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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行为是什么

2023-10-01 17:4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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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ieVinne

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作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行政行为的特征是:   1.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任何行政行为均须有法律根据,具有从属法律性,没有法律的明确规定或授权,行政主体不得作出任何行政行为。   2.行政行为具有一定的裁量性,这是由立法技术本身的局限性和行政管理的广泛性、变动性、应变性所决定的。   3.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具有单方意志性,不必与行政相对方协商或征得其同意,即可依法自主作出。即使是在行政合同行为中,在行政合同的缔结、变更、解除与履行等诸方面,行政主体均具有与民事合同不同的单方意志性。   4.行政行为是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带有强制性,行政相对方必须服从并配合行政行为。否则,行政主体将予以制裁或 强制执行 。这种强制性与单方意志性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没有行政行为的强制性,就无法实现行政行为的单方意志性。   5.行政行为以无偿为原则,以有偿为例外。行政主体所追求的是国际和社会公共利益,其对公共利益的集合、维护和分配,应当是无偿的。当特定行政相对人承担了特别公共负担,或者分享了特殊公共利益时,则应该有偿的,这就是公平负担和利益负担的问题。 《 行政许可法 》第八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 法规 、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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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行为名词解释

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管理的过程中,依法行使其行政管理职权,而对外部作出的具有法律效果的行为。例如行政许可行为、行政处罚行为等。是行政主体作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1)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的行为,即行政机关与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实施的行为;(2)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实施的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即行政主体的行为所引起的关系是行政法律关系而非民事法律关系或其他法律关系;(3)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实施的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即行政主体的相应行为能对作为行政相对人的个人、组织的权利、义务产生的影响,这种影响可能对行政相对人是有利的,也可能是不利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第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2023-09-10 09:16:531

行政行为有哪些

问题一:具体行政行为有哪些 具体行政行为包括:行政给付、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为、行政裁决等。以上是主要的具体行政行为。 问题二:行政行为的内容主要是什么? 行政行为的内容主要有:  (1)赋予权益或科以义务  赋予一定的权益具体表现为赋予相对方一种法律上的权能、权利或利益。科以一定的义务是指行政主体通过一定方式命令相对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  (2)剥夺权益或免除义务  剥夺权益是指使行政相对人原有的法律上的权能或权利、利益丧失,如吊销执照。免除义务,是指行政行为的内容表现为对相对人原来所负有的义务予以解除,不再要求其继续履行义务。  (3)变更法律地位  变更法律地位是指行政行为对相对人原来存在的法律地位予以改变。  (4)确认法律事实与法律地位  确认法律事实是指行政主体通过行政行为对某种法律关系有重大影响的事实是否存在,依法予以确认。确认法律地位是指行政主体通过行政行为对某种法律关系是否存在及存在范围的认定。 问题三:具体行政行为包括哪些 具体行政行为包括:行政给付、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为、行政裁决等。以上是主要的具体行政行为。 问题四:行政行为的概念是什么? 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作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行政行为的概念包括以下几层含义: (1)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所为的行为 (2)行政行为是行使行政职权,进行行政管理的行为 (3)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实施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行政行为的构成要件。 (1)主体合法 所谓主体合法是指作出行政行为的组织必须具有行政主体资格,能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行政行为,并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能够成为行政主体的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并且该行政主体应当是依法设置的行政机关或是依法被授予行政职权的组织。 由于行政行为通常是由行政主体的具体工作人员实施的,因此这些工作人员应具备法定条件,才能保证行政行为的合法有效性。另外,主体合法除了要求行为主体必须是行政主体以外,还要求其行为必须在权限范围内。若行政主体的行为超出其权限范围,则其行为不合法。 (2)内容合法 内容合法要求: A.行为有确凿的证据证明,有充分的事实根据。 B.行为有明确的依据,正确适用了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C.行为必须公正、合理,符合立法目的和立法精神。 (3)程序合法 程序是实施行政行为所经过的步骤、时限方式等。任何行政行为均须通过一定的程序表现出来,没有脱离程序的行政行为。行为的程序是否合法影响着行政行为实体的合法性。程序合法要求: A.行政行为符合行政程序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和制度。 B.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定的步骤和顺序。 (4) 行为必须在行政机关的权限内,越权无效 (5)符合法定形式 问题五:行政行为有哪些种类? 100分 一、行政征收 行政征收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的规定,无偿和强制地取得相对人财物的具体行政行为。 二、行政征用 行政征用,是指行政主体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定程序强制征用相对人财产或者劳务,并给予相对人适当补偿的具体行政行为。 三、行政给付 行政给付,也称行政物质帮助,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特定的相对人提供物质利益或与物质利益有关的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比如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最低生活保障费。 四、行政奖励 行政奖励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为国家和社会作出重大贡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给予物质或者精神鼓励的具体行政行为,比如国家科学技术奖励。 五、行政裁决 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授权,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特定的民事纠纷的审查与裁决的行为。 行政裁决的具体情形 1.违反行政管理的行为造成的损害赔丹争议 2.土地、矿产、草原等自然资源权属争议 3.国有资产产权争议 4.拆迁补偿安置争议 5.专利强制许可使用费争议 问题六:请问,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有什么区别?谢谢它们所表达的意思一样吗?谢谢。 行政行为包括具体行为行为,还包括抽象行政行为 问题七:人民 *** 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哪些 具体行政行为,是一系列有共同特征的行政措施的总和。所谓共同特征,是指该种行政措施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对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特定事项做出的能产生行政法律后果的行为。 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行政职权,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特定的具体事项,作出的有关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 简而言之,即指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对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作出的有关其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具体行政行为有四个要素: 1.是行政机关实施的行为,这是主体要素。不是行政机关实施的行为,一般不是行政行为。但是,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或者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实施的行为,也可能是行政行为。 2.是行使行政权力所为的单方行为,这是成立要素。即该行为无需对方同意,仅行政机关单方即可决定,且决定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对方负有服从的义务,如果不服从,该行为可以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税务机关决定某企业应纳所得税税额,纳税人应当执行,如果不执行,税务机关有权从其银行账户中划拨。如果纳税人不服,也必须首先按决定纳税,然后申诉或起诉。 3.是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的,这是对象要素。“特定”是指某公民或某组织。如甲打乙造成轻微伤害,行政机关为保护乙的权利而拘留了甲,该行为是对甲、乙作出的,甲、乙即为特定的公民。 叮  4.是作出有关特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的行为,这是内容要素。如专利局将某项发明的专利证书授予了甲企业,该企业即获得了该项发明的专利权 问题八:行政行为的效力有哪些 确定力:既一旦做出不得随意变更,以确保不会出现朝令夕改。 执行力:既行政行为做出的行政主体有法律依据执行此锭政行为。 约束力:既行政行为其内容对有关人员或组织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有关人员或组织必须遵守、服从。 公定力:不论合法还是违法,都推定为合法有效,相关的当事人都应当先加以遵守或服从。
2023-09-10 09:17:591

行政行为是什么意思

一、行政行为是什么意思1、行政行为指的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管理的过程中,依法行使其行政管理职权,而对外部作出的具有法律效果的行为。例如行政许可行为、行政处罚行为等。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第五条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非歧视的原则。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应当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未经申请人同意,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参与专家评审等的人员不得披露申请人提交的商业秘密、未披露信息或者保密商务信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涉及国家安全、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行政机关依法公开申请人前述信息的,允许申请人在合理期限内提出异议。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任何人。二、行政行为有哪些特征1、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任何行政行为均须有法律根据,具有从属法律性;2、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具有单方意志性,不必与行政相对方协商或征得其同意,即可依法自主作出;3、行政行为是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带有强制性,行政相对方务必服从并配合行政行为。
2023-09-10 09:18:181

行政行为有哪些

法律分析:具体行政行为的表现形式包括:行政命令、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合同、行政赔偿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2023-09-10 09:18:281

行政行为是什么

法律分析:行政行为是行政管理法律关系的客体,即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双方当事人围绕行政行为形成法律关系。行政主体有权依法实施行政行为,行政相对人则负有服从的义务。行政行为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含义。广义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组织实施的所有“生效行政法律效力的行为”。狭义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对行政相对人作出的法律行为。行政行为一般取狭义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2023-09-10 09:18:381

行政行为有哪些

法律分析:1、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2、羁束行政行为和自由裁量行政行为。3、依申请的行政行为和依职权的行政行为。4、要式行政行为与非要式行政行为。5、行政立法、行政执法与行政司法行为。6、单方行政行为与多方行政行为。除了以上的行政行为外,还包括附条件行政行为与不附条件行政行为,实体性行政行为与程序性行政行为等多种类别。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2023-09-10 09:18:591

行政行为的内容包括哪些

行政行为的内容如下:1、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制定法规、规章和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行政规则的行为。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针对特定的对象,就特定的事项所作出的处理决定。2、羁束行政行为和自由裁量行政行为。羁束行政行为是指法律明确规定了行政行为的范围、条件、形式、程序、方法等,行政机关没有自由选择的余地,只能严格依法实施而作出的行政行为。自由裁量行政行为是指法律仅仅规定行政行为的范围、条件、幅度和种类等等,由行政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如何适用法律而作出的行政行为。3、依申请的行政行为和依职权的行政行为。应申请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行为以相对人的申请为前提条件,行使行政权力而作出的行政行为。依职权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主动行使行政权力而作出的行政行为。4、要式行政行为与非要式行政行为。5、行政立法、行政执法与行政司法行为。6、单方行政行为与多方行政行为。除了以上的行政行为外,还包括附条件行政行为与不附条件行政行为,实体性行政行为与程序性行政行为等多种类别。行政行为:行政行为原则上自告知之时起发生法律效力,但在附款有规定时自规定之时起生效。受领之时生效和即时生效的规则,是不能成立的。行政行为公定力、确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的发生时间,一般为告知之时。这是各国行政法上的通行做法。行政行为是行政管理法律关系的客体,即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双方当事人围绕行政行为形成法律关系。行政主体有权依法实施行政行为,行政相对人则负有服从的义务。行政行为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含义。广义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组织实施的所有“生效行政法律效力的行为”。狭义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对行政相对人作出的法律行为。行政行为一般取狭义解。
2023-09-10 09:19:111

行政行为是什么意思

行政行为是行政管理法律关系的客体,即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行政行为原则上自告知之时起发生法律效力,但在附款有规定时自规定之时起生效。受领之时生效和即时生效的规则,是不能成立的。行政行为公定力、确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的发生时间,一般为告知之时。这是各国行政法上的通行做法。双方当事人围绕行政行为形成法律关系。行政主体有权依法实施行政行为,行政相对人则负有服从的义务。行政行为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含义。广义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组织实施的所有生效行政法律效力的行为。狭义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对行政相对人作出的法律行为。行政行为一般取狭义解。《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七十条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一)主要证据不足的;(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超越职权的;(五)滥用职权的;(六)明显不当的。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是什么行政行为合法的一般条件如下:1、行政行为的主体应当合法,行政机关合法指实施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必须依法成立,并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人员合法,行政行为总是通过行政主体的工作人员具体实施,这些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所实施的行政行为方有效。委托合法是指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基于实施行政活动的需要,依法委托 社会团体或群众组织、公民个人代表行政机关实施某种行政活动;2、行政行为应当符合行政主体的权限范围,任何行政职权都有一定的限度,法律在确定行政主体的职权时,在地域、时间等方面设定了各种限度,这些限度是行政主体所不能超越的;3、行政行为内容应当合法、适当,行政行为所涉及到的权利、义务,以及对这些权利、义务的影响或处理,均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4、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定程序,行政行为的实施都要经过一定的程序表现出来,没有脱离行政程序而存在的行政行为。
2023-09-10 09:19:461

简述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

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如下:1、行政行为的主体合法;2、行政行为应当符合行政主体的权限范围;3、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当合法,适当;4、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定程序。行政行为的特征如下:1、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2、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具有单方意志性;3、行政行为是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带有强制性;4、行政行为以无偿为原则,以有偿为例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处理】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中,经审查认为本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合法的,不作为认定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并向制定机关提出处理建议。第七十条【撤销判决和重作判决】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一)主要证据不足的;(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超越职权的;(五)滥用职权的;(六)明显不当的。
2023-09-10 09:20:462

简述行政行为的分类

1.以行政行为的适用与效力作用的对象范围为标准,可将行政行为分为内部行政行为和外部行政行为。2.以行政行为的对象是否特定为标准,可将行政行为分为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包括拘束力、公定力、执行力,其中执行力这种行政强制执行是由行政机关依职权行使行政权力的一种形式,不需要事先得到法院的判决。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1、拘束力.这是指行政行为具有法律规定的或行政机关所决定的法律效果,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都必须尊重并遵守之。行政机关有执行所作出行政行为的义务,行政相对人也必须履行行政行为所规定的义务,而不能以这样或那样的借口予以推诿、拖延。2、公定力。这是指行政行为即使被认为是违法的,在有权机关予以撤销或变更之前,行政相对人及其他人都不能以任何借口否认其存在,都必须姑且视其具有行政行为的效力。也就是说,只要行政相对人没有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由有权行政机关作出撤销变更行政行为的决定,或确认该行为违法,也没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作出撤销判决或部分撤销判决,那么行政行为即使违法,在事实上也依然具有效力。3、执行力。这是指行政行为生效后,行政主体有权采取一定手段,使行政行为的内容得以实现的效力。当行政相对人不履行其应该履行的法定义务时,行政机关可依法强制其实现该义务的履行。这种行政强制执行是由行政机关依职权行使行政权力的一种形式,不需要事先得到法院的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2023-09-10 09:21:001

行政行为的7类行为

行政行为的7类行为:1、行政征收;2、行政征用;3、行政给付;4、行政奖励;5、行政裁决;6、行政处罚;7、行政确认。行政行为分类含义依据不同的标准对行政行为的划分:1、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2、羁束行政行为与自由裁量行政行为;3、依职权行政行为与应请求行政行为;4、附款行政行为与无附款行政行为;5、要式行政行为与不要式行政行为;6、授益行政行为与不利行政行为。依职权行政行为与应请求行政行为:1、依职权行政行为指行政主体直接依法定职权实施的行政行为;2、应请求行政行为指行政主体在相对人提出申请后依法实施的行为。依职权行政行为与应请求行政行为:1、依职权行政行为指行政主体直接依法定职权实施的行政行为;2、应请求行政行为指行政主体在相对人提出申请后依法实施的行为。授益行政行为与不利行政行为:1、是指设定或确认权益,或者减免义务的行为;2、是指设定或确认义务,或者限制,剥夺或拒绝确认权益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印章。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2023-09-10 09:21:121

行政行为具有哪些特征

政行为的特征行政行为与民事行为和其他国家机关的行为相比较,主要具有下述特征:1从属法律性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从而必须从属于法律。2裁量性行政行为虽然必须依法而行,必须有法律根据。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法律应该将行政行为的每一个步骤、每一个细节都予以严密地规范,并不意味着行政机关只能机械地按照法律预先设计的具体路线、途径、方式行事,而不能有任何的自行选择、裁量,不能有任何自己的主动性参与其间。具有一定裁量性是行政行为的又一个特征,这是由它的权力因素的特点所决定的。行政行为主要是针对未来,其许可、批准、禁止、免除通常都涉及行政相对方未来的权利、义务,特别是行政机关制定行政法规、规章,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就未来的事项作出预见性规定,从而不能不具有更多的自由裁量因素。行政行为的自由裁量性与从属法律性不是截然对立的,而是矛盾的对立统一。3单方意志性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行使国家行政权的行为。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只要是在行政组织法或法律、法规的授权范围内,即可自行决定和直接实施,而无需与行政相对方协商和征得相对方的同意。4效力先定性所谓效力先定,是指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后,就事先假定其符合法律规定,在没有被国家有权机关宣布为违法无效之前,对行政机关本身和相对方以及其他国家机关都具有拘束力,任何个人或团体都必须遵守和服从。5强制性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代表国家,以国家名义实施的行为,故其以国家强制力作为实施的保障。行政行为的强制性与单方意志性是紧密联系的。
2023-09-10 09:21:221

行政行为的主要特征是什么?

主要特征 (1) 从属法律性;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任何行政行为必须有法律依据。注意立法行为与行政行为的区别,立法行为是创制法律规范而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规范。 (2) 裁量性;行政行为具有自由裁量的余地 (3) 单方意志性;行政主体可以自行决定和直接实施行政行为,而无需与行政相对方协商或征得其同意。 (4) 效力先定性;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就事先假定其符合法律规定。 (5) 强制性;以国家强制力作为实施的保障
2023-09-10 09:21:363

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有哪些

【法律分析】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有:1、省级人民政府的自然资源权属复议决定;2、国务院的复议决定,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3、出入境管理法规定上级公安机关的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受公安机关拘留处罚的公民对处罚不服的,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诉,由上一级公安机关作出最后的裁决,也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面说的两种与第一种是有很大不同的,第一种是必经的程序,而后二种则属于任意性规则,既可以选择由行政机关进行最终裁决,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三十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行政区划的勘定、调整或者征收土地的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
2023-09-10 09:21:571

行政违法行为有哪些

一、行政违法依主体可分为两类:(1)职务过错,即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2)行政过错,即公民和法人违反行政管理法规的行为。二、按照违法程度分为以下几类:(1)实质性行政违法,指不具备行政行为实质要件的行政违法,如主体不合格、内容不合法、超越职权、滥用职权等。(2)形式性行政违法,指不具备行闭做政行为形式要件的行政违法,如行为的作出不符合法定程序、行为的表现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等。三、根据违法的范围可以分为:(1)内部行政违法,指内部行政主体的行政违法,如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越级指挥(2)外部行政违法,指外部行政主体的行政违法,租掘如公安机关非法拘留公民。四根据违法的形式可以分为:(1)作为行政违法,积极地作出行政法律规范所禁止的行为,(2)不作为行政违法,表现为拒不作出行政法规范所要求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条:为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轿型衡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2023-09-10 09:22:071

行政违法行为有哪些

行政违法行为是指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应当受到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的行为。1、吸毒2、违规建设建筑3、偷税4、逃避追缴税款5、抗税行为6、行政主体越权行使行政权力7、行政行为无法律依据8、行政行为缺乏事实依据9、行政行为做出超过时效10、在作出行政行为没有保障相关人的参与权。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条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
2023-09-10 09:22:251

行政违法行为有哪些

有四种情形:1、行为主体有重大明显违法情形,2、行政行为内容存在重大、明显违法,3、行政行为程序上存在重大明显违法或极不正当,违反最低限度的程序规定,4、行政行为形式上存在重大明显缺陷。法律分析:有四种情形:1、行为主体有重大明显违法情形,2、行政行为内容存在重大、明显违法,3、行政行为程序上存在重大明显违法或极不正当,违反最低限度的程序规定,4、行政行为形式上存在重大明显缺陷。行政违法行为有:1.实质性行政违法,指行政主体的行为在内容上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实质性要件;2.形式性行政违法,指行政主体的行为在形式上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形式性要件;3.内部行政违法,指行政主体在对其内部机构、人员及内部事务的管理中所发生的行政违法行为,包括内部实体违法和内部程序违法、行政编制和机构设置违法;4.外部行政违法,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对外部事务进行管理时发生的违法行为;5.作为行政违法,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行政法律规范规定的不作为义务;6.不作为行政违法。不作为行政行为是指以消极不作为的方式表现出来的行政行为。行政违法,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侵害受法律保护的行政关系,对社会造成一定程度的危害但尚未构成犯罪,依法应当承担行政责任的行为。1、行政违法的主体必须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不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不可能构成行政违法;2、行政违法违反的是行政法律规范,侵害的是受法律保护的行政关系;3、行政违法对社会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损害,但尚未构成犯罪;4、行政违法依法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
2023-09-10 09:22:391

行政行为的内容主要是什么?

  行政行为的内容主要有:   (1)赋予权益或科以义务   赋予一定的权益具体表现为赋予相对方一种法律上的权能、权利或利益。科以一定的义务是指行政主体通过一定方式命令相对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   (2)剥夺权益或免除义务   剥夺权益是指使行政相对人原有的法律上的权能或权利、利益丧失,如吊销执照。免除义务,是指行政行为的内容表现为对相对人原来所负有的义务予以解除,不再要求其继续履行义务。   (3)变更法律地位   变更法律地位是指行政行为对相对人原来存在的法律地位予以改变。   (4)确认法律事实与法律地位   确认法律事实是指行政主体通过行政行为对某种法律关系有重大影响的事实是否存在,依法予以确认。确认法律地位是指行政主体通过行政行为对某种法律关系是否存在及存在范围的认定。
2023-09-10 09:22:552

行政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行政行为的概念】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作出具有法律意义、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即行政主体的行为并不全是行政行为,只有那些具有法律意义并能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才是行政行为。【行政行为的基本特征】一是行政行为必须是行政主体所为的行为;二是行政行为是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三是行政行为是具有法律意义并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2023-09-10 09:23:291

政府行政行为违法怎么追责

可以向该政府部门的同级行政监察部门进行举报,也可以向该部门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举报。如果发现有基层政府有违法征地,可以向其上一级人民政府举报,问题严重,构成犯罪的,可直接向当地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举报。一、政府具有的基本特征1、从行为目标看:政府行为一般以公共利益为服务目标,在阶级社会里,它以统治阶级的利益为服务目标。2、从行为领域看:政府行为主要发生在公共领域。3、从行为方式看:政府行为一般以强制手段(国家暴力)为后盾,具有凌驾于其他一切社会组织之上的权威性和强制力。4、从组织体系看:政府机构具有整体性,它由执行不同职能的机关,按照一定的原则和程序结成严密的系统,彼此之间各有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二、行政行为的内容包括1、行政征收:行政征收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的规定,无偿和强制地取得相对人财物的具体行政行为。2、行政征用:是指行政主体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定程序强制征用相对人财产或者劳务,并给予相对人适当补偿的具体行政行为。3、行政给付:也称行政物质帮助,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特定的相对人提供物质利益或与物质利益有关的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比如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最低生活保障费。4、行政奖励:行政主体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为国家和社会作出重大贡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给予物质或者精神鼓励的具体行政行为,比如国家科学技术奖励。三、具体行政行为四个特征是什么?1、处分性所谓处分性,即产生处分效力的意思,即一个行为只有在做出之后,能够根据行政主体的意思表示引起行政法律关系的变动(具体表现为建立、变更或者消灭了某种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它才可能属于具体行政行为。这一特征包含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方面,具体行政行为做出之后必将引起行政法律关系的变动;另一方面,这种法律关系的变动必须出于行政主体的意思表示。这两个方面缺一不可,一个行为如果缺少了其中的任何一者,都不能够被称为具体行政行为。因此,处分性是具体行政行为的首要特征,这一特征将具体行政行为区别于行政事实行为,以及行政主体实施的其他行为。2、特定性所谓特定性,指的是具体行政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对象做出的行为。特定性这一特征主要将具体行政行为区别于抽象行政行为与其他属于立法范畴的行为,如制定法律、制定地方性法规等,后者均是针对不特定对象做出的。3、单方性所谓单方性,指的是具体行政行为是由行政主体的单方意志所决定的行为。也就是说,单凭行政主体一方的意思表示,就足以使这个行为产生效力,而不需要行政相对人的合意。对于具体行政行为单方性的理解,必须注意两个方面的问题:第一个方面,注意对行政合同行为的理解。行政合同是行政主体为实现一定的行政管理目标,在意思表示一致的前提下,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合同方式,使双方在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产生、变更或者消灭的行为。第二个方面,注意对行政行为职业培训教育网众意见的理解。公众参与是行政法上程序正当原则的要求之一,指的是行政主体必须在实施行政活动的过程中,听取有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辩和陈述,适当吸收公众意见。4、外部性所谓外部性,即具体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针对外部对象、外部事务而做出的行为。外部性的特征使具体行政行为区别于内部行政行为。所谓内部行政行为,指的是行政主体对其内部组织或个人实施的行为,说到底,就是行政主体对其内部事务的管理。具体行政行为就是行政部门相关人员对特定的社会公民,法人等自然人作出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的单方面行为,也就是说必须要是法律行为,并且要是单方面执行的行政行为,针对特定的人做特定的处理和针对的主题必须要是外部的对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第四条 给予公职人员政务处分,坚持党管干部原则,集体讨论决定;坚持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给予的政务处分与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当;坚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宽严相济。
2023-09-10 09:23:411

国家机关的所有行为都是行政行为吗?

不是,例如县政府买材料装修,就属于普通民事行为
2023-09-10 09:24:373

行政行为有何特征?

行政行为的主体是行政主体,新主体向往新的行政合理,行政全能的主体。行政不解释是行政行为大都是由工作人员代表今晚今晚运行的目的。
2023-09-10 09:24:472

行政行为的特征是什么

行政行为的特征如下:1、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任何行政行为均须有法律根据,具有从属法律性,没有法律的明确规定或授权,行政主体不得作出任何行政行为;2、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具有单方意志性,不必与行政相对方协商或征得其同意,即可依法自主作出;3、行政行为是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带有强制性,行政相对方务必服从并配合行政行为;4、行政行为以无偿为原则,以有偿为例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当事人有违法所得,除依法应当退赔的外,应当予以没收。违法所得是指实施违法行为所取得的款项。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违法所得的计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023-09-10 09:24:551

行政行为法有哪些

法律主观: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依法进行行政管理的行为。包括抽象行政行为,例如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法律的行为、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的行为等以及具体行政行为,例如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一)主要证据不足的; (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超越职权的; (五)滥用职权的; (六)明显不当的。
2023-09-10 09:25:071

简述行政行为的概念及特征

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作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特征:  1.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任何行政行为均须有法律根据,具有从属法律性,没有法律的明确规定或授权,行政主体不得作出任何行政行为。   2.行政行为具有一定的裁量性,这是由立法技术本身的局限性和行政管理的广泛性、变动性、应变性所决定的。   3.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具有单方意志性,不必与行政相对方协商或征得其同意,即可依法自主作出。即使是在行政合同行为中,在行政合同的缔结、变更、解除与履行等诸方面,行政主体均具有与民事合同不同的单方意志性。   4.行政行为是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带有强制性,行政相对方必须服从并配合行政行为。否则,行政主体将予以制裁或强制执行。这种强制性与单方意志性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没有行政行为的强制性,就无法实现行政行为的单方意志性。   5.行政行为以无偿为原则,以有偿为例外。行政主体所追求的是国际和社会公共利益,其对公共利益的集合、维护和分配,应当是无偿的。当特定行政相对人承担了特别公共负担,或者分享了特殊公共利益时,则应该有偿的,这就是公平负担和利益负担的问题。
2023-09-10 09:25:313

具体行政行为和行政执法行为有什么不同

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以及这些组织中的工作人员,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行政职权,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特定的具体事项,作出的有关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分为:(1)行政处罚。即特定的国家行政机关对有违法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者所给予的一种法律制裁。如行政拘留、罚款、吊销营业执照、没收等。(2)行政检查。即行政主体依法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守法情况作单方面了解的行政行为。如海关检查、税务检查、卫生防疫检查等。(3)行政许可。即行政机关根据相对人的申请,依法赋予相对人从事某种法律所一般性允许的活动的权利和资格。如颁发许可证或执照。(4)行政强制执行。即行政机关依法强制行政管理相对人履行一定义务的行政行为。如查封、扣押、冻结等。 这两种行为的划分标准是不一样的。行政执法是行政管理行为中的重要方面,具体行政行为是相对于抽象行政行为而言的。 行政执法有广义的行政执法和狭义的行政执法之分。 广义的行政执法,是指所有的行政执法主体在行政管理的一切活动中遵守和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行政管理的活动,它可以发生在抽象和具体的行政行为之中。 狭义的行政执法,是指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的行政执法主体,把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适用于具体对象或案件的活动,它一般只能发生在具体的行政行为中。
2023-09-10 09:25:591

行政违法行为有哪些

有四种情形:1、行为主体有重大明显违法情形,2、行政行为内容瞎档存在重大、明显违法,3、行政行为程序上存在重大明显违法或极不正当,违反最低限度的程序规定,4、行政行为形式上存在重大明显缺陷。法律分析:有四种情形:1、行为主体有重大明显违法情形,2、行政行为内容存在重大、明显违法,3、行政行为程序上存在重大明显违法或极不正当,违反最低限度的程序规定,4、行政行为形式上存在重大明显缺陷。行政违法行为有:1.实质性行政违法,指行政主体的行为在内容上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实质性要件;2.形式性行政违法,指行政主体的行为在形式上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形式性要件;3.内部行政违法,指行政主体在对其内部机构、人员及内部事务的管理中所发生的行政违法行为,包括内部实体违法和内部程序违法、行政编制和机构设置违法;4.外部行政违法,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对外部事务进行管理时发生的违法行为;5.作为行政违法,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行政法律规范规定的尺哗不作为义务;6.不作为行政违法。不作为行政行为是指以消极不作为的方式表现出来的行政行为。行政违法,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侵害受法律保护的行政关系,对社会造成一定程度的危害但尚未构成犯罪,依法应当承担行政责任的行为。1、行政违法的主体必须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陵神行不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不可能构成行政违法;2、行政违法违反的是行政法律规范,侵害的是受法律保护的行政关系;3、行政违法对社会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损害,但尚未构成犯罪;4、行政违法依法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
2023-09-10 09:26:091

行政行为的内容主要是什么?

  行政行为的内容主要有:   (1)赋予权益或科以义务   赋予一定的权益具体表现为赋予相对方一种法律上的权能、权利或利益。科以一定的义务是指行政主体通过一定方式命令相对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   (2)剥夺权益或免除义务   剥夺权益是指使行政相对人原有的法律上的权能或权利、利益丧失,如吊销执照。免除义务,是指行政行为的内容表现为对相对人原来所负有的义务予以解除,不再要求其继续履行义务。   (3)变更法律地位   变更法律地位是指行政行为对相对人原来存在的法律地位予以改变。   (4)确认法律事实与法律地位   确认法律事实是指行政主体通过行政行为对某种法律关系有重大影响的事实是否存在,依法予以确认。确认法律地位是指行政主体通过行政行为对某种法律关系是否存在及存在范围的认定。
2023-09-10 09:26:272

行政行为的效力

【行政行为有效成立的要件】是指行政行为有效成立所必须具备的条件。一般认为,各种行政行为有效成立都必须具备以下共同要件:行政行为的主体必须合法;行政行为必须在行政主体的法定权限范围内作出;行政行为的内容必须合法;行政行为必须符合法定形式和程序。【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一般认为,有效成立的行政行为具有以下的法律效力:一是公定力,即行政行为即使被认为是违法的,在由有权机关予以撤销或变更前,不能否认其存在;二是确定力,即行政行为有效成立后,其内容具有确定性,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三是拘束力,即行政行为有效成立后,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都必须受到约束;四是执行力,即行政行为有效成立后,行政主体有权依法采取一定措施实现行政行为的内容。
2023-09-10 09:27:031

其他行政行为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行政行为包括:行政命令、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合同、行政赔偿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2023-09-10 09:27:121

社会上的行政行为有哪些

  具体行政行为种类包括:  1.行政许可:指行政机关根据相对人的申请,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依法赋予相对人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者实施某种行为的法律权利的具体行政行为。 非行政许可比照列入。具体许可、非许可项目以《行政许可法》实施后的清理、认定结果为准。  2.行政处罚:是指具有法定管辖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栏项目要以每个单行法规规定的具体违法行为为标准,每个具体违法行为填报一条“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包括: (1)警告(包括通报批评、责令检讨、责令悔过等)。警告属于申诚罚,是一种影响相对方声誉、给相对方施加一定精神上压力的处罚。 (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所谓没收违法所得,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将相对人通过违法行为获取的财产收归国有的处罚形式;没收非法财物,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将违禁物品或者用以实施违法行为的工具收归国有的处罚形式。如淫秽录像带、非法出版物等。 (4)暂扣、吊销许可证或执照。 (5)责令停产停业。 (6)行政拘留。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3.行政强制:行政强制包括两种,一是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为了预防或制止正在发展或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危险状态以及不利后果,或者为了保全证据、确保案件查处工作的顺利进行而对相对人的人身自由、财产予以强行限制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它也叫“即时强制”。二是行政强制执行,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逾期不履行行政法上的义务时,行政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强制性手段,迫使其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强制措施包括: (1)对人身的强制。如强制拘留、强制戒毒、强制扣留、强制管束、强制约束、强制隔离、强制治疗、强制戒毒、强制传唤、强制履行、强制服役、对在公共场所闹事者采取强行带离现场或驱散等等; (2)对财产的强制。如查封、扣押、冻结等等; (3)对行为的强制:强制许可等。 行政强制执行包括:强制划拨、强制扣缴、强行拆除、强制销毁、变价出售、强制抵缴、强制退还。  4.行政征收: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以强制方式取得相对方财产所有权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征收有以下几种: (1)税的征收。包括国税、地税和关税三大类。 (2)行政性收费的征收包括:环保费的征收。如排污费的征收等;资源费的征收。如矿产资源费、水资源费的征收等;建设资金费的征收。如重点水利、电力建设项目的资金征收、重点能源项目、交通项目的建设资金项目的征收等;使用费的征收。如土地使用费、车辆通行费和公路养路费的征收等;管理费的征收。如工商管理费、城建管理费的征收等;滞纳金征收。  5.行政给付:是指行政机关对公民在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况或其他特殊情况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赋予其一定的物质权益或与物质有关的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主要包括抚恤金、离退休金、社会救济金、自然灾害救济金等。 具体表现形式:安置、补助、抚恤、优待、救灾扶贫等。
2023-09-10 09:27:211

行政行为的主要特征是什么?

行政行为的主体是行政主体,具有新的能行使行政合理性,新闻中的组织不是19年代表实施依据《行政诉讼法》规定了法律和法规授权的才能成为新的主体的行为,行动,行动和行动制作的法定基本要求。那么平时必须有行动意义之意义的行为。
2023-09-10 09:27:332

什么是行政行为

学习了
2023-09-10 09:27:582

具体行政行为的分类有哪些

具体行政行为的分类1、按行为性质划分,可分为:(1)设定权利或者义务的行为包括赋予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行为,如颁发营业执照可以使一个新的民事主体诞生;设定某一权利或义务的行为,如对甲公民发放房屋产权证书。(2)剥夺、限制权利或撤销义务的行为对公民、组织已有的能力或权利,行政机关可以剥夺,如吊销某企业的营业执照;也可以限制,如海关扣留某走私嫌疑人是限制其人身权利,扣留他的进出境物品,是限制其行使财产权利。对公民、组织应承担的义务,行政机关可以撤销,如税务机关因某国有企业确有困难,根据其申请决定免除其应缴纳的所得税。(3)变更权利或义务的行为对公民、组织已有的权利或已经承担的义务,行政机关可以变更,如在发放了土地所有权证后,考虑到有不合理因素,又决定将其中一部分土地划给邻村所有。(4)不行为,或称不作为行政机关对于自己应当履行的职权不履行,称不行为或不作为。不作为不是否定行为,否定行为是已经作为了,比如公民甲申请营业执照,某工商局决定驳回,不予批准,这是否定行为。如果该工商局不予答复,不作决定,这是不作为。行政机关不行为也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2、按行政机关是否以当事人的申请作为开始具体行政行为的条件划分,可分为:(1)依职权的行政行为行政机关可以主动实施,无需向对方请求,如行政处罚(主动的行政行为)。(2)应申请的行政行为行政机关必需以相对人的申请为前提,如工商机关颁发营业执照(被动的行政行为)。3、按具体行政行为受法律拘束的程度划分,可分为:(1)羁束的具体行政行为受法律、法规严格的约束,只能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毫无裁量的余地(如税务机关征税,不能自由创设税种)。(2)裁量的具体行政行为法律法规规定一个幅度,行政机关在此幅度内斟酌(如,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罚款20-200元)。4、按具体行政行为与当事人之间的权益关系,可分为授益的和负担的具体行政行为。5、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需要具备法定的形式,分为要式的与不要式的具体行政行为。6、按行政行为是否要具有法定的形式和程序要式行政行为和非要式行政行为。我国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则上都是要式,不符合法定程序和形式的,是违法行为,要撤销。例外情况下是不要式的,如情况简单,无需烦琐的程序,如行政处罚法规定,对于违法行为轻,情节不严重的,可以当场口头处罚。扩展资料: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行政职权,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特定的具体事项,作出的有关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简而言之,即指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对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作出的有关其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对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的区分对行政诉讼的实践有重大意义,它不仅关系到法院对行政机关的监督范围与幅度,也涉及到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如果不服从,该行为可以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具体行政行为的表现形式包括:行政命令、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合同、行政赔偿等。参考资料:具体行政行为——百度百科
2023-09-10 09:28:091

下列行为不属于行政行为的是

c
2023-09-10 09:28:194

什么样的行政行为是无效行政行为

无效行政行为是指已经成立了的行政行为但由于重大、明显违法而不具有公定力,从而自始、当然、确定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行为。(一)无效行政行为的范围上仅指“重大且明显的违法行为”此限定范围是依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通说,即其具有外在的“明显违法性”和内在的“重大违法性”,前者指依一般公民之理性和经验所能判断的违法行政行为,后者指其违反了重要的法律法规,该说在外国的立法上也有体现,比如,《联邦德国行政程序法》第44条第一项规定:“行政行为具有严重瑕疵,该瑕疵按所考虑的一切情况明智判断属明显者,行政行为无效。”(二)无效行政行为在效力上表现为“自始、当然和确定无效”即从行政行为做出时,无需有权机关宣告就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公民也没有尊重该行为的义务,并享有对该行为抵抗的权利,甚至在某些情况下,公民可以采取警告、逃脱等方式进行正当防卫和对抗;这实质上就是赋予了公民在行政行为执行时 “当时”的救济手段,因其“当时”而不同于复议诉讼等“事后”救济手段。即使在事后的救济手段中,对于无效行政行为的救济也不受时效的限制,相对人拥有无期限追诉权,即“做出无效行政行为的机关和其他有权机关得随时宣告或确认其无效,相对人也可随时请求有权机关宣告或确认其无效”。对该无效行政行为,做出机关即使事后进行了追认、转换等补救措施,依然不能被法律所承认而变为有效。“一旦法院宣布某一行政行为在法律上无效,那就如同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一样。”判断标准无效行政行为的判断标准就是如何区分一般违法和重大而明显违法,一般违法的行政行为属于可撤销行政行为,那么比一般违法更为严重的、达到重大而明显程度的违法行为,则属于无效行政行为。相对于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判断:1、行为主体有重大明显违法情形。第一,合法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行为主体应当具备行政主体资格,这里所说的资格是形式上的资格,并非行政权能资格。如果行政行为的行为主体不具备行政主体资格,则属于无效行政行为。需要注意的是,非行政主体进行的“假象行政行为”不是无权行政行为,因为这类行为根本不属于行政行为。第二,行为主体超越权限或无权限作出的行政行为无效。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中将“超越职权的”作为撤销判决的情形之一,未将无权情形进行单列,在司法实践中,往往将无权处分的情形作为超越职权处理,所以广义上的超越职权包括无权限的情形,主要有两种情形:一、行为主体行使了属于其他行政主体的专有职权。国家对行政权利的划分处于管理的需要,分别由不同的行政机关行使不同的行政权力。行为主体实施了超出自己权限范围的行政行为,即实施了应由其他行政主体享有权限的行为,则该行政行为无效。比如,公安机关吊销企业的营业执照,就是实施了应属于工商管理部门享有权限的行为。二、行为主体实施了其他国家机关的专有职权。主要是强制执行权。对于行政机关是否享有执行权,均由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否则不能享有强制执行权。2、行政行为内容存在重大、明显违法。行政行为的意思表示不明确;意思表示受到胁迫;行为内容的作出基于明显的错误事实;行为内容明显违反公序良俗;相对人与公务员恶意串通实施的行为;行政行为的内容不可能的,都属于这类重大、明显违法。3、行政行为程序上存在重大明显违法或极不正当,违反最低限度的程序规定。由于正当程序原则体现了“最低程度的公正”,是对行政行为最低限度的基本要求,因此如果行政主体作出行政行为时违背这一原则,完全可以将其作为重大而且明显的违法而视为无效行政行为。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4、行政行为形式上存在重大明显缺陷。严重违反法定形式的,也属于重大而明显的违法。行政行为主体违反法律法规关于行政行为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的规定,所作出的行政行为应当认定为形式上存在重大缺陷而无效。比如,工商行政许可体现在工商营业执照的发放,仅有决定,则属于形式上的重大、明显违法。此外,书面形式欠缺的,例如未加盖公章的情形也属于上述情形。
2023-09-10 09:29:031

行政行为的五个要件

行政行为的五个要件是:1、主体方面,行政行为的主体必须是享有行政权能的组织;2、权限方面,行政行为必须是在行政主体法定权限内所作的行为;3、内容方面,行政行为具有事实根据,适用【法律法规】正确;4、程序方面,行政程序合法;5、形式方面,行政行为作出的形式合法,如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的区分。行政行为无效的情形有哪些1、行政行为具有特别重大的违法情形或具有明显的违法情形;2、行政主体不明确或明显超越相应行政主体职权的行政行为;3、行政主体受胁迫作出的行政行为;4、行政行为的实施将导致犯罪;5、没有可能实施的行政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一)主要证据不足的;(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超越职权的;(五)滥用职权的;(六)明显不当的。
2023-09-10 09:29:581

行政行为的特征有哪些

行政行为是指,具有行政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履行行政职责对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组织、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并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其特征如下:(1)从属性,即行政行为从属于法律,是指一切行政权力的运用必须从属于法律,一切行政行为的事实都必须依据法律,即无法律即无行政行为,它是现代行政行为最基本的特征之一,也是现代民主和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2)单方性,即单方意志性,指行政行为的实施是行政主体运用行政权的一种单方意思表示;(3)强制性,行政行为属于执法行为,是行政主体运用国家行政权对法律的具体事实,故其以国家强制力作为实施的后盾和实现的保障;(4)服务性,是现代法治和人文精神赋予行政行为的一个时代特征。行政行为的这一“时代特征”对行政主体和相对人双方都提出了更高要求。它要求行政主体以一种服务者的身份出现,其享有和行使的行政权是一种服务职责,其产生的行为效果应是为民服务和维护公共利益与个人权益。同时,这也要求行政相对人尊重行政职权,增强责任心,积极与行政主体合作,以实现其服务目的。
2023-09-10 09:30:401

江门二中公立高中要收费吗

江门二中公立高中要收费。江门二中是一所公立高中,而高中不属于义务教育,而且高中也有公办和民办之分,两者差距非常大,尤其是在收费上更加明显,但是全国各地的高中大体上都是收费内容都是相似的。
2023-09-10 09:18:101

山东省水资源税征收管理办法

纳税人超过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计划(定额)取用水量,按以下规定征收水资源税:(一)超计划(定额)10%以内(含)部分,按水资源税税额标准的2倍征收。(二)超计划(定额)10%-30%(含)部分,按水资源税税额标准的2.5倍征收。(三)超计划(定额)30%以上部分,按水资源税税额标准的3倍征收。自2018年7月1日起,无取水许可证取用水的,按水资源税税额标准的3倍征收。下列情形,予以免征或者减征水资源税:(一)规定限额内的农业生产取用水,免征水资源税。(二)取用污水处理再生水,免征水资源税。(三)除接入城镇公共供水管网以外,军队、武警部队通过其他方式取用水的,免征水资源税。(四)抽水蓄能发电取用水,免征水资源税。(五)采油排水经分离净化后在封闭管道回注的,免征水资源税。(六)财政部、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免征或者减征水资源税情形。法律依据:《山东省水资源税征收管理办法(试行)》第二条除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情形外,其他直接取用地表水、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为水资源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缴纳水资源税。纳税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山东省水资源条例》等规定申领取水许可证。第八条水资源税按照地表水和地下水分行业确定税额标准。取用水行业分为:农业生产者、城镇公共供水企业、特种行业、其他行业(包括工商业、火力发电循环式冷却取用水企业等)。农业生产取用水是指种植业、畜牧业、水产养殖业、林业等取用水。特种行业取用水是指洗车、洗浴、高尔夫球场、滑雪场等取用水。特殊用水类别包括:疏干排水的单位和个人、地源热泵使用者、水力发电企业、火力发电贯流式冷却用水企业、农村人口生活集中式饮水工程单位。供农村人口生活用水的集中式饮水工程,是指供水规模在1000立方米/天或者供水对象1万人以上,并由企事业单位运营的农村人口生活用水供水工程。
2023-09-10 09:18:111

小学班主任年度工作总结

小学班主任年度工作总结5篇 时间是箭,去来迅疾,一段时间的工作已经告一段落,回首这段不平凡的时间,有欢笑,有泪水,有成长,有不足,需要认真地为此写一份工作总结。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小学班主任年度工作总结,希望大家喜欢! 小学班主任年度工作总结(精选篇1) 本学年我担任了四(4)班的教育与教学工作。随着时间的进展,我和孩子们由陌生到熟悉到相知、热爱,甚至有了相濡以沫难以割舍的情感,这其中的苦辣酸甜只有自己体味。班主任工作千丝万缕、繁琐罗嗦。一个学期来,我能时刻牢记“爱岗敬业”和“为人师表”的职业道德为宗旨,在实际工作中不辞劳苦地主动开展班级管理和德育教育,在领导的关心、支持、指导和帮助下,圆满的完成了本学期的教育教学任务。现就本学期的工作做如下总结。 一、班级管理 1、常抓常规管理,初步养成良好习惯。 学生从早晨上学到放学,一日的常规是否规范、文明,影响到良好集体的形成及学生各方面的发展。在班主任工作中,我主要从小事抓起,抓好常规管理,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为学生创设一个和谐、整洁的学习、生活环境。学期初,我就根据班中的实际情况,明确了各个岗位的负责人。如:红领巾佩带检查员、两操检查员、班级卫生检查员、纪律检查员等。同时,我利用班队、晨会让全班同学讨论,明确小学生应做到哪些,不能做哪些。 2、让学生参与班级管理,充分发挥班干部的主动性。 班主任是班级的组织者,要圆满完成班级的各项任务,必须领导学生,信任学生,调动全体学生的积极性,让他们参与班级事务的管理。为了挑选出来的班干部成熟起来,我充分发挥他们的主动性,带好和管理好班集体,让他们真正成为我的得力助手。 二、教育教学: 1、尊重学生是以学生为主的关键。 在教学中,深刻体会到要以学生为主,以学生的发展为主。首先,必须尊重学生。尊重学生的思考权,尊重学生的发言权,尊重学生探究精神,尊重学生的思维成果。做到这些,才能够放手让学生去思考,让学生探究。 2、分层合作,是实现合作、自主、探究的学习模式必由之路。 学生的层次不同,思考的效率不同,往往会造成一些学生怕于思考,懒于探索,依赖别人的思想。教学中如果让好中差混成一个小组,这样好的学生永远成为领头人,成为代言人,而差生永远就在小组中得不到重视。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实行分层分小组合作的方法,在课堂上,根据不同的情况给不同小组以不同层次的任务,学生在层次相同,能力相同的情况下有了思考问题的时间,这样就达到了分层次合作的目的,也使得不同层次的学生有不同的挑战性任务。 3、明确学习目标。 任何教学最忌千篇一律,容易使学生厌烦。如果千篇一律地字词教学,课文分析,归纳总结,这样既费时又费力,学生学习完一篇课文也不知自己这堂课进步了多少。四年级的学生,字词教学完全可以放手让他们自己完成。他们有这个能力而且有各自独特的方法。在教学中个人工作总结,我一般字词教学只作为一个检查过程。课文分析看是那一类文体,新的文体传授给新的方法。然后,让学生依据方法自我解决。最主要的是根据教材学生明白这节课要达到什么样的水平,解决哪些疑难问题,学到哪些解决问题的方法。这样课堂才能实效高效。 4、规范作业。 学生学习新课和知识的系统化、条理化,要靠一定的作业来巩固提高。通过规范化的作业使学生的思路明晰,条理清楚。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这是新课程标准里的一个鲜明观点,而规范化的作业可以使学生的习惯得以形成。养成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 5、多开展实践活动。 利用课堂课余及班队活动,进行一系列的实践活动是本学期教学的一个重要方面。在开展班级文化建设中,进行说“新学期的打算”、“我爱学校”、“我爱班”、“如何当好班级小主人”等一系列活动,锻炼学生的胆量和表达能力都有显着提高,不管是谁站起来都能说上一会儿。 6、制定帮教方案。 对个别的差生,能悉心辅导,经常面批作业,找出知识的薄弱环节,及时进行补漏。例如,自己经常利用课余时间,辅导学生,有针对性地制定帮教计划,有目的有计划地做好后进生的转化工作。在课堂上,采用多提问,多检查,及时疏导,及时反馈的形式,努力提高后进生的文化基础知识。同时,在班级中开展互帮互学小组,进行一帮一的学习活动,使学生端正思想,互相学习,互想促进,形成你追我赶的良好学习氛围。平时,自己还注意“两手抓”:一方面培养好尖子生,一方面通过尖子生辅导后进生,以先进帮助后进,以好带差,促进双赢效果。 三、加强家校联系。 孩子的教育离不开老师和家长的共同协作,孩子在家中的表现只能通过家长来获悉,同样学生在学校的表现也应及时反馈给家长,只有双管齐下,才能收到教育的效果。因此,在本学期主动与家长们保持联系,将一些孩子的表现通知家长,共同商量对策,也利用校讯通、或是平时放学时与多位家长进行交流。 以上就是我个人在近半年的班主任工作中的一点得失体会。当然,我做得还不够,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相信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会以更大的信心和热情投入到其中。 小学班主任年度工作总结(精选篇2) 班主任工作是一项非常辛苦和琐碎的工作,不付出艰辛的劳动和辛苦的汗水是不会收获的。当然想培养一个积极向上的班集体,使每个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都得到充分发展,形成良好的个性是每个班主任的愿望,也是所有科任教师的愿望。本学期我担任四(3)的班主任,下面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谈几点体会。 一、 为人师表,率先垂范 班级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最基层的级织单位,而班主任和科任则是这个单位的组织者和管理者,对创设良好的班集体,学生素质,陶治学生的情操,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在学校里和学生接触的时间长,在学生面前自己是一面镜子、一本书。因此规范学生的行为,首先规范自己的行为,在教育工作中要求学生做到的,我首先做到,尊重每一个学生的人格,教育他们热爱劳动,耐心帮助别人。 二、亲近学生,研究学生 高尔基说过:“谁不爱孩子,孩子就不爱他,只有爱孩子的人,才能教育孩子”。班主任要善于接近孩子,体贴和关心学生,和他们进行亲密的思想交流,让他们真正感受到老师对他的亲近和"爱"。这是主任顺利开展一切工作的基础。研究学生是教育取得成功的必要条件,最好的途径是通过活动观察,了解班风、学风,了解全班主要的优缺点并分析其原因所在,师生之间的距离缩短,班主任的工作也就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制定明确的班级目标,增强班级凝聚力 明确班级奋斗目标,结合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如:课外活动,各种竞赛,文明班级,读书大王,读书小明星的评选等,对学生进行教育,牢固树立集体观念,视集体利益为重,懂得每个人都是集体的一员,都应该为这个集体增光添彩,增强班级凝聚力,最终目的是团结一致,共同努力,实现班级目标。 四、建立一支得力的班干部队伍 美国心理学家威廉?詹姆斯曾深刻指出:“人性中最深刻的禀赋是赏识的渴望。”赏识可以激发学生的自尊心和上进心,是学生进取的不竭动力。针对小学生这种特殊的心理要求,我在建立班委干部队伍时,采取竞争上岗制,帮助同学们树立“我能行”的竞争意识,具体做法是: 1、民主选举,竞争上岗。在开学的第二周班会上,采用民主选举方式,选出自己心目中的带头人。 2、毛遂自荐,竞争上岗。少年儿童具有争强好胜的特点,对于热心为班级服务的同学,由他们自荐做竞职演讲,阐明自己对担任班干部的态度,适合担任的角色,如何开展工作,将达到何种目标等,以此取得了同学的信任和支持,有利于管理班级。 3、一个坚强而又精诚团结的班委干部是班级管理中必不可少的。经酝酿协商,充分发扬民主选举,毛遂自荐中那些有威信、有工作能力,能以身作则的同学被评为班干部。 4、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组织纪律的基础上,班干部开始了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又互相协作密切配合的班级自主管理工作。 通过竞争上岗,从而营造了一种“学有榜样,追有目标,勇于创新,展现自我”的班级氛围,对良好班风形成起了关键作用。 五、建立全面合理的班级管理制度 约束意味着保护。在班级常规管理方面,处处用《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来要求学生,对早自习,课间,中午乃至放学的班级,走廊,都要提出严格要求,制定相应计划、措施,规范学生行为,形成良好习惯。 六、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推动良好班风的形成 形式多样的活动,是维系班风和发挥班集体教育功能的思想基础,也是学生自我教育的手段。 配合班风建设,结合本班的实际情况以及同学们所存在的问题,明确目的,不适时机地、有针对性召开联系实际又贴近生活的主题班会;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有意义的活动;每月认真组织综合素质月评价,使学生学会批评与自我批评;充分利用班级评比栏,培养竞争意识,发扬进取精神;利用墙报这个主阵地,对学生进行法制安全教育,既给学生形象化教育,又给他们从理论上的灌输。 七、做好家长工作,家校结合,共同教育 做好班主任工作,离不开家长的密切配合,家校结合,班主任与家长的良好关系,是建立在相互尊重、相互信任和理解的基础上的,只有得到家长的支持与配合,才能是班主任工作得心应手,达到共同教育的目的。 班主任工作是平凡而繁琐,需要持之以恒,但更需要班主任能以身作则,做学生表率。让我们严以律己,在实践中去探索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使班级管理工作更上新台阶。 小学班主任年度工作总结(精选篇3) 素质教育要求我们要面向全体学生,使学生的思想道德、文化科学、劳动技能、身体心理素质得到全面和谐地发展,个性特长得到充分的培育。这是一项长期的、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改革。学校教育是我国主要的教学形式,班级授课制是学校教育的基本形式。因此,作为班集体灵魂的班主任应该充分认识到自己所承担的历史重任。 小学班主任面对6、7岁--11、12岁的儿童,工作更加繁重。我相信,任何一位班主任都希望胜任这项工作并把自己从繁重中尽量解脱出来,那么,如何开展小学班主任工作就至关重要。下面我谈谈自己的体会。 一、亲近学生,研究学生;展现自我,树立威望。 谁爱孩子,孩子就会爱他,只有用爱才能教育孩子。班主任要善于接近孩子,体贴和关心学生,和他们进行亲密的思想交流,让他们真正感受到老师对他的亲近和爱。这是班主任顺利开展一切工作的基础。研究学生是教育取得成功的必要条件,的途径是通过活动观察。 了解班风、学风,了解全班主要的"优缺点并分析其原因所在,了解家长普遍的文化层次,找到亟待纠正的弱点;二要研究学生的个性特征(包括能力、气质、性格、爱好等),了解个人的生活环境,掌握哪些是积极分子,哪些是特别需要注意的学生等等。 在亲近与研究学生的过程中,班主任要努力展现自身广博的文化与高尚的道德情操,使学生对你既亲近又崇拜,既认定你是值得信赖的老师,又把你当作好朋友,树立起班主任崇高的威望。那么,你的教育可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干部队伍的组建和培养。 一个班的集体面貌如何,很大程度上是由小干部决定的。小干部对班集体有着以点带面和以面带面的作用,我称他们是班主任的左右手。所以唯有慎重地选拔和培养干部队伍,班主任工作才能逐渐从繁重走向简单与轻松。 当选的干部应具有较强的号召力和自我管理能力。干部队伍的组建不能仅仅作为一种形式存在,班主任必须精心培养:其一,要大力表扬干部优点,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帮助小干部树立威信;其二,在鼓励干部大胆工作,指点他们工作方法的同时,要更严格要求干部个人在知识、能力上取得更大进步,在纪律上以身作则,力求从各方面给全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亦即以点带面;其三,培养干部团结协作的精神,要能够通过干部这个小集体建立正确、健全的舆论,带动整个班集体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形成集体的组织性、纪律性和进取心,亦即以面带面。 三、以强化常规训练带动教育教学工作。 良好的常规是进行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的保障,一个学生调皮捣蛋、不合常规的举动往往会使一堂好课留下遗憾,使整个集体活动宣告失败,甚至使全班努力争取的荣誉付诸东流,直接影响到班集体的利益。因此,要扎实有效地加强一个学生的常规训练。训练的内容包括《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要求的常规、课堂常规、集会和出操常规、卫生常规、劳动常规、参观常规以及路队常规等等诸多方面。训练可以通过集体或个人、单项强化或全面优化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务必使每个学生具有服从集体,服从命令的思想,具有自我约束力,形成习惯,保证整个班集体随时表现出活而不乱,严而不死的良好班风班貌。 四、拟定集体与个人的远、近期目标。 有目标才有动力。班主任要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和本班实际情况,拟定全班与小组在知识、能力、情感等方面的远、近期目标,让每一个学生明确我们全班和小组正在努力奋斗的目标是什么,避免盲目、低效地学习和生活,从而增强集体的凝聚力和动力。然后,要对每一个学生拟定切实的个人远、近期目标,将集体的动力落实到每个学生身上,帮助和鼓励每一个人进步,使每个人都在明显而又易于承受的压力下自觉要求自己。 目标的制定不是目的,如何通过努力去实现目标,提高学生的素质才是目的。因此,鉴于小学生年龄与心理特征,有两点需注意:一是近期目标较之远期目标更有激励作用;二是目标的制定必须切实,要让孩子能跳一跳摘到苹果,不能好高骛远,以免丧失孩子信心。 五、激发学生竞争意识及其途径。 竞争是一股巨大的、潜在的、其它任何外力都不可能达到或代替的动力。班主任应在班内掀起激烈的、持久的竞争活动。必须强调,这是互助、友好的竞争而不是敌视和保守的竞争,其目的是为了取得共同的、更大的进步。 小学班主任年度工作总结(精选篇4) 本学期我任五年级班主任,和他们已经共同学习生活了两年,已对本班的学生情况较为熟悉。本班有学生66人,自制力较差的就有六名。本着爱每一个学生,使他们因为有我这样的班主任,每天能快乐充实;同时让他们在获取书本知识的同时还学会了做人。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自身做示范 德高为范。教师为人有其“育人”的特殊功效,古人云“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教师要有这样做人的威望,人格的力量,令学生所敬佩。教师又要以自身的思想境界、精神状态和行为表现,积极的影响和教育学生,使他们健康地成长,在学生面前树起一座做人的丰碑。 二、待生要诚 对学生真诚、坦诚和热诚,核心一个“爱”字,爱是教育的基础,没有爱就没有教育,也谈不上师德。用博爱之心与学生真诚互待,坦诚相处,热诚帮助,在深爱着全体学生的同时,更格外关注着个别学生,多给他们爱的阳光雨露,滋润他们茁壮成长。 三、公平待生 对人公道,公道是做人的公德,也是为师的美德。对待学生首先看的要公,不夸大,不缩小,不偏不倚。说的要公,做到情之殷殷,言之凿凿,不因人而厚是非,尊重学生,一视同仁。不管对那位学生都献上炽热的心,倾注满腔的爱,对差生做到不记前嫌,用发展的眼光去对待,鼓励他们放下包袱轻装前进。 四、基本工作要点 1、向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的。提高学习兴趣,使学生主动学习,提高学习成绩。 2、鼓励学生大胆创新,勇于探索,为祖国培养创新性人才。 3、向学生进行行为习惯养成教育,使学生成为有礼貌、讲文明、守纪律、讲卫生的好学生。 4、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使学生在活动中受到教育。 5、健全班委会,明确分工,提高学生的管理能力。 五、主要措施 1、规范早读,午休,自习课的纪律。 2、发挥小干部的作用,师生共同管理班级。 3、充分利用课堂40分钟向学生进行教育。 4、充分利用班会向学生进行思想教育。 5、狠抓课堂纪律,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6、力争在升旗,做早操和学校的各种大型活动中表现突出。 7、走进学生,和每一个学生成为朋友,让他们尊重我,喜欢我,理解我。 小学班主任年度工作总结(精选篇5) 今年是我第一年担任六年级毕业班的班主任。在担任这项工作的过程中,我越来越发现,现在的孩子见多识广,对社会,家庭,环境的了解更深,要想当好这个班主任还真是不容易。本班孩子各有不同的特点,有的文静,有的活泼,有的见解独到,有的知识丰富,有的乐于助人,有的心胸宽广,有的调皮捣蛋,有的关心他人…… 为了今后更好的做好班主任工作,现将本学期班主任工作总结如下: 一、班级管理工作 一个好的班级需要有能力的干部,我十分重视小干部的培养。一开学就竞选班干部,如果谁想当班干部就自我推荐,竞选气氛十分热烈。接着召开班干部会议明确各自的职责,小干部们各司其则,班级管理基本上了轨道。 六年级学生自我控制能力较差、活动能力较强,是小学阶段最难管理的时期。因此培养学生自我管理能力十分重要。我采用值日班委制,每天由值日班委进行班级管理。同时我把班级细化,每一扇窗,每一排桌子,都有专人负责,让人人参与班级管理。 二、丰富多彩的赛事活动 本学期,学校的活动丰富多采,这是培养学生集体意识、培养集体荣誉感的机会。在县校运会上,张进同学表现出色,获得男子200米第5名,潘宇宇同学表现出色,获得女子铅球第3名。参加了镇“关爱在我心中”主题队会评比,获镇二等奖。组织部分学生参加了“水文化书画作品”赛,并获得二、三等奖若干名。这些活动的参加,培养了学生的自信心、集体意识。 三、班级主题活动 本学期我班主要开展了“班级之星评比活动”、“学生每日得分活动”、“我们在成长”等主题活动,这些活动的开展激励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培养了学生的自信心。利用班队会进行了“安全教育”、“关爱在我心中”等主题班队会活动,这些班队主题活动的开展培养了学生的安全、爱心等能力。 四、加强家校联系 多年来的班主任工作,使我体会到,要管理好班级,要教育好学生,就要对事业、对学生有充分的爱心投入。要像父母爱子女那样去理解和关心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平时,我能关心爱护班里的每一个学生。对一些表现不太好的同学,更是倾注了更多的爱和心血。一旦发现他们在学习上、身体上、思想上有什么特殊情况,我总是及时主动地和家长联系(本学期我和孙兰水校长家访了每一位学生),向他们了解情况,耐心地做他们的工作,互相配合,使每一位学生健康成长。这学期,根据学校的安排,成功地配合学校召开了一次家长会,我向家长们介绍学生在校情况,并虚心听取了家长的意见。
2023-09-10 09:18:121

仓央嘉措是怎么死的?

仓央嘉措是生病死的。死亡指丧失生命,生命终止,是生存的反面。哲学上说,死亡是生命结束,而且所有的本来维持其存在的属性的丧失,不可逆转的永久性的终止。美国一项令人震惊的研究表明,当人类的心脏停止跳动时,大脑还会继续运作。基本信息死亡是生命系统所有的本来维持其存在的属性的丧失且不可逆转的永久性的终止。虽然死亡会有系统的遗产,但是这些遗产并不能使其恢复到终止前的生命系统。通常,生物的死亡是指其一切生命特征的丧失且永久性的终止,而最终变成无生命特征的物体。死亡是自然流通链中的一个环节,是世界变化中的必然。死亡后系统的遗产是其他既有或者新生事物的必须材料。人的死亡一般以心跳停止和呼吸停止及脑死亡为识别标志。人死亡以后还存在他的非肉体的其他附属物,这些就因他的死亡而变成了遗产。他的遗产会自然而然地被按遗嘱被亲属继承或者被按遗嘱赠与给其他活着的个体或者社会团体。
2023-09-10 09:18:121

古人是如何制作汞的

就像现在一样,运过去的,天然的
2023-09-10 09:18:134

长征精神归纳为哪5种精神

1、把全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看得高于一切,坚定革命的理想和信念,坚信正义事业必然胜利的精神。2、为了救国救民,不怕任何艰难险阻,不惜付出一切牺牲的精神。3、坚持独立自主、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精神。4、顾全大局、严守纪律、紧密团结的精神。5、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同人民群众生死相依、患难与共、艰苦奋斗的精神。扩展资料:红军长征不仅创造了可歌可泣的战争史诗,而且谱写了豪情万丈的精神史诗,铸就了伟大的长征精神。长征精神,是中国共产党人和人民军队革命风范的生动反映,是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的民族品格的集中展示,是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的最高体现。长征精神为中国革命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提供了强大精神动力。继承和发扬长征精神,对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强国梦,具有重大意义。
2023-09-10 09:18:141

如何欣赏古典音乐

沉浸其中带动情绪去欣赏发现古典音乐的美其实并不难
2023-09-10 09:18:0810

光电效应:解释与应用

当一个光子(Y)撞击一个电子(E)时,它会将其击散并产生一个光电子。通用fmv) 光电效应指的是当电子从吸收了电磁辐射的材料中发射出来时所发生的情况。物理学家阿尔伯特·爱因斯坦是第一个完整描述这种效应的人,他的工作获得了诺贝尔奖。 光电效应是什么据《科学美国人》报道,能量高于某一点的 光可以用来将电子击散,使其脱离固体金属表面。每一个被称为光子的光粒子都与一个电子碰撞,并利用它的一些能量来驱逐电子。光子的其余能量转移到自由的负电荷,称为光电子。 理解这是如何工作的,彻底改变了现代物理学。光电效应的应用给我们带来了“电眼”开门器、摄影用的测光表、太阳能电池板和光电复印。 发现 在爱因斯坦之前,科学家就已经观察到了这种效应,但他们对这种行为感到困惑,因为他们不完全了解光的本质。19世纪末,苏格兰的物理学家詹姆斯·克拉克·麦克斯韦和荷兰的亨德里克·洛伦茨认为光的行为似乎是波。通过观察光波如何表现出干涉、绕射和散射来证明这一点,这是各种波(包括水中的波)的共同点。 因此爱因斯坦在1905年提出的光也可以表现为粒子集的论点是革命性的,因为它不符合经典的电磁辐射理论。其他的科学家在他之前就提出了这个理论,但是爱因斯坦是第一个充分阐述这个现象发生的原因和影响的人。例如,1887年,德国的海因里希·赫兹是第一个看到光电效应的人。他发现,如果他将紫外线照射到金属电极上,他降低了使火花在电极后面移动所需的电压,据英国天文学家大卫·达林所说, ,然后在1899年,在英国,J.J.汤普森证明了紫外线照射金属表面导致了电子的喷射。1902年,随着菲利普莱纳德(赫兹的前助手)的工作,对光电效应进行了定量测量。很明显,光具有电学性质,但目前还不清楚究竟发生了什么。 根据爱因斯坦的说法,光是由小的包组成的,最初称为量子,后来称为光子。量子在光电效应下的行为可以通过思维实验来理解。想象一下一个大理岩在井里盘旋,就像一个束缚在原子上的电子。当一个光子进入时,它会撞击弹珠(或电子),给它足够的能量从井中逃出。这就解释了光线照射金属表面的行为。 而爱因斯坦,当时是瑞士的一名年轻的专利职员,在1905年解释了这一现象,他花了16年的时间才获得诺贝尔奖。此前,美国物理学家罗伯特·密立根不仅验证了这项工作,还发现了爱因斯坦常数与普朗克常数之间的关系。后一个常数描述了粒子和波在原子世界中的行为。 关于光电效应的进一步早期理论研究是由阿瑟·康普顿在1922年进行的(他表明X射线也可以被当作光子来对待,并在1927年获得了诺贝尔奖),以及拉尔夫·霍华德·福勒在1931年进行的(他观察了金属温度与光电电流的关系。) 应用 虽然对光电效应的描述听起来理论性很强,但其工作有许多实际应用。《大英百科全书》中有几段描述: 光电管最初是用来探测光的,它使用一个含有阴极的真空管来发射电子,用一个阳极来收集产生的电流。今天,th这些“光电管”已经发展到用于太阳能电池和光纤通信等应用的半导体光电二极管。 光电倍增管是光电管的一种变体,但它们有几个称为dynodes的金属板。电子在光照阴极后释放出来。然后,电子落在第一个双节点上,第一个双节点释放更多的电子落在第二个双节点上,然后落在第三个、第四个,以此类推。每个倍增节点放大电流;大约10个倍增节点后,电流足够强,光电倍增管甚至可以探测到单个光子。这些例子被用于光谱学(它将光分解成不同的波长,以了解更多关于恒星的化学成分),以及计算机断层扫描(CAT)扫描检查身体。“KdSPE”“KDSPs”光电二极管和光电倍增管的其他应用包括:“KdSPE”成像技术,包括(旧的)电视摄像管或像增强器;研究核过程;根据发射的电子对材料进行化学分析;提供原子中电子如何在不同能量状态之间过渡的理论信息。”但据 科学美国人说,光电效应最重要的应用可能是引发量子革命。它引导物理学家以一种全新的方式思考光的本质和原子的结构。 附加资源 物理超文本:光电效应可汗学院:光电效应
2023-09-10 09:18:061

人教版高中数学必修一教学大纲

太多了,打不上来。
2023-09-10 09:18:064

与古代经济有关的古代文献

《史记·货殖列传》《史记·货殖列传》是西汉司马迁所著《史记》中为春秋末到西汉时的著名富商大贾所写的传记。货殖是指以赢利为目的,从事于农、林、牧、虞(山泽)、工商等生产或经营的活动。司马迁在《货殖列传》中为之立传的有范蠡、计然、子贡、白圭、猗顿、郭纵、乌氏倮、巴寡妇清、蜀卓氏、程郑、婉孔氏、曹邴氏、刀、师史、宣曲任氏、桥姚、无盐氏等。司马迁说他之所以写《货殖列传》,是由于这些人都是“布衣匹夫之人”,他们的经营活动“不害于政,不妨百姓”,是靠“取与以时”而致富的。他们的经验可供后来的智者采纳借鉴。《货殖列传》记载了这些富商大贾的身世、从事的行业、发家致富的经过、财的数量、经营的规模、活动的范围、从业人员的数目以及和主人的关系、自身社会地位等。这些珍贵的资料为我们提供了当时社会经济发展,特别是商品货币经济发展的情况。《史记·平准书》《史记·平准书》是司马迁所著《史记》中的一篇,是中国古代最早的专门记载社会经济发展历史的著作。《平准书》着重记载了汉初至汉武帝时100年间的社会经济发展、财政状况、经济政策和货币制度的变化,其中尤为详细地记载了汉武帝时盐铁、酒榷、均输、平准、算缗、告缗等政策实行的原因、过程以及实行的后果,包括某些经济政策实行后出现的弊端等。同时,司马迁对当时发生的经济现象和实行的经济政策,也有所评论。司马迁认为商品货币经济过度发展会带来不良后果,造成“并兼兹殖,争于机利,去本趋末”。因此,司马迁作《平准书》,要把这一时期的经济情况记载下来。《汉书·食货志》《汉书·食货志》是《汉书》中记述中国西汉经济的专篇。其主要内容,是关于西汉时期的经济议论,分为上、下两篇:上篇言“食”,下篇言“货”。在《汉书·食货志》里,班固对“食”与“货”这两个概念作出了明确的解释:“食谓农殖嘉谷可食之物,货谓布帛可衣,及金刀龟贝,所以分财布利通有无者也,二者,生民之本……食足货通,然后国实民富,而教化成。”可见,“食”是指农业生产,“货”是指农家副业布帛的生产及货币流通。《汉书·食货志》通过对西汉社会经济状况的考察,以“理民之道,地著为本”的思想,对西汉所施行的财政经济措施及其得失作了探讨,在如何做到“足食,安民”的向题上,提出了看法。《盐铁论》《盐铁论》是根据著名的“盐铁会议”记录撰写的重要史书,作者是西汉的桓宽。昭帝于始元六年(公元前81年),下诏将各郡国推举的贤良文学人土聚集京城,调查民间疾苦。这次聚会上,贤良文士们提出,盐铁官府垄断专营和“平准均输”等经济政策是造成百姓疾苦的主要原因,所以请求废除盐、铁和酒的官府专营,并取消均输官。
2023-09-10 09:18:031

求几首比较欢快的歌

幸福咯 爱疯头 闹翻天 Magic
2023-09-10 09:18:019

黄土高原水土流失严重,造成这种后果的气候原因是?.

黄土高原地区水土流失的原因 自然因素 主要有地形、降雨、土壤(地面物质组成)、植被四个方面. ①地形.地面坡度越陡,地表径流的流速越快,对土壤的冲刷侵蚀力就越强.坡面越长,汇集地表径流量越多,冲刷力也越强. ②降雨,季风气候,降水集中.产生水土流失的降雨,一般是强度较大的暴雨,降雨强度超过土壤入渗强度才会产生地表(超渗)径流,造成对地表的冲刷侵蚀. ③地面物质组成.土质疏松 ④植被稀疏.达到一定郁闭度的林草植被有保护土壤不被侵蚀的作用.郁闭度越高,保持水土的越强. 人为因素 人类对土地不合理的利用、破坏了地面植被和稳定的地形,以致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 ①植被的破坏 ②过度开垦 ③开矿
2023-09-10 09:18:001