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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闲置土地处理办法(2015修改)

2023-09-26 21: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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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土地管理,依法处理和充分利用闲置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闲置土地的处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闲置土地的处理工作,组织实施本办法。

  发展改革、规划、财政、建设、农业、国有资产、林业和园林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助本办法的实施。

  闲置土地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做好闲置土地的调查处理工作,并协助农业、林业和园林行政管理部门对复耕、复绿的闲置土地及复耕、复绿状况进行检查监督。第四条 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闲置土地检查制度,对土地利用状况进行定期检查。

  单位和个人可以对闲置的土地进行举报或者反映情况。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闲置土地包括已完善建设用地手续的闲置土地和未完善建设用地手续的闲置土地。

  已完善建设用地手续的闲置土地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土地:

  (一)超过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约定或者建设用地批准书规定的动工开发期限,未动工开发建设的;

  (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未约定或者建设用地批准书未规定动工开发期限,自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生效或者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建设用地批准书颁发之日起满1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

  (三)已动工开发建设,但开发建设的用地面积占应当动工开发建设总用地面积不足1/3或者已建设投资额(不含土地取得成本)占总建设投资额(不含土地取得成本)不足25%,且非因不可抗力、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行为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1年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完善建设用地手续的闲置土地是指超过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通知用地单位办理建设用地手续各类文件的有效期或者规定期限,用地单位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的土地。第六条 因不可抗力、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不含用地单位应承担的工作)造成本办法第五条第二、三款规定期限延迟的,经核实后,受影响时段不计入规定期限。

  前款所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造成规定期限延迟的行为包括:

  (一)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因规划调整不予受理用地单位规划许可申请或者受理后延迟核发规划许可文件造成土地闲置的,但用地单位申请规划许可时土地闲置已满2年的除外;

  (二)权属不清或者不符合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条件,致使用地单位无法按期动工开发建设的;

  (三)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因文物保护、市政建设等原因书面告知用地单位停止施工造成规定期限延迟的,但因用地单位违法行为导致的除外;

  (四)因国家相关政策重大调整造成规定期限延迟的;

  (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其他行为造成规定期限延迟的。第七条 本办法所称动工开发是指房屋建设项目已实施基础施工,其他建设项目已实施通水、通电、通道路和场地平整工程。

  前款所称实施基础施工是指经依法批准,实施建筑物向地基传递荷载的下部结构的施工。第二章 闲置土地的处理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八条 闲置土地由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调查认定。

  调查和处理闲置土地以宗地为单位。第九条 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开展闲置土地调查工作,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询问当事人及其他证人;

  (二)现场勘测、拍照、摄像;

  (三)查阅、复制被调查单位或者个人的有关用地审批文件、土地权利文件和资料;

  (四)要求被调查单位或者个人就有关土地权利的问题作出说明。第十条 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开展闲置土地调查,应当向用地单位发出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

  用地单位应当自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将土地开发利用情况、相关证据和土地后续利用意见,书面报送调查部门。

  用地单位在申请延长动工开发期限或者办理变更建设用地批准书时已书面确认土地闲置事实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核实后,可以直接拟订闲置土地处置方案。第十一条 因不可抗力、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不含用地单位应承担的工作)造成无法开发建设或者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的,用地单位可以在下列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一)不可抗力、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行为发生之日起15日内;

  (二)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期限届满60日前;

  (三)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

  用地单位按照前款规定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交证明材料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材料之日起7日内启动调查。

  对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经查证属实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作出顺延期限的决定或者拟订闲置土地处置方案;情况复杂的,可以会同相关部门联合上报同级人民政府审议后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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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9 17:43:221

广州市闲置土地处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土地管理,保护耕地,充分利用土地,根据国家土地和房地产管理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广州市行政区域内闲置土地的处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市、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应建立闲置土地处理检查制度,由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农业、城建、规划及其他有关部门对闲置土地的处理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书面报告市人民政府。第四条 闲置的土地能复耕的应复耕,不宜复耕的应调整使用,并依法征收土地闲置费,直至无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第五条 广州市国土局房地产管理局是本市行政区域内处理闲置土地的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市土地管理部门)。  市辖区、县级市国土局按照职责分工具体负责辖区内闲置土地的处理工作(以下称区、县级市土地管理部门)。第二章 闲置土地的认定第六条 闲置土地由市、县级市土地管理部门认定。  在市辖区,市土地管理部门可以将闲置土地的认定工作,委托区土地管理部门办理。  认定和处理闲置土地以宗地为单位。第七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作闲置土地:  (一)征用集体所有土地,其土地使用者超过出让合同约定或批准用地文件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  (二)城市房屋拆迁公告公布后,其土地使用者在规定的拆迁期满一年仍未实施房屋拆迁的;或者地上建筑物已拆平(含部分拆平)具备开工条件,但超过出让合同约定或批准用地文件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  (三)出让合同未约定或批准用地文件未规定动工开发日期,以出让合同生效之日或批准用地文件之日起计算,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  (四)动工开发后,中止开发建设连续六个月(含六个月)以上的。  (五)已经动工开发的土地面积(含成片开发小区用地)占该宗土地应动工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视作该宗土地已开发;不足三分之二的,未动工开发的部分视作闲置土地。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八条 动工开发分别指:在城区范围已实施房屋拆迁工作,或者拆迁工作完成后已进行了基础施工;在非城区范围是指实施“三通一平”(通水、通电、通道路和地面平整)及其基础施工。第九条 出让合同约定或批准用地文件规定分期开发的,按分期开发范围核定闲置土地面积。第三章 闲置土地的处理第十条 闲置土地的土地使用者,应将闲置土地的基本情况(包括该宗土地的范围、面积、闲置时间、原因)和有关资料,如实向土地管理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第十一条 闲置土地属于耕地而又能复耕的,应组织复耕。  土地使用者可以自行复耕闲置土地,也可以在土地使用权不变的情况下,采取发包形式复耕,或无偿交由原土地所有者承包耕种。采取非自耕形式复耕的,应由土地使用者与承包者签订复耕承包合同,并经区、县级土地管理部门和农业部门确认。  已复耕的土地,由土地管理部门、农业部门验收处理。具体验收办法由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农业部门另行制定。第十二条 闲置土地从确认闲置之日起,由区、县级市土地管理部门按照本市土地闲置费征收标准向土地使用者按月计征土地闲置费(闲置费征收标准见附件)。  征收土地闲置费的累计总额不得超过该宗土地出让金的20%。第十三条 闲置的土地征用前原负担农业税的,应加倍计征土地闲置费。第十四条 征收的土地闲置费按下列用途使用:  (一)闲置土地的复耕。  (二)耕地的保护与开发。  (三)处理闲置土地的业务经费。第十五条 征收的土地闲置费,应在银行设立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并接受地方财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第十六条 闲置土地未满两年的,除征收土地闲置费外,土地管理部门应责令土地使用者在规定期限内动工开发。第十七条 国有土地连续闲置满两年以上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无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无偿划拨的土地闲置满两年以上的。  (二)未投入资金实施征地、拆迁或开发而使土地闲置满两年以上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土地使用者应在收到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交回土地使用证及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市、县级市土地管理部门应当注销其土地使用文件,并予以公告。
2023-09-09 17:43:511

长沙市闲置土地处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土地管理,促进土地有效利用,依法处理闲置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闲置土地的处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市、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闲置土地处理工作,组织实施本办法。  发展改革、规划、监察、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国有资产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实施本办法。  闲置土地所在地的区、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做好闲置土地的处理工作。第四条 市、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闲置土地检查制度,对土地利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单位和个人可以对土地闲置行为进行举报或者反映情况。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闲置土地是指土地使用权人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同意,超过规定期限未动工开发建设或者虽已动工开发建设但投资额或者开发建设土地面积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建设用地。第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闲置土地:  (一)未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同意,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约定或者国有土地划拨批准文件规定的期限未动工开发建设的;  (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未约定或者国有土地划拨批准文件未规定动工开发建设日期的,自合同生效或者批准文件颁发之日起满12个月未动工开发建设的;  (三)已动工开发建设但开发建设的土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土地面积不足1/3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12个月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七条 因延迟交付土地、城乡规划调整(因土地使用权人申请调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规划条件的除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造成土地未按规定开发建设的,土地使用权人应当向市、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相关书面证明文件,经市、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核实并报同级人民政府认定后,受影响时段不计入土地使用权人土地闲置时限。第八条 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造成土地未按规定开发建设的,监察部门应当就相关工作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调查;有未依法履职情形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第九条 闲置土地的处理以宗地为单位。  已动工开发建设土地面积达到应动工开发建设土地面积1/3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达到25%的建设项目,因土地使用权分户、分割登记后未开发的土地重新登记土地使用权的,以重新登记的宗地面积认定闲置土地面积,其土地闲置时间自重新登记之日起计算。第十条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约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规定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批准文件规定分期建设的,按分期建设的范围认定闲置土地面积。第十一条 市、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处理闲置土地:  (一)调查取证;  (二)告知当事人已认定闲置土地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三)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  (四)拟定闲置土地处理方案。闲置土地处理方案应当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闲置土地上依法设立抵押权或者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或者采取保全措施的机关参与处理方案的拟订工作;  (五)作出闲置土地处理决定;  (六)送达闲置土地处理决定书。第十二条 市、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开展闲置土地调查,应当向土地使用权人发出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土地使用权人应当自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将土地使用情况、闲置原因及土地后续利用意见报送市、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市、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开展闲置土地调查,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询问当事人;  (二)现场勘测、拍照、摄像;  (三)查阅、复制有关资料。第十三条 除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情形以外,土地使用权人闲置土地时间在12个月以上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按照下列标准征收土地闲置费:  (一)闲置土地时间满12个月不满18个月的,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7%-10%征收土地闲置费;  (二)闲置土地时间满18个月不满24个月的,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12%-15%征收土地闲置费;  (三)闲置土地满24个月的,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17%-20%征收土地闲置费。  土地使用权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土地闲置费,拒不缴纳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023-09-09 17:44:001

2022年低效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2022年低效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将低效闲置土地分为四类,明确了处置流程和标准,加强了责任追究。实行差异化政策,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2022年低效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是为了加强对低效闲置土地的管理,规范土地使用行为,推进土地资源高效利用而出台的。该办法将低效闲置土地分为四类:一是能够挖潜利用的;二是适宜作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的;三是适宜调入城镇建设用地的;四是真正无法利用的。针对不同类型的闲置土地,制定了不同的处置流程和标准,从而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在低效闲置土地处置方面,该办法加强了责任追究,要求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同时落实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协同治理。此外,为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实行差异化政策,对于低效闲置土地处置所得款项的使用尤其要注意保障农民的利益。该办法对于闲置时间的要求是多久?该办法并没有对于闲置时间做出明确规定,但是将低效闲置土地分为四类,对不同类型的土地制定了不同的处置流程和标准。同时,对于部分可以挖潜利用的土地,还规定了有关产业扶持政策,加大对于这些土地的开发利用力度。2022年低效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是为了规范土地使用行为,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而制定的重要法规,对于低效闲置土地的分类组织处置提供了明确的规定和标准。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加强监管,落实责任,防范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同时,为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实行差异化政策,并对于能够挖潜利用的土地制定了一系列产业扶持政策,以推进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低效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六条 低效闲置土地应当其土地质量、市场价值、周边用地环境和规划状况等情况,分类确定处置方案。低效闲置土地处置方案的制定,应当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充分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增强社会参与度。
2023-09-09 17:44:101

2020年闲置土地处理办法

2020年闲置土地处理办法很多人都不知道农村闲置土地应该如何处理,那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2020年闲置土地处理办法。1、我国对于闲置土地处置办法2019一共分为六章,其中的细则条例一共有三十二章,细节居多在此不做详细的介绍,如果非常需要可以去下载整篇条例,那么在此对其中的比较重要的几条进行说明。2、为了有效的处理和不浪费空闲的土地的资源,能够节约用地资源,根据我国的一切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3、法律中规定的闲置土地,是我们国家所有的,不是个人的,有规定的开工开发日期满一年了确没有开工的国有建设空闲用地。如果已经进行开工建设的面积没有3分之1的或者过的没有25%的,满一年中止没有开发的,这种情况也可以是闲置土地。其次就是闲置土地的处理必须要符合土地和城乡利用的整体规划才可以,要按照法律法规,为了节约资源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对于空闲土地如何处理的问题,我国相关的国土资源监管部门对其工作内容有着监督管理的作用。
2023-09-09 17:44:191

闲置土地的认定

法律主观:闲置土地的认定标准是:超过建设用地批准书规定的动工开发建设日期的;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建设用地批准书未规定动工开发建设日期,自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生效或者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建设用地批准书颁发之日起满1年未动工建设的等等。《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二条规定,闲置土地,是指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五,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国有建设用地,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法律客观:《闲置土地处理办法》第二十条,闲置土地依法处置后土地权属和土地用途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据实地现状在当年土地变更调查中进行变更,并依照有关规定办理土地变更登记。
2023-09-09 17:44:421

土地闲置满2年无偿收回政策

法律分析:根据《广州市闲置土地处理办法》规定:闲置土地临时使用期限一般不得超过2年。临时使用期限届满,用地单位应当在30日内清理场地、完善开工相关手续并动工开发建设。已完善建设用地手续的闲置土地,闲置期间累计满2年的,政府可以无偿收回。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闲置,且已完善建设用地手续的闲置土地,可采取五种方式进行处置,其中包括延长开发建设时间、改变土地用途、安排临时使用、有偿收回闲置土地等。但明确,使用延长开发建设时间方式处置时,自闲置土地处置方案批准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1年。 法律依据:《广州市闲置土地处理办法》第十一条因不可抗力、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不含用地单位应承担的工作)造成无法开发建设或者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的,用地单位可以在下列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一)不可抗力、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行为发生之日起15日内;(二)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期限届满60日前;(三)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用地单位按照前款规定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交证明材料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材料之日起7日内启动调查。对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经查证属实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作出顺延期限的决定或者拟订闲置土地处置方案;情况复杂的,可以会同相关部门联合上报同级人民政府审议后决定。第十七条已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闲置土地,用地单位提出申请的,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安排临时使用:(一)由用地单位负责建设、养护临时绿地、广场等;(二)临时用作停车场。经批准临时用作停车场的,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广州市停车场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闲置土地临时使用期限一般不得超过2年。临时使用期限届满,用地单位应当在30日内清理场地、完善开工相关手续并动工开发建设。第十八条已完善建设用地手续的闲置土地,闲置期间累计满2年的,政府可以无偿收回。
2023-09-09 17:45:141

军队闲置土地如何处置?

国有土地一般是以拍卖的方式出卖使用权的,要缴纳出让金,土地性质是出让,可以转让,抵押。但部队或是军队的土地属于特殊土地,一般情况下都是通过划拨的方式无偿使用的,而划拨的土地是不能出让、抵押的。如确属可以出让的按正常程序就行了。
2023-09-09 17:45:252

工业用地闲置有什么规定 是否符合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被认定为闲置土地是需要被罚款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1)土地使用权人超过土地出让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2)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并且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国有建设用地;(3)已动工开发但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五,并且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国有建设用地。2、“动工开发时间”的认定动工开发时间起算点应为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后:①需挖深基坑的项目,基坑开挖完毕之日;②使用桩基的项目,打入所有基础桩之日;③其他项目,地基施工完成三分之一之日。3、“开发建设总面积”的认定(1)“应动工开发建设总面积”是指土地使用权人依照土地出让合同的约定和规划设计条件,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开发建设的土地面积;(2)“开发建设的总面积”是指“应动工开发建设总面积”中土地使用权人已经进行实际投资开发建设的土地面积。4、“投资额”的认定“已投资额”、“总投资额”均不含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划拨价款和向国家缴纳的相关税费。更多这方面的知识你可以关注51找地网,里面资讯非常齐全。
2023-09-09 17:45:362

国家有关规定认定的闲置土地 怎么做账?

闲置的土地作为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分录,借:营业外支出 贷: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2023-09-09 17:45:502

土地撂荒几年政府有权收回

俩年一般情况下是两年,根据闲置土地处理办法规定: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耕地撂荒在我国农村较为普遍,主要是农民种粮积极性不高。耕地撂荒有多方面的原因,“谷贱伤农”!在种地不赚钱的情况下,一些农民将承包的耕地流转给他人种树、养殖,一些人宁愿撂荒也不愿意耕种。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基本农田。第二款:承包经营基本农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2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基本农田。《土地承包法》第六十四条:土地经营权人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给土地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破坏土地生态环境,承包方在合理期限内不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发包方有权要求终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土地经营权人对土地和土地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应当予以赔偿。
2023-09-09 17:46:071

国家对农村闲置土地流转后再次闲置有没有什么规定

再次闲置超过2年的,无偿收回。
2023-09-09 17:46:262

修路后的闲置土地我能不能用?

根据中国的法律,没有什么土地是归私人所有的,要么属于国家所有,要么属于集体所有。因此任何人需要使用土地,都必须向土地的所有权人提出申请或者像国家土地管理局或者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不能够随意占用。在现实里面我们经常看到有些人在修路后的闲置土地旁边进行小规模的耕种,这个虽然没有人来限制,但是他的权利也是没有法律保护的。
2023-09-09 17:46:362

国家为何要收回闲置土地?

加强对闲置土地的清查与处理是节约建设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的一项重要措施。但在处理过程中,应该查明和分清造成土地无法按期开发建设的原因,对确实准备开发但因政府原因造成不能如期开发与开发商自身原因没有开发的情况要区别对待。不能将开发商确实有意开发,但由于政府拖延、朝令夕改等无法开发、延期开发的情形也认定为闲置土地。对无辜的土地拥有者进行处罚,将严重损害合法权属人的正当权益。根据国土资源部1999年4月28日颁布的《闲置土地处理办法》对“闲置土地”的定义是: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超过规定的期限未动工开发建设的建设用地。根据立法的本意,这里所称的闲置不是泛指土地没有按期开发建设的表面状况,而是要规范那些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却没有按期进入开发日程,将土地长期搁置、造成土地浪费的行为。这里开发商的主观愿望与客观行为表现为,想要实际开发动工但由于自身原因无力动工;或者是虽有能力开发但有意地囤积土地、拖延开发等待更佳商机。这些才是法律法规应该加以处罚的情形。但现实中经常还有另一种情形,即土地使用者一直在积极准备动工建设,但由于在实际动工之前需要取得政府主管部门的层层审批许可,而这些过程所花费的时间都是土地使用者无法控制的,再加上政府主管部门或出于自身手续不全或办事效率低使得时间白白消耗、长期拖延,或由于职能部门朝令夕改,或由于国家宏观政策突然调整使得各项已经进行的工作推倒重来,开发商无法在法定期限内取得全部的动工许可手续,已经耽误了开发期限、影响了资金的回笼,如果仍对其机械武断地认定为“闲置土地”,并采取诸如收回土地、缴纳巨额土地闲置费、限期开发等处理决定,实在有悖立法的本意,严重损害开发商的合法权益,甚至造成开发商巨额投资血本无归。所以,在面对和处理土地未按期开发问题时,首先应正确理解法律意义上的“闲置土地”,不应该只看到“闲置”这个状态的外延,而要抓住其内涵,才能有的放矢、公平处理。其次,在对“闲置土地”进行具体处理时,也要分清造成无法按期开工的原因。对因政府原因造成的“闲置”地块,要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依照国家政府规章进行处理,而不能另搞一套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悖的地方规足。一、上述因政府原因造成土地无法在期限内开发的情形,主要是由于土地开发过程中的客观现状所致:1.从取得土地到取得动工许可过程中,需要经历设计方案的制作、方案的规划审批、消防审核、环境保护审查、人防工程、建设动工等多重环节的政府许可。在土地开发建设领域,未征得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各项许可,即使取得了土地使用权,也不能按开发商的计划安排进行开发建设。伴随着土地开发过程中的审查工作日趋严格(有时甚至出现拒收件的情况),从取得土地到实际动工需要通过的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批环节越来越多、手续越来越繁琐,要求也越来越严格,所花费的时间也相应增加。同时,随着建设领域日新月异的发展,对新建项目的设计要求、投入的资金、花费的时间都相应增加,一些占地广、规模大的建设项目,按约定动工期限或法规规定的一年时间实在很紧张,很难在期限内完成。2.在取得动工建设许可的过程中有很多令开发商无法预料、无法控制的阻碍因素。在此过程中,很多时候不是开发商抓紧时间、加大投入就可以令效率提高、按期动工的。比如项目规划方案的设计必须依照政府制定的该区域控制性规划来完成,但往往政府制定的“控规”要么不完善,要么因市政建设的发展发生变更,这样开发商的方案就要等待政府加以完善才可以规划甚至推倒重来,之前发展商的规划完全白费,时间也白白消耗。若遇到国家对房地产政策进行调整,如“国六条”对户型面积的限制,之前设计的方案就变成废纸。这中间耽误的时间是不应算在开发商有限的开发期限里的。二、虽然没有动工建设,但规划审批过程中开发商已经进行了巨额的实际投入。有些用地虽然没有进入实际动工阶段,但开发商在取得各项审批时已经进行了实际的投入。委托地质勘察、测量、设计图纸等工作,都是动工前必须真金白银进行投入的,其花费随着项目规模增大而增加。在调查土地利用情况时,这些实际投入是否属实,是否客观发生是很容易查明的,也就可以判断开发商对开发工作的主观态度。三、实践中,一些地方对因政府原因而致开发延期的处理存在与国务院部门规章不统一、不公平的做法。在国土资源部的《闲置土地处理办法》第三条中规定,“对因政府、政府有关部门行为造成的闲置土地,土地使用者支付部分土地有偿使用费或者征地费的,除选择前款规定的方式以外,可以按照实际交款额占应交款额的比例折算,确定相应土地给原土地使用者使用,其余部分由政府收回。”所谓土地有偿使用费,是指以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入股等方式有偿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或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向国家缴纳的土地资源性收益。其范围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租金、土地收益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场地使用费等。也就是说如果土地使用权人全额缴纳了包括土地出让金在内的有偿使用费,只要是因为政府行为造成土地闲置,就应该有权继续使用该土地,不应受到其他处罚。而在实际中,这种规定却被执行得完全变了味。《广州市闲置土地处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土地闲置是因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的行政行为造成的,政府收回闲置土地后,应当给予用地单位适当补偿。”根据这一规定,即使是政府原因造成无法按期开发,也要将土地收回,最多是给予“适当补偿”。按照这一规定,如果政府想要从开发商手中收回某幅土地,只要拖延着不办手续,到期就可名正言顺地收回该幅土地。这一规定不仅毫无公平、公正可言,而且与国家的相关法规相违背!国土资源部《闲置土地处理办法》第四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在进行“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时,“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广州市闲置土地处理办法》的这种与国家法律相违背的规定应该立即予以修改。另外,从效率角度考虑,也不应该收回这种因政府原因而闲置的土地。若是前一位积极投入进行开发的土地使用权人无法顺利动工,那么这幅地块转入下一个使用权人后岂不是要花费更多的时间,重复投入更多的费用才能动工建设?这种处理方式有悖加快土地开发的效率原则。建议:1.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进行土地闲置调查时,要尊重客观事实,明确调查的目的,查明造成土地不能按期动工的原因,对非因开发商自身刻意拖延进度或非无开发实力,尤其是因政府原因造成动工延期的不能认定为土地闲置,要尽快为开发商解决不能顺利开工的困难,提高土地利用效率。2.严格规定政府职能部门的办事流程、审批时限,不能拒收件,政府部门超期审批的时间不计入开发商的开发期限内。对因政府颁布新政策、修改规划等造成开发商重复投入的时间不仅不能计入开发期限,开发商还应有权要求相应的补偿。(发言人工作单位和主要职务:广州市番禺祈福新邨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长)
2023-09-09 17:46:471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法律分析:为有效处置和充分利用闲置土地,规范土地市场行为,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本办法所称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1/3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中止开发建设满1年的国有建设用地,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闲置土地处置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遵循依法依规、促进利用、保障权益、信息公开的原则。法律依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第四条 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闲置土地的调查认定和处置工作的组织实施。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下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调查认定和处置闲置土地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第五条 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发现有涉嫌构成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闲置土地的,应当在30日内开展调查核实,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发出《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在接到《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按照要求提供土地开发利用情况、闲置原因以及相关说明等材料。
2023-09-09 17:47:191

闲置土地处置流程

法律主观:根据你所说的情况,闲置土地处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闲置土地,是指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 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五,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国有建设用地,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法律客观:《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 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五,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国有建设用地,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
2023-09-09 17:48:321

闲置土地处理办法

闲置土地采取征缴土地闲置费、延长动工建设期限及协议收购、无偿收回等方式处置。征缴土地闲置费因主观原因造成土地闲置时间满一年未满两年的,由国土资源部门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按出让(划拨)地价款或转让价款的20%征缴土地闲置费,并给予延长《建设用地批准书》有效期限,但延长有效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二)延长动工开发建设期限因客观原因暂时未能消除造成土地闲置的,在客观原因消除后给予延长建设期限一年,土地使用权人应出具书面承诺,在延长的期限内动工建设。(三)协议收购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人放弃开发意愿或者不具备继续开发能力的,土地使用权人在接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通知2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土地储备部门申请协议收回土地使用权。政府土地储备机构与土地使用权人签订收购协议前,应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先行落实闲置土地处置。协议收购补偿按相关政策法规执行。闲置土地处置资金管理是什么?严格土地闲置费征缴管理。土地闲置费征缴后全额上缴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按照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有关规定将20%的资金专项补助给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作为专项业务费用。属各区政府负责清查处理的,按30%的资金专项补助给所属区政府。法律依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二条: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而具体的认定为“闲置土地”的标准可以理解为以下4点:1、合同约定的动工日期已到,但仍然没有动工;2、没有规定动工的时间,自合同生效之日或批准书颁发之日起,满一年还没有动工;3、虽然已经动工,但动工面积不足1/3或者已投资额达不到总投资额的25%,被中止开发建设后,又满了一年的时间;4、当前法律或行政法规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023-09-09 17:48:431

土地闲置处理办法规定

《闲置土地处理办法》第一条为依法处理和充分利用闲置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闲置土地,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超过规定的期限未动工开发建设的建设用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一)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建设用地批准书未规定动工开发建设日期,自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生效或者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建设用地批准书颁发之日起满1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二)已动工开发建设但开发建设的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1年的;(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条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认定的闲置土地,应当通知土地使用者,拟订该宗闲置土地处置方案,闲置土地上依法设立抵押权的,还应通知抵押权人参与处置方案的拟订工作。处置方案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处置方案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一)延长开发建设时间,但最长不得超过1年;(二)改变土地用途,办理有关手续后继续开发建设;(三)安排临时使用,待原项目开发建设条件具备后,重新批准开发,土地增值的,由政府收取增值地价;(四)政府为土地使用者置换其他等价闲置土地或者现有建设用地进行开发建设;(五)政府采取招标、拍卖等方式确定新的土地使用者,对原建设项目继续开发建设,并对原土地使用者给予补偿;(六)土地使用者与政府签订土地使用权交还协议等文书,将土地使用权交还给政府。原土地使用者需要使用土地时,政府应当依照土地使用权交还协议等文书的约定供应与其交还土地等价的土地。对因政府、政府有关部门行为造成的闲置土地,土地使用者支付部分土地有偿使用费或者征地费的,除选择前款规定的方式以外,可以按照实际交款额占应交款额的比例折算,确定相应土地给原土地使用者使用,其余部分由政府收回。第四条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1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1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2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者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2年未动工开发时,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第五条依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公告,下达《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书》,终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或者撤销建设用地批准书,注销土地登记和土地证书。第六条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闲置土地的状况,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优先使用闲置土地。建设用地能使用闲置土地的,必须使用闲置土地,不得批准占用农用地。对闲置土地利用未达到规定标准的地区,应当核减其下一年度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第七条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依法收回的闲置土地,应当重新明确用途、设定使用条件、确定供地方式,并向社会公告。收回的国有闲置土地,应当采取以下方式利用:(一)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区内,应当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确定的用途安排建设项目或者其他临时用途;近期无法安排建设项目,耕种条件未被破坏的,可以组织耕种,不适宜耕种的,可采取绿地等方式作为政府土地储备。(二)规划用途为农用地,耕种条件未被破坏的,应当恢复耕种;不适宜耕种的,应当改为其他农用地。第八条收回的集体所有的闲置土地,应当采取以下方式利用:(一)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村庄、集镇建设用地区内,应当用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建设项目;本集体经济组织近期无法安排建设项目的,可以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置换方案,报上一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依法安排其他建设项目,并对原集体经济组织给予补偿。(二)规划用途为农用地,耕种条件未被破坏的,应当恢复耕种;不适宜耕种的,应当改为其他农用地。第九条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地籍调查和土地变更登记的基础上,查清闲置土地位置、面积等情况,建立闲置土地宗地档案,绘制闲置土地分布现状图,监督跟踪其利用情况。第十条闲置土地依法处置后土地权属和土地用途发生变化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办理土地变更登记,重新核发土地证书。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23-09-09 17:49:271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5号令

法律主观:既然土地闲置能够带来这么大的危害、影响那么我们就应该不浪费这样的“好机会”,让农村闲置土地,变得不再“闲”,看看这些妙招顶用吗? 1、清理农村闲置 宅基地 农村闲置宅基地的存在,造成了土地资源的巨大浪费,不利于农村的可持续发展,鉴于这种情况,需要加大广大农村的宣传力度,让广大农民了解和熟悉有关土地的法律 法规 ,让广大农民了解自己对于土地的权利和义务,同时要加强对旧村庄的规划、改造,清理村内闲置宅基地以及空闲地。 2、改造农村闲置土地 政府可以在闲置土地上开辟一些公共文化服务场所,笔者建议加大对闲置土地改造的资金投入,结合新农村建设,对闲置土地进行重新规划,重新改造,合理利用,充分利用好农村闲置土地带来的资源。为农民提升农村精神文化水平提供配套设施,从而活跃农村群众文化生活。 3、用经营理念盘活闲置土地 1)租给企业 企业用地难是目前招商引资工作中的瓶颈之一,引到企业将生产车间与闲置土地“结合”在一起,这样既可以解决用地难题,又可以盘活农村闲置土地,这叫合理利用哦! 2)租给农民 农民可以利用 土地流转 或者其他方式进行“赚钱”,反正土地闲着也是闲着,或者也可以在土地上种一些什么东西,等成熟之后拿去卖,笔者认为也是一个不错的主意哦! 4、发展特色旅游经济 近几年来,随着农业旅游的蓬勃发展,农村的各种要素已经被盘活了,其中就包括农村闲置土地。有些脑子转的比较快的,早就把农村的那些闲置土地已经租赁下来,改造成了旅游景区,再添上当地人的一些习俗,那就更“美味”啦! 5、发展休闲农业 听说,近两年来,休闲农业可谓是发展速度惊人啊!如果你能好好把握好这块农村闲置的土地,说不定能成为百万富翁呢?在当地可以发展特色种养殖业,做乡村观光农业,取得了可观的经济效益。用那些闲置土地创办一个“农家乐”,那在当地肯定会吃香,让都市人找到返朴归真、回归自然的感受,在宁静、纯朴中舒缓压力、放松享受,从而实现增收致富。这是“双赢”的节奏啊! 农村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主要包括,清理农村闲置宅基地、改造农村闲置土地、用经营理念盘活闲置土地、发展特色旅游经济以及发展休闲农业等。处置农村闲置土地一项困难艰巨的工作。但是,我们一定要有信心,配合政府的决策。我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一定能有效的利用农村闲置土地,促进农村现代化的发展!法律客观:《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2023-09-09 17:50:061

广州市闲置土地处理办法(2019修订)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土地管理,依法处理和充分利用闲置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闲置土地的处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闲置土地的处理工作,组织实施本办法。  发展改革、规划、财政、建设、农业、国有资产、林业和园林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助本办法的实施。  闲置土地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做好闲置土地的调查处理工作,并协助农业、林业和园林行政管理部门对复耕、复绿的闲置土地及复耕、复绿状况进行检查监督。第四条 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闲置土地检查制度,对土地利用状况进行定期检查。  单位和个人可以对闲置的土地进行举报或者反映情况。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闲置土地包括已完善建设用地手续的闲置土地和未完善建设用地手续的闲置土地。  已完善建设用地手续的闲置土地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土地:  (一)超过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约定或者建设用地批准书规定的动工开发期限,满一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  (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未约定或者建设用地批准书未规定动工开发期限,自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生效或者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建设用地批准书颁发之日起满1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  (三)已动工开发建设,但开发建设的用地面积占应当动工开发建设总用地面积不足1/3或者已建设投资额(不含土地取得成本)占总建设投资额(不含土地取得成本)不足25%,且非因不可抗力、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行为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1年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完善建设用地手续的闲置土地是指超过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通知用地单位办理建设用地手续各类文件的有效期或者规定期限,用地单位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的土地。第六条 因不可抗力、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不含用地单位应承担的工作)造成本办法第五条第二、三款规定期限延迟的,经核实后,受影响时段不计入规定期限。  前款所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造成规定期限延迟的行为包括:  (一)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因规划调整不予受理用地单位规划许可申请或者受理后延迟核发规划许可文件造成土地闲置的,但用地单位申请规划许可时土地闲置已满2年的除外;  (二)权属不清或者不符合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条件,致使用地单位无法按期动工开发建设的;  (三)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因文物保护、市政建设等原因书面告知用地单位停止施工造成规定期限延迟的,但因用地单位违法行为导致的除外;  (四)因国家相关政策重大调整造成规定期限延迟的;  (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其他行为造成规定期限延迟的。第七条 本办法所称动工开发是指房屋建设项目已实施基础施工,其他建设项目已实施通水、通电、通道路和场地平整工程。  前款所称实施基础施工是指经依法批准,实施建筑物向地基传递荷载的下部结构的施工。第二章 闲置土地的处理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八条 闲置土地由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调查认定。  调查和处理闲置土地以宗地为单位。第九条 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开展闲置土地调查工作,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询问当事人及其他证人;  (二)现场勘测、拍照、摄像;  (三)查阅、复制被调查单位或者个人的有关用地审批文件、土地权利文件和资料;  (四)要求被调查单位或者个人就有关土地权利的问题作出说明。第十条 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开展闲置土地调查,应当向用地单位发出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  用地单位应当自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将土地开发利用情况、相关证据和土地后续利用意见,书面报送调查部门。  用地单位在申请延长动工开发期限或者办理变更建设用地批准书时已书面确认土地闲置事实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核实后,可以直接拟订闲置土地处置方案。
2023-09-09 17:50:451

农村闲置土地如何利用

法律主观:根据你所说的情况,闲置土地处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闲置土地,是指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 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五,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国有建设用地,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法律客观:《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2023-09-09 17:51:031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53号令

法律主观:既然土地闲置能够带来这么大的危害、影响那么我们就应该不浪费这样的“好机会”,让农村闲置土地,变得不再“闲”,看看这些妙招顶用吗? 1、清理农村闲置 宅基地 农村闲置宅基地的存在,造成了土地资源的巨大浪费,不利于农村的可持续发展,鉴于这种情况,需要加大广大农村的宣传力度,让广大农民了解和熟悉有关土地的法律 法规 ,让广大农民了解自己对于土地的权利和义务,同时要加强对旧村庄的规划、改造,清理村内闲置宅基地以及空闲地。 2、改造农村闲置土地 政府可以在闲置土地上开辟一些公共文化服务场所,笔者建议加大对闲置土地改造的资金投入,结合新农村建设,对闲置土地进行重新规划,重新改造,合理利用,充分利用好农村闲置土地带来的资源。为农民提升农村精神文化水平提供配套设施,从而活跃农村群众文化生活。 3、用经营理念盘活闲置土地 1)租给企业 企业用地难是目前招商引资工作中的瓶颈之一,引到企业将生产车间与闲置土地“结合”在一起,这样既可以解决用地难题,又可以盘活农村闲置土地,这叫合理利用哦! 2)租给农民 农民可以利用 土地流转 或者其他方式进行“赚钱”,反正土地闲着也是闲着,或者也可以在土地上种一些什么东西,等成熟之后拿去卖,笔者认为也是一个不错的主意哦! 4、发展特色旅游经济 近几年来,随着农业旅游的蓬勃发展,农村的各种要素已经被盘活了,其中就包括农村闲置土地。有些脑子转的比较快的,早就把农村的那些闲置土地已经租赁下来,改造成了旅游景区,再添上当地人的一些习俗,那就更“美味”啦! 5、发展休闲农业 听说,近两年来,休闲农业可谓是发展速度惊人啊!如果你能好好把握好这块农村闲置的土地,说不定能成为百万富翁呢?在当地可以发展特色种养殖业,做乡村观光农业,取得了可观的经济效益。用那些闲置土地创办一个“农家乐”,那在当地肯定会吃香,让都市人找到返朴归真、回归自然的感受,在宁静、纯朴中舒缓压力、放松享受,从而实现增收致富。这是“双赢”的节奏啊! 农村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主要包括,清理农村闲置宅基地、改造农村闲置土地、用经营理念盘活闲置土地、发展特色旅游经济以及发展休闲农业等。处置农村闲置土地一项困难艰巨的工作。但是,我们一定要有信心,配合政府的决策。我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一定能有效的利用农村闲置土地,促进农村现代化的发展!
2023-09-09 17:51:131

闲置土地处理办法的内容

第一条 为有效处置和充分利用闲置土地,规范土地市场行为,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五,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国有建设用地,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第三条 闲置土地处置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遵循依法依规、促进利用、保障权益、信息公开的原则。第四条 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闲置土地的调查认定和处置工作的组织实施。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下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调查认定和处置闲置土地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 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发现有涉嫌构成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闲置土地的,应当在三十日内开展调查核实,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发出《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在接到《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要求提供土地开发利用情况、闲置原因以及相关说明等材料。第六条 《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二)涉嫌闲置土地的基本情况;(三)涉嫌闲置土地的事实和依据;(四)调查的主要内容及提交材料的期限;(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权利和义务;(六)其他需要调查的事项。第七条 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履行闲置土地调查职责,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询问当事人及其他证人;(二)现场勘测、拍照、摄像;(三)查阅、复制与被调查人有关的土地资料;(四)要求被调查人就有关土地权利及使用问题作出说明。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于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造成动工开发延迟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向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供土地闲置原因说明材料,经审核属实的,依照本办法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规定处置:(一)因未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期限、条件将土地交付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致使项目不具备动工开发条件的;(二)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依法修改,造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不能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用途、规划和建设条件开发的;(三)因国家出台相关政策,需要对约定、规定的规划和建设条件进行修改的;(四)因处置土地上相关群众信访事项等无法动工开发的;(五)因军事管制、文物保护等无法动工开发的;(六)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其他行为。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土地闲置的,依照前款规定办理。第九条 经调查核实,符合本办法第二条规定条件,构成闲置土地的,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闲置土地认定书》。第十条 《闲置土地认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二)闲置土地的基本情况;(三)认定土地闲置的事实、依据;(四)闲置原因及认定结论;(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第十一条 《闲置土地认定书》下达后,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通过门户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开闲置土地的位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名称、闲置时间等信息;属于政府或者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导致土地闲置的,应当同时公开闲置原因,并书面告知有关政府或者政府部门。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汇总下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上报的闲置土地信息,并在门户网站上公开。闲置土地在没有处置完毕前,相关信息应当长期公开。闲置土地处置完毕后,应当及时撤销相关信息。 第十二条 因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情形造成土地闲置的,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协商,选择下列方式处置:(一)延长动工开发期限。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动工开发、竣工期限和违约责任。从补充协议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起,延长动工开发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二)调整土地用途、规划条件。按照新用途或者新规划条件重新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并按照新用途或者新规划条件核算、收缴或者退还土地价款。改变用途后的土地利用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三)由政府安排临时使用。待原项目具备开发建设条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重新开发建设。从安排临时使用之日起,临时使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四)协议有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五)置换土地。对已缴清土地价款、落实项目资金,且因规划依法修改造成闲置的,可以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置换其它价值相当、用途相同的国有建设用地进行开发建设。涉及出让土地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在合同中注明为置换土地;(六)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其他处置方式。除前款第四项规定外,动工开发时间按照新约定、规定的时间重新起算。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闲置土地,依照本条规定的方式处置。第十三条 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协商一致后,应当拟订闲置土地处置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闲置土地设有抵押权的,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拟订闲置土地处置方案时,应当书面通知相关抵押权人。第十四条 除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情形外,闲置土地按照下列方式处理:(一)未动工开发满一年的,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征缴土地闲置费决定书》,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征缴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费不得列入生产成本;(二)未动工开发满两年的,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闲置土地设有抵押权的,同时抄送相关土地抵押权人。第十五条 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依照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作出征缴土地闲置费、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前,应当书面告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要求举行听证的,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依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依法组织听证。第十六条 《征缴土地闲置费决定书》和《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三)决定的种类和依据;(四)决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五)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六)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第十七条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自《征缴土地闲置费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规定缴纳土地闲置费;自《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交回土地权利证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对《征缴土地闲置费决定书》和《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第十八条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也不履行相关义务的,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逾期不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不交回土地权利证书的,直接公告注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和土地权利证书;(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十九条 对依法收回的闲置土地,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可以采取下列方式利用:(一)依据国家土地供应政策,确定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开发利用;(二)纳入政府土地储备;(三)对耕作条件未被破坏且近期无法安排建设项目的,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委托有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单位或者个人组织恢复耕种。第二十条 闲置土地依法处置后土地权属和土地用途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据实地现状在当年土地变更调查中进行变更,并依照有关规定办理土地变更登记。 第二十一条 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供应土地应当符合下列要求,防止因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造成土地闲置:(一)土地权利清晰;(二)安置补偿落实到位;(三)没有法律经济纠纷;(四)地块位置、使用性质、容积率等规划条件明确;(五)具备动工开发所必需的其他基本条件。第二十二条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应当就项目动工开发、竣工时间和违约责任等作出明确约定、规定。约定、规定动工开发时间应当综合考虑办理动工开发所需相关手续的时限规定和实际情况,为动工开发预留合理时间。因特殊情况,未约定、规定动工开发日期,或者约定、规定不明确的,以实际交付土地之日起一年为动工开发日期。实际交付土地日期以交地确认书确定的时间为准。第二十三条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在项目开发建设期间,及时向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项目动工开发、开发进度、竣工等情况。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立建设项目公示牌,公布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建设单位、项目动工开发、竣工时间和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等。第二十四条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划拨决定书规定恶意囤地、炒地的,依照本办法规定处理完毕前,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不得受理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新的用地申请,不得办理被认定为闲置土地的转让、出租、抵押和变更登记。第二十五条 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将本行政区域内的闲置土地信息按宗录入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备案。闲置土地按照规定处置完毕后,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更新该宗土地相关信息。闲置土地未按照规定备案的,不得采取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方式处置。第二十六条 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闲置土地的信息抄送金融监管等部门。第二十七条 省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情况,对闲置土地情况严重的地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建设用地审批、土地供应等方面采取限制新增加建设用地、促进闲置土地开发利用的措施。 第二十八条 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未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期限、条件将土地交付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致使项目不具备动工开发条件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供应土地的;(二)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受理用地申请和办理土地登记的;(三)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处置闲置土地的;(四)不依法履行闲置土地监督检查职责,在闲置土地调查、认定和处置工作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 第三十条 本办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动工开发: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后,需挖深基坑的项目,基坑开挖完毕;使用桩基的项目,打入所有基础桩;其他项目,地基施工完成三分之一。已投资额、总投资额:均不含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划拨价款和向国家缴纳的相关税费。第三十一条 集体所有建设用地闲置的调查、认定和处置,参照本办法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2023-09-09 17:51:221

农村的闲置土地该如何利用

法律主观:根据你所说的情况,闲置土地处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闲置土地,是指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 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五,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国有建设用地,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法律客观:《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2023-09-09 17:51:361

农村闲置土地如何利用

法律主观:根据你所说的情况,闲置土地处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闲置土地,是指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 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五,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国有建设用地,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法律客观:《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2023-09-09 17:51:471

农村闲置土地如何利用

法律主观:根据你所说的情况,闲置土地处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闲置土地,是指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 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五,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国有建设用地,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法律客观:《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2023-09-09 17:51:571

如何盘活企业闲置土地

法律主观:根据你所说的情况,闲置土地处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闲置土地,是指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 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五,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国有建设用地,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
2023-09-09 17:54:241

商业用地闲置多少年收回

法律分析:一般来说,土地连续闲置两年,国家就会收回。如果土地只是在一年内闲置,但是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集体、单位或者个人恢复耕种;如果土地闲置一年以上,需要按照规定缴纳土地闲置费;如果土地连续闲置二年未使用,经相关部门批准,土地会被国家无偿收回。法律依据:《闲置土地处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五,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国有建设用地,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
2023-09-09 17:54:371

上海市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法律主观:既然土地闲置能够带来这么大的危害、影响那么我们就应该不浪费这样的“好机会”,让农村闲置土地,变得不再“闲”,看看这些妙招顶用吗? 1、清理农村闲置 宅基地 农村闲置宅基地的存在,造成了土地资源的巨大浪费,不利于农村的可持续发展,鉴于这种情况,需要加大广大农村的宣传力度,让广大农民了解和熟悉有关土地的法律 法规 ,让广大农民了解自己对于土地的权利和义务,同时要加强对旧村庄的规划、改造,清理村内闲置宅基地以及空闲地。 2、改造农村闲置土地 政府可以在闲置土地上开辟一些公共文化服务场所,笔者建议加大对闲置土地改造的资金投入,结合新农村建设,对闲置土地进行重新规划,重新改造,合理利用,充分利用好农村闲置土地带来的资源。为农民提升农村精神文化水平提供配套设施,从而活跃农村群众文化生活。 3、用经营理念盘活闲置土地 1)租给企业 企业用地难是目前招商引资工作中的瓶颈之一,引到企业将生产车间与闲置土地“结合”在一起,这样既可以解决用地难题,又可以盘活农村闲置土地,这叫合理利用哦! 2)租给农民 农民可以利用 土地流转 或者其他方式进行“赚钱”,反正土地闲着也是闲着,或者也可以在土地上种一些什么东西,等成熟之后拿去卖,笔者认为也是一个不错的主意哦! 4、发展特色旅游经济 近几年来,随着农业旅游的蓬勃发展,农村的各种要素已经被盘活了,其中就包括农村闲置土地。有些脑子转的比较快的,早就把农村的那些闲置土地已经租赁下来,改造成了旅游景区,再添上当地人的一些习俗,那就更“美味”啦! 5、发展休闲农业 听说,近两年来,休闲农业可谓是发展速度惊人啊!如果你能好好把握好这块农村闲置的土地,说不定能成为百万富翁呢?在当地可以发展特色种养殖业,做乡村观光农业,取得了可观的经济效益。用那些闲置土地创办一个“农家乐”,那在当地肯定会吃香,让都市人找到返朴归真、回归自然的感受,在宁静、纯朴中舒缓压力、放松享受,从而实现增收致富。这是“双赢”的节奏啊! 农村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主要包括,清理农村闲置宅基地、改造农村闲置土地、用经营理念盘活闲置土地、发展特色旅游经济以及发展休闲农业等。处置农村闲置土地一项困难艰巨的工作。但是,我们一定要有信心,配合政府的决策。我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一定能有效的利用农村闲置土地,促进农村现代化的发展!法律客观:《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2023-09-09 17:54:551

论文选题选员工满意度影响因素可以吗

可以。拓展资料: 工作满意度是指员工对自己工作的满意程度,是反映员工工作生活质量和企业人性化管理水平的重要指标,影响着员工的忠诚和奉献精神,也对企业人力资源的激励和保留有着重要的影响。员工工作满意度和员工的需求特点有着紧密地联系,人力资源管理中有关人性的研究以及诸多管理心理学的理论表明,人的需求是非常复杂多样而同时又具有一定的特点和规律,所以人在从事具体工作的时候,会从内心对企业有诸多的期望和要求,而这些期望和要求往往就是影响员工工作满意度的因素。当然,企业对员工也有具体的期望和要求,如期望员工能够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努力工作、对企业忠诚、为企业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等等。这种心理契约的形成可以说是人性和企业的性质所致,是心照不宣的事情。那么深入分析影响员工工作满意度的各种因素,监控和掌握员工的满意水平,并采取有效的措施和员工进行沟通交流,协调好企业和员工的关系,对于提高员工的忠诚、激励和绩效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本文通过调查问卷、走访座谈等方式,深入企业了解员工对工作满意度的看法和评价,对企业员工工作满意度的影响因素及应对措施进行了调研和实证研究。
2023-09-09 17:54:451

网吧管理系统怎么破解?

不建议使用破解的,恶意破解也是不对滴
2023-09-09 17:54:462

生意人的拿手绝活作文

“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每个人都有自我的拿手绝活。有的同学歌声悠扬,有的同学舞姿优美,有的同学擅长乐器……而我的拿手绝活是拧气球狗。有一天,家里来了一个小妹妹做客。她缠着我,要我陪她玩。于是,我便在她面前表演了一番我的拿手绝活——拧气球狗。我拿出几只细细长长的气球,先把气球充好气,并在尾部打个结,然后旋转气球的一端拧出一个狗鼻子,再拧出两段一样长的气球做耳朵,之后拧出一小截气球做头,又拧出两段一样长的气球做狗的前腿,再之后留出一段气球做身子,最后再拧出两段一样长的气球做狗的后腿,剩余部分正好做狗尾巴。不到两分钟,我就拧好了气球狗。小妹妹看得目瞪口呆,过了好一会儿,她才回过神来,兴奋地拍着小手说:“姐姐,你好厉害啊!其实拧气球狗,看起来简单,但一开始做起来并不容易。一开始我拧的狗不是身体太长,就是腿太短,总是比例不当。经过反复练习,我越来越得心应手了,闭着眼睛也能拧出一只漂亮的气球狗来。此刻,我不光会拧小狗,还会拧长颈鹿、斑马、大象……这就是我的拿手绝活。它在课余带给我无尽的欢乐!
2023-09-09 17:54:472

中国2022年gdp多少美元

2022年,中国经济总量超过120万亿元,创历史新高。按照6.72的平均汇率计算,中国GDP有望突破18万亿美元,进一步逼近美国,拉大与第三大经济体国家日本的领先优势。剔除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变动,年实际经济增长率在3%-3.3%之间。中国2021年GDP国家统计局公布2021年GDP最终核实数据,总额为1149237亿元,较年初公布的初值增加5567亿元。经济增长率也从8.1%上调至8.4%。经历了2020年疫情的严重打击,2021年全球经济强劲复苏。推动中国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投资、消费和出口实现了快速增长,使中国GDP一举突破110万亿元大关。以美元计价的GDP从14.72万亿美元,一举突破17万亿美元大关,增量超过3万亿美元。
2023-09-09 17:54:471

主轴定位指令是什么?

主轴定位指令:M19 或者 SPOS=(角度);SPOS=ACP()正向定位 SPOS=ACN()负向定向。主轴定位:通常主轴只是进行速度控制,但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也需要对主轴进行位置控制。例如:在加工中心上进行自动换刀时、镗孔加工中因工艺要求而需要让刀时,以及车床在装卡工件等时都需要主轴准确的停在一个特定的位置上。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主轴定向功能。主轴定向功能就是NC发出定向命令,通过主轴上的位置传感器上的一转信号使主轴停止在一个确定的位置上,并向伺服电机位置环一样提供一定的保持力矩。实现主轴定位的方法很多,按其控制方式不同,有下述几种:(1)机械减速定位:主轴用机械实现减速和定位的,叫做机械减速定位。(2)电器减速定位:主轴用电器实现减速和定位的,叫做电器减速定位。(3)电器减速磁感应定位:主轴由电器实现减速、由磁感应完成定位。(4)电器减速机械定位:主轴用电气实现减速、由机械完成定位。(5)液压(或气动)定位。
2023-09-09 17:54:481

关于农村人均收入的调查报告

没有你说的这个地方的。。这是另外一个地方的,仅供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谢谢!现阶段“三农”问题已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十分关注的热点,其核心是农民收入问题。“十五”期间,国家相继出台了减免农牧业税、特产税,实行粮食直补等一系列惠农政策,使广大农牧民尤其是种粮农民真正得到了实惠,促进了农牧民收入的快速增长。根据海北州委、州政府《关于开展农牧民收入等情况调查的通知》精神, 门源县统计局于3月份利用近20天时间对全县12个乡镇典型村、典型户的收支及其结构变化情况进行了调查分析。 一、调查对象 (一)调查村。农区按照川水、浅山、脑山选定了村,其中:川水浩门镇小沙沟村、东川镇孔家庄村;浅山青石嘴镇下吊沟村、北山乡下金巴村、西滩乡纳隆村、阴田乡上阴田村;脑山麻莲乡瓜拉村、泉口镇西河坝村。牧区选定了发展区的仙米乡德欠村、珠固乡德宗村;示范区选定了皇城乡东滩村、苏吉滩乡药草梁村。 (二)调查户。在选定村的基础上按照家庭收入上、中、下分别选定了3户进行调查,共调查农牧户108户,其中农区72户。 二、调查数据及分析 从对典型的调查(以下简称调查)数据来看,2007年农牧民人均纯收入2900元,其中,农户调查人均纯收入2709元,牧户调查人均纯收入5881元,按上、中、下等收入来看,农户人均收入为上等户3680元、中等户2799元、低收入户1582元,牧户人均收入上等户8820元、中等户6859元、低收入户2219元,具体收支分析如下: (一)农户种植业收入占总收入的31.5%,支出占总生产费用支出的38.8%。在调查中发现,传统种植业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越大,人均纯收入相对较低,如麻莲乡瓜拉村、西滩乡纳隆村种植业分别占总收入的51.8%和51%,人均纯收入仅为1864元和2074元,低与全县2380元平均水平。而东川镇孔家庄村对种植业结构做了优化调整,优良品种使用程度进一步加大,农作物抗灾能力提升,特色农业的引进种植收入明显提高。如特色蔬菜(甜脆豆)种植每亩比一般粮油作物多收入500-700元。人均收入达到2959元,分别比瓜拉村、纳隆村高出58.7%和42.7%。 (二)农区牧业社牧户和农区养殖户畜牧业收入出现反差。牧业社牧户和农区养殖户,畜牧业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分别是37.8%和88.2%。在调查中发现,我县畜牧业示范区以畜牧业为主,种植业为辅,种养互补的种养结构大大降低了养殖成本,缩短了出栏周期,加上经营方式灵活,经济效益更加显著;发展区畜牧业靠天然草场放养为主,青饲草料多为购买,增加了养殖成本,经营方式较为原始,经济效益一般;农区牧业社牧户的畜牧业收入在总收入中的比重普遍较低,如泉口镇西河坝村畜牧业收入比重仅占总收入的26%。主要原因是草场狭小,基础设施条件差,养殖规模小、商品率低;农区养殖户的畜牧业收入在总收入中的比重相对较高,如北山乡下金巴村和浩门镇小沙沟村等村社依托县城奶制品加工企业的优势出售牛奶,收入较为理想,麻莲乡瓜拉村奶牛养殖初具规模,奶皮、酸奶加工出售提升了畜产品副加值。 (三)第二三产业是我县农牧区经济发展的薄弱环节。调查了解,仙米乡德欠村草原紧张,难以发展畜牧业,部分牧户将草场和牲畜出租或对外承包,从事二三产业。 (四)工资性收入成为全县纯收入的主要支撑点和增加农牧民收入的亮点。农区人均纯收入3千元以上的村,如浩门镇小沙沟村和东川镇孔家庄村外出务工收入比重均占总收入的55%以上。调查发现,有组织,有目的地外出务工收入高而稳定,反之收入较低且不稳定,如青石嘴镇下吊沟村外出务工人员占全村劳力近一半,多为自找门路,自行外出,人均收入远不如有组织的收入高。 (五)财产转移收入调查数据和财政、农牧等部门提供的数据基本相同,主要以粮食直补和退耕还林草为主。 三、农牧民收入增长的特点 (一)外出务工收入大幅度增加。劳务经济的快速发展成为我县农牧民增收的主要来源。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深化,广大农牧民群众的思想观念从靠天、靠单一产业的传统观念逐渐向多种化、专业化观念转变,对剩余劳动力转移及其发展前景的认识不断深化。同时随着我县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不断加大,公路、小城镇建设等基本建设项目不断增加,广大农牧民务工的机会逐年增多,劳务经济得到快速发展,推动了我县农牧民工资性收入的增长。 (二)农牧业收入增幅明显。农牧业生产成为农牧民增收的根本保证。近几年,随着国家惠农政策的不断出台,极大地调动了农牧民发展生产的积极性,加上气候变暖对我县农牧业生产非常有利,农牧业生产得到了良好的发展,商品率大幅提升。同时,2007年农牧业产品价格持续稳中增长,农牧民家庭在价格上扬中获得较大利益。出售量增加和价格上扬,为农牧民收入增长提供了保证,使第一产业收入对农牧民收入增长的贡献大大增加,人均收入达1677元,占纯收入的57.8%。 (三)转移性收入增加较快。国家各项惠农政策的深入实施,有力促进农牧民收入的增长。2004年以来国家相继出台了粮食直接补贴、良种补贴、购置和更新大型农机具补贴等一系列优惠政策,使种粮农民得到实惠,加之实行多年的退耕还林还草补贴,免除农牧业税以及农村家庭子女上学“两免一补”和近两年开展的农村合作医疗等政策性因素使农牧民收入中的转移性收入明显增加,显现出国家各项惠农政策对促进农牧民增收所产生的实际效果。 四、当前门源县农牧民收入增长的制约因素 (一)基础设施较差,收入增长后劲不足。农业方面,由于基础设施薄弱,受自然灾害的制约,粮油单产增长空间有限;牧业方面,2007年我县牲畜头数虽然创历史新高,但牲畜质量不高,总量超限,畜草矛盾突出,畜牧业经济效益提升难度较大。由此可见,单纯依赖现有农牧业资源带动农牧民长期大幅度增收难度很大。被调查的30%的农牧户,需要暖棚支持发展养殖业。如青石嘴镇下吊沟村养殖户在自建简易棚中育肥牛羊,规模小,缺少科学的饲料配制技术,牛羊育肥周期长,成本高,效益低。育肥牛羊不仅要科学搭配饲料,还要掌握市场供求信息,育肥牛羊价值实现最大化。因此,如何指导农牧民科学养畜、顺市售畜是各级政府的当务之急。 (二)文化程度低,影响长期发展。调查中,劳动力95%以下为初中文化程度,懂得种养技术的人员更少。虽然我县近几年来加大了技能技术的培训力度,但培训时间短,实践机会少,高水平的技术人员几乎为零,未能体现出相应的人力资源价值。外出务工人员因文化水平低,不懂得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受骗上当现象屡屡发生。 (三)思想观念落后,发展迟缓。在调查中了解到,珠固乡德宗村仍然固守传统的为养殖而养殖观念,排斥一些新的养殖方式和经营理念,未能将现有的资源转变成经济效益,畜草矛盾突出。 (四)看病难仍然是制约农牧民发展的主要因素。在调查中发现,农牧区新型合作医疗虽然在全县范围内已实施,部分医疗费用报销,但由于自负费用高,导致部分农牧户因病致贫或因病返贫,看病难仍然是制约农牧民群众发展,尤其是贫困户难以脱贫的重要因素。 (五)村干部报酬低,缺乏积极性。调查中了解到,村干部报酬低影响着村级经济的发展,一些年富力强,有文化、有技术、有带头作用的能人不愿意当村干部,即使担任村干部也只是名誉干部,发挥不了村级组织带领群众谋发展、求进步的作用。五、增加农牧民收入的建议 (一)引导农牧民外出务工,提高劳务性收入。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引导下,近几年我县农牧区剩余劳动力输出工作发展态势良好,但是与其他地区相比还有一定差距。要充分利用党中央有关农民工的政策,积极组织和引导农村牧区剩余劳动力外出务工,各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农村牧区剩余劳动力的技能培训力度,抓好多层次、多渠道组织培训工作,提高外出务工人员的技能水平和法律意识,扩大规模和档次,从而增加农牧民的劳务收入。  (二)加快农村牧区产业化经营进度,提高农牧民的工资性收入。农牧业龙头企业是吸纳农村牧区剩余劳动力的主要渠道,是发展农村牧区经济的重要支柱,也是农牧民增收的重要场所。目前,门源县农牧民收入与经济发达地区的一个差距在龙头企业上。结合我县实际,发展龙头企业首先要以发展农畜产品加工业为突破口,围绕农牧业产业化经营,抓好特色农畜产品的精深加工,转化增值。其次农畜产品精深加工的重点要放在油菜、肉、蛋、奶和土特产品的加工上,在精深加工过程中,要树立起精品、品牌理念,生产出无公害、低残留的绿色、安全食品,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知名度。同时,要积极引进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促进和保证龙头企业的健康发展。 (三)积极推动农村牧区小城镇建设,调整农村牧区经济结构。要想农牧民富裕起来,首先要减少种养农牧民。从近几年的情况看,我县农牧民的非农产业收入出现徘徊状态,主要原因是农村牧区小城镇发展十分滞后,限制了农村牧区二、三产业的发展。必须要加快农村牧区小城镇建设,带动农村牧区非农产业的发展,从而加快农村牧区人口向小城镇的转移速度,提高城镇人口比重,加快农村牧区城市化进程。要降低农牧民进城的门槛,放宽户籍管理政策,完善各种社会保障体制,尤其要完善教育、就业、住房等关系到农牧民切身利益的制度。鼓励农牧民进城创业,加强对二、三产业发展的政策引导,促进农牧民家庭二、三产业发展,搞活农村牧区商品流通,活跃农村牧区市场,丰富农牧民的物质文化生活。 (四)继续保持第一产业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提高农牧业科技含量。从目前情况看,我县农村牧区第一产业收入在总收入中具有绝对的主体地位,全县农牧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主要还是依赖农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目前,全县农牧业资源的开发利用仍很粗放,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很差,农牧业基础设施一直得不到很好的改善,这对保持第一产业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产生了直接的负面影响。因此,必须要进一步提高对农牧业基础地位的认识,把农牧业放在发展国民经济的首位,确立以反哺农业为主导的分配结构,加大对农业的投入。首先要加大对农牧业基础设施的投入,包括对农田水利建设、生态保护与建设、牲畜棚圈建设、农村牧区市场体系建设等的投入,以增强农牧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减少市场风险。其次是要加大对农牧业公共设施建设的投入,包括人畜饮水、电、路、通讯等方面的投入,为农牧业发展和农牧民增收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三是要加大对农牧业科技的投入,提高农畜产品的科技含量,实现农牧业增长方式由单一、靠天、数量的粗放经营,向多元、靠技术、求质量经营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增加产出,优化结构,改善品质,达到提高收入的目的。
2023-09-09 17:54:521

意大利留学选择语言学校要注意的事项

  一年一度的意大利留学马可波罗计划、图兰朵计划预注册即将开启,下面为你介绍意大利留学选择语言学校要注意的事项。   注意事项   马可·波罗计划是由意大利大学校长联合会发起的官方计划,在此计划的实施下,中国高中毕业生攻读意大利国立大学3年制本科课程,大学毕业生可攻读2年制硕士课程,学费全免。而图兰朵计划是意大利政府针对中国艺术生去意大利留学的政府计划,专门针对音乐、美术、设计等艺术类专业的学生。   尽管目前通过马可·波罗及图兰朵这两大政府计划留学意大利的中国学生无需意大利语等级证书证明,但学生拿到预录取资格并不等于最终就读所申请院校,取得项目资格的同学赴意大利后,还要先进行六个月的语言培训,语言学习结束之后,要通过学校最终考试,才可在其选择的学院注册学习。因此,许老师强调,意大利语的学习非常重要,达到B2水平是通过所有考试的充分条件。   另外,提醒大家,申请意大利留学过程中,除学校及专业选择必须慎重之外,也要高度重视意大利语言学校的选择。北京关爱留学根据多年的对院校意大利语教学质量的了解和学生的反馈,推荐以下学校作为参考:锡耶纳外国人大学、帕维亚大学、摩德纳大学、乌迪内大学、乌尔巴尼亚语言中心-米兰校址。当然,在实际选择中,学生还应根据自己实际预注册的学校和专业仔细选择语言学校。   由于意大利语言培训机构较多,真诚提醒即将赴意大利留学的莘莘学子,不要盲目选择在意大利语言学校,多听取行业内专家的建议,并且选择合法的、有信誉的留学机构办理申请手续,以保障自己的权益。
2023-09-09 17:54:441

大学生应该树立怎样的恋爱观念

主要以学习为重,两人一起学习一起进步,向自己的目标理想前进,不能一味的想着玩儿
2023-09-09 17:54:438

农村垃圾处理调查报告

一、调查动因:   随着人们环境卫生意识的提高,农村的卫生面貌有了很大的变化,走在农村也时常可见公共垃圾桶,这为解决农村垃圾处理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村民人数不断增多,垃圾的数量也与日俱增。仅有几只公用垃圾桶是无法满足垃圾处理的要求;同时,也由于卫生习惯的原因,垃圾乱扔的现象也在所难免了。由此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对环境造成了巨大危害,所以想要为解决解决农村垃圾处理问题尽一点力量。   二、调查方式:   根据老师和学校的安排,我只能在周末采用实地调查、访问和查看等方式进行调查。   三、调查时间:20XX年10月到20XX年3月。   四、调查过程   首先是查问村民,看村民有何意见和看法,然后再是自己慢慢观察,后来又问了问村民是如何处理垃圾的,还问了问捡垃圾的老人。最后又通过上网查阅有关于垃圾处理的现象和方法,然后再进行汇总,通过大量材料和图片以及现状的分析,在老师的指导下形成调查报告。   (详尽的调查日记和调查访问和照片附后)   五:调查反映出的问题:   1、农民的居住地方都是散开住的。因为没有集中住在一块,所以垃圾都是随地乱扔,在农村的各个角落遍地都是,长年积累无人清理,污染环境,对空气有恶劣的影响。   2、随着人口的不断增加,村民也越来越多。于是垃圾就难处理了,由于农村没有专门的垃圾处理站,导致垃圾积累多了无法处理掉。   3、由于是农村,大量的农民不会给垃圾分类,所以他们会把垃圾大量焚烧、填沟、埋没,导致有很多危险垃圾难处理又对土地及地下水资源污染。   4、因为我们农村里的文化水平不高,所以环保意识差。农村生活垃圾粪便处置严重滞后,因未经真正无害处理而直接排放到河里和田里,但目前还存在少量的露天粪缸,部分粪便还得不到无害化处理。   六、解决措施:   那么对于垃圾处理有哪些解决的措施呢?让村民知道垃圾的分类有关知识,了解特殊垃圾的正确处理方式,形成健康的垃圾处理理念。就像一位哲人说过:“垃圾只是放错位置的财富,垃圾最终归属将是没有垃圾。”对于农村也就是像我们村子这样的农村,我有以下几点建议:(1)做好宣传教育工作,通过环保乡下,科普宣传等于形式,提高村民的环保意识,引导农民改变生活陋习,在马路或村民经常活动较多的地方设置垃圾桶。树立文明生活意识,争当环境保护者;   (2)我们可以在农村组织一次捡垃圾的活动,加强管理,建立固定的垃圾处理场所,使农民能定时定点投放垃圾,还要安排专人定时清运,垃圾常清化,这样可以提高农村垃圾的收集率、清运率、处理率,让农民学会给垃圾分类。   (3)使无用的废弃垃圾变废为宝。由于农民的环境保护意识还不够强、不够了解,农民还没有意识到垃圾的危害性,对垃圾以及垃圾的处理还不够充分了解。   (4)教育村民认识到垃圾对土壤环境的影响;造成水资源严重破坏;存在传播疾病的危害隐患。   七、垃圾处理的意义:   (1)是为了减少占地面积;   (2)减少对环境、空气、土壤的污染和危害;   (3)美化我们的家园,预约我们的身心,让我们的生活更加美满幸福。   我们一定要从现在起保护环境,爱护环境,从我们身边开始保护,让我们行动起来吧!   篇二:农村垃圾处理调查报告   今年寒假我通过对附近乡镇的生活垃圾处理调查,了解农村垃圾处理现状,并分析各种问题原因,并且制作有效方案来解决这些问题。   通过调查我发现像一些白色垃圾.生活废品.不能够被腐蚀的东西许多都是低效处理,也没有人回收!这个毛病一直是现在社会的重大问题,所以说21世纪最糟糕的发明是塑料包装的发明,我认为这些白色塑料带类的垃圾是可以回收的,只是现在没多少人去做这件事.   我认为乡镇上的小卖部商家等不应该在免费提供塑料袋,应该使用篮子牛皮袋等代替。并且多设置垃圾箱,用垃圾车定期拉倒垃圾站。有些可回收的回收可降解的可直接掩埋,不可降解的可集体焚烧,烟尘处理后再排放。并且把渣滓做成泥土。还应该提高村民的环保意识村委会要做定期检查监督,树立环保意识。   我认为合理处理垃圾问题是十分的必要。垃圾中可利用资源门类很多,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中的无机物可制作建材;生活垃圾中以厨余垃圾为主的有机物可经发酵制肥或制作营养土,用于改良土壤;可燃物可焚烧供热、发电;废旧塑料可制作工业塑料块、再生塑料颗粒及木塑制品;其它玻璃类、废纸、废织物、废橡胶、废家电及骨类等均具有利用价值。对垃圾中资源有不少人有认识误区,认为经捡废品的多次挑选已无可利用资源,事实是当前人们对垃圾资源化活动还不是完全的自觉行为,在某种程度上其行为受利益驱使。如目前主要回收金属、塑料饮料瓶、书报、纸箱等高利润物资,而对塑料薄膜、玻璃及织物等低利润物资不感兴趣,尤其是导致“白色污染”十分严重的塑料薄膜则很少有人愿意自觉回收。同时,生活垃圾中的有机物去除电池等有害物经生物发酵可生产为有机肥的基料或营养土用于改良土地,按生活垃圾中40%有机物计,营养土可用于土地改良、土地复垦将产生多么巨大而诱人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目前农村垃圾处理面临的难点和问题。首先是农民观念意识问题。由于农民对垃圾危害了解不足,因此在处理生产生活垃圾上显得极为随意。比如有时对动物尸体、农药瓶等,不经任何处理,就随意丢弃;有时不对垃圾进行分类,将能烧、不能烧的垃圾都堆在一起随意焚烧。没有分类处理垃圾的意识,就无法正确处理垃圾,也就不能真正杜绝垃圾给环境和人类带来的危害。   其次是基础设施滞后问题。农村垃圾的处理流程必须经过村、镇(乡)、县的收集网络才能有效分类处理,目前很大一部分农村还不具备条件开展户建垃圾池、村设垃圾回收点、镇建垃圾压缩中转站、县有垃圾填埋场的基础设施网络建设。   再次是垃圾处理量大成本过高问题。垃圾场占地费,再加上垃圾运输费和填埋处理费,成本是相当高的。这就告诉我们,农村垃圾将无法按城市垃圾处理模式进行统一收集处理。   要想彻底搞好农村垃圾问题,首先要遵循下列原则。一是分户堆沤减量化原则。农户将所有生产生活垃圾倒入垃圾池内,定期分捡可降解垃圾和有害不可降解垃圾,可降解垃圾定期分散填埋或堆肥,可减少垃圾总量的60%。二是分类回购资源化原则。以镇成立环保合作社,向农民回购有害不可降解垃圾,合作社再进行二次分类,将可利用垃圾送至废品公司资源化处理,可减少垃圾总量的30%,并从中获得一定的收益弥补合作社运行。三是集中处理无害化原则。将合作社分类出的有害不可降解垃圾集中送至镇压缩中转站,然后统一运送到固体废弃物填埋场集中填埋,无害化处理有毒有害垃圾。   其次要建立新的管理模式,可按照县级政府监督指导,镇、村组织实施,村民联合自治,合作社常年运行的管理模式推行农村垃圾分类处理流程。   再次要建设基础设施网络,建立户有垃圾收集池、村有垃圾回购点、镇有垃圾中转站、县有垃圾处理场基础设施网络。   最后要健全运行机制和提供经费保障。从长沙县果园镇古楼村试点经验来看,政府每年补贴每村1.5万元即可保障合作社正常运行,全年全县只需250万元,成本只有混合型垃圾收集方式的1/7。这启示我们,只有形成户分类、村回购、镇中转、县处理的运行机制,才能真正为农村垃圾的有效处理开辟一条新路。   对农村垃圾有效处理的思考,到底要怎么做才能有效处理农村垃圾呢?我认为须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垃圾,并协调推进农村垃圾处理机制建设。   通过以上调查我总结了两个有效环保处理方法⒈垃圾发电。垃圾焚烧被认为是有前途的处理方法。经科学家计算,垃圾中的二次能源物质——有机可燃物所含热量多、热值高,每燃烧两吨垃圾可获得相当于燃烧一吨煤的热量。如果措施得当,利用一吨垃圾,可获得约300~400千瓦的电力生产能力。垃圾焚烧能够使垃圾容积减量至少90%、重量减量至少80%,并且利用蒸汽供热和发电。因此短短几年内,各地纷纷上马垃圾焚烧项目,金州抓住了其中巨大的商业机会,在中国在建和运营垃圾焚烧项目的日处理量已近10000吨。环保和电力这两个概念的有机融合使得更多的资本加速涌入这个产业。⒉垃圾低温干馏技术。垃圾热解是实现垃圾彻底无害处理的首选方法之一。本技术主要特点为:(1)垃圾热解的温度较低(500~700℃);(2)热解自身产生的可燃无污染气体用作加热源;(3)热解产生固体用作吸附剂或洁净固体燃料;(4)垃圾中的有害元素可通过自身净化来实现垃圾的无害化处理;(5)投资及运行费用均较低。   调查感想:通过这次的社会实践活动,我能学习到很多东西,同时也对我国的垃圾处理问题进行了了解,也对环保性的除理办法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等待我们探究的东西还有很多。我在此呼吁,我们要倡导垃圾的环保处理方法。这不仅仅对我们的环境,对我们的身体有好处,同时也对我们整个民族,整个世界也有着长远的意义。
2023-09-09 17:54:421

鲁滨逊是如何在荒岛上生存下来的?

例一:种大麦和水稻,获得一个稳定的食物来源。例二:成功驯养山羊,得到了固定的美食。例三:几经失败做成陶器,用来盛放各种食物等。例四:用收获的粮食烘烤面包,改善了自己的饮食。例五:驯化野人,使之成为自己忠实的仆人。例六:找到山坳前的一块平地,搭起帐篷,拥有了临时的安身之所。例七:及时将搁浅船中可用的东西搬到岸边,使之成为今后生活的物质基础。例八:伐倒一棵树,花了两年时间,造成一只独木舟,进行沿岛航行。例九:每天用刀子在方柱上刻一个斫痕,来计算年月日。例十:设法用水手的值夜衣改制了两件背心,用来抵御太阳的照射。例十一:用山羊皮制成帽子、外衣和裤子,用来抵御寒冷。例十二:患病时,咀嚼烟叶,治好了自己的病。鲁宾逊·克鲁索(Robinson Crusoe,又译作鲁滨孙·克鲁索),是丹尼尔·笛福的小说《鲁滨逊漂流记》(1719年)中的叙述者和主人公。今天本书成为一本适合儿童阅读的经典探险小说。最初该小说是为成年人而写,虽然脱离了作者的初衷,但却为小说的发展做出了重大的贡献。
2023-09-09 17:54:408

求高一地理必修一(人教版)的知识结构图,清晰一点的。

高一地理第一章行星地球知识总结 第一节:宇宙中的地球 一、地球在宇宙中的位置  天体:天体是宇宙中物质的存在形式.星光闪烁——恒星;恒星卫士——行星;行星卫士——卫星;轮廓模糊——星云;一闪即逝——流星;拖着长尾——彗星;气体和尘埃  天体系统:运动着的天体与天体之间相互吸引、相互绕转而形成的不同级别的天体系统.  天体系统的层次: 最高一级天体系统:总星系;最低一级天体系统:地月系. 宇宙包括总星系和人类未探测区域.  光年:计算天体间距离的单位. 二、太阳系中的一颗普通行星  运动特征:同向、共面、近圆  结构特征:质量、体积、距离  局太阳由近到远:水金地火木土天海冥;小行星位于火星和木星之间;金星距地球最近  分类:类地行星:水金地火;巨行星:木土;远日行星:天海冥 三、存在生命的行星 ①有适宜的温度——地球与太阳的距离适中,因而有适宜的温度 ②有液态水;——内部物质运动、距离适中 ③有适量的适合生物呼吸的大气.地球的体积和质量适中,因而有适量的大气 ④安全的宇宙环境 第二节:太阳对地球的影响 一、太阳辐射对地球的影响  太阳辐射:太阳以电磁波的形式向四周发射能量,这种现象称为太阳辐射  太阳辐射能量的来源:核聚变4H——He  太阳辐射对地球的影响: 生物的生成(光、热资源), 促进水、大气的运动 生产生活:太阳能、煤、石油 二、太阳活动影响地球  太阳活动的主要类型:主要类型有黑子、耀斑,黑子发生在光球层,耀斑发生在色球层.  黑子:温度比其他地方低;  耀斑:色球的某些区域突然出现的大而亮的斑块.每当耀斑爆发会释放出很强的无线电波,大量的紫外线,X射线,γ射线,以及高能带电粒子  黑子、耀斑周期:11年,同步起落,体现太阳活动的整体性  太阳活动对地球的影响:电离层扰动,干扰无线电短波通信;干扰地球磁场,磁暴现象;地月系 太阳系 银河系 河外星系 总星系 影响气候注意:太阳对地球的最大影响是太阳辐射! 第三节:地球的运动 一、地球运动的一般特点:  地球运动的两种形式:自转和公转  地轴的方向:始终指向北极星附近  自转的方向、公转的方向:自西向东  自转的周期:恒星日23时56分4秒, 太阳日24小时  自转角速度:除两极,角速度相同,15度每小时.两极点角速度为0.  自转线速度:由赤道向两极递减,赤道最大,两极点为0.  公转的轨道(近日点和远日点、快慢): 地球公转轨道是近似正圆的椭圆形,太阳位于椭圆的一个焦点上,使地球绕日公转中出现近日和远日现象.地球位于近日点及附近时,公转速度快,位于远日点及附近,公转速度慢.  公转周期:1年,也称为回归年,365日5时48分46秒 二、地球自转与时差  晨昏线(圈):晨昏线平分地球,太阳光线垂直于晨昏线  地方时:经度相差1度,地方时相差4分钟,东加.正午时,太阳高度角为一天中的最大值,地方时为12点  区时: 全球分为24个时区,每个时区跨经度15度个时区都以中央经线的地方时为本区的区时.相连的时区区时相差1小时,东加西减. 国际日界线:基本沿东经180度.由西向东跨过国际日界线,日期减一天;由东向西跨过国际日界线日期加一天. 日期变更:0时区和国际日界线把全球日期分为今天和昨天.当0时区和中时区重合时,今天的日期和昨天的日期相等. 时区=经度/15,十分位四舍五入  北京时间:东八区区时,东经120度地方时  自转的地理意义:昼夜交替、地方时 三、地球的公转与季节  黄赤交角:赤道平面与黄道平面的夹角,23度26分,  正午太阳高度角:地方时12点时,太阳光线与地面的夹角. 太阳直射:正午太阳高度角为90度,光线延长线经过地心.(图中红线为太阳直射)  正午太阳高度角变化规律:从直射点向两边递减.  某地正午太阳高度角=900—∣某地纬度—太阳直射点纬度∣,南纬用负值代入.  太阳直射点的移动:  太阳直射点在赤道,直射光线延长线经过地心  晨昏线和太阳光线垂直,经过地心  地轴和晨昏线重合  昼夜等长  正午太阳高度角从赤道向两边递减  夏至:  侧视图:  日期:6月22日前后  太阳直射点在北回归线,北纬23度26分,直射光线延长线经过地心  晨昏线和太阳光线垂直,经过地心  北半球昼长夜短,北极圈极昼;南半球夜长昼短,南极圈极夜.赤道昼夜等长.  正午太阳高度角从北回归线向两边递减  冬至:  日期:12月22日前后  太阳直射点在南回归线,南纬23度26分,直射光线延长线经过地心  晨昏线和太阳光线垂直,经过地心 北半球昼短夜长,北极圈极夜;南半球夜短昼长,南极圈极昼.赤道昼夜等长.  正午太阳高度角从南回归线向两边递减  夏半年与冬半年: 夏半年昼长大于夜长 冬半年夜长大于昼长  四季划分: 夏季:白昼最长、太阳高度角最高、太阳辐射最多 冬季:白昼最短、太阳高度角最低、太阳辐射最少 春秋季:冬夏的过渡季节 3、4、5为春季,6、7、8为夏季,9、10、11为秋季,12、1、2为冬季  地球公转的地理意义:正午太阳高度角的变化、昼夜长短的变化、四季的更替、五带的划分. 第四节:地球的圈层结构 一、地球的内部圈层  地震波:当地震发生时,地下岩层受到强烈的冲击会产生弹性震动,并以波的形式向四周传播.即地震波. 特性: 纵波:速度快,可通过固液气传播 横波:能量大,只能在固体中传播  地震波在地下传播速度会发生变化,而某些地区一定深度处,地震波有明显的突变,这种波速发生突变处的层面叫不连续面.  莫霍界面  古登堡界面  地壳:地面以下,莫霍界面以上部分,由岩石组成.大陆部分的平均厚度为 33KM  地幔:莫霍界面以下,古登堡界面以上.在上地幔的上部,有一个物质呈融熔状态的软流层,一般认为软流层是岩浆和地震的发源地.  岩石圈:软流层以上部分,物质由岩石组成.包含地壳.  地核:外核部分呈液态(因为横波不能通过),内核为固态. 二、地球的外部圈层:  大气圈:气体和悬浮物  水圈:地表水、地下水、大气水、生物水;循环运动  生物圈:地球表层生物及生存环境的总称.大气圈的底部,水圈的全部和岩石圈的上部
2023-09-09 17:54:382

餐饮服务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要求

餐饮服务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要求如下:餐饮行业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在上岗前应取得健康证明。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进行临时健康检查。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建立每日晨检制度。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餐饮服务业Catering services.是通过即时加工制作、商业销售和服务性劳动于一体,向消费者专门提供各种酒水,食品,消费场所和设施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业。餐厅即为设席待客、提供餐食与饮料的设备与服务之一种接待企业。餐饮服务:服务质量、服务水准的高低不仅关系着酒店的效益、声誉,更关乎酒店的生存与发展。在制度化、程序化、标准化向个性化、多样化转化的过程中,我们所追求的服务目标是“和谐服务”。质量管理技巧:餐饮服务是餐饮部工作人员为就餐客人提供餐饮产品的一系列行为的总和。优质的餐饮服务是以一流的餐饮管理为基础的,而餐饮服务质量管理是餐饮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搞好酒店餐饮管理的重要内容,对其控制和监督的目的是为宾客提供优质满意的服务。创造酒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首先必须建立餐饮服务的标准规程。制定服务规程时,首先确定服务的环节程序,再确定每个环节统一的动作、语言、时间、用具,包括对意外事件、临时要求的化解方式、方法等。
2023-09-09 17:54: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