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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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强化资金安全管理

在目前的财会管理工作中,常见的资金安全问题主要包含以下几个问题:1.制度不严制度是规范一个行为的标准,是工作行为得以顺利进行的关键。在社会飞速发展的今天,一个良好的制度对于工作的顺利开展有着决定性作用。尤其是对于资金管理而言,内部制度的完善与否直接影响到整个资金管理安全。其内容主要包含了不相容职务或者职责不清晰,重要的物件、证章介质保管不当,银行对账管理不完善,配套制度不完善等。2.人员素质风险人是各种工作的主体,是资金安全管理的执行者。在资金安全管理工作中,涉及到的人员问题主要包含有工作人员职业素质、技术水平、道德情操等因素,其人员素质风险问题主要表现在工作人员思想觉悟不高、家庭背景复杂、生活环境不佳以及有不正当的爱好等,这就容易引发其在工作中资金管理安全问题较为严重。3.外部风险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发展速度的不断加快,各种新技术、新设备所引起的盗窃风险不断增加,尤其是在网络技术不断普及的今天,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的便捷不断的对财会管理系统进行破坏,使得内部资金极容易失窃,给财会管理工作带来一定的影响。目前,外部风险主要包含网络风险和失窃两种。二、资金安全管理措施在目前的资金安全管理工作中,要想做好相关管理工作,就必须要做好事先预防、事中检查和事后监督三个方面的问题。其中最为总要的是要做到未雨绸缪和防患于未然,这就要求在工作中做好事前预防和事中检查工作,这不仅仅体现了现在制度的健全和完善,更为重要的是在工作中反应严格的交接、按章办事要求。可是,在目前的工作中,我们很大一定程度上都是由于管理人员素质不高、资金管理制度不完善和外部风险造成的,为此在资金安全管理工作中也需要从这几个方面入手去完善和优化。1.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制度是行动的基础,也是行动得以顺利开展和进行的保障。资金管理工作的开展必须要依靠一个严格、完善的制度,也只有这样才能在工作中把精细的管理工作做得更好,使得资金流转到工作的每一个细节中。在目前的财务制度完善和建立中,首先要明确和优化财务管理体系,实施不相容、不相干的岗位相互分离制度,并且在工作中强化监督分管制度;其次,在工作中分别设置资金审核管理、出纳、预算等岗位机制,从而实现完善的管理体系。再次,在工作中落实经常性监督工作,使得财务部分工作人员能够定期的对库房的财务账目进行清点,以杜绝在工作中出现的虚假账目的问题。2.强化人员培训人是管理工作得以开展和顺利进行的主体,为此财会管理工作中有必要对管理人员进行前期培训,在培训中提高管理工作人员的素质、工作水平和职业操守。在财会管理中,管理人员在实践工作中对于财会管理而言是尤为重要的一个环节,在培训之初必须要提前摸清楚每一个岗位员工的底细、掌握其思想情况和业余爱好,一旦发生较大的变动,那么有必要及时的将其调离资金岗位。同时在工作中通过方式灵活、形式多样的培训工作来对管理人员进行岗位和业务技能的培训,以增强业务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同时在培训的时候还需要将工作程序、业务管理、操作规范等形成明确的条文,并将其公布在资金管理办公室显目处。3.完善管理机制资金管理工作本身就是一个流动性极强的工作流程,其控制风险也是整个管理工作中最大的,为此在目前的管理工作中我们有必要完善管理机制,使得各项不良问题能够提前得到预防和解决。尤其是在科学技术不断发达的今天,要想做好资金安全管理,就必要从外部预防技术入手,完善网络平台,强化管理体制,从而使得外部各种风险问题能够及时的得以预防,从而保证资金管理安全,提高资金管理效率。三、总结资金安全问题已成为社会各阶层普遍关心的大事,更是各级财会管理人员特别是财务管理者面临的严峻挑战,确保资金安全是一项长期而系统的工程,也是每一位从业人员的责任,只有增强安全理念和风险意识,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才能从根本上杜绝资金安全问题,保证财会管理工作的持续发展。

乡镇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工作总结

基层组织与管理的重要。没有范文。以下供参考,主要写一下主要的工作内容,如何努力工作,取得的成绩,最后提出一些合理化的建议或者新的努力方向。。。。。。。工作总结就是让上级知道你有什么贡献,体现你的工作价值所在。所以应该写好几点:1、你对岗位和工作上的认识2、具体你做了什么事3、你如何用心工作,哪些事情是你动脑子去解决的。就算没什么,也要写一些有难度的问题,你如何通过努力解决了4、以后工作中你还需提高哪些能力或充实哪些知识5、上级喜欢主动工作的人。你分内的事情都要有所准备,即事前准备工作以下供你参考:总结,就是把一个时间段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评价、总分析,分析成绩、不足、经验等。总结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是对已经做过的工作进行理性的思考。总结的基本要求1.总结必须有情况的概述和叙述,有的比较简单,有的比较详细。2.成绩和缺点。这是总结的主要内容。总结的目的就是要肯定成绩,找出缺点。成绩有哪些,有多大,表现在哪些方面,是怎样取得的;缺点有多少,表现在哪些方面,是怎样产生的,都应写清楚。3.经验和教训。为了便于今后工作,必须对以前的工作经验和教训进行分析、研究、概括,并形成理论知识。总结的注意事项:   1.一定要实事求是,成绩基本不夸大,缺点基本不缩小。这是分析、得出教训的基础。    2.条理要清楚。语句通顺,容易理解。3.要详略适宜。有重要的,有次要的,写作时要突出重点。总结中的问题要有主次、详略之分。总结的基本格式: 1、标题   2、正文    开头:概述情况,总体评价;提纲挈领,总括全文。   主体:分析成绩缺憾,总结经验教训。   结尾:分析问题,明确方向。    3、落款   署名与日期。

目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

不一定能够完全解决你的问题,但以下答案能给你一些参考。 城市交通问题已经成为我国社会的难点和热点问题,在解决其对策上,大致可以分为两类:硬件对策——道路设施建设、交通工具改进、土地使用结构调整、土地开发强度控制等;软件对策——交通研究、观念更新、管理机制、交通政策、法规建设等。当前,各城市对硬件建设普遍重视,而软件建设则往往被忽略。对此,本人提出了一些解决问题的思路。 近20年来,我国城市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但是,一些城市所出现的交通拥挤堵塞问题也是空前严重的。目前,全国32个百万人口以上的大城市中,有27个城市的人均道路面积已经低于全国平均水平;90年代中后期,上海等城市中心区50%的车道上高峰小时饱和度更是达到95%,全天饱和度超过70%,平均车速下降到10km/h。为此,交通问题已经日益引发各城市政府的重视,并成为民众关心的焦点。2000年,国家公安部、建设部联合发文,要求全国部分城市实施道路交通的“畅通工程”,力图通过行政手段促进道路建设和交通管理协调,推动城市交通拥挤堵塞问题的缓解。尽管如此,实践中不少城市所体现出的重道路建设而轻道路政策理论研究,重交通规划而轻交通管理,重短期“政绩”而轻长远目标的某些倾向。 1 道路交通拥挤的在于整个道路交通开放系统的改进未彻底。 (1)目前,许多城市里的交通问题是通过局部路段、局部道路交叉口的拥挤堵塞反映出来的。显然,按照西医“脚痛医脚,头痛医头”的观念,拓宽这些道路,在交叉口修建立交似乎是立竿见影的解决办法,但问题却很少这样简单。以美国的城市道路建设为例,城市里更宽更多的道路、立交在建成之初的确方便了人们的出行。但是,越来越多的事实表明,草率地选择多修路来解决城市交通问题,最终导致了美国城市里更为严重的交通构成失衡、交通拥挤及城市中心衰退等问题。究其原因就是不少研究者、决策者曾经错误地估计了道路建设对解决城市的交通问题的积极作用而忽略了其他方面,如交通需求、公共交通、交通管理等对解决城市交通问题作用的全面研究。结果,路修得越多,促进了私人轿车的消费,而道路拥挤情况依旧,公共交通也日益变得更加的萎缩。 典型的如洛杉矶和底特律两个城市。到60年代,虽然两市分别修建了多达数千公里的汽车专用道路,但交通拥挤问题依旧。同时,因服务水平下降,其公共交通严重萎缩,客运量分别下降到总客运量的1.5%、4.5% 。两城市仍有大量承担不起私车交通的市区贫穷人口,于是又引出了如何为这部分人提供必须的交通条件及市中心衰退等社会问题。美国政府认识到城市交通设施建设的局限性和公共交通的重要作用,并于60年代通过了世界上第一个比较完善的《公共交通法》。 而北京在这方面似乎也走过一段弯路,前些年已修通投资巨大、立交众多的二环、三环主干道路81km。但由于辐射道路干线和支线建设滞后,没有形成与环线相配套的完整道路及相应的管理系统,加上这些年机动车辆的迅猛激增和相应交通需求管理不力。环线进出口上往往堵塞,形成了新的交通问题。大城市解决交通问题的重点应不再局限于道路交通设施的建设,而应扩大到建立一个以社会化公共交通网络为主体,以快速交通为骨干的多层次、多元化交通方式协调运行系统。在这一系统中,道路建设、客运系统、货运系统及相应的交通管理与控制系统都将得到很好的研究和解决。 2 道路交通网络建设研究和决策的科学化水平仍未提高 近20年来,国内城市修建道路、改善城市交通环境的热情异常高涨。但是,由于没有形成一个科学化的研究、决策机制,部分行政领导的个人意志代替了科学、民主的研究、决策过程,以至不少城市把主要精力、资金投入了主要道路建设和相应的地产开发,道路建设项目草率上马。还有高架道路热,高架道路本来是一种迫不得已的事情,但是好多城市还在追求,甚至把它作为市长的政绩,列为“为民工程”,结果非但没有解决原有交通问题,还造成了不少新的交通问题和隐患。 新建、改建道路集中在市区和开发的新区,道路建设时序、走向、宽度等与城市发展方向及规模不符,浪费大量建设资金和道路资源。如北海、张家港的道路建设。同时,在许多城市的外围,城市道路与公路的衔接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造成交通进出城的拥挤,这都是没有科学决策的后果,所以城市交通问题的缓解有待于提高道路交通网络建设研究和决策的科学化水平的提高。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取自: http://k.pconline.com.cn/question/1527842.html

目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

不一定能够完全解决你的问题,但以下答案能给你一些参考。 城市交通问题已经成为我国社会的难点和热点问题,在解决其对策上,大致可以分为两类:硬件对策——道路设施建设、交通工具改进、土地使用结构调整、土地开发强度控制等;软件对策——交通研究、观念更新、管理机制、交通政策、法规建设等。当前,各城市对硬件建设普遍重视,而软件建设则往往被忽略。对此,本人提出了一些解决问题的思路。 近20年来,我国城市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但是,一些城市所出现的交通拥挤堵塞问题也是空前严重的。目前,全国32个百万人口以上的大城市中,有27个城市的人均道路面积已经低于全国平均水平;90年代中后期,上海等城市中心区50%的车道上高峰小时饱和度更是达到95%,全天饱和度超过70%,平均车速下降到10km/h。为此,交通问题已经日益引发各城市政府的重视,并成为民众关心的焦点。2000年,国家公安部、建设部联合发文,要求全国部分城市实施道路交通的“畅通工程”,力图通过行政手段促进道路建设和交通管理协调,推动城市交通拥挤堵塞问题的缓解。尽管如此,实践中不少城市所体现出的重道路建设而轻道路政策理论研究,重交通规划而轻交通管理,重短期“政绩”而轻长远目标的某些倾向。 1 道路交通拥挤的在于整个道路交通开放系统的改进未彻底。 (1)目前,许多城市里的交通问题是通过局部路段、局部道路交叉口的拥挤堵塞反映出来的。显然,按照西医“脚痛医脚,头痛医头”的观念,拓宽这些道路,在交叉口修建立交似乎是立竿见影的解决办法,但问题却很少这样简单。以美国的城市道路建设为例,城市里更宽更多的道路、立交在建成之初的确方便了人们的出行。但是,越来越多的事实表明,草率地选择多修路来解决城市交通问题,最终导致了美国城市里更为严重的交通构成失衡、交通拥挤及城市中心衰退等问题。究其原因就是不少研究者、决策者曾经错误地估计了道路建设对解决城市的交通问题的积极作用而忽略了其他方面,如交通需求、公共交通、交通管理等对解决城市交通问题作用的全面研究。结果,路修得越多,促进了私人轿车的消费,而道路拥挤情况依旧,公共交通也日益变得更加的萎缩。 典型的如洛杉矶和底特律两个城市。到60年代,虽然两市分别修建了多达数千公里的汽车专用道路,但交通拥挤问题依旧。同时,因服务水平下降,其公共交通严重萎缩,客运量分别下降到总客运量的1.5%、4.5% 。两城市仍有大量承担不起私车交通的市区贫穷人口,于是又引出了如何为这部分人提供必须的交通条件及市中心衰退等社会问题。美国政府认识到城市交通设施建设的局限性和公共交通的重要作用,并于60年代通过了世界上第一个比较完善的《公共交通法》。 而北京在这方面似乎也走过一段弯路,前些年已修通投资巨大、立交众多的二环、三环主干道路81km。但由于辐射道路干线和支线建设滞后,没有形成与环线相配套的完整道路及相应的管理系统,加上这些年机动车辆的迅猛激增和相应交通需求管理不力。环线进出口上往往堵塞,形成了新的交通问题。大城市解决交通问题的重点应不再局限于道路交通设施的建设,而应扩大到建立一个以社会化公共交通网络为主体,以快速交通为骨干的多层次、多元化交通方式协调运行系统。在这一系统中,道路建设、客运系统、货运系统及相应的交通管理与控制系统都将得到很好的研究和解决。 2 道路交通网络建设研究和决策的科学化水平仍未提高 近20年来,国内城市修建道路、改善城市交通环境的热情异常高涨。但是,由于没有形成一个科学化的研究、决策机制,部分行政领导的个人意志代替了科学、民主的研究、决策过程,以至不少城市把主要精力、资金投入了主要道路建设和相应的地产开发,道路建设项目草率上马。还有高架道路热,高架道路本来是一种迫不得已的事情,但是好多城市还在追求,甚至把它作为市长的政绩,列为“为民工程”,结果非但没有解决原有交通问题,还造成了不少新的交通问题和隐患。 新建、改建道路集中在市区和开发的新区,道路建设时序、走向、宽度等与城市发展方向及规模不符,浪费大量建设资金和道路资源。如北海、张家港的道路建设。同时,在许多城市的外围,城市道路与公路的衔接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造成交通进出城的拥挤,这都是没有科学决策的后果,所以城市交通问题的缓解有待于提高道路交通网络建设研究和决策的科学化水平的提高。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取自: http://k.pconline.com.cn/question/1527842.html

如何做好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工作

道路交通事故的频繁发生已成为非常严重的社会问题。据有关资料显示,近几年我国由于人为因素造成意外事故每年都有百余万起,造成数十万人死亡。交通事故约占全部事故的70。事故猛如虎,它已成为现代社会除疾病之外,残害人类生命的第二杀手,它不但给社会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也给无数家庭带来无法弥补的巨大不幸;有多少生命因此身残或命丧黄泉,有多少家庭因此而支离破碎。  那么,作为市场经济体制下高危行业的道路运输企业,如何从加强安全管理和“预防为主”入手,减少事故发生,使员工特别是驾驶员能更好地保护自己、保护他人呢?  一、健全制度,规范管理  “无规矩不以成方圆”。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基础,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则是关键。  细化安全管理工作,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强化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管理的可靠保障。把各项任务和措施层层分解落实到部门和各个岗位,实行安全与工资效益挂钩考核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的制度。同时,单位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单位与部门、部门与具体岗位,均层层签订责任书,形成安全生产责任明确,条款细化,奖惩分明的链条体系和管理格局,真正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坚持安全例会制度,强化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管理。安全例会制度是强化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管理的有效手段,坚持定期召开安全例会,以会议形式抓好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抓好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分析和警示教育,分析本企业、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和落实相应措施,部署好下一步的安全生产工作,以确保安全生产有条不紊的进行。  二、加强教育提高驾驶员素质  大量的交通事故表明,人的因素是引起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主要为驾驶员忽视安全,违章行车、精神不集中、反应迟缓、缺乏经验、技术生疏等。  企业要加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使他们提高安全生产素质,做到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懂得安全知识,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熟练掌握安全技能,遵守职业道德和公共道德。除此之外,企业还必须严把“三关”:一是严把驾驶员的聘用关,从驾驶技能、思想道德、文化水平、身体状况、综合素质等方面对其进行考核;二是严把检查关。要加强日常和定期检查,对违章和违规驾驶员绝不能心慈手软,要坚决予以处罚或清退,使驾驶员队伍始终保持良好状态;三是严把审验关。要结合交警、交通部门的年审、年检工作,及时对驾驶员证件、资格、技能、健康等情况进行查验,同时建好基础档案,为对驾驶员进行规范性、综合性管理打好基础。使驾驶员管理逐步走向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  三、落实措施,防范安全事故风险  道路运输是高风险的行业之一,存在事故高发的特点。因此,做好安全事故的风险防范,消除事故隐患和遏制事故发生是确保运输企业生存和发展的保障。  《道路交通安全法》突出了“以人为本”的立法精神,强调人的生命价值至高无上的执法理念。确立了人的生命安全第一的原则。结合我国目前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费用大幅度上升的实际,为提高企业抗御风险的能力,强化经营者的安全意识,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除实行高额保险外,企业还应建立履约金、安全保证金、安全费用等制度。从而减轻企业发生事故时所要承担的经济责任。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尤其是重大节日运输前进行重点检查,把好驾乘人员上岗关、车辆技术关、运输装载关,有效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采用先进技术,加强车辆和驾驶员动态管理,结合推广安装GPS全球卫星定位系统平台,对车辆超速、超载等违章行为进行监控,确保行车安全和驾驶人员安全。  四、坚持以人为本,实施人性化管理  运输企业安全管理系统中的要素是人、车和环境,其中最关键的因素是人。人是企业之根本,人是管理工作中最活跃、最能动的因素。要将“以人为本,亲和管理,安全高效”的思想贯穿运输生产全过程,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人性化管理是贯彻“以人为本”思想的主要体现。人性化管理强调的是人的角色置换,重视人的主观能动作用。因此,我们力求做到以客观、科学的态度,实事求是的精神全面综合地对事故和人进行分析处理,既吸取事故教训,又使肇事司机和广大员工受到教育。  交通事故发生后,作为驾驶员既是事故的肇事者。又是事故的受害者。有的肇事者受伤以至丧生,既使没有受伤,精神上也受到很大打击,并陷入对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深深悔悟与自责中。为此,我们在事故发生后要更多的是发挥企业人性化的感化作用,关心事故责任者,给他们以精神上的慰藉,生活上的关怀,化解驾驶员肇事后的矛盾心理,分析造成事故的原因,吸取深刻的教训,并帮助他们从事故的阴影中走出来,使其他员工从中受到启迪和警示。  五、小结  由于道路运输业是面向社会的服务性行业,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生命财产安全密切相关,其安全生产状况如何,涉及千家万户,关系生命财产安危。因此,安全工作来不得半点马虎,一定要防微杜渐。企业必须要结合自身的特点,从被动防范向源头管理转变,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向规范化、经常化、制度化的管理转变,使安全生产管理变成每一位员工的自觉行动,尽可能地减少人为的交通事故。

物业管理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是否有建立应急预案

安全生产法第七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并定期组织演练。即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均应建立应急预案,物业管理企业当然属于生产经营单位范畴。在该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里面可以单独建立一个应急管理的规定,也可以在其中相关制度里面制定应急管理规定。

怎样在应急管理部官网查颁布的安全管理制度

在官网上查看。可以在官网上查看的,全国应急管理部(原安监局)特种作业操作查询入口,为严厉打击造贩,避免更多人上当受骗,应急管理部政府网站的特种作业操作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做出变更。

安全管理岗位职责

安全管理岗位职责(通用15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需要使用岗位职责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定岗位职责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制定岗位职责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收集的安全管理岗位职责,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安全管理岗位职责 篇1   一、岗位职责   1、组织安全文件的编写,安全教育及安全文件的管理;   2、对车间现场及客户安装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指导,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3、对不符合安全规范的班组及个人进行安全教育、处罚,并及时责令整改;   4、负责安全预案及改进方案的编制;   5、正确填报施工现场安全措施检查情况的安全生产报告,定期提出安全生产的情况分析报告的意见;   6、组织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安全活动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考核;   7、处理一般性的安全事故。   二、专业要求   安全工程/电气/机械相关专业   三、任职要求   1、善于沟通,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2、能够合理、有效的组织协调各方力量协助安全工作。   3、工作踏实、认真、细致。   4、能够适应出差,有一定的心里承受能力。   5、持安全员证件或电工证件以及有相关经验者优先考虑。   安全管理岗位职责 篇2   1、年龄38周岁以上,十年以上安全管理经验。   2、负责过公司层面的安全专项管理工作,熟悉规范标准要求。   3、对大型设备的管理有一定的经验和基础。   4、熟悉Word、Excel、Powerpoint、CAD等常用办公软件。   5、有安全员证、C证,持证上岗。   6、爱岗敬业,能服从公司工作安排。   安全管理岗位职责 篇3   岗位职责 :   1、负责轨道工程生产过程、施工现场健康安全、环境安全工作;   2、负责相关生产体系制度建立并负责监督执行;   3、配合公司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体系内审、管理评审及体系日常维护工作;   4、熟悉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制定工程安全、防火防爆、劳动保护的程序文件和管理规定;   5、指导和检查工程技术安全、防火及危险化学物控制、工伤事故原因分析处理和预防,治安保卫应急预案工作等;   6、参与部门各类职业安全、治安消防、工业卫生、特种作业培训策划等工作;   任职资格 :   1、大专及以上学历,安全工程等相关专业;   2、5年以上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经验;   3、良好的沟通协作能力及问题解决能力;   4、具有安全员C证,注册安全工程师者优先;   5、有轨道交通施工现场安全工作经验优先;   安全管理岗位职责 篇4   岗位职责 :   1、对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进行动态管理,监督相关方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法规、政策,落实项目安全管理制度,全面检查监督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的落实,确保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建立和实施;   2、负责项目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监控排查现场安全隐患,做好安全生产的安全教育工作,主持或参加各种定期安全检查,做好记录,定期汇报;   3、掌握施工进度及生产情况,研究解决施工中的不安全隐患,并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4、负责对接各级安全检查工作,负责问题整改关闭。   任职要求 :   1、本科以上学历,工民建或土木、建筑工程等相关专业毕业;   2、5年以上大型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经验,持安全员岗位资质证书、注册安全工程师优先考虑;   3、具有较强的协调、组织和沟通表达能力;   4、熟悉国家各项安全法律法规,熟悉生产现场安全工作流程、安全操作规范和安全管理的程序,能够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给予纠正。   安全管理岗位职责 篇5   工作职责 :   1、 配合公司经营的目标,不断地降低运营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并进行计划、组织和实施。   2、制定本部门的.年度费用预算,并对每月预算实施状况进行确认。   3、批准本部门制定的各项工作管理流程,推进实施,不断改善。   4、部门的日常工作统括工作安排、各类维修实施并定期向上级主管进行报告。   5、厂务、基建工程过程的全面实施。   6、水、电消耗状况的分析,节电、节水检查的组织与推进,公司的水、电路的完善和临时改造工作。   7、每日巡查各类非生产设施并做好记录。维护、保养、检修各类设施及办公场所其他设置(包括门、窗、墙面、地面等),并排除故障。   8、完成公司各部门提出的工程改造事项。   9、按时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要求 :   1、有2年以上厂务工作经验。   2、专科学历及以上。   3、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服从上级安排。   4、为人正直、诚实,沟通能力强。   5、工作积极主动,服务意识强,责任心强,能够承受较大工作压力。   6、有电工证7、会英语者优先。   安全管理岗位职责 篇6   职责:   1、根据信息安全总体战略和规划,参与起草和制定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与规范;参与完善信息安全策略、控制措施及信息安全技术标准;   2、参与信息系统安全架构设计和风险评估(如系统底层结构、业务数据流向、应用逻辑等);   3、配合行内/行外的安全审计,负责对内部、分支机构、第三方的信息安全检查;   4、参与保障网络、数据、系统安全,指导安全加固,协助进行代码安全审核;负责信息安全事件应对处理,组织监控事件的分析、整改工作;   5、负责长期关注最新的安全动态和漏洞信息,并协助修复漏洞并跟进漏洞的修复进度   6、负责信息系统例行安全检查、漏洞跟踪处理、解决方案制定;   要求:   1、了解主流信息安全技术,如网络设备、安全设备、操作系统、安全加固等   2、熟悉等保、ISO27001、PCIDSS及其他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熟悉ITIL等运维国际标准尤佳;   3、了解网络安全产品原理和安全评估方法,具备系统、web服务器等日志分析能力;   4、了解常见WEB安全漏洞的原理、危害、利用方式及修复方法;   5、了解开发流程和代码安全,有一定项目管理经验;熟悉Shell/perl/python/java/C#中一种尤佳。   6、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至少3年相关工作经验;从事过运维管理、信息安全、开发管理、IT审计等尤佳;   7、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沟通能力,乐于接受新事物,对工作积极、严谨,勇于承担压力;   8、拥有CISSP、CISP、CISA、CCIE等网络、系统、安全认证者优先;   安全管理岗位职责 篇7   职责描述:   1、负责落实监管部门和公司有关信息安全及科技风险管理要求;   2、负责制订、落实公司信息安全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   3、建立健全公司信息系统安全防护体系,完善系统和数据的备份、恢复机制,完善数据加密手段,落实系统三防(防篡改、防攻击、防泄露)安全措施;   4、监测公司信息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隐患,制定相应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积极预防及处理信息安全事件;   5、指导网络硬件、软件开发等技术人员,实现符合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标准或产品;对待上线软件进行安全检测,定期对公司网络、服务器及应用进行渗透测试;   6、负责研究跟踪最新信息科技安全动态,掌握运用有效的网络攻防技术;   7、负责员工信息安全及科技风险教育培训。   任职要求:   1、本科(第一学历为985、211)及以上学历,计算机信息安全相关专业;   2、3年以上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经验;   3、精通信息安全评估理论,熟悉安全加固和安全审计技术,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4、掌握主要软硬件的信息安全点和攻防技术,熟悉安全控制技术并运用相关工具;   5、精通网络架构设计,熟悉路由器、防火墙、IDS/IPS/WAF等配置及数据加密技术;   6、精通Unix、Windows等操作系统环境下的管理工具、服务和安全防护,熟悉主流数据库配置和管理;   7、良好的团队协作能力和学习能力;   8、有金融背景工作经验,CISSP、CISA、ISO27000等资历优先。   安全管理岗位职责 篇8   职责描述: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   2、参与审核各项目部安全应急预案、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3、对公司各项目部的定期和不定期检查,针对隐患提出整改建议。   任职要求:   1、本科及以上,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3年以上安全管理经验,2年以上装饰行业相关岗位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分析和判断能力;   2、熟悉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装饰行业安全施工规范;   3、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了解现场施工,了解与安全管理相关的专业知识;   4、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领导能力、人际能力,计划与执行能力,具有较强的分析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5、安全工程师、施工员证书。   安全管理岗位职责 篇9   1、委托生产日常管理(收集每批次生产的水质、原物料、生产过程数据并分析,对潜在和/或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的改进方案;定期进行工厂检查、品质交流;对新包材实施工程适应性测试评价;留样品的理化/微生物检测);   2、委托生产出货判定(按生产计划跟踪生产,每批次确认生产过程控制情况,官能/检测留样品,及时、准确进行批次产品的判定);   3、质量异常对应(对原物料质量问题、生产过程质量异常和产品投诉进行原因分析,跟进改善措施的实施)。   安全管理岗位职责 篇10   1、依照分公司的提货要求,确定每日产量并制定生产计划,安排工厂生产,出货以满足分公司提货要求。   2、协助确认设备维修保养计划,部品在库管理。   3、完成生产物料消耗的核算   4、完成上司安排的其他工作   安全管理岗位职责 篇11   1、根据生产任务安排生产进度和生产排程,确保按时交货;   2、管理生产现场,确保生产现场符合公司及工厂相关规定;   3、解决生产现场问题,指出各项问题根本原因并实施纠正并确保其可控制,协调工厂各部门以满足产品交期。   安全管理岗位职责 篇12   1、参与海外工厂的落地及试运行;   2、协调生产部门的人员管理及各项生产活动;   3、下达生产计划和任务,安排和控制生产作业进度;   4、跟踪生产情况、产品需求、生产过程、产值目标等,按时完成生产目标;   5、及时对生产异常做出反应,发现问题及时追踪,并提出合理建议;   6、组织对企业生产设备的例行管理并合理调拨、分配,办理生产设备的折旧、报损、报废事宜;   7、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时组织人员处理生产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和安全隐患。   安全管理岗位职责 篇13   1、根据生产计划,安排和落实各工序的生产任务;   2、根据生产状况及时调整车间人员及设备,保证生产顺畅;   3、检查生产现场,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避免出现偏差;   4、对产品进行理化、微生物等检测;   5、协助制定车间各项管理制度、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制度,并监督执行。   安全管理岗位职责 篇14   1、根据客户需求跟踪工厂生产任务完成情况   2、跟踪物料拉动的到位情况及问题协调   3、生产现场的人员管控及各类问题的应急处理资源协调   4、生产线设备维保维护的监管推进,确保产线的teep及oee   5、第三方物流团队的日常管理(来料—仓储—配送—总成发运)   6、工厂物流规划及自动化项目的策划与落地   7、各种现场改善点的挖掘,相应的做好生产效率提升类的人员优化项目   8、领导布置的各类工作   安全管理岗位职责 篇15   1、编制生产计划,组织均衡生产,做到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生产任务;   2、负责生产部门的人员、设备、设施、环境管理;   3、严格贯彻执行公司质量管理制度规定,确保产品质量;   4、从生产角度进行供应商管理,熟悉生产产品的工艺流程并严格监督执行   5、对新产品的生产要求能独立编写SOP ;

苏州市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内河交通安全管理,维护内河交通秩序,防治船舶污染,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江苏省内河交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内河通航水域(长江除外)从事航行、停泊、作业以及其他与内河交通安全有关的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法律、法规对渔业船舶、渔港水域、城市园林水域等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 市和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本行政区域内的内河交通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内河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健全内河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根据内河交通安全管理需要确定管理机构或者专门人员,负责本辖区内的渡船、农用自备船、餐饮船等船舶的安全管理。第四条 市和县级市、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内河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市、县级市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内河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安监、公安、水利(水务)、农林(渔业)、园林和绿化、建设、旅游、环保、市容市政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第二章 船舶、浮动设施和船员第五条 船舶、浮动设施、船员应当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方可航行或者从事相关活动。第六条 船舶、船舶运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保险。第七条 客船、危险货物运输船舶、油船和航行于太湖的运输船舶应当配备与地方海事管理机构联网的卫星定位系统等设备,并保证正常运行。  船舶在航行时,卫星定位系统发生故障的,应当及时向地方海事管理机构报告。第八条 船长全面负责船舶航行、停泊和作业的安全,在保障水上人身与财产安全、防治船舶污染水域方面,具有独立决定权,并负有最终责任。  不设船长的船舶,由履行相应职责的船员全面负责船舶航行、停泊和作业的安全。第九条 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船员的水上交通安全教育,负责船员培训工作的监督管理。第三章 航行、停泊和作业第十条 船舶应当尽可能沿本船右舷一侧航道航行。  船舶应当按照交通安全标志停泊。遇有前方发生内河交通事故、航道堵塞、水上交通管制以及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况,船舶需要紧急停泊时,应当沿本船右舷一侧依次停泊,不得影响其他船舶的航路。第十一条 船舶、浮动设施上从事临水作业的人员应当穿着救生衣。第十二条 市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可以根据保障通航安全的实际需要发布通航规定。  船舶进入交通管制区、通航密集区或者航行条件受限的区域,应当遵守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发布的通航规定。申请护航等特种秩序维护的,按照规定向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办理相关手续。第十三条 船舶载运货物应当保证船舶稳性,不得影响驾驶视线。未经地方海事管理机构核定并采取必要安全措施的,船舶载运的货物,甲板以上高度不得超过船舶型深的二分之一,积载宽度不得超出舷外各五十厘米,长度不得超出船身。  船舶拖带、顶推应当采取单排一列编队方式,不得使用长缆、独缆、绑拖等拖带方式。使用偏缆不得超过拖船宽度的二分之一。第十四条 船舶航行、停泊和作业时,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遮挡、污损、涂改船名和船籍港等船舶标识;  (二)利用非载客船从事载客活动;  (三)不具备夜航条件的船舶夜间航行;  (四)船员酒后从事航行、作业活动;  (五)快速艇作全速回转或者大舵角转向等危险操作;  (六)在狭窄弯曲航道、桥梁、船闸引航道等水域停泊;  (七)农用自备船改变用途或者在船舶证件载明的水域外航行。第十五条 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在航道沿线的古桥、古驳岸、古码头等文物保护单位和古建筑的水域,设置限速、禁停等交通安全标志。船舶经过时,应当遵守限速、禁停规定。第十六条 设置码头、泊位、作业区以及过船设施在进行可行性论证时,应当征求地方海事管理机构意见,通过通航安全评估。  码头、泊位、作业区以及过船设施所有人、经营人应当按照规范要求设置、维护交通安全标志,并指定专人管理船舶停靠秩序。  客运旅游码头、危险货物装卸作业码头、水上加油站点等重点码头,其所有人、经营人应当安装与地方海事管理机构联网的安全监控视频装置,并保证正常运行。

淮南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实行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追究制,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协调机制,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职责。  市、县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机关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行政主管部门制定交通规划;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规划制定交通安全管理规划。  市、县(区)人民政府和淮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毛集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应当保证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隐患治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装备等所需经费。第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发展改革、城乡规划、交通运输、城乡建设、教育、卫生、环境保护、农业机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市容)、林业、气象、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的有关工作。第五条 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落实内部交通安全责任制;必要时可以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协会,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管理。  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交通安全教育活动。第六条 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网络媒体等单位应当无偿发布交通安全公益广告、交通管理信息以及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第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需要,可以聘用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协助交通警察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疏导交通。  鼓励单位和个人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志愿服务,协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第八条 机动车排放大气污染物应当符合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不符合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登记手续或者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检测应当由有资质的机构进行。第九条 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道路交通状况,对某些营运车辆和特种车辆实行总量控制;具体车型和控制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在公开听取社会意见后确定。第十条 市区范围内停止办理正三轮摩托车的登记。第十一条 办理机动车转移、变更、注销登记和申请检验合格标志以及办理机动车驾驶证换证手续的,应当将涉及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完毕。第十二条 上道路行驶的车辆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号牌、临时通行牌证应当悬挂、粘贴在规定位置,不得遮挡、污损,不得涂描、倒置、折叠、重叠或者有其他妨碍号牌识别的行为;  (二)号牌变形、残缺、褪色及字迹模糊的,应当及时申请换领;  (三)使用机动车号牌专用固封装置;  (四)不得安装影响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识别的装置;  (五)不得安装、使用妨碍交通安全的光电设备、高音喇叭、大功率音响以及影响其他车辆安全通行的装置;  (六)驾驶室前后窗不得粘贴遮挡驾驶视线的文字、图案以及使用镜面反光遮阳膜,前后窗台不得放置遮挡驾驶视线的物品;  (七)从事工程渣土、垃圾、煤炭等散装物品运输的,应当实施封闭化运输,在车厢尾部及两侧喷涂本车号牌放大三倍以上的反光号码,并保持清晰完整;  (八)从事工程渣土、煤炭、混凝土搅拌、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使用行驶记录仪或者卫星定位系统;  (九)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得加装伞、棚、载物架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装置。第十三条 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本人身份证明、车辆来历证明和车辆出厂合格证明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工作。准予登记的,应当发给车辆登记证和号牌;不予登记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未依法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

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车辆驾驶人、乘车人、行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其他个人和组织,应当遵守本条例。第三条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应当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管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第四条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并组织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加大道路交通安全的科技投入,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协调机制和城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制度。  市、区、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的科学管理,坚持建设与管理并重,合理整合道路交通资源,保障道路交通正常运转,提高通行效率。第五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发展和改革、建设、规划、安全生产监督、交通、市政公用、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环境保护、教育、卫生、市容、农林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相关工作。第六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对交通警察依法执行公务应当给予支持和配合。第二章 交通安全责任第七条 市、区、县人民政府负责领导、协调本地区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内容,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评估分析交通安全状况。第八条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督促中小学校、幼儿园加强学生和学龄前儿童的交通安全教育,严格校车安全管理,落实交通安全责任。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中小学校、幼儿园门前交通秩序的管理,中小学、幼儿园应当给予协助。第九条 安全生产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检查,督促交通安全责任制的落实。  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环境保护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车辆生产、销售行为的管理,对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和环保标准车辆的单位及个人,依法予以处理。第十条 城市客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监督公交车、出租车营运单位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措施和责任,加强对驾驶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教育。第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发布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公告,依法提供道路交通安全、通行等信息。  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应当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应当定期播放、刊登交通安全公益广告。第三章 车辆及驾驶人第十二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不得安装或者使用强光灯、高音喇叭、大功率音响、可变式号牌或者其他影响交通管理设施功能、影响车辆通行安全的装置;  (二)在前窗右上角粘贴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环保标志;  (三)前后窗不得粘贴遮挡驾驶视线的文字、图案,车内前后窗台不得放置遮挡驾驶视线的物品,不得使用镜面反光遮阳膜;  (四)中型载货汽车车厢尾部、重型载货汽车车厢两侧及尾部应当喷涂放大牌号,字样应当端正并保持清晰;  (五)工程渣土运输车辆、危险物品运输专用车辆以及公路营运的载客汽车、重型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应当安装、使用行驶记录仪或者卫星定位系统;  (六)从事运输经营活动的车辆应当具有营运资格。  机动车号牌应当清晰、完整,不得遮挡或者倒置;变形、残缺、褪色及字迹模糊的,应当及时申请换领。第十三条 办理机动车转移、变更、注销登记和申请检验合格标志,以及办理机动车驾驶证换证手续的,应当将涉及的交通事故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完毕。第十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摩托车和燃油助力车的管理,控制市区摩托车(含轻便摩托车)的拥有量,逐步淘汰摩托车、汽油机助力自行车(以下称燃油助力车)等交通工具。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公交车、出租车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对车辆按期维护保养,车辆安全技术和尾气排放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是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的法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条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第三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施工现场多塔交叉作业的安全管理?

一、合理选型,科学布置(一)塔机进场前,合理选型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选择塔机的最大起重量及其自由高度、起重臂长度。同时,也要参照三大机构(起重机构、回转机构、变幅机构)的工作性能选择合适的机型。(二)科学布置现场1.塔机安装前,首先要绘制平面图,准确合理定位。充分考虑混凝土机械、钢筋加工机械等施工机械对塔机位置的影响,现场布置尽可能使每个塔机覆盖整个工作面,不产生或少产生盲点,也要安装方便,拆卸顺利,附墙间距合理。2.确保塔机回转时与相邻设施的水平和垂直距离大于2.0m;塔机与输电线之间的距离符合安全要求,否则,采取适当的措施。3.相邻塔机的塔身和起重臂不能互相干扰,尽量保证塔机在风力过大时能自由旋转;相邻塔机在水平和垂直两个方向上都要保证不少于2.0m的距离;低塔吊臂顶端离高塔塔身距离大于2.0m;吊物的水平和垂直安全间隙大于2.0m。4.各塔机的塔臂高度必须有高度差,且吊物回转不得触及相邻塔机的塔臂和塔身,塔机高度必须在有限的自由高度和顶升高度中调整,力争同步升高和降低,确保群塔相互间垂直距离的统一协调。二、多塔交叉作业的运行控制(一)明确规定塔机交叉作业中的运行原则1.低塔让高塔2.后塔让先塔3.动塔让静塔4.轻车让重车5.客塔让主塔(二)多塔作业应编号,以利指挥调度多塔作业应对每台塔机进行统一编号,确定每台塔机的操作及信号和指挥人员,并保持相对固定。塔机与信号指挥人员必须配备对讲机,对讲机经统一确定频率后进行锁频,使用人员无权调改频率,并且应专机专用,不得转借。(三)作业前的检查作业前,塔机司机要对机械和电气进行检查,试运行;塔机临时停止作业,必须将重物卸下,吊钩升起;塔机作业完毕,要卸载,停放在可自由回转的位置,同时,塔机各控制系统置于零位,拉闸断电,锁好驾驶室门窗。交接班时,认真做好交班记录。(四)作业中应注意的事项1.指挥过程中,严格执行指挥人员与塔机司机的应答制度,信号指挥人员必须时刻目示塔机吊钩和被吊物,塔机转臂过程中,信号指挥人员必须环顾塔机的工作状态,并发出明确、简短、完整、清晰的指挥信号,防止发生指挥错误。2.起重工在作业前、作业中、交接班时,必须对钢丝绳进行全面检查与鉴定,不合格的钢丝绳严禁使用。3.起重工必须掌握被吊物的重心,按规定对被吊物进行绑扎。吊运细长构件时,必须捆扎两处,两点吊运,吊运的物品要保持水平状态。吊运零散物品时,必须有足够强度的底盘、兜网包装,不得直接绑扎起吊。4.塔机作业中,出现异响、错位、主要钢结构变形或机械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吊运,隐患不排除,禁止作业。5.夜间工作的塔机,除应设置正对工作面的投光灯及现场照明外,还应在塔顶和臂端部设防撞的红色信号灯。6.一机工作,一机暂停时,非工作塔机转至不干涉其他塔机处;如果长时间暂停工作,吊钩应起到最高处,变幅小车拉至臂架根部,大臂按顺风向停置。7.风力达到6级以上或雷雨、雪、雾等恶劣天气,严禁塔机作业。4级风以上不得从事塔机升降和附着锚固作业。三、多塔交叉作业的组织管理(一)塔机的安全管理1.为了使各塔机合理使用,安全作业,充分发挥塔机的最大效能,满足施工要求。施工现场应成立“塔机作业指挥中心”全面负责对施工现场各塔机作业的指挥和协调。2.明确管理职责,制定管理规定,塔机指挥中心负责指挥、协调施工现场塔机的使用、维修、顶升和运行控制。各塔机必须按塔机指挥中心确定的高度、时间如期完成顶升,不得提前和拖延。3.塔机指挥中心应首先制定塔机平面布置方案和安装高度平衡协调方案,既要满足施工,又要照顾全局。对多塔交叉作业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进行分析,并针对不同危险因素制定各项预案措施。4.塔机指挥中心负责在组织歌班组,加强对塔机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留隐患:(二)加强对塔机司机、信号指挥人员及起重工的管理1.塔机司机必须了解机械构造,熟悉机械原理及保养规定,认真做好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等工作,及时准确的判断故障。2.信号工要敢说、敢管、坚持原则、跟随吊物多跑路。3.当指挥不能看清负载时,应增加中间指挥人员,逐级传递指挥信息。为配合默契,指挥与司机,在上班前、下班后要碰头交换意见,同时离开工作岗位。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在新时期下如何做好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工作

就拿早上晨检来说,幼儿园的晨检工作是非常重要的。晨间检查,简称“晨检”,是幼儿园一项重要的保健措施。晨检的目的在于防止幼儿将传染病及危险物品带入园所,具有维护健康、保障安全的双重意义。晨检在许多人看来,不过是个形式,无非是几声问候,似乎人人都会做。其实不然,幼儿园的保健老师都具备医学专业相应的执业资格证,而且必须对晨检结果负责。

求电厂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电 厂 规 章 制 度职工安全生产公约 安全生产十大禁令 操作票制度 工作票制度交接班制度 设备巡视检查制度 巡回检查制度 设备维护制度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备品备件管理制度 设备评级制度 物资仓库防火制度安全教育制度 卫生制度 安全奖惩制度 奖金分配制度劳动纪律奖惩制度 事故统计调查制度 运行分析制度安全奖惩制度1.发现重大事故隐患者,视情节予以奖励50-100元。2.能够及时排除事故隐患,恢复设备正常运行者奖30-50元。3.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奖30-50元。4.由于工作马虎巡视不及时造成事故隐患或故障隐患,没有及时排除,扣罚责任人 50-100元,责任不清者扣罚全班每人50-100元,班长加倍。5.由于责任造成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按安全责任关条款执行。职工安全生产公约1.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接受安全教育,提高自我防护知识。2.认真学习和掌握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积极参加新工种、新工人培训,努力提高安全技术,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听众安全员指挥,做到不违章作业,不冒险蛮干。3.正确使用和爱护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服从分配坚守岗位,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禁止随便开动他人使用的机械电力设备,无证不操作特殊工种作业。4.经常检查工作岗位的环境及使用的工具,做好文明施工,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应立即逐级报告,进行事故分析,提出合理化建议。5.职工有权越级报告安全生产的一切情况。任何人不得阻挠、打击、报复或压制。6.职工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安全生产十大禁令1.严禁工作时间内喝酒。2.严禁不系保险带进行高空作业。3.严禁不带安全帽进入高空作业现场。4.严禁没有操作票进行操作。5.严禁没有工作票(或口头命令)在电气设备工作。6.严禁不验电接地在停电设备上工作。7.严禁约时停送电。8.严禁未经培训考试取得合格证单独上岗工作。9.严禁没有监护人在电气设备上单独工作。10.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操作票制度1.倒闸操作必须根据班长命令,受令人复诵无误后执行,发布命令应准确,清晰使用正规操作术语和设备双重名称。2.操作票应由操作人填写,监护人审核,审核完的操作票由监护人监护操作人,在模拟图板上预演,无误后,双方共同签字。3.操作票须用钢笔或油笔填写,字迹清楚,不得任意涂改。4.倒闸操作必须由两人执行,其中监护人由技术较高者担任,操作时,必须按顺序操作,不准跳项、漏项。5.操作人按顺序每念一项,操作人须复诵,监护人核对复诵与操作项目,设备标示完全一致,发令"执行"操作人方可执行。6.每操作完一项监护人须用红笔在序号前划"∨",然后操作下一项,全操作结束后,盖〔已执行〕章,保存一年。7.操作时须记录开始、终了时间和有关停送电时间。8.停送电操作时,严禁带负荷拉合刀闸。操作者须带绝缘手套,雨天应穿绝缘靴,绝缘棒应有防雨罩,雷雨时禁止进行倒闸操作。操作时,应严格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工作票制度1.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应使用工作票。高压设备上工作需全部或部分停电;在低压系统或二次回路上工作,须高压设备停电或安全距离不够时,需高压停电者均使用第一种工作票。2.带电作业和在带设备外壳上的工作,二次回路上的工作,无需高压停电者;在高压带电导体上的测试工作;低压配电盘、箱和低压线路上工作均使用第二种工作票。3.工作票应由专人签发,一式二份,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填写,工作票号码、工作任务、许可工作时间及完工时间应正确清楚,不得任意涂改。4.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应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思想教育,督促、监护工作人员遵守电业安全规程,负责检查工作票所载安全规程是否正确、完备和值班员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工作前对工作人员交待安全事项。5.工作许可人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负责检查停电设备有无突然来电的危险。交接班制度一.值班人员在未办完交接手续前,不得擅离职守。二.在处理事故或进行倒闸操作时,不得进行交接班,交接时发生事故,停止交接班并由交班人员处理,接班人员在交班班长指挥下协助工作。三.交接班内容一般应为:1.系统和本厂的运行方式;2.保护和自动装置运行及变更情况;3.设备异常、事故处理、缺陷处理情况;4.倒闸操作及未完成的操作指令;5.设备检修、试验情况、安全措施的布置,地线数、编号及位置和执行中的工作情况;四.交接完毕后双方值班长在运行记录上签字。设备巡视检查制度1.对设备巡视检查是掌握设备运行状态及时发现及消除隐患,保证安全运行的重要手段,也是运行工作的主要环节,必须严肃认真一丝不苟。2.值班人员对所有运行及备用设备和周围环境应经常巡视,保证巡视间隔不超过1小时。3.属于下列情况由值班长决定巡视时间次数:(1).设备过负荷不显著增加时;(2).新装、长期停运或检修后的设备投入运行时;(3).设备有缺陷影响安全运行及有可疑现象时;(4).遇有大风、雷雨、浓雾、冰冻等天气变化时;(5).根据领导指示加强巡视等;4.巡视后应把发现的缺陷记入设备缺陷记录簿中,重大设备缺陷应向领导及时汇报。5.巡视时遇有严重威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情况,按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巡回检查制度1.值班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路线进行巡视。2.值班人员巡视完毕后应做好记录。3.遇有下列情况,应增加巡视次数;(1).设备过负荷或负荷有显著加时。(2).设备经过检修改造或长期停用后重新投入系统运行;新安装的设备加入系统运行。(3).设备缺陷近期有发展时。(4).恶劣气候,事故跳闸和设备运行中有可疑现象时。(5).法定节、假日及上级通知有重要任务期间。设备维护制度1.严格贯彻以预防为主,按一定周期和预定计划并针对发电设备的运行状况,做到高质量、短工期,应修必修,修必修好。2.每月进行一次生产维护性检修对运行中的设备分类保养。如注油、除虫、更换碳刷和小缺陷处理等。3.每半年进行一次设备小修。对发电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和防护处理。如专题试验、检验、校验、换油等。4.设备在运行中发生严重异常,应进行计划外临时检修,当缺陷严重,修理费用较多时,经过请示领导批准按设备小修程序处理。5.设备大修,根据设备健康状况或检修规程来确定。对设备全面检查维护,缺陷处理和改进,以专业人员为主,其他人员为辅,并做到专人负责,分工明确。6.每月的五日、十五日、二十五日上午十点为电厂备用设备切换日,切换后做好记录。设备缺陷管理制度1.有关人员发现设备缺陷后,无论消除与否应由值班人员做好记录,并向有关领导汇报。2.严重缺陷值班人员应入时组织消除或采取其他措施防止造成事故。3.需其他部门处理的缺陷,值班人员或值长应及时上报并督促尽快处理。4.对一般缺陷可列入计划进行处理。5.值长应经常检查设备缺陷消除情况,对未消除者应尽快处理。备品备件管理制度1.备品备件实行统一保管、统一发放,入库有专人验收,出库有专人审批。2.备品备件应分类保管,易燃腐蚀性物品应单独存放。3.物品一律上架摆放整齐挂标签,并有保管帐。4.库内保持清洁,通风良好,防止虫蛀或物品发霉变质。5.物品应定期清点,做到帐物相符。运行分析制度1.运行人员通过仪表指示、运行记录、设备巡视和操作等,出异常时,及时进行分析,查明原因进行处理。2.当出现特殊异常现象时,应进行课题分析,找出原因采取措施加以消除。3.当班人员发现异常经分析无确切判断时,应及时通知厂部进行分析解决。4.每年年底厂部组织有关人员对全厂各方面进行全面分析(安全指标、设备指标、经济指标)。设备评级制度1.根据设备的完好程度,划分为三类:一类:经过运行检验,技术状态良好,无缺陷,能保证安全,经济运行的设备。二类:基本完好的设备,个别零部件,虽有一般性缺陷,但尚能安全运行,不危及人身、设备安全。三类:有重大缺陷的设备,危及安全运行,出力降低,"三漏"情况严重。2.按《农村水电设备评级办法》中的要求,认真划分设备单元。3.依设备单元每一年进行一次评级活动,没有达到一类者,必须制定升级方案,半年内必须升级。4.全厂设备的完好率必须达到95%以上,其中一类设备完好率达80%以上。5.每年必须认真填写设备评级汇总表。事故统计调查制度1.事故发生后,立即向主管安全部门及有关领导汇报。2.一般事故发生后,在十日内写出事故发生经过报告。3.重大事故发生后,在三日内写出事故发生经过报告。4.事故现场未经调查和记录,不得任意变动。5.对隐瞒事故真相和阻挠调查情节恶劣者,予以加倍处罚。安全教育制度1.凡新吸收或调换工种的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操作。2.特殊工种的工人应参加主管部门办的培训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3.要结合安全活动,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知识理论考核,并建立考核成绩档案。4.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有:1).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安全施工的方针、政策、法令和规定。2).安全生产管理有关规定。3).机电及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4).施工生产危险区域和安全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以及预防措施。5).尘毒的危害及防护。6、执行入队教育、现场教育、岗位教育等三级安全教育制度。物资仓库防火制度1.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2.进入仓库严禁吸烟,并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物品。3.仓库内不准乱拉乱接电源线,要按(电气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4.各种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分隔堆放,并要采取安全措施。5.仓库内外应有一定的照明设施,保持消防车辆通道畅通无阻,并加强值班巡逻。6.仓库内外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有效。7.定期检查防火工作及设施,每月1-2次,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定项固定措施,限期整改。8.发生火灾和火警,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抢救,保护好现场。9.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措施之前,不准焊割,严格执行安全防火焊割制度。卫生制度1.运行每班交班前应对中央控制室、工具室、各盘面及整个发电机层卫生,开关柜、保护盘、调速器等设备的表面卫生清扫一次。2.检修班组每天下班前对休息室卫生进行一次大清扫,每周对充电室、水轮机层及设备等表面卫生进行一次清扫。3.办公室人员每日对办公室卫生进行一次清扫。4.不准将腐蚀性及污染性物品带入厂区、室内,职工要以厂为家,爱护花草树木及公共设施。5.搞好室内外卫生,各班组的卫生分担区每月的10日和25日进行清扫,室内设施整洁明亮,摆放整齐,禁止在中央操作室内吸烟。安全奖惩制度1.发现重大事故隐患者,视情节予以奖励50-100元。2.能够及时排除事故隐患,恢复设备正常运行者奖30-50元。3.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奖30-50元。4.由于工作马虎巡视不及时造成事故隐患或故障隐患,没有及时排除,扣罚责任人50-100元,责任不清者扣罚全班每人50-100元,班长加倍。5.由于责任造成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按安全责任关条款执行。奖金分配制度1.厂领导按照目标管理要求,带领全厂职工全面完成局下达的年度各项生产任务。厂长、书记享受职工平均奖的1.5倍,副厂长1.3倍。2.班组长能够完成班组长任职目标责任状,班组长工作抓得好,可享受职工平均奖的1.2倍。3.受聘的技术人员,只享受局综合奖金系数,不享受厂超产奖系数。4.职工资金发放以工作业绩和技术考核分数作为发放奖金的主要依据。5.病假按局规定执行。6.事假一天扣五天奖金,二天扣十天奖金,三天扣半月奖金,事假三天以上按局规定执行。7.由于本人在工作中不能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工作不能胜任,调出班组进行学习,学习期间只发工资。劳动纪律奖惩制度为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增强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使电厂在生产、工作学习上形成一个"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整体,特制定如下制度:一. 各项公益性活动(学习、开会、义务劳动等)1.对局内要求必须参加的各项公益活动及指令性的义务劳动,不参加者视情节进行扣罚5-10元。2.对要求必须参加的厂内组织的公益性活动,不参加者视情节扣罚5-10元。3.主动为厂做好人好事者,按情况奖励。二. 劳动纪律1.每个职工必须听众领导的分配,对不服从分配及无理取闹者,领导有权停止其工作反省,按其情节扣半月或全月奖金。2.有事必须跟班长请假,班长只准一天假。3.事假连休三天以上者必须提前写请假条,班长签同意厂部批准,口头或电话一律不准假,经厂领导核实的确实来不及请假的特殊情况事后也要履行补假手续。4.旷工者按局内规定处罚,病假必须的诊断书按局内规定执行。5.参加职工五大学习者,学习日期规定学习必须拿出学校证实材料,按局规定奖罚办法执行,否则按厂部规定处罚。6.严禁迟到早退。迟到早退累计每小时扣2元,每次超一小时以上者每小时扣五元。7.工作时间。中间不准擅自脱岗累计时间每小时扣2元,超过2小时扣5元,换饭时间白班十一点到一点时间,夜班五点到七点。白班不准在床上坐卧,发现一次扣一天工资。8.极特殊情况,特殊处理。9.严禁酗酒闹事,对酒后闹事在厂内造成影响者扣除1-3个月奖金,对陪酒者扣罚半月或一个月奖金。10.严禁打架斗殴,按情节扣除1-3个月奖金。11.班长认真负责,做好公开日记(迟到、早退、中间脱岗原因时间及换饭时间一律记清),如班长有徇私舞弊现象,按其情节加倍扣罚班长。12.不准看黄色书、录相、赌博、发现者扣除三个月奖金三、工作态度工作认真负责,经常巡视,发现设备缺陷及时处理,发现设备缺陷及时汇报或处理减少损失者奖励5-50元。四、卫生1.每个职工必须保持好厂内外清洁卫生,按时清扫各自的卫生分担区,对个人的卫生分担区不负责,检查不合格者每次扣罚1-10元。2.各班组按时清扫好水轮机层、发电机层、中控室、休息室卫生,对检查不合格者扣全班每人(1-5元)。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扣50元1.不能完成厂班组交给的各项工作。2.工作态度不端正,有违纪现象。3.本月缺勤者。4.工作中不请假,有脱岗经教育不改者。5.班组不能按时交接班三次以上者。

安全管理不统一的危害

1、安全风险增加:不同的安全管理标准和标准化操作流程可能会导致企业或组织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漏洞和疏忽,从而增加了安全风险。2、人员安全意识差异:不同的安全管理标准和标准化操作流程可能会导致员工对于安全规定的理解和认知不同,从而产生安全意识的差异,这可能会导致员工在工作中存在安全隐患。3、信息安全问题:不同的安全管理标准和标准化操作流程可能会导致信息安全方面的管理不统一,例如安全审计、访问控制、安全漏洞管理等方面,从而增加了信息安全问题的风险。

国务院(1993 50号)文中规定的我国目前建筑业安全管理的十六字方针是什么?

国务院(1993)50号文中规定的我国目前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十六字方针是实行:国家监察、 行业管理、 群众监督 、企业负责。

机组大修安全管理规定?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保障人身和设备的安全,使1#机组大修工作安全顺利的实施和完成,现将#1机组大修安全管理具体安排如下: 一、人员组织与分工 1、朱淮柏为安全总协调,全面负责发电厂安全生产。 2、成立1#机组大修现场安全管理组 组 长:朱淮柏 副组长:殷 政 张 群 成 员:吴友良 张定台 岳修军 龙海青 张树磊 徐国刚 宗旭伟 朱 军 贾存强 滑 乔 刘 勇 王 慧 吴 卫 王锟 张小高 李相功 3、分工与职责 (1)殷政为#1机组检修现场总负责,协调大修现场,检修与运行现场管理,负责现场安监人员的管理及调度。 (2)张 群主要管理大修期间安监科内务,外来施工队伍的管理,并协助殷政管理全面。 (3)张树磊主要负责电气的检修现场及所有临时电源。 (4)岳修军主要负责汽机、化学检修现场的安全管理。 (5)龙海青主要负责锅炉、热工、燃料检修现场的安全管理。 (6)吴友良全面负责大修检修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7)张定台负责运行安全管理及大修隔离工作并负责大修期间的运行管理。 (8)朱 军负责#1机组汽机所有检修项目的安全管理。 (9)徐国刚管理好燃料有关的检修项目及现场管理 (10)宗旭伟主管#1机组锅炉所有检修项目的安全管理。 (11)贾存强主管#1机组电气所有检修项目的安全管理。 (12)滑乔负责#1机组大修期间电气运行方面的安全管理。 (13)刘 勇负责#1机组大修期间热机运行方面的安全管理。 (14)王慧负责大修期间安监科日常事务。 (15)吴卫、王锟、张小高、李相功负责大修期间检修、运行定置管理工作和星级班组在检修过程中的创建工作。 二、安全监察工作要求 1、本次大修实行负责制,谁管理哪一方面,对哪一方面负责; 2、所有安监人员禁止酒后上岗,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3、在大修前,所有安监人员应学习所有的大修规定,各种安全措施,及各外包工队的现场管理、措施。 4、每天11:30在安监科召开现场安全联系会,所有现场安监人员参加。讨论、布置、落实有关安全事项;并提出安全防范意见。 5、大修期间或值班期间,各安监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随时能找到人、处理特发事件。 6、所有安监人员参加对应的管理现场设备的三级验收管理工作,并对验收工作负责。 7、根据大修进度,应及时协调、做好安全措施。所有安监员每天对施工架子及临时电源进行检查。 8、对安全监督管理过程中,应注意资料的收集及整理工作,以方便大修后写总结报告。 9、如发现安全监察人员对现场出现的违章情况,不及时制止或不进行处理的,与违章人同受处罚。 三、大修期间外包工管理规定 1、大修3天前技术科负责通知外包队伍到安监科办理安全协议。 2、外包队伍要按照发电厂定置管理的要求设定施工区域,每个外包队伍要设有大修安全栏,安全栏内要有联系方式,危险区域要有警戒线。 3、必须有合同,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施工证; 4、施工代表必须有企业法人签发的代表资格证书; 5、必须有安全施工合格证;施工简历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外包队伍必须配有专职安全人员; 6、安全施工的技术素质(包括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及特种作业人员取证情况; 7、施工人员的及复印件并附照片; 8、凡已注册的施工人员必须与施工单位签订用工合同,施工单位必须给施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登记的施工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冒名顶替; 9、施工企业必须给施工人员配备安全工器具及劳保用品否则甲方有权从合同金额中扣除; 10、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必须提取足额的安全费用。(用于本次施工) 11、外包施工队伍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出入证,现场必须制定专人负责,现场施工负责人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现场安全员必须佩戴黄袖标,施工现场必须按照定置管理的要求进行施工,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12、外包队伍必须统一着装。 四、临时电源管理规定 1、临时供电线路的敷设必须整齐、统一且不影响人员通行、设备搬运和安装; 2、用电设备采用漏电保护开关、插座与电源连接。漏电保护开关及漏电保护器应符合规定要求,严禁非电工私拉乱接及拆装施工用电设施; 3、用电设备的保护接零应采用并联接法,严禁串联; 4、各类配电箱安装和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可靠完好。其选型、定值符合规定。各类配电箱、开关箱应外观完整、牢固、防雨、防尘; 五、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 1、安全工器具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安全工器具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强制性标准及技术规程的要求。 2、大修用的电焊机必须绝缘良好要有合格标签; 3、安全带要正确使用,高挂低用,具悬挂条件,严禁挂在毛竹上; 4、大修前各班组应建立安全工器具管理台帐,做到帐、卡、物相符,试验报告、检查记录齐全。 5、安全工器具设专人保管,保管人应定期进行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发现不合格或超试验周期的应另外存放,做出不准使用的标志,停止使用。个人安全工器具自行保管。安全工器具严禁它用。 6、使用安全帽前应进行外观检查,检查安全帽的帽壳、帽箍、顶衬、下颚带、后扣(或帽箍扣)等组件应完好无损,帽壳与顶衬缓冲空间在25~50mm。安全帽戴好后,应将后扣拧到合适位置(或将帽箍扣调整到合适的位置),锁好下颚带,防止工作中前倾后仰或其他原因造成滑落。 7、脚手架实现验收制,不验收不得使用; 8、倒链、钢丝绳等吊装用具使用前应检查其性能是否良好,并且在其额定使用范围内,严禁超载使用,吊起的设备不得在空中长时间停留,在空中短时间停留时,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不得离岗。 9、在大修现场起吊重物时起吊点要牢固,要掌握好被吊物的重心。 六、电焊机、氧气、乙炔管理规定 1、氧气瓶、乙炔瓶要有固定存放点,两存放点的安全距离要大于8米,氧气瓶、乙炔瓶不能乱拉乱用; 2、乙炔瓶使用时,必须安装回火发生器; 3、电焊机外壳,必须有良好的接零或接地保护,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电焊机的一次与二次绕组之间,绕组与铁芯之间,绕组、引线与外壳之间,绝缘电阻均不得低于0.5兆欧; 4、 电焊机应放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接现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使用电焊机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 5、交流弧焊机一次电源线长度应不小于5米,电焊机二次线电缆长度应不大于30米; 6、 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7、 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须先清除干净,并将所有孔口打开; 8、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严禁向容器内输人氧气。 七、大修期间星级班组安全管理规定 1、按照发电厂星级班组标准和考核办法,要求各检修班组加强星级班组建设,要求每天对#1机组大修现场进行巡查。 2、进入#1机组大修现场必须正确穿戴安全防护用品,衣服和袖口必须扣好,安全帽佩戴正确,使用检验合格的工器具。 3、检修班组应梳理,检修工作的全部内容,并针对机组运行中未处理的缺陷进行统计、汇总,列入本次检修计划中。确保班组在#1机组大修工作中不发生缺项、漏项。 4、星级班组考核员每天对班组班前会进行检查,班组班前会“三交”、“三评”要开展到位,班前会讲清楚每项工作的地点、内容、范围、安全注意事项、安全防范措施等,明确各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及工作组成员;与其它部门、班组配合的工作,必须讲清楚工作范围、工作之间的协调及安全注意事项、安全防范措施;本班各工作组之间有联系的工作,必须讲清楚配合方式及安全注意事项,提出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落实责任人。 5、工作负责人和许可人共同到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现场办理开工许可手续。工作负责人组织全体工作班成员讲解工作任务、安全措施、危险点、控制措施、注意事项,确认掌握后签字。 6、外来人员参与班组检修工作时,班组必须针对工作内容对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做到“一工作一交底”的要求。必须有交底人、被交底人的签字确认(班组留存交底内容)。 7、检修施工现场作业区域要设临时围栏,悬挂相关的警示牌和标志牌,要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标牌要齐全。检修后各种标志恢复齐全、正确,物见本色。 8、大修施工现场要有定置图,检修设备的零部件、材料、工器具等按定置图规定位置摆放,应做到“三齐”、“三不落地”、“三无”、“三不乱”,大修期间现场的文明生产要做到及时清扫,检修工作结束后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并经运行人员检查合格。 9、#1机组大修期间班组每天要进行危险预知,星级班组考核员每天要对危险预知进行评估。 10、#1机组大修期间星级班组考核员对工作票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工作票合格率100%,安全措施完善并落实到位。 11、检查各班组在大修结束后是否认真执行“三级验收制度”,是否认真填写试验和验收结果记录。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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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家子弟申公子欺男霸女,残害生灵,掠夺珍宝,无恶不作,最终死于非命,被老方丈看在眼中。老方丈感叹中不慎落入棺椁,借尸还魂。

设备安全管理奖惩办法?

一、奖励办法对下列情况之一者,报公司经理批准给予奖励。1、凡能及时发现设备异常现象及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及重大以上事故发生者,奖励50-500 元。2、对严格按操作规程、规章制度操作,认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使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确保安全生产,全年无事故的单位或个人奖励100-200元。3、重大以上事故发生后,事故责任者能如实提供事故原因,并积极参加抢修,可按其表现,适当减轻处罚。4、重大以上事故发生后,凡参加事故抢修的单位和个人,能做到迅速排除故障,恢复生产者,报公司经理给予奖励100-200 元。5、对违规操作,违章指挥,造成重大事故,影响生产,能积极举报者,报公司经理给予奖励100-300 元。6、对设备安全检查评比连续3 个月无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单位,奖励100-300 元。7、对设备安全检查评比全年无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单位,奖励200-300元。二、处罚条件厂内车辆管理1、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安全操作规程,保持车辆安全状况良好,违者罚款5-10 元。2、厂内机动车辆在厂区内行驶速度最高不超过15Km/h,在转弯、进出公司大门、生产车间、行人稠密地区以及载运危险物品时不应超过5 Km/h,违者罚款5-10 元。3、厂内机动车辆要实行定人、定岗、定职责制度,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驾驶,违者罚款5-10 元。4、严禁在机动车辆车轮防护罩和挡板上乘人,违者罚款5-10 元。5、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严禁酒后开车,违者罚款30-100 元。6、厂内机动车辆作业时货物装卸要平稳、牢靠,分布均匀,铲运高大、易损货物时要捆牢,违者罚款5-20 元。7、叉车的载物铲上严禁乘人,违者罚款10-20 元。8、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必须按照规定维修保养车辆,做到车体整洁,四不漏(油、水、电、气),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否则罚款5-20 元。9、厂内机动车辆夜间行驶必须亮灯,在转弯、倒车、调头、进出车间、超车时,必须开转向灯、鸣喇叭,违者罚款5-10 元。起重机械管理10、起重机械操作工必须实行三定(定人、定机、定职责)制度,非专职操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操作,违者罚款5-10 元。11、起重机械维修保养责任到人,必须每天检查设备的传动机构、电气设备、安全装置、制动器、钢丝绳、螺丝是否完好,安装得是否妥当和磨损程度等情况,使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并做好记录,凡漏检一次罚款5-10元。12、起重机轨道每月要进行一次检查维修,螺丝、螺帽、轨道压板不应松动,凡不按规定进行检查、维修、保养者,罚款5-20 元。13、从事起重吊装前,负责施工部门必须对工作物的重量及起重工具的负荷量有正确估计,防止超负荷而发生重大事故,必须有专人负责起重吊装的安全,违者罚款10-30 元。14、电动起重机必须有卷扬限制器和行程限位器,卷扬限位器应该使滑轮提升到自离卷扬机限30 公分以前时,能自动停止,行程限制器应在起重机驶近轨道末端能自动停车,违者罚款10-30 元。15、电动的起重机上金属框架轨道、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或其它不带电的金属部分都必须有保护性接地,违者罚款5-20 元。16、起重机械操作工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十不吊”,违者罚款5-20元。17、各公司如需安装、更换起重机械,必须以书面报告的形式报总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并将设备资料进行登记,严禁私自安装和无安装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安装,对不按程序办理者,对有关责任人罚款20 元。压力容器管理18、各单位购买的锅炉、压力容器,必须到设备管理部门备案,办理手续。不按程序办理者,对使用单位和安装单位分别罚款20-50 元。19、锅炉、压力容器、压力表、安全阀、水位计等附件要按规定安装,并保证灵敏可靠,压力表、安全阀要按规定进行校验,违者罚款5-20 元。20、锅炉、压力容器使用单位要制定完善的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检查制度、维修保养制度、交接班、清洁卫生制度等,违者罚款5-10 元。21、加强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检查和维修保养,明确责任,使用单位主管领导至少每周检查一次,维修保养人员必须每日进行检查,操作人员要加强巡回检查,并做好记录。凡漏检一次和未做好记录者,一次罚责任人5-10元。22、在用锅炉、压力容器的单位,必须实行定期检查制度,对检查出的隐患必须按要求整改。大修的设备必须报公司设备管理部门,设备管理部门安排专业单位进行大修,设备安全部门对其资格进行审查,小修由单位完成整改。若违反操作,给予责任单位罚款20-50 元。23、锅炉、压力容器的修理或技术改造,必须保证其结构和强度,满足安全使用要求,杜绝设备运行时出现跑、冒、滴、漏现象,发现一次,罚责任人5-20 元。24、任何压力容器操作必须在压力降到0Mpa 时,方可打开阀门和盖板,容器内部有压力时,不得对其受压元件进行任何修理或坚固工作,违者罚款5-20 元。25、压力容器操作人员需经安全教育和考核后方准上岗,锅炉操作人员需经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司炉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凡不按规定执行的,罚责任单位20 元。26、操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工艺操作规程,岗位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等,要定时、定线进行巡回检查,检查容器的压力、温度是否在规定范围内,各仪表、安全装置、阀门是否正常,受压元件、管道是否有异常、泄露,并做好记录。凡一次违反操作规程,漏检一项和未做好记录者,罚款5-20 元。27、禁止在规定的最高工作压力和极限使用温度下超载运行,运行中发现容器的温度或压力不正常时,要进行调整或采取有效措施,违者罚款5-20元。28、锅炉操作要经常注意水位警戒线,安全阀每周至少要试拉一次,防止失灵,排污要经常处理,防止堵塞,以防失灵,违者罚款5-30 元。29、气瓶在使用中禁止敲击、碰撞,气阀冻结时,不得用火烘烤,气瓶存放不得靠近热源、可燃、助燃气体,气瓶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少于10 米,违者罚款5-15 元。30、在流动使用气瓶时,夏季要防止日光曝晒,不得置于有放射性射线的场所,违者罚款5-15 元。31、瓶内气体不能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违者罚款10 元。32、运输气瓶旋紧瓶帽,轻卸,严禁抛滑或碰击,气瓶装车应妥善固定,汽车装运一般应横向放置,头部朝向一方,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厢高度,违者罚款10-20 元。33、装运气瓶车上禁止烟火,运输可燃有毒气体瓶时,车上应备有材或防毒用具,夏季运输要有遮阳设施,防止曝晒,违者罚款10-20 元。34、易燃品、油脂和带有油污的物品,不得与氧气瓶同车运输,相互接触易引起燃烧、易爆的气瓶也不能同车装运,违者罚款10-20 元。35、盛装有毒气体的气瓶或所装物质互相接触后,能引起燃烧爆炸的气瓶,须分别储存,并在附近放有防毒用具及材,违者罚款10-30 元。36、禁止氧气瓶、乙炔瓶、二氧化碳瓶、氮气瓶、氢气瓶混装,违者罚款10-20 元。37、氧气瓶不得接触油脂、有机物和其它可燃物品,焊工不得使用沾有油脂的工具和手套接触瓶阀或减压阀,不得在地面滚动,违者罚款10-20 元。38、乙炔瓶必须直立放置,不允许倒放,违者罚款10-20 元。消防管理39、消防器材是消防的专用设施,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挪作他用,违者罚款10-20 元。40、消防器材必须严格执行“三定一交”制度(定点存放、定人管理维护、定期检查、按规定交接),确保消防器材处于良好有效状态,违者罚款10-20 元。41、各单位移动消防器材必须写出书面申请,经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若遇紧急情况用后,必须写出书面报告,写明事故原因、经过、损失情况,到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备案,违者罚款10-20 元。42、的维修保养必须达到以下标准。(1) 应放在明显便于取用的地方,顶部离地面应小于1.5 米,底部离地面不宜小于0.15 米,远离热源,不受高湿辐射和阳光曝晒,不受化学物质的腐蚀,周围不得有障碍物,达不到标准每项罚款5-10 元。(2) 应保持表面清洁,性能良好,出厂日期和充装时间准确清晰,应有管理卡和使用须知,达不到标准每项罚款5-10 元。(3) 使用后应及时补充,空瓶不得放置在生产、施工场所,违者罚款10 元。43、消防口应根据实地情况固定在正确位置,消防柱口内保持清洁,无锈迹,消防手柄控制阀转动灵活,操作方便,不常用的消防栓应涂上黄油进行保养,以确保性能良好,达不到标准罚款10-20 元。44、室外消防栓在寒冷季节应注意采取保暖措施,达不到标准罚款10-20元。45、消防水带必须按规定卷曲和折叠,放在消防箱内,达不到标准罚款10-20 元。46、消防水带与接口必须捆绑牢固,接口内皮垫完整,无破损现象,达不到标准罚款5-20 元。47、消防水带在使用过程中严禁碾压和带水拖动,违者罚款5-20 元。48、消防水带用完后应将带内存水倒净,晾干后再存放,达不到标准罚10-20 元。设备维修保养管理49、操作工必须坚持日常保养制度,每班对设备进行保养(班前检查、润滑,班中遵守操作规程,两班交接时,下班做好交接班记录),违者罚款5-10 元。50、操作工必须做到设备定期保养制度(以操作者为主,由维修人员进行指导和协助,电气部分和电气设备则由电工负责进行)。(1) 对设备内外进行彻底清扫、清洁,违者罚款5 元。(2) 检查疏通润滑系统,清洗更换油毡、油线,对液压油箱进行清洁换油,违者罚款10 元。(3) 调整滑动部位间隙,检查静结合面、紧固松动部位,违者罚款5-15元。(4) 检查传动部位磨损情况,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违者罚款5-20元。(5)电器部位或电气设备要清除灰尘、油污,进行性能检查,违者罚款5-15元。(6) 按设备的使用和维修情况定期对设备进行精度、性能等各方面的检查保养。达到四项要求,并且有详细记录,违者罚款5-20 元。51、操作工和维修人员必须坚持两定制度(设备维修工人定期对关键工序设备进行检查和调整,并建立“设备定期检查记录表”),违者罚款5-15 元。52、操作工及设备维修人员必须认真遵守三好规定。(1)管好。设备有专人保养使用,未经领导同意,不准他人乱动设备,保证设备的附件、仪器、仪表及安全防护装置等完整无损,设备开动后不得擅离工作岗位,离开时必须停车,并关闭电源。设备发生事故后要立即停车,保护现场,不隐瞒事故情节,并及时报告领导。违者罚款5-15 元。(2)用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禁止超负荷使用设备,严禁不文明操作。违者罚款5-15 元。(3)修好。操作工人要配合维修工人进行设备维修工作,及时修理好设备。违者罚款5-15 元。53、操作工人必须做好“四会”规定。(1)会使用:操作工人要熟悉设备性能,熟知设备操作规程和产品工艺要求,正确选择各项参数,正确使用设备。违者罚款10-20 元。(2)会保养:操作工人学习并执行设备维修保养。润滑规定,保持设备清洁完好。违者罚款5-10 元。(3)会检查:操作工人懂得日常检查标准和项目,掌握检查方法和基本知识,并能按照日常点检规定的项目进行日常点检。违者罚款5-10 元。(4)会排除故障:操作工人能鉴别设备正常,异常状态的部位和原因,当设备出现异常时,能及时采取措施,排除故障,自己不能解决时,要及时上报并通知维修人员共同处理。违者罚款5-10 元。54、操作工人必须做到“四项要求”:整齐、清洁、润滑、安全。(1)整齐:工具、工件、附件放置整齐,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线路管道完整。违者罚款5-10 元。(2)清洁:设备内外清洁,各滑动面及丝杠、齿轮、齿条等无油污,无碰损,各部位不漏油,不漏水,不漏气,切屑垃圾清扫干净。违者罚款5-10元。(3)润滑:按时加油、换油,油质符合要求,油壶、油杯、油、油毡、17油线清洁干净,油标明亮,油道畅通。违者罚款5-10 元。(4)安全:实行定人定机和交接班制度,熟悉设备结构和遵守操作规程,合理使用设备,精心维护设备,防止事故发生。违者罚款5-10 元。55、操作工人必须遵守“五项纪律”(1)实行定人定机、凭证操作使用设备;违者罚款5-10 元。(2)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交接班制度;违者罚款10 元。(3)经常保持设备清洁,按规定加油换油,使设备得到合理润滑,按规定要求维护好设备。违者罚款5-10 元。(4)管好工具附件,不得丢失。违者罚款10 元。(5)发现异常立即停机检查,自己不能处理的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处理。违者罚款10 元。56、操作工人及维修工人必须“五定”制度。(1)定点:根据润滑图表上确定的润滑部位、润滑点、检查点(油标窥视孔),进行加油、换油、检查液面高度及来油情况,违者罚款5-15 元。(2)定质:对于使用的润滑材料必须经检验符合国家标准,各种设备所有的润滑材料必须符合该机润滑图表上的规定,违者罚款5-10 元。(3)定量:在保证设备润滑良好的基础上,每次加(换)油量,按油料消耗定额及润滑图表规定用油,违者罚款5 元。(4)定期:按润滑图表上规定的时间和加油周期加油,并按规定的间隔期进行抽样化验,视其结果确定清洗、换油或循环过滤。违者罚款5-10 元。(5)定人:按润滑图表上的规定分工,分别由操作工人,维修工人负责加油、换油(每班加油一次或几次的润滑部位由操作工人负责,拆卸后才能加油、换油的部件由维修工人负责,所有电器部件的润滑部位由电工负责),违者罚款5-10 元。57、设备操作工必须熟知所用设备的操作规程及设备的技术参数,按要求正确使用设备,违者罚款5-15 元。58、对安全检查中查出的问题,未按规定限期整改的,对责任人、负责人视情况罚款30-200 元,态度不好的除罚款外,还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停职、撤职等处分。59、凡是由于人为原因,如违反操作规程,维护保养不当,润滑不良等造成设备重大及重大以上事故者,根据所损坏设备的原值、现损坏状况进行严肃处理。工程招标业主名录内蒙古工程招标业主名录辽宁工程招标业主名录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避孕套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求学总结

避孕套作为一种特殊医疗器械,与人类生殖健康密切相关,在计划生育和预防艾滋病、性病等传染性疾病流行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完善机制、强化监管、落实责任,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净化生产经营市场秩序,避孕套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但是,一些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管理体系不健全、质量安全保障能力不到位、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时有发生,避孕套质量安全形势不容乐观。为认真贯彻落实《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巩固整治医疗器械虚假注册申报、违规生产、非法经营、夸大宣传、使用无证产品专项行动成果,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避孕套质量安全管理,建立监管长效机制,推动社会共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坚持“多措并举、综合施治、疏堵结合、惩防并举”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源头管理、突出过程管控、强化质量意识,全面落实避孕套生产经营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生产经营准入管理,优化日常监管举措,对违法行为坚持违法必查、严格惩处,强化科普宣传和社会共治。    (二)工作目标。净化市场土壤、营造良好风气,构建诚信守法、行业自律的避孕套生产经营市场秩序,使“守信者一路畅通、失信者寸步难行”;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知假、拒假、打假的能力和主动性,构建广泛参与、共同监督的避孕套质量安全群防群控体系。    二、落实生产质量要求  (三)依法依规生产。生产企业应当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注册证,严禁无证生产或生产无证避孕套;委托生产避孕套的委托双方应当依法办理医疗器械委托生产手续,避孕套委托生产过程应当符合法规要求,严禁采购裸套包装后上市;生产出口避孕套的生产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出口备案要求,严禁出口假冒伪劣产品。    (四)加强生产质量控制。生产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建立供应商审核制度,严格原材料进货查验,严禁使用不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的原材料;应当按照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保持有效运行,严禁擅自降低生产条件、违规生产。    (五)严格产品出厂检验。生产企业应当完善相关检验能力,配备与产品检验要求相适应的检验人员和设备,严格执行检验规程,产品出厂实施逐批检验。严禁未经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的避孕套出厂。    三、规范经营流通管理  (六)依法依规经营。经营企业应当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互联网经营者经营避孕套应当符合相关法规要求,保证所经营避孕套来源合法、质量合格。严禁无证经营或经营无证避孕套。    (七)加强经营过程管理。经营企业应当确保采购的避孕套来源合法,严禁从无证生产经营企业采购或采购无证的避孕套;按照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有关要求建立经营管理制度并保证经营条件和经营行为持续符合要求,严禁擅自降低经营条件、违规经营。  (八)落实市场管理责任。避孕套集散市场管理者应当审查入场避孕套经营者资质是否合法,定期对入场经营者的经营行为进行检查;发现市场内违法违规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严禁包庇违法违规行为。  四、强化企业社会责任  (九)开展便民服务。企业应当通过企业网站、宣传资料、产品说明书等各类媒介宣传避孕套正确使用和选购常识,积极开展或参与相关知识讲座,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鼓励主动采取设置自动售货机等便民措施,方便群众购买,及时回应消费者咨询投诉,树立企业良好形象。  (十)规范广告宣传。企业应当依法进行避孕套产品宣传,广告内容应当以批准的产品说明书或产品注册证明文件为准,不得出现有碍文明、有悖社会习俗和道德观念、直接表现性器官、过分渲染产品功效等内容。有关广告应当经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查批准,严禁非法宣传,严禁以不正当手段推销产品。  (十一)加强产品质量跟踪。企业应当加强对上市产品质量跟踪和渠道监控,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和产品应当及时上报相关部门。鼓励建立健全企业打假维权机制,采取措施对市场上假冒本企业的产品进行监控和打击,发现线索应当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  五、严格生产经营监管  (十二)严把准入关。按照《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规范注册、许可和备案行为,严格避孕套产品注册、生产、经营许可。各地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审批,验收、检查,规范审批程序,达不到法规要求的,一律不予许可。要依法实施备案,简化相关手续,对资料齐全的应当按规定及时备案。严禁擅自降低或抬高审批许可及备案条件。  (十三)强化重点环节检查。生产环节要重点检查生产企业是否建立并执行供应商审核制度,是否按照生产质量管理有关要求开展生产活动,产品出厂是否实施逐批检验,是否涵盖了产品检验要求中全部的出厂检验项目,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是否进行了有效处置。委托双方是否根据有关要求办理了委托生产手续,委托生产的避孕套是否取得产品注册证,是否存在采购裸套包装后上市问题。  流通环节要重点检查经营企业是否按照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有关要求建立经营管理制度并保证经营条件和经营行为持续符合要求,是否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并执行销售记录制度,互联网经营行为是否依法合规。同时,要重点检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进货渠道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具有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十四)落实各项监管举措。  利用科技手段,建立监管档案,建设监督管理信息平台,依法公开避孕套注册和监管信息。结合本地实际,科学划分监管网格,明确质量负责人,落实监管责任,按照产品风险程度和适用范围,对避孕套生产经营企业实施分类分级管理。进一步加强监督巡查,对重点企业、失信企业和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实施飞行检查和责任约谈。加强监督抽验频次和覆盖面,对检验不合格产品采取有效防控措施。    六、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十五)规范投诉举报处置。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处置制度和有奖举报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复”,并从投诉举报中挖掘有价值的违法违规案件线索。  (十六)严厉惩处违法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查处。严打避孕套无证生产经营“黑窝点”,全面排查,不留空隙,发现一个取缔一个;严查无注册证、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和不符合注册产品技术要求的避孕套产品。加强对违法广告的监测,严惩发布严重违法广告的企业。加强行刑衔接,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  (十七)加大曝光力度。检查的结果、检验的结论、查处的意见要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合格的、不合格的企业都要公开,不合格企业要公开企业法定代表人名单。违法违规案件统一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公开曝光,并直接链接到总局在政务网站“曝光栏”予以曝光。切实营造“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监管氛围,彰显监管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七、切实推动社会共治  (十八)加大科普宣传力度。通过丰富多彩的形式和渠道广泛开展科普宣传,发挥新媒体快速广泛传播的优势,提高人民群众维权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通过发布消费警示、质量公告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预警和引导,防范使用风险,引导人民群众正确选购和使用避孕套。  (十九)构建群防群控体系。建立区域间、部门间以及上下级间的联动机制,加强与卫生计生、公安、工商、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的协作,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联合查处,构建“大监管”格局,形成监管合力。充分发挥人民群众、新闻媒体、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监督作用,有效提升协管员、信息员和志愿者参与度,搭建“全民参与、共同监督”的群防群控体系。  (二十)大力推动行业自律。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强化自我约束,规范企业行为,鼓励建立企业打假联盟、诚信网站联盟等组织,在全行业内倡导“诚实守信、守法经营”的企业行为准则,督促企业把主体责任落实到生产经营服务活动的全过程。

浅谈如何建立局域网内部安全管理系统求解答

但越来越多事实证明,来自网络内部的安全问题同样不容忽视。只有构建一套功能完善的内部安全系统,从网络资源、设备资源、客户端资源和应用资源方面对内部网络加以管理和审计,才能以达到最佳的管理效果。  一、加强客户端联网管理,保证可信设备接入  一是搞好设备的入网检测。应当对移动设备(笔记本电脑等)和新增设备(计算机等)以及便携式存储工具接入检测,未经允许擅自接入的设备会给网络带来病毒传播、黑客入侵等不安全因素;  二是严格监控笔记本电脑的带入带出。防止局域网内的笔记本带出网络后上公网的非安全的行为,如若出现这些行为,笔记本在上内网时,必须通过系统安检程序的安全检测,并自动阻断这类笔记本入网。  三是进行客户端违规联网检测,对网络的物理隔离和逻辑隔离度监控要有制度,有措施。许多单位专网与INTERNET是必须严格物理隔离的,内部网络用户如果通过调制解调器、双网卡、无线网卡等设备进行在线违规拨号上网、违规离线上网等行为,必须按照不同的策略进行警告或分布式阻断。  二、采取多种安全措施,注重客户端安全管理  一是对客户端进行防病毒软件的安装与监控。必须在网内所有客户端上安装网络版杀毒软件,并定期进行病毒代码的升级。对防病毒软件在客户端的安装和升级情况应可监控,并对监控信息集中管理,对未安装防毒软件的,可通过系统强行安装防病毒软件。  二是对客户端及时统一扫描漏洞、分发补丁。“冲击波”、“震荡波”等是利用系统漏洞传播的病毒,因此客户端必须具备补丁自动分发部署和控制功能。要在网络中安装客户端补丁自动分发系统,对注册后的网络客户端,在本机系统中实时运行状态监测程序,及时将本机的补丁修补状况上报,管理人员在WEB平台中可以对全网计算机终端补丁修补状况作详细了解,与有重大漏洞出现,可及时对客户端进行操作系统升级。  此外,还必须对客户端软件安全情况进行监控,管理员必须能够自动发现客户端安装的软件,对与业务工作无关的游戏、盗版软件能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控制;对安全事件源能远程阻断,发现网络客户端出现病毒、蠕虫攻击等安全问题后,做到对安全事件源的实时、快速、精确定位、远程阻断隔离操作;能查找网络薄弱环节,当大规模病毒(安全)事件发生后,网管员能确定病毒黑客事件源头、找到网络中的薄弱环节,加强安全预警。  三、规范软件操作使用,搞好应用资源安全管理  一是避免安装使用盗版软件。内部人员在计算机上安装使用盗版软件,引入了潜在的安全漏洞,降低了计算机系统的安全系数;一些内部人员处于好奇或者恶意破坏的目的,还在计算机上安装使用一些黑客软件,从内部发起攻击;还有一些内部人员安全意识淡薄,不安装制定的防毒软件等等,这些行为对网络构成了重大威胁,必须采取有效技术手段对终端合法、非法进程进行监控,监控网络客户端运行程序。  二是合理使用网络管理软件,扫描发现和绘制网络拓扑结构,显示路由器与子网、交换机与交换机、交换机与主机之间的连接关系,显示交换机各端口和使用情况和流量信息,定期对客户端流量、分支网络带宽流量进行分析,并进行数据包规则检测,防止非法入侵、非法滥用网络资源。  四、合理规划网络资源,确保系统运行正规  一是使用VLAN技术加强内部网络管理。根据不同的应用业务以及不同部级别,将网络划分不同的网段进行隔离,实现相互间的访问控制,达到限制用户非法访问的目的。检测网络中IP应用状况,并将IP同MAC地址进行绑定,防止特殊IP地址被盗用。  二是对网络内部硬件设备登记注册。将硬件设备属性信息采集后存储到数据库中,硬件属性信息包括:硬盘容量、序列号、cpu型号、内存大小、网卡mac地址、ip地址等重要属性信息。应限制内部人员在内网计算机上安装、使用可移动的存储设备如软驱、光驱、USB接口的优盘、硬盘、数码相机等,防止移动存储介质间接地与外网进行数据交换,导致病毒入侵或敏感信息、机密数据的传播与泄漏。  三是搞好网络设备的物理信息的登记管理。如设备的名称、使用人(管理负责人)姓名、设备楼层房间号、联系电话、计算机使用部门等,进行物理定位,做到遇有故障能及时准确地定位和排查。  五、搞好系统备份恢复,提高网络的容灾能力  在做好网络安全管理工作的同时,也应考虑系统在不可避免的因素下出现的故障恢复需要。首先,必须定期做好重要设备、重要数据的备份, 以便在出现故障时采取硬件恢复和软件恢复。硬件恢复有硬件替代、固件修复、数据读取等方法,存储重要数据和运行重要软件的设备应准备一套硬件备份,而固件修复和数据读取则要送技术可靠、安全保密性强的专业部门进行处理。软件恢复包括系统恢复和文件恢复。系统恢复就是操作系统和应用软件不能正常启动,可利用修复软件对其进行修复,最快捷的方法是利用ghost、livestate对系统进行全盘备份,从而以最快的速度是系统正常工作。文件恢复则是存储介质上的应用文件损坏,如DOC、XLS文件坏,用修复软件对其修复,从而恢复文件数据。  [信息来源:武警湖北总队司令部]  [信息作者:梁 静]

网络安全管理员三级有实操题吗?

根据《网络安全职业技能等级规范》的要求,网络安全管理员三级考试主要考察的内容包括网络安全基础知识、网络攻防技术、安全设备配置与管理、网络安全事件响应等方面的知识。在实际考试中,可能会涉及到一些实操题,例如对安全设备进行配置和管理,网络攻防实验、安全事件响应等。具体实操题目形式和内容,可能因考试机构、考试时间、考试形式等因素而异,建议您参考当地的考试官方说明或相关资料进行准备。至于路由器方面的实操题,可能会涉及到对路由器的配置、管理、维护等内容。

学校安全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民族中学安全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2005年元月10日,在全校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科学理念,紧密结合我校实际,扎实开展学校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在巩固集中整治成果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健全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杜绝和遏止重特大安全事故和恶性刑事案件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整治的工作重点 1.要严格实行学校安全工作负责制,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学校内部的安全管理工作,并配合保卫干部管理学院内部的安全工作,建立学校安全工作网络,广泛动员和组织师生员工积极参与,齐抓共管。 2.要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机制,落实有关安全工作要求,制定和完善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要建立健全并严格实行值班、巡逻、消防、交通、食品卫生、集体活动等方面的内部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切实落实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定期检查和解决学校内部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完善的制度和严厉的管理措施防范各种事故和案件的发生。 3.要定期检查、维护、维修学校基础设施,全面排查学校内部的水、电、教学设施、公共活动场所,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学校建筑、围墙、门窗、防护设施、消防设施等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厨房设备、餐器和食品、水源必须符合卫生标准规范,报警求助、应急处置设备、安全疏散通道必须齐全,确保安全有效。对在整治中发现的各种隐患,学校应立即整改,如学校本身无法整改的,应加强管理并立即上报有关部门限期整改。 4.要加强学生宿舍管理,严格按教育局的有关文件要求,要强化学生宿舍的管理意识和责任意识,对可能存在的隐患要认真排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严禁走过场,弄虚作假。 5.要进一步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要加强对教职工的职业道德和法律纪律教育,强化教师为人师表的思想意识,防范和避免内部人员侵害学生的事件发生。 6.要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要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使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 7.集中力量净化学校及周边环境,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协作机制,要与各部门通力合作,全面集中整治校园及周边的治安环境,彻底整治周边环境,严厉打击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侵害师生安全的流氓团伙和黑恶势力。 三.专项整治的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按照“联合整治、分类处理、校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和组织布置、学校自查、检查整治、工作总结四个阶段进行。 1.组织布置、11月20日—12月10日,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召开有关会议进行布置。认真抓好整治活动的部署、实施、督促等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学校自查,12月11日~12月20日,要根据学校的实际,按照专项整治的工作重点,召开学校行政及相关人员会议,制定实施意见,着手对学校内部和校园周边存在的安全隐患,学校有能力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对无法整改的,上报有关部门协助整改。 3.检查整治(12月21日—12月30日)。要对学校内部排查摸底后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整改,属于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属于限期整改的,必须及整改责任人,并逐步落实整改结果。 4.工作总结. 2005年元月2日—10日,专项整治结束后,要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成效、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进行认真总结。 四、专项整治的要求和措施 1.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学校及青少年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感,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扎扎实实做好学校和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 2.分工协作,充分履行工作职责。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什么问题反复就整治什么问题”的原则,因地制宜地开展综合整治活动。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教育局汇报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困难等。 3.加强宣传,努力创建“平安校园”。要进一步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要加强法制、纪律、安全教育力度,提高自防自救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积极开展创建“平安校园”活动。切实加强学校内部的自身建设和安全管理,层层落实内部治安和安全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学校内部及周边安全大检查,完善和充实学校安全防范机制。 4.建立长效机制,确保专项整治常抓不懈。在认真总结以往与这项专项整治经验的基础上按照整治和巩固并举的方针,应着力于制定实施学校及青少年安全管理工作的长效管理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奖惩制度,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推广经验;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力,校园及周边治安存在问题的要限期整改以推进这项工作的持续开展。

对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每年至少进行几次安全教育,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少于多少学时?

不少于32学时,每年在培训不少于12学时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中对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1.基本要求  (1)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进行安全资格培训,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2)其他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生产培训;  (3)所有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应进行安全生产再培训。  2.培训的主要内容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3)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4)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5) 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 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7) 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3.培训时间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其他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4.再培训的主要内容  再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本领,包括:  (1)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政策。  (2)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知识。  (3)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4)典型事故案例。

如何加强农机安全管理

  导语: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交通事业的发展和国家对农业机械推广的扶持,农田耕作、插秧、收割等作业机械已走进千家万户,农用车、拖拉机已成为农村运输的主要工具。但随着农机事业发展的突飞猛进,农机安全监理暴露了许多新问题,令人担忧。   一、多措并举,深化农机安全宣传教育   一是深入乡、村、户,以农机安全生产事故为典型案例,对所有驾驶员开展警示教育,给每位驾驶员敲响思想警钟,增强其安全生产意识,杜绝麻痹轻视思想,确保不发生类似事故。二是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为重点内容;以手扶拖拉机、变形拖拉机等可能从事运输的农业机械为重点对象,以违法拉人、无牌无证行驶、不参加检审验、酒后驾驶等各种违法违章为重点行为,以各乡、村集贸市场、学校、集庙会、旅游景点、作业场所、维修网点、乡村道路等地段、要道为重点场所,出动宣传车、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加强对农机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并加强安全监管,三是在电视台开办农机安全生产知识讲座栏目,让机手通过点播、收看,接受安全知识教育。四是制作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图片展板,在重要生产环节、重要活动中进行巡回展览,让机手接受安全教育。五是利用当地报刊开辟农机安全知识专栏,系统介绍农机安全知识,宣传报道农机安全生产新闻信息。六是建立手机短信平台,在重要农时向机手发送安全生产提示短信,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二、防患未然,加强农机隐患排查整治   强化农业机械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组织安全监管人员深入乡村、场院、田间、地头,重点加强对无牌无证、不参加安全检验、超期服役、违法拉人的各类农业机械进行排查摸底,分类排队发放“一信三书”(“致全县驾驶员的.一封慰问信”“注册登记告知书”、“检审验告知书”“专项整治整改通知书”),督促无户机车、未检验机车、无证人员尽快到农机监理部门进行技术检验、技术培训,办理上户、挂牌、考试和领证手续,督促违章人员、车辆进行整改,保持机械状态良好,正常参加生产作业。通过深入村、户、作业场所,查找农机安全漏洞,制定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力争做到不留死角,不漏一户,不放过一台机车。   三、突出检查,强化农机安全生产日常监管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日常检查,通过专项整治、打非行动,田间地头场院的执法检查,纠正各种违章违法行为。在重要农时、重点生产环节、重点场所对农机大户、农机经营户、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农机维修网点和农机经销企业进行了拉网式排查,重点检查无牌无证经营、农机产品配件质量问题、无证驾驶、无牌行驶、不参加年度检验、违章拉人、违章操作、酒后驾驶等各种违法违章行为,对违法违章行为在现场纠正的同时进行法规教育,真正让当事者心服口服,自觉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从而保证农机安全生产。   四、强化培训,严格驾驶员资质准入   进一步加强对驾驶培训学校的监督管理,严格驾驶培训学校制度、硬件、软件、资质标准,确保驾驶培训学校培训质量。同时,严格驾驶员考试、发证关,严把驾驶员资质准入关。   五、加强管理,做好日常牌证管理工作   进一步加强日常牌证管理工作,规范行政审批程序,严格上牌车辆的初次检验,规范车辆、驾驶员档案管理,推进监理工作网络化进程,及时通报每月上户、办证情况,做好车辆、驾驶员详细台账。   六、坚持值守,加强农机事故预防报告协调处理   做好突发性事故的应急预防工作,落实领导带班制度,一旦发生事故,必须在第一时间,及时、准确、完整地上报事故情况,保障信息渠道畅通;制定和完善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预案,遇有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时,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七、细化考核,层层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   层层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农机经营单位和个人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并强化考核。落实农机安全生产监管站室、分管领导、具体监管人员的“三落实”监管责任;和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和农村各户签订不乘坐拖拉机承诺书,落实政府各级农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强化对农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责任,确保责任到位、宣传到位、监管到位、考核到位。从而彻底消除事故隐患,保证农机安全生产。   八、严格管理,加强安全监理队伍建设   建立一支政治合格、作风过硬、业务精通、执法严明高素质的安全监理队伍。一是保障安全监理工作经费来源,积极争取财政的支持,为安全监理各项工作提供充裕的经费保障。二是夯实监理队伍基础,充实有专业素质的监理人员,采用平中选优、人尽其才、量才使用的用人机制,扩大监理队伍,工作中实行岗位竞争制,充分发挥每个人的专长。三是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抓好监理员的法律法规、农机专业技术、职业道德等教育,使监理员成为业务精通、办事高效的业务能手。四是建立岗位责任制。将岗位职责进行细化分解,将责任落实到人、到岗,强化考核和监督。   九、致力争取,提高安全监理装备水平   积极争取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支持,使监理装备要达到“六化”目标:一是农机检验设施精细化,通过配置移动式检测线实行科学检验。二是安全监督检查机动化。要根据农机拥有量配备一定数量的交通工具,以提高农机监理执法检查工作机动性。三是监理通讯设备电子化,以便作出快速反应。四是网络办公自动化,配备必要的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扫描仪。五是事故处理现代化,配备事故处理专用设施设备,提高事故应急处理能力。六是驾驶员考试无纸化,配备电脑,应用驾驶员考试系统,实现驾驶员考试电脑选题操作,提高考试质量。   十、管惠结合,调动机手遵章守纪积极性   结合农机化各项建设项目,对牌证齐全,按时参加检审验,模范遵守农机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带头参加农机化各项工作任务的机手,优先予以考虑项目申报,调动机手遵章守纪,积极投身农机化事业的积极性。   十一、典型示范,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   积极开展“平安农机”示范乡、村、户创建活动,充分发挥示范乡、村、户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农机手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全面做到安全生产无事故。

上海市农业机械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农业机械及其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农业生产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农业机械,是指用于农、林、牧、副、渔业的各种农用拖拉机、自走式农业机械、农用动力机械以及与其配套的作业机械。第三条 凡在本市范围内作业的农业机械及其驾驶、操作人员,以及与农业机械作业有关的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定。第四条 上海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是本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工作的主管部门。  各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负责本规定的具体实施。第五条 农业机械应经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检验合格,领取号牌、行驶证或者作业证后方可用于作业。行驶证或者作业证应随机携带,不得转借、涂改或者伪造。  农业机械转让、报废时,须到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办理转籍、过户、注销手续。第六条 农用拖拉机和自走式农业机械在领取正式号牌、行驶证之前,需要移动或者试车的,应向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申领临时号牌或者试车号牌,并按规定的要求驾驶。第七条 农业机械应保持技术状态良好,机容整洁,安全设备齐全有效。  用于道路运输的农用拖拉机还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并接受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管理。第八条 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应按照规定,对农业机械定期进行技术检验。  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在为新购置的农业机械办理有关手续时,应进行技术检验;对已申领号牌的农业机械,每年应进行年度技术检验。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可根据农业生产的需要,对农业机械进行不定期检验。第九条 对农业机械进行改装、改型必须确保安全,并应向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提供或者报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技术资料。  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应对农业机械的改装、改型进行安全指导,对符合规定的及时予以核准。第十条 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并经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考核合格,领取驾驶证或者操作证后,方准驾驶或者操作农业机械。第十一条 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年满十六周岁;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驾驶、操作要求;  (3)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和相应的驾驶、操作技术知识。第十二条 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应自觉遵守有关农业机械安全操作规程及制度,按时参加审验,服从安全检查,接受安全教育。第十三条 在道路上驾驶农业机械,应遵守国家和本市的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第十四条 农机事故的具体处理程序和办法,按照《上海市农机事故处理暂行规定》执行。第十五条 使用农业机械在田间、场院、乡村道路上从事各项作业时,违反本规定以及农机安全操作规程、驾驶规则的行为,均属违章行为。第十六条 对违章的责任人员,由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给予警告、吊扣或者吊销驾驶、操作证件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可并处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因违章需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应当提交公安机关处理。第十七条 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对违章行为人给予处罚,应当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罚款的,应当出具财政部门统一规定的票据。罚款收入全部上交财政。第十八条 对农机安全监理机构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条例》的规定申请复议,也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九条 本规定由上海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负责解释。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一九九三年八月一日起施行。

农机监理条例(2013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农业机械安全管理。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农业机械及其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农业机械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农业机械化事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农业机械,是指用于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农田水利的各种拖拉机、农用运输车及其他自走式动力机械和8.88千瓦以上座机。第三条 凡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工作和驾驶、操作农业机械的人员以及与农业机械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条例。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机械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工作。具体工作由其所属的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机构(以下简称农机监理机构)负责实施。第五条 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工作实行有利于农业生产、方便农民群众、确保安全作业的原则。第二章 农业机械安全管理第六条 购置农业机械的,须经县、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机构安全技术检验合格,领取号牌、行驶证、使用证后,方可使用。  农业机械发生转卖、转籍、报废等事宜的,应事先到当地农机监理机构办理有关手续;发生其他变更事宜的,需向当地农机监理机构备案。第七条 未领取正式号牌的自走式农业机械,确需行驶时,机主应向当地农机监理机构申领临时号牌,并按指定路线行驶。第八条 农业机械牌证禁止转借、涂改、伪造。第九条 农业机械应定期接受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第十条 农业机械技术状况应符合国家有关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  上县乡道路和省道、国道行驶的农业机械,技术状况应符合国家有关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并接受公安车辆管理机关的监督、检查。第十一条 凡涉及改变农业机械原有安全技术性能的改装,须经农机监理机构同意后方可进行。禁止拼装农业机械。第三章 农业机械驾驶和操作人员管理第十二条 从事农业机械驾驶、操作的人员,须经农业机械驾驶培训学校(班)或符合条件的个人进行培训,经农机监理机构考核,领取驾驶证或操作证后,方可驾驶或操作农业机械。第十三条 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安全驾驶、操作规程,接受农机监理机构的安全检查和年度审验。未经年度审验或年度审验不合格的,不得驾驶、操作农业机械。第十四条 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因户籍或所在单位变动,应办理转籍或变更手续。第十五条 驾驶、操作农业机械,必须随身携带驾驶、操作证和行驶、使用证,其驾驶的农业机械应与驾驶证载明的农业机械类型相符;禁止实施下列行为:  (一)将农业机械交给无驾驶、操作证的人驾驶、操作;  (二)酒后驾驶、操作农业机械;  (三)驾驶、操作不符合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农业机械;  (四)违章载乘人员或装运货物;  (五)患有妨碍安全作业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驾驶、操作农业机械;  (六)法律、法规禁止实施的其他行为。第十六条 持有自走式农业机械学习驾驶证的驾驶员,应在教练员的指导下,按照指定的路线驾驶农业机械。第四章 服务与监督第十七条 农机监理人员必须经自治区农机监理机构培训考核,取得行政执法证件后,方可从事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工作。第十八条 农机监理人员执行公务时,应当身着统一服装,佩戴统一标志,并出示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件。违反上述规定的,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检查。第十九条 农机监理机构在开展农业机械年度检审、办理农业机械牌证时,应结合农时采取上门服务、现场办公等形式为农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对符合明文规定的各类申请应于当日办理完毕。第二十条 农机监理机构应当公开办事制度,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秉公执法,不得以权谋私。第二十一条 农机监理机构应当建立举报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凡对农机监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进行举报的,县级以上农机监理机构必须在30日内作出处理,并向举报者作出答复。第二十二条 农机监理机构收取农机监理费,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禁止擅自扩大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收费,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和机主有权拒缴。

燃气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煤气作业安全管理条例1、工作场所应备有必要的联系信号、煤气压力表及风向标志等;2、距工作场所40m内,不应有火源并应采取防止着火的措施,与工作无关人员应离开作业点40m以外;3、应使用不发火星的工具,如铜制工具或涂有很厚一层润滑油脂的铁制工具;4、距作业点10m以外才可安设投光器;5、不应在具有高温源的炉窑等建、构筑物内进行带煤气作业。6、不应在雷雨天进行,不宜在夜间进行;7、操作人员操作前应认真检查空气呼吸器气瓶等各装置有无缺陷,呼吸面罩有无缺损,试带时气密性要好。便携式一氧化碳报警仪报警报警装置是否灵敏、可靠。8、外单位人员在煤气区域工作前,由本岗位责任人组织安全教育,布置工作中的注意事项。9、外单位工作人员必须服从煤气岗位人员统一指挥。10、外单位工作人员在现场工作时,岗位要安排专人负责监护并做好记录。11、进入煤气设备内部工作时,所有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伏。12、操作完毕后,必须认真清点人员、工具。待确认无误后通知有关人员,进行下一步工作安排。

燃气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法律分析: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擅自操作公用燃气阀门;(二)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三)安装、使用不符合气源要求的燃气燃烧器具;(四)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五)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六)盗用燃气;(七)改变燃气用途或者转供燃气。法律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 燃气用户应当遵守安全用气规则,使用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和气瓶,及时更换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使用年限已届满的燃气燃烧器具、连接管等,并按照约定期限支付燃气费用。单位燃气用户还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操作维护人员燃气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第二十八条 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擅自操作公用燃气阀门;(二)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三)安装、使用不符合气源要求的燃气燃烧器具;(四)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五)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六)盗用燃气;(七)改变燃气用途或者转供燃气。

【燃气工程安全管理措施探讨】 燃气建设工程的进度控制措施

  【摘 要】燃气工程作为我们国家人民群众不可或缺的一种能源,在我国经济的发展、社会的稳定和繁荣发展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目前,在我国燃气工程建设环节,经常出现一些质量安全隐患得不到妥善的解决,随着我国近几年来燃气工程建设项目的不断增多,越来越多的毛病暴露在燃气工程中,有一些问题在施工的过程当中就开始暴露,但是有一些问题却是在施工完成交付使用之后才开始暴露。由于天然气的特殊性质,等到燃气工程交付使用之后所暴露的危害,将会严重威胁到我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社会带来极为不良的影响,也为燃气工程建设单位造成极大的经济损失和信誉的丢失。本篇文章的作者通过对燃气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措施方面的探讨,就如何保证燃气工程安全、流畅施工,建设高质量的燃气工程给出了自己的一些看法。   【关键词】燃气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在我们国家掀起经济建设的浪潮中,我们国家各个行业的精神面貌都焕然一新,全国上下团结一心,使得我们国家越来越强盛,社会更加繁荣。天然气随着时间的推移,在我们国家日常经济发展中占据的地位越来越重要,2002年12月18日,四川泸州市泸天化集团年产40万吨甲醇、10万吨二甲醚项目破土动工,这标志着我国已开始大规模运用天然气产品代替石油产品。由此可见,天然气的作用对于当今时代发展,扮演着愈加重要的角色。燃气工程作为燃气存在和流通的载体,对于燃气的开发和使用影响很大,其质量直接影响到了燃气使用效果。下面针对如何安全施工,建设高质量燃气工程进行了探讨。   一、高空作业安全管理措施   在燃气工程进行施工建设的时候,经常会遇到燃气立管敷设在外墙的情况。这个时候,就要进行高空作业。虽然施工单位在进行高空作业环节,在现场也采取了一定的安全措施,但是现实情况是仍然有着一些安全事故发生,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后果。这一点,对于燃气工程施工的进度将会造成很大的影响。   在进行燃气工程高空作业的时候,必须要对所有的安全措施进行复核。对施工建设人员进行燃气工程现场施工技术交底,做好安全思想的宣传工作,高空作业所需要的材料和机械都要进行充分的准备;燃气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标志、工具等物品事先进行检查,对于燃气工程高空作业的施工人员进行身体机能方面的体检,同时,是进行燃气工程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具有丰富的施工经验,具有专业的燃气施工技能,持证上岗。   在进行现场准备工作排查的过程中,如果发现又不能满足燃气工程高空作业要求的地方,现场管理人员要善于发现,认真研究进行解决,对于施工区域禁止外人进入,留守专人看守,不能出现任何纰漏,以免发生危险。如果因为天气原因造成高空作业危险系数增大,那么可以立即停止施工,等待天气好转的时候或者增加安全防护措施之后在进行高空作业。   高空作业在进行燃气工程施工时有着极大的安全隐患,所以,在这个环节,不论是普通工人还是现场管理,都要多加小心,采用可行的施工方法进行作业,比如:在高层上组装小型起重机,进行施工中的吊装,这样可以有效地保障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也可以确保燃气工程高空作业的施工质量。   二、预防坠落物品的安全管理   在燃气工程施工的过程当中,无可避免的会遇到强对流天气,当出现这种天气的时候,建筑工程上层的物品将会非常容易发生坠落,从而造成现场施工人员的人身伤害,这种情况在燃气工程施工现场非常常见,不论是受伤人员还是施工单位都有保守很大的伤害,同时给现场施工人员带来很大的心理压力。   在进入现场施工时,不论是项目经理还是普通的建设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帽是现场人员的最为重要的安全保障之一,切不可掉以轻心;在高层建筑物上,严格禁止随意堆放物品;将上层的建筑垃圾定期清理,清理之后运送至指定地点;施工人员在半空中进行作业的时候,严禁抛洒物品;现场安全标示之类的物品也需要摆放到位;燃气工程现场管理人员加强对现场施工的管理,规范每一个建设人员的行为。   三、安全使用工程机械   在进行机械使用方面,首先需要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技术,以保证能够在燃气工程建设中有效地保证机械安全施工,对于机械平时的保养、养护、使用等方面要有着明确的规定,将机械的一举一动都控制在安全合理的范围之内;在使用工程机械进行燃气工程建设前,要对使用机械进行全面的性能和安全检查,对于机械所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解决,以防止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意外;规范机械操作人员的行为,机械的操作要配备专业人员,燃气工程建设事关重大,机械操作人员必须规范操作行为,端正操作思想,提高安全意识,保证工程质量,在这一环节,施工单位可以制定“一人一机”定岗制;在燃气工程建设中,如果机械设备发生故障,要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维修,切不可随意拆除机械,以免发生事故;施工机械在作业的过程当中,操作人员需要按照要求佩戴安全带,提高自身的安全施工意识,不得从高空投掷物品,以免坠落之后发生安全事故。   四、结语   综上所述,确保燃气工程安全施工,建设高质量的燃气工程对于我国当今社会的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经济和战略意义。燃气在我国积极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只有充分的利用燃气资源,才能有效地发挥燃气的作用,加快经济发展速度,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燃气工程的安全施工,是一个繁琐的过程,安全问题无处不在,要做好这一工作就要从每一件细碎之处做起,做好各方面的安全质量管理。燃气工程的安全施工,为质量高标准的形成提供了保障,作为建设人员,必须加强对这方面的管理,确保燃气工程安全、顺利施工。   参考文献   [1]邓积虎.谈城市燃气工程施工及安全生产运营管理[J].现代物业(上旬刊).2011(08)   [2]王启昆.燃气工程项目管理中质量与安全的信息化管理[J].煤气与热力.2009(07)   [3]董先聚,王龙国.燃气工程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J].煤气与热力.2009(11)

现代企业安全管理的方法

  导语:管理是企业的主题,管理的好坏将决定企业效益的高低。目前随着企业的发展,安全越来越受到重视,随之而来的安全管理也渐渐被人们所关注。那么该怎么做好企业安全管理呢?换句话说,企业安全管理的方法是什么?   现代企业安全管理的方法    一、现代安全生产管理的产生   伴随着现代工业的兴起和快速发展,重大生产事故和环境污染不断发生,造成了大量的人员伤亡和巨大的财产损失,给社会带来了极大危害,传统的安全生产管理受到极大的挑战:   1、它不是一种全面的、系统的安全管理,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例如,现阶段我们强调“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安全生产责任之中规定了企业各个部门、各级人员应负的责任,但实际上抓安全的除去专职安全干部外,广大的设计、工艺人员一般很少问津安全工作。   2、安全工作很少讲经济效益,很少与经意效益挂钩。   3、工作上着重于对已经发生的伤亡事故的分析处理,而对事故前得预测、防范工作欠缺,即属于事故管理型,而不是事故防范型,没有做到预防为主。   4、工作的方法和要求均无科学的数据来反映。等等。   这些问题也引起来许多专业部门的重视,逐步形成了以系统安全理论为核心的现代安全生产管理理论,形成了“持续改进”“以人为本”的安全健康管理理念,提出了以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危害预警、事故预防等为主要内容的系统化企业安全风险管理理论,将现代风险管理融入到了安全生产管理中。   二、推行现代企业安全管理的 必要性   科学的安全管理,需要安全理论作为基础,为了实现安全生产,必须研究安全的科学理论,揭示安全的科学规律,运用科学的管理方式提高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以往安全管理工作大多采用传统安全管理模式,与现代化科学管理方法相比存在明显不足。传统安全管理工作的着眼点主要放在系统运行阶段,一般是事故发生了,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根据调查结果修正系统,这种模式称为“事后处理”模式。由于存在许多弊端,致使事故不断发生。而科学化安全管理工作的"着眼点是预先对危险进行识别、分析和控制,变“事后处理”为“事先控制”,预防为主,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   安全管理虽然是极其艰巨的一项工作,但是,只要坚持用唯物辩证法指导,不断研究探讨和把握安全管理的规律,就能掌握工作的主动权。科学乃安全之母,愚昧无知往往是安全之祸,事故之源。许多事故的发生是由于人们缺乏必要的教育培训和科学知识造成的。有的同志在多年的工作中始终保持良好的安全状态,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们运用了科学的知识和方法。   三、现代安全生产管理的方法   1、建立安全管理信息系统   安全管理信息系统,主要包括对信息的收集、录入,信息的存贮,信息的传输,信息的加工和信息的输出5个方面。它把现代化信息工具――电子计算机、数据通信设备及技术引进管理部门,通过通信网络把不同地域的信息处理中心联结起来,实现资源共享,加速信息的周转,为管理者的决策及时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   在实际生产中,每天获取的信息量非常大,这些信息都是需要及时处理和综合分析、判断,靠人是很难在短时间内完成这些工作的,这就需要应用计算机建立管理系统。   简单地说,该系统就是通过建立以安全部门为信息处理中心,各危险岗位和各专业部门为终端的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网络,从而由安全信息反馈来推进对隐患的不断检查、整改和监控,形成闭环管理。此系统解决了目前企业安全管理中普遍存在的关键问题――安全信息缺乏,信息传递渠道不畅通,反馈不及时,危险信息不能及时得到处理等。因此,对企业向本质安全管理方面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2、安全管理要以人为本   在现代管理哲学中,人是管理之本。管理的主体是人,客体也是人,管理的动力和最终目标还是人。在安全生产系统中,人的素质(心理与生理、安全能力、文化素质)是占主导地位的,人的行为贯穿作业过程的每一个环节。因此,在安全管理过程中,企业必须尊重人、关心人、激励人、以人为本。   目前,多数企业安全管理采取的是负激励即违章罚款,虽然有激励效果,但效果不佳。因此,企业要注意多运用正激励。一方面可以根据各级安全责任制,对完成情况好的集体和个人进行物质和精神奖励,数额必须大或较大;另一方面,可以评选安全标兵,从管理层到基层都要有代表,满足个人的荣誉感,体现“全方位”管理。   3、实现全方位的安全管理模式   现代安全管理的另一重要特征,是强调系统的安全管理。这就要从某一组织的整体出发,把管理重点放在整体效应上,实行全方位的安全管理,使企业达到最佳安全状态。   安全工作不是某一部门或某位领导的事,是各个部门、全体职工共同的工作,哪一个部门、哪一个职工出了问题,发生了事故都会影响一个企业。所以要保障安全必须走群众路线,形成“人人有责”的共识,切实做到专业管理和群众管理相结合,在充分发挥专业安全管理人员主要作用的同时,吸引全体员工参加安全管理,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安全积极性。因此,安全工作是全员的。   一个企业由多个部门组成,这些部门共同维系着安全生产。在生产过程中,危险性是客观存在的,各个部门都有承担安全责任生产的责任,都要考虑其安全问题,进行安全管理。安全管理强调“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这是一个科学的理念,它强调安全管理应该上全方位的。   系统安全的基本原则是,从一个新系统的规划、设计阶段起,就要开始安全工作,并且要一直贯穿于整个系统寿命期间内,直到报废为止。在特定组织实施管理活动的全过程中都要进行安全管理,检查、监测、识别、评价并控制可能出现的事故隐患。因此,安全工作是全过程的。   4、实施安全目标管理   随着安全管理工作的不断进步,安全管理由定性逐渐走向定量,先进管理经验和方法得以迅速推广。目标管理应用于安全管理方面,称之为安全目标管理。它是生产企业确定在一定时期内应该达到的安全总目标,分解展开、落实措施、严格考核,通过组织内部自我控制达到安全目的的一种安全管理方法。它以总的安全管理目标为基础,逐级向下分解,使各级安全目标明确、具体,各方面关系协调、一致,把全体成员都科学地组织在目标体系之内,使每个人都明确自己在目标体系中所占的地位和作用,通过每个人的积极努力来实现特定组织的安全目标。   制定安全管理目标要有广大员工参与,领导与群众共同商定切实可行的工作目标。安全目标要具体,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设置若干个,例如事故发生率指标,伤害严重指标,事故损失指标或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完成率等。但是,目标不宜太多,以免力量过于分散。应将重点工作首先列入目标,并将各项目标按其重要性分成等级或序列。各项目标应能数量化,以便考核和衡量。   安全目标管理可以发挥每个人的力量,提高整个组织的安全工作管理绩效;可以增强管理组织的应变能力;可以提高各级管理人员的领导能力;可以促进组织内成员素质的提高;可以促进企业自身的长远发展。   安全管理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系统工程,我们必须运用科学管理的管理手段、管理方法,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执行力,时刻保持良好的、稳定的安全生产局面,做到筑牢防线、长抓不懈、警钟长鸣,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使安全管理水平上一个新台阶。

讲述特殊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六个必须”的内容。

【答案】:一是必须严查员工思想,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二是必须抓好安全培训工作;三是必须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四是必须强化现场安全管理;五是必须抓好安全责任制落实;六是必须建立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

铁路安全管理工作要坚持做到哪六个必须

1、必须严查员工思想,提高安全防范意识。2、必须转变干部作风。3、必须完善制度措施。4、必须狠抓现场管理。5、必须抓好安全培训工作。6、必须抓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制。

安全管理六查内容是什么?

六查是查思想;查作风;查记律;查制度;查技能;查隐患。查思想,看司机参加理论学习是否经常,安全意识是否牢固,是否存在特权、麻痹思想。查作风,看司机作风是否过硬,有无开车不系安全带、不讲文明、不守公德、乱停乱放、开赌气车、霸王车等现象。查技术,看司机是否适应岗位素质要求,了解掌握心理素质、专业技术真实情况,对驾驶技术逐一进行考核。查制度,看是否严格落实一日生活制度,是否落实车辆维护制度,定期组织司机进行讲评。查管理,看是否遵守日常管理规定,是否涉足不健康场所。查纪律,看是否有不服从带车干部的管理、不遵守交通规则、不听从交警指挥违章行驶等现象。通过此次整治活动,确保我部司机作风过硬,形象良好。要不断强化全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全局意识”,是指要站在全局的立场考虑问题,表现在政治上是一种高度的觉悟,表现在思想上是一种崇高的境界,表现在工作上是一种良好的姿态。要求我们用正确的思路来思考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就是要求我们要有超前的思维,要有悟性,有创新精神。而不是仅仅做好自己负责的那一方面的工作了事,要始终保持开拓进取的锐气;要牢记“全局意识”,自觉适应目前形势发展需要,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不断增强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提高自身能力素质和调整好精神状态,为社会发展献计献策,贡献力量。要树立群众利益第一位,局部服从整体,小局服从大局的原则,始终保持健康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增强勇于攻克难关的进取意识,敢于负责,勇挑重担。

公安部交通安全管理局六查是什么?

六查是查思想;查作风;查记律;查制度;查技能;查隐患。查思想,看司机参加理论学习是否经常,安全意识是否牢固,是否存在特权、麻痹思想。查作风,看司机作风是否过硬,有无开车不系安全带、不讲文明、不守公德、乱停乱放、开赌气车、霸王车等现象。查技术,看司机是否适应岗位素质要求,了解掌握心理素质、专业技术真实情况,对驾驶技术逐一进行考核。查制度,看是否严格落实一日生活制度,是否落实车辆维护制度,定期组织司机进行讲评。查管理,看是否遵守日常管理规定,是否涉足不健康场所。查纪律,看是否有不服从带车干部的管理、不遵守交通规则、不听从交警指挥违章行驶等现象。通过此次整治活动,确保我部司机作风过硬,形象良好。

如何做好仓库安全管理工作

要想使单位的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仓库工作相当重要,俗话说,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做好仓库管理工作,是但位工作顺利开展的加油站,蓄水池,后备胎,对一个单位的正常运作起到不可低估的决定性的作用. 仓库安全管理就是针对物品在仓储环节对仓库建筑要求、照明要求、物品摆放要求、消防要求、收发要求、事故应急救援要求等综合性管理措施。第一、明确认识到仓库管理的重要性。第二、仓库的分类和各种细节管理的认知。 在物料归于物料区的过程中,对于物料的堆放也要符合一定的“堆放原则”:立堆、加高机的利用、通道畅通、堆放时易读数等。但是对于堆放一定要遵循以下“三不”原则:不得阻塞通道、不得阻塞消防栓和灭火器、不得超高。对于堆放一般采用“四法”管理:五五堆放法、六号定位法、托盘化管理法、分类管理法。一般来说物料上下要采用“叠放原则”:“上小下大、上轻下重、中间常用” 。对于化学品的储放要遵守“三远离四严禁”原则:远离火源、远离水源、远离电源、严禁超高、严禁混合堆放、严禁堵塞通道、严禁堵塞灭火器。储存和发放物料一般要遵循以下“三原则”:仓库“十二防“(防火、防水、防压、防腐、防锈、防爆、防晒、防倒塌、防潮、防盗、防蛀、防电)、定点定位定量、先进先出等三原则。第三、对于物料的“储存期限”有一个比较全面的了解第四、对于原物料的进出仓、半成品的进出仓、成品的进出 有一套比较完整的进出控制程序。同时,对于退料补料、呆废料的处理也要建立一套适合各公司具体操作的管理办法。第五、帐务的各种规范和电脑系统化的建立。第六、“5S”或“6S”等的积极开展对于仓库管理起到非常关键的作用。第七、盘点。 另外对于仓库商品的安全管理工作主要有:1.消防 要贯彻“以防为主,以消为辅,,的消防工作方针,要建立有领导负责的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仓库要设置专业或兼职的防火干部,建立专职消防组织与义务消防组织;建立防火安全教育制度,组织职工学习安全技术知识与扑救方法;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保持完整好用;要有健全的消防制度,对重点要害部位,要定点、定人、定措施;要建立防火档案和制定灭火作战计划,以预防火灾,或发生火警和其他事故时能及时防止灾害和造成更大损失。2.警卫 要加强仓库治安保卫工作的领导。仓库应有一位领导主管安全保卫工作,建立保卫部门或配备专职保卫人员,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保卫工作教育,同时要结合实际情况,建立门卫检查、警卫执勤、巡逻、值班等制度,以确保仓库安全。3.安全检查 为了消除隐患,堵塞漏洞,仓库应采取定期检查与经常性检查相结合,领导检查与群众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实行逐级负责的检查制度。仓库检查应以防火安全为中心,但应根据不同季节和具体情况,确定检查的重点,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当做出记录,及时研究解决,逐项落实,以保证仓库和商品安全。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全文

第一条  根据《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化学危险物品和在工业生产中使用化学危险物品或以其为原料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有关的科研、设计部门和事业单位。 第三条  本《细则》所指化学危险物品,系国家标准(GB12268-)危险货物品名表中所列的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蚀品六大类中的化学危险物品。放射性物品、民用爆炸物品、兵器工业的火药、炸药、弹药、火工产品和核能物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生产、使用(包括生产厂的储存、运输)化学危险物品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  严禁乡、镇、街道企业生产剧毒化学危险物品。 第六条  新建、扩建、改建(以下简称“三建”)生产化学危险物品的企业,按照不同投资规模的审批权限,经所在地省辖市以上(含省辖市)人民政府同意,按本《细则》和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审批手续。 第七条  新建的化学危险物品生产企业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已确定的生产化学危险物品的厂点在其安全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建其它公共建筑或建居民点。 第八条  凡申请生产化学危险物品的“三建”企业,一律由当地计(经)委,会同化工、公安、环保、卫生、劳动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企业才能准予立项建设。对省级以上政府批准的项目,由此批准单位报化学工业部备案,同时抄送当地铁路、交通、环保、卫生等部门。 第九条  申请生产剧毒化学危险物品的“三建”企业,必须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并在选址时报化学工业部,化学工业部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认为不符合安全要求时,可以否决在该地区布点建设或扩建、改建。 第十条  凡距离下列地区1000米内范围内不得规划和兴建剧毒化学危险物品生产厂(即厂点围墙到上述区域边界不少于1000米):(一)居民区;(二)供水水源及水源保护区;(三)交通干线(公路、铁路、水路);(四)自然保护区;(五)畜牧区;(六)风景名胜旅游区;(七)军事设施。具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厂点的规划和兴建,要执行炼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定(YHS01-)。 第十一条 申请生产化学危险物品的“三建”企业,必须经过有化工设计资格证书的单位进行设计。  申请报告中必须附有关生产化学危险物品的技术资料,包括产品、中间体、副产品的燃点、自燃点、闪点、熔点、沸点、爆炸极限、爆炸威力、相对密度、比重、蒸气压力、粘度、腐蚀性、氧化性以及遇湿释放易燃或有毒气体的速度、车间空气中毒物的最高允许浓度、毒理学资料及对人体危害资料等各项重要的化学、物理性能和安全、卫生数据;以及对产品贮存、运输、包装的技术要求。上述各项数据必须经省级或省级以上化工、卫生研究(检验)部门测定并提出报告。如属于《毒物登记档案》或手册可查得数据的常用资料,可按查得的数据申报,并列出数据来源的文献资料名称。 第十二条  凡申请生产化学危险物品的“三建”企业,在设计文件中要有以下内容: (一)设计任务书(1)水文、地质状况对安全生产的影响。(2)总图部分:总图比例应为1/1000或1/2000,内容要有厂区布置与周围建筑、构筑物图和厂区周围半径为1000米内的居民情况。(3)设计任务书报请批准时必须附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选址意见书。(二)工艺部分工艺流程中安全可靠性的说明及生产过程中安全防护装置配备的说明。工艺设备选型要遵循《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中的有关规定。(三)工业卫生专篇、安全(评价)专篇和环保(评价)专篇要符合国发〔1984〕97号文件《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的要求。(四)消防专篇厂房及仓库等建筑要符合国家颁发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有关规范的要求。(五)运输专篇(1)生产达到设计规模时产品、原料、副产品的运量、流向及运输方式。(2)到厂和发出的化学危险物品品种、数量、需使用的车、船类型、装卸地点和作业方式,本厂自有车状况和数量。(3)化学危险物品运输安全性评价。运输中发生意外事故的应急措施。 第十三条  对中外合资企业及外资企业的安全要求首先要符合我国的安全规范。国外设计的工程必须将工程设计依据一并交我国审批单位审核,如不符合要求应立即通知外方进行调整。引进的工程项目必须同时引进与其配套的先进的安全、工业卫生及环保设施。否则,国内必须完成相应部分的配套设计方允许施工、投产。审批单位必须会同当地化工、公安、卫生、环保、铁路、交通、劳动、工会等部门进行审查。 第十四条  化学危险物品的“三建”工程项目必须严格执行中央关于“三同时”的规定。 第十五条  新研制化学危险物品过程中,必须同时研究其燃烧、爆炸性能和毒性机理。毒性实验项目应包括:急性毒性、亚急性毒性、慢性毒性、三致(致畸、致突变、致癌),中毒机理实验。通过实验对其危害性做出科学评价。该化学危险物品已建立《毒物登记档案》,有可靠数据,投产前可不做毒性实验。 第十六条  新研制的化学危险物品的安全、工业卫生防护技术必须可靠,并通过鉴定才能组织批量生产。生产现场应达到国家颁布的《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和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转让化学危险物品生产技术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化学危险物品生产的安全卫生要求。转让时必须连同安全防护、工业卫生、环保技术一并转让,否则造成事故损害或社会危害要追究转让者的责任。  新建、扩建、改建生产或大量使用、贮存化学危险物品的工程项目,建成后必须进行竣工验收和投料试生产,达到设计要求后才能交付生产。 第十七条  生产(包括生产领域的贮存、运输等)和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及国家的有关法规、制度和标准。并按《化工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向化学工业部申请领取《生产许可证》。  化工生产企业凡是为本企业生产需要而进行的采购、调拨和销售(指化学危险物品)等经营活动,相应的运输活动,以及在化工生产中使用和贮存化学物品(包括原料和产品)均纳入生产许可证的核发范围,不再另行领取“经营许可证”。  化学工业部将分期分批对化工产品颁发《生产许可证》,凡已发证的化学危险物品,无证企业不得生产经营该产品。 第十八条  对生产和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企业实行安全登记制度。 (一)安全登记的必备条件(1)产品生产工艺路线成熟,是由有设计资格的单位设计的。(2)产品有质量标准(企业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3)设备、容器符合《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4)有相应的产品贮存设施。(5)有可靠的安全、卫生防护措施和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6)有可靠的三废处理措施。(7)有事故应急处理方案和措施,不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二)安全登记的考核条件(1)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按〔1991〕化劳字第247号文检查)。(2)产品应有工艺技术规程;岗位应有操作法,在岗人员必须人手一册。(3)操作工人应具备初中以上文化水平(或相当水平),并经过岗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安全作业证。(4)有《毒物登记档案》。(三)安全登记的组织工作(1)企业的安全登记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的主管厅长领导,由厅(局)安全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成办公室,必要时可请地方公安、环保部门参加。(2)需要时可组织人员到现场考核。(3)一个企业的所有化学危险物品,可以分期分批进行安全登记。(安全登记的有关表格见附表)(4)对必备条件的检查,有一项达不到的,不予记登,并限期一年内整改;对考核条件的检查,有一项达不到的,不予登记,并限期半年内整改。逾期仍达不到的不予登记,限令停产。(5)安全登记每隔五年按安全登记条件进行一次复核换证。根据复核情况,确定是否准予换证。(6)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每年向化学工业部书面报告一次化工企业安全登记情况。 第十九条  在已建成的化学危险物品生产企业周围(在国家正式规定颁发前暂按1000米执行)不得建居民点、公共设施、供水水源、水源保护区和交通干线。 第二十条  生产和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企业要根据化学危险物品的种类性能、生产工艺及规模、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监测、报警、降温、防潮、避雷、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定期监测,使生产现场符合有关要求,确保安全生产。  凡属易燃易爆化学品生产场所的防火监测、报警系统、防护装置及其它防火防爆要求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国消防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国家防火设计规范或规定执行。  凡生产极毒、高毒化学品的车间除遵守上款要求外,还应设有自动联锁、泄漏消除等设施,并应配备急救箱和救护器具。  远离城区的生产易燃易爆化学品的企业,应设专职消防队。 第二十一条  生产化学危险物品的企业必须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对可能造成人身伤害或危及社会安全的不合格产品严禁销售,否则造成后果由生产企业负责。同时,追究销售单位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  生产、贮存、运输化学危险物品所用的气瓶、压力容器、液化气体铁路罐车或汽车槽车、散装运输化学危险物品和液化气体的船舶等,必须符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和铁路液化气体罐车以及散装运输化学危险物品和液化气体船舶的安全管理规定。企业对压力容器管理要执行国家有关锅炉压力容器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  化学危险物品的包装必须符合《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12463-)的要求,能经受运输过程中的碰撞、颠簸和温度,温度变化等外界干扰而不发生危险事故。所使用的包装材料,必须是不与化学危险物品发生反应的材料。对一些具有特殊性能的物品(如易燃、易爆品、腐蚀性物品等)应根据其不同的理化性能进行包装,并要符合包装标准和运输安全要求(如包装方法、包装重量限制等)。  对有毒物品包装的外皮上要有毒物标签,注明产品名称、毒性级别,侵入人体途径、中毒的急救办法,防护措施等。  化学危险物品的包装必须有明显的包装标志,其图形应遵守《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190-)的规定。  包装监督、检验机构应加强对包装质量和包装材料质量的监督检查和定期测试,产品包装不合格不准出厂。  外贸化学危险物品的包装和标志必须符合我国接受的国际公约及规则中的有关规定的要求。 第二十四条  生产和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企业,应严格执行《化工企业急性中毒抢救应急措施规定》。生产和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操作人员,应根据安全需要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用具,如工作服、鞋、帽、手套;防护眼镜及防毒面具;氧气呼吸器;可供冲洗的清洁水源;医疗急救用品等。  生产使用剧毒化学危险物品和生产批量大的化学危险物品的企业,应根据其生产规模和接触毒物人数设立气体防护站,配备工业卫生医生、急救药品和专用救护车。 第二十五条  凡生产有毒化学物品的车间都应设固定监测点定期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应及时登记,定期上报主管部门,并应在生产岗位挂牌公布。 第二十六条  化学危险物品生产企业的新工人,必须做就业前体检,发现职业禁忌症者不得安排在禁忌岗位作业。  对作业工人要定期体检,发现职业病、职业健康损害、职业禁忌症者,要根据《化学工业职业病防治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七条  对盛装剧毒物品的大型容器包括汽车槽车和铁路罐车、槽船等不得用来盛装它物,特殊情况需要改装它物时必须进行清洗,清洗干净并经化验合格,办理审核后,方可改装。  使用后的包装剧毒品的小型容器,只能盛装原物或同类产品,一律不允许盛装它物。  其他化学危险物品的包装物用完后也要进行清理和清洗,否则不允许挪作他用。  盛装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在长期停用前必须进行安全处理。 第二十八条  生产和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企业,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防止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  销毁、处理有燃烧、爆炸、中毒和其他危险的废弃化学危险物品,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征得当地公安、环保部门同意方可进行。严禁随便堆放和排入地面、地下及任何水系。 第二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需要而贮存化学危险物品时,其安全要求除执行本《细则》外,还必须符合《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等有关规定。 第三十条  化工生产所需要的化学危险物品必须贮存在专用的仓库内。 第三十一条  贮存有毒气体大型仓库,密封性能要良好,要配备通风装置,配备毒气中和破坏装置(设施)或备用贮存装置,一旦毒气泄漏必须及时处理,避免毒气逸散造成社会危害。  化学危险物品仓库应根据物品性质,按规范要求设置相应的防爆、泄压、防火、防雷、报警、防晒、调温、消除静电、防火围堤等安全装置和设施。防火围堤的设置应按《炼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化学危险物品库宜采用单层结构建筑,要有足够数量的独立安全出口,使用不燃材质的地面。 第三十三条  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库房、车船和贮罐,必须采用合格的防爆灯具和防爆电器设备,并有经防爆电器主管检验部门核发的防爆合格证。无电源仓库、车船和贮罐,应采用带有自给式蓄电池的本质安全型、增安型、隔爆型的可携式灯具。不准使用电缆供电的可携式照明灯具。 第三十四条  化学危险物品的贮存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化学危险物品库内只能贮存同一类化学险危物品,不同品种分堆存放。不能超量贮存,并应有一定的安全距离并保证道路通畅。(二)对于化学试剂危险物品库要安排好货位,避免混存。化学性质、防护或灭火方法相互抵触或相互有影响的化学危险物品,绝对不允许在同一库内贮存:(1)放射性物品不得与其他化学危险物品同存一库。(2)氧化剂不得与易燃易爆物品同存一库。(3)炸药不得与易爆物品同存一库。(4)能自燃或遇水燃烧的物品不得与易燃易爆物品同存一库。(三)对于遇水易爆,遇高温、低温、暴晒会发生分解的化学危险物品,以及液化气体分别不得在潮湿、易积水、高温处或低温处贮存,不能在露天场地贮存。若少量必须在露天临时存放时,一定要根据该物品的特性采取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四)化学危险物品的贮量确定原则:(1)凡规范中有数量规定的化学危险物品按规范执行。(2)无具体规定的可根据其危险程度按库容周转量(不超过1~3个月的生产或销售量)计算。 第三十五条  化学危险物品仓库的管理人员(包括库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才能进入仓库进行培训实习。实习完毕再经考试合格后,由本单位主管部门发给安全作业证才能上岗操作。仓库工作人员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必须认真贯彻安全、防火的各级岗位责任制。(二)严格执行危险品库房操作规程。化学危险物品入库前必须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三)严格执行危险品入库前记帐、登记制度,入库后应当定期检查并作详细的文字记录。(四)为防止发料差错,对爆炸物品、剧毒物品和放射性物品应采取双人收发、双人记账、双人双锁、双人运输和双人使用的“五双”制度。公安及企业保卫等部门对此必须定期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三十六条  严禁在化学危险物品仓库内吸烟和使用明火。如必须动火时,化学危险物品必须全部移到安全地点,同时对仓库内进行必要的通风或清洗。经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查和签发动火证后方能实施。库内搬运应一律采用防爆型电瓶车或防爆电动叉车。凡需进入仓库内的机动车其排气管必须装阻火器。若用蒸汽机车时,机车距仓库不得少于50米。 第三十七条  在化学危险物品仓库担任保管、搬运工作的人员必须配备相应的防护器材及劳动保护用品。仓库应设立专职或兼职的消防安全人员并配备必要的器材。  仓库内工作结束后应进行检查,切断电源后方可离开。库内不准有人居住。  搬运装卸化学危险物品时,应使用防爆工具、设备,轻拿轻放,不准拖位,防止撞击和倾倒。不得中途中断装卸作业。 第三十八条  贮存化学危险物品的仓库要向当地公安及消防部门备案,并保证与其有畅通的通讯和报警联络。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需要运输或装卸化学危险物品时,必须按照铁道部、交通部和民航总局关于铁路、公路、水路和空运化学危险物品的各项规定办理。 第四十条  装运易燃易爆、有毒化学危险物品的车辆通过市区和城镇时,事前要向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准运证,申请行车路线和时间,运输途中不得随便停车。 第四十一条  企业、事业单位对试剂或科研用少量急需的化学危险物品,可按铁路和交通部门的有关规定运输。 第四十二条  企业、事业单位运输装卸化学危险物品时除执行铁路、交通部门的有关规定外,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装载化学危险物品的车、船必须是专用车、船或经有关部门批准使用符合安全规定的运载工具,并符合有关规定要求。(二)禁止没有安全设施或不符合要求的车、船装运化学危险物品。(三)遇水易燃的化学险危物品及有毒化学危险物品禁止用小型机帆船和小木船承运。(四)根据工作需要配备足够的押运人员。押运工作必须由工作责任心强,经过省级化工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领取押运证的人担任。(五)销售部门对来厂拉运危险货物的客户要检查:采购证;准运证;押运人员的押运证;槽(罐)车准用证并外观检查运载工具合乎安全要求,发现问题应责成用户处理后方可发货,否则发生问题,亦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第四十三条  企业要对化学危险物品的厂内运输加强安全管理和检查,以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四十四条  为保证本《细则》的贯彻执行,对化学危险物品生产安全管理实行行业安全卫生监察,由化学工业部和各省化工主管部门组织专(兼)职队伍负责实施。 第四十五条  对违反《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本《细则》的单位和个人,除按法律、法规及《化工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试行办法》执行外,有下列情况者,由省级化工主管部门依法会同公安及其他有关部门给予处罚。 (一)未按本《细则》规定进行安全登记的企业或未经审批生产化学危险物品的新建、改建、扩建企业,责令其立即停产或停建。(二)乡、镇、街道企业私自生产剧毒化学危险物品的,责令其立即停产。(三)凡由于未认真贯彻《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本《细则》发生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责令限期改进或停产整顿,直至吊销安全登记证书或生产许可证。(四)对于违反《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本《细则》规定的有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

第一条 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 建设工程施工实行总承包和分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实行统一管理,分包单位负责分包范围内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并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监督管理。 第二条 施工单位应当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一名施工现场负责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配备或者指定防火工作人员,负责日常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 除铁路铺轨、桥涵施工、输电线路架设、地下管线铺设、较小规模的房屋修缮工程和乡村建设工程外,施工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和保卫方案(以下简称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第四条 下列建设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由施工单位报送市级公安消防机构: (一)国家重点工程; (二)基建投资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 上述范围以外和市级公安消防机构指定监督管理的建设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由施工单位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区、县级公安消防机构。 第五条 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及时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进行审查,并在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发现存在问题的,应当明确告知,并提出整改要求。 第六条 施工暂设和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围网和保温材料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规范,不得使用易燃或者可燃材料。 第七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存放、保管施工材料。 第八条 建设工程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易燃可燃材料。对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压缩可燃气体容器等,应当按其性质设置专用库房分类存放。 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时,应当制订防火安全措施;不得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不得在建设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使用后的废弃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料应当及时清除。 第九条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用火管理制度。施工作业用火时,应当经施工现场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领取用火证后,方可在指定的地点、时间内作业。施工现场内禁止吸烟。 第十条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用电管理制度,并采取防火措施。安装电气设备和进行电焊、气焊作业等,必须由经培训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操作。 第十一条 施工单位不得在建设工程内设置宿舍。 在建设工程外设置宿舍的,禁止使用可燃材料做分隔和使用电热器具。设置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当符合有关消防安全的要求。 第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并保证临时消防车道的"畅通。禁止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者挤占临时消防车道。 第十三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配置消防器材,设置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对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建设工程,应当安装临时消防竖管,在正式消防给水系统投入使用前,不得拆除或者停用临时消防竖管。 第十四条 施工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消防机构对施工单位处警告或者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可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规定期限向公安消防机构报送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的; (二)施工暂设和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围网和保温材料不符合消防安全规范,或者使用易燃、可燃材料的; (三)违反本规定存放、保管施工材料的; (四)设置宿舍不符合本规定要求的; (五)未设置临时消防车道,或者影响临时消防车道畅通的; (六)未按本规定配置消防器材或者设置、使用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的。 第十五条 施工单位违反本规定,属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商业零售商店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商业零售商店的消防安全管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全国商业、粮食部门和供销社系统经营一般商品的商店。其他专业性强、危险性大或营业面积不足十平方米的小店可参照执行。第三条 商店的消防安全工作,必须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第二章 组织管理第四条 商店的上级主管部门对商店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商店必须建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商店的法人代表或行政第一把手要对本店的消防工作负责,可有一名主要领导分管安全工作。营业部、班(柜)组应设防火负责人,岗位设消防安全员。推行安全目标管理,实行逐级和岗位防火责任制。第五条 大中型商店要配置一定力量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五百人以上的单位要配备专职防火干部,五百人以下的可配备兼职防火人员。第六条 商店必须建立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义务消防组织,分工明确,定期开展活动和演练。第七条 承包经营的商店(场),在承包合同中必须明确安全责任,并保证安全。在承包期间必须遵守本规定和有关消防安全法规。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第八条 商店防火负责人职责:  (一)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有关规定,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  (二)组织制定各项防火安全制度,划分防火责任区域,指定区域防火负责人,抓好防火安全责任制和落实各项安全制度;  (三)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业务技术知识的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灭火技能;  (四)制定本单位灭火应急方案,组织义务消除组织定期进行演练,以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五)定期分析、研究消防安全工作,开展防火安全检查,解决存在的问题,整改事故隐患;  (六)组织扑救火灾,协助公安消防部门查清发生火灾的原因,严肃处理;  (七)定期总结本店(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奖惩。第九条 营业部、班(柜)组防火负责人职责:  (一)负责本责任区内的防火安全工作,认真执行有关消防安全法规、制度,组织学习防火文件、材料,落实岗位消防责任制;  (二)定期检查,养护消防设备、器材;  (三)随时检查各项防火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违章现象,发现火险隐患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并向领导汇报;  (四)发现火灾,应即组织扑救。第十条 岗位消防安全员职责:  (一)认真学习、执行有关消防法规、制度;  (二)掌握基本消防知识,积极参加消防训练,主动清查事故隐患;  (三)熟练掌握本单位装备的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发现火灾,立即进行扑救。第三章 火源管理第十一条 严禁在柜台、堆货场所、仓库内吸烟和使用明火。第十二条 经营化学品、烟火爆竹等易燃易爆商品的商店,严禁安装火炉和使用明火。经营一般商品的商店(场)内确需安装火炉或使用明火时,必须经商店防火负责人批准,指定专人管理,落实防火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火炉实行专人管理,周围一米范围内不得堆放可燃物,炉门前应设灰档,炽热灰烬必需用水浇灭后倒在指定的安全地点,不准用汽油等易燃液体引火,不准靠近火炉烘烤衣物;  (二)火炉烟筒安装要严密,并与商品、柜台、货架、电线及可燃屋檐、门窗、顶棚等保持一定的距离,或用不燃材料隔开;  (三)确需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需指定专人监护、清除周围十米范围内的可燃物,备足消防器材并采取防止火花飞溅的保护措施,作业结束后要认真检查现场,防止留下火种;  (四)使用蜡烛、油灯照明时,要放置安全地点,做到人离火灭;第十三条 商店附属的仓库和堆货区,应按《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和商业部发布的《商业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执行。第十四条 使用锅炉、炉灶、火炕、火墙、液化气等,需经单位防火负责人同意,安装、使用必须符合安全规定,并指定专人管理。第十五条 设有办公室、休息室、业务洽谈室的零售商店(场)要加强对烟头、烟灰、火柴杆的管理,坚持做到“吸烟三不落地”。

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安全注意事项 一、储存、运输和使用的注意事项1.储存、运输乙炔气瓶时,应避免烘烤和曝晒,环境温度超过40℃时,应采取遮阳或水喷淋等措施降温。 2.溶解乙炔气瓶仓库应符合应符合下列要求: (1)乙炔气瓶库房应为单层建筑,并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志;(2)溶解乙炔气瓶库房应避开放射线源,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距离不小于15米。应具备良好的通风、降温条件,不得有地沟、暗道和底部通风孔,严禁任何管线通过; (3)乙炔气瓶存放量超过5瓶的库房,应用非燃烧体隔离出单独储存间,其中一面为固定墙壁;溶解乙炔气瓶储存量超过40瓶时,其库房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米,否则应以防火墙隔开; (4)乙炔气瓶库房严禁储存氯气瓶、氧气瓶及易燃物品; (5)库房内乙炔气瓶应直立储存;空瓶与实瓶应分开并有明显标志。储存的乙炔气瓶应无泄漏,安全状况完好。 3.运输乙炔气瓶的所用车、船应符合公安和交通部门的规定,应有明显的危险货物标志,应配备灭火器材,在运输和装卸过程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运送的乙炔气瓶安全状况应完好,无泄漏; (2)乙炔气瓶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撞和倒置,吊装乙炔气瓶应用专用夹具,严禁使用电磁起重机和链绳捆扎; (3)乙炔气瓶直放时,应妥善固定,且厢体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三分之二;横放时,溶解乙炔气瓶头部方向应一致,且堆放高度不得超过厢体高度; (4)乙炔气瓶运输车辆的行驶和停靠,应避开人口稠密和有明火的场所,中途停靠时,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不得同时离开。 4.乙炔使用单位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符合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等规定,建筑物应当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合格; (2)储存条件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GB18265)、《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通则》(GB15603)的规定; (3)操作人员应经过特种作业培训,并经考核,取得上岗资格; (4)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5)有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乙炔使用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许可手续。 6.使用乙炔时,应严格遵守乙炔安全使用操作规程,并遵守下列规定: (1)使用前对乙炔气瓶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凡是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乙炔气瓶不应使用。 (2)严格按照有关安全使用规定正确使用乙炔气瓶;乙炔气瓶使用时,必须直立,严禁碰撞、敲击;严禁在瓶体上引弧;发现泄漏应及时处理,严禁在泄漏的情况下使用;乙炔气瓶内的气体严禁用尽,应留存不低于0.05Mpa的剩余压力; (3)乙炔气瓶放置地点,不应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与明火的垂直投影距离不小于10米;不应放置在通风不良或有放射性源的场所;不应受曝晒或受烘烤;不应放置在电绝缘体上; (4)乙炔气瓶的使用者不得自行对乙炔气瓶瓶阀、易熔塞等进行修理或更换,严禁对乙炔气瓶进行焊接修理; (5)移动乙炔气瓶时,应采用专用小车搬运,如需乙炔气瓶和氧气瓶放在同一小车上搬运,必须用非燃材料隔板隔开; (6)乙炔气瓶瓶阀出口处必须配置专用的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正常使用时,减压器指示的放气压力不得超过0.15MPa; (7)乙炔气瓶使用过程中,开闭乙炔气瓶瓶阀的专用扳手,应始终装在阀上。暂时中断使用时,必须关闭焊、割工具的阀门和乙炔气瓶瓶阀,严禁手持点燃的焊、割工具调节减压器或溶解乙炔气瓶瓶阀。(8)严禁擅自移动氧气瓶或调节减压阀,氧气瓶、乙炔瓶及操作点之间的安全距离须保持在10米以上,氧气瓶和乙炔瓶之间须保持5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物品要分垛储存,垛与垛的间距不小于几米?

请参照《化学品储存通则》执行

依据《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汽车,拖拉机可以进入下面( )物品库房.A.乙 B.丁 C.甲

B

依据《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库存物品要分类、分垛储存,垛与垛间距不小于多少米?

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是为了加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护仓库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而制定,一九九零年四月十日实施。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有没有失效

根据从应急管理部网络查询,该文件未失效!

依据《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库存物品要分类、分垛储存,垛与垛间距不小于( )米。 A.0.5 B.1.0 C.1.5

B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6号 国务院授权我部修改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已经一九九0年三月二十二日公安部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根据《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规定,第一条 为了加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护仓库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仓库消防安全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仓库消防安全由本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法律依据《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护仓库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仓库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法律主观:《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消防法》延伸:仓库防火要求:一、仓库在设计和建设过程中就要严格按照现行的消防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并根据仓库的使用性质按规范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设施、室内外消防给水系统等,从源头上防止火灾发生和控制灾害的发展。二、仓库应当在 法定代表人 和行政领导中确定一名为防火安全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学习消防法规等,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业务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定期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三、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消防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建立并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带班人员应当认真检查,督促落实。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还有效吗

为了加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护仓库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上海市露天仓库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使易燃可燃物资免遭火灾危害,保障国家财产安全,根据《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等法规,结合本市情况,特制订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新建、扩建、改建和原有的棉花、毛麻、纸张、布匹、百货、化纤、稻草、芦苇、木材(板材)、粮食等易燃可燃货物的露天仓库(以下简称露天仓库)。第三条 凡在本市新建、护建、改建露天仓库,必须按规定向市、区(县)规划管理部门办理征地、请照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私借、私租、私调、私占土地作为露天仓库。建设、设计单位,必须将新建、扩建、改建的露天仓库的总平面布置及周围环境图纸,送公安消防机关审核,经批准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第四条 原有的露天仓库,凡不符合本规定的,应限期改进,到期不改进或者无法改进的,应予停止使用。第五条 本规定由建设、设计和负责管理露天仓库的单位贯彻实施,各级公安消防机关负责检查监督。第二章 露天仓库的设置第六条 露天仓库应设在水源充足、交通方便、通讯条件较好、消防车能够驶到的地方。第七条 露天仓库四周和仓库内堆场与生活区之间,均应砌筑高度不低于二米的非燃烧材料的实体防火墙。第八条 在露天仓库四周内,应留有宽度不小于六米的平坦空地,作为消防车道。在消防车道上,禁止堆放障碍物。贮量大的露天仓库,应设两个以上的大门。第九条 贮量大的露天仓库,应将生活区、生活辅助区和堆场分开布置。有明火的生产辅助区和生活用房与堆垛之间,至少应保持三十米的防火间距。有飞火的烟囱应布置在仓库的侧风地带。第十条 露天仓库堆场与其他建筑物、铁路、道路、架空电力线的防火间距,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一条 露天仓库堆场应分堆垛和分组设置。每个堆垛的面积为:棉花、毛麻不得大于七十二平方米;木材(板材)不得大于三百平方米;稻草、芦苇等不得大于一百五十平方米。堆垛高度均不得超过八米。堆垛与堆垛之间、棉花、毛麻至少应留有四米宽度,其他货物至少应留有三米宽度的消防通道。分组布置时每个组的总贮量为:棉花、毛麻不得超过一千吨;木材(板材)不得超过一万立方米;稻草、芦苇等不得超过二万吨。组与组之间至少应留有十米的防火间距。  车站、码头等临时周转性的露天堆场,每个堆垛的面积不得大于一百二十平方米,堆垛高度不得超过八米,堆垛与堆垛之间至少应留有二米的消防通道,组成组之间至少应留有十米宽度的防火间距。第三章 储存和装卸第十二条 对储存的货物应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必须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对新入场的货物,如发现有引起火警的疑点,应在安全地点单独存放二十四小时,经观察检查确无危险后方准入场。新的堆垛应插上明显标记,并应在二十四小时内加强监护。第十三条 棉花、稻草、麻等会自燃的货物堆垛,应保持良好通风,并应经常测量堆垛内的温湿度。发现温度超过三十八度或籽棉水分超过百分之十二时,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自燃起火。第十四条 堆垛应逐步采用非燃烧或难燃烧性能的防火布覆盖。第十五条 拖拉机不准进入堆场进行装卸作业,其他车辆进入堆场装卸时,应安装符合要求的火星熄灭器。船只在停靠码头装卸货物时不准生火烧饭。火车进入堆场专用线时不准掏炉灰,车务人员不准吸烟。严禁携带火种进入堆场。装运棉花等货物应使用盖布覆盖。第十六条 堆场内吊装机械设备必须符合防火安全作业要求,防止产生火星,引起火灾。装过化学危险物品的车、船,必须在清洗干净后方准装运易燃可燃货物。第四章 用电管理第十七条 在露天仓库堆场内一般应使用地下电缆,如使用地下电缆有困难需要设置架空电力线的,应经供电部门同意后,方准设置,但架空电力线与堆垛最近水平距离不应小于电杆高度的一点五倍。第十八条 堆场内接装临时电气线路,须经防火负责人同意,并应采取相应的按全措施。临时电气线路使用完毕后应立即拆除。堆场内供装卸使用的移动电气线路,应使用绝缘良好和坚韧的橡皮保护铜芯线,并应采取措施,以防橡皮保护铜芯线被挤压或者被磨损。第十九条 堆场内使用的电灯灯头与堆垛之间至少应保持一米的距离;安装的防雨开关箱、接线盒,应距离堆垛外缘一点五米。堆场内严禁使用碘钨灯。

商业仓库消防安全管理试行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商业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身、商品、设备免受火灾危害,保卫社会主义建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消防监督条例》和国务院批准由公安部公布施行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以及有关消防安全规定,结合商业仓库情况,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各级商业仓库必须依靠群众认真贯彻“以防为主,以消为辅”的方针,接受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第三条 各级商业仓库贮存着大量商品,是防火重点单位,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要把消防安全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与各项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第二章 组织领导第四条 商业部门各级专业公司(站),对所属仓库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有一名经理专职负责安全工作。仓库解决不了的火险隐患,反映到公司(站),应认真研究,切实加以整改。如对已经发现的火险隐患,熟视无睹,对防火工作指挥不当,造成火灾事故,应当追究主管单位领导责任。第五条 各级商业仓库都要建立安全领导小组,仓库主任为安全领导小组负责人,并确定一名副主任负责日常防火安全工作。按照工作需要建立相应的办事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干部,并保持相对稳定。小型仓库也应有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第六条 各级商业仓库根据仓库大小,相应建立义务消防组织。距离城市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大型仓库,或者是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后损失大的重点仓库,应建立专职消防队,并积极做好联防工作,支持联防活动。第七条 仓库防火安全工作实行仓库、班组、岗位责任人三级负责制。  (一)仓库防火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火安全规定和文件,组织实施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2.组织制订岗位防火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3.划分防火责任区,指定区域防火负责人,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落实防范措施。  4.对职工进行商品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新职工、临时工要做好上岗位前的防火安全教育。  5.组织专职、义务消防队,定期开展消防训练、消防演习,不断提高防火灭火技能。  6.组织职工和警消人员进行护库值班、值宿、夜间巡逻检查。仓库领导必须按规定参加值班、值宿。  (二)班组防火负责人职责:  1.负责本班组防火安全工作,认真执行有关防火安全制度、规定。  2.组织学习防火知识、文件,检查岗位防火负责制和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3.发现违章行为应及时制止;发现火险隐患,应采取防范措施,并向领导汇报。  4.安排好值班、值宿。  (三)岗位责任人职责:  1.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对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排除。解决有困难的,应向领导汇报,提出改进意见。  2.必须负责本责任区范围内的安全,下班时做到关闭门窗,做好火电源管理,清除废纸等易燃物,做好交接班。  3.认真学习防火、灭火知识,积极参加消防训练和各项安全活动。  4.发现火警时,要及时扑救,并立即报警。第三章 宣传教育第八条 各级商业仓库,要结合政治思想工作,采用各种形式,经常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外来人员也应对他们进行安全宣传,宣传教育主要内容是:  (一)国家和公安消防部门制订的有关消防法规。  (二)各级商业行政部门和本单位制订的消防安全条例、规定、制度。  (三)有关消防业务商品知识。  (四)消防安全经验和典型事故案例。第九条 各级仓库,每月确定一天为“安全活动日”,开展消防安全活动。第四章 火源管理第十条 各级商业仓库,对火源要严加管理。仓库区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职工、外来人员和车辆入库,必须收留火种,禁止带入库区。第十一条 库区如确需动用明火,必须经防火负责人或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落实安全措施,指定专人监护现场,作业结束要认真检查,不得留有火种。大风天不准明火作业。第十二条 仓库生活区,安装、使用固定火源,必须符合安全规定,经防火负责人批准,指定专人管理,备有消防器材,做到火灭人离。对各种防火设备要定期检查、维修。第十三条 不准用易燃液体引火,不准在火源附近堆放易燃物,不准靠近火源烘烤衣物。从炉内取出的炽热灰烬,必须用水浇灭后,倒在指定安全地点。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库存物品要分类、分垛储存,垛与垛间距不小于()米

根据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公安部令第6号)第十八条 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答案为:B

依据《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库存物品要分类、分垛储存,垛与垛间距不小于( )米。 A.0.5 B.1.0 C.1.5

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是为了加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护仓库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而制定,一九九零年四月十日实施。

依据《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库区以及周围多少米内,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库区以及周围五十米是正解..........

仓库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范文

  仓库注重消防安全,加强仓库防火安全管理,保障公司财产免受火灾危害,保证生产顺利进行。下面是仓库消防安全管理条例,欢迎参阅。   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   第一条 为了加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身、产品、设备免受火灾危害,保卫公司财产安全,根据全国人大会批准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以及有关消防安全规定,结合公司仓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仓库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接受公司指导和监督。   第三条 仓库贮存着公司的重要物资,是防火重点,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要把消防安全工作摆到首位,与各项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同 总结 。   第四条 负责人对所属仓库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仓库解决不了的火险隐患,及时反映到公司,切实加以整改。如对已经发现的火险隐患熟视无睹,对防火工作指挥不当,造成火灾事故,应当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   第五条 仓库要建立安全小组,仓库负责人为安全小组负责人,并确定一名保管员负责日常防火安全工作,并保持相对稳定。   一、仓库防火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火安全的规定和文件,组织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2、组织定期检查防火安全实施执行情况。   3、划分防火责任区,指定区域防火负责人,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落实防范 措施 。   4、对职工进行防火安全宣传,对新职工、临时工要做好上岗位前的防火 安全 教育 。   二、保管员职责:   1、负责本仓库防火安全工作,认真执行有关防火安全制度、规定。对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排除,解决有困难的,应向领导汇报,提出改进意见。   2、学习防火知识、文件,检查岗位防火责任制和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3、发现违章行为应及时制止;发现火灾隐患,应采取防范措施,并向领导汇报。   4、每日检查库房安全措施,下班时做到关闭门窗,做好火、电源管理,清除废纸等易燃物,做好交接班。   5、发现火警时,要及时扑救,并立即报警。   第六条 本仓库对火源要严加管理。仓库区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职工、外来人员和车辆入库,必须收留火种,禁止带入库区。   第七条 库区若确需动用明火,必须经防火负责人或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落实安全措施,指定专人监护现场,作业结束要认真检查,不得留有火种。大风天不准明火作业。   第八条 产品入库应认真检查是否留有火种,特别对外来物品,更要严格检查,如有可疑应另外存放,进行观察。   第九条 仓库电线和电器设备必须按照设计规范由正式电工安装、维修。不准乱拉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用不合格的 保险 装置。   第十条 库房照明灯头应装在通道上方,堆码商品必须与灯头保持50公分以上距离。工作完毕,切断电源。   第十一条 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日光灯、60瓦以上的灯泡、电熨斗、电炉子、电烙铁、电钟、交流收音机、电视机等电器设备。   第十二条 每个库房应单独安装分闸,开关箱应设在库外,并安装防雨防潮等保护设施。   第十三条 物品应根据不同性质,分库、分区、分类、分垛储存。留有通道过人。   第十四条 氧气、液化气、乙炔等易燃和易爆物品,不准露天存放,应存放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库房,不准将性质相互抵触、灭火 方法 不同的物品混存。   第十五条 不准在库区内停放、 修理 机动车辆。铲车进入库房,必须有防止溅出火花的安全装置,不准在库区内存放汽油、柴油。   第十六条 库区和库房内应经常保持清洁,对散落的包装纸、杂物等应及时清除,妥善处理。   第十七条 各种消防器材应定点、定人、定期检查、维修,严禁挪用。消防设备周围,严禁堆放 其它 物品。   第十八条 仓库必须实行分级负责的安全检查制度,部门每月、仓库负责人每周、保管员每日检查一次。检查的重点是火源、电源、消防设施、生产设备等要害部位的防火措施、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十九条 仓库检查出来的火险隐患,必须做出详细登记,建立档案,逐条研究,限期整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同时采取安全措施,保证安全。   第二十条 仓库一旦发生火灾,应立即组织人员奋力抢救,同时迅速报警,指定专人保护现场。   第二十一条 发生火灾事故应立即用电话、电报 报告 上级部门,同时主动配合公安部门查清原因,查清肇事人和责任人,写出书面报告。对有意隐瞒火灾事故不报者,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第二十二条 发生火灾事故,必须按照“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事故教训不吸取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   第二十三条 对防止和避免重大火灾事故发生,以及在扑救火灾中奋勇保护公司财产的有功人员,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四条 对违反有关仓库防火安全制度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经济制裁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七田阳光教育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20xx年1月   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   第一条 为了加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身、产品、设备免受火灾危害,保卫公司财产安全,根据全国人大会批准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以及有关消防安全规定,结合公司仓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各单位仓库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接受公司安全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三条 各单位仓库贮存着大量产品,是防火重点单位,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要把消防安全工作摆到首位,与各项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同总结。   第四条 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对所属仓库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仓库解决不了的火险隐患,及时反映到公司,切实加以整改。如对已经发现的火险隐患熟视无睹,对防火工作指挥不当,造成火灾事故,应当追究主管单位领导的责任。   第五条 各单位仓库都要建立安全小组,仓库负责人为安全小组负责人,并确定一名保管员负责日常防火安全工作,并保持相对稳定。   一、仓库防火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火安全的规定和文件,组织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2、组织定期检查防火安全实施执行情况。   3、划分防火责任区,指定区域防火负责人,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落实防范措施。   4、对职工进行防火安全宣传,对新职工、临时工要做好上岗位前的防火安全教育。   二、保管员职责:   1、负责本仓库防火安全工作,认真执行有关防火安全制度、规定。对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排除,解决有困难的,应向领导汇报,提出改进意见。   2、学习防火知识、文件,检查岗位防火责任制和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3、发现违章行为应及时制止;发现火灾隐患,应采取防范措施,并向领导汇报。   4、每日检查库房安全措施,下班时做到关闭门窗,做好火、电源管理,清除废纸等易燃物,做好交接班。   5、发现火警时,要及时扑救,并立即报警。   第六条 各单位仓库对火源要严加管理。仓库区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职工、外来人员和车辆入库,必须收留火种,禁止带入库区。   第七条 库区若确需动用明火,必须经防火负责人或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落实安全措施,指定专人监护现场,作业结束要认真检查,不得留有火种。大风天不准明火作业。   第八条 产品入库应认真检查是否留有火种,特别对外来物品,更要严格检查,如有可疑应另外存放,进行观察。   第九条 仓库电线和电器设备必须按照设计规范由正式电工安装、维修。不准乱拉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第十条 库房照明灯头应装在通道上方,堆码商品必须与灯头保持50公分以上距离。工作完毕,切断电源。   第十一条 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日光灯、60瓦以上的灯泡、电熨斗、电炉子、电烙铁、电钟、交流收音机、电视机等电器设备。   第十二条 每个库房应单独安装分闸,开关箱应设在库外,并安装防雨防潮等保护设施。   第十三条 物品应根据不同性质,分库、分区、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1米,垛与墙之间不小于0.5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0.3米,储存物品与散热器、供暖管道的距离不小于0.3米,库房内主要通道宽度不应小于2米。   第十四条 氧气、液化气、乙炔等易燃和易爆物品,不准露天存放,应存放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库房,不准将性质相互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混存。   第十五条 不准在库区内停放、修理机动车辆。铲车进入库房,必须有防止溅出火花的安全装置,不准在库区内存放汽油、柴油。   第十六条 库区和库房内应经常保持清洁,对散落的包装纸、杂物等应及时清除,妥善处理。   第十七条 各种消防器材应定点、定人、定期检查、维修,严禁挪用。消防设备周围,严禁堆放其它物品。   第十八条 仓库必须实行分级负责的安全检查制度,部门每月、仓库负责人每周、保管员每日检查一次。检查的重点是火源、电源、消防设施、生产设备等要害部位的防火措施、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十九条 仓库检查出来的火险隐患,必须做出详细登记,建立档案,逐条研究,限期整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同时采取安全措施,保证安全。   第二十条 仓库一旦发生火灾,应立即组织人员奋力抢救,同时迅速报警,指定专人保护现场。   第二十一条 发生火灾事故应立即用电话、电报报告上级部门,同时主动配合公安部门查清原因,查清肇事人和责任人,写出书面报告。对有意隐瞒火灾事故不报者,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第二十二条 发生火灾事故,必须按照“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事故教训不吸取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   第二十三条 对防止和避免重大火灾事故发生,以及在扑救火灾中奋勇保护公司财产的有功人员,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四条 对违反有关仓库防火安全制度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经济制裁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   为加强工业园区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使用单位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统称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一条 为了加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护仓库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仓库消防安全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仓库消防安全由本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第三条 仓库应当确定一名主要领导人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危化品及易燃物品仓库的负责人应当经相关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第四条 仓库防火负责人负有下列职责:   一、组织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   二、组织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三、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   四、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五、领导义务消防队组织和专职、兼职消防人员,制定灭火应急方案,组织扑救火灾;   六、定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奖惩。   第五条 各类仓库都应当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第六条 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第七条 对仓库新职工应当进行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第八条 仓库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带班人员应当认真检查,督促落实。   第九条 各种机动车辆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库房内停放和修理。   第十条 库区内不得搭建临时建筑和构筑物。因装卸作业确需搭建时,必须经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装卸作业结束后立即拆除。   第十一条 库房内固定的吊装设备需要维修时,应当采取防火安全措施,经防火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十二条 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人。 第十三条 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十四条 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零点五米。   第十五条 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   第十六条 库区的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第十七条 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第十八条 仓库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对提升、码垛等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置防护罩。   第十九条 仓库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防雷设计安装规范的规定,设置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保证有效。   第二十条 仓库的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电工应当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   第二十一条 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   第二十二条 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库房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经园区消防管理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第二十三条 库房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   第二十四条 库区以及周围五十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第二十五条 仓库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二十六条 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第二十七条 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第二十八条 对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整好用。地处寒区的仓库,寒冷季节要采取防冻措施。   第二十九条 库区的消防车道和仓库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 >>>下页更多关于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精彩内容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6号 国务院授权我部修改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已经一九九0年三月二十二日公安部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根据《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规定,第一条 为了加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护仓库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仓库消防安全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仓库消防安全由本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法律依据《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护仓库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护仓库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仓库消防安全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仓库消防安全由本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第三条 本规则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监督机构负责监督。第四条 本规则适用于由国家、集体和个体经营的储存物品的各类仓库、堆栈、货场。  储存火药、炸药、火工品和军工物资的仓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二章 组织管理第五条 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仓库建筑设计,要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仓库竣工时,其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消防监督等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第六条 仓库应当确定一名主要领导人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第七条 仓库防火负责人负有下列职责:  一、组织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  二、组织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三、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  四、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五、领导专职、义务消防队组织和专职、兼职消防人员,制定灭火应急方案,组织扑救火灾;  六、定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奖惩。第八条 国家储备库、专业仓库应当配备专职消防干部;其他仓库可以根据需要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人员。第九条 国家储备库、专业仓库和火灾危险性大、距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其他大型仓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第十条 各类仓库都应当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开展自防自救工作。第十一条 仓库防火负责人的确定和变动,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备案;专职消防干部、人员和专职消防队长的配备与更换,应当征求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意见。第十二条 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第十三条 对仓库新职工应当进行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第十四条 仓库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带班人员应当认真检查,督促落实。第三章 储存管理第十五条 依据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按照仓库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程度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类(详见附表)。第十六条 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堆场的总储量以及与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第十七条 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必须露天存放时,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第十八条 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第十九条 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第二十条 易自燃或者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须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和空气干燥的场所储存,并安装专用仪器定时检测,严格控制湿度与温度。第二十一条 物品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稳患后,方准入库。第二十二条 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第二十三条 使用过的油棉纱、油手套等沾油纤维物品以及可燃包装,应当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处理。第二十四条 库房内因物品防冻必须采暖时,应当采用水暖,其散热器、供暖管道与储存物品的距离不小于零点三米。第二十五条 甲、乙类物品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其他库房必需设办公室时,可以贴邻库房一角设置无孔洞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其门窗直通库外,具体实施应当征得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同意。第二十六条 储存甲、乙、丙类物品的库房布局、储存类别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改变的,应当报经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同意。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多少米内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根据《物流仓储安全管理规定》,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中,禁止在500米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针对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国家制定了《物流仓储安全管理规定》。其中,对于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有明确的规定:在仓库周边500米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这一规定主要是为了保障仓库的安全,避免火灾发生。仓库火灾是一种常见的安全事故,对人员和财产都会造成极大的损失。因此,在进行仓库防火管理时,必须采取各种措施来预防火灾的发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就是其中的一项重要措施。除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还包括如下内容:一、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确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火灾应急预案等。二、进行防火巡查、检查定期对仓库进行检查和巡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予以整改。三、配备消防设施为仓库配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手提式灭火器等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如果在仓库周边500米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责任由谁承担?根据《物流仓储安全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如果在仓库周边500米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责任由燃放者承担。同时,仓库也应当进行应急处理,防止火势蔓延。仓库防火安全管理是一个系统性的工作,禁止在仓库周边燃放烟花爆竹是其中的一项重要措施。除此之外,还需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进行防火巡查、检查,配备消防设施等。只有全面加强仓库防火安全管理,才能减少火灾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法律依据】:《物流仓储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五条 不得在与仓储设施相近的地方焚烧秸秆、草木垃圾、燃放爆竹和烟花等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在仓库周边五百米以内燃放烟花爆竹。

依据《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库存物品要分类、分垛储存,垛与垛间距不小于( )米。 A.0.5 B.1.0 C.1.5

依据《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库存物品要分类、分垛储存,垛与垛间距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根据《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第十八条 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扩展资料:《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第二十四条 库房内因物品防冻必须采暖时,应当采用水暖,其散热器、供暖管道与储存物品的距离不小于零点三米。第二十五条 甲、乙类物品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其他库房必需设办公室时,可以贴邻库房一角设置无孔洞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其门窗直通库外,具体实施,应征得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同意。参考资料来源:宜昌市生态局——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法律主观:《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消防法》延伸:仓库防火要求:一、仓库在设计和建设过程中就要严格按照现行的消防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并根据仓库的使用性质按规范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设施、室内外消防给水系统等,从源头上防止火灾发生和控制灾害的发展。二、仓库应当在 法定代表人 和行政领导中确定一名为防火安全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学习消防法规等,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业务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定期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三、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消防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建立并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带班人员应当认真检查,督促落实。

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有多少种

行业不同管理制度就不同,一般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有: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2、安全生产教育制度;3、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4、安全作业管理制度;5、安全投入保障制度;6、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7、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8、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9、安全事故管理制度;10、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11、仓库安全管理制度;12、剧毒化学品管理制度;13、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14、防火、防尘、防毒、防爆管理制度;15、消防管理制度;16、禁火、禁烟管理制度;17、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18、安全操作规程19。安全预案。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库房管理制度

(一)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不得与洗化用品、日杂用品等混放。(二)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三)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四)贮存散装食品的,应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五) 建立仓库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六)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七)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仓库的安全管理制度有哪些?

您好 1、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2、安全生产责任制 3、安全作业证制度 4、安全岗位安全管理制度 5、防火防爆制度 6、安全检查制度 7、安全装置和防护用具管理办法 8、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9、防止急性中毒和抢救办法 10、事故管理制度 11、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等等。 以上排序可以重新排。

同学们能说说库场安全管理,管什么吗?

仓库安全管理就是针对物品在仓储环节对仓库建筑要求、照明要求、物品摆放要求、消防要求、收发要求、事故应急救援要求等综合性管理措施。仓库安全管理员要严格遵守各项章程。仓库安全管理制度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及《消防法》的相关规定,依据“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为确保仓库的绝对安全,结合本仓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人员出入管理规定:一.本仓库属于重点防火单位,仓库所有场地严禁吸烟,禁止携带火种入内;二.其他人员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管理,闲人免入;物资加工存放管理规定:一.本仓库物资系易燃物,必须专库专用,严禁存放其他任何物品;二.存放物资的库房必须做到干燥,通风状况良好;三.物资入库后必须及时进行分类加工,按规定打包成型,堆码;四.物资放于地面上时应垫有枕木(大概高20cm)并保留空间,距离墙壁40cm左右。电源设备管理规定:一.严禁在仓库使用其他任何用电设备;二.对供电设备必须严格按照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违规操作。车辆出入管理规定:一.车辆入库必须装上防火筒,停车后立即熄火,不得在仓库内检查排除车辆故障;二.机动车辆必须在规定位置停放,非本单位的机动车辆一律不得入内。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一.消防水池必须确保水源充足,并备有消防水桶;灭火器必须按时按规定进行药物的更换,确保器材的有效使用;三.仓库前坪不得随意停放车辆或堆放其他物资;库房内部必须按规定留有消防安全通道并保持畅通;监控系统管理规定:一. 监控系统24小时运行,每隔5分钟自动存档画面一次;二. 专职人员负责记录,如画面出现可疑人员,应马上记录时间及其相貌特征并上报。安全管理人员职责一.安全管理人员必须认真严格按照仓库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履行工作职责,确保仓库安全。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随时进行安全巡查,对各个部位进行细心的检查,特别是夜间的巡查。三.安全管理人员对出入仓库的车辆必须做好进出时间的登记,对进入库房内的车辆要在车辆排气管的尾部挂置防火筒(原则上不允许车辆进入库房);对出入仓库的外来人员要进行登记,且不得带任何火种入内。四.仓库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维护好所有消防器材和设施,确保其可靠有效,并掌握其使用方法及安放位置;对各类电源的控制部位要心中有数。五.当班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开,发现情况要及时处置并报告;做好当班工作记录及交接班记录。奖罚规定一.对严格遵守管理制度,并做出良好成绩的将给予精神和物质的奖励;二.对违反管理制度并造成不良后果的将给予严格的处罚(行政处罚 经济处罚或并处解除劳动关系);对玩忽职守,造成事故,产生严重后果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置。仓库管理制度一、仓库管理人员工作制度规则:1、各仓管人员应负责整理仓库物品的出货、储存、保管、检验及帐务报表的登录等工作。2、仓库物资实行先进先出的作业原则,并按此原则分别决定储存方式及位置。3、仓库不准代私人保管物品,也不得擅自答应未经领导同意的其他单位和部门的物品存仓。4、任何人员除验收时所需外,不准将仓库物资试用试看。5、除仓管人员和因业务工作需要的有关人员外,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进入仓库。严禁库内会客及其他部门职工围聚闲聊。6、仓库严禁烟火。配置的消防器材,仓管人员应会使用,并定期接受行政部的安全检查和监督。7、仓管人员对物品进、出仓,应当即办理手续,不得事后补办;应保证帐物相符,经常核对,并得随时受单位主管或财务部稽核人员的抽点。8、每月仓库应盘点一次,检查货的实存、货卡结存数、物资明细账余额三者是否一致;每年年终,仓储人员应会同财务部、采购部门共同办理总盘存,并填具《盘存报告表》。9、仓库物资如有损失、贬值、报废、盘盈、盘亏等,应及时上报主管,分析原因,查明责任,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未经批准一律不得擅自处理;仓管员不得采取“盈时多送,亏时克扣”的违约做法。10、保管物资未经总经理同意,一律不得擅自借出;总成物资一律不准拆件零发,特殊情况应经总经理批准。11、仓管人员下班离开前,应巡视仓库门窗、电源、水源是否关闭,以确保仓库的安全。12、实施电脑化后,《物资盘点表》由电脑制表,仓管员应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提高工作效率。二、入库管理制度:物品的入库是指根据供货合同的规定,完成物品的接货、验收和办理入库手续等业务活动的全过程。入库必须具有存货单位正式开出的物品入库单,并与相应的供货合同相一致的条件下方可入库。入库单是仓库据以接收物品的唯一凭证。物品入库单应包括:物品来源、收货单位、物品名称、品种、规格、数量、单价、实收数、收单时间、存货单位签章等内容。1、接货接货应做到准备充分,手续清楚、责任分明、单据和凭证齐全。接到到货通知后,应了解货物的类别、特性、数量、件重等具体情况。安排和准备卸货场地及货位,准备卸货、搬运设备及劳动力;并通知检验员作好准备。2、检验凭证 凭证检验的依据是供货合同。它包括的主要内容有物品规格、型号、数量、供货单位、供货方式、时间、地点、包装标准、责任区分及争论解决方式、双方主管人签章。3、货物检查和验收首先对货物进行外观检查,看有无受潮、进水、破损、变形、污染等现象;核对到货品名、规格、型号、标志、数量、发货单位、收货单位等是否正确。如发现有不相符的现象,仓管员有权拒绝办理入库手续,并视其程度报告采购部、财务部及总经理处理。对货物内在质量的检验,由仓管员填写“报检单”,通知质管部进行材质检验。4、入库货物验收合格后,应立即办理入库手续。入库时应进行以下工作:1) 复核主要复核内容如下:*货物验收记录及入库单和各项资料凭证是否移交清楚完整。*复核入库货物与上架、上垛货物是否相符,编号是否正确,件数是否准确,计量测试记录与实物批号是否符合。*货物应挂上的货牌是否准确到位,在输入电脑的建帐数据是否已准确录入,帐、牌、物三者是否相符。2)登帐登录货物保管明细帐,无论用计算机或手工生成,都应详细反映仓库货物进、出、结存的准确情况。主要内容有:物品编号、入库日期、品名规格、数量、单价、收入、支出等。登录或消除保管账必须以正式收发凭证为依据。账目不得任意涂改,必要修改时应加盖订正章。账目应做到:*实记录入、出、结存数,账物相符;*笔笔有结算,日清月结,不做假账;*手续健全,账页清楚,数据准确;*坚持会计记账规则,严格遵守;*出现问题,经处理后,账面要明确反映,并如实说明。3) 建档应建立库存货物档案,以备处理问题时,也便于总结提高仓储管理水平。为此:*将每份入库单所列的到货原始资料和凭证、验收资料及相关问题处理的资料、凭证出、入库及存储期相关记录和资料等分别装订成册建立档案,由各库区保管员统一保管。*档案要统一编号,以便查阅。*档案部门保管期为一年,到期交由管理部统一存档。*电子计算机仓储管理系统,要设立档案管理子系统,以辅助档案管理工作。三、出库管理制度:货物出库应遵循“先进先出、推陈储新”的原则。出库单内容包括:收货单位、日期、货物入库时的批号、品名、规格型号、数量、仓管员签字等。1、 出库程序及作业方法仓库一切货物的对外发放,一律凭有关人员签章的“申请单”或“出货通知单”由相关人员办理出库手续。1) 复核复核的内容:*对出库单,应核对数量、规格品种与库存是否有出入。*检查包装的完好性,凡包装破损未经修复加固一律不准出库,无论是否仓库原因导致的破损,均应修复。地唛标志应清楚、完好。经复核确认无误后,即可允许放行出库。2) 放行根据货物实发情况,仓管员开具出门证,交提货或发运人员作为出门交门卫放行的依据。门卫必须接到签发的出门证才可放行。3) 登账登录货物保管明细帐,无论用计算机或手工生成,都应详细反映仓库货物进、出、结存的准确情况。主要内容有:物品编号、出库日期、品名规格、数量、收入、支出等。登录或消除保管账必须以正式收发凭证为依据。账目不得任意涂改。账目应做到:*实记录入、出、结存数,账物相符;*笔笔有结算,日清月结,不做假账;*手续健全,账页清楚,数据准确;*坚持会计记账规则,严格遵守;*出现问题,经处理后,账面要明确反映,并如实说明。4) 建档参照入库管理制度的相关建档条例。四、贮存:1. 堆码1) 堆码原则*保证货物不变形,且能确保人员、货物及设备的作业安全。*方便管理人员收发、盘点和维护,便于装卸搬运作业。*便于信息系统管理,充分提高作业效率和仓储利用率.2) 码垛要求*轻启轻放,大不压小,重不压轻。标志直观清晰,标签朝外。*四角落实,整齐稳当。*通道宽度适当,方便作业。*对不同品种、规格型号、批次及不同生产企业的货物要分开堆码。码垛间距为10公分。为保证“先进先出”的方便,要按进货先后的顺序堆码。*袋装货物定型码垛,重心应倾向垛内;纸箱包装和桶装货物箱口应向上;破包货物要另行堆放。*堆码的货物必须是验收完毕,允许入库的;应包装完好,标志清楚。3) 堆码方法堆码作业依靠叉车等设备与人工相结合,并按照贮存要求进行动作。*对袋装货物,可采用方便于计量的 “五五化”堆码法,便于过目成数、整齐、方便盘点和出库。*对规格品种繁多的小件物品和零件,如轴承、电子产品及各类配件等,应采用货架式堆码法。存放时要分清品种、规格、型号等,同类货物应尽量存放在相同的货架,便于存取。*托盘式堆码法:根据货物的包装情况,及仓库的存重压力进行运作。4) 垫垛垫垛的目的在于隔潮,应根据货物性能和气候条件来确定。垫垛材料可采用油毡、垫板等,木料作垫料时要经过防潮、防虫处理。5) 苫盖为了防止货物受潮,可采用苫盖的形式。苫盖后的货垛应稳固、严密、不渗漏雨雪。可供用雨布、油毡、帆布等,就货物堆码外形,把苫盖物直接敷盖在货物上面。2. 防护1) 仓库温湿度控制法*通风利用库内外空气温度不同而形成的气压差,使库内外空气形成对流,来达到调节库内湿度的目的。通风时应开启背风面上部的窗户,并打开库门,以促进库内空气的完全循环。仓管员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通风时间长短和通风时开启门窗的数目。在有风的日子,借风的压力更能加速空气对流,但风力不能过大(风力超过5级灰尘较多)。对怕热类物资,主要是利用通风降温。在炎热季节,对空气温度条件要求不高的物资,可在夜间或凌晨6点左右通风,每星期1-2次。对怕冻类物资,是利用通风提温。在寒冷季节,需在阳光充足、库外温度最高时通风,一般在下午2点至3点左右进行。可每天进行。对怕潮类物资,是利用通风降潮。通风时应选择库外绝对温度小的条件情况政,秋冬季这种条件最多,春季其次,夏季最少,可在适当的时机进行。在库内悬挂干湿表,表应安置在空气流通、不受阳光照射的地方,不要挂在墙上,挂置高度约1.5米左右。每日必须对库内温湿度进行观测,以确定库内温湿度的变化。*吸潮在梅雨季节或阴雨天,不宜进行通风散潮时,可在库内用吸潮的办法降低库内湿度。可使用吸潮剂或机械吸潮的方法。2) 仓储物资的霉腐防治法*加强入库验收。易霉物品入库,首先应检验其包装是否潮湿,在保管期间应特别注意勤加检查,加强防护。*加强仓库温湿度管理,尤其是在梅雨季节,使霉菌不宜生长。*选择合理的储存场所。易霉物品应尽量安排在空气流通、光线较强、比较干燥的库房,并应避免与含水量大的商品同储在一起。*合理堆码,下垫隔潮。商品堆垛不应靠墙靠柱。*做好日常的清洁卫生。仓库里的积尘能够吸潮,容易使菌类寄生。*化学药剂防霉。可采用适当的化学药物放在货物或包装内进行防霉腐。*对已经发生霉腐但可以救治的商品,应即根据物品性质选用晾晒、烘烤、熏蒸等方法以防霉腐继续发展。并对物品重新进行小样试验,合格者可继续使用。3) 仓库虫害、鼠害的防治*每半年对库区进行一次药物防虫、杀虫的防治,并不定期地进行捕鼠活动。*保持库区的清洁卫生,使害虫及其他生物不易生长和隐藏。*入库物资的虫害检查及处理。4)金属物品的锈蚀与防治法金属锈蚀主要是针对影响金属锈蚀的外界因素进行的,应控制和改善储存条件。金属商品储存的仓库,应选择地势高、不积水、干燥的场地。较精密的五金工具、零件等金属商品不应与化工商品或含水量较高的商品同库储存。在某些金属制品表面涂(或浸或喷)一层防锈油脂薄膜进行防锈处理。除锈方法分手工除锈及化学除锈:*人工除锈 人工除锈时使用钢丝刷、铜丝刷、砂纸、砂布等打磨锈蚀物表面,除掉锈层。对于比较粗糙的钢铁制品,可使用钢丝刷或粗砂布(纸)打磨;一般精度的金属制品及零件,可使用细砂布(纸)打磨;表面有镀层或经过抛光的金属制品,可用砂布蘸抛光膏、去污粉等打磨。*化学除锈化学除锈是利用酸溶液与金属表面锈蚀产物发生化学反应,以达到除锈的目的。其酸洗工艺过程为:脱脂→水洗→酸洗→水洗→磷化→表面调整→水洗→自然干燥3. 先进先出(FIFO)采用物料先进先出的管理方式,可防止物料由于长时间堆积而发生变质。*保证“先进先出”的方便应按进货先后的顺序堆码。*对仓库内的场地进行有效、合理的库位划分及管理。仓管员应熟识库位的运用及规则。*对库位现场进行看板式管理,明确有效地执行出货任务。*在库存卡及登录的帐薄上,同类同厂同规格的物品每年年初按进货的时间顺序从1开始编号。出库时,仓管员应检查库存卡上该货物最早批次的留存量,并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发货。4.库存周转率通过库存周转率的计算,调整重点物资的库存周转,以期达到库存资产的有效使用,改进仓库管理。库存周转率的计算公式:库存周转率 = 月度发出数量/月度平均库存数量月度平均库存数量 = (每月1日的库存数量+每月30日的库存数量)/ 2仓库于每月初对上月的库存周转率进行计算,当周转率<0.5时,相关部门主管应分原因,缩短采购周期,调查安全库存量,并由各部门相关人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优化库存周转效率。五、盘点检查:物资盘点检查是指对仓库保管的物资进行数量和质量的检查,以清点库存物资的实际数量,做到账、物、卡三相符;查明超过保管期限、长期积压物资的实际品种、规格和数量,以便处理检查库存物资盈亏数量及原因;  通过盘点要求做到:库存物资数量清、规格清、质量清、账卡清、盈亏有原因,事故损坏有报告,调整有根据,确保库存物资的准确。1、 盘点检查的内容1) 检查物资实存量与账、卡的数字是否相符,查明物资盈亏的原因;2) 查明库存物资的质量状况,有无锈蚀、霉变、潮解、虫蛀等情况必要时重新进行小样检验;3) 查明有无超过保管期限及长期未使用的积压物资,并查明积压原因;4) 检查堆垛是否稳固,场地有无积水和杂物,库房有无漏雨,门窗通风孔是否良好,库房温湿度是否符合保管要求,清洁卫生是否符合要求等;5) 检查计量工具是否准确,使用与维护是否合理;6) 检查各种安全措施和消防设备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2、 盘点检查的方法1) 针对仓库管理人员在日常物资发生动态变化时,应进行分批、分类盘点法。仓库在收到每一批物料,事先制定收、发料库存卡,栓附在每一批包装件上,当每次发料时,立即在库存卡上记录下来,并将申请单保存。在盘点时,通过它查对该批物资发放数与申请单及实存数是否相符。2) 重点盘点法对储存保管的重点物资用重点盘点法进行定期清查。在每年的7月初,由财务部、仓管员、质量检验人员共同进行清查,在盘点中应先对库存物资质量进行核查,再确定物资的数量、品名规格,主要用以掌握库存重点物资的变动情况,防止并及时发现差错,并填具《库存状况核查表》,以备有关部门及总经理参考及查阅。定期盘点法在每年年初(1月份)时,对库存物资的质量进行全面的核查和盘点。为了减少盘点中的混串和疏漏,使盘点结果能获得准确的数字,需关闭仓库,全面清理,因此要求在定期盘点工作开始之前,作好充分的准备,以确保盘点的顺利进行。定期盘点前的准备工作主要有:1. 人员的编组与集训。定期盘点需要建立临时性的具有一定形式的联合组织。一般由仓 库主管、财务部门、技术部门等几方面组织,盘点前要统一认识、统一方法,以避免人为的差错。1) 清理仓库。盘点之前,要对仓库物资进行一次清理,要求做到:*对尚未办理入库手续的物资应予以标明,不在盘点之列;*对已办理入库手续的物资要尽快发出或做好标记,亦不在盘点之列;*对物资的码垛、货架及其间的物资进行整理,以便于统计计算;*检查计量器具,并进行调整,使其在规定的误差范围之内。1.研究制订盘点的工作程序。2.对物资名称、品种、规格要统一口径,计量要统一单位,统一方法,尽量避免因技术概念不确切,计量方法不统一而导致盘点结果发生差错。

危险品储存使用安全管理制度有哪些?

化学危险品储存使用管理制度一、危险品按毒性、燃烧爆炸特性以及灭火方法的不同,分别设置专库分间、分类,专柜贮存,各种物品要标有名称、燃爆特性和灭火方法。二、库房要有明显的安全标志和防火措施,与民用建筑间距不低于30m,库房之间有防火墙,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器材随时启用。三、库房具有良好的通风排风装置及必要的避雷设施。四、库房内电气设施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开关和照明采用防爆型,线路穿管铺设,不准架设临时线。 五、库房门窗要坚固,并向外开,要有防止阳光直射库内的措施。六、库房设专人管理,并对化学危险品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要严格考核,配备化工专业技术等级高,有实际经验、责任心强的人,经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上岗,同时要登记造册,建立安全档案。七、库房必须建立健全来人登记、危险品验收及保管使用、库内禁火、动火管理制度和记录。 八、危险品的露天存放要符合防火防爆的要求。爆炸物质、一般易燃物质、遇水燃烧物质、剧毒物质和浓酸不得露天存放。九、严格执行化工、易燃易爆物品安全守则及化工保管工、剧毒品保管工的安全操作规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十、对库房的安全、消防、卫生设施要根据危险性设置相应的防火、防爆、通风、温度调节、防潮、防雨等措施和器材。十一、不准在库房内或在危险品的附近进行实验、分装、打包和其他可能引起火灾的任何不安全操作和休息。十二、库房内严禁吸烟,库房内和库房周围严禁明火作业,如须明火作业,必须经计划与物资管理处和保卫处批准,且距库房30m以外,并派人值班监护,准备灭火器材,严格在库房周围引燃败草、枯叶。十三、使用部门领取化学危险品应根据需要领取最少量,领取时必须经实验室主任签章,并由主管实验室的院(系)领导批准,到计划与物资管理处领取。随用随领,剩余量及时退库。十四、实验台、器具、仪器、地面溅有化学危险品时应立即清除干净。十五、废弃的易燃、易爆物品应装入金属罐内,并加盖密封,妥善处理。十六、化学危险品如有被盗、丢失,要立即报告院(系)领导和保卫部门。十七、管理人员对化学品药库的安全检查,每天不少于二次,对性质不稳定。容易分解变质的化学危险品,要有专人定期进行测温、化验并作好记录。十八、主管部门要定期对库房进行防火、防盗为重点的安全检查和核对帐物,并做好记录,发现隐患及时整改,重大隐患立即向领导报告。

求:库房安全管理制度 (塑料类)

第一条 仓库管理人员,应熟悉本仓库所存放物质的性质,保管办法及注意事项,并会正确地使用本仓库的安全设施及消防器材。第二条 仓库负责人应经常向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管理方面的教育。第三条 各仓库的结构必须符合要求,不得任意修改,门窗一律向外开。第四条 库内存放的产品要按规定排列整齐,不得紊乱。入库时按产品日期分别挂牌标明,决不允许因保管不善造成意外事故和损失。第五条 库内产品不得擅自堆积太高,应规定库内安全容量。第六条 库内应保持良好通风,必要时可安装通风设备。第七条 同一库内不得乱放互相起作用或互相影响的产品,应放置性质相同的产品。第八条 各库的照明系统,须按时联系有关部门及时作好技术检查,检修,以免失效。第九条 仓库用的一切防火设备要经常检查,保证完整好用。其数量按规定配备。第十条 仓库内部和周围,严禁烟火。第十一条 仓库保管员每天上下班时,对库内外要巡视一次,门窗是否牢固,是否有其它异状发生,如有可疑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以便追查处理。第十二条 仓库周围和内部,不得有垃圾或易燃物品积存,以免引起火灾。第十三条 外来人员未经仓库主管领导批准不得擅自进入仓库,安全检查人员凭证件可进入检查。 安全管理制度(1)库房内应贴有安全制度、禁烟标志等安全标识;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库房门和通道不准堵塞,保持畅通。(2)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库房,严格落实门禁制度和进出物品手续,不准寄存私人物品;库房内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阁楼、设立办公区等。(3)所有库房照明灯具及线路必须符合安装规范,由正式电工安装、维修。白炽灯不得超过60W;日光灯的镇流器要做好隔热保护;不准安装移动式灯具;禁止拉接临时线路;不准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库房区外应设置电源总开关,并有专人管理,离人必须断电。(4)库房内物品要码放整齐,不准过宽过高。消防通道宽度不得小于1.5米;照明灯具下方不得码放物品,高度离照明灯具垂直水平距离要保持0.5米以上;货物保持顶距0.5米以上、墙距0.5米以上、垛距1米以上。(5)要根据不同货物分类、分库存放,性质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货物不得在同一库房内混存;遇水容易燃烧爆炸的化学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湿和容易积水的地方。(6)存放化学及易燃易爆物品的库房,如酒库、油库等与其它建筑物的距离,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相关规定,采用防爆照明。(7)库房保管员要经常对照明灯、电气线路进行检查,发现线路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等可能引起打火、短路的事故隐患,必须及时更新、维修;每天下班前,要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确无问题,关闭电源后,方可锁门离开,将钥匙封存到指定地点。(8)库房保管、值班员必须人人懂防火知识,了解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会熟练使用各种消防器材,做到平时能防,遇火能救;保持消防器材的清洁,禁止使用消防器材档门或挪做他用。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是什么?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加强物资存放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公司员工和财产免受损害,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物资管理场所的管理。3. 职责与分工主管部门: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执行部门:物资管理科。负责在日常工作中认真执行本制度。4. 内容与要求:为了更好地发挥仓库对材料的调配功能,规范公司仓库的材料管理程序,促进公司仓库的各项工作科学、安全、高效、有序、合理地运作,确保公司资产不流失和所需原材物料的品牌、型号、规格以及质量符合要求,保证仓库材料供应不延误生产进度,并加速资金周转,适应公司发展需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仓库日常管理1. 保管员必须合理设置各类物资和产品的明细账簿和台账。原材料仓库根据实际情况和各类原材料的性质、用途、类型建立相应的明细账、卡片;半成品、产成品应按照类型及规格型号设立明细账。2. 严格按k3系统和物资管理规定进行日常操作,仓库保管员对当日发生的业务及时逐笔录入k3系统,做到日清日结,确保k3系统中物料进出及结存数据的准确无误。及时登记手工明细账并与k3系统中的数据进行核对,确保两者的一致性。3. 做好各类物料和产品的日常核查工作,仓库保管员必须对各类库存物资定期进行检查盘点,并做到账、物一致。4. 保管员要严格控制各类物资的库存量,贵重的或非常用物资实行零库存。并定期进行各类存货的分类整理,对存放期限较长,逾期失效等不良存货,要及时编制报表报送上级领导,由相关部门及时加以处理。5. 仓库物资存放要搞好科学管理,分类清楚,排列有序,整洁卫生。特殊物资要与一般物资分类存放,确保安全。6. 经常检查仓库安全,做好五防:防火、防盗、防潮、防爆、防腐蚀。发现问题和漏洞应及时向领导报告。7. 先进仓的物料先发,旧废料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利用。8. 库存物资系公司财产,不得任意挪用;认真做好各种公用工具的借、收登记工作。二、入库管理新购材料入库:保管员根据计划单凭供应收料通知单/供应签字的供方送货单、质检检验合格单等,当场查点物资的数量、规格等准确无误后,办理入库手续。如不能确定验收标准的原材料,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和公司领导,确定验收标准后,方可办理入库。产成品入库,保管员据质检单确定为检验合格的产品后,指定车间入库人员按相应品名、规格分类堆放,经双方核实数目后办理入库手续、开具产成品入库单。成品退货,保管员凭物流部门签字的退货通知单接货并认真、准确的填写退货单相关栏目;保管员和物流员双方核对品种、规格、数量正确后共同到财务开据退库单;由保管员登记相关的帐页及k3系统。各种单据的填开必须正确完整,字迹清楚,并有保管员及经手人签字。材料接收后,保管员及时登记相关的帐页并录入k3系统。三、出库管理1. 各类材料的发出,原则上采用先进先出法。物料出库时必须办理出库手续。保管员凭车间主任或统计员开具的领料单发放物料,需领导批准的必须有相关领导的签字方可发放。领料员和保管员应核对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状况,核对正确后方可领料。2. 成品发出,保管员必须凭物流部门签字的发货通知单发货并认真、准确的填写发货单相关栏目;保管员和物流员双方核对品种、规格、数量正确后共同开据出门证及出库单。四、报表及其他管理1. 保管员在月末结账前协助车间及相关部门做好物料进出的衔接工作,与各相关部门的计算口径应保持一致,以保障成本核算的正确性。2. 必须正确及时报送规定的各类报表。各种领料单、材料接收单每月20日前送财务部门,并确保其准确无误。3. 库存物资清查盘点中发现问题和差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相应处理。如属短缺及需报废处理的必须按审批程序上报领导审核,经批准后才可进行处理,不准自行处理。发现物料丢失或出现质量问题(如渗漏、受潮、生锈、老化、变质或损坏等),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五、保管员工作职责1. 保管员必须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公私分明。努力学习、钻研业务知识,做到四懂二会:懂品名、规格、型号、一般性能用途,懂保管常识,懂业务手续,懂消耗规律;会保管维护,会利废节约代用。2. 准确地做好材料进出仓库的帐务工作和各种报表。3. 严格按照材料的验收要求做好材料验收工作,不合要求或不合格的原材物料坚决不予验收。4. 认真做好仓库材料的分类摆放和保管工作。5. 认真做好仓库安全防范及仓库卫生工作。6. 保管员必须严格履行出入库手续,及时准确地记好物资账目,随时反映库存变化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办好核算、结账和有关报表。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仓库重地,安全管理制度要落实。

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仓库应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二、库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三、库房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四、库区以及周围50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五、运输易燃、可燃物品的车辆,一般应将物品用苫布严盖;六、严禁在库房的闷顶架设电气线路。库内不准乱拉临时电线;七、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日光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应采用60瓦以下的白炽灯或防爆灯

仓库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工作程序和要求5.1仓库安全管理原则仓库管理“六要”“六不准”5.1.1六要:a)仓库内堆放物品与墙之间要有适当距离;b)仓库内外要保持道路畅通;c)仓库内要保持干爽、内外清洁,堆放整齐;d)仓库外要保持不准有火种、易燃物品接近;e)仓库内电源距物品要有不少于1米;f)要提高警惕,防止盗窃。5.1.2六不准:a)仓库内不准吸烟;b)仓库内不准设灶;c)仓库内不准点蜡烛;d)仓库内不准乱接电线;e)仓库内不准把易燃物品带进去寄放

仓库安全管理规定范文

仓库管理是指对仓库各方面的流程操作、作业要求、注意细节、6S管理、奖惩规定、其他管理要求等进行明确的规定。下面是仓库安全管理规定的内容,欢迎参阅。 仓库安全管理规定 范文 1 为保证仓库管理工作的正常化,促进生产发展,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和公司财产物资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节 通则 第一条 仓库管理人员,应熟悉本仓库所存放物质的性质,保管办法及注意事项,并会正确地使用本仓库的安全设施及消防器材。 第二条 仓库负责人应经常向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管理方面的 教育 。 第三条 各仓库的结构必须符合要求,不得任意修改,门窗一律向外开。 第四条 库内存放的产品要按规定排列整齐,不得紊乱。入库时按产品日期分别挂牌标明,决不允许因保管不善造成意外事故和损失。 第五条 库内产品不得擅自堆积太高,应规定库内安全容量。 第六条 库内应保持良好通风,必要时可安装通风设备。 第七条 同一库内不得乱放互相起作用或互相影响的产品,应放置性质相同的产品。 第八条 各库的照明系统,须按时联系有关部门及时作好技术检查,检修,以免失效。 第九条 仓库用的一切防火设备要经常检查,保证完整好用。其数量按规定配备。 第十条 仓库内部和周围,严禁烟火。 第十一条 仓库保管员每天上下班时,对库内外要巡视一次,门窗是否牢固,是否有 其它 异状发生,如有可疑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部门 报告 以便追查处理。 第十二条 仓库周围和内部,不得有垃圾或易燃物品积存,以免引起火灾。 第十三条 外来人员未经仓库主管领导批准不得擅自进入仓库,安全检查人员凭证件可进入检查。 第十四条 处罚 (1)对本规定执行不力的当班人员、管理人员分别处100元、20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根据事故轻重和损失大小处200-1000元罚款,特别严重的解除 劳动合同 , (2)对违反规定,在仓库抽烟动火人员处100元罚款,并责令其参加 安全教育 。当班人员不及时制止的,处100元罚款。 第二节 油类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 油库管理人员必须精通仓库各种油类安全存放的知识及有关注意事项,并会正确使用该油库的安全设施及消防器材。 第十六条 油库主管负责人经常对油库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有关安全及消防知识的教育,并进行考试。 第十七条 各油库的建筑及设备必须适合各种油类贮存。 第十八条 油库内严禁烟火,库内外应保持清洁整齐,不得有破布,木屑垃圾等易燃物,仓库附近道路必须畅通,不得有碍消防车通过的障碍物。 第十九条 各种油库必须设有充足合格的消防设备和黄沙,并经常进行检查。 第二十条 油库照明必须是防爆灯,电线要有保护管,禁止使用明电线或破电线。 第二十一条 各类油物要分开保管,不得混放一起,以免领取出现错误。 第二十二条 搬动油桶时不得乱撞乱摔,要轻拿轻放,防止发生事故。 第二十三条 仓库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以保持室内温度适宜,如室温达到32℃应尽量避免搬运发放。 第二十四条 开启油桶时,禁止用铁器敲打,必须使用铜质或铝质工具。 第二十五条 非油库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入内,严禁穿铁钉鞋,带火柴及其它引火物入内。 第二十六条 处罚 (1)对本规定执行不力的当班人员、管理人员分别处100元、20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根据事故轻重和损失大小处200-1000元罚款,特别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2)对违反规定,在油类仓库抽烟动火人员处100元罚款,并责令其参加安全教育。当班人员不及时制止的,处100元罚款。 第三节 药品试剂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条 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对所有存放药品试剂的性质,保管办法及安全注意事项精通熟悉,并会正确地使用本库的安全及消防设施。 第二十八条 仓库主管领导须经常对仓库管理员进行业务,安全及消防知识教育,并定期进行考试。 第二十九条 仓库周围要保持清洁。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道路要保持畅通无阻。 第三十条 仓库的电气设备及照明必须是防爆型,并定期检查,保证完整无损。 第三十一条 库必须备用足够,合适的消防设备。 第条 仓库存放的药品试剂,要排列整齐分类保管,不得将性质不同的和有抵触的药品试剂混放在一起。 第三十二条 仓库存放的药品试剂必须贴有明显的品名标号,以防领错。 第三十三条 搬动药品、试剂时,必须轻拿轻放,禁止摔打和撞击,如包装有破捐损的应立即处理。 第三十四条 库内严禁烟火及携带引火物。 第三十五条 非本库人员不得随意入库,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入库时,应在登记簿上登记,经仓库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进入。 第三十六条 处罚 (1)对本规定执行不力的当班人员、管理人员分别处100元、20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根据事故轻重和损失大小处200-1000元罚款,特别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2)对违反规定,在药品试剂仓库抽烟动火人员处100元罚款,并责令其参加安全教育。当班人员不及时制止的,处100元罚款。 仓库安全管理规定范文2 为了加强仓库防火安全管理,确保学校不受损失,特制定本规定。 一、仓库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仓库区域应按消防技术规范要求设置醒目防火示意标志,严禁明火,并切实加强监督检查。 三、严格执行《学校公用物品管理规定》,履行仓管员职责,做好物资防潮、防腐、防火、防暴、防鼠、防盗等安全工作。 四、仓库物资的存放应做到按类别整齐、规则,坚决执行“六不准”: ⒈不准在仓库内吸烟和使用明火; ⒉不准随意进行动火作业; ⒊不准使用不合格的电器设备; ⒋不准在库内住宿和让无关人员进入; ⒌不准将性质相抵触,灭火 方法 不同的物品混存在一起; ⒍不准堵塞库内的消防通道。 五、仓库内禁用碘钨灯,日光灯等电器设备和用可燃材料做灯罩,不得使用60瓦以上灯泡。 六、下班时,仓管员必须检查货物,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七、放置消防器材的地方,严禁堆放其它物品,并指定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护,保持完整好用。 八、禁止在库内进行焊接切割作业,特需时,应先取得安全部门批准,并落实防范 措施 方可进行。 九、发现隐患,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发生火灾时,立即扑救,并及时报告。 仓库安全管理规定范文3 根据国家《 安全生产 法》及《消防法》的相关规定,依据“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为保证仓库管理工作的正常化,促进公司快速生产发展,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和公司财产物资的安全,结合本仓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建立仓库安全管理制度,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确保公司仓库资产安全。 二、范围:公司内供应部所属仓库 三、职责:公司经理、生产部经理、供应部经理、各区域主管、班组长、及仓库保管员、仓库作业员及相关人员。 1、公司经理、生产部经理、供应部经理、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仓库、各仓库区域日常安全管理监督和检查。 2、各区域主管、班组长、及保管员负责各自库区域的安全、5S、卫生、纪律及消防防火、防爆等日常管理及安全管理工作。 3、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组织,做到制度上墙、责任到人、逐级把关、不留死角,本着谁主管谁负责、宣传教育在前的原则,坚持部门责任制。 (一)、仓 库 安 全 管 理 规 定 第一条.仓库管理员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各项管理制度。 第二条.仓库管理人员,应熟悉本仓库所存放物质的性质,保管办法及注意事项,并会正确地使用本仓库的安全设施及消防器材。 第三条.仓库负责人应经常向公司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管理方面的学习和教育。 第四条.各仓库的结构必须符合要求,不得任意修改,门窗一律向外开。 第五条.库内存放产品要按规定排列整齐,不得紊乱。入库时按产品日期分别挂牌标明,决不允许因保管不善造成意外事故和损失。 第六条.物品进出库都要认真复核品名、批号、规格、数量及其他需要的检查项目,防止混错、漏记、拿错、等。 第七条.严格执行专人负责责任制,对仓库物料及危险品进行严格安全管理,仓库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各类物料、器材的收发、领、退核制度。金、银等贵重金属、易燃易爆和剧毒物品实行:即双从管理、双人保管、双人收发、双人帐目、双人锁。即五双”制度。提货单据、凭证、印章专人保管,班后锁入柜内。已发货的单据须当场加盖注销章或有发货人签名,并每日装订成册,以备查考。 (一).收出货安全管理:依「收出货程序」规定作业。 (二).领料、发料安全管理:依「领料、发料程序」规定作业。经审核签章确认后,仓管凭以发料。 (三).退料安全管理:依「退料程序」规定流程作业。 ( 二)、储 存 安 全 管 理 规 定 第一条.本仓库物资堆放须符合5S标准,必须专库专用,严禁存放其他任何物品。 第二条.库管员应根据物料 说明书 的要求,采取适当的保存措施,确保物料存储环境(如温度、湿度等)符合规定。 第三条.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化学危险品应单独设库,确无条件时,也必须隔离单独存放,并做好专门的标识,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应急处置方法。 第四条.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化学危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第五条.库房人员应定期检查库存物资状况,仓库管理单位(部门或区域)应定期组织盘点。 第六条.仓库管理者应把库房作为日常安全巡逻、例行安全检查的重点,及时发现、处置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七条.物料安全库存规划:物料以分类、定位、标示清楚为原则。 1.物料储存原则:安全、有序、容易清点。 2.产品及原料堆放要求整齐有序,而且留有足够的安全通道。 3.堆放成品或原料时,应注意堆叠高度,保证不发生倒塌事故。 4.不同物料间距不小于0.3米,物料与墙间距不小于0.5米,物料存放的高度不得超过2.3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米 第八条.仓库内严禁超重、超高堆放物品,应严格按照仓库的安全五距要求堆放(墙距、堆距、柱距、灯距、顶距),不得违章作业 第九条.仓库应通风、干燥、防晒、防潮、防击、防撞、防跌落,远离易燃物,禁止与易燃物、有机物、还原性物质同库储存,仓库周围按要求设置灭火装置,以及警示标志,仓库门窗应牢固并有锁。 第十条.原料、产品入库后,应防尘、防雨、防火、库管员对库内的产品包装、产品数量、产品安全、产品标识负责 。 (三)、人 员 出 入 库 安 全 管 理 规 定: 第一条.任何时候,禁止外来人员和其他非授权人员进入仓库。 第二条.非本库人员不得随意入库,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入库时,应佩戴入库证件或在登记簿上登记,经仓库安全管理人员或仓库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进入。否则不可入内。违者按公司安全处罚条例处罚。严格坚持:仓库重地,闲人免入。 第三条.本仓库属于重点防火部门,仓库所有场地严禁烟火,禁止任何人携带火种及易爆物品进入仓库。 第四条.严禁穿带铁钉的皮鞋进入仓库,防止摩擦产生火花。 第五条.严禁在危险品库区使用手机。 第六条.保持通风以便降低储存区溶剂蒸汽浓度,春秋冬季每天抽风换气2小时,夏季每天抽风换气4小时,以便降温和降低气体浓度,并作好记录。 第七条.仓库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如需离开仓库时,必须关好门窗,关好电源。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 保险 装置。工作期间仓管员不准擅离工作岗位,不得脱岗、睡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等等,违者按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处罚。 第八条.仓库(含门、窗)必须安全牢固。易于侵入的窗户需加装铁栅栏等防范设施,仓库门配备大号挂锁或其它锁。 第九条.仓库必须制定仓库管理、防火、防爆、防盗、防破坏等安全防范制度和工作人员守则。无关人员不得入内,离库时、锁门、断电。 第十条.仓库保管员每天上下班时,对库内外要巡视一次,门窗是否牢固,是否有其它异状发生,如有可疑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或部门报告以便追查处理。 第十一条.仓库内不准吸烟、私自外接电源、不准用电炉及火炉取暖。 第十二条.仓库内要有消防设施并严加管理。 第十三条.仓库管理人员及保管人员应学习消防知识,会使用灭火器材,会使用消防栓。 第十四条.仓库内所有消防器材不得挪作他用,存放位置固定不得任意改变。 第十五条. 仓库照明设备符合安全要求。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电源线路 (四)装 卸 过 程 安 全 管 理 规 定 第一条.不同的物料按照不同的装卸搬运流程作业,装卸搬运货物要按照管理人员指定的区域放置(或按固定的区域放置)不得乱放乱扔等不良行为,违者按公司处罚制度处罚。 第二条.人力装卸搬运时,应量力而行,配合协调,不可冒险违章操作。任何人不准用手动叉车在库房划跑。机动叉车搬运时,需公司认可专职叉车司机方可作业,违者按公司处罚条例处罚。 第三条.卸料或出料时,要轻拿轻放防止发生严重撞击损坏,如人为损坏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罚赔赏。行为恶劣者按物料的原价5倍或10倍罚款赔赏(或开除并解除公司劳动合同)。 第四条.在装卸搬运危险化学品操作前,预先做好准备工作,认真细致地检查装卸搬运工具及操作设备。工作完毕后,沾染在工具上面的化学物质必须清除,防止相互抵触的化学物质引起化学反应。 第五条.装卸危险化学品作业完毕后,应及时洗手、洗脸。中途不得饮食,并且必须保持现场空气流通,防止沾染皮肤,黏膜等。如装卸人员出现头晕、头痛等中毒现象,应按救护知识进行急救,严重者要立即送医院治疗。 第六条.产品及原料为氧化剂的要单独存储及装运,不得与酸类、有机物及自燃、易燃、遇湿易燃的物品混装混运。 第七条.装卸人员不准穿带钉子的鞋进行作业。 第八条.装卸危险化学品应轻搬轻放,防止撞击摩擦、震动摔碰。避免发生危险。 第九条.散落在地面上的化学品,应及时清除干净。 第十条.安全管理部要定期检查,各区域的安全装置,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五)仓 库 消 防 安 全 管 理 规 定: 第一条.仓库内不准吸烟,不准用电炉及火炉取暖等。 第二条.仓库内严禁烟火,任何人不得将易燃易爆品带入仓库。 第三条.仓库设有专人负责安全消防监督和检查人员,做到消防、安全组织健全,责任落实到人,任务分工明确。第四条.划分防火安全责任区,并设有醒目的防火安全措施及标志。 第五条.仓库管理人员应学习消防知识,会使用灭火器材及消防栓。 第六条.按照国家有关的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器材和设施,做到安全、有效,消防器材应当由库管员,负责检查、保养,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第七条.设立应有的消防器材和防火防爆安全标志。 第八条.仓库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库区消防通道保持随时畅通。 第九条.灭火器保险销应每季度检查其灵活性,防止因锈蚀而卡死。 第十条.定期检查安全防火,防盗及报警设备,制定应急处理措施,定期进行安全消防演练并做好检查记录., 新员工上岗前要进行"安全消防教育","特殊工种教育"的培训工作。 第十一条.消防水道必须确保水源充足畅通,并备有消防水桶等;灭火器必须按时按规定进行更换,确保器材的有效使用。 第十二条.库房应配置灭火器材,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库管人员应会熟练使用。 第十三条.公司各区域内必须按规定定置定位配备灭火器材,消防水源等消防设施,各岗位人员要熟练操作,每月(季)定期检查. 第十四条.易燃,易爆物品要远离火种,单独存放在指定场所,并加强防火,防盗的管理. 第十七条.运转的传动设备不得用手直接触摸或处理异常情况;设备发生故障待机械停稳后,再进行处理;操作工违章操作,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各级人员有权制止或拒绝,否则,本着"三不放过原则",负有连带责任. 第十八条.仓库消防设备、安全出口、消防通道不得随意停放车辆,严禁堆放其他物资;库房内部必须按规定留有消防安全通道并保持畅通。 第十九条.每半年要对仓库安全,消防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大节日前一周对仓库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泡沫灭火器每年要换一次药。对安全隐患要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限期整改。或清除隐患。 (六)仓 库 安 全 火 源 管 理 规 定 第一条.仓库应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通道、出入口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第二条.仓库内严禁使用明火。仓库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 理动火作业:许可证,经部门经理及主管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工、批准人等 (七)监 控 系 统 安 全 管 理 规 定: 第一条.监控系统24小时运行,每隔5分钟自动存档画面一次; 第二条.专职人员负责记录,如画面出现可疑人员,应马上记录时间及其相貌特征并上报。 第三条.如发现异常或盗窃必须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如实报告给公司有关领导或公安部门,不得拖延时间、隐瞒事实或不报。 (八) 仓 库 奖 罚 规 定 第一条.对严格遵守管理制度,并做出良好成绩的员工将给予精神和物质的奖励,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不同的奖金: 第二条.对违反以上管理制度并造成不良后果的将给予严格的处罚(行政处罚 经济处罚或解除公司劳动关系);对玩忽职守,造成事故,产生严重后果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置。 第三条.员工在仓库内严禁私接电源线,临时线,电炉子,电暖风,电饭锅等,违者罚款100元,对造成一定后果的,处以500元以上罚款,并免发1-3个月的效益工资,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或除. 第四条.仓库内非紧急情况坚决杜绝"跑,冒,漏,滴"现象,各岗位,休息室,办公室的电灯,电扇,电脑等电器设施人走关闭,违者一次罚30元 第五条.对本规定执行不力的当班人员、或违规管理人员分别处100元、 20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根据事故轻重和损失大小处200-1000元罚款,特别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条.对违反规定,、动火、打架、盗窃等恶劣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负法律责任,并处500元—1000元罚款外,特别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在仓库抽烟者,予以开除。 第七条.对违反以上仓库所有安全管理制度的,处50元/次—100元/次罚款,并责令其参加安全教育。 第八条.仓库内操作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管理人员安排(危及生命安全除外),若屡次不服从安排指挥,有权清理该操作人员退出仓库,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仓库材料必须按指定地点堆放,严禁乱堆乱放,若第一次发现予以警告,发现二次以上按50元/次进行处罚。安全通道不得随意放置物料,违者按10~30元/次处罚,并要立即清理。物料管理人员承担连带责任。 (九)仓 库 员 工 行 为 安 全 惩 罚 第一条.现场不良行为当班管理人员不及时制止的,处100元罚款。在本负责区域发生的不良行为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由行为人直接承担责任,负责本区域的管理者负有连带责任. 第二条.对不按时上班、擅自离岗、脱岗、不服从管理的人员,如造成公司财产被盗窃、丢失、亏损等等,根据实际情况要承担行政处罚、经济处罚、产生严重后果的交司法机关处置。区域管理人员负有连带责任.行为具体惩罚如下: 第三条.对于外协商到公司有业务来往的人员(指外厂商进出货车辆人员、施工单位人员、外协驻厂人员、外厂返工人员等等)进入本公司仓 库一律穿相应的反光背心,违者视情节严重性每次处以50元/次—100元/次的罚款。 第四条.外来人员必须在指定的区域施工和作业,不可随便在仓库内任意走动穿行。违者按《外厂商入本公司的行为管理规定》相关条款处罚。 (一)对仓库初等、中等行为过失责任者、按以下处罚规定 1.不按规定位置佩戴或不戴厂牌及(不按要求)穿厂服,罚5元/次,同月内二次10元/次,依此类推; 2.不使用指定的员工通道行走,罚5元/次; 3.未经允许工作时间外出私会亲友(包括库管人员),罚50元/次; 4.个人工作场所不整洁、5S很乱;要求整改不听者,50元/次。 5.未经允许下班后无故在岗位逗留、仓库内逗留,罚20元/次; 6.当值时间擅自换岗、调班、替班,未酿成事故,罚50元/次; 7.上班时间处理私事,影响工作,罚50元/次; 8.阻塞公共通道,在消防器具及电柜、开关边堆放物品,至使消防器具、电柜、开关等不能正常使用状态,罚50元/次; 9.擅自离岗,脱岗、睡觉、下班后不锁(不关)本负责区的门窗者,未造成事故的、50元 /次 10.部门管理人员因工作失职或信息传递不及时,引起不良后果,罚50元/次 11.部门管理人员工作失职、督导不力,未造成严重后果,罚50元/次 12.没经授权或负责人批准擅自带领他人进入仓库者,罚300元/次 13.涂改、假造单据、证明或弄虚作假等。罚300元/次; 14.工作失职或不负责任,产生废品,损坏工具,摔坏产品,浪费原材料、能源等不按规定程序处理者或因工作过错或个人行为过失造成的安全或其他责任事故,致使仓库蒙受经济损失或其他后果者,罚300元/次; 15.对他人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不报告、不制止,罚100元/次 16.不服从管理、拒绝或故意不完成分配的工作、无理顶撞上司,阻止授权人员正常工作罚50元/次。严重阻止工作罚200元/次 17.搬弄是非,诽谤他人,影响团结,影响声誉,罚100元/次; 18.未经许可擅自移动仓库规定物品和设备,消防器材,罚50元/次 19.损坏公物,不爱护公司财产,罚100元/次,另外按物体的原价损失赔偿 ,行为恶劣的按物体的5倍或10倍赔赏。 20.违反操作规定,造成损失者 ,罚100元/次 21.不履行仓库及本身负责区域的仓库安全管理制度,罚50元/次 22.管理人员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督察不力或工作失职不妥善处理,推卸责任,导致不良影响,使工厂财产受损,罚300元/次; 23.一个月内两次违反同一条轻微行为过失条例者,按轻微行为过失条款3倍处罚。严重行为者供应部开除。 (二)有重大行为过失责任者,按以下标准处罚规定 1.工作不负责任、搞情绪化,造成严重差错或恶劣影响罚300元/次; 2.故意包庇违纪、违法行为、窝藏赃物或作伪证者,罚500元/次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3.不按规范操作或故意毁坏公司财物者,造成损失金额大的,按物料的原价赔赏,并处罚500元/次。 4.因工作失职使公司仓库财产被盗、诈骗、经济损失较大者,罚500 元/次;并记大过一次 5.三个月内受两次行为过失处罚,按该条行为过失2倍处罚;代别人刷卡和被刷卡者各罚款300元/次,第二次再代替刷卡供应部给予开除 6.在仓库现场内打架斗殴者立刻勒令退出仓库,并开除。在厂外殴打管理人员者,罚1500元----3000元,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同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开除。 7.不服从管理,侮辱、漫骂、恐吓、威胁领导或同事,除罚1000元外,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8.经员工举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任何法律而受到刑事处罚者,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9.一年内员工若有三次轻微行为过失、二次行为中等过失、一次重大行为过失,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10.员工偷窃仓库财产,按以下标准处罚,并移交公安机关; (1)、偷窃仓库普通财产:200元以下价值者,按200元处罚; (2)、200元以上500元以下价值者,按500元处罚; (3)、500元以上价值者冻结个人全部工资,交公安部门处理,并承担经济损失,解除公司劳动关系。 11.利用黑社会组织,罚500元/次; 12.组织煽动罢工、斗殴、聚众闹事,罚500元/次;记过一次 13.以任何形式或与同事串通伪造仓库单据、文件及资料以谋取私人利益,罚1000元/次; 14.恶意造谣滋事,严重损害仓库声誉,罚500元/次; 15.私带凶器或盗具等其他危险物品进入仓库,罚1000元/次 16.对多次违反仓库规定并且无悔改表现者,罚300元/次; 17.对违规公司《仓库安全管理制度》处罚两次以上,屡教不改者,供应部给予开除、在仓库抽烟者开除 18.公司处罚被连带8次者记过一次,被连带15次者记大过一次,超过15次被连带者供应部给予开除。

仓库安全管理规定

  为确保仓库的绝对安全,结合本仓库实际情况,制定了《仓库安全管理规定》,下面我给大家介绍关于仓库安全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仓库安全管理规定篇一   1 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仓库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库存物品和人员安全。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仓库安全的管理,所属各部门可依据本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规定。   3 职责   3.1 财务部负责公司仓库安全管理工作的日常管理,负主要责任。   3.2 行政部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3.3 仓库办公室负责公司仓库安全的自检和执行。   3.4 总经理负责公司仓库安全相关事宜的审批和总监督,负第一责任。   4 工作程序和要求   4.1仓库安全管理原则 仓库管理“六要”“六不准”   4.1.1六要:   a) 仓库内堆放物品与墙之间要有适当距离; b) 仓库内外要保持道路畅通;   c) 仓库内要保持干爽、内外清洁,堆放整齐; d) 仓库外要保持不准有火种、易燃物品接近; e) 仓库内电源距物品要有不少于1米; f) 要提高警惕,防止盗窃。   4.1.2六不准: a) 仓库内不准吸烟; b) 仓库内不准设灶; c) 仓库内不准点蜡烛; d) 仓库内不准乱接电线; e) 仓库内不准把易燃物品带进去寄放;f) 仓库内不准无关人员出入。   4.2仓库物资安全管理   4.2.1 仓库应设专职仓库安全员,负责仓库物资安全的日常管理,并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劳动保护政策。   4.2.2 仓库使用专用系统对所管辖的物资进行分类登记,设置标识卡、台帐,做到帐(包括纸质和电子台帐)、物、卡相符,及时反映库存。   4.2.3 对辅助材料、半成品、成品和工装器具等物资应按规定放置,并分类标识管理、分规格存放,有计划、有秩序安排物资进仓、出仓及存放地点。   4.2.4 存放物品的仓库应保持整洁通风,防潮湿,码放整齐。在仓库中存取物品应办理相关手续,分类物品应标识明显,分类分区存放,不合格品应单独隔离。   4.2.5 对辅助材料、零部件,在制品和成品的管理应严格按照公司的制度或程序执行。防止其在包装和存在过程中被损坏或降低质量。   4.2.6 注意安全,离开仓库后必须关闭仓库门;不得磕、碰、摔、挤压物资。   4.2.7 严格坚持物资、出仓手续,做到先进先出,减少物资积压仓库时间;监督库存量,根据公司库存量标准,如有超标、不足现象,及时向仓库负责人反映。   4.2.8 仓库安全员应定期检查库存物资状况,仓库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盘点。   4.3仓库设施、设备的管理   4.3.1 保持仓库库容库貌,不得带食品到仓库,每天下班前清洁地面,清除库存物资上灰尘杂物。   4.3.2 仓库设施、设备设有专人管理,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提请公司行政部报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后,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4.3.3 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4.3.4 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4.4仓库消防安全的管理   4.4.1 仓库负责人为主要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4.2 仓库管理部门应把仓库作为日常安全巡逻、例行安全检查的重点,及时发现、处置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4.4.3 仓库管理部门协助仓库做好定期消防演练,提高仓库员工消防意识。   4.4.4 易燃易爆物品与一般物品或化学性质、防护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同一仓库或同室存放。   4.4.5 要严格控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学用品和化工用品的发放,需要领用时必须经有关领导同意。   4.4.6 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禁止带入火种。物品入库前必须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4.4.7 仓库内禁止吸烟,禁止煮食及用火取暖,并禁止使用明火。库外动火作业时,必须经过公司有关部门的同意。   4.4.8 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离开时必须关掉电源,不准加设临时线路。   4.4.9 仓库应当配置相应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消防器材必须设置在显眼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并有明显标识;附近不得堆放物品和杂物,并确保任何时候都完好、有效。   4.4.10 库区的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等严禁堆放物品。   4.4.11 一旦发生火灾时,要及时报告公司管理部门,同时组织人员扑救,并打火警电话119报警,事后协助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仓库安全管理规定篇二   人员出入管理规定:   一.本仓库属于重点防火单位,仓库所有场地严禁吸烟,禁止携带火种入内;   二.其他人员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管理,闲人免入;   物资加工存放管理规定:   一.本仓库物资系易燃物,必须专库专用,严禁存放其他任何物品;   二.存放物资的库房必须做到干燥,通风状况良好;   三.物资入库后必须及时进行分类加工,按规定打包成型,堆码;   四.物资放于地面上时应垫有枕木(大概高20cm)并保留空间,距离墙壁40cm左右。   电源设备管理规定:   一.严禁在仓库使用其他任何用电设备;   二.对供电设备必须严格按照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违规操作。   车辆出入管理规定:   一.车辆入库必须装上防火筒,停车后立即熄火,不得在仓库内检查排除车辆故障;   二.机动车辆必须在规定位置停放,非本单位的机动车辆一律不得入内。   4.5.1 安全培训的管理   4.5.1.1 对新入职员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三级 (即公司级、部门级、班组级) 教育培训后,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   4.5.1.2 对改变工种的员工,必需重新进行转岗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4.5.1.3 对从事电气、起重、车辆(包括叉车)驾驶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   4.5.1.4 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仓库安全管理规定篇三   1目的   为了加强物资存放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公司员工和财产免受损害,制定本制度,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物资管理场所的管理。   3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执行部门:物资管理科。负责在日常工作中认真执行本制度。   4内容与要求   为了更好地发挥仓库对材料的调配功能,规范公司仓库的材料管理程序,促进公司仓库的各项工作科学、安全、高效、有序、合理地运作,确保公司资产不流失和所需原材物料的品牌、型号、规格以及质量符合要求,保证仓库材料供应不延误生产进度,并加速资金周转,适应公司发展需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仓库日常管理   1、保管员必须合理设置各类物资和产品的明细账簿和台账。原材料仓库根据实际情况和各类原材料的性质、用途、类型建立相应的明细账、卡片;半成品、产成品应按照类型及规格型号设立明细账。   2、严格按K3系统和物资管理规定进行日常操作,仓库保管员对当日发生的业务及时逐笔录入K3系统,做到日清日结,确保K3系统中物料进出及结存数据的准确无误。及时登记手工明细账并与K3系统中的数据进行核对,确保两者的一致性。   3、做好各类物料和产品的日常核查工作,仓库保管员必须对各类库存物资定期进行检查盘点,并做到账、物一致。   4、保管员要严格控制各类物资的库存量,贵重的或非常用物资实行零库存。并定期进行各类存货的分类整理,对存放期限较长,逾期失效等不良存货,要及时编制报表报送上级领导,由相关部门及时加以处理。   5、仓库物资存放要搞好科学管理,分类清楚,排列有序,整洁卫生。特殊物资要与一般物资分类存放,确保安全。   6、经常检查仓库安全,做好五防:防火、防盗、防潮、防爆、防腐蚀。发现问题和漏洞应及时向领导报告。   7、先进仓的物料先发,旧废料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利用。   8、库存物资系公司财产,不得任意挪用;认真做好各种公用工具的借、收登记工作。   二、入库管理   新购材料入库,保管员根据计划单凭供应收料通知单/供应签字的供方送货单、质检检验合格单等,当场查点物资的数量、规格等准确无误后,办理入库手续。如不能确定验收标准的原材料,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和公司领导,确定验收标准后,方可办理入库。产成品入库,保管员据质检单确定为检验合格的产品后,指定车间入库人员按相应品名、规格分类堆放,经双方核实数目后办理入库手续、开具产成品入库单。成品退货,保管员凭物流部门签字的退货通知单接货并认真、准确的填写退货单相关栏目;保管员和物流员双方核对品种、规格、数量正确后共同到财务开据退库单;由保管员登记相关的帐页及K3系统。   各种单据的填开必须正确完整,字迹清楚,并有保管员及经手人签字。   材料接收后,保管员及时登记相关的帐页并录入K3系统。   三、出库管理   1、各类材料的发出,原则上采用先进先出法。物料出库时必须办理出库手续。保管员凭车间主任或统计员开具的领料单发放物料,需领导批准的必须有相关领导的签字方可发放。领料员和保管员应核对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状况,核对正确后方可领料。   2、成品发出,保管员必须凭物流部门签字的发货通知单发货并认真、准确的填写发货单相关栏目;保管员和物流员双方核对品种、规格、数量正确后共同开据出门证及出库单。   四、报表及其他管理   1、保管员在月末结账前协助车间及相关部门做好物料进出的衔接工作,与各相关部门的计算口径应保持一致,以保障成本核算的正确性。   2、必须正确及时报送规定的各类报表。各种领料单、材料接收单每月20日前送财务部门,并确保其准确无误。   3、库存物资清查盘点中发现问题和差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相应处理。如属短缺及需报废处理的必须按审批程序上报领导审核,经批准后才可进行处理,不准自行处理。发现物料丢失或出现质量问题(如渗漏、受潮、生锈、老化、变质或损坏等),应及时向有关部   门汇报。   五、保管员工作职责   1、保管员必须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公私分明。努力学习、钻研业务知识,做到四懂二会:懂品名、规格、型号、一般性能用途,懂保管常识,懂业务手续,懂消耗规律;会保管维护,会利废节约代用。   2、准确地做好材料进出仓库的帐务工作和各种报表。   3、严格按照材料的验收要求做好材料验收工作,不合要求或不合格的原材物料坚决不予验收。   4、认真做好仓库材料的分类摆放和保管工作。   5、认真做好仓库安全防范及仓库卫生工作。   6、保管员必须严格履行出入库手续,及时准确地记好物资账目,随时反映库存变化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办好核算、结账和有关报表。

企业网络安全管理论文属于什么类型

企业网络安全管理论文属于浅谈企业网络管理论文类型。企业网络成为当今企业的客观存在方式,随着环境的变迁,其面对的不确定性日益增加。

医疗卫生机构网络安全管理办法

《医疗卫生机构网络安全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随着高质量发展纵深推进,全国卫生健康领域迎来重要机遇期,信息化发挥着关键的支撑作用,在此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健康数据不仅是重要的生产要素,更是国家基础性战略资源,因此网络安全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在此背景下,《医疗卫生机构网络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发布,进一步规范了医疗卫生机构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加快推动卫生健康行业高质量发展进程。《办法》明确了各医疗卫生机构网络及数据安全管理基本原则、管理分工、执行标准、监督及处罚要求,体现了统筹安全与发展的总体平衡,与此前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法规一脉相承,为医疗卫生机构指明了网络安全管理的总方向,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强调一个周期。《办法》全文贯穿了全生命周期管理的主导思想。在网络安全方面,围绕信息系统全生命周期,提出落实等级保护制度、监测预警、应急实战、安全整改、人员管理、新技术应用、密码安全、医疗设备、供应链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在数据安全方面,以保障数据的机密性、完整性、可用性为目标,要求采取数据加密、数据备份、数据脱敏等技术,加强数据收集、传输、存储、使用、交换、销毁等全生命周期的安全防护。在实际运用中,应基于网络和数据的全生命周期视角,梳理安全策略架构,识别具体业务场景,有针对性的设计安全措施,实现安全防护。二、突出两个要点。《办法》强调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管理应围绕顶层设计和制度保障两个要点着力推进。顶层设计方面,在整体网络安全体系的基础上,依据数据的特性建构网络和数据安全顶层设计,落实安全责任分工,明确数据管理部门、业务部门、信息化部门在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工作中的权责。制度保障方面,《办法》明确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及技术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应密切结合自身业务模式的变更,及时修订完善制度要求,保持网络和数据安全制度的有效执行力及充分协同。三、融合三位一体。《办法》要求建立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加强网络安全防护,通过管理和技术手段保障数据安全和数据应用的有效平衡。在实际运用中,应将总体安全策略拆解到具体安全管理要求,并通过安全技术实现管理要求,最终融入对应到安全运营体系中,形成融合管理、技术、运营三位一体的立体化网络安全管理模式。四、构建四个体系。《办法》指出要建立防护、监测、处置、保障四个体系协同的综合防控格局。在安全防护方面,要求建立“实战化、体系化、常态化”的安全防护体系,形成“动态防御、主动防御、纵深防御、精准防御、整体防控、联防联控”的安全防护态势;在安全监测层面,鼓励三级医院探索态势感知平台建设,及时收集、汇总、分析各方网络安全信息,并与国家及行业平台对接;在安全处置方面,要形成监督管理、安全检查、应急预案、联防联控协同体系;在安全保障方面,通过统筹领导和规划设计,在人才培养、安全培训、经费支持等方面实现全方位保障。总体而言,《办法》坚持安全可控和开放创新并重的基本原则,其颁布为医疗卫生机构网络安全管理提供了工作指南,筑牢了医疗卫生机构安全屏障,奠定了卫生健康行业网络安全发展基础。

工信部:加强车联网网络安全管理工作

【车家资讯】近日,工信部发布《关于加强车联网(智能联网汽车)网络安全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要求加强车联网(智能联网汽车)网络安全管理,提升网络安全保障能力,推动车联网(智能联网汽车)行业标准健康发展。以下是通知全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车联网运营商,智能联网汽车厂商: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落实《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和《车联网(智能联网汽车)产业行动计划》,引导基础电信企业、车联网运营商、智能联网汽车厂商加强车联网(智能联网汽车)网络安全管理,加快提升网络安全保障能力,推进车联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是加强车联网网络安全防护。(1)保护车联网网络设施和系统的安全。落实企业网络安全主体责任,建立车联网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定网络安全负责人,定期开展合规性评价和风险评估,及时消除网络安全潜在风险。严格落实分级保护要求,加强网络设施和系统资产管理,合理划分网络安全域,加强访问控制管理,做好网络边界安全防护,采取技术措施防范木马病毒、网络攻击、网络入侵等危害车联网安全的行为。(2)保证车联网通信安全。建立企业车联网身份认证和安全信任机制,加强车对车、车对路、车对云、车对设备等场景的安全通信能力建设。,促进跨车辆、跨设施、跨企业的互认互通。加强商用密码应用,开展商用密码安全评估。(3)开展车联网安全监测预警。建立网络安全监测预警机制和技术手段,对智能联网车辆和联网系统进行运营安全监测、流量和行为监测分析,及时发现网络安全事件或异常预警安全状态、恶意软件传播、网络通信异常、网络攻击等异常行为,并按规定保存相关网络日志至少6个月。(4)做好车联网安全应急处置工作。建立网络安全应急机制,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及时应对安全威胁、网络攻击、网络入侵等网络安全风险。一旦发生危及网络安全的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并按照《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5)做好车联网安全防护分级和备案工作。根据车辆互联网网络安全保护相关标准,对所属网络设施和系统开展网络安全保护分级工作,并报省电信主管部门备案。对于新建的网络设施和系统,应在规划设计阶段确定网络安全防护等级。省级电信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做好分级、备案和审核工作。二是加强平台安全防护(1)加强平台网络安全管理。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加强智能联网汽车、边缘设备等平台的访问安全,主机、数据存储系统等平台设施的安全,微服务、资源管理、应用编程接口(API)访问等平台应用的安全防护能力,防范网络入侵、数据窃取、远程控制等安全风险。涉及在线数据处理和交易处理、信息服务等电信业务的,应当依法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如果被认定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则需要执行国家关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的相关规定。(2)加强OTA服务安全和漏洞检测评估。对OTA服务和软件包进行网络安全检测,及时发现服务和产品的安全漏洞。加强OTA服务的安全检查能力,采取身份认证、加密传输等技术措施,确保传输环境和执行环境的网络安全。加强OTA服务全过程网络安全监测和应急响应,及时评估网络安全状态,防范软件篡改、破坏、泄露、病毒感染等网络安全风险。(3)加强应用安全管理。建立车联网(智能联网汽车)应用开发、上线、使用和升级的安全管理体系,提高应用识别、通信安全和关键数据保护的安全能力。加强车联网(智能联网汽车)应用安全检测,及时应对安全风险,防范恶意应用攻击和传播。第三,确保数据安全(1)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权限管理、监测预警、应急响应、投诉受理等保障措施,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加强人员教育培训。建立数据资产管理台账,实行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加强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保护。定期开展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加强隐患排查整治。(2)提高数据安全的技术支撑能力。坚持“最小必要”原则收集数据,对数据全生命周期采取有效的技术保护措施,防范数据泄露、损坏、丢失、篡改、误用、滥用等风险。加强数据安全监测预警能力建设,提升异常流量分析、非法跨境传输监测、安全事件追踪溯源等水平。及时处置数据安全事件,向省电信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报告,配合相关监督检查,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3)规范数据的开发、利用和共享。合理开发利用数据资源,防止使用自动决策技术处理数据时侵犯用户隐私和知情权。明确数据共享、开发和利用的安全管理和责任要求,审查和评估数据合作伙伴的资质和能力,监督和管理数据共享的使用。(4)加强数据出口安全管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集、生成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应当依法在境内存储。因业务需要确需向境外提供数据的,应当通过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并向省电信、工业、信息化等相关主管部门报告。省级电信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做好数据备案、安全评估、监督检查等工作。四是加强安全漏洞管理(一)建立安全漏洞管理机制。落实国家关于网络产品安全漏洞管理的相关规定,建立车联网(智能联网车)安全漏洞管理机制,明确漏洞发现、分析、修复的工作程序,加强漏洞管理资源投入,确保漏洞得到及时修复和合理披露。(2)加强安全漏洞的收集。加强脆弱性风险主动监测、风险评估和技术验证能力建设。建立漏洞信息接收渠道并保持开放,积极收集用户、上下游供应商、网络安全企业、研究机构等发现的漏洞信息。,并加强与漏洞收集平台的协作。鼓励建立脆弱性奖励机制。(3)加强安全漏洞协同处理。发现或获悉企业网络设施、业务系统、智能联网汽车产品存在漏洞后,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将漏洞信息报送工信部网络安全威胁与漏洞信息共享平台。加强上下游产品或零部件漏洞的协同处置。如果用户需要采取软件和固件升级等措施修复漏洞,应及时将漏洞风险和修复方法告知可能受到影响的用户,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编译/汽车之家陈豪)以上内容由车家上传发布,查看原文。百万购车补贴

作为一名企业网络安全管理人员怎么提高网络管理的安全性

网络安全管理第一个黄金法则:一致性原则。 企业安全性防护跟其他信息化项目一样,是一个系统工程。若我们采取搭积木的方法,搞企业的网络安全性工作的话,那么肯定会漏洞百出。 一方面各个信息化安全管理方案之间可能会相互冲突,反而会造成网络方面的通信故障。如我们在单机上安装金山毒霸的单机版杀毒软件,而防火墙采用的是瑞星的产品。那么就可能导致用户某些网络软件运行错误,导致操作系统速度明显变慢等等不良反应。 另一方面,各个信息化管理方案之间由于缺乏一个统一的平台,这就好象是拼图一样。就算再严的话,也会有缝隙。只要一点小小的缝隙,就会让非法攻击者有机可乘。他们很可能利用这一点缝隙,进入到企业的内部,对企业网络执行攻击。 故企业在网络安全体系的设计与管理中,一定要注意一致性原则。一致性原则在实际管理中,主要体现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若采用的是Windows的网络管理环境,则最好采用域来管理企业网络。因为企业若搭建一个域环境的话,则可以对企业网络实现一个统一的管理。如统一管理企业网络账户、统一管理安全策略、统一制定响应措施等等。通过域可以帮助企业网络管理员,在一个平台上实现对网络进行一致性管理。 二是尽量采用企业级别的安全管理软件。如最常见的就是反病毒软件与防火墙软件。网络版的杀毒软件与单机版的杀毒软件效果是不同的。即使跟每个用户都安装了杀毒软件,但是,其效果仍然没有网络版的杀毒软件来得好。这主要是因为,网络版的杀毒软件,不仅仅可以对各个主机的病毒进行查杀,重要的在于,其还可以对整个网络进行监控;并且,其还可以对各个客户端杀毒软件进行统一的管理,如对其进行强制的升级、杀毒等等。所以笔者的观点是,虽然网络版本的杀毒软件价格比较高,但是若企业对于网络安全比较敏感的话,则购买网络版本的杀毒软件还是比较值得的。 三是一些网络应用的常规设计等等。如为了提高文件的安全性,防止被非法访问、修改,则在公司内部建立一个文件服务器是一个不错的选择。通过文件服务器,统一各个用户的访问权限;对服务器中的文件进行定时的备份;对用户的访问进行统一的监督控制等等。利用文件服务器这一个统一的管理平台,可以有效的提高文件的安全性。比起在用户终端保存文件来说,安全系数会提高很多。 总之,在企业网络安全管理thldl.org.cn中,我们需要寻找一些统一的管理平台。而对于那些孤军作战的产品,我们要避而远之。 网络安全管理第二个黄金法则:透明性选择。 我们采取的任何安全策略,对于终端用户来说,应该追求一个透明性。也就是说,我们即使采用了安全策略的话,用户也是不知情的。如此的话,就不会因为一些安全性设置,而影响到用户的工作效率。 如有些企业,为了提高用户文件的安全性,会定时对他们电脑内的重要文件夹,如桌面或者我的文档中的内容进行备份。若现在需要用户手工对这些文件夹中的内容进行备份的话,那显然是不合适的。让用户额外的增加一道工作,他们并不见得乐意,就可能会偷工减料的做。我们希望这个安全策略是对用户透明的,也就是说,不需要用户干预就可以完成的。为此,我们可以设置当用户开机或者关机的时候,作为触发点,对这些重要文件进行备份。如此的话,用户不用参与到这个过程中,对于用户来说,就是透明的。不会影响他们的工作效率。 如对于网络传输中的密文传输,也不需要用户去判断是否需要对传输的内容进行加密,而是网络会根据自身的安全设计原则进行判断。如现在比较流行的IP安全策略,就就有这方面的智能。IP安全策略有三种级别,分别为安全服务器(必须安全)、客户端(仅响应)、服务器(请求安全)三种级别。如果一方设置为安全服务器,则就要求跟其进行通信的所有IP通信总是使用新人请求安全。也就是说,当其在发送信息之前,会请求对方启用IP安全加密策略。若对方不支持的话,则就会拒绝跟自己的通信。很明显,这是一个很高的安全级别。若我们采用的是服务器级别的话,则在发送之前会先请求对方对数据进行加密。若对方支持加密则更好,发送方就会对数据进行加密。但是,若对方不支持这个加密功能的话,则就采用明文传输。而若是客户端的话,则其只有在别人请求其使用加密技术的时候,才会对其传送的数据进行加密。这个过程比较复杂,若让用户手工进行管理的话,那显然不是很现实,光这个相互确认的过程就需要占用他们很多的时间。所以,现在这个过程对于用户来说是透明的,他们不需要进行干预。当他们需要向某个人发送信息的时候,电脑主机会自动进行协商,看看是否需要进行加密。这就是对用户来说的透明技术。 另外,说道透明性还不得不提微软的一种文件加密策略。微软在NTFS的文件系统中,提供了一种EFS的文件加密机制。当把某个文件夹设置为EFS加密的时候,当把文件保存到这个文件夹中,则操作系统会自动根据用户账户的序列号对这个文件进行加密。如此的话,当文件被其他用户访问或者非法复制的时候,这些文件他们是打不开的或则是以乱码显示,对他们没有实际的意义。当文件所有者下次再登陆操作系统打开这个文件的时候,则操作系统会自动对这个加密文件进行解密。这种措施比设置文件密码要安全的多。因为若对WORD等文件设置密码的话,则利用破解工具破解比较容易。但是,若要对EFS加密过的文件进行破解的话,则基本上是不可能的,因为其秘钥很长。当然,这个加密解密的过程对用户来说,也是透明的。 所以,笔者认为,在设计安全性解决方案的时候,要注意对用户的透明。如此的话,在企业网络与信息安全的同时,也不会影响到他们的正常工作。 网络安全管理第三个黄金法则:木桶原则。 在我们网络安全管理者中,有句俗话,叫做“外敌可挡,家贼难防”。根据相关的数据统计,企业网络的安全事故中,由外面攻击得逞的比率大概在20%左右;其他的80%都是通过内部攻击所造成的。这不仅包括内部员工的恶意报复;还有就是外部攻击者先攻破了内部网络的一台主机,然后把这台主机当作他们的“肉鸡”,进行攻击。所以说,企业网络安全管理中,每一个环节都是重要的环节。若一个环节疏忽了,则对方就可以猛打这个弱点。把这个弱点攻破了,他们就可以以此作为跳板,攻打其他堡垒了。 所以,根据木桶原则,我们在网络安全管理中,需要对企业网络进行均衡、全面的保护。任何一方面的缺失或者疏漏都会造成整个安全体系的崩溃,导致我们的工作功亏一篑。这就好像木桶中,决定木桶的存储量的永远是那一块最低的木板。 网络攻击者在攻击网络的时候,往往是根据“最易渗透性”的原则来攻击的。也就是说,他们会先找到企业网络中的一个薄弱环节进行攻击。现在企业网络中找到一个可用的跳板,然后抓住这个机会,利用网络安全管理员重外部轻内部的心理,从企业网络内部对企业网络发动攻击。 为此,我们网络管理员就需要全面评估企业的网络安全体系,找到那一块最短的“木板”,并且把他修复。如此的话,才能够提高整个网络的安全性。笔者在对一些对安全有特殊需求的企业,如银行、证券部门进行网络安全评估的时候,就经常给他们提起“木桶原则”。我会帮助他们找到现有网络安全管理体系中的哪些偏短的木板,这些往往是攻击者在攻击过程中的突破点。然后再提一些针对性的解决方案。所以,为了提高网络的安全体系,技术不是最难的。难度在于如何发现这些“短”的木板。这基本上不能依靠技术,而要靠个人的经验了。 所以,在网络安全体系设计与管理中,我们要时时牢记“木桶原则”,尽快的发现企业中那块偏短的木板,要么对此进行重点监视;要么通过一定的方法加长期长度。 目前,网络安全管理已经越来越被重视,网络只有安全了,人们才能有良好的生活环境。所以说,网络安全管理是网络建立的首要任务。

信息网络安全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主要职责

信息安全管理坚持 “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原则。信息安全管理组织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工作人员守则、安全操作规范和管理制度,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监督执行;组织进行信息网络建设和运行安全检测检查,掌握详细的安全资料,研究制定安全对策和措施;负责信息网络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定期总结安全工作,并接受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的工作指导。

网络安全管理策略包括哪些内容

网络安全管理措施:一、注重思想教育,着力提高网络安全保护的自觉性。1、用思想教育启迪;2、用环境氛围熏陶;3、用各种活动深化。二、建立完善机制,努力促进网络安全操作的规范性。1、着眼全面规范,建立统揽指导机制;2、着眼激发动力,健全责任追究机制;3、着眼发展要求,建立研究创新机制。三、紧扣任务特点,不断增强网络安全管理的针对性。1、加强网络信息安全检查;2、加强网络信息安全教育培训;3、加强网络信息日常维护管理。

26.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你妹啊 去网络安全那书上找啊 见P126面

什么是网络安全管理策略?

标题:网络安全管理策略包括哪些内容答:随着计算机及网络应用的扩展,电脑信息安全所面临的危险和已造成的损失也在成倍地增长。它已经渗透到社会经济、国家安全、军事技术、知识产权、商业秘密乃至个人隐私等各个方面。网络安全对于每一个计算机用户来说,同样是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为此,我们需要寻找保护神来守卫电脑的安全。那么,谁是电脑安全的保护神?其实它是各种综合措施的集合。下面的防范方法和措施有助于解决一些网络安全的问题。谨防特洛伊木马借助ISP或Modem的防火墙功能关闭“共享”不厌其烦地安装补丁程序尽量关闭不需要的组件和服务程序使用代理服务器总之,网上安全只是相对的,因为入侵者不只用一种方法入侵,这就意味着只有堵塞一切漏洞才能防患于未然,但这显然是不可能的。因此,凡是想到的问题,就应该及时地设防,不断为我们的电脑请来安全的保护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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