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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必须当天开吗

2023-10-08 08:11:04
TAG: 天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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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只能开当天的。因为目前在我国除了定额发票以外,发票都需要通过开票软件来开具,开票软件设置的时间是系统日期,而且和公历当前日期是一致的,无法改变。所以发票打印出来以后,票面显示的开票日期就是当前的日期。增值税开发票只能开当天日期,因为税控糸统是由税务局控制的,是一个在线系统,不可以自己修改日期等信息。

增值税专用发票当天开据的,当天不一定能认证,但第二天肯定是能认证的。因为金税三期以后,所以开据的专用发票都有一个比对的过程,当天开据的专票不一定当天就能马上上传到发票认证系统里,所以当天不一定能认证。

至于顾客因为不能当场开具发票而投诉,税局对商家的处理一般是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如果你当天不能开具发票,就违反了相应政策规定,税局有可能罚款的(当然,也有可能不罚款,只是责令限期改正)。

税收征管法明确规定: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发票管理办法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四条 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发票的名称、发票代码和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个人)名称(章)等。

省以上税务机关可根据经济活动以及发票管理需要,确定发票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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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的管理办法是什么?

发票的管理办法是指为了规范和管理发票的开具、领用、使用、报备、保存等过程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不同国家和地区可能有不同的发票管理办法,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管理办法:1、发票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的发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员、流程、程序以及相关的内部控制措施。2、发票领用和使用:确保发票的合法性和准确性,建立领用和使用登记制度,记录发票的领用数量、使用日期、金额等信息,并及时核对发票的真实性。3、发票报备和审核:根据税务机关的规定,将发票领用情况进行报备,并接受税务机关的审核和抽查。同时,确保发票的内容和金额符合相关法规和政策。4、发票保存和归档:按照法律要求,企业需要妥善保存发票的原始件或电子版,并建立相应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发票的安全性和完整性。5、发票监督和审计:税务机关会对企业的发票管理进行监督和审计,检查发票的合规性和合法性。企业应积极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发票和相关信息。6、发票销毁和作废:对于过期、损坏或发生错误的发票,需要按照规定进行销毁或作废,并及时报备给税务机关。
2023-09-13 02:25:161

2023新发票管理办法及细则

2023年新发票管理办法及细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电子发票全面推行:自2023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所有纳税人和销售方都应使用电子发票,纸质发票逐步退出市场。同时,电子发票的开具、存储、传递等环节将得到进一步规范和加强。2、税控设备实名制管理:税控设备将进一步实行实名制管理,纳税人需在购买和使用税控设备时,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和企业信息,并承诺合法使用税控设备。3、发票信息共享:税务部门将加强发票信息共享,提高数据的精准性和安全性。纳税人和销售方可以通过互联网平台查询和核对发票信息。4、发票查验方式升级:发票查验方式将逐步升级,包括增加人工查验和自动查验的比例,以及设立异常发票查验机制等。5、发票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加大:对于发票违法行为,包括虚开、冒用、伪造、买卖发票等行为,税务部门将加大打击力度,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发票是一种重要的财务凭证,使用不当可能会导致税收风险和财务损失。以下是使用发票时需要注意的事项:1、发票种类:根据不同的业务性质和需要,选择符合规定的发票种类,如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等。2、发票信息准确:在填开或领取发票时,务必核对发票的种类、代码、号码、开票日期、购买方和销售方信息等内容,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3、发票存储:按照规定,将发票及时归档、存储,防止丢失、损毁和被冒用。4、发票使用:在使用发票时,务必按照规定填写和使用,防止虚开、冒用、伪造等违法行为。5、发票报销:在进行发票报销时,应按照规定提交相关证明和资料,并确保报销的合法性和真实性。6、发票查验:在接收、领取和使用发票时,务必进行查验,防止接收虚假发票或被他人冒用。综上所述,需要注意的是,发票使用和管理涉及到税务、财务等多个方面,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和要求,防止违法风险和财务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2023-09-13 02:25:271

发票管理办法 百度百科

法律主观: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发票的名称、发票代码和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个人)名称(章)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2023-09-13 02:25:341

关于发票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第四条 国家税务总局统一负责全国发票管理工作。国家税务总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以下统称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依据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发票管理工作。财政、审计、工商行政管理、公安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税务机关做好发票管理工作。第五条 发票的种类、联次、内容及使用范围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第六条 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举报。税务机关应当为检举人保密,并酌情给予奖励。
2023-09-13 02:26:131

发票管理办法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4]153号)(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办法》所称增值税纳税人是指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经营者)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可予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2、《办法》所称增值税纳税人是指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经营者)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可予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根据有关规定,税务机关不得为当月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023-09-13 02:26:401

电子发票管理办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印制、领购、开具、取得和保管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国家税务总局统一负责全国发票管理工作。国家税务总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依据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发票管理工作。税务机关在发票管理中有权进行的检查如下:1、检查印制、领购、开具、取得和保管发票的情况;2、调出发票查验;3、查阅、复制与发票有关的凭证、资料;4、向当事各方询问与发票有关的问题和情况;5、在查处发票案件时,对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可以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发票管理和财务监督,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维护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制定本办法。
2023-09-13 02:27:041

企业发票丢了如何处理

企业发票丢了如何处理一、开票方遗失发票使用发票的单位或个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妥善保管发票,不得遗失,一旦遗失,应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填写《遗失发票申明申请表》,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在省级以上报纸或电视台上公告声明作废.对因发票管理不善造成发票丢失的,主管税务机关应视其情节轻重和所造成的后果给予处罚.按《征管法》及《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对遗失发票可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视具体情况,对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在一定期限内(最长不超过半年)停止领购专用发票.对纳税人申报遗失的专用发票,如发现非法代开、虚开的问题,该纳税人应承担偷税、骗税的连带责任.地税务机关对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按规定进行处罚的同时,代收取"挂失登报费",并将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名称、发票份数、字轨号码、盖章与否等情况,统一传(寄)中国税务报社刊登"遗失声明".传(寄)中国税务报社的"遗失声明",必须经县(市)国家税务机关审核盖章、签注意见.二、收到发票遗失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36条之规定,"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包括:第三条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的;第五条未按照规定保管发票的;对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所列两种或者两种以上行为的,可以分别处罚."《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丢失发票属于未按规定保管发票的行为.因此,贵司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通过认证并已经抵扣进项税额后丢失发票联,属于未按规定保管发票的行为,对此税务机关可以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此外,《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41条,"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不得丢失.发票丢失,应于丢失当日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在报刊和电视等传播媒介上公告声明作废."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做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售、填开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3]785号)之规定,在未收回专用发票抵扣联及发票联,或虽已收回专用发票抵扣联及发票联但购货方已将专用发票抵扣联报送税务机关认证的情况下,销货方一律不得作废已开具的专用发票.(一)开具发票一方遗失已填开的发票联,应重新开具发票交对方入账.重新开具发票时,应在备注栏填写遗失发票的客户名称、发票种类代码和号码、金额,开票单位.开具发票方记账时附上遗失发票的其他联次作为合法入账凭证;遗失的发票只有发票联的,记账时应附上取得发票方出具的书面证明,内容包括取得发票单位名称、购货或服务的单位数量、单价、规格、大小金额、发票种类代码和号码等作为合法入账凭证.(二)付款方遗失手写填开式发票报账联时,可由开票方提供存根联复印件并注明"此件由我单位提供,与原件相符",加盖公章后作为原始凭证.根据穗地税发[2000]444号文第三条规定:付款方遗失定额发票时,如收款方有汇款银行、邮局凭证等旁证资料,可由收方开具曾开具有关发票的证明(加盖公章);如果收款方确实没有旁证资料,无法开具证明的,则由付款方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包括开票单位情况,发票内容等),由本单位负责人审核批准,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同意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取得发票联的一方如丢失发票联,可向开具发票方申请出具该份发票存根联的复印件,加盖开票方的公章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后入账,一律不重复开具发票.(三)若交购货方的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及抵扣联在邮寄过程中遗失,有关发票也已抄报税,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10号)的规定,处理如下:开票方如实申报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并及时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有关情况并开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税证明单》(以下简称《已抄税证明单》),再向购货方提供该发票的复印件及《已抄税证明单》(购方拿发票复印件到其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通过后,可凭该发票的复印件及销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已抄税证明单》申报抵扣和入账).如果丢失的是已开具专用发票怎么办?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第二十八条规定,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上文讲述了企业发票丢了如何处理,丢失发票第一时间要向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丢失会存在一定的后果,避免不法分子使用对公司产生严重后果.相关内容有点多大家可以多阅读几次,如果你在实际操作中还有其他的会计问题,可以咨询本网站的会计在线答疑老师!
2023-09-13 02:27:121

取得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处罚依据

法律主观:在税收实践工作中,对于企业使用不符合规定发票如何进行处理,各地各级税务机关的做法可谓五花八门、莫衷一是,有的直接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作补税罚款处理;有的允许扣除,但按发票管理办法处理,那么对于企业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到底如何处理呢?笔者认为应当按照国税发[2008]8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第8条第2款规定处理。第2款是这样规定的: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纳税人使用不符合规定发票特别是没有填开付款方全称的发票,不得允许纳税人用于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和财务报销。对应开不开发票、虚开发票、制售假发票、非法代为开具发票,以及非法取得发票等违法行为,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罚;有偷逃骗税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下面试对上文作数点解析:1、不符合规定发票不得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和财务报销,也即企业失去了企业所得税可以税前抵减的成本、费用、损失和其它支出,失去了抵扣增值税进项税款条件,失去了申请出口退还增值税、消费税条件,最为关键的是不得报销,我个人理解即不得作为原始凭证纳入财务核算体系,如果企业反其道而行之,则在税务检查或纳税评估过程中被发现者,这些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如果不能重新取得就面临着纳税调整、补征税款等一系列涉税问题。2、发现不符合规定发票不意味着就要纳税调整、补征税款,为什么?其一发现不符合规定发票即行纳税调整、补征税款违反了税法公平宗旨,取得不符合规定发票的原因有多种,有主观故意也有客观原因,一概而论显失公平;其二发票只是表明一项业务存在的表征,而并不代表这项业务的真实性,只以表征违规而行对真实性业务的调整、补税,显然极不合理;其三税收在具惩戒功能之时教育功能亦不可少,发现不符合规定发票时应当允许企业限期取得发票,或提供能证明其真实性的其他合法凭据,而不宜不问青红皂白不给企业以改正机会就作纳税调整、补征税款等。3、处罚要视情况而定,对应开不开发票、虚开发票、制售假发票、非法代为开具发票,以及非法取得发票等违法行为,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罚,上述诸项行为可以总结为主观故意,如果企业并没有主观上的故意而获取的不符合规定发票显然就不应当按照发票管理办法处罚,比如A企业从B企业购进一批货物,B企业却突然消失,而使A企业无法获取符合规定的发票,再比如A企业采购人员将购货发票遗失,上述这些情况均不应当予以处罚;有偷逃骗税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罚,此条规定实质是体现了真实性原则,即无论企业是否取得符合规定发票,只要业务不真实,造成偷逃骗税行为均应按照征管法相关条文处罚,如果没有造成偷逃骗税行为就不能按照征管法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即上述应开不开发票、虚开发票、制售假发票、非法代为开具发票、非法取得发票等行为以及造成了偷逃骗税行为如果触犯了刑法,就应当移送公安、检察院等司法机关予以处理。由上述三点分析,对待企业取得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应当作如下处理:1、鉴别业务真实与否,如果业务不真实但未造成偷逃骗税后果按发票管理办法处罚,如果同时造成偷逃骗税后果,在按照发票管理办法处罚同时亦应对照税收征管法相关条款予以处罚,涉及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业务真实,但未取得符合规定发票,应当责令企业限期取得发票,同时对应开而不开具发票、虚开发票、制售假发票、非法代为开具发票、非法取得发票等行为按照发票管理办法处罚,如果确实不能取得发票,可以能证明业务真实性的其他合法凭据作为业务真实性发生的支撑。假设不能证明业务真实性,则视同企业放弃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出口退税权益。由此而增加的税收成本由企业自行消化。我的上述看法也得到了若干省市税务局文件政策的支撑,即发现违规票据时责令限期改正,改正后取得合法、真实凭证的允许税前扣除,如果逾期仍无法取得的,则不允许税前扣除,并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偷税、发票违规等处罚。我们假设一个极端的例子,某税务局对采用查账征收方式的A建材建造有限公司进行税收检查,发现A公司制造建材购进的黄沙、水泥、钢材等基本上没有取得正式增值税销售发票,于是全额调增,也就是说成本基本上得不到扣除,对A公司的税收处理其实就是按收入额的33%(备注旧企业所得税税率)来征收企业所得税。假设收入额是1000万,则应缴纳330万。我们再假定A公司是核定征收企业,核定应税所得率10%,则应缴纳企业所得税1000×10%×33%=33万。结果是什么?采用查账征收方式的企业,居然企业所得税税负是核定征收方式企业的十倍。这显然是不合理的,税务机关这种全额调增的方式也是错误的,象A公司这种情况,首先应当责令限期取得发票,其次如果在限期内仍不能取得发票,则应按照成本费用核算不清,采用核定征收方式,而不是调增后计算企业所得税。否则势必造成税负的巨增,也是违反企业所得税的公平原则。
2023-09-13 02:27:351

发票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最新48号

一、正面回答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式样的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式样的发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确定,发票的基本联次包括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存根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留存备查;发票联由付款方或受票方作为付款原始凭证;记账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作为记账原始凭证。二、分析详情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三、发票种类有哪些普通发票:主要由营业税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使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不能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况下也可使用普通发票。普通发票由行业发票和专用发票组成。前者适用于某个行业和经营业务,如商业零售统一发票、商业批发统一发票、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统一发票等;后者仅适用于某一经营项目,如广告费用结算发票,商品房销售发票等。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中国实施新税制的产物,是国家税务部门根据增值税征收管理需要而设定的,专用于纳税人销售或者提供增值税应税项目的一种发票。
2023-09-13 02:27:461

发票开错了,国税局可以重新开吗

国税发〔2006〕156号规定开具增值税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作废增值税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所称作废条件:(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发票已跨月或u200d不符合u200d作废条件,该怎么处理?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规定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售折让的,必须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开具红字发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应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照一般纳税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方法处理。
2023-09-13 02:27:552

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是什么?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式样的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式样的发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以下简称省税务机关)确定。第三条 发票的基本联次包括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存根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留存备查;发票联由付款方或受票方作为付款原始凭证;记账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作为记账原始凭证。省以上税务机关可根据发票管理情况以及纳税人经营业务需要,增减除发票联以外的其他联次,并确定其用途。第四条 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发票的名称、发票代码和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个人)名称(章)等。省以上税务机关可根据经济活动以及发票管理需要,确定发票的具体内容。第五条 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财务和发票管理制度健全的纳税人,发票使用量较大或统一发票式样不能满足经营活动需要的,可以向省以上税务机关申请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
2023-09-13 02:28:121

发票管理办法2019

一、在正面回答发票管理办法: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所称增值税纳税人是指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经营者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可予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2、根据有关规定,税务机关不得为当月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二、分析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三、发票的意义和作用是什么?发票在我国社会经济活动中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和作用。1、发票具有合法性、真实性、统一性、及时性等特征,是最基本的会计原始凭证之一;2、发票是记录经济活动内容的载体,是财务管理的重要工具;3、发票是税务机关控制税源,征收税款的重要依据;4、发票是国家监督经济活动,维护经济秩序,保护国家财产安全的重要手段。
2023-09-13 02:28:501

发票管理办法

发票管理办法,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是为了加强发票管理和财务监督,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维护经济秩序,由国务院于2019年3月2日进行修订的行政法规。发票管理办法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发票的种类发票种类有三种,即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专业发票。1、增值税专用发票指专门用于结算销售货物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使用的一种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得领购使用。一般纳税人如有法定情形的,不得领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2、普通发票。普通发票主要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使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不能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况下也可使用普通发票。3、专业发票。专业发票是指国有金融、保险企业的存贷、汇兑、转账凭证、保险凭证;国有邮政、电信企业的邮票、邮单、话务、电报收据;国有铁路、国有航空企业和交通部门、国有公路、水上运输企业的客票、货票等。专业发票是一种特殊种类的发票,但不套印发票监制章。
2023-09-13 02:29:161

发票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最新

(1993年12月12日国务院批准 1993年12月23日财政部令第6号发布 根据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发票管理和财务监督,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维护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称印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第四条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森慧国的发票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依据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发票管理工作。  财政、审计、市场监督管理、公安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配合税务机关做好发票管理工作。  第五条 发票的种类、联次、内容以及使用范围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第六条 对此铅答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举报。税务机关应当为检举人保密,并酌情给予奖励。
2023-09-13 02:30:321

新发票管理办法是怎样规定的?

2022年新发票管理办法如下:1、凡购入的产品或获取的劳务必须取得合法的发票,取得的发票根据费用性质粘贴于公司印制的相应报销凭证后。2、对真实、合法、合理但内容不完整、计算有误的发票,应将其退回经办人,由其负责将发票调|换后再行报支。3、收到进货发票。 必须办理签收手续。公司内部业务员与台账或结算员间转让进货发票,也必须严格进行签收,以明确责任。4、代为收取的进 货发票。应及时转交相应的财务人员,并办理签收手续。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的发票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依据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发票管理工作。财政、审计、市场监督管理、公安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配合税务机关做好发票管理工作。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收据才是收付款凭证,发票只能证明业务发生了,不能证明款项是否收付。发票是指经济活动中,由出售方向购买方签发的文本,内容包括向购买者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名称、质量、协议价格。除了预付款以外,发票必须具备的要素是根据议定条件由购买方向出售方付款,必须包含日期和数量,是会计账务的重要凭证。
2023-09-13 02:30:541

发票管理办法2022

 (1993年12月12日国务院批准 1993年12月23日财政部令第6号发布 根据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发票管理和财务监督,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维护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称印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第四条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的发票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依据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发票管理工作。  财政、审计、市场监督管理、公安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配合税务机关做好发票管理工作。  第五条 发票的种类、联次、内容以及使用范围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第六条 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举报。税务机关应当为检举人保密,并酌情给予奖励。  第二章 发票的印制  第七条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的企业印制。禁止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  第八条 印制发票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二)设备、技术水平能够满足印制发票的需要;  (三)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严格的质量监督、安全管理、保密制度。  税务机关应当以招标方式确定印制发票的企业,并发给发票准印证。  第九条 印制发票应当使用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全国统一的发票防伪专用品。禁止非法制造发票防伪专用品。  第十条 发票应当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式样和发票版面印刷的要求,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发票监制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制作。禁止伪造发票监制章。  发票实行不定期换版制度。  第十一条 印制发票的企业按照税务机关的统一规定,建立发票印制管理制度和保管措施。  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的使用和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制度。  第十二条 印制发票的企业必须按照税务机关批准的式样和数量印制发票。  第十三条 发票应当使用中文印制。民族自治地方的发票,可以加印当地一种通用的民族文字。有实际需要的,也可以同时使用中外两种文字印制。  第十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的单位和个人使用的发票,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外,应当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印制;确有必要到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印制的,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商印制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同意,由印制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的企业印制。  禁止在境外印制发票。
2023-09-13 02:31:131

发票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最新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式样的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式样的发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以下简称省税务局)确定。  第三条 发票的基本联次包括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存根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留存备查;发票联由付款方或受票方作为付款原始凭证;记账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作为记账原始凭证。  省以上税务机关可根据发票管理情况以及纳税人经营业务需要,增减除发票联以外的其他联次,并确定其用途。  第四条 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发票的名称、发票代码和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个人)名称(章)等。  省以上税务机关可根据经济活动以及发票管理需要,确定发票的具体内容。  第五条 用票单位可以书面向税务机关要求使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税务机关依据《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确认印有该单位名称发票的种类和数量。u2002第二章 发票的印制u2002  第六条 发票准印证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监制,省税务局核发。  税务机关应当对印制发票企业实施监督管理,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取消其印制发票的资格。  第七条 全国统一的发票防伪措施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省税务局可以根据需要增加本地区的发票防伪措施,并向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发票防伪专用品应当按照规定专库保管,不得丢失。次品、废品应当在税务机关监督下集中销毁。  第八条 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是税务机关管理发票的法定标志,其形状、规格、内容、印色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  第九条 全国范围内发票换版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发票换版由省税务局确定。  发票换版时,应当进行公告。  第十条 监制发票的税务机关根据需要下达发票印制通知书,被指定的印制企业必须按照要求印制。  发票印制通知书应当载明印制发票企业名称、用票单位名称、发票名称、发票代码、种类、联次、规格、印色、印制数量、起止号码、交货时间、地点等内容。  第十一条 印制发票企业印制完毕的成品应当按照规定验收后专库保管,不得丢失。废品应当及时销毁。u2002
2023-09-13 02:31:301

2022年新发票管理办法

2022年新发票管理办法如下:1、凡购入的产品或获取的劳务必须取得合法的发票,取得的发票根据费用性质粘贴于公司印制的相应报销凭证后。2、对真实、合法、合理但内容不完整、计算有误的发票,应将其退回经办人,由其负责将发票调|换后再行报支。3、收到进货发票。 必须办理签收手续。公司内部业务员与台账或结算员间转让进货发票,也必须严格进行签收,以明确责任。4、代为收取的进 货发票。应及时转交相应的财务人员,并办理签收手续。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的发票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依据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发票管理工作。财政、审计、市场监督管理、公安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配合税务机关做好发票管理工作。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收据才是收付款凭证,发票只能证明业务发生了,不能证明款项是否收付。发票是指经济活动中,由出售方向购买方签发的文本,内容包括向购买者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名称、质量、协议价格。除了预付款以外,发票必须具备的要素是根据议定条件由购买方向出售方付款,必须包含日期和数量,是会计账务的重要凭证。
2023-09-13 02:31:491

发票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最新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式样的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式样的发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以下简称省税务局)确定。  第三条 发票的基本联次包括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存根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留存备查;发票联由付款方或受票方作为付款原始凭证;记账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作为记账原始凭证。  省以上税务机关可根据发票管理情况以及纳税人经营业务需要,增减除发票联以外的其他联次,并确定其用途。  第四条 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发票的名称、发票代码和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个人)名称(章)等。  省以上税务机关可根据经济活动以及发票管理需要,确定发票的具体内容。  第五条 用票单位可以书面向税务机关要求使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税务机关依据《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确认印有该单位名称发票的种类和数量。u2002第二章 发票的印制u2002  第六条 发票准印证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监制,省税务局核发。  税务机关应当对印制发票企业实施监督管理,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取消其印制发票的资格。  第七条 全国统一的发票防伪措施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省税务局可以根据需要增加本地区的发票防伪措施,并向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发票防伪专用品应当按照规定专库保管,不得丢失。次品、废品应当在税务机关监督下集中销毁。  第八条 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是税务机关管理发票的法定标志,其形状、规格、内容、印色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  第九条 全国范围内发票换版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发票换版由省税务局确定。  发票换版时,应当进行公告。  第十条 监制发票的税务机关根据需要下达发票印制通知书,被指定的印制企业必须按照要求印制。  发票印制通知书应当载明印制发票企业名称、用票单位名称、发票名称、发票代码、种类、联次、规格、印色、印制数量、起止号码、交货时间、地点等内容。  第十一条 印制发票企业印制完毕的成品应当按照规定验收后专库保管,不得丢失。废品应当及时销毁。
2023-09-13 02:32:211

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一)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二)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未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的;(三)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发票,未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的;(四)拆本使用发票的;(五)扩大发票使用范围的;(六)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的;(七)跨规定区域开具发票的;(八)未按照规定缴销发票的;(九)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一)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二)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未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的;(三)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发票,未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的;(四)拆本使用发票的;(五)扩大发票使用范围的;(六)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的;(七)跨规定区域开具发票的;(八)未按照规定缴销发票的;(九)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的。
2023-09-13 02:32:381

发票管理办法第35条内容

法律分析: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一)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  (二)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未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的;  (三)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发票,未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的;  (四)拆本使用发票的;  (五)扩大发票使用范围的;  (六)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的;  (七)跨规定区域开具发票的;  (八)未按照规定缴销发票的;  (九)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一)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  (二)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未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的;  (三)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发票,未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的;  (四)拆本使用发票的;  (五)扩大发票使用范围的;  (六)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的;  (七)跨规定区域开具发票的;  (八)未按照规定缴销发票的;  (九)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的。
2023-09-13 02:32:491

发票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最新

2022年新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为加强发票管理和财务监督,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维护经济秩序等。2022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是针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而作出的相应法律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在交易过程中所出具的,可以用于抵扣税款的税务凭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多开。因为该行为会对我国财政税收造成影响,将要受到行政、甚至是刑事处罚。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为三联,分别为发票联、抵扣联和记账联。发票的种类发票种类有三种,即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专业发票。1、增值税专用发票指专门用于结算销售货物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使用的一种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得领购使用。一般纳税人如有法定情形的,不得领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2、普通发票主要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使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不能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况下也可使用普通发票。3、专业发票是指国有金融、保险企业的存贷、汇兑、转账凭证、保险凭证,国有邮政、电信企业的邮票、邮单、话务、电报收据,国有铁路、国有航空企业和交通部门、国有公路、水上运输企业的客票、货票等。专业发票是一种特殊种类的发票,但不套印发票监制章。
2023-09-13 02:33:001

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21

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如下:1、发票准印证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监制,省税务局核发,税务机关应当对印制发票企业实施监督管理,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取消其印制发票的资格;2、全国统一的发票防伪措施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省税务局可以根据需要增加本地区的发票防伪措施,并向国家税务总局备案;3、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是税务机关管理发票的法定标志,其形状、规格、内容、印色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4、发票印制通知书应当载明印制发票企业名称、用票单位名称、发票名称、发票代码、种类、联次、规格、印色、印制数量、起止号码、交货时间、地点等内容;5、印制发票企业印制完毕的成品应当按照规定验收后专库保管,不得丢失,废品应当及时销毁;6、税务机关对领购发票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应当留存备查;7、税务机关在发售发票时,应当按照核准的收费标准收取工本管理费,并向购票单位和个人开具收据,发票工本费征缴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8、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9、税务机关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应当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面通知当事人;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案件,应当立案查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条 发票的基本联次包括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存根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留存备查;发票联由付款方或受票方作为付款原始凭证;记账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作为记账原始凭证。省以上税务机关可根据发票管理情况以及纳税人经营业务需要,增减除发票联以外的其他联次,并确定其用途。
2023-09-13 02:33:321

北京市发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税收征收管理,维护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和《全国发票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本市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使用发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包括私营企业,下同)和发票承印单位,必须全面执行《全国发票管理暂行办法》和本办法。  在本市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人和华侨、港、澳、台人员使用的发票,行政事业单位使用的银钱收据和独立核算单位使用的内部结算凭证等非经营性专用票据,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管理,不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市税务局及其分局是本市发票管理机关,负责组织、监督本办法的实施。第四条 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本市销售商品(产品)收得货款、提供劳务服务或从事其他经营业务取得经营性收入时,必须向付款方如实开具发票。  商业、服务业向消费者个人零售小额商品或收取小额服务费,可以不开具发票,但消费者个人索要发票的,则不得拒绝开具。  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本市购买商品(产品)、接受劳务服务或其他服务付出款项时,必须向收款方取得发票。第五条 发票的主要内容包括:发票名称、字轨号码、联次及其用途、付款单位名称、商品(产品)名称或经营(服务)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大小写累计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印制或批准印制的税务机关名称。第六条 本市发票由市税务局印制或批准印制,并套印“北京市税务局发票监制章”。  “北京市税务局发票监制章”是本市发票的法定标志,由市税务局统一制作,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伪造。第七条 本市发票按下列各类,分别专用:  (一)行业专用发票;  (二)个体经营专用发票;  (三)临时经营专用发票;  (四)支付个人收入专用凭证;  (五)工商企业调拨材料专用发票;  (六)工商企业资金往来专用发票;  (七)经市税务局批准套印“北京市税务局发票监制章”的其他发票。  以上各种发票的具体适用范围由市税务局规定。第八条 下列专业票据暂由使用票据的单位自行确定式样和印制,可不套印“北京市税务局发票监制章”:  (一)金融、保险、邮电、供水、供电、供燃气、供热、房地产管理、医疗保健等行业使用的专业票据;  (二)铁路、公路、航空、水运等部门的车船票、飞机票、行李票;  (三)影剧院、体育场(馆)、俱乐部、公园、游乐场、博物馆、展览馆的门票;  (四)从国外收取款项的专用凭证;  (五)经市税务局批准可不套印“北京市税务局发票监制章”的其他专业票据。第九条 本市发票只限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使用。本市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到外地从事经营活动的,应持本市所在地税务机关开具的《固定工商业户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单》,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使用当地发票。  外地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来本市从事经营活动的,应持外地所在地税务机关开具的《固定工商业户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单》,向本市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使用本市发票;临时经营者,应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使用零份本市发票。第十条 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所需发票,由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向所在地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凭所在地税务机关核发的《发票购领凭单》,到指定的税务机关购买。  发票使用数量大或经营业务特殊的单位,经市税务局批准,可凭所在地税务机关核发的《印制发票通知书》,到指定的印刷厂按批准的样式印制发票。需要在发票上套印本单位印章的,须经税务机关批准,未经批准,不得套印。第十一条 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加强发票的管理,建立制度,专人负责,妥善保管,严格执行领用手续,如实登记《发票使用登记簿》,按季向所在地税务机关报送《企业使用发票情况报表》。第十二条 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启用整本发票前应逐联检查;发现缺联、缺号的,应将整本发票交所在地税务机关鉴定后处理。发票必须按号码顺序使用,各联复写,逐栏如实填写清楚,加盖本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填写错的发票应加盖作废章,贴在其存根联上一并保存。  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开具发票后的发票存根,应至少保存5年。销毁发票存根,必须造册登记,向所在地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税务机关批准后方可销毁。
2023-09-13 02:33:401

电子发票的管理方法

法律主观:电子发票的管理制度: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的发票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依据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发票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依据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发票管理工作。发票的种类、联次、内容以及使用范围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四条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的发票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依据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发票管理工作。 财政、审计、市场监督管理、公安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配合税务机关做好发票管理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五条 发票的种类、联次、内容以及使用范围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2023-09-13 02:33:531

发票新规定有哪些

法律分析:发票新规定有:印制发票应当使用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全国统一的发票防伪专用品。禁止非法制造发票防伪专用品。发票应当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式样和发票版面印刷的要求,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发票监制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制作。禁止伪造发票监制章。发票实行不定期换版制度。印制发票的企业按照税务机关的统一规定,建立发票印制管理制度和保管措施。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的使用和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制度等等内容。以上相关新规都可以参考我国的发票管理办法相关法律法规,为了加强发票管理和财务监督,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维护经济秩序而制定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九条 印制发票应当使用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全国统一的发票防伪专用品。禁止非法制造发票防伪专用品。第十条 发票应当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式样和发票版面印刷的要求,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发票监制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制作。禁止伪造发票监制章。发票实行不定期换版制度。第十一条 印制发票的企业按照税务机关的统一规定,建立发票印制管理制度和保管措施。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的使用和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制度。
2023-09-13 02:34:021

发票管理办法由哪规定

发 票管 理办法由“财 政 部”规定。《中 人民 共和 国发 票管 理办 法》于1993年12月12日由国 务 院批 准,于1993年12月23日由财 政 部令 第6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23-09-13 02:34:131

普通发票丢失如何处理?

丢失普通发票的处理方法:丢失已开具的普通发票发票联,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于发票丢失当日在市州级以上党政报刊杂志上刊登遗失声明,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已登报声明作废的证明材料。受票方需要用存根联入账作为税前扣除凭证的,必须要取得开票方注明“此件是我单位提供,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的存根联复印件,与发票丢失登报声明一并作为原始凭证。纳税人丢失普通发票全部联次的,按丢失空白普通发票处理。
2023-09-13 02:34:379

事业单位收到发票丢失处理规定

印制发票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二)设备、技术水平能够满足印制发票的需要;(三)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严格的质量监督、安全管理、保密制度。税务机关应当以招标方式确定印制发票的企业,并发给发票准印证。印制发票的企业按照税务机关的统一规定,建立发票印制管理制度和保管措施。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的使用和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制度。印制发票的企业必须按照税务机关批准的式样和数量印制发票。发票应当使用中文印制。民族自治地方的发票,可以加印当地一种通用的民族文字。有实际需要的,也可以同时使用中外两种文字印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的单位和个人使用的发票,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外,应当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印制;确有必要到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印制的,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商印制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同意,由印制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的企业印制。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发票领购簿。《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第二十条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2023-09-13 02:36:041

农产品收购发票使用管理办法

农产品收购发票是可抵扣进项税发票中四小票的一种。农业产品收购发票是指向农业生产者个人收购自产农业产品时,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的发票。收购单位、个体工商户填开收购发票时,必须在收购现场按规定时限、号码顺序就每一笔收购业务逐笔开具,填写时应品名明确、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各联次一次填开,并加盖收购单位、个体工商户的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第十四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依法出具纸质发票或者电子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式样的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式样的发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以下简称省税务机关)确定。第三条 发票的基本联次包括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存根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留存备查;发票联由付款方或受票方作为付款原始凭证;记账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作为记账原始凭证。省以上税务机关可根据发票管理情况以及纳税人经营业务需要,增减除发票联以外的其他联次,并确定其用途。第四条 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发票的名称、发票代码和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个人)名称(章)等。
2023-09-13 02:36:271

普通发票的管理制度

增值税(普通)发票管理办法1、为加强公司的发票管理和财务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2、公司各部门和员工申请开具、取得和保管发票,必须遵守本办法。3、公司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部门,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4、公司各部门和员工申请开具发票,由经办人员填写《增值税(普通)发票使用申请表》,《增值税(普通)发票使用申请表》各栏须填写齐全,经部门主管、主管副总和总裁签署意见后,由财务部门开具发票。5、千元版发票由部门主管签署意见;1万元以上(含本数)5万元以下(不含本数)由部门主管、主管副总签署意见;5万元以上(含本数)由部门主管、主管副总签署意见后,须经总裁审批。6、财务部门开具发票时,必须认真审查申请手续、购销合同或协议、出库单等业务成立依据及合法性;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必须按经营业务实际发生金额开具发票,不得虚开发票,也不得提供空白发票。发票领用人必须在发票记账联签字。7、开具发票时,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限,按号码顺序,逐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性复写、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公司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8、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9、财务部门应当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设置发票登记簿,并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10、所有部门和员工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11、未经税务机关监制,或填写项目不齐全,内容不真实,字迹不清楚,没有加盖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伪造、作废以及其他不符合税务机关规定的发票、收据或白条,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部门和个人有权拒收,财务部门有权拒绝报销。12、财务部门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五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13、财务部门应当妥善保管发票,不得丢失。发票丢失,应当于丢失当日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构,并在报刊和电视等传播媒介上公告声明作废。14、本办法未规定之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15、本办法由财务部制定并负责解释,自二○○一年一月一日起实施。
2023-09-13 02:37:083

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解释

法律分析: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三十六条 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2023-09-13 02:37:181

增值税发票风险管理办法2018年51号

一、正面回答纳入增值税发票风险管理的有:1、税务约谈无法联系或两次无故不到的;2、注册地址、经营地址、联系方式虚假、开票IP地址异常;3、不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开具发票与纳税申报数据严重不符,涉嫌通过填列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特定栏次虚假申报;4、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列入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的;5、小规模纳税人月开具发票金额超过省税务机关确定金额的;6、发现纳税人有税收违法行为嫌疑需移交稽查立案的。二、分析详情风险管理又名危机管理,是指如何在一个肯定有风险的环境里把风险减至最低的管理过程。当中包括了对风险的量度、评估和应变策略。理想的风险管理,是一连串排好优先次序的过程,使当中的可以引致最大损失及最可能发生的事情优先处理、而相对风险较低的事情则押后处理。风险管理是社会组织或者个人用以降低风险的消极结果的决策过程。通过风险识别、风险估测、风险评价,并在这些基础上选择与优化组合各种风险管理技术,对风险实施有效控制和妥善处理风险所致损失的后果,从而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的安全保险。三、增值税电子发票风险防范有什么增值税电子发票风险防范有:1、针对虚开发票情况风险防控;2、针对不合规发票风险防控;3、针对开票方拒绝开具发票风险防范;4、电子发票风险防控;5、做好企业内控,发票风险防范责任到人。
2023-09-13 02:37:271

发票的存放和保管应按税务机关的规定办理,不得丢失和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

法律主观:纳税人丢失发票,大多是由保管不善造成。未经过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发票取得方用开具方提供的复印件、证明等资料不能作为税前扣除凭据。处罚方式与发票类型相关,具体如下。一、丢失空白发票的处理 1,纳税人丢失空白专用发票,应根据《 发票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因此,纳税人丢失专用发票后,必须按规定程序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纳税人应将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名称、发票份数、字轨号码等情况,向主管税务机关指定的报刊等媒介刊登公告声明作废,然后填报《发票丢失被盗登记表》,持IC卡到国税主管机关办理电子发票退回或作废手续。税务机关对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可以按《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包括:(五)未按照规定保管发票的”情形,由税务机关 责令限期改正 ,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2,纳税人丢失空白普通发票后,必须按规定程序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丢失普通发票的纳税人必须自行到辖区内的地级市报刊上刊登“丢失声明”,然后填报《发票丢失被盗登记表》,持IC卡到国税主管机关办理电子发票退回或作废手续。税务机关对丢失空白普通发票的纳税人,可以按《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包括:(五)未按照规定保管发票的”情形,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二、纳税人丢失已开具的 增值税专用发票 的处理纳税人将已经填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应主要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八条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处理。纳税人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各联次,具体处理分为已认证和未认证两种情形。 1,发票开出未认证情形处理:(1) 一般纳税人 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2)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3)专用发票抵扣联无法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4)纳税人丢失记账联的,如果发票开出后尚未寄出,开票单位可以将发票联复印,作为记账凭证;若已寄出,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与从金税卡中重新打印一次的记账联,作为记账凭证。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作为记账凭证。(5)纳税人丢失专用发票全部联次处理:纳税人在认证前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按丢失空白专用发票处理。 2,发票开出已认证情形处理:(1)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2)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3)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4)一般纳税人丢失记账联的处理:如果发票开出后尚未寄出,开票单位可以将发票联复印,作为记账凭证;若已寄出,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与从金税卡中重新打印一次的记账联,作为记账凭证。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作为记账凭证。(5)丢失全联次处理:纳税人已认证,但丢失发票的,必须按规定程序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并登报声明作废。税务机关对丢失发票的纳税人,可以按《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包括:(五)未按照规定保管发票的”情形,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从金税卡中重新打印一次,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作为记账凭证。三、纳税人丢失已开具的普通发票处理纳税人丢失已开具的普通发票,大多是由保管不善造成。未经过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发票取得方用开具方提供的复印件、证明等资料不能作为税前扣除凭据。(1)纳税人丢失已开具的普通发票的发票联,应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丢失发票,应于发票丢失当日或次日(节假日顺延)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指定的报刊等媒介刊登公告声明作废。纳税人丢失发票办理丢失声明的,必须在具有全国报刊号的报纸上刊登。(2)开具发票一方丢失已填开的发票联,应重新开具发票交对方入帐。重新开具发票时,应在备注栏填写丢失发票的客户名称、发票种类代码和号码、金额,开票单位。开具发票方记帐时附上丢失发票的其他联次作为合法入帐凭证。(3)取得发票一方丢失已填开的发票联,应取得原签发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发票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实行电子发票的,由开票方按丢失发票代码、号码查询打印(复印)发票图片,加盖开票方公章作为入账凭证。发票存根联或记帐联的复印件只能作为原始凭证的附件,不能直接代作原始凭证。发票复印件经提供原件的单位注明“此件是我单位提供,与原件相符”,加盖公章后,方可作为原始凭证。(4)纳税人将在税务局代开发票的发票联或记账联丢失,可向开具发票的税务机关申请出具曾于X年X月X日开具XX发票,说明取得发票单位名称、购货或服务的单位数量、单价、规格、大小写金额、发票字轨、发票编码、发票号码等的书面证明,或要求开具发票的税务机关提供所丢失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可作为合法凭证入账。(5)纳税人丢失存根联或记帐联的,应取得发票联复印件,发票复印件经提供原件的单位注明“此件是我单位提供,与原件相符”,加盖公章后,方可作为原始凭证。(6)纳税人丢失普通发票全部联次的,按丢失空白普通发票处理。税务机关对丢失普通发票的纳税人,可以按《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包括:(五)未按照规定保管发票的”情形,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2023-09-13 02:37:481

发票丢失了要怎么处理

发票丢失了需要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报告,并在辖区内地级市报纸上发表无效声明,然后填写《发票损坏报告》,同时在发票丢失当天向市、州级以上党政报刊上发表说明,并到国家税务机关或办理电子发票退回或无效手续。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收据才是收付款凭证,发票只能证明业务发生了,不能证明款项是否收付。发票是指经济活动中,由出售方向购买方签发的文本,内容包括向购买者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名称、质量、协议价格。除了预付款以外,发票必须具备的要素是根据议定条件由购买方向出售方付款,必须包含日期和数量,是会计账务的重要凭证。中国会计制度规定有效的购买产品或服务的发票称为税务发票。政府部门收费、征款的凭证各个时期和不同收费征款项目称呼不一样,但多被统称为行政事业收费收款收据。为内部审计及核数,每一张发票都必须有独一无二的流水账号码,防止发票重复或跳号。发票就是发生的成本、费用或收入的原始凭证。对于公司来讲,发票主要是公司做账的依据,同时也是缴税的费用凭证;而对于员工来讲,发票主要是用来报销的。发票内容一般包括:票头、字轨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银行开户账号、商(产)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以及大小写金额、经手人、单位印章、开票日期等。实行增值税的单位所使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还应有税种、税率、税额等内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四条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的发票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依据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发票管理工作。财政、审计、市场监督管理、公安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配合税务机关做好发票管理工作。
2023-09-13 02:38:022

发票专用章管理制度

增值税发票要加盖发票专用章。盖在发票右下角备注处或盖章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2023-09-13 02:38:211

商家不给开具发票,依据哪条法律法规来维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如果经营者不给出具,可以向消费者协会、工商税务部门进行投诉。
2023-09-13 02:38:294

"中国十大""硬核""科技新闻:你认为哪个最燃?"

我觉得最燃的消息就是嫦娥四号:世界首次在月背着陆,当时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是非常的震惊开心。
2023-09-13 02:38:114

中考满分作文:要学会倾听

【 #中考# 导语】学会倾听,是我们每个人最起码的道德准则;学会倾听,我们能够从中得到很多从书本上得不到的东西,还可以感悟世界万物。以下是 考 网整理的中考满分作文:要学会倾听,欢迎阅读! 1.中考满分作文:要学会倾听   同学们,你们是否听过清脆的竹子在林间悄悄拔节,是否听过晶莹的露珠在水面悄然滑落……许多声音在匆匆的岁月里,被我们忽略了。只有当我们静下心来,用明净清澈的心灵聆听,才能被那些声响感动。   你听,鸟儿在枝头欢歌、蟋蟀在草丛里鸣叫、风儿在草原呼啸、浪花轻拍着海岸……声音无处不在,无时不有。   我喜欢聆听蜂儿嗡嗡飞舞的声音,每当听到这种声音时,我眼前仿佛出现了金色的小蜜蜂在花丛中忙碌的身影,这些可爱的小生灵生命是那样短暂,但它们一生辛辛苦苦为人们酿造甘甜的蜜糖。它们无怨无悔、默默无闻的奉献精神令我折服。   我喜欢静听晶莹的雪花飘飘悠悠下落的声音,每当听到这种声音时,我仿佛看到那满天的雪花纷纷扬扬,如芦花、白梅,似柳絮,像鸭毛、鸭绒,又宛如那美丽的银蝶翩翩起舞,舞姿飘逸。   我喜欢倾听山间的小溪潺潺流淌的声音,每当听到这种声音时,我仿佛看到那清澈透明的溪水顺着弯弯曲曲的山谷流下来,时而急,时而缓。它一边奔流一边玩耍。一会儿拍拍岸边五颜六色的卵石,一会儿又摸摸沙地上才伸出脑袋来的小草,一会儿让那飘浮的树叶打个转,一会儿又挠挠那些追赶它的小蝌蚪的痒痒。   除了聆听自然界的声响,世间还有一种声音让我们感动,那就是师生间交流的声音。我们凝神在聆听老师不倦的教诲,娓娓的话语。老师在俯身聆听我们的心声、活跃的思维、天马行空的想象……这既是对个性的呵护,也是对人格的尊重,更是心与心的碰撞,爱与爱的交流,情与情的融合。这种声音使我感受到爱的泉水在师生心间汩汩不息地流淌。   同学们,不要让你的耳朵关闭,只要你静静地聆听,就会感受到声音的丰富和美妙。就会发现自然和人类生活周围,是一个有声音的世界。   学会去倾听你身边的任何人和事。   学会去体验那份快乐。    2.中考满分作文:要学会倾听   细细的雨丝轻轻地透过窗帘透进了我的心,就那么轻轻地在我心中泛起了一朵涟漪,滴答滴答的响着。   我赤脚走到院中,踩在青石板上,任雨水在我脸上流淌,我不禁抬起头望着那天空,努力的想要看清春雨的样子,却怎么也看不清,只听得见耳边的声音,那么清晰那么让人心情舒畅,这春雨,带来他最动听的声音,击打着石台,发出清脆的响声,声音透过雨帘,透进了我的心。   我将屋内的植物都搬出了室外,让他们陪我一起倾听春雨的声音,他们仿佛被着声音所感染了般,都扬起了脸,春雨啊,你那动听的声音将万物都感染了啊。   春雨落在水缸里击了出打鼓的声音,落在屋檐上敲出了小鼓的声音,那细微微的风啊,你就是那乐队里的主唱,一起奏出这世上最美妙的声音。   雨愈下愈大,仿佛像散了一地的珠子一般满地都是,这时的我浑身湿透了,回到屋里关上了窗,春雨又在玻璃上演奏了起来,那急促的雨点奏出一曲曲让人激动的乐章,我的心也随他一起歌唱。   渐渐地,雨停了,我推开了窗户一起仿佛回复了平静,没有喧嚣,没有了弦乐器般美妙的声音。   那一次我倾听到了春雨的声音,是那么的让人心旷神怡,那么的让人心神荡漾,我倾听到了春雨的声音,是那么清脆悦耳,那样的动听啊。   我倾听到了你那充满浓浓爱意的声音,你用你那美妙的声音,唤醒了世间的万物,你悄悄的告诉了他们春天即将来到,我倾听到你在水缸中,青石上,屋檐上,激起的乐章,是那麽的美妙,那么的让人回味无穷,那么动听。   你静悄悄的来了,犹如你静悄悄的走开,不带走任何的东西,却带走了我的心,你带来了你最美妙的声音,是你让我倾听到了这世界上的最美的声音,最富有生机的声音,春雨啊,这些都是你让我倾听到了啊!   3.中考满分作文:要学会倾听   当一场大雨悄然而至,雨水冲洗了所有的灰尘和焦灼,将丝丝静谧带给了人间,空气也变得越发清新,让我们一起倾听雨的声音,用心去感受大自然的美妙旋律。   听,窗前传来一阵阵“滴答—滴答—”的声响,那便是春雨的声音。春天的雨细细的,绵绵的,好似牛毛,又好似细针,它无声的滋润的万物,它给树木干枯的枝条描绘出了一丝淡绿的色彩,它给萧瑟的花朵带来了鲜艳的彩衣,宛如妈妈的手轻轻抚摸着孩子的额头,渐渐温暖你的心田。   听,窗外雷声大作,天气阴沉沉的,随即一阵哗啦啦的声响传入了人们的耳朵,那便是夏雨的声音。夏天的雨狂傲而粗野,它的脾气令人捉摸不透,来得快去的也快,好似一条愤怒的巨龙,把心中全部的怒火都洒向了人间,于是倾盆大雨下来了,一时间雨水蔓延了整个大地。   听,耳边传来一阵阵“沙沙沙—沙沙沙—”的声音,那便是秋雨的声音。秋天的雨是最喜爱人间的,总是流连忘返,迟迟不愿离去,于是阴雨连绵不断,天气渐渐转凉,人们的外套也在不断加厚,秋雨淅淅沥沥的下着,它敲在桌子上,敲在地上,形成了一曲动人的旋律,共同奏出秋日的乐章。   听,“呼呼呼—呼呼呼—”的声音不断侵袭着窗户,那边是冬雨的声音。冬天的雨冷飕飕的,好似一只冰冷的箭射向大地,射向整个人间,一时间,大地颤抖起来了,人们也感到了阵阵寒冷。   我喜欢四季的雨,更喜欢倾听雨的声音。    4.中考满分作文:要学会倾听   世界上从不缺少美妙的声音,而是缺少真正能倾听的耳朵。倾听大自然,倾听人世间,世界上有多少美妙的声音啊!它们无处不在,时刻萦绕在我们周围,只有用心去倾听,才能发现这些美,收获这些美。   春天,你能听见第一场春雨的声音。沙沙沙,沙沙沙……听着这般生机勃勃的声音,眼前便会浮现出一派姹紫嫣红的春色美景。夏天,你能听见蜜蜂扑腾着翅膀采蜜的声音,嗡嗡嗡,嗡嗡嗡……多么勤劳啊!让人不禁想到了“采得百花成蜜后,为谁辛苦为谁甜”的诗句。秋天,你能听见行将逝去的残花在风中低吟着生命中最后的美丽诗篇。冬天,走出屋外,你能听到雪花落下的声音,它们是圣洁的天国精灵,娉娉婷婷地降临凡间,为大地银装素裹。让我们用心去倾听吧!将心灵沉浸在大自然中,仔细感受每一声虫鸣鸟啼,这能让我们忘记尘世间的喧嚣繁杂,洗涤我们的灵魂,让我们真真切切感受到自然之美。   当然,不止在大自然,人世间也有许许多多美妙的声音,等待你去发现。   普通的周末早上,匆匆洗漱后去上课,“过街要走天桥,小心车辆。还有上课要认真听讲啊!”出门前妈妈例行公事般在耳边细细地叮嘱,絮絮叨叨,那是母爱的声音,真美!   路过小巷拐角处的煎饼摊,我停下了脚步。煎饼爷爷正帮一个小姑娘煎烧饼呢!伴随着充满诱惑的“滋滋”声,饼的香气扑鼻而来。妈妈说她童年的时候便有了它,这个小摊总能勾起妈妈对童年生活的美好回忆。现在,与妈妈当年同龄的我也在倾听着老爷爷煎饼时的滋滋声,那是跨越了光阴的声音,真美!   途经街心公园,朝阳照在孩子们稚嫩的脸上,孩子们天真无邪地欢笑着,无虑地“啪啪”拍着皮球,声音清脆响亮,那是童年的声音,真美!   到了学校,一进校园,便能听到同学们朗朗的读书声,让我仿佛置身书的海洋。下课了,同学们之间嬉戏玩闹的声音与广播里轻快活泼的音乐交织在一起,那是青春的声音,真美!   熙熙攘攘的人世间,万物都在发出自己的声音,千千万万个这样的声音汇聚在一起,就构成了自然和生活之美。学会倾听吧,朋友。你会发现,有倾听的地方,就会有美丽的花盛开!   5.中考满分作文:要学会倾听   当别人在说话的时候,我们认真地学会倾听,也是对别人的尊重。同学们!请学会倾听吧!   倾听别人的说话,我们有可能会得到很多意想不到的收获。有些人说话富有人生哲理,语言也很经典。我们能够把它记下来,这样不但能够帮忙我们写作,还能够丰富我们的知识。仅有学会倾听,你才会懂得尊重他人;仅有学会倾听,你才会得到更多的哲理及经典语言;仅有学会倾听,你才能有一颗向上的心;仅有学会倾听,你才能觉得任何一种声音都让人有无限遐想。   下课的时候,我走到同学中间倾听他们对这一节课的评说,这节课的重点我就在同学们的平说之中加深了印象,自然而然的觉得自我也明白了我应当如何去学习了。在家里,我总爱听爷爷讲述过去的事情;听奶奶说她又遇到了那些烦心的事。在社会中,我总会去倾听各种人心声,例如:去孤儿院看看望孤寡老人,倾听他们对自我这段时间内生活的讲述。到商店买东西时,我就倾听售货员与顾客的对话。这些不仅仅成了我此刻写作的素材,并且从中学到了不少知识。   学会了倾听,我们就会明白很多道理;我们学会了倾听,我们就会得到许多人生哲理。同学们,无论在什么时候,我们都要学会倾听,学会尊重别人;关爱他人。倾听能够净化我们心灵;倾听能够提高我们的素质与修养。我期望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学会倾听,学会用心去感化他人。学会倾听,让更多的人明白这世界的声音是那么地完美。
2023-09-13 02:38:131

答谢中书书写作背景

当时朝局动荡,陶弘景退隐山林,谢中书谢征想请陶弘景出山,陶弘景作此篇委婉拒绝。
2023-09-13 02:38:1411

优秀教师获奖感言

优秀教师获奖感言30字范文   获得优秀教师荣誉称号是一件可喜可贺的事情。下面我为大家整理了优秀教师获奖感言30字范文,欢迎阅读参考!   优秀教师获奖感言30字范文一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兄弟姐妹们:   大家好!作为一名,有机会获奖,我很高兴,也十分激动。此时次刻,我想用三个词来表达我的情绪。   第一个词是感谢。我要感谢领导对我的信任、支持和鼓励,我由衷地感谢你们!工作总结   第二个词是自豪。人们常说,一粒种子,只有深深地植根于沃土,才能生机无限;而一名员工,只有置身拼搏创业的氛围,才能蓬勃向上!我十分自豪在人生的韶华之年,来到单位这片沃土。在她的培养、造就下,在领导的信任和同志们的帮忙下,小小的我才得以成长,我人生的画屏上才涂下了一抹最绚烂的色彩。   第三个词是行动。为了感谢领导和同志们对我的信任,为了回报对我的培养,我将把这份感谢与感恩化作行动,将自我的全部智慧与力量奉献给单位,勤奋敬业,激情逐梦,发奋做到更好!   优秀教师获奖感言30字范文二   各位领导、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现在,我代表全体获奖教师讲几句话。   即逢教师节,我们获得了各级表彰,这是学校给我们的荣誉。面对这一份荣誉,我们很高兴,高兴的是我们平凡的工作得到领导、老师、同学们的理解、支持、肯定。我们只是做了我们该做的事,这些平凡的事,许许多多老师也做得很好。但是,大家却给了我们荣誉。我们再次真诚的感谢同学们的信任,教师们的支持,各级领导的关爱。   荣誉让平凡的我们感到快乐,奖励让我们深思,因而,意识到自身依然存在不足。我们坚信,通过不懈的努力,我们会把今后的工作做得更好。   感谢大家!   优秀教师获奖感言30字范文三   作为年青的教师,本人一贯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教育,热诚教学,热心教研,尊纪守法,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克己奉公,爱心助人,事事处处能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为培养“有道德、有理想、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而默默无闻地的甘作园丁,乐为人梯。   优秀教师获奖感言30字范文四   我所取得的点滴成绩,源自于对党的教育事业的忠诚,也是领导、老师、亲人、朋友像一块砖石铺砌成一级又一级的台阶,让我接近太阳的光芒;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一名教师应该做的,没有什么特别,党和人民给了我这么多的荣誉,我将更加努力地尽爱岗敬业之职分,用心写下忠诚,让青春闪光! ;
2023-09-13 02:38:141

法院保全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法院保全从广义来讲,分为两种,一种是财产保全,一种是证据保全。保全程序,是为了保障民事诉讼而产生的一种制度,一般只存在于民事诉讼中。财产保全,通俗来讲,为了避免被告恶意转移财产,在法院判决以前,对被告财产采取的强制措施。财产保全,申请人一般需提供担保,担保的金额应当与申请查封的金额相当。财产保全可采取查封房产、扣押机械、交通工具、冻结银行存款、证券账户等方式。证据保全,是指人民法院,依据申请人的申请或当事人的请求,以及依职权对可能灭失或今后难以取得的证据。证据保全的的方法有三种:1、向证人进行询问调查,取得证人证言。2、对文书、物品进行拍照、录相、抄写、复制等。3、对证据进行鉴定或勘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衍生问题:保全财产需要哪些条件?第一、必须是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有可能使判决书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这种可能性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不是主观臆断的。第二、采取诉讼保全的案件应当具有给付内容。单纯的确认之诉或变更之诉,判决不具有给付内容,根本不发生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危险,不适用诉讼财产保全制度。但是,在确认之诉或变更之诉中兼有给付之诉内容的,可以适用于诉讼财产保全制度。第三、诉讼财产保全主要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而采取,但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第四、申请必须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不得向非受诉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
2023-09-13 02:38:161

如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一)加强党性锻炼,提高政治理论水平。通过深入学习、联系实践、深入思考等方法努力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做到严以律已,宽以待人,防微杜渐,见微知著。树立共产主义理想,坚定马克思主义信念,切实增强党性修养,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做到思想上不断进步,观念上不断更新,工作上不断创新。(二)转变作风,积极工作。增强群众观念,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充分相信和依靠群众,树立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观念,勤政为民。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思想路线,凡事站在全局的高度,努力解决新形势下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和求真务实的精神,兢兢业业地做好各项工作,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三)严格要求,务求实效。始终保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状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时时处处严格约束自己,正确对待个人得失,不计名利,不图虚名,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中调查研究,了解真实情况,积极向上级反映存在问题和困难,并及时修正不切实际的决策和做法,既听喜又听忧,讲真话,讲实话,努力促进我乡党风、政风的根本好转和经济建设等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2023-09-13 02:38:171

建筑施工噪声排污费标准

参考《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以及《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办法》,里面有详细的说明
2023-09-13 02:38:183

法律上什么叫保全

法律上的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在对该案判决前,依法对诉讼标的物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采取的强制性措施。法院保全从广义来讲,分为两种,一种是财产保全,一种是证据保全。保全程序,为了保障民事诉讼而产生的一种制度,一般只存在于民事诉讼中。财产保全,通俗来讲,为了避免被告恶意转移财产,在法院判决以前,对被告财产采取的强制措施。财产保全,申请人一般需提供担保,担保的金额应当与申请查封的金额相当。财产保全可采取查封房产、扣押机械、·交通工具冻结银行存款、证券账户等方式。证据保全,是指人民法院,依据申请人的申请或当事人的请求,以及依职权对可能灭失或今后难以取得的证据。证据保全的的方法有三种:·1、向证人进行询问调查,取得证人证言。2、对文书、物品进行拍照、录相、抄写、复制等。3、对证据进行鉴定或勘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定行为或者禁止上其作出-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2023-09-13 02:38:091

加倍征收排污费和超标罚款能同时实施吗?

全国性的排污费规定有:1.《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按下列排污收费项目向排污者征收排污费:(一)污水排污费。对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计征污水排污费;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本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征的收费额加一倍征收超标准排污费。2.最近的文件 《关于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008号 ): 三、实行差别收费政策,建立约束激励机制。企业污染物排放浓度值高于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或者企业污染物排放量高于规定的排放总量指标的,按照各省(区、市)规定的征收标准加一倍征收排污费;同时存在上述两种情况的,加二倍征收排污费。企业生产工艺装备或产品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规定的淘汰类的,也要按照各省(区、市)规定的征收标准加一倍征收排污费。企业污染物排放浓度值低于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50%以上的,减半征收排污费。各地要加强对超限值排放污染物的监测和动态甄别工作,确保差别排污收费政策落实到位。
2023-09-13 02:38:071

老师获奖感言

  在平日的生活或工作学习中,我们时常会遇到不一样的人,经历不同的事,有不同的感触,如此便可将其记录在感言中。那么感言怎么写才恰当呢?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老师获奖感言,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老师获奖感言 篇1 各位领导、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我是学校的一名普通教师,这次我有幸代表市指导数控专业学生参加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学生取得了比较好的成绩。在此,我感谢支持和帮助我们参加竞赛的领导、专家和老师。   学校在市中专职业技能竞赛和省职业院校春季技能竞赛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学生共获得11项奖励,教师共获得9项奖励。其中获得市中等职业技能竞赛数控铣、数控车、普车三个单项一等奖,获得数控车、普车团体各一等奖,有6名学生代表市参加省职业院校春季学生技能竞赛。在省赛中,我校学生获得加工中心/数控车组合一等奖(三人);数控车二等奖;数控铣、普车三等奖。目前,我校加工中心/数控车组合已经集训,可能会代表省参加全国职业院校中职学生技能大赛。   成绩的取得是学生操作技能的展示,这其中凝聚了指导老师的心血。我们的中职学生理论基础相对较低,上机操作时间相对不够,学生也没有比赛经验。根据这些实际情况,我们指导老师按照竞赛要求,从基础知识入手,强化技能操作训练。老师和学生共同分析课题,培养学生独立思考问题、解决问题和综合应用的能力。在强化学生动手操作能力的同时,我们也在加强学生心理素养训练,针对有些学生考前情绪不稳定、心理压力大的现实,在竞赛前我们降低训练难度,让学生多做自己擅长的课题,同时进行心理疏导,树立自信。这些措施起到良好的作用,为竞赛取得比较好的成绩奠定了基础。   成绩的取得,是市教育局及市教科院职成所的领导和指导的结果,同时,我们学校的指导最直接。学校领导经常到车间了解竞赛准备情况,了解每个参赛学生的训练进展,帮助指导老师解决训练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领导还亲自带队参加竞赛,激励参赛学生和老师。   这次比赛不仅是对学生的一次锻炼和提高,也是对老师多日来教学的一个总结。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深感教育学生的责任重大。如果有机会指导学生代表省参加全国竞赛,我们将更加努力。为了学生的明天,为了学校的发展,更为市、省经济发展对技能型人才的需求,我们将在中职教育的岗位上,尽绵薄之力。   老师获奖感言 篇2 各位领导、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在这万物复苏、播种期望的季节里,我们又欢聚在美丽的校园,共同憧憬新学期完美的未来。在此,我谨代表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向同学们致以新春的问候与祝福:祝七年级的同学快乐健康的成长,学习蒸蒸上!祝八年级的同学稳扎稳打,科科是强,为明年的中考储备充足的电量!祝九年级的同学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在离中考一百多天的时间里,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去取得中考的优异成绩,踏上新一级的理想的学习殿堂!   过去的一年里,在校领导和全体师生的辛勤耕耘下,我们取得了一个个优异的成绩。那么,新学期的开始,就意味着新的期望、新的憧憬和新的征程。作为教师,在新学期里,我们依然会本着“对学生负责”的宗旨,以敬业务实的工作精神开拓进取;立足于讲台,向课堂教学要效率、要质量,奏响大面积提高教学质量的凯歌!用新鲜的活水浇灌求知的心灵,用灵动的智慧音符去弹奏学生的“心灵的乐章”,用和煦的师德春风去抚慰学生稚嫩的灵魂!我们愿倾我们所有,全力以赴。因为选取了这个职业,就注定我们的梦想荣誉都与你们连在了一齐,你们是幸福的,我们才是快乐的;你们是进步的,我们才是欣慰的;你们是成功的,我们才是优秀的。   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新的学习征程的开始,期望同学们带上三样东西:第一要带上理想和目标,就像一棵树,正是有了对阳光的渴望,它才可能直插云霄;就像一只鹰,正是有了对蓝天的向往,它才可能遨游天际。只有有理想的人生才是用心的人生,才能飞得更高,才能飞得更远,才能真正体会到“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境界。   第二请同学们是带上自信和坚强。我们的旅程中免不了会有惊涛骇浪,有风沙泥潭,但有了自信和坚强,跌倒了你会爬起来,失败了你会重新再来。拿出你“天生我材必有用”的信心,拿出你“吹尽黄沙始见金”的毅力,拿出你“直挂云帆济沧海”的勇气,去迎接人生风雨的洗礼,毕竟只有经历风雨,我们才可能见到美丽的彩虹。大浪淘沙,方显英雄本色;暴雨冲过,更见青松巍峨!   第三样要带上的是勤奋和努力。古人说得好,“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一寸光阴一寸金”、“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这些耳熟能详的话语,但是古人用毕生的心血换来的真理,它无时无刻不在警醒着大家:勤奋和努力才是通向成功的捷径!   同学们,新的学期在我们每个人的面前都摊开了一张新白纸,那么我们将如何在这张白纸上画出人生的又一幅精彩的画卷呢同学们,选取了勤勉和奋斗,也就选取了期望与收获;选取了纪律与约束,也就选取了理智与自由;选取了拼搏与超越,也就选取了成功与辉煌!那么就请用我们的勤奋和汗水,用我们的智慧和热情,抓住这宝贵的这天,师生团结一心,努力在今朝,去创造完美的明天吧。   最后深深地祝福庞寨乡中的全体师生,在新的学期里家庭幸福、工作顺利、学习进步,祝福我们的学校越办越红火,越办越辉煌!   老师获奖感言 篇3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老师:   大家好!   我叫xx, xx年毕业于xx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校园文化建设和美术、书法爱好爱好小组辅导中取得了很好的成绩,较好地完成了学校交给的各项工作,遭到了领导与老师们的高度评价。固然没有震天动地的成绩,但是我努力了,进步了,进步了,这一切离不开领导们的精心指导,离不开各位同事的大力支持与热情帮助。为此,让我借此机会向大家表示深深的.感谢!   总之,我不管能否取得教学新秀这一殊荣,都将借此机会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以更优良的工作成绩,回报领导和老师们对我的关心与厚爱。我始终相信,固然我们这些年轻人经验不足,但我们精力充分,学习能力强,我就是要利用我年轻的上风全身心的投进到工作中往。争取每堂课都能得出新的经验,悟出新的道理;争取每学期,都能在专业上有所进步,在教学上有所收获。这些都是我正在努力做的,也是我今后要一直努力,往做的更好的。   老师获奖感言 篇4 各位领导,老师和同学们:   大家好!   首先我要感谢学院领导和全院师生对我的厚爱和支持;感谢学院领导举办了这次盛大的活动;其次是感谢这么多年来和我并肩奋战的同事们,感谢给我充分肯定的同学们。   说到感动,是大家的热情让我感动,是学院上下齐心合力开拓拼搏的创举让我感动。其实我没有做很多事情,我所做的都是就应做到的。我只是坚守了职责和信念。   美国著名的NBA明星,篮球运动员迈克尔、乔丹说过:我能够理解自己的失败,但决不能理解自己没有以前奋斗过。奋斗的动力是什么呢,就是信念和信仰,无论在哪个年代,坚守信念始终是支撑人性的基石,对人如此,对一个民族更是如此。我在学院工作已经20多年了,见证和经历了学院的崛起、发展和辉煌。   20多年的拼搏、坚守和操劳,在信仰的战场上,我努力把生命持续在冲锋的状态。   祈盼能沉淀为精神的沃土,让期望发芽。我愿像一把号角,让理想与激动,在学生们心中蔓延。我愿当一块基石,用踏实和稳健,为青年的成长铺垫开拓的道路。我更愿做一把火炬,用光和热,把爱和感动带给更多的人。真正实践生命不息,奋斗不止;老骥伏枥,永远前行!   谢谢!再一次的感谢!谢谢大家的支持。   老师获奖感言 篇5 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老师们:   大家好!   大家上午好!这天,我收到了新年的第一份礼物,各位领导和老师们把优秀教师这个荣誉给了我,让我感到莫大的荣幸!谢谢各位领导的信任和各位亲爱的战友们的支持。   这天带着各位给予我的荣誉在那里发言,我不想谈经验,因为在各位领导和各位同样优秀的老师面前谈经验会让我感到紧张和不安,我只想和大家分享一个故事:一个女孩去应聘做老师,主考官问她:“为什么选取老师这个职业?”她是这么回答的:“其实我从小就心高气傲,立下志向,长大了要当一名伟人,但是之后,我发现我缺少伟人气质,没有大将风度。于是我决定不再做伟人,要做一名伟人的妻子,慢慢的,我又发现一名成功的伟人背后往往有一名默默无闻的女性,而这名女性将有可能牺牲她的才华和青春,将有可能永远没有独立的舞台。不行,我得有自己的追求,我得实现自己的价值,最后我决定了我的选取,那就是:做伟人的老师。”   她的回答很高妙,“做伟人的老师”给我的印象个性的深刻,谁敢说我们的学生以后不会成为伟人呢?做教师真是一件让人自豪的事情!看了这则故事也给了我很大的启发:原先这么平凡的岗位也能够孕育出这么不平凡的人生,这就是教师职业的伟大。我能跟大家分享的唯一经验就是,每一天清晨想一想这个故事,带着培养伟人的情绪来到学校,放平心态,你怎样能够不认真去对待每一个学生,每一堂课,每一个细节呢?   成绩只代表过去,回顾自己的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为使在新学期取得更优异的成绩,我会努力做好以下几点:   一、遵守和贯彻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自己。一切以大局为重,服从学校的各项安排。   二、认真钻研教学,从“让每一个学生喜欢你的课”这个出发点开始,认真备课、上课。把知识点用不同的、丰富多彩的方法去传授给孩子,让学生在兴趣这个老师的带领下主动去学习,并做好培优辅差工作。   三、不断向各位领导和老师学习,学习他们好的教学方法和经验,以取人之长、补已之短;加强同事之间的交流、沟通,强化团队意识,以更好地服务协同教学工作。   一份耕耘,一份收获。教师工作苦乐相伴,在今后的教学工作中我会一如既往,再接再厉,把各位领导和老师对我的信任和鼓励化成努力工作的动力。最后祝大家在新的一年里身体健康、工作顺利。也祝愿我们的银河学校越办越好!   谢谢大家!   老师获奖感言 篇6   在我校获得全国德育教学集体荣誉奖项和我个人获得全国优秀指导老师荣誉奖项之时,在和大家一起分享各种荣誉、成绩取得的此时此刻,我的心情无比激动,我要说的最重要的两个字,那就是:感谢!   感谢父母给了我生命,感谢 党 和国家给了我培养;感谢老师给了我教育;感谢校董事会给了我施展能力的工作平台和环境;感谢同事给了我的激励、帮助、支持;感谢同学们给了我工作的热情和灵感;感谢同学们的进步给了我欣慰与快乐!   虽然我没有名车豪宅,但我拥有我爱得深沉的职业教育事业,作为一名教师,我无怨无悔。所有成绩、荣誉的取得都是集体的智慧与光荣!永远属于大家!我只是做了我应该做的事。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我将一如既往,做有责任的人,做实干的人,做和谐的人,做感恩的人,做知足常乐的人。我愿和大家团结一致,与时俱进,为学校的发展和同学们的成长奉献正能量,给力加油。   谢谢大家!   老师获奖感言 篇7   目前,我们又迎来市职业学校的技能大赛。今天,我有几点感言与大家一起分享。   一、作为指导老师,我觉得应做到以下两点:   1、团结协作,齐心协力。技能比赛的训练,需要专业教师完成课堂教学任务之余,牺牲大量的时间,甚至双休,寒暑假。同专业的教师大家应该少计较个人得失,少点抱怨,多点奉献,团结协作,共同搞好技能训练工作。   2、有效的指导和安排, 精心 的准备,尽早的准备。作为指导老师,一定要认真制定计划和目标、分析比赛 方案 和各种可能遇到的困难,把各种可能遇到的困难体现在平时的训练和指导中。   二、作为参赛的选手,不仅同学,还包括教师,我认为应做到以下两点:   1、要不怕苦,不怕累,积极钻研,苦练专业技能。要想在大赛中取得良好的成绩,必须要放弃休息时间,在掌握好理论知识的基础上,不断地训练,不停地操作,没有量的积累,就不可能达到质的飞跃。技能训练不仅消耗的是时间,更是体能上的消耗,有些技能比赛时间要长达4个小时,甚至一天时间。   2、树立信心,保持良好心态,争取做到正常发挥。参加比赛的选手,来自于各个学校最优秀的学生,本来就是高手过招。所以必须有一个良好的心态,避免心理紧张。另外在比赛中,可能也会遇到一些突发的问题,我们更应该沉着冷静,不慌张,千万不能放弃,一定要坚持到最后。   今年暑假培训期间,我和其他职业学校的教师交流的时候,发现我们学校的技能大赛准备工作还远远落后于他们,所以我们接下来的训练工作一定排除一切困难,刻苦训练。   在比赛训练中,我和学生不仅平时牺牲了休息时间,双休日也常常在一起奋战。同时,因为自己也报名参加了比赛,所以,有时经常坚持看书和训练到晚上12点多钟。这次我仍然报名参加了会计手工做账比赛,希望通过近阶段的努力,在去年的基础上有更大的突破。我希望,我们的指导老师和参赛的选手,拿出你们不怕苦、不怕累的吃苦 精神 ,磨练自己的意志、强化自己的专业技能,为即将到来的苏州技能大赛做好充分的准备。也祝愿每个老师,每个学生都能在这次比赛中有所收获。   老师获奖感言 篇8 尊敬的各位 领导 、亲爱的老师和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   能成为最受欢迎老师、让每个学生都喜欢上我的数学课,是我一直以来的梦想。我也坚信:一个真正关爱学生、对教学工作负责任的老师,一定能成为孩子们喜欢的老师。   今天,能站在这个极具榜样力的奖台上,并作为获奖老师代表发言,我倍感荣幸,同时也要真诚地感谢我亲爱的学生和一直支持着我、给我信心和鼓励的家长朋友、同事和 领导 们,谢谢你们让我始终有幸福和温暖相伴!   其实,身为一名普通的教师,我们可能很少有机会惊天动地,每一天,我们都从事着看似普通却足够伟大的事业——那就是,陪伴学生们一起成长。有一句地产广告词说得很好:“面对别人的梦想,我又岂能马马虎虎?!”其实教育又何尝不是这样?不经意的偷工减料和敷衍了事都会毁掉一个孩子、一个家庭一生的梦想。作为老师,我不能,更不敢!回想起10多年来自己走过的教坛之路,是学生们信赖的眼眸给了我力量,是家长的信任激励了我,是大家的鼓励让我有勇气和满腔热忱。   再次感谢你们!谢谢大家!
2023-09-13 02:38:051

产品质量问题找哪个部门投诉

【法律分析】:如果消费者在购买商品遇到质量问题,可以向以下部门进行相关的投诉:第一,消费者可以选择到当地的市场监督局管理局以及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第二,消费者可以选择到消费者保护协会等法律授权的组织进行投诉,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因此,消费者在发现质量问题时一定要及时反映投诉,进行维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第三十六条 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听取消费者和消费者协会等组织对经营者交易行为、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意见,及时调查处理。【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2023-09-13 02:38:031

未复有能与其奇者的意思

  1、未复有能与其奇者的意思:就再也没有人能够欣赏这种奇丽的景色了。   2、出自:南朝 陶弘景《答谢中书书》   3、原文:   山川之美,古来共谈。高峰入云,清流见底。两岸石壁,五色交辉。青林翠竹,四时俱备。晓雾将歇,猿鸟乱鸣;夕日欲颓,沉鳞竞跃。实是欲界之仙都。自康乐以来,未复有能与其奇者。   4、释义:   山川景色的美丽,自古以来就是文人雅士共同谈赏的。巍峨的山峰耸入云端,明净的溪流清澈见底。两岸的石壁色彩斑斓,交相辉映。苍青的密林和碧绿的竹子,一年四季常青葱翠。   清晨的薄雾将要消散的时候,传来猿、鸟此起彼伏的鸣叫声;夕阳快要落山的时候,潜游在水中的鱼儿争相跳出水面。这里实在是人间的仙境啊。自从南朝的谢灵运以来,就再也没有人能够欣赏这种奇丽的景色了。
2023-09-13 02:38:031

简历上的学习经历怎么写?

主要学习经历的格式是:时间 地点 学习内容 证明人。例如:2001年9月—2007年7月 在xx小学学习 证明人林xx2007年9月—2010年7月 在xx中学初中部学习 证明人陈xx2010年9月—2013年7月 在xx中学高中部学习 证明人吴xx2013年9月—现在 在xx大学数学系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学习 证明人李xx学习经历需要填写的内容:学习经历的时间段、学校的名称、所学专业、对应的学校级别等。比如:2011年9月—2014年6月,某某市第一中学。如果是大学那么不要忘记专业和学历这两项内容。而小学、高中等在校担任的职位是否出现在这部分信息里,那就看个人意愿了,对于招聘者不会有什么影响的。当然如果经常当干部,对于建立一种管理能力有所帮助,那写进去也是可以的。
2023-09-13 02:38: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