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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建筑工程介绍?

居住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是为了加强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管理,规范北京市居住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节能工程质量而制定。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和扩建居住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下面是建筑网带来的关于北京市居住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的内容介绍以供参考。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墙体节能工程;5、外门窗节能工程;6、屋面节能工程;7、地面节能工程;8、供暖节能工程;9、冷热源和管网节能工程;10、通风和空调节能工程;11、太阳能热水系统节能工程;12、配电和照明节能工程;13、工程现场检验;14、节能工程质量验收。本规程的附录A、附录B均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主要修订的技术内容为:1、增加了供暖、冷热源和管网、通风和空调、太阳能热水、配电和照明等节能工程内容;2、修订了术语的内容,增加了产品质量证明文件等术语,删除了围护结构、保温层等术语;3、对墙体节能工程的相关内容重新进行了编写;4、对工程现场检验的项目和内容进行了调整;5、删除了常用节能保温做法主要材料性能指标的附录。本规程由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共同负责管理,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归口并负责组织实施,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程主编单位: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管理办公室更多关于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点击底部客服免费咨询。

建筑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介绍?

《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是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机械化研究分院、北京建筑机械化研究院、廊坊凯博建设机械科技有限公司。起草,由中国标准出版社在2007年出版的图书。以下是中达咨询为建筑人士整理相关建筑施工安全规范资料。具体内容如下:《建筑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基本简介:《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GB 10055-2007)》代替GB 10055—1996《施工升降机安全规则》。本标准与GB 10055—199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标准的名称改为“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增加施工升降机导轨架轴心线对底座水平基准面的安装垂直度偏差;增加标准节对不同的立管壁厚要有标识的要求;增加当标准节立管壁厚有腐蚀或磨损时应报废或降级使用的要求;增加人货两用或400 kg以上的货用施工升降机应设置缓冲器;对在进行安装、拆卸和维修时的吊笼运行速度作出规定;增加编织网围栏或门的孔眼及开口尺寸的要求;对层门的净高度分为按全高度层门和高度降低的层门来要求;增加对额定提升速度超过0.7 m/s时的施工升降机设置减速开关的要求;删去对钢丝绳的连接方式的要求,增加在需要储存预留钢丝绳时,对所用接头或附件的要求。《建筑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基本信息:书 名 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作 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出版日期 2007年9月1日语 种 简体中文ISBN 155066129875外文名 Safety Code for Builder"s Hoist出版社 中国标准出版社更多关于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点击底部客服免费咨询。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介绍?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作为作为行业专业内容,要熟知每个内容的差异才能更好的应对接下去的环境,每个都非常关键。中达咨询就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为大家介绍一下。《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基本简介:现批准《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33-2012,自2012年11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2.0.1、2.0.2、2.0.3、2.0.21、4.1.11、4.1.14、4.5.2、5.1.4、5.1.10、5.5.6、5.10.20、5.13.7、7.1.23、8.2.7、10.3.1、12.1.4、12.1.9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行业标准《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同时废止。《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江苏省华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本规范主要技术内容:1、总则;2、基本规定;3、动力与电气装置;4、起重机械与垂直运输机械;5、土石方机械;6、运 输 机 械;7、桩工机械;8、混凝土机械;9、钢筋加工机械;10、木工机械;11、地下施工机械;12、焊接机械;13、其它中小型机械;附录A 建筑机械磨合期的使用;附录B 建筑机械寒冷季节的使用;附录C 液压装置的使用。其中基本规定的内容如下:2.0.1 操作人员必须体检合格,无妨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后 ,并经过安全技术交底,方可持证上岗;学员应在专人指导下进行工作。特种设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安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颁发操作证。非特种设备由企业颁发操作证。2.0.2 机械必须按照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承载能力和使用条件,正确操作,合理使用,严禁超载、超速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2.0.3 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及保险装置和各种安全信息装置必须齐全有效。2.0.4 机械使用与安全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首先服从安全要求。2.0.5 机械作业前 , 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管理规定。2.0.6 在工作中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 长发应束紧不得外露。2.0.7 操作人员在每班作业前,应对机械进行检查,机械使用前,应先试运转。2.0.8 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集中精力正确操作,注意机械工况,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其他无证人员操作。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作业区或操作室内。2.0.9 操作人员应遵守机械有关保养规定 ,认真及时做好机械的例行保养,保持机械的完好状态。机械不得带病运转。2.0.10 实行多班作业的机械,应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接班人员经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工作。2.0.11 应为机械提供道路、水电、机棚及停机场地等必备的作业条件 , 并应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夜间作业应设置充足的照明。2.0.12 机械设备的基础承载能力必须满足安全使用要求,机械安装后,必须经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2.0.13 排除故障或更换部件过程中,要切断电源和锁上开关箱,并专人监护。2.0.14 新机、经过大修或技术改造的机械 , 必须按出厂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机械技术试验规程》 (JGJ34) 进行测试和试运转,并应符合本规程附录 A 的规定。2.0.15 机械在寒冷季节使用,应符合本规程附录B的规定。2.0.16 机械集中停放的场所,应有专人看管,并应设置消防器材及工具;大型内燃机械应配备灭火器;机房、操作室及机械四周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2.0.17 变配电所、乙炔站、氧气站、空气压缩机房、发电机房、锅炉房等易于发生危险的场所,应在危险区域界限处 , 设置围栅和警示标志 , 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入内。挖掘机、起重机、打桩机等重要作业区域 , 应设置警示标志及安全措施。2.0.18 在机械产生对人体有害的气体、液体、尘埃、渣滓、放射性射线、振动、噪声等场所 , 应配置相应的安全保护设备、监测设备(仪器)、废品处理装置;在隧道、沉井、管道基础施工中,应采取措施,使有害物控制在规定的限度内。2.0.19 停用一个月以上或封存的机械 , 应认真做好停用或封存前的保养工作,并应采取预防风沙、雨淋、水泡、锈蚀等措施。2.0.20 机械使用的润滑油 ( 脂 ) 的品牌应符合出厂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并应按时更换。2.0.21 当发生机械事故时,应立即组织抢救,保护好事故现场,并按国家有关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执行。2.0.22 违反本规程的作业指令,操作人员应先说明理由,后拒绝执行。更多关于建筑行业独家信息,敬请实时关注建筑网微信号。更多关于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点击底部客服免费咨询。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操作规程介绍?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操作规程》由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在2012年出版。那么在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操作规程中有哪些技术要求?以下是中达咨询小编整理相关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操作规程内容:《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操作规程》基本简介:一、一般规定1.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2.操作人员必须经体检,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和有碍安全操作的疾病与生理缺陷,不得从事此项操作严禁酒后作业。3.机械进入现场前,必须查明行驶路线上的桥梁、涵洞的通行高度和承载能力。严禁在桥面上急转向和紧急刹车。通过桥洞前必须注意限高,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4.作业前应依照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检查施工现场,查明地上、地下管线和构筑物的状况,不得在距民房、通讯电缆、燃气管道等周围2米以内作业。5.机械设备在沟槽附近行驶时应低速作业中必须避开管线和构筑物,并与沟槽边保持不小于1.5米的安全距离。6.配合机械清底、平地、修坡等人员必须在机械回转半径以外作业。如必须在回转半径内作业时,应停止机械回转并制动好后方可开始。机上、机下人员应随时取得密切联系。7.作业中遇到下列情况,就立即停止操作:(1)区土体不稳定,有坍塌可能。(2)发生暴雨、雷电、水位暴涨及山洪暴发。(3)施工标记及防护设施被损坏。(4)出现其他不能保证作业和运行安全的情况。8.机械在场外公路上行驶时必须遵守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9.自行式机械作业前,必须进行检查,制动、转向、信号及安全装置应齐全有效。10.坡道停机时,不得横向停放。纵向停放时,必须挡掩,并将工作装置落地辅助制动,确认制动可靠后,操作人员方可离开。雨季施工时,机械作业完毕应停放在较高的坚实地面上。11.机械设备在发电站、变电站、配电室等附近作业时,不得进入危险区域。与高压线的距离应符合有关安全距离的规定。12.机械挖掘基坑时,必须根据土质和深度采取防坍塌措施,严禁盲目冒险作业。13.机械运转时,不得进行任何紧固、保养、润滑、检查等作业。14.机械作业时,人员不得上下机械。二、挖掘机1.作业前应进行检查,确认一切齐全完好,大臂和铲斗运动范围内无障碍物和其他人员,鸣笛示警后方可作业。2.挖掘机驾驶室内外露传动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3.电动的单斗挖掘机必须接地良好,油压传动的臂杆的油路和汕缸确认完好。4.正铲作业时,作业面应不超过本机性能规定的最大开挖高度和深度。在拉铲或反铲作业时,挖掘机履带或轮胎与作业面边缘距离不得小于1.5米。5.挖掘机在平地上作业,应用制动器将履带(或轮胎)刹住、楔牢。6.挖掘机适用于在黏土、沙砾土、泥炭岩等土壤的铲挖作业。在爆破掘松后的重岩石内铲挖作业时,只允许用正铲,岩石料径应小于斗口宽的1/2。禁止用挖掘机的任何部位去破碎石块、冻土等。7.取土、卸土不得有障碍物,在挖掘时任何人不得在铲斗作业回转半径范围内停留。装车作业时,应待运输车辆2这稳后进行,铲斗应尽量放低,并不得砸撞车辆,严禁车厢内有人,严禁铲斗从汽车驾驶室顶上越过。卸土时铲斗应尽量放低,但不得撞击汽车任何部位。8.行走时臂杆应与履带平行,并制动回转机构,铲斗离地面宜为1米。行走坡度不得超过机械允许最大坡度,下坡用慢速行驶,严禁空档滑行。转弯不应过急,通过松软地时应进行铺垫加固。9.挖掘机回转制动时,应使用回转制动器,不得用转向离合器反转制动。满载时,禁止急剧回转猛刹车,作业时铲斗起落不得过猛。下落时不得冲击车架或履带及其他机件,不得放松提升钢丝绳。10.作业时,必须待机身停稳后再挖土,铲斗未离开作业面时,海里作回转行走等动作,机身回转或铲斗承载时不得起落吊臂。11.在崖边进行挖掘作业时,作业面不得留有伞沿及松动的大块石,发现有坍塌危险时应立即自理或将挖掘机撤离至安全地带。12.拉铲作业时,铲斗满载后不得继续吃土,不得超载。拉铲作沟渠、河道等项作业时,应根据沟渠、河道的深度、坡度及土质确定距坡沿的安全距离,一般不得小于2米,反铲作业时,必须待大臂停稳后再吃土,收斗,伸头不得过猛、过大。13.驾驶司机离开操作位置,不论时间长短,必须将铲斗落地并关闭发动机。14.不得用铲斗吊运物料。15.发现运转异常时应立即停机,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作业。16.轮胎式挖掘机在斜坡上移动时铲斗应向高坡一边。17.使用挖掘机拆除构筑物时,操作人员应分析构筑物倒塌方向,在挖掘机驾驶室下被拆除构筑物之间留有构筑物倒塌的空间。18.作业结束后,应将挖掘机开到安全地带,落下铲斗,制动好回转机构,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19.作业后应将机械擦拭干净,冬季必须将机体和水箱内水放净(放冻液除外)。关闭门窗加锁后方可离开。三、推土机1.作业前应检查:各系统管路无裂纹或泄漏;各部螺栓连接件应坚固;各操纵杆和制动系统的行程、间隙、履带、传动链的松紧度,轮胎气压均符合要求;手摇起动应防倒转。用手拉起动时,不得将绳缠在手上。2.作业前应清除推土机街道路上的障碍物(冻土、石块、杂物)。路面应比机身宽2米,行驶前严禁有人站在履带或刀片的支架上,确认安全方可起动。3.保养、检修时必须放下推铲,关闭发动机。在推铲下面进行保养或检修时,必须用方木将推铲垫稳。4.行驶中,司机和随机人员不得上下车或坐立在驾驶室以外的其他部分。行驶和转弯中应观察四周有无障碍。5.推土机上坡坡度不得大于25度。下坡坡度不得大于35度。在坡上横向行驶时,机身横向倾斜不得大于10度。在坡道上应匀速行驶,严禁高速下坡、急拐弯、空挡滑行。下陡坡时,应将推铲放下,接触地面倒车下行。推土机在坡道上熄火时,应立即将推土机制动,并采取挡掩措施。6.操作人员离开驾驶室时,必须将推铲落地基并关闭发动机。7.推土机向沟槽内回填土时应设专人指挥。严禁推铲越过沟槽边缘。8.推土机在水中行驶前,必须查明水深及水底坚实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行驶。9.使用推土机推房屋的围墙或旧房墙时,其高度不得超过2.5米.严禁钢筋混凝土或地基基础连接的混凝土桩和混凝土基础。10.是电杆附近推土时,必须留有一定的土堆,其大小应根据电杆结构、土质、埋入深度等民政部确定。用推土机推倒树干时必须注意树干倒向和高空障碍物。11.双机、多机推土作业时,应设专人指挥。作业时,两机前后距离应大于8米,左右距离大于1.5米。12.不得用推土机推石灰、烟灰等粉尘物料和用作碾碎石块的作业。13.需用推土机牵引生物时,应设专人指挥,危险区域内不得有人。在坡道或长距离牵引时,应用牵引杆连接。14.作业完毕停机时先切断离合器,放下刀片,锁住制动器,将操纵变速杆置于空档,然后关闭发动机。15.作业后发布将机械开到平坦安全的地方,雨季必须反机械开出沟槽基坑。16.作业后机械保养应按有关规定执行。四、平地机1.作业前必须将离合器、操纵杆、变速杆均放在空档位置,检查并紧固各部连接螺栓及轮胎气压,检查油水(电瓶水)应加足,全车线路各接头应牢固,液压系统油路、油缸、操纵阀等无泄漏、松脱现象,然后发动机器低速运转,各仪表均下沉方可启动作业。2.机械起步前,应先将刮土铲刀或齿耙下降到接近地面。起步后方可切土。3.在陡坡上作业时应锁定铰接机架;在陡坡上往返作业时,铲刀应始终朝下坡方向伸出。4.平地机在行驶中,刮刀和耙齿离地面高度宜为25~30厘米。随着铲土阻力变化,应随时调整刮土铲刀的升降。5.平地机刮地铲刀的回转与铲土角的高速以及向机外倾斜都必须停机时进行,但刮土铲刀左右端的升降动作,可在机械行驶中随时调整。6.各类铲刮作业都应低速行驶,用刀角和齿耙铲土时,应用一档。刮土和平整作业可用二、三档,换档应在停机时进行。遇到坚硬土质,需用齿耙翻松时,应缓慢下齿,不得使用齿耙翻松石渣路及坚硬路面。7.平地机转弯或调头时,应用最低速度。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行驶时必须将刮刀和齿耙升到最高位置,并将刮土铲刀斜放,铲刀两端不得超出后轮外侧。在高速要行驶中,禁止急转弯。8.作业后平地机应放地平坦、安全的地方,并应拉上手制动器,不得停入在坑洼积水处。9.作业后机械保养应按有关规定执行。五、装载机1.作业前应检查发动机的油、水(包括电瓶水)就加足,各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液压管路及接头无松脱或渗漏,液压油箱油量充足,制动灵敏可靠灯光仪表齐全、有效方可起动。2.机械起动必须先鸣笛,将铲斗提升离地面50厘米左右。行驶中可用高速档,但不得进行升降和翻转铲斗动作,作业时应使用低速档,铲斗下方严禁有人,严禁用铲斗载人。3.装载机不得在倾斜的声地上作业,作业区内不得有障碍物及无关人员。装卸作业应在平整地面进行。4.负汽车内卸料时,严禁将铲斗从加强室顶上越过,铲斗不得碰撞车厢,严禁车厢内有人,不得用铲斗运物料。5.在沟槽边卸料时,必须设专人指挥,装载机前轮应与沟槽边缘应保持不少于2米的安全距离,并放置档木挡掩。6.装堆保佑的砂土时,铲斗宜低速插入,将斗底置于地面,下降铲臂然后顺着地面,逐渐提高发动机转速向前推进。7.在松散不平的场地作业,应把铲臂放在浮动位置,使铲斗平稳作业,如推进时阻力过大,可稍稍提升铲臂。8.将大臂升起进行维护、润滑时,必须将大臂支撑稳固。严禁利用铲斗作支撑提升底盘进行维修。9.下坡应采用低速挡行进,不得空档滑行。10.涉水后应立即进行连续制动,排除制动片内的水分。11.作业后应将半截机开至安全地区,不得停在坑洼积水处,必须将铲斗平放在地面上,将手柄放在空档位置,拉好手制动器。关闭门窗加锁后,司机方可离开。六、钻孔机1.钻机基础应平整坚实,必要时应铺垫枕木或钢板。轮胎式钻机应用长度不小于4米垫木垫至轮胎离开地面。2.作业时必须服从指挥,分工明确,协调配合。3.钻机作业前检查应遵守以下规定:(1)各部件完整,联结牢固,正确。(2)动力系统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3)电气系统接线牢固可靠,仪表正常。(4)卷扬机提升机构运转正常,制动可靠,钢丝绳符合规定。(5)钻架钢结构无裂纹损坏、严重锈蚀、开焊、变形。4.钻机作业时,钻机旋转部件固定,吊索具下方不得有人。5.大雨、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天气不得架设钻机及进行高处作业。6.钻孔机移动的道路应平整坚实。必须将钻头提离地面20厘米,并应固定。7.使用汽车式旋转钻机施工时,必须将机车楔牢,刹车制动,支脚支稳后再进行操作。8.旋转钻孔机下钻提钻时要慢,应密切注视电流表,严禁过载。钻完的孔必须随时用盖板盖牢。更多关于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点击底部客服免费咨询。

水泵维修操作规程是怎样的?

断电(拆电机电源线)电机水泵分离(联轴器)叶片机械密封轴承等等,具体要看水泵型号,现场施工环境定,不同类型的泵大不一样。

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

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 由于实验室设备大多为用电设备,因而由于操作不慎可能导致人身安全与设备安全受到损害。为了保证实验工作的顺利展开,为师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的实验环境,在本实验室操作者都必须遵守以下的安全操作规程:一、不准穿拖鞋进入实验室,注意保持实验室的清洁卫生;二、严格的按照仪器操作规程,正确操作仪器;三、实验室内不准使用明火,就座后不得随意来回走动,以免触碰电源、电缆等;四、实验时若发现仪器设备出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如:有异味、冒烟等)时,应立即关闭电源开关,拨掉电源插头,并及时向实验室管理人员报告。遇到此类情况,实验者不得擅自处理、或不报告就擅自更换仪器,否则后果自负;五、实验完毕,要关闭设备的电源、关好门窗、整理好仪器设备,并打扫卫生;六、实验者还必须服从实验室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安排及《实验室管理制度》中有关安全操作的规定;上述有关规程实验者必须严格执行,如有违反,一经发现,按国家或学校相关条例进行处理并向有关领导报告,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

法律主观:第九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未按照规定对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的;(二)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的;(三)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四)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的。第九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二)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三)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四)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五)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和矿山井下特种设备未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投入使用的;(六)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第九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的;(二)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的;(三)进行爆破、吊装以及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四)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第九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一百条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单处或者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承包方、承租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生产经营单位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者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第一百零一条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第一百零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内,或者与员工宿舍的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二)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或者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出口的。第一百零三条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该协议无效;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一百零四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第一百零五条违反本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拒绝、阻碍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第一百零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给予降级、撤职的处分,并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一百的罚款;对逃匿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第一百零九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五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一千万元以上二千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安全生产包括哪些内容包括两个方面的安全:1、人身安全。(包括劳动者本人及相关人员)2、设备安全。安全生产工作:为搞好安全生产而开展的一系列活动。安全生产:是指在劳动生产过程中,通过努力改善劳动条件,克服不安全因素,防止事故的发生,使企业生产在保证劳动者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前提下顺利进行。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多少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九条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未发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3年。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六条 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安全生产规程的定期考试有何规定?

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贯穿于生产经营的全过程,教育培训包括计划编制、组织实施和人员资格审定等工作内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应依据类型、对象、内容、时间安排、形式等需求进行编制。安全教育和培训的类型应包括岗前教育、日常教育、年度继续教育,以及各类证书的初审、复审培训。建筑施工企业新上岗操作工人必须进行岗前教育培训,教育培训应包括以下内容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产生的后果预防、减少安全风险以及紧急情况下应急救援的基本措施。5 建筑施工企业应结合季节施工要求及安全生产形势对从业人员进行日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6 建筑施工企业每年应按规定对所有相关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继续教育,教育培训应包括以下内容:新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 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和典型事故案例分析;企业的下列人员上岗前还应满定下列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的技术和相关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岗位相适应的安全管理知识和能力,依法取得必要的岗位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理论和操作技能考核合格,依法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应及时统计、汇总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资格认定等相关记录,定期对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审核、检查。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是违反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吗

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总则中规定,为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生产经营单位须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来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如何进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和培训

5.5.1 教育培训管理企业应确定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按规定及岗位需要,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实施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提供相应的资源保证。应做好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实施分级管理,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5.5.2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教育培训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法律法规要求必须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进行考核的,须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5.5.3 操作岗位人员教育培训企业应对操作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生产技能培训,使其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确认其能力符合岗位要求。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新入厂(矿)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厂(矿)、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应对有关操作岗位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操作岗位人员转岗、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车间(工段)、班组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5.5.4 其他人员教育培训企业应对相关方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作业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前,应由作业现场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进入现场前的安全教育培训。企业应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及应急知识的教育和告知。5.5.5 安全文化建设企业应通过安全文化建设,促进安全生产工作。企业应采取多种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动,引导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态度和安全行为,逐步形成为全体员工所认同、共同遵守、带有本单位特点的安全价值观,实现法律和政府监管要求之上的安全自我约束,保障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持续提高。。。。。。。。。。

什么是安全操作规程它包括哪些内容

安全操作规程亦称“安全技术须知”,“安全技术细则”。企业根据生产性质及技术设备的特点,结合实际给各工种工人指定的安全操作守则,它是企业实行安全生产的一种基本文件,也是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的主要依据,一般包括四部分内容:总则、工作前(即班前准备)时的安全规则、工作时的安全规则、工作结束(包括交接工作)时的安全规则。规程的文字应简明,不仅要指出具体的操作要求和操作方法,而且要指出应注意或禁止的事项。

沙场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工作规程 一、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有关依据(一)《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04年1月7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通过,2004年1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7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2004年7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28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质[2004]148号,2004年8月30日印发) 二、建筑施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二)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四)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五)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六)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七)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八)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及作业场所和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九)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十)有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十一)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的受理和颁发(一)建筑施工企业按本规程第五条的要求,将申请材料报到企业注册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二)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应按照下列规定分别处理:⑴对申请事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申请,应当及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⑵对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⑶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⑷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或者按照要求全部补正的,自收到申请材料或者全部补正之日起为受理。(三)对于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不予受理,该企业一年之内不得再次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四)对已经受理的申请,安全生产许可颁发管理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应到企业施工现场进行抽查。涉及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专业工程时,可以征求铁道、交通、水利等部门的意见。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在受理申请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应作出颁发或者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决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作出准予颁发申请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决定的,应当自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作出不予颁发决定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五)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提出延期申请,并提交本须知第五条规定的文件、资料以及原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未发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直接办理延期手续。对于本条第二款规定情况以外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对其安全生产条件重新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延期手续。(六)对申请延期的申请人审查合格或有效期满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直接办理延期手续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收回原安全生产许可证,换发新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申请期限已依法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应于2005年1月13日前向省建设厅申请办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申请材料(一)申请人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应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提供下列材料(括里面为材料的具体要求):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三份,样式见附表);⑵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⑶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及文件,操作规程目录;⑷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证明文件(包括企业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管理办法或规章制度、年度安全资金投入计划及实施情况);⑸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包括企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的文件、安全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安全机构负责人的任命文件、安全管理机构组成人员明细表);⑹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名单及证书(复印件);⑺本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操作资格证书(复印件);⑻本企业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年度安全培训教育材料(包括企业培训计划、培训考核记录);(9)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以及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参加意外伤害保险有关证明(复印件);(10)施工起重机械设备检测合格证明(复印件);(11)职业危害防治措施(要针对本企业业务特点可能会导致的职业病种类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1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根据本企业业务特点,详细列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事故易发部位、环节及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1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本着事故发生后有效救援原则,列出救援组织人员详细名单、救援器材、设备清单和救援演练记录)。 (14)本企业上年度在建工程及竣工工程明细表其中,第2至第14项统一装订成册。企业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需要交验所有证件、凭证原件。(二)申请人应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的制度?

  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  及其他要求识别、获取和更新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获取、更新、识别适用于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获取、更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以及适用性确认。  3、职责  3.1 安全部负责获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并确认其适用性,定期更新,并传达到相关部门。  3.2 各部门负责配合安全部获取相关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并上报安全部。  4、工作程序  4.1 获取内容:  4.1.1国家、地方颁布的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及国际条约里有关对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  4.1.2其他要求事项  (1)行业标准中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2)与有关机构的协定;  (3)非法规性安全生产管理指南等。  4.2 获取途径:  4.2.1安全部负责从专业报纸、杂志、网上及上级有关部门等渠道获取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  4.2.2安全部定期(每半年一次)与上级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联系,获取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规定;  4.2.3各部门获取到法律、法规时报送安全部;  4.3 确认适用性:  4.3.1安全部根据本公司的特点,确认安全法律法规、标准与其他要求的适用性,填写《公司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清单》;  4.3.2《公司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清单》经厂长审批后下发到各相关部门。  4.4 符合性判断:  4.4.1安全部对照新确定的法律、法规,判断公司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符合性,如不符合开展原因和责任分析,并提出整改计划及整改措施;  4.4.2安全部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对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符合性评价。评价应覆盖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并出具评价报告。  4.5安全部应每年组织员工学习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在新的法规、标准出台时,应及时组织学习,提高员工的守法意识,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为。  4.6 当法律、法规、标准发生变更时,由安全部及时修改清单,并重新发放至各部门。

结合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谈谈你在工作中怎样做好安全生产?

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的思想。要做到这一点,必须要从维护社会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出发,牢固树立爱护人、关心人、尊重人的观念,这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根本所在,把职工当成自己的兄弟姐妹,从工作上、生活上关心他们,让职工感受到企业的关怀,自觉自愿地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二、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各类操作规程,贵在贯彻落实。要做好安全生产,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关键,有了制度职工上岗操作时才有章可依,有据可循。各类制度都是以往的经验和教训的累积,遵守规章制度才能安全生产。三、生产职工要做到“四勤”,安全工作就有了保障。“四勤”指“眼勤、手勤、脑勤、嘴勤”。实业公司厂点多,工种繁杂,像机修、铸造等生产品种多、工艺复杂,遇到这种情况,要及时向技术人员请教,向有经验的老师傅请教,细心观察,认真学习,多动脑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就会避免一切安全隐患,使事故防患于未然,有力地保障了安全生产。

建筑智能化工程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及正式文件、操作规程目录601607222 邮件

(一)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三份);(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三)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及文件,相关企业标准及操作规程目录;(四)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证明文件(包括企业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管理办法或规章制度、年度安全资金投入计划、实际安全生产投入台帐、实物投入清单等);(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包括企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的文件、安全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安全机构负责人的任命文件、安全管理机构组成人员明细表等);(六)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名单及证书号码;(七)本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操作资格证书(复印件);(八)本企业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年度安全培训教育材料(包括培训教育计划、培训考核记录等);(九)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及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参加意外伤害保险的证明材料;(十)职业危害防治措施(针对本企业业务特点可能会导致的职业病种类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十一)企业安全防护用具、安全防护服装、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清单,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等检测合格证明;(十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根据本企业业务特点,详细列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和事故易发部位、环节及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十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本着事故发生后有效救援原则,列出救援人员详细名单及救援器材、设备清单和救援演练记录);(十四)企业自申请之日前二年内发生过伤亡事故或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且受到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应提交专项整改报告。其中,第(二)至第(十四)项统一装订成册。新设立建筑施工企业可不提交第(九)项意外伤害保险和第(十二)、(十四)项资料。企业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需要交验所有证件、凭证原件。

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规定区别

安全操作规程:着重在操作方面,特别强调指出在工作操作、工作票。。。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着重于制度化的管理!就象我们平时讲的法律和宪法道理是一样的。

怎样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和适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额........

谁负责编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是施工单位主要责任人制定的,项目负责人是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修订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由主要负责人怎样

承担职责。《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七)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将如何处罚?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

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是哪个部门

安全生产办公室

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什么

批评教育。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第一百零四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违反意思是指行为或思想意识不符合制度、规律、法律等的要求。

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的区别

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的区别1、责任制,是把每个岗位需要承担的责任区分开,形成制度,按照制度执行。2、操作规程,是各岗位有不同的操作顺序或者安全规定,通过书面制定出来后共岗位员工学习。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由谁给于批评教育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于批评教育。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扩展资料我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体制是: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相结合、国家监察与地方监管相结合、政府监督与其他监督相结合的格局。监督管理的基本特征:权威性、强制性、普遍约束性。监督管理的基本原则: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坚持行为监察与技术监察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监察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要求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生产与安全的关系中,一切以安全为重,安全必须排在第一位。必须预先分析危险源,预测和评价危险、有害因素,掌握危险出现的规律和变化,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将危险和安全隐患消灭的萌芽状态。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可以采取手指口述的方式对所在单位与部门的所有岗们进行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方面的测验与考试。最好采用现场的方式,要求被测试者回答对要点即可。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将如何处罚?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

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谁的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为什么要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法规定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1、目的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制订、审批、检查落实方法,确保所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完善和执行2、范围全体员工、所有岗位3、职责3.1主要负责人负责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组织每年一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符合性评审会议;3.2评审管理职能部门为相关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和工会负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评审工作,编制评审报告3.3安全科根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汇总清单后,负责文件的发放。3.4各班组、班组对本我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及时进行宣贯,传达给相关方。4、程序4.1制订程序4.1.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订程序:由各管理班组等编写,由主要负责人审批,由安全科保管。4.1.2安全操作规程的制订程序:由各管理班组编写,由主要负责人审批,由安全科保管。4.2内容4.2.1安全操作规程内容应包括:a.正常开、停车操作程序;b.各种操作参数、指标的控制;c.安全注意事项和异常处理方法;d.事故应急处理措施;e.接触物品(油漆、天拿水、汽油等)的危险性;f.个体安全防护措施;4.2.1企业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投用前,组织编制新的操作规程。4.2评审4.2.1由主要负责人组织至少3年一次,或需要时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符合性评审会议。由评审管理职能部门提供评审会议所需的文件和资料。4.2.2主要负责人负责我厂级不符合项的检查、纠正措施和验证;并由评审管理职能部门负责执行过程。4.2.3主要负责人制定我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由评审管理职能部门负责我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版本更新、修订计划的实施。4.2修订4.2.1在发生以下情况时,应及时对相关的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进行评审、修订:(1)当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废止、修订或新颁布时(2)当企业归属、体制、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时(3)当生产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时(4)当工艺、技术路线和装置设备发生变更时(5)当上级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相关整改意见时(6)当安全检查、风险评价过程中发现涉及规章制度层面的问题时(7)当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复事故原因,发现制度性因素时(8)其他相关事项4.2.2文件修订形式(1)根据文件修改通知单(内容),持有文件者进行手改,并填写修改记录(2)根据发放的文件修改页,持有文件者进行换页,并填写修改记录(3)根据新发放的修改、改版文件,持有文件者凭原文件进行更换。(4)对于改版、发放新文件,原文件收回,废止。4.5宣传培训4.5.1安全科及时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培训学习修订后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是一样的吗

基本一样

企业应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这句话对吗

《安全生产法》规定“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求一份办理《道路经营许可证》仓储企业仓储服务的安全生产管理及业务操作规程,八项制度

仓储部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管理好本管理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定本部门的安全管理文件。  2、负责公司所用的危险品的供应工作。  3、管理好本部门管理范围内的消防工作。  4、负责管理好本部门特种作业设备及货架等设施,保证安全作业。  5、负责本部门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符合公司特种作业岗位人员的操作条件。  如:  XX物流企业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1、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规定、纪律。  2、严禁任何组织、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公司财产;严禁任何组织、个人损害公司的形象、声誉;严禁任何组织、个人为小集体、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或破坏公司发展。  3、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个人素质、服务意识,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4、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努力学习业务技能,公司为员工提供培训和锻炼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和业务过硬的队伍。  5、公司鼓励员工发挥才能,多做贡献。对有突出贡献者,给予奖励、表彰。  6、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竞争的环境和晋升机会,鼓励员工积极进取。  7、公司提倡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团队精神,不断满足客户的需求,超越客户的期望。  8、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为公司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做出贡献者给予奖励、表彰。  9、公司尊重员工的辛勤劳动,不断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提供应有的待遇,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和聪明才智,为公司多做贡献。  10、公司为员工提供收入和有关福利保障,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而提高员工的各种待遇。  11、公司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  12、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端正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率,反对办事拖拉和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  13、公司提倡励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高效益。  14、公司员工不得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向客户索取钱财或为个人亲友谋私利。  15、公司员工不得挪用公司财物,更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将公司财物化为己有或转送他人。  16、职员除本职日常业务外,未经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授权或批准,不能从事下列活动:  1)以公司名义考察、谈判、签约;  2)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证明;  3)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介发表意见、消息;  4)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  17、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人违反公司章程和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18、公民基本法道德规范: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公司物流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的物流管理,妥善保管仓库库存物资,使采购物资入库及 领用,产品出入库规范化,避免发生不必要的损失,特制定本规定.  物流管理的要求  所有物资应做到每日清点,核对,保持帐,卡,物三一致,并根据物资实际状况,对长期 不用以及需报废帐务处理的物资应及时清理,办理相关手续.  1 产品入库  1.1 入库单价一律按财务部提供的产值(不含税)价格填写.  1.2 验收入库的产品按品种, 按社会销货需要摆放整齐,做到合理,牢固,整齐,安全不超高.  2 产品出库  2.1 产品销售发出时,必须经质量检查部门认定无质量问题后,销售人员填写产品出库单及收发清单,财务部根据出库单开出门证,收发清单须购货单位签字或盖章后返回仓库,由仓库核对后返财务部.  2.2 产品发货程序  第一步仓库保管员接到通知后,在仓库查看产品 品种是否齐全,以备发货;  第二步按销售员开具的出库单上的产品数量清点清楚发货;  第三 步提货人持产品出库单到财务部交款或办理相关手续, 由财务部开据出门证;  第四步仓库见出门证提货联后方可发货.  2.3 对于社会零星销售的要先收款后发货,特殊情况,必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发货.  2.4 发出货物退回,由业务人员在货物退回当月及时办理退库手续,并经质检部门检验签字,有质量问题的,应根据质检报告单写有关处理报告总经理批示后,交财务帐务处理.  2.5 对于售后服务需用的产品 必须经总经理签批后,才能往外发货,同时经办人要求对方将旧产品返回,以旧换新,否则不予以发货.若是先发货的,售后服务人员要在当月负责追回旧产品,并办理退库手续.  2.6 所有发出商品应在当月及时办理结算,若遇特殊情况,最迟在 2 月内办理完结算手续.  3 领货程序  3.1 应填领货单并填写齐全.内容包括领货单位,时间,货物类别,货物名称,型号及规格,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 额,用途,领货人,发货人,批准人签字.  3.2 领货单一式三份, 仓库,财务,领货单位各一份.  3.3 领货人持领货单到财务部开据出门证,仓库见出门证提货联方 可发货.  4 考核办法  4.1 仓库人员没按要求验收入库的,每次考核 10 元.  4.2 产品及材料出库手续不齐全,当事人每次考核 5 元.  4.3 没有开出门证而出公司的,每次考核门卫 50 元.  4.4 发出商品办理结算不及时,超过 1 个月的每一笔业务考核当事人 10 元,超过 2 个月的停发工资.  4.5 产品出公司检查出现失误,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部分岗位职责  运务部各岗位职责  ① 运务副总经理  1、全权负责各项运输和仓库的行政管理  2、制订运务员工守则,上司批核后执行  3、编制总体业务流程方案,确保货物在不同处理方式下,以专业方法运作,使其在流畅安全下进行  4、收集所有运输信息资料,呈交电脑系统部,共同制订,完善管理讯息系统,确保货物在每一环节下进行下可以即时网上查询  5、制订运务部各项开支守则,给财务总监审议后呈交上司批核,以便执行  6、授权各部运输包括空运、陆运,及仓库制订其员工守则,以审核后即时执行。  7、运作成本控制,包括车队,空运费及仓库租金等  8、制订员工服务表现报表,积极评核服务水平  9、制订专业仓库管理报表  10、 危机性事故发生时,即时候命执行任务  11、 提供专业意见给人力资源部,共同制订员工培训手册  12、 组织一体概念,把运务人员及客户储运员工工作一起  13、 编制每周业务表,包括总量处理表,业务成本表,仓库盘点表,客户投诉表,服务质量表,呈交上司审阅。  仓储主管  1.协助运务副总管理运务部的各项业务工作;  2.负责总仓、分仓及各分公司仓库的相关操作规范的制定,并负责在实施中的指导与监督;  3.负责总仓、分仓及各分公司仓库的规划工作,并负责实施中的指导与监督;  4.负责仓库租赁费用的核定工作;  5.负责各分公司及网点仓库的安全检查工作;  6.负责处理各仓库的突发性事件,并在最短时间内做出正确的处理方案;  7.负责处理仓库内各种漏装、缺损、旧损等不良品的处理工作,积极与采购一起向上游供应商联系,及时解决;  8.负责仓库出险后的索赔工作,积极协助保险公司工作,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赔偿;  9.负责随时掌握各分公司的库存情况,以协助计划部门在分配货物方面做出准确的判断;  10.全面协助IT部在公司内积极推广运用物流软件,并责收集运用过程中的问题反馈及二次开发的研讨;  11.对各分公司仓管的工作均有指导责任,并负责各仓管的考核工作;  12. 完成董事长、总经理及副总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运输主管  1.协助商运务副总经理管理部门的各项业务工作;  2.负责总公司及各分公司货运的相关操作规范的制定,并负责在实施中的指导与监督;  3.负责协助总经理一同完成整个公司的物流规划工作,并负责实施中的指导与监督;  4.负责与物流公司沟通,达到良好合作的目标;  5.负责物流费用的核定工作;  6.负责处理货运过程中的各项突发性事件,并在最短时间内做出正确的处理方案;  7.负责跟进货运过程中的每一个交接环节,必须确保货畅其流;  8.负责调动各分公司的物流系统各项工作职能的全面投入,确保货物按时供货、准点到位;  9.负责跟进、协调、应急处理货物发运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随机性突发问题,并处理货运中出现的各种漏装、缺损、进水等不良情况,记录在案,并负责与厂商及时协商处理;  10.负责运输保险的相关事宜,并完成出险后向保险公司的索赔工作;  11.对各分公司配送工作均有指导责任;  12.完成董事长、总经理及部门经理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库存监控  1.负责与各地分公司的库房建立直接联系,通过物流软件,随时掌握各地分公司仓库商品的出入库动态,在公司统一规定的时间范围内,获取各个分公司库房(含指定分销商)的商品出入库原始统计报表资料。  2.负责熟练运用电子商务软件,统计核对各分公司(含指定分销商)的商品库存日报表,监控商品库存的进货和出货动态,审核商品库存的真实数据,按时完成制作部公司《库存日报表》。  3.负责每周一次的各分公司滞销机统计工作,每月一次的滞销机销售与库存统计工作,每月一次的各分公司人员领用手机的统计工作,负责跟进商品库存月度盘点及库存盘点的核查工作。  4.负责物流系统运用过程中的问题收集和意见反馈工作; 5.负责物流系统的操作指导工作;  6.负责库存相关资料的档案管理工作;  7.负责向业务部、财务部及各分公司随时提供各项商品库存动态的业务咨询,并提供库存制表的各项业务指导。  8.完成董事长、总经理及部门经理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运输监控  1.负责按照签订的订购合同及分货计划,跟进每一单采购货源的供货进度,及时协调并最快解决供货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确保厂商在合同期限内按时供货;  2.负责按照分货计划准确无误地在物流系统内制《调拨通知单》;  3.负责提前通知各分公司的仓库做好接货入仓的各项准备工作;  4.负责跟进所有的物流运单,包括供货商出发的及各分公司之间调拨的运单,并第一时间发送商品货运通告,通知收货方;  5.负责在物流系统中完成直运到货信息的登录工作;  6.负责跟进货运过程中的每一个交接环节,必须确保货畅其流;  7.负责根据调度指令,调动各分公司的物流系统各项工作职能全面投入,确保商品按时供货、准点到位;  8.负责确认发运商品是否安全、快捷、准点到达收货方目的地;  9.负责处理货运中出现的各种不良情况,记录在案,并及时上报运输主管处理;  10.负责货运出险后的索赔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11.负责跟进、协调、应急处理商品发运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随机性突发问题; 12.负责与各物流公司核对运输费用;  12.负责物流相关资料、档案的管理工作;  13.完成董事长、总经理及部门经理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驾驶员的岗位职责 :  1、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程序 , 抵制违章行为 , 维护交通秩序 , 确保安全行车。  2、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 , 提高安全行车意识和技术水平。  3、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 遵守劳动纪律 , 服从指挥 , 按时、按质完成运输任务。  4、遵守车辆管理和保修制度 , 自觉做好车辆 " 三清例保 " 工作,保持车辆、轮胎、附属装备、随车工具的整洁及车辆、证件齐全和完好。  5、熟悉车辆性能、熟练驾驶技术,学习先进经验,掌握行车规律。  6、服从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人)的指挥和检查,接受上级布置的有关任务和培训。  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货物运输的流程图:(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制)  一、货物装载:  1、货物要堆码整齐,捆扎牢固,关好车门,不超宽、超高、超重,保证运输全过程安全。  2、装载时防止货物混杂、撒漏、破损 。  3、整批货物装载完毕后,敞蓬车辆如需遮蓬布时必须严密 , 绑扎牢固,关好车门,严防车辆行驶途中松动和甩物伤人。  二、货物运输:  1、在运货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盲目开车、超速驾驶,要确保货物及驾驶员本人的安全,防止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散落或丢失的情况。  2、行车过程中注意行车安全,文明礼让,防止因为违规或违章行驶发生交通事故,延误交货时间。  三、货物卸载  1、当到达货物的目的地时,观察和选择最佳的停车位置。  2、当车辆停稳熄火后方可卸货。  3、卸货时注意货车周围的行人安全。  4、与收货人(收货单位)核对货物后返回。  应急预案及事故处理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驾驶员应迅速报告交警部门和公司负责人,在处理机关人员未到达前 , 应主动做好事故后果的抢救工作及保护好现场。  二、公司负责人接到事故信息后应立即派员前往现场协助处理。对重大事故还要会同公司其他负责人做好善后工作。  三、肇事驾驶员在处理事故现场后在四十八小时内应写出书面检查报送公司相关负责人。  四、对肇事驾驶员应根据其事故性质、责任和认识、表现 , 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警告、吊证及追究赔偿等处理。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出车前和收车后要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检查范围包括油箱、刹车、发动机、轮胎等。要做到一日三检。  2、驾驶员对车辆做定期保养,并送到专业维修中心(厂)做定期维护。  3、单位负责人定期询问驾驶员的休息时间,防止疲劳驾驶。  4、定期抽查驾驶员对交通法规、法则的掌握度,对检查不合格的人员加强培训。  5、定期跟车送货,了解驾驶员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的操作情况。  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的管理  1、将驾驶员信息登记在册,检查驾驶员证件的真实性。  2、定期检查驾驶员的相关驾驶证件,确保证件做定期审验。  3、定期与驾驶员进行座谈,了解情况。  4、牢固树立驾驶员安全生产、安全驾驶的思想,做到不盲目开车、不违章开车、不疲劳开车、不酒后开车、不超载、不超速。  (二)车辆管理  1、将每辆车的信息登记在册。  2、定期做车辆的维护 :  (1)车辆维护的原则。车辆维护应贯彻 " 预防为主、强制维护 " 的原则。保持车容 整洁 , 装备完好、及时发现和消除故障、隐患 , 防止车辆早期损坏。  (2)车辆维护的方式。车辆维护作业 , 包括清洁、检查、补给、润滑、紧圆、调整等 , 除主要总成发生故障必须解体时, 不得对其进行解体。  (3)车辆维护的类别及作业范围。车辆的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等。维护主要作业范围如下 :  日常维护 : 是日常性作业,由驾驶员负责执行。其作业中心内容是清洁、补给安全检视 .  二级维护 :由专业维修工负责执行。以检查、调整为主 , 并拆检轮胎 , 进行轮胎换位。  季节性维护可结合定期维护进行。  车辆二级维护前进行的检测诊断和技术评定,根据结果 , 确定附加作业或小修项目 , 结合二级维护一并进行。  强制维护。车辆的维护必须遵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规定的行驶里程或间隔 时间、按期强制执行。各级维护作业项目和周期的规定,必须根据车辆结构性 能、使用条件、故障规律、配件质量及经济效果等情况综合考虑。  日期:  (盖章)签字  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二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三条 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一条 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二条 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第三条 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第四条 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帐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位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  第五条 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  第六条 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後,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资本金和负债管理  资本金是公司经营的核心资本,必须加强资本金管理。公司筹集的资本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根据验资报告向投资者开具出资证明,并据此入帐。  第一条 经公司董事会提议,股东会批准,可以按章程规定增加资本。财务部门应及时调整实收资本。  第二条 公司股东之间可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股东应按公司章程规定,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和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财务部门应据实调整。  第三条 公司以负债形式筹集资金,须努力降低筹资成本,同时应按月计提利息支出,并计入成本。  第四条 加强应付帐款和其他应付款的管理,及时核对馀额,保证负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凡一年以上应付而未付的款项应查找原因,对确实无法付出的应付款项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後处理。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业务,按公司规定的审批程式报批後,由财务管理中心登记後才能正式对外签发,财务管理中心据此纳入公司或有负债管理,在担保期满後及时督促有关业务部门撤销担保。  流动资产管理  第一条 现金的管理: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根据本公司实际需要,合理核实现金的库存限额,超出限额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  第二条 严禁白条抵库和任意挪用现金,出纳人员必须每日结出现金日记帐的帐面馀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发现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财务管理中心经理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保证现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现金收付都必须有合法的原始凭证。  第三条 银行存款的管理:加强对银行帐户及其他帐户的保密工作,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银行帐户印签实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统一保管使用。严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盖银行帐户印签。  第四条 出纳人员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馀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帐户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或套取现金。在每月末要做好与银行的对帐工作,并编制银行存款馀额调节表,对未达帐项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并报财务部门负责人。  第五条 应收帐款的管理:对应收帐款,每季末做一次帐龄和清收情况的分析,并报有关领导和分管业务部门,督促业务部门积极催收,避免形成坏帐。  第六条 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应按户分页记帐,要严格个人借款审批程式,借款的审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借用现金,必须用於现金结算范围内的各种费用专案的支付。  收入管理  第一条 公司的营业收入包括手续费收入、其他营业收入等。营业收入要严格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并认真核实、正确反映,以保证公司损益的真实性。  第二条 营业收入要按照规定列入相关的收入专案,不得截留到帐外或作其他处理。  成本费用管理  第一条 公司在业务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业务有关的支出,按规定计入成本费用。成本费用是管理公司经济效益的重要内容。控制好成本费用,对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第二条 成本费用开支范围包括:利息支出、营业费用、其他营业支出等。  (一)利息支出:指支付以负债形式筹集的资金成本支出。  (二)营业费用包括:职工工资、职工福利费、医药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保险费、固定资产折旧费、摊销费、修理费、管理费、通讯费、交通费、招待费、差旅费、车辆使用费、报刊费、会议费、办公费、劳务费、董事会费、奖励费、各种准备金等其他费用。  (三)固定资产折旧费:指公司根据固定资产原值和国家规定的固定资产分类折旧率计算摊销的费用。  (四)摊销费:指递延资产的摊销费用,分摊期不短於5年。  (五)各种准备金:各种准备金包括投资风险准备金和坏帐准备金。投资风险准备金按年末长期投资馀额的1%实行差额提取,坏帐准备金按年末应收帐款馀额的1%提取。  (六)管理费用包括:物业管理费、水电费、职工工作餐费、取暖降温费、全勤奖励费等其他费用。  第三条 职工福利费按工资总额14%计提,工会经费按工资总额2%计提,教育经费按工资总额3%计提。住房公积金经批准後,由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逐月交纳。  第四条 加强对费用的总额控制,严格制定各项费用的开支标准和审批许可权,财务人员应认真审核有关支出凭证,未经领导签字或审批手续不全的,不予报销,对违反有关制度规定的行为应及时向领导反映。  第五条 公司各项成本费用由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和核算,费用支出的管理实行预算控制,财务管理中心要定期进行成本费用检查、分析、制定降低成本的措施。  利润及利润分配管理  第一条 公司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支出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一)投资收益包括对外投资分得的利润、股利等。  (二)营业外收入是指与公司业务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具体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罚没收入、罚款收入,确实无法支付而按规定程式经批准的应付款项等。  (三)营业外支出是指与公司业务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具体包括:固定资产盘亏和毁损报废净损失、非常损失、公益救济性捐赠、赔偿金、违约金等。  第二条 公司利润总额按国家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後,依照缴纳所得税,缴纳所得税後的利润,按以下顺序分配:  (一)被没收的财物损失,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二)弭补公司以前年度亏损;  (三)提取法定盈馀公积金,法定盈馀公积金按照税後利润扣除前两项後的10%提取,盈馀公积金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不再提取。  (四)提取公积金、公益金按税後利润的5%计提,主要用於公司的职工集体福利支出。  (五)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根据股东会决议,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财务报告与财务分析  第一条 财务报表分月报和年报,月报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营业费用明细表、利润分配表。公司财务月报表应於次月15日内完成,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於次年90日内制作,必要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第二条 年末还应报送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内容包括:  (一)业务、经营情况,利润实现情况,资金增减及周转情况,财务收支情况等。  (二)财务会计方法变动情况及原因,对本期或下期财务状况变动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资产负债表制表日至报出期之间发生的对公司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为正确理解财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 财务分析是公司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管理中心应对公司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总结、评价和考核,通过财务分析促进增收节支,充分发挥资金效能,通过对财务活动不同方案和经济效益的比较,为领导或有关部门的决策提供依据。  第四条 总结和评价本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财务报告指标包括:①经营状况指标:流动比率、负债比率、所有者权益比率;②经营成果指标:利润率、资本利润率、成本费用利润率。  ........  本办法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开始施行

物流公司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例会制度;生产和岗位责任制度;监督检查制度;人员管理制度;培训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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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第104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

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满意还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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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评审和修订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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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单位什么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生产经营单位接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实习的,应当对实习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学校应当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安全生产的基础性工作。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对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切实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效果明显,十分重要。分析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源,从业人员违规操作行为所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在事故总数中占比较大。人是生产经营活动的第一要素,生产经营活动最直接的承担者就是从业人员,每个岗位从业人员的具体生产经营活动安全了,整个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就得到了保障。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对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极为重要。有些从业员存在文化素质较低、安全意识较差,缺乏防止和处理事故隐患及紧急情况的能力等问题。通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可以使广大从业人员按章办事,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认识生产中的危险因素和掌握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规律,并正确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加强治理和预防,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保证安全生产。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据( )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哪些法律规定企业必须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第三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其他规范》:3.7 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后,应有劳动安全卫生部门参加检查验收,没有达到设计要求的不准投产使用。经验收合格,并有完整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才能投入运行。

您好,请问您有建筑业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目录及文件吗?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27)项目副经理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28)项目工程师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29)分包方负责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30)安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31)施工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32)质量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33)材料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34)资料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35)预算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36)技术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37)机管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38)综合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39)班组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40)工程项目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1—1—1项目经理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一、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法》和有关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组织落实集团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二、根据项目工程的实际情况,负责建立安保体系,组织编制相应的安保计划、施工组织设计,并负责贯彻落实。三、组织制订项目工程的安全管理目标,严格执行上级公司的安全生产奖惩条例。四、督促检查各职能部门做好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五、支持项目安全员及施工管理人员行使安全监督、检查和督促工作。六、监督材料部门采购安全物资的质量,防止和杜绝假冒伪劣产品流入施工现场。七、负责本工程重点危险部位施工管理。八、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每周一次以上的定期安全检查,以便及时发现施工现场存在的各类隐患,并督促限时整改,确保安全施工顺利进行。九、正确对待生产和安全的关系,不违章指挥,督促各生产班组开展安全活动。十、发生工伤事故,按应急预案组织抢救,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十一、适时组织对工程项目部的安全体系评估和协调。交底人: 被交底人: 日期: 工程项目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1—1—2项目副经理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一、根据项目安全保证计划,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制定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经常注意督促检查。制定督促落实项目管理人员的责任制。二、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验收。定期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学习。负责对事故隐患进行控制,并组织落实纠正和预防措施。三、参与安保体系策划和评审,协调安全保证体系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四、实施现场管理标准化,协助上级部门对工程项目的安全检查和督促,并督促项目各管理人员及时进行安全资料填写。五、协调安全保证体系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六、处理事故遵循“四不放过”原则,采取有效整改措施,防止再发生。对各分包单位的例会,建立会议纪要。七、处理一般工伤事故,协助处理重大工伤、机械事故,处理事故遵循“四不放过”原则,并采取有效整改措施,防止再发生。八、对各分包单位制定例会制度,建立会议纪要,并发放给有关人员。九、负责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设施的采购计划的审核及批准,并督促各相关人员做好对进场物资的验收工作。交底人: 被交底人: 日期:工程项目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1—1—3项目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1、对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的技术工作负责。认真贯彻上级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在执行过程中,发现与实际情况不相适应或存在隐患,有责任提出整改补充措施。2、编制组织设计,负责对安全难度系数大的施工操作方案进行优化。3、参与编制的安全生产保证计划,并组织内部安全评估和内审,对上级审核提出的问题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整改。4、确定危险部位和过程及不利环境因素,对风险较大和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组织安全技术论证。5、做出因本工程项目的特殊性而须补充的安全操作规定。6、选择或制定施工各阶段针对性安全技术交底文本。7、对工程技术部门负责的安全体系要素进行监控,落实改进措施。8、负责对施工员、安全员、技术员进行各阶段的安全技术方案交底,以及工程重点危险部位的安全技术方案交底。9、制定安全技术预防措施,分析调查安全事故隐患,制定针对性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并进行检查监督有关人员执行实。交底人: 被交底人: 日期:工程项目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1—1—4 分包方负责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法规、规定、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单位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2、按制度严格履行各项劳务用工手续,做好本单位人员的岗位安全培训,经常组织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本单位人员遵守劳动、安全纪律,做到不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3、必须保持本单位人员的相对稳定,人员变更,须事先向有关部门申报,批准后,新来人员应按规定办理各种手续,并经进场和上岗安全教育后方准上岗。4、根据总包的交底向本单位各工种进行详细的书面安全交底,针对当天任务、作业环境等情况,做好班前安全交底,监督其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5、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检查本单位人员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重大隐患应立即上报总包单位有关负责部门。6、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做好伤者抢救工作,并立即上报总包单位有关负责部门。交底人: 被交底人: 日 期:工程项目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1—1—5 安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一、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法》和有关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具体落实上级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二、参与安保计划及各项施组的编制,有权行使安全一票否决制。三、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施工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节假日的安全教育、各工种换岗教育和特殊工种培训取证工作,并记录在案。健全安全管理台帐。四、参加每周一次以上的定期安全检查,及时处理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签发限时整改通知单。五、监督、检查操作人员的遵章守纪。制止违章作业,严格安全纪律,当安全与生产发生冲突时,有权制止冒险作业。六、组织、参与安全技术交底,对施工全过程的安全实施控制,并做好记录。七、掌握安全动态,发现事故苗子并及时采取预防措施,组织班组开展安全活动,提供安全技术咨询。八、检查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反馈使用信息,对进入现场使用的各种安全用品及机械设备,配合材料部门进行验收检查工作。九、贯彻安全保证体系中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参与安全设施、施工用电、施工机械的验收。十、协助上级部门的安全检查,如实汇报工程项目的安全状况;十一、负责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协助处理重大工伤事故、机械事故,并参与制订纠正和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再发生;十二、参与对施工班组和分包单位的安全技术交底、教育工作,负责对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连续监控,并作好监控记录;十三、参与协助对项目存在隐患的安全设施、过程和行为进行控制,参与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并验证纠正预防措施。交底人: 被交底人: 日 期:工程项目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1—1—6 施工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一、遵守国家《建筑法》和有关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执行上级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二、按照安全生产保证计划要求,对施工现场全过程进行控制。三、严格监督实施本工种的安全操作技术规范。四、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操作的施工任务,除及时制止外,有责任向项目主管安全经理汇报。五、认真执行对施工人员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操作规程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六、发生工伤事故,应立即采取措施,并保护现场,迅速报告。七、对已发生的事故隐患落实整改,并向主管安全经理反馈整改情况。八、控制施工过程中的危险部位(如搭拆脚手架、模板及安全防护设施,施工用电机械的移动等)。按规定程序向主管人员申报。交底人: 被交底人: 日 期:工程项目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1—1—7 质量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一、遵守国家《建筑法》和有关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执行上级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二、认真执行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在检查工程质量的同时,严格要求安全技术措施到位。三、参与制订项目工程的安全管理目标,配合安全员做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四、认真执行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在抓好质量的同时,兼管安全工作。五、严格按国家有关安全规程,规范要求把关,发现材料和施工工艺上的问题有权制止。六、参加安全会议,积极提出安全合理化建议。参加各项安全生产检查。交底人: 被交底人: 日 期:工程项目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1—1—8 材料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一、按照项目安全生产保证计划要求,组织各种安全物资的供应工作。二、对供应商进行分析,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定期向公司反馈供应商相关信息。三、负责对合格供应商供应的安全防护用品的验收、取证、记录的工作,并做好验收状态标识,储藏保管好安全防护用品(具)。四、负责对进场材料按场容标化要求堆放,消除事故隐患。五、对现场使用的井架、脚手架、高凳、吊钩、安全网等安全设施和配件应保证质量,并定期检查和试验,对不合格和破损的,要及时进行更新替换。六、易燃易爆物品进行重点保管。七、对供应商提供的不合格品应予拒收,开具不合格报告,并进行标识或隔离,及时组织退货,在分供方业绩评定中作好记录,并立即向项目经理汇报。八、经常与施工人员取得联系,听取施工人员对所购劳防用品和安全防护物品的反馈意见。交底人: 被交底人: 日 期:工程项目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1—1—9 资料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一、负责安全保证计划运行文件的收集、登记、发放,对安全资料进行整理收集。二、安全资料应保管到工程竣工后,经整理无误后,到公司处存档。三、对各安全资料按有关规定进行标识、编目和立卷。四、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随意翻阅、更改安全资料。五、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随意复印安保计划及相关文件。交底人: 被交底人: 日 期:工程项目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1—1—10 预算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一、按规定把劳动保护、安全技术经费列入到预算费用中去。二、对审定的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措施所需的经费,列入年度计划,按需要支付。三、对安全宣传教育所需费用,由安全生产保障金开支。四、合理控制和使用安全生产保障金经费。五、努力做到按国家规定要求,从技改费中提取10%—20%作为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六、经常对所属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和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交底人: 被交底人: 日 期:工程项目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1—1—11 技术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一、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技术规定、规程、标准、编制设计、施工工艺等技术文件,提出相应的技术措施,编制安全技术规程。二、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施工方法要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三、对安全设施进行技术鉴定,负责安全技术科研项目及合理化建议项目的研究审核和技术核定。四、参加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因素提出技术改进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五、参与编写安保计划并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负责对安全难度系数大的施工操作方案进行优化。六、做好本项目危险源和不利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和控制,对风险较大和专业性较大的工程项目应组织安全技术论证并编写专项施工组织设计。七、在指导、检查施工技术作业中,发现有严重安全隐患存在,有责任发出书面或头指令整改。贯彻“管施工技术,同时也要管施工安全”的原则。交底人: 被交底人: 日 期:工程项目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1—1—12 机管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1、负责施工现场机械设备使用前的验收和日常保养及维修的管理工作。2、负责施工现场的塔吊、施工电梯、井架等大中型机械设备搭拆过程的监督、验收和日常保养维修的管理工作。3、负责施工现场的起重作业的监督、检查管理工作。4、负责对施工现场的用电设备的验收和平时安全用电管理工作。5、负责对施工现场机械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6、负责对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进行可追溯性的记录。交底人: 被交底人: 日 期:工程项目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1—1—13 综合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一、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发证工作。具体做好项目部的教育培训工作。二、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规章、文明施工制度、法制的教育。三、对施工过程中劳务人员的进出场进行记录,做好动态管理。四、对安全生产保障资金列出专款专用,并督促实施,年终提出决算。五、负责开展各种多样化的安全教育培训,定期出黑板报、张贴安全标语等宣传工作。负责对分包单位的具体工作。实施对分包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六、做好防火安全、宿舍管理及文明卫生宣传工作。七、对生活区域内防台、防汛、防盗进行安全管理。八、对生活区域内用电安全和消防工作进行管理,宿舍内生活用电进行管理,禁止擅自装插座、乱接乱拉电线,禁止煮烧食品,夏季降温电风扇安装,必须按有关规定实施。交底人: 被交底人: 日 期:工程项目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1—1—14 班组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一、组织本班组职工学习安全规程和制度,检查执行情况,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违章蛮干,不得擅自动用机械、电气、脚手架等设备。二、有权拒绝违章指令。三、听从专职安全员的指导,接受改进措施,教育全班同志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程和制度,做好上、下班的交接工作和自检工作。四、发动全组职工,为促进安全生产和改善劳动条件提出合理化建议,并作好记录和汇报工作。五、支持班组安全员工作,及时采纳安全员的正确意见,发动全组职工共同搞好安全生产。六、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并根据作业环境和职工的思想、体质技术状况合理分配生产任务。七、上班前对所有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及时消除隐患。八、发生工伤事故,立即抢救,及时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从业人员为什么必须遵守企业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四条: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安全上爱简称服从义务或遵章守纪义务,这是从业人员应履行的安全生产法定义务,必须执行,否则即违法。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培训,你最大的 收获是什么?

最大的收获自然是保护了自身的安全,了解清楚了整个操作的安全性与不安全性,总之,对自己对他人也是一种最直接的保护技能。

从业人员为什么必须遵守企业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四条: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安全上爱简称服从义务或遵章守纪义务,这是从业人员应履行的安全生产法定义务,必须执行,否则即违法。

五金喷粉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怎样做

抛砖引玉,你可以结合你公司的实际情况作适当的修改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二、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室(以下简称安委)负责处理。第五条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第六条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第七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第八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第九条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第十条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第十一条各机楼(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楼(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第十二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三、教育与培训第十三条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机楼(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第十四条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四、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第十五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第十六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第十七条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第十八条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第十九条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报告,经同级劳资、卫生、保卫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以上部门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第二十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第二十一条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第二十二条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第二十三条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必要时实行工作票制度。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第二十四条、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相关手续。五、电信线路第二十五条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应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等工作人员,均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二十六条电信线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电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相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鉴定。第二十七条电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验电确认安全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信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六、易燃、易爆物品第二十八条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第二十九条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八、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疗第三十七条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第三十八条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补贴,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第三十九条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定期职业体检制度。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立即上报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会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作出治疗或疗养的决定。第四十条禁止中小学生和年龄不满18岁的青少年从事有毒有害生产劳动。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作业。九、检查和整改第四十一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各机楼(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第四十一条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统一安排整改。第四十三条凡安全生产整改所需费用,应经安委审批后,在劳保技措经费项目列支。十、奖励与处罚第四十四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第四十五条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第四十六条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第四十七条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第四十八条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第四十九条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第五十条对事故责任者视情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刑律者依法论处。第五十一条对单位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最高不超过3%;对职工个人的处罚,最高不超过一年的生产性奖金总额(不含应赔偿款项),可并处行政处分。第五十二条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或厂房设备损毁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车辆、驾驶员、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订,并组织实施)。第五十三条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从事本岗位工作或执行领导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务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2.在紧急情况下(如抢险救灾救人等),从事对企业或社会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负伤或死亡。3.在工作岗位上或经领导批准在其他场所工作时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4.职业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5.乘坐本单位的机动车辆去开会、听报告、参加行政指派的各种劳动和乘坐本单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车辆上下班,所乘坐的车发生非本人所应负责的意外事故,造成职工负伤或死亡。6.职工虽不在生产或工作岗位上,但由于企业设备、设施或劳动的条件不良而引起的负伤或死亡。第五十四条职工因发生事故所受的伤害分为:1.轻伤:指负伤后需要歇工1个工作日以上,低于国标105日,但未达到重伤程度的失能伤害。2.重伤:指符合劳动部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中所列情形之一的伤害;损失工作日总和超过国际105日的失能伤害。3.死亡。第五十五条发生无人员伤亡的生产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经济损失程度分级: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不足1万元的事故;2.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万元,不满10万元的事故;3.重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万元,不满100万元的事故;4.特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0万元的事故。第五十六条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2.立即向单位主管部门(领导)报告,事故单位即向公司安委报告。3.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进行调查,轻伤或一般事故在15天内,重伤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内向有关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处理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5.以事故有责任的人作出适当的处理。6.以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职工。第五十七条无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1.机动车辆驾驶员发生事故后,驾驶员和有关人员必须协助交管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参加事故处理。事故单位应及时向安委报告,一般在24小时内报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应即时报告。事后,需补写“事故经过”的书面报告。肇事者应在两天内写出书面报告交给单位领导。肇事单位应在七天内将肇事者报告随本单位报告一并送交安委。2.加强员因公驾车肇事,应根据公安部门裁定的经济损失数额之10%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处罚款项原则上由肇事个人到财务部缴纳。处罚的最高款额以不超过上年度公司人平生产性奖金总额(基数1.0计)为限。3.凡未经交管部门裁决而私下协商解决赔偿的事故。如公司的经济损失超过保险公司规定免赔额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者自负。4.擅自挪用车辆私事而肇事的,按第2款规定加倍处罚;可视情给予扣发一年以内的奖金或并处行政处分。5.凡因私事经主管领导同意借用公车而肇事的,参照第2款处理。6.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超时限两天属瞒报),每次加扣当事人三个月以内的奖金。7.开“带病车”,或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或未经行政部批准驾驶公司车辆的人驾驶,每次扣两个月的奖金。第五十八条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关方面对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劳资部门有权提出结论性意见,交由单位及主管部门处理。第五十九条在调查处理事故中,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者,应追究其行政责任,触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第六十条各级单位领导或有关干部、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1.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2.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3.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4.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6.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7.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8.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9.不服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10.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第六十一条各单位可根据本规定制订具体实施措施。第六十二条本规定由公司安委负责解释。第六十三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据什么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十九条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生产经营单位依照前款规定委托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第二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考核不得收费。  第二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二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第二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  第二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第二十五条 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分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  第二十六条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人、设计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设计负责。  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审查部门及其负责审查的人员对审查结果负责。  第二十七条 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  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验收部门及其验收人员对验收结果负责。  第二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二十九条 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第三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  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的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第三十一条 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第三十二条 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审批并实施监督管理。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必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第三十四条 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  第三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第三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第三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第三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第三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  第四十条 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第四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生产经营项目、场所有多个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第四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并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第四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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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制度 为严格遵守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5]292号)及《西安铁路局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规范安全管理,保证既有线行车安全,保障职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安全生产目标:杜绝责任行车一般事故;杜绝人身轻伤以上事故;确保每次封闭要点安全正点开通。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⑴ 项目经理是项目工程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工程经营生产安全过程中的安全负全面领导责任。工作质量对公司主管副处长负责。 ⑵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企业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结合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性质,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自觉接受上级机关对安全工作的检查监督。 ⑶ 组织项目施工,聘用业务人员时,要根据工程特点、施工人数、施工专业等情况,按规定配备一定数量并且具备一定素质的专职安全检查人员,确定安全管理体系;组织建立健全并落实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和承包方的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并制定考核办法。 ⑷ 根据《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 规范》的内容和要求,对分解到的目标、指标组织实施和定期检查。 ⑸ 建立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录用外协施工队伍必须及时向人事劳资部门、安全部门申报,必须事先审核注册、持证等情况。对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后,方准入场上岗。 ⑹ 负责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的组织落实工作,组织并监督工程项目安全技术交底制度、设施、设备验收制度。 ⑺ 领导、组织施工现场每半月一次的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工中的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整改措施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在限期内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接到安全监察书和重大安全隐患通知单等,应立即停止施工,组织力量进行整改。隐患消除后,必须报请上级部门验收合格后,才能恢复施工。 ⑻ 依据公司、电气化局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和标准,及时发放从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和施工作业应配备的安全防护设施;在采用“四新”(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时,必须编制科学的施工方案,配备安全可靠的劳动保护装置和劳动防护用品,否则不准施工。 ⑼ 组织制定并实施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发生事故时,必须做好事故现场保护与伤员的抢救工作,减少事故损失,按规定及时上报,不得隐瞒、虚报和拖延不报,积极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防止重复发生事故。 ⑽ 建立安全生产激励机制,定期检查各职能部门和员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对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及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或造成安全事故和经济损失及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公司及个人,给予奖励或处罚。 2、项目党支部书记安全生产职责 ⑴ 对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有全面监督、保障的领导责任。工作质量对上级党委和董事会负责。 ⑵ 负责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党委工作的重要议事议程,定期研讨重大安全生产、劳动保护问题和安全生产重要措施,保证安全生产工作贯彻落实。 ⑶ 发挥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优势,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创建企业安全生产文化氛围,做好“人”的安全生产思想工作,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政治环境。 ⑷ 教育党员干部职工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进度、安全与效益等方面的辩证关系,使全体从业人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以保证安全生产的正常秩序。 ⑸ 负责把安全生产工作业绩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党员干部及评先工作的重要依据,坚持安全考核一票否决制。 3、项目生产副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⑴ 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工程项目经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企业安全生产各项法规和规章制度,落实工程项目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工作质量对项目经理负责。 ⑵ 组织实施工程项目总体和施工各阶段安全生产工作规划以及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组织实施工作,组织落实工程项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⑶ 组织领导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教育工作,并制定工程项目安全培训实施办法,确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制定实施措施和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外协施工队伍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考核的组织领导工作。 ⑷ 配合工程项目经理组织定期安全生产检查,负责工程项目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检查的组织、督促工作和安全生产隐患整改落实的实施工作,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生产问题。 ⑸ 负责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领导工作,认真听取采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支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业务工作,保证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正常运转。 ⑹ 工地发生事故时,负责事故现场保护、员工教育、防范措施落实,并协助做好事故调查的具体组织工作。 4、项目总工安全生产职责 ⑴ 对工程项目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工作质量对项目经理负责。 ⑵ 贯彻落实国家和企业安全生产各项法规、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结合工程特点,进行项目整体技术交底。 ⑶ 参加或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在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必须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性和针对性,并认真监督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⑷ 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专业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⑸ 应用“四新”时要及时上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必须组织对上岗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的培训、教育;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预防施工中因化学药品引起的火灾、中毒或在新工艺实施过程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⑹ 主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严格控制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使用中的设施、设备,要定期组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⑺ 参加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从技术上提出整改意见和消除办法。 ⑻ 参加或配合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和整改意见。 5、领工员、施工员安全生产职责 ⑴ 领工员、施工员是所管辖区域范围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工作质量对项目副经理负责。 ⑵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规定,监督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外协施工队伍)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的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⑶ 负责落实所管辖施工队伍的三级安全教育、常规安全教育、季节转换及针对施工各个阶段特点等进行的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负责组织落实所管辖施工队伍特殊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和持证上岗的管理工作。 ⑷ 经常检查所管辖区域的作业环境、设备和安全防护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和安全防护设施的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标准要求,认真做好书面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⑸ 负责组织落实所管辖班组(外协施工队伍)开展各项安全活动,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接受安全管理机构或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其提出的不安全问题。 ⑹ 对工程项目中应用的“四新”严格执行申报、审批制度,发现不安全问题,及时停止施工,并上报领导或有关部门。 ⑺ 发生各类事故及未遂事故必须停止施工,保护现场,立即上报。对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未遂事故,必须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落实整改措施,经上级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准恢复施工,不得擅自撤除现场保护设施,强行复工。 6、协作队伍施工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⑴ 是本队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队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自觉接受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的检查、监督、指导。 ⑵ 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法规、规定、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组织施工班组人员上岗作业,对本队人员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⑶ 严格履行各项劳务用工手续,做到证件齐全,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做好本队人员的岗位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经常组织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本队人员遵守劳动、安全纪律,做到不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 ⑷ 必须保持本队人员的相对稳定,人员变更须事先向用工公司有关部门报批,新进场人员必须按规定办理各种手续,并经入场和上岗安全教育后,方准上岗。 ⑸ 组织本队人员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根据上级的交底向本队内各施工班组进行详细的书面安全交底,针对当天施工任务、作业环境等情况,做好班前安全讲话,施工中发现安全问题,应及时解决。 ⑹ 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检查本队所施工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整改,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并上报有关领导,严禁冒险蛮干。 ⑺ 发生各类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组织保护好事故现场,做好抢救工作和防范措施,并立即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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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 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条 国家鼓励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  第二章 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六条 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建设单位因建设工程需要,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询前款规定的资料时,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及时提供。  第七条 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第八条 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第九条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十条 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一)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  (二)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  (三)拆除施工组织方案;  (四)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实施爆破作业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规定。  第三章 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及其他有关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十二条 勘察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应当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  勘察单位在勘察作业时,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  第十三条 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设计单位和注册建筑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应当对其设计负责。  第十四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第十五条 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  第十六条 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  出租单位应当对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测,在签订租赁协议时,应当出具检测合格证明。  禁止出租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  第十七条 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当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  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验收手续并签字。  第十八条 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使用达到国家规定的检验检测期限的,必须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  第十九条 检验检测机构对检测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当出具安全合格证明文件,并对检测结果负责。  第四章 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二十条 施工单位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动,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第二十一条 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二十二条 施工单位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三条 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四条 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  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第二十五条 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十六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七)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对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标准,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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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制度为严格遵守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5]292号)及《西安铁路局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规范安全管理,保证既有线行车安全,保障职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安全生产目标:杜绝责任行车一般事故;杜绝人身轻伤以上事故;确保每次封闭要点安全正点开通。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⑴ 项目经理是项目工程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工程经营生产安全过程中的安全负全面领导责任。工作质量对公司主管副处长负责。 ⑵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企业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结合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性质,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自觉接受上级机关对安全工作的检查监督。 ⑶ 组织项目施工,聘用业务人员时,要根据工程特点、施工人数、施工专业等情况,按规定配备一定数量并且具备一定素质的专职安全检查人员,确定安全管理体系;组织建立健全并落实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和承包方的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并制定考核办法。 ⑷ 根据《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 规范》的内容和要求,对分解到的目标、指标组织实施和定期检查。 ⑸ 建立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录用外协施工队伍必须及时向人事劳资部门、安全部门申报,必须事先审核注册、持证等情况。对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后,方准入场上岗。 ⑹ 负责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的组织落实工作,组织并监督工程项目安全技术交底制度、设施、设备验收制度。 ⑺ 领导、组织施工现场每半月一次的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工中的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整改措施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在限期内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接到安全监察书和重大安全隐患通知单等,应立即停止施工,组织力量进行整改。隐患消除后,必须报请上级部门验收合格后,才能恢复施工。 ⑻ 依据公司、电气化局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和标准,及时发放从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和施工作业应配备的安全防护设施;在采用“四新”(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时,必须编制科学的施工方案,配备安全可靠的劳动保护装置和劳动防护用品,否则不准施工。 ⑼ 组织制定并实施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发生事故时,必须做好事故现场保护与伤员的抢救工作,减少事故损失,按规定及时上报,不得隐瞒、虚报和拖延不报,积极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防止重复发生事故。 ⑽ 建立安全生产激励机制,定期检查各职能部门和员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对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及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或造成安全事故和经济损失及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公司及个人,给予奖励或处罚。 2、项目党支部书记安全生产职责 ⑴ 对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有全面监督、保障的领导责任。工作质量对上级党委和董事会负责。 ⑵ 负责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党委工作的重要议事议程,定期研讨重大安全生产、劳动保护问题和安全生产重要措施,保证安全生产工作贯彻落实。 ⑶ 发挥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优势,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创建企业安全生产文化氛围,做好“人”的安全生产思想工作,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政治环境。 ⑷ 教育党员干部职工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进度、安全与效益等方面的辩证关系,使全体从业人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以保证安全生产的正常秩序。 ⑸ 负责把安全生产工作业绩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党员干部及评先工作的重要依据,坚持安全考核一票否决制。 3、项目生产副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⑴ 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工程项目经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企业安全生产各项法规和规章制度,落实工程项目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工作质量对项目经理负责。 ⑵ 组织实施工程项目总体和施工各阶段安全生产工作规划以及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组织实施工作,组织落实工程项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⑶ 组织领导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教育工作,并制定工程项目安全培训实施办法,确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制定实施措施和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外协施工队伍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考核的组织领导工作。 ⑷ 配合工程项目经理组织定期安全生产检查,负责工程项目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检查的组织、督促工作和安全生产隐患整改落实的实施工作,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生产问题。 ⑸ 负责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领导工作,认真听取采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支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业务工作,保证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正常运转。 ⑹ 工地发生事故时,负责事故现场保护、员工教育、防范措施落实,并协助做好事故调查的具体组织工作。 4、项目总工安全生产职责 ⑴ 对工程项目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工作质量对项目经理负责。 ⑵ 贯彻落实国家和企业安全生产各项法规、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结合工程特点,进行项目整体技术交底。 ⑶ 参加或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在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必须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性和针对性,并认真监督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⑷ 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专业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⑸ 应用“四新”时要及时上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必须组织对上岗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的培训、教育;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预防施工中因化学药品引起的火灾、中毒或在新工艺实施过程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⑹ 主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严格控制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使用中的设施、设备,要定期组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⑺ 参加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从技术上提出整改意见和消除办法。 ⑻ 参加或配合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和整改意见。 5、领工员、施工员安全生产职责 ⑴ 领工员、施工员是所管辖区域范围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工作质量对项目副经理负责。 ⑵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规定,监督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外协施工队伍)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的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⑶ 负责落实所管辖施工队伍的三级安全教育、常规安全教育、季节转换及针对施工各个阶段特点等进行的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负责组织落实所管辖施工队伍特殊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和持证上岗的管理工作。 ⑷ 经常检查所管辖区域的作业环境、设备和安全防护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和安全防护设施的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标准要求,认真做好书面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⑸ 负责组织落实所管辖班组(外协施工队伍)开展各项安全活动,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接受安全管理机构或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其提出的不安全问题。 ⑹ 对工程项目中应用的“四新”严格执行申报、审批制度,发现不安全问题,及时停止施工,并上报领导或有关部门。 ⑺ 发生各类事故及未遂事故必须停止施工,保护现场,立即上报。对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未遂事故,必须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落实整改措施,经上级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准恢复施工,不得擅自撤除现场保护设施,强行复工。 6、协作队伍施工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⑴ 是本队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队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自觉接受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的检查、监督、指导。 ⑵ 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法规、规定、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组织施工班组人员上岗作业,对本队人员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⑶ 严格履行各项劳务用工手续,做到证件齐全,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做好本队人员的岗位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经常组织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本队人员遵守劳动、安全纪律,做到不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 ⑷ 必须保持本队人员的相对稳定,人员变更须事先向用工公司有关部门报批,新进场人员必须按规定办理各种手续,并经入场和上岗安全教育后,方准上岗。 ⑸ 组织本队人员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根据上级的交底向本队内各施工班组进行详细的书面安全交底,针对当天施工任务、作业环境等情况,做好班前安全讲话,施工中发现安全问题,应及时解决。 ⑹ 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检查本队所施工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整改,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并上报有关领导,严禁冒险蛮干。 ⑺ 发生各类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组织保护好事故现场,做好抢救工作和防范措施,并立即上报,

行车工安全操作规程有哪些?关于起重机方面的

一、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第二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第三条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二、机构与职责第四条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第五条 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第六条 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第七条 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第八条 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第九条 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第十条 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第十一条 各机楼(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楼(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第十二条 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三、教育与培训第十三条 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机楼(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第十四条 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四、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第十五条 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第十六条 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第十七条 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第十八条 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第十九条 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报告,经同级劳资、卫生、保卫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以上部门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第二十条 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第二十一条 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第二十二条 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第二十三条 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必要时实行工作票制度。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第二十四条、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五、电信线路第二十五条 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应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等工作人员,均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二十六条 电信线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电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相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鉴定。第二十七条 电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验电确认安全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信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六、易燃、易爆物品第二十八条 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第二十九条 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七、电 梯第三十条 签订电梯订货、安装、维修保养合同时,须遵市劳动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要求。第三十一条 新购的电梯必须是取得国家有关许可证并在劳动部门备案的单位设计、生产的产品。电梯销售商须设立有(经劳动局备案认可的)维修保养点或正式委托保养点。第三十二条 电梯的使用必须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合格证》。第三十三条 工程部门办理新安装电梯移交时,除应移交有关文件、说明书等资料以外,还须告诉接受单位有关电梯的维修、检测和年审等事宜。第三十四条 负责管理电梯的单位,要切实加强电梯的管理、使用和维修、保养、年审等工作。发现隐患要立即消除,严禁电梯带隐患运行。第三十五条 确需聘请外单位人员安装、维修、检测电梯时,被雇请的单位必须是劳动部门安全认可的单位。第三十六条 电梯管理单位须将电梯的维修、检测、年审和运行情况等资料影印副本报公司安委办备案。八、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疗第三十七条 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第三十八条 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补贴,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第三十九条 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定期职业体检制度。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立即上报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会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作出治疗或疗养的决定。第四十条 禁止中小学生和年龄不满18岁的青少年从事有毒有害生产劳动。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作业。九、检查和整改第四十一条 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各机楼(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第四十一条 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第四十三条 凡安全生产整改所需费用,应经安委办审批后,在劳保技措经费项目列支。十、奖励与处罚第四十四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第四十五条 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第四十六条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第四十七条 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第四十八条 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第四十九条 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第五十条 对事故责任者视情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刑律者依法论处。第五十一条 对单位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最高不超过3%;对职工个人的处罚,最高不超过一年的生产性奖金总额(不含应赔偿款项),可并处行政处分。第五十二条 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或厂房设备损毁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车辆、驾驶员、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订,并组织实施)。第五十三条 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从事本岗位工作或执行领导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务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2.在紧急情况下(如抢险救灾救人等),从事对企业或社会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负伤或死亡。3.在工作岗位上或经领导批准在其他场所工作时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4.职业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5.乘坐本单位的机动车辆去开会、听报告、参加行政指派的各种劳动和乘坐本单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车辆上下班,所乘坐的车发生非本人所应负责的意外事故,造成职工负伤或死亡。6.职工虽不在生产或工作岗位上,但由于企业设备、设施或劳动的条件不良而引起的负伤或死亡。第五十四条 职工因发生事故所受的伤害分为:1.轻伤:指负伤后需要歇工1个工作日以上,低于国标105日,但未达到重伤程度的失能伤害。2.重伤:指符合劳动部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中所列情形之一的伤害;损失工作日总和超过国际105日的失能伤害。3.死亡。第五十五条 发生无人员伤亡的生产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经济损失程度分级: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不足1万元的事故;2.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万元,不满10万元的事故;3.重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万元,不满100万元的事故;4.特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0万元的事故。第五十六条 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2.立即向单位主管部门(领导)报告,事故单位即向公司安委办报告。3.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办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进行调查,轻伤或一般事故在15天内,重伤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内向有关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处理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5.以事故有责任的人作出适当的处理。6.以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职工。第五十七条 无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1.机动车辆驾驶员发生事故后,驾驶员和有关人员必须协助交管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参加事故处理。事故单位应及时向安委办报告,一般在24小时内报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应即时报告。事后,需补写“事故经过”的书面报告。肇事者应在两天内写出书面报告交给单位领导。肇事单位应在七天内将肇事者报告随本单位报告一并送交安委办。2.加强员因公驾车肇事,应根据公安部门裁定的经济损失数额之10%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处罚款项原则上由肇事个人到财务部缴纳。处罚的最高款额以不超过上年度公司人平生产性奖金总额(基数1.0计)为限。3.凡未经交管部门裁决而私下协商解决赔偿的事故。如公司的经济损失超过保险公司规定免赔额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者自负。4.擅自挪用车辆办私事而肇事的,按第2款规定加倍处罚;可视情给予扣发一年以内的奖金或并处行政处分。5.凡因私事经主管领导同意借用公车而肇事的,参照第2款处理。6.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超时限两天属瞒报),每次加扣当事人三个月以内的奖金。7.开“带病车”,或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或未经行政部批准驾驶公司车辆的人驾驶,每次扣两个月的奖金。第五十八条 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关方面对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劳资部门有权提出结论性意见,交由单位及主管部门处理。第五十九条 在调查处理事故中,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者,应追究其行政责任,触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第六十条 各级单位领导或有关干部、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1.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2.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3.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4.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6.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7.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8.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9.不服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10.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第六十一条 各单位可根据本规定制订具体实施措施。第六十二条 本规定由公司安委办负责解释。第六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起重机的话你可以看看河南巨人的网站,他们介绍的比较详细

建设工程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参加施工作业的一切工作人员(包括学徒工、实习生、代培人员和民工),都要熟知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经过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培训、教育,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新招收及调换工种或脱岗6个月后重新上岗的作业人员都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方可安排上岗。2参加施工作业的人员应经体检合格,有妨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者不得上岗作业。从事腐蚀、粉尘、放射性和有毒作业,要有防护措施,操作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3施工现场的有关管理人员,应获得建设部规定的施工企业关键岗位执业资格证书。在施工管理过程中,应带头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及本省有关建设施工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严格执行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违章指挥,并监督、检查作业人员执行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4电工、金属焊割(气焊)工、登高架设人员、各种起重设备的装拆和操作人员、打桩机司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国家和行业规定的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并获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准独立操作。学徒工应在专人指导下进行工作。5从事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施工的作业人员,应接受应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施工作业安全技术的培训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6作业人员调换工作岗位时,应接受新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培训教育;从普通工种调换为特种作业工种的人员,还必须经过国家和行业规定的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并获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准独立操作。7参加施工作业的一切人员,必须接受法律与法规及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年度安全生产培训教育。8参加施工作业的一切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必须佩带工作证(卡)并戴好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在作业中严格遵守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安全上岗,不违章作业,不擅离工作岗位,不乱串工作岗位,严禁酒后作业,并按规定穿衣着鞋,正确使用、保管个人安全防护用品。9参加作业的人员在施工现场行走,应走安全通道,禁止蹬踏土壁和固定支撑及攀爬脚手架、垂直运输设备架体、模板支撑和钢筋骨架等上下;禁止用大布跨跃或跳跃等方式进入脚手架或作业层面;禁止在未铺设脚手板的脚手架上、未固定的梁底模上及刚砌筑的墙面上作业或行走。10作业人员享有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建议权、紧急避险权和人身保障权,并有权拒绝执行违反本规程的作业命令。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气焊,氧割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气焊工、气割工安全生产操作规程1、一般规定 1.1 气焊与气割的操作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1.2 工作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必须戴有色护目镜。1.3 搬运氧气瓶、乙炔气瓶时,必须装好防振圈,避免碰撞、振动;使用保管中应避免曝晒和火烤。l.4 在焊接作业场地10m距离内,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1.5 焊割工作前必须检查焊割工具性能是否正常,特别应检查回火防止器、安全阀是否有效。1.6 使用氧气时,应站在出气口的侧面,缓慢开启阀门。乙炔瓶必须直立放置,不准卧放。1.7 气瓶使用时,氧气瓶与乙炔气瓶之间不应小于5m。 气瓶离作业点距离不得少于lOm。1.8 在禁火区内进行焊割前,必须经相关部门审批许可后,方可作业。1.9 应经常自检所用气瓶上的压力表是否有效,并按规定向计量单位送检,以确保计量准确。1.10 氧气瓶及压力表的部位,均不得沾染油脂。1.11 氧气表和乙炔表冻结时,不准用火烤或锤打,应使用热水或蒸汽解冻。1.12 在容器及舱室内焊割时,要设监护人、通风装置和采取防火措施。停止工作时,应将焊割炬关好,并带出容器。1.13 高处作业之前,应先检查作业点下面地面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脚手架、桥板是否牢靠。高处作业应扎标准防火安全带,并要注意防止重物和工具下落伤人。1.14 氧气瓶使用到最后表压必须留0.1~0.2M_Pa,乙炔气瓶使用到最后表压必须留0.031~a以上。1.15 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检查现场,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1.16 乙炔瓶、氧气瓶、氢气瓶及易燃物品等严禁同车运输。1.17 在气焊与气割过程中必须注意防火、防爆。1.18 注意施工区域的环境保护。2、氧气瓶的安全使用2.1 氧气瓶在出厂前必须按照《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严格进行技术检验。检验合格后,应在气瓶的球面部分作明显标志。2.2 充灌氧气瓶时必须首先进行外部检查,并认真鉴别瓶内气体,不得随意充灌。2.3 氧气瓶在运送时必须戴上瓶帽,并避免相互碰撞,不能与可燃气体的气瓶、油料以及其他可燃物同车运输。搬运气瓶时,必须使用专用小车,并固定牢固。不得将氧气瓶放在地上滚动。2.4 氧气瓶一般应直立放置,且必须安放稳固,防止倾倒。2.5 取瓶帽时,只能用手或板手旋转,禁止用铁器敲击。2.6 在瓶阀上安装减压器之前,应拧开瓶阀,吹尽出气口内的杂质,并轻轻地关闭阀门。装上减压器后,要缓慢开启阀门,开得太快容易引起减压器燃烧和爆炸。2.7 在瓶阀上安装减压器时,与阀口连接的螺母要拧紧,以防止开气时脱落,人体要避开阀门喷出方向。2.8 严禁氧气瓶阀、氧气减压器、焊炬、割炬、氧气胶管等粘上易燃物质和油脂等,以免引起火灾或爆炸。2.9 夏季使用氧气瓶时,必须放置在凉棚内,严禁阳光照射;冬季严禁放在火炉和距暖气太近的地方,以防爆炸。2.10 冬季要防止氧气瓶阀冻结。如有冻结现象,只能用热水和蒸气解冻,严禁用明火烘烤,也不准用铁敲击,以免引起瓶阀破裂。2.11 氧气瓶内的氧气不能全部用完,最后要留0.1~0.2hFa的氧气,以便充氧时鉴别气体的性质和防止空气或可燃气体倒流入氧气瓶内。2.12 气瓶库房和使用气瓶时,都要远离高温、明火、熔融金属飞溅物和易燃易爆物质等。一般规定相距10m以上。2.13 氧气瓶必须做定期检验,合格后才能继续使用。2.14 氧气瓶阀着火时,应迅速关闭阀门,停止供气,使火焰自行熄灭。如邻近建筑物或可燃物失火,应尽快将氧气瓶移到安全地点,防止受火场高热而引起爆炸。3、乙炔瓶的安全使用 使用乙炔瓶时除必须遵守氧气瓶的安全使用要求外,还应严格遵守下列各点:3.1 乙炔瓶不应遭受剧烈振动和撞击,以免引起乙炔瓶爆炸。3.2 乙炔瓶在使用时应直立放置,不能躺卧,以免丙酮流出,引起燃烧爆炸。3.3 乙炔减压器与乙炔瓶阀的连接必须可靠,严禁在漏气情况下使用。3.4 开启乙炔瓶阀时应缓慢,不要超过一圈,一般只需开启3/4圈。3.5 乙炔瓶体表面温度最高不能超过40℃,因为温度高会降低丙酮对乙炔的溶解厦,而使瓶内乙炔压力急剧增高。3.6 当乙炔瓶阀冻结时,不能用明火烘烤。必要时可用40℃以下的温水解冻。3.7 使用乙炔瓶时,应装置干式回火防止器,以防止回火传人瓶内。4、液化石油气瓶使用液化石油气瓶时除必须遵守氧气瓶的安全使用要求外,还应严格遵守下列各点:4.1 石油气对普通橡胶管和衬垫具有腐蚀性,易造成漏气,所以必须采用耐油性强的橡胶管和衬垫。4.2 石油气比空气重,易于向低处流动,而且易挥发,遇到明火会引起燃烧事故,因此,使用场地要通风良好,便于空气对流。4.3 石油气瓶内部的压力与温度成正比。随着温度的升高,气瓶内的压力也增高,所以石油气瓶应远离热源和暖气片。4.4 冬季使用石油气瓶可用40℃以下温水加热,严禁火烤或沸水加热。4.5 过量的石油气聚集可致人窒息,因此使用时必须注意通风。4.6 石油气点火时,先点燃引火物再开气。4.7 不得自行倒出石油气残液,以防遇火引起火灾。

汽车美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靓车会专业汽车美容在汽bai车美容行业多du年的从业经验来看zhi“汽车美容”主要包括车表dao美容(汽车清洗、车漆镀膜,除去油性污渍、新车开蜡、旧车开蜡、镀件翻新和轮胎翻新)、车饰美容(车室美容护理、发动机美容护理和行李箱清洁)、漆面美容(漆面失光处理、漆面划痕处理和喷漆,车漆镀膜)、汽车防护(粘贴防爆太阳膜、安装防盗器、安装语音报警系统和安装静电放电器)和汽车精品(汽车车香水、车室净化、装饰贴和各种垫套)等5个方面。汽车美容业虽然市场空间很大,而且有可预见的巨大市场发展潜力,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投资者必须对其所处市场需求有充分的了解,对该区域私家公家车的数量及车流量要了然于胸,以决定是否投资兴建汽车美容店,以及规模大小。另外,虽然目前市场上汽车美容行业还较少见,但也要面对同质行业的竞争,如成本较低的洗车、修配厂也有相关的汽车保养项目,虽然他们在汽车美容服务方面并不专业,但低廉的价格仍然会对汽车美容店造成一定的影响,所以,投资者对周遭汽车行业的经营状况也要有一定的了解。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和标准的要求。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要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一系列为了保障安全生产而制定的条文。它建立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控制风险,将危害降到最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也可以依据风险制定。设安全环保部为本公司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任命分管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经理进行监管,安全部人员由取得相关资格证书的专职或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公司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本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操作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1、作业前安全检查的内容、方法和安全要求;2、安全操作的步骤、要点和安全注意事项;3、作业过程中巡查设备运行的内容和安全要求;4、故障排除方法,事故应急处理措施;5、作业场所、作业位置、个人防护的安全要求;6、作业结束的现场清理;7、特殊作业场所作业时的安全防护要求。安全操作规程对防止生产操作中不安全行为有重要作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市电引入工程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市电引入工程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详细内容如何,中达咨询为大家说明一下。一、作业人员及工器具要求。1.1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1)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体格检查每两年至少一次)。(2)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和业务技能,且按工作性质,熟悉本规程的相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3)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学会紧急救护法,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1.2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有合格的作业证(电工证、高空野外作业证),无证人员不得参与电气的操作。1.3所有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带合格的安全帽;不得穿拖鞋或打赤脚。1.4使用的安全用具必须合格。工器具必须有合格的校验证明。勘察、复测线路路由时,应对沿线地理、环境等情况进行综合调查,将线路路由上所遇到的河流、铁路、公路及其他线路等情况进行详细记录,熟悉沿线环境,辨识和分析危险源,制定相应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并在施工前向作业人员做详细交底。1.5在路由复测时,不得抛掷标杆;移动标旗或指挥旗时,遇到行驶中的火车和船只等,应将标旗或指挥旗平放或收起。1.6在河流、池塘、沟槽、深沟、陡坡、道路附近及转弯等地段布放吊线、电缆时,应有专人指挥和专人控制,严防线缆张力兜拉人员、车辆或造成线缆损伤。二、坑洞开挖。2.1挖坑前,应与有关地下管道、电缆等地下设施的主管单位取得联系,明确地下设施的确切位置,做好防护措施。组织外来人员施工时,应将安全注意事项交待清楚,并加强监护。2.2挖坑时,应及时清除坑口附近浮土、石块,坑边禁止外人逗留。在超过1.5m深的基坑内作业时,向坑外抛掷土石应防止土石回落坑内,并做好临边防护措施。作业人员不准在坑内休息。2.3在土质松软处挖坑,应有防止塌方措施,如加挡板、撑木等。不准站在挡板、撑木上传递土石或放置传土工具。禁止由下部掏挖土层。2.4在下水道、煤气管线、潮湿地、垃圾堆或有腐质物等附近挖坑时,应设监护人。在挖深超过2.0m的坑内工作时,应采取安全措施,如戴防毒面具、向坑中送风和持续检测等。监护人应密切注意挖坑人员,防止煤气、沼气等有毒气体中毒。2.5在居民区及交通道路附近开挖的基坑,应设坑盖或可靠遮栏,加挂警告标示牌,夜间挂红灯。2.6塔脚检查,在不影响铁塔稳定的情况下,可以在对角线的两个塔脚同时挖坑。2.7进行石坑、冻土坑打眼或打桩时,应检查锤把、锤头及钢钎。作业人员应戴安全帽。扶钎人应站在打锤人侧面。打锤人不准戴手套。钎头有开花现象时,应及时修理或更换。2.8变压器台架的木杆打帮桩时,相邻两杆不准同时挖坑。承力杆打帮桩挖坑时,应采取防止倒杆的措施。使用铁钎时,注意上方导线。三、杆塔上作业。3.1攀登杆塔作业前,应先检查根部、基础和拉线是否牢固。新立杆塔在杆基未完全牢固或做好临时拉线前,禁止攀登。遇有冲刷、起土、上拔或导地线、拉线松动的杆塔,应先培土加固,打好临时拉线或支好架杆后,再行登杆。3.2登杆塔前,应先检查登高工具、设施,如脚扣、升降板、安全带、梯子和脚钉、爬梯、防坠装置等是否完整牢靠。禁止携带器材登杆或在杆塔上移位。禁止利用绳索、拉线上下杆塔或顺杆下滑。攀登有覆冰、积雪的杆塔时,应采取防滑措施。上横担进行工作前,应检查横担连接是否牢固和腐蚀情况,检查时安全带(绳)应系在主杆或牢固的构件上。3.3作业人员攀登杆塔、杆塔上转位及杆塔上作业时,手扶的构件应牢固,不准失去安全保护,并防止安全带从杆顶脱出或被锋利物损坏。3.4在杆塔上作业时,应使用有后备绳或速差自锁器的双控背带式安全带,当后保护绳超过3.0m时,应使用缓冲器。安全带和保护绳应分挂在杆塔不同部位的牢固构件上。后备保护绳不准对接使用。3.5杆塔作业应使用工具袋,较大的工具应固定在牢固的构件上,不准随便乱放。上下传递物件应用绳索栓牢传递,禁止上下抛掷。在杆塔上作业,工作点下方应按坠落半径设围栏或其它保护措施。杆塔上下无法避免垂直交叉作业时,应做好防落物伤人的措施,作业时要相互照应,密切配合。3.6在杆塔上水平使用梯子时,应使用特制的专用梯子。工作前应将梯子两端与固定物可靠连接,一般应由一人在梯子上工作。8.3.7在相分裂导线上工作时,安全带、绳应挂在同一根子导线上,后备保护绳应挂在整组相导线上。四、杆塔施工。4.1立、撤杆应设专人统一指挥。开工前,要交待施工方法、指挥信号和安全组织、技术措施,作业人员应明确分工、密切配合、服从指挥。在居民区和交通道路附近立、撤杆时,应具备相应的交通组织方案,并设警戒范围或警告标志,必要时派专人看守。4.2立、撤杆要使用合格的起重设备,禁止过载使用。4.3立、撤杆塔过程中基坑内禁止有人工作。除指挥人及指定人员外,其他人员应在处于杆塔高度的1.2倍距离以外。4.4立杆及修整杆坑时,应有防止杆身倾斜、滚动的措施,如采用拉绳和叉杆控制等。4.5顶杆及叉杆只能用于竖立8.0m以下的拔稍杆,不准用铁锹、桩柱等代用。立杆前,应开好“马道”。工作人员要均匀地分配在电杆的两侧。4.6利用已有杆塔立、撤杆,应先检查杆塔根部及拉线和杆塔的强度,必要时增设临时拉线或其他补强措施。4.7使用吊车立、撤杆时,钢丝绳套应挂在电杆的适当位置以防止电杆突然倾倒。吊重和吊车位置应选择适当,吊钩口应封好。并应有防止吊车下沉、倾斜的措施。起、落时应注意周围环境。撤杆时,应先检查有无卡盘或障碍物并试拔。4.8使用抱杆立、撤杆时,主牵引绳、尾绳、杆塔中心及抱杆顶应在一条直线上。抱杆下部应固定牢固,抱杆顶部应设临时拉线控制,临时拉线应均匀调节并由有经验的人员控制。抱杆应受力均匀,两侧拉绳应拉好,不准左右倾斜。固定临时拉线时,不准固定在有可能移动的物体上,或其他不牢固的物体上。4.9整体立、撤杆塔前应进行全面检查,各受力、连接部位全部合格方可起吊。立、撤杆塔过程中,吊件垂直下方、受力钢丝绳的内角侧禁止有人。杆顶起立离地约0.8m时,应对杆塔进行一次冲击试验,对各受力点处做一次全面检查,确无问题,再继续起立;杆塔起立70°后,应减缓速度,注意各侧拉线;起立至80°时,停止牵引,用临时拉线调整杆塔。4.10牵引时,不准利用树木或外露岩石作受力桩。一个锚桩上的临时拉线不准超过两根,临时拉线不准固定在有可能移动或其他不可靠的物体上。临时拉线绑扎工作应由有经验的人员担任。临时拉线应在永久拉线全部安装完毕承力后方可拆除。4.11杆塔分段吊装时,上下段连接牢固后,方可继续进行吊装工作。分段分片吊装时,应将各主要受力材连接牢固后,方可继续施工。4.12杆塔分解组立时,塔片就位时应先低侧、后高侧。主材和侧面大斜材未全部连接牢固前,不准在吊件上作业。提升抱杆时应逐节提升,禁止提升过高。单面吊装时,抱杆倾斜不宜超过15°;双面吊装时,抱杆两侧的荷重、提升速度及摇臂的变幅角度应基本一致。4.13在带电设备附近进行立撤杆工作,杆塔、拉线与临时拉线应与带电设备保持表7.4.13所列安全距离,且有防止立、撤杆过程中拉线跳动和杆塔倾斜接近带电导线的措施。4.14已经立起的杆塔,回填夯实后方可撤去拉绳及叉杆。回填土块直径应不大于30.0mm,回填应按规定分层夯实。基础未完全夯实牢固和拉线杆塔在拉线未制作完成前,禁止攀登。杆塔施工中不宜用临时拉线过夜;需要过夜时,应对临时拉线采取加固措施。4.15检修杆塔不准随意拆除受力构件,如需要拆除时,应事先作好补强措施。调整杆塔倾斜、弯曲、拉线受力不均或迈步、转向时,应根据需要设置临时拉线及其调节范围,并应有专人统一指挥。杆塔上有人时,不准调整或拆除拉线。五、放线、紧线与撤线。5.1放线、紧线与撤线工作均应有专人指挥、统一信号,并做到通信畅通、加强监护。工作前应检查放线、紧线与撤线工具及设备是否良好。5.2交叉跨越各种线路、铁路、公路、河流等放、撤线时,应先取得施工指挥者同意,做好安全措施,如搭好可靠的跨越架、封航、封路、在路口设专人持信号旗看守等。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求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图纸和监督管理问题。

怎样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制定程序: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订程序:由各管理部门、车间等编写,由主要负责人审批,由文管员保管。安全操作规程的制订程序:由各管理部门、车间编写,由主要负责人审批,由文管员保管。安全操作规程内容应包括:正常开、停车操作程序。各种操作参数、指标的控制。安全注意事项和异常处理方法。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紧急停车操作程序。个体安全防护措施。目的: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制订、审批、检查落实方法,确保所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完善和执行。

高空作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高空作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是什么?请看中达咨询编辑的文章。一、熟悉掌握本工种专业技术及规程。二、年满18岁,经体格检合格后方可从事高空作业。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病病、精神病和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禁止登高作业。三、距地面三公尺以上,工作斜面坡度大于45度,工作地面没有平稳的立脚地方或有震动的地方,应视为高空作业。四、防护用品要穿戴整齐,裤脚要扎住,戴好安全帽,不准穿光滑的硬底鞋。要有足够强度的安全带,并应将绳子牢系在坚固的建筑结构件上或金属结构架上,不准系在活动物件上。五、登高前,施工负责人应对全体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六、检查所用的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防护板、安全网等),必须安全可靠,严禁冒险作业。七、高空作业区地面要划出禁区,用栏杆围起,并挂上“闲人免进”、“禁止通行”等警示牌。八、靠近电源(低压)线路作业前,应先联系停电。确认停电后方可进行工作,并应设置绝缘挡壁。作业者最少离开电线(低压)2公尺以外。禁止在高压线下作业。九、高空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拿物件,并必须从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得在高空投掷材料或工具等物,不得将易滚易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不准打闹。工作完毕应及时将工具、零星材料、零部件等一切易坠落物件清理干净,以防落下伤人,上下大型零件时,应采用可靠的起吊机具。十、要处处注意危险标志和危险地方。夜间作业,必须设置足够的照明设施,否则禁止施工。十一、严禁上下同时垂直作业。若特殊情况必须垂直作业,应经有关领导批准,并在上下两层间设专用的防护棚或者其他隔离设施。十二、严禁坐在高空无遮栏处休息。防止坠落。十三、卷扬机等各种升降设备严禁上下载人。十四、在石棉(玻璃)瓦屋面工作时,要用梯子等物垫在瓦上行动,防止踩破石棉(玻璃)瓦坠落。十五、不论任何情况,不得在墙顶上工作或通行。十六、脚手架的负荷量,每平方公尺不能超过270公斤,如负荷量必须加大,架子应适当加固。十七、超过3公尺长的铺板不能同时站两人工作。十八、进行高空焊接、氧割作业时,必须事先清除火星飞溅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品。十九、脚手板斜道板、跳板和交通运输道,应随时清扫。如有泥、水、冰、雪,要采取有效防滑措施,并经安全员检查同意后方可开工。当结冰积雪严重,无法清除时,停止高空作业。二十、遇六级以上大风时,禁止露天进行高空作业。二十一、使用梯子时,必须先检查梯子是否坚固,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立梯坡度以60度为宜。梯底宽度不低于50公分,并应有防滑装置。梯顶无搭勾,梯脚不能稳固时,须有人扶梯,人字梯拉绳必须牢固。以上由中达咨询搜集整理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物流公司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总则  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企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大事,为了加强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 , 消除各种隐患 , 防止行车事故的发生 , 提高运输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本公司的运输工作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本公司属下各运输安全管理部门及所有从事道路货物运输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细则  一、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是 (姓名)职务 ,主要工作职责是:  1、宣传和贯彻政府颁布的安全法规、条例、规定 , 组织各项活动、技术培训 。  2、根据上级要求和企业实际制订的安全工作计划和有关管理措施,修订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 。  3、组织召开安全会议 , 总结、分析各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 , 并针对存在问题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  第二负责人 (姓名)职务 ,主要工作职责是:  1、布置和检查公司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安全学习。  2、负责驾驶员的安全考核、培训及安全奖罚,参与公司重大生产、交通事故的调处及善后工作。  3、负责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建档管理以及有关牌证的换发、年检审业务的组织、管理事项,并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统计和各阶段工作总结。  4、培训驾驶员掌握汽车基本原理 , 及对交通事故有一定的分析水平和现场处理能力。  驾驶员的岗位职责 :  1、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程序 , 抵制违章行为 , 维护交通秩序 , 确保安全行车。  2、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 , 提高安全行车意识和技术水平。  3、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 遵守劳动纪律 , 服从指挥 , 按时、按质完成运输任务。  4、遵守车辆管理和保修制度 , 自觉做好车辆 " 三清例保 " 工作,保持车辆、轮胎、附属装备、随车工具的整洁及车辆、证件齐全和完好。  5、熟悉车辆性能、熟练驾驶技术,学习先进经验,掌握行车规律。  6、服从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人)的指挥和检查,接受上级布置的有关任务和培训。  第三章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货物运输的流程图:(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制)  一、货物装载:  1、货物要堆码整齐,捆扎牢固,关好车门,不超宽、超高、超重,保证运输全过程安全。  2、装载时防止货物混杂、撒漏、破损 。  3、整批货物装载完毕后,敞蓬车辆如需遮蓬布时必须严密 , 绑扎牢固,关好车门,严防车辆行驶途中松动和甩物伤人。  二、货物运输:  1、在运货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盲目开车、超速驾驶,要确保货物及驾驶员本人的安全,防止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散落或丢失的情况。  2、行车过程中注意行车安全,文明礼让,防止因为违规或违章行驶发生交通事故,延误交货时间。  三、货物卸载  1、当到达货物的目的地时,观察和选择最佳的停车位置。  2、当车辆停稳熄火后方可卸货。  3、卸货时注意货车周围的行人安全。  4、与收货人(收货单位)核对货物后返回。  注意: 如公司是从事集装箱运输或是其他类型的运输,则需按实际的情况编制这一章节。(此为注释性内容,企业实际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不需此内容)  第四章应急预案及事故处理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驾驶员应迅速报告交警部门和公司负责人,在处理机关人员未到达前 , 应主动做好事故后果的抢救工作及保护好现场。  二、公司负责人接到事故信息后应立即派员前往现场协助处理。对重大事故还要会同公司其他负责人做好善后工作。  三、肇事驾驶员在处理事故现场后在四十八小时内应写出书面检查报送公司相关负责人。  四、对肇事驾驶员应根据其事故性质、责任和认识、表现 , 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警告、吊证及追究赔偿等处理。  第五章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出车前和收车后要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检查范围包括油箱、刹车、发动机、轮胎等。要做到一日三检。  2、驾驶员对车辆做定期保养,并送到专业维修中心(厂)做定期维护。  3、单位负责人定期询问驾驶员的休息时间,防止疲劳驾驶。  4、定期抽查驾驶员对交通法规、法则的掌握度,对检查不合格的人员加强培训。  5、定期跟车送货,了解驾驶员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的操作情况。  第六章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的管理  1、将驾驶员信息登记在册,检查驾驶员证件的真实性。  2、定期检查驾驶员的相关驾驶证件,确保证件做定期审验。  3、定期与驾驶员进行座谈,了解情况。  4、牢固树立驾驶员安全生产、安全驾驶的思想,做到不盲目开车、不违章开车、不疲劳开车、不酒后开车、不超载、不超速。  (二)车辆管理  1、将每辆车的信息登记在册。  2、定期做车辆的维护 :  (1)车辆维护的原则。车辆维护应贯彻 " 预防为主、强制维护 " 的原则。保持车容 整洁 , 装备完好、及时发现和消除故障、隐患 , 防止车辆早期损坏。  (2)车辆维护的方式。车辆维护作业 , 包括清洁、检查、补给、润滑、紧圆、调整等 , 除主要总成发生故障必须解体时, 不得对其进行解体。  (3)车辆维护的类别及作业范围。车辆的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等。维护主要作业范围如下 :  日常维护 : 是日常性作业,由驾驶员负责执行。其作业中心内容是清洁、补给安全检视 .  二级维护 :由专业维修工负责执行。以检查、调整为主 , 并拆检轮胎 , 进行轮胎换位。  季节性维护可结合定期维护进行。  车辆二级维护前进行的检测诊断和技术评定,根据结果 , 确定附加作业或小修项目 , 结合二级维护一并进行。  强制维护。车辆的维护必须遵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规定的行驶里程或间隔 时间、按期强制执行。各级维护作业项目和周期的规定,必须根据车辆结构性 能、使用条件、故障规律、配件质量及经济效果等情况综合考虑。

安全操作规程属于安全生产四大制度体系中的什么体系

安全操作规程属于安全生产四大制度体系中的设备设施管理体系。按照安全系统工程和人机工程原理建立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体系,一般将规章制度分为四类,即综合管理、人员管理、设备设施管理、环境管理。它属于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是指工人操作机器设备和调整仪器仪表时必须遵守的规章和程序(例如:停电作业时,必须先用电笔检查是否有电,方可进行工作,凡是安装设备或修理设备完毕时,在送电前进行严格检查,方可送电)。通过遵守这些要求,可以保证工人最起码的基本安全。

安全员生产的操作规程?

1 、安全员应当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真顿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为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认真查处各类事故。2 、依据《道路危险货物运单使用和管理制度》的要求,在每一次排除任务时应当认真填写和使用危货路单,以便及时了解和掌握车辆动态及危货的流量、流向、流程。3 、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安全生产自检、自查的长效机制,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方式进行认真的自检自查,尤其是要加强各大节日的安全生产大检查。4 、必须雇用持有《道路危险货物从业资格证》的,有2年安全驾驶经验或安全行车5万公里以上的驾驶员驾驶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每台车必须配备有一名持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的押运员。驾驶员与押运员不得为同一人。从业人员变换前必须向公司提供其相关证经审核、备案后方可上岗。认真监督驾驶员与押运员严格按照《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进行作业。5 、定期检查车厢、地板平坦完好、周围栏板牢固、铁地板承运易燃易爆货物时采取衬垫防护措施、排气装置装有有效的隔热和熄灭火星的装置、电路系统有切断总电源和隔离火花的装置、车辆必须按照《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的规定安装、悬挂、喷涂相关标志、灯具、牌。6 、责任人必须根据所装货物的物理化特征,检查每辆车辆是否配有相应的消防器材和捆扎、防水、防散失等用具,并定期对车辆进行清洗、消毒。若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意外,司、乘人员应及时采取必要的急救措施,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同时必须在最短时间内报公司技安科及公司危货专管员,以便启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及危货运输应急处理方案。7 、车辆必须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并接受监督、检查、车辆在营运过程中必须保持GPS的正常工作状态。如发现GPS不能正常工作时应立即停运及时通知公司修复后方可恢复营运。8 、必须保证车辆按照运政部门的要求足额投保第三者责任险、道路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及司乘险,并按时对车辆进行检测、维护及评定。9 、责任人及相关人员每次营运前应对车辆及所承运的危险货物审验,严禁超范围运输。车辆必须保持良好技术状态,遵守操作规程,安全措施到位,司机押运人员符合要求。掌握所载运危险品的理化性质、危害特性、包装容器使用特性。10 、责任人按时参加公司(车队)组织主办的各种安全学习,交流、分析、讨论各类交通事故案例,从中吸取经验教训;认真做好学习记录,积极参加管理部门和公司组织的安全知识考试。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楼上比较全,我也下一份,谢谢楼上。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为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1、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主要负责人安全职责;员工安全职责。2、安全教育、培训制度。3、安全检查制度。4、采购、销售管理制度。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6、防火、防爆、防中毒安全管理制度。7、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制度。8、职业卫生防护安全管理制度。9、应急与事故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管理制度。10、安全投入、安全风险管理制度: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安全员岗位职责:1、持证上岗,主动组织排查各类有关安全隐患,并制定合理方案或填写排查记录。研究本部门主要安全问题,在思想上统一安全责任,认真研究落实公司各项安全规章管理制度的可行性,确保本部门顺利实行安全生产工作。2、定期进行日常安全管理培训,建立控制、完善公司突发性事故制度,参与编制事故应急救援和演练工作,特别在重大节日、重大假期进行中。3、定责定片管理,做到在开工前,对环境设备排查,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做好交接责任、组织、制度、防范措施落到实处。4、制定对生产部门人员有关安全作业教育作业文件,定时排查,全面履行安全职责,确保员工无违法犯罪。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怎么写

1、架子工安全操作规程2、电工安全操作规程3、混凝土工安全操作规程4、瓦工安全操作规程5、抹灰工安全操作规程6、水磨石工安全操作规程7、木工安全操作规程8、钢筋工安全操作规程9、防水工安全操作规程10、油漆工安全操作规程11、水暖工安全操作规程12、电焊工安操作规程13、气焊工安全操作规程14、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15、起重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16、起重指挥安全操作规程17、压刨、园盘锯安全操作规程18、搅拌机安全操作规程19、对焊机安全操作规程20、钢筋冷拉机安全操作规程21、钢筋切断机安全操作规程22、卷扬机安全操作规程23、平刨安全操作规程24、翻斗车安全操作规程25、调直机安全操作规程26、打夯机安全操作规程27、弯曲机安全操作规程28、砼振捣器安全操作规程29、钢筋电渣压力焊机安全操作规程30、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31、混凝土切割机安全操作规程32、套丝切管机安全操作规程33、塔式起重机(固定式)安全操作规程34、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

各级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目录及内容都是什么?

一、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一)岗位各类人员责任制主要包括:1.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责任制;2.企业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3.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4.其他副职的安全责任制;5.企业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6.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7.安全管理机构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8.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及其他工作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9.技术管理部门负责人及其他工作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10.材料管理部门负责人及其他工作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11.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12.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13.项目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14.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15.作业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6.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等。(二)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职责主要包括1.安全管理部门的职责;2.生产管理部门的职责;3.技术质量部门的职责;4.设备材料采购部门的职责;5.财务部门的职责;6.教育部门的职责;7.人事管理部门的职责;8.卫生,后勤部门的职责;9.项目部及其所属相关部门职责等。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能力培训考核制度;2.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制度;3.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育制度;4.特定情况下的适时安全教育制度;5.班前安全教育制度;6.转岗安全培训教育制度;7.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1.明确事故上报时间、人员、上报内容;2.建立健全事故登记台帐。(三)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1.要体现各级交底的原则;2.要明确交底的时间。(四)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1.要落实防火责任人及器材;2.要明确消防的定期检查制度。(五)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1.明确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2.要明确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管理;(六)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要明确分级检查时间及参加人员;2.要明确季节性及特殊情况检查及参加人员;3.明确对安全隐患的整改复查措施。(七)施工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制度明确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程序及相关内容。(八)危及施工安全工艺、设备、材料淘汰制度明确危及施工安全工艺、设备、材料的种类、型号。建立报废淘汰工艺和设备台帐。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操作规程应包括按企业资质业务范围内可能发生的工种、设备操作及防止其业务开展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具伤害、起重伤害、触电、高处坠落、坍塌、中毒和窒息、火灾和爆炸等类型事故的操作规程目录及内容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是什么?

安全生产操作规范一、全体员工必须遵从《安全生产操作规范》的一切规定,不得有任何违规违章操作;“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一旦出现安全、质量事故,应遵从“三不放过”原则执行。二、进入生产现场的人员一律配戴完整防护服具,不得穿拖鞋,不得敞怀,衣帽不整,不得有诸如飘逸长袖、衣襟、饰物等安全隐患,女工长发束于工作帽内,车工佩戴护目镜。三、安全操作机床,对机床进行例行润滑保养、试运转,发现异常及时排除,解决不了的迅速上报解决,不得拖延、虚报、瞒报。责任制作用(一)企业单位的各级领导人员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和制度,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二)企业单位中的生产、技术、设计、供销、运输、财务等各有关专职机构,都应该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三)企业单位都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加强劳动保护工作机构或专职人员的工作。劳动保护工作机构或专职人员的职责是:协助领导上组织推动生产中的安全工作,贯彻执行劳动保护的法令、制度。

普通工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挖掘土方,两人操作间距保持2-3m,并由上而下逐层挖掘,禁止采用掏洞的操作方法。  2.开挖沟槽、基坑等,应根据土质和挖掘深度放坡,必要时设置固壁支撑。挖出的泥土应堆放在沟1m以外,并且高度不得超过1.5m。  3.吊运土方,绳索、滑轮、钩子、箩筐等应完好牢固,起吊时垂直下方不得有人。  4.拆除固壁支撑应自下而上进行,填好一层,再拆一层,不得一次拆到顶。  5.使用蛙式打夯机,电源电缆线必须完好无损。必须配备触电保护器。操作时,应戴绝缘手套,严禁夯打电源线。在坡地或松土出打夯,比的背着牵引打夯机。停止使用前应拉闸断电,始准搬运。  6.用手推车装运料物,应注意平稳,掌握重心,不得猛跑和撒把溜放。前后车距在平地不得少于2m,下坡不得少于10米。  7.从砖垛上取砖应由上而下阶梯式拿取,禁止一码到底或在下面掏取。整砖和半砖应分开传送。  8.脚手架上放砖的高度不准超过三层侧砖。  9.车辆未停稳,禁止上下和装卸物料,所装物料要垫好绑牢。开车厢应站在侧面。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操作规程是指为了保证安全生产而制定的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操作机械设备等必须遵守的规则。 生产经营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的义务,应该依法组织制定和实施安全操作规程,并且对从业人员就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培训,帮助从业人员掌握和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应该根据国家相关的技术规程、标准、企业生产实际以及设备的特点等,明确生产使用相关技术设备的安全规则,从业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安全操作规程由谁制定? 生产经营单位负有组织制定和实施安全操作规程的义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具体的职责。二、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有哪些依据? 安全操作规程应该依据以下资料来制定:一是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技术性规程;二是关于某类设备现行的国家、行业安全技术标准;三是关于某类设备的操作说明书,以及涉及原理等资料;四是同类设备曾出现危险、事故及其处理的方案。三、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有何种后果?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落实岗位安全责任,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从业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可能使得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负责人承担行政甚至刑事的责任。 案例:甲重大责任事故罪刑事案件一、案情介绍 2021年5月4日10时许,被告人甲作为某电设备有限公司派驻沙钢集团氧枪维修班班长,在张家港某有限公司转炉四车间内进行氧枪维护作业时,违反《氧枪维修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在维修氧枪和清理钢渣交叉进行的情况下,操作起重机旋转氧枪过程中氧枪滑落,导致蹲在下方吊运钢渣的被害人刘某1(女,殁年38周岁)被氧枪砸伤,经抢救无效死亡。被告人甲对该起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二、裁判结果 本院为严肃法制,维护安全生产管理秩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甲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三个月。 (缓刑考验期限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三、案件分析 《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5〕22号)第六条规定:“实施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三十五条之一、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的行为,因而发生安全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三)其他造成严重后果或者重大安全事故的情形。”本案中,甲违反《氧枪维修岗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一人死亡,符合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构成要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 第二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三)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可以设置专职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二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接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实习的,应当对实习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学校应当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包括哪些要求?

安全操作规程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1.操作必须遵循的程序和方法;2.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出现的危及安全(消防)的异常现象及紧急处理方法;3.操作过程中应经常检查的部位、部件及检查验证是否处于安全稳定状态的方法;4.对操作者无法处理的问题的报告方法;5.禁止操作者出现的哪些行为;6.非本岗人员禁止出现的哪些行为;7.停止操作后的维护和保养方法等。为了保证安全操作规程的完善性、实用性、和具有可操作性,应提交班组广泛进行研讨修改完善;经修改完善的安全操作规程,应上报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后执行。

绿色食品大米加工操作规程 大米绿色食品

绿色食品大米加工操作规程 2008-10-6 8:47:49 为使50万亩大型标准化绿色食品水稻基地生产的原料全部实现精加工,并且每道工序都达到绿色食品大米生产加工技术操作规程的有关要求,公司特制定了“双洁”牌绿色食品大米加工操作规程,员工必须严格遵守,确保产品质量符合NY/T419-2000标准。 一、原粮收购标准 (一)地域要求:原粮必须是来源于我公司绿色食品生产基地,按绿色食品生产技术规程所生产的等内原粮。 (二)品种要求:原粮品种是公司提供的适合地域生产栽培,符合绿色食品要求的“空育131”、“牡丹江19”、“绥粳4号”等优质品种。 (三)质量要求:1、水份;含水份不超过15%,秋季收购不超过17%;2、净度:杂质和破碎粒不超1%,无霉粒;3、纯度:品种纯度必须在95%以上;4、成熟度:糙米率达到90%以上。 二、原粮保管标准 (一)仓库:通风、透气、防雨、防潮、无污染源。 (二)设施:库区灭鼠、灭雀、灭虫、防火、防盗、防霉条件良好,设备齐全。 (三)存放:原粮拱形仓内散装或蛰底20公分席囤装。 (四)分类:按不同品种、不同等级、不同水份、分类入库保管,严格防止不同类型的原粮混杂。 三、进料工序操作标准 1、检质:由质检员对出库原粮的品种、质量、水份、糙米率复检后,填写检验报告单。 2、加工方案:由公司及车间主任、技术员提出批量加工方案下达车间。 3、检斤:由保管员进行批量检斤、填写出库报告单,方可进入生产车间。 4、卫生:出库和加工前,仓库和车间必须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清理,保持良好卫生环境。 四、清、选工序操作标准 (一)清杂去石:严格按TQLZ1500×2000型自衡振动筛,TSQ×70B型重力分级去石机,TCXT.130型磁力分选器和TEXII150型循环风直连轻杂质分离机的设备使用说明书操作。 1、自衡振动筛开车前先调整进料装置、筛体倾角,而后调整振幅和振动方向角,调好后必须将锁紧装置锁好,使其正常清尘。 2、自衡振动筛工作时应注意进料处的风量调节,观察沙克龙沉降物的情况,以其中不含饱满仔粒为宜:(3)注意去石机筛进量的调节,以筛石上的谷粒可均匀悬浮而不发生物料“吹穿”为准;(4)去石机精选调节,以石中含谷的多少为区别,一般调节顺序为开车初将拨杆拨到最高位置,然后在运转中逐渐调到适合的位置为止;(5)运转中应经常检查各种杂质的清理情况及下脚料质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6)自衡振动筛的筛面应每班定量清理,清理时严禁使用重物敲击筛面;(7)空机运转正常后慢拉开原粮进料闸门,将流量调到合适后固定,若运转中出现异常响声,或剧烈震动应及时关闭进料闸门,然后进行检查,以防物料堵塞。 五、糙米加工工序操作标准 (一)清积除杂:因前批量的加工存积谷物不能彻底清理,给纯品种绿色食品稻米留下隐患,所以,正常运转后,必须将最先出机的糙米(3—5公斤)截留,单独存放,视为混杂米,以保证稻米纯度。 (二)操作程序:按照MLGT51型胶辊砻谷机,GCP选糙平转筛和MGCZ型重力谷糙米分离机使用说明书操作。 1、先开机后进料,停机前切断进料,再开机。 2、调整前、后辊转速,使速度符合要求,确保效果良好。 3、根据工艺要求的转数,调整调速机构和筛面倾角,控制净糙含谷量,一般是快转速高倾角对保证净糙质量有利。 4、机器正常运转后注意事项:(1)经常检查净糙、回砻谷质量、适当调节调速机构和筛面倾角,即保证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又提高净糙产量;(2)监视进机流量是否均匀,尽量使三层筛面流量保持一致,严禁出料口堵塞;(3)监视供料情况机上方进料斗要保持储料,确保均匀增料,控制进灌机的谷糙机的谷糙混合物脱壳率在85—90%,含谷壳率小于0.3%。(4)监听设备运转的异常杂音,撞击声的震动,以便及时关机修理。 六、精米加工工序操作标准 精制米加工使用SM18系列双风式碾米机,采取串联式多机。要按下列规程操作: 1、清除机器周围杂物,保持糙米入机的清洁、卫生,用流量调节门来控制,调节好糙米入机流量,保证机器正常运转。 2、根据稻米品种、质量,调节压铊式压力门和弹簧压力门,使之达到所需精米要求。 3、及时检查米筛,发现问题及时更换,防止漏米,或混入碎米,影响米的质量,降低出米率,造成精米损失。 4、控制出米精度,防止碾磨过大或过小,影响米的纯度,防止碎米、糠的混入。 5、保证加工期间的卫生,严禁污染物进入外框,及时清除积糠,保持机械内部清洁。 6、精米加工采用铁辊喷风抛光机对碾白后的精米进行抛光,使精米产生光泽而且不用淘洗,要经常清洗抛光机内的粉尘,保持抛光机内的卫生,同时,加强环境管理,确保卫生条件。 七、产成品保管标准 产成品是原粮加工的最终环节,最终产品,所以,产成品保管至关重要。 1、按品种、等级存放。 2、垫底、通风保管。 3、加强四防措施,防霉、防鼠、防火、防盗。 4、产品包装准确,商标、品名、产地、容量、保存期、出厂日期清晰,防止错包。 八、分类 按稻谷品种进行分类,实行单品种收购、保管、加工、销售。 九、质量标准 精洁大米要求精度,以国家制定的精度标准样品检验。 1、特等:背沟有皮,粒面米皮基本去净的占85%以上。 2、标准一等:背沟有皮,粒面留皮不超过1/5的占80%以上。 3、标准二等:背沟有皮,粒面留皮不超过1/3的占75%以上。 十、加工人员 按国家卫生部门的有关要求,对从事公司精米加工的人员(指进加工车间和接触原粮的产成品人员)进行健康检查,持健康证上岗。 十一、加工地域 公司为了按国家农业部规定的A级绿色食品水稻和生产成品达到卫生质量标准,把加工厂建设在符合生产环境标准的庆安县久胜镇。 十二、精洁大米包装 “双洁”牌绿色食品大米分别采用:纸袋包装和无毒塑编袋包装。 十三、工艺流程和工艺特点 1、工艺流程 原料 清理 低温烘干 轻轧 砻谷分离 厚度分级 多机轻碾 抛光 分级色选 电子计量 包装 入库 2、工艺特点: (1)除尘彻底。增设砻谷前二次筛选,碾后分级和包装前色选三个工序,彻底清除石子,糠粉,碎粒,虫卵和异色粒等杂质和病斑料,确保了产品质量。 (2)防止了加工过程中的二次污染,在工艺安排上将烘干、除杂、砻谷、碾白、色选和包装六道工序相对进行分离,有效防止了粉尘交叉污染以及二氧化硫和3、4苯并芘的污染。 (3)提高了出品率,由于采取了烘后缓苏,两级选糙,糙米调质和“二砂二铁碾白”等技术路线,达到了水份、质量均衡,碎米率低,有效地提高了出品率。 (4)米粒光滑,完整,无污染,免淘洗,有效地保存了米中水溶性维生素等营养成份。

锻造企业化验室,拉伸试验机和冲击试验机安全操作规程及管理制度?

不是锻造企业的,是第三方实验室的,有用不?如果需要,请发邮件cyczdm@163.com.我发电邮给你

化验室安全操作规程

制糖业

化验室安全操作规程有哪些?

1、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2、认真保管、定期检查消防设备和防毒设施。3、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必须建立妥善的保管、领用、登记制度。4、水、电、火源的使用必须按规定进行,每日检测工作结束后需仔细检查,以防万一,停水、停电时必须管好水龙头和切断电源,避免来水、电发生。5、实验室内不得抽烟、洗衣、烧煮食物,冰箱内不得存放私人物品,检测工作时不得高声喧哗和嬉闹。6、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失密等各项工作。7、按照国家公布的环境保护法规,处理好“三废”(废水、废气、废渣),不得随意乱倒、乱放、乱排。8、检验分析中废液,只含一般酸、碱,要稀释到符合标准后排放,含有剧毒药品的集中倒入废液缸内,经化学处理后深埋或排放。9、 消化试样时,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所产生的废气全部通过风道抽送到高空排放。10、制备样品浓缩后多余的废渣要集中管理,无毒的倒入垃圾箱,可能污染环境的埋入地下。11、不遵守制度造成污染,要批评教育,造成人身伤害的要追究责任事故至刑事责任。实验室中会造成以下几种安全隐患隐患一:电危险指数:★★隐患二:火危险指数:★★★隐患三:爆炸危险指数:★★★★隐患四:化学试剂危险指数:★★★★★实验室安全隐患多多。进入实验室后,不仅要关注自己的实验,按规定进行操作,还要做到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为自己和他人的生命着想,牢记安全意识。

化验室安全操作规程有哪些?

1、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2、认真保管、定期检查消防设备和防毒设施。3、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必须建立妥善的保管、领用、登记制度。4、水、电、火源的使用必须按规定进行,每日检测工作结束后需仔细检查,以防万一,停水、停电时必须管好水龙头和切断电源,避免来水、电发生。5、实验室内不得抽烟、洗衣、烧煮食物,冰箱内不得存放私人物品,检测工作时不得高声喧哗和嬉闹。6、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失密等各项工作。7、按照国家公布的环境保护法规,处理好“三废”(废水、废气、废渣),不得随意乱倒、乱放、乱排。8、检验分析中废液,只含一般酸、碱,要稀释到符合标准后排放,含有剧毒药品的集中倒入废液缸内,经化学处理后深埋或排放。9、 消化试样时,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所产生的废气全部通过风道抽送到高空排放。10、制备样品浓缩后多余的废渣要集中管理,无毒的倒入垃圾箱,可能污染环境的埋入地下。11、不遵守制度造成污染,要批评教育,造成人身伤害的要追究责任事故至刑事责任。实验室中会造成以下几种安全隐患隐患一:电危险指数:★★隐患二:火危险指数:★★★隐患三:爆炸危险指数:★★★★隐患四:化学试剂危险指数:★★★★★实验室安全隐患多多。进入实验室后,不仅要关注自己的实验,按规定进行操作,还要做到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为自己和他人的生命着想,牢记安全意识。

动物产地检疫规程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动物、动物产品在离开产地前,货主应当按规定时限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法律依据:《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八条下列动物、动物产品在离开产地前,货主应当按规定时限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一)出售、运输动物产品和供屠宰、继续饲养的动物,应当提前3天申报检疫。(二)出售、运输乳用动物、种用动物及其精液、卵、胚胎、种蛋,以及参加展览、演出和比赛的动物,应当提前15天申报检疫。(三)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输入相关易感动物、易感动物产品的,货主除按规定向输出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外,还应当在起运3天前向输入地省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第十三条出售或者运输的动物、动物产品经所在地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官方兽医检疫合格,并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后,方可离开产地。

化验室一般操作规程

化验室一般操作规程 、工作前要认真查点设备、药剂是否齐全,待齐全后方可接班。 、认真检查药液是否变质,禁止使用变质药液。 、处理有毒药液时,必须深埋或作净化处理。 、各种药液必须在容器外标注名称,有毒药液标注“有毒”二字。 、必须经常检查标定药液的浓度,配比时必须准确。 、滴定时,必须把各种用品准备齐全,认真操作,保证化验样品的误差在允许范围内。 、认真保管发送至化验的试样,试样必须保存两个月,待无问题时方可处理。 、及时向有关单位交送化验单。 、过滤液时,必须检查设备、仪表、电压、电流等是否正常,待无误时方可开车。 、烘干样品时,必须保证样品的干燥程度,严禁烘糊试样。 、操作时,要注意药液不要溅在衣物和皮肤上,以免腐蚀衣物和皮肤。 、工作完毕后必须用流动水洗净手,以免发生中毒现象,手上有伤口时,禁止接触毒物。 、严禁在化验室高温炉、电热板上烘烤食物或做饭。凡能逸出有毒气体,蒸气和烟雾的作业,只能在排风良好的通风橱内进行,以防中毒。 、严禁用化学药物做调料剂,一切药品严禁口尝或用手直接接触,用鼻嗅时不得直接对准瓶口,以防发生意外。 、必须严加保管化验室的一切仪器、仪表,严禁任何人乱动,禁止使用烧杯或其它器皿作为饭食用具。加热的器皿不可用手拿或放过冷处,以防烫伤或损坏。 、定时抽测化验结果,严禁弄虚作假。 化验室一般操作规程 、化验员必须经专门培训,懂得化验工作,熟悉药剂性能,使用和保管方法,经考试合格者方可上岗作业。 、必须遵守化验室规定,认真操作,严格保守秘密。 、非本室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必须坚守工作岗位,按时交接班,不准在岗睡觉,看书看报,不准闲谈和打闹。 、认真搞好岗位记录。 、上班时,必须穿好劳保用品。 、不准损坏室内一切安全措施。 、必须爱护设备,下班后必须打扫卫生,保持室内整洁。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规程是指将工作程序贯穿一定的标准、要求和规定。含义 规则章程。规程,简单说就是“规则+流程”。遵守规程是非常重要的,以下分享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范文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1 第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每年的四大节日前对市场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 二、每年的春季和秋季各安排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三、每年的夏季到来之前安排一次夏季安全用电专项安全大检查。 四、对市场内危险性较大的重点部位定期进行巡检,原则上每月检查一次。 五、定期进行市场巡查,对市场进行动态监管。原则上每季度进行一次。 六、重大政治经济文化活动中,要在活动前和活动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七、做好市、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安排的其他检查工作。 八、安全生产大检查必须由领导带队,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技术人员参加,确保检查效果。 第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一、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二、公司每月召开一次部门或班组以上安全生产分析会,总经理主持,做好记录并存档。 三、部门每月召开一次班组以上安全工作例会,由经理主持,做好记录并存档。 四、班组每周召开一次班组安全工作例会,班组长主持,做好记录并存档。 第三、安全经营投入保障制度 为了保证公司的安全经营,公司每年支出专项资金,配备安全设施,加强安全管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一、公司每年支出部分专项资金用于安全经营改造,专款专用,不准减少或挪为它用。 二、对于各项费用必须按照制度、预算和审批手续支出,并由财务部门申报,审批后方可实施。 三、安全设施资金投入范围: l、完善、改造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安全设备、设施主要是指公司的监控、通风、防汛、调温、防火、灭火等设施设备; 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3、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4、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指出。 5、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6、其它与安全经营直接相关的支出。 四、设备正常运行保障资金: l、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和维修,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五、安全经营专项费用用于其它安全技术事项: l、安全经营宣传、教育和培训; 2、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3、其它保障安全经营的费用。 第四、安全生产工作检查、考核、奖惩制度 一、安全生产工作实行逐级检查、考核。 二、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层层签订责任书,每月将责任书落实情况逐级上报,对安全事故不瞒报。 三、公司对部门每月至少一次安全工作检查,部门对班组每周进行一次安全工作检查,安全班组对成员每天进行考核。 四、公司对部门及部门对班组考核以目标责任的完成情况和交付任务完成情况为依据。 五、检查、考核情况以书面形式汇总于公司,并在安全生产会议上公布。 六、每半年对安全生产工作总结以此为依据开展考核。 七、检查考核结果与安全奖惩制度对应并在当月或年终奖中体现。 第五、安全教育、培训考核管理制度 1、凡新入公司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公司安全教育。由总经理办公室安排,保卫处等其他部门配合共同组织实施,教育内容有:党和国家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公司的基本概况和重点部位分部情况及注意事项;一般安全知识和公司安全工作总则。 3、部门安全教育。由部门经理主管负责,教育内容有:商城基本概况;重点部位、特殊设备、特殊工种及防护措施;各部门安全制度规定及安全要求;安全事故教训和危害。 4、班组安全教育。由各班组长负责进行,教育内容是:本部门运营工作及安全规章制度,各种安全事故案例的经验和教训。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2 一、安全组织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以单位主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担任组长的安全领导机构,年初有计划措施,有责任制度、有总结评比。 2、制定安全生产三年规划,单位年度各项指标必须有安全生产指标。 3、单位安全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为安全生产责任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职工大会宣传安全知识,强化安全预防, 4、单位在重点安全部位,常年有专兼安全员,能一年四季,常年不失控。 5、连安全小组每季度要进行公司安全范围的安全生产检查自查项目,包括违章驾驶、柴草堆放、药品管理、危旧房线路、重点部位、库房等。 二、安全责任制 1、制定单位领导分工、主管领导、技术员、班组车间生产责任制、领导安全职责。 2、制定单位安全员岗位职责与安全员签订责任书。 三、安全生产教育 1、对新工人进行三次教育,坚持持证上岗。 2、特殊工种作业人员、锅炉工、电焊工、驾驶员等,必须持证上岗。 3、每月向团广播站定有关公司安全生产稿件一篇。 4、在重大节假日,公司举办安全生产活动,特别是安全生产知识宣传。 5、设有固定安全标志牌、横幅。 6、坚持“三不放过”事故处理原则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3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指引和约束人们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行为、是安全生产的行为准则。其作用是明确各岗位安全职责、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建立和维护安全生产秩序。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和基本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最基本的安全制度,是按照安全生产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各级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生产部门和各岗位生产工人在安全生产方面应做的事情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其实质是“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是安全制度的核心。 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企业负责人,负主要领导责任;分管业务工作的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车间、班组的负责人对本车间、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各职能部门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各岗位生产工人要自觉遵守安全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在本岗位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2、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操作规程是生产工人操作设备、处置物料、进行生产作业时所必须遵守的安全规则。 安全操作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 (1)作业前安全检查的内容、方法和安全要求。 (2)安全操作的步骤、要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3)作业过程中巡查设备运行的内容和安全要求。 (4)故障排除方法,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5)作业场所、作业位置、个人防护的安全要求。 (6)作业结束的现场清理。 (7)特殊作业场所作业时的安全防护要求。 安全操作规程对防止生产操作中不安全行为有重要作用。 3、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法规得到认真贯彻,在管理与安全生产有关事项时有一个行为准则,企业应建立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主要有: (1)职工安全守则 (2)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3)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4)事故管理制度 (5)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6)特种设备、危险性大的设备、危险化学品运输工具和动力管线的管理制度 (7)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8)职业卫生管理、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9)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10)“三同时”评审与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合同安全评审制度 (11)安全生产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12)危险化学品包装物管理制度 (13)危险化学品装卸、储存、运输和废弃处置安全规则 (14)危险化学品销售管理制度 (15)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制度 (16)危险化学品托运安全管理制度 (17)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安全评价制度 (18)本单位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援的制度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制定 安全制度的建立与健全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制度的制定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制定安全制度时要注意以下问题。 1、依法制定,结合实际。企业制定安全制度,必须以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为依据。要根据法规的要求、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来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划分要按照企业生产管理模式,根据“管生产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来确定。 2、有章可循,衔接配套。企业安全制度应涵盖安全生产的方方面面,使与安全有关的事项都有章可循,同时又要注意制度之间的衔接配套,防止出现制度的空隙而无章可循或制度交叉重复又不一致而无可适从。 3、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制度是行为规范,必须是符合客观规律的,特别是操作规程。如果制度不科学那将会误导人的行为,如果制度不合理,繁琐复杂将难以顺利执行。 4、简明扼要、清晰具体。制度的条文、文要简练,意思表达要清晰,要求规定要具体以便于记忆、易于操作。 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实施 制度的作用是规范行为,如果制度制定了不能认真执行,就失去了制定制度的意义。为使制度能得到很好的执行,成为广大职工的自觉行动,需要做好以下工作。 1、教育先行、提高执行自觉性 制度的条文只是提出了行为的规范、操作的要求,即规定“怎么做“,而“为什么要这么做”,一般是不可能在条文中作详细的解释。要把一件事做得好,那就必须使做事的人明白为什么要这样做,从而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制度颁布后,必须要进行相应的教育解释工作,使职工明白为什么要制定这样的制度,从而避免消极态度、抵触能情绪,提高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对于操作规程更要辅以一定的培训,对操作要领、安全要求作出详细的解说。 2、检查督促、严格执行 制度是从整体、长远利益考虑而制定的,对个人的某些利益与自由必然会产生一定的限制与约束,因而不可能每一个人都很自觉地执行。要通过检查,了解执行情况并督促不执行或不认真执行的人改正,以保证制度的贯彻、维护其严肃性。 3、违章必究、奖惩结合 为维护安全生产秩序和制度的严肃性,对违反制度的人必须追究,给予教育、责令改正,严重违章的予以处罚,对模范执行制度的应予以表扬奖励。 4、总结经验、不断完善 制度是人制定出来的,由于知识、经验的局限,难免考虑不周,制度存在这样那样的一些不足之处,往往在制度执行过程中就暴露出来,这就需要总结经验、修改完善。此外,随着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的改变,制度也要相应做调整以适应变化了的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高了,管理的要求也要提高,这也需对制度进行相应的调整。

电剪刀的电剪刀工安全操作规程

移动式推刀的正确使用,关系到设备及人身安全,请注意以下几点:1、使用前应确定电源完好无损,电源插头插实后方可正常使用,必须配带钢丝手套。2、操作者必须集中精力裁活,其他人员禁止与操作者闲聊或以其他方式分散操作者的精力。3、取料员工必须在操作者确实已裁完一片活,移置一旁时方可取料,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4、在进行裁活工作时,操作者要随时注意电源线是否超过线本身距离而拽得太紧,防止电源线被割坏,避免造成触电和短路事故的发生,必要时请取料员监护操作者工作确保安全。5、在下班或裁完活后,更换刀片时,以及排除故障,都应及时拔下电源插头,防止发生意外,拔插头时禁止直接拽电源线。6、严禁使用其他物体敲击电源插头或插座。7、使用自动磨刀器:在正常工作情况下,裁活直线距离以上可磨刀一次,每次应一个往复,没必要多次磨刀。压脚应始终处于最下方,防止刀片伤人。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和GB50010-2010(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有什么关系?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101.0.2 本规范适用于房屋和一般构筑物的钢筋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以及素混凝土结构的设计。本规范不适用于轻骨料混凝土及特种混凝土结构的设计。《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20101.0.2 本规程适用于10层及10层以上或房屋高度大于28m的住宅建筑以及房屋高度大于24m的其他高层民用建筑混凝土结构。非抗震设计和抗震设防烈度为6至9度抗震设计的高层民用建筑结构,其适用的房屋最大高度和结构类型应符合本规程的有关规定。混规是基础,所有混凝土均应执行,高规是针对高层的

电业安全规程中通常安全技术措施包括哪几种?

1.停电;2.验电;3.安装接地线;4.悬挂标志牌装设防护遮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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