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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谣传谣行为怎么处罚

2023-10-03 18: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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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马小云

1.民事处罚,网络造谣侵犯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誉权、荣誉权的等,依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责任。

2、行政处罚,网络造谣,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或者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尚不构成犯罪的,要承担行政责任。公安机关可以对造谣人进行行政处罚,比如拘留、罚款等;

3、刑事处罚,网络造谣构成犯罪的,要承担刑事责任。其中可能触犯刑事罪名有很多,比如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诽谤罪等。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均对网络谣言有相关规定,条文如下:

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在实践中,散布谣言,包括网络谣言。

2、传播网络谣言被纳入刑法:四种情形最高判七年;

从 2015 年 11 月 1 日起 ,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 九 ) 》正式实施 , 在微信、微博等社交平台传播虚假消息 , 造成严重后果的 , 最高将被处以七年有期徒刑。

刑法修正案 ( 九 ) 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中增加规定 : 编造虚假险情、疫情、灾情、警情 , 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 , 或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 , 故意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 , 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造成严重后果的 ,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13 年 9 月 , 两高公布司法解释规定 :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 , 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 5000 次以上 , 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 500 次以上的 , 应当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 " 情节严重 ", 可构成诽谤罪。

2015 年 8 月 29 日 , 历经三次审议和多次修改后 , 刑法修正案 ( 九 ) 表决通过 , 将四种情形的网络谣言入刑 , 在依法治理网络谣言方面又有更严厉的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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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0 21:23:361

网上发表不正当言论违反什么规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网上发表不当的言论要依据情节而定,依照《治安处罚法》,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如果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依据《刑法》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发表不正当言论所需承担的责任:1、民事责任: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一般不当言论最多侵害的是他人的名誉权、荣誉权及隐私权等人身权利,确认构成侵权的法院可判决侵权人承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或者恢复名誉的责任,对被侵权人构成精神损害的,还需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2、行政责任:网络言论不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将面临行政处罚。依照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及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不论在现实生活中还是网络上的不良言论均受上述法条的约束,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3、刑事责任:不当网络言论影响恶劣,构成犯罪的,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依照我国《刑法》规定通过网络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涉嫌侮辱罪、诽谤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应认定为上述条款中的“情节严重”:(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三)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情形。现代社会倡导言论自由,但言论自由是建立在不侵害他人的基础之上的。网络上发表看法、意见很容易,但在不了解事实基础的情况下谨慎评价、谨慎转发。你的无心之失可能加重的是对他人的伤害,亦可能因此而承担法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2023-09-10 21:24:071

在网上散播或是转发诋毁他人的言论犯罪吗

根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在网上点击、浏览诽谤他人信息5000次以上,转发500次以上的构成犯罪。如果属于转发,再次被浏览5000次和再次被转发达500次的应该也构成犯罪。当然,转发的一般不会达到上述次数,所以转发一般也不会构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与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犯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本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法律依据】《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三)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2023-09-10 21:24:161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被转几次以上构成诽谤罪

20次
2023-09-10 21:24:433

网络谣言转发超多少次构成诽谤罪,如何处罚网络谣言

2013年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 察院公布《关于办理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司法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实施了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行为,主观上故意,客观上造成实际损害,情节恶劣的,以诽谤罪定罪处罚。如果行为人不明知是他人捏造的虚假事实而在网络上发布转发的,即使对被害人名誉造成一定的损害,也不构成诽谤罪。
2023-09-10 21:24:591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中公然侮辱和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在机关政府大院手拿拉呱播放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司法解释是什么?
2023-09-10 21:25:119

造谣触犯了什么法律

法律主观:一、网络造谣触犯什么法律网络造谣犯法吗?首先,如果当事人在主观意识上能判断该消息是谣言或者是虚假信息,不管是原创还是转发,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里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即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或者侵犯了法人的商誉的,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责任。行政责任,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刑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网络造谣根据具体情节涉嫌构成构成诽谤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经营罪、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等罪名,部分罪名将面临最高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二、网络造谣罪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构成诽谤罪。具体为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一)新司法解释具体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1、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2、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二)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1、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2、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3、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三)另外,诽谤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自诉案件,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关于如何界定“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新出台的司法解释列举如下: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1、引发群体性事件的;2、引发公共秩序混乱的;3、引发民族、宗教冲突的;4、诽谤多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5、损害国家形象,严重危害国家利益的;6、造成恶劣国际影响的;7、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情形。三、网络造谣的行政责任一般来说,网络造谣是需要负上行政责任的,只有在违反了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那么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第1项、第3项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可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相关媒体报道了江夏村出现连环杀人案这一不实事件体具有社会危害性,引起了公众的恐慌,足以扰乱可公共秩序,阻碍了社会管理,属于散布谣言。而连环杀人案属于刑事案件,在警方为调查清楚前便胡乱报道,因此也属于谎报警情。因此白云警方有权在查证后有权将发布的媒体负责人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并处罚款。在我国,一年内多次实施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行为未经处理,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转发次数累计计算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以上是找法网编辑对网络造谣触犯什么法律的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09-10 21:26:201

恶意在网络上散布谣言导致他人名义受损,法律是怎样定罪的

第一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一)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二)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第二条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三)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第三条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一)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二)引发公共秩序混乱的;(三)引发民族、宗教冲突的;(四)诽谤多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五)损害国家形象,严重危害国家利益的;(六)造成恶劣国际影响的;(七)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情形。
2023-09-10 21:26:312

网络空间寻衅滋事罪司法解释

法律主观:网络上犯罪的一般是构成诽谤罪或侮辱罪,不构成寻衅滋事罪,因为寻衅滋事罪一般是指现实当中的公共场所,并非网络上的虚拟场所。一、网络寻衅滋事罪的司法解释1、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2、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3、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二、哪些行为属于寻衅滋事“寻衅滋事”,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捣乱,无理取闹,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行为人因日常生活中的偶发矛盾纠纷,借故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矛盾系由被害人故意引发或者被害人对矛盾激化负有主要责任的除外。行为人因婚恋、家庭、邻里、债务等纠纷,实施殴打、辱骂、恐吓他人或者损毁、占用他人财物等行为的,一般不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经有关部门批评制止或者处理处罚后,继续实施前列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除外。三、寻衅滋事最低判几年具体判刑需要看法官判。未成年人犯罪,法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会判很重的。根据《刑法》,寻衅滋事罪一般可处五年以下有期、拘役或管制,因此,此罪的最低刑罚是管制,不坐牢,具体量刑看案情,以下是相关依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定罪的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一年;每增加非定罪的情形之一或者同一种情形增加二次,刑期增加六个月。寻衅滋事致人轻伤的,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每增加轻伤一人,刑期增加六个月至一年;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刑期增加二个月。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累计每增加2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行为人在网络上存在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其他情形的,都可以犯罪论处,但一般以寻衅滋事罪论处。法律客观:《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2023-09-10 21:26:391

诽谤罪的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节录)第六条在出版物中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分别以侮辱罪或者诽谤罪定罪处罚。
2023-09-10 21:27:291

网上传播诋毁他人隐私够500条 追究刑事责任 具体适用法律法规是什么 应该如何处理

拘留
2023-09-10 21:27:533

在网络中侮辱、谩骂、诋毁、威胁他人触犯哪条法律 要具体的法律法规

您好!天星培训百度知道团队为您解答! 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第九十八条本法所称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
2023-09-10 21:28:203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

A 试题分析:公民有言论自由的权利,但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达到五百次以上的可判刑,这体现了公民权利与义务的统一原则,A入选;人民民主的广泛性包括主体的广泛性和权利的广泛性,本题未体现;C与题意无关。D项取消了公民的言论自由的观点是错误的。本题正确答案为A。
2023-09-10 21:28:281

网络寻衅滋事司法解释

网络寻衅滋事的司法解释是指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1、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2、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3、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2023-09-10 21:28:381

网络恶意诽谤怎么办,诽谤罪有哪些法律规定

网络是一个虚拟的平台,在这个广阔的平台上,网民们可以畅所欲言。但是,网络的开放是一把双刃剑,人们在享受网络便利的同时,还要承受着网络带来的负面影响,比如网络的恶意诽谤。如果造成的后果很严重,还会影响到现实生活,这时我们要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么,网络恶意诽谤怎么办,诽谤罪有哪些法律规定?网络恶意诽谤怎么办,诽谤罪有哪些法律规定?一、网络恶意诽谤怎么办在网络上恶意诽谤他人,是可以告他的,在网络上侮辱诽谤他人要负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和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诽谤罪(刑法第246条),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犯本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这里所谓“告诉的才处理”,是指犯诽谤罪,被害人告发的,法院才受理,否则不受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例如,因诽谤引起被害人死亡的;引起当地群众公愤的;诽谤外国人影响国际关系的,等等,如果受害人不告诉或不能告诉,人民检察院应提起公诉。二、诽谤罪的相关法律规定1、刑法条文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第九十八条本法所称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2、法律决定《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老年人、捏造事实诽谤老年人或者虐待老年人,情节较轻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2000.12.28)四、为了保护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利,对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利用互联网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六、利用互联网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构成民事侵权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3、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12.17法释〔1998〕30号)第六条在出版物中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分别以侮辱罪或者诽谤罪定罪处罚。2013年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关于办理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司法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实施了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行为,主观上故意,客观上造成实际损害,情节恶劣的,以诽谤罪定罪处罚。如果行为人不明知是他人捏造的虚假事实而在网络上发布转发的,即使对被害人名誉造成一定的损害,也不构成诽谤罪。4、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等规定,对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一)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二)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第二条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三)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第三条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一)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二)引发公共秩序混乱的;(三)引发民族、宗教冲突的;(四)诽谤多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五)损害国家形象,严重危害国家利益的;(六)造成恶劣国际影响的;(七)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情形。第四条 一年内多次实施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行为未经处理,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转发次数累计计算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第五条 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第六条 以在信息网络上发布、删除等方式处理网络信息为由,威胁、要挟他人,索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实施上述行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以敲诈勒索罪定罪处罚。第七条 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扰乱市场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一)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二)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数额达到前款规定的数额五倍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第八条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等犯罪,为其提供资金、场所、技术支持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第九条 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犯罪,同时又构成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的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的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规定的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十条 本解释所称信息网络,包括以计算机、电视机、固定电话机、移动电话机等电子设备为终端的计算机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固定通信网、移动通信网等信息网络,以及向公众开放的局域网络。如果您不清楚遇到网络恶意诽谤怎么办,首先要保持冷静,然后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并写一份诽谤起诉状,如果不会写,可以找专业律师咨询。最后再积极地去法院起诉来维权。虽然现在有规则可以约束规范这些网络平台,但是我们这些消费者也不能马上掉以轻心。严以律己这四个字,在现实生活中要做到,在网络生活中也要做到。
2023-09-10 21:28:481

网络暴力侵害了公民什么权利

法律主观:一、网络暴力侵犯了受害者的什么权 网络暴力是一种暴力形式,它是一类在网上发表具有伤害性、侮辱性和煽动性的言论、图片、视频的行为现象,人们习惯称之为“网络暴力”。 《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第九百九十五条 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 民事责任 。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 诉讼时效 的规定。 二、关于网络暴力法律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关于办理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司法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 诽谤罪 ;如果行为人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实施了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行为,主观上故意,客观上造成实际损害,情节恶劣的,以诽谤罪定罪处罚。 刑法第246条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 三、学生受到网络暴力该怎么办 学生受到网络暴力的要向公安部门或者互联网管理部门举报,应当做到: (一)收集证据线索。在信息泄露之后,很容易收到各种各种的邮件,接到天南海北的电话。这时候要留心,记下对方的电话或者是邮箱地址等有用的信息。可能这些信息很琐碎,但是一旦收集好这些信息不仅能帮助自己维权,而且还可能帮助更多的人。 (二)向相关部门报案。个人信息一旦泄露,可向公安部门、互联网管理部门、工商部门、消协、行业管理部门和相关机构进行投诉举报。报案的目的一来是保护自己的权益,二来也是可以备案。一旦有更多的人遇到类似的情况,就可以一起处理。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以及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公安机关可以介入调查。 (三)提醒身边的亲朋好友防止被骗。个人信息泄漏后,不仅可以用这些信息盗用账号,甚至还可能骗身边的亲朋好友。所以一旦信息泄露,或者联系工具账号丢失,一定要第一时间通知亲朋好友,要他们倍加防范,以免上当受骗。 (四)委托律师维权。如果个人重要的信息丢失,而且知道怎么丢失的或者是有很多线索,那么就可以向专业的律师咨询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果律师给予肯定的答复,就可以利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是在消费过程中泄露,还可依据《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通过法律手段要求侵权人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损失等。 法律客观:《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2023-09-10 21:29:021

大学生恶意诽谤该怎么处理

法律主观:1、虚构事实诽谤他人的,属于侵权行为,被害人有权起诉,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损失的,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2、如果 恶意诽谤他人 ,造成一定影响或者后果的,属于 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 的行为,可报警,由公安机关给予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3、如果恶意诽谤他人,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构成诽谤罪。被害人可以到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请求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判刑)。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管制或者 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法律客观:在网络上恶意诽谤他人,是可以告他的,在网络上侮辱诽谤他人要负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和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诽谤罪(刑法第246条),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犯本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这里所谓“告诉的才处理”,是指犯诽谤罪,被害人告发的,法院才受理,否则不受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例如,因诽谤引起被害人死亡的;引起当地群众公愤的;诽谤外国人影响国际关系的,等等,如果受害人不告诉或不能告诉,人民检察院应提起公诉。诽谤罪有哪些法律规定1、刑法条文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第九十八条本法所称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2、法律决定《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老年人、捏造事实诽谤老年人或者虐待老年人,情节较轻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2000.12.28)四、为了保护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利,对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利用互联网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六、利用互联网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构成民事侵权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3、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12.17法释〔1998〕30号)第六条在出版物中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分别以侮辱罪或者诽谤罪定罪处罚。2013年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关于办理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司法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实施了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行为,主观上故意,客观上造成实际损害,情节恶劣的,以诽谤罪定罪处罚。如果行为人不明知是他人捏造的虚假事实而在网络上发布转发的,即使对被害人名誉造成一定的损害,也不构成诽谤罪。以上就是遇到恶意的网络诽谤处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2023-09-10 21:29:111

网络寻衅滋事司法解释

网络寻衅滋事的司法解释是指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1、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2、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3、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2023-09-10 21:29:211

网络侮辱怎么举报

通过网络发布不真实的信息侮辱他人诽谤,如何处罚取决于情节,主要包括治安处罚、刑事处罚和民事赔偿等。如何处罚应根据网络诽谤行为的影响处理,如果不构成犯罪,发表人应承担治安处罚责任,构成犯罪应承担刑事责任,发表人应消除诽谤行为的影响。网站提供注册举报和非注册举报两种方式。举报人登陆主页,可点击"用户注册"图标,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完成注册。注册举报人登陆后一次可举报多条线索,并可查询以往举报的处置情况。非注册举报人一次可举报一条线索。举报人点击"我要举报"图标,按照提示填写被举报网站的名称、地址、违法行为描述、举报人信息等相关内容后提交。非注册举报人提交成功后,网站将提供查询结果账号、密码。与骂人者进行沟通,双方协商解决,避免矛盾激化,通知相关网站,要求删除相关辱骂网帖。在此期间收集,文字信息、语音、截图等等大量证据,随后在网上直接举报,或者直接到派出所报警,由民警直接对齐进行处罚,在此奉劝网络虽好但不要使用网络暴力。拓展资料:网络侮辱诽谤司法解释?网络诽谤罪是指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并且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在互联网背景下,网络诽谤事件日益增多,因此网络诽谤罪也因此孕育而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之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被辱骂者不堪其扰,应保留辱骂信息截图或者去公证处进行公证,然后提起侵权之诉,要求对方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2023-09-10 21:29:321

如何找到网络恶意诽谤你的人

法律主观:行为人在网络上恶意诽谤他人的,可以告。如果涉嫌诽谤罪的,可以向人民法院告诉,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还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如果构成名誉侵权的,也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道歉或者赔偿。法律客观:在网络上恶意诽谤他人,是可以告他的,在网络上侮辱诽谤他人要负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和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诽谤罪(刑法第246条),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犯本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这里所谓“告诉的才处理”,是指犯诽谤罪,被害人告发的,法院才受理,否则不受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例如,因诽谤引起被害人死亡的;引起当地群众公愤的;诽谤外国人影响国际关系的,等等,如果受害人不告诉或不能告诉,人民检察院应提起公诉。诽谤罪有哪些法律规定1、刑法条文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第九十八条本法所称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2、法律决定《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老年人、捏造事实诽谤老年人或者虐待老年人,情节较轻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2000.12.28)四、为了保护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利,对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利用互联网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六、利用互联网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构成民事侵权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3、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12.17法释〔1998〕30号)第六条在出版物中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分别以侮辱罪或者诽谤罪定罪处罚。2013年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关于办理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司法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实施了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行为,主观上故意,客观上造成实际损害,情节恶劣的,以诽谤罪定罪处罚。如果行为人不明知是他人捏造的虚假事实而在网络上发布转发的,即使对被害人名誉造成一定的损害,也不构成诽谤罪。以上就是遇到恶意的网络诽谤处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2023-09-10 21:29:421

2013年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的《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

C 试题分析:A选项观点与题意不符,题中没有涉及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故排除。B选项观点与题意不符,题中强调对于诽谤要接受法律的制裁,而不是强调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受法律保护,故排除。C选项观点与题意相符,题中对于被诽谤的人来说,自己的合法权利有法律保障,说明我国的人民民主具有真实性,故入选。D选项观点与题意不符,题中没有涉及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的统一,故排除。
2023-09-10 21:30:251

故意诽谤污蔑他人罪判几年

诽谤罪(刑法第246条),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这里所谓“告诉的才处理”,是指犯诽谤罪,被害人自诉告发的,法院才受理,否则不受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例如,因诽谤引起被害人死亡的;引起当地群众公愤的;诽谤外国人影响国际关系的,等等,如果受害人不告诉或不能告诉,人民检察院应提起公诉。处理造谣生事的办法: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故意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246条的规定,行为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应当立案。诽谤罪是情节犯,行为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构成诽谤罪,予以立案追究。关于诽谤罪怎样立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适用公诉程序的条件即“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七种情形之一:诽谤多人造成恶劣影响的。两高司法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诽谤罪的认定1、本罪与侮辱罪的界限这两种犯罪所侵犯的客体,都是他人的人格和名誉。不同之处主要在于:(1)侮辱不是用捏造的方式进行,而诽谤则必须是捏造事实。(2)侮辱含暴力侮辱行为,而诽谤则不使用暴力手段(3)侮辱往往是当着被害人的面进行的,诽谤则是当众或者向第三者散布的。2、本罪与诬告陷害罪的界限二者都是针对特定对象,采用捏造事实的手段实施的。不同之处在于:(1)所捏造的事实内容不同。诬告陷害捏造的是犯罪的事实,诽谤罪捏造的是足以损害他人人格、名誉的事实。(2)行为方式不同。诬告陷害是向政府机关和有关部门告发,诽谤则是当众或者向第三者散布。(3)主观方面不同。诬告陷害的意图是使他人受刑事处分,诽谤则是意图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2023-09-10 21:30:361

传谣造谣者负什么法律责任

传谣造谣者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有三种,分别是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具体如下:一、民事责任法律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网络造谣,侵犯了公民的名誉权或法人的商誉,造谣者需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二、行政责任传谣造谣,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1、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2、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三、刑事责任传谣造谣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可能触犯刑事罪名有很多,比如诽谤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寻衅滋事罪,煽动分裂国家罪,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等。1、诽谤罪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构成诽谤罪,根据刑法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根据司法解释,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1)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2)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3)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2、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根据刑法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3、寻衅滋事罪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根据刑法规定,犯寻衅滋事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多次寻衅滋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4、煽动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5、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第一百零三条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二百二十一条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条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第一千条行为人因侵害人格权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的,应当与行为的具体方式和造成的影响范围相当。
2023-09-10 21:30:461

什么是造谣罪?

我国刑法并未规定造谣罪,只规定了诽谤罪。诽谤罪的立案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r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
2023-09-10 21:30:578

在qq空间里发乱七八糟的消息有啥法律责任 比如说哪里出现啥大事情了请大家注意等等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 ■司法解释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 (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此外,一年内多次实施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行为未经处理,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转发次数累计计算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 所以还是不要随便转发的好啊!“谣言止于智者”
2023-09-10 21:31:331

当有人在网络上对我进行诽谤,造成恶劣影响,而我不知此人是谁,我可以向公安部门报案吗?

当然是可以。
2023-09-10 21:31:435

散布不实言论立案标准

散播不实言论根据情节轻重有可能违反罚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散播不实言论严重侵犯人权时,可能构成诽谤罪。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规定的立案标准:1、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2、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3、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有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行为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2023-09-10 21:32:431

微博上对别人辱骂,造谣,抹黑别人人品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可以提起诉讼,对方已成年,应承担罪责,如果你有证据的话
2023-09-10 21:32:574

造谣传谣行为怎么处罚

1.民事处罚,网络造谣侵犯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誉权、荣誉权的等,依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责任。2、行政处罚,网络造谣,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或者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尚不构成犯罪的,要承担行政责任。公安机关可以对造谣人进行行政处罚,比如拘留、罚款等;3、刑事处罚,网络造谣构成犯罪的,要承担刑事责任。其中可能触犯刑事罪名有很多,比如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诽谤罪等。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均对网络谣言有相关规定,条文如下: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在实践中,散布谣言,包括网络谣言。2、传播网络谣言被纳入刑法:四种情形最高判七年;从 2015 年 11 月 1 日起 ,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 九 ) 》正式实施 , 在微信、微博等社交平台传播虚假消息 , 造成严重后果的 , 最高将被处以七年有期徒刑。刑法修正案 ( 九 ) 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中增加规定 : 编造虚假险情、疫情、灾情、警情 , 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 , 或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 , 故意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 , 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造成严重后果的 ,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2013 年 9 月 , 两高公布司法解释规定 :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 , 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 5000 次以上 , 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 500 次以上的 , 应当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 " 情节严重 ", 可构成诽谤罪。2015 年 8 月 29 日 , 历经三次审议和多次修改后 , 刑法修正案 ( 九 ) 表决通过 , 将四种情形的网络谣言入刑 , 在依法治理网络谣言方面又有更严厉的举措。
2023-09-10 21:33:067

人大代表建议加大网络诽谤处罚力度,这一建议有什么实际意义?

我觉得加大网络暴力处罚力度才能更有效地打击网络诽谤,限制网络暴力,才能给群众健康的网络空间,此举很好,应该支持。
2023-09-10 21:35:025

黑粉骂明星犯了哪一条法律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可以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一、侮辱情节严重的认定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侮辱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侮辱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侮辱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具体的情节,可以参照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三)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也就是说,除了以上情节严重的情形或其他程度相当的情形外,其他在公开场合侮辱他人的行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可以对其进行行政处罚。二、侮辱罪的特征1、侮辱行为必须公然进行。所谓“公然”侮辱,是指当着第三者甚至众人的面,或者利用可以使不特定人或多数人听到、看到的方式,对他人进行侮辱。公然并不一定要求被害人在场。如果仅仅面对着被害人进行侮辱,没有第三者在场,也不可能被第三者知悉,则不构成侮辱罪。因为只有第三者在场,才能使被害人的外部名誉受到破坏。2、侮辱对象必须是特定的人。特定的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数人,但必须是具体的,可以确认的。在大庭广众之中进行无特定对象的谩骂,不构成侮辱罪。3、虽有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但不属于情节严重,只属于一般的民事侵权行为。4、侮辱案属于自诉案件的一种,并且还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要求受害人自己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否则一般情况下是不会由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侮辱案属于自诉案件的一种,并且还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要求受害人自己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否则一般情况下是不会由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023-09-10 21:36:351

多少人转发算造谣

法律主观:我国法律暂无造谣罪一说,而对于转发行为司法解释有具体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布《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实施了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行为,主观上故意,客观上造成实际损害,情节恶劣的,以诽谤罪定罪处罚。如果行为人不明知是他人捏造的虚假事实而在网络上发布转发的,即使对被害人名誉造成一定的损害,也不构成诽谤罪。
2023-09-10 21:37:231

造谣是哪条法律规定

一、造谣是刑法第几条《刑法》第246条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二、造谣传谣判刑标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在实践中,散布谣言,包括网络谣言。传播网络谣言被纳入刑法:四种情形最高判七年。从2015年11月1日起,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施,在微信、微博等社交平台传播虚假消息,造成严重后果的,最高将被处以七年有期徒刑。在微信、微博等社交平台传播虚假消息,造成严重后果的,最高将被处以七年有期徒刑。三、不明知而转发的构成诽谤罪吗不明知而转发的不构成诽谤罪。“两高”司法解释规定,如果行为人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实施了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行为,主观上故意,客观上造成实际损害,情节恶劣的,以诽谤罪定罪处罚。如果行为人不明知是他人捏造的虚假事实而在网络上发布转发的,即使对被害人名誉造成一定的损害,也不构成诽谤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2023-09-10 21:37:331

有人造谣怎么办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别人造谣你名声的,当事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造谣者的法律责任,如果情节严重的,会构成刑事犯罪。此外,可以去法院起诉他。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网络诽谤是指借助网络等现代传播信息手段,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网络与传统诽谤相比,有其更为鲜明的特性,因为对网络诽谤的管制更容易产生公民言论自由和公民名誉权的价值冲突。司法实践中,如何在打击网络诽谤的同时保障公民的言论自由,以衡平国家、社会、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是一个难题。1、公民如遇到网络诽谤,可保存相关证据材料后向辖区公安机关派出所报案,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在此期间,报案人可向受案单位咨询办理情况。2、司法解释中“被转发500次或点击5000次”是以实际点击为准,相关统计情况属于公安机关侦查工作,报案人并不需要了解。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公安机关将依法通知报案人相应情况。3、报案人所需准备的材料是视具体案情而定的,不同案情所需报案材料将有差异。因此,建议公民报案时先与受案单位联系,确定所需材料后备齐相关资料前往报案。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023-09-10 21:37:431

诋毁我英烈的微博大V、记者被刑拘,他的行为在法律中如何定性?

涉嫌寻衅滋事罪。这种就是故意挑事的,属于寻衅滋事罪的范围,按照这个来定性。
2023-09-10 21:37:5312

诋毁污蔑他人触犯了什么法律

咨询TA2021年9月9日,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关于办理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司法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实施了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行为,主观上故意,客观上造成实际损害,情节恶劣的,以诽谤罪定罪处罚。刑法第246条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缉旦光秆叱飞癸时含江的等等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2023-09-10 21:38:506

编造谎言,但并未对他人造成实质伤害是违法或是犯罪行为吗?

行为定性要结合具体情况,如果只是茶余饭后吹牛撒谎自然就不属于犯罪。但是编造谎言恶意中伤他人,照成一定的影响就涉嫌违法犯罪,你的问题不能一概而论,需要具体的行为的情形
2023-09-10 21:39:095

生产计划管理方法有什么?

生产计划管理有什么方法:1、订单交期预测为了应对外购件无法及时到位,而对生产计划造成影响的状况,在软件中,提供了"订单交期预测"的功能。在这个程序中,我们可以对某一订单的采购执行情况进行查询,同时软件还会分析出由于采购问题对生产计划产生的影响。使计划人员对于后续生产计划的影响有一个准确的认识,便于在生产计划调整中,有效的进行模拟和调整,消化不良影响。2、生产计划模拟、调整(应对临时插单、设计变更对生产部门带来的压力)通过在订单交期预测模块中,对采购计划的执行情况做了分析后,如果确实有调整生产计划管理的需要,计划或调度人员可以通过生产计划模拟、调整程序,对生产计划进行分析和有效调整。3、生产进度控制对于细部的车间生产计划管理,我们可以通过生产进度控制模块进行管理,在工作中心计划中,可以了解各工作中心的生产计划安排以及负载。对于生产过程,可以利用生产过程状况分析,查询到产品的制造进度。在生产过程管理中,软件可以实现按照工序报完工、序间的质量检验、以及计件工人的计件工资自动核算。4、项目进程监控从以往与企业的接触的经验来看,也并不是所有的客户都对订单交期有苛刻的要求,完全不允许有交货期推迟的情况发生。但客户对企业的要求是一定要给出准确的信息,比如:现在无法交货,那么客户需要知道为什么无法交货,是生产进度问题还是外购件没有到位,客户需要知道,我的订单已经进行到什么步骤了,还有那些工作没有进行。一般来说,只要我们对于这些问题给了用户明确的答复,大部分的客户都会做出让步,给出一个推迟的日期。但是如果我们没有按照计划交货,而又没办法给出准确的订单执行进度的话,客户一方面会因为无法了解具体的情况而表示不满,另一方面,会对企业的管理水平产生很强烈的质疑,这个客户很容易的就丢掉了。
2023-09-10 21:34:511

回忆伤心往事的句子

  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大家一定都接触过一些使用较为普遍的句子吧,不同的句子类型在文章中具有不同的作用。你知道什么样的句子才能算得上是好的句子吗?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回忆伤心往事的句子(精选80句),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那些久久惦记的,那些耿耿于怀的,都最终归为安静。   2、小时候画在手上的表没有动,却带走了我们最好的时光。   3、旁人能看见你的疤,却始终感受不到你的痛。   4、总有一天,你会遇到一个彩虹般绚烂的人,怦然而心动。   5、爱情就像一捧沙,抓得越紧,流失得越多。   6、缘分是本书,翻得不经意会错过,读得太认真会流泪。   7、其实我们都怕掉眼泪,因为我们都曾经爱过。   8、如果没有人爱我们,我们也就不会再爱自己了。   9、你的幸福路人皆知,我的狼狈无处遁形。   10、你坐过的沙发宽了,你爱的音乐停了,那天的我等你等成了摆设。   11、回得了过去,回不了当初。   12、热闹都是他们的,与我无关。   13、如果我转过身,就不会有人看见我的眼泪了吧?   14、生活在童话里,离天堂更近。   15、如果以后我放弃了你,请你一定要原谅我,因为我全部的热情已被你耗掉了,消失殆尽。   16、你要经得起背叛,受的住冷漠,忍的了不公,最薄不过情分,最多不过天意,最深不过人心。   17、有的人活了一辈子,却没有真正活过完整的一天!因为他们不是追忆过去,就是期许未来,从来没有活在当下。   18、从来不觉得自己有多重要,直到你说这世上没人比我好。   19、这一刻,我们必须骄傲地活着。   20、我爱上了冬天,可你却爱上了夏天。   21、你从不曾给我一次回眸,我却始终在对你微笑。   22、我爱错了人,撞得头破血流他也不会疼。   23、因为莪的与众不同,因为莪的"特别,有时候莪得习惯孤独。   24、彼此答应过要相爱,到头来你却放我鸽子。   25、如果某天你开始想念我,记住了,不是我自己要走的,是你自己松手的。   26、天空的雨在洗刷我们的伤痕,现在的你好么?   27、当一个人心碎的时候,可能需要的不是安慰,而是静静陪伴!   28、这个世界很小,我们就这样遇见。这个世界很大,分开就很难再见。因此,要好好珍惜现在。   29、当我回头想要寻找真爱的时候,我们已经没有任何回忆了。   30、你终究要亲自去受伤,才会真正学会聪明。   31、当一切只剩下曾经了,我却在回忆的拉扯下走不出来。   32、妒忌最终撕碎你最后一层防线。   33、我不是多啦A梦,没有所谓的时光机,更回不到过去。   34、孩子说,如果爱就请深深爱,可是很多事是不由人的。   35、其实,我一直都在你身后,就差你一个转身。   36、再喜欢也不要旧情复燃,从你忍心伤害我的那一刻起,我就知道我的感受你一定从没考虑过。   37、爱我的别走,讨厌的继续。以不同的方式,你们还不是得记住我。   38、时间就是催化剂,初始的一切早已不存在。   39、在生命中,再无聊的时光也都是限量版。   40、什么是爱,我想大概就是半夜突然醒来时第一个想法是,如果你在就好了。   41、没有谁真正想一个人,谁不想有个可以把自己宠上天的人。   42、爱你已经用尽了我的全部,我再也没有能力爱上别人了,可是我觉得这样很好,这样子你就永远在我心里。   43、不要总不自量力的估计自己在人家心里的地位,知道真相后又会有多开心呢。   44、有生之年,我千想万想,也没有想到,会在这人山人海的城市中遇到你,恰如我会爱上你。   45、你一定不知道,我曾这样毫无指望的喜欢过你。   46、想一千次,不如去做一次。华丽的跌倒,胜过无谓的徘徊。   47、不要试图给自己找任何借口,错误面前没人爱听那些些借口。   48、那可笑的爱情,不值的,我们女生付出。   49、当我费尽千辛万苦喝到一杯茶时,却发现那时茶叶搁多了。   50、胃是离心脏最近的地方,我拼命的吃,让胃填满,这样心就不会痛了。   51、世人都习惯了扮演一种不屑一切的冷艳。演技越好,离快乐越远。别藏得太深,幸福会找不到你。   52、可能你说的一辈子,就是把一杯子水喝完的时间。   53、描线一笔接一笔,白色的素描本上渐渐萌生黑意。即便如此,还无法照准记忆中的风景。   54、你一直和我说,别烦我,别等我了,求求你放过我吧,我长这么大,第一次有人求我放过他!   55、从未像这样过,因为一个人要遗忘一座城。   56、喜欢的人,放在心里,像沉淀在玻璃杯底的蜂蜜团,香香的,亮亮的,委屈的时候,舔一口回忆,心里就不那么苦了。   57、那时信誓旦旦的话,变成了现在刻骨铭心的痛。   58、遗憾的是我的未来里没有你,也不会再有你了。   59、有些傻话,不但是要背着人说,还得背着自己。让自己听见了也怪难为情的。譬如说,我爱你,我一辈子都爱你。   60、人生就是一场盛大的遇见,有些人终究只是你生命的过客。   61、当厄运淹浸伤口太深,我拒绝着怨恨失落而自困,无地自容。   62、时间随月弦下切,缺了又圆,圆了又再度被亲吻。   63、归零,让坏的不影响未来,让好的不迷惑现在。   64、他所在的角度,刚好是你余光所在的地方。   65、到了底线,就是退出的时候,我很想不等你了,我却舍不得走。   66、并不是每次失落都有原因。所以,累了就蹲下来抱抱自己。   67、两个人在一起,要面对的事情太多了,但是幸好有你,为我挡风挡雨,谢谢你。   68、有没有一个人,会对你说,别装了,我知道你并不是快乐的。   69、腻了连谎言都不用编制了,剩下只有冷淡的敷衍。   70、不管我在你心里算什么,至少你在我心里是全部的全部。   71、一切就像台风过境,无论当时有多状阔,最终都会过去。   72、终于有一天我可以坦然地面对你,你不再光芒四射,我也终于醒悟,你本是个凡人,光环是我眼里的。   73、有一个地方,不管我怎样努力都进不去,那是你的心。   74、这个世界,有很多悲伤,可以藏在歌声里。   75、许多的名字,越来越模糊;许多的心情,越来越陌生。   76、分手吧,我不知道今天和你分手我会不会后悔,但是如果有一天我再来找你,你就让我滚!   77、我爱得人得爱人,拜托你请照顾好我爱的人。   78、就这样的要离开了,有许多不舍。   79、我一点都不喜欢你,就像烟盒上写的吸烟有害健康,酒瓶上印的未成年人禁止饮酒,游戏开始界面说的请勿沉迷游戏。   80、我们放下尊严,放下固执,却只是因为放不下一个人。
2023-09-10 21:34:511

海口广播电视台的精品栏目

海口市都市频道客服电话
2023-09-10 21:34:542

房子开盘什么意思

房子开盘是指楼盘建设中取得了销售许可证,可以合法对外宣传预销售,为正式推向市场所进行的一个盛大的活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开盘必须要有的。房地产商只有拿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才能具备开盘条件。具体开盘日期由开发商决定,开发商要想卖楼,必须在相关部门发放销售证之后才能卖。开盘选房要注意什么?1、提前做好购房计算一般新楼盘在开盘前都会造势,等到真正开盘的时候,就会吸引来很多的购房者,在开盘当天选房的人比较多,所以现场肯定会比较混乱,所以购房者在开盘前一定要提前做好几种选房方案,切记不可只认准一套房源。避免在开盘选房的时候房源紧张,或者是受到现场气氛的感染,而做了错误的购房决定。2、了解开盘流程既然要参加开发商的开盘活动,那么了解开盘流程十分有必要,通常情况下新楼盘开盘期间,购房者大部分时间都是煎熬般的排队等待,而排队进入售楼处之后,真正用于选房的时间有限,大家要明白开盘选房就是这样一个流程,在等待环节可以多看看项目介绍或和同行者进行信息交流,做到心中有数,这样才不会因为一时冲动而买到“错”的房子。3、确定心理价格现在的房子都是一房一价的,大家在选房的过程中会遇到差价特别大的各种房源,所以购房者要提前根据销售人员给出的模糊范围,确定心理价位,确定自己的承受底线。购房者在选房的过程中千万不要沉不住气,不惜花高价购买,这样会严重影响购房者本身的生活质量。4、绝不将就如果开盘当天排号选房时号码比较靠后,那么等到自己选房的时候,可能自己原本计划选的好房子早已被他人选走,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千万不能将就,在没有遇到意向房源时勉强购、顶层或者位于小区边缘的临街房源,这种房子不适合想要自住的人群。5、注意定金协议一般选好了房子之后都是要交购房定金的,大家在参加开盘活动的时候如果选到了自己心仪的房子,一定要注意,交了购房定金还要签订定金协议,避免后期出现争议。
2023-09-10 21:34:541

如何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

(一)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加强依法理财。(二)深化财政改革,完善专项资金有效管理机制。1、建立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2、建立完善有效管理的机制。(三)依法理财,严格预算法和各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执行。1.对专项资金分类管理,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将专项资金分为两类,第一类是重点专项,属入项目库专项,此类专项可统一开户,集中核算,要求严格做到专款专用,并进行全面的绩效跟踪问效。第二类为一般性专项,如工作经费等,可放宽列支范围,并入正常的基本账套核算。2、落实专项资金的综合预算。一是应将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收入等资金均纳入综合预算,这样更有利于统筹安排财政性资金;二是安排预算时应考虑上年专项结余。分清发生年末专项结余的实际情况,按照有关财经法规,按程序报批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3、控制人员支出增长过快势头,控制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4、加快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转变专项资金管理的方式方法。(四)加强会计人员培训,规范会计核算,提高专项资金管理水平。(五)加强财政监督,强化专项资金监督检查。一是扩大财政资金支出的监督管理范围应包括预算内拨款、非税收入等。二是延伸监督单位的范围。
2023-09-10 21:34:501

《说句心里话》原唱是阎维文吗

是的,《说句心里话》的原唱是阎维文。《说句心里话》是由石顺义作词,士心作曲,阎维文演唱的歌曲,该曲创作于1989年,后收录在阎维文于1990年3月15日发行的专辑《克拉玛依之歌》中。1979年,作词人石顺义下部队体验生活时,经常会问战士最想做的是什么,战士们共同的心里话就是想家。受到战士们的感染,石顺义决定以“想家”为主题,给战友们写一首歌。歌曲鉴赏《说句心里话》连前奏和结束句总共才24小节的两段歌词短歌,是用单二部曲式写成。它的结构简洁、清楚,音乐语言通俗易记。音乐秦材来自中国北方民间歌曲、小调、曲艺,音乐与歌词结合得体。歌曲的旋律在音域幅度上较宽,从全曲最高音“6”到全曲最低音“1”,整个跨度为13度,从情绪上表达了创作者想表现出的胸怀宽广的气魄。歌曲的主要情绪是平稳的述说和表白,但平缓之中蕴含着激情,几处符点音符节奏就表现了这种激情。符点音符的运用,较好地表达了词、意的要求。同时为了旋律的民歌内涵特点,也有三音列的运用,这些三音列的运用,或直接,或加进经过音,都达到了民间歌曲中平缓级进特点。
2023-09-10 21:34:491

关于苦的幽默搞笑作文

 今天天气真好,晴空万里,天上飘着朵朵白云。(偶可从没见过这样的情景^_^)我和同学小刚一起骑车去上学,突然他的车气门芯坏了,我就把我车上的拔下来给他装上,我俩继续一起高高兴兴地骑车往学校赶。(原来“我”的自行车可以不用气门芯啊^_^)  我们经过一家百货商店时,我不禁感慨道:啊!看来人民生活水平的确提高了,你看那位农民老大爷,左手一台电冰箱,右手一台电视机,一溜小跑回家去了。(比周星弛在《功夫》里还要厉害?!)都说一心不能二用,当我注视老大爷的时候,冷不丁岔道里冲出来一位老太太,说时迟那时快,“唧”的一声,我来了个紧急刹车,可还是把老太太撞飞了起来,手里提的满篮子鸡蛋亦随风飘舞。(好美的鸡蛋^_^)“啪”的一声,老太太被摔得粉身碎骨,可她站起来拔腿就跑,(这老太太定是仙风道骨^_^)她跑出老远才回过头对我说:“小伙子骑车慢点,我要不是急着赶回家给孙子喂奶,今天有你好看!”  心有余悸地赶到学校,正好踩着上课铃声进了教室。第一节课是英语课,按照惯例,由于听不懂,每次都是偷偷地睡到下课。又因为我坐在最后一排,我身后即是教室后门,每次下课,都是同桌把我叫醒出去沐浴阳光。今天很不幸的是,老师破天荒地叫我回答问题,酣睡中的我被同桌叫醒,以为下课了,遂起身拉开后门走出教室。三分钟后,我在教室外感觉环境异样,随即快步赶回教室,只见全体师生作惊恐状。老师强忍住没有发火,她重复了一遍问题,可我迷迷糊糊地啥也说不出,就那样傻站着大约过了一分钟零十秒,老师不耐烦地说:“你会不会呀?不会也吱一声啊!”于是我气沉丹田很大声地说:“吱。”老师当场晕倒。  文章就此打住吧,因为要求写600字就够了,我多写了近100字呢,美丽可爱的语文老师您是不是考虑给我多加几分呢,拜托拜托,谢谢!  小编自话:作文就是用笔把自己的所见所闻所想写在纸上,如果作文中出现了现实中没有的情况那就叫荒谬。所以写好作文的第一步是细心观察,做到作文时言之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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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县科学技术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人员简章

嘉善县科学技术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我局下属事业单位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骋单位简介 嘉善县科技创业服务中心是县科技局下属的主要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研发、中试生产、经营的场地和办公方面的共享设施,提供政策、管理、法律、财务、融资、市场推广和培训等方面服务的纯公益类事业单位。 嘉善县地震办公室是县科技局下属的主要负责全县防震减灾等工作的的纯公益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共计2人。其中:嘉善县科技创业服务中心1名、嘉善县地震办公室1名。 三、报名条件: 1、户籍:具有嘉善县行政区域户籍。 2、学历及专业: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限企业管理、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自动化专业。 3、年龄、性别及其身体状况:年龄35周岁以下(197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性别不限,身体健康,能适应本职工作。 4、工作经历要求:嘉善县科技创业服务中心1名,具有二年以上科技工作经历(科技行政管理或企业科研工作)。嘉善县地震办公室1名,具有二年以上工作经历。上述工作经历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09年10月31日。 5、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工作事业强。 6、本县同类别及以上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方法及程序 招聘工作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经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统一参加笔试。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不足1:3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2、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理论、市场经济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行政管理、现代科技常识、公文写作与处理等。笔试一般按不少于招聘计划1:3的比例进行,最少不低于l:2。 3、面试。笔试后,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计划与入围面试对象不足1:2的,招聘计划相应核减。面试统一采用结构化面试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不到60分者作自动淘汰。 4、体检、考察。面试后,分别按考生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入总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依次替补。 5、聘用。拟聘用对象向社会公示,公示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聘用审批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在职人员要 及时与现工作单位沟通并办妥有关手续,如因此影响聘用的,由本人负责。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 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的待遇,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为三年,其中试用期半年,试用期内不合格者解除合同。三年合同期满,考核合格者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制规定办理续签合同。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1、报名时间:2009年11月8日 (星期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嘉善县人才交流中心 (魏塘镇车站北路97号)。 3、收费标准: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每人收取考务费40元。 4、联系电话:84127312。 5、报名办法:报名时需提供毕业证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和单位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所有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上交二寸近期免冠同底证件照3张。 领取笔试准考证及笔试时间将于报名结束两天后在嘉善人事人才网(网址:www.jsrcsc.com)上公布,请注意关注。 六、本招聘简章由县科技局负责解释。嘉善县科技局 2009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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