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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管理办法由哪规定

2023-10-08 08: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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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co

发 票管 理办法由“财 政 部”规定。

《中 人民 共和 国发 票管 理办 法》于1993年12月12日由国 务 院批 准,于1993年12月23日由财 政 部令 第6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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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的管理办法是什么?

发票的管理办法是指为了规范和管理发票的开具、领用、使用、报备、保存等过程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不同国家和地区可能有不同的发票管理办法,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管理办法:1、发票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的发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员、流程、程序以及相关的内部控制措施。2、发票领用和使用:确保发票的合法性和准确性,建立领用和使用登记制度,记录发票的领用数量、使用日期、金额等信息,并及时核对发票的真实性。3、发票报备和审核:根据税务机关的规定,将发票领用情况进行报备,并接受税务机关的审核和抽查。同时,确保发票的内容和金额符合相关法规和政策。4、发票保存和归档:按照法律要求,企业需要妥善保存发票的原始件或电子版,并建立相应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发票的安全性和完整性。5、发票监督和审计:税务机关会对企业的发票管理进行监督和审计,检查发票的合规性和合法性。企业应积极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发票和相关信息。6、发票销毁和作废:对于过期、损坏或发生错误的发票,需要按照规定进行销毁或作废,并及时报备给税务机关。
2023-09-13 02:25:161

2023新发票管理办法及细则

2023年新发票管理办法及细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电子发票全面推行:自2023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所有纳税人和销售方都应使用电子发票,纸质发票逐步退出市场。同时,电子发票的开具、存储、传递等环节将得到进一步规范和加强。2、税控设备实名制管理:税控设备将进一步实行实名制管理,纳税人需在购买和使用税控设备时,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和企业信息,并承诺合法使用税控设备。3、发票信息共享:税务部门将加强发票信息共享,提高数据的精准性和安全性。纳税人和销售方可以通过互联网平台查询和核对发票信息。4、发票查验方式升级:发票查验方式将逐步升级,包括增加人工查验和自动查验的比例,以及设立异常发票查验机制等。5、发票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加大:对于发票违法行为,包括虚开、冒用、伪造、买卖发票等行为,税务部门将加大打击力度,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发票是一种重要的财务凭证,使用不当可能会导致税收风险和财务损失。以下是使用发票时需要注意的事项:1、发票种类:根据不同的业务性质和需要,选择符合规定的发票种类,如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等。2、发票信息准确:在填开或领取发票时,务必核对发票的种类、代码、号码、开票日期、购买方和销售方信息等内容,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3、发票存储:按照规定,将发票及时归档、存储,防止丢失、损毁和被冒用。4、发票使用:在使用发票时,务必按照规定填写和使用,防止虚开、冒用、伪造等违法行为。5、发票报销:在进行发票报销时,应按照规定提交相关证明和资料,并确保报销的合法性和真实性。6、发票查验:在接收、领取和使用发票时,务必进行查验,防止接收虚假发票或被他人冒用。综上所述,需要注意的是,发票使用和管理涉及到税务、财务等多个方面,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和要求,防止违法风险和财务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2023-09-13 02:25:271

发票管理办法 百度百科

法律主观: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发票的名称、发票代码和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个人)名称(章)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2023-09-13 02:25:341

关于发票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第四条 国家税务总局统一负责全国发票管理工作。国家税务总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以下统称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依据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发票管理工作。财政、审计、工商行政管理、公安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税务机关做好发票管理工作。第五条 发票的种类、联次、内容及使用范围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第六条 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举报。税务机关应当为检举人保密,并酌情给予奖励。
2023-09-13 02:26:131

发票管理办法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4]153号)(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办法》所称增值税纳税人是指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经营者)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可予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2、《办法》所称增值税纳税人是指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经营者)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可予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根据有关规定,税务机关不得为当月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023-09-13 02:26:401

电子发票管理办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印制、领购、开具、取得和保管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国家税务总局统一负责全国发票管理工作。国家税务总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依据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发票管理工作。税务机关在发票管理中有权进行的检查如下:1、检查印制、领购、开具、取得和保管发票的情况;2、调出发票查验;3、查阅、复制与发票有关的凭证、资料;4、向当事各方询问与发票有关的问题和情况;5、在查处发票案件时,对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可以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发票管理和财务监督,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维护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制定本办法。
2023-09-13 02:27:041

企业发票丢了如何处理

企业发票丢了如何处理一、开票方遗失发票使用发票的单位或个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妥善保管发票,不得遗失,一旦遗失,应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填写《遗失发票申明申请表》,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在省级以上报纸或电视台上公告声明作废.对因发票管理不善造成发票丢失的,主管税务机关应视其情节轻重和所造成的后果给予处罚.按《征管法》及《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对遗失发票可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视具体情况,对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在一定期限内(最长不超过半年)停止领购专用发票.对纳税人申报遗失的专用发票,如发现非法代开、虚开的问题,该纳税人应承担偷税、骗税的连带责任.地税务机关对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按规定进行处罚的同时,代收取"挂失登报费",并将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名称、发票份数、字轨号码、盖章与否等情况,统一传(寄)中国税务报社刊登"遗失声明".传(寄)中国税务报社的"遗失声明",必须经县(市)国家税务机关审核盖章、签注意见.二、收到发票遗失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36条之规定,"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包括:第三条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的;第五条未按照规定保管发票的;对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所列两种或者两种以上行为的,可以分别处罚."《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丢失发票属于未按规定保管发票的行为.因此,贵司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通过认证并已经抵扣进项税额后丢失发票联,属于未按规定保管发票的行为,对此税务机关可以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此外,《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41条,"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不得丢失.发票丢失,应于丢失当日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在报刊和电视等传播媒介上公告声明作废."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做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售、填开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3]785号)之规定,在未收回专用发票抵扣联及发票联,或虽已收回专用发票抵扣联及发票联但购货方已将专用发票抵扣联报送税务机关认证的情况下,销货方一律不得作废已开具的专用发票.(一)开具发票一方遗失已填开的发票联,应重新开具发票交对方入账.重新开具发票时,应在备注栏填写遗失发票的客户名称、发票种类代码和号码、金额,开票单位.开具发票方记账时附上遗失发票的其他联次作为合法入账凭证;遗失的发票只有发票联的,记账时应附上取得发票方出具的书面证明,内容包括取得发票单位名称、购货或服务的单位数量、单价、规格、大小金额、发票种类代码和号码等作为合法入账凭证.(二)付款方遗失手写填开式发票报账联时,可由开票方提供存根联复印件并注明"此件由我单位提供,与原件相符",加盖公章后作为原始凭证.根据穗地税发[2000]444号文第三条规定:付款方遗失定额发票时,如收款方有汇款银行、邮局凭证等旁证资料,可由收方开具曾开具有关发票的证明(加盖公章);如果收款方确实没有旁证资料,无法开具证明的,则由付款方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包括开票单位情况,发票内容等),由本单位负责人审核批准,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同意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取得发票联的一方如丢失发票联,可向开具发票方申请出具该份发票存根联的复印件,加盖开票方的公章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后入账,一律不重复开具发票.(三)若交购货方的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及抵扣联在邮寄过程中遗失,有关发票也已抄报税,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10号)的规定,处理如下:开票方如实申报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并及时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有关情况并开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税证明单》(以下简称《已抄税证明单》),再向购货方提供该发票的复印件及《已抄税证明单》(购方拿发票复印件到其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通过后,可凭该发票的复印件及销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已抄税证明单》申报抵扣和入账).如果丢失的是已开具专用发票怎么办?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第二十八条规定,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上文讲述了企业发票丢了如何处理,丢失发票第一时间要向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丢失会存在一定的后果,避免不法分子使用对公司产生严重后果.相关内容有点多大家可以多阅读几次,如果你在实际操作中还有其他的会计问题,可以咨询本网站的会计在线答疑老师!
2023-09-13 02:27:121

取得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处罚依据

法律主观:在税收实践工作中,对于企业使用不符合规定发票如何进行处理,各地各级税务机关的做法可谓五花八门、莫衷一是,有的直接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作补税罚款处理;有的允许扣除,但按发票管理办法处理,那么对于企业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到底如何处理呢?笔者认为应当按照国税发[2008]8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第8条第2款规定处理。第2款是这样规定的: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纳税人使用不符合规定发票特别是没有填开付款方全称的发票,不得允许纳税人用于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和财务报销。对应开不开发票、虚开发票、制售假发票、非法代为开具发票,以及非法取得发票等违法行为,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罚;有偷逃骗税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下面试对上文作数点解析:1、不符合规定发票不得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和财务报销,也即企业失去了企业所得税可以税前抵减的成本、费用、损失和其它支出,失去了抵扣增值税进项税款条件,失去了申请出口退还增值税、消费税条件,最为关键的是不得报销,我个人理解即不得作为原始凭证纳入财务核算体系,如果企业反其道而行之,则在税务检查或纳税评估过程中被发现者,这些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如果不能重新取得就面临着纳税调整、补征税款等一系列涉税问题。2、发现不符合规定发票不意味着就要纳税调整、补征税款,为什么?其一发现不符合规定发票即行纳税调整、补征税款违反了税法公平宗旨,取得不符合规定发票的原因有多种,有主观故意也有客观原因,一概而论显失公平;其二发票只是表明一项业务存在的表征,而并不代表这项业务的真实性,只以表征违规而行对真实性业务的调整、补税,显然极不合理;其三税收在具惩戒功能之时教育功能亦不可少,发现不符合规定发票时应当允许企业限期取得发票,或提供能证明其真实性的其他合法凭据,而不宜不问青红皂白不给企业以改正机会就作纳税调整、补征税款等。3、处罚要视情况而定,对应开不开发票、虚开发票、制售假发票、非法代为开具发票,以及非法取得发票等违法行为,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罚,上述诸项行为可以总结为主观故意,如果企业并没有主观上的故意而获取的不符合规定发票显然就不应当按照发票管理办法处罚,比如A企业从B企业购进一批货物,B企业却突然消失,而使A企业无法获取符合规定的发票,再比如A企业采购人员将购货发票遗失,上述这些情况均不应当予以处罚;有偷逃骗税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罚,此条规定实质是体现了真实性原则,即无论企业是否取得符合规定发票,只要业务不真实,造成偷逃骗税行为均应按照征管法相关条文处罚,如果没有造成偷逃骗税行为就不能按照征管法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即上述应开不开发票、虚开发票、制售假发票、非法代为开具发票、非法取得发票等行为以及造成了偷逃骗税行为如果触犯了刑法,就应当移送公安、检察院等司法机关予以处理。由上述三点分析,对待企业取得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应当作如下处理:1、鉴别业务真实与否,如果业务不真实但未造成偷逃骗税后果按发票管理办法处罚,如果同时造成偷逃骗税后果,在按照发票管理办法处罚同时亦应对照税收征管法相关条款予以处罚,涉及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业务真实,但未取得符合规定发票,应当责令企业限期取得发票,同时对应开而不开具发票、虚开发票、制售假发票、非法代为开具发票、非法取得发票等行为按照发票管理办法处罚,如果确实不能取得发票,可以能证明业务真实性的其他合法凭据作为业务真实性发生的支撑。假设不能证明业务真实性,则视同企业放弃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出口退税权益。由此而增加的税收成本由企业自行消化。我的上述看法也得到了若干省市税务局文件政策的支撑,即发现违规票据时责令限期改正,改正后取得合法、真实凭证的允许税前扣除,如果逾期仍无法取得的,则不允许税前扣除,并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偷税、发票违规等处罚。我们假设一个极端的例子,某税务局对采用查账征收方式的A建材建造有限公司进行税收检查,发现A公司制造建材购进的黄沙、水泥、钢材等基本上没有取得正式增值税销售发票,于是全额调增,也就是说成本基本上得不到扣除,对A公司的税收处理其实就是按收入额的33%(备注旧企业所得税税率)来征收企业所得税。假设收入额是1000万,则应缴纳330万。我们再假定A公司是核定征收企业,核定应税所得率10%,则应缴纳企业所得税1000×10%×33%=33万。结果是什么?采用查账征收方式的企业,居然企业所得税税负是核定征收方式企业的十倍。这显然是不合理的,税务机关这种全额调增的方式也是错误的,象A公司这种情况,首先应当责令限期取得发票,其次如果在限期内仍不能取得发票,则应按照成本费用核算不清,采用核定征收方式,而不是调增后计算企业所得税。否则势必造成税负的巨增,也是违反企业所得税的公平原则。
2023-09-13 02:27:351

发票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最新48号

一、正面回答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式样的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式样的发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确定,发票的基本联次包括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存根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留存备查;发票联由付款方或受票方作为付款原始凭证;记账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作为记账原始凭证。二、分析详情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三、发票种类有哪些普通发票:主要由营业税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使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不能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况下也可使用普通发票。普通发票由行业发票和专用发票组成。前者适用于某个行业和经营业务,如商业零售统一发票、商业批发统一发票、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统一发票等;后者仅适用于某一经营项目,如广告费用结算发票,商品房销售发票等。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中国实施新税制的产物,是国家税务部门根据增值税征收管理需要而设定的,专用于纳税人销售或者提供增值税应税项目的一种发票。
2023-09-13 02:27:461

发票开错了,国税局可以重新开吗

国税发〔2006〕156号规定开具增值税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作废增值税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所称作废条件:(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发票已跨月或u200d不符合u200d作废条件,该怎么处理?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规定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售折让的,必须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开具红字发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应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照一般纳税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方法处理。
2023-09-13 02:27:552

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是什么?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式样的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式样的发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以下简称省税务机关)确定。第三条 发票的基本联次包括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存根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留存备查;发票联由付款方或受票方作为付款原始凭证;记账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作为记账原始凭证。省以上税务机关可根据发票管理情况以及纳税人经营业务需要,增减除发票联以外的其他联次,并确定其用途。第四条 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发票的名称、发票代码和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个人)名称(章)等。省以上税务机关可根据经济活动以及发票管理需要,确定发票的具体内容。第五条 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财务和发票管理制度健全的纳税人,发票使用量较大或统一发票式样不能满足经营活动需要的,可以向省以上税务机关申请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
2023-09-13 02:28:121

发票管理办法2019

一、在正面回答发票管理办法: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所称增值税纳税人是指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经营者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可予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2、根据有关规定,税务机关不得为当月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二、分析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三、发票的意义和作用是什么?发票在我国社会经济活动中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和作用。1、发票具有合法性、真实性、统一性、及时性等特征,是最基本的会计原始凭证之一;2、发票是记录经济活动内容的载体,是财务管理的重要工具;3、发票是税务机关控制税源,征收税款的重要依据;4、发票是国家监督经济活动,维护经济秩序,保护国家财产安全的重要手段。
2023-09-13 02:28:501

发票管理办法

发票管理办法,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是为了加强发票管理和财务监督,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维护经济秩序,由国务院于2019年3月2日进行修订的行政法规。发票管理办法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发票的种类发票种类有三种,即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专业发票。1、增值税专用发票指专门用于结算销售货物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使用的一种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得领购使用。一般纳税人如有法定情形的,不得领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2、普通发票。普通发票主要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使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不能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况下也可使用普通发票。3、专业发票。专业发票是指国有金融、保险企业的存贷、汇兑、转账凭证、保险凭证;国有邮政、电信企业的邮票、邮单、话务、电报收据;国有铁路、国有航空企业和交通部门、国有公路、水上运输企业的客票、货票等。专业发票是一种特殊种类的发票,但不套印发票监制章。
2023-09-13 02:29:161

发票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最新

(1993年12月12日国务院批准 1993年12月23日财政部令第6号发布 根据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发票管理和财务监督,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维护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称印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第四条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森慧国的发票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依据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发票管理工作。  财政、审计、市场监督管理、公安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配合税务机关做好发票管理工作。  第五条 发票的种类、联次、内容以及使用范围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第六条 对此铅答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举报。税务机关应当为检举人保密,并酌情给予奖励。
2023-09-13 02:30:321

新发票管理办法是怎样规定的?

2022年新发票管理办法如下:1、凡购入的产品或获取的劳务必须取得合法的发票,取得的发票根据费用性质粘贴于公司印制的相应报销凭证后。2、对真实、合法、合理但内容不完整、计算有误的发票,应将其退回经办人,由其负责将发票调|换后再行报支。3、收到进货发票。 必须办理签收手续。公司内部业务员与台账或结算员间转让进货发票,也必须严格进行签收,以明确责任。4、代为收取的进 货发票。应及时转交相应的财务人员,并办理签收手续。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的发票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依据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发票管理工作。财政、审计、市场监督管理、公安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配合税务机关做好发票管理工作。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收据才是收付款凭证,发票只能证明业务发生了,不能证明款项是否收付。发票是指经济活动中,由出售方向购买方签发的文本,内容包括向购买者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名称、质量、协议价格。除了预付款以外,发票必须具备的要素是根据议定条件由购买方向出售方付款,必须包含日期和数量,是会计账务的重要凭证。
2023-09-13 02:30:541

发票管理办法2022

 (1993年12月12日国务院批准 1993年12月23日财政部令第6号发布 根据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发票管理和财务监督,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维护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称印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第四条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的发票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依据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发票管理工作。  财政、审计、市场监督管理、公安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配合税务机关做好发票管理工作。  第五条 发票的种类、联次、内容以及使用范围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第六条 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举报。税务机关应当为检举人保密,并酌情给予奖励。  第二章 发票的印制  第七条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的企业印制。禁止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  第八条 印制发票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二)设备、技术水平能够满足印制发票的需要;  (三)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严格的质量监督、安全管理、保密制度。  税务机关应当以招标方式确定印制发票的企业,并发给发票准印证。  第九条 印制发票应当使用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全国统一的发票防伪专用品。禁止非法制造发票防伪专用品。  第十条 发票应当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式样和发票版面印刷的要求,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发票监制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制作。禁止伪造发票监制章。  发票实行不定期换版制度。  第十一条 印制发票的企业按照税务机关的统一规定,建立发票印制管理制度和保管措施。  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的使用和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制度。  第十二条 印制发票的企业必须按照税务机关批准的式样和数量印制发票。  第十三条 发票应当使用中文印制。民族自治地方的发票,可以加印当地一种通用的民族文字。有实际需要的,也可以同时使用中外两种文字印制。  第十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的单位和个人使用的发票,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外,应当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印制;确有必要到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印制的,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商印制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同意,由印制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的企业印制。  禁止在境外印制发票。
2023-09-13 02:31:131

发票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最新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式样的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式样的发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以下简称省税务局)确定。  第三条 发票的基本联次包括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存根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留存备查;发票联由付款方或受票方作为付款原始凭证;记账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作为记账原始凭证。  省以上税务机关可根据发票管理情况以及纳税人经营业务需要,增减除发票联以外的其他联次,并确定其用途。  第四条 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发票的名称、发票代码和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个人)名称(章)等。  省以上税务机关可根据经济活动以及发票管理需要,确定发票的具体内容。  第五条 用票单位可以书面向税务机关要求使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税务机关依据《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确认印有该单位名称发票的种类和数量。u2002第二章 发票的印制u2002  第六条 发票准印证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监制,省税务局核发。  税务机关应当对印制发票企业实施监督管理,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取消其印制发票的资格。  第七条 全国统一的发票防伪措施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省税务局可以根据需要增加本地区的发票防伪措施,并向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发票防伪专用品应当按照规定专库保管,不得丢失。次品、废品应当在税务机关监督下集中销毁。  第八条 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是税务机关管理发票的法定标志,其形状、规格、内容、印色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  第九条 全国范围内发票换版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发票换版由省税务局确定。  发票换版时,应当进行公告。  第十条 监制发票的税务机关根据需要下达发票印制通知书,被指定的印制企业必须按照要求印制。  发票印制通知书应当载明印制发票企业名称、用票单位名称、发票名称、发票代码、种类、联次、规格、印色、印制数量、起止号码、交货时间、地点等内容。  第十一条 印制发票企业印制完毕的成品应当按照规定验收后专库保管,不得丢失。废品应当及时销毁。u2002
2023-09-13 02:31:301

2022年新发票管理办法

2022年新发票管理办法如下:1、凡购入的产品或获取的劳务必须取得合法的发票,取得的发票根据费用性质粘贴于公司印制的相应报销凭证后。2、对真实、合法、合理但内容不完整、计算有误的发票,应将其退回经办人,由其负责将发票调|换后再行报支。3、收到进货发票。 必须办理签收手续。公司内部业务员与台账或结算员间转让进货发票,也必须严格进行签收,以明确责任。4、代为收取的进 货发票。应及时转交相应的财务人员,并办理签收手续。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的发票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依据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发票管理工作。财政、审计、市场监督管理、公安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配合税务机关做好发票管理工作。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收据才是收付款凭证,发票只能证明业务发生了,不能证明款项是否收付。发票是指经济活动中,由出售方向购买方签发的文本,内容包括向购买者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名称、质量、协议价格。除了预付款以外,发票必须具备的要素是根据议定条件由购买方向出售方付款,必须包含日期和数量,是会计账务的重要凭证。
2023-09-13 02:31:491

发票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最新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式样的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式样的发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以下简称省税务局)确定。  第三条 发票的基本联次包括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存根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留存备查;发票联由付款方或受票方作为付款原始凭证;记账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作为记账原始凭证。  省以上税务机关可根据发票管理情况以及纳税人经营业务需要,增减除发票联以外的其他联次,并确定其用途。  第四条 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发票的名称、发票代码和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个人)名称(章)等。  省以上税务机关可根据经济活动以及发票管理需要,确定发票的具体内容。  第五条 用票单位可以书面向税务机关要求使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税务机关依据《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确认印有该单位名称发票的种类和数量。u2002第二章 发票的印制u2002  第六条 发票准印证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监制,省税务局核发。  税务机关应当对印制发票企业实施监督管理,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取消其印制发票的资格。  第七条 全国统一的发票防伪措施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省税务局可以根据需要增加本地区的发票防伪措施,并向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发票防伪专用品应当按照规定专库保管,不得丢失。次品、废品应当在税务机关监督下集中销毁。  第八条 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是税务机关管理发票的法定标志,其形状、规格、内容、印色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  第九条 全国范围内发票换版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发票换版由省税务局确定。  发票换版时,应当进行公告。  第十条 监制发票的税务机关根据需要下达发票印制通知书,被指定的印制企业必须按照要求印制。  发票印制通知书应当载明印制发票企业名称、用票单位名称、发票名称、发票代码、种类、联次、规格、印色、印制数量、起止号码、交货时间、地点等内容。  第十一条 印制发票企业印制完毕的成品应当按照规定验收后专库保管,不得丢失。废品应当及时销毁。
2023-09-13 02:32:211

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一)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二)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未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的;(三)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发票,未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的;(四)拆本使用发票的;(五)扩大发票使用范围的;(六)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的;(七)跨规定区域开具发票的;(八)未按照规定缴销发票的;(九)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一)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二)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未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的;(三)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发票,未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的;(四)拆本使用发票的;(五)扩大发票使用范围的;(六)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的;(七)跨规定区域开具发票的;(八)未按照规定缴销发票的;(九)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的。
2023-09-13 02:32:381

发票管理办法第35条内容

法律分析: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一)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  (二)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未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的;  (三)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发票,未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的;  (四)拆本使用发票的;  (五)扩大发票使用范围的;  (六)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的;  (七)跨规定区域开具发票的;  (八)未按照规定缴销发票的;  (九)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一)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  (二)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未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的;  (三)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发票,未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的;  (四)拆本使用发票的;  (五)扩大发票使用范围的;  (六)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的;  (七)跨规定区域开具发票的;  (八)未按照规定缴销发票的;  (九)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的。
2023-09-13 02:32:491

发票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最新

2022年新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为加强发票管理和财务监督,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维护经济秩序等。2022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是针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而作出的相应法律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在交易过程中所出具的,可以用于抵扣税款的税务凭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多开。因为该行为会对我国财政税收造成影响,将要受到行政、甚至是刑事处罚。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为三联,分别为发票联、抵扣联和记账联。发票的种类发票种类有三种,即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专业发票。1、增值税专用发票指专门用于结算销售货物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使用的一种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得领购使用。一般纳税人如有法定情形的,不得领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2、普通发票主要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使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不能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况下也可使用普通发票。3、专业发票是指国有金融、保险企业的存贷、汇兑、转账凭证、保险凭证,国有邮政、电信企业的邮票、邮单、话务、电报收据,国有铁路、国有航空企业和交通部门、国有公路、水上运输企业的客票、货票等。专业发票是一种特殊种类的发票,但不套印发票监制章。
2023-09-13 02:33:001

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21

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如下:1、发票准印证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监制,省税务局核发,税务机关应当对印制发票企业实施监督管理,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取消其印制发票的资格;2、全国统一的发票防伪措施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省税务局可以根据需要增加本地区的发票防伪措施,并向国家税务总局备案;3、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是税务机关管理发票的法定标志,其形状、规格、内容、印色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4、发票印制通知书应当载明印制发票企业名称、用票单位名称、发票名称、发票代码、种类、联次、规格、印色、印制数量、起止号码、交货时间、地点等内容;5、印制发票企业印制完毕的成品应当按照规定验收后专库保管,不得丢失,废品应当及时销毁;6、税务机关对领购发票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应当留存备查;7、税务机关在发售发票时,应当按照核准的收费标准收取工本管理费,并向购票单位和个人开具收据,发票工本费征缴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8、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9、税务机关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应当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面通知当事人;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案件,应当立案查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条 发票的基本联次包括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存根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留存备查;发票联由付款方或受票方作为付款原始凭证;记账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作为记账原始凭证。省以上税务机关可根据发票管理情况以及纳税人经营业务需要,增减除发票联以外的其他联次,并确定其用途。
2023-09-13 02:33:321

北京市发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税收征收管理,维护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和《全国发票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本市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使用发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包括私营企业,下同)和发票承印单位,必须全面执行《全国发票管理暂行办法》和本办法。  在本市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人和华侨、港、澳、台人员使用的发票,行政事业单位使用的银钱收据和独立核算单位使用的内部结算凭证等非经营性专用票据,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管理,不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市税务局及其分局是本市发票管理机关,负责组织、监督本办法的实施。第四条 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本市销售商品(产品)收得货款、提供劳务服务或从事其他经营业务取得经营性收入时,必须向付款方如实开具发票。  商业、服务业向消费者个人零售小额商品或收取小额服务费,可以不开具发票,但消费者个人索要发票的,则不得拒绝开具。  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本市购买商品(产品)、接受劳务服务或其他服务付出款项时,必须向收款方取得发票。第五条 发票的主要内容包括:发票名称、字轨号码、联次及其用途、付款单位名称、商品(产品)名称或经营(服务)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大小写累计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印制或批准印制的税务机关名称。第六条 本市发票由市税务局印制或批准印制,并套印“北京市税务局发票监制章”。  “北京市税务局发票监制章”是本市发票的法定标志,由市税务局统一制作,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伪造。第七条 本市发票按下列各类,分别专用:  (一)行业专用发票;  (二)个体经营专用发票;  (三)临时经营专用发票;  (四)支付个人收入专用凭证;  (五)工商企业调拨材料专用发票;  (六)工商企业资金往来专用发票;  (七)经市税务局批准套印“北京市税务局发票监制章”的其他发票。  以上各种发票的具体适用范围由市税务局规定。第八条 下列专业票据暂由使用票据的单位自行确定式样和印制,可不套印“北京市税务局发票监制章”:  (一)金融、保险、邮电、供水、供电、供燃气、供热、房地产管理、医疗保健等行业使用的专业票据;  (二)铁路、公路、航空、水运等部门的车船票、飞机票、行李票;  (三)影剧院、体育场(馆)、俱乐部、公园、游乐场、博物馆、展览馆的门票;  (四)从国外收取款项的专用凭证;  (五)经市税务局批准可不套印“北京市税务局发票监制章”的其他专业票据。第九条 本市发票只限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使用。本市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到外地从事经营活动的,应持本市所在地税务机关开具的《固定工商业户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单》,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使用当地发票。  外地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来本市从事经营活动的,应持外地所在地税务机关开具的《固定工商业户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单》,向本市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使用本市发票;临时经营者,应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使用零份本市发票。第十条 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所需发票,由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向所在地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凭所在地税务机关核发的《发票购领凭单》,到指定的税务机关购买。  发票使用数量大或经营业务特殊的单位,经市税务局批准,可凭所在地税务机关核发的《印制发票通知书》,到指定的印刷厂按批准的样式印制发票。需要在发票上套印本单位印章的,须经税务机关批准,未经批准,不得套印。第十一条 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加强发票的管理,建立制度,专人负责,妥善保管,严格执行领用手续,如实登记《发票使用登记簿》,按季向所在地税务机关报送《企业使用发票情况报表》。第十二条 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启用整本发票前应逐联检查;发现缺联、缺号的,应将整本发票交所在地税务机关鉴定后处理。发票必须按号码顺序使用,各联复写,逐栏如实填写清楚,加盖本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填写错的发票应加盖作废章,贴在其存根联上一并保存。  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开具发票后的发票存根,应至少保存5年。销毁发票存根,必须造册登记,向所在地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税务机关批准后方可销毁。
2023-09-13 02:33:401

电子发票的管理方法

法律主观:电子发票的管理制度: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的发票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依据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发票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依据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发票管理工作。发票的种类、联次、内容以及使用范围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四条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的发票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依据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发票管理工作。 财政、审计、市场监督管理、公安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配合税务机关做好发票管理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五条 发票的种类、联次、内容以及使用范围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2023-09-13 02:33:531

发票新规定有哪些

法律分析:发票新规定有:印制发票应当使用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全国统一的发票防伪专用品。禁止非法制造发票防伪专用品。发票应当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式样和发票版面印刷的要求,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发票监制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制作。禁止伪造发票监制章。发票实行不定期换版制度。印制发票的企业按照税务机关的统一规定,建立发票印制管理制度和保管措施。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的使用和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制度等等内容。以上相关新规都可以参考我国的发票管理办法相关法律法规,为了加强发票管理和财务监督,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维护经济秩序而制定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九条 印制发票应当使用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全国统一的发票防伪专用品。禁止非法制造发票防伪专用品。第十条 发票应当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式样和发票版面印刷的要求,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发票监制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制作。禁止伪造发票监制章。发票实行不定期换版制度。第十一条 印制发票的企业按照税务机关的统一规定,建立发票印制管理制度和保管措施。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的使用和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制度。
2023-09-13 02:34:021

普通发票丢失如何处理?

丢失普通发票的处理方法:丢失已开具的普通发票发票联,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于发票丢失当日在市州级以上党政报刊杂志上刊登遗失声明,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已登报声明作废的证明材料。受票方需要用存根联入账作为税前扣除凭证的,必须要取得开票方注明“此件是我单位提供,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的存根联复印件,与发票丢失登报声明一并作为原始凭证。纳税人丢失普通发票全部联次的,按丢失空白普通发票处理。
2023-09-13 02:34:379

事业单位收到发票丢失处理规定

印制发票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二)设备、技术水平能够满足印制发票的需要;(三)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严格的质量监督、安全管理、保密制度。税务机关应当以招标方式确定印制发票的企业,并发给发票准印证。印制发票的企业按照税务机关的统一规定,建立发票印制管理制度和保管措施。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的使用和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制度。印制发票的企业必须按照税务机关批准的式样和数量印制发票。发票应当使用中文印制。民族自治地方的发票,可以加印当地一种通用的民族文字。有实际需要的,也可以同时使用中外两种文字印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的单位和个人使用的发票,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外,应当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印制;确有必要到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印制的,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商印制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同意,由印制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的企业印制。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发票领购簿。《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第二十条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2023-09-13 02:36:041

农产品收购发票使用管理办法

农产品收购发票是可抵扣进项税发票中四小票的一种。农业产品收购发票是指向农业生产者个人收购自产农业产品时,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的发票。收购单位、个体工商户填开收购发票时,必须在收购现场按规定时限、号码顺序就每一笔收购业务逐笔开具,填写时应品名明确、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各联次一次填开,并加盖收购单位、个体工商户的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第十四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依法出具纸质发票或者电子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式样的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式样的发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以下简称省税务机关)确定。第三条 发票的基本联次包括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存根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留存备查;发票联由付款方或受票方作为付款原始凭证;记账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作为记账原始凭证。省以上税务机关可根据发票管理情况以及纳税人经营业务需要,增减除发票联以外的其他联次,并确定其用途。第四条 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发票的名称、发票代码和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个人)名称(章)等。
2023-09-13 02:36:271

普通发票的管理制度

增值税(普通)发票管理办法1、为加强公司的发票管理和财务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2、公司各部门和员工申请开具、取得和保管发票,必须遵守本办法。3、公司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部门,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4、公司各部门和员工申请开具发票,由经办人员填写《增值税(普通)发票使用申请表》,《增值税(普通)发票使用申请表》各栏须填写齐全,经部门主管、主管副总和总裁签署意见后,由财务部门开具发票。5、千元版发票由部门主管签署意见;1万元以上(含本数)5万元以下(不含本数)由部门主管、主管副总签署意见;5万元以上(含本数)由部门主管、主管副总签署意见后,须经总裁审批。6、财务部门开具发票时,必须认真审查申请手续、购销合同或协议、出库单等业务成立依据及合法性;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必须按经营业务实际发生金额开具发票,不得虚开发票,也不得提供空白发票。发票领用人必须在发票记账联签字。7、开具发票时,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限,按号码顺序,逐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性复写、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公司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8、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9、财务部门应当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设置发票登记簿,并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10、所有部门和员工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11、未经税务机关监制,或填写项目不齐全,内容不真实,字迹不清楚,没有加盖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伪造、作废以及其他不符合税务机关规定的发票、收据或白条,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部门和个人有权拒收,财务部门有权拒绝报销。12、财务部门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五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13、财务部门应当妥善保管发票,不得丢失。发票丢失,应当于丢失当日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构,并在报刊和电视等传播媒介上公告声明作废。14、本办法未规定之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15、本办法由财务部制定并负责解释,自二○○一年一月一日起实施。
2023-09-13 02:37:083

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解释

法律分析: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三十六条 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2023-09-13 02:37:181

增值税发票风险管理办法2018年51号

一、正面回答纳入增值税发票风险管理的有:1、税务约谈无法联系或两次无故不到的;2、注册地址、经营地址、联系方式虚假、开票IP地址异常;3、不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开具发票与纳税申报数据严重不符,涉嫌通过填列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特定栏次虚假申报;4、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列入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的;5、小规模纳税人月开具发票金额超过省税务机关确定金额的;6、发现纳税人有税收违法行为嫌疑需移交稽查立案的。二、分析详情风险管理又名危机管理,是指如何在一个肯定有风险的环境里把风险减至最低的管理过程。当中包括了对风险的量度、评估和应变策略。理想的风险管理,是一连串排好优先次序的过程,使当中的可以引致最大损失及最可能发生的事情优先处理、而相对风险较低的事情则押后处理。风险管理是社会组织或者个人用以降低风险的消极结果的决策过程。通过风险识别、风险估测、风险评价,并在这些基础上选择与优化组合各种风险管理技术,对风险实施有效控制和妥善处理风险所致损失的后果,从而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的安全保险。三、增值税电子发票风险防范有什么增值税电子发票风险防范有:1、针对虚开发票情况风险防控;2、针对不合规发票风险防控;3、针对开票方拒绝开具发票风险防范;4、电子发票风险防控;5、做好企业内控,发票风险防范责任到人。
2023-09-13 02:37:271

发票的存放和保管应按税务机关的规定办理,不得丢失和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

法律主观:纳税人丢失发票,大多是由保管不善造成。未经过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发票取得方用开具方提供的复印件、证明等资料不能作为税前扣除凭据。处罚方式与发票类型相关,具体如下。一、丢失空白发票的处理 1,纳税人丢失空白专用发票,应根据《 发票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因此,纳税人丢失专用发票后,必须按规定程序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纳税人应将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名称、发票份数、字轨号码等情况,向主管税务机关指定的报刊等媒介刊登公告声明作废,然后填报《发票丢失被盗登记表》,持IC卡到国税主管机关办理电子发票退回或作废手续。税务机关对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可以按《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包括:(五)未按照规定保管发票的”情形,由税务机关 责令限期改正 ,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2,纳税人丢失空白普通发票后,必须按规定程序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丢失普通发票的纳税人必须自行到辖区内的地级市报刊上刊登“丢失声明”,然后填报《发票丢失被盗登记表》,持IC卡到国税主管机关办理电子发票退回或作废手续。税务机关对丢失空白普通发票的纳税人,可以按《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包括:(五)未按照规定保管发票的”情形,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二、纳税人丢失已开具的 增值税专用发票 的处理纳税人将已经填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应主要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八条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处理。纳税人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各联次,具体处理分为已认证和未认证两种情形。 1,发票开出未认证情形处理:(1) 一般纳税人 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2)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3)专用发票抵扣联无法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4)纳税人丢失记账联的,如果发票开出后尚未寄出,开票单位可以将发票联复印,作为记账凭证;若已寄出,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与从金税卡中重新打印一次的记账联,作为记账凭证。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作为记账凭证。(5)纳税人丢失专用发票全部联次处理:纳税人在认证前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按丢失空白专用发票处理。 2,发票开出已认证情形处理:(1)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2)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3)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4)一般纳税人丢失记账联的处理:如果发票开出后尚未寄出,开票单位可以将发票联复印,作为记账凭证;若已寄出,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与从金税卡中重新打印一次的记账联,作为记账凭证。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作为记账凭证。(5)丢失全联次处理:纳税人已认证,但丢失发票的,必须按规定程序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并登报声明作废。税务机关对丢失发票的纳税人,可以按《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包括:(五)未按照规定保管发票的”情形,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从金税卡中重新打印一次,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作为记账凭证。三、纳税人丢失已开具的普通发票处理纳税人丢失已开具的普通发票,大多是由保管不善造成。未经过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发票取得方用开具方提供的复印件、证明等资料不能作为税前扣除凭据。(1)纳税人丢失已开具的普通发票的发票联,应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丢失发票,应于发票丢失当日或次日(节假日顺延)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指定的报刊等媒介刊登公告声明作废。纳税人丢失发票办理丢失声明的,必须在具有全国报刊号的报纸上刊登。(2)开具发票一方丢失已填开的发票联,应重新开具发票交对方入帐。重新开具发票时,应在备注栏填写丢失发票的客户名称、发票种类代码和号码、金额,开票单位。开具发票方记帐时附上丢失发票的其他联次作为合法入帐凭证。(3)取得发票一方丢失已填开的发票联,应取得原签发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发票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实行电子发票的,由开票方按丢失发票代码、号码查询打印(复印)发票图片,加盖开票方公章作为入账凭证。发票存根联或记帐联的复印件只能作为原始凭证的附件,不能直接代作原始凭证。发票复印件经提供原件的单位注明“此件是我单位提供,与原件相符”,加盖公章后,方可作为原始凭证。(4)纳税人将在税务局代开发票的发票联或记账联丢失,可向开具发票的税务机关申请出具曾于X年X月X日开具XX发票,说明取得发票单位名称、购货或服务的单位数量、单价、规格、大小写金额、发票字轨、发票编码、发票号码等的书面证明,或要求开具发票的税务机关提供所丢失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可作为合法凭证入账。(5)纳税人丢失存根联或记帐联的,应取得发票联复印件,发票复印件经提供原件的单位注明“此件是我单位提供,与原件相符”,加盖公章后,方可作为原始凭证。(6)纳税人丢失普通发票全部联次的,按丢失空白普通发票处理。税务机关对丢失普通发票的纳税人,可以按《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包括:(五)未按照规定保管发票的”情形,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2023-09-13 02:37:481

发票丢失了要怎么处理

发票丢失了需要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报告,并在辖区内地级市报纸上发表无效声明,然后填写《发票损坏报告》,同时在发票丢失当天向市、州级以上党政报刊上发表说明,并到国家税务机关或办理电子发票退回或无效手续。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收据才是收付款凭证,发票只能证明业务发生了,不能证明款项是否收付。发票是指经济活动中,由出售方向购买方签发的文本,内容包括向购买者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名称、质量、协议价格。除了预付款以外,发票必须具备的要素是根据议定条件由购买方向出售方付款,必须包含日期和数量,是会计账务的重要凭证。中国会计制度规定有效的购买产品或服务的发票称为税务发票。政府部门收费、征款的凭证各个时期和不同收费征款项目称呼不一样,但多被统称为行政事业收费收款收据。为内部审计及核数,每一张发票都必须有独一无二的流水账号码,防止发票重复或跳号。发票就是发生的成本、费用或收入的原始凭证。对于公司来讲,发票主要是公司做账的依据,同时也是缴税的费用凭证;而对于员工来讲,发票主要是用来报销的。发票内容一般包括:票头、字轨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银行开户账号、商(产)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以及大小写金额、经手人、单位印章、开票日期等。实行增值税的单位所使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还应有税种、税率、税额等内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四条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的发票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依据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发票管理工作。财政、审计、市场监督管理、公安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配合税务机关做好发票管理工作。
2023-09-13 02:38:022

发票必须当天开吗

发票只能开当天的。因为目前在我国除了定额发票以外,发票都需要通过开票软件来开具,开票软件设置的时间是系统日期,而且和公历当前日期是一致的,无法改变。所以发票打印出来以后,票面显示的开票日期就是当前的日期。增值税开发票只能开当天日期,因为税控糸统是由税务局控制的,是一个在线系统,不可以自己修改日期等信息。增值税专用发票当天开据的,当天不一定能认证,但第二天肯定是能认证的。因为金税三期以后,所以开据的专用发票都有一个比对的过程,当天开据的专票不一定当天就能马上上传到发票认证系统里,所以当天不一定能认证。至于顾客因为不能当场开具发票而投诉,税局对商家的处理一般是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如果你当天不能开具发票,就违反了相应政策规定,税局有可能罚款的(当然,也有可能不罚款,只是责令限期改正)。税收征管法明确规定: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发票管理办法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条 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发票的名称、发票代码和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个人)名称(章)等。省以上税务机关可根据经济活动以及发票管理需要,确定发票的具体内容。
2023-09-13 02:38:091

发票专用章管理制度

增值税发票要加盖发票专用章。盖在发票右下角备注处或盖章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2023-09-13 02:38:211

商家不给开具发票,依据哪条法律法规来维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如果经营者不给出具,可以向消费者协会、工商税务部门进行投诉。
2023-09-13 02:38:294

学会倾听中学生作文600字

在生活中,倾听是很重要的。走入喧嚣的世界,更需要倾听得耳朵,倾听自己,倾听他人。倾听是陶冶情操的妙法,倾听是沟通心灵的桥梁,倾听是增长知识的捷径。所以,请你们侧耳倾听吧……下面是我整理的关于学会倾听中学生 作文 600字,欢迎阅读! 学会倾听中学生作文600字1 记得有位美国女作家曾讲过,沟通的最高境界就是静静地倾听。确实,倾听所表现出来的正是一种宽容、谦虚的人格,也展示了对他人的尊重。 每个人都受自己认知的局限,谁都不敢保证自己比他人知道得更多。因此,学会了倾听,你便有了第三只眼来看自己和这个世界。 常言道:“当事者迷,旁观者清。”人都是很难看见自己的背面的,同样我们的性格中有缺陷的一面在自己的观察下是极难暴露的。学会倾听,我们可以用他人的眼光审视自己,以此完善我们的人格。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倾听是完善自我审视的途径。 微软公司总裁比尔·盖茨在一次公司会议上被一名技术员指摘公司在网络浏览器的开发上落后于对手,盖茨在沉默了一会儿后承认了他的错误,并向其他与会人员道歉,但这也宣告了微软在经营方向上转型的开始。盖茨后来在说起这件事时说道:“我不想在面子这个问题上浪费时间,那是毫无意义的。”“特权确实会让人腐化,但我想保持前进的动力。”盖茨从当年的毛头小伙一跃而成为世界首富,这样的成功并无使他的耳朵被塞住,这是否也能够算做他成功的缘故之一呢? 倾听让我们的判断多了一条途径,但倾听却不能替代分析和判断,我们不光要学会去“听”,还要有足够的能力去“择”。塞纳克说过,相信一切人和怀疑一切人的错误都是相同的。只要我们的判断建立在充分思考和分析的基础上,我们就有理由相信它,并坚定地付诸实践。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 自傲不等于自信。它看似自信,事实上只是目光狭窄,包容性差的体现。自傲是在以无知作借口,有百害而无一利。 所以我们要在倾听与自信间找到一个平衡点,使我们心里的那杆秤放平。莎士比亚说过:爱所有人,相信一部分人,从不去伤害任何人。确实,当我们用一颗博爱之心去看待世界,我们的心胸就会更为宽广,从而用一种自信的态度来判断。 学会自信,学会倾听,也就学会了一种智慧的态度生活。 学会倾听中学生作文600字2 倾听,就是集中精力,开动脑筋,认真听取。一个谦虚好学的人,一个懂得善待他人的人,一个善于 反思 、自强不息的人,永远懂得倾听。 倾听,是亲近自然的方式;倾听,是接受信息的 渠道 ;倾听,是净化心灵的艺术…… 倾听自然的声音,倾听美妙的音乐,倾听师长、朋友、同学真挚温暖的话语……我们在倾听中长大。 是的,只要我们热爱生活,就一定要学会倾听。别的不说,但是搭讪的深邃、旷远,倾听大河的奔腾、喧嚣,倾听一棵小草在风雨中摇曳的呐喊,倾听一枚红叶走向深秋是的平静,倾听檐角的如断线珠的雨滴,倾听蜿蜒的山路上此起彼伏的鸟语…… 走进沸腾的生活,更需要一双倾听的耳朵。在讲台前,在人流中,在小巷的深处,在高楼的阳台上,在奔驰的列车上,在温馨的小家里,只要愿意,随时随地都可以倾听,都可以倾听到许多值得我们一生回味的声音:倾听街头那个修鞋的老人,阐述他对过日子的精辟看法;倾听一个重病患者,坦然面对生命的表白;倾听那个屡遭磨难有屡次站起的男人悲壮的经历;倾听那个成功人士的征地有声的慷慨陈词;倾听那些让热血顿作潮涌的感人的情节……倾听那一串串鲜活的 故事 ,那一个个真实的足音,我们就会明白:这日子真的很精彩,这生命真的很美丽,这人生真应该演绎得如诗如画。 在倾听中,会感知生命的落叶不止在秋天,忧郁和悲伤不能久驻心灵,孤独也是一种美丽;在倾听中,会懂得理解的艰难和重要,即使是陌生人的一抹微笑,也足以驱散满怀的寒意;在倾听中,会明白阳光公平地照耀你我,照耀辉煌和平凡;在倾听中,会发现自己正在与一个博大的世界对话,所有的风霜雪雨,所有的世事沧桑,都只是一片自由舒卷的云朵,都只是墙上滴答的钟摆…… 倾听,是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个章节。是倾听,让我们明白了什么才是真、善、美,让我们彼此的手握得更紧、心灵贴得更近,让我们积累了许多难得的 经验 ,少走许多不必要的弯路;是倾听,让一句简单的话语,有了神奇的力量,让那些琐碎的小事,一下子变得无比地亲切起来,让那些平凡的日子,陡然增添叻动人的光彩…… 学会倾听中学生作文600字3 清风闲坐,白云高卧,百花争艳,绿涛如浪滚滚来,洗耳恭听——是春的声音。 骄阳似火,闪电霹雳,暴风骤雨,流岚虹霓,敞开心去听——是夏的脚步。 秋高气爽,万里无云,硕果飘香,稻浪翻滚,细细琐语,听——那是秋的音响。 彤云密布,北风卷地,霜冷长河,玉树琼枝,叮铃……静听——是冬的。 静静地闭上眼,听…… 一首漫长、优美的乐曲缓缓流入心境。它,安静,祥和,虽然没有金属质感的打击乐,那热力四射的节拍,但它的魅力却绝不亚于流行这个世界中的任何一种音乐。 这种对大自然的欣赏,使我懂得了如何静下心来“倾听”。 倾听,是一种交流,是一种亲和的态度,是我们了解彼此心灵,领略大自然的悠悠路程。 倾听,是心灵之花。它能折射我纯洁而热情的光芒;倾听,是一缕清风,它能吹散笼罩在人们心头的阴霾;倾听,是划破漆黑夜幕的流星,给人带来希望;倾听,是一朵不败的花,它能绽放着生命之蕊,换取人们的欣赏和信任。 当我失落时,只要有一声清脆的鸟叫便能给予我安慰;悲伤时,只要有一阵清风便能化解;彷徨时,一声“指点”便能给我莫大的帮助……倾听,它在呼唤,我们需要倾听。 融入音乐的世界,倾听——宁静、温暖便袭上心头,渗透到内心的每一个角落。 对音乐的倾听,使我爱上了倾听琵琶,爱上了弹奏琵琶。 此后的每一天,我总伴着夕阳,从那根根细如头发的丝弦中流淌我一种意味深刻的声音,那蝌蚪似的音符如行云流水般在我的指间跳跃,我的心与那音乐,融在了一起。 倾听,抛开世俗的喧嚣,用心去听,成了我每日必能体验的。我从中感到了满足与快乐,因为我比其他人多了一点倾听的机会,并且是倾听自己的心灵。 我便告诉自己,不为别人,做自己的听众。音乐是最美、最和谐的。没有慷慨激昂之词,却发人深省,倾听,做自己的听众,真不错! 是的,我是属于我心灵的音乐,美丽而遥远…… 只有爱倾听之人才会有这个心灵的朋友,方能领悟生命的真谛! 学会倾听中学生作文600字4 飞鸟用啼叫歌唱生活,游鱼用肢体传达信息,我们用语言交流思想,抒发情感,表达对生命的赞美和自然的感叹。这就是倾听。倾听是一种交流,是一种亲和的态度,是我们了解彼此心灵、领略大自然的悠悠路径。我们要学会倾听大自然的山风松涛、溪韵海啸,学会倾听他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 人生是一首优美的乐曲,其中有欢乐的音符也有痛苦的音符,要认识这些音符,那就应该去倾听。一旦你有了这种认识,你就会觉得倾听就在你身边。人生又是一望无际的大海,有骤然翻起跳跃着的水花,也有波澜起伏的大浪。要感受这海之心声,那就应该去倾听。一旦你有了这种感受,你就会感到倾听就在你身旁。 倾听是心灵之花。倾听能折射出纯洁而热情的光芒。倾听是一缕清风,它能吹散笼罩在人们心头的阴霾;倾听是划破漆黑夜幕的流星,能给人们带来希望;倾听是一朵开不败的花,它能绽放着生命之蕊,换取人们的欣赏和信任。 倾听长者的教诲,就如同读一本好书,实乃受益匪浅。倾听朋友的诉说,与朋友共同分享快乐,分担痛苦,让朋友感觉自己不是孤单的。倾听他人的牢骚,让他人感到舒畅、满足和轻松。闲暇之际,独步山间树林,倾听大自然的声音:鸟儿的歌唱,昆虫的啼叫,小泉的呜咽,山风的呼啸……让人寻找到属于自己的那片热土,让人寻回内心深处最美丽的真实。 在跋涉的道路上,跌倒时希望有人扶持;忧虑时希望有人分忧;寂寞时希望有人陪伴;失败时希望有人鼓励。这都需要倾听陪伴。渴望倾听之人对倾听的向往如同“青青子衿,悠悠我心”般迫切。倾听是春天刚发芽的嫩草,充满活力与希望,也给人带来新生力量和希望之火。倾听犹如炙热的夏日里一阵凉风,把枯燥与烦闷一拂而尽,送来愉悦轻松的感觉。 当你失落时,一声清脆的鸟啼能给你安慰;悲伤时,一阵清风能给你开解;彷徨时,一泓清泉能给你帮助……倾听在呼唤,我们需要倾听。朋友,难道我们不应牵起倾听之手去创造更加精彩的人生吗? 学会倾听中学生作文600字5 学会倾听是对于每个人都非常重要的。学会倾听,你可以得到很多很多。当别人在说话时,学会倾听是对别人的尊重。而在别人说的这段话中,你有可能会得到很多收获。人生哲理、经典的语言,这些都可以帮助你写作文,让 文章 更加富于色彩。只有学会倾听,你才会懂得尊重他人;只有学会倾听,你才会得到更多的哲理及经典语言;只有学会倾听,你才能有一颗积极向上的心;只有学会倾听,你才能觉得任何一种声音都让人有无限遐想。 在生活中,我是一个喜欢笑的女生,因为我会倾听,因为我懂得学会倾听是多么的美好,多么的让人快乐。每当下课时,听着同学们说这节课的重点,自然而然的觉得自己也知道了我应该如何去学习,去复习。每当上课时,我不像别的同学那样,上课说话说不完,我则会认真听老师分析的每一步,从而使自己学会更多知识。 在家里,我总会听奶奶说这段时间里发生的事。听奶奶说这段时间里遇到的烦心事,而这时,我就会安慰奶奶,哄奶奶开心,给奶奶说笑话。在社会中,我总会去倾听那些流浪 儿童 的心声,去孤儿院看看他们这段时间内生活的如何。自己也时不时地去陪他们,给他们讲故事。每当给这些孤儿们讲故事,他们总会认真倾听,让我感觉到他们是多么地会尊重人。 就连这些孩子们都知道尊重我们,难道我们就不应该去认真倾听孩子们的心声吗?在生活中,有许多单亲家庭的孩子被别人看不起,总是有人无所谓地去侮辱他们,嘲笑他们。难道这些人就不应该反醒一下吗?换作是你被嘲笑,被侮辱,你是怎样的心情?他们没有,他们从没认真倾听过,所以他们不应该被尊重,被爱。 当你无聊的时候,没事的时候多听听孩子的心声,多听听父母的心声,多听听爷爷奶奶们的心声。到那时,你就会明白,学会倾听你会得到许多人生哲理,许多的快乐。 朋友们,无论在什么时候,都要学会倾听,学会尊重,关爱他们,这样,你也就会得到他们的尊重,他们的爱。 倾听可以净化我们心灵,倾听可以提高我们的素质,倾听可以让我们得到许多哲理,倾听可以使我们得到快乐。学会倾听也就得到了尊重。 希望我们每个人都要学会倾听,学会用心去感化他们。学会倾听,让更多的人知道这世界的声音是那么地美好。学会倾听,让自己得到更多人的尊重。学会倾听,让更多需要爱的人们能够释放自己心中的痛,让他们得到更多人的爱,让他们不再感到孤独与悲痛。 学会倾听中学生作文600字相关文章: ★ 中学生初一学会倾听作文600字 ★ 中学生七年级学会倾听600字作文 ★ 中学生初一作文学会倾听600字左右 ★ 中学生以倾听为话题作文600字初一 ★ 以学会倾听为题的作文600字 ★ 我学会了倾听初一作文600字 ★ 中学生倾听心灵作文初一600字左右 ★ 以学会倾听为话题的作文600字 ★ 中学生七年级倾听初一作文600字 ★ 中学生倾听初一话题作文600字以上
2023-09-13 02:34:131

营销人员应该具备什么知识技能?

营销人员在从事实物贵金属业务与黄金积存业务时,至少需持有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发的《证券从业资格证书》中的“1120市场基础知识”科目的证书。这项要求是为了确保营销人员在进行实物贵金属业务与黄金积存业务时,具备一定的1120市场知识和法律法规意识,以做到诚信经营、责任担当,保护客户权益。除了具备证券从业资格证书,营销人员还需掌握实物贵金属业务与黄金积存业务的相关知识和技能。比如,需要了解黄金市场的行情走势,掌握黄金的基本知识和黄金投资的风险控制技巧,了解实物贵金属买卖的流程和操作方法,以及了解1120投资的基本法律法规和政策。而这些知识和技能的掌握,需要通过持续的学习和实践积累来获得。此外,为了提高业务水平,营销人员还可以参加相关的培训课程和职业资格认证考试,比如1120投资师(CFP)和黄金投资分析师等职业资格认证,以进一步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总之,营销人员在从事实物贵金属业务和黄金积存业务时,至少需持有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发的《证券从业资格证书》中的“1120市场基础知识”科目的证书,并且还需要通过不断的学习和实践来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2023-09-13 02:34:141

人生的境界

  文/冯友兰   哲学的任务是什么?我曾提出,按照中国哲学的传统,它的任务不是增加关于实际的积极的知识,而是提高人的精神境界。在这里更清楚地解释一下这个话的意思,似乎是恰当的。   我在《新原人》一书中曾说,人与其他动物的不同,在于人做某事时,他了解他在做什么,并且自觉地在做。正是这种觉解,使他正在做的事对于他有了意义。他做各种事,有各种意义,各种意义合成一个整体,就构成他的人生境界。如此构成各人的人生境界,这是我的说法。不同的人可能做相同的事,但是各人的觉解程度不同,所做的事对于他们也就各有不同的意义。每个人各有自己的人生境界,与其他任何个人的都不完全相同。若是不管这些个人的差异,我们可以把各种不同的人生境界划分为四个等级。从最低的说起,它们是:自然境界,功利境界,道德境界,天地境界。   一个人做事,可能只是顺着他的本能或其社会的风俗习惯。就像小孩和原始人那样,他做他所做的事,然而并无觉解,或不甚觉解。这样,他所做的事,对于他就没有意义,或很少意义。他的人生境界,就是我所说的自然境界。   一个人可能意识到他自己,为自己而做各种事。这并不意味着他必然是不道德的人。他可以做些事,其后果有利于他人,其动机则是利已的。所以他所做的各种事,对于他,有功利的意义。他的人生境界,就是我所说的功利境界。   还有的人,可能了解到社会的存在,他是社会的一员。这个社会是一个整体,他是这个整体的一部分。有这种觉解,他就为社会的利益做各种事,或如儒家所说,他做事是为了"正其义不谋其利"。他真正是有道德的人,他所做的都是符合严格的道德意义的道德行为。他所做的各种事都有道德的意义。所以他的人生境界,是我所说的道德境界。   最后,一个人可能了解到超乎社会整体之上,还有一个更大的整体,即宇宙。他不仅是社会的一员,同时还是宇宙的一员。他是社会组织的公民,同时还是孟子所说的"天民"。有这种觉解,他就为宇宙的利益而做各种事。他了解他所做的事的意义,自觉他正在做他所做的事。这种觉解为他构成了最高的人生境界,就是我所说的天地境界。   这四种人生境界之中,自然境界、功利境界的人,是人现在就是的人;道德境界、天地境界的人,是人应该成为的人。前两者是自然的产物,后两者是精神的创造。自然境界最低,往上是功利境界,再往上是道德境界,最后是天地境界。它们之所以如此,是由于自然境界,几乎不需要觉解;功利境界、道德境界,需要较多的觉解;天地境界则需要最多的觉解。道德境界有道德价值,天地境界有超道德价值。   照中国哲学的传统,哲学的任务是帮助人达到道德境界和天地境界,特别是达到天地境界。天地境界又可以叫做哲学境界,因为只有通过哲学,获得对宇宙的某些了解,才能达到天地境界。但是道德境界,也是哲学的产物。道德认为,并不单纯是遵循道德律的行为;有道德的人也不单纯是养成某些道德习惯的人。他行动和生活,都必须觉解其中的道德原理,哲学的任务正是给予他这种觉解。   生活于道德境界的人是贤人,生活于天地境界的人是圣人。哲学教人以怎样成为圣人的方法。(人生感悟 m.taiks.com)我在第一章中指出,成为圣人就是达到人作为人的最高成就。这是哲学的崇高任务。   在《理想国》中,柏拉图说,哲学家必须从感觉世界的"洞穴"上升到理智世界。哲学家到了理智世界,也就是到了天地境界。可是天地境界的人,其最高成就,是自己与宇宙同一,而在这个同一中,他也就超越了理智。   中国哲学总是倾向于强调,为了成为圣人,并不需要做不同于平常的事。他不可能表演奇迹,也不需要表演奇迹。他做的都只是平常人所做的事,但是由于有高度的觉解,他所做的事对于他就有不同的意义。换句话说,他是在觉悟状态做他所做的事,别人是在无明状态做他们所做的事。禅宗有人说,觉字乃万妙之源。由觉产生的意义,构成了他的最高的人生境界。   所以中国的圣人是既入世而又出世的,中国的哲学也是既入世而又出世的。随着未来的科学进步,我相信,宗教及其教条和迷信,必将让位于科学;可是人的对于超越人世的渴望,必将由未来的哲学来满足。未来的哲学很可能是既入世而又出世的。在这方面,中国哲学可能有所贡献。
2023-09-13 02:34:141

什么算质量问题

就是违反产品质量法的所导致产品质量(产品质量指的是在商品经济范畴,企业依据特定的标准,对产品进行规划、设计、制造、检测、计量、运输、储存、销售、售后服务、生态回收等全程的必要的信息披露。) 的问题。产品质量免检证书产品质量是指产品适应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需要而具备的特性,它是产品使用价值的具体体现。它包括产品内在质量和外观质量两个方面。产品的内在质量是指产品的内在属性,包括性能、寿命、可靠性、安全性、经济性五个方面。产品性能,指产品具有适合用户要求的物理、化学或技术性能,如强度、化学成份、纯度、功率、转速等。产品寿命,指产品在正常情况下的使用期限,如房屋的使用年限,电灯、电视机显像管的使用时数,闪光灯的闪光次数等。产品可靠性,指产品在规定的时间内和规定的条件下使用,不发生故障的特性,如电视机使用无故障,钟表的走时精确等。产品安全性,指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对人身及环境的安全保障程度,如热水器的安全性,啤酒瓶的防爆性,电器产品的导电安全性等。产品经济性,指产品经济寿命周期内的总费用的多少,如空调器、冰箱等家电产品的耗电量,汽车的每百公里的耗油量等。扩展资料如果产品设计和开发的创意和市场的实际需求有所偏差,或者产品设计的功能、质量目标的定位不当,或者产品的销售导向及服务不尽人意,那么即使生产过程完全满足符合性要求,产品仍然不能很好的满足顾客明示和隐含的要求。从顾客的立场来看。这种产品的质量还是不能令其满意。显然,产品质量是产品实现全过程的结果,产品质量有一个从产生、形成和实现的过程,在这一个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都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到产品的质量。这些环节就是前文所说的质量职能。为了表述产品质量形成的这种规律性,美国质量管理学家朱兰提出质量螺旋模型。所谓质量螺旋,是表述影响质量的相互作用活动的概念模型,是一条呈螺旋上升的曲线。它把全过程中各个质量职能按逻辑顺序串联起来,用以表征产品质量形成的整个过程及其规律性,通常称之为“朱兰质量螺旋”或者“质量环”它大致包括市场调查研究、新产品设计和开发、工艺策划和开发、采购、生产制造、检验、包装和储存、产品销售以及售后服务等重要环节。
2023-09-13 02:34:151

为什么下载的压缩文件,出来却是网页格式?

RAR也是压缩包,用winrar或好压就可以打开。
2023-09-13 02:34:172

教师业务管理平台如何将重复上传的自主培训删除掉?

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教师业务管理平台将重复上传的自主培训删除掉系统管理员有权限可以删除的希望能帮到你谢谢
2023-09-13 02:34:201

人生的境界为什么作者着重写道德境界和天地境界

本文旨在从人生境界的角度去论述哲学的任务。冯友兰先生认为,人类做事的意义本是客观存在的,有功利的意义,有道德的意义,有天地的意义。但是人们觉解的程度是不同的,觉解了,就处于觉悟状态;不觉解,就处于“无明状态”。人生的意义各不相同,人生的境界也就各不相同,由低级到高级,可以划分为四个等级:自然境界、功利境界、道德境界和天地境界。最低的是自然境界。这种人并无觉解,或不甚觉解,他所做的事,对于他就没有意义,或很少意义。往上是功利境界。这种人觉解到功利的意义,也就是利己的意义。这种人心目中只有他自己,他做事,完全出于利己的动机。再往上是道德境界。这种人心目中有社会整体,觉解到道德的意义,自觉地为社会的利益做事,是真正有道德的人,是贤人。最高的是天地境界,也叫哲学境界。这种人心目中有宇宙这个更大的整体,觉解到宇宙的利益,自觉地为宇宙的利益做事,这样,他就与宇宙同一,具有超道德价值,谓之圣人,达到了人作为人的最高成就。前两种境界是自然的产物,后两种境界是精神的创造。哲学的任务就在于使人觉解,提高人的精神境界,帮助人达到道德境界、天地境界,成为贤人、圣人。冯友兰先生认为,中国的哲学是既入世而又出世的,世界未来的哲学要满足人类对于超越人世的渴望,中国哲学可能有所贡献。赏析从全文看,作者是站在哲学高度来阐述人生境界的。作者博览中外,从中国哲学传统任务入手,着重阐述了中国哲学的传统。作者认为,中国哲学的传统的“任务不是增加关于实际的积极的知识,而是提高人的精神境界”。作者认为,人生有四种境界:自然境界、功利境界、道德境界和天地境界。自然境界的人,不明确自己和自己所做的事的意义;功利境界的人,虽然明确自己所做的事的意义,但他们是从功利这一角度出发的。作者认为,这不是作为人的最高境界,具有自然境界、功利境界的人只是一种作为动物性的人存在于自然和社会中,因为其他动物也有这一特性。作者认为,道德境界、天地境界才是真正的人生境界。有道德境境界的人,“了解社会的存在”,“这个社会是一个整体”,“他只是整体的一部分”。有天地境界的人,他心中不仅有整个社会,还有整个宇宙,他是宇宙的一员。按我们现在的话说,有道德境界和天地境界的人,心里不仅应装着整个社会,还应装着全世界,“他了解宇宙”,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这个社会、这个世界作贡献。作者认为,哲学的任务,就是提高人的道德境界和天地境界,使人成为真正的人——成为贤人,成为圣人。但是,作者并没有把人生的最高境界玄化,而是结合现实指出,有道德境界和天地境界的人,在“觉悟状态下做他所做的事”,他做的“都是平常人所做的事”。这样,就使得这篇文章具有普通的意义:我们每个人不管你的职位如何,也不管你从事什么工作,你都可以达到人生的最高境界,成为贤人、圣人。回答于 2022-04-11赞同2RICHARD MILLE里查德米尔官方售后服务中心值得一看的理查德米勒相关信息推荐腕表的机械如同赛车,需要定期的维修检验,以保证长久稳定的性能.RICHARD MILLE提供优质完善的维修保养服务,让您的腕表始终精准计时。里查德米尔(上海)商贸广告技工有哪些-来这里投递简历-方便快捷值得一看的技工相关信息推荐汇聚全网最新招聘信息,五险一金,年底双薪,大平台有保障足不出户,一键投递简历,省时省心又省力,轻松找到好工作五八同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广告劳士顿手表什么档次「京东」综合网上购物商城,多快好省,品质优选!劳士顿手表什么档次「京东」品牌好货,一站购全,正品低价,畅选无忧,闪电送达,尽享非凡好体验!
2023-09-13 02:34:221

“自康乐以来,未复有能与其奇者”是什么意思?

自康乐以来 未复有能与其奇者 意思:自从南朝的谢灵运以来,就再也没有人能够欣赏这种奇丽的景色了。 词语解释: 康乐:指南朝著名山水诗人谢灵运,他继承他祖父的爵位,被封为康乐公。是南朝文学家。 复:又。 与(yù):参与,这里有欣赏领略之意。 奇:指山水之奇异。 这句话出自《答谢中书书》。 《答谢中书书》是南朝文学家陶弘景写给朋友谢中书的一封书信。文章以感慨发端:山川之美,古来共谈,有高雅情怀的人才可能品味山川之美,将内心的感受与友人交流,是人生一大乐事,反映了作者娱情山水的思想。作者正是将谢中书当作能够谈山论水的朋友,同时也期望与古往今来的林泉高士相比肩。此文称道江南山水之美,笔笼山川,纸纳四时,文辞清丽,堪称六朝山水小品名作。
2023-09-13 02:34:121

ncic是什么学校

ncic是南山中英文学校。深圳市南山中英文学校(原深圳市白石洲中英文学校)是深圳市南山区第一所国有民办性质的学校。该校由深圳市、南山区两级政府共同投资兴建,由北京泛亚未来教育研究中心承办,是集小学、中学一体化的全日制九年义务教育学校。学校占地面积为2.9万平方米,地处著名的深圳华侨城风景区内,“世界之窗”和“沙河高尔夫球场”毗邻其东西两侧,“深南大道”和“滨海大道”从其南北两边穿越而行。办学规模伴随着学校国际化程度的日益提高,学校与深圳市国际教育交流协会合作开办了“国际双语实验班”,同时还与深圳大学学子网络公司合作开发信息技术教育,与香港艺林学院合作开办了艺术培训中心,并在该校设立了一家英国皇家艺术考级中心,与北京青道馆(韩国教练)合作开办了跆拳道训练基地。形成了以九年义务教育为主体,以对外合作开发英语、体育、艺术等培训教育为辅助,将国际大社会融入小课堂的多渠道办学格局。从而使学校成为交流世界文化、沟通国际社会的桥梁和精心培育未来国际化人才的摇篮。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南山中英文学校
2023-09-13 02:34:091

如何进入武汉中小学教师继续教师平台学习

可以用浏览器搜索http://jxjy.whjy.net,进入该网站就可以学习了。武汉市教师教育网深化教师培训专业研究,深入开展市级规划课题“教师培训项目考核评价的有效策略"。武汉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为贯彻落实《武汉市2008~2012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划》,加强我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管理,提高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质量,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考核管理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武汉(简称“汉”),别称“江城”,湖北省省会,最东端位于新洲区徐古镇将军山村,最西端位于蔡甸区侏儒街国光村,最南端位于江夏区湖泗街道均堡村,最北端位于黄陂区蔡店街道李冲村。下辖13个行政区,6个功能区,156个街道、1个镇(新洲区凤凰镇)、3个乡,2个行使社会事务管理职能的办事处。截止2020年末,总面积8569.15平方千米,常住人口1232.65万人。是2021年信息消费示范城市。
2023-09-13 02:34:071

人生的境界 全文的思路结构是什么 理清一下

第一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 第二境界: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 第三境界: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2023-09-13 02:34:071

婚外情能做到互不打扰吗?能不被发现吗?

婚外情里,可以做到不打扰彼此的家庭吗?一、三种感情模式。有一些姐妹问到,这世界有存在和平相处的婚外恋吗?双方都明确了不会离婚,但又想要和对方在一起,彼此陪伴互相支持。也有这样的情况,但是不多。很多人不愿意离婚,无非是经济利益、亲情关系和多年夫妻情感网络的交错。不仅仅是男人有这样的感受,女人也是。只要是结婚多年的夫妻,能轻松离婚的极少。可是,又想要爱情和激情怎么办?那就选择第三种感情模式,地下情人模式。两个人保持一段良好的互相滋养的地下情人关系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二、保持好心态。它需要克服爱情的占有欲、克服嫉妒和算计、还要有一颗真诚的包容的心,信任对方。更要做好关系随时会断掉的准备…第一心态得好,如果两个人最开始在一起时,都是本着有人关心、陪伴都是生活额外的馈赠。这样的心态确实更容易去感觉爱情美好的一面,但这样的心态,也注定两个人无法真正的交心、真正的刻骨的爱上对方。真爱带来的喜悦和爱上一个错误的人,注定会受伤害,本就是如影随形的存在,爱情里不可能只有开心没有烦恼。三、猜疑和嫉妒。想要深人灵魂的爱情,又不想经历两个人的磨合争吵,这本就是相悖的。第二要克服嫉妒和比较,特别是女人对他老婆的嫉妒。女人嫉妒心是刻在了基因里的,女人要选择优秀的男人繁衍后代,而这个优秀的男人却是别人家的老公时。如果做到完全不嫉妒,前期是非常难的。婚外情的情绪内耗主要因素之一就是猜疑和嫉妒,如果一个男人不回消息了、消失不见了。她肯定会脑补一出他和他老婆恩爱和谐的戏码。然后开始认为自己获得的爱不够,开始攀比,吵闹,然后试探男人。感情是经不起试探的,特别是婚外恋,试探一次失望一次。四、包容和信任。可当一个女人不嫉妒不吃醋,要么就是不那么在意这个男人;要么就是把自己放在了感情非常卑微的位置,知道自己不能去嫉妒吃醋。处理嫉妒和比较的心理,是非常考验女人的情绪掌控能力和男人的情商的。第三要足够的包容和信任对方,要有足够多的自由。人和人建立信任是很难的,而摧毁信任只需要一个谎言即可。两个人想要长久的在一起,必须要有很强的信任度,你相信他的爱是笃定的,相信他的为人是明朗的,相信他对你是不保留且不算计的。而这些,很少有男人能做到。五、毫无保留。只有富有的男人才不会计较。而富有的男人不一定在你面前就是明朗的,是毫无保留的。同时,要维持一段长久的不争吵不消耗自己的情侣关系,你要对对方足够包容。你要能容忍他爱和钱不绝对属于你,要能做到彼此默契到不该说的话,不该做的事一律不做。而且,两个人还不能没有自己的自由空间。如果男人面临一回家就被查岗,女人没有任何属于自己的空间,两个人无法培养感情和建立信任。在实际生活中,把婚外情一开始就定成了互不干涉彼此婚姻,只求恩爱和谐基调的人并不多。六、无法挣脱束缚。很多的开始,都是奔着各自离婚再在一起去的。只是在后来的磨合和经历中,发现两个人确实无法挣脱婚姻的束缚,又无法放弃掉这个三观各种一致的人。最后不得不妥协于世俗,成为了彼此的地下情人。而这样的关系,能维持多久?能走多远?是不是给彼此带来开心快乐的感觉?需要两个人共同 营和管理,稍有不慎,就可能就是鸡飞蛋打的局面。
2023-09-13 02:34:061

收取排污费和排污处罚是一回事吗?

不是一回事。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联系:企事业单位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给环境带来了损害,按照国家规定应缴纳排污费,这是排污单位对社会的一种经济补偿,是排污单位应该承担的一项法定义务。现行《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所谓的“取消超标排污费”,并不是对超标准或超总量排污的行为不能提高征收标准,而征收标准的提高跟处罚超标或超总量的行为并不矛盾,不意味着就不能加倍征收排污费了。区别:1、惩罚不同排污费有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代表国家,依法向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强制收取的费用。排污处罚是排污单位对其违法行为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2、责任不同排污费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强制排污单位对其已经或仍在继续发生的环境污染损失或危害承担的经济责任,排污处罚是排污单位违反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环境保护法律的相关规定,对违法排污单位的一种行政制裁措施。扩展资料:企业排污相关规定企业超标或超总量排放污染物的,除依法实施其他处罚外,还要加一倍征收排污费。同时存在超标和超总量排污的,加两倍征收排污费。企业生产工艺装备或产品属于淘汰类的,要加一倍征收排污费。企业污染物排放浓度低于排放限值50%以上的,减半征收排污费。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根据污染治理产业化发展的需要、污染防治的要求和经济、技术条件以及排污者的承受能力,制定国家排污费征收标准。国家排污费征收标准中未作规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制定地方排污费征收标准,并报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经济贸易主管部门备案。排污费征收标准的修订,实行预告制。
2023-09-13 02:34: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