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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律行为和行政事实行为的区别

2023-10-01 18: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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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贝

一、行政法律行为和行政事实行为的区别

(一)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其必备要素;事实行为完全不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当事人实施行为的目的并不在于追求民事法律后果。

(二)法律行为依行为人意思表示的内容而发生效力;事实行为依法律的规定直接产生法律后果。

(三)法律行为的本质在于意思表示,而不在于事实构成;事实行为只有在行为人的客观行为符合法定构成要件时,才发生法律规定的后果。

二、行政行为有哪些

行政行为如下:

(一)行政征收:行政征收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的规定,无偿和强制地取得相对人财物的具体行政行为。

(二)行政征用:是指行政主体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定程序强制征用相对人财产或者劳务,并给予相对人适当补偿的具体行政行为。

(三)行政给付:也称行政物质帮助,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特定的相对人提供物质利益或与物质利益有关的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比如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最低生活保障费。四、行政奖励:行政主体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为国家和社会作出重大贡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给予物质或者精神鼓励的具体行政行为,比如国家科学技术奖励。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

第七十条,作出的行政行为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超越职权滥用职权、明显不当的,法院可以判决撤销或者部门撤销行政行为。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一)主要证据不足的,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合法的行政行为必须具备三个要件: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三者缺一不可;

(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超越职权的;

(五)滥用职权的;

(六)明显不当的。行政行为自被撤销之日起失去法律效力,撤销的效力可追溯到行政行为作出之日。

2、行政行为的撤销是因行政主体过错而引起的,并且依社会公益的需要又必须使撤销效力追溯到行为作出之日,那么,由此造成相对方的一切实际损失应由行政主体予以赔偿。

3、行政行为的撤销是因相对方的过错或行政主体与相对方的共同过错所引起的,撤销的效力通常应追溯到行为作出之日,过错方各依自己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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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行为无效的法律后果

法律主观:(1)被确认为无效的行政行为自始至终不发生法律效力,即它不仅向后失去法律效力,而且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被该行政行为改变的状态应尽可能恢复到行政行为作出以前的状态。(2)行政相对人可以不受该行政行为的拘束,可以自行决定不履行该行为设定的义务,并不承担法律责任。同时,行政相对人还可在行政行为作出后的任何时间对该行为提出异议,申请有权机关进行审查,行政行为无效的后果需要根据要求撤销该行政行为。(3)有权的国家机关,如权力机关、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及其上级行政机关,可以在任何时间审查并宣布相应行政行为的无效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五条行政行为有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或者没有依据等重大且明显违法情形,原告申请确认行政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六条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或者无效的,可以同时判决责令被告采取补救措施;给原告造成损失的,依法判决被告承担赔偿责任。
2023-09-10 09:48:371

合法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不包括( )

行政行为具体可以分为抽象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和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抽象行政行为也即是行政立法(包括低层次的规范性文件),是法定机关针对非特定人制定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的过程和结果。抽象行政行为能否具有法律效力主要依据其是否符合上位法律规范,符合上位法即有效,否则当然无效。具体行政行为也就是特定主体依据规范性法律文件针对特定对象做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单方行为。具体行政行为具有合法推定性,也即是具体行政行为一旦做出就推定其合法,该行为的行政相对人就必须服从。该行政行为如果违法可以通过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
2023-09-10 09:48:471

行政行为一经撤销,其效力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无效。()

行政行为一经撤销,其效力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无效。()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2023-09-10 09:49:051

行政行为的无效、撤销和废止是什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相对方可以申请国家权力机关宣布或国家权力机关依职权宣布该行为无效:  (一)行政行为具有特别重大的违法情形或具有明显的违法情形;  (二)行政主体不明确或明显超越相应行政主体职权的行政行为;  (三)行政主体受胁迫做出的行政行为;  (四)行政行为的实施将导致犯罪;  (五)行政行为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行政行为被宣布无效后将要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  (一)行政主体通过该行为从行政相对方获得的一切均应返还相对方;  (二)所施以相对方的一切义务应予取消;  (三)给相对方所造成的实际损失,应予赔偿。  行政行为撤销的条件:  (一)行政行为合法要件有瑕疵,即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缺损;  (二)行政行为不适当。  行政行为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一)行政行为自被撤销之日起失去法律效力,撤销的效力可追溯到行政行为作出之日;  (二)行政行为的撤销是因为行政主体过错引起的,并且依社会公益的需要又必须使撤销的效力追溯到行政行为作出之日,那么,由此造成相对方的一切实际损失应由行政主体予以赔偿。  (三)行政行为被撤销是由相对方的过错引起的,或由行政主体与相对方的共同过错所引起的,撤销的效力通常应追溯到行为作出之日,过错方各依自己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行政行为被废止的条件:  (一)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经权力机关依法修改、废止或撤销,依此作出的相应行政行为如继续实施,则与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相抵触,或因失去其作出依据而自动废止;  (二)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原行政行为的继续存在将有损公共利益,同时可能会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  (三)行政行为已完成原定的目标、任务,实现了国家的行政管理目的,从而没有继续存在的必要,行政行为废止后,其效力从行为废止之日起失效;行政主体在行为被废止之前通过相应行为已给予相对方的权益不再收回,也不再给予;相对方依原行政行为已履行的义务不能要求给予补偿,但可不再履行义务。
2023-09-10 09:49:171

行政行为的功能

行政行为的效力有:(1)确定力。指行政行为有效成立后,非依法律规定不得随意变更和撤销,即不可变更力。(2)拘束力。指行政行为的内容对行政相关人员的约束效力,包括对行政机关自身的拘束力和行政相对人的拘束力。(3)执行力。指行政行为成立后,行政机关依法采取一定手段,使行政行为的内容得以完全实现的效力,又称为实现力。
2023-09-10 09:49:273

教育行政法规效力所及的范围

1、主体合法所谓主体合法是指作出行政行为的组织必须具有行政主体资格,能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行政行为,并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2、内容合法A、行为有确凿的证据证明,有充分的事实根据。B、行为有明确的依据,正确适用了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C、行为必须公正、合理,符合立法目的和立法精神。3、程序合法程序是实施行政行为所经过的步骤、时限方式等。任何行政行为均须通过一定的程序表现出来,没有脱离程序的行政行为。4、职权合法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必须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职权,行政行为必须在法定的权限范围内实施。行政机关的职权是法律明文规定的,不得自我授权,更不得越权行为。行政机关的立法权不仅要受到授权、职权限制,而且要受到法律保留、法律优先原则的限制。同时,行政主体不得滥用职权。扩展资料教育行政行为的意义1、对于教育行政相对方来说,一个出自教育行政机关的行为,如果是教育行政行为,就含有约束其行动、需要遵守与执行的意义,教育行政相对一方就要接受教育行政行为为其设定的作为或不作为义务的约束,满足实现该教育行政行为所要求的状态,这是教育行政行为具有法律效力的结果。2、对于上级行政机关而言,出自教育行政机关的行为,如果是教育行政行为,就可以在教育行政复议中对其进行合法性与合理性的审查,对该教育行政机关进行合法性监督,同时,对教育行政相对方受侵犯的权益给予补救。3、对于人民法院来说,一个出自教育行政机关的行为,如果是教育行政行为,人民法院就可以在行政诉讼中对其进行审查。法院在立案受理时首先要确定争议的对象是否是教育行政行为,只有教育行政行为才能进入教育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才能成为人民法院审查的对象。4、对于教育行政机关来说,教育行政行为是教育行政机关从事管理的重要手段,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则。教育行政行为要受法律的制约,不能超越法律的界限。判定教育行政机关的行为属于何种行为,直接关系到应遵循何种规则,因为教育行政行为有其特有的法律规则。
2023-09-10 09:49:521

简述行政行为无效与可撤销的区别

行政行为无效是指行政机关做出的明显、重大的违法的行政行为;可撤销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做出的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属可撤销行政行为。以上两种行为属于都是行政机关作出的,都属于违法行政行为,但是两者存在着明显的区别,主要表现为1.违法程度不同,无效的过错性更大,其与违法行政行为是隶属关系;而可撤销行政行为是一般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2.抵抗权不同。无效的行政行为相对人可以和平不执行,不认可;而可撤销行为却是被撤销前,必须执行并服从。3.请求权不同。无效的行政行为,行政行为可以随时请求权利机关确认并宣布该行政行为无效;而可撤销的行政行为,行政相对人之能依照程序,在法定期限内提出撤销的请求。超过法定期限的,则不得再提出申请。4.确认权不同。对于无效行政行为,有权机关可以随时宣布无效;而对于可撤销行政行为,超过法定期限的,不得撤销。
2023-09-10 09:50:063

行政行为效力内容包括

行政行为效力内容分为确定力、拘束力、公定力和执行力等行政行为效力内容包括以下三方面的内容:1、确定力行政行为的稳定性功能要求行政行为所规制的内容具有稳定性,不得朝令夕改,从而形成行政行为的“确定力”.确定力分为形式确定力和实质确定力。前者又叫不可争力,它是基于体现法治的安定性原则的期限制度而产生的,该效力的实质在于为了保持行政行为的稳定性,在法定救济期限届满后,行政行为具有不可诉请撤销性;而后者指的是行政行为一经作出,作出该行为的行政机关原则上不得随意变更行政行为,强调行政行为的有限“变更禁止”.所以,行政行为的实质确定力又被称为不可变更力。2、既决力行政行为的拘束性或赋权性功能要求行政行为所规制的内容约束所有人(尤其是相关组织及人员),要求其必须服从,并以此为依据作出行为,或者以作为或不作为方式让他人行使权利,从而形成行政行为的“既决力”。既决力,类似于法院判决的“既判力”,是指行政行为一经作出或者生效,其具体内容对相关组织及人员产生的法律上的约束效力,相关组织及人员必须遵守和服从。“相关组织及人员”的范围,不仅限于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与关系人以及作出行政行为的行为机关,还包括原行为机关以外的其他行政机关与法院,甚至包括一般公众。3、实现力行政行为的实现性功能要求行政行为所规制的内容具有实现性,在该行为无法实施之时,拥有要求得到实现的能力,从而形成行政行为的“实现力”.行政行为所规则的内容要加以实现,必须在相关主体不按照“既决力”进行活动之时,或者对该行政行为不遵守或承认之时,有关组织及个人具有依据法律以各种方式(甚至包括强制方式)加以实现的效力。行政行为的法律特征:行政法学上的行政行为,特指行政主体基于行政职权所作出的,能直接或间接引起法律效果的公务行为。行政行为具有以下四个方面的法律特征:从主体上看,行政行为是由行政主体所做出的。从性质上看,行政行为是一种公务行为,而不是一种私人行为。从方式上看,行政行为是一种单方行为,而不是双方行为。从效果上看,行政行为是一种能直接或间接引起法律效果的行为。行政行为的分类:1、具体行政行为与抽象行政行为2、内部行政行为与外部行政行为3、羁束行政行为与自由裁量行为4、要式行政行为与非要式行政行为5、行政法律行为与行政事实行为6、单方行政行为与双方行政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2023-09-10 09:50:241

行政行为的效力有哪些

一、行政行为的效力有1、行政行为的效力有以下方面:(1)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有效成立的行政行为,具有不可变更力;(2)行政行为具有拘束力。行政行为成立后,其内容对有关人员或组织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有关人员或组织必须遵守、服从;(3)行政行为具有公定力。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不论合法还是违法,都推定为合法有效,相关的当事人都应当先加以遵守或服从;(4)行政行为具有执行力。行政行为生效后,行政主体依法有权采取一定手段。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书面委托符合本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的具体事项、权限、期限等内容。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组织应当将委托书向社会公布。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二、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具体包括哪些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具体包括以下几点:1、行政行为的主体应当合法;2、行政行为应当在行政主体的权限范围内;3、行政行为内容应当合法与适当;4、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定程序。
2023-09-10 09:50:571

行政行为的效力有

行政行为的效力具体包括:(1)确定力:有效成立的行政行为,具有不可变更力,即非依法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和不可争辩力。(2)拘束力:行政行为成立后,其内容对有关人员或组织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有关人员或组织必须遵守、服从。(3)公定力: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不论合法还是违法,都推定为合法有效,相关的当事人都应当先加以遵守或服从。(4)执行力:行政行为生效后,行政主体依法有权采取一定手段,使行政行为的内容得以实现的效力。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2023-09-10 09:51:111

行政行为有什么效力

一、行政行为有什么效力1、行政行为的效力有:(1)确定力。有效成立的行政行为,具有不可变更力,即非依法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和不可争辩力;(2)拘束力。行政行为成立后,其内容对有关人员或组织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有关人员或组织必须遵守、服从;(3)公定力。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都推定为合法有效,相关的当事人都应当先加以遵守或服从;(4)执行力。具有执行力是指行政行为生效后,行政主体依法有权采取一定手段,使行政行为的内容得以实现的效力。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二、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具体包括哪些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具体包括:1、行政行为的主体应当合法;2、行政行为应当在行政主体的权限范围内;3、行政行为内容应当合法与适当;4、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定程序。
2023-09-10 09:51:231

简述行政行为的效力

行政行为的效力具体包括(1)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是指有效成立的行政行为,具有不可变更力,即非依法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和不可争辩力。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2)行政行为具有拘束力行政行为具有拘束力是指行政行为成立后,其内容对有关人员或组织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有关人员或组织必须遵守、服从。主要表现为对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的拘束力。(3)行政行为具有公定力所谓“公定力”是指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不论合法还是违法,都推定为合法有效,相关的当事人都应当先加以遵守或服从。这是行政效率原则的要求。(4)行政行为具有执行力行政行为具有执行力是指行政行为生效后,行政主体依法有权采取一定手段,使行政行为的内容得以实现的效力。
2023-09-10 09:51:361

行政行为的四大效力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行政行为的四大效力为:公信力、确定力、拘束力、执行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条 人民法院依法对行政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人民法院设行政审判庭,审理行政案件。第五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第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第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第八条 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的法律地位平等。
2023-09-10 09:51:501

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不包括:

【答案】D【答案解析】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包括确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确定力:具体行政行为一旦作出,不得随意更改;已确定的行政决定,公民无权自行变更;已确定的行政执法行为,非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随意改变。拘束力:具体行政行为生效后,必须按照已经确定的内容实施行为,相对人必须遵守和实际履行行政行为规定的义务。执行力:国家强制当事人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所要求的义务。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不包括公信力。所以,正确选项是D。
2023-09-10 09:52:112

行政行为的效力

1、拘束力拘束力,是指具体行政行为一经生效,行政机关和对方当事人都必须遵守,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成员必须予以尊重的效力。对于已经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不但对方当事人应当接受并履行义务,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不得随意更改,而且其他国家机关也不得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再次受理和处理该同一案件,其他社会成员也不得对同一案件进行随意的干预;2、确定力确定力,是指具体行政行为不再争议、不得更改的效力,具体行政行为因此取得不可撤销性。一般而言,具体行政行为作出后都会有一个可争议和可更改期。权益受到损害的当事人可以利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法定途径获得救济,行政机关也可以通过行政监督程序撤回已经生效却有法律缺陷的具体行政行为。但是出于稳定行政管理关系的需要,这一期限不可能无限延长。当法定的不可争议不可更改期限到来时,该具体行政行为也就取得了确定力。当然这是形式意义的确定力;3、执行力执行力,是指使用国家强制力迫使当事人履行义务或者以其他方式实现具体行政行为权利义务安排的效力。这是具体行政行为具有国家意志性的体现。理论上,具体行政行为发生拘束力后,有关当事人应当积极主动地履行相关义务。如果当事人不能自动履行这些义务,具体行政行为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无法实现,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力就可以发生作用。有关机关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依职权或者依申请采取措施,强制实现具体行政行为的权利义务安排。
2023-09-10 09:52:192

行政行为的效力

行政行为效力开始即行政行为开始生效的时期。根据行政行为的内容和当事人的不同,行政行为效力的开始时期有:1、行政机关本身。行政行为效力的开始时期和行政行为的成立时期一致,行政行为一旦作出立即生效,行政机关从作出起就有遵从的义务。2、对相对人。行政行为只在行政机关使相对人知悉时起才能对相对人主张有效,使相对人知悉一般要采取告知或受领程序,告知是公开宣告,受领为个别通知。3、附条件的开始。对于有自由裁量权的行政行为,行政机关可以规定其行为受某种不确定条件所限制,只有该条件产生时才生效,附条件可以是某种事实,也可以是某种情况。4、原则上行政行为效力的开始不溯及既往。如果没有法律的特别允许,只能对将来发生效力,不能适用于作出该行为以前的事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第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第九条 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行政诉讼的权利。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人民法院应当用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审理和发布法律文书。人民法院应当对不通晓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提供翻译。
2023-09-10 09:52:351

行政行为的生效和失效规则是什么?

生效规则1、即时生效即时生效指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即具有效力,对相对方立即生效。这种情况一般来说作出行政行为和行政行为开始效力的时间是一致的。即时生效的行为因为是当场作出,立即生效,其适用范围相对较窄,适用条件相对较为严格。它一般适用于紧急情况下所作出的需要立即实施的行为。2、受领生效所谓受领生效,是指行政行为须为相对方受领,才开始生效。所谓受领,是指行政机关将行政行为告知相对方,并为相对方所接受。受领生效,一般适用于特定人为行为对象的行政行为,行政行为的对象明确、具体,一般是采用送达的方式。3、告知生效告知生效是指行政机关将行政行为的内容采取公告或宣告等有效形式,使相对方知悉、明了行政行为的内容,该行政行为对相对方才能开始生效。与受领生效不同,告知生效所适用的对象是难以具体确定的相对方,包括不特定的多数人和具体的相对方,但住所地不明确,从而使行政行为的内容无法一一告知或难以具体告知。4、附条件生效附条件生效,是指行政行为的生效附有一定的期限或其他条件,在所附期限来到或条件消除时,行政行为才开始生效。失效规则如果行政行为具备下述情形,行政相对方可视之为无效行政行为:(1)行政行为具有特别重大的违法情形或具有明显的违法情形;(2)行政主体不明确或明显超越相应行政主体职权的行政行为;(3)行政主体受胁迫作出的行政行为;(4)行政行为的实施将导致犯罪;(5)没有可能实施的行政行为。
2023-09-10 09:52:451

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一般是指拘束力、确定力、执行力吗?

  法律效力是具体行政行为法律制度中的核心因素。评价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与否的实际意义,就在于对其法律效力的影响。  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可以分为若干种,一般包括拘束力、执行力和确定力。  拘束力,是指具体行政行为一经生效,行政机关和对方当事人都必须遵守,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成员必须予以尊重的效力。对于已经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不但对方当事人应当接受并履行义务,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不得随意更改,而且其他国家机关也不得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再次受理和处理该同一案件,其他社会成员也不得对同一案件进行随意的干预。  确定力,是指具体行政行为不再争议、不得更改的效力,具体行政行为因此取得不可撤销性。一般而言,具体行政行为作出后都会有一个可争议和可更改期。权益受到损害的当事人可以利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法定途径获得救济,行政机关也可以通过行政监督程序撤回已经生效却有法律缺陷的具体行政行为。但是出于稳定行政管理关系的需要,这一期限不可能无限延长。当法定的不可争议不可更改期限到来时,该具体行政行为也就取得了确定力。当然这是形式意义的确定力。  执行力,是指使用国家强制力迫使当事人履行义务或者以其他方式实现具体行政行为权利义务安排的效力。这是具体行政行为具有国家意志性的体现。理论上,具体行政行为发生拘束力后,有关当事人应当积极主动地履行相关义务。如果当事人不能自动履行这些义务,具体行政行为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无法实现,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力就可以发生作用。有关机关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依职权或者依申请采取措施,强制实现具体行政行为的权利义务安排。
2023-09-10 09:52:562

2020法考备考考点【行政法】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

一、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 法律效力是具体行政行为法律制度中的核心因素。评价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与否的实际意义,就在于对其法律效力的影响。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可以分为若干种,一般包括拘束力、执行力和确定力。 1.拘束力 拘束力是指具体行政行为一经生效,行政机关和对方当事人都必须遵守,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成员必须予以尊重的效力。对于已经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不但对方当事人应当接受并履行义务,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不得随意更改,而且其他国家机关也不得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再次受理和处理该同一案件,其他社会成员也不得对同一案件进行随意的干预。 2.确定力 确定力是指具体行政行为不再争议、不得更改的效力,具体行政行为因此取得不可撤销性。一般而言,具体行政行为作出后都会有一个可争议和可更改期。权益受到损害的当事人可以利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法定途径获得救济,行政机关也可以通过行政监督程序撤回已经生效却有法律缺陷的具体行政行为。但是出于稳定行政管理关系的需要,这一期限不可能无限延长。当法定的不可争议不可更改期限到来时,该具体行政行为也就取得了确定力。当然这是形式意义的确定力。 3.执行力 执行力是指使用国家强制力迫使当事人履行义务或者以其他方式实现具体行政行为权利义务安排的效力。这是具体行政行为具有国家意志性的体现。理论上,具体行政行为发生拘束力后,有关当事人应当积极主动地履行相关义务。如果当事人不能自动履行这些义务,具体行政行为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无法实现,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力就可以发生作用。有关机关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依职权或者依申请采取措施,强制实现具体行政行为的权利义务安排。
2023-09-10 09:53:041

行政行为的撤销、变更和终止

【行政行为的撤销】是指对已经生效的行政行为,因其不符合有效成立的条件,由有权机关依法予以撤销,使其失去效力。【行政行为撤销的条件】行政行为已经生效;行政行为不符合有效成立的条件;撤销的机关必须是有权机关;撤销必须依法进行。【有权撤销行政行为的机关】作出行政行为的原行政机关及上级行政机关;同级国家权力机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如国务院有权改变或撤销国务院组成部门发布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规章,有权改变或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制定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和规章;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和规章;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有权改变或撤销下一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行政行为的变更】是指对于已经生效的行政行为,因其部分内容违法或不适当而予以改变。有权变更的机关与有权撤销的机关基本相同。但在我国的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有有限司法变更权,即仅在行政处罚显失公正时才可以判决变更。【行政行为的终止】是指行政行为的效力因某些法定因素而不再向后发生法律效力。引起行政行为终止的因素主要有:行政行为的对象消失或变化;行政行为期限届满;行政行为目的已经实现等。
2023-09-10 09:53:131

简述行政行为无效的法律后果。

(1)被确认为无效的行政行为自始至终不发生法律效力,即它不仅向后失去法律效力,而且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被该行政行为改变的状态应尽可能恢复到行政行为作出以前的状态。 (2)行政相对人可以不受该行政行为的拘束,可以自行决定不履行该行为设定的义务,并不承担法律责任。同时,行政相对人还可在行政行为作出后的任何时间对该行为提出异议,申请有权机关进行审查,并要求撤销该行政行为。 (3)有权的国家机关,如权力机关、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及其上级行政机关,可以在任何时间审查并宣布相应行政行为的无效
2023-09-10 09:53:371

简述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

行政行为具体可以分为抽象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和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抽象行政行为也即是行政立法(包括低层次的规范性文件),是法定机关针对非特定人制定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的过程和结果。抽象行政行为能否具有法律效力主要依据其是否符合上位法律规范,符合上位法即有效,否则当然无效。具体行政行为也就是特定主体依据规范性法态腊律文件针对特定对象做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单方行为。具体行政行为具有合哪闭谨法推定性,也即是具体行政行为一旦做出就推定其合法李基,该行为的行政相对人就必须服从。该行政行为如果违法可以通过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行为具体可以分为抽象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和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抽象行政行为也即是行政立法(包括低层次的规范性文件),是法定机关针对非特定人制定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的过程和结果。抽象行政行为能否具有法律效力主要依据其是否符合上位法律规范,符合上位法即有效,否则当然无效。具体行政行为也就是特定主体依据规范性法态腊律文件针对特定对象做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单方行为。具体行政行为具有合哪闭谨法推定性,也即是具体行政行为一旦做出就推定其合法李基,该行为的行政相对人就必须服从。该行政行为如果违法可以通过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
2023-09-10 09:53:471

行政法规的解释与行政法规具有同等效力吗

法律分析:行政法规的解释与行政法规具有同等效力。行政法规一般以条例、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等形式作成。发布行政法规需要国务院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它的效力次于法律、高于部门规章和地方法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2023-09-10 09:54:121

行政行为无效的几种情形

0种
2023-09-10 09:54:244

行政行为撤销有哪些法律后果

不合法的,明显不当的行政行为应当撤销,现将行政行为撤销的法律后果归纳如下: 1、行政行为自被撤销之日起失去法律效力,撤销的效力可追溯到行政行为作出之日。 2、行政行为的撤销是因行政主体过错而引起的,那么,由此造成相对方的一切实际损失应由行政主体予以赔偿。 3、行政行为的撤销是因相对方的过错或行政主体与相对方的共同过错所引起的,撤销的效力通常应追溯到行为作出之日,过错方各依自己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赔偿责任。行政行为被撤销的,法院可以责令行政机关重新作出行政行为,可以同时责令行政机关采取补救措施。对于行政机关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法院还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纪检监察部门发送司法建议函。
2023-09-10 09:55:001

行政行为的无效 撤销 废止的区别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相对方可以申请国家权力机关宣布或国家权力机关依职权宣布该行为无效:  (一)行政行为具有特别重大的违法情形或具有明显的违法情形;  (二)行政主体不明确或明显超越相应行政主体职权的行政行为;  (三)行政主体受胁迫做出的行政行为;  (四)行政行为的实施将导致犯罪;  (五)行政行为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行政行为被宣布无效后将要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  (一)行政主体通过该行为从行政相对方获得的一切均应返还相对方;  (二)所施以相对方的一切义务应予取消;  (三)给相对方所造成的实际损失,应予赔偿。  行政行为撤销的条件:  (一)行政行为合法要件有瑕疵,即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缺损;  (二)行政行为不适当。  行政行为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一)行政行为自被撤销之日起失去法律效力,撤销的效力可追溯到行政行为作出之日;  (二)行政行为的撤销是因为行政主体过错引起的,并且依社会公益的需要又必须使撤销的效力追溯到行政行为作出之日,那么,由此造成相对方的一切实际损失应由行政主体予以赔偿。  (三)行政行为被撤销是由相对方的过错引起的,或由行政主体与相对方的共同过错所引起的,撤销的效力通常应追溯到行为作出之日,过错方各依自己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行政行为被废止的条件:  (一)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经权力机关依法修改、废止或撤销,依此作出的相应行政行为如继续实施,则与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相抵触,或因失去其作出依据而自动废止;  (二)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原行政行为的继续存在将有损公共利益,同时可能会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  (三)行政行为已完成原定的目标、任务,实现了国家的行政管理目的,从而没有继续存在的必要,行政行为废止后,其效力从行为废止之日起失效;行政主体在行为被废止之前通过相应行为已给予相对方的权益不再收回,也不再给予;相对方依原行政行为已履行的义务不能要求给予补偿,但可不再履行义务。
2023-09-10 09:55:243

关于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答案】:A, C[考点]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解析]A选项考查的是可撤销的具体行政行为。该行政行为是指.必须经过法定程序由国家有权机关作出撤销决定,才能否定其法律效力。在撤销之前,该行为仍然具有法律效力;但被撤销后,自撤销之日起溯及至该行为成立时失去效力。因此。可撤销的具体行政行为在被撤销之前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受其约束,A选项正确。B选项考查的是被废止的具体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被废止,一般是由于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废止,使该行政行为不再被允许,或者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具体行政行为被废止。由此可见,具体行政行为被废止,并不存在可归责于当事人的过错,因此在原则上,具体行政行为废止之前给予当事人的利益、好处不再收回;当事人也不能对已履行的义务要求补偿。但是如果废止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失,或者带来严重的社会不公正,行政机关应当给予受到损失的当事人以必要的补偿。故B项错误。关于C选项,导致具体行政行为效力终止的原因,可以分为没有违法因素的终止和有违法因素的终止两类情形。没有违法因素的情形有:(1)因主体消灭而终止:具体行政行为为其设定专属权益或者义务的自然人死亡,具体行政行为为其设定专属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复存在;(2)因履行完毕而终止:具体行政行为规定的法律义务已经履行完毕或者有关客观事实已经消失;(3)因法律或客观事实发生变化而终止:新的法律规定取消已经实施的行政行为,或者有关客观事实已经消失,具体行政行为予以废止。有违法因素的情形主要有:无效的具体行政行为,可撤销的具体行政行为。据此可知,具体行政行为为其设定专属权益或者义务的自然人死亡.由于丧失了专属权利义务的承载主体,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应当终止,故C项正确,当选。关于D选项,具体行政行为无效,属于自始、当然、确定无效,无效行政行为作出时就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任何人都可以忽视其存在而不予尊重和执行,但这并不意味着任何人都可以向法院主张具体行政行为无效。为了防止滥用确认无效诉讼和方便举证。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无效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其无效的只能是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公民、法人或者组织。故D选项错误。[陷阱点拨]本题的难点在于如何理解具体行政行为无效的法律后果。具体行政行为无效的法律后果就是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在此有两个问题必须理解:一是对于无效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任何人都不受该具体行政行为约束,任何人都可以忽视和不执行该具体行政行为;二是在主张确认具体行政行为无效的法律程序上,出于防止滥诉和便于举证的考虑,要求只有无效具体行政行为导致合法权益受损的公民、法人或者组织可以向法院起诉。考生如果认识到无效具体行政行为对任何人不具有拘束力与不是任何人都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无效之间的细微差别,那么答对这道题就不难了。
2023-09-10 09:55:331

如何判断行政行为的效力

要看行政行为是否违反法律规定,一是是否违反实体法,二是看是否违反程序法。
2023-09-10 09:55:422

行政行为的生效和失效规则是什么?

行政行为一般经送达行政相对人后成立生效,还有的经登记、批准等生效行政行为的失效有撤销、撤回、变更或严重违反法律的规定而无效!
2023-09-10 09:55:543

违法的行政行为有法律效力吗

法律分析:违法的行政行为如果不被法院撤销的情况下,还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所以如果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撤销,自始无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一)主要证据不足的;(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超越职权的;(五)滥用职权的;(六)明显不当的。
2023-09-10 09:56:061

行政行为合法的要求

1、主体合法所谓主体合法是指作出行政行为的组织必须具有行政主体资格,能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行政行为,并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2、内容合法A、行为有确凿的证据证明,有充分的事实根据。B、行为有明确的依据,正确适用了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C、行为必须公正、合理,符合立法目的和立法精神。3、程序合法程序是实施行政行为所经过的步骤、时限方式等。任何行政行为均须通过一定的程序表现出来,没有脱离程序的行政行为。4、职权合法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必须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职权,行政行为必须在法定的权限范围内实施。行政机关的职权是法律明文规定的,不得自我授权,更不得越权行为。行政机关的立法权不仅要受到授权、职权限制,而且要受到法律保留、法律优先原则的限制。同时,行政主体不得滥用职权。扩展资料教育行政行为的意义1、对于教育行政相对方来说,一个出自教育行政机关的行为,如果是教育行政行为,就含有约束其行动、需要遵守与执行的意义,教育行政相对一方就要接受教育行政行为为其设定的作为或不作为义务的约束,满足实现该教育行政行为所要求的状态,这是教育行政行为具有法律效力的结果。2、对于上级行政机关而言,出自教育行政机关的行为,如果是教育行政行为,就可以在教育行政复议中对其进行合法性与合理性的审查,对该教育行政机关进行合法性监督,同时,对教育行政相对方受侵犯的权益给予补救。3、对于人民法院来说,一个出自教育行政机关的行为,如果是教育行政行为,人民法院就可以在行政诉讼中对其进行审查。法院在立案受理时首先要确定争议的对象是否是教育行政行为,只有教育行政行为才能进入教育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才能成为人民法院审查的对象。4、对于教育行政机关来说,教育行政行为是教育行政机关从事管理的重要手段,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则。教育行政行为要受法律的制约,不能超越法律的界限。判定教育行政机关的行为属于何种行为,直接关系到应遵循何种规则,因为教育行政行为有其特有的法律规则。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行政行为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教育行政行为
2023-09-10 09:56:341

有效成立的行政行为具有什么效力?

  具体行政行为成立的一般条件是: 1.在主体上,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是享有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2、内容:具有法律依据。3、程序:符合法定程序。  效力:  通常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实施的能够产生法律效力的行为。这种行为是行政主体所有行为中的一个部分,而不是全部。行政行为的效力主要表现为:  (1)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  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是指有效成立的行政行为,具有不可变更力,即非依法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和不可争辩力。  (2)行政行为具有拘束力  行政行为具有拘束力是指行政行为成立后,其内容对有关人员或组织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有关人员或组织必须遵守、服从。主要表现为对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的拘束力。  (3)行政行为具有公定力  所谓“公定力”是指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不论合法还是违法,都推定为合法有效,相关的当事人都应当先加以遵守或服从。这是行政效率原则的要求。  (4)行政行为具有执行力  行政行为具有执行力是指行政行为生效后,行政主体依法有权采取一定手段,使行政行为的内容得以实现的效力。
2023-09-10 09:56:532

行政行为的效力包括哪些哪些内容

通常,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实施的能够产生法律效力的行为。行政行为的效力主要包括:(一)行政行为的确定力。主要是指有效成立的行政行为,具有不可变更力和不可争辩力。(二)行政行为的拘束力。主要是指行政行为成立后,对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的拘束力。(三)行政行为的公定力。主要是指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都推定为合法有效,这是行政效率原则的要求。(四)行政行为的执行力。主要是指行政行为生效后,行政主体依法有权采取一定手段,使行政行为的内容得以实现的效力。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2023-09-10 09:57:011

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主要体现在哪几方面

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对行政相对人有效力,行政相对人必须执行;2.对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有效,行政机关不得随意变更行政行为;3.对其他行政机关有效,其他行政机关不得对该种行为再作出相同或近似的行政行为;4.对所有人有效,所有人都应尊重该行政行为。
2023-09-10 09:57:081

行政裁定书中的调查查明有法律效力么

题主是否想询问“行政裁定书中的调查查明有法律效力吗”?没有。调查是一过程性行为,并非最终的行政行为,不具备最终的法律效力。《行政裁定书》是一类法律裁定文书,是驳回起诉用,有原告、被告、第三人。
2023-09-10 09:57:311

行政行为违法和撤销的区别?

一、性质不同1、行政违法是违反行政法规的违法行为。2、行政行为撤销是指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行为,如发现其违法或不当,由有权机关予以撤销,使相应行政行为失去法律效力。二、法律效力不同1、行政违法是依法必须承担行政责任的行为。行政违法是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并依照法律规定应当承担行政责任的行为。2、行政行为被撤销之后,自始即没有法律效力,在特殊情况下,比如为了照顾公共利益或者行政相对人没有过错,被撤销的行政行为自被撒销之日起失去法律效力。扩展资料行政违法的客观要件包括行为及其后果等。行为是行政违法客观要件最重要的内容。行为包括积极的作为和消极的不作为。作为行政违法客观要件的行为必须具有一定社会危害性。所以不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如正当防卫行为、紧急避险行为不构成行政违法。当然,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并不意味着必须产生一定的危害结果,危害结果只是某些行政违法(过失违法)必须具备的要件。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行政违法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行政行为撤销
2023-09-10 09:57:411

下列选项中,关于行政行为的效力,说法正确的是(  )。

【答案】:D行政行为的执行力是与其确定力和拘束力联系在一起的,是最终保障性效力。行政行为的拘束力还针对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确定力是指行政行为成立后,具有不可变更力,非经法定程序不得任意变更或撤销,但是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并不意味着行政行为一旦作出就绝对不可以变更,而是指不得随意撤销或变更。
2023-09-10 09:58:071

违法的行政行为有法律效力吗

法律分析:行政处罚经确认是违法的,对违法的行政处罚撤销后,行政处罚是无效的,受害人因违法的行政处罚造成损失的,可以申请国家赔偿。违法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实施的行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侵害受法律保护的行政关系而尚未构成犯罪的有过错的行为,如滥用职权、适法错误、程序违法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
2023-09-10 09:58:181

关于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答案】:C①A选项,一般而言,具体行政行为一经成立即开始产生法律约束力。但是,行政机关也可以延缓其效力,在附条件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中,安排其待某一事件发生后或者经过一段时间后才发生法律效力。因此,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一经成立即可生效显然过于绝对。故A项错误,不当选。②B选项,具体行政行为的拘束力,是指具体行政行为一经生效,行政机关与相对人都必须遵守,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成员必须予以尊重的效力。具体行政行为的拘束力主要是针对不同主体而言的,即无论是行政主体,还是行政相对人,以及其他国家机关与社会成员,均须尊重,不得违反的法律约束力。据此可知,拘束力只有在具体行为“生效”而非“成立”以后即具备的法律效力。故B项错误,不当选。③C选项,法律效力是具体行政行为法律制度中的核心因素。评价具体行政行为是否成立、合法,其实际意义就在于判断其法律效力问题。故C项正确,当选。④D选项,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力,是指使用国家强制力迫使当事人履行义务或者以其他方式实现具体行政行为权利义务安排的效力。当事人不履行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义务,行政机关予以执行是具体行政行为执行力而非拘束力的表现。故D项错误,不当选。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本题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的具体行政行为都是一经成立立即生效。另外,如果具体行政行为存在无效因素,则即使成立,一般也不会发生法律效力。当然,如果符合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条件,并且不存在具体行政行为的无效因素,那么具体行政行为在理论上即可开始发生法律效力。即使有关当事人对该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或者产生合法性质疑,在有权国家机关作出最终裁判或者停止执行的程序裁决以前,一般还是要遵守该具体行政行为。
2023-09-10 09:58:261

关于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下列哪个说法是错误的?

【答案】:D具体行政行为是行政法的基石,考生必须完全掌握。三大本教材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包 括拘束力、确定力和执行力。拘束力是指具体行政行为一经生效,行政机关和对方当事人都必须遵守,其他国 家机关和社会成员必须予以尊重的效力;确定力是指具体行政行为不再争议、不得更改的效力,具体行政行为 因此取得不可撤销性;执行力是指使用国家强制力迫使当事人履行义务或者以其他方式实现具体行政行为 权利义务安排的效力。所以,A项表述正确,不选。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包括三要件:主体、内容、程序。一般 说来,具体行政行为一经成立就立即生效,但附生效条件的具体行政行为必须等条件成就才生效。所以,B选 项表述正确,不选。无效的具体行政行为是指严重而且明显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无效的具体行政行为自发 布之时就没有任何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受它的拘束,其他国家机关和其他社会成员也可以不尊重它。可撤 销的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违法或者明显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经过法定程序由国家有权机关作出撤销决定,才 能否定其法律效力。所以,C选项表述正确,不选。D选项错误,可撤销的具体行政行为在未被撤销前,任何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其他行政机关都应当予以尊重。
2023-09-10 09:58:351

行政执法文书的效力包括哪些

行政行为的效力主要包括:(一)行政行为的确定力。(二)行政行为的拘束力。(三)行政行为的公定力。(四)行政行为的执行力
2023-09-10 09:58:541

具体行政行为成立..生效.区别

行政行为的成立与合法要件 (一)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 行政行为的成立,是指行政行为的作出或者形成。因为行政行为的生效以其成立为前提,行 政行为尚未成立,效力的开始便无从谈起。 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包括:(1)行为的主体必须是拥有行政职权或有一定行政职责的国家行 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或者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和个人。这是构成行政行为 的主体要件。(2)行为主体有凭借国家行政权力产生、变更或消灭某种行政法律关系的意图 ,并有追求这一效果的意思表示。这是行政行为成立的主观方面的要件。(3)行为主体在客 观上有行使行政职权或职责的行为。即有一定的外部行为方式所表现出来的客观行为。这是 行政行为成立的客观方面的要件。(4)行为的功能要件,即行为主体实施的行为能直接或间 接导致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二)行政行为的生效规则 所谓生效规则,就是指行政行为何时开始生效的规则。行政行为的生效规则主要有下列几种 : 1即时生效。即时生效指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即具有效力,对相对方立即生效。这种情况一 般 来说作出行政行为和行政行为开始效力的时间是一致的。即时生效的行为因为是当场作出 ,立即生效,其适用范围相对较窄,适用条件相对较为严格。它一般适用于紧急情况下 所作出的需要立即实施的行为。 2受领生效。所谓受领生效,是指行政行为须为相对方受领,才开始生效。所谓受领,是 指 行政机关将行政行为告知相对方,并为相对方所接受。受领生效,一般适用于特定人为行为 对象的行政行为,行政行为的对象明确、具体,一般是采用送达的方式。 3告知生效。告知生效是指行政机关将行政行为的内容采取公告或宣告等有效形式,使相 对 方知悉、明了行政行为的内容,该行政行为对相对方才能开始生效。与受领生效不同,告知 生效所适用的对象是难以具体确定的相对方,包括不特定的多数人和具体的相对方,但住所 地不明确,从而使行政行为的内容无法一一告知或难以具体告知。 4附条件生效。附条件生效,是指行政行为的生效附有一定的期限或其他条件,在所附期 限 来到或条件消除时,行政行为才开始生效。 (三)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 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是指行政行为合法成立生效所应具备的基本要素,或者说是应当符合 的条件。行政行为合法的一般条件如下: 1行政行为的主体应当合法 这是行政行为合法有效的主体要件。所谓主体合法,是指实施行政行为的组织必须具有行政 主体资格,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只有具备行政主体资格的组织所为的行政行 为才是有效的行为。行为主体的合法应包括以下几项具体要求: (1)行政机关合法。指实施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必须依法成立,并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2)人员合法。行政行为总是通过行政主体的工作人员具体实施,这些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 条件,所实施的行政行为方有效。 (3)委托合法。委托合法是指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基于实施行政活动的需要,依法委托 社会团体或群众组织、公民个人代表行政机关实施某种行政活动。主体合法要求行政机关 的委托必须合法,所为的行政行为才能有效。委托的合法性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①委 托的行政机关必须具有合法的委托权限;②接受委托者必须具备从事行政活动的能力;③被 委托者必须在委托权限内实施行政行为。 2行政行为应当符合行政主体的权限范围 权限合法,是指行政行为主体必须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行为,必须符合一定的权限 规则。这是行政行为合法有效的权限方面的要件。法律针对不同的行政主体或其不同的职能 确定了相应的职责、权限。行政主体只能依据法定职权实施行政行为,否则无效。同时,任 何行政职权都有一定的限度,法律在确定行政主体的职权时,在地域、时间等方面设定了各 种限度,这些限度是行政主体所不能超越的。 3行政行为内容应当合法、适当 这是行政行为的内容要件。行政行为的内容合法,是指行政行为所涉及到的权利、义务,以 及对这些权利、义务的影响或处理,均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所谓行政 行为的内容适当,是指行政行为的内容要明确、适当,而且应当公正、合理。行政行为内容 合法、适当包括以下几项要求: (1)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符合法定幅度、范围; (3)行政行为的内容必须明确具体; (4)行政行为的内容必须适当; (5)行政行为必须公正、合理。 4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定程序 所谓程序,是指行政行为的实施所要经过的步骤。程序是行政行为的基本要素,因为任何行 政行为的实施都要经过一定的程序表现出来,没有脱离行政程序而存在的行政行为。 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定程序有两项具体要求:其一,必须符合与该种行政行为性质相适应的 程序要求;其二,必须符合程序的一般要求,如说明理由规则、表明身份规则、听取意见规 则等。行政机关违反法定程序,其行为也属无效或应当予以撤销的理由之一。
2023-09-10 09:59:051

沧浪亭记文言文阅读答案

1. 《沧浪亭记阅读答案(附翻译)》古诗原文及翻译 作者:沧浪亭记浮图①文瑛,居大云庵,环水,即苏子美②沧浪亭之地也。 亟求余作沧浪亭记,曰:“昔子美之记,记亭之胜也。请子记吾所以为亭者。” 余曰:“昔吴越③有国时,广陵王④镇吴中,治南园于子城⑤之西南。 其外戚⑥孙承佑,亦治园于其偏。 迨⑦淮南纳土⑧,此园不废。苏子美始建沧浪亭,最后禅者⑨居之。 此沧浪亭为大云庵也。有庵以来二百年,文瑛寻古遗事,复子美之构于荒残灭没之余,此大云庵为沧浪亭也。 夫古今之变,朝市改易。尝登姑苏之台⑩,望五湖⑾之渺茫,群山之苍翠,太伯⑿、虞仲之所建,阖闾、夫差⒀之所争,子胥、种、蠡⒁之所经营,今皆无有矣!庵与亭何为者哉?虽然,钱鏐⒂因乱攘窃,保有吴越,国富兵强,垂及四世,诸子姻戚,乘时奢僭⒃,宫馆苑囿,极一时之盛;而子美之亭,乃为释子⒄所钦重如此。 可以见士之欲垂名于千载之后,不与其澌然⒅而俱尽者,则有在矣!” 文瑛读书,喜诗,与吾徒游,呼之为沧浪僧云。(选自明·归有光《震川先生集》) 【注释】 ①浮图:即浮屠,梵语音译,指佛。 这里是指信奉佛事的僧人,也叫和尚。文瑛,生平不详。 庵:小庙,多为女尼所居。 ②苏子美:苏舜卿,字子美,北宋诗人。 他曾建沧浪亭,自号沧浪翁。该亭在今江苏省苏州市。 ③吴越:指吴越王,即唐末钱镠,官拜节度使。后拥兵自重,建国吴越,称吴越国王,是五代十国时的十国之一,辖地包括今浙江、江苏西南、福建东北部地区。 ④广陵王:指吴越王钱镠的儿子钱元瓘。吴中:指苏州一带地区。 ⑤子城:附属于大城的小城,这里指内城。⑥外戚:指帝王的母族或妻族。 孙承祐:钱镠的孙子钱俶的岳父。⑦迨:到,等到。 ⑧淮南:唐代设置的淮南道,治所在扬州。纳土:指将国土贡献给了宋王朝。 ⑨禅者:指信奉佛教的人,即佛教徒。 ⑩姑苏之台:在姑苏山上,春秋时吴王阖闾建。 ⑾五湖:这是泛指包括太湖在内附近所有的湖泊。⑿太伯:周代太王古公亶父的长子。 虞仲:古公亶父的次子。传说太子准备将幼子季历立为王,于是长子太伯、次子虞仲就远避江南,遂为当地君长,成了春秋时吴国的开国者。 ⒀阖闾:春秋时吴国的国王(公元前514-公元前496年)。夫差:阖闾的儿子,吴国的国王(公元前496-公元前475年)。 ⒁子胥:姓伍,名员,字子胥,春秋时楚国人。他的父亲伍奢、哥哥伍尚,被楚平王杀害,他投奔到吴国,曾辅助吴王夫差伐越。 仲蠡:指文种和范蠡。 文种,春秋末年越国大夫,楚人;范蠡,春秋末年楚人,曾辅助越王灭吴。 ⒂钱镠:吴越国的建立者,在位有二十五年(公元907-公元932年)。传位四世,后统一于宋王朝。 ⒃僭(jiàn):超越本分。⒄释子:佛教徒的通称。 因出家修行的人,都舍弃了俗姓,以佛释迦为姓,又取其弟子之意,故称为释子。 ⒅澌:冰块消融的样子。 【译文】僧人文瑛居住在大云庵,那里四周环水,就是苏子美所造的沧浪亭旧地。文瑛多次请我为沧浪亭写记,说:“过去苏子美写过一篇记,记载亭子的美景,请你记下我修建这个亭子的缘由吧。 ”我写到:从前吴越立国的时候,广陵王镇守吴中,在子城的西南面修建了一座园子,他的外戚孙承佑也在园子旁边修了一座园子。到了淮南之地归于宋朝时,吴越的园子还没有荒废。 这最初苏子美在园中修建了沧浪亭,后来一些佛教徒住在这里。于是沧浪亭就变成大云庵了。 自从有大云庵以来,至今已二百年了,文瑛寻访当年遗迹,在荒芜残破的废墟上修复了苏子美原有的建筑,于是大云庵就又变成了沧浪亭。时代变化了,朝廷和社会也都发生了变化。 我曾登上姑苏台,眺望浩淼的五湖和苍翠的群山,太伯、虞仲曾经在这里建国,阖闾、夫差曾经在这里争雄,子胥、文种和范蠡曾经在这里经营他们的事业,如今都不存在了,大云庵和沧浪亭的兴废又算得了什么呢?虽然这样,钱镠趁着天下大乱的时候窃夺了权位,占有了吴越,国富兵强,下传了四代。 他的子孙和姻戚乘机奢侈享乐,超越名位,修造的宫殿和园圃盛极一时。 这些都无人纪念,只有苏子美的沧浪亭才被一个僧人钦佩重视到这般地步。由此可以看出,士人想要流传美名到千年之后,不想像冰块那样一下就完全消失,那是有另有原因的呀。” 文瑛爱读书,喜欢作诗,跟我们这些人交往,大家称他为沧浪僧。 【阅读理解】1。 解释下列加点的词。(1)浮图文瑛,居大云庵,环水(2)迨淮南纳土(3)国富兵强,垂及四世(4)极一时之盛2。 下面句式与其他三项不相同的一项是( )A.即苏子美沧浪亭之地也B.此大云庵为沧浪亭也。C.昔子美之记,记亭之胜也D.而子美之亭,乃为释子所钦重如此3。 沧浪亭是谁建造的?又是谁重建的?重建后曾改名为什么?4.“沧浪亭”得名于《沧浪歌》。请填写完整《沧浪歌》,并回答问题。 (1)《孟子·离娄上》:“沧浪之水清兮,_____;沧浪之水浊兮,_____。”(2)这首民歌隐含着_________的意思。 5。能表明文章主旨的是哪句话?这个句子的意思是什么?【参考答案】1.(1)环绕 (2)等到 (3)流传 (4)尽2。 D3。 苏子美建造。 文瑛重建。重建后曾改名为大云庵。 4。 (1)可以濯我缨 可以濯我足(2)退隐不仕5.“可以见士。 2. 沧浪亭记 文言文翻译 译文 我因获罪而被贬为庶人,没有可以去的地方,乘船在吴地旅行。起初租房子住。时值盛夏非常炎热,土房子都很狭小,不能呼气,想到高爽空旷僻静的地方,来舒展心胸,没有能找到。 一天拜访学宫,向东看到草树郁郁葱葱,高高的码头宽阔的水面,不像在城里。循着水边杂花修竹掩映的小径,向东走数百步,有一块荒地,方圆约六十寻,三面临水。小桥的南面更加开阔,旁边没有民房,四周林木环绕遮蔽,询问年老的人,说:“是吴越国王的贵戚孙承佑的废园。”从高高低低的地势上还约略可以看出当年的遗迹。我喜爱这地方,来回地走,最后用钱四万购得,在北面构筑亭子,叫“沧浪”。北面是竹南面是水,水的北面又是竹林,没有穷尽,澄澈的小河翠绿的竹子,阳光、阴影在门窗之间交错相接,尤其是在有风有月的时候更宜人美丽。 我常常乘着小船,穿着轻便的衣服到亭上游玩,到了亭上就率性玩乐忘记回去,或把酒赋诗,或仰天长啸,即使是隐士也不来这里,只与鱼、鸟同乐。形体已然安适,神思中就没有了烦恼;所听所闻都是至纯的,如此人生的道理就明了了。回过头来反思以前的名利场,每天与细小的利害得失相计较,同这样的情趣相比较,不是太庸俗了吗! 唉!人本来会受外物影响而感动。情感充塞在内心而性情压抑,一定要借外物来排遣,停留时间久了就沉溺,认为当然;不超越这而换一种心境,那么悲愁就化解不开。只有仕宦之途、名利之场最容易使人陷入其中,自古以来,不知有多少有才有德之士因政治上的失意忧闷致死,都是因为没有悟出主宰自己、超越自我的方法。我虽已经被贬却获得这样的胜境,安于冲淡旷远,不与众人一道钻营,因此又能够使我的内心和形体找到根本,心有所得,笑悯万古。尚且没有忘记内心的主宰,自认为已经超脱了。 3. 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完成文后各题沧浪亭记浮图①文瑛,居大云庵,环 【小题1】(1)环绕 (2)等到 (3)流传 (4)尽【小题2】D【小题3】 苏子美建造。 文瑛重建。重建后曾改名为大云庵。 【小题4】 (1)可以濯我缨可以濯我足 (2)退隐不仕【小题5】“可以见士之欲垂名于千载之后,不与其澌然⒅而俱尽者,则有在矣!”由此可以看出,士人想要流传美名到千年之后,不想像冰块那样一下就完全消失,那是有另有原因的呀。 (指道德文章)解析:【小题1】无【小题2】无【小题3】无【小题4】无【小题5】无 【译文】僧人文瑛居住在大云庵,那里四周环水,就是苏子美所造的沧浪亭旧地。 文瑛多次请我为沧浪亭写记,说:“过去苏子美写过一篇记,记载亭子的美景,请你记下我修建这个亭子的缘由吧。”我写到:从前吴越立国的时候,广陵王镇守吴中,在子城的西南面修建了一座园子,他的外戚孙承佑也在园子旁边修了一座园子。 到了淮南之地归于宋朝时,吴越的园子还没有荒废。这最初苏子美在园中修建了沧浪亭,后来一些佛教徒住在这里。 于是沧浪亭就变成大云庵了。自从有大云庵以来,至今已二百年了,文瑛寻访当年遗迹,在荒芜残破的废墟上修复了苏子美原有的建筑,于是大云庵就又变成了沧浪亭。 时代变化了,朝廷和社会也都发生了变化。我曾登上姑苏台,眺望浩淼的五湖和苍翠的群山,太伯、虞仲曾经在这里建国,阖闾、夫差曾经在这里争雄,子胥、文种和范蠡曾经在这里经营他们的事业,如今都不存在了,大云庵和沧浪亭的兴废又算得了什么呢?虽然这样,钱镠趁着天下大乱的时候窃夺了权位,占有了吴越,国富兵强,下传了四代。 他的子孙和姻戚乘机奢侈享乐,超越名位,修造的宫殿和园圃盛极一时。这些都无人纪念,只有苏子美的沧浪亭才被一个僧人钦佩重视到这般地步。 由此可以看出,士人想要流传美名到千年之后,不想像冰块那样一下就完全消失,那是有另有原因的呀。”文瑛爱读书,喜欢作诗,跟我们这些人交往,大家称他为沧浪僧。 4. 阅读下面的文言文段,完成小题 小题1:D 小题2:D 小题3:C 小题4: ①文瑛寻访古人遗迹,在荒疏、残败埋没的痕迹上按原来的样子修复了沧浪亭,这是从大云庵到沧浪亭的演变过程。(“寻”1分,“复”1分,“构”1分,“余”1分,句意通畅1分) ②可以看出读书人想要留名千古,不像溶解的冰那么容易消失殆尽,这是有原因的啊。(“士”1分,“垂”1分,“尽”1分,“在”1分,句意通畅1分) 小题1: 试题分析:此类题目一定要在答题时把实词放回到原文中进行结合具体语境和上下文来理解。同类,一类。 小题2: 试题分析:因:趁着,趁机。A:所以,……的原因/用来……;B:何为:为什么/句末语气词;C竟然/于是。 小题3: 试题分析:A先有苏子美的沧浪亭。 小题4: 试题分析:此类题目在翻译时首先要找出关键字或句式进行翻译,一般为直译,除一些带有比喻性的词语然后再整体翻译,并按现代汉语的规范,达到词达句顺。 《沧浪亭记》译文: 文瑛和尚居住在大云庵,那里四面环水,从前是苏子美建造沧浪亭的地方。文瑛曾多次请我写篇《沧浪亭记》,说:“过去苏子美的《沧浪亭记》,是写亭子的胜景,您就记述我修复这个亭子的缘由吧。” 我说:从前吴越建国时,广陵王镇守吴中,曾在内城的西南修建了一个园子,他的外戚孙承佑,也在它的旁边修了园子。到吴越被宋国灭亡时,这个园子还没有荒废。最初苏子美在园中造了沧浪亭,后来人们又在沧浪亭的遗址上修建了大云庵,住进了和尚。这是从沧浪亭到大云庵的演变过程。大云庵至今已有二百年的历史了。文瑛寻访亭子的遗迹,又在废墟上按原来的样子修复了沧浪亭。这是从大云庵到沧浪亭的演变过程。 历史在变迁,朝代在改易。我曾经登上姑苏台,远眺浩渺的五湖,苍翠的群山,那太伯、虞仲建立的国家,阖闾、夫差争夺的对象,子胥、文种、范蠡筹划的事业,如今都已消失殆尽了,大云庵和沧浪亭的兴废,又算得了什么呢?虽然如此,钱镠趁天下动乱,窃据权位,占有吴越,国富兵强,传了四代,他的子孙亲戚,也借着权势大肆挥霍,广建宫馆园囿,盛极一时,而子美的沧浪亭,却被和尚如此钦重。可见士人要想垂名千载,不与吴越一起迅速消失,是有原因的。 文瑛好读书,爱做诗,常与我们郊游,我们称他为沧浪僧。
2023-09-10 09:48:581

如何防止网络语言暴力?

如何阻止网络暴力的英语作文如下:Now,computers have become a part of our lives.We use computers to study,work and communicate with friends.Because people are very dependent on the Internet,they don"t have anything,so they can do whatever they want.The Internet provides a new stage for people to show violence.They are very rude and swear to others.We call it language violence,especially against names As for people,they have been attacked by rude words.A famous Korean female star committed because of cyber violence.The government has taken some measures to regulate the network.Users have to register their real names.Language violence has been controlled to some extent.We even need to show ourselves without legal supervision.网络暴力的表现形式:在形式上,分为以文字语言为形式的网络暴力和以图画信息为形式的网络暴力两种。以文字为载体的网络暴力,在任何一个网络暴力事件中都存在,是网络暴力的最基本形式,网民通过粗俗、恶毒的攻击性语言宣泄不满情绪,对他人肆意攻击,增加了网络暴力的危害。图画信息暴力在网络暴力事件中也并不鲜见,例如公布当事人照片、传播恐怖图片、恶意P图等等。在性质上,主要表现为非理性的人肉搜索和日益增长的网络谣言。网络暴力事件的主要类型之一是人肉搜索,这种人肉搜索在互联网时代演化成了一种全民狂欢,以挖掘出当事人的隐私为乐,并且伴随着对当事人的道德审判,很容易带来二次伤害,引发次生舆情。
2023-09-10 09:48:591

毕业祝福语小学六年级实用

u2003u2003曾经你我共沐一片阳光,谱写下友谊的篇章,多少回忆美在了心房。毕业了,不再为作业,论文烦恼了,可却要面临更加艰巨的挑战。每一年中都会有毕业季,毕业季有就意味着有一大批毕业生,一条简单的毕业祝福语满载着我们对毕业生最美好的祝愿。毕业祝福语书要如何规范的书写呢?我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毕业祝福语小学六年级实用”,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u2003u20031.山海可以阻隔彼此,却阻隔不了我的思念,距离可以拉开你我,却拉不开真挚的情谊,时间可以淡忘过去,却忘不了永远的朋友。 u2003u20032.一个人坐在学校明心湖边有树荫的草地上,听鸟叫虫鸣,看蚂蚁在身边顾自爬行。眼前不远处,两只蝴蝶翩翩翻飞,双双戏舞。真想就这样一直坐着,闭了眼,肆意的享受这份宁静与安逸小学毕业纪念册寄语60句好词好句。 u2003u20033.将文明留给母校,将感激留给老师,将关心留给同学,将信心留给自己 u2003u20034.我们的目光会永远伴着你成长,伴着你收获人生的幸福! u2003u20035.下联、帮助我关心我理解我,谢谢啊。相知是天意,相识是人意,相加便是友谊,有情便有意,我们能聚在一起,因为心有灵犀。 u2003u20036.和我一起走过年的同窗如今就要分别了,教了我们年的老师也走了,想想心里就无比伤痛。 u2003u20037.毕业了,粗心?眼泪是多余?。缺氧过后?爱情。 u2003u20038.好怀念那些一起笑一起哭一起闹的日子……我们都会更好的,坚信。 u2003u20039.牢记自己小小理想,在浮躁的世界上有所坚持会让你不会轻易放弃; u2003u200310.我们相聚几年,欢声笑语总不停止;毕业我们分离,友谊将我们心相系;空间将我们阻隔,祝福让我们不孤寂;马上各奔东西,期待他日重逢,祝你前程似锦 u2003u200311.一盏明灯点燃在您眼里,藉着它世人失落的心灵记起了天使。 u2003u200312.品透人情薄如纸,看破红尘伤透心 u2003u200313.认真做人,踏实做事,荣耀母校,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 u2003u200314.相聚五湖四海成为同窗,一起牵手走过青春的时光,离别的泪水湿满眼眶,提起装满美好回忆的行囊,继续前进在奋斗的路上、朋友,毕业了,愿你整装待发把梦想实现 u2003u200315.一朝师生情终生缅于怀,学子闯天下母校候佳音 u2003u200316.师恩难忘、珍重同窗、告慰父母 u2003u200317.热烈欢送我校届毕业生奔赴祖国各地 u2003u200318.世间的尘嚣喧扰,似乎沉寂,白雪还没有从偏僻的山崖消融,迎春花就已经开放在田野。 u2003u200319.6个希冀的春天,我们播种了6次;6个金黄的秋天,我们收获了6遍;我们曾经受了6个火夏的磨砺和6个严冬的考验,请别忘记这有滋有味、有声有色的时光。 u2003u200320.岁月匆匆过,却从未改变方向;生活四处漂泊,一路携手共当;有情谊在,一根火柴将夜空照亮;天冷时,温暖的问候总在胸膛。 u2003u200321.是不是因为匆匆的脚步,而忽视了沿路的风景?感恩节又到了,缘分啊。 u2003u200322.母校是真挚的朋友,无论你离开多久,她都会在原地看着我们远去的背影,默默地祝福。 u2003u200323.踏进校门,我们在欢乐中成长,我们彼此珍惜;踏出校门,我们在拼搏中前进,我们彼此祝福;愿你勇往直前,马到功成!祝你平安顺利! u2003u200324.老师越来越感到你的迅速长大了;你不再像以前那样害怕困难,逃避困难了,每一次作业都力争弄懂弄清了;本学期进步较大,老师盼望你能在新的平台上再夸一个台阶。 u2003u200325.时空的遥远并没改变心的距离。 u2003u200326.我的心在为你祈祷,祈祷你心中充满幸福,祈祷天使永远在你身边,祈祷你的小学无忧无虑。 u2003u200327.你不是不可以说谎,不过你一定要是出自善意,决不可为作恶掩饰。 u2003u200328.送你温馨祝福,陪伴你走到天涯海角,相随你铺就远大前程。 u2003u200329.让我与你握别,再轻轻抽出我的手,直到思念从此扎根,画面从此停顿,朋友,请把我的祝福别在衣襟上吧,从此天涯海角都有我的问候。 u2003u200330.滴水,可以穿透顽石;微雨,可以滋润幼苗;慈爱,可以医治心灵的创伤。老师,您就是那暖人心田的水滴灌溉幼苗的细雨,您的爱心培育了多少幼稚的心灵! u2003u200331.勇往直前,让我们的事业更辉煌!让我们的生活更美丽! u2003u200332.今日是挑李芬芳明天是社会栋梁 u2003u200333.受恩要将恩情记,知恩应将恩情还。青春的阳光,照亮了我们追求的方向,让我们认准目标,展翅奋飞,为给未来增添一片美丽的华光而努力……相逢又告别,归帆又离岸,既是往日欢乐的终结,又是未来幸福的开端。 u2003u200334.告白和告别,一字之差。一个羞涩,一个悲痛 u2003u200335.祝你在每个成长的日子里都开开心心!毕业快乐! u2003u200336.相识且是缘,但愿能珍惜。 u2003u200337.独自回眸,岁月逝去,校园尽头、怅分隔,问苍茫大地,怎能不哭、携来几人曾游,忆往昔快乐岁月稠、曾记否,在校园穿梭,笑声常留、毕业了,朋友愿你一生幸福,一路顺风 u2003u200338.毕业只是人生的逗号,不是学习的终点。 u2003u200339.你现在好吗?今天快乐吗?我从远方送你的祝福你收到了吗?为你点亮三百六十五只蜡烛,只为永远的祝福你。 u2003u200340.好朋友简简单单,好情谊清清爽爽,好缘份永永远远! u2003u200341.买个闹钟,以便按时叫醒你。贪睡和不守时,都将成为你工作和事业上的绊脚石,任何时候都一样。不仅要学会准时,更要学会提前。就如你坐车去某地,沿途的风景很美,你忍不住下车看一看,后来虽然你还是赶到了某地,却不是准时到达。“闹钟”只是一种简单的标志和提示,真正灵活、实用的时间,掌握在每个人的心中。 u2003u200342.祝毕业生昂首展翅,飞向人生另一个海阔天空! u2003u200343.我也十分开心,不知你的感受与否?呵!但是没关系,今夜的清风明月,美好却并非永恒,还没来得及分享最后一杯酒,却要各奔东西,珍重,学友因为您的一片爱心的灌浇,一番耕耘的辛劳,才会有桃李的绚丽,稻麦的金黄。 u2003u200344.六年的中学生活今天就要结束了,这既是一个句号,也是我们人生途中的一个逗号。 u2003u200345.愿你,更坚强。愿你更自信。 u2003u200346.牢记学校培养情,争为母校添光彩 u2003u200347.今天,我们是亲密的同学;明天,我们将是竞争的对手,愿友谊在竞争中更加深厚。 u2003u200348.您的思想,您的话语,充溢着诗意,蕴含着哲理,又显得那么神奇——呵,在我的脑海里,它们曾Ji起过多少美妙的涟漪! u2003u200349.勤奋踏实表现在你的学业上,稳重可靠展示在你的工作中,老师为有你这样能干勤勉的班长而感到庆幸,相信你的工作经历会给未来的你带来帮助。 u2003u200350.理想是人生之帆,毅力是生活之桨,要成就事业,二者缺一不可。崇高的理想宛如一个人心上的太阳,它能照亮生活中的每一步。 u2003u200351.你是一个单纯快乐的小男孩。长得白白净净,眉清目秀的模样很可爱。只是不爱学习,书写潦草,注意力不能集中,这是导致你成绩不见起色的主要原因,望积极主动的去体验学习带来的快乐。祝你健康成长,笑容常在。 u2003u200352.你是一个淳朴执着的孩子。很高兴你喜欢上了诗词,积累了很多课外的诗句。说明你有很好的记忆力和学习兴趣。你是个慢热型的人,只是你不能控制自己的注意力,经常沉湎在自己的思想漩涡里,不能自拔。注意品质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学习品质,望努力克服。 u2003u200353.我有三愿:一愿友情温暖我们心田,二愿欢乐永驻你我心间,三愿我们常常相见! u2003u200354.只要心还在跳动,血还是热的,就要抬起头来做人,做一个真正的人,大写的人。 u2003u200355.六月的花海绽不尽我们的情谊,六月的蔬风吹不散同学友情,六月是毕业季同窗别离难分,六月的深情永远定格在朋友心中。祝同学六月的路,似锦如花。 u2003u200356.快毕业了。世界上最快而又慢,最长而又最短,最平凡而又最珍贵,最易被忽视而又是令人后悔的就是时间。让我俩珍惜彼此的友谊!愿你成为电脑高手,学习进步! u2003u200357.你是一个天真纯洁的男孩。生活就像磨刀石,会让钝之物变得锐利,也会让锐之物变得很钝。你的学习关键是要学会思考,怕动脑筋怎会学好呢?太过直率,会失去很多友情,所以要言语谨慎,宽容大度,才能更好地与人交往合作。祝开心快乐! u2003u200358.六年或长或短都已被时间带走,留下的回忆已成为淡淡的殇。 u2003u200359.你至少要给我一个衬托的借口,让我明白所谓的幸福。 u2003u200360.或长或短或深或浅我们曾经在这里留下的一条脚印,或大或小或多或少我们曾经在这里留下的一丝情愫。或梦或幻或真或假我们在这里留下的一切记忆。真难舍! u2003u200361.你我虽然相隔千里,但是彼此却心心相连;你牵挂着我,我牵挂着你。让我轻轻地对你说一声:“亲爱的同学,真的好想你!” u2003u200362.挥手告别那仿佛昨日的懵懂少年,静静回眸这些年彼此的奋斗,岁月无声不停留,毕业之际各自走,愿你带着心中的梦,伴着祝福努力拼搏,成功闯过每个人生关口。 u2003u200363.机遇降临到你头上,这没有什么可耻,可耻的是由此而放弃努力的自暴自弃行为。 u2003u200364.它和友情一起,留在我的记忆里,也烙在你的印象中。 u2003u200365.你和我的情谊永不遗失,会长久下去!直到永远。 u2003u200366.有时候很怀疑,是不是上帝把我的幸福分给了别人,所以剩下的只有悲伤。 u2003u200367.你是一个机灵开朗的小男孩。虽然个子小,但人小鬼大,喜欢耍小聪明。对于学习,你还是没有找到窍门,要学会倾听,课堂学习效率才能有所提高,要专心,要投入——没有什么能够难得倒你! u2003u200368.混个小学毕业也不容易,整六年啊。 u2003u200369.这一个花季,你将要离去;这一个花季,眼泪的洗礼。送别就在今日,说不出思念的千言万语,唯有化作祝福一片。愿你生活幸福安然! u2003u200370.唱一首歌,表达我们不舍的情份;写一首诗,记下我们共度的青春;画一幅画,留下我们三年的纯真;道一声别,祝福我们珍重前程似锦! u2003u200371.你是一个天真无邪的男孩。喜欢劳动,爱帮助人,可一说到学习,你就一脸无辜相。你要明白:学习过程中可以锻炼我们的许多品质,这对将来的成才非常有用:首先要学会吃苦,其次懂得坚持,这样才能有所作为。难道不是吗?记住:不抛弃不放弃,要对自己有信心。加油呀! u2003u200372.要毕业了,愿你展开翱翔的翅膀尽情遨游,点亮理想的明灯照亮前程,放飞青春的心灵在幸福中荡漾,让我们的友谊在岁月的洪流中酝酿出更醇的美酒,祝你前程似锦! u2003u200373.记住:那些敢于承担最大风险的人才能得到最深的爱和最大的成就。 u2003u200374.幸福像糖果化成了一片,甜蜜了你的童年,在这幸福的日子里,祝你毕业快乐,幸福永远。 u2003u200375.祝你像一位有耐力的攀登者,一直攀到科学的最顶峰。 u2003u200376.希望你们永远记住自己出发时的目标,勿忘初心。愿永怀赤子之心,永远相信,一切会更好! u2003u200377.星星守护着月亮,所以月亮睡的安详,温暖守护着春天,所以春天笑得灿烂,我守护着你,所以希望你一辈子都快快乐乐,亲爱的,毕业快乐。儿子,毕业快乐,学习进步! u2003u200378.愿你的快乐,如大海般宽广;你的好运,如星空般浩瀚;你的成功,如高山般厚重;你的幸福,如流水般灵动。愿我的祝福,如许愿般灵验:毕业快乐!毕业快乐,健康成长! u2003u200379.亲爱的孩子们,站在这舞台上,当灯光亮起又结束,你们就真的要离开了,就要在我们依依不舍的目光里长久地离开这熟悉的校园,亲切的老师们。 u2003u200380.毕业虽是一首离歌,但绝不是悲歌,让我们抛弃分别得忐忑,拥抱新的选择,祝你毕业快乐,拥有美丽的未来,同时你还有灿烂的过去,还有我们这些一辈子的好友!
2023-09-10 09:48:591

上大学了,该如何规划自己的学业生涯呢?

学生入学后,大学要在本专业内开展学习规划,专业技能指导,未来职业规划,就业前景分析等。党政方面的思想教育,学生个人的思想风貌,情感生活观念的关注养成也很重要。虽然上大学了,已经成年,但事实上很多学生心智尚且稚嫩,面对多元的价值观和未来何去何从都没有自己明确的目标,以致大学期间很多学生出现蹉跎和迷茫。时光不复,年龄不复,机会不复。大学很美好,是一个人一生中最风华正茂的时候,自由也很好,但一个大学之于未来国之重器的塑造也很重要。首先,在大学里面去发现哪些是自己真正喜欢的,哪些并不是自己真正喜欢。也许有些人被录取到自己不喜欢的专业,想通过转专业转去自己喜欢的专业,这个时候一定要考虑清楚自己是否真的讨厌目前的专业?那个自己喜欢的专业是不是真的就是自己喜欢的。其次,大学里面除了读书外,还要多培养一些技能,也许这些技能就是毕业后找工作的敲门砖。再次,要早点想好自己的规划,想想自己想要过什么样的生活,是想继续深造还是直接就业?最后,一定要在空闲的时间自己尝试去挣一次钱,那个时候就会发现钱来之不易。到了大学的话。自己想好如何做好学习计划。别给自己莫名其妙的加压,好像没有压力,就学不好一样。也不要没有压力,就觉得很失落。大学是成人世界的一个中途站。以后什么都靠你们自己了。 多学习,上了大学就安逸了,这句话是不正确的,工作以后你会发现大学当初学习的专业课知识的重要性,上了大学也可以谈一场恋爱,相比于社会,大学是比较能找到真爱的地方,选择性也高,质量也好,坑蒙拐骗很少。课外兼职比较推荐尝试,提前感受就业感觉,对自己交际及情商提高有很大作用。结交一个闺蜜/死党,在学校可以一起玩,出了社会可以听你倾诉,分担痛苦…以上就是给大家的建议,最后还是希望大一学生提前规划大学生活,四年时间一晃而过,戒骄戒躁,以学习为主,做一个合格的大学生。
2023-09-10 09:48:591

项目申报审批流程

法律分析:项目报批分为审批、核准或备案三种类型。1.项目审批:目前主要有两类:一是政府投资项目,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概算。二是申请国债资金。投资补助和贷款贴息方式项目,审批资金申请报告。2.项目核准:依据《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是指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和限制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3.项目备案: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项目,除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专门规定禁止投资的项目外,实行备案管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二十四条 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委托机关应当将受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内容予以公告。 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受委托行政机关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许可;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许可。
2023-09-10 09:48:561

什么是音乐艺术?

音乐艺术就是音乐艺术
2023-09-10 09:48:554

什么是卡通形象?卡通形象与Q版形象的联系与区别(急急)

卡通形象 所有出现在卡通中的形象都叫卡通形象那么什么是卡通呢请看百度百科http://baike.baidu.com/view/4532.html理解q版形象的关键在于q也请看百科http://baike.baidu.com/view/4532.html 还是要说点自己的凡是可爱的形象都可以称为q版形象 而卡通形象往往有很多是可爱的所以我们也常常把卡通中的形象称为Q版形象 现在这两个的概念已经相互融合 不过当我们说某一形象卡通时更偏重于形象高笑而q的东西则是可爱 ps 往上通常说的q版形象多是指两到3头身的人物(或事物)形象可以是画的也可以是照片改的
2023-09-10 09:48:531

“网络暴力”是怎么形成的!

目前,对于网络暴力学术上还没有统一的界定,有人称网络暴力是指网民在网络上的暴力行为,是社会暴力在网络上的延伸。有人称网络暴力是在狂热、非理性的情绪支配下,网民对未经证实或已经证实网络事件发表网络言论。这些言论超越了正常的理性范围,也超越了道德和法律的界限,不仅在虚拟空间上对当事人给予道德的审判和批判,而且也对当事人的现实生活产生直接的影响。它往往是匿名的、群体性的攻击行为,虽然攻击者的身份是虚拟的,但给当事人所带来的伤害却是真实的。网络暴力的形式:网络暴力除了语言暴力以外,还表现出了行为上的暴力。在网络中,人们往往无视法律责任的存在,事先并不征求当事人同意,就随意在网上公布属于当事人隐私的信息,造成对当事人法律权利的侵犯。有的网络事件还延伸到现实生活中,对当事人及其亲友的正常生活进行行动和言论侵扰,致使其人身权利受损。网络暴力中这种暴戾的心态和行为方式是与文明社会直接相违背的。网络暴力的特点:1.传播活动自发形成网络暴力事件的始终,不存在任何强迫行为。无论是首次传播,还是二次传播或多次传播都是网民的自发使然。无论是出于道德使命感还是情绪宣泄需要,网络暴力事件的传播都是在自发状态下进行的,纵使存在一些背后别有用心的事件操控者的主观行为,也是在不被发现的隐性状态下进行的,大多数参与者并没有意识到其行为的被操控性,所以说网络暴力传播活动基本上都是自发的,至少是在参与者自认为自发状态下进行的。传播内容的社会敏感性现实生活中,有一些话题是敏感的,一提起就能引起轩然大波。纵观网络暴力事件的传播内容往往就是这样的一些话题:虐待、第三者、极度自私等等,不是违法的,就是悖逆公德的,或者是人们的情感较难接受的。这些话题都是社会极为敏感的话题,现实生活中,人们对这些现象尚且嗤之以鼻,在虚拟的网络空间里就更难怪要群起声讨了。2.信息结构的开放性在网上,谁都有说话的权利和自由。只要你注册了一个论坛,就有在这个论坛里说话的权利和自由。在整个网络暴力的传播过程中,只要你的言论于论坛无害,一般版主就不会删除你的发言。你可以补充任何信息,只要它是真实的,甚至只要是网民希望真实的,都可以造成新一轮的传播活动。总之,网络暴力的传播处于一个极度开放的传播结构中,这就为传播影响的不可控制性埋下了伏笔。谁都可以发言的情况下,因为不能保证发言的公正和客观,就不能保证传播影响总是积极的,也才导致走向了网络暴力的歪路。3.恶劣影响的虚拟促成在虚拟的网络自由世界里,每个人都享有平等的地位,并拥有同等的受到尊重的机会,这种特征使网络成为人们灵魂最自由的地方。网络还由于天然的虚拟性,而使得很多在现实中不好做的事情,或者不好说的话在网络上便可以旁若无人地做,肆无忌惮地说。在这种虚拟环境下,因为多了虚拟性的保护,人们往往容易产生“这里很安全”的意识,又因为少了很多现实世界的惩罚机制,在网络的顾忌就显得纯属多虑。在网络世界里,人们做出一定的行为根本就用不着深思熟虑、谨慎再三,完全实现了“思想有多远,路就能走多远”的愿望,以至于有学者称网络为“历史上最接近真正无政府主义状态的东西”。在网络虚拟世界里,不管现实生活中网民有多大的物质重压与精神压抑,都可以自由而肆无忌惮地在这里宣泄,还有可能由此引发大众对同一焦点事件的集体泄愤。与此同时,网络虚拟性也使得有效的监督机制变得力不从心,再加上在虚拟环境下,网民的诚信意识及道德意识极容易走向缺失,这也就不难解释为什么一些无从证实的传闻、流言、诽谤、谎言等各种不健康信息在网络里却可以大行其道。4.传播效果容易失控现在看来,网络暴力似乎总有失控的趋势,对当事人造成很大的身心伤害。这是怎么回事呢?大多数网络暴力看起来似乎总发端于对不合情理现象的讨伐,这本身无可非议,但由于总是在狂热、非理性的支配下,再加上网络传播结构的开放性和流言传播的易失实性,使得网络暴力很容易出现差错或被人利用,使无辜的当事人蒙冤。网络暴力的背后是以讹传讹在作祟,这些虚假或片面消息的扩散传播,影响受众在不理性的情况下做出非理性举动。导致结果是,无论被讨伐人如何道歉都不足以缓解网络暴力的事态发展,连事件的发起者站出来要求人们取消打击行为,也都不得要领,最终走向了暴力的极端而无法收拾。“铜须门事件”事件就是典型的例子:当事人即使在道歉后也不能摆脱困境,事件的发起者声明事件原委“纯属杜撰”,要求网民取消进一步的行动,也不能缓解事态发展。
2023-09-10 09:48:4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