困惑》,《法治天地》第30页。《中国药典》(2010年版)上载有具体标准和检测方法的中药、化学药、生物制品等4615个药品品种。   ④《药品管理法》第74条,“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有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予以撤销,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⑤参见刘晓莉、逄晓枫:《制售假药行为之行政处罚与刑罚适用研究》,《中国刑事法杂志》(10)1第67页。   ⑥引自陈兴良:《刑法哲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86页。   ⑦[意]切萨雷u30fb贝卡利亚著,黄风译,《论犯罪与刑罚》,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2页。   ⑧参见储槐植,李莎莎:《生产、销售假药罪若干问题研究――以第23条为视角》,《江西警察学院学报》2012年1月第1期总第154期。   ⑨《刑事诉讼法》第173条第2款: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⑩《药品管理法》第48条,“禁止生产   (包括配置,下同)、销售假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一)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二)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三)变质的;(四)被污染的;(五)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六)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11}有论者认为,有些按照民间偏方生产的药品对某些疾病、疑难杂症具有一定的疗效,或者有些虽然疗效不明显,但也没有明显的副作用,并且在群众中广为流传,有一定影响力的就不应当按照假药处理。也有论者指出,《药品管理法》第48条第3款第2项的,“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情形均应认定为假药。   {12}参见刘晓莉,计拓:《生产、销售假药罪作为行为犯的刑法经济评析》,《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年第6期第78页。   [参考文献]   [1]王作富.刑法分则实务研究(上)(第三版)[M].中国方正出版社,2007.   [2]陈兴良.刑法哲学[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   [3]刘晓莉,计拓.生产、销售假药罪作为行为犯的刑法经济评析[J].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6).   [4]储槐植,李莎莎.生产、销售假药罪若干问题研究――以第23条为视角[J].江西警察学院学报,2012-1,(1).   [5]杨彬,邵蓉.我国假药案件查处过程中“行刑衔接”问题探讨[J].中国药事,2012(26),(10).   [6]孙志华.生产、销售假药罪若干问题探讨[J].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2-8,(8).   [作者简介]刘菲,女,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书记员;张红星,男,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助理检察员。
2023-09-04 20:00:531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的发表成功案例

保一方平安 让人民满意——荆州市公安局荆州区分局 2  新媒体时代网上群众工作初探 余茜; 6-10  公安信息资源共享异态现象研究——以公安亚文化为视角 张苗苗; 11-14  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研究综述 李宏; 15-17  网络涉警舆情危机应对研究 薛琴; 18-20  边检机关民警心理危机干预 王锋; 21-23  职务犯罪技术侦查的立法不足与完善 陆达新;胡彬; 24-26  防控和侦破制贩假证小案存在的问题——以S省为研究范围 杜锦; 27-31  指纹信息应用存在的问题与网络化共享平台建设 敬登军;祁创明; 32-33  犯罪心理痕迹在现场勘查中的作用 李勇; 34-35  反侦查行为对侦查工作的启示——以周克华案为视角 袁源; 36-37  武汉市排污权交易制度探析 王一彧; 38-41  我国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的完善 周海赟; 42-45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正当性分析 袁博; 46-48  土地征收补偿范围若干问题的讨论——从承包经营权人“净身退场”案谈起 王丹; 49-50  非法集资的刑法规制研究 迟玉先;林清红;张岑; 51-55  非实害犯的扩张——历次刑法修正案背后的刑事政策解读 耿佳宁; 56-59  从受贿罪的本质看性贿赂入刑 张洧铭; 60-62  论犯罪着手的确定 孙婧; 63-65  从宪法与刑法的关系看民族习惯法的刑法适用 马德; 66-68  债权人迟延探析 李军;张方彪; 69-72  论内幕交易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 聂毅; 73-75  共同违法人遇险不救的责任分析 徐晓玲; 76-78  媒体侵权归责原则探究 吴纪树; 79-80  浅析我国网络实名制下个人隐私权的保护 刘贞磊; 81-83  流浪动物致害责任主体辨析 张鑫; 84-85  论金融机构的一般性界定 周吟吟; 86-89  从税收中性原则看我国金融业营业税制改革 许静; 90-92  我国民间借贷的风险防范与法律规制 夏莹;郝波; 93-95  知情权与商业秘密权的冲突与协调 王举; 96-98  试论外资并购国有企业反垄断的申报问题 高少洁; 99-100  公安机关推动经济犯罪案件刑事和解问题之探讨——以《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为背景 杨国华; 101-104  刑事被害人诉权机制的完善 李科; 105-109  论未成年人刑事诉讼权利的保障 朱吉龙; 110-113  刑事诉讼中被害人的范畴 边慧亮; 114-116  试论我国的赦免制度 刘玉贤; 117-119  论刑事和解的社会基础 毕成; 120-121
2023-09-04 20:01:001

湖北警官学院法学分数线

有关于湖北警官学院法学分数线506分,学校介绍如下:一、湖北警官学院简介:湖北警官学院坐落于湖北省武汉市,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安政法类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院起源于1949年6月创办的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安厅干部训练班,后历经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安厅公安学校与湖北省人民警察学校等发展阶段,于1984年4月升格为湖北省公安专科学校开展高等教育。1993年6月校名调整为湖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200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更名为湖北警官学院。截至2023年2月,学院现有武汉市解放大道南校区和南泥湾大道北校区2个校区,校园面积512亩,学院内设中层直属机构25个,有9个教学系部,有12个本科专业,有教职工430人,全日制普通本科生5400多人。二、学术资源:截至2020年1月,学院图书馆有纸质图书68.86万册,电子期刊109万册,学位论文36.74万册,音视频41620小时。《湖北警官学院学报》是湖北省公安厅主管,湖北警官学院主办的公安理论刊物,创刊于1988年,主要开设法学论坛、侦查研究、管理研究、社会治理研究、学术论坛、非传统安全研究等栏目。是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来源期刊、中国期刊网全文收录期刊、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来源期刊。《警史钩沉》是湖北警官学院主办的研究警察历史的专门刊物,创刊于2005年,是全国公安警事文物收藏专业委员会会刊,有口述警史、品藏说史等10余个栏目。
2023-09-04 20:01:211

环境公益诉讼最早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的什么国家

一、环境公益诉讼最早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的美国,后成为许多发达国家所采用,成为保护环境、实现环境权益重要手段。环境公益诉讼包括环境公益民事、行政和刑事诉讼。公益诉讼是一个泊来词,起源于罗马法:除法律有特定规定外,市民均可提出的旨在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诉讼。20世纪60年代,伴随着美国公益运动的展开“公益诉讼”这一术语被广泛使用。公益诉讼的提出,打破了传统诉讼法中以“利害关系”为适格当事人的限定。二、1970年,美国《清洁空气法》中最早规定了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问题,其中著名的公民诉讼条款中规定了任何人都可以对(包括美国政府、行政机关、公司、企业、各类社会组织及个人)污染空气的行为提起诉讼,而对公民未作任何利益关联的限制规定,即不需要原告证明有任何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或利益受到了侵犯。除了美国,英国也是建立环境公益诉讼较早的国家,上世纪八十年代,英国的《污染控制法》就有“对于公害,任何人均可起诉”的规定。为加强国家对环境公害诉讼的干预,英国还建立了由公共卫生监察员代表公众利益进行群体诉讼的制度。三、伴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环境和生态遭受到严重的破坏,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环境危机。这种危机不仅危害到了民众的生命健康,还严重制约了中国经济的健康发展,影响了社会的稳定。虽然目前我国尚未形成“环境公益诉讼”的统一概念,但《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已有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规定的机关或者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以上内容参考资料:维普网,王亚林.《环境公益诉讼之我见》;《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3年第12期 ,《对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探讨》;《西部法学评论》2011年第4期,《我国环境公益诉讼的地方实践及制度启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2023-09-04 20:01:551

建立近代警察的国家是

中共
2023-09-04 20:02:068

陈岚的代表性论文

1、《我国检警关系的反思与重构》,中国法学,2009/6;2、The Reform of Sentencing Process, China Legal Science, 2009/3;3、《法律的正义论》,湖北社会科学,2009/11;4、《我国刑事诉讼中交叉询问规则的建构》,法学评论,2009/11;5、《海峡两岸刑事简易程序之比较》,现代法学,2009/9;6、《权力与权利的界说》,江汉大学学报,2009/4;7、《从<安提戈涅>看中西法律文化》,江汉论坛,2006/7;8、《我国死刑复核程序之改革》,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06/5。代表性著作1、《量刑建议制度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2009;2、《证据法学》,湖南大学出版社,2006/11;3、《模拟法庭教科书》,湘潭大学出版社,2007;4、《刑事诉讼法学》,武汉大学出版社,2010/8。
2023-09-04 20:02:481

黄豹的主要论著

专著《侦查构造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6年10月版,27万字 《侦查权力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年9月版,38万字《刑事诉权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5月版,28.3万字编著1、主编《刑事诉讼法学学习指南》,四川大学出版社2009年3月版,总21.5万字《荆楚诉讼论坛》(第一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9年9月版,总35.7万字2、副主编《诉讼法学》 ,群众出版社2006年11月版,2万字《法理学教程》,群众出版社 2006年11月版 ,3万字《法理学教程》,湖北警官学院(校内用书)2002年版, 0.5万字《刑事诉讼法案例教程》,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4.5万字3、参编《刑事诉讼实训指南》,法律出版社2014年7月版,35.7万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00问》,武汉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1.2万字《新编刑法教程》,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1万字《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程》,湖北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1.5万字《公安行政执法教程》,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1.5万字《刑事诉讼法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6万字《〈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解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1.2万字合著《检察机关自侦办案模式转变研究》,光明日报出版社2014年12月版,27.5万字《婚姻法学释解》,贵州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承当字数25万字《刑事诉讼程序改革之多维视角》,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6年10月版,3万字 1、1996年第2期,“试论‘无罪推定"原则在我国确立的方式及其内容”,《中国人民警官大学学报(哲社版)》(政治类核心刊物),第二作者2、1996年第3期,“试论我国辩护律师介入刑事诉讼的时间”,《警学经纬》,第二作者3、1996年第6期,“公安工作与新《刑事诉讼法》”,《警学经纬》,第二作者4、1997年第6期,“对单位犯罪的理论与实践的思考”,《警学经纬》,独撰5、1997年第4期,“公安行政处罚的缺陷及其调控”,《犯罪对策研究》,第一作者6、1997年第2期,“刑事诉讼中检察机关如何处理与律师的关系”,《武汉检察》,独撰7、1997年第3期,“轻刑化与中国刑罚改革的思考”,《云南警学》,独撰8、1999年第6期,“试论我国物权立法的若干原则”,《湖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独撰9、2000年第1期,“浅析公务悬赏广告”,《公安部管理干部学院山西分院学报》,独撰10、2000年第1期,“悬赏通告之法律分析”,《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独撰11、2000年第2期,“论物权行为理论的借鉴与吸收”,《河北法学》(法律类核心期刊),独撰12、11/2002,“论网络犯罪的特点与综合调控”,《新世纪公安侦查工作思考》(第三届中西南地区侦查研讨会论文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独撰13、2002年第12期,“刑事诉讼法学与刑事侦查学的比较教学研究”,《公安教育》,第一作者14、10/2002,“浅析刑事证据开示制度”,《武汉公安干部学院学报》,独撰15、12/2002,“公安警察院校大学生个人主义倾向及原因剖析”,《公安警察院校大学生综合素质研究》,武汉出版社,独撰16、2003年第4期,“中国区际刑事诉讼法律之比较研究”,《湖北警官学院学报》,独撰17、2004年第2期,“公正与效率之间的艰难抉择——论辩诉交易在我国的可行性”,《贵州民族学院学报》,第一作者18、4/2004,“刑事侦查中被害人权益保障问题研究”,《侦查理论与实践》(2004年北京市侦查学会第七届年会论文集),独撰——本文获得该年会优秀论文二等奖19、8/2004,“关于公安法学教育定位的若干思考”,《走向现代公安法学教育之路》(中国首届公安法学教育研讨会论文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独撰——本文获得该研讨会优秀论文一等奖20、2004年第4期,“中俄刑事陪审制度的沿革及展望评述”,《贵州工业大学学报》(社科版),第一作者21、10/2004,“前科消灭的证据价值研究”,《法商研究》(2004专号)(法律类核心期刊),独撰22、2004年第4期,“我国侦查构造的改革基础及完善目标”,《湖北警官学院学报》,独撰23、8/2004,“侦查程序中被害人权益保障的理论基础及完善”,《侦查学论从》(第五卷)(第五届中西南地区侦查研讨会论文集),湖南人民出版社,湘新出准字(2004)第064号独撰——本文获得该年会优秀论文二等奖24、10/2004,“论我国对沉默权应有的正确取舍态度”,《侦查讯问与人权保障研究》(公安大学侦查讯问与人权研讨会论文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独撰25、10/2004,“刑事证据研究领域的一部力作——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证据法专家拟制稿》”,《证据学论坛》(第八卷),中国检察出版社,独撰26、2004年第6期,“以法律为准绳原则不容置疑”,《比较法研究》(法律类核心期刊),独撰27、2005年第1期,“论程序分流在我国侦查程序中的构建”,《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社会公共安全》,独撰28、2005年第1期,“清代刑事救济程序研究”,《中外学术导刊》,独撰29、2005年第4期,“刑事免责制度的实践意义及构建模式”,《湖北经济学院学报》,独撰30、2005年第2期,“论刑事免责制度在侦查程序中的构建”,《湖北警官学院学报》,第一作者31、5/2005,“论侦查程序中的刑事免责制度”,《中南民族大学学报》(增刊)(民族类核心期刊),独撰 32、6/2005,“侦查构造的独立性问题研究”,《江汉论坛》(增刊)(社科类核心期刊),独撰33、8/2005,“新闻自由与侦查不公开的冲突与互动”,《中国诉讼法判解》(第三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年,独撰34、10/2005,“境外赌博犯罪查处的程序法视角研究”,《诉讼理论与实践》,中国方正出版社2005年版,独撰35、11/2005,“抓捕怪案中的侦查方法评说”,《侦查论坛》(第四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年11月,独撰36、1/2006,“论我国刑诉法对公约“特工行动”的借鉴与吸收”,《《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与我国刑事诉讼法修改》,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年,独撰37、2006年第1期,“程序法视角下的境外赌博犯罪研究”,《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独撰38、2006年第2期,“职务犯罪的预防及惩治研究”,《湖北经济学院学报》,第一作者39、2006/02/17,“惩处境外赌博犯罪面临的四个问题”,《检察日报》,2006年2月17日第3版,独撰40、4/2006,“清朝乾隆53年之逮捕证考究”,《警史钩沉》(内刊),独撰41、6/2006,“论死刑复核的权力运作及制度建构——兼评最高法院死刑复核权的回收”,《首届法律适用国际高层论坛优秀论文集》,中国方正出版社2006年版,第二作者42、7/2006,“刑事诉讼构造的研究起源及概念辨析”,《中南民族大学学报》(增刊),独撰43、7/2006,“侦查公开若干基础理论问题辨析”,《侦查学论丛》(第七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6年7月,独撰44、2006年第4期,“我国构建预审法官制度的否定性思考”,《湖北警官学院学报》,独撰45、10/2006,“我国《刑事诉讼法》侦查程序再修改研究”,《江汉论坛》(增刊),第三作者46、10/2006,“对我国《刑事诉讼法》侦查程序再修改的具体建议”,《江汉论坛》(增刊),第二作者47、11/2006,“人权保障与警察机关的权力规制”,《公安教育的人文视域》,武汉出版社2006年11月,独撰48、12/2006,“城市自杀秀中的警察角色定位研究”,《构建和谐社会与城市纠纷解决机制》(内刊)[全国副省级城市法学会第18次年会论文汇编(二等奖)],第一作者49、11/2006,“平等抑或平衡:侦查构造中的侦辩关系辨析”,《现代侦查》(第二辑),群众出版社2006年11月,独撰50、2007年第1期,“侦查程序中的非法取证问题评析”,《贵州工业大学学报》,第一作者51、2007年第一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零容忍理论研究”,《中南民族大学学报》(增刊),第一作者52、2007年第2期,“赌博罪与非罪的若干新视点研究”,《政治与法律》(法律类核心期刊),第二作者53、2007年第2期, “创新与发展:江西新余、萍乡警务改革模式之评析“,《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独撰54、2007年第3期,“论诊所法律教育在公安院校教学中的应用”,《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独撰55、2007年第3期,“城市自杀秀中的若干警务认识误区探析”,《四川文理学院学报》,独撰56、2007年第4期,“公安院校实施诊所法律教育的难点分析”,《公安教育》,独撰57、2007年第5期,“侦查权权力属性热议之冷思考”,《湖北警官学院学报》,独撰58、2007年第6期,“零容忍执法政策若干理论问题之评析”,《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ISSN1671第一作者59、2007年8月上旬刊,“中部崛起理论的程序法制研究”,《商场现代化》(经济类核心期刊),独撰60、2007年第9期,“境外赌博犯罪的经济危害及惩处研究”,《科技信息》,独撰61、2007年11月,“侦查公开与程序参与原则之研究”,载于《公安学论丛》(第三卷),法律出版社,独撰62、2008年1月,“程序法视野下的中部崛起理论研究”,载于《首届中部崛起法治论坛论文集》,湖北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独撰63、2008年3月,“从侦查程序的完善看刑事诉权的缺失与构建”,载于《刑事诉讼法修改:问题与前瞻》,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独撰64、2008年第9期,“刑事被害人诉权行使渠道之现实性分析————以“产婴证奸”现象为切入点“,载于《求索》(中文核心期刊、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CSSCI期刊),独撰 65、2008年第5期,“警察临战若干基础性问题的法学诠释”,载于《湖北警官学院学报》,P51-P55,ISSN1673-2931,CN42-1743/D,独撰66、2008年第4期,Jurisprudence Views on Producing Infant to Prove Rape,Journal of Politics and Law(季刊),P73-P76,独撰67、2008年11月,“证据视野下的“产婴证奸”现象考量”,载于《证据学论坛》(第14卷),P146-P153,法律出版社ISBN9-787-5036-9099-0,独撰68、2008年11月,“对检察官客观性观点的几点质疑”,载于《检察论丛》(第13卷),P251-P261,法律出版社ISBN9-787-5036-9091-4,独撰69、2008年12月,“刑事诉讼法修订中的专家意见比较与评析——以公安机关侦查执法活动为视角”,载于《现代侦查(第三卷)》,群众出版社ISBN9-787-5014-4137-2,P1-P10,独撰70、2009年第1期,“侦辩交易的提出及若干形态分析”,载于《四川文理学院学报》,P27-P30,ISSN1008-4886,CN51-1533/G4,独撰71、2009年第1期,“群体性事件警务处置中的慎用警力原则研究”,载于《湖北警官学院学报》,P10-P14,ISSN1673-2931,CN42-1743/D,第一作者72、2009年第2期,“医患矛盾之激化与警察介入纠纷之利弊考量”,载于《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ISSN1671-685X,CN14-1287/D,独撰73、2009年第3期,“刑事诉权视野下的侦辩交易研究”,载于《法治研究》,ISSN1674-1455,CN33-1343/D,独撰——本文被《首届中国警学论坛文集》(罗锋主编,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ISBN978-7-81139-337-8/D.290,P610-617)全文转载。74、2009年9月,“重点学科建设基础性理论之研究”,载于《荆楚诉讼论坛》(第一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ISBN978-7-81139-660-7,P9-17,独撰75、2009年12月,“公安招录改革背景下的侦查学教学内容研究”,载于《侦查学论丛(第10卷)》(中西南地区公安政法院校侦查学术研讨会2009年会),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ISBN978-7-81139-833-5,P478-484,独撰76、2009年第6期,“公诉权的客观性与追诉性之评述”,载于《北方法学》,ISSN 1673-8330,CN23-1546/D,P100-105,独撰77、2010年第1期,“公诉权基本属性特征之定位”,载于《云梦学刊》,ISSN1006-6365,CN43-1240/C,P76-80,独撰78、2010年第2期,“群体性事件警务处置中的慎用强制措施原则研究”,载于《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ISSN1008-8121,CN36-1213/D,P91-95,独撰79、2010年第3期,“群体性事件警务处置中的慎用武器警械原则研究”,载于《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ISSN1671-0541,CN22-1307/D,P18-22,独撰80、2010年3月,“我国公安教育发展回顾与改革前景探析”,载于《公安学论丛》(第四卷),法律出版社ISBN 9-787-5118-0544-7,P96-110,独撰81、2010年第5期,“网络民意在交通肇事案件处理中的价值评析”,载于《交通企业管理》,ISSN1006-8864,CN42-1302/F,P71-72,独撰82、2010年第10期,“纺织类高校法学专业发展定位及其展望研究”,载于《福建论坛·社科教育版》,ISSN1672-6847,CN35-1268/C,P57-58,独撰83、2010年第30期,“当代湖北社会矛盾解决机制的诉权解读”,载于《学理论》,ISSN1002-2589,CN23-1106/D,P65-66,独撰84、2010年12月,Learning and absorbing Clinical Legal Education in Police College ,载于2010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Engineering Education and Education Technology(EEET2010),EI、ISTP收录85、2010年12月,“情报收集工作中若干新科技侦查手段研究”,载于《侦查学论丛》(第11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ISBN978-7-81139-8?-?86、2011年第2期,Principle of Three Cautions in police response to Mass incidents,载于Asian Social Science,ISSN 1911-2017,独撰87、2011年第2期,“两型社会与武汉ETC收费系统之正义解读”,载于《中外企业家》,P80-83,ISSN1000-8772,CN23-1025/F,独撰88、2011年3月,“Means of stealing secrets and anti-stealing by electronic technology in Secret War”,载于《2011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Fuzzy Systems and Neural Computing(FSNC2011)》,IEEE Catalog Number: CFP 1114M-PRT, ISBN 978-1-4244-9216-9,P354-357,独撰89、2011年3月,“Escaping the Siege:Problems and Solutions about Law Disciplines in WTU”,载于《2011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Applied Social Science(ICASS 2011)》(ISTP收录),IERI,USA出版,ISBN 978-0-9831693-8-3,P422-426,独撰90、2012年第1期,“刑事附带民事诉权之滥用及其规制”,载于《武汉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ISSN1009-3699,CN42-1596/C,P67-70,独撰91、2012年第1期,“刑事诉讼中举报权之滥用及其规制”,载于《武汉纺织大学学报》,ISSN1009-5160、CN42-1818/Z,P16-19,第一作者92、2012年第1期,“达马斯卡权力模式下欠薪入罪现象分析——以《刑法修正案(八)》第41条为切入点”,载于《长江论坛》,ISSN1005-3980,CN42-1344/D,P55-59,独撰93、2012年第1期(下),“纺织类高校诊所法律教育的应用现状调研报告”,载于《群文天地》,ISSN1009-6302,CN63-1027/G2,P282-283,独撰94、2012年2月,“诊所法律教育方法在我国发展现状之评析”,载于《2012 2nd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Applied Social Science(ICASS 2012)》(CPCI收录),IERI,USA出版,ISBN 978-1-61275-006-4,P239-244,独撰95、2012年第2期,“纺织类高校专业存在及发展的评价标准研究——以武汉纺织大学法学专业为例”,载于《纺织教育》,ISSN1000-615X,CN31-1013/G4,P118-121,独撰
2023-09-04 20:03:051

石佑启的学术论文

1.《WTO对中国行政法治建设的影响》,载《中国法学》2001年第1期。被《新华文摘》2001年第6期转载;被《行政法学精粹》2002年卷转载。2.《论行政法与公共行政关系的演进》,载《中国法学》2003年第3期。被《行政法学精粹》2004年卷转载。3.《论公共行政变革与行政行为理论的完善》,载《中国法学》2005年第2期。被《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2005年第4期转载。4.《论我国行政复议管辖体制的缺陷及其完善》,载《环球法律评论》2004年第1期。被《新华文摘》索引。5.《行政听证笔录的法律效力分析》,载《法学》2004年第4期。被人大复印资料《宪法学·行政法学》2004年第6期转载。6.《行政主体程序违法的法律责任》,载《法学》2002年第9期。被人大复印资料《宪法学·行政法学》2003年第1期转载。7.《试论行政自由裁量权引起的国家赔偿责任》,载《法商研究》1996年第2期。被人大复印资料《宪法学·行政法学》1996年第3期转载。8.《论公共行政变革与行政法学范式转换》,载《行政法学论丛》(第4卷),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9.《试论行政不作为引起的国家赔偿责任》,载《法商研究》1999年第1期。10.《论公共行政之发展与行政主体多元化》,载《法学评论》2003年第4期。11.《征收、征用与私有财产权保护》,载《法商研究》2004年第3期。被人大复印资料《宪法学·行政法学》2004年第8期转载。12.《试论市场经济条件下行政诉讼制度的发展》,载《法商研究》1995年第五期。13.《试析行政诉讼中被告行使职权的限制》,载《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6年第5期。14.《对行政诉讼中不停止执行原则的评析》,载《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7年第4期。15.《行政不作为引起的国家赔偿责任探讨》,载《行政法学研究》1998年第四期。16.《试论行政处罚权的相对集中》,载《楚天主人》1998年第2期。17.《试析行政行为的公定力》,载《湖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9年第4期。18.《政府机构改革的行政法治保障》,载《行政与法》2000年第1期。19.《知识经济与行政法的互动适应》,载《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0年第5期。20.《几种特殊类型的行政侵权责任探讨》,载《江海学刊》2001年第1期。被人大复印资料《宪法学·行政法学》2001年第3期转载。21.《行政与法关系的演变及其定位》,载《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2001年第6期。被人大复印资料《公共行政》2001年第4期转载。22.《WTO对中国行政立法的影响》,载《当代法学》2001第7期。被人大复印资料《宪法学·行政法学》2001年第9期转载。23.《对行政追偿中几个问题的探析》,载《法律适用》2001年第2期。24.《行政指导及其法制化探析》,载《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年第2期。25.《试论我国行政强制执行的模式选择及其运作》,载《河北法学》2001年第2期。27.《对行政法治的几点思考》,载《湘潭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年第1期。28.《判决被告重作具体行政行为探析》,载《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年第5期。29.《试论行政垄断及其法律规制》,载《经济与法》2001年第8期。30.《私有财产权的行政法保护初论》,载《中南法律评论》(第1卷),法律出版社2002年9月版。31.《试论WTO与政府管理创新》,载《政治与法律》2002年第3期。32.《行政服务承诺制析论》,载《行政法论丛》(第5卷),法律出版社2002年6月版。33.《行政法治的法律价值思考》,载《法制日报》2002年7月23日。34.《税务行政复议与诉讼关系的衔接与协调》,载《财税法论丛》(第1卷),法律出版社2002年3月版。35.《从管制行政到服务行政的制度建构》,载《中关村立法研究》,法律出版社2001年1月版。36.《论对行政自由裁量行为的司法审查》,载《华中科技大学学报》(哲社版)2003年第1期。37.《地方立法亟待解决的问题》,载《学习月刊》2003年第5期。38.《现代公共行政的发展探析》,载《江汉论坛》2003年第12期。39.《论行政程序违法及其法律责任》,载《公法评论》(第1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40.《一起国家赔偿案件引发的思考》,载《公法评论》(第1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41.《论行政复议中的不停止执行原则》,载《河南司法警察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年第2期。42.《论WTO与中国行政立法律质量的提高》,载《江海学刊》2003年第6期。43.《论行政救济的有效化》,载《诉讼法研究》(第4卷),中国检察出版社2003年1月版。44.《论行政相对人法律地位的提升》,载《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哲社版)2003年第5期。45.《论我国行政处罚时效制度的完善》,载《上海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年第1期。被人大复印资料《宪法学·行政法学》2004年第4期转载。46.《在我国行政诉讼中确立“成熟原则”的思考》,载《行政法学研究》2004年第1期。47.《行政信赖保护之立法思考》,载《当代法学》2004年第3期。48.《行政三分制——再造政府的有益探索》,载《学习月刊》2004年第3期。49.《论对行政不作为的司法审查》,载《中南民族大学学报》(哲社版)2004年第3期。50.《试论中国行政法治建设的创新》,载《湖北行政学院学报》2004年第1期。51.《避免征收、征用权滥用要靠完善法制》,载《检察日报》2004年5月12日理论版。52.《政治文明与依法行政之契合》,载《法学评论》2004年第3期。53.《私有财产权公法保护之制度设计》,载《江汉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4年第6期。54.《论我国公务员的退出机制》,载《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05年第2期。55.《私有财产权公法保护之路径选择》,载《江汉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5年第2期。56.《论公共管理社会化与行政法的发展》,载《公法评论》第3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57.《论从国家行政主体向公共行政主体转换——发展我国行政主体理论的一种进路》,载《行政法的中国之路》,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58.《WTO与中国地方立法的回应及创新》,载《江汉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5年第4期。59.《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的创新》,载《学习月刊》2005年第7期。60.《中国依法行政的理论与实践探析》,载《武汉法学》2006年第1期。61.《论公共利益与私有财产权保护》,载《法学论坛》2006年第6期。62.《私有财产权公法保护的方式演进》,载《江汉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6年第5 期。63.《论私有财产权公法保护之价值取向》,载《法商研究》2006年第6期。64.《论城市房屋拆迁与私有财产权保护》,载《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报》2006年第6期。65.《论行政诉讼衔接宪法诉讼》,载《中国行政法治之路》,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66.《论行政征收、征用与私有财产权保护》,载《教育论坛》2007年第1期。67.《私有财产权公法保护方式探析》,载《公法评论》(第4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2月版。68.《社会主义行政法治理念的内容探析》,载《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07年第2期。69.《论私有财产权的人权属性及其在人权体系中的地位》,载《河北法学》2007年第3期。70.《公法的含义、范围与功能探析》,载《社会转型与公法学的使命》(蒋碧昆先生八十华诞学术研讨会论文集),武汉出版社2007年9月版。71.《中部地区法制协调机制研究》,载《武汉法学》2007年第2期。73.《论私有财产权的私权属性及公、私法保护》,载《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3期。74.《物权的平等保护与行政法观念转变》,载《法治论从(上海政法学院学报)》2007年第5期。被人大复印资料《宪法学·行政法学》2007年第6期转载。75.《试论中部地区法制协调机制的构建》 ,载《江汉论坛》2007年第11期。76.《行政诉讼的原告资格探析》,载《公法评论》(第5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1月版。77.《中国部门行政职权相对集中初论》,载《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08年第1期。78.《论农村土地征收与农民权益保护》,载《湖北民族学院学报》(社科版)2008年第1期。79.《论农村土地征收中的公平补偿》,载《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08年第2期。80.《两型社会与地方立法的回应和创新》,载《楚天主人》2008年第7期。82.《论平等参与权及其行政法制保障》,载《湖北社会科学》2008年第8期。83.《法治视野下行政体制改革探索》,载《宁波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08年第4期。84.《论行政体制改革与宪政的契合》,载《广东社会科学》2008年第5期。85.《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目标定位之求证》,载《湖北行政学院学报》2008年第5期。
2023-09-04 20:03:211

警校都有哪些?我是学文的

我真的觉得你学的应该是火星文。。。。还有你不觉得你的语气态度就跟传唤服务员似的么?
2023-09-04 20:03:394

湖北警官学院是提前批吗

一、湖北警官学院是提前批吗 湖北警官学院是提前批大学,提前批分为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三类院校,其中文理类主要包括军事、公安、司法、安全等院校专业、国防生、部分航海类专业和空中乘务专业等。 二、湖北警官学院简介 湖北警官学院是我省唯一的省属公安本科院校,也是全国最早开办本科学历教育的两所省属公安本科院校之一。学院创办于1949年6月,历经干训、中专(1976年开始)、大专(1984年开始)、本科(2002年开始)办学阶段,是湖北省学位委员会和省教育厅批准的硕士点立项建设单位。 学院由湖北省人民政府和公安部按“省部共建、以省为主”的方式共建,日常工作由省公安厅负责,教育教学业务工作接受省教育厅指导和管理。学院以为指引,坚持党的教育方针,认真*关于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全面深化公安高等教育改革,以培养“中国共产党政权的坚定捍卫者、的合格建设者、中国政法公安事业的可靠接班人”为目标任务,以“忠诚·荣誉·使命”为校园核心文化价值追求,立足公安、服务行业,着力现代化一流警察大学。 学院现有教职工439人,其中正、副教授130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180人。全日制普通在校生4560人。现有校区2个,校园面积505.73亩,固定资产总值68247.51万元,教学行政用房总面积215588.52平方米,各类教室、训练场馆齐备。建校以来,为社会培养输送专业人才3万余人,培训公安民警、政法干警9万余人(次),为维护国家政治社会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学院内设处级机构25个,包括9个教学部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侦查系、治安管理系、信息技术系、法律系、警体战训部、公共基础课教学部、刑事技术与情报系、国际警务系,3个教辅部门:图书馆、实验中心、学报编辑部,13个党政管理部门:办公室、纪委、组织人事处、宣传处、工会、学生工作处、教务处、科研处、成人教育处(警官培训部)、计划财务处、后勤管理处、离退休干部处、保卫处。 学院强化“法学”基础地位,建设以“公安学”“公安技术”为主体,以“计算机科学技术”为支撑的学科体系。专业建设以“公安学”“公安技术”类专业为主干,加强“法学”“计算机科学技术”类专业与公安类专业的融合和协同,彰显学院专业特色。学院现有18个本科专业(方向),其中公安专业(方向)10个: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侦查学(视频侦查方向)、治安学、治安学(交通管理方向)、刑事科学技术、警务指挥与战术、网络安全与执法、涉外警务、消防工程;公安相关专业(方向)8个:法学、法学(司法鉴定方向)、法学(公安法制方向)、信息安全、信息安全(网络侦查方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公共事业管理、英语(国际警务方向)。 学院积极推进本科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建设,现有“诉讼法学”“公安学”2个省级重点学科,“公安学”省级优势特色学科群建设项目。“侦查学”专业被确定为国家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被公安部确定为全国公安高等教育重点专业建设点;“诉讼法学”“行政管理”被批准为湖北省立项建设硕士学位点;“侦查学”“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获批湖北省高等学校本科品牌专业立项建设项目;“侦查学”“治安学”“信息安全”“法学”获批“湖北省综合改革试点专业”;“法学”“刑事科学技术”“治安学”“信息安全”获批湖北省高校荆楚卓越人才协同育人计划项目;法学院、侦查试点学院获批湖北省高校改革试点学院;“诉讼法学”“侦查学”2个专业教学团队被确定为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团队;“侦查学”“治安学”“信息安全”“法学”“刑事科学技术”专业具有辅修双学位授予权。学院已建成“侦查学”“治安学”2门国家级精品课程,“预审学”“网络安全”“公安学基础理论”“刑事诉讼法学”“毛泽东思想和概论”“警察临战学”“侦查措施与策略”“危险物品管理”“法理学”9门湖北省高校精品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创建了“警察临战学”“网络侦查”“国际警务”“警察廉政概论”“警察史”“警务心理学”等一批新型公安专业课程。 学院加强科研平台建设,构建了以法庭科学湖北省重点实验室、电子数据取证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培育)、湖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社会治安治理研究中心三大科研平台为基础,以《湖北警官学院学报》《警史钩沉》等学术期刊为载体,以融教学、科研、办案为一体的“湖北三真司法鉴定中心”为实践平台的科研体系。 学院重视学生实习、实验和实训,构建了课程实训、实验教学、专业实习、社会实践、科研活动“五位一体”的实践教学体系。建设了“刑事科学技术实训中心”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李昌钰工作室”省级大学生创新活动基地、“湖北省高校省级实习实训基地”。建成了DNA专业实验室等一批实验实习实训基地和场所,实验室总面积37539.6平方米。建立了29个校内实战训练点和24个校外实习基地。其中“十堰市公安局东岳分局实践教学基地”和“湖北省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实践教学基地”获批省级实践教学基地。学生参与北京奥运会、广州亚运会、杭州G20峰会、省“两会”“武汉马拉松比赛”等重大活动安全保卫累计达4万余人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平均达到91%以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欢迎和好评,历届校友已成为全省政法公安机关的领导干部、业务骨干和主体力量。 学院积极开展在职民警培训,是公安部指定的“全国首任县(市)公安局长、政委岗位培训基地”“全国公安出入境管理干部英语培训基地”“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负责人培训基地”“全国公安综合情报民警教育训练基地”,是公安部指定的外警培训基地,为缅甸、老挝等外国开办了多期警察培训班。学院也是湖北省委政法委确定的“湖北省政法干部教育培训中心”,湖北省公安厅确定的“湖北省公安局长(政委)培训基地”“湖北省公安机关基层科所队长培训基地”“湖北省公安民警培训中心”,是湖北省林业厅确定的“湖北省森林警察培训中心”。 学院高度重视图书文献资源建设,图书馆馆藏文献总量达1467719册,其中中文图书667986册,外文图书1062册,中文期刊合订本35306册,外文期刊合订本134册,电子期刊103231册,总计807719册,另有电子图书660000册,数字文献总量达1.7TB。建成了移动图书馆并投入使用,实现了各主要系统数据的互联互通与共享应用,基本建成数字化校园。 学院积极争取各类建设发展资金,引进先进教学设施,完成北院学生心理行为训练场、警官沙龙、南院文体中心、标准化考场等项目建设。学院先后被评为全国绿化模范单位、省级平安校园、湖北省直机关花园式单位。 学院继续,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和,坚持立德树人、育人为本,坚持政治建校、政治育警,加强依法治校、民主治校,把握机遇,深化改革,求真务实,锐意进取,凝聚学院发展目标与共识,推进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狠纠“四风”突出问题,不断优化学院治理体系,提高治理现代化、科学化水平,为法治事业和公安队伍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努力建成******警察大学。
2023-09-04 20:03:581

湖北警官学院王牌专业 比较好的特色专业名单

一、湖北警官学院王牌专业介绍 国家高校特色建设学科:侦查学专业 湖北省高校本科品牌专业建设项目:“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专业 湖北重点建设学科 省级重点学科:诉讼法学专业 二、湖北警官学院简介 湖北警官学院是我省唯一的省属公安本科院校,也是全国最早开办本科学历教育的两所省属公安本科院校之一。学院创办于1949年6月,历经干训、中专(1976年开始)、大专(1984年开始)、本科(2002年开始)办学阶段,是湖北省学位委员会和省教育厅批准的硕士点立项建设单位。 学院由湖北省人民政府和公安部按“省部共建、以省为主”的方式共建,日常工作由省公安厅负责,教育教学业务工作接受省教育厅指导和管理。学院以为指引,坚持党的教育方针,认真*关于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全面深化公安高等教育改革,以培养“中国共产党政权的坚定捍卫者、的合格建设者、中国政法公安事业的可靠接班人”为目标任务,以“忠诚·荣誉·使命”为校园核心文化价值追求,立足公安、服务行业,着力现代化一流警察大学。 学院现有教职工439人,其中正、副教授130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180人。全日制普通在校生4560人。现有校区2个,校园面积505.73亩,固定资产总值68247.51万元,教学行政用房总面积215588.52平方米,各类教室、训练场馆齐备。建校以来,为社会培养输送专业人才3万余人,培训公安民警、政法干警9万余人(次),为维护国家政治社会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学院内设处级机构25个,包括9个教学部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侦查系、治安管理系、信息技术系、法律系、警体战训部、公共基础课教学部、刑事技术与情报系、国际警务系,3个教辅部门:图书馆、实验中心、学报编辑部,13个党政管理部门:办公室、纪委、组织人事处、宣传处、工会、学生工作处、教务处、科研处、成人教育处(警官培训部)、计划财务处、后勤管理处、离退休干部处、保卫处。 学院强化“法学”基础地位,建设以“公安学”“公安技术”为主体,以“计算机科学技术”为支撑的学科体系。专业建设以“公安学”“公安技术”类专业为主干,加强“法学”“计算机科学技术”类专业与公安类专业的融合和协同,彰显学院专业特色。学院现有18个本科专业(方向),其中公安专业(方向)10个: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侦查学(视频侦查方向)、治安学、治安学(交通管理方向)、刑事科学技术、警务指挥与战术、网络安全与执法、涉外警务、消防工程;公安相关专业(方向)8个:法学、法学(司法鉴定方向)、法学(公安法制方向)、信息安全、信息安全(网络侦查方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公共事业管理、英语(国际警务方向)。 学院积极推进本科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建设,现有“诉讼法学”“公安学”2个省级重点学科,“公安学”省级优势特色学科群建设项目。“侦查学”专业被确定为国家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被公安部确定为全国公安高等教育重点专业建设点;“诉讼法学”“行政管理”被批准为湖北省立项建设硕士学位点;“侦查学”“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获批湖北省高等学校本科品牌专业立项建设项目;“侦查学”“治安学”“信息安全”“法学”获批“湖北省综合改革试点专业”;“法学”“刑事科学技术”“治安学”“信息安全”获批湖北省高校荆楚卓越人才协同育人计划项目;法学院、侦查试点学院获批湖北省高校改革试点学院;“诉讼法学”“侦查学”2个专业教学团队被确定为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团队;“侦查学”“治安学”“信息安全”“法学”“刑事科学技术”专业具有辅修双学位授予权。学院已建成“侦查学”“治安学”2门国家级精品课程,“预审学”“网络安全”“公安学基础理论”“刑事诉讼法学”“毛泽东思想和概论”“警察临战学”“侦查措施与策略”“危险物品管理”“法理学”9门湖北省高校精品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创建了“警察临战学”“网络侦查”“国际警务”“警察廉政概论”“警察史”“警务心理学”等一批新型公安专业课程。 学院加强科研平台建设,构建了以法庭科学湖北省重点实验室、电子数据取证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培育)、湖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社会治安治理研究中心三大科研平台为基础,以《湖北警官学院学报》《警史钩沉》等学术期刊为载体,以融教学、科研、办案为一体的“湖北三真司法鉴定中心”为实践平台的科研体系。 学院重视学生实习、实验和实训,构建了课程实训、实验教学、专业实习、社会实践、科研活动“五位一体”的实践教学体系。建设了“刑事科学技术实训中心”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李昌钰工作室”省级大学生创新活动基地、“湖北省高校省级实习实训基地”。建成了DNA专业实验室等一批实验实习实训基地和场所,实验室总面积37539.6平方米。建立了29个校内实战训练点和24个校外实习基地。其中“十堰市公安局东岳分局实践教学基地”和“湖北省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实践教学基地”获批省级实践教学基地。学生参与北京奥运会、广州亚运会、杭州G20峰会、省“两会”“武汉马拉松比赛”等重大活动安全保卫累计达4万余人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平均达到91%以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欢迎和好评,历届校友已成为全省政法公安机关的领导干部、业务骨干和主体力量。 湖北警官学院在哪里 湖北警官学院是公办还是民办 湖北警官学院高考录取通知书什么时候发放-快递查询入口 湖北警官学院宿舍条件,宿舍几人间环境好不好(图片) 湖北警官学院教务处电话 湖北警官学院有几个校区 湖北警官学院招生办电话 湖北警官学院专业排名,招生专业目录(10篇) 湖北警官学院有哪些专业 附特色重点专业名单 湖北警官学院录取结果查询什么时候出来,附查询时间网址入口 ;
2023-09-04 20:04:091

湖北警官学院毕业后的就业安排方向是什么?

湖北警官学院主要培养熟悉我国公安工作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掌握治安管理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从事治安管理工作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在公安机关治安部门、派出所,公安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保卫部门。专业主干课程与主要实践环节:治安管理基础理论、治安管理勤务与手段、社区警务、治安秩序管理、危险物品管理、消防管理、户口管理、治安案件查处、安全防范技术、基层公安机关实习、社会调查等,以及各校的主要特色课程和实践环节。湖北警官学院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省会武汉市,是湖北省唯一的一所省属公安政法类本科院校,也是全国首批建立的省属公安本科院校之一。学院历经了在职民警培训、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教育等发展阶段。其前身可追溯至1949年7月成立的“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安厅干部训练班”。1955年初,被公安部确定为“中央人民公安学院武汉分院”,承担全国部分公安干警的培训工作。1956年9月,更名为湖北省公安学校,担负全省政法干部短期培训任务。1976年6月,学校率先招收优秀知识青年进行中专学历教育。1977年恢复高考后,正式招收高中毕业。1980年,成立湖北省人民警察学校,接替省公安学校继续开展中专学历教育。1984年4月,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湖北省公安专科学校。200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建立湖北警官学院,开展公安本科学历教育。2005年4月,学院在全国省属公安本科院校中率先取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9月,被湖北省学位委员会和省教育厅批准为硕士点立项建设单位。建校59年来,学院为公安政法战线培养、培训了各类专门人才5万余人,为维护湖北社会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学院现有占地面积992亩,包括学院本部472亩(南院160亩、北院312亩),南湖驾驶培训中心112亩,(随州)实战训练基地408亩;校园建筑面积28万余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达4325.24万元;图书馆藏书88万余册(其中纸质藏书54万余册,电子图书34万册),公安类藏书达到了国家研究级水平;建有校园网和公安专网,分别与中国教育科研网和全国公安计算机专网联通。经过多年的发展,学院形成了以法学(公安学)为主体,理、工、管相互支撑、相互渗透的学科体系。现设有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侦查系、治安管理系、信息技术系、警察临战学系、法律系、公共基础课教学部、警体部、国际警务教学部(筹)、刑事技术系(筹)等10个教学系部。开设了侦查学、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法学、公共事业管理、消防工程、治安学(警察临战方向)、信息安全(网络侦查方向)等10个本科专业和专业方向;另外开设有刑事侦查、经济犯罪侦查、侦查技术、预审、安全保卫、治安管理、警察管理、交通管理、出入境管理、法律、计算机与信息管理、警察技能与战术等12个普通专科专业。学院高度重视教学中心工作。“诉讼法学”被评为省级重点学科;“诉讼法学”和“行政管理”被列为省立项建设的硕士学位点;“侦查学”、“治安学”被评为省级品牌专业;《侦查学》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课程”,《预审学》、《网络安全》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近年来又创建了《警察临战学》、《网络侦查》、《国际警务》、《警察廉政》、《警察史》等一批新型警察专业和课程。学院坚持学历教育与在职民警培训并重,是公安部指定的“全国县(市)公安局长、政委岗位培训基地”和“全国公安出入境管理干部英语培训基地”;湖北省政法委确定的“湖北省政法干部教育培训中心”、“湖北省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湖北省派出所长培训基地”和湖北公安民警培训中心。学院现有教职工541人,其中正、副教授120名,博士6名,硕士138名。1名教师被评为湖北省中青年法学家和“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3名教师享受省政府津贴。学院“升本”以来,先后聘请著名美籍华裔科学家、前美国康州警察厅厅长李昌钰博士,国际刑警总部终身名誉副主席、公安部原部长助理、现中国警察协会常务副会长朱恩涛等知名专家学者30多人为兼职教授,从公安机关聘请了50余名高、中级警官为实战教官。学院重视学生实习、实验和实训活动。学院实验中心实验室总面积14700平方米,仪器设备总价值2354万元。实验中心建有法庭科学、电子取证、交通管理工程等重点实验室,其中侦查技术、电子取证实验室正在分别申报湖北省和公安部重点实验室。学院和有关业务部门合作,建成了12个校外实习基地和29个院内防真警务实战训练点;建立了“李昌钰工作室”;成立了“三真司法鉴定所”,已有32人取得国内外司法鉴定资格;刑事科学技术实验中心被评为省级试验示范中心;一批教师参与了“熊猫烧香”案、湖北鄂州亿元诈骗案等有影响的案件的鉴定和侦破工作,受到基层公安机关的欢迎。学院重视警学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湖北警官学院学报》(双月刊)系学院主办的公安理论刊物,2004年被评为中国学术期刊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执行优秀期刊,2005年被评为“湖北省高校优秀学报”,2006年被评为“全国优秀社科学报”。由学院警察史研究所主办的季刊《警史钩沉》,以大量的研究成果问世,受到了警学界的重视和欢迎。2002年以来,教师承担院级以上科研项目179项,其中省部级以上课题94项,发表学术论文2090篇,其中在国内核心刊物发表论文210余篇,在国际刊物发表9篇。出版专著、教材171部。有22项科研成果获奖。学院的教学、科研水平在全国同类院校中位居前列。学院坚持开放办学,注重与国际警学界的交流和合作,先后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国聘请了15名专家学者来院讲学、任教;有一批教师赴国外学习、工作和讲学;先后与德国、澳大利亚及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多所警察院校建立了校际友好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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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振的论文类

1.《坚守与超越:风险社会中刑法理论流变》,《法学论坛》2010年第4期(人大复印资料《刑事法学》2010年第11期全文转载)。 2.《未成年人犯罪司法解释问题之省思》,《政法学刊》2011年第6期(人大复印资料《刑事法学》2012年第4期全文转载)。3.《我国注册会计师犯罪与刑事责任探究》,《财政监督》2009年第6期。4.《刑事犹豫制度的理性检视——理念、理论与制度》,《前沿》2011年第5期。5.《现代大学制度内生自制系统略论——以软法为视角》,《职教论坛》2011年第17期。6.《软法之治:现代大学制度构建之路径》,《教育学术月刊》2012年第5期。7.《台湾刑法犯罪成立要件初探》,《江西科技师范学院学报》2007年第1期。8.《刑罚执行法律监督根据简论》,《法制与社会》2007年第6期。9.《和谐社会与刑罚改革探微》,《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07年第5期。10.《刑事和解的生存空间:市民刑法》,《法制与社会》2007年第11期。11.《刑法中人的变貌》,《天水行政学院学报》2008年第1期。12.《刑罚目的的价值化诠释初探》,《河南教育学院学报》2008年第1期。13.《刑罚目的的新思维:积极一般预防》,《太原师范学院学报》2008年第2期。14.《刑罚制度的三元架构探索》,《前沿》2008年第5期。15.《目的理性犯罪论体系之检视》,《萍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年第2期。16.《和谐社会下的刑法新面貌:安全刑法》,《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8年第3期。17.《高校安全事故纠纷的解决法律机制论纲》,《成都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8年第9期。18.《刑事被害人人权保护的三维考量》,《萍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9年第1期。19.《通往权益平衡保护的刑事法之进路》 ,《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9年第1期。20.《论间接正犯概念的扩张——正犯后正犯》,《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9年第1期。21.《社区矫正性质之诘问与反思》,《萍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9年第4期。22.《反思与重构——现代大学制度构建之外部法律环境论》,《合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5期。23.《权益平衡保护的技术分析与法理思考——以刑民交叉案件为切入点》,《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09年第6期。24.《刑民交叉案件中权益平衡保护的法理反思》,《山东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6期。25.《社区矫正制度之省思》,《萍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年第1期。26.《对依法治校与现代大学制度的一种理论追寻》,《江西科技师范学院学报》2010年第1期。27.《道德的救赎:“见危不救”现象的刑法学检视》,《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10年第2期。28.《风险刑法中的抽象危险犯之检讨》,《萍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年第4期29.《刑事犹豫制度的理性检视》,《湖北经济管理学院学报》(人文社科版)2010年第12期。30.《风险社会中的刑法回应》,《江西科技师范学院学报》2008年第3期31.《社区矫正的制度化构想》,《政法学刊》2007年第6期.32.《保安处分的合理性思辨》,《理论月刊》2008年第1期。33.《风险社会中的刑法人权保障机能之危机》,《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10年第1期。34.《现代大学制度构建的逻辑与路径之检视》,《学园》2011年第3期35.《未成年人犯罪司法解释路径之探寻》,《萍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年第5期36.《和谐的中国古代刑法》,《赤峰学院学报》2008年第9期37.《走出保护与惩罚的迷思——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之再检视》,《西安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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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警官学院的办学条件

根据2014年8月学校官网显示,湖北警官学院有教职工493人,其中专任教师263人。专任教师中正、副教授119人,具有博士、硕士学历或学位教师162人,其中“湖北名师(高等学校)”1人,首届“湖北省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2人,“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学院“升本”以来,先后聘请知名专家学者26人为兼职教授,高、中级警官60余人为实战教官。“学院教师荣立二等功4人次、三等功16人次、嘉奖63人次,5名教师被评为“湖北省优秀人民警察”、2名教师被评为“湖北省学校艺术教育先进个人”。 省级教学团队(2个):诉讼法学教学团队(萧伯符、2009年) 、侦查学教学团队(王丰年、2010年) 湖北省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智慧计算机法证综合应用平台研究”团队 截止2014年,湖北警官学院有省级重点学科1个,省立项建设的硕士学位点2个。省级重点学科(1个):诉讼法学省立项建设的硕士学位点(2个):“诉讼法学”和“行政管理” 截止2014年,湖北警官学院国家高校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湖北省高校本科品牌专业建设项目2个,国家精品课程2门,省级精品课程7门。国家高校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侦查学专业湖北省高校本科品牌专业建设项目(2个):“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专业。 国家精品课程(2门):《侦查学》、《治安学》 省级精品课程(7门):《预审学》、《网络安全》、《公安学基础理论》、《刑事诉讼法学》、《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警察临战学》、《侦查措施与策略》。 湖北省大学生创新活动基地:“李昌钰工作室”湖北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刑事科学技术实训中心 图书馆藏根据2014年8月学校官网显示,湖北警官学院图书馆藏书115万余册(其中纸质藏书59万余册),公安类藏书达到了国家研究级水平。建有校园网和公安专网,分别与中国教育科研网和全国公安计算机专网联通。 学术期刊《湖北警官学院学报》创刊于1999年,2004年被评为中国学术期刊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执行优秀期刊,2005年被评为“湖北省高校优秀学报”,2006年、2010年分别被评为“全国优秀社科学报”。《警史钩沉》作为全国首创性警史读本,2011年被全国公安警事文物收藏专业委员会选为会刊。 2014年5月17日至18日,中国国际法学会2014年年会在西南政法大学举行。来自全国人大法工委、外交部条法司、商务部条法司、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国国际法院、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等单位、部门的280多位领导、专家和学者出席此次学术盛会,湖北警官学院法律系副教授熊安邦博士受邀参加会议并作主题发言。 2014年3月19日,湖北警官学院教师与第六期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警察研修团开展学术交流讲座活动。国际警务系主任李学阳主持活动,学院相关系、部教师和2013级英语(国际警务方向)专业学生参加了讲座。 2013年10月22日下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副校长、博士生导师李健和教授应邀到湖北警官学院为2012级、2013级治安学专业、治安管理专业、2012级学警治安学专业(二学位)、交通管理专业全体学生作题为“治安学学科建设的若干问题”的学科建设前沿动态讲座。讲座由湖北警官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刘光明教授主持,治安管理系全体教师及其他系、部、处、室相关教师听取了讲座。 2002年—2014年,教师承担省部级以上课题207项,发表学术论文3382篇,其中在国内核心刊物发表论文328篇,出版专著、教材199部,有27项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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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警校什么时候招生 需要什么条件

湖北警官学院2006年招生简章湖北警官学院是一所公安本科院校。具有50余年的办学历史,已为各级政法机关、保卫部门培养了4万余名各类人才。现已成为全省公安高等教育的中心,培育人民警官的摇篮,培训在职民警的基地。 学院位于白云黄鹤的故乡、“九省通衢”的江城武汉市,环境优美、交通便利。占地面积980亩,其中校本部472亩,机动车辆驾驶培训基地100亩,警察实战训练基地408亩。学院现有教师234人,其中正副教授111人。还在全省公安机关聘请了一批有理论造诣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兼职教官。近年来,我院教师共出版专著63部,出版各类教材268部,在权威期刊、核心期刊上发表的一大批论文中不少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项,有的还获得国际奖项。学院设有十个科研机构,并出版公开发行的刊物《湖北警官学院学报》;学校有校园网和公安专网,建有刑事技术、防暴、现代道路交通科技、消防等5个高科技实验室,其中150万库全自动指纹识别系统、XL-30环境扫描电子显微镜居全国公安系统之先。同时建有电化教学中心、模拟审讯室、模拟法庭、模拟聆讯室、模拟听证室、测谎室及地下靶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心等基础教学设施。教学仪器及实验设备总价值3600万元。学院图书馆拥有各类藏书51万册,其中公安类藏书达到国家研究级水平。 学院开设有侦查学、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法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消防工程、公共事业管理等8个本科专业和刑事侦查、经济犯罪侦查、预审、安全保卫、侦查技术、治安管理、公安管理、交通管理、出入境管理、计算机与信息管理、法律、警察技能与战术等12个专科专业。学院被公安部指定为全国县(市)公安局长(政委)岗位培训基地,被湖北省委政法委指定为全省政法干部培训中心。培养目标 学院以“忠诚、团结、严谨、奋进”为校训,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适应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法制国家需要的公安高等专门人才。 招生对象:有志于公安保卫事业,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84年9月1日后出生),高中毕业参加全国高等学校招生统考,成绩达到大学本、专科录取分数线的未婚青年(文理兼收)。 政治条件:凡报考我院公安专业的考生,除按鄂招委《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规定的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外,还必须经过公安机关的政治审查。强调考生本人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 身体条件:考生除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身体健康标准外,公安专业考生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身高: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2)体重:男生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生体重不低于45公斤;身体匀称;(3)视力:左右眼裸视力,理科考生应在4.9(0.8)以上,文科考生应在4.8(0.6)以上;无色盲、色弱;(4)无重听、无口吃;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斜颈、各种疤麻等),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脚板、无纹身、无少白头、无驼背、无各种残疾,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5)无传染病,肝功能正常,澳抗阴性。(6)体能测试成绩合格。招生办法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湖北警官学院实行“按需招生”,“毕业生作为全省警力补充的主要来源”的规定,按照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达的编制计划和省发改委、省教育厅批准的招生计划招录新生。 考生参加全国高等学校招生统考,公安专业考生由省公安厅、学院会同当地公安机关、招办统一进行面试及体能测试(时间地点详见《湖北招生考试》杂志)。政审由考生所在地公安机关负责。学院根据省招办的安排择优录取公安类(本专科专业均实行提前录取)考生。非公安专业考生不参加面试、体能测试和政审。学院录取代码:0950 。 新生入学后,要进行体检复查,公安专业学生身体不合格或三个月内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者,经上级批准予以退回。学制和待遇 本科学制四年,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专科学制三年。学院实行警务化管理。公安专业学生入学后着人民警察制服,享受公安专业奖学金,毕业时在校参加由省人事厅、省公安厅组织的招警考试,考试合格者录用为人民警察。非公安专业学生入学后不着人民警察制服,毕业后面向社会自主择业。专业介绍及招生计划本科专业1、侦查学(公安专业) 本专业培养熟悉我国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系统掌握侦查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公安、边防、国家安全、检察、海关等部门从事侦查、预防和控制犯罪以及侦查学教学、科研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主要课程:公安学基础理论、犯罪学、刑法、刑事诉讼法、自卫擒敌、射击、侦查学总论、犯罪现场勘查、刑事犯罪案件侦查、经济犯罪案件侦查、刑事技术、侦查讯问学。招生计划:200人(其中女生30人)。2、治安学(公安专业) 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治安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公安、边防、国家安全等部门从事治安管理、出入境管理、道路交通管理、安全保卫、预防和控制犯罪以及治安学教学、科研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主要课程:公安学基础理论、犯罪学、社会学、公安管理、治安学总论、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自卫擒敌、射击、治安案件查处、户政学、事故对策学、安全防范技术、道路交通管理学、社区警务等。招生计划:200人(其中女生30人)。3、刑事科学技术(公安专业) 本专业培养具备痕迹检验、文件鉴定、微量物证分析、公安图像技术等方面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公安、司法等部门从事刑事技术鉴定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主要课程:刑事科学技术总论、刑事证据学、现场勘查学、刑事侦查学、痕迹学、刑事摄影、文件检验学、光学仪器检验与分析。招生计划:50人(限招理科生,其中女生8人)。4、信息安全(公安专业) 本专业培养掌握通信、计算机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维护信息安全,能对计算机网络违法犯罪进行侦查的专门技术人才。主要课程:计算机犯罪侦查、电路原理、计算机原理、计算机病毒学、安全系统分析与控制、计算机信息网络监察等。招生计划:50人(限招理科生,其中女生8人)。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非公安专业) 本专业培养具有掌握计算机硬件、软件与应用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从事计算机教学、科学研究和应用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的高级专门人才。主要课程:电路原理、模拟电子技术、数字逻辑、数字分析、计算机原理、微型计算机技术、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网络、高级语言、汇编语言、数据结构、操作系统、编译原理、系统分析与控制、信号处理原理、通信原理概论。招生计划:50人(限招理科生)。7、法学(非公安专业)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政法机关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主要课程有: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商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招生计划:150人专科专业1、刑事侦查(公安专业) 培养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实际工作能力的侦查高等应用型人才。学制三年。主要课程:侦查手段、刑事案件侦查、现场勘查学、刑事技术、国内安全保卫、刑事侦查情报学、犯罪心理学、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公安文书写作、英语、驾驶、擒拿格斗射击、查缉战术等。招生计划:200人(其中女生30人)。2、侦查技术(公安专业) 培养从事侦查技术工作的高等应用型人才。本专业学制三年。主要课程:侦查技术总论、侦查摄影、痕迹学、文件检验学、法医学、刑事化验、现场勘查学、高等数学、普通物理、自卫擒敌、射击等。招生计划:100人(限招理科生,其中女生15人)。3、治安管理(公安专业) 培养掌握治安管理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群众工作能力以及处理治安案件能力的高等应用型人才。本专业学制三年。主要课程有:治安管理学、法学、侦查学、刑事技术、户口管理、出入境管理、交通管理、计算机应用、散打、驾驶、文书写作等。招生计划:200人(其中女生3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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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警官学院在哪个区

一、湖北警官学院在哪个区 湖北警官学院是在武汉市硚口区,具体地址在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南泥湾大道99号,该校是我省唯一的省属公安本科院校,也是全国最早开办本科学历教育的两所省属公安本科院校之一。 二、湖北警官学院简介 学院由湖北省人民政府和公安部按“省部共建、以省为主”的方式共建,日常工作由省公安厅负责,教育教学业务工作接受省教育厅指导和管理。学院现有教职工435人,其中正、副教授130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196人。全日制普通在校生4335人。现有校区2个,校园面积505.73亩,固定资产总值68247.51万元,教学行政用房总面积215588.52平方米,各类教室、训练场馆齐备。建校以来,为社会培养输送专业人才3万余人,培训公安民警、政法干警9万余人(次),为维护国家政治社会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学院内设处级机构25个,包括9个教学部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侦查系、治安管理系、信息技术系、法律系、刑事技术与情报系、国际警务系、警体战训部、公共基础课教学部,3个教辅部门:图书馆、实验中心、学报编辑部,13个党政管理部门:办公室、纪委、组织人事处、宣传处、工会、学生工作处、教务处、科研处、成人教育处(警官培训部)、计划财务处、后勤管理处、离退休干部处、保卫处。 学院强化“法学”基础地位,建设以“公安学”“公安技术”为主体,以“计算机科学技术”为支撑的学科体系。专业建设以“公安学”“公安技术”类专业为主干,加强“法学”“计算机科学技术”类专业与公安类专业的融合和协同,彰显学院专业特色。学院现有14个本科专业,其中公安专业9个:治安学、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刑事科学技术、警务指挥与战术、网络安全与执法、涉外警务、交通管理工程、消防工程;公安相关专业5个:法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公共事业管理、英语。学院积极推进本科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建设,现有“诉讼法学”“公安学”2个省级重点学科,“公安学”省级优势特色学科群建设项目。“侦查学”专业被确定为国家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被公安部确定为全国公安高等教育重点专业建设点;“诉讼法学”“行政管理”被批准为湖北省立项建设硕士学位点;“侦查学”“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获批湖北省高等学校本科品牌专业立项建设项目;“侦查学”“治安学”“信息安全”“法学”获批“湖北省综合改革试点专业”;“侦查学”“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法学”“信息安全”“网络安全与执法”等6个专业获批湖北省高校荆楚卓越人才协同育人计划项目;侦查系和法律系等2个系获批湖北省高校改革试点学院;“诉讼法学”“思政课”“侦查学”“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信息安全”“国际警务”等7个教学团队被确定为湖北高校省级教学团队;“”“侦查基础理论”“刑事技术”“诉讼法”“信息安全”等5个教研室获批湖北高校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侦查学”“治安学”“信息安全”“法学”“刑事科学技术”专业具有辅修双学位授予权。 学院重视科研平台建设,构建了以法庭科学湖北省重点实验室、电子数据取证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培育)、湖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社会治安治理研究中心三大科研平台为基础,以《湖北警官学院学报》《警史钩沉》等学术期刊为载体,以融教学、科研、办案为一体的“湖北三真司法鉴定中心”为实践平台的科研体系。 学院加强学生实习、实验和实训,构建了课程实训、实验教学、专业实习、社会实践、科研活动“五位一体”的实践教学体系。建设了“刑事科学技术实训中心”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李昌钰工作室”省级大学生创新活动基地、“湖北省高校省级实习实训基地”。建成了DNA专业实验室等一批实验实习实训基地和场所,实验室总面积37539.6平方米。建立了29个校内实战训练点和24个校外实习基地。其中“十堰市公安局东岳分局实践教学基地”和“湖北省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实践教学基地”获批省级实践教学基地。学生参与北京奥运会、广州亚运会、杭州G20峰会、省“两会”“武汉马拉松比赛”等重大活动安全保卫累计达4万余人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平均达到91%以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欢迎和好评,历届校友已成为全省政法公安机关的领导干部、业务骨干和主体力量。 学院积极开展在职民警培训,是公安部指定的“全国首任县(市)公安局长、政委岗位培训基地”“全国公安出入境管理干部英语培训基地”“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负责人培训基地”“全国公安综合情报民警教育训练基地”,是公安部指定的外警培训基地,深入开展国际警务执法合作培训。学院也是湖北省委政法委确定的“湖北省政法干部教育培训中心”,湖北省公安厅确定的“湖北省公安局长(政委)培训基地”“******湖北公安派出所长学校”。 学院高度重视图书文献资源建设,图书馆馆藏文献总量达2030342册,其中中文图书679539册,外文图书1062册,中文期刊合订本 35606册,外文期刊合订本160册,电子期刊283975册,总计1000342册,另有电子图书1030000册,数字文献总量达1.9TB。建成了移动图书馆并投入使用,完成了校园信息化一、二期工程建设,实现了各主要系统数据的互联互通与共享应用。 进入******,学院将继续,以*“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为指引,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政治建校、改革强校、质量兴校、依法治校,面向******、瞄准新目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立德树人、忠诚育警,不断优化内部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现代化、科学化水平,努力建成******一流警察大学,为法治事业和公安队伍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湖北警官学院邮编 附地址和介绍 湖北警官学院在安徽历年招生录取分数线【2013-】 湖北警官学院王牌专业 比较好的特色专业名单 湖北警官学院是本科吗 湖北警官学院是提前批吗 湖北警官学院在哪里 湖北警官学院是公办还是民办 湖北警官学院高考录取通知书什么时候发放-快递查询入口 湖北警官学院宿舍条件,宿舍几人间环境好不好(图片) 湖北警官学院教务处电话
2023-09-04 20:05:271

我是湖北10届高考生 高考估计考330分左右 能上湖北的哪些警校? 急!

湖北警官学院 海军工程大学 武汉警官职业技术学院u 军事指挥学院 通信指挥学院 这是所有的警官学校,根据估分,你应该上湖北警官学院。湖北警官学院有南校区和北校区,南校区是成教生,北校是高考考进去的。高考划线是二本二的本科线。还有四本线,即专科。 具体的分数线要根据你是文科还是理科来分。要求是提前批报。体检过关。体检要求不是很高。具体如下:招生对象:有志于公安保卫事业,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84年9月1日后出生),高中毕业参加全国高等学校招生统考,成绩达到大学本、专科录取分数线的未婚青年(文理兼收)。 政治条件:凡报考我院公安专业的考生,除按鄂招委《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规定的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外,还必须经过公安机关的政治审查。强调考生本人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 身体条件:考生除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身体健康标准外,公安专业考生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身高: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2)体重:男生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生体重不低于45公斤;身体匀称;(3)视力:左右眼裸视力,理科考生应在4.9(0.8)以上,文科考生应在4.8(0.6)以上;无色盲、色弱;(4)无重听、无口吃;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斜颈、各种疤麻等),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脚板、无纹身、无少白头、无驼背、无各种残疾,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5)无传染病,肝功能正常,澳抗阴性。(6)体能测试成绩合格。
2023-09-04 20:05:402

湖北警官学院是公办还是民办

一、湖北警官学院是公办还是民办 湖北警官学院是一所公办高校,该校是由湖北省人民政府和公安部按省部共建、以省为主的方式共建,是全国首批建立的省属公安本科院校之一,湖北省唯一的一所省属公安政法类本科院校。 二、湖北警官学院简介 湖北警官学院是我省唯一的省属公安本科院校,也是全国最早开办本科学历教育的两所省属公安本科院校之一。学院创办于1949年6月,历经干训、中专(1976年开始)、大专(1984年开始)、本科(2002年开始)办学阶段,是湖北省学位委员会和省教育厅批准的硕士点立项建设单位。 学院由湖北省人民政府和公安部按“省部共建、以省为主”的方式共建,日常工作由省公安厅负责,教育教学业务工作接受省教育厅指导和管理。学院以为指引,坚持党的教育方针,认真*关于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全面深化公安高等教育改革,以培养“中国共产党政权的坚定捍卫者、的合格建设者、中国政法公安事业的可靠接班人”为目标任务,以“忠诚·荣誉·使命”为校园核心文化价值追求,立足公安、服务行业,着力现代化一流警察大学。 学院现有教职工439人,其中正、副教授130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180人。全日制普通在校生4560人。现有校区2个,校园面积505.73亩,固定资产总值68247.51万元,教学行政用房总面积215588.52平方米,各类教室、训练场馆齐备。建校以来,为社会培养输送专业人才3万余人,培训公安民警、政法干警9万余人(次),为维护国家政治社会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学院内设处级机构25个,包括9个教学部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侦查系、治安管理系、信息技术系、法律系、警体战训部、公共基础课教学部、刑事技术与情报系、国际警务系,3个教辅部门:图书馆、实验中心、学报编辑部,13个党政管理部门:办公室、纪委、组织人事处、宣传处、工会、学生工作处、教务处、科研处、成人教育处(警官培训部)、计划财务处、后勤管理处、离退休干部处、保卫处。 学院强化“法学”基础地位,建设以“公安学”“公安技术”为主体,以“计算机科学技术”为支撑的学科体系。专业建设以“公安学”“公安技术”类专业为主干,加强“法学”“计算机科学技术”类专业与公安类专业的融合和协同,彰显学院专业特色。学院现有18个本科专业(方向),其中公安专业(方向)10个: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侦查学(视频侦查方向)、治安学、治安学(交通管理方向)、刑事科学技术、警务指挥与战术、网络安全与执法、涉外警务、消防工程;公安相关专业(方向)8个:法学、法学(司法鉴定方向)、法学(公安法制方向)、信息安全、信息安全(网络侦查方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公共事业管理、英语(国际警务方向)。 学院积极推进本科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建设,现有“诉讼法学”“公安学”2个省级重点学科,“公安学”省级优势特色学科群建设项目。“侦查学”专业被确定为国家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被公安部确定为全国公安高等教育重点专业建设点;“诉讼法学”“行政管理”被批准为湖北省立项建设硕士学位点;“侦查学”“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获批湖北省高等学校本科品牌专业立项建设项目;“侦查学”“治安学”“信息安全”“法学”获批“湖北省综合改革试点专业”;“法学”“刑事科学技术”“治安学”“信息安全”获批湖北省高校荆楚卓越人才协同育人计划项目;法学院、侦查试点学院获批湖北省高校改革试点学院;“诉讼法学”“侦查学”2个专业教学团队被确定为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团队;“侦查学”“治安学”“信息安全”“法学”“刑事科学技术”专业具有辅修双学位授予权。学院已建成“侦查学”“治安学”2门国家级精品课程,“预审学”“网络安全”“公安学基础理论”“刑事诉讼法学”“毛泽东思想和概论”“警察临战学”“侦查措施与策略”“危险物品管理”“法理学”9门湖北省高校精品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创建了“警察临战学”“网络侦查”“国际警务”“警察廉政概论”“警察史”“警务心理学”等一批新型公安专业课程。 学院加强科研平台建设,构建了以法庭科学湖北省重点实验室、电子数据取证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培育)、湖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社会治安治理研究中心三大科研平台为基础,以《湖北警官学院学报》《警史钩沉》等学术期刊为载体,以融教学、科研、办案为一体的“湖北三真司法鉴定中心”为实践平台的科研体系。
2023-09-04 20:05:511

湖北警官学院邮编 附地址和介绍

一、湖北警官学院邮编是多少 湖北警官学院的邮编为430034,该校地址位于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南泥湾大道99号,是我省唯一的省属公安本科院校,也是全国最早开办本科学历教育的两所省属公安本科院校之一。 二、湖北警官学院简介 湖北警官学院是我省唯一的省属公安本科院校,也是全国最早开办本科学历教育的两所省属公安本科院校之一。学院创办于1949年6月,历经干训、中专(1976年开始)、大专(1984年开始)、本科(2002年开始)办学阶段,是湖北省学位委员会和省教育厅批准的硕士点立项建设单位。 学院由湖北省人民政府和公安部按“省部共建、以省为主”的方式共建,日常工作由省公安厅负责,教育教学业务工作接受省教育厅指导和管理。学院以为指引,坚持党的教育方针,认真*关于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全面深化公安高等教育改革,以培养“中国共产党政权的坚定捍卫者、的合格建设者、中国政法公安事业的可靠接班人”为目标任务,以“忠诚·荣誉·使命”为校园核心文化价值追求,立足公安、服务行业,着力现代化一流警察大学。 学院现有教职工439人,其中正、副教授130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180人。全日制普通在校生4560人。现有校区2个,校园面积505.73亩,固定资产总值68247.51万元,教学行政用房总面积215588.52平方米,各类教室、训练场馆齐备。建校以来,为社会培养输送专业人才3万余人,培训公安民警、政法干警9万余人(次),为维护国家政治社会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学院内设处级机构25个,包括9个教学部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侦查系、治安管理系、信息技术系、法律系、警体战训部、公共基础课教学部、刑事技术与情报系、国际警务系,3个教辅部门:图书馆、实验中心、学报编辑部,13个党政管理部门:办公室、纪委、组织人事处、宣传处、工会、学生工作处、教务处、科研处、成人教育处(警官培训部)、计划财务处、后勤管理处、离退休干部处、保卫处。 学院强化“法学”基础地位,建设以“公安学”“公安技术”为主体,以“计算机科学技术”为支撑的学科体系。专业建设以“公安学”“公安技术”类专业为主干,加强“法学”“计算机科学技术”类专业与公安类专业的融合和协同,彰显学院专业特色。学院现有18个本科专业(方向),其中公安专业(方向)10个: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侦查学(视频侦查方向)、治安学、治安学(交通管理方向)、刑事科学技术、警务指挥与战术、网络安全与执法、涉外警务、消防工程;公安相关专业(方向)8个:法学、法学(司法鉴定方向)、法学(公安法制方向)、信息安全、信息安全(网络侦查方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公共事业管理、英语(国际警务方向)。 学院积极推进本科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建设,现有“诉讼法学”“公安学”2个省级重点学科,“公安学”省级优势特色学科群建设项目。“侦查学”专业被确定为国家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被公安部确定为全国公安高等教育重点专业建设点;“诉讼法学”“行政管理”被批准为湖北省立项建设硕士学位点;“侦查学”“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获批湖北省高等学校本科品牌专业立项建设项目;“侦查学”“治安学”“信息安全”“法学”获批“湖北省综合改革试点专业”;“法学”“刑事科学技术”“治安学”“信息安全”获批湖北省高校荆楚卓越人才协同育人计划项目;法学院、侦查试点学院获批湖北省高校改革试点学院;“诉讼法学”“侦查学”2个专业教学团队被确定为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团队;“侦查学”“治安学”“信息安全”“法学”“刑事科学技术”专业具有辅修双学位授予权。学院已建成“侦查学”“治安学”2门国家级精品课程,“预审学”“网络安全”“公安学基础理论”“刑事诉讼法学”“毛泽东思想和概论”“警察临战学”“侦查措施与策略”“危险物品管理”“法理学”9门湖北省高校精品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创建了“警察临战学”“网络侦查”“国际警务”“警察廉政概论”“警察史”“警务心理学”等一批新型公安专业课程。 学院加强科研平台建设,构建了以法庭科学湖北省重点实验室、电子数据取证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培育)、湖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社会治安治理研究中心三大科研平台为基础,以《湖北警官学院学报》《警史钩沉》等学术期刊为载体,以融教学、科研、办案为一体的“湖北三真司法鉴定中心”为实践平台的科研体系。 湖北警官学院在哪里 湖北警官学院是公办还是民办 湖北警官学院高考录取通知书什么时候发放-快递查询入口 湖北警官学院宿舍条件,宿舍几人间环境好不好(图片) 湖北警官学院教务处电话 湖北警官学院有几个校区 湖北警官学院招生办电话 湖北警官学院专业排名,招生专业目录(10篇) 湖北警官学院有哪些专业 附特色重点专业名单 湖北警官学院录取结果查询什么时候出来,附查询时间网址入口
2023-09-04 20:06:001

湖北警官学院毕业后的安排

湖北警官学院主要培养熟悉我国公安工作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掌握治安管理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从事治安管理工作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在公安机关治安部门、派出所,公安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保卫部门。专业主干课程与主要实践环节:治安管理基础理论、治安管理勤务与手段、社区警务、治安秩序管理、危险物品管理、消防管理、户口管理、治安案件查处、安全防范技术、基层公安机关实习、社会调查等,以及各校的主要特色课程和实践环节。湖北警官学院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省会武汉市,是湖北省唯一的一所省属公安政法类本科院校,也是全国首批建立的省属公安本科院校之一。学院历经了在职民警培训、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教育等发展阶段。其前身可追溯至1949年7月成立的“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安厅干部训练班”。1955年初,被公安部确定为“中央人民公安学院武汉分院”,承担全国部分公安干警的培训工作。1956年9月,更名为湖北省公安学校,担负全省政法干部短期培训任务。1976年6月,学校率先招收优秀知识青年进行中专学历教育。1977年恢复高考后,正式招收高中毕业。1980年,成立湖北省人民警察学校,接替省公安学校继续开展中专学历教育。1984年4月,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湖北省公安专科学校。200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建立湖北警官学院,开展公安本科学历教育。2005年4月,学院在全国省属公安本科院校中率先取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9月,被湖北省学位委员会和省教育厅批准为硕士点立项建设单位。建校59年来,学院为公安政法战线培养、培训了各类专门人才5万余人,为维护湖北社会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学院现有占地面积992亩,包括学院本部472亩(南院160亩、北院312亩),南湖驾驶培训中心112亩,(随州)实战训练基地408亩;校园建筑面积28万余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达4325.24万元;图书馆藏书88万余册(其中纸质藏书54万余册,电子图书34万册),公安类藏书达到了国家研究级水平;建有校园网和公安专网,分别与中国教育科研网和全国公安计算机专网联通。经过多年的发展,学院形成了以法学(公安学)为主体,理、工、管相互支撑、相互渗透的学科体系。现设有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侦查系、治安管理系、信息技术系、警察临战学系、法律系、公共基础课教学部、警体部、国际警务教学部(筹)、刑事技术系(筹)等10个教学系部。开设了侦查学、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法学、公共事业管理、消防工程、治安学(警察临战方向)、信息安全(网络侦查方向)等10个本科专业和专业方向;另外开设有刑事侦查、经济犯罪侦查、侦查技术、预审、安全保卫、治安管理、警察管理、交通管理、出入境管理、法律、计算机与信息管理、警察技能与战术等12个普通专科专业。学院高度重视教学中心工作。“诉讼法学”被评为省级重点学科;“诉讼法学”和“行政管理”被列为省立项建设的硕士学位点;“侦查学”、“治安学”被评为省级品牌专业;《侦查学》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课程”,《预审学》、《网络安全》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近年来又创建了《警察临战学》、《网络侦查》、《国际警务》、《警察廉政》、《警察史》等一批新型警察专业和课程。学院坚持学历教育与在职民警培训并重,是公安部指定的“全国县(市)公安局长、政委岗位培训基地”和“全国公安出入境管理干部英语培训基地”;湖北省政法委确定的“湖北省政法干部教育培训中心”、“湖北省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湖北省派出所长培训基地”和湖北公安民警培训中心。学院现有教职工541人,其中正、副教授120名,博士6名,硕士138名。1名教师被评为湖北省中青年法学家和“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3名教师享受省政府津贴。学院“升本”以来,先后聘请著名美籍华裔科学家、前美国康州警察厅厅长李昌钰博士,国际刑警总部终身名誉副主席、公安部原部长助理、现中国警察协会常务副会长朱恩涛等知名专家学者30多人为兼职教授,从公安机关聘请了50余名高、中级警官为实战教官。学院重视学生实习、实验和实训活动。学院实验中心实验室总面积14700平方米,仪器设备总价值2354万元。实验中心建有法庭科学、电子取证、交通管理工程等重点实验室,其中侦查技术、电子取证实验室正在分别申报湖北省和公安部重点实验室。学院和有关业务部门合作,建成了12个校外实习基地和29个院内防真警务实战训练点;建立了“李昌钰工作室”;成立了“三真司法鉴定所”,已有32人取得国内外司法鉴定资格;刑事科学技术实验中心被评为省级试验示范中心;一批教师参与了“熊猫烧香”案、湖北鄂州亿元诈骗案等有影响的案件的鉴定和侦破工作,受到基层公安机关的欢迎。学院重视警学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湖北警官学院学报》(双月刊)系学院主办的公安理论刊物,2004年被评为中国学术期刊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执行优秀期刊,2005年被评为“湖北省高校优秀学报”,2006年被评为“全国优秀社科学报”。由学院警察史研究所主办的季刊《警史钩沉》,以大量的研究成果问世,受到了警学界的重视和欢迎。2002年以来,教师承担院级以上科研项目179项,其中省部级以上课题94项,发表学术论文2090篇,其中在国内核心刊物发表论文210余篇,在国际刊物发表9篇。出版专著、教材171部。有22项科研成果获奖。学院的教学、科研水平在全国同类院校中位居前列。学院坚持开放办学,注重与国际警学界的交流和合作,先后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国聘请了15名专家学者来院讲学、任教;有一批教师赴国外学习、工作和讲学;先后与德国、澳大利亚及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多所警察院校建立了校际友好合作关系。
2023-09-04 20:06:406

股骨头坏死的症状和治疗方法

股骨头坏死的早期症状:  主要症状为侧臀部或腹股沟或腰部疼痛、膝关节部位牵拉性疼痛、下肢畏寒、无力、酸、麻感。这些症状不一定同时出现,可能仅表现一两个症状,这些症状可能持续存在,也可能短期内消失。  股骨头坏死的中期症状:  主要表现有跛行、行走疼痛、髋关节的外展、内收、功能发生障碍。拍X线片时,会看到硬化骨形成、囊状改变、骨小梁部分消失、股骨头软骨塌陷、断裂。    股骨头坏死的晚期症状:   股骨头坏死患者跛行更加严重,行走困难、疼痛、下肢肌肉明显痿缩、下肢无力、畏寒,下蹲困难、外展内收困难;这时拍X线片会看到股骨头扁平、关节间隙狭窄或消失、囊状改变明显、硬化骨面积较大、股骨头软骨完全断裂、关节面高低不平、这时即是股骨头坏死晚期。  针对股骨头坏死而言,多数患者属于继发性,也就是由于股骨头骨折未接受科学的治疗、合理的营养摄入、积极适量的运动而引起。所以,建议股骨头骨折患者应当及时进行治疗。针对这一疾病,最好的办法便是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
2023-09-04 20:02:352

新加坡游记作文

写出感受.发生了什么.有什么有趣的事情.怎样去的.怎么回来的.
2023-09-04 20:02:361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包括哪些事项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包括哪些事项:1、有关母婴保健的科普宣传、教育和咨询。2、婚前医学检查。3、产前诊断和遗传病诊断。4、助产技术。5、实施医学上需要的节育手术。6、新生儿疾病筛查。7、有关生育、节育、不育的其他生殖保健服务。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的出现是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母婴保健法》,规范母婴保健专项技术准入。 并加强专项技术服务和法律证件的管理,促进医疗保健机构依法提供母婴保健技术服务。 卫生部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检查。对通过检查达到一定条件的医疗单位发放的一种行政证件,有效期限为三年。
2023-09-04 20:02:381

围绕青春的诗歌

每一年的五月四日,总能激起大家对青春的回忆。那时候,我们意气风发,对未来充满希望。经年之后,青春逝去,人老矣,梦想逐渐淡漠。而最终,我们明白,人生老不老,不是取决于年龄,而是取决于心态。心若不老,暮年亦青春。诗词君分享十首青春诗词,让我们以梦为马,不负韶华,万里归来仍是少年。每一个人都有青春,如米小的苔花也有。在阳光照不到的地方,如米一般小的苔藓开花了,它迎来了自己最美的青春。虽然它只如米粒一般大小,依然认真开花,像一株美丽的牡丹。不看轻自己,重视自己的青春,使苔花有了让人敬重的生命力。没有谁的青春会被轻视,所有向着梦想的倔强生长的人都值得赞颂。李白期望尽早建功立业、功垂千古、名留史册的强烈用世之心。只有在春天的时候,桃李才会显示出自己最美的模样,那么有人能赊取太阳,使其不动,青春不是永在吗?被束缚的满腔热烈,撑起梦想永不熄灭的光,那是青春的力量。青年的柳永参加考试落第了,他失望,他悲伤,旋即他又昂扬了起来。既然没有得到好的机遇,为什么不随心所欲地游乐呢!何必为功名患得患失?做一个风流才子为歌姬谱写词章,即使身着白衣,也不亚于公卿将相。任何打击,都不能使你丧失希望,你要知道,你还青春,路还长,一切都还有希望。我不怕千万人阻挡,只怕自己投降。
2023-09-04 20:02:391

7岁可以成为少年吗

7岁可以成为少年吗   7岁可以成为少年吗,日常生活中,为了健康的生活,我们需要时刻关注自己以及家人,尤其是正在成长发育的婴幼儿或儿童的身体健康状况,因此也需要多去了解一下相关知识。下文分享7岁可以成为少年吗。   7岁可以成为少年吗1    年龄段的划分:   少年是指11周岁-17周岁。   青年是指20周岁-39周岁。但新的年龄段划分,将青年的最大年龄提高到44岁。    扩展资料:   少年的心理发展主特点:自我意识迅速发展,自我评价能力基本成熟。   少年性意识萌芽:   随着第二性征出现,少男少女开始产生怀春心理,注意和喜欢接近异性,有较强的性意识和性冲动。教育引导不当,可导致心理变态或性罪错行为。此期,老师和家长一定要加强对少年的生理心理卫生教育,更要注意方式方法,不要让少男少女之间朦胧的爱意识来得太早。   其它年龄段称谓:   0周岁为婴儿 。   1周岁-6周岁为幼儿。   7周岁-14周岁为儿童(与少年期重合,也可称少年儿童或少儿) 。   40周岁-59周岁为中年 。   60周岁以上为老年(也可称晚年、暮年)。   7岁可以成为少年吗2   儿童年龄段划分标准,主要分为以下七个阶段:   1、胎儿期:是指受精卵形成到胎儿娩出之前,称之为胎儿期;   2、新生儿期:指从脐带结扎到生后28天之内;   3、婴儿期:是指一岁之内的孩子;   4、幼儿期:指1-3岁的孩子;   5、学龄前期:指三岁到上学之前;   6、学龄期:一般是6-12岁;   7、青春期:12岁之后到女孩18岁,男孩21岁之前,都被称之为青春期。   以上七个时期是儿童年龄段划分的标准。   6-12岁正处于儿童期,也称为学龄期。   儿童心理特征具有如下几个方面:   1、青春期之前,该阶段的智力发展是最快的,而思维感知注意力等也都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2、对事物充满热情,情绪外露较直接,波动大,好奇心强。   3、个性得到全面的发展,自我意识也进一步得到发展。逐渐形成个性品质以及道德观念,喜欢模仿。   在儿童期,常出现学习无能与问题行为这两种心理障碍。因此,在该时期,要以学习为主导,培养儿童良好的学习习惯,培养开阔创造性的思维,以及注重培养儿童道德与个性。   7岁可以成为少年吗3    【第一阶段:乳儿期(0~1.5岁),主要发展任务是:获得信任感,克服怀疑感。】   这一阶段的婴儿开始探索周围的世界是否可靠。埃里克森认为信任感表现为一个人对他周围的世界,特别是他的社会环境的基本态度,可以通过父母在养育过程中以关心和爱护婴儿的需要而培养出来。   当一个婴儿得到较好的抚养并与父母建立了良好的亲子关系时,儿童就会对周围的世界产生信任感;当父母的信念发生矛盾或父母在照料儿童的方式上不一致时,儿童就会出现恐惧和不安,产生一种不信任感。    【第二阶段:婴儿期(1.5~3岁),主要发展任务是:获得主动感,克服羞耻感。】   这一阶段的儿童表现出较强的自我控制的需要与倾向,“让我来做”成了这一时期儿童的主流话题。儿童渴望自主,渴望按自己的想法去做事情。因此,在可能的情况下,父母应允许儿童自由活动,并以各种形式对他们的自主性和独立性表示认可和赞扬,以帮助他们形成自信心。   相反,如果这个时期父母对儿童的行为干涉过多,甚至支配儿童的一切活动,儿童将对自己的行为或自身产生羞怯感,从而影响他们身心的发展。    【第三阶段:学前期(3~6、7岁),主要发展任务是:获得主动感,克服内疚感。】   日益增多的语言和运动能力使这一时期的儿童把活动范围逐渐扩展到他们的家庭环境之外,开始追求出于自我利益和动机的活动。   本阶段儿童的主要发展任务是获得主动感和克服内疚感,体验目的的实现。埃里克森认为,个体未来在工作、经济、生活上所能取得的成就,都与儿童在这一阶段主动性发展的程度有关。    【第四阶段:学龄期(6、7~12岁),主要发展任务是:获得勤奋感,克服自卑感。】   本阶段儿童开始进入学校学习,活动和依赖的重心已由家庭转移到了社会。学龄儿童与学前儿童有着本质的区别,他们开始体会到勤奋与成功的关系,并开始形成一种成功感。   在这一时期里,同伴在衡量儿童本身的成功或失败中有着相当重要的作用。如果能成功地完成各种任务和从事社交或集体活动,儿童就会获得一种胜任感而避免自卑感的产生。这些成功的体验有助于在以后的社会中建立勤奋的特质,表现为乐于工作和有较好的适应性。    【第五阶段:青少年期(12~18岁),主要发展任务是:形成角色同一性,防止角色混乱。】   这一阶段存在着自我同一性对同一性混乱的危机,此时青少年个体最主要的任务就是试图建立一种新的自我同一感或一种关于自己是谁,在社会上应占什么样的地位,将来准备成为什么样的人以及怎样努力成为理想中的人等一系列的感觉和感情。埃里克森在此阶段提出了一个“社会心理的合法延缓期”的`概念,认为随着青春初期的到来,青少年往往感到自己没有能力持久地扮演一种社会角色和承担社会义务,感到要做出的决断太多太快.   因此在做出最后决断前,需要进入一种“暂停”期,以便延缓眼前必须承担的义务,避免同一性提前完结的内心需要。如果青少年没有形成一种积极的自我同一性,那么他们就会产生角色混乱,表现为在生活中不能选定一个正确的角色,不能确定自己是谁、干什么等。角色混乱的青少年常常焦躁不安,对社会所赞赏的角色表示蔑视和敌意。    【第六阶段:成年早期(18~25岁),主要发展任务是:获得亲密感,避免孤独感。】   埃里克森认为,形成自我同一性的、走向社会的青年,未免太全神贯注于自己是谁,以致不能担当起此阶段形成亲密感的任务,可能产生孤独感。只有建立同一感才有可能形成亲密感。   所以,这一阶段的发展任务就是努力获得亲密感,体验爱情和婚姻的实现,从而避免孤独感。在埃里克森看来,发展亲密感对是否能满意地进入社会有重要作用。    【第七阶段:成年中期(25~60岁),主要发展任务是:获得繁衍感,避免停滞感。】   这一阶段的个体已建立家庭,其兴趣扩展到下一代。这里的繁殖不仅包括人的繁衍后代,而且包括人的生产能力和创造能力等基本能力或特征。因此本阶段的个体既要生育、抚养和指导下一代,又要不断工作以创造事物和思想,这样才能富有创造力,否则将出现人格的停滞。    【第八阶段:成年晚期(60岁以上),主要发展任务是:获得完善感;避免失望或厌恶感。】   在这一阶段,进入老年期的个体对自己的一生进行回顾。如果对自己的一生作肯定和满意的回答,就能够完全接受自我,获得一种完善感。反之,个体就会充满焦虑和失望,对死亡产生恐惧感,也会努力去发现一种自我整合。
2023-09-04 20:02:421

按约当产量比例法计算分配本月生产费用

1、如果各月末在产品数量较大,数量变化也较大,产品成本中原材料费用和工资及福利费等加工费用比重相差不多,可采用约当产量法计算在产品成本。采用这种方法,在产品既要计算原材料费用,又要计算工资等其他费用。将月末在产品数量按照完工程度折算为相当于完工产品的数量,即约当产量,然后按照完工产品产量与在产品约当产量的比例分配计算完工产品费用和月末在产品费用。 (1)原材料在生产开始时一次投入。在这种情况下,完工产品与月末在产品的原材料费用,按它们的数量比例分配计算;完工产品与月末在产品的各项加工费用,应按约当产量比例分配计算。其公式如下:在产品约当产量=在产品数量×完工百分比(完工率)某项费用分配率=该项费用总额÷(完工产品产量+在产品约当产量)完工产品该项费用=完工产品数量×费用分配率在产品该项费用=在产品约当产量×费用分配或=费用总额-完工产品费用(2)如果原材料不是在生产开始时一次投入,而是随生产进度在每一工序陆续投入,并且是在每一工序开始时一次投入,原材料费用也应按照约当产量比例法进行分配。也就是说,根据各工序原材料消耗定额分别计算分配原材料费用的完工率(投料率)。采用约当产量比例法,必须正确计算在产品的约当产量,其中主要是测定在产品的完工程度,其方法一般有两种:一种是平均计算,即一律按50%作为各工序在产品的完工程度;另一种是各工序分别测定完工率,即按照各工序的累计工时定额占完工产品工时定额的比率计算,其中每一工序内各件在产品的完工程度可以按平均完工50%计算,计算公式为:某工序在产品完工率=(前面各工序工时定额之和+本工序工时定额×50%)÷产品工时定额
2023-09-04 20:02:421

股骨头坏死饮食要注意什么?

不少老年人都容易患上股骨头坏死,而得了这种疾病后是需要在饮食上好好调理的,毕竟不当的饮食是可能会影响到病情的。那么股骨头坏死饮食上需要注意什么?股骨头坏死的饮食宜忌是怎样的?1、股骨头坏死注意饮食(1)忌吃肥腻食物股骨头坏死患者的饮食应以清淡为主,不需要盲目增加营养和服用补血_品。因为股骨头坏死患者不是体内血少,而是血管内血流受阻,影响股骨头的供血,长期供血不足便发生股骨头坏死。如果肥甘厚味吃的过多,活动量又少,使体内血脂增高,血液粘稠度增加,血流缓慢反而不利于股骨头的修复。可多吃海产品如虾仁等有补肾生骨作用。(2)忌吃辛辣刺激食物患者不宜吃辛辣食物,股骨头坏死患者不宜吃辛辣食物,不过量饮酒、戒烟,多食用新鲜蔬菜和水果等。(3)适当搭配主食股骨头坏死的主食应以米、面、杂粮为主,但要注意做到品种多样,粗细搭配适宜。健康合理的饮食促进疾病痊愈。(4)含钙的食物多吃我们都知道骨头的生长和修复需要钙来推动。多吃一些含钙高的食物,注意钙质的补充:股骨头坏死患者会伴有不同程度的骨的矿物质含量,即钙质含量的变化。故每日给予充足的钙质,可以弥补骨骼中矿物质成分的丢失。在日常食物中,含钙最丰富的是乳制品,如牛奶、酸奶、冰淇淋;还有海产品中的鱼、虾等也是含钙丰富的食物。(5)注意戒酒虽然骨关节病患者在刚饮酒后会觉得症状减轻,这是因为饮酒抑制中枢神经系统的功能,而酒性过后症状会加重,长期依赖饮酒止痛,对人体危害更大,特别是股骨坏死患者必须戒酒。(6)注意不要抽烟烟中的尼古丁溶在血液中,可使血管内皮细胞中毒,导致血管不正常收缩、血栓形成、骨质疏松、骨质增生。注意不食用辛辣食物,服_期间不要吃绿豆,因绿豆有解_作用,同时也影响_效的发挥。2、股骨头坏死吃什么好(1)猪蹄冬青饮原料:猪蹄1只,毛冬青loo克。做法:猪蹄去杂毛,洗净,同毛冬青一起加水3000毫升,用文火煎煮,取汁1000毫升。吃猪蹄,将汤分5次热饮,每天2次。功效:活血通络,强筋健骨。适用于股骨头缺血性坏死的患者。(2)薏米木瓜粥原料:意米30克,木瓜lo克,粳米60克,白糖30克。做法:意米、木瓜洗净,放入小锅内,加粳米和2大碗冷水,先浸泡一·会儿,再用小火慢炳至慧米酥烂为1L,然后加白糖,稍纯即可。每天食用,不拘量。功效:祛风利湿,舒筋止痛。适用于活动不利等以湿弊为著的股骨头坏死。(3)海参粥原料:海参2~3只,粳米(或糯米)loo克。做法:用温水浸泡海参数个小时,剖洗干净切片,粳米或糯米加水煮粥,煮至海参烂、粥稠为度。每天早晨空腹温热食。功效:补肾益精,壮阳疗痉,补血润燥。适用于股骨头缺血性坏死患者。(4)益母大枣汤原料:益母草50克,大枣250克,大苗香10克,赤砂糖50克。做法:益母草用水煎取汁,放茴香、大枣、砂糖煎沸后,去渣留汁。食大枣,汤早晚分服用。功效:活血行气,化淤止痛。适用于病变中期,髂膝酸痛不止、劳累后加剧的患者。(5)穿山龙炒鸡蛋原料:穿山龙6克,鸡蛋3个,精盐、植物油各适量,香油少许。做法:将鸡蛋磕入碗内,然后将洗净切碎的穿山龙放入,调入精盐、香油,搅拌均匀,锅内放油烧热,将调好的鸡蛋放入烧熟即可。一次食完。功效:健脾化湿,清利关节。适用于股骨头缺血性坏死的湿热不重、正气己虚的患者。(6)银花莲米粥原料:银花15克,莲米30克,白糖少许。做法:银花洗净,煮沸5分钟,去渣取汁。加莲米煮到熟透为止,放入白糖调匀。每天2剂。功效:清热解毒。适用于病变初期热毒内扰,局部灼热疼痛的患者。(7)二豆惹米粥原料:绿豆、赤豆、慧米各25克。做法:将绿豆、赤豆和意米淘洗干净。将绿豆、赤豆煮至开花然后下入意米煮成稀粥,熟后调入白糖即可。每天2剂。功效:清热解毒,消肿止痛。适用于病变初期髂膝疼痛、局部肌肤灼热的患者。(8)活血养骨汤原料:当归、山药、山萸肉、独活各l2克,生地、熟地、赤芍、川芎、补骨脂、骨碎补、仙灵脾各9克,附子、肉桂各6克,仙茅4克。做法:以上原料用水煎服。每天1剂,取汁分次温服,1个月为l个疗程。功效:活血化淤,补肾壮骨。适用于股骨头缺血性坏死。(9)健髋汤原料:熟地20克,鹿角胶、川牛膝、地龙、黄芪各10克,骨碎补、续断各15克,蜈蚣l条。做法:以上原料水煎取汁。每天l剂,分2次温服。功效:补益肝肾,活血通络。适用于股骨头缺血性坏死的治疗。(10)滋骨丸原料:生地、熟地、鸡血藤、龟板、黄蓖、巴朝、丹参各100克,当归、川芍、构把子、鹿角片、猴骨、淮山药、白术、杜仲各50克。做法:将以上原料加工成极细的末,再和蜜为九,每丸约重6克,每天3次,每次服l丸。功效:适用于股骨头缺血性坏死的治疗。3、如何预防股骨头坏死(1)骨折后正确处理在发生股骨头骨折的情况后,可可先采用内固定,然后通过血管蒂骨瓣头植骨,加速股骨头颈的愈合,预防骨坏死。在手术后要定期复查,并根据医生要求服用能够加强血运的药物和钙剂,预防股骨头缺血坏死。(2)不滥用激素现在激素类药物大量运用于治疗各种疾病的治疗中,但是长期使用激素类药物会引发机体的不良反应。长期大量使用激素或日量过大,剂量增减突变也是发生股骨头坏死的原因之一。因此应该尽量避免滥用激素。(3)戒掉酗酒恶习酗酒是引起股骨头缺血坏死的第一大病因,约占有非创伤性股骨头坏死的40%。所以为了股骨头的健康,应该远离致病因素,戒酒以清除酒精的化学毒性,防止酒精被组织吸收。(4)注意作业保护长期处于快速减压的环境中而引发骨的急性缺血,导致股骨头坏死的出现。对于深水潜水员、高空飞行员、高压工作环境中的人员来说,要特别注意作业保护、改善工作条件,如果已经患上了缺血性骨质疏松,应该改变工作。(5)提高保护意识提高警觉,减少股骨头受伤的机会,特别是儿童,大人要多加教育、女性私处,不要让孩子在危险的地方玩耍,以免发生股骨头受伤骨折,减少因意外伤害所引起的股骨头坏死。(6)生活调理在生活方面,不要吃过量的辣椒,要多晒太阳,减少负重,经常进行体育锻炼等,对预防股骨头坏死都有好处。
2023-09-04 20:02:431

经营管理是属于哪一类的学科?

管理类
2023-09-04 20:02:435

春节手抄报内容有什么?

百度知道春节手抄报兔年内容如下:1、锣鼓喧,鞭炮鸣,家家户户喜盈盈。贴春联,挂红灯,欢声笑语说不停句子。迎新年,新气象,祝福声声送佳音。祝您春节快乐,吉祥如意都来临!2、春节未到,祝福先到。家人未到,问候先到。红包未到,福气先到。鞭炮未到,心意先到。愿您在新的一年里:平平安安,财源广进,年年有余。3、天气变的好快,气温变得好坏,出门外套要带,睡觉被子要盖,多吃水果青菜,好好保持心态!爸爸,妈妈,过年不能回家,给您道声新年快乐。4、春节到了,鉴于您超有人缘,祝福肯定超载。我不得不超前抢位,愿您好运超重,成功超高,日子超美,幸福超级给力。新春快乐,兔年如意!5、春天的钟声响,新年的脚步迈,祝新年的钟声,敲响你心中快乐的音符,幸运与平安,如春天的脚步紧紧相随!春华秋实,我永远与你同在!6、春夏秋冬不忘您,加减乘除思念您,诗词歌赋赞颂您,琴瑟管弦歌唱您,鲜花掌声献给您,平安富裕属于您,真心真意祝愿您:春节好!7、新年到,新年到,新年到了问个好。祝你办事处处顺,生活步步高;爱情甜如蜜,薪水不会少,好运天天交,幸福围你绕,出门捡钞票,天天露微笑!8、教学工作繁杂闹心,教学质量常抓不懈。学院管理不能忽视,餐饮问题异常敏感。各项事务不得怠慢,你的身体日渐消瘦。校长太累太幸苦了!祝春节愉快!9、今年的新春有什么特别,今年的新春有什么新意。有!来点酷点,来点醒目的,我的地盘,我要与众不同。所以我要说一句很特别的话给你,听好了:“祝你新春快乐”!10、日光从指间流走,雪花随铃声飘落。春节的礼炮声声响起,祝福的心如跳动的烛光融化点点落在你身上的飘雪,新春愉快!11、一路有你,二人欢喜,三饭惦记,四更早起,五福送去,顺顺利利,七彩中的、八轿抬你,久久回忆,原来是梦,实心实意。春节祝你,快乐无比!12、心到,意到,祝愿到。福到,运到,财气到。日子到,时间到,春节的钟声还未到,是我的祝福提前到。如果有人敢比我早到,别客气,删掉!13、春节来到,欢声不断。电话打搅,多有不便。短信拜年,了我心愿。祝您全家,身体康健。生活幸福,来年多赚。提早拜年,免得占线!新年快乐!
2023-09-04 20:02:451

概念模型表示方法最常用的是?

宪谈FfA.er 方法
2023-09-04 20:02:473

#新加坡旅游,跟团走还是自由行好?

自由行啊自己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己选择游玩时间地点
2023-09-04 20:02:474

办驾校都需要什么手续

办驾校都需要什么手续 首先到当地交通部门(注:不是交警部门)咨询一下,还让增加驾校吗,若可以则要有下列条件下一、场地,设施主要有倒桩设施和场内9个科目的场地,及相关的附属设施。二、车辆,要有车辆20台以上,这是现阶段驾校审批的二类驾校的最低标准。三、教练员,要有相应的具备教练员资质的教练员,不能是一般的驾驶员。四、工商部门的注册资金等以上是官方回答,另外还需要关系,你懂得 请问,开驾校都需要什么手续?谢谢。 开办驾校难度很大的.法规上规定你可以向县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但必须具备国家技术准标所规定的条件.驾校分为三级.一级需有60辆.二级需要20辆.三级需要十辆教练车.及相关的有教练证的教练员.及教练场地.需要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批.一般没有关系.他们会以.合理布局为由.拒绝你的申通.如果批下来.驾培市场是个暴利.(本人驾校人) 你好,我要退驾校都需要什么手续? 请你带着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申请退学申请表,然后由驾校带你一起到车管所办理退学手续 办理驾校招生处都需要什么手续 申请从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健全的培训机构。 包括教学、教练员、学员、质量、安全、结业考试和设施设备管理等组织机构,并明确负责人、管理人员、教练员和其他人员的岗位职责。具体要求按照行业标准《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JT/T433)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二)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包括安全管理制度、教练员管理制度、学员管理制度、培训质量管理制度、结业考试制度、教学车辆管理制度、教学设施设备管理制度、教练场地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具体要求按照行业标准《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JT/T433)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三)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教学人员。 1.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理论教练员。理论教练员应当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年龄不超过60周岁,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汽车及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两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熟练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理论、机动车构造、交通安全心理学、常用伤员急救等安全驾驶知识,了解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基本教学知识,具备编写教案、规范讲解的授课能力。理论教练员总数的80%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以下简称《教练员证》,式样见附件1)。 2.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驾驶操作教练员。驾驶操作教练员应当持有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年龄不超过60周岁,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中专或者高中以上学历,符合一定的安全驾驶经历和相应车型驾驶经历,熟练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理论、机动车构造、交通安全心理学和应急驾驶的基本知识,熟悉车辆维护和常见故障诊断、车辆环保和节约能源的有关知识,具备驾驶要领讲解、驾驶动作示范、指导驾驶的教学能力。具体要求按照行业标准《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JT/T43)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驾驶操作教练员总数的90%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持有《教练员证》。 3.所配备的理论教练员数量应当不少于教学车辆总数的10%;每种车型所配备的相应驾驶操作教练员应当不少于该种车型车辆总数的110%。 (四)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 管理人员包括理论教学负责人、驾驶操作训练负责人、教学车辆管理人员、结业考核人员和计算机管理人员。具体要求按照行业标准《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JT/T433)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五)有必要的教学车辆。 1.所配备的教学车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并装有副后视镜、副制动踏板、灭火器及其他安全防护装置。具体要求按照行业标准《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JT/T433)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2.从事一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应当配备大型客车、通用货车半挂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含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汽车(含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含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其他车型(含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等九类车型中三种(含三种)以上的车型,所配备的教学车辆不少于50辆,且每种车型的教学车辆不少于5辆;从事二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应当配备上述九类车型中的两种车型,所配备的教学车辆不少于20辆,且每种车型的教学车辆不少于5辆;从事三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应当配备上述九类车型中的一种车型,且所配备的教学车辆不少于10辆。 (六)有必要的教学设施、设备和场地。 具体要求按照行业标准《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JT/T433)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租用教练场地的,还应当持有书面租赁合同和出租方土地使用证明,租赁期限不得少于3年。 一级教练场面积不得少于4000平方米,道路长度须在750米以上;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教练车不得少于50辆; 我想办个驾校,都需要什么资质和手续。 这个很复杂,具体有去年6月1日开始执行的国家标准,在网上搜索一下可以搜到。也可以到当地运管部门的驾培科具体咨询。 想办驾校需要什么手续 首先到当地交通部门(注:不是交警部门)咨询一下,还让增加驾校吗,若可以则要有下列条件下 一、场地,设施主要有倒桩设施和场内9个科目的场地,及相关的附属设施。 二、车辆,要有车辆20台以上,这是现阶段驾校审批的二类驾校的最低标准。 三、教练员,要有相应的具备教练员资质的教练员,不能是一般的驾驶员。 四、工商部门的注册资金等, 萧山驾校退驾驶证都需要什么手续 可退么? 驾校是企业,赚钱是目的。你要求退费应该没问题,问题是退费数额一定低于你的预期值。因为目前没有驾校退费的具体规定,只能彼此协商。另外,如果对协商结果不满意,可以到驾校主管部门交通局运管处投诉。全国统一投诉电话;12328换驾校只要把原来驾校注销,随时可以再从新报名! 驾校退款需要什么手续 2/3分步阅读 申请人自愿放弃申请驾驶证业务,或因长期伤病、服兵役、服刑等原因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考试的,六六学车网提醒申请人应当前往居住地车管所,填写《机动车驾驶证业务流水退办申请表》,并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3 由于退办关系到个人的学车大事,为以防万一,个人申请退办原则上要求必须是本人前往办理。但对于那些的确有特殊情况,比如卧病在床无法出门的,可以委托代理人。属于委托代理人或监护人办理的,还应同时提交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3/3 经审核符合规定的,市车管所业务窗口的受理岗留存《申请表》原件和相关身份证明复印件后予以退办。 驾校退钱需要什么手续 学员由于个人原因,例如疾病,工作调动,单方面终止学车。假如学员一点没有学,驾校一般都会全额退还,但假如学员已经考了科目一或者科目二,退费则没有一个同一的划定。 挂靠驾校需要什么手续 教练只要跟驾校订立合同,将自己的车辆转入挂靠的驾校,同时把教练证也转进去,并和驾校谈好管理费,驾校收取每个学员相应的管理费后,负责帮教练送审学员材料、预约考试等一系列事务,教练自负盈亏。注意:教练员与驾校之间的“挂靠协议”并不被管理部门所认可,根据交通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教练车必须以驾校的名义注册。
2023-09-04 20:02:491

一个人去旅游真的好吗?

可以 男生比较好女生不安全不建议
2023-09-04 20:02:496

管理学是什么

一、管理学是系统研究管理活动的基本规律和一般方法的科学。管理学是适应现代社会化生产的需要产生的,它的目的是研究在现有的条件下,如何通过合理的组织和配置人、财、物等因素,提高生产力的水平。是一门综合性的交叉学科。二、管理职能职能是指“活动”、“行为”,也就是各种基本活动及其功能。 最早是法国的亨利 · 法约尔提出的“五职能”说,后有“三功能派”、“四功能派”、“七功能派”等。 总的来看,关于管理职能划分有: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激励、人事、调集资源、沟通、决策、创新。 我国从宏观上分为计划、组织、领导、控制四个方面。 三、管理方法(一)行政管理方法 含义:是依靠行政组织的权威,运用指示、规定、条例和命令等行政手段,按行政系统由上级到下级逐层进行管理活动的方法。 特点:权威性 、强制性、稳定性 、具体性、阶级性。(二)法律管理方法 含义:是运用法律规范和类似法律规范的各种行为规则进行管理的方法。 特点:阶级性、概括性、规范性、强制性。 (三)经济管理方法 含义:指按照客观规律的要求,运用经济杠杆和经济手段来进行管理的方法。 特点:利益性、多样性、阶级性。 (四)咨询管理方法 含义:是为了解决某种社会问题、经济问题或某项科学技术问题(包括卫生和健康),运用专家们的知识、智力、经验、阅历,为决策部门提供有科学根据的计划、方案、意见的一种管理方法。 特点:针对性、综合性、 时效性。 (五)思想工作方法 (1)思想教育、启发自觉。(2)树立榜样、典型示范。(3)运用社会舆论,形成健康的社会风气。(4)研究合理需要,把工作做在前头。 思想工作的主要方式:(1)演讲报告。(2)座谈讨论。(3)个别谈心。(4)各种文化活动。(5)参观访问。(6)评比竞赛。
2023-09-04 20:02:302

物理模型数学模型概念模型的区别

物理模型数学模型概念模型的区别:1、特征上的区别:物理模型以实物或画图形式直观的表达认识对象的特征在数据仓库项目中。概念数据模型是面向用户、面向现实世界的数据模型,是与DBMS无关的。数学模型评价问题抽象化和仿真化。2、分类区别:物理模型一般可分三类:物质模型、状态模型、过程模型。概念模型并没有具体的分类。数学模型分为精确型和模糊型。
2023-09-04 20:02:271

股骨头坏死的前兆是什么?哪些情况可能是股骨头坏死?

股骨头坏死是一种比较常见的骨骼疾病,一般患病人群主要集中在中老年人群当中,股骨头是我们身体的一个特殊关节部位,一般由于磨损会容易导致各种疾病,所以患病率比较高,那么,一般股骨头坏死的前兆症状表现具体的都有哪些呢?1、髋病膝痛髋病膝痛又叫做异位性疼痛,是早期股骨头缺血早期症状的主要表现,因其"远"离髋关节常被忽视,易被误诊关节炎或关节损伤,实则是股骨头坏死的相关的放射症状。这种疼痛可因劳累、外伤、大量饮酒、过度活动、上下楼梯等诱因而明显。2、高血脂长期过量饮酒后出现的高血脂症,目前日益增多。据统计,男士每日饮酒量超过250克以上,会出现血中游离脂酸升高,能够发生骨内血管栓塞,最后导致骨坏死。3、下肢无力畏寒畏冷由于股骨头周围血液供应量逐渐减少,而髋关节部位是下肢的血液供应上端,当这个上端出现血运受阻时,它的下端同时也必然会出现血液流速变缓。下肢缺少了血液供应,肌肉在活动时就容易疲劳无力,而下肢减少血液循环带来的温度,也就会出现怕冷的症状。因此,股骨头坏死早期都会出现下肢疲劳无力和下肢畏寒。4、大腿疼痛股骨头坏死坏死疼痛的症状各有不同,但通常早期病人会出现大腿根部疼痛,臀部深处疼痛,或者大腿前方疼痛,甚至膝关节疼痛。对于有激素使用史或是长期酗酒以等容易导致股骨头坏死的经历的患者,如果出现大腿根疼痛,就应该考虑是否患有股骨头坏死。5、髋关节僵硬症状髋关节僵硬可能是由于先天畸形、长期酗酒、使用大量激素等原因导致的,如果髋关节僵硬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治疗,那么就有可能成为股骨头坏死的早期症状之一。髋关节僵硬是指某种原因使髋关节骨质发生变化,造成患者髋关节不灵活、屈伸不利、下蹲困难、髋关节发出响声、下肢肌肉萎缩,还会出现腰酸、下背痛、便秘、生理期不顺、脊柱侧弯等情况。6、需要注意的症状(1)髋病膝痛,又称异位性疼痛,是早期股骨头缺血症状的主要表现,因其“远”离髋关节常被忽视,易被误诊关节炎或关节损伤,实则是股骨头坏死的相关的放射症状。这种疼痛可因劳累、外伤、大量饮酒、过度活动、上下楼梯等诱因而明显。(2)3-10岁的儿童,发病前有轻微外伤或上感史。突然发病,患儿指膝关节及大腿内侦痛,几天后转为髋痛,后引起跛行,体温不高和低热,髋关节有压痛,患髋维持于微屈、内收位,髋关节内旋、外展活动明显受限,患侧髋关节照片对比,骨骺及软骨面不光滑。(3)皮肤疾病(如牛皮癣、多形性红斑症等)使用类固醇药物治疗的患者,可使成骨细胞的骨胶质合成减慢,阻碍前成骨细胞向成骨细胞转变,影9向钙从肠道的吸收,发生骨质疏松,外伤后可发生骨骼的细微骨折,对抗力减低,引起骨质压缩或塌陷。因压缩髓细胞和毛细血管,血运受阻可导致骨坏死,若发生在股骨头则为股骨头坏死。当你发现走路时跛行,休息后减轻,下坐时有髋部不适或酸困感觉时,多数提示应警惕本病。(4)长期过量饮酒后出现的高血脂症,目前日益增多。据统计,男士每日饮酒量超过250克(半市斤)以上,会出现血中游离脂酸升高,能够发生骨内血管栓塞,最后导致骨坏死。早期感觉髋膝痛,以夜间或劳累后尤甚,有时觉大腿内侧或膝关节痛,多诊为风湿病。这种异常感觉,就是早期"髋关节冠心病",延误治疗会造成难以补救的残疾后遗症。(5)无声的疾病。指骨组织细胞减少,起负荷作用的髋骨质结构疏松,骨的物理强度减弱,因反复发生微小骨折而造成骨缺血,因自身并不知道,数年后才有症状发生,故称为“无声的疾病”。城市老年人发病率高于农村老年人。髋关节易发,生股骨不完全性骨折,早期患者也不易发现,走路过久,仅感酸困无力或跛行、大腿肌肉逐渐萎缩变细。这些异常现象,提示“髋关节冠心病”即将发生。预防胜于治疗。注意在饮食中补充足够的蛋白质、维生素D和钙,常吃虾米、小鱼和螃蟹,对强筋壮骨有奇效。
2023-09-04 20:02:261

精选小学生五一劳动节游记作文500字

您好,我是专注留学考试规划和留学咨询的小钟老师。在追寻留学梦想的路上,选择合适的学校和专业,准备相关考试,都可能让人感到迷茫和困扰。作为一名有经验的留学顾问,我在此为您提供全方位的专业咨询和指导。欢迎随时提问!https://liuxue.87dh.com/   五一小长假,你们都有到哪里去玩呢?下面是由出国留学网编辑为大家整理的“精选小学生五一劳动节游记作文500字”,仅供参考,想要了解更多文章,请多关注我们。  篇1:精选小学生五一劳动节游记作文500字  5月2日那天,天气宜人。风柔柔地吹着。  上午,我和爸爸、妈妈一起来到了襄樊荟园,荟园依护城河而建,是一座美丽的公园,那里有着许多美丽的景色。  荟园里有许许多多的花儿,有红色的、有紫色的、还有粉红色的,漂亮。花儿很害羞,只肯在绿叶中透露出一点点花彩;花丛中有几只花蝴蝶,着花儿欢快地拍打着翅膀,它们被花儿的芬芳吸引久久不愿离去。岸边有许多棵大柳树,它们像个美丽的少女婀娜多姿的矗立在岸边,迎接来来往往的游人,高大的水杉树披上了翡翠般的绿装。  公园的空地上有几个小孩划着滑板追逐着;还有老人在公园里打太极拳、跳健身舞。三三两两的游人手拿照相机不停的拍摄公园里的花草树木、亭台楼阁。  离开了这鸟语花香的地方,来到了一条小溪前,那里的水清澈。水里还有几只蝌蚪呢!你看,它们黑黑的身子,大大的脑袋,长长的尾巴,多像小逗号,它们正甩着尾巴快活地游来游去。  玩累了坐在石凳上休息,只见护城河波光粼粼,闪烁着金色的光芒;几只白鹭在护城河的上空盘旋着,突然间一只白鹭向湖面飞去一头扎进水中叼起一条小鱼儿又飞上了天空。对岸是古老而雄伟的古城墙,城墙的东南角是有名的.钟宣楼,几个游客在钟宣楼下手拿照相机拍照留恋。  荟园真美丽!  篇2:精选小学生五一劳动节游记作文500字  哇!五一长假快到了,我真想出去旅游,到哪儿呢?我左思右想,上有天堂,下有苏杭。对,就到天堂——苏州和杭州。  今天,我早早就起床了,吃了一些东西,和爸爸、妈妈一起到汽车站乘车。到了汽车站,我非常激动,心跳也加快了,怎么也控制不住自己,就这样,我们来到了苏州。  我们的第一个目标就是苏州的购物天堂——观前街。这里人山人海,人流如潮。商店里济济一堂,那些商品也让我看得眼花缭乱,目不暇接,个个都是精品。不一会儿,我来到了书城,不用说了,我买的都是科技书呗!  从观前街出来,拐了一个弯,我们到了怡园。一进大门,只见一座亭子,我们在这儿休息了一会儿。经过一个大堂,就到了玉皇厅,据说这里每天只能请一桌客人享受皇帝吃的午餐。走过大厅,我们来到戏剧馆,我们一边听着音乐,一边吃着苏州的特色小吃——五香豆、豆腐干等,很是惬意。  出了怡园,我们打的来到位于苏州工业园区的金鸡湖。这里湖水荡漾,正举办汽车展呢!汽车有小轿车、卡车、面包车等型号,有上海大众、日本丰田、德国奔驰等品牌。从高处俯看,汽车几乎包围了金鸡湖喽!再往前看,密密麻麻的汽车一直通向码头。弯下腰看,碧波荡漾的湖水在阳光下,一闪一闪的,很是好看。呀!这里真美呀!  篇3:精选小学生五一劳动节游记作文500字  五一劳动节是我最期盼的日子,因为我可以好好的玩一把,嘿嘿,天天数日子吧!  盼啊盼,终于盼到了五一长假。长假的第一天,妈妈带着我和弟弟去溜冰。  我们从北翼商业街南面的一个小门进入了这个地下溜冰场。只见里面灯火辉煌,许多人在里面尽情地溜冰。彩灯放出不断变幻的灯光,我看得眼花缭乱。换上了溜冰鞋,我小心翼翼地步入了溜冰场。看着别人都在娴熟地溜冰,不断做出一些惊险动作。我有些不知所措,一点也回忆不起来溜冰的动作了。我是学过一点溜冰的,但这也是好久以前的事了。我只好学着别人的样子挪动着双脚,扶着栏杆慢慢向前滑,生怕摔跤,引来别人的嘲笑。  就在这时,弟弟“呼”的一下子快速地超越了我。我想:我怎能比不过弟弟?于是,我放开手脚,渐渐地加速了。可是,速度一快,我就重心不稳,“啪”的一下,我摔了个“狗吃屎”。双腿摔得生疼生疼的,我忍着痛爬起来,顿时觉得膝盖火辣辣的。我撩起裤管一看,还好,没擦破皮。  我微微躬身,扶着栏杆,再次加速,心里回想着以前教练教我的动作。我似乎突然掌握了什么技巧,居然能不搀扶杆子而较快地滑行了。我下决心追上弟弟,可是每当我加速到极限并接近弟弟时,弟弟总能轻而易举地加速到比我快一些,又甩开我一大段。  我再次达到了速度。突然,一个人迎面向我高速驶来,滑行路线也忽东忽西。眼看就要相撞了,我往边上一侧,双手紧紧抱住栏杆。那人竟然腾云驾雾般的从我和后面赶上来的一个人中间穿了过去,把我吓出一身冷汗。  不知不觉中,1个小时的时间如流水般过去了。我和弟弟依依不舍地离开了溜冰场。我在这个五一节中真快乐!  五一劳动节最快乐的事情就是溜冰了,那感觉真好!  篇4:精选小学生五一劳动节游记作文500字  能在这个世界中生活是一件快乐的事情,因为这个世界中的每一个人的心灵都是那样的美丽,这个世界的每一切都令我着迷,因为它们各自都有自己独特的心情,有欢乐,有悲伤,还有哭泣……而那次我就经历了一次快乐的事。  那天正是五一,我们放了假,而偏偏正赶上表弟一年一度的生日,我们那天晚上,买了礼物,便开车去我表弟的生日聚会那,给他过生日。  到了那里,我们各自坐到座位上,期待着我表弟的生日蛋糕。过了一会,蛋糕终于到了,我们关上灯,点燃蜡烛,欢快的唱着生日歌,完后,我们便开始品尝那些山珍海味了,吃了一会儿,我觉得很无趣味,忽然,我想出了一个办法,于是我将这个想法告诉来所有人,除了我表弟。当时,他急的抓耳挠腮,似乎迫不及待地想知道我在嘟囔些什么,这么玄乎。于是,我便说:“那个袋子里有个礼物,你去瞧瞧。”他经不起诱惑,大步流星地走了过去,正当他高兴的手舞足蹈,拿着礼物时,刹那间,我以一个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拿起一盘蛋糕拍在他脸上,说时迟那时快,那盘蛋糕正中目标中心,把他变成了一个大花脸。他当时不知所措,我们却哈哈大笑,顿时,他明白了什么,怒气冲冲的也拿起蛋糕向我们拍去,这时激烈的扔蛋糕大赛就开始了,我们玩的是不亦乐乎,整间房间也是一片狼藉,而时间也慢慢的流失,伴随着我们的快乐而结束。  快乐是多么美好的一种心情啊!我们要永远保持住它!  篇5:精选小学生五一劳动节游记作文500字  五月一日那天,天气十分凉爽,风儿,柔柔地吹着。  早上,我早早的起床,一打开窗户我就看到花儿们垂头丧气的望着我,一脸无精打采,满脸灰尘。原来是因为这几天天气干旱又没浇花的原因。所以我们全家决定给花园重新换一件新衣服。  经过分工,我和爸爸首先动手把枯枝败叶剪掉。然后,我们从工具箱里面拿出喷水器,把喷水器的一头安在水龙头处打开,开始清洗花瓣和树叶上的灰尘。随着水滴答滴答的优美歌声,树儿展开了腰肢,轻柔地摇摆着,花儿们张开了笑脸,唱起了美妙的歌儿,使人百听不厌。  “哇!”我一声尖叫,原来,我不小心把水龙头对准了自己,水浇在了我的身上,裙子和上衣顿时淋透完了,我变成了落汤鸡。在场的人先是一愣,看到我那狼狈的样子后,马上开怀大笑。  妈妈调皮地说:“呵呵,没关系,劳动最光荣!” 外婆幸灾乐祸的笑道:“看看你,笨手笨脚的。”我的脸霎时间红了,捂着脸跑进了屋,换了一身干净的衣裳后就又开始劳动了。浇啊浇啊浇了一个多小时后任务终于完成了,累得我和爸爸满头大汗。  爸爸看到花园里庭院的木板不太光滑,就建议说:“女儿,我们去家具店买油漆刷刷庭院的地板吧。”“好啊!”我们就直奔附近的商场。  买了油漆之后,我先把油漆罐打开,然后用一根筷子把漆罐搅匀,用刷子沾一点油漆开始刷了。可惜,只有一把刷子,我和爸爸只好轮流劳动。 “我刷、我刷、我刷刷刷!”我哼着小调,随着快乐的节奏,我让刷子跳起舞来。我们刷了一个多小时才刷完,累的腰酸背痛,不过,看着自己劳动的成果,开心极了。  今天,我和花园度过了快乐和充实的一天。我懂得了不论做什么事,只要自己心中有决心、有坚持,不怕困难,不怕艰苦,就会达到成功的彼岸。  篇6:精选小学生五一劳动节游记作文500字  五一正是大地春暖花开的时候,一簇簇鲜花迎风招展、姹紫嫣红,一缕缕柳丝随风飘动、生机勃勃.路上到处都充满了节日的气氛.人们也都穿上了节日的盛装,欢庆劳动人民自己的节日。  到了商场,人山人海,你推我挤地拥成一团。“五一”节里最能吸引你的眼球的就是琳琅满目的商品,厂家纷纷打出了“庆‘五一"商品大酬宾... ...”、“庆‘五一"食品大甩卖... ...”等诱人的广告,各大商场里都挤满了购物的人流,仿佛变成了人的海洋。大商店搞酬宾,小地摊也不甘落后。要论排场,小地摊显然是比不过大商店了,但是商品的价格可以便宜一些啊!于是不少小地摊都打出了“买一增一”、“低价出售”的广告。虽然卖的都是一些杂七杂八的小物件,但是商品的价格可以便宜一些啊!于是不少小地摊都打出了“买一增一”、“低价出售”的广告。虽然卖的都是一些杂七杂八的小物件,但却十分美观。公园那里有着许多宜人的景色,虽然不及商店的鼓浪屿热闹,但也有不少游客徒步参观,爸爸将车子停在路边,我便打开车门下了车,来到了一个胜似花园的地方。忽然,我看见一只好象蜻蜓的飞虫,它的身体黑乎乎的, 好象是蜜蜂.吃了晚饭后我们变回家了。  今年的“五一”节,我们都过得很充实,很愉快。在一年的三百六十五天中,“五一”劳动节仅占这其中的一天,我们无时不刻都在用自己勤劳的双手创造着人们美好的未来,这种快乐是不受时间限制的!  我想明年的“五一”国际劳动节将过得更加愉快、美好!  希望以上的答复能对您的留学申请有所帮助。如果您有任何更详细的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协助,我强烈推荐您访问我们的留学官方网站 https://liuxue.87dh.com/ ,在那里您可以找到更多专业的留学考试规划和留学资料以及一对一的咨询服务。祝您留学申请顺利!
2023-09-04 20:02:251

关于青春的诗歌大全

游南亭 【南北朝】谢灵运 时竟夕澄霁,云归日西驰. 密林含馀清,远峰隐半规. 久痗昏垫苦,旅馆眺郊歧. 泽兰渐被径,芙蓉始发迟. 未厌青春好,已睹朱明移. 戚戚感物叹,星星白发垂. 药饵情所止,衰疾忽在斯. 逝将侯秋水,息景堰旧崖. 我志谁与亮?赏心惟良知. 惜花吟 【唐】鲍君徽 枝上花,花下人,可怜颜色俱青春. 昨日看花花灼灼,今朝看花花欲落. 不如尽此花下欢,莫待春风总吹却. 莺歌蝶舞韶光长,红炉煮茗松花香. 妆成罢吟恣游后,独把芳枝归洞房. 秋槿 【唐】白居易 风露飒已冷,天色亦黄昏. 中庭有槿花,荣落同一晨. 秋开已寂寞,夕陨何纷纷. 正怜少颜色,复叹不逡巡. 感此因念彼,怀哉聊一陈. 男儿老富贵,女子晚婚姻. 头白始得志,色衰方事人. 后时不获已,安得如青春? 送友人 【唐】杜牧 十载名兼利,人皆与命争. 青春留不住,白发自然生. 夜雨滴乡思,秋风从别情. 都门五十里,驰马逐鸡声. 送李青归华阳川 【唐】李白 伯阳仙家子,容色如青春. 日月秘灵洞,云霞辞世人. 化心养精魄,隐几窅天真. 莫作千年别,归来城郭新.
2023-09-04 20:02:211

股骨头坏死 是什么原因造成的 ?

可以试试中医,还是比较不错的
2023-09-04 20:02:193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必须取得什么证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规定的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施行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必须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条件,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第三条 施行结扎手术、终止妊娠手术的审批,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婚前医学检查的审批,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以及涉外婚前医学检查的审批,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第四条 申请开展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以及施行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 符合当地医疗保健机构设置规划;  (二) 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三) 符合《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基本标准》;  (四) 符合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五条 申请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以及施行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许可的医疗保健机构,必须向审批机关,提交《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登记书》并交验下列材料:  (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其副本;  (二)有关医师的《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三)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材料。  申请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应向审批机构交纳审批费。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当地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第六条 审批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在60日内,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及《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基本标准》进行审查和核实。经审核合格的,发给《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审核不合格的,将审核结果和理由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第七条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继续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重新办理审批手续。第八条 申请变更《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的许可项目的,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重新报批。第九条 医疗保健机构应当把《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悬挂在明显处所。第十条 凡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规定的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施行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以及家庭接生技术服务的人员,必须符合《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基本标准》的有关规定,经考核合格,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家庭接生员技术合格证书》。 第十一条 从事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技术服务人员的资格考核,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从事婚前医学检查技术服务人员的资格考核,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以及从事家庭接生技术服务人员的资格考核,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  母婴保健技术人员资格考核内容由卫生部规定。第十二条 母婴保健技术人员资格考核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第十三条 经考核合格,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的卫生技术人员,不得私自或者在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的机构中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第十四条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和《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家庭接生员技术合格证书》应当妥善保管,不得出借或者涂改,禁止伪造、变造、盗用以及买卖。 第十五条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和《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家庭接生员技术合格证书》遗失后,应当及时报告原发证机关,并申请办理补发证书的手续。第十六条 本办法实施前已经开展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以及施行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在本办法施行后的6个月内,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补办审批手续。 第十七条 本办法实施前已经开展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以及施行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师,经考核认定,发给《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已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经考核认定,发给《家庭接生员技术合格证书》。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第十八条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和《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和《家庭接生员技术合格证书》由卫生部统一印制。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卫生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23-09-04 20:02:182

初中初一作文(600字):五一游记——游恐龙遗迹园

作文标题: 五一游记——游恐龙遗迹园 关键词: 遗迹 恐龙 初中初一 本文适合: 初中初一 作文来源: https://Zw.liuxue86.com 本作文(600字)是关于初中初一的作文(600字),题目为:《五一游记——游恐龙遗迹园》,欢迎大家踊跃投稿。五一节,我和两个大哥哥、妈妈一共六个人一起到南阳西峡的恐龙遗迹园游玩。 一路上我和小哥哥就不停的讲着恐龙的故事。下了车,离很远我们就看到了园门口的两个超大恐龙,一个是长颈龙,一个是甲龙。 进了园里发现草地上到处都是用橡胶做的恐龙,特别大,我们摸摸这个,爬爬那个,都看不过来,太多了,都叫不上名字。我记住的有霸王龙、鸭嘴龙、长颈龙、偷蛋龙、剑龙、甲龙、三角龙……,我们看到霸王龙长着大嘴巴,一排大牙齿,我和小哥哥都爬到它的嘴里,坐在它的舌头上,我心里想它会不会咬着我。我们先来到恐龙遗迹隧道,看到洞顶上很多真的恐龙蛋,用手摸了摸,是真的石头蛋。接着到蛋化石博物馆看了很多恐龙蛋。有细长形的、圆形的、椭圆型、有大的、有小的、还有双胞胎的……导游讲的太快了,我记不住。我和小哥哥还乘坐了恐龙滑梯,是从恐龙的嘴里专进去的,很好玩。最后我们到院子里玩了一种像旋转木马的秋千,6个小朋友一起坐在秋千上荡起来,我都飞了起来,太好玩了。 妈妈在地上见了一块圆圆的石头,特别像恐龙蛋,我准备给爸爸带回去,告诉他我们捡到了“真”恐龙蛋。
2023-09-04 20:02:171

比较适合一个人去旅游的地方有哪些?

云南、海南、江浙的小镇,四川九寨沟黄龙,丽江、稻城亚丁,阳朔西街,厦门鼓浪屿,苏州甪直,凤凰古城,香格里拉,山西平遥古城,江西庐山,安徽黄山,湖北麻城龟山,广西桂林等地方。很多地方都适合一个人去,关键在于你有没有一个人去旅行的心和是否勇敢的走出去。一个人的旅行,更能贴近自己的内心真实世界。没有复杂的顾虑,说走就走。少了一份群处的喧嚣,反而更能发现别样的风景。盘点国内适合一个人旅游的地方,开始一场最真实的旅行。1、丽江——一个与世隔绝的王国有着800多年历史的丽江古城,坐落在丽江坝子中部。这里至今还保留着宋元以来的历史风貌。虽然经历了历代是世事变迁,却依然美古雅而宁静。丽江是一个美丽的小城,古色古香的房屋,静谧的小桥流水,高低不平的石头街道,仿佛一个与世隔绝的王国。这是一个适合与自己的心灵对话的地方。2、三亚——温暖的度假天堂被称作“东方夏威夷”的三亚,拥有全海南岛最美丽的海滨风光。这里海蓝沙白,浪平风景,注定和寒冷的冬日无缘。在碧海蓝天下,可以尽情的放松身心,抛开所有的烦恼,在这个没有冬天的度假地享受独有的温暖时光。3、鼓浪屿——一次浪漫的邂逅鼓浪屿位于厦门岛西南隅,与厦门市隔海相望。这里是四季如春的“海上花园”,没有车马喧嚣,有的是鸟语花香,和迷人的美景。这里还是音乐家的摇篮。漫步在各个角落的小道上,不时传来美妙的钢琴声,或者小提琴、吉他声。合着海浪的节拍,优美动人。这里有一种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小资情调。听着美妙的音乐,欣赏着绚丽的风景,也许还会经历一次浪漫的邂逅。4、乌镇——一个现代文明影响不大的世界乌镇地处浙江省桐乡市北端,是一座拥有六千余年历史的江南水乡古镇。这是一块神奇而又美丽的土地。夜晚荡舟水上,古老的街区与美丽的水乡风景相得益彰,给人一种宁静祥和的心境。这里是一个适合慢游的地方。无论是小桥流水的雅致,还是极尽生活华美的皮影戏,又或者是充满浓郁乡土气息的蓝印花布,都需要慢慢的品味。
2023-09-04 20:02:171

年俗文化手抄报内容

年俗文化手抄报内容有扫尘、压岁钱、贴春联等。扫尘:“腊月二十四,掸尘扫房子”,据《吕氏春秋》记载,我国在尧舜时代就有春节扫尘的风俗。按民间的说法:因“尘”与“陈”谐音,新春扫尘有“除陈布新”的涵义,其用意是要把一切穷运、晦气统统扫出门。这一习俗寄托着人们破旧立新的愿望和辞旧迎新的祈求。每逢春节来临,家家户户都要打扫环境,清洗各种器具,拆洗被褥窗帘,洒扫六闾庭院,掸拂尘垢蛛网,疏浚明渠暗沟。到处洋溢着欢欢喜喜搞卫生、干干净净迎新春的欢乐气氛。压岁钱:春节拜年时,长辈要将事先准备好的压岁钱分给晚辈,据说压岁钱可以压住邪祟,因为“岁”与“祟”谐音,晚辈得到压岁钱就可以平平安安度过一岁。压岁钱有两种,一种是以彩绳穿线编作龙形,置于床脚,此记载见于《燕京岁时记》;另一种是最常见的,即由家长用红纸包裹分给孩子的钱。压岁钱可在晚辈拜年后当众赏给,亦可在除夕夜孩子睡着时,由家长愉偷地放在孩子的枕头底下。贴春联:春联也叫门对、春贴、对联、对子、桃符等,它以工整、对偶、简洁、精巧的文字描绘时代背景,抒发美好愿望,是我国特有的文学形式。每逢春节,无论城市还是农村,家家户户都要精选一副大红春联贴于门上,为节日增加喜庆气氛。这一习俗起于宋代,在明代开始盛行,到了清代,春联的思想性和艺术性都有了很大的提高,梁章矩编写的春联专著《槛联丛话》对楹联的起源及各类作品的特色都作了论述。汉族春节:“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汉族的春节有声音、有色彩、有情有意。如果说春节是一台戏的话,那么腊月初八就是年节的开场锣,在吃了美味的腊八粥后,人们就开始为大年作准备。腊月二十三或二十四是小年节,人们送走灶神,接回祖灵。从这时起到年三十前是春节最后的准备阶段,这期间,人们清扫屋尘,贴窗花、挂年画、写春联、蒸年糕,忙忙碌碌,俗称“忙年”。除夕夜是年节的高潮,全家老少,围坐团年,在吃了丰盛的年饭后,人们在火炉边聊天守岁,直到新年的来临。正月初一开始,人们相互拜年恭贺。初五是贺年活动的小结,旧时人们要接财神,传说这天是财神生日,商家接了财神后,要办财神酒,然后开市。商店雇员如果没被请去吃财神酒,那就意味着“下岗”,得另谋生计。在古代没有财神日,只有“送穷”日。从送穷到接财神,一送一接之间,体现了民众生活情趣的变化。年节的真正结束要等到正月十五吃了元宵之后。
2023-09-04 20:02:161

爱岗敬业是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对从业人员来说爱岗指的是

爱岗敬业是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对从业人员来说,爱岗指的是干一行爱一行。一份职业,一个工作岗位,都是一个人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保障。同时,一个工作岗位的存在,往往也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需要。所以,爱岗敬业不仅是个人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也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需要。爱岗敬业应是一种普遍的奉献精神。求职者是不是具有爱岗敬业的精神,是用人单位挑选人才的一项非常重要的标准。用人单位往往录用那些具有爱岗敬业精神的人。因为只有那些干一行,爱一行的人,才能专心致志地搞好工作。如果只从兴趣出发, 见异思迁,“干一行,厌一行”,不但自己的聪明才智得不到充分发挥,甚至会给工作带来损失。另外,现实生活中能够找到理想职业人必定是少数的,对于多数人来说,必须面对现实,去从事社会所需要、而自己内心不太愿意干的工作。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干一行,爱一行”的精神,那么你就很难干好工作,很难做到爱岗敬业。爱岗敬业是爱岗与敬业的总称,是忠于职守的事业精神,这是职业道德的基础。爱岗和敬业,互为前提,相互支持,相辅相成。“爱岗”是“敬业”的基石,“敬业”是“爱岗”的升华。
2023-09-04 20:02:161

土地问题:生地与熟地的区别?各有何用处?

生地就是未开发的土地,熟地是正在使用的土地,熟地手续齐全
2023-09-04 20:02:168

冰心的作品有哪些?

有繁星,春水,寄小读者
2023-09-04 20:02: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