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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暴力侵害了公民什么权利

2023-10-03 17:5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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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贝

法律主观:

一、网络暴力侵犯了受害者的什么权 网络暴力是一种暴力形式,它是一类在网上发表具有伤害性、侮辱性和煽动性的言论、图片、视频的行为现象,人们习惯称之为“网络暴力”。 《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第九百九十五条 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 民事责任 。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 诉讼时效 的规定。 二、关于网络暴力法律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关于办理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司法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 诽谤罪 ;如果行为人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实施了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行为,主观上故意,客观上造成实际损害,情节恶劣的,以诽谤罪定罪处罚。 刑法第246条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 三、学生受到网络暴力该怎么办 学生受到网络暴力的要向公安部门或者互联网管理部门举报,应当做到: (一)收集证据线索。在信息泄露之后,很容易收到各种各种的邮件,接到天南海北的电话。这时候要留心,记下对方的电话或者是邮箱地址等有用的信息。可能这些信息很琐碎,但是一旦收集好这些信息不仅能帮助自己维权,而且还可能帮助更多的人。 (二)向相关部门报案。个人信息一旦泄露,可向公安部门、互联网管理部门、工商部门、消协、行业管理部门和相关机构进行投诉举报。报案的目的一来是保护自己的权益,二来也是可以备案。一旦有更多的人遇到类似的情况,就可以一起处理。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以及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公安机关可以介入调查。 (三)提醒身边的亲朋好友防止被骗。个人信息泄漏后,不仅可以用这些信息盗用账号,甚至还可能骗身边的亲朋好友。所以一旦信息泄露,或者联系工具账号丢失,一定要第一时间通知亲朋好友,要他们倍加防范,以免上当受骗。 (四)委托律师维权。如果个人重要的信息丢失,而且知道怎么丢失的或者是有很多线索,那么就可以向专业的律师咨询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果律师给予肯定的答复,就可以利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是在消费过程中泄露,还可依据《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通过法律手段要求侵权人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损失等。

法律客观: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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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关于 诽谤罪 的司法解释规定: 关于诽谤罪的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 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一)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二)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 第二条利用信息 网络诽谤 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 (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 行政处罚 ,又诽谤他人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三条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 (一)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二)引发公共秩序混乱的; (三)引发民族、宗教冲突的; (四)诽谤多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五)损害国家形象,严重危害国家利益的; (六)造成恶劣国际影响的; (七)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情形。 第四条一年内多次实施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行为未经处理,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转发次数累计计算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法律客观:[刑法条文] 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第九十八条本法所称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 [相关法律和决定]: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老年人、捏造事实诽谤老年人或者虐待老年人,情节较轻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2000.12.28) 四、为了保护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利,对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利用互联网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六、利用互联网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构成民事侵权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13〕21号   (2013年9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89次会议、2013年9月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9次会议通过,自2013年9月10日起施行)   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等规定,对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一)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二)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   第二条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   (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三条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   (一)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二)引发公共秩序混乱的;   (三)引发民族、宗教冲突的;   (四)诽谤多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五)损害国家形象,严重危害国家利益的;   (六)造成恶劣国际影响的;   (七)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情形。   第四条 一年内多次实施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行为未经处理,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转发次数累计计算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   第五条 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第六条 以在信息网络上发布、删除等方式处理网络信息为由,威胁、要挟他人,索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实施上述行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以敲诈勒索罪定罪处罚。   第七条 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扰乱市场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一)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二)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数额达到前款规定的数额五倍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第八条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等犯罪,为其提供资金、场所、技术支持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第九条 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犯罪,同时又构成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的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的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规定的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十条 本解释所称信息网络,包括以计算机、电视机、固定电话机、移动电话机等电子设备为终端的计算机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固定通信网、移动通信网等信息网络,以及向公众开放的局域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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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0 21:23:361

网上发表不正当言论违反什么规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网上发表不当的言论要依据情节而定,依照《治安处罚法》,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如果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依据《刑法》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发表不正当言论所需承担的责任:1、民事责任: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一般不当言论最多侵害的是他人的名誉权、荣誉权及隐私权等人身权利,确认构成侵权的法院可判决侵权人承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或者恢复名誉的责任,对被侵权人构成精神损害的,还需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2、行政责任:网络言论不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将面临行政处罚。依照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及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不论在现实生活中还是网络上的不良言论均受上述法条的约束,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3、刑事责任:不当网络言论影响恶劣,构成犯罪的,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依照我国《刑法》规定通过网络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涉嫌侮辱罪、诽谤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应认定为上述条款中的“情节严重”:(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三)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情形。现代社会倡导言论自由,但言论自由是建立在不侵害他人的基础之上的。网络上发表看法、意见很容易,但在不了解事实基础的情况下谨慎评价、谨慎转发。你的无心之失可能加重的是对他人的伤害,亦可能因此而承担法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2023-09-10 21:24:071

在网上散播或是转发诋毁他人的言论犯罪吗

根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在网上点击、浏览诽谤他人信息5000次以上,转发500次以上的构成犯罪。如果属于转发,再次被浏览5000次和再次被转发达500次的应该也构成犯罪。当然,转发的一般不会达到上述次数,所以转发一般也不会构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与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犯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本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法律依据】《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三)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2023-09-10 21:24:161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被转几次以上构成诽谤罪

20次
2023-09-10 21:24:433

网络谣言转发超多少次构成诽谤罪,如何处罚网络谣言

2013年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 察院公布《关于办理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司法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实施了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行为,主观上故意,客观上造成实际损害,情节恶劣的,以诽谤罪定罪处罚。如果行为人不明知是他人捏造的虚假事实而在网络上发布转发的,即使对被害人名誉造成一定的损害,也不构成诽谤罪。
2023-09-10 21:24:591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中公然侮辱和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在机关政府大院手拿拉呱播放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司法解释是什么?
2023-09-10 21:25:119

造谣触犯了什么法律

法律主观:一、网络造谣触犯什么法律网络造谣犯法吗?首先,如果当事人在主观意识上能判断该消息是谣言或者是虚假信息,不管是原创还是转发,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里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即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或者侵犯了法人的商誉的,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责任。行政责任,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刑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网络造谣根据具体情节涉嫌构成构成诽谤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经营罪、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等罪名,部分罪名将面临最高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二、网络造谣罪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构成诽谤罪。具体为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一)新司法解释具体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1、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2、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二)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1、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2、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3、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三)另外,诽谤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自诉案件,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关于如何界定“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新出台的司法解释列举如下: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1、引发群体性事件的;2、引发公共秩序混乱的;3、引发民族、宗教冲突的;4、诽谤多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5、损害国家形象,严重危害国家利益的;6、造成恶劣国际影响的;7、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情形。三、网络造谣的行政责任一般来说,网络造谣是需要负上行政责任的,只有在违反了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那么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第1项、第3项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可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相关媒体报道了江夏村出现连环杀人案这一不实事件体具有社会危害性,引起了公众的恐慌,足以扰乱可公共秩序,阻碍了社会管理,属于散布谣言。而连环杀人案属于刑事案件,在警方为调查清楚前便胡乱报道,因此也属于谎报警情。因此白云警方有权在查证后有权将发布的媒体负责人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并处罚款。在我国,一年内多次实施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行为未经处理,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转发次数累计计算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以上是找法网编辑对网络造谣触犯什么法律的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09-10 21:26:201

恶意在网络上散布谣言导致他人名义受损,法律是怎样定罪的

第一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一)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二)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第二条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三)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第三条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一)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二)引发公共秩序混乱的;(三)引发民族、宗教冲突的;(四)诽谤多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五)损害国家形象,严重危害国家利益的;(六)造成恶劣国际影响的;(七)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情形。
2023-09-10 21:26:312

网络空间寻衅滋事罪司法解释

法律主观:网络上犯罪的一般是构成诽谤罪或侮辱罪,不构成寻衅滋事罪,因为寻衅滋事罪一般是指现实当中的公共场所,并非网络上的虚拟场所。一、网络寻衅滋事罪的司法解释1、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2、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3、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二、哪些行为属于寻衅滋事“寻衅滋事”,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捣乱,无理取闹,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行为人因日常生活中的偶发矛盾纠纷,借故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矛盾系由被害人故意引发或者被害人对矛盾激化负有主要责任的除外。行为人因婚恋、家庭、邻里、债务等纠纷,实施殴打、辱骂、恐吓他人或者损毁、占用他人财物等行为的,一般不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经有关部门批评制止或者处理处罚后,继续实施前列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除外。三、寻衅滋事最低判几年具体判刑需要看法官判。未成年人犯罪,法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会判很重的。根据《刑法》,寻衅滋事罪一般可处五年以下有期、拘役或管制,因此,此罪的最低刑罚是管制,不坐牢,具体量刑看案情,以下是相关依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定罪的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一年;每增加非定罪的情形之一或者同一种情形增加二次,刑期增加六个月。寻衅滋事致人轻伤的,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每增加轻伤一人,刑期增加六个月至一年;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刑期增加二个月。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累计每增加2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行为人在网络上存在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其他情形的,都可以犯罪论处,但一般以寻衅滋事罪论处。法律客观:《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2023-09-10 21:26:391

诽谤罪的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节录)第六条在出版物中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分别以侮辱罪或者诽谤罪定罪处罚。
2023-09-10 21:27:291

网上传播诋毁他人隐私够500条 追究刑事责任 具体适用法律法规是什么 应该如何处理

拘留
2023-09-10 21:27:533

在网络中侮辱、谩骂、诋毁、威胁他人触犯哪条法律 要具体的法律法规

您好!天星培训百度知道团队为您解答! 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第九十八条本法所称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
2023-09-10 21:28:203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

A 试题分析:公民有言论自由的权利,但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达到五百次以上的可判刑,这体现了公民权利与义务的统一原则,A入选;人民民主的广泛性包括主体的广泛性和权利的广泛性,本题未体现;C与题意无关。D项取消了公民的言论自由的观点是错误的。本题正确答案为A。
2023-09-10 21:28:281

网络寻衅滋事司法解释

网络寻衅滋事的司法解释是指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1、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2、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3、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2023-09-10 21:28:381

网络恶意诽谤怎么办,诽谤罪有哪些法律规定

网络是一个虚拟的平台,在这个广阔的平台上,网民们可以畅所欲言。但是,网络的开放是一把双刃剑,人们在享受网络便利的同时,还要承受着网络带来的负面影响,比如网络的恶意诽谤。如果造成的后果很严重,还会影响到现实生活,这时我们要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么,网络恶意诽谤怎么办,诽谤罪有哪些法律规定?网络恶意诽谤怎么办,诽谤罪有哪些法律规定?一、网络恶意诽谤怎么办在网络上恶意诽谤他人,是可以告他的,在网络上侮辱诽谤他人要负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和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诽谤罪(刑法第246条),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犯本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这里所谓“告诉的才处理”,是指犯诽谤罪,被害人告发的,法院才受理,否则不受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例如,因诽谤引起被害人死亡的;引起当地群众公愤的;诽谤外国人影响国际关系的,等等,如果受害人不告诉或不能告诉,人民检察院应提起公诉。二、诽谤罪的相关法律规定1、刑法条文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第九十八条本法所称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2、法律决定《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老年人、捏造事实诽谤老年人或者虐待老年人,情节较轻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2000.12.28)四、为了保护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利,对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利用互联网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六、利用互联网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构成民事侵权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3、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12.17法释〔1998〕30号)第六条在出版物中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分别以侮辱罪或者诽谤罪定罪处罚。2013年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关于办理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司法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实施了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行为,主观上故意,客观上造成实际损害,情节恶劣的,以诽谤罪定罪处罚。如果行为人不明知是他人捏造的虚假事实而在网络上发布转发的,即使对被害人名誉造成一定的损害,也不构成诽谤罪。4、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等规定,对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一)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二)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第二条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三)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第三条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一)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二)引发公共秩序混乱的;(三)引发民族、宗教冲突的;(四)诽谤多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五)损害国家形象,严重危害国家利益的;(六)造成恶劣国际影响的;(七)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情形。第四条 一年内多次实施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行为未经处理,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转发次数累计计算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第五条 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第六条 以在信息网络上发布、删除等方式处理网络信息为由,威胁、要挟他人,索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实施上述行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以敲诈勒索罪定罪处罚。第七条 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扰乱市场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一)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二)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数额达到前款规定的数额五倍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第八条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等犯罪,为其提供资金、场所、技术支持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第九条 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犯罪,同时又构成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的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的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规定的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十条 本解释所称信息网络,包括以计算机、电视机、固定电话机、移动电话机等电子设备为终端的计算机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固定通信网、移动通信网等信息网络,以及向公众开放的局域网络。如果您不清楚遇到网络恶意诽谤怎么办,首先要保持冷静,然后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并写一份诽谤起诉状,如果不会写,可以找专业律师咨询。最后再积极地去法院起诉来维权。虽然现在有规则可以约束规范这些网络平台,但是我们这些消费者也不能马上掉以轻心。严以律己这四个字,在现实生活中要做到,在网络生活中也要做到。
2023-09-10 21:28:481

大学生恶意诽谤该怎么处理

法律主观:1、虚构事实诽谤他人的,属于侵权行为,被害人有权起诉,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损失的,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2、如果 恶意诽谤他人 ,造成一定影响或者后果的,属于 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 的行为,可报警,由公安机关给予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3、如果恶意诽谤他人,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构成诽谤罪。被害人可以到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请求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判刑)。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管制或者 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法律客观:在网络上恶意诽谤他人,是可以告他的,在网络上侮辱诽谤他人要负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和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诽谤罪(刑法第246条),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犯本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这里所谓“告诉的才处理”,是指犯诽谤罪,被害人告发的,法院才受理,否则不受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例如,因诽谤引起被害人死亡的;引起当地群众公愤的;诽谤外国人影响国际关系的,等等,如果受害人不告诉或不能告诉,人民检察院应提起公诉。诽谤罪有哪些法律规定1、刑法条文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第九十八条本法所称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2、法律决定《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老年人、捏造事实诽谤老年人或者虐待老年人,情节较轻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2000.12.28)四、为了保护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利,对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利用互联网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六、利用互联网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构成民事侵权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3、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12.17法释〔1998〕30号)第六条在出版物中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分别以侮辱罪或者诽谤罪定罪处罚。2013年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关于办理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司法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实施了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行为,主观上故意,客观上造成实际损害,情节恶劣的,以诽谤罪定罪处罚。如果行为人不明知是他人捏造的虚假事实而在网络上发布转发的,即使对被害人名誉造成一定的损害,也不构成诽谤罪。以上就是遇到恶意的网络诽谤处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2023-09-10 21:29:111

网络寻衅滋事司法解释

网络寻衅滋事的司法解释是指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1、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2、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3、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2023-09-10 21:29:211

网络侮辱怎么举报

通过网络发布不真实的信息侮辱他人诽谤,如何处罚取决于情节,主要包括治安处罚、刑事处罚和民事赔偿等。如何处罚应根据网络诽谤行为的影响处理,如果不构成犯罪,发表人应承担治安处罚责任,构成犯罪应承担刑事责任,发表人应消除诽谤行为的影响。网站提供注册举报和非注册举报两种方式。举报人登陆主页,可点击"用户注册"图标,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完成注册。注册举报人登陆后一次可举报多条线索,并可查询以往举报的处置情况。非注册举报人一次可举报一条线索。举报人点击"我要举报"图标,按照提示填写被举报网站的名称、地址、违法行为描述、举报人信息等相关内容后提交。非注册举报人提交成功后,网站将提供查询结果账号、密码。与骂人者进行沟通,双方协商解决,避免矛盾激化,通知相关网站,要求删除相关辱骂网帖。在此期间收集,文字信息、语音、截图等等大量证据,随后在网上直接举报,或者直接到派出所报警,由民警直接对齐进行处罚,在此奉劝网络虽好但不要使用网络暴力。拓展资料:网络侮辱诽谤司法解释?网络诽谤罪是指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并且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在互联网背景下,网络诽谤事件日益增多,因此网络诽谤罪也因此孕育而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之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被辱骂者不堪其扰,应保留辱骂信息截图或者去公证处进行公证,然后提起侵权之诉,要求对方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2023-09-10 21:29:321

如何找到网络恶意诽谤你的人

法律主观:行为人在网络上恶意诽谤他人的,可以告。如果涉嫌诽谤罪的,可以向人民法院告诉,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还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如果构成名誉侵权的,也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道歉或者赔偿。法律客观:在网络上恶意诽谤他人,是可以告他的,在网络上侮辱诽谤他人要负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和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诽谤罪(刑法第246条),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犯本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这里所谓“告诉的才处理”,是指犯诽谤罪,被害人告发的,法院才受理,否则不受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例如,因诽谤引起被害人死亡的;引起当地群众公愤的;诽谤外国人影响国际关系的,等等,如果受害人不告诉或不能告诉,人民检察院应提起公诉。诽谤罪有哪些法律规定1、刑法条文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第九十八条本法所称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2、法律决定《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老年人、捏造事实诽谤老年人或者虐待老年人,情节较轻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2000.12.28)四、为了保护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利,对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利用互联网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六、利用互联网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构成民事侵权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3、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12.17法释〔1998〕30号)第六条在出版物中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分别以侮辱罪或者诽谤罪定罪处罚。2013年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关于办理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司法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实施了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行为,主观上故意,客观上造成实际损害,情节恶劣的,以诽谤罪定罪处罚。如果行为人不明知是他人捏造的虚假事实而在网络上发布转发的,即使对被害人名誉造成一定的损害,也不构成诽谤罪。以上就是遇到恶意的网络诽谤处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2023-09-10 21:29:421

2013年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的《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

C 试题分析:A选项观点与题意不符,题中没有涉及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故排除。B选项观点与题意不符,题中强调对于诽谤要接受法律的制裁,而不是强调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受法律保护,故排除。C选项观点与题意相符,题中对于被诽谤的人来说,自己的合法权利有法律保障,说明我国的人民民主具有真实性,故入选。D选项观点与题意不符,题中没有涉及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的统一,故排除。
2023-09-10 21:30:251

故意诽谤污蔑他人罪判几年

诽谤罪(刑法第246条),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这里所谓“告诉的才处理”,是指犯诽谤罪,被害人自诉告发的,法院才受理,否则不受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例如,因诽谤引起被害人死亡的;引起当地群众公愤的;诽谤外国人影响国际关系的,等等,如果受害人不告诉或不能告诉,人民检察院应提起公诉。处理造谣生事的办法: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故意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246条的规定,行为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应当立案。诽谤罪是情节犯,行为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构成诽谤罪,予以立案追究。关于诽谤罪怎样立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适用公诉程序的条件即“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七种情形之一:诽谤多人造成恶劣影响的。两高司法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诽谤罪的认定1、本罪与侮辱罪的界限这两种犯罪所侵犯的客体,都是他人的人格和名誉。不同之处主要在于:(1)侮辱不是用捏造的方式进行,而诽谤则必须是捏造事实。(2)侮辱含暴力侮辱行为,而诽谤则不使用暴力手段(3)侮辱往往是当着被害人的面进行的,诽谤则是当众或者向第三者散布的。2、本罪与诬告陷害罪的界限二者都是针对特定对象,采用捏造事实的手段实施的。不同之处在于:(1)所捏造的事实内容不同。诬告陷害捏造的是犯罪的事实,诽谤罪捏造的是足以损害他人人格、名誉的事实。(2)行为方式不同。诬告陷害是向政府机关和有关部门告发,诽谤则是当众或者向第三者散布。(3)主观方面不同。诬告陷害的意图是使他人受刑事处分,诽谤则是意图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2023-09-10 21:30:361

传谣造谣者负什么法律责任

传谣造谣者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有三种,分别是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具体如下:一、民事责任法律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网络造谣,侵犯了公民的名誉权或法人的商誉,造谣者需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二、行政责任传谣造谣,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1、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2、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三、刑事责任传谣造谣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可能触犯刑事罪名有很多,比如诽谤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寻衅滋事罪,煽动分裂国家罪,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等。1、诽谤罪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构成诽谤罪,根据刑法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根据司法解释,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1)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2)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3)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2、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根据刑法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3、寻衅滋事罪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根据刑法规定,犯寻衅滋事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多次寻衅滋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4、煽动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5、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第一百零三条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二百二十一条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条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第一千条行为人因侵害人格权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的,应当与行为的具体方式和造成的影响范围相当。
2023-09-10 21:30:461

什么是造谣罪?

我国刑法并未规定造谣罪,只规定了诽谤罪。诽谤罪的立案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r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
2023-09-10 21:30:578

在qq空间里发乱七八糟的消息有啥法律责任 比如说哪里出现啥大事情了请大家注意等等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 ■司法解释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 (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此外,一年内多次实施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行为未经处理,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转发次数累计计算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 所以还是不要随便转发的好啊!“谣言止于智者”
2023-09-10 21:31:331

当有人在网络上对我进行诽谤,造成恶劣影响,而我不知此人是谁,我可以向公安部门报案吗?

当然是可以。
2023-09-10 21:31:435

散布不实言论立案标准

散播不实言论根据情节轻重有可能违反罚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散播不实言论严重侵犯人权时,可能构成诽谤罪。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规定的立案标准:1、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2、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3、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有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行为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2023-09-10 21:32:431

微博上对别人辱骂,造谣,抹黑别人人品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可以提起诉讼,对方已成年,应承担罪责,如果你有证据的话
2023-09-10 21:32:574

造谣传谣行为怎么处罚

1.民事处罚,网络造谣侵犯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誉权、荣誉权的等,依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责任。2、行政处罚,网络造谣,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或者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尚不构成犯罪的,要承担行政责任。公安机关可以对造谣人进行行政处罚,比如拘留、罚款等;3、刑事处罚,网络造谣构成犯罪的,要承担刑事责任。其中可能触犯刑事罪名有很多,比如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诽谤罪等。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均对网络谣言有相关规定,条文如下: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在实践中,散布谣言,包括网络谣言。2、传播网络谣言被纳入刑法:四种情形最高判七年;从 2015 年 11 月 1 日起 ,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 九 ) 》正式实施 , 在微信、微博等社交平台传播虚假消息 , 造成严重后果的 , 最高将被处以七年有期徒刑。刑法修正案 ( 九 ) 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中增加规定 : 编造虚假险情、疫情、灾情、警情 , 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 , 或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 , 故意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 , 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造成严重后果的 ,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2013 年 9 月 , 两高公布司法解释规定 :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 , 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 5000 次以上 , 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 500 次以上的 , 应当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 " 情节严重 ", 可构成诽谤罪。2015 年 8 月 29 日 , 历经三次审议和多次修改后 , 刑法修正案 ( 九 ) 表决通过 , 将四种情形的网络谣言入刑 , 在依法治理网络谣言方面又有更严厉的举措。
2023-09-10 21:33:067

造谣传谣行为怎么处罚

1.民事处罚,网络造谣侵犯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誉权、荣誉权的等,依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责任。2、行政处罚,网络造谣,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或者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尚不构成犯罪的,要承担行政责任。公安机关可以对造谣人进行行政处罚,比如拘留、罚款等;3、刑事处罚,网络造谣构成犯罪的,要承担刑事责任。其中可能触犯刑事罪名有很多,比如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诽谤罪等。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均对网络谣言有相关规定,条文如下: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在实践中,散布谣言,包括网络谣言。2、传播网络谣言被纳入刑法:四种情形最高判七年;从 2015 年 11 月 1 日起 ,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 九 ) 》正式实施 , 在微信、微博等社交平台传播虚假消息 , 造成严重后果的 , 最高将被处以七年有期徒刑。刑法修正案 ( 九 ) 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中增加规定 : 编造虚假险情、疫情、灾情、警情 , 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 , 或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 , 故意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 , 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造成严重后果的 ,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2013 年 9 月 , 两高公布司法解释规定 :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 , 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 5000 次以上 , 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 500 次以上的 , 应当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 " 情节严重 ", 可构成诽谤罪。2015 年 8 月 29 日 , 历经三次审议和多次修改后 , 刑法修正案 ( 九 ) 表决通过 , 将四种情形的网络谣言入刑 , 在依法治理网络谣言方面又有更严厉的举措。
2023-09-10 21:34:501

人大代表建议加大网络诽谤处罚力度,这一建议有什么实际意义?

我觉得加大网络暴力处罚力度才能更有效地打击网络诽谤,限制网络暴力,才能给群众健康的网络空间,此举很好,应该支持。
2023-09-10 21:35:025

黑粉骂明星犯了哪一条法律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可以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一、侮辱情节严重的认定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侮辱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侮辱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侮辱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具体的情节,可以参照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三)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也就是说,除了以上情节严重的情形或其他程度相当的情形外,其他在公开场合侮辱他人的行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可以对其进行行政处罚。二、侮辱罪的特征1、侮辱行为必须公然进行。所谓“公然”侮辱,是指当着第三者甚至众人的面,或者利用可以使不特定人或多数人听到、看到的方式,对他人进行侮辱。公然并不一定要求被害人在场。如果仅仅面对着被害人进行侮辱,没有第三者在场,也不可能被第三者知悉,则不构成侮辱罪。因为只有第三者在场,才能使被害人的外部名誉受到破坏。2、侮辱对象必须是特定的人。特定的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数人,但必须是具体的,可以确认的。在大庭广众之中进行无特定对象的谩骂,不构成侮辱罪。3、虽有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但不属于情节严重,只属于一般的民事侵权行为。4、侮辱案属于自诉案件的一种,并且还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要求受害人自己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否则一般情况下是不会由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侮辱案属于自诉案件的一种,并且还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要求受害人自己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否则一般情况下是不会由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023-09-10 21:36:351

多少人转发算造谣

法律主观:我国法律暂无造谣罪一说,而对于转发行为司法解释有具体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布《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实施了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行为,主观上故意,客观上造成实际损害,情节恶劣的,以诽谤罪定罪处罚。如果行为人不明知是他人捏造的虚假事实而在网络上发布转发的,即使对被害人名誉造成一定的损害,也不构成诽谤罪。
2023-09-10 21:37:231

造谣是哪条法律规定

一、造谣是刑法第几条《刑法》第246条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二、造谣传谣判刑标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在实践中,散布谣言,包括网络谣言。传播网络谣言被纳入刑法:四种情形最高判七年。从2015年11月1日起,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施,在微信、微博等社交平台传播虚假消息,造成严重后果的,最高将被处以七年有期徒刑。在微信、微博等社交平台传播虚假消息,造成严重后果的,最高将被处以七年有期徒刑。三、不明知而转发的构成诽谤罪吗不明知而转发的不构成诽谤罪。“两高”司法解释规定,如果行为人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实施了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行为,主观上故意,客观上造成实际损害,情节恶劣的,以诽谤罪定罪处罚。如果行为人不明知是他人捏造的虚假事实而在网络上发布转发的,即使对被害人名誉造成一定的损害,也不构成诽谤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2023-09-10 21:37:331

有人造谣怎么办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别人造谣你名声的,当事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造谣者的法律责任,如果情节严重的,会构成刑事犯罪。此外,可以去法院起诉他。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网络诽谤是指借助网络等现代传播信息手段,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网络与传统诽谤相比,有其更为鲜明的特性,因为对网络诽谤的管制更容易产生公民言论自由和公民名誉权的价值冲突。司法实践中,如何在打击网络诽谤的同时保障公民的言论自由,以衡平国家、社会、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是一个难题。1、公民如遇到网络诽谤,可保存相关证据材料后向辖区公安机关派出所报案,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在此期间,报案人可向受案单位咨询办理情况。2、司法解释中“被转发500次或点击5000次”是以实际点击为准,相关统计情况属于公安机关侦查工作,报案人并不需要了解。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公安机关将依法通知报案人相应情况。3、报案人所需准备的材料是视具体案情而定的,不同案情所需报案材料将有差异。因此,建议公民报案时先与受案单位联系,确定所需材料后备齐相关资料前往报案。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023-09-10 21:37:431

诋毁我英烈的微博大V、记者被刑拘,他的行为在法律中如何定性?

涉嫌寻衅滋事罪。这种就是故意挑事的,属于寻衅滋事罪的范围,按照这个来定性。
2023-09-10 21:37:5312

诋毁污蔑他人触犯了什么法律

咨询TA2021年9月9日,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关于办理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司法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实施了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行为,主观上故意,客观上造成实际损害,情节恶劣的,以诽谤罪定罪处罚。刑法第246条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缉旦光秆叱飞癸时含江的等等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2023-09-10 21:38:506

编造谎言,但并未对他人造成实质伤害是违法或是犯罪行为吗?

行为定性要结合具体情况,如果只是茶余饭后吹牛撒谎自然就不属于犯罪。但是编造谎言恶意中伤他人,照成一定的影响就涉嫌违法犯罪,你的问题不能一概而论,需要具体的行为的情形
2023-09-10 21:39:095

在银行大堂工作总结2023精选6篇

在银行大堂工作总结2023篇1 根据总行制定的《大堂经理工作手册》的有关内容,结合自己不到半年的大堂工作,在这年中之际,向行领导作一次 工作汇报 。这次工作的总结汇报,能使领导更好地了解我们在思想政治工作上的表现情况,以便及时指出我们工作中的问题,及时改正,不断进步;下面是我在二零一零年上半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今年我在广发黄石支行担任大堂经理一职,随着商业银行的市场化,服务也越来越受到重视,而大堂这个工作是客户接触我行优质服务的开端,是客户对我行的第一印象,因此我行对我们的要求也格外严格;大堂经理是连接客户、综合柜员、客户经理的纽带。我们不仅是工作人员,同时也是客户的代言人。在客户迷茫时,我们为其指明方向;在客户遇到困难时,我们施予援手;当客户不解时,我们耐心解释;我们要随时随地,急客户所急,想客户所想,以完美无缺的服务去赢得每一位客户。要让每一位客户感受到我们的微笑,感受到我们的热情,感受到我们的专业,感受到宾至如归的感觉。我们黄石支行地处居民生活社区,也是有名的商业中心,正因为这些,给我行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平时在每天来办理业务的客户中中高端客户居多,进出量都比较大,从而增加了柜面的压力;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准备了方案,带有卡客户到自助设备办理,进行客户分流,从而减轻柜面压力。每当客流量较大时,我就会大声询问:“__客户请到_号柜台办理业务”,分流客户任务,以免一些客户中途离开的空号占据时间,保持营业厅内良好的工作秩序。因为只有良好的营业秩序,我们才能成功地寻找到我们的目标客户,营销我们的理财产品,引荐给我们的客户经理,实现服务与营销一体化。为了预防设备机器突发故障,我们每天定点检查维护机器,及早发现,及早处理,把设备所带来的不便降到最低。 作为大堂经理,我们不仅仅是要熟悉本行的业务和产品,更应该走出去,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 作为大堂服务人员,除了要对银行的金融产品、业务知识熟悉外,更要加强自身职业道德修养,爱行敬业。在工作中,自觉维护国家、广发行、客户的利益,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平时在工作中,大堂经理的一言一行通常会第一时间受到客户的关注,因此要求其综合素质必须相当高。在服务礼仪上也要做到热情、大方,主动、规范。而且还要处事机智,能及时处理一些突发事件,同时还应有一些紧急救生知识。前不久,我行在消防做了一系列的演练,让我们大厅工作人员明白了对突发状况应该如何应急处理。 作为大堂服务人员,我们还应具备良好的协调能力,怎么调动好三方人员和保安师傅的工作,发挥他们的作用,便是我们平时需要注意的,平时要注意协调柜员和大厅工作人员,提高凝聚力,发挥团队精神。而对待那些驻点人员,首先我们不能把他们当外人看待,要把他们看成我们的一员,尽量推荐一些好的客户给他们,平时尊重并关心他们,给他们创造一个好的工作平台,实现双赢。 优质的服务不能仅仅停留在环境美“三声服务”行为规范等方面,应该是一种主动意识,一种负责态度,一种良好的工作心态。更需要柜员问,要形成环节整体互动,默契配合。只有秩序好、流程好、整体好才能做到最好。为了更好的提高服务水平和业务水平,我在今年参加了分行组织的多次服务规范学习和演练。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更要不断地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艺术,更好地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在过去的半年中,我在大堂经理这个岗位上学习到了许多与客户交流的经验和一些营销的技巧,但也存在许多的不足之处。我相信,只有踏踏实实,默默无闻的耕耘,才能结出丰硕的果实。 在下半年中,我要努力学习服务技巧和专业知识,提高自身业务水平,以新的面貌,为客户提供更好更优质的服务。 在银行大堂工作总结2023篇2 时间飞逝,光阴荏苒,晃眼我已经在xxxx工作近半年了。在支行领导的指导和全体同事的帮助下,我从一名职场新人成长为一名合格的银行大堂经理。回顾自己第二季度的工作,我感慨颇深,特别是对大堂经理的工作有了深刻的认识。 银行的形象不仅体现在广告宣传、环境装修等方面,更直接体现在银行员工对客户的服务上,而大堂经理作为银行第一个接触客户的人,第一个帮助客户解决问题的人,其自身的服务就直接影响了银行在客户心中的形象。因此,大堂经理是银行一张名片,是银行对现场客户的第一印象。作为一名合格的大堂经理,不仅要有良好的个人形象、优质的服务态度、文明的言谈举止,还要有专业的银行业务知识。这些要求也正是我不断努力的方向。 说实话,我刚开始在大堂工作的时候很不适应,觉得大堂经理的工作很累,很繁琐,对银行业务的不熟悉也让我在工作中感到力不从心。但是,慢慢的,通过支行一系列的岗位培训和自己不断的学习,我的心态有了很大的转变,开始适应了大堂经理的工作,并且不断的改善自己的工作方法,改善自己的服务态度,现在的我已经能很好的完成一名大堂经理的工作职责。 作为一名大堂经理,我以为不单要靠自己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学习,还要靠很多工作以外的努力去完善和弥补自己的不足。为了提高自己的银行业务知识水平,使服务更专业,工作之余,我会向柜台里的同事请教业务知识,学习业务办理流程和规定,而这些知识使我在面对客户时能够很好的回答客户的疑问,帮助客户更快的解决问题。 此外,要尽快的成为一名合格的大堂经理,光靠个人在自身工作中的学习也是不够的,因此,在休息之时,我也经常作为客户到xx、xx银行等银行进行走访,现场观摩其他银行大堂经理的工作,学习他们工作的优点和技巧,并运用到我的实际工作中去,这使我受益匪浅。 在这半年的工作中我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我也清楚的知道,要想成为一名优秀的银行员工,我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因此,我对以后的工作也制定了相应的安排,我会不断改进自己的服务态度,丰富自己的银行业务知识,提高自己的心理素质和应对能力,鞭策自己不断进取,成为xx银行的一名优秀员工。 谢谢! 在银行大堂工作总结2023篇3 我参加工作来到咱们中国工商银行西客站支行已经工作了十年了,担任大堂经理已经五个月了,作为一名大堂经理我深刻的体会和感触到大堂经理的使命和意义。大堂经理是我们工商银行对公众服务的一张名片、大堂经理应有良好的个人形象,文明的言谈举止作支撑、大堂经理是我行营业网点的形象大使,在与客户交往中表现出的交际风度及言谈举止,代表着我们工行的形象,因为我是全行第一个接触客户的人,第一个知道客户需要什么服务的人,第一个帮助客户解决问题的人。 当我行推出业务时、当客户有需求时,我就和柜面人员积极协商,为客户着想,来合理地引导客户办理业务。由于我行地处城区列车站,流动人口比较多,因此,这里的客户流动性大,现金流动快。所以来我们这里办理速汇通、缴纳电话费、以及其他业务的客户特别频繁。我们的柜员从早忙到晚,工作压力可想而知,既不安全又费心。从我第一天在大堂工作,从开始时的不适应到现在的能很好地融入到这个工作中,我的心态有了很大的转变。刚开始时,我觉得大堂经理工作很累、很烦索,责任相对比较重大,但是,慢慢的,我变得成熟起来,我开始明白这就是工作,每天坐在大堂经理的位置,为客户答疑解惑就是我的工作。 当客户坐到我的面前我不再心虚或紧张,我已经可以用非常轻松的姿态和亲切的微笑来从容面对,因为我已经熟悉我的工作和客户需求了,在我开始大堂经理的对外工作的前夕,我花了大量的时间在熟悉所有业务,我学习了很多金融基础的业务知识,如何储蓄,开户对公或对个人,怎样密码找回,挂失补办,如何销户,需要带哪些资料,各种汇款手续费,基金,网银等业务,我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并从中总结出一些要点,向不熟悉银行业务的客户解说,例如,在银行办卡的好处:atm跨行取款收不收手续费、储蓄卡有没有年费、以及年费多少和小额管理费如何收等,当我这样向客户作出解释和说明的时候,他们都对我们的业务有了一个大体的了解,并且愿意在我行办理业务,每当这个时候我都觉得很有收获,并且十分高兴。 如今客户的咨询我基本上都能解答,也能适当的安抚客户,做好自己的工作。通过日常工作我也与同事们慢慢的相互熟悉、协调起来,当我在业务上遇到什么问题他们时,他们都会悉心帮我解答,使我大大提高了对银行业务的综合程度,通过这几个月的工作,我深深的融入了支行的企业文化中,融入了这个集体里。我发自内心的热爱我的工作岗位,因为这个岗位非常适合我,由于我的性格比较热情而温和,所以当顾客提出问题时,我能很耐心的听完顾客的疑问,这样我就能很快的知道客户需要的到底是什么?在这样的情况下,我能够快速、清晰的向客户传达他所想了解的信息,大部分的顾客都能与我良好的沟通,在解答问题的过程中,我的业务知识量也得到了提高,而且也起到了分担营业员压力的重要作用。 大厅里的人和一切事物都是我的工作范围,当我明确了目的,有了工作目标和重点以后,工作对于我来说,一切都变得清晰、明朗了起来。 在银行大堂工作总结2023篇4 xx年上半年,xx支行认真贯彻落实xx各项工作部署,以xxx行长年初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为指针,在分行领导及相关部室的指导下,以建设“xxxxxx”为宗旨,以做xxx信贷业务特色银行为目标,紧紧围绕“xxxx”的工作主题,拓市场提业绩,防风险保安全,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指标均已完成。 一、上半年主要经营指标完成情况 截至6月末 (一)贷款余额xx亿元,较年初增加xx亿元,增长xx%,完成计划增量xx%,累计发放贷款xx笔,累计投放xx亿元;实现利息收入xx亿元,完成同期计划的xx%。 (二)贷款日均余额xx亿元,较年初增加xx亿元,完成同期计划的xx%。 (三)各项中间业务收入xx万元。其中,财务顾问费xx万元,其他手续费收入xx万元。 (四)办理银行承兑汇票xx笔,金额xxx万元,其中100%保证金银承xx笔,金额xxx万元。 (五)客户数量xx户,较年初增长xx户,完成客户拓展计划xx%。 二、各项业务开展情况分析 (一)贷款投放行业分析 根据今年xxxx金融业务营销指导意见,xx支行xxxx贷款投放重点 是xxxx贷款。从行业看,上半年批零行业投放贷款xx笔xxx亿元;制造业xx笔xxx亿元;其他行业xx笔xxx亿元。 (二)贷款产品投放分析 上半年xx支行累计投放xx亿元,其中xxx贷款xx亿元,占xx%;xxx贷款xx亿元,占xx%;xxx贷款xx亿元,占xx%;xxx贷款xx亿元,占xx%。 (三)贷款担保方式分析 上半年投放贷款中,抵押担保贷款xx亿元,占xx%;保证担保贷款xx亿元,占xx%;信用贷款xx亿元,占xxx%。 三、工作中采取的重点措施 上半年,xx支行按照年初计划工作会议部署,通过多种形式,积极推进xxxx贷款的创新工作,努力使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主要措施是: (一)明确市场定位,坚持创新发展 上半年,我行坚持以xx平台等为xxxx信贷业务发展方向,发挥优势力量集中争取优质客户贷款,既巩固已有的市场优势,又着力发展新产品的业务推广;既对原有客户进行深度挖掘,对着力建立新的拓展渠道,上半年我行重点对xxx 进行了重点营销,成功营销贷款xx笔金额合计xxx万元。 (二)明确责任分工,形成了xxxx管控模式 根据xx要求,我行在上半年对xxxx信贷从业人员重新配置,精选了一批道德水准较高、业务能力较强的信贷人员,按照xxxx模式建立了相互协助,相互推动、相互制约的xxxx风险管控模式,为以后全力 推动xxxx信贷业务发展奠定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三)规范业务流程要求,严防操作风险 上半年,xx支行重新梳理了信贷业务操作流程,规范了每一个操作环节要求,严格按照总行下发的信贷业务操作流程办理业务。并对全行票据业务、贷款新规、低风险业务进行了全面自查。 (四)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 上半年我行制订了《xx支行二○一一年度员工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确定每周六为集中学习日。在完成xx各项培训任务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业务骨干的前沿优势,采取多种形式,针对操作风险、业务理论、工作技能等方面,分层次、分类别集中组织培训。上半年,我行共组织业务培训xx次。 (五)以存款为突破口,全面提高综合效益 为全面提高综合效益,我部将存款作为全年工作的重点工作之一,上半年,我部制定了全年存款营销活动方案。明确目标,指标对应,分解落实直至到人,同时制定了相应的奖惩措施,采取旬通报、月总结、季奖励等考核方式,以激发员工营销激情,将存款营销的理念深入人心。上半年通过全行上下努力,实现储蓄存款x亿元,成功完成既定目标。 四、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及存在的问题 我行在市场营销中发现,xxxxxxxxxxx,建议能够根据此需求尽快出台新的业务品种,使我行迅速占领该项空白市场。 在银行大堂工作总结2023篇5 一、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今年我在__支行担任大堂经理一职,随着商业银行的市场化,服务也越来越受到重视,而大堂这个工作是客户接触我行优质服务的开端,是客户对我行的第一印象,因此我行对我们的要求也格外严格;大堂经理是连接客户、高柜柜员、客户经理、沃德经理的纽带。我们不仅是工作人员,同时也是客户的代言人。在客户迷茫时,我们为其指明方向;在客户遇到困难时,我们施予援手;当客户不解时,我们耐心解释;我们要随时随地,急客户所急,想客户所想,以完美无缺的服务去赢得每一位客户。要让每一位客户感受到我们的微笑,感受到我们的热情,感受到我们的专业,感受到宾至如归的感觉。我们__支行地处居民生活社区,也是有名的夜生活饮食区,正因为这些,给我行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平时在每天来办理业务的客户中老龄客户居多,也时有大批零钞业务,从而增加了柜面的压力;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准备了几套方案同时进行,针对老龄客户偏多,存折业务较多的问题,我们在平时就安排大厅人员的布控,及时带客户到自助设备上去登折,帮他们查帐,带有卡客户到自助设备办理,进行客户分流,从而减轻柜面压力。每当客流量较大时,我就会大声询问:“__客户请到x号柜台办理业务”,分流客户任务,以免一些客户中途离开的空号占据时间,保持营业厅内良好的工作秩序。因为只有良好的营业秩序,我们才能成功地寻找到我们的目标客户,营销我们的理财产品,引荐给我们的客户经理,实现服务与营销一体化。在零钞业务问题上,我们发出公告,实行专柜专时专办,也就是专门时间专门柜台专门办理,大大地减轻了大厅压力;我行在这里已经有多年,设备也经常出现故障,经常有客户提意见,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每天定点检查维护机器,及早发现,及早处理,把设备陈旧所带来的不便降到最低。 作为大堂经理,我们不仅仅是要熟悉本行的业务和产品,更应该走出去,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在我们的客户中就有很多类似的情况,记得今年元月份的一天,整个营业厅内挤满了人,来咨询理财产品、转定期、取工资的人络绎不绝,我也忙的不可开交。这时保安师傅带来了咨询理财产品的客户,我简单地向他介绍了新股随心打及__x七彩系列,可客户没兴趣,说__银行的理财产品好,我们把钱转到__银行去,于是就去排队了。当时我被几位客户围着,也没时间跟这两位客户继续攀谈,但我心里一直在想,“__银行有什么产品吸引他们呢?”我快速处理完身上的业务,走到刚才那两位客户身边说“您能给我介绍一下__银行的产品吗?”他们送给我一份__x保险宣传单。我一看连忙解释说:“其实您要买的这种产品我们也有,而且__x保险是从我行分离出的,我行和__x保险公司的联系紧密,已有多年合作。而且我们这里还有其它保险公司产品,如__、__等等,我可以给您比较一下,让您有更多的选择。”然后我给客户介绍了一下产品。最后,经过我们的努力,客户选择了__保险公司。此事也给我提了个醒,只有深入了解这个行业和竞争对手的情况,才能更好的去做好营销。而在向客户推荐产品时,一定要注意防范风险,问客户是准备长线投资,还是短线投资,再针对其情况介绍对应产品,从而防范售问题。 作为大堂服务人员,除了要对银行的金融产品、业务知识熟悉外,更要加强自身职业道德修养,爱行敬业。在工作中,自觉维护国家、交行、客户的利益,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平时在工作中,大堂经理的一言一行通常会第一时间受到客户的关注,因此要求其综合素质必须相当高。在服务礼仪上也要做到热情、大方,主动、规范。而且还要处事机智,能及时处理一些突发事件,同时还应有一些紧急救生知识。就在今年夏天,有一位七十多岁的法院退休老干部到我行来取工资,没坐几分钟,突然站起来,就倒下去了;把我们行长和客户都吓坏了,我和保安师傅连忙跑过去,一看老人非常虚弱,老人说让他躺一会,我和保安师傅也不敢随便乱动,行长马上拨了120,没等120到,客户情况稍好了些,我们连忙扶他坐起来,并及时通知其家人,避免了一场事故的发生。 作为大堂服务人员,我们还应具备良好的协调能力,而我们__支行由于没有客户经理和大堂迎宾员,怎么调动好三方人员和保安师傅的工作,发挥他们的作用,便是我们平时需要注意的,平时要注意协调柜员和大厅工作人员,提高凝聚力,发挥团队精神。而对待那些驻点人员,首先我们不能把他们当外人看待,要把他们看成我们的一员,尽量推荐一些好的客户给他们,平时尊重并关心他们,给他们创造一个好的工作平台,实现双赢。 优质的服务不能仅仅停留在环境美“三声服务”行为规范等方面,应该是一种主动意识,一种负责态度,一种良好的工作心态。更需要柜员问,要形成环节整体互动,默契配合。只有秩序好、流程好、整体好才能做到最好。为了更好的提高自己的服务水平,和业务水平,我在今年参加了保险从业资格证考试、基金从业资格证考试以及分行组织的多次服务规范学习和演练,并顺利通过。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更要不断地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艺术,更好地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在过去的一年中,我在大堂经理这个岗位上学习到了许多与客户交流的经验和一些营销的技巧,但也存在许多的不足之处。在今年的第三季度神秘人检查中,我行得分倒数第三,给分、支行抹了黑。之后我们痛定思痛,分析了失分的原因,主要是外部环境,和一些细节上出现了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在平时积极培训,通过我们的努力,终于在第四季度受到了分行行为规范小组的通报表扬。我相信,只有踏踏实实,默默无闻的耕耘,才能结出丰硕的果实。明年我行又面临着搬迁的工作。建议分行在此位置还应保留自助设备服务区,从而来避免客户的流失。 在新的一年里,我要努力学习服务技巧和专业知识,提高自身业务水平,以新的面貌,为客户提供更好更优质的服务。 在银行大堂工作总结2023篇6 根据总行制定的员工考核规定有关精神,结合自己一年多来的大堂工作,在这年关之际,向行领导作一次工作汇报,让领导能更好地了解我在思想政治工作上的表现情况,以便及时指出我工作中的问题,及时改正,不断进步;下面是我在二零一四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在今年大堂经理轮岗过程中,我来到支行营业室。营业室配备两位大堂经理,如何配合好和更好的开展工作,就要求我们有一定默契。我们在工作中取长补短发挥各自的长项,按照领导布置的任务共同研究商议完成。随着银行的市场化,服务也越来越受到重视,而大堂这个工作是客户接触我行优质服务的开端,是客户对我行的第一印象,因此对我们大堂经理的要求也格外严格;大堂经理是连接客户、高柜柜员的纽带。我们不仅是工作人员,同时也是客户的代言人。在客户迷茫时,我们为其指明方向;在客户遇到困难时,我们施予援手;当客户不解时,我们耐心解释;我们要随时随地,急客户所急,想客户所想,以完美无缺的服务去赢得每一位客户。要让每一位客户感受到我们的微笑,感受到我们的热情,感受到我们的专业,感受到宾至如归的感觉。支行营业室所处市委对面,毗邻河南街,接触的客户群体较为复杂,平时每天来我支行办理业务的客户中老龄客户居多,也时有大批零钞业务,从而增加了柜面的压力;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准备了几套方案同时进行,针对老龄客户偏多,存折业务较多的问题,我们在平时就安排大厅人员的布控,及时带客户到快速窗口去登折,帮他们查帐。根据客户的需求,引导客户到相关的业务区域办理业 务, 向客户推荐使用自助设备办理业务,指导客户了解和使用各种电子机具和电 子服务渠道, 并鼓励客户逐渐以电子银行服务渠道作为进行日常的非现金类交易 操作的主要渠道, 节省客户在银行等待及填写表格的时间,更可以足不出户轻松办理业务。每当客流量较大时,我就会大声询问:“客户,请到*号柜台办理业务”,分流客户任务,以免一些客户中途离开的空号占据时间,保持营业厅内良好的工作秩序。因为只有良好的营业秩序,我们才能成功地寻找到我们的目标客户,营销我们的理财产品,其中有一位客户在我的营销过程中,成功在我行购买三佰万理财产品,也成为我行的贵宾客户,实现服务与营销一体化。在零钞业务问题上,我们发出公告,实行专柜专时专办,也就是专门时间专门柜台专门办理,大大地减轻柜面压力,更好的发掘优质客户。 二、具体工作分析 作为大堂经理,我们不仅仅是要熟悉本行的业务和产品,更应该走出去,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在我们的客户中就有很多类似的情况,记得今年元月份的一天,整个营业厅内挤满了人,来咨询理财产品、转定期、取工资的人络绎不绝,我也忙的不可开交。这时保安带来了咨询理财产品的客户,我简单地向他介绍了安稳系列理财产品,可客户没兴趣,说建设银行的理财产品好,我们把钱转到建设银行去,于是就去排队了。当时我被几位客户围着,也没时间跟这两位客户继续攀谈,但我心里一直在想,“建设银行有什么产品吸引他们呢?”我快速处理完身上的业务,走到刚才那两位客户身边说“您能给我介绍一下建设银行的产品吗?”他们送给我一份新华保险宣传单。我一看连忙解释说:“其实您要买的这种产品我们也有,而且新华保险是从我行分离出的,我行现在和人保保险公司的联系紧密,已有多年合作,合作产品种类多,保障丰富,收益大,我可以给您比较一下,让您有更多的选择。”然后我给客户介绍了一下产品。最后,经过我们的努力,客户选择了人保保险公司。此事也给我提了个醒,只有深入了解这个行业和竞争对手的情况,才能更好的去做好营销。而在向客户推荐产品时,一定要注意防范风险,问客户是准备长线投资,还是短线投资,再针对其情况介绍对应产品,从而防范售问题。 三、自身加强与总结 作为大堂服务人员,除了要对银行的金融产品、业务知识熟悉外,更要加强自身职业道德修养,爱行敬业。在工作中,自觉维护国家、客户的利益,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平时在工作中,大堂经理的一言一行通常会第一时间受到客户的关注,因此要求其综合素质必须相当高。在服务礼仪上也要做到热情、大方,主动、规范。而且还要处事机智,能及时处理一些突发事件,在今年11月份的一天下午,来了一位中年男子,我主动上前询问办理什么业务,他当时很冷漠什么也没说取了小票就坐下了,因为当时等候的顾客少,很快就叫到这位男子办理业务,男子来到窗口说了句卡里的钱都取,当让这位男子签字的时候,不知怎么了情绪很激动,还不时的高声谩骂和拍打柜台玻璃,当时把办理业务的柜员吓哭了,我马上来到柜台想询问这位男子怎么了,就在这个过程中有人认出了这位男子是个精神病人,我当时第一反应就是把这位男子带离窗口,不能伤害到其他人,可这个男子不听你说抓住我的衣服说;想打人啊?我这时一边心平气和解释开导,一边用眼神示意我的同事报警。不一会警察来了把这位男子带走了,过后同事问我你不害怕,我说不害怕是假,只要他不伤害到客户就行。 作为大堂服务人员,还应具备良好的协调能力, 支行营业室配备的保安人员,发挥他们的作用,便是我们平时需要注意的,首先我们不能把他们当外人看待,要把他们看成我们的一员,平时尊重并关心他们,给他们创造一个好的工作平台,实现双赢。 优质的服务不能仅仅停留在环境美“三声服务”行为规范等方面,应该是一种主动意识,一种负责态度,一种良好的工作心态。更需要柜员,要形成环节整体互动,默契配合。只有秩序好、流程好、整体好才能做到最好。为了更好的提高自己的服务水平,和业务水平,经支行领导推荐有幸参加了20xx吉林市第二届最美大堂经理评选活动,在初赛,复赛,决赛中我发挥了自己平时工作的优势,取得了“最美大堂经理”的称号,成绩的取得离不开行领导的指导和全体员工的支持与信赖,荣誉只能代表过去,我会以此为动力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更要不断地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艺术,更好地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
2023-09-10 21:29:031

中国现代作家有哪些?

中国现代作家有:1、郭沫若:郭沫若擅长诗歌、戏剧。代表作《星空》《女神》充满了火一样的激情,感染力极强,是现代文学诗歌之冠。后期有一部历史剧《屈原》,感情极其充沛。可惜年轻的激情消散以后,便走了政治路线。2、巴金:擅长长篇,代表作《家》、《春》、《秋》,作品饱含热情,人物刻画细致,可读性很强,主要描写面在于小资产阶级,地主阶级中的革命青年。后期有杂文集《随想录》。3、老舍:擅长中长篇、戏剧,代表作主要有长篇《四世同堂》、《骆驼祥子》、中篇《月牙儿》、戏剧《茶馆》。4、沈从文:创作风格趋向浪漫主义,小说融写实、纪梦、象征于一体,语言格调古朴,单纯而又厚实,朴讷而又传神,具有浓郁的地方色彩,凸现出乡村人性特有的风韵与神采,作品充满了对人生的隐忧和对生命的哲学思考。5、张爱玲:中国近代史上最负才情的天才女作家,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个“异数”,一个善于将艺术生活化,将生活艺术化的享乐主义者,又是一个对生活充满悲剧感的人,作品世俗而又自我,阴柔而又冷漠,善感而又超脱,用古典笔触写出现代情感,雅俗共赏。
2023-09-10 21:29:041

想知道: 中国小兴安岭 地理在哪?

中国小兴安岭--东北的东北部
2023-09-10 21:29:052

说句心里话歌曲 关于说句心里话歌曲歌词

《说句心里话》歌手:阎维文 说句心里话 我也想家 家中的老妈妈已是满头白发 说句实在话我也有爱 常思念(那个)梦中的她梦中的她 来来来来来既然来当兵 来来来就知责任大 你不扛枪我不扛枪 谁保卫咱妈妈谁来保卫她 谁来保卫她 说句心里话 我也不傻 我懂得从军的路上风吹雨打 说句实在话我也有情 人间的(那个)烟火把我养大 来来来来来话虽这样说 来来来有国才有家 你不站岗我不站岗 谁保卫咱祖国谁来保卫家 谁来保卫家
2023-09-10 21:29:051

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是什么

法律分析: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管理办法1、专项债券资金使用要求(1)专项债券资金使用要求。专项债券资金的使用应当严格对应到项目资本性支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不得调整项目,不得调整资金使用用途,并在规定时间内支出完毕。(2)专项债券资金使用范围。对照编制“一案两书”时的建设内容支付相关工程费用,不得支付在建设内容以外的其他工程费用。2、专项债券资金拨付资料(1)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对专项债券资金的拨付实施审批和监管,项目管理使用单位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齐全性、合规性负责。项目管理使用单位向项目具体实施企业或个人各类款项提报支付必须提供如下资料:项目建设需要支付的土地价款划拨建设用地相关文件;项目规划设计及建设过程中进行必要的费用支付,提供支付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发改部门批复文件、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工程量清单、工程进度表(监理单位确认)、施工单位支付申请、监理单位支付证书、工程照片等。(2)专项债券资金拨付资料一式肆份。财政局、项目主管部门、项目管理使用单位、项目具体实施企业各留存一份。法律依据:《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以下简称专项债券)指省级政府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或专项收入作为还本付息资金来源的政府债券,包括新增专项债券和再融资专项债券等。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绩效管理,是指财政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以专项债券支持项目为对象,通过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管理、评价结果应用等环节,推动提升债券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的过程。
2023-09-10 21:29:011

广播电视专业与中文哪个更好

广播电视专业与中文这两个专业都挺好的,几乎是不相上下,主要看自己选择,具体介绍如下:1、广播电视新闻学专业是研究广播、电视及互联网等大众传播媒介新闻信息传播的基本理论与基本方法的新闻学应用专业。主要面向广播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站等大众传媒及宣传、教育、司法、文化管理等部门。广播电视新闻学专业学生主要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新闻学、广播电视学、以及与广播电视有关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受到广播电视新闻采访、写作、编导、播音、节目主持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广播电视节目策划、编辑、采访、管理等方面的基本能力。广播电视新闻学专业培养具有广播电视新闻学基本理论和宽广的文化科学知识,能在广播电视新闻宣传部门,从事编辑、采访、节目主持与管理等工作的新闻传播学高级专门人才。2、中文专业培养具备汉语及语言学、中国文学等方面的系统知识和专业技能,能在高校、科研机构和机关企事业相关部门从事汉语言文字的教学科研、对外汉语教学、语言文字管理及语言应用方面实际工作的语言学高级专门人才。该专业侧重于在汉语和对外汉语方面的教学和研究,要求学生有较强的文字运用能力,以及广博的文、史、哲的知识基础。
2023-09-10 21:29:011

请勿踩踏草地的标语有哪些?

青青小草,踏之何忍?
2023-09-10 21:29:014

农民工返乡创业做什么比较好

在汽车工业蓬勃发展的今天,国家和社会对汽车技能的需求越来越高,汽车市场对专业人才的需求也越来越宽泛。而汽车美容行业的美容技师常年供不应求,全方位的复合型美容人才更是奇缺,学汽车美容已是很多有志之士的选择。汽车美容快修创业专业学制为120天,主要培养面向现代汽车钣喷美及保养快修方向专项技能人才、汽车快修快保技师、钣金技师、涂装技师、美容装潢技师等。具有“风险小、投入少、周期短、回报高”的特点。
2023-09-10 21:28:5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