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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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贸易一般采用什么结算方式,每笔货款的结算时间

行内6年回复仅供参考1.对外贸易一般采用TTLC DP这三种结算方式2.通俗点每笔货款的结算时间除了LC在证上有要求之外其他的TT都可以合同规定结算时间和结算的预付款。3.DP一般是付款交单 委托银行给收货人单据收货人付款的话类似于信用证但是没有信用证那么严格。结算时间也看合同怎么写。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法学专业(国际经济法方向)介绍

法学专业(国际经济法方向)   学制四年   法学学士   法学专业培养熟悉涉外商务运作业务与规则的法律专门人才。国际经济法方向除完成上述法学专业总体培养目标外,更注重培养学生解决国际法律实务的能力。具体的培养目标:既掌握法学基本理论,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又具有相关的国际经济、国际贸易、国际金融等专业知识;强调国际经济贸易法律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提倡实务训练,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涉外法律实务的能力;具有较高的职业法律素养和法律思维能力,熟练掌握和运用各种法律分析方法;能够借助和发挥外语优势,及时了解国际经济法学的前沿动态。   课程体系包括:(1)教育部规定的法学专业十四门学科基础课程;(2)体现法学院特色的专业核心课程,包括国际金融法、企业与公司法、海商法、InternationalTradeLaw(国际贸易法)、WorldLegalSystems(世界法律体系)、ComparativeContractLaw(比较合同法)、LegalWritingandLegalResearch(法律文书写作与法律文献检索)、InternationalInvestmentLaw(国际投资法)等;(3)法律实务模拟课程,包括诉讼法律实务模拟、仲裁法律实务模拟和非诉法律事务模拟;(4)国际经贸基本知识课程,包括经济学原理、国际贸易、国际贸易实务、国际金融等。

优势理论,要素禀赋理论在本行业、本单位、中国对外贸易领域的应用举例及分析

竞争优势理论与传统贸易理论之比较长期以来,国际贸易的基本理论是比较利益理论,即古典学派李嘉图在19世纪提出的比较成本理论,赫克歇尔在1919年、俄林在1933年提出的资源禀赋学说。比较成本理论认为不同国家在不同产品的生产上存在劳动生产率或成本的差异,各国分工生产各自具有相对优势比较优势的产品,国际贸易得以进行。赫克歇尔和俄林的资源禀赋理论认为,要素禀赋的不同以及不同商品生产在要素使用密集度上的差别产生了各区域间不同的比较优势,从而较好地解释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贸易格局,即发达国家进口劳动密集型和自然资源密集型产品,出口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品,发展中国家进口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品,出口劳动密集型产品。但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传统理论受到了贸易现实的挑战:在劳动密集型产品和技术密集型产品的贸易中,以劳动密集型和自然资源密集型产品出口为主的国家总是处于不利地位,并且强化了其低水平的产业结构,同发达国家的经济差距进-步扩大,对发达国家的依赖性越来越强,而其竞争力却越来越弱。更进一步分析发现,比较优势是对本国的产品进行比较而言的,不意味着本国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在国际竞争中就具有竞争优势。在国际竞争中,具有竞争优势的是在国际市场上具有垄断优势的资源和产品。简单地说,就是有比较优势不一定有竞争优势,除了一些原料生产国,特别是石油输出国外,大部分发展中国家所拥有的自然资源和劳动力资源的比较优势,在国际竞争中已不具有垄断优势,以本国拥有的资源的相对优势来确定自己的国际贸易结构,虽然能获得贸易利益,但不能缩短自己与发达国家的经济差距。实践证明,竞争优势理论相对于比较优势理论而言,在多方面有重大突破,比比较优势理论更符合当今国际贸易的实际,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1)超越了传统理论对国家优势地位形成的片面认识,首次明确阐明了国家竞争优势的确切内涵,为从事国际经济,区域经济研究的学者提供了崭新的视角。(2)对于企业经营战略的选择具有深刻的启示,促使企业积极主动地迎接挑战,在国际竞争中起至领导作用,并可促进环境预警、营销渠道、技术开发,顾客分析等系统的完善。(3)有助于增强政府在提高国家竞争优势中所能发挥的作用,有比较强的政策借鉴意义,最典型的例子莫过于自然资源缺乏的日本,却能充分发挥竞争优势,迅速崛起,这对于发展中国家选择发展战略有极大的借鉴意义。(4)具有动态化综合性的特征,突出表现在其对国家竞争优势发展四阶段的划分上,展示了不同于以往贸易学说静态分析的动态特色,并且综合考虑了国家、产业、企业的关系,这无疑是国际贸易领域的一个重大拓展。由此可见,竞争优势理论更能适应当今飞速发展的世界经济,而国际环境的新变化,也使得我国需要竞争优势理论的指导。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会计学专业(国际会计方向)介绍

计学专业(国际会计方向)   学制四年   管理学学士   本专业主要为跨国公司、涉外企业、外经贸企业、外资金融机构等各类企事业单位培养了解现代经济理论、管理理论和会计理论,熟悉国际会计准则(IAS)、基本掌握美国公认会计准则(GAAP),并能以英语从事整套财会的工作,具有较强英语及计算机应用能力的应用型会计专门人才。   专业课程主要包括: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统计学、经济法(含税法)、市场营销学、管理学原理、管理信息系统、国际金融、国际贸易实务、国际商法、财会英语、财务报告阅读与分析、资产评估学、初级财会、IntermediateAccounting(中级财会)、AdvancedAccounting(高级财会)、ManagementAccounting(管理会计)、CorporationFinance(财务管理)、Auditing(审计学)、FinancialStatementAnalysis(财务报表分析)(以上六门课程采用英语原版教材双语授课)等

基于规模经济的对外贸易理论是保护贸易理论对嘛

不对。基于规模经济的对外贸易理论是保护贸易理论是不对的。规模经济的对外贸易理论是一种比较优势贸易理论,它认为国家之间的贸易是由于比较优势,而不是由于保护政策而发生的。

发展中国家的对外贸易理论主要有哪些

发达国家之间的产业内贸易具有集中于规模经济的行业和少数大公司支配的行业特征。对此新贸易理论从规模经济和不完全竞争的视角进行了解释。规模经济分为内部规模经济和外部规模经济。内部规模经济就是来自单个企业规模的扩大而带来的收益增加。外部规模经济来自企业的集聚,它可以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从而与要素禀赋差异一样提供了国家贸易的基础。为追求内部规模经济。企业就要选择专业化的方式以不断地扩大生产规模,并保持在国内市场上的竞争优势,这样就产生了两个结果:一是在国内市场上形成只有少数大企业存在的不完全竞争市场,二是生产的产品种类减少。在不完全竞争市场上,假定A、B两个国家生产同一种产品,如果A国的生产企业少于B国,那么,在没有贸易的情况下,A国的这种商品价格就会高于B国,如果发生贸易,A国就会从B国进口该产品,并同时加剧企业之间的竞争。大企业会采取倾销的手段过模仿性出口,占领别国市场,从而引起国际贸易。可见不完全竞争市场成为国际贸易的一个基础。另一方面,从市场需求来看,消费者对产品的需求表现出差异化和多样化,一次,需要企业生产满足其差异化和多样化的产品。但是,对于企业而言,为获得内部规模经济,在生产差异化产品时,总是选择性的生产少数几种满足国内多数消费者偏好的产品,并出口部分产品以满足国外少数人的偏好,那么,国内少数人偏好的差异化产品就只有通过进口别国的产品来获得满足。这样,在规模经济的作用下,国家之间的产业内贸易就产生了。   由此可以看到,导致国家之间发生贸易,形成分工的原因既有比较优势、要素禀赋的作用,也有规模经济和不完全竞争市场的作用。比较优势、要素禀赋的差异导致了国家之间的产业间贸易,形成了产业分工。规模经济和不完全竞争市场导致了国家之间的产业内贸易,形成了产业内分工。

中国对外贸易概论 单选题 哪位同学知道答案,帮一下,感谢!

1、A2、A3、B“乌拉圭回合”谈判1986年9月,东京回合于1979年结束,4、A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于2004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7、A计算“外贸依存度”,方法是:用净出口(对外贸易出口减进口)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乘以百分之百求得。(19678.53-11484.81)/138075*100%=5.9%8、C《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障措施条例》第二十七条保障措施的实施期限不超过4年。10、A

美国对外贸易政策的新趋势是什么

美国对外贸贸易的趋势主要集中在能源和农产品,高科技领域

欧盟内部国家之间的贸易是否能叫对外贸易?

这个应该是从广义和狭义之分,全球都可以算是内部贸易,省对省也可以叫对外贸易,看用在什么地方的需要。

蒙古国对外贸易的法规和政策规定有哪些?

3.1.1贸易主管部门 蒙古国主管贸易的政府部门是经济发展部。3.1.2贸易法规体系 蒙古国与贸易相关的主要法律有《投资法》、《海关法》、《关税法》、 《特别税法》、《增值税法》、《公司法》等。3.1.3贸易管理的相关规定 蒙古国主要使用关税和非关税两种基本手段在世界贸易组织的框架 内协调外贸政策。从1999年7月1日开始,除1996年与世界贸易组织商定 的9种零关税商品外,对其他所有进口商品征收57。的关税。 【出口许可证】蒙古国的出口需要许可证,由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出口 合同、计划,签发许可证。 【进出口单证】X才进出口的单证要求是:①承运者的3份发票,发票 中须写明货物名称、规范、买卖双方的姓名、地址、启运时间、货物数量、 毛重、净重、运输包裹或箱柜件数、价值等内容。②一般不需要商品产地 证明书,但如买方或信用证上提出要求,则需有商业管理部门正式印发的 证明书两份,并要附加公证证明。 对运货单无特别规定。但习惯上,运货单上必须写明发货方、承运方、 收货人及地址、到达港、商品种类、名称、运货单号码、承运方正式收据的日期和签名。 蒙古国规定,自1995年2月16日起,凡通过航空与铁路进人蒙古国境 内的进口货物均需持有货物清单。采取这一措施的目的是为了使进口管理 与国际通行作法接轨,同时保障海关的检査,减少运输工具在边境口岸的滞留。 中蒙之间按1994年签订的《进出口货物质量认证协议》,对对方货物在各自口岸进行商品质量检查,检查合格后进行相互认证,以书面文件为凭。在通过海关时,要进行报关,填写海关报税单,缴纳关税。 【禁止进出口的商品】根据蒙古国《通过禁止出入境和非关税限制商品列表》,国家禁止麻醉品及使用、生产麻醉品的工具、麻醉植物出入境(医用麻醉品、植物的进口根据主管卫生的中央行政机关的批复放行),禁止各类酒精入境。 【限制进出口的商品】根据蒙古国《通过禁止出人境和非关税限制商品列表》,限制出口铀矿石及其精粉,种畜,牲畜、动物精液胚胎、微生 繁殖物,野生动物及其原料产品、与野生动物有关的研究用标本,普通历 史文化纪念品及用于动物、植物、矿物研究和解剖学、考古学、古生物学、种族学及钱币研究的采集品和收藏品;限制临时出口历史、文化珍贵纪念 品;限制进出口必需监控的医疗、预防用器官、捐助血,剧毒化学品,枪 支、武器,作战用品、装备及其配件、设备,爆炸品。3.1.4 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 蒙古国国家技术监督总局将边境卫生、传染病研究部门,边境兽医、 植物检疫部门"边境质量、标准监督等部门整合建立了边境技术监督局。 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需遵循的主要法律法规有:《边境法》、《动植物及 制品进出境检验检疫法》、《卫生法》、《牲畜基因库及健康保护法》、《反烟毒害法》、《标准、规范评估法》、《食品法》、《植物保护法》、《反酗酒法》、《反艾滋病法》、《国防法》、《作物种子法》、《化学 有毒物质防护法》、《药品法》、《健康法》、《麻醉药物、刺激神经物质流通监督法》、《免疫法》。 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与蒙古国食品农牧业部于2005年5月24日签署了《关于向中国出口马肉的检验检疫兽医卫生要求议定书》、《关于向中国出口羊毛、羊皮、牛皮、马皮的检疫卫生要求议定书》,2008 年6月19日签署了《关于中国向蒙古国输出牛冷冻精液的兽医和卫生要求 议定书》、《关于中国向蒙古国输出牛的兽医和卫生要求议定书》、《关 于相互输出种用比赛用及过境马的兽医和卫生要求议定书》、《关于相互输出屠宰马的兽医和卫生要求议定书》。3.1.5海关管理规章制度 【管理制度】蒙古国海关管理的主要依据是《海关法》和《海关税率关税法》。进口商品的海关税率分为一般税率和特别优惠税率,一般税率 是特别优惠税率的一倍。 【关税税率】蒙古国大部分商品的一般进口关税税率为57。主要商 品的税率分别如下:表3-1:蒙古国主要商品进口关税率资料来源:蒙古国海关

明清时期政府对外贸易主要采取了怎样的政策?有何影响

政策:海禁、闭关锁国.影响:积极:明清时期,海盗盛行,海禁与闭关锁国,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国外势力的入侵,维 护了国家安全。当时西方工业发展迅速,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当时自给自足的国 民 经济。 消极:明清时期,也是西方工业革命高峰时期,海禁与闭关锁国严重影响了当时的国家与 外国之间经济与科技的交流,错过了经济科技发展的最佳时期,使得当时国家的经 济 科技逐渐落后与西方国家。这也导致了清末,面对西方列强的入侵不断战败的 局面。

对外贸易政策理论依据

国际贸易理论是国际经济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开放条件下的微观经济学,国际贸易理论主要研究商品和服务在各国之间的交换,研究国际商品交换的原因、结果,以及相关的政策。国际贸易理论的研究范围也包括生产要素的国际流动和技术知识的国际传递。生产要素和技术知识一方面作为某种特殊商品有其本身的国际市场,另一方面作为要素投入对商品和服务的生产起着重要作用。国际贸易理论还研究经济增长、技术变动与贸易的相互影响,从动态上分析国际贸易变动的原因与结果。从经济学说史上看,国际贸易理论可追溯到十五世纪末十六世纪初的重商主义学说。斯密和李嘉图的贸易理论中,劳动是唯一的生产要素,生产技术是给定的外生变量,生产规模报酬不变。斯密与李嘉图的贸易理论是古典经济学理论体系的一部分,被称为“古典贸易理论”。二十世纪初,瑞典经济学家赫克歇尔和俄林提出了“资源配置”或“资源禀赋”的贸易学说。在赫克歇尔和俄林的模型中,劳动不再是唯一的投入,但生产的规模报酬仍然不变。他们的理论被称为“新古典贸易理论”。到了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后期,随着国际贸易的迅速发展和结构变化,在赫克歇尔—俄林体系中徘徊多年的国际贸易理论又活跃起来,一部分经济学家开始用新的方法来研究贸易的原因和结果,研究新的贸易结构与贸易政策,创立了一系列新的学说。经过十多年的发展,这些学说已逐渐成熟。其中一部分已被编入教科书,另外部分仍在继续讨论之中,仍是贸易的前沿论题,本文将简要地介绍这些贸易理论的新发展并阐述其对我国贸易政策的意义。一、规模经济、不完全竞争、工业发达国家之间和相同产业之间的贸易为贸易原因提出新解释的主要是从七十年代末发展起来的“规模经济贸易学说”,主要的贡献者是美国经济学家保罗·克鲁格曼(PaulKrugman)。这一理论以企业生产中的规模经济和世界市场的不完全竞争为基础解释战后增长迅速的工业国之间的和相同产业之间的贸易。规模经济贸易理论[(1)a]的发展是建立在两个与以往理论不同的假设上:(1)企业生产具有规模经济;(2)国际市场的竞争是不完全的。具体讲在“规模经济”和“垄断竞争”的条件下,企业的长期平均成本随着产量增加而下降,企业面对的是市场需求曲线,市场需求量会随着价格的下跌而增加。在参与国际贸易以前,企业所面向的只是国内的需求。由于国内市场需求有限,企业不能生产太多,从而使生产成本和产品价格不得不保持在较高的水平上。如果企业参与国际贸易,产品所面临的市场就会扩大,国内需求加上国外需求,企业生产就可以增加。由于生产处于规模经济阶段,产量的增加反而使产品的平均成本降低,从而在国际市场上增加了竞争能力。由于工业产品的多样性,任何一国都不可能囊括一行业的全部产品,从而使国际分工和贸易成为必然。但具体哪一国集中生产哪一种产品,则没有固定的模式,既可以自然(竞争)产生,也可以协议分工。但这种发达国家之间工业产品“双向贸易”的基础是规模经济,而不是技术不同或资源配置不同所产生的比较优势。二、国际贸易、技术外溢、与经济增长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以来,国际贸易理论的研究主要是围绕国际贸易与技术进步、经济增长的关系来进行。在经济学文献中,虽然已有许多理论阐述了技术在贸易和经济增长中的作用,但是最新一系列的研究则把技术作为一种内生变量,不仅讨论技术对贸易的影响,也分析国际贸易、经济增长在技术进步中的作用。把技术变动、不完全竞争、规模经济和经济增长等结合起来研究,是国际贸易理论的最新发展和前沿课题。国际贸易理论的这一新发展的背景也与战后国际贸易格局变化有关。在用规模经济与不完全竞争的理论说明了当前“北北贸易”和同类产品之间贸易的原因之后,人们自然就会进一步探讨。为什么会有规模经济?产业的规模经济和国际分工是怎样形成的?如果说技术的差异与发展是重要的原因之一,那么,技术又是怎样产生、发展、传递的?技术的发展与国际贸易、经济增长的关系又是如何?这些问题引起了国际经济学家的极大兴趣。学者们将国际贸易理论与增长理论结合起来,提出了许多新的观点。近年来,在国际经济学的研究中,关于国际贸易、技术变动与经济增长的文章很多。从其理论渊源来说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沿着李嘉图的模型,仍把技术作为一种外生变量,但从动态角度分析技术变动对贸易模式和各国福利水平的影响,另一部分则把技术作为一种内生变量,不仅研究技术怎样影响贸易和增长,同时把技术发展作为科研、投资、贸易和经济增长的一种结果,研究技术变动、国际贸易与经济增长相互间的关系。1.技术作为外生变量的贸易与增长理论(1)技术差异所形成的贸易模式除了“规模经济与不完全竞争”的贸易学说外,技术作为外生变量上的差异亦被用来说明发达工业国家之间和同类产品之间的贸易,马库森和斯文森(MakusenandSvenson,1985)在他们的研究中假设两国的资源配置比例和需求偏好都是相同的。产品生产需用两种以上的要素投入,但不具有规模经济。但如果两国在生产技术上有某种细微的差别,劳动生产率就会略有不同。在两国的贸易中,各国都会出口其要素生产率相对高的产品。戴维斯(Davis)在他1994年的研究中也假设两个国家两种产业。其中第一种产业只生产一种产品,而第二种产业生产两种不可完全替代的产品。假设其中一国在第二种产业的生产中与国外略有技术上的不同,在其中一种产品的生产技术上比别国略胜一筹。在自由贸易条件下,要素价格的相等会使该国生产和出口这种产品,而别国则会生产出口另一种产品。马库森、斯文森和戴维斯的研究说明,即使在规模报酬不变和完全竞争的市场上,技术上的差异亦可引起同行业产品之间(intra—industry)的贸易。(2)技术变动对贸易模式和福利的影响克鲁格曼1986年研究了技术进步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福利的影响。在他的模型中,他假设有两类国家:技术较先进的国家(发达国家)和技术相对落后的国家(发展中国家),产品亦分为两类:技术密集型产品与非技术密集型产品。这些假设与赫克歇尔—俄林模型有些相似,它的发展在于:假如技术变动了(而不管为什么会变动),会对各国的贸易模式和福利产生什么影响?如果这种技术进步发生在发达国家,则结果是没有坏处。第一,对发达国家来讲,它技术更高了,产品更先进了,由于本来就在技术上领先,更新的技术的产生并不面临什么竞争,也不威胁别国,别国也威胁不了它,所以技术进步对它有好处。第二,对落后国家也没坏处,因为技术差距拉大了,给后进国家更大的空间来发展和赶超。所以技术进步发生在先进国家对这两类国家均有利。对先进国家唯一的不利之处是对一些本来就有技术优势的产品,技术进步和生产出口能力的提高,有可能使这些产品的价格下降,贸易条件有可能变得不利。假如技术进步发生在后进国家呢?克鲁格曼认为结果是缩小了两类国家之间的差距,对原来先进国家是一种竞争,对他们不利。后进国家会因为自己有能力生产这类产品而减少进口,造成两方面的结果:一是使该类产品价格的下降,对先进国不利,二是如果这种产品需要密集使用后进国本来就稀缺的资源,那么对后进国来说也不利。2.技术作为内生变量的贸易与增长理论贸易理论的另外一方面发展是将技术视为内生变量来分析,研究技术变动的原因,也研究技术的进步作为生产和贸易的结果对贸易模式与社会福利的影响。技术变动有两种源泉,一种是被动的,不是经过专门研究开发出来的,而是从看中、干中学会的,是通过经济行为学来的,这叫“干中学”(learningbydoing)。这里所说的技术不光是生产技术,还包括管理知识。另外一种是主动的,是自己创造出来的。这种技术变动是一种革新(innovation)。技术革新一般是研究和发展(ResearchandDevelopment,简称R&D)的结果。(1)“技术外溢”(Spillovers)与“干中学”(Learing—by—Doing)所谓技术变动或技术进步并非都是一种前所未有的新发明。在许多情况下,所谓技术进步只是学到了别人已有的先进技术。这种学习过程有时并非是最初的目的,而是在从事生产或其他经济行为时自然产生的副产品。作为先进技术的拥有者,有时也并非有意转让或传播他们的技术,而是在贸易或其他经济行为中自然地输出了技术,被称为技术“外溢”(Spillovers)。不管什么技术,都有一个外溢的过程。“干中学”式的技术进步,大部分是从技术外溢中获得的。技术外溢,又可分国际、国内、行业间和行业内几种不同情况。a)国际技术外溢国际技术外溢指的是技术通过直接或间接(如通过贸易)的途径传播到了别的国家,从而使别国的生产者也逐渐掌握了这些技术。为了说明技术在国际间的外溢,我们假设有两个国家:A国和B国,各国分别生产两种产品,X和Y。在两国没有贸易时,各国的生产是由本国的生产技术和资源配置决定的,A国有生产X的比较优势,B国则有生产Y的比较优势。如果两国发生贸易,根据“比较优势”理论,A国会专门从事X的生产和出口,B国则专门生产和出口产品Y。这是贸易发生后的最初均衡。现在我们再进一步假设技术是无法垄断的,可以通过商品贸易“外溢”到别国。贸易的结果,AB两国的生产者都掌握了彼此的生产技术并有可能对本国的生产进行调整。这种国际范围内的技术外溢会有各种不同的结果。一种情况是,A国本来有生产商品X的比较优势,但B国生产X的技术更先进,有绝对优势。A国引进了B国生产商品X的技术,提高了本来就有比较优势的生产率。这种结果发挥了本国资源上的比较优势,有利于A国的长期增长。另外,商品X本来就是B国相对短项,在两国实行分工和贸易后便不再生产。A国多生产X可以使B国的进口价格下降,也有利于B国。这种技术的外溢使原来由“比较优势”决定的贸易模式变成了由“绝对优势”决定。技术外溢的结果,两国都从中受益。但是如果B国生产商品Y的技术比A国先进,A国从B国中学到这种技术并用此来改进发展其本来不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Y。对A国来说,这种技术引进的结果是一种进口替代型增长,但对B国来说则是一种威胁和竞争。如果A国生产Y需要密集使用其稀缺的资源,对A国的长期发展也不一定有利。贸易和技术外溢有可能将发展引入“错误”方向,使两国的长期发展速度都受影响(参见Yanagawa,1993)。b)国内的技术外溢国内技术外溢指的是技术在本国范围内的传播。由于地理、语言、文化等原因,国内技术外溢比学习外国技术更快。八十年代后期,克鲁格曼和卢卡斯(Lucas)分别讨论了国内技术外溢的问题。在克鲁格曼(1987)的模型中,他假设有两个国家A和B,生产一系列产品。其中任何一国会在一些产品的生产技术中有最初的领先地位。尽管技术可以在国际间传播,但本国内的技术外溢会更快。随着时间的推移和较快的国内技术外溢过程,该国原先的领先的行业会有加速发展的可能,原有的比较优势会增强,“国内技术外溢”也会使别国在他们原来就有比较优势的产品更有领先地位,技术的国内传播使各国的差异扩大。卢卡斯(1988)的模型与克鲁格曼有些相似,只是他假设一系列国家,生产两种产品:X和Y。各国的劳动力和劳动生产率相同,但对两种产品的技术知识的最初掌握程度不同。一些国家生产X,另一些国家生产Y,形成最初的国际分工。由于技术在国内的外溢,生产X和生产Y的国家都会在各自的专业生产中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从而使各国对两种产品技术知识掌握程度上的差距越来越大。在一般情况下,各国在国际分工中的地位很难改变,除非产品劳动生产率的增长速度跟不上产品价格下降的速度,改变原先国际分工的地位,从一种产品的生产转向另一种产品生产的,也只能是那些原来就在边缘上的国家(marginalcountry)。克鲁格曼和卢卡斯的分析说明:一个国家最初的比较优势、产业选择和在国际分工中的地位可能与它本国的技术知识和资源配置有关,也可能是由于偶然的因素,但最初的产业结构一旦形成之后,国内生产技术的外溢使得一国在这些产业中的生产率比别国提高的更快,会使该国在这些产业中的领先地位更加巩固。这在某种意义上解释了为什么一些国家擅长于一些行业,而另外一些国家擅长于另外一些行业,这与国内的技术外溢是有关系的。而且,一旦形成了某种生产格局,改变是不容易的,因为产业规模与国内的技术外溢会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只要成本增长的速度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的速度,就会有利可图而继续存在。历史在决定一国长期的生产和贸易模式中起了重要的作用。c)行业间与行业内的技术外溢技术外溢也可以发生在不同的行业之间(inter—industry)和同行业之内,许多行业虽然产品不同,但所用的资源有许多是相同的,如何提高要素生产率对各行业都是有促进作用的。另外,这里的“技术”概念,也不仅仅局限于具体的生产方式,也包括管理等方面的技术知识。因此,一个行业拥有的技术优势也可能外溢到别的行业,使别的行业的生产率也有所提高,并对社会的长期发展产生影响。[(1)c]同一行业内也可能有不同的产业集团(industryclusters),各集团生产类似产品但生产技术不会完全相同。与国外类似的产业集团相比,生产上也会有不同的优势。国际贸易以及由此产生的竞争和技术外溢会缩短各产业集团的技术差距。(2)发展研究(R&D)与技术创新(Innovation)技术变动的另一个来源是技术创新,它是一种投资、开发与研究的结果。新技术的开发主要表现在:a)提高要素生产率,用有限的资源生产出的产品,或保证产量的情况下,使用更少的资源;b)产品质量的提高和新产品的开发。技术创新或开发型技术进步可以在专业化程度的提高中出现。随着生产的社会化,分工越来越细,一个最终产品可以由一个企业变成许多个企业来生产。同一企业中也可分为许多部门,每个部门只生产产品的一个零部件。专业化程度的提高使每个部门只集中于一个小范围的大规模生产,而在这个具体的零部件生产中,企业有可能通过降低成本来获得利润。换句话说,专业化程度的提高使利润不再只是从最终产品中获得,每个生产环节都独立出来,都有获得利润的可能性。对利润的追逐使生产的每个环节上都有改进技术的动力。开发型技术进步也常常是在对新产品的研制中获得的。市场竞争迫使企业不断开发新产品或提高产品质量,从而产生出新技术。与“干中学”不同,技术创新或开发型技术进步是需要大量投资和研究的,因此,只有在保证这些投资能够获利的条件下,企业才会去研制新技术。因此,一国能否获得大幅度的开发型技术进步,需要两个必要条件:(1)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因为没有保护的话,企业开发新产品所冒的风险与其收益不对称,也就没动力去投资、研究。(2)要鼓励对科研的投资。干中学虽然也能提高技术,但毕竟有局限性,毕竟只能缩短与先进技术的差距,一个国家要想技术上领先,就必须有开发型的技术进步,但开发型技术进步是需要有法律和投资来保证的。国际贸易与开发型技术变动有相互促进的关系,贸易对技术创新的影响,不仅通过国际市场的竞争迫使各国努力开发新技术新产品,也通过国际技术外溢给各国互相启发的机会。新技术的开发不再只是个别国家的行为,而成为各国的共同努力。这里边也有一个技术开发的规模经济问题。在某种意义上说,贸易和技术的国际流动可以使开发研究形成“规模经济”而降低各国的科研开发成本。一项新技术从一国开始后,另一国可以马上引进,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发展而不应重复同样一个过程。当然,这样做需要许多政治条件和技术条件,但从经济学角度来讲,这是一种资源配置的最优方式。另一方面,技术革新也会影响贸易模式。在技术作为外生变量和“干中学”的模型中,最初的贸易模式都是给定的,都假定各国在生产技术上有差距但没有讨论为什么有差距。技术作为内生变量的模型则揭示了产生技术差距的根本原因。综观历史,我们可以看到,尽管技术的国际国内外溢和干中学的过程有可能缩短各国技术上的差距,本国原有的资源和技术条件对于一国的长期发展和在国际分工中的地位仍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因此,加强对发展研究的投资和不断开发新的技术,是改善一国的贸易地位和保证经济长期增长的必要措施。三、国际贸易新理论对我国进一步改革开放的启示过去十五年来,我们虽然在开放上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是贸易政策上仍受许多传统观念的束缚。我们在出口方面作了许多努力,但是开放国内市场方面顾虑重重。在申请恢复关贸总协定地位的过程中,我们把扩大进口和开放市场看作是一种进关贸的代价,是为了获得某种权利而不得不承担的“义务”,其想法在很大程度上是来源于“保护幼稚工业”的理论。中国仍是发展中国家,对某些产业的保护是必要的,可以理解的。问题是,怎样选择保护对象?采用什么方式来保护?保护的前景与代价是什么?我们必须充分估计为保护所付出的代价,并努力以最小的代价来实现我们发展先进或幼稚工业的目标。古典和新古典的贸易理论已经分析了保护给消费者和整个国家福利所带来的损失。关于技术外溢和干中学的学说又为我们揭示了保护所失去的“外部效应”,尤其是对电脑等高科技产品进口的限制,损失的不只是消费者的利益,更重要的,是拖延了技术外溢和干中学的过程。电脑等科技知识产品与一般消费品不一样,电脑的使用和普及包含着科学技术的普及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电脑迅速普及所能带来的外部效应,是无法用货币来衡量的,况且电脑行业发展的关键不是硬件而是软件,只有在普及的基础上才能有足够的人力资本和市场需求来促进软件的开发。通过贸易壁垒的法来保护幼稚产业,其代价和结果都是必须考虑的。规模经济的贸易学说还为我们的贸易政策提出了许多新思路,新的贸易理论揭示了当代国际市场的垄断竞争和工业制成品贸易为主的特征,工业产品的多样性使得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有足够的资源来生产、出口全部的工业产品。国际贸易的空间变得越来越大,即使在同一行业内,也可能既进口又出口。现代的国际竞争并不局限于个别产品的得失,因此,我们没有必要去限制外国优质产品的进口,不一定非要通过保护来生产国外已占优势的产品。对外开放某些市场,并不等于国内的同类产业就不能发展了。别人生产了一些种类型号,我们可以集中资源生产别的或新的种类型号,并通过规模经济降低成本向国外出口。怎样使某些产业形成规模经济?规模经济的贸易学说提出了一个“战略性贸易保护”的问题。由于国际市场上的不完全竞争和现代企业规模经济的存在,如何扩大国际市场份额以扩大生产降低成本,成为企业能否在国际竞争中取胜的关键因素。如果政府能够正确地选择某些有发展前途并能充分发挥本国资源优势的产业,通过政策支持,帮助其达到一定生产规模的话,对本国利益和发展都会有利的。这种贸易保护着眼于一国长期的战略发展,被称为“战略性贸易保护”。不少国家曾采用过战略性贸易保护政策,如日本在战后经济发展过程中,也对许多产业有过保护。它将一个产业保护一段时期,然后就转移。保护的目的只是希望在保护期内,让产业自身产生出一种技术外溢和自行不断壮大的能力,在短期内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竞争力。保护的时间是短暂的,保护的行业是不断变动的。克鲁格曼借用了吉文斯(Givens,1982)的说法,将其称做“狭窄的、移动的保护带”(theNarrowMovingBand)。无论是自由贸易的政策还是“战略性贸易保护”政策,选择的依据都是如何使本国的利益最大化。这种利益不仅要从静态上估计,也要从动态上考虑。对什么产业采取什么政策,都要有尽可能精确的利弊分析。国际贸易的新理论并不告诉我们应不应该保护的问题,而是为了我们贸易政策的选择提供了需要考虑的问题。简单地利用贸易壁垒来保护幼稚工业是一种被动和陈旧的方式,代价是不小的。而从战略发展的角度对某些产品(不一定是整个行业)实行保护也许会带来长期的优势和利益,但是这些产品不一定是幼稚产业,保护的手段也不一定是贸易壁垒,可以是代价较小的产业政策或消费政策,保护的时期应是短暂的,这种保护是一种积极的,有前途的保护。

中国对外贸易中的补贴政策有哪些?主要有什么用途?

  1.直接补贴(Direct Subsidies):出口某种商品时,直接付给出口厂商的现金补贴。  2.间接补贴(Indirect Subsidies):政府对某些出口商品给予财政上的优惠。  “乌拉圭回合”达成“补贴与反补贴协议”又把名目繁多的补贴措施分为三大类:  1.被禁止使用的补贴措施,即对进口替代品或出口品在生产、销售环节,直接间接提供的补贴。它直接扭曲进出口贸易,或严重损害别国经济利益。  2.允许使用,但可提出反对申诉的补贴措施。它可在一定范围实施,但如在实施中对其他缔约国贸易利益造成严重损害,或产生严重歧视性影响时,受损的缔约方可以向实施补贴的缔约方提出反对,或提起申诉。  3.不可申诉的补贴措施。它一般具有普遍适应性和发展经济的必要性,不会受到其他缔约方的反对或引起反措施。  世界贸易组织中的《补贴与反补贴协议》将出口补贴分为禁止性补贴、可申诉补贴和不可申诉补贴三种。禁止性补贴是不允许成员政府实施的补贴,如果实施,有关利益方可以采取反补贴措施;可申诉补贴指一成员所使用的各种补贴如果对其他成员国内的工业造成损害,或者使其他成员利益受损时,该补贴行为可被诉诸争端解决;不可申诉补贴即对国际贸易的影响不大,不可被诉诸争端解决,但需要及时通知成员。实施不可申诉补贴的主要目的是对某些地区的发展给予支持,或对研究与开发、环境保护及就业调整提供的援助等。  补贴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被利用为实行贸易保护主义的工具,成为国际贸易中的非关税壁垒。在国内行政法律制度上,授予利益的行政行为不会构成违法受到追究,但在国际贸易中对国内相关人的利益行为可能构成对其他成员方贸易商的不利,补贴可以影响国际市场的货物流向,补贴经常被作为刺激出口或限制进口的一种手段。

中国对外贸易政策有何特点?(重点是政策的特点)

(一)进一步完善鼓励出口的各项政策 充分利用好中央财政对企业因欠退税发生的银行贷款进行贴息的政策,缓解企业资金紧张的矛盾。充分发挥出口信用保险扶持发展资金的作用,促进出口增长。落实加工贸易深加工结转保税监管政策,鼓励一般贸易的发展。继续加大对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支持力度。在完善鼓励出口政策的同时,对资源性产品的出口进行适当调控,优化出口商品结构。 (二)继续利用外商直接投资促进对外贸易的增长 进一步完善国内投资环境,承接国际产业转移,继续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来促进对外贸易的增长。在保持一定引资规模的同时,注意提高引进外资的质量,注意提高加工出口产品的附加值率和扩大相关产品的国内采购。加强对外资结构和投向的引导,进一步完善有关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市场开放、基础设施等方面的投资环境。 (三)加强对重要商品的进口调控 根据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国内市场的需要,适当扩大进口,对一些国内市场有需要,同时又不会对国内经济造成冲击的重要原材料、先进技术和装备,充分利用国际市场资源,满足国民经济发展需要。初步分析,2004年我国对原油、棉花、钢材、天然橡胶等部分重要原材料的进口需求还会进一步增加。要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适当扩大进口一些国内市场急需、又不会对国内产业造成冲击的重要原材料、先进技术和装备。在组织进口的过程中,要把握好时机和节奏,避免集中进口,抬升国际市场价格,增加进口成本。 (四)密切关注美元汇率变动对我国出口的影响 2003年,美元贬值使我国贸易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我国外贸出口。但近期美国经济已经出现明显向好迹象,从经济实力来讲,美元缺乏继续下跌的经济基础。同时,美元继续贬值也将受到欧元区国家和日本的强烈抵制。因此美元进一步下跌的可能性不大。如果美元走势回升,必然会使我国出口产品的价格优势有所减弱,从而对我国外贸增长产生一定影响。因此,我们必须高度关注美元汇率的走势,并采取切实应对措施。 (五)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对外贸易秩序 随着对外贸易经营权的加速放开,越来越多的企业进入外贸经营领域。外贸经营主体的多元化对促进进出口总量的增长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然而,由于我国各地区、行业生产成本差异较大、企业行为不规范、出口市场相对集中等多方面原因,出口经营秩序混乱、削价竞销的现象时有发生。出口量增价跌使我国对外贸易经济效益受损。应尽快采取有效措施,整顿和规范外贸经营秩序。 (六)妥善处理与有关国家的贸易摩擦 针对全球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对我国反倾销调查和实施技术性贸易措施增加的情况,遵循世贸组织规则,合理运用有关机制,妥善解决贸易摩擦,积极扩大出口。充分利用我国在全球经济,特别是在发展中国家、周边国家的影响力,进一步推动全球贸易自由化谈判进程。加大对外经贸交涉力度,积极开展公关工作,为企业出口创造良好环境。充分利用世贸组织规则,应对有关国家在反倾销、反补贴和行业保障方面的做法。改善我国对外贸易的具体做法和策略,将进口国的经济发展同我国的出口战略结合起来,鼓励国内企业到国外投资设厂,在海外设分销网络等。

对外贸易政策的影响因素

上述说明的对外贸易政策类型,实际上也是对对外贸易政策演变的历史总结。不同的贸易政策在各国经济发展的历史过程中曾有不同的作用;同一国家在不同的历史阶段曾选择了不同的贸易政策。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采取何种贸易政策,主要取决于以下因素:1、经济发展水平及其在世界市场上的地位和力量对比这一点包含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方面是指一个国家在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其国内的生产力水平和发展目标不同,制约着对外贸易政策。一般来说,处于工业经济发展初期阶段的国家,采取保护贸易政策;而处于工业经济发达阶段的国家,采取自由贸易政策。另一方面是指一个国家在世界市场上的地位和力量对比制约着对外贸易政策。一般来说,处于劣势地位,商品竞争力弱的国家,采取保护贸易政策;而处于优势地位,商品竞争力强的国家,采取自由贸易政策。上述两个方面互相联系,但不完全一致。第一方面仅从自身发展所处的阶段考察,第二方面强调的是国与国之间的实力对比。由于经济发展不平衡规律的作用,各国的对外贸易政策会随着各国的经济实力地位和力量对比的变化而调整变化。20世纪70年代,美国经济虽然处于发达阶段,且仍为世界头号经济强国,但由于面临日本和欧共体国家日益赶上的强有力的竞争,转向采取保护贸易政策就是证明。2、国内经济状况和经济政策从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规律来看,资本主义各国的经济发展总是呈周期性变化、波浪式前进的。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周期性变化,在不同阶段,其国内经济状况不同,总经济政策不同,必然引起对外贸易政策的调整。一般来说,在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繁荣阶段,各国经济普遍高涨,如19世纪中叶和20世纪中叶,贸易自由化倾向就占上风;在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危机、萧条阶段,如20世纪30年代和20世纪70年代 ,保护贸易倾向就会蔓延和加强。3、统治集团内部的矛盾和斗争一个国家的对外贸易政策是代表统治阶级中占上风的利益集团的利益的。因此,统治集团内部的矛盾和斗争、政权的更迭,也会带来对外贸易政策的变化。一般说来,商品市场主要在国外的一些资产阶级利益集团主张贸易自由化;相反,商品市场主要在国内,并受到进口商品激烈竞争的资产阶级利益集团,则主张限制进口 ,实行保护贸易政策。

对外贸易政策的目的

1、促进经济发展与稳定(1)促进生产力的发展。(2)实现经济增长(3)达到外部均衡(4)稳定经济,加强适应能力2、加强和完善经济体制经济体制不同,贸易政策随之不同。科学的外贸政策,能促进一个国家积极参与经济全球化,同时又能加强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3、获取良好的国际经济与政治环境贸易政策在调整、改善、巩固国与国之间经济与政治关系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当代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对外贸易政策的趋势特征有哪些

18世纪末,国际上出现了自由贸易的主张。19世纪初,随着英、法、荷兰等资本主义国家统一的国内市场的建立,欧洲新兴的工业资本阶级开始鼓吹自由贸易。亚当·斯密、大卫·李嘉图代表工业资产阶级的利益,提出的以自由贸易为前提的关于国际分工、国际贸易的理论,彻底摧垮了保护贸易政策的理论基础重商主义理论。经济上的发展与理论上的突破,使欧洲各国先后实行了自由贸易政策。但由于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一些发展起步较晚的国家基本上仍实行保护贸易政策。作为工业革命先驱的英国工业在长达几十年时间里一直处于其他国家无可比拟的竞争优势地位,这一地位直到19世纪后期,随着法、德、美等国工业革命的完成才逐渐削弱。与上述变化相适应,该时期大部分时间里,英国几乎是惟一的倾销国;直到19世纪六七十年代,美、德等国也开始对外进行倾销。比起重商主义时代,这一时期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开始反映各国工业的竞争实力,也为具有大规模生产优势和一定垄断地位的厂商或厂商联盟提供了垄断定价的机会。垄断定价下的倾销,已不仅仅是为国家争取有利的贸易地位,而是明显带有厂商排挤竞争对手,以便占领或巩固其销售市场的动机,并使得后来的生产者无法进行规模生产和形成竞争。。英国厂商由于工业革命的先行优势,尚未遇到其他国家厂商的有力挑战;生产优势和价格优势能够支持英国厂商在国际竞争中的领先地位,因而无须实行更低的出口价格,倾销还没有成为国际竞争所需依赖的重要手段。   这一时期的倾销还不具备“垄断化”倾销的特征,也没有成为国家实施对外贸易政策与措施的主要内容。但倾销成为英、法、美等殖民国家进行殖民扩张的重要工具。倾销商品的范围扩大,除传统产品外,新兴工业的产品如铁、棉织品、五金器具等进入倾销行列,并开始发挥阻碍进口国同类工业的建立与发展的作用。伴随着殖民国家的殖民扩张,它们的廉价商品也潮水般向殖民地市场倾销,导致殖民地手工业和民族工业急剧衰退,造成了严重的社会问题。19世纪上半期,英国商品向印度市场倾销,冲垮了印度的纺织手工业,大批失业工人流落街头,漂泊异乡。

对外贸易区的优惠政策

⑴对外贸易区为美国出口商提供国产税回扣或退税的优惠凡进入贸易区的货物,经海关确认为出口商品, 出口商可以享受国产税回和或退税的待遇。一般来说,从对外贸易区出口的货物有6类:①通过对外贸易区转口第3国的外国货物;②外国货物在对外贸易区加工后,再转口外国;③外国货物在对外贸易区与美国原材料或零件混合加工或组装后,再出口;④全部利用外国原材料在对外贸易区生产并出口的货物;⑤外国原材料与零件在对外贸易区内结合生产并出口的产品;⑥通过对外贸易区听美国货物。前5类货物中的外国货物或原材料,不管是保持原状, 还是已经加工或增值都免征关税。联邦货物税和州及地方的存货税,也不受配额限制。同时, 外商可利用区内的设施向其他国家和地区推销商品, 也可以在区内对产品进行再加工以满足市场的特殊需求。第6类美国货物进入对外贸易区,视同出口, 交按有关规定可退还已征收的货物中外国原材料或零件的关税,并可申请退还进口货物联邦货物税。 出口商还可以把有缺陷的零部件运进对外贸易,然后把它销毁,仍可视同出口而申请退税。 由此可见,对外贸易区主要是通过减免、退还工业制品中外国零件或材料的关税, 或联邦货物税来降低出口成本,提高其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对外贸易区获益最大的是技术密集型产品。 美国商会提倡通过对外贸易区进一步提高计算机、机床、保健用品、通讯设备、汽车、航空、工艺设备等商品的竞争力。⑵对外贸易区为出口商提供完善的设备包括水陆空运输设施、装卸设施、储存设施和生产加工设施。 对外贸易区还为出口商陈列展销货物。如果出口商认为对外贸易区不能满足其特殊加工需要, 还可申请使用附属贸易区。附属贸易区是与对外贸易区分开的专业性贸易区, 通常供某出口商单独使用,它配备了工业设备厂房等,以满足某种特殊需要。⑶对外贸易区提供良好服务,仅收取低廉的管理费用美国国会认为,有关领导机构对对外贸易区进行管理和监督的目的, 是为了向使用者提供优质服务。例如, 对外贸易区管理局对使用区内设施规定统一的收费标准,不准经营者或管理者乱收费,以免损害使用者利益。由于美国对外贸易区向出口商提供优惠的待遇,其业务得到迅速发展, 尤其是区内的装配,加工制造业发展更快。 目前美国80%的制造商利用对外贸易区开展加工出口业务,对外贸易区已增加到180多个,遍及全美30多个州。 对外贸易区的发展,提高了美国的就业率,给外国转口商和美国出口商带来了实惠。 拟在美国扩展和开拓贸易销路的外国出口商,可以把货物运到美国对外贸易区无限期存贮, 等候美国或邻近国家出现有利行情。等待期间无须办理报关手续,无须缴纳关税或捐税, 也无须缴纳保证金。依法运到这些对外贸易区的货物,可以贮存、出售、展览、拆散、重新包装, 合并,分散、拣选、分等,与外国或本国商品混合,或以其他方法处理或制造, 藉此得到的商品可以出口,也可以转入海关。 外国货物按照进入对外贸易区时的原样或在对外贸易区加工后转入美国海关时,必须存入关栈。 在处理或制造前处于特惠地位的进口消费品,将依照外国商品进入对外贸易区时的状态评定关税; 在加工前处于非特惠地位的消费品,将依照其进入市场供消费用时的状态评定关税。

蒙古国对外贸易的法规和政策规定有哪些

3.1.1贸易主管部门 蒙古国主管贸易的政府部门是经济发展部。3.1.2贸易法规体系 蒙古国与贸易相关的主要法律有《投资法》、《海关法》、《关税法》、 《特别税法》、《增值税法》、《公司法》等。3.1.3贸易管理的相关规定 蒙古国主要使用关税和非关税两种基本手段在世界贸易组织的框架 内协调外贸政策。从1999年7月1日开始,除1996年与世界贸易组织商定 的9种零关税商品外,对其他所有进口商品征收57。的关税。 【出口许可证】蒙古国的出口需要许可证,由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出口 合同、计划,签发许可证。 【进出口单证】X才进出口的单证要求是:①承运者的3份发票,发票 中须写明货物名称、规范、买卖双方的姓名、地址、启运时间、货物数量、 毛重、净重、运输包裹或箱柜件数、价值等内容。②一般不需要商品产地 证明书,但如买方或信用证上提出要求,则需有商业管理部门正式印发的 证明书两份,并要附加公证证明。 对运货单无特别规定。但习惯上,运货单上必须写明发货方、承运方、 收货人及地址、到达港、商品种类、名称、运货单号码、承运方正式收据的日期和签名。 蒙古国规定,自1995年2月16日起,凡通过航空与铁路进人蒙古国境 内的进口货物均需持有货物清单。采取这一措施的目的是为了使进口管理 与国际通行作法接轨,同时保障海关的检査,减少运输工具在边境口岸的滞留。 中蒙之间按1994年签订的《进出口货物质量认证协议》,对对方货物在各自口岸进行商品质量检查,检查合格后进行相互认证,以书面文件为凭。在通过海关时,要进行报关,填写海关报税单,缴纳关税。 【禁止进出口的商品】根据蒙古国《通过禁止出入境和非关税限制商品列表》,国家禁止麻醉品及使用、生产麻醉品的工具、麻醉植物出入境(医用麻醉品、植物的进口根据主管卫生的中央行政机关的批复放行),禁止各类酒精入境。 【限制进出口的商品】根据蒙古国《通过禁止出人境和非关税限制商品列表》,限制出口铀矿石及其精粉,种畜,牲畜、动物精液胚胎、微生 繁殖物,野生动物及其原料产品、与野生动物有关的研究用标本,普通历 史文化纪念品及用于动物、植物、矿物研究和解剖学、考古学、古生物学、种族学及钱币研究的采集品和收藏品;限制临时出口历史、文化珍贵纪念 品;限制进出口必需监控的医疗、预防用器官、捐助血,剧毒化学品,枪 支、武器,作战用品、装备及其配件、设备,爆炸品。3.1.4 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 蒙古国国家技术监督总局将边境卫生、传染病研究部门,边境兽医、 植物检疫部门"边境质量、标准监督等部门整合建立了边境技术监督局。 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需遵循的主要法律法规有:《边境法》、《动植物及 制品进出境检验检疫法》、《卫生法》、《牲畜基因库及健康保护法》、《反烟毒害法》、《标准、规范评估法》、《食品法》、《植物保护法》、《反酗酒法》、《反艾滋病法》、《国防法》、《作物种子法》、《化学 有毒物质防护法》、《药品法》、《健康法》、《麻醉药物、刺激神经物质流通监督法》、《免疫法》。 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与蒙古国食品农牧业部于2005年5月24日签署了《关于向中国出口马肉的检验检疫兽医卫生要求议定书》、《关于向中国出口羊毛、羊皮、牛皮、马皮的检疫卫生要求议定书》,2008 年6月19日签署了《关于中国向蒙古国输出牛冷冻精液的兽医和卫生要求 议定书》、《关于中国向蒙古国输出牛的兽医和卫生要求议定书》、《关 于相互输出种用比赛用及过境马的兽医和卫生要求议定书》、《关于相互输出屠宰马的兽医和卫生要求议定书》。3.1.5海关管理规章制度 【管理制度】蒙古国海关管理的主要依据是《海关法》和《海关税率关税法》。进口商品的海关税率分为一般税率和特别优惠税率,一般税率 是特别优惠税率的一倍。 【关税税率】蒙古国大部分商品的一般进口关税税率为57。主要商 品的税率分别如下:表3-1:蒙古国主要商品进口关税率资料来源:蒙古国海关

对外贸易政策的演变

1、20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在美国主导下,创建了1947年关贸总协定,推动了贸易自由化。2、70年代以后,发达国家出现了新贸易保护主义和战略贸易政策,抑制贸易自由化的进程。发展中国逐渐从保护幼稚工业贸易政策转向接受贸易自由化。原有的社会主义国家,从80年代以前的国家高度垄断的贸易保护主义转向开放型的贸易政策和自由贸易政策。整体而言,贸易自由化是贸易政策的主流;在经济发展不平衡和产业竞争力变化的情况下,不时出现的新贸易保护主义干扰贸易自由化。

中国古代重要朝代对外贸易的政策

明清时期闭关锁国

对外贸易政策制定的依据是什么?

1.一国在世界经济中所处的地位,经济发展战略;2.一国的资源状况,产品,产业结构,市场经济地位。3.在总政策(即自由贸易或保护贸易政策)指导下。4.国家之间因政治环境变化,经济和外交关系发生重大改变时,也可引能起一国对贸易政策的局部或重大调整。5.一国对外贸易政策应当与国内经济政策相适应。

21世纪初我国为发展对外贸易和国民经济而采取的重要措施是?

21世纪初期,我国财政将面临许多新的问题与挑战。如何进一步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稳固、规范、高效、健康的财政体系和财政运行机制,是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关键。对外贸易政策有自由与保护之分,纵观各国对外贸易政策的历史,基本上都经历了由保护到自由再到保护的过程。中国外贸政策的发展演变过程也始自保护贸易政策。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国际经济环境的不断变化,中国对外贸易政策在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存在不同的特点,理论依据也在不断地更新,具体的贸易措施在不断改进和完善,对外贸易的国别和区域政策开始逐渐得到重视。对外贸易政策着重体现在奖出限入的政策上:(1)采取出口导向战略,鼓励和扶持出口型的产业,并进口相应的技术设备,实施物资分配、税收和利率等优惠,组建出口生产体系;实行外汇留成和复汇率制度;限制外资企业商品的内销;开始实行出口退税制度;建立进出口协调服务机制等一系列措施。(2)实施较严格的传统进口限制措施,通过关税、进口许可证、外汇管制、进口商品分类经营管理、国营贸易等措施实施进口限制。(3)鼓励吸收外国直接投资的政策,鼓励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和引进先进技术。比较优势理论逐渐成为中国开展对外贸易的理论基础。中国对外贸易国别结构和进出口的商品结构明显地体现了这一点。中国出口的主要是劳动密集型产品,进口的主要是资本和技术密集型的产品。与改革开放前相比,这一阶段的对外贸易政策更注重奖出与限入的结合,实行的是有条件的、动态的贸易保护手段,因此称此阶段的对外贸易政策为国家统制下的开放型保护贸易政策。

对外贸易政策的类型

从国际贸易的历史考察,以国家对外贸的干预与否为标准,可以把对外贸易政策归纳为三种基本类型:自由贸易政策、保护贸易政策和管理贸易政策。 管理贸易政策,又称协调贸易政策,是指国家对内制定一系列的贸易政策、法规 ,加强对外贸易的管理,实现一国对外贸易的有秩序、健康的发展;对外通过谈判签订双边、区域及多边贸易条约或协定,协调与其他贸易伙伴在经济贸易方面的权利与义务。管理贸易政策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国际经济联系日益加强而新贸易保护主义重新抬头的双重背景下逐步形成的。在这种背景下,为了既保护本国市场,又不伤害国际贸易秩序,保证世界经济的正常发展,各国政府纷纷加强了对外贸易的管理和协调,从而逐步形成了管理贸易政策或者说协调贸易政策。管理贸易是介于自由贸易和保护贸易之间的一种对外贸易政策,是一种协调和管理兼顾的国际贸易体制,是各国对外贸易政策发展的方向。

当前我国对外贸易面临的主要问题分析求毕业论文

我国对外贸易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对策分析[大] [中] [小]  [论文标签](免费论文、免费毕业论文、国际贸易论文、经管论文、环化论文、计信论文、教学论文等)  我国自2001年加入世贸组织以来,进出口总额逐年增加,2001年全年进出口总额为5090.5亿美元,其中出口额为2661亿美元,进口额为2435.5亿美元;2007年全年进出口总额为21738.3亿美元,其中出口额为12180.2亿美元,进口额为9558.2亿美元。我国对外贸易发展增长速度连续六年保持在20%以上,进出口总额增长了4.27倍,在世界贸易总额中居于第三位。但是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着影响我国出口的一些问题。  一、我国对外贸易存在的问题  1.服务贸易发展滞后  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水平落后于货物贸易的发展水平,服务贸易出口与货物贸易出口的比例为1:9,远低于世界平均1:4.2的水平(美国这一比例为1:2.6)。  (1)我国服务贸易规模偏小,整体水平差。我国服务业总量不足,2006年服务贸易出口额920亿美元,进口额1008亿美元,贸易逆差88亿美元,在国民经济中比重偏低,服务业落后使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受到很大制约。2006年我国服务贸易总额占全球服务贸易总额的3.6%,而同期美国服务贸易总额占全球的13.02%,是我国的3.6倍。  (2)服务贸易结构不合理。  ①出口的部门结构不合理。目前我国服务贸易出口主要集中在运输、旅游、建筑等传统服务部门。②服务贸易的国别(地区)结构不合理。我国服务贸易的进出口主要集中在香港地区、欧盟、美国和日本,合计约占我国进出口总额的60%以上。③服务贸易的区域发展不够平衡。我国的服务贸易主要集中在沿海发达地区,其中,北京、上海、广东、浙江和天津列全国服务贸易出口的前列。2006年,北京服务贸易占到全国服务贸易总额19%。  (3)服务贸易法律法规不健全。我国服务贸易立法严重滞后,直到近年才有较大的改观。服务贸易的立法未成为体系,相当一部分领域法律处于空白状态,已颁布的一些关于服务贸易的法律法规不仅比较抽象、缺乏可操作性。而且立法层次低、缺乏协调,影响到我国服务立法的统一性和透明度,一些规定与国际经贸规则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4)服务管理体制落后。目前,中国对外服务贸易管理体制存在许多缺陷,如中央与地方在服务业对外贸易政策和规章方面还存在着一定的差别,服务业多头管理、政出多门甚至相互掣肘的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服务业的统计也不规范,在行业划分标准、服务标准等方面有些地方不符合国际惯例。  2.技术性贸易壁垒严重阻碍我国商品的出口  技术性贸易壁垒,是指一国或区域组织以维护其基本安全,保障人类及动植物的生命及健康和安全、保护环境、防止欺诈行为,保证产品质量等为由而采取的一些强制性或自愿性的技术性措施。  (1)我国有60%以上的出口企业不同程度地遭遇了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每年遭遇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货物金额已超过25%,约为450亿~500亿美元。  (2)已经从生产流通领域扩展到生产加工领域,不仅包括货物商品,还延伸到金融、信息等服务领域,已经成为我国外贸企业面临的第一大非关税壁垒。技术性贸易壁垒,严重地影响了我国的商品出口,提高了我国的贸易成本,引发了贸易争端,造成地区产业发展不平衡。  3.贸易摩擦增多,使得外贸风险加大  近年来,中国的对外贸易实现了快速增长,在由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的转变过程中,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但日渐增多的贸易摩擦也阻碍了中国对外贸易的发展,中国已连续12年成为全球遭受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已连续5年成为遭受337调查最多的国家。  (1)2007年前11个月,中国遭遇反倾销、反补贴以及特保和保障措施等“两反两保”贸易摩擦62起。  (2)对中国商品提起反倾销讼诉的国家和地区也越来越多,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许多发展中国家加入对我国反倾销调查的行列。  (3)贸易摩擦的产品和行业结构呈不断扩大的趋势,只要他们认为危害到或将要危害到本国竞争力差的产品,都可以列入倾销产品的范围,从过去的原材料、简单加工扩展到现在的高科技产品,几乎涵盖我国出口的大部分产品,涉及4000多种商品。美国的特别301条款和超级301条款相继把保护的范围由一般商品扩展到劳务、投资和知识产权等,其可诉的范围还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  (4)涉及的金额和反倾销税率越来越大,委内瑞拉1999年决定对中国的皮鞋、人造革皮鞋和布鞋等鞋类,采取临时措施,征收300%的反倾销税;秘鲁1996年立案的中国鞋,最高征收的反倾销税达到903.92%;2004年2月,墨西哥经济部决定恢复对从中国进口的鞋和鞋靴零件征收165%-1105%的反倾销税。  贸易摩擦给我国出口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而且导致我国产品在出口市场受到挤压,对我国产品的出口造成不利的影响。  二、我国对外贸易中应采取的对策  1.服务贸易方面  (1)国家应建立各部门密切配合、中央和地方互动、政府和企业紧密联系的全国服务贸易协调管理机制。同时,将健全服务贸易促进体系,充分发挥中国服务贸易协会的作用,建立境内外及时沟通的服务贸易支持网络。  (2)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采取多种形式,与世界贸易组织、联合国贸发会议、欧盟等国际组织,以及各个国家和地区的政府组织之间建立联系,紧密合作。  (3)积极进行服务产品结构的调整,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我国应积极参与世界性的服务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国内产业结构,促进我国服务业的快速发展。  (4)完善服务贸易相关法规,建立服务贸易法律体系。为保证服务贸易能沿着正常、健康的轨道发展,我们应加强对CATT、GATS、WTO有关条款原则的研究,根据GATS的要求,尽快建立、健全既符合本国经济发展目标又不违背国际法律准则的法律、法规。对服务市场准入原则、服务贸易的税收、投资、优惠条件等要以法律形式规定下来,以增加我国服务贸易的透明度,使服务贸易真正实现制度化和规范化。同时,正确利用GATS的有关例外条款,制定适度的保护政策,以保护我国服务贸易的正常发展。  2.技术性贸易壁垒方面  (1)政府方面。①建立预警机制,实现对外贸易保护前置化。政府有关部门要紧密跟踪重点出口国家和地区情况,保持信息的高度敏感,以便及时了解某贸易壁垒的动向,定期或不定期发布预警信息,提醒相关企业及时做好相应准备。②制定优惠措施,发展循环经济,扶持“绿色”企业发展。政府应通过优惠政策,扶持一批符合国际标准、管理先进、科技含量高的绿色环保型企业,同时淘汰一批规模小、档次低、管理水平低、环保意识差的企业。③实施标准化战略,制定与国际标准一致的国家标准和技术法规。应制订鼓励政策,统一并提高我国的技术标准,使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与国际标准协调,并按照需要将这些国际标准引入我国,让生产企业在掌握国际标准的基础上去安排生产,以使产品符合进口国要求,这对扩大出口贸易,加快对外贸易的发展都有较大的帮助。④政府有关部门要服务和帮助企业开拓其他市场,规避贸易风险。企业还可通过劳务输出、技术输出、境外投资等多种方式,在消费国就地生产、加工,让“销售地”变“产地”,避开贸易壁垒。  (2)企业方面。①企业应强化标准化意识,采用合理适用的国际标准,严格执行标准,并将ISO9000、ISO14000等管理标准与企业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创造出适合自身的管理方法,从制度上保证产品的质量品质和环保品质,使企业在国际市场上处于有利的竞争地位。②企业要注重支持和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商品出口,提高出口商品附加值。提高产品以及对产品的检验检测能力,才能从根本上冲破现在技术性贸易壁垒。③企业应投入研究开发费用,生产符合外国技术标准特别是苛刻要求的先进产品,还要自觉增强环保意识,努力使自己的产品成为“绿色产品”,预防和避免贸易争端的发生。当贸易争端一旦发生,要通过政府的交涉,努力使外国政府取消其技术性贸易壁垒,将企业利益损失降到最低。  3.对外贸易摩擦方面  (1)政府方面。①我国政府充分利用WTO贸易争端解决机制,加强与外国的交涉。政府应充分援引WTO反倾销协议中的条款,对其他国家对我国提出的反倾销措施和调查程序进行严格的调查,并提出异议,通过双边、多边谈判,记载反倾销应诉中所作的实践,进一步澄清相关问题,据理力争,督促相关国家修订对华市场经济体制的认定标准,最终取消岐视性的对华反倾销政策措施。②建立和完善反倾销应诉机制,完善我国反倾销预警机制网络。③加强对出口竞争秩序的规范,设置合理,有效的出口经营管理机制,建立并执行重点行业和重点产品的出口制度,是减少对华反倾销诉销的有效措施。  (2)企业方面。①企业应调整战略,实行国际化经营。②要不断优化出口商品结构,加大科技投入,不断研制开发新产品,提高产品的科技产量,树立品牌意识,实施名牌战略,实现由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向资金、技术密集型产品的转变和以价取胜的战略转变。③企业在反倾销的过程中,应当熟悉国际惯例,依法应对反倾销,使自己由被动化为主动。

中国对外贸易的弊端及对策

  一、当前我国对外贸易中存在的隐忧及其危害  1.我国开拓国际市场的方式过于单一  从理论上说,开拓国际市场至少有对外出口和对外直接投资两种方式,后者由于是在东道国国内就地生产就地销售,因此比较容易绕开东道国的各种贸易壁垒。而我国目前开拓国际市场的手段仍以对外出口为主。我国这种千军万马争过出口独木桥的开拓国际市场方式,一方面会导致我国同类企业间的恶性竞争,为求得在外贸出口中的数量扩张,致使当前我国外贸出口增量不增价的矛盾十分突出,并极易遭到进口国的倾销指控。另一方面,我国这种单一的、树大招风式的外贸策略已使我国出口产品遭受到越来越多的贸易壁垒,如美国时间2003年11月17日,美国纺织品协议执行委员会做出了对从中国进口的针织布、胸衣、袍服三种纺织品提出磋商请求的决定,从而对上述中国出口产品实行极为严厉的配额限制.  2.技术性贸易壁垒严重阻碍我国商品的出口  技术性贸易壁垒,是指一国或区域组织以维护其基本安全,保障人类及动植物的生命及健康和安全、保护环境、防止欺诈行为,保证产品质量等为由而采取的一些强制性或自愿性的技术性措施。  (1)我国有60%以上的出口企业不同程度地遭遇了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每年遭遇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货物金额已超过25%,约为450亿~500亿美元。  (2)已经从生产流通领域扩展到生产加工领域,不仅包括货物商品,还延伸到金融、信息等服务领域,已经成为我国外贸企业面临的第一大非关税壁垒。技术性贸易壁垒,严重地影响了我国的商品出口,提高了我国的贸易成本,引发了贸易争端,造成地区产业发展不平衡。  3.贸易摩擦增多,使得外贸风险加大  近年来,中国的对外贸易实现了快速增长,在由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的转变过程中,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但日渐增多的贸易摩擦也阻碍了中国对外贸易的发展。  (1)对中国商品提起反倾销诉讼的国家和地区也越来越多,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许多发展中国家加入对我国反倾销调查的行列。2007年前11个月,中国遭遇反倾销、反补贴以及特保和保障措施等“两反两保”贸易摩擦62起。(2)贸易摩擦的产品和行业结构呈不断扩大的趋势,只要他们认为危害到或将要危害到本国竞争力差的产品,都可以列入倾销产品的范围,从过去的原材料、简单加工扩展到现在的高科技产品,几乎涵盖我国出口的大部分产品。(3)涉及的金额和反倾销税率越来越大,委内瑞拉1999年决定对中国的皮鞋、人造革皮鞋和布鞋等鞋类,采取临时措施,征收300%的反倾销税;2004年2月,墨西哥经济部决定恢复对从中国进口的鞋和鞋靴零件征收165%-1105%的反倾销税。  贸易摩擦给我国出口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而且导致我国产品在出口市场受到挤压,对我国产品的出口造成不利的影响。  4.我国外贸实践中存在着轻视“原产地”规则以及“原产地”规则本身不完善的问题  目前,我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规则标准过低是一个致命的缺陷,制订如此低的标准,是因为既要考虑到我国与24个国家的普惠制协议中给惠国的要求,又要考虑到进一步吸收外商投资。如果将原产地规则限制过严,会影响外商来华进行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图加工和补偿贸易。因此我国判定出口产品的原产地规则是根据该产品:在中国生产或获取;在中国发生实质性转变,即在中国经过主要及最后的制造、加工工序,使其外形、性质、形态或者用途发生实质性改变;在中国增值达25%以上。  (1)原产地规则不严谨体现在许多方面:1)我国的原产地标准是以HS税目改变作为实质性改变的标准,但在“规则”中,没有“以税目号改变”的文字表述,由此使签证人员在理解和实际操作中缺乏统一标准;2)“清单”规定的主要加工工序较为简单,要求的增值百分比标准较为宽松,涉及的税目也很不全面;3)“清单”中有些产品的原产地标准缺少合理性,甚至严于普惠制原产地标准;在此不再一一列举。  (2)我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规则标准过低造成了许多不利:1)不利于拓展加工贸易的加工深度,从而降低了出口产品的国产化率; 2)由于出口产品使用的进口成份过多,不仅增加了不必要的巨额外汇支出,而且不利于我国对原材料资源的充分开发和利用;3)不利于发展关键性的高新技术;4)由于标准过低,外商往往通过投资设立企业,在我国从事“三来一补”业务,申领我国十分有限的“被动配额”,挤占了我国本来就十分有限的配额,致使加工贸易对一般贸易形成了较大的冲击。  5.我国加工贸易中国内价值链过短及因此使得商品附加值低  (1)我国加工贸易中间投入品的本地化比例不高,从而导致其发展后劲不足。2003年1-4月,我国加工贸易出口665.6亿美元,占同期出口总额的31.5%;加工贸易进口456.1亿美元,占同期进口总额的32.7%。这表明我国加工贸易尚处于典型的简单加工或组装型发展阶段,加工贸易国内产业链短,生产能力集中于下游产业,零部件和原材料过度依赖进口,随着我国劳动力成本上升,将会逐渐失去发展后劲。根据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的调查,广东省电子工业从改革开放初期在全国同行业中列第8到1991年跃居全国第5位,十几年的高速发展主要依靠港澳加工装配业的转移,但广东目前的优势只体现在最终产品的总量,并不具备生产技术上的优势,产品设计、材料、零部件生产以及销售均严重依赖香港和海外,我国其他沿海地区利用加工贸易发展起来的产业,也不同程度的存在类似问题。  (2)我国加工贸易的增值率极低,致使大量利润外流。在整个加工贸易的研发、设计、制造、仓储、运输、销售、服务等环节构成的价值链中,我国企业承担的往往是对零件或原辅材料的初级加工、装配和组装等劳动密集型环节,占有的价值链环节较少,从而导致产品附加值的提高状况极不理想。据统计,在来料加工中,目前我方企业平均仅能获得占出口总额8%左右的工缴费收入,其余大量的产品增值部分被外方获得;而在进料加工贸易方式中,由于外方控制着原材料采购和制成品销售等关键环节,便于利用转移价格等手段,使我方企业利润严重流失。  6. 中国的对外贸易政府管制严厉,进出口自由程度地  (1).国内企业要出口产品必须得到政府的批准,大多数生产企业不能直接进入国际市场出口产品。  虽然我国对传统的贸易体制不断进行改革,如赋予若干生产企业进出口自营权,但是,获得进出口自营权的仅仅只是少数国有大中型企业(包括少数科研机构),而且其进出口自营权仍然受到很久的约束,经营范围受到严格的限制,拥有进出口自营权的生产企业实际上并不能真正完全自主地经营进出口业务。此外,虽然我国也允许私营企业获得进出口自营权,但进入门槛很高,数量极其有限。总之,我国的外贸经营权仍然是由国家控制的,(注:政府对外贸经营权的管制实际上是一种非关税壁垒。)只有少数生产企业有权可以直接从事进出口贸易活动,大多数企业并不直接进入国际市场出口产品。这些没有进出口自营权的企业要出口产品,就只能通过国有外贸公司代理。这意味着,对于大多数没有进出口权的生产企业来说,它们并不能直接进入国际市场自由地从事进出口贸易活动,因而同国际市场之间实际上仍然存在着“隔层”。  由于外贸经营权由政府行政审批,哪些生产企业能进入国际市场完全由政府指定,因此,在缺乏市场竞争和筛选、淘汰机制的情况下,能直接进入国际市场从事进出口业务的企业并不一定就是最有效率的企业,这样就必然会造成对外贸易的低效率。同时,由于国内大多数生产企业不能直接进入国际市场自由地从事进出口贸易活动,因此,国内许多生产企业就不可能完全自由灵活地根据国内外市场的供求状况,及时生产出完全符合国际市场需求的产品,从而最大限度地扩大我国的出口,这就人为地压抑了我国的出口供给弹性。  更重要的是,由于我国的私营企业在没有得到政府的批准下并不能自由地从事进出口贸易活动,因此,这就不利于使我国持续涌现出更多的完全自负盈亏,因而真正具有内在动力和压力在比较优势的基础上不断扩大出口的市场主体,从而极大地阻碍了中国人均出口额的不断增长。可见,对私营企业的出口限制实际上是对中国出口扩张能力的人为限制。  此外,虽然我国的外贸公司在政府的保护下垄断了我国的进出口,但我国的国有外贸公司却因规模小而在国际市场上缺乏竞争力。而且,由于这些国有外贸企业并不承担经营亏损的最终财产责任,因此,各国有外贸企业为了扩大出口,而往往不负责任地对内抬价收购、对外低价竞销。国有外贸企业相互之间这种没有内在约束的无序竞争,不但造成出口秩序混乱、而且增加了我国的出口换汇成本,降低了我国的贸易利得。  (2).我国在进口方面存在着事实上的政府管制,进口的市场化或自由化程度更低  虽然我国自1992年以来不断降低关税,但我国降低关税的政策意图实际上是侧重在缓解我国过大的国际收支顺差,同时扩大资本品或技术设备的进口(中国进口中的80%以上是资本品),以提高国内企业的生产率,而并不是着眼于通过实现进口的自由化,以引入国际市场的竞争机制。而且,虽然我国不断削减非关税壁垒,但实际上我国对一些已经取消配额、许可证管理的进口商品仍然存在着不同名目的数量限制,一些需要进口品的投资项目需要事先得到政府的立项批准或政府部门的政策性指导。同时,中国在进口的程序上也存在着一些事实上的管制(如需要若干个政府部门的盖章认可,进口手续过于繁琐等)。此外,在政府对进口进行严格管制的同时,我国对许多产品的进口仍实行国家垄断,这种进口垄断实际上也是一种非关税壁垒。  我国对进口进行管制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国内某些行业或企业(特别是保护了国有企业),但却因减弱了进口产品的竞争压力,同时使国内企业得不到低成本的生产投入品,从而降低了国内企业的生产效率。  二、消除我国对外贸易中已存隐忧的对策  1.切实落实“走出去”战略  (1)明确实施“走出去”战略的主体。所谓“走出去”,既包括产品打入国际市场,也包括向外输出资本,但主要是输出资本,即到国外投资办厂。目前,通过国有企业的深化改革特别是近几年的改革攻坚,我国多数国有企业和乡镇集体企业已经从政府的怀抱中脱离出来,成为独立的市场竞争主体和法人实体,在实施“走出去”战略的过程中,无疑也应当成为主体。各级政府必须摆正自己的位置,在宏观调控、服务、监督等方面多下功夫,切不可越俎代庖,代替企业作经营决策。  (2)科学确定“走出去”的具体方式。我国走出去的企业大致有以下类型:1)海外直接投资。目前除资源开发型项目规模较大外,我国绝大多数对外投资项目都属中小项目,企业平均规模为198万美元。2)对外承包工程和设计咨询。对外承包工程是商品贸易、技术贸易和服务贸易的综合载体,也是我国企业“走出去”比较成熟的方式,能够发挥我国企业产业基础全面、设备制造技术成熟、劳动力资源丰富和管理成本低的综合优势;3)对外劳务合作。我国对外劳务合作的主要市场集中于发展中国家,其中有3/4输往亚洲国家,劳务人员仍以建筑工、缝纫工等中低级劳务为主。  “走出去”作为一项长远的开放战略,必须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在微观层面上,应制定具体的企业发展战略和市场开发战略,解决“走出去”的区域和产业选择问题。1)对于资源开发型项目,应主要立足于非洲、拉美、中亚及其他友好国家,重点投资于这些国家建设急需的能源、矿产等战略资源和人民生活必需的农牧渔业资源;2)对于境外生产型项目,重点应放在东南亚、南非、北非、拉美和欧美等经济环境较好的国家,以投资少、见效快的境外加工贸易项目为主,引导企业将过剩的生产能力和成熟技术向外转移。3)对于国际承包工程,应立足于传统的亚洲、非洲和中东市场,力争提高市场占有率。同时,利用入世带来的有利机遇,加大对欧美、大洋洲和拉美市场的开拓力度,争取有所突破;加强对劳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劳务人员素质,在全球劳务市场不景气的情况下确保原有市场,力争扩大外派劳务规模; 宏观层面上要充分发挥政府宏观调控的职能。政府要从金融保险服务、税收、外汇管理等方面制定各种优惠政策,鼓励、支持和引导企业“走出去”;做好国际市场和国别情况的信息发布和咨询工作,以满足国内企业多方面的信息需求;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使境外投资企业的管理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防止一哄而上,在国外搞重复建设,无序竞争,自相残杀。  (3)科学选择“走出去”的区位。 “走出去”应当贯彻多元化的方针,面向全球市场,切不可搞单打一。另一方面又必须看到,“走出去”的重点地区应当是亚、非、拉发展中国家和东欧、独联体经济转轨国家。因为从我国经济发展的总体水平来看,无论是装备水平、生产技术,还是产品质量,同欧美发达国家相比,都有较大差距,但同发展中国家相比,却有一定的优势。而有无比较优势,则是“往哪儿走”的最重要的判断依据。  2.政府企业共同预防和避免贸易壁垒,减少损失  (1)政府方面。①建立预警机制,实现对外贸易保护前置化。政府有关部门要紧密跟踪重点出口国家和地区情况,保持信息的高度敏感,以便及时了解某贸易壁垒的动向,定期或不定期发布预警信息,提醒相关企业及时做好相应准备。②制定优惠措施,发展循环经济,扶持“绿色”企业发展。政府应通过优惠政策,扶持一批符合国际标准、管理先进、科技含量高的绿色环保型企业,同时淘汰一批规模小、档次低、管理水平低、环保意识差的企业。③实施标准化战略,制定与国际标准一致的国家标准和技术法规。应制订鼓励政策,统一并提高我国的技术标准,使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与国际标准协调,并按照需要将这些国际标准引入我国,让生产企业在掌握国际标准的基础上去安排生产,以使产品符合进口国要求,这对扩大出口贸易,加快对外贸易的发展都有较大的帮助。④政府有关部门要服务和帮助企业开拓其他市场,规避贸易风险。企业还可通过劳务输出、技术输出、境外投资等多种方式,在消费国就地生产、加工,让“销售地”变“产地”,避开贸易壁垒。  (2)企业方面。①企业应强化标准化意识,采用合理适用的国际标准,严格执行标准,并将ISO9000、ISO14000等管理标准与企业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创造出适合自身的管理方法,从制度上保证产品的质量品质和环保品质,使企业在国际市场上处于有利的竞争地位。②企业要注重支持和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商品出口,提高出口商品附加值。提高产品以及对产品的检验检测能力,才能从根本上冲破现在技术性贸易壁垒。③企业应投入研究开发费用,生产符合外国技术标准特别是苛刻要求的先进产品,还要自觉增强环保意识,努力使自己的产品成为“绿色产品”,预防和避免贸易争端的发生。当贸易争端一旦发生,要通过政府的交涉,努力使外国政府取消其技术性贸易壁垒,将企业利益损失降到最低。  3.政府完善应对机制,减少贸易摩擦  (1)政府方面。①我国政府充分利用WTO贸易争端解决机制,加强与外国的交涉。政府应充分援引WTO反倾销协议中的条款,对其他国家对我国提出的反倾销措施和调查程序进行严格的调查,并提出异议,通过双边、多边谈判,记载反倾销应诉中所作的实践,进一步澄清相关问题,据理力争,督促相关国家修订对华市场经济体制的认定标准,最终取消歧视性的对华反倾销政策措施。②建立和完善反倾销应诉机制,完善我国反倾销预警机制网络。③加强对出口竞争秩序的规范,设置合理,有效的出口经营管理机制,建立并执行重点行业和重点产品的出口制度,是减少对华反倾销诉销的有效措施。  (2)企业方面。①企业应调整战略,实行国际化经营。②要不断优化出口商品结构,加大科技投入,不断研制开发新产品,提高产品的科技产量,树立品牌意识,实施名牌战略,实现由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向资金、技术密集型产品的转变和以价取胜的战略转变。③企业在反倾销的过程中,应当熟悉国际惯例,依法应对反倾销,使自己由被动化为主动。  4.完善我国原产地规则  (1)制订合理、科学、适用的原产地规则  根据我国国际贸易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适度的原产地规则标准,如在增值百分比的确定上应结合我国对外贸易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比例标准。同时原产地判断标准不宜过低,特别是出口货物原产地的判断标准更是如此。原产地规则应具有可操作性,在技术上是严谨的,同时有适当的灵活性。  (2)原产地规则应有广泛的适用性  制订原产地规则时应充分考虑在尽可能广的范围内适用,特别是要考虑原产地规则对于我国对外贸易政策执行的重要性。在我国的原产地规则中,应包括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反补贴条例》所需要的原产地判断标准,以及针对反倾销、反补贴中规避措施的原产地规则;应制定进口优惠关税条件下适用的原产地规则,特别是复进口、复出口产品的原产地规则;对实行配额、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确定专门的原产地判断标准,提高配额的利用率,为享受普惠制待遇的出口商品规定合理的原产地判断标准。  (3)加强对原产地证发放的管理工作  我国有多家单位可签发原产地证,这给我国对原产地证签发的管理工作带来了困难,而且各机构对于原产地证签发标准的尺度不一也给管理工作带来了不少麻烦。全国目前有200多个发放原产地证的单位,每年发60多万张,每个证收50元手续费,有个别发证单位,只盖章收费,不检查其合同产品是否符合原产地规则,也不监管货物。此种情况的出现无疑不利于正确执行我国的原产地规则,也会影响到我国与一些国家的贸易关系,因此应强化对原产地证发放的管理工作。  5.通过提高加工贸易料件的本地化率来延长我国加工贸易的国内价值链  从跨国公司的利润最大化目标分析,加工贸易企业希望通过对料件的本地采购来降低成本,提高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现阶段,有一些外资企业尝试将零部件的采购转移到我国国内。因此,要提高加工贸易中间投入品的本地化率,扩大我国国产料件的出口,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调整有关政策。  (1)确定科学的产业政策。我国的上游产业包括机械、电子、化工等基础产业,长期以来,这些产业生产发展的滞后问题一直未得到解决,而国家的价格、投资、税收、贷款等政策几乎都是向下游产业倾斜。因此,不从根本上扭转对加工贸易中间投入品的现行政策,就难以实现加工贸易中间投入品的进口替代。  (2)从资金方面给予支持。为使国内企业生产的材料和零件在质量、规格和成本等方面适应加工贸易出口的要求,国家应提供资金扶植国内企业开发、试制新产品或者向用户提供试用品。有关部门可考虑在新产品试制费、新产品开发费、外贸发展基金中单列鼓励加工贸易本地化基金,简化申请和审批程序。同时国家应鼓励建立民间的“风险融资”机制,如通过减免税改革,鼓励企业间成立“风险基金”,投资于具有较高风险的新产品开发和试制项目。  (3)鼓励来料加工、进料加工企业进行国内采购。一方面,由于我国国内来料加工企业的大多数产品会进入国际市场,对于其国内零部件供应商而言属于间接出口,因此可对这部分产品实行出口退税,以降低来料加工企业国内采购的成本,从经济角度激励来料加工企业扩大国内采购;另一方面,鉴于我国目前出口退税机制运行效率较低,对进料加工企业的深加工结转实行税收“免、抵、退”会挤占企业大量资金,进而严重削弱了出口退税制度的激励效果,因此可对进料加工企业的深加工结转货物实行免征相关税收的优惠政策。  (4)建立需求信息库。在加工贸易企业比较集中的地区建立中间投入品供求信息库。由于企业对信息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而对信息采集、更新的投入大,投资风险高,因此国家应实行扶植政策。针对加工贸易可选择的替代产品建立专业信息库和信息网络,及时公布产品的质量标准、规格、价格和供应渠道等。

什么是国际贸易政策,它的基本形式又是什么?对外贸易政策又包含哪些内容?

对外贸易政策 在理论上,自由贸易理论一直占有主导地位。但在实践中,自由贸易政策只在很短一段时间,在少数国家内实行。大多数国家在长时期内普遍采用的是保护贸易政策。 本章重点掌握的内容: 一、对外贸易政策的实质 一国的对外贸易政策,是一国政策为实现一定的政策目标在一定时期内对本国进出口贸易所实行的政策,它是为国家最高利益服务的,是统治阶级意志的集中反映。它包括:对外贸易总政策、国别对外贸易政策、进出口商品政策。 一个国家的对外贸易政策是这个国家的经济政策和对外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随着世界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国际政治、经济关系的发展而改变,同时它也反映各国经济发展的不同水平,反映各国在世界市场上的力量和地位,另外它也受一国内部不同利益集团的影响。 一国的对外贸易政策有两种基本类型:自由贸易政策和保护贸易政策。 二、自由贸易政策 自由贸易政策,就是国家对对外贸易不加干预和限制,让商品自由进口和出口。 自由贸易这一思想首先是由英国的工业资产阶级提出来的,当时英国的工业资产阶级和贵族地主阶级围绕《谷物法》的问题半争了几十年,1846年,《谷物法》废除,自由贸易政策取得了胜利。 斯密,特别是李嘉图的国际分工、国际贸易理论自由贸易政策提供了理论前提。 三、保护贸易政策 保护贸易政策,就是国家采取种种措施来限制商品的进口或管制商品的出口,干预对外贸易,保护本国市场和本国生产。 保护贸易政策最早实施是在18世纪末的美国和19世纪上半叶的德国。它的理论基础是由李斯特在《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中提出来的,他认为,斯密和李嘉图理论的根本缺点在于宣扬世界主义而忽视各国经济发展的民族特点,由于各国经济发展所处的历史阶段不同,应当制定适合本国经济特点的理论和政策。他主张为保护国民生产力而实施保护贸易政策,但李斯特主张的保护贸易,并不是无条件的保护,而是对某些需要保护的幼稚工业才给予保护。 四、侵略性保护贸易政策 在垄断资本主义时期,帝国主义国家实行的是侵略性的保护贸易政策,它同垄断前资本主义时期的保护贸易政策的区别是:它不是保护国内幼稚工业,而是保护高度发达的垄断工业,以增强其在国内外市场上的垄断地位;它不是消极地防御外国商品的侵入本国市场,而是采取种种奖出限入措施,加紧对外扩张,以占领国外市场,它不是保护一般的资产阶级,而是保护大垄断资产阶级。可见,帝国主义的侵略性保护贸易政策具有极大的侵略性和扩张性。 侵略性保护贸易政策是以凯恩斯主义的保护贸易学说作为它的理论基础的。 五、贸易自由化 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不同程度放宽了进口限制,在它们的对外贸易政策中出现了贸易自由化倾向。所谓贸易自由化,是指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在世界范围内采取的逐步降低关税和放松其他进口限制的政策。 六、新贸易保护主义 主要资本主义国家从70年代中期开始广泛采取并不断强化种种非关税壁垒措施,作为实行贸易保护主义的主要手段,以限制别国商品的进口。 七、管理贸易 70年代末以来,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贸易政策开始向管理贸易转变。管理贸易一般包括两方面的含义:一方面,从国与国之间的贸易关系看,它指的是通过国际协定、政府间协议、民间协商等方式,来控制价格,协调关系,以缓和各国间的贸易磨擦,实际上也就是各国宏观经济政策的国际协调;另一方面,个别国家的政府通过国内立法,或用双边、多边协调管理的办法来管理本国的对外贸易。

对外贸易政策的实质、表现形式和种类是什么?

第四章 对外贸易政策 在理论上,自由贸易理论一直占有主导地位。但在实践中,自由贸易政策只在很短一段时间,在少数国家内实行。大多数国家在长时期内普遍采用的是保护贸易政策。 本章重点掌握的内容:一、对外贸易政策的实质 一国的对外贸易政策,是一国政策为实现一定的政策目标在一定时期内对本国进出口贸易所实行的政策,它是为国家最高利益服务的,是统治阶级意志的集中反映。它包括:对外贸易总政策、国别对外贸易政策、进出口商品政策。 一个国家的对外贸易政策是这个国家的经济政策和对外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随着世界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国际政治、经济关系的发展而改变,同时它也反映各国经济发展的不同水平,反映各国在世界市场上的力量和地位,另外它也受一国内部不同利益集团的影响。 一国的对外贸易政策有两种基本类型:自由贸易政策和保护贸易政策。 二、自由贸易政策 自由贸易政策,就是国家对对外贸易不加干预和限制,让商品自由进口和出口。 自由贸易这一思想首先是由英国的工业资产阶级提出来的,当时英国的工业资产阶级和贵族地主阶级围绕《谷物法》的问题半争了几十年,1846年,《谷物法》废除,自由贸易政策取得了胜利。 斯密,特别是李嘉图的国际分工、国际贸易理论自由贸易政策提供了理论前提。 三、保护贸易政策 保护贸易政策,就是国家采取种种措施来限制商品的进口或管制商品的出口,干预对外贸易,保护本国市场和本国生产。 保护贸易政策最早实施是在18世纪末的美国和19世纪上半叶的德国。它的理论基础是由李斯特在《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中提出来的,他认为,斯密和李嘉图理论的根本缺点在于宣扬世界主义而忽视各国经济发展的民族特点,由于各国经济发展所处的历史阶段不同,应当制定适合本国经济特点的理论和政策。他主张为保护国民生产力而实施保护贸易政策,但李斯特主张的保护贸易,并不是无条件的保护,而是对某些需要保护的幼稚工业才给予保护。 四、侵略性保护贸易政策 在垄断资本主义时期,帝国主义国家实行的是侵略性的保护贸易政策,它同垄断前资本主义时期的保护贸易政策的区别是:它不是保护国内幼稚工业,而是保护高度发达的垄断工业,以增强其在国内外市场上的垄断地位;它不是消极地防御外国商品的侵入本国市场,而是采取种种奖出限入措施,加紧对外扩张,以占领国外市场,它不是保护一般的资产阶级,而是保护大垄断资产阶级。可见,帝国主义的侵略性保护贸易政策具有极大的侵略性和扩张性。 侵略性保护贸易政策是以凯恩斯主义的保护贸易学说作为它的理论基础的。 五、贸易自由化 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不同程度放宽了进口限制,在它们的对外贸易政策中出现了贸易自由化倾向。所谓贸易自由化,是指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在世界范围内采取的逐步降低关税和放松其他进口限制的政策。 六、新贸易保护主义 主要资本主义国家从70年代中期开始广泛采取并不断强化种种非关税壁垒措施,作为实行贸易保护主义的主要手段,以限制别国商品的进口。 七、管理贸易 70年代末以来,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贸易政策开始向管理贸易转变。管理贸易一般包括两方面的含义:一方面,从国与国之间的贸易关系看,它指的是通过国际协定、政府间协议、民间协商等方式,来控制价格,协调关系,以缓和各国间的贸易磨擦,实际上也就是各国宏观经济政策的国际协调;另一方面,个别国家的政府通过国内立法,或用双边、多边协调管理的办法来管理本国的对外贸易。参考http://www.baidu.com/s?wd=%B6%D4%CD%E2%C3%B3%D2%D7%D5%FE%B2%DF&cl=3

中国的对外贸易有哪些法律法规要求?

中国的对外贸易法律法规要求:现行外贸法包括总则、外贸经营者、货物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国际服务贸易、对外贸易秩序、对外贸易调查、对外贸易救济、对外贸易促进、法律责任和附则几部分。1、关税制度关税制度是进出口商品经过一国关境时,由政府设置的海关对其征收税赋的一种制度。主要有以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为目的的财政关税和主要以保护本国相关产业为目的而征收的保护性关税。我国在征收荚税时.从保护本国产品与外国产品的竞争的目的出发,实行保护关税政策。这一政策主要是通过我国的海关税则政策以及体现这种政策的海关税则来体现的。2、货物进出口许可制度进出口许可实际上是国家对进出口的一种行政管理程序.既包括进出口许可证制度本身的程序,也包括u国家许可为前提条件的其他行政管理手续。货物进出口许可制度作为一项非关税措施.是地界各国管理进出口的一种常见手段,在国际贸易中长期存在,并广泛运用。3、对外贸易中的知识产权保护传统意义上的知识产权,其适用范围仅限于国内,对于在境外发生的侵犯本国知识产权的情况缺乏有效的救济。在借鉴他国有关规定的基础上,中国外贸法增加了“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一章。该法第29条所针对的是对进口货物侵犯我国知识产权的处理。该条规定进口货物侵犯知识产权,并危害对外贸易秩序的,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可以采取在一定期限内禁止侵权人生产、销售的有关货物进口等措施。

什么是对外贸易政策 各国制定对外贸易政策的目的是什么

对外贸易政策是指一国政府根据本国的政治经济利益和发展目标而制定的在一定时期内的进出口贸易活动的准则。它集中体现为一国在一定时期内对进出口贸易所实行的法律、规章、条例及措施等。它既是一国总经济政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又是一国对外政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制定对外贸易政策的目的在于:(1)保护本国市场;(2)扩大本国产品的国外市场;(3)优化产业结构;(4)积累发展资金;(5)维护和发展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政治经济关系等.

对外贸易政策的基本类型有哪些

  ~   对外贸易政策   在理论上,自由贸易理论一直占有主导地位。但在实践中,自由贸易政策只在很短一段时间,在少数国家内实行。大多数国家在长时期内普遍采用的是保护贸易政策。   一、对外贸易政策的实质   一个国家的对外贸易政策,是一国政策为实现一定的政策目标在一定时期内对本国进出口贸易所实行的政策,它是为国家最高利益服务的,是统治阶级意志的集中反映。它包括:对外贸易总政策、国别对外贸易政策、进出口商品政策。   一个国家的对外贸易政策是这个国家的经济政策和对外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随着世界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国际政治、经济关系的发展而改变,同时它也反映各国经济发展的不同水平,反映各国在世界市场上的力量和地位,另外它也受一国内部不同利益集团的影响。   一国的对外贸易政策有两种基本类型:自由贸易政策和保护贸易政策。   二、自由贸易政策   自由贸易政策,就是国家对对外贸易不加干预和限制,让商品自由进口和出口。   自由贸易这一思想首先是由英国的工业资产阶级提出来的,当时英国的工业资产阶级和贵族地主阶级围绕《谷物法》的问题半争了几十年,1846年,《谷物法》废除,自由贸易政策取得了胜利。   斯密,特别是李嘉图的国际分工、国际贸易理论自由贸易政策提供了理论前提。   三、保护贸易政策   保护贸易政策,就是国家采取种种措施来限制商品的进口或管制商品的出口,干预对外贸易,保护本国市场和本国生产。   保护贸易政策最早实施是在18世纪末的美国和19世纪上半叶的德国。它的理论基础是由李斯特在《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中提出来的,他认为,斯密和李嘉图理论的根本缺点在于宣扬世界主义而忽视各国经济发展的民族特点,由于各国经济发展所处的历史阶段不同,应当制定适合本国经济特点的理论和政策。他主张为保护国民生产力而实施保护贸易政策,但李斯特主张的保护贸易,并不是无条件的保护,而是对某些需要保护的幼稚工业才给予保护。   四、侵略性保护贸易政策   在垄断资本主义时期,帝国主义国家实行的是侵略性的保护贸易政策,它同垄断前资本主义时期的保护贸易政策的区别是:它不是保护国内幼稚工业,而是保护高度发达的垄断工业,以增强其在国内外市场上的垄断地位;它不是消极地防御外国商品的侵入本国市场,而是采取种种奖出限入措施,加紧对外扩张,以占领国外市场,它不是保护一般的资产阶级,而是保护大垄断资产阶级。可见,帝国主义的侵略性保护贸易政策具有极大的侵略性和扩张性。   侵略性保护贸易政策是以凯恩斯主义的保护贸易学说作为它的理论基础的。   五、贸易自由化   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不同程度放宽了进口限制,在它们的对外贸易政策中出现了贸易自由化倾向。所谓贸易自由化,是指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在世界范围内采取的逐步降低关税和放松其他进口限制的政策。   六、新贸易保护主义   主要资本主义国家从70年代中期开始广泛采取并不断强化种种非关税壁垒措施,作为实行贸易保护主义的主要手段,以限制别国商品的进口。   七、管理贸易   70年代末以来,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贸易政策开始向管理贸易转变。管理贸易一般包括两方面的含义:一方面,从国与国之间的贸易关系看,它指的是通过国际协定、政府间协议、民间协商等方式,来控制价格,协调关系,以缓和各国间的贸易磨擦,实际上也就是各国宏观经济政策的国际协调;另一方面,个别国家的政府通过国内立法,或用双边、多边协调管理的办法来管理本国的对外贸易。

发展对外贸易的方针有哪些?

1.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2.积极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3.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4.坚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和平等互利原则5.坚持以质取胜,市场多元化战略6.积极转变外贸增长方式7.增强规则、法律意识,完善法律法规8.顺应经济全球化趋势,培养熟悉世贸组织规则和国际贸易的高素质人才9.转变政府管理经济方式,加快产业结构调整10.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国际国内 要发展对外贸易。通过发展对外贸易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就业,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方针。要优化进出口结构,转变外贸增长方式,努力缓解外贸顺差过大的矛盾。支持具有自主品牌和高附加值产品出口,扩大服务产品和农产品出口,控制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出口,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要增加能源、原材料以及先进技术装备、关键零部件进口。加强国家口岸管理和检验检疫工作。 要做好利用外资工作。注重提高引进外资质量和优化结构,更多地引进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高素质人才。引导跨国公司把高端制造和研发环节转移到我国,吸引外资加快向中西部、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和符合产业政策的领域扩展。大力承接国际服务外包,提高我国服务业发展水平。加强对外资并购的引导和规范。优化投资环境,规范招商引资行为,纠正一些地方违法违规变相给予优惠政策和层层下达分解指标的做法。 要引导和规范企业对外投资合作。完善财税、信贷、外汇、保险等政策措施,支持有实力、有信誉、有竞争力的各种所有制企业走出去。加强引导和协调,避免企业在境外盲目投资和恶性竞争。发展对外承包工程与劳务合作。办好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推动多哈回合谈判进程,积极参与多边贸易规则制定,稳步推进双边和区域自由贸易区建设。

什么是对外贸易政策?对外贸易政策都有哪些类型?

对外贸易政策:是对各国在一定时期对进出口贸易进行管理的原则、方针和措施手段的总称。 制定对外贸易政策的目的 1.保护本国市场 2.提高本国企业产品的竞争能力 3.设法打入其它国家市场 4.进行国际经济合作 5.促进本国经济发展

什么是对外贸易政策

对外贸易政策是对各国在一定时期对进出口贸易进行管理的原则、方针和实施手段的总称。对外贸易政策范畴包含以下几方面的基本因素:1.政策主题;2.政策客体或政策对象;3.政策目标;4.政策内容;5.政策手段。

资本主义自由竞争时期对外贸易政策

法律分析:在17—18世纪英国、法国作为新兴资本主义工业国家勃勃兴起时,由这些国家的知识精英以献给国家(通常是国王)的政策建议的形式而提出的。他们的政策结论是:(1)要使国家富强,必须(包括以关税手段、配额手段、行政管理手段以及汇率手段)保护和发展本国的制造业。(2)要使外国不能利用与本国的贸易获利,必须支持一个强有力的国家,并借助国家力量保护本国市场,防止外来制造品的竞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第一条 为了扩大对外开放,发展对外贸易,维护对外贸易秩序,保护对外贸易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清朝时允许民间开展对外贸易吗?

清朝统治者实行严厉的“闭关锁国 政策.禁止一切对外贸易。清廷对于民间海外贸易厉行海禁政策;对于外国来华贸易,仍沿袭明代的朝贡制度加以控制。最初与清朝发生朝贡关系的,主要还是南洋和东南亚诸国,但有许多限制,如贡期和随贡贸易的监视等都作了严格的规定。对于西方殖民国家来华商船的限制就更严。只许它们停泊澳门,与澳门商人进行贸易,每年来华贸易的大小船只,不得超过二十五只。1685年才允许外商到前述口岸通商 。清廷放宽海禁后,准许外商在指定口岸通商后,逐步建立了一套管理外商来华贸易的制度,主要有公行制度和商馆制度 。浙江、福建与广东地区盛行海外贸易,人民时常与日本、琉球、东南亚各国及葡萄牙、西班牙与荷兰等西洋各国展开贸易。到十八世纪还有英国、法国与美国,其中英国几乎独占对华贸易。西洋各国与日俱增的需要清朝的丝绸、茶叶与甘蔗,然而清朝对西洋事物需求不大,使得中国对外贸易呈现大幅出超的情形。大量银元流入中国,增加货币流通量,刺激物价上涨,促进商业繁荣 。在此期间,中国沿海以泉州、漳州、厦门、福州与广州先后崛起,成为贸易大城,操控对外国际贸易 。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由于外商频年不断的掠夺和违法行为,清廷只保留广州一地为通商出口。到十九世纪,英国在印度种植鸦片,并且大量销往中国。这使得中国对外贸易逆转为入超。鸦片的问题引爆鸦片战争,中国战败后门户大开。南京条约不但开放厦门、上海、宁波、福州、广州等五口通商口岸给外国人。随后陆续的不平等条约使外国人大量来华投资,并且建立租界,加速对清贸易。

对外贸易政策主要有()两种类型。

从国际贸易的历史考察,以国家对外贸的干预与否为标准,可以把对外贸易政策归纳为三种基本类型:自由贸易政策、保护贸易政策和管理贸易政策。管理贸易政策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国际经济联系日益加强而新贸易保护主义重新抬头的双重背景下逐步形成的。具体为:1、自由贸易政策自由贸易政策是指国家对商品进出口不加干预,对进口商品不加限制,不设障碍;对出口商品也不给以特权和优惠,放任自由,使商品在国内外市场上自由竞争。自由贸易政策产生的历史背景是资本主义自由竞争时期(18世纪至19世纪),主要在英国、荷兰等首先进入资本主义,在经济上和竞争上居优势的国家实行,其主要代表人物是英国的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和大卫·李嘉图。2、保护贸易政策保护贸易政策是指国家对商品进出口积极加以干预,利用各种措施限制商品进口,保护国内市场和国内生产,使之免受国外商品竞争;对本国出口商品给予优待和补贴,鼓励扩大出口。保护贸易政策,在不同的历史阶段,由于其所保护的对象、目的和手段不同,可以分为:重商主义。幼稚工业保护政策超保护贸易政策新贸易保护主义3、管理贸易政策管理贸易政策,又称协调贸易政策,是指国家对内制定一系列的贸易政策、法规,加强对外贸易的管理,实现一国对外贸易的有秩序、健康的发展;对外通过谈判签订双边、区域及多边贸易条约或协定,协调与其他贸易伙伴在经济贸易方面的权利与义务。管理贸易政策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国际经济联系日益加强而新贸易保护主义重新抬头的双重背景下逐步形成的。在这种背景下,为了既保护本国市场,又不伤害国际贸易秩序,保证世界经济的正常发展,各国政府纷纷加强了对外贸易的管理和协调,从而逐步形成了管理贸易政策或者说协调贸易政策。管理贸易是介于自由贸易和保护贸易之间的一种对外贸易政策,是一种协调和管理兼顾的国际贸易体制,是各国对外贸易政策发展的方向。制定一个国家对外贸易政策应当遵循以下依据:1、一国在世界经济中所处的地位,经济发展战略.2、一国的资源状况,产品,产业结构,市场经济地位。上述两个因素是一个国家制定中长期对外贸易政策,应当参政的主要因素,决定一个国家选择自由贸易政策,还是保护贸易政策。3、在总政策(即自由贸易或保护贸易政策)指导下,一个国家工业发展水平,技术水平,产品的竞争能力等,又决定一国在不同时期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的依据。例如:鼓励出口、限制出口、限制进口、保护民族工业、幼稚工业等政策。4、国家之间因政治环境变化,经济和外交关系发生重大改变时,也可引能起一国对贸易政策的局部或重大调整。5、一国对外贸易政策应当与国内经济政策相适应。例产业调整政策,金融政策,外汇政策,外资政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贸易法》第四条国家实行统一的对外贸易制度,依法维护公平的、自由的对外贸易秩序。国家鼓励发展对外贸易,发挥地方的积极性,保障对外贸易经营者的经营自主权。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促进和发展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贸易关系。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对外贸易方面根据所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给予其他缔约方、参加方或者根据互惠、对等原则给予对方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第七条任何国家或者地区在贸易方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采取歧视性的禁止、限制或者其他类似措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该国家或者该地区采取相应的措施。

简述对外贸易政策及其特征

对外贸易政策是对各国在一定时期对进出口贸易进行管理原则、方针和措施手段的总称。包括政策主体、客体、目标、内容、手段等基本因素。从类型上看,外贸易政策可分为:自由贸易政策和保护贸易政策两类。

对外贸易政策制定的基础是什么

对外贸易总政策的基础:一国经济发展战略进出口商品政策的基础:产业政策国别或地区政策的基础:对外(或外交)政策

什么是对外贸易政策?对外贸易政策由哪些内容构成

答:国际贸易政策是各国在一定时期内对进口和出口贸易所实行的政策,是各国政府为了某种目的而制定的对外贸易活动进行管理的方针和原则。从一国或地区的角度看,国际贸易政策就是对外贸易政策。自由贸易政策和保护贸易政策是两种最基本的国际贸易政策类型;又根据各国贸易政策对外销生产和内销生产的保护程度,将其分为外向型贸易政策和内向型贸易政策

对外贸易管理暂行条例

第一条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三十七条实行对外贸易管制并采用保护贸易政策的规定,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对外贸易管理事宜,由中央人民政府贸易部领导其所属之对外贸易管理局及其分局执行之。第三条 凡经营进出口业务之本国公私营商号及经营出口之工厂,均须向所在地区之对外贸易管理局申请登记,其登记办法由中央人民政府贸易部规定之。第四条 凡愿遵守我国法令,在我国经营进出口贸易之外国商人或外围商业机构之代表,均须经所在地区人民政府外事处之审核介绍,向各该地区对外贸易管理局申请登记,报经中央人民政府贸易部核准后方得在指定地点开始营业。第五条 进口货品分为下列四类:  (一)准许进口类:凡准许进口之货品属之;  (二)统购进口类:归国家专营进口之货品属之;  (三)禁止进口类:非经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决定不得进口之货品属之;  (四)特许进口类:非经中央人民政府贸易部特许不得进口之货品属之。第六条 出口货品分为下列四类:  (一)准许出口类:凡准许出口之货品属之;  (二)统销出口类:归国家专营出口之货品属之;  (三)禁止出口类:非经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决定不得出口之货品属之;  (四)特许出口类:非经中央人民政府贸易部特许不得出口之货品属之。第七条 进出口厂商输入或输出任何货品,均须事先向所在地区之对外贸易管理局请领进口或出口许可证,经核发后,方得凭以办理其他进出口手续。第八条 凡非商业性质之进出口邮包、国外馈赠或捐赠及非出售之广告品、样品及私人自用品,其总值在规定数额以内者,经海关查验属实,准予免领进口或出口许可证。第九条 凡货物进出口均须依结汇方式经营,但于必要时中央人民政府贸易部得指定若干种货品准许进出口厂商以易货或联锁贸易方式经营,其办法由中央人民政府贸易部规定之。第十条 出口厂商经营出口贸易,如为寄售或售定代收性质者,须照规定手续,经所在地区对外贸易管理局之许可,方得出口,其办法由中央人民政府贸易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规定之。第十一条 进出口厂商如有违犯本条例或其他有关进出口之法制规章情事,得由所在地区之对外贸易管理局分别情节轻重,予以教育、警告或停业处分;其情节重大者,得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第十二条 本条例第五条及第六条各类附表所列详细品目,由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核定公布,修改时同。第十三条 本条例经政务院政务会议通过公布施行,修改时同。其施行细则,由中央人民政府贸易部制定公布之。

20世纪50年代前期中国对外贸易政策

法律分析:20世纪50年代,中国在外交上贯彻"一边倒"方针,在对外贸易上也形成了对苏新国家贸易总额高、对资贸易总额低的格局。但在政策上,中国不仅从未关上对资贸易的大门,而且从1952年初就开始了对外贸格局的调适,努力发展对资贸易。如成立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以资本主义国家为工作重点推进民间贸易大对港澳出口并转口东南亚,利用港澳的特殊地位发展对资贸易办中国出口商品展览会和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建立对资贸易平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十一条 国家可以对部分货物的进出口实行国营贸易管理。实行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业务只能由经授权的企业经营;但是,国家允许部分数量的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业务由非授权企业经营的除外。实行国营贸易管理的货物和经授权经营企业的目录,由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确定、调整并公布。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擅自进出口实行国营贸易管理的货物的,海关不予放行。第十二条 对外贸易经营者可以接受他人的委托,在经营范围内代为办理对外贸易业务。第十三条 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法作出的规定,向有关部门提交与其对外贸易经营活动有关的文件及资料。有关部门应当为提供者保守商业秘密。

对外贸易政策

法律分析:对外贸易政策是指一国政府根据本国的政治经济利益和发展目标而制定的在一定时期内的进出口贸易活动的准则。它集中体现为一国在一定时期内对进出口贸易所实行的法律、规章、条例及措施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四条 国家实行统一的对外贸易制度,鼓励发展对外贸易,维护公平、自由的对外贸易秩序。

各国制定对外贸易政策的目的是什么?

对外贸易政策的目的保护本国的市场;扩大本国产品的出口市场;促进本国产业结构的改善;积累资本或资金;维护本国对外的经济、政治关系;促进经济发展与稳定。(生产力、内外均衡)

对外贸易政策的基本类型有哪些

对外贸易政策的基本类型:自由贸易,保护贸易,管理贸易。1、自由贸易政策内容:国家取消对进出口商品和服务的限制和障碍,取消对本国进出口商品和服务的优惠与特权,使商品和服务自由进出口,在国内外市场上自由竞争。即既不限制进口,也不鼓励出口。优点:运用恰当则有利于经济增长和资源优化配置;有利于本国经济在国际竞争中成长,为生产者提供强大动力,为消费者提供物美价廉的商品。缺点:运用不当会使本国的新兴工业遭到强大冲击;会使本国工业部门得不到发展,进而造成失业猛增,国内经济政治形势不稳定。2、保护贸易政策内容:国家采取各种措施限制外国商品和服务的进口,以保护本国市场,并对本国出口商品和服务给予优惠与补贴,以鼓励其出口。即限制进口,奖励出口。优点:运用恰当则有利于受保护的产业在阻力较小的环境中成长;有利于保护本国生产力的发展;有利于经济增长和资源动态优化配置。缺点:易提高国内市场产品价格,使消费者利益受损害;运用不当还会导致本国受保护的产业长期处于落后状态,国民经济的应变能力下降。3、管理贸易政策:又称协调贸易政策,是指国家对内制定一系列的贸易政策、法规 ,加强对外贸易的管理,实现一国对外贸易的有秩序、健康的发展;对外通过谈判签订双边、区域及多边贸易条约或协定,协调与其他贸易伙伴在经济贸易方面的权利与义务。管理贸易政策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国际经济联系日益加强而新贸易保护主义重新抬头的双重背景下逐步形成的。在这种背景下,为了既保护本国市场,又不伤害国际贸易秩序,保证世界经济的正常发展,各国政府纷纷加强了对外贸易的管理和协调,从而逐步形成了管理贸易政策或者说协调贸易政策。管理贸易是介于自由贸易和保护贸易之间的一种对外贸易政策,是一种协调和管理兼顾的国际贸易体制,是各国对外贸易政策发展的方向。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六十一条进出口属于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的,或者未经许可擅自进出口属于限制进出口的货物的,由海关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进出口属于禁止进出口的技术的,或者未经许可擅自进出口属于限制进出口的技术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处罚;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自前两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生效之日或者刑事处罚判决生效之日起,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可以在三年内不受理违法行为人提出的进出口配额或者许可证的申请,或者禁止违法行为人在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期限内从事有关货物或者技术的进出口经营活动。第六十二条规定:从事属于禁止的国际服务贸易的,或者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属于限制的国际服务贸易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可以禁止违法行为人自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生效之日或者刑事处罚判决生效之日起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期限内从事有关的国际服务贸易经营活动。

简述对外贸易政策的主要措施。

(1)对外贸易政策是通过各种贸易措施的运用来实现的,主要的贸易措施有关税措施、非关税措施。(2)关税是当进出口商品经过一国海关时,由该国政府设置的海关对进出口商所征收的税收。按照征收商品的流向,关税可分为进口税和出口税。按照征收的一般方法,关税可分为从量税、从价税、混合税和选择税。(3)非关税措施是指除关税之外,政府用来限制贸易的其他所有措施和手段,非关税措施种类繁多,主要有:进口配额制、“自愿”出口限制、行政手段限制进口等。

简述对外贸易政策的两种基本类型。

自对外贸易产生以来,对外贸易政策有两种基本类型,即贸易保护政策和贸易自由政策,其他类型的对外贸易政策都是在这两种类型基础上形成的。贸易保护政策是一国政府通过各种贸易措施限制外国产品进口,防止对本国产品形成竞争,以保护本国相关产业的发展,同时政府对于本国出口产品给予各种优惠和补贴,以增强本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自由贸易政策是一国政府降低或取消各种贸易措施对外国产品进口的限制,并且减少或取消对本国出口产品的各种优惠和补贴,使商品能够自由地出口和进口,在国内和国际市场上自由地竞争。

对外贸易政策包含的基本因素包括

对外贸易政策包含的基本因素包括政策主体、政策目标、政策内容、政策手段、政策客体或政策对象。1、对外贸易政策是指一国政府根据本国的政治经济利益和发展目标而制定的在一定时期内的进出口贸易活动的准则。2、它集中体现为一国在一定时期内对进出口贸易所实行的法律、规章、条例及措施等。3、它既是一国总经济政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又是一国对外政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4、对外贸易政策是一国政府在其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的总目标下,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对对外贸易活动进行的有组织的管理和调节的行为。对外贸易政策的类型:1、自由贸易政策。自由贸易政策是指国家对商品进出口不加干预,对进口商品不加限制,不设障碍;对出口商品也不给以特权和优惠,放任自由,使商品在国内外市场上自由竞争。2、保护贸易政策。保护贸易政策是指国家对商品进出口积极加以干预,利用各种措施限制商品进口,保护国内市场和国内生产,使之免受国外商品竞争;对本国出口商品给予优待和补贴,鼓励扩大出口。3、管理贸易政策。管理贸易政策,又称协调贸易政策,是指国家对内制定一系列的贸易政策、法规,加强对外贸易的管理,实现一国对外贸易的有秩序、健康的发展;对外通过谈判签订双边、区域及多边贸易条约或协定,协调与其他贸易伙伴在经济贸易方面的权利与义务。

简述我国现行对外贸易宏观管理体系(管理模式、管理手段)

管理模式:对外贸易宏观管理模式分为两个阶段,一个阶段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对外贸易宏观管理,主要特点是通过计划管理和行政命令对对外贸易进行管理和控制;一个阶段是改革开放以来的对外贸易宏观管理,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使市场成为配置资源的基础手段,市场体系逐步完善,以间接调控为主的外贸宏观调控体系逐步建立。十四大召开前,主要特点是:通过计划、行政措施、法律法规、经济杠杆等多种手段调节和控制对外贸易活动的外贸宏观管理体系逐步形成,十四大召开后,我国对外贸易宏观管理改革和调整的目标是转变外贸宏观管理职能,建立以法律手段为基础、以经济调节手段为主、辅以必要的行政手段的对外贸易宏观管理体系。管理手段:(1)法制手段:中国对外贸易法律制度、《对外贸易法》、中国外贸宏观管理的其他法律和法规;(2)经济调节手段:汇率与汇率制度、对外贸易税收和税收制度、进出口信贷制度;(3)行政手段:外贸经营权管理、进出口配额管理、进出口许可证管理、海关管理、进出口外汇管理、进出口商品检验管理、进出口商品原产地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不适用于( )。 A.货物进出口 B.技术进出口

C[解析] 《对外贸易法》在主体上的适用范围包括在中国从事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和国际服务贸易活动的中国法人和中国其他组织。适用于对外贸易以及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不包括我国香港地区货物进出口。[ 华图网校名师 ] 《对外贸易法》所称对外贸易,是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和国际服务贸易。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在哪里办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业务实行属地化管理,应当地商务主管部门进行业务咨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备案登记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对外贸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登记的,海关不予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报关验放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九条 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备案登记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对外贸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登记的,海关不予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报关验放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的简介

法律(1994年5月1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04年4月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 十五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04年4月6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公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4年4月6日

对外贸易管理制度包括哪两个方面

包括外贸企业和生产企业两个方面1、关税制度  关税制度是进出口商品经过一国关境时,由政府设置的海关对其征收税赋的一种制度。主要有以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为目的的财政关税和主要以保护本国相关产业为目的而征收的保护性关税。我国在征收荚税时.从保护本国产品与外国产品的竞争的目的出发,实行保护关税政策。这一政策主要是通过我国的海关税则政策以及体现这种政策的海关税则来体现的 。  2、对外贸易经营者的资格管理制度  对外贸易经营者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以及相关法律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我国对外贸易法规定,我国实行统一的对外贸易管理制度。为了鼓励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保障对外贸易经营者的对外自主权.国务院对外经济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对对外贸易经营活动中涉及到的相应内容做出了规范,对外贸易经营者在进出口经营活动中必须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的总和构成了我国对外贸易管理制度。对外贸易经营者的资格管理制度是我国对外贸易众多管理制度之一。  3、货物进出口许可制度  进出口许可实际上是国家对进出口的一种行政管理程序.既包括进出口许可证制度本身的程序,也包括u国家许可为前提条件的其他行政管理手续。货物进出口许可制度作为一项非关税措施.是地界各国管理进出口的一种常见手段,在国际贸易中长期存在,并广泛运用。  4、出入境检验检疫制度  出入境检验检疫制度是指由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依据我国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M及我国政府所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对出入我国国境的货物及其包装物、物品及其包装物、交通运输工具、运输设备和进出境人员实施检验、检疫监督管理的法律依据和行政手段的总和。我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制度实行目录管理,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根据对外贸易需要,公布并调整(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  5、进出口货物收付汇管理制度  《对外贸易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对外贸易经营者在对外贸易经营活动中,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结汇、用汇。这里所提的国家有关规定就是我国的外汇管理制度,即国家外汇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以及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据(对外贸易法>、国务院《外汇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规定,对包括经营项目外汇、资本项目外汇、金融机构外汇业务、人民币汇率的生成机制和外汇市场等领域实施的监督管理。进出口货物收付汇管理是我国实施外汇管理的主要手段,进出口货物收付汇管理制度是我国外汇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份。

根据《对外贸易法》规定,基于一定原因,国家可以限制或禁止有关货物、技术的进出口,这些原因有( )。

【答案】:A,B,C,D本题考核货物进出口与技术进出口。

根据《对外贸易法》的规定,应当终止反倾销调查的情形不包括( )。

【答案】:C选项C:倾销幅度低于2%的,反倾销调查应当终止,并由商务部予以公告。

中国对外贸易法删除第九条的意义

中国对外贸易法删除第九条的意义是中国政府坚定推进贸易自由化便利化的重要制度创新。《中国的对外贸易》是2011年12月1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首次发表的白皮书。同时这一天也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10周年纪念日。

对外贸易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一)实行全国统一的对外贸易制度的原则实行统一的对外贸易制度,是指由中央政府统一制定、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施的制度。对外贸易政策措施只能由中央政府制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不能自行制定。统一的对外贸易制度包括:方针、政策的统一;法律、法规的统一;各项外贸管理措施、制度的统一。(二)维护公平、自由对外贸易秩序但是,自由并不是绝对的,无条件的。自由的对外贸易秩序应建立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之上,建立在平等、有序、公平竞争的基础之上。任何在中国境内从事对外贸易的经营者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三)货物与技术的自由进出口除法律、行政法规明确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口的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对进出口设置、维持禁止或者限制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四条 国家实行统一的对外贸易制度,鼓励发展对外贸易,维护公平、自由的对外贸易秩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十四条 国家准许货物与技术的自由进出口。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2022修正)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扩大对外开放,发展对外贸易,维护对外贸易秩序,保护对外贸易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对外贸易以及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  本法所称对外贸易,是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和国际服务贸易。第三条 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依照本法主管全国对外贸易工作。第四条 国家实行统一的对外贸易制度,鼓励发展对外贸易,维护公平、自由的对外贸易秩序。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促进和发展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贸易关系,缔结或者参加关税同盟协定、自由贸易区协定等区域经济贸易协定,参加区域经济组织。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对外贸易方面根据所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给予其他缔约方、参加方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等待遇,或者根据互惠、对等原则给予对方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等待遇。第七条 任何国家或者地区在贸易方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采取歧视性的禁止、限制或者其他类似措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该国家或者该地区采取相应的措施。第二章 对外贸易经营者第八条 本法所称对外贸易经营者,是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第九条 从事国际服务贸易,应当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从事对外劳务合作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十条 国家可以对部分货物的进出口实行国营贸易管理。实行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业务只能由经授权的企业经营;但是,国家允许部分数量的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业务由非授权企业经营的除外。  实行国营贸易管理的货物和经授权经营企业的目录,由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确定、调整并公布。  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擅自进出口实行国营贸易管理的货物的,海关不予放行。第十一条 对外贸易经营者可以接受他人的委托,在经营范围内代为办理对外贸易业务。第十二条 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法作出的规定,向有关部门提交与其对外贸易经营活动有关的文件及资料。有关部门应当为提供者保守商业秘密。第三章 货物进出口与技术进出口第十三条 国家准许货物与技术的自由进出口。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四条 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基于监测进出口情况的需要,可以对部分自由进出口的货物实行进出口自动许可并公布其目录。  实行自动许可的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在办理海关报关手续前提出自动许可申请的,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应当予以许可;未办理自动许可手续的,海关不予放行。  进出口属于自由进出口的技术,应当向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合同备案登记。第十五条 国家基于下列原因,可以限制或者禁止有关货物、技术的进口或者出口:  (一)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公共道德,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  (二)为保护人的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物、植物的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  (三)为实施与黄金或者白银进出口有关的措施,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  (四)国内供应短缺或者为有效保护可能用竭的自然资源,需要限制或者禁止出口的;  (五)输往国家或者地区的市场容量有限,需要限制出口的;  (六)出口经营秩序出现严重混乱,需要限制出口的;  (七)为建立或者加快建立国内特定产业,需要限制进口的;  (八)对任何形式的农业、牧业、渔业产品有必要限制进口的;  (九)为保障国家国际金融地位和国际收支平衡,需要限制进口的;  (十)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其他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  (十一)根据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的规定,其他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第十六条 国家对与裂变、聚变物质或者衍生此类物质的物质有关的货物、技术进出口,以及与武器、弹药或者其他军用物资有关的进出口,可以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维护国家安全。  在战时或者为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国家在货物、技术进出口方面可以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

根据我国现行《对外贸易法》的规定,关于对外贸易经营者,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答案】:B本题主要考查对外贸易经营者资格问题,为基础考点。个人也可以成为对外贸易经营者,A项错误;对外贸易经营权的取得采用备案制,但若未备案,海关可以中止进出口货物的放行,B项正确、D项错误;2016年修改的《对外贸易法》取消了从事对外工程承包单位的资质限制,C项错误。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B选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发展对外贸易,维护对外贸易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对外贸易,是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和国际服务贸易。第三条 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依照本法主管全国对外贸易工作。第四条 国家实行统一的对外贸易制度,依法维护公平的、自由的对外贸易秩序。  国家鼓励发展对外贸易,发挥地方的积极性,保障对外贸易经营者的经营自主权。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促进和发展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贸易关系。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对外贸易方面根据所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给予其他缔约方、参加方或者根据互惠、对等原则给予对方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第七条 任何国家或者地区在贸易方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采取歧视性的禁止、限制或者其他类似措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该国家或者该地区采取相应的措施。第二章 对外贸易经营者第八条 本法所称对外贸易经营者,是指依照本法规定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第九条 从事货物进出口与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必须具备下列条件,经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许可:  (一)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  (二)有明确的对外贸易经营范围;  (三)具有其经营的对外贸易业务所必需的场所、资金和专业人员;  (四)委托他人办理进出口业务达到规定的实绩或者具有必需的进出口货源;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前款规定的实施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外商投资企业依照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口企业自用的非生产物品,进口企业生产所需的设备、原材料和其他物资,出口其生产的产品,免予办理第一款规定的许可。第十条 国际服务贸易企业和组织的设立及其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第十一条 对外贸易经营者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第十二条 对外贸易经营者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应当信守合同,保证商品质量,完善售后服务。第十三条 没有对外贸易经营许可的组织或者个人,可以在国内委托对外贸易经营者在其经营范围内代为办理其对外贸易业务。  接受委托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委托方如实提供市场行情、商品价格、客户情况等有关的经营信息。委托方与被委托方应当签订委托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由合同约定。第十四条 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的规定,向有关部门提交与其对外贸易经营活动有关的文件及资料。有关部门应当为提供者保守商业秘密。第三章 货物进出口与技术进出口第十五条 国家准许货物与技术的自由进出口。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六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技术,国家可以限制进口或者出口:  (一)为维护国家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益,需要限制进口或者出口的;  (二)国内供应短缺或者为有效保护可能用竭的国内资源,需要限制出口的;  (三)输往国家或者地区的市场容量有限,需要限制出口的;  (四)为建立或者加快建立国内特定产业,需要限制进口的;  (五)对任何形式的农业、牧业、渔业产品有必要限制进口的;  (六)为保障国家国际金融地位和国际收支平衡,需要限制进口的;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所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的规定,需要限制进口或者出口的。第十七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技术,国家禁止进口或者出口:  (一)危害国家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为保护人的生命或者健康,必须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  (三)破坏生态环境的;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所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的规定,需要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第十八条 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的规定,制定、调整并公布限制或者禁止进出口的货物、技术目录。  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或者由其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在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的范围内,临时决定限制或者禁止前款规定目录以外的特定货物、技术的进口或者出口。

下列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的表述,正确的有( )。

【答案】:C,D本题考核《对外贸易法》的适用范围和原则。选项A错误,错误一,已改为备案制;错误二,还可以是个人。选项B错误,我国对外贸易法律制度适用于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际服务贸易以及与此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因为《对外贸易法》适用标的除了货物还有技术和服务。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我国《对外贸易法》基本原则的是( )。

【答案】:C本题考核《对外贸易法》的原则。我国《对外贸易法》基本原则有统一管理原则、公平自由原则、平等互利原则、区域合作原则、非歧视原则、互惠对等原则。

根据《对外贸易法》,下列表述正确的是哪项?()

【答案】:C。D错,《对外贸易法》规定,“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都可以成为外贸经营者。A错,外贸经营权的获得由审批制改为登记备案制,规定“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即可获得“对外贸易经营者”的资格。B错,该法适用于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际服务贸易以及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C正确,该法不适用于我国港澳地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正式实施的时间是

1994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是为了扩大对外开放,发展对外贸易,维护对外贸易秩序,保护对外贸易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而制定的法律,正式实施的时间是1994年7月1日。

我国对外贸易法适用的范围有哪些

  (一)对外贸易法适用的主体范围   《对外贸易法》适用的主体是指直接或间接从事或管理货物、技术进出口和国际服务贸易活动以及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享受权利与承担义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具体包括:国家负责对外贸易的管理机关;在中国从事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和国际服务贸易活动的中国法人、个人和其他组织:按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中国境内从事对外贸易活动的外国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   (二)适用的贸易范围   1、货物进出口   货物进出口是指将货物进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或者将货物出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外的活动。   2、技术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是指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外,或者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外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通过贸易、投资或者经济技术合作的方式转移技术的行为。   3、国际服务贸易   国际服务贸易是指通过跨境交付、境外消费、商业存在、自然人流动等形式跨越国境提供服务的贸易。

外销员之对外贸易法:对外贸易法的概述

- 一、我国对外贸易法的基本原则:   1实行全国统一的对外贸易制度原则   2维护公平自由贸易秩序   3实行货物技术进出口自由原则   4按协议开展服务贸易原则   5实行平等互利、互惠对等的国际贸易关系原则   二、对外贸易法的适用范围   (一)主体范围:   在我国境内取得合法资格直接或间接从事外贸业务的公司、组织、个人。   (二)贸易范围:   1、对外贸易   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   国际服务贸易   2、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   (三)对外贸易法适用的管理行为:   对货物进出口的管理   对技术进出口的管理   对国际服务贸易的管理   对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   (四)对外贸易法适用的地域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内发生的对外贸易行为,原则上均适用《对外贸易法》。   大陆与香港、澳门、台湾三个“单独关税区”之间的贸易,视为进出口贸易。   三、对外贸易法确立的管理制度:   (一)对外贸易经营者登记备案制度   1、对外贸易经营者   从事外贸活动的法人、组织、个人   2、对外贸易经营资格   例:(06年试题)   根据2004年修订的《对外贸易法》的规定,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只要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并进行备案登记,就可获取对外贸易经营者资格。(是)   3、国营贸易   从事国营贸易的必须经授权。   4、外贸代理制   (二)货物和技术进出口管理制度   (三)国际服务贸易管理制度   我国对外贸易法仅规定了开展国际服务贸易必须遵循的原则和管理制度,我国将根据所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中所作的,给予其他缔约方或参加方以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   (四)对外贸易救济制度   1)对外贸易调查:主要规定调查事项、调查程序和调查中的义务。   2)建立反补贴、反倾销、保障措施制度   (五)对外贸易促进制度:   实行出口信用保险、进出口信贷、出口退税方式   建立公共信息服务体系   鼓励开拓市场   实行扶持政策   四、违反对外贸易法的法律责任   1、违反对外贸易经营秩序的处罚:   垄断行为:外贸主管机关可以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垄断行为的危害   不正当竞争行为:处罚,外贸主管机关可以禁止此行为   2、违反对外贸易管理的法律责任   1)违反国营贸易管理   2)非法进出口货物和技术   3)非法从事国际服务贸易   4)非法从事外贸禁止的行为   5)非法从事外贸的配合处罚   6)国家对外贸易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收受贿赂   3、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贸易和国际贸易和对外贸易有什么区别?

贸易就是商品交易国际贸易就是把商品销售到别个国家对外贸易有什么区别 就是外贸咯!这个问题很幼稚!

对外贸易政策主要包括哪几个部分

一是贸易自由化,如关税削减,降低非关税壁垒等二是贸易保护,如实施配额,征收反倾销税等。

请问对外贸易和国际贸易的区别和联系分别是什么

国际贸易是指世界个国之间货物和服务交换的活动,是世界各国分工的表现,体现世界各国经济上的相互依靠对外贸易是指一国或地区同别国或地区之间的贸易活动

对外贸易有哪些调节手段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应遵循价值规律的作用,主要运用经济手段调控对外贸易。经济手段是指国家通过调节宏观经济变量,对微观经济主体行为施加影响,并使之符合宏观经济发展目标的间接调控方式。  经济手段的特点是遵从物质利益原则,遵循经济规律,间接影响企业利益,引导企业行为,不具有行政命令的强制性。我国运用的经济调控手段主要有汇率、税收、信贷等经济杠杆。国家运用这些经济杠杆,通过市场机制,影响各调控对象的利益,以实现调控外贸活动和外贸经济关系的目的。  一、汇率与汇率制度  汇率变动直接作用于一国对外贸易的发展。汇率调控是一国实现进出口总量平衡和优化进出口商品结构的重要经济杠杆。  1994年1月1日我国对汇率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进行汇率并轨,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实行银行结汇、售汇制,取消外汇留成、上缴和额度管理制度;建立统一的银行间外汇交易市场,改变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取消对外汇收支的指令性计划,国家主要运用经济、法律手段实现对外汇和国际收支的宏观调控。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的汇率制度,从1996年起我国又采取了一些新的改革措施:1996年4月1日起,取消了若干对经常项目中的非贸易非经营性交易的汇兑限制;1996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外商投资企业银行结汇售汇制;1996年11月27日我国政府宣布,接受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第八条规定的义务,实现人民币经常项目下的可兑换。  1994年以来我国进行的汇率制度改革,无论从深度、广度,还是从影响来看,都比以往的改革更为彻底和全面。  首先,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使我国的汇率形成机制发生了重大变化,汇率杠杆调节作用明显加大。  其次,实行银行结汇售汇制,为各类外贸企业提供了相对平等竞争的环境,有利于我国出口贸易的发展。  第三,取消国际收支经常性交易方面的外汇限制,实行货币的自由兑换,为企业提供了宽松的用汇条件,有利于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接轨。  第四,建立统一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使我国外汇市场进一步完善,国家运用经济手段调控进出口贸易的能力进一步加强。  总之,我国汇率制度改革的主要目的,就是要让市场信号调节进出口企业行为,使市场机制在对外贸易宏观调控中发挥基础的作用,使汇率成为调节进出口活动强有力的经济杠杆。  2005年7月21日起,我国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  二、对外贸易税收和税收制度  (一)对外贸易税收  对外贸易税收按贸易流向可分为进口税和出口税,包括进口关税、进口商品税、出口关税、出口商品税。其中进口关税和出口关税仅对进出口的商品课征,体现对贸易商品和非贸易商品在税收上的差别待遇;进口商品税和出口商品税又称国内商品税,是对国内外商品同时课征的税,目的是平衡国内外商品的税负。  在当今国际贸易中,世界各国都积极鼓励出口贸易,绝大多数国家都不征出口关税。我国同样对出口贸易采取鼓励政策。因此,我国的对外贸易税收主要是通过征收进口关税和国内税实行和完成的,而对出口税收则更主要地表现为出口关税的减免和出口退税。对外贸易税收和国内税收一样,也是一种再分配形式,具有强制性、无偿性的特点。  由于对外贸易税收的涉外性,因此具有国内其他税种不可替代的作用。  首先,对外贸易税收可以保护一国在对外贸易交往中的利益。主权国家通过对外贸易税收可以获取关税优惠对等待遇,同时也可以把其作为反对贸易歧视的武器。  其次,国家可以根据国民经济发展需要,运用对外贸易税收调节进出口商品结构、品种和数量。特别是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对外贸易税收往往是贯彻本国有关进出口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的重要工具,是国家对进出口活动进行控制与干预的主要政策手段。  第三,对外贸易税收可以增加一国的财政收入,为国家积累必要的建设资金。  (二)关税与关税政策  1.关税政策  关税是指进出口商品经过一国关境时,由政府设置的海关根据国家制定的关税税法、税则对进出口货物征收的一种税。关税手段被世界贸易组织视为透明度最高的对外贸易调节工具,因而得到世界各国的广泛使用。  1992年以后,我国开始实行适度开放与适度保护相结合的关税政策。为了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并尽快恢复我国在关贸总协定缔约国的地位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我国重新调整了关税政策,逐步扬弃消极的保护政策,实行以产业与技术倾斜为中心的适度开放与适度保护的关税政策,按照关贸总协定对发展中国家的要求,逐渐、较大幅度降低关税总体水平,结合国内产业政策,调整关税结构,建立一个世界贸易组织框架允许下的调节和管理进出口贸易的新体制,推动贸易自由化进程。  2.关税税则和税率  关税税则是国家通过立法程序公布实施,并按商品类别排列的商品分类目录及税率表,是海关征收进出口关税的依据。我国的《海关进出口税则》是《进出口关税条例》的组成部分。现行的《海关进出口税则》是于1992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它是以国际上广泛采用的《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为基础编制的,共分为21类、97章。  我国进口税则分设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和普通税率4个栏目。最惠国税率适用原产于与我国共同适用最惠国待遇条款的世贸组织成员的进口货物;或原产于与我国签订有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条款的双边贸易协定的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  协定税率适用原产于与我国参加的含有关税优惠条款的区域性贸易协定的有关缔约方的进口货物。特惠税率适用原产于与我国签订有特殊优惠关税协定的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普通税率适用原产于上述国家或地区以外的国家和地区的进口货物。  我国绝大多数税目的税率使用从价税,只对少数税目实行从量税、复合税和滑动税。  关税税率是对课征对象征税时计算税额的比率。关税政策是通过关税税率具体体现和贯彻实施的,关税的经济杠杆作用也是通过不同的关税税率和关税结构来实现的。自1986年4月开始,我国对进口关税税率进行了多次调整,1991年开始多次大幅下调,到2002年我国进口关税的平均税率已降至12%,达到了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根据《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附件8“货物贸易减让表”的规定,我国关税平均水平到2005年下降到10%。  3.关税减免  中国的关税减免分为三种:(1)法定减免,指《海关法》和《进出口关税条例》规定给予的关税减免;(2)特定减免,指依照国家规定对特定地区、特定企业或特定用途的进出口货物所实行的关税减免;(3)临时减免,指法定减免、特定减免规定范围以外的临时减免关税。  (三)进口货物国内税征税制度  根据我国现行进口货物国内税征税制度,进口商品税是指对进口货物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其主要作用是调节国内外产品税收负担的差异,为国内外产品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  1.征税原则  1994年我国进行了税制改革,根据新税制的规定,我国对进口产品实行与国内产品同等征税的原则,即在增值税和消费税上按相同的税目和税率征税。  2.征税范围和纳税人  根据我国《增值税条例》的规定,除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业务外,进口货物也属于增值税征收的范围。凡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根据《消费税条例》的规定,我国纳入消费品征税范围的进口商品共11种,具体包括:烟、酒及酒精、化妆品、护肤护发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及焰火、汽油、柴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生产、委托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3.税目税率  进口产品适用的税目和税率,是确定该项产品是否征税、征收何种税、征收多少税的重要标准。根据进口产品与国内产品同等纳税的原则,一般来说除国家另有规定外,进口产品适用的税目税率,都按照对国内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税目税率执行。  根据《增值税条例》规定,增值税设基本税率、低税率和零税率三档。基本税率: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税率为17%。低税率: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粮食等19种货物,税率为13%。零税率:纳税人报关出口货物,税率为零。  根据《消费税条例》规定,消费税的税率有两种,一是比例税率,即实行从价定率征税;二是定额税率,即实行从量定额征税。《消费税条例》对消费税共设置十档比例税率,最高税率为45%,最低税率为3%。  (四)出口退税制度  出口退税是指将出口货物在国内生产和流通领域过程中缴纳的间接税退还给出口企业,使出口商品以不含税的价格进入国际市场。  1.实行出口退税的意义  首先,出口退税是依据出口商品零税率原则所采取的一项鼓励出口贸易的措施。一方面,通过出口退税,把生产和流通环节已征收的税款退还给出口企业,企业可以价格优势参与国际竞争,占领国际市场;另一方面,由于一国商品出口到另一国,进口国除了要征收进口关税,还要对进口品征收增值税与消费税,如果不实行出口退税,则构成双重征税。通过出口退税,实现出口零税率,就可以很好地解决重复征税的问题。  其次,出口退税是对出口货物的一种非歧视性赋税政策,是维护国内外产品公平竞争的有效手段。在国际贸易中,由于各国的税制不同而使货物的含税成本差距很大,这样就无法进行公平竞争。要消除这种不利影响,就必须使出口货物以不含税的价格进入国际市场。而出口退税是使出口货物以不含税的价格进入国际市场的有效手段。  2.出口退税原则  我国对出口商品实行“征多少,退多少”、“未征不退”和“彻底退税”的原则。这不仅是财政平衡的需要,而且是政策机制的需要。因为,如果征得多退得少或者没有彻底退税,出口退税制度就不能充分发挥鼓励出口的作用;如果征得少退得多,出口退税制度会变成新的出口补贴渠道,而失去它原有的意义。  3.出口退税范围  (1)出口退税的产品范围。我国出口的产品,凡属于已征或应征增值税、消费税的产品,除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税外,均予以退还已征税款或免征应征税款。这里所说的“出口产品”一般应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必须是已征税产品,必须是报关离境的出口产品,必须是财务上作出口销售的产品。  (2)出口退税的企业范围。出口产品退税原则上应将所退税款全部退还给主要承担出口经济责任的出口企业。它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经营出口业务的企业;二是在代理进出口业务活动中,代理出口的企业;三是特定出口企业(指外轮公司、对外修理企业、对外承包工程公司等);四是外商投资企业。  4.出口退税税种和税率  我国《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规定,我国出口产品应退税种为增值税和消费税。  根据《增值税条例》规定,计算出口产品应退增值税税款的税率,应按17%和l3%的税率执行;计算出口货物应退消费税税款的税率或单位税额,依《消费税条例》所附《消费税税目、税率(税额)表》执行。这是我国出口退税的法定税率,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根据国家财政平衡情况和发展出口贸易的需要,我国曾多次调整出口退税率。  三、进出口信贷制度  进出口信贷,是指一国政府通过银行向进出口商提供贷款,以鼓励出口、确保进口的重要措施。在国际贸易中,机器、成套设备、船舶、飞机及其他一些商品的交易,金额巨大,从订货到交付所需时间长,对进口商来说,一时难以筹措巨额货款;对出口商而言,垫支巨额款项虽可促成交易,但不利于资金周转。因此便需要银行贷款来资助它们进行进出口业务。尤其是近年来全球贸易自由化的发展,使得许多国家放弃过去财政补贴的方式,转而采用金融手段来支持和促进本国产品,特别是资本货物的出口。  (一)进出口信贷任务  我国进出口信贷的基本任务是:按照国家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遵循改革、开放的方针,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批准的信贷计划发放贷款,支持对外贸易的发展;同时发挥信贷的监督和服务作用,监督企业合理地使用信贷资金,协助外贸企业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  (二)进出口信贷政策  进出口信贷政策是有效地发挥进出口信贷对进出口贸易的促进作用的指南与保证。我国进出口信贷政策的基本内容是:积极支持有信誉的国有进出口企业发展有效益、有市场的进出口业务;支持国有大中型企业、企业集团的发展;支持外贸企业推行代理制;严禁对盲目竞争、没有效益、挪用银行资金的企业贷款;支持国家重点建设企业技术进步;支持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出口;支持高利税、高创汇、高销售额的外商投资企业;支持效益好、产业结构合理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三)进出口信贷机构  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银行是我国提供进出口信贷的主渠道。另外,我国一些国有商业银行、区域性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也可以对进出口企业发放一定数量的外汇贷款及人民币贷款。  我国于1994年5月成立了中国进出口银行,是专门办理进出口信贷业务的政策性银行。其主要任务是:执行国家生产政策和产业政策,为扩大我国机电产品和成套设备等资本性货物出口提供政策性金融支持。它实行自主保本经营和企业化管理,不以盈利为目的,不与商业银行进行业务竞争,资本金主要由财政拨款,另外的资金来源是向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券。其业务范围包括:为机电产品和成套设备等资本性货物进出口提供出口卖方信贷和买方信贷;为中国银行的成套机电产品出口信贷办理贴息、出口信用担保及进出口保险和保理业务;进行进出口信贷项目评估审查业务。近年来,还按照国际流行做法,开始有选择地试办出口买方信贷业务,以及中国政府对外国政府贷款、混合贷款的转贷业务等。在信贷项目的选择上,该银行注意突出重点,充分体现政策性,并通过优化贷款结构,以提高政策性资金的使用效益;特别是在出口信贷方面,重点支持了高技术、高附加值的机电产品和成套设备出口,有力地促进了出口商品结构优化和产业结构的升级;另外,还把信贷的重点放在支持国有大中型企业,特别是大力扶持产业联动效应大的行业,以及中西部地区机电产品的出口上。  中国银行是中国政府授权经营外汇业务,办理进出口信贷的国有商业性银行,具有国家指定的外汇专业银行的性质和地位,并作为我国对外筹资的主渠道,在国内外开展各项银行业务,支持我国对外贸易和社会经济的发展。

国际贸易与对外贸易有什么区别?

楼上说的是国际贸易与国内贸易。实际上两者没什么区别。

我国对外贸易的基本含义是什么?

  对外贸易(Foreign Trade)  对外贸易亦称“国外贸易” 或“进出口贸易”,是指一个国家(地区)与另一个国家(地区)之间的商品和劳务的交换。这种贸易由进口和出口两个部分组成。对运进商品或劳务的国家(地区)来说,就是进口;对运出商品或劳务的国家(地区)来说,就是出口。这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就开始产生和发展,到资本主义社会,发展更加迅速。其性质和作用由不同的社会制度所决定。  对外贸易不仅把商品生产发展很高的国家互相联系起来,而且通过对外贸易使生产发展水平低的国家和地区也加入到交换领域中来,使作为一般等价物的货币深入到他们的经济生活中,使这些国家和民族的劳动产品日益具有商品和交换价值的性质,价值规律逐渐支配了他们的生产。随着各国的商品流通发展成为普遍的、全世界的商品流通,作为世界货币的黄金和白银的职能增长了。黄金和白银除去具有货币一般购买手段之外,还被用来作为国际支付、国际结算与国际信用的手段。随着黄金、白银变成世界货币,产生了形成商品世界价格的可能性。世界价格的形成,表示价值规律的作用扩大到世界市场,为各国商品的生产和交换条件进行比较建立了基础,促进了世界生产和贸易的发展。通过对外贸易,参与国际分工,节约社会劳动,不但使各国的资源得到最充分的利用。而且还可以保证社会再生产顺利进行,加速社会扩大再生产的实现。  对外贸易与国际贸易的区别  对外贸易是指一国(或地区)同其他国家(或地区)所进行的商品、技术和服务的交换活动。因此,提到对外贸易时要指明特定的国家。如中国的对外贸易等;某些岛国如英国、日本等也称对外贸易为海外贸易。  对外贸易的方式  ●对等贸易:卖方承担向买方购买同等价值商品或劳务。  ●展卖:在本国举办和参加国外举办的各种国际性博览会或集市,集中一段时间进行进出口贸易。  ●加工贸易:来料加工、来件装配、来样加工,被称为“三来贸易”  ●补偿贸易:我方先以赊购的形式,从国外进口机器设备和技术等,待投产后,用所生产的产品和劳务偿还贷款的本金和利息。 补偿贸易和加工贸易结合,通常称为“三来一补”。  对外贸易的作用  1.发展对外贸易,可以互通有无,调剂余缺,调节资源的优化配置。  2.发展对外贸易,可以节约社会劳动,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3.发展对外贸易,可以吸收和引进当代世界先进的科学技术成果,增强本国的经济实力。  4.发展对外贸易,接受国际市场的竞争压力和挑战,可以促进国内企业不断更新技术,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国际化水平。  对外贸易的公司形式  1、XX国际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2、XX进出口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3、XX对外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贸易关系是什么

是指一个国家(地区)与另一个国家(地区)之间的商品、劳务和技术的交换活动的动向。这种贸易关系由进口关系和出口关系两个部分组成。对运进商品或劳务的国家(地区)来说,就是进口关系;对运出商品或劳务的国家(地区)来说,就是出口关系。这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就开始产生和发展,到资本主义社会,发展更加迅速。其性质和作用由不同的社会制度所决定。

国际贸易与对外贸易有什么联系啊?

一、国际贸易(International Trade)国际贸易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是指世界各国(地区)之间进行的商品交换。它既包括有形商品( 实物商品 )交换,也包括无形商品(劳务、技术、教育、咨询等)交换。这种交换活动,从一个国家(地区)的角度看,称为该国( 地区 )的对外贸易;从世界范围看,世界各国(地区)对外贸易的总和构成了国际贸易,也称世界贸易。 二、对外贸易(Foreign Trade) 对外贸易亦称“国外贸易”或“进出口贸易”,是指一个国家(地区)与另一个国家(地区)之间的商品和劳务的交换。这种贸易由进口和出口两个部分组成。对运进商品或劳务的国家(地区)来说,就是进口;对运出商品或劳务的国家(地区)来说,就是出口。这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就开始产生和发展,到资本主义社会,发展更加迅速。其性质和作用由不同的社会制度所决定。对外贸易与国际贸易都是指越过国界所进行的商品交换活动。从这一点说,两者是一致的。但是它们也有明显的区别,前者是着眼于某个国家,即一个国家(地区)同其他国家( 地区 )之间的商品交换;后者是着眼于世界范围,即世界上所有国家(地区)之间的商品交换。

什么是对外贸易值和与对外贸易量

一、对外贸易值(Value of Foreign Trade) 对外贸易值是以货币表示的贸易金额。一定时期内一国从国外进口的商品的全部价值,称为进口贸易总额或进口总额;一定时期内一国向国外出口的商品的全部价值,称为出口贸易总额或出口总额。两者相加为进出口贸易总额或进出口总额,是反映一个国家对外贸易规模的重要指标。一般用本国货币表示,也有用国际上习惯使用的货币表示。联合国编制和发表的世界各国对外贸易值的统计资料,是以美元表示的。 把世界上所有国家的进口总额或出口总额用同一种货币换算后加在一起,即得世界进口总额或世界出口总额。就国际贸易来看,一国的出口就是另一国的进口,如果把各国进出口值相加作为国际贸易总值就是重复计算。因此,一般是把各国进出口值相加,作为国际贸易值。由于各国一般都是按离岸价格(FOB即启运港船上交货价,只计成本,不包括运费和保险费)计算出口额,按到岸价格(CIF即成本、保险费加运费)计算进口额。因此世界出口总额略小于世界进口总额。 二、对外贸易量(Quantum of Foreign Trade) 以货币所表示的对外贸易值经常受到价格变动的影响,因而不能准确地反映一国对外贸易的实际规模,更不能使不同时期的对外贸易值直接比较。为了反映进出口贸易的实际规模,通常以贸易指数表示,其办法是按一定期的不变价格为标准来计算各个时期的贸易值,用进出口价格指数除进出口值,得出按不变价格计算的贸易值,便剔除了价格变动因素,就是贸易量。然后,以一定时期为基期的贸易量指数同各个时期的贸易量指数相比较,就可以得出比较准确反映贸易实际规模变动的贸易量指数。 查看更多答案>>

发展对外贸易的方针政策

1.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2.积极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3.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4.坚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和平等互利原则5.坚持以质取胜,市场多元化战略6.积极转变外贸增长方式7.增强规则、法律意识,完善法律法规8.顺应经济全球化趋势,培养熟悉世贸组织规则和国际贸易的高素质人才9.转变政府管理经济方式,加快产业结构调整10.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国际国内 要发展对外贸易。通过发展对外贸易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就业,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方针。要优化进出口结构,转变外贸增长方式,努力缓解外贸顺差过大的矛盾。支持具有自主品牌和高附加值产品出口,扩大服务产品和农产品出口,控制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出口,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要增加能源、原材料以及先进技术装备、关键零部件进口。加强国家口岸管理和检验检疫工作。 要做好利用外资工作。注重提高引进外资质量和优化结构,更多地引进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高素质人才。引导跨国公司把高端制造和研发环节转移到我国,吸引外资加快向中西部、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和符合产业政策的领域扩展。大力承接国际服务外包,提高我国服务业发展水平。加强对外资并购的引导和规范。优化投资环境,规范招商引资行为,纠正一些地方违法违规变相给予优惠政策和层层下达分解指标的做法。 要引导和规范企业对外投资合作。完善财税、信贷、外汇、保险等政策措施,支持有实力、有信誉、有竞争力的各种所有制企业走出去。加强引导和协调,避免企业在境外盲目投资和恶性竞争。发展对外承包工程与劳务合作。办好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推动多哈回合谈判进程,积极参与多边贸易规则制定,稳步推进双边和区域自由贸易区建设。

国际贸易额和对外贸易额两者的区别

1、概念不同国际贸易额,又称国际贸易值,是用货币表示的反映一定时期内世界贸易规模的对外贸易总额,它能反映出某一时期内的贸易总金额,也称国际贸易额。对外贸易值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内出口额和进口额的总和。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对外贸易规模的重要指标之一。计算一国的对外贸易额,一般采用本国货币或国际上通用的货币。目前,联合国和许多国家编制的对外贸易额以美元计算。2、范围不同对外贸易是着眼于某个国家,即一个国家(地区)同其他国家( 地区 )之间的商品交换。国际贸易是着眼于世界范围,即世界上所有国家(地区)之间的商品交换。对外贸易是从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角度来进行的贸易活动,而国际贸易是从世界的角度进行的。国际贸易可以说是各国或地区对外贸易的总和。3、特点不同国际货物贸易要涉及不同国家或地区在政策措施、法律体系方面可能存在的差异和冲突,以及语言文化、社会习俗等方面带来的差异,所涉及的问题远比国内贸易复杂。国际货物贸易的交易数量和金额一般较大,运输距离较远,履行时间较长,因此交易双方承担的风险远比国内贸易要大。国际货物贸易容易受到交易双方所在国家的政治、经济变动、双边关系及国际局势变化等条件的影响。国际货物贸易除了交易双方外,还需涉及到运输、保险、银行、商检、海关等部门的协作、配合,过程较国内贸易要复杂的多。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国际贸易额百度百科-对外贸易额

对外贸易和国际贸易有什么区别

二者只是看的角度不同而已。对外贸易是指一国或地区同别国或地区进行货物和服务交换的活动。从一个国家的角度来看这种交换活动就称为对外贸易;但从国际角度来看这种货物和服务交换活动,就称为国际贸易或世界贸易。

对外贸易对我国经济发展的作用是什么

1.资源方面(resources)世界是个大熔炉,受气候、地形等因素的影响,自然资源的分布是不平均的,通过对外贸易,可以使资源得到合理分配和利用2.经济方面(economic influence)通过对外贸易,可以使一些产品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从而更好地推动各行业经济进步和发展。

国际贸易与对外贸易的区别?

国际贸易是一种双向互补的对外贸易是一种单项的,也称出口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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