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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不包括( )

2023-10-01 18: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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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行为具体可以分为抽象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和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

抽象行政行为也即是行政立法(包括低层次的规范性文件),是法定机关针对非特定人制定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的过程和结果。抽象行政行为能否具有法律效力主要依据其是否符合上位法律规范,符合上位法即有效,否则当然无效。

具体行政行为也就是特定主体依据规范性法律文件针对特定对象做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单方行为。具体行政行为具有合法推定性,也即是具体行政行为一旦做出就推定其合法,该行为的行政相对人就必须服从。该行政行为如果违法可以通过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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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行为无效的法律后果

法律主观:(1)被确认为无效的行政行为自始至终不发生法律效力,即它不仅向后失去法律效力,而且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被该行政行为改变的状态应尽可能恢复到行政行为作出以前的状态。(2)行政相对人可以不受该行政行为的拘束,可以自行决定不履行该行为设定的义务,并不承担法律责任。同时,行政相对人还可在行政行为作出后的任何时间对该行为提出异议,申请有权机关进行审查,行政行为无效的后果需要根据要求撤销该行政行为。(3)有权的国家机关,如权力机关、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及其上级行政机关,可以在任何时间审查并宣布相应行政行为的无效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五条行政行为有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或者没有依据等重大且明显违法情形,原告申请确认行政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六条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或者无效的,可以同时判决责令被告采取补救措施;给原告造成损失的,依法判决被告承担赔偿责任。
2023-09-10 09:48:371

行政法律行为和行政事实行为的区别

一、行政法律行为和行政事实行为的区别(一)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其必备要素;事实行为完全不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当事人实施行为的目的并不在于追求民事法律后果。(二)法律行为依行为人意思表示的内容而发生效力;事实行为依法律的规定直接产生法律后果。(三)法律行为的本质在于意思表示,而不在于事实构成;事实行为只有在行为人的客观行为符合法定构成要件时,才发生法律规定的后果。二、行政行为有哪些行政行为如下:(一)行政征收:行政征收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的规定,无偿和强制地取得相对人财物的具体行政行为。(二)行政征用:是指行政主体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定程序强制征用相对人财产或者劳务,并给予相对人适当补偿的具体行政行为。(三)行政给付:也称行政物质帮助,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特定的相对人提供物质利益或与物质利益有关的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比如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最低生活保障费。四、行政奖励:行政主体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为国家和社会作出重大贡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给予物质或者精神鼓励的具体行政行为,比如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作出的行政行为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超越职权滥用职权、明显不当的,法院可以判决撤销或者部门撤销行政行为。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一)主要证据不足的,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合法的行政行为必须具备三个要件: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三者缺一不可;(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超越职权的;(五)滥用职权的;(六)明显不当的。行政行为自被撤销之日起失去法律效力,撤销的效力可追溯到行政行为作出之日。2、行政行为的撤销是因行政主体过错而引起的,并且依社会公益的需要又必须使撤销效力追溯到行为作出之日,那么,由此造成相对方的一切实际损失应由行政主体予以赔偿。3、行政行为的撤销是因相对方的过错或行政主体与相对方的共同过错所引起的,撤销的效力通常应追溯到行为作出之日,过错方各依自己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赔偿责任)。
2023-09-10 09:48:571

行政行为一经撤销,其效力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无效。()

行政行为一经撤销,其效力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无效。()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2023-09-10 09:49:051

行政行为的无效、撤销和废止是什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相对方可以申请国家权力机关宣布或国家权力机关依职权宣布该行为无效:  (一)行政行为具有特别重大的违法情形或具有明显的违法情形;  (二)行政主体不明确或明显超越相应行政主体职权的行政行为;  (三)行政主体受胁迫做出的行政行为;  (四)行政行为的实施将导致犯罪;  (五)行政行为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行政行为被宣布无效后将要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  (一)行政主体通过该行为从行政相对方获得的一切均应返还相对方;  (二)所施以相对方的一切义务应予取消;  (三)给相对方所造成的实际损失,应予赔偿。  行政行为撤销的条件:  (一)行政行为合法要件有瑕疵,即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缺损;  (二)行政行为不适当。  行政行为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一)行政行为自被撤销之日起失去法律效力,撤销的效力可追溯到行政行为作出之日;  (二)行政行为的撤销是因为行政主体过错引起的,并且依社会公益的需要又必须使撤销的效力追溯到行政行为作出之日,那么,由此造成相对方的一切实际损失应由行政主体予以赔偿。  (三)行政行为被撤销是由相对方的过错引起的,或由行政主体与相对方的共同过错所引起的,撤销的效力通常应追溯到行为作出之日,过错方各依自己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行政行为被废止的条件:  (一)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经权力机关依法修改、废止或撤销,依此作出的相应行政行为如继续实施,则与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相抵触,或因失去其作出依据而自动废止;  (二)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原行政行为的继续存在将有损公共利益,同时可能会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  (三)行政行为已完成原定的目标、任务,实现了国家的行政管理目的,从而没有继续存在的必要,行政行为废止后,其效力从行为废止之日起失效;行政主体在行为被废止之前通过相应行为已给予相对方的权益不再收回,也不再给予;相对方依原行政行为已履行的义务不能要求给予补偿,但可不再履行义务。
2023-09-10 09:49:171

行政行为的功能

行政行为的效力有:(1)确定力。指行政行为有效成立后,非依法律规定不得随意变更和撤销,即不可变更力。(2)拘束力。指行政行为的内容对行政相关人员的约束效力,包括对行政机关自身的拘束力和行政相对人的拘束力。(3)执行力。指行政行为成立后,行政机关依法采取一定手段,使行政行为的内容得以完全实现的效力,又称为实现力。
2023-09-10 09:49:273

教育行政法规效力所及的范围

1、主体合法所谓主体合法是指作出行政行为的组织必须具有行政主体资格,能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行政行为,并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2、内容合法A、行为有确凿的证据证明,有充分的事实根据。B、行为有明确的依据,正确适用了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C、行为必须公正、合理,符合立法目的和立法精神。3、程序合法程序是实施行政行为所经过的步骤、时限方式等。任何行政行为均须通过一定的程序表现出来,没有脱离程序的行政行为。4、职权合法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必须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职权,行政行为必须在法定的权限范围内实施。行政机关的职权是法律明文规定的,不得自我授权,更不得越权行为。行政机关的立法权不仅要受到授权、职权限制,而且要受到法律保留、法律优先原则的限制。同时,行政主体不得滥用职权。扩展资料教育行政行为的意义1、对于教育行政相对方来说,一个出自教育行政机关的行为,如果是教育行政行为,就含有约束其行动、需要遵守与执行的意义,教育行政相对一方就要接受教育行政行为为其设定的作为或不作为义务的约束,满足实现该教育行政行为所要求的状态,这是教育行政行为具有法律效力的结果。2、对于上级行政机关而言,出自教育行政机关的行为,如果是教育行政行为,就可以在教育行政复议中对其进行合法性与合理性的审查,对该教育行政机关进行合法性监督,同时,对教育行政相对方受侵犯的权益给予补救。3、对于人民法院来说,一个出自教育行政机关的行为,如果是教育行政行为,人民法院就可以在行政诉讼中对其进行审查。法院在立案受理时首先要确定争议的对象是否是教育行政行为,只有教育行政行为才能进入教育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才能成为人民法院审查的对象。4、对于教育行政机关来说,教育行政行为是教育行政机关从事管理的重要手段,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则。教育行政行为要受法律的制约,不能超越法律的界限。判定教育行政机关的行为属于何种行为,直接关系到应遵循何种规则,因为教育行政行为有其特有的法律规则。
2023-09-10 09:49:521

简述行政行为无效与可撤销的区别

行政行为无效是指行政机关做出的明显、重大的违法的行政行为;可撤销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做出的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属可撤销行政行为。以上两种行为属于都是行政机关作出的,都属于违法行政行为,但是两者存在着明显的区别,主要表现为1.违法程度不同,无效的过错性更大,其与违法行政行为是隶属关系;而可撤销行政行为是一般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2.抵抗权不同。无效的行政行为相对人可以和平不执行,不认可;而可撤销行为却是被撤销前,必须执行并服从。3.请求权不同。无效的行政行为,行政行为可以随时请求权利机关确认并宣布该行政行为无效;而可撤销的行政行为,行政相对人之能依照程序,在法定期限内提出撤销的请求。超过法定期限的,则不得再提出申请。4.确认权不同。对于无效行政行为,有权机关可以随时宣布无效;而对于可撤销行政行为,超过法定期限的,不得撤销。
2023-09-10 09:50:063

行政行为效力内容包括

行政行为效力内容分为确定力、拘束力、公定力和执行力等行政行为效力内容包括以下三方面的内容:1、确定力行政行为的稳定性功能要求行政行为所规制的内容具有稳定性,不得朝令夕改,从而形成行政行为的“确定力”.确定力分为形式确定力和实质确定力。前者又叫不可争力,它是基于体现法治的安定性原则的期限制度而产生的,该效力的实质在于为了保持行政行为的稳定性,在法定救济期限届满后,行政行为具有不可诉请撤销性;而后者指的是行政行为一经作出,作出该行为的行政机关原则上不得随意变更行政行为,强调行政行为的有限“变更禁止”.所以,行政行为的实质确定力又被称为不可变更力。2、既决力行政行为的拘束性或赋权性功能要求行政行为所规制的内容约束所有人(尤其是相关组织及人员),要求其必须服从,并以此为依据作出行为,或者以作为或不作为方式让他人行使权利,从而形成行政行为的“既决力”。既决力,类似于法院判决的“既判力”,是指行政行为一经作出或者生效,其具体内容对相关组织及人员产生的法律上的约束效力,相关组织及人员必须遵守和服从。“相关组织及人员”的范围,不仅限于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与关系人以及作出行政行为的行为机关,还包括原行为机关以外的其他行政机关与法院,甚至包括一般公众。3、实现力行政行为的实现性功能要求行政行为所规制的内容具有实现性,在该行为无法实施之时,拥有要求得到实现的能力,从而形成行政行为的“实现力”.行政行为所规则的内容要加以实现,必须在相关主体不按照“既决力”进行活动之时,或者对该行政行为不遵守或承认之时,有关组织及个人具有依据法律以各种方式(甚至包括强制方式)加以实现的效力。行政行为的法律特征:行政法学上的行政行为,特指行政主体基于行政职权所作出的,能直接或间接引起法律效果的公务行为。行政行为具有以下四个方面的法律特征:从主体上看,行政行为是由行政主体所做出的。从性质上看,行政行为是一种公务行为,而不是一种私人行为。从方式上看,行政行为是一种单方行为,而不是双方行为。从效果上看,行政行为是一种能直接或间接引起法律效果的行为。行政行为的分类:1、具体行政行为与抽象行政行为2、内部行政行为与外部行政行为3、羁束行政行为与自由裁量行为4、要式行政行为与非要式行政行为5、行政法律行为与行政事实行为6、单方行政行为与双方行政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2023-09-10 09:50:241

行政行为的效力有哪些

一、行政行为的效力有1、行政行为的效力有以下方面:(1)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有效成立的行政行为,具有不可变更力;(2)行政行为具有拘束力。行政行为成立后,其内容对有关人员或组织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有关人员或组织必须遵守、服从;(3)行政行为具有公定力。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不论合法还是违法,都推定为合法有效,相关的当事人都应当先加以遵守或服从;(4)行政行为具有执行力。行政行为生效后,行政主体依法有权采取一定手段。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书面委托符合本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的具体事项、权限、期限等内容。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组织应当将委托书向社会公布。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二、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具体包括哪些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具体包括以下几点:1、行政行为的主体应当合法;2、行政行为应当在行政主体的权限范围内;3、行政行为内容应当合法与适当;4、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定程序。
2023-09-10 09:50:571

行政行为的效力有

行政行为的效力具体包括:(1)确定力:有效成立的行政行为,具有不可变更力,即非依法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和不可争辩力。(2)拘束力:行政行为成立后,其内容对有关人员或组织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有关人员或组织必须遵守、服从。(3)公定力: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不论合法还是违法,都推定为合法有效,相关的当事人都应当先加以遵守或服从。(4)执行力:行政行为生效后,行政主体依法有权采取一定手段,使行政行为的内容得以实现的效力。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2023-09-10 09:51:111

行政行为有什么效力

一、行政行为有什么效力1、行政行为的效力有:(1)确定力。有效成立的行政行为,具有不可变更力,即非依法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和不可争辩力;(2)拘束力。行政行为成立后,其内容对有关人员或组织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有关人员或组织必须遵守、服从;(3)公定力。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都推定为合法有效,相关的当事人都应当先加以遵守或服从;(4)执行力。具有执行力是指行政行为生效后,行政主体依法有权采取一定手段,使行政行为的内容得以实现的效力。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二、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具体包括哪些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具体包括:1、行政行为的主体应当合法;2、行政行为应当在行政主体的权限范围内;3、行政行为内容应当合法与适当;4、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定程序。
2023-09-10 09:51:231

简述行政行为的效力

行政行为的效力具体包括(1)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是指有效成立的行政行为,具有不可变更力,即非依法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和不可争辩力。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2)行政行为具有拘束力行政行为具有拘束力是指行政行为成立后,其内容对有关人员或组织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有关人员或组织必须遵守、服从。主要表现为对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的拘束力。(3)行政行为具有公定力所谓“公定力”是指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不论合法还是违法,都推定为合法有效,相关的当事人都应当先加以遵守或服从。这是行政效率原则的要求。(4)行政行为具有执行力行政行为具有执行力是指行政行为生效后,行政主体依法有权采取一定手段,使行政行为的内容得以实现的效力。
2023-09-10 09:51:361

行政行为的四大效力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行政行为的四大效力为:公信力、确定力、拘束力、执行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条 人民法院依法对行政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人民法院设行政审判庭,审理行政案件。第五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第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第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第八条 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的法律地位平等。
2023-09-10 09:51:501

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不包括:

【答案】D【答案解析】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包括确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确定力:具体行政行为一旦作出,不得随意更改;已确定的行政决定,公民无权自行变更;已确定的行政执法行为,非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随意改变。拘束力:具体行政行为生效后,必须按照已经确定的内容实施行为,相对人必须遵守和实际履行行政行为规定的义务。执行力:国家强制当事人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所要求的义务。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不包括公信力。所以,正确选项是D。
2023-09-10 09:52:112

行政行为的效力

1、拘束力拘束力,是指具体行政行为一经生效,行政机关和对方当事人都必须遵守,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成员必须予以尊重的效力。对于已经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不但对方当事人应当接受并履行义务,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不得随意更改,而且其他国家机关也不得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再次受理和处理该同一案件,其他社会成员也不得对同一案件进行随意的干预;2、确定力确定力,是指具体行政行为不再争议、不得更改的效力,具体行政行为因此取得不可撤销性。一般而言,具体行政行为作出后都会有一个可争议和可更改期。权益受到损害的当事人可以利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法定途径获得救济,行政机关也可以通过行政监督程序撤回已经生效却有法律缺陷的具体行政行为。但是出于稳定行政管理关系的需要,这一期限不可能无限延长。当法定的不可争议不可更改期限到来时,该具体行政行为也就取得了确定力。当然这是形式意义的确定力;3、执行力执行力,是指使用国家强制力迫使当事人履行义务或者以其他方式实现具体行政行为权利义务安排的效力。这是具体行政行为具有国家意志性的体现。理论上,具体行政行为发生拘束力后,有关当事人应当积极主动地履行相关义务。如果当事人不能自动履行这些义务,具体行政行为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无法实现,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力就可以发生作用。有关机关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依职权或者依申请采取措施,强制实现具体行政行为的权利义务安排。
2023-09-10 09:52:192

行政行为的效力

行政行为效力开始即行政行为开始生效的时期。根据行政行为的内容和当事人的不同,行政行为效力的开始时期有:1、行政机关本身。行政行为效力的开始时期和行政行为的成立时期一致,行政行为一旦作出立即生效,行政机关从作出起就有遵从的义务。2、对相对人。行政行为只在行政机关使相对人知悉时起才能对相对人主张有效,使相对人知悉一般要采取告知或受领程序,告知是公开宣告,受领为个别通知。3、附条件的开始。对于有自由裁量权的行政行为,行政机关可以规定其行为受某种不确定条件所限制,只有该条件产生时才生效,附条件可以是某种事实,也可以是某种情况。4、原则上行政行为效力的开始不溯及既往。如果没有法律的特别允许,只能对将来发生效力,不能适用于作出该行为以前的事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第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第九条 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行政诉讼的权利。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人民法院应当用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审理和发布法律文书。人民法院应当对不通晓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提供翻译。
2023-09-10 09:52:351

行政行为的生效和失效规则是什么?

生效规则1、即时生效即时生效指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即具有效力,对相对方立即生效。这种情况一般来说作出行政行为和行政行为开始效力的时间是一致的。即时生效的行为因为是当场作出,立即生效,其适用范围相对较窄,适用条件相对较为严格。它一般适用于紧急情况下所作出的需要立即实施的行为。2、受领生效所谓受领生效,是指行政行为须为相对方受领,才开始生效。所谓受领,是指行政机关将行政行为告知相对方,并为相对方所接受。受领生效,一般适用于特定人为行为对象的行政行为,行政行为的对象明确、具体,一般是采用送达的方式。3、告知生效告知生效是指行政机关将行政行为的内容采取公告或宣告等有效形式,使相对方知悉、明了行政行为的内容,该行政行为对相对方才能开始生效。与受领生效不同,告知生效所适用的对象是难以具体确定的相对方,包括不特定的多数人和具体的相对方,但住所地不明确,从而使行政行为的内容无法一一告知或难以具体告知。4、附条件生效附条件生效,是指行政行为的生效附有一定的期限或其他条件,在所附期限来到或条件消除时,行政行为才开始生效。失效规则如果行政行为具备下述情形,行政相对方可视之为无效行政行为:(1)行政行为具有特别重大的违法情形或具有明显的违法情形;(2)行政主体不明确或明显超越相应行政主体职权的行政行为;(3)行政主体受胁迫作出的行政行为;(4)行政行为的实施将导致犯罪;(5)没有可能实施的行政行为。
2023-09-10 09:52:451

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一般是指拘束力、确定力、执行力吗?

  法律效力是具体行政行为法律制度中的核心因素。评价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与否的实际意义,就在于对其法律效力的影响。  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可以分为若干种,一般包括拘束力、执行力和确定力。  拘束力,是指具体行政行为一经生效,行政机关和对方当事人都必须遵守,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成员必须予以尊重的效力。对于已经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不但对方当事人应当接受并履行义务,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不得随意更改,而且其他国家机关也不得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再次受理和处理该同一案件,其他社会成员也不得对同一案件进行随意的干预。  确定力,是指具体行政行为不再争议、不得更改的效力,具体行政行为因此取得不可撤销性。一般而言,具体行政行为作出后都会有一个可争议和可更改期。权益受到损害的当事人可以利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法定途径获得救济,行政机关也可以通过行政监督程序撤回已经生效却有法律缺陷的具体行政行为。但是出于稳定行政管理关系的需要,这一期限不可能无限延长。当法定的不可争议不可更改期限到来时,该具体行政行为也就取得了确定力。当然这是形式意义的确定力。  执行力,是指使用国家强制力迫使当事人履行义务或者以其他方式实现具体行政行为权利义务安排的效力。这是具体行政行为具有国家意志性的体现。理论上,具体行政行为发生拘束力后,有关当事人应当积极主动地履行相关义务。如果当事人不能自动履行这些义务,具体行政行为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无法实现,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力就可以发生作用。有关机关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依职权或者依申请采取措施,强制实现具体行政行为的权利义务安排。
2023-09-10 09:52:562

2020法考备考考点【行政法】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

一、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 法律效力是具体行政行为法律制度中的核心因素。评价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与否的实际意义,就在于对其法律效力的影响。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可以分为若干种,一般包括拘束力、执行力和确定力。 1.拘束力 拘束力是指具体行政行为一经生效,行政机关和对方当事人都必须遵守,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成员必须予以尊重的效力。对于已经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不但对方当事人应当接受并履行义务,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不得随意更改,而且其他国家机关也不得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再次受理和处理该同一案件,其他社会成员也不得对同一案件进行随意的干预。 2.确定力 确定力是指具体行政行为不再争议、不得更改的效力,具体行政行为因此取得不可撤销性。一般而言,具体行政行为作出后都会有一个可争议和可更改期。权益受到损害的当事人可以利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法定途径获得救济,行政机关也可以通过行政监督程序撤回已经生效却有法律缺陷的具体行政行为。但是出于稳定行政管理关系的需要,这一期限不可能无限延长。当法定的不可争议不可更改期限到来时,该具体行政行为也就取得了确定力。当然这是形式意义的确定力。 3.执行力 执行力是指使用国家强制力迫使当事人履行义务或者以其他方式实现具体行政行为权利义务安排的效力。这是具体行政行为具有国家意志性的体现。理论上,具体行政行为发生拘束力后,有关当事人应当积极主动地履行相关义务。如果当事人不能自动履行这些义务,具体行政行为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无法实现,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力就可以发生作用。有关机关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依职权或者依申请采取措施,强制实现具体行政行为的权利义务安排。
2023-09-10 09:53:041

行政行为的撤销、变更和终止

【行政行为的撤销】是指对已经生效的行政行为,因其不符合有效成立的条件,由有权机关依法予以撤销,使其失去效力。【行政行为撤销的条件】行政行为已经生效;行政行为不符合有效成立的条件;撤销的机关必须是有权机关;撤销必须依法进行。【有权撤销行政行为的机关】作出行政行为的原行政机关及上级行政机关;同级国家权力机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如国务院有权改变或撤销国务院组成部门发布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规章,有权改变或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制定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和规章;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和规章;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有权改变或撤销下一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行政行为的变更】是指对于已经生效的行政行为,因其部分内容违法或不适当而予以改变。有权变更的机关与有权撤销的机关基本相同。但在我国的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有有限司法变更权,即仅在行政处罚显失公正时才可以判决变更。【行政行为的终止】是指行政行为的效力因某些法定因素而不再向后发生法律效力。引起行政行为终止的因素主要有:行政行为的对象消失或变化;行政行为期限届满;行政行为目的已经实现等。
2023-09-10 09:53:131

简述行政行为无效的法律后果。

(1)被确认为无效的行政行为自始至终不发生法律效力,即它不仅向后失去法律效力,而且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被该行政行为改变的状态应尽可能恢复到行政行为作出以前的状态。 (2)行政相对人可以不受该行政行为的拘束,可以自行决定不履行该行为设定的义务,并不承担法律责任。同时,行政相对人还可在行政行为作出后的任何时间对该行为提出异议,申请有权机关进行审查,并要求撤销该行政行为。 (3)有权的国家机关,如权力机关、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及其上级行政机关,可以在任何时间审查并宣布相应行政行为的无效
2023-09-10 09:53:371

简述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

行政行为具体可以分为抽象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和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抽象行政行为也即是行政立法(包括低层次的规范性文件),是法定机关针对非特定人制定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的过程和结果。抽象行政行为能否具有法律效力主要依据其是否符合上位法律规范,符合上位法即有效,否则当然无效。具体行政行为也就是特定主体依据规范性法态腊律文件针对特定对象做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单方行为。具体行政行为具有合哪闭谨法推定性,也即是具体行政行为一旦做出就推定其合法李基,该行为的行政相对人就必须服从。该行政行为如果违法可以通过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行为具体可以分为抽象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和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抽象行政行为也即是行政立法(包括低层次的规范性文件),是法定机关针对非特定人制定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的过程和结果。抽象行政行为能否具有法律效力主要依据其是否符合上位法律规范,符合上位法即有效,否则当然无效。具体行政行为也就是特定主体依据规范性法态腊律文件针对特定对象做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单方行为。具体行政行为具有合哪闭谨法推定性,也即是具体行政行为一旦做出就推定其合法李基,该行为的行政相对人就必须服从。该行政行为如果违法可以通过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
2023-09-10 09:53:471

行政法规的解释与行政法规具有同等效力吗

法律分析:行政法规的解释与行政法规具有同等效力。行政法规一般以条例、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等形式作成。发布行政法规需要国务院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它的效力次于法律、高于部门规章和地方法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2023-09-10 09:54:121

行政行为无效的几种情形

0种
2023-09-10 09:54:244

行政行为撤销有哪些法律后果

不合法的,明显不当的行政行为应当撤销,现将行政行为撤销的法律后果归纳如下: 1、行政行为自被撤销之日起失去法律效力,撤销的效力可追溯到行政行为作出之日。 2、行政行为的撤销是因行政主体过错而引起的,那么,由此造成相对方的一切实际损失应由行政主体予以赔偿。 3、行政行为的撤销是因相对方的过错或行政主体与相对方的共同过错所引起的,撤销的效力通常应追溯到行为作出之日,过错方各依自己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赔偿责任。行政行为被撤销的,法院可以责令行政机关重新作出行政行为,可以同时责令行政机关采取补救措施。对于行政机关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法院还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纪检监察部门发送司法建议函。
2023-09-10 09:55:001

行政行为的无效 撤销 废止的区别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相对方可以申请国家权力机关宣布或国家权力机关依职权宣布该行为无效:  (一)行政行为具有特别重大的违法情形或具有明显的违法情形;  (二)行政主体不明确或明显超越相应行政主体职权的行政行为;  (三)行政主体受胁迫做出的行政行为;  (四)行政行为的实施将导致犯罪;  (五)行政行为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行政行为被宣布无效后将要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  (一)行政主体通过该行为从行政相对方获得的一切均应返还相对方;  (二)所施以相对方的一切义务应予取消;  (三)给相对方所造成的实际损失,应予赔偿。  行政行为撤销的条件:  (一)行政行为合法要件有瑕疵,即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缺损;  (二)行政行为不适当。  行政行为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一)行政行为自被撤销之日起失去法律效力,撤销的效力可追溯到行政行为作出之日;  (二)行政行为的撤销是因为行政主体过错引起的,并且依社会公益的需要又必须使撤销的效力追溯到行政行为作出之日,那么,由此造成相对方的一切实际损失应由行政主体予以赔偿。  (三)行政行为被撤销是由相对方的过错引起的,或由行政主体与相对方的共同过错所引起的,撤销的效力通常应追溯到行为作出之日,过错方各依自己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行政行为被废止的条件:  (一)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经权力机关依法修改、废止或撤销,依此作出的相应行政行为如继续实施,则与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相抵触,或因失去其作出依据而自动废止;  (二)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原行政行为的继续存在将有损公共利益,同时可能会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  (三)行政行为已完成原定的目标、任务,实现了国家的行政管理目的,从而没有继续存在的必要,行政行为废止后,其效力从行为废止之日起失效;行政主体在行为被废止之前通过相应行为已给予相对方的权益不再收回,也不再给予;相对方依原行政行为已履行的义务不能要求给予补偿,但可不再履行义务。
2023-09-10 09:55:243

关于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答案】:A, C[考点]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解析]A选项考查的是可撤销的具体行政行为。该行政行为是指.必须经过法定程序由国家有权机关作出撤销决定,才能否定其法律效力。在撤销之前,该行为仍然具有法律效力;但被撤销后,自撤销之日起溯及至该行为成立时失去效力。因此。可撤销的具体行政行为在被撤销之前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受其约束,A选项正确。B选项考查的是被废止的具体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被废止,一般是由于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废止,使该行政行为不再被允许,或者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具体行政行为被废止。由此可见,具体行政行为被废止,并不存在可归责于当事人的过错,因此在原则上,具体行政行为废止之前给予当事人的利益、好处不再收回;当事人也不能对已履行的义务要求补偿。但是如果废止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失,或者带来严重的社会不公正,行政机关应当给予受到损失的当事人以必要的补偿。故B项错误。关于C选项,导致具体行政行为效力终止的原因,可以分为没有违法因素的终止和有违法因素的终止两类情形。没有违法因素的情形有:(1)因主体消灭而终止:具体行政行为为其设定专属权益或者义务的自然人死亡,具体行政行为为其设定专属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复存在;(2)因履行完毕而终止:具体行政行为规定的法律义务已经履行完毕或者有关客观事实已经消失;(3)因法律或客观事实发生变化而终止:新的法律规定取消已经实施的行政行为,或者有关客观事实已经消失,具体行政行为予以废止。有违法因素的情形主要有:无效的具体行政行为,可撤销的具体行政行为。据此可知,具体行政行为为其设定专属权益或者义务的自然人死亡.由于丧失了专属权利义务的承载主体,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应当终止,故C项正确,当选。关于D选项,具体行政行为无效,属于自始、当然、确定无效,无效行政行为作出时就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任何人都可以忽视其存在而不予尊重和执行,但这并不意味着任何人都可以向法院主张具体行政行为无效。为了防止滥用确认无效诉讼和方便举证。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无效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其无效的只能是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公民、法人或者组织。故D选项错误。[陷阱点拨]本题的难点在于如何理解具体行政行为无效的法律后果。具体行政行为无效的法律后果就是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在此有两个问题必须理解:一是对于无效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任何人都不受该具体行政行为约束,任何人都可以忽视和不执行该具体行政行为;二是在主张确认具体行政行为无效的法律程序上,出于防止滥诉和便于举证的考虑,要求只有无效具体行政行为导致合法权益受损的公民、法人或者组织可以向法院起诉。考生如果认识到无效具体行政行为对任何人不具有拘束力与不是任何人都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无效之间的细微差别,那么答对这道题就不难了。
2023-09-10 09:55:331

如何判断行政行为的效力

要看行政行为是否违反法律规定,一是是否违反实体法,二是看是否违反程序法。
2023-09-10 09:55:422

行政行为的生效和失效规则是什么?

行政行为一般经送达行政相对人后成立生效,还有的经登记、批准等生效行政行为的失效有撤销、撤回、变更或严重违反法律的规定而无效!
2023-09-10 09:55:543

违法的行政行为有法律效力吗

法律分析:违法的行政行为如果不被法院撤销的情况下,还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所以如果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撤销,自始无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一)主要证据不足的;(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超越职权的;(五)滥用职权的;(六)明显不当的。
2023-09-10 09:56:061

行政行为合法的要求

1、主体合法所谓主体合法是指作出行政行为的组织必须具有行政主体资格,能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行政行为,并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2、内容合法A、行为有确凿的证据证明,有充分的事实根据。B、行为有明确的依据,正确适用了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C、行为必须公正、合理,符合立法目的和立法精神。3、程序合法程序是实施行政行为所经过的步骤、时限方式等。任何行政行为均须通过一定的程序表现出来,没有脱离程序的行政行为。4、职权合法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必须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职权,行政行为必须在法定的权限范围内实施。行政机关的职权是法律明文规定的,不得自我授权,更不得越权行为。行政机关的立法权不仅要受到授权、职权限制,而且要受到法律保留、法律优先原则的限制。同时,行政主体不得滥用职权。扩展资料教育行政行为的意义1、对于教育行政相对方来说,一个出自教育行政机关的行为,如果是教育行政行为,就含有约束其行动、需要遵守与执行的意义,教育行政相对一方就要接受教育行政行为为其设定的作为或不作为义务的约束,满足实现该教育行政行为所要求的状态,这是教育行政行为具有法律效力的结果。2、对于上级行政机关而言,出自教育行政机关的行为,如果是教育行政行为,就可以在教育行政复议中对其进行合法性与合理性的审查,对该教育行政机关进行合法性监督,同时,对教育行政相对方受侵犯的权益给予补救。3、对于人民法院来说,一个出自教育行政机关的行为,如果是教育行政行为,人民法院就可以在行政诉讼中对其进行审查。法院在立案受理时首先要确定争议的对象是否是教育行政行为,只有教育行政行为才能进入教育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才能成为人民法院审查的对象。4、对于教育行政机关来说,教育行政行为是教育行政机关从事管理的重要手段,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则。教育行政行为要受法律的制约,不能超越法律的界限。判定教育行政机关的行为属于何种行为,直接关系到应遵循何种规则,因为教育行政行为有其特有的法律规则。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行政行为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教育行政行为
2023-09-10 09:56:341

有效成立的行政行为具有什么效力?

  具体行政行为成立的一般条件是: 1.在主体上,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是享有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2、内容:具有法律依据。3、程序:符合法定程序。  效力:  通常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实施的能够产生法律效力的行为。这种行为是行政主体所有行为中的一个部分,而不是全部。行政行为的效力主要表现为:  (1)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  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是指有效成立的行政行为,具有不可变更力,即非依法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和不可争辩力。  (2)行政行为具有拘束力  行政行为具有拘束力是指行政行为成立后,其内容对有关人员或组织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有关人员或组织必须遵守、服从。主要表现为对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的拘束力。  (3)行政行为具有公定力  所谓“公定力”是指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不论合法还是违法,都推定为合法有效,相关的当事人都应当先加以遵守或服从。这是行政效率原则的要求。  (4)行政行为具有执行力  行政行为具有执行力是指行政行为生效后,行政主体依法有权采取一定手段,使行政行为的内容得以实现的效力。
2023-09-10 09:56:532

行政行为的效力包括哪些哪些内容

通常,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实施的能够产生法律效力的行为。行政行为的效力主要包括:(一)行政行为的确定力。主要是指有效成立的行政行为,具有不可变更力和不可争辩力。(二)行政行为的拘束力。主要是指行政行为成立后,对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的拘束力。(三)行政行为的公定力。主要是指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都推定为合法有效,这是行政效率原则的要求。(四)行政行为的执行力。主要是指行政行为生效后,行政主体依法有权采取一定手段,使行政行为的内容得以实现的效力。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2023-09-10 09:57:011

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主要体现在哪几方面

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对行政相对人有效力,行政相对人必须执行;2.对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有效,行政机关不得随意变更行政行为;3.对其他行政机关有效,其他行政机关不得对该种行为再作出相同或近似的行政行为;4.对所有人有效,所有人都应尊重该行政行为。
2023-09-10 09:57:081

行政裁定书中的调查查明有法律效力么

题主是否想询问“行政裁定书中的调查查明有法律效力吗”?没有。调查是一过程性行为,并非最终的行政行为,不具备最终的法律效力。《行政裁定书》是一类法律裁定文书,是驳回起诉用,有原告、被告、第三人。
2023-09-10 09:57:311

行政行为违法和撤销的区别?

一、性质不同1、行政违法是违反行政法规的违法行为。2、行政行为撤销是指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行为,如发现其违法或不当,由有权机关予以撤销,使相应行政行为失去法律效力。二、法律效力不同1、行政违法是依法必须承担行政责任的行为。行政违法是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并依照法律规定应当承担行政责任的行为。2、行政行为被撤销之后,自始即没有法律效力,在特殊情况下,比如为了照顾公共利益或者行政相对人没有过错,被撤销的行政行为自被撒销之日起失去法律效力。扩展资料行政违法的客观要件包括行为及其后果等。行为是行政违法客观要件最重要的内容。行为包括积极的作为和消极的不作为。作为行政违法客观要件的行为必须具有一定社会危害性。所以不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如正当防卫行为、紧急避险行为不构成行政违法。当然,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并不意味着必须产生一定的危害结果,危害结果只是某些行政违法(过失违法)必须具备的要件。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行政违法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行政行为撤销
2023-09-10 09:57:411

下列选项中,关于行政行为的效力,说法正确的是(  )。

【答案】:D行政行为的执行力是与其确定力和拘束力联系在一起的,是最终保障性效力。行政行为的拘束力还针对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确定力是指行政行为成立后,具有不可变更力,非经法定程序不得任意变更或撤销,但是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并不意味着行政行为一旦作出就绝对不可以变更,而是指不得随意撤销或变更。
2023-09-10 09:58:071

违法的行政行为有法律效力吗

法律分析:行政处罚经确认是违法的,对违法的行政处罚撤销后,行政处罚是无效的,受害人因违法的行政处罚造成损失的,可以申请国家赔偿。违法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实施的行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侵害受法律保护的行政关系而尚未构成犯罪的有过错的行为,如滥用职权、适法错误、程序违法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
2023-09-10 09:58:181

关于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答案】:C①A选项,一般而言,具体行政行为一经成立即开始产生法律约束力。但是,行政机关也可以延缓其效力,在附条件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中,安排其待某一事件发生后或者经过一段时间后才发生法律效力。因此,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一经成立即可生效显然过于绝对。故A项错误,不当选。②B选项,具体行政行为的拘束力,是指具体行政行为一经生效,行政机关与相对人都必须遵守,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成员必须予以尊重的效力。具体行政行为的拘束力主要是针对不同主体而言的,即无论是行政主体,还是行政相对人,以及其他国家机关与社会成员,均须尊重,不得违反的法律约束力。据此可知,拘束力只有在具体行为“生效”而非“成立”以后即具备的法律效力。故B项错误,不当选。③C选项,法律效力是具体行政行为法律制度中的核心因素。评价具体行政行为是否成立、合法,其实际意义就在于判断其法律效力问题。故C项正确,当选。④D选项,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力,是指使用国家强制力迫使当事人履行义务或者以其他方式实现具体行政行为权利义务安排的效力。当事人不履行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义务,行政机关予以执行是具体行政行为执行力而非拘束力的表现。故D项错误,不当选。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本题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的具体行政行为都是一经成立立即生效。另外,如果具体行政行为存在无效因素,则即使成立,一般也不会发生法律效力。当然,如果符合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条件,并且不存在具体行政行为的无效因素,那么具体行政行为在理论上即可开始发生法律效力。即使有关当事人对该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或者产生合法性质疑,在有权国家机关作出最终裁判或者停止执行的程序裁决以前,一般还是要遵守该具体行政行为。
2023-09-10 09:58:261

关于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下列哪个说法是错误的?

【答案】:D具体行政行为是行政法的基石,考生必须完全掌握。三大本教材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包 括拘束力、确定力和执行力。拘束力是指具体行政行为一经生效,行政机关和对方当事人都必须遵守,其他国 家机关和社会成员必须予以尊重的效力;确定力是指具体行政行为不再争议、不得更改的效力,具体行政行为 因此取得不可撤销性;执行力是指使用国家强制力迫使当事人履行义务或者以其他方式实现具体行政行为 权利义务安排的效力。所以,A项表述正确,不选。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包括三要件:主体、内容、程序。一般 说来,具体行政行为一经成立就立即生效,但附生效条件的具体行政行为必须等条件成就才生效。所以,B选 项表述正确,不选。无效的具体行政行为是指严重而且明显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无效的具体行政行为自发 布之时就没有任何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受它的拘束,其他国家机关和其他社会成员也可以不尊重它。可撤 销的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违法或者明显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经过法定程序由国家有权机关作出撤销决定,才 能否定其法律效力。所以,C选项表述正确,不选。D选项错误,可撤销的具体行政行为在未被撤销前,任何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其他行政机关都应当予以尊重。
2023-09-10 09:58:351

行政执法文书的效力包括哪些

行政行为的效力主要包括:(一)行政行为的确定力。(二)行政行为的拘束力。(三)行政行为的公定力。(四)行政行为的执行力
2023-09-10 09:58:541

具体行政行为成立..生效.区别

行政行为的成立与合法要件 (一)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 行政行为的成立,是指行政行为的作出或者形成。因为行政行为的生效以其成立为前提,行 政行为尚未成立,效力的开始便无从谈起。 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包括:(1)行为的主体必须是拥有行政职权或有一定行政职责的国家行 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或者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和个人。这是构成行政行为 的主体要件。(2)行为主体有凭借国家行政权力产生、变更或消灭某种行政法律关系的意图 ,并有追求这一效果的意思表示。这是行政行为成立的主观方面的要件。(3)行为主体在客 观上有行使行政职权或职责的行为。即有一定的外部行为方式所表现出来的客观行为。这是 行政行为成立的客观方面的要件。(4)行为的功能要件,即行为主体实施的行为能直接或间 接导致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二)行政行为的生效规则 所谓生效规则,就是指行政行为何时开始生效的规则。行政行为的生效规则主要有下列几种 : 1即时生效。即时生效指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即具有效力,对相对方立即生效。这种情况一 般 来说作出行政行为和行政行为开始效力的时间是一致的。即时生效的行为因为是当场作出 ,立即生效,其适用范围相对较窄,适用条件相对较为严格。它一般适用于紧急情况下 所作出的需要立即实施的行为。 2受领生效。所谓受领生效,是指行政行为须为相对方受领,才开始生效。所谓受领,是 指 行政机关将行政行为告知相对方,并为相对方所接受。受领生效,一般适用于特定人为行为 对象的行政行为,行政行为的对象明确、具体,一般是采用送达的方式。 3告知生效。告知生效是指行政机关将行政行为的内容采取公告或宣告等有效形式,使相 对 方知悉、明了行政行为的内容,该行政行为对相对方才能开始生效。与受领生效不同,告知 生效所适用的对象是难以具体确定的相对方,包括不特定的多数人和具体的相对方,但住所 地不明确,从而使行政行为的内容无法一一告知或难以具体告知。 4附条件生效。附条件生效,是指行政行为的生效附有一定的期限或其他条件,在所附期 限 来到或条件消除时,行政行为才开始生效。 (三)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 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是指行政行为合法成立生效所应具备的基本要素,或者说是应当符合 的条件。行政行为合法的一般条件如下: 1行政行为的主体应当合法 这是行政行为合法有效的主体要件。所谓主体合法,是指实施行政行为的组织必须具有行政 主体资格,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只有具备行政主体资格的组织所为的行政行 为才是有效的行为。行为主体的合法应包括以下几项具体要求: (1)行政机关合法。指实施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必须依法成立,并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2)人员合法。行政行为总是通过行政主体的工作人员具体实施,这些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 条件,所实施的行政行为方有效。 (3)委托合法。委托合法是指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基于实施行政活动的需要,依法委托 社会团体或群众组织、公民个人代表行政机关实施某种行政活动。主体合法要求行政机关 的委托必须合法,所为的行政行为才能有效。委托的合法性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①委 托的行政机关必须具有合法的委托权限;②接受委托者必须具备从事行政活动的能力;③被 委托者必须在委托权限内实施行政行为。 2行政行为应当符合行政主体的权限范围 权限合法,是指行政行为主体必须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行为,必须符合一定的权限 规则。这是行政行为合法有效的权限方面的要件。法律针对不同的行政主体或其不同的职能 确定了相应的职责、权限。行政主体只能依据法定职权实施行政行为,否则无效。同时,任 何行政职权都有一定的限度,法律在确定行政主体的职权时,在地域、时间等方面设定了各 种限度,这些限度是行政主体所不能超越的。 3行政行为内容应当合法、适当 这是行政行为的内容要件。行政行为的内容合法,是指行政行为所涉及到的权利、义务,以 及对这些权利、义务的影响或处理,均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所谓行政 行为的内容适当,是指行政行为的内容要明确、适当,而且应当公正、合理。行政行为内容 合法、适当包括以下几项要求: (1)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符合法定幅度、范围; (3)行政行为的内容必须明确具体; (4)行政行为的内容必须适当; (5)行政行为必须公正、合理。 4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定程序 所谓程序,是指行政行为的实施所要经过的步骤。程序是行政行为的基本要素,因为任何行 政行为的实施都要经过一定的程序表现出来,没有脱离行政程序而存在的行政行为。 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定程序有两项具体要求:其一,必须符合与该种行政行为性质相适应的 程序要求;其二,必须符合程序的一般要求,如说明理由规则、表明身份规则、听取意见规 则等。行政机关违反法定程序,其行为也属无效或应当予以撤销的理由之一。
2023-09-10 09:59:051

“互联网+”现代农业当前重点有哪些

现代农业,要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农业,用现代经营形式推进农业,用现代发展理念引领农业,用培养新型农民发展农业。因此现代农业发展,要构建完善的保障措施,以推进农业的现代化发展。“互联网+”现代农业当前重点有:大力发展农业电子商务;加快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开展农业物联网区域试验;抓紧启动实施全球农业数据调查分析系统;加强核心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农业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强化人才培训。北京中农富通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在现代农业规划中,构建了一套完善的农业保障体系:完善的产权改革制度,构建科技创新与技术推广体系、“互联网+农业”信息化保障体系、现代农业仓储物流配送体系、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农业金融服务体系、农业生产服务体系、农民培训体系等,创新新型农业主体培育体系,构建农业专家智库,创新现代农业经营模式、营销模式。结合项目特点,配套农业水利、机械、土壤等系统工程,以保障现代农业规模化、标准化、现代化发展。
2023-09-10 09:48:492

“网络暴力”是怎么形成的!

目前,对于网络暴力学术上还没有统一的界定,有人称网络暴力是指网民在网络上的暴力行为,是社会暴力在网络上的延伸。有人称网络暴力是在狂热、非理性的情绪支配下,网民对未经证实或已经证实网络事件发表网络言论。这些言论超越了正常的理性范围,也超越了道德和法律的界限,不仅在虚拟空间上对当事人给予道德的审判和批判,而且也对当事人的现实生活产生直接的影响。它往往是匿名的、群体性的攻击行为,虽然攻击者的身份是虚拟的,但给当事人所带来的伤害却是真实的。网络暴力的形式:网络暴力除了语言暴力以外,还表现出了行为上的暴力。在网络中,人们往往无视法律责任的存在,事先并不征求当事人同意,就随意在网上公布属于当事人隐私的信息,造成对当事人法律权利的侵犯。有的网络事件还延伸到现实生活中,对当事人及其亲友的正常生活进行行动和言论侵扰,致使其人身权利受损。网络暴力中这种暴戾的心态和行为方式是与文明社会直接相违背的。网络暴力的特点:1.传播活动自发形成网络暴力事件的始终,不存在任何强迫行为。无论是首次传播,还是二次传播或多次传播都是网民的自发使然。无论是出于道德使命感还是情绪宣泄需要,网络暴力事件的传播都是在自发状态下进行的,纵使存在一些背后别有用心的事件操控者的主观行为,也是在不被发现的隐性状态下进行的,大多数参与者并没有意识到其行为的被操控性,所以说网络暴力传播活动基本上都是自发的,至少是在参与者自认为自发状态下进行的。传播内容的社会敏感性现实生活中,有一些话题是敏感的,一提起就能引起轩然大波。纵观网络暴力事件的传播内容往往就是这样的一些话题:虐待、第三者、极度自私等等,不是违法的,就是悖逆公德的,或者是人们的情感较难接受的。这些话题都是社会极为敏感的话题,现实生活中,人们对这些现象尚且嗤之以鼻,在虚拟的网络空间里就更难怪要群起声讨了。2.信息结构的开放性在网上,谁都有说话的权利和自由。只要你注册了一个论坛,就有在这个论坛里说话的权利和自由。在整个网络暴力的传播过程中,只要你的言论于论坛无害,一般版主就不会删除你的发言。你可以补充任何信息,只要它是真实的,甚至只要是网民希望真实的,都可以造成新一轮的传播活动。总之,网络暴力的传播处于一个极度开放的传播结构中,这就为传播影响的不可控制性埋下了伏笔。谁都可以发言的情况下,因为不能保证发言的公正和客观,就不能保证传播影响总是积极的,也才导致走向了网络暴力的歪路。3.恶劣影响的虚拟促成在虚拟的网络自由世界里,每个人都享有平等的地位,并拥有同等的受到尊重的机会,这种特征使网络成为人们灵魂最自由的地方。网络还由于天然的虚拟性,而使得很多在现实中不好做的事情,或者不好说的话在网络上便可以旁若无人地做,肆无忌惮地说。在这种虚拟环境下,因为多了虚拟性的保护,人们往往容易产生“这里很安全”的意识,又因为少了很多现实世界的惩罚机制,在网络的顾忌就显得纯属多虑。在网络世界里,人们做出一定的行为根本就用不着深思熟虑、谨慎再三,完全实现了“思想有多远,路就能走多远”的愿望,以至于有学者称网络为“历史上最接近真正无政府主义状态的东西”。在网络虚拟世界里,不管现实生活中网民有多大的物质重压与精神压抑,都可以自由而肆无忌惮地在这里宣泄,还有可能由此引发大众对同一焦点事件的集体泄愤。与此同时,网络虚拟性也使得有效的监督机制变得力不从心,再加上在虚拟环境下,网民的诚信意识及道德意识极容易走向缺失,这也就不难解释为什么一些无从证实的传闻、流言、诽谤、谎言等各种不健康信息在网络里却可以大行其道。4.传播效果容易失控现在看来,网络暴力似乎总有失控的趋势,对当事人造成很大的身心伤害。这是怎么回事呢?大多数网络暴力看起来似乎总发端于对不合情理现象的讨伐,这本身无可非议,但由于总是在狂热、非理性的支配下,再加上网络传播结构的开放性和流言传播的易失实性,使得网络暴力很容易出现差错或被人利用,使无辜的当事人蒙冤。网络暴力的背后是以讹传讹在作祟,这些虚假或片面消息的扩散传播,影响受众在不理性的情况下做出非理性举动。导致结果是,无论被讨伐人如何道歉都不足以缓解网络暴力的事态发展,连事件的发起者站出来要求人们取消打击行为,也都不得要领,最终走向了暴力的极端而无法收拾。“铜须门事件”事件就是典型的例子:当事人即使在道歉后也不能摆脱困境,事件的发起者声明事件原委“纯属杜撰”,要求网民取消进一步的行动,也不能缓解事态发展。
2023-09-10 09:48:491

什么是卡通形象?卡通形象与Q版形象的联系与区别(急急)

卡通形象 所有出现在卡通中的形象都叫卡通形象那么什么是卡通呢请看百度百科http://baike.baidu.com/view/4532.html理解q版形象的关键在于q也请看百科http://baike.baidu.com/view/4532.html 还是要说点自己的凡是可爱的形象都可以称为q版形象 而卡通形象往往有很多是可爱的所以我们也常常把卡通中的形象称为Q版形象 现在这两个的概念已经相互融合 不过当我们说某一形象卡通时更偏重于形象高笑而q的东西则是可爱 ps 往上通常说的q版形象多是指两到3头身的人物(或事物)形象可以是画的也可以是照片改的
2023-09-10 09:48:531

什么是音乐艺术?

音乐艺术就是音乐艺术
2023-09-10 09:48:554

六年级毕业寄语学生

六年级毕业寄语学生(精选165句)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许多人都有过写寄语的经历,对寄语都不陌生吧,寄语的种类很多,可分为名人寄语、圣诞寄语、新年寄语、班主任寄语、爱情寄语等。写寄语时要注意的事项有很多,你都知道吗?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六年级毕业寄语学生,欢迎阅读与收藏。   六年级毕业寄语学生 1   1、当你昂首挺胸疾走的时候,亲爱的孩子,请留神那脚下的石坎或断沟。   2、在人生的旅途中,望你写好这“欢乐三部曲”。   3、理想的琴,须拔动奋斗的弦,才能奏出人生美妙动听的乐章。   4、如果你想得到甜蜜,就将自己变成工蜂,到花蕊中去采撷;如果你想变得聪慧,就将自己变成一尾鱼,遨游于书的海洋。   5、嫩绿的叶芽说:生长!生长!洁白的花朵说:开放!开放!深红的果实说:辉煌!辉煌!   6、如果说,生命的历程是一条航线,它向何处延伸取决于罗盘,那么,最紧要的,便是认清罗盘上的指针。   7、尽管时时有一团团沉渣泛起,但是滔滔的江河总是朝着既定的方向奔流。   8、竞技场上讲谦虚,无疑等于宣告自己的失败;该需要毛遂自荐时,就要当仁不让。生活需要自己主宰,请珍惜大写的“我”。   9、但愿美好的记忆,不要从岁月里匆匆走过,让它永驻我们的心中。   10、崇高的理想是一个人心上的太阳,它能照亮生活中的每一步路。   11、远方的你可要好好照顾自己,不要感冒了流鼻涕,偶尔也可以打几个喷嚏,那是代表我在想你!   12、正因为汇聚了千山万水,海才能掀起洪波巨澜;正因为积累起一点一滴,海水才永不枯竭。孩子,去汇集,去积累吧,愿你拥有知识的大海。   13、不要因为舟升学无望而心灰意懒,要看到你身处的这个时代的色彩,比你想象的丰富得多,你可以作出的选择也比你设想的多得多。   14、学习,就是努力争取获得自然没有赋予我们的东西。   15、一条大河能容纳无数溪涧的流水;一座高山是千万吨土石垒成,广泛地吸收知识吧,愿你像高山大河那样博大精深。   16、零,只有和实数在一起才有意义;思想,只有和行动在一起才能发出光辉。   17、愿你作一滴晶亮的水,投射到浩瀚的大海;作一朵鲜美的花,组成百花满园;作一丝闪光的纤维,绣织出鲜红的战旗;作一颗小小的螺丝钉,一辈子坚守自己的岗位……   18、生活的海洋已铺开金色的路,浪花正分列两旁摇着欢迎的花束。勇敢地去吧,朋友!前方,已吹响出征的海螺;彩霞,正在将鲜红的大旗飞舞……   19、没有窘迫的失败,就不会有自豪的成功;失败不可怕,只要能从失败中站起来!   20、那以往的同窗生活,是一串糖葫芦,那迷人的甜和酸,将永远回味不完。   六年级毕业寄语学生 2   1、昨天,已经是历史;明天,还是个未知数;把昨天和明天连接在一起的是今天。愿你紧紧地把今天攥在手心里!   2、世间最可宝贵的就是今天,最易丧失的也是今天;愿你在未来的一年中,无限珍惜这每一个今天。   3、如果明天是一幢摩天大厦,今天就是决定那大厦寿命的基石。同学,让我们珍惜今天这一分一秒,把这大厦的基石打得无比坚实。   4、假如你曾有过虚度的时光,请不要以叹息作为补偿;明天的路途毕竟长于逝去的岁月。快迈步,前面相迎的是幸福的曙光!   5、你想获得优异成果的话,请谨慎地珍惜和支配自己的时间。你爱惜你的生命,从不浪费时间,因为你知道:时间就是塑造生命的材料。   6、五彩缤纷的大自然充满着美,多姿多态的事物中闪现着美,时间和空间里跳跃着美,等待着美丽的双眼去捕捉,去寻觅!   7、衷心地祝贺你,用智慧、才情、胆略和毅力,开辟出一块属于你自己的土地。   8、你长着一对翅膀。坚韧地飞吧,不要为风雨所折服;诚挚地飞吧,不要为香甜的蜜汁所陶醉。朝着明确的目标,飞向美好的人生。   9、生活是一本精深的书,别人的注释代替不了自己的理解,愿你有所发现,有所创造。   10、你是泊于青春的港口的一叶小舟,愿你扬起信念的帆,载着希望的梦幻,驶向辽阔的海洋。   11、愿你是一棵树:春天,吐一山淡淡的香味;夏天,洒一抹如泉的凉荫;秋天,举一树甜甜的青果;冬天,做一个养精蓄锐的好梦!   12、愿你像颗种子,勇敢地冲破泥沙,将嫩绿的幼芽伸出地面,指向天空。   13、孩子,愿你快快脱去幼稚的娇嫩,扬起创造的风帆,驶向成熟,驶向金色的海岸。   14、崇高的理想是一个人心上的太阳,它能照亮生活中的每一步路。   15、天道酬勤。人世间没有不经过勤劳而成为天才的。愿你日夜勤奋,早日成才!   六年级毕业寄语学生 3   1、“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诚能“破其卷而取其神”,则读书作文之道得矣。   2、如果你想得到甜蜜,就将自己变成工蜂,到花蕊中去采撷;如果你想变得聪慧,就将自己变成一尾鱼,遨游于书的海洋。   3、知识是取之不尽的矿山,你越往深处挖掘,你就越会得到更加丰富的宝藏。   4、鸟贵有翼,人贵有志。立志是事业的大门,信心是事业的起点。   5、决心要成功的人,已经成功了一半。   6、愿你用思索这把金钥匙,去打开疑窦的大门,闯进创造的殿堂。   7、只要心中有一片希望的田野,勤奋耕耘将迎来一片翠绿。   8、春天,耕耘播种的季节;青春,激情满怀的年华。愿你抓紧这季节,播种希望,收获成功!   9、竖起理想的桅,扬起信仰的帆,把好前进的舵,划起自强的桨――启航吧,青春的船!   10、对生活,愿你充满希望;对未来,愿你抱有理想。正是理想和希望的双桨,激励着你们启航!   11、假如生活是一条河流,愿你是一叶执著向前的小舟;假如生活是一叶小舟,愿你是个风雨无阻的水手。   12、希望是坚韧的拐杖,忍耐是旅行袋,带上他们,你可以登上永恒之旅,走遍全世界。   13、不要学花儿只把春天等待,要学燕子把春天衔来。   14、你用才智和学识取得今天的收获,又将以明智和果敢接受明天的挑战。愿你永葆一往无前精神。   15、秋天的硕果不属于春天的赏花人,而属于春天的耕耘者。你在生命的春天播下创造的种子,必将迎来金色的生命的秋天!   六年级毕业寄语学生 4   1、两年,很短,让我们看不出自己已经长大;两年,很长,让我们看着她绽放光芒。那个唱歌去旅行的女孩,在喜欢她的人心中,游历到现在,美妙的声音穿透一束束绿光锁进心的镜头。   2、六年寒窗苦读,如今终有所成。小学生活一定丰富多彩,衷心希望你中学生活快乐,日后有所建树!   3、带着记忆,带着幻想,走向生活,走向祖国的四面八方。   4、六年的时光真快呀!老师!跟您生活了六年,中间有打有骂。这些回忆已刻在了我的心里。   5、学海无涯。毕业只标志着一个人受教育的一个阶段。不断求知,持续进取,才能使我们提升到一个个更高的台阶。   6、你是我永远分不开的一棵树,你在左,我在右,人分开,而心不分开,你永远在我心,在我们的心中永不分开。你给我的礼物,就是你的友情。   7、那天,经过母校,听到熟悉的下课低声,仿佛看见了我们天心玩耍的场面。   8、亲爱的孩子,你有着最令人羡慕的年龄,你的面前条条道路金光灿灿,愿你快快成长起来,去获取你光明的未来。   9、友谊是和空气阳光一样重要,一样难离,并且是比一切物质条件更重要的东西。……美好的记忆常在,友谊常在。   10、我在花朵旁为你祝福,老师!我们就像这朵花的花瓣,马上就要离你而去,请相信我们一定会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早上,捎上成绩,静静地在你四周散出一阵芬芳。   11、我在生命转弯的地方等你,让我像昨天一样地问你,你可否愿与我同行?   12、想说的很多。可是这样的时刻,这样的场合,能留给你的,只有我的默默的祈祷:珍重啊,朋友!   13、静谧的天宇,每颗星都有自己的轨迹,让我们在生活中找到自己的最佳位置,心目中的世界也许会变得和谐而安宁。   14、时间飞逝,一眨眼就过了6个春秋。虽然我们在一起的时间不长,但是我们的友谊似海深。我不知道以后我们的友谊是否还会存在,但我一定会珍惜。我真心祝愿你能在以后勇敢的表现自己,让别人看到你的另一面。   15、我们即将迎来一个"离"字!心中有太多太多的不舍,太多太多的惜别。但是,我们的友谊会天长地久。   16、希望你们在新的人生道路上。有新的开始,新的起点,一路顺风,多回学校看看,这里有你们美好的回忆。   17、母校是真挚的朋友,无论你离开多久,她都会在原地看着我们远去的背影,默默地祝福。   18、每天进步一点点,有一天必然会实现飞跃、甚至飞翔。是雄鹰就能搏击长空,是猛虎就要声振山谷。   19、我与你一起携手走过了6个春秋,友谊也经过了无数磨练,但是这也更加坚定了我们的友谊。虽然我们即将分离,但是我们的友谊永远存在,永远。   20、绽放最绚烂的笑容,给明天更美的梦。   六年级毕业寄语学生 5   1、愿我的祝福像朵小花,永远盛开在这温馨的收获季节,替您时时刻刻点缀出欢乐洋溢。   2、生命,从小溪的流淌中获得;青春,在飞流的倾泻中闪光;存在的价值,于大河的奔流中呈现。   3、祝你的生活越来越完美,越来越好,早日考试好的中学,也希望我们能再次见到。也愿我们的友谊天长地久。   4、我有三愿:一愿友情温暖我们心田,二愿欢乐永驻你我心间,三愿我们常常相见!   5、如果我能,我愿将心底的一切都揉进今日的分别。但是我不能啊!那么,就让我们以沉默分手吧!要知道,这是一座火山的沉默,它胜过一切话别!   6、岁月的流逝,证明着我们在一天天的长大。在成长中,我们成为了好朋友。当世界在变,唯有不变换时,我相信,我们还会回到相遇的起点。   7、一朵花中有一个世界,当片片花絮织成了深厚的友谊时,谱下年少时的诗意篇篇。在以后的日子里,愿你在未来的天空中自由的翱翔,攀登知识的最高峰。   8、毕业,是一个沉重的动词;毕业,是一个让人一声难忘的名词;毕业,是感动时流泪的形容词。   9、六年了,在风风雨雨,坎坎坷坷之后,我们之间的友谊更加深了。百感交集,想说的太多太多……如果用一块七棱八角的石头来形容我们初识时的友谊,我相信经过时间的冲刷,将会变成一块光滑的鹅卵石。   10、柳阴下别百般惆怅,同窗数载少年情长,望征程千种思绪,愿友情化为奋进的力量!   11、十卷诗赋九章勾股,八索文思七纬地理,连同六艺五红四书三字两雅一心,诲而不倦点点心血勤育英才泽九州。   12、思念是多情的海滩,将我丝丝思念化作暖暖的祝福,捎给远方的你。   13、记忆的窗口里亮着两盏灯,那是你深情的眼睛,你会说话的眼睛对我说:“思念的夜即将过去,请迎接相聚的黎明。   14、她是希望播下的种子,她是理想孕育的胚胎。世界上只有她最令人向往,她的名字就叫――未来。   15、竖起理想的桅,扬起信仰的帆,把好前进的舵,划起自强的桨――启航吧,青春的船!   16、“黎明即起,孜孜为善。”愿你热爱生命的春天,珍惜时间的清晨,学那梅花,争作“东风第一枝”。   17、熟悉的学校,熟悉的班级,熟悉的同学,熟悉的老师,这次,真的说再见了。   18、若不得不分离,也要好好地说声“再见”,也要在心里存着一份感激,感谢你给了我那一份终身难忘的甜蜜的回忆。   19、青春的脚印留在校园的小路上,笑语欢歌留在花坛的馨香中,母校的每一个角落,都珍藏着我们的友情,弥漫着我们的幻想。请再谱一支青春曲,伴随你我在明天的征途中继续奋进!   20、人生之路,仿佛环形的跑道,终点和起点在一起:旧的终点,就是新的起点。终点为昨日留下记录;起点,预示着更美好的明天。   六年级毕业寄语学生 6   1、在船停泊的片刻,我们相识了。在这快乐而有意义的六年里,我们都有着很好的友谊生活。   2、您不是演员,却吸引着我们饥渴的目光;您不是歌唱家,却让知识的清泉丁冬作响,唱出迷人的歌曲;您不是雕塑家,却塑造着一批批青年人的灵魂……老师啊,我怎能把您遗忘!   3、我们匆匆告别,走向各自的远方,没有言语,更没有眼泪,只有永恒的思念和祝福,在彼此的心中发出深沉的共鸣。   4、你是天生是一只小黄莺,歌唱是天生的本领,愿你能展现出你动听迷人的歌声。   5、用智慧描绘生命的画板,用勤奋书写人生的坎坷,用汗水浸润青春的旅途。相信你的明天一定会灿烂辉煌,却一定充实无悔!   6、甜美悦耳的歌声将永远为你而唱,真正的快乐永远拥抱着你。在这属于你特别的一天,请接收我真挚的祝福。   7、当你昂首挺胸狂奔的时候,敬爱的孩子,请留心那脚下的石坎或断沟。   8、竖起理想的桅,扬起信奉的帆,把好前进的舵,划起自强的桨启航吧,青春的船!   9、思索,多少次使人觉得苦楚,却未几少次给予人们惊喜和欢快。愿你们从考虑中去生发智慧,取得快活。   10、阅历了人生的崎岖,请不用过火悲愁,由于在属于未来的太空里,你们会找到本人的星群。   11、不困顿的失败,就不会有骄傲的成功;失败不恐怖,只要能从失败中站起来!   12、机会就像银燕,常常飞临我们的窗棂;机遇就像钟声,时时回荡在咱们的屋顶。只是须要我们用眼光去捕获,用耳朵去倾听。   13、时刻都不要忘记努力再努力,在你二十岁之前、三十岁之前,甚至四十岁之前,辛苦一些、不断地努力,这是必须的!   14、小鸟在枝头吱吱喳喳,多像我们当年的窃窃私语,和那一串串格格的笑声……   15、挥不去的万缕情丝,诉不尽的山盟誓言,随着柳絮飘飞缠绕心田,只落得相思绵绵。   16、六年,在人生的旅程中不过是短短的一段,然而和你同桌六载,却一生难以忘怀。你是我记忆中的一粒珍珠,心的天幕上的一颗明星。   17、离别是欢聚的开始,擦干泪,向属于同学们:我们即将毕业,我会在遥远的地方默默祝福你们。朋友一生一起走,哪些日子不再有。一句话,一辈子;一生情,一杯酒。愿你们永远开心!   18、看着空荡荡的宿舍和柜子,总觉得留下了什么,原来我留下了我对你们的思念。   19、别离,是有点难舍,但不怅然;是有点遗憾,但不悲观。因为我们有相逢的希望在安慰。   20、我们不得不分离,轻声地说声再见,心里保存着感激,感谢你曾给我那一份深厚的情谊。   六年级毕业寄语学生 7   1、相约在美丽的校园,意气相投;相识在最美的季节,情谊无价;相聚在青春的海洋,热情奔放;相别在毕业的时光,难舍难离。6月毕业季,祝福同窗前途辉煌,一路精彩!   2、陈酒最好喝,老友最知心,朋友认识越久越值得珍惜,只因共同拥有太多太多的回忆。   3、自你离开以后,从此就丢掉了笑颜。等待,在这春暖花开的季节,听候鸟南归,看春花烂漫。路漫长,却依然望不到心中那抹湛蓝。一望无垠的天际,呈现灰蒙蒙一片,荒凉了心里所有的期许和祈盼!   4、轻轻的我们相聚一起,无限欢声和笑语;轻轻的我们又要分离,情谊栓起彼此;毕业的我们再难相聚,让我的祝福随你一路。   5、六年过去了,回到自己的母校,会不自觉地想到上述的情景。是的,没有错,上面的,就是我的曾经。曾经,曾经沧海难为水。会舍不得吗?会留恋吗?会站在原地有那么一些些不知所措吗?但这样的感觉也许只是短短的一瞬间吧。   6、同学们,你们快乐地度过了小学生活,人生道路即将翻开崭新的.一页。老师衷心地祝福大家:在以后的人生道路上,你们要用自己的勇气,毅力与自信作笔,以蓝天为纸,用自己的真诚与拼搏为墨,去描绘自己的灿烂人生!   7、自爱,使你端庄;自尊,使你高雅;自立,使你自由;自强,使你奋发;自信,使你坚定,这一切将使你在成功的道路上遥遥领先。   8、人世间最珍贵的,莫过于真诚的友情,深切的怀念,像幽香的小花,开在深谷。   9、你是谁朝思暮想的笔尖少年、在绝城的荒途里辗转成歌。   10、六月毕业季,祝福送给你。求职很顺利,工作无忧虑。贵人肯帮你,人际有关系。找准职场地,跳槽又何必。炼心又炼体,坚持是第一。祝您轻松毕业,快乐职场!   11、采一缕花香送你,让你记住友谊的味道;捕一阵清风送你,让你体会快乐的奇妙;折一枝柳条送你,让你感受祝福的美好;愿毕业后烦恼不知道,成功乐逍遥。   12、脚步不能达到的地方,眼光可以到达;眼光不能到达的地方,精神可以飞到。   13、六月的天空晴朗,毕业的钟声敲响,不舍可爱的同窗,难忘尊敬的师长,作别熟悉的面庞。迈向成功的殿堂,踏着前进的曙光,迎接明日的辉煌。   14、我们曾经在一起欣赏过美丽的花;我们曾经在一起幻想过美丽的季节。同学啊,同学,分别后不要忘了我们曾经一起走过的日子。我们有过如水的平静,有过激烈的辩论,也有过无声的竞争。我们紧靠肩头,紧握双手,拥有一个共同的理想,发出一个共同的心声。无论是得到的,还是失去的,一切都将存留在我记忆的最深处。   15、挥挥手再见,记忆留在昨天,分离就在眼前,祝顺风,祝平安,祝美好愿望都实现。不要眼泪,不要离愁,友谊不会毕业,真情将永驻心头。   16、缘份的人生很精彩,诚挚的友谊不更改。我们用真诚注入彼此往来,我们用心倾注我们的友爱,用真情编织未来,让岁月留芳溢彩。遥遥千里,你在我的思念里,网络天空,明天的牵挂尽在祝福中。思念,是不变的主题,飞越天际,将心意传递,愿你开心快乐,祝你幸福安康!   17、每一滴晶莹的露珠,都是一颗透明的心情;每一朵鲜花,都是一曲抒情的歌谣;每一缕柔风,都是一次温馨的问候;每一场细雨,都是一回心田的滋润;每一条留言,都是一份真情的写照!让阳光为我深深地祝福,让月光为我默默地祈祷,当繁星闪烁或阳光灿烂的时候,让每一丝星光和每一缕阳光都乘载我美好的心愿:祝你健康快乐,一切如意!   18、岁月的列车将驶出青青校园,来不及多想,我们就要奔向远方。匆匆地挥手作别,让我们架起友谊的桥梁。   19、你留给我的,是美丽的记忆。你使是怀念少年时的纯真和友谊。当我捧起记忆中的佳酿想请你喝时,却先醉了自己。   20、认识你是快乐,离开你是痛苦,在离别的日子里,支持着我的是对重逢之乐的深切期盼。   六年级毕业寄语学生 8   1、与你同行在一条道路上时,有你而变得更加多姿多彩;遥远的彼岸把我们分离时,我们心连心,即使不在一起也如同在一起一样的时光。   2、拥有一颗年轻快乐的心,给别人一个灿烂的微笑,给自己一个真诚的自我,给学业画个完美的句号,给事业点个漂亮的开场。让我们扬起风帆,共赴风雨!   3、知识是取之不尽的矿山,你越往深处挖掘,你就越会得到更加丰富的宝藏。   4、我俩同是一个班级里的学生,我们的友谊也是一颗心里的两颗细胞,永不分开。   5、聪明的人,今天做明天的事;懒惰的人,今天做昨天的事;糊涂的人,把昨天的事也推给明天。愿你做一个聪明的孩子!愿你做一个时间的主人!   6、同学啊,让往日夕暮中那些甜蜜的低语,都埋在心底,化作美丽的记忆吧!   7、我不知道,有多少个星辰醉心其间,挥一挥手,又怎能抹去,这不绝如缕的眷恋,哪怕今后的风景更美更好,我都无法轻轻抛过去,一展笑颜,尽管人生告别寻常事,真告别时,却又难说再见!   8、高尚的理想是人生的指路明灯。有了它,生活就有了方向;有了它,内心就感到充实。迈开坚定的步伐,走向既定的目标吧!   9、友谊的种子,深埋在你我的心中,春天一到,才会抽芽,就会开出属于你的、也属于我的花朵。   10、您不是演员,却吸引着我们饥渴的目光;您不是歌唱家,却让知识的清泉叮咚作响,唱出迷人的歌曲;您不是雕塑家,却塑造着一批批青年人的灵魂。   11、理想是人生之帆,毅力是生活之桨,要成就事业,二者缺一不可。崇高的理想宛如一个人心上的太阳,它能照亮生活中的每一步。   12、衷心地祝贺你,用智慧、才情、胆略和毅力,开辟出一块属于你自己的土地。   13、我们曾是并肩战斗的两棵小树,我们曾经是二重唱中的两个声部,我们曾经是一张课桌上的学友。今天,我们挥手告别的时候,请接受我深情的祝福。   14、即使在逆风之中,你也决不应退缩,要在时代骇浪中搏击,要向万丈峻岭攀登。   15、知识是升天的羽翼,是恐惧的解毒药,人的自主权深藏于知识之中。让我们争分夺秒,好学不倦,努力使自己成为一个学识渊博、眼光远大的人。   16、如果我能,我愿将心底的一切都揉进今日的分别。但是我不能啊!那么,就让我们以沉默分手吧!要知道,这是一座火山的沉默,它胜过一切话别!   17、相知是天意,相识是人意,相加便是友谊,有情便有意,我们能聚在一起,因为心有灵犀。   18、你是天生是一只小黄莺,歌唱是天生的本领,愿你能展现出你动听迷人的歌声。   19、当你孤独时,风儿就是我的歌声,愿它能使你得到片刻的安慰;当你骄傲时,雨点就是我的警钟,愿它能使你获得永恒的谦逊。   20、从你的手臂,到我的怀里,不过几厘米却像几个世纪,寻寻又觅觅,才让我遇到你,我相信爱总要执着,所有坚持就为了这个结果。   六年级毕业寄语学生 9   1、欢声笑语留在大树的泥土中,我们欢快的歌声留在路边的小草上……母校的每个地方,都珍藏着我们的友谊,回家的路上,撒落着我们天真的梦想,请永远带上我的祝福吧!   2、聚也不是开始,散也不是结束,你把友谊的种子撒在我心灵上,我将默默地把它带走,精心浇灌、栽培,让它来日开出芳馨的鲜花。请记住我们在一起度过的那段快乐的日子。   3、聚也匆匆,散也匆匆,花开花落总无穷,唯有友情藏心中。   4、临行前,我赠你一个美好的理想,让他成为你坚韧的拐杖;我赠你一只智慧的行囊,让它成为你人生的通行证。   5、你给我的那纯洁的友情是我永生难忘的,我祝你成绩越来越好。   6、是你们让我在母校的每一个角落,留下了美好的回忆,是你们给了我最真挚的友谊,我回永远珍惜。   7、虽说,我和你相处不久,但我们是最好的朋友,我要把我最好的东西送给你,也要把这份真诚的友情,永远珍藏在心里。   8、在这特殊的日子里,寄上心花一瓣。这瓣带露的心花,将会给你那多彩而轻松的生活。   9、祝福是份真心意,不用千言,不用万语,默默地唱一首心曲,愿你平安、如意。愿我们共同开辟一块友谊的土壤,让幻想的种子结出现实的果实来。   10、愿你的笑声,像五月的鸟鸣一般清脆;愿你的情感,像五月的阳光一般热烈。啊,朋友,愿你的心,像五月的石榴花,成为一团燃烧的火焰!有时觉得离你很近,近得可以看清你瞳仁里的自己;有时又觉得离你那么远,远得听不清你说些什么。朵朵的花香,句句的祝福,遥寄给远方的挚友。   11、时光带不走童年的欢笑,往事冲不淡少年的趣事,人生漫漫,海角天涯,时时处处都有我对你的最美好的祝福!   12、把我的一份温馨的问候,把我的一份深深的祝福,都托寄给满天的星星。祝福你!拥有每一个无限美好、无限快乐的明天。   13、如今又要离去的友人,至诚地祝福你拥有更美好的前程,以及光辉灿烂的人生。   14、亲切地问候一声,不仅代表关怀和惦念,也包含了无限的祝福。多少怀念的微笑,多少淡忘的往事,而我却时时惦记着默默祝福你。   15、让阳光普照你所有的日子,让浪花沐浴着你的人生之旅,让彩虹披满你的锦绣前程,愿你的整个人生充满着欢笑,充满着爱。 ;
2023-09-10 09:48:462

什么是“四水四定”?

“四水四定”指的是“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四水四定”的核心内涵,就是要将水资源开发利用限定在水资源承载力范围内,既要保障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又要让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四水四定”,既是编制、实施各类涉水规划的重要原则,也是推动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破解我省水资源制约瓶颈的关键举措。“十四五”期间,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推动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一、夯实基础。主要是细化完善水资源刚性约束指标体系,夯实“四水四定”基础。重点是持续抓好跨区域主要江河水量分配和生态流量目标确定,抓好地下水水量、水位管控指标确定,抓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确定。通过细化完善生态流量、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三个方面的指标体系,明确水生态保护红线和水资源利用上线,让水资源刚性约束硬起来。二、完善法治。既抓好已有法治的贯彻落实,又坚持推进完善新的专项立法。一要抓好《水法》《地下水管理条例》《河南省节约用水条例》《河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二要加快推进《河南省地下水管理办法》制定出台。三要抓好规划水资源论证、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节水评价等重点工作,持续推进取水许可管理、计划用水管理、用水统计调查等重要制度落实。三、是加强监管。持续开展取用水管理整治整改提升专项行动,解决好影响水资源管理和节约保护的遗留问题和新问题。对已经出现的河湖过度开发、地下水超采等突出问题,暂停新增取水许可。利用专项检查、专项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对未经批准擅自取水、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等违法违规取用水问题加大查处力度,规范取用水行为和管理秩序。四、严格考核。持续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积极探索将水资源管理的主要内容,与四水同治、河湖长制和污染防治攻坚考核等有机结合,切实发挥水资源考核的指挥棒、风向标作用,压实担子,落实责任,全方位推进“四水四定”原则贯彻落实,为实现全省“十四五”规划目标夯实水资源保障。
2023-09-10 09:48:461

给长辈的祝酒词

敬爱的长辈们:晚上好!大家共饮团圆酒,家家幸福加新年。在这天这个辞旧迎新的日子里,我谨代表晚辈们,对在座的各位长辈说出咱们的感谢和祝福……在性命的旅途中,感谢你们的扶持和安慰,让咱们在疲惫时停留在爱的港湾,淋浴着温暖的目光,在困难时听到不懈的激励、在满足前明白淡然的和谐之美。多谢,感谢有你们陪伴一齐走过的每个日夜!新年新祝福,祝愿长辈们在新的一年里身体健康、情绪愉快、生活幸福。干杯!
2023-09-10 09:48:466

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法律分析:一、项目建设需要政府主管部门(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发改委)对项目进行审批。二、审批流程如下:有行政主管部门的开发商,由主管行政部门转报项目立项申报资料;无行政主管部门的开发商,可直接报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办公室,项目立项申报资料由该办转报市发改委。纳入土地收购出让的项目,开发商在通过招标、拍卖方式取得开发土地使用权后,凭《中标确认书》或《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与其它申报材料一起上报。市发改委在收到申报资料后,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现场勘察,对符合条件的,市发改委予以批复。对属上级发展计划部门审批权限内的项目,由市发改委负责转报。在收到申报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可研报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十二条 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一)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二)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三)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四)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五)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2023-09-10 09:48: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