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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造谣怎么办

2023-10-03 18: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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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辉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别人造谣你名声的,当事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造谣者的法律责任,如果情节严重的,会构成刑事犯罪。

此外,可以去法院起诉他。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网络诽谤是指借助网络等现代传播信息手段,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网络与传统诽谤相比,有其更为鲜明的特性,因为对网络诽谤的管制更容易产生公民言论自由和公民名誉权的价值冲突。司法实践中,如何在打击网络诽谤的同时保障公民的言论自由,以衡平国家、社会、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是一个难题。

1、公民如遇到网络诽谤,可保存相关证据材料后向辖区公安机关派出所报案,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在此期间,报案人可向受案单位咨询办理情况。

2、司法解释中“被转发500次或点击5000次”是以实际点击为准,相关统计情况属于公安机关侦查工作,报案人并不需要了解。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公安机关将依法通知报案人相应情况。

3、报案人所需准备的材料是视具体案情而定的,不同案情所需报案材料将有差异。因此,建议公民报案时先与受案单位联系,确定所需材料后备齐相关资料前往报案。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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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0 21:23:361

网上发表不正当言论违反什么规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网上发表不当的言论要依据情节而定,依照《治安处罚法》,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如果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依据《刑法》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发表不正当言论所需承担的责任:1、民事责任: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一般不当言论最多侵害的是他人的名誉权、荣誉权及隐私权等人身权利,确认构成侵权的法院可判决侵权人承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或者恢复名誉的责任,对被侵权人构成精神损害的,还需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2、行政责任:网络言论不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将面临行政处罚。依照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及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不论在现实生活中还是网络上的不良言论均受上述法条的约束,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3、刑事责任:不当网络言论影响恶劣,构成犯罪的,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依照我国《刑法》规定通过网络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涉嫌侮辱罪、诽谤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应认定为上述条款中的“情节严重”:(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三)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情形。现代社会倡导言论自由,但言论自由是建立在不侵害他人的基础之上的。网络上发表看法、意见很容易,但在不了解事实基础的情况下谨慎评价、谨慎转发。你的无心之失可能加重的是对他人的伤害,亦可能因此而承担法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2023-09-10 21:24:071

在网上散播或是转发诋毁他人的言论犯罪吗

根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在网上点击、浏览诽谤他人信息5000次以上,转发500次以上的构成犯罪。如果属于转发,再次被浏览5000次和再次被转发达500次的应该也构成犯罪。当然,转发的一般不会达到上述次数,所以转发一般也不会构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与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犯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本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法律依据】《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三)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2023-09-10 21:24:161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被转几次以上构成诽谤罪

20次
2023-09-10 21:24:433

网络谣言转发超多少次构成诽谤罪,如何处罚网络谣言

2013年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 察院公布《关于办理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司法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实施了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行为,主观上故意,客观上造成实际损害,情节恶劣的,以诽谤罪定罪处罚。如果行为人不明知是他人捏造的虚假事实而在网络上发布转发的,即使对被害人名誉造成一定的损害,也不构成诽谤罪。
2023-09-10 21:24:591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中公然侮辱和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在机关政府大院手拿拉呱播放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司法解释是什么?
2023-09-10 21:25:119

造谣触犯了什么法律

法律主观:一、网络造谣触犯什么法律网络造谣犯法吗?首先,如果当事人在主观意识上能判断该消息是谣言或者是虚假信息,不管是原创还是转发,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里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即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或者侵犯了法人的商誉的,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责任。行政责任,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刑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网络造谣根据具体情节涉嫌构成构成诽谤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经营罪、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等罪名,部分罪名将面临最高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二、网络造谣罪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构成诽谤罪。具体为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一)新司法解释具体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1、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2、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二)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1、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2、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3、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三)另外,诽谤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自诉案件,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关于如何界定“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新出台的司法解释列举如下: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1、引发群体性事件的;2、引发公共秩序混乱的;3、引发民族、宗教冲突的;4、诽谤多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5、损害国家形象,严重危害国家利益的;6、造成恶劣国际影响的;7、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情形。三、网络造谣的行政责任一般来说,网络造谣是需要负上行政责任的,只有在违反了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那么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第1项、第3项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可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相关媒体报道了江夏村出现连环杀人案这一不实事件体具有社会危害性,引起了公众的恐慌,足以扰乱可公共秩序,阻碍了社会管理,属于散布谣言。而连环杀人案属于刑事案件,在警方为调查清楚前便胡乱报道,因此也属于谎报警情。因此白云警方有权在查证后有权将发布的媒体负责人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并处罚款。在我国,一年内多次实施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行为未经处理,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转发次数累计计算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以上是找法网编辑对网络造谣触犯什么法律的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09-10 21:26:201

恶意在网络上散布谣言导致他人名义受损,法律是怎样定罪的

第一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一)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二)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第二条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三)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第三条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一)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二)引发公共秩序混乱的;(三)引发民族、宗教冲突的;(四)诽谤多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五)损害国家形象,严重危害国家利益的;(六)造成恶劣国际影响的;(七)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情形。
2023-09-10 21:26:312

网络空间寻衅滋事罪司法解释

法律主观:网络上犯罪的一般是构成诽谤罪或侮辱罪,不构成寻衅滋事罪,因为寻衅滋事罪一般是指现实当中的公共场所,并非网络上的虚拟场所。一、网络寻衅滋事罪的司法解释1、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2、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3、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二、哪些行为属于寻衅滋事“寻衅滋事”,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捣乱,无理取闹,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行为人因日常生活中的偶发矛盾纠纷,借故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矛盾系由被害人故意引发或者被害人对矛盾激化负有主要责任的除外。行为人因婚恋、家庭、邻里、债务等纠纷,实施殴打、辱骂、恐吓他人或者损毁、占用他人财物等行为的,一般不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经有关部门批评制止或者处理处罚后,继续实施前列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除外。三、寻衅滋事最低判几年具体判刑需要看法官判。未成年人犯罪,法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会判很重的。根据《刑法》,寻衅滋事罪一般可处五年以下有期、拘役或管制,因此,此罪的最低刑罚是管制,不坐牢,具体量刑看案情,以下是相关依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定罪的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一年;每增加非定罪的情形之一或者同一种情形增加二次,刑期增加六个月。寻衅滋事致人轻伤的,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每增加轻伤一人,刑期增加六个月至一年;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刑期增加二个月。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累计每增加2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行为人在网络上存在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其他情形的,都可以犯罪论处,但一般以寻衅滋事罪论处。法律客观:《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2023-09-10 21:26:391

诽谤罪的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节录)第六条在出版物中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分别以侮辱罪或者诽谤罪定罪处罚。
2023-09-10 21:27:291

网上传播诋毁他人隐私够500条 追究刑事责任 具体适用法律法规是什么 应该如何处理

拘留
2023-09-10 21:27:533

在网络中侮辱、谩骂、诋毁、威胁他人触犯哪条法律 要具体的法律法规

您好!天星培训百度知道团队为您解答! 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第九十八条本法所称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
2023-09-10 21:28:203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

A 试题分析:公民有言论自由的权利,但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达到五百次以上的可判刑,这体现了公民权利与义务的统一原则,A入选;人民民主的广泛性包括主体的广泛性和权利的广泛性,本题未体现;C与题意无关。D项取消了公民的言论自由的观点是错误的。本题正确答案为A。
2023-09-10 21:28:281

网络寻衅滋事司法解释

网络寻衅滋事的司法解释是指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1、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2、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3、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2023-09-10 21:28:381

网络恶意诽谤怎么办,诽谤罪有哪些法律规定

网络是一个虚拟的平台,在这个广阔的平台上,网民们可以畅所欲言。但是,网络的开放是一把双刃剑,人们在享受网络便利的同时,还要承受着网络带来的负面影响,比如网络的恶意诽谤。如果造成的后果很严重,还会影响到现实生活,这时我们要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么,网络恶意诽谤怎么办,诽谤罪有哪些法律规定?网络恶意诽谤怎么办,诽谤罪有哪些法律规定?一、网络恶意诽谤怎么办在网络上恶意诽谤他人,是可以告他的,在网络上侮辱诽谤他人要负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和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诽谤罪(刑法第246条),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犯本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这里所谓“告诉的才处理”,是指犯诽谤罪,被害人告发的,法院才受理,否则不受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例如,因诽谤引起被害人死亡的;引起当地群众公愤的;诽谤外国人影响国际关系的,等等,如果受害人不告诉或不能告诉,人民检察院应提起公诉。二、诽谤罪的相关法律规定1、刑法条文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第九十八条本法所称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2、法律决定《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老年人、捏造事实诽谤老年人或者虐待老年人,情节较轻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2000.12.28)四、为了保护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利,对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利用互联网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六、利用互联网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构成民事侵权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3、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12.17法释〔1998〕30号)第六条在出版物中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分别以侮辱罪或者诽谤罪定罪处罚。2013年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关于办理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司法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实施了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行为,主观上故意,客观上造成实际损害,情节恶劣的,以诽谤罪定罪处罚。如果行为人不明知是他人捏造的虚假事实而在网络上发布转发的,即使对被害人名誉造成一定的损害,也不构成诽谤罪。4、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等规定,对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一)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二)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第二条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三)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第三条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一)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二)引发公共秩序混乱的;(三)引发民族、宗教冲突的;(四)诽谤多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五)损害国家形象,严重危害国家利益的;(六)造成恶劣国际影响的;(七)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情形。第四条 一年内多次实施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行为未经处理,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转发次数累计计算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第五条 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第六条 以在信息网络上发布、删除等方式处理网络信息为由,威胁、要挟他人,索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实施上述行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以敲诈勒索罪定罪处罚。第七条 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扰乱市场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一)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二)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数额达到前款规定的数额五倍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第八条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等犯罪,为其提供资金、场所、技术支持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第九条 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犯罪,同时又构成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的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的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规定的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十条 本解释所称信息网络,包括以计算机、电视机、固定电话机、移动电话机等电子设备为终端的计算机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固定通信网、移动通信网等信息网络,以及向公众开放的局域网络。如果您不清楚遇到网络恶意诽谤怎么办,首先要保持冷静,然后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并写一份诽谤起诉状,如果不会写,可以找专业律师咨询。最后再积极地去法院起诉来维权。虽然现在有规则可以约束规范这些网络平台,但是我们这些消费者也不能马上掉以轻心。严以律己这四个字,在现实生活中要做到,在网络生活中也要做到。
2023-09-10 21:28:481

网络暴力侵害了公民什么权利

法律主观:一、网络暴力侵犯了受害者的什么权 网络暴力是一种暴力形式,它是一类在网上发表具有伤害性、侮辱性和煽动性的言论、图片、视频的行为现象,人们习惯称之为“网络暴力”。 《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第九百九十五条 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 民事责任 。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 诉讼时效 的规定。 二、关于网络暴力法律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关于办理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司法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 诽谤罪 ;如果行为人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实施了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行为,主观上故意,客观上造成实际损害,情节恶劣的,以诽谤罪定罪处罚。 刑法第246条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 三、学生受到网络暴力该怎么办 学生受到网络暴力的要向公安部门或者互联网管理部门举报,应当做到: (一)收集证据线索。在信息泄露之后,很容易收到各种各种的邮件,接到天南海北的电话。这时候要留心,记下对方的电话或者是邮箱地址等有用的信息。可能这些信息很琐碎,但是一旦收集好这些信息不仅能帮助自己维权,而且还可能帮助更多的人。 (二)向相关部门报案。个人信息一旦泄露,可向公安部门、互联网管理部门、工商部门、消协、行业管理部门和相关机构进行投诉举报。报案的目的一来是保护自己的权益,二来也是可以备案。一旦有更多的人遇到类似的情况,就可以一起处理。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以及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公安机关可以介入调查。 (三)提醒身边的亲朋好友防止被骗。个人信息泄漏后,不仅可以用这些信息盗用账号,甚至还可能骗身边的亲朋好友。所以一旦信息泄露,或者联系工具账号丢失,一定要第一时间通知亲朋好友,要他们倍加防范,以免上当受骗。 (四)委托律师维权。如果个人重要的信息丢失,而且知道怎么丢失的或者是有很多线索,那么就可以向专业的律师咨询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果律师给予肯定的答复,就可以利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是在消费过程中泄露,还可依据《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通过法律手段要求侵权人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损失等。 法律客观:《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2023-09-10 21:29:021

大学生恶意诽谤该怎么处理

法律主观:1、虚构事实诽谤他人的,属于侵权行为,被害人有权起诉,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损失的,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2、如果 恶意诽谤他人 ,造成一定影响或者后果的,属于 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 的行为,可报警,由公安机关给予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3、如果恶意诽谤他人,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构成诽谤罪。被害人可以到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请求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判刑)。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管制或者 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法律客观:在网络上恶意诽谤他人,是可以告他的,在网络上侮辱诽谤他人要负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和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诽谤罪(刑法第246条),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犯本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这里所谓“告诉的才处理”,是指犯诽谤罪,被害人告发的,法院才受理,否则不受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例如,因诽谤引起被害人死亡的;引起当地群众公愤的;诽谤外国人影响国际关系的,等等,如果受害人不告诉或不能告诉,人民检察院应提起公诉。诽谤罪有哪些法律规定1、刑法条文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第九十八条本法所称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2、法律决定《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老年人、捏造事实诽谤老年人或者虐待老年人,情节较轻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2000.12.28)四、为了保护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利,对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利用互联网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六、利用互联网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构成民事侵权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3、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12.17法释〔1998〕30号)第六条在出版物中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分别以侮辱罪或者诽谤罪定罪处罚。2013年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关于办理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司法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实施了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行为,主观上故意,客观上造成实际损害,情节恶劣的,以诽谤罪定罪处罚。如果行为人不明知是他人捏造的虚假事实而在网络上发布转发的,即使对被害人名誉造成一定的损害,也不构成诽谤罪。以上就是遇到恶意的网络诽谤处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2023-09-10 21:29:111

网络寻衅滋事司法解释

网络寻衅滋事的司法解释是指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1、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2、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3、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2023-09-10 21:29:211

网络侮辱怎么举报

通过网络发布不真实的信息侮辱他人诽谤,如何处罚取决于情节,主要包括治安处罚、刑事处罚和民事赔偿等。如何处罚应根据网络诽谤行为的影响处理,如果不构成犯罪,发表人应承担治安处罚责任,构成犯罪应承担刑事责任,发表人应消除诽谤行为的影响。网站提供注册举报和非注册举报两种方式。举报人登陆主页,可点击"用户注册"图标,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完成注册。注册举报人登陆后一次可举报多条线索,并可查询以往举报的处置情况。非注册举报人一次可举报一条线索。举报人点击"我要举报"图标,按照提示填写被举报网站的名称、地址、违法行为描述、举报人信息等相关内容后提交。非注册举报人提交成功后,网站将提供查询结果账号、密码。与骂人者进行沟通,双方协商解决,避免矛盾激化,通知相关网站,要求删除相关辱骂网帖。在此期间收集,文字信息、语音、截图等等大量证据,随后在网上直接举报,或者直接到派出所报警,由民警直接对齐进行处罚,在此奉劝网络虽好但不要使用网络暴力。拓展资料:网络侮辱诽谤司法解释?网络诽谤罪是指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并且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在互联网背景下,网络诽谤事件日益增多,因此网络诽谤罪也因此孕育而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之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被辱骂者不堪其扰,应保留辱骂信息截图或者去公证处进行公证,然后提起侵权之诉,要求对方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2023-09-10 21:29:321

如何找到网络恶意诽谤你的人

法律主观:行为人在网络上恶意诽谤他人的,可以告。如果涉嫌诽谤罪的,可以向人民法院告诉,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还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如果构成名誉侵权的,也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道歉或者赔偿。法律客观:在网络上恶意诽谤他人,是可以告他的,在网络上侮辱诽谤他人要负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和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诽谤罪(刑法第246条),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犯本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这里所谓“告诉的才处理”,是指犯诽谤罪,被害人告发的,法院才受理,否则不受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例如,因诽谤引起被害人死亡的;引起当地群众公愤的;诽谤外国人影响国际关系的,等等,如果受害人不告诉或不能告诉,人民检察院应提起公诉。诽谤罪有哪些法律规定1、刑法条文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第九十八条本法所称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2、法律决定《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老年人、捏造事实诽谤老年人或者虐待老年人,情节较轻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2000.12.28)四、为了保护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利,对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利用互联网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六、利用互联网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构成民事侵权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3、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12.17法释〔1998〕30号)第六条在出版物中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分别以侮辱罪或者诽谤罪定罪处罚。2013年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关于办理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司法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实施了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行为,主观上故意,客观上造成实际损害,情节恶劣的,以诽谤罪定罪处罚。如果行为人不明知是他人捏造的虚假事实而在网络上发布转发的,即使对被害人名誉造成一定的损害,也不构成诽谤罪。以上就是遇到恶意的网络诽谤处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2023-09-10 21:29:421

2013年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的《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

C 试题分析:A选项观点与题意不符,题中没有涉及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故排除。B选项观点与题意不符,题中强调对于诽谤要接受法律的制裁,而不是强调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受法律保护,故排除。C选项观点与题意相符,题中对于被诽谤的人来说,自己的合法权利有法律保障,说明我国的人民民主具有真实性,故入选。D选项观点与题意不符,题中没有涉及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的统一,故排除。
2023-09-10 21:30:251

故意诽谤污蔑他人罪判几年

诽谤罪(刑法第246条),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这里所谓“告诉的才处理”,是指犯诽谤罪,被害人自诉告发的,法院才受理,否则不受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例如,因诽谤引起被害人死亡的;引起当地群众公愤的;诽谤外国人影响国际关系的,等等,如果受害人不告诉或不能告诉,人民检察院应提起公诉。处理造谣生事的办法: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故意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246条的规定,行为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应当立案。诽谤罪是情节犯,行为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构成诽谤罪,予以立案追究。关于诽谤罪怎样立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适用公诉程序的条件即“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七种情形之一:诽谤多人造成恶劣影响的。两高司法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诽谤罪的认定1、本罪与侮辱罪的界限这两种犯罪所侵犯的客体,都是他人的人格和名誉。不同之处主要在于:(1)侮辱不是用捏造的方式进行,而诽谤则必须是捏造事实。(2)侮辱含暴力侮辱行为,而诽谤则不使用暴力手段(3)侮辱往往是当着被害人的面进行的,诽谤则是当众或者向第三者散布的。2、本罪与诬告陷害罪的界限二者都是针对特定对象,采用捏造事实的手段实施的。不同之处在于:(1)所捏造的事实内容不同。诬告陷害捏造的是犯罪的事实,诽谤罪捏造的是足以损害他人人格、名誉的事实。(2)行为方式不同。诬告陷害是向政府机关和有关部门告发,诽谤则是当众或者向第三者散布。(3)主观方面不同。诬告陷害的意图是使他人受刑事处分,诽谤则是意图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2023-09-10 21:30:361

传谣造谣者负什么法律责任

传谣造谣者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有三种,分别是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具体如下:一、民事责任法律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网络造谣,侵犯了公民的名誉权或法人的商誉,造谣者需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二、行政责任传谣造谣,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1、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2、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三、刑事责任传谣造谣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可能触犯刑事罪名有很多,比如诽谤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寻衅滋事罪,煽动分裂国家罪,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等。1、诽谤罪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构成诽谤罪,根据刑法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根据司法解释,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1)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2)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3)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2、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根据刑法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3、寻衅滋事罪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根据刑法规定,犯寻衅滋事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多次寻衅滋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4、煽动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5、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第一百零三条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二百二十一条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条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第一千条行为人因侵害人格权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的,应当与行为的具体方式和造成的影响范围相当。
2023-09-10 21:30:461

什么是造谣罪?

我国刑法并未规定造谣罪,只规定了诽谤罪。诽谤罪的立案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r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
2023-09-10 21:30:578

在qq空间里发乱七八糟的消息有啥法律责任 比如说哪里出现啥大事情了请大家注意等等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 ■司法解释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 (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此外,一年内多次实施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行为未经处理,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转发次数累计计算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 所以还是不要随便转发的好啊!“谣言止于智者”
2023-09-10 21:31:331

当有人在网络上对我进行诽谤,造成恶劣影响,而我不知此人是谁,我可以向公安部门报案吗?

当然是可以。
2023-09-10 21:31:435

散布不实言论立案标准

散播不实言论根据情节轻重有可能违反罚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散播不实言论严重侵犯人权时,可能构成诽谤罪。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规定的立案标准:1、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2、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3、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有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行为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2023-09-10 21:32:431

微博上对别人辱骂,造谣,抹黑别人人品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可以提起诉讼,对方已成年,应承担罪责,如果你有证据的话
2023-09-10 21:32:574

造谣传谣行为怎么处罚

1.民事处罚,网络造谣侵犯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誉权、荣誉权的等,依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责任。2、行政处罚,网络造谣,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或者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尚不构成犯罪的,要承担行政责任。公安机关可以对造谣人进行行政处罚,比如拘留、罚款等;3、刑事处罚,网络造谣构成犯罪的,要承担刑事责任。其中可能触犯刑事罪名有很多,比如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诽谤罪等。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均对网络谣言有相关规定,条文如下: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在实践中,散布谣言,包括网络谣言。2、传播网络谣言被纳入刑法:四种情形最高判七年;从 2015 年 11 月 1 日起 ,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 九 ) 》正式实施 , 在微信、微博等社交平台传播虚假消息 , 造成严重后果的 , 最高将被处以七年有期徒刑。刑法修正案 ( 九 ) 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中增加规定 : 编造虚假险情、疫情、灾情、警情 , 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 , 或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 , 故意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 , 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造成严重后果的 ,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2013 年 9 月 , 两高公布司法解释规定 :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 , 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 5000 次以上 , 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 500 次以上的 , 应当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 " 情节严重 ", 可构成诽谤罪。2015 年 8 月 29 日 , 历经三次审议和多次修改后 , 刑法修正案 ( 九 ) 表决通过 , 将四种情形的网络谣言入刑 , 在依法治理网络谣言方面又有更严厉的举措。
2023-09-10 21:33:067

造谣传谣行为怎么处罚

1.民事处罚,网络造谣侵犯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誉权、荣誉权的等,依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责任。2、行政处罚,网络造谣,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或者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尚不构成犯罪的,要承担行政责任。公安机关可以对造谣人进行行政处罚,比如拘留、罚款等;3、刑事处罚,网络造谣构成犯罪的,要承担刑事责任。其中可能触犯刑事罪名有很多,比如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诽谤罪等。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均对网络谣言有相关规定,条文如下: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在实践中,散布谣言,包括网络谣言。2、传播网络谣言被纳入刑法:四种情形最高判七年;从 2015 年 11 月 1 日起 ,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 九 ) 》正式实施 , 在微信、微博等社交平台传播虚假消息 , 造成严重后果的 , 最高将被处以七年有期徒刑。刑法修正案 ( 九 ) 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中增加规定 : 编造虚假险情、疫情、灾情、警情 , 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 , 或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 , 故意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 , 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造成严重后果的 ,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2013 年 9 月 , 两高公布司法解释规定 :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 , 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 5000 次以上 , 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 500 次以上的 , 应当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 " 情节严重 ", 可构成诽谤罪。2015 年 8 月 29 日 , 历经三次审议和多次修改后 , 刑法修正案 ( 九 ) 表决通过 , 将四种情形的网络谣言入刑 , 在依法治理网络谣言方面又有更严厉的举措。
2023-09-10 21:34:501

人大代表建议加大网络诽谤处罚力度,这一建议有什么实际意义?

我觉得加大网络暴力处罚力度才能更有效地打击网络诽谤,限制网络暴力,才能给群众健康的网络空间,此举很好,应该支持。
2023-09-10 21:35:025

黑粉骂明星犯了哪一条法律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可以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一、侮辱情节严重的认定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侮辱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侮辱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侮辱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具体的情节,可以参照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三)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也就是说,除了以上情节严重的情形或其他程度相当的情形外,其他在公开场合侮辱他人的行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可以对其进行行政处罚。二、侮辱罪的特征1、侮辱行为必须公然进行。所谓“公然”侮辱,是指当着第三者甚至众人的面,或者利用可以使不特定人或多数人听到、看到的方式,对他人进行侮辱。公然并不一定要求被害人在场。如果仅仅面对着被害人进行侮辱,没有第三者在场,也不可能被第三者知悉,则不构成侮辱罪。因为只有第三者在场,才能使被害人的外部名誉受到破坏。2、侮辱对象必须是特定的人。特定的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数人,但必须是具体的,可以确认的。在大庭广众之中进行无特定对象的谩骂,不构成侮辱罪。3、虽有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但不属于情节严重,只属于一般的民事侵权行为。4、侮辱案属于自诉案件的一种,并且还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要求受害人自己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否则一般情况下是不会由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侮辱案属于自诉案件的一种,并且还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要求受害人自己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否则一般情况下是不会由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023-09-10 21:36:351

多少人转发算造谣

法律主观:我国法律暂无造谣罪一说,而对于转发行为司法解释有具体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布《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实施了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行为,主观上故意,客观上造成实际损害,情节恶劣的,以诽谤罪定罪处罚。如果行为人不明知是他人捏造的虚假事实而在网络上发布转发的,即使对被害人名誉造成一定的损害,也不构成诽谤罪。
2023-09-10 21:37:231

造谣是哪条法律规定

一、造谣是刑法第几条《刑法》第246条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二、造谣传谣判刑标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在实践中,散布谣言,包括网络谣言。传播网络谣言被纳入刑法:四种情形最高判七年。从2015年11月1日起,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施,在微信、微博等社交平台传播虚假消息,造成严重后果的,最高将被处以七年有期徒刑。在微信、微博等社交平台传播虚假消息,造成严重后果的,最高将被处以七年有期徒刑。三、不明知而转发的构成诽谤罪吗不明知而转发的不构成诽谤罪。“两高”司法解释规定,如果行为人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实施了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行为,主观上故意,客观上造成实际损害,情节恶劣的,以诽谤罪定罪处罚。如果行为人不明知是他人捏造的虚假事实而在网络上发布转发的,即使对被害人名誉造成一定的损害,也不构成诽谤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2023-09-10 21:37:331

诋毁我英烈的微博大V、记者被刑拘,他的行为在法律中如何定性?

涉嫌寻衅滋事罪。这种就是故意挑事的,属于寻衅滋事罪的范围,按照这个来定性。
2023-09-10 21:37:5312

诋毁污蔑他人触犯了什么法律

咨询TA2021年9月9日,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关于办理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司法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实施了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行为,主观上故意,客观上造成实际损害,情节恶劣的,以诽谤罪定罪处罚。刑法第246条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缉旦光秆叱飞癸时含江的等等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2023-09-10 21:38:506

编造谎言,但并未对他人造成实质伤害是违法或是犯罪行为吗?

行为定性要结合具体情况,如果只是茶余饭后吹牛撒谎自然就不属于犯罪。但是编造谎言恶意中伤他人,照成一定的影响就涉嫌违法犯罪,你的问题不能一概而论,需要具体的行为的情形
2023-09-10 21:39:095

适合小学五年级学生讲故事比赛讲的故事

从前,森林王国里有一只可爱的小兔,叫贝贝。 她原来是一只讲卫生的小兔子,但是她现在好像变了,兔妈妈好几次提醒贝贝,她都说:“我知道了,别烦我!”兔妈妈只好生气地走了。 时间一点一点地过去了,小兔贝贝也渐渐地长大了,可是她的坏毛病并没改掉。 兔妈妈老了,生病了,再也没法提醒她的女儿。 贝贝不喜欢走路,所以她就把一袋袋臭臭的垃圾往楼下扔,有几次还砸到了羊伯伯、猴叔叔的头上,“浓汁”从垃圾袋儿里流出来,流到他们的头上。 羊伯伯抬起头来望了望天,说:“谁那么缺德,乱扔垃圾!”猴叔叔使用了他的绝招“飞天术”,跳上一棵大树,向小兔住的那座大楼扫射了一遍又一遍。 小兔贝贝赶快躲了起来,生怕自己被发现。 记得有一次,小兔和她的好朋友一起去郊游。 在路上,贝贝拼命地吃零食,她吃了火腿肠又喝饮料,喝了饮料又吃鸡腿。 一直吃到她饱了为止。 你们要问她把垃圾扔哪了?垃圾箱,不对!垃圾袋儿,也不对!告诉你们吧,她把垃圾扔到了草坪和公路上,如果你们不信,我可以带你们去看看。 过了几天,她家对面有了三个垃圾箱,一个是“可回收垃圾”,另一个是“不可回收垃圾”,还有一个是“有毒垃圾”。 贝贝总算勤快多了。 早上,贝贝拎着一大袋垃圾从家里出来。 她把垃圾扔在了“可回收垃圾”的那个垃圾箱里。 可是垃圾袋里的垃圾也不全都是可回收垃圾。 垃圾有电池、白菜、胡萝卜、白纸、塑料袋、易拉罐、破布……下午,回收垃圾的工人------鸡大婶来了,看见了这种情况,心想:要是再这样下去,我们这个国家的环境肯定会被污染的,怎么办呢? 鸡大婶找来了羊伯伯、猴叔叔、鹿姐姐,她们一起讨论这个“犯罪的家伙”。 最后,羊伯伯知道了答案,他问鸡大婶垃圾里有什么,鸡大婶告诉他有胡萝卜、白菜。 羊伯伯马上判断出来,跑到小兔家,问小兔:“你是不是做过了错事?”小贝贝发觉了,脸立刻红了起来,她回答:“我没……没有!”“你为什么要骗我们呢?骗人是不好的,当然不保护环境也是不好的,你想想,我是怎么知道的,就凭你扔的垃圾的品种,我就知道了。 难道你没有发现一个小小的电池也会给我们森林王国造成不可想象的后果,污染空气,你一定要改正!”贝贝说:“我一定会改正这个缺点的,一定会的!”鸡大婶们满意得笑了。
2023-09-10 21:37:461

什么是生产计划

生产计划是企业在计划期内应完成的产品生产任务和进度的计划。它具体规定企业在计划期内应完成的产品的品种、质量、产量、产值和进度等指标。生产计划是根据销售计划编制的,它是企业生产经营计划的主体,同时又是编制其他各项计划的依据。1 生产计划指标生产计划的主要指标有品种、产量、质量、产值和出产期。(1)产品品种指标: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和种类。(2)产品质量指标:应达到的质量标准,包括国际标准、国家标准、部颁标准、企业标准、企业内部标准等。(3)产品产量指标:可供销售的合格产品的实物数量和工业性劳务的数量。(4)产品产值指标:用货币表示的产量指标,分为工业总产值、工业商品产值和工业增加值三种形式。2 生产计划的编制1)生产计划指标的确定生产计划的核心是确定产品的品种数量,只有确定了品种和数量以后,才可以计算商品产值和总产值。生产计划指标的确定包括:(1)品种的确定;(2)产品的确定;(3)产品出产进度的安排;(4)出产进度安排的要求。2)产品出产进度计划的编制确定了产品品种与产量之后,再安排产品的出产时间,就得到了产品出产进度计划。
2023-09-10 21:37:471

2019山东聊城冠县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简章【45人】

【 #医生招聘# 导语】2019山东聊城冠县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45人,报名时间:2019年12月9日、10日上午8点至12点,下午2点至5点, 无 现将招聘简章原文发布如下:   根据冠县中医医院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公开招聘文件精神和要求,经县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县卫生健康局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专业对口、注重能力和水平方向,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适应岗位需求的优秀人才选拔到医院来。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为40周岁以下(1978年12月9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冠县在编工作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后,可以应聘。   三、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四、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或邮箱报名的方式,考生任选一种。   (一)现场报名:2019年12月9日、10日上午8点至12点,下午2点至5点。   邮箱报名:自招聘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2月10日下午5点截止。   (二)报名地点及方式   现场报名:考生直接到冠县中医医院人事科报名,并填写《报名信息表》。   邮箱报名:考生发邮件到gxzyyyrsk@163.com   (三)报名需提供证件   现场报名: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通过执业考试但未办理执业证书的提供成绩单1份,有执业证、资格证或规培证的还须提供执业证、资格证或规培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工作经验要求的,需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工资花名册。   邮箱报名:需扫描现场报名需提供的证件及证明文件和《报名信息表》(见附件2)发送到gxzyyyrsk@163.com   (四)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通过考试等环节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即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报名结束后,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核减的招聘计划及时在冠县政务网(http://www.guanxian.gov.cn/)、冠县中医医院(http://www.sdgxzyyy.com/)公布。对取消招聘岗位的人员,按规定时间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圴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笔试。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由冠县中医医院统一组织。笔试内容见招聘岗位一览表。   (二)面试。面试由冠县中医医院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及专业知识。   面试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对于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三位确定。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拟考察体检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在冠县政务网、冠县中医医院网站公布。   六、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人员确定后,由县中医医院按照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统一组织考察、体检。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察主要了解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重点查看档案资料,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报的有关材料信息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本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的高低依次等额递补,对于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的高低确定,面试成绩再相同的,则按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三位确定。   七、公示和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拟确定的聘用人员名单,在冠县政务网、冠县中医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县中医医院提出聘用意见,报县事业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由县事业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公立医院备案制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凭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署名直接向医院人事处反映。   本次招聘人员为冠县中医医院总量控制人员,公开招聘结果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按照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管理。   八、工资福利待遇   (一)专科及本科生薪资待遇   1、按照本地公立医院薪资套改标准发放工资。   2、同时取得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执业医师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本科生,每月补给1000月绩效工资(不超过三年)和25000元安家补助(分三年补完)。   (二)研究生薪资待遇   1、按照本地公立医院薪资套改标准。   2、每月再补给2000元绩效工资(不超过三年)。   3、研究生补给5万元的安家补助,分三年补完。   (三)博士生及高年资来应聘的临床学科带头人薪资待遇面议。   (四)其他说明   凡享受安家费的聘用人员服务期最低为15年。   九、工作纪律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正性,整个招聘过程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全面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对违反考试纪律、有营私舞弊行为、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将视具体情况严肃处理,直至取消聘用资格,并纳入医院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省、市、县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635-5232157联系人:曹绍军18663025265   网址:http://www.sdgxzyyy.com/   地址:山东冠县建设北路76号   附件:    1、2019冠县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2019年冠县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2023-09-10 21:37:481

和对象在一个学校,然后我吸烟被停课,怎么和她道歉?

抽烟怎么了,我觉得抽烟没错,学习压力大抽烟可以放松大脑更快的进入学习状态,还停课,搞得校长老师不抽一样,给你女朋友说,你抽的不是烟,是寂寞啊!当然要是你女朋友也抽的话那就当我没说
2023-09-10 21:37:494

公园文明环保标语

  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大家都经常接触到标语吧,借助标语可以达到宣传文化的目的。那些被广泛运用的标语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我整理的公园文明环保标语,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公园文明环保标语1   1、留得芳草绿,绕行三五步。   2、文物见证历史,划痕留下不齿。   3、我爱花,我爱草,我爱青青小树苗高三霸气励志标语。   4、拯救地球,一起动手。   5、园有花木添景色,人有道德显精神。   6、少一串脚印,多一份绿意。   7、你挥一挥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8、问坛哪得绿如许,为有大家来爱护!   9、迈步留意地下草,掸指莫折枝头花。   10、请爱护花草树木吧,它将给你绿色的生命!   11、绿色家园,伴我成长。   12、添份红和绿,生活更美丽。   13、我们和小树一起成长!   14、千万别踩疼了小草呦!   15、请让我们的校园永远充满绿色。   16、绿色无处不在,人类无比可爱。   17、请您爱护绿色,绿是生命之源。   18、人人都来爱护它,世界才会更美妙。   19、鲜花还需绿叶扶,学校更需同学护!   20、绿色校园,绿色生活。   21、珍惜资源永续利用,绿化环境净化心灵。   22、如果没有树木,世界将会暗淡无光。   23、芳草依依,大家怜惜。   24、小草给我一片绿,我给小草一份爱。   25、就爱护花草树木吧!   26、让花儿含笑,让草儿传情,让心儿绽放。   27、少一个脚印,多一份芳香。   28、小草对您微微笑,请您把路绕一绕。   29、手下留情花更艳,脚下留情草更翠。   30、让生命在爱中充满活力!   31、当你不要我时,请把我送回家。   32、手上留情花自香,脚下留意草如茵。   33、手下留情,脚下留青。   34、爱青山绿水,爱蓝天白云。   35、小草微微笑,请你绕一绕。   36、多增一片新绿,就多增一片新鲜空气。   37、花儿红,草儿绿,世界更美丽。   38、人类只有好好地对待大自然,大自然才能无限地回报人类。   39、天是蓝的,草是绿的,心是纯粹的。   40、爱护花草树木,保护环境。   41、绿色明亮了我们的眼睛,是为了让我们看清足下绿的生命。   42、多一份绿色,多一份健康。   43、小脚不乱跑,小草微微笑。   44、草儿可爱,大家爱。   45、芳草萋萋默无语,脚下留青是真情。   46、多一声谢谢,多一个朋友,多一声抱歉,多一份宽容。   47、不摘花不踏草不折树枝不乱摇!   48、请你别踩我,我怕你的`脚。   49、绿化家园,文明人心。   50、花草造福人,人人护花草。 公园文明环保标语2   1、爱花惜草,珍惜生命。   2、多谢您的关爱,我会健康成长。   3、小草青青,脚下留情。   4、植一树绿荫,让鸟雀不再离乡背井。   5、请您绕一绕,小草笑一笑。   6、花草诚美丽,手脚要留情。   7、环境与人类共存,开发与保护同步。   8、花草丛中笑,园外赏其貌。   9、花草树木我爱你,你是我的好朋友。   10、小草正睡觉,请你勿打扰。   11、问坛哪得绿如许,为有大家来爱护!,创建绿色校园,从你我做起。   12、我口渴了,请帮我浇下水吧!   13、让绿色感染心灵,让绿色美化校园。   14、风之轻柔,树之荫荫;草之舞动,君之功劳。   15、森林是氧气的制造工厂。   16、花草树木要爱护,碧水蓝天少污染。   17、花草树木的微笑源于你的爱心。   18、琅琅书声,浓浓情深。   19、爱无限,绿无边。   20、绿色是我们的家园。   21、我动一动手,不留下任何纸屑。   22、带走的花儿生命短暂,留下的美丽才是永远。   23、花木有情报春晖,同学爱护喜心扉。   24、建设绿色校园,增强环保意识。   25、谈吐不凡人人夸,随地吐痰惹人烦。   26、建设绿色企业,坚持绿色经营。   27、可爱小草有生命,人们践踏多可惜。   28、保护环境,从我做起。   29、花香阵阵,鸟鸣声声。   30、小草有生命,足下多留“青”。   31、走一走,看一看,花红柳绿美无限。   32、人人爱花草,空气环境好。   33、敬请脚下留“青”。   34、编织爱心,保护环境。   35、草儿青青,脚下留情。   36、茵茵绿草地,脚下请留情。   37、树木拥有了绿色,地球才能有脉搏。   38、轻轻抬起你的小脚,我在你的脚下微笑。   39、我爱花我爱草我爱青青小树苗!   40、你来绕一绕,我来笑一笑。   41、心中有情,脚下留情。   42、追求绿色时尚,拥抱绿色生活。   43、我需要阳光水分,更需要你的关心和爱护。   44、别在绿色消失时,我们才去后悔。   45、您热爱生活吗?请爱护美丽的花草吧!   46、花草树木是朋友,大家都要爱护好。   47、青青绿草地,悠悠关我心。   48、花开堪赏直须赏,莫要折花空赏枝。   49、生产绿色产品,倡导绿色生活。   50、绿草茵茵,她想安静!   51、创造绿色时尚,拥抱绿色生活。   52、我很怕羞,请别碰我!   53、(图书馆),小草青青,脚下留情。   54、少一个脚印,多一个生命。   55、一花一草皆生命,一枝一叶总关情。   56、完善环保制度,落实环保责任。   57、手边留情花似锦,脚下留情草成荫。   58、心动不如行动,去怨不如去干。   59、为了你我的健康,请爱护树木。   60、小草在生长,大家别打扰。   61、城市属于你,绿茵属于你。   62、护一河绿水,让鱼儿重返故里家园。   63、绿色草坪,无须纸化点缀。   64、绿草茵茵,踏之可惜。   65、树立环境保护意识建设绿色文明家园。   66、请您足下绕一绕,草儿向您笑一笑。   67、爱护花草人人有则。   68、草木绿,花儿笑,空气清新环境好。   69、天更蓝,树更绿,水更清,居更佳。   70、学校是我家,人人都爱它。   71、举刀投臂你费力,伤筋动骨我也疼。   72、脚无眼,草会痛;看到花,请留步。   73、花草也有生命,也会疼,请呵护它们。   74、草儿绿花儿香,环境优美人健康!   75、脚下路,任君行,手边花,请勿折。   76、请高抬贵脚,饶了你脚下的小花小草。   77、环境好,生活就好。   78、多种一棵绿树,多添一份希望。   79、不能踏小草,小草也会疼。   80、爱护脚下草,莫折枝头花。 公园文明环保标语3   1、安全在你脚下,安全在你手中。   2、路灯伤不起,你也伤不起。   3、同创和谐社会,共建绿色家园。   4、把握安全,拥有明天。   5、生产再忙,安全不忘。   6、公园是我家,创建靠大家。   7、打造县城绿色品牌,推动县城经济发展。   8、保护环境,造福人民。   9、一言一行树形象,一举一动见文明。   10、把森林搬进城市,让市民拥抱大自然。   11、安全是的节约,事故是的浪费。   12、栽树种树,小康之路。   13、安全就是效益,安全就是幸福。   14、为了您和他人的幸福,处处时时注意安全。   15、反违章、除隐患、保安全、促生产,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16、迈步留意地下草,掸指莫折指头花。   17、共爱绿树鲜花,同沐蓝天碧水。   18、我爱花儿开得美,花儿夸我心灵美。   19、文明体现在你的举手投足之间。   20、让河水更清澈,让家园更美好。   21、公共场所,测试美德,不设监考,祝您合格。   22、执行劳动安全法规,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23、鸟语花香、你我共享。   24、小草刚钻出地面,请自觉保护弱校。   25、告别不文明行为,人人从我做起。   26、莫踏青草,勿采红花。   27、人民城市人民建,建好城市为人民。   28、加强职工安全技术培训,坚持工人持证上岗。   29、人民群众奔小康,安全文明第一桩。   30、我的枝芽嫩,劝君勿践踏。   31、严是爱,松是害,疏忽大意事故来。   32、尊崇自然、敬畏生命。   33、注意安全用电,防止触电事故。   34、加强园林绿化建设,提高城市品位。   35、多看一眼,安全保险。   36、小草正睡觉,勿入草坪来打扰。   37、健康的身体离不开锻炼,美满的家庭离不开安全。   38、造绿、爱绿、护绿是每一位市民的责任。   39、破坏环境,就是破坏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   40、关爱生命,关注安全。   41、请脚下留情,别伤害一棵小草。   42、喜欢你深情的注视,讨厌用刀子表达对我的刻骨铭心。   43、欣赏荒野、回归自然。   44、安全带是个宝,高空保险不能少。   45、花木共赏,人人呵护。   46、尊重环卫工人劳动,请勿乱倒乱丢垃圾。   47、严格规章制度,确保施工安全。   48、落实安全规章制度,强化安全防范措施。   49、把脏东西喂给我吧,大地妈妈刚换了件干净衣服——垃圾桶说。   50、遵章守纪,保障安全。   51、芳草依依,大家怜惜。   52、宣传安全文化知识,推动安全文明生产。   53、提高自我修养,爱护公共设施。   54、甜蜜的家盼着您平安归来。   55、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   56、举手之劳,共创文明。   57、生命宝贵,安全第一。   58、力保安全,促进安全。   59、保护环境,爱惜生命。   60、安全是金桥,通往幸福路。人人讲安全,安全为人人。
2023-09-10 21:37:431

急找一篇中短超搞笑的笑话或有意义的文章。。。。快一点啊

gyiuyoiyuoiyoiyiou
2023-09-10 21:37:424

回族的风俗有哪些

回族的风俗很多,根据饮食、生育、节日、禁忌、住行五个方面去介绍他们的特色。1、饮食回族以面食为主,食牛、羊、鸡肉。日常主食有面条、面片、拉面、蒸馍、锅盔、烙饼、米饭等。逢年过节有油香(油炸的各种食品)、糖包、肉包、饺子等。门源回族妇女,还擅长擀青稞面长面。尤其青稞面“搓鱼”,每根又细又长又滑溜,加上葱花、辣酱、油盐等佐料或羊肉臊子,味美可口,是待客的上品。2、生育婴儿出生7天后,由助产婆给婴儿洗浴换新衣。请阿訇或长辈给婴儿起经名,亲邻“看满月”。婴儿满30天后,去外婆家出月。满100天后,有“过百岁”等习惯。3、节日回族有开斋节、宰牲节和圣纪。开斋节又称“尔德节”,节前一月,每家成年人都封斋,日进两餐。宰牲节即“古尔邦节”,伊斯兰教历12月10日为“古尔邦节”。圣纪,伊斯兰教历3月12日是穆罕默德诞生和逝世之日,穆斯林教徒该日集会诵经、赞圣,讲述穆罕默德事迹,并聚餐以示纪念。4、禁忌回族忌食不反刍动物之肉及猛禽兽肉,不食动物的血和自死牲畜之肉。宰牲要请阿訇或懂教规的人。倒茶、倒水不能用反手。吃馍要掰开后吃。禁抽烟、喝酒。忌讳在吃饭时脱帽和在清真寺、坟园、河边大小便。禁止求签问卦。忌讳男子留长发、八字胡、长指甲。5、住行回族以自然村聚居,每户有庄廓小院。1949年前,一般平民住土木平房,一些富户住高墙大院、全木结构平房或楼房。改革开放以来,由于收入的增加,砖木结构的瓦房屡见不鲜。室内多挂阿拉伯图片及回历图。不贴人像、动物画。家家设有沐浴用的吊桶和汤瓶,常备热水净手净足。
2023-09-10 21:37:421

说句心里话,我也很迷茫 作文,600字

人们总是说活着要有目标,要知道自己该干什么,这样才算是一个活着的人,要不然就是行尸走肉,漫无目的地游荡。而我现在却时常感到很迷茫,不知道自己该干什么,那是不是就说我是一块行尸走肉呢?  我很喜欢打篮球,更喜欢上网。因此我平日里无时不刻不在想着这两件事,一想起玩的时候的样子就兴奋无比,可一到玩的时候却又感到心里空落落的。打球的时候还好一些,因为不停地在运动,所以没法去想别的事。而坐在电脑桌前,大脑在思考怎样通关时,也会突然陷入沉思,我该干什么?难道就这样一直玩游戏?顿时就对游戏失去了兴趣,可还是在不停地摆弄着。这是我就感到无比的迷茫,心里生出一种无名的恐惧。  我知道我们现在的任务是学习,等到将来长大了就能好好享受人生的欢乐了。可是我现在却丝毫没有看到未来的希望。整天就想着玩,可玩起来马上又觉得没劲,又失去了兴趣。这样我就陷入一种空洞的恐惧之中,我到底该干什么?心里乱糟糟的,因此做啥事也做不好。平日里想玩,学习落下去了;假日里玩了,又失去了兴趣。我现在的生活已经进入了一个恶性循环,真是太倒霉了!  老爸很喜欢打牌,每天都泡在牌馆里。为此我和我妈妈都没少批评过他,觉得他不务正业,整日游手好闲,好吃懒做。可是仔细一想,如果他不去打牌,那他又会对什么事感兴趣呢?让他去酗酒?显然不可能。打球?下象棋?跳街舞?都不可能!因此可以说,他离开了牌就会变得和我一样--无事可做,烦得要死。想到这里,我便开始有些理解他了。  老天哪,你什么时候才能让我走出迷茫,走出困惑,见到美好的未来呢?
2023-09-10 21:37: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