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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2023-09-27 14:2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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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可

为了充分发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应有的作用,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建立起适应改革开放新形势需要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办法。

一是要确立财政部门“一盘棋”的新理念,处理好存量与增量、购置与处置、预算与审核的关系。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仅靠资产管理科室或部门管理还是远远不够的。我们应坚持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来控制和约束公共财政资金的随意占有和使用。必须由本单位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审核资产存量后,提出品目、数量报同级财政部门资产管理机构审核,统一购置;对行政事业单位中超标配置、低效运转或者长期闲置的国有资产,财政管理部门有权调剂使用或者处置。

二是要确立资产管理出效益的新理念,构建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新体系。行政事业单位占有的国有资产是我们开展各项工作的有效载体和物质基础,但是行政事业单位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套完整的绩效评价考核体系,科学、合理、有效地利用好资产,确保资产保值增值,也是我们各项管理工作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因而,需要我们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体系,最大限度地发挥国有资产的效益和作用。

三是要确立管好、用好国有资产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新理念,创建一批资产资源节约、工作绩效最佳的机关、部门和单位。目前全社会都在提倡建设节约型社会,行政事业单位更应充当表率。当然这也有赖于各级资产管理部门和干部群众的有效监督。

四是要加强管理的信息化建设,确保国有资产的有效运营和保值增值。信息是管理的要素,管理信息化可以从根本上改变传统的管理模式,大大降低因距离和时间而造成的成本,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是管理理念的创新、管理流程的再造、管理团队的重组、管理手段的革新。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通常能使流动资金周转速度提高60%—200%,报表周期缩短90%以上,同时优化管理流程,规范管理程序,细化管理对象,强化管理力度,实现资金的集中管理和有效监控,减少决策的盲目性,大大提高管理的效率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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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2017年有个版本,可以去网络上找。
2023-09-10 07:17:513

如何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法律主观:事业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实施具体管理。其主要职责是:(一)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二)负责本单位资产购置、验收入库、维护保管等日常管理,负责本单位资产的账卡管理、清查登记、统计报告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三)办理本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和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等事项的报批手续;(四)负责本单位用于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的资产的保值增值,按照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国有资产收益;(五)负责本单位存量资产的有效利用,参与大型仪器、设备等资产的共享、共用和公共研究平台建设工作;(六)接受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并向其报告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2023-09-10 07:18:281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是1995年2月15日由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财政部联合下发的文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以下简称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保证国家行政机关履行职责和促进各项事业发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行政事业资产是指由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在法律上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包括国家拨给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运用国有资产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行政事业资产的表现形式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第三条 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实施产权管理;保障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推动资产的合理配置和节约、有效使用;对经营性资产实行有偿使用并监督其实现保值增值。第四条 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产权的登记、界定、变动和纠纷的调处;资产的使用、处置、评估、统计报告和监督;向同级财政通报情况等。第五条 国家对行政事业资产的管理,坚持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第六条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是政府专司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机构。中央和地方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按照统一政策,分级管理的原则,对本级政府管辖的行政事业资产施行综合管理。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二)会同财政部门制定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三)负责组织行政事业资产的产权登记,清查统计,资产评估,纠纷调处;并会同财政部门对产权变动、资产处置进行审批。(四)会同财政部门对用于经营性资产的审批和保值增值的考核监管工作;(五)向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和上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报告工作。第七条 各主管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统一对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二)负责制定本部门的资产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三)负责组织本部门的资产清查、登记、统计汇总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四)负责规定权限范围内资产的调拨、转让、报损、报废的审批;(五)负责本部门用于经营性资产的审核和实现保值增值的监督管理工作;(六)向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负责,并报告工作;第八条 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统一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资产实施具体管理。主要职责是:(一)根据上级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具体办法;(二)负责资产的帐、卡管理;(三)负责本单位的资产清查、登记、统计报告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四)负责办理资产的调拨、转让、报损、报废等报、批手续;(五)负责资产的合理配置,参与设备采购、验收入库、维修保养和基建竣工验收等日常管理工作;(六)负责对本单位拟开办的经营项目论证,履行资产投入的申报手续,并对投入经营的资产实施投资者的监督管理;(七)向主管部门负责,并报告工作。第三章 产权登记第九条 行政事业资产产权登记,是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代表国家对行政事业资产进行登记,依法确认国家对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和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法律行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核发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是国家对行政事业单位占用国有资产享有所有权的法律凭证。第十条 凡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行政事业单位,不论其是否纳入预算管理,以及实行何种预算管理形式,都必须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第十一条 行政事业资产产权登记的主管机关是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和地方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必要时,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可委托主管部门进行登记。第十二条 行政事业资产产权登记分为设立产权登记、变动产权登记、撤销产权登记。新设立的行政事业单位,应在正式成立后三十日内,向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委托的主管部门申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行政事业单位分立、合并、改制、撤销,以及隶属关系、单位名称、地址、单位负责人发生变化,以及国有资产总额超过一定比例,应在主管部门或审批机关批准后三十日内,向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委托的主管部门申报、办理变动产权登记或撤销产权登记手续。行政事业资产产权登记实行年度检查制度,每年进行一次。行政事业单位要在认真查清年末资产存量的基础上填制年检登记证。第十三条 行政事业资产产权登记的主要内容为:(一)单位名称;(二)住所;(三)单位负责人;(四)预算管理形式;(五)主管部门;(六)单位资产总额;(七)国有资产总额;(八)其他。第十四条 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将本级的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情况定期报告上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并抄报同级财政部门。第十五条 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不按规定要求填报产权登记的行政事业单位,可建议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对其停拨或缓拨有关经费。第十六条 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妥善保管行政事业资产产权登记表,并建立行政事业资产产权登记档案,了解和掌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存量增减变动情况。第四章 资产使用第十七条 行政事业单位要认真做好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将资产管理的责任落实到有关部门和个人。第十八条 行政事业单位对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要定期清查,做到家底清楚、帐帐相符、帐卡相符、帐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第十九条 行政事业单位要优化资产配置,做到物尽其用,发挥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益。对于长期闲置不用的资产,主管部门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协商后有权调剂处置。拒绝调剂处置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建议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对其缓拨或停拨有关经费。第五章 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第二十条 非经营性资产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国家行政任务和开展业务活动所占有、使用的资产。经营性资产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保证完成本单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用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资产。第二十一条 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的主要方式有:(一)用非经营性资产作为初始投资,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兴办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二)用非经营性资产对外投资、入股、合资、联营;(三)用非经营性资产作为注册资金,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兴办不具有法人资格的附属营业单位;(四)用非经营性资产对外出租、出借;(五)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经财政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第二十二条 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要按照《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进行评估,核定其价值量,作为国家投入的资本金,并以此作为占有、使用该部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考核基础。第二十三条行政事业单位将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需要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查核实,报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一次性转作经营的资产,其价值量数额较大的,须报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用非经营性资产兴办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须持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出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资产评估确认证书或主管部门出具的资产证明,到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手续。主管部门在出具资产证明时,不得出具伪证。凡出具伪证的,一经查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即收回产权登记表,取消其产权登记资格,并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证明其资信无效。第二十四条 对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应坚持有偿使用原则,以其实际占用的国有资产总额为基数,征收一定比例的国有资产占用费。征收的占用费,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有权对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的经济效益、收益分配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第二十五条 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其资产的国家所有性质不变,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用国有资产开办集体性质的企业。第二十六条 行政事业单位创办的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经营性企业,按照《国有企业财产监管条例》实施监管。第六章 资产处置和产权纠纷的调处第二十七条 行政事业单位处置资产(包括调拨、转让、报损、报废等),应向主管部门或同级财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报告,并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处置。(一)中央级行政事业单位对所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的处置,在规定标准以上的(具体规定标准由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会同财政部或授权的有关部门另行制定)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会同财政部审批;规定标准以下的审批权限由主管部门决定。(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固定资产处置的审批权限。第二十八条 对在规定标准以上的资产转让必须进行评估。第二十九条 行政事业资产的处置收入属国家所有,并按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条 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本级管辖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所发生的产权纠纷的调处工作。调处工作按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制定的有关产权纠纷调处办法执行。第七章 资产的报告制度第三十一条 行政事业单位对所占用的资产要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规定的报表格式及内容定期作出报告。实行国有资产直接管理的,直接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报告;实行委托管理的,向主管部门报告,由主管部门汇总后向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报告。第三十二条 行政事业单位在报送报表时,应做到内容完整、数字准确,同时对国有资产变动、使用和结存情况作出文字分析说明。第三十三条 地方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编制汇总报表及分析说明,向上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报告,并同时抄报同级财政部门作为编制下年度财政预算的参考依据。第三十四条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负责编制和汇总全国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并同时抄送财政部作为安排下年度财政预算的参考依据。第三十五条 行政事业资产的统计报表格式和报告要求,由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另行制定。第八章 责 任第三十六条 行政事业资产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管理部门、资产使用单位及工作人员,都有管好用好国有资产的义务和责任,依法维护其安全、完整。第三十七条 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在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同级政府责令改正,并对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由上级主管机关或所在单位追究责任:(一)未按规定履行其职责、对资产造成严重流失或损失浪费不反映、不提出建议,不采取相应管理措施的;(二)在产权管理工作中,未按有关法律、法规办事,滥用职权,造成严重后果的。第三十八条 主管部门在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有权责其改正,并建议追究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一)未按其职责要求,放松资产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二)不按规定权限,擅自批准产权变动的;(三)对所管辖的资产造成流失不反映、不报告、不采取相应管理措施的。第三十九条 行政事业资产的占有、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其改正,并按管理权限,由上级机关或所在单位追究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一)未按其职责要求,资产管理不善,造成重大流失的;(二)不如实进行产权登记、填报资产报表、隐瞒真实情况的;(三)擅自转让、处置资产和用于经营投资的;(四)弄虚作假,以各种名目侵占资产和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五)对用于经营投资的资产,不认真进行监督管理,不履行投资者权益、收缴资产收益的。第四十条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情节严重,造成资产大量流失,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九章 附 则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类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党派和社会团体。第四十二条 集体性质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可比照本规定进行管理。第四十三条 境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另行制定。第四十四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以及经国家批准的某些特定的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的管理办法,由解放军总后勤部和有关主管部门会同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依照本办法另行制定。第四十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中央各部门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和财政部备案。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由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负责具体解释并组织实施。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23-09-10 07:18:411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废止了吗

该办法未废止
2023-09-10 07:18:592

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评估、产权登记及纠纷处理等管理活动。  本办法所称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下统称行政单位),以及其他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第三条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国家所有,单位占有、使用,政府分级监管的管理体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活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  (二)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  (三)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主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级资产配置标准;  (二)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处置、产权变动和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以及担保等事项审批;  (三)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组织行政事业单位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资产统计报告、资产评估、资产清查等工作。第五条 主管部门负责对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或者同级人民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制定本部门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组织本部门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登记、统计汇总、报告,日常监督检查;  (二)负责权限范围内审核或者审批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有关资产配置、处置、出租、出借;  (三)负责权限范围内审核或者审批所属事业单位对外投资、担保;  (四)负责所属行政事业单位长期闲置、低效运转和超标准配置的资产调剂;  (五)督促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上缴国有资产收益。第六条 行政事业单位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实施具体管理,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制定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本单位资产购置、验收入库、维护资产以及账卡管理、清查登记、统计报告等;  (三)负责办理本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出租和出借等事项的报批手续;  (四)负责办理本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外投资、担保的报批手续;  (五)按照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国有资产收益等。第七条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应当坚持单位内部监督与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相结合,事前监督与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第八条 各级财政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明确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和人员,并建立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国有资产实行动态管理。第二章 资产配置第九条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应当与单位履行职能相适应、与财力状况和预算管理相结合,勤俭节约,从严控制,科学合理,优化资产结构。第十条 对有规定配备标准的资产,应当按照标准进行配备;因特殊业务,现有标准确实不能满足其履行职能需要的,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另行审批。  对没有规定配备标准的资产,应当从实际出发,从严控制,合理配备。  财政部门对要求配置的资产,能通过调剂或者租赁解决的,原则上不重新购置。第十一条 行政事业单位向财政部门申请用财政性资金购置资产以及举办大型会议、活动需要购置资产的,按下列程序报批:  (一)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提出拟购置资产的品目、数量,测算经费额度,编制资产购置计划等,一并纳入年度部门预算建议计划,报主管部门审核;  (二)主管部门根据各单位资产存量状况和有关资产配置标准,初审、汇总各单位资产购置计划,随同年度部门预算收支建议计划一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没有主管部门的直接报财政部门,下同);  (三)财政部门根据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结合年度财力状况及本级资产配置标准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存量状况,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购置计划提出审核意见并据此安排年度资产购置预算资金,由财政部门在批复年度部门预算时一并批复下达;  (四)行政事业单位应按照财政部门批准的资产购置预算组织实施,不得办理无资产购置预算的资产购置事项。
2023-09-10 07:19:221

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以下简称行政事业资产)的管理,维护资产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资产合理、有效使用,保障资产完整和不受侵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本自治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行政事业资产是指行政事业单位通过国家财政拨款、预算外资金、无偿调入、接受捐赠和其他各项收入所形成的各类资产。第三条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是国家综合管理国有资产的职能机构,行使国家赋予的国有资产所有者的代表权、监督管理权、投资收益权、资产处置权。第四条 国家对行政事业资产实行统一政策,分级管理,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的原则。  自治区、地(市)、县(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按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权限划分,分别综合管理本级政府管辖和上级政府委托管理的行政事业资产,指导下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开展业务工作。第五条 行政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根据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委托的管理权限,按照本办法对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进行管理,并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和报告工作。第六条 各行政事业单位是行政事业资产的使用单位,对所占用的资产有使用权和维护管理的责任,应当建立行政领导负责制,设立专职管理机构或指定财务会计部门负责,按照本办法对所占用的资产实施管理。第二章 行政事业资产的范围和分类第七条 行政事业资产分为固定资产、材料和低值易耗品、货币资金和其他资产四大类。第八条 本办法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价50元以上。专用设备200元以上,耐用期超过一年,并在使用过程中能保持其原有实物形态的资产,以及单价虽不满50元和200元,但耐用期超过一年的大批同类资产。固定资产具体分类如下:  (一)建筑物,包括办公用房、宿舍、仓库等各种建筑及附属设施;  (二)专用设备,包括各种仪器仪表、医疗器械、机械设备、文体设备等;  (三)一般设备,包括办公与事务用的家具设备、被服装具、一般文体设备等;  (四)交通运输工具,包括各种车辆、船只和其他交通运输工具;  (五)文物和陈列品,包括博物馆、展览馆,陈列室和文化馆等的文物和陈列品;  (六)图书,包括专业图书馆、资料室的藏书及重要科学技术资料;  (七)其他固定资产,是指不属于以上各类,但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其他资产。第九条 本办法所称的材料和低值易耗品,是指使用以后即行消耗不复原的物资,及不够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器具设备等。第十条 本办法所称货币资金,是指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及有价证券等。第十一条 本办法所称其他资产,是指上述各类资产以外其他形态的资产。第三章 行政事业资产的使用和维护第十二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管好、用好所占用的资产,建立检查,报告制度,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并向主管部门报告管理使用情况。第十三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下列制度:  (一)登记制度。建立资产总帐和明细帐,对资产的存量、增减变动和分布等情况及时、准确、如实进行登记。对实物形态的资产应分类、编号登记,对大型、贵重、精密的仪器、设备应建立台帐和技术档案;  (二)保管制度。对各种资产分门别类建立保管、领用、交还等制度和办法,妥善管理。  (三)损坏赔偿制度。对造成资产损坏、损失和浪费的,区别情况作出处理;属于责任事故造成损失的,应由责任人予以全部或部分赔偿。第十四条 行政事业单位使用所占用的资产从事商品生产、对外有偿服务等各种经营性活动,应按国家规定标准提取固定资产折旧费、大修理基金,用于资产保值。对营业性利润收入的使用,应当接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监督,对违反国家规定开支使用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有权制止或予以没收。第四章 行政事业资产的处置第十五条 行政事业资产的处置权归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处置资产必须履行报销手续。  房屋、土地、车辆和设备单台原值在限额(自治区级为一万元,地市级为五千元,县市级为一千元)以上的调拨、变卖、报废,占用单位必须提出书面申请报告,由主管部门组织技术鉴定和签署意见后,报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  凡调拨、变卖、报废单台价值不足限额的仪器设备,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报告,经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或资产专职管理机构组织技术鉴定和签署意见后,报主管部门审批,并抄报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
2023-09-10 07:19:301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是什么

法律分析: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各部门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合理配备并节约、有效使用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部门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应坚持统一政策、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法律依据:《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2023-09-10 07:19:441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是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通过以下方式取得或者形成的资产:  (一)使用财政资金形成的资产举亮虚;  (二)接受调拨或者划转、置换形成的资产;  (三)接受捐赠并确认为国有的资产;  (四)其他国有资产。第三条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实行政府分级监管、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直接支配的管理体制。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机制,加强对本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管理,审查、批准重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事项。第五条 国务院财政部门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牵头编制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
2023-09-10 07:20:201

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国有资产,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以下统称行政单位)和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活动。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指由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表现形式为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具体包括:  (一)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形成的资产;  (二)国家调拨给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  (三)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  (四)接受捐赠等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第四条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并遵循下列原则:  (一)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  (二)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  (三)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对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行政事业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实施具体管理,并负责对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第二章 资产配置第七条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应当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并遵循下列原则:  (一)与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的需要相适应;  (二)科学、合理优化资产结构;  (三)调剂、租赁、购置相结合。第八条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应当符合规定的配置标准;对没有规定配置标准的,应当从实际需要出发,从严控制,合理配置。  财政部门对要求配置的资产,能通过调剂、租赁解决的,不得重新购置。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本级财力状况等制定。第九条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按照下列程序报批:  (一)在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前,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存量资产的质量、结构和 分布情况,依照本级资产配置标准提出下一年度拟购置资产的品目、型号、主要性能指标和数量,测算经费额度,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审批;有主管部门的事业单位及实行垂直管理的行政单位报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主管部门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审批。  (二)财政部门根据本级资产配置原则、配置标准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存量状况进行审批。  (三)经财政部门批准后,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将资产购置项目列入年度部门预算,并在上报年度部门预算时附送批复文件等相关材料,作为财政部门审批部门预算的依据;未经财政部门批准,行政事业单位不得将资产购置项目列入部门预算和单位经费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确需临时增加资产配置的,应当提出资产购置申请,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审批;有主管部门的事业单位及实行垂直管理的行政单位报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主管部门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审批。第十条 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由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召开的重大会议、举办的大型活动等需要购置资产的,由会议或者活动主办单位提出申请,财政部门按照先调剂、后租赁、再购置的原则进行审批。第十一条 行政事业单位用上级补助资金购置资产的,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有主管部门的事业单位及实行垂直管理的行政单位应当报主管部门审批后,由主管部门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上级补助资金项目明确有设备购置的,不再审批,由购置单位登记入账后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  对上级直接配置、调拨、奖励的资产和接受捐赠的资产以及其他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及时入账,并在年终资产统计报告中披露。第十二条 行政事业单位购置的资产,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应当依法实施政府采购。第十三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对配置的资产进行验收、登记,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2023-09-10 07:20:371

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办法

法律主观:商洛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新规: 一是明确了管理原则。即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二是理顺了管理体制。即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财政部门是政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综合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实施具体管理。 三是规范了配置程序。行政事业单位购置资产,必须由单位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审核资产存量后,提出品目、数量报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再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同意,单位才可办理采购手续。同时规定,能通过调剂解决的,原则上不允许重新购置。 四是完善了监管体系。实现资产从“购进-使用-处置”全过程的管理,便于财政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动态监管,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意识,合力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 五是节约了财政资金。《办法》和《标准》从实物量标准和价值标准等方面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作了详细规定。防范单位超标准、超编制购置资产,杜绝单位随意“添置”办公用品。
2023-09-10 07:20:501

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解读

法律主观: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责是:(一)根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制定本部门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二)组织本部门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清查、登记、统计汇总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三)审核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等事项,按规定权限审核或者审批有关资产购置、处置事项;(四)负责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长期闲置、低效运转和超标准配置资产的调剂工作,优化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推动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共享、共用;(五)督促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国有资产收益;(六)组织实施对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使用情况的评价考核;(七)接受同级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并向其报告有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2023-09-10 07:21:001

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法律主观:商洛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新规: 一是明确了管理原则。即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二是理顺了管理体制。即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财政部门是政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综合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实施具体管理。 三是规范了配置程序。行政事业单位购置资产,必须由单位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审核资产存量后,提出品目、数量报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再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同意,单位才可办理采购手续。同时规定,能通过调剂解决的,原则上不允许重新购置。 四是完善了监管体系。实现资产从“购进-使用-处置”全过程的管理,便于财政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动态监管,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意识,合力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 五是节约了财政资金。《办法》和《标准》从实物量标准和价值标准等方面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作了详细规定。防范单位超标准、超编制购置资产,杜绝单位随意“添置”办公用品。
2023-09-10 07:21:211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以下简称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保证国家行政机关履行职责和促进各项事业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行政事业资产是指由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在法律上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包括国家拨给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运用国有资产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行政事业资产的表现形式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第三条 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实施产权管理;保障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推动资产的合理配置和节约、有效使用;对经营性资产实行有偿使用并监督其实现保值增值。  第四条 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产权的登记、界定、变动和纠纷的调处;资产的使用、处置、评估、统计报告和监督;向同级财政通报情况等。  第五条 国家对行政事业资产的管理,坚持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是政府专司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机构。中央和地方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按照统一政策,分级管理的原则,对本级政府管辖的行政事业资产施行综合管理。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会同财政部门制定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三)负责组织行政事业资产的产权登记,清查统计,资产评估,纠纷调处,并会同财政部门对产权变动、资产处置进行审批;  (四)会同财政部门对用于经营性资产的审批和保值增值的考核监管工作;  (五)向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和上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报告工作。  第七条 各主管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统一对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制度;  (二)负责制定本部门的资产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三)负责组织本部门的资产清查、登记、统计汇总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四)负责规定权限范围内资产的调拨、转让、报损、报废的审批;  (五)负责本部门用于经营性资产的审核和实现保值增值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向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八条 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统一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资产实施具体管理。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上级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具体办法;  (二)负责资产的帐、卡管理;  (三)负责本单位的资产清查、登记、统计报告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四)负责办理资产的调拨、转让、报损、报废等报、批手续;  (五)负责资产的合理配置,参与设备采购、验收入库、维修保养和基建竣工验收等日常管理工作;  (六)负责对本单位拟开办的经营项目论证,履行资产投入的申报手续,并对投入经营的资产实施投资者的监督管理;  (七)向主管部门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章 产权登记   第九条 行政事业资产产权登记,是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代表国家对行政事业资产进行登记,依法确认国家对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和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法律行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核发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是国家对行政事业单位占用国有资产享有所有权的法律凭证。  第十条 凡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行政事业单位,不论其是否纳入预算管理,以及实行何种预算管理形式,都必须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 行政事业资产产权登记的主管机关是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和地方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必要时,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可委托主管部门进行登记。  第十二条 行政事业资产产权登记分为设立产权登记、变动产权登记、撤销产权登记。  新设立的行政事业单位,应在正式成立后三十日内,向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委托的主管部门申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行政事业单位分立、合并、改制、撤销,隶属关系、单位名称、地址、单位负责人发生变化,以及国有资产总额超过一定比例,应在主管部门或审批机关批准后三十日内,向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委托的主管部门申报、办理变动定权登记或撤销产权登记手续。  行政事业资产产权登记实行年度检查制度,每年进行一次。行政事业单位要在认真查清年末资产存量的基础上填制年检登记证。  第十三条 行政事业资产产权登记的主要内容为:  (一)单位名称;  (二)住所;  (三)单位负责人;  (四)预算管理形式;  (五)主管部门;  (六)单位资产总额;  (七)国有资产总额;  (八)其他。  第十四条 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将本级的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情况定期报告上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并抄报同级财政部门。
2023-09-10 07:21:341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法律主观:商洛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新规: 一是明确了管理原则。即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二是理顺了管理体制。即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财政部门是政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综合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实施具体管理。 三是规范了配置程序。行政事业单位购置资产,必须由单位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审核资产存量后,提出品目、数量报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再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同意,单位才可办理采购手续。同时规定,能通过调剂解决的,原则上不允许重新购置。 四是完善了监管体系。实现资产从“购进-使用-处置”全过程的管理,便于财政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动态监管,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意识,合力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 五是节约了财政资金。《办法》和《标准》从实物量标准和价值标准等方面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作了详细规定。防范单位超标准、超编制购置资产,杜绝单位随意“添置”办公用品。法律客观:《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第四条 符合下列情形的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应当予以处置: (一)因技术原因确需淘汰或者无法维修、无维修价值的; (二)涉及盘亏等非正常损失的; (三)已超过使用年限且无法满足现有工作需要的; (四)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毁损、灭失的; (五)因单位分立、合并、改制、撤销、隶属关系改变或者部分职能、业务调整等而移交的; (六)发生产权变动的; (七)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处置的其他情形。
2023-09-10 07:22:211

行政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最新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实行政府分级监管、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直接支配的管理体制。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机制,加强对本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管理,审查、批准重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事项。国务院财政部门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牵头编制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和有关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履行相关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制定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具体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接受国务院财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检查。一、固定资产包括哪些:1、房屋和建筑物,是指产权属于本企业的所有房屋和建筑物。 2、一般办公设备,指企业常用的办公与事务方面的设备。 3、专用设备,是指属于企业所有专门用于某项工作的设备。 4、文物和陈列品,是指博物馆、展览馆等文化事业单位的各种文物和陈列品。二、固定资产折旧条件:1、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固定资产,如果尚未办理竣工决算,应当按照估计价值暂估入帐,并计提折旧。2、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按照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当期计提的折旧作为当期的成本、费用处理。3、处于更新改造过程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将其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不再计提折旧。法律依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制定本条例。
2023-09-10 07:22:321

辽宁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保障和促进各项事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ue004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省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以下统称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活动。ue004第三条 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财政部门是本级政府负责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权限,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施综合管理。ue004  行政事业单位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实施具体管理。ue004  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权限,对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ue004第四条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应当遵循下列原则:ue004  (一)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ue004  (二)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ue004  (三)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第二章 资产配置第五条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应当符合规定的配置标准;对没有规定配置标准的,应当从实际需要出发,从严控制,合理配置。ue004  财政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要求配置的资产,可以通过调剂、租赁解决的,不得重新购置。ue004  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和本级政府财力状况等,定期制定和调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ue004第六条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程序报批:ue004  (一)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在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前,根据存量资产的质量、结构和分布情况,依照本级资产配置标准提出下一年度拟购置资产的品目、型号、主要性能指标和数量,测算经费额度,报本级财政部门审批;有主管部门的事业单位及实行垂直管理的行政单位报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报本级财政部门审批;ue004  (二)财政部门根据本级资产配置原则、配置标准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存量状况进行审批;ue004  (三)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将批准的资产购置项目列入年度部门预算,并在上报年度部门预算时附送批复文件等相关材料,作为财政部门审批部门预算的依据;未经财政部门批准,行政事业单位不得将资产购置项目列入部门预算和单位经费支出。ue004  行政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确需临时增加资产配置的,应当提出资产购置申请,报本级财政部门审批;有主管部门的事业单位及实行垂直管理的行政单位报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主管部门报本级财政部门审批。ue004第七条 经本级政府批准,由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召开的重大会议、举办的大型活动等需要购置资产的,由会议或者活动主办单位提出申请,财政部门按照先调剂、后租赁、再购置的原则,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购置的资产,财政部门应当集中管理,实行领用制度。ue004第八条 行政事业单位用上级补助资金购置资产的,应当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有主管部门的事业单位及实行垂直管理的行政单位应当报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审批后,由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上级补助资金项目明确有设备购置的,不再审批,由购置单位登记入账后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ue004  对上级直接配置、调拨、奖励的资产和接受捐赠的资产以及其他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及时入账,并在年终资产统计报告中披露。ue004第九条 行政事业单位购置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资产,应当依法实施政府采购。ue004第十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对配置的资产进行验收、登记,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第三章 资产使用第十一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制度,规范国有资产使用行为,发挥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定期对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做到账账、账卡、账实相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ue004  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无形资产的管理,防止无形资产流失。ue004第十二条 行政单位不得用国有资产对外担保,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ue004  行政单位拟将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的,应当报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实行垂直管理的行政单位,应当报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主管部门报本级财政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对外出租、出借。ue004  事业单位拟将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等,应当进行可行性论证后,报本级财政部门批准;有主管部门的事业单位,应当报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主管部门报本级财政部门批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投资、出租、出借或者担保等。ue004  事业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用于对外投资、出租和出借的资产实行专项管理,并在单位财务会计报告中对相关信息进行充分披露。ue004
2023-09-10 07:22:421

深圳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法律主观:商洛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新规: 一是明确了管理原则。即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二是理顺了管理体制。即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财政部门是政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综合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实施具体管理。 三是规范了配置程序。行政事业单位购置资产,必须由单位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审核资产存量后,提出品目、数量报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再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同意,单位才可办理采购手续。同时规定,能通过调剂解决的,原则上不允许重新购置。 四是完善了监管体系。实现资产从“购进-使用-处置”全过程的管理,便于财政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动态监管,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意识,合力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 五是节约了财政资金。《办法》和《标准》从实物量标准和价值标准等方面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作了详细规定。防范单位超标准、超编制购置资产,杜绝单位随意“添置”办公用品。
2023-09-10 07:23:241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今年

法律分析:财政部发布《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财资〔2020〕97号),针对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有关事项,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有效盘活并高效使用固定资产。通知要求规范处置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处置要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出售、出让、转让固定资产应依法依规进行资产评估。处置收入扣除相关税金、评估费、拍卖佣金等费用后,按照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有关规定及时缴入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法律依据:《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固定资产)是行政事业单位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和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等。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对于提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整体水平、更好地服务与保障单位履职和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有效盘活并高效使用固定资产,有针对性地解决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现就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管理责任,健全管理制度  (一)明晰责任。各级财政部门要强化和落实综合管理职责,加强固定资产管理顶层设计,明确固定资产管理要求。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固定资产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机制,组织落实固定资产管理各项工作。各单位对固定资产管理承担主体责任,并将责任落实到人。固定资产使用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爱护和使用好固定资产,确保固定资产安全完整,高效利用。  (二)健全制度。各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实施办法或分类制定固定资产管理规定,进一步细化管理要求。各单位应认真对照管理要求,针对固定资产验收登记、核算入账、领用移交、维修保管、清查盘点、出租出借、对外投资、回收处置、绩效管理等重点环节,查漏补缺,明确操作规程,确保流程清晰、管理规范、责任可查。  (三)加强内控。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等规定,强化固定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关键环节的管控。加强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与政府采购、财务、人事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管理合力。
2023-09-10 07:23:471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是为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工作(以下简称清查核实),真实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及财务状况,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和国家有关规定而制定。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是指各级政府及其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根据专项工作要求或者特定经济行为需要,按照规定的政策、工作程序和方法,对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账务清理、财产清查,依法认定各项资产损溢和资金挂账,真实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状况的工作。行政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资产清查:1、根据国家专项工作要求或者本级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实际工作需要,被纳入统一组织的资产清查范围的;2、进行重大改革或者改制的;3、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资产严重损失的;4、会计信息严重失真或者国有资产出现重大流失的;5、会计政策发生重大变更,涉及资产核算方法发生重要变化的;6、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认为应当进行资产清查的其他情形。《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第四条 执行行政或者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清查核实适用本办法。第五条 清查核实由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统一政策、分级管理”的原则组织实施。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在规定权限内对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等事项进行处理,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023-09-10 07:23:591

河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保证国有资产合理、有效使用,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完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以下简称行政事业资产),是指由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在法律上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包括国家拨给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运用国有资产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  行政事业资产分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行政事业单位是指在国家行政和事业编制内的所有单位。  本省所有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和本规定。但实行企业化管理、并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法人登记的事业单位除外。第四条 行政事业资产的管理,坚持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第五条 县级以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按照政府分级监督管理的原则,对同级政府管辖的行政事业资产实施综合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省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会同财政部门制定行政事业资产的管理制度和措施;  (二)对行政事业资产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依法办理产权登记,进行产权界定,调处产权纠纷,组织资产清查和闲置资产调剂,审批资产评估立项并办理确认手续,负责资产统计分析;  (四)会同财政部门对产权变动、资产处置进行审批;对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进行审批并监督其实现保值增值;  (五)依法查处违反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行为。第二章 行政事业资产的使用管理第六条 各主管部门管理国有资产的机构或人员,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职责,统一对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行政事业资产实施监督管理。根据本部门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部门的资产管理办法;负责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审批规定权限范围内资产产权变动、处置事项;负责用于经营性资产的审核和实现保值增值的监督管理工作;向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报告工作。第七条 行政事业单位管理国有资产的机构和人员,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职责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实施具体管理。建立健全资产购置、使用、维修、保管制度;建立资产帐卡,按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限,报送资产报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产权登记。第八条 行政事业单位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实行价值形态与实物形态的管理。财务机构应在固定资产总帐科目下,按资产分类设置分类帐户进行金额核算;资产管理机构或专管人员应按资产类别、品种、规格、型号设置明细分类帐户及使用卡片,在进行价值形态管理的同时,做好实物形态的管理,做到物尽其用,发挥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益。第九条 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国家行政任务和开展业务活动所占有、使用的行政事业资产是非经营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即行政事业单位在保证完成本单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资产。  行政事业单位将非经营性资产转作经营性资产,必须报经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并应依法予以评估,核定其价值量,按照有偿使用的原则,以其实际占用的国有资产总额为基数,上缴一定比例的国有资产占用费。  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的具体管理措施,由省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另行制定。第十条 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其资产的国家所有性质不变,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用国有资产开办集体性质的企业。第十一条 行政事业单位不得用国有资产进行抵押、担保。第三章 行政事业资产的监督管理第十二条 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必须向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是国家对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国有资产享有所有权的法律凭证。  行政事业单位产权登记的具体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三条 行政事业单位处置(包括调拨、转让、报损、报废等)房屋、机动车辆以及其他限额以上的资产,占有单位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其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报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批。处置限额以下的资产,由占有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报其主管部门审批,报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具体限额由省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规定。  国有资产经批准处置后,方可调整相关帐目。
2023-09-10 07:24:071

如何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法律主观:事业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实施具体管理。其主要职责是:(一)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二)负责本单位资产购置、验收入库、维护保管等日常管理,负责本单位资产的账卡管理、清查登记、统计报告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三)办理本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和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等事项的报批手续;(四)负责本单位用于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的资产的保值增值,按照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国有资产收益;(五)负责本单位存量资产的有效利用,参与大型仪器、设备等资产的共享、共用和公共研究平台建设工作;(六)接受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并向其报告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2023-09-10 07:24:171

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第三章 资产使用

第十五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制度,规范国有资产使用行为,发挥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定期对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做到账账、账卡、账实相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事业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无形资产的管理,防止无形资产流失。第十六条 行政单位不得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担保,不得以任何形式用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举办经济实体。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七条 行政事业单位拟将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的,必须报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实行垂直管理的行政单位,应当报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主管部门报本级财政部门批准。非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担保的应当进行可行性论证,并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十八条 行政单位出租、出借国有资产所形成的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上缴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非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以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所形成的收入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九条 行政单位超标配置、长期闲置或者低效运转的国有资产,由同级财政部门调剂使用或者处置。事业单位超标配置、长期闲置或者低效运转的国有资产,由主管部门进行调剂,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2023-09-10 07:25:511

涟政办发[2011]17号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涟政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 理 办 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08〕33号)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lian政办发〔2011〕17号)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区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社会团体和区属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区级派驻外省(市)联络(办事)机构(以下简称“区直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处置活动。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是指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各类国有资产进行产权转移、变更或注销的行为。第四条 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依法、依规、依程序的原则进行。资产处置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处置。第五条 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范围包括:(一)闲置资产。指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但未使用或不需用的资产,主要包括闲置的房屋建筑物、土地、车辆(船舶)和其他资产。(二)报废、淘汰的资产。指丧失使用价值或因技术原因并经依法鉴定不能继续使用的资产。(三)所有权或使用权发生转移的资产。指因单位分立、撤销、合并、改制、隶属关系改变等原因导致资产所有权或使用权发生转移的资产。(四)盘亏、呆账及非正常损失的资产。指由于债务人死亡、破产或长时期未履行义务及由于管理不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的资产损失。(五)依照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进行资产处置的其他情形。第六条 区财政局负责对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审批及监督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区财政局可以将部分资产处置审批工作交由有关单位完成。第二章 处置方式第七条 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方式包括无偿划转、对外捐赠、出售(出让、转让)、置换、报损、报废及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一)无偿划转,指以无偿转让的方式变更单位资产占有、使用权的资产处置行为;(二)对外捐赠,指行政事业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自愿无偿将其有权处理的合法财产(包括实物资产和货币性资产)赠与合法的受赠人用于公益事业的资产处置行为;(三)出售(出让、转让),指以有偿的方式变更单位资产所有权或占有、使用权的资产处置形式;(四)置换,指以非货币或少量现金补差交易方式变更资产所有权或占有、使用权的资产处置形式;(五)资产报损,指单位资产出现盘亏、毁损、被盗、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非正常损失,以及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形成的损失等情形,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产权核销的资产处置形式;(六)资产报废,指按照有关规定或经依法鉴定,对不能继续使用的资产进行产权注销的资产处置形式;(七)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现行财务与会计制度,对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有价证券及其他形式的货币性资产损失进行核销的资产处置形式。第三章 审批权限第八条 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审批分工如下:(一)下列资产处置事项,由区财政局负责审批。1.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房屋及建筑物、土地、车辆(船舶)等专项资产;2.行政事业单位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3.行政事业单位发生分立、撤销、合并、改制、隶属关系改变等导致的资产所有权或占有使用权转移;4.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跨级次、跨部门、跨地区划转、调拨;5.行政事业单位将资产划转或转让给其所属企业;6.经区人民政府批准组建的临时机构或召开重大会议、举办大型活动等配置的国有资产处置;上述资产限账面价值在50万元以下(不含50万元),凡账面价值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资产由区财政局审核后报区政府审批;7.专项资产以外的单项账面价值在1万元以上(含1万元)或批量账面价值在3万元以上(含3万元)的固定资产处置。(二)行政事业单位处置专项资产以外的单项账面价值1万元以下(不含1万元)或批量账面价值3万元以下(不含3万元)的固定资产,一级预算单位由本单位审批,二级及以下预算单位报主管部门审批,审批结果报区财政局备案。(三)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在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之间划转、调拨、置换的,由其主管部门审批,审批结果应及时报区财政局备案。第四章 处置程序第九条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按下列程序办理:(一)单位申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事项由资产使用单位提出初步意见。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由资产使用单位提请技术部门依法鉴定。处置事项须在单位内部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单位领导审核同意后,向区财政局所属的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办公室提交资产处置申请报告和有关材料,填报《岳阳楼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审批表》。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二)审核批复。1.主管部门审核或审批。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资产处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分别予以批复或签署意见后报区财政局审批。2.财政部门审批。区财政局对行政事业单位报送的资产处置材料进行审核并予以批复。3.区政府审批。对房屋及建筑物、土地账面价值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资产处置,由区财政局对报送的资产处置材料进行审核后,出具资产处置报告,报区政府审批。(三)资产评估。行政事业单位在依审批程序取得相关批复后,对需要进行评估处置的资产,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评估结果报主管部门或区财政局备案。评估结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核准的,报区财政局核准。(四)资产处置。行政事业单位依据资产使用单位主管部门或区财政局的批准文件,办理资产处置的相关事宜。属于资产无偿划转和捐赠的,调入、调出、捐入、捐出单位需办理资产登记或产权变更手续;属于资产出售和资产置换的,由区财政局委托具有资质的产权交易机构通过拍卖、招投标、协议转让等公开处置方式进行出售和置换;属于资产报损、报废、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的,应依法定程序办理注销、报废、核销手续。(五)账务处理。行政事业单位应凭主管部门或区财政局出具的资产处置批复文件,按现行财会制度规定进行账务处理,调整有关资产、资金账目,并按要求录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处置的资产,其《资产交易确认书》是申报单位调整有关资产、资金账目的有效凭据。第十条 经区政府批准临时组建的机构或单位召开和举办重大会议、大型活动等而购置的国有资产,在临时机构批准撤销或会议、活动结束后,由临时机构或会议、活动主办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报区财政局处置。第十一条 行政事业单位经区财政局批准处置的建筑物、土地、车辆(船舶)及规定限额以上的固定资产,应当交由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实行集中统一处置,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行政事业单位经单位负责人或经主管部门批准处置的规定限额以下的固定资产,由行政事业单位委托产权交易机构采取市场竞价的方式处置。非在我区的区直行政事业单位以及区级派驻外省(市)办事机构的资产处置,按审批权限经主管部门、区财政局审批后,按属地原则委托当地产权交易机构采取市场竞价的方式处置。第十二条 产权交易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处置受托资产,资产交易价格原则上不得低于评估结果,当交易价格低于评估结果的90%时,应暂停交易,并报资产处置审批部门同意后方可继续进行。经公开处置未能成交的,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方式进行处置。第十三条 区直行政事业单位申报资产处置事项时,应根据资产处置的不同方式提供以下资料:(一)资产处置申请函及申请表;(二)拟处置资产的名称、数量、单价、规格等基本情况;(三)拟处置资产的权属证明或财务部门出具的有关资产原始价值等有效凭证;(四)申请无偿转让的,还须提供以下资料:1.资产调出单位同类资产的使用情况;2.资产调入单位同类资产的需求情况;3.因隶属关系改变上划或下拨资产的,须提供改变隶属关系的批文;4.因单位撤销、合并、分立、改制而处置资产的,须提供有关批文;5.经国家特殊批准调拨资产的,须提供国家的批准文件。(五)申请对外捐赠的,还须提供以下资料:1.单位同类资产存量及使用情况说明;2.接受捐赠方单位的情况说明及单位机构代码、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资料。(六)申请资产出售(出让、转让)的,还须提供以下资料:1.拟出售资产使用情况;2.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七)申请资产置换的,还须提供以下资料:1.双方单位签署的资产置换协议;2.双方单位拟用于置换资产的基本情况说明,是否存在权属纠纷或已被设置为担保抵押物等;3.中介机构出具的双方资产评估报告;4.双方单位的法人证书。(八)申请资产报损的,还须提供以下资料:1.损失价值清单;2.造成损失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据或证明;3.涉及索赔的,应有理赔情况说明和相应的赔偿收入收缴凭证复印件;4.中介机构出具的经济鉴定证明。(九)申请资产报废的,还须提供以下资料:1.中介机构出具的经济鉴定证明;2.国家和省有关资产使用期限的规定和技术鉴定报告。(十)申请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的,还须提供以下资料:1.呆坏账形成情况说明和债务人情况说明及其他有关证明;2.法院裁判文书、破产公告或破产清偿文件,工商部门注销或吊销文件、政府部门有关行政决定或中介机构出具的经济鉴定证明等;(十一)其它需要提供的资料。第五章 资产处置收入管理第十四条 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是指在出售、出让、转让、置换、报废、报损等处置国有资产过程中获得的收入,包括出售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收入、置换差价收入、报废报损残值变价收入、转让土地使用权收益、保险理赔收入等。第十五条 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属于政府非税收入,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资产处置收入在扣除相关税金、评估费、拍卖佣金等费用后,按照《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规定上缴区级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第十六条 区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收入按下列方式上缴区级财政:(一)集中处置的资产。经区财政局批准实行集中统一处置的资产,其收入由产权交易机构扣除相关税费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入区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二)单位处置的资产。区直行政事业单位按权限处置的资产,其收入扣除相关税费后,由处置单位开具《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足额缴入区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第六章 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第十七条 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应对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履行管理和监督职责,依法、依规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防止国有资产在处置中流失。第十八条 区政府授权区财政局对区直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处置情况进行监督,可定期或不定期对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第十九条 区直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应建立国有资产处置事后检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所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二十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处置国有资产或违反规定不缴或截留、挤占、挪用、坐支国有资产处置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第七章 附 则第二十一条 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中涉及土地资产管理的相关问题,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第二十二条 区直行政单位所属独立核算企业(经济实体),执行企业国有资产处置规定,由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局负责监督管理。第二十三条 区直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的规定,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并报区财政局备案。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此前颁布的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
2023-09-10 07:26:061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适用于事业单位吗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第五十条 财政部门、行政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擅自占有、使用、处置国有资产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处理。《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第五十二条 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上缴、管理国有资产收益,或者下拨财政资金时,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罚、处理、处分。《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第八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擅自占有、使用、处置国有资产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和被侵占的国有资产。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2023-09-10 07:26:182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35号失效了吗

没有失效。2019年财政部令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继续有效。2019年8月18日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二批)的决定》(财政部令83号),2023年12月失效,“废止的财政规章24件,失效的财政规章6件”,其中没有《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财政部令第35号)。
2023-09-10 07:26:261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的管理办法

1、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牢固树立依法管理国有资产的意识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并规范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固定资产的购置应坚决执行政府采购制度,节约使用国家资金;固定资产报废、调拨、变卖,坚持按规定程序申报、审批。提高管理人员的法制意识,明确落实资产的管理责任,增强并牢固树立依法管理国有资产的意识。2、完善资产管理机制完成固定资产管理的各项工作必须建立起有效的管理机制,以促进管理目标的实现uff61完善固定资产管理方面的机制必须受到政府相关领导的重视与认可,可以建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责任机制,实行单位主要领导为全面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使用部门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的三级管理责任制。明确相关责任人的职责范围,将资产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定期考核责任履行情况。考核结果作为人员提拔uff64任用等的依据。同时加大外部监督的力度,审计、财政、监察等部门要履行好职责,切实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购置、增减、租赁的监督,把固定资产的真实完整和保值增值作为经常性监督的重点,及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制止资产流失。对各种违法违纪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按照规定进行处理。3、加强会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规范账务处理会计人员要加强业务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坚持会计人员持证上岗,杜绝无证上岗现象;严格执行有关财经法规,规范和完善账务处理,做好固定资产管理的基础工作,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4、变革固定资产会计处理方法建议可分别对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采取不同的处理方法,行政单位可采取虚拟折旧的方法反映固定资产的新旧程度,定期上报明细表;事业单位可采用按原值和预计使用年限计提折旧的方法,既能真实反映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净值,也有利于事业单位进行成本核算。5、建立与办公自动化系统相连接的固定资产管理模块会计信息系统在信息技术的推动下必将从封闭走向开放、从桌面走向网络uff61办公自动化系统的构建和应用能及时uff64迅速地获取单位管理运行及实时变动的情况,使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进行办公业务操作处理,做到有效地处理和利用信息uff61固定资产管理软件模块通常仅在财务部门进行核算,为核算型软件,但随着社会发展与科技进步导致会计信息系统向财务业务集成阶段发展uff61在财务工作中固定资产管理软件的主要功能为核算资产数据,包括财产登记uff64登记财产卡片uff64财产单据uff64生成资产凭证uff64资产账簿等uff61而财产采购uff64财产处置uff64安全控制及财产登记中的验收登记uff64领用登记等数据在财务软件中很难连贯地反映出来,而在整个固定资产管理中会涉及单位所有人员uff61所以,必须借助办公自动化系统与财务固定资产管理软件相结合,才能使各类数据资源实现共享,从而大幅度地提高财政部门的数据管理能力和运用效率uff616、加强固定资产的盘点及处置工作固定资产的盘点工作必须认真落实,从制度uff64时间uff64人手抓起,对发现的账实不符uff64盘盈uff64盘亏的固定资产及时处理,应建立切实可行的预算单位盘点uff64处置机制,并严格执行,落实到人uff61积极处理好闲置固定资产,引入资产评估程序,运用竞价出售uff64拍卖等公开uff64透明方式回收资金,或依法按政策捐赠边远地区等方式使国有资产保值uff64增值,提高固定资产的质量,保证会计信息真实uff64可靠uff61政府的财政部门也应建立固定资产的盘点uff64处置制度的监督机制,对要处置的资产进行金额uff64数量上的把关和审批,并定期对预算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清查uff61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提供公共服务的物质基础。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利于完善资产管理体制,提高政府为民理财能力;有利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服务型、节约型政府建设。为此,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2023-09-10 07:26:331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主要任务

法律分析: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主要任务包括: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实施产权管理;保障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推动资产的合理配置和节约、有效使用;对经营性资产实行有偿使用并监督其实现保值增值。 国家对行政事业资产的管理,坚持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法律依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第三条 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实施产权管理;保障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推动资产的合理配置和节约、有效使用;对经营性资产实行有偿使用并监督其实现保值增值。第五条 国家对行政事业资产的管理,坚持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
2023-09-10 07:26:491

中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管理暂行办法详细内容

中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和出租出借收入管理暂行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以下机关和单位(以下统称中央行政单位):(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事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中央等;(二)中央垂直管理系统行政单位;(三)驻外机构,指驻外使领馆、常驻联合国和其他国际组织代表团、中央行政单位驻外非外交性质代表机构等。 本办法所称中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是指中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的转移或核销所产生的收入,包括国有资产的出售收入、出让收入、置换差价收入、报废报损残值变价收入等。本办法所称中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是指中央行政单位在保证完成正常工作的前提下,经审批同意,出租、出借国有资产所取得的收入。中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和出租出借收入,以下统称为国有资产收入。 中央行政单位处置国有资产,应按照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处置。中央行政单位拟将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的,无论是本单位实施,还是委托后勤服务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实施,都应按照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出租、出借。 中央行政单位取得的国有资产收入,应区分不同情况,按照以下几种方式上缴:(一)对已开设中央财政汇缴专户的预算单位,应按照财政部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有关规定,在收入抵扣后两个工作日内,将余额缴入中央财政汇缴专户。(二)对未开设中央财政汇缴专户的预算单位,应按照财政部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有关规定,分下列不同情况上缴国有资产收入:1.一级预算单位。由财政部为其开设中央财政汇缴专户,一级预算单位在收入抵扣后两个工作日内,将余额缴入其中央财政汇缴专户。2.二级预算单位。对于无下属预算单位的二级预算单位,由财政部为其主管一级预算单位开设中央财政汇缴专户,二级预算单位在收入抵扣后两个工作日内,将余额直接缴入一级预算单位的中央财政汇缴专户;对于有下属预算单位的二级预算单位,由财政部为二级预算单位开设中央财政汇缴专户,二级预算单位在收入抵扣后两个工作日内,将余额直接缴入其中央财政汇缴专户。3.三级及三级以下预算单位。由财政部为其主管二级预算单位开设中央财政汇缴专户,三级及三级以下预算单位在收入抵扣后两个工作日内,将余额直接缴入其主管二级预算单位的中央财政汇缴专户。 中央行政单位上缴国有资产收入时,使用以下收入科目:出租出借收入,使用“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出租收入(103070601)”科目;处置收入,使用“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103070602)”科目。 国有资产收入有关收支,应统一纳入部门预算统筹安排。国有资产收入原来用于发放津贴补贴的部分,上缴中央财政后,由财政部统筹安排,作为规范后中央行政单位统一发放津贴补贴的资金来源。除此之外,国有资产收入不得再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其余国有资产收入原则上由财政部统筹安排用于中央行政单位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和新增资产配置,可优先安排用于收入上缴单位。 中央行政单位要如实反映和缴纳国有资产收入,不得隐瞒;不得截留、挤占、坐支和挪用国有资产收入;不得违反规定使用国有资产收入。中央行政单位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下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国有资产收入形成、收缴、使用、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防止隐瞒、截留、挤占、坐支和挪用国有资产收入。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执行行政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中央级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国有资产收入管理,依照本办法执行。对于人民银行系统和外汇管理局系统因行政经费支出形成的国有资产收入管理,依照本办法执行。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有关中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和出租出借收入管理的规定,凡与本办法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2023-09-10 07:26:581

怎样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法律主观:商洛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新规: 一是明确了管理原则。即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二是理顺了管理体制。即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财政部门是政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综合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实施具体管理。 三是规范了配置程序。行政事业单位购置资产,必须由单位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审核资产存量后,提出品目、数量报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再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同意,单位才可办理采购手续。同时规定,能通过调剂解决的,原则上不允许重新购置。 四是完善了监管体系。实现资产从“购进-使用-处置”全过程的管理,便于财政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动态监管,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意识,合力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 五是节约了财政资金。《办法》和《标准》从实物量标准和价值标准等方面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作了详细规定。防范单位超标准、超编制购置资产,杜绝单位随意“添置”办公用品。
2023-09-10 07:27:251

财政部关于修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2019)

一、将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等应当进行必要的可行性论证,并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第五十六条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二、将第二十三条修改为:“除本办法第五十六条及国家另有规定外,事业单位对外投资收益以及利用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和担保等取得的收入应当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三、将第二十五条修改为:“除本办法第五十六条另有规定外,事业单位处置国有资产,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处置。”四、将第二十六条修改为:“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房屋建筑物、土地和车辆的处置,货币性资产损失的核销,以及单位价值或者批量价值在规定限额以上的资产的处置,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规定限额以下的资产的处置报主管部门审批,主管部门将审批结果定期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第五十六条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五、将第二十九条修改为:“除本办法第五十六条另有规定外,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属于国家所有,应当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六、将第三十九条第三项修改为第四项,增加一项作为第三项:“(三)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将其持有的科技成果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给国有全资企业的;”。七、增加一条,作为第四十条:“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将其持有的科技成果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给非国有全资企业的,由单位自主决定是否进行资产评估。”八、将第五十一条修改为第五十二条,第四项修改为第五项,增加一项作为第四项:“(四)通过串通作弊、暗箱操作等低价处置国有资产的;”。九、将第五十二条修改为第五十三条,将本条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十、增加一条,作为第五十六条:“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对其持有的科技成果,可以自主决定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不需报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批或者备案,并通过协议定价、在技术交易市场挂牌交易、拍卖等方式确定价格。通过协议定价的,应当在本单位公示科技成果名称和拟交易价格。  “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转化科技成果所获得的收入全部留归本单位。”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2023-09-10 07:27:351

天津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法律主观:商洛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新规: 一是明确了管理原则。即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二是理顺了管理体制。即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财政部门是政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综合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实施具体管理。 三是规范了配置程序。行政事业单位购置资产,必须由单位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审核资产存量后,提出品目、数量报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再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同意,单位才可办理采购手续。同时规定,能通过调剂解决的,原则上不允许重新购置。 四是完善了监管体系。实现资产从“购进-使用-处置”全过程的管理,便于财政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动态监管,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意识,合力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 五是节约了财政资金。《办法》和《标准》从实物量标准和价值标准等方面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作了详细规定。防范单位超标准、超编制购置资产,杜绝单位随意“添置”办公用品。
2023-09-10 07:27:451

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保障职能履行和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以下统称行政单位)和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活动。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以下简称国有资产),是指由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包括行政事业单位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形成的资产、按照国家规定运用国有资产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国家调拨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其表现形式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和对外投资等。第四条 国有资产实行国家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活动,应当遵循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绩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统一监督管理机制,创新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方式,提高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水平。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负责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职能部门,对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实行综合监督管理,制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行政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接受同级财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制定和完善本部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行政事业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实施具体管理,接受同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职责分工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责,明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机构和人员,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责任制,做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可以依法委托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实施部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并对相关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第二章 资产配置第九条 国有资产配置应当科学规范、公平合理、厉行节约、节能环保,与单位履行职能、事业发展的需要相适应。  国有资产配置可以通过调剂解决的,原则上不重新购置。第十条 省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分类制定各级国有资产配置标准,确定资产配置数量、价格限额、性能、最低使用年限等,并依法公开;行政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有资产配置标准,不得超标准配备。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国有资产配置纳入本级预算管理。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编制年度资产配置计划和配置预算,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同意后,列入单位年度部门预算。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执行配置预算。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应当按照预算调整程序报批。第十二条 行政事业单位购置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限额标准以上的资产,应当依法实施政府采购。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国有资产统一调剂制度,对超标准配置、长期闲置和低效运转的国有资产进行调剂,提高资产利用率。  对行政事业单位中可以调剂的国有资产,原则上进行内部调剂,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涉及跨部门、跨区域调剂的,由本级或者共同上一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资产调剂方案,报人民政府同意后进行调剂。第三章 资产登记与使用第十四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登记、使用的具体管理制度,规范国有资产使用行为,做好国有资产建账、核算工作,加强日常管理。第十五条 行政事业单位通过购置、修建、调剂、划拨、接受捐赠等方式获得的国有资产,应当及时办理验收、入账和登记手续,禁止形成账外资产。第十六条 行政单位的国有资产依法可以出租、出借的,应当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  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依法可以出租、出借的,应当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  国有资产经批准出租、出借的,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年。
2023-09-10 07:27:571

如何做好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仅靠资产管理科室或部门管理还是远远不够的。应坚持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来控制和约束公共财政资金的随意占有和使用。x0dx0ax0dx0a  要确立资产管理出效益的新理念,构建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新体系:行政事业单位占有的国有资产是我们开展各项工作的有效载体和物质基础,但是行政事业单位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套完整的绩效评价考核体系,科学、合理、有效地利用好资产,确保资产保值增值,也是我们各项管理工作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因而需要我们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体系,明晰产权关系实施产权管理,保障资产安全完整;推动资产的合理配置和节约、有效使用;对经营性资产实行有偿使用并监督其实现保值增值,最大限度地发挥国有资产的效益和作用。x0dx0ax0dx0a  要确立管好、用好国有资产,创建一批资产资源节约、工作绩效最佳的机关、部门和单位:目前全社会都在提倡建设节约型社会,行政事业单位更应充当表率。当然这也有赖于各级领导及资产管理部门和干部群众的有效监督。领导重视是工作顺利完成的前提条件。组成固定资产核查小组,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强调要求全体职工要全力配合完成好该项工作任务。制定较为完善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是指导完成该项工作的保证,也使得今后资产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结合实际,明确资产管理部门的职责分工,以利于工作的顺利开展。x0dx0ax0dx0a  要加强管理的信息化建设,确保国有资产的高效运营和保值增值,资产信息化管理实施应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以资产清查数据为基础,建立资产管理动态数据库;建立数据查询和综合分析子系统,方便快捷地查询和分析资产占有、使用及增减变动情况,为预算管理、绩效评价和资产优化配置提供决策支持;确立资产管理业务工作规程,实现资产管理业务的规范化、流程化、网络化;建立资产预警信息系统,及时自动提供预警信息;实现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各行政事业单位通过国库支付网络,实现网络完成资产申报、审批、查询等业务,资产管理部门可以及时掌握各单位资产存量和增量的变化。x0dx0ax0dx0a  利用信息化手段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对国有资产管理方式和方法的重大创新,是国有资产管理的新突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只有实现了信息化,才能将僵硬的管理变活,才能实施科学有效的控制和监督,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降低国有资产使用成本,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和水平,使国有资产朝着资产配置科学、外置优化、运营高效的方向发展,最终实现资产高效运营。x0dx0ax0dx0a  要建立国有资产管理与责任落实相结合的管理机制,最大限度地发挥国有资产的效益和作用:建立固定资产问责制,变被动为主动,并与各部门签订责任书,做到在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等各个环节都有人管理、有人负责,能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一方面,计财部门严格履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日常管理职责。既要做到固定资产明细账定期与固定资产卡片进行核对,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固定资产清查盘点,保证账、卡、物相符;又要做到从编制固定资产预算、计划采购、验收入库、登记入账、领用出库到维修保养、处置等各个环节的实物管理和财务核算。另一方面,强化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或使用人(责任人)责任意识。将每一件固定资产确认到具体使用人(责任人),并明确院领导、资产管理员、资产使用者的职责范围,做到管人、管事、管物有机结合。这样,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既有集中统一管理又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到人,形成了有效的国有资产管理机制。
2023-09-10 07:28:061

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活动应当遵循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 1 )理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各级财政部门是政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综合管理。 ( 2 )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2006年,财政部分别以财政部第35、36号令的形式,颁布了《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也根据两个《办法》 的规定要求,相应制定和完善本地区和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 ( 3 )全面加强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各环节的监督管理。构建起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从形成、使用到处置全过程的有效监管体系。 ( 4 )认真搞好资产清查,推动资产管理工作的信息化。摸清“家底”,掌握资产的数量、构成、使用情况,实现动态管理,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水平。
2023-09-10 07:28:281

高中学生生活的好处?

各地的高中生活大体都相同,不同的主要是气候原因。高中生活,我们应该好好珍惜。如果让我重新回到高中,我会好好珍惜,好好学习。如果能穿越回去,我想回到年轻时的自己,回到自己的学生时代。感觉出年轻真好,对于很多像我一样的中年人来说,当到了一定的年纪,都会感叹岁月的蹉跎和时间的流逝,都会留恋自己曾经美好的学生时代,那么在我的学生时代,有以下的一些瞬间,让我特别的感叹,让我觉得年轻真好。首先就是在我的学生时代,我能够有很多志同道合的同学,大家能够一起在体育课或者是利用课间的时间踢足球,那个时候虽然学习节奏是比较紧张的,学习压力也是比较大的,但是每当能够利用体育课或者是一些课间的时间踢一会儿足球,能够让我们内心的压力得到很好的释放,而且在足球比赛过程中,我们能够找寻到真正的快乐。虽然说我现在依然喜欢足球这项运动,依然是一个球迷,但是现在再想象学生时代那样的踢足球平时力不从心了,看着我那180斤的体重,不要说去踢足球比赛,就是每天走上个五六千步都觉得比较费劲,所以在这个瞬间让我感觉到了学生时代的美好,特别是在学生时代,年轻真是特别的好,能够尽情的享受足球带给自己的快乐和幸福,过去全身心的投入到自己喜欢的体育运动中,从中寻找到自己的成就感和满足感。
2023-09-10 07:28:171

2022音乐课程基本理念是什么

2022音乐课程基本理念是有以音乐审美为核心,以兴趣爱好为动力、强调音乐实践,鼓励音乐创造、突出音乐特点,关注学科综合、面向全体学生,注重个性发展。1、以音乐审美为核心,以兴趣爱好为动力以音乐审美为核心是了引导学生对音乐产生兴趣,让人感受到音乐的艺术美感。以兴趣爱好为动力可以激发学生对音乐的兴趣,不断提高对音乐感知能力,使学生主动学习。2、强调音乐实践,鼓励音乐创造音乐在演唱、演奏等实践过程中可以积极引导增强学生的自信心,提高团队精神,发展学生的想象力和创造意识。3、突出音乐特点,关注学科综合音乐是一种听觉艺术,音乐学科的综合可以开拓学生艺术视野,深化学生对音乐艺木的理解,让学生想象和表达音乐。4、面向全体学生,注重个性发展音乐是要面向全体学生项目,这样才可以有普遍性,才可以进行普及。而尊重个性,可以鼓励学生积极音乐活动,用自己的方式来将普遍的音乐与独特的个体结合起来,给学生更多的音乐发展空间。音乐课程的特点:1、音乐性。音乐性问题,就是音乐艺术是听觉艺术、声音艺术,这是音乐本身的特点,在音乐教学中就要关注音乐本身的特点,关注音乐本体。无论是欣赏教学还是唱歌教学,都要始终贯穿音乐的语言;2、审美性。另外一个学科特点就是它的审美性,这是音乐课程标准修订后最为突出的一个课程理念。审美主要是通过人的情感来完成的。音乐学科的根本机制在于有情感的老师面对一群有情感的学生,师生之间的情感交流与互动形成了一个音乐的审美过程;3、过程性。音乐学科跟其他学科不同,音乐学科具有独特的学科特点,它强调教学过程。教学要体现教学过程特别重要。教学过程即是教学目的,是统一的。
2023-09-10 07:28:211

劝酒词顺口溜

劝酒词顺口溜如下:1、长喝嫌少,人才难找。2、酒肉穿肠过,朋友心中留!3、男生不喝酒,杆在世上走。4、浓眉大眼八字胡,喝酒肯定不含糊。5、会喝一两的喝二两,这样朋友够豪爽!6、能喝半斤喝一斤,这样的领导党放心。7、人在商海走,哪有不喝酒,人在商海飘,哪有不喝高。8、冬去春来百花香,我的祝福来四方,东方送你摇钱树,南方送你安康,西方送你好官运,北方送你钱满柜。9、一杯少,二杯好,三杯喝出个好领导。一杯情,二杯心,三杯喝出个好兄弟。一杯健康,二杯福,三杯财运更坚固。10、鱼儿旁边一朵花,幸福全桌咱大家,你看这鱼特意带了朵花,一看就是美人鱼,在此给你端杯酒,祝你好运年年有。11、酒是粮食精,越喝越年轻。12、入座三杯酒,不喝没理由。13、宰相肚里能撑船,喝酒不找服务员。14、酒是福,酒是寿,喝了吉祥又长寿。15、黄河流水波连波,左边喝了右边喝。
2023-09-10 07:28:221

黄庭坚书法特点与赏析

黄庭坚的书法虽然没有王羲之和王献之的造诣,但是他的书法也是自成一家,在宋代的书坛首屈一指。在众多的书体之中,黄庭坚最擅长的就是行书,尤其是他的大字行书,用笔婉转流畅,瘦硬挺拔,笔笔精妙,字字传神。黄庭坚并不是以书法为生,他是北宋年间的进士,以诗文闻名,书法只是他具备的一项基本技能,他和苏轼齐名,都是诗词大家。但后后来他的书法名气越来越大,这让后人提起他的时候,首先想到的是他的书法,而并不是他的诗词。虽然是文人书法,但是他却可以独创新意,成为尚意书法的代表人物。那么黄庭坚的书法究竟有哪些特别之处,让后人对他的书法称赞不已呢?从黄庭坚的这些单字之中可以看出其中的特点,首先在用笔上,他强调意在笔先,锋在笔前,在书写的时候欲左先右,欲扬先抑,以藏锋逆入为主。在收笔的时候,回锋果断利落,同时他还注重笔画之中的墨色变化,有的笔画上有飞白的痕迹,这样形成了浓淡对比,增添了笔画的活力。在运笔的时候,若遇到长笔画,会有粗细结合,浓淡对比,有着顿挫感,给人带来了视觉享受。虽然是有着一波三折的顿挫感,但是丝毫没有矫揉造作的气息。黄庭坚书法特点还体现在结构上,有很多书法家在书写的时候,注重字形的方整端庄,而黄庭坚却并不这样。他的书法结构不拘一格,形成了纵横舒展的面貌,以奇、险为主,他将横画延伸,撇捺延伸,让字形变得生动。这样的书写方法给每个字带来的生动活泼之气,并没有唐代书法之中的严谨之风,这是黄庭坚的一大特点。从这些单字之中可以看出,他的每一个笔画均是瘦劲爽朗,遒劲挺拔。黄庭坚书法的第三个特点就是章法,如果一个人的书法只具备笔法和结构,不具备章法,那么他的书法算不上上乘书法。从一些传世书法之中,可以看出很多书法家很注重章法的布局,比如王羲之的《兰亭序》和杨凝式的《韭花帖》等等,无一不注重章法的布局。黄庭坚在章法上也有着创新,黄庭坚在整幅书法布局上,每个字的书写左右交错,如果单看哪一行字,也许会给人一种歪歪扭扭的感觉,但是把整幅书法连贯起来欣赏,又融为了一体。在字与字之间,行与行之间呼应紧密。在书写时候,他根据相近字的笔画走势来书写下一个字,并且调整这个字的走势,变化多端,带来了新奇的感受。黄庭坚通过字的大小,字与字之间的疏密合理布局,增添了书法的艺术感。这样的写法是黄庭坚独创,也为书坛的多元化发展增添了浓重的一笔。黄庭坚的书法正是因为这三个特点,才给人带来独特的艺术感受,他深厚的文学修养为他的书法增添了几分文人气息。黄庭坚被称为宋代四大书法家之一,不仅仅是他书法写的好,还有他勇于创新的精神,值得学习。
2023-09-10 07:28:242

网络安全教育

网络安全教育是为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中与学校总体安全工作相结合,针对当前社会关注的青少年上网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网络安全文明教育,积极为未成年人的成长营造文明的环境,制定的网络安全制度。具体的制度内容有:一、切实加强对学生的网络安全知识教育,要求各教学系部按照国家课程方案的要求,积极开设计算机网络课程,让学生掌握必要的计算机网络知识。学校网络教室要尽可能延长开放时间,满足学生的上网要求。二、进一步深入开展《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学习宣传活动。教育学生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要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要增强自护意识,不随意约会网友;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要有益身心健康,不沉溺虚拟时空。三、加强电子阅览室、多媒体教室、计算机房等学生上网场所的管理,防止反动、色情、暴力等不健康的内容危害学生,引导学生正确对待网络,文明上网。
2023-09-10 07:28:242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中,包括哪几个部分的内容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包括审计准则、审阅准则、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相关服务准则、质量控制准则,以及准则配套指南和讲解材料。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提高执业质量,维护社会公众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拟订了《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等22项准则,修订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2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法律法规的考虑》等26项准则,现予批准,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扩展资料:专业阶段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战略与风险管理》。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职业能力综合测试。每科考试具体时间,在各年度全国考委会发布的《报名简章 》中明确。考试大纲:考试范围在全国考委会发布的各年度《考试大纲》中确定。考试时间:报名的具体时间在各年度财政部考委会发布的报名简章中规定,地方考委会应当据此确定本地区具体报名日期,并向社会公告。每科目考试的具体时间,在各年度财政部考委会发布的报名简章中明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理申请的注册会计师协会不予注册: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五年的;三、因在财务、会计、审计、企业管理或者其他经济管理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受行政处罚、撤职以上处分,自处罚、处分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四、受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五年的;五、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不予注册的情形的。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注册会计师
2023-09-10 07:28:251

乡镇文化的活动总结范文

【 #活动总结# 导语】文化是凝结在物质之中又游离于物质之外的,能够被传承的国家或民族的历史、地理、风土人情、传统习俗、生活方式、文学艺术、行为规范、思维方式、价值观念等,是人类之间进行交流的普遍认可的一种能够传承的意识形态。下面 考 网就给大家分享下乡镇文化的活动总结范文,欢迎阅读!   【篇一】   镇文化站在上级文化部门和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和重视下,以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建设为契机,我站努力开创农村文化工作新局面。在今年上半年工作中,我站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文化队伍和村级文化阵地建设。1、加强文化站服务体系建设,明确发展思路,以服务农村文化建设需要而制定长期发展计划,结合村文化建设发展情况和文化从业人员的文化素质情况,制定对村长期文化建设帮扶和培养计划。2、加强对村级文化室扶助和管理。今年六月我站共上报3个农家书屋建设,健全了各项文化建设制度。   二、营造镇域文艺氛围。1、发掘民间艺术资源。与上级部门组织开展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充分挖掘特色民间艺术。   三、开展群娱活动。为加强我镇群众的文化娱转载请保留此标记。乐活动生活。在五月、六月,市、区两级的文化艺术团都组织在我镇开展了精彩的文化艺术表演节目。为我镇的群众文化生活增强了极大的文化知识。   四、文化工作1、经营秩序良好,我站坚持对网吧实行监督制度,严禁未成年人上网。六月份我镇与上级的有关部门共同开展了打击黑网吧的专项行动,收缴电脑10多台。关闭黑网吧一家,极大的净化了网络市场环境。2、在今年上半年区广电局在我镇小闸村、海边村、元龙村、绿荫村、青屏村、新民村都开展了卫星电视广播村村通工程。总之,我站在党委政府和上级文化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紧密围绕新农村文化建设这一中心,服务群众文化建设,为倡导积极向上的群众文化生活,而努力奋斗!   【篇二】   今年以来,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文广局的关心指导下,xxxx镇文化站紧紧围绕党委中心工作,以服务基层,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为目标,自加压力,扎实工作,现将一年以来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学习党的方针政策,以科学发展观来指导自身的工作。积极参加江苏省文化厅举办的全省文化站长理论知识培训班和常州市武进区文广局基层文化干部业务知识培训班,不断充实业务知识,更好地投入到文化工作中去,服务广大人民群众。同时,认真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及xx大报告,通过学习,改造了思想,清除了杂念,增强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信念。   二、认真履职、努力开展各项工作,紧紧围绕党委政府提出的“把文化体育事业发展纳入全镇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工作思路,努力开展各项工作   (一)、加强阵地建设,文化阵地是文化工作的载体,没有文化阵地,就难以开展文化活动,在维新村的大力支持下,完成了近3000平方米的镇文体中心,包括活动室集图书室、棋牌室、乒乓室、健身房于一体,丰富了百姓的文化生活,在维新村、黄桥村、庆丰村、泥泾村的大力支持下,完成了四个村的农家书屋创建达标工作,每个农家书屋都有1500册以上的图书,有专人负责,全天候对外开放,满足了广大村民及外来务工人员阅读的需求。   (二)、组织各项活动,推动群众文化活动的开展:   1、表演活动:正月初九玉皇阁庙会,龙狮表演;全民健身周启动仪式龙狮表演和健身体育表演;组织小分队到村开展健身文体进农家宣传表演活动;老年人才艺展示活动;中学生才艺展示活动。   2、电影放映,在政府广场、维新、泥泾、黄桥、新湖、新闯等地共放映15场次。   3、文学写作,双凤中学的三塔风铃文学社的同学们通过辛勤耕耘,在今年教育局举办的“我阅读,我成长”征文中大获丰收,获一等奖2名,二等奖8名   (三)、积极参加市局群众文艺汇演,编排了舞狮、滚灯、丝竹、独唱等五个节目参加市群众文艺汇演。舞狮获优秀创作奖、优秀表演奖、滚灯和赵志华的独唱“父亲”获表演奖   【篇三】   为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满足群众文化需求,使我镇人民度过一个安定、欢乐、祥和、文明的春节,营造充满生机、昂扬向上的文化氛围。我镇在春节期间,充分利用农村文体设施、文化活动室开展了群众新春篮球比赛。内容虽然不是很丰富多彩,但却让广大农民群众享受了文体联欢的乐趣,增加了节日的氛围。   我镇的松柏、黎洞、湖溪和**四个村于大年三十至年初二(20XX年X月18日--20XX年X月20日)在松柏小学的篮球场上举行了20XX年春节篮球比赛活动,比赛有**队、黎洞队、湖溪队、**队和松柏2个队共六支队伍参加,现将有关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到位   镇分管领导高度重视春节期间群众文化活动,谢海雁委员就此项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各村干部按照上级安排和部署,立即行动,精心组织,为群众文化活动的顺利开展起到了主动地推动作用。   二、活动基本情况   20XX年正月初二当天,松柏村小学篮球场内外站满了围观的村民,携老带幼的,场面热闹非凡。首先是欢迎身穿统一球服的各参赛人员入场,领导发表赛前讲话。接着宣读各项比赛的活动规则,然后开始了激动人心的比赛。活动过程中,参赛人员个个面带笑容、精神抖擞,为即将开始的比赛增添了更多的活力。比赛搞循环赛,最后决出冠军,此次活动中,年轻人成为了赛事主力,精彩瞬间时时出现,博得了观众阵阵掌声。比赛结束后进行了本次文体活动的颁奖仪式,为获奖人员表示热烈的祝贺。   三、活动体会   通过20XX年春节文体活动的开展,我们主动思考,总结了以下深刻的体会:   1、上级领导的关心支持是农村体育文化运动发展的有力保障。我镇今年的活动群众参与主动性较高,人数较多,最重要的一条是上级领导的主动支持和鼓励,极大地鼓励了村民主动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进一步体现新农村建设的大环境下,农民对文化活动的新认识和新变化。   2、广大群众的参与是农村体育文化运动持续发展的坚实基础。春节体育文化活动,唤醒了我镇农民对群体活动的盼望与向往之心,此次活动体现了我镇农民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   3、发展体育文化运动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农村体育文化运动直接促进了乡风文明,极XX富了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提高了大家的身体素质、思想境界和生活质量,为建设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了主动贡献。
2023-09-10 07:28:261

高中生活是怎样的?

全国各地的高中生活大体都相同,不同的主要是气候原因。高中生活,我们应该好好珍惜。如果让我重新回到高中,我会好好珍惜,好好学习。如果能穿越回去,我想回到年轻时的自己,回到自己的学生时代。感觉出年轻真好,对于很多像我一样的中年人来说,当到了一定的年纪,都会感叹岁月的蹉跎和时间的流逝,都会留恋自己曾经美好的学生时代,那么在我的学生时代,有以下的一些瞬间,让我特别的感叹,让我觉得年轻真好。首先就是在我的学生时代,我能够有很多志同道合的同学,大家能够一起在体育课或者是利用课间的时间踢足球,那个时候虽然学习节奏是比较紧张的,学习压力也是比较大的,但是每当能够利用体育课或者是一些课间的时间踢一会儿足球,能够让我们内心的压力得到很好的释放,而且在足球比赛过程中,我们能够找寻到真正的快乐。虽然说我现在依然喜欢足球这项运动,依然是一个球迷,但是现在再想象学生时代那样的踢足球平时力不从心了,看着我那180斤的体重,不要说去踢足球比赛,就是每天走上个五六千步都觉得比较费劲,所以在这个瞬间让我感觉到了学生时代的美好,特别是在学生时代,年轻真是特别的好,能够尽情的享受足球带给自己的快乐和幸福,过去全身心的投入到自己喜欢的体育运动中,从中寻找到自己的成就感和满足感。
2023-09-10 07:28:271

作为一名仓库保管员,具体要从事的工作包括哪些?

一、 仓库日常管理 1、仓库保管员必须合理设置各类物资和产品的明细账簿和台账。原材料仓库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和各类原材料的性质、用途、类型分明别类建立相应的明细账、卡片;半成品、产成品应按照类型及规格型号设立明细账、卡片;财务部门与仓库所建账簿及顺序编号必须互相统一,相互一致。合格品、逾期品、失效品、料废、退回电机、返修电机应分别建账反映。 2、必须严格按MIS系统和仓库管理规程进行日常操作,仓库保管员对当日发生的业务必须及时逐笔录入MIS系统,做到日清日结,确保MIS系统中物料进出及结存数据的正确无误。及时登记手工明细账并与MIS系统中的数据进行核对,确保两者的一致性。 3、做好各类物料和产品的日常核查工作,仓库保管员必须对各类库存物资定期进行检查盘点,并做到账、物、卡三者一致。铸件仓管员必须定期对每种铸件材料的单重进行核对并记录,如有变动及时向事业部、财务部反映,以便及时调整。 4、各事业部、分厂必须根椐生产计划及仓库库存情况合理确定采购数量,并严格控制各类物资的库存量,有条件单位逐步实行零库存;仓库保管员必须定期进行各类存货的分类整理,对存放期限较长,逾期失效等不良存货,要按月编制报表,报送各事业部领导及财务人员,各事业部对本单位的各类不良存货每月必须提出处理意见,责成相关部门及时加以处理。 二、入库管理 1、物料进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凭送货单、检验合格单办理入库手续;如属回用物资应凭回用单办理入库手续,拒绝不合格或手续不齐全的物资入库,杜绝只见发票不见实物或边办理入库边办理出库的现象。 2、入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查点物资的数量、规格型号、合格证件等项目,如发现物资数量、质量、单据等不齐全时,不得办理入库手续。未经办理入库手续的物资一律作待检物资处理放在待检区域内,经检验不合格的物资一律退回,放在暂放区域,同时必须在短期内通知经办人员负责处理。 3、一切原材料的购入都必须用增植税专用发票方可入库报销,无税票的,其材料价格必须下浮到能补足扣税额为止。同时要注意审查发票的正确性和有效性。 4、入库材料在未收到相应发票前,仓管员必须建立货到票未到材料明细账,并根据检验单等有效单据及时填开货到票未到收料单(在当月票到的可不开),在收到发票后,冲销原货到票未到收料单,并开具材料票到收料单,月底将货到票未到材料清单上报财务。 5、收料单的填开必须正确完整,供应单位名称应填写全称并与发票单位一致,如属票到抵冲的,应在备注栏中注明原入库时间,铸件收料单上还应注明单重和总重。收料单上必须有保管员及经手人签字,并且字迹清楚。每批材料入库合计金额必须与发票上的不含税金额一致。 6、因质量等原因而发生的退回电机,必须由技术部相关人员填写退回电机处理单,办妥手续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三、出库管理 1、各类材料的发出,原则上采用先进先出法。物料(包括原材料、半成品)出库时必须办理出库手续,并做到限额领料,车间领用的物料必须由车间主任(或其指定人员)统一领取,领料人员凭车间主任或计划员开具的流程单或相关凭证向仓库领料,行政各部门只有经主管领导批字后方可领取,领料员和仓管员应核对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状况,核对正确后方可发料;仓管员应开具领料单,经领料人签字,登记入卡、入帐。 2、成品电机发出必须由各销售部开具销售发货单据,仓库管理人员凭盖有财务发货印章和销售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发货单仓库联发货,并登记卡片。 四、 报表及其他管理 1、仓管员在月末结账前要与车间及相关部门做好物料进出的衔接工作,各相关部门的计算口径应保持一致,以保障成本核算的正确性。 2、必须正确及时报送规定的各类报表,收付存报表、材料耗用汇总表、三个月以上积压物资报表、货到票未到材料明细表每月27日前上报财务及相关部门,并确保其正确无误。 3、库存物资清查盘点中发现问题和差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相应处理。如属短缺及需报废处理的,必须按审批程序经领导审核批准后才可进行处理,否则一律不准自行调整。发现物料失少或质量上的问题(如超期、受潮、生锈、老化、变质或损坏等),应及时的用书面的形式向有关部门汇报。 4、各事业部因客户需要,要求在外设立仓库的,必须报经股份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作为库存转移,并报财务部备案,其仓库管理纳入纳入所在事业部仑库管理;外设仓库必须由专人负责登记库存商品收发存台账,并将当月增减变动及月末结存情况编成报表,定期进行盘点清查,每月将各类报表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查关事业部及财务人员。 5、仓库现场管理工作必须严格按照6S要求、ISO9000标准及各事业部分厂的具体规定执行。什么是6S:1.整理(SEIRI) 把「要」和「不要」的物品、产品分开;处理不要的物品、产品,使「不要」的物品、产品不会多占据空间,也不会阻碍正常的生产作业。例如:处理仓库里不需要的物品、产品;处理已没有生产效益的产物,及不能再使用的设备、工具;清除厂房四周的杂草。 2.整顿(SEITON) 要用的物品,「定位」、「定量」,随手可得,减少拿取的时间。例如:设备、工具以固定的方式及地点放置;先储存的原料、物料先使用,以免过期腐坏、生锈造成浪费。 3.清扫(SEISO) 打扫尘污,修护异常,防止意外发生。例如:定期清扫、检查工具与设备;定期检查厂房的设施、屋顶。 4.清洁(SEIKETSU) 随手复原,维持整理、整顿、清扫的成果。同时,可持续防止意外、异常的发生。例如:制作设备检查记录表或记录看板,以免忘记进行定期检查工作;在仓库中制作各区储存标示牌,以利正确定位、定量储存货物。 5.素养(SHITSUKE) 养成守纪律的习惯,让习惯成自然,以彻底提高品质。例如:制作现场工作重点、流程看板,并养成遵守的习惯。 6.安全
2023-09-10 07:28:172

水资源的特点

水资源具有五个特点:一是循环性和有限性;二是时空分布不均匀性;三是用途的广泛性和不可代替性;四是经济上的两重性;五是地表水与地下水的相互转化性。中国水资源主要赋存于河流、湖泊、水库、沼泽等地表水生态系统与地下水生态系统中。河流生态系统主要有松花江、辽河、海河、黄河、淮河、长江、珠江等。淡水湖泊生态系统主要有太湖、鄱阳湖、洞庭湖、洪泽湖、巢湖、洪湖、南四湖、白洋淀、呼伦湖、长白山天池、镜泊湖、滇池、博斯滕湖等。由于气候、地形等自然条件与人口众多等社会经济条件的影响,中国水资源呈现如下特点。水资源总量较丰富,但人均、耕地亩均占有量少。中国多年平均降水总量为60854亿立方米,折合降水深643毫米。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27741亿立方米,居世界第六位,其中地表水资源量26691亿立方米,折合径流深282毫米,地下水资源量8087亿立方米。中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人均水资源量2200立方米,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4;耕地亩均水资源量1440立方米,为世界平均水平的60%。水资源空间分布不均,与生产力布局不匹配。北方水资源贫乏,南方水资源丰富,且相差悬殊。北方六个水资源区(松花江区、辽河区、海河区、淮河区、黄河区、西北内陆河区)面积占全国的63.5%。人口占全国的46.1%,GDP占全国的44.5%,耕地面积占全国的60.5%,而水资源总量却只占全国总量的19.1%。南方四个水资源区(长江区、珠江区、东南诸区、西南诸区)面积占全国的36.5%,人口占全国的53.9%,GDP占全国的55.5%,耕地面积占全国的39.5%,而水资源总量却占全国总量的80.9%。水资源年内、年际分配不均,造成旱涝灾害频繁。受东南季风气候影响,中国降水量年内分配极为不均,大部分地区年内连续4个月降水量约占全年的70%,南方水资源区一般出现在4月~7月,北方水资源区一般出现在6月~9月。中国水资源年际变化大,七大江河普遍具有连续丰水或枯水年的周期性变化,丰水年与枯水年水资源量的比值南方水资源区为3.0~5.0,北方水资源区最大可达10.0。水资源时间分配上的不均,造成北方水资源区干旱灾害和南方水资源区洪涝灾害频繁发生,也使南方水资源区常出现季节性干旱缺水。
2023-09-10 07:28:141

中国现代科学技术的特点

20世纪50年代以来,自然科学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现代科学技术发展有如下特点: (1)科学技术的加速度发展现代科学技术的加速发展表现在:1)科学技术新成果的高速增长。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科学发现和技术发明的数量大约每l0年翻一番。仅50年代以来的30年中,科技新成果就比前二千多年的总和还多。2)科技新成果从发现、发明到实际应用的周期越来越短,开发速度不断加快。蒸汽机从发明到应用花了80年的时间,而从发现原于核裂变到爆炸原子弹只用了6年;红宝石激光器则不到1年。1945年研制出的计算机,在短短的几十年中,经历了电子管、半导体、集成电路、大规模和超大规模集成电路5代的发展,性能提高了100万倍。目前研制的光学计算机,其信息处理速度又将提高上万倍。3)新技术及其产品的更新速度越来越快,工程技术人员的知识半衰期越来越短。据统计,大约10年左右,工业新技术就有30%被淘汰。在电子技术领域中,这一比率更大,超过了50%。现代工程师在5年内,就有一半知识已过时,即知识的半衰期为5年。4)科技信息的增长速度更为惊人。有人估测,世界科技知识在19世纪是每50年增加l倍,20世纪中叶是每10年增加1倍。当今是3到5年增加1倍。1665年出版了世界第一本科技杂志,1865年增加到1000种,而到1965年已经突破了10万种。 研究表明,不仅是现代科技成果、科技信息以加速度发展,而且任何一项计量指标(国家科研经费投入、科学家人数、科技论文数量等)的计算,都是按指数规律发展的。从进入20世纪后的60年以来,世界各国用于科研经费的总和,增加了约400倍。到21世纪末,全世界科学家的人数,预计占总人口的20%左右。 (2)现代科学的整体化趋势 现代科学技术一方面高度分化.一方面又高度综合,而且分化反成为综合的一种表现形式。这种既相互对立又紧密联系的辩证发展,使现代科学日益结合为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由于科学技术各学科之间彼此渗透和相互促进,使每一学科只有在整个科学体系的相互联系中才能得到发展,从而导致现代科学体系结构的整体化趋势。 随着自然科学分支学科大量涌现,人们对客观世界的认识也不断深化,因而就越加发现自然界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在这种情况下,产生了综合研究的必要,同时也推动了边缘科学(如生物化学、天文物理学等)和综合科学(如环境科学、空间科学等)的诞生。20世纪40年代以来,为了把握自然界各种事物的某些共同属性及其普通联系,迫使科学家从横的方向上对自然界进行研究,从而产生了一系列横断科学(如信息论、系统论、耗散结构理论等)。横断科学从某一特定的视角揭示了客观世界的本质联系和运动规律,不仅为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提供了新思路、新方法,同时还沟通了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联系,使整个科学有了共同的概念、语言和方法。科学社会学、技术经济、管理科学、未来学等一系列新兴学科,就是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互相渗透、相互作用的产物。 20世纪后期,人类社会出现的重大科学技术问题、社会发展问题、经济增长问题和环境问题,都具有高度综合性和全球性。这些问题不仅涉及到社会经济增长的目的和方向,也关系到科学发展和应用的人文价值取向,必须组织有关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部门进行广泛合作,综合运用多学科的知识和方法去研究解决。当代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结合,是当今科学发展的重要特点。 科学史告诉我们,科学理论的发展往往并不意味着新理论摧毁旧理论,而是限制和缩小旧理论的作用范围,把旧理论作为新理论的某种特例包含在其中。因此,科学理论的每一进展和突破都伴随着人类知识的综合,促进科学整体化的发展。早在19世纪,马克思就预见到:“自然科学包括人的科学,同样.人的科学也包括自然科学,这将是一门科学。”现代科学正在朝着这一方向发展。 (3)技术科学化与科学技术化 技术科学化与科学技术化是现代科学技术的鲜明特征。在当代,技术的发展离不开科学的突破和指导,科学的深化则需要得到各种技术的支持和保证。科学与技术相互依赖,相互促进,紧密结合,导致了技术科学化和科学技术化的发展。 20世纪40年代以来出现的许多新兴技术,如激光技术、超导技术、基因重组技术等,都是现代科学的直接产物。越是新技术,包含的科学知识越多,高技术就是科学知识密集型的技术。当今,在科学上尚未搞清楚,而要想在技术上得以实现,几乎是不可能的。即使是历史悠久、长期靠经验发展起来的技术,如农业生产技术、建筑技术等,也同样不能脱离科学理论的指导。自然科学作为人类对自然界事物的理性认识.已经广泛渗透到技术的各个领域,成为现代技术发展的关键,使技术真正成了科学的技术。 现代科学的研究对象,已不仅仅限于宏观领域,而且还深入到微观领域、扩展到宏观领域。要探索这些领域中的物质运动规律,必然要借助于强大的技术手段,尤其是精密的实验仪器和整套的技术装备。事实上,没有微波技术,就没有射电望远镜,也就没有现代天文学,没有超低温和超高压技术,也就没有超导微观理论;没有x光衍射技术,也就没有现代遗传学。 (4)科学、技术、生产日益结合为统一体系 科学技术化与技术科学化,使当代科学技术在物质生产中的地位和作用大大加强,已成为现代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第一要素。当代自然科学已不再是作为生产推动的结果,跟在生产实践的后面,按照生产一技术一科学的顺序发展,而是走在生产的前面,为生产的发展开辟各种可能的途径,准备各种前提条件,形成了科学一技术一生产的发展顺序。同时,从获得基础科学知识开始,经过在技术亡的实现,然后在生产上得到应用,并收到经济效益这一全过程的周期也大大缩短,使科学技术迅速成为直接生产力。因此,在现代生产发展中,科学生产的科学技术化的发展趋势,逐步形成科学、技术、生产的统一体系。科学技术对生产的高度渗透和作用,已使科学技术成为现实的直接生产力。
2023-09-10 07:28:143

我想要苏轼 江城子(十年生死两茫茫)详细的,全面的赏析

苏轼《江城子》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 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相顾无言,唯有泪千行。料得年年肠断处,明月夜,短松冈。 赏析: 这首词如春蚕吐丝,如幽山流泉,从诗人胸臆间泻出,质朴自然。无矫饰之情,无故作之态,不以使事用典取胜,亦不以锻炼词句生色,纯以平常语出之。然而千百年来却引起了无数读者的共鸣,其强烈的艺术感染力就在于:以情动人。
2023-09-10 07:28:115

高中学校的学生生活是怎样的呢?

全国各地高中生活不尽相同:第一,各地高中在学习内容上有很大的不同。虽然都是在读高中,但是各地高中学习的内容是有很大不同的,这其中既包含着教材的不同,甚至连学习和考试科目都有很大不同。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就是各地的高考状态是不同的,正因为如此,各地的高中生所学习的知识,虽然相同,但是教材讲义不同学习和考试科目也有很大的不同。第二,各地的高中在作息时间以及上学状态方面存在很多不同。各地的高中在上学状态方面存在走读和住读的两种状态。同时在具体的作息时间方面,各地高中,存在着很多不同之处,比如有的,高中学生上学时间,非常早,比如有的高中放学时间非常晚,比如有的高中安排学生睡午觉,等等这一切都是不同高中,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所作出的针对性措施,彼此当然会有所不同。第三,各地的高中生在生活习惯方面有着非常大的不同之处。与上述几方面不同相比各地高中生在生活习惯方面的不同之处,更明显。在其中最显著的就是各地高中生饮食习惯的不同,除此之外,受气候以及地方风俗影响各地高中生在打穿衣打扮言谈举止各方面都有着非常大的不同。虽然这些不同之处,只存在于高中生个人方面。但是有些具有不同生活习惯的高中生聚集到一起之后就会使得各地的高中之间存在非常明显的不同了。
2023-09-10 07:28:091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包括哪些内容?

现在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准时这样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执业准则下面分:审计准则,审阅准则,其他鉴证业务准则;准则编号凡是以1开头的,都是审计准则——
2023-09-10 07:28:092

劝酒词顺口溜都有什么?

1、人在江湖走,不能离了酒;人在江湖飘,哪能不喝高。2、会喝一两的喝二两, 这样朋友够豪爽!会喝二两的喝五两, 这样同志党培养!会喝半斤的喝壹斤, 这样哥们最贴心!会喝壹斤的喝壹桶, 回头提拔当副总!会喝壹桶的喝壹缸, 酒厂厂长让你当!3、只要感情好,不管喝多少;只要感情深,假的也当真;只要感情有,什么都是酒。4、爱要怎么说出口,倒在杯里全是酒,一杯一杯又一杯,喝死我都不放手!5、革命的红酒餐餐醉,喝得大家头碰头,见了老婆说没醉,还能喝上三大杯!6、两腿一站,喝了不算。7、工作就是开会,协调就是喝醉,管理就是收费,领导说的都对! 喝酒不醉最为高,好色不乱乃英豪,不义之财君莫取,忍气饶人祸自消。8、喝酒五步曲:斟酒时斜风细雨,劝酒时甜言蜜语,喝酒时豪言壮语,喝多了胡言乱语,到最后倾盆大雨。9、今日酒,今日醉,不要活得太疲惫;好也过,歹也过,只求心情还不错。10、酒杯一端,政策放宽;筷子一提,可以可以;酒足饭停,不行也行;你我酒醉,不行也对。
2023-09-10 07:28:091

对老师祝福的诗句

如下:1、新竹高于旧竹枝,全凭老干为扶持。明年再有新生者,十丈龙孙绕凤池。——《新竹》清郑燮译文:新长的竹子要比旧竹子高,它们的生长全凭老的枝干扶持。下年又有新长出来的,会长得更高。比喻老师传道受业的伟大。2、令公桃李满天下,何用堂前更种花。——唐白居易《奉和令公绿野堂种花》译文:绿野堂建成之后占尽了万物的精华,路人指着宅子说这是裴令公的家啊。裴令公的桃李学生遍布天下,哪里用得着再在门前屋后种花呢?表现了对一个老师桃李满天下芳名远播的赞美。3、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清龚自珍《己亥杂诗》译文:枝头上掉下来的落花不是无情之物,等到它化成了春天的泥土,还能起着培育下一代的作用。4、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唐李商隐《无题·相见时难别亦难》译文:春蚕直到死时,才把丝儿吐完;蜡烛烧成灰烬,蜡泪才会流干。后人们常借这两句诗来歌颂那些工作勤勤恳恳,兢兢业业的人,尤其是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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