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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2023-09-09 05:5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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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可

参照公务员法,即指在国家党政群机关工作的除公务员之外的参公、事业、工勤人员责、权、利,在未出台专门的相关法律加以管理前,均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参公管理”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除工勤以外的管理人员称为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扩展资料

公务员单位的范围主要包括国家党政机关(比如工商局、人事局、市委、县委、宣传部之类的,这个很容易理解,一般人都知道),人大、政协、民主党派(九三学社、民革等),在这里工作的正式编制人员一般都为公务员,除了个别工勤编制(比如司机)。

事业单位主要是负责技术事务性工作的单位或者从事具有公共事务性质的单位,比如学校、医院、图书馆等等之类的,有些地方的一些政府机关二级局也是事业单位,尤其在市县级别,比如交通局下的公路局、建委下的城管局,农业局下的农机局等等。

虽然这些单位也叫局,但是却为事业单位性质,在里面的工作人员不属于公务员。但各个地方也是不一样的,一些地方把这些单位归类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有些归类为一般事业单位。

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这些单位工作性质和公务员基本一致,由于不能直接归为党政机关,所以采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叫法,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待遇采用和公务员一样的执行方式,经费来源部分单位由财政全额拨款,跟公务员的待遇一样。

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这些单位工作性质和公务员基本一致,由于不能直接归为党政机关,所以采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叫法,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待遇采用和公务员一样的执行方式,经费来源部分单位由财政全额拨款,跟公务员的待遇一样。

在工资方面,公务员单位和参照的事业单位是一样的,事业单位的工资结构和他们不一样。在党政机关中,一个单位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需要严格区分,即使工作岗位相同。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参照公务员法

meira

参照公务员法,即指在国家党政群机关工作的除公务员之外的参公、事业、工勤人员责、权、利,在未出台专门的相关法律加以管理前,均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

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这些单位工作性质和公务员基本一致,由于不能直接归为党政机关,所以采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叫法,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待遇采用和公务员一样的执行方式,经费来源部分单位由财政全额拨款,跟公务员的待遇一样。

公务员单位、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准确划分没有统一标准,各个地方不一样,有些单位在某些地区为公务员单位,但有些地方可能为参照或者一般事业单位,关键要看该单位是不是在省里经过批准参照公务员管理。

在工资方面,公务员单位和参照的事业单位是一样的,事业单位的工资结构和他们不一样。

在党政机关中,一个单位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需要严格区分,即使工作岗位相同。

皮皮

在国家单位中,有一类单位不具有公务员单位性质,但受法律、法规和政策授权或接受公务员单位委托,行使着一些社会管理职能,对这种单位国家批准他们参照执行公务员单位政策,其工作人员享受公务员同等待遇,这就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Chen

本质是事业单位,不是公务员单位性质,但是执行的是社会管理职能。全称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其工作人员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待遇参照公务员执行。

余辉

1概述编辑定义

参公人员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简称。 一般代表着享受公务员的待遇,编制属于事业编身份的人员。

基本特征

1、参公人员录用、考核、晋级、工资待遇、福利与本地区公务员基本相同,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 法》规定的权利和利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约束;

2、参公人员仍然保留事业单位编制,没有列入行政编制,本身不是“公务员”身份(广东,浙江,山东等除外);

3、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全是参公人员。

必须是填写《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经人事部门批准的人员,才是参公人员;

那些没有办理相关手续的工作人员,不是参公人员,他们依然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工勤人员。

2范围和对象编辑范围

法律法规授权、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使用事业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事业单位,列入参照管理范围。

资格条件

符合列入参照管理范围条件,在公务员法实施前尚未审批为参照、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经批准参照管理后,其工作人员应具有的资格条件为:

1系核定的单位编制限额内的正式工作人员;

2在管理或专业技术岗位工作;

3省、市直属和工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4截止单位批准参照管理之日,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

5近2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6单位批准为参照管理之日,原为工勤人员后转入管理岗位满3年以上或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转聘在专业技术岗位满3年以上,且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可列入参照管理对象。

性质

在社会上有一些部分承担国家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这些人的编制应该属于事业编制。但国家有规定,这些单位可列为参照国家公务员的管理制度进行管理。这类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前,一般名为事业单位,却行使行政职能,代表国家进行经济调节、社会管理、市场监管,属于应列为行政单位及落实行政待遇,未落实行政编制的事业单位。在这些单位内正常工作的人,也就是参公人员了。

3相关区别编辑区别

参公人员不是正式行政编制,在某种程度上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务员,在人事任用上现在相关政策尚不明朗,因此“转任”的时候会比行政编制的公务员遇到更多的阻力(浙江省、山东省和广东省除外),其它方面和公务员没有任何差别(包括管理、工资待遇,以及退休后的待遇等)。

与普通事业编制人员的主要区别:可以参加公务员交流、有非领导职务、和公务员一样仅扣两金。 可见,参公身份是介于行政编制和普通事业编制之间的一种特殊事业编制身份。

1、从机构序列上讲,我国的机构分为:党的机关(即是通常所说的党委部门,包括党委办、组纪宣等几大部门)、政府机关(即为政府工作部门如政府办、人社局等)、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法检两院、民主党派和工商联。这通常被称为“七类机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列为行政机关,其人员身份为公务员,这是中国的特色。这七类机关都是行政机关,也即是通常所称的机关,其使用编制类型为行政编制和工勤编制(部分单位还有军转安置编制),所对应的人员为公务员或机关工人(通常为驾驶员)。

2、事业单位,一般指的是承担和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单位,其典型代表为医院、学校等,都使用事业编制,其人员称为事业人员。某些单位将承担公共管理职能和履行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如卫生执法大队、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等等)批准其参照公务员管理,其人员就是通常所说的参公管理人员。

参公人员其本质还是事业人员,其事业编制类型仍然是事业编制,只不过是参照公务员管理。公务员必须要实行公务员登记,参公人员也要进行参公登记;公务员实行年度考核,参公人员也参照公务员实行年度考核;公务员实行阳光工资,参公人员也如此。并且参照公务员相应定为科员、副主任科员等公务员才能有的职位,在工资待遇上跟同级别的公务员一致。

与工勤人员的区别

参照公务员管理后和工勤人员相比待遇上会有很大的不同,这个差距在不同的单位也不一样,看你们那里怎么操作的。编制上也有不同,主要体现在进入上不同,参公人员进入要市级以上人事主管部门批,而工勤人员县级部门就可以审批,单位可以自行决定聘用,在晋升上不同,参公人员一般走的是干部晋升路线,而工勤人员一般走工人晋升路线。三是出口不同。参公人员管理是按照公务员进行的,而工勤人员一般是聘用的。经费来源不同,参公人员的人头费什么的是由财政保障的,工勤人员的是没有人头费的,人员待遇由使用单位自行解决。

问题

一、人社部没有出台全国统一的参公改革相关政策文件和配套措施,各省各自为政,政策五花八门,一片混乱现象。

二、普遍存在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转变身份后的身份、工资待遇大幅降低问题。违背“就高不就低”原则,且无处问津。

三、人员交流问题。虽然都是在执行一套《公务员法》,但没有制定参公人员与公务员互相交流的改革办法。

四、工勤人员确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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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享有下列权利: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参加培训;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提出申诉和控告;申请辞职;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需履行下列义务: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清正廉洁,公道正派;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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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法所称的公务员是指什么的工作人员

公务员法所称的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公务员职位按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国务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对于其职位特殊性,需单独管理的,可增设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必须符合三个条件:1、依法履行公职:即依法从事公务活动的人员,他不是为自己工作,也不是为某个私人的企业或者组织工作或者服务。这里所依的“法”,是广义的“法”,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宪法确定了中国共产党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领导地位,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因此,政党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不同方式参与对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事务的决策及实施的活动也是一种履行公职行为。2、纳入国家行政编制:仅以履行公职为标准,还不能作出明确的界定。有一些在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中工作的人员,他们从事的也是公务活动,但并未纳入国家的行政编制序列,因而不能认定为公务员。必须是纳入国家行政编制序列、履行公职的人员。对于“编制”一词,实践中有多种用法,除使用行政编制外,还有政法编制、国家编制、机关编制等。这里的“编制”系指各种纳入国家编制管理机关管理的机构序列及人员,不仅限于行政机关编制。3、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也就是由国家为他们提供工资、退休和福利等保障。公务员属于国家财政供养的人员,但并不是财政供养的人员都是公务员。财政供养人员的很大一部分,如公立学校的老师、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等,虽然由国家负担其工资福利,但不属于公务员,因为他们不具备另外两个条件。
2023-09-01 13:35:311

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

法律分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公务员录用考试是职位竞争考试,报考人员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选拔,最终将被录用到所报考职位任职。如果报考人员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一旦被录用,则立即形成应当回避的关系,因而不能报考。关于任职回避中的亲属关系:(1)夫妻关系。(2)直系血亲关系。法律意义上的直系血亲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指有自然血缘关系的亲属,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另一种是指本来没有血缘关系,但由法律确认其具有与自然血亲同等的权利义务的亲属,这称之为法律拟制血亲,比如,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继子女。(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主要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4)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七十四条 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工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公务员不得在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营的企业、营利性组织的行业监管或者主管部门担任领导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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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法规定了公务员受处分的期间

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处分的期间为:(一)警告,6个月;(二)记过,12个月;(三)记大过,18个月;(四)降级、撤职,24个月。政务处分警告的期限为六个月。所谓公职人员是指下列人员:(一)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二)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三)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四)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五)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六)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处分的期间为:(一)警告,6个月;(二)记过,12个月;(三)记大过,18个月;(四)降级、撤职,24个月。法律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同时有两种以上需要给予处分的行为的,应当分别确定其处分。应当给予的处分种类不同的,执行其中最重的处分;应当给予撤职以下多个相同种类处分的,执行该处分,并在一个处分期以上、多个处分期之和以下,决定处分期。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受到新的处分的,其处分期为尚未执行的期限与新处分期限之和。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处分:(一)主动交代违法违纪行为的;(二)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或者挽回损失的;(三)检举他人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情况属实的。第十四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主动交代违法违纪行为,并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或者挽回损失的,应当减轻处分。行政机关公务员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过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处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第八条 政务处分的期间为:(一)警告,六个月;(二)记过,十二个月;(三)记大过,十八个月;(四)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政务处分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政务处分期自政务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六个月;记过,十二个月;记大过,十八个月;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受撤职处分的,按照规定降低级别。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初次之外,还要看公务员所在具体身份的省政府具体行政规定或者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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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法的基本原则

法律主观:公务员是我国的正式编制内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家公务员法里面对公务员的相关奖惩制度是规定的十分详细的,关于公务员的管理与奖惩是必须要明确的规定出来,方便管理的。公务员法实施细则全文第一,总则。规定了公务员法的立法宗旨、依据、公务员的范围,建立公务员制度的指导思想、原则,公务员主管部门及其关系等。第二,公务员的条件、义务与权利。规定了公务员应具备的七项条件、公务员应当履行的九项义务和公务员享有的八项权利。第三,职务与级别。规定了实行职位分类制度,明确根据职位划分职位类别,设置公务员职务,实行分类管理,并规定了公务员职务的分类和确定公和员级别的依据等。第四,录用制度。规定对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公务员法》还对报考公务员的条件、录用程序、录用方式和录用的组织负责机构作了明确规定。此外,《公务员法》还规定,新录用的公务员,有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第五,考核制度。规定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定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以此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对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此外,还规定了考核的方法和程序。第六,职务任免制度。规定公务员职务实行选任制和委任制;领导成员职务实行任期制。此外,还规定了选任制公务员任职和职务终止时间、委任制公务员任职和免职的情形,以及对公务员兼职的限制性规定。第七,职务升降制度。公务员晋升职务,应当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文化程度和任职经历等方面的条件和资格。为了保证晋升质量,防止不正之风,《公务员法》还规定了晋升应遵循的程序。第八,奖励制度。规定了对公务员或公务员集体奖励实行的原则、给予奖励的情形、奖励的种类和撤销奖励的情形等。第九,惩戒制度。规定了公务员的十六种禁止行为、对公务员处分的种类、给予公务员处分的程序及解除公务员处分的条件等。第十,培训制度。规定了对公务员培训的主要形式,包括:新录用人员的初任培训、晋升领导职务人员的任职培训、从事专项工作人员的专门业务培训、全体公务员的更新知识、提高能力的在职培训。此外,《公务员法》还对公务员参加培训的时间、培训的登记管理、培训情况和学习成绩的使用和培训机构等作了规定。第十一,交流与回避制度。规定了公务员交流制度。公务员可以在公务员队伍内部交流,也可以与公务员队伍外的其他公职人员交流。交流的形式有调任、转任、挂职锻炼等;并规定了公务员回避制度,包括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公务回避。此外,《公务员法》还规定了公务员回避的程序等。第十二,工资福利保险制度。规定了公务员工资制度的原则、形式、正常增资机制、工资调查制度等内容,还规定了公务员的福利和保险制度。第十三,辞职辞退制度。规定了公务员辞去公职的程序、不得辞职的情形和担任领导职务公务员辞去现在职务的程序,并规定了辞退和不得辞退公务员的情形及辞退公务员的程序等。第十四,退休制度。规定了公务员退休的两种形式:强制性退休和自愿提前退休,并规定了自愿提前退休的条件。此外,还规定公务员退休后应享有国家规定的待遇。第十五,申诉控告制度。规定了公务员申诉的人事处理决定的情形和申诉的程序,并对公务员控告的权利和公务员申诉、控告的要求等,也作了规定。第十六,职位聘任制度。规定机关可以经批准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第十七,法律责任。规定了违反《公务员法》的法律责任,包括责令纠正或宣布无效,给予行政处分、行政处罚,追究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等。第十八,附则。对领导成员的含义,对行使公共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的参照管理以及《公务员》的施行日期等作了规定。以上就是公务员法实施细则全文的介绍。如何对公务员进行管理与奖惩是我们国家对公务员的基本掌控制度,如果没有这些制度,那么整个集体将会造成一种混乱的局面。
2023-09-01 13:36:211

公务员的义务和权利是什么?

(一)公务员管理基本原则根据《公务员法》第五条至第九条的规定,我国公务员管理或任用,应坚持的原则有:第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法治原则第二,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原则第三,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第四,分类管理和效能原则(二)公务员义务和权利根据《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应当履行下列九项义务:(1)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2)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3)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4)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5)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6)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7)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8)清正廉洁,公道正派;(9)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总结我国人事管理工作的经验,借鉴国外的有益做法,《公务员法》规定了公务员应享有的八项权利:(1)按照规定的权限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的权利;(2)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处分的权利;(3)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的权利;(4)参加培训的权利;(5)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6)提出申诉和控告的权利;(7)申请辞职的权利;(8)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2023-09-01 13:36:3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释义:第四十一条

第四十一条 公务员任职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释义】本条是关于任命公务员应受编制和职数限制的规定。   我国实行职位分类,分类的依据是职位的工作性质、难易程度、任务轻重及所需的资格条件。公务员法第十八条规定:“各机关依照确定的职能、规格、编制限额、职数以及结构比例,设置本机关公务员的具体职位,并确定各职位的工作职责和任职资格条件。”因此,各机关任命公务员要受到编制和职数的限制,不能超编或超职数范围任命。   一、要在编制限额内任命   所谓编制,是指一个机关的人员定额。编制就是根据工作岗位设定员额,其核心是科学、合理用人的数量标准。机关及其内部机构,都是根据一定任务来设置一定的机构,根据确定的机构来核定编制,再根据编制来配备人员。编制工作是涉及国家管理体制的大事,具有法律性、严肃性,任何单位都不得超编。在编制限额内,就是要求任命公务员时,不得超过该机构的编制总量。一般来说,正常的内部晋升和降职都不会涉及到编制的问题,主要是新录用公务员时,必须在编制的限额内。要求在编制限额内任职,目的是遵循精简原则,防止公务员队伍的不合理膨胀。   二、要在职数内任命公务员   职数就是职位的数量。每一个职位都有确定的数量。比如,国务院组织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各部设部长一人,副部长二至四人。各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二至四人,委员五至十人。”又如,建设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中规定,建设部机关行政编制为275名。其中:部长1名,副部长4名,司局级领导职数45名。再如,国家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办法规定,(一)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各部门的巡视员和助理巡视员职数,不得超过该部门司局级领导职务职数的三分之一,其中巡视员不得超过40%(副部级行政机构中所设的巡视员和助理巡视员相当于本单位的正司级和副司级)。任务特别繁重、工作特别需要增加巡视员、助理巡视员职数的,应报人事部核准。调研员和助理调研员职数,不得超过处级领导职务职数的75%。(二)省级国家行政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置的巡视员、助理巡视员职数,不得超过厅(局)级领导职务职数的三分之一,其中巡视员不得超过30%;调研员和助理调研员职数,不得超过处级领导职务职数的50%。(三)市(地)级国家行政机关。省辖市(行署、州、盟、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机关设置的调研员和助理调研员职数,不得超过处级领导职务职数的三分之一,其中调研员不得超过30%;主任科员和副主任科员职数,不得超过科级领导职务职数的50%。(四)县级国家行政机关。县级(地辖市、旗、省辖市的区)人民政府机关各部门,设置主任科员和副主任科员职数,不得超过科级领导职务职数的50%。职数与编制是一个有机的统一整体。机关任命公务员不仅不能超过该机关的编制,也不能超过所要任命的公务员职务的职数。比如,某机关有编制200人,有内设正局级机构10个,相应有10个正局长职数。现该机关实有人数190人,尚缺编10人,但10个局长职位均已有人担任,因此,该机关不能再任命局长职务。   三、要有相应职位的空缺   职位是在机关中设置的,可供符合条件的人担任一定职务的位置,即工作岗位。职位是以事(即工作性质、难易程度、责任大小和所需的资格条件)为中心设置的,可供不同的人在不同的时间内担任而不随人带走。所谓一人一职,可以从两个方面理解,一是一个公务员只能有一个职位,二是一个职位只能有一个公务员来担任。因此,任命公务员时,必须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2023-09-01 13:36:38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释义:第一百零三条

第一百零三条 机关因错误的具体人事处理对公务员造成名誉损害的,应当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释义】本条是对机关因错误的具体人事处理而对公务员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的规定。   一、本条规定的立法目的和意义   1.规定机关就其错误的人事处理向公务员承担责任是依法行政原则的要求。我国宪法规定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机关不仅要在公共管理过程中依法行政,在机关内部的公务员管理中也必须坚持这一原则,依法办事。本法第五条规定,公务员的管理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规定机关因错误的人事处理决定,侵犯公务员合法权益的,应当对公务员承担法律责任,正是依法管理原则的体现,也是机关实行以人为本和有错必纠原则的体现。   2.公务员作为国家工作人员,既负有法定的义务,也享有法定的权利。同时,公务员作为国家的公民,也享有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机关对公务员的管理一方面要加强监督,保障公务员队伍的廉洁高效,同时也要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   二、“错误的具体人事处理”的范围   所谓“具体的人事处理”是指公务员主管机关或者公务员所在机关针对特定公务员个人作出的影响其权利义务的人事处理决定。“具体的人事处理”对其他公务员不产生影响。除具体的人事处理外,机关作出的人事处理还有一类属于非具体的人事处理,例如在机构改革中,政府决定撤并某类机构,这种撤并决定涉及机构中的人员的职位与人事关系的变动,也属于一种人事处理决定,但它是针对不特定人员的人事处理,一般是由机关以规范性文件形式作出的,属于行政法上的抽象行政行为。   “具体的人事处理”范围涉及公务员管理的各个环节,如录用、考核、职务的任免与升降、奖励、惩戒、交流与回避、工资福利保险、辞职辞退退休,等等。机关的人事处理,根据对公务员是否有利为标准,可以分为授益性和不利的人事处理。录用、奖励、职务晋升的决定等,均属于授益性的人事处理。辞退、处分等属于不利的人事处理。一些人事处理是属于授益性的,还是属于不利的,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机关作出的交流决定,如果符合公务员的个人意愿,对该公务员来说是授益性的,否则则为不利的人事处理。   由于我国行政诉讼法未将机关内部行为纳入行政诉讼范围,因此,一项具体人事处理是否错误,是由公务员主管机关或者作出具体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级机关或者县级以上领导机关来认定。一般来说,“错误的具体人事处理”即为违法的人事处理,包括:作出处理决定的机关主体资格不合法,或者作出处理决定的机关超越权限,或者人事处理的内容违反法律规定,以及人事处理的程序不符合法律的规定。但有时“错误的具体人事处理”与“违法的具体人事处理”并不完全等同。有些违法的人事处理,在形式上或者主体上有瑕疵,但经过补正后其效力不受影响,作出决定的机关无须撤销该决定,而只需承担补正的责任。“错误的具体人事处理”则是给公务员的权利义务带来实质影响,并且应当是予以撤销的决定。   三、机关因错误的具体人事处理对公务员承担行政责任   机关对错误的具体人事处理,首先应当予以纠正。本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公务员申诉的受理机关审查认定人事处理有错误的,原处理机关应当及时予以纠正。”第二,处理机关应当就错误的具体人事处理对公务员合法权益造成的侵害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   从行政责任的承担方式划分,行政责任分为:1.行为责任,包括停止违法行为、撤销违法的行政行为、履行职务或法定义务、恢复原状、返还原物等;2.精神责任,包括通过批评、赔礼道歉承认错误;3.财产责任,包括赔偿损失、罚款;4.人身责任,例如行政拘留。   根据本法的规定,机关对错误的具体人事处理承担责任的形式包括: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以及对造成的经济损失依法给予赔偿。赔礼道歉适用于行为人因主观上的过错侵犯他人的人身权、财产权的情形。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主要适用于侵犯人身权的情形,有时也适用于侵犯知识产权的情形。   关于赔偿经济损失的范围、标准,本法未作明确规定。1994年5月,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家赔偿法,该法规定国家对行政主体在行政活动中侵犯人身权、财产权的行为予以赔偿。但该法对公务员管理行为造成的损害能否请求行政赔偿,未作明确规定。对公务员能否依据国家赔偿法提出赔偿要求,存在争论。一种意见主张,机关对公务员的管理行为违法,侵犯公务员的人身权或者财产权并造成实际损害的,应属于行政赔偿的范畴。理由是,第一,任何纠纷都有必要用特定的手段加以解决,而公务员管理行为的合法性争议可通过内部管理程序解决,而公务员管理行为引起的赔偿纠纷没有有效的内部解决制度,因而应当适用国家赔偿法。第二,按照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凡是行政机关的管理行为,无论是外部行为,还是内部行为,只要是违法侵权造成损害的,都可以请求行政赔偿。
2023-09-01 13:36:481

公务员法是关于公务员什么的法律

法律分析:1、公务员法是管理公务员的法律。2、包括了公务员的权利义务,职务职级,录用和辞退等内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务员的管理,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促进公务员正确履职尽责,建设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三条 公务员的义务、权利和管理,适用本法。法律对公务员中领导成员的产生、任免、监督以及监察官、法官、检察官等的义务、权利和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023-09-01 13:37:131

什么是公务员法

我国第一部干部人事管理的法律.
2023-09-01 13:37:262

公务员管理法律法规

公务员管理法律法规,主法是《公务员法》,中组部相继印发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公务员考核规定》《公务员奖励规定》《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公务员辞退规定》《公务员回避规定》《公务员转任规定》等配套法规,近期又公开发布了《公务员培训规定》《公务员录用规定》《公务员调任规定》《公务员范围规定》《公务员登记办法》《公务员职务、职级与级别管理办法》《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审批办法》等文件。法律依据《公务员录用规定》规定 为规范公务员录用工作,保证新录用公务员的基本素质,建设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公务员范围规定》规定 为了明确公务员范围,规范公务员管理,建设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公务员登记办法》规定 为了规范公务员登记,依法确定公务员身份,建设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公务员考核规定》规定 为了准确评价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规范公务员考核工作,建设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2023-09-01 13:37:371

2020年新公务员法全文

新公务员法共有十八章,113条,可在全国人大网进行查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条规定:为了规范公务员的管理,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促进公务员正确履职尽责,建设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2023-09-01 13:37:471

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在政务处分期间不得晋升什么

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在政务处分期内,不得晋升职务、职级和级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四条 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职级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六个月;记过,十二个月;记大过,十八个月;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受撤职处分的,按照规定降低级别。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四十五条 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应当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政治素质、工作能力、文化程度和任职经历等方面的条件和资格。公务员领导职务应当逐级晋升。特别优秀的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按照规定破格或者越级晋升。第四十六条 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动议;(二)民主推荐;(三)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四)按照管理权限讨论决定;(五)履行任职手续。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2023-09-01 13:37:562

我国公务员的权利和义务

我国公务员的权利义务有很多,具体可以根据《公务员法》进行确认。《公务员法》是为了规范公务员的管理,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促进公务员正确履职尽责,建设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四条:公务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忠于宪法,模范遵守、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二)忠于国家,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三)忠于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四)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五)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六)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法治,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七)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八)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五条:公务员享有下列权利:(一)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二)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三)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四)参加培训;(五)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六)提出申诉和控告;(七)申请辞职;(八)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2023-09-01 13:38:281

实施公务员法意义

法律分析:一是填补了我国法律体系的一个空白。公务员法是建国以来我国第一部干部人事管理的综合法律,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举措,对于健全机关干部人事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实现干部人事的依法管理,具有里程碑意义。二是必将推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入发展。公务员法将十多年来形成的干部人事管理的新成果,如竞争上岗、公开选拔、职位聘任以及领导干部任职公示制、任职试用期制和引咎辞职制等,进行总结吸纳,上升为法律,有利于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建设一支善于治国理政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七条 机关应当对公务员的思想政治、履行职责、作风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监督,开展勤政廉政教育,建立日常管理监督制度。对公务员监督发现问题的,应当区分不同情况,予以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组织调整、处分。对公务员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监察机关处理。第五十八条 公务员应当自觉接受监督,按照规定请示报告工作、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第五十九条 公务员应当遵纪守法,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散布有损宪法权威、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宪法、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二)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三)挑拨、破坏民族关系,参加民族分裂活动或者组织、利用宗教活动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四)不担当,不作为,玩忽职守,贻误工作;(五)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六)对批评、申诉、控告、检举进行压制或者打击报复;(七)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八)贪污贿赂,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九)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资财;(十)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十一)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十二)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十三)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十四)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十五)违反有关规定参与禁止的网络传播行为或者网络活动;(十六)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十七)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十八)违纪违法的其他行为。第六十条 公务员执行公务时,认为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有错误的,可以向上级提出改正或者撤销该决定或者命令的意见;上级不改变该决定或者命令,或者要求立即执行的,公务员应当执行该决定或者命令,执行的后果由上级负责,公务员不承担责任;但是,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2023-09-01 13:38:371

违反公务员法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由县级以上领导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区别不同情况,分别予以责令纠正或者宣布无效;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组织调整、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八条 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给予处分或者由监察机关依法给予政务处分。第一百零九条 在公务员录用、聘任等工作中,有隐瞒真实信息、弄虚作假、考试作弊、扰乱考试秩序等行为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情节作出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资格、限制报考等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023-09-01 13:38:451

公务员法规定了公务员的( )、权利和管理。

公务员法规定了公务员的( D)、权利和管理。A.担当B.信念C.责任D.义务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承担工资和福利的工作人员。针对公务员范围的各种不同意见,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反复研究认为,干部管理制度正处在改革过程中,公务员的范围需要同民主政治发展进程相适应。同我国现阶段干部管理体制相符合。公务员法草案的规定符合实际情况,建议维持草案规定的范围。同时建议对关于公务员定义的表述作修改完善,以符合所要规范的公务员范围。调任必须坚持德才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和资格条件,坚持组织安排与个人意愿相结合,从严掌握,择优任用。调任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智力是公务员的基本素质之一,智力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公务员对于问题的观察、理解和思考。智力包括观察力、记忆力、思考力和想象力。普通人智商大体相当,只是不同的人对于智力的各个方面稍有侧重,有人长于抽象逻辑思维,有人长于形象思维,有人长于观察,有人敏于反应。公务员的知识分两部分:专业知识和相关知识。专业知识包括本专业的基本概念、基础理论、基本框架和基本常识以及本专业的来龙去脉和前后动态。相关知识即指相近或交叉专业的有关知识,这些知识的了解有助于本职专业知识的深化和提高。
2023-09-01 13:38:531

公务员法最新版本是哪一年

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12月29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布,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
2023-09-01 13:39:141

《公务员法》是什么时候起开始实施的?

公务员法实施时间是2019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是为了规范公务员的管理,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促进公务员正确履职尽责,建设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公务员法是我国干部人事管理中第一部基础性法律,是公务员管理的基本依据,是改革开放以来党政机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成果的集中体现,反映了机关干部人事管理的基本规律和要求,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是为了规范公务员的管理,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促进公务员正确履职尽责,建设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2005年4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2005年4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17年9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修正。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
2023-09-01 13:39:241

我国《公务员法》主要有哪些内容?

1.适用范围公务员的义务、权利和管理,适用本法。 2.主要内容领导职务(1)职务非领导职务(2)录取①录用方式②试用期:一年③不得录取的条件: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平时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3)考核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公务员 选任制(4)职务任免 委任制领导成员:任期制(5) 晋升任职降职(6)奖励 (7)惩戒(8)培训(9)国家实行公务员交流制度:交流的方式包括调任、转任和挂职锻炼。(10)回避。(11)工资福利保险(12)辞职辞退(13)退休(14)申诉控告
2023-09-01 13:39:461

贵州省公务员法实施细则

法律主观:公务员是我国的正式编制内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家公务员法里面对公务员的相关奖惩制度是规定的十分详细的,关于公务员的管理与奖惩是必须要明确的规定出来,方便管理的。公务员法实施细则全文第一,总则。规定了公务员法的立法宗旨、依据、公务员的范围,建立公务员制度的指导思想、原则,公务员主管部门及其关系等。第二,公务员的条件、义务与权利。规定了公务员应具备的七项条件、公务员应当履行的九项义务和公务员享有的八项权利。第三,职务与级别。规定了实行职位分类制度,明确根据职位划分职位类别,设置公务员职务,实行分类管理,并规定了公务员职务的分类和确定公和员级别的依据等。第四,录用制度。规定对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公务员法》还对报考公务员的条件、录用程序、录用方式和录用的组织负责机构作了明确规定。此外,《公务员法》还规定,新录用的公务员,有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第五,考核制度。规定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定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以此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对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此外,还规定了考核的方法和程序。第六,职务任免制度。规定公务员职务实行选任制和委任制;领导成员职务实行任期制。此外,还规定了选任制公务员任职和职务终止时间、委任制公务员任职和免职的情形,以及对公务员兼职的限制性规定。第七,职务升降制度。公务员晋升职务,应当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文化程度和任职经历等方面的条件和资格。为了保证晋升质量,防止不正之风,《公务员法》还规定了晋升应遵循的程序。第八,奖励制度。规定了对公务员或公务员集体奖励实行的原则、给予奖励的情形、奖励的种类和撤销奖励的情形等。第九,惩戒制度。规定了公务员的十六种禁止行为、对公务员处分的种类、给予公务员处分的程序及解除公务员处分的条件等。第十,培训制度。规定了对公务员培训的主要形式,包括:新录用人员的初任培训、晋升领导职务人员的任职培训、从事专项工作人员的专门业务培训、全体公务员的更新知识、提高能力的在职培训。此外,《公务员法》还对公务员参加培训的时间、培训的登记管理、培训情况和学习成绩的使用和培训机构等作了规定。第十一,交流与回避制度。规定了公务员交流制度。公务员可以在公务员队伍内部交流,也可以与公务员队伍外的其他公职人员交流。交流的形式有调任、转任、挂职锻炼等;并规定了公务员回避制度,包括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公务回避。此外,《公务员法》还规定了公务员回避的程序等。第十二,工资福利保险制度。规定了公务员工资制度的原则、形式、正常增资机制、工资调查制度等内容,还规定了公务员的福利和保险制度。第十三,辞职辞退制度。规定了公务员辞去公职的程序、不得辞职的情形和担任领导职务公务员辞去现在职务的程序,并规定了辞退和不得辞退公务员的情形及辞退公务员的程序等。第十四,退休制度。规定了公务员退休的两种形式:强制性退休和自愿提前退休,并规定了自愿提前退休的条件。此外,还规定公务员退休后应享有国家规定的待遇。第十五,申诉控告制度。规定了公务员申诉的人事处理决定的情形和申诉的程序,并对公务员控告的权利和公务员申诉、控告的要求等,也作了规定。第十六,职位聘任制度。规定机关可以经批准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第十七,法律责任。规定了违反《公务员法》的法律责任,包括责令纠正或宣布无效,给予行政处分、行政处罚,追究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等。第十八,附则。对领导成员的含义,对行使公共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的参照管理以及《公务员》的施行日期等作了规定。以上就是公务员法实施细则全文的介绍。如何对公务员进行管理与奖惩是我们国家对公务员的基本掌控制度,如果没有这些制度,那么整个集体将会造成一种混乱的局面。
2023-09-01 13:40:501

公务员法第二章:公务员的条件、义务与权利

第十一条 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十八周岁;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 公务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 (四)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五)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六)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七)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八)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九)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三条 公务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 (二)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 (三)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 (四)参加培训; (五)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六)提出申诉和控告; (七)申请辞职;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2023-09-01 13:41:001

《公务员法》的基本原则及公务员的范围是什么?

(一)公务员管理基本原则根据《公务员法》第五条至第九条的规定,我国公务员管理或任用,应坚持的原则有:第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法治原则第二,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原则第三,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第四,分类管理和效能原则(二)公务员义务和权利根据《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应当履行下列九项义务:(1)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2)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3)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4)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5)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6)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7)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8)清正廉洁,公道正派;(9)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总结我国人事管理工作的经验,借鉴国外的有益做法,《公务员法》规定了公务员应享有的八项权利:(1)按照规定的权限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的权利;(2)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处分的权利;(3)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的权利;(4)参加培训的权利;(5)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6)提出申诉和控告的权利;(7)申请辞职的权利;(8)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2023-09-01 13:41:301

公务员法的介绍

《公务员法》是一部规范公务员行为准则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5年4月27日通过,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57年10月23日批准、国务院1957年10月26日公布的《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1993年8月14日国务院公布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同时废止。这部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重要法律,是建国50多年来我国第一部干部人事管理的综合性法律,里程碑意义不言而喻。
2023-09-01 13:41:421

公务员法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五条 录用公务员,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释义】本条是关于录用公务员前提条件的规定。一、在国家规定的编制限额内规定录用公务员必须在国家规定的编制限额内进行,主要是从控制国家机关规模,防止机构膨胀的角度来考虑的。编制,是指机关根据机构设置性质及其工作任务、职责范围而确定的人员定额和职位分配。其核心是科学、合理用人的数量标准。国家机关及其内部机构,都是根据一定任务来设置一定的机构,根据确定的机构来制定编制,再根据编制来配备人员。确定国家机关的编制时,必须遵循因事设人原则、精简原则、效能原则等。编制工作是涉及国家管理体制的大事,具有法定性,任何单位的人员总额都不得超编。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审定录用计划时,必须坚持只有在缺编的情况下,才能给予录用名额。二、有相应的职位空缺规定录用公务员必须有相应的职位空缺,是从优化机关内部工作的角度来考虑的。我国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各级国家机关,都要在定职能、机构、编制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标准设置职位,并有明确的职责任务和任职资格条件。某一职位上的工作任务及权限是该机关职能分解的最小单位。不同职位的职责、工作任务和要求是不同的。出现职位空缺,说明该机关某一部分工作任务无人执行,影响到机关的工作效能,这时才有录用公务员的必要。如果没有职位空缺,说明该机关各职位上的职责都有人履行,且该机关已满编,无须录用新人员。根据以上两个条件,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录用计划。录用计划一般是年度的。编制工作的主要步骤是现有各用人部门向本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申报用人计划,内容包括用人部门名称及其编制数、缺编数、拟增总人数、拟录用职位名称等。然后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本条的规定进行审查后予以确定。
2023-09-01 13:42:021

公务员法的适用什么

法律分析:公务员法适用的范围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公务员的义务、纪律和监督;二是公务员的权利及保障;三是公务员的管理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务员的管理,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促进公务员正确履职尽责,建设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三条 公务员的义务、权利和管理,适用本法。 法律对公务员中领导成员的产生、任免、监督以及监察官、法官、检察官等的义务、权利和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023-09-01 13:42:251

公务员的真正含义是什么?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公务员的真正含义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国家和社会创造更多的价值,将自己有限的时间投入到无限的为社会做贡献中去。更多公务员考试相关信息,请参考:四川中公教育-公务员考试网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2023-09-01 13:42:373

参照公务员管理和公务员的区别?

1、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与公务员的根本区别就是,公务员是行政编制,而参公人员的编制为事业编制。公务员法中明确规定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执行,也就是说参公管理单位的性质是事业,其中人员编制也是事业,只是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2、两者的相同之处在于,参公事业单位人员完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进行公务员登记,包括所有的工资待遇,福利,保险,退休后的待遇,职务任免,升降,回避、辞退等全部和公务员一样进行。中央党群机关的很多单位,国务院系统,各省地县市,都有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
2023-09-01 13:43:04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于什么时候开始实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5年4月27日通过,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
2023-09-01 13:43:132

公务员包括哪些人

公务员:就是国家公共服务人员,国家公务员主要包括公安局、人事局、检察院、法院、国、地税务局还有城管也是,成为公务员必须要经过考核。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也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
2023-09-01 13:43:506

公务员法是何年人大会议通过的?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陕西人事考试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5年4月27日通过,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57年10月23日批准、国务院1957年10月26日公布的《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1993年8月14日国务院公布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同时废止。陕西人事考试网祝您早日解决问题,生活愉快!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2023-09-01 13:45:332

国家公务员 处罚条例全文

公务员法有规定,第九章 惩 戒 第五十三条 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二)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 (三)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四)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五)压制批评,打击报复; (六)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 (七)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八)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资财; (九)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十)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 (十一)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十二)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 (十三)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 (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十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 (十六)违反纪律的其他行为。 第五十五条 公务员因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法给予处分;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处分。 第五十六条 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2023-09-01 13:45:47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释义:第三十五条

第三十五条 对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定期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先由个人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总结,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意见后,提出考核等次建议,由本机关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考核委员会确定考核等次。   对领导成员的定期考核,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释义】本条是关于公务员考核程序的规定。   本条所讲的公务员考核程序,是指对非领导成员公务员进行年度考核的时候,为保证考核的客观、公正而必须经过的法定步骤或阶段。公务员考核程序,主要采取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方法。一方面,在考核过程中,主管领导在提出考核等次意见时,要事先听取群众意见。另一方面,在考核时,由部门负责人领导考核组织、确定考核等次,由主管领导提出考核等次意见。采用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方法开展考核工作,目的是增强考核工作的透明度,杜绝过去干部考核工作中由领导凭个人好恶评价干部现象的发生。   一、对非领导成员公务员定期考核主要有以下程序:   1.个人总结。个人总结是年度考核的第一项程序,是指被考核的公务员将自己本年度德、能、勤、绩、廉五方面进行全面的自我总结。个人总结要说明工作成绩,也要实事求是的剖析自身存在的不足。个人总结的优点是被考核者对自己的情况最了解,总结比较全面,也有利于被考核者作自我反思。不足是有时难以做到客观公正,有时会对错误与不足避重就轻。   2.听取群众意见。各单位在进行年度考核时,应当听取群众意见,通过各种方式,让群众参与考核评议工作。方式主要有找公务员谈心、听取汇报、群众反映等。听取群众意见是群众路线在考核工作中的具体反映,目的是使领导集思广益,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保证考核结果的全面、客观、准确。  3.主管领导提出的考核等次意见。主管领导人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主管领导就是公务员的上一级主管的领导。由主管领导提出考核意见,主要考虑到主管领导负责平时的考核工作,和被考核公务员长期在一起工作,对公务员的情况比较熟悉。同时,主管领导是公务员的直接,有权威对公务员的考核作出建议。   4.机关负责人或者经授权的考核委员会确定考核等次。在主管领导提出年度考核的等次意见后,一般还有一个复核的程序,即由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对主管领导人提出的考核意见,进行审核。在审核基础上,机关负责人便可签字同意,予以确认。如果机关负责人认为不合适的,可以否决经审核的主管领导的考核意见,亲自确定公务员的考核等次。在实践中,有时机关负责人可以授权考核委员会来最后确定考核意见。   二、对领导成员的定期考核   所谓领导成员,按照公务员法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是指机关的领导人员,不包括机关内设机构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对领导成员的定期考核,由相应的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2023-09-01 13:45:551

公务员法修订主要遵循

一是坚持正确方向,体现中国特色;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巩固改革成果;三是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完善制度举措;四是坚持民主立法,提高修法质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务员的管理,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促进公务员正确履职尽责,建设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2023-09-01 13:46:021

2020年新公务员法全文

新公务员法共有十八章,113条,可在全国人大网进行查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条规定:为了规范公务员的管理,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促进公务员正确履职尽责,建设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2023-09-01 13:46:121

公务员法实施时间是多久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时间是2019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是为了规范公务员的管理,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促进公务员正确履职尽责,建设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规定实施时间是2019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是为了规范公务员的管理,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促进公务员正确履职尽责,建设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
2023-09-01 13:47:171

《公务员法》的基本原则及公务员的范围是什么?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公务员法》基本原则如下:  第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法治原则  第二,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原则  第三,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第四,分类管理和效能原则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2023-09-01 13:47:292

修订后的公务员法共多少章多少条

法律分析: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为18章113条,增加6条,实质性修改49条,个别文字修改16条,条文顺序调整2条。新修订的公务员法于2018年12月29日修订通过,自2019年6月1日开始施行,是在2006年公务员法的基础上作出的进一步调整,逐步形成较为完整的公务员管理制度体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务员的管理,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促进公务员正确履职尽责,建设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2023-09-01 13:47:531

老师如何和学生相处

为人师表,瓜田李下,每个人都应有自己的规范!
2023-09-01 13:46:475

初中语文读后感写作范文?

  在初中阶段,写读后感学生们应该而且必须掌握的议论文文体之一,是比较常见的文体。以下是我精心为您推荐的一些初中语文读后感写作范文,希望你能有所感触!   篇一   《儒林外史》乃清代文人吴敬梓所作,以“讽刺”为主感,表现,反映了明清两代儒生的功名生活,也深刻地揭露了封建社会制度下,文人的心理观念的腐朽及科举,礼教和腐败事态。至今仍非常具有警世意义。   既然写读后感,就必写作者经历,以之结合,才可感而写。作者吴敬梓,一个厌恶世俗,愤度全伦的清代文人,身在官场的他,更是看透了不知多少沉浮,多少纠葛,也由此著作了《儒林外史》,此书以故事的形式,塑造鲜活人物,其故事人物的刻画代表了作者对封建事态的一定看法。鲁迅先生曾评价此书表述的委婉,犀利却直白,不失为现实主义文学的经典,可见此书的成功。   读儒史,让我看到了古代封建王朝的顽固不化,吃人,害人。但更多的是让我思考现在的中国。现在的中国早不是如以前一般;现在的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是高举列宁马克思主义,以人民为本的国家;现在的中国更是为中华民族崛起而奋斗,为实现“中国梦”而努力,这令我们中华儿女感到无比骄傲。但在我们前进的路上,总还是有一些绊脚石,例如: *** 之风不减,法律体制尚未较为完善,诸多 *** 机构缺乏监察,环境恶化等等,都是我们需要耐心,细致,认真解决的问题。   “趁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就让我们行动起来,尽己之力,为建设强大,民主,美丽的中国作出贡献。   篇二   生长在绝壁上的花,永远只为蓝天而怒放。   合上《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脑海中涌现出许许多多的保尔的形象,最终,恍然发现,保尔不就是朵绝壁之花吗?   绝壁之花,永不屈服于命运,这不就是保尔的真实写照吗?敌人的枪、轰鸣的炮、夺命的伤寒、高位截瘫……一切一切的困难在保尔的眼中如同过眼云烟一般。战斗,战斗!是的,不停地战斗!这就是保尔·柯察金,这就是新一代的苏维埃!他们就是不向命运低头,它们就是要扼住命运的咽喉,因为他们明白,只有如此,才能在绝壁中生根发芽,开出美丽的花。   绝壁之花,心中永远怀着希望。在与困难斗争的同时,保尔心中总有着解放苏维埃的希望。正是这希望的力量,促使保尔勇往直前、风雨无阻,正是这希望的力量,鞭策保尔披荆斩棘、浴火重生。因为有了希望,钱学森不顾美方的阻挠毅然回国;因为有了希望,鲁迅不惧 *** 威胁执笔反抗;因为有了希望,同胞们面对地震心手相连,筑起了大爱之墙……这就是希望所蕴含的巨大能量,这就是有志之士的脊梁!   绝壁之花,在高处散发光芒,如同风雨过后的彩虹,在高处向世人展示她的美丽与刚强。挣开了困境的枷锁后,保尔留给人们的便是它的高度和亮度。没有暴风雨的洗礼,何来《暴风雨所诞生的》?没有黑暗的困扰,何来《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没有跌宕起伏的人生,何来慷慨激昂的《命运》?褪去了乌云的遮挡,绝壁之花便可散发出太阳的光芒。   “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的精力,都献给了世上最壮丽的事业——人类的解放而斗争!”这就是保尔,这就是绝壁之花!   为蓝天而生长的绝壁之花,永远在云间高声歌唱!   篇三   坚持往往操纵著结果。   遇到困难便放弃,放弃是不可能赢得成功;遇到困难半途而废,半途而废是不可能享受成功;遇到困难勇敢面对,向困难发出挑战,不达目的誓不罢休,坚持是孕育著成功,是享受成功的结果,是品味着成功的经历。   《西游记》中,唐僧,取经路上无论遇到怎样的艰辛,都勇敢面对,执著!孙悟空,成佛路上无论碰见怎样的妖怪,都毫不手软,不会对妖怪留情,就算失败也不放弃,坚定!沙僧,无论担子怎样的沉重,都任劳任怨,不放弃,坚强!而八戒,虽然师傅有事便会想方设法去解救,但是若遇到困难,就会果断的选择放弃!这样的放弃,只会使人在离成功一步之遥的地方“束手就擒”。   现实生活中,每个人都需要坚持,只有坚持,才会在困难面前不畏惧,在挫折面前不害怕,在失败面前不低头。   所有的成功都来自于坚持的长期不懈的认真努力。   所有的成功都来自于坚持的长期不懈的克服困难。   所有的成功都来自于坚持的长期不懈的积极刻苦。   放弃---离成功十万八千里啊!   半途而废---距成功还差一点哦!   坚持---离成功越来越近了!   坚持---成功已向你招手拉!   再坚持---成功已是属于你的了!   坚持吧!坚持。。。。。。
2023-09-01 13:46:481

杨善洲的义举诠释了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什么核心理论

杨善洲的义举诠释了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的理论。一辈子坚守共产党员的精神家园不动摇,杨善洲的一言一行,堪称弘扬为人民服务的楷模。他满头白发、朴素慈祥,工作35年,这位原保山地委书记,始终保持艰苦朴素的本色,廉洁奉公、一心为民。退休后,他主动放弃安享晚年的机会,扎根施甸县大亮山兴办林场植树造林。“清廉,自上任时起;奉献,直到最后一天。”他的善行义举深深感动了亿万中国人,成为全社会争相学习的榜样。
2023-09-01 13:46:521

充水卡水表如何充值

IC卡水表可以到当地小区物业、农村的村民委员会或是工商银行等水务管理网点进行充值工作。如果对家里的IC卡水表的交费网点不能确定,建议拨打114查询当地自来水办公室的电话再进行询问。水表,是测量水流量的仪表,大多是水的累计流量测量,一般分为容积式水表和速度式水表两类,起源于英国,水表的发展已有近二百年的历史,选择水表规格时,应先估算通常情况下所使用流量的大小和流量范围,然后选择常用流量最接近该值的那种规格的水表作为首选。
2023-09-01 13:46:532

如何申请电力安装资质

这个比较麻烦,我准备了几个月 还是没有办下来。资质是需要升级的。四级好象直接批不出。资质要求可以去国家电监会查询。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管理,维护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的市场秩序,规范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行为,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申请、受理、审查、颁发、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负责指导、监督全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派出机构(以下称许可机关)负责辖区内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受理、审查、颁发和日常监督管理。第四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业务,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不得从事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业务。 本办法所称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是指对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第五条 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单位依法开展业务,受法律保护。第二章 分类与分级第六条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分为承装、承修、承试三个类别。 取得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电力设施的安装业务。 取得承修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电力设施的维修业务。 取得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电力设施的试验业务。第七条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和五级。 取得一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所有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业务。 取得二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22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业务。 取得三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1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业务。 取得四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35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业务。 取得五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业务。第三章 申请第八条 申请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的许可机关提出。 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的单位,在取得许可机关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后,方可向工商管理部门申请营业执照或者变更营业范围。第九条 申请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 (二)具有与申请的许可证类别和等级相适应的注册资本; (三)具有与申请的许可证类别和等级相适应的设备、经营场所和相关资源; (四)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与申请的许可证类别和等级相适应的技术职称,且不能同时在其他单位任职; (五)具有与申请的许可证类别和等级相适应的专业人员,且不能同时在其他单位任职。 申请一级至三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还应当具有规定年限内与申请的许可证类别和等级相适应的业绩。 申请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应当具备本办法附件《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级标准》规定的具体条件。第十条 申请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许可证申请表; (二)法人证明材料和净资产证明材料; (三)主要设备及机具清单、经营场所证明材料; (四)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的简历、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五)工程技术人员、经济管理人员明细表及其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明文件; (六)电工作业人员登记表。 申请一级至三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还需要提供规定年限内从事相关业务的业绩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第十一条 合并后新设单位,应当向许可机关重新申请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合并后新设单位的许可证等级根据实际达到的条件予以核定,但不得高于合并前各方中同类许可证的最高等级。 合并后新设单位申请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除提供第十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合并的证明材料; (二)合并前各单位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第十二条 分立后新设单位,应当向许可机关重新申请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机关根据资产、人员和设备等情况,认定分立后至多一个单位部分或者全部延续分立前单位从事同类业务的业绩。 分立后新设单位的许可证等级根据实际达到的条件按照本办法予以核定,但不得高于分立前单位同类许可证等级。 分立后新设单位申请一级至三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除提供第十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分立的证明材料; (二)业绩证明材料; (三)原单位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第四章 受理、审查与决定第十三条 许可机关收到申请,应当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许可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就申请事项作出解释或者说明。第十四条 许可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许可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二)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5日内向申请人发出《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并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三)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或者申请人按照许可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第十五条 许可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完成对申请人审查,并按以下规定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 (一)经审查,申请人的条件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许可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许可证; (二)经审查,申请人的条件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许可机关应当依法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通知书中应当说明不予许可的理由。第十六条 许可机关在审查过程中认为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指派两名以上的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查。第十七条 许可机关自《受理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许可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第五条 取得四级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承担35千伏以下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四级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净资产600万元以上; (三)技术负责人具有4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安装管理工作经历,具有电力专业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四)具有不少于30人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经济管理人员,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电力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不少于5人; (五)具有不少于2人的电力专业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或者电力专业二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 (六)在册持进网作业证上岗电工不少于30人,其中高压电工不少于15人; (七)具有《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的预算员不少于2人、安装工长不少于6人、兼职质检员不少于1人、施工合同管理员不少于1人; (八)设置有安全管理机构,安全工程师具有电力专业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兼职安全监督人员不少于1人; (九)具有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十)具有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第六条 取得五级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承担10千伏以下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五级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净资产240万元以上; (三)技术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安装管理工作经历,具有电力专业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四)具有不少于8人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经济管理人员,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电力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不少于2人; (五)具有不少于1人的电力专业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或者电力专业二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 (六)在册持进网作业证上岗电工不少于15人,其中高压电工不少于5人; (七)具有《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的预算员不少于2人、安装工长不少于6人、兼职质检员不少于1人、施工合同管理员不少于1人; (八)配备有至少1名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工程师具有电力专业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九)具有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十)具有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2023-09-01 13:46:541

南平市第九中学的校长寄语

年轻意味着活力,新春孕育着希望。南平九中是呈现光荣与梦想的地方,也是成就激情与辉煌的殿堂。她海纳百川,承创并举,搭建了成就事业理想的舞台;她志存高远,自强不息;她立足现实,着眼长远。我们无比自豪,我们在九中快乐地学习、生活和成长,我们在这里描绘美丽的梦想,放飞成功的希望。崇真、向善、尚美是我们追求的美德,自主、自尊、自立是我们恪守的人格,勤奋、求实、创新是我们致胜的法宝!当我们从老师循循善诱的话语中逐渐走向成熟,朦朦胧胧地思量未来的生活时,我们要记住:生活的道路并不是一帆风顺,崎岖坎坷在所难免。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只有那些历经严寒矢志不移的拓荒者才能够最先捕捉到第一缕春的气息。在艰难的成长道路上经受得起挫折的锤炼,风雨的洗礼,我们就能体会到蜕变过程中用泪与汗换来的成功和喜悦。当我们站在理想的彼岸,回望身后的弄潮儿,心旷神怡,振臂高呼:“我成功啦!”的时候,面对自己、父母和老师,我们会明白:暴风雨使树木深深扎根,海阔天空任雄鹰展翅高飞。
2023-09-01 13:46:451

四年级下册19课,我们家的男子汉中每个标题他都表现在哪里?

1、他对食物的兴趣作者由保姆的话引出“他”吃饭的特点:“量很多”,“范围很广”,而且“吃得极有滋味”。然后概述吃小笼包、编谜语、吃大拇指三件事,详写想去少林寺一事,具体表现“他对所有的滋味都有兴趣”。2、他对父亲的崇拜这一部分主要写了两方面的事情:一方面是爸爸和妈妈拌嘴时,站在妈妈一边攻击爸爸。另一方面是觉得爸爸是“无所不能”的。举了修电器和“叫爸爸打你”两件事为例。3、他对独立的要求这一部分写不让人搀手和要自己买东西的事,来表现“他”对独立的要求。4、他面对生活挑战的沉着这一部分写了上托儿所和回安徽两件事,主要表现“他”对生活挑战的勇敢面对,沉着,刚强,成熟,“一条男子汉”的形象更加鲜明。
2023-09-01 13:46:451

榜样的力量演讲稿

  演讲稿以发表意见,表达观点为主,是为演讲而事先准备好的文稿。在当下社会,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演讲稿,那么你有了解过演讲稿吗?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榜样的力量演讲稿4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榜样的力量演讲稿 篇1 尊敬XX:   整个社会良好风气形成,最终需要每个人道德品质提高,尤其是道德模范榜样无穷力量,必定对提高人们道德素质起到很好促进作用。在今后工作中,我将以他们为榜样。   星期一,一个让我期盼已久日子。因为,老师说星期一要换位。啊!终于离开代瀚清了!不过我心里怦怦跳个不停。因为说不定有一个张瀚青呢?   终于轮到我了,我一看正是我盼星星、盼月亮都想要那个同位。但是,和他在一起一段日子里,我看到了他不是十全十美,而是和正常人一样,既有优点,也有缺点,但是让我难以忘怀还是他优点。   他,一张大大脸上长着一双小小眼睛,你不要以为他眼睛小得像一条线,但他做起题来眼睛却炯炯有神,总是闪烁着灵动光芒。就拿那次月考来说吧!   那一次,老师说再过几天要月考试。我一听,毫不在乎,根本不把考试放在心上。心想:不就是一次普通考试吗?反正也不是期末考试。所以我就没有复习。第一场考语文,我匆匆地做着试题,做完后就玩起来了,没检查一直等到收试卷。等试卷发下来时我惊讶极了!“82”这个鲜红数字在我眼前摇晃,似乎嘲笑着我不如他!他考了全级第一:“96”分。我更惊讶,为什么我总是不如他?我不服地对他说:“有什么了不起,不就是一个第一吗?哼!”虽然我嘴上这样说,但是我心里却十分佩服他:佩服他认真态度;佩服他谦虚好学精神!   他就是我学习榜样——李震宇,这榜样力量是无穷。   谢谢大家! 榜样的力量演讲稿 篇2 敬爱的领导、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很高兴能够站在这里和大家分享一下埋藏在我心底的那份榜样力量:榜样是一种力量,彰显进步;榜样是一面旗帜,鼓舞斗志;榜样是一座灯塔,指引方向!有榜样的地方,就有进步的力量,就有梦想在飞翔!   今天因为同一种力量我们相聚在此,共同协作推进“茅以升”文化品牌的影响力,相信这个美丽的盛夏是属于拥有同样梦想的我们,这个浪漫的文化旅游花园都市大连也将会因为我们的欢聚而成为一道炫目的彩虹。   曾记否,有一种力量叫做榜样,它推动着我们向着精彩纷呈的人生不断奋进,它指导着我们向着熠熠生辉的目标不断拼搏,它引领着我们仰望星空和那璀璨苍穹。无论是在生活还是学习中,总会有那么一双隐形的翅膀在催我们奋进,让我们更加有信心、有勇气、有力量来面对生活给予我们的挑战,这双隐形的翅膀就是铭记于心的榜样力量。   “ 茅以升” 一个多么响亮多么令人神往的的名字,今天在这个激动人心的时刻我们有幸相聚,就让我们大家一起再次缅怀“茅老”的爱国热忱,追忆他的丰功伟绩,汲取着可以受用一生的精神营养。   茅以升,土木工程学家、桥梁专家、工程教育家。上世纪30年代,他主持设计并组织修建了钱塘江公路铁路两用大桥,成为中国铁路桥梁史上的一个里程碑,在我国桥梁建设上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他主持我国铁道科学研究院工作30余年,为铁道科学技术进步做出了卓越的贡献。是积极倡导土力学学科在工程中应用的开拓者。在工程教育中,始创启发式教育法,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致力教育改革,为我国培养了一大批科学技术人才。长期担任学会领导工作,是我国工程学术团体的创建人之一。   有这样一个榜样的激励,这样一面鲜明的旗帜,我们应该努力奋进不断提高自己、完善自己,我们希望日后能够在业界达到一定水准,我们更加渴望有机会为伟大的祖国母亲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一份源自榜样的力量。   生命就是一系列的旅程,穿越时间、空间、穿越自我。每一段旅行都始于梦想,梦想成为激情丰富着生命。榜样让我们崇敬、学习、向往,指引我们在人生旅途中无所畏惧,乘风破浪、勇往直前。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它无处不在,无时不在:文王拘而演《周易》,给我们以兢兢业业的力量;仲尼厄而作《春秋》,给我们以坚强不屈的力量;屈原放逐,乃赋《离骚》,给我们以坚忍不拔的力量;左丘失明,厥有《国语》,给我们以坚持不懈的力量;孙子膑脚,《兵法》修列,给我们以隐忍的力量;不韦迁蜀,世传《吕览》,给我们以全力以赴的力量;韩非囚秦,《说难》、《孤愤》、《诗》三百篇,给我们以不屈不挠的力量。   榜样在心中远航,力量在梦中回响。随着时代的进步,环境的改变,我们不仅需要感官上的刺激,更需要一种植根于心底、一种可亲、可敬、可佩的楷模。榜样永不凋零褪色,榜样是人生旅途上的指示灯,榜样让我们满腔热血滚滚沸,在荣光与汗水中挥洒自己的才华,让自己自己卓尔不凡!榜样让我们尽情释放烧着的岁月激情。   就我们当代大学生而言,只要善于关注社会,善于发掘,总会有那么多的成功人士及风云人物的思想在熏陶着我们,这种思想的力量激励着我们去寻找前方美丽的彩虹天堂,这种波澜壮阔的视野为榜样的诠释增添了更多的"内涵。20xx年榜样中国用激昂诗歌这样诠释榜样:“什么是榜样?苦难化蝶飞翔,美好希望激荡川江;什么是榜样?唤起蜀中真情,德行四川大爱无疆;什么是榜样?雪中送炭暖犹存,予人玫瑰手留香……影响力,凝聚力,推动力,创新力,承担力,贡献力;这就是榜样中国,今天在神州再次起航……”   种下一种思想收获一种行为,种下一种行为收获一种习惯,种下一种习惯收获一种性格,种下一种性格收获一种命运,种下一种命运收获一种人生。阿里巴巴集团董事局主席兼CEO马云给正在奋斗的年轻人以这样的忠告:今天很残酷,明天更残酷,后天很美好,但是绝大多数人死在明天晚上,见不着后天的太阳。最大的失败是放弃,最大的敌人是自己,最大的对手是时间。相信自己,坚持不懈以榜样为目标,以榜样为动力,勇于开拓,积极进取,热心公益,关注社会,弘扬主流,站在时代潮流的风口浪尖,做个时代的弄潮儿。   在最后,以温总理的一首《仰望星空》来结束我今天的演讲:   我仰望星空,它是那样寥廓而深邃;那无穷的真理,让我苦苦地求索、追随。   我仰望星空,它是那样庄严而圣洁;那凛然的正义,让我充满热爱、感到敬畏。   我仰望星空,它是那样自由而宁静;那博大的胸怀,让我的心灵栖息、依偎。   我仰望星空,它是那样壮丽而光辉;那永恒的炽热,让我心中燃起希望的烈焰、响起春雷。 榜样的力量演讲稿 篇3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仁,大家上午好!   今天,很高兴在这里与大家一起分享快乐和感动。我今天与大家分享我观看电影《杨善洲》之后的一点心得,题目是《榜样的力量》。不足之处敬请大家提出批评并请指正。   杨善洲同志是云南保山地区原地委书记,从事革命工作近40年,两袖清风,清廉履职,忘我工作,一心为民。退休后,杨善洲同志主动放弃进省城安享晚年的机会,扎根深山,义务植树造林,一干就是22年。把昔日的荒山秃岭变成了今朝生机勃勃的绿色天地,使当地恶劣的自然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杨善洲同志还将林场无偿献给国家。在20xx年"感动中国"人物对杨善洲同志的颁奖词中这样写道:绿了荒山,白了头发,他志在造福百姓;老骥伏枥,意气风发,他心向未来。清廉,自上任时起;奉献,直到最后一天。六十年里的一切作为,就是为了不辜负人民的期望。   在艰苦困难的条件下,杨善洲同志从不为己,一心为民。"以天大旱,人大干,不靠天不靠地,自己当龙王"的大无畏精神带领群众植遍荒山人未老,换得光山披绿装。   杨善洲同志的一生是属于党的,也是属于人民的,杨善洲同志之所以被人民深刻铭记,在于他从不为己,一心为民;在于他事为公忙,出嫁女儿未在身旁;在于他在亲人求情却始终坚守原则不谋私;在于他为节约种树成本,街头拣拾种籽;在于他重情、孝母、重教育。   这"五个在于"既体现作了杨善洲同志为人子、人夫、人父的真情,也体现了一个共产党员的高风亮节。他用毕生的精力践行了党的群众路线,为党树了光辉的形象,为干部做出了榜样。他的精神是党的一笔宝贵财富。   学习杨善洲精神,首先要领悟杨善洲同志心中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概念。杨善洲同志正是领悟了这三个"谁"的深刻内涵,才会迸发如此强大的精神力量。也正是因为他将这三个"谁"刻在心里,体现在行动上,才使得他的精神土壤十分肥沃,群众深情爱戴。我们学习杨善洲同志,学习他克己奉公,坚持原则的精神,学习他心系群众,甘为黄牛的精神,学习他事无巨细、身先士卒的精神。   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感受杨善洲同志的精神和人格魅力,这为我们生活、工作增添一股强劲的动力。使我们能够明确把握工作的目标,正确看待人生发展的方向,正确理解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自觉行动的丰富内涵和深远意义。   学习一个人,首先看其品性,再看其精神,首先看其心灵,再看其言行。杨善洲同志正是这样独俱优秀品格,高尚精神,朴实心灵和身体力行的人。他的精神,像一支火炬,在党的事业发展道路上永远熠熠生辉! 榜样的力量演讲稿 篇4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评委、亲爱的同事们:   大家好!列宁说: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榜样是人生的坐标,是事业成功的向导,是猎猎作响的旗帜,是激人奋进的号角。   在成长的道路上,在职业的生涯中,总有一种强劲的动力助我们成长,她是我们生活中的良友,它是我们工作中的良师。也许,他们不会有吴斌那铁片袭来仍强忍剧痛安全停车保住二十余人生命的勇敢担当;也不会有张丽莉那危急时刻奋不顾身英勇救出孩子自己却被碾倒于车轮之下的高尚情操;不会有高铁成那面对熊熊火海三进三出救人,最后被烧伤晕厥的伟大壮举。但他们的作用不可低估。   XXXX社是一所学校,一本书。在这里我学到了许许多多。你看,一本本点钞纸由新到旧,凝聚了多少XX人的汗水与心血。你听,一阵阵键盘的敲打声,打破了多少个夜幕的沉寂?   在吉林XX工作,让我感悟最深的,就是一个优秀的团队可以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一个优秀的榜样可以带动更多的人进步。在我们身边,有很多这样的先进榜样,他们高标准要求自己,勤奋学习、爱岗敬业、踏实苦干、开拓创新;他们始终把企业和客户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用坚强和执着实践着优质服务的誓言;他们工作兢兢业业,恪尽职守,立足本职,不好高骛远;他们重在解决实际工作中的各种问题,练就过硬的业务本领,努力适应新业务新技能的需要。   他们严于律己,不为亲情所累,不为金钱所动,犹如寒梅傲松,品格高洁。让我感到,岁月里,总有那么一群人在鼓舞着我,激励着我;总有那么一种精神,引领我奋发图强;总有那么一种力量让我信心倍增,驱使我不断前进。   比如我的老领导、城郊信用社支部书记周志军。他参加XX30年来,先后从事过记账员、信贷员、会计、副主任、主任等岗位。不论是作为一名基层信用社的管理者,还是在一线做一名普通员工,他始终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就任信用社主任的20余年里,他为人谦和,踏实工作,勤奋不怠。对待下属关爱,对待客户真诚,给予青年员工无私的帮助和爱护,在基层树立起良好的高管形象,受到了广泛的尊敬和爱戴。   春风化雨,润物无声。如果你是一滴水,你是否滋润了一寸土地?如果你是一线阳光,你是否照亮了一份黑暗?如果你是一粒粮食,你是否哺育了有用的生命?如果你是最小的一颗螺丝钉,你是否永远坚守你工作的岗位?这是伟大的共产主义战士雷锋在日记中的一段话值得我们认真思索。   有一种感情在血管里流淌,在心头铭刻,这种感情叫做感恩;有一个情愫在心灵里执着,在岗位上闪光,这种情愫叫事业。   我们的XX就是这样的千秋大业,她是用拼搏的汗水和奋斗的热血酿成的琼浆--历久弥香;她是用不懈的追求和永恒的执着筑起的城墙--坚不可摧;她是用不凋的希望和美好的向往织就的彩虹--绚丽辉煌。   她让我明白,榜样可以是一个人,可以是一个团队;可以是一件大项目,也可以是一件寻常小事儿。她让我理解,榜样是平凡的可以学习,榜样是卓越的可以效仿,榜样是阶段的也可以超越,只是需要我们做得更好,只是需要我们坚持。因为,坚持的昨天叫立足,坚持的今天叫进取,坚持的明天叫成功。那么,亲爱的朋友们,请为我加油,祝我成功!   我的演讲结束,谢谢大家!
2023-09-01 13:46:451

武汉精创智慧水务工程有限公司怎么样?

武汉精创智慧水务工程有限公司是2016-11-25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地址位于武昌区中南大厦南楼2层丙1室。武汉精创智慧水务工程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420106MA4KPQR95M,企业法人廖小红,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武汉精创智慧水务工程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自来水工程、污水处理工程、楼宇给排水工程项目管理、监理及招标代理服务;自控系统、信息化系统设计及技术服务;电器元器件、水暖设备及器材、实验仪器及试剂耗材、计量仪器、计算机软硬件、办公家具、化学产品(不含危化品)批零兼营。(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通过爱企查查看武汉精创智慧水务工程有限公司更多信息和资讯。
2023-09-01 13:46:431

用户在电力安装工程报装时,需要提供什么手续?

您好,北京爱普电力工程公司为您服务。北京爱普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是一家送变电承包三级电力安装公司,专注于电力工程、电力管井隧道施工工程、电力报装安装工程、电力增容安装工程、电力改造施工工程、配电室安装工程、临时用电安装工程、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成功服务于北京地铁十号线、十四号线、磁悬浮、海军、空军系统…用户在报装时所提供的手续在各区供电局的要求是不一样的,但主要材料应该是相同的。高、低压(非居民)客户办理新装、增容用电所需提供下列资料:(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属企业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若属机关单位应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属事业、社团单位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若属军队提供上级单位开具的军队级别证明、负责人身份证明)1份,并加盖单位公章;(2)经办人(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法人签章授权本单位人员的授权委托书1份;(3)有关上级批准文件、立项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对于需要规划立项的),并加盖单位公章;(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复印件1份(对于需要规划立项的),并加盖单位公章;(5)经规划部门批准的用电区域平面图(1/500)和地形图(1/2000)(对于需要规划立项的);(6)产权证、购房合同、土地使用证等能证明客户对用电点享有使用权的资料复印件1份,并加盖单位公章;(7)因租赁关系申请用电的客户需提供租赁协议复印件、产权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及产权方书面同意证明原件;(8)增容客户还需提供原《供用电合同》或《供用电协议书》的原件及电费单据,如原《供用电合同》或《供用电协议书》的原件丢失,需开具丢失证明。(9)增容用户需提供原单位名及缴费号。 有关电力报装、方案、设计、审图、施工、验收发电方面的任何问题都可以咨询我们,为您提供优质服务是我们不变的承诺。爱普电力|电力工程公司|电力安装公司|电力管井隧道施工工程|电力报装增容改造|配电室安装工程|临时用电|城市道路照明工程|送变电工程承包
2023-09-01 13:46: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