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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制定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规范村民行为对不对

2023-09-16 19:5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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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co

对。制定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是村民规范自己和村干部的行为,实现“自己的事情自己办,自己的难题自己解”的有效途径,村委会制定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规范村民行为是对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作为广大村民遵守执行的行为规范,只能由村民会议讨论并制定,其他任何机关及个人均不能制定,具体制定工作,可先由村民委员会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制定之后,在保持其相对稳定的同时,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完善,确保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能够与时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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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村民会议可以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并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备案。村民自治章程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条 村民会议可以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并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备案。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讨论决定的事项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
2023-09-06 02:20:131

村民自治章程是否需要上级部门审核

村民自治章程不用上级部门审核。制定村规民约不用上级部门党委批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自治法》第二十七条村民会议可以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并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备案。
2023-09-06 02:20:221

村民自治章程的有关内容

您好,点击这个网络连接有您感兴趣的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http://wenku.baidu.com/view/c9c9f2c508a1284ac8504325.html
2023-09-06 02:20: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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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6 02:20:491

社区自治章程内容

社区自治章程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村民会议可以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并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备案;2、村民自治章程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或者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村民会议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法律对召开村民会议及作出决定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召开村民会议,根据需要可以邀请驻本村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群众组织派代表列席。村民会议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年度工作报告,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有权撤销或者变更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有权撤销或者变更村民代表会议不适当的决定。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年度工作报告,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撤销或者变更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自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之日起十日内完成工作移交。工作移交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监督。第十五条 选举村民委员会,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村民提名候选人,应当从全体村民利益出发,推荐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村民为候选人。候选人的名额应当多于应选名额。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组织候选人与村民见面,由候选人介绍履行职责的设想,回答村民提出的问题。选举村民委员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当选人数不足应选名额的,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的,第一次投票未当选的人员得票多的为候选人,候选人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是所得票数不得少于已投选票总数的三分之一。选举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的方法,选举结果应当当场公布。选举时,应当设立秘密写票处。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选举期间外出不能参加投票的,可以书面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公布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名单。具体选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
2023-09-06 02:20:571

村民自治章程与村民自治公约有什么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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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6 02:21: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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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6 02:21: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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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6 02:21:521

广东省村务公开条例(2014修订)

第一条 为了规范村务公开,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保障村民对村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推进村民自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时间、形式、程序和标准,将涉及村民切身利益、本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事项以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予以公布,接受村民监督。第三条 村务公开应当坚持依法、全面、真实、及时、规范的原则,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第四条 村民委员会主任是实施村务公开的主要责任人。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村务公开工作。开展村务公开工作的经费补助资金应当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村务公开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  监察、公安、司法行政、财政、国土资源、农业、林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审计、信访、卫生计生、税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村务公开的相关工作。第六条 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指导村民委员会完善村务公开规章制度,督查村民委员会履行村务公开职责情况,指导村民委员会解决村务公开有关异议,对村民委员会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进行村务公开业务培训,并加强对村民有关村务公开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第七条 村务公开事项包括:  (一)本村制定的村民自治章程、议事规则、村规民约。  (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委员会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其实施情况:  1.村民委员会年度工作报告,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审议和执行情况,村庄规划及其实施计划的实施情况;  2.村民委员会成员待遇补贴,本村其他村务管理人员的聘用、辞退和补贴情况;  3.本村兴办公益事业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建设承包方案及项目资金使用和工程建设情况。  (三)本村财务收支和债权债务,以及村民委员会涉及的诉讼、仲裁情况。  (四)本村集体资产、资金、资源处置及其经营管理情况:  1.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招投标、合同订立、履行和变更情况以及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情况;  2.本村集体所有土地、林地、草地、荒地、滩涂等的承包经营、征收征用、安置标准、征收面积和各项补偿费的补偿标准、收入、使用情况,返还留用地的位置、范围、面积、使用情况,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出让、出租、转让、转租、抵押)以及土地收益情况;  3.宅基地的分配情况。  (五)村民委员会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依法选举、推选、罢免、辞职和补选情况;村民委员会成员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民主评议情况。  (六)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救灾救助、补贴补助等资金、物资及其管理使用,以及本村的公共服务情况:  1.救灾救济、社会捐赠款物、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残疾人保障、孤儿保障、优待抚恤、农村医疗救助等专项经费的数额以及分配、使用情况;  2.农业补贴、扶贫开发、危房改造等强农惠农富农补贴及扶持资金补贴情况;  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领取养老待遇人员,享受政府资助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特殊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以及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人员,领取政府高龄津贴人员,纳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范围对象人员以及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分配情况;  4.落实计划生育政策方案和殡葬政策情况;  5.为居住在本村的非户籍人员提供服务的情况以及本村劳动力培训、就业情况。  (七)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工作的情况。  (八)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第八条 按照本条例第七条规定应当公开的事项,涉及工作目标执行情况的,应当每年公布一次;涉及财务、集体经济、政府专项资金情况事项应当每月公开;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重大决策和村民普遍关心的事项,应当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定期公开的村务,应当在每年度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每月结束之日起十日内公布;及时公开的村务,应当在公开事项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公布;遇到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公布的,应当及时作出说明。
2023-09-06 02:22:371

村民代表大会的权利和义务

法律分析:人数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村,可以设立村民代表会议,接受村民会议的授权,村民代表会议可以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年度工作报告,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撤销或者变更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与此同时村民代表会议要在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三条 村民会议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年度工作报告,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有权撤销或者变更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有权撤销或者变更村民代表会议不适当的决定。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年度工作报告,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撤销或者变更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七条 村民会议可以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并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备案。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违反前款规定的,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2023-09-06 02:22: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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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6 02:23: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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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6 02:24:121

求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村委会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 三十七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8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10年10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1998年11月4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村民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  第三章 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第四章 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  第五章 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第六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农村村民实行自治,由村民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发展农村基层民主,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村民委员会根据村民居住状况、人口多少,按照便于群众自治,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的原则设立。  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村民委员会可以根据村民居住状况、集体土地所有权关系等分设若干村民小组。  第四条 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领导和支持村民委员会行使职权;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第五条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  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  第二章 村民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  第六条 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  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妇女成员,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  对村民委员会成员,根据工作情况,给予适当补贴。  第七条 村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兼任下属委员会的成员。人口少的村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不设下属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分工负责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工作。  第八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经济发展。  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引导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村民委员会应当尊重并支持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第九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促进男女平等,做好计划生育工作,促进村与村之间的团结、互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依法开展活动,推动农村社区建设。  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村民委员会应当教育和引导各民族村民增进团结、互相尊重、互相帮助。  第十条 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遵守并组织实施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办事公道,廉洁奉公,热心为村民服务,接受村民监督。  第三章 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第十一条 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  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二条 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  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组成,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应当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或者因其他原因出缺的,按照原推选结果依次递补,也可以另行推选。  第十三条 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一)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  (二)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  (三)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  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第十四条 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二十日前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公布。  对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有异议的,应当自名单公布之日起五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申诉,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公布处理结果。  第十五条 选举村民委员会,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村民提名候选人,应当从全体村民利益出发,推荐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村民为候选人。候选人的名额应当多于应选名额。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组织候选人与村民见面,由候选人介绍履行职责的设想,回答村民提出的问题。  选举村民委员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当选人数不足应选名额的,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的,第一次投票未当选的人员得票多的为候选人,候选人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是所得票数不得少于已投选票总数的三分之一。  选举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的方法,选举结果应当当场公布。选举时,应当设立秘密写票处。  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选举期间外出不能参加投票的,可以书面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公布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名单。  具体选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  第十六条 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可以提出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要求,并说明要求罢免的理由。被提出罢免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有权提出申辩意见。  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并须经投票的村民过半数通过。  第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当选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当选无效。  对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的行为,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举报,由乡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并依法处理。  第十八条 村民委员会成员丧失行为能力或者被判处刑罚的,其职务自行终止。  第十九条 村民委员会成员出缺,可以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补选。补选程序参照本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办理。补选的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到本届村民委员会任期届满时止。  第二十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自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之日起十日内完成工作移交。工作移交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监督。  第四章 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  第二十一条 村民会议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  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召集村民会议,应当提前十天通知村民。  第二十二条 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或者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村民会议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法律对召开村民会议及作出决定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召开村民会议,根据需要可以邀请驻本村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群众组织派代表列席。  第二十三条 村民会议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年度工作报告,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有权撤销或者变更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有权撤销或者变更村民代表会议不适当的决定。  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年度工作报告,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撤销或者变更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第二十四条 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  (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三)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  (四)土地承包经营方案;  (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  (六)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  (八)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  (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前款规定的事项。  法律对讨论决定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和成员权益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二十五条 人数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村,可以设立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和村民代表组成,村民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五分之四以上,妇女村民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  村民代表由村民按每五户至十五户推选一人,或者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村民代表的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村民代表可以连选连任。  村民代表应当向其推选户或者村民小组负责,接受村民监督。  第二十六条 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代表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有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代表会议。  村民代表会议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组成人员参加方可召开,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  第二十七条 村民会议可以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并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备案。  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  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违反前款规定的,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第二十八条 召开村民小组会议,应当有本村民小组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三分之二以上,或者本村民小组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  村民小组组长由村民小组会议推选。村民小组组长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可以连选连任。  属于村民小组的集体所有的土地、企业和其他财产的经营管理以及公益事项的办理,由村民小组会议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讨论决定,所作决定及实施情况应当及时向本村民小组的村民公布。  第五章 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第二十九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决策机制和公开透明的工作原则,建立健全各种工作制度。  第三十条 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  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下列事项,接受村民的监督:  (一)本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其实施情况;  (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方案;  (三)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救灾救助、补贴补助等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  (四)村民委员会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的情况;  (五)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  前款规定事项中,一般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布一次;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财务收支情况应当每月公布一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随时公布。  村民委员会应当保证所公布事项的真实性,并接受村民的查询。  第三十一条 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有关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负责调查核实,责令依法公布;经查证确有违法行为的,有关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第三十二条 村应当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或者其他形式的村务监督机构,负责村民民主理财,监督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产生,其中应有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的人员。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机构成员。村务监督机构成员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可以列席村民委员会会议。  第三十三条 村民委员会成员以及由村民或者村集体承担误工补贴的聘用人员,应当接受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对其履行职责情况的民主评议。民主评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由村务监督机构主持。  村民委员会成员连续两次被评议不称职的,其职务终止。  第三十四条 村民委员会和村务监督机构应当建立村务档案。村务档案包括:选举文件和选票,会议记录,土地发包方案和承包合同,经济合同,集体财务账目,集体资产登记文件,公益设施基本资料,基本建设资料,宅基地使用方案,征地补偿费使用及分配方案等。村务档案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第三十五条 村民委员会成员实行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包括下列事项:  (一)本村财务收支情况;  (二)本村债权债务情况;  (三)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  (四)本村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以及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情况;  (五)本村资金管理使用以及本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担保、出让情况,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情况;  (六)本村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要求审计的其他事项。  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由县级人民政府农业部门、财政部门或者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审计结果应当公布,其中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应当在下一届村民委员会选举之前公布。  第三十六条 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成员作出的决定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责任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村民委员会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法定义务的,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事项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开展工作应当提供必要的条件;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委托村民委员会开展工作需要经费的,由委托部门承担。  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公益事业所需的经费,由村民会议通过筹资筹劳解决;经费确有困难的,由地方人民政府给予适当支持。  第三十八条 驻在农村的机关、团体、部队、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人员不参加村民委员会组织,但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参与农村社区建设,并遵守有关村规民约。  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与前款规定的单位有关的事项,应当与其协商。  第三十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本法的实施,保障村民依法行使自治权利。  第四十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本法,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  第四十一条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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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内容

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村民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第三章 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第四章 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第五章 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第六章 附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农村村民实行自治,由村民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发展农村基层民主,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第三条 村民委员会根据村民居住状况、人口多少,按照便于群众自治,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的原则设立。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村民委员会可以根据村民居住状况、集体土地所有权关系等分设若干村民小组。第四条 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领导和支持村民委员会行使职权;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第五条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 第六条 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妇女成员,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对村民委员会成员,根据工作情况,给予适当补贴。第七条 村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兼任下属委员会的成员。人口少的村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不设下属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分工负责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工作。第八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经济发展。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引导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村民委员会应当尊重并支持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第九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促进男女平等,做好计划生育工作,促进村与村之间的团结、互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依法开展活动,推动农村社区建设。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村民委员会应当教育和引导各民族村民增进团结、互相尊重、互相帮助。第十条 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遵守并组织实施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办事公道,廉洁奉公,热心为村民服务,接受村民监督。 第十一条 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第十二条 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组成,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应当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或者因其他原因出缺的,按照原推选结果依次递补,也可以另行推选。第十三条 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 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 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 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第十四条 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二十日前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公布。对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有异议的,应当自名单公布之日起五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申诉,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公布处理结果。第十五条 选举村民委员会,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村民提名候选人,应当从全体村民利益出发,推荐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村民为候选人。候选人的名额应当多于应选名额。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组织候选人与村民见面,由候选人介绍履行职责的设想,回答村民提出的问题。选举村民委员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当选人数不足应选名额的,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的,第一次投票未当选的人员得票多的为候选人,候选人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是所得票数不得少于已投选票总数的三分之一。选举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的方法,选举结果应当当场公布。选举时,应当设立秘密写票处。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选举期间外出不能参加投票的,可以书面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公布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名单。具体选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第十六条 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可以提出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要求,并说明要求罢免的理由。被提出罢免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有权提出申辩意见。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并须经投票的村民过半数通过。第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当选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当选无效。对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的行为,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举报,由乡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并依法处理。第十八条 村民委员会成员丧失行为能力或者被判处刑罚的,其职务自行终止。第十九条 村民委员会成员出缺,可以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补选。补选程序参照本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办理。补选的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到本届村民委员会任期届满时止。第二十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自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之日起十日内完成工作移交。工作移交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监督。 第二十一条 村民会议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召集村民会议,应当提前十天通知村民。第二十二条 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或者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村民会议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法律对召开村民会议及作出决定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召开村民会议,根据需要可以邀请驻本村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群众组织派代表列席。第二十三条 村民会议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年度工作报告,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有权撤销或者变更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有权撤销或者变更村民代表会议不适当的决定。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年度工作报告,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撤销或者变更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第二十四条 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 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 土地承包经营方案; 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 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 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 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前款规定的事项。法律对讨论决定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和成员权益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二十五条 人数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村,可以设立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和村民代表组成,村民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五分之四以上,妇女村民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由村民按每五户至十五户推选一人,或者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村民代表的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村民代表可以连选连任。村民代表应当向其推选户或者村民小组负责,接受村民监督。第二十六条 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代表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有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组成人员参加方可召开,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第二十七条 村民会议可以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并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备案。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违反前款规定的,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第二十八条 召开村民小组会议,应当有本村民小组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三分之二以上,或者本村民小组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村民小组组长由村民小组会议推选。村民小组组长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可以连选连任。属于村民小组的集体所有的土地、企业和其他财产的经营管理以及公益事项的办理,由村民小组会议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讨论决定,所作决定及实施情况应当及时向本村民小组的村民公布。 第二十九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决策机制和公开透明的工作原则,建立健全各种工作制度。第三十条 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下列事项,接受村民的监督: 本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其实施情况; 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方案; 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救灾救助、补贴补助等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 村民委员会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的情况; 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 前款规定事项中,一般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布一次;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财务收支情况应当每月公布一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随时公布。村民委员会应当保证所公布事项的真实性,并接受村民的查询。第三十一条 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有关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负责调查核实,责令依法公布;经查证确有违法行为的,有关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责任。第三十二条 村应当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或者其他形式的村务监督机构,负责村民民主理财,监督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产生,其中应有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的人员。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机构成员。村务监督机构成员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可以列席村民委员会会议。第三十三条 村民委员会成员以及由村民或者村集体承担误工补贴的聘用人员,应当接受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对其履行职责情况的民主评议。民主评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由村务监督机构主持。村民委员会成员连续两次被评议不称职的,其职务终止。第三十四条 村民委员会和村务监督机构应当建立村务档案。村务档案包括:选举文件和选票,会议记录,土地发包方案和承包合同,经济合同,集体财务账目,集体资产登记文件,公益设施基本资料,基本建设资料,宅基地使用方案,征地补偿费使用及分配方案等。村务档案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第三十五条 村民委员会成员实行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包括下列事项: 本村财务收支情况; 本村债权债务情况; 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 本村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以及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情况; 本村资金管理使用以及本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担保、出让情况,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情况; 本村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要求审计的其他事项。 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由县级人民政府农业部门、财政部门或者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审计结果应当公布,其中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应当在下一届村民委员会选举之前公布。第三十六条 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成员作出的决定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责任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村民委员会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法定义务的,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事项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第三十七条 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开展工作应当提供必要的条件;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委托村民委员会开展工作需要经费的,由委托部门承担。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公益事业所需的经费,由村民会议通过筹资筹劳解决;经费确有困难的,由地方人民政府给予适当支持。第三十八条 驻在农村的机关、团体、部队、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人员不参加村民委员会组织,但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参与农村社区建设,并遵守有关村规民约。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与前款规定的单位有关的事项,应当与其协商。第三十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本法的实施,保障村民依法行使自治权利。第四十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本法,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第四十一条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3-09-06 02:24:481

国家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法

法律主观:中华人民共和国 村民委员会 组织法(1998年11月4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第一条为了保障农村村民实行自治,由村民群众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发展农村基层民主,促进农村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第三条中国共***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章程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第四条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第五条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村民委员会应当尊重 集体经济组织 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的财产权和其他合法的权利和利益。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教育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第六条村民委员会应当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维护村民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促进村和村之间的团结、互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第七条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村民委员会应当教育和引导村民加强民族团结、互相尊重、互相帮助。第八条村民委员会根据村民居住状况、人口多少,按照便于群众自治的原则设立。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第九条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妇女应当有适当的名额,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不脱离生产,根据情况,可以给予适当补贴。第十条村民委员会可以按照村民居住状况分设若干村民小组,小组长由村民小组会议推选。第十一条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第十二条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 剥夺政治权利 的人除外。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村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二十日以前公布。第十三条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推选产生。第十四条选举村民委员会,由本村有选举权的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候选人的名额应当多于应选名额。选举村民委员会,有选举权的村民的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的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选举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的方法,选举结果应当当场公布。选举时,设立秘密写票处。具体选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第十五条以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 不正当手段 ,妨害村民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举报,有关机关应当负责调查并依法处理。以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当选的,其当选无效。第十六条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联名,可以要求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罢免要求应当提出罢免理由。被提出罢免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有权提出申辩意见。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召开村民会议,投票表决罢免要求。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经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通过。第十七条村民会议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必要的时候,可以邀请驻在本村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群众组织派代表列席村民会议。第十八条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村民会议每年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并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第十九条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一)乡统筹的收缴方法,村提留的收缴及使用;(二)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三)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四)村办学校、村建道路等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六)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七)宅基地的使用方案;(八)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第二十条村民会议可以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并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备案。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讨论决定的事项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第二十一条人数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村,可以推选产生村民代表,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代表开会,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村民代表由村民按每五户至十五户推选一人,或者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第二十二条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下列事项,其中涉及财务的事项至少每六个月公布一次,接受村民的监督:(一)本法第十九条规定的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其实施情况;(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方案;(三)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情况;(四)水电费的收缴以及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村民委员会应当保证公布内容的真实性,并接受村民的查询。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有关政府机关应当负责调查核实,责令公布;经查证确有违法行为的,有关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责任。第二十三条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办事公道,廉洁奉公,热心为村民服务。第二十四条村民委员会决定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村民委员会进行工作,应当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听取不同意见,坚持说服教育,不得强迫命令,不得打击报复。第二十五条村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兼任下属委员会的成员。人口少的村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不设下属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分工负责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工作。第二十六条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对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村民进行教育、帮助和监督。第二十七条驻在农村的机关、团体、部队、 全民所有制企业 、事业单位的人员不参加村民委员会组织,不属于村办的集体所有制单位的人员可以不参加村民委员会组织。但是,他们都应当遵守有关村规民约。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讨论和处理同这些单位有关的问题,应当与他们协商解决。第二十八条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本法的实施,保障村民依法行使自治权利。第二十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法,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第三十条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同时废止。
2023-09-06 02:25:021

村务公开在《村民自治章程》中是十分重要的一条,这是因为村务公开( )①有利于增加村务决策的透明度

A 试题分析:在村民自治的过程中,实行村务公开有利于保证村民能够切实监督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和村干部的行为,有利于增强村务管理的透明度,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途径。由此可见,①③两项符合题意,可以入选;村委会是我国农村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属于国家机关,故②项不合题意,不能入选;自己选举当家人,是村民自治的基础,也是村民参与民主管理的主要途径,故④项表述错误,不能入选。因此,答案是A项。
2023-09-06 02:25:261

创建全省村民自治模范乡实施方案

根据《村委会组织法》和绵游委发[2003]12号文件以及绵游府发[2003]2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 使村民自治工作在我乡得到进一步深化,争创省级村民自治模范乡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创建村民自制模范乡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要求,以《村委会组织法》为依据,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四个核心内容,提高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能力,使村委会建设步入法制化轨道,将村委会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全面推进我乡民主政治和两个文明建设。 基本原则: (一)村民自治必须在乡党委领导下,在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进行。村委会要自觉接受乡人民政府的工作指导,积极协助乡人民政府开展工作。 (二)村民自治必须抓住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核心内容,切实保障村民的物质利益和民主利益。 (三)开展创建村民自治模范乡活动必须坚持与抓好农村工作相结合,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确保国家在农村的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村民自治的基本内容 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立足于村民群众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实现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发展。工作重点是:依法选举村委会干部;建立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建立健全村委会的治保、调解、公共卫生以及村民小组等组织;制定各项制度和村规民约;完成乡镇依法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村民自治模范村、乡镇的条件 (一)民主选举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干部,依法搞好村委会班子建设,村委会干部由群众直接差额选举,实行无记名投票。坚持村组干部“六选”、“六不选”标准;一选有文化、知法律、懂科技的干部,不选文盲、法盲和科盲干部;二选有开拓精神、经济意识强的创业干部,不选满足现状、无所作为的干部;三选廉洁奉公,积极支持并带领群众勤劳致富的干部,不选游手好闲的“红眼病”干部;四选关心群众疾苦、办事公正的干部,不选麻木不仁的“甩手”干部;五选敢于扶正祛邪、作风正派的干部,不选“宗派式”、偏心眼干部;六选善于团结他人、听取群众意见的干部,不选独断专行的“家长式”干部。村委会分工明确,岗位责任和三年任期目标、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并上墙公开,做到干部任期内基本稳定。因故缺额,由村民代表会议三个月内补选,并保存记录资料。村委会班子团结、协调。采用多种形式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有永久性固定标语,组织村民学习有记录,村民了解该法基本内容。 (二)村委会下属委员会和村民小组健全,职责明确,制度落实,切实发挥作用。村委会一般设置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和妇女等委员会。各村民小组都由选民选举组长。 (三)制度健全、村务公开、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落到实处。健全村民代表会议等各种规章制度,每10—15户推荐一名村民代表。每年召开一次以上村民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以上村民代表会,每月召开一次以上村委会干部会。村委会每年向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报告年度工作,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下属委员会都要有会议记录或记事本。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村务公开制度,健全村档案管理制度。 (四)发展经济办实事,社会保障有成效。有三年经济发展规划,村民收入逐年提高。每年为村民办一、二项公益事业,合作医疗、拥军优属、扶贫帮困、五保供养和救灾救济等社会保障工作扎实,初步形成为村民提供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整治村容村貌,创建文明卫生村。 (五)加强民事调解,提倡文明风尚,维护社会稳定。认真及时做好民事调解工作,做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调解成功率在95%以上。建立治安联防网络和安全值班制度,无违法土葬和违法婚姻,无刑事案件和重大责任事故。开展“文明在农家”系列活动,树文明村风、民风。 (六)依法履行公民义务,全面完成国家任务。加强村民思想政治工作,教育村民依法履行公民义务,自觉按时完成粮油订购任务和纳税任务,遵守国土和计划生育国策,完成征兵任务。 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发动群众,制定方案。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集中培训,现场参观学习等多种形式,系统学习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农村村级组织建设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开好四个会:即领导小组会、乡上组织的`动员大会、村党员干部、群众大会和典型示范现场会,使广大干部群众了解创建的目的、意义和要求,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村民自治示范活动与启动和实施“富裕文明工程”有机地结合起来,增强干部、群众的公仆意识、群众观念、国家观念、集体观念和依法治村观念。 第二阶段:健全组织、建章立制。按照《村民自治示范村标准》,结合各村实际情况,认真检查村委会下属各工作委员会、村民小组和村民代表会等组织设置和健全情况,真正形成以党支部为核心、村委会为主体,共青团、民兵、妇女等群团组织密切配合的强有力的组织体系。选好村民代表,完善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把村民代表会议作为村级组织建设的重要一环努力抓好,切实保证村民代表会议对村上重大事情的决策、管理、监督作用的发挥。建好村委会办公室,一个规范统一的村务公开墙,一套完善、适用的管理制度。即:村民自治章程,干部任期目标,岗位责任制,会议、学习制度,村务、财务公开制度,村民议事制度,村委会干部廉正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村民教育管理制度等。 第三阶段:不断深化,总结提高。村民自治活动是深化农村改革的一项长期任务,已经验收达标授牌的村要不断完善、提高;目前尚未达标的村要积极行动起来,按照标准,逐项落实,抓住重点,切实解决工作中的难点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做到以点带面,在规定时限通过验收。乡党委政府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复查,对工作滑坡的村,予以通报批评。开展村民自治模范活动,要坚持做到五个结合:一是与改进村干部作风、整顿后进村工作结合;二是与“四.五”普法学习、依法治村工作相结合;三是与清理农村财务结合;四是与科技兴村,迈向富裕文明工作结合;五是与创建文明卫生村,维护农村稳定工作相结合。 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创建村民自治模范乡工作的组织领导,乡上以成立村民自治模范乡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乡的创建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以高度的责任感,扎扎实实抓好各项工作。 各村要由支部成员、老党员、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具体负责此工作。 2003年 月 日 创建全省村民自治模范乡实施方案一文由搜集整理,版权归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2023-09-06 02:25:341

村民选举法

现在还没有什么村民选举法,国家立法机关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选举法》还没有列入立法日程,更别说出台法律。现在村民委员会选举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各省市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实施办法对选举的程序规定的比较详细)来进行的。你是那个省的,就找一下本省的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补充: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四川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2号)(四川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01年7月21日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一条 为发展农村基层民主,保障农村村民依法实行自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第三条 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第四条 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务。村民委员会应协助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工作。第五条 村民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召集主持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并报告工作;(二)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决定,接受村民的监督;(三)编制并组织实施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四)组织发展多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依法管理财务和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草场、森林及其它财产,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五)教育村民遵守法律法规以及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自觉履行服兵役、义务教育、依法纳税、计划生育、优待烈军属、供养五保户、扶助残疾人等应尽的义务;(六)组织推广先进技术,普及科学文化知识,反对封建迷信,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七)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八)因地制宜地兴办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九)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十)妥善处理与邻村和驻本村其他单位的关系;(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第六条 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或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由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村民委员会分设若干村民小组。村民小组的设立、撤销或范围调整,由村民委员会提出,经村民小组讨论同意后,报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县级人民政府备案。第七条 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妇女应有适当的名额。村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立人民调解、治安等委员会。也可以不设下属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分工负责有关工作。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与村财会人员之间不得有配偶和直系亲属关系。第八条 村民委员会成员实行任职补贴。补贴标准和办法由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按有关规定提出指导意见,交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根据本村经济状况和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情况讨论决定。补贴经费从村办经济的收益和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收益中解决,县、乡两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并根据本地情况合理调整。第九条 村民委员会成员由本村有选举权的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村民委员会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者延期换届的,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由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第十条 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除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外,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村民名单,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的20日以前公布。第十一条 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一人和成员若干人组成,由村民会议或村民小组推选产生,并报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备案。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接受县级和乡级人民政府的指导。第十二条 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候选人由本村有选举权的村民直接提名产生。每一村民所提候选人不得多于应选人数。提名的候选人数超过规定的差额时,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预选,按照得票多少确定正式候选人;也可以不预选,直接投票选举。正式候选人的名额应当比应选名额多1至3人。正式候选人名单应当在选举日5日以前张榜公布。
2023-09-06 02:25:463

村民自治法的修改范围

应当设立有民意基础的规范的村民代表会议。现行村组法是中国保障村民自治的唯一法律,但是它没有设立村民代表会议的条款。它提到“村民代表”一词,原文是这样的:“人数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村,可以推选产生村民代表,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代表开会,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村民代表由村民按每五户至十五户推选一人,或者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第二十一条)显然,这里的“村民代表”只是某些地方召集村民会议不便时的一种替代方式,而且代表确定办法弹性极大。必须承认,现行村组法是强调直接民主的,即由村民会议(最好改为村民大会,这样更易记,更顺口,村民自治法建议草案即采用村民大会的提法)进行直接民主决策。但是它又赋予村委会很大的难以监督的村民会议召集权,因而在现实中,村委会不但可以基本不开村民会议,也可以很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即使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也可以相当随意地确定村民代表的组成。这样,村民会议的决策权就成了空的,为村委会某些人滥用权力开了方便之门。也许是为了遏制村委会滥用权力,全国许多省、市、县人大常委会已经要求在村一级设立村民代表会议这一机构。据说全国已经有一多半的村设立了这一“常设机构”。(孙海荣:《村民会议向村民代表会议授权研究》,中国农村村民自治信息网)许多地方还出台了《村民代表会议议事办法》。目前村民代表会议事实上已经大量存在。村一级真的需要这样一个常设机构吗?答案是肯定的。由于行政村是有自己财政的一级区域,依法只有一个权力机构,就会造成自己立“法”、自己执“法”、自我裁判、自我监督的现象。我们即使只考虑村民会议召集权和对村委会的程序化监督,村民代表会议也是需要的。设立村民代表会议会不会增加村民负担?负担可能有一点,但是可以降到最低。可以考虑村民组长(现行村组法中称为小组长)和村民代表会议代表任期与村委会相同,选举工作与村委会的选举一并举行。村财政只给代表不多的误工补贴。事实上,由于农村劳动力大量过剩,许多有活动能力且愿为公众服务的年轻人投报无门,村民代表等职位恰是锻炼他们的好机会。村民代表会议是村的民意代表机关,它和村委会一样对村民会议负责。它除了享有村民会议的召集权外,起码还应该审议村委会制定的任期目标和发展规划;起草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并在村民会议通过后监督执行,根据村委会主任的提名决定村委会委员的任命;评议村委会和村民组的工作,必要时表扬或警告村委会成员和组长;向村民会议提出弹劾村委会成员决议草案;以及执行村民会议授予的其它短期权力。村民代表会议的法律地位应当高于村委会,因此关于它的条款应当在“村民自治法”中比较靠前。(见文末草案) 应当设立一个规范的能够自动启动选举事务的选举管理委员会(选举委员会)村民代表会议代表也好,村委会主任副主任也好,村民组长也好,都应该通过规范的竞争性的自由选举产生。一个规范的能够自动启动选举事务的公道的相对独立的选举管理委员会(选举委员会)是做到这一点的保证之一。在一定的意义上,选举管理委员会是权力机构的母机。但是村组法仅仅在第十三条简单规定:“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推选产生。”这样的规定很不够。考虑到选举管理委员会应该相对独立又比较超脱,还需要一定的专业知识,因此在笔者草拟的“村民自治法”中,设想村选举管理委员会的成立,应当是在乡镇政府民政助理或其他乡镇所派干部的指导下,由村民代表会议首席代表或将陆续接替首席代表的代表担任副主任,由每个村民组推举委员一名,然后诸多委员和副主任一起推选出主任一名,主任不得竞选村委会主任副主任。乡镇政府根据上一年选举经费支出情况给村里补贴一半选举经费,另一半由村财政支出。(见文末草案) 村委会是村庄中最有实权的机构。然而不管怎样,它都只适合担当行政执行机关的角色。如果我们确认村委会是行政执行机关,那么,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都由普选产生就是不合适的。他们分别由同等范围的普选产生,可能代表的是不同的村民群体,理念很可能不同。这样在执行中容易互相掣肘。另外,人们要问:为什么有人竞选主任,有人却只竞选委员?如果委员的得票超过了主任或副主任,是否说明他们的民意基础超过了主任或副主任?如果委员的票数超过了主任或副主任,主任或副主任是否应该更多地听从这名委员的意见?等等。对于行政执行机关来说,工作效率十分重要。换句话说,虽然法律规定“村民委员会决定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但是如果少数不服从多数该怎么办?在现行体制下很不好办。如果少数恰恰是主任,他会很好地执行多数意见吗?国内外的经验都表明,在一个执行机关里,副职、委员对正职的密切配合是十分重要的。要做到这一点,首先他们的理念要比较一致,其次他们要有一定程度的互相好感。可是按照现行的办法,如果副主任、委员坚持己见,拒绝配合主任,主任将很难改变他们的意见,要想罢免人就更困难。保障行政执行机关的效率,必须在其开始组成的时候就十分小心。也就是说,或者主任能轻易地改变其他人的意见或者职位,或者其他人能轻易地改变主任的意见或者职位。要达此目的,最好的办法是副主任候选人由主任候选人挑选,行政执行机关中只有这样的搭档由普选产生,其他委员由当选主任依照法规提名,由民意机关批准。我并不赞成照搬西方某一个国家的行政机关组成办法或者选举办法,但是行政首脑候选人寻找竞选伙伴一起竞选,他们成功后提名工作班子成员,这是在许多国家中屡试不爽的成功做法,我们不能漠视。顺便说一句,若干年来我们的村委会在运作中似乎没有发现很多僵持和瘫痪的情况,那是由于在许多地方,行政权力实际上还不在村委会手里,或者真正民选的村委会并没有认真运作。而这也是不符合村民自治要求的。综上所述,村组法第十一条“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在《村民自治法》中应修改为这样的内容:村民委员会主任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主任候选人在选举前得指定竞选伙伴,即未来的村委会副主任一名共同参加竞选。当选主任在半个月内向村民代表会议提出村委会其他成员名单,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并决定批准或不批准;对于未被批准者,当选主任应在一周内提出新人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非依法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 村组法在第十条提出,“村民委员会可以按照村民居住状况分设若干村民小组,小组长由村民小组会议推选。”我们知道,这里说的“村民小组”相当于人民公社时期的生产队,其实并不算小。行政村下设村民组是必要的。但是法律最好建议一个规模,比如三十户左右靠近居住的农家。村民组和村民组长的设立,主要是为了召集会议、开展工作的方便,组长并没有多少权力。但是由于他(她)处于上通下达的关键位置,根据笔者的了解,村民们对这一职位也是很在意的。因此,村组法在这里的规定显得过分简单。笔者设想,组长也应由规范的竞选产生,可以与村民代表会议代表、村委会主任同时在三年一次的选举日在选举委员会的安排下,由本组选民按照相对多数当选的办法投票决定。组长候选人在选举前得指定竞选伙伴,即未来的副组长一名共同参加竞选。组长应当获得与村民代表会议代表同样多的误工补贴。五、“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的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的规定可以取消村组法第十四条规定:“选举村民委员会,有选举权的村民的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的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选举中的“双过半”是中国各级选举普遍采用的双规则。双过半有其道理,在许多国家也曾采用过。但是,它们也有明显的弊病,尤其是第二个过半。关于第一个过半,有些国家不再如此规定,但是立法规定“强制投票”,即应投票不投票者将被罚款等(像澳大利亚等国)。但是多数国家采用的是增加候选人竞争性、广泛宣传选举意义和选举时间、以及其他鼓励、简化选民按时登记、投票的办法。我国村级选举由于经验还少,可以暂时保留这一条。但是第二个过半可马上取消。第二个过半(即候选人必须获得参加投票选民绝对多数票始得当选)无非是害怕当选人代表性不足。欧洲大陆法系国家一般比较重视这一问题,在二十世纪的多数时间里,那里为此造成了巨大的人力物力消耗。后来人们在“总票数”上做文章,把原先规定的登记选民的人数改为参加投票的选民数,进而又改为有效选票数。这样,基数就可以小一些,以避免第二轮乃至多轮投票。但是,笔者赞同英、美、加拿大、印度等国的做法,即在充分公平竞争的条件下,基本实行相对多数当选。其实,任何代议制民主也都只有相对公正,任何选举也都只是相对挑选,相对多数票就可以了,否则成本和效果不成比例。另外,为了当选者得票过半,降低差额比例或者引进复杂的预选都是得不偿失的。如果担心选票过分分散,只需稍稍提高候选人登记的门槛即可,比如要求一定数量的公民联署、候选人报名参选需缴纳一些押金等。一般候选人数额并不限制,可为当选人数额两倍或两倍以上。 A,鉴于各地对村民的概念理解不一致,户籍制度也在改革之中,“村民自治法”中应该增加定义“本村村民”的一款:具有本行政村户籍;或者户籍不在但在本行政村区域有固定住所,并连续居住一年以上者,可称为本村村民。B,村组法第三条说:“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党组织按照党章工作、依照宪法和法律等本来就无需说。再说,立法机关在社团组织法、政党法之类的法律之外也无权对一个政党的组织(即使是最基层的组织)提出要求。因此建议删掉这一条。C,第二十三条说:“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办事公道,廉洁奉公,热心为村民服务。”这一条以及其他条款中的类似内容属于宣传、教育的词句,不适合写在法律中,建议删除。
2023-09-06 02:26:051

户口迁入到村里和本村村民待遇是一样吗

户口迁入村里后,可以享受和原有村民一样的待遇,承担一样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村民会议可以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并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备案。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违反前款规定的,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从法律角度讲,村里只要接收了新户口的迁入,作为村民,新迁入者就应该得到与其他村民一样的村民待遇。有些村子要求新迁入者补交“村公益性基金”或“公益设施费”,并没有依据,只是各村制定的村规民约,但是村规民约并不能与法律相抵触。如果因为村里要求补交的数额过高,村民可以拒交;如果村里以村民未补交“村公益性基金”等为由,不给予同于其他村民的待遇,那么,新迁入户口的村民可以起诉村委,要求村民待遇。综上所述,你的问题有得到解答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七条 村民会议可以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并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备案。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违反前款规定的,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2023-09-06 02:26:211

村民公约备案时间

村规民约可以自行修订修改一次。第二十条村民会议可以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并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备案。同村民自治章程相比,村规民约的形式相对单一,内容也较单薄,但二者的性质相同,都是生活在一定区域内的村民共同商量制定的、用于规范大家日常行为的村级民主管理制度。因此,应遵循大致相同的制定程序。尤其对涉及全体村民利益的一些重大问题的规定,绝对不能借口是村规民约就图省事减化操作步骤。《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四条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领导和支持村民委员会行使职权;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第五条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
2023-09-06 02:26:301

村集体是指自然村还是行政村

法律分析:村集体是指行政村。自然村是原本就根据区域、家族等传下来的小村子;行政村指,政府对自然村进行小的整合、大的划分为村级集体,行政村有自己的行政体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二十七条 村民会议可以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并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备案。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违反前款规定的,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2023-09-06 02:26:381

怎样实行基层群众自治

  我国根据现行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在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居民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即城市居民委员会和农村村民委员会.  村民自治就是让广大农民群众自己当家作主,村民通过民主的形式组织起来,进行自我管理、 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共同办理好本村的各项事务。村民自治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即民主选举、民主决策 、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其中民主选举是村民自治的基础,民主决策是村民自治的关键,民主管理是村民 自治的根本,民主监督是村民自治的保证.  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的领导班子选举产生以后,决策、管理、监督就成为基层民主的主要实践形式。在农村,村民会议是享有和行使最高决策权的自治性机构,由全体18岁以上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共同参加,该会议决定本村最重大的事务,比如选举或者罢免本村的自治组织的领导人。除此之外,由村民选举产生村民代表,以村民代表会议的形式决定本村重大事务或者经村民会议授权的村务。村委会负责日常决策,并执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接受他们的监督。本村的经济发展、道路修建、环境卫生整治、治安维护、民间纠纷的调解等自治事务,均由村民根据自己制定的村规民约和村民自治章程进行管理。重大村务和财务要时时处处接受村务监督委员会或民主理财小组的审察或监督。这些办法有效地克服了过去村务管理混乱、财务不清、干部贪占行为的发生。目前,村民自治所倡导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已经不再局限于中国的农村基层民主活动范围,而成为中国民主政治生活中的通用法则。  除农村外,城市的居民也按照宪法和《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赋予的自治权利,积极参加本社区的自治事务,选举产生本社区自治组织机构——居委会的领导班子成员,居民直选在部分城市展开。广大的城市居民通过参与本社区公共事务的讨论,献言献计,有的社区还定期召开议事会、听证会、民主恳谈会、议政日等形式开展自治活动。一些城市的业主还自发组织了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反映业主的利益诉求,与基层政府就共同关心的话题和事务进行沟通、协商,达成共识,化解基层社会产生的各种矛盾和纠纷。  基层民主的健康发展离不开以下几个方面的支持:  一是离不开执政党的领导。早在革命战争年代,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根据地、抗日根据地、解放区,就曾经实行过大规模的村选。1981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在总结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时提出,要在基层政权和基层社会生活中逐步实现人民的直接民主,党的十二大强调要发展基层社会生活的群众自治。党的十五大、十六大将基层民主作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作和最广泛实践,总结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亿万农民的伟大创造。党的十七大更加注重基层民主的发展,不仅将完善基层民主制度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要求,还强调要将基层民主作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程重点推进。这一系列政策的出台,为基层民主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政治保障。在实践中,基层党组织积极鼓励党员特别是党支部负责人参加村委会、居委会的选举,通过选举使党组织领导人进入基层组织机构中,从而对基层民主发展提供组织保障和人力资源保障。  二是离不开基层群众的“当家作主”。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在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形式是多样的。人民群众可以通过参加国家政权建设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也可以在基层以群众自治等方式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随着基层民主实践的深入推进,原本由基层政府管理的事项逐渐由自治性组织来负责,并最终由基层群众做出决定。比如村干部过去都是由乡镇党委政府直接任免,基层百姓对他们的约束力很弱。现在则是由基层群众直接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部分农村每年由村民或村民代表对村干部进行民主评议,投票表决村干部是否胜任农村的工作,对不胜任的村干部还有权罢免,由此基层群众“当家作主”的权力充分体现出来。  三是离不开基层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各国的民主实践表明,民主应该由民众理性、有序地参与,否则就会陷入无政府主义的无序状态。在中国改革开放之前的一段时间,曾经存在过“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的大民主,既造成社会动荡,也不利于人民行使民主权利。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执政党强调要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规范化、程序化,倡导基层群众依法自治,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行使基层社会的自治权。在实践中政府也采取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对基层群众的自治权进行权利保障。基层民主的制度化和理性参与,既保证了基层群众自治权的充分行使,也有利于政治民主能够在一个相当稳定的政治生态中开展。
2023-09-06 02:27:001

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具有法律效力吗?

村民代表大会决议是村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具有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代表大会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村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应当由村民委员会依法办理,并报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2023-09-06 02:27:113

村委会侵犯村民权益能起诉吗

法律分析:可以起诉村民委员会。1、如果村委会在实施与户籍等有关的管理行为、土地发包行为及其他与村内公益事业有关的建设和管理行为中,涉嫌侵犯村民的合法权益,那么,村委会也是行政诉讼的合法主体,村民完全可以向法院提前、起行政诉讼。2、村委会如果在村务管理中,侵犯村民的民事权利,村民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七条 村民会议可以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并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备案。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违反前款规定的,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第三十六条 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成员作出的决定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责任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村民委员会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法定义务的,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事项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2023-09-06 02:27:181

如何把村民开除村籍

无法开除。将村民开除村籍,显然已超出村民自治的范围是国家法律法规所不允许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
2023-09-06 02:27:26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2015修订)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发展农村基层民主,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巩固农村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组织基础和群众基础,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村民委员会按照便于群众自治、服务村民,有利于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和民族团结的原则设立,并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第三条 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开展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领导和支持村民委员会行使职权,依照宪法、法律和法规,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第四条 自治区建立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和正常增长机制。  村民委员会办公经费、村民委员会成员报酬、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和村民小组组长岗位补贴、社会管理和服务支出等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予以保障。第二章 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村民代表第五条 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3至7人单数组成。村民委员会的成员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选举产生。  村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立若干下属委员会,负责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宗教事务、民政、教育、妇女、青少年等工作。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兼任下属委员会成员。  人口较少的村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不设下属委员会,前款规定的职责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分工负责。第六条 村民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二)编制并组织实施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三)教育和引导各民族村民相互了解、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互相尊重、互相帮助,抵御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思想渗透,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四)协助政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维护社会治安,做好反恐维稳、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以及社会保障、义务教育、青少年教育、计划生育等方面的工作;  (五)组织村民参加抢险、救灾活动;  (六)协助有关部门对社区矫正、刑满释放等重点管控人员进行教育、帮助和监督;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其他职责。第七条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对村民委员会下列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  (一)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理财;  (二)开展对村民委员会成员以及由村民或者村集体承担误工补贴的聘用人员的民主评议活动;  (三)建立和实施村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各项制度;  (四)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和宗教事务管理;  (五)村民委员会依法履行的其他职责。  乡(镇)人民政府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第八条 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培训工作,保障每届村民委员会成员在任期内至少参加一次培训,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培训不得收费。第九条 村民委员会可以设立若干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兼任村民小组组长。  村民小组在村民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小组会议和村民委员会的决定。第十条 村民小组可以组织村民按照每5户至15户推选1人,或者由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担任村民代表。  村民代表应当遵纪守法,办事公道,有议事能力,正确表达村民诉求,维护村民利益,接受村民监督。第三章 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小组会议第十一条 村民会议由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组成。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或者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村民会议作出的决定,应当经参加会议人员过半数通过。第十二条 村民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一)讨论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有关事项;  (二)审议村民委员会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收支情况报告、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选举、罢免和补选村民委员会成员;  (四)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五)撤销或者变更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六)撤销或者变更村民代表会议不适当的决定;  (七)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以及由村民或者村集体承担误工补贴的聘用人员的工作;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
2023-09-06 02:27:351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释义: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村民会议每年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并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   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   【释义】本条是关于村委会与村民会议关系的规定。   一、村委会向村民会议负责和报告工作   村民会议由本村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组成,是村民实行自治的权力机构;村委会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是村民实行自治的执行机构和工作机构,二者是自治的权力机构与执行机构和工作机构的关系。这种关系具体体现在:一是村委会执行村民会议的决定。重要问题由村民会议决定,而不是由村委会决定。对于涉及全村村民利益的事项,村委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后,由村委会贯彻执行。二是村委会向村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村委会的权力来源于村民会议,是村民实行自治的执行机构和工作机构,是村民通过村民会议实现其意志和利益的组织者。村委会及其下属任何机构的权利,都不能超过村民会议。村委会的每一位干部都有义务向村民会议如实报告工作情况,从而使村委会的一切工作和活动都对村民会议负责,接受村民会议的监督。村民会议每年审议村委会的工作报告,并评议村委会成员的工作,这是村民会议的重要职权之一,是村委会向村民会议负责的具体体现,也是村民履行自治权利的体现。按照本条的规定,村民会议每年至少要听取和审议一次村委会的工作报告,以使村民对村委会的工作有足够的了解,增强村委会工作的公开性。同时还可以使村民对村委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便村委会改进工作。   要正确处理好村民会议与村委会的关系,在实际中应注意以下问题:一是树立村民会议的权威性,保证实现法律赋予它的权力。必须保证村民会议按时召开,村委会及其下属机构必须认真执行村民会议的决定,积极主动向村民会议报告工作,接受村民会议的监督。二是村民应积极支持村委会的工作,发挥村委会的作用,为村委会顺利实施村民会议通过的各项决定创造条件。   二、村民会议由村委会召集   根据本条第二款规定,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负责召集。村委会作为村民自治的组织者和执行者,召集村民会议既是它的职权,又是它的义务。根据村委会组织法的规定,在下列情况下应当召开村民会议:(1)村委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2)村民选举委员会的产生;(3)罢免村委会成员;(4)听取审议村委会工作报告;(5)讨论决定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事项;(6)制定、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7)有十分之一以上村民提议召开村民会议。村民会议一般由村委会全体成员集体主持。所谓集体主持,就是对村民会议的议程、会议举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等,都应当集体讨论决定,不能一个人说了算。村民会议由村委会集体主持,有利于发扬民主,发挥集体智慧,减少失误,也有利于培养村委会成员的民主意识,养成集体讨论决定问题的习惯。当然,村委会集体主持并不等于开会时每一个村委会成员都是会场的主持人。村委会可以协商推荐一人或几人主持会场。主持人应当贯彻村委会集体讨论决定的精神,不能擅做主张,随意改变会议的议程等。对于会议举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主持人应当及时和村委会其他成员交换意见,集体讨论解决。
2023-09-06 02:27:431

关于集体资产分配的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_村民会议可以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并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备案。___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 __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违反前款规定的,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_召开村民小组会议,应当有本村民小组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三分之二以上,或者本村民小组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___村民小组组长由村民小组会议推选。村民小组组长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可以连选连任。___属于村民小组的集体所有的土地、企业和其他财产的经营管理以及公益事项的办理,由村民小组会议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讨论决定,所作决定及实施情况应当及时向本村民小组的村民公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二十七条 村民会议可以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并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备案。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违反前款规定的,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___第二十八条 召开村民小组会议,应当有本村民小组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三分之二以上,或者本村民小组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___村民小组组长由村民小组会议推选。村民小组组长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可以连选连任。属于村民小组的集体所有的土地、企业和其他财产的经营管理以及公益事项的办理,由村民小组会议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讨论决定,所作决定及实施情况应当及时向本村民小组的村民公布。
2023-09-06 02:27:521

村民自治组织的形式有三种分别是村民会议什么和村民委员会

法律分析: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具有以下特点:第一、村民代表会议是村民会议的补充形式,不是村民会议的常设机构。村民代表会议的产生主要就是为了解决村民会议召开难的问题,如果不是人口较多或居住分散的村,就不能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而应当坚持通过村民会议的形式讨论决定问题。即使在可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的村,对于一些重大问题,如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制定村经济发展规划、制定村规民约和村民自治章程等,也必须通过村民会议来决定。因此,并不是所有的村都要设立村民代表会议,也不是要用村民代表会议取代村民会议。村民会议的最高决策地位是不可动摇的。第二,村民代表会议的权力来源于村民会议的授权,村民代表会议必须向村民会议负责。村民代表会议作为村民会议的补充形式,自身没有独立的职权。可见,村民代表会议作为村民会议在特定条件下的替代形式或补充形式,它不是管理性、执行性的机构,更不是具体的工作机构,而是决策机构,在受村民会议授权的范围内具有同村民会议同等的决策权。在村民会议实际运作中还存在不少困难的情况下,村民代表会议虽然不能也没有理由取代村民会议,但却是现阶段村民民主决策的主要形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二十五条 人数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村,可以设立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和村民代表组成,村民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五分之四以上,妇女村民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由村民按每五户至十五户推选一人,或者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村民代表的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村民代表可以连选连任。村民代表应当向其推选户或者村民小组负责,接受村民监督。
2023-09-06 02:28:001

农村修路村民是否权利监督

村民阻止村委会修路是否违法,要由司法机关作出裁决。依据案例实际情况,阻止修路的是邻居。可以与邻居友好协商,向其展示法院判决,如仍不行,邻居采用暴力阻止时,可以报警,或再次由法院裁决。一般而言,如果村委会依照相关法律和村民自治章程,或在全体村民大会上经民主程序表决通过,即依法定程序作出修路的决定。村民如果对村委会修路的决定有不同意见,可以依法向有关部门反映,或重新召集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具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章 村民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  第八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经济发展。  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引导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村民委员会应当尊重并支持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第九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促进男女平等,做好计划生育工作,促进村与村之间的团结、互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依法开展活动,推动农村社区建设。  第十条 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遵守并组织实施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办事公道,廉洁奉公,热心为村民服务,接受村民监督。
2023-09-06 02:28:221

村民代表所决定的重大事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应该是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
2023-09-06 02:28:344

村委会的职责与义务是什么

法律分析:职责:村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经济发展 ;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引导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村民委员会应当尊重并支持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村民委员会应当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促进男女平等,做好计划生育工作,促进村与村之间的团结、互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依法开展活动,推动农村社区建设。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村民委员会应当教育和引导各民族村民增进团结、互相尊重、互相帮助。义务: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遵守并组织实施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办事公道,廉洁奉公,热心为村民服务,接受村民监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七条 村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兼任下属委员会的成员。人口少的村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不设下属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分工负责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工作。第八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经济发展 。 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引导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村民委员会应当尊重并支持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第九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促进男女平等,做好计划生育工作,促进村与村之间的团结、互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依法开展活动,推动农村社区建设。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村民委员会应当教育和引导各民族村民增进团结、互相尊重、互相帮助。第十条 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遵守并组织实施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办事公道,廉洁奉公,热心为村民服务,接受村民监督。
2023-09-06 02:28:571

如何激发农村居民参与农村社区建设的积极性

  农村社区建设是一个全新的课题,目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在积极的探索试点当中,没有统一的途径和办法可供借鉴。相较于城市社区,农村社区由于居民有共同的经济利益等因素,更容易组织和发动起来,共同参与到农村社区建设各项事业中来。下面,在借鉴城市社区建设的经验做法基础上,结合农村实际,就如何调动发挥村民群众参与农村社区建设的积极性,简要谈几点看法。  一、建立健全社情民意表达机制,畅通村民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  畅通村民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是调动村民参与农村社区建设的重要途径,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为此,我们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一是在村级层面建立民愿接待室、恳谈室。由村党组织成员或村委会成员负责接待反映问题的群众,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定期接待,并形成制度。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要积极予以解决,不能解决的也应给予解释说明,理顺群众情绪。二是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委会成员、村民代表在掌握收集民意方面的优势,指导村委会建立定期代表接待制度、分片包户制度等,及时收集村民群众的意见和需求,并向村委会反映,有效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和共同利益。三是村委会可将村民意见通过《信访条例》规定的程序反映给政府有关部门,并通过一定的形式向村民反馈有关信息。四是利用社区公共服务信息平台,拓展民意表达渠道。完善社区公共服务信息网建设,在网站中设置“社情民意”通道,为村民提供了解政策、反映诉求的窗口,同时使政府及时了解村民的需求。五是健全完善村委会下设委员会设置,充分发挥各委员会在组织发动村民群众开展各项公益性活动和实行民主自治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二、坚持民主选举制度,充分发挥民主选举功能  选举是调动村民群众参与村民自治和农村社区建设的重要渠道,要进一步完善选举工作制度,认真组织好村委会选举工作,藉此来扩大基层民主,提高群众参与积极性。一是依法完善村委会选举工作规程,规范选举程序。要根据《村委会组织法》精神,进一步细化完善选举工作程序,制定较为规范的选举工作规程,规范村民选举委员会的推选、选民登记、提名确定候选人、投票选举和工作交接等关键环节,维护和保障村民群众的民主选举权利,真正把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公正廉洁,作风正派,热心为村民服务,身体健康,有较高素质和较强能力,受到群众拥护的人选进村委会班子。二是认真组织好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的选举工作。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是发动群众的直接联系人,他们素质的高低和工作的热情直接关系到村民群众参与农村社区建设的积极性。乡镇政府要加强对村民代表选举工作的指导,严格依法选举产生村民代表。村民代表应充分反映村民的意见和建议,提倡将村内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党组织成员、党员选举为村民代表,体现村民代表的广泛性。同时,认真做好村民小组长的推选工作,切实把热心公益事业、为村民群众服务,有奉献精神的人推选出来。三是以选举为契机,切实为村民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要建立有效的矛盾排查机制,围绕村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做好选举过程中的矛盾排查和化解工作。对于排查出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努力为村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帮助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以此调动村民群众参与积极性。  三、规范民主决策程序,充分发挥民主决策功能  一是修订完善村民代表议事规则。完善民主议事决策的内容,规范民主决策程序,深入推进“一事一议”,把好群众意见关、议事程序关和监督关,确保村级事务决策符合大多数农民群众的意愿,提高村民代表会议的质量和效果。二是建立健全农村民主听证制度。对于涉及村级重大事项决策的,要事先召开民主听证制度,广泛听取村民群众意见。同时,着重健全完善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  四、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民主管理功能  一是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章程》规范引导作用,实行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目前,各村基本已经制定了《村民自治章程》,但其作用发挥得并不是很充分。要根据新形势的发展,不断通过民主程序修订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明确规定村干部的职责、村民的权利和义务,村级各类组织的职责、工作程序及相互关系,并做好《村民自治章程》的入户签约和宣传教育工作,努力通过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居民在享受权利同时积极履行居民义务,自觉依照《社区自治章程》参与社区事务的管理。二是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村级管理各项制度。要按照中央和各地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和档案管理制度,落实好印章管理使用制度、村委会换届后工作移交制度和村重要岗位人员聘用制度,规范农村集体财务收支审批程序,实现以制度约束人、管理人。三是积极培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培育发展力度,并加强对它们的引导、管理和监督,通过保障和维护村民的共同利益,把村民群众组织起来,为共同利益而奋斗,从而自觉参与农村社区建设各项事业。  五、拓宽民主监督渠道,充分发挥村民民主监督功能  一是深化村务公开制度。进一步拓宽村务公开的内容,将建设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各级财政给予的优惠政策和资金、社会各界支持新农村建设的资金和项目、农村公益事业经费纳入村务公开内容,并积极推进点题公开,及时公开村民要求公开的事项,进一步提高村务公开的质量,发挥村务公开在农村社区建设中的作用。二是积极创新村务公开监督机制。在继续发挥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作用的同时,进一步创新监督方式,依靠群众的力量进行监督,充分发挥村民在民主监督方面的主体作用。同时,强化乡镇党委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监督,实现乡镇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的互动。三是进一步加强对村干部的民主监督。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精神,逐步推广村干部勤廉双述、村民询问质询和民主评议制度,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督。四是深入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一年来推进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实践已经证明,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是推动农村工作的有效措施,有效地激发了村民群众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的积极性。加强农村社区建设,必须深入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调动更多村民群众关心、支持和参与农村社区建设各项工作。  六、充分发挥村民群众的主体作用,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  村民群众是农村社区建设的实践者、创造者和推动者。村党组织和村委会要充分尊重村民群众的主人翁地位和主体作用,努力将村民组织起来,维护和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不断强化村民的社区意识和责任意识;要加大对村民群众的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提高村民的综合素质和民主法制意识,积极引导村民以合法理性途径参与农村社区建设各项活动;要从解决村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努力化解社区内各种不和谐的因素,通过提供良好的服务和组织丰富多彩的活动,调动村民群众参与农村社区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充分尊重村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尊重基层的创造,积极指导和鼓励村委会和村民结合本地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工作,不断推动农村社区建设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推动农村社区建设的深入有序开展,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基础。
2023-09-06 02:29:081

浅谈乡镇人大如何对村民自治的监督

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极大地推动了我国农村民主法制建设的进程,民主观念和维权意识逐步在我国广大农民群众中形成。然而,村民自治作为新生事物没有成熟的经验可借鉴,在实际运行中出现的许多问题,因民主管理制度尚不完善和监督约束机制不健全等多种因素,而不能得到很好地解决。因此,在现行政治体制框架下,应积极发挥乡镇人大在村民自治中的监督作用,以确保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在基层民主管理活动中的有机统一。   一 、加强乡镇人大在村民自治中的监督作用十分必要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颁布,极大地推动了基层民主,但在实施中也遇到了不少的问题,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基本原则还不能完全贯彻落实,有些村干部习惯于个人决策,关系村民利益和重大事项,不召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研究,有的村民会议组织形式不规范,谁参加会议由村干部说了算,村民意愿不能充分表述,有的村虽然有制定的制度,但群众反映“写在纸上、贴地墙上、说在嘴上、落实不到行动上”。有的实行“村财乡管”削弱了村的自主权,村决定的财务支出还需乡镇审批。村务公开问题突出,有的半公开、假公开或是公开不规范等问题普遍存在,群众称为“村雾公开”。这使村务公开没有达到预期目的,反而引发了新的矛盾和问题。造成这种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目前还没有形成对村务公开的有力监督机制。如何创制一种有效的监督机制来确定村民的基本权利和利益不受侵犯是个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后,村民委员会作为基层群众直选产生的自治组织,与国家政权不再是隶属关系,农民和村级组织也不再是直接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但在目前乡村民主制度尚不健全,政治生活尚不活跃的特定时期,仍需一个强有力的外部力量来监督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贯彻实施,监督村民委员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活动,同时监督乡镇政府在行政过程中侵犯农民权益。从法律角度看,能担负起这一职责的机构只有乡镇人大。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总共30条,其中绝大多数内容都是关于村民委员会的性质、结构、产生和罢免、议事日程序及其权利和义务,而在村民委员会的权力监督和制约方面,该法几乎未作规定。村民委员会由全体村民选举产生,对全体村民负责,但在现实中,全体村民根本不能有效地对村民委员会实施监督。在目前法律规定中还缺乏有效手段的情况下,应积极探索乡镇人大作为权力机关在村民自治中发挥监督作用的途径和手段。   二、乡镇人大在村民自治中行使监督权的法律依据   我国现行法律对乡镇人大行使监督权的明确规定,《地方组织法》第九条规定了乡镇人大的职权,主要内容有:保证宪法、法律、上级人大决议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工作的实施计划;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等13项。1995年,《地方组织法》规定乡镇人大设主席、副主席,在本级人大闭会期间,负责联系代表,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并反映代表和群众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五条规定,“以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选举权,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举报,有关机关应当负责调查并依法处理。第二十八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本法的实施,保障村民依法行使自治权利。”浙江省人大常委会还依据上述两部法律制定了实施办法,对乡镇人大在保证村民自治中行使监督权作了进一步规定,如《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第二十一条就明确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加强对本办法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本办法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实施,保障村民依法行使自治权利。”   三、乡镇人大行使监督权的手段和途径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基层一级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照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规定,具有保证宪法、法律、上级人大决议在本行政区域的遵守和执行的监督职能。人大监督不同于群众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而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也是国家权力的象征,体现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本质,村民自治作为一种基层民主制度,乡镇人大完全可以通过行使监督权,确保村委会组织法在本行政区域内贯彻实施,从而促进村民自治的健康发展。乡镇人大可以通过以下手段来行使监督权。   (一)加强对乡规民约和与村民自治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的审查。备案审查是依法对有立法权机关的立法行为所作的约束性规定,目的是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村规民约不属立法范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也对其备案有相应的规定,如该法第二十条规定:“村民会议可以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并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备案”。该法虽没有明确报乡镇人大备案审查的内容,但同时又规定“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而这正是乡镇人大行使监督权保障宪法和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遵守和执行的重要内容。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可以在乡镇人代会上听取乡镇人民政府关于村规民约备案情况的书面汇报并将备案的村规民约作为文件印发大会。同时还加强对政府的同村民自治相关的规范性文件的审查,主要看其是否与宪法、法律、法规相抵触,这是人大实施法律监督和一种具体形式。目前,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还是各级人大工作普遍存在的一个薄弱环节。乡镇人大真正履行好这一职责必须坚定不移地推进基层民主,不断提高代表素质,切实加强乡镇人大机构建设。    (二)把监督同代表工作联系起来,组织代表开展视察和执法检查。在乡镇人大闭会期间,人大主席(或副主席)可以把视察村民委员会的村务公开情况作为代表小组活动的重要内容,围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贯彻执行情况及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组织各行政村中的各级人大代表开展视察活动,将视察和执行检查中提出的意见反馈给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责成政府解决问题,还将带有共性的问题提交代表会议审议。视察中要注重调查研究,要有深入了解村民自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掌握第一手材料,以便提出更具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还应探索建立健全视察意见反馈机制,以可行的方式向乡镇人民政府及村委反馈视察意见,并跟踪监督整改情况,从而增强监督的实效。   (三)加强对村民委员会选举公正合法性的监督。村委会换届选举不规范,甚至不按法定程序选举是目前不可忽视的现象。有的地方乡镇政府在村委会换届选举中违法指定人选;有的地方存在落后势力或家族、宗教势力操纵选举的现象;有的地方选举组织工作简单,村民参选率不高。乡镇人大有受理有关破坏村委会选举的举报的责任。乡镇人大要发挥权力机关的作用,不能仅限于事后监督,更要加强对村委会选举全过程的监督。   (四)加强对乡镇人民政府侵权行为和村委会工作的监督。村民自治是村民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乡镇人民政府与村委会仅为作指导关系。法律明确规定乡镇人民政府不得干预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但实际存在着一些乡镇政府侵犯村民自治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行为,有的乱收费乱摊派,有的直接派干部干预村级事务或是强行推行乡镇经济政策、强行征税。这些违背村民自治基本原则的乡镇政府行为,不仅没有体现党的领导、依法治国及人民当家作主的有机统一,而且破坏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从法律设置的约束机制的角度分析,只有乡镇人大拥有对乡镇政府监督的职权。而乡镇人大要充分行使法律赋予的监督权,积极采取执法检查、述职评仪等形式加强监督,促进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加强对村委会的指导,不断改进存在的问题。
2023-09-06 02:29:341

村里征收卫生费合法吗

如村委会按照正常流程收取卫生费,则合法。 卫生费应该是指村里公共部位的卫生费,城市的街道有环卫部门负责;村里的小路、小巷,只能是村里负责请人打扫。不论是出租户或者本人房屋,实际上只要是居住在这个村里的都应该缴纳。如果村委会是经过村民代表的一致同意收卫生费,且符合村民自治章程条例规定的话,则收取卫生费的行为是合法的。但是,如果村委会不按照正常流程,乱收取卫生费的话,则收取卫生费的行为是不合法的,村民可以向纪检部门举报。 村委会有权收卫生费,卫生费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组织法》制定的村规民约,在本地人和外地人一视同仁的基础上收取的(本村人一般是一年一扣,用村里分红支出),并统一使用。对外地人,目前一般是半年收取的,如果当事人未住满半年,想取回多交的卫生费,应该到办证窗口去反映,或是到村里协调。卫生费是按照村规民约定的收费,不是行政收费,不需要物价部门审批,但是在物价部门有备案。 村委会收卫生费是否合法还要看情况而定。如果村委会是经过村民代表的一致同意收卫生费,且符合村民自治章程条例规定的,该行为就是合法的。但如果村委会不按照正常流程,乱收取卫生费的,则该行为不合法,村民可以向纪检部门举报。 卫生费的收取标准均属于村民自治章程条例,村委会收取的卫生费是不需要向物价部门进行审批的,但必须经过村民代表的一致同意,进行合理收费。村委会卫生费的收取标准通过村民委会和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村委会卫生费收取标准是依据每户的垃圾产生量、后期的垃圾处理以及清运产生的费用而核算出收取每户应收的卫生费;村委会卫生费的收取应开具单据。 综上所述是小编对村里征收卫生费合法吗做出的相关回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二条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十五条人数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村,可以设立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和村民代表组成,村民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五分之四以上,妇女村民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 村民代表由村民按每五户至十五户推选一人,或者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 村民代表的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 村民代表可以连选连任 村民代表应当向其推选户或者村民小组负责,接受村民监督。
2023-09-06 02:29:421

村官最怕告什么

法律分析:县级以上的各种检查检查是上级部门对基层实施政策情况的验收。而县级以上的领导部门可以直接建议罢免村干部,所以村干部在最怕举报到上级部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选举法》 第十条 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遵守并组织实施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办事公道,廉洁奉公,热心为村民服务,接受村民监督。
2023-09-06 02:29:581

村两委拒不执行村党支部和镇党委决定应负啥责任

1,村民不服从村里决定,村委会可以依照本村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的规定处罚。 2,如果村里的决定违法,村委会以村民不服从决定处罚的,村民可以向申请撤销决定,由责任人承担法律责任。 3,《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  第三十六条 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成员作出的决定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请人民予以撤销,责任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村民委员会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法定义务的,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事项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2023-09-06 02:30:061

2023年医保缴费标准

一、合理提高筹资标准为适应医疗费用增长和基本医疗需求提升,确保参保人员医保权益,2022年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各级财政继续加大对居民医保参保缴费补助力度,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10元,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30元,达到每人每年350元。中央财政继续按规定对地方实施分档补助,对西部、中部地区分别按照人均财政补助标准80%、60%的比例给予补助,对东部地区各省份分别按一定比例补助。统筹安排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以下简称“大病保险”)资金,确保筹资标准和待遇水平不降低。探索建立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挂钩的动态筹资机制,进一步优化筹资结构。放开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等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户籍限制。切实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持居住证参保政策规定,对于持居住证参加当地居民医保的,各级财政要按当地居民相同标准给予补助。二、巩固提升待遇水平要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原则,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统筹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效能,科学合理确定基本医保保障水平。稳定居民医保住院待遇水平,确保政策范围内基金支付比例稳定在70%左右。完善门诊保障措施,继续做好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健全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以下简称“门诊慢特病”)保障。增强大病保险、医疗救助门诊保障功能,探索将政策范围内的门诊高额医疗费用纳入大病保险合规医疗费用计算口径,统筹门诊和住院救助资金使用,共用年度救助限额。合理提高居民医保生育医疗费用保障水平,切实支持三孩生育政策,减轻生育医疗费用负担,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三、切实兜住兜牢民生保障底线要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夯实医疗救助托底功能,坚决守住守牢不发生因病规模性返贫的底线。继续做好医疗救助对困难群众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分类资助工作,全额资助特困人员,定额资助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统筹提高医疗救助资金使用效率,用足用好资助参保、直接救助政策,确保应资尽资、应救尽救。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完善参保动态监测、高额费用负担患者预警、部门间信息共享、风险协同处置等工作机制,确保风险早发现、早预防、早帮扶。完善依申请救助机制,对经相关部门认定核准身份的困难群众按规定实施分类救助,及时落实医疗救助政策。对经三重制度保障后个人费用负担仍较重的困难群众,做好与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的衔接,精准实施分层分类帮扶,合力防范因病返贫致贫风险。四、促进制度规范统一要坚决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规范决策权限,促进制度规范统一,增强医保制度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严格按照《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要求,2022年底前实现所有统筹地区制度框架统一,40%统筹地区完成清单外政策的清理规范。坚持稳扎稳打、先立后破,统筹做好资金并转和待遇衔接,促进功能融合。推动实现全国医保用药范围基本统一。逐步规范统一省内基本医保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等政策。加强统筹协调,按照政策统一规范、基金调剂平衡、完善分级管理、强化预算考核、提升管理服务的方向,稳步推进省级统筹,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可分类序贯推进。要严格落实重大决策、重大问题、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新情况、新问题和重大政策调整要及时请示报告后实施。各省份落实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情况将纳入相关工作绩效考核。五、做好医保支付管理要加强医保药品目录管理,做实做细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加强谈判药品供应保障和落地监测。做好医保支付标准试点工作并加强监测。2022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各省份原自行增补药品的消化工作。规范民族药、医疗机构制剂、中药饮片和中药配方颗粒医保准入管理。完善医保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项目管理。持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扎实落实《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推进DRG/DIP支付方式改革,覆盖辖区至少40%统筹地区。探索门诊按人头付费,推进中医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探索中医病种按病种分值付费。完善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加强“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管理,畅通复诊、取药、配送环节。六、加强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价格管理要全方位、多层次推进药品、医用耗材集采工作,统筹协调开展国家组织和省际联盟集采。2022年底国家和省级(或跨省联盟)集采药品品种数累计不少于350个,高值医用耗材品种累计达到5个以上。做好集采结果落地实施和采购协议期满接续工作,落实好医保基金预付、支付标准协同、结余留用等配套政策。提升完善医药集采平台功能,强化绩效评价,提高公立医疗机构网采率,推广线上结算。稳妥有序推进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指导督促统筹地区做好2022年调价评估及动态调整工作。启动医药价格监测工程,编制医药价格指数,强化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常态化监管,持续推进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实施。七、强化基金监管和运行分析要加快建设完善医保基金监管制度体系和执法体系,推动建立激励问责机制,将打击欺诈骗保工作纳入相关工作考核。继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不断拓展专项整治行动的广度和深度。完善医保部门主导、多部门参与的监管联动机制,健全信息共享、协同执法、联防联动、行刑衔接和行纪衔接等工作制度,推进综合监管结果协同运用,形成一案多查、一案多处、齐抓共管的基金监管工作格局。要按要求做好基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完善收支预算管理。综合人口老龄化、慢性病等疾病谱变化、医药新技术应用、医疗费用增长等因素,开展基金收支预测分析,健全风险预警、评估、化解机制及预案,切实防范和化解基金运行风险。八、健全医保公共管理服务要增强基层医疗保障公共服务能力,加强医疗保障经办力量。全面落实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操作规范,推动医疗保障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提高医保便民服务水平。全面落实基本医保参保管理经办规程,加强源头控制和重复参保治理,推进“参保一件事”一次办。优化参保缴费服务,坚持智能化线上缴费渠道与传统线下缴费方式创新并行,持续提升缴费便利化水平。全面落实基本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继续深入做好转移接续“跨省通办”。积极参与推进“出生一件事”联办。继续做好新冠肺炎患者医疗费用、新冠疫苗及接种费用结算和清算工作。2022年底前实现每个县开通至少一家普通门诊费用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所有统筹地区开通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和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5种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九、推进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要持续推进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深化应用,充分发挥平台效能。全面深化业务编码标准维护应用,建立标准应用的考核评估机制。建立完善的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和安全管理体系,探索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发挥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商业银行、政务应用等渠道作用,在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应用等领域探索合作机制。十、做好组织实施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持续推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强化部门协同,抓实抓好居民医保待遇落实和管理服务,财政部门要按规定足额安排财政补助资金并及时拨付到位,税务部门要做好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征收工作、方便群众缴费,部门间要加强工作联动和信息沟通。要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普及医疗保险互助共济、责任共担、共建共享的理念,增强群众参保缴费意识,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做好舆情风险应对。特此通知。
2023-09-06 02:21:421

青玉案贺铸全文注音

⑴凌波:形容女子步态轻盈。三国魏曹植《洛神赋》:“凌波微步,罗袜生尘。”⑵芳尘去:指美人已去。⑶锦瑟华年:指美好的青春时期。锦瑟:饰有彩纹的瑟。唐李商隐《锦瑟》:“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⑷月台:赏月的平台。花榭:花木环绕的房子。一作“月桥花院”。⑸琐窗:雕绘连琐花纹的窗子。朱户:朱红的大门。青玉案·凌波不过横塘路青玉案·凌波不过横塘路⑹飞:一作“碧”。冉冉:指云彩缓缓流动。蘅皋(hénggāo):长着香草的沼泽中的高地。⑺彩笔:比喻有写作的才华。《南史·江淹传》:“……(淹)尝宿于冶亭,梦一丈夫自称郭璞,谓淹曰:‘吾有笔在卿处多年,可以见还。"淹乃探怀中得五色笔一以授之。”断肠句:伤感的诗句。⑻试问:一说“若问”。闲愁:一说“闲情”。都几许:总计为多少。⑼一川:遍地,一片。⑽梅子黄时雨:江南一带初夏梅熟时多连绵之雨,俗称“梅雨”。《岁时广记》卷一引《东皋杂录》:“后唐人诗云:‘楝花开后风光好,梅子黄时雨意浓。"”
2023-09-06 02:21:431

中小企业管理制度

中小企业员工管理制度中小企业因为环境、资源、能量、技术和本身条件的特定性,所以在经营策划和管理体系上都不具备大企业样的那么系统,“乱、变、快”是中小企业生动的写照。企业的形象,是一家企业由内向外引发的一种企业“气质”。要想拥有一个良好的企业形象,首先是在企业内部全方位的对品牌的形象有效的整治,其次是对员工在文化教育、技术培训以及对礼节和仪表的培养,把企业建成有良好的工作环境、和谐的生活氛围的“家”。让企业有公众形象、产品有品牌形象、员工有素质形象。第一部分:部门与部门间的链式关系一,建立一健全的组织结构(见:百仕通手袋公司组织结构图)二,员工之间要倡导行之有效的语言沟通、肢体沟通以及文字沟通的传递。让部门间的平衡关系和垂直关系如链条样紧密。三,部门内部的责任要有个最起码而明晰的范围。甚至还要鼓励超范围的工作。不能光让自己做什么,而且还应该做什么。第二部分:让个人的技术和能力的短板得到补充一,业务水平:中小企业因为“盘”小,对高素质的人才吸引力不强,所以企业内部就要自己挖掘人才,利用企业的平台让员工不断的在实践中、技术上提升员工的业务水平。二,管理能力:所谓的管理,即是对人、财、物资源的“整合”,是为企业扩张经营(市场活动)而进行的全面、系统的人与人的互动,是企业在不断扩张过程中进行成本节流,控制风险的行为。所以一个团队都要通过制度、人才、激励的办法以互动的手段,提高各员工的管理水平,利用发展了的资源服务生产与再生产的过程。三,创新能力:企业的雇员一般就两大愿望:一是能享受最优厚的待遇;二,最大限度提升自身的能力。所以企业要具备一个既能发挥员工才干的平台,还要营造一个能培养员工有独立解决问题能力、制定计划和策划经营能力的舞台。四,社交能力上:中小企业因为受本身条件的限制,雇佣的员工可能在文化素质、沟通能力、周旋能力、调节能力上相对滞后,甚至在礼节、仪表、态度上也是比较愚昧。所以企业不光要在技术层面上对员工进行深化培养,还要在品德上、修养上、公关及社交能力上进行最基本的教育。第三部分:工作态度一,责任心;做为企业内部的一员,首先要遵守企业的纪律和制度:对工作任劳任怨,坚持不懈;敢主动的承担错误,并且有自我检查的态度。那是员工起码要遵守的职业道德精神。二,主动性:企业需要主动积极的工作;主动的发现和解决问题;主动的学习,努力提高的进取员工。三,协调性:能虚心的接受别人的批评;能理解他人,主动为别人着想;能换位思考;能协调上下级关系和平衡关系。那更是做人的一种境界。第四部分:外表形象一,首先是企业的形象:提升企业文化、优势品牌、厂貌厂风、展示企业自己的形象。二,培养企业内所有的管理人员在素质上、礼仪上、仪表上的有涵养的精神状态。三,所有的员工所在作业的地方,在上班时间内,保证穿戴上的统一。四,鼓励办公人员日进车间几次。一方面是深入基层了解员工;另一方面是让自己熟悉车间的技术。五,整治车间里和广场上比较混乱的整洁状况,一个整齐而干净的环境会令人心旷神怡。六,一个企业就是一个大家庭,互相间应该是和谐、团结、友爱的气氛。避免形成大帮会、小团体甚至黑势力的现象。各员工之间共性交流,形成和睦的共处关系。七,通过各途径提高员工的文化素质,在语言、行为、饮食、仪表等等形成良好的风气。第五部分,对员工(包括管理人员)的管理办法一,组织结构要扁、平化;部门的公开化;分工的明确化;职务的责任化。二,建立最起码的企业环境、文化网络、习俗仪式、英雄人物的形象。中小企业虽然建设不了企业文化,但企业起码要具备“以人为本”的新管理理念。三,开会是信息传递和信息反馈的途径,是领导与管理基层及员工沟通的一种渠道。要多开会,但开的一定都是20分钟的短会(在心理学的角度,人的思维最集中的也就10分钟);会不能成“一言堂”。开会的目的是接收信息,所以多听话的人,就象是在给电池充电,多说话的人,就象是在消耗电。四,在全企业范围内,进行人与人间的沟通知识的教育(语言沟通和肢体沟通),基本管理体系知识的教育与培训。五,建立一个完整的培训制度。包括文化知识的培训、技术技能的培训、新员工的基础知识培训、老员工的新技能的培训。培训的方法都需要一套规范的制度。六,活跃企业文化活动的必要性:动员所有的员工在全企业范围内进行技能竞赛、游艺比赛、竞技比赛等等活动,让文化活动带动企业和谐、融洽、激进的新风貌,让员工都成为家的一员。七,整洁员工的服装穿着,禁止员工穿拖鞋上作业台;禁止员工吃壳类的东西进厂区;禁止员工带油腻的食物进车间。八,整理办公室的环境状况,以及进行礼仪、仪表上的涵养的提升教育。文章
2023-09-06 02:21:451

安全教育活动总结

  总结是对某一特定时间段内的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情况加以回顾和分析的一种书面材料,它是增长才干的一种好办法,因此我们需要回头归纳,写一份总结了。那么总结有什么格式呢?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安全教育活动总结9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安全教育活动总结 篇1   4月15日,是第四个国家安全教育日。XX学院保卫处和校团委共同主办“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喜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主题活动。   首先来说说什么是国家安全?国家安全是指主权国家独立自主的生存和发展的权利和利益的总和,指国家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以及国家政治制度不受侵犯;经济发展、民族和睦、社会安定不受威胁;国家秘密不被窃取;国家工作人员不被策反;国家的机构不被渗透;人民生命、财产不受外来势力的威胁和侵犯。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和国际战略格局的深刻变化,境外间谍情报机构从各自国家战略利益需要出发,不断加大对我国间谍情报活动的力度。   那么大学生该如何增强反间防谍意识呢?应该牢固树立国家安全利益高于一切的观念,牢记“没有永久不变的国家友谊,只有永久不变的国家利益”提高自身的识别能力,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应当直接或者通过学校的老师、家里的家人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或者公安机关报告。出国学习、旅游前,应了解、掌握维护国家安全有关知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自觉维护国家安全。   大学生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更应成为国家安全和利益的自觉维护者。要牢固树立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的观念。居安思危,把国家安全放在高于一切的地位,增强敌情观念和防范意识。大学生应站在国家利益与国家安全的高度,保持清醒头脑,增强责任意识,坚决抵制不良文化观念的侵蚀。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和国家安全意识,增强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感、义务感和荣誉感。并贯彻“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喜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的主题。   本次宣传国家安全日活动,增强了学生们的国家安全意识,参加活动的学生们纷纷表示,宣传国家安全日,使大家能够了解国家安全问题就在大家身边,应该严厉拒绝参与其中,而且懂得如何依法履行自身的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职责和义务。 安全教育活动总结 篇2    活动背景   构建文明和谐校园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安全教育是学校教学、科研和其他工作顺利进行的有力保证,是确保学校和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重要因素,更是创建文明和谐校园的重中之重。构建一个文明、和谐、健康、平安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是全体师生的共同心愿。我院根据工作实际,在毕业季和假期来临之际,根据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每年5月为学院安全教育活动月,并开展安全教育“六个一”系列活动,全力以赴确保安全教育无死角,以此来增强我院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创建文明、和谐、平安的校园。    活动目的   以“平安校园”、“文明校园”为主旋律,立足于我院安全工作实际,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弘扬校园安全文化,落实隐患治理的各项措施。积极推进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坚决杜绝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院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为建设文明、和谐、平安校园提供根本保证。    活动主题   “春风细雨,安全第一”    活动组织   主办方:地理科学学院   协办方:VOV背包文学社   音符动态简约分割线    活动流程    安全知识演说PK   本次竞赛通过学生组队对有关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寝室安全等方面进行演说,提高同学们的安全防范意识,在演讲过程中,增加同学们的安全知识储备,确保在发生紧急情况时,同学们知道如何自救、自护,同时也增强将理论知识应用于实际的能力,形成人人学安全、人人懂安全的良好氛围。    消防队实地参观学习   在消防官兵的带领下地理科学学院学生参观了营区建设并进行了项目体验,如:危机救生、横渡垂降、百米板障、佩戴特种装备等。通过这一系列的参观学习,增强了同学们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了同学们对突发安全事件的应变能力。    安全教育主题班会   召开全院班主任会议,对当前社会上、学校内出现的种种安全隐患及诈骗陷阱进行分析、讨论;各班级班主任组织班级学生开展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帮助大家进一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积极参与学院安全管理,共同维护和营造学院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    安全教育活动照片展及安全教育签名活动   通过对安全教育活动月“六个一”系列活动照片的展示,同学们了解到了我院本次安全教育月活动的主要内容。   同学们积极在安全教育条幅上签名,共同来参与本次活动。   相信经过本次“安全教育活动月”,同学们定能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在老师同学们的共同努力下,我们定能创建文明、和谐、平安的校园。 安全教育活动总结 篇3   为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安委会的安排部署,进一部提高分厂职工安全生产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认真吸取“7。9”火灾事故沉痛教训,精化分厂以“安全警示月”活动为契机,组织分厂职工认真学习、分析、总结经验教训,积极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在7月份着重营造“安全警示教育月”的氛围,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紧紧围绕“安全生产,警钟长鸣”的主题,切实做好高温防暑和防汛抗洪,提高安全综合管理水平。总结一个月以来的工作,主要概括以下几方面:    一、营造氛围,宣传教育。   精化分厂在开展“安全警示月”活动当中,重点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特别是组织分厂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重点对“7。9”火灾事故等案例进行认真分析,讲解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使分厂员工了解消防基础知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掌握对突发火灾的应变、逃生技能,学会灭火以及有序地进行人员疏散处理。通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扩大宣传,营造氛围,使员工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引导分厂职工认真反思事故对企业生产秩序、生命安全、家庭幸福、企业效益发展环境等带来的难以拟补的损失,使分厂员工受到教育、触动灵魂、得到警示,形成人人想安全、要安全、会安全、保安全的良好氛围,以人为本安全为天,领导班子始终如一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至关重要的位置,逢会必讲,警钟常鸣。    二、排查隐患,提高意识。   精化分厂成立全面大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小组,坚持“实事求是、细致全面、不留死角、不走过场”的原则对分厂设备设施全面检查,针对薄弱环节和可能发生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安全生产的任务指标层层落实,明确了安全生产的岗位职责,增强了员工的责任心。同时加强检查力度,杜绝违章作业,落实安全管理制度。通过对分厂工艺、设备、岗位拉网式的排查和利用班前会自查互查的方式,查出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三、隐患治理,落实责任制。   分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每个员工都要树立安全生产意识,做到“一职一责、一岗一责”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同时落实安全生产,一是进行不定期检查,时时树立安全意识。二是安全记录,对不符合安全生产的地方随时记录、随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三是整改,发动大家积极献言献策,及时整改安全薄弱环节,对以前的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检查,确保没有安全漏洞。落实整改责任人,对查出的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进行整改。严格落实整改的.时间,整改完成后严格验收。通过及时同车间沟通,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杜绝麻痹大意思想,确保安全生产。   “安全警示月”活动虽以结束,但安全生产永远不会结束。这只是一个起点,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继续发扬“安全警示月” 安全教育活动总结 篇4   11月9日是全国第25个消防宣传日,今年“119”消防周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的主题是:“找火灾隐患,保家庭平安”。我校以“119”消防周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为契机,普及师生消防安全常识,提高自救互救和逃生能力,认真制定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并在本周内有效、有序地开展“119” 消防周系列活动,较好地营造了“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的宣传教育氛围。   本次消防安全教育主题活动,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第一,11月4日,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组织大家认真学习文件,提高认识,并对本次活动的开展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发动和详细部署布置,使大家对本次活动中各自的任务职责清晰明确,国旗下讲话动员全校师生参与“119消防日”消防教育周活动中。   第二,11月5日至11月10日,开展了以下活动:1.校园内LED宣传标语,营造消防安全宣传气氛。2.各班观看了以消防安全为主的日常安全宣传片,接受安全教育。3.全体师生参加,人人动手,集中学习演练了正确使用灭火器。4.分发消防自查表,家校联手,大手牵小手一起发现消防隐患。5.组织全校师生进行了消防紧急疏散逃生演练。通过演练,让大家明确了各岗位应做的首要任务和具体步骤,教师迅速组织学生快速有序按路线撤离等。6.利用“119“宣传月活动,我校领导及保安人员人员一起对校园内所有场所,进行了安全用火用电专项检查,对查出的有关问题如不够亮的指示灯、杂物仓库堆物等等及时作了维修处理。   “119”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的开展,使我们收获不少,受益匪浅。目前,这一活动虽已告一段落,但消防安全无时不在,我们将常抓不懈,把工作做得更细、更实、更好! 安全教育活动总结 篇5   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工作,我校按照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县教育局要求,于20xx年3月28日—4月1日开展了“安全教育周”活动。我校紧紧围绕“强化安全意识,提高避险能力”这一主题,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积极组织开展好20xx年安全教育周系列活动,达到认真安排、活动多样、教育性强的目标,为创建安全的教育教学环境,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奠定良好的基础。现就活动情况做出总结:   一、认真制定活动计划,加强安全教育活动的管理   为了更好地开展好“安全教育周”活动,我校成立了安全周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详细的、符合学校实际的计划,指导全校开展安全教育系列活动。   二、开展丰富多彩活动,强化安全教育。   1、扎实开展宣传活动,力求人人参与,效果明显。在开展教育周系列活动中,我校在教育周活动开始的第一天,举行了全校师生动员大会,对全体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学校对安全教育周活动进行动员和部署。在教育周活动期间,发放安全倡议书,提高家长安全意识,联合家长力量,配合学校切实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并要求班主任老师据此制定班级的实施计划,开展教育活动。   2、学校安全检查。安全周领导小组在活动周内发动学生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我发现,家庭安全隐患我排查”活动,对全校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找出安全隐患,针对校园门、窗、栏杆、围栏、教室及其各专用教室可能存在的问题认真排查,做好记录,对发现的隐患,及时解决问题。确保安全第一。   3、召开安全教育主题班、队会,我校充分利用班(队)会课时间以及每天安全5分钟的教育活动,要求班主任从方方面面以“安全”为主题进行了安全教育,重点加强流感预防、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及自我保护、安全自救能力等方面的教育。   4、刊出安全教育主题黑板报,在召开班会的同时,学校还充分利用宣传手段,要求每班出好一期以“珍爱生命,牢记安全”的主题黑板报或板报。每班还组织学生完成一份安全教育手抄报。   5、学校和班级各举行安全教育讲座,由学校组织学生观看安全教育警示片,并组织学生进行讨论,深化教育效果。为了形成良好的活动氛围,还利用广播、板报等加大宣传力度,让学生充分感受到安全活动的重要性。   6、认真制定安全疏散演练方案,由学校校长指挥,对学校师生举行安全疏散演练。   7、对安全教育日(周)涌现出来的积极个人进行表彰,对安全教育周的工作进行总结,对先进班级、教师进行表彰。   三、取得效果   1、学生安全知识面更广了,安全意识更强了,对注意安全的理解更深了。   2、学生法制观念增强了,能够做到知法守法,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也提高了。   3、管理机制更加完善了,教育责任到人,落实到位了。   4、创建了安全的教学环境,形成了“安全工作,重于泰山”的良好氛围。   四、对安全教育工作的思考   由于安全问题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有很多意外防不胜防,学校安全工作也不见得做到了天衣无缝,有很多不安全的隐患也可能随时出现,所以我校不仅要在“安全教育周”内对安全教育重点抓,在平时的常规教育中,我校也将把安全教育放在第一位,力求做到安全第一。相信在学校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在全体师生的紧密配合中,在安全领导小组的大力工作下,我校的安全教育工作,定能更上一个台阶。 安全教育活动总结 篇6   每年春夏,溺水成为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头号杀手。那么,如何避免悲剧发生?遇到儿童溺水怎么办?近日,陵头镇大庙小学开展了防溺水安全教育专题活动。   xx小学校长申xx老师召开全体班主任会议,会议主要布置了以防溺水为主题的安全教育活动,要求每一位班主任老师召开一次以防溺水为主题的班级安全会议,并召开家长会议,将防溺水知识宣传至每一位家长,要求家长签署责任书,以班级为单位给每一个家庭拍照存档。   各班开展安全教育课,要求学生将"六不"牢记心中: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通过此次活动的普及,让学生和家长切实认识到了安全教育的重要性,提高了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护能力,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筑起了一道安全防线。 安全教育活动总结 篇7   今年安全教育主题为“让安全意识成为一种习惯”按照市教育局转发的关于转发齐教安函〔XX〕8号文件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从3月5日到3月9日我校做了以下几项工作,并开展了一系列安全教育活动,现总结如下:   一、学校高度重视该项工作,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落实活动日的各项工作。   二、活动内容   1、写好条幅“让安全意识成为一种习惯”。   2、进行一次全校性安全疏散演练。   3、各班主任利用就本班实际,结合安全教育(交通、消防、饮食卫生安全等教育),在晨会课开展活动,并记录好活动过程。   4、本周开展以“安全教育”为主题的中队活动,并记录好活动过程,写好活动总结。   5、组织全体学生收听一次安全教育方面的红领巾小广播,了解一些安全小常识。   6、出好一期安全教育黑板报。   7、利用周一升旗仪式国旗下讲话,进行安全教育宣传。   8、向家长下发《关于安全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联合家长力量,配合学校切实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9、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细致的检查,彻底清查并记事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三、对安全教育日活动进行及时总结,对活动积极的班级进行表扬,对活动不积极的班级进行通报批评。   教育是安全的前提,安全是教育的目的,我们将始终坚持把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贯穿于学校教育的全过程,落实人人参与的要求,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谁在场谁负责”的制度,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确保学生在安全的环境中健康成长。 安全教育活动总结 篇8   为进一部提高煤矿职工安全生产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认真吸取煤矿各种事故的沉痛教训,大则勒煤矿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组织煤矿全体职工通过观看“全国煤矿事故分析暨警示教育会”光盘,分析、总结经验教训,积极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着重营造“安全警示教育”的氛围,紧紧围绕“安全生产,警钟长鸣”的主题,切实用煤矿典型事故案例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积极开展了“警示教育活动”,分次分批利用班前班后的时间组织职工观看“全国煤矿事故分析暨警示教育会”光盘,每名职工在观看视频的同时自觉加强自我素质提升,认真做好笔记,做到每名职工看在眼、记在心,形成了共同观看、认真笔记、独立思考的良好氛围。在直观学习的前提下,矿领导对事故案例进行理论分析,认真讲解了应对措施,使每名职工知道为什么发生事故、懂得怎么做避免事故。全体参加活动的职工观看学习积极、态度认真。通过本次教育活动,对职工的的安全思想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进一步提高了我矿职工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观看后每位职工根据自己的工作岗位和职责写了心得体会。全面提高了我矿职工杜绝事故和处理事故的能力。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第一针对全国煤矿典型事故案例进行了分析、总结。通过观看学习,结合我矿工作实际,开展了安全大反思、大讨论。全体职工结合自身实际和自身岗位,深刻反思每一次事故,分析原因,举一反三,总结经验教训。观看的影片中对每个案例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和防范措施进行了清晰的描述和说明,通过对今年以来全国煤矿事故的分析可知,今年以来事故的发生原因,无外乎:一是监管不力、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责任意识薄弱、现场管理不到位、技术水平低下,管理人员不严格执行各种安全规章制度,严重违章指挥,如 3月22日,辽宁省辽阳市灯塔市大黄二矿发生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共造成22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900万元。4月6日10时50分,吉林丰兴煤矿发生透水事故,事发时共70人在井下作业,其中58人及时升井,12人被困井下,12人全部遇难。4月6日10时50分,吉林丰兴煤矿发生透水事故,事发时共70人在井下作业,其中58人及时升井,12人被困井下,12人全部遇难。 3月22日,辽宁省辽阳市灯塔市大黄二矿发生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共造成22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900万元。8月1日,山西省洪洞县煤矿发生透水事故,8月4日山西洪洞陆合集团基安达煤业有限公司透水事故,8人遇难,4人受伤。8月29日18时左右,攀枝花市西区正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肖家湾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41人遇难。二是工作人员未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按章程作业、安全意识淡薄等。如3月27日,贵州林东煤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黄家庄煤矿发生一起顶板冒顶事故,造成2人死亡。20xx年5月21日8时30分,云南东源泸西煤业有限公司红升分公司一号井发生一起顶板(顶板陷落)事故,造成1人陷落,在事故抢险救援过程中又造成6人陷落。事故最终造成7人下落不明。7月25日,贵州省黔西南州普安县,安利来煤矿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5人被困。事故发生后,该矿未报告,自行施救,施救过程中再次发生冒顶,又造成53名救援人员被困。7月26日14时25分接群众举报后,经全力抢救,截至7月29日19时27分,所有被困人员成功获救。8月9日,四川叙永县鑫福煤业公司后山煤矿发生1起运输事故,死亡1人。8月31日,上午11点35分左右,淮北市吉山煤矿6104采煤工作面发生冒顶事故,导致3名工人被埋。一个个触目惊心的真实案例,使我们警醒。一幕幕血泪的场景,让我们仿佛身临其境,此次活动让我们深刻的体会到生命的脆弱和安全防范意识的重要性。   第二安全生产,重于泰山,每班利用班前会时间进行教育,所有管理人员和岗位职工必须了解各环节的安全管理情况,发现安全生产现场不安全的物质,不安全的环境,不   安全的操作行为和潜在的职业危险,以便有计划的制定纠正措施,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第三各部门、各班组积极组织了职工反违章、查隐患活动。结合实际和自身岗位,深刻反思每一次事故,分析原因举一反三,总结经验教训。 通过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我矿职工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以及职工们杜绝和处理事故的能力。确保了矿井各项安全措施的有效实施,切实使全矿干部职工能够做到“时时、事事、处处”讲安全,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积极消除安全隐患。   总之, 安全工作不能只停留在宣传片的观看体会上, 最终是自始至终,长期坚持要在自身岗位上切切实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在各项工作中认真做到位。通过认真观看会议视频,使我们充分认识到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严峻性,深刻吸取事故经验教训,举一反三,接受事故教训,真正达到了警示教育作用。   通过煤矿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活动,结合我矿实际,我矿在今后的安全生产方面必须做好以下几点:   一、一定要吸取血的教训,科学管理,严格执行各种规章制度,按章作业,坚决杜绝“三违”,要摒弃“图一时之快、心存侥幸、怕麻烦”的思想。全矿干部职工必须全力以赴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形成人人讲安全,时时讲安全, 事事讲安全,人人会安全的良好氛围。 严格贯彻执行党和国 安全教育活动总结 篇9   生命弥足珍贵,安全 提供保障。安全维系着社会的稳定,牵动着家庭的幸 福,关系着青年学生的健康成长。根据市镇教育部门相关通知的 精神,我们羊流镇初级中学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了扎实有效的安全教育活动,掀起了学习交通知识,规范交通行为,遵守交通规则的热潮,收效显著,现 总结如下:   一、班主任高度重视,师生积极行动   5月底,政教处组织召开交通安全教育动员会,把6月份定为交通安全教育活动月。会上杨校长及政教处几位主任引用活生生的事例,阐述了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号召师生们积极行动,自觉了解交通安全常识,自觉规范自己的交通行为,发挥示范学校的带头作用,在遵守交通规则方面做出表率。会上还布置了交通安全教育活动月的有关内容及负责人,分工明确,目标清晰,拉开了交通安全教育的序幕,得到了班主任的高度重视。利用班会课,课余活动时间,全面宣传学习《道路交通法》,看《关爱生命安全出行》录像,重点巡查整改有关交通违纪情况,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二、开展特色活动,让交通安全深入人心   根据学校的统一布署,各级部各班主任根据本班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特色活动,使安全教育形式活泼,内容丰富,感染力强,深受学生欢迎。一学组织学生利用班会课或课余时间学习《道路交通法》《交通安全知识ABC》等法律法规,印发相关资料,还用家长学校的方法与学生家长保持亲密联系,并组织家长学习相关知识,家校共建,共同构筑交通安全教 育网络。二看各班利用政教处印发的资料,班组宣传栏,以及校园广播宣传的有关知识,印发给家长的一封信等知识,引导学生们多看多学,提高对交通安全知识的了解和认同,增强心理接纳程度。   三听听广播有关宣传,听公安中队 领导的专业报告,多渠道提升学生对交通安全知识的认识。   四赛在全面知识宣传的基础上,各班开展交通安全知识竞赛,并在此过程中选拔人才,代表各级部参加由学校团委举办的交通安全知识竞赛,并取得了好的成绩。   五动各班召开主题班会,组织学生排演各类小品,把交通安全知识寓于各   种活动之中,收到好的效果。同时各班还积极参与团委在6月30日下午7,8节课举办的交通安全游园活动,学生参与积极性高,气氛热烈,收到良好的效果。总之,在六月交通安全活动月教育活动中,在学校的正确 领导和统一布署下,级组内师生积极配合,热情参与,交通安全知识深入人心,得到学生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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剪纸团花的七折花制作技法

1、将一张正方形纸对角折叠。 2、找出以三角形底边的中心点,以此为轴心。 3、将其分成七等份锐角,每只角约25.7度。4、然后将另一方按六折法折叠出六等份。 5、最后留出的一方与六等份相重合。如发现不合在进行调整。 6、随意剪出图案。
2023-09-06 02:21:401

许晓的几个博客原文是什么?

《童男,我们再做一次》童男,我们再做一次许晓博客文章原文和他在一起什么都好,我只是不喜欢和他作爱!  不知道怎么的,我还是没有坚持不出去。既然是他的女朋友,我实在不好一又一次地拒绝他,可是,我不想和他做爱!    我拼命地灌着酒,拼命的想让自己不要那么清醒,不要那么清醒地知道将进入我身体的是他。    酒都喝完了,可是,我似乎清醒得让自己害怕。在酒精的作用下,我的身体很热,强烈的渴望。。。。。渴望男人的进入,可是,纠结着我思绪的不是他。    我迷醉着眼睛钻进被窝,他似乎有些激动,我清晰地感觉到他的每一个动作,努力地想着另一个“他”,试图让自己很投入。结果发现怎么努力都只是徒劳,我可以装醉,我可以装作享受,但我没办法满足、没办法喜欢上和他作爱。没开始我就知道结果:他给不了我想要的感觉。我不满足于“浅尝而止”,而他能给我的就是那样,欲要不能。很无奈。    他似乎很努力,可结果依然很无奈。他再一次想要我,我只是冷冷地告诉他禁止挑逗。我知道这是他人生中的第二次作爱,经验不足,但我不是他的试验品、不想是他的实验品。背着他,我的手指轻轻地滑过我的身体,闭上眼睛现象着一双男人的手。。。。。。内心汹涌澎湃,一股奇妙的热力至腿间曼延。。。接着,脑子一片空白。。。    童男,我们再做一次  那一夜,我帮他完成了男孩到男人的蜕变,结束了他20多年的童男生涯............  各自躺在床上,一起看着电视,谁也不说话,但谁都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我的心莫名地疼痛,我知道我们将发生什么,突然很害怕:越过了最后一层底线,意味着我们的爱情将有质的改变。可是我们都不是小孩子,柏拉图式的爱情已成为传说,没有肉体的接触,精神支撑不起爱情的天空。  他脱了衣服睡下,我没脱,只是捂着被子笑,想象着他下一步会怎样。他微微起身,深情地注视着我的眼睛,然后说想看看我的身体。我没说话,只是轻轻一笑,他果真不敢碰我的身体,我在心里笑了一千遍:想看?不会自己脱啊?得到我的应许,他轻轻掀起我的衬衫,感觉到他的身体微微颤抖,他笨拙得可怜,在我的引导下脱了我的衬衫,却又不知道怎样脱内衣。他终于解开了我的皮带,我等待着~~~~~他又没有继续,问我真的愿意吗?  他颤抖的手解不开我的纽扣,我实在连笑的冲动都没有了~~~~~`大概半小时后他终于看到了我全裸的身体,通过我的帮助,他终于进入了我的身体,没动,只是问我疼吗,我想说你感觉到障碍物了吗?但我只是说不疼。他终于慢慢地抽动了一下,又问我,疼吗?傻瓜!快速地抽动了几下便一泻千里,瘫软在我身上。  他还是激动的给我一生一世的承诺。他的话剥夺了我笑的能力,只感觉到我的心很疼很疼!    我再一次索要,他吻着我的乳房,突然有种想推开他的冲动,突然恨极了做爱,在我的意识里爱与性似乎是分开的。我总是这样,对于性,我又爱又恨!  一直以来,纵然爱得再深,一旦有了性,有时候我就会莫名地讨厌他。好吧,童男,我们再做一次!  我一次又一次不动声色地索要,它终于没再~~~~~~~~`  童男啊,是我把你蜕变成了男人;而性,摧毁了我心中纯洁的爱情、亦磨灭了我对你萌生的眷恋。男人,请别再找我!  睁开眼睛,又看到他,我的云霄之旅不免不些尴尬
2023-09-06 02:21:381

医院护士年度工作总结怎么写

医院护士年度工作总结怎么写5篇 光阴似箭,岁月无痕,一段时间的护士工作已经结束了,回顾过去的工作,倍感充实,下面是我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医院护士年度工作总结怎么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医院护士年度工作总结怎么写【篇1】 一年的时间匆匆而过,在过去的一年的时间里,在医院的各级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周围同事的积极配合下,我认真学习本专业的知识,认真对待自己的工作。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不断发扬救死扶伤的精神,认真的对待本职工作,不断取得突破,同时,我也不断总结工作中的经验与教训,获得了领导以及周围同事的一致认同,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尽心尽责,搞好本职工作 我本着“把工作做的更好”这样一个目标,开拓创新意识,积极圆满的完成了以下本职工作:协助护士长做好病房的管理工作及医疗文书的整理工作。认真接待每一位病人,把每一位病人都当成自己的朋友,亲人,经常换位思考别人的苦处。认真做好医疗文书的书写工作,医疗文书的书写需要认真负责,态度端正、头脑清晰。我认真学习科室文件书写规范,认真书写一般护理记录,危重护理记录及抢救记录。遵守规章制度,牢记三基(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三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要求、严密的方法)。 二、思想道德、政治品质方面: 能够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通过报纸、杂志、书籍积极学习政治理论;遵纪守法,认真学习法律知识;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积极主动认真的学习护士专业知识,工作态度端正,认真负责。在医疗实践过程中,严格遵守医德规范,规范操作 三、发挥作用,做好帮带工作 对于病人来说,护理工作不是一个护士能够主管负责的,而是一个需要团队轮值配合的工作。近年来,医院为护理队伍补充了新生力量,工作中,自己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主动搞好帮带工作,为部分年轻护士讲解业务技术、与病人沟通等方面的知识,解决护理业务上的疑难问题,指导落实护理措施,帮助她人尽快成长,为整体护理水平的提高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四、不断学习,提高思想业务水平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能够认真学习党的方针路线政策,学习上级的各项指示精神和规章制度,通过学习,提高了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进一步端正了服务态度,增强了做好本职工作、自觉维护医院良好形象的积极性。同时,自己积极主动地参加医院和科室组织的业务学习和技能培训,并坚持自学了相关的业务书籍,通过不停地学习新知识,更新自己的知识积累,较好地提高了自己的专业修养和业务能力,适应了不断提高的医疗专业发展的需要。 护理部为了提高每位护士的理论和操作水平,每月进行理论及操作考试,对于自己的工作要高要求严标准。工作态度要端正,“医者父母心”,本人以千方百计解除病人的疾苦为己任。我希望所有的患者都能尽快的康复,于是每次当我进入病房时,我都利用有限的时间不遗余力的鼓励他们,耐心的帮他们了解疾病、建立战胜疾病的信心,当看到病人康复时,觉得是非常幸福的事情。 护理事业是一项崇高而神圣的事业,我为自己是护士队伍中的一员而自豪。在今后工作中,我将加倍努力,为人类的护理事业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在即将迎来的20__年,我会继续发扬我在过去的一年中的精神,做好我自己的工作,急病人之所急,为病人负责,绝对不要发生因为我的原因而使病人的病情恶化,我对自己的工作要做到绝对负责,这才是一名救死扶伤的好护士应该做的最起码的工作。 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病人对护理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进一步牢固树立“为病人服务、树医院形象”的思想,立足岗位,勤奋工作,履尽职责,为提升社区医务人员整体形象增光添彩。作为一名护士,我时刻的意识到我担子上的重任,我不会为医院抹黑,我只会来激励我更加努力的工作。在生活中我也是会严格要求自己,我相信我会做到! 医院护士年度工作总结怎么写【篇2】 一年的工作结束了,自己总算是长舒了一口吻,在过去的一年里,最令我开心的事情就是我终于由一个实习护士转为正式护士了,这就意味着我不会再为自己将来的工作发愁了,我可以安心的在我的护士工作上工作了。 回想一年的工作,我可以给自己打一个合格分吧,没有什么特别的贡献,也没有什么失误和毛病,只有不断的工作,学习,上班,下班,一年就这样过来了。 今年是我参加工作的第一年,又是“全国卫生系统管理年”,我在院领导及护士长的关心和直接领导下,本着“一切以病人为中心,一切为病人”的服务宗旨,较好的完成了院领导安排的各项护理工作,熟练地控制了各项临床操作技巧,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自去年7月进入本院参加工作以来,我先后在__科、__科、__科和icu轮转学习。通过这一年的实践学习,感到要想将以前学到的理论知识与实际临床工作相联合,就必须在平时的工作中,一方面严格请求自己并多请教带教老师,另一方面利用业余时间刻苦研究业务,领会要领。 现在我在__病区轮转,这是一个综合科室,有超声刀、介入科、中西医和化疗。我感到在这里要学的东西很多,比如:超声刀术后要注意皮肤的掩护、肢体温度感到运动度及肢端足背动脉搏动等;介入科术后应嘱患者患肢制动,沙袋加压,视察病人排尿情况。 之前在x科期间,第接触__方面的专业知识,对各类癌症的化疗方案、化疗适应症、化疗禁忌症以及并发症都比较陌生。经过4个月的学习,感到学到了很多有用的知识,比如:各类化疗药对外周静脉的刺激性不同;在化疗期间,如产生药物外渗应立刻采用的护理措施;长期化疗的病人行深静脉置管术后的护理。另外,在化疗过程中,病人患者会涌现胃肠道、皮肤黏膜、心理状态等一系列化疗反响,这时就需要我们护理人员分外地热情关心病人,尊重并耐心倾听病人的主诉,做好床头交接班,给予病人情绪方面的支撑。 更早的在x科期间,学到了__相干知识。术前筹备有心理劝导和肠道筹备、饮食领导。术后生命体征监测、切口视察、协助咳嗽排痰、视察输液量及输液速度、各种引流管的护理、尿管的护理、饮食护理以及术后并发症视察和护理等等。由于妇瘤科患者的特别性,在日常工作中,就请求我们更耐心肠去与她们交换与沟通,只有这样,才干更好地进步护理质量,让病人信任我们工作。 当然,我身上还存在一些不足有待改良。比如,在学习上,有时仍有浮躁的情绪,感到要学的东西太多,心浮气躁,尤其是在遇到挫折时,不能冷静处理。在工作上,有时存在着标准不高的现象,虽然基础上能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任务,但是在主动性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进步,这都是我今后需要改良和进步的处所。 在即将过去的一年里,要再次感谢院领导、护士长和带教老师给予的教导、领导、批评和赞助,感谢同事们给予的关心和支撑。回想过去,有许多进步和进步,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展望未来,应当发扬自身的优点与优点,克服不足。 通过近一年的学习,除熟悉了各科室的业务知识外,我还很注意护士职业形象,在平时工作中注意文明礼貌服务,保持文明用语,工作时仪表端庄、着装整洁、发不过肩、不浓妆艳抺、不穿高跟鞋、响底鞋、礼貌待患、态度和气、语言规范。认真学习《处理条例》及其法律法规,积极参于医院组织的处理条例学习运动,丰富了法律知识,加强了安全掩护意识。在护士长积极认真领导下,我在很多方面都有了长足的进步和进步,平时保持参加科室每月一次的业务学习,每周二的晨会,保持危重病人护理查房,护理人员三基训练,在护理部组织的2次技巧操作测验中,均取得优良的成绩。在一年的工作中,能始终保持爱岗敬业,贯彻“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服务理念,进步了自身素质及应急能力。 在将要迎来的一年中,我会在总结过去一年的得与失后,详细的将自己在未来一年要做的事情完整的想出来,在将来的一年中,我会本着护士的天职,积极认真努力的工作,把我要做的事情做到最好,在自己平常的岗位上作出不平常的事迹来。我会不断的进步自己的思想素质,将为国民服务时刻记在心中,实现自己人格的升华! 医院护士年度工作总结怎么写【篇3】 20__年,我本着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发扬救死扶伤的革命精神,尽职尽责、踏踏实实做好护理工作,认真地完成了工作任务。现述职报告如下: 一、尽职尽责,搞好护理工作。 俗话说:三分治疗,七分护理,经过20多年的护理工作实践,我越来越感觉出护理工作的重要性。在日常工作中,我坚持着装整洁大方,用语文明规范,态度和蔼,礼貌待患。严格遵守医德规范和操作规程,认真书写护理记录,千方百计减少病人的痛苦,安安全全做好自己的工作。无论是职工家属,还是地方患者,我都坚持视病人如亲人,做到态度好、话语亲、动作柔,耐心回答病人及其家属关于病情的咨询,以及家庭治疗、保健方面的注意事项等,没有发生一起与病人的言语冲突,没有发生一起因服务态度、服务效率、服务质量等问题引发的纠纷,受到病人及其家属的一致好评。 二、发挥作用,做好帮带工作。 对于病人来说,护理工作不是一个护士能够主管负责的,而是一个需要团队轮值配合的工作。近年来,医院为护理队伍补充了新生力量,工作中,自己能够充分发挥自己年资较高、经验丰富的优势,主动搞好帮带工作,为年轻护士讲解业务技术、与病人沟通等方面的知识,解决护理业务上的疑难问题,指导落实护理措施,帮助年轻护士尽快成长,为整体护理水平的提高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三、不断学习,提高思想业务水平。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能够通过报刊、电视、参加政治学习等方式,认真学习党的方针路线政策,学习上级的各项指示精神和规章制度,通过学习,提高了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进一步端正了服务态度,增强了做好本职工作、自觉维护医院良好形象的积极性。同时,自己积极主动地参加医院和科室组织的业务学习和技能培训,并坚持自学了相关的业务书籍,通过不停地学习新知识,更新自己的知识积累,较好地提高了自己的专业修养和业务能力,适应了不断提高的医疗专业发展的需要。 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人们生活品质提升,病人对护理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进一步牢固树立为病人服务、树医院形象的思想,立足岗位,勤奋工作,履尽职责,为提升社区医务人员整体形象增光添彩。 医院护士年度工作总结怎么写【篇4】 回顾一年来的各项工作,内心不禁感慨万千,在这一年里,我在院领导、科主任和护士长的关心与直接领导下及同事们的关心与帮助下,本着“一切以病人为中心,一切为病人”的服务宗旨,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努力提高理论知识和熟练地掌握了各项临床操作技能充分发挥岗位职能,,并以“服从领导、团结同志、认真学习、扎实工作”为准则,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始终把“安全第一”放在首位。较好的完成了各级院领导布置的各项护理工作,在同事们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思想、学习和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步,现将本年度的护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在思想政治方面 认真遒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院内的各项规章制度,我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思路。以病人为中心,严格按一名优秀合格护士的标准要求自己,视病人如亲人,坚持以质量为核心,病人的满意度为标准,牢固树立团队精神。 二、积极学习各项新技术、新业务。 作为一名外科护士,在工作中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医院科室的规章制度,时刻注意保持无菌观念,对待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加班加点,树立高度的集体责任感和荣誉感,团结同志,凡事以工作为重。为患者提供全方位优质服务。 三、工作中 积极进取,严格查对,严谨细致,杜绝差错事故的发生,在这一年的工作中我认真克服自身的一切不足,取长补短,戒骄戒躁,不断完善自己,提高自己业务水平。 四、为做好基础工作,我坚持严格要求自己,注重以身作则,以诚待人 一是爱岗敬业讲奉献。我正确认识自身的工作和价值,正确处理苦与乐,得与失、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关系,坚持甘于奉献、诚实敬业,二是锤炼技能讲提高。经过一年的学习和锻炼,细心学习他人长处,改掉自己不足,并虚心向领导、工程师和同事请教,在不断学习和探索中使自己在技术上有所提高。 五、严于律已,不断加强作风建设。 一年来我对自身严格要求,始终把耐得平淡、舍得付出、默默无闻作为自己的准则,始终把作风建设的重点放在严谨、细致、扎实、求实脚踏实地埋头苦干上。在工作中,以制度、纪律规范自己的一切言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尊重领导,团结同志,谦虚谨慎,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坚持做到不利于班组事不做。与班组成员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不会计较干得多,干得少,只希望把所有工作圆满完成。 当然,我身上还存在一些不足有待改进。比如,在学习上,有时仍有浮躁的情绪,感觉要学的东西太多,心浮气躁,尤其是在遇到挫折时,不能冷静处理。在工作上,有时存在着标准不高的现象,虽然基本上能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但是在主动性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这都是我今后需要改进和提高的地方。 护理事业是一项崇高而神圣的事业,我为自己是护士队伍中的一员而自豪。在即将过去的一年里,要再次感谢院领导、科主任和护士长给予的教育、指导、批评和帮助,感谢同事们给予的关心和支持。 回顾过去,有许多进步和提高,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学习、技术上还不够努力,和有经验的同事比较还有一定差距,在今后工作中,我一定认真总结经验,克服不足,努力把工作做得更好。 医院护士年度工作总结怎么写【篇5】 时光如白驹过隙,__年末又至,在过去的一年里,在院领导、护士长及科主任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临床服务理念,发扬救死扶伤的革命人道主义精神,立足本职岗位,善于总结工作中的经验教训,踏踏实实做好医疗护理工作。较好的完成了20__年度的工作任务。具体情况作自我总结。 一、思想道德方面: 在思想上加强学习提高理论和业务素养。始终坚持把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作为提高政治信念、思想素质、工作能力的重要途径。利用电视、电脑、报纸、杂志等媒体关注国内外形势,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有关政治思想文件、书籍。在学习过程中,注意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不断提高自身的认识能力和思想政治素,一直坚信人应该坚守自己的信念和操守,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保持内心的纯净,言者易,行者难,要耐得住寂寞,有所为,有所不为。 二、专业知识方面: 信息高速发展,知识不断更新,只有不断地学习才跟上时代的进步,今年我克服了翻班工作,照料家庭的繁忙,利用业余时间完成了: 1护理中级职称考试; 2通过了计算机职称考试; 3本科在读; 4参加急诊心肺复苏学习班; 5参加急救包扎学习班; 6参加护士礼仪学习班。 三、工作能力方面: 对工作热爱,心不累则身不累,象蚂蚁一样工作,象蝴蝶一样生活,对于自己的工作要高要求严标准。我院的住院病人以老年长期卧床,生活不能自理为主,日常工作中我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爱心,人们对新生命的诞生固然充满了喜悦,在经历了一生辛苦劳作,暮年时却又回归了婴儿时期,老人的今天也许就是自己的明天,善待老人,视同亲人,多一声问候,多一点微笑,用自己的爱心陪伴老人走完生命的最后旅程。同时协助护士长做好病房的管理工作及医疗文书的整理工作,认真做好医疗文书的书写工作,医疗文书的书写需要认真负责,态度端正、头脑清晰。我认真学习科室文件书写规范,认真书写一般护理记录,危重护理记录及抢救记录。遵守>规章制度,牢记三基(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三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要求、严密的方法)。 四、团结协作方面: 严以律己,宽以待人,不埋怨,不指责,当意见有冲突时,先想想自己的过失,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空余时间读好书,做好事,工作中分工不分家,为调节医护患关系,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努力。 理事业是一项崇高而神圣的事业,作为一名护士,我时刻的意识到我担子上的重任,在今后工作中,我将加倍努力,为人类的护理事业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20__年的曙光即将到来,譬如旭日东升,我将迎着阳光,踏步前行!
2023-09-06 02:21:381

廉洁文化格言

廉洁文化格言 1、贪是腐蚀心灵的毒酒,廉是滋补身心的良药。 2、警钟长鸣长鸣长警,醒言常省常省常醒。 3、清正在德,廉洁在志。 4、贤能兴家,廉可避祸。 5、蚁穴失察必崩大坝,小贿不拒定成巨贪。 6、以权交友,权倾则情绝;以利交友,利尽则人散。 7、廉洁源于自律,堕落始于贪婪。 8、名节源于党性,腐败止于正气。 9、克服衙门作风,力倡雷厉风行。 10、贪如火,不遏则自焚;欲如水,不遏则自溺。 11、职权,对廉洁者是一根人生的拐杖;对贪婪者是一把自刎的利刃。 12、不贪不沾睡得香,违法违纪心里慌。 13、清廉为一生,贪者逞一时。 14、公生明,廉生威。 15、有公德乃大,无私品自高。 16、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 17、奉廉政旗帜,助凤凰腾飞。 18、处事要公,公生明;律己要廉,廉生威;待人要诚,诚生信;工作要勤,勤生效。 19、一念之贪,损自德,毁自身,殃及儿女;两袖清风,躬于行,利于民,感召世人。 20、官勿躁,当权勿暴,当人勿傲。 21、多植荷花塘自清,勤反腐败政自明。 22、识时务清廉政务,通人情不徇私情。 23、利欲莫心动,心动必自毁。 24、廉政准则天天念,心中有条高压线。 25、名位利禄皆为身外之物,品格事业才是立身之本。 26、心底无私天地宽,一生一世不翻船。 27、贪欲是腐败温床,自律乃廉洁沃土。 28、廉能生威,廉能聚人,廉能聚心。 29、金钱美女不下水,花言巧语不受骗。 30、戒贪,求心安理得;慎行,为正人君子。 31、心正则廉洁,身正则刚直,行正则威严。 32、贪欲是腐败的温床,自律乃廉洁的沃土。 33、取不义财,当心要下台。 34、明道德以固本,重修养以安魂,知廉耻以净心,去贪欲以守节。 35、腐败,只能获取片刻的享乐;清廉,却能换来永久的幸福。 36、与其后悔于已然,不如防患于未然。 37、廉者胸怀磊落,夜不闭户寝自安。 38、天天洗脸净在其外,日日反省明在内心。 39、执政以廉为本,为官以勤为先。 40、勿以官小而不廉,勿以事小而不勤。 41、家庭应该是廉政的港湾,而不应该成为腐败的漩涡。 42、党的事业重如山,个人名利淡如水。 43、和谐长航,廉政为先;效益长航,诚信为本。 44、大事小事秉公办事,小节大节廉字为节。 45、身有正气,不言自威。 46、勿为名累,勿为利锁,勿为权迷,勿为欲困。 47、防微杜渐,勿使小节成大恶;反腐倡廉,常将警钟鸣心头。 48、名节重于泰山,利欲轻如鸿毛。 49、廉政勤政堂堂正正,秉公为民清清白白。 50、贪字近乎贫,婪字近乎焚。 51、污泥不染为尊,清正廉明为贵。 52、人才是压出来的,高效率是严出来的。 53、做人一身正气,为官一尘不染。 54、不给别人一点送礼的由头,不给自己半点腐败的念头。 55、廉政警钟常敲,反腐之经常念。 56、廉则夜夜平安,半夜敲门心不惊;贪则日日难熬,风吹草动心胆颤。 57、权力和廉政相加等于服务,权力和贪欲结合等于自毙。 58、格守党纪条规,筑牢拒腐防线。 59、一文虽微,能污清白人格,万金价昂,难收公道人心。 60、牢记宗旨,永葆本色。 61、不贪不占,以品行得声誉,全心全意,当公仆赢人心。 62、勤奋做事尽公仆之责,清白做人守党员之本。 63、心公官必正,行端官自清。 64、多植荷花塘自清勤反腐败政自明。 65、为政重在廉,做人重在诚;说话重在信,办事重在实。 66、把住自己的嘴,清静如水。拴住自己的腿,足不沾灰。管住自己的手,甘愿吃亏。收住自己的心,无私无畏。 67、贪欲无度,牢狱自筑。 68、放纵贪欲必然走向腐败,加强自省方能保持廉洁。 69、千金经手过,不沾一文钱。 70、为政不贪,头顶蓝天;为政不廉,利剑高悬。 廉洁文化格言警句廉洁自律格言廉洁名言警句 廉洁警句格言 1.不为富贵涉贪路宁守清贫养廉名。 2.不以穷变节,不以名变心,不以得忘形,不以贱易志。 3.草生峰不显伟岸松长谷底不失高节。 4.常怀感激之心一生快乐无穷。 5.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 6.吃菜根淡中有味守法律梦里不惊。 7.处世立身须有一腔热血,秉公尽职应无半点私心。 8.处事公正不为权势丧志不为钱财动心 9.大节不可失小节不可纵。 10.淡泊名利克己制欲。 11.挡不住今天的诱惑将失去明天的幸福。 12.地上种了菜就不易长草心中有了善就不易生恶。 13.地位是脚下的台阶,并非你的真正高度;官衔是脸上的脂粉,并非你的真正肤色。 14.法眼察秋毫,莫贪点滴分文;利剑断是非,勿存半点侥幸。 15.反腐不论事大小,倡廉不在位高低。 16.反腐换来一方净土倡廉营造八方富足。 17.风正一帆顺清廉得民心。 18.腐败一块冰,寒透百姓心。 19.该得的数千不多,不该得的一分也不少;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只有防微杜渐,才能廉洁从政。 张钊 20.甘守清廉报家国不为贪脏羞儿孙。 21.根深狂风拔不起;心正邪恶攻不破。 22.公仆铭胸常闻警钟;清廉舒坦敬业从容。 23.管好自己的脑,不该想的不想;管好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吃;管好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拿;管好自己的脚,不该去的地方不去。 24.俭以廉为本奢为贪之源戒之慎之。 25.金竹千年不变节云松万年不弯腰。 26.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 27.君子先择而后交小人先效而后择。 28.扣错第一颗纽扣将一错到底挡住第一次诱惑将一路顺风。 29.乐自清中出烦自贪里来。 30.廉洁从政之基;腐败从政之忌。 31.廉洁方能聚人,律己方能服人,身正方能带人,无私方能感人。 32.毛毛细雨湿衣裳点点私心毁名节。 33.民不容贪党不容腐。 34.名节重于泰山利欲轻于鸿毛。 35.莫以廉小而不为莫以贪小而为之。 36.宁可清贫自乐不可浊富多忧。 37.宁做清官甘苦一生莫当贪官遗臭万年。 38.品德端正以身正求公正以公正换人心。 39.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40.前车后车殷鉴不远自古为政要清廉 41.勤廉者平安一世贪婪者自毁一生。 42.清除疑惑,公正清廉廉生威。 43.清廉做官方敢怒公正办事才敢言 44.人见利而不见其害,必贪;鱼见食而不见其钩,必亡。 45.人生的意义在于付出而不是索取。 46.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 47.人心如秤,称量谁轻谁重;民-意似镜,照出孰贪孰廉。 48.身不修则德不立,德不立而能化成于家者盖寡矣,而况于天下乎。德之不修,学之不讲,闻义不能徙,不善不能改,是吾忧也。 49.生命的多少用时间计算,生命的价值用贡献计算。 裴多菲 50.失去监督的权力是祸害,失去控制的私欲是灾难。 51.守得清廉胜似富。 52.树廉洁之心行廉洁之事做廉洁之人。 53.树若正直,能参天成伟材;人若正直,可明理识大局。 杨明干 54.顺境勿骄逆勿沉做堂堂正正人,平境勿庸浊勿乱当勤勤廉廉官。 55.松竹梅岁寒三友;廉正清为官三要。 56.所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 57.贪似火无制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必滔天。 58.贪心由微而其,贪不遏则害人害己;嗜欲因纵而虐,欲不止则迷心身毁。 59.贪者胆战心惊,恶犬护宅食无味;廉者胸怀磊落,夜不闭户寝自安。 60.天平称公正,廉洁生威仪。 61.听听群众的呼声,摸摸自己的良心,想想自己的言行。 62.为官常想官是公仆恃官傲物人不齿 63.为官清正廉洁当视名利淡如水; 64.为官一时做人一世。 65.为人要勤奋为民要服务为党要贡献为官要廉政 66.为人正为政勤为官廉为民实。 67.为人自私私尽名衰做官贪财财多身亡。 68.为政戒贪欲,为人重诚信;养廉重在自律,修身重在自励。 69.为政重在廉,做人重在诚,说话重在信,办事重在实. 70.位卑未泯济民志权重不移公仆心。 71.无私无欲,喜气洋洋;追名逐利,终日惶惶。 72.无私者勇忘我者清。 73.勿唯小贻大勿唯私损公;勿唯利害己勿唯权伤民。 74.勿延誉归己,勿诿过于人,勿徇私废公,勿贪渎纵欲 75.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76.物必先腐也而后虫生之。 77.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 78.效王翱封珠宛然美名照千年。 79.心为公自会宠辱不惊两袖清风始能正气凛然 80.心无私欲自然会刚;人无邪念自然公正。 81.学苏琼置瓜梁上誉声传万代; 82.学习启迪心智,学习净化思想,学习陶冶情操,学习升华境界。 83.言行端正,堂堂正正为人师表;洁身自好,坦坦荡荡哺育桃李。 84.养廉惟俭俭己俭俭人非俭还从宽大保廉隅。 85.养一身正气去半点私心。 86.一个人最大的敌人是他自己。凡是管不住自己的干部,都没有资格去管教他人。管好自己是前提,是根本;管好他人是职责,是义务。 87.以史为鉴知兴衰以人为镜明得失。 88.用权当如履薄冰不慎乃殃; 89.用权当思权本民赋弄权谋私法难容 90.载舟覆舟民意难违从来当官须勤谨 91.在位奉廉应当;退位守节尤重。 92.正气一身官气扫清风两袖腐风离。 93.正直坦荡表里如一。 94.政清则社稷兴腐败则国家亡。 95.执政勤奋为民应看事业重如山。 96.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97.纵贪欲如落水,不用吹灰之力,终成灭顶之灾;保清廉似上山,定需步步用力,方能攀上巅峰。 98.纵欲似饮鸩止渴无节则殇。 99.遵纪守法打折扣,迟早都会犯错误。 100.做人德为本做官清为上。 廉洁从教格言 1、人廉似竹身留节,品正无贪境自高。 2、贪婪使人堕落,廉洁催人奋进。 3、职权,对廉洁者是一根人生的拐杖;对贪婪者是一把自刎的利刃。 4、自控能力是人的最基本最重要的能力。 5、竞技夺魁需力气勇气虎气,为政谋绩靠正气锐气朝气。 6、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7、朱门酒肉香,财宝身外放;不为人之元,但求己身正。 8、勤廉双修为己责,贪财贪色祸患生。 9、牢记宗旨,就能替百姓说话一身正气;甘当公仆,才会为群众办事两袖清风。 10、踏踏实实做事,实实在在做人。 11、为官禁权力与金钱握手,做人倡正直与廉洁相拥。 12、得志时贵在清醒,失意时重在平衡;胜利时勿延誉归己,失败时勿诿过于人。 13、宁以正气清贫谈笑,勿以名利金钱折腰。 14、根深不怕风吹,行正何俱天地。 15、名位利禄皆为身外之物,品格事业才是立身之本。 16、宽一分,民受益不止一分;取一文,我为人不值一文。 17、修德业,守清贫,淡名利,步步舒心;颠黑白,纵贪婪,谋私利,步步惊心。 18、为政不在言多,须息息从克已省身而出;当官务持大体,思事事皆民生国计所关。 19、淡泊名利,两袖清风,不让世人赞颂都不成。 20、一分硬币能障目,半份礼金能压身,**虽小污手脚,钱眼不大套死人。 21、反腐倡廉不折不扣,勤政为民实实在在。 22、廉以养志,勤以养心,在岗勤廉,清白一生。 23、为人之道,循规为上,逾距为下;为人之要,风清为上,气浊为下;为人之美,简约为上,奢靡为下。 24、有欲望,人心难安;无欲望,人心淡定。 25、心无私欲,自然会刚;人无邪念,自然公正。 26、牢记海关职责,遵守6项禁令;警钟时刻长鸣,廉政铭记在心。 27、看见美女不要飘飘,**陷阱祸起萧萧,洁身自好风度翩翩,浩然正气直冲云霄。 28、从政廉洁是为家园添砖加瓦,为官腐败必使家园房倒屋塌。 29、坚决纠正公路三乱,建设平安和谐大道。 30、千线万线,别碰廉政高压线;这路那路,莫走腐败不归路。 31、廉洁人常乐,勤政民自安。在端午佳节来临之际,祝您节日快乐,身心长健! 32、为官常想官是公仆恃官傲物人不齿。 33、品不正则货必恶,家不正则子必顽,国不正则官必墨,权不正则民必怨。 34、严以律己,宽己待人;勤政安民,无愧于心。 35、百代兴盛依清正,千秋基业仗民心。 36、清贫与富有本身都不值得赞美,值得赞美的是在清贫和富有面前,都能挺直腰身,保持尊严。 37、为官有四忌:一忌少律,知法犯法;二忌缺德,见利忘义;三忌不廉,奢侈贪婪;四忌无耻,祸国殃民。 38、贪字近乎贫,婪字近乎焚。 39、反腐莫论事大小,倡廉不在位高低;有人迹的地方,就有廉政的呼声。 40、行贿受贿恶梦多,清廉做事心不惊。 41、依法惩治腐败,构建和谐社会。 42、建设文明廉洁窗口,敞开热忱为民心灵。 43、坚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廉洁从政;教育和惩戒腐败违纪行为利国为民。 44、深化民主评议活动,强化人民群众监督。 45、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 46、一言一行,不忘公仆形象;一举一动,长思百姓冷暖。 47、处事公平平似水,为官廉洁洁如冰。 48、自私与贪婪相结合,会孵出许多损害别人的毒蛇。 49、天上鸟死于贪食水中鱼死于诱饵。 50、廉洁奉公,从我做起;廉政之途,必有我路。 51、苍蝇不叮无缝蛋;腐败专找贪心人。 52、生命在于运动,反腐在于力度,倡廉在于永恒。 53、廉洁,如梅之隐逸淡薄,坚贞自守;如兰之淡雅幽香,清纯高洁;如竹之刚毅挺拔,气节高尚;如菊之气质高华,坚韧不屈。 54、生活如歌,人生几何?以廉做尺,以诚为器,以能为秤,为民谋福。唯德唯廉,尽心尽职,情系万众,天下归心! 55、廉政建设人人参与,贪污腐败无处藏身。 56、清者透彻明如镜,廉者恢弘稳如钟,衣食足而知荣辱,警世名言伴一生。 57、顺境勿骄逆勿沉做堂堂正正人,平境勿庸浊勿乱当勤勤廉廉官。 58、蚁穴不堵可毁大堤,小病不医可养大患,小错不改可铸大恶,小节不敛可酿大贪。防微可杜渐,警钟须常鸣! 59、为人民服务应视名利淡如水,搞经济建设须知事业重于山。 60、常思贪欲之害,常戒非分之想。 61、位不必尊显,期于无负国家;功无须丰伟,贵在全意为民;才毋望八斗,重乎勤勉力行;德勿求皆碑,唯有不懈修身。 62、为人要勤奋,为民要服务,为党要贡献,为官要廉政。 63、文不爱财,武不惜死;社稷大安,古语今同。 64、不准挪用或者拆借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等公共资金或者其他财政资金。 65、做人要实在一点,为官要清白一点,幸福才会长久一点。 66、智者为官,替国分忧,为民解难,鞠躬尽瘁,一生尽得平安;愚人居吏,为已谋财,弄权求利,机关算尽,永世难求幸福。 67、在位奉廉应当;退位守节尤重。 68、民主集中,民族复兴;独断专行,自毁前程;党风正,世风日正;勤政爱民,国运昌盛。 69、修身养性、勤奋肯干、摒弃贪念、廉洁奉公。 70、大量容人,小心处事;正身率物,屈己为群。克己当严,微也足戒;行善必果,微也足道。 71、清风明月以廉从教,一身正气用爱育人。 72、智者,以别人惨痛教训警示自己;愚者,用自己沉重代价唤醒别人。 73、清清白白做事,两袖清风;堂堂正正做人,一身正气。 74、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一尘不染克己奉公,一丝不苟勤于政务,一身为民乐在其中。 75、勤能补拙,俭以养廉,勤是摇钱树,俭是聚宝盆,勤有功,嬉无益。 76、清水肥水,拿薪水都要廉洁从政;大官小官,凡做官理应勤政为民。 77、志不可无,傲不可有,财不可贪,欲不可纵。 78、各单位对外投资、借贷、融资、担保等重大事项,必须经班子集体研究,并报经市社党组批准。 79、根本是理想信念问题,而总开关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80、领导有正气,职工有士气,单位有朝气。 81、好干部,要清廉;少索取,多奉献;廉洁风,吹枕边;守防线,心坦然。好胜必败,务名多毁。 82、无事一身轻松,有事寝食难安。 83、祸患积于忽微,智勇困于所溺。 84、清以修身,廉以修德,勤以齐家,恕以立人。 85、落实责任,健全体系,完善机制,增强组织活力。 86、钢铁炮弹打**,糖衣炮弹打灵魂。 87、一心为公是政理,贪权谋私有祸根。 88、镜不蒙尘能照人,人不染污可树威;清白勤政时铭记,人生无愧君久安。 89、**上清醒坚定,不摇不摆;管理上清清楚楚,不错不乱;经济上清清白白,不贪不占;人格上堂堂正正,不卑不亢。 90、清廉是进步的阶梯,腐败是灭亡的快车。 91、从政为公,情注事业;从业务实,心系党员;从严律己,形重修养。 92、律己方能服人,身正方能带人,无私方能感人,官清强国之本。 93、常思贪欲之害,常怀敬畏之心,常修立德之身。 94、腐败就像一场车祸,卷入其中,恐难以全身而退。买保险?对不起,暂无此项业务,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廉洁今天,点亮未来。 廉洁格言警句 廉洁格言警句 1、人人廉政腐败灭亡;人人自律党风自强。 2、上不愧党勤政之根;下不愧民廉政之源。 3、名为锢身锁利是焚身火。 4、挡不住今天的诱惑将失去明天的幸福。 5、民生在勤勤则不匮;党存于廉廉乃大兴。 6、为政戒贪贪利贪贪名亦贪勿骛声华忘政事; 7、花以芳香而美官以清廉而贵。 8、志不可无傲不可有财不可贪欲不可纵。 9、纳谏求贤有容乃大;激浊扬清无欲则刚。 10、松竹梅岁寒三友;廉正清为官三要。 11、宁可清贫自乐不可浊富多忧。 12、大节不可失小节不可纵。 13、心无私欲自然会刚;人无邪念自然公正。 14、位卑未泯济民志权重不移公仆心。 15、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16、所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 17、物必先腐也而后虫生之。 18、淡泊名利克己制欲。 19、在位奉廉应当;退位守节尤重。 20、为人正为政勤为官廉为民实。 21、勿唯小贻大勿唯私损公;勿唯利害己勿唯权伤民。 22、清廉做官方敢怒公正办事才敢言 23、君子先择而后交小人先效而后择。 24、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 25、养廉惟俭俭己俭俭人非俭还从宽大保廉隅。 26、勤廉者平安一世贪婪者自毁一生。 27、政清则社稷兴腐败则国家亡。 28、乐自清中出烦自贪里来。 29、名节重于泰山利欲轻于鸿毛。 30、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31、莫以廉小而不为莫以贪小而为之。 32、挡不住今天的诱惑将失去明天的幸福。 33、扣错第一颗纽扣将一错到底挡住第一次诱惑将一路顺风。 34、不为富贵涉贪路宁守清贫养廉名。 35、效王翱封珠宛然美名照千年。 36、宁做清官甘苦一生莫当贪官遗臭万年。 37、做人德为本做官清为上。 38、用权当如履薄冰不慎乃殃; 39、根深狂风拔不起;心正邪恶攻不破。 40、民不容贪党不容腐。 41、正气一身官气扫清风两袖腐风离。 42、载舟覆舟民意难违从来当官须勤谨 43、前车后车殷鉴不远自古为政要清廉 44、为官常想官是公仆恃官傲物人不齿 45、心为公自会宠辱不惊两袖清风始能正气凛然 46、公仆铭胸常闻警钟;清廉舒坦敬业从容。 47、正直坦荡表里如一。 48、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49、处事公正不为权势丧志不为钱财动心 50、反腐换来一方净土倡廉营造八方富足。 51、学苏琼置瓜梁上誉声传万代; 52、树廉洁之心行廉洁之事做廉洁之人。 53、无私者勇忘我者清。 54、养一身正气去半点私心。 55、用权当思权本民赋弄权谋私法难容 56、为官一时做人一世。 57、金竹千年不变节云松万年不弯腰。 58、人生的意义在于付出而不是索取。 59、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 60、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 61、常怀感激之心一生快乐无穷。 62、地上种了菜就不易长草心中有了善就不易生恶。 63、廉乃正本贪为堕源。(名人名言 ) 64、为官清正廉洁当视名利淡如水; 65、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 66、吃菜根淡中有味守法律梦里不惊。 67、守得清廉胜似富。 68、执政勤奋为民应看事业重如山。 69、品德端正以身正求公正以公正换人心。 70、毛毛细雨湿衣裳点点私心毁名节。 71、以史为鉴知兴衰以人为镜明得失。 72、甘守清廉报家国不为贪脏羞儿孙。 73、俭以廉为本奢为贪之源戒之慎之。 74、草生峰不显伟岸松长谷底不失高节。 75、贪似火无制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必滔天。 76、为人要勤奋为民要服务为党要贡献为官要廉政 77、纵欲似饮鸩止渴无节则殇。 78、风正一帆顺清廉得民心。 79、廉洁从政之基;腐败从政之忌。 80、为人自私私尽名衰做官贪财财多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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