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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符合建筑法关于建筑工程发承包的规定。

2023-09-22 05:4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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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承包建筑工程的规则是:

1、发包和承包双方应当订立合同;

2、双方应当认真按照合同约定的事项,履行各自的义务,当然也保证双方的权利;

3、禁止采用不正当手段。

法律客观:

依照本条规定,建筑工程的发包应以招标发包为基本方式。1.招标发包,是指发包方通过公告或者其他方式,发布拟建工程的有关信息,表明其将招请合格的承包商承包工程项目的意向,由各承包商按照发包方的要求提出各自的工程报价和其他承包条件,参加承揽工程任务的竞争,最后由发包方从中择优选定中标者作为该项工程的承包方,与其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发包方式。招标发包的方式将竞争机制引入了建筑工程的发包活动中,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建筑工程发包最普遍采用的方式,其优越性在本法第十六条的释义中已有详述,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对使用其贷款建设的项目,都要求采用招标方式进行工程项目的发包。当然,招标发包的方式程序比较复杂,费用也较高,发包过程所需的时间也相对较长,对某些小型建筑工程和保密工程,一般不适用招标发包的方式。按照我国目前的实际作法,招标发包又可分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议标三种具体的招标形式。公开招标是指发包方通过新闻媒体公开发布招标公告,公开提供招标文件,所有符合条件的承包者均有平等机会参加投标竞争,发包方按规定的公开程序和标准从中择优选定中标者作为工程承包方的招标方式。邀请招标又称有限竞争性招标,是指由发包方不以公告方式,而是根据自己所了解的情况选择几家特定的承包商,向其发出投标邀请,由这些被邀请的承包商投标竞争,从中选定中标者的招标方式。议标又称非竞争性招标,是指发包方选定两家以上的特定承包商,分别与其进行一对一的协商谈判,从中选定一家作为工程承包方的发包方式。在三种招标方式中,公开招标发包方式显然最能体现公平竞争的原则,但相对来说程序也最为复杂、费用也最高。此种方式适合于大中型建筑工程项目的招标发包。而议标的方式缺乏充分竞争,程序也不公开,基本上属于发包方与各承包方一对一的谈判签约的方式,从严格意义上说,不具有招标发包的基本特征,不能算是一种招标发包的方式,而是直接发包的一种形式。国家计委发布的《国家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实行招标投标的暂行规定》中,对采用议标方式进行招标发包的工程作了较为严格的限定,该规定提出,建筑工程的招标发包,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方式,只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方可采用议标方式:“(一)只有少数几家具备资格的投标单位可供选择的;(二)涉及专利权保护或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三)招标费用与项目价值相比,不值得的”以及“国家另有规定的”。2.本条所说的“依法招标发包”,是指依照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建筑工程的招标发包,包括三层含义:一是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实行招标发包的建筑工程,都应实行招标发包;二是实行招标发包的建筑工程具体采用何种招标方式,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凡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公开招标的,都应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发包;三是建筑工程实行招标发包的,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招标发包程序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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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第五十二条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的国家标准不能适应确保建筑安全的要求时,应当及时修订。   第五十三条国家对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推行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质量体系认证。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第五十四条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设计或者施工作业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ue004建筑设计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对建设单位违反前款规定提出的降低工程质量的要求,应当予以拒绝。   第五十五条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   第五十六条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勘察、设计文件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技术规范以及合同的约定。设计文件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五十七条建筑设计单位对设计文件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第五十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工程设计的修改由原设计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   第五十九条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第六十条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顶、墙面不得留有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对已发现的质量缺陷,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修复。   第六十一条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十二条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ue004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应当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保修的期限应当按照保证建筑物合理寿命年限内正常使用,维护使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确定。具体的保修范围和最低保修期限由国务院规定。   第六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筑工程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都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检举、控告、投诉。
2023-09-08 06:50:121

建筑工程法规介绍?

《建筑工程法规》分三大块,建筑工程法律制度内涵、建筑工程法律制度外延、建筑工程法律制度视野拓展。以下是中达咨询为建筑人士整理相关建筑施工规范相关资料。具体内容如下:《建筑工程法规》基本简介:建筑工程法律制度内涵部分按照建筑工程项目程序一步步展开,详细介绍了项目建设过程中各个环节涉及到的法律知识;外延部分主要是对建筑工程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介绍;最后通过对国外相关领域的综述对建筑工程法规知识进行了视野拓展。《建筑工程法规》基本信息:书名:建筑工程法规图书编号:780490作者:陈正出版日期:2004-05-01版次:1开本:23cm更多关于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点击底部客服免费咨询。
2023-09-08 06:50:351

什么是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法律,我国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法律有哪些?

  建筑法:  (1997年11月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1997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公布 自1998年3月1日起施行)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建筑许可  第一节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第二节 从业资格  第三章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发 包  第三节 承 包  第四章 建筑工程监理  第五章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  第六章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活动,实施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建筑活动,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  第三条 建筑活动应当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国家的建筑工程安全标准。  第四条 国家扶持建筑业的发展,支持建筑科学技术研究,提高房屋建筑设计水平,鼓励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提倡采用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先进工艺、新型建筑材料和现代管理方式。  第五条 从事建筑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妨碍和阻挠依法进行的建筑活动。  第六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筑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第二章 建筑许可  第一节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八条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第十条 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第十一条 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者中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批准机关报告情况。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六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第二节 从业资格  第十二条 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二)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三条 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第十四条 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第三章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五条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择优选择承包单位。  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  第十七条 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建筑工程发包中不得收受贿赂、回扣或者索取其他好处。  承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向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者给予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承揽工程。  第十八条 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  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  第二节 发包  第十九条 建筑工程依法实行招标发包,对不适于招标发包的可以直接发包。  第二十条 建筑工程实行公开招标的,发包单位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发布招标公告,提供载有招标工程的主要技术要求、主要的合同条款、评标的标准和方法以及开标、评标、定标的程序等内容的招标文件。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进行。开标后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程序对标书进行评价、比较,在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投标者中,择优选定中标者。  第二十一条 建筑工程招标的开标、评标、定标由建设单位依法组织实施,并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二条 建筑工程实行招标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依法中标的承包单位。建筑工程实行直接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  第二十三条 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发包单位将招标发包的建筑工程发包给指定的承包单位。  第二十四条 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第二十五条 按照合同约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由工程承包单位采购的,发包单位不得指定承包单位购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第三节 承包  第二十六条 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第二十七条 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第二十八条 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第四章 建筑工程监理  第三十条 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  国务院可以规定实行强制监理的建筑工程的范围。  第三十一条 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 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  第三十二条 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  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  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第三十三条 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  第三十四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监理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客观、公正地执行监理任务。  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  第三十五条 工程监理单位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串通,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五章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  第三十六条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第三十七条 建筑工程设计应当符合按照国家规定制定的建筑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保证工程的安全性能。  第三十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第三十九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有条件的,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  施工现场对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可能造成损害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第四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向建筑施工企业提供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措施加以保护。  第四十一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控制和处理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的措施。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批准手续:  (一)需要临时占用规划批准范围以外场地的;  (二)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邮电通讯等公共设施的;  (三)需要临时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的;  (四)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报批手续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并依法接受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安全生产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十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依法加强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  第四十五条 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四十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四十七条 建筑施工企业和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建筑行业安全规章、规程,不得违章指挥或者违章作业。作业人员有权对影响人身健康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条件提出改进意见,有权获得安全生产所需的防护用品。作业人员对危及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四十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第四十九条 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  第五十条 房屋拆除应当由具备保证安全条件的建筑施工单位承担,由建筑施工单位负责人对安全负责。  第五十一条 施工中发生事故时,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六章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第五十二条 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的国家标准不能适应确保建筑安全的要求时,应当及时修订。  第五十三条 国家对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推行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质量体系认证。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第五十四条 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设计或者施工作业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  建筑设计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对建设单位违反前款规定提出的降低工程质量的要求,应当予以拒绝。  第五十五条 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  第五十六条 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勘察、设计文件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技术规范以及合同的约定。设计文件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五十七条 建筑设计单位对设计文件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第五十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工程设计的修改由原设计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  第五十九条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六十条 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  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顶、墙面不得留有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对已发现的质量缺陷,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修复。  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十二条 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  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应当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保修的期限应当按照保证建筑物合理寿命年限内正常使用,维护使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确定。具体的保修范围和最低保修期限由国务院规定。  第六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筑工程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都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检举、控告、投诉。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  第六十五条 发包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并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吊销资质证书,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六十七条 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六十八条 在工程发包与承包中索贿、受贿、行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分别处以罚款,没收贿赂的财物,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对在工程承包中行贿的承包单位,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外,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第六十九条 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工程监理单位转让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第七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一条 建筑施工企业违反本法规定,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二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违反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三条 建筑设计单位不按照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进行设计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其他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行为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五条 建筑施工企业违反本法规定,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并对在保修期内因屋顶、墙面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六条 本法规定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和吊销资质证书的行政处罚,由颁发资质证书的机关决定;其他行政处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依照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职权范围决定。  依照本法规定被吊销资质证书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第七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对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条件的单位颁发该等级资质证书的,由其上级机关责令收回所发的资质证书,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八条 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限定发包单位将招标发包的工程发包给指定的承包单位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九条 负责颁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施工条件的建筑工程颁发施工许可证的,负责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或者竣工验收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不合格的建筑工程出具质量合格文件或者按合格工程验收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由该部门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八十条 在建筑物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因建筑工程质量不合格受到损害的,有权向责任者要求赔偿。  第八章 附则  第八十一条 本法关于施工许可、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审查和建筑工程发包、承包、禁止转包,以及建筑工程监理、建筑工程安全和质量管理的规定,适用于其他专业建筑工程的建筑活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八十二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对建筑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中,除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第八十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小型房屋建筑工程的建筑活动,参照本法执行。  依法核定作为文物保护的纪念建筑物和古建筑等的修缮,依照文物保护的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抢险救灾及其他临时性房屋建筑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的建筑活动,不适用本法。  第八十四条 军用房屋建筑工程建筑活动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依据本法制定。  第八十五条 本法自1998年3月1日起施行。
2023-09-08 06:50:481

建筑工程开复工法律规定

各地要准确把握“六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治标准,针对扬尘防治的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和重点任务,依法依标、科学管控,禁止层层加码、随意新增扬尘防治要求。对达到扬尘防治标准的项目,不得实施停工措施;对未达标的项目,要帮助其尽快达标、早日开工建设,形成实物工作量。对不顾客观实际采取“紧急停工”“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一刀切”做法的,将在全省通报曝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十条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国务院可以规定实行强制监理的建筑工程的范围。第三十一条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第三十二条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第三十五条工程监理单位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串通,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023-09-08 06:51:001

工程建设四项基本法律制度是什么?

项目法人责任制(业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2023-09-08 06:51:113

工程法律法规

法律分析:许多法律都直接对工程做出了规范和调整,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活动,实施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所称建筑活动,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制定本法。
2023-09-08 06:52:311

建筑工地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都有哪些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023-09-08 06:53:034

建筑工程法律法规汇编

第一篇招标投标篇3 1.1 核心法律法规汇总3 1.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3 1.1.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12 1.1.3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191.1.4 《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34 1.1.5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159 1.1.6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169 1.1.7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182 1.1.8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3 1.1.9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210 1.1.10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217 1.2 辅助法律法规汇总220 1.2.1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220 1.2.2 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222 1.2.3 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224 1.2.4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暂行办法226 第二篇工程造价篇235 2.1 合同管理类235 2.1.1 《合同法235 2.1.2 法释【1999】19号268 2.1.3法释【2009】5号272 2.1.4 法释【2004】14号276 2.1.5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79 2.1.6《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修订征求意见稿290 2.1.7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304 2.1.8 《标准施工合同条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28 2.2 工程造价类360 2.2.1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360 2.2.2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363 2.2.3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375 2.3 计价依据类382 2.3.1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382 2.3.2 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736 2.3.3建设项目设计概算编审规程815 2.3.4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832
2023-09-08 06:53:2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2021年修订版自什是发包人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之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己完成。上述规定是法律强制性规定,如果承包单位将主体工程分包给劳务公司,签订了合同应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国家重大建设工程合同,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订立。业主,建设方,施工方,发包方,承包方,这五者之间的关系是什么?1、业主,准确的说,是建筑物的使用者。2、建设方,有可能是业主,也可能是开发商,也可能是代理。3、施工方,就是施工单位。4、发包方,就是建设方,俗称甲方。5、承包方,就是施工方,俗称乙方。举例来说,如果北京大学要建一座办公楼,但是出于某种原因(没有地/缺少专业人才/资金是国拨而不是自筹/其他??),北京大学将此项工作交给万科来进行建设,建成了仍然是北京大学所使用。经过招投标,最后是中建三局中标。那么,业主是北京大学,建设方是万科,施工方是中建三局,发包方是万科,承包方是中建三局。如果没有交给万科来开发,建设方和发包方就变成了北京大学。法律依据《建筑法》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2023-09-08 06:53:331

哪些法律法规对建设工程的工期有规定

很多包括建筑法、建筑合同司法解释等 纵横法律网-广东普罗米修(广州)律师事务所-杨艳国律师
2023-09-08 06:54:325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规体系?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规体系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中达咨询为大家解答。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规体系,是指国家为改善劳动条件,实现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保护劳动者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健康和安全而制定的各种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总和,是必须执行的法律规范。建筑工程安全技术规范是强制性的标准,是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规体系组成部分。(一)法规制定机关和法规效力建筑工程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的规范工程建设活动的法律规范,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建筑工程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规范工程建设活动的各项法规,由总理签署国务院令予以公布,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建筑工程部门规章是指建设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权范围,独立或与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制定的规范工程建设活动的各项规章,属于建设部制定的由部长签署建设部令予以公布,如《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上述法律法规规章的效力是: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部门规章。(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1.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5)《建筑业安全卫生公约》(第167号公约)。2.行政法规(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4)《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5)《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6)《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3.部门规章(1)《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4)《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三)建筑工程安全技术标准与规范(1)《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 77-2003)。(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 50194-93)。(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5)《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3-2001)。(6)《液压滑动模板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GJ 65-89)。(7)《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91)。(8)《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 88-92)。(9)《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28-2000)。(10)《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2001)。监理工程师应当了解和熟悉我国建设工程法规体系,并熟悉和掌握其中与监理工作关系比较密切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规范,特别是进行安全监理时,监理工程师还应熟悉和掌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消防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便依法进行安全监理和规范自己的工程监理行为。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2023-09-08 06:55:381

现行的保障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主要有哪些法律法规

水利工程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资料参考如下: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涉及劳动防护用具,保障作业人员安全施工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涉及安全生产3《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涉及安全生产制度,各单位责任4《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涉及特种设备安全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涉及临时安全用电6《工伤保险条例》,涉及及时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7《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涉及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施工队(民工)也就是买此类保险。我能想到的就这么多了。
2023-09-08 06:55:584

我国目前现行建筑法规主要有哪些法律规范组成

有很多,具体要看你现在需要哪些法律法规。下面列举几个建筑类的法律法规:《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2001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等,还有其它一些规范规定。
2023-09-08 06:56:331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行政法规?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行政法规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中达咨询为大家解答。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法律规范性文件,颁布后在全国范围内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在行政法规层面上,《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规体系中主要的行政法规。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我国第一次以法律形式确立了企业安全生产的准人制度,是强化安全生产源头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方针的重大举措。《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的一部关于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专项法规。(一)《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主要内容《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于2004年1月7日经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4年1月13日起实施。该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依法建立起了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其主要内容有: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一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企业进行生产前,应当依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规定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六条规定的相关文件和资料;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45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不符合《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则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书面通知企业同时说明理由;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三年。(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于2003年11月12日经国务院第28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颁布,是我国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发展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也是工程建设领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具体表现,标志着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进入法制化、规范化发展的新时期。《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较为详细地规定了建设单位和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及其他有关单位的安全责任和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以及政府部门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的责任等。(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的主要内容《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于1991年2月22日由国务院令第75号发布,自1991年5月1日起施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的主要内容包括事故报告、事故调查、事故处理。(四)《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的主要内容《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于1989年1月3日经国务院第31次常务会议通过,自1989年3月29日起施行。该规定主要规定了特大事故的现场保护、报告与调查等内容,其主要内容有特大事故的现场保护、特大事故的报告、特大事故的调查。(五)《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的主要内容《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于2001年4月21日由国务院令第302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该规定对各级政府部门对特大安全事故的预防及处理职责作了相应规定,并明确了对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进行追究的有关规定。该规定主要内容有各级政府部门对特大安全事故预防的法律规定、各级政府部门对特大安全事故处理的法律规定、各级政府部门负责人对特大安全事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六)《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的主要内容国务院于2004年1月9日发布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 2004]2号)。该决定共23条,分为五部分,主要内容有:提高认识,明确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完善政策,大力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强化管理,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加强领导,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2023-09-08 06:56:471

一级建造师《建设法律法规》知识点详解(二)

二、多选题:   51、可以作为法律关系主体的国家机关包括( )。   A.国家权力机关   B.国家司法机关   C.国家检察机关   D.行政机关   E.党的机关   标准答案:A、D   解析:国家机关包括:国家权力机关; 行政机关。   52、法律关系主体的范围包括( )。   A.自然人   B.法人   C.其他组织   D.国家机关   E.某企业的车间   标准答案:A、B、C、D   解析:法律关系主体,主要是指参加或管理、监督建设活动,受建设工程法律规范调整,在法律上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1)国家机关 2)社会组织 3)自然人   53、从法学理论上讲,法律关系客体可以分为( )。   A.精神 B.财 C.物 D.非物质财富 E.行为   标准答案:B、C、D、E   解析:法学理论上,一般客体分为财、物、行为和非物质财富。法律关系客体也不外乎四类。   54、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 )。   A.法律权利 B.客体 C.标的 D.价款 E.法律义务   标准答案:A、E   解析:法律关系的内容即权利和义务。   55、法律关系的变更包括( )。   A.主体的变更   B.合同形式的变更   C.纠纷解决方式的变更   D.客体的变更   E.内容的变更   标准答案:A、D、E   解析:(2)法律关系的变更   法律关系的变更,是指法律关系的三个要素发生变化。   1)主体变更   主体变更,是指法律关系主体数目增多或减少,也可以是主体改变。在合同中,客体不变,相应权利义务也不变,此时主体改变也称为合同转让。   2)客体变更   客体变更,是指法律关系中权利义务所指向的事物发生变化。客体变更可以是其范围变更,也可以是其性质变更。   法律关系主体与客体的变更,必然导致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即内容的变更。   56、法律关系终止的原因与方式包括( )。   A.自然终止 B.人为终止 C.法定终止 D.协议终止 E.违约终止   标准答案:A、D、E   解析:法律关系的终止包括:   1)自然终止 2)协议终止 3)违约终止   57、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终止的情况称为法律事实,按照是否包含当事人的意志,法律事实可以分为   ( )。   A.事件 B.不可抗力事件 C.无意识行为 D.意外事件 E.行为   标准答案:A、E   解析:法律事实按是否包含当事人的意志为依据分为两类。   1)事件 2)行为   58、作为法律事实的行为包括( )。   A.主动行为 B.被动行为 C.作为 D.不作为 E.无意识行为   标准答案:C、D   解析:行为是指人的有意识的活动。行为包括积极的作为和消极的不作为。   59、法律行为主体只有取得了( )以后做出的民事行为才会被法律所认可。   A.民事权利能力   B.民事权利   C.职权   D.民事行为能力   E.法律规定的行为资格   标准答案:A、D   解析:法律行为主体只有取得了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以后作出的民事行为法律才能认可。   60、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包括( )。   A.行为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B.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C.行为内容合法   D.经过行政机关批准   E.行为形式合法   标准答案:A、B、C、E   解析: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包括:   行为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真实行为内容合法 行为形式合法。   61、在代理法律关系中,通常会涉及三方当事人,即( )。   A.被代理人 B.委托人 C.受托人 D.代理人 E.第三人   标准答案:A、D、E   解析:在代理关系中,通常涉及三个人,即被代理人、代理人和第三人。   62、代理的种类有( )。   A.委托代理 B.任意代理 C.法定代理 D.合伙代理 E.指定代理   标准答案:A、C、E   解析:代理有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三种形式。   63、指定代理,是由于( )的指定而产生。   A.被代理人   B.代理人   C.被代理人的监护人   D.人民法院   E.主管机关   标准答案:D、E   解析:指定代理,是指根据主管机关或人民法院的指定而产生的代理。   64、下列代理行为中,属于指定代理的是( )。   A.法院指定一名律师担任被告的诉讼代理人   B.某公司指派董事张某代理董事长签订一份供销合同   C.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为未成年人指定监护人   D.法院指派小李担任某案的书记员   E.律师事务所指派刘律师担任原告的代理人   标准答案:A、C   解析:指定代理,是指根据主管机关或人民法院的指定而产生的代理。这种代理也主要是为无行为能力的人和限制行为能力的人而设立的。如人民法院指定一名律师作为离婚诉讼中丧失行为能力而又无其他法定代理人的一方当事人的代理人,就属于指定代理。   65、一般认为,无权代理包括以下三种情形( )。   A.代理人没有代理权   B.对代理人的授权不明   C.被代理人一般授权   D.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   E.代理权终止以后的“代理”活动   标准答案:A、D、E   解析:如果代理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限范围或代理权终止后进行活动,即属于无权代理,倘若被代理人不予以追认的话,则由行为人承担法律责任。   66、下列代理行为中应当由被代理人承担法律后果的是( )。   A.张某代其未成年的儿子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   B.已经被辞退的王某持单位的空白合同书以单位的名义与某厂订立了一份合同   C.李某与第三人串通以合同的形式损害了被代理人的利益   D.普通职工赵某未经授权擅自以所在单位的名义订立了一份合同   E.某分公司以总公司的名义订立的一份供销合同   标准答案:A、B、E   解析:C、D为滥用代理权。   67、在代理行为中,代理人负有下列义务( )。   A.在代理权限内进行代理活动   B.亲自进行代理活动   C.认真履行职责   D.不得滥用代理权   E.保证代理事项的完成   标准答案:A、B、C、D   解析:代理人在代理活动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代理人应在代理权限范围内进行代理活动   2)代理人应亲自进行代理活动   代理关系中,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是基于对代理人的信任,委托代理就是建立在这种人身信任的基础上的。因此,代理人必须亲自进行代理活动,完成代理任务。   3)代理人应认真履行职责   代理人接受了委托,就有义务尽职尽责地完成代理工作。如果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代理职责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代理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4)不得滥用代理权   68、在下列代理行为中,构成滥用代理权的是( )。   A. 代理人赵某自己向被代理人出售代理合同所约定的标的物   B.民事诉讼中,代理原告的律师钱某同时接受委托担任被告的代理人   C.第三人孙某明知代理人超越权限而仍然与之订立合同   D.法定代理人李某恶意处分被代理人的财产   E.委托代理人周某与第三人通谋订立合同,损害被代理人利益   标准答案:A、B、E   解析:滥用代理权表现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自己实施法律行为。*代理双方当事人实施同一个法律行为。*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例如,代理人与第三人相互勾结,在订立合同时给第三人以种种优惠,而损害了被代理人的利益,对此,代理人、第三人要承担连带责任。   69、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会因下列( )情形的出现而终止。   A.被代理人恢复民事行为能力   B.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C.指定人取消指定   D.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灭   E.被代理人自己委托他人充当其代理人   标准答案:A、B、C、D   解析:法定代理或指定代理的终止   *被代理人或代理人死亡。   *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被代理人取得或恢复民事行为能力。   *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指定单位取消指定。   *由于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灭。   70、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 适用短期诉讼时效的情形是( )。   A.技术合同争议的诉讼   B.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C.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D.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E.寄存财务被丢失或毁损的   标准答案:B、C、D、E   解析:短期诉讼时效下列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   71、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 诉讼时效的种类包括( )。   A.普通诉讼时效   B.长期诉讼时效   C.短期诉讼时效   D.特殊诉讼时效   E.权利的最长保护期限   标准答案:A、C、D、E   解析:诉讼时效的种类:   1)普通诉讼时效 2)短期诉讼时效 3)特殊诉讼时效 4)权利的最长保护期限。   72、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诉讼时效可因( )而中断,从中断时起, 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A.提起诉讼   B.债务履行   C.债务人丧失行为能力   D.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   E.当事人一方同意履行义务   标准答案:A、D、E   解析:我国《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73、债权与物权的客体不同, 债权的客体可以是( )。   A.物 B.行为 C.智力成果 D.精神 E.情感   标准答案:A、B、C   解析:债权的客体可以是物、行为和智力成果;物权的客体则只能是物。   74、下列法律事实中,应当归属于不当得利的是( )。   A. 公民甲从路上捡到一个钱包   B.司机乙驾车撞倒一名老妇,但老妇并未向乙要求赔偿   C.学生丙通过考试作弊的手段获得一笔奖学金   D.农民丁购买的一头母牛半月后领回一头牛犊   E.教师戊购买的一张彩票中了大奖   标准答案:A、D   解析: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或合同根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的利益。它可能表现为得利人财产的增加,致使他人不应减少的财产减少了;也可能表现为得利人应支付的费用没有支付,致使他人应当增加的财产没有增加。不当得利一旦发生,不当得利人负有返还的义务。因而,这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   75、无因管理行为一经发生, 则会在管理人与被管理人之间形成债权债务关系,被管理者负有赔偿( )的义务。   A.管理者应得的报酬   B.管理者支出的合理费用   C.管理者的全部损失   D.管理者的直接损失   E.被管理者所获得的利益   标准答案:B、D   解析:无因管理行为一经发生,便会在管理人和其事务被管理人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其事务被管理者负有赔偿管理者在管理过程中所支付的合理的费用及直接损失的义务。   76、债的发生根据,即引起债的发生的法律事实,主要有( )。   A.广告 B.合同 C.侵权行为 D.无因管理 E.不当得利   标准答案:B、C、D、E   解析:债的发生根据,主要有以下几种:   1)合同 2)侵权行为 3)不当得利 4)无因管理 5)债的其他发生根据   77、能够导致债消灭的原因有( )。   A.抵消 B.混同 C.提存 D.免除 E.债务人失踪   标准答案:A、B、C、D   解析:债因以下事实而消灭:   1)债因履行而消灭 2)债因抵消而消灭 3)债因提存而消灭   4)债因混同而消灭 5)债因免除而消灭 6)债因当事人死亡而解除   78、民法上所谓担保物权主要包括( )。   A.抵押权 B.定金 C.留置权 D.质押权 E.保证权   标准答案:A、C、D   解析:担保物权,是指为了担保债的履行而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特定的物或权利上所设定的权利。如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都是担保物权。   79、物权的主要保护方法包括( )。   A.赔偿损失 B. 排除妨碍 C.强制执行 D.恢复原状 E.返还原物   标准答案:A、B、D、E   解析:物权的保护   1)请求确认物权 2)请求排除妨碍 3)请求恢复原状   4)请求返还原物 5)请求损失赔偿   80、我国法律承认和保护的主要知识产权有( )。   A.肖像权 B.著作权 C.专利权 D.商标权 E.商业秘密权   标准答案:B、C、D、E   解析:我国承认并以法律形式加以保护的主要知识产权为:   1)著作权; 2)专利权; 3)商标权; 4)商业秘密; 5)其他有关知识产权。   81、知识产权具有下列特征( )。   A.专有性   B.具有人身权与财产权的双重属性   C.价值性   D.地域性   E.时间性   标准答案:A、B、D、E   解析:知识产权四大基本特征   1)具有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双重性质; 2)专有性(独占性或排他性);   3)地域性; 4)时间性。   82、著作权的主题包括( )。   A.作者   B.著作权人   C.职务作品的著作权人   D.作者工作的辅助人   E.出版社   标准答案:A、B、C   解析:著作权的主体:作者与著作权人;合作作品的著作权人; 职务作品著作权人;我作品的著作权   人;委托作品的著作权人;视听作品的著作权人。   83、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由《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表现形式有( )。   A.文字作品 B.口述作品 C.科学构思 D.民间文学 E.舞蹈作品   标准答案:A、B、D、E   解析: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表现形式有: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美术、摄影作品;电影、电视、录像作品;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计算机软件;民间文学艺术作品。   84、著作人身权主要包括以下权利( )。   A.表演权   B.署名权   C.发表权   D.修改权   E.保护作品完整权   标准答案:B、C、D、E   解析:著作人身权主要有: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85、著作财产权主要包括以下权利( ) .   A.复制权 B.播放权 C.改编权 D.发表权 E.翻译权   标准答案:A、B、C、E   解析:著作财产权主要有:复制权;表演权;播放权;展览权;发行权;改编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权;翻译权;注释权和整理权;我权。   86、专利权的客体包括( )。   A.技术秘密 B.计算机软件 C.发明 D.实用新型 E. 外观设计   标准答案:C、D、E   解析:专利权的客体: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87、发明和实用新型取得专利权的条件是( )。   A.具有经济价值 B.创造性 C.实用性 D.新颖性 E.先进性   标准答案:B、C、D   解析:发明、实用新型取得专利权的条件是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88、专利纠纷解决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   A.行政机关的决定 B.调解 C.仲裁 D.起诉 E.转让   标准答案:B、C、D   解析:专利纠纷的解决:①请求地方专利管理机关调解或仲裁; ②向人民法院起诉。   89、商标获得注册的原则包括( )。   A.自愿注册原则   B.先申请原则   C.单一性原则   D.先使用原则   E.经济价值原则   标准答案:A、B、C   解析:注册的原则:自愿注册原则;先申请原则;单一性原则。   90、建造师在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 )。   A.法律   B.行政法规   C.行业管理规范   D.职业道德   E.执业纪律   标准答案:A、B、C、D   解析:建造师在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的各项规定,恪守职业道德。   91、一级建造师应具备下列执业技术能力( )。   A.具有一定的工程技术、工程管理理论和相关经济理论水平,并具有丰富的施工管理专业知识   B.能够熟练掌握和运用与施工管理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行业管理的各项规定   C.掌握一定的现代信息处理方法和技术   D.具有丰富的施工管理实践经验和资历,有较强的施工组织能力,能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E.有一定的外语水平   标准答案:A、B、D、E   解析:一级建造师应具备的执业技术能力   1)具有一定的工程技术、工程管理理论和相关经济理论水平,并具有丰富的施工管理专业知识;   2)能够熟练掌握和运用与施工管理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行业管理的各项规定;   3)具有丰富的施工管理实践经验和资历,有较强的施工组织能力,能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4)有一定的外语水平。   92、建造师的执业范围包括( )。   A.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B.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工作   C.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D.以建造师的名义单独执业,参与建设工程的招投标   E.开展建设项目施工管理的培训工作   标准答案:A、B、C   解析:建造师的执业范围   (1)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2)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工作;   (3)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93、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发包前,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未办理登记手续的工程,不得( )。   A.发包 B.公告 C.签订工程合同 D.进行规划 E.进行勘察   标准答案:A、C   解析:未办理报建登记手续的工程,不得发包,不得签订工程合同。   94、申请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A.已经办理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B.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C.建筑工程的地基已经开挖   D.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E.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标准答案:A、B、D、E   解析:《建筑法》第8条规定申请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应具备下列条件:   *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5、建筑工程从业的经济组织包括( )。   A.施工单位   B.财务审验单位   C. 勘察、设计单位   D.工程监理单位   E.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单位   标准答案:A、C、D、E   解析:建筑工程从业的经济组织包括: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单位(如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等)。   96、建筑工程从业的经济组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A.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组织机构   B.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C.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的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D.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   E.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准答案:B、C、D、E   解析:建筑工程从业的经济组织应具备下列条件:   (1)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2)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3)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7、关于工程发包,如下表述正确的是( )。   A.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也可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   B.禁止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   C.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   D.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E.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标准答案:C、E   解析:《建筑法》第24条规定: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98、建筑工程监理应当对承包单位在( )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   A.施工质量   B.安全生产   C.建设工期   D.建设资金使用   E.劳动保护   标准答案:A、C、D   解析:《建筑法》第32条规定,建筑工程监理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   99、建设单位在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应当将( )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   A.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   B.监理的内容   C.监理单位的监理人员名单   D.监理的权限   E.监理单位的组织机构   标准答案:A、B、D   解析: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委托的建设工程监理企业、监理的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   100、工程监理单位不得与( )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A.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   B.建筑材料的供应单位   C.勘察设计单位   D.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供应单位   E.建设单位   标准答案:A、B、D   解析:《建筑法》第34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不得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2023-09-08 06:57:071

法律对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有哪些禁止性规定

法律对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有多项禁止性规定,包括不得随意改变合同内容、不得违反招投标法规、不得低价中标、不得逃避保证金等。同时,工程项目必须符合相关质量、安全等标准。为了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禁止性规定。首先,建筑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在签订合同时不得随意改变合同内容,且合同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次,在招投标过程中,发包方和承包方不得违反招投标法规,如不得泄露竞标信息,不得恶意串标,不得利用权力进行不正当竞争等。此外,发包方和承包方在合作过程中也必须遵守公平诚信原则,不得以低价中标、虚假承诺等手段获取合同,不得逃避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责任。最后,工程项目必须符合相关质量、安全等标准,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的要求进行施工,不得违反规定,以保障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如何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包括严格执行招投标程序,规范合同管理,加强施工监管和检验验收等。另外,建筑工程业主应当加强对建筑工程可行性研究,确保项目投资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涉及众多利益关系和法律风险,各方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合作与沟通,共同维护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 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2023-09-08 06:57:141

建筑工程索赔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法律主观:咨询:在建筑工程合同中,一方违约,守约方应该依据什么 法律法规 要求建筑工程索赔 《 民法通则 》、《 合同法 》以及《全民所有制建筑安装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实施办法》等都有涉及工程索赔的条款,可以作为推行工程索赔的法律依据。 第一,《民法通则》第106条规定: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 民事责任 。如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里所指的民事责任是根据法律规定在民事上应负的给付义务。这种给付义务包括一般民事义务和 侵权 行为或债务不履行所造成的赔偿义务。根据民事责任原则,在《民法通则》第111条对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作了如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第112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赔偿责任,应当相当于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在 施工合同 履行过程中,发包人违反合同的现象屡屡发生,这种违反合同的现象可能是合同内因素,也可能是合同外因素;可能是发包人故意行为,也可能是客观原因,发包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无论什么情况,只要是发包人的责任使建筑企业遭受到合同价款以外的损失或影响工期,建筑企业就可以依法要求发包人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这种要求赔偿权,就是依法索赔权。 第二,《合同法》第107条至114条也有上述类似规定。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发包人的过错,建筑企业可以依据这些条款向发包人要求其支付违约金和 赔偿金 ,这种要求即为索赔。另外,《合同法》第286条及最高人民 法院 对其“优先受偿权”的司法解释,为建筑企业的索赔提供了优先受偿的法律支持。 第三,国家建设部、国家体改委和国务院经贸办发布的《全民所有制建筑安装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实施办法》第34条规定,要“按照国际惯例,建立工程索赔制度。”第6条规定,“对于建设资金不足,物资供应短缺的工程,企业有按照合同规定追究违约责任,并有权调整施工进度。”第7条规定,“工程的承包价格应由企业与工程发包单位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通过投标竞争,在双方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中规定。在工程施工中,如发生工程量变化,设计变更等,企业有权要求按有关规定调整预、决算。”上述条款也可作为建筑企业向发包人要求索赔的依据。法律客观:《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2023-09-08 06:57:281

建筑工程材料采购涉及到哪些法律法规?

正确答案为:A 《建筑法》第二十五条 按照合同约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由工程承包单位采购的,发包单位不得指定承包单位购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2023-09-08 06:57:392

建筑工程分包有什么法律规定么

工程分包的规定 工程分包是指工程承包单位将所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或劳务分包给其他工程承包单位完成的活动。 工程施工分包可以分为专业工程分包与劳务作业分包。 (一)、分包工程的范围 总承包单位承包工程后,可以采取两种方式完成合同:一种是全部自行完成,另一种是将其中的部分工程分包给其他承包单位完成。采取后一种方式的,依法只能是分包部分工程,而且是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如果是施工总承包,其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二)、分包单位的条件与认可 《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这种认可应通过两种方式: (1)在总承包合同中规定分包的内容; (2)在总承包合同中没有规定分包内容的,应当事先征得建设单位的同意。但是,劳务作业分包由劳务作业发包人与劳务作业承包人通过劳务合同约定,可不经建设单位认可。 需要注意的是,分包工程须经建设单位认可,不等于建设单位可以直接指定分包人。对于建设单位推荐的分包单位,总承包单位有权作出拒绝或者采用的选择。 (三)、分包单位不得再分包 按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的规定,除专业承包企业可以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外,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和劳务作业承包人都必须自行完成所承包的任务。 (四)、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界定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转包是完全禁止的,而工程分包是允许的,但必须依法进行。违法分包同样是法律禁止的行为。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违法分包是指下列行为: (1)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 (2)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 (3)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 (4)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2023-09-08 06:57:567

建筑劳务分包管理法律法规

劳务分包适用我国民法典、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的规定,劳务分包要由具有资质的单位承包。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部分不可分包。其它分项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2023-09-08 06:59:551

结合事例分析什么是建筑工程法规

是建筑工程专业的一门专业课。《建筑工程法规》主要讲授建设法规概论、建设许可法规、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法规、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法规、建设工程合同法规等法规。法规意思是法律、法令、条例、规则和章程等法定文件的总称。
2023-09-08 07:00:031

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常用法律有哪些,司法解释有哪些

第一部分 国家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国际劳工组织公约建筑业安全卫生公约第二部分 规范性文件关于颁布《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建建[2000]230号关于印发《建设领域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规定》的通知 建法[2002]223号关于印发《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和《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的通知 建质[2003]82号建设部关于加强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 建质[2003]107号建设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的意见建质[2004]47号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建质[2004]59号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质[2004]148号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通知建质[2004]213号关于印发《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建质函[2004]189号关于建立全国建筑安全生产联络员制度和印发《全国建筑安全生产联络员工作办法》的通知 建办质[2004]3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食堂卫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卫监督发[2005]94号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的通知 建质[2005]184号建设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建质[2005]135号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建办[2005]89号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 建质[2005]232号
2023-09-08 07:00:292

工程造价相关法律法规

《建筑法》、《民法典》、《招标投标法》、《价格法》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活动,实施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所称建筑活动,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第三条建筑活动应当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国家的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第四条国家扶持建筑业的发展,支持建筑科学技术研究,提高房屋建筑设计水平,鼓励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提倡采用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先进工艺、新型建筑材料和现代管理方式。第五条从事建筑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妨碍和阻挠依法进行的建筑活动。
2023-09-08 07:00:411

中国建筑工程法律体系的构成部分有?

中国建筑工程法律体系由以下几方面构成:建筑工程法律、建筑工程行政法规、建筑工程地方性法规、建筑工程自治条例与单行条例、建筑工程部门规章、建筑工程地方政府规章、建筑工程技术法规以及有关国际公约、国际惯例与国际标准。
2023-09-08 07:00:501

建筑工程法规实务介绍?

《建筑工程法规实务》一书的出版社是北京大学出版社,作者是杨陈慧、杨甲奇,作者是杨陈慧、杨甲奇,出版时间是2011年8月1日。以下是建筑网为建筑人士整理相关建筑工程法规实务相关资料,内容如下:《建筑工程法规实务》基本概况:《建筑工程法规实务》是高等院校土木与建筑专业的一门必修基础课程;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优质核心课程和四川省精品课程。《建筑工程法规实务》以建设工程程序为载体,将教学内容整合设计为7个学习情境和16个任务。7个学习情境主要包括:建筑法规实务入门、建筑工程许可法律实务、建筑工程发承包法律实务、建筑工程监理法律实务、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法律实务、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法律实务和建筑工程相关经济法规实务。16个任务主要包括:建筑法规实务入门知识;从业建筑单位资格申请;执业申报与注册;建筑用地与城市规划许可申办;工程报建与施工许可申办;发承包前期法律服务;招投标与合同评审法律服务;履约法律服务;工程监理合同法律服务;监理事务纠纷处理;安全管理前期法律服务;安全事故与法律纠纷处理;质量管理前期法律服务;质量管理事件与法律纠纷处理;建筑工程经济法律实务;环保、节能、消防、档案管理法律实务等内容。通过7个学习情境,16个任务的学习,学生将初步具备招投标人员、资料员、监理工程师、建造师所需的法律实务能力。《建筑工程法规实务》适用于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建筑及土木工程类专业教材,也可作为相关技术人员的参考用书。《建筑工程法规实务》基本信息:作者:杨陈慧(编者), 杨甲奇(编者)出版社: 北京大学出版社; 第1版 (2011年8月1日)丛书名: 北大版·全国高职高专土建系列规划教材,21世纪全国高职高专土建立体化系列规划教材平装: 345页正文语种: 简体中文开本: 16ISBN: 9787301193211条形码: 9787301193211更多关于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点击底部客服免费咨询。
2023-09-08 07:00:581

建设法规在 建筑工程中有哪些作用

在建设工程监理制度中,对建立在各阶段的工作依据和内容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包括立项阶段、设计阶段、施工招标阶段、材料物资采购阶段、施工阶段以及合同管理阶段,建立工程师都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2023-09-08 07:01:102

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规划是教育部哪一年颁布的

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规划是教育部2016年颁布的.“十二五”以来,特别是《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发布和首次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会议召开以来,教育信息化工作坚持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核心理念,坚持应用驱动、机制创新的基本方针,加强顶层设计、多方协同推进,以“三通两平台”为主要标志的各项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学校网络教学环境大幅改善,全国中小学校互联网接入率已达87%,多媒体教室普及率达80%;优质数字教育资源日益丰富,信息化教学日渐普及;全国6000万名师生已通过“网络学习空间”探索网络条件下的新型教学、学习与教研模式。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服务水平日渐提高,资源服务体系已见雏形;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基本建成覆盖全国学生、教职工、中小学校舍等信息的基础数据库,并在应用中取得显著成效;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全国教师、校长和教育行政管理者的信息化意识与能力显著增强。各级各类教育信息化也都取得丰硕成果,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等领域结合各自需求,在扩大资源覆盖面、促进教育公平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涌现出一批利用信息技术解决教育改革发展问题的应用典型,教育信息化对教育改革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日益凸显。
2023-09-08 06:52:091

关于失败的励志名言

1、命运,不过是失败者无聊的自慰,不过是懦怯者的解嘲。人们的前途只能靠自己的意志、自己的努力来决定。——茅盾    2、失败也是我需要的,它与成功对我一样有价值。——爱迪生    3、我们关心的,不是你是否失败了,而是你对失败能否无怨。——林肯    4、失败也是我需要的,它和成功对我一样有价值。——爱迪生    5、一次失败,只是证明我们成功的决心还够坚强。——博维    6、对于不屈不挠的人来说,没有失败这回事。——俾斯麦    7、失败是坚忍的最后考验。——俾斯麦    8、什么叫作失败?失败是到达较佳境地的第一步。——菲里浦斯    9、乐观使你倾向于幸福健康事业顺利,悲观使你倾向于绝望患病失败忧郁孤独懦怯。    10、“不耻最后。”即使慢,驰而不息,纵令落后,纵令失败,但一定可以达到他所向往的目标。——鲁迅    11、一个羞赧的失败比一个骄傲的成功还要高贵。——纪伯伦    12、失信就是失败。——左拉    13、障碍与失败,是通往成功最稳靠的踏脚石,肯研究利用它们,便能从失败中培养出成功。    14、失信就是失败。——左拉    15、失败是成功之母。——菲利普斯    16、ItisOKtofaid(失败是可以的)。    17、成功与失败都是一种表现方式,是一种对结果的评价,可以从中得到经验。    18、要成功就要周详考虑谋定而后动,一旦决定即雷厉风行一干到底,害怕失败什么都别干。    19、经理人员应该具有尝试失败的勇气,力求改进;而不应畏惧风险而停滞不前。——葛汉.克拉克
2023-09-08 06:52:092

做外贸跟单要注意哪些问题?应具备什么样的条件?

4)看办:样办完成后,可请本厂设计师一起看办(这个对于初入门的跟单员相当重要,可以从中学到一些技术上的东西),看看这办是否已做到如你从客户那了解到的他所要的样办。5)成本资料:样办寄给客户后就得做成本资料存档及给客户报价,这一项需要特别谨慎认真。大家都知道,如果成本出了点错或是报价出错,会对以后这个款的大货带来很大损失……跟大货生产要求: 1)有较好的外语基础,掌握一定的专业外语,同时至少对毛衫生产流程有基本上的了解:接单--备料--开裁--扫粉(如有车花或钉珠)/排花(如是喱士排花款)--车缝--手工--后整--查货--包装2)接单:特别注意与跟办同事衔接好相应款式在做办时存档的资料----这部分工作得特别细心,如:做办时是这样做,而客户已要求大货更改另外的做法。3)布产:将生产单及各工序在做办时遇到的问题、修改方法以及人客意见的资料分发给各相应工序。 4)跟进生产:多到车间走走,向各工序的管理人员了解各款大货在生产过种中所碰到的问题,如有必要,需向客户反映问题及建议或征求意见…… 5)货期及质量:跟进货期的同时要让QC控制好质量…… 6)出货箱单资料:需预先提供出箱装单资料给船务部用于做报关资料…… 7)包装出货:一般情况下,不同客户有不同的唛头、唛头位置车法、包装资料。按客户要求做就可以了啦…… 1、头办:设计图纸发外厂做头版,头版批核尺寸和板型(和设计师一起),若不确认,必须继续做复版。2、确认生产款:做面辅料订购预算单交采购部订购。3、发面辅料:开单发面辅料(CMT单不用发面料)4、做产前版:用大货面辅料(如没有物料可暂代,但需标示清楚)做正确产前办,追办并批复(包括工艺、尺寸、辅料、款式等,总之是大货前样)。5、生产进度和质量跟进,确保货期和质量:开裁、裁数、初期查验、中期查验、尾期查验、交货、退主辅料清算。中间要解决各种生产中问题,对每款易出问题部分要时时提点检查。如裁数多了或少了,物料补订和补发,对FOB单数量的正常接受范围外的:要不要多的数量、接不接受少了数量,三期的质量问题如何解决如何监督,货期晚了如何解决等等。 跟单除了专业技术之外,还有的就是要注意和工厂的关系处理,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关键跟单的步骤包括:产前样的确认,船样的确认,生产中工厂和公司之间的衔接沟通,原料的质量鉴定,生产技术,产品包装方式,交期的跟催和跟进,等等,总之包括生产的全过程。还有的一种跟单是业务跟单,多为外贸公司,对技术的知识要求不是太高,主要是负责生产工厂和客人的联系,并安排出货方式和船期,付款等。当然对于面料(毛衫)的质量也相当重要。跟内单的大致流程如下:从客户下单到签定完合同,根据排料室提供的排版图进行前期的面料准备工作,同时可着手下投产资料单给各个部门(包括计划办、品质部、技术部、采购部)。面料到厂后可根据工厂的实际情况到车间跟踪一下生产进度,以便更好的与客人沟通,并及时让客人了解工厂的大货操作情况,以备在出现特殊情况下(如交期不及时、不能按时交货等)让客人在第一时间得到消息,避免出现客人提前订好船期或空运,因退仓不及时而给工厂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跟单注意事项:1、物料是否正确。2、尺寸是否“准确”。3、款式是否错误。4、做工是否细致。5、成品颜色是否“正确”。6、有无漏定物料。7、物料是否能按预定时间到加工厂。8、时间上是否有问题。 员工的一切行为代表着整个公司的企业形象,不论从个人言行或者处事上,注重个人以及公司形象很重要。对公司要忠实,不能为了个人利益而出卖了公司。跟单员在外期间生活、工作注意调理有序,尤其保证人身安全,另外更注重的是代表企业形象1、全面准备并了解订单资料(客户制单、生产工艺、最终确认样、面/辅料样卡、确认意见或更正资料、特殊情况可携带客样),确认所掌握的所有资料之间制作工艺细节是否统一、详尽。对指示不明确的事项详细反映给相关技术部和业务部,以便及时确认。 2、务必保证本公司与外加工厂之间所有要求及资料详细并明确、一致!(最好要有文字证明) 3、 事先尽可能多地了解各加工厂的生产、经营状况并对工厂的优/劣势进行充分评估,做到知根知底。 4、 跟单员言行、态度均代表本公司,因此与各业务单位处理相应业务过程中,须把握基本原则、注意言行得体、态度不卑不亢。严禁以任何主观或客观理由对客户(或客户公司跟单员)有过激的言行。处理业务过程中不能随意越权表态,有问题及时请示公司决定。 5、预先充分估量工作中问题的潜在发生性,相应加强工作力度,完善细化前期工作,减少乃至杜绝其发生的可能性。不以发现问题为目的,预先充分防范、工作中重复发掘、及时处理问题并总结经验,对以后的工作方式和细则进一步完善方为根本之道。 6、订单跟单员与订单负责人(操作员)要保持密切的联系,出于双方的利益着想,双与对方沟通,将问题降到最低限度。 二、 生产过程中的验货工作程序: 1、面/辅料到厂后,督促工厂最短时间内根据发货单详细盘点,并由工厂签收。若出现短码/少现象要亲自参与清点并确认。 2、 如工厂前期未打过样品,须安排其速打出投产前样确认,并将检验结果书面通知工厂负责人和工厂技术科。特殊情况下须交至公司或客户确认,整改无误后方可投产。 3、校对工厂裁剪样版后方可对其进行版长确认,详细记录后的单耗确认书由工厂负责人签名确认,并通知其开裁。 4、根据双方确认后的单耗要与工厂共同核对面/辅料的溢缺值,并将具体数据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如有欠料,须及时落实补料事宜并告知加工厂。如有溢余则要告知工厂大货结束后退还我司,并督促其节约使用,杜绝浪费现象。 5、 投产初期必须每个车间、每道工序高标准地进行半成品检验,如有问题要及时反映工厂负责人和相应管理人员,并监督、协助工厂落实整改。 6、 每个车间下机首件成品后,要对其尺寸、做工、款式、工艺进行全面细致地检验。出具检验报告书(大货生产初期/中期/末期)及整改意见,经加工厂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留工厂一份,自留一份并传真公司。 7、每天要记录、总结工作,制定明日工作方案。根据大货交期事先列出生产计划表,每日详实记录工厂裁剪进度、投产进度、产成品情况、投产机台数量,并按生产计划表落实进度并督促工厂。生产进度要随时汇报公司。 8、 针对客户跟单员或公司巡检到工厂所提出的制作、质量要求,要监督、协助加工厂落实到位,并及时汇报公司落实情况。 9、成品进入后整理车间,需随时检查实际操作工人的整烫、包装等质量,并不定期抽验包装好的成品,要做到有问题早发现、早处理。尽最大努力保证大货质量和交期。 10、大货包装完毕后,要将裁剪明细与装箱单进行核对,检查每色、每号是否相符。如有问题必须查明原因并及时相应解决。 11、 加工结束后,详细清理并收回所有剩余面料、辅料。 12、 对生产过程中各环节(包括本公司相应部门和各业务单位)的协同配合力度、出现的问题、对问题的反应处理能力以及整个定单操作情况进行总结,以书面形式报告公司主管领导。 13、在检查过程中一定要公平,真实。不能收到厂家的一点点好处,而忘了自己的职责。 跟版要求:1)要有较好的外语基础,掌握一定的专业外语,同时至少对(面料/毛衫)生产流程有基本上的了解:接单--备料--开裁--扫粉(如有车花或钉珠)/排花(如是喱士排花款)--车缝--手工--后整--查货--包装等等。 2)接单:清楚明白不同客户对样办款式及风格上的需求,在跟客户接单时,能及时发现一些生产上可能出现的问题,诱导客户接受既具他的产品独特风格而又适于大货生产的产品(注意:“是否适合于生产大货”这一点是做样办时特别重要考虑到的!!!因为,如果难度太大而不是普遍工厂能到好,那么无疑就是大大提高了生产成本……),把客户各项要求清楚地标明在办单上。
2023-09-08 06:52:111

贝律铭的简介

贝聿铭(英语:Ieoh Ming Pei;署名:I. M. Pei,1917年4月26日-2019年5月16日),华裔美籍建筑师,1983年普利策克奖得主,被誉为“现代主义建筑的最后大师”。贝聿铭为苏州望族之后裔,出生于中华民国广东省广州市,父亲贝祖贻曾任中华民国中央银行总裁,也是中国银行创始人之一,生母庄氏乃清廷国子监祭酒之后,于贝氏13岁时罹癌过世,继母蒋士云,为中华民国驻外使节蒋履福之女。贝聿铭作品以公共建筑、文教建筑为主,被归类为现代主义建筑,善用钢材、混凝土、玻璃与石材,代表作品有美国华盛顿特区国家艺廊东厢、法国巴黎卢浮宫扩建工程、香港中国银行大厦、1970年日本万国博览会中华民国馆、东海大学路思义教堂(与陈其宽共同设计,由陈其宽执行),近期作品有卡塔尔多哈伊斯兰艺术博物馆和中国驻美国大使馆。扩展资料:建筑融合自然的空间观念,主导著贝聿铭一生的作品,如全国大气研究中心、伊弗森美术馆、狄莫伊艺术中心雕塑馆与康乃尔大学姜森美术馆等。这些作品的共同点是内庭,内庭将内外空间串连,使自然融于建筑。到晚期内庭依然是贝聿铭作品不可或缺的元素之一,唯在手法上更着重于自然光的投入,使内庭成为光庭,如香山饭店的常春厅、纽约阿孟科IBM公司的入口大厅、香港中银大厦的中庭、纽约赛奈医院古根汉馆、巴黎卢浮宫的玻璃金字塔与比华利山创意艺人经济中心等。光与空间的结合,使得空间变化万端,“让光线来作设计”是贝聿铭的名言。他持续地对形式、空间、建材与技术研究探讨,使作品更多样性、更优秀。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贝律铭
2023-09-08 06:52:111

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是什么

01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首先应该培养自己良好的行为习惯。对于一个大学生来说,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终身受益,一个良好的行为习惯可以让更多人亲信你,接受你,非常有利于自己未来的长远发展。02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需要以平等的眼光看世界。世界上任何一种正常的职业都是伟大而又不可缺少的,劳动不分贵贱。只有以平等的眼光看待职业和劳动,那么才有可能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03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需要抓住机遇,理性择业。世界正朝着多元化发展,立足当前的同时,需要在就业面前认清现实,并且善于抓住机会,但不能盲目跟风,需要理性选择,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04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需要提前做好职业生涯规划,做好就业准备。机会只是留给有准备的人,一个充足的准备能让你事半功倍,在大学期间一定要做好职业生涯规划,为未来的就业铺垫道路,有利于树立一个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05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需要不断学习,提升自身实力。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能促使你走向创业,但是只有把就业和择业做好了,才有理由说创业,正确的观念引导正确的行动,只有把观念摆正,创业才能成为可能。所以,大学生需要不断学习。
2023-09-08 06:52:111

E人E本一致处于开机界面怎么办?

e人e本北京壹人壹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7月,致力于为中国高端商政精英提供最好的移动办公产品及解决方案。是清华同方股份的全资子公司。致处于开机界面的处理方法:到E人E本官网论坛进行咨询,会有专业人员解答硬件出了问题,送维修自行刷机
2023-09-08 06:52:121

这个电影名字叫什么?忘了

出自[林中小屋]感觉还是很好看的。
2023-09-08 06:52:145

什么是社区民警

社区民警  社区民警,是在社区执行公安派出所部分职能的人民警察。过去也称作户籍民警、责任区民警。社区民警主要工作在社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所分担的社区进行安全防范、治安管理和服务群众等项工作,社区民警是实施社区警务的主体力量。 [编辑本段]社区民警工作职责   1、建立健全各种群防群治组织,组织开展群众性安全防范和法制教育。   2、认真开展户籍和人口管理。   3、及时发现、制止抓获本社区违法犯罪嫌疑人,查处社区内发生的治安案件。   4、负责本社区特种行业,公共娱乐场所的治安管理。
2023-09-08 06:52:151

个贷助理比大堂副理好吗

我认为从长远看,个贷助理比大堂副理更有发展前途,就业机会更多。
2023-09-08 06:52:151

求真务实的作风不够扎实,满足现状的思想不同程度存在是什么意思

这句话的意思是,有些人存在满足现状的思想,缺乏追求真实、务实的作风。“求真务实的作风不够扎实”指的是在工作中,有些人没有真正追求真实、务实的工作态度和方法。他们可能只是满足于表面的工作表现,而没有深入了解问题的本质,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去解决问题。“满足现状的思想不同程度存在”指的是有些人没有积极进取的精神,满足于现状,不想改变或改进自己的工作方式或方法。他们可能觉得自己的现状已经很好,没有必要再进一步努力。总的来说,这句话的意思是,有些人存在安于现状、不追求真实、务实的问题,需要加强工作态度和方法的培养,积极进取,不断改进和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
2023-09-08 06:52:173

如何解决逆向选择?

逆向选择是信息不对称和投保人机会主义行为的结果。以工程履约保证保险为例,在缔约阶段承包商对保险公司隐瞒实际的履约能力、工程业绩、财务状况等风险信息以博得信任,而后利用多于对方的信息以较低的保费获得了较高的保额,这就是微观层面的逆向选择。对于工程保证保险而言,保险人向投保人收取的保费中包含了保险金支出、运营成本与合理利润。而由于逆向选择的存在,保费总额与保险金给付总额平衡这一运营前提难以维系。为维持运营保险人唯有提高保费,在此情况下高风险投保人仍倾向于继续投保,低风险投保人则由于保费高于预期停止投保,最终形成“劣等客户驱逐优等客户”的恶性循环。随着“优汰劣胜”这一宏观层面的逆向选择结果,工程保证保险市场会逐渐偏离有效率的市场均衡状态,低效资源配置下工程保证保险市场将会萎缩直至消失。因此对于保险公司而言,为避免因建筑企业隐藏对自身不利的信息而增加的信用风险,识别投保人的真正风险类型与风险水平、防范逆向选择的发生可谓至关重要。1、识别逆向选择:完善风险信号传递机制首先,保险公司应尽量获取投保标的的风险信息,包括项目的市场风险、财务风险、投保人违约风险及被保险人索赔风险等内容。如借助科技力量,通过大数据细化风险测量依据并收集多维度风险信息、依托云平台实现客户风险信息全行业共享与互认。另外,保险公司在工程风险识别方面的专业水平有限,还可借助第三方力量获取风险信息,如在质量保证保险中借鉴风险管理机构出具的工程质量承保等级,并结合风险审查报告准确把握风险类型与风险水平。其次,保险公司应综合甄别多渠道获取的风险信息:通过审查投保资料,确保企业基础资料、项目基础资料和投保签署资料的真实、完整、准确,全面把握资信风险、项目风险与履约风险;通过核保进行投保人资格审核、投保人信誉审核、保险标的审核、保险金额及费率审核,有效识别逆向选择。长远来看,完善风险信号传递机制是识别逆向选择的长久之计。风险信号是指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市场上传递的反映建筑企业和工程项目风险水平和状况并具有引导作用的信息。风险信号的生成、传递、接收、反馈、监督构成了风险信号传递机制,有效的风险信号传递机制能够使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的信息趋向对称,是保险公司识别逆向选择的重要依据。从信号主体看,保险公司应与监管部门、第三方机构共享风险信息,作为建筑市场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信号类型看,既应包括定量数据也应包括定性资料,既应涵盖技术生成数据也应涵盖经验判断资料。从信号渠道看,风险信号的传递除在保险公司内部部门之间纵向流动外,还应在不同信号供给主体之间横向流通。因此,完善风险信号传递机制是项系统工程,需做长远打算。2、防范逆向选择:多方合力做好风险防控一方面,保险公司应不断完善风险管控系统,全面防范投保人逆向选择。通过优化信号传递、风险审查等机制,系统降低与建筑企业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另一方面,保险公司可以通过信息甄别对投保人进行有效激励,从而让投保人揭示有关自身的风险信息,有效防范逆向选择。研究表明,通过向投保人提供菜单式保险合同,保险公司能够促使投保人进行自我风险揭示,进而区分不同投保人的风险类别。除保险公司发力之外,多方合力方能为保险交易的高效进行提供良性市场环境。在法律层面,政府应规范工程履约风险控制方面的法律、法规。这方面可参考国际经验,如韩国在《贸易保险法》(原《出口信用保险法》)中明确了“预防逆向选择”的原则和具体措施,通过法律的形式实施总量控制和重点监控相结合的风控政策。在政策层面,强制投保也是部分地区的可选方案。当前,工程保证保险的试点地区基本采取自愿性保险方案,同时允许建筑企业以银行保函、保证保函以及现金等其他形式缴纳四类法定保证金。在此情况下,一旦保险公司对履约记录差的投保人提高保费,若投保人不再投保、转而选择其他保证形式,保险公司惩罚性的保费措施便不再能纠正投保人的逆向选择问题;投保人与保险人也难以形成重复博弈机制,无益于工程保证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在行业层面,行业协会和各种社会中介机构都应有所作为。如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保证保险示范条款》投保人义务条款中的“投保人应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若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规定,便能够有效避免逆向选择的情况发生。更大范围来看,除与保险公司的逆向选择之外,建筑企业与商业银行、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以及建设单位、材料供应商等上下游企业之间也普遍存在逆向选择现象。因此,建立健全建筑市场信用制度也是识别与防范逆向选择的必然要求。归根结底,只有搭建建筑市场信号机制的信用桥梁,建筑市场竞争才能真正走向规范有序。
2023-09-08 06:52:203

双减政策是什么意思

“双减”指要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双减政策主要是针对的是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主要针对两个方面,一个是校外培训机构,一个是校内教育。双减政策要点梳理:1、全面压减作业总量和时长。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书面作业,三至六年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2、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3、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上市融资,严禁资本化运作。4、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5、线上培训每课时不超过3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结束时间不晚于21点。6、对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重新审核登记,逐步大大压减,解决过多过滥问题。
2023-09-08 06:52:201

高一政治必修二第二单元政府的工作方法 工作作风 工作态度 三个原则如何区分??

楼上回答十分准确,给100分不成问题。估计全世界有100个这样的好官员(团结1致向钱看)的话,就完全可以把整个地球包括月球拿下,因为榜样的力量是无穷大的。
2023-09-08 06:52:073

酒店大堂副理如何维护宾客关系?

1、及时为宾客提供所需要的帮助;2、礼貌诚恳的接受宾客的投诉并及时处理,及时将处理情况反馈给宾客;3、留意宾客的习惯、喜好、相关信息等,在其住店期间有针对性的为客人提供个性化服务,比如为生日宾客送上祝福等;4、一宾客保持联系,定期以登门或电话、微信方式对客户进行回访,向其介绍酒店最新的服务及优惠情况,在其重要的时间点表示慰问,比如生日时等。这些是酒店维护宾客关系的常用方法,希望可以帮到你。
2023-09-08 06:52:072

请问警务站是干什么的

警务站是派出所外派机构,是社区民警开展治安防范、群众工作、掌握社情民意等工作的地方。社区警务室一般情况是社区民警在社区办公的一个地方一般办办暂住证,走访掌握辖区情况,有矛盾纠纷的话调节一下。更多关于警务站是干什么的,进入:https://www.abcgonglue.com/ask/a9a1981616092545.html?zd查看更多内容
2023-09-08 06:52:051

林中小屋是不是鬼片

分类类型:剧情,惊悚,悬疑,恐怖在一个明媚的日子里,同在一所大学的荷登(杰西·威廉姆斯 Jesse Williams 饰)、马提(弗兰·克朗茨 Fran Kranz 饰)、茱尔丝(安娜·哈彻森 Anna Hutchison 饰)、戴娜(克里斯汀·康奈利 Kristen Connolly 饰)以及科特(克里斯·海姆斯沃斯 Chris Hemsworth 饰)等5人驱车前往位于深山老林的小木屋中度假。他们不知道的是,自己的一举一动都在一个神秘机构的监视之下,甚至会自觉不自觉按照那群人的引导进入圈套。“无意”之中,戴娜用拉丁文念出一段咒语,在此之后,长眠泥土之下的丧尸爬了出来,对年轻人们展开血腥大屠杀。而镜头的另一边,神秘机构的成员喜滋滋看着镜头前的一切。 无知的年轻人们,为了一个神秘的目的必须死去……影片中部分怪物灵感来源1、Werewolf:狼人,当然是出自《狼人》或其他吸血鬼电影系列2、Alien beast:异形,出自《异形》系列,电影最后连异形之母都出来客串了几分钟.3、Mutants:变态食人魔,出自《致命弯道》4、Wraiths:幽灵,出自《十三鬼叫门》5、Zombies:僵尸:出自《活死人之夜》等僵尸电影系列6、Reptilicus:怪物,出自《异形再变》(1961)7、Clown:小丑,出自《小丑回魂》(1990)8、Witches:女巫,出自《黑暗降临》(2003)9、Sexy Witches:性感女巫,出自《魔女游戏》(1996)10、Demon:恶鬼,出自《恶灵之夜》(1988)11、Hell Lord:地狱领主,出自《养鬼吃人》(1987),片中由那个圆球召唤12、Angry Molesting Tree:愤怒的树妖,出自《鬼玩人》(1981)13、Giant snake:巨蟒,出自《眼镜王蛇》(1999)14、Deadites:恶鬼附体, 出自《鬼玩人》(1981)15、Kevin:《罪恶之城》(2005)中的杀手凯文16、Mummy:木乃伊,出自《木乃伊》电影17、The bride:血新娘,来自纽约的传说的人物,在一些恐怖片中也能见到此类角色,片中由婚纱召唤18、The scarecrow folk:稻草人,来自《稻草人的黑夜》(1981)19、Snowman:雪人,出自《白色杀机》(1997)20、Dragonbat:巨型蝙蝠,出自史蒂芬.金的《坟场禁区》(1990)21、Vampires:吸血鬼,出自《吸血鬼》系列电影22、Dismemberment goblins:肢解哥布林,是个把人撕碎的红色小精灵,哥布林出自西方传说中肢解哥布林23、Sugarplum falry:无脸芭蕾女,应是影片原创造型,是由八音盒和八目鳗组合而成,片中由音乐盒召唤24、Merman:鱼人,出自《黑湖妖谭》(1954),片中由海螺召唤25、The reanimated:活死人,出自各种僵尸片,经典的当属《生化危机》系列26、Unicorn:独角兽,出自西方神话和各种魔幻片27、The huron:湖怪,出自《汉江怪物》28、Sasquatch /Wendigo/Yeti:大脚怪/深山野人/雪人,出自《野人来袭》(2006)29、Dolls:面具杀手,出自《陌生人》(2008)30、The doctors:外科医生,出自《猛鬼屋》(1999)31、Zombie RedneckTorture Family:乡村虐杀僵尸巴克纳家族,应为影片原创人物,组合了很多恐怖人物的特点,片中由日记召唤,那个小女儿出自《寂静岭》(2006)中的Alessa32、Jack o"lantern:南瓜灯,关于万圣节的恐怖片很多出现33、Giant:巨人,出自《追击巨怪》(2010)34、Twins:双胞胎,这个出自《闪灵》(1980)35、贞子(午夜凶铃)(一说伽椰子出自《咒怨》)(一说雪女,出自《怪谈》)36、金刚(金刚)37、呕吐者(求生之路/2009)38、巨型章鱼(海底两万里/红色警戒2)39、机器人杀手(霹雳战士龙/1990)40、巨型蜘蛛(八脚怪/2002)41、雨衣杀手(美国精神病人)42、上古之神 (诸神之怒/2012 泰坦之王克洛诺斯)43、巨型蜈蚣(出自《人体蜈蚣》)
2023-09-08 06:52:051

纸袋是环保袋吗?

纸绳手挽的优势,首先表现在其拉力上。一些老牌的纸绳厂会选用进口牛皮纸作为原材料,使产品具有柔韧延展性好的优点。工厂专业的机器生产线,使纸绳的表面更为细腻美观。加上企业严谨的品质监控,使成型的纸绳粗细均匀拉力强劲,改写了纸绳一贯的脆弱形象。其次说到纸绳手挽造型上的变化。结合纸袋环保创意的理念,纸绳手挽已由原来的单股扭制发展成双股或多股扭制而成,形态更为丰富立体,且股数越多拉力也越强。还有多股并排的扁平造型,称为排绳手挽,适合搭配比较二维的轻薄纸袋。另外一些编织成跑马、钩针等特殊形态的纸绳,简直就是为替代棉绳提手而生的,满足了不同类型纸袋的设计要求。
2023-09-08 06:52:033

逆向选择的介绍

所谓“逆向选择”(adverse selection)应该定义为信息不对称所造成市场资源配置扭曲的现象。经常存在于二手市场、保险市场。虽然“逆向选择”的含义与信息不对称和机会主义行为有关,却超出了这两者所能够涵盖的范围之外,“逆向选择”是制度安排不合理所造成市场资源配置效率扭曲的现象,而不是任何一个市场参与方的事前选择。
2023-09-08 06:52:031

戏曲电影三笑是何剧种

不知道
2023-09-08 06:52:037

企业十二五规划中企业信息化建设方案如何写

  第一步:环境分析  对企业所处的环境进行分析是信息化规划必不可少的工作,它是规划的依据。在这部分工作中,需要深入分析企业所处的国内外宏观环境、行业环境、企业具有的优势与劣势、面临的发展机遇与威胁等。其中,三点尤为重要,第一,要分析行业的发展现状,发展特点,发展动力,发展方向,以及信息技术在行业发展中起的作用,第二要分析并掌握信息技术本身的发展现状,发展特点,和发展方向。第三,要了解竞争对手对信息技术的应用情况。包括具体技术,实现功能,应用范围,实施手段,以及成果和教训等等。  第二步,企业战略分析  企业信息化是为企业战略目标实现服务的。为了进行企业信息化规划,在这部分,要明确企业的发展目标,发展战略,和发展需求。明确为了实现企业级的总目标,企业各个关键部门要做的各种工作。同时还要理解企业发展战略在产业结构、核心竞争力、产品结构、组织结构、市场、企业文化等方面的定位。在此基础上,通过分析,明确上述各个要素与信息技术特点之间的潜在关系,从而确定信息技术应用的驱动因素,使信息化与企业战略实现融合。  第三步,分析与评估企业现状  对企业的现状分析与评估应该从两个方面着手:企业的业务能力现状和企业的IT能力及现状。企业的业务能力分析是对企业业务与管理活动的特征、企业各项业务活动的运作模式、业务活动对企业战略目标实现的作用进行分析,揭示现状与企业远景之间的差距,确定关键问题,探讨改进方法。信息化现状分析是诊断企业信息化的当前状况,包括基础网络、数据库、应用系统状况,分析信息系统对企业未来发展的适应能力,给出信息化能力评估。  第四步,企业关键业务流程分析与优化  在前三步的基础上,分析并确定那些流程中不合理、效率低、与企业战略目标不符的流程及环节,发现能够在现有环境中实现企业战略目标,并使企业获得竞争力的关键业务驱动力以及关键流程,从而根据企业战略目标和外部环境,进一步优化流程。 信息系统的特点如果能够和这些直接创造价值的关键业务流程融合,这对信息技术投资回报的贡献是非常巨大的,也是信息化建设的成败的一个衡量指标,在这一步中,实现信息化与企业业务上的融合。  第五步,信息化需求分析  需求分析是在企业战略分析和现状评估的基础上,按照优化流程的业务运作模式,制定企业适应未来发展的信息化战略,指出信息化的需求。需求分析包括系统基础网络平台、应用系统、信息安全、数据库等需求。  第六步:信息化战略的制定  根据前面五步分析的结果,制定和调整企业信息化的指导纲领,争取企业以最适合的规模,最适合的成本,去做最适合的信息化工作。这里包括三个方面的工作: 首先是根据本企业的战略需求,明确企业信息化的远景和使命,定义企业信息化的发展方向和企业信息化在实现企业战略过程中应起的作用。 其次是起草企业信息化基本原则。它是指为加强信息化能力而提出的基本的准则和指导性的方针。信息化基本原则犹如国家宪法,它代表着信息技术部门在管理和实施工作中要遵循的企业条例。是有效完成信息化使命的保证。 然后是制定信息化目标。它是企业在未来几年为了实现远景和使命而要完成的各项任务。对于所形成的每一个业务构想,明确IT对其支持的理想状态,即IT战略目标。  第七步:确定信息化的总体构架和标准  在企业发展战略目标的指导下,基于业务发展需求和对信息化的需求,首先,从系统功能、信息架构和系统体系三方面对信息系统应用进行规划,确定信息化体系结构的总体架构。同时,还需要拟定信息技术标准。这一部分涉及到对具体技术产品,技术方法,和技术流程的采用。它是对信息化总体架构的技术支持。通过选择具有工业标准,应用最为广泛,发展最有前景的信息技术为标准,可以使企业信息化具有良好的可靠性,兼容性,扩展性,灵活性,协调性,和一致性。从而提供安全,先进,有竞争力的服务,并且降低开发成本和时间。  第八步:信息化项目分解  分析整个信息化过程中的资源投入和工作重点中存在的问题,确定弥补差距所需要的行动,将整个信息化过程分解成为相互关联,互相支撑的若干子项目,定义每一个项目的范围、业务前提、收益、优先次序、以及预计的时间、成本和资源;并对项目进行分派和管理,选择每一项目的实施部门或小组,确定对每一项目进行监控与管理的原则、过程和手段。  第九步:信息化保障分析  针对每个项目,进行保障性分析,即按重要性排列优先顺序,进行准备度评分,并根据结果做出初步取舍,形成路标规划。然后对项目进行财务分析,根据公司财力,决定取舍。
2023-09-08 06:52:001

汇丰银行的财务危机是受疫情的影响吗?

是的,疫情影响导致了低利率,这样老百姓的储蓄降低了,导致银行也面临很大危机
2023-09-08 06:52:005

关于失败的名言谚语

  1、我从来不知道什么是苦闷,失败了再来,前途是自己努力创造出来的。——徐特立  2、幸运最能发现罪恶;而厄运最能发现美德。——培根《论厄运》  3、感谢上帝没有把我造成一个灵巧的工匠。我的那些最重要的发现都是受到失败的启发而获得的。——戴维  4、对于不屈不挠的人来说,没有失败这回事。——俾斯麦  5、我认为了个小鼠的心眼儿是没出息只知道钻一个洞,这个洞钻不进就一切都失败了。——乔叟  6、种子不落在肥土而落在瓦砾中,有生命力的种子决不会悲观和叹气,因为有了阻力才有磨炼。——夏衍  7、更平稳。失败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失败后就一蹶不振,失败并不可恨,可恨的是失败后不知道为什么会失败!  8、遇见深林,可以辟成平地的,遇见旷野,可以栽种树木的,遇见沙漠,可以开掘井泉的。——鲁迅   9,命运,不过是失败者无聊的自慰,不过是懦怯者的解嘲。人们的前途只能靠自己的意志自己的努力来决定。——茅盾  
2023-09-08 06:52:001

酒店大堂副理相当于领班还是主管?

一般来说大堂副理应该是主管级但是这个岗位的工作性质与其他部门的主管不一样。1、配合好前厅部做好客人接待工作;2、代表总经理做好客人的迎来送往工作,征询客户意见,处理客户投诉、与客户保持良好的沟通…等。3、协调好酒店内部各部门在接待中的衔接工作。4、配合质监部门做好酒店日常质检工作。5、……………还有很多啦不过能把大堂副理工作做好的人对自己以后职业路线也会有很大帮助的。想对大堂副理工作又进一步了解可查阅大堂副理工作职责等信息每家酒店性质不一样自己多看看吧希望对您有帮助
2023-09-08 06:51:591

高考和母亲哪个更重要?

高考,可以说是能够决定学生一生的关键时刻,为了能够让学生保证心态,有最好的状态参加考试,家长也是竭尽所能的帮助学生,不管发生任何的事情都会选择高考结束后再说,成为众多家长统一心理。为了能够让学生顺利的通过高考,很多的家长甚至都有一种“我喘气重一点都是罪过”的心理,生怕打扰到学生的复习,即使是家里有什么重大变故,也会瞒得死死的,不想学生知道,影响高考。在家长的眼里,高考大于天。然而在某学校高三的誓师大会上,一位母亲的做法也是引起了广泛的热议,而网友下意识的反应才是最可怕的。母亲在儿子高考前,写信告知自己患癌实情,网友:高考比母亲重要!家长对于学生都是有着很大的期盼,希望学生能够成龙成凤,而高考也是决定学生命运的时刻,为了高考这一天的到来,准备12年的不只有学生,还有家长,有时候家长比学生还要紧张在意,不过也要尽量的表现出良好的状态,鼓励学生。在高考之前,学校一般都是会主持誓师大会,会在会上鼓励学生,能够在最后的阶段一鼓作气,坚持到底不放弃,有时候家长也是会一起参加的,一般学生收获的都会是各种鼓励式的“心灵鸡汤”,而一个男孩的却是一个“噩耗”。这位男孩收到的是他母亲写的一封信,在信中母亲向儿子讲述了自己患癌的事情,母亲也纠结过,但是最终还是决定告诉儿子,因为她已经不知道自己还能够活多久了。并且觉得若是在生命终结的时候,才告诉儿子,实在是太残忍了,儿子也可能会一直活在愧疚里,会因为某次的争吵顶嘴,后悔自己为什么要那么的对自己的母亲,而自责、懊悔。对于母亲的做法,网友们都是十分的不理解,更多的反应都是:为什么不在高考之后告诉孩子,肯定是会影响孩子的心情,万一考不好影响的就是一生啊。即使有网友说:高考可以重来,但是母亲只有一个。却依然有网友认为,高考就是比母亲重要。有网友表示:难道多复读几次母亲就能够活过来了吗?还有网友说:反正生命已经挽回不了了,那就要让活着的人生活的更好,高考才是小孩好好活着的唯一出路。看到网友的评论,笔者感受到的只有可怕,原来在很多人都心里,失去亲人的遗憾、痛苦,都比不过高考重要,这是人类本能的趋利避害,还冷漠自私?高考失败还有机会重来,家人的离开却是千金难换,孰轻孰重不是一目了然对于这位母亲的做法,好像大多数的人的第一反应都是“有什么不能等高考之后再说的”,可是高考就真的大于天吗?高考若是失败,还有机会重来,若是家人离开,却是一辈子的遗憾。孰轻孰重明明是一目了然,可大家的反应还是依然觉得高考更加重要。学生好像从出生开始,就是为了高考的这一天在做准备,而家长也同样在为这一天做准备,这一天也就成为了最重要的时刻。为此,家长不管发生什么样的变故,都会选择性的隐瞒学生,直到高考结束之后才会告知,在家长看来,这就是在为学生好,一切都是在为学生的未来着想,但是却没有想过,这是不是学生想要的。有时候隐瞒不如坦白,首先学生不是傻子,他也是能够有通过生活中的细节发现一些蛛丝马迹,而家长的隐瞒不会让学生忽略不在意,只会加重学生的猜疑,会让学生更加的胡思乱想,影响复习效果。而家长更是学生生命中最重要的人,若是因为一场高考,就让学生错过和最重要的人的最后时刻,那也将会是终生的遗憾,对学生来说,即使以后的生活过得再好,也会在后悔自责中走不出来。高考要全力以赴,但也不能让人生有遗憾,家长要理智看待高考“有人出生就在罗马,有的人努力一辈子才到罗马”,对于“三无”家庭的学生,高考是改变命运的关键时刻,自然是要全力以赴,以最好的状态迎接高考。但是也不能够因为高考,就让人生留下难以弥补的遗憾。首先家长就应该理智的看待高考,若是将高考的地位抬得太高,对于学生来说并不是一件有利的事,反而会成为学生的负担。家长要能够清楚,高考只是决定了学生的第一学历,决定不了学生的命运和未来,“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家长都想为孩子好,那就要全方面的看顾,而不是只看重高考这一项。【笔者寄语】母亲在儿子高考前告诉患癌的实情,对学生来说肯定是一个不小的打击,但是却也让学生提前做好心理准备,能够很好的面对妈妈的离去,而妈妈的最希望的就是儿子能够不留遗憾,不仅是在亲人离世上,也是在高考上,希望男生能够调整好心态,全力以赴的考出好的成绩,让母亲也能够看到你会过得很好。
2023-09-08 06:51:5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